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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夏的药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8-15 来源:互联网

【优选】药的读后感(4篇)。

读书,读好书是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优选】药的读后感(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药的读后感(篇一)

华夏家的悲哀,华夏大地的悲哀!

华老栓为了治儿子的肺痨,寻找人血馒头给儿子吃,结果儿子仍然死了。另外一边的夏家,夏瑜作为革命者,在革命运动牺牲了。

多么悲恸的故事,旧社会是多么的混杂,到处迷信,到处都是镇压。人们在这个时代不知道该干什么,该向往什么。看起来完全是一个没救的社会。

可是真的没救吗?就算坟场再凄凉,映入眼中的也有五彩的花圈。

在越是悲催的世界,越有这样的一群人,不畏艰险,不畏牺牲,拿着用鲜血铸成的利箭,刺向那血色的黑暗的长空!刺痛那群黑暗的乌鸦,刺破那居罩般的黑夜!对!这就是被镇压下的革命!

雄舞壮志,革命在狂舞!

潇洒雄破,革命在怒放!

烈火重重,革命在燃烧!

革命是对真正藐视社会的根本的药,而其他的药最多都是血色馒头,不仅治不好,而且还耽误真正的革命,革命就是一种力量,无影无形。革命虽然会失败,但是在这一片血色的长空,潇洒了自己的地热血!

可是革命现在在现在的我们来说,只是一纸空文。最多可以被赞颂被追悼。但是谁敢说在现实中我们一帆风顺,我们也有落意的时候,我们也会遇到艰难险阻。

但,我们如何面对!万一这件事看似不可能完成,万一这已经让你深陷泥泞。

-----可,那又怎样,尽管遍体鳞伤,我们心中也应该有一种热血,这种热血就好比革命,他是革命的精神!

革命的精神在面对困难的时是一把万能的钥匙,这种精神是一种拼尽自己的全力,被刺痛就像毫无感觉,使劲往前走,就算牺牲了也无妨,热血还洒满了勇者的路,它是一种坚韧、顽强、通达、不懈、至死不渝的精神的混合。这种精神隐在每个人的心中,只有顽强斗志的人才能激活它。待他热血沸腾时,便可汇成一条勇者的大河,冲破一切阻挡。

真正对于艰难生活的药,便是这革命的精神。

所以,在以后的生活中,对于生活,我们不要气馁,要勇舞直前,快马加鞭,一定可以冲破黑暗,狂暴的突向光明!

药的读后感(篇二)

《药》这篇文章不长,花不了多少功夫便读完了,可在第一遍读完后,却并不有什么感受,似乎是一个平淡毫无一点起伏的故事,看完了,便过了。可再倒回去仔细看,其实在文章中是有妙处的。

整篇文章是在悲伤中发生的,小栓一直是病的,一直没有一定活力,仿佛从出生便是一副虚弱的模样,最后死,也是理所当然。这不免有些遗憾,照我所盼,倘若有段小栓健康的描写或是回忆,可能在被人血馒头无用治疗离去后,更能对他有可怜吧。而他一直是在生重病,看起来无法挽救了,这个药有没有耽误了他,好像也不重要,便也没有了读完心中为迷信偏方的反感了。

可那位献出人血的烈士,虽没有提起姓名,虽无一点正面的描写,却也让人记住了。在牢中,不畏各种痛苦,还宣扬革命主张,甚至气疯了别人,便看出了那人的无畏与坚强。可鲁迅先生终究没有一处对他的介绍,仅仅写了他被处死,虽然他只是药的来历的一个小插曲,却从中看出了对待革命者的残忍,而且不知姓名,不知已经死去了多少革命者?几句短短的描写,也透出了当时的社会。

让我觉得最难忘,也是最怪异的,便是它的结尾。这么巧,两个人物的墓只隔了一条小路。可就是这条小路,分开了罪人与穷人。可又有什么区别呢?都一样的是被欺压,一样可怜。但那束小花,可能是全文中唯一一点彩色的安慰吧。最令我不理解的,便是那只乌鸦,乌鸦静静地站在枝头,没有一点动作。虽然知道不可能有灵魂附在乌鸦身上,可不免有意思盼望,希望能神奇的发生,也算是革命者的纪念,可那铜丝般的枯草,铁铸般的乌鸦,却是冰冷的,生硬的。这个比喻太妙,使那本就悲凉的气氛再抹上了一层凝重,僵持着。

我心中闪过了对革命者的无限怀念与可怜。为了事业,牺牲了生命,死后也遭受不平,甚至灵魂无法显灵。也许是被抛入了地狱,永远不见天日。可正是他们的悲惨,才造就了现在的幸福。而这最伟大的,该被赞颂的人,却受如此大难,心中感情交杂,是伤心,是可怜只有那朵看懂世事的小花,默默为英雄正名。

最后的镜头出现了,乌鸦飞走了。是不经意,还是显灵?我更愿意相信是后者,它给了我一丝安慰。可谁又说的清,这本就是让我们思考的。

药的读后感(篇三)

鲁迅的《药》可谓是一针见血的反映了在动荡不安的时代下的人的思想面貌。故事中的老栓和华大妈为了救老栓的儿子小栓,在康大叔的”照顾“下。买了”人血馒头“,让小栓吃下。 其实最使人感到愤怒的52是在获得”人血馒头“时那群人的围观,”那三三两两的人,也忽然合作一团,潮一般地向前赶;将到十字路口,便突然立住,成一个半圆“

这一段话,彻彻底底的反映了在动荡不安的时代下人的丑陋一面,这也就是鲁迅笔下的国民吧。他们没有面孔,没有腔调,始终在嘲笑与讥讽。他们在那个犯人被杀时,没有任何的同情,没有任何的动作,甚至,他们还有些藐视。

这种人,是我们整个社会所厌恶的,我曾经向别人打赌,说这种人会在社会上消失。但是,我输了。

20--年的12月,在雷锋的家乡望城县,一位年近90的老太太,心脏病发作,倒在了地上,很快,有很多人围了过来。一位小伙子准备上前时,被一位这中年人拦住,他劝小伙子”别去啦!现在骗人的多着呢,小心被她额上。“于是,小伙子离开了。接着有更多的人围了上来,然而他们却对躺在地上的老太太无动渝中。慢慢的,人越聚越多,但是人们没有去帮助那位老太太。

这时,一位拉着妈妈手的小学生也挤了进来”妈妈、妈妈,你看这个老婆婆,怎么趴地上了?快帮帮她吧!“母亲被小学生纠缠烦了,才拨打了120,等到120来到,警察冲散人群。老人早已断气了。

说真的,我不知道那些围观的人看到那一幕的感受,他们可能想上前去帮助那位老太太,但被吓住了;他们可能想让自己有爱心,但没有勇气。其实,我们的社会中,有很多人拥有爱心,他们都很踊跃地帮助别人。我们也要像他们一样,随时随地地乐于助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去用一个善良的心来帮助别人;去用一个的虔诚心来助人为乐;去用一个真诚的心来散播你的爱心。

去让你的爱心像蒲公英般飞翔!

药的读后感(篇四)

陈独秀主办的《新青年》是在20世纪二十年代中国一份具有影响力的革命杂志,宣传民主与科学,提倡新文学反对旧文学。不少文人和爱国志士在其发表文章,我们可以从中触摸到作者一颗关注华夏民族命运的拳拳之心。其中鲁迅的白话作品给世人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的作品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标志着《新青年》提倡的文学革命已经突破单纯理论的倡导。

《药》是鲁迅众多白话小说中的一篇,该文以辛亥革命味背景,剖析当时中国社会群众心态和解读只是分子灵魂的凝重而沉郁顿挫的杰作。

药是解除人类病痛之根本,上医医国,其次治人。饱蘸志士鲜血的“药”原本是解除民族危机的志士之血,却被误用去医治一个小百姓家中独苗的痨病,老栓花掉其一生的心血和寄予全部希望的“人血馒头”最终没能医治好小栓的病,“人血馒头”最终变为“丛冢馒头”,从而酿成国疾、人病两不治的悲剧,这不仅是家庭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

作者以药这一独特意向,令人难以忘怀的勾勒出辛亥革命时期革命与愚昧共存,麻木的人们处在愚昧混沌状态中,革命被愚昧无情扼杀,革命人士热血空掷的历史悲剧,同时也揭露了辛亥革命失败的社会根源,引人深思。

不论道路有多么艰苦,革命仍会进行,历史不会因此止步,在一幕幕渗透着悲凉的场景中,小说结尾部分瑜儿坟头的花环让人看到了希望,坟头与花环生与死的强力冲击,把绝望、虚无、悲观与希望、乐观、信念糅合在一起,所以这不是一个结局,而因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旅程的开始。

有人说,《药》是歌颂革命者夏瑜的,也有人说,是揭露黑暗统治的,有人说是批判群众的落后与麻木,也有人说是批评革命者的脱离群众。不管是什么,在鲜活的历史面前,寻的医国之良药,将人们从麻木中唤醒,是每个革命人士的必经之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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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简史读后感优选4篇


近来,很多人都被作者所写的作品深深吸引。 读后感是对自己思想成长轨迹的记录和总结,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时间简史读后感”这部作品的人物形象,希望本页面内容能帮助到您!

时间简史读后感 篇1

这学期有幸拜读了霍金的《时间简史》一书,书中对时间的本质、宇宙的由来作出了权威性的总结,虽然有很多内容仅仅是假说,但这又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才能大胆提出来的假说。霍金的理论和构想已经成为科学领域的里程碑。

虽然这本书页数不多,但我读来依然吃力,阅读过程中脑海中一直萦绕着许多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否曾经是个无限小的点?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尽头的?人类是否真的能发明出时光机回到过去或是到未来?人类最远能到达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物质的最小部分又是什么?

也许有人现在就可以给出一个十分满意的答案,可谁又能知道,你给出的答案可能仅仅在当时的情境下被人们所认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将会有更多的人站出来,告诉你不是这样的。也许我们现在看宇宙的视角,正是井底之蛙的“蛙”的视角,若干年后发现原来宇宙并不像想象中的那样,此时你可能会有所思:到底什么オ是真理?没有人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一切都要交给时间。

这本书想要完全看懂它需要的知识储备绝不止一座山。而我只是在读罢后有些许感悟而已。人类在浩瀚的宇宙银河和庞大的历史长河中是那么的渺小与无力。古人有:“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的诗句,面对宇宙的无穷和生命个体的有穷,古人尚且如此,我们又何必因为一些小事而大伤脑筋。

今天我们探索宇宙,归根结底无非是在奇迹与寻常中实现着我们作为茫茫宇宙中的个体所特有的意义。就让我们在思考中朝向真理而不懈奋进,也许那会是无止境般的漫长,但我们仍铭记时空无尽、生命不息。

时间简史读后感 篇2

宇宙是无限的,所以存在着许多的奥秘。《时间简史》这本书便向我们阐述了宇宙的奥秘。作者在书中探讨了许多深奥并令人生畏的主题。其实,要想读懂这本书,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呢!

读了这本书不仅让我明白了宇宙是怎样的,还让我明白了空间,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在爱因斯坦以前,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时间和空间是绝对的。爱因斯坦所创立的相对论则告诉人们没有绝对的事物,一切都是相对的。他曾用最短且最通俗易懂的话解释过什么是相对论“如果你和你的朋友一起玩,不知不觉,你会发现时间过得很快,可你一个人在那里无聊,发呆,你会觉得时间过得非常慢”。就是这样简短的话勾起了我对科学的兴趣。

读了这本书后,我的脑子里便有许多疑问。宇宙有没有大爆炸?宇宙是否曾经是一个无限小的点?到底广义相对论准不准确?人类最远能达到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难道光速真的是速度的极限以致黑洞是人们无法逾越的鸿沟?所有的问题都只能打上一个问号。但就是这些问号,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沉陷在想象的世界。或许随着科技的发展,将会有更多的伽利略站出来,让这些都成为已知的答案,一切都要交给时间。

这本书的作者更是让我敬佩的人,就是被称为“宇宙之王”的霍金,可是命运对霍金却是那么残酷。1963年,21岁的霍金在剑桥大学读研究生的时候,不幸患上了会导致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不久就完全瘫痪了,被长期禁锢在轮椅上。1985年,霍金因患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被剥夺了说话的功能。他在轮椅上坐了40年,全身只有3根手指能正常活动,就这样,他身残志不残,撰写了《时间简史》,让更多的人爱上了科学!为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一个人只要肯努力,就没有不成功的事情。一定要相信自己啊,加油。

时间简史读后感 篇3

我利用假期简读了这本《时间简史》。这本书读的人可能不多,但我相信只要读过这本书的人就一定有这样的一种感觉:

全书共十二章,通过简单易懂的语言讲述了关于宇宙本性的最前沿的知识,让我们似乎是局外人的人洞悉了字宙的奥秘,包括:我们的字宙图像、空间和时间、膨胀的字宙、不确定性原理、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等内容,深入浅出地跟我们讲述了遥远星系、黑洞、粒子、反物质等知识并对宇宙的起源、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古老命题进行了阐述。

通过阅读,让我觉得自身的渺小,宇宙的奇妙,人类的生命力……“在一个无限的宇宙,每一个点都可以认为是中心,因为在它的每一边都有无限颗恒星。”每一句话都值得我深思,本以为自己眼前的生活就是全世界,其实我们只是万物中渺小的一微粒而已。看清自己的所在,看清自己的本心,看清自己的未来,这才是这本书真正给我的启发。霍金的思想让我感叹科学的无穷力量,让我们能够打开思维,放眼观望一切。我们看到的字宙之所以成为现在的样子,其实是因为我们的存在。空间和时间不仅去影响而且被发生在宇宙中的每件事所影响。也影响着我们自身的今后一切。所以通过了解黑洞、了解奇点、了解我们的星系不是唯一的星系。

通过阅读、通过学习,普及天体物理的知识,让我对宇宙的神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更惊讶于多少次的必然与偶然、才有了太阳系,オ有了地球、才有了孕育人类生命都可场所。霍金教授的思想与智慧令我敬佩,让我深深感受到那耀眼的光芒。

时间简史读后感 篇4

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以及那些目前为止人类尚不足以弄明白的事物总是像磁铁般地吸引着我,于是我利用周末难得的机会我认真地读了霍金先生写的《时间简史》一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让人耳目一新. 我是地地道道的唯物论者,对于那些神怪之类的说法很是反感,而对于能用科学理论解释奇异事物的书刊杂志便很感兴趣.对于霍金先生写的这本《时间简史》便很是有一口气看完的冲动,但是由于自己认知水平有限,不得不一字一句地慢慢理解 最吸引我的内容,莫过于是虫洞,所谓虫洞就是连接宇宙遥远区域间的时空细管,在《时间简史》这本书中,我发现,时间原来真的是可以穿越的,可是,以现在的技术来看,确实颇有困难,霍金先生在《时间简史》中说到过许多关于时间旅行的实验,它们无一不深深吸引着我,平时上网过程中,我也会浏览一些关于时间穿越的案例,当我看到这一个个案例时,真是目瞪口呆,它们是那样神奇,宇宙是那样的神奇。

《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而对于这本书的作者霍金先生,我更是被他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他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他的贡献竟然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来的,这才是真正空前的——他将不可能变成了可能.身体的不幸让霍金体会到了地狱般的煎熬,然而他却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缔造了人类的天堂.不幸中的大幸,正如霍金本人自述:幸亏我选择了理论物理学,因为研究它用头脑足矣.这正证明了约翰·弥乐顿的名言:头脑是他自己的住所,他在其中可制造地狱的天空,也可制造天堂的地狱。

优选: 读三体有感范文优选4篇


读三体有感(篇一)

你可曾想过,这个世界上有一本巨著叫三体,你可曾想过,在这本书里距地球四光年外,有一个三体文明?你又可曾想过,因为这个文明,我们这个蓝色星球上即将经历一场灭顶之灾。

《三体》共有三部,作者是“新中国科幻小说之父”刘慈欣。这套书讲了地球文明向外太空发出了第一次挣扎,以太阳为中心,向宇宙深处飞驰。“三体文明”正欲逃离母星,而恰在此时,他们看到了地球发来的信息,于是便利用先进的科技锁死了地球人的科技,意欲清除地球文明。与三体文明的战争使人类第一次看到了宇宙黑暗的真相,地球文明像一个恐惧的孩子,在暗夜中发抖,而那星空则早已变成了死神广阔的斗篷……

拥有动人心弦的情节自然不够,还要用众多人物形象进行细节刻画,将点和面结合起来。于是,我们便看到了清梦徒留的叶文洁,嫉世如仇的伊文斯,仡仡不休的史强,知己难求的汪淼,看到了出师未捷的泰勒和雷迪亚兹,功成名就的萨伊,似水娇柔的庄颜,还看到了力挽狂澜的罗辑,孤胆独谋的云天明,大爱如佛的程心……

初读三体,我的第一个感受就是人类很脆弱。三体文明仅用了一个小雨滴状的物质,几乎就摧毁了人类数百年精心建造的全部星舰,仅有五艘幸存:当三体文明说地球人是虫子时,几乎所有人都放弃了挣扎,准备浑浑噩噩的度此余生。其实读到这里,我的内心还是有些愤怒,有些悲伤的。无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人类显得那么脆弱,那么的不堪一击,难到书中所有的人物都是如此吗?不,当然不是,就在不久之后,我认识了他——史强。

他是一名从未仰望过星空的粗俗警察,他观察敏锐,果断决绝,具有极强的行动能力和惊人的信心。在第一部中,是他领着汪淼,丁仪两位已经成为“虫子”的科学家去看虫子,并留下一句十分振奋人心的话:“是地球人与三体人的技术水平差距大呢,还是虫子与咱们人的技术水平差距大呢?你们都知道,虫子根本就没有被战胜过!”在第二部里,他又只身保护罗辑的安全,为那个混乱的世界作出了许多不朽的贡献。他其实在内心早已仰望过星空,他知道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倾尽生命也必须要做。正是因为有他这样正直、不屈的人,我们地球的生命才得以延续。

但深入地读下去,我却发现了许多不一样的色彩,当各国联合起来,共同对付三体文明时,我看到了地球人前所未有的团结;当云天明冒着生命危险向地球人讲述那三个故事时,我找到了人类象征着的勇气;当联合国发布了面壁计划,当罗辑根据黑暗森林理论,成为持剑人并对三体文明进行威慑时,我发现了地球人独有的智慧。原来,我们还拥有这么多!

我有种感觉,地球生命真的是偶然中的偶然,宇宙是一个空荡荡的大宫殿,人类是这宫殿中的唯一一只小蚂蚁。真的,我有时觉得人是多么渺小,不值一提,有时又觉得生命真可敬,重如泰山……

悔当初,血气方遒,而如今,覆水难收,流光若返,万事皆再重头。天下同,谁人能说?四百年,恩怨情仇,一朝散,烟消云走,曲终人瘦,曾记多少风流。唯,往事悠悠。

我想:人类可能就是在这种希望与绝望之间变得超乎想象。不管怎样,那份属于我们的坚毅与勇气,将永刻于星空之下!

读三体有感【篇二】

我从各种地方都听说过刘慈欣的《三体》小说。在中学的时候,我的朋友们都推荐我读《三体》,但是我老是借不到这本书。周围的老师们也强力推荐我读《三体》,以及刘慈欣的其他小说。因此,我决定现在开始读《三体》。读完这本书后,我认为《三体》并没有让我失望。在这篇点评中,我会从两个角度来评判《三体》的质量和独特性:《三体》语言方面的质量和《三体》与刘慈欣的短篇作品《人生》的对比。

我周围的同学们似乎都在中学的时候就读了《三体》。读完这本书后,我也认为这本书用的词没有我之前读的《人类简史》和《边城》难。词汇方面,《三体》是弱了一点。但是,一个我能从刘慈欣学的东西是他的场面描写和语言描写。我非常欣赏刘慈欣写故事的方法因为《三体》的每一页都很吸引人,让读者们想继续读下去。我认为他的故事很吸引人因为他的语言描写和场面描写很优秀。比如说,在第二章,主角汪淼跟丁仪做了一个打台球的试验,并且在试验后谈论了试验在现实生活的物理中的含义。平时,我读不懂关于科学和物理的书。但是,汪淼和丁仪做的实验让我很容易地看懂了丁仪要表达的注意。刘慈欣不仅让我在脑海中清楚地看到这个场景,汪淼问丁仪的问题也让我清晰地明白了出名的“台球桌”和物理的关系。一个刘慈欣写得优秀的场面是第七章,第六十页上的场景。场面的中心是一位在挥舞一个“四 -二八”的旗子的女生。刘慈欣描述了这位女子幼小的年龄,美丽的身材,和血气方刚的姿态。所以,当一颗子弹击倒她时,刘慈欣把这个场面描写为,“她陶醉在这鲜红灿烂的梦幻中,直到被一颗步枪子弹洞穿了胸膛…”虽然这肯定不是这本书里最精彩的地方,但是这一部分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因为我想到了一个陶醉在美丽的梦里的女孩儿被突然枪毙的场景,感到非常吃惊。我也想要在我自己的作文里写到这样短小而使人惊讶的场面。

读《三体》之前,我读过刘慈欣的一篇小作品,《人生》。《人生》是他在2003年写的一个短篇作品。这片短篇作品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因为他挑战了很多问题:人生是悲剧吗?如果记忆能被遗传到下一个时代,人类发展会突然爆发还是人类会被灭绝?刘慈欣在自己的小说里问了观众和读者许多沉重的问题,也挑战了我们对某些发明和发展的看法。《人生》并不是一步小说,而只是一篇非常短小的故事。《人生》几乎全部都是三个人之间的对话:母亲,胎儿,和莹博士。作品的形式也和《三体》相去甚远。《人生》的形式是这样的:

母亲:“我的孩儿,你听得见吗?”

胎儿:“我在哪里?!”

母亲:“啊孩儿,你听见了?!我是你妈妈啊!”

胎儿:“妈妈!我真是在你的肚子里吗?我周围都是水……”

而《三体》的形式和任何小说一样,有章节和小节。《人生》的形式把读者们的注意力集中在人物的对话上,并且只让人物的对话推动故事的情节。《三体》的形式让读者们不仅从对话中明白故事情节,也让他们从环境和场面描写中得到故事的细节。而且,这两个作品的结尾都是一个人说的话。《人生》的结尾是:

“宝贝儿,咱们上路了!”

《三体》的第一本的结尾时:

“这是人类的落日……”叶文洁轻轻地说。

我认为用一句语言作为结尾会让读者感觉到故事还没有结束。这样,作者隐隐约约地结束了一个故事,让读者自己去想故事里的人物的未来会是怎么样的,或者作者在暗示故事并没有停,故事会在未来的书里持续。

刘慈欣的作品虽然读起来没有很大的挑战性,但是《三体》和《人生》还是抓住了我的注意力。他的作品虽然词汇量并不具有挑战性,但是他的作品会提出一些生活里有重大影响的的问题:人类的落日会是因什么而造起的?遗传记忆的功能对人类好还是坏?人生是悲剧吗?而且,他的作品很吸引人因为作品中的语言描写和场面描写很精彩,是我可以从他学的东西。因此,我强力推荐大家读刘慈欣的作品来消遣时间。

读三体有感(篇三)

这个周末,把三体看完了。看完之后,整个世界好像都变得不一样。

作者用他强大的知识储备和对人性的理解,塑造了一个真实的世界。

从结果上说,罗辑,作为一个合格的守护者,在他的时代威慑三体,保卫了地球;而程心,两度放弃手中的武器,阴差阳错,最后地球和太阳系都湮灭了。两者都是以爱为名,为什么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呢?

罗辑先是一个玩世不恭、游戏人生的形象。故事发生发展,他渐渐有爱,也因爱而改变。是爱,激发了他保护地球、保护这个世界的勇气,并将这个决定贯彻一生。他用宇宙的黑暗森林论来保护了地球,其最大的原则就是生存第一。

程心,诚心。她一直拥有足够的爱。虽然是孤儿,但从小被收养被善待。长大之后也被人深深的爱着,得到过史上最浪漫的礼物。她以她的方式爱着这个世界,想要回报这个世界。她的善意蒙蔽了自己的眼睛,看不清真实的世界,导致了错误的选择。文章一直提到,错误的选择并不是程心一人做出的,她仅仅代表了所有选择她的地球人做出了这样的选择。

在我看来,她的道德观是一种浪漫情怀。如果当时她身在青铜时代或蓝色空间的星舰上,她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呢?吃人,或是被吃?所以,这是生存和理性的对抗,无意识和有意识的搏斗。

在《三体》的世界里,主人公并不重要。纵观全局,比起整个宇宙,人、地球和太阳系实在太渺小。不过权利和技术被谁掌握真的很重要。书里提过的清理者,他们为何就有消灭其他星球的能力。还有存活到最后,发出公告的那个文明,凭什么他们可以做出让宇宙重生的决定。所以说到最后,并不是不能和宇宙、和命运抗争,只是看是否具备那样的能力。让自己变得强大,掌握话语权。不管最后做出的决定是对是错,那也是自己做出的选择,而不是被决定、被安排。

读三体有感(篇四)

《三体》这本书我之前就看过了好几遍,本来不是科幻迷的我在这之后就被大刘带进了这个坑。每一次读《三体》我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每一次我都会惊叹,原来还有这些细节是我之前没有注意到的,还有这些描写是我印象不深的。毫不夸张地说,这是一本可以让人看上瘾的书。

《三体》这个名字是天文力学中一个至今无解的难题,同时也是三体星系的名字。故事从“文革”期间,红岸基地的叶文洁向三体世界暴露了地球位置开始说起,一直到几个世纪以后归零者重启宇宙结束。

这本书不仅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就是作为小说来看,它也有许多闪光之处。作者在书中埋下了一个又一个伏笔,设置了一个又一个悬念,给读者一个又一个惊喜。有一处,三体人利用智子给常伟思等人发送了一条讯息:“你们是虫子!”,可他后面又写道,即使人类用再先进的办法,也不能将地球上的虫子杀光,而我们跟三体人的差距比虫子和人的小多了。这也照应了三体世界入侵地球失败的情节。在第三册中,如果你没有看到后面,你根本想不到山杉惠子竟然是她丈夫的破壁人,仿佛前面写的所有伉俪情深都是为了最后一句讽刺的:“面壁者比尔·希恩斯,我是你的破壁人。”

在文中,人类首先是掌握了大自然的法则——火,然后又用五万年的时间进化到现代文明。可当我们遇到三体文明时,所有的骄傲都土崩瓦解,一滴小小的“水滴”就能将代表人类最高科技水平的恒星级别飞船瞬间摧毁。正如三体文明说过的那一句话:“毁灭你,与你何干?”但即使是强大的它们也被歌者文明的小小光粒几乎灭绝。接着歌者文明又和其它上帝文明进行了一场战争,宇宙的所有法则都被当成武器,就像猿人拿着火把一样。人类文明,毫无还手之力。

每一次看完这本书后,我都会望着天空思考着:在宇宙的某一角落,会不会有三维空间正在向二维空间坍塌?此时此刻,会不会有一支舰队,正在大开杀戒?我们所处的宇宙,在其他文明看来。可能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灰尘……

一切,都无从知晓……

优选: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汇编4篇


多读书,能使人精神焕发,充满自信,充满魅力。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优选: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汇编4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篇一)

然而人们常常并不感谢我们所拥有的,却留恋已经失去的,这正是人的悲哀和缺陷所在。

如果您用这些尘世的虚荣东西来诱惑我,我又怎能一心一意地读书呢?

青春与年纪无关,而在于内在的精神。所以叔叔,即使您已经白发苍苍,您仍然可以童心未泯。

我仅仅将它当作一段不寻常的人生经历,使我能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审视生命。

我很确信,自己对生命中的一分一秒都感到快乐。不论将来会发生什么不幸的事情,我都感觉自己是幸福的。我会把所有的不幸——即使是牙疼——都当作有趣的经历,乐于去体验这些感觉。哪怕风云变幻,我也会直面一切。

某些地方总是和某些人联系在一起,以至于睹物思人,实在很有意思!

当您没有如期参加我的毕业典礼时,我就将您从心中抹掉了,并永远地埋葬。

我不想结婚了,人一结婚就开始走下坡路。

我恨月色如此美丽,而他却无法与我共赏。

最最亲爱的杰维少爷——长腿叔叔——平莱顿·史密斯:

我想,将来的某一天——很遥远的未来——我们其中一人必须提前离去,但我们至少已经幸福地生活过了,会留下许多值得回忆的东西。

以上

这真是一个美好的故事。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篇二】

以前,我一直不明白幸福的真谛,直到读过《长腿叔叔》此书。文中的茱蒂自从离开孤儿院,被好心的“长脚叔叔”送去上大学,便觉得自已十分幸运,十分幸福(虽然茱蒂没有平常人那样幸福的童年)。

《长腿叔叔》记载了茱蒂给史密斯先生写的82封信。不,准确地说,应该是她的生活中发生的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事,她写出了对生命的理解。茱蒂在信中一直称那个资助她上大学的神秘理事为“长腿叔叔”——只因她瞥见好心人被车灯拉长的身影。这一特殊的称呼使史密斯先生仿佛成了她的亲人。而事实上,茱蒂把“长腿叔叔”当作了一个亲人,一个唯一能倾诉、能沟通的亲人。

史密斯理事认为乔若莎(原名)写的《蓝色的星期三》十分好,所以决定资助其上大学,并将其培养成一位作家。而唯一的条件是她每个月必须写一封信给他,并在信中汇报学习情况,并且不会回复。而茱蒂并没有把写信当作一项工作来履行,而是通过信把自已对长腿叔叔心灵的感激倾诉了出来。

在精彩纷呈的四年大学生活中,茱蒂结识了一个对一切都感到快乐的女孩子莎莉;一个目空一切、零花钱似乎永远花不完的贵族女孩茱利亚;一位英俊、谈吐不凡的杰维少爷。一次偶然的'机会,杰维少爷与茱蒂相遇了,此后,他们一直有来往,两人彼此爱着对方。当杰维。平莱顿向茱蒂求婚时,她却拒绝了。茱蒂觉得自已身份卑微,配不上平莱顿家庭的骄傲——杰维先生。而杰维却误以为她爱上莎莉的哥哥——吉米。麦克白,因此离去了。杰维只身一个人前去加拿大打猎,不幸得了肺炎,卧床不起。茱蒂得知后,碾转不安,在信中把心中的忧郁全写了出来。“长腿叔叔”出人意料地回了茱蒂一封信,并邀请她去和他见面。没想到“长腿叔叔”竟然是杰维少爷——杰维。平莱顿。史密斯。

读完此书,我慢慢品味咀嚼着书中的内容。它令我回味无穷,也使我明白:我们生活在21世纪的人真的很幸福,父母给了我们这么多,我们应该知足并好好珍惜这一草一木,每一寸光阴。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篇三)

长腿叔叔是一种很有趣的东西,它能给人们带来方便,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工作中都不可缺少。它可以让人们联络感情,交流思想。想说什么,可以直接写出来,寄给对方。《长腿叔叔》就是是一位女大学生写给她的“长腿叔叔”的书信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儿朱丽莎的故事。朱丽莎受到幸运女神的眷顾,由孤儿院的一位理事赞助上了大学。条件是每月给他写封信汇报自己的学业,但收信人并不回信。所以在长达四年的大学生活里,朱丽莎一直坚持写信给这个从未见过面的神秘叔叔。由于朱丽莎只见过这位理事模糊的身影:腿长、个子高,于是,朱丽莎在信中称他为“长腿叔叔”。

朱丽莎是一个很善良的女孩儿,她性格独立,自尊心很强。她一直努力学习,想当一个作家。同时她还利用放假时间,给低年级的学生做家教。在这段时间,她还交到了一位男性朋友。最后让她怎么也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向她求婚的男性朋友竟是她信中所说的“长腿叔叔”。

这个故事就是为了让大家明白创造奇迹并不困难,只要你不怕困难积极向上的生活,你就会发现其实你自己就是一个最棒的奇迹。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篇四】

你看过长腿叔叔这本书了吗?那可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书中讲述了孤儿茱蒂被一个不知明的好心人送到了大学读书,并且每个月还个他许多零花钱,有时还送一些礼物。但这位好心人想要的回报就是茱蒂好好学习,每个月写一封信给这个化名是史密斯的先生。最后,茱蒂竟惊讶的发现:长腿叔叔就是她在大学似的恋人。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生活中,长腿叔叔就像一个专为孤儿奉献的有钱人。在故事中也同样如此,他用他的钱资助茱蒂上小学,上中学,上大学。同时,在茱蒂的请求下,他也捐给了一个贫困家庭100美金!茱蒂则是一个活泼好动,坚持不懈,在写作方面有天赋的女生。茱蒂也有一颗感激的心:他在给长腿叔叔的心中不停的感谢,有时觉得零花钱太多事,还会很有礼貌的退回来。总之,他就是一个近乎完美的女生。

当茱蒂到大学时,她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她可以不再干活,而是可以在假期里到各地游玩;她可以不被人随意使唤,还可以买自己想买的一切东西。在这样好的学习环境下,她终于成为了一个作家,出了好几本书。

想想看,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是有很多这两种人吗?慈善机构、捐款活动,比比皆是;而一些打工的人在勤奋工作后,不也成为了大人物,建立了自己的公司吗?

我们应该学习那些有爱心的人,更要学习那些坚持不懈,干成大事业的人。他们的经历就如同“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中说的那样。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好好学习,为祖国增添光彩。因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

水是最好的药读后感范文1000字合集4篇


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阅读作者写的作品的过程是一个令人享受的过程。读后感最终还是要回归书籍本身,不可偏离主题。那么要如何,才能在笔走龙蛇下写出心中的震撼呢?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水是最好的药读后感范文"这样的内容,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水是最好的药读后感范文 篇1

《水是最好的药》,看到这书名,感觉很纳闷,水怎么是药呢?水这个词对每个人来说,并不陌生,但其中的奥妙没有多少人会知道。

水是生命之源,人类在火星上寻找生命的痕迹,首先寻找的就是水,有水才有生命。这是F 巴特曼博士在《水是最好的药》一书中的一句话。在书中,F 巴特曼博士详细介绍了通过喝水治好很多病人的事例。水对我们来说,只知道渴了就喝水,不知道水在人体中的奥秘。

我们对身体外面的水了解得很多很多,但对身体内的水却知之甚少,如果我们了解了水在身体内的具体运行情况,我们就会恍然大悟,我们关于医疗保健的观念就会随之发生彻底的改变,我们就会惊讶地发现许许多多疾病的病因仅仅是:身体缺水。身体缺水造成了水代谢功能紊乱,生理紊乱最终又导致了诸多疾病的产生,而治疗这些疾病的方法简单得令你难以置信,那就是:喝足够的水。

由于对水有这样一种根本性的认识,人们普遍认为口干是身体缺水的表现,进而推断,只要口不干就说明人体内水分充足,运行良好。从医学上讲,这是十分荒谬的。人们为治病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却找不到一劳永逸的防治方法。

渴是身体对水的呼唤,这呼唤短促而有力、焦急而难耐。此时,倘若饮一杯清水,身体的呼唤就会停息,因为水满足了身体的需要,消除了人的焦躁不安。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随着渴意的消失,人们对水的作用的认识似乎到此为止。

巴特曼博士对3000 多名消化道溃疡患者作了临床观察,只用水治病。他在书中详细介绍了疾病疼痛如何通过水来缓解这些症状。F 巴特曼博士在书中还列举了一些病人通过水疗法的实例和体验写给他的信。例:尊敬的F 巴特曼博士:有件事非常重要,我能证明自来水对降低血压非常有效。从1994 年4 月初起,我就遵照您的建议,每天用8 盎司的水杯至少饮用8 杯水,有时还要多些,大约过了三个月,我就不再服用利尿剂和钙阻断剂了。以前我的血压一直靠药物维持,现在逐渐降了下来,以前的收缩压平均在150 160 之间,舒张压在95 98 之间,现在不靠药物,收缩压为130-135 ,舒张压为75-80 ,真让人惊奇。除了维生素和矿物质,不吃药只喝自来水,外加一点盐的疗法,使我的身体大获解脱。我深信不疑,您确实掌握了革命性的、神奇的用药理念。您即将出版一本书,需要一些水疗法的实例,我愿写下我的体验,以此作为对您的报答。这是美国陆军退伍中校瓦特F 伯麦期特写给F 巴特曼博士的信。

《水是最好的药》真是一本好书,F 巴特曼博士的观点符合常识,它的保健建议切实可行,他的治病建议标本兼治。我相信,有幸读到此书的人都不会因为花钱买了这本书而后悔。

水是最好的药读后感范文 篇2

水是最好的药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由于近期做了水机销售,接触了一些水方面知识。真的有一个全新的了解。就像《水是最好的药》书中所提到的:人们对身外的水了解比较多,但是对人体内的水了解甚少。的确是这样。之前只知道人的生命离不开水,但是如何用水来维护生命,保护生命,保障生命,提高生命的质量,还是一知半解。可以说基本就是一个水盲。文盲不会涉及健康和生命,但是水盲则会影响人的生命质量。真的要感谢这本书的作者,也感谢那些在新的知识领域里开拓者,他们能把复杂问题简单化,这是一个观念上的转换。我本人受益匪浅,同时也要向周边所有的朋友介绍和推荐这本书以及相关的知识,以此让我的亲朋们都获得健康。生命既不在于运动,也不在于静止,而在于平衡。也就是:心态平衡运动平衡饮食平衡睡眠平衡这个世界上本没有成千上万种疾病,其实只有一种疾病,那就是细胞新陈代谢出现了问题。因此我们要好好饮水、认真喝水。把水赋予我们的生命延续更完美,更完整,更长久……

水是最好的药读后感范文 篇3

今天,我看了一本《水是最好的药》,这本书是F.巴特曼,美国医学博士所写。这本书阐明的是他发现了一个震惊世界医学界的秘密--就是许多慢性疾病的病因仅仅是身体缺水造成的。它不用药,只用水,就治愈了三千多名患者。

从书中我对水又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妈妈每天叫我要多喝水是很有道理的。

身体缺水是造成许多慢性疾病的根源,像哮喘、高血压、糖尿病、肥胖症、忧郁症、过敏症等以及包括抑郁症在内的某些精神疾病。

水能治愈百病,甚至能愈和癌症晚期。但正因此,人们常常对水的基本认识还不够深入了解。所误以为得了病就得吃药、打针、滥用抗生素所导至人们以为由基因紊乱造成的疾病。

其实,生活往往就是这样的,我们常常把简单的事物想成复杂化,复杂到连自己都懵懂的地步。

话说回来,如果我们不是吃止痛片和依赖其他药物,而是喝很多很多普通的自来水,我们就会发现:不仅是疼痛,甚至是疾病本身就会永远消失。

在这里,我倡导大家:每天要多喝水(两千毫升以上)。水是多么的珍贵,不能浪费水之源。

水是最好的药读后感范文 篇4

水是最好的药马特曼刘晓梅译

◆中文版序

茶、咖啡和工业饮料里含有大量脱水因子,这些脱水因子进入身体后,不仅让进入身体的水迅速排出,而且还会带走体内储备的水。这就是我们越喝茶和咖啡……就越想小便的原因。一方面我们的身体急需水,发出了口渴的呼唤;一方面我们用茶、咖啡和工业化饮料在糊弄口渴,并没有真正满足身体对水的急切需求。久而久之,我们就会麻木;久而久之,水的新陈代谢功能就会紊乱。新陈代谢功能一俟紊乱,身体的某些区域缺水,它发出的信号就不仅是口渴,而会表现出比“口干”多得多的症状:它们会让你的腰疼痛;它们会让你的颈椎疼痛;它们会让你的消化道溃疡;它们会让你的血压升高;它们会让你哮喘和过敏;它们甚至还让你患上胰岛素非依赖型糖尿病。

◆基本认识

人体内还有一个干旱管理机制,其主要功能是:在人体缺水时,严格分配体内储备的水。其运行原则是:让最重要的器官先得到足量的水以及由水输送的养分。在水的分配中,大脑处于绝对优先的地位。大脑占人体重量的1/50,却接收了全部血液循环的18%-20%,水的比例也与之相同。人体的干旱管理机制十分严格,分配水时,身体内的所有器官都会受到监控,严格按照预先确定的比例进行分配,任何器官都不能多占。

◆用药错误的根源

在科学中,人们认为只有溶质(也就是溶于血液的物质,或血液携带的物质和血液中的血清)才能调节人体的各种活动,调节人体对水分(溶剂)的吸纳。人们普遍认为,人体能自动调节水分的配置。水无处不在,不花钱就能得到,身体决不会亏待自己,一缺水就会补足。有了这样的错误认识,人们在进行应用医学研究时全都盯着一个方向:找到致病的“特殊”物质。因此,只要医生怀疑患者有什么异常或波动,在没有提出清晰、明确的治疗办法前,先用化验来查找病因。因此,除了用抗生素治疗细菌感染外,所有治疗方法都是为了减轻患者的症状,却治标不治本。一般来说,高血压是治不好的,一个人只要得了高血压,终生都得服药;哮喘病也是治不好的,一旦得了哮喘病,吸入剂就得形影不离;消化道溃疡是不能根治的,病人必须随时携带抗酸剂;过敏症是治不好的,必须依赖药物控制;关节炎是治不好的,病人迟早会成为跛子;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由于对水有这样一种根本性的认识,人们普遍认为“口干”是身体缺水的表现,进而推断,只要“口不干”,就说明人体内水分充足,运行良好。从医学上讲,这是十分荒谬的,足以使人误入歧途。人们为治病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却找不到一劳永逸的防治办法。我曾经对3000多名消化道溃疡患者做过临床观察,只用水治病,并将结果公之于众。在整个医学界我第一个发现,这种“经典疾病”对水——做出了反应。从临床角度看,这种现象与饥渴症很相似。在同样的外部环境和临床条件下,水对别的“疾病”好像也起作用。大量研究证实了我的临床观察。人体内有一个完整的信号系统,能够发出复杂的缺水信号,每当缺水时就会自我调整。

口干”是脱水的惟一信号。我刚才解释过,“口干”是身体极度脱水发出的最后信号。在发出“口干”信号前,脱水已经存在了,并且危及到身体健康。早期的研究者已经发现,即便身体其他部分相对脱水,为了咀嚼和吞咽食物,口腔也会分泌唾液。当然,只有长期、持续缺水才会引发慢性缺水症。缺水症和其他紊乱性疾病有相似之处,比如,缺少维生素C的人容易得败血症,缺少维生素B的人容易得脚气,缺少铁元素的人容易患贫血,缺少维生素D的人容易患佝偻,治疗这些疾病,最好的办法就是缺什么补什么。因此,只要我们明白慢性脱水症能引发什么并发症,预防与早期治疗就比较简单。

◆不同人生阶段的水调节

不同人生阶段的水调节人生分为不同时期,人体的水调节机制也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胎儿在母亲子宫的阶段(如图1-左B所示);第二阶段是成长阶段,即身高和体重达到成熟(大约在18到25岁之间)的阶段;第三阶段是从成年到死亡的阶段。细胞在子宫里发育时,母亲为胎儿细胞的生长提供必需的水。水的摄入和传输系统似乎是由胎儿组织完成的,却体现在母亲身上。胎儿和母亲对水的需求似乎表现在怀孕初期的晨吐感觉上。母亲的晨吐感觉是胎儿和母亲的缺水信号。

◆应当彻底搞清的问题

随着年龄的增长,体内细胞的含水量也会逐渐减少,细胞内的含水量与细胞外的含水量之比从1:1减少到大约0.8:1(见图2)。这是一个巨大的变化。我们饮水是为了满足细胞的功能需求,饮水量的减少会影响细胞的活力。饮水量的减少会导致细胞含水量的减少。结果,慢性脱水就会引发一系列症状。

◆水的其他重要特性

*在身体的新陈代谢过程中,水具有重要的、基本的水解作用,即新陈代谢有赖于水的化学反应(水解作用)。水的化学能量可以促使种子发芽,长成一株新植物,甚至大树。生命化学利用的正是水的能量。*在细胞膜层面:水渗透细胞膜时可以生成“水电”能(电压),转化成三磷酸腺苷(ATP)和三磷酸鸟苷(GTP),这是两种非常重要的细胞电池系统,储存在能量池中。ATP和GTP是身体里的化学能量源。*水还能形成一种特殊结构、模式或形态。它像一种粘合材料,能把细胞建筑粘和在一起。水像胶水一样把固体溶质和细胞膜粘在一起。体温较高时,水的粘合作用类似于“冰”。*大脑细胞的产物可以通过“水道”运送到神经末梢,用来传递信息。在神经系统中,除了主航道外,还有支流和非常细的溪流,溶质材料沿着水道“漂运”,这种水道就是“微管”。(见图3)*人体中的蛋白质和酶在粘度较低的溶剂中效率较高。细胞膜中的所有受体(接受端)都是如此。在粘度较高的溶剂中(在脱水状态下),蛋白质和酶的效率较低(对身体缺水的判别力可能也较差)。因此,水可以调节身体的所有功能,包括各种溶质的活动。“水是身体里的溶剂,它能调节所有功能,也能调节溶解在水中并在水中循环的溶质的活动。”这一新的科学真理(认知模式的转变)应该成为未来医学研究的基础。

新观念(新模式)表明,身体的慢性疼痛不应用受伤或感染来解释,而应当首先将它视为慢性缺水,什么部位疼痛,什么部位就缺水。医生首先应当考虑疼痛信号,先把它们视为缺水信号,而后再考虑是否采用复杂的治疗程序。非传染性的、“反复出现”的或慢性的疼痛应当视为身体缺水的信号。

慢性疼痛包括消化不良疼痛、风湿性关节炎疼痛、心绞痛(无论行走还是休息)、腰部疼痛、间歇性跛行疼痛(行走时腿部疼痛)、偏头痛和持续性头疼痛、肠炎疼痛和与之相关的便秘

脱水症和某些慢性疼痛[插图]图4:痛感探测感官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局部的神经系统,一部分是中枢神经系统。在早期,止痛药可以消除局部的疼痛,但是,当达到一定界限时,大脑就变为监控疼痛的直接中心,直至身体出现脱水症。这些止痛药(镇痛剂)有致命的副作用。持久的脱水能损害身体,止痛药压抑了痛感,却不能消除疾病的根源——脱水。镇痛剂往往会引起胃肠出血。每年都有一两千人因为经常服用镇痛剂而丧命。现在(1994年)已经清楚了,止痛药能损害一部分人的肝脏与肾脏,能致人于死命。

◆第三章消化不良引起的疼痛

消化不良引起的疼痛,即由胃炎、十二指肠炎和烧心引起的疼痛,只需要增加饮水量就可以治疗

当我们喝下一杯水时,水立刻到达肠道,并被吸收。但是,一个半小时后,大致等量的水才能通过粘膜的腺体层分泌到胃中。水从底层渗出,进入胃,为消化食物做准备。消化固体食物需要很多水。有了水,胃酸才能分泌到食物上,酶才能被激活,食物才能分解成均匀的微粒状流体,进入肠道,步入消化过程的下一阶段。

我的一位医生朋友用这种方法治疗他弟弟的阿尔兹海默症,每天都强迫他多喝水。现在,他弟弟已经恢复了记忆,可以跟人对话,不再喃喃自语了。仅过了几个星期,这种方法就收到明显的效果。

◆肠炎性疼痛

肠炎性疼痛如果左腹下方出现肠炎性疼痛,首先应该把它视为身体缺水的另一种信号。这种疼痛往往与便秘有关,是持续缺水造成的。

便秘不畅是脱水症的并发症。如果摄入较多食物,输送到大肠的固体废物就会增加,加重排便的负担。这一过程就会引起疼痛

。只要摄入足量的水,左腹下方由便秘不畅引发的疼痛就会消失。晚上吃一个苹果、梨或者桔子,有助于第二天便秘顺畅。

[精品]在人间读后感范文优选4篇


在人间读后感【篇一】

书一直是人类的朋友,这位朋友与我们每个人的交情都不大一样。也许只是泛泛之交,或者是心心相惜的难求知音。正所谓书海无涯,浩瀚的书海实在是让人难以企及。

我喜欢书,更喜欢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给予了我知识和快乐。然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莫过于《在人间》了。《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主要是主人公阿廖沙从1871年到1884年这一时期的生活。

从书中,我看到了阿廖沙悲惨的命运,他忍受着非人的生活还要遭受生活带给他的压迫这是一个少年该承受的吗?我对这本书的印象特别深刻,书中的人物也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善良的外祖母神圣得像圣母再世;吝啬刻薄的外祖父让人感到可气又可怜;嫉恶如仇的轮船厨师斯穆雷粗俗中却流露着正直;裁缝妻子为沉重的生活带来了一丝温馨……

不仅如此,主人公阿廖沙也是因为厨师斯穆雷给他看了果戈里的作品,才引起了他对书籍的热爱,激发了他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才促使他怀着“做个顽强的人,要想办法改变自己,不然我就真的毁了”的决心,踏上了奔赴喀山的路。我真心希望他会有好的前程。

《在人间》是高尔基对阿廖沙少年时期的回忆,也展现了阿廖沙少年时期心灵成长的曲折、坎坷的历程,它是世界文化园林的魂宝,是世界文化底蕴的宝贵遗产。

再次翻开这本略显破旧的书,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是啊!从前,我并没有那么爱看书,爸爸妈妈给我买的书,看了一遍就扔在那儿,不去管它了。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那样做并不好,久而久知,那本书便会被我渐渐遗忘,可能再也不会去碰它了。那么,我就少了一份知识,少了一次美的欣赏,少了一个阅读的惬意感,我会失去一些很重要的东西,一些无法从其它地方进行弥补的东西。所以,我更应当百倍珍惜。

这本书的作者高尔基说的没错,书籍确实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带领我们进入了一个奇幻的世界,在那儿,我们可从丢掉所有的烦恼和不愉快,享受书带给我们的乐趣与无限的遐想。

在人间读后感(篇二)

在我读的书目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

读完了这本书的第一部分《童年》,我不禁泪流满面;读完了《在人间》这部分,我又为旧俄国的黑暗制度而气愤;读完了第三部分《我的大学》,我被主人公在社会大学锻炼的精神所深深打动。

这本书里讲主人公阿廖沙小时候父亲病故,9岁时跟母亲来到外祖父家,亲眼看见毒打儿童等令人作呕的丑事。但是,外祖母却给他讲了许多故事,他被外祖母的故事所吸引,因此对文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11岁时由于外祖父家业破产,无法养育他,他便到社会上打工,独立生活。他曾经在鞋店、圣像作坊、画师家和轮船厨房做工,受尽了屈辱。可是,书籍使他找到慰藉,在探索文学的路程中,阿廖沙又一次开始了新的人生。

在16岁那年,阿廖沙获得了自由。他重新结识了许多朋友,他一直想上大学,可是那时的大学对穷苦学生是关着大门的。终于,有一个“特别大学”——专门收留穷苦学生的学校向阿廖沙敞开了大门,阿廖沙终于开始了新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在生活上,阿廖沙和我比真是差得太远了,我从小就有父母的关心、爱护,是“小公主”、“掌上明珠”,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顶在头上怕摔着。可是我却总说自己父母如何如何不如别人。在学习上,我时不时嫌学习闷啊,烦啊,一点儿也不主动,对比起来小阿廖沙把学习当朋友,而我却把学习当成了自己的敌人。

小阿廖沙的生活是艰难的,可是文学给他带来了希望,他的生活在自己的勤奋努力下逐渐走向光明。我生活如此轻松,那么我就更应该像阿廖沙一样去好好地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将来建设祖国的明天贡献力量。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一书,像明灯、像丰碑,闪烁心头;像多彩的阳光,伴我踏向繁花似锦的征程。

在人间读后感(篇三)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在人间》。

这一本书讲述了作者高尔基在十一岁的时候,母亲因生病而不幸去世,作者成了一个孤儿,便只好自己走入社会,独自去闯荡世界。后来,作者找了工作,就在鞋店,圣像作坊当学徒,还在绘图师家,轮船上做过杂工,都受尽了折磨。当作者在轮船上当洗碗工时认识了厨师斯穆雷,并在他的帮助下开始读书。后来,又在裁缝妻子的帮助下读到了更多的书,作者在书海里游的越来越畅。书籍让作者开阔了眼界,五年后,作者便到了喀山去求学。

读了《在人间》这部经典。 的自传体小说,我体会到了作者高尔基生活的那个年代是多么艰苦,困难,哪像我们现在这样过着皇帝般的生活,可以说是差了十万八千里!但是这些困难并没有难倒高尔基,他克服了重重苦难,并拥有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东西——书。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高尔基才成为了全球著名的作家,现在,哪还有人不知道高尔基这个名字?

我想,虽然我们现在的许多生活条件要比高尔基那个年代要好许多倍,但是我们却都没有一个高尔基有而我们没有的东西,那就是能够克服许多困难,坚强,自立的能力!所以,我们要学习高尔基身上独有的能力!

在人间读后感【篇四】

本次我读了《在人间》。我看了《在人间》这本书后,我真的觉得人生的艰难和艰苦,全在高尔基的人生中展现出来了?高尔基在小时候,饱受他的外祖父的打,每次要个好久才能见到自己的亲生母亲一面,而每次他见到他妈妈的时候就觉得他妈妈对她很好,但是有一次他去找母亲的时候,被他的外祖父发现了,他的外祖父又是一阵毒打,对他的妈妈也是,差点连外祖母都打了。高尔基终于成长了,到了15岁,他的外族父让他去打工,虽然赚得很少,但是却让他得到了丰厚的经验,虽说还是有点苦,但是他还是撑了下来,他的外祖母也总是拿高尔基给她的钱,去买面包,给比她们更穷的人,她带着高尔基一起去发,一开始高尔基十分不解,但是后来外祖母和他说,多积德,多帮助别人,上帝会看见的!后来高尔基准备去学习更多的知识,也是他之前和书解下的不解之缘。高尔基这本书让我感受颇深。高尔基小时候的生活十分悲惨,而他却没有畏惧生存之艰难,而奋勇向前,面对外祖父的打,还是十分的坚守自己的理念。虽然他们是穷人,但并不是没有尊严,虽然他们经常被军队的人所欺压,更可气的是他们让他的外祖父打高尔基,就是因为他和军队的人的儿子们成为了朋友,虽然有些奇葩,但是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让高尔基受了一阵毒打。高尔基虽然非常的聪明,但是那是毕竟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再聪明没有实力,也是废柴,所以高尔基终于准备学习了。其实高尔基这种精神很另我们学习,因为高尔基这种顽强的精神,现在有许多人都没有这样的精神所以我要学习!

优选: 读《哈利·波特》有感4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我们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和心得体会。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优选: 读《哈利·波特》有感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一】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一个棕色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子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可以体现出对朋友的友情、老师的尊敬、面对困难和邪恶永不退缩勇敢面对的精神。拥有了这些,他们就一次又一次的逃过难关。“哈利波特”这几部书讲述了他与他两个最好的朋友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发生的故事。在那里记载着他们一起战斗、一起共享快乐、一起分忧困扰的点点滴滴的事情。

其实我很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然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且在这部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城堡里有许多的鬼魂,他们可以游动、可以谈话、可以挪动城堡里的任何东西、还可以穿透任何物体、有时还搞恶作剧……还有许许多多,都是那么的神奇!怪不得我们的哈利波特小魔法师会风靡整个魔法世界。

令我最佩服的就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面对邪恶和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让我始终难忘。他们始终有一个信念:“我们要战胜一切,战胜邪恶,用我们学到、懂得、知道的魔法和常识来战胜我们的敌人,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就可以战胜邪恶,正义永远战胜邪恶”。有了这个信念,他们总会胜利,因为邪恶总是斗不过正义的。我也很佩服作者JK罗琳,她运用魔幻小说写出生动的“哈利波特”,又运用哈利波特的朋友、老师和这个魔法世界,让我们明白了许多道理。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二】

有这样一个非凡的人,他幼时便丧失了双亲,却仍能笑着面对生活,他的人生坎坷,却依然勇往直前奋斗,他意志坚强,他勇敢无畏,他就是英国罗琳笔下的《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这套书讲述了哈利连绵起伏的命运人生,一本书如同一次探险,令人身临其境,流连忘返。

这一系列书,不知蕴藏着多少鲜为人知的道理,书中情节新奇有趣,语言形象生动,情节一波三折,时而令以下的捏一把冷汗,时而又令你欣喜万分,人物刻画称不得栩栩如生也是生龙活虎,内容不繁琐,细腻而不复杂。百看不厌。

哈利在他的世界里名声大噪,他的人生不同于他人――他需要与世界上最邪恶、强大的伏地魔较量个你死我活,需要忍受斯内普与马尔福的冷嘲热讽

合上书,试想,假如哈利没有勇气面对伏地魔,假如哈利无法忍受别人对他的嘲讽,假如他没有友谊与援助,他还能活到13岁之后吗?

答案是不能。

没有谁是不需要帮助的,没有谁都一定是十全十美的,没有谁是不需要友谊的,更没有谁是随随便便就能成功的!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这个世界是公平的。权利交在你的手里,你的抉择将是你成功与不成功的钥匙。

我们愈是学习,愈觉得自己的贫乏。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更是我们时代的生命。所以,读书吧,让我们一起翻开《哈利波特》,走进哈利的世界,品味哈利的人生!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三】

初读《哈利·波特》,便爱上了这个绚丽多彩又充满刺激和挑战的魔法世界。现在,重新进入魔法世界畅游时,发现了许多从前没有留意的东西。乔安娜·凯瑟琳·罗琳女士在讲述这一系列惊险的冒险故事的同时,也在讲述一个关于友谊、信念、与爱的故事。

“两个人不能都活着。”——从西比尔·特里劳妮教授的预言中,便可知故事结果了。哈利和他朋友拥有太多的东西,这是伏地魔是终生不会明白的……

勇敢——敢于接受挑战

有时我会想,自己如果面对杀人魔王伏地魔,面对庞然大物——蛇怪,面对满身瘦削而且结了痂又像腐烂的死尸且能带走世界的快乐的摄魂怪,面对重生的伏地魔和一群食死徒,面对下一秒就可能离开世界的境地,面对……我会怎么做?落荒而逃还是接受挑战?也许已经像马尔福一样吓傻了吧?哈利是有一定魔法天赋,但他的勇敢才使他出众!

我们自然不会碰上什么死亡挑战的,但生活中有太多困难和挫折。英语上拼单词、句子的难度越来越高,对阅读理解能力的要求也在稳步上升;语文考试也会不断出现从未出现过的题型和让人绞尽脑汁才可以解答的问题;数学里还会出现要一大堆步骤需要严谨分析和仔细计算的题目;挑战越来越多,虽然这谈不上勇敢但也需要勇气。其实自己能够做到这些,可总会搞得一团糟,我认为,这样太优柔寡断了。坚持到底,接受自己的挑战吧,你需要更坚决更勇敢些!

聪慧——善用书本

有事没事上图书馆博览群书的赫敏是个绝对聪明的人。她能把课本上的东西背得滚瓜烂熟。这不只为了考试,她还想用学到的知识做些有用的事。正因为她认真读过一本关于草药学的书,才能摆脱“魔鬼网”,救了哈利和罗恩。她的聪明才智在于善用书本上的知识来解决困难。

在数学课上学过简算,可一到商场需要估算一下合计的价格却需要一张草稿纸摆死板的竖式,进行小数点计算……如果这样,还需要学简算么?有一次偶然遇上一群外国人却连个招呼都不敢打,想起来真可笑,那要学英语做什么用?

学好知识是为了使生活更方便,学了也要善于应用。假设一个智商极高的人不会应用知识来解决问题也会被周围人当弱智来看待。

学以致用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了,但我们需要用行动来证明自己!

忠诚——对待朋友

罗恩看起来傻傻的,但对朋友显出的出自内心忠诚,是连“赤胆忠心咒”也做不到。虽然在寻找魂器的过程中,他曾弃哈利而去,但他最终回来了。他始终不忘记邓布利多校长给予他们的使命。这些,邓布利多校长早已预见,所以给他留下了熄灯器。凭着对朋友的忠诚,罗恩战胜了恐惧。

忠诚在现在,似乎用不到,但在未来,对朋友甚至国家是必不可少的!

哈利的勇敢,赫敏的聪慧,罗恩的忠诚,纳威的坚持,卢娜的乐观……还有他们之间的友谊,虽然看似平凡,却深入人心,每看一遍就会有不同的体会,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四】

期盼已久的寒假总算来了,我迫不及待地拿来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最后一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我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本书的背面,背面画的是哈利·波特与伏地魔最后一战,哈利与伏地魔对立着,天空是昏暗的,这场战斗,将决定整个世界的命运,看到这一幅画面,我心中不禁感慨万千。

我是一个忠实的“哈迷”,从小学起哈利·波特就陪我经历了一路的风雨,直到了初中。我第一次接触哈利·波特,是在看了第一部电影之后,当时我只是单纯的被JK罗琳所构造的魔法世界所吸引而当我买来实体书的时候,就完全沉浸在魔法世界中无法自拔。从第一本“魔法石”看到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我的心灵世界也和哈利·波特一样经历了许多变化。

在刚刚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时候,小哈利和我一样,是个无知而又懵懂的孩子,刚刚认识两位新朋友——罗恩和赫敏。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哈利也从一个小男孩成长为一个坚强、有担当的男子汉。在所有人的命运都被寄托在哈利身上时,他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面对一切。从那时起,我明白了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要勇于承担责任。在读小天狼星布莱克的话“死了总比背叛朋友强,我们也会为你这样做的!”时。我明白了友情是多么地重要。

哈利·波特系列书,就像我的成长之旅,陪我一路成长,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让我成了一个男子汉!

优选: 艾滋病讲座读后感4篇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优选: 艾滋病讲座读后感4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艾滋病讲座读后感(篇一)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年12月1日是第28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活动主题仍是“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意在号召大家都要勇于承担防治责任,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各尽其力,各负其责,同心携手,加强合作,共同防治艾滋病,为实现健康中国梦努力奋斗。

今天我们谈起艾滋病,可能会有人想这里是青春校园,是远离尘嚣的象牙塔,谈艾滋病不是杞人忧天吗?

其实,感染艾滋病的途径林林总总,艾滋病离我们并不遥远。亲人、同学、朋友、火车上的临座,擦肩而过的陌生人、说不定就有艾滋病感染者,他们就在我们身边。艾滋病已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艾滋病可怕可恨,但艾滋病人可悲可怜!如果你看到无辜的婴儿,被艾滋病折磨得奄奄一息,你能不为之心痛吗如果你看到妙龄的少女被艾滋病摧残得瘦比黄花,你能不为之惋惜吗他们在痛苦中呐喊,在无奈中抗争,在失望中期盼。面对这样一群不幸的病人,我们能忍心无动于衷能弃之不管吗?防治艾滋病,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这是一场只有爱心才能战胜的战争。关注艾滋病而不是漠视它,正视艾滋病人而不是恐惧他们,关爱艾滋病人而不是歧视他们;这些是何等地重要,它关系到生命的尊严,关系到以人为本的国策,甚至关系到国家的盛衰、民族的兴亡!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培养未来的社会栋梁,有义务做好艾滋病的预防宣传工作。不仅要自己掌握艾滋病的防御知识,还要在校园内社会上广泛宣传艾滋病的预防知识,不仅帮助人们消除恐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还要带动学生和社会其它成员消除歧视,关爱艾滋病患者。让他们真正参与到防治、关爱艾滋病这个社会主题中来,成为抗击艾滋病蔓延的主力军。

艾滋病的英文简写就是人们所熟悉的"aids"。这个简称的字面意义就是“援助”的意思。

朋友们!让红丝带在每人的心中飘扬。让红丝带将你的心,我的心,他的心,我们的心连结在一块;让红丝带把大家的力量凝聚在一起。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战胜艾滋,共同撑起生命的晴空。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艾滋病讲座读后感【篇二】

12月1日,是第xx个世界艾滋病日,高密市姜庄镇卫生院在南湖公园和火车站广场组织开展“携手抗艾,重在预防”为主题的艾滋病预防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医护工作人员通过宣传栏、发放资料的形式为市民传授关于什么是艾滋病、艾滋病的传播途径、艾滋病流行现状与危害、艾滋病宣传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如何预防艾滋病等方面的知识,告知居民艾滋病防治的重要性、清楚认识艾滋病的危害。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页及宣传品20xx余件。

通过活动,让市民能够学到预防艾滋病的知识,树立正确认识艾滋病态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关心和参与艾滋病预防工作,充分理解和关怀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帮助他们树立与病魔作斗争的信心,勇敢的面对生活。

艾滋病讲座读后感(篇三)

在我们的语文书中有一篇文章,让我们难以忘怀。我情不自禁的打开语文书翻到了《艾滋病小斗士》这篇文章,虽然已经读过很多遍了,但每一次仍然读的我热泪盈眶,心里满满的。我又一次认认真真的开始读了起来,这个叫恩科西的黑人男孩。一出生就携带艾滋病,但是他竟然一直挺到了上学的年龄。9岁那年恩科西开始上学了,当他得知自己有艾滋病时,不是悲观消沉,而是开始学习怎样面对可拍的艾滋玻但是20xx年6月1日这天小恩科西终于静静地离开了人世。

我感觉这篇文章很好看,于是我又开始读一遍,当我读到:人们不应该对艾滋病人另眼相看,我们需要关爱,拥抱艾滋病儿童时不会被传染的。读到这句话时我十分感动,我想如果我们班要是又一位艾滋病儿童的话,我一定会关爱他,跟他一起玩游戏,而不是对他另眼相看。

我觉得现在世界上的艾滋病人十分缺少关爱,没有人和他们玩,没有人和他们说话,他们十分孤单,所以我建议全世界的人民取爱护艾滋病人,让他们远离痛苦。

最后我感受到自己远远不如恩科西,记得有一次,我生病了,早上爸爸叫我起床上学,我就死懒在床上不起来,有气无力的对爸爸说:我生病了,今天就不去上学了吧!我本来以为吃点药就好了,可是爸爸说要带我去打针,来到医院,打完针后已经三点了,回到家我也就没去上学。通过这件事我感受到自己一点不如恩科西,他得了艾滋病还去上学,可我一点小感冒就把我吓的不敢上学。我们真应向恩科西学习呀!恩科西他遇到困难不是悲观消沉,而是坦然地面对生活。

艾滋病讲座读后感【篇四】

在我的语文课中有很多令人印象深刻的课文,而使我感受最深的还是《艾滋病小斗士》一课。当我含着热泪读《艾滋病小斗士》这篇文章后,对艾滋病小斗士恩科西产生了深深的同情。深深的同情。

岁的南非儿童,他的命运真不幸,里面的主人公恩科西是一个12岁的南非儿童,他的命运真不幸,他一出生就携带艾滋病病毒,但是他却没有悲伤,他具有有的顽强生命力。9岁那年,经过养母的不懈努力,他才得以背上书包去上学。恩科西的身体很虚弱,随时都可能死去。他得知自己的病情后,不是悲观消沉,而是开始怎样坦然地面对今后的.生活,面对可怕的艾滋病。他一边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一边关心和他一样患病的儿童。

20xx年的6月1日,病魔终于夺去了小恩科西那幼小的生命。恩科西本来应该拥有美好的前程,他懂得要该如何面对天灾,他还有梦想,他具有顽强的生命力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想告诉患有艾滋病的病人,应该要勇敢地面对现实,坚强地活着,像小恩科西那样顽强与病魔作斗争。

在生活中,老师、家人等都会强调我们要注意要安全,可是有些人却不以为然,不懂该怎样珍惜生命,不但不听家人的话,还跑到山上,水库等危险的地方去玩,结果有的人钻山洞出不来就死在里面,有的去水边玩不小心就掉下去淹死了我们应该要记住,生命是非常宝贵的,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要记住,生命是非常宝贵的,只有一次生命,一但死去就再也活不了了。我们要向恩科西学习,学会坚强,学会珍惜生命。再也活不了了。我们要向恩科西学习,学会坚强,学会珍惜生命。

必备!励志文章读后感范文优选4篇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是记录人们对于一本书的阅读见解和心得。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必备!励志文章读后感范文优选4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励志文章读后感(篇一)

文字是非常美好的事物,如果你尊重她,爱护她,聆听他,你就能得到源自文字本身的诉说。

读后感是我们亲近文字一个良好的途径,因为读后感本身就是对文字所组成的文章的一种解读,我们可以通过这种解读来了解文章的本质,也就是文字的灵魂,如果我们读的精妙,我们就能够读出文字所带给我们的乐趣,那是一种难以言明的乐趣,不同于感官上的刺激,他能够冲击我们的大脑皮层以及神经,能够开发出一种超越文字本身的乐趣。

因此我们说人是可以通感的,而通感的唯一途径就是去聆听文字。而读后感作为对文字所表现出来的形式意义的一种解读,能否帮助我们快速的理解文字的精妙,帮助我们去亲近文字,把文字作为一种朋友般的存在,从而充分理解他带给我们的感官上的冲击。

正因为文字拥有如此的魔力,所以我们一直推崇读后文章,因为读后文章能够帮助我们节约下时间充分理解文字形式所构成的意义的解读以及诠释,在没有涉及大量的文献研究与资料阅读的情况下,也能够充分的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这正是读后文章最大的魅力所在,也是他最大的价值的体现。所以我们呼吁我们可以写更多的读后文章,也需要阅读更多的读后文章,把看与写结合在一起,把文字的作用发挥到极致。

励志文章读后感【篇二】

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题记

遥想千古赤壁,望那滔滔江水,手中紧握一卷《三国演义》。我轻抚书卷,任由思绪飘向那段荡气回肠的峥嵘岁月……

赤壁烟火

浩荡江水,浊浪排空。我看见一位翩翩公子,羽扇纶巾,英姿勃发,气宇轩昂。想必,这就是周郎了。只见他乌发飘飞,嘴角上扬,面露一丝淡雅微笑,随即一挑眉,道一声:“烧!”霎时,烈焰滚滚,火光冲天,箭雨纷飞,血流遍地,曹军最后的樯橹在喊杀声中灰飞烟灭。

我读《三国演义》,读周瑜,读出两军对垒中周瑜的气定神闲,读出周瑜身上一股舍我其谁的英雄气概!

魏武挥鞭

沧海之滨,曹操跃马扬鞭:“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在沧海的滔滔巨浪中,我清晰地听到曹操气壮山河地吟诵:“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一时间,沧海怒号,日月同辉,似乎受他鼓舞为他呐喊。

我读《三国演义》,读曹操,读出曹操在群雄逐鹿中的壮志雄心,读出曹操身上雄霸四方的宽广胸怀!

千里走单骑

“不谢东君意,丹青独立名。莫嫌孤叶淡,终久不凋零。”

遒劲的墨竹跃然纸上,关羽频频蹙眉,心中一阵感伤。美女巧笑倩兮的脸庞锁不住他的目光,流光溢彩的黄金蚀不掉他的兄弟情深。只有那一株墨竹,无声地读出了他心中所想所望——他定要实现胸中大志……于是他千里走单骑,重回刘备身边。曹公精明的瞳眸中闪过些许无奈。

我读《三国演义》,读关羽,读出关羽乱世纷争中的兄弟情深,读出关羽身上一颗赤胆忠心!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遥想千古赤壁,望那滔滔江水,手中紧握这一卷《三国演义》。

往事虽已成烟,但周瑜的飒爽英姿、曹操的壮志雄心、关羽的炽烈忠诚,却深深地烙在我的心间,化作我成长路上一道绚烂的风景!

励志文章读后感【篇三】

首先我作为一个高中生,述说一下我个人的想法,或许将会有人看见这篇文章 也可能静静的在这里呆着 就像刘长铭校长说的一样 “建一个博客。它是你中学时代的记忆,是里程碑和纪念碑”

——题记

如今的`我回想过去的9年里,无不叹息遗憾,我后悔当年为什么不向现在一样明白梦想的意义,但我不应该去后悔过去,过去的时光已经过去,已经没有时间去让我后悔,在20xx年的9月我考进了XX市XX区重点学校,但我知道我所在的学校唯一可以让我自豪就是 有一个考上了华工 但我对此确不以为然,因为志在月球,就不会雄鹰飞翔,但如果真的让我考进华工,我可能还会选择复读,因为我羡慕 我羡慕清华学子在清华园高谈阔论。就像星凯乐《清华在等你》一书写的一样 “水木清华,钟灵毓秀。清华园,让人魂牵梦绕的地方。清澈蜿蜒的万泉河,贵族气质的工字厅,洁白神圣的二校门,高雅华贵的大礼堂,繁荣如茵的大草坪,古朴精致的清华学堂,宁静清灵的荷塘月色,让多少学子为之终生无悔” 但要想进清华又何尝容易,我所在的学校,我现在的成绩又浇灭了我的信心,当我看见了“你凭什么上北大”又让我重塑了信心 就像清华的校风一样 行胜于言 只要我付出自己的努力,不去看别人怎么样,一直走下去 我一定能看见那属于我光辉的殿堂

苗金利老师说过:“学习不像看美国大片一样 要忍得住板凳上的寂寞”

一个女孩子可以做到的事,何况她的学校比我还差,基础比我薄,她能做到不是因为运气 而是他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她可以我们为什么不可以 Nothing is impossible

我想我不去强求什么,我只想试试,跟他一样 试一试自己那样刻苦那样努力地去学上一个月会不会见效。当时我根本不敢对自己承诺什么结果 但我相信我可以 每个人都可以

梦想终将实现

励志文章读后感【篇四】

人生最可悲的并非失去四肢,而是没有生存希望及目标!人们经常埋怨什么也做不来,但如果我们只记挂着想拥有或欠缺的东西,而不去珍惜所拥有的,那根本改变不了问题!真正改变命运的,并不是我们的机遇,而是我们的态度。这是天生没有四肢的尼克·胡哲想要和所有身处逆境的人说的话……

《人生不设限》中尼克最打动我的是他的乐观和自信。人在逆境中很容易被击垮而随之放弃了目标。而尼克正是相反。尼克就一直是一艘满载着幸福和乐观的小舟,前进于逆流之中。尼克坚定地告诉人们:人生最可悲的不是失去四肢,而是没有生存希望及目标。没有目标怎么付出行动?而尼克自己就是一盏为人们照亮目标的灯。让千千万万的人,重拾梦想走向成功。

尼克的成功,就在于他对于人生的“不设限”,正常人或许就不会有这样的体验。因为他们有健全的身体,无后顾之忧,所以人们就只把自己的目光,停留在哪些失去的东西或曾经的伤上,而没有真正的目标。也正是因为这样很多正常人就平凡地过了一生。他们错就错在了对人生的“设限”上。他认为,只要有梦想和目标,就不会被轻易地打败。

其实,我们常常会在各种各样的心理误区中迷失了自己,但是只要我们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是什么,不放弃任何可以活下去和活得更好的机会,那么我们就能走出迷茫了。

药的读后感


篇一:《药》读后感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就成了药了吗?现在看来恐怕是十分荒唐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解放。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一爱一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

夏瑜是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

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夏四一奶一一奶一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的是为谁,却还要因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

鲁迅先生用他的一支笔,将当时整个社会浓缩到简短的文字中,字里行间都射一出残酷的社会现实!发人深剩

篇二:《药》读后感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可以医治痨。《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革命烈士们宝贵生命的伟大一精一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香喷喷的馒头使人得以温饱;血腥的人血却可怕得令人不寒而栗。在鲁迅的文章,《药》中,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迷信这种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在茶馆中卖力工作,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仙丹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一爱一。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间的矛盾,文章中充分显示出鲁迅对中国社会现况的不满,对於后清腐败民生的失望;以及鲁迅急於改变现状迫切的心境。。

这些传统封建社会中各种小人物的生活点滴,使得鲁迅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於现实的理一性一一精一神。鲁迅对於中国社会传统封建而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处处可见。这篇文章除了暴露出真实传统生活的方式,也是一篇革命的篇章,鲁迅在文章中急於唤醒沉睡多年中国百姓被禁痼的心灵。因为鲁迅深信:文学-是拯救国家民族免於无知之苦的最佳工具。鲁迅真不愧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篇三:药读后感

《药》这篇文章不长,花不了多少功夫便读完了,可在第一遍读完后,却并不有什么感受,似乎是一个平淡毫无一点起伏的故事,看完了,便过了。可再倒回去仔细看,其实在文章中是有妙处的。

整篇文章是在悲伤中发生的,小栓一直是病的,一直没有一定活力,仿佛从出生便是一副虚弱的模样,最后死,也是理所当然。这不免有些遗憾,照我所盼,倘若有段小栓健康的描写或是回忆,可能在被人血馒头无用治疗离去后,更能对他有可怜吧。而他一直是在生重病,看起来无法挽救了,这个“药”有没有耽误了他,好像也不重要,便也没有了读完心中为迷信偏方的反感了。

可那位献出人血的烈士,虽没有提起姓名,虽无一点正面的描写,却也让人记住了。在牢中,不畏各种痛苦,还宣扬革命主张,甚至气疯了别人,便看出了那人的无畏与坚强。可鲁迅先生终究没有一处对他的介绍,仅仅写了他被处死,虽然他只是“药”的来历的一个小插曲,却从中看出了对待革命者的残忍,而且不知姓名,不知已经死去了多少革命者?几句短短的描写,也透出了当时的社会。

让我觉得最难忘,也是最怪异的,便是它的结尾。这么巧,两个人物的墓只隔了一条小路。可就是这条小路,分开了“罪人”与穷人。可又有什么区别呢?都一样的是被欺压,一样可怜。但那束小花,可能是全文中唯一一点彩色的安慰吧。最令我不理解的,便是那只乌鸦,乌鸦静静地站在枝头,没有一点动作。虽然知道不可能有灵魂附在乌鸦身上,可不免有意思盼望,希望能神奇的发生,也算是革命者的纪念,可那铜丝般的枯草,铁铸般的乌鸦,却是冰冷的,生硬的。这个比喻太妙,使那本就悲凉的气氛再抹上了一层凝重,僵持着。

我心中闪过了对革命者的无限怀念与可怜。为了事业,牺牲了生命,死后也遭受不平,甚至灵魂无法显灵。也许是被抛入了地狱,永远不见天日。可正是他们的悲惨,才造就了现在的幸福。而这最伟大的,该被赞颂的人,却受如此大难,心中感情交杂,是伤心,是可怜……只有那朵看懂世事的小花,默默为英雄正名。

最后的镜头出现了,乌鸦飞走了。是不经意,还是显灵?我更愿意相信是后者,它给了我一丝安慰。可谁又说的清,这本就是让我们思考的。

篇四:《药》读后感

读完鲁迅先生的《药》以后,不能知道在当时的旧社会就是一个吃人的社会。那些人都生活在一种似人非人的世界里,但是他们却一直的这样生活,翻版着一个个前人的身影,一个个以前发生过的,却又在不断发生的故事,难道说吃下那带着革命者一点刚劲滋味的血馒头,就能拯救一切?或许在今天我们可以把病治好,但在没有现在医疗条件这么好的情况下,一个血馒头做了什么呢?小栓最终还是离开了人世!

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就成了仙药吗?可能现在看来那是盲目的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解放。他们还深受封建思想的迫害。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一爱一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一爱一,不如说是对一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的是为谁,却还要因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可悲又可叹!

篇五:读《药》有感

读完鲁迅先生的《药》以后,对中国旧农村里的广大农民有了一点见解。他们生活在一种似人非人的世界里,过着麻木不仁的生活。暂且说是麻木不仁吧,他们是无奈的,就连如何坠入这麻木不仁的圈套里的,他们也许也全然不知。可悲,真的可悲。但是他们却一直的这样生活,翻版着一个个前人的身影,一个个以前发生过的,却又在不断发生的故事。多么滑稽的事情啊,吃下那带着革命者一点刚劲滋味的血馒头,就能拯救一切?包括社会,人一性一,等等等等。

这个时候的农民除了干农活以外,干得多得也许就是整天的谈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但别忘了,一件小事可以成全一个人,也可以败坏一个人。说的没错,就在这谈论中,中国农民就消沉了,忘记了一些自己的责任,把自己真的就置身与天地山川之间,淡出了与命运的决斗擂台之上。悲!

毅然决然的以为自己对于农民就认识这些,肤浅了?我们常常把愚昧落后的帽子戴在他们头上。太重了,实在是太重了,他们负担不起,我们这个社会也负担不起,他们也许也不觉得了,不觉得痛,不觉得悲。他们变胆小了,他们变沉默了,他们越发的不知所措,也就不以为然,也就抿然众人了。

往事越千年,来到今天,又有了像陈奂生这样的中国农民。同样,在面对百转千回的社会时,他们同样得不知所措,不知道怎样适应当今的社会。面对物质和一精一神的双重压迫,他们不同于旧式中国农民,有了自己的一精一神追求,便又在我们的生活中茫茫碌碌,我们却又对他们另眼相看了,于是他们又是难堪,阿Q的复一活者又层出不穷,让人玩味。

我全然不知是他们容不下这个世界,总给这个世界增添一种凝重;还是这个世界容不得他们,总给他们以难处的境地?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招惹谁了?他们完全有理由活得更洒脱些,但是他们却没有,依然执着于在世界的角落徘徊前进,他们或许已经习惯了,默许了。但是我们也开始关注他们了,的确,别忘了,只有他们,才是我们心中无法忘记的生命脊梁!

是我们改变了世界,还是世界改变了我们?也许是后者多些,我一路走来,也有过一些疑惑,但是我依然执着于那些心中的力量与温暖,这才是人一性一的所在吧!对于这个问题,你们每个人心中的中国农民形象,我期待你们的解答,也期待着生命的回音。

优选: 牛郎织女读后感想简短 4篇


牛郎织女读后感想(篇一)

这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叫《牛郎织女》。

这个故事记叙了牛郎小时侯的痛苦经历,牛朗织女婚后的幸福美满的生活,以及之后织女被王母娘娘无情地抓回天宫等情节。

我觉得牛朗织女你们该知足了。虽然王母娘娘把你们分开了,你们虽然不能时时刻刻生活在一齐,虽然你们不能有情人终成眷属。可终究一年还能见一面,还能亲热一会儿。有词云:两情若是久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织女,你虽然触犯了天条,但是你吃的还是山珍海味,穿的还是绫罗绸缎,睡的还是高床软枕,而且一年还能和每一天日思夜想的人见一面,以解相思之苦,织女,你是多么幸运和幸福啊!

但是别人却没有你那么幸运了。有的人每一天朝夕相处,但到头来却是一场空,只能单相思而已。有道是: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旁边,你却不明白我爱你;还有的人和你们一样相爱,但是却一生一世都不能相见。

就拿三圣母和刘彦昌来说吧。他们同样相爱,同样爱得死去活来,但是王母娘娘还是残忍地把他们分开了。不管三圣母如何抗争,如何的不屈服,但是王母娘娘仍是不肯成人之美,甚至一生一世都不让他们见一次面。但是牛朗织女你们一年就能见一次面,而且织女吃的、穿的、睡的都是那么好。然而三圣母与你就截然不同了,简直就是一个在天堂,一个在地狱。

难道你们的天差地别就是因为织女是皇亲国戚,所以对她就法外开恩,而三圣母只是一个小小的仙女,就对她那么苛刻,有道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王母娘娘你是多么不公平,不公正啊!织女和三圣母你本该一视同仁,但是你却包庇织女,难道天条是让你随心所欲地滥用吗

在世界上有很多人都渴望做神仙。难道做神仙就这么好吗我认为神仙虽然高高在上,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但是神仙也有七情六欲,也有人之常情,而且他们想爱不能爱,不能触犯天条,只能安守本分做自己的事,一但犯了天条,就会坠入万劫不复之地。虽然凡人有贫穷有富贵,有烦恼,有辛苦,有生老病死,但是凡人能做神仙不敢做的事,能自由自在地生活,能谈情说爱。由此看来神仙还不如凡人逍遥快活呢!

牛郎织女读后感想【篇二】

中国老百姓没有几个不明白牛郎织女的故事。相传织女乃天地的孙女,或说是王母娘娘的外孙女,她和六姐妹在天宫给天织彩衣。地上有个牛郎,哥嫂对他不好牛郎分家另过只给他一头老牛牛郎依靠自己的力量,老牛的帮忙,披荆斩棘,耕田种地,日子渐渐过得好起来。

但他一个人总感到寂寞。有一天,老牛突然开口说话了,说七姐妹要下到温泉洗澡,牛郎可趁机把织女的衣服藏起来了,让他答应做牛郎的妻子。牛郎照老牛的说法办了,在温泉旁说服织女,二人结成了夫妻。婚后,二人男耕女织,相亲相爱,生活十分美满,还生下了一儿一女。但他们的婚事被天地明白了,派天神把织女捉回天庭问罪。牛郎追不上织女,抱着一双儿女痛哭。老牛此时说话了:“我快死了,然后把我的皮剥下来,你穿在身上,能够上天,与织女相见。”

老牛死后,牛郎披着牛皮,挑着孩子,上天到天界寻妻。正当牛郎与织女要相见时,被王母娘娘拔下了头上的金簪,沿着银河一划,清澈的银河一下子变成了波涛翻滚的天河,迫使牛郎和织女隔河相望。之后,天地和王母娘娘受到了感动,允许他们每年七月七日晚上相会。在这则神话故事中,老牛扮演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媒人和神仆主角,每提起牛郎织女之事,人们都对他倍加崇敬。

我被牛郎坚持不懈的精神感动了,因为哥嫂对他不好,把他赶出了家门,可他并没有绝望,而是和老牛一齐相依为命,我觉得牛郎对生活和生命都十分热爱,并且拥有一颗乐观用心的心灵。

牛郎和织女本就应在一齐,可王母娘娘却硬是把他俩活生生的分开了,但最后王母娘娘还是被感动了,同意牛郎和织女的见面日为每年的七月七日,看起来真情和执着也能让神仙感动。

牛郎织女读后感想【篇三】

今天我阅读了《牛郎织女的鹊桥》这本书。这是一本中国传统节日的书。书里有两个小故事:《巧姑娘的鹊桥》和《牛郎织女》。

在《巧姑娘的鹊桥》里描述了巧姑娘高超的刺绣技艺,如:老裁缝给财主的女儿缝制嫁衣,缝制的过程中一不小心把烫斗里的火炭星掉在一件绣着牡丹花的衣片上,烧出了一个铜钱大的洞。在全家人惊慌之下,巧姑娘想出了一个办法:绣片绿叶在上面,绣上去之后好像那本身就有一片叶子似的。再有,俏姑娘用一年时间绣了一幅“鹊桥”图,在七月七日时,一声雷响后,再无喜鹊出来搭桥。巧姑娘就把自己的“鹊桥图”取出,朝天祭拜,突然“鹊桥”图中喜鹊飞了出来,搭成一座鹊桥。从这两个桥段,我感受到了巧姑娘巧夺天工的刺绣技艺,让我懂得了:学技艺,要学精,坚持下去,才能做到最好。

读了《牛郎织女》后我知道里面主要讲了:牛郎与织女成亲并被抓回天上后。他们又只顾着东看看,西看看,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职务,于是天帝便将他们分开,每年的七月七日才能见一次面,而喜鹊们由于同情所以在每年七月七日就在天上搭成鹊桥,好让牛郎织女能见面。通过这个阅读,我知道乞巧节的来历。

牛郎织女读后感想(篇四)

聪明善良、心灵手巧的织女是王母娘娘的外孙女,从情理上讲,做长辈的哪能不疼爱自己的孩子。活活拆散了这亲亲密密、美满幸福的一家人,有些让人费解。

我揣测王母娘娘这么做的原因,无非两点:一是天上需要织女这样的织锦能手;二是织女乃帝王子孙、上天仙女,而牛郎只是凡夫俗子、一介平民,两人间的等级关系相差太大。在我国历史上,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从文中可看出我国的等级观念分布广、历史长,由等级观念支配下建立起来的等级制度则祸害更深更广。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一直到现在,它的种子还绵绵不绝。

我们都是在谈王母娘娘的坏,可王母娘娘也有好心,如果纯属坏意就不会只是将织女带回天宫了。其实,在漫漫人生路途上,父母不也总是会处处扶持着孩子,生怕他们没有父母的牵引便要跌得头破血流。孩子的第一次迈步、第一次生病、第一次上学、第一次考试,甚至第一次远行、第一次工作,第一次恋爱,无不牵动了父母乃至全家人的心。在我们身边,常常会看到这样的场景:当孩子上下学,学校门口的道路便被堵得水泄不通,父母或长辈一手帮孩子拎着书包,一手拽紧孩子小手;孩子即便是一场普通的伤风感冒,全家也如临大敌;孩子原本纯粹想学游泳,却在父母的高压下接受着吉他培训……

即便到孩子已长大成人,父母的双手也不会放下——找学校、寻工作、相对象、结婚、买房、看孩子,父母渐渐佝偻的身躯还要继续为孩子们负起重担,还要继续为子女们操劳忧心:学校饭堂能否吃上可口饭菜;出门在外是否会照顾自己;单位加班能否休息好;下班路上是否安全;房贷还了几成等等,总之,父母无时无刻不在牵挂着自己的孩子。

说到底,对于王母娘娘这个角色,我们要从多个角度来评判,就像王老师经常跟我们讲的,看待世间万物,永远不能只片面地看一面,多角度去评价,我们的思维才不会被禁锢,我们的胸怀才不会狭隘。

【荐】野性的呼唤读书交流范文优选4篇


野性的呼唤读书交流【篇一】

这几天看了一本叫《野性的呼唤》的书。它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在阿拉斯加的荒野中与狗搏斗,最终成为他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一开始我买这本书的时候确实是给狗买的,因为大部分孩子对动物都有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小学生喜欢我们,特别是男生,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是我买的时候吸引我的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丹巴赫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都和孩子们或其他狗一起玩耍,他每天都很开心。后来法官家的园丁天天赌博,欠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了。当巴克走向那个穿红衣服的人时,他明白了棍子和牙齿的力量。当丹巴赫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活规则。丹巴赫造反,杀死了领头的狗斯佩斯。当巴克成为领头狗后,他的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很多不幸,但每一次不幸都让他越来越强大。当丹巴赫变成了一只狼,回顾他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虐待他的人,因为他们,他让自己成为了一个全新的自己。虽然我还没有读完这本书,但我已经确认我想再读一遍。我想明白我第一次没明白的事。如果再读一遍,会不会有新的感觉,审美会不会提高,会不会明白这本书的真正奥秘.有了这些问题,书再读一遍就会越来越薄.

野性的呼唤读书交流(篇二)

这本书是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只高贵的狗。有一天,他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卖了。他成了一只雪橇犬,努力工作。有一天,他觉得自己足够强大,可以成为领袖,可以和斯皮策一较高下。最后巴克赢了,成了领袖,他们回到了镇上。他和他的团队跟随其他人拉信件。他们筋疲力尽,被一对傻子夫妇和他们的傻子哥哥买走了。他们的主人对他们很不好。最后他的团队一个个死了,只剩下几个。之后,除了巴克,所有的狗和它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所以他一直跟着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他找到了自己的家,加入了狼群。

题目里有“野性”二字,“野性”在文中处处体现,我先从“野性”说起。在我看来,“野性”其实就是野心勃勃,杀人如麻。有人常说,森林里充满杀气。你想过为什么吗?因为森林里到处都是杀气,到处都是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此诞生。为什么森林里的动物叫野生动物?这是因为他们必须不断磨练和学习才能生存。巴克其实是这样的。他原本是一只高贵的狗,内心充满善良,却不知道为了生存接受了多少棍棒;不仅被骂过很多次;不知道被别的狗咬过多少次。他在痛苦中活下来,不断磨练自己,变得越来越强大。最后,他充满野性!回归自然!

《野性的呼唤》说,“生命的开始,自然是美好的。”人性其实是善良的,但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父母双亡、受他人压迫、家里缺钱、心中有恨等一些原因,才成为坏人,但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意味着给他们一片蓝天。在这篇论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自然,所以我们的成长是不断磨练的,不断经历一些挫折、痛苦和快乐,我们会慢慢改变。

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努力,努力成为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多积累知识,多积累技能,好好学习,才能在社会立足。我会努力实现自己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俗话说的好,弱肉强食,只有当我成为强者才能被这个时代认可!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适者生存。

野性的呼唤读书交流(篇三)

暑假里,我看了《在甲板的天逢底下》这本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

当时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人们争相到北极淘金。所以拉雪橇需要大量强壮的狗。

这本书描述了主人公巴克,他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巴克第一次到达北极时,他目睹了他的同伴被当地的狗袭击和杀害。它也第一次感受到了棍子的残酷,从此就信奉了“棍子”和“利齿”的规律。几次换主人后,巴克陷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去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要和他们闹僵的时候,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他。于是,巴克渐渐喜欢上了他,冒着生命危险三次把桑顿从死亡边缘拉回来。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巴克疯狂地咬着印第安人的喉咙,为的是支付他的主人。终于回归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表现为一个坚强的人。它的英雄业绩,它的强势姿态,不时浮现在我的眼前。如果我们想在这个社会立足,就必须学会像巴克一样拥有顽强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能力和机敏的生存方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这个社会生存。

在书的最后,作者写道:“它张开喉咙,唱着一首原来年轻世界的歌,一首狼的歌。”这种说法多么雄壮豪迈啊!

这就是狗的传说—— Buck!

野性的呼唤读书交流【篇四】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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