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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龙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1-06 来源:互联网

大学生读完《恐龙》后的思考。

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我相信每个人看了《恐龙》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那么该要如何写好《恐龙》读后感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大学生读完《恐龙》后的思考”,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大学生读完《恐龙》后的思考【篇一】

小朋友们,你们相信恐龙会复活吗?我不相信。可是我看了《复活的恐龙》时,就有点相信了。

夜染黑了一切,自然博物馆里静悄悄的。长发李听见了隔壁的大厅里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长发李的心一下子堵到了喉咙口,他非常害怕。突然,脚步声停止了,他刚松了一口气,脚步声又开始了,他只好亲自去看看。他手里拿了一根木棍,悄悄地把大厅的门打开,沉重的脚步声又停止了,就在这时他看到恐龙的身体动了,这可把长发李吓呆了。他赶快报告了馆长,馆长让他用绳子把恐龙勒死,可是长发李不舍得。最后,长发李把恐龙放回了大自然。

虽然这是一个童话故事,但是我希望恐龙能复活。我们可以和它做朋友,和睦相处,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

大学生读完《恐龙》后的思考【篇二】

恐龙在很久以前就已经灭亡了,虽说鸟就是恐龙的后裔。但是没有证据。

恐龙,我在人与自然里也看过很多。比如说凶猛的霸王龙、迟钝的马门溪龙、和世界上最大的震龙。有些恐龙是食肉的,它可以为了食物不顾一切。甚至连自己的同伙也不放过。从这里可以看出恐龙的世界食多么凶残埃

听说恐龙也可能是鱼变成的,比如说干旱了,水都没有了,鱼必须适应这种环境,然后又经过很多年变成恐龙。

现在科学家们正在研究恐龙和鸟的关系。可喜的是在我过辽西发现的保存有羽毛印痕的恐龙化石,向世界展示了恐龙长羽毛的证据,生物学家们从此证据进一步来推论恐龙变鸟的进化过程。得出了毋庸置疑的结论:原来不会飞的恐龙最终变成了天之骄子—鸟类。

自然界是这样的奇妙,我们要努力学习,认真学好各门知识。说不定将来可以做一番研究人类起源和人类进化过程的贡献呢!

大学生读完《恐龙》后的思考【篇三】

恐龙出现在三叠纪初期,然后繁盛了一亿年以上才在白垩纪末灭绝。

伤齿龙在肉食性恐龙中,它的智商最高,况且他们有着残暴的狩猎天性,可千万不能掉以轻心,还有伤齿龙可以进化变成人,只不过是恐龙人。

暴龙是敏捷的狩猎高手,它经常吃腐尸,说以他是狩猎高手。暴龙身长15米,体重7吨,所以走时有巨大的响声。

主人公阿楚,世娜,爸爸他们被一到神光招进了活生生的恐龙世界,他们吃的是烧生鱼,吃恐龟蛋,吃野果,喝雨水,住在树洞里,历尽千辛万苦过着野人生活,有一次爸爸差一点就被爆龙给吃了,多亏了勇敢的甲龙救了爸爸的性命。

然后他们又开始新的一天冒险了。

我感觉读了这本书使我知道许多恐龙知识,也让我勇敢的面向困难,挑战自己。

大学生读完《恐龙》后的思考【篇四】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自然博物馆里有一个恐龙标本,这个恐龙标本是自然博物馆的宝贝。它为博物馆赚了不少钱,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长发李激活了恐龙,但是恐龙的复活阻碍了馆长的发财之路为了保护地球上的最后一只恐龙,长发李与馆长进行了斗智斗勇的战斗。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保护动物,动物也是有生命的,如果现在还不保护动物,以后看到的将是动物的标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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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读完《荆轲刺秦王》的思考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一篇优秀的《荆轲刺秦王》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大学生读完《荆轲刺秦王》的思考”,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学生读完《荆轲刺秦王》的思考(篇一)

我读了《史记》中《荆轲刺秦王》这个故事,故事十分感人,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我赞赏荆轲的勇。荆轲是战国末期卫国人从小喜爱读书练得一身过硬的本领,在燕国被田光推荐给燕太子丹,燕太子丹想刺杀秦王,荆轲很有谋略,他假装献给秦王督亢的地图和樊於期将军的人头,却借机刺杀秦王。他刺杀秦王虽然失败了,但他的侠义行为名垂千古,被后人称颂。我认为荆柯有勇有谋,临危不惧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荆柯为了完成燕子丹的重托,视死如归,勇往直前,不成功,则成仁的英雄壮举值得我们赞赏。

我欣赏政治家秦王政。秦王政十三岁即位,二十二岁执政,并且铲除了嫪毐、吕不韦两大势力,牢牢控制了秦国朝政,为仿后平定六国、统一天下的事业奠定了基础。秦王政虽然残暴,但他为统一中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荆柯刺杀秦王幸亏没有成功,否则中国的历史就要改写了。

我不欣赏燕太子丹。因为他多疑,不信任身边的人,他性子太急,在不成熟的情况下,让荆柯匆匆忙忙去刺杀秦王,结果失败了。

我同情田光和樊於期两人,他们是俩位忠臣志士,为了燕大庆子丹,为荆柯刺秦王,他们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荆轲刺秦王虽然没有成功,但荆轲的英雄壮举名垂千古。

大学生读完《荆轲刺秦王》的思考(篇二)

几天前,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上下五千年的书,我对它爱不释手。其中我最喜欢看的要数‘荆轲刺秦王’了。

它主要讲的是战国时期秦国最强。一次,秦王准备攻打燕国,太子丹听了非常害怕,连忙找刺客刺杀秦王。当时有一个叫荆轲的人愿意帮太子丹刺杀秦王,并用‘割地求和’的方法靠近秦王。太子丹让工匠做了一把锋利无比的匕首,而且带有剧毒,然后,荆轲带着地图、匕首和秦舞阳去了秦国……可最后刺杀失败了。

看完这篇文章后,我被两个人所感动,第一个是樊於期,樊於期本是秦国大将,后来投靠燕国,秦王一直在通缉他。荆轲为了取得秦王的信任,想‘用’一下樊於期的头。樊於期知道这关系到燕国的存亡,爽快的答应了。让我感动的是樊於期选择了舍小保大;第二个是荆轲,因为不管刺杀秦王成功或者失败,他都要被杀死。

可他明知道去那儿无论是什么结果都是死,但他为了自己的国家还是去了。而秦始皇看起来很坏,可他统一六国也为了百姓好。因为其它六国不在战争,百姓才能安居乐业。

樊於期是英雄,因为他为了“国家”;荆轲是英雄,因为他有不怕死的精神;秦始皇也是英雄,因为他为了百姓,统一了六国。

大学生读完《荆轲刺秦王》的思考(篇三)

读完《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后,我深深的感受到了荆轲那热爱国家的心。

故事是这样的,秦王重用尉缭,一心想统一中原。燕国太子丹请荆轲去刺杀秦王。荆轲带燕督亢地图和樊於期首级,前往秦国刺杀秦王。临行前,许多人在易水边为荆轲送行,场面十分悲壮。“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是荆轲在告别时所吟唱的诗句。荆轲来到秦国后,秦王在咸阳宫隆重召见了他。荆轲在献燕督亢地图时,荆轲藏在图中的匕首露了出来,荆轲刺秦王没有中,反被秦王所杀。

读完《荆轲刺秦王》后,我感慨万分。荆轲是一个多么勇敢的人啊!他所吟唱的的诗句是多么的悲壮,明明知道自己可能一去不复还,却还是毅然决然的去了秦国。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畏秦王的强权,为了自己的国家挺身而出,不怕牺牲。荆轲的精神打动我的心,他勇敢,不怕牺牲,不避艰险的精神和气概值得我们大家赞颂与学习。

大学生读完《荆轲刺秦王》的思考(篇四)

看完《荆轲刺秦王》,我几次感慨于樊於期为报国仇家恨而义无反顾把刀剑刺向自己的咽喉;几次感慨“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悲壮凄凉之歌;几次感慨荆轲断股后甩出匕首的最后一搏。樊於期的以命相报,太子丹的重托以及全燕国人民屏息凝神的翘首以盼,都在一瞬间灰飞烟灭。

只是刀尖到秦王的距离,毫厘之间,便毁灭了一代人的命运。

清末变法志士谭嗣同在临死前曾留下这样的诗句;“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想必这也是你视死如归的铿锵壮语吧,荆轲。在太子面前决意请辞,易水送别而去时终己不顾,临死之前依然傲视怒骂秦王……其实你已经做到了:冒敌进入秦朝王宫,使群臣兵力慌张得尽失其度,面对死神巍然不惧。一位可敬的忠臣,一名勇猛的武士,绵延数千年的燕赵悲歌倾诉着这段悲壮感人的故事,徘徊在人民心中,永不散去。

这重于泰山的死亡,这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永远会被我们后人所铭记,永远,永远……

大学生读完《变形记》后的感悟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在阅读弗兰兹·卡夫卡写的变形记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一篇优秀的变形记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大学生读完《变形记》后的感悟”,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大学生读完《变形记》后的感悟(篇一)

《变形记》是卡夫卡短篇代表作,是卡氏艺术上的最高成就,被认为是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作品之一。

记得刚看完变形记的时候,我说了这样一句话:“这就没了?”

的确,那就是结束了。

很多人看变形记后,都说看不懂,不知道它到底在写什么,而这样一部不知道写些什么的短篇小说居然代表了“卡氏艺术上的最高成就,被认为是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作品之一。”

刚开始看完,的确不解,但如果你试着换种方式去理解,比如类比的方法,如果主人公格雷戈尔不是变成了个甲虫,而是生病了,得了一种怪病,使得自己的身体都变了样,那你会怎么看?一个人生了病,变了个形状,家里的人渐渐的不把它当个正常的人看,然后慢慢地排斥它,最后最后那个生病的人为了不拖累他的家人,选择了死去,而他的家人,因为这个生病的人终于死了,不会再拖累他们了,一起出去郊游了,这你会怎么看?

在我中学时期,我就敏锐的察觉到了:这个世界很冷。我不知道的是在地球的另一半,早就有人发现了这个现象,并且还用超现实主义的手法把它写出来了。变形记描述了人与人之间的这种孤独感与陌生感,即人与人之间,竞争激化、感情淡化、关系恶化,也就是说这种关系既荒谬又难以沟通。但这却是现实生活中真实的存在,真真确确的存在。

我最佩服这本书的还有一个地方,这本书描写了一个冷酷的社会现实,可作者并为对此做任何批判,这是很少见的,一般来说,作者写书往往会带入自己的感情基调,最明显的属三国,在三国中,刘备一定是仁慈的,曹操一定是奸的,因为他不是汉室正统。而这本书却并没有任何的批判。这个我只在红楼梦里面见过,能写这样的文章,其作者非有大胸襟不可。

我看过卡夫卡写给他父亲的信,仅仅5、6页的内容竟用了上百个不同的描写心里的词汇,其内心的敏感程度可见一斑……我非常欣赏他的才情,也很同情他的遭遇。据说他当年写了很多文章,在临终前让他的朋友把他的文章全都给烧了,但他的朋友因佩服他的才情最终没有按照他的遗嘱行事。我想,卡发卡也还是想把他的文章让世人看,不然他大可以自己一把火烧了,而不用假手他人,之所以假手他人,是内心还保存一个希望,希望自己的书能够面世……

大学生读完《变形记》后的感悟(篇二)

昨天,我观看了今年《变形记》的第一期节目——《山路弯弯》,故事的讲述了在城市里生活的少年李锦鉴不爱学习,因上课看漫画书不服从管教打伤老师,回家后玩游戏,妈妈为保护他的视力关了电源,他又把妈妈打到,看到妹妹不顺眼,又把妹妹狠狠地教训了一顿,真是一个人见人烦的小霸王!而生活在广西山村的韦志忠兄妹生活虽然贫困,但是他们互相关爱、互相照顾,非常懂事。

《变形记》栏目组决定把李锦鉴和韦志忠兄妹互换,让他们到对方的学校和家庭体验生活。

就这样,李锦鉴来到了韦志忠兄妹上学的上镇小学,这里的学校条件非常艰苦,孩子们上完课得自己做饭,吃饭还是三四个人一个饭盒,为了照顾李锦鉴,校长特地给他准备了一个新饭盒。还是因为不服从老师管教,李锦鉴掀翻了课桌,扔了饭盒,还打倒了好奇的低年级同学,他在上镇小学的第一个朋友“小绿”都被他骂哭了。放假回到韦志忠的家里,李锦鉴拒绝了韦爸爸特意为他准备的晚饭,自己搭帐篷睡在了外面,韦志忠的哥哥韦志升为了照顾他,只好在外边陪了他一宿。但李锦鉴意外从韦志忠的伯伯那里得知韦爸爸可能患有白血病时,他很焦虑:为什么不去医院看病?工作人员告诉他看病需要钱,而韦家哪里能拿出看病的钱?就这样韦爸爸每天一强忍疼痛支撑这个缺少母爱的家,三个孩子吃、穿、上学都需要用钱……就是这个身心交瘁的爸爸,给他买药、买那里最好的凉鞋,看着这个衣着破烂的爸爸,李锦鉴被深深地打动了。

后来,李锦鉴到“小绿”家里作客,看到“小绿”的外公和村里老人们在开山修路,但得知是为了让“孩子们走出大山时”,李锦鉴彻底转变了,他加入了修路的队伍。

再次回到学校,李锦鉴甚至担任了学前班的老师,教孩子们唱歌,和孩子们一起做游戏,耐心的照顾哭泣的小朋友,这是一个从未见过的李锦鉴——李锦鉴变形成功了——在最后离开时,他跪求韦爸爸和他一起去医院看病,并确诊韦爸爸没有患白血病。

现在想想我自己,和所有小朋友一样爱玩游戏,一玩就天昏地暗,不愿意停下来,遇到不高兴的事就大发脾气,甚至骂人打人,在学校门口我也见过许多小朋友跟家长大喊大叫发脾气的,这是我们身上的“魔”,我想我一定能够战胜它,像李锦鉴一样变好,做一个懂得爱和责任的好少年,小朋友们,你们愿意和我一起来“变形”吗?

大学生读完《变形记》后的感悟(篇三)

《变形记》是由主人公格里高尔一觉醒来变成了一只大甲壳虫为开始的。这个故事的开头真是有够荒诞的,一个好端端的人怎样可能睡一觉醒来就变成虫子了呢,但是又不得不说也正是这个荒诞的开始才将那个社会的矛盾给凸显了出来,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表现出了十九世纪西方现代礼貌掩盖的种种弊端给人们带来的种种心灵创痛。

故事的开头给我们描述了主人公格里高尔醒来后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壳虫,从主人公发现自己变成虫子后的反应,我想主人公是很单纯的,格里高尔在变成虫子后还想着要赶快起床要赶到公司工作,他怎样没有想想当别人明白他变成了虫子,大家会理解他吗?从对格里高尔的心理描述能够看出格里高尔心里也是很矛盾的,对这份工作他后悔没有辞掉它,他想,“我选取的是多么辛苦的职业啊,我日复一日地处于旅途之中。在外面,业务上的刺激,比起在家、在公司要大得多。此外,还要承受旅途的劳累,要思考火车的联运,吃饭没有规律性,伙食又差,频繁更迭的车马交通,一点也没有人情味,没有温馨之感,让这种旅差劳务见鬼去吧!”在枯燥、无聊、劳累又没有人情味的工作上格里高利想辞职,但是一想到要替父母还债格里高尔又觉得自己就应坚持,就应起来去工作。也正是从他的这种矛盾的心里能够看出主人公善良的性格特征,其实从很多格里高利的心理描述中都能够看到主人公善良的一面,但是从后面的他的亲人对他的态度上也更衬托出主人公悲惨的人物命运。

1、表现了人与社会的矛盾。

西方工业革命的到来,大大的提高了生产力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改变了人的生存环境,社会竞争激烈,外界带来的压力,导致人生存环境的恶化,生存状态的恶化,那些小人物为了生存只能更拼命的工作,否则社会是不会允许那些最底层的人们生活下去的,人蜕化为没有感情的社会工具。《变形记》中格里高尔所不能迈出的卧室,同样也是人类异化的生存环境,变成甲壳虫的格里高尔应对着自己向四面八方挥动的小腿,他自己都完全无法控制。人不能成为自己的主宰,这也正是显示出这个物化的世社会人们的限制。所以,当“大家相信他有什么地方不太妙”准备弄开门时,“他觉得自己又重新进入人类的圈子”。但是他真的可能重新回到人类的圈子里吗,从下文看到这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不仅仅仅因为他已变成甲壳虫,更因为残酷的现实使他越来越远离了社会的中心。其实现实就是那些在格里高尔变成甲壳虫后无法实现的事情,比如说他艰难的想从床上起来却不能,他艰难的走到门口,想开们却不能。现实对人的束缚太深,压抑太重,在社会中人永远都被社会所控制,这就使得人与神会的矛盾更加的深化。

2、表现人际关系的无情与冷漠。

人们的关系在金钱面前变了味道,也就是说人际关系在那个社会被异化了,失去了那种单纯真挚的情感。被异化了的社会关系也加深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从《变形记》中我们就看到了人与人关系的异化,个性在格里高尔家人对待格里高尔态度的转变上。在格里高尔刚变成甲壳虫后,母亲看到他是都吓的大叫起来,下意识的往后退步,扑到父亲的怀里,父亲更是拿着手杖将格里高尔往屋里赶。

《变形记》中,人际关系的异化在家人对待主人公的态度的巨变上表现得尤其明显与突出。格里高尔变成甲壳虫后,听到妹妹请求开门时,格里高尔竟然暗示庆幸自己由于时常旅行,养成了晚上锁住所有门的习惯,即使回到家里也是这样,这反映了格里高尔与妹妹关系的疏离。社会给人的巨大压力,而人又表现出了社会的不信任,这正反映了人际关系的异化。当格里高尔变成甲壳虫后,家里没有了经济来源,父亲妹妹都不得不出去找工作,不得不租房出去。于是由于工作劳累,妹妹不再像以前那样经常给格里高尔送饭打扫屋子了,甚至不关心格里高尔是不是吃了饭。当推销员格里高尔凭自己的诚实劳动养活全家时,家人表现出感激热情。而当他丧失这一作用时,家人唯恐避之不及,母亲见到儿子,“霍地跳了起来,伸开两臂”,身不由已地一向往后退;妹妹“大吃一惊,不由自主就把门砰地重新关上”,再也不思考拿什么他可能最爱吃的东西来喂他了,只是在早晨和中午上班以前匆匆忙忙地用脚把食物推进来,手头有什么就给他吃什么,到了晚上只是用扫帚再把东西扫除去。父亲在不得不结束养尊处优生活,当了银行杂役后,渐渐厌恶儿子,以至有一天决心要轰炸他了。他把碗橱上盘子里的水果装满了衣袋,也没有好好地瞄准,只是把苹果一只接一只地扔出来。其中一只正好打中了儿子的背并且陷了进去。这致命的一击最终结束了儿子的生命。依然“怀着温柔的和爱意想着自己的一家人”的格里高尔?萨姆沙的死去,给家人带来简单的情绪,“让我们感谢上帝吧”;家人如释重负,因而到郊外去的旅途中感受到了“充满温暖的阳光”。亲情本应是世界上最纯洁最无杂质的情感,但是在金钱和无情社会的面前依然变得冷漠与自私。

3、表现人的软弱和不可摆脱的杯具命运

应对家人对自己的无情与冷漠,格里高尔始终都抱着善良的对待,他甚至责怪自己此刻不能工作,无法养活家人,不能让妹妹上音乐学院,在看到全家人为了生活而忙碌时,他难过,他甚至还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还能变回到原先的样貌,过着正常的生活,他处处为家人着想,怕母亲看到自己而躲到床底下,用帘子将自己盖住,但是母亲看到他出来的时候吓的昏了过去,父亲回来后将过错全都赖在格里高尔的身上,以至于父亲拿着苹果向格里高尔砸来,有一个苹果将格里高尔的背部咋的凹了进去并从此留在那里。格里高利十分渴望亲情,但是亲情给予他的确实一次又一次的打击和伤害,这也正反应出了主人公不光善良而且有着软弱的一面,也在暗示着人物命运的杯具结局。

社会现实将人们束缚、限制住,人在社会面前无能为力,是那么的渺小,人们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这是最可悲的。主人公的杯具命运是当时人们生存状态的一个真是映照,也体现了作者对下层人们生活的同情与深思。

从《变形记》中,我们能够看出,作者卡夫卡是一个具有社会职责感和同情心的作家,应对人们生活的疾苦,卡夫卡人认真的思考,在作品中卡夫卡对格里高尔悲惨命运的描述深刻的反映出了社会现实的残忍和悲哀。《变形记》正是作家受社会使命感的驱使,冷漠而悲哀地审视现实,抓住人的异化丑恶现象,以表现社会对人的敌视、主宰等具有广泛性命题的表现主义杰作。

大学生读完《变形记》后的感悟(篇四)

今天读了卡夫卡的《变形记》。觉得心中的压抑感像巨石一样压在我的身上。拘束,压抑,扭曲,种种感觉把我捆住了,周身动探不得,仿佛变成甲虫的不是哥里高尔而是我,是我拘束在巨大的皮沙发下,动探不得。

曾经见过卡夫卡的照片。还是蛮帅气的,只是一双大大的眼睛中,充满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绝望?远远不止。许是扭曲的绝望吧。他,是被一生的孤独所造就的巨人;他,站的太高太高,他的眼睛从我们所无法达到的高度往下俯瞰,看到了整个人类的绝望。

《变形记》,以一种绝望的笔调开头。主人公在一夜好梦结束之后,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虫。全家都因此惶恐。还不够绝望吗?我以为这就是最绝望的事。不单单如此,绝望之中还有孤独:一个人的孤独,一家人的惶恐,全人类的绝望。惶恐之后,余下的办法只有一个——接受,习惯了就好。到这里,在绝望的大山中似乎看到了一块希望的石头。

淡淡的爱意出现了,妹妹细心的照顾,母亲温暖的语言,都让主人公看到了一阵阵的温暖。主人公也很知自己的情况,默契的陪和着。开篇紧张的节奏渐渐慢了下来,事情又得到了缓解,让人开始浮想联翩:也许,哥里高尔还会再变回来的,生活还会恢复原状。可卡夫卡不这么认为。我看到的只是光明,而卡夫卡看到的却是全貌。熟悉,不过是厌倦的第一步,稍稍熟悉之后,无限的厌倦就在前面。

终于,经济上的重负让这个家疲惫不堪也狼狈不堪,心理上的重负让哥里高尔越来越多的做出他不该做的事——绝望终于把他逼疯了。他想克制,又无法克制。理智已经无法战胜本能。对过去的回忆已经占据了一切。他虽然拥有甲虫的外壳,但他还有一颗人类的心,只要他在世界上还存在一刻,他就仍然是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无法忍受别人把他当作恶心的爬虫,他渴望自己像原来一样!但是,他又对曾经的生活充满恐惧。对生活的恐惧又使他有些爱上了现在的状况。矛盾,是矛盾让他心力交瘁,是矛盾让他死在自己房间的地板上。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小说人物,哥里高尔,他就是卡夫卡的真实写照。卡夫卡不仅仅在写小说,他在写自己,在写自己的生活。

除了主人公,他的妹妹也是卡夫卡着力表现的人物。不像劣等小说那样,把他妹妹塑造成一个十全十美的人物。在《变形记》里,每个人都是普通的,社会基层的小人物。他们都是真实的,有血有肉的小市民。他们的爱是建立在生存和金钱的基础上的。当自己的生活美满时,他们会去爱别人,关心别人,照顾别人。但是,一但别人破坏了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梦想时,爱就不副存在了。余下的,只是血淋淋的冷酷。从主人公妹妹上的变化上,这一点表现的入木三分。这个形象的成功塑造,也看出来卡夫卡不可估量的天赋。

也许,比原来还要美好,在哥里高尔妹妹的跳跃中,哥里高尔被忘记了。不,这个人就不曾存在,以前的生活,不过是幻觉。在一场闹剧过后,生活又滑回了原来的轨道。而他,哥里高尔,不过是萨姆沙一家生活中慢慢划过的一道流星……

大学生重读《少年闰土》后的思考笔记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在阅读鲁迅的《少年闰土》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怎么才能防止将《少年闰土》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重读《少年闰土》后的思考笔记,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大学生重读《少年闰土》后的思考笔记(篇一)

读完《少年闰土》这一篇文章后,我想到了自己。

从前我家离学校不远,放假时也可以去找同学玩。当时,我每天都过得很开心。后来,我搬家了,搬到了杨家坪九龙坡区,这里离动物园很近,妈妈说从窗台看过去能看到动物园里面,刚开始,我挺高兴的,可是慢慢我觉得自己很孤单,就像儿时的鲁迅一样,被困在、约束在小小的家里,像一只失去自由的小鸟。十几岁的孩子最想干什么?那就是玩!

我希望自己和闰土一样,可以迈出家门尽情地玩,像自由的小鸟,像无忧无虑的白云一样玩!

以前,老师说我作文写得很好,想象力丰富,那是因为有题材,如果没有题材,那我写出的作文能有什么?所以我希望全世界的`家长能让我们这些可以说是假日时足不出户的孩子像闰土一样有外出的自由。闰土是一个见多识广,十分开心、快乐的孩子,假如把闰土锁在家里,那他会是见识广又拥有快乐的人吗?不,我只能说不!世界上有几个人足不出户又拥有快乐?没有一个人是这样的。

少年闰土是一个活泼、机智勇敢的人,相信每一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都像少年闰土一样,那就让他们多出门吧,多学知识吧!

大学生重读《少年闰土》后的思考笔记(篇二)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少年闰土》,一个机智可爱而又勇敢的阳光少年便浮现在我眼前。

本文讲述了闰土与一位富家小少爷的交往过程。与这位丰衣足食的小少爷来比,闰土仅仅是一位穷苦农民的儿子。但是,小少爷的知识浅薄,从来不知道天下的各种新奇之事。而闰土却自由自在地生活着、不受拘束。为什么呢?因为当时的封建礼教对那些小少爷们加以约束,导致他们像井底之蛙一样,只看见一块四角天空。鲁迅先生正是用尖利的笔锋抨击了封建社会的黑暗。

据老师说,闰土中年以后却变成了一个痴呆人,我非常痛恨旧社会,把闰土这样一位曾经的阳光少年变成了那样。如果闰土生活在现在该多好啊!光明的社会、没有封建礼教的束缚,他就可以自自在了。

又从富家小少爷知识浅薄的一面来看,我也看到了当今社会教育的一大缺陷,只把学生们缩在课本的死知识里面,却很少吸收课外那丰富的知识,就像井底之蛙一样。现如今,又有多少学生还能像闰土一样在课外知识中尽情奔跑呢?

要是我,宁愿当知识丰富的少年闰土,也不当富贵,但知识浅薄的富家少爷。

大学生重读《少年闰土》后的思考笔记(篇三)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短片小说《故乡》中节选的《少年闰土》。

文章主要讲了当时的鲁迅是一位富家少爷,住在城市里,过的是无忧无虑的富足生活;因为大祭祀值年回老家而认识了一个乡下贫苦农民的儿子闰土。他们在交往中成为了好朋友。通过雪地捕捉鸟类、海边拾贝、看瓜剌猹、青跳鱼儿等活动,玩的很开心,从而结成了好朋友。但正月过去了,鲁迅必须回城了,就这样,他们分别了。自从闰土走后,就没了音讯,只寄来了一包贝壳鲁迅也送了他一、二次东西,但从此就再也没有见面。

从这篇课文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2024大学生读完《我与地坛》的思考 (集锦4篇)


史铁生先生在《我与地坛》里有一句话:雪地和月光,安静得也似非凡。地坛是史铁生先生的归宿,在我们读者眼里,它也终将成为我们的归宿。你在读完《我与地坛》之后有没有什么想写的感悟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的“2024大学生读完《我与地坛》的思考”,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4大学生读完《我与地坛》的思考【篇一】

“最后的练习是沿悬崖行走,梦里我听见,灵魂像一只飞虻在窗户那儿嗡嗡作响,在颤动的阳光里边舞边唱,眺望就是回想。”似是于恍惚之间,白日唯唯诺诺地隐去,夜色张牙舞爪着降临。此时,夜黑暗得无比苍凉。二十一岁便瘫痪在轮椅之上,这样的史铁生也许不幸,但幸好,他还有地坛。这一生,便有了寄托之所。

那是第一次,一个孤独的灵魂与一个孤独的荒园碰撞。史铁生先生,二十一岁那年进了医院,没有死却再也不能站立行走,对未来充满恐惧又怀着希望。地坛,一段孤寂的历史,历经四百多年的风霜,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被剥蚀,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已经褪淡,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

这两者的相遇似乎有些宿命的味道:地坛似乎是专为史铁生而设,为他历经了这四百年的孤独,为这样一个失魂落魄的人准备好了这一切。让史铁生能在其中或呆坐,或呆想,可以推开耳边的嘈杂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去窥看自己的心魂。

这么一个长满荒草的废殿颓檐,仿佛一只温柔的大手,从先生的痛楚之处轻轻绕过,细细触摸,滋润平每一条皱褶,而后带来了澄明的希望。这地坛里又最纯澈的自然之景,有相依相偎的夫妻二人,有热爱唱歌的小伙子,有漂亮却弱智的女孩和守护着她的哥哥。当一份孤独与另一份孤独相逢,两份孤独的相依相偎,让结果却变得温暖起来。可是究竟是什么让地坛有了如此力量,将一个二十一岁高位截瘫的小伙子哺育成了一代大家?

然后,先生写道“我想那就不必去地坛中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我终于找到了答案,先生所说的“我与地坛”绝非那样一个荒芜破落的古建筑群,或者说绝不仅仅是那样。地坛,该是先生心中的地坛。史铁生参悟了地坛上的每一寸景物,以轮椅上的坐姿,谛听亘古不变的古柏诉说生命之渺小,苦痛之微不足道;仰望盘醒的燕蝶,诉说生命的奇妙。凝视残垣断瓦,看它们展示历史的风尘与博大。从它们这幼小却伟大而神性的景物中,先生有所明悟,构造出自己心中的地坛,豁然开朗。当人的心胸如地坛般宽阔,所有的痛苦一定无处遁形。

万幸,他还有母亲,有着世上最博大的关怀和爱。

一个长到二十一岁忽然瘫痪的儿子——她惟一的儿子,这样的母亲注定是最艰难的母亲,可这样的绝境恰恰练就了最刚强的母亲。为了治好儿子残疾的腿,她四处奔波,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弄来些稀奇古怪的药。吃洗喝敷熏灸,她虔诚地抱着希望“再试一次”“又是再试一次”。为了给儿子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她跑遍各处机关,陪进笑颜,卑躬屈膝,还有顾及和忍受儿子不定时的歇斯底里。她最担心的该是儿子的心理状态,当儿子不在家时,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安,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当儿子逾期未归时,她又怎样焦躁地找寻着,正应了那一句“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她若知儿子为了她那句“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有多勇敢,多顽强,也一定会万分欣慰吧。

至少,先生还有梦想,有矢志不移的信仰。他写道:“凭心神去追回被冷淡的梦想,风吹雨洒,会看见天堂尚远,而梦想未变”。

不错的,天堂尚远,而梦想未变。于是,他开始坚持,开始沉淀,于是,他振作精神,执起笔来撞开一条生路——一条救赎之路。愈沉淀,愈是清明澄澈,仿佛原本急不可耐的生命是一杯混入了泥沙的水,可只要将其静置,泥石沙硕便会一点一点地沉入杯底,最终得到的是上层一尘不染的清水心境。这时的史铁生,已能用坐在轮椅中这更低的姿态去观赏地坛内外平凡却伟大的人,以一个生活智者的身份传递着一剂又一剂生活的良药。在这大千世界前,先生始终微笑着。

“谁说我没有死过?出生以前,太阳,已无数次起落,悠久的时光又被悠久的虚芜所吞没,又以我生命的名义,卷土重来。”我们一定都曾迷惘而不知所措,踽踽自由地夜行,那便去吧。去向往的地方,去光明的地方。因为万幸还有寄托、爱与梦想。那便去一切心魂由衷的所在。

2024大学生读完《我与地坛》的思考【篇二】

我想,凡是知道史铁生的人,也都知道那个破旧但安静的地坛。那是一个给史铁生疗伤的地方,虽然没能让他重新站立,但却让他的心灵飞翔。那夕阳的余辉,残败的房屋,生机盎然的野草,摇头晃脑的小蚂蚁,叶子上滚落的露珠,锻炼的老人,顽皮的孩童……渐渐地抚平了史铁生的狂躁,渐渐地催生了一篇篇耐人寻味的文字,进而渐渐地感染着每个喜欢史铁生的读者。

我们,是否也需要一个地坛?

有句话说,每个人都是折翼的天使,不完美是必然的,经受一些苦难也是必然的。或许我们没有生理上的残疾,能说能笑能走能跳,可是又有谁能肯定自己没有心理上的疼痛?变速的生活节奏,像心律不齐的心脏,不能保证每根血管都有充足的营养。巨大的生活压力就业压力学习压力,让我们的呼吸也变得急促,是不是有的时候会变得狂躁?是不是有的时候总觉得自己丢失了点什么?是不是很想找一处安静的地方畅快的呼吸?

是的,我们需要一个这样的地方,尽情地放松心情,为心灵排污,也为心灵加些动力。在这方面,我们远远不如史铁生先生幸运,拥有一个安静的可以自由出入的大院子几乎是不可能。这个时候,就让我们在自己的心灵上开辟出一间小屋,供自己休息吧。

这间小屋,必须有的是,一些安静的温暖的文字。诗书的作用不仅仅是黄金屋和颜如玉,它是一段带着晨露的台阶,一端连着黑夜一端系着光明,踏着它,可以迎接红彤彤的日出,那些明亮但不刺眼的亮光,会给人带来无穷的力量。腹有诗书也不一定追求华美的气质,只为寻那一缕吹面不寒的杨柳风,吹走烦躁,塑造我平和如湖水的心灵。

这间小屋,最好栽培一些花草。他说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当我看着亲手打理的花花草草,总是欣喜于它们带给我的力量。记得有一次从路上捡到一段10厘米左右的太阳花的茎,把它插在了疏松的土壤中,原以为它会奄奄一息,却没想到几天后它绽放出一朵玫红色的太阳花,那是生命的倔强,触动了我心灵最深处的那份坚强。我承认我不是一个合格的护花使者,一次次我的这些小花小草们面临生活的绝境,可是他们又一次次给我展示生命的力量。都说养花怡情,我却从中吸取着生命的营养。

这间小屋,要有季节的变化时空的延伸。生机盎然的春日,要及时备一份春泥作为滋养;烈日炎炎的夏日,要随时撷取一缕清凉;硕果累累的秋天,要储存天高气爽的心境;白雪皑皑的冬日,要随时吸收温暖的阳光。

在这间小屋里,我们要时刻反省。要对自己拥有的一切怀有一份感恩与感动。不要抱怨生活的不公平,上帝总是在关一扇门的时候打开一扇窗,就像他收回了史铁生先生的一双腿,却让他以纸为船以笔为桨,在文学的浩瀚中尽情冲浪。

是否你还带着伤?不要怕,愈合了就不会再痛。让我们手握一把阳光,在上帝说不的时候也能拥有温暖整个世界的力量。

2024大学生读完《我与地坛》的思考【篇三】

或许是对这位正值壮年,本应大展宏图,却突遭双腿瘫痪打击,但用文字记录下自己的痛苦、迷茫甚至绝望的作家的好奇与同情,我一直乐于读他---史铁生的文章。

他的文章中有不少是写他的母亲。自然而然的阅读,有意无意的在他的文章中寻找契合点。一个身体走入绝境的人,在冥想和回忆中,写尽了生之曲折。

最先接触到的是他的《我与地坛》。名字虽看似与地坛有关,但更多得是写他的母亲。在他失去双腿的那段时间,他郁闷、逃避、心灰意冷,终日独自一人推着轮椅到地坛去,在老树下或荒草边或颓墙边默坐、呆想。然而这却给母亲出了一个难题。她知道他心里的苦闷,知道不该阻止他出去走走,但她又担心他。有时,史铁生在园子里呆得太久了,母亲就会来找他。对于他的出行,母亲无时无刻不在惊恐担忧,正如作者所说“许多年以后,我才渐渐明白,母亲这是在自我安慰,自我祷告。是给我的暗示,是恳求与嘱咐。只是在她猝然长逝以后,我才有余暇设想,当我不在家的那些漫长时间,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安,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对于史铁生的母亲来说,她有一个长到二十几岁忽然瘫痪的儿子。她情愿把痛苦加注在她自己身上。她小心翼翼的顾忌着史铁生悲痛的心,即使那时的她正身患肝病,却更加担忧孩子的未来和他的心结。

然而就在史铁生快要撞出一条路的时候,她却忽然熬不住了,匆匆离去时只有四十九岁。直至母亲猝然长逝,史铁生才开始清醒。对于母亲,自己所表现出来的倔只留下了悔恨,没有丝毫骄傲。那时的史铁生还太年轻,他被命运冲昏了头脑,一心以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人,殊不知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时要加倍的。而母亲在临终前,仍念叨着她那有病的儿子和还未成年的女儿。连最后一面也没有见着,只留给作者无尽的伤痛和怀念。

母亲的去世,也许是史铁生最大的遗憾。在她去世后,她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让人动容。作者所刻画的“母亲”形象深入人心,就像世上千千万万的母亲一样。我也会从中读懂史铁生的忏悔与悔恨,在生活中不留遗憾。

2024大学生读完《我与地坛》的思考【篇四】

作者是史铁生,《我与地坛》是他的散文代表作。

由于作者“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深刻体会到了人生中隐藏着的常人感受不到的痛苦。面对如此从未经历过的痛苦,作者勇敢地选择了积极的面对它,并开始思考人生,思考生命。

“只是到了这时候,纷纭的往事才在我眼前幻现得清晰,母亲的苦难与伟大在我心中渗透得彻底。”只有到了那最关键的一刻,人的心才会有所觉悟,但是到了那时,一切都晚了,我们已无力挽回。

对每个人而言,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这仅有的一次,我们应该要学会积极地、好好地把握它。对于每一堂课,每一次任务,每一项作业,我们都要积极地面对它,而不是刻意地去躲避。选择逃避,总有一天你会为此流出悔恨的泪水!

死对我们来说是必然的。“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在逐步走向死亡。”因此我们更应该学会合理安排时间,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加充实,而不虚空。作者史铁生从地坛这个特定的环境中,感悟了人的生死只是上帝或自然法则的一种安排,通过深沉的哲学思考,渗透了生命的真谛,完成了一次最艰难的思想飞跃,变得不再畏惧死亡,而是能坦然地迎接死亡这一现实。

所以,他最终振作起来了。上帝为他关上了一扇门,而他却用自己的毅力与正确的态度打开了一扇窗。这种顽强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大学生读完我与地坛后的启示900字 (通用3篇)


史铁生先生说: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虽然命运不公平,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自己改变命运。就像史铁生先生一样,不被命运打败,方能成就不凡的自己。不知道你在读完《我与地坛》之后有没有感悟到什么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大学生读完我与地坛后的启示900字》,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大学生读完我与地坛后的启示900字(篇一)

读完那本《我与地坛》时,我想起文中一段描写史铁生失去双腿之后,艰难生活下去的时候,我深有感受。

一个失去双腿不能走动,只能手推轮椅,日日夜夜藏在地坛,观察地坛,能继续坚持生活下去,并且在妈妈鼓励下,让他重燃希望,写下了这本书,令人震撼的人。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他还能坚持到底,体现在书中的那一个个的励志故事。我想,我们在这么优越的条件下读书学习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这使我想到了许多身残志坚的人,如张海迪、霍金;还有那些抗疫英雄、抗洪英雄,以及那些伟人们,同样是令人敬佩的。他们做出了普通人无法做出的事,选择了与坎坷的命运斗争,选择了与命运对抗,选择了常人不会选择的艰难困苦。最后走上了新的道路,走向了成功和灿烂的人生。我们不能做到他们那般的坚强,但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他们不惧怕病魔,我们便不畏惧辛苦,我们没有他们那般的觉悟,但我们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

比如我的暑假作文要求写6篇,我写了三篇后就搁笔不写了,妈妈在检查我作业时,发现我的作文没有完成,便问我:“你还有三篇作文怎么不写了?”我支支唔唔回答说:“我写不出来了,没有内容可以写的啊!”妈妈说:“那你也不能不写啊?这是暑假作业要求做的,你可以多阅读几本书写读后感,或者写随笔,人物、动物、植物,甚至日记等等都可以写的,只要你用心观察,多读多记就能写了么!你看看人家史铁生为什么写出那么好的文章,他的环境、身体条件都比你差,是因为他不怕艰难,坚持努力,才会成功。”妈妈还说:“我想信你,你只要努力,留下的三篇不但可以完成,而且能写的很好。”

在妈妈的鼓励下,我鼓起心中的勇气,改掉自己的懒惰,坚持每天看书阅读,开动脑筋,开拓思路,寻找灵感,在我的努力下很快就完成了任务。

大学生读完我与地坛后的启示900字(篇二)

或许是对这位正值壮年,本应大展宏图,却突遭双腿瘫痪打击,但用文字记录下自己的痛苦、迷茫甚至绝望的作家的好奇与同情,我一直乐于读他---史铁生的文章。

他的文章中有不少是写他的母亲。自然而然的阅读,有意无意的在他的文章中寻找契合点。一个身体走入绝境的人,在冥想和回忆中,写尽了生之曲折。

最先接触到的是他的《我与地坛》。名字虽看似与地坛有关,但更多得是写他的母亲。在他失去双腿的那段时间,他郁闷、逃避、心灰意冷,终日独自一人推着轮椅到地坛去,在老树下或荒草边或颓墙边默坐、呆想。然而这却给母亲出了一个难题。她知道他心里的苦闷,知道不该阻止他出去走走,但她又担心他。有时,史铁生在园子里呆得太久了,母亲就会来找他。对于他的出行,母亲无时无刻不在惊恐担忧,正如作者所说“许多年以后,我才渐渐明白,母亲这是在自我安慰,自我祷告。是给我的暗示,是恳求与嘱咐。只是在她猝然长逝以后,我才有余暇设想,当我不在家的那些漫长时间,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安,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对于史铁生的母亲来说,她有一个长到二十几岁忽然瘫痪的儿子。她情愿把痛苦加注在她自己身上。她小心翼翼的顾忌着史铁生悲痛的心,即使那时的她正身患肝病,却更加担忧孩子的未来和他的心结。

然而就在史铁生快要撞出一条路的时候,她却忽然熬不住了,匆匆离去时只有四十九岁。直至母亲猝然长逝,史铁生才开始清醒。对于母亲,自己所表现出来的倔只留下了悔恨,没有丝毫骄傲。那时的史铁生还太年轻,他被命运冲昏了头脑,一心以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人,殊不知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时要加倍的。而母亲在临终前,仍念叨着她那有病的儿子和还未成年的女儿。连最后一面也没有见着,只留给作者无尽的伤痛和怀念。

母亲的去世,也许是史铁生最大的遗憾。在她去世后,她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让人动容。作者所刻画的“母亲”形象深入人心,就像世上千千万万的母亲一样。我也会从中读懂史铁生的忏悔与悔恨,在生活中不留遗憾。

大学生读完我与地坛后的启示900字(篇三)

读过《我与地坛》,领悟到了不同寻常的人生,肢体残疾的史铁生,有着超乎常人的意志,他的坚持感动着我,虽然失去双腿的他有过失落,有过暴躁,可还是有充实人生。

作者思考着自己的人生,生死观,亲情一系列比较触动我们心灵的事情都显示在史铁生的笔下。

他在二十岁的时候就失去双腿,面对迷茫的生活和自己现在如此不幸,看着在地坛公园来来往往的行人,看着他们健全的双腿,再看看自己那陪伴自己一生的轮椅,心中愤怒之情不禁油然而生,是啊,那对于一个心灵受伤的人来说是一种多么大的打击,可是,他并没有因为世界对他的不公而放弃自己的生命。再想想我们的身体健健康康,生活在幸福的家庭里,可还是有人经常对父亲发脾气,可是,现在想想,史铁生遭受的困难和打击,我想,我们连发脾气的资格都没有。好好珍惜现在那拥有的生活,不要等失去了再来后悔。

史铁生的痛苦,在他的母亲身上是加倍的,但母亲一直理解儿子,尊重儿子,面对着一个在最狂妄的年龄上失去双腿的儿子,内心是如何的痛苦,为了孩子能在心灵上有一份宽慰和自由,她不惜自己承受心灵上的“痛苦”和"恐惧",其中的味道,可能只有天底下作为母亲的人最明白,伟大是一种无私爱,无私的行动。可是,造化弄人,在史铁生第一次获奖的日子里,他是多么希望母亲还活着,多么希望母亲可以多夸她两句,用自己的成绩给母亲小小的安慰,这个机会都没有了,这位为他承受了那么多痛苦的母亲已经去世了,人世艰难,事与愿违。

史铁生通过文字告诉我们人是不能追求绝对的公平的,永远的利益和无忧无虑的幸福是不可能的属于热和一个人的。没有无憾的人生才是真的人生。

人世间最真情,是无私,最不求回报的便是母爱,在史铁生的笔下,热情的赞扬着伟大的母爱。在我们生活中母亲也是如此,在点点滴滴中都有母亲的身影,我们的母亲也在为我们付出着她的一切,所以,多关心她一点,她也会累,也会有离开我们的一天,所以,趁着还没有完全失去孝顺妈妈的时间里,多关心她一点,我们不能太自私,只想这自己,从而忽略了身边的最爱。

时间过得很快,把握现在,给自己的妈妈一份真正属于她的爱,因为没有任何东西是不求回报的。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生活中,我们要学会感恩,身边的人为我们做出了太多太多,我们也只能用感恩让他们得到快乐和安慰。

大学生读荒野的呼唤产生的思考 【必备】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杰克·伦敦写的《荒野的呼唤》,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我们如何去领会《荒野的呼唤》的内函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的“大学生读荒野的呼唤产生的思考”,仅供参考。

大学生读荒野的呼唤产生的思考【篇一】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取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联。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大学生读荒野的呼唤产生的思考【篇二】

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真是受益匪浅呀!

我好像看到了连绵起伏的雪域,狭长幽静的小径,笔直的云杉以及雪域上那一点点的小脚印,宁静、神秘、美丽的大森林深深地吸引了我。动物们之间一幕幕悲欢离合的故事深深地感动着我。

留意谨慎的野兔子在雪地上你追我赶的嬉戏。很爱小动物而最终亲自设陷阱抓了兔子的小男孩,以及男孩醒悟以后的痛苦,让我深深的为他惋惜。孤傲的大秃鹰虽然被印第安人设计抓走了,但它勇敢,顽强的最后自救了,又飞回了它的家里,并继续为它的孩子捕食,并照顾着它们。还有那一群在厚重的积雪里艰难迁移的驼鹿,其中一个孩子掉到坑里了,鹿妈妈毫不犹豫的留下来守着它的孩子,给它安慰,陪着它一齐等死。最终鹿妈妈被猎人打死了,而小鹿让猎人留了下来,鹿妈妈为孩子舍身的伟大母爱感动着我,我鼻子酸酸的,最终,又是我们人类伤害了它们。一只在农家长大的野天鹅克航克,千辛万苦的追赶着同类,最终筋疲力尽而被狐狸给叼走了。书中还写了刚生下孩子的母鹿,怎样等待着孩子站起来吃奶。及一个小男孩设计最后捉到了猫头鹰静翅。还有那为了给孩子捕食,同母牛做生死搏斗的母熊……。

一个个精彩的故事,让我感动,让我情不自禁的爱上了森林,爱上了雪域,爱上了动物。动物和我们人类也是一样的有感情,有生命的,我们人类不好再随意的捕捉及杀害它们了。请给动物一个安静的家,让我们人类与动物和谐共处吧!

大学生读荒野的呼唤产生的思考【篇三】

这天,我看完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经过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了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它为了生存,它学会只求活命,不顾别人的原则,变得十分凶狠,机智。最后,在|||森林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从归荒野。

我们看到人们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但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狗的身上时,我发现,不只是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一个生存法则,是的,就是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这是礼貌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那就是弱肉强食。

巴克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它感受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务必让自己不断变强,变厉害。

从最初的温驯变成最后的野蛮,若巴克持续最初的服从,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的棍子下,我深深的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苏醒的本性。

这本书使我了解了动物之间的故事,之间的争斗。

大学生读荒野的呼唤产生的思考【篇四】

今年寒假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一书中讲述了一条叫做巴克的狗本是无忧无虑在法官身边,但有一天,一群人把它打晕带到了天气十分恶劣的北极做了雪橇犬,在弱肉强食的大自然中经历了各种磨难后,终于成了名副其实的犬王!

我十分敬佩巴克,他与其他狗并不一样,他懂得反抗,在红毛衣几次痛击后,他并没有屈服,反而是更加愤怒要去反抗,他活得也非常有尊严,因为他知道他已经不再是那只可以无忧无虑的家狗,而是真正去了另一个世界——大自然!在几次磨难中他终于懂得只有去拼搏只有去努力,才能活下来同时也要成为雪橇犬队的犬王,要不然面对他的只有冷落与歧视!要么称王,要么成亡!

这本书中也有感动与温暖,当巴克被新主人救后,他就如变了个模样,他的内心因受到大自然的影像所以内心冰冷无比,对生活也没有了任何兴趣,他只觉得只要活下去就已经可以了!但被新主人救后他的内心渐渐变得阳光起来,他的冰冷早已被新主人那灿烂如阳光般的爱感化了,他也为了主人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直到主人死后他悲痛欲绝,又重新与他的狼伙伴走进了丛林开始了新的生活!

巴克,他是那么努力的活着也是那么懂得感激,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努力感激呢?

2024大学生读《敬畏生命》的思考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那么这个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2024大学生读《敬畏生命》的思考”,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2024大学生读《敬畏生命》的思考【篇一】

你可以忽视万事万物的存在,因为他们并非因你的存在而存在。你可以看不见树在空气中呼吸,看不见鱼儿在水里的喘息,也看不见被沉默覆盖的一切。但是当你闭上眼睛,却一定看得见人与人之间的浮躁和疏离。人类作为这个星球上被神请来的客人,机器的出现使他们变得越来越自信,也越来越随意。科技革命的推动,使物质成就日益显现,望着这满目打上了人的活动烙印的世界,人们似乎产生了能够成为这个星球的主人的错觉。

但随之而来的还有什么呢?在工具理性的驱使下人与人之间变得越来越疏离,休戚与共的生态环境也成了取得物质成就的工具与手段,世界变得缺乏温情。人们似乎已经忘了他们是作为客人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忘了他们身上的伟大责任。

《敬畏生命》正是这样一本能唤醒人们内心责任意识,点燃人们日益冷漠的内心的福音之书。施韦泽在书中是这样描述这种责任的:“受制于盲目的利己主义的世界,就像一条漆黑的峡谷,光明仅停留在山峰上。所有生命都必然生存于黑暗之中,只有一种生命能摆脱黑暗,看到光明。这种生命是最高的生命,人。只有人能够认识到敬畏生命,能够认识到休戚与共,能够拜托其余生物苦陷其中的无知。”

这是他在斯特拉斯堡布道时对敬畏生命进行第一次公开阐述中的一段话。他认为,“善是保存和促进生命,恶是阻碍和毁灭生命。”“自然不懂得敬畏生命。它以最有意义的方式产生着无数生命,又以毫无意义的方式毁灭着他们。”所以只有人才能够敬畏生命,将自然律和道德律统一起来。他认为只有人能肩负起这种责任的理由是:人是具有德性的理性存在者。其他动物无法摆脱生命意志的自我分裂,因此无法敬畏生命,而人类可以通过提防三大诱惑将“作为自然能力的上帝,与我们所必然想象的作为道德意志的上帝、爱的上帝统一起来。”施韦泽认为这三大诱惑是:一、“你为什么自寻烦恼?这无济于事。”这是在当你想行善又感到无能为力时诱惑者发出的声音。二、“同情就是痛苦。”“谁亲身体验了世界的痛苦,他就不可能在人所意愿的意义上是幸福的。”三、“人不能这样生活。”这是指当人们体验了同情的痛苦之后会无法安心享受快乐,变得患得患失,变得敏感。

施韦泽认为提防三大诱惑的方法是:首先,你对自己说,“互助和休戚与共是你的内在必然性。”你所做的一切能赋予你的生命予意义。随后,在共同体验了你周围的不幸之后,你应这样认识,“同甘共苦的能力是同时出现的。”如果目睹其他生命痛苦时麻木不仁,那你也会失去同享其他生命幸福的能力。最后,你根本没有权力说你要铁石心肠的生活,因为你内心神秘的声音会告诉你怎样才是真正幸福的生存。

我深深赞同作者关于“只有人能够认识到敬畏生命,能够认识到休戚与共,能够拜托其余生物深陷其中的无知”的观点,因为人是唯一具有理性的生命。理性决定了人之为人和人的道德价值。敬畏生命、保存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价值是可以成为一条普遍的立法原理的,人们遵循自己所制定的法则是意志自由的表现。因此,人们肩负起敬畏生命这一责任是一种出于尊重道德法则而产生的行为必然性。

此外,伦理学发展的历史是人类追求现实世界中和谐完满关系的历史。道德不应与人性和宇宙的自然法则相违背,而应建立在二者之上。敬畏生命伦理学对人们提出的道德要求正是这样一种建立在理解的同情和同情的理解的情感上的,符合人性与自然法则的,利于实现人与现实世界和谐完满关系的哲学。

马克思按照人的发展状态将社会形态分为人对人的依赖性社会、人对物的依赖性社会和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我认为,第三个阶段所说的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中的个人影视在心智、情感和道德上充分发展的个人,理应包含这种“像敬畏自己的生命意志一样敬畏所有的生命意志”的伦理理念。

2024大学生读《敬畏生命》的思考【篇二】

读罢此文,我不由得钦佩起那靠风力吹动纤维的树木。那些树,在有风之际,不停地,不断地播送着自己的种子,种子定不大。但包裹种子的白色纤维大团大团,竟似云库,足可以见树木空投了多少种子。

花费那么多种子,却只有一粒成为树木,值得吗?也许不值得,但我知道为了生息繁衍,即便万死一生,那树木也必须这样做,这便是生命的价值:千万种子中的一粒种子成活足矣!我又联想到了人生,人生不也是这样吗?人生之中,有许多机遇,我们只要把握住了去拼搏,胜败都不重要。因为你拼搏万次后,定有一次会成功。过去,我常常因为失败而抱怨自己不如意,现在我终于明白,那是因为我投资不够大,竭力拼搏才会如意。今天,我钦佩那种树木,在我奋力拼搏后的明天,我定会钦佩自己的。作文

2024大学生读《敬畏生命》的思考【篇三】

今天,我在课外书上看到一篇《敬畏生命》的短文。它主要讲的是通过对不断播散云状种子这一生命壮举描述,歌颂生命的伟力,告诉人们怎样敬畏生命。读了这篇短文,我不禁想起洪爷爷。

洪爷爷是位老红军,他常常教育我们,人要珍惜生命,不能拿生命开玩笑。有一天,我和洪爷爷一起去市场去买菜,洪爷爷捉到一个小偷。洪爷爷见他还小就问:“你为什么不去读书呢?要拿生命来开玩笑呢?”他毫不在意的说:“我那生命开玩笑管你什么事。”洪爷爷说:“生命来之不易,既然来到世上,就要对社会有用。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为社会贡献一份力量,你知不知道?“小偷听后很惭愧。

读了《敬畏生命》这篇短文,我掩卷深思:如果人人都能爱惜生命,我们生存的大家园就会变得更加繁荣昌盛。朋友,请您珍惜自己的生命!

生命对我们来说仅有一次。

2024大学生读《敬畏生命》的思考【篇四】

文章写的是作者在印第安那州的一次小小的经历所引起的联想。一个夏日的午后,作者在湖边看书时,偶然发现湖边的树正在飘散着大团大团的、棉花似的白色纤维。沉浸在书本中的作者以为这只是一时被风吹散开来的,并未在意。可是,渐渐地,这漫天漫地、无止无休地飘送着的、云朵般的种子,完全转移了作者的注意力。它们自顾自地壮观地飘散着,本是来看书的人,却静静地坐在湖畔,在不知不觉中度过了那整个的“长得不能再长”的夏日午后与整个的晚上。

是的,我们许多人都知道,“有一类种子是靠纤维播送的”。在我们所习见的植物中,比如柳树,便是以这样的方式传播种子的。那么,在杨柳吐絮的时节,那如雪的杨花,曾在你的心中留下怎样的印象呢?也许是杨万里那样的“杨花可是多情思,飞入船中落酒中”的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或者是像黛玉“飘泊亦如人命薄,空缱绻,说风流”一样的伤感?亦或是烟惹风迎的热燠燠的烦扰?要不就是四处飞附的轻薄缭乱?有时,那铺天搅地的茫茫漫漫,是否又会不期然地使你觉得摇摇无主?——当然,它也可能在你心中引起美好的遐想,比如像韩愈的“为将纤质凌清镜,湿却无穷不得归”;但是杨花,这漫天飞舞的云絮样的种子,在我们民族文化传统积淀而成的思维定势中,总不是积极的。

然而,作者在那铺天盖地的飘洒中,却感到别样的震撼。那是“一种折服,一种无以名之的敬畏”。我们看到的,不论是感时伤春,还是烦惹缭乱,其实都是触物而发的自己的心情;作者看到的,却是那种子本身,是——生命。如果你没有一颗体物之心,你看到的,总是你自己;而作者面对这样的壮观,却由衷地觉得自己“几乎是第一次遇见生命”。举目可见的芸芸众生,俯仰之间的草木鸟兽,不都是生命吗?——不,作者指的不是具体的客观存在,而是生命本身的生命力,是生命之为生命的那令人惊心动魄的执著。

于是,“那云状的种子在“我”心底强烈地碰撞上什么东西,我不能不被生命“豪华的、奢侈的、不计成本的投资所感动”。“也许在不分昼夜地飘散之余,只有一颗种子足以成树”,然而这却是造物者在不经意之中所成就的,属于生命本身的轰轰烈烈的美。作者心底被碰撞的,其实就是她面对伟岸的造物者时,所具有的由衷的感恩之心。

这种感觉你似曾相识吗?它曾在你有点粗心的生活中一掠而过吗?这种倾心的感动你已经久违了吗?——作者以其特有的体贴之心,提炼并强化了每个人都会有的对生命的最美好的感情。你还要伤春悲秋吗?想一想已经拥有的吧:红枫青荇、春絮秋萤,再柔弱的东西也是一种顽强的生命啊!

这是一篇纯粹的感受性的散文,语不多赘,尽意而止,非常简洁。然而,它却不仅仅是散文而已。这短短的几百字,每个字都是在作者心里蔚然成阴的那棵树的鲜活的种子,它们在不计成本、不问收获地默默飘洒。此后,如果你也有一刻会为没膝的丰草,或是蜻蜓的薄翼而蓦地感动莫名,那就是向你的心飘洒的那些种子中,有一颗已经悄悄地成长,并且教会你,怎样敬畏生命了。

大学生读《朝花夕拾》的思考 (通用4篇)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在阅读鲁迅写的《朝花夕拾》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一篇优秀的《朝花夕拾》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大学生读《朝花夕拾》的思考”,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大学生读《朝花夕拾》的思考(篇一)

《朝花夕拾》是鲁迅追忆青少年时期难忘的人和事以及对师长的怀念,童年时期故事的一本书。这是中国近代散文的佳作,文笔深沉,生动地描绘出清末的生活画卷。在晨曦与黄昏交替更织中,在看不清的路上前进,拾起路边的花,放进思想的背篓。

其中,让我最为百感交集的,是《父亲的病》这一篇。在《父亲的病》这篇中,那些“名医”们的药引子全是稀奇古怪,带有浓重的迷信色彩,什么“原配的蟋蟀一对,经霜三年的庶,败鼓丸子”全无半点疗效,最终让鲁迅的父亲撒手人寰。在我看来,那些所谓的“名医”的本质是草菅人命、毫无医德的庸医,钱,才是他们的最终目地。鲁迅正是通过叙述这件事,来洞穿当时医道荒诞乃至罪恶的本质。

鲁迅曾因父亲的病迟到的原因,在桌子上刻下了“早”这个字,来提醒自己不能再迟到,我想,鲁迅的父亲应该感到非常幸福。现在,只要一提到鲁迅先生,我就会想起那个“早”字。这个字不但提醒着鲁迅,还提醒着我们应该早起勤学,不落后于他人,更提醒着当今我们中国要做到比他国更早发展各方面的水平,科技、军事、文化、经济等等,只要我们更早、更努力地发展,一定能取得飞跃性突破,在世界上有自己的立足之地!

其实,鲁迅的父亲的离世看似是医德医道的低下,更根本的原因是当时医疗水平的低下,才导致鲁迅的父亲的病情越拖越严重,最终撒手人寰。当今的中国,医疗资源是人民健康的保障,想想看,一个多病而又寻而无医的国家怎么富强起来?我们需要合理地处理医疗问题,人民才能健康。

由此可见,医疗是一个十分复杂而又耐人寻味的问题,要想尽快让“白衣天使”遍布各地还是有难度的。

大学生读《朝花夕拾》的思考(篇二)

《朝花夕拾》,是著名作家鲁迅所著这本书中写了鲁迅温馨的回忆和理性的批判。其中,温馨的回忆,包括:《阿长与山海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主要介绍长妈妈的善良,朴实,唠叨,迷信;而另一篇写了作者在百草园的快乐时光。

理性的批判,包括:《五猖会》,表现了家长与儿童在心理上的隔膜,批判了强制性封建对儿童天性的摧残。最后在《藤野先生》这篇写到鲁迅去外国留学,学习医术,经过打击后,弃医从文,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

大学生读《朝花夕拾》的思考(篇三)

人,无非是生老病死,但是,在读了《朝花夕拾》的一篇文章——《父亲的病》中,我对“病”这个字又有了更深的理解。

文中讲述了鲁迅的父亲生病时找名医来治,却被他治死的事。鲁迅在文中用了一句话来说明:“这就是中国人的‘命’连名医也无从医治的。”是啊!这就是旧中国的命!这种命是来源于病,中国人心灵上那种封建、迷信和愚昧的病!这种病无从医治,只能靠自己,打破“建设,封闭社会”的铁笼,才能重获新生。

父亲的病,虽然不算特别严重,但在这些所谓的“名医”眼中,却是无所谓对待,终究是害死了父亲。其实,名医自身也有病,这病不会至人于死地,但会让人心慢慢坠落,变得狠毒、无人性。所以,只有正直人才是真正健康,其实心中有偏见,有不善的人,都是有疾病的。

医人先医己,无医治自己的心灵,再去医治他人。只有一个心灵健康,不持偏见,开放的人,才能有真正的健康,真正的幸福与成功。

鲁迅的时代是个迷信,狠毒与封闭的时代。衍太太在父亲即将逝世时还叫鲁迅叫喊,让父亲不得安生。陈莲河珍金奇贵,却毫无本领。在看到医治不得时,还说需查查有什么冤愆,说是前世的事。在这个纷乱而残忍的世界中,父亲在这些有“心病”的人中痛苦逝去,令鲁迅十分痛恨封建,痛恨心灵中的病,痛恨那些虚有其名的无能者。

病,心病,在封建中一一体现了出来,心灵的病,比一切更加残酷,更加地绝情。

医能医病,却医不了心病,只有自己,能让心灵之病去除……

大学生读《朝花夕拾》的思考(篇四)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这就是鲁迅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后,在我极度渴望者〈山海经〉时,阿长为我买来了。我又一次对她敬佩。最后,她辞了人世,我默默为她祈祷。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中国还有很多陋习,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大学生读完《荆棘鸟》的心得体会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我们在读考琳·麦卡洛写的《荆棘鸟》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一篇优秀的《荆棘鸟》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大学生读完《荆棘鸟》的心得体会”,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大学生读完《荆棘鸟》的心得体会【篇一】

《荆棘鸟》是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之所以经典,也许是因为这是一个爱情悲剧——从两人(拉尔夫和梅吉)相遇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的悲剧。

首先说拉尔夫,他是一个教士,忠于上帝的教士,又是一个男人,一个有着一切需求的男人。男人的外在和内在的一切美好在他身上,都彰显得淋漓尽致,甚至是让世人包括上帝都嫉妒发狂。他为了的理想压抑着自己的情感,但是当遇到梅吉时,这种情绪慢慢的复舒,甚至有了违背上帝的想法。他寻找一切时机和梅吉呆在一起,但是目睹了梅吉身体成熟的变化,他的情感日益膨胀,而又拼命压制着,就这样在矛盾和痛苦中与上帝挣扎着。

随着佛罗海达的最大受益人玛丽。卡森的去世,一纸遗嘱就彻底得把拉尔夫拉到所谓的上帝身边了。拉尔夫无法,也不能估量玛丽的财产和权利到底能覆盖多么广,所以曾经向玛丽求婚,向一个孀居多年的老女人求婚,求婚未成,所以没有财团的支持,红衣主教的梦想也是遥遥无期。但是玛丽窥视到拉尔夫喜欢,并爱着梅吉,深深的刺痛了她,所以用最后的遗嘱强行把拉尔夫控制着,因为她了解一个男人的需要,权利事业永远至上的。

拉尔夫如愿以偿了,去罗马,去梵蒂冈从事着他伟大的事业。但是事情远没有结束,矛盾和痛苦的延续,由于他还是个男人,是个有感情的男人,所以一生被牵制着,我想直到他临终的那一刻,才被上帝所接纳和宽恕。拉尔夫是教士,是男人,是美男子,是光明的化身,还是伪君子,各人各自评说吧。

大学生读完《荆棘鸟》的心得体会【篇二】

梅吉,一个漂亮温柔,单纯不谙世事的小女孩,有着童年的不幸和快乐。爱着拉尔夫,却又不能得到他,只能向面对一个神那样,无力与上帝和教会抗争。只有在照顾小哈里时她才是快乐的,回味和拉尔夫在一起的情景才是快乐的,但是这种美好只能被上帝冷冷的隔开,而且远远的望着,内心在焦灼着。梅吉选择了酷似拉尔夫的卢克,目的竟然是为了有个孩子,有个依托,但实际是错了。

卢克只是一个能干的工具,一个砍甘蔗的能手,他的生命里就是甘蔗,金钱土地,女人只是一种非常好,非常美的调剂品。最终没能给梅吉一个家,连唯一的女儿朱丝婷,都是梅吉耍的小把戏才得到的。悲哀之至,卢克只爱自己,爱一切让女人厌恶的东西。又说拉尔夫,在多年后知道梅吉嫁人后,又杳无音讯,他才发觉心里还有梅吉的位置,满世界去找,当失去她的时候,才想到要得到她。他们背着上帝,偷来了戴恩,一个完美无瑕的翩翩少年,一个致力于现身宗教事业的年轻教士。梅吉守着戴恩心满意足了,就如同拥有了拉尔夫,但是戴恩终究是上帝的礼物,梅吉无能为力挽留不了他留在佛罗海达,只能是把从拉尔夫那偷来的还回去,还给上帝。戴恩,一个悲剧的礼物,只有上帝才能拥有他,可悲啊。

梅吉的妈妈菲,眼见着女儿的出生长大,重蹈着自己的覆则,去没能及时的拉一把,就好像看着她自生自灭,一切就结束了。菲,本是一个大家闺秀,爱上一个政治家,守着他们爱的结晶弗兰克,单独的与自己的家庭脱离,随着帕迪,一个老实巴交的好丈夫远离了自己的故土。有了弗兰克,她也就知足了,可是有一天弗兰克失踪了,永远的不会来了,菲的心也就死了。每天机械的重复着家务,心灵也麻木了,根本关注不到梅吉的变化。

但是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会隐藏压抑自己的情感,同时也是活得不快乐的一个女人。直到帕迪和斯图尔特的离去,菲才醒悟过来,“我只要看他一次,哪怕是一次”,菲才发现,她也爱自己的丈夫,可怜的帕迪呀。但是自始至终,菲都是一个坚强打不倒的女人。

大学生读完《荆棘鸟》的心得体会【篇三】

经典的爱情注定以悲剧告终。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中百味杂成,各种思绪念头涌了上来,也不知该从何说起。

这本书以三代女人的爱情故事作为主线,即女主人公梅吉,她的母亲菲,以及她的女儿朱丝婷,讲述了交杂着爱情,友情,亲情,人性与命运的三代人的故事。

从梅吉与教士拉尔夫见的第一面起,一场凄美的爱情故事就注定发生了。然而拉尔夫在70多岁的爱着他的卡森夫人的一千三百万英镑巨额遗产和名利的诱惑下,背叛了梅吉以及克利里家族。而后梅吉嫁给了长相颇似拉尔夫的剪羊毛工人卢克,当然,这段婚姻注定是不幸福的,唯一使她幸福的是后来拉尔夫去找她的时候她从拉尔夫那“偷”来了一个东西,那就是属于他们的儿子。也许是命运,上帝将梅吉从他那偷走的东西要回去了——他们的儿子戴恩在希腊度假时,为了救两个女人,死于海水中。53岁的梅吉冷静理智地处理了一切,将所有的痛苦深埋于心。用荆棘鸟来比喻她的一生,我想是再合适不过了。

其实当拉尔夫选择了巨额遗产的时候,我也曾经问过自己如果面对着相同处境的时候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当然起码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我可能会选择自己所爱之人,但我又是理解拉尔夫的,作为一个男人,对于事业与名利的追求是再正常不过的,更何况他清楚地知道作为一个教士,他不肯也不可能背叛上帝与梅吉在一起。即使后来情感战胜理智,他和梅吉上床,之后却仍然是痛苦而虔诚地忏悔。对于爱情的渴望、对上帝的信仰、对前途的追求,是如此矛盾却又统一在拉尔夫的身上。我又不禁想到如果将他作为一个现代人物放于公共媒体中,估计会有大批女性斥他为“渣男”吧!然而在那样的时代历史背景之下,拉尔夫又似乎别无选择。

而梅吉,她聪明能干,优雅又坚韧。但我不认同的便是她嫁给拉尔夫神父的替代品——工人卢克。也许是因为作为一名现代女性,我认为即使不嫁,也不能委身于一个完全不爱自己的男人,更何况卢克还是一个重男轻女的守财奴。这一嫁也注定了那几年梅吉远在他乡且只能不停工作,身边连回家的钱都不够的凄惨孤独的生活。而后她对卢克的孩子,也就是女儿朱丝婷的冷漠也是我不认同的地方,也许是因为我仍然幼稚,但我认为作为一个母亲,应当对自己的孩子一视同仁。当然在心灵深处,梅吉和她的女儿都是互相爱着的。

除了两个主人公之外,我最喜欢的角色还有斯图尔特,梅吉的哥哥之一。在读这本书前我做过了一些功课,因为描写他的内容不多——他在二十几岁时就死了,所以并没有看到他人对斯图的评价。但是在我看来他是最与众不同的一个角色,他孤僻、沉默却又充满了温柔善良,以及对家人的爱。小说中他对母亲的爱让我印象很深,尤其是最后描写他被野猪压死的片段——“这种时刻也是他早就料到的,这就是为什么他从没有过希望、梦想和计划,只是坐在那里,沉迷于生气勃勃的世界,没有时间为自己的命运痛苦悲伤的原因。”即使是当他的心脏爆裂的时候,他心中想着的依然是无法再陪伴母亲。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落泪了,斯图是早熟的,他看透人世,敏感细腻,让人觉得他不适合在德罗海达那样粗犷辽阔的黑土高原生活。他或许更应该做一个诗人。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还萌生了一些对宗教信仰的思考。尽管这本书的重点并不是在于这些,但毕竟梅吉和拉尔夫之间唯一的阻碍便是拉尔夫是一位教士,而梅吉与卢克的婚姻,菲与帕迪的婚姻也都因宗教问题而有过矛盾冲突。我的家庭也是一个普通家庭,从小我便会唱一些诗歌,会背诵一些祷词。虽然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更多地相信科学并怀疑存在与否,但我明白的是宗教存在的真正意义是慰藉人们的心灵,劝诫约束我们的所作所为,给人们一种精神寄托。所以我对家乡的一些所谓宗教歧视一直很不理解,我的表姐和她交往两年多的男友,因为一家笃信而另一个家庭则是不信,于是双方家庭都坚决反对,迫于无奈也出于孝顺,他们都选择了自己的亲人。但这件事情却使我深深地认识到即使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精神文明开化程度却远远不够,甚至是我一直认为相对开明的母亲,在我未来伴侣必须依附xx的问题上也丝毫不肯退让。但不同宗教的存在意义本是相通的呀。

在这本书中我还看出的一点就是对于女性价值地位的变化,由一开始帕迪决定家中一切事情的父权家庭到后来女权意识极强的朱丝婷,跨越了三代,体现了作者对于女性主义的思索。在书中,作者揭露了男权的独断专行,批判其压制女性的一面(在卢克身上尤其体现),宣扬了女性意识的提升,提倡和谐的两性关系。女权问题不仅仅是书中所表现的,更是当代我们所有女性需要争取的,性别歧视的问题长久以来一直存在,解决这个问题更是任重道远,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

零碎地表达了一些自己尚不成熟的观点,感觉不太像一篇读后感。总而言之,《荆棘鸟》将是一本我会再三拜读的书,不仅仅是由于其凄凉动人的爱情故事,更是因为它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丰富的内涵和深刻的道理。

大学生读完《荆棘鸟》的心得体会【篇四】

在5月24日我曾写过一篇《荆棘鸟》读后感。读这本书还是在十年前,当我重新想读起它的时候我的春春已老去。我用了五十天的时间重新回味了我心中的经典,读后的感觉较我在上篇文章所写的有了很大不同。经典不会变,改变的只是自己的心情,或许在很多年后再次读起的时候我会有更深刻地感受。

主人公拉尔夫神父被作者描述成完美男人的化身,他有着俊朗的外表、内敛的性格、善良的心灵,唯一遗憾地是他把自己献身给了教会,一个虔诚的人所遵循的是禁欲和没有爱情的终生。

然而,拉尔夫也是人,也是一个有激情、有血有肉的男人。在他二十八岁的时候他喜欢上了一个叫梅吉的小姑娘,随着梅吉的不断成长他的喜欢变成了爱,尽管他在努力地克制着这份教会所不能容忍的爱情,但是爱情之火将他的心燃烧的焦灼和无奈。成年后的梅吉也爱上了拉尔夫,当她向神父表白时却遭到了拒绝。

梅吉的姑妈临终前将所有遗产给了拉尔夫,但遗嘱中注明拉尔夫必须终身追随上帝,如果把此笔可观的遗产交给教会拉尔夫就会被提拔重用,如果拉尔夫放弃遗产娶了梅吉,那么他就会违背自己的誓言与追求,艰难权衡之后的结果是拉尔夫最终选择了上帝,确切地说是选择了上帝赋予的至高无上的神权——罗马教廷的红衣主教。

故事讲到这里读者或许已经知道了结果,是的,拉尔夫得到了权利而失去了爱情,那种心痛折磨了他的一生。梅吉的爱情之花在初恋中枯萎,她选择了一位容貌酷似拉尔夫的工人做了丈夫,然而她错了,容貌的酷似不能替代心灵的相通,梅吉在经过一段悲惨生活后重新回到了她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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