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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3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1-16 来源:互联网

全频带阻塞干扰 读后感(3)篇。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人类的进步,都是与读书相伴而行的。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或许"全频带阻塞干扰 读后感(3)篇"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很好的一篇战争题材的科幻小说。俄罗斯收到北约迅猛攻击陷入被动局面,而电子战是俄罗斯争回战争主动权的关键。可是北约在电子战领域确是绝对压到性优势,想要达到平衡就必须采取一种全新的战略——使用一种超强的电磁干扰装置,产生全频带阻塞干扰,使交战双方都变成瞎子。北约失去空中控制权和精确打击的优势,而俄罗斯的钢铁洪流便可像几十年前那样上演一场绝地反击。而主人公米沙作为俄军元帅的儿子,一名天体物理学家,在祖国陷入风雨飘摇之时,一人孤身在一亿公里之外的绕日空间站中。他本来对战争毫无兴趣,一心向往的是星辰大海。此时却义无反顾的将飞船撞入太阳,引起强烈的电磁风暴,从而为国家提供了一个星期的全频带阻塞干扰。这让人想起那句话:科学是没有国界的,但科学家是有祖国的。

文中主要人物不多,在大刘独特的笔下栩栩如生,不知道网上喷大刘文笔不好的人究竟读没读过他的这一系列经典作品。

上网搜了一下,发现这篇小说有两个版本,一个是俄罗斯版本,另一个是中国版本,听说两者没有本质上的差异。

文中有几处地方挺让人有感触的

就想到美国制裁中兴的事,核心技术不掌握在自己手上,总是要被人按在地上摩擦。这不是第一次给我们耳光了,这也是现在我国为什么积极发展核心技术,在航天领域有“北斗”导航系统,还有华为发展5G通信技术等等。当吃饭的碗端在自己手中时才能吃的香。

虽然说每个人对美的形式表达有着不同的理解,但这段描写可能是作者自己内心的写照。大刘似乎对现在的我们并不像上个世纪人类大胆而热烈地进行太空探索这种现状表示不满。

我记得刘慈欣的另一篇短篇小说《中国太阳》中描述的

当陆海问水娃为何要将中国太阳改造为恒星际飞船时

这可能也是作者内心的一种呼唤,对星辰大海的渴望。

另外,我觉得这段是对战争最残酷的一段描写了。

早些时候看的是中国版本的全频带阻塞干扰,当时就眼前一亮。这本背景构建在苏美交战,专业术语、作战方式理解上有些头疼。一口气读完,其表达的精神更加真实纯粹。米沙对科学的执着追求,在最后关头的自我牺牲…… 怎么说呢,就像自己在看陈坤的《突然就走到了西藏》这本书一样,我会去偷偷问自己,有没有这种勇气,去徒行西藏?那么,有没有这种勇气,做科研上选择守冷板凳当祖国需要的时候主动奔赴前线?可是,现今的我仍然过于自私,我幻想着可能更加美好的未来而踟蹰不决,我考虑着一些无痛关痒的主客观因素而自我欺骗。也许必须让自己改变,不再抱有无聊的幻想,不再因为担忧风险而拒绝尝试。另外,这本书也很适合搬上荧幕。我也有点怀疑电影版《流浪地球》有这本书的影子:最后关头米沙选择自爆和电影中吴京的选择如出一辙,不过这本小说的逻辑更顺畅。米沙在战争中处于距离战场遥远的飞船上并不是因为他是元帅的儿子,而是因为他是一个研究太阳数学模型的纯粹科学家。他的决定充满了精确的计算,冷静而理智,自己也置之度外。(电影中就有些奇怪,感觉吴京的权利莫名其妙的大,他的心中只有儿子,联合政府无厘头无能等,这是我觉得的《流浪地球》电影版的瑕疵,欢迎拍砖)n借这本书思路,重新设置电影版《流浪地球》的人物……也就乱想吧:联合政府分为地球派和飞船派,他们早就意识到了地球被木星四分五裂的可能性,便把吴京等人(联合政府从全世界挑选出的代表各民族最强基因的人类,当然不排除会混有飞船派首领,所以留下的联合政府凝聚力一般,主要是地球派在指挥,地球派又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乐观的认为土星不会对地球造成影响,二是完全悲观者)早早就送到飞船,他们是地球逃亡的最后一根稻草。吴京是地球派一员,他坚信小小的飞船在浩瀚的宇宙中着陆生存的可能性几乎为0(生态瓶理论),所以当AI要求所有人休眠时他选择了拒绝。在地球上奋力抗争的我希望不是吴京的儿子,就像《超新星纪元》里一样,父辈们去做出榜样,孩子们看着大人们的牺牲奉献,在之后的日子里选择了传承……nhhh胡思乱想,大刘的每篇文章都彰显着他广博的知识和瑰丽的脑洞,读来十分过瘾。有书友一起讨论大刘宇宙阿~n

这篇小说军事味道很浓,熟悉的武器名字带来极强的画面感。

当然文字的画面感仍不及影视和游戏,在这方面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使命召唤•现代战争》三部曲。在现代战争第二部中出现了相似的剧情(或者说对称的剧情):俄罗斯进攻美国,主角在北美高空引爆了一颗核弹,核弹爆炸后产生的电磁脉冲(EMp)使美国东海岸的所有电子设备全部瘫痪,从而迎来反攻的希望。在游戏中更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强大的电子脉冲和冲击波将直升机震落,地面的游骑兵部队在黑暗中只能靠口令、信号弹、爆炸的火光在巷子和高楼中接战。

真希望有时间能够重温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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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神对话(3) 读后感(3)篇


这是我见过最美好的婚姻誓言:

南茜和尼尔来到这里,是为了在诸位面前,大声地公布他们彼此的爱,说出他们的真相,宣布他们选择与对方共同生活和成长;他们希望诸位亲朋好友来这里见证他们的决定,从而让他们的爱变得更加坚定。

他们今晚来到这里,也是希望他们的结合仪式能够让我们所有人变得更加亲近。如果你今晚与配偶或者恋人同来,那么让这个仪式成为一次提示——提醒你们别忘了你们自己的爱情关系。

为什么要结婚?尼尔和南茜都回答了这个问题,他们已经把他们的答案告诉我。现在我想再问他们一次,以便他们能够肯定他们的回答,确认他们的理解,坚定他们对他们共同的真相的投入。

南茜和尼尔,你们跟我说过,你们清楚地知道,你们进入这段婚姻,并不是为了得到安全感……你们知道真正的安全感并不在于拥有或者独占,也不在于被拥有或者被独占……更不在于要求、期待甚或希望对方将会提供你认为你在生活中需要的东西……

而在于认识到你在生活中需要的一切……所有的爱、所有的智慧、所有的睿见、所有的权力、所有的知识、所有的理解、所有的照料、所有的同情,以及所有的力量……都存在于你的内心……你们与对方结婚,并不是希望得到这些东西,而是希望送出这些礼物,希望对方能够更多地拥有它们。

尼尔和南茜,你们曾经对我说,你们清楚地知道,你们进入这段婚姻,不是想用它来限制、控制、阻碍或者束缚对方,而是要让对方能够真正地表达和诚实地庆祝你们内心最崇高和最美好的感受和想法——包括你们对神的爱,对生活的爱,对世人的爱,对创造的爱,对工作的爱,或者其他任何真正代表你们、给你们带来欢乐的感受和想法。南茜和尼尔,你们曾经对我说,你们认为婚姻带来的不是责任,而是机会……

成长的机会,完整的自我表达的机会,在生活中发挥最大潜能的机会,疗愈每个误解或者贬低你们自己的想法的机会,通过你们两个灵魂的结合而最终达到重归于神的机会……

你们清楚地知道这才是真正的神圣结合……与你们爱的人共度生命的旅程,彼此平等相待,相互尊重,有难同担,有福共享。

现在,请你们各自拿起一枝白玫瑰。它象征着你们更大的理解,象征着你们的灵性本质和灵性真相。它代表着你们真实的、至高的自我,代表着纯洁的神之爱,现在和将来永远照耀着你们的神之爱。

指环象征着太阳、地球和宇宙。它象征着神圣、完美与和平。它也象征着灵性真相、爱和生命是永恒的……是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的。此时此刻,尼尔和南茜选择了指环,他们想用它来象征的是统一,而非占有;是结合,而非限制;是拥抱,而非圈套。

尼尔,请跟着我说:

我,尼尔……恳求你,南茜……成为我的伴侣、爱人、朋友和妻子……我在此宣布,我愿意给你最深的友谊和爱……当你处于巅峰时如此……当你落进低谷时亦然……当你清楚地忆起你的身份时如此……当你忘记时亦然……当你怀着爱去行动时如此……当你不这样时亦然……当着神和在场诸位的面……我还宣布……我将会永远努力地看见你内在的神圣之光……永远努力地和你分享……我内在的神圣之光……哪怕是在,尤其是在……黑暗来临的时分。

我愿意与你相伴到永远……让我们的灵魂结成神圣的伙伴关系……以便我们可以共同从事神的工作……将我们之间一切美好的东西……与我们接触到的所有人分享。

我们完全明白,唯有夫妻双方才能主持他们的婚礼,也唯有夫妻双方才能批准他们的婚礼。我的教会,或者国家赋予我的任何权力,都不足以使我有权宣布唯有两颗心才能宣布、并且唯有两个灵魂才能落实的事情。

所以现在,由于你,南茜,还有你,尼尔,已经宣布了早就刻在你们心上的真相,并在亲友面前,在神的面前,见证了这种真相——我们很高兴地看到,你们已经宣布你们是……丈夫和妻子。

现在让我们共同来祈祷。

爱和生命之神灵啊,在这熙熙攘攘的世上,有两个灵魂已经相遇。他们的命运从此将会相互交织,他们从此将会悲欢与共,永不分离。

尼尔和南茜,愿你们的家成为一个让每个走进去的人都感到幸福的地方,一个老人和年轻人和睦相处的地方,一个成长和分享的地方,一个音乐和欢笑的地方,一个祷告和爱的地方。

愿你们的亲人的生活,因你们之间美丽而慷慨的爱,而不断变得更加丰富;愿你们的工作既对世人有益,也是你们生活中的欢乐;愿你们在地球的日子美好而漫长。

与神对话三部曲的最后一部,风格仍是那么幽默,却又无情地揭露出许多我们故作不知的假象。读到第三部,才注意到书中不少观点我都曾见过,在风格题材各异的书中,在平凡无奇的旅途中,不经意地飘来,被我捕捉到,旋即丢进角落。而此刻,这些曾经的记忆串连起来,以一本书的形式呈现眼前,仿佛在证明着什么。

如果背后的真相只有一个,我相信由此表现出来的一切都是相通的。当然,如果谎言只有一个,也一样。其实不需要经由书中举例,有些事早已被论证了千百回,只是鲜有人愿意站出来高声宣布答案。就像皇帝的新装。我们并不缺乏思考和判断能力,却已不再是一个孩子。我们受制于现有的制度和价值观,不敢说出真相。

当我们通过独立思考和判断找到某些真相时,已经成为现有制度和价值观的背叛者了。若无大爱,怎会背叛?若不曾背叛,又如何拯救?

其实灵魂是否不死,人生究竟有多少轮回并不重要,因为在“死亡”之前,我们很难证实。但是我们无法欺骗自己的心,无法抹杀自己的灵魂,就迟早会被真相唤醒。我们正在走向灭亡,是不争的事实。选择就在我们手中,也是不争的事实。人生若是可以反复体验的游戏,又有什么可惧怕的?人生若仅有一次,又怎能违逆本心徒留遗憾?

这场游戏,值得我们用心玩一局。

书里说到了通灵,长达几年时间长期晚上梦到鬼众生算不算通灵,还不是一个,长期一群,梦里不停的诵经,才会醒来,偶尔也会直接被吓醒。身边人怀孕,会提前梦到孩子……身边人称呼为“仙姑”[捂脸][捂脸][捂脸],只可惜不会掐指算[偷笑],梦多了也没那么害怕了,想想自己身体里不是也住着个可爱的灵魂吗[憨笑]?原来很好奇,找师傅问过,说这辈子是布施者多念经回向给他们[捂脸],不管是真是假,倘若真能帮助到~也是挺好的……世界真是微妙,原来渴望知道更多,现在想一切随缘,该知道的时候都会知道……不会迷信于任何一种生活方式,也不会排斥任何事物的存在,珍惜目前可以感受到的,生活在此时此刻!

《匆匆》读后感(3篇)


篇一:匆匆读后感500字

我常常困惑,爸爸妈妈为什么总是跟我念叨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之类的话;我常常困惑,怎么又上课了?又要做作业了?太阳一转眼就下山了?

今天,读了朱自清先生的《匆匆》,仿佛是春日里的清风,吹走了我心头的迷雾。啊!我懂了:时间来去是这样的匆匆,多么宝贵啊!爸爸妈妈唠叨,是为了让我珍惜时间;可我呢,总是被动地做这做那,是没有学会合理安排时间啊!

文中的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是啊,时间是有限的,如果在有限的时间里只做了些无意义的事,虚度年华,那该是一件多么让人懊悔的事啊!读着文章,我想到了自己。每天早上,我总是磨磨蹭蹭不愿起床,美好的晨光就在我蒙眬的睡眼前溜走了;放学后,我总是想多玩一会儿,看电视剧、玩电脑游戏当我抬起头时,天就黑了。我浪费了多少时间啊!想起这些,我惭愧极了。

好吧,不能再让时间跑得比我快了!从今天开始,我要抓住太阳好好儿学习,好好儿锻炼,好好儿生活,让每分每秒都过得有意义!

篇二:匆匆读后感800字

今天,我学了《匆匆》这篇文章,作者是朱自清。它令我感触很深。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日子一去不复返、和对自己八千多日子的来去匆匆的感受。他觉得自己的时间不够用,觉得机自己这八千多日子做得不好。他很盼望时间可以停下来,认为干什么事时间都会一点点流逝。

作者开头用到了排比的手法,触景生情。后面几句话出现许多问号,实际是在告诉人们时间一去不复返。作者和鲁迅一样,一生都在激励人们要振作,不要害怕黑暗,可是,他还是觉得自己这八千多日子不充实,再想想我们,四千多日子不就等于是浪费了吗?时间走得很快,没有任何踪迹,睡觉、叹息,愣神等等,时间都在流逝,而时间去了以后,就再也回不来了。在这篇文章中,作者表现的是对时间的无奈和惋惜,他希望大家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充实,叹息一次,就浪费了一秒钟,虽然一秒钟实在太小,可是时间都是由这么一点点组成的。时间过得太快了,如果一辈子都过得不充实、或去做坏事,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人这一辈子,一定要去努力上进,这之间,会有许多挫折、苦与累,但是,这样才会活得很充实。就算不能做好事,也绝对不能去做坏事,我感觉到,作者很爱惜时间,他希望所有人都不要浪费时间。因为,老后再后悔就晚了。

说了这么多,再想想我们自己,我们何尝珍惜过时间呢?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没有作者那么累,把学习学好就可以。可是,我们却把大部分时间放在了玩上,甚至,连上课也不好好听讲。我觉得,不好好学习真的是虚度光阴,长大以后有不少学习差的当了小偷,那么,这种人就不应该来到这世界上,母亲给了我们宝贵的生命,她也希望我们好。我们应该珍惜生命,珍惜时间。平时多助人为乐,上课听讲,下课好好完成作业。其实,学习真的有那么难吗?只是动一动脑筋而已。不像过去打仗的人,很苦,而且一不小心便会丢掉生命。如今,我们穿得好,吃的也好,坐在温暖的教室,多幸福啊!学习好,以后一辈子都很享福,而且现在得和朋友处好关系,这样,大家都好。如果做坏事,不好好学习,你对的自己的父母吗?还有脸见他们吗?好好努力吧!要上进,不能停留再原地不动!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去了就不会再回来,让我们去珍惜它们吧!不浪费每一分、每一秒!

篇三:匆匆读后感1000字

最先接触朱自清先生《匆匆》这篇文章是在我读小学六年级的时候,也许是因为当时还太小,还没有时间概念,那时我没有多大的感想。后来,我渐渐长大了,开始感慨时光了,我开始害怕时光的流逝,我发现时间他都去得匆匆。我开始想写有关时间的文章,我想把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我希望它在日后能提醒我珍惜时间。在有限的生命里,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做最有意义的事。偶然机会,我再看到《匆匆》,再回味,万般思维涌上心头。

我想,《匆匆》写出了大多数人的心声,的确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散文。朱先生用细腻的笔法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用事实与实例形象地表达了时间匆匆与我们对时光流逝的无奈与惋惜,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而我又何尝不是这种心情呢?连朱先生那样有作为的人都发出在白云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的疑问,这实在让我感到惭愧,我活了二十多年了,可是回头一看,我却无所作为。但我不能一直生活在感慨里,赤裸裸的感慨也是浪费时间的一种方式。于是,我减少了看电影,逛街,睡懒觉,发呆的时间,取而待之,我用这些时间来打电话与父母聊聊家常,看看书,锻炼身体。也许这些事在有些人眼里并不多有意义,但人生在世,我认为,这些事儿对于我来说是有意义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吧!

孔子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确,一去不复返的时光如江水,日夜不停,可是这却不是所有人都能感受到的。而在能感受到的人中,却仍不是所有人都能对自己目前的生活给予行动的改变的。现实中,总不乏有这样的现象:人们不经意便会感慨时间的流逝,而日子却总是在迷迷糊糊之中便过去了。这便是虽知时间的匆匆,却又无奈时间飞逝的活生生例子。又或者,人们总会把今天应完成事推向明天去做。可是: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啊!天黑了,有再亮的时候,可那是昔日的亮光吗?春天过了,四季轮回,有再现的时时候,可那是昨日的春天吗?光阴一去不复返。为什么要白白走这一遭啊?这也是是一个平常的问题,而我对它却思之肃之。我给出的答案是肯定的,不能白活一回。

李开复说过:想像一个世界有你,一个世界没有你,而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你存在的意义。我想,只要能着手把身边的事情做好,热爱祖国,孝敬父母,忠诚朋友,善待同事,努力工作,便是用我的时间做了有意义的事。我用无价的时间换取同样无价的亲情与友情,这足够证明我生存的意义。

总而言之,朱自清先生的《匆匆》让我受益匪浅,我不知道上天给了我多少时间,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逝里,无声无息。尽管我留不住时间,我会用最朴实的行动让时间在我的生命里留下痕迹!让自己不再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苔丝》读后感3篇


苔丝读后感(一)

《苔丝》是哈代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灿烂的明珠。这部小说以主人公苔丝的遭遇为主线,描述了美丽的诗化形象与周围的阴暗现实的冲突,具体形象生动地描写了十九世纪末资本主义社会侵入英国农村之后,小农经济的解体以及农民走向贫困和破产的痛苦过程,小说通过一个纯洁的女子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的双重迫害的描写,通过对一个女性丰富深刻的精神世界的揭示,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宗教、伦理、道德和婚姻制度以及资本主义社会实质等作出了大胆而无情的揭露与控诉。

主人公苔丝这一形象也是诗化的形象,她有着诗一般的优美,清新的气韵,也有着诗一般的激情。她本身就是一首非人工的抒情诗,被大自然所创造,被人类文明所扼杀,她本人就是美的化身,被大自然所赋予,被社会习俗所毁灭。小说中尤其是通过安琪克莱尔与亚雷克德伯维尔来突出展现了她诗般的美丽特征,展现了他的火热的爱与强烈的恨,并且通过男性主人公与她交往来集中丰富完善这一形象。安琪克莱尔与亚雷克德伯维尔都以各自不同的方式,与苔丝性格典型化的过程中,在苔丝奇异的性格和诗歌力度的认识中发生了作用。

而我,从此篇小说中悲剧的发生告诉我,凡是有小鸟欢唱的地方,总是有毒蛇在嘶嘶叫:当她精神上康复了,动身去塔尔勃塞时,可以在每一只鸟儿的叫声中,听出她对生命的渴望,但鸟儿快乐的音符却很少出现。

苔丝读后感(二)

感觉有点说不清读完《苔丝》的感觉了,好多的感情交织在一起,有点窒息。

苔丝是个悲剧,彻头彻尾的悲剧。她家境贫寒,却美貌如花。对于一个自重的穷家女子来说,美貌就意味着麻烦。她吃苦耐劳,却时乖命蹇初次打工就遇上东家德伯维尔的纠缠。年纪轻轻就失身,怀孕,拉开了她生活的序幕,亦成为她悲剧的开始。人们的歧视,她能顶住,偏远处劳动的艰苦,她也不怕,和牧师出身的青年大学生克莱尔的相爱却压垮了她。新婚之夜,互诉心曲,都端出了自己人生中难以启齿的一段。对等的倾诉却没有对等的结果:苔丝不变初衷,依然怀爱,克莱尔则一反常态,毅然决然地抛弃了她。自此,悲剧愈演愈烈分分合合,合合分分,终于是,不堪刺激的苔丝杀死了德伯维尔,成了一个杀人犯一个世所不容的美丽纯洁的杀人犯!

老师说过了欣赏任何一部经典作品尤其是社会小说,首先离不开对作品产生的时代背景的了解,因为伟大的作品总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欣赏《苔丝》也不例外。如果单单从这部作品或者用现代人的观点思维来欣赏这部作品的话,那么,书中的主人公克莱尔委实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他对深爱他的妻子苔丝的抛弃。但明白了这部作品的产生背景,我们可能对于克莱尔不只是指责,或许会有很多同情的成分。《苔丝》描写的是19世纪后期英国农村的生活。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正以坚实的步伐向前迈进,许多的偏僻地方都不可避免地受到其影响。这种影响不只表现在农村向机械化和大农业的迈进,对于人们思想的冲击同样是致命的。处于转型期的人们的思想一片茫然,这使得许多思想正在不可避免地被抛弃或者接受。正是这样,苔丝的悲剧显得是那样地催人泪下。这不能怪克莱尔,他也是社会的牺牲品啊!用作者托马斯。哈代的话说,这一切都是自然的法则在起作用,兴盛交替,潮起潮落,风水轮流转!这时期思想领域最明显的一个变化恐怕莫过于人们对上帝的疑问了,就像克莱尔那样。但是即使是克莱尔这样思想比较先进的人仍旧不可能完全摈弃旧观念旧道德的束缚,这恐怕也是苔丝悲剧的一个缘故吧。试想,在现在,想苔丝这样美丽贤惠的女人即使失身,还有谁会责怪甚至不能容忍呢!何况她是不知情的呢。同时,苔丝成了旧思想的载体。作为一个女人,她得承受家庭和社会的压力。当然,社会压力主要是道德方面的。苔丝遭遇强暴后,村子里的人认为她有伤风化,无不对她另眼相看。甚至,就是她自己也对自己不可饶恕,于是整天蛰伏在家里。她背负了历史的重荷。书中多次谈到她是贵族的后代,这也就意味着她承载了历史的思想及道德观念。她失身于德伯维尔的那段耻辱经历始终是她人生路上的巨大障碍。正是因为它,她迟迟不肯接受克莱尔的求爱。但当她克服了这一心理障碍时,克莱尔却无法再接受她了。总之,她的过失在旧道德看来始终是不可饶恕的!

同时,苔丝也开始初步接受新的思想,这也就是她最终能走出自己的心理障碍的缘故。但或许哈代只是叙事般的描述一个故事,我不认为它仅仅是在叙说一种现象。苔丝的这种转变反映了资本主义思想不可遏制的冲击力。文中最后提到当克莱尔去巴西之后思想开始发生了一些变化,他开始接受了在以前看来似乎是有些荒谬的事实。或许,正是这种现象的反映。或许,连哈代本人也对这种变革束手无策。于是,他创造了克莱尔这个人物来表达他的这种苦闷。幸好,哈代知道把这种情绪诉诸笔端,要不还真不知道会有什么不幸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呢!

当然,这些只是我感觉我们应该读到的东西,但我毕竟不是哈代那个时代的人,就作品本身而言,我无法评价它的社会意义,作品中让我感动的是苔丝和克莱尔的爱情,用惊天地泣鬼神形容也不过分。尤其是在新婚之夜就得面对丈夫的离去,又有多少女人能够做到?苔丝爱克莱尔,爱得发狂。她爱得不仅是他的容貌,不仅是他的琴声,不仅是他能给他带来的一切,甚至包括失去的,甚至为他所受的痛苦,她都能承受。她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她学唱他喜欢的歌,连他的那些理论,那些她自己还似懂非懂的理论,她都牢记着,奉若神明。他成了她的呼吸,她的生命。当克莱尔问伊兹,那个曾经爱他的姑娘,能否像苔丝那样爱他时,伊兹几乎脱口而出,她不能,因为苔丝的爱是无法比的,她可以为他而死的。在别人眼里,都能看出苔丝,如此厚重的爱。可见这爱的程度了。虽说最后我们的主人公并没有像我们希望的那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他们的爱情毕竟还是超越了尘俗,散发着迷人的光芒。或许,这种纯洁无私没有感染任何物质侵染的爱情是我们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应该大力提倡的呢?当克莱尔远去巴西的那段时间,对于苔丝来说可以是暗无天日了,但她对克莱尔的爱始终不渝。她不准任何人侮辱克莱尔,污辱他们那至高无上的爱情。也许有人禁不住会问:用那么仅有的一点卑微的骄傲去支撑昂贵的爱情是否值得?是啊,在这个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年代又有多少人能坚持自己的信仰呢,更别说要为此付出如此巨大的牺牲了。资本主义思想冲击的不只是西方国家,还有东方国家,中国也不能避免。但在这样一个多元化思想并存的年代,我们是不是应该思考一下,对于道德,我们究竟应该怎样去抉择?人生往往是无奈的,人不仅要看他做了什么,更重要的是要看他的本意是什么,后者才是衡量道德好坏的真正标尺。

当然,《苔丝》的真正价值还有其艺术价值。整篇文章谋篇周密,结构严谨。文中多次运用伏笔,预兆和细节,还有场景的烘托,让主人公的形象鲜活起来。但这些并不是我关注的重点,我想或许我可以不予讨论。再说有那么多人在研究了,或许我没有必要再作这些无聊的笑料了。

苔丝读后感(三)

一个原本安静的生命旅程,不料,偏偏遇上了一个撒旦和一个天使,就这样,生命中出现了漩涡,出现了彩虹和闪电。就这样本该安静生活的苔丝就这样走上了不平凡的命运。

我希望我的胸脯将变成你的眠床,让你安睡在莎士比亚的苔丝戏剧中这样陈述。苔丝她的爱,是那样的感天动地,但又深深的印进悲剧的色彩。最后,在某个晴空下,慢慢走上绞刑架,虽然最后是死亡的命运但她在生命的最后又得到了属于她的爱情,虽然看似圆满但她本身所带有的悲剧色彩又是那么的浓烈。

《苔丝》这本书主要记述了一个平穷的家庭的女儿的感情的经历,但这个家庭又是一个没落贵族,所以,因为要为了维护那个可笑的面子问题,苔丝的父母只能把苔丝交给那个没落的家族,让她去讨好,让她去为了自己的家庭做出最大的牺牲,不惜让她去嫁给阿里克杜伯维尔,然而,杜伯维尔是一个感情的骗子,在一个夜晚,侮辱了苔丝,就这样,怀着屈辱回到那个平困的家,后来竟发现自己怀孕了,生下了那个有着黑色回忆的孩子,但是上天并不喜欢这个孩子,最终让这个孩子在一个夜晚死掉了。于是苔丝选择了逃离去了另一个牧场,这时他又遇到了她的天使,安琪儿克莱尔。两人经历一段曲折后,最终结婚,但苔丝不想隐瞒恋人自己曾经失身的经历,所以就说了,但结果是丈夫接受不了,所以两人的爱情就这样暂时的结束了。苔丝回到家,只有羞辱和绝望。在以后她去了另一家农场,迫于生计,她四处打工,却没有逃过命运的捉弄,碰上了杜伯维尔,在他的诱惑下成立她的情妇。再后来,克莱尔想通后回来寻找苔丝,但一切都是那么的晚了,苔丝与他想面对而立,却再也回不到最初,在克莱尔转身离去的一刹那,苔丝原谅了他。回到房间,苔丝不能容忍杜波菲尔对克莱尔的侮辱,杀死了他。就这样,她转身去找了克莱尔,最后两人和好了,虽然在三天后,警察带走了苔丝,但苔丝却微笑着面对。

太阳升起了,这座城市沉寂了。

苔丝是伟大的,因为她的爱情,但又是可怜的,以为世俗的约束,因为在那个年代,男人们对自己的放纵觉得理所当然,而对于自己的妻子却是专属自己,他们眼里容不进沙子,如果当初,克莱尔能够理解自己的妻子,那么,一切都不会失去。

美丽的苔丝,也许因为自己的美丽才让自己陷进这场纷争。但美丽又怎能成为苔丝的错呢。

这点应该值得思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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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读后感3篇


《目送》是全书的首篇,描写的是目送孩子的成长,目送父亲的远去。下面是关于《目送》读后感的内容,欢迎阅读!

第1篇:读龙应台《目送》有感

假期读了龙应台的《目送》,书中写尽了作为女儿、母亲、姐妹的她与自己的父亲,儿子,哥哥一次次的聚散离合。一次次的目送也意味着人情的浓淡,一次次的目送讲述了多少沧桑巨变。

新学期伊始,我和爸爸离开了我们一直生活的营口,来到了大连。爸爸来这里工作,而我也来到了一个新的学校,开始了新的生活。一直生活在母亲身边,突然的离别让我感到兴奋和恐惧,兴奋的是我终于可以摆脱母亲无微不至的“照顾”,恐惧的是我面临的陌生环境常常让我感到离开了母亲的孤独。

曾几何时,我一直是她的翅膀下长不大的小小鸟,可是现在我要一个人来面对以前从来不用费心的日常生活,尽管还有爸爸,可他是个工作狂,忙的时候常常自己的顾不得吃饭。

临行前妈妈收拾好了我所有的该带走的东西,但我们踏上月台,例行挥挥手的一刹那,满载着行将远行的兴奋的我突然发现母亲眼角的泪痕---我是不是太粗心了,还是我太不在意了,我还没有能力去体会她此时此刻的感受。当列车渐行渐远,我依稀能感觉到妈妈一直站在初春的寒风中,列车,也许是我的身影,像一块吸力巨大磁铁,牵引着她的目光,就那样,她会一直望着远方。

这种经历让我想起《目送》一书中的另一个重要人物,作者的儿子安德烈,他在妈妈的心目中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从小对母亲的依赖,“直到学校门口也不肯松开紧抓着我衣角的小手”“在通往学校的路上,在茫茫的人海中,一次又一次地回头,与我四目相对,跨越一切。”可是当他一天天长大,渐渐对母亲不解,不屑,甚至反感,当他终于有一天远赴异国求学,临上飞机之前,“我们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够到他的胸口,很明显,他在极力忍受着这种告别”“在他等待检查护照的过程中,我一直站在那里,等待他那一次又一次的回眸,但这次,他没有,他没有回头,甚至没有做出任何动作,自动门‘咻’地关闭了,再开门时,人影全无,只剩下一只孤零零的垃圾桶,就那样伫立,静默着……”

仔细想想,我和母亲又何尝不是如此?虽然我没有象安德烈那样对母亲“抵触”,但我以后不会吗?我永远不会吗?我不敢答应自己虽然我现在每天都乐此不疲第和妈妈电话汇报、滔滔不绝讲我的新生活,但我会不会有一天面对着她却默默无言吗?我不敢肯定。

时常想起和妈妈一起在超市里推着购物车,看到我中意的东西,无论多么贵妈妈都会捡到篮子里,而有一次她选了一包自己喜欢的饼干,我竟然说“妈妈,这种口味的饼干最难吃了!快放回去吧!”在我的印象里,妈妈只对那些被我吃腻了而丢到一边的食品感兴趣,而且那样津津有味。

当年的妈妈身后的跟屁虫现在已经自己单飞了,我和她可能也要同样经历着无数次的彼此的目送,当她过来陪我度过每个周末返回营口,当我每次从营口返回大连,看着列车远去,看着彼此的身影从对方的视线中变小变小、直到消失,我知道在这个过程中她在变老,而我,在长大。

没错,就象龙应台在书中所写:“我渐渐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与他的缘分是不断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在小路的这一段,他在小路的拐角处,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第2篇:读《目送》有感

你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小时候,你牵着他稚嫩的小手,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来到维多利亚小学。他用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而你,用深沉的眼眸,注视着他。铃声一响,人影错杂,奔向不同的方向,他放开了你的手,在喧哗的穿梭纷乱的人群里,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随着奔流的人群走向远方。但他不断地回头,穿过一条无边无际的时间长河,他的视线和你凝望的眼神隔空交会。

背着书包的瘦小身影在你的凝望里消失在门里。

十多年后,你送十六岁的他到机场,告别时的拥抱,在十几年时光的沉淀下显得生涩。

你才意识到,孩子已经长大,你的深情他已不再熟悉,你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寸往前挪.,慢慢地,渐渐地,他的背影消失在你的视线里。

你一直在等待,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二十一岁的他和你已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即使同路,即使同车,你们之间也只剩下只言片语。一个高高瘦瘦的背影,内心的世界却和你一样波涛深邃,但是,你进不去,你失去了他青春的钥匙,被拒之门外。

你在凝望,等待他回眸一望,等着他发现你守望的背影,直至泪水朦胧你的双眼。

你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用追。

你慢慢地,慢慢地意识到,你的落寞,你的孤寂,你所受的沉默,仿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

你读完博士学业回到大学教书的那一天,他用他那辆廉价的小货车长途送你,但却把车停在小巷里,卸下行李后,爬回车里,准备回去,启动引擎时摇下车窗对你说:“女儿,爸爸觉得对不起你,这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

你望着他离去的车子留下的一团黑烟,黑烟散了,车子远了,只剩下你和你身边落寞的皮箱。

十多年后,你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已年迈,而你也不再年轻。这曾是小时候的你幻想了多少次的画面,能和父亲和谐地走在草坪上,幸福快乐又肆无忌惮地笑着。而现在你的时间再也不允许你拥抱着他聊天南地北的事,说寻常巷陌那些鸡零狗碎的琐事,你只能望着那个轮椅的背影,一点点,一点点向前,然后没入门内。

没有时间伤春悲秋,你转身,然后继续奔赴那茫茫的下一站。

不久后,火葬场的炉门前,一个又巨大又沉重的棺木,缓缓地往前移,雨丝被风斜吹着,飘入长廊,湿了你前额的头发,你撩开发丝,深深地,深深地凝望着,仿佛要把他所有的一切都装入脑子,望着大火里逐渐消失的身影,你才发现这已是最后一次。

你与他的最后一次目送,他已不能回头,只剩下你孤独的凝望。

你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用追。

世界以这种方式温柔地前行,而你,在一个个站牌处停留,伫立,目送。不能说,世界是残忍的,人生哪有什么恒长的厮守?你目送着父母子女的离开,目送着逐渐消失在光亮里的身影,他们用背影告诉你:不用追。

其实,你又何尝不是在目送你自己?生命是一场漫长的旅途,长到无法衡量。你目送着从前的那个青涩的孩子慢慢地远离你,一点点,一点点走进柔和浅淡的光里。你凝望着眼前的那个自己,跌跌撞撞地走向遥远的未来,未来是一片漆黑还是无限光亮,你无从得知。亲爱的你,站在生命的中点,目送着从前的,新的自己渐行渐远。时间一点点苍老,背影-----清晰,模糊,变淡变浅,终究还是不见了。目送着一个个和你有交集的人在稍作停留后又远去,却毋庸置疑的带给你温暖与美好,他们用背影告诉你:不用追。站在旅途的中点站,你向左看,向右看,不断地目送着形形色色的人离开,也目送着自己越走越远。

向左看,向右看,目送在时间里,沉淀后只剩下记忆。

第3篇:读《目送》有感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龙应台

如果你看过《安妮日记》,你就会学会坚强;如果你看过《老人与海》,你就会学会坚持;如果你看过《夏洛的网》,你就会学会真诚;如果你看过《目送》,你就会学会关爱和孝顺。

是的,关爱和孝顺,这本书里无疑体现出了作者对儿子的慈爱,对母亲的孝顺。从作者的母亲对作者的爱到作者的爱对他儿子的爱。让我们从文章中感受出深深地情谊。龙应台的母亲因为得了“老年痴呆症”,所以见过的人、见过的事、听说过的,全部都记不住。包括自己的女儿,也就是作者,并未记住,见过就忘。我能理解龙应台的心情,无奈和辛酸,把自己一手抚养大的最亲的挚爱,居然记不住他,虽说在记忆中有雨儿这么个人,却不知道龙应台就是他女儿。如果你的妈妈有一天和你说‘我不认识你,你是谁?’当你在夜晚默默帮他盖被,她拍掉你的手然后说‘我不认识你不要碰我’的话后,你就会体会到这种感觉,那么的难过。作者尽可能的抽出时间看母亲,只为了想让她记起自己而已,这本是每个母亲都会、而且不需要子女去说的事儿,可在作者看来,让母亲记住自己已经是‘天方夜谭’罢了。

对于儿子,就是‘你站在小路的这一段,看着她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对于作者来说,看到儿子发的母亲节礼物,心里有些开心,因为安德烈貌似意识到了母亲对自己的关心,所以发了这个网站。孩子长大了,独立了,对妈妈的依赖性不大了,什么事都自己去做,可能做事的时候即使有一些小问题也不会想到‘妈妈’这两个字了。

中国梦,我的中国梦就是希望那些已经成年的人,不管有多忙,都可以陪陪父母。你可以忽视他们在你年少时生病送你去医院,一夜未眠;你可以忽视他们在你的野蛮耍赖下带你去他们可能觉得浪费或者没有钱去的地方;你可以忽视他们从帮你换尿布到送你出国。但是你不可以忘了,他们是你的父母,养了你十几年甚至更久的人,最亲最爱的人。我更希望那些有孩子的在外打工几个月甚至一年不回家看儿女的人,可以抽空回家,尽管你很忙,尽管你可能抽不出身。但是记住,一定要去看他们。他们是孩子,还需要父母的爱。他们不是父母溺爱的,万千宠爱集齐一身的孩子。他们需要关爱。你或许会说‘他们有叔叔阿姨老师陪着,不会寂寞的’,但是你想过么,这些亲人再亲,也亲不过你们,因为你们是生他养他的人。谢谢龙应台的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亲人的可贵。

父母,亲人无疑是你最亲的人,所以,抽空陪陪她吧。

刻舟求剑读后感3篇


刻舟求剑这篇文章教给了我们怎样的道理呢?以下是小编收集的相关读后感,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刻舟求剑读后感一

有一个楚国人出门远行,刻舟求剑读后感。他在乘船过江的时候,一不小心,把随身带着的剑落到江中的急流里去了。船上的人都大叫:“剑掉进水里了!”

这个楚国人马上用一把小刀在船舷上刻了个记号,然后回头对大家说:“这是我的剑掉下去的地方。”

众人疑惑不解地望着那个刀刻的印记。有人催促他说:“快下水去找剑呀!”

楚国人说:“慌什么,我有记号呢。”

船继续前行,又有人催他说:“再不下去找剑,这船越走越远,当心找不回来了。”

楚国人依旧自信地说:“不用急,不用急,记号刻在那儿呢。”

直至船行到岸边停下后,这个楚国人才顺着他刻有记号的地方下水去找剑。可是,他怎么能找得到呢。船上刻的那个记号是表示这个楚国人的剑落水瞬间在江水中所处的位置。掉进江里的剑是不会随着船行走的,而船和船舷上的记号却在不停地前进。等到船行至岸边,船舷上的记号与水中剑的位置早已风马牛不相及了。这个楚国人用上述办法去找他的剑,不是太糊涂了吗?

他在岸边船下的水中,白费了好大一阵工夫,结果毫无所获,还招来了众人的讥笑。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一个事物,时常要发生变化的,用眼光去看时常发生变化的事物,必定要犯大错误的!

刻舟求剑读后感二

我今天看了一个成语故事:《刻舟求剑》内容是:

战国时。楚国有一个人坐船渡江。船至江心,他一不小心佩戴的宝剑从剑鞘滑出掉入江中。他赶紧伸手去抓,但已经来不及了。眨眼之间,宝剑在滔滔的江中沉没。同船的人对此都感到非常的惋惜,但那楚人并不焦急的说:掉了就掉了,让我做个记号再说。

说罢,掏出一把小刀,在船弦上刻了一个印子。船上的人理解他的意思,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楚人得意的说;“这是我宝剑掉落的地方,所以要做个记号”。靠岸后,楚人根据船上刻得记号,下水去捞。可捞了半天,哪见宝剑的影子?他爬上船看着船舷上的影子,自言自语的说:我的宝剑就是在这里掉下去的呀,我还刻了记号的呢,怎么会找不到了?船上的人这才理解他在船舷上刻印子的原因。都觉的他这样做非常可笑。

这个故事讽刺了那些因循守旧,不知根据实际加以变通的人。

大家可不要做这种人,我以后应该做一个根据实际加以变通的人,在以后的学习中要灵活运用知识,不能死记硬背,把学习提高上去。

刻舟求剑读后感三

《刻舟求剑》这个成语故事,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读过,当时没怎么懂这个故事的意思,今天我又一次来读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一个楚国人,总是认为自己很聪明。一天他做船过江,突然,他带的一个体宝剑掉进江中,船夫看见了说:“宝剑掉下去了,快下去找呀”!可是楚国人一点也不着急。他掏出一把小刀,在宝剑掉进江里的地方刻上记号,等船靠了岸再顺着记号下去找,可船靠了岸,他下去找里却毫无收获。

《吕氏春秋。察今》:“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这句话正是说明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方法不对头,办事拘泥,不知道随着形势的变化而作相应的改变,那是不对的。

哈姆雷特读后感3篇


哈姆雷特读后感

哈姆雷特读后感:命运?成长!(1)

谢滨宇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在学校近期举行的纪念莎士比亚逝世400周年阅读周活动中,我有幸在语文老师的引领下,接触到了这部作品。合上整部作品后,我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种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一个有关命运的问题。

我眼中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矛盾的悲剧式的英雄人物。他身负杀父夺母之仇,还被抢走了嗣位权,时刻陷身于阴谋算计之中。宫廷政变后,他母亲的新任丈夫,丹麦的新任国王克劳迪斯,既是他的叔父也是他的继父,既是他的亲人也是他的仇人,这样一种尴尬的关系,让哈姆雷特矛盾。之后,为了掩饰真实意图而不得不装疯卖傻的哈姆雷特,得不到母亲的理解,同时又变成国王的眼中钉,这样孤立无援的状态又是一重矛盾。情感上,他左右为难,既希望与奥菲利亚接近,又不想将她卷入政治斗争当中,尴尬的地位、紧张的气氛、复杂的情感更凸显出他性格的矛盾。

但静下心来仔细想想,这种哈姆雷特式的矛盾不正与我们生活中的某些细节相类似吗?哈姆雷特仅仅只是哈姆雷特吗?不,哈姆雷特实际上也是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其实生活中的我们,也会为了自己和家人的未来而拼搏或是挣扎,也会因为生活的压力、社会中的竞争、诸多不理解以及很多尴尬而迷惑的事,让我们自己的内心痛苦、煎熬、挣扎、矛盾。同样的,我们也渴望光明、渴望美好的未来和生活,我们也向往自由,也期待一切纯洁而美好的人、事、物、心灵、灵魂以及环境,我们也追逐梦想,也在理想与现实中周旋着、挣扎着、追求着。

但现实的矛盾与痛苦,理想中渴求的美好与光明以及这两者之间的落差,同时也让我们对人生和哲学有所思考,让我们学会知愁、排愁,学会隐忍,学会放下,学会宽恕,学会豁达,使内心更柔软、更坚强、更慈悲、更有悲悯情怀。因此所谓的成长,是催促我们去努力,去竭尽全力,甚至拼命地去成为一个豁达、积极、纯粹、有方向的人。经历痛苦,而后学会成长。正像有一首歌里所说的那样,每当我们找不到存在的意义,每当我们迷失在黑夜里,我们会发现夜空中那颗最亮的星,给我们方向。这就是我在哈姆雷特身上看到的自己。哈姆雷特,这样一个有很多经历,内心有很多痛苦的人,他所呈现出来的故事注定是吸引人的。

有一句话说命在我手不在天。既然这样,我们就应该轰轰烈烈的干一场,潇潇洒洒地拼一次。哈姆雷特不仅让我体会到了什么叫做悲剧是把最美好的东西撕碎了给人看,还让我学会了去懂得生活,去体会成长。

哈姆雷特读后感:时局变幻下的爱情(2)

作为莎翁四大悲剧之一,终于有机会把经典中的经典拿出来品尝一番。整个故事情节丝丝入扣,让读者找不出丝毫的漏洞,而又没有过多渲染的写作技巧。整部戏剧的关键开端是主人公好友霍拉旭在守夜时发现一个游走的灵魂引发的印证,进而推动故事情节的进一步发展。

守夜的军官马西勒斯、勃那多两次看见过那一个可怕的怪相,起初霍不相信,所以才请求那晚自己也来陪着一起守夜。勃那多首先提出这游魂正像已故的国王的模样,霍亲眼所见之后,用他更有力的证据推断游魂的来历以及事件要禀明王子的重要性。身上的那副战铠,就是它讨伐野心的挪威王的时候所穿的;它脸上的那副怒容,活像它有一次在谈判决裂以后把那些乘雪车的波兰人击溃在冰上的时候的神气。这处描写不难看出丹麦国王是深受将士们爱戴的。

我不知道是何种原因,为什么丹麦人会认为有游魂在静寂的时辰用军人的步态走过他们的眼前时,就会预兆着国内将要有一番非常的变故发生。马西勒斯:谁要是知道的,请告诉我,为什么我们要有这样森严的戒备,使全国的军民每夜不得安息;为什么每天都在制造铜炮,还要向国外购买战具;为什么征集大批造船工,连星期日也不停止工作;这样夜以继日地辛苦忙绿,究竟为了什么?谁能告诉我?一个军官都忍不住对现在国王的做法、当前丹麦国内的政治环境进行诘问,或许平静只是表象,就算没有后来的比剑死亡事件,丹麦时局同样不会稳定。这也暗含着对新国王统治的不满,更是激发了对已故国王形象的赞美和能力的肯定。勃那多:王上在过去和目前的战乱中间,都是一个主要的角色,所以无怪他的武装的形象要向我们出现示警了。对于一个国家的国防投资和军事建设来说,要想稳定必然要有所作为。

在霍告知主人公事件以前,戏剧第二场国王、王后对哈姆雷特进行一次短暂的教诲。王国:我们要凛于后死者责任的重大你这样孝思不匮是对上天的罪戾,对死者的罪戾,也是违反人情的罪戾;王后:对丹麦王应该和颜悦色一点,活着的人谁都要死去,从生活踏进永久的宁静。两人的关心并没有减少主人公对父亲死亡才一个月的悲伤,反而衬托出新夫妻对于老国王逝去的冷漠无情。哈姆雷特对于母亲也是有埋怨的,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她那流着虚伪之类的眼睛还没有消去红肿。

很快主人公得知父亲死亡的真相,通过那些主人公和霍的对话中父亲微小之处的表情变化,还有他隐藏不住的悲伤,证明他很爱自己的父亲。为了让死者灵魂安息,为了夺回王位,他毅然决定复仇!于是便开始装疯卖傻,因为波洛涅斯家族和王室的关系是头脑之于心灵的重要,引出这个线索的关键人物只剩下奥菲利娅了。奥菲利娅已经聆听过父亲和哥哥雷欧提斯的教导,如此更带动波洛涅斯坚信哈姆雷特的疯癫是因为痴恋未果收到巨大的刺激导致的悲剧。

然而国王始终未对哈姆雷特放下戒备,一直担心哈姆雷特不顺从自己,进而威胁到自己的王位。他没有直接信任波洛涅斯的推断,几次的试探、波洛涅斯偷听被杀死后,引来了一轮血腥的比剑内幕阴险案。而奥菲利娅无非是这场复仇里的牺牲品,但是埋葬她坟墓的两个小丑角的对话又对她的告别增添了些中世纪时代下女性的价值,这里没有过多的描写哈姆雷特知晓爱人去世后的心境,他当时就在坟墓现场,也许个人情感上的归宿始终抵不过王室家仇吧,毕竟那是一个时代给予他的重大责任!

这真的是一部好戏剧,故事的最终悲惨结局已广为流传,很想看现实中的戏剧表演。每个人的性格都足够鲜明,莎翁的写作技术相当高超,当自己静静去体会其中的奥妙时就发现作品中有许多可以欣赏之处。以上都是自己的一些小见解,如有不适之处,请各位群友多多包涵。

哈姆雷特读后感(3)

《哈姆雷特》这本书又名《王子复仇记》,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首,也是莎翁最负盛名的剧本,代表着整个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最高成就。据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我对于这种说法充满了好奇,因此,新书刚一到手,我就一头钻进了它跌宕起伏的剧情中。

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读大学时,突然接到父王离奇死亡的消息。在回国奔丧时遇到了皇叔克劳狄斯即位以及母后改嫁叔父等一连串变故,这使哈姆雷特充满疑惑和不满。紧接着他又亲眼见到了先王老哈姆雷特的鬼魂,告知他父亲是被克劳狄斯毒害,并要求哈姆雷特为其报仇。后来,哈姆雷特用装疯掩护自己并通过英国剧团的演出证实了自己的判断。克劳狄斯试图借英王之手杀死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在得知心爱的奥菲莉亚自杀后,他不得不接受了奥菲莉亚的哥哥雷欧提斯的挑战。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因误饮了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身亡,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被毒剑刺伤,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狄斯,替父亲报了仇。

故事开始时,哈姆雷特对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情,他高声称赞:人是何等巧妙的天工,理性何等的高贵,智能何等的广大行动是多么像天使,悟性是多么像神明,真是世界之美,万物之灵!在爱情领域也是有着无尽的憧憬。然而,这样一个热情善良的年轻人,却无奈地被命运一次次地打击,在现实与仇恨之间痛苦挣扎。读书时,我深深地被故事情节吸引了,仿佛身临其境,与哈姆雷特一起笑、一起哭、一起恨当他要与雷欧提斯决斗时,我的心揪了起来:雷欧提斯可是绝世剑客呀!当看到哈姆雷特被毒剑刺伤,我的心里一紧,但看到哈姆雷特终于报了父仇,心里才舒服了一些。

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矛盾的角色,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就是主人公内心矛盾的真实写照。虽然很多读者批评这本书剧情设置很不合理,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呢?也有一些人认为本书充满了阴谋和仇恨,不适合青少年阅读。然而,我却认为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从哈姆雷特身上,我学到了许多值得尊敬的品质:在困境中,要勇往直前,绝不回头;在奸诈小人面前,要用自己的智慧和才能去打败他们;在逆境里,要学会逆流而上,终会成功!

《哈姆雷特》是我读过的第一本莎翁著作,它真是一部非常吸引人的作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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