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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岁月读后感2000字

发布时间:2019-11-16 来源:互联网

荆棘王冠:致无尽岁月读后感2000字(3)篇。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作品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荆棘王冠:致无尽岁月读后感2000字(3)篇,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荆棘王冠:致无尽岁月读后感2000字 第(1)篇

       读这本书就像在读一个人平凡孤独又挣扎向上的生活。其实每个人都没有外表看似的那么华丽完美,我们都在披着靓丽的外壳寻找孤独的身影。我们想活出自己,可大部分却陷在俗世的生活中难以自拔,工作,吃饭,淘宝,交友,恋爱,生子,再继续工作,为你的儿子为你的孙子。没有人逃过这烦躁又无法摆脱的生活,只有在某一刻用自己可以表达的一切方式去宣泄自己的不满。只有一小部分去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想做的自己。可是他们却常常不被世俗化的我们理解以及老一辈的诧异。世俗化的我们在批判着他们的时候也在嫉妒羡慕着他们过着当年自己脑海中的样子。可他们在享受啦这样的生活后,也羡慕着我们朝起朝落,儿女成群的生活。什么都是公平的,你在舍弃的同时也在拥有着什么。你再拥有的同时也在舍弃着什么。你无法去评价二者的好坏。只能以过往最惨的案例去告诉自己,去麻痹自己,现在的生活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可是每每在夜深人静,觥筹交错时,也曾想到当年我的宏伟志愿,只不过烟花易冷,转瞬即逝。你在这条命定的轨迹与世俗化的社会中渐渐从痛哭流涕到如鱼得水。即使那时你可以有时间有金钱去做,却也没有当年的心静与阅历。你的阅历早已被既定的观念轨道话,你再也做不到同当年一样去做同样的事情。所以我们活的梦想却过得现实。我们都在用我们的孤独去碰撞,去靠近,去接触各色人等。我们曾受伤曾哭泣曾感恩曾微笑,没有人爱听悲催的生活,而每一个人却都在这样的生活中慢慢走来。有的人走向啦阳光,有的人走向啦黑暗,更有的人踌躇不前停在原地枯萎致死。没有人真正了解我们的孤独,一旦有温暖的手靠近我们恨不得立即发光发热,可是烫伤啦别人也痛坏啦自己。所以这世上永远没有感同身受这四个字,一切的情绪  低落  苦难都得自己去消化去面对。即使偶尔有那么一双手曾试图去温暖你,记得他只是想攻克你的心房。其余且也只有你自己而已。所以这本书和舟舟的我亦飘零久差不多,但我觉得我亦飘零久更加细致,去阐述啦她想表达的事情。可不管怎样,我很喜欢她的书,她的表达,以及她的文风。就像一杯茶,甘醇又回味无穷。

荆棘王冠:致无尽岁月读后感2000字 第(2)篇

端午之际,有人归家有人漂泊,在夜幕降临时分,安静读完一本书,一本仿佛让自己变得赤裸裸、让自己不再以为自己那么独一无二从而稍许除却孤傲的书。一个比我年长几岁的姑娘写她在我这个年龄经历的种种,感悟的种种。一位妈妈,几位恋人,许多朋友,还有远行和文字。零零碎碎的文字实在没什么逻辑,看,标题都懒得去细想,就是记录青春岁月里狗血的真实。漂泊的人,自由的心,还有无尽岁月……我的青春还是规规矩矩,上课上班,让教育虐我千百遍,拿了个不怎样的文凭,又不甘心,拼了命去提高文凭,郁郁寡欢了两三年。说我规矩,大概好多人持否定态度,谁叫我们不熟,我只能像个疯子一样没心没肺对你。到底还是让岁月这把利刃削去棱角,在一个需要严谨和严肃的环境里工作了,被很多人爱着,一个人走。

正着手准备一封《给自己的信》,这竟然是警校对毕业生最后的剥削,我觉得远不如来几公里痛快,大伙跑起来,把过去抛在身后,从此过上不用早睡早起叠被子整内务走队列的好日子。我当然不能这样写,不是我不真实,是也真的有那么些不舍,那个遥远的记录了我几年青春的地方,我没留下多少文字实在想狠狠抽自己。舍不得那些在千里之外放荡不羁又勇往直前的时光,它是我的青春的青春期,在这之前青春还是个小孩,之后已是中年,不怀念吧,一念之间也是变老的瞬间,要好好写故事,好好告别,我的无尽岁月!

荆棘王冠:致无尽岁月读后感2000字 第(3)篇

每个人的青春都是无可复制的。看完这本以后突然觉得这个女孩真的好了不起,无法想象那些个无眠又无眠的夜晚她内心的痛苦,无法感受到揪着发丝有多么强烈的疼痛感,也无法体会当内心被一丝一丝剖开的时候那种或痛或快的感受。看到她日常的那些生活的时候,也似乎到了她小说里的那些主人公的身影,宋初微,叶昭觉。她说写字就是她与这个世界交流的方式,那些痛苦的过去,那个叛逆的小女孩终于找到派遣自己内心无助的出口。是啊,无可复制,尽量去体验想要体验的感觉,也不枉入世一场。祝福这个美丽的女孩。我们真的不必逼自己去做不想自己的那种人,强大固然是好,但脆弱和柔软也没有什么过错。活的像自己就行了,有尊严,有追求,有梦想,也有软弱和颓废的时候。[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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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年教师读后感2000字2024


致青年教师读后感2000字2024

在刚过去的这个暑假,我不幸生了一场病,住院治疗的时间,给了我机会静心阅读了《致青年教师》一书。《致青年教师》的作者吴非老师,是南京师大附中语文特级教师,知名的杂文家,这是他告别讲台之作。

如果你想当然的觉得书中应该存在一些案例,一些建议,一些具体可行的办法,那么这本书将不对你的口味。这本书其实是相对独立的随感,有一些在报刊发表过,有一些在博客上贴过。虽然全书结构算不上严谨,也没有诸多教育教学兵法可言,但这些零零总总的杂文,是致青年教师的警醒文集,也是青年教师的职业范本。这本书表达的,是作者对教育的理想,以及希望青年教师能在教育工作中,追寻理想,实现理想。

书中说:教师不能再把自己誉为灵魂的工程师了,如果要拯救别人的灵魂,那么就先拯救自己的灵魂吧。

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一切行业都在追求更快,都拜倒在金钱的脚下。工作三五年的青年教师,已经没有了当年大学毕业初出茅庐时的理想和勇气,岁月消磨了我们的意志,生活重负一点点地压低了原有的精神高度。当然,我们教师也是血肉之躯,也生活在柴米油盐之中,请不要将我们拔到灵魂工程师的高度。但教育是陶冶人之心灵的职业,我们需要为学生的成长负责。所以我们先要拯救自己。

拯救自己,先磨炼自己的品行。

对学生而言,教师的品行在时时刻刻的学校生活中慢慢渗透学生的言行中,甚至影响学生的一生。对教师而言,在同样的工作环境下,面对同样的教学任务,有的人能取得成就,有的人一事无成,有的人则只靠行政背景混日子,形成这样的差异,完全在于教师的个人素养。书中总结,教育的品行归根到底只有一个字:慢!

忘记是在哪里看的这则小故事了。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和妈妈还有外公一起出去郊游,在路上妈妈拿出两个苹果给小男孩,意思肯定就是让小男孩和外公一起吃,小男孩拿过来就把两个苹果都咬了一口,男孩的妈妈一看就上火了,接着就对小男孩批评了一通,小男孩子的眼里含着泪。这时外公很和蔼的问他:能告诉外公为什么两个苹果都咬一口吗?我想把最甜的那个苹果给外公吃。小男孩委屈的回答。这时是男孩子的妈妈眼含泪了,为小男孩的懂事,为自己没有听孩子把话讲完。

教育的特征是慢,教育是慢的事业,教育是慢的艺术。慢教育的概念已被更多的人接受。在学生培养方面不可能求快,教育教学方面也不能违背客观规律。教育的规律如此,教育者也要如此教育者也要遵循慢的艺术。教育者的专业发展记不得。不能因为工作出色受到表彰而感到自己进步太慢,因而自卑,焦急;也不能因为上了一节课受到好评,而沾沾自喜,沉醉其中,不思进取;更不能因为学生的表现欠佳,而暴跳如雷。欲速则不达,真正的慢教育可能比你我想的还要慢,教师自身的专业发展也需要一个很长的时期,不可能以我们个人意志而转移变化。

拯救自己,要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

工作已经第6年。经历生活繁琐,也曾没有努力方向,慢慢摸索出工作经验。阅读,培训,比赛,开课,论文。我一点一滴的积累和努力,不敢怠懈。优秀的教师应当是一盏不灭的灯,而那开关就在他自己的手里。吴非老师说,青年教师讲台还没有站稳,为什么要急着去赛课?我非常同意这个观点。比赛是动力,而不是功利。我认为教师都要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终生学习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智慧。学校是每时每刻都在接触学习的地方,教师是终生学习的最好的职业,所以我们应当比一般人更善于学习,更热爱学习。

拯救自己,要跟上时代的步伐。

时代感可以是衣着,吴非老师认为,教师礼仪也是范。虽然那并不是最重要的,教师也不可过分修饰因为凡事过犹不及。但平实的基础上,稍带时代感的流行元素,一下子可以拉近和学生的距离。每个时代有其自己的文化氛围,也许现在的衣着在父辈的眼里不是最好看的,但却是学生能接受的,流行的,甚至是亲切的---穿学生喜欢的衣着,穿出自己的时代感。

时代感也可以是言行。清楚的表达是教师必备的素养,是教师和学生沟通的桥梁。吴非老师说:相对于二者的关系,学生如病人一样,处于受助的位置,他是求学者,他本来就不懂,如果教师的语言艰深,不用学生听得懂的话教学,学生不知道老师在说些什么,那不是学生笨,只能是教师不懂教学。作为80后的教师,除了上述的要求外,我们更应当说学生听得懂的话,说有时代性的话。现代的孩子不说难过或不开心,凡事都是一郁闷;批评人常常是猥琐到底;表示惊讶是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这些词或是自造的,或是网络上流行的,流行性广泛,具时代感。如果青年教师在语言上还停留在古代,那可真是out了。

吴非老师说:学生在青少年时代读什么书,思考什么样的问题,将决定一生的精神高度。教育要让学生追求诗意的人生,不仅需要诗,还应当有琴声,有树,有虹,有梦。教育永不止考试,而是为了学生长远的甚至终生的利益和精神追求。遗憾的是,功利的教学观往往在左右评价标准。不错,我们是教师,可是和所有的人一样,我们在成长中失去了许多宝贵的东西。那些像梦一样的诗,像诗一样的梦永远不再回来了,可是它还留在孩子们的眼睛里,孩子们就坐在你的面前

这让我想起我的一个朋友,他说,他真希望还处在学生时代,上课睡着了,一觉醒来,老师的粉笔正向他扔来多么美好的学生时代。所以,亲爱的教师们,拿出我们的激情和智慧,点亮孩子们心中的那盏诗意的灯,并赋予他们发光的力量。

此外,吴非老师还对公开课,评职称等等青年教师头疼的问题给出了自己的见解,读了觉得受益良多。应该说,对于心态浮躁的青年教师来说,这确乎是一剂有效的镇定剂。

所以,如果你有时间去电影院看《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那么也请抽出时间,阅读《致青年教师》吧,相信它不会让你失望。

《荆棘鸟》的读后感2000字


1977年,有一本书刚问世就跃居《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的冠军,不仅在美国创下销售记录,也迅速传到世界各国,这本书就是《荆棘鸟》,它在宏观的历史背景下演绎绝世爱情,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

作者的开卷语是这么写:在南半球有一种鸟,它的歌声比世界上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美好动听,但是它只有找到一种荆棘树,落在长满荆棘的树枝上,让荆棘刺进自己的肉体,才能够歌唱。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开始了寻找荆棘树的旅程,直到如愿以偿,找到那种长满如针一样锋利荆棘的荆棘树。这个时候,它就落下来,而且要选择最尖、最锋利、扎进肉体最长的荆棘。它的身体被锋利的荆棘刺得血流如注,疼痛难忍,生命就要奄奄一息了,它开始了让所有会歌唱的鸟自惭形秽的歌唱。一向自比歌王的云雀和夜莺,在它的歌声面前也黯然失色。不久,荆棘鸟的血流尽了,一曲最美妙的歌声也戛然而止。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着。所有听到歌声的人和鸟儿都在向荆棘鸟致最后的敬意,因为大家都知道,最美好的东西,只有用深痛巨创才能换取。

这段话说的是梅吉,因为家庭的贫苦她过早的承受很多的艰辛,从她出生的那天起,疼痛已被荆棘扎进了她的生命里。但她最大的痛苦却却是她的爱情,他们都是可挑剔的出众,而且对梅尔也特别照顾,很爱她。他们之间本没有任何阻拦,只除了一条他是个教士。

在她随家人踏上澳大利亚的土地后是他迎接的他们,是他给了她父亲般的慈爱,兄长似的关怀,他带她参加集市,他教她骑马,他关心在意着她的任何一个不快和烦恼。她第一次见到他时才十岁,是他陪着她从一个女孩变成了少女,爱情的种子早已种下。

但他是教士,他们永远不能结婚。他走了,她嫁给了一个她以为像他的剪羊毛的工人。她就到了另一个国家,在那里,她既不能经常的见到自己的丈夫更不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她身上甚至连一分钱也没有。

虽然她的丈夫对她是这样的苛刻,但她还是以特有的坚韧坚持了下来。当拉尔夫来了,那疯狂而甜蜜的天堂般的生活改变了一切。梅吉带着拉尔夫未出生的宝宝离开了。那是一个和拉尔夫一样孩子,那样的高大、健美、优雅、善良,她爱着这个孩子,甚至比爱拉尔夫更爱,但就是这样的孩子却想要走上了一条同自己父亲一样的路他要去做一个教士。

梅尔想尽办法阻止他的梦想,但最后她的儿子还是死了,在他终于结束了长达八年的学院生活而利用假期在希腊度假时为了救两个女郎被海水吞没了。她想要孩子的尸体,没办法告诉拉尔夫,那个孩子是他的。最后拉尔夫也死了。

荆棘鸟一边忍受着疼痛一边唱着使上帝微笑的歌,其实生活本身就是这样:假如你不能忍受,那么你就无法生存,而在你忍受的同时生活也继续了残酷下来。

男主人公拉尔夫虔诚与野心的人。很多人并不喜欢这个教士,因为在面对一千三百万英镑时,他出卖了梅吉的一家。虽然他之后将他们的生活照顾的很好,但无论怎么说,他夺取了他们的财产。

拉尔夫的性格在某种程度上布满了矛盾。他信仰上帝,即使背弃了誓言他也敢于在上帝面前忏悔,虽然也许这忏悔可能彻底把他毁了,从这方面看他是虔诚的。但在另一方面,他的心中又布满了功利,他渴望升迁,渴望向上爬,就是为了这个目标,他背弃了梅吉。这点在我来看有些无法理解,因为我一向觉得虔诚和功利是互不相容的,我无法想象一个得道高僧一面念着佛经一面接受钱财。但无论我怎样的不理解,这种矛盾却统一在了拉尔夫的身上,并且使他这个人彻底的活了起来:我是一个教士,但同时,我也是一个男人。作为教士的他,是虔诚的,作为男人的他,是有野心的。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所以,这也注定了拉尔夫的痛苦。

在和梅吉相见的第一眼他就爱上了她,确切的说是拉尔夫爱上了梅吉身上的女性特征:温柔、美丽、顺从、韧性、孩子气、纯真、善良、包容、理解这种爱因为梅吉只是个孩子所以被所有的人都忽略了,包括拉尔夫自己,可是他却恼恨着梅吉的成长,恼恨着她那不停发育的身体,因为他知道,当她长大就是他不得不离开的时候。拉尔夫爱梅吉,但却不能说出来。只能一遍遍的粉刷她的卧室,只能以一个父亲对女儿或者兄长对妹妹的方式表达,而随着梅吉的成长,他的这种痛苦更为加深,甚至当梅吉向他示爱时,他也要摇头拒绝。梅吉终于像他所希望的那样嫁给了别人,而他得到的并不是想象中的救赎,而是更大的痛苦,这痛苦又是自己亲手造成的。

这本书真的不错,不愧能和《罗密欧与朱丽叶》,《教父》媲美。如果有时间的空余,就看看这部书吧;如果没有,就去看看电影,电影版也很棒的!

《奇风岁月》读后感 3篇


奇风岁月,奇异幻想
吴维
少年科里跟父亲送牛奶的路上,看见一辆汽车沉入湖底。父亲跳入水中去救人,眼前的景象却令人毛骨悚然:车里人已经死了,双手被铐在方向盘上,浑身赤裸并被打的体无完肤……经历事件的父亲从此被噩梦纠缠,在惊恐中日益走向精神崩溃的边缘,科里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拯救日渐憔悴的父亲,少年行动起来,从事故现场留下的一根绿色羽毛,他一路追查事情的真相……
看小说的开头,《奇风岁月》涵盖了当今畅销小说的类型:惊险、悬疑外加一点魔幻主义。正当我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准备一口气读完的时候,小说叙述的节奏突然慢下来,作者宕开一笔,开始描写小镇生活和一个十二岁男孩所经历的成长故事:青春懵懂的岁月,对未来的不可预知,对家人和朋友的深情守护,不安于平凡的小镇生活,想要走出去探求世界的真相。
小说具有浓郁的现实主义色彩,故事围绕一个叫奇风镇的美国南方小镇展开。在小狗“叛徒”和一辆叫“火箭”的自行车陪伴下,主人公科里和小镇上所有的人一样过着平静闲适的生活。但是,凶杀案打破了看似宁静却暗流涌动的小镇,揭开了一系列变化的序幕,于是不蔓不枝,牵牵连连,作者为我们展开了一幅六十年代美国南方生活的真实画卷:白人和黑人心存芥蒂,看似善良的白人中种族主义横行;大机器生产代替手工作坊,科里的父亲想尽办法最后还是以失业告终;贫富差异悬殊,人们因为害怕失去家园,不得不听从房产商的摆布。平静的奇风镇本不平静,而科里的生活也在时刻经历无法预知的考验:父亲因受到凶杀案的刺激被噩梦缠绕,他和朋友们得时刻提防校园恶霸的欺凌,特别是小狗“叛徒”和好友戴维雷猝然离世,让科里悲伤的无以自拔。
书中有一段关于梦境的描写体现了作者的匠心:科里因为跟老师发生冲突而受到严厉惩罚,在绝望和无助的时候,他来到好友的墓地,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离开奇风镇,遇到三位预言家式的流浪者。流浪者带着科里在城市黑暗的角落游荡,让他见识了一幅幅触目惊心的画面:来自旧世界的流亡贵族拖着支离破碎的身体以卖拳肉搏为生,手无寸铁的妇女公然被殴打、强暴,贫穷的少年依靠吸食强力胶自我麻醉,无家可归的妓女像苍蝇一样聚集在街头招揽生意……十二岁的少年心怀委屈和悲痛想要寻求安慰,却看到了奇风镇以外的另一个世界,比离别和死亡更令人恐惧的是充盈着黑暗角落的暴力、毒品、冷漠和绝望,什么才是真实?如果眼前那些令人心生畏惧的画面是真实存在,那么奇风镇那些风平浪静的年华岁月,人与人之间的温情脉脉,小镇居民在困境中相互援手,所有这一切岂不成为梦境中的世外桃源、空中楼阁?在各种矛盾冲突面前,科里内心发生激烈的冲撞,但是痛苦和迷惘都没有成为少年自甘堕落的理由,想要救助父亲的想法让他异常冷静坚强,科里以顽强的决心寻找真相,以敏锐的直觉洞察蛛丝马迹,最终褪去脆弱、敏感、胆怯和无知成为一个勇敢睿智沉着坚定的奇风少年。
《奇风岁月》以男孩科里的视角,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故事,离奇的案件和小镇生活两条线索相互交汇贯穿始终,让小说表现出一种浓郁的浪漫主义情怀。小说人物众多,个性鲜明:科里的父亲汤姆,正直善良默默承受噩梦的纠缠;收受贿赂庇护罪犯的警长良心饱受折磨,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了小镇居民;才华横溢的富家子弟弗农一心想成为作家,却在现实的逼迫下发了疯。每个角色并不是非善即恶的符号式的人物,复杂的个性让每个人散发出人性的光辉。其中,“女王”是一位不可或缺的神秘人物。
“女王”是奇风镇黑人聚居布鲁顿区的精神领袖。她出身黑奴,经历战乱,拥有神秘的本领:看到常人肉眼无法感知的世界,成为死者和现实世界的媒介。她对汤姆遭受的精神折磨感同身受,想帮助他,却因为对方固执和偏见遭到拒绝。书中从她104岁第一次出场到106岁去世,这位年老体衰、疾病缠身、出身低贱的黑人妇女,在种族主义横行的年代本应是社会弱势群体的代表,却成为小说中最神通广大的人物,这让小说带有理想主义的色彩。惩恶扬善、伸张正义是小说宣扬的主题,所以即便在揭露社会阴暗面的时候,作者点到为止,并不作过多赘述。一旦理想和现实发生冲突,理想主义占据上风,比如:戴维雷临死前看到林中的雪灵,史蒂文考利的灵魂驾着午夜梦娜从从恶棍唐尼手里解救莱妮,逃离马戏团的神兽在危急时刻把凶犯的车撞进萨克森湖,这些都是现实中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书中那群青春活力风采飞扬的少年,像生长在萨克森湖边的野草般拥有旺盛的生命力。他们搜集杂志、在房间张贴海报,结伴去探险,一起打败恶霸少年的欺凌。在他们身上隐藏着一股神秘的力量,让他们能用童真的眼睛去发现成人世界无法感知美好,而书中自然元素和灵异色彩,因为情节上做了充分的铺垫和暗示,读来也并不觉得十分突兀。
悬疑、惊悚、魔幻、成长、现实、浪漫……一本开放性的小说是很难用传统的眼光界定它所属的类别。出版二十年来,《奇风岁月》在美国取得巨大成功,逐渐被美国中学采用为文学教材,和《麦田里的守望者》、《杀死一只反舌鸟》等书并列为经典。
作者罗伯特麦卡伦,生活于美国南部,年轻时进行一系列惊悚小说的创作,直到39岁决定写一本“为自己而写”的书。《奇风岁月》的英文版书名“boy’s life”,影射了很多他童年时代的成长经历。从那个聪明勇敢的小男孩身上,我仿佛看到作者当年骑着脚踏车风驰电掣般穿行在小镇的大街小巷,想要让自己快点长大,想要去拯救世界;读《奇风岁月》也让每个成年读者回到了自己的青春岁月,相信年轻的生命能战胜一切邪恶,这就是青春的梦想所有用的神奇力量。


在奇风岁月中奔跑

胡熠扬
把一本《奇风岁月》捧在手上,就能立刻感受到它的重量。这本长达600页的小说让我充分感受到了阅读的快感。与其说这是一本惊险恐怖的悬疑推理小说,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着思乡气息的少年成长故事。
在经历过冬天的凶案和忙碌的春季学期后,十二岁的科里迎来了一个丰富多彩的假期,凭着少年与生俱来的好奇与敏感,观察感受着小镇中的一切。科里生活的小镇——奇风镇是一个典型的美国南方小镇,这里民风淳朴,居民安居乐业。但是一个清晨,萨克森湖发生的凶杀案却打破了科里平静的生活,于是,一路伴随着凶杀案的线索,科里开始对身边所发生的事情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与看法。
随着少年成长步伐的渐渐加快,昔日生活安定,完美无缺的小镇,到处都开始显现出了问题。
女王一年一度地向老摩西进贡,但老摩西却不作回应,突发洪水中老摩西的身影若隐若现。这仿佛象征着人与自然愈发恶劣的关系,我们污染了老摩西的家,却若无其事地认为理所当然。老摩西的报复似乎警告着人们永远不要凌驾在大自然头上作威作福,破坏自然环境终将受到它的惩罚。
看到平时正直的艾默里警长竟然被霸丁家族收买,收了赃款,我的心中又是涌起一阵波澜。警长并非大奸大恶之人,但他迫于生计,无奈之下做出错事,但最终也是坦白错误,与恶势力斗争到底。难道我们每个人都纯洁无暇没有一点道德上的瑕疵吗?恐怕不是,每个人心底都会隐藏另外一个不为人知的“我”,又或是生活所迫而不得不狠下心来用面具伪装自已。但是,我们一定要振作,抬起头,让温暖的阳光驱除你心中的阴霾,追寻心底的那个声音,不违背自己的良心,作出正确的选择。
而当科里的好朋友戴维·雷被误伤时,我又被友情的力量所振撼!生命垂危之际,他坚持到科里的到来,仅仅为了与他道一声别......眼角的泪不禁滑落,人的一生总是要遇见很多的人,而成长,便是学会优雅地与擦肩而过的人,缓缓道别。科里也一定带着好友给他内心的勇气,勇敢的走下去。
亲情,友情,种族,金钱,社会《奇风岁月》就像一扇窗户,让我们看到了神秘却不失温情的世界,合上书,仍是意犹未尽,或许,过上十年,又一次翻开它,又会看到书上的勾画圈点,那时的我,已是长大了吧!但正如书中所写,只要那神秘的力量永不消失,我们将永远在天空上翱翔。
奇风岁月,岁月亦如奇风,青春也似奇风,成长,便是在这奇风中奔跑的风月!

黑暗世界中的光明
周任坤
《奇风岁月》中我不仅喜欢那些善良正直的角色,就连那些反面人物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小说描写社会不公人性黑暗,让我看到一个更为真实的世界。
小说主题之一是美国南方种族矛盾,尽管布鲁顿区的黑人们在洪水来临时冲在最前面抗洪救灾,但依然改变不了白人对他们的歧视和偏见。黑人多次向镇长请愿要求开放水池、公共绿地等正当请求,但始终未获同意。在种族平等深入人心得今天,我依然能看到新闻媒体中黑人因为肤色遭到歧视,要实现真正的种族平等世界和平,看来还需要走很长得路。
小说中安格恩·布莱萨牧师是守旧势力的代表。他衣着考就、气质非凡,但他的行为却狭隘偏激。他强烈抵制风靡美国的流行歌曲,认为这是撒旦的魔音,他利用自己牧师的身份召集居民并对他们进行洗脑,甚至动手砸碎小女孩的收音机。安格恩·布莱萨代表了现实社会中的强权统治,他们固执偏见,拒绝接受新鲜事物,并用手中得权利对新鲜力量进行打压。
尼莫的妈妈则是个蛮不讲理而且势利小人,她把尼莫关在家里,名义上是保护他不受伤,实际是心疼医药费的开销,而面对尼莫的好朋友科里,她是用金钱来衡量两个人的友谊:“没买我家的衬衫,那算什么朋友?”读到这里真是令我又气恼有惋惜,利益至上,用金钱来衡量一切,这样的人生信条侵蚀尼莫年轻单纯的心灵,也让科里更深刻的认识到:真诚善良是人世间美好感情的汇聚,亲情和友情的温暖就像黑暗中的光明,帮助他克服了挫折和困难,支撑他摆脱迷失和彷徨,变成了想要成为的那个男子汉。

《致青年教师》读后感2000字


以前,对于这种书总是三分热度,因为这些书中的道理未免过于深奥,道理道理,总是让人看着晕乎,读着迷茫,草草地看了下目录,倒是觉得题目一个个取得精辟却实在,翻看了几篇,不禁被吸引,想起自己曾经的各种教育片段。

从小学开始,我就有个梦想,长大做一名小学老师,因为小学里我非常调皮,确切地说,是在小学五年级之前,那时候的我不爱读书,只爱玩,甚至喜欢和男孩子打成一片,我被罚过站,扣过星,批评过,甚至把老师气的赶出教室,连带着将我书包扔进走廊上的垃圾桶里,面对批评,面对他们的眼光,自尊心很强的我心中埋下了说不出来也不愿意和别人倾诉的秘密,那是一种孤僻,甚至是一种自卑。

直到五年级,来了一位语文老师,她也姓陈,有着圆圆的脸蛋,身形微胖,直到现在我都记得她,她关注到了我,却没有放弃我,她曾经对我说过一句话:你是一个很重感情的孩子。年幼的我将这句平常的话深深地记在心里,这应该是一种肯定,或是表扬。至少那时候我这么认为。她开始对我严格,她对我的严格和曾经的老师不一样,曾经的老师更愿意用惩罚手段来HOLE住我,而她却是无微不至的 关心,她关心我的家庭,开始和我母亲谈心,她和我如朋友般聊天,问我的兴趣爱好,接着,我的手臂上就开始别上了各种不同数量杠杠的徽章,也就是从那以后我变了,或者我成长了。她和我分享喜怒哀乐,也会教我各种知识和音乐,我们的关系没有师生之间的隔阂甚至畏惧,她鼓励着我,我感谢她。

就如在第一篇《就让你的眼泪流出来》这篇文章里,吴非老师说我们教育孩子们成为人,我们自己首先必须是情感正常的人,所以,当无法抑制自己的的激动和伤感时,就让我们的眼泪流出来作为老师,我们要做一个有真情实感的老师。说实话,面对学生,我笑过,也哭过。我曾为学生那纯洁善良的心灵感动得流泪,也曾为他们中一些同学的不争气而伤心落泪。事后,我还埋怨自己太没出息,感情太脆弱,但看了吴非老师这篇文章后,我明白这是我真情实感的流露,是人性中最美好的情感。作为教师,就是教学生做一个有真情实感的人,而不是一个对任何人和任何事都漠不关心、无动于衷、冷眼处之的人。如果我们教出的学生都是冷血动物,那么这是我们教育的失败。我认为我们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真正的人,所以,作为老师,我们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还应该是引导学生去关注人性中最美好的情感,发现真善美的引导者。

如今,我成为了一名幼儿教师,作为教师,我们不仅要当好学生们领路人,我们还要拥有一个博大的胸怀。因为教育者的胸襟,是学生的天地。教育者的胸襟有多宽,学生的精神天地就有多大。良师之心境,如海洋一般辽阔,如长空一般高原。教师心胸博大他的学生才能面朝大海,才能仰望星空;他所教的学科,就有可能成为乐园;他的学生,才会开垦自己心灵。所以说,教师胸怀博大,学生自然就大气。这其实跟我们常说的有其父必有其子是一个道理。老师的一言一行都势必会影响学生的一生。所以,我们不能事事斤斤计较,不能嫉贤妒能,不能心胸狭隘,我们不妨也做一个肚里能撑船的老师,做一个有胸襟的大气老师。

作为教师,我们更应该做一个专业知识和能力很强的老师。工作中只有爱我们自己专业才可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而优秀教师一定是一个与书为友,勤奋好学,博才多识的人。只有这样,我们心里的底气才足,我们也才能用自己的知识与智慧,为学生照耀他们的人生之路。当然,读吴非老师的文字,更多地是让我在平实的语调中感受到教育的美好和希望。让我们教着、学着、思考着、努力着,期待着那一天。

此书看完,让我记起曾经的点点滴滴,我从一名学者变成一名教者,我该怎么做一名合格或者优秀的教师呢?我总结如下:

一、关注学生的点滴事

我们常说,教育无小事,就是这个道理。然而,虽然每名教师都懂得要心里装着学生,但对学生的关注角度不同,对事件的考量不同,对学生的关注程度、对学生的爱也会显得不同。是的,虽然我们都爱学生,但爱是不同的,爱的表现方式也是不同的。作为老师,首先,我们不能和一些家长一样溺爱、纵容学生,其次我们也不能走入严苛的误区。然而做到了这些还不够,教师还应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设身处地地思考学生的真正需求。此番,才是真正做到了心里装着学生。

二、细心观察、用心感受

要想心中有学生,首先就的眼中有学生。可以看到,书中的例子涉及范围很广,让我们既可以从一件小事中发现孩子的性格、本性,也告诉我们不放弃点滴机会,与学生平等会对话。书中有个片段:那一次,几个男生跑到楼下打逗,我看到了,就打他们叫了上来。其中有一个很老实的孩子,我很生气:我不敢相信你也会和别人追跑打逗,而且你为什么不想别人一样认错!孩子沉默很久,说:我一年级的时候也这样。我一下子气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他是要告诉我她原本就是喜欢追跑打逗学生?我用不敢相信的眼光看着他。没想到他后一句说:后来老师说我,我就改了。我忽然很愧疚,竟然把孩子想象成顽固的样子。那时候我真想跟他说一声对不起,并暗自庆幸,幸好没有立即批评他,幸好他低着头没有看我的眼睛。

孩子们小,还不善于清楚明白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如果可能,我真的希望能给他们每个人足够的时间,听他们说他们想说的所有事情。可是时间很得很少,事情又很多。

三、做一个幸福的教师,用阳光的人性来启迪阳光的人性。不管我们个人遭遇如何,一旦我们与孩子相遇,我们就要把内心的阳光传达给他们,从而启发他们阳光一样的心灵。

正如吴非先生憧憬的那幅幸福的图景:在早晨的阳光中,孩子们哼着歌向学校走去,有时能停下来看看太阳;学生能经常地向教师提出有意思的问题,课堂上经常能有愉快的笑声;中午,他们能吃上一份由政府提供的、全国城乡同一标准的营养餐;学生能保有自己的爱好,下午4点起,他们在球场上奔跑叫喊,或者在图书馆查阅资料,在实验室研究自己感兴趣的问题;晚上,做完作业后,捧起一本诗集,轻声地读给妈妈听

做一个幸福的教师,幸福地做教师,你还等什么呢?

让我们带着执着与热情行走在教育之路上,无需华丽的语言,在低调中保持着对教育的执着;无需多彩的生活,在育人过程中享受着快乐的缤纷生活。让我们做一棵安静的小草,执着而又坚韧,在乡间的某个角落,思想发芽,携风起舞,幸福歌唱

读致青春有感2000字


小说看完了:陈孝正爱着郑微,郑微嫁给了林静。
首先大致梳理一下和电影版的区别。郑微寝室实际上是有6个人;电影里的许开阳更大方,不被爱也不应该成为恨的理由;朱小北没有退学,只是为了另外一个人去了新疆,也没有改名不想面对过去; 陈孝正结婚的对象是个蕾丝,比绿卡更加有说服力的利益交易;陈孝正出国的原因更详细;郑微和陈孝正以及林静在工作后的相遇,更加戏剧化以及纠缠显得更多;施洁不是神经质,但是是个单恋的可怜人;阮莞的去世,永远不朽的青春,有点讽刺;林静和小飞龙的曾经,双方父母的过往;陈孝正对郑微的感情。
大概就以上这些吧。
再次谈谈自己的一些感想,算是读后感吧。
我曾经以为,陈孝正对郑微的感情,在大学期间等同于习惯,在多年后的相逢等同于心有不甘。是的,曾经。现在觉得他对郑微的感觉,其实很复杂。不可否认的是,郑微是陈孝正人生中的一个例外。人还是会不知觉地被例外所吸引,因为和平时经历的不一般,所以更加难以忘记。这段感情的开始,虽然很戏剧化,但是又合情合理, 2个不可能在一起的人在一起了,多么值得被写成小说。如果接下来是2个人开开心心在一起了,happy ending多数是台湾偶像剧;如果男主或女主有人得病,凄美又伤感的ending应该是韩剧;得病后还是在一起没人死掉是最近的港剧;男主女主男配女配自由组合OOXX是美剧。。。典型的内地剧,男主女主梦想照进现实,爱情遇上面包。好吧,有点扯远了。在银幕后面我们没看到的,是陈孝正(学生时期)对这段感情的考量。他到底有多爱郑微,多么舍不得心爱的人被现实摧残,出国的决定到底是怎样反复。。。看完这段我的想法也很矛盾:一方面我很不认可陈孝正最后还是离开郑微去国外,为什么不能2个人一起去奋斗,为什么不相信2个人的感情,为什么要觉得不要在一起才是对女生的好,为什么?另外一方面我又很认同他还有他妈妈的想法,是的,贫贱夫妻百事哀,是的,爱情不能当饭吃。只是作为一个女生,如果我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会和郑微一样想不开。不是所有的女生都会怕吃苦,除非男生不能保证自己的从一而终,那么到哪里做什么过怎么样的生活,又有什么区别。我就不明白了,陈孝正又不跟人郑微说:你等我三年,又要怪她:你为什么就不能等我三年。即使那段婚姻只是各取所需,但是这样的决定还是会让人怀疑,如果,如果他和郑微在一起,会不会又为了另外的各取所需而伤害郑微呢?哪怕他是那么地爱她。
印象很深刻的一句话,大概意思是:我宁愿等待一个人,但我知道我是他的一部分,而不愿意等一个又一个三年,永远都只是他蓝图的一厘米误差。
郑微(工作)还是爱陈孝正的,如果不爱,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纠结。但是那又怎样呢?错过了的,返不转来的。或许更多的,是一种失望。对于当初了解的越深,就越是无法释怀。说到底,男女对感情对未来对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东西看法都有很大的差异。做女人,还是应该对自己好点,选择更适合自己的。爱,与被爱,只要心里想明白了,怎样都是一种幸福。所以,嫁给林静不一定是坏的选择。又或者在二次元里郑微还是和陈孝正在一起了,也不一定就很差。只是,做了哪种选择,就不应该后悔。
比起陈孝正,至少林静不是个反复的主。我总觉得陈孝正的骨子里是有些优柔寡断,当断不断的,相反林静更加果决。至少他在确定自己要什么的时候,没有和过去纠缠。这一点,在一段感情中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小说里都没有也不会提到,他和郑微的以后。如果喜欢陈孝正的人, 可以这样想象:林静作为公职人员,日渐发福,随波逐流,近墨者黑,最后被拉下马当然郑微在这里会被痴心的陈孝正感动,还是和他在一起了;如果喜欢林静的人,可以这样想象:陈孝正最后黯然遁去,不再出现在他们夫妻眼前,他们林家一家三口会快快乐乐的在一起;如果喜欢郑微的人,可以这样想象:不管她的角色重获爱情的失婚妇女又或者夫疼子爱的家庭妇女是怎样的,她最后都是会是幸福地老死在床上。
只是,怎样阮莞都是让人惋惜的,尽管只有她的青春是不朽的。
对每个角色都有说不出来的喜爱和讨厌,似乎年纪大了就越发觉得人真的是矛盾的个体。所以对每个角色的每个选择,都有这样那样的理解和不理解。如果故事可以由我决定,真希望陈孝正就没和郑微分开,阮莞没有死,朱小北和她喜欢的人在一起了,林静没有回来也有自己的幸福。只是我也很明白,梦想和现实的差距,是有多大;如果的威力,是多么的渺小;生活,是多么的无奈。
对于我来说,演技剧情改编情况都不是重点。如果一部电影或小说,能让我看过之后感触颇多,就是成功的。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550字)


《血染的王冠》这篇小说出自着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我个人非常喜欢他的作品,在看他的小说时,你会觉得自己好像就是主人公。

《血染的王冠》讲述了一只金丝猴国王,为了整个部落的安宁,牺牲自己。人类来救它,它却谢绝救援,因为它知道只有它死了,部落才有可能得到和平。麻子猴王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的选择了死亡。它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新猴王的王冠。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得不被麻子猴王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深深感动。在文中,有一句作者读书看到的一个外国的动物学家说的一句话:对生性好斗的金丝猴群来说,任何一顶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红的;如果有一顶王冠出于某种偶然的原因,没有被鲜血侵染过,那么可以断言,这顶王冠终将黯然失色。很多时候,人们都会说在群体的利益面前要做贡献。可真真正正又有多少人能做到献出自己的身躯的呢?

其实,麻子猴王不仅有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他与褐尾巴雌猴子之间的爱也深深感动了我。当麻子猴王为了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选择牺牲时,我把竹竿伸向它援助时,它居然推开竹竿,谢绝了。当麻子猴王跳下江时,褐尾巴猴子竟毅然也跳了下去,紧紧抱着麻子猴王,双脚停止踩水,没有挣扎,也没有松开,渐渐一起沉沦下去

让我们一起学习麻子猴王的伟大精神,体会他那伟大的爱情吧!

六年级:黑灬色玫瑰

读后感血染王冠精选


充实自我的绝佳途径之一就是阅读,在读了作者的作品后我有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读后感是按照自己的逻辑来组织自己的语言,穿插自己的所思所想。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栏目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后感血染王冠",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读后感血染王冠 篇1

《血染的王冠》这篇小说出自着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我个人非常喜欢他的作品,在看他的小说时,你会觉得自己好像就是主人公。

《血染的王冠》讲述了一只金丝猴国王,为了整个部落的安宁,牺牲自己。人类来救它,它却谢绝救援,因为它知道只有它死了,部落才有可能得到和平。麻子猴王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的选择了死亡。它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新猴王的王冠。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得不被麻子猴王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深深感动。在文中,有一句作者读书看到的一个外国的动物学家说的一句话:“对生性好斗的金丝猴群来说,任何一顶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红的;如果有一顶王冠出于某种偶然的原因,没有被鲜血侵染过,那么可以断言,这顶王冠终将黯然失色。”很多时候,人们都会说在群体的利益面前要做贡献。可真真正正又有多少人能做到献出自己的身躯的呢?

其实,麻子猴王不仅有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他与褐尾巴雌猴子之间的爱也深深感动了我。当麻子猴王为了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选择牺牲时,“我”把竹竿伸向它援助时,它居然推开竹竿,谢绝了。当麻子猴王跳下江时,褐尾巴猴子竟毅然也跳了下去,紧紧抱着麻子猴王,双脚停止踩水,没有挣扎,也没有松开,渐渐一起沉沦下去……

读后感血染王冠 篇2

今天我读了《血染的王冠》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情节好看极了,我来给大家讲讲吧!

我最喜欢《血染的王冠》里的《棕熊的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我”和一个向导强巴在野外观察室不远处的树洞里,捡到了一只棕熊宝宝,那只小棕熊幼崽才只有一个月大左右,眼睛还没有睁开。

“我”便将它带回了野外观察室里,给它取名为“小丽丽”又过了两个月小丽丽就睁开了眼,第一眼看的就是“我”,小丽丽把“我”当成了它的“妈妈”,它与“妈妈”住了一段时间。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小丽丽的亲妈妈真的来了,把小丽丽强行抱走了。

小丽丽几次偷偷的溜回来,但是还是被棕熊妈妈知道了。棕熊妈妈很忌妒“我”,便尝试着要把“我”杀掉。有一次,棕熊妈妈被雪豹遭遇袭击,最终雪豹死了,棕熊妈妈也受了重伤,它知道自己快不行了,便到了一丝希望来找“我”,让我好好的照顾好小丽丽,就死了。

我觉得这个棕熊妈妈好伟大,为自己的儿女而死。就像我们的母亲一样伟大,所以我们长大以后要孝敬父母。

读后感血染王冠 篇3

“棕熊的故事”、“白象家族”、“花面母灵猫”等等的文章都出自着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着作《血染的王冠》。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写的是作者沈石溪和各种各样的动物之间发生的惊险趣事。

作者利用对动物的动作、神态描写,塑造出了各种特点、性格鲜明的动物,而这样的写作方式使这本小说更加形象生动、趣味盎然。因此,我非常喜欢这本小说,我每次看这本小说,都是专心致志的,还看得津津有味、如痴如醉,看着看着,我就像走进了小说中的奇妙世界里,在动物世界里遨游。

这本《血染的王冠》里有一篇文章就叫“血染的王冠”,很显然,这本小说中“血染的皇冠”这个篇章给作者留下的印象最深。但令我最难忘的是第一篇文章是“棕熊的故事”。

在这篇文章里,作者和藏族向导强巴在金猫爪牙下救走一只棕熊仔,熊仔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作者,它把作者当做妈妈。作者为熊仔起名小丽丽。

母棕熊在被猎人提取胆汁后突然出现,抱走小丽丽,小丽丽却不肯离去,曾离家出走。因此,作者遭母熊多次报复,可是母熊无一成功。一次母熊与雪豹的搏斗中,母熊身受重伤,向作者求救。母熊在把它心爱的女儿永久托付给作者后死去。

在看完这篇文章后,我热泪盈眶,被母棕熊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打动了。母熊不管一切冲破猎人的牢笼找小丽丽;母熊因为小丽丽的离家出走而多次报复作者;母熊为保护小丽丽而身受重伤,这些都是母熊对小丽丽伟大的母爱!

我的母亲也给了我伟大的母爱。她总是为我遮风挡雨,帮我解决难题……我很爱我的母亲!母熊也为小丽丽遮风挡雨,也给了小丽丽伟大的母爱,可是小丽丽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的是作者,而不是母熊,小丽丽就把作者当做妈妈。不管母熊为小丽丽做什么,小丽丽都不理睬母熊。我深深地体会到母熊的悲惨。

这本小说令我非常难忘,它不但让我认识了各种各样我不认识的动物,还让我学会了许多写作的方法呢!

读后感血染王冠 篇4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读《血染的王冠》

“……轰隆隆,飞沙走石,哗啦啦,双猴滑落。他们一面在陡坡上翻滚,一面还相互啃咬,好一场恶战,打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江河呜咽,大地失色……”这是我在暑假里读到的最精彩、最扣人心弦的文字,这段文字出自沈石溪爷爷等编著的动物类书籍《复仇的雪狼》里一篇特别好的文章——《血染的王冠》。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一只年轻气盛的雄猴“黑披风”和一只年老体衰的猴王“麻子猴王”,他们之间发生了一场惨烈的王位争夺战。在战斗中,“黑披风”一直占据上风,其他猴子也纷纷倒戈,“麻子猴王”为躲避“黑披风”和其他猴子的追杀,跳进江中,在游得筋疲力尽的时候,“我”施以援手。之后,“黑披风”便对我展开了疯狂的报复和破坏。也因为“麻子猴王”还活着,“黑披风”在众猴中的威信还没有牢牢树立,猴群发生了内讧,“麻子猴王”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选择了辉煌的就义

我非常敬佩“麻子猴王”,在他还年轻的时候,猴王被偷猎者打死,群猴无首,他带领大家经过十几场苦战,摆平那些叛乱者;登上王位后,他艰苦奋战,给大家带来安宁和发展,众猴对他心悦诚服;年老后,面对“黑披风”的一再挑衅和其他猴子的落井下石,他一忍再忍,迫不得已,才和“黑披风”血战到底。最让我感动的是,当他深爱的褐尾巴猴告诉他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里,猴群又再次面临生存的危机,众猴不服“黑披风”命令时,他深知“王冠没有被鲜血染红”,唯有牺牲自己的生命,才能拯救整个猴群,他拒绝了我的第二次相救,勇敢无畏地走向江中……

我心中的“麻子猴王”,他宽容忍让、才能卓绝;他更是深明大义、英勇无畏。我想到了妈妈告诉我的一句话——欲戴王冠,必承其重。意思是如果你想要拥有王一样的权利,就必须要能承担做一个王所应该做到的事情。“麻子猴王”做到了他应尽的一份责任。我也想到了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能够被人永世敬仰、爱戴和尊敬,是因为他们尽了更多的责任。我从历史书里记住了被烈火炙烤却纹丝不动的烈士邱少云;我从妈妈口中记住了她家乡的好书记焦裕禄;我从老师的的朗诵里记住了感动中国的好校长张桂梅;我还从新闻报道里记住了那些在在武汉疫情中、在郑州大雨里默默奉献的志愿者,我虽然叫不出你们的名字,但我记住了你们的身影。

这个故事让我久久不能平息,在这里,我要向像人一样有感情、有血性、有尊严的麻子猴王致敬!向我们祖国的伟大英雄们致敬!

读后感血染王冠 篇5

今天,我读了《血染的王冠》这一本书,故事主要讲了在一群金丝猴中,“黑披风”雄猴抢夺了“麻子”猴王的王位,但由于我的干预,黑披风雄猴未能麻子猴王赶入“葬王摊”里淹死,新生的政权埋下了被颠覆的危机。黑披风雄猴三番五次地跑到“我”的工作站来,企图彻底解决问题,但结果一再碰壁,无法如愿。雄猴们对黑披风雄猴产生了信仰上的动摇,猴群“内讧迭起,陷于混乱,濒临分裂”。

后来,麻子猴王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地选择了死亡......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感慨万千。心中非常佩服麻子猴王,想不到动物也有感情,它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毅然选择了牺牲。

麻子猴王的这种行为使我联想到被烈火焚烧不动摇的邱少云。1952年10月,邱少云和他的战友奉命到离敌人阵地很近的地方去潜伏,等到第二天傍晚发起战斗,以便突然地去消灭敌人。他们把野草披在身上,不仔细观察是发现不了的。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到第二天下午敌人盲目发射了一颗燃烧弹,落在了邱少云的身旁,火烧着了邱少云身上的草,要是他此时起来完全可以扑灭身上的火,但是会暴露目标,为了革命,为了胜利,他咬紧牙关,顽强地忍受着烈火烧身的剧痛。尽管无情的火渐渐地烧到了他的头上,他也没有发出一声呻吟,直到最后牺牲了。

啊!这是多么伟大的行为,多么顽强的毅力!

读后感血染王冠 篇6

读了《血染的王冠》这一文,我心潮澎湃,百感交集。

这一文章讲述了一个曾经辉煌过的猴王—麻子猴王,年事已大,敌不过前来抢王位的挑战者—黑披风雄猴。麻子猴王被揍得稀里哗啦,落花流水。世态炎凉,一沉百踩,麻子猴王刚一下台,就要被曾经支持他,讨好他的猴赶尽杀绝,除了真心爱他的褐尾巴雌猴外,麻子猴王已众叛亲离,走投无路了,被作者视作同情救了上来。

终于有一日,猴群大混乱,因为黑披风雄猴这个王位没有把上一界猴王干掉的关系,没有给血染过,所以众猴谁也不服谁,大乱斗,死的死,伤的伤,逃的逃。

在千钧一发之际,麻子猴王用自己的命平息了动乱。而那位褐尾巴雌猴则与麻子猴王一起投江自尽,至于猴群如今怎样,那自然是后话了。

这篇文章我感触最深的是那麻子猴王驾崩时一沉百踩那种风气,众猴子也许是讨好新猴王,也许是报复麻子猴王,不管是什么理由都好,都是有好处就捞,没有好处就扔,不只是动物,人也一样,而且是更明显,程度到了火烧眉毛了。

在商场中,职场中,情场中,哪一样不是你欺我诈,说好听点叫斗智斗勇,说难听点是谋财夺利。在这21世纪,穷在路边无人识,富在深山有远亲,现实社会如今有的人啊,就是为以下四件事而活:沾光、求财、图名、得权。在这个拜金主义的社会里,小人比比皆是。

不知各位有无读过《百万英镑》此书。这世界有的只为了钱,为了钱命也不要了,骨气也不要了,尊严也不要了,我认为知足者常乐,财多并非是福。老实肯干,本分做人,一世都幸福。

读后感血染王冠 篇7

这天,我拿起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开始,我读了一篇短篇小说,名字叫《血染的王冠》。

讲的是主人公所观察的一群滇金丝猴与他之间发生的一个夺位的故事。这群滇金丝猴的猴王,主人公叫它"麻子猴王",还有一个二王,叫"黑披风",而麻子猴王最宠爱的王妃,则叫"褐尾巴".故事就是从它们之间发展的。黑披风一直想搞政变,自己做猴王,于是便拼命地想要挑起一场王位争夺战,而挑战者必须让"王冠被鲜血染红".在麻子猴王要沉入葬王滩时,主人公救了它。可就是因为新猴王未能将王冠用鲜血染红,所以猴群发生了内讧。最后,麻子猴王与主人公告别,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他选择了死亡。而就在它又要沉入葬王滩时,褐尾巴猴为了爱,放弃了尽在眼前的荣华与富贵,从几丈高的岩石上跳了下去,与麻子猴王一同辉煌的就义了。

麻子猴王的死,并不是应有的结果,它完全可以跟随主人公,去医院治伤,然后安度晚年。而褐尾巴王妃的死,也不是注定的结局,它也可以选择跟随新猴王,毕竟它还年轻。可是,为了同一样东西,它们都选择了死亡,那就是爱。麻子猴王爱猴群,它和王妃又相互地爱,这也表现出了爱的伟大。

在我们现实的生活中,也有许许多多这样的爱,就像老师与学生、清洁员与群众、父母与子女……

爱是一种可以纵使人可以超越一切的力量,有了爱,就有了一切。

《思念依然无尽》读后感


我含着热泪坚持读下去,读到了耀邦同志在长沙“穿着驼色的中山装……”心里怦然一动:这莫非就是我在1958年看到的那件“驼色的中山装”吗?

1958年4月12日团中央在上海召开全国青年工人代表会议。我作为大学生代表参加了大会。会上,耀邦同志做了题为《人是伟大事业的决定因素》的长篇报告。(会后全文发表在《解放日报》上,脱稿后,喜见全文被《胡耀邦年谱资料长编》一书收入)他高度评价了人的地位和作用,高度评价了的地位和作用,高度评价了青年工人的地位和作用,富有很强的号召力和感染力。我清楚地记得,他讲到激动处,会拿着讲稿跳起来,纵情高呼。他在台上激动,我们在台下也跟着激动。他的讲话,多次被掌声打断。等他讲完以后,不得了,全场沸腾,掌声不息。当掌声将息时,主持人刚想致词,掌声又再次响起,并要求耀邦同志走下来绕场一周。大会在文化广场举行,听众有万余人,那时没有投影什么的,坐在后边和两旁的人很难看清楚耀邦同志。绕场一周的要求一提出,会场上更加活跃。于是,主持人宣布:耀邦同志马上到大家当中来,但是,宣布一条纪律:为了节省时间,请大家不要与耀邦同志握手。我怀着激动的心情等待那一时刻的到来。当耀邦同志拱手走到我们跟前时,我清楚地看见他穿的就是一身“驼色的中山装”。人的第一印象是磨灭不掉的。几十年来,每当我听到“胡耀邦”这个名字时,就想起那“驼色的中山装”。

驼一样的人穿“驼色的中山装”。耀邦同志的一生就是骆驼般的一生。他像骆驼那样艰难地行走在沙漠上,他像骆驼那样从不伤人,他像骆驼那样几天不吃东西照样向前,向前!他有骆驼般的心肠,骆驼般的生活,骆驼般的精神,还学会了骆驼般的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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