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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法律教育有感作文600字

发布时间:2019-10-29 来源:互联网

读《法律行为概念疏证》有感。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或许"读《法律行为概念疏证》有感"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语言的陷阱

——读《法律行为概念疏证》有感

吴赵居士宋问天

法学院校中的的五院四系,多有各自的重点学科,华政的重点学科是外国法制史。我一直对这一点不以为意,觉得法制史没民法、刑法等部门法重要。这种思想在逐步褪掉,原因,并非是校园氛围改造了我,而是法学学习的展开使然。共和国的当代法学,还是一部翻译来的法学,很要命的一个问题,就是语言的陷阱。越过这个陷阱,了解外国法的来龙去脉,很重要。

近来拜读朱庆育教授《法律行为概念赎证》,这篇论文有二百多个注释,一部分还是德文的。之所以读这篇文章,是因为我个人喜欢死磕基础概念,当年学《民法总论》时,期末考试有道试题就是区分法律行为、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我当时即按通说作答,大致讲法律行为就是意思表示,合法的民事行为即是民事法律行为,等等。,但心中疑虑未消。读了朱教授的这篇,觉得这三个概念的区分更让人兴趣盎然。本来在发明"法律行为"这个概念的德国,"法律行为"就是私法领域才有的词,新中国立法者为了人民误解行政行为、刑事行为也是法律行为,特别强调"民事",所以才有"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之"民事".中国立法者还发现,德国学说自相矛盾,一方面德国学说认为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下位的概念,另一方面居然有法律行为无效、可撤销的情况,于是称"民事法律行为"只能是合法的,那些无效的、可撤销的属于"民事行为"而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但这一点亦是误读,有效无效,合法不法,是两组概念,合法行为亦得无效;合法不法的区分标准是归责标准,究竟是意思表示能力还是侵权行为能力;而有效无效,则是以是否有拘束力为标准。因此,一个欺诈而订立的合同,虽然是无效的,但仍然是"合法的法律行为",故"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与"法律行为无效"并不矛盾。假使不接受以上区分,朱庆育教授称,实质定义所指向的是事物的共相,个别殊相不足以否定之,如"小明无理性"、"人有理性"、"小明是人"皆不矛盾,故"法律行为是合法有效行为""某合同无效""某合同仍是法律行为"皆不矛盾。

以上啰里啰嗦,颇费周折,其实根据田士永教授的研究,"法律行为"在德文中的词语,汉语直译过来是"权利交易",日本译者、中国译者都没有这么做,而是译为"法律行为".本来中国学者对法律行为一词也挺清楚的,但是1949年革命之后把基础知识逐渐忘得差不多。首先,望文生义,以为法律行为就全部要是合法有效的,所以创造出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两个词之区分;其次,还是望文生义,以为法律行为是各个部门法下的合法有效的行为,故还特意创造了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以强调其民事性。法律行为概念,本来就是在私法领域,本来就是为了强调私法自治原则而产生的概念。朱庆育教授评价其为买椟还珠,十分得当。以上种种,不能完全归责立法者,语言的陷阱就是这样,翻译者尽力做到翻译精当,但终究会因时日长久等种种原因,被之后不懂得源语言的学者依形而训、望文生义,最终乱了阵脚。刑法学上关于犯罪构成一词的含义,苏俄、中国似乎也是在这方面犯了错误,以致绕了弯路。

对中国法学生比较可怜的是,我们的主要外语是英语,但英语也就对国际法、商法比较有用,对民法、刑法、诉讼、行政法并不灵,这也许也是我们的一个短板吧!传言徐国栋尝言,"外语就是力量",以为然!笔者作为仅飘过六级的人,呜呜!共勉!

注:在大陆法系内部,法律行为与"合法"、"有效"的关系,仍存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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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有感


读《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有感

【作品】 《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作者】 博登海默 邓正来【译】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想看《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的想法存在很久了。近期上行政法课程的时候老师经常把分析实证主义法学、自然法和社会法学进行对比分析。由于才疏学浅,一直对各个学派为何而争,各学派的核心观点和代表人物不明就里。关于斯多葛派、托马斯、格劳秀斯、普芬道夫、霍布斯、斯宾若莎、萨维尼、奥斯丁等一系列历史人物实在不了解。听老师在讲堂上侃侃而谈在下面听得实在憋屈,索性把博登海默的《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花了一周左右时间啃下来。终于可以理清老师上课的思路和脉络,不失为一种收获。

《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全书大抵分为三大部分,分别是第一部分的法律哲学的历史导读;第二部分法律的性质和作用;第三部分的法律的渊源和技术。

第一部分作者从古到今梳理影响法学历史进程的法学流派及其代表人物。作者从古希腊说起,他认为古希腊时期法律和宗教合一,后期诡辩派的出现,他们主张的强权即公理使得自然法和社会法逐渐产生分离。这时期的柏拉图所倡导的社会蓝图是人生而不平等,在《理想国》中,他声称最理想的国度应该要区分清楚统治者、辅助者、农民和手工艺者,让他们各司其职,整个社会才能够运行有序,柏拉图并不特别虔诚相信法律的作用;而在亚里士多德时期,亚里士多德虽然认同柏拉图的主张,但他较为敏锐地意识到权力会导致人性的丧失,提出了要法治不要人治的主张。他认为以正当方式制定出来的法律具有最终的权威性;在此之后出现了斯多葛派,该流派认为世界上有一种遍及宇宙的普世力量,那就是理性,这是正义和法律的基础。西塞罗更是进一步把自然等同于理性,并把理性等同于宇宙中的主宰力量。

到了中世纪时期,政教不分。在此期间诞生了很多为宗教至上提供理论来源和法理支撑的学说,最早期的宗教教义以奥古斯丁的学说最为流传盛行,他认为国家制度起源于人性的腐败,教会对国家拥有绝对的权威。国家只是作为人间和平的工具才是正当的。国家必须捍卫教会,执行教会的命令,并经由实施世俗的法律来维护人与人之间的秩序。而后托马斯认为世上有四法存在,分别是永恒法、自然法、神法、人法。其中永恒法最为主要,自然法是从永恒法中抽出一些规则所组成,神法是上帝发布的一些具体的命令和制定,人法则是人世间订立的法律。其后出现了中世纪唯名论与唯实论的论证。唯名论认为自然界中唯一实在的物质就是人们通过观察而认识的那些单个的事物和对人之感觉的认知。而唯实论则认为外在世界存在与主观意象一一对应的实物。

等到了古典时代,政教开始出现分离,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第一阶段的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之后从中世纪神学和封建主义中求解放的过程。代表人物格劳秀斯、霍布斯、斯宾若莎、普芬道夫和沃尔夫。第二阶段权力分立保护个人天赋权利,代表人物洛克和孟德斯鸠。第三阶段人民的"公意",代表人物卢梭。格劳秀斯和普芬道夫认为人人平等,任何人不能对他人施加压力,从而使他人能在其诉求中适当地控诉侵犯其平等权利的行为;霍布斯认为人的本质是自私自利的,利益是唯一合法的尺度。法律不可能是不正义的,但却可能是邪恶的。要成立君主专制的政府形式。斯宾若莎认为只要人生活在自然统治之下,就会导向争斗和失序;洛克反对霍布斯的专制形式,倡导有限权力政府。分权主要为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离,最后人民说了算。孟德斯鸠则主张三权分立;到了卢梭时期,卢梭的思想更为激进和浪漫,他认为每个人向全体奉献自己,实际上就是没有向任何人奉献自己。在市民社会,个人不服从个人,只服从"公意".卢梭的理论很容易导致专制民主制。

在古典时代之后,德国出现了先验的唯心主义思潮。以康德为首的学者认为人是经验现象世界的一部分。他认为存在着两个世界,其中自由与人之理性的世界是真实的世界,物质和因果关系的经验世界是虚幻世界。康德更加倾向于认为外在物质的世界是虚构和无妄的。在康德的基础上,费希特则主张纯粹的唯心主义,他认为所有哲学思想的出发点和核心都是而且必须是智性人的自我。而黑格尔在前人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发展了唯心主义,他将唯心论由主管唯心主义拓展到客观唯心主义。黑格尔提出进化的新观念,他认为社会生活的种种表现形式,都是一个能动的,进化的过程的产物。历史运动的背后存在一个伟大的理想,即实现自由。黑格尔的这种进化的新观点为历史学派的出现提供了契机。

历史学派在德国的代表人物当属萨维尼,萨维尼认为法律是那些内在地、默默起作用的力量,深深植根于一个民族的历史之中,而且其真正的源泉乃是普遍的信念、习惯和"民族的共同意识";而美国的梅因则认为各民族的法律发展史表明一些进化模式会在不同的社会秩序中和相似的历史情势下不断重复地展现。迄今为止的进步社会运动,乃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斯宾塞则提出了法理进化理论,他认为文明和法律乃是生物的和有机的进化的结果。而生存竞争、自然选择、"适者生存"则是这一进化过程中主要决定因素。文明发展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原始的或军事的社会形态。第二阶段是增加对政府职能的限制,以增进个人自由。马克思集前人思想之大成,开创新的提出了马克思主义思想,他认为法律是不断发展的经济力量的工具。法律是通知阶级用以维护其统治较低阶层的权力的工具。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作为社会控制之工具的法律将会逐渐减少其作用并最终消亡。

除了唯心主义、历史学派、自然法学派外,还有以边沁、穆勒和耶林为代表的功利主义法学派。边沁认为政府得职责就是通过避苦求乐来增进社会的幸福。穆勒认为人具有比动物的欲望更高级的官能。耶林认为法律的目的是在个人原则和社会原则之间形成一种平衡。法律是一种实现功利目的的工具,被称为社会功利主义者。

在此之外,奥斯丁、凯尔森则提出了分析实证主义学说。该学说试图将价值考虑排除在法理学科学研究的范围之外,并把法理学的任务限定在分析和剖析实在法律制度的范围之内。认为只有实在法才是法律。奥斯丁试图将法理学同伦理学相分离,凯尔森更加激进,他提出纯粹的分析实证主义学说,他希望消除法律科学中的政治和意识形态的价值判断,还希望使法律理论摆脱一切外部因素和非法律的价值判断。认为法律是由不同层次的法律规范组成的等级体系。之后还出现以庞德为首的社会学法学,卡多佐霍姆斯等人的法律现实主义。还出现自然法的复兴和价值取向法理学。

第二部分作者对法律的性质和作用进行深入的探析。他首先先从秩序入手,从自然界有序模式普遍性的角度、个人生活与社会生活的角度、对秩序的内心需求角度、对比了无政府状态和专制政体的缺点,从而认为法律的普遍性要求之一就是必须维护世界的秩序。秩序成为法律形式上必须落实到位的关键要素;紧接着作者又将视角投射到正义的内涵之中。作者首先界定了正义的目标,即满足个人的合理需求和主张,并与此同时促进生产进步和提高社会内聚性的程度,指出这是维续文明的社会生活所必需的。然而作者对正义的内涵却无从界定,他对比了历史上权威人士对正义的定义,有与理性相挂钩的、有与平等相挂钩的、有与安全、自由等概念相比较。最后,作者一一比较了正义与自由、平等、安全、福利、理性的区别和联系,最后得出结论认为法律就是秩序和正义的综合体。并区别开法律与其他社会控制力量的区别,指出法治的利弊。

第三部分,作者分析了法律的渊源和技术,探析法律的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并分析法律的科学方法的范式以及司法过程中的技术。

整本书的脉络清晰明了,内容详实,干货多,读起来带劲。

从这本书中我学到很多。

第一,虽然我学习的专业是法律,但从书的第一部分学习可以看出。所有学科的起源应该都是来自于对宇宙的追问和探讨,对人生意义的探寻。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托马斯等一系列哲学大家所探讨的问题绝不仅仅是法律问题,他们追问的是宇宙深处的秘密,人性的深处。人为什么活着,存在的意义是什么。于是有人平等、自由、公正等概念的出现。从而衍生出法律这门学科出来。部门法存在的前提可以由宪法所赋予,这也就是所谓的宪法资源。而宪法存在的前提从哪里去获得?没有。任何问题的追问都会陷入对元问题的探寻,而元问题是没有答案的,这个答案的探寻就落在哲学家身上。以此推演,经济专业、社会学科、甚至是自然学科。所有现存的学科的无穷追问,都会面临一个问不下去的问题。所以任何的学科都需要价值前设。也就是说必须需要一个理论的基础以支撑一门学科的发展。法律的理论基础就是《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第二部分的探寻结果:法律是秩序和正义的综合体。法律的最原始的价值前设就是世界上存在秩序和正义,这是让每个人、社会可以很好生活发展的基础。从而确立秩序和价值的无上地位。法律就此沿着这两个价值基础开疆拓土,成为一门繁衍成长的学科。

第二,从第一部分历史上对真理的探寻可以看出,从古至今并不存在绝对的真理,哲学家对不同的学说甚至存在大量的疑义和分歧。这是否意味着我们要对探寻法律的终极真理报失望态度呢?不是的。世界是变化发展的。任何哲学大师的学说之所在在他所在的时代存活下来并指导当时的时代向前发展,就说明哲学的探寻能出成效。如果我们接受"真理是任何特定时间人民经验的总和"的说法,我们就可能更能够坦然面对不同学说的争鸣和互相挑衅质疑。不同时代学说之间的隔空甚至隔世对话,碰撞、争鸣,才更可能在新时代产生更灿烂夺目的时代成果。世界上有没有永恒不变的真理,不知道。但人们一直在前进。如果失去对未知的好奇和探寻,人将成为一潭死水,波澜不惊,历史终结,时代崩溃瓦解。

第三,单单从知识论的角度来说。我成功梳理了从古至今关于法律的争鸣,知道了何谓自然法学派、斯多葛派、分析实证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功利主义、唯心主义等等,知道了各个领域的大牛。但同时也必须看到,我所接触的学派理论和学说都是博登海默的二次加工,我是对于别人理解的再理解。我吸收的是博登海默的知识而不是各个哲学家最原始新鲜的知识,并且我对于博登海默的知识传授可能都没有吸收一半。如果需要更深入了解和学习,我必须要做的是去找各位大师的著作进行拜读。其次,对于这本书的后半部分,我看的并不是很透彻。这是我自己的看书问题。尽管我开始有意识的培养自己看书写读后感的习惯,但对于书的精读仍然不够,仍需要好好锻炼。

读《中药临证备要》有感


读《中药临证备要》有感

作者:李明玥 北京中医药大学

初见

这是我第二次读郑虎占教授的《中药临证备要》,第一次是在我刚读大二那会儿。那时,我因为感到要学的中药学有些艰涩难懂,打算寻找一些关于中药的书辅导自己学习理解这门课,于是便遇上了它——《中药临证备要》。

其实,那会儿我还处于所谓的人生低谷中不可自拔,虽然没有什么刻骨铭心的绝望,每天也看似很积极地工作,学习,但是,我明白自己内心的迷茫:自从申请转向中医专业失败后,我失去了成为中医这个目标后,整天只是漫无目的地努力,要谈起激情干劲什么的是一点也没有。

翻开书的第一页,我就被迷住了。这本书,与其他书最大的区别便是,它并非单纯地举例子讲一些结论,而是通过大量的古籍文献资料论证,仿佛考古学家一般将事实证据摆到你面前,最终推理论断出结论。这种结论是你自己通过思考所得到的,远比简单的听别人的结论来得影响深刻。

另外,中医最大的魅力便在于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积淀,它是经过名为时间的筛子筛选过,最终沉淀下来的精华。而在这过程中留下来的经典,更是经过千锤百炼,每一处都是精华,值得我们细细咀嚼品味。

而这本书中,信手拈来的经典摘录,用的恰到好处,让我这个传统中医文化的fans读来十分心喜。这一点,大概是因为郑教授本人深厚的文化底蕴,对经典诵读倒背如流的原因吧。

郑教授对现在的中医药独有一番见解。在第一讲中,他看似只是在谈论影响中药疗效的因素。但实际上,在谈论的过程中,他已经把现代人们对中药疗效产生的质疑,中医在当代无法快速发展受到限制的原因等等这些问题一并都解决了。他并没有直接去回答这些问题,但是在谈论影响中药疗效的因素时,他却在不知不觉中解决了我们心中隐藏的所有疑问。甚至,在不知不觉中,他还解决了我心中最大的问题——除了已知的抓药,中药师还能在临床方面做什么?

是的,我一直对本专业——中药学心存疑惑。我当然知道,学中药以后可以走药剂药理这些方面,但是我心中存着一个梦想——我想上临床,圆自己一个医生梦。现在转专业失败后,我一直不知该如何自处,失去这次转专业机会后,我想实现上临床的梦想变得越发困难,我不知该如何努力。

但是,现在在读了这本书后,我才明白原来在临床上中药师的作用很大。中药疗效的影响因素很多,变化很大。不同品种的同一味药质量相差很大,所需用量也大大不同,如果不注意,很可能医生开出的方剂是对症的,但是拿到的药却用量不对,疗效大打折扣,最终造成患者对中医的不理解。所以一个好的临床药师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医患纠纷。当然,这本书里强调的是加强医学生的药学教育,但这并不妨碍我得到自己的理解。

也许,对于这本书来说,也是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

再遇

再次遇见它已经是15年的春天了。

因为已经完整地学习过中药学,当初一些模模糊糊的概念已变得清晰,再次品味它又有了一番新的见解。

看一本书先看目录。一共十六讲,第一讲讲的是影响中药疗效的因素,后面十五讲则是各类中药临证备要。

本书的第一讲就与众不同。第一讲讲的是影响中药疗效的因素,有中药品种、中药采收与贮藏、中药炮制、中药加工。这些内容粗看与教科书上差不多,它有的教科书上似乎都有。但仔细一看却是大大不同。教科书上是单纯地列出中药的产地、采集与贮藏,中药的炮制中药的剂量与用法等等,虽然内容全面,但是感觉知识点仍然散落,没有聚集在一起。而这本书里不一样,郑老师是经过自己的思考和总结,以中药疗效为线索真正把散落的知识点串在一起给我们讲解的,内在的结构感和逻辑感让我读来尤为畅快。

除了行文流畅外,本书的细节处理也尤其到位。一般来说,中药临证备要,一听书名就知道这是一本讲得很细碎,需要大量记忆的书,即使书写得再好,在看到中间部分,经过大量药重复,仍不免感到稍许厌烦,忍不住弃书而逃。

但是本书不然,每一讲,虽然是在讲一类药,但是每个药都是取其独特之处,侧重点不同,详略得当,读来始终带着新鲜感。

结束语

这真是一本好书。

好书的定义是什么?由大到小,由浅入深,适合领初学者入门,也适合有基础的人精读,每个人读来都有不一样的体会。这些说的都是它。

我在刚学中药那会儿读它,因为其中优美的辞藻,形象的中医理论解释,恰到好处的经典引用,生动而具体的病例和各类药的临床各种妙用,而深深地被吸引了,原本枯燥无味的中药学学来也是有趣地很。比如,学过中药的人都知道大黄虽是泻下药,但是其功效却有很多,远不止泻下一种,在记忆它的功效时,我很是一番头疼。但是当我读了这本书中关于大黄描述后,我却很快将大黄的功效记下来了。原来大黄的解毒消痈排脓功效时导热毒自大便排出,活血化瘀也体现在导离经之血由大便排出??从根本上去理解中药的功效,这样的记忆比死记硬背更牢固,也更有趣。

等有一定基础后在读它,越发不可自拔,里面有着大量宝贵的用药临床经验,与课本上为了应试而画出的重点不同,这本书上的是扎扎实实的临床累积的经验。比如说金银花,临床上金银花存放时间不宜过长,因为它的有效成分绿原酸含量以每年10%递减,所以在应用金银花时以新品为宜。

本书的特色还包括灵活应用经典。由于古今药材应用的差异,同一味药,应用部位发生改变,其应用方式也需要相应改变。比如说瞿麦,瞿麦的入药部位,古人主张只用穗不用茎叶,而当今药典则规定地上全草部分入药;有文献记载瞿麦地茎叶利尿作用强,所以目前的瞿麦饮片药性峻猛,因此临床使用尤其注意小便利则止服,免致"小便不禁".

而且引用经典方面,本书并非是毫无根据,而是郑教授长年在临床上实践过后,的确行之有效的才写在本书里,而有些疗效与理论不一致的他标注在书里了。

相信即使以后上了临床后再来读这本书,我一样会有所感悟。

读《谏太宗十思疏》有感


读《谏太宗十思疏》有感

读《谏太宗十思疏》有感第2页

读《概念转变的科学教学》有感


读《概念转变的科学教学》有感

--跨出课堂教学新一步

当我拿起蔡铁权教授的《概念转变的科学教学》时,初看标题,让我感到有点陌生和难以理解。而当我看完整本书以后,我感到书中所谓的概念转变,不仅仅是科学中的概念学习方法的转变,也是对教师教育概念的方法的一种转变。

在进行概念转变的科学教学之前,首先对教学用书和教师的素质就有很高的要求。书中提到,作为一名科学教师,在进行教学的同时,首先应该深刻的理解和把握什么是科学本质。然而现实情况是,作为一名科学教师,我感到十分惭愧,我思索良久依然无法表达出到底什么才是科学本质。是实事求是的态度与精神,还是利用工具去认识自然,还是将经验转化为理论的认识呢?如果从课标上入手的话,科学本质的学习更偏向于科学自然的认识和学习以及科学素养的培养。对于处于初中阶段的学生而言,我认为要让学生理解什么是科学本质是不切实际的。在我看来,只有教师理解了什么是科学的本质之后,才能在教学和生活中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如果能对学生的科学学习和理解产生一定的影响,就算影响甚微,也是值得欣慰的一件事情。

初看科学概念的学习,我想当然的认为在初中阶段是没有特别难以理解的科学概念,这是我对初中科学的认识的第一个不足。殊不知每一个学生都对自然界充满自己的认知,而这种认知是现在的我难以想象的,学生的想法总是让我十分惊讶。回顾我过去一年的教学,最初,我把学生的认知水平和理解能力估计太高,学生常常跟不上我的思路。之后,我常常把学生当做一张白纸,最终还是没能正确把握学生的学情。而有意义的教学正如书中所提到的,了解学生的前概念,发现学生的迷思概念,解决学生的迷思概念,从而建立起新的科学概念。

这样的教学首先就会带来一个问题,如何了解学生的前概念?书中提到的方法有许多,如:诊断式传统测验题、概念图法、访谈法、关系图法、V形图、二段式测验、DOE访谈等。但书中重点介绍了概念图法、访谈法、二段式测验和观察法。

对于概念图法,在去年的一年中我已有所尝试,我在单元复习课堂上曾给学生建立概念图,但当时都是以我为中心,并未对学生加以过多的指导。而且当时我在黑板上罗列出的概念图更像是一种知识条目而非书中所阐述的概念图,这是我对概念图认识不清所导致的第二个认识上的不足。况且最让我难以把握的是,概念图对学生到底有没有作用,至今我还不甚了解。在学习了书中的概念图的做法以后,我开始对概念图的设计有了大概的了解,比起去年的懵懂,今年的我打算继续尝试,将书中所阐述的理论应用与课堂当中。

如果真的能对学生的概念转变起到一定的作用,那真是大有益处。对于概念图的教授,在我看来,第一步还是应该从教师指导出发,让学生了解什么是概念图,以及概念图的做法。之后再让学生建立自己的概念图,交给老师批阅。最后在新课结束时,学生再根据概念图寻找概念理解中的不足,建立新的概念。这一点就带来了新的问题,如果将概念图作为新课的预习和复习,那么科学作业就显得相对比较多。但是如果作为最后的期末复习,那么对于概念前后的比较就会有所不足,但是还是能对教师如何开展更好更有针对性的复习会有所把握。而且每个学生的迷思概念因人而异,考虑到去年每个班49人的情况下,我还是对概念图法抱有一定的忐忑和疑虑。

书中还详细介绍了访谈法、二段式测验和观察法。这几种方法看似简单,但经过我的学习以后我还是似懂非懂,书上介绍的相关理论以及方法我还没能够深刻理解,需要我再以后的时间里不断积累经验的同时再来回顾。

在引发认知冲突的过程中,书中所指的很重要的环节便是合作学习法。在课堂中,常见的合作学习便是课堂讨论。然而在我看来,我当前课堂上的讨论过于形式化,而且还没有引起学生思想上的碰撞。而合作学习并不仅限于课堂讨论,时间也并不仅限于课堂上,有意义的合作学习是可以延伸向课外的。这里的课外既包括课外知识,也同样包括课外时间。首先由教师给出明确的任务,教师的指导十分重要。再由学生自己通过查阅各种资料来获得新的知识,再将这些知识分享给其他同学,这时关于知识的分享也能帮助其它学生展开思考和讨论。

如果能将这样的科学课堂交给学生,那这种课堂的未来是难以想象的。对于教师的考验就是,如何有效设计合作学习,让学生获得新知,解决迷死概念。说实话,将课堂还给学生我还是有些畏手畏脚。李孝昂老师的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知识来得及,体验等不及。虽然我也想让课堂形式放开,但又担心学生太多,可能会收不拢,知识点可能无法落实。而且我也有学生成绩的压力,虽然说如果让学生体会到科学的兴趣,那么成绩自然而然就会上来,但是我对于这些未知的情况依然充满恐惧。这一点让我意识到,将课堂还给学生以及概念转变的科学教学,最为关键的一步就是我是否有勇气踏出这一步。

这本书还有一个比较大的优点是有很多例子,与浙教版的科学教学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相关性。我已经做好标记,以帮助我在遇到类似的课题时可以先用它的例子进行参考和实验,在实践中不断的感悟。

读完书后,还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就是在初中阶段,我们是否真的有必要向学生解释清楚科学概念。毕竟有些科学概念比较抽象,但与生活经验会有偏差,这时教学应该如何取舍,还需要我在以后的教学生活中不断的感悟和思考。

读曹洪彪《新概念快速作文》有感


读曹洪彪《新概念快速作文》有感

濮阳市昆吾小学 刘桂彩

三天的清明节假期,《曹洪彪新概念快速作文》时刻陪伴着我,我手不释卷、废寝忘食,读得如痴如醉。

新概念快速作文的基本原理是厚积薄发、境成意生、意到笔随、快馈高效。读到厚积薄发和意到笔随两方面时我格外亲切,因为我平常教学过程中我也是这样做的,让学生观察积累、阅读积累、背诵积累、写作积累、练字积累等,因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写作时让学生口不出声、目不斜视、笔不停止,一气呵成。我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还告诉学生如果遇到不会写的字写拼音或者隔过去,如果思路断了,也隔过去,想起哪里写哪里,等到检查修改时再整理,曹老师没写这些,可能是他的学生不曾思路断过电吧。读到快馈高效这个环节时我读得格外的认真,因为我的作文批改是学生写完后收上来,等两周后老师批改后学生再发。学生再次拿到作文本时,甚至连自己写了什么都不记得了,我的做法耗时低效!曹老师教给我们的是充分调动学生的自主能动性:参与面广——人人参与;形式多样——生生自评互评结合,师生互评结合;层次性强——自评、互评、反思、总结。曹老师在书中不仅对方法进行了详细的介绍,而且每一步大约需要多长时间,甚至有的地方要求学生写多少字的批语都作了具体要求,实用性强、操作性更强,也把老师解放了出来。我暗暗佩服,曹老师把细节做到了极致!

曹老师把细节做到极致的还不仅仅这些,还对课堂常规、一日常规、一周常规、学期常规做了详细的要求,学生对学习作文有章可依,有规可循。学生明确目标,形成良好的习惯后,想让高效不来都难。

书中更让我眼前一亮的是作文课上进行思维训练。虽然我知道任何学习活动都离不开思维,但是真正能把思维训练列入作文课堂的人恐怕不多见吧。我忍不住翻开《语文课程标准》,寻找思维这两个字:"语文课程应激发和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引导学生丰富语言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

从写作的过程来看,一篇作文的完成,大体要经历观察积累材料、构思表达、修改润色三个阶段,不论哪个过程,一刻也离不开思维。显然,在作文教学过程中,强化思维训练,是作文教学的固有规律所决定的。学生在作文过程中,又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思维障碍。比如,思维空白——觉得没有东西可写;思维浑浊——不知如何谋篇布局,意不称物,文不逮意,乃至应考背作文、套作文;思维单一——不知如何求新、如何修改等。正如蒋仲仁先生指出的:"学生作文,一般有两大缺点,一是言之无物,一题到手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一是语无伦次,有点儿想写的东西不知道该怎组织。这两个毛病何尝仅仅是语言的问题!根源还在思维能力上。"(《思维?语言?语文教学》)新概念快速作文教学过程中,针对学生的思维障碍,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思维训练,实在是匠心独运。

书的后面用了50多页来讲述了新概念快速作文教学目标内容序列体系,这些司空见惯,从不被我留意的内容出现在这里,给我的震撼不亚于10级地震——原来做学问并不难,处处留心,干什么事都当作研究去做,不能蜻蜓点水、浮光掠影。

我在农村教过三年书,后来到了县城,再后来经过考试成为市直的一名老师,一路上顺风顺水;以前我曾经想过做名师,讲学全国,也曾想过出书专著,写些教育故事;我曾经假期内把新学期的课全部备完,也曾经挑灯夜战备课到凌晨,更有甚写教学反思总结写教育故事一日不间断地坚持了两年------也许走的路太顺,顺境消磨人的意志;也许觉得追求的目标太渺茫,看不到希望而放弃;也许觉得自己比上不足,比下绰绰有余。慢慢地我变得安于现状,没有了追求,放弃了目标,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再反思,不愿意再动脑筋想工作中的任何事,冥冥众生,我做最普通的那个足矣!浑浑噩噩,每天都似在梦游。

振作起来!重新振作起来!即使不成为名师,即使不能云游讲学,总得做些有意义的事啊。

书第246页的《心灵日记》的标题更坚定了我的信念:吃别人不能吃的苦,享受别人不能享受的幸福。我只想用心去播种,即使秋天不收获,但也曾努力过!不为达到什么目标而努力,只为能够扪心自问我虚度光阴时,能响亮地回答没有即可。

谢谢!《曹洪彪新概念快速作文》,震醒梦中人!

读《寻找法律的印迹》有感


读《寻找法律的印迹》有感

文:吴波

第一次见到《寻找法律的印迹》这本书是在网上。无意间看到了《寻找法律的印迹—从古埃及到美利坚》这本书,第一眼我就被这个书名吸引住了,便立刻买了回来。

书到手后,随手翻了翻,精致的封面、优美的插图深深吸引了我,细致阅读下去,本书颠覆了我以往看过的厚重的法律书籍的惯有模式,不再是法条解读式的照本宣科,它用通熟易懂的语句,结合四十多个历史典故,向我们展示了一句句法律术语、一项项法律程序和一条条法律原则。从古埃及到美利坚、从原始社会到近现代、从地中海到古罗马、从英美法系到大陆法系,本书跨越时间和空间的界限,深入浅出渗透介绍了西方的法律文化,展现了法律不断演变进化的辉煌史,带给我极大的震撼,让我受益匪浅。

"只有俾格米人才有权利从这里摘香蕉!"这是本书的开篇章,也是作者向我们阐述的最古老、最原始的关于"权利"的故事,而现代法学的第一要义便是保障和发展"公民的权利",让我们清晰的看到了世界各国关于宪法、财产法、商法、版权法和国际法的先声。

在书中,我们还看到了许多我们熟悉的事件,如震惊全球的辛普森"世纪之审"、轰动世界的"水门案件"、家喻户晓的"米兰达警告"等事件,作者向我们详细的解析了这些事件中的法律常识,这些著名的案件和事件,蕴涵着西方法治精神的精髓、法理学的要义、法律的信仰与原则。比如,自然法高于人定法,公民必须尊重法律的判决,罗马法的"共和"、"自由"、"法治"的伟大传统,恶法非法,公民有不自我归罪的权利和程序保障,国家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等。而本书的剪材和编排,无不按照"自由"、"平等"、"公正"、"权利制约权力"、"自然法和神法高于人法"等这样一些核心的价值元素来进行。

其他诸如古希腊神话中雅典娜基于人性的审判,宣示了古希腊人天然的神学情怀和宗教感受;持天平利剑、蒙眼闭目的正义女神,宣示了古罗马人对法律"成熟稳重"、"公平正义"的期求;贝卡利亚对"罪行法定"、"罪刑相适应"、"惩罚人道化"的论述,折射出了这位天才悲天悯人的人道主义光芒和哲学的激情;让英王约翰低下尊贵头颅的《大宪章》和服从法官判决、依法赔偿平民的德王威廉一世以及现代的夏威夷椰子的民告官案宣示了公民自由和权利的至高无上;轰动全球的纽伦堡纳粹战犯大审判,验证了"恶法非法"、实在法低于自然法所传达的社会正义观念;洛杉矶警察殴打黑人事件和人权斗士马丁·路德的"我有一个梦",宣示了"不分种族的正义和友爱".

作者在叙述西方法律文明的过程中,也没有忘记关照中国的历史与现实,没有忘记表达一位学者内心深处对国家、民族的忧虑。就如作者在本书后记中所言,在一般的中国人心目中,对"法律"二字,是充满了种种神秘、恐惧和深深的厌恶感。因此,作者从一开始,就决意打破枯燥无味的、学院派教科书式的旧框框,而在中国开拓出新型的创新型的普法新文体,这本书是写给千千万万普通公民看的一本法学通俗读物。

看惯了枯燥乏味的法律书籍,此书让我耳目一新,浅显易懂的语言、引人入胜的历史故事,还有作者对祖国的前途、命运的担忧,都深深打动了我,让我始终坚定一个想法:法治,是众人之事,从长远的眼光来看,中国人民的安居乐业,中国社会的繁荣富强和中华民族的重新崛起,都有赖于中国法治社会的建成,有赖于全民族法律素质的提高,作为一个学法之人,更应该身先士卒,为中国法治建设的进步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读《科学教育的原则和大概念》有感


读《科学教育的原则和大概念》有感

《科学教育的原则和大概念》是最近刚出版的科学教育丛书,这本书从为什么需要大概念、支撑科学教育的基本原则、科学大概念的选择、科学上从小概念到大概念、以大概念的理念进行教学这几部分来介绍。

在这本书里作者介绍了科学教育的十项原则:

一、在义务教育的所有年级,学校都应该设置科学教育项目,以系统地发展和持续保持学习者对周围世界的好奇心,对科学活动的热爱,以及对如何阐明自然现象的理解。

二、科学教育的主要目的应该是为了使每个人能够参与有依据的决策和采取适当的行为,这对保证他们个人、社会以及环境的健康和协调发展是重要的。

三、科学教育具有多方面的目标,科学教育应该致力于:

1、理解一些科学上有关的大概念,包括科学概念以及关于科学本身和科学在社会中所起作用的概念。

2、收集和运用实证的科学能力。

3、科学态度。

四、基于对概念的审慎分析,以及基于当前对学习是如何发生的之研究和理解,应该给出为了达到科学教育各个方面目标的清晰进程,指出在不同阶段需要掌握的概念。

五、应该从学生感兴趣并与他们生活相关的课题开始,逐步进展到掌握大概念。

六、学习的经验应该明晰地反应出既包含科学知识,也包含科学探究的理念,并且符合当前科学和教育方面的见解。

七、所有科学课程活动都应该致力于深化学生对科学概念的理解,同时应该考虑其他可能的目的。例如,科学态度和能力的培养。

八、为学生设置的学习项目以及教师的职前教育和专业发展,都应该与为达到原则3中所设目标需要的教与学的方法保持一致。

九、评测在科学教育中具有关键的作用。无论是对学生学习过程的形成性评测,还是对学生学习进展的总结性评测,都必须考虑到所有的学习目标。

十、为了达到科学教育的目标,学校的科学项目应该促进教师之间的合作,并需要社会其他力量包括科学家的参与。

读《义侠的行为》有感400字


今天我读了《爱的教育》一书中《义侠的行为》一篇文章,文章主要写了:在一个教室里,有三四个孩子在一起戏弄那个一手有残疾的买野菜的孩子——克洛西。克洛西急了,拿起一瓶墨水就扔,他们一闪,正好砸到了老师,老师大怒让扔墨水的出来。卡隆好像可怜克洛西,就站起来说“是我扔的”老师看了看他,说:“坐下吧,不是你,扔墨水的出来!”克洛西站了起来哭着说:“他们打我,侮辱我,我气昏了,不知不觉就把墨水扔了过去。”老是吵了那几个同学,对卡隆说了声“你的精神是高尚的!”卡隆不知给老师说了什么,老师对那几个同学说“我饶恕你们!”

《义侠的行为》一文令我感到忿忿不平。竟会有人去欺侮一个有残疾的卖野菜的孩子可洛西,真是可恶!只是家境贫寒就招来“义侠”的戏弄,多么不公平!可卡隆一人让我万分敬佩,他心胸宽广,爱护同学,真是我们的好榜样,他的精神是高尚的!

平日的生活中,特别是在关键时刻,万万不能嫌弃能力低弱的同学,大家要齐心协力,否则自己也会受到麻烦。在生活中,让我们去关心贫苦的孩子吧!

读《高尚的行为》有感500字


今天,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读了《高尚的行为》这篇文章。读完之后真是使我收益非浅啊!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克洛西——一只胳膊已残废的孩子,受到班里的四个同学的欺负。他生气极了,想用墨水瓶扔他们,但是,墨水瓶却打在了老师身上,当老师询问时,卡隆勇敢地站起来想为克洛西顶罪的事情。

当读到“他们用尺子俑他,拿恧子壳掷他的脸,学他用一只手挂在脖子上的样子,把他比划成残废的怪物”和“忽然那个一脸无赖相的弗兰谛跳到凳子上扮起克洛西的母亲挑菜但的样子来。”时。我不禁为克洛西被同学这样地侮辱和欺负他而感到愤愤不平。克洛西本是一个健康的孩子,他的一只胳膊残废了,本来就是很可怜的了。但是,他的同学不仅不帮助他,而且还这样侮辱他和欺负他,使他的身心受创。那四个同学的行为是多么的可耻,使人多么的愤怒。克洛西的母亲是卖菜的又怎样啦!人家就算是卖菜的你也不能瞧不起她!克洛西需要的不是人们的侮辱和欺负,他真正需要的是人们的关心和关爱啊!可人们却为什么偏偏不给克洛西他需要的东西呢?

至今,这种欺负弱小,欺负残疾人的风气依然存在。

比如:去逛街时,看见了一群青年人在欺负一个残疾老人,并把他乞讨回来的钱全都拿走了;公交车上,人们看见残疾人不让座,还把残疾人专用的座位霸了。

我们应该像卡隆一样,尊重残疾人,关爱残疾人,关心残疾人,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欺负弱小,欺负残疾人的风气我们应该把它彻底地消灭!并把敬老助残这种中华人民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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