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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黄昏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19-10-29 来源:互联网

《黄昏的发明》读书笔记。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黄昏的发明》读书笔记”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黄昏的发明》读书笔记

这不是一个完美的爱情故事。一个刻碑人和一个少女错过的爱情,错过了一辈子的爱情。记得以前看过一本书,里面有一句话:我害怕的不是与你在一起后失去了什么,而是后悔没有与你在一起,错过了你。就那么一句话,就触及心底。

这篇小说看完后,我对爱情有了不一样的看法。丝丝和石通哥的爱情之所以会使一个悲剧,最主要的原因在石通哥的身上,他的自卑他的懦弱都伤透了丝丝的心,而丝丝因为爱情没有得到实现而被迫嫁给了自己不爱的人,石通哥也一生未娶。他们的第一次接吻是丝丝主动促成的,在丝丝要求石通提亲的时候,他退缩了,在丝丝被别人提亲了后,石通也没有任何的行动,在丝丝要求一起逃跑的时候,石通也没有答应。在看到这些的时候,真的恨不得骂醒石通那个迂腐的木头脑袋。

最后丝丝还是嫁给了别人,被丈夫打骂,生活得很不如意。在那个时候他们没有丝毫的想要离开的想法,用丝丝的说法就是:“还能咋着办?离了婚跟你,你也没胆量要我,再说,娃子一堆了,如今让我走,我也硬不下心来了,凑合着过呗。”即便是他们已经不可能了他们的心里还是有着彼此,他们之间是有爱的,可是他们不够勇敢,错过了就过了,那就是一辈子的悲剧。人们总是在害怕着未知的东西,往往因为一些自己一些对未来的害怕而选择放弃现在拥有的一些东西,

如果他们能再勇敢一点,在刚开始的时候就去丝丝家提婚,或者是在结婚前一起离开,那么他们还会这么遗憾么?最后丝丝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而石通在悔恨中为丝丝刻碑。石通做了他在这段爱情中也许是最勇敢的一件事,那就是为丝丝刻了一块碑,称丝丝为自己的妻。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呢?丝丝已经死了,作为别人的妻。

什么是爱情?这个问题在不同的时代被不同的人追问着,每个被问到的人都会有自己的一套说辞。柏拉图说,两颗心灵很孤独,彼此需要慰藉,就叫做爱情。丝丝和石通哥就是那两颗孤独的心灵,彼此在一起才是最幸福的状态,可是爱情是需要勇敢的,石通没有勇敢地抓住丝丝一次次伸过来的手,所以他们就这样错过了。所以我说这是一个不完美的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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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下帝国黄昏——《三体》读书笔记2500字


太阳下帝国黄昏——《三体》读书笔记2500字:

距离看完《三体》已经过去几个月的时间,当时合上书本后立刻翻滚沸腾的想法已经凉了大半。不过这样也好,因为在写读后感或者游记方面,我是不赞同趁热打铁的。冷却几个月,这时候还记得住的片段,那才是真喜欢。

对于《三体》我是难以评价的,因为在很多的领域,他拓展了我的认知边界,对于远远高于我认知水平的书籍,我没有资格做出评论。

那么就谈谈体悟吧。存在一种对于三体的评价:刘慈欣不擅长塑造人物,尤其是女性人物。相对于《三体》的情节、主题挖掘、场面描写来比较,《三体》在人物塑造确实不是强项,存在人物略扁平化,符号化的特点。这里要吐槽下读到罗辑和庄严的互动段落时,我几次脸酸得读不下去,到现在也理解不了庄严这个觉得存在的意义为何,难道只是让逻辑浪子回头的转折?然而抛开这些占据篇幅较小的人物描写来讲,《三体》非常成功地塑造了逻辑和程心两个人物。他在极为宏大的背景下,塑造了两个年轻人跨越百年的成长,而且让人觉得合情合理、触目惊心。也正是因为大刘对于人物偏向于扁平化的性格塑造,让我们看到人类文明和三体文明,乃至后面的更多更高级的文明价值观之间的对联式对比。

在完完整整看完《三体》之前,我曾经在知乎上刷到很多读者对于程心这个角色的口诛笔伐,“圣母”“白莲花”“戏精”这样的评价占据了大多数,而对于罗辑和章北海的评价则更偏向于正面。受到剧透党的影响,我在程心出场之初就就给她贴上了“圣母婊”的标签,直至到了《三体》的最后十分之一,还是对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败事有余,几次让地球文明遭受灭顶之灾最后可能毁灭宇宙的女人厌恶至极。

但是看完了最后十分之一,我对这个角色恨不起来了。我甚至认为,如果地球上只有一个人背负着地球文明活下去,那么这个人应该是程心。因为她就是人类。罗辑、章北海、维德一流,他们已经超出了人类的范畴,那么就作为人类社会偶然产生的异类,留在地球往事里吧,最能代表地球文明之伟大、卑微、平凡、独特的人是程心。

程心是带着爱与美的光环出场的,她在云天明最最甜蜜最遥不可及的梦想中登场,然后代表人类,给了云天明最残酷的审判。这个出场像极了程心的命运——代表着人类的善良纯洁与爱,背负着人类的命运,在情感与责任之间摇摆,最后以自恋的、高高在上的姿态轻飘飘地做出裁判。全人类生死攸关的大事,在她的世界看起来像是一场舞台剧,她是剧中最闪亮悲情的的女主角。你想责备她,但是站在全人类的道德顶点不容反驳;你想劝她干脆放手把执剑人的位置让给别人,她却隐秘地迷恋着权力带给她的强烈的自我认同感,以献祭者的形象愈演愈入戏。程心是全文最精致最复杂也是最让让人拍案叫绝的角色,这标志着大刘对于人性有着让人难以想象的深入了解和把握。而最让我感慨不是程心身上细微的恶,而是她巨大的善。这种善良让作为读者的我对于人类的未来和文明感到绝望。

在程心登场的初期,她还有着作为小女人的自怜自恋和虚荣,但是越接近后期,她在不断接受命运的洗礼后愈发地纯粹——纯粹地以自己地价值观和不容置疑行为准则“维护”着人类的社会。尤其是人类被三体人赶到澳大利亚后,程心万念俱灰,那个时候死亡对于程心反而比活下去更美好,但是程心没有这样做。她依然选择为了人类奋斗下去,这个时候她的精神已经不是一个自恋的圣母,而是真正地接近圣母了。这种“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接近人类的大善。而这正是作者最冷酷的嘲讽,就是这样一个大善人,这样一个接近纯粹的缪斯,她把人类又一次推向深渊。注意,是“又一次”,作者没有把人类命运放在偶然和不幸上面,而是通过一次次化险为夷后的陨落暗示着,“程心们”引导下的人类社会必然灭亡。纵然有着章北海,罗辑,维德等一干人类叛徒从中“作梗”,那也不过是延缓人类灭亡的时间或者留下一线生机罢了。

我承认大刘在塑造人物的时候,其中相当一部分的人物都没有足够地多面,但是他们组合在一起,可以说是呈现了完整的人性。罗辑代表着人类中反叛分子,他不羁又坚毅,冷酷又温暖;章北海是从一开始看透了人性的人,他对于人的失望让他毫不犹豫地背叛了这个族群;维德与其说是地球人,更像是混入地球人的三体人,他的价值更接近于三体人的价值观;读书笔记而程心,代表着人类最大的特质,道德、善良、与爱,虽然她的爱中掺杂着自私,但是我们从来不曾否认,爱本身就包含着自私和自恋。所以我说程心最复杂,也最接近于人。也正因为如此在本文的最开始,我便讲如果地球上只有一个人带着人类的基因活下去,那个人应该是程心。宇宙中已经够拥挤了,已经有太多的冷漠和理智,人类的小飞船像一只浮槎浮于海上,注定成不了气候,为什么还要再给数不尽的星际战争中加上不起眼的一笔呢。

“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这句话或许不仅仅是人类聊以自慰的借口,也是整个《三体》故事最后的叹息。即便是是浩瀚的宇宙,也有终结和重启的一天,人类又何必苦心经营,让自己并不高级的基因再苟延残喘一时。

我非常喜欢人类的结局,歌者文明漫不经心发射过来一张轻飘飘的二向箔,就对整个太阳系进行了降维打击。于是人类所有的分歧、信仰、挣扎、绝望都变成一副画,那些远古的传说,现代的科技,人类所有的文明都以这种宏大的诗意的方式终结同时又获得了永生。那是太阳系的最后一次日落,所有的人种,所有的阶级,所有的民族的人们都手拉着手接受最后的审判。刘慈欣极尽华丽描写了太阳的二维化,他的描述之美让人心碎,也让我不敢再看第二次,因为我怕过度的阅读掩盖第一次阅读时给我的震撼。它让我想起了在德国新天鹅堡看到的头顶的壁画:大厅的中间是金灿灿的太阳,人类神话和各种动物都围绕着太阳,那种颜色极美,太阳光线长长地延伸出来,讲宇宙和生命连接在一起。我想象中的太阳二维化便是那样的颜色,人类的空间和时间所有所有的历史,在那一瞬间重叠、凝固了。

太阳系上最后被二维化的是冥王星,书里面的最妙的描写来了——冥王星上下了一场甲烷雪。这是地球文明最后的挽歌,地球往事落下了帷幕,我不禁想起了红楼梦: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作者:古庐鹿鹿

《格里格海的细雨黄昏》读书笔记及感悟2000字


《格里格海的细雨黄昏》读书笔记及感悟2000字:

文:申申申。哈喽,大家好,我又为大家带来没有计划、没有目标、特别随性的读书笔记了。本次的书,是作家迟子建的作品集《格里格海的细雨黄昏》。

迟子建是黑龙江的作家。具体资料请大家自行查阅了解。不过,这个名字很多朋友都不陌生。

她和毕淑敏,都是语文阅读理解题里,经常露脸的作家。行文风格非常稳健,不跳脱,不活泼,很深沉。

我读过很多她的散文,没有读过她的小说。从图书馆借来了这本她的小说集《格里格海的细雨黄昏》,准备好好阅读一下。

嗯,有一种突然语文考试的赶脚……接下来,我按照许荣哲著《小说课:折磨读者的秘密》里的手法,分析书里面的小说。

为什么按照这本书分析呢?

因为……我也找不到啥能分析小说的理论……我认为,这三篇小说的主题,都是死亡。当然,有些读者可能和我的意见不同,不同就不同吧,解读就是这么回事,观点越多越好。前两篇小说还有一个隐藏的时代背景,就是那个不能随便说话的年代。

《北极村童话》

小女孩迎灯因为“多话”被父母送到北极村的姥姥家居住,在东北漠河村度过了一段童年生活,无意间知晓了成人世界的秘密,结识了外号“老苏联”的一位奶奶。而后老奶奶去世,她的心灵受到一次冲击和洗礼。

《白雪的墓园》

“父亲去世的日子离除夕仅有一月之差。”小说第一句话就奠定了基础。全片的主题就是一家人走出父亲去世的阴影。

小说里涉及了东北的一个习俗,家里男人出殡,女性亲属要回避,所以是见不到墓园。

最后,母亲独自去了一趟父亲的墓园,回来之后,暂时走出了阴影。

《亲亲土豆》

一对幸福的夫妻,种土豆,也喜欢吃土豆。土豆丈夫得了绝症,土豆妻子领着他去城里看病。最终放弃了治疗。冬日下葬,用土豆为丈夫盖了坟。

小说将夫妻的感情写得细腻感人,这是女性作家的长处,将平凡的深情通过平淡的叙述娓娓道来,潜移默化,令人心中触动。

小说结尾非常出色。

【李爱杰最后一个离开秦山的坟。她刚走了两三步,忽然听见背后一阵簌簌的响动。原来坟顶上的一只又圆又胖的土豆从上面坠了下来,一直滚到李爱杰脚边,停在她的鞋前,仿佛一个受宠惯了的小孩子在乞求母亲那至爱的亲昵。李爱杰怜爱地看着那个土豆,轻轻嗔怪道:“还跟我的脚呀?”】

短评:

小说要有黑暗之心。迟子建是个严肃文学作家,不靠技巧吸引读者,所以,她的黑暗之心非常直接,直接到选择了“死亡”这个最沉重的主题。这种主题并不常见,写好更加困难,也很难引起读者的共鸣。三篇里感情表达最好的是《亲亲土豆》。

制定规则:

《雾月牛栏》

继父因一时冲动,一拳使继子撞到了牛栏,失去了记忆,变得痴憨。继父陷人深深的负疚之中,并开始了痛苦、漫长而绝望的赎罪之路。读书笔记获首届鲁迅文学奖。可能很多朋友和我一样,不知道鲁迅文学奖是啥东西,查了一查,还有老舍文学奖,茅盾文学奖,曹禺文学奖,称为中国四大文学奖。这种奖就像“过家家”,每届评选都是自己玩自己的,没有多少人关注,也没有多少含金量。

跑题了~说本文~

作者制定了规则,农村每年有一个月大雾弥漫,称为雾月。这种设定为作品披上了一层魔幻现实的色彩。小说主角“宝坠”更愿意亲近牛,而躲避人。全篇充满了象征的气息。

从阅读体验来说,并不太好。幸好这是短篇,有点耐性就读完了。

情景交融:

《格里格海的细雨黄昏》

作者开头和结尾都描写了类似的场景:一群人去参观挪威音乐家格里格的故居。中间穿插了一段“闹鬼”的故事,说的是作者在名为“漠那”的小镇,遭遇了一个喜欢弄出声音的“鬼魂”。

是的,你没有看错,就是“闹鬼”,而且主角还请当地的萨满神棍来驱鬼。不管作者真正想表达什么,这一段经历充满了黑色幽默。

说完了“闹鬼”,作者结尾又拉回到格里格故居,望着窗外的一片海——音乐家的别墅靠着海——主角陷入了沉思,自己是否误会了一个热爱音乐的鬼魂?

……

……

毛啊,就是下乡采风一个喜欢敲碗的老头鬼魂罢了

结果写出了如此文艺的小说

短评:

作者散文写得好,但写实风格的小说,不够精彩。

四篇小说的场景都很小,一个村子,一个家庭,一段楼道,就能讲述一段故事。

这可能是作者对于写实风格的一种尝试,说实话,不太好读,恐怕只有特定的读者群才能有共鸣。

感情是共通的,如果一个作家描述的生活令人感到陌生和疏离,无法引起读者感情的共鸣,对于作家来说,比较失败。

这四篇算是迟子建中规中矩的短篇,不过不失,可以推荐给任何朋友读。当然,女性朋友会比较有感触。

《发明大王爱迪生》读书笔记_三年级读书笔记450字


《发明大王爱迪生》读书笔记_三年级读书笔记450字

书名:发明大王─爱迪生

作者:张青史

出版者:阳铭出版社

出版日期:一九九四年三月

内容提要:

故事主角爱迪生在小时候大家都叫他小亚尔。爱迪生从小就有好奇心,喜欢问一些奇怪的问题,有一次他想研究火为什么会燃烧?竟引起大火差点把房子给烧了。爱迪生在入学三个月后,老师也因为不胜其扰,认为他是低能儿童而把他退学,因此爱迪生的母亲亲自教育他读书。爱迪生很有独立的精神,十三岁去打工赚钱购买化学器材回来做实验。爱迪生的一生中,发明了许多东西,也发明出照亮世界的电灯泡,爱迪生在八十岁的时候在格雷蒙特家中去世,享年八十四岁。

心得感想:

作者把爱迪生的生平写的多彩多姿,把这本书编成漫画,人物还画成Q版型,内容叙述不但不无聊,还附上注音,不管大朋友、小朋友看了都会觉得很有趣。其中我最欣赏爱迪生的独立自主精神!他十三岁就自己打工赚钱。另外我很佩服爱迪生永不放弃的求知态度,在实验的过程中,遇到不懂的问题或实验失败,爱迪生一定会追根究底,绝不灰心,这点让我佩服不已!爱迪生曾说过:发明是要一分天份,再加九十九分的努力。没有爱迪生的发明,就没有电灯的使用。没有爱迪生永不放弃的精神,全人类就没有光明的未来。

读《黄昏》


篇名: 黄昏(选自《舒婷·顾城抒情诗选》) 作者:顾城 出版社:福建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1982年10月   佳句: 我说 小雏菊都闭上昏昏欲睡的眼睛 你说 夜来香又开放了层层迭迭的心  我说这是一个生机勃勃的暮春 你说这是个诱人沉醉的黄昏     点评:我以为顾城的诗,在朦胧诗派中是颇具代表性的。诗,之所以言朦胧,大抵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雾浓非雾难见花;花香非花寡不闻。虽言之有物,但在形式上大胆的留白,叫人心生迷惘,眼朦胧,思亦朦胧。“你说”、“我说”,“我”看到的是真实的表象,“你”挖掘的是浮华之下的叹息——一抹斜阳,可以是生机盎然的暮春佳景,亦可以是叫人销魂的黄昏一叹。心灵的悸动源于思想的碰撞,没有灵魂的火花,自然也没谈不上深刻的哲思了——雏菊的清雅,夜来香的浓郁,在昼与夜的交接处呈现,给予人的是关于光影的思考。其实,朦胧之中的线条是明晰的,框架是清楚的,留给人们的,只是空间上的朦胧——一些零碎的空白罢了。较之饱满,它略显清瘦些,但依然是圆满的。   质疑: 朦胧的诗作,收录在抒情诗集里,似乎冲破了我对抒情诗的理解。从前,我以为只有像《致云雀》、《白鸟》这样的 诗歌——丝毫没有晦涩与隐逸的风格,才能算作抒情。原本,在我这个年龄,阅读这样隐晦的诗作,是不太合适的。也许,是我对这些了解得不够,只捕捉到了只鳞片甲罢了。那么,诗为何要把满溢的情感深埋呢?    2007年5月

《黄昏的故事》读后感


读过这段文字,心情久久地无法平静下来,眼前老是浮现出一个瘦弱病恹的老人,倚着栏杆,等待我的出现,脸上才会有一丝丝的欢愉,那是见到朋友的或是一天中能够说话人的仅有的快乐时刻吧。

心有千千结。

读过这段文字,心情久久地无法平静下来,眼前老是浮现出一个瘦弱病恹的老人,倚着栏杆,等待我的出现,脸上才会有一丝丝的欢愉,那是见到朋友的或是一天中能够说话人的仅有的快乐时刻吧。

谁能理解体会一个孤独的老人的感受,当我看到三毛写的《黄昏的故事》中的那个老人,叫做水肿的,每天病得不能出门,只能中途趴在家门口的栏杆旁,苦等着黄昏的时刻,我经过他家的门口,喂喂地叫着我,当我走过去,拉着我不放,而我又是那么的惊惧,内心又是何等的充满怜悯。我的心心灵一颤,有几人能读懂别人内心的孤独和难过,头一天黄昏的时候我见过,老远的看着他,没敢靠近,第二天早上听说半夜死了,第二天早上就搬出去葬了,好像这个人从来就没有来到世上一般,人真的是一个过客,好像从来就是等着死一样,在他的身后是一个高大的洋房,房子里剩下个和他一样的病得不成样子的儿子,当“我”第二天晚上路过那里的时候,他的儿子代替了父亲的位置,把半个身子探出栏杆外,喂喂的叫着我,我的头发都竖了起来,吓得逃开了,看到这里,我禁不住大笑起来,是悲哀的笑,悲凉的笑,悲戚的笑,人生你可能有很多金钱,有取之不尽的物质财富,但是没有健康,没有朋友,只能孤独地等死,那么多东西,没有人一起分享,自己也无力享受,又有什么用呢,每天也许活得和在地狱中一样,想想内心就跟着难过得撕扯地痛。

有时候在沸腾的生活中,常常忘了我是谁,有时候在忙碌的生活中,常常不知道谁是我,一份纠结的感情,一份易感的情怀,热爱生活,感恩生活

《黄昏里的男孩》读后感


每一次开始读一本书籍的时候我都会先看看作者的百度词条,了解一下作者的个性和写文章的风格。余华并不是一名多产作家,他的作品以精致见长。作品以纯净细密的叙述,打破日常的语言秩序,组织着一个自足的话语系统,并且以此为基点,建构起一个又一个奇异、怪诞、隐秘和残忍的独立于外部世界和真实的文本世界,实现了文本的真实。余华曾坦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由于先锋文本读者甚少,成名之后的余华及时地做出了调整,自《在细雨中呼喊》开始,他的作品不再晦涩难懂,而是在现实的叙述中注入适度的现代意识,以简洁的笔触和饱满的情感尽可能地获得读者最广泛的共鸣。余华,这个作家的作品我第一拜读是《活着》,书籍也看了,电影也看了。张艺谋的才华是当之无愧的,但是没有余华这么好的小说估计也发挥不出来吧,言归正传《黄昏里的男孩》这本书是我在微信读书里看到的,每天上下班的时间在拜读,余华的作品大部分都是在揭露社会上的一些现状和人性的丑恶。在这本书里是由12篇短篇小说组成的。这12篇小说,互不关联,但风格比较一致。
余华自己的介绍是“这是我所有中短篇小说中与现实最为接近的作品,可能是令人亲切的,不过也是充人不安的。我想这是现实生活给予我们最基本的感受,亲切同时又让人不安。”
所以,按照余华在此本合集里的理念,他是想用自己的记忆,去描述最贴近生活的现实。只是,这种现实经过余华的描写,并没有让我觉得安心,我反而感觉到了一种荒诞。对于真实的怀疑。因此,我感觉余华也是这样认为的,他认为生活不真实,所以,余华曾说“真实存在的只能是他的精神。”而当意识到小说的现实和生活的现实的不同以后,余华开始用自己的手法,通过自己独特的叙述方式、语言和结构,去具体的表达出来。董卿在朗读者说:他的文字冷静透着力度,就像一把泛着银光的手术刀。
我觉得这是最合适不过的形容,像医生的手术刀,剖开人心,红的黑的,鲜血淋漓,尽显眼前。像法医的手术刀,剖开真相,是非对错,美丑善恶,拷问人性。余华的书注重细节,很多人物之间,一举一动的细节,从细节突显人物的性格,人物的心情,和当时的环境。我喜欢这种有细节的书,像是看一场无声电影,精彩,又耐人寻味。
《黄昏里的男孩》是余华转型之后的短篇小说集。写完《活着》之后,余华对世界、人生、生命和现实看法都有一定的改变,这样的改变来源于余华的一个梦(余华自己的解释),但我认为,是来源于余华的写作观的变化。很期待余华先生的下一部作品,希望继续拜读。

血色黄昏读后感


血色黄昏读后感(一)

我看这本书,其实是在很多年以前,那时候我在上初中,看到我的一个同学家里有这么一本书,就借来看。没想到这一看就是魂牵梦绕,这本书超乎我想像的精彩。我用了一夜的时间看,并且一度痛哭流涕。其实这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在那个年纪,我的同龄人还在看金庸和琼瑶的时候,我就开始看这种所谓伤痕文学的作品。这种经历,让我的青春变得索然无味。

这本书的名字2020就叫作《血色黄昏》,她的作者是老鬼,他是杨沫先生的儿子。后来去了美国,很多年以前我看到过一个报道,好像他在美国一个城市里面开垃圾车。报道作者的口气是一个感慨,因为一个有点名气的中国作家竟然只能在美国开垃圾车。但是,我想如果他看过这本书的话,他一定不这么想。这个叫作老鬼的作家,这个叫作马波的男人,这个杨沫的儿子。在他的青春岁月面对了那么多的痛苦,垃圾车又算得了什么?可是,即使是这样,我们也很难给这个作品定位,于是我只能说他是一个伤痕文学。但是他文学吗?难道我们就要把一代人的青春的损耗归于文学的范畴,然后再去细细品味吗?我想,不尽然。

老鬼的这本书国内已经很少,我还是出国后发现了一个英文的版本。但是我的英文水平又不足以了解它,于是我就下载了电子书。我不爱电子书,因为它没有书籍的一种外在形式,可是,我有时候又不得不依靠他,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悲哀。老鬼的这个新版本加入了一些新的内容,比如说他人生第一次的性经历,这点让我很感兴趣。但是还有一些内容被删除了,其中就好像有他们当年在工棚里睡觉,啃羊骨头,然后手淫的情节,说实话,我深感失望。你不知道,我在 14 岁的时候对这些情节有多么感兴趣。

老鬼的这本书讲的一个背景的中学生,为了响应文化大革命上山下乡的号召,毅然的和几个伙伴去内蒙插队的故事。其实,这并不是一个故事,这是作者真正的生活经历。那种血色的黄昏,略带残酷的青春,有时候让我们不寒而栗。他被批斗,就是因为说了几句不合时宜的话;他写血书,就是因为要得到一支枪,想和敌人拼命;他们去救火,然后为了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荒山, 69 个青年人被活活烧死。他们的死亡毫无意义,所以他们注定会被遗忘。这个世界的历史,注定是英雄史,小人物哪怕去死,也毫无声息。然后他想过逃亡,想过坦白,想过背叛,想过爱情。最后,他只能看着他心爱的姑娘远去,然后拿起一把她吐出的瓜子皮塞到自己嘴里。这是我见过的最独特的生活和最不堪的爱情。

每次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总会想起一句话:青春若此,可以一死。我想,如果是我的话,我会在自己的脑袋上开一枪,然后倒在草丛里,慢慢的变得干枯。可是老鬼活下来了,而且给我们带来了这样一部作品,我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

在这本书里,你看不到任何关于幸福的东西,这可能就是它的意义所在。


血色黄昏读后感(二)

读几遍《血色黄昏》也感受不到。这是我读小说《血色黄昏》后的第一感受。

第二、书中脏话太多。

第三、在那个特殊的火红年代里,出身不好,就应该逆来顺受。退一步讲,即使出身好根红苗正,但说错话了、办错事了、站错队了,也要挨整受批判。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夹着尾巴做人,好象出门在外的人,见人矮三辈,见谁都要叫爷。可老鬼偏偏不认头、不服软,又是抗争又是出逃上访,又是写清白材料又是不服管教。最后他迎来了改革开放,等到了拨乱反正,走到了胜利的一天,得到了平反,恢复了名誉。而有多少人在抗争中、在出逃上访中、在写清白材料中、在不服管教中想不开自杀。自杀了也就自杀了,小命呜呼,那年代人命能值几个钱。又有多少人虽然没有想不开自杀,但在整日冤枉委屈中病死了,小命丢了也就丢了。

到什么山唱什么歌,这点道理应该懂。在那个大形势大环境下,委屈的事多了、委屈的人也多了。你说你的事委屈,比你的事更委屈的多了;你说你委屈,比你更委屈的人多了。

往前看,有坚定的信仰,相信我们的党,再难再苦再受罪,算个啥。

往后看,好死不如赖活着。此话自古有之。

读《改变世界的发明》有感


不知道你有没有读过克里斯.奥科雷德(美国)的《改变世界的发明》这本书?这本书尽管很短,仅有14页,可就是这十几页,拥有着巨大而神奇的力量。它,能带你回到过去,让你了解人类从古至今的伟大发明,当你翻开这本书,一些千奇百怪的科技知识便会涌现出来。

哇唔,真是太好看、太有趣了!我想,所有看过这本书的人,一定都会发出这样的惊叹的。就是这短短的14页书,充满了无穷无尽的科学乐趣。足以唤起我们对科学的向往和探索。

你知道纸张的足迹吗?你知道飞行史上重大的进展吗?想知道答案,那就随我到这本神奇的书中寻找钥匙,打开问题的大门吧!

我们知道,在泥板上写字很容易,却难以携带,最早的、很轻便的书写材质是由古埃及人在5000年前发明的。他们把一种叫纸莎草的植物叶片裁成片段,用水浸泡后搞碎,然后用石头挤压,晾干,便成为纸草。在上面书写的刷子也是用纸莎草做的。早在公元一世纪的时候,中国人就把树皮、破布、稻草等用水混合在一起,做成纸浆,经过加工后的纸浆铺开晒干,就形成了一张张薄薄的纸。

我们曾经都幻想过能像小鸟一样飞翔在天空。古人曾经尝试着在身体的两侧装上像鸟的翅膀一样的东西,然后从高处往下跳,大概没成功。他们又发明了热气球,通过往气囊中加入热空气,使气球变轻获得上升力,这样就带动人或物飘了起来;后来,人们又逐渐发明了飞机。在1903年,美国的莱特兄弟,经过无数次的飞行试验,终于发明制造了飞行史上用驱动并由人自主操纵的飞行器。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说得真好啊!如果你们希望了解更多的伟大发明,那就到这本书中来吧!

茅盾黄昏读后感


【篇一:《黄昏》读后感】

我曾经读过不少描写黄昏的诗文,度过毛对笔下气势雄厚的黄昏,也读过何其芳笔下的那寂寞惆怅的黄昏,还读过诗人勃洛克那缠绵悱恻的黄昏,而季羡林老先生笔下的黄昏却是一种别样的感觉。今天我就为大家推荐这梦一般的《黄昏》。

《黄昏》是一篇意象清新奇雨、思绪轻倩澄清的美文。季羡林既是名扬四海的学者,又是文笔优美、风格隽永的散文家,他的散文家兼备东方哲人的思维方式和西方哲人的睿智。对人生百态处处表现出广大悲伤,这是我崇敬他最大的原因。黄昏本是人们司空见惯的自然现象,而季老先生却把他描写得美轮美奂,用诗化的优美以至于华丽的文笔,为读者描绘了一幅多姿多彩的黄昏画卷。黄昏是一个时间概念,是白天与黑夜的过渡,是黑暗的序幕,漫漫黑夜的起点,但是在季老先生的笔下,黄昏却是神秘的是平凡无奇的,只要人们能多活下去一天,在这一天的末尾,他们便有个黄昏。黄昏天天与人们打着交道;然而,它却是十分美丽迷人的:黄昏真像一首诗,一支歌,一篇童话;像一片月明楼上传来的悠扬的笛声,一声缭绕在长空里亮唳的鹤鸣;像陈了几十年的绍酒;像一切每到说不出来的东西。说不出来,真能去看;看之不足,只能意会;意会不足,只能赞叹。一然而却终于给人们关在门外了。可叹人们为何不能发现他的美呢?我们不就正好是将美丽的黄昏关在门外的那些人吗?黄昏天天与自己擦肩而过,却无法发现它的美丽之所在。罗丹曾说过:生活并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这篇文章之所以值得阅读,是因为整篇文章弥漫着淡淡的惆怅和忧愁,作者反复咏唱黄昏只一掠,走了,像一个春宵的轻梦的主题,强调远处弥漫着白茫茫的烟,树梢上淡淡涂上了一层金黄色,一群群的暮鸦驮着日色飞回来这一意象,采用的手法,往还回旋变文章变得层层深入,逐步揭示出富有深意的主题。

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借用这句话来形容季老先生是再合适不过了,这也是他散文动人心灵的原因之所在。季老先生这种敏锐的观察力,丰富的想象力,巧妙地比喻渲染了黄昏的美,这样几大亮点整式我要向你推荐的理由。《黄昏》中黄昏的灵性与美会使你沉醉于其中,是你真正意识到大自然中那神奇之美。

【篇二:《黄昏》读后感】

黄昏是美丽的,但是,它美丽的时间也是短暂的,只一会儿,就无声无息的急匆匆的溜去了在文中,作者描写的黄昏则更是美妙:远处弥漫着白茫茫的烟,树梢上淡淡涂上了一层金黄色,一群群的暮鸦驮着日色飞回来

黄昏仍是要走的,再走到哪里去呢?不,应该问黄昏从哪里来的呢?随着作者对黄昏的理解,他提出黄昏是从北极来的,但它又去了哪里呢?从北方来的,就应该去南方了,南方的非洲,非洲有耸峭的峻岭,当然,也会有大森林,作者靠自己的想象,又联想到森林里有老虎,渐渐地,又是黄昏了,夜幕也降临了,老虎的眼睛在此时此刻更像两盏灯了。

明天,明天,有着数不尽的明天,黄昏,黄昏,也有数不清的黄昏,要知道,我们要小心,因为作者说过。所谓的人们,不是一切的人们,也绝不会是一切人们的,如果有今天的黄昏,就会有明天的太阳,黄昏是那么的神秘而又美妙。

黄昏过去了,我们依依不舍,一生过去了,比黄昏过去了还要难过,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

【篇三:《黄昏》读后感作文】

一列整饬的宫墙漫长地立着,不少次,我以目光叩问它,它以叩问回答我:黄昏的猎人,你寻找着什么?《黄昏》

清晨里听见繁杂的雨声,窗外是浓阴的天,我觉得有些烦闷。徘徊了一会子,大雨接着就来,越下越大。而那繁密的雨点将窗户上堆积已久的尘埃洗了个遍,使得整个世界愈加分明地在窗里彰显了出来。

我心中常常的受到触动,其实人生正如《黄昏》中描写的爱情一般,时而是如巍巍而立的高山,时而又恍惚变了清澈见底的溪流。而何其芳对于爱情的那一股子地追求,也正是他对于人生的期望。因为即使在人生的旅程中满是些不能逾越的失落,无法企及的爱情之光,但他仍然坚信,只要永不停止攀登的脚步,守住在窗内那个真实的自己,心中的美好向往便不会被抹杀。所以,在《黄昏》中,我看见了一个不一样的何其芳,一个坚守自我,一个不惧风雨的何其芳。他只愿永远坚守着自己的那一扇窗,不管窗外时而电闪雷鸣,时而骤雨暴风。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转星移几度秋。生命如涛,一波承袭一波,一浪推行一浪,青春的韶华在岸边,在海上,流逝着,一点一滴,都牵动着我们那未曾发掘的,一缕扯不断,理不清的情丝。面对着窗外那个愈加浮夸的世界,繁忙的人们却早已无暇顾及窗内那个真实的自己。当金钱、利益的大战远超过了心灵所能承受的重量,虚拟的网络却又留住了一颗颗炙热的心!

好一句暮色下垂而合闭,柔和地,如从银灰的归翅间坠落一些慵倦于我心上,人们边再前进着,也不时失去着什么。春红还未谢去,残冬便已悄然而至作文。于是,到了生命的尽头,我们又能否像何其芳一样傲然?像《黄昏》中的他一般,一直坚守着窗内那个拥有对爱情美好向往的地真实自我?

正如方敬所说:他的诗绝不属于任何中外诗派。他就是他自己,他的诗是他自己心灵的声音,他的诗是他生命的树上自己生长出来的绿叶。

而当时过境迁,物是人非后,窗外依旧时而电闪雷鸣,时而骤雨暴风,但窗内的我们又有多少人还存留着与何其芳一样的真挚与朴实?

于是乎,在《黄昏》中,何其芳便不惜以尖利之笔触,质问世人狂奔的猛兽寻找着壮士的刀;美丽的飞鸟寻找着牢笼;青春不羁之心寻找着毒色的眼睛。我呢?在流金飞逝的年代里,我们是不是不知觉地迷失在了窗外?是不是再也停不下脚步去细想过往的欢乐?是不是在享受着那些所谓的快乐之时,早已遗忘了那个还在窗内蜷缩着的真实自我?

也许,我们该好好留点时间给这个世界,给真实的自己了。我们到底在追求着什么?是什么让我们如此疯狂地奔跑着,寻觅着?金钱还是权力?我想都不是。

我们的奔跑,我们的寻觅,最终的目的地无非就是对于幸福的期盼。而当丹麦的幸福指数超过冰岛、爱尔兰、卢森堡公国后,我们对于幸福的定义就该换个角度了。幸福并不是靠金钱、利益所能堆积的世界,也不是我们幼稚地拿画笔在窗上画些花边所能得到的美好。所以,在追求窗外的那个世界时,是不是也能边走边问着自己,我到底需要什么?我到底在寻觅着什么?而不要让最初的自我遗失在了窗外?

也许哪一天,当我们也能踏上那经历了多少岁月变更的石板,在双足与古道的叩击声中聆听自己的心跳与历史沉吟的时候。我们就能像何其芳一样,让窗内的思绪飞越时空,拾起一块块菱花镜里的碎片,不再质问黄昏的猎人,你寻找着什么?,当窗外的光阴荏苒,昔日欢情被雨水稀释成清晨林间的薄雾时,我们就能登上那山巅去,去探索那甜蜜的想象所索系的道路了。

所以,读读《黄昏》吧,品味那种何其芳式的人生。拥有一扇属于自己的窗,窗内只住着那个真实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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