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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论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19-10-29 来源:互联网

自杀电话读后感。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考虑到你的需求,小编特意整理了“自杀电话读后感”,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自杀电话读后感(一)

人生无坎

◎钟佳雨

近几天一直阴雨连绵,我的心情也一直十分低落,难得是个好天气,本以为心情会随之好转,可看着《自杀电话》一书,我的心情怎么也好不起来。

文中的女孩欣兰是个多才多艺、学习成绩拔尖的孩子,可以说她简直就是十全十美,毫无缺点。可是,有一天,欣兰表演完后,便和三个姐妹一起回家,不幸就在此时发生了,一辆"的士"撞断了欣兰的腿,欣兰从此只能在轮椅上度过一生。

这对爱美、视舞蹈如生命的欣兰来说,无疑是致命的打击。她觉得自己在世界上再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她决定自杀。这让作为心理医生的父亲很是担心,所以整天关注着女儿。

有一天欣兰的父亲要值班了,于是便把她带了去。留在值班室的父亲突然接到电话,要求马上出门去赴急诊,父亲很为难,不知如何是好。欣兰看透了父亲的心思,便催促父亲马上过去,并保证不自杀,父亲这才离去。在确认父亲已离开后,她便小心翼翼地拿出了深藏在身边的安眠药,这是三年前母亲得了绝症后自杀时吃剩下的安眠药,数了一遍后,她又小心地把它们包起。

她还不想自杀,她要凑齐100粒后,再自杀,因为她知道只有吃了100粒后,自己才不会被抢救过来。"叮铃铃"电话响了,欣兰思虑片刻后,接过了电话,在聊了几句后,对方竟把她称为阿姨,或许这跟她拥有播音员的声音,又对心理方面的知识有些了解有关。对方是一学生,她问欣兰世界上有没有完美的东西?还说出了自己脸上有颗痣,很想除掉,但又怕生疤破相。欣兰听后告诉她世界上并没有完美的东西,叫她不要把痣除掉,还劝说着如果一群美人中只有一个脸上有一颗痣,那么这个人就会更加出众。

"叮铃铃——"电话又响了,欣兰再次拿起了电话。这回是一位想自杀的中学生,原来他们班新来了一个同学,和他住得非常近,于是两人经常在一起学习,可是班上的同学、老师和家长都认为他们早恋,于是一气之下,他们真的谈起了恋爱。结果他们俩成绩直线下降,后来那个女孩转校了。对此事,他非常想不开,想自杀。欣兰听了,再三劝他,并让他把地址抄给自己。

他不肯给,欣兰便用刺激法。后来那个中学生,告诉了欣兰自己的地址,当时那学生已吃下安眠药。于是欣兰马上拨了120,学生得救了。可拨电话后,欣兰却醒悟了,原来每个人都有足以让你活下去的理由。后来,欣兰当上了心理医生。

其实,我们一生当中,不可能一帆风顺的,总会有一些绊脚石,而这些绊脚石有些大有些小,但是人生没有迈不过去的坎。因为老天会在给我们关上一扇大门的同时打开另一扇大门的。

或许就在今天失掉石块后,明天能得到宝玉。就像文中的女孩欣兰失去了双腿,照样可以做播音员,做心理医生,照样可以活得很精彩!放眼周边,我们的一些同学仅仅因一次考试不理想或因父母、师长的一句骂就寻死寻活。

我也曾因为眼睛的突然近视后怕双目失明,而哭泣过,伤心过,害怕过甚至想过自杀,可是我还是非常的幸运,当时及时阻止了自己愚蠢的想法。现在我更加明白了,人生无坎,只要自己好好活着,照样可以活得更加精彩,活出最美丽的自己。

人生有坎,前进的道路必然会摔跤,每次摔跤就是一次历练一次成长,就像无法拒绝成长一样,我们无法拒绝坎坷。其实坎坷并不可怕,古人语"跌一跤,长一斤",唯一需要的是跌跤后挺身而起的勇气和勇往直前的毅力。

"人生有坎",但在我们的心里又必须"无坎",坚持"无坎"前行。风雨越大,人生越精彩。

【作者简介】钟佳雨,本文写于桐乡市实验小学六年级学生时。

自杀电话读后感(二)

这几天,我读了一个短篇小说,名字叫《自杀电话》。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名名叫欣兰的小女生,上个月,她和三个同跳芭蕾舞的三个姐妹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一辆醉酒的"的士"猛地撞来。欣兰被的士撞得飞了出去,卧在血泊中。她大难不死,但是双腿粉碎性骨折,她被注定要在轮椅上度过一生。读到这儿,我不禁可怜起小说主人公来,唉!竟然会遭受到这样的不幸,真是悲剧呀!欣兰知道自己最值得炫耀的一部分被那场车祸夺去了,伤心欲绝。决定用安眠药结束她自己的一生,但是,因为一个小男孩的自杀求救电话,燃起了她生命的火苗,让她又恢复了往日的信心,她重拾了自我,重新开始了自己的生命。他把以前的安眠药放在了一个灰色的小盒子里,时时刻刻去看一下,想一想。而且,她把这个男孩的自杀求救电话定为——欣兰热线。让所有受到挫折的中学生重拾自我,重拾信心。

《自杀电话》告诉我了遇到挫折不能低头。要奋勇前行。不能中途低头,得坚持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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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电话》读书笔记550字


生命的价值------《自杀电话》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短篇小说《自杀电话》让我懂得生命的价值。

小说主人公欣兰是一位漂亮的女孩,在一个看似平淡但暗藏杀机的傍晚,欣兰和四个一起跳舞的姐妹,在学校文艺演出刚结束,一起放学回家。一辆醉酒的士猛的撞来,还未谢妆的欣兰便飞了出去,缓缓落地,倒在了血泊之中,宛如天鹅之死。欣兰大难不死,但双腿粉碎性骨折,一生都在轮椅上度过,那双修长的玉腿可是欣兰的本钱,欣兰想到自杀。

一天欣兰出院了,她呆在爸爸办公室,欣兰的爸爸---一位心理医生,需要去见一位病人,让欣兰自己呆在这里。爸爸走后欣兰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一个小药瓶,打开药瓶,把白色药片倒出来数了一遍,不多不少正好五十片,这五十片安眠药是三年前欣兰的母亲知道自己得了绝症自杀用的,被欣兰及时拿走时藏起来,没想到在三年后自己也派上用场。突然心理诊所的热线响了,爸爸不在欣兰接了电话,那是一位中学生,他因为被怀疑想到自杀,欣兰竭力劝说说服了她。欣兰也知道自己的价值,开办了心理热线,名字叫小天鹅热线,声名远扬。

这个小说让我明白了每个人都有价值的不管你是怎样的人,都有自己的特点自己的价值,像文中的欣兰虽然她失去了双腿不可能再为人们舞蹈,但她有丰富的心理知识,开设心理热线,帮大家解除心中的烦恼,我们也一样可能我们某一方面不如别人,但我们也有自己的价值。

自杀论读后感


自杀论读后感(一)

在《自杀论》这部著作中,作者依据自己在序中所指出的研究方法,首先确定了对自杀这个在其它学科中也有广泛研究的问题进行了概念上的界定,以确定一个属于社会学研究的专属领域。作者通过一系列的努力最终对自杀做了一个概念上的界定,就是: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结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的死亡。

接下来,作者主要通过对以前人们所认为的自杀的原因所做的研究进行分析,排除了引起自杀的原因与种族、遗传因素、个人素质、心理状态、精神病、自然条件、气候变化无重大关系,或者说关系不大。最后确定了引起自杀的原因与经济危机、政治危机、社会动荡、改朝换代、工作变迁生活变化等有着密切的关系。特别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这种社会现象之所以会增多是由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分变细所造成的社会病态而引起的。

但是,自杀人数的多少和自杀率的高低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则有所不同。它们与不同的宗教信仰、文化程度高低和两性差异关系很大。在这些自杀者中,作者又按照自杀的不同原因,把自杀分为三种类型,即利己主义自杀、利他主义自杀和由于社会混乱引起的自杀。

为了防止和消除自杀在着作的最后作者提出了一下的设想:1、对自杀者进行惩罚,不给他的尸体落葬,剥夺其公民权利、政治的权力和家庭的权力,没收其财产,以警告其效尤者;2、对悲观主义者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其精神状态恢复正常;3、改进教育,培养人们的坚强性格,增强信念;4、重新发挥家庭在预防自杀中的作用;5、最主要的是恢复行会,建立不同职业的职业组织,使个人命运与集体组织联系起来。

总之,作者通过系统的研究,探索自杀的原因和它的规律性,写出这部系统论述自杀的着作,这在社会学领域内是不多见的,应该说是对社会学的一大贡献。而对于我个人来说。作者在本书中所体现的严谨的学术作风让我惊讶和钦佩。在本书的开头为了能给自杀做一个界定,作者不厌其烦的排除一个个前人的定义和一般人所认为的自杀。为本书研究自杀提供了一个自己特定的领域。后来组着又耐心地分析各种前人研究的关于自杀的原因。最后通过一系列的论证和梳理确定了引起自杀的原因。作者在本书中所体现的对于建立一门独立的社会学学科的努力与思考也让人折服。作者在本书中系统的实践了他说倡导了社会学研究方法,而这正是社会学能够独立存在的最有力的依据。

说起自杀,似乎给人的印象一向是一种极端的结束方式,以生的终结彻底摆脱陷身世事的困扰,似乎死了就能一了百了,自杀论的读后感。不知是否社会越发达人内心反而越脆弱,或者是平日里背负太多,一点不经意的小事都会成为骆驼身上那根最后的稻草,居高不下的自杀率显然已成为许多人关注并为之困惑的焦点,然而,自杀是什么样一种行为,这种行为背后可以挖掘出什么,很多人都有意无意忽略了。但是,早在1897年,法国着名社会学家迪尔凯姆就已经出版了他的着作《自杀论》,该书认为,当个体同社会团体或整个社会之间的联系发生障碍或产生离异时,便会发生自杀现象。利用社会统计的方法,将自杀分成了利己型自杀、利他型自杀、反常的自杀三种类型,充分展现了性别婚否宗教信仰等各种社会事实对自杀这一行为造成的影响。更提出一个观点:即便是看起来完全属于个人意志的自杀,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社会的产物、被社会事实所决定。而且,这个现象可以被经验地描述出来。这本书也此成为社会学里经验主义定量方法论的发轫之作。带着疑虑,笔者翻开了《自杀论》在全书开篇,迪尔凯姆先对自杀这一概念作了详细的界定,并且说明了为什么从个人心理层面研究自杀没有意义,有意义的是自杀率。很显然,作者一开始就将自杀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而非个人行为去研究,由此延伸出去,开始分析气候、环境等各种因素对于自杀率的影响。但是,从长篇累牍的描述抽丝剥茧,我们可以很容易发现作者写非社会因素的原因其实仅仅在于为了证明气候等自然环境因素不影响自杀率,有影响的是社会因素,譬如宗教信仰、婚姻状况等。在对变量与变量之间关系的分析中,逐步深入,试图找出理论上的解释。

生命是一杯清水,加进泥沙,它就让你浑浊;放入茶叶,它就回报你四溢馨香。生命是一张白纸,洒上尘埃,它就变成荒漠;涂上七彩,它就回赠你瑰丽花园。每个人都是生命的主人,手持岁月的丝条,我们在编织着奇迹,要让生命放射灼灼之光,我们需要学会善待生命。善待生命,让生命之色美丽不改。

读罢此书,头脑中没有一点清晰的印象,这是读经典着作后的常态。但翻阅笔记及翻看目录后,一条清晰的逻辑思路就出来了。迪尔凯姆首先定义了自杀,他认为,自杀是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后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死亡。由此可以看出,自杀是死者的主动行为,而非被动的。但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死者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呢?这是作者主要探讨的问题。迪尔凯姆论述了此前各种研究中自杀与非社会因素的关系。非社会因素包括个人的心理因素、生理状况、自然环境及仿效行为。个人认为一个人的自杀行为固然会受到非社会因素的影响,但这些非社会因素绝不是造成自杀的决定性因素,更不能作为解释社会自杀率的最终依据。不过,迪尔凯姆在书中表明:影响自杀的非社会因素是不存在的,不论是利己主义自杀、利他主义自杀,还是反常的自杀,都是社会环境影响的结果。

迪尔凯姆通过做了纵多比较和考察了纵多资料后,油疯子最多的地方是自杀最少'得出神经错乱不是自杀的最终的根源。比较了各国的酒的消费量和自杀率的关系,得出了酗酒跟自杀的关系是虚构的。新教的自杀率比天主教和犹太教高,比较研究后发现天主教和新教之间唯一的基本区别是,后者比前者在更大的程度上允许自由思考。表现在:天主教徒自然而然地接受它的教义,不加思考。他甚至不能对它的教义进行历史的检验,为了使传统不致发生变化,巧妙地建立了一整套权威的等级制度。一切变化都是天主教思想所厌恶的。而新教与此不同,新教徒是信仰的创作者,圣经掌握在他手上任何解释都不能强加与他。由于犹太教的人数比较少,所以他们就得用很强的共同信仰来抵御舆论的敌意,因此天主教和犹太教的宗教一体化比新教强,所以宗教的一体化与自杀率成反比。无论宗教还是家庭生活,如果集体意识,集体感情越强,对自杀的免疫能力就越强。这是通过比较宗教之间。单身者和已婚者。丧偶者之间的自杀率而得出来的。最后他提出即便看起来完全属于个人意志的自杀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社会的产物,被社会事实所决定,所以要研究自杀,必须从社会因素着手---社会道德规范。

看了《自杀论》这本书之后,我被涂尔干那种敢于突破传统,确立新思想,讲究证据,多方面来分析问题的精神深深感染了。对与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我们不能凭感觉就以一概全,要善于发现,敢于探索。对于社会学专业的我,要学会用全面的观点来分析问题。这是我看完自杀论最大感触。

《自杀论》读后感


《自杀论》读后感

刚听到有《自杀论》这本书的时候,心里默默在想:自杀不就是某些人因为情感受挫、心理障碍、家庭矛盾突出、以及学业和就业压力、经济压力、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而轻生的行为吗,而自杀的方式来来去去不就只是跳楼,跳海,服安眠药等等吗,居然还有人可以将对自杀的论述写成了一本着作。阅读了《自杀论》之后,才发现自己原先对自杀的理解是有多么的肤浅。

第一次阅读完《自杀论》的时候,简直就是一头雾水,根本没办法看懂《自杀论》的内涵。那时就想起麦老师说过:“看不懂就对了,人家用了毕生精力写出来的着作,怎么可能让你一下子就看懂呢”。说的没错,一本伟大的着作当然是需要我们一次次反复的阅读,反复的推敲,反复的琢磨,才能够一点一点的理解整本书的真谛所在和精华所在。直到第二次阅读《自杀论》,才对《自杀论》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要想深入理解一本书的内容,就必须先了解书的作者。《自杀论》是涂尔干的一部重要社会学着作。作者涂尔干为社会学确立了独立的研究对象,即社会事实,他把社会事实分为运动的状态和存在的状态。而“社会秩序”是涂尔干一生学术研究的主题。涂尔干为了能在《自杀论》中更加全面地论述自杀,参考了各种的文献与有关的着作,并收集了相关的资料,再通过归纳总结,得出了对自杀的论述。他在社会学名着《自杀论》中提出了一个社会学理论:快速发展的社会致使道德意识未能跟上道德危机,这使人们失去应有的集体感、纪律感和社会团结感。而自杀正是由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分工的变细所造成的社会病态而引起的。在作者眼中,所谓自杀就是“任何有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结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的死亡”。随后作者又按照自杀的不同原因,把自杀分为了利己主义自杀、利他主义自杀和失范型自杀。

《自杀论》探讨的是欧洲国家的自杀,并通过比较自杀的总数和总人口之间的关系来衡量这种倾向的强度,即自杀死亡率。与其他社会学着作相比,《自杀论》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运用了社会统计的方法,列举了大量的数据和经验资料,有些数据甚至是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数,并且通过统计交互表格的形式,将相关自杀的人数和自杀率较好的呈现出来,更确切地说明自杀现象受到自身的心理状态、性别、婚姻、种族、宗教信仰、社会稳定等社会事实影响。通过阅读《自杀论》,我们便会慢慢的发现不能持有阅读其他着作的那种心态与逻辑思维去阅读《自杀论》。因为如果我们只是单纯地看《自杀论》,对书中提到的与自杀相关问题与结论不加以自己的分析与理解,一味地往下阅读,便会发现后面的结论会对之前的结论给予一定的否定,所以阅读《自杀论》时要敢于对社会事实提出质疑。在认知心理学中,自下而上的信息加工称为数据驱动加工,自上而下的信息加工称为概念驱动加工。在数学理念中,“个别——特殊——一般”的推理形式称为归纳,从普遍性结论或一般性事理推导出个别性结论的论证方法称作演绎法。然而《自杀论》中探讨自杀的时候也用到了类似的方法,例如《自杀论》中第二编第一章确定社会原因和社会类型的方法,从整体到各个部分来分析社会自杀率,只有联系决定整体的各个原因才能分析整体。探讨一个问题,可以从多角度去思考,多方面去理解,并且通过多种方法去分析推理,即使是这一刻得出了这个结论与事实,下一秒任然可以否定和推翻前一个结论与事实,结论没有绝对的对与错,正如麦老师说过“学术的价值在于被别人批评”。

《自杀论》中所提到的自杀可分为利己主义自杀、利他主义自杀和反常的自杀。各种类型的自杀分别有各自的基本特点与继发性变化,不同类型的自杀相互之间也有一定联系与区别。其中谈到利己主义自杀时,是从家庭和政治生活的角度来观察自杀的。不难理解婚姻、家庭与自杀率的关系是:已婚者丧偶者独身者,在探讨这方面内容的时候更是引出了免疫系数这个概念来加以论述,免疫系数的高低也因性别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当探讨利他主义自杀时,就会新奇的发现之前我们一直认为的只有极端个性的人或脱离社会的人会导致自杀的观点是片面的,熟不知个性不充分的和过分融入社会的人也容易自杀。军人是利他主义自杀的典型代表,在探讨军人人数是同样提到了增加系数这个概念。

最后《自杀论》中提到“一旦确定了弊病的存在、内容和原因,如果我们因此而知道了补救办法的一般特点和应该何时使用这种补救办法,那么重要的不是先制定一个周密的计划,而是果断地行动起来”。所以行动起来吧,和事物直接接触,在过去的形态中寻找新生活的萌芽并促使其开花结果。

读后感1500字《自杀论》


在《自杀论》一书中,迪尔凯姆试图从社会与个人的关系上解释自杀的原因。 他把自杀划分为 4 种类型,即利己型自杀、利他型自杀、失范型自杀和宿命型 自杀。

认为利己型自杀产生于极度的个人主义。社会的人必须 以他为之服务的社 会作为生活前提,他需要一种高于自我的生活目标和意义。如教徒的生活目标是 宗教信仰。西方近代个人主义的发展使个人与家庭、宗教和社会相脱离,从而使 一些人感到生活空虚并失去目标。迪尔凯姆指出,利己型自杀多发生在基督教教 徒、自由职业者、未婚者、离婚者中间。利己型自杀与社会的整合程度成反比。 犹太教、天主教、英国公教都有更强的整合力量,而基督新教在规定教徒生活目 标上缺乏强制力;独身者、离婚者比有家室的人较少地负有义务;从这些脱离了社 会义务和束缚的人们中产生出更多的自杀者。

利他型自杀产生于过分地屈从于一种社会目标和意义,过密地结合在社会 中,以致个人失去了自主。迪尔凯姆以欧洲军队为例说明利他型自杀。在军队里, 士兵被训练得不看重自己的价值,使他们感到被一种社会价值所扼杀,失去 了自我,失去了生活的乐趣,因而军人的自杀率高于普通百姓。

失范型自杀由社会混乱所导致,在混乱中社会成员的行为失去了规范,增添 了痛苦。迪尔凯姆认为,欲望与满足欲望的手段之间的不平衡是一切生物痛苦的 根源。动物的生理机制为其欲望划定了界限,而人的欲望却是无止境的。他占有 的越多,欲求的就越多,所获得的未能满足需求反而刺激了新的欲望。欲望有界限, 人们才会感到满足和快乐,而欲望的限定只能来自社会。社会形成了一套等级秩 序。不管这个秩序是基于世袭还是个人成就,正常社会中的秩序总是被大多数成 员接受的。当社会成员认为这种等级原则合理,自己应处在某一特定阶层中,他 就欣然地接受该阶层给予他的限定,欲望与手段也就有了平衡的可能。当社会发 生动乱、变迁时,人们失去了种种秩序和规范,欲望与手段不协调,行为混乱而 无节制,遂造成种种痛苦,导致自杀率升高。迪尔凯姆把工商业者在经济危机中的自杀现象视为此种类型的例证。

宿命型自杀是由于社会控制过度造成的,个人失去了任何希望。迪尔凯姆认 为这种类型的自杀在现代社会并不常见,他没有对此作详细的讨论。

迪尔凯姆总结其自杀研究,提出了 3 个命题:社会的人需要一个高于个人的 社会目标;对这个目标所负的义务不至于使他失去自主;他的欲望应受到社会秩序 给予的一定程度的限定。在自杀原因上,迪尔凯姆并不完全否定个人生理上的因 素,但认为那是次要的,社会原因才是主要的。他认为,当一个社会不能提供上 述 3 项条件时,一些心理上脆弱的个人就可能会自杀。

迪尔凯姆说:集体的感情之所以有一种特殊的力量,是因为使每个人的意 识体验到这种感情的力量在所有的人当中互相引起反应。因此,这种感情所达到 的强度取决于共同感受到这种感情的个人意识的数量。因此主要的方式就是增 加人际交往,积累更多的亲情友谊,使之不太感到孤独和空虚,也就可以维持生 的乐趣,如斯宾诺莎所说的使一个人较少想到死。

打电话读后感


打电话读后感(一)

语文课本上有一篇叫做《打电话》的文章,令我感慨万分。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小女孩来到一个报亭,给远在家乡的母亲拨了一个电话。在电话中,小女孩告诉妈妈许多关于她在这里的新情况,到最后不禁泪如雨下

女孩放下电话筒,老板习惯性地把头转向电话机。天哪!他突然发现话机的电子显示屏上没有显示计费,电话根本没有通!老板疑惑地看着小姑娘,小姑娘告诉他,她妈妈已经去世四年多了,每次看见别人往家里打电话时,她也想给妈妈打个电话老板感动了,答应小姑娘,可以每个星期都到这里来,给妈妈打电话。

这是一篇不错的文章,令我既感动又深思。感动的是,小女孩多纯朴啊,老板多善良啊,一根电话线和一个并不存在的电话号码,把人间和天堂、心灵和心灵连接了起来。

同时,令我深思的是,小女孩不能承受妈妈离开她的残酷现实,只愿意生活在幻想中、生活在有妈妈的世界上,她这样做行吗?如果一直不能勇敢接受现实的残酷,她长大以后如何自强自立呢?还有那位好心的老板,他让小女孩每周都到他这里来,给她已经不在的妈妈打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电话,虽然是想让小姑娘开心一点,可是,如果他能够进一步开导她,你的妈妈已经去世了,已经离开你了,你应该勇敢地面对一切,振作起来,好好学习,这样,你的妈妈在天上才会高兴的。如果他这么告诉小姑娘,结果会怎样呢?

文中的小姑娘也蛮可怜的,小小年纪就失去了妈妈,10多岁就跟着舅舅去外地打工,她是多么想给家里打个电话呀!今天,我看了看我家的电话单,125.60元,这么贵的话费,其中至少有一半都是我打的,可打给我那在上海工作的妈妈又有几个呢?只有当妈妈打电话来问候我时,我才感受到妈妈的怀抱象天堂一样。

所以,这篇好文章让我明白,要珍惜眼前你所拥有的,不要等失去了才去后悔;如果已经不幸地失去了,也要勇敢的面对现实。

今天,我学了《打电话》这篇课文,令人捧腹大笑。

这里面的主人,一件约别人看戏的小事,他就打了好几个钟头。要是我,半分钟不到就搞定了。

他说来说去,结果白打了,因为他们已经晚了。

这里面,有一段很搞笑,那就是喂,我找小王,我的未婚妻,她是女的。你说好笑不好笑,这谁都知道未婚夫是男的,未婚妻是女的嘛,他还要在电话里说,真是废话多啊!

我明白了公共电话时间不宜太长,因为太长,就会耽误别人,家里的电话时间也不能太长了,不然外面有什么紧急的事情,就打不进来了。

《自杀论》(读后感参考)


《自杀论》读后感最近终于读完了《自杀论》这本社会学经典著作。书很厚,有400多页密密麻麻的字,通篇围绕自杀来写。读完后,我十分佩服迪尔凯姆,竟然能把自杀这一大家司空见惯的现象研究得如此新颖、透彻。我感觉,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在于:我们通常认为自杀是个体因素导致的,的确自杀者往往伴随着抑郁、激情、悲观等特征,或遭受了一些巨大创伤;或者一些研究者认为,气候、酗酒、城市化等外界因素的导致了自杀,然而,迪尔凯姆使用西欧各国的自杀数据、表格,用严谨的假设、完美的推论,近乎苛刻的分析,将已有假设不断地推翻,在推翻别人假设的同时,不断接近、并验证了自身对于自杀的假设,即自杀率在各国长期保持稳定是由社会因素导致的。就像读侦探小说一般,“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连连发出“哦,竟然是这样”的感叹!我感觉他得出的几种自杀类型也很有意思:利己主义自杀、利他主义自杀、反常的自杀。此外,他最后提出,虽然自杀本身在社会结构中是正常的,但当时社会中自杀率的迅速增长是不正常的,反映出社会结构出现了很大问题,并且,自杀更多是利己主义自杀的增长,反映出个体与社会之间联结的减弱,个体脱离于社会结构的控制。由于科技的进步、交通的发展、个性的释放等因素,家庭、宗教、国家在世俗社会中都不能起到减少自杀的作用,那么,只能寄希望于各种职业行会,起到一种共同体的作用,来加强有共同职业、兴趣的人们之间的情感联结与互动,作为一种高于个体的社会结构对其发挥持久的、频繁的影响,或者说起到一种社会控制作用,防止个体过于走向个人主义的极端,而脱离与社会的联系,以此来减少自杀率。迪尔凯姆并未就行会进行分析,而只是提出了这一问题,把问题留给了后人。我觉得,很多事却如他所言,以我为例(而我只是广大在外求学、在外工作或打工青年的一个缩影)作为从小乡镇走到大城市读书的孩子,与家庭的互动、联结较为薄弱,鲜有宗教信仰,而国家并非经常能影响到我的具体身心行为,那么,我与社会的联结要通过什么中介达成呢?与我互动最多、影响较大的是导师、同门师兄弟姐妹、同学(从小学到研究生的同学),而这些,就属于共同兴趣、共同经历、或共同职业形成的群体,这不恰恰是迪尔凯姆所说的“行会”么?所谓的大家,便是这种既能总结或推翻过去研究,又能提出、验证当下自身的独特论点,还能预设、推论未来的研究方向与社会某方面发展的人吧!

《自杀论》读后感3000字


涂尔干对于自杀的完整定义是: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结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死亡。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所谓的自杀是指自杀者已经意识到了自己采取这种行动的后果,这就排除了非意识因素存在的可能。

在涂尔干看来自杀虽然是一种个人的行为,然而却并不属于心理学的范畴,在书中他这样写道:不能把自杀看成是孤立的、需要一件件分开来考察的的特殊事件,而是要把在一个特定社会在一段时间里所发生的自杀当作一个整体来考虑,这个整体不是各个独立事件的简单总和,而是一个新的和特殊的事实。在这里涂尔干将自杀这一社会现象作为了社会事实,使自杀脱离了心理学的范畴,成为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在涂尔干看来社会事实作为物,具有客观实在性,它们不会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因而就具有超越个人的集体普遍性。换句话说:存在于社会各处并且固有的,都可以被称作社会事实。从定义上看,自杀属于社会事实的范畴,这种具有明确界限的社会事实,使得社会学的研究范围不同于哲学和心理学,体现了涂尔干为社会学正名的雄心。

自杀作为一种社会事实就必然和社会环境的关系紧密相连,社会环境决定着社会中自杀人数的变化;而一个社会中自杀率和自杀人数的变化恰恰可以反映出,该社会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条件的变化。全书中,作者对于自杀研究的基本思路就依此展开:通过对某一社会中自杀人数或自杀现象数据案例的收集,来分析不同社会背景或社会环境下影响自杀的内在社会因素,并通过相应的理论建构和假设来寻求对该现象产生原因的解释。

在自杀的社会因素中他写道:在任何时候,决定自杀人数的多少都是社会的道德规范,自杀者这些动作所显示出来的实际上是某种社会状态的继续和延伸,社会的精神状态会以萌芽的形式存在于个人的精神状态之中。对于任何个人的意识来说,集体意识几乎都是外在的,因为每个个人的意思只包含其中的一小部分。而整个自杀论的写作都是基于这样的方法论。

作者在本书的开头通过大量的篇幅来否认过往关于自杀的研究,就是因为过去人们将自杀研究者将自杀归结为是由个人的心理因素所造成的(如心理变态、精神疾病),要么归结为种族或遗传,抑或是自然环境,按照涂尔干研究所依据的方法论,这些显然不能揭示属于社会事实这一范畴的自杀现象的本质。在研究过程中,作者观察到过这样的一个现象,在同一个场所,人们会选择用同一种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这个社会现象具备这样一个特征,即自杀的传递性或传染性,自杀这种行为中内在蕴含的思想或者情感,如何在人们之间进行传递,人们对于他们的记忆又不至于消失。过往对于自杀研究由于仅仅局限与个体或自然环境,因此无法对该现象进行解释,这也为作者在书中对过往自杀的研究的反驳提供了依据。

因此,作者要撇开作为个人的个人,以及他的动机和想法,来直接分析和考虑社会环境因素的变化对于自杀的影响。因此作者对于自杀类型的区分正是基于不同的社会环境因素:区分出了自我主义自杀、利己主义自杀以及反常的自杀。

关于利己型自杀,主要分析了:宗教信仰、家庭、政治团体等因素。比较信仰不同的社会群体的自杀率,通过对资料的整理发现,信仰天主教的自杀率要低于信仰新教群体的自杀率,对此作者给出了极富创造性的解释,认为根源在于宗教制度而不在于宗教信仰。天主教徒之所以比新教教徒更加的不容易自杀是因为,其宗教教义的统一以及由此形成的严格的宗教教规和教阶制度,这使得天主教宗教群体的集体状态更加的牢固从而缓解了自杀行为倾向。在其后对于其他因素的分析中,作者都得到了自杀和社会环境因素之间的相关关系,其中对自杀具有缓解作用的因素都具有一个相同点:他们都是高度一体化的社会。反之,使自杀率较高的社会群体都是十分的松散,个人难以依靠与归属,最终沉浸在个人的世界中,割断了同社会的联系。当社会对于个人来说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时,或与自杀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最好的选择吧。

关于第三种反常的自杀,抑或失范型自杀。它产生的原因是社会失范时混乱所造成人的自杀。在这里所讲的社会混乱不仅仅是指危机,而是指一种社会急剧变革所造成的混乱,因为这种混乱打破了原本社会生活的平衡,破坏了原有社会人们观察衡量世界的行为标准。人们在短时间内如果无法适应社会急剧变化后的新环境,就容易受到挫折而感受到一种莫名的痛苦,当这种痛苦无法忍受时,人们只能结束自己的生命。在我们生活中有的人可能会有这样的经历,当进入一个新环境,发现原有的标准被重新定义,内心总有一种不安和恐慌,这就是社会环境所带来的。

反观这两种自杀的类型,我们可以看出其中内在蕴含的相同之处,都是人们难以在社会中寻觅到一种归属。到这里一个巧妙地循环似乎就出现了,因为通过分析很容易就可以回归:人是社会的产物这样一个结论,人生活的最高意义归于社会,人本来就要生活在社会的约束之中,因此不存在绝对的自由;社会的混乱往往会造成人性中欲望的泛滥,社会按照它的本相来塑造我们,将宗教、政治信仰和道德注入我们,它调节我们的行为。我们为了扮演我们的社会角色,去竭力扩充我们智慧,进行我们的一切社会活动。总之,我们的一切行动产生于社会,换句话说,我们每个人都是具体化和个性化的社会本身。(从这一角度来看,涂尔干将社会看作了一个实体,这使我想到了社会唯实论。)

进而,涂尔干提出了人的两重性的概念。人不仅是一个自然人还是一个社会人,人的存在所追求的不仅仅是肉体上的关于物质性的满足,还在于那超越物质的关于精神层面的归属,两者之间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

想要追求到其中一个目标,我们自身就必须出现分裂,讲到这里我想到了周末刚刚看完的赵氏孤儿。

在赵武长大了解到真相并亲手杀掉屠岸谷后,程婴选择了自杀。

借助上述理论来分析的话,在程婴身上对于某种精神层面的追求所产生的张力,已经超越了他自身这个矛盾共同体所能承载的限度,当最后的愿望达成时,对于他来说死亡就是其实现精神追求的最佳手段因此任何关于道德精神的行为都意味着牺牲。

自杀行为和人的两重性有着密切的关系,现代社会自启蒙运动后,所出现的关于上帝死了,诸神的狂欢,一切皆有可能等哲学言论无不反映着人们理性无限增长,世俗的阀门被打开,人们无法再从上帝那里获得尘世生活的意义,欲望的洪流汹涌而来但却没有任何限制,职业伦理的缺失,以及道德领域的混乱在不断冲击社会,也同样是在冲击着人本身。

涂尔干这部以自杀作为研究对象的著作,其内在的深度已经远远超越了单纯自杀这一社会现象,作者以自杀作为自己理论的逻辑起点来透视社会,自杀现象的背后的社会力量才是作者真正关注的对象。体现了作者对于社会敏锐的观察以及思考。

《自杀论》的读后感2000字


迪尔凯姆作为经典时期著名的社会学家,其著作对社会学科的影响是巨大的。读了《自杀论》后受益匪浅。在《自杀论》中,我看到的不只是在论述自杀本身,也不仅仅书向读者展示了人们为什么自杀,自杀是否正常,自杀有什么类型更重要的是他在这本著作中向我们说明了社会与个人,整体与个体,团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而尤显得突出的是其实证主义和运用数据进行定量研究的分析方法。从《自杀论》一书中我学到了很多,在此,我想主要通过以下几个点来谈谈我对这本著作的体会。

关于自杀在《自杀论》中,迪尔凯姆论述有两个理论基础,其一在于他认为社会是存在于个人之外的,社会不光是个人的简单累加,社会是超乎个人的客观存在,它不从属于个人,相反的他约束个人,管制个人,对个人的行为产生极大的影响。他理论的第二个基础在于群体的自杀与非社会因素无关,至少说关系不大。迪尔凯姆是如何来分析得出这个伟大的结论的呢?他首先提出自杀与人的心理因素有关的研究假设,通过数据分析得出一个结论:最有利于自杀的个人身体状况心理状态不是某种明确和无意识的倾向,而是某种一般的和不明确的天赋,很容易根据不同的环境采取不同的形式,可以是自杀,但不一定是自杀,因此不能说明自杀的原因。[2]由此他进而提出了第二个研究假设:自杀与自然条件有关联。然而,事实说明气候温度。等自然条件与自杀之间没有明显的对应关系。通过分析得出直接刺激社会生活的不是物理环境,影响自杀人数多少的尤其不是物。关于自杀,作者是怎样来论述的呢?

1、概念的澄清在迪尔凯姆的这本著作以及他的其它作品中,对于概念的澄清是很注重的,迪尔凯姆通过对以往概念的比较,再加上自己的实证分析进而得出自己的概念: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结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的死亡,叫做自杀。

2、原因的剖析

人类比其他任何动物都更需要团结合作和群体支持,没有人类社会中横向的合作和历史上纵向的继承,就不可能有当今世界发达的人类文明。人类的具有延续性的文明绝对不可能是由人类的某个个体单枪匹马的创造出来的,任何一个个体相对于社会来说都显得太渺小,没有能力对整个文明做出决定性的影响。因而任何推动社会变化的力量都是由互相合作的群体所施予的。迪尔凯姆在否定一切非社会因素的原因后,认为每一个社会群体对自杀都有一种特殊的倾向,这种倾向既不能用个人的心理器质结构来解释,也不能用自然环境来解释。由此,通过排除法,这种倾向必然取决于社会原因,而且本身构成一种集体现象。

读了这本名著之后,让我对自杀的定义、原因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迪尔凯姆作为经典时期著名的社会学家,其著作对社会学科的影响是巨大的。读了《自杀论》后受益匪浅。在《自杀论》中,我看到的不只是在论述自杀本身,也不仅仅书向读者展示了人们为什么自杀,自杀是否正常,自杀有什么类型更重要的是他在这本著作中向我们说明了社会与个人,整体与个体,团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而尤显得突出的是其实证主义和运用数据进行定量研究的分析方法。从《自杀论》一书中我学到了很多,在此,我想主要通过以下几个点来谈谈我对这本著作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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