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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1-02 来源:互联网

关于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模板。

斯蒂芬金曾经说过,书籍是一种独特的便携魔法。阅读了作品,心中莫名的有所感触是我们印象深刻。读后感可以理解为看完书或者听完书的感想。如何才能写一份完美的作品的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编辑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1)

我是比较不喜欢欧美作家的作品的。因为对他们的文化、价值观和历史不是很了解,读起来总觉得有隔阂。我对文学的流派也没什么系统性的认识,只记得老师在课上说福克纳是意识流作家。在我的印象里,意识流就是大段大段的独白,主角喃喃自语直到让我忘记了故事的情节。

这本书刷新了我对欧美作家以及意识流的认识。这本书的前两章应该是典型的意识流写作手法(我猜的),随着讲述者的记忆而进行随意的思想纪录。但它却不像其他意识流中的大段独白那样无味。作者看似在许多事件中随意地描述,时间线混乱交错,实则是用碎片化的方式把整个故事以及人物的精神状态呈现在读者面前。就像一场拼图游戏,看起来是东拼一块、西凑一块,最后却组成了一幅完整的图画。我沉浸在这本书的意识流气氛里,不必在意注释,也不用太在意发生了什么,就这样随着叙述者的思绪前进就好。

最让我感动的是昆丁作为叙述者的一章。一个有点极端,充满悲情意味的哥哥。他根据《圣经》里“班杰明,我们被卖到埃及的最小的孩子”,给智力残疾的弟弟取名班杰明。他一边质问着:“你有妹妹吗?”一边挥起拳头,可是却总被打倒。他在自杀前,帮助迷路的小女孩找回家的路,这明明是一段没有什么剧情冲突的情节,却是整本书里最让我想哭的地方。

昆丁死后,再也没有人带他的妹妹回家。

大概因为译本年代太过久远,字里行间有种北京话的味道,特别是人物对话,太接地气反而有一点违和。译者的注释太详细了,反而少了在阅读里探索的乐趣。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2)

一本小小的三百页的书,却让我读了两个月,若没有读到这本书,不会体会到一部故事,能写的这样酣畅淋漓。

所幸这本书作者是福克纳,如非这位享誉文坛的大师的作品,谁会耐下性子来,读这样一本“对读者充满恶意”的书呢,福克纳无所不在的意识流,随心所欲或是精心布置的场景切换,意识切换。就注定了这本书不是读一遍,读两遍,甚至是读三遍能读出味道来的。就是这样一个充满意识流,整篇整篇的没有标点,语句有时没有任何语法可言却在我读过之后对福克纳产生了真正的敬佩,这种敬佩,是对一个真正的作家的敬佩,如果真要我拿出某个人与他作比较的话,Strickland或许是最为贴切的了吧,毛姆笔下的Strickland仿佛就是为福克纳定身而作,为了艺术,为了创造而拼尽精力,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他们这类人就像是不断爬涉的香客,寻找着或许根本不存在的庙宇。而福克纳就是这样的一类人,而这庙宇或许就是文学的殿堂了吧。

现在的大部分小说,文章,都是为了迎合读者而作,取一些浮夸的名字,加入荒诞无聊的情节。诚然这种文章能满足某些人的精神需求,但是这个时代还是需要一些为了创造而创造的作家。

扯回小说吧,初读这本书,在班吉部分遇到了无比的困难,好像文章前言不搭后语,读的时候十分恼火,这个部分仅仅86页我就读了一个多星期超过7小时的时间,读了好几遍才明白到底在说什么,而当我花完两个月的时间彻底把这本书读完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每个部分,每个细节,每个意识流的切换,都是如此精致无暇。简直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在之前我所欣赏的作品,是心灵的传达的作品,不是所谓的作者意识形态的传达,而是作品中没一个人物,他们的思想,灵魂与作者的交流,而这本《喧哗与骚动》简直就是把这条路走到了前所未及的境界,福克纳带领读者走进一个40岁但是智力只有7岁的智障班吉的心灵,带领读者走进一个精神崩溃,行将自杀的哈弗学生昆丁的心灵,走进的一个更加典型的财鬼杰生的心灵。福克纳在这本书中将美国的困境,美国人心灵的弱点暴露的一览无余,仿佛撕开他们的心脏让读者来看看是什么麽样。而这种统领全局而精湛布局的作品,实在是精美至极。

谈谈这本书的译者,其实也是我十分佩服的一位大师--李文俊先生,这是我读福克纳的第一本书,但是当我读到那句“好的,您那”。我好像突然心里一颤,这风格绝对是我读过的,重新翻开封面看果然如此,是李文俊,我此前曾读过他翻译卡夫卡的《变形记》和一些短篇小说,对他标志性的“好的,您那”有着无比敏感的触觉,如果说此前我对李文俊先生仅仅是一位普通译者的形象的话,在读完这本《喧哗与骚动》之后,真的是深深的佩服他了,如果说《thesoundandthefury》是千里马,那么李文俊真的就是伯乐了。这本书的原著英文版我读了50多页,没有任何注释。福克纳的意识转换就是在没有任何提示下进行的,有的时候一行字母就有三个场景意识转换,读起来十分痛苦。相信这部作品译注难度是无比巨大的,在我读的李文俊先生译的版本中(应该也是唯一一个中文译本),基本所有场景变换都是标注,包括来自于圣经中的典故,我相信这本书译者加上的译注都超过一万字了。如果说福克纳让这本书对读者来说望而却步,那么李文俊先生就是最好的向导了吧。

这本小说的名字也是十分有渊源的,来自麦克白第五场中一句台词:

Thisisataletoldbyanidiotfullofsoundandfury.signifyingnothing.

或许是作者的自嘲,对于一个没落庄园家庭的衰落史,对于没过来所确实signifyingnothing而作者自嘲为idiot确实是略带讽刺意味。

但是确实

Itsignifyingeverything.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3)

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读完。这本书,开始读它就不能停下,不然思绪就跟着断了。整体的读感很不好,站在地铁里读,我皱眉;坐在家里读,来去厨房倒了好多次水,读着实在郁闷,以至于我破天荒地一天去了两次健身房,企图通过身体的发力来使脑袋清醒。难以发泄又放不了手的讨厌情绪是这本书带给我的。

小说分成四部分及附录,分别从班吉明、昆汀、杰森和迪尔西四个人的角度叙述,其中昆汀篇最为混乱,意识流展现最为彻底,大段无标点无换行的文字让人喘不过气,而且不同时间的故事交错罗列,直到把最后一条附录读完,才能搞清整个故事到底在说些什么。

这不是一本传统、好读的小说,如果没有罩在小说外面的荣誉,我大概是不会坚持读完的。可它确是一种新的小说口味,我读惯了放进嘴里就觉得香的文字,偶尔脉络清奇也不会太过意外,而《喧哗与骚动》是难啃的骨头,啃完也不觉有多香,只是这过程实在特别。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4)

喧哗与骚动:新中国股市二十年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若说读这本书的初衷,应该说是为了了解股史,展望未来。这是一个朴素的愿望,我想很多人亦是如此。然而随着阅读的深入,这初衷渐渐变成为破解价值投资在中国股市到底适合不适合的理论难题。虽然近几年已有不少基金、券商在切实捍卫价值投资的大旗,但我还是想亲自探索和论证,这样的体会来得愈加真切,投资便会有愈大的底气。就像一个人买入股票的时候,往往会寻找更多的买入理由来支撑他的决策,是同样的道理。作者用了460页的篇幅,叙述了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的股份制改革至2005年前后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这一激荡人心的中国股市发展历史,上至决策管理层,下至街头巷尾的普通股民,他们的生活因为股市而联系在了一起。无论大事小事,这些历史场景在本书里都得到了真实还原。如果有人说在上世纪90年代那个股票严重供不应求的环境中,倡导价值投资,那这个人一定是疯了。严重的供求失衡扭曲了股票价格,更何况股市还承担着企业股份制改革这样一件历史任务,上市公司的业绩更是良莠不齐,在非理性主导的市场中,大户、庄家操盘之声不绝于耳。到了2000年前后,股市经过十年的发展,逐渐暴露出监管与法治严重缺位的问题。基金黑幕、高管违法违规,重组与借壳中的圈钱游戏,管理层对于上市公司退市问题的心慈手软,这些制度上的缺陷扰乱了市场前进的脚步,资源配置的功能难以发挥,股票市场宏观经济晴雨表的功能无从发挥。在这样的市场中,如果有人说:“我坚持价值投资。”那一定会换来一片嘲笑。直至篇末的全流通与股权分置改革,这一让上市公司价值回归经营业绩的历史举措才奠定了价值投资、实现股票市场价值发现与资源配置功能的基础。尽管股改的方法有失合理,但方向是对的。尽管时至今日,大小非的余威尚在,新股发行与退市制度尚不完善,创业板搞得亦是不伦不类,上市公司治理更是永恒的话题,但这些都无法浇灭我对中国股市未来的希望,也让我更加坚定了价值投资的方向……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5)

《麦克白》|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文题的摘录来自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Lifeistaletoldbyanidiot,fullofsoundandfury,signifyingnothing.),后威廉·福克纳就此为题写就小说《喧哗与骚动》(TheSoundandtheFury)。

福克纳作为南方小说家,目睹工业社会对旧日南方社会面貌翻天覆地的变化,感触良多,当时,蓄奴制彻底瓦解,但祖先的罪恶带来的历史负担和心理痢疾却一息尚存,再加上工业文明孽生的金钱和物质力量对人性的异化和戕害,都使南方的现代思想文化呈现出很复杂的状态。知识分子目睹南方社会衰亡的过程,心情爱恨交织,往往难以在工业化的时代里找到新的思想归宿;有的即使已经附属于改变了的新社会,但心灵上却仍时时感应到消逝了的旧社会的余音,充满了喧哗与骚动。福克纳的创作便突出了南方人的这种精神状态。

《喧哗与骚动》的故事从美国南方旧家庭的分崩离析开始,每一个家庭成员出来讲述关于自己的故事。这些文字没有内部逻辑,时空颠倒。据统计,单在其中一章里,场景转移就出现了超过两百次,叙述时间也极富跳跃性,第一部分是“班吉的部分”时间是1928年4月7日;第二部分是“昆丁的部分”,叙述的时间倒退到19xx年6月3日;第三部分是“杰生的部分”,叙述的时间发生在1928年4月6日;第四部分是“迪尔西的部分”,用第三人称描述发生在1928年4月8日的故事。几十年发生的事情都搅和在脑子里,混成汇杂的意识之流,与故事主人公班吉智力低下的状况想吻合。直至第四部分迪尔西的部分,采用全知式视角,由迪尔西这个正常人来讲述剩下的故事,才使一切豁然开朗。从模糊不清到清晰可辨的领域,为故事提供了不同视角认知的可能性,突出了意识流小说形散而神不散的特点。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6)

初读《喧哗与骚动》,感觉很陌生,甚至有些吃力,故事竟然可以这样组织的。

后来才知道这种写法叫做“意识流”。

总体感觉好混乱,好糊涂啊,完全没有章法,各种片断,好像都莫名其妙的交织在一起。

如果没有译者大量的注解,完全看地不知所云,但说实话,即使看了下面的注解,还是不太清楚福克纳到底在这本书中要表达什么思想。

我想,也许正如这题目的来源莎士比亚里的《麦克白》里说的那句话,“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

这本说,也是“痴人”福克纳的梦靥呓语,没有什么意义吧。

我人生没意义,你还得活下去;读完一本书,即使没什么想法,也还得写读后感。

同一部小说,有人对作者的艺术技法条分缕析;有人从时代背景及作者的祖宗八代解构故事诞生的必然因素;有人像杜撰明星八卦一样猜测人物的原型及可能的含沙射影;还有人拿它与别的小说做一番可有可无的比较。

这几者,当属于职业评论家之流。

而我读小说,仅限于故事本身和语言文字。

如同欣赏美人,不宜用手持手术刀的医生的眼光;欣赏美景,不宜用科学家解释眼睛成像的方法。

那我就把自己从开始到结束,谈谈这本书的一些感受……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描写了康普生家族的没落史。

这是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望族,祖上出过一位州长、一位将军。

家中原来广有田地,黑奴成群。

如今只剩下一幢破败的宅子,黑佣人也只剩下老婆婆迪尔西和她的外孙勒斯特了。

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于1912年病逝。

他在世时算是一个律师,但从不见他接洽业务。

他整天醉醺醺,唠唠叨叨地发些愤世嫉俗的空论,把悲观失望的情绪传染给大儿子昆丁。

康普生太太自私冷酷,无病呻吟。

她总感到自己受气吃亏,实际上是她在拖累、折磨全家人。

她时时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她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和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女儿凯蒂可以说是全书的中心。

家族的衰落和家庭中的颓败、冷漠气氛,使她从一个“南方淑女”变成了轻佻放荡的女人。

凯蒂的沦落给他家庭,给她的三兄弟造成里毁灭性的影响。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7)

“一个人是他不幸的总和。有一天你会觉得不幸是会厌倦的,然而时间是你的不幸……”萨特认为这句话是《喧哗与骚动》这部小说真正的主题,但他的着眼点更多在于后半段中“时间”这个关键词,人的不幸在于他被框在时间里;而对我来说,不妨从前面一句话,即“一个人是他不幸的总和”作为切入点,来尝试解读福克纳所描绘的世界为何会是一个令人绝望的世界——至少单从这句话来看,呈现出的人是一个非常休谟式的内在决定论的个人。

关于休谟的对于人类理解的认知,简单来说就是外部世界是不可知的,而人的内部世界是通过自然的、可依赖的印象与感觉来决定的——休谟认为,感觉是被直接给予的,因而具有最根本的确定性,是可以依赖的,而观念、理性等因素都是来自于自然的印象——于是乎,通过将人充分地暴露在快乐与痛苦、幸福与不幸的印象中,就可以就可以促使其自身必然性本能做出行动,从而再导致了现代人的一种消极自由。

上面说的可能绕了些远路,还是让我们先回归文本,回归“感觉”这个关键词。完整读过《喧哗与骚动》的读者,或多或少都能察觉到,书中以班吉、昆丁、杰森为第一视角的三个章节中,除了那来回跳跃的现在与回忆的交织、没有标点的意识流混乱言辞之外,还有一个地方和其他小说比起来非常奇怪,仿佛缺少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在第二遍读本书时,我找到了困惑我的疑问的答案,即人物的行动仅由过去的印象和现在的感觉所推动,而他们的动机没有任何因素是来自未来的:或许第一遍读的时候没能意识到,但回过头来仔细翻阅一番,甚至是一句话一句话的审视,都可以发现里面的人物以第一视角说话时,几乎全部都是“谁说”、“谁做了什么”、“闻到什么气味”、“什么发出了声音”等等,这些都是他们的感官的感受,他们看到了、听到了、闻到了、碰到了什么,而除此之外,真的就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任何在其他小说中会理所当然出现的“我想”、“我希望”、“可能会”等与不可知的未来相连接的词汇(这也正是休谟的感觉论中所丧失的)。可以很明显地,这部小说的世界中,感觉这个怪物所占的比例实在是过于庞大,以至于将想象原本的无限空间都给蚕食殆尽,我们来到了休谟所构建的只有感觉,人物的一切都由他过去的感觉与印象构成,并围绕着这些重大的感觉与印象引起的幸福与不幸行动:可令人叹惋的是,本书中的主要人物似乎只有不幸。

全书中核心的印象大概有三个:凯蒂的被诱怀孕,班吉的被阉与昆丁的自杀,它们全部都是不幸的印象,而在故事里几人视角中现实与回忆的切换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以上述重大印象为契机与根基,于一个嗅到忍冬花芬芳般的不经意间,时间就在意识中被无限拉长的一瞬间中闪烁跳跃几轮——是的,就像休谟对笛卡尔完备性的理性世界的推翻一样,通过将感觉的作用无限放大,倘若幸福与不幸的印象才是唯一自然的、可依赖的,那么理性与完备性自然不会在这样的世界上留有任何余地,毫无逻辑与秩序的意识流的语言就是世界理性丧失的最好证明。在我看来,福克纳的确有在强调“感觉”对于这样一个家庭的重要性,而恰恰在本书中就真的存在一个甚至明面上将只有感觉的世界推至极限的白痴——班吉,这也我认为全书最“纯净”、最能将这番绝望的世界描绘得淋漓尽致的视角。《喧哗与骚动》这个标题来源于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中的台词,“人生如同一个白痴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或许让我们换个更直接的说法吧:里面有过第一视角的人物,无论是班吉,还是昆丁或杰森,其实都是仅有感觉的白痴,只不过后两者表面上看起来更像人罢了。

这种休谟式的世界之所以令人绝望,是因为里面的人物只有着上面我所提到的消极自由,而完全不拥有自由意志。可能说一个虚构人物拥有自由意志听起来比较奇怪,但至少在阅读其他小说时,里面的人物是不会拥有产生如此强大的宿命感的:仅仅依靠那些感觉与印象,来自未来的想象被遮挡住,没有任何可以逃避的决定论世界,他们的未来早已被规划预定好,穿插于故事里、提示在注释中,甚至被定死于福克纳亲自所撰写的附录中——不仅是里面的人物没有想象的空间,连我们读者也没有了想象的自由,这样一个灰暗的、混乱的世界就仿佛理所当然地呈现在你眼前,而在一次次的喧哗与骚动中,最终走向的只有虚无与毁灭。

当然,我并不认为福克纳是在宣扬这样的世界是正确,或是认为我们的世界就真的完全是一个只有感觉的世界。在我看来,福克纳创造出此等荒谬性世界的原因,肯定也与当今我们的现实的世界有关,所以为了突破这样的世界,他描绘了这样的世界,并试图突破这样的世界,可能对于康普森家族来说最后完全失败了,但这也并不是未来的终结——无论是笛卡尔的理性世界,还是休谟的感觉世界,关于如何克服这两者的世界,本书中的其他人物,亦或是他的其他作品里主人公,那些“无法被征服的个体”,其实都给出了一个与未来相勾连的答案。如果你被本书中的世界压抑地喘不过气,可以尝试去读福克纳的另一本书《野棕榈》,愿你能找回他深深铭刻于美国南方社会的那股力量,那依靠重要感情、真正的爱所创造出的未来,即便虚无却依然执着与自然。

我也不会轻而易举地接受《喧哗与骚动》的世界,可如果你不喜欢这样认知世界的方式,不接受这样一个绝望的世界,也请以此为起点努力去克服这样的世界吧。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8)

《喧哗与骚动》中,每当Compson家长子Quentin闻见忍冬的香气,过去,现在,和将来之间的界限就模糊了,或者说,线性的,单箭头的时间,被强烈的感官记忆抹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关于妹妹Caddy的忧伤记忆,这些一小片,一小片的记忆在浓烈的植物香味里生长,扩散,最终横跨Quentin短暂一生所有时刻。Quentin自杀前曾走过一条小巷,在那条小巷中——“我顺着墙走,现在我的影子落在我后面了,墙上有蔓藤与爬山虎之类的植物,在家乡,那就该是忍冬花了。一阵一阵地袭来,特别是在阴雨的黄昏时节,什么东西里都混杂着忍冬的香味”

Quentin神经质的联想让这条平常的巷子转变成只属于他一人的记忆之巷。如果仔细推敲在其中行走的一切感官效果,也许可以把这条巷子真的当做通向死之国的道路:在中途被栅门挡住,左右被蔓藤,或者他想象中的忍冬封闭,午后炎热,树木生长,虽有人生活的痕迹却空无一人,倒是符合人人都得独自赴死的事实。

当Quentin跨过了本来封锁了这条小巷的铁门,当他的“影子落在他自己的后面”,影子,或者作为表象出现在现实中的自己,变成了一件可以脱下的衣服。现在已经不存在.只有无边无际的过去在循环播放,Quentin的一生都只不过是美国南方,他童年时代一个充满忍冬香气的雨后黄昏。

忍冬花的香气和Caddy有关。Caddy在某个雨后黄昏失身于她的情人.这让Quentin精神崩溃,说出一系列疯狂的话语:“我会逼你承认我们做过这件事的我比你力气大我会逼你说是我们干的你过去以为是他们干的其实是我”Quentin对于妹妹这种狂热,绝望的爱和占有欲,某种程度上和他对时间的敏感和恐惧同出一源。“屋子里那里弥谩着那该死的忍冬香味尽量不去想那秋千那雪杉那神秘的起伏那搅混在一起的呼吸吮吸着狂野的呼吸那一声声是的是的是的是的”对于这个年轻人来说,妹妹失去童贞,是她成为成人,成为即将离开远去的人的征兆。所有变化中这一变化最可怖。变化——也就是时间本身让Quentin坐立不安,因此他曾砸掉父亲送他的手表,固执地认为在臆想中让自己成为那个夺走Caddy童贞的人,就能将Caddy和自己一起逃脱这个世界时间的流逝。

这香气甜蜜又悲哀,Quentin认为世界上再没有比它更悲哀的气味。因为这香气可以让他重回过去的那个瞬间,同时又提醒着他那个瞬间已逝

忍冬灌木那种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渗透的清香,和水无孔不入的特质相同。值得一提的是,Quentin对于水同样有一种痴迷。他站在河边久久凝望:“一条条栏杆的影子以及我的影子都平躺在河面上,我那么容易地欺骗了它,使它和我形影不离,这影子至少有五十英尺长,但愿我能用什么东西把它按到水里去,按住它直到它给淹死”福克纳笔下的水有圣经隐喻,暗示生命循环,洗涤罪过。水是Quentin对于自身死亡的设想,当Quentin杀死了自己的影子——那个无力对抗时间和变化的自己,他似乎可以跳出表盘的滴答声,俯视自己的死:“于是我就会低下头去看到我那副淙淙作响的骨骼,深深的河水象风儿一样吹拂着、象是一层用风构成的屋顶,很久以后人们甚至都无法在荒凉、无暇的沙地上把骨头分辨出来了。”

Quentin并非死于溺水,而是溺死于如水般的忍冬的香气,他窒息在不断访问过去一段密闭的时空的过程里。

在这本如迷宫,如破碎镜面,如支流万千的河的小说中,福克纳为我们创造了一个不同于现实的又一重现实。用忍冬花的香气,荒废的,正在腐烂的谷仓,漫长记忆里格外显眼的吉光片羽,以及昏聩的,重复的对话来搭建。

那是个这样的世界:那里感官胜于理智,人之所以成为自己不是因为他在思索,在行动,在和其他人交流,而是因为他看见,他闻见,他听见,他触摸。《喧哗与骚动》的世界里,人是这样一种被动的,平面化的东西,外界的光影,声响,温度投射到他们身上,塑造了他们,又把他们封闭其中,每个人,无一幸免,都被困在自己独一无二的对现实的感受,和难以化解的孤独中无法脱身。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9)

喧哗与骚动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班吉的角度来写的,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他是个先天性白痴。

一九二八年,他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

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过去的事与当前的事都一起涌现在他的脑海里。

所以,在他的叙事当中,常常是混乱的,叙事到一件事的时候,又会因为当中的一些事物,联想起另一件事。

如果没有译者的注解,我还真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事。

但我还好奇,译者又是怎么知道班吉讲的就是那件事,我即使联系上下文也看不出。

看来,我的智力水平真的是很低啊。

但通过班吉的讲叙,我还是可以了解到,班吉对姐姐凯蒂有很深的.感情。

第二部分是从康普生家族的长子昆丁的角度来叙事的。

他是一个哈佛高材生,但他能上哈佛是因为家里买了一块很大的地的缘故,也就是说,他能进哈佛,并不是因为他的智商,而是金钱。

刚开始看这部分的时候,还有点纳闷,昆丁虽没有高智商,但他的脑子应该比班吉好很多吧。

为什么他的讲叙也这么不正常吗?后来,看了一些评论,知道昆丁在讲这段的时候,精神也处于极度的亢奋之中,因为他在考虑自杀的事情。

想想也对,一个要自杀的人,他的精神也正常不到哪里去。

从他的讲叙中,我发现昆丁其实很善良,他给一个吉普赛女孩食物吃,又送她回家。

后来虽然被她家人误以为是昆丁要拐卖这个小女孩,但他也没有为他的这些善行辩解几句。

他也非常的爱他的妹妹,凯蒂失身后,他也要决定跟她的男人决斗。

虽然他跟那个男人最终没有决斗,但他因为由于对那个男人因对凯蒂的侮辱的愤恨而产生的勇气,还是很容易看出他对凯蒂非常的在乎。

但我不明白,他在乎凯蒂的到底是她本身呢?还是她的贞洁?如果真的爱凯蒂,应该在凯蒂失身后,更加的关心、安慰她。

而不是选择自杀,在地狱里与她相遇。

也许,这就是一个要选择自杀的人的逻辑吧,看完这本书后,虽然不太明白其中的一些意思,但还是有点庆幸: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正常人的逻辑要明白晓得一个非正常人的思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但写到这里,我又有点疑问,那些“疯子”的思维,有谁能真正懂的呢?难道是他们的同类人吗,但“疯子”本身都已经丧失或混淆了思辨的能力了,又怎么晓得别人的想法呢?所以我很好奇。

福克纳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到底是想写给谁看的?

第三部分是从杰生的角度来叙述的。

杰生应该可以说是康普生家族里面比较正常的一个人,因为他既不是白痴,又没有自杀的念头,更没有一些放荡的行为。

但他既生为康普家的人,无论康普生太太怎么说杰生好,他还是继承了家普生家我认为一些共性的思维特点:疯颠的,非正常的,疯狂的。

杰生的“疯”我觉得是因为他的自私自利、贪婪无情所造成的。

这点在现实中也还是可以找到例子的,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地位,确实会导致精神失常。

通过杰生的讲叙,我发现杰生绝对是恶的代表。

他阻扰姐姐凯蒂对她女儿急切的想念之情,并且还利用这点来给自己生利。

别说他跟凯蒂是亲兄妹了,即使他跟凯蒂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一个常人也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

但就杰生的这样一个人,作为康普生家族的权威康普生太太还不对地夸杰生好。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康普生家族没落的必然性。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10)

我很欣赏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

当我偶然在图书馆某个阴暗的角落里找到它时,突然发现它被归纳在《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的藏书中,与海明威、纪德、川端康成、菲茨杰拉德、黑塞等名家的作品并列。

出于好奇,我把它带回家,花了差不多整整两个星期读完了它。不得不说,它真的是一本“信息量很大”的小说。

之所以说它是一本“信息量巨大”小说,是因为它不仅体现了人类胸怀的博大,还能深刻地触及读者灵魂,超越了时间的局限,让读者在50年或者100年后读起来依然觉得非常新鲜。

我也想提醒一下还没有读过这本书的读者: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耐心,想完全地读完这部小说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是福克纳本人最喜欢的作品,难度比较大,也被认为是小说创作的教科书。

这本书用意识流的手法,描述了美国南部一个没落种植园家庭发生的事情:

没落地主康普生性格软弱,一事无成,家产殆尽后,只能整日用酒精麻痹自己。

他的妻子自私冷酷,总是怨天尤人,时刻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与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康普生夫妇的作风和封建守旧的观念对几个子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他们的长子昆丁虽然身体孱弱,却受父亲影响极深,极其骄傲敏感,作为没落的庄园主阶级的最后一代的代表者,一种没落感始终追随着昆丁。

总是抱住南方所谓的旧传统不放的昆丁,偏偏又过分重视妹妹凯蒂的贞操,把它与门第的荣誉甚至自己生与死的问题联系在一起。

可惜个性叛逆的凯蒂,渴望追求爱情与幸福,由于没有父母正确的引导,她与人私定终身还怀了孕。

昆丁无法忍受妹妹凯蒂的失贞,认为她有辱南方淑女的身份而爱恨交加。在与凯蒂的情人决斗失败,又反对凯蒂结婚无效后,最终投河自尽。

凯蒂被迫嫁人后又惨遭抛弃,最终沦落风尘......

其实我不愿意在书评里详细介绍小说的梗概,因为它永远无法体现作者创作作品时的全部精神气质。

在很久以前,对于福克纳来说,所有人只听到他的声音,却没有人读他的作品。

现在看来,福克纳不愧被誉为“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人”。

《喧哗与骚动》的具体表现,不是一般线性叙事、以情节为驱动的小说。

虽然再精彩的剧情,也难免会有一定的单薄。但《喧哗与骚动》,有一种很难一下子解释清楚的意识形态和文学之间的交融。

恐怕每个读者在最初语无伦次的意识流中略读几页,就能感觉到其中的难度有多大。

每一个人的意识完全不受时空限制,它们从一个意识跳到另一个意识,只在某些地方用不同的字体给你提示,又或者用某种气味什么的给你提示。

这些杂乱无序的意识流手法的确很奇怪,常常让人在读的过程中觉得很累。

福克纳的这本小说,却完全抛弃了传统的现实主义创作手法,即在刻画人物时,从外部世界过渡到内心世界,反其道而行之。

在那些大规模的意识流中,各种场景不断地与人物的内在意识交织在一起,虽然表面看起来乱套了,但看完之后,那些场景就像油画中层层叠加的色彩,呈现出了丰富而清晰的层次。

最后,福克纳做了一笔精彩的画,驱散了迷雾,带领着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感受意识的流动,参与到他创作意图的体验中,让读者来到了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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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精选


我们在学习中,读完书或文章,都可以去尝试写一写读书笔记或读后感。读完作品之后,我们会产生很多触动。不禁用文字把这份触动留存,从什么角度写作品最好嗯?考虑到你的需求,编辑特意整理了“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1)

一本小小的三百页的书,却让我读了两个月,若没有读到这本书,不会体会到一部故事,能写的这样酣畅淋漓。

所幸这本书作者是福克纳,如非这位享誉文坛的大师的作品,谁会耐下性子来,读这样一本“对读者充满恶意”的书呢,福克纳无所不在的意识流,随心所欲或是精心布置的场景切换,意识切换。就注定了这本书不是读一遍,读两遍,甚至是读三遍能读出味道来的。就是这样一个充满意识流,整篇整篇的没有标点,语句有时没有任何语法可言却在我读过之后对福克纳产生了真正的敬佩,这种敬佩,是对一个真正的作家的敬佩,如果真要我拿出某个人与他作比较的话,Strickland或许是最为贴切的了吧,毛姆笔下的Strickland仿佛就是为福克纳定身而作,为了艺术,为了创造而拼尽精力,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他们这类人就像是不断爬涉的香客,寻找着或许根本不存在的庙宇。而福克纳就是这样的一类人,而这庙宇或许就是文学的殿堂了吧。

现在的大部分小说,文章,都是为了迎合读者而作,取一些浮夸的名字,加入荒诞无聊的情节。诚然这种文章能满足某些人的精神需求,但是这个时代还是需要一些为了创造而创造的作家。

扯回小说吧,初读这本书,在班吉部分遇到了无比的困难,好像文章前言不搭后语,读的时候十分恼火,这个部分仅仅86页我就读了一个多星期超过7小时的时间,读了好几遍才明白到底在说什么,而当我花完两个月的时间彻底把这本书读完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每个部分,每个细节,每个意识流的切换,都是如此精致无暇。简直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在之前我所欣赏的作品,是心灵的传达的作品,不是所谓的作者意识形态的传达,而是作品中没一个人物,他们的思想,灵魂与作者的交流,而这本《喧哗与骚动》简直就是把这条路走到了前所未及的境界,福克纳带领读者走进一个40岁但是智力只有7岁的智障班吉的心灵,带领读者走进一个精神崩溃,行将自杀的哈弗学生昆丁的心灵,走进的一个更加典型的财鬼杰生的心灵。福克纳在这本书中将美国的困境,美国人心灵的弱点暴露的一览无余,仿佛撕开他们的心脏让读者来看看是什么麽样。而这种统领全局而精湛布局的作品,实在是精美至极。

谈谈这本书的译者,其实也是我十分佩服的一位大师--李文俊先生,这是我读福克纳的第一本书,但是当我读到那句“好的,您那”。我好像突然心里一颤,这风格绝对是我读过的,重新翻开封面看果然如此,是李文俊,我此前曾读过他翻译卡夫卡的《变形记》和一些短篇小说,对他标志性的“好的,您那”有着无比敏感的触觉,如果说此前我对李文俊先生仅仅是一位普通译者的形象的话,在读完这本《喧哗与骚动》之后,真的是深深的佩服他了,如果说《thesoundandthefury》是千里马,那么李文俊真的就是伯乐了。这本书的原著英文版我读了50多页,没有任何注释。福克纳的意识转换就是在没有任何提示下进行的,有的时候一行字母就有三个场景意识转换,读起来十分痛苦。相信这部作品译注难度是无比巨大的,在我读的李文俊先生译的版本中(应该也是唯一一个中文译本),基本所有场景变换都是标注,包括来自于圣经中的典故,我相信这本书译者加上的译注都超过一万字了。如果说福克纳让这本书对读者来说望而却步,那么李文俊先生就是最好的向导了吧。

这本小说的名字也是十分有渊源的,来自麦克白第五场中一句台词:

Thisisataletoldbyanidiotfullofsoundandfury.signifyingnothing.

或许是作者的自嘲,对于一个没落庄园家庭的衰落史,对于没过来所确实signifyingnothing而作者自嘲为idiot确实是略带讽刺意味。

但是确实

Itsignifyingeverything.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2)

我是比较不喜欢欧美作家的作品的。因为对他们的文化、价值观和历史不是很了解,读起来总觉得有隔阂。我对文学的流派也没什么系统性的认识,只记得老师在课上说福克纳是意识流作家。在我的印象里,意识流就是大段大段的独白,主角喃喃自语直到让我忘记了故事的情节。

这本书刷新了我对欧美作家以及意识流的认识。这本书的前两章应该是典型的意识流写作手法(我猜的),随着讲述者的记忆而进行随意的思想纪录。但它却不像其他意识流中的大段独白那样无味。作者看似在许多事件中随意地描述,时间线混乱交错,实则是用碎片化的方式把整个故事以及人物的精神状态呈现在读者面前。就像一场拼图游戏,看起来是东拼一块、西凑一块,最后却组成了一幅完整的图画。我沉浸在这本书的意识流气氛里,不必在意注释,也不用太在意发生了什么,就这样随着叙述者的思绪前进就好。

最让我感动的是昆丁作为叙述者的一章。一个有点极端,充满悲情意味的哥哥。他根据《圣经》里“班杰明,我们被卖到埃及的最小的孩子”,给智力残疾的弟弟取名班杰明。他一边质问着:“你有妹妹吗?”一边挥起拳头,可是却总被打倒。他在自杀前,帮助迷路的小女孩找回家的路,这明明是一段没有什么剧情冲突的情节,却是整本书里最让我想哭的地方。

昆丁死后,再也没有人带他的妹妹回家。

大概因为译本年代太过久远,字里行间有种北京话的味道,特别是人物对话,太接地气反而有一点违和。译者的注释太详细了,反而少了在阅读里探索的乐趣。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3)

《麦克白》|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文题的摘录来自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Lifeistaletoldbyanidiot,fullofsoundandfury,signifyingnothing.),后威廉·福克纳就此为题写就小说《喧哗与骚动》(TheSoundandtheFury)。

福克纳作为南方小说家,目睹工业社会对旧日南方社会面貌翻天覆地的变化,感触良多,当时,蓄奴制彻底瓦解,但祖先的罪恶带来的历史负担和心理痢疾却一息尚存,再加上工业文明孽生的金钱和物质力量对人性的异化和戕害,都使南方的现代思想文化呈现出很复杂的状态。知识分子目睹南方社会衰亡的过程,心情爱恨交织,往往难以在工业化的时代里找到新的思想归宿;有的即使已经附属于改变了的新社会,但心灵上却仍时时感应到消逝了的旧社会的余音,充满了喧哗与骚动。福克纳的创作便突出了南方人的这种精神状态。

《喧哗与骚动》的故事从美国南方旧家庭的分崩离析开始,每一个家庭成员出来讲述关于自己的故事。这些文字没有内部逻辑,时空颠倒。据统计,单在其中一章里,场景转移就出现了超过两百次,叙述时间也极富跳跃性,第一部分是“班吉的部分”时间是1928年4月7日;第二部分是“昆丁的部分”,叙述的时间倒退到19xx年6月3日;第三部分是“杰生的部分”,叙述的时间发生在1928年4月6日;第四部分是“迪尔西的部分”,用第三人称描述发生在1928年4月8日的故事。几十年发生的事情都搅和在脑子里,混成汇杂的意识之流,与故事主人公班吉智力低下的状况想吻合。直至第四部分迪尔西的部分,采用全知式视角,由迪尔西这个正常人来讲述剩下的故事,才使一切豁然开朗。从模糊不清到清晰可辨的领域,为故事提供了不同视角认知的可能性,突出了意识流小说形散而神不散的特点。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4)

我很欣赏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

当我偶然在图书馆某个阴暗的角落里找到它时,突然发现它被归纳在《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的藏书中,与海明威、纪德、川端康成、菲茨杰拉德、黑塞等名家的作品并列。

出于好奇,我把它带回家,花了差不多整整两个星期读完了它。不得不说,它真的是一本“信息量很大”的小说。

之所以说它是一本“信息量巨大”小说,是因为它不仅体现了人类胸怀的博大,还能深刻地触及读者灵魂,超越了时间的局限,让读者在50年或者100年后读起来依然觉得非常新鲜。

我也想提醒一下还没有读过这本书的读者: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耐心,想完全地读完这部小说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是福克纳本人最喜欢的作品,难度比较大,也被认为是小说创作的教科书。

这本书用意识流的手法,描述了美国南部一个没落种植园家庭发生的事情:

没落地主康普生性格软弱,一事无成,家产殆尽后,只能整日用酒精麻痹自己。

他的妻子自私冷酷,总是怨天尤人,时刻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与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康普生夫妇的作风和封建守旧的观念对几个子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他们的长子昆丁虽然身体孱弱,却受父亲影响极深,极其骄傲敏感,作为没落的庄园主阶级的最后一代的代表者,一种没落感始终追随着昆丁。

总是抱住南方所谓的旧传统不放的昆丁,偏偏又过分重视妹妹凯蒂的贞操,把它与门第的荣誉甚至自己生与死的问题联系在一起。

可惜个性叛逆的凯蒂,渴望追求爱情与幸福,由于没有父母正确的引导,她与人私定终身还怀了孕。

昆丁无法忍受妹妹凯蒂的失贞,认为她有辱南方淑女的身份而爱恨交加。在与凯蒂的情人决斗失败,又反对凯蒂结婚无效后,最终投河自尽。

凯蒂被迫嫁人后又惨遭抛弃,最终沦落风尘......

其实我不愿意在书评里详细介绍小说的梗概,因为它永远无法体现作者创作作品时的全部精神气质。

在很久以前,对于福克纳来说,所有人只听到他的声音,却没有人读他的作品。

现在看来,福克纳不愧被誉为“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人”。

《喧哗与骚动》的具体表现,不是一般线性叙事、以情节为驱动的小说。

虽然再精彩的剧情,也难免会有一定的单薄。但《喧哗与骚动》,有一种很难一下子解释清楚的意识形态和文学之间的交融。

恐怕每个读者在最初语无伦次的意识流中略读几页,就能感觉到其中的难度有多大。

每一个人的意识完全不受时空限制,它们从一个意识跳到另一个意识,只在某些地方用不同的字体给你提示,又或者用某种气味什么的给你提示。

这些杂乱无序的意识流手法的确很奇怪,常常让人在读的过程中觉得很累。

福克纳的这本小说,却完全抛弃了传统的现实主义创作手法,即在刻画人物时,从外部世界过渡到内心世界,反其道而行之。

在那些大规模的意识流中,各种场景不断地与人物的内在意识交织在一起,虽然表面看起来乱套了,但看完之后,那些场景就像油画中层层叠加的色彩,呈现出了丰富而清晰的层次。

最后,福克纳做了一笔精彩的画,驱散了迷雾,带领着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感受意识的流动,参与到他创作意图的体验中,让读者来到了阳光下。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5)

喧哗与骚动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班吉的角度来写的,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他是个先天性白痴。

一九二八年,他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

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过去的事与当前的事都一起涌现在他的脑海里。

所以,在他的叙事当中,常常是混乱的,叙事到一件事的时候,又会因为当中的一些事物,联想起另一件事。

如果没有译者的注解,我还真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事。

但我还好奇,译者又是怎么知道班吉讲的就是那件事,我即使联系上下文也看不出。

看来,我的智力水平真的是很低啊。

但通过班吉的讲叙,我还是可以了解到,班吉对姐姐凯蒂有很深的.感情。

第二部分是从康普生家族的长子昆丁的角度来叙事的。

他是一个哈佛高材生,但他能上哈佛是因为家里买了一块很大的地的缘故,也就是说,他能进哈佛,并不是因为他的智商,而是金钱。

刚开始看这部分的时候,还有点纳闷,昆丁虽没有高智商,但他的脑子应该比班吉好很多吧。

为什么他的讲叙也这么不正常吗?后来,看了一些评论,知道昆丁在讲这段的时候,精神也处于极度的亢奋之中,因为他在考虑自杀的事情。

想想也对,一个要自杀的人,他的精神也正常不到哪里去。

从他的讲叙中,我发现昆丁其实很善良,他给一个吉普赛女孩食物吃,又送她回家。

后来虽然被她家人误以为是昆丁要拐卖这个小女孩,但他也没有为他的这些善行辩解几句。

他也非常的爱他的妹妹,凯蒂失身后,他也要决定跟她的男人决斗。

虽然他跟那个男人最终没有决斗,但他因为由于对那个男人因对凯蒂的侮辱的愤恨而产生的勇气,还是很容易看出他对凯蒂非常的在乎。

但我不明白,他在乎凯蒂的到底是她本身呢?还是她的贞洁?如果真的爱凯蒂,应该在凯蒂失身后,更加的关心、安慰她。

而不是选择自杀,在地狱里与她相遇。

也许,这就是一个要选择自杀的人的逻辑吧,看完这本书后,虽然不太明白其中的一些意思,但还是有点庆幸: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正常人的逻辑要明白晓得一个非正常人的思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但写到这里,我又有点疑问,那些“疯子”的思维,有谁能真正懂的呢?难道是他们的同类人吗,但“疯子”本身都已经丧失或混淆了思辨的能力了,又怎么晓得别人的想法呢?所以我很好奇。

福克纳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到底是想写给谁看的?

第三部分是从杰生的角度来叙述的。

杰生应该可以说是康普生家族里面比较正常的一个人,因为他既不是白痴,又没有自杀的念头,更没有一些放荡的行为。

但他既生为康普家的人,无论康普生太太怎么说杰生好,他还是继承了家普生家我认为一些共性的思维特点:疯颠的,非正常的,疯狂的。

杰生的“疯”我觉得是因为他的自私自利、贪婪无情所造成的。

这点在现实中也还是可以找到例子的,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地位,确实会导致精神失常。

通过杰生的讲叙,我发现杰生绝对是恶的代表。

他阻扰姐姐凯蒂对她女儿急切的想念之情,并且还利用这点来给自己生利。

别说他跟凯蒂是亲兄妹了,即使他跟凯蒂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一个常人也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

但就杰生的这样一个人,作为康普生家族的权威康普生太太还不对地夸杰生好。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康普生家族没落的必然性。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6)

喧哗与骚动:新中国股市二十年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若说读这本书的初衷,应该说是为了了解股史,展望未来。这是一个朴素的愿望,我想很多人亦是如此。然而随着阅读的深入,这初衷渐渐变成为破解价值投资在中国股市到底适合不适合的理论难题。虽然近几年已有不少基金、券商在切实捍卫价值投资的大旗,但我还是想亲自探索和论证,这样的体会来得愈加真切,投资便会有愈大的底气。就像一个人买入股票的时候,往往会寻找更多的买入理由来支撑他的决策,是同样的道理。作者用了460页的篇幅,叙述了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的股份制改革至2005年前后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这一激荡人心的中国股市发展历史,上至决策管理层,下至街头巷尾的普通股民,他们的生活因为股市而联系在了一起。无论大事小事,这些历史场景在本书里都得到了真实还原。如果有人说在上世纪90年代那个股票严重供不应求的环境中,倡导价值投资,那这个人一定是疯了。严重的供求失衡扭曲了股票价格,更何况股市还承担着企业股份制改革这样一件历史任务,上市公司的业绩更是良莠不齐,在非理性主导的市场中,大户、庄家操盘之声不绝于耳。到了2000年前后,股市经过十年的发展,逐渐暴露出监管与法治严重缺位的问题。基金黑幕、高管违法违规,重组与借壳中的圈钱游戏,管理层对于上市公司退市问题的心慈手软,这些制度上的缺陷扰乱了市场前进的脚步,资源配置的功能难以发挥,股票市场宏观经济晴雨表的功能无从发挥。在这样的市场中,如果有人说:“我坚持价值投资。”那一定会换来一片嘲笑。直至篇末的全流通与股权分置改革,这一让上市公司价值回归经营业绩的历史举措才奠定了价值投资、实现股票市场价值发现与资源配置功能的基础。尽管股改的方法有失合理,但方向是对的。尽管时至今日,大小非的余威尚在,新股发行与退市制度尚不完善,创业板搞得亦是不伦不类,上市公司治理更是永恒的话题,但这些都无法浇灭我对中国股市未来的希望,也让我更加坚定了价值投资的方向……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7)

《喧哗与骚动》中,每当Compson家长子Quentin闻见忍冬的香气,过去,现在,和将来之间的界限就模糊了,或者说,线性的,单箭头的时间,被强烈的感官记忆抹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关于妹妹Caddy的忧伤记忆,这些一小片,一小片的记忆在浓烈的植物香味里生长,扩散,最终横跨Quentin短暂一生所有时刻。Quentin自杀前曾走过一条小巷,在那条小巷中——“我顺着墙走,现在我的影子落在我后面了,墙上有蔓藤与爬山虎之类的植物,在家乡,那就该是忍冬花了。一阵一阵地袭来,特别是在阴雨的黄昏时节,什么东西里都混杂着忍冬的香味”

Quentin神经质的联想让这条平常的巷子转变成只属于他一人的记忆之巷。如果仔细推敲在其中行走的一切感官效果,也许可以把这条巷子真的当做通向死之国的道路:在中途被栅门挡住,左右被蔓藤,或者他想象中的忍冬封闭,午后炎热,树木生长,虽有人生活的痕迹却空无一人,倒是符合人人都得独自赴死的事实。

当Quentin跨过了本来封锁了这条小巷的铁门,当他的“影子落在他自己的后面”,影子,或者作为表象出现在现实中的自己,变成了一件可以脱下的衣服。现在已经不存在.只有无边无际的过去在循环播放,Quentin的一生都只不过是美国南方,他童年时代一个充满忍冬香气的雨后黄昏。

忍冬花的香气和Caddy有关。Caddy在某个雨后黄昏失身于她的情人.这让Quentin精神崩溃,说出一系列疯狂的话语:“我会逼你承认我们做过这件事的我比你力气大我会逼你说是我们干的你过去以为是他们干的其实是我”Quentin对于妹妹这种狂热,绝望的爱和占有欲,某种程度上和他对时间的敏感和恐惧同出一源。“屋子里那里弥谩着那该死的忍冬香味尽量不去想那秋千那雪杉那神秘的起伏那搅混在一起的呼吸吮吸着狂野的呼吸那一声声是的是的是的是的”对于这个年轻人来说,妹妹失去童贞,是她成为成人,成为即将离开远去的人的征兆。所有变化中这一变化最可怖。变化——也就是时间本身让Quentin坐立不安,因此他曾砸掉父亲送他的手表,固执地认为在臆想中让自己成为那个夺走Caddy童贞的人,就能将Caddy和自己一起逃脱这个世界时间的流逝。

这香气甜蜜又悲哀,Quentin认为世界上再没有比它更悲哀的气味。因为这香气可以让他重回过去的那个瞬间,同时又提醒着他那个瞬间已逝

忍冬灌木那种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渗透的清香,和水无孔不入的特质相同。值得一提的是,Quentin对于水同样有一种痴迷。他站在河边久久凝望:“一条条栏杆的影子以及我的影子都平躺在河面上,我那么容易地欺骗了它,使它和我形影不离,这影子至少有五十英尺长,但愿我能用什么东西把它按到水里去,按住它直到它给淹死”福克纳笔下的水有圣经隐喻,暗示生命循环,洗涤罪过。水是Quentin对于自身死亡的设想,当Quentin杀死了自己的影子——那个无力对抗时间和变化的自己,他似乎可以跳出表盘的滴答声,俯视自己的死:“于是我就会低下头去看到我那副淙淙作响的骨骼,深深的河水象风儿一样吹拂着、象是一层用风构成的屋顶,很久以后人们甚至都无法在荒凉、无暇的沙地上把骨头分辨出来了。”

Quentin并非死于溺水,而是溺死于如水般的忍冬的香气,他窒息在不断访问过去一段密闭的时空的过程里。

在这本如迷宫,如破碎镜面,如支流万千的河的小说中,福克纳为我们创造了一个不同于现实的又一重现实。用忍冬花的香气,荒废的,正在腐烂的谷仓,漫长记忆里格外显眼的吉光片羽,以及昏聩的,重复的对话来搭建。

那是个这样的世界:那里感官胜于理智,人之所以成为自己不是因为他在思索,在行动,在和其他人交流,而是因为他看见,他闻见,他听见,他触摸。《喧哗与骚动》的世界里,人是这样一种被动的,平面化的东西,外界的光影,声响,温度投射到他们身上,塑造了他们,又把他们封闭其中,每个人,无一幸免,都被困在自己独一无二的对现实的感受,和难以化解的孤独中无法脱身。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8)

“一个人是他不幸的总和。有一天你会觉得不幸是会厌倦的,然而时间是你的不幸……”萨特认为这句话是《喧哗与骚动》这部小说真正的主题,但他的着眼点更多在于后半段中“时间”这个关键词,人的不幸在于他被框在时间里;而对我来说,不妨从前面一句话,即“一个人是他不幸的总和”作为切入点,来尝试解读福克纳所描绘的世界为何会是一个令人绝望的世界——至少单从这句话来看,呈现出的人是一个非常休谟式的内在决定论的个人。

关于休谟的对于人类理解的认知,简单来说就是外部世界是不可知的,而人的内部世界是通过自然的、可依赖的印象与感觉来决定的——休谟认为,感觉是被直接给予的,因而具有最根本的确定性,是可以依赖的,而观念、理性等因素都是来自于自然的印象——于是乎,通过将人充分地暴露在快乐与痛苦、幸福与不幸的印象中,就可以就可以促使其自身必然性本能做出行动,从而再导致了现代人的一种消极自由。

上面说的可能绕了些远路,还是让我们先回归文本,回归“感觉”这个关键词。完整读过《喧哗与骚动》的读者,或多或少都能察觉到,书中以班吉、昆丁、杰森为第一视角的三个章节中,除了那来回跳跃的现在与回忆的交织、没有标点的意识流混乱言辞之外,还有一个地方和其他小说比起来非常奇怪,仿佛缺少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在第二遍读本书时,我找到了困惑我的疑问的答案,即人物的行动仅由过去的印象和现在的感觉所推动,而他们的动机没有任何因素是来自未来的:或许第一遍读的时候没能意识到,但回过头来仔细翻阅一番,甚至是一句话一句话的审视,都可以发现里面的人物以第一视角说话时,几乎全部都是“谁说”、“谁做了什么”、“闻到什么气味”、“什么发出了声音”等等,这些都是他们的感官的感受,他们看到了、听到了、闻到了、碰到了什么,而除此之外,真的就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任何在其他小说中会理所当然出现的“我想”、“我希望”、“可能会”等与不可知的未来相连接的词汇(这也正是休谟的感觉论中所丧失的)。可以很明显地,这部小说的世界中,感觉这个怪物所占的比例实在是过于庞大,以至于将想象原本的无限空间都给蚕食殆尽,我们来到了休谟所构建的只有感觉,人物的一切都由他过去的感觉与印象构成,并围绕着这些重大的感觉与印象引起的幸福与不幸行动:可令人叹惋的是,本书中的主要人物似乎只有不幸。

全书中核心的印象大概有三个:凯蒂的被诱怀孕,班吉的被阉与昆丁的自杀,它们全部都是不幸的印象,而在故事里几人视角中现实与回忆的切换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以上述重大印象为契机与根基,于一个嗅到忍冬花芬芳般的不经意间,时间就在意识中被无限拉长的一瞬间中闪烁跳跃几轮——是的,就像休谟对笛卡尔完备性的理性世界的推翻一样,通过将感觉的作用无限放大,倘若幸福与不幸的印象才是唯一自然的、可依赖的,那么理性与完备性自然不会在这样的世界上留有任何余地,毫无逻辑与秩序的意识流的语言就是世界理性丧失的最好证明。在我看来,福克纳的确有在强调“感觉”对于这样一个家庭的重要性,而恰恰在本书中就真的存在一个甚至明面上将只有感觉的世界推至极限的白痴——班吉,这也我认为全书最“纯净”、最能将这番绝望的世界描绘得淋漓尽致的视角。《喧哗与骚动》这个标题来源于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中的台词,“人生如同一个白痴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或许让我们换个更直接的说法吧:里面有过第一视角的人物,无论是班吉,还是昆丁或杰森,其实都是仅有感觉的白痴,只不过后两者表面上看起来更像人罢了。

这种休谟式的世界之所以令人绝望,是因为里面的人物只有着上面我所提到的消极自由,而完全不拥有自由意志。可能说一个虚构人物拥有自由意志听起来比较奇怪,但至少在阅读其他小说时,里面的人物是不会拥有产生如此强大的宿命感的:仅仅依靠那些感觉与印象,来自未来的想象被遮挡住,没有任何可以逃避的决定论世界,他们的未来早已被规划预定好,穿插于故事里、提示在注释中,甚至被定死于福克纳亲自所撰写的附录中——不仅是里面的人物没有想象的空间,连我们读者也没有了想象的自由,这样一个灰暗的、混乱的世界就仿佛理所当然地呈现在你眼前,而在一次次的喧哗与骚动中,最终走向的只有虚无与毁灭。

当然,我并不认为福克纳是在宣扬这样的世界是正确,或是认为我们的世界就真的完全是一个只有感觉的世界。在我看来,福克纳创造出此等荒谬性世界的原因,肯定也与当今我们的现实的世界有关,所以为了突破这样的世界,他描绘了这样的世界,并试图突破这样的世界,可能对于康普森家族来说最后完全失败了,但这也并不是未来的终结——无论是笛卡尔的理性世界,还是休谟的感觉世界,关于如何克服这两者的世界,本书中的其他人物,亦或是他的其他作品里主人公,那些“无法被征服的个体”,其实都给出了一个与未来相勾连的答案。如果你被本书中的世界压抑地喘不过气,可以尝试去读福克纳的另一本书《野棕榈》,愿你能找回他深深铭刻于美国南方社会的那股力量,那依靠重要感情、真正的爱所创造出的未来,即便虚无却依然执着与自然。

我也不会轻而易举地接受《喧哗与骚动》的世界,可如果你不喜欢这样认知世界的方式,不接受这样一个绝望的世界,也请以此为起点努力去克服这样的世界吧。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范文(篇9)

初读《喧哗与骚动》,感觉很陌生,甚至有些吃力,故事竟然可以这样组织的。

后来才知道这种写法叫做“意识流”。

总体感觉好混乱,好糊涂啊,完全没有章法,各种片断,好像都莫名其妙的交织在一起。

如果没有译者大量的注解,完全看地不知所云,但说实话,即使看了下面的注解,还是不太清楚福克纳到底在这本书中要表达什么思想。

我想,也许正如这题目的来源莎士比亚里的《麦克白》里说的那句话,“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

这本说,也是“痴人”福克纳的梦靥呓语,没有什么意义吧。

我人生没意义,你还得活下去;读完一本书,即使没什么想法,也还得写读后感。

同一部小说,有人对作者的艺术技法条分缕析;有人从时代背景及作者的祖宗八代解构故事诞生的必然因素;有人像杜撰明星八卦一样猜测人物的原型及可能的含沙射影;还有人拿它与别的小说做一番可有可无的比较。

这几者,当属于职业评论家之流。

而我读小说,仅限于故事本身和语言文字。

如同欣赏美人,不宜用手持手术刀的医生的眼光;欣赏美景,不宜用科学家解释眼睛成像的方法。

那我就把自己从开始到结束,谈谈这本书的一些感受……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描写了康普生家族的没落史。

这是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望族,祖上出过一位州长、一位将军。

家中原来广有田地,黑奴成群。

如今只剩下一幢破败的宅子,黑佣人也只剩下老婆婆迪尔西和她的外孙勒斯特了。

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于1912年病逝。

他在世时算是一个律师,但从不见他接洽业务。

他整天醉醺醺,唠唠叨叨地发些愤世嫉俗的空论,把悲观失望的情绪传染给大儿子昆丁。

康普生太太自私冷酷,无病呻吟。

她总感到自己受气吃亏,实际上是她在拖累、折磨全家人。

她时时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她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和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女儿凯蒂可以说是全书的中心。

家族的衰落和家庭中的颓败、冷漠气氛,使她从一个“南方淑女”变成了轻佻放荡的女人。

凯蒂的沦落给他家庭,给她的三兄弟造成里毁灭性的影响。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1550字


福克纳不是一个能让所有人喜欢的作家,单单是对于时间线的解构已经险些让初读者崩溃;也不是所有人喜欢用非理性的叙述手法去描绘一个人的心理状态本身。加之在意识飘荡的过程中,作者喜好将所有的标点抹去,或是将处在思维间断点的两句话拼凑在一起,长句复合句充斥在文本中,尽管结构精巧,用词精妙,却无法抓住部分读者的心。但是我仍想推荐福克纳的这本《喧哗与骚动》,希望有更多的人感受到文字流动在不断变换的时间和空间之上的美感,更多的了解到那个文学上著名的虚构地点——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世界。

意识流流并非流派,而是Stream,在文学上指描绘人物意识流动状态的文学作品。

有两大特征:

一、时空和记忆场景切换的频繁与无序;

二、所有流程都由当下的某种感觉和事物触动。

线性与非线性简单来说,数学上一次函数是线性的,其余的都称得上非线性的;而叙事的线性与非线性则看是否打乱了故事原有的时间顺序,形成一种非直线性的时间轴。

坦言说没有读懂《喧哗与骚动》。想要写这篇半读后感半安利的初衷是想要尝试表达对意识流由衷的赞美:它强调破坏线性,放弃解释某个事件突然出现的原因,注重偶然性和非理性的个人体验一一是的,意识流本身便就带着非理性的倾向,将过去反复跳跃穿插在在现在的时间线上中,克服自然构建的绝对的线性时间概念,而尝试构建属于自己的时间法则。每一个局部都是杂乱无章的碎片,而拼成后整体却成了华丽的画卷。

这让我想起了卡尔维诺所说的,支撑桥梁的并非这块或者那块石头,而是由石块形成的桥拱支撑的;但是脱离了石头桥拱便不复存在。碎片感在第一个主时间篇章上显得尤为强烈;这是由于第一部分是以康普生家族的小儿子班吉明,一个年满33岁,却只有3岁智商的已去势之人为主视角讲述的。在初读时,很容易迷失在这座时间“迷宫”里。一座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小屋,炉壁里闪烁着的火光,班吉明姐姐Caddy身上散发出的雨后树叶的清香,就能让时间线不断的在1898年到1928年之间随着班吉明所闻所见所想而发生着频繁的跳跃。上一句还在1928年的高尔夫球场上,下一句便已经来到1898年班吉明外婆去世的夜晚,而在读者还未反应过来时,时间线又逃回了原来的时间点或是下一个未知的时间线上去。第一遍读时,最好别去阅读译者出于好意所写的几百个注释,那样极度败坏阅读体验,而缕清时间线和各个时间点上发生的事件,反而也是极具趣味的。

说第一篇章以班吉明的视角来写是相当高明的,是因为从字面上来讲,恰巧是与标题高度契合的:标题名来自莎士比亚的名篇《麦克白》的台词:“人生就像是一篇荒唐的故事,由白痴讲述,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班吉明的病态,恰是体现了人类意识流动的极端化的状态:读后感这一部分的叙述完全遵循了白痴的感知方式,呈现出白痴特有的逻辑与秩序,“混乱不堪”。而第二部分,在班吉明哥哥昆汀主视角下,文字明显的开始灵动起来,之前第一部分的混沌和迟缓之感一扫而空——这也是我最为喜爱的一部分,意识流的某种“恶意”开始显现——如果说第一部分频繁而无显著标志的时间跳跃让人头疼的话,第二部分是另一种形式的“信马由缰”。第一次与其遭遇是让人懵逼的:行文至某处,只知道进入了昆汀的某种回忆中,而伴随回忆的是标点符号的消失——整夜纸标点符号集体罢工,只剩下依稀可辨的长短句,初读不习惯,但是坚持读下去却有种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的快感,仿佛自己也跟随昆汀肆意飘荡在回忆的长河中,昆汀在与Caddy吵架,父亲的沉默和他母亲用樟脑浸过的纸巾捂鼻,康普生先生激烈的说着“每一个人是他自己道德观念的仲裁者”希望以此来劝告昆汀勿要陷入无端的臆想,盐碱地里没有发现死人,空箱子是发出空隆空隆声音的棺柩。完全习惯这样汪洋恣肆的叙述手法后,或许你也会觉得它差不多是另一种形式的文言文断句吧。福克纳认为,现代人的通病在于理性有余而感情不足。这样的非理性的情感的宣泄与迸发,刚好是意识流带给我最深刻的体验了。

至于书名中“喧哗”与“骚动”究竟代表了什么,康普生家族究竟是如何在黑奴制下一步步凋零,“时间”这一究极哲学问题能在这本书中得以如何的诠释,就交给去翻开这本书的读者你了。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1400字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的第一部成熟之作,作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的代表作,作家倾注了许多心血,也是他最钟情的作品。小说书名取自于莎士比亚《麦克白》的第五幕第五场,在这一场中,主人公有一大段独白: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息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白痴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麦克自在梦想破灭、家破人亡时所流露出的绝望、虚无的情绪,与处于没落、解体中的美国南方子弟的心绪在某种程度上是一致的,同时也体现了作者人生如演戏,世界是荒漠的创作思想。
《喧哗与骚动》通过对康普生家庭成员的遭遇变故和日趋颓唐的精神世界的描写,反映了美国南方庄园主贵族阶级走向没落的必然趋势和南方传统价值观念的沦丧覆亡,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对资本主义价值标准进行了批驳。《喧哗与骚动》的创作以美国南方大地为根基,表现了南方新旧体制交替转换过程中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作品最富有光彩的部分是对人物内心的体验与描摹,揭示出身处困境的人的痛苦与不安、将对南方历史的追溯、反思与人物的失落、沉沦、挣扎一一融人作品之中,使作品多义朦胧、内涵深远。(本文选自)
意识流手法的运用是福克纳艺术创作的一大特点。有评论家指出:他是人的内心活动的挖掘者和表现者,他虽然也描绘了一些社会状况和人物的外在行动,但是他最擅长并成为自己艺术特色的还是对人物内心的刻画,在许多情况下,他是通过表现人物的内心活动来塑造人物与表现时代的。人的内心世界是神秘莫测、瞬息万变的,《喧哗与骚动》在表现这方面内容时显示出了高超的技巧。在前三章里,作者着力表现人物的内心真实,展示人的感受、情绪、联想等种种意识流动的痕迹,尤其是对人物的异化人性、病态心理、扭曲性格予以了充分的展示。班吉的基于精神疾患产生的混沌、错乱的痴呆型意识流,精神濒临崩溃的昆丁自杀前产生的理性色彩与绝望情绪交织的情意型意识流,满怀功利心的杰生冷静又偏执的理性意识流以立体交叉的复合方式呈现出来,多层次、多角度的意识彼此映衬、相互交融,形成了从直觉虚幻到理性明晰的全方位意识形态,使作品具备了无穷的张力。
福克纳是一个善于运用神话原型的作家,他总是试图在集希腊一罗马,希伯来一基督教因素之大成的人类神话和现代历史之间建立一种普性的关系。《喧哗与骚动》是他运用神话的一个范例。他以基督受难周的事件为原型,为小说安排了一个对应的神话结构,使小说具有了超越时空的意义。小说中1928年的三个日期,正是那一年的基督受难日、复活节前和复活节,昆丁自杀的1910年6月2日则是圣体节的第八天。因此,康普生家的历史便与基督受难的历史产生了关联,增添了作品寓意的普遍性和深刻性。每一章里都有与基督经历大致平行的内容,基督的圣洁、庄严正好反衬出了康普生们的卑微、萎靡,他们违背了基督临终时对门徒的告诫:你们要彼此相爱。爱的匮乏使家庭分崩离析,使他们陷入困境,耶稣基督的受难、复活拯救了人类,康普生们却走向了毁灭,反讽意味不言而喻。此外,夏娃的堕落引发了人类的灾难,凯蒂的堕落则导致了康普生家的覆亡;亚当夏娃偷食禁果的故事与昆丁和凯蒂乱伦式的爱是对应的;小昆丁私奔出逃的情景与耶稣复活的场面是相似的这些神话原型的运用更有利于表现南方社会的历历史命运和人类的精神危机,并将作品主题升华到探讨人类命运的高度,使作品从平凡、浅近走向了超越与永恒。

读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有感作文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的第一部成熟之作,作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的代表作,作家倾注了许多心血,也是他最钟情的作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读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有感作文,欢迎大家阅读!    

读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有感作文

福克纳不是一个能让所有人喜欢的作家,单单是对于时间线的解构已经险些让初读者崩溃;也不是所有人喜欢用非理性的叙述手法去描绘一个人的心理状态本身。加之在意识飘荡的过程中,作者喜好将所有的标点抹去,或是将处在思维间断点的两句话拼凑在一起,长句复合句充斥在文本中,尽管结构精巧,用词精妙,却无法抓住部分读者的心。但是我仍想推荐福克纳的这本《喧哗与骚动》,希望有更多的人感受到文字流动在不断变换的时间和空间之上的美感,更多的了解到那个文学上著名的虚构地点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世界。

意识流流并非流派,而是Stream,在文学上指描绘人物意识流动状态的文学作品。

有两大特征:

一、时空和记忆场景切换的频繁与无序;

二、所有流程都由当下的某种感觉和事物触动。

线性与非线性简单来说,数学上一次函数是线性的,其余的都称得上非线性的;而叙事的线性与非线性则看是否打乱了故事原有的时间顺序,形成一种非直线性的时间轴。

坦言说没有读懂《喧哗与骚动》。想要写这篇半读后感半安利的初衷是想要尝试表达对意识流由衷的赞美:它强调破坏线性,放弃解释某个事件突然出现的原因,注重偶然性和非理性的个人体验一一是的,意识流本身便就带着非理性的倾向,将过去反复跳跃穿插在在现在的时间线上中,克服自然构建的绝对的线性时间概念,而尝试构建属于自己的时间法则。每一个局部都是杂乱无章的碎片,而拼成后整体却成了华丽的画卷。

这让我想起了卡尔维诺所说的,支撑桥梁的并非这块或者那块石头,而是由石块形成的桥拱支撑的;但是脱离了石头桥拱便不复存在。碎片感在第一个主时间篇章上显得尤为强烈;这是由于第一部分是以康普生家族的小儿子班吉明,一个年满33岁,却只有3岁智商的已去势之人为主视角讲述的。在初读时,很容易迷失在这座时间迷宫里。一座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小屋,炉壁里闪烁着的火光,班吉明姐姐Caddy身上散发出的雨后树叶的清香,就能让时间线不断的在1898年到1928年之间随着班吉明所闻所见所想而发生着频繁的跳跃。上一句还在1928年的高尔夫球场上,下一句便已经来到1898年班吉明外婆去世的夜晚,而在读者还未反应过来时,时间线又逃回了原来的时间点或是下一个未知的时间线上去。第一遍读时,最好别去阅读译者出于好意所写的几百个注释,那样极度败坏阅读体验,而缕清时间线和各个时间点上发生的事件,反而也是极具趣味的。

说第一篇章以班吉明的视角来写是相当高明的,是因为从字面上来讲,恰巧是与标题高度契合的:标题名来自莎士比亚的名篇《麦克白》的台词:人生就像是一篇荒唐的故事,由白痴讲述,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班吉明的病态,恰是体现了人类意识流动的极端化的状态:读后感这一部分的叙述完全遵循了白痴的感知方式,呈现出白痴特有的逻辑与秩序,混乱不堪。而第二部分,在班吉明哥哥昆汀主视角下,文字明显的开始灵动起来,之前第一部分的混沌和迟缓之感一扫而空这也是我最为喜爱的一部分,意识流的某种恶意开始显现如果说第一部分频繁而无显著标志的时间跳跃让人头疼的话,第二部分是另一种形式的信马由缰。第一次与其遭遇是让人懵逼的:行文至某处,只知道进入了昆汀的某种回忆中,而伴随回忆的是标点符号的消失整夜纸标点符号集体罢工,只剩下依稀可辨的长短句,初读不习惯,但是坚持读下去却有种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的快感,仿佛自己也跟随昆汀肆意飘荡在回忆的长河中,昆汀在与Caddy吵架,父亲的沉默和他母亲用樟脑浸过的纸巾捂鼻,康普生先生激烈的说着每一个人是他自己道德观念的仲裁者希望以此来劝告昆汀勿要陷入无端的臆想,盐碱地里没有发现死人,空箱子是发出空隆空隆声音的棺柩。完全习惯这样汪洋恣肆的叙述手法后,或许你也会觉得它差不多是另一种形式的文言文断句吧。福克纳认为,现代人的通病在于理性有余而感情不足。这样的非理性的情感的宣泄与迸发,刚好是意识流带给我最深刻的体验了。

至于书名中喧哗与骚动究竟代表了什么,康普生家族究竟是如何在黑奴制下一步步凋零,时间这一究极哲学问题能在这本书中得以如何的诠释,就交给去翻开这本书的读者你了。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1400字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的第一部成熟之作,作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的代表作,作家倾注了许多心血,也是他最钟情的作品。小说书名取自于莎士比亚《麦克白》的第五幕第五场,在这一场中,主人公有一大段独白: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息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白痴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麦克自在梦想破灭、家破人亡时所流露出的绝望、虚无的情绪,与处于没落、解体中的美国南方子弟的心绪在某种程度上是一致的,同时也体现了作者人生如演戏,世界是荒漠的创作思想。

《喧哗与骚动》通过对康普生家庭成员的遭遇变故和日趋颓唐的精神世界的描写,反映了美国南方庄园主贵族阶级走向没落的必然趋势和南方传统价值观念的沦丧覆亡,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对资本主义价值标准进行了批驳。《喧哗与骚动》的创作以美国南方大地为根基,表现了南方新旧体制交替转换过程中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作品最富有光彩的部分是对人物内心的体验与描摹,揭示出身处困境的人的痛苦与不安、将对南方历史的追溯、反思与人物的失落、沉沦、挣扎一一融人作品之中,使作品多义朦胧、深远。

意识流手法的运用是福克纳艺术创作的一大特点。有评论家指出:他是人的内心活动的挖掘者和表现者,他虽然也描绘了一些社会状况和人物的外在行动,但是他最擅长并成为自己艺术特色的还是对人物内心的刻画,在许多情况下,他是通过表现人物的内心活动来塑造人物与表现时代的。人的内心世界是神秘莫测、瞬息万变的,《喧哗与骚动》在表现这方面内容时显示出了高超的技巧。在前三章里,作者着力表现人物的内心真实,展示人的感受、情绪、联想等种种意识流动的痕迹,尤其是对人物的异化人性、病态心理、扭曲性格予以了充分的展示。班吉的基于精神疾患产生的混沌、错乱的痴呆型意识流,精神濒临崩溃的昆丁自杀前产生的理性色彩与绝望情绪交织的情意型意识流,满怀功利心的杰生冷静又偏执的理性意识流以立体交叉的复合方式呈现出来,多层次、多角度的意识彼此映衬、相互交融,形成了从直觉虚幻到理性明晰的全方位意识形态,使作品具备了无穷的张力。

福克纳是一个善于运用神话原型的作家,他总是试图在集希腊一罗马,希伯来一基督教因素之大成的人类神话和现代历史之间建立一种普性的关系。《喧哗与骚动》是他运用神话的一个范例。他以基督受难周的事件为原型,为小说安排了一个对应的神话结构,使小说具有了超越时空的意义。小说中1928年的三个日期,正是那一年的基督受难日、复活节前和复活节,昆丁自杀的1910年6月2日则是圣体节的第八天。因此,康普生家的历史便与基督受难的历史产生了关联,增添了作品寓意的普遍性和深刻性。每一章里都有与基督经历大致平行的内容,基督的圣洁、庄严正好反衬出了康普生们的卑微、萎靡,他们违背了基督临终时对门徒的告诫:你们要彼此相爱。爱的匮乏使家庭分崩离析,使他们陷入困境,耶稣基督的受难、复活拯救了人类,康普生们却走向了毁灭,反讽意味不言而喻。此外,夏娃的堕落引发了人类的灾难,凯蒂的堕落则导致了康普生家的覆亡;亚当夏娃偷食禁果的故事与昆丁和凯蒂乱伦式的爱是对应的;小昆丁私奔出逃的情景与耶稣复活的场面是相似的这些神话原型的运用更有利于表现南方社会的历历史命运和人类的精神危机,并将作品主题升华到探讨人类命运的高度,使作品从平凡、浅近走向了超越与永恒。

读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有感

自古以来时间总是不停地迷惑一代又一代人,在不同地域不同时代,人们对时间的体验和认知总是会直接或间接地存在着差异,而这种差异背后隐含着不同人对自己人生的心理思考与理性规划。仔细想想,时间概念是人类所独有的,作为一种工具的存在,它并不体现自然界的特征,那人们在某种意义上其实是自己消遣了自己。

最初接触《喧哗与骚动》大概是在初三,当时的我懵懵懂懂地翻开了它,却在略读了几页之后烦躁地抛弃了它。现在回想,那时候,我肯定是被那跨越式的时间空间转换的叙述风格给弄晕了,而没能用心去体味感受那本书字里行间透露出的一个家庭的无奈与绝望。在我潜意识里读小说意味着全身心的放松,跟着作者的思路走并融入其想象世界里。但若作者有意打散时间序列而使全文思路摸不清,理不楚,那真的是会让人顶着一头雾水而倍感混乱无助,特别是在一个人承受着某种压力需要寻找精神慰藉的时候。

某天翻动书堆,无意中发现了这本书,这本曾经被我遗忘的书。我突然间感到一阵熟悉的呼唤,于是我捧起了它,正式开始了我的福克纳之旅。我想起了我第一次读它时的浮躁,于是这次我只是静静地读下去,静静地去体会他所要叙述的故事。怀着一种平静的心态,不去试图完全理解它,不去试图理清作者谜一样的思路,而倾向于随性地整体感知,不知不觉我似乎已喜欢上了这部小说。其实读这本书根本就没有必要去纠结那让人一头雾水的场景转换,因为那根本不是重点。我喜欢书中散发着的哲理性思考,而特别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昆丁部分的时间哲学。

昆丁的父亲堪称一个深刻的哲学家,他告诉昆丁,时间是人类永远无法征服的,甚至根本就没有人跟时间较量过,征服时间完全是没有意义的愚蠢行为,而自以为是的征服,往往只是哲人与傻子的一种幻想而已。的确,我们是永远存在于时间的漩涡之中,我们永远也无法超越时间和摆脱时间。生存于世的苦难折磨,也许那都是时间漩涡里的衍生物,我们既然摆脱不了时间,那就意味着人的一生承载了所有不幸的总和,时间作为一个空间的存在,主宰者所有人的不幸。

表是人类创造的用以掌握时间的工具。而在昆丁的父亲眼里,经常猜测一片人为的刻度盘上几根机械指针的位置,这是心智有毛病的现象。说的真绝,可又何尝不是呢?我们需要的是真正的理解时间,而不是将时间当做一种机械化的记录形式。我想到了昆丁毁表的那一幕,我想到了他的过去,他的大学,它自杀的那个早晨,表的滴答声对他来说是一种精神折磨,他本能地抗拒,而不愿神经质地被束缚。摔破后的表还在滴答滴答的走,即使没有表针。也许这象征着人永远是没法终止时间的,我们能终止的,实际上只能是时间的刻度。表的滴答声不停,作为一个无法逃避的无形的存在,它伴随着昆丁的一生,也将其推到了崩溃的边缘。当昆丁离开钟表店的那一刹那,面对着橱窗里标示着不同时间的各式钟表,他想到了父亲说过,钟表杀死时间。钟表是死的,而时间是活的,表可以被调成同样的刻度,可是却无法真正地说明时间。现实生活中,我们很难看到两只时间一摸一样的表,每个人都存在着自己的计时方式,他们也许是在试图把握时间,可其实,无论是日历还是表,记录着的只是他们的生活,只是他们已经过去了的过去。

那么,时间到底是什么?这,是个能让困惑者不断困惑折磨自己的蠢问题。

细细感受,这本书整体上都散发着时间的哲学韵味,而昆丁部分只是将时间摆上桌面来揭示而已。时间宏观上涵盖着人生的各个阶段,现在与过去总是有着联系,过去不是过去,在某种程度上也可成为现在。就拿本书班吉的部分来说,在那个傻瓜眼中,过去发生的和现在一样真实,甚至他会主观地认为过去的回忆和现在所经历的事情是同时发生的,所以书中第一部分时间空间顺序的荒谬无章也是有其客观意义的。而对于未来,在这本书中,在我看来,几乎感受不着一丝未来的影子。我想,也许福克纳根本就没想过给予康普生家庭以未来。

这本书叙述的故事内容呈现一种灰色调,我读来总是会感到阵阵伤感,故它所展示的时间哲学也带有消极的意味。我想到书名《喧哗与骚动》,也想到书序中所提到的其名出自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的有名台词: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是的,这书故事本身似乎就是剧中人恍惚着的梦,而他们的一生,却实在是没有任何意义。而对于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来说,谁又能大声宣布自己的人生是有意义的呢?也许人生它并不是以意义来衡量的,且更没有必要去被时间控制,那样太累,随性而走,反而更显自得。时间虽握不住,但可被利用,在一张一弛的拿捏间,我们需明白自我生命的平衡之道。

读《喧哗与骚动》有感

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 1897年9月25日-1962年7月6日),美国文学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意识流文学在美国的代表人物,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我一直想拜读他的作品,但是直到今年才买了一本《喧哗与骚动》来阅读,购买之前未做功课,买了之后在网上查了一下,许多人都说要看李文俊翻译的,一看才发现我买的是方柏林翻译的,当时,还有点小小的遗憾。在阅读过程中在网上看到有个关于什么书最不容易读的提问,很多跟帖的网友都提到了这本书。我不经感叹这么巧,今年我看的几本书都是比较难啃的骨头,不过既然已经买了,还是下决心把它读完。

刚开始阅读,确实感觉很混乱,思绪稍微不集中,就不知道书中讲的是什么。为了方便阅读我决定先读一下译者写的译后记:绕不过的福克纳。开篇写到文学评论家布鲁姆称:评论界和普通读者一致公认,福克纳是本世纪最伟大的美国小说家,显然超过了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可与霍桑、麦尔维尔、马克吐温和亨利詹姆斯同列。在布鲁姆列举的这几个作家中,我比较熟悉海明威、菲茨杰拉德和马克吐温,我不赞同马克吐温高于海明威的说法,但是,评论中说福克纳超越海明威,倒是提起了我阅读的兴趣。译者也提醒我们要想进入美国文学的殿堂,此书啃也要啃完,这是以后阅读中受用无穷的预备。

抱着啃也要啃完的心理,我继续开始阅读,刚开始读确实读不下去,每天几乎都是强迫自己在阅读,还有点怀疑译者所说的总体选择贴近原文的做法,是不是翻译得太过琐碎、太过唠叨。但是,慢慢的越读越有兴趣、越读越有深度,也发现翻译也非常不错。看完一遍还觉得一些地方没看明白,又按照时间先后顺序重新看了一遍(本书分四节,是按照1928年4月7日,1910年6月2日,1928年4月6日,1928年4月8日顺序来写的),才算是基本看懂了这部书,都不敢说完全看懂了(网上有人说看了五篇,每一遍的感觉都不一样,越看越喜欢)。我也体会到为什么这么多人给予福克纳如此高的评价,他对事物的观察能力,他谋篇构局的能力,他叙事描摹的能力,他驾驭文字的能力,确实都在许多作家之上。

第一,这篇小说为什么不好读。

其实所有的意识流小说都不好读。二十多年前我看卡夫卡的《变形记》,虽然看完了,记住人变成甲虫的荒诞,但是,小说到底要告诉我们什么,小说为什么会得到推崇,并没有很深的感触。当年萧乾、文洁若将意识流扛鼎之作《尤利西斯》翻译成中文后,我兴致勃勃的买了一套,但是,只看了几页就放在一边,二十多年过去了都没有勇气再继续看下去。福克纳作为意识流学派大师级人物,我个人感觉《喧嚣与骚动》比上述两部书还是要好理解些。与《变形记》相比他写的起码是正常的人,与《尤利西斯》比起码没有那么多圣经故事、那么多典故、传说的穿插。这部书的不好读,在于思维的跳跃,叙事的频繁转换,以及大量的心理描写。小说分了四部份分别从一个家族三个半成员的视角来推进情节的发展,三个成员分别是康普森家族的老大昆廷,老三杰森,老幺也是弱智班吉明,还有半个就是这家的黑人女仆迪尔西。但是整个叙述并不是平铺直叙的,叙述中随时出现时间的穿越,不集中精力,很容易看不懂。特别是作者将弱智班杰明叙述部分放在第一部分,一个已经33岁但是智力还停留在3岁的智力障碍者的叙述,再加上叙述过程随时在33岁与童年回忆之间转换,读者只能凭借出现的人物来判断,这一段是指现在还是过去。所以第一遍阅读时,我也是懵懵懂懂的,看完一遍基本理清人物关系和故事情节后,再倒回来看就轻松多了。

第二,这本小说为什么会成为经典

一是构思巧妙,叙事相辅相成互为呼应,但又不啰嗦雷同。四个部分,四个角度,四个时间段,因为叙述人同为一个家庭成员,所以,叙述的许多情节、人物是相同的。但是,由于叙述人的角度不同,给人的感觉也非常不同。比如作为这个家庭主要的成员的二女儿凯蒂,在班杰明眼中是一个充满爱心的大姐姐,在大哥昆廷眼中是给家庭带来耻辱的不争气的妹妹,在老三杰森眼中是给他带来麻烦(凯蒂将私生女昆廷留在娘家,父亲、哥哥死后杰森是这个家庭的支柱)但是又有利可图的人(凯蒂按时汇钱回家,她母亲拒收,杰森用计谋占为己有,不过造化弄人,这笔钱后来被凯蒂的女儿私奔时偷走了)。

二是塑造的人物血肉丰满,充满个性。大哥昆廷背负家庭众望,父亲卖掉土地让他进入哈佛,但是由于家庭的变故,个人的经历,以及无法融入社会,最后自杀身亡。在以他为叙述人的第二部分,通过他的行为、心理,让人感到了深深的绝望。以杰森为叙述人的第三部分,无时无刻都能感受到杰森的抱怨,对父亲没有让他成为银行家的抱怨,对母亲溺爱妹妹私生女的抱怨,对哥哥自杀让他背负家庭重任的抱怨,以及对黑人的抱怨。对母亲的塑造,从孩子们童年时,她一直就在生病,但是,时间过去了三十多年,丈夫去世、大儿子自杀,她虽然还在生病,却一直活得好好的。这个家庭的两个女孩,凯蒂和她的私生女,最后,都因行为不检离开了这个家庭,充满了宿命的色彩。

三是描写功力超群,文字水平超一流。同样的景物在不同人眼中呈现不同的景色,班杰明头脑简单,他眼中的景物自然寻常,就是景物本来的样子,昆廷绝望、灰心,他眼中的景物人物灰蒙蒙、脏兮兮的,杰森暴躁、心急,他眼中似乎没有景物,只有快速变换的画面,迪尔西成熟、老道,历经风雨,她眼中的景物人物满是烟火气。作者高超的文字水平,也是我最欣赏的是他的描写充满画面感。比如昆廷被人误解拐骗小女孩,被小女孩的哥哥胡里奥暴打的描写:然后有个人向我扑来我看到那张意大利的脸和眼睛。我们一起倒在地上。他的手捶着我的脸,嘴里说着什么,看架势像是要咬我几口,他们把他拉开,拉住,他的胸口一起一伏,手挥个不停,嘴里骂骂咧咧。一段短短的描写,写出了我突然遭袭的蒙圈,写出我被扑倒时的视角,只能仰视对方的脸和眼,还写出因为我不懂意大利语,只能看着他在说些什么。最后一部分第一段:天刚破晓,昏暗而寒冷。灰色的光如同一堵灰色的墙,从东北方向移过来,没有散作潮气,却化成了微小的、有毒的颗粒,如若灰层。迪尔西蒙着头巾,头巾上又戴了一顶硬硬的黑草帽,身上披了件褐红色披风,披风的毛边脏脏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毛皮,披风下面是条紫色的丝裙。她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抬起那张布满皱纹的瘪脸,看看天空,又伸出一只掌心柔软如鱼肚的枯瘦的手,接着她把披风掀开,端详起裙子的前襟。有景物、有人物,景物清晰可触,通过文字就能感受到冬日里的丝丝寒意,人物形象立体丰满,把一个经过岁月历练,饱经沧桑的黑人老妈妈形象凸显在眼前,仿佛看到的就是一幅画,一部电影的一个镜头。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8篇


读书帮助我们成长。阅读作品,我们会对作品有一定自己的认知,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关于写作品读后感你有什么困惑的地方吗?以下由读后感大全收集整理的《喧哗与骚动读后感》,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1

喧哗与骚动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班吉的角度来写的,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他是个先天性白痴。

一九二八年,他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

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过去的事与当前的事都一起涌现在他的脑海里。

所以,在他的叙事当中,常常是混乱的,叙事到一件事的时候,又会因为当中的一些事物,联想起另一件事。

如果没有译者的注解,我还真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事。

但我还好奇,译者又是怎么知道班吉讲的就是那件事,我即使联系上下文也看不出。

看来,我的智力水平真的是很低啊。

但通过班吉的讲叙,我还是可以了解到,班吉对姐姐凯蒂有很深的.感情。

第二部分是从康普生家族的长子昆丁的角度来叙事的。

他是一个哈佛高材生,但他能上哈佛是因为家里买了一块很大的地的缘故,也就是说,他能进哈佛,并不是因为他的智商,而是金钱。

刚开始看这部分的时候,还有点纳闷,昆丁虽没有高智商,但他的脑子应该比班吉好很多吧。

为什么他的讲叙也这么不正常吗?后来,看了一些评论,知道昆丁在讲这段的时候,精神也处于极度的亢奋之中,因为他在考虑自杀的事情。

想想也对,一个要自杀的人,他的精神也正常不到哪里去。

从他的讲叙中,我发现昆丁其实很善良,他给一个吉普赛女孩食物吃,又送她回家。

后来虽然被她家人误以为是昆丁要拐卖这个小女孩,但他也没有为他的这些善行辩解几句。

他也非常的爱他的妹妹,凯蒂失身后,他也要决定跟她的男人决斗。

虽然他跟那个男人最终没有决斗,但他因为由于对那个男人因对凯蒂的侮辱的愤恨而产生的勇气,还是很容易看出他对凯蒂非常的在乎。

但我不明白,他在乎凯蒂的到底是她本身呢?还是她的贞洁?如果真的爱凯蒂,应该在凯蒂失身后,更加的关心、安慰她。

而不是选择自杀,在地狱里与她相遇。

也许,这就是一个要选择自杀的人的逻辑吧,看完这本书后,虽然不太明白其中的一些意思,但还是有点庆幸: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正常人的逻辑要明白晓得一个非正常人的思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但写到这里,我又有点疑问,那些“疯子”的思维,有谁能真正懂的呢?难道是他们的同类人吗,但“疯子”本身都已经丧失或混淆了思辨的能力了,又怎么晓得别人的想法呢?所以我很好奇。

福克纳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到底是想写给谁看的?

第三部分是从杰生的角度来叙述的。

杰生应该可以说是康普生家族里面比较正常的一个人,因为他既不是白痴,又没有自杀的念头,更没有一些放荡的行为。

但他既生为康普家的人,无论康普生太太怎么说杰生好,他还是继承了家普生家我认为一些共性的思维特点:疯颠的,非正常的,疯狂的。

杰生的“疯”我觉得是因为他的自私自利、贪婪无情所造成的。

这点在现实中也还是可以找到例子的,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地位,确实会导致精神失常。

通过杰生的讲叙,我发现杰生绝对是恶的代表。

他阻扰姐姐凯蒂对她女儿急切的想念之情,并且还利用这点来给自己生利。

别说他跟凯蒂是亲兄妹了,即使他跟凯蒂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一个常人也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

但就杰生的这样一个人,作为康普生家族的权威康普生太太还不对地夸杰生好。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康普生家族没落的必然性。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2

《麦克白》|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文题的摘录来自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Lifeistaletoldbyanidiot,fullofsoundandfury,signifyingnothing.),后威廉·福克纳就此为题写就小说《喧哗与骚动》(TheSoundandtheFury)。

福克纳作为南方小说家,目睹工业社会对旧日南方社会面貌翻天覆地的变化,感触良多,当时,蓄奴制彻底瓦解,但祖先的罪恶带来的历史负担和心理痢疾却一息尚存,再加上工业文明孽生的金钱和物质力量对人性的异化和戕害,都使南方的现代思想文化呈现出很复杂的状态。知识分子目睹南方社会衰亡的过程,心情爱恨交织,往往难以在工业化的时代里找到新的思想归宿;有的即使已经附属于改变了的新社会,但心灵上却仍时时感应到消逝了的旧社会的余音,充满了喧哗与骚动。福克纳的创作便突出了南方人的这种精神状态。

《喧哗与骚动》的故事从美国南方旧家庭的分崩离析开始,每一个家庭成员出来讲述关于自己的故事。这些文字没有内部逻辑,时空颠倒。据统计,单在其中一章里,场景转移就出现了超过两百次,叙述时间也极富跳跃性,第一部分是“班吉的部分”时间是1928年4月7日;第二部分是“昆丁的部分”,叙述的时间倒退到19xx年6月3日;第三部分是“杰生的部分”,叙述的时间发生在1928年4月6日;第四部分是“迪尔西的部分”,用第三人称描述发生在1928年4月8日的故事。几十年发生的事情都搅和在脑子里,混成汇杂的意识之流,与故事主人公班吉智力低下的状况想吻合。直至第四部分迪尔西的部分,采用全知式视角,由迪尔西这个正常人来讲述剩下的故事,才使一切豁然开朗。从模糊不清到清晰可辨的领域,为故事提供了不同视角认知的可能性,突出了意识流小说形散而神不散的特点。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3

“一个人是他不幸的总和。有一天你会觉得不幸是会厌倦的,然而时间是你的不幸……”萨特认为这句话是《喧哗与骚动》这部小说真正的主题,但他的着眼点更多在于后半段中“时间”这个关键词,人的不幸在于他被框在时间里;而对我来说,不妨从前面一句话,即“一个人是他不幸的总和”作为切入点,来尝试解读福克纳所描绘的世界为何会是一个令人绝望的世界——至少单从这句话来看,呈现出的人是一个非常休谟式的内在决定论的个人。

关于休谟的对于人类理解的认知,简单来说就是外部世界是不可知的,而人的内部世界是通过自然的、可依赖的印象与感觉来决定的——休谟认为,感觉是被直接给予的,因而具有最根本的确定性,是可以依赖的,而观念、理性等因素都是来自于自然的印象——于是乎,通过将人充分地暴露在快乐与痛苦、幸福与不幸的印象中,就可以就可以促使其自身必然性本能做出行动,从而再导致了现代人的一种消极自由。

上面说的可能绕了些远路,还是让我们先回归文本,回归“感觉”这个关键词。完整读过《喧哗与骚动》的读者,或多或少都能察觉到,书中以班吉、昆丁、杰森为第一视角的三个章节中,除了那来回跳跃的现在与回忆的交织、没有标点的意识流混乱言辞之外,还有一个地方和其他小说比起来非常奇怪,仿佛缺少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在第二遍读本书时,我找到了困惑我的疑问的答案,即人物的行动仅由过去的印象和现在的感觉所推动,而他们的动机没有任何因素是来自未来的:或许第一遍读的时候没能意识到,但回过头来仔细翻阅一番,甚至是一句话一句话的审视,都可以发现里面的人物以第一视角说话时,几乎全部都是“谁说”、“谁做了什么”、“闻到什么气味”、“什么发出了声音”等等,这些都是他们的感官的感受,他们看到了、听到了、闻到了、碰到了什么,而除此之外,真的就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任何在其他小说中会理所当然出现的“我想”、“我希望”、“可能会”等与不可知的未来相连接的词汇(这也正是休谟的感觉论中所丧失的)。可以很明显地,这部小说的世界中,感觉这个怪物所占的比例实在是过于庞大,以至于将想象原本的无限空间都给蚕食殆尽,我们来到了休谟所构建的只有感觉,人物的一切都由他过去的感觉与印象构成,并围绕着这些重大的感觉与印象引起的幸福与不幸行动:可令人叹惋的是,本书中的主要人物似乎只有不幸。

全书中核心的印象大概有三个:凯蒂的被诱怀孕,班吉的被阉与昆丁的自杀,它们全部都是不幸的印象,而在故事里几人视角中现实与回忆的切换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以上述重大印象为契机与根基,于一个嗅到忍冬花芬芳般的不经意间,时间就在意识中被无限拉长的一瞬间中闪烁跳跃几轮——是的,就像休谟对笛卡尔完备性的理性世界的推翻一样,通过将感觉的作用无限放大,倘若幸福与不幸的印象才是唯一自然的、可依赖的,那么理性与完备性自然不会在这样的世界上留有任何余地,毫无逻辑与秩序的意识流的语言就是世界理性丧失的最好证明。在我看来,福克纳的确有在强调“感觉”对于这样一个家庭的重要性,而恰恰在本书中就真的存在一个甚至明面上将只有感觉的世界推至极限的白痴——班吉,这也我认为全书最“纯净”、最能将这番绝望的世界描绘得淋漓尽致的视角。《喧哗与骚动》这个标题来源于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中的台词,“人生如同一个白痴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或许让我们换个更直接的说法吧:里面有过第一视角的人物,无论是班吉,还是昆丁或杰森,其实都是仅有感觉的白痴,只不过后两者表面上看起来更像人罢了。

这种休谟式的世界之所以令人绝望,是因为里面的人物只有着上面我所提到的消极自由,而完全不拥有自由意志。可能说一个虚构人物拥有自由意志听起来比较奇怪,但至少在阅读其他小说时,里面的人物是不会拥有产生如此强大的宿命感的:仅仅依靠那些感觉与印象,来自未来的想象被遮挡住,没有任何可以逃避的决定论世界,他们的未来早已被规划预定好,穿插于故事里、提示在注释中,甚至被定死于福克纳亲自所撰写的附录中——不仅是里面的人物没有想象的空间,连我们读者也没有了想象的自由,这样一个灰暗的、混乱的世界就仿佛理所当然地呈现在你眼前,而在一次次的喧哗与骚动中,最终走向的只有虚无与毁灭。

当然,我并不认为福克纳是在宣扬这样的世界是正确,或是认为我们的世界就真的完全是一个只有感觉的世界。在我看来,福克纳创造出此等荒谬性世界的原因,肯定也与当今我们的现实的世界有关,所以为了突破这样的世界,他描绘了这样的世界,并试图突破这样的世界,可能对于康普森家族来说最后完全失败了,但这也并不是未来的终结——无论是笛卡尔的理性世界,还是休谟的感觉世界,关于如何克服这两者的世界,本书中的其他人物,亦或是他的其他作品里主人公,那些“无法被征服的个体”,其实都给出了一个与未来相勾连的答案。如果你被本书中的世界压抑地喘不过气,可以尝试去读福克纳的另一本书《野棕榈》,愿你能找回他深深铭刻于美国南方社会的那股力量,那依靠重要感情、真正的爱所创造出的未来,即便虚无却依然执着与自然。

我也不会轻而易举地接受《喧哗与骚动》的世界,可如果你不喜欢这样认知世界的方式,不接受这样一个绝望的世界,也请以此为起点努力去克服这样的世界吧。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4

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读完。这本书,开始读它就不能停下,不然思绪就跟着断了。整体的读感很不好,站在地铁里读,我皱眉;坐在家里读,来去厨房倒了好多次水,读着实在郁闷,以至于我破天荒地一天去了两次健身房,企图通过身体的发力来使脑袋清醒。难以发泄又放不了手的讨厌情绪是这本书带给我的。

小说分成四部分及附录,分别从班吉明、昆汀、杰森和迪尔西四个人的角度叙述,其中昆汀篇最为混乱,意识流展现最为彻底,大段无标点无换行的文字让人喘不过气,而且不同时间的故事交错罗列,直到把最后一条附录读完,才能搞清整个故事到底在说些什么。

这不是一本传统、好读的小说,如果没有罩在小说外面的荣誉,我大概是不会坚持读完的。可它确是一种新的小说口味,我读惯了放进嘴里就觉得香的文字,偶尔脉络清奇也不会太过意外,而《喧哗与骚动》是难啃的骨头,啃完也不觉有多香,只是这过程实在特别。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5

我是比较不喜欢欧美作家的作品的。因为对他们的文化、价值观和历史不是很了解,读起来总觉得有隔阂。我对文学的流派也没什么系统性的认识,只记得老师在课上说福克纳是意识流作家。在我的印象里,意识流就是大段大段的独白,主角喃喃自语直到让我忘记了故事的情节。

这本书刷新了我对欧美作家以及意识流的认识。这本书的前两章应该是典型的意识流写作手法(我猜的),随着讲述者的记忆而进行随意的思想纪录。但它却不像其他意识流中的大段独白那样无味。作者看似在许多事件中随意地描述,时间线混乱交错,实则是用碎片化的方式把整个故事以及人物的精神状态呈现在读者面前。就像一场拼图游戏,看起来是东拼一块、西凑一块,最后却组成了一幅完整的图画。我沉浸在这本书的意识流气氛里,不必在意注释,也不用太在意发生了什么,就这样随着叙述者的思绪前进就好。

最让我感动的是昆丁作为叙述者的一章。一个有点极端,充满悲情意味的哥哥。他根据《圣经》里“班杰明,我们被卖到埃及的最小的孩子”,给智力残疾的弟弟取名班杰明。他一边质问着:“你有妹妹吗?”一边挥起拳头,可是却总被打倒。他在自杀前,帮助迷路的小女孩找回家的路,这明明是一段没有什么剧情冲突的情节,却是整本书里最让我想哭的地方。

昆丁死后,再也没有人带他的妹妹回家。

大概因为译本年代太过久远,字里行间有种北京话的味道,特别是人物对话,太接地气反而有一点违和。译者的注释太详细了,反而少了在阅读里探索的乐趣。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6

我很欣赏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

当我偶然在图书馆某个阴暗的角落里找到它时,突然发现它被归纳在《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的藏书中,与海明威、纪德、川端康成、菲茨杰拉德、黑塞等名家的作品并列。

出于好奇,我把它带回家,花了差不多整整两个星期读完了它。不得不说,它真的是一本“信息量很大”的小说。

之所以说它是一本“信息量巨大”小说,是因为它不仅体现了人类胸怀的博大,还能深刻地触及读者灵魂,超越了时间的局限,让读者在50年或者100年后读起来依然觉得非常新鲜。

我也想提醒一下还没有读过这本书的读者: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耐心,想完全地读完这部小说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是福克纳本人最喜欢的作品,难度比较大,也被认为是小说创作的教科书。

这本书用意识流的手法,描述了美国南部一个没落种植园家庭发生的事情:

没落地主康普生性格软弱,一事无成,家产殆尽后,只能整日用酒精麻痹自己。

他的妻子自私冷酷,总是怨天尤人,时刻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与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康普生夫妇的作风和封建守旧的观念对几个子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他们的长子昆丁虽然身体孱弱,却受父亲影响极深,极其骄傲敏感,作为没落的庄园主阶级的最后一代的代表者,一种没落感始终追随着昆丁。

总是抱住南方所谓的旧传统不放的昆丁,偏偏又过分重视妹妹凯蒂的贞操,把它与门第的荣誉甚至自己生与死的问题联系在一起。

可惜个性叛逆的凯蒂,渴望追求爱情与幸福,由于没有父母正确的引导,她与人私定终身还怀了孕。

昆丁无法忍受妹妹凯蒂的失贞,认为她有辱南方淑女的身份而爱恨交加。在与凯蒂的情人决斗失败,又反对凯蒂结婚无效后,最终投河自尽。

凯蒂被迫嫁人后又惨遭抛弃,最终沦落风尘......

其实我不愿意在书评里详细介绍小说的梗概,因为它永远无法体现作者创作作品时的全部精神气质。

在很久以前,对于福克纳来说,所有人只听到他的声音,却没有人读他的作品。

现在看来,福克纳不愧被誉为“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人”。

《喧哗与骚动》的具体表现,不是一般线性叙事、以情节为驱动的小说。

虽然再精彩的剧情,也难免会有一定的单薄。但《喧哗与骚动》,有一种很难一下子解释清楚的意识形态和文学之间的交融。

恐怕每个读者在最初语无伦次的意识流中略读几页,就能感觉到其中的难度有多大。

每一个人的意识完全不受时空限制,它们从一个意识跳到另一个意识,只在某些地方用不同的字体给你提示,又或者用某种气味什么的给你提示。

这些杂乱无序的意识流手法的确很奇怪,常常让人在读的过程中觉得很累。

福克纳的这本小说,却完全抛弃了传统的现实主义创作手法,即在刻画人物时,从外部世界过渡到内心世界,反其道而行之。

在那些大规模的意识流中,各种场景不断地与人物的内在意识交织在一起,虽然表面看起来乱套了,但看完之后,那些场景就像油画中层层叠加的色彩,呈现出了丰富而清晰的层次。

最后,福克纳做了一笔精彩的画,驱散了迷雾,带领着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感受意识的流动,参与到他创作意图的体验中,让读者来到了阳光下。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7

初读《喧哗与骚动》,感觉很陌生,甚至有些吃力,故事竟然可以这样组织的。

后来才知道这种写法叫做“意识流”。

总体感觉好混乱,好糊涂啊,完全没有章法,各种片断,好像都莫名其妙的交织在一起。

如果没有译者大量的注解,完全看地不知所云,但说实话,即使看了下面的注解,还是不太清楚福克纳到底在这本书中要表达什么思想。

我想,也许正如这题目的来源莎士比亚里的《麦克白》里说的那句话,“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

这本说,也是“痴人”福克纳的梦靥呓语,没有什么意义吧。

我人生没意义,你还得活下去;读完一本书,即使没什么想法,也还得写读后感。

同一部小说,有人对作者的艺术技法条分缕析;有人从时代背景及作者的祖宗八代解构故事诞生的必然因素;有人像杜撰明星八卦一样猜测人物的原型及可能的含沙射影;还有人拿它与别的小说做一番可有可无的比较。

这几者,当属于职业评论家之流。

而我读小说,仅限于故事本身和语言文字。

如同欣赏美人,不宜用手持手术刀的医生的眼光;欣赏美景,不宜用科学家解释眼睛成像的方法。

那我就把自己从开始到结束,谈谈这本书的一些感受……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描写了康普生家族的没落史。

这是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望族,祖上出过一位州长、一位将军。

家中原来广有田地,黑奴成群。

如今只剩下一幢破败的宅子,黑佣人也只剩下老婆婆迪尔西和她的外孙勒斯特了。

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于1912年病逝。

他在世时算是一个律师,但从不见他接洽业务。

他整天醉醺醺,唠唠叨叨地发些愤世嫉俗的空论,把悲观失望的情绪传染给大儿子昆丁。

康普生太太自私冷酷,无病呻吟。

她总感到自己受气吃亏,实际上是她在拖累、折磨全家人。

她时时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她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和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女儿凯蒂可以说是全书的中心。

家族的衰落和家庭中的颓败、冷漠气氛,使她从一个“南方淑女”变成了轻佻放荡的女人。

凯蒂的沦落给他家庭,给她的三兄弟造成里毁灭性的影响。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8

一本小小的三百页的书,却让我读了两个月,若没有读到这本书,不会体会到一部故事,能写的这样酣畅淋漓。

所幸这本书作者是福克纳,如非这位享誉文坛的大师的作品,谁会耐下性子来,读这样一本“对读者充满恶意”的书呢,福克纳无所不在的意识流,随心所欲或是精心布置的场景切换,意识切换。就注定了这本书不是读一遍,读两遍,甚至是读三遍能读出味道来的。就是这样一个充满意识流,整篇整篇的没有标点,语句有时没有任何语法可言却在我读过之后对福克纳产生了真正的敬佩,这种敬佩,是对一个真正的作家的敬佩,如果真要我拿出某个人与他作比较的话,Strickland或许是最为贴切的了吧,毛姆笔下的Strickland仿佛就是为福克纳定身而作,为了艺术,为了创造而拼尽精力,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他们这类人就像是不断爬涉的香客,寻找着或许根本不存在的庙宇。而福克纳就是这样的一类人,而这庙宇或许就是文学的殿堂了吧。

现在的大部分小说,文章,都是为了迎合读者而作,取一些浮夸的名字,加入荒诞无聊的情节。诚然这种文章能满足某些人的精神需求,但是这个时代还是需要一些为了创造而创造的作家。

扯回小说吧,初读这本书,在班吉部分遇到了无比的困难,好像文章前言不搭后语,读的时候十分恼火,这个部分仅仅86页我就读了一个多星期超过7小时的时间,读了好几遍才明白到底在说什么,而当我花完两个月的时间彻底把这本书读完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每个部分,每个细节,每个意识流的切换,都是如此精致无暇。简直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在之前我所欣赏的作品,是心灵的传达的作品,不是所谓的作者意识形态的传达,而是作品中没一个人物,他们的思想,灵魂与作者的交流,而这本《喧哗与骚动》简直就是把这条路走到了前所未及的境界,福克纳带领读者走进一个40岁但是智力只有7岁的智障班吉的心灵,带领读者走进一个精神崩溃,行将自杀的哈弗学生昆丁的心灵,走进的一个更加典型的财鬼杰生的心灵。福克纳在这本书中将美国的困境,美国人心灵的弱点暴露的一览无余,仿佛撕开他们的心脏让读者来看看是什么麽样。而这种统领全局而精湛布局的作品,实在是精美至极。

谈谈这本书的译者,其实也是我十分佩服的一位大师--李文俊先生,这是我读福克纳的第一本书,但是当我读到那句“好的,您那”。我好像突然心里一颤,这风格绝对是我读过的,重新翻开封面看果然如此,是李文俊,我此前曾读过他翻译卡夫卡的《变形记》和一些短篇小说,对他标志性的“好的,您那”有着无比敏感的触觉,如果说此前我对李文俊先生仅仅是一位普通译者的形象的话,在读完这本《喧哗与骚动》之后,真的是深深的佩服他了,如果说《thesoundandthefury》是千里马,那么李文俊真的就是伯乐了。这本书的原著英文版我读了50多页,没有任何注释。福克纳的意识转换就是在没有任何提示下进行的,有的时候一行字母就有三个场景意识转换,读起来十分痛苦。相信这部作品译注难度是无比巨大的,在我读的李文俊先生译的版本中(应该也是唯一一个中文译本),基本所有场景变换都是标注,包括来自于圣经中的典故,我相信这本书译者加上的译注都超过一万字了。如果说福克纳让这本书对读者来说望而却步,那么李文俊先生就是最好的向导了吧。

这本小说的名字也是十分有渊源的,来自麦克白第五场中一句台词:

Thisisataletoldbyanidiotfullofsoundandfury.signifyingnothing.

或许是作者的自嘲,对于一个没落庄园家庭的衰落史,对于没过来所确实signifyingnothing而作者自嘲为idiot确实是略带讽刺意味。

但是确实

Itsignifyingeverything.

骚动之秋读后感


【篇一:骚动之秋读后感】

终于读完了又一部获得矛盾文学奖的作品刘玉民写的《骚动之秋》。时间过的真快,进入网络时代的我有幸读到了《骚动之秋》这样一部反映在商品经济大潮冲击下,农村面貌和人际关系的巨大变化的长篇小说,不免为作品中几个重要人物的遭遇和命运在内心激起了一些骚动。

每个人心中对文学作品都有自己的审美观念,不过有一条标准要求作品努力反映生活的真实,创造生动感人的形象。它是评价一部作品的基本原则。

我始终认为,生活的真实与生动感人的形象是一个整体。过去常讲,真实是艺术的生命。但是这个真实,既是生活的真实,也是形象的真实,没有真实感人的形象,也就不可能表现生活的真实。凡是伟大,优秀的文学作品,给人留下深刻难忘的印象的,无非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真实感人的典型形象。《骚动之秋》就是这样一部作品,作品中人物的遭遇和命运,并由此展开的内心世界,精神面貌,性格的特征,深深吸引住了我,让我去探索这些人物的心灵,去认识,理解了他们的性格和思想感情,去从他们的遭遇和命运中思考许多问题,并获得种种启示。

《骚动之秋》,既是描写一个农民改革家岳鹏程在改变家乡面貌中激起的种种骚动:从省市县委领导的关注到全国和省级报纸的社会舆论的宣传,从李龙山的古老传说到李王庙后殿的碑碣上刻下岳鹏程和大桑园的名字但同时,也着重写了岳鹏程内心的种种骚动,他和儿子羸官在改革中不同见解引起的父子冲突;他和秋玲的感情导致与妻子的冲突和家庭矛盾的尖锐化;他在改革中处理问题的大胆,果断,魄力和远见,的确使乡镇企业有了较大发展,然而又的确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受到不正的社会风气的影响,采用了一些非法的手段进行了倒卖紧缺物资的活动;他在管理方法上确实是严格要求,然而又不免独断专横,甚至大骂工人;他既懂得要获得领导的支持,却又不免由此去观察,掌握领导者种种心理,甚至庸俗地迎合领导的趣味;而不合他意愿的人,即使是自己的父亲,儿子也难免产生嫉妒和懊恨,甚至不惜对儿子的事业加以阻挠和破坏

因此,岳鹏程这个人物难免如作者借他儿子羸官之口,说他是一个带悲剧色彩的农民英雄:他反对封建主义,专制主义,可又常常不自觉地搞起那一套,而且认定是最正确,最先进的。尽管岳鹏程自己讲了,社会现实哪儿都有悲剧色彩,但真正的悲剧却在于岳鹏程根本不能理解,他在历史长河淤积的泥沙中改革创业,即使作出了较大的贡献,也难免限于封建的种种传统的思想,观念,方法之中而无法摆脱困境。在政治上,他既无法得到父亲岳锐和肖云嫂老一辈革命者的谅解和支持,也只有和儿子羸官这一代新人决裂;而在生活方面,他既不可能真正和秋玲结婚,也不可能真正和妻子淑珍分离而毁灭家庭。最后他觉得自己简直成了天边雁,海上舟,在茫茫中显出孤零零一个身影他终于病倒了。

他是一个时代的悲哀。我很同情他。

其实现处于网络时代的我们,也是历史长河中的一个个悲哀的尘粒,再过几十年后,我们就会明白。

【篇二:骚动之秋读后感】

非借不能读也!十月末就把这本书拿回来了,一拖再拖,罚金就交了几块钱了,实在不能不能再拖了,这两天抓紧时间硬着头皮看完的。这么说好像对作者不太公平!在图书馆拿书就是有这个好处,总是要读的,前几天一冲动买了几本书,束之高阁了,废话说的太多了。

终于拜读了刘玉民的《骚动之秋》。故事离我们并不遥远,八十年代初,我们的国家正是改革开放的历史初期阶段,在中国历史上也是一个大的转型时期,我也很荣幸能够亲历这段历史。人们刚刚从沉睡中刚刚苏醒,面对这样一场改革风暴,不知如何是好,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产生了一批时代的英雄,这就是我们的主人翁岳鹏程和岳羸官父子。父子俩因为在改革中的一些分歧产生了矛盾致使分道扬镳。故事主要表现岳鹏程作为大改革家,在工作中所面对的形形色色的人和事物,其上有老革命的父亲,代表了保守人物,下有儿子岳羸官,代表了新一代的正值的年轻人,也就是在他的身上,使读者感受到了中国未来的希望。感情方面有爱他的妻子,又有和他感情纠葛的秋铃,使其深陷其中。面对着工作和感情的双重压力,主人公岳鹏程使出浑身解数面对这周围各式各样的人物,每个面孔和人物的内心刻画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一部好的作品大多出在大的历史背景情况下,这时候人物所代表的方面比较多,内心的波动变化也比较大。这部作品也不例外,很多人代表了很多的阶层,交织在一起,似乎把那段时期的农村改革所经历的事情统统体现出来了。此书创作于1983年,我觉得能在那个时间把改革开放写的如此贴切真实,可见笔者是很有生活和远见的,时至今日看此书并没有陈旧感觉。

作品的结尾并没有交代的特别清晰。当读到后半部分的时候,是很期待结局的,看到这个结局也是可以理解的,也比较赞成作者的这个交代方式。实际每个人物的结局并不重要,历史的车轮总是在不断向前滚动,时代造就了这群拓荒的英雄,他们改变了中国的未来,这就足够了。

【篇三:骚动之秋读后感作文】

刘玉民的《骚动之秋》讲述的是改革开放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事情。书中的主人公之一岳鹏程是一个农村企业家,改革家。在他的带领下,大桑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事业上的成功,他的思想也逐渐发生了变化。他办事果断,雷厉风行,但是又过于专断。在大桑园里他就是天就是法律,想罢免谁任用谁都是一句话的事;他为了人们过上好日子不辞辛劳,但是我行我素,不能容忍任何人对他的话的质疑,对他的做法的意见。就连他的父亲也不例外。按照他的儿子岳赢官的话,他是个悲剧性的英雄。

作者借助岳赢官的形象说明了一个农村企业家应该是个什么样子。为人民的幸福殚精竭虑固然是值得让人尊敬,但是就能以这样而把自己推上皇帝的位置为所欲为吗?这就好比发展中国家要发展经济就必然以牺牲环境作为代价吗?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人们的思想也受到了腐蚀。笑贫不笑娼的风气四处蔓延,人人以财富的多少来衡量一个人的价值,拜金主义等思想成了大家心照不宣的道德标准。经济的发展十年百年可以赶上,但是文化的形成却是要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的。

牢骚还有很多,无奈时间已晚,本人也才疏学浅,只想抛砖引玉而已。

【篇四:骚动之秋读后感】

《骚动之秋》主要是以一个农民改革家为叙事线索描写了改革开放初期,在人民初次接触商品经济时探索和心路的变化历程。

而我尤其关注的是岳鹏程作为其主人公的军阀似的,专制似的领导作风。虽然他一再表示其是反封建反专制的,但其表现出的行为和所唱的调子却实实在在的构成了不争的悖论。

作为一个企业的领导,如何规范自己的言行是一门学问,尤其是在我们人类文明进化到今天,摒弃专制式、独断式势在必行。但如果过于和蔼似乎又缺少必要的执行力。上升至国家政权也是如此,像泰国等一些民主国家政权极其不稳定今天的总统一头黑发,没准明天就变成了一席白丝。而反观我国,虽然政权极其稳定,但人民的言行,思想受钳制也是不争的事实。几千年的官本位现象到如今反而愈演愈烈,其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毋庸多言,正所谓绝对的权力必然带来绝对的腐败。

如何处理好专制与民主之间的矛盾势必成为人类文明进化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可以效仿顾炎武的寓封建于郡县之中么?或许这就是历史和人性的局限吧!

读后感骚动之秋1000字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如。想必大家最近都深深沉浸于作品一书,我们可以撰写出读后感,并将自己的心得感悟分享出去。那么你知道读后感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吗?编辑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读后感骚动之秋”,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读后感骚动之秋 篇1

非借不能读也!十月末就把这本书拿回来了,一拖再拖,罚金就交了几块钱了,实在不能不能再拖了,这两天抓紧时间硬着头皮看完的。这么说好像对作者不太公平!!在图书馆拿书就是有这个好处,总是要读的,前几天一冲动买了几本书,束之高阁了,废话说的太多了。

终于拜读了刘玉民的《骚动之秋》。故事离我们并不遥远,八十年代初,我们的国家正是改革开放的历史初期阶段,在中国历史上也是一个大的转型时期,我也很荣幸能够亲历这段历史。人们刚刚从沉睡中刚刚苏醒,面对这样一场改革风暴,不知如何是好,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产生了一批时代的英雄,这就是我们的主人翁岳鹏程和岳羸官父子。父子俩因为在改革中的一些分歧产生了矛盾致使分道扬镳。故事主要表现岳鹏程作为大改革家,在工作中所面对的形形色色的人和事物,其上有老革命的父亲,代表了保守人物,下有儿子岳羸官,代表了新一代的正值的年轻人,也就是在他的身上,使读者感受到了中国未来的希望。感情方面有爱他的妻子,又有和他感情纠葛的秋铃,使其深陷其中。面对着工作和感情的双重压力,主人公岳鹏程使出浑身解数面对这周围各式各样的人物,每个面孔和人物的内心刻画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一部好的作品大多出在大的历史背景情况下,这时候人物所代表的方面比较多,内心的波动变化也比较大。这部作品也不例外,很多人代表了很多的阶层,交织在一起,似乎把那段时期的农村改革所经历的事情统统体现出来了。此书创作于1983年,我觉得能在那个时间把改革开放写的如此贴切真实,可见笔者是很有生活和远见的,时至今日看此书并没有陈旧感觉。

作品的结尾并没有交代的特别清晰。当读到后半部分的时候,是很期待结局的,看到这个结局也是可以理解的,也比较赞成作者的这个交代方式。实际每个人物的结局并不重要,历史的车轮总是在不断向前滚动,时代造就了这群拓荒的英雄,他们改变了中国的未来,这就足够了。

读后感骚动之秋 篇2

这是一部放映在商品经济大潮冲击下,农村面貌和人际关系的巨大变化的长篇小说。

这部作品给我的第一印象是MarySue(玛丽苏)。主人公岳鹏程似乎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事业爱情双丰收,抱得美人归金屋藏娇。可能的我读的关于这一时期改革的作品比较少,所以认识不够,并且去注重情节的发展而不是在情节的带动下所产生的真实情感。其次,我对那个年代的巨大变化了解的不够深刻,因而对作品的思想深度体会不深,对文学作品的基本审美观念——要求作品努力反应生活的真实,创造主动感人的形象,认识不彻底。还有可能与我的生活经历和生活环境有关,让我觉得岳鹏程这个人物形象太过理想化,远离了真实的社会生活。在现实生活中,我的确没有看见哪个干部会爱工作比爱自己的家庭还重要,一天没有工作就相当于一天没有吃饭那般难受。

我相信这种对工作的激情和岳鹏程的自信和野心有关。英雄造时势,时势成英雄。大桑园就像一个从未亮过相的大舞台,有着先天的许多还未被开发的优势,岳鹏程就是一个有着非凡的自信与扎实功底的舞者。在这场舞会,这个舞台,被这位有着战略家思维的舞者演绎的十分完美。而这位舞者是接受了很多新思想的新一代旧人。之所以是旧人,是因为还未完全脱离一些旧俗、有缺陷的工作方法。就像上身穿着少数民族特色服装,脚上蹬一双擦得锃亮的皮鞋——不得不说,这形成了岳鹏程特有的风格。我们可以嘲笑说是落伍的,会让人贻笑大方的,是可以向他扔鸡蛋。我们也可以说这种风格是符合当时潮流的,是最fashionandwonderful的,因为舞会赢得了满堂喝彩,舞者赢得了鲜花,掌声,尊重和自信。这是视觉上和物质上的一场盛宴。虽然过程确实有点颠簸——大人物总是有自己风格的,不管是私人生活方面还是工作方法和态度方面,可结果总是让人欣慰的。并且我们相信,如果舞者能够给洗掉衣服上的污渍,再听取大众的意见换掉皮鞋穿上该穿的舞鞋——我相信会更完美——或许读者所期待的正是这种缺憾美。假设十全十美,谁又能保证这不是一部及其玛丽苏的作品呢?

岳鹏程说,为什么人们只为外在的客观世界的变化欢呼雀跃,而漠视人的主观世界必然随之变化的合理性呢?这便是岳鹏程的处事态度、做事方法,即使有外人不能理解的霸道性。如若不是他特有的性格和热情,也没有当时巨大的成就。迂腐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这是一个“手段”横行的年代。“手段”是在一定的规则中,并且出发点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这有什么错?作品中几乎没有对岳鹏程家庭经济情况的直接描述,但我们可以从侧面感受到他的家庭是刚从窘迫中逃离出来。从淑贞的穷怕了的描写到后来的买全自动滚筒洗衣机,一个经历过风风浪浪,为大桑园创下了无数辉煌、为大桑园带来数不清的直接经济效益的岳书记,没有其他下属拥有的洋房、别墅,家里没有添置不太知晓的全自动滚筒洗衣机。我们何尝又看不出,岳鹏程的付出全部给了他热爱的大桑园。他稍一动指头,钱估计到银屏的下一代也用不完。

或许因为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都生活在规矩中,规矩像一条无形的电网规范着我们,一不小心碰到还是会付出疼的代价。所以到最后岳鹏程感到自己虽然赢得了身前身后名,却总感觉缺少点东西,亲情在慢慢远离自己。只期待淑贞的爱能够慢慢感化那颗奔波已久渴望停靠的顽固的心。

穿着皮鞋跳舞没什么,不照样赢得满堂喝彩,照样赢得万千身后美名,总比现在穿着华丽的表演服人模狗样,嬉笑怒骂,却暗度陈仓,挂羊头卖狗肉的冠冕堂皇的现代官员好得多。

时代在进步,官员素质在走下坡路,国民的悲哀!

读后感骚动之秋 篇3

第一次读刘玉民的小说。读的很紧凑,几乎是三几天的时间,就在车上和枕边把它读完了。

我有个习惯,喜欢在书的扉页上写读书笔记。但不一定是真的读书笔记,有时甚至是乱七八糟的涂鸦。

[转]《骚动之秋》荣获第四届矛盾文学奖,是一部反映在商品经济大潮冲击下,农村面貌和人际关系的巨大变化的长篇小说。描写一个“农民改革家”岳鹏程在改革家乡面貌中激起的种种骚动:从省市县委领导的关注到全国和省级报纸的社会舆论的宣传,从李龙山的古老传说到李王庙后殿的碑碣上刻下岳鹏程和大桑园的名字……但同时,也着重写了岳鹏程内心的种种骚动,他和儿子羸官在改革中不同的见解的矛盾引起的父子冲突;他和秋玲的感情导致与妻子的冲突和家庭矛盾的尖锐化;他在改革中处理问题的大胆、果断、魄力、远见等等,的确使乡镇企业有了较大发展,然而又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受到不正的社会风气的影响,采用了一些非法的手段进行了倒卖紧缺物资的活动。

除了某些超现实的小说以外,很多书都会烙上作者所处时代的痕迹,我看了《骚动之秋》的写作日期和出版日期,是属于改革开放,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时代。如果那个时候看这本书,我想同我现在看这本书的心态绝对是不一样的。

里面的很多不良作风,出现的很多矛盾,在当今社会可以说已经是见怪不怪了!很多事情很难引起共鸣了,但是唯一让我还觉得非常有动力的,就是那个,正直无私,坚持原则,不投机取巧,正道而行的儿子,也许很多人觉得这样的人在当今社会的存活率不如他那位有魄力,有正义感,创造了经济上的辉煌,但是同时也有专制、封建、行贿受贿、利用关系网,打击报复异己的父亲。我是个对商界不了解也不感兴趣的人,作为一个喜欢阅读书籍的普通观众,我更倾向于在书中寻找喜欢的东西,我喜欢这本书的有个很大的原因,就是作者非常成功地塑造了一个生动感人形象逼真的人物形象,应该说,书中塑造的所有人物都非常成功,不但主人公岳鹏程人物形象丰满,其他人物也非常生动。

总体来讲,从文学角度来讲,这还是不错的一本书。

关于《西游记》读后感与收获模板


读完一本书后,我们都会有自己的心得体会,对于作品中的情节人物我们应该更加深刻的表达感受。你读过多少篇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关于《西游记》读后感与收获,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关于《西游记》读后感与收获(篇1)

《西游记》是一部神魔长篇章回体小说,这部小说记载了受大唐皇帝李世民嘱托取得真经的唐三藏在遇到了三位徒弟,于是师徒四人结伴去西天取经,一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种的困难,斩妖除魔,化解危机。他们为了

取到真经,不惜劳苦。佛祖最终被他们的真诚所打动,于是赐予唐三藏真经。并封唐三藏为旃檀功德佛,孙悟空为斗战胜佛,猪悟能为净坛使者,沙悟净为金身罗汉。师徒四人功德圆满成正果。

师徒四人中最憨厚老实的就是沙和尚了,他在取经路途中任劳任怨,一心想要取得真经,令我感叹不已。

猪八戒,大家都知道,他好色好吃好玩,一心贪婪,做不成事。他遇到困难时,只想着退缩。每次探路他都是去睡觉。他取到真经时,还求佛祖让自己下凡来玩呢!别忘了,他就是这样被玉帝贬下凡来的。但是他在与妖

怪战斗的时候,便是悟空的左膀右臂。由于悟空下不了水,他便成了水下的猛将,一点也不怠慢。

孙悟空,这是大家心中最喜欢的角色了。他报上名,哪个妖怪见了都会闻风丧胆。他最大的特点就是勇敢,打败妖魔鬼怪,救出师父。

唐僧就是啰嗦可是是个善良闵诚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但有昏庸顽固,是非不分。意志坚强,慈悲善良。是一个虔诚执著的佛教徒,在取经的过程中坚定,从不懈怠动摇,不为财色迷惑,不为死亡屈服,凭

着坚韧不拔的精神,终成正果。另一方面,又性情和善,连凶残的敌人也可原谅,偏听偏信。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

关于《西游记》读后感与收获(篇2)

说起我国的四大名著,我最喜欢的就是吴承恩的《西游记》了。不仅是因为故事的内容生动有趣,而且里面的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描述得十分精彩,令人回味无穷。

《西游记》又名《西游释厄传》,与《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并称四大名著。《西游记》由明代小说家吴承恩编撰而成。这本书描写的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三人护送唐僧西天取经,师徒四人取经路上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的传奇故事。

整部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其中的第二回“闯龙宫猴王得宝,闹地府老孙除名”。这一回说的是:孙悟空学会了七十二变的本领,回到花果山水帘洞。在用兵器时发现,没有一件令自己满意的,于是便下海去找东海龙王讨要。

东海龙王搬来所有的兵器让孙悟空试用,都不能令他满意。无奈之下龙王故意刁难孙悟空说:“我有一件镇海之宝,大圣若能拿的动,我便赠与大圣。”“好、好。”孙悟空一口答应。这件宝物便是重达一万三千五百斤的如意金箍棒。孙悟空非常满意,而这镇海之宝更像是为孙悟空量身定做一样,在他手里能大能小,收放自如,被他轻松的拿走了。

孙悟空此行不仅拿走了东海龙王的如意金箍棒,还拿走了西海龙王、南海龙王和北海龙王的心爱之物。这使得四海龙王龙颜大怒,便上天向玉皇大帝申诉,此后又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不如意的事情,而《西游记》的出现,使人们懂得了在做事情的过程中如何克服千辛万苦,排除万难。《西游记》中,师徒四人不屈不挠、百折不回的精神,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关于《西游记》读后感与收获(篇3)

【再读经典,不一样的收获】

《西游记》,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称得上是中国成就最高、影响最大的一部古典小说。我想不管是电影、电视剧还是书籍,大家都看过。我也很喜欢看,以前我读过注音版、彩绘版,这个假期,我阅读了章回体原著精缩版。

说到武艺高强、忠诚勇敢、机智活泼、嫉恶如仇,那必定是孙悟空了;说到好吃懒做、心宽体胖、愚笨好色又略有见识,那必定是猪八戒了;还有善良虔诚的唐僧、任劳任怨的沙僧——师徒四人从东土大唐出发,历经重重磨难,战胜一个又一个妖怪,最后取得真经。要说整本书每一章节的故事我都很喜欢,但我最喜欢“勇斗二神、炼成金睛”这一章。“二郎神押着悟空凯旋,玉帝下令将其推至斩妖台碎尸万段。可是,在斩妖台上,无论是刀砍、火烧还是雷劈,都没能伤的了大圣一根毫毛”“太上老君将齐天大圣推入八卦炉中,命令看炉的道人、烧火的童子燃起熊熊大火昼夜烧个不停。孙悟空在炉子里只觉得风卷烟来,一双眼睛被熏得通红,遂被后来人称为火眼金睛”“齐天大圣孙悟空摆脱了禁锢,犹如龙腾江海、鸟如飞林,那番神勇,无人可敌!”……这些精彩绝妙的描写,不仅刻画出了孙悟空的性格特征和神勇表现,还写出了众天神为了镇压这个“造反派”软硬兼施,使尽了手段。我不禁纳闷:作者吴承恩为什么能写出《西游记》这样的巨著?原来,明代中后期社会黑暗腐朽,统治阶级昏庸残暴,宦官弄权,整个大明王朝乌烟瘴气,民不聊生,作者借《西游记》深刻揭露了当时的社会现象,从这些代表封建阶层的天界神灵们的残暴行为侧面反映出帝王与宦官奸臣们的凶残本性,同时也告诉我们,只有齐心协力,众志成城,不忘初心,才能取得“真经”。

每读一次经典,我都有不一样的收获,第一次读《西游记》,只是看孙悟空的神通广大;第二次读《西游记》,我看到了师徒四人一路斩妖除魔获取真经的决心;今天再次阅读经典,我体会到了作者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创作出《西游记》的用意。下一个假期,我会买来原著阅读,希望会有更大收获。

关于《西游记》读后感与收获(篇4)

【淘气的猴子】

我的爸爸是个抬杠精,他总是颠覆我对已知事物的认知。你看,正当我吹着空调,吃着西瓜,快乐的看着《西游记》,崇拜着孙悟空正气凛然、爱憎分明、本领高强时,爸爸讨厌地告诉我,其实真相不是这样的,孙悟空是个咎由自取的捣蛋鬼、惹祸精。气的我真想拿金箍棒打他几下,他却煞有介事地让我看看原著就会明白事情原委。

我不服气地拿起这部中国最有名的神魔小说,逐字逐句地读完了这部书的前七回。作者用略显艰涩的古代白话生动刻画了一个个鲜活的形象——执着无畏的齐天大圣孙悟空、面慈心软的太白金星、宽宏大度的玉皇大帝、憨直蠢笨的巨灵神等等。书中详细描述了孙悟空横空出世、勇夺猴王的成长经历,不畏艰辛、立志成才的学艺历程,上天为官、大闹天宫的原由经过,和对抗天兵、被压五行山的精彩故事。表现了孙大圣勇敢乐观、不畏权威、机智灵巧、爱憎分明的性格品质,为我们塑造了一个超凡入圣理想化的英雄形象。

花果山瀑布前一跃成为美猴王,让我们领悟到了直对困难要勇敢面对,积极进取;渡海攀山七年求学方成太乙真仙,让我们知道了追求目标必须要有历尽艰险、一往无前的恒心和定力;尽心尽力照看御马,让我们了解了做事就要恪尽职守,全心全意。

相比影视作品,原著更加贴近实际,人物表现更加生动现实。孙悟空有着英雄豪迈的一面,也有乖戾讨嫌的一面。他滥用武力,近似抢劫的索要武器;持才傲物,不肯踏踏实实从基层做起;监守自盗,忘记了守护蟠桃园的职责等等,为自己苦熬五百年牢狱之灾埋下了伏笔,也为我们树立了反面教材——有才干有能力更要谦虚有礼,扎扎实实从小事做起,不能好高骛远,不要追求一步登天,否则修养不够担当大任,只会把事情办坏,给自己招来灾祸。

被压五行山下原来是因为大闹天宫,大闹天宫原来是因为吃蟠桃、喝御酒、偷仙丹,可悲的结局竟然是可耻的偷窃行为引来的,这淘气的猴子还真是咎由自取。我们不能让偏见蒙蔽了双眼以偏盖全,也不能只看到高大而忽视阴影,看待一个人应当全方面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做出客观评价。不过,真诚直率的孙悟空还是我喜爱的形象。

爸爸刚刚又在偷偷瞄我在看什么书籍了,不知道他还要颠覆我喜爱的什么人物……

关于《西游记》读后感与收获(篇5)

我最喜欢的书要数《西游记》了,求:三千字左右的西游记读后感。它是明代作家吴承恩的著作,是根据唐代的玄奘到遥远的古印度天竺去讲述佛教的事而改编的。里面又加上了机智灵巧,能七十二变的孙悟空;懒惰贪吃、忠心耿耿的猪八戒;任劳任怨、一心向佛的沙和尚。他们共同保护他们的师傅-唐僧去印度取得真经,在我国佛教史上写下了辉煌的篇章。

他们取得真经靠的什么?靠的是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大慈大悲的胸襟,才能到达遥远的古印度。他们一路上遇到的困难和坎坷无数,他们只有依靠这种精神才能战胜一切,越过陡峭的大山,跨过宽广的大河。只因为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具有高超的武功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在辨别什么是妖怪,什么是普通的凡人,孙悟空与唐僧彼此间产生了许多矛盾和误解。

比如说,《西游记》中最精彩的片段是《三打白骨精》中的白骨精非常狡猾,他想长生不老,就想捉住唐僧吃唐僧的肉。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想借助孙悟空不在这一机会对唐僧痛下杀手,因为唐僧一向是以慈悲为怀,所以这个办法成功率很高。果然孙悟空去为唐僧化缘了,白骨精发现这是天赐良机,便变作一个年满十八岁的女子走到了唐僧面前,用花言巧语哄骗了唐僧和剩下的两个徒弟。刚要下手,孙悟空就回来了,他用火眼金睛认出来是白骨精举棒便打,不料,白骨精把假尸留下,真身回到了白骨洞。唐僧本想把孙悟空赶走,在两位徒弟的劝说下,孙悟空便留了下来。故事中唐僧第一次误会了孙悟空。接下来,白骨精接二连三的变化,都被孙悟空识破。到了第三次变化,孙悟空忍无可忍。举棒打死了白骨精。唐僧以为孙悟空接二连三的行凶,把孙悟空赶走了。这次唐僧真的误会了孙悟空,本来孙悟空的目的是保护唐僧,没想到却错以为行凶杀人。只因为孙悟空有火眼金睛,而唐僧却没有,所以彼此间产生了很多矛盾,很多误会。

《西游记》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它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有坚强的意志和宽容别人的精神回答者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读后感《求:三千字左右的西游记读后感》。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记得小时候,常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总是笑了一笑,摸摸我的头,说:你啊,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想,大概每个孩子都得到过这样的答案。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孙悟空。

我们可以回想自己的童年,捧着一本《西游记》的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着,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们总会为他欢呼;当他受到了冤屈,我们也会感受到一种深刻的共鸣;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但当唐僧遇到危险,猪八戒赶到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时,他也毅然去救唐僧。记得那时候看连续剧,当看到此片段时,眼中便充满泪水。因为我知道,当时的我就是孙悟空。这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就好像是我们的化身。当他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时候,就象征着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当他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地和群猴们玩耍时,就好似我们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

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好似一个调皮的孩子,不小心跑进了大人们的世界,并且搞得一团糟,大人们想哄住他,便封了他个弼马温,没哄住。又封了个齐天大圣,还是没有哄住。而后如来出现了,伸出他的飞掌将孙悟空束缚在五指山下。严慈的父亲,终于压服了他调皮的儿子。度过了漫漫的五百年后,观世音的出现给了孙悟空新的希望,踏上了漫漫西天取经之路,也踏上了漫长的人生之路。唐僧师徒四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共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这就好像我们成长道路上布满荆棘。

最终,他们战胜了难关,取得了胜利。工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学习。学习就好像是要去取得真经。在学校里,有着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像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任何事情都马马虎虎,有的则像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有的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而唐僧则是心地善良,不愿气馁的人。

若我们在学习上能个个都是唐僧,孙悟空,沙僧,有对学习的信念,那一定会取得成功。随着年龄的增长,《西游记》带给我们不再是对神话的幻想,它令我善良,宽容,嫉恶如仇,有面对困难的勇气。感谢吴承恩,是他用他那超凡的想象力为我们编织了一个美丽的梦,一个充满离奇,曲折,梦幻的梦…

关于《西游记》读后感与收获(篇6)

我喜欢经典,更喜欢读经典。

我读过精美缠绵的《红楼梦》,读过扣人心弦的《西游记》,读过荡气回肠的《三国演义》……但我最喜欢的就要属《西游记》这本名著。书中的故事总让我爱不释手,沉浸在美妙而传奇的情节中……

《西游记》讲述了唐僧师徒晓行夜宿,历尽艰难险阻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他们一路上降妖除魔,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了真经,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

作者吴承恩在书中描绘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一心想取得真经的唐僧,有能降妖除魔、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有老实忠诚、默默无闻的沙僧,还有好吃懒做,马马虎虎的猪八戒。而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他嫉恶如仇,一双火眼金睛,能看出妖魔鬼怪丑恶的嘴脸;一根能变大变小的神奇金箍棒,令妖魔鬼怪闻风丧胆。我还佩服他足智多谋。想尽各种办法救师傅于危难之中,虽被师傅误解,但仍然忠心耿耿,一心保护师傅去西天取经。

《西游记》不但故事精彩,还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就拿这次期考数学来说吧,考试前,经过复习,模拟,再复习,再模拟考。然而几次模拟考试,我的成绩都不是很理想,看着试卷上刺眼的分数,心里象刀扎一样疼,没精打采地趴在桌面上,悄悄掉下了“金豆豆”。难道我的成绩就上不去了吗?几次复习还是这样,莫非女孩子真的就学不好数学?我有点气馁了。这时,我想起了《西游记》,悟空护送师傅取经,一路遇到各种困难却从不低头,而我遇到点困难就打退堂鼓,这怎么行?想到这,我拿起课本,把不懂的和经常做错的题目抄在本子上,耐心地重新再做,一次次练习,直到弄懂为止。终于在期考的时候,考出了96分的好成绩。捧着试卷,看着那红彤彤的分数,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流传至今的名著《西游记》,竟蕴含着那么多的道理和启示。我学到了要像沙僧那样老实,踏踏实实地做人;像孙悟空那样对事明察秋毫,明辨是非;像唐僧那样做事不气馁,而不能像猪八戒那样马马虎虎。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被别人误解或者受到委屈,但为了达到一个目标,我们必须学会忍耐,坚持不懈地去做,就能战胜一切困难,实现我们的目标。

这就是经典给予我们的财富,它已超出了作为“书”的价值。它传递着正能量,引领着我们前进。

在成长的道路上,让我们与经典为伴,与经典同行吧!

关于《西游记》读后感与收获(篇7)

《西游记》是吴承恩的巨著,它不仅仅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中国神魔小说的开山之作。书中有四个主要的人物,其中我最喜欢的莫过于孙悟空和唐僧了。

书中佛祖说:周天之内有五仙,乃天地神人鬼;有五虫,乃蠃鳞毛羽昆。这厮非天非地非神非人非鬼,亦非蠃非鳞非毛非羽非昆。又有四猴混世,不入十类之种。”孙悟空就是四猴之首,还不属于这六界。然而我认为孙悟空更像中国五行之中的火,因为孙悟空性格急躁和火一样;他神通广大,法力无边,最终收服了九九八十一难中的所有妖怪,火能焚烧世间邪恶和万物,所以火是五行中最具攻击性的;孙悟空虽然神通广大,但他一心保护师父,惩恶扬善,火也一样,它虽最具攻击性,确也会用自己炙热的温度和万丈光芒为人们驱走寒冷与黑暗;孙悟空会七十二变,火也会随意变化。

唐僧自然就是五行中最温柔又最具改变能力的水了,第一当然是唐僧大部分时候是性格随和的,第二个是唐僧最厉害的能力,假使唐僧没有这个能力,这普天之下定会被妖魔侵袭,这个能力是改变力,从一开始的孙悟空随意杀人,并且不听他的劝说,到后来孙悟空一心向佛,对他也是言听计从,可见唐僧的厉害了,如果唐僧没有这能力,孙悟空如欲成佛,天下无魔,如欲成魔,天下无佛。这也正是水的厉害之处,水能随意改变自身形状,也能滴水穿石并具有移山填海之力,世界上的地形,几乎都是由水造成的。

自古以来水火不容,有水就没火,有火就没水,因为熊熊烈火加上潺潺流水就变成了水蒸气,那为什么唐僧与孙悟空可以如此融洽呢?答案就在另外两个徒弟身上,因为水与火之间只要有一件东西,哪怕是一张纸,水和火都可以共存,更何况猪八戒皮糙肉厚呢?每当孙悟空和唐僧之间有矛盾了,俩徒弟就会过来劝解,由此可见吴承恩的良苦用心了。

其实水和火也有共同点的,更何况孙悟空和唐僧是人,水和火都可以变化,都可以帮助万物是不可缺少的元素,一个生物生长要有水的滋润和火的温度和光芒。孙悟空和唐僧还有一个共同点,是他们都只相信自己的眼睛所看到的东西,正因为如此全文都以这个为线索。

中国文化的魅力还不止这些,因为中国文化可是有五千多年的历史,《西游记》不过是其中辉煌的瞬间!

关于《西游记》读后感与收获(篇8)

书是知识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的小书橱里有《格林童话》《寓言故事》《十万个为什么》《手推车大作战》,不仅有著名的童话故事,还有生动、有趣的小说。在这么多书里,我最喜欢的是一本吴承恩写的《西游记》。

西游记中,每一回的故事都是那么生动有趣,尤其是曲折离奇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稀奇古怪的经历让我印象深刻。他们之所以取得了真经,是因为他们每次遇到困难,都没有丝毫退缩,互帮互助、克服困难。每当唐僧被妖精抓走时,孙悟空和猪八戒、沙和尚一起去解救,他们在打妖精的时候,就好比一支优秀的球队,配合的非常默契,不论遇上多么强大的对手,都能把对手征服。唐僧师徒四人在取经路上碰到了许多妖魔鬼怪,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了真经。他们坚韧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对我感触很大,这让我想起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一件事。

去年暑假里,在假期快要结束的'时候,我的脚摔骨折了,直到开学了,脚还没恢复,一只脚不能下地,走路要靠别人扶。感觉自己像唐僧一样柔弱,但每到下课时,我的同学老郑都会像悟空一样出现在我的面前,为我倒水,扶我上厕所,真让我好感动。

当时正是晚夏,天气依然那么炎热,太阳火辣辣地照在大地上,让人热得喘不过气。可每当到了放学的时候,老郑同学又来到我的身边,老郑同学自己背着书包又接过我那沉重的书包,还要扶着我一瘸一瘸的从三楼往下走,只见郑同学的额头渗出了豆大的汗珠,但依然细心的照料着我,平时从楼上下楼来到学校门口大约两分钟时间,而这样却硬是走出了20分钟,而且每天如此。以后的.日子,老郑唤我“老唐”,我会亲切回应一句“老孙”。

这件事一直到现在还让我感动不已,从老郑同学帮助我的那一刻起,我就给自己做了人生规划:今后只要别人有困难的我就一定会伸出我温暖的手。

关于《西游记》读后感与收获(篇9)

西游记读后感与收获篇1

这本精彩有趣的《西游记》是我国古代四大名着之一。相信大家对《西游记》已经十分熟悉了吧,比如说:《大闹天宫》、《真假孙行者》、《三打白骨精》。着名作家吴承恩把书中的神魔鬼怪表现得淋漓尽至、活灵活现。故事中的师徒四人更是写得精彩。如:腾云驾雾七十二变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淳朴善良的沙和尚还有慈悲为怀的唐僧。作者并且把他们取经路上的重重困难写得更为精彩、生动。每每拿起这本名着,我都会爱不释手。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神通广大,天不怕、地不怕的孙悟空了。瞧!他火眼金睛绝不放过一个妖魔,金箍棒下也绝不对一个妖魔留情,就算是至高的玉皇大帝都要对他唯命是从。

虽然贪吃的猪八戒没有像孙悟空那样本领高强和正义感,但是猪八戒搞笑又可爱的形象总会在我们的脑海里历历在目、挥之不去。但是猪八戒也有一身的坏毛病,喜欢占点小便宜先不说,还非常怕困难,常常时不时地要打退堂鼓。但也因为书中出现了这样有趣的人物,《西游记》也就更加锦上添花啦!

在这重重九九八十一难里,师傅唐僧虽然没有大徒弟孙悟空的机灵,也没有二徒弟猪八戒的活络,三徒弟沙和尚的勤快,但是他品行端正、以慈悲为怀,所以才走过这坎坎坷坷和重重困难。

读了《西游记》,我受益匪浅。一本好书,总能让读者们回味无穷、流连忘返。所以我们从小就要多读书、读好书。别看我们人小,对祖国做不了什么伟大的贡献,但是,我们会发奋图强、努力向上,等长大了,做国家的栋梁、民族的希望。

西游记读后感与收获篇2

暑假期间我拜读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让我受益匪浅。

《西游记》的内容丰富多彩,人物刻画栩栩如生颇有神韵。书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四人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作者讲述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经历各种各样的艰难险阻,降妖除魔,终于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读者的心,成为了不朽的佳话世代流传。

《西游记》中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一是唐僧,他心地善良诚心向佛。二是孙悟空,他艺高胆大,充满智慧降妖除魔、无所不能。三是猪八戒,他憨厚可爱,贪财好色,但不缺乏善心。第四个是沙和尚,他敦厚老实,安于天命。四个人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是作者笔下刻画最多,最生动的人物形象,从中我获得了许多描写人物的感受。得到了很多的启发。

也许是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的缘故,我对书中的孙悟空最是喜欢,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路上保护唐僧成功取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无所不能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智慧和敢于跟强势力作斗争的勇敢精神让我十分佩服。书中唐僧师徒四人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最终达到目的。

我联想到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和面对困难不退缩,勇往直前的精神。今天我们正处在学习的关键时刻,我们应该用《西游记》中唐僧师徒四人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和面对困难不退缩勇往直前的精神来对待我们的学习。我们也会取得成就的。

《西游记》不仅仅是一部名著,从另外的角度来看还是一本能激励我们不怕困难努力向上的好书,在此我告诉各位小读者,读书要理解书中含义、寓意不要沉醉于书中的故事,要把书读活,理解。

西游记读后感与收获篇3

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西游记》创造神奇绚丽的神话世界,具有强烈的艺术魅力。天上地下,龙宫冥府,人物的活动有广阔的天地,可以无拘无束地充分方展其超人的本领。情节生动、奇幻、曲折,表现了丰富大胆的艺术想象力,可以说《西游记》是一部最能体现我国民族丰富想象力的小说,也是一部最接近儿童文学的古代小说,主要人物有:唐僧,俗称陈,小名江流,号三藏,原为佛祖第二弟子金蝉投胎,唐僧是取经集团的。孙悟空,又名孙行者,外号美猴王,号称齐天大圣,花果山石猴,有七十二般变化之本领。后来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制于五行山下。五百年后被唐僧搭救,同往西天取经。

《西游记》让我领悟到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经历了众多的险难,并非全是玄虚离奇的。就拿我们的学习来说吧,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我们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到高中毕业考上大学……又何尝仅仅是九九八十一难呢?战胜困难的过程,就孕育了成功,唐僧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是他们互相帮助,取长补短,才能得以成功。这又让我懂得了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也让我懂得了,凡是与同学共同完成的事情都要互相帮助,才能取得更好的明天,让我们向西天取经的四人学习吧!

西游记读后感与收获篇4

《西游记》是一部讲述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的历险记。他们必须战胜九九八十一难才能顺利取得真经,普渡众生。在取经途中,妖魔鬼怪会处处刁难着他们,艰难险阻会时刻伴随着他们,是什么让他们最终战胜一切,取得真经呢?

团结!是四个人的团结一心将他们凝聚在了一起,是四份力量的融合让他们不畏艰险,战胜重重困难.俗话说“团结就是力量”,而《西游记》不正是这句俗语的深刻诠释吗?

有人说过:“一滴水如何才能不干涸?放入大海。只有溶入大海,水才会长流不息”。唐僧师徒就是团结的化身,是团结让他们排除万难。我们难道不应该如此吗?在学习、生活中,我们时时刻刻都需要团结。当新冠病毒猖獗之时,那一个个最美逆行者,有男有女;有耄耋老人,有刚参加工作的青年;有人民子弟兵;有白衣天使,有建筑工人,有科研工作者……性别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但他们都能心甘情愿放弃与家人的团聚,忘记了新冠病毒的可怕,在祖国需要之时挺身而出,团结一心,众志成城,迅速控制疫情,正如人们常说的:“哪里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这些最美逆行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书写了“团结就是力量”。

《西游记》它让我看到了团结的力量,让我了解到团结的重要性,唐僧师徒教会我只有讲团结,才会获得成功的大道理。但仅仅只有这一个道理吗?

相信看过《西游记》的人,一定会对“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故事印象深刻。白骨精变了三次摸样,成功地骗过了唐僧、八戒和沙僧,但唯独没有骗过齐天大圣的火眼金睛。孙悟空为大家而战,为生命而战,为正义而战,可结果却换来了被驱赶的下场。我相信在孙悟空满怀委屈离去的那一刻,一定让很多人感到震撼,让很多人感到愤怒,也让很多人感到伤心,我就是这其中的一员。

我是一个极不易被感动的人,但是从小到大,每次看到孙悟空无奈离去的时候,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感到失落,感到痛心。心中充满了对唐僧的气愤,对白骨精的憎恨和对孙悟空的同情。现在,我长大了,从这一章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眼见未必为实。

面对这些繁杂的事物,我们不该只看它的表面现象,而要去透过现象看本质。要相信科学,相信真理。要知道,任何的谎言在科学面前都会自露马脚,任何的欺骗在科学面前都会原形毕露。让我们理智冷静地看待事物,那么我坚信,每个人都会远离虚伪,远离欺骗。

《西游记》让我看到了现实生活中的真实与谎言,“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教会我遇到任何事情,都要透过现象看本质。

一部《西游记》,它让我学到的又何止这些呢?坚持不懈、永不言弃等等,都是《西游记》中蕴含着的道理。《西游记》一部空前绝后的旷世奇作,影响着一代代人坚持、奋进、团结!

西游记读后感与收获篇5

在《西游记》中,吴承恩先生用浪漫主义的手法,向人们阐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想象世界,为世人展现了许多个性鲜明的故事人物,如:机智勇敢的孙悟空、生性懦弱的唐僧......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收获。

此次想从成功学的角度,分享一下我读《西游记》的四点感受,希望能对孩子未来的成长有所激励和帮助。

一、一个人要想成功必须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西游记》团队正是有了“求取真经”和“传播佛法”的理想信念,始终坚持不懈,才最终“求得真经”和“修成正果”。由此,我想到了“革命理想大于天”的二万五千里长征和“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的革命先烈,正是有着坚定的理想信念,并努力为之奋斗,甚至牺牲生命,才最终取得了中国革命的胜利,取得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丰硕成果。相信大家都熟悉梁启超先生的《少年中国说》和周总理那句“为中华崛起而读书”,希望孩子能从小坚定理想信念,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二、一个人要想成功必须有“卓越的个人能力”。《西游记》中的孙悟空有一个很好的习惯:一旦定下了目标,便立即行动,毫不拖延。他从“寻觅长生不老之方”开始,离开花果山,来到斜月三星洞,一门心思访求佛仙神圣之道,学会“七十二变”和“筋斗云”等,最终“三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同时,野性也逐步收敛、戾气也渐渐消逝、意志力和忍耐力一天天增强,最后成为“斗战胜佛”。每个人要提升自身本领,就必须先从好好学习开始,学好知识,提升自身能力和素养,在将来能够凭借自身努力成为行业翘楚和国之栋梁。

三、一个人要想成功必须有“战胜困难的勇气”。《西游记》中师徒四人穿过了千山万水,越过了无数沟壑,行程数万里,经历九九八十一难。路漫漫,他们没有灰心气馁;水茫茫,他们没有失望退缩;妖重重,他们没有胆怯懦弱。他们坚韧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和战胜困难的勇气,值得我们学习。每个人在学习和生活中也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我们要坚信挫折和困难是可以战胜的,我们只要开动脑筋,通过不懈的努力,就一定能取得进步和成功!

四、一个人要想成功必须有“团结协作的精神”。《西游记》中师徒四人一路相互扶持、取长补短、团结协作、同舟共济,最终实现合作共赢。他们师徒四人性格特点鲜明,各有优缺点,每个人都不是完美无缺,但是他们有着共同的目标,能够团结协作,最终完成了单个人无法完成的重要任务。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集体、家庭等的一份子,也都要有集体荣誉感,时时处处以大局为重、大义为先,团结同学,帮助他人,协作共进,才能在未来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西游记读后感与收获篇6

西游记是由吴承恩当时在官场的失意,生活极度困难,更是对当时社会的封建科举制度和政治社会的黑暗而感到仇恨和不满其内心的表达和宣泄,吴承恩自言道:"虽然吾书名为志怪,盖不专明鬼,实记人间变异,亦微有鉴戒寓焉。"

西游记是一部神话长篇小说,主要内容是写唐僧师徒4人去西天取经一路上经历的艰险和苦难,经过千山万水和妖魔鬼怪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师徒4人性格鲜明更是体现出了吴承恩写作的巧妙之处。唐僧性格顽固,带人仁慈,菩萨心肠,啰啰嗦嗦极有耐心。孙悟空是我最喜欢的角色,他爱恨分明,嫉恶如仇,劫富济贫,更是拥有一双火眼金睛看得出妖魔鬼怪,能够分辨是非黑白。猪八戒则是胆小如鼠,遇到困难就知道退缩,墙头草随风倒,并且贪财好色,就像三打白骨精那一节,只有孙悟空看得出那是白骨精,孙悟空打了白骨精之后,猪八戒也跟着唐僧说那个白骨精是好人,以他的能力其实是可以分辨出来的,但是他不去做。沙和尚老师忠厚,没有怨言跟着组织走。

西游记里面这4个角色好像是写的人的人的内心和外表体,心里想的便是孙悟空那样能够拯救世界,而实际做的只是埋头苦干却得不到重视。这样刚好是吴承恩对当时的处境的诠释,读完这本书对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唐僧这种为了取得真经不怕经理千辛万苦甚至丢掉自己姓名的精神。

西游记读后感与收获篇7

这周,我读了四大名著之《西游记》。《西游记》主要进述了唐僧师徒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书中的每个故事都那么精彩、引人入胜,以至于不喜欢看书只爱玩的我,也被深密吸引住了。

在唐僧、孙悟空,猎八城和沙和尚四个主要人物中,我最喜欢孙悟空。

我喜欢他的神通广大,一个筋斗可以翻十万八千里,还会七十二变。如果我也有这样的本领该多好哇!孙悟空把他的本领用在降妖除魔的好事上。想想我自己,有时仗着自己个高、力气大和同学们打架,真是害臊。以后我要向孙悟空学习,用自己的本领为同学们做好事。

我喜欢孙悟空的机智勇救和坚强不屈,天论遇到什么困难或是妖魔鬼怪,他都勇敢去面对,并且坚特到胜利为止。想想我自已,平时最怕困维,作业一碰到难题就叫妈妈教,甚至就放在那儿不管它,这样怎么能提高成绩呢?以后我做作业时,一定要静下来仔细读题,认真思考,努力攻克难题。

我还最喜欢孙悟空对师傅的忠心。每次唐僧被妖怪捉去,孙悟空总是奋不顾身地去救他,唐僧饥饿的时候,孙悟空就不远万里地去为师傅化斋,特别是在唐僧多次错怪孙悟空,并且念紧箍咒,让孙悟空痛苦无比时,孙悟空还是没有怨恨师傅,依然想着保护师傅。想想自己,有时爸爸妈妈批评我的时候,我还有时生他们的气,还有一次甚至和他们唱对台戏,真不应该。

读了西游记,我有了许多感悟。妈妈也夸我懂事多了,我以后也要经常读它,会发现更多更深的感悟。

关于《西游记》读后感与收获(篇10)

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的故事几乎人人皆知,但与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这三个徒弟不同的是,唐僧在历史上却有其人,即玄奘法师。

钱文忠在《玄奘西游记》中说,玄奘是唐朝一位伟大的僧人,俗名陈炜,法号玄奘。一千四百年前的唐朝,玄奘孤身一人翻过雪山,穿过沙漠,九死一生,跋涉万里,历时十七年,远赴印度取经,并著有《大唐西游记》,是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一位伟大的旅行家,翻译家和佛学家。玄奘法师不但将从印度带回的最艰涩、最难懂的梵文佛典,翻译成中文,而且还将老子的《道德经》等其他汉语佛学著作翻译成梵文。玄奘一生翻译或者主持翻译的佛典达一千三百余卷。玄奘法师对社会的贡献,不仅是从遥远的印度,当时佛教的中心,带回许多新的佛教理论和佛教思想,而且还创立法相唯识宗,成为开宗立派的一位佛学大师,另外,玄奘还对印度文化历史的重建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钱文忠在《玄奘西游记》中说,玄奘在十岁左右时,其父母双双就因病溘世,然后跟随其兄到洛阳净土寺开始学佛。十三岁时,玄奘剃度出家立下“意欲远绍入来,近光遗法”的志向,当时的大力寺卿郑善果以“诵业易成,风骨难得。若度此子,必为释门伟器”之由,破例使他免考入围。十九岁时,玄奘养成“必通经典,而爱古尚贤,非雅正之籍不观,非圣哲之风不习”的习惯,虽至于此,但他并不满足,为了求得佛学真谛,他又下四川,上长安,辗转求学。大约二十岁时,他长途跋涉、一路讲学到了四川成都。当时一位非常著名的高僧道基法师十分称赞他的精神,无不激动地说:“我讲学多年,‘未见少年神悟若斯人’”。二十五岁时,玄奘受了具足戒,成为官方认可的僧人,获得国家分的三十亩地,并与其兄被誉称做“陈门双骥”,“吴、蜀、荆楚无不知闻”。但他仍不甘心于此,不顾其兄极力劝阻,与商人结伴,泛舟而行,绕道前往长安。路上他还一边求学、一边设坛开讲。那年,玄奘还得到一位顶尖大师智琰法师的极高评价:“岂期以桑榆未光,得到太阳初运晖。”二十六七岁时玄奘已获得一片赞誉之词,凭苦学获得“释门伟器”的称号。

玄奘虽然得到极高的赞誉但并不以此为满足。他到长安,听了一位印度名僧的讲经,他又闻息到了印度作为宗教圣地的魅力。在“有诏不许”的情况下,他不屈不挠,准备偷渡西行到遥远的印度去探求佛学的真谛。为此,他开始有意识地找老师学习梵文,同时有意识地加强体能训炼,锻炼爬山、尽量少喝水的习惯。二十八岁那年,终于等到“随丰四出”的机遇,他随之踏上了西行求法之路。

玄奘在西行求法的路上历尽磨难。初始,他遭遇唐朝三令五申禁止国民出境的边境制度阻力,冒着偷渡被官方通缉的风险,小心翼翼昼伏夜行。途中,他经过湍急无比、决不可渡的葫芦河;没有官方证件就出不去的玉门关;与玉门关相间百里的、途中绝无水草,里面又驻扎有日夜张弓搭箭将士的“五峰”的生命绝境;以及进得去出不来的八百里戈壁大沙漠等恶虐险境。遭遇他受戒居士石磐陀的意欲屠害;高昌王等国王软硬兼施的挽留;被强盗托上祭坛用作祭祀品等威胁陷害。但纵然如此,他仍坚定对佛祖和菩萨虔诚的信念,“不求财利、无冀名誉,但为无上正法来耳”。虔诚的信念,使他抵御了求法途中的劳累、饥渴、缺水的精神侵蚀,使他临危能去除杂念而静静念诵弥勒菩萨躲过了险些丧生的种种劫难。

到印度,玄奘更加珍惜学习佛经和佛经外其他经典的机会。创造条件聆听那烂陀寺寺主戒贤法师讲经,游历印度各个角落搜集所有佛教经典,积极参与辩经提高佛学精神造旨。每次的辩经大会,玄奘都精心准备、慎重对待,力求做到最好。他谦逊的品格,横溢的才华、极高的修养、极深的造旨屡屡成为辩经大会众目凝聚的地方,以致印度最高统治者戒日王及其他几个王争先恐后地抢着要供奉他。但所有诱惑都被他“在中土弘扬佛法的梦想”所抵御。他以赤诚的民族精神和爱国情怀为精神支柱,排除万难、竭尽精力,终于在四十二岁时奔上了东归大唐的旅途。他用带回的佛经、佛像和他领略的最高佛学成果实现着他的梦想。

关于《西游记》读后感与收获(篇11)

【读西游,悟人生】

吴承恩所著的《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其中之一,这本书具有很高的地位和价值,也有极大的影响力。书中的内容更是引人入胜,让人回味无穷,爱不释手。

该书主要讲述了孙悟空出世,拜师学艺,大闹天宫被如来压在五行山下,因唐僧救了他,孙悟空便拜唐僧为师,去西天取经。一路上遇见了猪悟能孙悟净,他们一路上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途中遇见了妖魔鬼怪,历经了爱恨情仇,最终取得了真经。

书中吴承恩先生把人物性格刻画得格外鲜明,唐僧善良,但有些不分是非;孙悟空勇敢机智但不善于辩解,且没有耐心;沙僧性格温和,不经常打架,能干,但不是很有主见;猪八戒虽重情义,但不分是非且好色。这几位主角中出场数最多的当属孙悟空了,这也是我在书中最喜欢的角色。《棒打白骨精》这一章令人印象深刻,本章主要讲了白骨夫人想吃唐僧肉,永世为妖,长生不老,便扮成老头子、老奶奶和出去送吃的小女子,但都被孙悟空识破了。孙悟空保护了师父,却被唐僧冤枉杀生回了花果山水帘洞。从这一章可以看出,孙悟空有些鲁莽,不善言辞,但他本事高,他的勇敢,机智,不畏艰难,直率,重情义的性格让我十分欣赏。

生活中有很多像孙悟空一样的人,他们不善于言辩,只有行动,明明做的是好事,却经常被误解的人,我就是这类人!也有像猪八戒一样不分青红皂白去批判别人,只看表面的人。我的母亲就像第二种人,好几次,我分明在写作业,写的手都酸了,想休息一下,靠在椅子上玩了会儿手机,两分钟不到。妈妈进了我的房间,看见我不在写作业,就开始说我一直在玩手机,让我十分气愤。也有像唐僧这样太善良,没有底线的烂好人。正因为这些人没原则没底线地一味老好,让碰瓷骗钱的人有机可趁,消耗大众的同情心,让人逐渐变得麻木……在《棒打白骨精》这一章中,孙悟空打的分别是白骨精,猪八戒却指责孙悟空是用法术把馒头变成石头,打的分明是个弱女子,说孙悟空狡辩,让孙悟空被冤枉,令人十分愤慨。

读西游,悟人生,这本书我学会了很多我们要学习书中人的优点,也要改掉书中几位主角的缺点。

关于《西游记》读后感与收获(篇12)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吴承恩。本书塑造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四个正面人物形象,同时又塑造了白骨精等一系列反面人物。他被鲁迅先生称为“神魔小说”,被林庚先生称为“童心之作”。

人们常说“眼睛看到的并不一定是真实的。”我十分赞同这句话。因为故事中的唐僧总是被他的“眼睛”所欺骗。并不是因为他眼睛看不到,而是因为他太过于信任自己的眼睛,认为眼睛看到的就一定是真实的。这也是他为什么总是被捉住的原因。

人们还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也是一句正确的话。故事中的猪八戒,就是因为太过于信任他人和贪吃的特性,没有做好足够的防护,即使被骗了很多次,依然不吸取教训。白骨精也是因为想要吃唐僧肉,想要长生不老,想要害唐僧,结果下场很惨。

人们也说:“为人常怀慈悲心“,其实并非一定要帮助他人,因果轮回到最后,原来皆是帮自己。故事中善良的唐僧,猪八戒,孙悟空,沙和尚,常常帮助那些弱小的老百姓,他们的善良被上天所看到,天上善良的神仙便助他们取得了真经。

本书中的人物各有各的特色,比如孙悟空的机智勇敢,唐僧的善良真诚,沙僧的老实忠心,能吃苦耐劳,猪八戒的贪吃……虽然这本书中担当主角的4个人物各有特色,但他们团结,互助,所以他们最终取得了真经。

看完了这一本书,我总在心里想:“是什么让他们如此坚持,如此顺利地取得真经呢?”后来我想明白了。他们靠的不是过人的聪明才智,不是有神奇的法术,而是因为他们团结一心,互帮互助,忠心耿耿,坚持永不放弃,所以才取得了真经。

《西游记》这一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很大。我要学习唐僧的善良、真诚,而不是学习他敌友不分。我要学习孙悟空的聪明才智,机智勇敢,而不是学习他的狂妄自大,骄傲嚣张。但是我相信只要我分清楚哪些是对的,应该学的`,哪些是错的,不应该学习的。我就可以更加的快乐,更加的幸福。

关于《战争与和平》读后感模板合集


你知道怎么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的读后感吗?每个人读完作者所写的作品后,都会有不尽相同的看法。我们可以针对自己感触最深的内容来将其撰写进我们的读后感中,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整理的"《战争与和平》读后感模板"。

《战争与和平》读后感模板 篇1

今天终于拜读完托尔斯泰的鸿篇巨著《战争与和平》,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感慨太多太多:

首先我认为《战争与和平》超过了我原来读过的所有的小说,甚至包括我比较喜欢的《红楼梦》、《三国演义》、《百年孤独》、《瓦尔登湖》……

这本书好就在它的任何一个人物刻画、景物描写、战争场面描写、心理活动描写、人物对话描写等等,及至每一个段落、句子甚至标点都是那么恰到好处,完美无瑕:

玛丽亚的育儿日记也是我所崇敬的,我同样对她的那种崇高的道德世界感到惊异!

娜塔莎,作者对这个人物的描写跨跃很大: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写到多情美丽的少女、又写到完全献身家庭——丈夫与儿女而完全抛弃自己的所有——包括外交、爱好和女人的修饰等等,整个小说中人物娜塔莎的变化是最大的。

对老伯爵夫人的老年之后的描写是我非常喜欢的,奈何拙笔不能表达深意,准备全部作摘抄以享之。

当然还有安德来公爵、矮小的公爵夫人,发西利公爵、俾利平、索尼亚……每个人物都有血有肉,真不愧为大家手笔、神来之笔!

托翁在描写环境和心理相结合的水平着实让人叹为观止:如罗斯托夫第一次参加战争”他对死亡和担架的恐惧、对太阳和生命的爱惜,写得太传神了!安德来公爵第一次“死”:“在他头上除了天,崇高的天,虽不明朗,然而是高不可测的:感谢上帝……”太让人感动了!

托翁的比喻也是信手拈来:“他和道黑图罗夫一样是一个不受人注意的齿轮,虽然这些齿轮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却是机器的最主要部分;全军的情形就像一只受伤的野兽的情形,它感觉到它自己的灭亡,却不知道它在做什么;他就好像一只被犬包围的兔子,缩着耳朵,在敌人面前继续躺着一样……

经过一个半月的《战争与和平》的阅读,思想上得到了一次深刻的启迪,灵魂上获得一次深刻的净化,真真切切地享受了一顿文化大餐!对这本书,我真是有些爱不释手。读过一遍后,又详细读了里面的精彩片断,并做了部分摘抄,从思想意识中竞有些不愿回到现实生活中来了!

在此,我希望喜欢读书的人千万莫错过这本好书,不读《战争与和平》,枉称读书人!

《战争与和平》读后感模板 篇2

俄罗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撰写的《战争与和平》,被人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这部巨著以儿女情长衬托出法俄战争,生动地描写了1805至1820年俄国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各个社会领域,非常值得回味,我怀着崇敬的心情,拜读了这部著作。

小说描写的是:俄罗斯的罗斯泰尔伯爵的女儿娜塔沙美若天仙,在一次舞会上和一位年轻的公爵安德烈.保尔康斯基相爱。可是,不久后法俄战争爆发,安德烈奔赴沙场,最终负伤身亡。娜塔沙悲痛欲绝,在别人的劝说下无奈改嫁。此时,在俄国人民的打击下,法军溃败。俄国有恢复了其乐融融的景象。这本书充分地表现出俄国人民坚强不屈的精神。

读了《战争与和平》这本书,我感触异常深刻:主人公安德烈忠心报国,最终为国捐躯,他的爱国情怀使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安德烈为了祖国、为了人民,放弃了自己的幸福,终身长眠于九泉之下,守护着自己的祖国。娜塔沙天真善良,十分纯洁。彼埃尔善良真诚,凭着继承的遗产成了上流社会的瞩目人物,可他并不像其他贵族,坚强与邪恶作斗争……这本书真是把那时候的俄国人的思想感情描述的淋漓尽致。

读完这本书,我衷心祝愿人世间不在发生战争,和谐永在!

《战争与和平》读后感模板 篇3

对俄国这个民族很是佩服。当拿破仑称霸欧洲时,俄国站了出来,勇敢的与其搏斗,这个民族面对强敌的士气,库图佐夫将领的智慧忍耐,火烧莫斯科的悲壮,俄国版图的辽阔与寒冷,让俄国变得无敌。二战时,希特勒同样的称霸欧洲,同样的远征苏联,苏联毅然的在已经成为废墟的斯大林格勒与其搏斗,寒冷与苏联的钢铁意志让希特勒走上了拿破仑的老路。历史何其相似,俄国这个民族就是越面对绝境,越面对困难,它越能爆发与坚持,即使自己遭受了惨痛的代价。以前总有这种思想,你看二战时法国那么利索的投降,受到的损失也减少了,人民也免于生离死别,要是苏联当时也投降,几千万的人民的性命不就挽救了吗?但,民族的记忆、民族的沉淀、民族的精神是远高于一切的。所以,即使现在俄罗斯麻烦不断,但它依然可以昂首挺胸,它依然有信心回归世界前列。试看,为什么中国人许多见风使舵、崇洋媚外,主要还是骨子里、基因里没有可以骄傲的东西,底气不足。

再谈谈对书中皮埃尔角色的认识。最喜欢的是皮埃尔,其次是安德烈伯爵。每每读到他们的章节时(尤其是皮埃尔),都有一种快感,因为我能从他们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或是能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皮埃尔一直都不快乐,经常不理解人们的看法,后来亲身经过一番战争后,他从内心获得了自由,他的智力深入到远处,学会在一切之中看见伟大的、永恒的、和无限的东西,高兴地观察这自己周围永远变化着的,永远伟大的、高深莫测的和无限的生活。所以他能“承认每个人都按自己的方式思考、感觉和看待各种生活;承认不可能用语言说服一个人改变看法。人们的观点和生活之间、人们相互之间的差别以及有时其间的完全对立,使皮埃尔感到高兴,于是他常露出带有讥讽的温和的微笑”。是的,生活的方方面面锻炼、教育了皮埃尔,他已经有了他的一套生活哲学,领导他追寻幸福的生活!

列夫.托尔斯泰说库图佐夫才是真正的胜利者,军事家。因为他知道人的自私、贪婪、懦弱、行为的反复无常,换言之他知道人性。战场上有无数不确定的因素,结果会随着各种因素的微妙变化再平衡而产生无数的结果。强求是没用的,要做的只是顺应各种因素的变化平衡,因势利导,不逆规律而行。的确,人性是极其复杂的,做一件事最重要的是人心,另外起着很大作用的还有天时,地利。我把天时地利归结为环境。环境亦如人性一样复杂。人的智力是无法全部洞悉这些复杂的条件的,否则人人都是仙了。所以,一个聪明的人会承认自己的能力,才智有限,然后实事求是,待各项条件都已向某个结果聚集,某个现象已成为大势所趋时,他会顺势而为,仅此而已。而当他成功后,无知的人便会吹嘘他的伟大、智慧、天才。若以纵向的历史角度看,邓小平不是经济建设中的库图佐夫吗?称他是总设计师是不恰当的,整个改革大体是底层发动,产生积极的效果后,邓小平后认同然后下达命令贯彻执行,这讲的是一个顺应民心、顺势而为。

《战争与和平》读后感模板 篇4

一位举世闻名的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一部被誉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战争与和平》;一段惊心动魄的历史故事。

这本书是围绕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和华西里四大贵族的家庭生活展开的。记载了1805年至1820年拿破仑统治的法国与亚历山大统治下的俄国之间发生的战争,歌颂了俄国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及取得的震惊世界的伟大胜利。

书中刻画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性格内向、意志坚定的安德烈,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的彼埃尔,缺少实际活动的能力,侧重于道德理想的追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富,生机勃勃,热爱大自然,接近人民,具有民族精神的女人。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堕落的个性,也被裸露身体裸地刻画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

其中,有两个人物特别耐人寻味,他们的性格变化得非常快。彼埃尔——别祖霍夫伯爵的私生子,在一夜之间变成了百万富翁和社交界的宠儿。获得遗产后的彼埃尔一开始贪图享受,后来献身于慈善事业,最后又想当兵打仗。娜塔莎——罗斯托夫公爵的女儿,她起初喜欢保尔康斯基的儿子——英勇善战的安德烈,后来又爱上了阿那托里,最后又跟彼埃尔结婚。

《战争与和平》让我第一次感悟到:生命是多么宝贵!和平是多么重要!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是多么得幸福!

关于格列佛读后感优秀范文模板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格列佛读后感优秀范文模板》,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格列佛读后感优秀范文(篇1)

《格列佛游记》是英国最杰出的政论家和讽刺小说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作品。

斯威夫特痛恨英国殖民足以,深刻同情爱尔兰人民争取自由独立的斗争,接连发表了学多战斗性极强的文论,使英国的殖民政策不得不有所收敛,斯威夫特深受爱尔兰人民热爱,在他因匿名作品被当局悬赏缉捕时,人们想尽办法保护他、帮助他,在他最后一次访英归来时,人们鸣钟举火,用仪仗队簇拥他返回寓所。然而斯威夫特晚景凄凉,亲人相继离去,他时常被头晕耳聋的病症折磨着,每逢清醒的时候他仍坚持执笔写作直至逝世。

《格列佛游记》是斯威夫特的一部杰出的讽刺小说,出版两个多世纪以来,被翻译成几十种语言,在世界各国广为流传。

第一次航行,他们的船只遇到了可怕的风浪,格列佛漂流到一个荒岛上。岛上居民身高都只有六英寸左右,原来这里是小人国。在小人国里,因为他不服从小人国国王让他侵略邻国的命令而受到迫害,不得不逃了出来。

第二次航行,格列佛来到了大人国,那里的人都非常高大,在他们面前格列佛成了一个小不点,他被到到了王宫受到了国王和王后的宠爱,他在那儿住了两年,在依次偶然的机会里离开了大人国。

后来,格列佛来到飞碟王国,那个与世隔绝的世界,人们的观念封闭阻塞。在岛上盘桓数日后,他又出发到海上浏览,先后到过拉格奈格和日本两个国家,最后由日本回国。

格列佛最后一次航行到了马人国,成了被马人圈养的“牲畜”,在岛上生活了一阵子后,他回到了故乡。

这部小说写得非常新颖、神奇,令人有一种羡慕的心态,不可思议。

从格列佛身上我学到了要勇于探究,做事要有勇气决心,不要对理想灰心。从乔纳森·斯威夫特身上我学到了我们要有勇于跟恶势力做斗争。

格列佛读后感优秀范文(篇2)

《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我读第一遍时,只觉得格列佛的经历异常奇特;而读第二遍时,我才感受到了作者对每一种情景都做了细致的描绘,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我才知道了书中深刻的含义。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格列佛因为在大海上冒险,突遇大风,船被打翻了,他抓住一块木板漂到了一个住着许多古怪的人的小岛上,从此开始了各种稀奇古怪的遭遇。他遇到过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马国,并受到了不同的待遇。而文章真正要表达的内容却是18世纪前半期英国社会的各种矛盾,比如,国王与民众和大臣之间有着不同意见,最终导致引发战争、自相残杀。

古代着名哲人陈寿曾经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很对。一本书就像一个向导,也像一盏明灯,它会带领我们走向知识的源泉。我们应该把一本书多读几遍,只有这样才能领悟到书中的意思,只有领悟到书中的。意思,才能学到知识,提高写作水平。

《格列佛游记》不但给了我知识,还使我懂得了这样的一个道理。

当然其中一波三折的剧情,也使我为之心惊肉跳,然而,另我印象深刻的要数主人公在小人国的经历。

格列佛读后感优秀范文(篇3)

《格列佛游记》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和争论—斯威夫特的著作。书中的主人公格列夫是一名有这多次冒险经历的随船医生,他聪明机智,喜欢冒险,处世圆滑合理,做事坚决,果断。

书中讲述格列佛字1699年起重船四处冒险,他先后游历了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骃国。在小人国里,格列佛碰到了身材只有他十二分之一的小人们,她用她的善良温顺赢得了皇帝,皇后的欢心。在那里他被成千上万的小人伺候,他天天吃掉相当于小人国几百人所吃的食物,过着可算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从格列佛身上,我们可以发现这世界上最重要的是真诚和善良,唯有真诚与善良,人与人之间才会友好相处,才会营造一个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

在那里没有尔虞我诈,人们说话不需要有太多顾虑,可以随心所欲,不会为利益而而勾心斗角。但在我们现在的社会,有些人为了金钱而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更有些人为了自己的私利而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

《格列佛游记》这本书告诉我们:人,性本善。只要我们保持善良的本性,从大局出发,我们祖国的人民也会过上更加幸福,美满的生活。

我渴望我们的社会拥有真实和善良,让真实善良的人类回归吧,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为社会增添一份真诚,减少虚伪!

格列佛读后感优秀范文(篇4)

寒假里,我读了《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处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的大人国、小人国的离奇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17xx格列佛泛舟北美,巧遇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美德的慧因国国王的故事。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样,人们更不懂他们的含义。他们不懂什麽是怀疑,什麽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中,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因国,那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而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

我也盼望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因国那样,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努力,也希望大家一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格列佛读后感优秀范文(篇5)

《格列佛游记》我在很小的时候就读过,在多年后的今天再次重读此作却有不同的感受。

小时候读《格列佛游记》仅仅是觉得写得非常有趣,富有丰富的想象力。从小到大听《西游记》长大的我对变大、变小、还有会说话的动物都有着异常的喜爱,或者是说执着,我有时候也会想象世界上存在着大人和小人。因为小时候我读书看电影并不多,除了《西游记》中我还没有在其他地方看到过有关的描写。而《格列佛游记》满足了我的想象,在大人国、小人国、慧骃国……等国家的细致描写甚至有时会让我产生真正存在有这样国度的错觉。乔纳森斯威夫特不仅记述了格列佛在那里看到的人,你还可以读到那里的各种民俗、见闻,一切就像是格列佛真的旅行过这样的国家。

但是多年后的今天,再次拜读这样的经典文学我却有了同小时候非常不同的感受。不同于小时候认为富有想象力,现在这本书吸引我的是它辛辣无比的嘲讽语言。

《格列佛游记》写于启蒙运动期间,直接对封建制度进行打击,在文中有许多地方有对当时黑暗、贪婪、党争、伪善……各种负面存在英国进行间接或直接地嘲讽,在第一卷中用“高跟党”跟“低跟党”暗喻当时英国的党派之争。而在第二卷,描写则更加露骨,借用格列佛这个典型而又“爱国”的英国人之口说出了当时英国的制度。第三卷主要写的是飞岛国科学家不切实际的科学幻想。而在整本书中,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第四章关于慧骃国的描写。其中人兽颠倒的情景,那里象征人类的却地位卑微的“耶胡”十分相像以及最后格列佛被慧骃所“感化”对回到国家后的“耶胡”十分厌恶,难以接近……这一切都透露出作者对当时社会的不满,对当时社会的反抗:一个原来无论情况如何都在赞美英格兰的人最终却不愿回到英国看到人类,这样大的转变更是体现了本书的嘲讽,让人感受到嘲讽语言的魅力。

读《格列夫游记》,不同的年纪会对于同一本书会产生不同的感受,斯威夫特使人既沉迷于他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又为书中辛辣、讽刺的笔触以及深刻的内涵而动容。这完美的结合使《格列夫游记》成为世界文学史上的一块里程碑。

格列佛读后感优秀范文(篇6)

看了书名就明白,格列佛是这本书的主人。他是一个在船上工作的外科医生,一次航行不幸在苏门答腊岛遇难,就此开始了他的旅行。他漂流到利立浦特岛上。岛上居民身高都仅有六寸左右,在这个国度,他简直是一个巨人!之后,他又起航,在巨人岛——布罗卜丁鲁那克岛搁浅了。那里的国王身高有六十尺之巨,这会儿格列佛又变成“小人”了。之后,他又展开了第三次航行来到了勒皮他飞岛,那是个与世隔绝的世界,人们的观念封闭阻塞。在岛上盘桓数日后,他出发到海上浏览。

格列佛最终航行到一个叫慧马国的地方,那里的主宰者是马,有高度的智慧、自制力、礼节,在那个世界里,没有贪婪,没有欺骗,没有战争,没有陷害,心都是纯净的,善良的,就像生存在幻境中似的。他们是慧马族。

格列佛先后共游览了个国家。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马国。这些国家里的居民都有着鲜明的特点,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一样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并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提高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

格列佛读后感优秀范文(篇7)

用了多天才把《格列佛游记》看完,非常吸引我,我对作者的想象力非常敬佩。同时对格列佛游记非常感兴趣。

终于看完了这本小说,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下面就让我来告诉你吧!

《格列佛游记》讲的是格列佛因为在海上突遇大风,到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马国等过度的离奇旅游,和在这些国度的不同遭遇和受到的不同待遇。

格列佛开始到了小人国,那里非常奇怪,全都是小人,简直是现代人的浓缩版。那里的耕种和现代人差不多,树木河流都缩略了。我也想到那里看看,但是否真的存在呢?

其实这本著作与鲁滨逊颇为相似,但情节众多,表达出格列佛天生喜欢冒险,不甘寂寞与无聊,刚毅勇敢,心地善良。但又不同于鲁滨逊,鲁滨逊在漂泊之余,感受原野的荒凉,对英国社会不文明的结论得到印证。

在不同的国度里受到的不同待遇使我受益匪浅。

充满嫉妒、罪恶的小人国

虽然这个国家里的人都很小,但他们心里都充满了嫉妒,他们为了吃蛋的顺序而发生了分支,他们为了格列佛这个大人山,而贿赂他,让他帮助自己的国家。有的小人还恩将仇报,想把他赶出这个国家,或者是伤害他。像这样的一个国家,根本不用理会他们。

理想化,有教养的大人国

在大人国中。虽然格列佛显得非常的渺小,但在这里人们对他的待遇远远的超过了在小人国,这里的人不会因为他小而欺负他,而且巨人国的国王也贤明而正直,而且爱护子民,虽然农夫让他玩杂耍,但是王后还是救了他把它买了回来。很显然格列佛在大人国收到的待遇与在小人国收到的待遇是完全不一样的,

匪夷所思、千奇百怪的飞岛国

飞岛国里千奇百怪,里面的发明样样新奇:语言组合机、无毛绵羊等,而且,这里的国王只对他们擅长的数学和音乐这两个科目感兴趣,其余的什么法律,政治根本是毫不关心,他们只钻研自己有兴趣,擅长的科目。这里的人只刻苦钻研它们的发明,不顾其他的事物。

有智慧,有理智的慧马国

这里是格列佛到达的最后一个国家慧马国。慧马国是一个马的国家,这里面的马们有智慧,有理智,会说话。他们把人类称作野猢,意思是人类的骄傲自大和贪婪,他们把人类当做他们的奴隶。

在这里,格列佛见识了很多很多,这里的马们,他们要的就是自由,快乐,道德,理智,智慧格列佛则体会是社会日益衰落。

总之这本书给我许多写作智慧。读书可以使人明白很多,让我们一起去书的王国中遨游吧!

格列佛读后感优秀范文(篇8)

你听说过“小人国”吗?你又听说过“巨人国”吗?乔纳森·斯威夫特的作品就带领我们走进了一个个奇幻有趣的王国,它的名字是——《格列佛游记》。

主人公格列佛是一个热爱远航的人,在一次远航中,他所乘坐的船不幸出了意外,于是,他流落到了一个小岛上。他惊奇地发现,这个小岛的居民都是一些小人,都没有他手掌那么大,小人们都如洋娃娃一般精致可爱。在小人国里,格列佛这种“巨人”受到了所有人的围观,也得到了皇帝的赏识。可是,有人却嫉妒了,设法要谋害格列佛,格列佛及时逃脱,回到了家中。第二次,他又不顾妻子反对,继续远航。这一次,他漂流到了“大人国”。大人国中清一色的全是巨人,与小人国形成鲜明的对比。在大人国中,格列佛遇到了温柔体贴的“小保姆”,小保姆带他进了皇宫,受到了皇后、贵族的喜爱。后来,在一次旅行中,格列佛被老鹰抓到,扔到了正常人的船中,这才回到了故乡。

这本书告诉了我很多的道理。

格列佛读后感优秀范文(篇9)

我看了一个好看的故事,名字叫《格列佛游记》。这本书非常有趣,讲的是格列佛坐船出去航海,船碰到了一块石头,他昏迷后醒来的时候,到了小人国,后来他又去了大人国的故事。

我觉得格列佛是一个永不放弃的人。格列佛父亲的意愿是想让他成为一名医生,可格列佛的梦想是能乘着一艘大船周游世界,但他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有一次,巨人国的王后要带格列佛去看大海,就把他装在了一个小箱子里,可是王后没拿住,箱子就掉在海里了。格列佛一直用他的拐杖在外面摇着,希望能有人来救他,他摇了很久很久,也没有人来救他,可是他还是继续摇。我觉得我们应该向他学习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格列佛还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他在巨人国的时候,两周就可以和巨人简单的勾通了。他在小人国的时候,用他的手绢搭建了一个完美的运动场,让小人在那里骑马操练。

格列佛还很勇敢,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敢积极地面对。他在巨人国用箭杀死云雀一般大的黄峰,又用箭砍死和他一般大的老鼠,你说他勇敢不勇敢?格列佛遇事很冷静。当有人要陷害他的时候,他很平静,只是认真地思考对策。我觉得侏儒真的很坏,他把格列佛扔进象澡堂子那么大的奶灌里,害得他爬不上来,幸亏农场主的女儿闻到味跑了过来,才把他救了上来。农场主的女儿很关心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读了这本书之后,我非常想去小人国玩,因为小人国的人会很怕我,而巨人国的人我会非常怕他们的。

格列佛读后感优秀范文(篇10)

寒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和幽默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夫,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现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小人国、大人国里离奇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xx年格列夫泛舟北美,巧访了荒岛上的慧马国,解释了最仁慈、诚实,和具有友谊美德的慧马,在慧马国的语言中没有“欺骗”和“撒谎”这样的字眼。慧马们更不懂其内涵,在他们的国度中,一切都是真实,透明的。

格列夫在慧马国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至于与野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怀疑他的诚实,是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极大的厌恶。

我十分羡慕格列夫能到慧马国,慧马国如同我们所追求与向往的“大同”世界。在那里,你不要顾虑别人对你说的话的真与假,但在现实生活中,你得顾虑这,顾虑那,有太多我们不想听见或看见的事:春节期间,小偷出现频繁,很多人辛辛苦苦赚的血汗钱被盗,连回家的车费都没有。同样是春节期间,菜价猛涨,但你又不得不买,现在却又“金融危机”,恐怕赚到的钱都花在买菜上了。一直以来见到叫花子就捐钱的我,当得知一些叫花子是有些老板请来博取我们的同情,时候,把一天所“得”的钱交给老板时,那一刻,我真不知道下次遇到叫花子时,是该捐还是不捐。

如同晋代陶渊明所写的《桃花源记》,在那个兵荒马乱的时代里,无数的战乱,无数的伤亡,无数的妻离子散,能像陶渊明过上“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生活的人实在少见,却又幸福,现在的我们从小就要面对着世间的虚伪、欺骗,真是悲哉!我期盼着能如《桃花源记》中的人一样过上“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的生活。

格列佛读后感优秀范文(篇11)

漫长的暑假几近尾声,放假初制定的学习计划,也到了验收的阶段了,假期读了很多书,有《格列佛游记》、《安徒生童话》、《课外侦探组》、《笑猫日记》、《哈利波特》等,给我印象最深的当属《格列佛游记》和《安徒生童话》,现在我跟大家分享一下《格列佛游记》吧。

《格列佛游记》是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很有名的一部作品,以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和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故事。

格列佛在一次航海中遇到风暴,船被打翻,他漂流到了小人国,他们只有6英寸高,居民把格列佛当成高大威猛的巨人,格列佛稍不留神就可能踩死几个小人国臣民,甚至他的小便就能扑灭王宫的大火。一顿饭要数百个小人做才能够他吃,小人国的臣民可以在格列佛的手掌上翩翩起舞,他甚至能轻而易举地打败小人国认为很强大的军队。

之后格列佛到了大人国,这里的居民有40英寸高,格列佛就显得非常渺小,以至于成了大人国孩子们的玩具。那里的东西对他来说都非常巨大,就连弹钢琴都要站在高高的凳子上,而且还要不断地来回跑动,用拳头狠狠的砸下琴键,才能发出声音。他还差点把格列佛当成食物吃进肚子。 

飞岛国是一个能飞的国家,对其他城市而言他非常强大,所以很霸道。谁要是敢反抗,他们就飞到反抗他们的城市上空,阻止他们享受阳光。不过,自打其他城市准备了尖顶的建筑物和能燃烧的液体后,一向霸道的飞岛国不能像以前一样,他们屈服了。

在慧骃国马儿成了智慧的象征,它们拥有了思想和与人交流的能力,也比人高明。在那里没有谎话,不必考虑别人话语的真假。我想他们的生活一定很平静。

读了《格列佛游记》,我从中学到了社会需要和平,人民需要团结,国家需要强大。如果社会动荡我们将不能老有所养、幼有所学、病有所医。__年初,全国多地因为新冠病毒被按下暂停键,只有中国做到了给疑似和确诊新冠的患者全额买单,全国医护舍生忘死驰援武汉。暑假洪水肆虐的时候,解放军叔叔不顾自身安危不眠不休的抗洪抢险,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少年强则国强”,为了把我们的祖国建设的更加强大,我们要像格列佛学习,掌握丰富的知识,遇到困难坚持不懈,沉着面对,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把事情做到尽善尽美。

关于堂吉诃德读后感范文模板


读后感大全精选栏目推选:“堂吉诃德读后感”。

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特地为你收集并编辑了堂吉诃德读后感范文。书籍是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和导师,作品是一部备受好评的经典作品。写一篇好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深入的去研究作品的核心。本文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堂吉诃德读后感范文(篇1)

在寒假期间,我看了一本名著,它的名字叫做《堂吉诃德》。读了这篇名著,我感受颇深,并增强了我的语文功底。

这篇名著的作者是著名的西班牙小说家米盖尔台塞万提斯,同时他也是西班牙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小说家,赢得生育最高,影响力最大的作家。这部《堂吉诃德》就是他的代表作。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穷乡绅堂吉诃德读骑士类的文学书籍入了迷,一心想要复兴骑士制度,于是他背井离乡,离家出走,想锄强扶弱,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以垂名史册,可惜由于骑士制度早已成为历史,堂吉诃德的辛苦奔波最终只能惹出一大列笑话,他狼狈地回到故乡,再悔恨中死去。

在我的眼中,主角堂吉诃德是个多重性格的人,从作者的字里行间,我看出作者对主角的态度,有讽刺和赞许,嘲笑和肯定。

曾记得小时候看这部动画片,只看到一个疯疯癫癫的骑士,做出一些蠢事,把我逗得咯咯发笑,那是只觉得他是个疯子,可是而现在读起来却有新的体会。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被他的执著精神锁打动,且不说他是真疯还是装疯,做的事是正确还是荒唐,但是他对认准的那个目标的锲而不舍追求的精神就值得我们去学习。堂吉诃德永不言败的精神令我敬佩,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但他仍然像骑士那样要求自己,不畏强暴,坚持正义!

虽然一次次的被抓回家里,但他仍然一次次的去游侠四方。而某些现实中的人,碰到一点小挫折,小困难就退缩,多么可悲!他们应该向堂吉诃德学习!自信是最重要的!

堂吉诃德读后感范文(篇2)

在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名著,它的名字叫做《堂吉诃德》。读了这篇名著,我感受颇深,并增强了我的语文功底。

这篇名著的作者是著名的西班牙小说家米盖尔台塞万提斯,同时他也是西班牙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小说家,赢得生育最高,影响力最大的作家。这部《堂吉诃德》就是他的代表作。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穷乡绅堂吉诃德读骑士类的文学书籍入了迷,一心想要复兴骑士制度,于是他背井离乡,离家出走,想锄强扶弱,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以垂名史册,可惜由于骑士制度早已成为历史,堂吉诃德的辛苦奔波最终只能惹出一大列笑话,他狼狈地回到故乡,再悔恨中死去。。。。。。

在我的眼中,主角堂吉诃德是个多重性格的人,从作者的字里行间,我看出作者对主角的态度,有讽刺和赞许,嘲笑和肯定。

曾记得小时候看这部动画片,只看到一个疯疯癫癫的骑士,做出一些蠢事,把我逗得咯咯发笑,那是只觉得他是个疯子,可是而现在读起来却有新的体会。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被他的执著精神锁打动,且不说他是真疯还是装疯,做的事是正确还是荒唐,但是他对认准的那个目标的锲而不舍追求的精神就值得我们去学习。堂吉诃德永不言败的精神令我敬佩,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但他仍然像骑士那样要求自己,不畏强暴,坚持正义!

虽然一次次的被抓回家里,但他仍然一次次的去游侠四方。而某些现实中的人,碰到一点小挫折,小困难就退缩,多么可悲!他们应该向堂吉诃德学习!自信是最重要的!

读完一本书,要从中有所收获,坚持不懈,锲而不舍就是我从堂吉诃德学到的真理!

堂吉诃德读后感范文(篇3)

《堂吉诃德》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堂吉诃德的“疯”老头,因痴迷于骑士小说而离家出走去当游侠骑士,还带着同村桑丘出去冒险的精彩故事。在路上,他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但都被他那不切实际的骑士精神所“克服”。当我读到“堂吉诃德根本不理会桑丘的叫喊,很快冲进了羊群,举枪乱刺”这一节时,我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这不正是讽刺那些不切实际的人们吗?整天生活在自己的幻想里,怎么可能获得成就呢?

这本书以喜剧的手法深刻地揭示了人们自身存在的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到后来,堂吉诃德渐渐地醒悟过来,看到了理想的梦幻性质,而桑丘则看到了他主人的精神世界渐渐地美好起来。

临死前,堂吉诃德醒悟到自己迷信骑士小说之过,终于从梦幻中醒来,为了弥补过失,他把神父请来为自己忏悔。

这本书既幽默又讽刺了那些喜好幻想不切实际的人,它告诉人们一定要脚踏实地地去工作,才能会做出真正的成就来。

堂吉诃德读后感范文(篇4)

曾今有一个没落的绅士,他怀着一个骑士的灵魂,执着的去寻找真理——他,就是堂吉诃德。

——题记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作家米盖尔太塞万提斯笔下的一个“荒唐”的小人物,原名阿伦索吉哈达,知道他的人都认为他很可笑。我可不是这样认为的。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穷乡绅士堂吉诃德读骑士类的书籍入了迷,一心想要复兴骑士制度,于是他背井离乡,离家出走,想锄强扶弱,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以垂名史册,堂吉诃德的辛苦奔波最终智能惹成一系列的笑话,他狼狈的回到故乡,在悔恨中死去。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就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的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含了一些道理。在实现理想的过程中,那位高粱杆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连篇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善良、正直的本性,那是人类崇高的精神,只是因为他太单纯了所以才闹出许多笑话。

曾记得小时候看这部动画片,只看到一个疯疯癫癫的骑士,做出一些蠢事,把我逗得咯咯发笑,那时只觉得他是个疯子,可是现在读起来却有新的体会。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被他的执着精神所打动,切不说他是真疯还装疯单他对认准的那个目标锲而不舍追求的精神就值得我们去学习。堂吉诃德有不言败的精神也令我敬佩,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但他仍然像骑士那样要求自己——不畏,坚持正义!

当再次回味这本书时,我体会到了一种忠贞不渝的精神,也的确是蕴含在他的心中。他勇敢、坚毅地追求自己心中的梦想,他有执着公正的品质,他嫉恶如仇,总是向他的“敌人”发出不屈不挠的冲锋。就是这样一种充满世界的勇气和英雄的品质,才使他的仆人桑丘一直不离不弃的跟在他的身边……

堂吉诃德是善良的,只是因为他善良到单纯的程度,因此,他的理想和报复都功亏一篑。但他的仆人桑丘却发现了堂吉诃德的英雄品质,并给予了他理解和支持。是的,他正直,他执着,他永不放弃,虽然,堂吉诃德所做出的行为滑稽可笑,但是,我们再回过头来想一想,他拥有的品质我们有吗?

正直,很多人都有,执着,少部分人拥有,永不放弃,极少部分人拥有,如果把这三点加在一起,我们便可以成为一个成功的人。我们想想看,堂吉诃德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可以向敌人进行不屈不挠的进攻;为了自己的梦想,落得一身悔恨,可他放弃了吗?没有,他依然执着,依然勇猛,依然正直,虽然这都已经成了历史,但他永不言败的精神确实这的我们后人学习。

骑士的灵魂必将永垂不朽!

堂吉诃德读后感范文(篇5)

今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知了在树枝上叫个不停。最近,我的心情好极了,因为我看了一本世界名著《堂吉诃德》,精彩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

《堂吉诃德》主要讲了一个瘦弱的没落贵族——吉哈达的故事。吉哈达读骑士小说入了谜,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历。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副破烂不堪的盔甲,并为自己起了一个叫堂吉诃德的名字,又物色了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取名叫杜尔西内娅,作为自己终身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带上矮胖的侍从桑丘,三次周游全国,希望创建除暴安良的骑士业绩。谁料闹出了不少笑话,不仅到处碰壁受辱,而且被打成重伤,甚至被当作疯子送回了家。

堂吉诃德是一个涂抹着喜剧色彩的悲剧人物。他向往自由,具有高尚的人文主义精神。同时,他也是一个天才的幻想家,沉浸在自己的梦想中,不断地幻想着用骑士精神来改造现实,因而屡屡上演各种闹剧,让人为之捧腹大笑,在笑声中引人深省。

在现实中,我也是一个爱做梦的女孩。总想些稀奇古怪的事情,也许在生活中是不存在的,但是我想总有一天,梦想也会实现,有梦才会有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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