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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书笔记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24 来源:互联网

《蚂蚁破案》读书笔记。

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蚂蚁破案》读书笔记,带给大家。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蚂蚁破案》读书笔记(重发)


陈若水

一、 作者简介

杨红樱,女,四川成都人。四川省作协副主席,1982年就职于成都某杂志社。18岁开始当小学老师,19岁开始童话创作。1998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2010第五届中国作家富豪榜首富。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二、主要内容

白兔大婶家的蜂蜜连连被盗,老熊、小猴、狐狸都有作案的可能,但狐狸说她是不喜欢吃蜂蜜的。神犬探长让白兔大婶头天夜里再装蜂蜜的桶上打个小洞,第二天便真相大白了。



三、好词佳句

好词:繁花似锦、成群结队、远近闻名、神色不安、躲躲闪闪、恍然大悟、嗜甜如命、迫不及待、结结巴巴、呼呼大睡、绘声绘色。

佳句:

1、白兔大婶家坐落在繁花似锦的地方,大片大片的鲜花一直连到天边,成群结队的蜜蜂在这里采蜜,到处都是蜜蜂建造的蜂房,白兔大婶就在她家的附近,办了一个蜂蜜加工厂。2、白兔大婶家生产的蜂蜜特别香甜,远近闻名。

3、白兔大婶把正在忙碌的老熊叫到神犬探长面前,神犬探长见他神色不安的样子,更加怀疑他了。



四、结果

聪明的神犬探长通过让白兔大婶将一桶蜂蜜地下扎个小洞,通过一条长长的蚂蚁线,侦破了案件,是狐狸偷的白兔大婶家的蜂蜜。这使我明白了,在平时一定要像神犬探长一样多动脑、多思考、多实践,才能培养出一个充满智慧的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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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和蜜蜂》读书笔记300字


读了《蚂蚁和蜜蜂》这篇文章后受到了很大的教育。

蚂蚁只顾自己的利益,不管别人,它一年四季工作全是为了自己。而蜜蜂与蚂蚁比起来就不同了。蜜蜂最爱劳动,一年四季都不闲着,酿的蜜多,自己吃的却很有限,每日割蜜只给它们留下一点点就行了,它们从来不计较什么,只是整日整月不辞辛苦地劳动着。它们对人无所求,但给人是又多又好的东西。正如杨朔在《荔枝蜜》里所说的蜜蜂在酿蜜,又在酿造生活,为人类酿造最甜的生活。

我决心向蜜蜂学习,做一只辛勤的小蜜蜂,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多做对别人有好处的事。

我以前读书不太认真,因此成绩并不优秀,读了这篇文章后,我一定要像小蜜蜂一样,做辛勤的劳动者,鼓足学习的劲头,为祖国实现现代化而勤奋学习。

《小蚂蚁奇遇记》读书笔记500字


今年寒假,我阅读了五本好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小蚂蚁奇遇记》和《丁丁当当 蚂蚁象》,两本有趣、精彩的书籍。接下来,就由我来向你们介绍这两本书的有趣之处吧。

在《小蚂蚁奇遇记》中,我知道了一个有趣的规定——在蚂蚁的家族中,蚁后规定;所有的蚂蚁必须学会捉迷藏。在我们眼里,捉迷藏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游戏,但是蚂蚁为什么一定要学会捉迷藏呢?我来告诉你,其实蚂蚁要学捉迷藏,是为了出巢穴觅食,但是出巢穴,必须拿到“通行证”才可以出巣,拿到“通行证”就得学会捉迷藏。呵呵,有趣吧!接着,我要向你讲述一个蚂蚁界的传说:传说,有一只蚂蚁叫“蚁巫”,传说蚁巫是大自然的精灵,蚁巫还曾经带领蚂蚁们智斗恐龙,最终还获得了胜利,但是,那一战后,蚁巫就再也没出现过了,所有昆虫都再寻找着蚁巫。因为它们知道吃了蚁巫的肉能长生不老,喝了蚁巫的血可以获得神力,但没有一种昆虫能找到蚁巫。因为蚁巫可能在任何的地方,有时在山洞,有时在河流中,还有时在树上......蚁巫有可能在任何的地方。但是一只名叫昆昆的小蚂蚁,它有一种特别能力,名叫“顺风鼻”。它嗅到了蚁巫的气味,让它感到惊讶的是,蚁巫并没有在山洞、河流、树中,而就在它的身边。可是,蚁巫是需要大自然的力量才能生存,可是,因为人类对大自然的破坏,导致动物们想尽一切办法告诫人类,不但没有效果,还让情况更加糟糕。最后,蚁巫也因为大自然被破坏,而变得邪恶,最后,带领着一群白蚁跟人类同归于尽。导致了所有动物的灭绝,但在混乱中,昆昆为了阻止蚁巫婆婆,而咬了蚁巫婆婆,结果,昆昆可以长生不老,也或得了神力。昆昆认识的一位兵蚁叔叔在战前死了,昆昆为了救它,跟着一位名叫“王小泡”的记者来到了喜马拉雅山,寻找一种叫雪莲的花,结果不慎被雪球砸昏了。醒来发现自己在一位少女的家中,一打听才知道自己已经昏睡了千百年了,可是它怎么还活着呢?它忘了吃了蚁巫的肉能长生不老了。可是,让昆昆感到奇怪的是,貌似人类对活着的动物感到十分的好奇,一听才知道原来自己昏睡的这千百年来已经没有活着的动物了。少女和她的男朋友打算把昆昆送到博物馆里去,可是,昆昆在博物馆里十分无聊,他十分想念他的亲人和朋友,昆昆开始每天吃东西时吃得很少,渐渐开始变得不健康了,昆虫学家让饲养员要好好照顾昆昆,最后,昆昆被少女和她的男朋友救了出来,继续寻找自己的家人去了。

总之,这个寒假,书给我带来了知识和乐趣。

读《蚂蚁救助》有感_初中读书笔记500字


我在书房里静静地看着《蚂蚁的救助》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我去给花木浇水,几只蚂蚁被淹了。几分钟后,花盆里的水就被泥土吸收了。两只蚂蚁为了救助另外两只不幸的蚂蚁,坚持不懈的在泥土更深处寻找,使得另外两只蚂蚁终于得救了!读了《蚂蚁救助》,我明白了在别人遇到困难时,一定要伸出救援之手。在生活中,像这样的事情不是每天都在上演吗?

7月21日上午8:40,杭州古墩路1185号商铺发生了燃爆事件,当时一辆公交车行驶在马路的右侧。爆炸后,师傅立即停车,把四扇车门全部打开,吆喝疏散乘客,并站起身来扶着受伤的乘客和行动缓慢的乘客下车,疏散完乘客后立即报警,报完警后发现自己浑身是血,右手被爆炸物击中,头部也受到冲击。路过的的哥师傅顾不得自己车辆受损,在现场开展抢救工作,二话不说将伤者移到安全处,做了简单的担架,帮助严重的受伤者离开爆炸现场,他在现场抢救了十多人。事后,广大人民群众冒着酷暑顶着太阳排队献血。

据说,这次事故有40多人受伤,2认死亡,如果不是他们及时抢救,伤亡人数会更加惨重。他们这些临危不惧,不顾个人安危,强忍疼痛,挽救群众生命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如果大家都能像他们这样,就不会出现老人摔倒了没人扶,公交车上有小偷没人制止等现象!通过这个事例我明白了赠人玫瑰,留有余香。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社会将变得更美好!

《森林谜案》教我破案


每天放学回家,我就飞快地做完作业,然后开启我的读书殿堂,沉浸在那快乐的时光里。

最近我在看一本名叫《森林谜案》的书,书中有一个本领高强的神犬探长,他有两个得力的助手,一个是胖胖的嘟嘟猪厨师他是个包打听,另一个是矮矮的青蛙博士他是个知识渊博的军师。神犬探长带领他的两个助手一起破了森林里一桩又一桩的奇案。

有一次,森林被蓝色烟雾笼罩着,使很多小动物都生病了,大家都以为森林里来了妖怪,神犬探长和他的助手嘟嘟猪经过反复的走访、调查,终于发现是森林周围的工厂排出的废气污染了空气。还有一次,银行失窃了二百两白银,大家都以为是贼偷了银子,可是神犬探长和他的助手调查了现场后,宣布是白蚁吃掉了银子,哇!大家都不相信,这时候青蛙博士解释到白蚁能分泌出一种高浓度的蚁酸,它同白银一接触,白蚁就毫不费力地把白银吃到肚子里了,接着大家一起找到了白蚁的老窝,找回了那二百两银子。关于科学的名人名言:/kexue/

通过读这本书,使我感到了知识是那么的重要,任何事都需要全面地了解才能知道真相。破案是这样,学习也是这样。我想我一定要努力地学习,使自己成为一个学识渊博的人,同时,平时也要养成一丝不苟、刻苦钻研的习惯。通过我的不断努力,说不定我也会成为一个出色的大侦。

我最喜欢读破案小说


我最喜欢读破案小说

徐图南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人都离不开书,我也一样。有一回,我到图书大厦读一本名叫《冒险小虎队超级成长版之沉默的证人》的书。

起初,我坐在那儿静静地读。可是,没过多久,我就进入了故事情节,我把自己也当成了小虎队的一员。当读到化险为夷的片段时,我会松一口气,好像刚刚是我落入了险情;当读到恐怖的片段时,我的身体会不时地颤抖,好像我的面前站着一个彪形大汉;当读到惊险的片段时,我会向四周看一看,好像真的有人在跟踪着我!

还有一次,在深夜里我睡不着,就想起了我最爱的《冒险小虎队》,我想爬起来看书,但是又想时间太晚了,妈妈肯定不同意。于是,我就偷偷摸摸地下了床,眼疾手快地从自己的书柜里抽出一本《冒险小虎队》的书,蹑手蹑脚地爬上床。我一手儿抓起床头的手电筒,悄悄地打开,认真地读起来。忽然,我听见门外有脚步声,我急忙关上手电筒,轻而快地将它放回原位,再把书里的卡片夹在我看的那一页,然后合上书,把自己摆成睡觉的姿势。这时,门开了,原来是妈妈来看一看我,帮我盖了一下被子,然后就走了。见妈妈没有发现我在偷偷看书,我才松了一口气,又继续拿出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我就是这样一个喜欢读破案小说的男孩!每当我看到主人们破解了一个个离奇的迷团时,都会为他们感到由衷的自豪!


旅行的意义——《小蜗牛和小蚂蚁历险记》读书笔记1000字


旅行的意义——《小蜗牛和小蚂蚁历险记》读书笔记1000字范文,欢迎阅读点评!

为了履行暑期共读之约,匆匆购置了这本书,到货之后随手放进了包中,坐地铁的时候读了起来。读下来总的感觉是,这本书不像是给孩子读的,更像是一个成年人以童话的口吻讲述一个意味深长的故事,充满了很多哲学的意味。

故事开始于一只蜗牛阿文的阅读经验。他从书中得知,历险故事的结尾总是快乐的,于是也想踏上自己的探险之路。他整理行囊,准备出发,却并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怎样的旅行。一只颇具哲学家气质的蚂蚁爱德华加入了他的旅程,并跟他一路探索这个世界。

旅程中,哥俩相互鼓励,彼此等待,说是彼此,不过是蚂蚁爱德华等待蜗牛阿文。尽管如此,爱德华总是很耐心,轻轻地呵护着蜗牛阿文的自尊心。我喜欢阿文和爱德华之间的友谊,阿文说出自己的人生理想:“对一个动物来说,给别人时间比拿别人时间要好得多”。诚实的爱德华说:“可是坦率地说,阿文,我觉得你没有多余的时间给我。你自己就需要大量的时间。”为了不让阿文有负罪感,行动迅疾的爱德华在阿文缓慢爬行的时候东奔西跑,让阿文觉得自己并没有浪费与阿文同行的时间。

他们一起探访了火蜥蜴。他们想知道自己走的路对不对,可是连自己要去哪里都没有决定。火蜥蜴以同样悖论的方式热情招待他们:“下次要是你们知道你们将要迷路,一定提前告诉我。”人不会知道自己将要迷路,不知目的地的旅程也无所谓正确与否。实际的答案只有走了之后才能揭晓。有些东西,只有经历,才能知道意义。

阿文想要遇见龙,爱德华就像人生导师一样将寻龙秘诀告诉阿文:“那些龙都很害羞”。“他们总是不承认自己是龙。”在爱德华的点拨下,阿文成功地遇见了一只老鼠。刚开始,小老鼠很确定自己不是龙,结果在阿文和爱德华的坚持下,他困惑又惊愕,仿佛重新认识了自己:“我爸从没对我说过我是龙……这对我来说太意外了,我要回家告诉朋友们我是谁!”原来,我们都是通过别人的眼睛进行自我认知的,自己的身份往往是通过他人建构起来的。不过,谁说这样的身份一定是错的呢?

他们一起经历了很多有意思的事:蜗牛阿文在一条狭窄树枝的末端瞧见另一只蜗牛,本以为狭路相逢只容一只通过,没想到两小只在暗夜中擦肩而过;阿文和爱德华为结茧的毛毛虫站岗,却发现弄丢了毛毛虫,只看到屋里钻出一只蝴蝶,他们不得不自责自己什么事也干不好;两个家伙还帮一只蠕虫区分脑袋和屁股……

最后,两个小伙伴经过了漫长的旅行,来到一个阿文非常熟悉的地方。据阿文说,这是一座魔法屋,屋里的陈设和风格都像是阿文家的模样,是一个隐形魔法师的魔术所为。其实,他俩并没有走多远,最后回到了阿文自己的家里。然而,此时的他们与出发前不同,对这个温暖的家充满感激和赞美。蜗牛阿文的旅途像极了我们的人生,也许启程时并不知道该去何方,却在行走的过程中发现了旅行的意义。虽然又回到了再次出发的原点,此时对世界又有了一番新的理解,这也许就是标题The End Of The Beginning的意义。

由于翻译的原因,很多地方失去了原先的幽默,但透过译本仍能感到作者的调皮和睿智。不知道孩子们在阅读的时候有什么样的体会呢?我预感到他们喜欢分不清屁股脑袋的章节,哈哈!期待孩子们的反馈!

《急智破案故事》读后感400字


我的书橱里有许许多多的书。智慧故事、童话故事、科学故事、历史故事等等,我都非常喜爱。今天,我就跟大家聊聊我刚刚读完不久的《 急智破案故事 》 。

这本书很有意思。里面全是犹一个一个的破案故事组成的,比如货车司机那里去了、沙漠中的谋杀 等等。

你前面看的还迷迷糊糊。到了后面看谜案的解密时总是让你想不到,总是让你惊叹不已。你会称赞警察的机智,仔细,认真,思维敏捷。它总是会让你说,哦原来是这样 。你会觉得自己怎么这么笨,而看完这本急智破案故事时你会觉得自己聪明了许多。

我打个比方吧。比如沙漠中的谋杀,两人在沙漠中探险,为了抢水两人争夺了起来。其中一个人将一个人打死了。这个人回去后,和死者的家人说死者是被累死的。但死者的家人不甘心,于是报了警。从沙漠里出来的人对警察说:“当时天气非常热。这时,前方突然出现了一片绿洲,一棵棵树直立在那儿。他看到了非常高兴,于是拼命的往前跑。可是那只不过是海市蜃楼,于是他在失望中累死了。”可警察说:“说说你的作案经历吧。”请问那凶手哪里说漏嘴了?

嘻嘻,是因为海市蜃楼中的树不是直立的,而是歪斜的。并且遇到了绿洲,凶手为什么不想去喝水呢?

答案是不是很出乎意料呢?

《蚂蚁军团》-蚂蚁工坊 (550字)


从爸爸手里接过这份特殊的礼物,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了说明书,仔细的研读起来。

蚂蚁工坊的主体是一个高透明亚克力材质制成的长18。5厘米、宽3。5cm、高14厘米半弧形的饲育观察盒;在这里蚂蚁挖掘的隧道是3D的,不像平地蚁窝那样只能观察到洞口,可以亲眼目睹那些许多从未见到过的情形。

盒里面盛有四分之三的海藻酸钠水合成提炼物制成的浅蓝色凝胶,这种奇妙的胶体来自于美国国家航空和宇宙航行局的空间试验计划,其中注有可供蚂蚁维持生命的糖份、水和营养物质,能为蚂蚁提供习惯的生活环境以及生存所必须的养分。

随盒还有一根搅动棒,刚刚拿到的蚂蚁工坊时要在蚂蚁入住之前用小棒在凝胶体上戳三、四个分布大体均匀,深度在2厘米左右的洞,以提示蚂蚁这里可以挖洞,尽管它们并不一定会顺着你的提示挖下去。

还有一个带刻度的观赏性放大镜,在蚂蚁工作过程中你可以用放大镜更仔细地观察蚂蚁的生活秘密,甚至可以看清楚蚂蚁令人惊奇的尖爪以及身体上的毛。

最重要的是还要有一份完整详细的使用操作手册了。

随着这些硬件一起到来的当然是主角蚂蚁了!十一只强壮的日本弓背蚁,它们被临时装在一个大的塑料吸管里面。想把它们请进新家还真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蚂蚁的灵动性很强,只有把蚂蚁的管子一头插在盖子的塞孔上吹一口气,它们才能顺利的迁居过去。

西罗园学校小学部四年级:康路纳兰

《闯闯破案记》读后感400字


今天晚上我觉得无聊,就打开了湖心路小学六一班的微信群,看到有一张图上有一本图书叫《闯闯破案记》我立刻来了兴趣,用“百度一下”搜索了这一本书,然后兴致勃勃的,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闯闯破案记》的主要人物有:伟伟、晶晶、闯闯。写了闯闯和晶晶为了帮助他们的朋友以及伙伴伟伟洗清偷钱包的罪名,上演了一段段的好戏,晶晶的信息,警察的帮助,常常的智慧和伟伟的口供,这些一个都不能少(如果少了这一本书就无法进行了)。

我很喜欢闯闯,在我的心目中他是这样的:爱帮助的人为朋友和伙伴,他不怕危险,努力积极向上,努力进取,不怕苦,不怕累,为了他的朋友,他不惜做任何的代价,这一股不服输的力量与执着油然而生。想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一句关于《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在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事实上的确是这个样子的,闯闯的坚定让我感受到了,他对朋友,对亲人承认的誓言他一定会说到做到。

在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做事一定要细心,要抱着希望的态度,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这一本书的原因,你们喜欢吗?

《蚂蚁军团》-期盼着!蚂蚁军团! (400字)


大家好!我叫康路纳兰,是北京市西罗园学校小学部四年级的小学生。我从小就对动植物有着浓厚的兴趣,在爸爸的辅导下,我饲养培植了很多动植物,并且对它们的生长、成长过程加以观察记录,写下了《仓鼠日记》、《虫虫观察记录》、《植物培养观察记录》等。

近日我看了两部动画片,一部《虫虫特工队》、一部《别惹蚂蚁》,这两部动漫电影的主角都是蚂蚁,这又激起了我对蚂蚁的兴趣,其实我对蚂蚁的观察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了。每年的春天我都会眼巴巴的盼着蚂蚁的到来,每年的秋天我又会恋恋不舍的看着蚂蚁隐入地下,夏季我会顶的烈日在树根下、砖缝间观察着不同蚂蚁的不同形态。比如小红蚂蚁的行色匆匆、黑蚂蚁的勤劳肯干、大蚂蚁的吃苦耐劳。为了能够更好的观察蚂蚁的生活习性、生息繁衍,爸爸给我买来了一套蚂蚁工坊生态宠物观察饲培套装。

幸福啊!我要培育自己的蚂蚁军团!

西罗园学校小学部四年级:康路纳兰

《围城》读书笔记_大学读书笔记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里,作者写的是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类人,只是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的人类。

《围城》的主角方鸿渐,买了假文凭的他由乘船回国,到与苏文纨、唐晓芙、没见过未婚妻面的岳家一一疏远,再到一行人同去三闾大学,再到方鸿渐与孙柔嘉这间为家庭和事业而发生种种争吵最后分开,不经意的使人对方鸿渐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他与苏小姐、唐小姐这间的纠葛,是他身陷爱情的围城的时候所经历的,最终他与孙柔嘉结婚可又闹得不欢而散,方鸿渐面对的爱情的围城是不成功的。在三闾大学的经历可谓是方鸿渐事业上的围城了。在这一城里,充满了勾心斗角,方鸿渐也受到了不少的倾轧,最后还是离开了三闾大学,可见,方鸿渐面对的事业上的围城也是失败的。在整个故事中,方鸿渐先是在周经理银行工作,而后在三闾大学任教,接着在报馆资料室上班,每次都没有混得出人头地,也与他带着点玩世的态度处世有关吧。

确实,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围城读书笔记_大学读书笔记


在学完《窗》这篇课文后,钱钟书先生幽默风趣的语言深深地吸引了我,所以我又读了他的唯一的一本长篇小说《围城》。在《围城》的重印前记中,钱钟书提到自己有些另一本小说《百合心》,但因为手稿的丢失他就没再写了。他认为《围城》写得不够好,如果《百合心》写成了,那一定会比《围城》要好。在我看来,《围城》里的文细腻,对人物的心理描写刻画得极为到位,而且我觉得《围城》里最精彩的要数那些妙趣横生的比喻。这些比喻很特别却又富有生活气息,这其中也充满了讽刺。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理解为什么小说要叫围城,因为开始的一、二章,包括第三章的上半部分都没有提到围城。作者是在赵辛楣安排的一场饭局中,很巧妙的由诸慎明谈到自己与罗素的交往,赵辛楣祝贺诸慎明可以娶到一位好太太,但是却被学哲学的方鸿渐一口否定:哲学家从来没有娶到过好太太,罗素也离了好几次婚,这样引出了英国人的一句话: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而这句话在法国的比喻就成了城堡,这便是围城。纵观整本小说,作者都围绕这方鸿渐的爱情经历来写,但又不类似于《飘》、《傲慢与偏见》的著名的外国爱情小说。《围城》不仅仅是一本爱情小说,它更多的是融入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

读完《围城》花了我不少的时间,因为我读它的时候不像读其他的书那样一目十行。《包法利夫人》虽说是经典之作,也对这个社会有着不满与讽刺,但读起来篇目过长,容易让人失了兴趣。福楼拜的语言再优美,用词再精确,在我看来却不及钱钟书一个生动的比喻,在充满讽刺之余可以令人开怀大笑。《围城》可以说是新时代的《儒林外史》,再加上幽默的语言,令我忍不住要细细品味,咀嚼其中的深意。围城中的每个人物都是社会形象的代表,每一个人物都是特殊的一派,但在当时的背景看来却又属司空见惯。下面就是我提取的书中一部分关键人物的点评:

方鸿渐

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文执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回到上海后两人便分道扬镳,过了好久才再次来往。当鸿渐主动去拜访苏小姐的时候,苏小姐对她的态度异常冷淡,那一次鸿渐碰到了苏小姐当时的未婚夫赵辛楣。苏小姐在辛楣面前说鸿渐的好话,惹得辛楣嫉妒,从此两人便结下了梁子。鸿渐也在那里认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这个令他爱的痛苦的女人。后来的一段日子里,苏小姐与鸿渐的来往愈来愈频繁,终于有一天,苏小姐向鸿渐表明了爱意。鸿渐当时傻了眼,好久才恢复过来。隔天他在寄去的信里表明了决绝之意。苏小姐心灰意冷,与曹元朗结了婚。一年后,他们在香港再次相遇,苏小姐已变成了势利之人。

苏小姐纵使学位高,家世好,但她身上却有女人普遍拥有的嫉妒心理。在她与鸿渐来往时,她也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表妹与鸿渐见面。在鸿渐向她表明自己已经心有所属时,她又到晓芙那里抹黑鸿渐,最终致使两人的恋情告终。加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个充斥着名利的世界中生存,使她变得势利,也看不起人。苏文执也是可怜,自己的人生在她的嫉妒心和欲望的驱使下扭曲变形,也不只是活该还是可悲。

周经理夫妇

方鸿渐的留学费用是周经理夫妇资助的,留洋回国后也是住在他们家,工作也是安排在他们家的银行当一名小职员。周家可以说是对鸿渐这个没过门的女婿安排好了一切,而鸿渐则住在他们家顺便辅导未婚妻的弟弟的功课。

在留洋期间,鸿渐曾经写信要推掉父亲帮他准备的婚事,结果却被父亲一口回绝。不了自己的未婚妻却过世了,自己回到上海后便去周家拜访,周家的人喜欢她,便为他安排好了一切。周太太告诉鸿渐,以后他的妻子一定要做她的干女儿,这样鸿渐还会是她的女婿。话说得好,可是鸿渐在周家的生活却并不如意,他指导小舅子的功课,但是也受尽了小舅子的气。另一方面,周太太总认为自己是长辈,有责任从鸿渐的嘴里套出些什么,惹得方鸿渐避着她不见面。

虽说鸿渐未来的妻子要作舟太太的干女儿,但干的终究是不如亲的,在周太太知道鸿渐有喜欢的人后,说话变得刻薄,处处针对鸿渐,似乎鸿渐有负于她的女儿。再加上周先生,用现代人的话说就是个妻管严,事事顺从周太太。在周先生与周太太双重压力下,而且这时鸿渐又收到三闾大学寄来的电报,聘他做教授,一气之下他辞了职,离开了周家。事后周家人又反悔了,但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周家人这种类型的人普遍存在于各个时代,一气之下犯下了大错,事后又后悔不已,正是这类人的特征。虽说周家的人将鸿渐逼走不是大错,但是这种举动也不免伤了两家人的和气,可是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赵辛楣

赵辛楣小说中的重点人物,他开始视方鸿渐为情敌,后来苏文执嫁给草原浪,他又和鸿渐变成了兄弟。赵辛楣学政治出身,到美国留学过,见识、家世都比方鸿渐要好。方鸿渐在三闾大学的教授职位就是赵辛楣托校长高松年给的。而当他在三闾大学受了气,决定离开三闾到重庆谋事时,他的能耐再一次显露出来,他的人脉广,到哪里都很吃香,这也是方鸿渐所羡慕不来的。

赵辛楣刚开始时喜欢苏小姐的,但后来他认清了自己并不爱她,在她结婚的时候也就没那么心灰意冷了。他和方鸿渐还有孙小姐、李梅亭、陆尔谦一行五人,同去三闾大学任职。一路上困难重重,赵辛楣依然冷静应对。说实在的,我很欣赏他,因为他有主见,不像方鸿渐的鲁莽,也没有同路的李梅亭的奸诈与吝啬。

可惜,在方孙二人回到上海后,他很少回方鸿渐的信,似乎这段经过了困难重重的旅途所构建起来的友情并不怎么牢固。我顿悟,世界上本来就少有真心的朋友,再加上小说的背景是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友情在大,也抵不过金钱的诱-惑,生死面前,难道还有情义可说吗?如果有,也早被军队的马蹄踏平了,被日本鬼子的刺刀刺穿了。亏得方鸿渐到最后还把希望寄托在那长久以来只有一封信寄来的赵辛楣身上,还有类似的想法:旧历年可以在重庆过、似乎一切会有办法。对于方赵二人的友情,我觉得更想买回来的东西,过了保质期,也许东西还能用,但功效却大不如以前。

高松年

高松年是三闾大学的校长,是一位科学家,专长是生物学。他自以为有很高的学识,满腹的经纶,却闹出了不少笑话。在他到三闾大学任校长前,他的朋友为他饯行,他的朋友觉得学校要出名,就必须要有出名的教授。对于这一个观点,高校长并不同意,他说:

名教授当然很好,可是因为他的名望,学校沾着他的光,他并不倚仗学校里的地位。他有架子,有脾气,他不会全副精神为学校服务,更不会绝对服从当局的指挥。万一她闹别扭,你不容易找替人,学生又要借题目麻烦。我以为学校不但造就学生,并且应该造就教授。找一批没有名望的人来,他们要借学校的广,他们要靠学校才有地位,而学校并非非有他们不可,这种人才真能够跟学校合为一体,真肯出力为公家做事。

本来只是信口胡扯,但是在朋友的恭维之下,他就把这番话当成了办学的理念。如此令人啼笑皆非的话,实在不敢相信是由一位大学校长,一位科学家所提出来。胡扯变成了真理,也实在是幽默与讽刺。

在为人方面,高松年就是说一套做一套的典型代表。李梅亭是他多年的同事,他答应了让李梅亭作系主任,可是到最后也只能做个普通的教授;再者,他发电报时说让鸿渐佐教授,到了三闾大学鸿渐也只能做个副教授。这两件事都说明了高松年的这个特点。高松年这个人心思慎密,但是和蔼的校长形象最终还是被人撕毁,小说中虽没有名讲,但从高校长的行动上可以看出,他喜欢汪太太,而且觊觎汪太太的美色。他办大学搞得一塌糊涂,汪教授辞职了,鸿渐夫妻被他逼走了,赵辛楣也走了。可谓失败,但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孙柔嘉

在长途旅行中,辛楣曾经跟鸿渐说过,结了婚再旅行不如旅行完再结婚,因为旅途中的相处最能看出另一半是否适合自己。这不是没有道理,但是这件事在鸿渐和孙小姐身上却不能很好地实现。经过了旅途,他们对对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不讨厌对方,但讽刺的是,他们的婚姻应该是以失败告终的(书中作者并没有明说)。

柔嘉长得不如唐小姐,也不如苏小姐,但鸿渐最终选择的却是她。她没有很好的家世,在方家人面前并没有留下很好的印象,也不能讨方家人的欢心,可以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媳妇。她是一个大学生,有自己的主见,对鸿渐不会毕恭毕敬,这也许就是他们经常吵架的原因。作为一个女人,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父母对她的态度冷落,只有姑母真心对她好,而她也是那个家庭里姑母唯一的追随者,这也难怪她会事事向姑母报告,事事听姑母的安排。

柔嘉与鸿渐之间,我读不懂他们之间的爱情,似乎并不存在什么爱情,只是两个人在一个特殊的情况下走在一起罢了。柔嘉愿意为了鸿渐而放弃在三闾大学的工作,是她为鸿渐着想的表现;但鸿渐对柔嘉,我觉得没有了当时对唐小姐的感觉。无论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的两人,都在吵架中度日。婚前的都是围绕着辛楣对鸿渐的影响以及身边发生的事情,浑厚就是互相攻击双方的家庭。鸿渐觉得孙家人看不起他,把对孙家人和自己家里人的气都发在柔嘉身上;柔嘉觉得方家的人处处针对她,重重压力下,又要忍受鸿渐对她的冷嘲热讽,只好发泄出来。

两人的婚姻不知可否算一个悲剧,意外的开始,意料之内的结束。我觉得造成这样的婚姻悲剧的因素中,双方的家庭给他们施加的压力占了很大的一部分。如果鸿渐不受气,他也不会拿柔嘉当出气筒,不会引起柔嘉的反感;如果柔嘉的姑妈不是一味的看不起方鸿间,恨铁不成钢,也不会让柔嘉对鸿渐施加压力。但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故事的背景是在日寇横行无忌的中国,那时纵使已经有很多学生外出留洋,但老一辈人的脑海里依然有着坚实的封建思想,自由婚姻的思想也被人所排斥。而柔嘉的姑妈,是一位留美的博士,美国的民-主、平等的思想对她有着深刻的影响,而她的想法也影响着柔嘉。方鸿渐不希望事事靠姑妈,孙柔嘉不希望方家人打扰他们的生活,这本身就不可能会发生,所以两人的婚姻也只能以失败告终。

唐晓芙

唐小姐被人认为是一个美丽的梦。她不被卷入任何带有讽刺意味的事件中,在小说中她也只是出现了很短的篇幅,但是她所代表的与书中的其他人物不同。不只是为什么,作者令她与围城中的人不同。对此,有人认为她代表的是作者一个美好的梦,所以作者不忍让这个梦破灭。

方鸿渐爱她,但是却错过了她。唐小姐美丽、直率,是一个好女孩,她也喜欢鸿间。这从她收到鸿渐退回给他的信后,哭的梨花带雨就可以看出来。在这围城中,每个人都是可笑的,唯独唐小姐没有给人这种感觉,所以才会说她是一个美丽的梦。

如果细读《围城》,就会发现每个人物都有可圈可点的地方,每一个人物都是有趣的。在这围城里,一切都不会了结,书中的最后一句说了: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言语,一切啼笑。

这本书继承了《儒林外史》,但是在幽默的讽刺上,《围城》却远远的超过了《儒林外史》。而且我觉得这本书真正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书中的比喻,那时无论读多少次都不会觉得乏味,每一次都给人眼前一新的感觉。也许有人会说钱钟书的一生只写了《围城》这本小说,可惜了他的才华。但我认为,好书,只要一本就够了。

《晚宴》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2000字


本文看似讲述了在一场盛大的哈萨克晚宴上发生的故事,细读之后,发现了作者的巧妙用心之处在于对社会现状的讽刺和揭露。题目莫名其妙的雾气也引自文中作者的描写。作者的语言风格诙谐幽默,善用比喻夸张等多种修辞,情节设置巧妙,具有悬念,引人入胜。我将从以下几方面浅谈对于作品的感想:

一.风俗文化状况

初读作品,我还以为是一场为了迎接来宾观光旅游的宴会。直到作品中间部分才看到原来是一场割礼宴会。割礼是极具宗教色彩和地域特色的一种仪式,在哈萨克民族的风俗习惯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体现一个家族社会关系资本的平台,接受割礼的一般为5-7岁的男孩,由事主(接受割礼的孩子的父亲)主持。根据这家人的家庭地位,会邀请到许多有身份的贵客,来宾会給礼金和祝福。但是本文的描写侧重并不是割礼的风俗和文化含义,而是在豪华的割礼场面和准备中影射出对种种官场潜规则的揭露。

下面一段文字截取自近代哈萨克文《阿巴依之路》对正宗割礼宴会的描述:乌丽江为了给阿巴依举行吉尔提斯礼(实质意义上的完婚礼),给阿勒欣拜家带来了丰厚的彩礼,70匹马、30峰骆驼、各种丝绸、布装了满满两骆驼。送给新娘的衣物整一箱、送给亲家及亲友的衣物几大捆、最引人注目的是送给亲家公的大元宝。在阿勒欣拜给阿巴依和迪丽达尔举行的完婚礼上,宰杀的全是经过挑选的肥马驹、二岁羊、空胎肥母羊、烤全羊用的半岁小羊羔。阿巴依的岳祖母来见新孙女婿时,向新毡房中央撒了恰秀(喜糖),其中有杏干、葡萄干、水果糖、并赏给阿巴依初次见面礼。完婚礼一直举行了三天。阿勒欣拜把孙女的婚礼举办得如同盛大的节日,单是客人骑来的马,就有黑压压的一片,为客人新搭起的毡房约有一里见方,少说有五六十顶。该宰杀的牲畜都已宰杀完了,面粉和其他所需也已安排好了。草场上进行着赛马、刁羊、摔跤、骑马拾银元活动。二十几名招待员骑着走马往各毡房送手抓肉,走马的走姿如风摆柳一样好看。当二十几皮桶马奶酒全都喝完,二十几盘手抓肉全都吃完时,客人们才一个个走出毡房上马走了。

本文中对于宴会的规模及档次的描写相比上文有过之而无不及:八顶毡房按照等级依次排开,每顶毡房里都装饰着动物标本,更有罕见的国家一级或特级野生动物的皮张和飞禽的标本。对于餐饮要求更是让人惊叹,主客20余人、来自自治区的30多名随从、来自州里的40多名随从及相应人员的餐饮要求中包括了当地特色的雪鸡、熏马肉、纯种狐狸、野狼、野马、盘羊山鹰、猞猁、骆驼、岩羊等等,酒水更包括了世界名酒及当地有名的传统酿酒及饮品柯莫孜舒巴特。真可谓一应俱全,堪比满汉全席。

看到这里,我渐渐明白了作者为什么在文章开头部分介绍:我首先要告诉你的是不能将这次晚宴的盛况和目的与那次蒙古人和和萨克人在拉伊苏地方洽谈时举办的宴会等同看待,也不能将之余那次妥协的宴会,即在相互为敌的汗国时代,以争夺权力为目的的虎门宴会同日而语。这次晚宴既不是为了庆祝某一位权贵的爱子割礼大事,也不是为了显示事主的人际关系。而是为了迎合上级领导的观光需求,大费周章准备的一场接待晚宴。在这浓郁的民族风俗背景下,一场政治意味十分浓厚的表演逐渐拉开了帷幕。

二、社会政治状况

这篇生动的中篇小说刻画出了社会各阶层人等在同一场晚宴中的不同心境及处境。作者时而调侃时而讽刺,揭露了种种官场中人的铺张浪费及暗潮汹涌的潜规则。反应出新时期的少数民族地方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的一些问题。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对现实的描写始终是在浓郁的民族文化背景之下进行的。如作者在处理倒水净手这一情节中写道:能否胜任倒水净手一种人际关系就这样顺理成章的产生了。连倒水净手都如此等级森严,可见其中的潜规则是多么深入人心。而这种所谓的尊卑关系如今已从年龄的长幼变形为官职的高低,是否是作者对现今社会的一种讽刺呢?

这场晚宴可真是相当上档次。从筹备伊始就可以看出主办方的重视程度:犹如平静的湖面上突然有一颗炸弹爆炸了似的,这的人们开始忙碌起来,还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层层指示、层层落实、每个参与其中的人都抱着不辱使命的决心迅速而有力的将工作传达给自己的下级。因为这次晚宴涉及到了当年曾经得到过来宾部门数百万元资金援助的三个镇、十五个乡,可见这次晚宴的成功与否大大关系着一大群人头顶的乌纱帽、怪不得作者称这次晚宴为:可以称之为植根深远,盘根错节的聚餐,或称之为溢满热情的宴会,一次豪华的答谢宴请,一次宾客们像铁链子一样互相串在一起,互相大献殷勤的宴会。

三、性别角色状况

说到性别身份,就不得不提到文中出现的几个女性形象。作家对性别角色在社会分工中起到的作用给予了特别的描写。能歌善舞是少数民族女性的特长,文中提到的女性如正在休产假的歌者麦孜兰、正在照顾住院丈夫的另一位歌者、以及领导钦点的尼夏依古丽。这几位都是宴会能手,在酒桌上打来的天下。在她们迅速升职的背后,作者揭露出了另一大官场腐化问题裙带关系。一方面讽刺了部分官员的丑陋嘴脸,一方面也表现出了作者对于这些女性的隐性指责。依靠在酒桌上伴舞陪酒得来的财富和地位,如今堂而皇之的成为了潜规则的一部分。这人前风光人后辛酸的故事太多太多,作者只采取了点到为止的描写,但是给读者的反思却意味深长。

作者通过宴会前不同人的准备工作、宴会中不同毡房的嬉笑怒骂、宴会后不同当事人的收获这三组对比,反应了作者对于风俗文化、社会政治、性别角色等多方面的揭示。提出了少数民族地区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背景下该如何与时俱进的思考。

围城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2000字


《围城》是一本值得我们用心去读,用心去思考的书。进入大学之后,每位大学生都会对自己的个人有了更多的要求,为自己制定计划,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或是在大学生学好专业知识,或是在大学生考得一些证书,或是在大学锻炼自己能力,或是在大学收获一份爱情。如此种种,给自己找到了充实大学生活的理由。我也是在个从高考路上走来的一名懵懂的大学新手,迷茫、忙碌、压力仍然会时刻笼罩在身边,在这个让自己有些慌乱的大学生活中,我遇到了《围城》这本书,它让我忙碌的生活有了一片闲暇的时光,帮助我缓解了疲劳,又使心灵得到解放。也让我在这个人生的岔路口稍作停留,稍作了思考。

小说中的主人公方渐鸿的婚姻像是一座围城,在结婚之前,他还在围城之外观望,亦或羡慕,亦或冲动着。想法设法地想要冲进去,似乎那里才是自己灵魂的殿堂。可是当他迈进了婚姻的围城之后,他才知道,似乎一切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美好了。又想法设法地想要出来。这是对人性无知的一种讽刺。作者通过写回国、恋爱、找工作灯一系列事件,把一个人物的性格灵魂一针见血地展示在我们的面前。方渐鸿是典型的知识分子的形象,带着玩世不恭的态度处世,又有一点良心。但是性格决定命运,他希望做大人物,本身就让自己进入了这座虚荣的围城。在对待爱情和婚姻方面,他同样是玩世不恭,决定了他一生婚姻的失败。

《围城》告诉我们什么样的生活里才是真实的,每个人都心里勾勒一幅美妙的爱情蓝图,追到爱情就希望为爱情找一个温暖安定的归宿婚姻,可是往往曾经的海誓山盟都会成为玩笑,是真是假,连去争辩的力气到最后都舍不得出了。生活告诉我们: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爱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爱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更有一份责任在其中。

虽然婚姻离我们还远,但是对于一部分大学生来说,恋爱似乎就在眼前。但是,毕竟校园中的恋爱更多还只是在象牙塔里面的童话故事,不管公主和王子怎样坚信最后能幸福生活在一起,那都是经不起时间推敲和现实考验的幻想。也许很快就会发现,爱情会成为了两个人的枷锁,只有结束才能打开,才能更好走下去。这时,昔日的那些誓言都会在在现实面前低在头颅,一切不堪一击!。

可是为什么,还是会有那么多的人还是会在这座爱情的围城外久久驻足或者希望自己也能冲进去,那是因为有些东西看起来很美好,很诱人。所以在围城之外就算挤得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可是即使有了爱情又如何,面临毕业找工作的压力,生活的压力,爱情变成一种责任,就会让人觉得失去它原本的美好感觉。很多人就会对此失去耐心,想要摆脱,想要从中逃离。另一方面,爱情也可能成友谊的枷锁,曾记得一朋友跟我说过,她与一异性好朋友无话不谈,平时可以天南地北地扯。可是当后来男生向她表白,之后,两个人就再也没能像之前一样推心置腹的谈话了。最后,她放弃了那段爱情,成就他们永远的友谊。此类情况绝非特例,在很多时候,没有必要要用一种很特定的关系来约束彼此,只要志同道合地做朋友,也是人生一大美事,友谊才是最宝贵的财富。所以,我的好友选择明智,她勇敢逃离那座围城,因此能获得开心,收获友谊。

书名《围城》似乎就是想告诉我们:我们就像生活在一座座围城当中,生活的围城、工作的围城、婚姻的围城、甚至在当下,具体可以说有人是活在房子的围城、车子的围城。生活就像是在兜圈子,找一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结果发现这边的风景不是最美的,逃出一个笼子进入另一个笼子中,继续把自己关着,不断的循环,乐此不疲。许多人也正是由于有了像方渐鸿那样的一点虚荣,一点良心,为做大人物而处处做小人,让生活将自己圈起来,疲惫不堪。

也许对很多大学生来说,大学生活一开始对自己来说是一个惊喜,因为冲破高考的铜墙铁壁才能够的道德美好轻松的大学生活,确实有些来之不易后的珍惜。所以为了急于证明自己或者说表现自己,就盲目加入很多社团,最后只能让社团活动把自己紧紧绑住,深夜挑灯奋斗不是为了学习而是所谓的工作,有时间安心学习似乎成为一件奢侈的事情。想当初,很热血很拼命地参加面试,一轮一轮下来,成就感欺骗了自己,最后挤进了以为自己可以大展身手的殿堂,最后发现自己也不过是始终要按照上一级领导的指示办事的干事。当能发出想孤单一会都抽不出时间的感慨时,已经无法逃离,只能在这个圈子中寻找让自己少一些迷失的东西。

这本书的价值就在于,它写出我们看不到,或者说不愿正视的社会现实。我们从出生就生活在了各种各样的围城当中,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同学之间有友谊与竞争,家人之间有亲情还有压力,社会上有着光明和黑暗。无论如何,我们始终都生活在这样那样的围城中。有时候,我们无法逃离的时候,就得选择在这里用一种让自己让自己活得快乐的方式去生活,才能让自己在那些无法逾越的围城中活出自己的色彩。才让自己拥有与别人更多的不同,更多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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