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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2-01 来源:互联网

大学生读《朝花夕拾》的思考 (通用4篇)。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在阅读鲁迅写的《朝花夕拾》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一篇优秀的《朝花夕拾》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大学生读《朝花夕拾》的思考”,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大学生读《朝花夕拾》的思考(篇一)

《朝花夕拾》是鲁迅追忆青少年时期难忘的人和事以及对师长的怀念,童年时期故事的一本书。这是中国近代散文的佳作,文笔深沉,生动地描绘出清末的生活画卷。在晨曦与黄昏交替更织中,在看不清的路上前进,拾起路边的花,放进思想的背篓。

其中,让我最为百感交集的,是《父亲的病》这一篇。在《父亲的病》这篇中,那些“名医”们的药引子全是稀奇古怪,带有浓重的迷信色彩,什么“原配的蟋蟀一对,经霜三年的庶,败鼓丸子”全无半点疗效,最终让鲁迅的父亲撒手人寰。在我看来,那些所谓的“名医”的本质是草菅人命、毫无医德的庸医,钱,才是他们的最终目地。鲁迅正是通过叙述这件事,来洞穿当时医道荒诞乃至罪恶的本质。

鲁迅曾因父亲的病迟到的原因,在桌子上刻下了“早”这个字,来提醒自己不能再迟到,我想,鲁迅的父亲应该感到非常幸福。现在,只要一提到鲁迅先生,我就会想起那个“早”字。这个字不但提醒着鲁迅,还提醒着我们应该早起勤学,不落后于他人,更提醒着当今我们中国要做到比他国更早发展各方面的水平,科技、军事、文化、经济等等,只要我们更早、更努力地发展,一定能取得飞跃性突破,在世界上有自己的立足之地!

其实,鲁迅的父亲的离世看似是医德医道的低下,更根本的原因是当时医疗水平的低下,才导致鲁迅的父亲的病情越拖越严重,最终撒手人寰。当今的中国,医疗资源是人民健康的保障,想想看,一个多病而又寻而无医的国家怎么富强起来?我们需要合理地处理医疗问题,人民才能健康。

由此可见,医疗是一个十分复杂而又耐人寻味的问题,要想尽快让“白衣天使”遍布各地还是有难度的。

大学生读《朝花夕拾》的思考(篇二)

《朝花夕拾》,是著名作家鲁迅所著这本书中写了鲁迅温馨的回忆和理性的批判。其中,温馨的回忆,包括:《阿长与山海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主要介绍长妈妈的善良,朴实,唠叨,迷信;而另一篇写了作者在百草园的快乐时光。

理性的批判,包括:《五猖会》,表现了家长与儿童在心理上的隔膜,批判了强制性封建对儿童天性的摧残。最后在《藤野先生》这篇写到鲁迅去外国留学,学习医术,经过打击后,弃医从文,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

大学生读《朝花夕拾》的思考(篇三)

人,无非是生老病死,但是,在读了《朝花夕拾》的一篇文章——《父亲的病》中,我对“病”这个字又有了更深的理解。

文中讲述了鲁迅的父亲生病时找名医来治,却被他治死的事。鲁迅在文中用了一句话来说明:“这就是中国人的‘命’连名医也无从医治的。”是啊!这就是旧中国的命!这种命是来源于病,中国人心灵上那种封建、迷信和愚昧的病!这种病无从医治,只能靠自己,打破“建设,封闭社会”的铁笼,才能重获新生。

父亲的病,虽然不算特别严重,但在这些所谓的“名医”眼中,却是无所谓对待,终究是害死了父亲。其实,名医自身也有病,这病不会至人于死地,但会让人心慢慢坠落,变得狠毒、无人性。所以,只有正直人才是真正健康,其实心中有偏见,有不善的人,都是有疾病的。

医人先医己,无医治自己的心灵,再去医治他人。只有一个心灵健康,不持偏见,开放的人,才能有真正的健康,真正的幸福与成功。

鲁迅的时代是个迷信,狠毒与封闭的时代。衍太太在父亲即将逝世时还叫鲁迅叫喊,让父亲不得安生。陈莲河珍金奇贵,却毫无本领。在看到医治不得时,还说需查查有什么冤愆,说是前世的事。在这个纷乱而残忍的世界中,父亲在这些有“心病”的人中痛苦逝去,令鲁迅十分痛恨封建,痛恨心灵中的病,痛恨那些虚有其名的无能者。

病,心病,在封建中一一体现了出来,心灵的病,比一切更加残酷,更加地绝情。

医能医病,却医不了心病,只有自己,能让心灵之病去除……

大学生读《朝花夕拾》的思考(篇四)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这就是鲁迅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后,在我极度渴望者〈山海经〉时,阿长为我买来了。我又一次对她敬佩。最后,她辞了人世,我默默为她祈祷。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中国还有很多陋习,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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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读朝花夕拾的心得体会合集7篇


看书和学习是思想的经常营养,是思想的无穷发展。在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后我被深深的感动了。读后感的联想要注意形式。优秀的朝花夕拾模板的所具有的内容有哪些?编辑花时间特意编辑了大学生读朝花夕拾的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大学生读朝花夕拾的心得体会 篇1

我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受益匪浅。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大概内容是这样的。

在《狗。猫。鼠》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非常非常讨厌猫,因为猫总是吃掉比自己弱小的动物,这就要说起鲁迅先生养的隐鼠了;那次,他回到家,问长妈妈(鲁迅幼时的保姆):“我的小白鼠呢?”长妈妈说:“被那只猫给吃了。”从此鲁迅就非常讨厌猫,憎恨它吃掉了自己养的小隐鼠。实际上鲁迅是讨厌那些当时欺压老百姓,做坏事的人,也就讽刺了那些令人讨厌的人。

鲁迅又写了平时与长妈妈朝夕相处的日子,又突出了长妈妈的善良,但是她非常迷信,唠叨等。鲁迅非常喜欢长妈妈。《阿长与寻海经》写出了鲁迅对长妈妈的怀念之情。

鲁迅经常看一本书,关于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这本书主要是宣扬二十四孝子的孝道。这篇文章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五猖会时。是鲁迅心中盼望的一个节日,但是那一天他却被父亲强迫读书,这是封建教育对儿童的压制。无常是一个有人情味的鬼,为了一位母亲能够见儿子一面而挨了打。无常给鲁迅悲凉的心添了些安慰。

鲁迅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表达了应该让儿童快乐生活。

父亲被庸医治死,说明了当时草菅人命的实质。

后面写了他探求真理的欲望和他对范爱农的同情。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正直,心地善良,富有爱心。真本书使我受益非浅。

大学生读朝花夕拾的心得体会 篇2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著,叫《朝花夕拾》。《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集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片文章。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咋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面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节;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讯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大学生读朝花夕拾的心得体会 篇3

鲁迅是中国近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他也是一位杰出的爱国者。他写的《朝花夕拾》愤怒的揭露了延续几千年的封建礼教吃人的真面目,对封建统治和封建道德进行了深刻的批判。

《狗、猫、鼠》是《朝花夕拾》的首篇,作者通过猫和狗比喻那些挂着“正人君子”头衔实则行“鸡鸣狗盗”之事的人。而隐鼠却象征着社会的弱者,在作者生活的年代,是一个恶势力急剧增大的年代,在这个年代里,强者欺侮弱者是一个封建传统,作者字字都是真情流露。我仿佛跟着鲁迅先生一起体会到了这些封建社会的腐败、愚昧。一起向往《礼记》中所说的“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和睦”。

作者笔下的《二十四孝图》令我追忆起儿时的感受,但也同时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作者亦是从这样的环境中长大,亲身体会了旧中国儿童的可怜。被逼着背那些四书五经,杜绝西方的先进文化,正是中国受尽欺凌的原因。也同时讽刺了封建教育的死板,此时我似乎踏进了那一座座老式的私塾,摇头晃脑背起了“人之初,性本善”。

也正是因为这些封建传统和封建礼教的压制,才发生了中国历史上一次空前的革命。范爱农对革命投入一腔热血,让我们不禁暗暗对他产生钦佩之情。报馆案被捣毁,德清被刺伤。反动政府在镇压革命,辛亥革命终究失败。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封建统治者和封建道德的深刻批判,也体现了作者对革命失败的万般无奈。

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毛泽东评价他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大学生读朝花夕拾的心得体会 篇4

《朝花夕拾》是鲁迅1926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

这十篇作品分别是《狗·猫·鼠》《阿长与〈山海经〉》《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琐记》《藤野先生》和《范爱农》。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鲁迅家后面有百草园,向阳小区时有个小学,大门的旁边有块铁皮做的牌子:_市第十四小学。那时是我的小学母校,我的乐园。

不必说漂亮的花坛,绿油油的三叶草坪,高大的杨树,遮光蔽日的柳树林;也不必说蚂蚁搬家,蝉蜕勾在树干上,鸽子见到人“扑棱棱”地飞上树。单是长着杂草的小树林,就有无限趣味。蝉和鸟一起进行“大合唱”,不时有野猪叫着走出来。还有一种不知道名字的植物,我经常找它的种子吃,吃起来有点很淡的甜味。

学校的国旗台后面有堵红色的高大的影壁墙。我一般不到后面去。奶奶说它后面有蛇。她还打死过一条。我偶尔去墙后面,通常只会看到植物,不过还是少去为好。

冬天的十四小学校园同样有趣,尤其是下了雪。有一次,几个同学在雪地里发现了几滴像雪似的鲜红的东西。有人问:“谁敢摸?”大家都不敢,只有我逞能:“我敢。”同学们退开让我过去。我只好弯腰用手去碰了碰。虽然同学们夸我厉害,但是我决定:以后还是别逞能了。

但是,我比鲁迅更幸运。他到了三味书屋后,只有读看不懂的文言文。我却可以学习易懂的白话文,就算有文言文,下面也标着注释。

如今,我已经是初中生了,回想起小学的生活还是很甜蜜。别了,我的童年;别了,我的乐园。

大学生读朝花夕拾的心得体会 篇5

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读着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我不由得想起自己的童年,那么真实。顿时,贪恋起童年的味道。也体会到了鲁迅先生散发内心对童年的热爱。让我感到无比的亲切,内心充满激情。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欢笑有泪水。然而鲁迅的童年虽然也有不愉快的事情,但他表现出了不一样的心态。在阅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时,就感觉在和鲁迅先生聊天。从鲁迅的文章中读出了朴实。就是以为内这份朴实,让读者感觉十分亲切。鲁迅那种轻松而生动的语言,读着读着,你仿佛就看到那个人就站在你面前一样。

鲁迅先生是怀着真挚的情感怀念他童年的一切。

第一次《朝花夕拾》时,不明白书名的含义。爸爸说,《朝花夕拾》指早上的花到晚上才拾取,晚年的人回忆起儿时的点点滴滴。

鲁迅的童年回忆就仿佛一篇感人的日记,不经意一翻会让你感到流连忘返。

那一点一滴的欢笑与喜悦,在我们有空时,不放翻出来品尝。

《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是伟大的作家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老师让我们在阅读课上读了次数。读过后,我感触很多。真是独一无二的品,特别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篇,更是津津有味耐人寻味。

《朝花夕拾》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种.种恶习,用杜甫的一句话说:“朱门酒肉臭,路由冻死骨”。所言极是。但他们都受到了鲁迅的批判。

但是我们细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真是一种享受,流露出来那份天真烂漫富有童趣,眼前时不时出现了一幅自然画。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鲁迅先生的自然心声,向往童年时的鲁迅,我仿佛看到了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朋友一起捕鸟,但由于性子急,总是捕下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讲故事,因为非常害怕到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炼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老师严厉的批评,但也抵不住鲁迅先生的魄力,当他读书聚精会神时,却没有发现学生干各种各样的事,有的在跑神,有的再睡觉,但是鲁迅先生却在画的出神。

一切都是那么天真烂漫,富有童趣,令人回味,也许挡不住我心中的感慨吧!我真是太喜欢《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篇,尤其是作者以孩子的眼光,孩子的角度看世界,读起来倍受感慨回味无穷,真得像鲁迅先生一样,我真想重回童年,感受鲁迅先生的童年,感受那充满激情的童年。

大学生读朝花夕拾的心得体会 篇6

有一个人,虽生活在动荡不安的年代,却没有在那个腐朽的社会随波逐流,而是利用手中的笔,同整个封建社会斗争,他就是大文学家鲁迅。有一本书。它反映了在封建社会时麻木不仁的统治者和贪婪迂腐的国民,它就是《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这本书里面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散文。这十篇散文读起来引人入胜,令人手不释卷。字里行间还包含着温馨的回忆和理性的批判,但是这本书还有很多隐晦难懂的地方我还是不能理解透彻。

鲁迅本来应该快乐的童年,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不时透出了一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就要去骂,去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虽然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但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看的就是《藤野先生》,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比如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散文中的这个对比手法,其实能让我们体现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和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

“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自然是低能儿……”看到书中日本学生的这句话,我的心就像是被锋利的刀子狠狠地刺了一下。那个年代是中国历史上屈辱的岁月。

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一场场强加给中华民族以深重的灾难。近百年来世界上几乎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都对中国发动过一次甚至多次侵略战争。有公然入侵,也有不宣而战;有单独入侵,也有合伙劫掠,强迫中国签订了数以千计的不平等条约……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从此,中国人民为摆脱外国资本主义和该国封建主义的压迫,进行了长时期的、不屈不挠的斗争。而这本书正是那个年代的真实写照。

而在当下,我们新时代的少年,又该怎么去做呢?是继续成为不进取不乐观的人,还是立志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在家就要听长辈的话,在校就要听老师的教导,从小事做起。相信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后者,我也相信你们一定做得到。

虽然鲁迅的那个时代渐渐久远,现在祖国也慢慢繁荣昌盛。但我们也时刻不能不铭记国耻,应该好好学习,争做新时代好少年。长大后报效祖国,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为建设祖国付出自己的一份力!

大学生读朝花夕拾的心得体会 篇7

《朝花夕拾》中充满了鲁迅先生对童年生活的怀念和留恋,写出鲁迅童年生活的快乐、美好,儿童纯真、好玩的天性,但这之中也夹杂了对恶势力的强烈讽刺。

一个个生动、形象的故事和人物出现在我们的眼中,作者笔下那些有缺点、在生活中或许会被我们忽略的小人物,却能看出他们的伟大。长妈妈善良质朴的性格,无常重人情的故事,藤野先生细心严谨的画面,寿镜吾先生忘我读书的神情……

身份低下、粗俗、迷信、无知的保姆长妈妈,爱孩子、尽力帮助孩子,给年少的鲁迅买来了《山海经》。

公正、讲人情的阴间裁判无常,因同情别人,放人还阳半刻而挨打。

毫无民族偏见的老师藤野先生细心、严谨地帮鲁迅改血管图、讲义,希望医术能传到中国。

方正、质朴、博学的老先生寿镜吾对学生严而不厉、和蔼却专制,不让孩子问课外的问题。

不仅如此,文章还插入了大量童话、传说和故事,让读者在阅读时增添趣味。

《狗·猫·鼠》中选入狗猫成仇、猫婆婆、猫鬼、老鼠成亲、老鼠数钱的故事,讽刺了“正人君子”之流。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插入“美女蛇”的传说。

《二十四孝图》中细写了“老莱娱亲”“郭巨埋儿”“卧冰求鲤”等故事,批判了封建教育,表现了对妨害白话文者的痛恨与厌恶。

《无常》中无常放人还阳半刻的传说,表现出鲁迅对无常的喜爱、赞扬之情。

这本书,作者把片段写的生动有趣,把人物写的栩栩如生。让人印象深刻,更表现出作者“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性格,表现的淋漓尽致。

大学生读完《恐龙》后的思考


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我相信每个人看了《恐龙》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那么该要如何写好《恐龙》读后感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大学生读完《恐龙》后的思考”,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大学生读完《恐龙》后的思考【篇一】

小朋友们,你们相信恐龙会复活吗?我不相信。可是我看了《复活的恐龙》时,就有点相信了。

夜染黑了一切,自然博物馆里静悄悄的。长发李听见了隔壁的大厅里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长发李的心一下子堵到了喉咙口,他非常害怕。突然,脚步声停止了,他刚松了一口气,脚步声又开始了,他只好亲自去看看。他手里拿了一根木棍,悄悄地把大厅的门打开,沉重的脚步声又停止了,就在这时他看到恐龙的身体动了,这可把长发李吓呆了。他赶快报告了馆长,馆长让他用绳子把恐龙勒死,可是长发李不舍得。最后,长发李把恐龙放回了大自然。

虽然这是一个童话故事,但是我希望恐龙能复活。我们可以和它做朋友,和睦相处,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

大学生读完《恐龙》后的思考【篇二】

恐龙在很久以前就已经灭亡了,虽说鸟就是恐龙的后裔。但是没有证据。

恐龙,我在人与自然里也看过很多。比如说凶猛的霸王龙、迟钝的马门溪龙、和世界上最大的震龙。有些恐龙是食肉的,它可以为了食物不顾一切。甚至连自己的同伙也不放过。从这里可以看出恐龙的世界食多么凶残埃

听说恐龙也可能是鱼变成的,比如说干旱了,水都没有了,鱼必须适应这种环境,然后又经过很多年变成恐龙。

现在科学家们正在研究恐龙和鸟的关系。可喜的是在我过辽西发现的保存有羽毛印痕的恐龙化石,向世界展示了恐龙长羽毛的证据,生物学家们从此证据进一步来推论恐龙变鸟的进化过程。得出了毋庸置疑的结论:原来不会飞的恐龙最终变成了天之骄子—鸟类。

自然界是这样的奇妙,我们要努力学习,认真学好各门知识。说不定将来可以做一番研究人类起源和人类进化过程的贡献呢!

大学生读完《恐龙》后的思考【篇三】

恐龙出现在三叠纪初期,然后繁盛了一亿年以上才在白垩纪末灭绝。

伤齿龙在肉食性恐龙中,它的智商最高,况且他们有着残暴的狩猎天性,可千万不能掉以轻心,还有伤齿龙可以进化变成人,只不过是恐龙人。

暴龙是敏捷的狩猎高手,它经常吃腐尸,说以他是狩猎高手。暴龙身长15米,体重7吨,所以走时有巨大的响声。

主人公阿楚,世娜,爸爸他们被一到神光招进了活生生的恐龙世界,他们吃的是烧生鱼,吃恐龟蛋,吃野果,喝雨水,住在树洞里,历尽千辛万苦过着野人生活,有一次爸爸差一点就被爆龙给吃了,多亏了勇敢的甲龙救了爸爸的性命。

然后他们又开始新的一天冒险了。

我感觉读了这本书使我知道许多恐龙知识,也让我勇敢的面向困难,挑战自己。

大学生读完《恐龙》后的思考【篇四】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自然博物馆里有一个恐龙标本,这个恐龙标本是自然博物馆的宝贝。它为博物馆赚了不少钱,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长发李激活了恐龙,但是恐龙的复活阻碍了馆长的发财之路为了保护地球上的最后一只恐龙,长发李与馆长进行了斗智斗勇的战斗。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保护动物,动物也是有生命的,如果现在还不保护动物,以后看到的将是动物的标本了。

大学生读荒野的呼唤产生的思考 【必备】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杰克·伦敦写的《荒野的呼唤》,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我们如何去领会《荒野的呼唤》的内函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的“大学生读荒野的呼唤产生的思考”,仅供参考。

大学生读荒野的呼唤产生的思考【篇一】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取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联。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大学生读荒野的呼唤产生的思考【篇二】

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真是受益匪浅呀!

我好像看到了连绵起伏的雪域,狭长幽静的小径,笔直的云杉以及雪域上那一点点的小脚印,宁静、神秘、美丽的大森林深深地吸引了我。动物们之间一幕幕悲欢离合的故事深深地感动着我。

留意谨慎的野兔子在雪地上你追我赶的嬉戏。很爱小动物而最终亲自设陷阱抓了兔子的小男孩,以及男孩醒悟以后的痛苦,让我深深的为他惋惜。孤傲的大秃鹰虽然被印第安人设计抓走了,但它勇敢,顽强的最后自救了,又飞回了它的家里,并继续为它的孩子捕食,并照顾着它们。还有那一群在厚重的积雪里艰难迁移的驼鹿,其中一个孩子掉到坑里了,鹿妈妈毫不犹豫的留下来守着它的孩子,给它安慰,陪着它一齐等死。最终鹿妈妈被猎人打死了,而小鹿让猎人留了下来,鹿妈妈为孩子舍身的伟大母爱感动着我,我鼻子酸酸的,最终,又是我们人类伤害了它们。一只在农家长大的野天鹅克航克,千辛万苦的追赶着同类,最终筋疲力尽而被狐狸给叼走了。书中还写了刚生下孩子的母鹿,怎样等待着孩子站起来吃奶。及一个小男孩设计最后捉到了猫头鹰静翅。还有那为了给孩子捕食,同母牛做生死搏斗的母熊……。

一个个精彩的故事,让我感动,让我情不自禁的爱上了森林,爱上了雪域,爱上了动物。动物和我们人类也是一样的有感情,有生命的,我们人类不好再随意的捕捉及杀害它们了。请给动物一个安静的家,让我们人类与动物和谐共处吧!

大学生读荒野的呼唤产生的思考【篇三】

这天,我看完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经过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了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它为了生存,它学会只求活命,不顾别人的原则,变得十分凶狠,机智。最后,在|||森林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从归荒野。

我们看到人们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但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狗的身上时,我发现,不只是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一个生存法则,是的,就是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这是礼貌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那就是弱肉强食。

巴克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它感受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务必让自己不断变强,变厉害。

从最初的温驯变成最后的野蛮,若巴克持续最初的服从,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的棍子下,我深深的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苏醒的本性。

这本书使我了解了动物之间的故事,之间的争斗。

大学生读荒野的呼唤产生的思考【篇四】

今年寒假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一书中讲述了一条叫做巴克的狗本是无忧无虑在法官身边,但有一天,一群人把它打晕带到了天气十分恶劣的北极做了雪橇犬,在弱肉强食的大自然中经历了各种磨难后,终于成了名副其实的犬王!

我十分敬佩巴克,他与其他狗并不一样,他懂得反抗,在红毛衣几次痛击后,他并没有屈服,反而是更加愤怒要去反抗,他活得也非常有尊严,因为他知道他已经不再是那只可以无忧无虑的家狗,而是真正去了另一个世界——大自然!在几次磨难中他终于懂得只有去拼搏只有去努力,才能活下来同时也要成为雪橇犬队的犬王,要不然面对他的只有冷落与歧视!要么称王,要么成亡!

这本书中也有感动与温暖,当巴克被新主人救后,他就如变了个模样,他的内心因受到大自然的影像所以内心冰冷无比,对生活也没有了任何兴趣,他只觉得只要活下去就已经可以了!但被新主人救后他的内心渐渐变得阳光起来,他的冰冷早已被新主人那灿烂如阳光般的爱感化了,他也为了主人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直到主人死后他悲痛欲绝,又重新与他的狼伙伴走进了丛林开始了新的生活!

巴克,他是那么努力的活着也是那么懂得感激,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努力感激呢?

2024大学生读《敬畏生命》的思考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那么这个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2024大学生读《敬畏生命》的思考”,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2024大学生读《敬畏生命》的思考【篇一】

你可以忽视万事万物的存在,因为他们并非因你的存在而存在。你可以看不见树在空气中呼吸,看不见鱼儿在水里的喘息,也看不见被沉默覆盖的一切。但是当你闭上眼睛,却一定看得见人与人之间的浮躁和疏离。人类作为这个星球上被神请来的客人,机器的出现使他们变得越来越自信,也越来越随意。科技革命的推动,使物质成就日益显现,望着这满目打上了人的活动烙印的世界,人们似乎产生了能够成为这个星球的主人的错觉。

但随之而来的还有什么呢?在工具理性的驱使下人与人之间变得越来越疏离,休戚与共的生态环境也成了取得物质成就的工具与手段,世界变得缺乏温情。人们似乎已经忘了他们是作为客人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忘了他们身上的伟大责任。

《敬畏生命》正是这样一本能唤醒人们内心责任意识,点燃人们日益冷漠的内心的福音之书。施韦泽在书中是这样描述这种责任的:“受制于盲目的利己主义的世界,就像一条漆黑的峡谷,光明仅停留在山峰上。所有生命都必然生存于黑暗之中,只有一种生命能摆脱黑暗,看到光明。这种生命是最高的生命,人。只有人能够认识到敬畏生命,能够认识到休戚与共,能够拜托其余生物苦陷其中的无知。”

这是他在斯特拉斯堡布道时对敬畏生命进行第一次公开阐述中的一段话。他认为,“善是保存和促进生命,恶是阻碍和毁灭生命。”“自然不懂得敬畏生命。它以最有意义的方式产生着无数生命,又以毫无意义的方式毁灭着他们。”所以只有人才能够敬畏生命,将自然律和道德律统一起来。他认为只有人能肩负起这种责任的理由是:人是具有德性的理性存在者。其他动物无法摆脱生命意志的自我分裂,因此无法敬畏生命,而人类可以通过提防三大诱惑将“作为自然能力的上帝,与我们所必然想象的作为道德意志的上帝、爱的上帝统一起来。”施韦泽认为这三大诱惑是:一、“你为什么自寻烦恼?这无济于事。”这是在当你想行善又感到无能为力时诱惑者发出的声音。二、“同情就是痛苦。”“谁亲身体验了世界的痛苦,他就不可能在人所意愿的意义上是幸福的。”三、“人不能这样生活。”这是指当人们体验了同情的痛苦之后会无法安心享受快乐,变得患得患失,变得敏感。

施韦泽认为提防三大诱惑的方法是:首先,你对自己说,“互助和休戚与共是你的内在必然性。”你所做的一切能赋予你的生命予意义。随后,在共同体验了你周围的不幸之后,你应这样认识,“同甘共苦的能力是同时出现的。”如果目睹其他生命痛苦时麻木不仁,那你也会失去同享其他生命幸福的能力。最后,你根本没有权力说你要铁石心肠的生活,因为你内心神秘的声音会告诉你怎样才是真正幸福的生存。

我深深赞同作者关于“只有人能够认识到敬畏生命,能够认识到休戚与共,能够拜托其余生物深陷其中的无知”的观点,因为人是唯一具有理性的生命。理性决定了人之为人和人的道德价值。敬畏生命、保存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价值是可以成为一条普遍的立法原理的,人们遵循自己所制定的法则是意志自由的表现。因此,人们肩负起敬畏生命这一责任是一种出于尊重道德法则而产生的行为必然性。

此外,伦理学发展的历史是人类追求现实世界中和谐完满关系的历史。道德不应与人性和宇宙的自然法则相违背,而应建立在二者之上。敬畏生命伦理学对人们提出的道德要求正是这样一种建立在理解的同情和同情的理解的情感上的,符合人性与自然法则的,利于实现人与现实世界和谐完满关系的哲学。

马克思按照人的发展状态将社会形态分为人对人的依赖性社会、人对物的依赖性社会和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我认为,第三个阶段所说的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中的个人影视在心智、情感和道德上充分发展的个人,理应包含这种“像敬畏自己的生命意志一样敬畏所有的生命意志”的伦理理念。

2024大学生读《敬畏生命》的思考【篇二】

读罢此文,我不由得钦佩起那靠风力吹动纤维的树木。那些树,在有风之际,不停地,不断地播送着自己的种子,种子定不大。但包裹种子的白色纤维大团大团,竟似云库,足可以见树木空投了多少种子。

花费那么多种子,却只有一粒成为树木,值得吗?也许不值得,但我知道为了生息繁衍,即便万死一生,那树木也必须这样做,这便是生命的价值:千万种子中的一粒种子成活足矣!我又联想到了人生,人生不也是这样吗?人生之中,有许多机遇,我们只要把握住了去拼搏,胜败都不重要。因为你拼搏万次后,定有一次会成功。过去,我常常因为失败而抱怨自己不如意,现在我终于明白,那是因为我投资不够大,竭力拼搏才会如意。今天,我钦佩那种树木,在我奋力拼搏后的明天,我定会钦佩自己的。作文

2024大学生读《敬畏生命》的思考【篇三】

今天,我在课外书上看到一篇《敬畏生命》的短文。它主要讲的是通过对不断播散云状种子这一生命壮举描述,歌颂生命的伟力,告诉人们怎样敬畏生命。读了这篇短文,我不禁想起洪爷爷。

洪爷爷是位老红军,他常常教育我们,人要珍惜生命,不能拿生命开玩笑。有一天,我和洪爷爷一起去市场去买菜,洪爷爷捉到一个小偷。洪爷爷见他还小就问:“你为什么不去读书呢?要拿生命来开玩笑呢?”他毫不在意的说:“我那生命开玩笑管你什么事。”洪爷爷说:“生命来之不易,既然来到世上,就要对社会有用。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为社会贡献一份力量,你知不知道?“小偷听后很惭愧。

读了《敬畏生命》这篇短文,我掩卷深思:如果人人都能爱惜生命,我们生存的大家园就会变得更加繁荣昌盛。朋友,请您珍惜自己的生命!

生命对我们来说仅有一次。

2024大学生读《敬畏生命》的思考【篇四】

文章写的是作者在印第安那州的一次小小的经历所引起的联想。一个夏日的午后,作者在湖边看书时,偶然发现湖边的树正在飘散着大团大团的、棉花似的白色纤维。沉浸在书本中的作者以为这只是一时被风吹散开来的,并未在意。可是,渐渐地,这漫天漫地、无止无休地飘送着的、云朵般的种子,完全转移了作者的注意力。它们自顾自地壮观地飘散着,本是来看书的人,却静静地坐在湖畔,在不知不觉中度过了那整个的“长得不能再长”的夏日午后与整个的晚上。

是的,我们许多人都知道,“有一类种子是靠纤维播送的”。在我们所习见的植物中,比如柳树,便是以这样的方式传播种子的。那么,在杨柳吐絮的时节,那如雪的杨花,曾在你的心中留下怎样的印象呢?也许是杨万里那样的“杨花可是多情思,飞入船中落酒中”的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或者是像黛玉“飘泊亦如人命薄,空缱绻,说风流”一样的伤感?亦或是烟惹风迎的热燠燠的烦扰?要不就是四处飞附的轻薄缭乱?有时,那铺天搅地的茫茫漫漫,是否又会不期然地使你觉得摇摇无主?——当然,它也可能在你心中引起美好的遐想,比如像韩愈的“为将纤质凌清镜,湿却无穷不得归”;但是杨花,这漫天飞舞的云絮样的种子,在我们民族文化传统积淀而成的思维定势中,总不是积极的。

然而,作者在那铺天盖地的飘洒中,却感到别样的震撼。那是“一种折服,一种无以名之的敬畏”。我们看到的,不论是感时伤春,还是烦惹缭乱,其实都是触物而发的自己的心情;作者看到的,却是那种子本身,是——生命。如果你没有一颗体物之心,你看到的,总是你自己;而作者面对这样的壮观,却由衷地觉得自己“几乎是第一次遇见生命”。举目可见的芸芸众生,俯仰之间的草木鸟兽,不都是生命吗?——不,作者指的不是具体的客观存在,而是生命本身的生命力,是生命之为生命的那令人惊心动魄的执著。

于是,“那云状的种子在“我”心底强烈地碰撞上什么东西,我不能不被生命“豪华的、奢侈的、不计成本的投资所感动”。“也许在不分昼夜地飘散之余,只有一颗种子足以成树”,然而这却是造物者在不经意之中所成就的,属于生命本身的轰轰烈烈的美。作者心底被碰撞的,其实就是她面对伟岸的造物者时,所具有的由衷的感恩之心。

这种感觉你似曾相识吗?它曾在你有点粗心的生活中一掠而过吗?这种倾心的感动你已经久违了吗?——作者以其特有的体贴之心,提炼并强化了每个人都会有的对生命的最美好的感情。你还要伤春悲秋吗?想一想已经拥有的吧:红枫青荇、春絮秋萤,再柔弱的东西也是一种顽强的生命啊!

这是一篇纯粹的感受性的散文,语不多赘,尽意而止,非常简洁。然而,它却不仅仅是散文而已。这短短的几百字,每个字都是在作者心里蔚然成阴的那棵树的鲜活的种子,它们在不计成本、不问收获地默默飘洒。此后,如果你也有一刻会为没膝的丰草,或是蜻蜓的薄翼而蓦地感动莫名,那就是向你的心飘洒的那些种子中,有一颗已经悄悄地成长,并且教会你,怎样敬畏生命了。

《朝花夕拾》学生的个人心得笔记 (通用4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在阅读鲁迅写的《朝花夕拾》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一篇优秀的《朝花夕拾》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朝花夕拾》学生的个人心得笔记”,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朝花夕拾》学生的个人心得笔记(篇一)

最近,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读完这本鲁迅先生的回忆式的散文集,从里面能感觉鲁迅先生心底散发出来的热爱自然的童真童趣。

《朝花夕拾》原名是《旧事重提》,一共有十篇,都是鲁迅先生回忆小时候,少年时期,以及青年时期的事情。每一篇都充满着鲁迅先生的回忆和温馨。在《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鲁迅先生用对比的手法描写。从最开始的百草园里蕴藏着那么多的快乐和好奇,以及各种孩子最喜欢的昆虫,神秘的传说等等,让鲁迅先生的童年充满天真烂漫和乐趣。而后来的进了三味书屋读书,童年的欢乐生活被每天的忙忙碌碌读书淹没,封建私塾的腐朽死板读书方式让鲁迅先生很反感和不满。

在《藤野先生》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对他一直都尊重爱戴的老师详细的描写。藤野先生严谨的教学作风,以及真诚的关怀对鲁迅先生的影响很大。鲁迅先生学医就是为了国人的健康为目的,藤野先生的耐心辅导就是为了将医术传给他。所以对藤野先生的敬佩和感激,让鲁迅先生写了下这篇文章。

字里行间中,鲁迅先生的每一篇文章都蕴育着不同的思想,有描写封建迷信的传说中的勾魂使者《无常》,有批判封建孝道观念的《二十四孝图》;写塾师寿镜吾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揭露庸医误人的《父亲的病》等等。

鲁迅先生的这篇散文,有孩童的童趣和天真,也有少年叛逆和机智。更有青年的自强和认真努力。回忆和现实生活完全的联系在一起,鲁迅先生为此付出极大的热情和努力。

读完这本散文,感觉到鲁迅先生对自由的热爱和积极的追求,而童年的日子就是最美好的回忆。

《朝花夕拾》学生的个人心得笔记(篇二)

陷在一本书中,翻看那些依旧流连的梦。回望他们的过去,远眺自己的将来。

——题记

闲在窗边看花,随手拿过一本书在暖阳下品读。不觉心被带入书中,同鲁迅先生一起感悟他笔下的《朝花夕拾》。

一直很喜欢鲁迅先生的文章,因为他的文字真实而富有感染力。每一篇都在朴实中含有对当时社会上恶习的讽刺,让每一位读者都为这样深邃有力的文字拍案叫绝。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众多巨作中的一本,与别的“鲁迅风格”散文不同,这本书分为了两个世界,一是回忆中的往日世界,二是写作当下的现实世界。前者的文字是温和、怜爱的;而后者则是鲁迅先生一贯的风格辛辣、批判的。由此也可以看出书中是以一个孩子的角度看待前者,以一个成人的角度批判后者。

书中有一章使我感受很深,那就是《父亲的病》。这篇故事讲了作者父亲病重无药可医,便听人推荐请来神医医治,花了数百银两求来药方,可最终还是没救活父亲,让他含痛而死。这篇故事实则是借神医治病来讽刺当时人们对迷信思想的崇拜。文中的神医其实是当时会装神弄鬼骗取钱财的江湖骗子罢了,可人们却对他深信不疑,就连他治死人后说的“法力用尽”,都有人相信。

为什么会这样?是因为人们的无知,因为无知所以人们才会相信所谓的“神医治病”。也正是因为人们的无知,所以鲁迅先生才会弃医投文,他深深的知道“东亚病夫”这个带有侮辱的称号之所以扣在中国人头上,不仅是因为那时候人们的身体不够健壮,更多的是他们思想和灵魂,像一块贫瘠的土地没有半点生机,而鲁迅先生则是用刀尖一样的文字刺激着人们的神经,让身处混沌的人们重获光明。

每每品读鲁迅先生的书都会心潮澎湃,血液沸腾。这就文字的力量,一种让扔徜徉其中就能心灵充实的力量!

《朝花夕拾》学生的个人心得笔记(篇三)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我感觉颇深。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鲁迅先生的散文集。全书由《小引》《狗·猫·鼠》《阿长与山海经》等12部分组成。《朝花夕拾》改名过程是作者在广州看夕阳桌上的一盆“水横枝”在夕阳下开了叶。在《野花》编定后陆续载《莽原》上的《旧事重提》,鲁迅先生给他改了一个名称:《朝花夕拾》。带露折花,自然好的多。

这十二遍背景都不一样,前两天写于北京寓所的东壁下;中三片写的是作者流离中所作地方是医院和木匠房;后五篇是在厦门大学的图书馆的楼上。

这些散文主要讲的是作者,去日本留学学医。回来报效国家的事,写出了作者立忠报国的心情。

这就是《朝花夕拾》我的理解。

《朝花夕拾》学生的个人心得笔记(篇四)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虽然在内容上深奥难懂,但是在细细品味之后你会发现,这书中的文字内容就像一杯清茶,初入口觉得有些苦涩,但仔细品尝还觉得回味无穷呢!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得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鲁迅先生写的几篇回忆性散文,期间令我最为欣赏的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那篇文章里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碧绿的菜畦,光滑的五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光这些景色,就让儿时的鲁迅百玩不厌。当然了,让这篇文章还有一点让我产生兴趣的,就是文中长妈妈给鲁迅先生讲的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先前,有一个读书少在古庙里用功,在院子里纳凉时却听见一个陌生人在叫他,他答应了,后来被走来夜谈的老和尚知道了。说他脸上有妖气,一定遇见“美女蛇”了,这是人首蛇身的怪物,能唤人名,倘一答应,晚上便要来吃这人的肉了。后来,老和尚给他的飞蜈蚣把妖怪治死了。然而,这个故事也给鲁迅先生留下了一些“后遗症”。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并且十分渴望想要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

对于现在的我们而言,百草园也许是一个十分平淡而且普通的地方,但是在鲁迅那个封建的年代,百草园这样一个植物茂盛,草虫鸣叫的地方就显得尤为美好了。也难怪鲁迅先生会喜欢和留恋这个地方。读完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者鲁迅先生那份发自内心的那份对自然的热爱之情与向往自由的一颗童心。

童年已渐渐远去,留下的只是一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时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那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大学生再读鲁迅先生经典著作朝花夕拾有感


“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在阅读了《朝花夕拾》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您抓住了《朝花夕拾》的哪些精髓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大学生再读鲁迅先生经典著作朝花夕拾有感”,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大学生再读鲁迅先生经典著作朝花夕拾有感【篇一】

翻开《朝花夕拾》,在墨的幽香里,发现另一个鲁迅,拾起花之记忆。——题记

1926年,在北京大学正春风得意的鲁迅收到了一个沉重的打击:因为自己对学生运动的支持和各种对当局所不利的文章发表,遭到了当局的通缉。无奈之下,鲁迅只能跑到南方避难。然而,他不得不远离在广州工作的妻子,在厦门大学工作,还要受到大学里一群反对自己的人的排挤。这令他情绪万分低落。鲁迅想,那就回忆往事吧,让自己开心一点。于是他写下了《朝花夕拾》。

文章都在追忆往事,从童年到少年到青年,却常夹着辛辣的批判。于是我记忆最深的为《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不是因为它收入了课本,极好分析,又或许也为其中的因素——但我爱的,是那语言流露出来的发自内心的欢乐与童真。

童年鲁迅,活泼有趣,似乎一草一木都是生动的,有趣的。靠近泥墙的一大片野草,他都能观察上一天,从中找出一堆生物,抓虫拔草不亦乐乎。听长妈妈讲故事,能听到它的“重点”——别人叫你的名字不可答应——还是千万。都跑到书屋里去了,在课间也找蝉蜕抓苍蝇。如此心大又沙雕的玩法也只有孩童能看到。

但是这朝花,再也拾不起了。父亲生病,庸医乱治,一夜间天真少年郎立下学医志向,拯救千万生病中国人;外出留学,电影,匿名信让鲁迅发现中国弱到可悲。他弃医从文以笔为武,向敌人们发出犀利的攻击,望那个捉虫拔草,烂漫少年变成了尖锐无情,在尔虞我诈中顽强斗争的战士,昔日美好,在黑暗社会中消散了。

若鲁迅先生生于这个时代,他或许就会像冰心一般吧!他会写出千万美好,但绝不会如当今这般伟大——那个时代造就了他,而那个时代也需要他;需要他为美好发声;需要他为美好战斗,为之付出,为之牺牲。

只愿鲁迅在那个世界,能拾起朝之花,拾起美好。

那个世界,你依旧是昔日那个少年郎!

大学生再读鲁迅先生经典著作朝花夕拾有感【篇二】

寒假,我看了《朝花夕拾》这本书,这是一本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记述了鲁迅的童年生活和青年是求学的历程。

在《狗猫鼠》中,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嚎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恨;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在《阿长与山海经》中,作者忆述儿时与保姆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求已久的绘图《山海经》之情,充满了尊敬和感激。

在《二十四孝图》中,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描述了儿时在家中百草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揭示了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书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在《父亲的病》中,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作玄虚、勒索钱财、革菅人命的实质。

《朝花夕拾》是鲁迅对往事的回忆,有趣的童年往事、鲜明的人物形象,一件一件往事,同时也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表现了鲁迅对艰苦劳动人民的惋惜、同情,也表现了对当时社会的厌恶,告诉我们不要再回去那让人受苦的社会,更表现了对阻遏人民前进、折腾人民、损害孩子、保留封建思想的人的痛恨。让我们了解历史,感谢美好生活的由来。

大学生再读鲁迅先生经典著作朝花夕拾有感【篇三】

每次阅读鲁迅先生的作品,总会有一股激昂之情在心头腾涌。可当我翻开《朝花夕拾》这本书时,它让我感受到的则是童年的美好和那渐渐遗忘的乐趣。

《朝花夕拾》这册杂文集就具有这样的魔力。它用淳朴,清新的语言描写出了鲁迅童年是种.种有趣的事。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则是《阿长与“山海经”》这一篇文章。在文章里,鲁迅写出了他对《山海经》是如此的渴望,甚至彻夜难眠。而长妈则是为了完成鲁迅日夜渴求的愿望,让鲁迅得到知识的果粮,付出了艰辛的努力。这种朴实而真挚的爱着实令我大为感动。

在那个年代里,小孩子能得到一本书是多么不容易的事。而又有多少人为了汲取知识的养分而苦苦渴慕。而在我们生活的现代,书店,网站遍布,各式各样的书籍随手可得,可又有多少人用心地去阅读?大的、小的书店、书城林立,在其中的人却寥寥无几。特别是中,小学生,他们一部分整日沉溺于网络,游戏之中,像阅读这样能让人精神愉悦的事却很少有人去做,这难道不是一种极大的讽刺?

鲁迅的童年充满欢乐,那是一种淳朴,自然的欢乐。而现代孩子们的欢乐却来自于网络游戏,以及一些本不是他们这个年纪该做的事,却乐在其中。我多想像鲁迅那样与大自然做朋友,与可爱的小虫们为邻,而不是整天在钢筋水泥间穿梭,可这个愿望什么时候才会实现呢?

这也正是我们再阅读《朝花夕拾》中应该有的反思,如此才会有进步。

大学生再读鲁迅先生经典著作朝花夕拾有感【篇四】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令人神往的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我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自认为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

我家附近有一片空地。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温暖的阳光,还有那葱葱茏茏的小树林。我常到那去玩,投入大自然的怀抱中;小时候,每天吃完饭就和小伙伴一起去树林里玩,采了各式各样的花。而如今,树林上造起了商铺,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先生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让我们体会一下鲁迅先生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他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大学生再读鲁迅先生经典著作朝花夕拾有感【篇五】

《朝花夕拾》顾名思义,是指鲁迅先生在晚年时回忆自己童年是发生的事。这其中令我印象最深,感触最深的莫过于描写无常的片段了。

这故事是鲁迅童年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见到的无常的形象,形象生动地刻画了一个富有人情味的鬼。因看见母亲因儿子去世而哭得天昏地暗心生怜悯之心将其“还阳半刻”却被顶头上司阎罗王重打四十大棒。也从无常也有老婆孩子看出无常富有人情味。

俗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弹在当时那个豺狼当道的社会,是没有公正可言的。所以,在舞台上那个“鬼而人,理而情”直爽公正的无常形象颇受民众喜爱,也许是一种心灵的慰籍吧,因为公正的裁判只在阴间。因为恶人得不到恶报,那些打着“正义”,“公理”名号的“正人君子”们便更加地肆无忌惮,民众们是敢怒不敢言,倘若是说了“错话”恐怕就要身首异处了。

在鲁迅先生刻画无常形象的同时,也包含着对那些“人格”不如“鬼格”的“正人君子”们辛辣的讽刺。在当时那个乱世,国家有难,鲁迅先生因为体弱多病,无法冲锋陷阵,报效祖国,但这并不能阻挡他那强烈的爱国情怀,他义愤填膺,坚强地拿起笔与敌人战斗着。在他笔锋下的文章,仿佛倾注了万千老百姓的愤怒在对这个世界不公的控诉!祖国腐败无能,洋人在我们的领土上趾高气昂,欺压百姓,就算撞了人也全是我们中国人的错。每个中国人都义愤填膺,却又不敢吭声,只能仰天长叹:“公理何在!”于是,那公正而富有人情味的无常便成了人们心灵的寄托。“公理”几块钱一斤?在鲁迅先生那看似诙谐的话语中,字里行间却藏着一把尖锐的匕首向敌人刺去,向那所谓的“公正”刺去。对于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老百姓来说,这把“匕首”却像一盏明灯,照亮心中无尽的黑暗,给他们带来希望。正如龚自珍的诗句所述“九州生气恃风雷”在那样一个没有公正可言的乱世,在神州大地上能挺直腰板的,也许只有风雨雷电了。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为什么呢?因为人间的裁判若是公正,恐怕就得去阴间待着了。

回想起那屈辱的历史,那不公的乱世,也许才能懂得今天平等、公正的难能可贵,当时“公理何在”的无奈。

大学生再读鲁迅先生经典著作朝花夕拾有感【篇六】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我家属于郊区,附近有一大片的田野,小时侯,总去那里享受着和煦的阳光,秋日里的习习微风,把那里的油菜花摘得一朵都不剩,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我和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努力得读书,因此,也不能在沉醉在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爱。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那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大学生再读鲁迅先生经典著作朝花夕拾有感【篇七】

第一次接触鲁迅先生的作品是在小学的语文课本上,而让我记忆深刻的却是初中课本上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内容丰富,生动有趣。出自回忆性散文集《朝花夕拾》。

鲁迅是位在世界文坛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我一直担心自己读不懂他的书,但对童年美好向往的我,还是迫不及待的翻开书。

鲁迅那个年代的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相比之下,我们简直是被宠坏的孩子!现在生活条件好了,我们住在高高的楼房里,穿着舒适的棉衣,各种家电使我们冬天不觉得冷,夏天不觉得热,平时上上网,打打游戏机……但是一想到百草园,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听说过“叫天子”、“张飞鸟”,也不知道什么油蛉……更别说“拍雪人”了。

小时候我又很多亲密的小伙伴,几乎每天都要聚在一起你追我赶,讲笑话和鬼故事。后来,我们都上了中学,只有在早晨上学时才偶尔见上一面,最好的就是打个招呼,多数都是当没看见。想到这里,谁会不心痛呢?

鲁迅先生十分热爱大自然,在书塾那种严肃、古板的环境中,尽管只有一个小花园可以休闲作乐,不及百草园,但也给了鲁迅先生难得的快乐。

以前,我去农村的奶奶家玩耍,农村的环境我并不喜欢。上坡有大片大片的田野,种着玉米、大豆、花生、土豆和地瓜。农民夫妻在庄稼地里辛苦地工作。奶奶总会带我去田野玩耍,我一步一步地在石子路和土地之间的路牙上,架起双臂,摇摇晃晃地跟在奶奶身后。奶奶经常会抓来些知了、蝈蝈或者蚂蚱,养在罐子里,可有趣了。科技水平当然不及游乐场,但也是我童年生活的美好回忆。现在生活忙碌了,学习加紧了。假期里上不完的辅导班,使我接到奶奶打来的电话的几率高了不知多少倍,听着奶奶那沧桑的声音,有时隐隐听到爷爷咳嗽,我常常潸然泪下。

现在的我经常望着天空,听着楼上小玩伴的钢琴声,感受着一个个黑白琴键的高低起伏,合上书,闭上双眼,浮现出鲁迅爷爷慈祥的面容,幻想着,我还是一个孩子。

2024大学生读完《我与地坛》的思考 (集锦4篇)


史铁生先生在《我与地坛》里有一句话:雪地和月光,安静得也似非凡。地坛是史铁生先生的归宿,在我们读者眼里,它也终将成为我们的归宿。你在读完《我与地坛》之后有没有什么想写的感悟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的“2024大学生读完《我与地坛》的思考”,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4大学生读完《我与地坛》的思考【篇一】

“最后的练习是沿悬崖行走,梦里我听见,灵魂像一只飞虻在窗户那儿嗡嗡作响,在颤动的阳光里边舞边唱,眺望就是回想。”似是于恍惚之间,白日唯唯诺诺地隐去,夜色张牙舞爪着降临。此时,夜黑暗得无比苍凉。二十一岁便瘫痪在轮椅之上,这样的史铁生也许不幸,但幸好,他还有地坛。这一生,便有了寄托之所。

那是第一次,一个孤独的灵魂与一个孤独的荒园碰撞。史铁生先生,二十一岁那年进了医院,没有死却再也不能站立行走,对未来充满恐惧又怀着希望。地坛,一段孤寂的历史,历经四百多年的风霜,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被剥蚀,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已经褪淡,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

这两者的相遇似乎有些宿命的味道:地坛似乎是专为史铁生而设,为他历经了这四百年的孤独,为这样一个失魂落魄的人准备好了这一切。让史铁生能在其中或呆坐,或呆想,可以推开耳边的嘈杂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去窥看自己的心魂。

这么一个长满荒草的废殿颓檐,仿佛一只温柔的大手,从先生的痛楚之处轻轻绕过,细细触摸,滋润平每一条皱褶,而后带来了澄明的希望。这地坛里又最纯澈的自然之景,有相依相偎的夫妻二人,有热爱唱歌的小伙子,有漂亮却弱智的女孩和守护着她的哥哥。当一份孤独与另一份孤独相逢,两份孤独的相依相偎,让结果却变得温暖起来。可是究竟是什么让地坛有了如此力量,将一个二十一岁高位截瘫的小伙子哺育成了一代大家?

然后,先生写道“我想那就不必去地坛中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我终于找到了答案,先生所说的“我与地坛”绝非那样一个荒芜破落的古建筑群,或者说绝不仅仅是那样。地坛,该是先生心中的地坛。史铁生参悟了地坛上的每一寸景物,以轮椅上的坐姿,谛听亘古不变的古柏诉说生命之渺小,苦痛之微不足道;仰望盘醒的燕蝶,诉说生命的奇妙。凝视残垣断瓦,看它们展示历史的风尘与博大。从它们这幼小却伟大而神性的景物中,先生有所明悟,构造出自己心中的地坛,豁然开朗。当人的心胸如地坛般宽阔,所有的痛苦一定无处遁形。

万幸,他还有母亲,有着世上最博大的关怀和爱。

一个长到二十一岁忽然瘫痪的儿子——她惟一的儿子,这样的母亲注定是最艰难的母亲,可这样的绝境恰恰练就了最刚强的母亲。为了治好儿子残疾的腿,她四处奔波,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弄来些稀奇古怪的药。吃洗喝敷熏灸,她虔诚地抱着希望“再试一次”“又是再试一次”。为了给儿子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她跑遍各处机关,陪进笑颜,卑躬屈膝,还有顾及和忍受儿子不定时的歇斯底里。她最担心的该是儿子的心理状态,当儿子不在家时,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安,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当儿子逾期未归时,她又怎样焦躁地找寻着,正应了那一句“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她若知儿子为了她那句“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有多勇敢,多顽强,也一定会万分欣慰吧。

至少,先生还有梦想,有矢志不移的信仰。他写道:“凭心神去追回被冷淡的梦想,风吹雨洒,会看见天堂尚远,而梦想未变”。

不错的,天堂尚远,而梦想未变。于是,他开始坚持,开始沉淀,于是,他振作精神,执起笔来撞开一条生路——一条救赎之路。愈沉淀,愈是清明澄澈,仿佛原本急不可耐的生命是一杯混入了泥沙的水,可只要将其静置,泥石沙硕便会一点一点地沉入杯底,最终得到的是上层一尘不染的清水心境。这时的史铁生,已能用坐在轮椅中这更低的姿态去观赏地坛内外平凡却伟大的人,以一个生活智者的身份传递着一剂又一剂生活的良药。在这大千世界前,先生始终微笑着。

“谁说我没有死过?出生以前,太阳,已无数次起落,悠久的时光又被悠久的虚芜所吞没,又以我生命的名义,卷土重来。”我们一定都曾迷惘而不知所措,踽踽自由地夜行,那便去吧。去向往的地方,去光明的地方。因为万幸还有寄托、爱与梦想。那便去一切心魂由衷的所在。

2024大学生读完《我与地坛》的思考【篇二】

我想,凡是知道史铁生的人,也都知道那个破旧但安静的地坛。那是一个给史铁生疗伤的地方,虽然没能让他重新站立,但却让他的心灵飞翔。那夕阳的余辉,残败的房屋,生机盎然的野草,摇头晃脑的小蚂蚁,叶子上滚落的露珠,锻炼的老人,顽皮的孩童……渐渐地抚平了史铁生的狂躁,渐渐地催生了一篇篇耐人寻味的文字,进而渐渐地感染着每个喜欢史铁生的读者。

我们,是否也需要一个地坛?

有句话说,每个人都是折翼的天使,不完美是必然的,经受一些苦难也是必然的。或许我们没有生理上的残疾,能说能笑能走能跳,可是又有谁能肯定自己没有心理上的疼痛?变速的生活节奏,像心律不齐的心脏,不能保证每根血管都有充足的营养。巨大的生活压力就业压力学习压力,让我们的呼吸也变得急促,是不是有的时候会变得狂躁?是不是有的时候总觉得自己丢失了点什么?是不是很想找一处安静的地方畅快的呼吸?

是的,我们需要一个这样的地方,尽情地放松心情,为心灵排污,也为心灵加些动力。在这方面,我们远远不如史铁生先生幸运,拥有一个安静的可以自由出入的大院子几乎是不可能。这个时候,就让我们在自己的心灵上开辟出一间小屋,供自己休息吧。

这间小屋,必须有的是,一些安静的温暖的文字。诗书的作用不仅仅是黄金屋和颜如玉,它是一段带着晨露的台阶,一端连着黑夜一端系着光明,踏着它,可以迎接红彤彤的日出,那些明亮但不刺眼的亮光,会给人带来无穷的力量。腹有诗书也不一定追求华美的气质,只为寻那一缕吹面不寒的杨柳风,吹走烦躁,塑造我平和如湖水的心灵。

这间小屋,最好栽培一些花草。他说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当我看着亲手打理的花花草草,总是欣喜于它们带给我的力量。记得有一次从路上捡到一段10厘米左右的太阳花的茎,把它插在了疏松的土壤中,原以为它会奄奄一息,却没想到几天后它绽放出一朵玫红色的太阳花,那是生命的倔强,触动了我心灵最深处的那份坚强。我承认我不是一个合格的护花使者,一次次我的这些小花小草们面临生活的绝境,可是他们又一次次给我展示生命的力量。都说养花怡情,我却从中吸取着生命的营养。

这间小屋,要有季节的变化时空的延伸。生机盎然的春日,要及时备一份春泥作为滋养;烈日炎炎的夏日,要随时撷取一缕清凉;硕果累累的秋天,要储存天高气爽的心境;白雪皑皑的冬日,要随时吸收温暖的阳光。

在这间小屋里,我们要时刻反省。要对自己拥有的一切怀有一份感恩与感动。不要抱怨生活的不公平,上帝总是在关一扇门的时候打开一扇窗,就像他收回了史铁生先生的一双腿,却让他以纸为船以笔为桨,在文学的浩瀚中尽情冲浪。

是否你还带着伤?不要怕,愈合了就不会再痛。让我们手握一把阳光,在上帝说不的时候也能拥有温暖整个世界的力量。

2024大学生读完《我与地坛》的思考【篇三】

或许是对这位正值壮年,本应大展宏图,却突遭双腿瘫痪打击,但用文字记录下自己的痛苦、迷茫甚至绝望的作家的好奇与同情,我一直乐于读他---史铁生的文章。

他的文章中有不少是写他的母亲。自然而然的阅读,有意无意的在他的文章中寻找契合点。一个身体走入绝境的人,在冥想和回忆中,写尽了生之曲折。

最先接触到的是他的《我与地坛》。名字虽看似与地坛有关,但更多得是写他的母亲。在他失去双腿的那段时间,他郁闷、逃避、心灰意冷,终日独自一人推着轮椅到地坛去,在老树下或荒草边或颓墙边默坐、呆想。然而这却给母亲出了一个难题。她知道他心里的苦闷,知道不该阻止他出去走走,但她又担心他。有时,史铁生在园子里呆得太久了,母亲就会来找他。对于他的出行,母亲无时无刻不在惊恐担忧,正如作者所说“许多年以后,我才渐渐明白,母亲这是在自我安慰,自我祷告。是给我的暗示,是恳求与嘱咐。只是在她猝然长逝以后,我才有余暇设想,当我不在家的那些漫长时间,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安,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对于史铁生的母亲来说,她有一个长到二十几岁忽然瘫痪的儿子。她情愿把痛苦加注在她自己身上。她小心翼翼的顾忌着史铁生悲痛的心,即使那时的她正身患肝病,却更加担忧孩子的未来和他的心结。

然而就在史铁生快要撞出一条路的时候,她却忽然熬不住了,匆匆离去时只有四十九岁。直至母亲猝然长逝,史铁生才开始清醒。对于母亲,自己所表现出来的倔只留下了悔恨,没有丝毫骄傲。那时的史铁生还太年轻,他被命运冲昏了头脑,一心以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人,殊不知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时要加倍的。而母亲在临终前,仍念叨着她那有病的儿子和还未成年的女儿。连最后一面也没有见着,只留给作者无尽的伤痛和怀念。

母亲的去世,也许是史铁生最大的遗憾。在她去世后,她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让人动容。作者所刻画的“母亲”形象深入人心,就像世上千千万万的母亲一样。我也会从中读懂史铁生的忏悔与悔恨,在生活中不留遗憾。

2024大学生读完《我与地坛》的思考【篇四】

作者是史铁生,《我与地坛》是他的散文代表作。

由于作者“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深刻体会到了人生中隐藏着的常人感受不到的痛苦。面对如此从未经历过的痛苦,作者勇敢地选择了积极的面对它,并开始思考人生,思考生命。

“只是到了这时候,纷纭的往事才在我眼前幻现得清晰,母亲的苦难与伟大在我心中渗透得彻底。”只有到了那最关键的一刻,人的心才会有所觉悟,但是到了那时,一切都晚了,我们已无力挽回。

对每个人而言,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这仅有的一次,我们应该要学会积极地、好好地把握它。对于每一堂课,每一次任务,每一项作业,我们都要积极地面对它,而不是刻意地去躲避。选择逃避,总有一天你会为此流出悔恨的泪水!

死对我们来说是必然的。“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在逐步走向死亡。”因此我们更应该学会合理安排时间,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加充实,而不虚空。作者史铁生从地坛这个特定的环境中,感悟了人的生死只是上帝或自然法则的一种安排,通过深沉的哲学思考,渗透了生命的真谛,完成了一次最艰难的思想飞跃,变得不再畏惧死亡,而是能坦然地迎接死亡这一现实。

所以,他最终振作起来了。上帝为他关上了一扇门,而他却用自己的毅力与正确的态度打开了一扇窗。这种顽强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大学生读完《海的女儿》后的思考


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海的女儿》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记得的作品,它由安徒生撰写,您从《海的女儿》中有哪些领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整理的“大学生读完《海的女儿》后的思考”,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学生读完《海的女儿》后的思考(篇一)

你的泪悄然落在了我的心中,敲痛了我的心灵,我无法再读你的故事,因为,我早已泣不成声……

从前,有一个住在海洋的女孩因为一次偶遇爱上了一个人类的王子。从此,她怀有一个梦想,希望能再次见到他。于是,她不惜放弃悦耳的声音以换来人类的双腿,步上人类的世界。但是,不知情的王子却爱上了邻国的公主,悲痛欲绝的人鱼只好化身成七彩的泡沫,永眠于大海。

我依然记得那段话:“她于是旋舞起来,飞翔着,正如一只被追逐的燕子在飞翔着一样。大家都在喝彩,称赞她,她从来没有跳得这么美丽。快利的刀子似乎在砍着她那细嫩的脚,但是她并不感觉痛,因为她的心比这还要痛。”我想象不到这到底是超越自我还是一种自虐?小人鱼或许是伟大的,但在她伤心的同时又是否想过她的亲人?难道痛苦的只有她吗?为了小人鱼的纯真爱情,她的亲人在默默地守护;在她滑落泪珠的同时,或许亲人早已泪流成河。小人鱼,你想过他们吗?

爱的付出也是忍耐的过程,人间没有真正的圣人。而流不出眼泪的双目,你又在乞求什么?是王子的爱吗,还是其他?我依然不能体会你内心的痛苦,爱——莫非重于生命?

小人鱼,你的双手请不要再抖动,否则你将会迷失所有的方向。

大学生读完《海的女儿》后的思考(篇二)

《海的女儿》这本书是丹麦的著名作家安徒生写的一本著名童话故事书。

故事写了:自从小人鱼救了那个英俊的王子之后,她回到海底宫殿,她变得非常忧郁,她爱上了王子,她愿意放弃自己三百年的生命,只为拥有一个人类一样的双腿。于是,他去找了海巫婆。海巫婆给小人鱼一瓶使她的人鱼尾巴变成人腿的药。海巫婆对她说,如果她不能嫁给王子,那么在王子结婚与其她女人结婚的那天清晨,她就会变成一团泡沫。作为代价,小人鱼割掉了自己的舌头,去了自己她甜美的声音。小人鱼喝下了药,顿时,她觉得自己的鱼尾好像被一把剪刀剪开了自己的尾巴一样疼痛万分,然后晕了过去。当她醒来时,那位王子正站在她面前。王子收留了她。小人鱼成了宫殿里最美丽的女人,她是那么的美丽而又高贵,然而她却是一个哑巴,既不能讲话讲出她的心里话。可是,王子娶了海边那位羞答答的公主做妻子,他一直以为那位公主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其实他大错特错了。小人鱼见了,她的心都要碎了。姐姐们送来一把刀子,只要把它插进王子的心脏里,王子的血就会让小人鱼与恢复原形。小人鱼不愿意伤害王子,在天亮之前在王子的婚礼即将举行时,她跳进大海,化成了泡沫。

海的女儿这个故事告诉了我:小人鱼是海底的公主,在海底她可以拥有很多,有父母的爱、有姐妹们的关心。她却向往岸上的一切,特别是遇上自己的王子时,为了靠近他,她牺牲了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为了获得这个幸福她放弃了海里的生活,她忍受得这些痛苦把自已的一条鱼尾巴换成了一双人腿。后来她喜欢上了一个王子,得到一份人类的身体。

美人鱼为王子变成了泡沫,虽然,她没有漂亮的长发,没有甜美的歌喉,她甚至连继续活下去的权力都没有,可是,她却是最美的一个泡沫,因为她可以守候王子,看到王子的幸福。

大学生读完《海的女儿》后的思考(篇三)

小时候,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读完了《海的女儿》。这是一个美丽而忧伤的故事。小美人鱼为了追求人的高洁和不死的灵魂,放弃了华贵的生活和三百年的寿命,甘愿受种种的痛苦,最终在希望幻灭时,用生命去诠释何为真正的人。当年读完这个故事后,我曾经问自己:“小美人鱼”这样值得吗?年幼的我当然无法明白这个故事的真谛。即使是今天,每当这个问题浮现,答案仍不清晰。长大后,学习压力让我喘不过气,在困难面前我成了懦夫。

都说一分耕耘,慢慢地就会有一分收获,付出了总有回报。然而,有时我明明付出了努力,却无所收获。还记得那次考试:夜以继日地刻苦努力,换来的却是接受不了的低分。我开始埋怨上天的不公平,我开始自暴自弃,我开始放纵自己。妈妈看着我的变化,苦口婆心地对我说:“把《海的女儿》再看一遍吧,你会为自己现在的行为感到羞愧的。”我真的会羞愧吗?我再一次翻开了书本。当故事中的一个个章节,一句句话,甚至是一个个字,再次进入我的眼帘,就犹如一股甘泉涌入心田,她像初春的第一抹阳光,使我的心豁然开朗。我佩服小美人鱼,她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她看重的是过程本身,而我看重的只是结果。当出现一点点困难,我就开始退避三舍。而小美人鱼的每一步都像在尖刀上行走,即使一步步逼近死亡,她也不曾畏惧。哪怕知道追求的目标已没有实现的可能,她仍在前行,直到灰飞烟灭。难道小美人鱼真的没有获得人类不灭的灵魂吗?不,她分明被作者赋予了人类最美好的灵魂。表面上小美人鱼失败了,没有最终成为人,但她的这种精神是至高无上的,是永恒不灭的。

是的,只要你努力追求,为实现梦想不懈地拼搏,无论结果怎样,都不会再有遗憾了。因为,追求本身就是一种回报,追求本身就是一种美!

大学生读完《海的女儿》后的思考(篇四)

爱是自私的,可你面对爱应该是无私的。

爱是个不懂事的孩子,时而叛逆,时而乖巧。

爱是个顽皮的孩子,性格总是因人而异。

爱,感动了千千万万人。

爱,伤害了千千万万人。

当小人鱼为爱而付出了自己那天生丽质的好嗓音时,我真的挺佩服她的勇敢。

当小人鱼为了与小王子在一起而忍受那仿佛在刀尖上跳舞的痛苦时,这世上难道还有比这更痛苦的事吗?

有。当小人鱼在抉择是刺死王子来换自己的生命,还是自己化成海上的泡沫让王子继续幸福时,善良的小人鱼选择让自己爱的人幸福。

谁甘心啊?谁甘心让自己最爱的人与别人在一起?谁甘心眼睁睁看自己喜爱的人与别人结婚,而自己却只能沦为连陪衬都不如的一堆泡沫?

可是,爱过后,无论结果是什么,都是值得的.。那是你真正了解爱这奇幻的东西后才能懂得的。

真正的爱,所求的并非是回报。真正的爱,所需的是两个人的共同付出。

爱是两人情投意合才会幸福,如果光靠小人鱼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王子的真心。

经典名著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范例四篇


散文书朝花夕拾是一本回忆童年生活的书籍,是著名作家鲁迅写的,读完后心中有很多的心得,有很多的感触。朝花夕拾读后感怎么写才好呢?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典名著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经典名著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篇一)

回到家,从书架里拿出从未看过一眼的的《朝花夕拾》,对着那个书名发呆。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小时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经典名著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篇二)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很早就看过,可惜一直没有时间,也没有胆量去写读后感。上了初二,便想要重温一遍,写一篇读后感来。

鲁迅,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是我国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民主战士。中国的第一篇白话小说是他的《狂人日记》,他讨厌封建习俗,并敢于说出来,写出来。他认为《二十四孝》是虚伪和残酷的,他还要用“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诅咒一切反对白话者,妨碍白话者”。鲁讯先生是以笔为枪的战士,他的子弹是打在敌人的心里的,他的子弹是敌人躲不过去的。同时,也好像是一只战斗的号角,使被奴隶的人民觉醒,参加到民主斗争的活动中去。

《朝花夕拾》则与鲁迅的其他文章不同,它讲了鲁迅的童年、少年、青年时代,是鲁迅唯一的一本散文集。它收录了十篇文章,还有一篇《小引》和一篇《后记》。我记忆最深的是《五猖庙》中鲁迅父亲让鲁迅背会书再去看戏,而鲁迅“梦似的就背完了”,但却“一字也不懂”;反倒还使“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五猖会的热闹,对于我似乎都没有什么大意思”。这场冲突,写出了鲁迅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也使我读来倍感亲切——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父母总要以背会某篇文章为目的,带我出去玩,正玩得兴起,突然要我背书。纵使老大不情愿的背会了,几天后又如垃圾邮件一样从头脑中删去了。虽然父母出发的念头是好的,可是到最后来什么也没记住,反而闹得不愉快:游玩也没有尽兴,背会的书也没有记住,倒是得不偿失了。

还有《狗·猫·鼠》。鲁迅对弱者的同情便跃然纸上,他为了猫杀死了他的心爱的隐鼠,仇视猫,怨恨猫,正如仇恨那些暴虐者一样。而在《父亲的病》中鲁迅对在长辈去世前大声呼叫持不赞同意见,因为这样加大了病人的痛楚,也对子女没有什么好处,无非是落一个“孝”的名声。“可医的应该给他医治,不可医的应该给他死得没有痛苦”这是鲁迅的看法,他敢于说出自己的见解,敢于反对传统的做法,这是人类历史上很少有的。鲁迅的一些新想法,一些辨析,读来很是精辟,却易于引发出读者的同感。

《朝花夕拾》是一部有关少年儿童的书,相信到我长大的时候,有了成长的经历,再来读这本书,会发出更多的感想,会掩卷深思,唏嘘不已。

经典名著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篇三)

鲁迅先生,漫步在历史古老的海滩上,拾起一朵朵美丽的浪花,珍藏起他童年美好的回忆。

“那里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鲁迅先生儿时的乐园仅仅是一个长了一些野草的园子,可其中却不乏有趣景色和各种各样奇怪的昆虫。作为21世纪的我们看来,百草园只不过是个废弃的草园子。没有KTV中玩得那么愉快,也没有游乐园中那样丰富的游乐项目,可那个年代的小鲁迅却在那里度过了一生最快乐的童年时光。21世纪的快乐早就变得充满了利与益,那种最质朴的,纯真的快乐也许没有了吧?

“哥儿,有画的‘三哼经' 我给你买来了!”一位带领着鲁迅先生的女工,拥有着可爱,善良的性格。她会让鲁迅懂得许多民间的习俗。虽然反映了长妈妈的愚味无知,落后陈腐,但却很善良。她会睡觉时躺成一个“大”字,独自一人占领整张床。然而“长毛”的故事却使鲁迅认为她是多有伟大神力的人,便情有可原了。她会关心鲁迅念念不忘的《山海经》,在那是个无人爱他的年代,送去一本珍爱的书,可表达了长妈妈的爱。就是这样一位热情,乐于助人,善良,纯真的人,给了鲁迅母亲般的爱。

也许,等我们年老时,写下自己的儿童生活,嘴角也不禁会上扬了吧?

经典名著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篇四)

寒假,我看了《朝花夕拾》这本书,这是一本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记述了鲁迅的童年生活和青年是求学的历程。

在《狗猫鼠》中,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嚎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恨;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在《阿长与山海经》中,作者忆述儿时与保姆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求已久的绘图《山海经》之情,充满了尊敬和感激。

在《二十四孝图》中,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描述了儿时在家中百草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揭示了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书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在《父亲的病》中,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作玄虚、勒索钱财、革菅人命的实质。

《朝花夕拾》是鲁迅对往事的回忆,有趣的童年往事、鲜明的人物形象,一件一件往事,同时也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表现了鲁迅对艰苦劳动人民的惋惜、同情,也表现了对当时社会的厌恶,告诉我们不要再回去那让人受苦的社会,更表现了对阻遏人民前进、折腾人民、损害孩子、保留封建思想的人的痛恨。让我们了解历史,感谢美好生活的由来。

大学生读完《荆轲刺秦王》的思考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一篇优秀的《荆轲刺秦王》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大学生读完《荆轲刺秦王》的思考”,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学生读完《荆轲刺秦王》的思考(篇一)

我读了《史记》中《荆轲刺秦王》这个故事,故事十分感人,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我赞赏荆轲的勇。荆轲是战国末期卫国人从小喜爱读书练得一身过硬的本领,在燕国被田光推荐给燕太子丹,燕太子丹想刺杀秦王,荆轲很有谋略,他假装献给秦王督亢的地图和樊於期将军的人头,却借机刺杀秦王。他刺杀秦王虽然失败了,但他的侠义行为名垂千古,被后人称颂。我认为荆柯有勇有谋,临危不惧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荆柯为了完成燕子丹的重托,视死如归,勇往直前,不成功,则成仁的英雄壮举值得我们赞赏。

我欣赏政治家秦王政。秦王政十三岁即位,二十二岁执政,并且铲除了嫪毐、吕不韦两大势力,牢牢控制了秦国朝政,为仿后平定六国、统一天下的事业奠定了基础。秦王政虽然残暴,但他为统一中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荆柯刺杀秦王幸亏没有成功,否则中国的历史就要改写了。

我不欣赏燕太子丹。因为他多疑,不信任身边的人,他性子太急,在不成熟的情况下,让荆柯匆匆忙忙去刺杀秦王,结果失败了。

我同情田光和樊於期两人,他们是俩位忠臣志士,为了燕大庆子丹,为荆柯刺秦王,他们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荆轲刺秦王虽然没有成功,但荆轲的英雄壮举名垂千古。

大学生读完《荆轲刺秦王》的思考(篇二)

几天前,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上下五千年的书,我对它爱不释手。其中我最喜欢看的要数‘荆轲刺秦王’了。

它主要讲的是战国时期秦国最强。一次,秦王准备攻打燕国,太子丹听了非常害怕,连忙找刺客刺杀秦王。当时有一个叫荆轲的人愿意帮太子丹刺杀秦王,并用‘割地求和’的方法靠近秦王。太子丹让工匠做了一把锋利无比的匕首,而且带有剧毒,然后,荆轲带着地图、匕首和秦舞阳去了秦国……可最后刺杀失败了。

看完这篇文章后,我被两个人所感动,第一个是樊於期,樊於期本是秦国大将,后来投靠燕国,秦王一直在通缉他。荆轲为了取得秦王的信任,想‘用’一下樊於期的头。樊於期知道这关系到燕国的存亡,爽快的答应了。让我感动的是樊於期选择了舍小保大;第二个是荆轲,因为不管刺杀秦王成功或者失败,他都要被杀死。

可他明知道去那儿无论是什么结果都是死,但他为了自己的国家还是去了。而秦始皇看起来很坏,可他统一六国也为了百姓好。因为其它六国不在战争,百姓才能安居乐业。

樊於期是英雄,因为他为了“国家”;荆轲是英雄,因为他有不怕死的精神;秦始皇也是英雄,因为他为了百姓,统一了六国。

大学生读完《荆轲刺秦王》的思考(篇三)

读完《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后,我深深的感受到了荆轲那热爱国家的心。

故事是这样的,秦王重用尉缭,一心想统一中原。燕国太子丹请荆轲去刺杀秦王。荆轲带燕督亢地图和樊於期首级,前往秦国刺杀秦王。临行前,许多人在易水边为荆轲送行,场面十分悲壮。“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是荆轲在告别时所吟唱的诗句。荆轲来到秦国后,秦王在咸阳宫隆重召见了他。荆轲在献燕督亢地图时,荆轲藏在图中的匕首露了出来,荆轲刺秦王没有中,反被秦王所杀。

读完《荆轲刺秦王》后,我感慨万分。荆轲是一个多么勇敢的人啊!他所吟唱的的诗句是多么的悲壮,明明知道自己可能一去不复还,却还是毅然决然的去了秦国。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畏秦王的强权,为了自己的国家挺身而出,不怕牺牲。荆轲的精神打动我的心,他勇敢,不怕牺牲,不避艰险的精神和气概值得我们大家赞颂与学习。

大学生读完《荆轲刺秦王》的思考(篇四)

看完《荆轲刺秦王》,我几次感慨于樊於期为报国仇家恨而义无反顾把刀剑刺向自己的咽喉;几次感慨“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悲壮凄凉之歌;几次感慨荆轲断股后甩出匕首的最后一搏。樊於期的以命相报,太子丹的重托以及全燕国人民屏息凝神的翘首以盼,都在一瞬间灰飞烟灭。

只是刀尖到秦王的距离,毫厘之间,便毁灭了一代人的命运。

清末变法志士谭嗣同在临死前曾留下这样的诗句;“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想必这也是你视死如归的铿锵壮语吧,荆轲。在太子面前决意请辞,易水送别而去时终己不顾,临死之前依然傲视怒骂秦王……其实你已经做到了:冒敌进入秦朝王宫,使群臣兵力慌张得尽失其度,面对死神巍然不惧。一位可敬的忠臣,一名勇猛的武士,绵延数千年的燕赵悲歌倾诉着这段悲壮感人的故事,徘徊在人民心中,永不散去。

这重于泰山的死亡,这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永远会被我们后人所铭记,永远,永远……

大学生读《活着》的心得笔记 (通用3篇)


作家余华用他那淡淡的文字,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简单的道理:好好活着。我们在书籍里读着读着就哭了,说明我们与作者产生了共鸣。不知道你在读完《活着》之后的感悟是什么?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读《活着》的心得笔记”,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大学生读《活着》的心得笔记(篇一)

近期,在同学的介绍下品阅了余华作品集中的《活着》与《在细雨中呼喊》,其中,活着,以其独特的朴素,给予我良多感触。

活着,是一个无法华丽,简单但饱含深刻韵味的词,活着,究竟为谁?

在作家余华笔下,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众多的苦难:独子有庆捐血过多致死,女儿凤霞难产而去,妻子家珍病逝,女婿二喜意外摔死,连唯一的小外孙也因过度饥饿被豆子撑死,从此,只剩他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没有爱情,没有亲情,更没有友情。最后,福贵买了头老牛,给它起了个名字,给周围农民的牛分别起了妻子,儿子和女儿女婿的名字,他说,这样,福贵就不是孤零零的了,活着,还是要活着。

被抓去当壮丁的时候,在战场上枪林弹雨的时候,福贵没有放弃活着,哪怕身边的战友一个个倒下,富贵仍是告诉自己,不能死。为什么?因为他心里还惦记着病榻上的老母亲,柔弱的妻子,他坚信,家人在等待他的归去。而此刻,他又是为了什么而活?

也许,是乐观与对生命的责任在支撑他做好生命的每一步吧,他说,能活着,就是一种幸运。

活着,看似简单,看似理所当然,但其中韵味,能深得之人又有几多?

活着,虽然朴实简单,但它赋予了生命一种责任,一种在于世的担当。因为活着,所以我们积极去实现生命存在的意义,同时也得忍受并且接受不同的命运,或苦难或幸福,都是活着的一部分。在爱与痛的交织中,在冰与火的缠绵中,我们始终都应坚强地活着。因为活着,生活就还没有走到尽头,就还有希望。活着之于人,是重要的,是根本的。

现实中也有不少人经历着富贵的“苦难”,类似的是。他们也曾经坚强的活着,不同的是,他们曾经在心理上崩溃过,也曾想过放弃,但最后,希望的稻草,给予他们为生命运行的气息二努力对抗的勇气,重新用坚韧诠释活着的美丽。生命中有太多美好的爱,在我们活着的过程中轻轻伴随。当死神让我们最后一次回眸人生时,平静而从容地呐喊出心中的那一缕缕不凡和坚持——活着。

活着,也就有了盼头,活着,也就该珍惜,因为,活着就是人生最大的幸运。

大学生读《活着》的心得笔记(篇二)

活着或去世都是一个年青生命难以驾御的标题。相同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布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逼真地领会到了这书的意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视点道出了一个一般人普通而弯曲的终身。主人公福贵日子在那个缤纷特别的时代,阅历了战役,杀伐以及一系列动乱的日子,阅历了家庭的兴富到堵塞,身边人连续的死去。在他们终身中,不知失掉的多少东西,失掉金钱,失掉亲人,最终只剩余一头弱不禁风又几乎被人分割的老牛与他为伴。虽然是这样,他仍是友爱地面临国际,全部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平。或许当咱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止境的时分,回望从前的全部,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全部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去世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际实在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叙说全部。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全部生离死别中最安静的一段,也是最逼真的一段,想起阿朱身后乔峰抱着她的尸身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窝囊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痛不欲生,我想人活终身,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年月带走了,那时的咱们或许真的会挑选一种安静,它是多年的爱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阅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临着一塘残荷将曩昔的伤痛回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曩昔是否清楚地知道而且敢干面临,我不敢说。

这个国际确实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有相同,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终身。面临这样的不公,憎恶确定都是白费,乃至我也说不清究竟该怎么做,我面临的是无法自由挑选日子方法的无法和心里与实际的激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实际中的琐碎,而在心里寻求思想上的终年,但不论怎样,我一直遗言自已能对国际友爱,虽然天分中的顽强与后天构成的叛变或许会导致我走上背叛的路。

生老病死,咱们都得相同相同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进程算了。我仅仅遗言能按自已的志愿挑选一个方法,实在清醒并发自心里的去完成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遗言我能带着安静的浅笑向国际道单个,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会。

大学生读《活着》的心得笔记(篇三)

他活着,身边的亲人朋友却一一在这个故事里死去。

余华用一种平淡而近似于冷酷的笔调写完了福贵的一生。主人公福贵是民国时期的地主少爷,因嗜赌成性输光了家产,父亲被气死后,福贵一家成为了佃农。为病重的母亲前去求医的富贵,被国民党抓去充兵,等回到家乡,母亲已经病死,女儿凤霞也因病成了聋哑人。

噩梦到这里戛然而止,作者笔锋一转勾勒出点点温馨与欢乐。

福贵的儿子有庆得了长跑冠军,凤霞嫁给了偏头二喜怀了孩子。这种时刻的温情脉脉,似乎要把过往的苦难统统抹去,然而就在这时,余华毫不留情地举起笔,把那些短暂的幸福扼杀。有庆,战友春生,凤霞,妻子家珍,二喜和孙子苦根,他们一个个在福贵的面前死去,那种方式残酷而冰冷。

只留下我们愣在原地,不知所措。

读完这本书,我心里的酸楚无法言说。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福贵这样想。有庆的死荒谬无比,县长夫人生孩子难产,他被医生抽干了血。有庆是个好孩子,生活的艰苦和困难从未让他放弃希望,他热爱它如同他热爱自己的两只小羊。

然而他的热爱却以这样惨淡的方式收场。我欲哭无泪。

合上书本,那些人物活生生地在眼前浮现,在那些动荡的年月,描绘着自己的人生。我不处于那个时代,无法真正体会到福贵的艰难与苦楚,但每逢回想,还带有丝丝战栗。

现实生活,远比我们想象的要残酷无情得多。而活着,便要担当诸如此类的辛酸与苦痛,坚忍勇敢就是一个人活下去的力量。正如书中福贵说的——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

福贵的一生伴随着苦难,他从未轻言生死,与一头老牛,平静地活着。他与命运就像是密不可分的兄弟朋友,无法割舍,会互相仇恨、互相感激。这是既感人又可悲的关系。

他一直活在死亡的伴随之中。可是当他在述说这段故事时,他并没有怨恨,而是放下。

我于是明白。活着,不管是我们经历的措手不及的欢乐,还是无法言语的悲凉与艰苦,一切悲的喜的都会被时间抚平。那些曾经让你厌烦恐惧的东西,总有一天你回头望去,心中会有些许的怀念。

人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无谓其它,有苦难,才是人生。

大学生读《哈姆雷特》有感范文 (精选4篇)


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阅读《哈姆雷特》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莎士比亚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一篇优秀的《哈姆雷特》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请您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大学生读《哈姆雷特》有感范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大学生读《哈姆雷特》有感范文【篇一】

文艺复兴后期的英国乃至整个欧洲,一方面是思想解放,另一方面则是私欲泛滥、社会混乱,人们在“个性解放”的旗帜下为所欲为。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

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莱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这一切造就了他的性格与一系列看似怪异的行为。

比如哈姆莱特的装疯。该怎样诠释呢?我认为,他一方面是为了迷惑敌人,另一方面则可以畅所欲言,以暴露现实的黑暗,还能惊醒敌人,使其自我暴露。

当哈姆雷特沉浸在丧父之痛中,曾一度发问:“生存或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奋起,还是堕落。因为悲痛和郁闷,在他眼里,一切高洁的花卉全都枯死了,倒是杂草却在那里疯长。露台那一夜之后,仇恨的火焰终于燃烧在哈莫雷特的胸间。他选择了复仇,深爱他的和他深爱的奥菲莉娅死去,固执的波洛涅斯悲惨地死去,哈姆雷特或许会有片刻的不安,但为了他的复仇大业——在看来不免有些残忍的复仇大业——无论如何这就是他的选择,摒弃了生存选择毁灭,视宫廷皇室为无物,这就是他选择的路,是伟大却令后人叹息的王子的决绝。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小时候的我懦弱不够勇敢,望着本应该属于自己的机会远去,懊悔……人是幸福的,长大些许,老爸带我去游泳池练习。老爸希望我放手去干,水已淹没我的下巴,庆幸自己没有无助地扑腾,大口吞水。在老爸的指导下渐渐游动,翻转于浪间。在学会一项新技能时的惊喜着实让我振奋,但我更欣慰于自己在面对挑战时的沉着与勇敢。这一次,我需要果断而正确的选择并履行,我做到了。人的一生有很多选择,虽然选中一个必须放弃另一个,但是这必须需要我们勇敢的去面对,如果想令自己的人生充实、快乐,那么就应该好好地把握每一次选择。尽管人生譬如朝露,尽管要叹去日苦多,但积极的选择自己的命运,无疑是攀上人生高峰的一条捷径,是战胜自己的一种信念。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如今的现实中,倘若我们遇到了困难,我们是去面对它,还是选择逃避?我想应该是面对。无论是什么困难,没有人解决不了的,除了死亡。可是就算在死亡面前,如果能勇敢的接受,那么也算的上高贵了。总而言之,不论在什么艰难险阻面前,我们都应该勇敢面对,接受挑战。

大学生读《哈姆雷特》有感范文【篇二】

《哈姆雷特》,印象不深刻。后来看了电影,不知为何只对美丽的奥菲利亚感兴趣。她有一头金色的长发,从鬓角两侧向上分别搅成两个麻花辫,垂在耳后,她长的美如天仙,有着一张最纯洁的脸,和最灿烂善良的笑容。在之后的很多年里,年轻的逃跑一直都是把长长的头发,在耳侧搅成两个麻花辫。

再后来,看了一幅油画,奥菲利亚落水时,她巨大的裙裾和着鲜花野草树枝托着她,像小船一样悠悠的飘向远方,飘向再也没有痛苦的地方。可爱的奥菲利亚,还张着她美丽的小嘴,幽幽,幽幽的唱着歌,从容,从容的赴天国。

那印象太深了,至今鲜明历历。甚至痴想,如果一生中,有值得像奥菲利亚那样牵挂的人,让自己牵挂,让自己在乎,他也一样牵挂在乎自己,哪怕自己垂垂老也,也不会担心红颜消失,即便走尽红尘之路,也会如美丽的奥菲利亚一样,从容赴天国。奥菲利亚,给了我那么多美丽的联想,因为她的美丽和纯情。奥菲利亚甚至让我觉得死也是可以如此美丽动人的。

不久前又看了一遍《哈姆雷特》,对人物有了一些新的认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奥菲利亚只能如一条自生自灭的小船,能让她从容美丽的香消玉损,已经是作者的仁慈了。在那样的时代,在那个特定的典型的环境里。

奥菲利亚的命运只能维系在王子身上!王子爱她,至少曾经爱过。她也确信王子爱她。连她的哥哥、父亲都看得出来。可是,王子背负着替父报仇,为母雪耻,为国除害的大任!这些都比对一个女人的爱情来的重要!他在复仇的火海中挣扎,他在叔叔一次又一次的构陷中抗争,他在对母亲的失望中奋斗,他在对周围人的围追堵截中,像个猎豹一样左躲右闪,伺机反攻,这一切,让他没有时间再去关心爱情,关心一个爱着她的女人。

这个女人甚至成了试探他的筹码,这个单纯的姑娘被人利用了来试探自己的爱人,她自己都不知道,因为利用她的正是自己的父亲,而父亲是受新国王的指使。不得已中,王子杀掉了偷听的老臣——他心爱的姑娘的父亲,王子因此被堂而皇之的遣送出境。可想而知,奥菲利亚,这个孤苦无依的姑娘,在父亲被情人杀死、情人不在身边,哥哥在外流浪的情况下,疯了。

她把一些小花插在王子坐过的椅子上,嘴巴里念念有词:“这是给您的茴香和漏斗花,这是给您的芸香。这儿还留着一些给我自己,遇到礼拜天,我们不妨叫它慈悲草。啊!您可以把您的芸香插戴的别致一点。这儿是一支雏菊,我想要给你几朵紫罗兰,可是我父亲一死,他们全都谢了。”

作为大臣的女儿,她必须谨言慎行,就在不久前,哥哥还要她跟王子保持距离,她这样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孩。父亲让她试探王子是否真的疯了,她也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儿。现在,她可以说自己心里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想爱的人。她可以照自己的方式给自己所爱的人采花,跟他对话,在王宫里出出进进。甚至,按自己的意愿,去编织花环,爬到高高的树枝上,唱歌远望,那结果是,树枝断了,连同她一起,顺水漂流、顺水漂流,带着这个美丽的姑娘回到了天国。

没有她的世界里,男人们的血腥的角斗,更加肆无忌惮!

大学生读《哈姆雷特》有感范文【篇三】

被马克思喻为“最伟大的戏剧大师”的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他不仅仅属于一个时代,并且属于所有世纪;他不仅仅属于英国,并且属于全世界。浪漫派诗人济慈曾说,“莎士比亚过的是寓言的一生:他的作品就是诠释。”世界上对这位巨人的剧作一往情深的导演不计其数,异常是对《哈姆莱特》这部杰出的经典戏剧更是情有独钟,俄国导演梅耶荷德就曾说:“如果将来的某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剧本都失传了,而《哈姆莱特》没有失传,那么戏剧就还存在。”

完成於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别林斯基称《哈姆雷特》是戏剧诗人之王的灿烂王冠上头的“一颗最光辉的金刚钻”。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哈姆雷特》是当今世界最受欢迎的戏剧,他的剧本仅在1979~1985年间就出版了92次。

好的作品往往源于社会生活。《哈姆雷特》故事情节取材於12世纪末的一部丹麦史,1567年一位法国作家把它写进自我的故事集里,16世纪80年代中,伦敦舞台上曾多次上演过莎士比亚同时代剧作家据此改编成的戏。1601年,莎士比亚又把它重新改编,把一段中世纪的封建复仇故事改写成一部深刻反映时代面貌,具有强烈反封建意识的杯具,哈姆莱特的形象也所以成为世界文学中著名的艺术典型之一。

据说莎士比亚写《哈姆莱特》的时候,英国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这时,宫廷挥霍浪费,社会动乱不堪,,王室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莎士比亚深深感到自我的人文主义思想和英国现实之间存在着无法解释的矛盾。他开始在《哈姆莱特》中深刻揭示出这一矛盾。他经过这一个古老的宫廷仇杀故事,对以克劳狄斯为首的专制王朝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对王子哈姆莱特这个人文主义者所进行的反封建暴政的斗争,给予了热情的赞赏和深厚的同情.

第一幕:哈姆莱特听王家城堡上的哨兵报告,城垛上出现了一个酷似先王的幽灵。遇见了它,证实了他的最大疑惧:原先正是先王的兄弟克劳狄斯,在先王熟睡时分谋害了他,随即篡夺了他的王位,并娶了孀居的王后。鬼魂告诫他要严守秘密,伺机为他报仇,然后消失了。在这一幕中,哈姆莱特的一段话让我感受颇深。

“在个人方面也常常是这样,由于品行上有某些丑恶的瘢痣,或者是天生的——这就不能怪本人,因为天性不能由自我选择;或者是某种脾气发展到反常地步,冲破了理智的约束和防卫;或者是某种习惯玷污了原先人喜爱的举止;这些人只要带着上述一点缺点的烙印——人生的标记或者偶然的机缘——不管在其余方面他们是如何圣洁,如何具备一个人所能有的无限美德,由于那点特殊的毛病,在世人的非议中也会感染溃烂;少量的邪恶足以勾销全部高贵的品质,害得人声名狼藉。”

确实如此,人的本性,很多时候都在被争论着。究竟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呢人的品行,似乎随着时代的发展反而一步步退化了。古代所提倡的“大同思想”,似乎已被遗忘。人的丑恶渐渐显露了出来,抢劫等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了。而“发脾气发到反常地步”这便是心胸狭窄的表现。

第二幕:慑于那个可怕的秘密和所承诺担当的艰巨任务,哈姆莱特让江湖戏班演了一出戏。第三幕则重点描述了这出戏。其独白再次深深地打动了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经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那一种更高贵”“生存还是毁灭”的疑问应当说贯穿于整个杯具,最终导致哈姆莱特走向死亡。这段内心独白不仅仅是哈姆莱特的疑问,更是许多人类痛苦的根源。哈姆莱特的杯具命运也根源于对这个疑问的理解和阐释。一般认为,这个人物既有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反封建、崇尚人的理性的特征,又有宫廷贵族后代悲观、忧郁的消极一面。在应对死亡时,具有人文主义色彩的一面令其勇于走出黑暗,应对人生,而悲观的一面则让他对摆脱不了死亡的恐惧而痛苦万分。尽管哈姆莱特最终选择了勇敢应对,但死亡最终还是降临在他的身上,更重要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至始至终困扰着他。

“生存还是毁灭”确实引发人的深思。处于这个年龄的我从来都没有好好研究过这个问题,最大的愿望就是无忧无虑地过着每一天。确实如此,我想的事情都很简单,从未停下来好好想过一个问题。现实的我,不想去太过于繁琐的问题,一遇到问题,似乎都是在爸爸妈妈的指导下走出一个又一个迷宫。此刻回过头来想想,自我确实很幼稚。生存毁灭似乎在一念之间。不明白为什么世间有那么多人选择逃避而结束自我的生命。“忍”,世间有很多事情都要忍。其实,静下心来想想自我为什么要气愤和不满呢仅有自我明白。

我们生存的社会不可能到达古代所提倡的“大同社会”。对于环境,我想仅有自我学着去适应吧。如果你没有本事改变周围的生存环境,那么努力去适应便是自我最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社会环境的混乱,人心的险恶便是杯具的最大根源。应对诱惑和挫折,我们不能一味地抱怨。读好书不仅仅是思想的净化,也是心灵的净化。最起码,读了这本书,我开始深深地思考自我的问题,也明白很多看似简单的道理。我不愿有哈姆雷特的软弱,虽然偶尔会有点脆弱,可是每一次从挫折中爬起来时,我对着自我一笑。因为我明白自我没有想象中脆弱。

总而言之,真正的经典是不会被时间的尘埃所埋没,相反,犹如陈年的美酒,越是年代久远,越能散发醉人的醇香,《哈姆雷特》就是这样一部作品。

大学生读《哈姆雷特》有感范文【篇四】

《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悲剧杰作,成于1601年,那时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圈地运动”正在进行中,社会中充满矛盾。这本书也表现出了这一点。

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亡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尊严、爱情甚至于生命。然而这样有没有意义呢?为什么要为死亡而生出怨恨呢?哈姆雷特并不清楚,他甚至连死亡是什么都不知道。“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之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要做些什么梦”。

但他不得不报仇,他受到一股巨大的使命感的驱使。这使命感从何而来?是因为正义吗?消灭代表邪恶与丑陋的叔父克劳狄斯,恢复王国的秩序。这似乎是一个理由。但正义的伸张又必将伴随着流血和新的仇恨。哈姆雷特为了避免这些迟迟没有动手,他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那时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死了,只留下一个霍拉旭。或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涉及这段仇恨的人都不在了,仇恨也就消失了。

哈姆雷特临死时对霍拉旭说:“啊,上帝!霍拉旭,我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蒙受极大的损伤!你如果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哈姆雷特的故事吧!”这很奇怪,哈姆雷特为什么留下这样的遗嘱?为了他的名誉吗?可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为何还要在乎名誉?我想他当然不是为了名誉,传播这个故事是为了给世人以警醒,让世人替他继续思考仇恨、生命、死亡、人。遗嘱中还提到了天堂,连死亡为何物尚且不清楚又何来天堂呢?我实在不明白,或许哈姆雷特仍对死亡怀有恐惧,想给自己一个精神安慰罢了。

哈姆雷特的迷茫也反映了作者迷茫。莎士比亚是人文主义者,但当时各个阶级为了利益而不停斗争,使英国社会现状与他的人文主义理想差距越来越大。莎士比亚能怎么办呢?踌躇满志的他却无法“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于是他陷入了无尽的思考与矛盾中,《哈姆雷特》正是这思考与矛盾画出的省略号。他想借这个省略号引发世人同他一起思考,希望得到一个最终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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