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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读后感300字

发布时间:2019-11-16 来源:互联网

三少爷的剑(古龙文集)读后感300字(3)篇。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我们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三少爷的剑(古龙文集)读后感300字(3)篇”,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一开始燕十三要去赴约,深情肃穆而庄重,他也抱了求死之心。他认为三少爷的剑没有破绽,很明显强中自有强中手,他还做不到知己知彼,也就是他还不够资格赢三少爷。

这时候蹭大咖燕十三的乌鸦来找他挑战,没想到两个人倒是惺惺相惜起来,他们有了一个共同值得挑战的人,也就是三少爷。

江湖把他说的牛逼哄哄,正义凛然,可是他对慕蓉秋荻却是相当的渣,至少孩子都养大的慕容仙子觉得他真特么的坑啊,别人说你事业再成功,可是你却实在伤了我的心啊。

谢家的三少爷不但有柄可以让天下男人丧胆的剑,还有张可以让天下女人动心的嘴啊,怪他太优秀吗?或许江湖会给出答案。

于是燕十三在慕蓉的泄题之下,知道了三少爷的剑之破绽。

然而高手的破绽哪里是破绽,就算有也会被化解。

三少爷去了哪里?

燕十三不是很相信,天下第一剑败了?要败也只能败在他自己手里。

三少爷已经不再是少爷,成了醉汉烂泥阿吉,他不想做一个维护名声高高在上的人,他很羡慕寻常人家的温暖饭食,可是他是江湖选中的人,他的宿命如此,由不得他选。

没用的阿吉却是很有用的,他帮助了弱势群体苗子和娃,对抗恶霸大老板。

他智慧果敢的解决了大老板的几个得力助手,跟大老板周旋,韩大奶奶,哑巴,还有苗子虽然他们做着不喜欢做的事,可是他们还是心存正义和善良,他们真的关心阿吉,阿吉也为他们两肋插刀,还有那个风尘飘摇的金兰花,也是有情有义。虽然是男子为主的戏,英雄戏,可是若少了他们,又何谈铁汉柔情。

各路人马请来的不请自来的准备解决阿吉,可是风流不易为,却被风吹去。慕容的儿子让阿吉怔住了,原来事情还有内情,慕容姑娘成了天尊,大老板和竹叶青是傀儡,江南十剑客原来是要对抗天尊的,而小弟,慕容之子是天尊的人。

是的,他们都是天尊的人,他们想挂了三少爷,却差点全军覆没。

天下武林谁敌手,三少爷名不虚传。

十五年了,她还是那个她,也已经不是那个她。

要成为一个优秀的剑客,第一个条件就是要冷酷、无情。

或许这是他们感情的注脚,三少爷浪子情怀,慕容却是一往情深。

可怜小弟无名无分,三少爷的女人何其多。小弟渴望普通家庭的温暖亦不能得,叛逆的问题少年,曾经一度想要寻死,有人爱他吗?有人关心他吗?谢晓峰什么东西,不过仗着自己功夫了得,勾引一个又一个女人。他以为我娘就是好欺负的?起码我就不是好欺负的。

武林中一向是男人的天下,男人的心肠比女人硬,体力比女人强,武林中的英雄榜上,一向很少有女人。

小弟又笑了,大笑。

或许在武侠的江湖,只有诚心正意,心无旁骛的人,才能练成天下无双的剑法。

——谢晓峰就是这种人。

是也,他辜负柔情,也对不起自己孩子,没有给他名分,伴他成长。这正然成全了他的剑客地位,江湖闻名莫不动容,人人以击败他为目标,他孤单又骄傲,打抱不平的正义凛然。

谢晓峰变了一个人,变成了一个人。因为慕容,因为小弟,会惆怅,也会笑了。

燕十三却不一样,他生怕自己会跟一个人有了感情。

那个骄傲的燕十三,以为天下再无谢晓峰,多年后还是注定高手间必有一决雌雄之日,也唯有绝顶高手配的起这样的决战。

他很快地接着道:“前面的十三剑,只不过是花的根而已,第十四剑,也只不过是些枝叶,一定要等到有了第十五种变化时,鲜花才会开放,他的第十五剑,才是真正的花朵。”

“信心”本身就是种武器,而且是最犀利、最有效的一种。

赫然刺出的十五剑!他就是燕十三。

名剑纵然已消沉,可是如今剑仍在。人呢?

当毒蛇变成毒龙,唯有与之俱焚,燕十三到达了他剑术登峰造极的境界,也完成了自己作为人的最高境界,他追求的剑术绝对不能是伤人无数的剑术,于是他亲自带走了十五剑,终其一生,剑客生涯,达到顶峰,胜负已出,于他足矣。

“对一个女人来说,能知道有个男人真正需要她,就是她最大的幸福了。”

谁能想到竹叶青和娃娃成了江湖飘摇里互相取暖的一对鸳鸯。

而他跟慕容却不可能在一起了,然而谁又能比他们更了解彼此呢。

或许有一天,还是会见的。

三少爷为求宁静而断指,他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想法,做一个普通的人试试。

一个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究竟要做个什么样的人?通常都是由他自己决定的。

江湖代有才人出,燕十三走了,三少爷也不再像年轻时候的飞扬,这时候有个后生晚辈谢小荻,这三个字忽然之间就已名满江湖。

年轻人总有年轻人的追求,也总有顿悟的时候,这或许就是这个江湖。

三少爷的剑,最初是因为是古龙的书才看的,也是一时兴趣吧!刚巧竟也出了改编电影,还没来得及看。刚看这本书着实有些提不起兴趣,只觉得文字不够精致,以燕十三为开头寻找谢晓峰,但慢慢看下去竟又开始写谢晓峰的事,由没用的阿吉再到无奈恢复谢晓峰的身份。看来名人也有好处也有坏处,谢晓峰从不骄傲,每次作战必将全力以赴,即使他已是天下第一。而且他的一辈子当真活得不羁,一位真正的侠客吧!但是他也是天生的无情之人,慕容秋荻也恨毒了他。但他自己也是一个孤独之人,无情人又怎能轻易感受到温暖呢!不过也不可不说他真的是极智慧与聪敏,对老苗子和娃娃的安排,铁开诚事件的阴谋(在这里不得不说作者好有才),与燕十三的比剑。虽说这人无情,但其实我不觉得我看得这部分无情,可能是以前的作为吧!与铁开诚的知己共饮千杯少,对小弟的照顾,不侵犯良家妇女,为老苗子救娃娃,怕救他的老翁是燕十三而紧张。谁能说这人不是好人,有血有肉的人。作者也塑造了一个燕十三,他却也是天下第一的剑客,与谢晓峰极相似的,却极力压制自己不让自己动情,他认为情是牵绊。最终终于练出夺命十三剑的第十五变化。却因无法掌控而自杀身亡。但他终于获得内心平静。这可能也是他渴望的归宿。

内心的平静,的确是一件很难的事,若是真的很平静,我想这世间就没有事可以扰人心绪了,便也幸福了吧!不过我们凡人只求通过一些道理,不太钻牛角尖惹得自己不高兴旁人不幸福便好,若一丝烦扰也无,可是为圣人了。但是平常若要安心,我们便要恪守本分不做违心不善之事方可,表面为他人消灾免祸,不过何尝不是求得自己内心一片净土呢!人在做天在看,竹叶青作恶多端,惩罚自有天定,只是时候未到。

古龙先生的小说确实是武侠生活,一剑一人走江湖的洒脱与不羁,但牵绊也不可缺少。

可我还是想说谢晓峰这个人物好丰富。不过为了成全他的武功盖世,作者大大可是牺牲太多高手呀!

书是好书,但过于深奥。直到现在我也不敢肯定的说出谢晓峰为什么要抛弃慕容秋荻,他是爱她的,她也是爱他的,他们还有一个孩子,可总也出门一起幸福的生活。一个爱剑成痴,一个因爱生恨,是造化弄人,命运使然,还是他们都太骄傲,浪子想回头的时候,伊人已不在,再相逢,她是高高在上,心狠手辣的天尊,他是没用的阿吉。

对于名满天下的三少爷,想过平淡的生活也是一种奢侈。

对燕十三而言,那样的结局想必是心满意足的,他实现了与谢晓峰比武的愿望,也救过他的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已经胜了。如果他们都不在乎失败,也许可以成为知己,但只能死,不能败,就注定要用血来结束那场战斗。

看着三少爷的背影,那种寂寞的感觉越发强烈,是孤独,是疲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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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少爷的剑》读后感——不得不拿起的剑


《三少爷的剑》读后感——不得不拿起的剑

艾米

《三少爷的剑》的文风秉承古龙武侠小说一贯的行文风格。古龙用自己的观察,书写一种“人在江湖中,身不由己”的无奈。

《三少爷的剑》讲了一位武林高手神剑山庄的三少爷谢晓峰因为厌倦武林争斗,化名“没有用的阿吉”的普通人隐匿在妓院里工作。

然而故事的转折发生在三少爷爱上了一户贫苦人家老妈妈的女儿小丽。她同时也是在自己最落魄时救济过自己的苦工大哥的妹妹。故事的第一个包袱构架就是小丽虽然是家里被当作在大户人家做丫头的公主,但她同时也是阿吉工作的妓院的一个受追捧的角。“人在江湖中,身不由己”。小丽虽然也爱上了阿吉,决意从良,回到了自己穷困的家。但是妓院的打手被妓院韩大奶奶幕后老板派来找小丽回妓院。小丽的老母亲在推攘倒在桌边不幸地走了。阿吉在这时才决定用武功对付那批打手。从此,阿吉在小丽老妈妈离世的悲痛中逐一解决幕后老板派来的各大高手。可惜,阿吉虽然不承认自己是三少爷。可是阿吉却被为了证明自己是“天下第一剑”的武林人士的下毒。

故事的第二个包袱构架就是阿吉被因为三少爷退隐也厌倦武林、化名隐居的武林高手燕十三救了。

故事的高潮发生在阿吉在伤好后回小丽家准备迎娶小丽。但是小丽虽然被三少爷的前妻慕容秋荻杀死,但是因爱生恨的慕容秋荻却嫁祸给燕十三。无奈中的无奈,悲痛中的悲痛,无法隐忍的无法隐忍,阿吉再也受不了自己是阿吉了,平凡人阿吉保护不了小丽。阿吉决定复出江湖。阿吉是神剑山庄三少爷。仇恨掩盖了儒雅的三少爷立即召回神剑山庄所有的人脉寻找燕十三。可是当两位武林界的高手对决时,燕十三才知道自己救过的那个中毒之人就是自己曾经苦苦寻找的三少爷,三少爷才知道那位给过自己救命之恩的世外高人就是燕十三。两人相视,就知道这场决斗是武林中人的陷害和安排。三少爷知道不可能是燕十三杀了小丽,可是燕十三却不愿意放弃决斗。燕十三虽然在这时嘲笑命运的安排。因为这时燕十三已经放弃了江湖武林的争斗,可对手是三少爷。杀死三少爷,自己就是“天下第一剑”。燕十三决绝。三少爷无奈“天下第一剑”对即使心静如水的世外高人也会挑起心魔。这场武林最高对决以三少爷的胜出而流传于江湖中。三少爷就是三少爷,而三少爷这时也对江湖有更深的理解吧!

三少爷的剑是一把不得不拿起的剑!

顾准文集读后感300字(3)篇


《顾准文集》随笔

t顾准,一个拆下自己肋骨当火把,照亮道路不断前进的人。有人说他是先知先觉,我说他是活在未来的人,所以他的话难免被驳斥,以至于后来的几度被迫害,太刚的人,往往很脆。但他的厉害不止他个人,他的几儿女都是很厉害的人。有经济学家,航天的,科技研究员的,小子北京当年状元,更厉害了,混到美国内部去了,经历不详。

Ⅰ价格和价值

先提一下市场经济,这是一种经济体系,小平说过,市场经济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社会主义国家也要搞。市场经济具有的特点是资源配置多元化,强调自由竞争,主要依靠看不见的手来运作,政府为企业服务,适当的宏观调控,16年克强总理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应该是道德经济。就是这个道理,不能泛滥,调控也是不可避免,主要以财政和货币手段调控。

顾准为市场经济这事研究大半辈子,可以说,在这方面,他的贡献是巨大的。

在他的概念里,价格是价值的一种表现形式,理论上一种物质价格的总和与价值的总和是等同的。

但往往我们发现,两者是偏离的。有时物超所值,有时物低所值,而物有所值,恰恰是价格与价值的完美统一。这种情况不多见。

因为影响价格的因素很多,影响价值的因素也不少。

我仅做抛砖引玉,物以稀为贵,这是一个大家都耳熟能详的话。其实它包含了不少价值规律在里边。物稀,我们都知道,越少越值钱,这个贵是价格的贵,但是因为少,他就值钱,他的价值就是这个钱吗?我看未必。那要看少的原因,如果是必然的少,那么价值会有一定的稳定性,如果是外力作用下的少,则价值具有波动性,换句话说,就是泡沫,时间会告诉你它早晚会破。

所以,我们联想一下有时社会上的流行语,什么有价的都不值钱。这句话对吗?从道家考虑,这句话是对的,无中生有嘛,无价的要比有价的更有价值,也是物以稀为贵的效果。

价格是什么?价格是在市场的基础上存在的,有交换才会出现价格,那么货币就是价格的体现。没有市场,没有交换的话,何谈价格?

所以要比较的话,只能价格和价格比较,价格是价值的表现,价值之间的比较要靠价格,而价格与价值无法直接比较。就像你拿宏观跟抽象的,没法比较。所以,想比较就要在同一规则频道下。变量和变量之间,永无交集。

Ⅱ科学与民主

顾准的厉害之处就是相信科学,科学是什么尊重自然规律,虽然人类是地球的主宰,但也并不是为所欲为,仍需一步步改善这个地球,探索它。所以,包括我们现在发现的很多东西,或者已经在用的东西,要不要完全信赖,也就是说,你到底是绝对论者还是相对论者?

列宁说,信仰相对论的人,本身就是绝对论者!我觉得算是偷换概念。

所谓相对论者,是要相信未来,相信改变,改变,又分为改善和恶化,都在试验,不能一概而论。

顾准举个例子,还是比较大胆的在那个时候,批判了民主集中制的不合理处。虽然我们也放飞了原子弹和卫星,但我们的集中仍以少数服从多数为条件的。一也就是权威至上,少数人哪怕手握真理但,一路集中下来,真理就弄丢了。他说这是“真主意,假商量”。我觉得就是集权专治那一套,换换汤,唬弄唬弄老百姓吧!照顾准的意思,要改造的太多,形似神不是,都是照葫芦画瓢的结果。而真正的民主,是建立在科学之下,而不是权威。就像你牛B,但我未必吊你。

「基督教的哲学部分,设定了一个“至善”的目标。共产主义是这种“至善”的实现。现在比几十年前离共产主义近得多了。也许,让一千年前的人活过来看现在的世界,他们会说,这就是共产主义。不过每一代人都不会满意他们的处境,都在力求向上、向上、还向上,因此每一代人都有他们的问题(按辩证法说叫作矛盾)。至善是一个目标,但这是一个水涨船高的目标,是永远达不到的目标。」

「马克思主义不是自发产生的,是少数人搞出来向群众中灌输的。」

「所以“思想要靠灌输”,一点也不错。“枪杆子、笔杆子,靠这两杆子”,一点也不错。」

「我的结论是,地上不可能建立天国,天国是彻底的幻想;矛盾永远存在。所以,没有什么终极目的,有的,只是进步。」

Ⅲ关于孔子和老子

两个人,一入一出,真没什么好说的。我只想说,不管他们哥俩儿说什么了,只要他们的话能让你受益受用,或者影响你了,你就要感谢他们。

「如果说在老子思想中“道”作为自然界的本原被创设出来,多少还有一点儿唯物的气味或倾向,比如他在恍惚之中,好像觉得还“其中有象”,“其中有物”,“其中有精”,虽然他自己也恍惚得捉摸不定,感到虚无缥缈;但是当他的这个“道”一离开自然界一跑到社会上来,就立即跌进了唯心主义的漩涡。」

「天之道,其犹张弓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而奉有余。孰能以有余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居,其不欲见贤。」

「“不争”,正是为了争,为了争得“天下莫能与之争”的地位。」(和光同尘)

「中国人的统治哲学是“父道主义”,即抚百姓如抚赤子,中国人的义务观念,脱不了对另一个人的忠孝。这是中国人团结不起来,一盘散沙的根源」

「孔丘虽然是宋国贵族的后裔,少年时期却是“贫且贱”的。他受过一些什么教育,无从查考,不清楚。也许他完全是靠自学,但这也不过是一种推测。他的政治思想是保守的,是一个现状维持派,这可能和他出生在鲁国,早年所接受的熏陶有关。」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政治,就是权力之争。在同一个阶级内部的权力之争,那是争权夺利;在统治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权力斗争,那便是革命。谁有了权力,谁就处于统治地位,就可以发号施令。孔丘只是在这个问题上,说出了部分真理。」

「韩非的方法论,是片面主义的一元主义,是忠于自己所树立的教条的教条主义。他貌似观察细微,然而他从头到尾是“摘其所要”,对于客观事实不多方取材,对于所取素材不作多方考察。他有歪道理,他文笔犀利,说明这个人有才气。仅仅才气不能决定一个人的价值。我是认为,他在中国史上没有起一点积极作用,而他本人在道义上也毫无可取之处。」

Ⅳ辩证法与神学

辩证法不敢恭维,你说对就对吧;神学不太信,你说神就神。仅做抄记。

「马克思是革命的实践,“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

「20世纪初期,人类对于自然的探究,一般还限于了解自然,充其量只限于“了解、控制,以为人类造福”这个观念。」

「唯理主义的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 唯理主义的唯心主义——“客观唯心主义”,即本来面目的黑格尔主义。奇怪的是,这两种成分都彻底“唯心”,列宁在《哲学笔记》对之却一唱三叹,称为“唯物主义最多,奇怪,然而是事实”。 唯心主义的经验主义——“主观唯心主义”,即贝克莱主义,近乎佛家的涅槃理论,是希腊思想——基督教的入世精神的异端,轰动过,伹未成为一支重要的流派。」

顾准--《顾准文集》。

       《顾准文集》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也是每个人需要精读的书之一。顾准也是我由衷敬佩的人之一,因为他是一个纯粹的人。

       在很长一段时期里,关于社会主义是否能够有市场经济一直都有激烈的争论,顾准在此状况下发表了他关于这一问题的看法,从文章的内容来看,顾准认为社会主义是可以有市场经济的,他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反社林论》和斯大林的《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以及苏联社科院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分析得出属于他的观点。

      公元前1600年左右,强大的克里特殖民者来到了伯罗奔尼撒半岛,在此建立了包括迈锡尼、提伦斯、科林斯、奥科美那斯在内的殖民地。而此时正是克利特文明最辉煌的时期。公元前14世纪,克利特文明就衰落了,而位于北面伯罗奔尼撒半岛上的迈锡尼却兴盛了起来,到了公元前13世纪,原本的母城克里特已经开始向迈锡尼进贡。与此同时,起源于希腊本土的亚该亚人开始了疯狂的扩张,触角伸到了埃及、巴勒斯坦、叙利亚等地。到公元前12世纪的时候,克里特的统治者已经成为了亚该亚人了。而北面的迈锡尼也开始走向衰亡,一个名叫多里安的民族开始由北面进入希腊。公元前8世纪末到公元前7世纪初,希腊本土在经历了数百年的“黑暗时代”后终于摆脱了出来,逐渐走向城邦化,而小亚细亚诸城邦由于波斯帝国的军事压力和第二轮殖民的结束而逐渐丧失其地位,整个希腊的中心再次回到本土。公元前6世纪,雅典的库隆暴动加深了阶级矛盾,并导致了希腊与麦加拉的战争,作为解决问题的“民选调解官”,索伦的上台意义深重,他进行的一系列改革开辟了“主权在民”的道路,在他之后,雅典经历了短暂的僭主时期,在公元前510年,克里斯提尼开始执政,他的政策最终确立了雅典的民主制,这种制度一直持续到了亚历山大的征服。在此期间,希腊各地的各城邦逐渐发展成为民主制,希腊的城邦制度最终形成。古希腊的历史是多中心的,因为古希腊文明是由无数个小城邦国家组成的文明,它与任何一个大帝国相比都是不同的。雅典、斯巴达、科林斯以及麦加拉、米利都、叙拉古等等城市都不仅仅是一个城市,而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亚里士多德给城邦的定义里有“自给生活”一语,这对于理解城邦制度是非常重要的。这表达着城邦在经济上的自给自足,他们通过经济政策保证城内的粮食供给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同时限制外邦人购置地产,借以保障公民的财产权。当然这会不由得让人推广到整个城邦时代所盛行的闭关主义:外邦人没有公民权,也不能入籍。城邦是特权公民的特权公社。

       在此,我们也能看到他在回复弟弟陈敏之关于孔子、老子与韩非中的独特看法。在他看来,孔子的思想是彻底王权的,他要求人们遵循王道,各司其职,禁锢思想,是阻碍中国几千年来发展的核心。老子看似逍遥,实则依旧为王权服务,无非是其思想中带着对民众的一丝怜悯,而老庄则完全曲解了老子的看法,因此说庄子其实是没有任何造诣的。至于韩非,顾准更是认为他对推动历史毫无作用,反而由于其思想而阻碍了中国的社会进步,是个十足的反动分子。

             

希腊史,从头到尾是多中心的。因为雅典和斯巴达,古典时代的希腊史基本上是以希腊本土的这两个强大国家为中心的历史,但它们并未掌握最高政治主权,其诸城邦也根本从未处于这两个中心国家支配之下,而是各自独立发展。那么也就是说包括雅典和斯巴达甚至亚历山大征服以后都不同程度地集团化了。

那么何谓城邦,就是一个城市连同其周围不大的一片乡村区域就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这些独立的主权国家疆域是很小的。

这让我想到老子说的:“小国寡民,……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海外殖民城市是城邦制度的发源之地,克里特文明伸向希腊本土和爱琴海上诸岛屿,也许就是海外移民的结果。之后亚该亚迈锡尼王国远征特洛伊又迫使原住希腊本土的克里特人、加里亚人等移居海外。公元前8世纪,希腊所谓有史时期开始的时候,所谓的希腊,就已经不光是希腊本土,而是包括爱琴海上诸岛屿与小亚细亚两岸的海外殖民地在内的了。

范文澜的《中国通史》强调中国文化传统是“史官文化”是一点不错的。所谓史官文化者,以政治权威为无上权威,使文化从属于政治权威,绝对不得涉及超过政治权威的宇宙与其他问题的这种文化之谓也。倡导史官文化的人,只看到宗教是迷信,他们不知道基督教的上帝是哲学化了的上帝,是真的化身。不知道正因为中国史官文化占统治地位,所以中国没有数学,没有逻辑学。由此可见希腊思想特色是如何地可贵了。

顾准说,他不喜欢基督教,也并不反对史官文化。他相信,人可以自己解决真善美的全部问题,而人类,或人类中的一个民族,也绝不是当代的政治权威有权僭妄地以为可以充任其全权代表的。

基督教是犹太教和希腊思想的融合,用宗教术语说,是犹太教的一个异端。(其实佛教也不过是婆罗门教的一个异端。)当时明末东来的传教士,带来的除《圣经》而外,还带来了逻辑学、几何学和历法。徐光启皈依基督教,不知道是皈依基督教呢,皈依希腊思想呢,还是皈依希腊思想的基督教?但不管咋地他翻译了《几何原本》,为我们开启了数学领域的先河先。

蛮族征服了罗马帝国,基督教征服了蛮族。罗马覆亡之时,许多罗马显贵投身教会,著名的教父,多半是罗马文化的显贵。

顾准认为老子的无为政治与愚民政策的伦理哲学和政治哲学是不足的,是有意识的因循守旧和反对物质文明的进步,是没落贵族意识的反映。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300字


【第1篇】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 我现在想你们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校园三剑客》。它虽然是一本科幻书籍,但是他写出了三位剑客的英勇,下面是杨鹏写的《校园三剑客》之《魔幻头骨》的主要内容: 大英博物馆的“水晶头骨”在先进的防盗系统下不翼而飞,让警方感到很尴尬。“校园三剑客”再一次被“神秘人”派去解密。 在古雅马文化遗址,他们遇到了一位博古通今的拜仑丁教授,还有疑惑可以的偷盗者;在“死亡之岛”,“校园三剑客”与S国特种兵狭路相逢;在“智慧圣殿”,他们与“头骨之血”组织成员展开了殊死的搏斗和智慧的较量……“校园三剑客”能否找到十三颗“水晶头骨”,并揭开“水晶头骨”之谜?这个能透视远古文明的“水晶头骨”到底带给我们什么启示呢? 这里面的杨歌是我最喜欢的,因为他有超能力,而且他的血型是独一无二的,是x型的。在这里有英勇无敌的杨歌、精通电脑,只要有密码都能解的张小开和临危不惧的白雪。最后他们总能把犯罪查清,找出事实。

我们也要像他们一样,学习英勇无敌、临危不惧,不懂就问。

【第2篇】

由于我所有的书都看腻了,所以我又打算买点其它的书。

到了新华书店后,我的眼光立刻被一套书吸引了,那就是《校园三剑客》。

我便拿起第一级《吃人电视机》看,我立刻被情节内容吸引了,尤其是杨歌(故事中头号人物)他学习不仅好,而且由于同学们的冤枉,准备自杀掉进了神秘空间,拥有了超能力,而且拥有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X血型,他与白雪,张小开合成校园三剑客,他们破了无数案件,如:金子塔里的木乃伊,尼斯湖水怪......最可贵的是他们不怕阻挠,拥有友情,互相遇难是互相帮助,不无情无义遇到危险也不怕。

这本书太好看了!

【第3篇】

今天妈妈带我去图书馆换书,换了 校园三剑客的 其中一本是校园三剑客之《怪兽博士岛》。我看了第一页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坐在沙发上一口气看完了。

这本书写得是杨歌,白雪和张小开去复活节岛调查石像之迷,意外发现了地下的一座基地,后来才知道这座基地是用动物的基因,和人的基因组合成一起变成动物人,有鸟人、象人,虎人......他们发现这样动物人是在基地被一位疯狂的博士发明出来的,让这些动物人消灭全人类。然后他们发现了疯狂博士的电脑中心,为了阻止他张小开把他的电脑弄死机了,可恶的疯狂博士又想出了一个坏办法,启动了之前发明的一个毁全人类的程序,校园三剑客凭着智慧和勇敢阻止了他,但是疯狂博士在临死之前启动了自暴程序。杨歌、白雪和张小开奋力逃跑,终于在爆炸之前逃了出去。

他们很高兴,又一次出色地完成了任务,解救了全人类。

【第4篇】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是《校园三剑客》。我最爱的一本书!

这校园三剑客当然有三个人啦,这三个人分别是拥有超能力的杨歌、具有生物学方面的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三个从小就形影不离,分别破解了百慕大三角之谜、金字塔之谜等谜团。

这回,他们要破解的是吃人电视机的谜团。电视机怎么会吃人呢?除非在电视机上施法术,要不然是不会吃人。

是这样的。杨歌他们班上新转来一名女同学,叫李超。具有超能力的杨歌也发现它有许多奇怪的本领。不久,班上同学一个接一个地离奇失踪。更让人困惑的是,除了杨歌之外,所有人头脑中都已经没有失踪同学的印象。杨歌通过自己的推理推算出下一个失踪的人不是自己就是张小开。他决定跟着张小开回家,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小开被电视机吃掉!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李超将大家变到魔幻星来,目的是让大家拯救魔幻星球。

校园三剑客使我明白了只要齐心协力,就可以化解重重困难!

【第5篇】

内容是杨哥被一个“外星飞碟入侵”的梦缠绕了整整两个多月,拥有超能力的他怕这个梦会是一个不祥的预言,所以整日忧心忡忡。一天,“校园三剑客”所在的学校,当晚正好是K国与B国的世界杯总决赛,大伙都赶着回家看比赛。正当同学们准备回家时,一群飞碟占领了他们的学校,老师和同学们发射的绿激光击中……

这时,学校只剩下“三剑客”没有被击中,他们团结在一起想各种各样方法就大家,杨哥用超能力逃出去搬救兵,没有想到警察尽管外形上和原来的没有两样。杨哥,最后只把秦博士就在他们一筹莫展的时候,“电子美少女”白雪及时研制出“野狼克星”,他们拿着装着“野狼克星”的水枪把异性节节击退,并进入飞碟主舰,修改了异性的思想,让异性脱离人体返回自己的星球。校园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校园三剑客是由三个初中生组成。他们是有勇有谋的三位小英雄。其中,领头羊是杨哥拥有超能力,他们经常领队伍突破重重关卡。另外两名队员是“电子美少女”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经历过木乃伊的追杀,寻找过尼斯湖水怪,破解过百慕大之谜……

我深深明白了,朋友之间一定要互相团结,互相信任,只有这样才会获得胜利!

古龙作品读后感


古龙作品读后感(一)

陆续将金庸的着名的几部小说都看完了。如《天龙八步》《射雕三步曲》《碧血剑》《鹿鼎记》《侠客行》等。

然后开始看古龙的作品。并且已经将古龙的作品中着名的几部也看完了。如《陆小凤系列》《楚留香系列》《小李飞刀系列》《绝代双骄》《流星 蝴蝶 剑》《圆月弯刀》等等。

深有感触!

古龙的作品最擅长于气氛的描写和人性的刻画。他的小说与其说是文学作品,还不如说是哲学作品。在他的文章中经常有大段大段的评论,随着故事情节的展开而展开。独到而精辟。尤其是对女人的评论,鞭辟入里,一针见血!

古龙喜欢写喜剧,不喜欢写悲剧。他在自己一篇文章的序言中也这样说过。

恰好我也喜欢喜剧。

于是在他的故事当中全是大团圆的结局。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

在古龙的作品中,朋友是出现频率最高的词之一。

陆小风有很多的朋友。好朋友。所以他虽然穷得要死,但日子过得比谁都好。不管到哪里都能得到所在地最有势力的人最热情的接待。别人喝不到的好酒只有他能喝到,别人吃不到的好菜只有他能吃得到。但是他也常常被朋友出卖。他的对手,要置他于死地的人,几乎全是他的朋友。如木道人,如霍休,如金九龄。但幸好他还有一个朋友。一个真正的好朋友西门吹雪。只要他一句话,骄傲的西门吹雪可以为他做任何事。

和陆小风相反,西门吹雪只有唯一的一个朋友。但这个朋友是真正的朋友。因为他是陆小风。

李寻欢的朋友很少。他的仇家却很多。但是他的朋友却是真正的朋友。他的每个朋友都可以为了他去死。他的每个朋友都不会出卖他。比如阿飞。比如郭崇阳。比如燕铁衣。也许有人会提到龙啸云。龙啸云不是他的朋友,是他的兄弟。有时候我也分不清朋友和兄弟哪个更亲密。帮助你的往往是你的朋友。出卖你的往往是你的兄弟。

楚留香很奇怪。他没有多少朋友。但是他有知己红颜知己。当然他也有朋友。胡铁花和姬冰雁都是他的好朋友。事实上,楚留香是古龙所有小说中最完美的人。他有天下无敌的武功,有天下无敌的轻功,更有天下无敌的魅力。他能让全天下的女人爱上他。他在每一集里面都有那么一点艳遇。

胡铁花很可爱。他说话做事从不经过大脑。每天只知道喝酒。因此很多时候都很傻。但是这并不代表他苯。在最后一集里,楚留香下落不明,天下人都认为他死了。胡铁花要为他报仇。他想到楚留香并不是那么容易被杀死的。能杀死他的人一定很有钱,更有势力。要为楚留香报仇就一定也好很有钱,很有势力。于是胡铁花开始赚钱。于是很短的一段时间后他就变成了天下最有钱的人。

再说女人。

女人是男人恒久的话题。成功男人背后总有个成功的女人。但并不一定。看《武林外史》的时候我总是很困惑,沈浪那么好一个人,为什么偏偏爱上了朱七七?看过《武林外史》的都知道,朱七七简直是一个纯傻B!沈浪却放着白飞飞不要,要朱七七!我实在看不出朱七七有什么好除了有钱。

楚留香很爽,有一个深爱他的苏蓉蓉,而且处处留情。李寻欢很惨。他一直深爱着林诗音却得不到。而陆小凤,武林公认的几大美女都喜欢他,他偏偏是单身!

做男人,就是要做楚留香这样的男人!如果没有香帅这样的魅力还是想办法做个陆小凤吧!


古龙作品读后感(三)

武侠小说果然是不能细看的,本以为古龙的绝代双骄可以细细品玩品玩的,只可惜武侠嘛,本身的基础就摆在那里,细细品玩,就会或多或少的得到一些困惑,因为作为一个二十出头的我,再来看武侠,和以前十几岁时的心态和心境就些许不同了,那时候读的是一种激|情和刺激,而现在呢,想的事情就要多一些,即使以前也会想一些,但那时可以不顾的,年轻嘛,什么都可以原谅,不懂是没有关系的,以后自然就会理解了。作为现在的我,虽然人生没有很多经历,甚至没有完全地进入社会,但是在心理上就要对自己的不惑生气、不满和不安。如果作者是一些不知名的武侠作家的话,到也没什么,信口开河,胡 话满篇的小说我也没少见过,所以心里就可以满不在乎地快快翻阅,对于不太理解的东西,一笑置之,必要时还可以把书一合,说一句,垃圾!然后扔到一边置之不理,或者再拿起来,嘲笑的,不屑的一目十行的看完,看完后对自己很满意,也不解,觉得连这么垃圾的东西都能看下去,真的相当有忍耐力,又觉得自己真是疯子,竟会看这么无聊的作品还能从头到尾的看完,实在可笑得很。但古龙是不一样,固然绝对的不一样的,因为他的作品不但是精品,更可以说是武侠小说里的难得的上乘之作,我自然怀着激动和膜拜的心情小心翼翼来读的,生怕错过些什么的,所以绝代双骄我断断续续地读了三天才读完,没有失望,有些恐慌,不理解的事情太多了,我甚至怀疑起古龙在某些问题上到底是不是很认真?还是我太嫩,不能理解他老人家的良苦用心?

我不明白为什么结局显得那么地仓促,简直有些草草收尾,古龙老先生似乎已经失去了耐心,仿佛有其他的什么事逼得他不得不为这个事情来个了断,绝不肯再多花些时间和精力。是什么原因呢,还是本该就如此,只是我不懂?这样的结局偶尔的让我稍微一下怀疑古龙的态度,如果他的态度确实没问题,我就不免怀疑到他的思路了,再进一步地想一想,就突然觉得古龙的小说的主线不是很清晰,是两个人的决战吗,可中间有穿插了太多旁线,例如遇到萧眯眯,遇到海红珠,遇到铁无双,等等。这些东西表面看起来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对于推动情节尤其是主线的情节也多多少少有帮助,可是感觉起来拐的弯有点太大了。所以我理解起来就觉得这些事件只是想说明一些事情,推动情节只是小的作用。这些事情是为了增加读者的乐趣,显示小鱼儿的聪明和机智,花无缺的彬彬有礼和优雅,甚至于挖掘他们的内心的痛苦,让读者看到的是更为丰富的一个人,更能理解他们的故事。不过,由于主线确实显得不很清晰(或者是我笨),让人读得感到缺失了什么似的,但由于小说描写的精彩迭出,影响倒不是很明显。

小说个别地方显得不太连贯,也许是因为绝代双骄嘛,有两位主角,难免顾此失彼,但小鱼儿的分量明显的远远超过了花无缺,这让人感到有些遗憾,而且在两位主角角度转换时,从小鱼儿到花无缺时倒很好,但反过来,从花无缺到小鱼儿时至少让我感到很别扭。感觉这一转换有时太快、太突然了些,本来花无缺出现的就不多,时间实在有些短。大概是由于刚刚进入花无缺的状态,找到了花无缺的感觉,却又被狠狠的踢了出来,难受极了!就好比一集连续剧到了关键精彩时刻突然又演起了另一部连续剧,虽然也很精彩,但心里实在是很不爽,很别扭。小说的架构也有些意思,让十二星怪、十大恶人、慕容家的姐妹和她们的夫婿、江 别鹤等、一一登场,中间再夹或着各样的武林人物,出名的不出名的,很有趣。一些人物的出场却有些突兀,感觉怪怪的,比如苏樱,到了小说三分之二才出现,我甚至都觉得古龙开始的时候并没有打算有这么一个人物,实在是没女孩能制服 小鱼儿才空运来了一个,不止这样我甚至觉得小说的后半部分和古龙起初想的出入非常的大,很多事情都是临时插进来的,一些人物也是,这并不在古龙的原本计划之内。我不清楚别的作家是否也是如此,我不清楚,但我想小说的人物有时是很难以驾驭的,写着写着也许就会觉得根本和起初想的是两回事儿,或者发现了更好的思路,或有意思的方式,一些东西就变了,又或者因为情节发展的和自己想的差太多,就弄些小插曲,让情节正一些,这应该都是很正常的吧,至少我这么觉得的。所以古龙的情况也大抵如此吧。但是很多人物有浪费的严重,而人物却接连不断的出现,弄得我很糊涂,很被动。整体情节上,由于一些突然的事件,让我有些不舒服,仅此而已。

小鱼儿和花无缺,两个人我都很喜欢,非常的喜欢。但小鱼儿的聪明和花无缺的礼貌都让我觉得有些过度,尤其是花无缺,简直有些傻了,小鱼儿的聪明的力量也未免太大,显得不够真实了,运气更是有些太好,几乎必死无疑时,总有人救,先是慕容九妹,又是欧阳兄弟,还有屠娇娇,这些人救他都缺少必然性,偶然的很,幸运极了,都是别人主动上门去帮他的,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而且小鱼儿几乎没求过任何人,这固然是他的可爱之处,显得他的机智和性格,但也有些不现实,并且他遇到的都是些怪人,小鱼儿说几句气他们的话,个个都很欢喜至少不生气,有点怪,也许江湖人物和我们自然是不相同的。还有里面那些女孩,竟没有一个喜欢花无缺的,实在是大怪了,彬彬有礼,英俊潇洒,风度翩翩,高雅脱俗又心地善良,身怀绝技,该是女孩理想中的白马王子了呀,但是呢,奇怪呀奇怪就连最后的铁心兰都只是有些勉强的(我认为,也许实际上却未必)喜欢花无缺,小鱼儿人见人爱那是自然的,但花无缺也不至于如此可爱(可怜没人爱)吧,难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原因可能很多,(比如小鱼儿经常和女孩们生死与共,而花无缺武功太高,机会就少了些,而且接触的女孩除了移花宫外不多,还不善言辞,真正理解他的女孩恐怕只有铁心兰,还不完完全全的理解)但无论如何,总是奇怪的,至少应该有一个的。

还有些不明白的地方,十大恶人死的莫名其妙,慕容九妹和黑蜘蛛呢就有点怪了尤其是慕容九妹,疯的简直匪夷所思了。还有其他的一些细节,我也不想吹毛求疵了,没大意义,古龙这么写,也许有道理,也许只是自己的爱恶,随意罢了,像他这样的作家,多少有些浪子情怀的。

小鱼儿和花无缺,我自然喜欢的紧。小鱼儿,聪明机智,反应极其敏捷,而且还很能体会别人的心思,对于敌人,能抓住其弱点,加以利用,对于朋友,又能以各种方法关怀安慰(包括欺骗),喜欢热闹,有时爱恶作剧,顽皮有时还很任性,不怕危险,也不怕麻烦,绝对的乐观向上,临危不乱,对世事有着自己的理解,有自己独特的看法,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很潇洒,很自信的人,非常的自信,天不怕地不怕,做事也比较果断,绝不犹豫,对自己认定的事情就会去做,无论艰险,太自信胆子大有时就做错事,有时爱耍小计谋而让人难免猜疑(当然,他不在乎,他总是有法子让人信),还有智慧,他能认识到仅仅聪明是不够的,需要能力,说明他绝不仅仅是耍小聪明,很有趣的一个人。花无缺,彬彬有礼,举止文雅,谈吐不凡,为人谦和实又内心高傲孤独,高雅脱俗,内心深沉,很多话都埋在心里,内心可能还有些许迷茫,有智慧,但似乎被什么道义之类的东西约束着,无法完全的显现,谈不上乐观,也谈不上悲观,自信,但完全不表现出来(而且和小鱼儿比,差太远了),对无关的事情不在乎,也不想弄清楚,喜静,多对事情抱漠不关心的态度,但关系到朋友和恋人,又可奋不顾身,为人仁义,说到做到,绝对守信,对朋友温 柔体贴,对敌人过于善良,缺乏防范,有时匮乏勇气,尤其面对感情时,关键时却能无所畏惧,是一个丰富的人。苏樱几乎是我理想中的女孩了,善良,聪明,美丽,有一段内容读的时候特别特别的喜欢她,但是有总觉得她缺了些什么,模糊的感觉是太缠着小鱼儿了,就有些不妥了,显得不够可爱了。铁心兰,也很喜欢,很有个性的女孩儿,她比苏樱形象更具体一些,外柔内刚的女孩,内心有矛盾,但我觉得她很勇敢,很坚强。

绝代双骄,开头一直到小说的五分之四处,写的都是精彩绝伦,但这最后的五分之一部分,却让我感觉古龙在拼命地凑一个结尾,有些急躁。写的还是不错的,但太多的事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如此少的篇幅内完成,这也许是古龙故意把高|潮留在结尾,就一起压缩,让精彩迭出,高|潮不断,一直让大家伙享受到结尾的好意,对于别人可能确实是种享受,但对于我,却感觉有点做作,不够自然了,而且短时间内我是接受不了太多事情的,犹如一道道菜,刚吃完一道,还来不及回味,又来了另一道。我本觉得如果写,这部小说不应该结束的这么快。还有小说中的零星细节还有点有头无尾,没有交代,让人困惑,至于是哪些,读的时候清清楚楚,读完了,也忘得一干二净了。总之这一切来的太突然,还没做好准备,所有事情已经都结束!不过我想,我只是读了一遍小说,即使读的细,也难免会对一些问题考虑的欠妥,也许一切答案本已经在小说中写着呢,只是我没在意,或者没有领悟到。毕竟古龙老先生的心思还是我所不能想清楚的,而且这些问题确实也不是主要的,至少小鱼儿花无缺的形象对于我而言已经能呼之欲出了,小说已带给了我激动和感动,思考和快乐,文字2020上的抚摸,思想上的触动,在情感上和思想上,我已享受到许多,有许多的获益。

绝代双骄中,一些情景描述给我震撼的感觉,比如小鱼儿在铁心兰拦住花无缺后跑到那片稻田里,那种场景当时就很清晰地浮现在我的眼前,那片高过人膝的稻田,那漫天的星星和它们后面深蓝色的暗亮苍穹;那种心情我也有些感同身受,一个落泊的人,刚刚逃掉的人,靠一个女孩摆脱危机的人,恨自己的人,躺在那片满是泥泞的稻田地里,望着天空,喘不过气,难过地悲哀地意识到自己的可怜和可笑,恨自己太没用,下决心一定要变强古龙的小说里,这类场景的描述特别的多,也特别的美,摄人心魄。文章里还不时跳出一两句有哲理的话,让人感慨和佩服,偶尔还会心的一笑,这些话竟是那么的精确精炼。小说情节安排的也很好,跌宕起伏的,铁心兰被江 玉郎抱出去那一段让人心急,心揪、心碎。结局算是古龙小说里完美的大团 圆了,只是太完美了,三四年前会欣喜的不得了,但现在呢,总觉得有些被欺骗了,但是若不这么圆满心里却还会有点难受的(复杂的人类。有时上当也会很开心)。

武侠也许是不能拿来当普通文学来读的,也许需要另一种方式,读的开心,有启发就足够了。在这成|人的童话里,很多事确实是不必认真的,我们在现实世界的种种幻想,在这里一一实现,我们的抱负,我们的幼稚,我们愚蠢的念头,我们的奢望,我们无法付诸于行动的体验它燃起了我们的激|情,我们的感动,我们的壮志豪情,我们的孤愤,我们的不知道的难以名状的情感

读《三剑客》有感300字


我读了一本很有名的书,名字叫做《三剑客》。

《三剑客》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的大仲马,大仲马是一名非常有名的作家,他写的这本《三剑客》是我国读者非常熟悉的天才巨著。

本书体现了达德尼昂和三剑客之间的友谊,即经历了战与火的战争洗礼,也体现在当朋友珍爱的女子遭劫后不惜以生命代价去拯救的侠义与忠诚。

本书讲的是法国路易十三国王与红衣主教黎舍留之间各蓄死党,明争暗斗,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安拉王后和英国白金汉公爵生死相恋的爱情纠结。

主要讲达德尼昂从一的小青年怎样成长为火枪营副统领的故事;达德尼昂和朋友一起共度难关的故事;他们四个是怎样消灭魔鬼米莱迪的。

《古龙《楚留香》读后感


所以我觉得我应该让你走,因为你有你自己的生活,我不应该太自私,不应该用你的终生痛苦,来换取我的幸福。张洁洁

在开始之前,我首先要强调一点,这篇读后感所依据的是古龙原著,而不是其他任何电视、电影作品,如有不同之处,还望不要大惊小怪。也希望那些看多了电视电影的朋友,偶尔看一下原著,感受一下原汁原味、无法表现在银屏上的精彩情节。

最早看到楚留香这个名字,是在我还没上小学时的一张电视报上;而最早开始看《楚留香传奇》这部小说,是在大一某一个寂寞空虚的夜晚。这中间相隔了十几年。

在这十几年中,我接触过与楚留香有关的各种各样的作品,有电视剧,有电影,还有电脑游戏。故事还是那些故事,只不过被改编得各种各样,甚至于面目全非,演员也不知换了多少。但我对这个题材的热情却从来没有变过。无论是什么样的故事,无论是谁来演主角,我都一如既往地百看不厌。或许,自从我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就已经喜欢上他了。

我这个人有个特点,遇到越是喜欢的东西,就越是说不出口,甚至要有意转移话题。于是,楚留香就成了我口中总是说不出的三个字。

【他给我的印象】

金庸笔下英雄的造就往往要经过一番艰苦的磨练,而古龙笔下的人物则通常一出场就会给人非同一般的感觉。长相英俊,武功高强,机智聪明,风流潇洒,以及知己好友遍天下,哪一点不足以让无数人为之倾倒,心生敬佩?楚留香恰好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是古龙心中的神话,也是无数读者心中的神话。如果这些都不算,那么最重要的,是他有一颗仁慈的心,他从不杀人,相信武功并不能解决一切,世上没有一个人有权力夺去别人的生命。这也许正是他的名字能在武林的腥风血雨中屹立不倒的原因吧。

关于他的性格,我不想多做评说,因为我觉得我并不能够完全了解他。这世上除了已故的古龙先生之外,也没有人能够真正了解他。人人都道他聪明,却没有人能猜透他的心思。这也给他的故事增加了一层神秘的色彩,让人更加回味无穷。也许多年以后,我重读这部小说时,对他会有一个更深刻的认识吧。

【他的身世】

这样一个传奇人物的身世当然倍受关注,但古龙在小说中给我们留下的线索却少之又少。这也给了各位导演、编剧一个大大的添油加醋的机会,几乎每部作品都要他安上一个什么身世之谜,这一点真的让我有些无法接受。为什么一定要探究他的生身父母究竟是谁?楚留香这个名字就算是假的又能怎么样?我们只要知道在他身上发生的一幕幕传奇故事就够了。古龙先生想给我们看的也正是这些,不是吗?

【他的故事】

有人说《楚留香传奇》好像一部侦探小说,我们看著主人公去经历一件件离奇诡异的事情,甚至多次身陷险境,而最后总会拨开云雾见天日,看他一层层抽丝剥茧,娓娓道出事情的真相。这个观点,放在前几个单元上我还是比较同意的。

《血海飘香》中,作为读者的我们第一次看到楚香帅大显身手,从几具海上浮尸开始,顺著一处处极细微的线索展开调查,揭开天枫十四郎与丐帮帮主任慈和少林方丈天峰大师之间的恩恩怨怨,再到最后终于戳破无花和南宫灵的阴谋。而他们的母亲李琦的去向也给我们留下了一个悬念。

《大沙漠》中我们知道了这位李姑娘原来摇身一变,成了大漠中叱吒风云的女魔头石观音,而她与楚留香的一次次交锋则一步步把故事推向高潮。他们最后的一战,惊心动魄,而最终还是被楚留香反败为胜,让我们对他的胆识和机智佩服不已。故事中更穿插了楚留香,胡铁花与琵琶公主的爱恨纠葛,中原一点红与曲无容由陌路到互为知己的艰辛历程,人与大自然搏斗的聪慧和意志,以及楚留香、胡铁花、姬冰雁三人之间的兄弟情深,让这个单元成为整部小说中最为精彩的部分。同时,一张署名为画眉鸟的纸条也成功地使情节过渡到下一个单元。

《画眉鸟》中,楚留香又遇到了一个更加强大的对手水母阴姬,而他战胜阴姬的方法更是让人匪夷所思,啼笑皆非。阴姬对雄娘子那若即若离的爱恋,宫南燕对阴姬畸形的情感,还有李玉函柳无眉的伉俪情深,让我了解到,原来爱有这么多种形式。但究竟哪一种是对,哪一种不对,却没有人能说得清。故事结尾处,神秘****首领的现身使读者隐约感到楚留香身边的危机四伏。

《鬼恋侠情》(借尸还魂)的篇幅和前三个故事相比较短,但内容也不少。到头来,我们知道原来所谓借尸还魂的离奇事件只是两对苦苦相爱却又无法结合的男女编造的故事,而他们最终的命运如何,薛家与左家的百年宿怨又能否了结,我们只能期望一切能向好的方向发展了。相比之下,楚留香与天下第一剑客薛衣人的比试,以及薛笑人(薛宝宝)杀手首领身份的揭露,都显得不是很突出了。而结尾楚留香与石绣云的短暂情感,还是让人不禁有些伤感。

《蝙蝠传奇》的故事按地点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前一部分在海阔天及原随云的船上,一个个人的神秘死去;后一部分在不见一丝光亮的蝙蝠岛上。走过变幻莫测,充满凶险的大沙漠,古龙让我们了了解到原来还有比沙漠更可怕的地方,那就是黑暗。让我触动最大的是东三娘一定要帮一个和她同病相怜的女子找到鼻烟壶的情节,看到这里,我对她们有说不出的同情她们什么也没有,就连寻找尊严二字也有可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最后,蝙蝠公子原随云的死去,也给这个单元画上了一个句号。

如果说前五个故事我们都是看楚留香这位大侦探在为我们演绎精彩的破案故事,那么从《桃花传奇》开始便不是了。桃花二字,说的不是人名,也不是地方,更不是什么重要线索,而是桃花劫。从去万福万寿园祝寿开始,楚留香就莫名地遭到很多女人的追杀艾青、艾虹、卜阿鹃,甚至还有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太。同时在他的身边,还有一个来历、意图通通不明的少女的张洁洁。这次楚留香也好像没有以前那么聪明了,整个故事的真相,最终还是靠黑衣老妪也就是张洁洁的母亲来展现给读者的。在这个故事里,古龙先生也许想让我们知道,楚留香并不是神,他也和我们一样也是个人,有自己的情感,也想不顾一切地去爱一场。来过,活过,爱过正是他最好的写照。

《新月传奇》里的楚留香就更像是一个凡人了,因为他也会失败。他既杀不了史天王,也不能改变玉剑公主的命运,更给不了焦林一个活蹦乱跳的女儿。尽管邪终不能胜正,史天王最终还是伏法,但却是玉剑公主用性命换来的。杜先生的计画成功了,但成功的喜悦却抹不掉那浓浓的悲剧气氛,也抹不掉楚留香心中那一弯血红的新月。

《午夜兰花》的故事更加神秘诡谲,有太多太多的事情无法解释,甚至有人要怀疑,这会不会是一个鬼故事。整个故事由铁大爷和慕容的决战而引发,而这一切又只是兰花先生的一个计画,目的是为了引出江湖中传闻已死的楚留香。兰花先生的真实身份究竟是谁?她与楚留香的最后结局又是怎样?没有人知道。我也不想多去猜测。一个传奇人物的故事就在饮不完的杯中酒,割不尽的名人头中谢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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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剑客的读后感10篇


读完作品之后,我们可以用文字来表达我们的想法。写好一篇读书感是对读过的文章的的一种印象的加深,以下内容为读后感大全的编辑整理的三剑客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1

《三剑客》是我一直很想阅读的一部名着,源于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事实证明,日本动画片很会吸引儿童的注意力,但动画片毕竟是针对青少年的,其中有大量改动,与原着十分不符合,改编的其实也挺好的哈。如:孔丝唐斯(貌似算女主)并非王后的小侍女,而是服装店的老板娘,而达达尼安也并非那么年少,至少已经成年并很有智慧,至于达达尼安和米莱狄(反派)的那段情,我猜动画中根本没有,至少我没什么印象了。有印象的是达达尼安为了拿回王后的珍珠别针(动画里是项链,我清楚的记得),半夜追米莱狄,上窜下跳在房顶,呵呵。这部小说读起来并不那么艰涩,通俗点的更能够在现在这样的社会存在吧。大仲马写的都是通俗滴,这部当年是在报纸上连载的那种,大家都以为会读读就算了,没想到影响会如此广泛哈。

路易十三执政,红衣主教当权,整个欧洲处在无比慌乱的境地中(奥地利公主安娜下嫁路易十三是出于无奈的政治原因吧)。在混乱的环境下,每个人注定会以自我为中心,但是在小说中,主人公被刻画为一位伸张正义(当然也有私心)的聪慧少年,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他那样出色的完成每一次的任务的。米莱狄是我印象不深的一个反面人物,但看到结局就想起当初爸爸似乎也提过这个名字,红衣主教的下属,下属是褒义词,其实是一个走狗吧,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惜牺牲任何无辜的人,她的心有可能是石头做的吗?

让我较为敬佩的是,故事中的三剑客,都是贵族,却都隐姓埋名,以贵族的名义起誓时,不仅自己会想尽一切办法,做最大的努力完成誓言,而接受他誓言的人也完全放心,表示对贵族的尊重,也显示出对他人的信任。在当今社会,缺乏的就是这样的信任,这个社会没有高低之分的人格,却一竿子都被打成了不会信守诺言的人。为什么?因为很少有人有如此顽强的自我约束力,俞敏洪那样的人很少,但至少还有,也还有相信他的人存在,这个社会还不是无药可救,但是少数是无法代表一切的。

我希望有一天,我们可以放心交友,共同进退,老话说的好,不打不相识嘛,既然相识就是缘分。比贵族举止更优雅的阿多思,鲁莽却耿直的波尔托斯,一心向往神学的阿拉密斯(动画中貌似说他女扮男装,希望记忆没出错,因为我还没证实),以及年轻有为、智慧无双的达达尼安。一本《三剑客》让我收益颇多,四人的友谊,红衣主教对他们的各种诱引和宽容,国王的无所事事(比我还能幻想),王后的背叛(心灵上的不算吧,要是我早离了,离不了当然出轨了),孔丝唐斯的单纯善良,米莱狄的阴狠狡诈,对十七世纪欧洲宫廷的描写都入木三分,对照古今,不知道该喜还是悲。貌似大仲马写这小说也是为了讽刺他所在的那个社会吧!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2

每次快要到放学的时候,小杰总会默默地看着美好的夕阳,但他的朋友很少,他不懂得怎样与人交流,他在老师的心目中是个好孩子,比起我,他可大占优势。我是全班最想和他成为朋友的人。

“仇埔杰,老师叫你。”陆焕班长叫道。“哦。”小杰回应了一声,便把桌子上的书本,不紧不慢的收拾着。我很好奇,便跟着去看看。

“仇埔杰,你又获得了年级作文一等奖,你可真是我们班上的启明星啊,老师为有你这样的学生而自豪啊。”“老师,其实这次我能获得一等奖的原因是因为有你和同学们的支持,不然的话,我可完全拿不到一等奖。”老师呵呵笑了。“陆焕,快去叫余坎于过来。”说到我,老师脸色忽然间变得阴沉沉的。陆焕也被老师给吓到了,“好的,我这就去。”我心中暗想道:怎么办?怎么办?我就在门外,三、二、一,溜!!

我以我一生中最快的速度跑。但是,想了想我又不跑了,快上课了,躲得了一时,但是躲不了一世啊!难不成我躲在男厕所里吗?老师可以派男同学来抓我啊,逃学?别闹了!唉~多半是有血光之灾。于是,我乖乖认罪。“余坎于,你这次去欺负了二三班的一个同学吗?”

“老师,我冤枉啊,我没有欺负什么二三班的同学啊。”“那人家为什么无缘无故的告你?”我立刻石化了,怎么会这样啊?我和谁有仇吗?为什么我总会遭到大家的讨厌呢?专门来设计整我,唉,事到如今,只好将计就计了。“对不起,我去和那位同学道歉。”“终于肯认错了吗?”我来到了二三班。“对不起——啊?是哪个同学啊?我欺负的是哪个同学啊?”顿时,整个二三班的同学都望着告我的那个同学大笑起来。那个告我的同学羞得满脸通红。

原来也是想整我的同学啊。回到我自己的班级,我轻松地深吸了一口气,对不起了,同学。仇埔杰在下课的时候,走到了我的身边,说:“你真是太厉害了,尽然可以搞定那个号称全校最赖皮最贱的程婷。”“切,要不是看在她是个萝莉的份上,她会死的更惨的。”

忽然,陆焕跑过来,看样子很急,不停地在呼气。“有……有个高……有个高个子在喊你出去。”我丝毫不畏惧地光明正大的走出去了。小杰也跟在我身后。有本事来啊,怕他干什么?果然,的确是个高个子。“你就是四四班的余坎于吧?”“喂,你也太老套了了吧!老是这种你就是__班的_x吧之类的,简直就是个骚包!”“别那么啰里啰嗦的,我问你,你是不是当着她全班的面羞辱她了?”“你们要整我,我为什么不能整你们?我打你……”小杰一把拉住了我的肩膀。“别冲动啊余坎于。”“哼,矮子一个,也想教训我?”

忽然他一拳向我打来,我直接被他打得趴下。“哼哼,这一拳,是为她打的,你个矮子,只知道欺负女生,我要替天行道!!”“啊!!!”我痛得撕心裂肺。“仇埔杰,你也是他的朋友吧?下一个,轮到你了。”“住手!胡免楞,你敢打我们班的优秀生仇埔杰?反了你了!”“对不起,我不知道那个叫仇埔杰的家伙和叫余坎于的家伙是您的优秀生……”“放屁!”“老师又怎么了?”“你竟敢把我们班的仇埔杰叫家伙,你好大的胆子啊!还有还有,什么时候余坎于成了我们班的优秀生了?”胡免楞惊了惊,这是什么老师啊。还好自己不在这个班。

“仇埔杰,快醒醒啊,我是老师,快醒醒啊。”终于,仇埔杰慢慢地睁开了他的眸子。仇埔杰一醒,余坎于也醒了。其实余坎于和仇埔杰是班上的两大帅哥,仇埔杰的眼眸不能用帅来形容,而是用美丽来行形容才对。那发型也很帅。余坎于眼眸是冰眸,发型相对来说比仇埔杰的发型更帅,总之余坎于身上没有一处不帅。只是不爱学习太调皮了,搞得老师不怎么喜欢他。

仇埔杰一醒,马上就去练武。他的梦想是成为一个特别厉害的武侠,至于余坎于嘛,他可真够懒的。醒了之后又睡,作业都不做。老师亲眼看见余坎于这家伙在老师办公室睡了一天。

“余坎于,你竟敢当着我的面睡一天都不写作业,你好大的胆子啊。”余坎于开起了玩笑说了一句话:“啊,冤枉啊武林盟主。小的再也不敢了!”都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老师都忍不住笑了,仇埔杰却没笑。余坎于叫上了陆焕去网吧。仇埔杰听到了,因为仇埔杰学过武术,网吧又太危险,仇埔杰决定保卫他们。仇埔杰带上了三把尖刀。里面穿着防弹服,头上戴着的帽子里其实还有一顶安全帽,戴着墨镜。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3

《三剑客》是以十七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以法王的三个御卫和年轻但功不可没的剑客达太安为主角,穿插了一系列的群臣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事闻,展开了极具趣味的故事。

它的作者是着名的法国混血的天才大仲马。他一生写的各种类型作品足达三百多卷之多,主要以小说和剧作着称于世,其中就包括这一部举世闻名的《三剑客》。而他本人,也曾被称为法国的《文坛火枪手》。

在大仲马自修苦学的时候,他对法国的历史研究得相当透彻,以致于后来,就用研究所得作为各种历史小说、剧作的材料。又因为大仲马的想象力十分丰富,所以凭借那些历史材料再加上一些自己的丰富的幻想,便产生了众多让世人惊叹的不朽的名着。

这部小说由宫廷阴谋、剑士的决斗、两派人士私下里的斗智斗勇等交织而成,令世人百读不厌。

书中四个剑侠的忠肝义胆和其坚毅果断的精神,实在令人钦佩不已,他们个个剑术高强,为君主效命,为决斗而剑锋挥闪的时候,都充分表现出一个剑士应有的过人精神。

达太安是书中的主角之一,年约十七、八岁,为人忠诚刚直,他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剑士,因此而离开了家乡开始了他的剑士之旅,并在禁卫长枪队中同三个出名的剑客结拜为义兄弟。在知道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王后的危机后,便出发至英国找寻英国首相白金汉公爵,在他顺利完成任务后,就迎来了英法的战争。在战争结束后,达太安受到了卡基纳首相的赏识,并且如愿以偿地加入了特列比鲁队长的禁卫长枪队并担任长枪队副队长一职。

《三剑客》真是一本久已脍炙人口的小说啊!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4

《校园三剑客—超时空少女》读后感400字: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杨鹏叔叔写的《校园三剑客—超时空少女》,里面的内容非常好看。这本书写了一次地铁事故,使芳芳具有了穿越时空的能力。她用这种能力和张小开高超的电脑技术,以及杨歌的瞬间转移能力阻止了一场大地震,拯救了一个城市。

此书以小孩子拯救大世界为主题,重点写出了他们的勇敢,不畏艰险,用智慧和团队力量拯救了所有人。我为他们的精神感动。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

记得有一次,我在学游泳。教练让我憋气,我很害怕,不小心喝了好几口水。泳池里的水好难喝啊,我一下子就没了信心,不想学了。教练鼓励我不要放弃,我看到别的小朋友都在认真的学,就坚持了下来。经过努力,我终于学会了游泳,体会到了游泳的乐趣。以后遇到困难也要勇敢的面对,才能取得进步。

掩卷沉思,我懂得了很多道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不能退缩,积极向上,努力,才能取得成功。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5

《三剑客》应该有许多人看过,写了达德尼昂和三剑客之间的友谊,既经历了血与火的战争,也体现在当朋友珍爱的女子遭劫后,不惜以生命的代价去拯救的狭义与忠诚。

其中,达德尼昂接受父亲的三件礼物是故事的开端,也像是一个无底洞一样,引诱你走出下步,一口气把它吃完。

达德尼昂与三位火枪手在二小时之内认识的,都是与他们结了怨。后来,又因为种种事情,使他们成为亲密无间的朋友。他们同时喜欢过一个人,又放弃了她,他们总是互相谦让,要好的不得了。

有一件事,使我记忆深刻,那就是让达德尼昂帮助王后送东西的那一段,他们费了千辛万苦才把信送给白金汉,当他把坠饰奉还时,却发现少了两颗钻石,后来找人重造了两颗钻石。

他们所经历的坎坷,实在是太难过了。他们那坚持不懈,要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6

自从我读了《校园三剑客》以后,我就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其中我最爱看的就是拯救未来世界。

里面讲的是一万年后的地球,人类惨遭机器人的蹂躏。在机器人伯爵的凶残命令下,不计其数的无人轰炸机如蝗虫般铺天盖地而至;那些曾经让人类引以为傲的摩天大楼如同面粉做的一样纷纷坍塌;像公共汽车一样大的的蟑螂、老鼠,以及其他各种奇形怪状的基因怪物也趁火打劫,疯狂袭击落单的人类而这些都是人类乱扔垃圾所造成的结果。

这一幅幅触目惊心的场景,让乘坐时光飞船而来的校园三剑客大为震撼!他们三人还来不及做出反应,便被一群像高速列车一般袭来的变异毛毛虫所追赶躲进地下后的三人竟偶然发现了一个神秘的洞穴。而在这神秘的洞穴中竟然沉睡着一位王子,他是地球人在这世上的最后希望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人类继续乱扔垃圾,那么我们的世界终将会像书中所写的那样遭受灭顶之灾。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7

今年暑假我读的第一本书——《三剑客》,作者是大仲马。他一生写过250多部剧本和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三剑客》是我国读者比较熟悉的一部巨著。

大仲马创作此书的第一条线索是法国路易十三与红衣主教舍留之间的各蓄私党、明争暗斗,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安娜王后和英国白金汉公爵生死相恋的爱情纠葛。公爵甚至为了王后这位红颜知己,不惜动员全国武装力量发动了一场规模宏大的战争。

另一条线索是三剑客之一的阿托斯和主教心腹米莱迪,以及和三剑客同样闻名的剑侠达达尼昂和米莱迪、王后内侍博纳修太太之间盘根错节、激动人心的爱恨情仇。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入手,通过人物一连串活动和语言表现,使故事层次分明、情节曲折,从不同角度体现了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宫廷的腐朽生活。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8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是《校园三剑客》。我最爱的一本书!

这校园三剑客当然有三个人啦,这三个人分别是拥有超能力的杨歌、具有生物学方面的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三个从小就形影不离,分别破解了百慕大三角之谜、金字塔之谜等谜团。

这回,他们要破解的是吃人电视机的谜团。电视机怎么会吃人呢?除非在电视机上施法术,要不然是不会吃人。

是这样的。杨歌他们班上新转来一名女同学,叫李超。具有超能力的杨歌也发现它有许多奇怪的本领。不久,班上同学一个接一个地离奇失踪。更让人困惑的是,除了杨歌之外,所有人头脑中都已经没有失踪同学的印象。杨歌通过自己的推理推算出下一个失踪的人不是自己就是张小开。他决定跟着张小开回家,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小开被电视机吃掉!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李超将大家变到魔幻星来,目的是让大家拯救魔幻星球。

校园三剑客使我明白了只要齐心协力,就可以化解重重困难!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9

校园三剑客都拥有超凡的能力,杨歌:受时空隧道影响,具有多种超能力,如,能__他人脑电波,会瞬移(能眨眼间移至方园十公里的任何地方),双手合拢可发出强大的闪电,悬浮数十米高空不会落下等。张小开:电脑天才,编程能力与计算机__的博士相当。白雪:在生物方面颇具特长,对接触过的植物名字和特__过目不忘,生物学也有研究。

这一次?校园三剑客?,来到了张小开的小区,参加了一场高级拍卖会,在会上,价值勤200多万的门号别墅出价30万,不仅无人问津,而且,还遭了竞拍者纷纷退出会场的尴尬事件!

原来,13号别墅里连接发生了?神秘死亡?事件,?校园三剑客?为此壮胆夜探这座恐怖无比的别墅。

在那儿,他们遇到了可怕的?类人生物?,白雪险些受伤,最后,他们用两只花瓶封印了两个世界的通道,他们的成果最终成了一副精制的油画…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了,想像可以成就一切,没有想像力是不行的。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10

《三剑客》讲述了达达尼昂和波托斯,阿拉米斯,阿托斯一行人与红衣主教勇敢斗争的故事。他们都是法国巴黎禁卫长枪队的队员。达达尼昂曾经还被提拔为禁卫长枪队副队长。但他拒绝了,把机会送给了三剑客。虽然书名是三剑客,但是故事的主角却是达达尼昂。我最喜欢达达尼昂,他的勇气、自信、正值,深受我的喜爱。红衣主教是故事的主要反面派人物。但他最后成为了正人君子。想把达达尼昂提升为副队长的人就是他。三剑客是我近来看的最后一本西方名著,也是看的唯一一部长篇西方名著,创作它的前辈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三剑客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大仲马先生文学生涯的转折点.三剑客应该算是一部历史小说,正如大仲马先生的名言:"什么是历史?就是给我挂小说的钉子."所以,三剑客可以说是半部移花接木的历史.全文长达60万字,登场人物繁多,事件丰富,场面非常宏大;正如书名:三剑客,由贯穿全文的主人公达德尼昂及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传奇经历为故事主线,描写了十七世纪法兰西亲旧教派水火不容的争斗和宫廷权贵风起云涌的更迭的历史背景,从四个主角各具特色的性格体现当时法兰西王国剑客的效忠以及权力的争斗.

阿托斯的高贵雍容,波尔多斯的粗放豪爽,阿拉密斯的风流倜傥,达德尼昂的勇敢机智等都让人难忘,作者发挥丰富的想象力把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爱情写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终当白金汉公爵在遇刺走到生命的尽头时,仍对王后一往情深/至死不渝,读起来不由得让人感概真爱不死......三剑客中的男主角达德尼昂大仲马先生把他描写成一个机智勇敢/敢爱敢恨/珍惜友谊的骑士,他不但剑术高超,而且珍惜爱情,当爱人康斯坦斯被害弥留之际时的真情留露无不让人动容.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活动入手,并通过人物一连串的活动和个性化的语言来表现,故事的层次分明且情节曲折,由若干独立成章的小故事密切联系,由此从不同角度体现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法国宫廷的腐巧生活.

三剑客的读后感



《三剑客》讲述了达达尼昂和波托斯,阿拉米斯,阿托斯一行人与红衣主教勇敢斗争的故事。他们都是法国巴黎禁卫长枪队的队员。达达尼昂曾经还被提拔为禁卫长枪队副队长。但他拒绝了,把机会送给了三剑客。虽然书名是三剑客,但是故事的主角却是达达尼昂。我最喜欢达达尼昂,他的勇气、自信、正值,深受我的喜爱。红衣主教是故事的主要反面派人物。但他最后成为了正人君子。想把达达尼昂提升为副队长的人就是他。三剑客是我近来看的最后一本西方名著,也是看的唯一一部长篇西方名著,创作它的前辈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三剑客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大仲马先生文学生涯的转折点.三剑客应该算是一部历史小说,正如大仲马先生的名言:"什么是历史?就是给我挂小说的钉子."所以,三剑客可以说是半部移花接木的历史.全文长达60万字,登场人物繁多,事件丰富,场面非常宏大;正如书名:三剑客,由贯穿全文的主人公达德尼昂及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传奇经历为故事主线,描写了十七世纪法兰西亲旧教派水火不容的争斗和宫廷权贵风起云涌的更迭的历史背景,从四个主角各具特色的性格体现当时法兰西王国剑客的效忠以及权力的争斗.
阿托斯的高贵雍容,波尔多斯的粗放豪爽,阿拉密斯的风流倜傥,达德尼昂的勇敢机智等都让人难忘,作者发挥丰富的想象力把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爱情写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终当白金汉公爵在遇刺走到生命的尽头时,仍对王后一往情深/至死不渝,读起来不由得让人感概真爱不死......三剑客中的男主角达德尼昂大仲马先生把他描写成一个机智勇敢/敢爱敢恨/珍惜友谊的骑士,他不但剑术高超,而且珍惜爱情,当爱人康斯坦斯被害弥留之际时的真情留露无不让人动容.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活动入手,并通过人物一连串的活动和个性化的语言来表现,故事的层次分明且情节曲折,由若干独立成章的小故事密切联系,由此从不同角度体现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法国宫廷的腐巧生活.

亮剑小说读后感300字


【第1篇】

这两天看了《亮剑》的小说版,感觉和电视版相差很大,在电视办理只是着重描写了李云龙在抗战和解放战争值得战斗史,可是小说后半部的文革史却没有涉及到,看完小说后对李云龙的结局感到悲哀,一个将军,一个曾经在战场上指挥千军万马浴血奋战的将军在一个动乱的社会下自杀身亡,还有赵刚,在那种环境下在反思他参加革命到底应不应该。他所追求的理想破灭的时候我可以理解他的心情。

自从电视剧那些风光的李云龙在一片荣誉中谢幕,往后各种运动接踵而来,老李在激动、迷茫、疑惑、反击后,终于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逼而死,他的老战友--李刚在运动一开始,就已经被逼而死,愤怒啊!一个个为共和国、为了民族的自由问题(李刚的奋斗目标),吃饭问题(老李的奋斗目标)相继死在自己人的手里,何等可悲?

当最后,对岸的楚云飞在得知自己的老对手,自己的老朋友死去的时候。我想故事中的楚云飞是何等的伤心,我看到这时。我也哭了……

这不仅仅是一个将军的可悲,是一个国家的可悲,更是一个民族的可悲……

【第2篇】

这两天,是一口气读完了都梁写的长篇小说《亮剑》。

引起我读《亮剑》的,是改编自该小说的电视剧《亮剑》拍得极其成功,使我有读原著的念头。

读完后,不得不说的是,小说和电视剧,有着巨大的差别。据我所知,电视剧是拍到战争结束就完了。而小说,则是一连写到“文革”----这谁也无法忽略的十年浩劫。电视剧给人的感觉是以李云龙的颇具传奇色彩的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来衬托出人民解放军的神勇,来彰显人民解放军的伟大。你会觉得,李云龙简直就是天生的英雄,有着完美的一生。

但原著是怎么的结局呢?李云龙以自杀结束了自己传奇的一生。从战争期间的名动一时,到和平年代的安逸幸福与光环笼罩,到文革期间的迷茫愤怒宁死不屈,李云龙的一生可谓大起大落,在命运的波涛里浮浮沉沉。真有一种“人生如梦”的感慨。

但无论是小说和电视剧,在表现我们伟大的人民解放军的军魂这一点上,都达到了高度的统一。因为,李云龙的性格灵魂,都贯穿、统治了他的一生,无论是战争岁月还是和平年代,他都一如既往用实践甚至是生命的告诉人们,什么是真正的军人。

「必备」三剑客的读后感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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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特意搜集并整理了三剑客的读后感。读书就像一根强心剂,注入我的体内,带给我巨大的力量,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很容易浮想联翩。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可以借写读书心得这个方法把所悟所感记录下来。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三剑客的读后感(篇1)

今天我从书店里买回来了一本书名叫《校园三剑客》,我兴致勃勃的读了起来。

这本书是讲科幻大王杨鹏写的。他曾用过这本书,获得世界奖金鹰奖等世界各奖。这本书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神秘男同第二部分是神秘女孩第一部分神秘男同开始校园三剑客以为这个神秘男童是灵魂附体轮回转世而成的的结果经过一系列的发现才知道他们是经过N国A市有一位名不虚传闻名遐迩的

科学家爱德华道尔发明的记忆转移切,把他的临死之前的记忆转移到了来福的身体内。但是通过来福会二进制,还知道哥德巴赫猜想还能用微积分解答这几件事,让张小开大吃一惊。后来来扶到了自己的家,一座豪宅后。看到了他的钻戒,才知道这个钻戒就是记忆转移器。最后他们和他们的敌人经过了一场大战后。爱德华尔的记忆才被敌人吸走,但是爱德华道尔的记忆中有智慧,我是他的爱德华和敌人们同归于尽,杨哥,张小开白雪呆来福逃走了,但是在人生以后张晓凯依然能听见来福发出的语气是爱德华道尔的语气。他们想难道爱德华道尔还在来福体内?第二部神秘女孩。当周小垲白雪和校园三剑客度过了神秘男孩来福这一次挑战后,张小开发现自己从网上你回了一个孔龙网友还可怕的一个女孩。但是这个女孩特别神奇,他不吃饭也不吃什么只是喝水和喝饮料。最后萧炎三节课发现他是一个外星人,是他的母亲把他送到了地球让他避难还可除外还让他的女儿在地球认识到怎样保护环境?

读完这本书是我感受到了杨鹏这位作家真是一个科幻大王。在儿童的世界里创造了一个宇宙天地。

三剑客的读后感(篇2)

今天妈妈带我去图书馆换书,换了校园三剑客的其中一本是校园三剑客之《怪兽博士岛》。我看了第一页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坐在沙发上一口气看完了。

这本书写得是杨歌,白雪和张小开去复活节岛调查石像之迷,意外发现了地下的一座基地,后来才知道这座基地是用动物的基因,和人的基因组合成一起变成动物人,有鸟人、象人,虎人、、、、、、他们发现这样动物人是在基地被一位疯狂的博士发明出来的,让这些动物人消灭全人类。然后他们发现了疯狂博士的电脑中心,为了阻止他张小开把他的电脑弄死机了,可恶的疯狂博士又想出了一个坏办法,启动了之前发明的一个毁全人类的程序,校园三剑客凭着智慧和勇敢阻止了他,但是疯狂博士在临死之前启动了自暴程序。杨歌、白雪和张小开奋力逃跑,终于在爆炸之前逃了出去。

他们很高兴,又一次出色地完成了任务,解救了全人类。

三剑客的读后感(篇3)

《校园三剑客—超时空少女》读后感400字: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杨鹏叔叔写的《校园三剑客—超时空少女》,里面的内容非常好看。这本书写了一次地铁事故,使芳芳具有了穿越时空的能力。她用这种能力和张小开高超的电脑技术,以及杨歌的瞬间转移能力阻止了一场大地震,拯救了一个城市。

此书以小孩子拯救大世界为主题,重点写出了他们的勇敢,不畏艰险,用智慧和团队力量拯救了所有人。我为他们的精神感动。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

记得有一次,我在学游泳。教练让我憋气,我很害怕,不小心喝了好几口水。泳池里的水好难喝啊,我一下子就没了信心,不想学了。教练鼓励我不要放弃,我看到别的小朋友都在认真的学,就坚持了下来。经过努力,我终于学会了游泳,体会到了游泳的乐趣。以后遇到困难也要勇敢的面对,才能取得进步。

掩卷沉思,我懂得了很多道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不能退缩,积极向上,努力,才能取得成功。

三剑客的读后感(篇4)

自从我读了《校园三剑客》以后,我就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其中我最爱看的就是拯救未来世界。

里面讲的是一万年后的地球,人类惨遭机器人的蹂躏。在机器人伯爵的凶残命令下,不计其数的无人轰炸机如蝗虫般铺天盖地而至;那些曾经让人类引以为傲的摩天大楼如同面粉做的一样纷纷坍塌;像公共汽车一样大的的蟑螂、老鼠,以及其他各种奇形怪状的基因怪物也趁火打劫,疯狂袭击落单的人类而这些都是人类乱扔垃圾所造成的结果。

这一幅幅触目惊心的场景,让乘坐时光飞船而来的校园三剑客大为震撼!他们三人还来不及做出反应,便被一群像高速列车一般袭来的变异毛毛虫所追赶躲进地下后的三人竟偶然发现了一个神秘的洞穴。而在这神秘的洞穴中竟然沉睡着一位王子,他是地球人在这世上的最后希望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人类继续乱扔垃圾,那么我们的世界终将会像书中所写的那样遭受灭顶之灾。

三剑客的读后感(篇5)

《三剑客》讲述了达达尼昂和波托斯,阿拉米斯,阿托斯一行人与红衣主教勇敢斗争的故事。他们都是法国巴黎禁卫长枪队的队员。达达尼昂曾经还被提拔为禁卫长枪队副队长。但他拒绝了,把机会送给了三剑客。虽然书名是三剑客,但是故事的主角却是达达尼昂。我最喜欢达达尼昂,他的勇气、自信、正值,深受我的喜爱。红衣主教是故事的主要反面派人物。但他最后成为了正人君子。想把达达尼昂提升为副队长的人就是他。三剑客是我近来看的最后一本西方名著,也是看的唯一一部长篇西方名著,创作它的前辈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三剑客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大仲马先生文学生涯的转折点.三剑客应该算是一部历史小说,正如大仲马先生的名言:"什么是历史?就是给我挂小说的钉子."所以,三剑客可以说是半部移花接木的历史.全文长达60万字,登场人物繁多,事件丰富,场面非常宏大;正如书名:三剑客,由贯穿全文的主人公达德尼昂及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传奇经历为故事主线,描写了十七世纪法兰西亲旧教派水火不容的争斗和宫廷权贵风起云涌的更迭的历史背景,从四个主角各具特色的性格体现当时法兰西王国剑客的效忠以及权力的争斗.

阿托斯的高贵雍容,波尔多斯的粗放豪爽,阿拉密斯的风流倜傥,达德尼昂的勇敢机智等都让人难忘,作者发挥丰富的想象力把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爱情写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终当白金汉公爵在遇刺走到生命的尽头时,仍对王后一往情深/至死不渝,读起来不由得让人感概真爱不死......三剑客中的男主角达德尼昂大仲马先生把他描写成一个机智勇敢/敢爱敢恨/珍惜友谊的骑士,他不但剑术高超,而且珍惜爱情,当爱人康斯坦斯被害弥留之际时的真情留露无不让人动容.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活动入手,并通过人物一连串的活动和个性化的语言来表现,故事的层次分明且情节曲折,由若干独立成章的小故事密切联系,由此从不同角度体现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法国宫廷的腐巧生活.

三剑客的读后感(篇6)

校园三剑客都拥有超凡的能力,杨歌:受时空隧道影响,具有多种超能力,如,能监听他人脑电波,会瞬移(能眨眼间移至方园十公里的任何地方),双手合拢可发出强大的闪电,悬浮数十米高空不会落下等。张小开:电脑天才,编程能力与计算机专业的博士相当。白雪:在生物方面颇具特长,对接触过的植物名字和特性过目不忘,生物学也有研究。

这一次〝校园三剑客〞,来到了张小开的小区,参加了一场高级拍卖会,在会上,价值勤200多万的门号别墅出价30万,不仅无人问津,而且,还遭了竞拍者纷纷退出会场的尴尬事件!

原来,13号别墅里连接发生了〝神秘死亡〞事件,〝校园三剑客〞为此壮胆夜探这座恐怖无比的别墅。

在那儿,他们遇到了可怕的〝类人生物〞,白雪险些受伤,最后,他们用两只花瓶封印了两个世界的通道,他们的成果最终成了一副精制的油画…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了,想像可以成就一切,没有想像力是不行的。

《三剑客》的读后感(模板4篇)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三剑客》的读后感(模板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1

今天我从书店里买回来了一本书名叫《校园三剑客》,我兴致勃勃的读了起来。

这本书是讲科幻大王杨鹏写的。他曾用过这本书,获得世界奖金鹰奖等世界各奖。这本书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神秘男同第二部分是神秘女孩第一部分神秘男同开始校园三剑客以为这个神秘男童是灵魂附体轮回转世而成的的结果经过一系列的发现才知道他们是经过N国A市有一位名不虚传闻名遐迩的

科学家爱德华道尔发明的记忆转移切,把他的临死之前的记忆转移到了来福的身体内。但是通过来福会二进制,还知道哥德巴赫猜想还能用微积分解答这几件事,让张小开大吃一惊。后来来扶到了自己的家,一座豪宅后。看到了他的钻戒,才知道这个钻戒就是记忆转移器。最后他们和他们的敌人经过了一场大战后。爱德华尔的记忆才被敌人吸走,但是爱德华道尔的记忆中有智慧,我是他的爱德华和敌人们同归于尽,杨哥,张小开白雪呆来福逃走了,但是在人生以后张晓凯依然能听见来福发出的语气是爱德华道尔的语气。他们想难道爱德华道尔还在来福体内?第二部神秘女孩。当周小垲白雪和校园三剑客度过了神秘男孩来福这一次挑战后,张小开发现自己从网上你回了一个孔龙网友还可怕的一个女孩。但是这个女孩特别神奇,他不吃饭也不吃什么只是喝水和喝饮料。最后萧炎三节课发现他是一个外星人,是他的母亲把他送到了地球让他避难还可除外还让他的女儿在地球认识到怎样保护环境?

读完这本书是我感受到了杨鹏这位作家真是一个科幻大王。在儿童的世界里创造了一个宇宙天地。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2

校园三剑客都拥有超凡的能力,杨歌:受时空隧道影响,具有多种超能力,如,能监听他人脑电波,会瞬移(能眨眼间移至方园十公里的任何地方),双手合拢可发出强大的闪电,悬浮数十米高空不会落下等。张小开:电脑天才,编程能力与计算机专业的博士相当。白雪:在生物方面颇具特长,对接触过的植物名字和特性过目不忘,生物学也有研究。

这一次〝校园三剑客〞,来到了张小开的小区,参加了一场高级拍卖会,在会上,价值勤200多万的门号别墅出价30万,不仅无人问津,而且,还遭了竞拍者纷纷退出会场的尴尬事件!

原来,13号别墅里连接发生了〝神秘死亡〞事件,〝校园三剑客〞为此壮胆夜探这座恐怖无比的别墅。

在那儿,他们遇到了可怕的〝类人生物〞,白雪险些受伤,最后,他们用两只花瓶封印了两个世界的通道,他们的成果最终成了一副精制的油画…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了,想像可以成就一切,没有想像力是不行的。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3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遍大仲马的《三剑客》。正是这次读书,让我经常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究竟是一种什么动物,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为人之道呢??

大仲马,这个混学的天才作家,一生写的各类文学作品达三百卷之多。虽然我不曾领略过他所有的作品,但我觉得,《三剑客》使我感触最为深刻。

大仲马用他优美的文笔,在书中多次描绘到四个剑客达太安、亚多士、亚勒弥士和波尔多士之间深厚的友谊。他们曾击剑为盟:人生在世,难得知己。今后必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同生死,共患难。历次实验,诚信为本。这几句话使得友谊变得更加伟大。当朋友在生活上遇到困难,他们总会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帮助朋友,哪怕只是进了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在朋友有危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绝对没有一点迟疑!这些无不体现了他们之间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

当长枪将要穿透亚多士的心脏时,是达太安身子一挡,挡下敌人致命的一击!亚勒弥士被陷害关入大牢,波尔多士在敌人埋伏的危机重重的道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只为心爱的朋友讨回公道,这,难道还不能充分体现他们之间说话算数,以诚信为本的高尚品质吗?

那么,是什么使他们的友谊像钢铁一般坚硬呢?是什么使他们能为朋友两肋插刀呢?

不错,正是他们的击剑为盟,正是他们之间定下的那一种无形的约定!简单地说,是诚信,是诚信才让这一切发生。

如果他们素不相识,达太安会为亚勒弥士挡下那一枪吗?或许会,但那充其量只不过是见义勇为罢了。

当我书中所营造的气氛中出来时,却突然想到现实社会中,真的普遍存在这种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吗。

毋庸讳言,现在有多少人,为了追名夺利,甚至能不惜一切代价,背信弃义,丧尽良知,直至弑父、弑母!这种人还有人性,还有良知吗?

我记得有这么一个故事:王的公司和另一家电脑公司竞争十分激烈,一次,王和一批电脑精英在研究一款新软件,正当他们快成功时,数据库里的资料全部消失了,有内奸王下令查了起来,而结果却让王大跌眼镜:这内奸竞是二十年的密友,竞是当年海誓山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朋友李!而原因很简单,只因为对方公司多支付李一万元!

这一万元,竟然让忠心的狗变成了吃人狼!这,正是部分人体现出来的人性。一万元,区区一万元,竟让人违背天良,背弃信义!这难道就是人吗??

这又令我想起了狗。狗的忠义是尽人皆知的。狗爱肉骨头,就像人爱钱。可狗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背弃主人,狗也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让坏人损伤主人的利益。可人呢??人却会为一万元背弃自己的朋友,人却会为一万元让自己的主人蒙受巨大的损失!

这不仅让我叹道:哎有的人真的连畜生都不如吗?人,自恃为高等动物不把猫、狗等所谓的低等动物放在眼里。可够的忠义的好品质却远远好于人。一个高等动物居然还不如一个低等动物,这,难道不是一种讽刺吗?

《三字经》里说的好:人之初,性本善。人刚出生时,心地是纯洁的,善良的。可为什么,许多人在长大后,就变了呢?这正是因为人是很容易被诱惑的。如果一个人想要在社会上立足,就一定要具备为人的一个起码的道德品质――诚信。一个人若老是违约,老实爽约,那么我相信,这个人一定,没有朋友的。

醒醒吧,浑浑噩噩的人们!让良知再次降临到那些人身上吧,让诚信再次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4

今天,我阅读完了大仲马的《三剑客》深有感触。

故事讲述了英国的红衣主教,暗地里同英国皇后展开了一场权力争夺。他发现皇后跟法国的公爵白金汉有来往时,便派女囚米莱迪去刺杀公爵白金汉。白金汉为了皇后,不惜跟英国交战。这时英国的一位名叫达德尼昂的年轻人去投靠特雷维尔,特雷维尔是宫廷里的第三号人物。在他帮助下,达德尼昂结交了三剑客,无意中探听到了这个机密。他和朋友三剑客决定实行一个大胆的计划,去偷渡法国阻止米莱迪。后来米莱迪被抓住了,但她买通了一位官员,刺杀了白金汉。四个年轻人愤怒至极,杀了米莱迪。

我最欣赏里面的主人公达德尼昂,他正直勇敢,为了国家,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在偷渡英国的时候,有一位船长发现了达德尼昂的真实身份,他只好跳水潜入船底。船长知道后便在水里投了一枚炸弹,这时达德尼昂又机智地从水里悄悄钻出来,跳到船上,躲在一个小角落里隐蔽起来。炸弹在水里爆炸了,但他依然安然无恙。

他也从不鲁莽行事,任何事情都是有计划进行。他和三剑客力挽狂澜,最终阻止了一场战争。

这本书让我很入迷,它让我看到了人性的善与恶,美与丑。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三剑客读后感13篇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阅读作品后,我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三剑客读后感13篇,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三剑客读后感(篇1)

《三国演义》这本书里面的人物暴露无遗,栩栩如生,也说明我们每个人都是埋不住的,要改掉自己的缺点,做好每一件事

“不归之河,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因此,在基地的西边,人类就是周郎的赤壁,三国……”这个第一个字是三国时期写的。

《三国演义》主要讲了黄巾起义、董卓夺权、争割群雄、三分治国、三国归晋五个时期。黄巾起义始于巨鹿人的张角,因不喜政务腐败而发动。刘、关、张在桃园结义,为朝廷效力。很快就消灭了黄巾军。刘备的实力日益强大。皇后的弟弟何进,叫董卓,长期叛逆,因误信他人而入京。结果,何进被史昌杀死后,董卓上台。曹操试图杀死董卓,但失败了。董卓为了笼络人心,封袁绍为渤海太守,将赤兔马卖给吕布。逼得诸侯联军攻打董。虽然被打败了,但最后还是被吕布杀死了。张飞、关羽、刘备参观山寨后,诸葛亮“卧龙”受邀。诸葛亮提出联合吴抗曹的方案,为刘备的大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官渡之战、赤壁之战后,曹操灭袁绍、吕布,吴、蜀也打回曹操。曹操、刘备、孙权各有各的阵营,曹操占领强大的北方,刘备占领川西、荆州,孙权占领江东。于是,吴、魏、蜀崛起称霸天下。最后,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逐渐死去。蜀国和吴国都投降了魏国的司马燕,三国在西晋统一了。这本书描绘了许多生动的人物:诸葛亮,谁是巧妙的,关羽,张飞,谁是冲动和鲁莽,刘禅,谁是无能的,曹操,谁是谨慎和可疑的。

其中,我最喜欢诸葛亮!因为他懂天文地理,给刘备出谋划策,有所贡献,才使他独立,不愧为“卧龙”。不幸的是,与诸葛亮平起平坐的“凤雏”庞统不幸在落凤坡被杀。

《三国演义》的“毛三访”给我的印象最深。刘备、张飞、关羽三次登门拜访诸葛亮,不怕吃苦,最后成功邀到“卧龙”。从这个故事中,我学到了一个道理:只要一个人想学会做一件事,就不要害怕挫折。他们要注意毛,只要他们用你的`诚意打动对方,他们一定能做到。还有一个故事:刘备为了替关羽报仇,带着七十万水陆大军攻打武威的时候,张飞冲动地抽打了两个部。当晚,两个心怀怨恨的部委杀了醉而不醒的张飞,一代猛虎死去。还警告我不要鲁莽行事,不要冲动,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本书里的人物完全暴露无遗,栩栩如生,也说明我们每个人都是埋不住的,要改掉自己的缺点,做好每一件事。

老师让我们阅读一本考级书名字叫做《三国演义》,其中令我最最深刻的一篇文章就是第十八篇,赵子龙单骑救主。

这一篇讲述了赵云从四更时分起,与曹军残杀,往来冲突,一直杀到天明,找不到玄德,又将玄德的家小丢了,心想道:“主公将甘、二夫人及小主人阿斗,托付在我身上,现在失散在乱军之中,我还有什么面目去见主公?不如去决一死战,无论如何也要找到主母及小主人!”四周一看,见只剩三四十个骑兵跟随。这赵云顾不了许多,纵马在乱军中寻党。那时,二县百姓,中箭着枪、抛男弃女而走的不计其数,号哭之声震天动地。赵云正走时,见一人卧在草丛中,细一看,见是简鹰。赵云急急问道:“看见两位主母没有?”简鹰说:“二主母丢了车仗,抱着阿斗奔跑。被一将刺了一枪,跌下了马,马被夺走。我争斗不得,所以卧在这里。”赵云将跟随骑兵所骑之马,借一匹给简鹰起坐一起去救主母,最后救回了主母。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有困难要互相帮助,如果别人有困难你不帮助别人,你有困难别人也不会来帮助你的,所以困难要互相帮助。

三剑客读后感(篇2)

这个故事里有三个主角。让我来介绍介绍他们吧,第一个主角是杨歌,他具有超能力,好好酷,他非常喜欢冒险,弄清神秘事情的真相。第二个主角是白雪,她在生物学方面颇具特长,对接触过的动植物的名字及特性可以过目不忘。第三个主角是张小开,他是一个电脑天才。体育方面非常差,别人称他“小比尔、盖茨”。我觉得这三个人都非常勇敢,善良,而且他们很团结。

有一次张小开无意喝了一杯饮料(喝过的人会变成猎豹),,就是上课时张小开的异变把同学们都吓跑了,他们都以为张小开是怪物,不信任他,教室里就只剩下杨歌,白雪和猎豹(张小开)了,突然来了5个保安,他们手拿枪准备射击猎豹,杨歌、白雪见状急状冲过去把他们给抱住,说猎豹是他们的朋友,请不要伤伤害他,一边说一边让张小开快跑。张小开在变成猎豹的过程中抓住了抢动银行的歹徒,经历了饥饿,寒冷甚至非法捕猎者的追捕等困难,最后在朋友的帮助下恢复了原貌。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觉到了人需要朋友,在你有困难的时候朋友一定会和一起承担并给予帮助,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三剑客读后感(篇3)

今天我从书店里买回来了一本书名叫《校园三剑客》,我兴致勃勃的读了起来。

这本书是讲科幻大王杨鹏写的。他曾用过这本书,获得世界奖金鹰奖等世界各奖。这本书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神秘男同第二部分是神秘女孩第一部分神秘男同开始校园三剑客以为这个神秘男童是灵魂附体轮回转世而成的的结果经过一系列的发现才知道他们是经过N国A市有一位名不虚传闻名遐迩的

科学家爱德华道尔发明的记忆转移切,把他的临死之前的记忆转移到了来福的身体内。但是通过来福会二进制,还知道哥德巴赫猜想还能用微积分解答这几件事,让张小开大吃一惊。后来来扶到了自己的家,一座豪宅后。看到了他的钻戒,才知道这个钻戒就是记忆转移器。最后他们和他们的敌人经过了一场大战后。爱德华尔的记忆才被敌人吸走,但是爱德华道尔的记忆中有智慧,我是他的爱德华和敌人们同归于尽,杨哥,张小开白雪呆来福逃走了,但是在人生以后张晓凯依然能听见来福发出的语气是爱德华道尔的语气。他们想难道爱德华道尔还在来福体内?第二部神秘女孩。当周小垲白雪和校园三剑客度过了神秘男孩来福这一次挑战后,张小开发现自己从网上你回了一个孔龙网友还可怕的一个女孩。但是这个女孩特别神奇,他不吃饭也不吃什么只是喝水和喝饮料。最后萧炎三节课发现他是一个外星人,是他的母亲把他送到了地球让他避难还可除外还让他的女儿在地球认识到怎样保护环境?

读完这本书是我感受到了杨鹏这位作家真是一个科幻大王。在儿童的世界里创造了一个宇宙天地。

三剑客读后感(篇4)

我现在想你们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校园三剑客》。它虽然是一本科幻书籍,但是他写出了三位剑客的英勇,下面是杨鹏写的《校园三剑客》之《魔幻头骨》的主要内容: 大英博物馆的“水晶头骨”在先进的防盗系统下不翼而飞,让警方感到很尴尬。“校园三剑客”再一次被“神秘人”派去解密。 在古雅马文化遗址,他们遇到了一位博古通今的拜仑丁教授,还有疑惑可以的偷盗者;在“死亡之岛”,“校园三剑客”与S国特种兵狭路相逢;在“智慧圣殿”,他们与“头骨之血”组织成员展开了殊死的搏斗和智慧的较量……“校园三剑客”能否找到十三颗“水晶头骨”,并揭开“水晶头骨”之谜?这个能透视远古文明的“水晶头骨”到底带给我们什么启示呢? 这里面的杨歌是我最喜欢的,因为他有超能力,而且他的血型是独一无二的,是x型的。在这里有英勇无敌的杨歌、精通电脑,只要有密码都能解的张小开和临危不惧的白雪。最后他们总能把犯罪查清,找出事实。

我们也要像他们一样,学习英勇无敌、临危不惧不懂就问。

三剑客读后感(篇5)

看了两个半月才将这本书看完,又一次跟着书中的人物,走进了西方人的爱情世界。

书里描写一个叫达达尼昂的青年,闯荡法国高层社会的故事,由于他的勇猛,结交了三个火枪手,看完这本书我脑子里有一个疑问。

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叫三剑客呢?我想了想可能是里面有三个火枪手,或者是因为达达尼昂跟这三个火枪手决斗,因为决斗了三次,而叫三剑客。

如果那些爱情是真的话,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西方人对爱情的那种开明,那种珍贵。

在法国社会里,很多人都有自己的_,并且可以为了自己的_去死,为了自己的_去冒险,推动整个故事发展的,也都是因为_。

在他们的那个社会,并不会因为女孩曾经嫁过人而遭到嫌弃,只要是真正爱上,什么都会不顾,哪怕发动两个国家的战争。在他们的那个社会里,爱情永远是放在第一位,这也许就是提起法国,浪漫的原因。

看着书里,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去决斗,真是羡慕那些剑客的生活,关于剑术方面,没有中国的武侠小说看着带劲,很多人因为剑伤死不了。

书里没有提及到一个小孩,我不是想说法国社会的计划生育做的有多么的好,只是想说,故事里,没有了小孩,才会有了_,可能是这个原因。

有时候,很佩服自己的这种坚持,吃过午饭,静卧在床头,看上一会儿书,当困意爬山脑际,便轻轻的将书合上,侧卧而眠,书里的故事是吸引人的。

喜欢看书的感觉,可以让人忘记一切烦恼,让身心在另一个世界里感动着里面的故事。

当一本书看完的时候,内心又会觉得特别的恐惧,又开始为下一本书发愁,希望能够找到一本好书,一本能够让自己走进故事里的书,这样的书很难得。

一辈子有本好书相伴,那也是一件幸福的事,现在的社会,很少有时间看书了,只要能够将零碎的时间,安排好,还是可以阅读大量的书。

很多时候,都在坚持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样便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人一辈子总要坚持一些东西,坚持一些东西会有幸福、会有痛苦,只要心里有了想做的事,一辈子总会有成功的那一天。

感谢让我知道读书的重要性,未来是美好的,加油吧。

三剑客读后感(篇6)

昨天终于把放在宿舍长达两个月之久的《三剑客》看完了,说实话,感觉并不像人们说的那么好看,可能因为译林出版社翻译的原因,也可能是大仲马那个时代的局限性。总之,一言以蔽之,感觉有些无厘头。 故事的主人公就是达达里昂以及他的三个火**朋友们,其实作者在描写米拉迪的时候也花了太多笔墨。

从达达里昂初到巴黎,参加一些重大活动,再到参与围困行动,最后荣升为火枪队副队长,故事的主线并不是很长,但我却常常感到困惑不解,逻辑实在混乱,我甚至在读了这本书以后除了米拉迪给我的一个魔鬼形象外,其他的一切都不知道了。 或许如果不谈谈米拉迪这个人,这篇读后感就无法再写下去了。按照达达里昂他们的理解是,这个女人是一个魔鬼,她的长相很美,但是内心极为险恶,这或许才是真正的魔鬼化身。至于现实之中,我觉得存在这样一个人的概率还是很低的,如果真的遇到这样一个女人,真的比中大奖都难,但愿自己不要这样走运。按照宿舍郭同学的理解是,如果找一个漂亮但不爱自己的女人和找一个不漂亮但深爱自己的女人没有什么差别,其实我们往往就在这两者直接徘徊。我从小说中看不出米拉迪爱谁,她只是为了实现自己的阴谋而善变,如果要说她真正爱过一个人的话,那就是瓦公爵了,可惜达达里昂看穿了她的心思,通过报复反而让她变得更加凶残,结果引发了一系列无厘头的后半段故事。 忽然想到如果这本书中少了法国王后安娜,那根本不会有这个故事存在了,白金汉公爵和红衣主教居然为了得到王后的一个眼神而斗智斗勇,这实在让人感到悲哀,也更突出了故事的无厘头,两个国家为了一个眼神而开战,这样的事情应该不多,虽然历史上我们经常听说为了某个女人引发了战争,可细细考究起来一个君主绝不会为了一个这么单纯的目的而置自己于不利之地的。所以,没有安娜,没有米拉迪,这个故事基本就是一个空壳子,轻轻一推敲就散了架。 实在不知道再说些什么了,还是在此搁笔为妙。

三剑客读后感(篇7)

很久很久以前,在法国村庄里有一位美丽的女孩名叫歌琳,她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真正的剑客。于是,她每天都在家里坚持练习剑术。练剑时,她经常为自己加油鼓劲:准备,稻草人先生!你一定打不过我,因为我是一名剑客。有时她挥舞着随手拿来的扫帚当作道具,坚持不懈地练,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后来歌琳女孩长大了。有一天,她带上一只叫咪特的猫咪宠物和一匹曾跟随她父亲一起保卫王国的马亚历山大,并带着她妈妈的信,到巴黎找她爸爸的好朋友著名的剑客卓费先生学剑术。可由于她的经验不足,遭到了拒绝,她很伤心。可她没有气馁,没有放弃,坚信父亲说过的话:就算所有人都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只要有真正的勇气就能让梦想成真。不久,她进宫成了宫女,她发现了其他三个宫女也有这个梦想,她们团结友爱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后来在宫廷政变中她们成功地救出了王子,成为了王子的保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她用自己的努力换来了别人的认可,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勇敢,最后终于成为了一名了不起的剑客。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明白:空想是没有用的,必须要付出努力,才会有等量的回报!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到最后,不能半途而废。一个有梦想、有实践的人,才能为国家和人民多做贡献!难道不是吗?是啊,即使所有人反对,也要追求你的梦想,这就是真正的勇气!以后我要勤奋学习,像歌琳一样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奋斗,长大后成为一个对国家和人民有用的人。

三剑客读后感(篇8)

我今天看了一本叫《公主三剑客》的书,它的原著叫:克里夫*鲁比和依拉娜*莱舍,他们来自美国。这本书的改编叫:林昕。我和大家讲一点这里面的故事吧。歌琳是一个和妈妈住在法国一个小村庄里的女孩。她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希望自己能够像爸爸一样成为一名勇敢的剑客,保护王家贵族。她为了实现这个梦想,每天,都和自己的宠物小猫咪特在打谷场上练习一些剑术。

在歌琳满十七岁那天,她请求妈妈答应她去巴黎的计划。妈妈虽舍不得女儿离开,但还是拿出了一封信交给歌琳,这样歌琳就可以得到剑客队长卓先的的帮忙了。

歌琳看到卓先生后,说:“我想成为一名剑客。”可是她被拒绝了,因为她没有足够的经验。歌琳听后伤心极了。

恶狗布图斯开始追赶咪特,想要抓住它。歌琳在后奋力追赶咪特和恶狗。布图斯跑进泥坑里,它濺起的泥点飞濺到一位名叫薇薇卡的女孩身上。

薇薇卡非常非常生气。

爱蕾娜正在修剪着玫瑰,她禁不住赞叹道:“啊,太漂亮了!你的名字叫玫瑰,没有别的花朵,像你这般香甜。”

突然,她被歌琳撞倒在玫瑰丛中。

然后歌琳又把正在接小提琴的去妮撞到了河里。

歌琳抓住了咪特,然后当了一个女扑。她一天的工作做完了,可是歌琳没有住所,好心的爱蕾娜让歌琳和她住在了一起,她们很快成了好朋友。

路易王子是一个很坏的人,他想和菲力王子抢皇位,企图杀了菲力,但菲力每一次都被四个扑人给救了,最后才知道四个扑人都想当剑客。

她们打败了路易王子,当上了女剑客。她们的梦想也实现了。

读了这本书我想:大家也应该和歌琳她们一样有梦想。

三剑客读后感(篇9)

已经好久没有读长篇小说了,印象里少说也有20多年。一来是没有那份闲钱去买装潢华丽的小说;二来是没有读长篇小说的耐心和毅力;三来是手捧厚厚的长篇小说,手酸吃力不说,时不时地要翻页,还得换手。再说这些年出的小说,纸张非常好也非常厚,翻页难度大了,也增加书的重量,另外,大概为了让书有厚度感有好的卖点,字间距行间距都弄得很大,且书中天地左右也留得多多的。看不了一会儿就得翻页;四来如果是新的小说,我指的不是新出版的小说,而是新买来第一次翻看的小说,手托着硬硬的,哪哪都较劲,为了爱护书籍,又不敢生折硬压,没看几页就累了,我指的不是看累了,是手托书托累了。最后一条就是近几年出版的长篇小说,粗制滥造的多,为赶短期效应恨不得一个月就创作出一部几百万字的长篇小说,这样的小说根本不值得一看。

上个月,单位宣传部门为了奖励我写稿子有功,发我一个电子阅读器。开始不会从网上下载小说,放一段时间,后来下决心一定要鼓捣会,便在网上摸索。其实并不难,用了不到1小时就搞清楚来龙去脉。于是下载了陈忠实写的长篇小说白鹿原。早就听说这部小说很好,是一部农村史诗般的小说,陈忠实为写这部长篇小说,沉到农村一待就是10多年。

更因为电子阅读器一改传统纸制小说阅读方式。电子阅读器很轻,托在手里好象拿着一张报纸,轻轻一点就翻页了。看完一段放下明天再看,也不用做记号,下次打开就是上次看的那页。还有不受光线制约,外界暗一点也不会损伤视力,电子阅读器版面有亮度。再有就是电子阅读器存储量大,可以存很多小说。如果看一部小说感到有些乏,调整到另一部小说的页面,既可以换换脑子,又可以换一种思路。电子阅读器,真好。

罗嗦的多了点,跑题了,言归正传吧。

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看完长篇小说《白鹿原》,总体感觉旧社会并不那么黑暗、也并不那么万恶;地主没有那么作威作福、穷人也没有那么饥寒交迫。一个社会总有一个社会存在的道理,即使行将灭亡。如果没有战乱;没有土匪就更好了。

地地道道的地主白嘉轩很仁义,很对得起他的那些长工。麦子刚打下来,最先让长工套上牛车,拉上新麦子送回家,一点不克扣。年底该给多少银元就给多少银元,早早就放长工的假,让他们回家过年去。

在白鹿原能当上长工,是一件很光荣的事。因为只有得到主人家的信任才能当上长工,否则的话,永远是短工。短工脸上是不光彩的,说明没有被主人家看上,只能打短工。主人家雇用短工期间,就是考察期间,考察所雇人是否可靠,可靠了才会被雇为长工。

虽然没有动摇中学时代受到的收租院“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的教育,更没有动摇“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伟大教导,但我还是感到白鹿原的长工都是幸福的长工,幸福得比现在都幸福。

4月1日《北京青年报》“私人别史”用整版的篇幅登载了题为“收租院像原子弹——少为人知的引爆内幕”的文章,详细记录了60年代中期大型革命雕塑收租院创作亲历。让我回想起上中学那个年代参观收租院的影像。现在想来大概像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刘文彩那样的大地主很少很少,所以才作为典型反面人物来宣传教育。

鹿三是白嘉轩的长工。但他俩之间根本看不出一个是地主,一个是长工的样子。下面摘抄第17章和第18章中两小自然段,这两段不仅刻画了白嘉轩和鹿三之间的亲密关系,而且描写得相当细微(如果不愿意看,请跳过去)。

第17章。已是秋末冬初,白日短促到巧媳妇难做三顿饭的季节。太阳坠入白鹿原西部的原坡,一片羞怯的霞光腾起在西原的上空。白嘉轩双手拄着拐杖站在地头,瞅着鹿三一手捉着犁杖一手扬着鞭子悠悠地耕翻留作棉田的地块,黄褐色的泥土在犁铧上翻卷着;鹿三和牛的背影渐渐融入西边的霞光里迎面奔到他眼前来了。白嘉轩手心痒痒喉咙也痒痒了,想攥一攥犁杖光滑的扶把儿,想踩踏踩踏那翻卷着的泥土,想放开喉咙吆喝吆喝牲畜了。当鹿三再犁过一遭在地头回犁勒调犍牛的时候,白嘉轩扔了拐杖,一把抓住犁把儿一手夺过鞭子,说:“三哥,你抽袋烟去!”鹿三嘴里大声憨气地嘀嗒着:“天短求得转不了几个来回就黑咧!”最后还是无奈放了鞭子和犁杖,很不情愿地蹲下来摸烟包。他瞧着嘉轩把犁尖插进垄沟一声吆喝,连忙奔上前抓住犁杖:“嘉轩,你不该犁地,你的腰……”白嘉轩拨开他的手,又一声吆喝:“得儿起!”犍牛拖着犁铧趄前走了。白嘉轩转过脸对鹿三大声说:“我想试火一下!”鹿三手里攥着上尚未装进烟末的烟袋跟着嘉轩并排儿走着担心万一有个闪失。白嘉轩很不喜悦地说:“你跟在我旁边我不舒服,你走开你去抽你的烟!”鹿三无奈停住脚步,眼睛紧紧瞅着渐渐融进霞光里的白嘉轩,还是攥着空烟袋记不起来装烟。

第18章。白鹿村在渭北以及在当地邻村熬活儿的长工汉们纷纷回到自家屋里来,即使不大仁义的主家也都提前付给他们全年的工价,让他们在离年终之前的二个多月就下工回家了,起码可以省下一个人的口粮。鹿三在街巷里看见这些提前下工回归的兄弟哥们就想到自己。在麦子断定不能出苗以后,瞧着牲畜市场日渐下跌的行情,白嘉轩果决地卖掉了青骡和犍牛,只留下一匹骒马。这不算是多么聪明的举措,谁也能谋划得出来,一头牛或一匹骡子一年间吃下的精料——豌豆和夫皮,也许可以换回五头牛和五匹骡子。除了粮食集集冒涨,其余百物牲畜棉花木料布匹杂货以及土地天天往下跌价,女子订亲的聘金也跌过大半。在可怕的饥荒年刚刚露出暴虐先兆的时候,各色粮食一下就被推到至高无上的权威地位,任何东西包括人本身都不得不俯首臣不得不跌价再跌价了。小麦无苗,冬天不用上粪了;棉花旱死了,轧花机也甭招徕弹花主顾了;牲畜卖掉了,剩下一匹马浮不住一个人专门喂养;整个一个冬天和春天都将闲适无活儿,自己闲吃静坐

在人家屋里怎么好意思呢?他深信白嘉轩绝不会象村中那些长工的主家那样打发他提早下工,需得自己说话辞别而不能赖着主家来撵出门去。晚饭后,鹿三抹了抹嘴巴点燃旱烟袋,爽声朗气他说:“嘉轩,我今黑回去呀。”白嘉轩平和地说:“回你回喀!有啥事你尽管办。今年冬里没啥紧活路喀!”鹿三料定主家理会错了自己的原意,就挑明了说:“我明日再不来咧!”白嘉轩依然平和地说:“我刚才说了嘛!何止明日?三天五天你尽管走。”鹿三更透彻他说:“从明日往后,我再不来了我下工咧!”白嘉轩这才从椅背上欠起身子:“那咋么了?半路上你就走了不来了?离过年还远着哩嘛!”仙草听见了也凑到桌边问:“三哥你犯了俺屋谁的心病咧?你倒是明说怎么能走哩?”鹿三连忙解释:“地里也没啥活儿屋里也没啥活儿了,我白吃闲坐着不自在喀!”白嘉轩说:“你走了倒是自在了,可把不自在丢给我了!”鹿三愣怔一下。臼嘉轩接着说:“为了省一份口粮撵你出门,人会说我啥话哩?我心里能不自在吗?”鹿三忙说:“不是这话!是没活干了闲下,这谁都看得见的事,不会胡说的。明年春上要是落下透雨地里活儿开场了,我不用你叫就来了。”白嘉轩冷下脸说:“三哥你听着,从今往后你再甭提这个话!有我吃的就有你吃的,我吃稠的你吃稠,我吃稀的你吃稀;万一有一天断顿了揭不开锅了,咱弟兄们出门要饭搭个伙结伴儿——”鹿三咽了一口唾液,粗大的喉圪节猛烈地滑动了两下,没有话说了。白嘉轩随之轻俏地说:“没活儿干了你就歇着睡着,歇够了睡腻了你就逛去浪去!逢集了逛集没集时到人多的地方去说,耍纠方耍狼吃娃耍媳妇跳井,说了耍了再歇再睡……你甭瞪眼!兄弟我不是给你撇凉腔是说正经话:天杀人人不能自杀。年馑大心也就要放大。年馑大心要小了就更遭罪了。”鹿三觉得眼里快要忍不住流泪,没有说话就转身出了院子进了马号。

这分明是兄弟俩,而且还是亲兄弟俩。

我认为黑娃与白嘉轩之间不会有那么深的仇恨,恨得非要把白嘉轩的腰打断。白嘉轩对黑娃很好,白嘉轩给黑娃买了笔墨纸砚叫他念书,可他还要逃学。黑娃说了一句“我嫌嘉轩叔的腰挺的太硬太直”。鹿三叫黑娃来给牛割草,黑娃也说过这话。鹿三叫黑娃替他来顶工,他硬要跟嘉道到渭北去熬活就是不上这儿来,还说了话:“我嫌嘉轩叔腰挺的大硬太直我害怕。”难道就因为这个,就把白嘉轩的腰打断吗?理由不充分。

既然郭举人的小女人小娥可以和黑娃一拍即合脱衣解裤,那么再和鹿子霖上床就不足为奇,再和白孝文如胶似漆地性爱更是顺理成章的事。如果说与前面两个男人还不能算是主动出击,那么在鹿子霖的授意下她凭着她那“三寸金莲”拿下白孝文,则实实在在地把自己地地道道的破鞋本质暴露得一清二楚。这就难怪她的公公、黑娃的爹鹿三亲手把她杀了。深受其害的鹿三为了自己的儿子,也为自己尊敬的主人白嘉轩的儿子。

还有许多与我小时候受到的教育截然相反的内容就不一一列举了。

向敢于还历史真实面貌的著名作家陈忠实致敬!

三剑客读后感(篇10)

哈姆雷特,一个生在戏剧里,又活在生活里,人性中的人物。他是具有人文主义典型性的象征,是一个经历痛苦后忧郁寡欢的人,是一个心怀昂扬热血激情却又犹豫不决的人,矛盾是他的集中体现,思考和独白是他的表达,他用他特有的方式演绎着自我,演绎着这个王子的悲剧。

对于自我的剖析,你总能在哈姆雷特的身上寻找到蛛丝马迹。无论是关于生死意义的探寻,还是自我追求的抉择,哈姆雷特都独到的展现了人的发展的矛盾。哈姆雷特的形象的设计就是这么神奇,一千个不同的读者眼里,便有着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的形象的体悟。

他是丹麦的王子,所以他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定繁荣的义务;他是慈祥的父亲的儿子,所以他必须肩负为父报仇的责任。压抑使他踯躅、犹豫、不断地深思、不断地自言,他总是一个人,朋友的背叛,爱人的失去,母亲的改嫁,一切都离他越来越远,他孤独的行走在一条复仇之路上。这样,他也只能更加抑郁,更加癫狂。原本的只是为了欺瞒叔叔而装疯,却早已不知不觉陷入了其中,就像面具戴久了,就会忘记面具之下的自己似的。曾经那个感叹世界是“负载万物的大地,是一座美好的框架,覆盖众生的苍穹,是一顶壮丽的帐篷,是金黄色的火球点缀着的庄严的屋宇”,感叹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渐渐的在现实的改变中改变了。他对世界失去了信心,他眼里的世界,“只是一个不毛的荒岬,只是一堆污浊的瘴气的集合”。人类不能使他发生兴趣,女人亦然。在哈姆雷特的身上,有人看到了不幸之后多思多虑、多愁善感的人,有人看到了生命微弱的光,有人感受到消沉如疾病难以摆脱的痛苦,亦有人看到过于犹豫而使行动迟缓的自己。哈姆雷特身上集聚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人最本真的情绪。莎士比亚用他最擅长的情感的描绘和心理的刻画来展现哈姆雷特,造就了这个世界著名的悲剧之作。

人文主义是莎士比亚在这部戏剧中极力展示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忧虑的背后,流露着对理性、秩序和新的道德理想和社会理想的渴望。他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结合。丰富多彩的语言,性格分明的人物,使之不愧于莎士比亚悲剧的第一部。

戏剧中出现的戏中戏的环节,让人印象深刻。通过再现老王被杀的情景,不仅试探出叔叔的内心,也表现了哈姆雷特的愤怒,将矛盾推向更尖锐的地步,进而推动情节和故事的高潮。

与此同时,莎士比亚也巧妙性的将自己的戏剧观点,通过哈姆雷特之口,在指导伶人表演之时呼出,“你应该接受你自己的常识的指导,把动作和言语相互配合起来;特别要注意到这一点,你不能越过自然的常道;因为任何过分的表现都是和演剧的原意相反的,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它自己演变发展的模型。”

《哈姆雷特》之所以成为莎土比亚四大悲剧之首,不仅仅在于作品最后的悲惨结局让人难以忘怀,还在于作品带给人们沉重的反思,对哈姆雷特命运的反思,对当时文艺复兴时期社会背景的反思,对人性本身的反思。而主人公哈姆雷特最后的结局,则是整个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其牺牲也是他个人发展的最终结局。悲剧不幸,却演绎了不一样的美。哈姆雷特值得久读深思。

三剑客读后感(篇11)

《校园三剑客》是大作家杨鹏写的,这本书写的是拥有超能力的奇异少年杨歌和伙伴张小开与白雪的帮助下解开了百慕大三角船只与飞机消失的真相。

《校园三剑客》这本书内容既丰富又好看,还有一些突然插入的不同类型的问题,在看书的时间里还能动脑,俩全其美是不是很好?

《校园三剑客》诞生于1995年共计40多本,600多万字畅销大陆及港台地区20年,希望你喜欢并和它成为好朋友。

有一天张小开在查资料的时候有一些信号传来,让他们去一个地方,那个地方荒无人烟,就在这时候他们系到一个虫穴里,里面机关重重,但是他们靠自己的力量找到了出口,杨歌有超能力听见有人叫救命,他们顺着声音来到了那里,很快就找到了,一看是一只金刚,他们把金刚救了出去。又来了个金刚说:“我们回去了,有一个黑衣人来了很厉害,”杨哥说:“带上我们吧,也许我们能帮上忙,”金刚答应了。

最后他们找到了黑衣人,把它消灭了。

我觉的杨歌、白雪、张小开都很坚强我要向他们学习。

我深深明白了,朋友之间一定要互相团结,互相信任,只有这样才会获得胜利!

三剑客读后感(篇12)

今年暑假我读的第一本书——《三剑客》,作者是大仲马。他一生写过250多部剧本和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三剑客》是我国读者比较熟悉的一部巨著。

大仲马创作此书的第一条线索是法国路易十三与红衣主教舍留之间的各蓄私党、明争暗斗,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安娜王后和英国白金汉公爵生死相恋的爱情纠葛。公爵甚至为了王后这位红颜知己,不惜动员全国武装力量发动了一场规模宏大的战争。

另一条线索是三剑客之一的阿托斯和主教心腹米莱迪,以及和三剑客同样闻名的剑侠达达尼昂和米莱迪、王后内侍博纳修太太之间盘根错节、激动人心的爱恨情仇。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入手,通过人物一连串活动和语言表现,使故事层次分明、情节曲折,从不同角度体现了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宫廷的腐朽生活。

三剑客读后感(篇13)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是《校园三剑客》。我最爱的一本书!

这校园三剑客当然有三个人啦,这三个人分别是拥有超能力的杨歌、具有生物学方面的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三个从小就形影不离,分别破解了百慕大三角之谜、金字塔之谜等谜团。

这回,他们要破解的是吃人电视机的谜团。电视机怎么会吃人呢?除非在电视机上施法术,要不然是不会吃人。

是这样的。杨歌他们班上新转来一名女同学,叫李超。具有超能力的杨歌也发现它有许多奇怪的本领。不久,班上同学一个接一个地离奇失踪。更让人困惑的是,除了杨歌之外,所有人头脑中都已经没有失踪同学的印象。杨歌通过自己的推理推算出下一个失踪的人不是自己就是张小开。他决定跟着张小开回家,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小开被电视机吃掉!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李超将大家变到魔幻星来,目的是让大家拯救魔幻星球。

校园三剑客使我明白了只要齐心协力,就可以化解重重困难!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300字2024


【第1篇】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 我现在想你们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校园三剑客》。它虽然是一本科幻书籍,但是他写出了三位剑客的英勇,下面是杨鹏写的《校园三剑客》之《魔幻头骨》的主要内容: 大英博物馆的“水晶头骨”在先进的防盗系统下不翼而飞,让警方感到很尴尬。“校园三剑客”再一次被“神秘人”派去解密。 在古雅马文化遗址,他们遇到了一位博古通今的拜仑丁教授,还有疑惑可以的偷盗者;在“死亡之岛”,“校园三剑客”与S国特种兵狭路相逢;在“智慧圣殿”,他们与“头骨之血”组织成员展开了殊死的搏斗和智慧的较量……“校园三剑客”能否找到十三颗“水晶头骨”,并揭开“水晶头骨”之谜?这个能透视远古文明的“水晶头骨”到底带给我们什么启示呢? 这里面的杨歌是我最喜欢的,因为他有超能力,而且他的血型是独一无二的,是x型的。在这里有英勇无敌的杨歌、精通电脑,只要有密码都能解的张小开和临危不惧的白雪。最后他们总能把犯罪查清,找出事实。

我们也要像他们一样,学习英勇无敌、临危不惧,不懂就问。

【第2篇】

由于我所有的书都看腻了,所以我又打算买点其它的书。

到了新华书店后,我的眼光立刻被一套书吸引了,那就是《校园三剑客》。

我便拿起第一级《吃人电视机》看,我立刻被情节内容吸引了,尤其是杨歌(故事中头号人物)他学习不仅好,而且由于同学们的冤枉,准备自杀掉进了神秘空间,拥有了超能力,而且拥有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x血型,他与白雪,张小开合成校园三剑客,他们破了无数案件,如:金子塔里的木乃伊,尼斯湖水怪......最可贵的是他们不怕阻挠,拥有友情,互相遇难是互相帮助,不无情无义遇到危险也不怕。

这本书太好看了!

【第3篇】

今天妈妈带我去图书馆换书,换了 校园三剑客的 其中一本是校园三剑客之《怪兽博士岛》。我看了第一页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坐在沙发上一口气看完了。

这本书写得是杨歌,白雪和张小开去复活节岛调查石像之迷,意外发现了地下的一座基地,后来才知道这座基地是用动物的基因,和人的基因组合成一起变成动物人,有鸟人、象人,虎人......他们发现这样动物人是在基地被一位疯狂的博士发明出来的,让这些动物人消灭全人类。然后他们发现了疯狂博士的电脑中心,为了阻止他张小开把他的电脑弄死机了,可恶的疯狂博士又想出了一个坏办法,启动了之前发明的一个毁全人类的程序,校园三剑客凭着智慧和勇敢阻止了他,但是疯狂博士在临死之前启动了自暴程序。杨歌、白雪和张小开奋力逃跑,终于在爆炸之前逃了出去。

他们很高兴,又一次出色地完成了任务,解救了全人类。

【第4篇】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是《校园三剑客》。我最爱的一本书!

这校园三剑客当然有三个人啦,这三个人分别是拥有超能力的杨歌、具有生物学方面的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三个从小就形影不离,分别破解了百慕大三角之谜、金字塔之谜等谜团。

这回,他们要破解的是吃人电视机的谜团。电视机怎么会吃人呢?除非在电视机上施法术,要不然是不会吃人。

是这样的。杨歌他们班上新转来一名女同学,叫李超。具有超能力的杨歌也发现它有许多奇怪的本领。不久,班上同学一个接一个地离奇失踪。更让人困惑的是,除了杨歌之外,所有人头脑中都已经没有失踪同学的印象。杨歌通过自己的推理推算出下一个失踪的人不是自己就是张小开。他决定跟着张小开回家,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小开被电视机吃掉!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李超将大家变到魔幻星来,目的是让大家拯救魔幻星球。

校园三剑客使我明白了只要齐心协力,就可以化解重重困难!

【第5篇】

内容是杨哥被一个“外星飞碟入侵”的梦缠绕了整整两个多月,拥有超能力的他怕这个梦会是一个不祥的预言,所以整日忧心忡忡。一天,“校园三剑客”所在的学校,当晚正好是K国与B国的世界杯总决赛,大伙都赶着回家看比赛。正当同学们准备回家时,一群飞碟占领了他们的学校,老师和同学们发射的绿激光击中……

这时,学校只剩下“三剑客”没有被击中,他们团结在一起想各种各样方法就大家,杨哥用超能力逃出去搬救兵,没有想到警察尽管外形上和原来的没有两样。杨哥,最后只把秦博士就在他们一筹莫展的时候,“电子美少女”白雪及时研制出“野狼克星”,他们拿着装着“野狼克星”的水枪把异性节节击退,并进入飞碟主舰,修改了异性的思想,让异性脱离人体返回自己的星球。校园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校园三剑客是由三个初中生组成。他们是有勇有谋的三位小英雄。其中,领头羊是杨哥拥有超能力,他们经常领队伍突破重重关卡。另外两名队员是“电子美少女”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经历过木乃伊的追杀,寻找过尼斯湖水怪,破解过百慕大之谜……

我深深明白了,朋友之间一定要互相团结,互相信任,只有这样才会获得胜利!

亮剑观后感300字4篇


亮剑观后感300字

观后感一;

最近这几天是国防教育日,电视台经常放一些解放时期的电影或者电视剧,其中《亮剑》就是一部主要以抗战为题材的战争片。

其中主要资料为:在晋西北的土地最近这几天是国防教育日,电视台经常放一些解放时期的电影或者电视剧,其中《亮剑》就是一部主要以抗战为题材的战争片上,有一个叫李云龙的八路军团长,他打仗能够说很厉害,但是经常会犯一些小错误。有一次正因又犯一个小错误而调到了独立团,他就带着独立团来抗击日本人。最壮观的一次就是李云龙正因老婆被日本人抓住,李云龙为了自我的老婆,用大炮轰了山崎大队,也轰死了他的老婆。李云龙的这种舍弃小家,保卫大家的牺牲精神是直到咱们领悟的。

观后感二;

我最近看了一部叫《亮剑》的电视剧,电视台每次重播我都要再看一次,真是百看不厌。

这部戏讲的是抗日战争时期,咱们的八路军战士顽强作战,英勇献身,宁可牺牲自我,也要保卫人民群众的故事。每到看到独立团骑兵连的战士为掩护大部队安全转移,全体牺牲,我就禁不住热泪盈眶。

我方只一个连的骑兵,在与日军大部队经过激烈作战,只剩下连长与4名战士,还列着整齐的队伍向敌人发起进攻。又经过英勇奋战只剩下连长一人了,他仍高声呼喊骑兵连,进攻!战斗使他失去兄弟还有臂膀,可他仍在战斗,直至性命最后一刻。

作为一个剑客,面比较自我强大的对手,就是明知不敌,也要亮出自我的宝剑,狭路相逢勇者胜!这是一种伟大的精神亮剑精神!咱们21世纪的少年也要亮剑精神,才无愧于伟大的祖国,无愧于未来!

观后感三:

你们看过《亮剑》吗?真的十分好看。

主角是李云龙,仗是打过不少胜仗,但也惹了不少祸,不听上级的命令,私自行动。被上级罚过很多次,但他还是累教不改

但他竟然从一个小小的团长,一下子升到个军长。

我十分欣赏李云龙的一句话:如果遇到个江湖剑客,也要亮剑,亮出自我的剑。就算战死也是光荣的。

李云龙是个汉子,我钟爱《亮剑》这部电视剧。

观后感四:

我最近看了一部叫《亮剑》的电视剧,电视台每次重播我都要再看一次,真是百看不厌。

这部戏讲的是抗日战争时期,咱们的八路军战士顽强作战,英勇献身,宁可牺牲自我,也要保卫人民群众的故事。每到看到独立团骑兵连的战士为掩护大部队安全转移,全体牺牲,我就禁不住热泪盈眶。

我方只一个连的骑兵,在与日军大部队经过激烈作战,只剩下连长与4名战士,还列着整齐的队伍向敌人发起进攻。又经过英勇奋战只剩下连长一人了,他仍高声呼喊骑兵连,进攻!

战斗使他失去兄弟还有臂膀,可他仍在战斗,直至性命最后一刻。

作为一个剑客,面比较自我强大的对手,就是明知不敌,也要亮出自我的宝剑,狭路相逢勇者胜!

这是一种伟大的精神亮剑精神!

咱们21世纪的少年也要亮剑精神,才无愧于伟大的祖国,无愧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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