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小学生读后感 初中读后感 高中读后感 四大名著读后感 中外名著读后感 读后感600字 读后感800字 读后感1000字
你的位置: 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传奇读后感 > 地图 > 传奇读后感

传奇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1-16 来源:互联网

芸汐传奇:风华倾天下(天才小毒妃) 读后感(3)篇。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芸汐传奇:风华倾天下(天才小毒妃) 读后感(3)篇,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芸汐传奇:风华倾天下(天才小毒妃) 读后感 第(1)篇

从暑假前到开学后,看完了。从电视剧追过来的,剧特别喜欢,小说也不错。小说情节更丰富,人物线也很多,不过安排的还是有条不紊。不过结局我倒是没想到,不过龙非夜和韩芸汐还是在一起的,这样也挺好。

高贵、冷漠、如神诋一样的龙非夜,机智、勇敢的韩芸汐,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顾北月,贱贱的,对,就是贱贱的,又有情有义的顾七少,偶尔正经偶尔傻傻的唐离,天真无邪又敢爱敢恨的沐灵儿,还有很多不错的人物,都很鲜活。情节跌宕起伏,环环相扣,很不错的啦!

就是这个错别字吧,一言难尽,讲真,这是我看过的错别字最多的一本书了,也是最长的,看完这本书我已经练就了可以自动识别并改正错别字的火眼金睛[捂脸]

咳咳,再来几个渣段[嘿哈]

(韩芸汐)

问一句少年

可听过这故事里的传言

万丈深渊 凤翔九天

几多缘 韶华不过烟云乱

(江湖)

问一句少年

可听过这故事里的江湖

快意恩仇,黄土白骨

几时灭,斗转星移何方顾

(顾北月)

问一句少年

可听过这故事里的四月天

谦谦君子,温若玉颜

几分笑,百花齐放三冬暖

(江南梅海)

问一句少年

可听过这故事里的人间

时光轻缓,闹市井然

几分闲,茶香袅袅透别院

(顾七少)

问一句少年

可听过这故事里的倾城

红衣妖冶,长眸幽冷

几分真,恍惚惊醒一场梦

(龙非夜)

问一句少年

可听过这故事里的神诋

王者风范,尊贵霸气

几时暖,冰川回望融云兮

(唐离)

问一句少年

可听过这故事里的谪仙

白衣长离,水墨映颜

几时念,静对龙山忆当年

芸汐传奇:风华倾天下(天才小毒妃) 读后感 第(2)篇

花了118小时也终于看完了,应该是目前自己看得最久的一部书了。难得作者写了这么久,多少也要有些互动。其实文笔的确比较直白,还好故事逻辑和各种人设都还算精彩。只是个人觉得有两个硬伤,睿儿周岁的描写太作了,就算早慧最少也要有3岁上下,不管是行动还是语言心理发育度让人觉得怪不真实,确定在写一个1岁的孩子吗?第二个是顾北月后面的安排,的确和大多数人读来一样,太牵强了,既然影子收徒不一定是亲子,他也不一定要结婚安个什么名头的。虽然很多结局都是想成双成对,但给顾北月和宁承的两个配对,让人觉得作者还是偏爱小七的,还不如没有,这两个配对太不符合人物性格了。首先顾北月这样的人没有必须这么配对的理由,宁承这人开场既是在百花丛中也冷硬瞧不起女人的人,在伤过后更应该不容易被这样一类死缠烂主动犯贱的人打动,这个配对降低了宁承的角色定位。小七真的写得很用心,可以说是这部书里最好的人设,都超越了男主、女主。敢爱敢恨、能屈能伸、有底线,明白人,舍得给得,最真实有血有肉。整体看来五星,值得看。

芸汐传奇:风华倾天下(天才小毒妃) 读后感 第(3)篇

近百個小時後,終於看完正文了⋯⋯[捂脸][捂脸]文坑挖的太大,很多時候都可以猜到結果(反正就是男女主各種 imba,作者絕對的親媽)。縱然如此,我依舊默默讀了下來(中間好多次都是廢寢忘食的看)。除了無語自己外,也不知該如何是好了。作者絕對的沒有 proofread,全篇的錯字、別字、語句顛倒、邏輯錯誤屢見不鮮。而且經常把 顧北月、顧七少 的名字弄混。雖然他倆都姓顧,也不至於如此吧[抠鼻][抠鼻]n全篇下來,一種「一認識女主誤終身」的感覺。喜歡七少的瀟灑,我行我素。然而認識女主後,多了份束縛、惆悵。其它的男一、三、四、五、柳、七、八等就更不用說了。各種所謂的 exceptions⋯⋯本來開始蠻喜歡女主的自力更生的,但是後來真的特別反感。好像只要是一個有能力的帥哥就必須愛慕女主一般。

HdH765.cOm更多精选读后感阅读

重生之将门毒后读后感(3)篇


重生之将门毒后读后感 第(1)篇

44%,刚看到男主诈死两年之期之时,有预感接下来大概就是感情戏男女主大杀四方互表衷肠的时候了吧,大概会比前半部分精彩许多,不过,就这样吧,以后有机会再看好了……


乌篷悠悠,随流南下,停靠在那,月下人家,客栈里留一盏新茶,为与来人叙话,曾忆江湖,数载年华,少年英侠,唯一个他,当年他轻裘白马,以天地为家,鲜衣怒马,遍历这江湖风霜,难掩锋芒,少年英雄要在这三千里名扬,不畏世间魑魅魍魉,他心中是魔是佛又有何妨?

杯中茶凉,未完的话,再续一盏,继续讲吧,江湖里有潮涨飞花,一语说不尽他,寒雨连江,烟波人家,使命在身,怎可作罢?那个意气风发的他,喜清风月华,鲜衣怒马,遍历这江湖风霜,难掩锋芒,少年英雄要在这三千里名扬,不畏世间魑魅魍魉,他心中是魔是佛又有何妨?

任他宵小逃不脱天罗地网,分毫不让,权谋杀伐在不露声色里隐藏,人心诡谲最是无常,终不过远了天涯叹声薄凉,云卷云舒,历经了世事沧桑,卸了锋芒,庭前梧桐落尽醅淹千古兴亡,世事难全何必牵肠,唯有这诗酒纵歌予其疏狂,末了叹一声,清风不见老⋯⋯

                           ――《清风未老》by winky诗


我这个人果然是爱屋及乌的厉害,当初看这本书完全是因为班长大人的《清风未老》,翻评论好多人提到谢小侯爷,所谓“鲜衣怒马少年郎,惊才绝艳谢景行”,“少年英才,千古人物,惊才绝艳,世无其双”诸如此类。好奇吧,大家都评价很好的样子,满怀期待的看了……

其实作为一个看穿越重生古风文好多年的人,现在真的很少有文章能够认认真真看的下去了,无非都是一个套路,大女主的戏也不晓得这几年为啥这么火。完全是重生文惯有套路女主为男主鞠躬尽瘁付出一切最后总会落得满门抄斩受尽折磨不得好死的下场然后最后总会有表姐妹堂姐妹同父不同母的姐妹柔柔弱弱讨得渣男欢心最后还要耀武扬威一番然后会知道许多曾经不知道的真相然后渣男总是一脸嫌弃过去那么多年曲意逢迎有多恶心balabala然后女主心中恨意滔天发誓一辈子一定要如何如何然后就重生了。重生之后各种逆天金手指一路开挂然后遇到有权有势对别的女孩子都嗤之以鼻的男主然后男主会发现哎呀这个女孩子真特别真的跟别的女孩子都不一样然后好奇然后各种巧合各种遇见各种互相帮助最后男主对女主一往情深两人联手打怪升级虐渣男最后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嗯还有女主在家总是颗小白菜身边一堆豺狼虎豹虎视眈眈嫡女总是母亲早逝爹爹不疼继母恶毒一堆兄弟姐妹各种打压欺负爹爹疼娘亲爱的小姑娘总是自家爹超厉害叔叔伯伯各种羡慕嫉妒算计暗害奶奶一般也不是什么好的也不晓得为啥不过是重生一次多了阅历经验知道事态发展的确很厉害但当年把女主耍的团团转的炮灰们是真的这一世智商都不会太高遇到女主简直是让人三观尽碎大概都是为了读者看起来比较爽吧还有眼睛女主的眼睛绝对是着重描写的如何如何漂亮如何如何有内涵能表达的东西真的超多小说里边的人的眼睛里怕是都有弹幕吧。

扯远了……回归本文

对于这本书,真是一言难尽,首先,对于有强迫症的人来说错别字很多是真的不能忍看起来很别扭。其次,很多后边说的东西跟之前提到的都不太一样,这种文一般比较长可能作者自己写着写着都不记得写过啥了吧,然后只要主线是对的其他的大概都可以糊弄糊弄读者也不一定会发现毕竟是真的长,只希望最后的时候作者之前挖的坑都能自己填上吧。还有男主所谓的惊才绝艳举世无双在男主诈死之前是真的没感觉有多么的厉害,总觉得只是作者一味的说男主如何如何厉害好像在被洗脑也可能是我太迟钝吧或者说后边会描写的比较多一点大女主的戏中感觉男主完全就是陪衬了。还有,很多小说看的时候都会有一个念头真的真的超想有个哥哥从小就想为什么我没有个哥哥呢,不过也只能是想想了这辈子是不可能了唉。

生活中总会有很多遗憾,经常会想要是一切都能够重新来一次该多好,如果再有一次机会我会如何如何……现实中无法实现的愿望都被寄托在了小说中。只是有时候仔细想想,如果真的能够重来,自己大概也还是现在这副样子吧,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平时立的那么多的flag也不见得能完成几个,难道重新来一次就会有所不同吗?没有耐心没有毅力三分钟热度,一向如此啊。。。

最后,加油吧。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凡事尽力而为,即便有遗憾,也不要回头,一直往前走。

绝不回头。

重生之将门毒后读后感 第(2)篇

高山仰止,景行止行,谢景行是大凉的睿王,但我更加喜欢沈妙的那一句“谢小侯爷。”不由得让我想到血雨探花,花城在漫山血雨中,偏伞挡了路边的一朵花,谢景行何尝又不是这样的人,即使腥风血雨,也没有失去内心的温柔。

        这是实实在在的一篇爽文,重生的女主确实是霸气侧漏,在前面的时候我还觉得她有些狠毒,但是后面我就释怀了,她不狠毒就没有退路,前生受过伤,这辈子定要活得漂亮!越来越理解她,再说她要还是柔柔弱弱的样子,怎么跟腹黑的谢景行凑到一块儿呢<( ̄3 ̄)>这两个人真是绝配!

        不过这本书真的有很多bug ,未填完的坑也有,一开始谢景行到处找东西,找的啥东西也没有交代,错别字也挺多的,还有就是年龄 时间有点错乱,不过不影响我阅读,反正我知道是什么就好了…

        终于看完了,最认真写的一次书评,以后也要认真写,看完了一本书,内心总归是有些舍不得的,书中的情节和每个人的结局,我想都是好的,也是有灵魂的,不管怎么样,依旧是让我的心中起了涟漪,未来会更好,谢景行沈娇娇,别来无恙。

重生之将门毒后读后感 第(3)篇

要不是因为先看了b站的剪辑,怎么也不会有要看这种文的想法。给二星的理由:一、这本书的错误和bug太多,颠三倒四,作者挖了坑到后面自己都忘了,以至于让人怀疑到底是不是一个人在写?还是四五六个人在写。二、通篇写女主复仇,也没见她做什么努力,一直说她聪明过人,可是仰仗的不过就是已经经历的一世,前世知道的内幕去规避风险。甚至本应该和傅修宜有些对手戏、正面交锋才算精彩,作者也偏偏像回避这些一样写都不写,毕竟前世爱了一辈子狠了一辈子的,重生了,一句“心寒”就将二人的纠葛一笔勾销?女主心安理得地宅斗,实在不合常理。三、还有文中反复强调女主多么端庄高贵,时不时的老成做派,让人不免觉得我谢小侯爷这是找了个阿姨谈恋爱吗?鲜衣怒马少年郎爱上宫斗欧巴桑?

但是b站的剪辑实在太精彩了~肖战和热巴的演绎,以及优秀的配音,这两星是奖励作者写出这样的小说让“夷陵王祖贤”up有二次创作的灵感,剪出上下两部那么优秀的“电影”。

盛世医妃读后感800字(3)篇


盛世医妃读后感800字 第(1)篇

《盛世嫡妃》为定国王府和修尧而哭,为了阿璃的坚强而哭,为了明月和明晰而哭,为了麒麟的结局而哭,最后为了镇南王一世英雄而哭。这本《盛世医妃》其男强女也强,南宫默淡然,卫君陌腹黑。女主是好人,男主是坏人。坏人不好惹,其实好人更不好惹。很难说更喜欢哪一本,每一本都有不同的风格,但是最让我感动的是阿璃和修尧的一路坚强。

盛世医妃读后感800字 第(2)篇

首先有几个问题不太懂,
1.鸣琴在夭夭三四岁被宫阁主抓走时,失踪,没有交代到底是背叛了还是死亡了?很好奇呢
2.邵放被追杀是因为一块与赵家有关系的玉珏,没有交代具体有什么含义?难道是因为和赵家有婚约,最后赵家答应了那位蒋才子吗?
3.个人好奇三位和亲公主最后配给谁,又有什么结果,苓香公主有没有当女皇或者有没有安分
4.弦歌公子的生母最后和她的子女如何了,她既然不喜欢这个儿子,干嘛在人家结婚时要出现?
5.桃之夭夭十三中说秦朗是秦梓煦嫡次子都比夭夭大就错误了,毕竟当年秦梓煦追随卫君陌的时候有妻子却没有孩子,后来夭夭都三岁了,他才回家中,所以按道理夭夭是这群人里面最大的才对
6.最大的遗憾就是本书给我一种没写完的感觉,难道没有结局的结局就是最好的结局嘛?可是有点突兀,很好奇夭夭会不会嫁给谁,个人喜欢阿峤

盛世医妃读后感800字 第(3)篇

很喜欢。平等的爱是当你不在的时候,我能好好生活;当你在的时候,我能开心的偷懒。

先有婚约,在相爱,其实这个题材很泛滥了,但是在作者笔下,两人的相爱却又些水到渠成。当我把你宠的无人能比的时候,你就只属于我了。清行的宠爱,对于旁人来说,是难以忍受的。其他人会把无暇的耀眼吸引,但他们就像收集一个价值连城古玩一样,是为了在自己的藏宝阁里面多添一份稀世珍宝,并不是真正爱无暇这个人。

上行下效。上位者的言行举止,会影响下位者的言行举止。就像后期,清行身边的人,几乎都是不纳妾(简秋阳虽然没有明确说,但他娶的是公主,不能有小妾)。所以有时候,命令不通,也许只是上位者根本不想怎么做,或者根本就是上位者本身就是命令所禁止的人。

天下卵 读后感(3)篇


《天下卵》,闲了没事乱扯“蛋”!

早听坊间传言,说冯唐先生的《天下卵》《不二》,可以和《肉蒲团》《金瓶梅》并列,号称“天下奇书”。《不二》《肉蒲团》我没读过,但就这本《天下卵》来说,不及《金瓶梅》万分之一毛——内容空洞,思想单薄,它撑不起这样的名头。虽然书中情节跌宕起伏,行文天马行空,故事保罗万象,当然也不乏偶尔有貌似几句名言(比如:“男人,要得势,先要去势。”),但总的印象就是“卵”,“肏”——这不是扯淡嘛,纯粹是闲了没事乱扯“蛋”!

当然,《卵》也不是一无是处。比如《小明》,虽然在几个短篇中最短,且被排在最后,但我认为它是最好的。科学性且不论,但大胆设想500年、1000年后的人类社会,地球成了一个“球村”,中英两种语言通行天下,衣食住行工作思维甚至做爱都有了“大数据”,起码让人脑洞大开。

上个月读亨利•米勒的《北回归线》,发现有冯唐先生作的序,感觉冯是继承了米勒的写作风格的,甚至连满嘴脏话也一并学到家了,并且运用得炉火纯青。不得不说,这两位,都是精力旺盛,“元气充沛”的作家(男人)。

(没兴趣的书友可以不往下读了,谢谢!)

说到元气,想说几句题外话。

元气,开始时的气息,底气、精力、精神,万事万物的根基,洪荒之力。说到男人,元气充沛指的是精力旺盛,血性高涨,坚韧不拔,持续坚挺,屹立不倒。这是每个男人都渴望拥有的东西。

男人的血性,应该是火热的,沸腾的,激情的,甚至应该是燃烧的。男人应该有一些霸气,一些执著,一些个性,一些坚毅、果敢、雷厉风行。

男人的血性,是这个社会的一种原动力,并推动着人类社会迅猛向前发展。没血性的男人,绝不能称之为一个真正优秀的男人。理智、沉稳、冷静,是一个男人应有的优秀品质。这和男人的血性并不相悖,而是一种表象矛盾之后的高度结合,是对自我的一种把握,是对社会的一种责任和考量。在血性男人身上是一种更高境界的表现。

一个真正优秀的男人,会用思考来决定他的判断,会用理智来决定他的行动,并拥有把握约束自身的超强能力。

    祝愿看到这里的男性书友,都有卵有血性,成为优秀的男人,像冯唐先生一样。

   哈哈哈……

冯唐的小说从大学开始接触,也读了几本,这么多年了,一直期待他会成为第二个王小波,可似乎每况愈下。

冯唐名气很大,学历很高,成名也很早,在文学界多少也算个另类。脑子活泛,遣词造句有时也显得很灵巧,字里行间洋溢着写作的激情,这些都是不赖的。

我不喜欢冯唐主要有两点:

一,喜欢卖弄。文笔总体不赖,从他二十岁以前的作品就能看出他的天赋,但他似乎一直沉浸在自以为很有才气,自以为读者们都很追捧他,写作的时候都是一脸的激动掩饰不住,以至于觉得每写一个句子都故作惊人之语,这样更能显得自己有才华,豪迈豪爽牛逼,但问题是,炫耀文笔的行为虽为文人的通病,但高明者会做得不留痕迹,冯唐却赤裸裸,完全是一副自我欣赏的姿态。

二:堆砌性相关词语。说堆砌,就是堆砌,不管是不是行文之需要,也不管是否符合事实和逻辑,性器官和性行为相关的词语毫无节制地往句子里塞,非常恶心。我们当然知道,冯唐此举只不过是为了显示自己的特立独行和放荡不羁,凸显自己的风格,一定程度上还是为了迎合读者的口味,但我想说的是,他这种写法根本没有美感可言,只有反感可言。一个会写性的人,会把性写得非常有意思,充满美感和诗意,甚至是幽默,这个人我认为就是王小波了;一个不会写性的人,却偏要去写,并且不懂得节制,写出来既没有美感和诗意——不如王小波,也不能让人产生性幻想——不如黄色小说,顶多跟医学院的妇科和泌尿肛肠科教材差不多,如果像教材还倒好,起码还能顺便学点医学常识,如果看了让人反感那就是画虎不成反类犬的问题了,这个人我认为就是冯唐君吧。

希望冯唐能够真正沉下心来,写出真正有意思的作品,莫辜负了文学才华,少一些卖弄。

书评丨天下卵,然并卵

看完了《万物生长》《欢喜》《活着活着就老了》,我试着再读一次冯唐,于是选了这本《天下卵》,试图从中找到,能让我留恋这个作者的理由,然而,果然冯唐还是那个冯唐。

我们会因为什么而为一本书感动?一本书里,最应该让我们产生感动的,应该是发自内心的共鸣,是对作者才情的折服。

毋庸置疑,冯唐是有才的,虽然未到天下才气独占八斗的程度,但确实是值得人尊重的一位才子,就凭那一句“春风十里不如你”就折服了诸多人。

但是,情呢?从光怪陆离、怪诞斑驳的语言上,我并没有更多的共鸣。相比较而言,我更愿意去读路遥、余华、刘震云。

天下卵,然并卵。弃读冯唐。

(首发于我的微信公众号:小J的深夜食堂)

一世倾城:冷宫弃妃 读后感(3)篇


一世倾城:冷宫弃妃 读后感 第(1)篇

他会是一个合格的皇帝,却不会是一个合格的丈夫。我想裴修灏终究是爱青婴的,只是他醒悟的太迟了,迟到青婴已不再爱他,或者说是不再相信他。他的眼中江山与权力是第一位的,女人只是附属品,他喜欢很多女人,也可以宠爱很多女人,不管是青梅竹马的南宫还是其他妃嫔,可是,他最爱的只有一位。他心动了,他却不想承认自己是那么的在乎青婴,他以为自己掌控一切,青婴只是他的所有物,所以对她百般执着。然而帝王家的漩涡是一道深海,吞噬着卷入其中的每一个人,再深的感情也在利益与算计中消磨殆尽。一次次阴谋算计、斗争伤害将青婴越推越远。青婴是一个聪慧、独立的女子,因为聪慧,所以想要远离权力斗争的漩涡,偏偏她逃不掉,而陷进去就意味着无尽的纠缠与伤害。红墙绿瓦的宫门,何尝不是宫中人的囚笼,它容得下宫谋算计,容得下步步为营,却容不下赤子真心,容不下想要自由与爱的鸟儿。她是一个情感上的异类,明明想要得到他的爱,却又太明白这种想法在皇家是多么可笑,终究是得不到,终究是被伤害,终究是要离开。那道出宫的门,是青婴内心的执着,是青婴对自由的向往,是青婴对新生活的希望。青婴最后终于走出了,离开了这座深宫,真好。

一世倾城:冷宫弃妃 读后感 第(2)篇

超级的不喜欢轻盈这个女主,但不可否认的是作者对一些世事的透彻理解和一些知识的掌握融入书中真的让人惊艳。

可惜的是,女主一边想逃离却从未真正的逃离,对刘轻寒所谓至死不渝的爱来得也比较莫名其妙,更像是一种执念。通篇以第一人称来写,开始给人以惊艳之感,轻松代入,后来却让人读者反感,她所得到的所有或美好或别人求之不得的,都是她不想要的,一面假惺惺的逃离,一面又不断纠缠,虽说有命运无常,难逃枷锁之感,但未免牵强。

还有一点就是,女主从头哭到尾,动不动就站不稳被强迫,可明明她是西川颜家大小姐啊!一面才智近妖,一面柔弱无骨……可作者想表达的已经被人物毁了,精彩的文笔到后来只是让人难以咀嚼。让我也是一面不想看得半途而废,一面又心累得要死……

一世倾城:冷宫弃妃 读后感 第(3)篇

书很长,一直追。文笔非常棒!直到后面都有些忘记情节和人物了。辉煌宏大的历史画卷,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战争场面描述的非常宏伟。对元灏无感,大多数穿越剧的男主都这样吧,也不喜欢先伤害后宠爱的,打动不了我,也打动不了女主。其实没想到颜轻盈会嫁给元修,只希望是最初的元修,只是一直单恋而已,不是很喜欢女主跟许多男人有情感纠结。虽然她也是身不由己。爱的太多,不纯粹了。当然,还是更希望她能和刘轻寒最后在一起,这个男人终于跳脱出皇帝王爷的贵族套路出身,贵在一颗心怀天下的心,可怜颜轻盈排在了第二,这一辈子,最终也没能和最爱的人一起终老。但至少轻寒是爱轻盈的,这就足够了。本以为他真的忘记了轻盈,那一段真的很虐心,很压抑,却原来是假装的,真是够狠心。

《毒》读后感


《毒》读后感(一)

一个人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从来都是自己的事情,我以后不写东西了去唱歌跳舞赛车哪怕是去摆摊做煎饼也是我自己喜欢我就喜欢做煎饼给别人吃,怎么着?这是韩寒文章中一一句最彰显他性格的话,特立独行,不在乎别人的眼光。

韩寒的《毒》,语言辛辣、尖锐、刻薄,而在这些话中,我们能清晰的看到他内心里对中国现状的痛苦与担忧。正如他对国足的讽刺,颇有一种恨其不争的味道。正如佛祖以种种愤怒象警醒世人一样,韩寒在用他辛辣的语言大骂这个世界,意图唤醒世人。或许我是妄自揣度,但在其文字2020之外确实流动着一种对中国的爱。他是一名真正的中国人。

古语说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韩寒他傲,从骨子里到头发稍,这总比一点无傲气甚至无傲骨要强的多。

韩寒曾自述我是不服教育的小混混,这种思想延伸至《毒》里,是显而易见的对现行教育体制的蔑视。序言中,韩寒以为出《毒》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这位个性张扬的青年作家说因为这说明我的东西的精炼与文才出众,听上去很牛!确实,林书豪的成功彰显了他的正确性。橘生淮北为枳中国怎么就没有培养出林书豪呢?中国已经开始注重文化发展,这是一个好开端。

韩寒,我浅薄的判断他不是玩世不恭就是大彻大悟的玩世不恭,他幽默的颜色谈浓,以致变为黑色,真正的作家,却也是敢写的人,他与钱钟书当然还不可同年而语,但暂且放在一起比较的话,也同样是平凡之中见真知。但韩不知名的修饰了生活,写出了生活的起浮更侧重于生活的阶梯感与弧度;而检测塔尖无论生活是怎样的凹凸不平在更高的地方看也只是一条直线。

韩少他的勇敢,真性情确实当得起这个称呼!


《毒》读后感(二)

这篇文章主要是讲一种可以用来杀人的毒菌,被稀释40万倍后,变成了美容秘方。原来人类的聪明之处就在于不仅能变废为宝,连毒菌也可以合理利用。从《毒》这篇文章中,我知道了:毒,大概是相对而言的:在人类认识和发掘它的潜在功效之前,它是魔鬼;一旦发现它的闪光点,加以利用,它便表现出天使的一面。毒尚且有两面性,那世间有什么东西,不能从另一个角度,去重新思考一下呢?

读了这篇短文,我学会了:无论遇到什么事情,什么问题,都要从多方面去看,不论认识朋友,还是学习文化知识,都要多动脑筋去多看几面。既要看到缺点,又要发掘优点,这样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

有种后宫叫德妃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


有种后宫叫德妃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1)篇

看的最喜欢的一本书。再没有比这本书更好的诠释: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爱情誓言以及爱情的美好和永恒。或许这是作者杜撰的,却宁愿以一叶障目的方式去相信故事的真实性,那个最是无情帝王家,有过这样的爱情。

有种后宫叫德妃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2)篇

第一次读完了这么长的古装言情,内容还是挺好的,还原历史同时将感情描写的很细腻,尤其细节很到位,但是真心太冗长了,看到中间一度想放弃。封建制度下的女性活的很憋屈,眼睁睁看着爱人去宠幸别的女人,还得做出贤良淑德的表面,不能怨恨妒忌抱怨,这得多强大的内心,而且期间还要跟各种女人斗智斗勇。话说女人狠心起来手段残忍。在古代大环境男女不平等的背景下,去追求一生一世一双人都是妄想,可是男主玄烨和乌雅岚琪是真的情真意切、心心相惜。所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在他俩的感情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更是现在世人中无法比你的,尤其当今社会年轻人对于感情淡漠的态度,更多是一种责任,有些甚至连责任都无法谈及,对于感情真的是一种亵渎。如果世间所有的感情都能如玄烨和岚琪这般该多美好。

有种后宫叫德妃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3)篇

       不是所有的宫斗都是剑拔弩张,后宫中要保住自己,心眼并不能少,可心眼不代表着去害人。德妃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她从未掺有诡计之心,即使也会争风吃醋,却不愿怨恨任何一个人。看过太多的尔虞我诈,总觉得生活中真是这样,你不去害人总有人会来害你,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正在一天天的土崩瓦解。而《有种后宫叫德妃》则告诉我们诚心和互助并不会让你损失什么,反而会给你带来气量和胸襟。正如书中太皇太后所说:“人都会老,要有宽阔平静的心胸。你如何看待人生,人生自然也给你同等的回报。”以善人之心待人,久而久之,别人也会真诚待你,过多的计较只会增加无谓的烦恼,人生在世又何必跟自己过不去,闹得自身气血过旺呢?明白事理的人终究会把你的好记在心中。

《毒木圣经》读后感


《毒木圣经》读后感


花三天时间读完近五十万字的《毒木圣经》,对于封面与《百年孤独》的齐名,已经在阅读的过程中慢慢由抗拒转为接受。一个讲述南非的毒木,一个讲述南美的孤独,那些关于历史的混乱与不堪,一旦沦落至具体的家族中,悲伤便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与《百年孤独》的男性视角不同,《毒木圣经》明显的女性视角更凸显宿命。五个女性叙述主体轮番转换第一视角,用宗教、战争、野蛮、文明,让南非的刚果鲜活呈现在我们面前。

作者芭芭拉金索沃的文字本身也魅力十足,甚至对于几个特定生活场景的描写,比如狩猎、杀戮、行军蚁、蛇患等会产生由兴奋和刺激带来的不适。很少见到女性的写作能如此尽量抛开局限性,经常在阅读时全然进入南非的世界。

最后一章,她说:你仍可以一如既往,但要宽恕,要宽恕并永远给予,只要我们活着。

合上书,哭了很久。可心里是安慰的。在那么多书中阅读了那么多故事,其实早就学会了看待一个人的生命轨迹:无论发生多坏的事情,过几年都难以回忆,或难以忘记。有什么区别吗?

其实没关系。

死亡乃是蟾蜍和人类共同的权利,又何必大摇大摆呢?

《毒木圣经》读后感

通篇文章气势磅礴,内容浩荡,从五个人物不同的视角和性情和叙述出发将美国在历史上犯下的罪恶,刚果 扎伊儿缓缓展开来。

主要人物天父的坚持,他想让非洲这片土地因他的传播道义而改变,却未料迎来的结局是自己的土崩离析。

他那所谓的信仰主其实就是一种为了盲目的使命而不顾与他受难的人的死活,他无法设身处地地坐下来与那些刚果人谈话,更没有从他们那里看到用他们自己独有的方式传达出的爱和善意。所有人觉得他顽固且无法理解,更何谈去仰慕他的主。随着时间的推移,所有人开始反思到当初的选择是多么愚蠢。 所有人的身心被拖着走,都有了离开父亲的想法。

所有人物命运的转折点是最小女孩的死亡,这使早已想离开的母亲给了个决绝的理由,众人离去,开始了各自的人生。利亚勇敢,正义,最后与当地刚果人经过重重阻挠终于在一起组成了家庭,有四个儿子;艾达聪明,冷静,最后成为了医生,单身。 雷切尔聪明,可以放弃所有去追求她所谓的好生活,最后结了几次婚,终不如她所愿。但继承了酒店,赚了钱。而她们的母亲,最后也对牧师拿单,不爱也不肯忘记,只是她离开了她本应早就该离开的人,过着她想要的生活。但故事结尾交代,生活总要向前,被父亲的毒木圣经所深受内心摧残的生活还要继续,没有办法忘记非洲的那些回忆与往事,更不用说失去路易斯梅的痛苦。但如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去一样,各自选择的不同,生活还要继续,生活还要在罪恶与善良,掠夺与摧残中向前走,只是我们终究不能忘记继续向前,走入光亮之中。

《毒木圣经》介绍:

内容简介

★《百年孤独》之后,你为这样一部小说等了多久?

★既是饱满细腻的家庭史诗,又是磅礴锐利的历史寓言。发生在某时某地,却包罗万象。

★我们都很无知,但并非真正无辜,人人都是共犯。

★希拉里、奥普拉力荐,一部陪你一起呼吸、共同成长的人生之书:无论生活给予我什么,我必按我的心意去生活。

★全球销量超过400万册;盘踞《今日美国》畅销榜137周,创下惊人纪录!

★美国高中生必读的26部经典;美国公共图书馆25部最有价值图书;美国亚马逊一生中必看的10 0部图书;《纽约时报》《洛杉矶时报》年度最佳图书

===================

普莱斯牧师带着妻子和四个女儿从美国来到比属刚果,把种子、蛋糕粉和圣经带进了遍布毒木的丛林。牧师眼里,这里是一片蛮荒之地,满是需要救赎的灵魂。然而,他不但没能拯救那些无知的土著,反而将一家人拖入了危机四伏的动荡人生。一场惨剧悄然而至。他们要在生命的丛林里兜转挣扎多久,才能继续向前,步入光亮之中?

《毒木圣经》以五位性格迥异的女性作为叙述者,将历史的洪流与人性的幽微交织,犹如一片绚烂神秘的森林,美丽凄切,令人震撼。

===================

★罕有一部作品能如此野心勃勃、富有魅力且大获成功。我们何其幸运,见证了《毒木圣经》的问世。《华盛顿邮报》

★一部震撼人心的史诗,作者用极其沉稳的笔触,抵达了极致的美丽。《洛杉矶时报书评》

作者简介

芭芭拉金索沃 Barbara Kingsolver,美国当代著名作家。美国人文领域最高荣誉国家人文勋章获得者。生于1955年,在肯塔基州乡间长大。迄今出版了7部长篇小说,其中有5部全美销量超100万册。作品被翻译成20多种语言,入选美国高中和大学文学课程。曾获 英国橘子文学奖、南非国家图书奖、爱德华艾比生态小说奖、戴顿文学和平奖等。代表作有《毒木圣经》《豆树青青》《纵情夏日》《罅隙》等。

目录

第一部 创世记

第二部 启示录

第三部 士师记

第四部 神与蛇

第五部 出埃及记

第六部 三童之歌

第七部 树之眼

《魏晋风华》读后感1000字


真名士,自风流 ——读《魏晋风华》有感

我常常看见有人在文章中写魏晋风度时会用到嵇康的“越名教而任自然”,叹服之余又会想,什么是魏晋风度?

说起魏晋风度,鲁迅曾在他的著名论文《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的关系》中写道“曹丕的一个时代可说是文学的自觉时代,或如近代所说,是为了艺术而艺术的一代。”文学的自觉时代,指的是文学服务于政治教化的要求减弱了,文学成为了个人的行为,以抒发个人生活的体验和感情

我们都知道,魏晋南北朝是个动乱与分裂的时代,这段时期所包括的朝代或国家可多达几十个,差异与融合是其特点,分裂割据下的地域文化各有特点,儒道佛三教合一和民族融合的趋势不可避免。

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一群名士出现了。他们白衣翩翩,飘然高逸,放浪形骸,他们素手执琴,崇尚隐逸,超凡脱俗。他们的生活离不开老庄之学、清谈、丝竹、酒和药。名士其中有人入仕为官,也有人隐逸山林。有人说魏晋时期的隐士是消极避世的,但入仕为官者又高洁到哪去?当时的曹魏王朝政治局势十分险恶,士人的生活危机重重以致难以自处,面对日益强盛、专权乱权的司马氏集团,他们无法与之对抗,保持名节还是为了富贵苟且求饶?隐士们选择了消极反抗。他们不是《儒林外史》麻木冷漠的官吏,无法做到视若无睹,他们有一颗嫉恶如仇的心,不愿染上一身官场的污浊,加之十分鄙视司马氏父子的丑恶行径,他们只好以文人的方式反击。

众所周知,“建安七子”和“竹林七贤”是赫赫有名的名士。但其实一代英雄曹操也是文武并施的人才。作为政治家,他是三国鼎立中的魏主,他“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下之志也”,作为文学家,他有“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悲凉慷慨,“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的求贤若渴。他以卓越的文学才华开创了建安文学的繁华局面,其子曹丕的《燕歌行》、曹植的《洛神赋》无一不印证了这曹氏父子的文采斐然。

“竹林七贤”中的领袖人物嵇康,可谓家喻户晓的人物了。这样一位放荡不羁的美男子,又有不附和不庸俗的真性情,加上他非凡的才华,宁打铁也不愿在司马昭底下讨生活的节气,如何能不引人注目?他给好友写的绝交书肆意潇洒,就连临死赴刑之前也风度不改。据《晋书·嵇康传》载:魏元帝曹奂景元四年(263年),“康将刑于东市,太学生三千人,请以为师,弗许。康顾视日影,索琴弹之曰:‘昔袁孝尼常从吾学《广陵散》,吾每靳固之。《广陵散》与今绝矣!’时年四十,海内之士莫不痛之。”嵇康之死,让人怅然痛惜,但也不得不折服于他的风度。嵇康的诗如其人,傲视世俗,锋芒毕露。他在《游仙诗》中的“自遇一何高,独立迥无双”还有《五言诗三首》中的“俗人不可亲,松乔可近邻。”很好地表现了这一点。

有一位赫赫有名的大隐是魏晋文学的集大成者。他的诗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富贵非吾愿,帝乡不可期。”他就是我们很熟悉的陶渊明。他是那么地刚正不阿,光明磊落,他是那么地安贫乐道,崇尚自然。与嵇康虽处山林却心系朝廷,时不时就明里暗里讽刺司马氏不同,陶渊明好像完全脱离了俗世。他就像一条泾渭分明的界,划走了丑恶污浊,留下了真实干净。他的诗没有华丽浓厚的渲染,只是信手拈来的浑然天成,就如他的心思一般澄净。

除了上面提到的三人,还有何晏、张华、左思、潘安、陆机、郭璞、王羲之……这些人都是很有个人特色的名士,看他们背后的故事,培养一下诗情抑或是了解一下历史,都很不错。若是用苏轼在《赤壁赋》中写的“遗世而独立,羽化而登仙”来形容这些名士,也有三分味道。

太子妃升职记(全集)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


看这本书的目的性有点强,就是想看这本书娱乐放松一下。起初觉得设定还是挺新颖的,只是后来的情节看的有点犯困!更直观的感受是怎么一直在算计来算计去。不过将从“太子妃-皇后-太后”这阶级升级看作是职场晋升而不断的去和“领导”斗智斗勇倒也挺贴合“升职记”这个标题️️

盛传这是“剧比小说好看的文”。冲着盛一伦和张天爱的“颜”,哪天也找时间刷刷剧️

 

生活从来不是童话。

整本书看下来是我最印象深刻也是最该铭记于心的一句话。

已经记不清这是我看的第几本言情小说,似乎每次看完一本书都是半夜的时候了。

一到这个点,任何感想全都一股脑的冒了出来。言情小说之所以受人欢迎,我想大概是满足了很多现实无法满足的幻想吧!书中的男主角描写的如此完美无瑕,用情专一,帅气多金。现实中又有多少这样的人呢?

看完的第四十五本书,看的哭哭笑笑的,我所有的情绪都在书里发泄了出去了,想说的一句话也在书里,一生一世一双人这句话真的吸引人啊!真的现实生活中不能有,才会感觉那么喜欢书里的人这样吧!江氏没有得到的,被皇后芃芃实现了,真的感觉很羡慕啊!也许,他们才是真爱吧!

说下书吧!又是一部穿越的书,还是先看的电视剧再看的书,依旧被吸引,整本书有1300多页,我也能很快的看完了,现在感觉长篇小说也能读完不吃力了,而且很快能看完,只要和自己的胃口,那么也就是几天的时间。

故事依然精彩,里面的勾心斗角也描写的很好,因为是穿越的,感觉很搞笑,有时看的入迷了,又感觉有些伤感。还是小说好看,有故事让人暂时忘却烦恼。

不想写什么了,心情不好,本来不想写的,但是因为某人的原因,他说过要有输出,我还是写出来吧!我想让他看到我的书评,也想让他知道我的努力,我想得到他的认可,我更想得到他的关注,可惜,事与愿违,我们就要越走越远了,希望他能好吧!能有个人陪他过上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生活。

王牌刁妃读后感


王牌刁妃读后感

昨天晚上熬夜看完了《王牌刁妃》,好久没有完整的看完一部小说了,昨天晚上熬夜看到了四点,其实它貌似不是很出名,但是,我却看完了,因为看小说不会坚持看完自然没看过多少结局,但猜也猜得出来最后男女主角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可是这一本小说我看了一半了都不知道男一号是谁,直到后来我一直以为完全是男n号的一个男人成为了男主,而且感觉性格完全和他刚开始是颠覆的,说实话,感觉写的不是很成熟。

现在听着猫儿在花魁争夺大赛中唱的《笑红尘》,静静品味着里面的歌词,单曲循环,想着最后的结局,心里真的很悲凉,最后他终究还是活着了,那么无情呢?这就是宿命吗?其实最后猫儿到底爱着谁我真的不知道,她本是那么快活,那么逍遥,那么目空一切的人啊,可是因为君家人的相逼,把她变成了什么样子呢,当亲情,爱情,友情全部崩塌的时候,全部遭到了背叛的时候,换成谁也承受不了吧,呵呵,猫儿是一个可怜人,后来看着无情为猫儿做的一点一滴,感觉他确实比君……做的好,做的有情义,如果真的在乎,岂是一颗“忘尘”就能忘记,唉,猫儿,听着这首歌,想着当时她在那次唱的时候的意气风发,而结局却……那个人儿终究是有了牵绊,牵绊不是什么好东西啊!

毒木圣经读后感


毒木圣经读后感(一)

姜越馨

《圣经》的骨架,弥漫着硝烟的历史大背景,信仰的交锋,责任的拷问,人性的探求,共同交织成一部恢宏而瑰丽的交响。在非洲这片滚烫的土地上,他们失去了至亲之人,失去了自己的家园,失去了信仰的根基,却也播撒下数不清的种子,说不尽的奇闻轶事,道不完的人生况味。也许,生命原本就承载不了那么多繁杂的议题,我们能谈起的,只有静待晨光亮起,照耀那一片关于丛林的记忆......

故事的源起正是牧师拿单?普莱斯,他在1959年接受了前往非洲传教的任务,由此,普莱斯一家中断了平稳、熟悉的美国生活,前往刚果丛林里的基兰加村,一家人在十足的他乡经历了自然、社会和文化的冲击,同时也因为国际政治的风云突变,他们在那个边缘世界的生活也受到波及,每个人的人生由此彻底转向。

特别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完全是从普莱斯家庭中五个女性的视角讲述的,作为妻子和母亲奥利安娜的讲述是回顾性的,在一切变故发生的多年后,在佐治亚州州的桑德林岛,她用悲哀、痛悔、甚至带着辩解的语言回顾自己的过去,试图通过揭开自己的伤疤以得到不可能的救赎和谅解;而四个女儿们的故事是“现在进行时”的,当她们讲述自己在刚果的生活和际遇时,每个女儿都展示了自己的聪慧、自己的声音,随着刚果生活的逐渐铺展,她们也相应成长成熟和变化。她们不得不依附于家庭,又不得不靠自己的力量应对刚果生活加诸身上的种种困难,这些困难来自父亲的选择,来自这个对她们来说完全异域的环境,也来自刚果那段动荡的历史。她们作为女儿、作为妻子、作为母亲的社会角色,不断与生活角力,努力寻觅各自的意义和生活的目的,她们也是政治的观察者,是故事的叙述者。

读完《毒木圣经》,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画面:一片蓝天,一片草地,一条亮晶晶的河流,一只??狓,一种珍贵如宝石的静谧,然后深深呼吸,继续前行,步入光亮之中。

毒木圣经读后感(二)

好故事及其讲述方式

信老师

向来不太爱读外国文学作品,即便写的再好,也总觉得隔了一层。那种感觉就像摘掉眼镜看星星,虽见漫天闪耀,但看不清具体。如果再碰上个不合格的翻译,星空之下又蒙一层雾霾。这本《毒木圣经》足足有576页,共四十七万字,初拿到时,觉得它决对超出了我对外国作品阅读的极限,没打算能坚持到底。翻开书,硬着头皮读完前十几页,然后慢慢顺畅起来,花了两天时间顺利读完。

《毒木圣经》封面极其花哨,像是特意选取了符合非洲气质的明艳色调,但内封非常素雅,像是笔记本的封皮。这本四十多万字的小说大致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美国牧师拿单自认为是上帝最忠实的牧者,于是他带着妻子和四个未成年的女儿踏上了非洲大地,来到比属刚果一个名叫基兰加的村子,开始了他的传教生涯。拿单信仰坚贞,但妻子和女儿并不如此。他的妻子奥莉安娜并不认同丈夫的事业,但作为一个妻子和母亲她还是在物质极端匮乏的基兰加照料一家生活。

大女儿蕾切尔是个娇滴滴的美国少女,梦想是成为选美小姐。小蕾切尔一岁的双胞胎女孩莉娅和艾达性格迥异,莉娅在初到基兰加时总是跟在父亲身边,试图得到他的赞赏;艾达因在母亲腹中时()发育不良,造成先天性偏瘫,只愿做一个沉默寡言的思考者。最小的女儿露丝·梅只有五岁,每一处能玩耍的地方都是他的天堂,无论是美国还是刚果。

拿单牧师的传教事业并不顺利,他试图说服基兰加人让他把孩子带到河边洗礼,但村民说孩子浸到水中会被鳄鱼吃掉,坚决抗拒拿单的宗教仪式。1960年6月30日,刚果在民主革命家卢蒙巴带领下宣布独立,以比利时和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表面上支持刚果的民主进程,但私下扶持另一政权以使自身利益得到保障。刚果脱离西方独立后,宗教团体停止了对拿单的津贴发放,但虔诚的牧师丝毫没有动摇自己的启蒙理想,仍在基兰加临时搭建的简陋教堂里宣讲教义。

由于没有生活来源,奥莉安娜实在难以维持一家人生活。生活对这个家庭的压迫不止在于物质方面,刚愎自用的拿单作为这个家庭的主人和唯一的男性,他的光芒或者说阴影时刻笼罩在每一个人。但颇为讽刺的是,西方人给刚果人带来了“耶稣项目”和“选举项目”,基兰加酋长塔塔·恩杜却用“选举项目”将“耶稣项目”逐出村子。基兰加村民对“选举项目”产生了好感,在一次投票中,牧师家的而女儿莉娅被同意可以跟随男人们一起去打猎,这件事触怒里基兰加巫医塔塔·库伏度,他恐吓这种颠倒自然之道的做法会让人蒙难。

果然,一条出现在拿单牧师家的绿曼巴毒蛇把这家最小的女孩露丝·梅咬死,这件事就是巫医所为。为露丝·梅举行完葬礼,一家人分道扬镳:奥莉安娜带着双胞胎女儿尝试走出非洲,蕾切尔委身于一身痞气的飞行员阿克塞尔罗特得以来到约翰内斯堡,牧师拿单在丛林里继续着他的传教事业。

离开基兰加后,母女四人走上各自的道路。奥莉安娜和艾达回到了美国,母亲服务于援助非洲的义工组织,艾达凭借超凡天资和多年自学的知识得以进入埃默里大学读书,并在神经学专家帮助下矫正了与生俱来的“习惯性偏瘫”。蕾切尔摆脱了痞子飞行员又勾搭上一位外交大使,后来又嫁给一位富商老头,并继承了他的遗产——装修豪华的赤道酒店。莉娅与基兰加乡村教师阿纳托尔成婚,在非洲大地上四处奔走。至于拿单牧师,他依旧固执地想要将村里的每一个孩子带到河边接受洗礼。在一次翻船事故中,整船的儿童落入鳄鱼之口,非伤即残。拿单成了这次事故的替罪羊,他被村民困在一座殖民时期比利时人留下的木质塔楼上,村民点着了塔楼,拿单牧师就像非洲的异教徒一样被烧死。

我的梗概不及原书的百分之一精彩,因为《毒木圣经》不仅有一个好的故事,还配备了好故事的讲述方式。小说就是故事的讲述方式,同一个故事有无数种不同的讲述方式,优秀的小说家总能找到最恰当的一种。

从结构来看,《毒木圣经》共分为创世记、启示录、士师记、神与蛇、出埃及记、三童之歌、树之眼七个部分。前五个部分都先由母亲奥莉安娜一段回忆性讲述起头,然后由女儿们轮番充当第一人称叙事者。在前五部分中,每一部分都有一个小标题跟在母亲奥莉安娜的讲述之后:与创世记相对应的是“我们所携之物”,与启示录相对应的是“我们所学之事”,与士师记相对应的是“我们未知之事”,与神与蛇相对应的是“我们所失之物”,与出埃及记相对应的是“我们携走之物”。这其中的“我们”,指的就是牧师家的四个女儿,每一个小标题都扣住了那一部分主要讲述内容,也顺理成章的开启了多视角第一人称的独特叙事方式。虽然对《圣经》了解不多,很难体味出作者在标题和内容安排上的所有意味,但仍能感受到这部大部头作品精巧的结构排布。

如果要挑选出《毒木圣经》在小说层面最独到之处,我认为是,构成整个故事的五位女性各自的第一人称讲述。《毒木圣经》中这种多视角的第一人称讲述与《罗生门》不同,后者在故事的推进层面来看,是纵深式的,围绕一件事不断纵向内切;而前者则是五位女性以各自的讲述将故事横向推进,使得故事在时间和空间上不断发展。这样的写法很考验作家,她不仅要分身为五个不同性格、年龄的讲述者,还要依照外部环境的变化为这五个人选定符合逻辑的抉择。人物随着年龄和境遇不断变化着自身性格,就像莉娅,她起初是上帝和父亲的信徒,但他的信仰又不是那样单纯和笃定,或者说,她更想得到的是父亲的赞赏。随着心智的成长和家庭状况的变化,莉娅慢慢变成父亲的反对者,她离开父亲但没有离开非洲,她用与父亲不同的方式来改变这片黑色的土地。

天下有贼读后感1500字(3)篇


天下有贼读后感1500字 第(1)篇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应该对骗子深恶痛绝,我却对陆钟一行人一点也恨不起来。

这就不得不思考了。

⒈陆钟们只是专骗作恶多端的人,面对这种老千,我们该持什么态度?是一棍子打死还是另当别论?

⒉面对迫于生计自愿出门行骗各种人(包括好人)的骗子,我们又该持何种态度?是同情还是鄙夷?

⒊面对逼不得已被人贩子强迫上街乞讨的残疾小孩儿,我们又该如何抉择?是草草的丢给他十块二十块还是头也不回的直接走掉?

⒋面对被传销组织洗脑的亲朋好友转过头给你“指明”升官发财的康庄大道,你会坚决say no还是逐步也被洗脑?

⒌…………

面对信息时代各种层出不穷的骗术,骗局,骗子,宝宝表示心累,更多的是遗憾。

泱泱中华,难道除了以骗谋生,就不能仗剑走天涯了吗?(当然,我对行侠仗义类的老千并没有讨厌的感觉。)

天下有贼读后感1500字 第(2)篇

精彩!骗子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不同目的,骗术相同,结果不同,骗局的意义也就变了。正所谓博弈需要策略及谋划,劫富济贫,惩恶助弱,法律没法惩罚的坏人交给正义的老千们也是件好事。

中国五千年文化,博大精深,江湖流派各成体系,藏龙卧虎各有神人。读了此书让人稍有领教,也明白了一些哄惑人心的小骗术。几个骗局精彩纷呈,交织着儿女情长,师徒情谊,个人经历,使得文章故事情节更加吸引人,内涵丰富。

知道了一些骗术,作为防身保护自己也不愧一本好书了。

天下有贼读后感1500字 第(3)篇

老千这个称谓最早看到听到是在香港电影,一听到“老千”想到的必是周润发那招牌的笑!嘴角上扬,满眼里都是故事,还有那梳的油光可鉴苍蝇站上去都能劈叉的大背头,薄薄的两片嘴唇永远优雅的叼着一根过滤嘴香烟,忽而寥寥的烟雾下,狡黠的眼神一闪……

而既然是一份职业,自然是有正亦有邪了

这本书便是写了出师有门的“侠义”老千的故事

在我看来,如果不交代时代背景,本书更像是民国时候的北平或者三四十年代的大上海

那时候的北平或者大上海帮派林立藏污纳垢民不聊生,这样的背景才会有这些侠肝义胆为民侠义的用武之地,而如果把背景放在今天,一个现代化的法制国家,让民众怨声载道求救无门竟到了需要江湖“老千”惩恶扬善的地步,那法制国家的外壳就太讽刺了

用江湖之术伸张正义,让国家机器们情何以堪啊!

饥饿游戏毒浆果读后感


饥饿游戏毒浆果读后感

张宇轩

《饥饿游戏》这本一时风靡全球的书,作者为苏珊·柯林斯,她对于《饥饿游戏》的写作动机是这样说的:“那来自于某一天扫电视频道时得到的灵感,现实生活的真人秀竞赛和有关的战争的报道交织在一起,都令人感到不安。”这两者间的界线模糊了,她于是有了这个故事的构思。

看了这本书后,觉得很不错,这是一个以电视真人秀为主体的生存竞争游戏,一共有十二个区,每年每区各选一男一女作为“贡品”,年龄在12-18岁,24个人最终只能存活下来一人。故事主人公——凯特尼斯·伊夫狄思的妹妹只有一票,但不幸被选中,为了保护妹妹,凯特尼斯自告奋勇要替妹妹上场,在这场游戏中,尽管她从小就会狩猎,并逐步掌握了这一技艺,但她在比赛中要与残忍强壮的其他区选手比拼,还要面临来自同一地区的“救命恩人”的爱情,这是对她极大的考验。

从中,我得出了以下几个结论,也许是主人公获胜的原因:1.爱的力量:姐妹间深情的爱,使得主人公为了实现对妹妹的承诺,这种必胜的心态使得她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使她最后获胜2.智慧的力量:一开始的出场就给观众带来了深刻的印象——燃烧的女孩,这个称号由此得来;游戏开始时, 凯特尼斯与搭档并不急于抢武器,而是去找水源,这样既可以保留实力,又可以不被追杀3.胆量的力量:无论是参加还是竞争,必不可少的就是胆量了,如凯特尼斯冒险为皮特取药,与人、野兽斗争,与恶劣环境对抗,这都是需要勇气与胆量的4.技能的力量:这次获得胜利的关键在于主人公有她父亲传授的射箭这门技艺,十分精准;皮特的“隐身术”可以将自己伪装起来。

这一系列的书我虽然还没有看完,但是已令我感触颇深,现在社会竞争如此激烈,找个工作都很难,所以我们必须要有一项特殊的才能,去赢得社会对你的尊重,从而被采纳,最终走向成功。

[热门]天才眼镜读后感500字通用3篇


大家都被作者写的热门书籍作品所深深吸引,读后感要抓住体会最深的一点,联系实际,展开联想,有感而发。有没有好的方法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急你所急,编辑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天才眼镜读后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天才眼镜读后感 篇1

我看着《天才眼镜狗》这部电影时,最让我敬佩的是皮博特先生。

它还有一个儿子,叫舍曼。舍曼是被它收养的。当时,皮博特先生是在雨天中一个角落的纸箱里发现舍曼的。当皮博特先生将舍曼带到法庭,决定收养他。法庭问他为什么,它便说了理由,法庭当即同意了。

皮博特先生为了让舍曼增加更多知识,特意制造了一台时光机。

一次,舍曼咬伤佩妮。皮博特先生为舍曼而努力着。舍曼为了讨好佩妮,带她去见了时光机最后是舍曼和皮博特先生救了一切。

我为皮博特先生说的每只小狗都应该有一个男孩感动。 那只狗叫什么名字我就忘了,那个男孩我还记得,他叫舍曼,还有一个女孩,她的名字叫潘妮,对了,忘记说了,那只狗还发明了一个时光机。

潘妮和舍曼开始的`时候本来是敌人。可是,俩人经过多次冒险,他们变成了好朋友!

看了这个电影,我觉得人和狗都是平等的。大家都要和平相处!

这个是女儿看完电影写的观后感,虽然只有数句话,但是,我觉得总结得不错!语句也很通顺。留着给她长大了欣赏吧!不过,错别字还是有的,把眼镜写成了眼睛!

天才眼镜读后感 篇2

今天下午的作文课上,亢老师为我们放了一部精彩的儿童电影《天才眼镜狗》,这部电影讲述了一只名叫皮博迪的狗收养了一个叫舍曼的小男孩儿。电影一开始就纷纷幻醒了同学们的眼球。

舍曼要上小学了,吃午饭时一个小女孩儿叫佩妮,佩妮侮辱了舍曼,说它是一条笨狗。舍曼气急之下咬了佩妮一口,校长叫来皮博迪先生处理事情,法律小姐银汉鱼也知道了,不让皮特迪在收养舍曼了。

为了和解关系,皮博迪设宴邀请佩妮一家去了舍曼家,舍曼不小心告诉佩妮时光机的秘密。他们和皮博迪去了古埃及,文艺复兴时期和法国大革命。最后又来到了特洛伊战争。在这当中,皮博迪告诉了大家他的厉害,聪明。最后,银汉鱼想让皮博迪生乐死。可被舍曼的一句话打动了全世界:不因为怎么样,只要我摔倒了,皮博迪先生一定会把我扶起来那如果一只狗是这样,那好,我也是一只狗。最后大家都说自己是狗,就连骄傲自大的佩妮都说自己是一条狗。

在生活中,我也要做一位像皮博迪的人,因为他是聪明,智慧的人,也可以让自己身边的人学到自己身上的品质。

在这片子里我可以懂得父爱。在这电影里,让我知道我应该做什么样的人。

这部电影也带领我们学习了丰富的历史知识,还认识了许多历史名人,比如乔治华感顿,牛顿,达芬奇等著名人物,让我们大开眼界,增加见识,真是一部精彩的电影啊!

天才眼镜读后感 篇3

开头总让我想到关于种族歧视的事儿:不管你的学识、知识、地位有多显赫,如果不是他们眼中所谓的“高贵人种”,他们便会对你心存芥蒂;偏见、恶意总是因为一些小事被毫无节制地释放。

因为Peabody的狗狗身份让人对他产生偏见,以至于之后Sherman也因为他是狗而中伤了他。

其实将那些富有学识又彬彬有礼的人与那些心存偏见、蓄意中伤者相比,高下立见。再次体会到有文化有涵养是多么重要。

还有爱。Peabody对孩子不顾一切的爱,总让我羡慕又敬佩。这种爱不仅仅是嘴上的I love you,是随时随地的关怀。

能不能领养孩子轮不到某些人以“物种”为依据来评判,用实力说话。

后来的主题看不太清,零零总总地在不同历史时期让孩子学会了一些美好品质。如特洛伊时期做一个男子汉等等

这部电影让孩子学到很多历史知识,也分分钟展示了各种科学原理。

- I love you.

- I also have a deep regard for you.

亲爱的读者,以上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芸汐传奇:风华倾天下(天才小毒妃) 读后感(3)篇”文章,也不知道您对这篇文章满不满意,是否有收获,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信息,请关注传奇读后感栏目,我们时时为您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