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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12-04 来源:互联网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8篇。

读书帮助我们成长。阅读作品,我们会对作品有一定自己的认知,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关于写作品读后感你有什么困惑的地方吗?以下由读后感大全收集整理的《喧哗与骚动读后感》,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1

喧哗与骚动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班吉的角度来写的,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他是个先天性白痴。

一九二八年,他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

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过去的事与当前的事都一起涌现在他的脑海里。

所以,在他的叙事当中,常常是混乱的,叙事到一件事的时候,又会因为当中的一些事物,联想起另一件事。

如果没有译者的注解,我还真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事。

但我还好奇,译者又是怎么知道班吉讲的就是那件事,我即使联系上下文也看不出。

看来,我的智力水平真的是很低啊。

但通过班吉的讲叙,我还是可以了解到,班吉对姐姐凯蒂有很深的.感情。

第二部分是从康普生家族的长子昆丁的角度来叙事的。

他是一个哈佛高材生,但他能上哈佛是因为家里买了一块很大的地的缘故,也就是说,他能进哈佛,并不是因为他的智商,而是金钱。

刚开始看这部分的时候,还有点纳闷,昆丁虽没有高智商,但他的脑子应该比班吉好很多吧。

为什么他的讲叙也这么不正常吗?后来,看了一些评论,知道昆丁在讲这段的时候,精神也处于极度的亢奋之中,因为他在考虑自杀的事情。

想想也对,一个要自杀的人,他的精神也正常不到哪里去。

从他的讲叙中,我发现昆丁其实很善良,他给一个吉普赛女孩食物吃,又送她回家。

后来虽然被她家人误以为是昆丁要拐卖这个小女孩,但他也没有为他的这些善行辩解几句。

他也非常的爱他的妹妹,凯蒂失身后,他也要决定跟她的男人决斗。

虽然他跟那个男人最终没有决斗,但他因为由于对那个男人因对凯蒂的侮辱的愤恨而产生的勇气,还是很容易看出他对凯蒂非常的在乎。

但我不明白,他在乎凯蒂的到底是她本身呢?还是她的贞洁?如果真的爱凯蒂,应该在凯蒂失身后,更加的关心、安慰她。

而不是选择自杀,在地狱里与她相遇。

也许,这就是一个要选择自杀的人的逻辑吧,看完这本书后,虽然不太明白其中的一些意思,但还是有点庆幸: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正常人的逻辑要明白晓得一个非正常人的思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但写到这里,我又有点疑问,那些“疯子”的思维,有谁能真正懂的呢?难道是他们的同类人吗,但“疯子”本身都已经丧失或混淆了思辨的能力了,又怎么晓得别人的想法呢?所以我很好奇。

福克纳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到底是想写给谁看的?

第三部分是从杰生的角度来叙述的。

杰生应该可以说是康普生家族里面比较正常的一个人,因为他既不是白痴,又没有自杀的念头,更没有一些放荡的行为。

但他既生为康普家的人,无论康普生太太怎么说杰生好,他还是继承了家普生家我认为一些共性的思维特点:疯颠的,非正常的,疯狂的。

杰生的“疯”我觉得是因为他的自私自利、贪婪无情所造成的。

这点在现实中也还是可以找到例子的,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地位,确实会导致精神失常。

通过杰生的讲叙,我发现杰生绝对是恶的代表。

他阻扰姐姐凯蒂对她女儿急切的想念之情,并且还利用这点来给自己生利。

别说他跟凯蒂是亲兄妹了,即使他跟凯蒂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一个常人也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

但就杰生的这样一个人,作为康普生家族的权威康普生太太还不对地夸杰生好。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康普生家族没落的必然性。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2

《麦克白》|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文题的摘录来自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Lifeistaletoldbyanidiot,fullofsoundandfury,signifyingnothing.),后威廉·福克纳就此为题写就小说《喧哗与骚动》(TheSoundandtheFury)。

福克纳作为南方小说家,目睹工业社会对旧日南方社会面貌翻天覆地的变化,感触良多,当时,蓄奴制彻底瓦解,但祖先的罪恶带来的历史负担和心理痢疾却一息尚存,再加上工业文明孽生的金钱和物质力量对人性的异化和戕害,都使南方的现代思想文化呈现出很复杂的状态。知识分子目睹南方社会衰亡的过程,心情爱恨交织,往往难以在工业化的时代里找到新的思想归宿;有的即使已经附属于改变了的新社会,但心灵上却仍时时感应到消逝了的旧社会的余音,充满了喧哗与骚动。福克纳的创作便突出了南方人的这种精神状态。

《喧哗与骚动》的故事从美国南方旧家庭的分崩离析开始,每一个家庭成员出来讲述关于自己的故事。这些文字没有内部逻辑,时空颠倒。据统计,单在其中一章里,场景转移就出现了超过两百次,叙述时间也极富跳跃性,第一部分是“班吉的部分”时间是1928年4月7日;第二部分是“昆丁的部分”,叙述的时间倒退到19xx年6月3日;第三部分是“杰生的部分”,叙述的时间发生在1928年4月6日;第四部分是“迪尔西的部分”,用第三人称描述发生在1928年4月8日的故事。几十年发生的事情都搅和在脑子里,混成汇杂的意识之流,与故事主人公班吉智力低下的状况想吻合。直至第四部分迪尔西的部分,采用全知式视角,由迪尔西这个正常人来讲述剩下的故事,才使一切豁然开朗。从模糊不清到清晰可辨的领域,为故事提供了不同视角认知的可能性,突出了意识流小说形散而神不散的特点。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3

“一个人是他不幸的总和。有一天你会觉得不幸是会厌倦的,然而时间是你的不幸……”萨特认为这句话是《喧哗与骚动》这部小说真正的主题,但他的着眼点更多在于后半段中“时间”这个关键词,人的不幸在于他被框在时间里;而对我来说,不妨从前面一句话,即“一个人是他不幸的总和”作为切入点,来尝试解读福克纳所描绘的世界为何会是一个令人绝望的世界——至少单从这句话来看,呈现出的人是一个非常休谟式的内在决定论的个人。

关于休谟的对于人类理解的认知,简单来说就是外部世界是不可知的,而人的内部世界是通过自然的、可依赖的印象与感觉来决定的——休谟认为,感觉是被直接给予的,因而具有最根本的确定性,是可以依赖的,而观念、理性等因素都是来自于自然的印象——于是乎,通过将人充分地暴露在快乐与痛苦、幸福与不幸的印象中,就可以就可以促使其自身必然性本能做出行动,从而再导致了现代人的一种消极自由。

上面说的可能绕了些远路,还是让我们先回归文本,回归“感觉”这个关键词。完整读过《喧哗与骚动》的读者,或多或少都能察觉到,书中以班吉、昆丁、杰森为第一视角的三个章节中,除了那来回跳跃的现在与回忆的交织、没有标点的意识流混乱言辞之外,还有一个地方和其他小说比起来非常奇怪,仿佛缺少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在第二遍读本书时,我找到了困惑我的疑问的答案,即人物的行动仅由过去的印象和现在的感觉所推动,而他们的动机没有任何因素是来自未来的:或许第一遍读的时候没能意识到,但回过头来仔细翻阅一番,甚至是一句话一句话的审视,都可以发现里面的人物以第一视角说话时,几乎全部都是“谁说”、“谁做了什么”、“闻到什么气味”、“什么发出了声音”等等,这些都是他们的感官的感受,他们看到了、听到了、闻到了、碰到了什么,而除此之外,真的就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任何在其他小说中会理所当然出现的“我想”、“我希望”、“可能会”等与不可知的未来相连接的词汇(这也正是休谟的感觉论中所丧失的)。可以很明显地,这部小说的世界中,感觉这个怪物所占的比例实在是过于庞大,以至于将想象原本的无限空间都给蚕食殆尽,我们来到了休谟所构建的只有感觉,人物的一切都由他过去的感觉与印象构成,并围绕着这些重大的感觉与印象引起的幸福与不幸行动:可令人叹惋的是,本书中的主要人物似乎只有不幸。

全书中核心的印象大概有三个:凯蒂的被诱怀孕,班吉的被阉与昆丁的自杀,它们全部都是不幸的印象,而在故事里几人视角中现实与回忆的切换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以上述重大印象为契机与根基,于一个嗅到忍冬花芬芳般的不经意间,时间就在意识中被无限拉长的一瞬间中闪烁跳跃几轮——是的,就像休谟对笛卡尔完备性的理性世界的推翻一样,通过将感觉的作用无限放大,倘若幸福与不幸的印象才是唯一自然的、可依赖的,那么理性与完备性自然不会在这样的世界上留有任何余地,毫无逻辑与秩序的意识流的语言就是世界理性丧失的最好证明。在我看来,福克纳的确有在强调“感觉”对于这样一个家庭的重要性,而恰恰在本书中就真的存在一个甚至明面上将只有感觉的世界推至极限的白痴——班吉,这也我认为全书最“纯净”、最能将这番绝望的世界描绘得淋漓尽致的视角。《喧哗与骚动》这个标题来源于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中的台词,“人生如同一个白痴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或许让我们换个更直接的说法吧:里面有过第一视角的人物,无论是班吉,还是昆丁或杰森,其实都是仅有感觉的白痴,只不过后两者表面上看起来更像人罢了。

这种休谟式的世界之所以令人绝望,是因为里面的人物只有着上面我所提到的消极自由,而完全不拥有自由意志。可能说一个虚构人物拥有自由意志听起来比较奇怪,但至少在阅读其他小说时,里面的人物是不会拥有产生如此强大的宿命感的:仅仅依靠那些感觉与印象,来自未来的想象被遮挡住,没有任何可以逃避的决定论世界,他们的未来早已被规划预定好,穿插于故事里、提示在注释中,甚至被定死于福克纳亲自所撰写的附录中——不仅是里面的人物没有想象的空间,连我们读者也没有了想象的自由,这样一个灰暗的、混乱的世界就仿佛理所当然地呈现在你眼前,而在一次次的喧哗与骚动中,最终走向的只有虚无与毁灭。

当然,我并不认为福克纳是在宣扬这样的世界是正确,或是认为我们的世界就真的完全是一个只有感觉的世界。在我看来,福克纳创造出此等荒谬性世界的原因,肯定也与当今我们的现实的世界有关,所以为了突破这样的世界,他描绘了这样的世界,并试图突破这样的世界,可能对于康普森家族来说最后完全失败了,但这也并不是未来的终结——无论是笛卡尔的理性世界,还是休谟的感觉世界,关于如何克服这两者的世界,本书中的其他人物,亦或是他的其他作品里主人公,那些“无法被征服的个体”,其实都给出了一个与未来相勾连的答案。如果你被本书中的世界压抑地喘不过气,可以尝试去读福克纳的另一本书《野棕榈》,愿你能找回他深深铭刻于美国南方社会的那股力量,那依靠重要感情、真正的爱所创造出的未来,即便虚无却依然执着与自然。

我也不会轻而易举地接受《喧哗与骚动》的世界,可如果你不喜欢这样认知世界的方式,不接受这样一个绝望的世界,也请以此为起点努力去克服这样的世界吧。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4

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读完。这本书,开始读它就不能停下,不然思绪就跟着断了。整体的读感很不好,站在地铁里读,我皱眉;坐在家里读,来去厨房倒了好多次水,读着实在郁闷,以至于我破天荒地一天去了两次健身房,企图通过身体的发力来使脑袋清醒。难以发泄又放不了手的讨厌情绪是这本书带给我的。

小说分成四部分及附录,分别从班吉明、昆汀、杰森和迪尔西四个人的角度叙述,其中昆汀篇最为混乱,意识流展现最为彻底,大段无标点无换行的文字让人喘不过气,而且不同时间的故事交错罗列,直到把最后一条附录读完,才能搞清整个故事到底在说些什么。

这不是一本传统、好读的小说,如果没有罩在小说外面的荣誉,我大概是不会坚持读完的。可它确是一种新的小说口味,我读惯了放进嘴里就觉得香的文字,偶尔脉络清奇也不会太过意外,而《喧哗与骚动》是难啃的骨头,啃完也不觉有多香,只是这过程实在特别。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5

我是比较不喜欢欧美作家的作品的。因为对他们的文化、价值观和历史不是很了解,读起来总觉得有隔阂。我对文学的流派也没什么系统性的认识,只记得老师在课上说福克纳是意识流作家。在我的印象里,意识流就是大段大段的独白,主角喃喃自语直到让我忘记了故事的情节。

这本书刷新了我对欧美作家以及意识流的认识。这本书的前两章应该是典型的意识流写作手法(我猜的),随着讲述者的记忆而进行随意的思想纪录。但它却不像其他意识流中的大段独白那样无味。作者看似在许多事件中随意地描述,时间线混乱交错,实则是用碎片化的方式把整个故事以及人物的精神状态呈现在读者面前。就像一场拼图游戏,看起来是东拼一块、西凑一块,最后却组成了一幅完整的图画。我沉浸在这本书的意识流气氛里,不必在意注释,也不用太在意发生了什么,就这样随着叙述者的思绪前进就好。

最让我感动的是昆丁作为叙述者的一章。一个有点极端,充满悲情意味的哥哥。他根据《圣经》里“班杰明,我们被卖到埃及的最小的孩子”,给智力残疾的弟弟取名班杰明。他一边质问着:“你有妹妹吗?”一边挥起拳头,可是却总被打倒。他在自杀前,帮助迷路的小女孩找回家的路,这明明是一段没有什么剧情冲突的情节,却是整本书里最让我想哭的地方。

昆丁死后,再也没有人带他的妹妹回家。

大概因为译本年代太过久远,字里行间有种北京话的味道,特别是人物对话,太接地气反而有一点违和。译者的注释太详细了,反而少了在阅读里探索的乐趣。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6

我很欣赏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

当我偶然在图书馆某个阴暗的角落里找到它时,突然发现它被归纳在《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的藏书中,与海明威、纪德、川端康成、菲茨杰拉德、黑塞等名家的作品并列。

出于好奇,我把它带回家,花了差不多整整两个星期读完了它。不得不说,它真的是一本“信息量很大”的小说。

之所以说它是一本“信息量巨大”小说,是因为它不仅体现了人类胸怀的博大,还能深刻地触及读者灵魂,超越了时间的局限,让读者在50年或者100年后读起来依然觉得非常新鲜。

我也想提醒一下还没有读过这本书的读者: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耐心,想完全地读完这部小说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是福克纳本人最喜欢的作品,难度比较大,也被认为是小说创作的教科书。

这本书用意识流的手法,描述了美国南部一个没落种植园家庭发生的事情:

没落地主康普生性格软弱,一事无成,家产殆尽后,只能整日用酒精麻痹自己。

他的妻子自私冷酷,总是怨天尤人,时刻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与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康普生夫妇的作风和封建守旧的观念对几个子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他们的长子昆丁虽然身体孱弱,却受父亲影响极深,极其骄傲敏感,作为没落的庄园主阶级的最后一代的代表者,一种没落感始终追随着昆丁。

总是抱住南方所谓的旧传统不放的昆丁,偏偏又过分重视妹妹凯蒂的贞操,把它与门第的荣誉甚至自己生与死的问题联系在一起。

可惜个性叛逆的凯蒂,渴望追求爱情与幸福,由于没有父母正确的引导,她与人私定终身还怀了孕。

昆丁无法忍受妹妹凯蒂的失贞,认为她有辱南方淑女的身份而爱恨交加。在与凯蒂的情人决斗失败,又反对凯蒂结婚无效后,最终投河自尽。

凯蒂被迫嫁人后又惨遭抛弃,最终沦落风尘......

其实我不愿意在书评里详细介绍小说的梗概,因为它永远无法体现作者创作作品时的全部精神气质。

在很久以前,对于福克纳来说,所有人只听到他的声音,却没有人读他的作品。

现在看来,福克纳不愧被誉为“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人”。

《喧哗与骚动》的具体表现,不是一般线性叙事、以情节为驱动的小说。

虽然再精彩的剧情,也难免会有一定的单薄。但《喧哗与骚动》,有一种很难一下子解释清楚的意识形态和文学之间的交融。

恐怕每个读者在最初语无伦次的意识流中略读几页,就能感觉到其中的难度有多大。

每一个人的意识完全不受时空限制,它们从一个意识跳到另一个意识,只在某些地方用不同的字体给你提示,又或者用某种气味什么的给你提示。

这些杂乱无序的意识流手法的确很奇怪,常常让人在读的过程中觉得很累。

福克纳的这本小说,却完全抛弃了传统的现实主义创作手法,即在刻画人物时,从外部世界过渡到内心世界,反其道而行之。

在那些大规模的意识流中,各种场景不断地与人物的内在意识交织在一起,虽然表面看起来乱套了,但看完之后,那些场景就像油画中层层叠加的色彩,呈现出了丰富而清晰的层次。

最后,福克纳做了一笔精彩的画,驱散了迷雾,带领着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感受意识的流动,参与到他创作意图的体验中,让读者来到了阳光下。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7

初读《喧哗与骚动》,感觉很陌生,甚至有些吃力,故事竟然可以这样组织的。

后来才知道这种写法叫做“意识流”。

总体感觉好混乱,好糊涂啊,完全没有章法,各种片断,好像都莫名其妙的交织在一起。

如果没有译者大量的注解,完全看地不知所云,但说实话,即使看了下面的注解,还是不太清楚福克纳到底在这本书中要表达什么思想。

我想,也许正如这题目的来源莎士比亚里的《麦克白》里说的那句话,“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

这本说,也是“痴人”福克纳的梦靥呓语,没有什么意义吧。

我人生没意义,你还得活下去;读完一本书,即使没什么想法,也还得写读后感。

同一部小说,有人对作者的艺术技法条分缕析;有人从时代背景及作者的祖宗八代解构故事诞生的必然因素;有人像杜撰明星八卦一样猜测人物的原型及可能的含沙射影;还有人拿它与别的小说做一番可有可无的比较。

这几者,当属于职业评论家之流。

而我读小说,仅限于故事本身和语言文字。

如同欣赏美人,不宜用手持手术刀的医生的眼光;欣赏美景,不宜用科学家解释眼睛成像的方法。

那我就把自己从开始到结束,谈谈这本书的一些感受……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描写了康普生家族的没落史。

这是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望族,祖上出过一位州长、一位将军。

家中原来广有田地,黑奴成群。

如今只剩下一幢破败的宅子,黑佣人也只剩下老婆婆迪尔西和她的外孙勒斯特了。

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于1912年病逝。

他在世时算是一个律师,但从不见他接洽业务。

他整天醉醺醺,唠唠叨叨地发些愤世嫉俗的空论,把悲观失望的情绪传染给大儿子昆丁。

康普生太太自私冷酷,无病呻吟。

她总感到自己受气吃亏,实际上是她在拖累、折磨全家人。

她时时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她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和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女儿凯蒂可以说是全书的中心。

家族的衰落和家庭中的颓败、冷漠气氛,使她从一个“南方淑女”变成了轻佻放荡的女人。

凯蒂的沦落给他家庭,给她的三兄弟造成里毁灭性的影响。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8

一本小小的三百页的书,却让我读了两个月,若没有读到这本书,不会体会到一部故事,能写的这样酣畅淋漓。

所幸这本书作者是福克纳,如非这位享誉文坛的大师的作品,谁会耐下性子来,读这样一本“对读者充满恶意”的书呢,福克纳无所不在的意识流,随心所欲或是精心布置的场景切换,意识切换。就注定了这本书不是读一遍,读两遍,甚至是读三遍能读出味道来的。就是这样一个充满意识流,整篇整篇的没有标点,语句有时没有任何语法可言却在我读过之后对福克纳产生了真正的敬佩,这种敬佩,是对一个真正的作家的敬佩,如果真要我拿出某个人与他作比较的话,Strickland或许是最为贴切的了吧,毛姆笔下的Strickland仿佛就是为福克纳定身而作,为了艺术,为了创造而拼尽精力,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他们这类人就像是不断爬涉的香客,寻找着或许根本不存在的庙宇。而福克纳就是这样的一类人,而这庙宇或许就是文学的殿堂了吧。

现在的大部分小说,文章,都是为了迎合读者而作,取一些浮夸的名字,加入荒诞无聊的情节。诚然这种文章能满足某些人的精神需求,但是这个时代还是需要一些为了创造而创造的作家。

扯回小说吧,初读这本书,在班吉部分遇到了无比的困难,好像文章前言不搭后语,读的时候十分恼火,这个部分仅仅86页我就读了一个多星期超过7小时的时间,读了好几遍才明白到底在说什么,而当我花完两个月的时间彻底把这本书读完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每个部分,每个细节,每个意识流的切换,都是如此精致无暇。简直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在之前我所欣赏的作品,是心灵的传达的作品,不是所谓的作者意识形态的传达,而是作品中没一个人物,他们的思想,灵魂与作者的交流,而这本《喧哗与骚动》简直就是把这条路走到了前所未及的境界,福克纳带领读者走进一个40岁但是智力只有7岁的智障班吉的心灵,带领读者走进一个精神崩溃,行将自杀的哈弗学生昆丁的心灵,走进的一个更加典型的财鬼杰生的心灵。福克纳在这本书中将美国的困境,美国人心灵的弱点暴露的一览无余,仿佛撕开他们的心脏让读者来看看是什么麽样。而这种统领全局而精湛布局的作品,实在是精美至极。

谈谈这本书的译者,其实也是我十分佩服的一位大师--李文俊先生,这是我读福克纳的第一本书,但是当我读到那句“好的,您那”。我好像突然心里一颤,这风格绝对是我读过的,重新翻开封面看果然如此,是李文俊,我此前曾读过他翻译卡夫卡的《变形记》和一些短篇小说,对他标志性的“好的,您那”有着无比敏感的触觉,如果说此前我对李文俊先生仅仅是一位普通译者的形象的话,在读完这本《喧哗与骚动》之后,真的是深深的佩服他了,如果说《thesoundandthefury》是千里马,那么李文俊真的就是伯乐了。这本书的原著英文版我读了50多页,没有任何注释。福克纳的意识转换就是在没有任何提示下进行的,有的时候一行字母就有三个场景意识转换,读起来十分痛苦。相信这部作品译注难度是无比巨大的,在我读的李文俊先生译的版本中(应该也是唯一一个中文译本),基本所有场景变换都是标注,包括来自于圣经中的典故,我相信这本书译者加上的译注都超过一万字了。如果说福克纳让这本书对读者来说望而却步,那么李文俊先生就是最好的向导了吧。

这本小说的名字也是十分有渊源的,来自麦克白第五场中一句台词:

Thisisataletoldbyanidiotfullofsoundandfury.signifyingnothing.

或许是作者的自嘲,对于一个没落庄园家庭的衰落史,对于没过来所确实signifyingnothing而作者自嘲为idiot确实是略带讽刺意味。

但是确实

Itsignifyingevery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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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哗与骚动》读后感1550字


福克纳不是一个能让所有人喜欢的作家,单单是对于时间线的解构已经险些让初读者崩溃;也不是所有人喜欢用非理性的叙述手法去描绘一个人的心理状态本身。加之在意识飘荡的过程中,作者喜好将所有的标点抹去,或是将处在思维间断点的两句话拼凑在一起,长句复合句充斥在文本中,尽管结构精巧,用词精妙,却无法抓住部分读者的心。但是我仍想推荐福克纳的这本《喧哗与骚动》,希望有更多的人感受到文字流动在不断变换的时间和空间之上的美感,更多的了解到那个文学上著名的虚构地点——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世界。

意识流流并非流派,而是Stream,在文学上指描绘人物意识流动状态的文学作品。

有两大特征:

一、时空和记忆场景切换的频繁与无序;

二、所有流程都由当下的某种感觉和事物触动。

线性与非线性简单来说,数学上一次函数是线性的,其余的都称得上非线性的;而叙事的线性与非线性则看是否打乱了故事原有的时间顺序,形成一种非直线性的时间轴。

坦言说没有读懂《喧哗与骚动》。想要写这篇半读后感半安利的初衷是想要尝试表达对意识流由衷的赞美:它强调破坏线性,放弃解释某个事件突然出现的原因,注重偶然性和非理性的个人体验一一是的,意识流本身便就带着非理性的倾向,将过去反复跳跃穿插在在现在的时间线上中,克服自然构建的绝对的线性时间概念,而尝试构建属于自己的时间法则。每一个局部都是杂乱无章的碎片,而拼成后整体却成了华丽的画卷。

这让我想起了卡尔维诺所说的,支撑桥梁的并非这块或者那块石头,而是由石块形成的桥拱支撑的;但是脱离了石头桥拱便不复存在。碎片感在第一个主时间篇章上显得尤为强烈;这是由于第一部分是以康普生家族的小儿子班吉明,一个年满33岁,却只有3岁智商的已去势之人为主视角讲述的。在初读时,很容易迷失在这座时间“迷宫”里。一座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小屋,炉壁里闪烁着的火光,班吉明姐姐Caddy身上散发出的雨后树叶的清香,就能让时间线不断的在1898年到1928年之间随着班吉明所闻所见所想而发生着频繁的跳跃。上一句还在1928年的高尔夫球场上,下一句便已经来到1898年班吉明外婆去世的夜晚,而在读者还未反应过来时,时间线又逃回了原来的时间点或是下一个未知的时间线上去。第一遍读时,最好别去阅读译者出于好意所写的几百个注释,那样极度败坏阅读体验,而缕清时间线和各个时间点上发生的事件,反而也是极具趣味的。

说第一篇章以班吉明的视角来写是相当高明的,是因为从字面上来讲,恰巧是与标题高度契合的:标题名来自莎士比亚的名篇《麦克白》的台词:“人生就像是一篇荒唐的故事,由白痴讲述,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班吉明的病态,恰是体现了人类意识流动的极端化的状态:读后感这一部分的叙述完全遵循了白痴的感知方式,呈现出白痴特有的逻辑与秩序,“混乱不堪”。而第二部分,在班吉明哥哥昆汀主视角下,文字明显的开始灵动起来,之前第一部分的混沌和迟缓之感一扫而空——这也是我最为喜爱的一部分,意识流的某种“恶意”开始显现——如果说第一部分频繁而无显著标志的时间跳跃让人头疼的话,第二部分是另一种形式的“信马由缰”。第一次与其遭遇是让人懵逼的:行文至某处,只知道进入了昆汀的某种回忆中,而伴随回忆的是标点符号的消失——整夜纸标点符号集体罢工,只剩下依稀可辨的长短句,初读不习惯,但是坚持读下去却有种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的快感,仿佛自己也跟随昆汀肆意飘荡在回忆的长河中,昆汀在与Caddy吵架,父亲的沉默和他母亲用樟脑浸过的纸巾捂鼻,康普生先生激烈的说着“每一个人是他自己道德观念的仲裁者”希望以此来劝告昆汀勿要陷入无端的臆想,盐碱地里没有发现死人,空箱子是发出空隆空隆声音的棺柩。完全习惯这样汪洋恣肆的叙述手法后,或许你也会觉得它差不多是另一种形式的文言文断句吧。福克纳认为,现代人的通病在于理性有余而感情不足。这样的非理性的情感的宣泄与迸发,刚好是意识流带给我最深刻的体验了。

至于书名中“喧哗”与“骚动”究竟代表了什么,康普生家族究竟是如何在黑奴制下一步步凋零,“时间”这一究极哲学问题能在这本书中得以如何的诠释,就交给去翻开这本书的读者你了。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1400字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的第一部成熟之作,作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的代表作,作家倾注了许多心血,也是他最钟情的作品。小说书名取自于莎士比亚《麦克白》的第五幕第五场,在这一场中,主人公有一大段独白: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息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白痴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麦克自在梦想破灭、家破人亡时所流露出的绝望、虚无的情绪,与处于没落、解体中的美国南方子弟的心绪在某种程度上是一致的,同时也体现了作者人生如演戏,世界是荒漠的创作思想。
《喧哗与骚动》通过对康普生家庭成员的遭遇变故和日趋颓唐的精神世界的描写,反映了美国南方庄园主贵族阶级走向没落的必然趋势和南方传统价值观念的沦丧覆亡,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对资本主义价值标准进行了批驳。《喧哗与骚动》的创作以美国南方大地为根基,表现了南方新旧体制交替转换过程中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作品最富有光彩的部分是对人物内心的体验与描摹,揭示出身处困境的人的痛苦与不安、将对南方历史的追溯、反思与人物的失落、沉沦、挣扎一一融人作品之中,使作品多义朦胧、内涵深远。(本文选自)
意识流手法的运用是福克纳艺术创作的一大特点。有评论家指出:他是人的内心活动的挖掘者和表现者,他虽然也描绘了一些社会状况和人物的外在行动,但是他最擅长并成为自己艺术特色的还是对人物内心的刻画,在许多情况下,他是通过表现人物的内心活动来塑造人物与表现时代的。人的内心世界是神秘莫测、瞬息万变的,《喧哗与骚动》在表现这方面内容时显示出了高超的技巧。在前三章里,作者着力表现人物的内心真实,展示人的感受、情绪、联想等种种意识流动的痕迹,尤其是对人物的异化人性、病态心理、扭曲性格予以了充分的展示。班吉的基于精神疾患产生的混沌、错乱的痴呆型意识流,精神濒临崩溃的昆丁自杀前产生的理性色彩与绝望情绪交织的情意型意识流,满怀功利心的杰生冷静又偏执的理性意识流以立体交叉的复合方式呈现出来,多层次、多角度的意识彼此映衬、相互交融,形成了从直觉虚幻到理性明晰的全方位意识形态,使作品具备了无穷的张力。
福克纳是一个善于运用神话原型的作家,他总是试图在集希腊一罗马,希伯来一基督教因素之大成的人类神话和现代历史之间建立一种普性的关系。《喧哗与骚动》是他运用神话的一个范例。他以基督受难周的事件为原型,为小说安排了一个对应的神话结构,使小说具有了超越时空的意义。小说中1928年的三个日期,正是那一年的基督受难日、复活节前和复活节,昆丁自杀的1910年6月2日则是圣体节的第八天。因此,康普生家的历史便与基督受难的历史产生了关联,增添了作品寓意的普遍性和深刻性。每一章里都有与基督经历大致平行的内容,基督的圣洁、庄严正好反衬出了康普生们的卑微、萎靡,他们违背了基督临终时对门徒的告诫:你们要彼此相爱。爱的匮乏使家庭分崩离析,使他们陷入困境,耶稣基督的受难、复活拯救了人类,康普生们却走向了毁灭,反讽意味不言而喻。此外,夏娃的堕落引发了人类的灾难,凯蒂的堕落则导致了康普生家的覆亡;亚当夏娃偷食禁果的故事与昆丁和凯蒂乱伦式的爱是对应的;小昆丁私奔出逃的情景与耶稣复活的场面是相似的这些神话原型的运用更有利于表现南方社会的历历史命运和人类的精神危机,并将作品主题升华到探讨人类命运的高度,使作品从平凡、浅近走向了超越与永恒。

读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有感作文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的第一部成熟之作,作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的代表作,作家倾注了许多心血,也是他最钟情的作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读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有感作文,欢迎大家阅读!    

读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有感作文

福克纳不是一个能让所有人喜欢的作家,单单是对于时间线的解构已经险些让初读者崩溃;也不是所有人喜欢用非理性的叙述手法去描绘一个人的心理状态本身。加之在意识飘荡的过程中,作者喜好将所有的标点抹去,或是将处在思维间断点的两句话拼凑在一起,长句复合句充斥在文本中,尽管结构精巧,用词精妙,却无法抓住部分读者的心。但是我仍想推荐福克纳的这本《喧哗与骚动》,希望有更多的人感受到文字流动在不断变换的时间和空间之上的美感,更多的了解到那个文学上著名的虚构地点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世界。

意识流流并非流派,而是Stream,在文学上指描绘人物意识流动状态的文学作品。

有两大特征:

一、时空和记忆场景切换的频繁与无序;

二、所有流程都由当下的某种感觉和事物触动。

线性与非线性简单来说,数学上一次函数是线性的,其余的都称得上非线性的;而叙事的线性与非线性则看是否打乱了故事原有的时间顺序,形成一种非直线性的时间轴。

坦言说没有读懂《喧哗与骚动》。想要写这篇半读后感半安利的初衷是想要尝试表达对意识流由衷的赞美:它强调破坏线性,放弃解释某个事件突然出现的原因,注重偶然性和非理性的个人体验一一是的,意识流本身便就带着非理性的倾向,将过去反复跳跃穿插在在现在的时间线上中,克服自然构建的绝对的线性时间概念,而尝试构建属于自己的时间法则。每一个局部都是杂乱无章的碎片,而拼成后整体却成了华丽的画卷。

这让我想起了卡尔维诺所说的,支撑桥梁的并非这块或者那块石头,而是由石块形成的桥拱支撑的;但是脱离了石头桥拱便不复存在。碎片感在第一个主时间篇章上显得尤为强烈;这是由于第一部分是以康普生家族的小儿子班吉明,一个年满33岁,却只有3岁智商的已去势之人为主视角讲述的。在初读时,很容易迷失在这座时间迷宫里。一座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小屋,炉壁里闪烁着的火光,班吉明姐姐Caddy身上散发出的雨后树叶的清香,就能让时间线不断的在1898年到1928年之间随着班吉明所闻所见所想而发生着频繁的跳跃。上一句还在1928年的高尔夫球场上,下一句便已经来到1898年班吉明外婆去世的夜晚,而在读者还未反应过来时,时间线又逃回了原来的时间点或是下一个未知的时间线上去。第一遍读时,最好别去阅读译者出于好意所写的几百个注释,那样极度败坏阅读体验,而缕清时间线和各个时间点上发生的事件,反而也是极具趣味的。

说第一篇章以班吉明的视角来写是相当高明的,是因为从字面上来讲,恰巧是与标题高度契合的:标题名来自莎士比亚的名篇《麦克白》的台词:人生就像是一篇荒唐的故事,由白痴讲述,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班吉明的病态,恰是体现了人类意识流动的极端化的状态:读后感这一部分的叙述完全遵循了白痴的感知方式,呈现出白痴特有的逻辑与秩序,混乱不堪。而第二部分,在班吉明哥哥昆汀主视角下,文字明显的开始灵动起来,之前第一部分的混沌和迟缓之感一扫而空这也是我最为喜爱的一部分,意识流的某种恶意开始显现如果说第一部分频繁而无显著标志的时间跳跃让人头疼的话,第二部分是另一种形式的信马由缰。第一次与其遭遇是让人懵逼的:行文至某处,只知道进入了昆汀的某种回忆中,而伴随回忆的是标点符号的消失整夜纸标点符号集体罢工,只剩下依稀可辨的长短句,初读不习惯,但是坚持读下去却有种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的快感,仿佛自己也跟随昆汀肆意飘荡在回忆的长河中,昆汀在与Caddy吵架,父亲的沉默和他母亲用樟脑浸过的纸巾捂鼻,康普生先生激烈的说着每一个人是他自己道德观念的仲裁者希望以此来劝告昆汀勿要陷入无端的臆想,盐碱地里没有发现死人,空箱子是发出空隆空隆声音的棺柩。完全习惯这样汪洋恣肆的叙述手法后,或许你也会觉得它差不多是另一种形式的文言文断句吧。福克纳认为,现代人的通病在于理性有余而感情不足。这样的非理性的情感的宣泄与迸发,刚好是意识流带给我最深刻的体验了。

至于书名中喧哗与骚动究竟代表了什么,康普生家族究竟是如何在黑奴制下一步步凋零,时间这一究极哲学问题能在这本书中得以如何的诠释,就交给去翻开这本书的读者你了。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1400字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的第一部成熟之作,作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的代表作,作家倾注了许多心血,也是他最钟情的作品。小说书名取自于莎士比亚《麦克白》的第五幕第五场,在这一场中,主人公有一大段独白: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息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白痴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麦克自在梦想破灭、家破人亡时所流露出的绝望、虚无的情绪,与处于没落、解体中的美国南方子弟的心绪在某种程度上是一致的,同时也体现了作者人生如演戏,世界是荒漠的创作思想。

《喧哗与骚动》通过对康普生家庭成员的遭遇变故和日趋颓唐的精神世界的描写,反映了美国南方庄园主贵族阶级走向没落的必然趋势和南方传统价值观念的沦丧覆亡,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对资本主义价值标准进行了批驳。《喧哗与骚动》的创作以美国南方大地为根基,表现了南方新旧体制交替转换过程中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作品最富有光彩的部分是对人物内心的体验与描摹,揭示出身处困境的人的痛苦与不安、将对南方历史的追溯、反思与人物的失落、沉沦、挣扎一一融人作品之中,使作品多义朦胧、深远。

意识流手法的运用是福克纳艺术创作的一大特点。有评论家指出:他是人的内心活动的挖掘者和表现者,他虽然也描绘了一些社会状况和人物的外在行动,但是他最擅长并成为自己艺术特色的还是对人物内心的刻画,在许多情况下,他是通过表现人物的内心活动来塑造人物与表现时代的。人的内心世界是神秘莫测、瞬息万变的,《喧哗与骚动》在表现这方面内容时显示出了高超的技巧。在前三章里,作者着力表现人物的内心真实,展示人的感受、情绪、联想等种种意识流动的痕迹,尤其是对人物的异化人性、病态心理、扭曲性格予以了充分的展示。班吉的基于精神疾患产生的混沌、错乱的痴呆型意识流,精神濒临崩溃的昆丁自杀前产生的理性色彩与绝望情绪交织的情意型意识流,满怀功利心的杰生冷静又偏执的理性意识流以立体交叉的复合方式呈现出来,多层次、多角度的意识彼此映衬、相互交融,形成了从直觉虚幻到理性明晰的全方位意识形态,使作品具备了无穷的张力。

福克纳是一个善于运用神话原型的作家,他总是试图在集希腊一罗马,希伯来一基督教因素之大成的人类神话和现代历史之间建立一种普性的关系。《喧哗与骚动》是他运用神话的一个范例。他以基督受难周的事件为原型,为小说安排了一个对应的神话结构,使小说具有了超越时空的意义。小说中1928年的三个日期,正是那一年的基督受难日、复活节前和复活节,昆丁自杀的1910年6月2日则是圣体节的第八天。因此,康普生家的历史便与基督受难的历史产生了关联,增添了作品寓意的普遍性和深刻性。每一章里都有与基督经历大致平行的内容,基督的圣洁、庄严正好反衬出了康普生们的卑微、萎靡,他们违背了基督临终时对门徒的告诫:你们要彼此相爱。爱的匮乏使家庭分崩离析,使他们陷入困境,耶稣基督的受难、复活拯救了人类,康普生们却走向了毁灭,反讽意味不言而喻。此外,夏娃的堕落引发了人类的灾难,凯蒂的堕落则导致了康普生家的覆亡;亚当夏娃偷食禁果的故事与昆丁和凯蒂乱伦式的爱是对应的;小昆丁私奔出逃的情景与耶稣复活的场面是相似的这些神话原型的运用更有利于表现南方社会的历历史命运和人类的精神危机,并将作品主题升华到探讨人类命运的高度,使作品从平凡、浅近走向了超越与永恒。

读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有感

自古以来时间总是不停地迷惑一代又一代人,在不同地域不同时代,人们对时间的体验和认知总是会直接或间接地存在着差异,而这种差异背后隐含着不同人对自己人生的心理思考与理性规划。仔细想想,时间概念是人类所独有的,作为一种工具的存在,它并不体现自然界的特征,那人们在某种意义上其实是自己消遣了自己。

最初接触《喧哗与骚动》大概是在初三,当时的我懵懵懂懂地翻开了它,却在略读了几页之后烦躁地抛弃了它。现在回想,那时候,我肯定是被那跨越式的时间空间转换的叙述风格给弄晕了,而没能用心去体味感受那本书字里行间透露出的一个家庭的无奈与绝望。在我潜意识里读小说意味着全身心的放松,跟着作者的思路走并融入其想象世界里。但若作者有意打散时间序列而使全文思路摸不清,理不楚,那真的是会让人顶着一头雾水而倍感混乱无助,特别是在一个人承受着某种压力需要寻找精神慰藉的时候。

某天翻动书堆,无意中发现了这本书,这本曾经被我遗忘的书。我突然间感到一阵熟悉的呼唤,于是我捧起了它,正式开始了我的福克纳之旅。我想起了我第一次读它时的浮躁,于是这次我只是静静地读下去,静静地去体会他所要叙述的故事。怀着一种平静的心态,不去试图完全理解它,不去试图理清作者谜一样的思路,而倾向于随性地整体感知,不知不觉我似乎已喜欢上了这部小说。其实读这本书根本就没有必要去纠结那让人一头雾水的场景转换,因为那根本不是重点。我喜欢书中散发着的哲理性思考,而特别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昆丁部分的时间哲学。

昆丁的父亲堪称一个深刻的哲学家,他告诉昆丁,时间是人类永远无法征服的,甚至根本就没有人跟时间较量过,征服时间完全是没有意义的愚蠢行为,而自以为是的征服,往往只是哲人与傻子的一种幻想而已。的确,我们是永远存在于时间的漩涡之中,我们永远也无法超越时间和摆脱时间。生存于世的苦难折磨,也许那都是时间漩涡里的衍生物,我们既然摆脱不了时间,那就意味着人的一生承载了所有不幸的总和,时间作为一个空间的存在,主宰者所有人的不幸。

表是人类创造的用以掌握时间的工具。而在昆丁的父亲眼里,经常猜测一片人为的刻度盘上几根机械指针的位置,这是心智有毛病的现象。说的真绝,可又何尝不是呢?我们需要的是真正的理解时间,而不是将时间当做一种机械化的记录形式。我想到了昆丁毁表的那一幕,我想到了他的过去,他的大学,它自杀的那个早晨,表的滴答声对他来说是一种精神折磨,他本能地抗拒,而不愿神经质地被束缚。摔破后的表还在滴答滴答的走,即使没有表针。也许这象征着人永远是没法终止时间的,我们能终止的,实际上只能是时间的刻度。表的滴答声不停,作为一个无法逃避的无形的存在,它伴随着昆丁的一生,也将其推到了崩溃的边缘。当昆丁离开钟表店的那一刹那,面对着橱窗里标示着不同时间的各式钟表,他想到了父亲说过,钟表杀死时间。钟表是死的,而时间是活的,表可以被调成同样的刻度,可是却无法真正地说明时间。现实生活中,我们很难看到两只时间一摸一样的表,每个人都存在着自己的计时方式,他们也许是在试图把握时间,可其实,无论是日历还是表,记录着的只是他们的生活,只是他们已经过去了的过去。

那么,时间到底是什么?这,是个能让困惑者不断困惑折磨自己的蠢问题。

细细感受,这本书整体上都散发着时间的哲学韵味,而昆丁部分只是将时间摆上桌面来揭示而已。时间宏观上涵盖着人生的各个阶段,现在与过去总是有着联系,过去不是过去,在某种程度上也可成为现在。就拿本书班吉的部分来说,在那个傻瓜眼中,过去发生的和现在一样真实,甚至他会主观地认为过去的回忆和现在所经历的事情是同时发生的,所以书中第一部分时间空间顺序的荒谬无章也是有其客观意义的。而对于未来,在这本书中,在我看来,几乎感受不着一丝未来的影子。我想,也许福克纳根本就没想过给予康普生家庭以未来。

这本书叙述的故事内容呈现一种灰色调,我读来总是会感到阵阵伤感,故它所展示的时间哲学也带有消极的意味。我想到书名《喧哗与骚动》,也想到书序中所提到的其名出自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的有名台词: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是的,这书故事本身似乎就是剧中人恍惚着的梦,而他们的一生,却实在是没有任何意义。而对于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来说,谁又能大声宣布自己的人生是有意义的呢?也许人生它并不是以意义来衡量的,且更没有必要去被时间控制,那样太累,随性而走,反而更显自得。时间虽握不住,但可被利用,在一张一弛的拿捏间,我们需明白自我生命的平衡之道。

读《喧哗与骚动》有感

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 1897年9月25日-1962年7月6日),美国文学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意识流文学在美国的代表人物,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我一直想拜读他的作品,但是直到今年才买了一本《喧哗与骚动》来阅读,购买之前未做功课,买了之后在网上查了一下,许多人都说要看李文俊翻译的,一看才发现我买的是方柏林翻译的,当时,还有点小小的遗憾。在阅读过程中在网上看到有个关于什么书最不容易读的提问,很多跟帖的网友都提到了这本书。我不经感叹这么巧,今年我看的几本书都是比较难啃的骨头,不过既然已经买了,还是下决心把它读完。

刚开始阅读,确实感觉很混乱,思绪稍微不集中,就不知道书中讲的是什么。为了方便阅读我决定先读一下译者写的译后记:绕不过的福克纳。开篇写到文学评论家布鲁姆称:评论界和普通读者一致公认,福克纳是本世纪最伟大的美国小说家,显然超过了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可与霍桑、麦尔维尔、马克吐温和亨利詹姆斯同列。在布鲁姆列举的这几个作家中,我比较熟悉海明威、菲茨杰拉德和马克吐温,我不赞同马克吐温高于海明威的说法,但是,评论中说福克纳超越海明威,倒是提起了我阅读的兴趣。译者也提醒我们要想进入美国文学的殿堂,此书啃也要啃完,这是以后阅读中受用无穷的预备。

抱着啃也要啃完的心理,我继续开始阅读,刚开始读确实读不下去,每天几乎都是强迫自己在阅读,还有点怀疑译者所说的总体选择贴近原文的做法,是不是翻译得太过琐碎、太过唠叨。但是,慢慢的越读越有兴趣、越读越有深度,也发现翻译也非常不错。看完一遍还觉得一些地方没看明白,又按照时间先后顺序重新看了一遍(本书分四节,是按照1928年4月7日,1910年6月2日,1928年4月6日,1928年4月8日顺序来写的),才算是基本看懂了这部书,都不敢说完全看懂了(网上有人说看了五篇,每一遍的感觉都不一样,越看越喜欢)。我也体会到为什么这么多人给予福克纳如此高的评价,他对事物的观察能力,他谋篇构局的能力,他叙事描摹的能力,他驾驭文字的能力,确实都在许多作家之上。

第一,这篇小说为什么不好读。

其实所有的意识流小说都不好读。二十多年前我看卡夫卡的《变形记》,虽然看完了,记住人变成甲虫的荒诞,但是,小说到底要告诉我们什么,小说为什么会得到推崇,并没有很深的感触。当年萧乾、文洁若将意识流扛鼎之作《尤利西斯》翻译成中文后,我兴致勃勃的买了一套,但是,只看了几页就放在一边,二十多年过去了都没有勇气再继续看下去。福克纳作为意识流学派大师级人物,我个人感觉《喧嚣与骚动》比上述两部书还是要好理解些。与《变形记》相比他写的起码是正常的人,与《尤利西斯》比起码没有那么多圣经故事、那么多典故、传说的穿插。这部书的不好读,在于思维的跳跃,叙事的频繁转换,以及大量的心理描写。小说分了四部份分别从一个家族三个半成员的视角来推进情节的发展,三个成员分别是康普森家族的老大昆廷,老三杰森,老幺也是弱智班吉明,还有半个就是这家的黑人女仆迪尔西。但是整个叙述并不是平铺直叙的,叙述中随时出现时间的穿越,不集中精力,很容易看不懂。特别是作者将弱智班杰明叙述部分放在第一部分,一个已经33岁但是智力还停留在3岁的智力障碍者的叙述,再加上叙述过程随时在33岁与童年回忆之间转换,读者只能凭借出现的人物来判断,这一段是指现在还是过去。所以第一遍阅读时,我也是懵懵懂懂的,看完一遍基本理清人物关系和故事情节后,再倒回来看就轻松多了。

第二,这本小说为什么会成为经典

一是构思巧妙,叙事相辅相成互为呼应,但又不啰嗦雷同。四个部分,四个角度,四个时间段,因为叙述人同为一个家庭成员,所以,叙述的许多情节、人物是相同的。但是,由于叙述人的角度不同,给人的感觉也非常不同。比如作为这个家庭主要的成员的二女儿凯蒂,在班杰明眼中是一个充满爱心的大姐姐,在大哥昆廷眼中是给家庭带来耻辱的不争气的妹妹,在老三杰森眼中是给他带来麻烦(凯蒂将私生女昆廷留在娘家,父亲、哥哥死后杰森是这个家庭的支柱)但是又有利可图的人(凯蒂按时汇钱回家,她母亲拒收,杰森用计谋占为己有,不过造化弄人,这笔钱后来被凯蒂的女儿私奔时偷走了)。

二是塑造的人物血肉丰满,充满个性。大哥昆廷背负家庭众望,父亲卖掉土地让他进入哈佛,但是由于家庭的变故,个人的经历,以及无法融入社会,最后自杀身亡。在以他为叙述人的第二部分,通过他的行为、心理,让人感到了深深的绝望。以杰森为叙述人的第三部分,无时无刻都能感受到杰森的抱怨,对父亲没有让他成为银行家的抱怨,对母亲溺爱妹妹私生女的抱怨,对哥哥自杀让他背负家庭重任的抱怨,以及对黑人的抱怨。对母亲的塑造,从孩子们童年时,她一直就在生病,但是,时间过去了三十多年,丈夫去世、大儿子自杀,她虽然还在生病,却一直活得好好的。这个家庭的两个女孩,凯蒂和她的私生女,最后,都因行为不检离开了这个家庭,充满了宿命的色彩。

三是描写功力超群,文字水平超一流。同样的景物在不同人眼中呈现不同的景色,班杰明头脑简单,他眼中的景物自然寻常,就是景物本来的样子,昆廷绝望、灰心,他眼中的景物人物灰蒙蒙、脏兮兮的,杰森暴躁、心急,他眼中似乎没有景物,只有快速变换的画面,迪尔西成熟、老道,历经风雨,她眼中的景物人物满是烟火气。作者高超的文字水平,也是我最欣赏的是他的描写充满画面感。比如昆廷被人误解拐骗小女孩,被小女孩的哥哥胡里奥暴打的描写:然后有个人向我扑来我看到那张意大利的脸和眼睛。我们一起倒在地上。他的手捶着我的脸,嘴里说着什么,看架势像是要咬我几口,他们把他拉开,拉住,他的胸口一起一伏,手挥个不停,嘴里骂骂咧咧。一段短短的描写,写出了我突然遭袭的蒙圈,写出我被扑倒时的视角,只能仰视对方的脸和眼,还写出因为我不懂意大利语,只能看着他在说些什么。最后一部分第一段:天刚破晓,昏暗而寒冷。灰色的光如同一堵灰色的墙,从东北方向移过来,没有散作潮气,却化成了微小的、有毒的颗粒,如若灰层。迪尔西蒙着头巾,头巾上又戴了一顶硬硬的黑草帽,身上披了件褐红色披风,披风的毛边脏脏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毛皮,披风下面是条紫色的丝裙。她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抬起那张布满皱纹的瘪脸,看看天空,又伸出一只掌心柔软如鱼肚的枯瘦的手,接着她把披风掀开,端详起裙子的前襟。有景物、有人物,景物清晰可触,通过文字就能感受到冬日里的丝丝寒意,人物形象立体丰满,把一个经过岁月历练,饱经沧桑的黑人老妈妈形象凸显在眼前,仿佛看到的就是一幅画,一部电影的一个镜头。

关于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模板


斯蒂芬金曾经说过,书籍是一种独特的便携魔法。阅读了作品,心中莫名的有所感触是我们印象深刻。读后感可以理解为看完书或者听完书的感想。如何才能写一份完美的作品的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编辑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1)

我是比较不喜欢欧美作家的作品的。因为对他们的文化、价值观和历史不是很了解,读起来总觉得有隔阂。我对文学的流派也没什么系统性的认识,只记得老师在课上说福克纳是意识流作家。在我的印象里,意识流就是大段大段的独白,主角喃喃自语直到让我忘记了故事的情节。

这本书刷新了我对欧美作家以及意识流的认识。这本书的前两章应该是典型的意识流写作手法(我猜的),随着讲述者的记忆而进行随意的思想纪录。但它却不像其他意识流中的大段独白那样无味。作者看似在许多事件中随意地描述,时间线混乱交错,实则是用碎片化的方式把整个故事以及人物的精神状态呈现在读者面前。就像一场拼图游戏,看起来是东拼一块、西凑一块,最后却组成了一幅完整的图画。我沉浸在这本书的意识流气氛里,不必在意注释,也不用太在意发生了什么,就这样随着叙述者的思绪前进就好。

最让我感动的是昆丁作为叙述者的一章。一个有点极端,充满悲情意味的哥哥。他根据《圣经》里“班杰明,我们被卖到埃及的最小的孩子”,给智力残疾的弟弟取名班杰明。他一边质问着:“你有妹妹吗?”一边挥起拳头,可是却总被打倒。他在自杀前,帮助迷路的小女孩找回家的路,这明明是一段没有什么剧情冲突的情节,却是整本书里最让我想哭的地方。

昆丁死后,再也没有人带他的妹妹回家。

大概因为译本年代太过久远,字里行间有种北京话的味道,特别是人物对话,太接地气反而有一点违和。译者的注释太详细了,反而少了在阅读里探索的乐趣。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2)

一本小小的三百页的书,却让我读了两个月,若没有读到这本书,不会体会到一部故事,能写的这样酣畅淋漓。

所幸这本书作者是福克纳,如非这位享誉文坛的大师的作品,谁会耐下性子来,读这样一本“对读者充满恶意”的书呢,福克纳无所不在的意识流,随心所欲或是精心布置的场景切换,意识切换。就注定了这本书不是读一遍,读两遍,甚至是读三遍能读出味道来的。就是这样一个充满意识流,整篇整篇的没有标点,语句有时没有任何语法可言却在我读过之后对福克纳产生了真正的敬佩,这种敬佩,是对一个真正的作家的敬佩,如果真要我拿出某个人与他作比较的话,Strickland或许是最为贴切的了吧,毛姆笔下的Strickland仿佛就是为福克纳定身而作,为了艺术,为了创造而拼尽精力,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他们这类人就像是不断爬涉的香客,寻找着或许根本不存在的庙宇。而福克纳就是这样的一类人,而这庙宇或许就是文学的殿堂了吧。

现在的大部分小说,文章,都是为了迎合读者而作,取一些浮夸的名字,加入荒诞无聊的情节。诚然这种文章能满足某些人的精神需求,但是这个时代还是需要一些为了创造而创造的作家。

扯回小说吧,初读这本书,在班吉部分遇到了无比的困难,好像文章前言不搭后语,读的时候十分恼火,这个部分仅仅86页我就读了一个多星期超过7小时的时间,读了好几遍才明白到底在说什么,而当我花完两个月的时间彻底把这本书读完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每个部分,每个细节,每个意识流的切换,都是如此精致无暇。简直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在之前我所欣赏的作品,是心灵的传达的作品,不是所谓的作者意识形态的传达,而是作品中没一个人物,他们的思想,灵魂与作者的交流,而这本《喧哗与骚动》简直就是把这条路走到了前所未及的境界,福克纳带领读者走进一个40岁但是智力只有7岁的智障班吉的心灵,带领读者走进一个精神崩溃,行将自杀的哈弗学生昆丁的心灵,走进的一个更加典型的财鬼杰生的心灵。福克纳在这本书中将美国的困境,美国人心灵的弱点暴露的一览无余,仿佛撕开他们的心脏让读者来看看是什么麽样。而这种统领全局而精湛布局的作品,实在是精美至极。

谈谈这本书的译者,其实也是我十分佩服的一位大师--李文俊先生,这是我读福克纳的第一本书,但是当我读到那句“好的,您那”。我好像突然心里一颤,这风格绝对是我读过的,重新翻开封面看果然如此,是李文俊,我此前曾读过他翻译卡夫卡的《变形记》和一些短篇小说,对他标志性的“好的,您那”有着无比敏感的触觉,如果说此前我对李文俊先生仅仅是一位普通译者的形象的话,在读完这本《喧哗与骚动》之后,真的是深深的佩服他了,如果说《thesoundandthefury》是千里马,那么李文俊真的就是伯乐了。这本书的原著英文版我读了50多页,没有任何注释。福克纳的意识转换就是在没有任何提示下进行的,有的时候一行字母就有三个场景意识转换,读起来十分痛苦。相信这部作品译注难度是无比巨大的,在我读的李文俊先生译的版本中(应该也是唯一一个中文译本),基本所有场景变换都是标注,包括来自于圣经中的典故,我相信这本书译者加上的译注都超过一万字了。如果说福克纳让这本书对读者来说望而却步,那么李文俊先生就是最好的向导了吧。

这本小说的名字也是十分有渊源的,来自麦克白第五场中一句台词:

Thisisataletoldbyanidiotfullofsoundandfury.signifyingnothing.

或许是作者的自嘲,对于一个没落庄园家庭的衰落史,对于没过来所确实signifyingnothing而作者自嘲为idiot确实是略带讽刺意味。

但是确实

Itsignifyingeverything.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3)

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读完。这本书,开始读它就不能停下,不然思绪就跟着断了。整体的读感很不好,站在地铁里读,我皱眉;坐在家里读,来去厨房倒了好多次水,读着实在郁闷,以至于我破天荒地一天去了两次健身房,企图通过身体的发力来使脑袋清醒。难以发泄又放不了手的讨厌情绪是这本书带给我的。

小说分成四部分及附录,分别从班吉明、昆汀、杰森和迪尔西四个人的角度叙述,其中昆汀篇最为混乱,意识流展现最为彻底,大段无标点无换行的文字让人喘不过气,而且不同时间的故事交错罗列,直到把最后一条附录读完,才能搞清整个故事到底在说些什么。

这不是一本传统、好读的小说,如果没有罩在小说外面的荣誉,我大概是不会坚持读完的。可它确是一种新的小说口味,我读惯了放进嘴里就觉得香的文字,偶尔脉络清奇也不会太过意外,而《喧哗与骚动》是难啃的骨头,啃完也不觉有多香,只是这过程实在特别。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4)

喧哗与骚动:新中国股市二十年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若说读这本书的初衷,应该说是为了了解股史,展望未来。这是一个朴素的愿望,我想很多人亦是如此。然而随着阅读的深入,这初衷渐渐变成为破解价值投资在中国股市到底适合不适合的理论难题。虽然近几年已有不少基金、券商在切实捍卫价值投资的大旗,但我还是想亲自探索和论证,这样的体会来得愈加真切,投资便会有愈大的底气。就像一个人买入股票的时候,往往会寻找更多的买入理由来支撑他的决策,是同样的道理。作者用了460页的篇幅,叙述了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的股份制改革至2005年前后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这一激荡人心的中国股市发展历史,上至决策管理层,下至街头巷尾的普通股民,他们的生活因为股市而联系在了一起。无论大事小事,这些历史场景在本书里都得到了真实还原。如果有人说在上世纪90年代那个股票严重供不应求的环境中,倡导价值投资,那这个人一定是疯了。严重的供求失衡扭曲了股票价格,更何况股市还承担着企业股份制改革这样一件历史任务,上市公司的业绩更是良莠不齐,在非理性主导的市场中,大户、庄家操盘之声不绝于耳。到了2000年前后,股市经过十年的发展,逐渐暴露出监管与法治严重缺位的问题。基金黑幕、高管违法违规,重组与借壳中的圈钱游戏,管理层对于上市公司退市问题的心慈手软,这些制度上的缺陷扰乱了市场前进的脚步,资源配置的功能难以发挥,股票市场宏观经济晴雨表的功能无从发挥。在这样的市场中,如果有人说:“我坚持价值投资。”那一定会换来一片嘲笑。直至篇末的全流通与股权分置改革,这一让上市公司价值回归经营业绩的历史举措才奠定了价值投资、实现股票市场价值发现与资源配置功能的基础。尽管股改的方法有失合理,但方向是对的。尽管时至今日,大小非的余威尚在,新股发行与退市制度尚不完善,创业板搞得亦是不伦不类,上市公司治理更是永恒的话题,但这些都无法浇灭我对中国股市未来的希望,也让我更加坚定了价值投资的方向……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5)

《麦克白》|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文题的摘录来自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Lifeistaletoldbyanidiot,fullofsoundandfury,signifyingnothing.),后威廉·福克纳就此为题写就小说《喧哗与骚动》(TheSoundandtheFury)。

福克纳作为南方小说家,目睹工业社会对旧日南方社会面貌翻天覆地的变化,感触良多,当时,蓄奴制彻底瓦解,但祖先的罪恶带来的历史负担和心理痢疾却一息尚存,再加上工业文明孽生的金钱和物质力量对人性的异化和戕害,都使南方的现代思想文化呈现出很复杂的状态。知识分子目睹南方社会衰亡的过程,心情爱恨交织,往往难以在工业化的时代里找到新的思想归宿;有的即使已经附属于改变了的新社会,但心灵上却仍时时感应到消逝了的旧社会的余音,充满了喧哗与骚动。福克纳的创作便突出了南方人的这种精神状态。

《喧哗与骚动》的故事从美国南方旧家庭的分崩离析开始,每一个家庭成员出来讲述关于自己的故事。这些文字没有内部逻辑,时空颠倒。据统计,单在其中一章里,场景转移就出现了超过两百次,叙述时间也极富跳跃性,第一部分是“班吉的部分”时间是1928年4月7日;第二部分是“昆丁的部分”,叙述的时间倒退到19xx年6月3日;第三部分是“杰生的部分”,叙述的时间发生在1928年4月6日;第四部分是“迪尔西的部分”,用第三人称描述发生在1928年4月8日的故事。几十年发生的事情都搅和在脑子里,混成汇杂的意识之流,与故事主人公班吉智力低下的状况想吻合。直至第四部分迪尔西的部分,采用全知式视角,由迪尔西这个正常人来讲述剩下的故事,才使一切豁然开朗。从模糊不清到清晰可辨的领域,为故事提供了不同视角认知的可能性,突出了意识流小说形散而神不散的特点。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6)

初读《喧哗与骚动》,感觉很陌生,甚至有些吃力,故事竟然可以这样组织的。

后来才知道这种写法叫做“意识流”。

总体感觉好混乱,好糊涂啊,完全没有章法,各种片断,好像都莫名其妙的交织在一起。

如果没有译者大量的注解,完全看地不知所云,但说实话,即使看了下面的注解,还是不太清楚福克纳到底在这本书中要表达什么思想。

我想,也许正如这题目的来源莎士比亚里的《麦克白》里说的那句话,“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

这本说,也是“痴人”福克纳的梦靥呓语,没有什么意义吧。

我人生没意义,你还得活下去;读完一本书,即使没什么想法,也还得写读后感。

同一部小说,有人对作者的艺术技法条分缕析;有人从时代背景及作者的祖宗八代解构故事诞生的必然因素;有人像杜撰明星八卦一样猜测人物的原型及可能的含沙射影;还有人拿它与别的小说做一番可有可无的比较。

这几者,当属于职业评论家之流。

而我读小说,仅限于故事本身和语言文字。

如同欣赏美人,不宜用手持手术刀的医生的眼光;欣赏美景,不宜用科学家解释眼睛成像的方法。

那我就把自己从开始到结束,谈谈这本书的一些感受……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描写了康普生家族的没落史。

这是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望族,祖上出过一位州长、一位将军。

家中原来广有田地,黑奴成群。

如今只剩下一幢破败的宅子,黑佣人也只剩下老婆婆迪尔西和她的外孙勒斯特了。

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于1912年病逝。

他在世时算是一个律师,但从不见他接洽业务。

他整天醉醺醺,唠唠叨叨地发些愤世嫉俗的空论,把悲观失望的情绪传染给大儿子昆丁。

康普生太太自私冷酷,无病呻吟。

她总感到自己受气吃亏,实际上是她在拖累、折磨全家人。

她时时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她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和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女儿凯蒂可以说是全书的中心。

家族的衰落和家庭中的颓败、冷漠气氛,使她从一个“南方淑女”变成了轻佻放荡的女人。

凯蒂的沦落给他家庭,给她的三兄弟造成里毁灭性的影响。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7)

“一个人是他不幸的总和。有一天你会觉得不幸是会厌倦的,然而时间是你的不幸……”萨特认为这句话是《喧哗与骚动》这部小说真正的主题,但他的着眼点更多在于后半段中“时间”这个关键词,人的不幸在于他被框在时间里;而对我来说,不妨从前面一句话,即“一个人是他不幸的总和”作为切入点,来尝试解读福克纳所描绘的世界为何会是一个令人绝望的世界——至少单从这句话来看,呈现出的人是一个非常休谟式的内在决定论的个人。

关于休谟的对于人类理解的认知,简单来说就是外部世界是不可知的,而人的内部世界是通过自然的、可依赖的印象与感觉来决定的——休谟认为,感觉是被直接给予的,因而具有最根本的确定性,是可以依赖的,而观念、理性等因素都是来自于自然的印象——于是乎,通过将人充分地暴露在快乐与痛苦、幸福与不幸的印象中,就可以就可以促使其自身必然性本能做出行动,从而再导致了现代人的一种消极自由。

上面说的可能绕了些远路,还是让我们先回归文本,回归“感觉”这个关键词。完整读过《喧哗与骚动》的读者,或多或少都能察觉到,书中以班吉、昆丁、杰森为第一视角的三个章节中,除了那来回跳跃的现在与回忆的交织、没有标点的意识流混乱言辞之外,还有一个地方和其他小说比起来非常奇怪,仿佛缺少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在第二遍读本书时,我找到了困惑我的疑问的答案,即人物的行动仅由过去的印象和现在的感觉所推动,而他们的动机没有任何因素是来自未来的:或许第一遍读的时候没能意识到,但回过头来仔细翻阅一番,甚至是一句话一句话的审视,都可以发现里面的人物以第一视角说话时,几乎全部都是“谁说”、“谁做了什么”、“闻到什么气味”、“什么发出了声音”等等,这些都是他们的感官的感受,他们看到了、听到了、闻到了、碰到了什么,而除此之外,真的就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任何在其他小说中会理所当然出现的“我想”、“我希望”、“可能会”等与不可知的未来相连接的词汇(这也正是休谟的感觉论中所丧失的)。可以很明显地,这部小说的世界中,感觉这个怪物所占的比例实在是过于庞大,以至于将想象原本的无限空间都给蚕食殆尽,我们来到了休谟所构建的只有感觉,人物的一切都由他过去的感觉与印象构成,并围绕着这些重大的感觉与印象引起的幸福与不幸行动:可令人叹惋的是,本书中的主要人物似乎只有不幸。

全书中核心的印象大概有三个:凯蒂的被诱怀孕,班吉的被阉与昆丁的自杀,它们全部都是不幸的印象,而在故事里几人视角中现实与回忆的切换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以上述重大印象为契机与根基,于一个嗅到忍冬花芬芳般的不经意间,时间就在意识中被无限拉长的一瞬间中闪烁跳跃几轮——是的,就像休谟对笛卡尔完备性的理性世界的推翻一样,通过将感觉的作用无限放大,倘若幸福与不幸的印象才是唯一自然的、可依赖的,那么理性与完备性自然不会在这样的世界上留有任何余地,毫无逻辑与秩序的意识流的语言就是世界理性丧失的最好证明。在我看来,福克纳的确有在强调“感觉”对于这样一个家庭的重要性,而恰恰在本书中就真的存在一个甚至明面上将只有感觉的世界推至极限的白痴——班吉,这也我认为全书最“纯净”、最能将这番绝望的世界描绘得淋漓尽致的视角。《喧哗与骚动》这个标题来源于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中的台词,“人生如同一个白痴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或许让我们换个更直接的说法吧:里面有过第一视角的人物,无论是班吉,还是昆丁或杰森,其实都是仅有感觉的白痴,只不过后两者表面上看起来更像人罢了。

这种休谟式的世界之所以令人绝望,是因为里面的人物只有着上面我所提到的消极自由,而完全不拥有自由意志。可能说一个虚构人物拥有自由意志听起来比较奇怪,但至少在阅读其他小说时,里面的人物是不会拥有产生如此强大的宿命感的:仅仅依靠那些感觉与印象,来自未来的想象被遮挡住,没有任何可以逃避的决定论世界,他们的未来早已被规划预定好,穿插于故事里、提示在注释中,甚至被定死于福克纳亲自所撰写的附录中——不仅是里面的人物没有想象的空间,连我们读者也没有了想象的自由,这样一个灰暗的、混乱的世界就仿佛理所当然地呈现在你眼前,而在一次次的喧哗与骚动中,最终走向的只有虚无与毁灭。

当然,我并不认为福克纳是在宣扬这样的世界是正确,或是认为我们的世界就真的完全是一个只有感觉的世界。在我看来,福克纳创造出此等荒谬性世界的原因,肯定也与当今我们的现实的世界有关,所以为了突破这样的世界,他描绘了这样的世界,并试图突破这样的世界,可能对于康普森家族来说最后完全失败了,但这也并不是未来的终结——无论是笛卡尔的理性世界,还是休谟的感觉世界,关于如何克服这两者的世界,本书中的其他人物,亦或是他的其他作品里主人公,那些“无法被征服的个体”,其实都给出了一个与未来相勾连的答案。如果你被本书中的世界压抑地喘不过气,可以尝试去读福克纳的另一本书《野棕榈》,愿你能找回他深深铭刻于美国南方社会的那股力量,那依靠重要感情、真正的爱所创造出的未来,即便虚无却依然执着与自然。

我也不会轻而易举地接受《喧哗与骚动》的世界,可如果你不喜欢这样认知世界的方式,不接受这样一个绝望的世界,也请以此为起点努力去克服这样的世界吧。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8)

《喧哗与骚动》中,每当Compson家长子Quentin闻见忍冬的香气,过去,现在,和将来之间的界限就模糊了,或者说,线性的,单箭头的时间,被强烈的感官记忆抹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关于妹妹Caddy的忧伤记忆,这些一小片,一小片的记忆在浓烈的植物香味里生长,扩散,最终横跨Quentin短暂一生所有时刻。Quentin自杀前曾走过一条小巷,在那条小巷中——“我顺着墙走,现在我的影子落在我后面了,墙上有蔓藤与爬山虎之类的植物,在家乡,那就该是忍冬花了。一阵一阵地袭来,特别是在阴雨的黄昏时节,什么东西里都混杂着忍冬的香味”

Quentin神经质的联想让这条平常的巷子转变成只属于他一人的记忆之巷。如果仔细推敲在其中行走的一切感官效果,也许可以把这条巷子真的当做通向死之国的道路:在中途被栅门挡住,左右被蔓藤,或者他想象中的忍冬封闭,午后炎热,树木生长,虽有人生活的痕迹却空无一人,倒是符合人人都得独自赴死的事实。

当Quentin跨过了本来封锁了这条小巷的铁门,当他的“影子落在他自己的后面”,影子,或者作为表象出现在现实中的自己,变成了一件可以脱下的衣服。现在已经不存在.只有无边无际的过去在循环播放,Quentin的一生都只不过是美国南方,他童年时代一个充满忍冬香气的雨后黄昏。

忍冬花的香气和Caddy有关。Caddy在某个雨后黄昏失身于她的情人.这让Quentin精神崩溃,说出一系列疯狂的话语:“我会逼你承认我们做过这件事的我比你力气大我会逼你说是我们干的你过去以为是他们干的其实是我”Quentin对于妹妹这种狂热,绝望的爱和占有欲,某种程度上和他对时间的敏感和恐惧同出一源。“屋子里那里弥谩着那该死的忍冬香味尽量不去想那秋千那雪杉那神秘的起伏那搅混在一起的呼吸吮吸着狂野的呼吸那一声声是的是的是的是的”对于这个年轻人来说,妹妹失去童贞,是她成为成人,成为即将离开远去的人的征兆。所有变化中这一变化最可怖。变化——也就是时间本身让Quentin坐立不安,因此他曾砸掉父亲送他的手表,固执地认为在臆想中让自己成为那个夺走Caddy童贞的人,就能将Caddy和自己一起逃脱这个世界时间的流逝。

这香气甜蜜又悲哀,Quentin认为世界上再没有比它更悲哀的气味。因为这香气可以让他重回过去的那个瞬间,同时又提醒着他那个瞬间已逝

忍冬灌木那种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渗透的清香,和水无孔不入的特质相同。值得一提的是,Quentin对于水同样有一种痴迷。他站在河边久久凝望:“一条条栏杆的影子以及我的影子都平躺在河面上,我那么容易地欺骗了它,使它和我形影不离,这影子至少有五十英尺长,但愿我能用什么东西把它按到水里去,按住它直到它给淹死”福克纳笔下的水有圣经隐喻,暗示生命循环,洗涤罪过。水是Quentin对于自身死亡的设想,当Quentin杀死了自己的影子——那个无力对抗时间和变化的自己,他似乎可以跳出表盘的滴答声,俯视自己的死:“于是我就会低下头去看到我那副淙淙作响的骨骼,深深的河水象风儿一样吹拂着、象是一层用风构成的屋顶,很久以后人们甚至都无法在荒凉、无暇的沙地上把骨头分辨出来了。”

Quentin并非死于溺水,而是溺死于如水般的忍冬的香气,他窒息在不断访问过去一段密闭的时空的过程里。

在这本如迷宫,如破碎镜面,如支流万千的河的小说中,福克纳为我们创造了一个不同于现实的又一重现实。用忍冬花的香气,荒废的,正在腐烂的谷仓,漫长记忆里格外显眼的吉光片羽,以及昏聩的,重复的对话来搭建。

那是个这样的世界:那里感官胜于理智,人之所以成为自己不是因为他在思索,在行动,在和其他人交流,而是因为他看见,他闻见,他听见,他触摸。《喧哗与骚动》的世界里,人是这样一种被动的,平面化的东西,外界的光影,声响,温度投射到他们身上,塑造了他们,又把他们封闭其中,每个人,无一幸免,都被困在自己独一无二的对现实的感受,和难以化解的孤独中无法脱身。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9)

喧哗与骚动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班吉的角度来写的,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他是个先天性白痴。

一九二八年,他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

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过去的事与当前的事都一起涌现在他的脑海里。

所以,在他的叙事当中,常常是混乱的,叙事到一件事的时候,又会因为当中的一些事物,联想起另一件事。

如果没有译者的注解,我还真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事。

但我还好奇,译者又是怎么知道班吉讲的就是那件事,我即使联系上下文也看不出。

看来,我的智力水平真的是很低啊。

但通过班吉的讲叙,我还是可以了解到,班吉对姐姐凯蒂有很深的.感情。

第二部分是从康普生家族的长子昆丁的角度来叙事的。

他是一个哈佛高材生,但他能上哈佛是因为家里买了一块很大的地的缘故,也就是说,他能进哈佛,并不是因为他的智商,而是金钱。

刚开始看这部分的时候,还有点纳闷,昆丁虽没有高智商,但他的脑子应该比班吉好很多吧。

为什么他的讲叙也这么不正常吗?后来,看了一些评论,知道昆丁在讲这段的时候,精神也处于极度的亢奋之中,因为他在考虑自杀的事情。

想想也对,一个要自杀的人,他的精神也正常不到哪里去。

从他的讲叙中,我发现昆丁其实很善良,他给一个吉普赛女孩食物吃,又送她回家。

后来虽然被她家人误以为是昆丁要拐卖这个小女孩,但他也没有为他的这些善行辩解几句。

他也非常的爱他的妹妹,凯蒂失身后,他也要决定跟她的男人决斗。

虽然他跟那个男人最终没有决斗,但他因为由于对那个男人因对凯蒂的侮辱的愤恨而产生的勇气,还是很容易看出他对凯蒂非常的在乎。

但我不明白,他在乎凯蒂的到底是她本身呢?还是她的贞洁?如果真的爱凯蒂,应该在凯蒂失身后,更加的关心、安慰她。

而不是选择自杀,在地狱里与她相遇。

也许,这就是一个要选择自杀的人的逻辑吧,看完这本书后,虽然不太明白其中的一些意思,但还是有点庆幸: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正常人的逻辑要明白晓得一个非正常人的思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但写到这里,我又有点疑问,那些“疯子”的思维,有谁能真正懂的呢?难道是他们的同类人吗,但“疯子”本身都已经丧失或混淆了思辨的能力了,又怎么晓得别人的想法呢?所以我很好奇。

福克纳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到底是想写给谁看的?

第三部分是从杰生的角度来叙述的。

杰生应该可以说是康普生家族里面比较正常的一个人,因为他既不是白痴,又没有自杀的念头,更没有一些放荡的行为。

但他既生为康普家的人,无论康普生太太怎么说杰生好,他还是继承了家普生家我认为一些共性的思维特点:疯颠的,非正常的,疯狂的。

杰生的“疯”我觉得是因为他的自私自利、贪婪无情所造成的。

这点在现实中也还是可以找到例子的,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地位,确实会导致精神失常。

通过杰生的讲叙,我发现杰生绝对是恶的代表。

他阻扰姐姐凯蒂对她女儿急切的想念之情,并且还利用这点来给自己生利。

别说他跟凯蒂是亲兄妹了,即使他跟凯蒂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一个常人也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

但就杰生的这样一个人,作为康普生家族的权威康普生太太还不对地夸杰生好。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康普生家族没落的必然性。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10)

我很欣赏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

当我偶然在图书馆某个阴暗的角落里找到它时,突然发现它被归纳在《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的藏书中,与海明威、纪德、川端康成、菲茨杰拉德、黑塞等名家的作品并列。

出于好奇,我把它带回家,花了差不多整整两个星期读完了它。不得不说,它真的是一本“信息量很大”的小说。

之所以说它是一本“信息量巨大”小说,是因为它不仅体现了人类胸怀的博大,还能深刻地触及读者灵魂,超越了时间的局限,让读者在50年或者100年后读起来依然觉得非常新鲜。

我也想提醒一下还没有读过这本书的读者: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耐心,想完全地读完这部小说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是福克纳本人最喜欢的作品,难度比较大,也被认为是小说创作的教科书。

这本书用意识流的手法,描述了美国南部一个没落种植园家庭发生的事情:

没落地主康普生性格软弱,一事无成,家产殆尽后,只能整日用酒精麻痹自己。

他的妻子自私冷酷,总是怨天尤人,时刻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与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康普生夫妇的作风和封建守旧的观念对几个子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他们的长子昆丁虽然身体孱弱,却受父亲影响极深,极其骄傲敏感,作为没落的庄园主阶级的最后一代的代表者,一种没落感始终追随着昆丁。

总是抱住南方所谓的旧传统不放的昆丁,偏偏又过分重视妹妹凯蒂的贞操,把它与门第的荣誉甚至自己生与死的问题联系在一起。

可惜个性叛逆的凯蒂,渴望追求爱情与幸福,由于没有父母正确的引导,她与人私定终身还怀了孕。

昆丁无法忍受妹妹凯蒂的失贞,认为她有辱南方淑女的身份而爱恨交加。在与凯蒂的情人决斗失败,又反对凯蒂结婚无效后,最终投河自尽。

凯蒂被迫嫁人后又惨遭抛弃,最终沦落风尘......

其实我不愿意在书评里详细介绍小说的梗概,因为它永远无法体现作者创作作品时的全部精神气质。

在很久以前,对于福克纳来说,所有人只听到他的声音,却没有人读他的作品。

现在看来,福克纳不愧被誉为“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人”。

《喧哗与骚动》的具体表现,不是一般线性叙事、以情节为驱动的小说。

虽然再精彩的剧情,也难免会有一定的单薄。但《喧哗与骚动》,有一种很难一下子解释清楚的意识形态和文学之间的交融。

恐怕每个读者在最初语无伦次的意识流中略读几页,就能感觉到其中的难度有多大。

每一个人的意识完全不受时空限制,它们从一个意识跳到另一个意识,只在某些地方用不同的字体给你提示,又或者用某种气味什么的给你提示。

这些杂乱无序的意识流手法的确很奇怪,常常让人在读的过程中觉得很累。

福克纳的这本小说,却完全抛弃了传统的现实主义创作手法,即在刻画人物时,从外部世界过渡到内心世界,反其道而行之。

在那些大规模的意识流中,各种场景不断地与人物的内在意识交织在一起,虽然表面看起来乱套了,但看完之后,那些场景就像油画中层层叠加的色彩,呈现出了丰富而清晰的层次。

最后,福克纳做了一笔精彩的画,驱散了迷雾,带领着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感受意识的流动,参与到他创作意图的体验中,让读者来到了阳光下。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精选


我们在学习中,读完书或文章,都可以去尝试写一写读书笔记或读后感。读完作品之后,我们会产生很多触动。不禁用文字把这份触动留存,从什么角度写作品最好嗯?考虑到你的需求,编辑特意整理了“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1)

一本小小的三百页的书,却让我读了两个月,若没有读到这本书,不会体会到一部故事,能写的这样酣畅淋漓。

所幸这本书作者是福克纳,如非这位享誉文坛的大师的作品,谁会耐下性子来,读这样一本“对读者充满恶意”的书呢,福克纳无所不在的意识流,随心所欲或是精心布置的场景切换,意识切换。就注定了这本书不是读一遍,读两遍,甚至是读三遍能读出味道来的。就是这样一个充满意识流,整篇整篇的没有标点,语句有时没有任何语法可言却在我读过之后对福克纳产生了真正的敬佩,这种敬佩,是对一个真正的作家的敬佩,如果真要我拿出某个人与他作比较的话,Strickland或许是最为贴切的了吧,毛姆笔下的Strickland仿佛就是为福克纳定身而作,为了艺术,为了创造而拼尽精力,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他们这类人就像是不断爬涉的香客,寻找着或许根本不存在的庙宇。而福克纳就是这样的一类人,而这庙宇或许就是文学的殿堂了吧。

现在的大部分小说,文章,都是为了迎合读者而作,取一些浮夸的名字,加入荒诞无聊的情节。诚然这种文章能满足某些人的精神需求,但是这个时代还是需要一些为了创造而创造的作家。

扯回小说吧,初读这本书,在班吉部分遇到了无比的困难,好像文章前言不搭后语,读的时候十分恼火,这个部分仅仅86页我就读了一个多星期超过7小时的时间,读了好几遍才明白到底在说什么,而当我花完两个月的时间彻底把这本书读完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每个部分,每个细节,每个意识流的切换,都是如此精致无暇。简直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在之前我所欣赏的作品,是心灵的传达的作品,不是所谓的作者意识形态的传达,而是作品中没一个人物,他们的思想,灵魂与作者的交流,而这本《喧哗与骚动》简直就是把这条路走到了前所未及的境界,福克纳带领读者走进一个40岁但是智力只有7岁的智障班吉的心灵,带领读者走进一个精神崩溃,行将自杀的哈弗学生昆丁的心灵,走进的一个更加典型的财鬼杰生的心灵。福克纳在这本书中将美国的困境,美国人心灵的弱点暴露的一览无余,仿佛撕开他们的心脏让读者来看看是什么麽样。而这种统领全局而精湛布局的作品,实在是精美至极。

谈谈这本书的译者,其实也是我十分佩服的一位大师--李文俊先生,这是我读福克纳的第一本书,但是当我读到那句“好的,您那”。我好像突然心里一颤,这风格绝对是我读过的,重新翻开封面看果然如此,是李文俊,我此前曾读过他翻译卡夫卡的《变形记》和一些短篇小说,对他标志性的“好的,您那”有着无比敏感的触觉,如果说此前我对李文俊先生仅仅是一位普通译者的形象的话,在读完这本《喧哗与骚动》之后,真的是深深的佩服他了,如果说《thesoundandthefury》是千里马,那么李文俊真的就是伯乐了。这本书的原著英文版我读了50多页,没有任何注释。福克纳的意识转换就是在没有任何提示下进行的,有的时候一行字母就有三个场景意识转换,读起来十分痛苦。相信这部作品译注难度是无比巨大的,在我读的李文俊先生译的版本中(应该也是唯一一个中文译本),基本所有场景变换都是标注,包括来自于圣经中的典故,我相信这本书译者加上的译注都超过一万字了。如果说福克纳让这本书对读者来说望而却步,那么李文俊先生就是最好的向导了吧。

这本小说的名字也是十分有渊源的,来自麦克白第五场中一句台词:

Thisisataletoldbyanidiotfullofsoundandfury.signifyingnothing.

或许是作者的自嘲,对于一个没落庄园家庭的衰落史,对于没过来所确实signifyingnothing而作者自嘲为idiot确实是略带讽刺意味。

但是确实

Itsignifyingeverything.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2)

我是比较不喜欢欧美作家的作品的。因为对他们的文化、价值观和历史不是很了解,读起来总觉得有隔阂。我对文学的流派也没什么系统性的认识,只记得老师在课上说福克纳是意识流作家。在我的印象里,意识流就是大段大段的独白,主角喃喃自语直到让我忘记了故事的情节。

这本书刷新了我对欧美作家以及意识流的认识。这本书的前两章应该是典型的意识流写作手法(我猜的),随着讲述者的记忆而进行随意的思想纪录。但它却不像其他意识流中的大段独白那样无味。作者看似在许多事件中随意地描述,时间线混乱交错,实则是用碎片化的方式把整个故事以及人物的精神状态呈现在读者面前。就像一场拼图游戏,看起来是东拼一块、西凑一块,最后却组成了一幅完整的图画。我沉浸在这本书的意识流气氛里,不必在意注释,也不用太在意发生了什么,就这样随着叙述者的思绪前进就好。

最让我感动的是昆丁作为叙述者的一章。一个有点极端,充满悲情意味的哥哥。他根据《圣经》里“班杰明,我们被卖到埃及的最小的孩子”,给智力残疾的弟弟取名班杰明。他一边质问着:“你有妹妹吗?”一边挥起拳头,可是却总被打倒。他在自杀前,帮助迷路的小女孩找回家的路,这明明是一段没有什么剧情冲突的情节,却是整本书里最让我想哭的地方。

昆丁死后,再也没有人带他的妹妹回家。

大概因为译本年代太过久远,字里行间有种北京话的味道,特别是人物对话,太接地气反而有一点违和。译者的注释太详细了,反而少了在阅读里探索的乐趣。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3)

《麦克白》|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文题的摘录来自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Lifeistaletoldbyanidiot,fullofsoundandfury,signifyingnothing.),后威廉·福克纳就此为题写就小说《喧哗与骚动》(TheSoundandtheFury)。

福克纳作为南方小说家,目睹工业社会对旧日南方社会面貌翻天覆地的变化,感触良多,当时,蓄奴制彻底瓦解,但祖先的罪恶带来的历史负担和心理痢疾却一息尚存,再加上工业文明孽生的金钱和物质力量对人性的异化和戕害,都使南方的现代思想文化呈现出很复杂的状态。知识分子目睹南方社会衰亡的过程,心情爱恨交织,往往难以在工业化的时代里找到新的思想归宿;有的即使已经附属于改变了的新社会,但心灵上却仍时时感应到消逝了的旧社会的余音,充满了喧哗与骚动。福克纳的创作便突出了南方人的这种精神状态。

《喧哗与骚动》的故事从美国南方旧家庭的分崩离析开始,每一个家庭成员出来讲述关于自己的故事。这些文字没有内部逻辑,时空颠倒。据统计,单在其中一章里,场景转移就出现了超过两百次,叙述时间也极富跳跃性,第一部分是“班吉的部分”时间是1928年4月7日;第二部分是“昆丁的部分”,叙述的时间倒退到19xx年6月3日;第三部分是“杰生的部分”,叙述的时间发生在1928年4月6日;第四部分是“迪尔西的部分”,用第三人称描述发生在1928年4月8日的故事。几十年发生的事情都搅和在脑子里,混成汇杂的意识之流,与故事主人公班吉智力低下的状况想吻合。直至第四部分迪尔西的部分,采用全知式视角,由迪尔西这个正常人来讲述剩下的故事,才使一切豁然开朗。从模糊不清到清晰可辨的领域,为故事提供了不同视角认知的可能性,突出了意识流小说形散而神不散的特点。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4)

我很欣赏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

当我偶然在图书馆某个阴暗的角落里找到它时,突然发现它被归纳在《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的藏书中,与海明威、纪德、川端康成、菲茨杰拉德、黑塞等名家的作品并列。

出于好奇,我把它带回家,花了差不多整整两个星期读完了它。不得不说,它真的是一本“信息量很大”的小说。

之所以说它是一本“信息量巨大”小说,是因为它不仅体现了人类胸怀的博大,还能深刻地触及读者灵魂,超越了时间的局限,让读者在50年或者100年后读起来依然觉得非常新鲜。

我也想提醒一下还没有读过这本书的读者: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耐心,想完全地读完这部小说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是福克纳本人最喜欢的作品,难度比较大,也被认为是小说创作的教科书。

这本书用意识流的手法,描述了美国南部一个没落种植园家庭发生的事情:

没落地主康普生性格软弱,一事无成,家产殆尽后,只能整日用酒精麻痹自己。

他的妻子自私冷酷,总是怨天尤人,时刻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与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康普生夫妇的作风和封建守旧的观念对几个子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他们的长子昆丁虽然身体孱弱,却受父亲影响极深,极其骄傲敏感,作为没落的庄园主阶级的最后一代的代表者,一种没落感始终追随着昆丁。

总是抱住南方所谓的旧传统不放的昆丁,偏偏又过分重视妹妹凯蒂的贞操,把它与门第的荣誉甚至自己生与死的问题联系在一起。

可惜个性叛逆的凯蒂,渴望追求爱情与幸福,由于没有父母正确的引导,她与人私定终身还怀了孕。

昆丁无法忍受妹妹凯蒂的失贞,认为她有辱南方淑女的身份而爱恨交加。在与凯蒂的情人决斗失败,又反对凯蒂结婚无效后,最终投河自尽。

凯蒂被迫嫁人后又惨遭抛弃,最终沦落风尘......

其实我不愿意在书评里详细介绍小说的梗概,因为它永远无法体现作者创作作品时的全部精神气质。

在很久以前,对于福克纳来说,所有人只听到他的声音,却没有人读他的作品。

现在看来,福克纳不愧被誉为“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人”。

《喧哗与骚动》的具体表现,不是一般线性叙事、以情节为驱动的小说。

虽然再精彩的剧情,也难免会有一定的单薄。但《喧哗与骚动》,有一种很难一下子解释清楚的意识形态和文学之间的交融。

恐怕每个读者在最初语无伦次的意识流中略读几页,就能感觉到其中的难度有多大。

每一个人的意识完全不受时空限制,它们从一个意识跳到另一个意识,只在某些地方用不同的字体给你提示,又或者用某种气味什么的给你提示。

这些杂乱无序的意识流手法的确很奇怪,常常让人在读的过程中觉得很累。

福克纳的这本小说,却完全抛弃了传统的现实主义创作手法,即在刻画人物时,从外部世界过渡到内心世界,反其道而行之。

在那些大规模的意识流中,各种场景不断地与人物的内在意识交织在一起,虽然表面看起来乱套了,但看完之后,那些场景就像油画中层层叠加的色彩,呈现出了丰富而清晰的层次。

最后,福克纳做了一笔精彩的画,驱散了迷雾,带领着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感受意识的流动,参与到他创作意图的体验中,让读者来到了阳光下。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5)

喧哗与骚动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班吉的角度来写的,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他是个先天性白痴。

一九二八年,他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

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过去的事与当前的事都一起涌现在他的脑海里。

所以,在他的叙事当中,常常是混乱的,叙事到一件事的时候,又会因为当中的一些事物,联想起另一件事。

如果没有译者的注解,我还真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事。

但我还好奇,译者又是怎么知道班吉讲的就是那件事,我即使联系上下文也看不出。

看来,我的智力水平真的是很低啊。

但通过班吉的讲叙,我还是可以了解到,班吉对姐姐凯蒂有很深的.感情。

第二部分是从康普生家族的长子昆丁的角度来叙事的。

他是一个哈佛高材生,但他能上哈佛是因为家里买了一块很大的地的缘故,也就是说,他能进哈佛,并不是因为他的智商,而是金钱。

刚开始看这部分的时候,还有点纳闷,昆丁虽没有高智商,但他的脑子应该比班吉好很多吧。

为什么他的讲叙也这么不正常吗?后来,看了一些评论,知道昆丁在讲这段的时候,精神也处于极度的亢奋之中,因为他在考虑自杀的事情。

想想也对,一个要自杀的人,他的精神也正常不到哪里去。

从他的讲叙中,我发现昆丁其实很善良,他给一个吉普赛女孩食物吃,又送她回家。

后来虽然被她家人误以为是昆丁要拐卖这个小女孩,但他也没有为他的这些善行辩解几句。

他也非常的爱他的妹妹,凯蒂失身后,他也要决定跟她的男人决斗。

虽然他跟那个男人最终没有决斗,但他因为由于对那个男人因对凯蒂的侮辱的愤恨而产生的勇气,还是很容易看出他对凯蒂非常的在乎。

但我不明白,他在乎凯蒂的到底是她本身呢?还是她的贞洁?如果真的爱凯蒂,应该在凯蒂失身后,更加的关心、安慰她。

而不是选择自杀,在地狱里与她相遇。

也许,这就是一个要选择自杀的人的逻辑吧,看完这本书后,虽然不太明白其中的一些意思,但还是有点庆幸: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正常人的逻辑要明白晓得一个非正常人的思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但写到这里,我又有点疑问,那些“疯子”的思维,有谁能真正懂的呢?难道是他们的同类人吗,但“疯子”本身都已经丧失或混淆了思辨的能力了,又怎么晓得别人的想法呢?所以我很好奇。

福克纳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到底是想写给谁看的?

第三部分是从杰生的角度来叙述的。

杰生应该可以说是康普生家族里面比较正常的一个人,因为他既不是白痴,又没有自杀的念头,更没有一些放荡的行为。

但他既生为康普家的人,无论康普生太太怎么说杰生好,他还是继承了家普生家我认为一些共性的思维特点:疯颠的,非正常的,疯狂的。

杰生的“疯”我觉得是因为他的自私自利、贪婪无情所造成的。

这点在现实中也还是可以找到例子的,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地位,确实会导致精神失常。

通过杰生的讲叙,我发现杰生绝对是恶的代表。

他阻扰姐姐凯蒂对她女儿急切的想念之情,并且还利用这点来给自己生利。

别说他跟凯蒂是亲兄妹了,即使他跟凯蒂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一个常人也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

但就杰生的这样一个人,作为康普生家族的权威康普生太太还不对地夸杰生好。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康普生家族没落的必然性。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6)

喧哗与骚动:新中国股市二十年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若说读这本书的初衷,应该说是为了了解股史,展望未来。这是一个朴素的愿望,我想很多人亦是如此。然而随着阅读的深入,这初衷渐渐变成为破解价值投资在中国股市到底适合不适合的理论难题。虽然近几年已有不少基金、券商在切实捍卫价值投资的大旗,但我还是想亲自探索和论证,这样的体会来得愈加真切,投资便会有愈大的底气。就像一个人买入股票的时候,往往会寻找更多的买入理由来支撑他的决策,是同样的道理。作者用了460页的篇幅,叙述了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的股份制改革至2005年前后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这一激荡人心的中国股市发展历史,上至决策管理层,下至街头巷尾的普通股民,他们的生活因为股市而联系在了一起。无论大事小事,这些历史场景在本书里都得到了真实还原。如果有人说在上世纪90年代那个股票严重供不应求的环境中,倡导价值投资,那这个人一定是疯了。严重的供求失衡扭曲了股票价格,更何况股市还承担着企业股份制改革这样一件历史任务,上市公司的业绩更是良莠不齐,在非理性主导的市场中,大户、庄家操盘之声不绝于耳。到了2000年前后,股市经过十年的发展,逐渐暴露出监管与法治严重缺位的问题。基金黑幕、高管违法违规,重组与借壳中的圈钱游戏,管理层对于上市公司退市问题的心慈手软,这些制度上的缺陷扰乱了市场前进的脚步,资源配置的功能难以发挥,股票市场宏观经济晴雨表的功能无从发挥。在这样的市场中,如果有人说:“我坚持价值投资。”那一定会换来一片嘲笑。直至篇末的全流通与股权分置改革,这一让上市公司价值回归经营业绩的历史举措才奠定了价值投资、实现股票市场价值发现与资源配置功能的基础。尽管股改的方法有失合理,但方向是对的。尽管时至今日,大小非的余威尚在,新股发行与退市制度尚不完善,创业板搞得亦是不伦不类,上市公司治理更是永恒的话题,但这些都无法浇灭我对中国股市未来的希望,也让我更加坚定了价值投资的方向……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7)

《喧哗与骚动》中,每当Compson家长子Quentin闻见忍冬的香气,过去,现在,和将来之间的界限就模糊了,或者说,线性的,单箭头的时间,被强烈的感官记忆抹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关于妹妹Caddy的忧伤记忆,这些一小片,一小片的记忆在浓烈的植物香味里生长,扩散,最终横跨Quentin短暂一生所有时刻。Quentin自杀前曾走过一条小巷,在那条小巷中——“我顺着墙走,现在我的影子落在我后面了,墙上有蔓藤与爬山虎之类的植物,在家乡,那就该是忍冬花了。一阵一阵地袭来,特别是在阴雨的黄昏时节,什么东西里都混杂着忍冬的香味”

Quentin神经质的联想让这条平常的巷子转变成只属于他一人的记忆之巷。如果仔细推敲在其中行走的一切感官效果,也许可以把这条巷子真的当做通向死之国的道路:在中途被栅门挡住,左右被蔓藤,或者他想象中的忍冬封闭,午后炎热,树木生长,虽有人生活的痕迹却空无一人,倒是符合人人都得独自赴死的事实。

当Quentin跨过了本来封锁了这条小巷的铁门,当他的“影子落在他自己的后面”,影子,或者作为表象出现在现实中的自己,变成了一件可以脱下的衣服。现在已经不存在.只有无边无际的过去在循环播放,Quentin的一生都只不过是美国南方,他童年时代一个充满忍冬香气的雨后黄昏。

忍冬花的香气和Caddy有关。Caddy在某个雨后黄昏失身于她的情人.这让Quentin精神崩溃,说出一系列疯狂的话语:“我会逼你承认我们做过这件事的我比你力气大我会逼你说是我们干的你过去以为是他们干的其实是我”Quentin对于妹妹这种狂热,绝望的爱和占有欲,某种程度上和他对时间的敏感和恐惧同出一源。“屋子里那里弥谩着那该死的忍冬香味尽量不去想那秋千那雪杉那神秘的起伏那搅混在一起的呼吸吮吸着狂野的呼吸那一声声是的是的是的是的”对于这个年轻人来说,妹妹失去童贞,是她成为成人,成为即将离开远去的人的征兆。所有变化中这一变化最可怖。变化——也就是时间本身让Quentin坐立不安,因此他曾砸掉父亲送他的手表,固执地认为在臆想中让自己成为那个夺走Caddy童贞的人,就能将Caddy和自己一起逃脱这个世界时间的流逝。

这香气甜蜜又悲哀,Quentin认为世界上再没有比它更悲哀的气味。因为这香气可以让他重回过去的那个瞬间,同时又提醒着他那个瞬间已逝

忍冬灌木那种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渗透的清香,和水无孔不入的特质相同。值得一提的是,Quentin对于水同样有一种痴迷。他站在河边久久凝望:“一条条栏杆的影子以及我的影子都平躺在河面上,我那么容易地欺骗了它,使它和我形影不离,这影子至少有五十英尺长,但愿我能用什么东西把它按到水里去,按住它直到它给淹死”福克纳笔下的水有圣经隐喻,暗示生命循环,洗涤罪过。水是Quentin对于自身死亡的设想,当Quentin杀死了自己的影子——那个无力对抗时间和变化的自己,他似乎可以跳出表盘的滴答声,俯视自己的死:“于是我就会低下头去看到我那副淙淙作响的骨骼,深深的河水象风儿一样吹拂着、象是一层用风构成的屋顶,很久以后人们甚至都无法在荒凉、无暇的沙地上把骨头分辨出来了。”

Quentin并非死于溺水,而是溺死于如水般的忍冬的香气,他窒息在不断访问过去一段密闭的时空的过程里。

在这本如迷宫,如破碎镜面,如支流万千的河的小说中,福克纳为我们创造了一个不同于现实的又一重现实。用忍冬花的香气,荒废的,正在腐烂的谷仓,漫长记忆里格外显眼的吉光片羽,以及昏聩的,重复的对话来搭建。

那是个这样的世界:那里感官胜于理智,人之所以成为自己不是因为他在思索,在行动,在和其他人交流,而是因为他看见,他闻见,他听见,他触摸。《喧哗与骚动》的世界里,人是这样一种被动的,平面化的东西,外界的光影,声响,温度投射到他们身上,塑造了他们,又把他们封闭其中,每个人,无一幸免,都被困在自己独一无二的对现实的感受,和难以化解的孤独中无法脱身。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8)

“一个人是他不幸的总和。有一天你会觉得不幸是会厌倦的,然而时间是你的不幸……”萨特认为这句话是《喧哗与骚动》这部小说真正的主题,但他的着眼点更多在于后半段中“时间”这个关键词,人的不幸在于他被框在时间里;而对我来说,不妨从前面一句话,即“一个人是他不幸的总和”作为切入点,来尝试解读福克纳所描绘的世界为何会是一个令人绝望的世界——至少单从这句话来看,呈现出的人是一个非常休谟式的内在决定论的个人。

关于休谟的对于人类理解的认知,简单来说就是外部世界是不可知的,而人的内部世界是通过自然的、可依赖的印象与感觉来决定的——休谟认为,感觉是被直接给予的,因而具有最根本的确定性,是可以依赖的,而观念、理性等因素都是来自于自然的印象——于是乎,通过将人充分地暴露在快乐与痛苦、幸福与不幸的印象中,就可以就可以促使其自身必然性本能做出行动,从而再导致了现代人的一种消极自由。

上面说的可能绕了些远路,还是让我们先回归文本,回归“感觉”这个关键词。完整读过《喧哗与骚动》的读者,或多或少都能察觉到,书中以班吉、昆丁、杰森为第一视角的三个章节中,除了那来回跳跃的现在与回忆的交织、没有标点的意识流混乱言辞之外,还有一个地方和其他小说比起来非常奇怪,仿佛缺少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在第二遍读本书时,我找到了困惑我的疑问的答案,即人物的行动仅由过去的印象和现在的感觉所推动,而他们的动机没有任何因素是来自未来的:或许第一遍读的时候没能意识到,但回过头来仔细翻阅一番,甚至是一句话一句话的审视,都可以发现里面的人物以第一视角说话时,几乎全部都是“谁说”、“谁做了什么”、“闻到什么气味”、“什么发出了声音”等等,这些都是他们的感官的感受,他们看到了、听到了、闻到了、碰到了什么,而除此之外,真的就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任何在其他小说中会理所当然出现的“我想”、“我希望”、“可能会”等与不可知的未来相连接的词汇(这也正是休谟的感觉论中所丧失的)。可以很明显地,这部小说的世界中,感觉这个怪物所占的比例实在是过于庞大,以至于将想象原本的无限空间都给蚕食殆尽,我们来到了休谟所构建的只有感觉,人物的一切都由他过去的感觉与印象构成,并围绕着这些重大的感觉与印象引起的幸福与不幸行动:可令人叹惋的是,本书中的主要人物似乎只有不幸。

全书中核心的印象大概有三个:凯蒂的被诱怀孕,班吉的被阉与昆丁的自杀,它们全部都是不幸的印象,而在故事里几人视角中现实与回忆的切换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以上述重大印象为契机与根基,于一个嗅到忍冬花芬芳般的不经意间,时间就在意识中被无限拉长的一瞬间中闪烁跳跃几轮——是的,就像休谟对笛卡尔完备性的理性世界的推翻一样,通过将感觉的作用无限放大,倘若幸福与不幸的印象才是唯一自然的、可依赖的,那么理性与完备性自然不会在这样的世界上留有任何余地,毫无逻辑与秩序的意识流的语言就是世界理性丧失的最好证明。在我看来,福克纳的确有在强调“感觉”对于这样一个家庭的重要性,而恰恰在本书中就真的存在一个甚至明面上将只有感觉的世界推至极限的白痴——班吉,这也我认为全书最“纯净”、最能将这番绝望的世界描绘得淋漓尽致的视角。《喧哗与骚动》这个标题来源于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中的台词,“人生如同一个白痴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或许让我们换个更直接的说法吧:里面有过第一视角的人物,无论是班吉,还是昆丁或杰森,其实都是仅有感觉的白痴,只不过后两者表面上看起来更像人罢了。

这种休谟式的世界之所以令人绝望,是因为里面的人物只有着上面我所提到的消极自由,而完全不拥有自由意志。可能说一个虚构人物拥有自由意志听起来比较奇怪,但至少在阅读其他小说时,里面的人物是不会拥有产生如此强大的宿命感的:仅仅依靠那些感觉与印象,来自未来的想象被遮挡住,没有任何可以逃避的决定论世界,他们的未来早已被规划预定好,穿插于故事里、提示在注释中,甚至被定死于福克纳亲自所撰写的附录中——不仅是里面的人物没有想象的空间,连我们读者也没有了想象的自由,这样一个灰暗的、混乱的世界就仿佛理所当然地呈现在你眼前,而在一次次的喧哗与骚动中,最终走向的只有虚无与毁灭。

当然,我并不认为福克纳是在宣扬这样的世界是正确,或是认为我们的世界就真的完全是一个只有感觉的世界。在我看来,福克纳创造出此等荒谬性世界的原因,肯定也与当今我们的现实的世界有关,所以为了突破这样的世界,他描绘了这样的世界,并试图突破这样的世界,可能对于康普森家族来说最后完全失败了,但这也并不是未来的终结——无论是笛卡尔的理性世界,还是休谟的感觉世界,关于如何克服这两者的世界,本书中的其他人物,亦或是他的其他作品里主人公,那些“无法被征服的个体”,其实都给出了一个与未来相勾连的答案。如果你被本书中的世界压抑地喘不过气,可以尝试去读福克纳的另一本书《野棕榈》,愿你能找回他深深铭刻于美国南方社会的那股力量,那依靠重要感情、真正的爱所创造出的未来,即便虚无却依然执着与自然。

我也不会轻而易举地接受《喧哗与骚动》的世界,可如果你不喜欢这样认知世界的方式,不接受这样一个绝望的世界,也请以此为起点努力去克服这样的世界吧。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9)

初读《喧哗与骚动》,感觉很陌生,甚至有些吃力,故事竟然可以这样组织的。

后来才知道这种写法叫做“意识流”。

总体感觉好混乱,好糊涂啊,完全没有章法,各种片断,好像都莫名其妙的交织在一起。

如果没有译者大量的注解,完全看地不知所云,但说实话,即使看了下面的注解,还是不太清楚福克纳到底在这本书中要表达什么思想。

我想,也许正如这题目的来源莎士比亚里的《麦克白》里说的那句话,“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

这本说,也是“痴人”福克纳的梦靥呓语,没有什么意义吧。

我人生没意义,你还得活下去;读完一本书,即使没什么想法,也还得写读后感。

同一部小说,有人对作者的艺术技法条分缕析;有人从时代背景及作者的祖宗八代解构故事诞生的必然因素;有人像杜撰明星八卦一样猜测人物的原型及可能的含沙射影;还有人拿它与别的小说做一番可有可无的比较。

这几者,当属于职业评论家之流。

而我读小说,仅限于故事本身和语言文字。

如同欣赏美人,不宜用手持手术刀的医生的眼光;欣赏美景,不宜用科学家解释眼睛成像的方法。

那我就把自己从开始到结束,谈谈这本书的一些感受……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描写了康普生家族的没落史。

这是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望族,祖上出过一位州长、一位将军。

家中原来广有田地,黑奴成群。

如今只剩下一幢破败的宅子,黑佣人也只剩下老婆婆迪尔西和她的外孙勒斯特了。

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于1912年病逝。

他在世时算是一个律师,但从不见他接洽业务。

他整天醉醺醺,唠唠叨叨地发些愤世嫉俗的空论,把悲观失望的情绪传染给大儿子昆丁。

康普生太太自私冷酷,无病呻吟。

她总感到自己受气吃亏,实际上是她在拖累、折磨全家人。

她时时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她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和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女儿凯蒂可以说是全书的中心。

家族的衰落和家庭中的颓败、冷漠气氛,使她从一个“南方淑女”变成了轻佻放荡的女人。

凯蒂的沦落给他家庭,给她的三兄弟造成里毁灭性的影响。

骚动之秋读后感


【篇一:骚动之秋读后感】

终于读完了又一部获得矛盾文学奖的作品刘玉民写的《骚动之秋》。时间过的真快,进入网络时代的我有幸读到了《骚动之秋》这样一部反映在商品经济大潮冲击下,农村面貌和人际关系的巨大变化的长篇小说,不免为作品中几个重要人物的遭遇和命运在内心激起了一些骚动。

每个人心中对文学作品都有自己的审美观念,不过有一条标准要求作品努力反映生活的真实,创造生动感人的形象。它是评价一部作品的基本原则。

我始终认为,生活的真实与生动感人的形象是一个整体。过去常讲,真实是艺术的生命。但是这个真实,既是生活的真实,也是形象的真实,没有真实感人的形象,也就不可能表现生活的真实。凡是伟大,优秀的文学作品,给人留下深刻难忘的印象的,无非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真实感人的典型形象。《骚动之秋》就是这样一部作品,作品中人物的遭遇和命运,并由此展开的内心世界,精神面貌,性格的特征,深深吸引住了我,让我去探索这些人物的心灵,去认识,理解了他们的性格和思想感情,去从他们的遭遇和命运中思考许多问题,并获得种种启示。

《骚动之秋》,既是描写一个农民改革家岳鹏程在改变家乡面貌中激起的种种骚动:从省市县委领导的关注到全国和省级报纸的社会舆论的宣传,从李龙山的古老传说到李王庙后殿的碑碣上刻下岳鹏程和大桑园的名字但同时,也着重写了岳鹏程内心的种种骚动,他和儿子羸官在改革中不同见解引起的父子冲突;他和秋玲的感情导致与妻子的冲突和家庭矛盾的尖锐化;他在改革中处理问题的大胆,果断,魄力和远见,的确使乡镇企业有了较大发展,然而又的确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受到不正的社会风气的影响,采用了一些非法的手段进行了倒卖紧缺物资的活动;他在管理方法上确实是严格要求,然而又不免独断专横,甚至大骂工人;他既懂得要获得领导的支持,却又不免由此去观察,掌握领导者种种心理,甚至庸俗地迎合领导的趣味;而不合他意愿的人,即使是自己的父亲,儿子也难免产生嫉妒和懊恨,甚至不惜对儿子的事业加以阻挠和破坏

因此,岳鹏程这个人物难免如作者借他儿子羸官之口,说他是一个带悲剧色彩的农民英雄:他反对封建主义,专制主义,可又常常不自觉地搞起那一套,而且认定是最正确,最先进的。尽管岳鹏程自己讲了,社会现实哪儿都有悲剧色彩,但真正的悲剧却在于岳鹏程根本不能理解,他在历史长河淤积的泥沙中改革创业,即使作出了较大的贡献,也难免限于封建的种种传统的思想,观念,方法之中而无法摆脱困境。在政治上,他既无法得到父亲岳锐和肖云嫂老一辈革命者的谅解和支持,也只有和儿子羸官这一代新人决裂;而在生活方面,他既不可能真正和秋玲结婚,也不可能真正和妻子淑珍分离而毁灭家庭。最后他觉得自己简直成了天边雁,海上舟,在茫茫中显出孤零零一个身影他终于病倒了。

他是一个时代的悲哀。我很同情他。

其实现处于网络时代的我们,也是历史长河中的一个个悲哀的尘粒,再过几十年后,我们就会明白。

【篇二:骚动之秋读后感】

非借不能读也!十月末就把这本书拿回来了,一拖再拖,罚金就交了几块钱了,实在不能不能再拖了,这两天抓紧时间硬着头皮看完的。这么说好像对作者不太公平!在图书馆拿书就是有这个好处,总是要读的,前几天一冲动买了几本书,束之高阁了,废话说的太多了。

终于拜读了刘玉民的《骚动之秋》。故事离我们并不遥远,八十年代初,我们的国家正是改革开放的历史初期阶段,在中国历史上也是一个大的转型时期,我也很荣幸能够亲历这段历史。人们刚刚从沉睡中刚刚苏醒,面对这样一场改革风暴,不知如何是好,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产生了一批时代的英雄,这就是我们的主人翁岳鹏程和岳羸官父子。父子俩因为在改革中的一些分歧产生了矛盾致使分道扬镳。故事主要表现岳鹏程作为大改革家,在工作中所面对的形形色色的人和事物,其上有老革命的父亲,代表了保守人物,下有儿子岳羸官,代表了新一代的正值的年轻人,也就是在他的身上,使读者感受到了中国未来的希望。感情方面有爱他的妻子,又有和他感情纠葛的秋铃,使其深陷其中。面对着工作和感情的双重压力,主人公岳鹏程使出浑身解数面对这周围各式各样的人物,每个面孔和人物的内心刻画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一部好的作品大多出在大的历史背景情况下,这时候人物所代表的方面比较多,内心的波动变化也比较大。这部作品也不例外,很多人代表了很多的阶层,交织在一起,似乎把那段时期的农村改革所经历的事情统统体现出来了。此书创作于1983年,我觉得能在那个时间把改革开放写的如此贴切真实,可见笔者是很有生活和远见的,时至今日看此书并没有陈旧感觉。

作品的结尾并没有交代的特别清晰。当读到后半部分的时候,是很期待结局的,看到这个结局也是可以理解的,也比较赞成作者的这个交代方式。实际每个人物的结局并不重要,历史的车轮总是在不断向前滚动,时代造就了这群拓荒的英雄,他们改变了中国的未来,这就足够了。

【篇三:骚动之秋读后感作文】

刘玉民的《骚动之秋》讲述的是改革开放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事情。书中的主人公之一岳鹏程是一个农村企业家,改革家。在他的带领下,大桑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事业上的成功,他的思想也逐渐发生了变化。他办事果断,雷厉风行,但是又过于专断。在大桑园里他就是天就是法律,想罢免谁任用谁都是一句话的事;他为了人们过上好日子不辞辛劳,但是我行我素,不能容忍任何人对他的话的质疑,对他的做法的意见。就连他的父亲也不例外。按照他的儿子岳赢官的话,他是个悲剧性的英雄。

作者借助岳赢官的形象说明了一个农村企业家应该是个什么样子。为人民的幸福殚精竭虑固然是值得让人尊敬,但是就能以这样而把自己推上皇帝的位置为所欲为吗?这就好比发展中国家要发展经济就必然以牺牲环境作为代价吗?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人们的思想也受到了腐蚀。笑贫不笑娼的风气四处蔓延,人人以财富的多少来衡量一个人的价值,拜金主义等思想成了大家心照不宣的道德标准。经济的发展十年百年可以赶上,但是文化的形成却是要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的。

牢骚还有很多,无奈时间已晚,本人也才疏学浅,只想抛砖引玉而已。

【篇四:骚动之秋读后感】

《骚动之秋》主要是以一个农民改革家为叙事线索描写了改革开放初期,在人民初次接触商品经济时探索和心路的变化历程。

而我尤其关注的是岳鹏程作为其主人公的军阀似的,专制似的领导作风。虽然他一再表示其是反封建反专制的,但其表现出的行为和所唱的调子却实实在在的构成了不争的悖论。

作为一个企业的领导,如何规范自己的言行是一门学问,尤其是在我们人类文明进化到今天,摒弃专制式、独断式势在必行。但如果过于和蔼似乎又缺少必要的执行力。上升至国家政权也是如此,像泰国等一些民主国家政权极其不稳定今天的总统一头黑发,没准明天就变成了一席白丝。而反观我国,虽然政权极其稳定,但人民的言行,思想受钳制也是不争的事实。几千年的官本位现象到如今反而愈演愈烈,其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毋庸多言,正所谓绝对的权力必然带来绝对的腐败。

如何处理好专制与民主之间的矛盾势必成为人类文明进化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可以效仿顾炎武的寓封建于郡县之中么?或许这就是历史和人性的局限吧!

读后感骚动之秋1000字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如。想必大家最近都深深沉浸于作品一书,我们可以撰写出读后感,并将自己的心得感悟分享出去。那么你知道读后感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吗?编辑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读后感骚动之秋”,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读后感骚动之秋 篇1

非借不能读也!十月末就把这本书拿回来了,一拖再拖,罚金就交了几块钱了,实在不能不能再拖了,这两天抓紧时间硬着头皮看完的。这么说好像对作者不太公平!!在图书馆拿书就是有这个好处,总是要读的,前几天一冲动买了几本书,束之高阁了,废话说的太多了。

终于拜读了刘玉民的《骚动之秋》。故事离我们并不遥远,八十年代初,我们的国家正是改革开放的历史初期阶段,在中国历史上也是一个大的转型时期,我也很荣幸能够亲历这段历史。人们刚刚从沉睡中刚刚苏醒,面对这样一场改革风暴,不知如何是好,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产生了一批时代的英雄,这就是我们的主人翁岳鹏程和岳羸官父子。父子俩因为在改革中的一些分歧产生了矛盾致使分道扬镳。故事主要表现岳鹏程作为大改革家,在工作中所面对的形形色色的人和事物,其上有老革命的父亲,代表了保守人物,下有儿子岳羸官,代表了新一代的正值的年轻人,也就是在他的身上,使读者感受到了中国未来的希望。感情方面有爱他的妻子,又有和他感情纠葛的秋铃,使其深陷其中。面对着工作和感情的双重压力,主人公岳鹏程使出浑身解数面对这周围各式各样的人物,每个面孔和人物的内心刻画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一部好的作品大多出在大的历史背景情况下,这时候人物所代表的方面比较多,内心的波动变化也比较大。这部作品也不例外,很多人代表了很多的阶层,交织在一起,似乎把那段时期的农村改革所经历的事情统统体现出来了。此书创作于1983年,我觉得能在那个时间把改革开放写的如此贴切真实,可见笔者是很有生活和远见的,时至今日看此书并没有陈旧感觉。

作品的结尾并没有交代的特别清晰。当读到后半部分的时候,是很期待结局的,看到这个结局也是可以理解的,也比较赞成作者的这个交代方式。实际每个人物的结局并不重要,历史的车轮总是在不断向前滚动,时代造就了这群拓荒的英雄,他们改变了中国的未来,这就足够了。

读后感骚动之秋 篇2

这是一部放映在商品经济大潮冲击下,农村面貌和人际关系的巨大变化的长篇小说。

这部作品给我的第一印象是MarySue(玛丽苏)。主人公岳鹏程似乎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事业爱情双丰收,抱得美人归金屋藏娇。可能的我读的关于这一时期改革的作品比较少,所以认识不够,并且去注重情节的发展而不是在情节的带动下所产生的真实情感。其次,我对那个年代的巨大变化了解的不够深刻,因而对作品的思想深度体会不深,对文学作品的基本审美观念——要求作品努力反应生活的真实,创造主动感人的形象,认识不彻底。还有可能与我的生活经历和生活环境有关,让我觉得岳鹏程这个人物形象太过理想化,远离了真实的社会生活。在现实生活中,我的确没有看见哪个干部会爱工作比爱自己的家庭还重要,一天没有工作就相当于一天没有吃饭那般难受。

我相信这种对工作的激情和岳鹏程的自信和野心有关。英雄造时势,时势成英雄。大桑园就像一个从未亮过相的大舞台,有着先天的许多还未被开发的优势,岳鹏程就是一个有着非凡的自信与扎实功底的舞者。在这场舞会,这个舞台,被这位有着战略家思维的舞者演绎的十分完美。而这位舞者是接受了很多新思想的新一代旧人。之所以是旧人,是因为还未完全脱离一些旧俗、有缺陷的工作方法。就像上身穿着少数民族特色服装,脚上蹬一双擦得锃亮的皮鞋——不得不说,这形成了岳鹏程特有的风格。我们可以嘲笑说是落伍的,会让人贻笑大方的,是可以向他扔鸡蛋。我们也可以说这种风格是符合当时潮流的,是最fashionandwonderful的,因为舞会赢得了满堂喝彩,舞者赢得了鲜花,掌声,尊重和自信。这是视觉上和物质上的一场盛宴。虽然过程确实有点颠簸——大人物总是有自己风格的,不管是私人生活方面还是工作方法和态度方面,可结果总是让人欣慰的。并且我们相信,如果舞者能够给洗掉衣服上的污渍,再听取大众的意见换掉皮鞋穿上该穿的舞鞋——我相信会更完美——或许读者所期待的正是这种缺憾美。假设十全十美,谁又能保证这不是一部及其玛丽苏的作品呢?

岳鹏程说,为什么人们只为外在的客观世界的变化欢呼雀跃,而漠视人的主观世界必然随之变化的合理性呢?这便是岳鹏程的处事态度、做事方法,即使有外人不能理解的霸道性。如若不是他特有的性格和热情,也没有当时巨大的成就。迂腐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这是一个“手段”横行的年代。“手段”是在一定的规则中,并且出发点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这有什么错?作品中几乎没有对岳鹏程家庭经济情况的直接描述,但我们可以从侧面感受到他的家庭是刚从窘迫中逃离出来。从淑贞的穷怕了的描写到后来的买全自动滚筒洗衣机,一个经历过风风浪浪,为大桑园创下了无数辉煌、为大桑园带来数不清的直接经济效益的岳书记,没有其他下属拥有的洋房、别墅,家里没有添置不太知晓的全自动滚筒洗衣机。我们何尝又看不出,岳鹏程的付出全部给了他热爱的大桑园。他稍一动指头,钱估计到银屏的下一代也用不完。

或许因为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都生活在规矩中,规矩像一条无形的电网规范着我们,一不小心碰到还是会付出疼的代价。所以到最后岳鹏程感到自己虽然赢得了身前身后名,却总感觉缺少点东西,亲情在慢慢远离自己。只期待淑贞的爱能够慢慢感化那颗奔波已久渴望停靠的顽固的心。

穿着皮鞋跳舞没什么,不照样赢得满堂喝彩,照样赢得万千身后美名,总比现在穿着华丽的表演服人模狗样,嬉笑怒骂,却暗度陈仓,挂羊头卖狗肉的冠冕堂皇的现代官员好得多。

时代在进步,官员素质在走下坡路,国民的悲哀!

读后感骚动之秋 篇3

第一次读刘玉民的小说。读的很紧凑,几乎是三几天的时间,就在车上和枕边把它读完了。

我有个习惯,喜欢在书的扉页上写读书笔记。但不一定是真的读书笔记,有时甚至是乱七八糟的涂鸦。

[转]《骚动之秋》荣获第四届矛盾文学奖,是一部反映在商品经济大潮冲击下,农村面貌和人际关系的巨大变化的长篇小说。描写一个“农民改革家”岳鹏程在改革家乡面貌中激起的种种骚动:从省市县委领导的关注到全国和省级报纸的社会舆论的宣传,从李龙山的古老传说到李王庙后殿的碑碣上刻下岳鹏程和大桑园的名字……但同时,也着重写了岳鹏程内心的种种骚动,他和儿子羸官在改革中不同的见解的矛盾引起的父子冲突;他和秋玲的感情导致与妻子的冲突和家庭矛盾的尖锐化;他在改革中处理问题的大胆、果断、魄力、远见等等,的确使乡镇企业有了较大发展,然而又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受到不正的社会风气的影响,采用了一些非法的手段进行了倒卖紧缺物资的活动。

除了某些超现实的小说以外,很多书都会烙上作者所处时代的痕迹,我看了《骚动之秋》的写作日期和出版日期,是属于改革开放,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时代。如果那个时候看这本书,我想同我现在看这本书的心态绝对是不一样的。

里面的很多不良作风,出现的很多矛盾,在当今社会可以说已经是见怪不怪了!很多事情很难引起共鸣了,但是唯一让我还觉得非常有动力的,就是那个,正直无私,坚持原则,不投机取巧,正道而行的儿子,也许很多人觉得这样的人在当今社会的存活率不如他那位有魄力,有正义感,创造了经济上的辉煌,但是同时也有专制、封建、行贿受贿、利用关系网,打击报复异己的父亲。我是个对商界不了解也不感兴趣的人,作为一个喜欢阅读书籍的普通观众,我更倾向于在书中寻找喜欢的东西,我喜欢这本书的有个很大的原因,就是作者非常成功地塑造了一个生动感人形象逼真的人物形象,应该说,书中塑造的所有人物都非常成功,不但主人公岳鹏程人物形象丰满,其他人物也非常生动。

总体来讲,从文学角度来讲,这还是不错的一本书。

蚊子与狮子读后感8篇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阅读作品,是对作品的一个初了解,写读后感需要联系实际,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一份规范的作品读后感应该注意哪些要素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小编为你整理的蚊子与狮子读后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蚊子与狮子读后感(篇1)

这个故事大致是这样的:有一天,一只蚊子看见一头狮子,心想:这头狮子又肥又胖,它的血肯定很好喝!它就飞过跟狮子说:“狮子大哥,我们来比赛,比谁先绕着棵树100圈,谁赢了,就把谁吃掉,好不好?”可能是这头狮子太自信了,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比赛开始了,蚊子在前,狮子在后。蚊子在前飞,狮子在后跑,蚊子飞了几圈,就停在树上不飞了,狮子可能是太想着赢了,没有看到蚊子停着在,在它跑完40圈后,它累到了,它倒下后,蚊子立刻飞上去,大口大口的允吸着狮子的鲜血。

幼小的蚊子凭着聪明打败了强大的狮子。

其实是狮子不就不用理这只蚊子,不理,它也不会失败,也就不会失去性命。对于一些弱小者,当你不把他当成对手时,他就不是你的对手,你一旦把他当成对手,反而会输给他。

蚊子与狮子读后感(篇2)

《伊索寓言》的作者伊索是一位古希腊作家,他给我们讲了很多有趣的故事,还有很多动物,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

我读过《农夫和蛇》、《狐狸和葡萄》、《龟兔赛跑》、《乌鸦喝水》、《蚊子和狮子》、《狼来了》等等。

今天我就来讲讲《蚊子与狮子》的故事吧。有只蚊子自认为比狮子强很多,向狮子挑战,它冲到狮子的脸上,专咬狮子鼻子周围没有毛的地方,狮子气得都把自己的脸抓破了,还是抓不到蚊子。蚊子战胜了狮子,非常得意,骄傲的唱着歌飞走了,可是不小心撞到蜘蛛网,被粘住飞不了了,蚊子在快被吃掉的时候,想我战胜过最强大的动物,不料被这小小的蜘蛛消灭了。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骄傲,不能得意忘形,要不然是没有好下场的。

《伊索寓言》的每个故事都能告诉我们一个很好的道理,我读这些故事的时候,妈妈说这里面是有大智慧的,应该要明白里面的意思,明白做人的道理,有的告诉我们不要骄傲,有的告诉我们不要撒谎,我要一点点记住,一点点长大。

蚊子与狮子读后感(篇3)

没事的时候又翻看了一下《伊索寓言》,作者伊索是一位传说中的人物,他以非凡的智慧和哲思,将动物为主角的拟人手法,走遍世界各地,将寓言故事传播到世界的各个角落。

使我印象最深的是《蚊子与狮子》,这则寓言讲的是一只蚊子自认为能战胜狮子,想和狮子比比谁厉害,它吹着喇叭飞到狮子那里,向狮子挑战。它冲到狮子的脸上,专咬狮子鼻子没有毛的地方。狮子气得用爪子把脸都抓破了,还是抓不到蚊子,只好认输,要求停战。蚊子战胜了狮子,非常得意,它继续吹着喇叭唱着凯歌,骄傲地在空中飞来飞去。不小心粘到了蜘蛛网上,被蜘蛛抓住了。在临死的时候,它悲叹道:我已经战胜了强者,却被弱者所消灭。这则寓言告诉我们骄傲是没有好下场的,有些人虽然击败过比自己强大的人,也会被比自己弱小的人击败。

强中自有强中手,能人后面有能人。骄傲自满的人一定会得到惩罚,最终会落到和蚊子一样的下场。

寓言是一个魔袋,虽然很小,却能拿出很多东西;寓言是一个魔豆,虽然很小,却能长成参天大树;寓言是一个魔杖,虽然很短,却能变出很多宝物寓言很美,美在简洁,美在内涵,美在语句。

蚊子与狮子读后感(篇4)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蚊子与狮子》。

这个故事讲得是:在很远的地方,有一片非常广阔的森林。所有的动物都想当王。有一只蚊子它很想当上百兽之王。它知道森林里最厉害的是狮子,只要打败狮子就能当百兽之王了。

经过几天的准备,蚊子终于向狮子宣战了。它扇动着翅膀飞到狮子面前,说:“狮子我不怕你,我比你强大。我们来比一比就知道了。”可惜蚊子的声音太小了,狮子根本听不见。于是,它火冒三丈,用吃奶的劲儿对狮子喊道:“你这只笨狮子,我们来比试比试,看你有什么本事?是用爪子抓,还是用牙咬,我都比你强。”说完,它用力向狮子冲去,这下狮子慌了,到处都找不到蚊子。

这时,蚊子咬了狮子一口,它专咬狮子没毛的地方,狮子用爪子抓了抓,用嘴巴咬,但都碰不到蚊子,最后它被咬得鼻青脸肿的,还用爪子抓自己的脸,结果把脸都抓破了,吓得落荒而逃。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小不一定比大没用,小的也有可能比过大的。

蚊子与狮子读后感(篇5)

今天,我高兴地读了《蚊子和狮子》这篇文章。从中体会到了一个道理。

我先把原文简单的复述一下吧!

有一天,一只小蚊子飞到狮子的面前骄傲的说:“我不怕你,你并不比我强,要说不是这样,你到底有什么力量呢?”说到这里蚊子就对狮子发起了进攻。把狮子的脸上咬得一个个小红包,狮子气得把自己的脸都给抓破了。蚊子还不知道自己的错误有多大,得意洋洋地唱着凯歌飞去,没想到被蜘蛛网给粘住了,它不由得粘住了,它不由得感叹,自己战胜了最强大的动物,却被这小小的蜘蛛给消灭了。读了之后,我感到十分愧疚。因为在生活中,我也尝到了狂妄自大的苦头。

那一天,我代表班里的同学参加了钢笔字比赛,得了第一名,我既高兴又骄傲。又是一年的钢笔字比赛,我向别的同学狂妄自大地说我一定会得第一名,可在比赛时,我慢慢地写,还没写几十个字,下课铃就响了,我的纸还没写就被老师收上去了。原来得了第二名的.王红经过自己的努力得了第一名。

虽然这是一个豆子大小的事,可对我的影响很大,教了我一个道理:不要狂妄自大,因为取得了大的胜利而得意忘形。这事情说明不可目空一切,忘乎所以,否则必遭失败。

蚊子与狮子读后感(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子叫做《伊索寓言》其中有一篇故事的名字是《蚊子与狮子》的寓言。读完后,我深受启发。 这则寓言讲的是一只蚊子自认为能战胜狮子。非常想和狮子比比谁厉害。它吹着喇叭飞到狮子那里,向狮子挑战。它冲到狮子的脸上。专门咬狮子鼻子没有毛的地方。狮子气得用爪子把脸都抓破了。还是抓不到蚊子,他非常难受,只好认输,要求停战。蚊子战胜了狮子。非常得意。它继续吹着喇叭沾沾自喜。骄傲地在空中飞来飞去。不小心粘到了蜘蛛网上。被蜘蛛抓住了。在临死的时候。它悲叹道:“我已经战胜了强者。却被弱者所消灭。”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骄傲是没有好下场的。有些人虽然击败过比自己强大的人。但是也会被比自己弱小的人击败,因为强中自有强中手;能人后面有能人。骄傲自满的人一定会得到惩罚。最终会落到和蚊子一样的下场。

在我平时的学习中。我的数学成绩一直不是很稳定。有时候能考出全班瞩目的名次,有时又只能考六十、七十、八十分。过去,我一直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到底是什么原因。但是,我读了这则寓言,我终于明白了,我的成绩不稳定那是因为骄傲自满的缘故。每当考到前面时,我总是沾沾自喜,认为下一次我也是那么好的成绩。可是,每一个下一次考试时成绩总是不理想。

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今后我要更加刻苦学习,不骄傲自满。争取学习成绩保持名列前茅!

蚊子与狮子读后感(篇7)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子叫做《伊索寓言》其中有一篇故事的名字是《蚊子与狮子》的寓言。读完后,我深受启发。这则寓言讲的是一只蚊子自认为能战胜狮子。非常想和狮子比比谁厉害。它吹着喇叭飞到狮子那里,向狮子挑战。它冲到狮子的脸上。专门咬狮子鼻子没有毛的地方。狮子气得用爪子把脸都抓破了。还是抓不到蚊子,他非常难受,只好认输,要求停战。蚊子战胜了狮子。非常得意。它继续吹着喇叭沾沾自喜。骄傲地在空中飞来飞去。不小心粘到了蜘蛛网上。被蜘蛛抓住了。在临死的时候。它悲叹道:“我已经战胜了强者。却被弱者所消灭。”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骄傲是没有好下场的。有些人虽然击败过比自己强大的人。但是也会被比自己弱小的人击败,因为强中自有强中手;能人后面有能人。骄傲自满的人一定会得到惩罚。最终会落到和蚊子一样的下场。

在我平时的学习中。我的数学成绩一直不是很稳定。有时候能考出全班瞩目的名次,有时又只能考六十、七十、八十分。过去,我一直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到底是什么原因。但是,我读了这则寓言,我终于明白了,我的成绩不稳定那是因为骄傲自满的缘故。每当考到前面时,我总是沾沾自喜,认为下一次我也是那么好的成绩。可是,每一个下一次考试时成绩总是不理想。

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今后我要更加刻苦学习,不骄傲自满。争取学习成绩保持名列前茅!

蚊子与狮子读后感(篇8)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骄兵必败”的道理,但是我们到底该用什么样的眼光看待那只蚊子呢?它是太骄傲了,但是前提是它先把狮子打败了。它打败的是狮子,那是最凶猛的动物啊,竟能被一只小小的蚊子打败?那蚊子是很聪明的,是它观察到了狮子的弱点:“鼻子周围没有毛”,并用自己的优势打败了狮子。并且它也很勇敢,在强大的狮子面前毫不退缩,勇往直前。

这失败是因为它在打败狮子后太骄傲,被巨大的胜利冲晕了头脑,所以才会被蜘蛛网粘住,被吃掉。

蚊子在临死前竟还不知后悔自己的骄傲,反而还是骄傲的说:“自己同最强大的动物都较量过,不料被这小小的蜘蛛消灭了。”它话语中的“不料”好像只是觉得自己不小心看路而已,而说蜘蛛“小小”,包含了对蜘蛛的轻视,却忘了自己最大的敌人就是蜘蛛。

在生活中,同最强大的动物都较量过,不料被小小“蜘蛛”消灭的人,林丹就是最好的典范。

他同李宗伟较量时,大部分都会赢。但同那些“无名小卒”较量时却时常败给他们。

学习了这篇寓言,当然也要学习“骄兵必败”的道理。我们要知道“骄傲”是万万不能有的,而“谦虚”是时时需紧记的。让我们做一个“谦虚谨慎”的人,脚踏实地的向前走吧!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8篇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读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我们会有许多想法。写读后感没有固定的套路,关键就是要做到观点鲜明,感想深刻。关于写作品读后感的要点您熟悉吗?以下“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由编辑为大家收集整理,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1

新年读完的第一本书是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读的是英文原版,没有刻意查单词,吭哧吭哧地也理解了大概意思。在具备一定英语基础的前提下,读英语原文比起读译文更有意趣,至少在理解作者风格和原意方面具有优势,也能感受到英语遣词造句的微妙美感。目前正快速地再读一遍中文译本,复查自己的理解是否准确,并体会译者怎样实现“信达雅”。

在阅读之前,我知道《月亮和六便士》很有名,毛姆也很有名,知道这大概是一个股票经纪人抛下优渥生活和妻子儿女,一心追求绘画梦想的故事。在阅读之后,我知道原来本书主角原型为高更,原来主角不是一个典型的破釜沉舟、收获崇拜与赞誉的英雄,原来人的一生,舍弃与得到都必须作出坚定的选择。

主角Strickland性格独特、复杂。书中的叙事人“我”感觉他是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攫住,其力量之强大让人无法抗拒,甘愿冒险。在四十岁的年纪告别如日中天的事业,放弃舒适的生活,抛妻弃子,藏身于巴黎破旧的旅馆,五年来穿着同一身衣服,过着每天只喝一瓶牛奶吃一条面包的日子,只为了画画。关键是,几乎没有人认可他的画,而他也不在乎画画是否能给自己带来名利——他只是要画,他不得不画。

从世俗的角度来看,Strickland简直可以说是个“恶棍”了,离开妻子子女,对热心帮助他的Stroeve冷嘲热讽,“拐跑”Stroeve的妻子,成为导致她自杀的原因......对于别人的评价,他从来嗤之以鼻。他不在乎他人的看法,是真的不在乎。“有人也说他们不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但这多半是自欺欺人。一般而言,他们能够自行其是,是因为别人看不出他们的怪异想法,最多因为三五知己的支持,他们才敢一意孤行。如果一个人的离经叛道切合他所在的阶层的行事作风,那他在世人面前违反常规倒也不难。这会让他洋洋得意。既标榜了自己的勇敢,又不用担风险。”但是,Strickland“就像是一个身上抹油的摔跤手,你根本抓不住他;这就给了他自由,让你火冒三丈。”传统对他无可奈何,所有的批评讽刺、风言风语都不能刺激他的自尊心,只能换得他的哂笑。

也许这种特立独行恰是让他伟大的地方,他对于会占据时间精力的欲望、爱情、琐事和别人的看法感到愤懑,他想要摆脱它们的束缚,将全部精神集中在绘画这一件事上。他不善言辞,唯有通过画画来表达旺盛的生命力和深藏在心的感受。从井井有条的伦敦到灯红酒绿的巴黎,再到原始而宁静的大溪地,Strickland终于找到了能够让耳朵清静,让灵魂栖息的地方。在孤岛山野里,在被麻风折磨的日子里,在眼盲之后,他不止息地画着,直到呈现出一幅幅摄人心魄的作品,直到生命的终结。

月亮还是那个月亮。有些人看到嫦娥,有些人看到环形山,有些人看到飞船,有些人从不仰望。随波逐流,泯然众人,现世安稳。

“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渴望一种桀骜不驯的旅程。这样的安逸总让我惊惧。我的心渴望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我能有所改变——改变和不可预知的冒险,我将踏上嶙峋怪石,哪怕激流险滩。”

用这本书来开启新一年的冒险,甚好。

我对故事中的主人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不感兴趣!他的特立独行太过惊世骇俗,如果仅仅是惊世骇俗也就罢了。偏偏,他的惊世骇俗还一次又一次的伤害了那些曾经爱过他,甚至给予他巨大帮助的人以巨大的伤害,这让我实在受不了。

尽管从小到老,我一向以为我是个特立独行的人,不太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但是与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相比,我简直太有人情味了。也许,正如书中所言:“假冒的特立独行也不能掩饰平庸的本质”。我想,我的特立独行只不过是想掩饰我平庸的本质罢了。

书中,我最感兴趣的人物是迪尔柯·斯特罗伊夫。他是一位长相滑稽的荷兰画家。虽然绘画天赋不高,但是富有极高的艺术鉴赏力;虽然为人有点傻里傻气,不谙世情,但是真诚善良,宽容大度;虽然朋友一再有负于他,但是他总是以德报怨。他给我的震撼:一是他的爱才之心,尽管此“才”并不与他惺惺相惜;一是他的爱人之情,尽管他所爱的人并不爱他。

这是我第一次读毛姆的作品,感觉书的前面部分语言非常幽默,后面部分语言非常富有哲理。

《月亮和六便士》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尽管读完之后,我对“月亮”心生恐惧,对“六便士”却心有戚戚焉。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2

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500字:

“月亮与六便士”是毛姆的一本小说,也是文学作品中的一个意向,被用在各种故事场景中。当“月亮与六便士”一出现,读者基本也就理解,哦,这是一个不安于物质生活,希望追求精神世界的人物,在文学界的地位基本不亚于微信朋友圈里那一句“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吧。

说来也巧,读《月亮与六便士》之前,六妹刚刚读完严歌苓的《补玉山居》。小说中,文艺的女军医李欣爱读《月亮与六便士》,暗恋他的退伍军人温强为此去买了“这本由一个死了的外国人写的书,故事和人物非常遥远,怎么也跟他的一切搭不上边”的书,无数次打开却没法读完这本书,李欣与温强的最终的结局也是在多年后重逢时旧情重燃却匆匆收尾。

六妹大约比温强好一些,大概花了一周的时间就读完了这本书。《月亮与六便士》讲述的是伦敦的证券经纪人斯特里克兰德突然有一天抛妻弃子去了巴黎,传言他是为一个女子所勾引进而私奔,而事实却是他为了学习画画离家出走,并甘愿过着困苦的生活。在巴黎,斯特里克兰德的画没有画商购买,不为世人所欣赏,而通俗画家斯特罗伊夫对新兴的现代派画家深表同情,他发现斯特里克兰德是一名天才,在被自己心目中的天才一次又一次的奚落和咒骂后,仍然竭尽所能照顾他、帮助他。斯特里克兰德却把他的爱妻布兰奇拐到了手,又害的布兰奇喝草酸自杀,斯特里克兰德却说“布兰奇不是因为我离她而去才自杀的,而是因为她是一个愚蠢、失衡的女人”。此后,斯特里克兰德沦落成了流浪汉,辗转几年来到了塔希提岛,和土著女子阿塔隐居山林,不知疲倦的作画,直到麻风病去世。在他去世后不到十年,他的画作在巴黎走红……

但必须坦白得说,六妹无法对这个故事产生共情。斯特里克兰德的妻子在他离家出走、家庭失去经济来源后,选择做打字校对工作养活家庭,这基本就是一个伦敦版的罗子君,在中国编剧手里那是能写出七十集电视剧的,而作者毛姆大约是对斯特里克兰德这个人物太偏爱了,用译者的话说就是“为赞赏男主人公弃家而去的勇气,把他的妻子和儿女都写成了俗不可耐的小市民”。

其次,这个故事在逻辑上就无法说服六妹。斯特里克兰德在巴黎期间得到了善良的斯特罗伊夫的帮助,即使在斯特里克兰德看不起他的通俗画作、对他极尽讽刺之能事的情况下,依旧一片赤诚,甚至在斯特里克兰德重病的时候把他接回家悉心照顾,反而引狼入室,被斯特里克兰德鸠占鹊巢,斯特罗伊夫只能净身出户。作者把这解释为生性善良的斯特罗伊夫具有超前的眼光,看出来斯特里克兰德画作之中的伟大。读后感·在六妹看来,这是作者给主角强行加的光环,一个画作不入流的通俗画家怎么就有了同时代所有人都没有的超前眼光,能够欣赏天才的画作,偏偏又如此善良,愿意为一个欣赏的天才倾其所有,甚至在斯特里克兰德害死爱妻后还想接他一起回荷兰老家居住,这是(斯特罗伊夫)人性的扭曲,还是(斯特里克兰德)道德的沦丧……

此外,总体阅读下来,六妹感觉作者在描述斯特里克兰德的画作时,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是“肉欲”,但是所有关于画作的描述都无法让六妹理解这到底是怎样令人震撼的作品;可能也是因为理解不了画作的伟大,所以六妹对这位天才的行径还是保持正常的道德评判标准,而没有稍稍放松一点点吧。当然,对画作无法产生代入感不排除是译文所致,也许原文对画作有着更好的表达。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沙翁此言,诚不欺我。很多人为《月亮与六便士》所感动,然而六妹却无法欣赏这个故事,所以大家读过这个故事呢,对此有着什么样的感受?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3

我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平庸的一生好像欠缺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这种安详宁静的快乐好像有一种叫我惊惧不安的东西,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在我的生活中能有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赴暗礁满布的海滩的。

毛姆说: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是单枪匹马的战斗。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孤独的来到这个世界,又孤独的离开。尽管在人生中的不同时间段都会有人来陪我们走过一段生命旅程,但是没有谁会是谁永远的陪伴,我们注定孤独的走过自己的一生。

刘同在《你的孤独虽败犹荣》中有这样一句话:有一种孤独,不是做一些事没有人陪伴,而是做一些事没有人理解。我们当中有的人可能一生都在执着地希望被人所理解、所承认,但这个愿望似乎很难达成。

现实社会中的钟子期和伯乐总是那么的可遇而不可求。可是不被理解,不被承认又如何,只要我们遵从自己的内心,过着我们自己心中所想的生活,孤独又算得了什么呢?无论如何,请一定要记住你的孤独,虽败犹荣!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我们都只是滚滚向前的时代浪潮里微不足道的一员,我们疲于生计,日复一日的重复着索然无味的生活。

我初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主人公是个疯子,他不仅放弃了体面的工作,还抛弃了自己的妻儿,而这仅仅只是因为他头脑中突然冒出的一个荒诞的想法。但是现在我却认为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位勇敢的人,在众人都只看见满地的六便士时,斯特里克兰德却抬头看见了自己的月光,为此他抛下一切不停的流浪,最终流浪到了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用画笔谱写了自己光辉灿烂的生命。

日复一日的枯燥生活渐渐磨平了我们对于这个世界的耐心,我们不再对安稳生活以外的东西产生兴趣,我们慢慢地成为了一个个只会赚钱的机器,没有思想,没有灵魂。但生活不只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也许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曾有过那样一轮明月,那样一方田野,但未必人人都会有像斯特里克兰德那样放弃一切重新开始的勇气。

也许只是我们心中某一时刻突然冒出的想法,也许我们会觉得它很荒诞,但是人的一生总要为了自己而活着,为了自己心中所想疯狂一次又如何,愿所有人都能充满着激情去对待生活。我希望我们所有人都能够抬头看见自己的明月光。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4

故事讲的是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疾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

试想你的一个朋友,有份还不错的工作,有个幸福的家庭,虽谈不上无忧无虑,但也过得充实。平日里他处事低调,话也不多,以至于大多时候你都想不起这样一个人。偶尔看到他发的朋友圈,你想起他,随手也点了个赞。似乎我们都有不少这样的朋友,然而你能想象这样一个朋友突然离家出走吗?再听到他消息的时候,他已经到了巴黎学画画,为了自己的梦想,为了成为一名画家。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但不同以往,这并不是一个追逐梦想的人经历艰难最终实现理想的故事。

他的梦想道路注定异于常人,因为他是天才。一半冷酷,一半热情。他毫无顾虑的抛弃了自己的家庭,只留给太太一封信,我不回来了。没有原因,没有歉意,到像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只是他真的再也没有回来。后来的故事他对待生活、周遭同样的冷酷,甚至到了极致。他自私、他目无他人,拒绝任何世俗,所以他也无所顾及。但他同样也是无辜的,因为他的眼中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像是在追求梦想,更像是追逐自己的厄运。然而他有多冷酷,就有多热情,画画像是唤起了他的灵魂,生命也被赋予了新的意义。他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面对生活的贫困潦倒、疾病缠身,他没有犹豫过,只凭极致的热情驱使前进。不为出名,不为认可,在生命的最后画出一幅伊甸园式的伟大杰作,却被要求在他死后付之一炬。

他是天才,不疯不成魔。历史的长河需要天才,但更多的芸芸众生。每个人都有梦想,在追逐的路上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阻力,大到生活压力,小到柴米油盐。理想和现实像是一对冤家,每当我们怀揣梦想赶在路上,总是显得不那么尽如人意。然而他们也并非非黑即白。月亮与六便士,梦想和现实,一半坚守,一半妥协。当梦想照进现实,请保护他。

有人说,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5

作者是威廉·萨默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1874 -1965),英国小说家,剧作家,被誉为“故事圣手”。生于巴黎,十岁前父母双亡,由叔叔接回英国抚养,因身材矮小,说话结巴,总被同龄人欺凌,性格孤僻敏感。18岁在伦敦学医,后弃医从文。23岁时发表首部小说《兰贝斯的丽莎》。

一个十岁就失去父母的孤儿,一个身材矮小得总被同学欺凌的结巴,一个从童年起就轻度抑郁的社交恐惧症患者,会有什么样的生活?

如果是毛姆,他会过上一种灿烂的生活。

他做过助产士,做过间谍,做过演员,做过救护车司机;他做过丈夫,做过情人,拒绝过女人的求婚,他的求婚也被另一个女人拒绝,他的后半生住在一座仙境般的别墅里。这座名叫毛雷斯克的别墅是世上最伟大的传奇,因为这座别墅里的人加起来就是一部欧美文学史。

他在大地上度过了整整91岁,享受着一个伟大的作家所能得到的一切舒适与自由。他以漫长的一生证明他的偶像王尔德的一句话是对的:爱自己,是一生浪漫的开始。

跟王尔德一样,他爱女人更爱男人,跟王尔德不一样,他没有身败名裂,而是巧妙地度过了完美的一生,这不是天才的幸运与不幸,而是天真与智慧的分野。

除了王尔德,他算得上是全英国最大的毒舌了,他的毒舌让丘吉尔惊恐不已,丘吉尔央求他:“我们俩订个约吧,如果你答应不取笑我,我也保证不取笑你。”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银行家查尔斯,人到中年,事业有成,为了追求内心隐秘的绘画梦想,突然抛妻别子,弃家出走。他深知: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

在异国他乡,他贫病交加,对梦想却愈发坚定执着。他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

在经历种种离奇遭遇后,他来到南太平洋的一座孤岛,同当地一位姑娘结婚生子,成功创作出一系列惊世杰作。就在此时,他被绝症和双目失明击倒,临死之前,他做出了让所有人震惊的决定……

人世漫长得转瞬即逝,有人见尘埃,有人见星辰。查尔斯就是那个终其一生在追逐星辰的人。

《月亮与六便士》描写了诸多的人物,一边是为理想而倾其所有、孜孜不倦的斯特里克兰、亚伯拉罕医生、布吕诺船长,一边是爱慕虚荣的斯特里克兰夫人、库特拉斯夫人、卡迈克尔医生,还有热心诚实的斯特洛夫、背叛爱情的布兰奇、贪图小利却义薄云天的尼克尔斯船长、乐善好施的蒂阿瑞、能说会道的库特拉斯、淳朴善良的阿塔……小说采用第一人称来写,夹叙夹议,娓娓道来,对自我也有很多反省,对人生感悟良多。如此纷繁的故事,全凭“我”来穿针引线,可以说“我”是这部小说的又一主角。

从《月亮与六便士》中可以看出,“我”对斯特里克兰这一人物并不十分熟悉,对于他的过去一知半解,他为什么要画画也不很清楚,至于他去世前在塔希提岛上的多年生活,更是道听途说。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6

毛姆的文字有太大的魅力,总是吸引着我不断的往下看,看到最后一页的时候,突然脑子里一个声音在说:“你应该再看一遍,认真、仔细、慢慢的看一遍。”

书的封皮上写着,“月亮是那崇高而不可企及的梦想,六便士是为了生存不得不赚取的卑微收入,多少人只是胆怯地抬头看一眼月亮,又继续低头追逐赖以温饱的六便士”。其实,当你看完整本书的时候发现,全书没有一处提到六便士,但又时时刻刻在透露着关于“六便士”的问题。我时时刻刻都怀揣着去远行的想法,然而总是被各种各样的“在乎”缠住脚,怎么也挪不动脚步。世界上肯定还有千千万万和我一样有诸多想法的人,绝大部分应该也是像我一样被各种各样的“在乎”缠身,无法动身。懦弱,大概就是我们冠于自己的代名词,家庭,朋友还有那每一份可怜的“六便士”无一不牵绊着我们。斯特里克兰果真就像毛姆所写的,他在决定画画之后,像灵魂出窍,像被强大的恶魔附身,像在全世界之外,又像全世界都是他一个人的。我们大概永远也做不到像斯特里克兰一样,全然不顾周遭的世界以及世人各色的眼光。所以在遇到像斯特里克兰一样的人时,我们有的不仅是羡慕还有佩服,他们有我们所没有的勇气,还有放弃全世界的决心。我都觉得文中的“我”在很多时候是对斯特里克兰充满了嫉妒,喜欢又嫉妒,正因为“我”做不到他那样不屑一顾的态度,所以才在很多时候被愤怒占据整个身心。前两天看了冈仁波齐,那时觉得没有信仰的人可怕,但有信仰的人更可怕,画画之于斯特里克兰就像朝圣之于那些藏民们,斯特里克兰在决定了要画画之后,就一直在朝着自己心里的神山前进。心中有且只有这么一个念头,他最终成功了。

而我们在这“六便士”的地域里越陷越深。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7

小说以旁观者的身份,描述了一个天才画家的心路历程和成长之路。

从世俗的角度说,他是一个自私卑劣的人,他抛家弃子,背叛朋友恋人,无视他人的感受;从个人的角度,他是一个不顾一切追求梦想的人,是一个伟大的艺术家。是非论断,任人评说。

艺术家的精神世界往往不是常人可以理解的,我也没有太高的艺术素养,但是从文章中还是可以感受到画家对艺术执着的追求,超越了普通人的情感,爱情、亲情、友情这些都变得云淡风轻。你可以说他是自私的,自私到活着只为了追求自己的艺术境界,忽视了一切。但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变得更有魅力,更加伟大。他不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好朋友、好人,他抛弃了世俗的角色和束缚,任性的只求宣泄自己的艺术热情,从这一点来说,他是单纯的、幸福的和值得人敬仰的。

之前看介绍说,这是一本有关人生的意义的书,有伟大的梦想,坚定的追求个人的梦想,实现人生的价值,无疑是正确的。但作为一个平凡的人,最难的往往是第一步,生活的琐碎、日复一日的家庭生活,现实的冰冷,让人忘了初心,丢失了自我,生命的意义更多的回归到社会对人最基本的要求,只是为了实现生命的延续,成为人类发展中微不足道的一颗尘埃。

也许伟大的人毕竟是少数,有伟大梦想并能有所作为的人更是凤毛麟角,作为一个普通的人,幸福的定义可能变得更加的简单、容易,舒适的生活、美满的家庭、他人的认可,令人敬仰的社会地位……

夫复何求,可是有了这些,人的内心就会感觉幸福吗?这些都只是外在的事物而已,是你内心追求的东西吗?

艺术是画家的精神寄托,唯一的追求,在这条路上他会经历挫折、瓶颈、突破、打击,但这个过程对他来说是痛苦和幸福的,即使没有得到世人的认可,那又怎样?幸福这件事本就是唯心的。

一个人强大的内心源于自己丰富的精神世界。从小我们就学习各种知识,建立了自己的知识体系、认知体系,逐渐形成了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其实都是在修炼自己的精神世界。

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多少年来是中国文人追求的境界,从内在到外在,从个人、到家、到社会,不能不说很好。而修身养性更是人一辈子要做的事情。

人生没有对与错,看看的别人的人生,思量一下自己的人生,是一种丰富、一种提升,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是本好书,值得一读。

关于书名——月亮就像艺术,高雅、高洁,六便士就像生活,琐碎而现实,一个生活在俗世里追求艺术的画家,为了追求艺术而活。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8

人生注重时序,阅读有时也是这样。

几年前,我读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觉得这是一本好书,于是碰上爱好阅读的朋友就推荐它。我对这本书的喜爱多少与当时的处境以及心境有关。那时的我有迫切想要达成的目标,但却受各方条件的限制,常有身不由己的感慨。看到小说中的主人公,恣意“任性”,对人之常情的东西嗤之以鼻,这正是我个性中缺失的东西,于是乎对主人公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月亮与六便士》是英国作家毛姆以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为原型创作的一部小说。天才画家跌宕起伏的人生与放荡不羁的个性令人心向往之,同时也会心生难以望其项背之感。

和《月亮与六便士》不同,毛姆在《刀锋》中刻画了一个普通的美国人拉里。拉里身上既有独特个性,又有一种谦和感。就整个故事情节来看,我更喜欢《月亮与六便士》,它的笔墨集中于主角,情节更紧凑,故事感更强。《刀锋》中多条故事线交错,除了主人公外,书中涉及的其他角色的命运走向都有较为详尽的始末交代。这些部分对那些耐心不足的读者来说,应该会觉得有些“拖沓”。但《刀锋》中刻画的主人公拉里的人物形象,我非常喜欢,他不像《月亮与六便士》中的思特里克兰德那么冷酷、尖刻到令人难以理解;拉里非常富有同情心,为人谦和、诚挚且实在。像他这样的一个人,无论成为谁的朋友,都会令对方感到荣幸。

《刀锋》与《月亮与六便士》都出自毛姆之手,两者有一些相似之处。它们的叙述角度一致,都是第三者叙事:叙述者兼作故事的讲述者和半参与者。读完《月亮与六便士》,再去看《刀锋》中设置的“悬念”,其实已然毫无悬念感。你会发现这又是一个男人跳出别人为自己设定的人生路径,奔赴自己预想的人生旅途的故事。拉里这个刚从战场上退役的美国青年,不想投入工作,与美丽的未婚妻解除了婚约,想去流浪人生。他的想法在周围那些有身份的人看来,是在作贱自己、糟蹋时光。他们认为拉里患上了战后创伤后遗症,才会产生流浪巴黎的荒诞想法。未婚妻以为他是一时兴起,没想到他早已打定了主意,并不打算回头。拉里靠着微薄的收入,四处流浪,到各地寻找何为人生、人生为何的答案。他始终没有找到一个清晰明确的答案,但在印度获得了内心的愉悦,打开了新的生活视角。我们生活中出现拉里这样的人,多数人会把他叫做疯子,他不要过体面人的生活,非要到处吃苦,找罪受,很难理解这样的人。但也会有少数人将他称作理想主义的践行者,把这个众人视为平庸之徒的人唤作传奇;因为他听到内心的呼唤,就像虔诚的信徒获得上天的启示那样刻不容缓地寻找朝圣之路。拉里究竟是传奇还是疯子,取决与人们对生活的定义以及对功成名就的看法。

拉里和本书中的另一个人物艾略特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前者不受名利的诱惑,放弃自己的身份地位和钱财,去追寻何为人生的宏大命题;后者有修养、智慧,仪表堂堂、资产丰厚却一生痴迷于上流社会的交往活动,在宴会与请帖之间庸庸碌碌。关于个体如何存在以及社会在个体生活中扮演怎样的角色,这将是人类无法彻底解答的难题,读几本哲学书籍有时候能缓解一下思考这些难题引发的头疼症,但是不深入生活,不找到自己的人生智慧,就只能哀叹生活索然无味,人生缺少靓丽风景。多彩的生活需要强有力的世界观来支撑,以此来构架起一个人的信仰世界,给他生命的信念、生活的力量。

人可以从阅读中品尝人生百态,有时也需要从内心的呼唤出发用脚丈量大地。尽管我没法去过流浪人间的生活,但我尽量让精神世界处于流浪状态。人说要安居乐业,我漫浪的脑袋里常常浮现的是漂泊四海。

虽然我难以成为拉里和思特里克兰德,但是非常钦佩他们有出走半生的勇气。

我与地坛的读后感8篇


在我们欣赏了一本好书之后,我们心中会有很多自己的看法和观点,想必大家最近都深深沉浸于作品一书。读后感可以不断的提升我们的记忆力,提升我们对作品的熟悉程度。以下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整理的《我与地坛的读后感》,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我与地坛的读后感(篇1)

这个假期,我读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

这篇文章共有七节,主要讲了作者对自己双腿残废后在地坛度日的时间的回忆与他的一些人生思考。语言生动,思考深刻,用语准确。

作者在刚刚双腿残废时,终日失魂落魄,但他却并没有失去对生命的眷恋。他思考生的意义,思考自己有什么可以做的事,使自己实现人生价值。但另一方面,由于他开始过于的颓废,没有关注自己的母亲,以至于留下了无穷的遗憾。

这篇文章看上去着重于描写作者自己的思考和经历,但其实在字里行间蕴藏了深深的对母亲的怀念,对地坛风光的热爱和对生命的思考。史铁生的文字很多句子读起来初觉得很奇怪,但是联系上生活之后就会觉得有熟悉的感觉。如他对四季的比喻,有的简单易懂,有的需反复思考才能悟出其味道。

作者眷恋地坛,至少眷恋那当年的地坛,低碳是一个象征,是一段充满了思考与矛盾的回忆。作者在地坛中,渐渐变得坚强起来,他不甘于在生活的虚无中毁灭或走向虚无,而是决定是自己的生命变得丰满起来,他用自己的笔,细细记下了自己的思考,给我们带来了无尽的启示。他观察着闯入他的时光的其他人,一点点记述着他们的故事。

史铁生虽然是一个残疾人,但他对生活的执着与面对挫折的坚强是我们所没有的。人的一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平静无波,总有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挫折与困境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等待着我们,而我们没有躲避的资格,只能去面对。如果我们始终能有几分他的坚强,那么我们就能够更加充满价值地生活。

我与地坛的读后感(篇2)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名篇,初读时我虽然不能深入体会文章的深奥之处,但是心灵仍然受到突然的,难以名状的震撼,这震撼随着阅读次数的增多愈加强烈,每读一遍,思想便受一次洗涤,情感便受一次熏陶,可以说《我与地坛》颠覆了我的人生观。

文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一句是:“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晖之时。”这一句是作者由生命联想到日出日落时所写的,正如作者所说:“当牵牛花初开的季节、葬礼的号角就已吹响。”生命必有终结,不管多么漫长的时光也是稍纵即逝,人生道路上的每一步都是在走向安息地,然而太阳却是循环往复的,日落后必有日出,日出后即有日落,生生不息,亘古不变,永远散发出光与热,永远都是那一轮火红色的旭日,换个角度看,生命又何尝不是循环往复,旧的去了,新的于是降临,当垂暮之人,淡然地合上双眼微笑着离去,必有一声啼哭划破寂寥,我总感觉生命似乎总是蒙着一层神秘色彩。时常考虑现实世界是否真正有转世轮回,我不知道,可能永远也没有答案,但是读了史先生的文章后,我清晰地认识到生命是否真有轮回不重要,重要的在于生命长河中你所度过的时光的剪影是否精彩,漫长的岁月的无数个瞬间是否都回味无穷。当你站在高处,俯瞰生命的循环往复中发现自己的有限生命只是一刹那时,你便会觉得这世界上的艰难坎坷简直不值一提,死亡临近也无恐惧可言,生命的分分秒秒都是一笔财富。

浅层次的阅读却依然让我收获丰厚,谢谢史先生让我重新认识生命、审视生命、纵使先生已故,精神也必将流传千古,影响百世。

我与地坛的读后感(篇3)

那是一座废弃的园子,坐落在一个角落四百多年。它如一位暮年的老人,那样隐忍,琉璃、朱红、雕栏玉砌是当初年少气盛的凭证;如今,浮夸的,无力的,是剥蚀了,淡退了,散落了……剩下的,是苟延残喘。

这园子,是地坛。

那是一个悲惨的青年,出生在芸芸众生之中。他也曾豪情万丈,心头翻滚着热血,想要去闯出属于自己的天地。可怜!命运造化弄人。仿佛一夜间的事,青年的双腿瘫痪了,在最狂妄的年纪,留下了一生的残缺。

这青年,是史铁生。

缘分使然,他们相遇了——一个濒临绝望的少年与一座荒凉寂寥的园子。他们有着极尽相同的生命遭遇:盛开以后的凋零,喧嚣以后的死寂。他们拥有过同样华丽的过去,也承受着同样失意的现在。

正是有过同样苦痛的种种,才会让他们不期而遇,又相见恨晚——地坛用它的沉静、从容包容了史铁生的烦躁厌世。他们不尽相同的内蕴,就更像是那个荒园为史铁生准备好了一切——在一片浮华里为他设计了一个清幽的所在。每当史铁生脆弱的时候,去那儿,仅仅为了从一个世界逃到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没有嘲笑,没有怜悯,没有唾弃。他可以为自己疗伤,疗治另个世界带给他的心灵与肉体的伤害。

这样微妙的联系,让史铁生感受到了生命的希望与活着的乐趣所在。也正是这样的联系,让他开始用逐渐回暖的心去面对这个世界。

他感受到地坛暗涌的生命力,随处茂盛得自在坦荡的野草荒藤。地坛让他思考了命运,思考了人生,思考了归宿。他内心的情感一时间迸发了,他对于母亲的歉疚,对于母亲生前为他付出的心血的感激。如他自己所说:"多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我母亲的脚印。"……

史铁生在这座古园中写作、思索,在他眼中,地坛似乎有了生命。他会着眼于那里的一片落叶,一声鸟鸣,一只爬虫……在史铁生与这园子朝夕的十几年光阴中,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那个练歌喉的青年,那个苦苦等待的捕鸟人,那个让他迷恋的女工程师,那个怪诞悲催的长跑家朋友,还有那个令人惋惜的小女孩。他们坐标轴之上各自的生活轨迹都在地坛这一点与史铁生有了交集,他们彼此走进对方的生活,体味着上天为人人布下的曲折苦难。如他自己所言:"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

就整本书而言,它在让我读到史铁生与地坛发生的种种的同时,也带给我思考——我们的生活不会处处都是好运。如果遇到了磕磕碰碰,那是必然,那是生活的设计。就如同我们不能设计自己的命运,但是我们可以设计该如何面对种种命运。在一些看上去很难过又让人绝望的坎面前,可能会挫败,会怨恨,会迷茫……但这是生活该有的样子,没有什么过不去。

书里有一段我印象很深——

"因为这园子,我常感恩于自己的命运。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样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因为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

在史铁生写下的这段看似平和朴实的文字之下,我感受到暗涌的命运长河,那条河曲折,有些地方甚至几近干涸,但这就是命运啊。我们不得不听从,又不得不接受,但我们对于那些不顺畅,是否能像史铁生那样坦然接受,并淡然对待呢?即使中间有挣扎着,但那不也是人生旅途中的旖旎的景吗?

或许史铁生体悟到了上天予他的恩赐,无比珍惜又时时不安地等待分别时刻的到来……

想到这里,思绪又慢慢被拉扯进现实世界里。回顾生活,确实,坑坑洼洼、烦恼遍地。但我只是笑笑,一并接纳这些荒芜。因为我坚信,当真正走过朝夕繁华之后,这些看似的种种苦难,亦是福祉。

我与地坛的读后感(篇4)

周末,一篇文章吸引了我,《我与地坛》。文章记叙了他在地坛里发生的一系列往事,也记录了他在地坛所见的一系列的人。

看到这篇文字时,第一感受其实不是文字的华美,而是文笔的朴素。在这朴素的文笔之下,恰恰是对往昔的向往。昔日,那个坐在轮椅之上,正值壮年却意志颓废的人,在地坛里散闷,背后支持他的,是担心牵挂孩子的母亲。

在偌大的地坛里,到处都是史铁生的车轮印。这些印记铭刻着一个孩子对外界的好奇,也蕴含着的一个孩子无法压抑却不得不压抑的青春活力。在这地坛里,也到处有着母亲一双双深浅不一的脚印。这些印记印刻着母亲急切寻子的不知所措,也凝结着一位母亲对残疾儿子的无限牵挂。这是一个多么牵挂孩子的母亲!这是一个多么渴望自由的孩子啊!双腿瘫痪后,孩子原本燃烧着熊熊烈火的心,就这样被一盆冷水浇灭,在背后默默伤心的,却是那位为孩子操碎心的母亲。可是,这样一位疼爱牵挂孩子的母亲,却在孩子的青春年华里悄然离世。从此,地坛里车轮印还依稀可见,可母亲的脚印,却永远不会有了。

天底下的母亲,或许都是牵挂孩子的母亲吧!史铁生的经历,也让我想到了我的母亲。

那个夜晚,球场。已沉迷于篮球的我仿佛已经忘记了时间的观念,每天晚上没到九点,我就不会放下沾满沙土与汗水的篮球。那次也不例外。等到我拎着篮球回家,家附近的小巷早已寂静无人。我悄悄地打开了门,慢步上楼,隔着楼板,仿佛已听见匆忙的脚步声。我走近一看,是母亲。母亲的眼睛直直地盯着我,眼中闪亮的光芒此刻也黯淡了下去。脸颊上两道还依稀闪着光的泪痕与身旁几团纸巾赫然展现在我眼前。我震惊了,我这才明白,以前我归家时,母亲看似平静的表情中隐藏着对我无限的牵挂和担心。而我却从来没想到过这一点。母亲见我迟迟未归,心中是多么忐忑与紧张,我站在原地,没有答案,眼里尽是母亲眼角渐渐增多的皱纹……

是啊,母亲的爱是温柔而又温情的,母亲为我们做的,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多。我们要常怀一颗感恩的心,去报答时时牵挂着我们的母亲。

我与地坛的读后感(篇5)

“我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经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带着一种淡淡的惆怅,《我与地坛》拉开了序幕。它没有华丽的词藻,也没有家破人亡般的悲哀,但却如此震撼我。或许这个残废一生的人躲在和他一样的孤独的古园是那么偏执又平凡,但细读过文章,才会明白,这是一个已进中年的人对年少时故作悲伤的惭愧,是对这个不幸却也幸运的人生的豁然接纳。

我感触最深的是“快乐在细微处萌生”。在狂妄之年忽然残废的作者虽然无力看见波涛汹涌,但处在寂静的地坛,他看见了循者亘古不变的路途到来的太阳,飞的悠然自得昆虫,甚至被太阳照的金灿灿的空气。这些是多么平常的啊!平常到它们就静静的待在我们的身边,而我们却无暇瞧他们一眼它们有多美好。我们总在抱怨着成绩不够好,零花钱不如别人的多,我们的父母为什么那么古板,生活的节奏怎么那么快,还有,我为什么不快乐。

合上书,我静静想,有多久没有独自在自然中慢慢走。还记得上一次是在初二,我放学一个人沿车的线路走回了家,那次,我惊讶地发现原来路边有卖风筝、布鞋的小店,有古色古香的店面,还有一抬头能看见的片片绿荫。平时我大概不是在车上发呆,就是和同学谈天说地,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在车窗外一闪即逝,我从未发觉,也无心去寻找,自然也不会懂得更广的快乐。

快乐在细微处萌生。我想这世界上并不乏美好,只是我们那双本会发现美的眼睛闭上了,是太累了或是再也不愿睁开了,那么,沉下心读读石铁生的《我与地坛》吧,他虽然身有残疾,却因此更有暇在细微处体会到自然的乐趣,还有深沉的母爱,最后悟出了人生的真谛。读后在感动的同时也去郊外走走吧,沐浴在干净的阳光里,好好地微笑吧。

我想一个人在一生当中,总会遇到几件让自己感到不幸的事情,可是每个人对于“不幸”的理解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别,有些人可能觉得自己失业了,这便是人生的一大不幸,而有些人却完全觉得这不算什么。本文的作者史铁生命运把他逼上了绝境,双腿落下了残疾,以后可能再也不能站立起来了,可能每个人遇到这样的境遇都会感到悲观绝望吧!特别是家人都需要自己照顾和养活的时候,发现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反倒还要家人照顾自己,这时的心里想必会很不是滋味。

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中不止一次的追问到“一个人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当一个人在面临绝境时,是否还有活着的意义?当一个人看不到实现自己人生的价值,看不到未来的希望之时,到底还有没有必要活着?我想作者曾经在地坛这个地方对“生与死”这个问题思索了很长的时间。在地坛经常出现的那个小女孩,从远处看,我们只会看到她的可爱和美丽,当我们知道她是弱智时,我们是否为她可叹惋惜,但正是这个小女孩活着,在她得身上才体现了美的意义,如果她死了便一切意义都不存在了,包括她与生俱来的美,虽然在她的人生中承受了苦难,但一个人能活在这个世上也就很不容易了。

在文中史铁生写到写作就是为了活着,就是自己在绝境中所撞开的那条路,能让自己活下去的那条路,“活着不是为了写作,而写作是为了活着”,当一个人面对“生与死”时一切的理想和抱负都会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了,人们只会想到了用什么方式“活”?只会想到自己怎样活下去,这时人的本性便会完全暴露的显现了,一个人想要活下去获得物质比什么都重要,就这么直接,就这么现实,所有写作便是为了活着。

本文作者紧紧围绕着人应该怎样面对苦难这一中心主题,一个人能过超越苦难,活在这个世上,就是对自我超越的最好的诠释,因此人活在世上本身就很不容易。

我与地坛的读后感(篇6)

《我与地坛》给人一种沉重的压抑感,凄凉和沧桑。它在无形之中,浓缩了人世种种无常,有一种缩命的味道。史铁生身处荒芜的古园,即地坛。思索的是人世和人生。然而,有许多思索似乎是多余的,因为“一个人出生了,从他开始泣哭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将会死去。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目”。但人总归要活着,而且是一如既往的活着,无论上天注定了什么样的结果,无论上天给予了什么样的归宿,既然已给予了生存,就必须思索如何生存,这是无可奈何的事。人世的情,无论亲情、友情还是爱情总染着无奈的色彩,有人老别世的,有相遇陌生的,有聚散匆匆的等等。这或许是老天的安排,也或许人世本如是,不可言说。

世“有时候是轻松快乐的,有时候是沉郁苦闷的,有时候优哉游哉,有时候惶惶落寞,有时候平静自信,有时候又软弱又迷茫”,他的话不难令人想到叔本华的悲剧哲学,所谓人生是一个悲剧,更何况无常。然而,人生的悲剧却是美的,因为,人总是面对它,并且给自己生的勇气,给自己思索的空间,所以才有活着是为了什么,为了什么而活着的遐想。

人生的 母亲最伟大,同时也最痛苦,尤其是作为一个被“命运击昏了头”的儿子的母亲。她面对一个在“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的儿子,她总在期待,期待自己的儿子最终的幸福。甚至,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在心灵上有一份宽慰和自由,她不惜自己承受心灵上的“痛苦”与“惊恐”。其中的味道,也只有天底下的母亲最明白。伟大是一种无私的爱无私的承受。可,造化总在弄人,人世的无奈正在此。在史铁生第一次获奖的日子里,在希望能给母亲一个安慰的日子里,他是多么希望母亲还活着,用自己的成绩给她一个小小的安慰,那怕是让她有一个微笑,但是她却熬不住了,人世艰难,事与人违。

事不能一一说尽,所以人人生的事不能一一说尽,所以人生的关键还是用心灵品味人生的美生的关键还是用心灵品味人生。

有哪一位母亲不为自己子女的成功而骄傲?这是人之常情,天经地义。而当一个本能为你自豪的最亲亲人不在了,心里是何等的失落?史铁生这时才真正理解了母亲的苦难与伟大。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非常珍贵的东西叫幸福,人人都希望拥有她,实际上人人都拥有她,有的人却总认为自己不如他人幸福,那是因为没有去发现幸福,感受幸福。幸福是什么?自古至今人们有着不同的内容和解释。在辞海中幸福是人们在得到幸福后的一种感受。我认为不然,它不仅是一种感受,而是一种经过。

我与地坛的读后感(篇7)

《我与地坛》,是我国当代作家史铁生的一篇散文。作者借北京的地坛,表达了对母亲的深切思念。读完之后,给人一种沉重的沧桑感。史铁生身处荒芜的古园地坛,思索的却是人世和人生。

史铁生在双腿残疾的沉重打击下,在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的时候,走进了地坛。从此,与地坛结下了不解之缘。作者从这座历经400多年沧桑的古园那里,获得了生命的启示,汲取了顽强生活与奋斗的力量。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散文的第二部分“作者对母亲的回忆”。作为一个被“命运击昏了头”的儿子的母亲,面对一个在“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的儿子,她总在期待,期待自己的儿子最终的幸福。甚至,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在心灵上有一份宽慰和自由,她不惜自己承受心灵上的“痛苦”与“惊恐”。在史铁生第一次获奖的日子里,在希望能给母亲一个安慰的日子里,他是多么希望母亲还活着,用自己的成绩给她一个小小的安慰,但是她不在了,事与人违。

由此,我想到了母亲对我的爱。十几年前,一个炎热的夏日,是母亲,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来。我睁开惺忪的小眼睛,第一个看到的便是母亲的笑脸。从咿呀学语,到蹒跚学步,母亲牵着我的小手,我依着母亲的怀抱。给我讲故事,教我学古诗,陪我读英语,带我去旅游……我前进的每一步,成长的每一天,都和母亲的爱紧紧相连!

记得一年暑假,母亲带着我参观云南石林。我们在形同蛛网的石林中,时而平缓前行,时而艰难挺进,时而侧身贴过,时而钻入缝隙,就像走进了“迷宫”。我走得满头大汗,母亲累得筋疲力尽。我开始叫苦,母亲却鼓励我坚持。那天,我们在石林足足走了七、八个小时,见了那么多从未见过的奇石。晚上,我发现母亲的脚上磨起了很多血泡,而她却笑呵呵地说:“不光要读万卷书,还要走万里路。”

为了体会作者的心情,我特意去了一次北京地坛公园。走在院内,作者的话又响在我的耳边:“母亲没给我留下过什么隽永的哲言,或要我恪守的教诲,只是她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随光阴流转,在我的印象中愈加鲜明深刻。”

是的,母亲是对孩子的影响是终生的印记,对孩子的希望是毕生的寄托。《我与地坛》,充满了人生的哲理,是一本人生的教科书。

我与地坛的读后感(篇8)

今天我读了我与地坛读这本书,史铁生写的这本书从地坛开始写出了她母亲的后悔,我从这本书中读到的是挫折和苦难以及在地坛的伤感。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挫折和苦难,但是逃避不是唯一的选择,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挫折和苦难只是生活的调味剂不能一遇到他们就逃避,史铁生的双腿残废了,但是他去没有因为人生的挫折倒下,反而冷静的思考,成功渡过了人生的难关。生命是最重要的,人生如梦,一个人只有一世,我们要做的就是好好的活下去,而不是轻生,逃避的.只是懦夫,肯面对现实活下来的才是勇者。人在世间可能会面对种种挫折,有时开心,有时郁闷,有时愤怒,有时伤心,活下去才可以改变这一切,如果不能活下去,那这些就没有意义了,人活在这世间开开心心的活一世才是最好的,而不是一遇到挫折就寻死。

史铁生度过了挫折,所以他活了下去,如果你没度过挫折,你就会死,所以,郁闷又如何,愤怒又如何,伤心又如何,活下去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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