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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亨利经验与狗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23 来源:互联网

《城市与狗》读后感。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城市与狗》读后感,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城市与狗》读后感

在学院举行的读书月活动中,我选择了《城市与狗》这本书,其实说实在的,刚开始看到这个书名时,以为是讲述城市里狗的故事,没想到看完后,完全颠覆了我的想象,心灵也受到极大感触与震撼。

《城市与狗》这部作品是秘鲁作家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的代表作,是略萨根据自己少年时期在军校的学习的亲身经历而写成的,而且通过读这本书,我才知道,城市原来是指秘鲁社会,而狗是指军校里的学员,也知道了在那所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里,时刻上演着打架斗殴,赌博,金钱交易,嫖娼,上课捣蛋,欺负弱小等丑恶行为。

作者在作品中塑造了许多人物形象,有为人不卑不亢,正直,不欺负弱小,也不容强者欺负的阿尔贝托,我想这个人物大概是略萨自己的化身吧,因为略萨为人在捍卫尊严以及个人合法权利方面时,他绝对不会放弃斗争。而且,在《城市与狗》这部作品中,阿尔贝托时而生活在上层社会中,即豪华住宅区中,时而又与那些来自社会底层的黑人和倍受歧视的混血种族学员住在同一宿舍里,他不但看到了上层社会的伪善的面目,以及那带着欺诈和糜烂的生活,而且也充分了解了底层社会,特别是贫苦阶层的悲惨处境。他无法忍受这两个极端,于是他躲进了文学的天地,期盼在属于自己文学世界里施展自己的才华,并用它来进行个人反抗。

文中描述了那些孩子的家长一开始满心期待地将自己的孩子送到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这所军校里,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在这所军校里得到磨练,然后成为一名真正的男子汉,可是令他们没想到的是,在那所军校里,少年们形成了属于自己的小社会,新生们满心欢喜地踏入学校,以为这即将是改变命运的时刻,可是他们想错了,他们一入校就要遭受残酷的洗礼,上到财物,下到自尊,只要可以掠夺的地方都已经遭到了强盗式的抢劫以及奴隶般的凌辱;而在经历过这些后,等到他们升到高年级时,又同样继承着欺压低年级新生的传统,吃喝嫖赌等一切丑恶行为都无处不在。

在读着读着时,真的无法忍受了,其中的人物奴隶饱受那些军校学员的欺凌,而奴隶毫无反抗,一直默默地忍受着,最后在演习中还惨遭被枪杀,真的很心酸,这还是一个社会吗?简直就如同地狱般啊!当然而且接受不了的却是杀害奴隶的杀人凶手美洲豹最后却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唉,这也许就是命运的糊弄吧!

其实显而易见,略萨在书中严重批判了当时的秘鲁社会,严重批判了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他非常不满当时的秘鲁社会,到处充斥着堕落,腐败,而他却只能躲进自己的文学天地里,拿起文学武器来唤醒人民反抗的意识。而之后,《城市与狗》这本书不负众望,获得了2010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看完这本书后,联想到我们这个社会,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主时代,虽然有腐败,但那只是一处小小的缩影,总的来说,我们这个社会是和谐的,是民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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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与狗1000字读后感


城市与狗1000字读后感

如果问我为什么会选择阅读《城市与狗》 ,我的理由是它的文学评价非常之高。在我看来,它的评价之所以高是有原因的,说明它是值得世人去了解和细细品位的。

《城市与狗》是诺贝尔奖得主略萨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之作。同时也是标志着拉丁美洲“文学爆炸”展开的四部里程碑小说之一。

小说从卡瓦到教学楼偷五年级化学双月考试试卷题入手,一步步拉开了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生活的序幕。

小说在叙述现实的时候插入回忆……军校内生活和军校外的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校外的生活是开心的,可以和朋友一起喝酒跳舞,一起策划着追求自己喜欢的女孩;而校内的生活是非常规的。表面上,学校管理严格,其实私底下,士官生吃喝嫖赌、打架斗殴、考试作弊都是家常便饭。变卖偷窃而来的财物,卖酒、卖烟、聚赌等地下经济活动已经变得习以为常。而这些丑恶的行为正是当时处于底层人生存的艰难处境反映。

看完这本书后,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有两个人,一个是主人公“诗人”阿尔贝托,一个是“奴隶”阿纳德。

阿尔贝托由于成绩差被父亲逼迫考进莱昂西奥·普拉多军校。他是“他是一个中立者,他来自上层社会,同时又和黑人、妓女等混在一起。他既看到了上层社会的伪善、欺诈和糜烂的生活,也了解了贫苦阶层的悲惨处境。(w w w . f w s i r . c o m)他遭遇了社会上的种种伪善和不公,并用文学的手段,来阻挡现实的丑恶,文学成为他反抗的武器。

另一个角色阿纳德,军校中的人都称呼他为“奴隶”,他的性格是懦弱的,他不像阿尔贝托那样不卑不亢,善于伪装。对于他,别人一眼就能看穿,软弱无能,不能自卫,像个奴隶。但同时,他也是一个温顺,善良、默默无闻的人。虽然没有做过恶事,但依然被茫茫人海所吞噬,被人们渐渐淡忘。

小说中的最大的事件莫过于“奴隶”在演习中被枪杀,抢救无效死亡。对此意外大部分教官对此不知情,协助管理的士兵也视而不见。在这种悲痛的时刻而学校在意的却是自己的名誉和利益,为避免丑闻外露,立即封锁了消息,并将一切过错归结于他没有服从命令而造成的差错。军校领导中,甘博亚中尉是唯一一个恪守职责,坚持真理的人。在“奴隶”死后,他想查清死亡的真正原因,却因遇到来自各个层面的阻挠而无奈放弃。阿尔贝托开始时一心要为奴隶报仇,却在校长的威胁下放弃了。他们俩的反抗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毫无作用,“奴隶”的死就这样不了了之。这或许就是“奴隶”软弱无能、毫无尊严、不知反抗的下场。这种结局不是我们所想要的。

这个故事是悲剧的,是当时麻木无情的黑暗社会所造成的。对比如今的社会,我们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代人啊!

优秀读后感:读城市与狗有感


读《城市与狗》有感

第一次见到这个书名的时候,还以为这是一本关于流浪狗的小说,就像一次探险,不断的与奇怪特殊的人物相遇那样。但当我真的读过这本书后,却又觉得有些后悔看这本书,后悔知道了这所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

自从听到有人说:“军校是最能美化人类情感的地方,军人是最热血、最善良的人。”我就开始梦想未来的我能成为一名军人,成为绿色军队的一员,与那群最可爱的人一起生活。

但对于这个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这是由一群流氓、无赖所组成的学校。在这里,到处都充满了欺压同学、抽烟、喝酒、偷窃甚至还有嫖娼等称得上是“丰富多彩”的各种恶劣行为。在他们眼里,似乎善良就是愚蠢,守纪就是犯罪。在这所“地狱”学校中,那个唯一没有做过任何坏事的男孩——“奴隶”,却死在了军事演习中,而他暗恋的女孩,竟与心地亦有纯良面的凶手走进了神圣的婚姻殿堂。

当我第一次看完这本书,我觉得这是一本与现实几乎相反的书,或者说这本书把现实中的黑暗点无限的放大了。而作者描写的是一所地狱,在这所地狱中,小鬼不管恶灵,恶灵欺压他人。

后来,在与同学的一次聊天中,偶然的谈到了这本书,同学告诉我这本书的作者曾因它而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一听到这句话,我一下子就迷茫了,心中也变得十分迷惑。为什么这本书也能得诺贝尔奖,是颁奖的人眼花了吗。

我特地到网上了解了一下别人对于《城市与狗》的看法,其中我觉得最难以理解的是其作者略萨的诺贝尔获奖评语,“因他对权力结构制图学制的细腻描写,和他对个人的抵制反抗和挫败形象的尖锐刻画。”

我耐下心来,坐在藤椅上,带着这句话,又仔细阅读了几遍《城市与狗》。当我再次读完这本书时,感觉好像真的是那句话所描述的那样。虽然我还是不太理解前半句话,但在这次的阅读中,我发现了“诗人”的不卑不亢、不欺弱小与他为扞卫自己尊严的努力,也看到了“美洲豹”的坚强、勇于反抗恶势力与其维护自己尊严的斗争。还有那最终死去的“奴隶”,他虽然善良、温顺,但也懦弱无能、不知反抗。他是最可怜也是最可悲的。他永远的沉睡在了这场噩梦中。

这所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是一片被原始树木遮的暗无天日的原始森林,外面的人只能看到这里的绿色,里面的人却望不到明媚的阳光。在这里,“强者生存”就是原则,“拳头大”就是道理。善良的人在这里没有立足之地,软弱的人在这里没有生存空间。一切都是物竞天择。

而在这场有一枚小石子引起的海啸中,那只被“我”不小心掐断了后腿的狗,那只一开始未被作者关注的狗,一直用它同情的双眼,看着这场“狗”与“狗”之间的战争。

城市与狗读后感1000字汇总4篇


读书的目的,不在于取得多大成就,而在于,当你被生活打回原形,陷入泥潭时,给你一种内在的力量,读完作品之后,我们获取到很多人生的道理。只要我们认真读好原作,那么就可以从多个方面去写读后感。你最近写过作品的读后感吗?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城市与狗读后感,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城市与狗读后感 篇1

这两天我读了一本名字叫做《一只狗和它的城市》的书,作者是常新港,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有时捧腹大笑,有时却伤心流泪。

因为这本书里用狗眼看城市,用独特的视角展示独特的风景。主要内容是一只狗对人的世界充满了好奇,时常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变成人,经历了种.种疑惑,痛苦与磨难后,它终于如愿以偿变成了一位少年,内容简介还没有看完,我脑子里就不禁萌生了许多问题,狗眼里的人是什么样子,狗眼里的城市又是什么样子。

现在我已经把这本书读了四五遍了,可还是想读,正是这本书独特的魅力吸引了我,现在就请你们看看我对这本书的感受吧!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极其普通的笨狗,它不满于自己生存的现状,总想到人类的世界去探寻一番,我被它这种敢说就敢做的精神感动了,因为这时它已变成一位翩翩少年和我一同幻想,进入人的世界后它充分体验了人的善良与虚伪,无情与多情,使它又开始留恋起狗的世界,最后它带着一条曾帮它成为人类的粉红色蚯蚓又回到了动物界。它的行为使我想到我们人类的行为和思维是可以是双面性的,一面是秉直善良,一面是狡诈虚伪。而动物却只有前者,这使我深思了半晌,最后终于悟出了这个道理,世界上根本就不分好人和坏人,只是因为人们都有他们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

。写到这里我对人生突然感到很困惑,不禁哭了起来,妈妈对我说:在人类的世界中,还是善良的人占大多数,这个社会的主流是善良,积极,向上的,不要一叶障目,只看到阴暗面,人类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人是最高级的灵长类动物,是最聪明的动物,所以才有丰富的思想,和各种各样的感情。”我在似懂非懂中还在沉思。。。。。。

城市与狗读后感 篇2

“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无限广阔的生活海洋——凯勒”。书,给了我们知识,给了我们想象,给了我们幸福。一本好书,就像一位老师,当你用心读完这本书时,你就会明白一个真理,任何一个都能让你受益终生。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的作者是常新港。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小狗,和他的家人生活城市的下水道里。在他寻找一个叫“窗口”的东西时,认识了粉红色的蚯蚓,她成了他生活中最重要的朋友。可是,她却走了,只留下一件粉红色的外衣给他。当她曾提到过的轻风一样的声音挤进“窗口”时,他朝一块石头撞了过去……他变成了一个英俊少年,走进了城市,他遇到了美丽的少女六月,他想跟她一起上学。

他不知道吃饭还要付钱,不知道上学还要考试,也不知道开除是怎么回事,可是,他却能像天才一样答卷,像天才一样飞跑,他可以感受过去和预知未来……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六月竟是那条粉红色的蚯蚓。但是这时,六月已经又离开了他。爱他的人一个个都走了,在一天深夜,他也出了门,去寻找把生命留给他的六月……

这本书,用它那简朴的语言,把爱情、亲情和友情全部集中在了一个故事上。它就像一束阳光,融化了多少人心中的坚冰!书,一个多么美好的字眼;书,一个多么浪漫的字眼;书,这里面到底蕴涵着多少未被我们发现的真理!假如你有一点时间的话,那么,请你也看一本好书吧……

城市与狗读后感 篇3

它讲了,狗的孩子们长大成人了,它的老伴也去世多年,于是,狗卖了房,决定去辽阔的世界里去。狗先遇到了作弊的猪,帮助猪实现了当明星愿望。与猪分手后,狗误入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做新来的代课老师。狗只好将计就计。它教学不拘泥于成法,让孩子在实践中学习知识,成了欢迎的老师。但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警察也来追它,幸好有大家的帮助,狗得以逃脱。熊校长也因此被解职,陪伴狗开始了逃亡生涯。熊对教育现状不满,企图通过从政来改变一切,于是扮作妇女参加竞选,不过,被政敌揭穿。关键时刻狗奋不顾身地将熊解救出来,带着闯荡世界的种.种欢欣与无奈,与熊一起回到了家乡。

这本书写的好像是一扇可以走进书的世界的门,它让我进入了书的世界去。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三

这本书,表达的是一只住在下水道的狗的自述。它生活在一个家族里,有许多的家人,爸爸、妈妈、姐姐、大哥,都非常照顾它,只有二哥,经常拿弟弟当出气筒。

有一天,爷爷病倒了,它的遗愿是:再去一次“窗口”,爸爸无能为力,于是爷爷含恨而终了。“窗口”,这个新词第一次出现在这只天真的小狗的脑海里,于是它问:“窗口是什么”,大家用惊恐、吃惊的眼神看着疑惑不解的它。爸爸对着它大声呵斥,姐姐赶紧制止了他们父子之间的对话,才没有让爸爸咬烂弟弟的屁股。

它感到很疑惑,为什么爸爸对“窗口“这个词这么敏感,要发这么大的脾气呢这天晚上,小狗听着姐姐的摇篮曲渐渐入睡。

第二天,二哥找到了在家族范围内静静思考的弟弟,成天游手好闲的二哥想拿弟弟找找乐子,两条狗不一儿,便相互扭打在一起,幸好姐姐及时赶到,制止了他们,才没有使它们两败俱伤,这时它发现自己,已经长出了家族的标志:一颗刚刚萌发的大牙。

不知悔改的二哥又一次向弟弟发起了挑战,他并不知道弱小的弟弟已经长大了,长出了标志家族的大牙,这他并不知情,在相互撕咬时,弟弟反咬了一口,二哥懵了,它感到不可思议,连他可以欺负的弟弟都长大了。

夜深了,大家都睡了,只有二哥翻来覆去,睡不着,大家都没在意,不一会儿便进入了梦乡。天渐渐的亮了,大家都在,却不见二哥的踪影,大家开始寻找,可是怎么着也找不到,没过多久,姐姐在墙角边发现了二哥的两颗大牙。爸爸说:“他走了,永远的离开我们了,随他去吧!”

小狗蹲在族人“近而远之”的窗口下,结识了一个小伙伴——一条拥有着粉红色外套的蚯蚓,蚯蚓每天会和小狗一起在窗口下谈天,教它一些关于窗口的知识,这让小狗明白了:窗口上是人类生活的地方,而我们的家就是人类开凿的下水道!它认为它的家人一定不会相信粉红色蚯蚓说的话,除了最疼它的姐姐。果然,不出它所料,只有姐姐相信它说的话。爸爸教训他不要瞎想,还让大哥天天去窗口守着,不让弟弟靠近,只要它企图往窗口的方向去,一项严明的大哥就会赶走弟弟。

几天后,一只由蚯蚓组成的庞大的送葬队爬满了整面墙壁。它们伤心的哭泣着,有条蚯蚓伤心过度,还哭得晕了过去。弄清楚事实之后,才明白了蚯蚓们为什么这么哭得这么伤心,原来是它们家族里一条最聪明的蚯蚓死了,她就是国王的女儿——粉红色蚯蚓,因为她有提前预知的能力,许多次帮助家族度过了即将来临的灾难,大家都非常尊敬她。

有一天,他脱离了下水道,变成了人类,他奔跑如风,甚至可以远远抛下开足马力的汽车!还何以在短短的时间内穿越一座城市!因为他吃馆子没付钱,所以被抓到了警察局,又因在人类世界没有亲人,所以被送到了“妈妈家庭”在哪里,他结识了三个玩伴分别是:调皮的胡生、乖巧的小小、萌萌的豆子,又给自己取名为大豆子,之后他为了见到那个神秘女孩六月,考上了博彩中学,被校长称为“天才”,六月给他改名为红眉阿坚。后来知道同班同学六月其实就是粉红色蚯蚓,她无所不知。它们有一个体育老师叫吴道,最后凭着血缘关系,和六月的口证,证明了吴道就是他的二哥!因为在人类世界的一天就相当于在下水道的一个月,所以二哥很快就老死了!之后六月又找到了红眉阿坚的姐姐,可是姐姐变成了一个哑巴,六月说姐姐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才来到了人类世界,不就姐姐也老死了。有一天六月带着红眉阿坚来到了超级市场,有一个摊子正在贩卖狗皮,六月对红眉阿坚说:“只有有血缘关系才可以使竖起来的狗毛变得平整,红眉阿坚把手伸向一张灰黑色的皮毛,那毛果然变得平整了起来,这时他的心里异常痛苦,因为这正是爸爸的皮毛,因为被杀的时候很愤怒,所以他的毛才会竖起来。

最后,六月把自己的生命都献给了红眉阿坚。

一天夜里,他走出了在人类世界的家,去寻找把自己生命奉献出来的六月……

一条普通的狗,对人世界充满了好奇心,幻想自己有一天能变成人类,我被他的这种勇气感动了,这种勇气是值得我们学习、敬佩的!在书中,有些地方使我感到很开心、很高心;有些地方使我感到伤心流泪;有的地方又使我感到担心惧怕;也有些地方使我感到心碎!

这本书用记其简单的语言表达了可贵的亲情和友情,使读者能够完全将自己融入这个故事中,好像亲生经历了这样不可思议的旅程。

六年级:赵操冉

城市与狗读后感 篇4

第一次见到这个书名的时候,还以为这是一本关于流浪狗的小说,就像一次探险,不断的与奇怪特殊的人物相遇那样。但当我真的读过这本书后,却又觉得有些后悔看这本书,后悔知道了这所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

自从听到有人说:“军校是最能美化人类情感的地方,军人是最热血、最善良的人。”我就开始梦想未来的我能成为一名军人,成为绿色军队的一员,与那群最可爱的人一起生活。

但对于这个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这是由一群流氓、无赖所组成的学校。在这里,到处都充满了欺压同学、抽烟、喝酒、偷窃甚至还有嫖娼等称得上是“丰富多彩”的各种恶劣行为。在他们眼里,似乎善良就是愚蠢,守纪就是犯罪。在这所“地狱”学校中,那个唯一没有做过任何坏事的男孩——“奴隶”,却死在了军事演习中,而他暗恋的女孩,竟与心地亦有纯良面的凶手走进了神圣的婚姻殿堂。

当我第一次看完这本书,我觉得这是一本与现实几乎相反的书,或者说这本书把现实中的黑暗点无限的放大了。而作者描写的是一所地狱,在这所地狱中,小鬼不管恶灵,恶灵欺压他人。

后来,在与同学的一次聊天中,偶然的谈到了这本书,同学告诉我这本书的作者曾因它而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一听到这句话,我一下子就迷茫了,心中也变得十分迷惑。为什么这本书也能得诺贝尔奖,是颁奖的人眼花了吗。

我特地到网上了解了一下别人对于《城市与狗》的看法,其中我觉得最难以理解的是其作者略萨的诺贝尔获奖评语,“因他对权力结构制图学制的细腻描写,和他对个人的抵制反抗和挫败形象的尖锐刻画。”

我耐下心来,坐在藤椅上,带着这句话,又仔细阅读了几遍《城市与狗》。当我再次读完这本书时,感觉好像真的是那句话所描述的那样。虽然我还是不太理解前半句话,但在这次的阅读中,我发现了“诗人”的不卑不亢、不欺弱小与他为扞卫自己尊严的努力,也看到了“美洲豹”的坚强、勇于反抗恶势力与其维护自己尊严的斗争。还有那最终死去的“奴隶”,他虽然善良、温顺,但也懦弱无能、不知反抗。他是最可怜也是最可悲的。他永远的沉睡在了这场噩梦中。

这所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是一片被原始树木遮的暗无天日的原始森林,外面的人只能看到这里的绿色,里面的人却望不到明媚的阳光。在这里,“强者生存”就是原则,“拳头大”就是道理。善良的人在这里没有立足之地,软弱的人在这里没有生存空间。一切都是物竞天择。

而在这场有一枚小石子引起的海啸中,那只被“我”不小心掐断了后腿的狗,那只一开始未被作者关注的狗,一直用它同情的双眼,看着这场“狗”与“狗”之间的战争。

旷野与城市读后感


旷野与城市读后感(一)

我读了旷野和城市的这篇文章,有一些想法。

旷野是一个心旷神怡的地方,而城市是一个气魄雄伟、高科技的地方。

旷野心旷神怡的原因是,绿色代表生命,那里有充足的新鲜空气和一望无际的草原。可是因为人类不停地砍伐树木,用科技斗争,导致森林变成沙漠,绿色世界渐渐离去。人类也将会渐渐灭绝。给后代留一个绿色世界不是很好吗?如果在这样下去,人类简直是在杀自己。

城市虽然雄伟,但是却有造影污染,没有新鲜空气,很少有绿色。但是两个世界各有各的优点,城市,拥有高科技,让外国人不敢入侵。而且让城市里的人过的快快乐乐。

人类一直以为自己是地球的主宰,其实人类往深处想,其实,自然才是世界的主宰,无论人类有多么强大,也强大不过世界上的动物和自然,人类用智慧,动物当然用智慧,人类有感情,动物当然也用感情。凡是人类会的,动物总有一天也会有。包括那看不见的微生物。那就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所用的生物永远都会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死了一个等于我们都死,因为,我们是在一个星球上生存的生物,我们应该互帮互助。


旷野与城市读后感(二)

读了这片文章后,我认为旷野是人类城市的祖先,没有旷野就没有城市。旷野是宁静的,城市是喧嚣不已的,为什么?

旷野是人迹罕至的世界,旷野是动物的世界,城市是人类的世界,城市在无限的扩大。据资料显示,地球上有29%的陆地,这其中就有1/3是沙漠,我们停止开发旷野,不如去开发沙漠。沙漠的面积在以每年6万千米的速度扩大,照这样下去,我们不停地开发旷野,沙漠就会不停的扩大,到时候没有了旷野,只有沙漠,那是我们该怎么办?我们一定会谴责那个提议开发旷野的人,是他把我们害成这样的。

大自然是地球的一部分,也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环境,为什么乡下的空气比城市的空气新鲜呢?那是因为城市里过于现代化,到处都是汽车尾气,如果没有绿化带,我们可能已经二氧化碳中毒了。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一个公益广告,一位老爷爷在锄地,本来有很大的一片田野,可是随着我们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立交桥、高速公路、高楼大厦越来越多,田野的面积不断地被减少着,最后只剩下一点点了。看过这个广告后,我感慨万分:如果没有了田野,没有了氧气制造机,我们有那么多的现代化设施有什么用呢?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没有了旷野,城市也会不复存在,让我们来保护这个世界吧!


旷野与城市读后感(三)

旷野是一个心旷神怡的地方,而城市是一个气魄雄伟、高科技的地方。

旷野心旷神怡的原因是,绿色代表生命,那里有充足的新鲜空气和一望无际的草原。可是因为人类不停地砍伐树木,用科技斗争,导致森林变成沙漠,绿色世界渐渐离去。人类也将会渐渐灭绝。给后代留一个绿色世界不是很好吗?如果在这样下去,人类简直是在杀自己。

城市虽然雄伟,但是却有造影污染,没有新鲜空气,很少有绿色。但是两个世界各有各的优点,城市,拥有高科技,让外国人不敢入侵。而且让城市里的人过的快乐乐。

人类一直以为自己是地球的主宰,其实人类往深处想,其实,自然才是世界的主宰,无论人类有多么强大,也强大不过世界上的动物和自然,人类用智慧,动物当然用智慧,人类有感情,动物当然也用感情。凡是人类会的,动物总有一天也会有。包括那看不见的微生物。那就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所用的生物永远都会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死了一个等于我们都死,因为,我们是在一个星球上生存的生物,我们应该互帮互助。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书名叫《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这本书里的内容十分有意义,让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我沉迷于书中,不知不觉,便读完了这本有趣的书,心中感慨万分!

这本书,表达的是一只住在下水道的狗的自述。它生活在一个家族里,有许多的家人,爸爸、妈妈、姐姐、大哥,都非常照顾它,只有二哥,经常拿弟弟当出气筒。

有一天,爷爷病倒了,它的遗愿是:再去一次窗口,爸爸无能为力,于是爷爷含恨而终了。窗口,这个新词第一次出现在这只天真的小狗的脑海里,于是它问:窗口是什么?,大家用惊恐、吃惊的眼神看着疑惑不解的它。爸爸对着它大声呵斥,姐姐赶紧制止了他们父子之间的对话,才没有让爸爸咬烂弟弟的屁股。

它感到很疑惑,为什么爸爸对窗口这个词这么敏感,要发这么大的脾气呢?这天晚上,小狗听着姐姐的摇篮曲渐渐入睡。

第二天,二哥找到了在家族范围内静静思考的弟弟,成天游手好闲的二哥想拿弟弟找找乐子,两条狗不一儿,便相互扭打在一起,幸好姐姐及时赶到,制止了他们,才没有使它们两败俱伤,这时它发现自己,已经长出了家族的标志:一颗刚刚萌发的大牙。

不知悔改的二哥又一次向弟弟发起了挑战,他并不知道弱小的弟弟已经长大了,长出了标志家族的大牙,这他并不知情,在相互撕咬时,弟弟反咬了一口,二哥懵了,它感到不可思议,连他唯一可以欺负的弟弟都长大了。

夜深了,大家都睡了,只有二哥翻来覆去,睡不着,大家都没在意,不一会儿便进入了梦乡。天渐渐的亮了,大家都在,却不见二哥的踪影,大家开始寻找,可是怎么着也找不到,没过多久,姐姐在墙角边发现了二哥的两颗大牙。爸爸说:他走了,永远的离开我们了,随他去吧!

小狗蹲在族人近而远之的窗口下,结识了一个小伙伴一条拥有着粉红色外套的蚯蚓,蚯蚓每天会和小狗一起在窗口下谈天,教它一些关于窗口的知识,这让小狗明白了:窗口上是人类生活的地方,而我们的家就是人类开凿的下水道!它认为它的家人一定不会相信粉红色蚯蚓说的话,除了最疼它的姐姐。果然,不出它所料,只有姐姐相信它说的话。爸爸教训他不要瞎想,还让大哥天天去窗口守着,不让弟弟靠近,只要它企图往窗口的方向去,一项严明的大哥就会赶走弟弟。

几天后,一只由蚯蚓组成的庞大的送葬队爬满了整面墙壁。它们伤心的哭泣着,有条蚯蚓伤心过度,还哭得晕了过去。弄清楚事实之后,才明白了蚯蚓们为什么这么哭得这么伤心,原来是它们家族里一条最聪明的蚯蚓死了,她就是国王的女儿粉红色蚯蚓,因为她有提前预知的能力,许多次帮助家族度过了即将来临的灾难,大家都非常尊敬她。

有一天,他脱离了下水道,变成了人类,他奔跑如风,甚至可以远远抛下开足马力的汽车!还何以在短短的时间内穿越一座城市!因为他吃馆子没付钱,所以被抓到了警察局,又因在人类世界没有亲人,所以被送到了妈妈家庭在哪里,他结识了三个玩伴分别是:调皮的胡生、乖巧的小小、萌萌的豆子,又给自己取名为大豆子,之后他为了见到那个神秘女孩六月,考上了博彩中学,被校长称为天才,六月给他改名为红眉阿坚。后来知道同班同学六月其实就是粉红色蚯蚓,她无所不知。它们有一个体育老师叫吴道,最后凭着血缘关系,和六月的口证,证明了吴道就是他的二哥!因为在人类世界的一天就相当于在下水道的一个月,所以二哥很快就老死了!之后六月又找到了红眉阿坚的姐姐,可是姐姐变成了一个哑巴,六月说姐姐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才来到了人类世界,不就姐姐也老死了。有一天六月带着红眉阿坚来到了超级市场,有一个摊子正在贩卖狗皮,六月对红眉阿坚说:只有有血缘关系才可以使竖起来的狗毛变得平整,红眉阿坚把手伸向一张灰黑色的皮毛,那毛果然变得平整了起来,这时他的心里异常痛苦,因为这正是爸爸的皮毛,因为被杀的时候很愤怒,所以他的毛才会竖起来。

最后,六月把自己的生命都献给了红眉阿坚。

一天夜里,他走出了在人类世界的家,去寻找把自己生命奉献出来的六月

《旷野与城市》读后感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应该怎么写?《旷野与城市》是由毕淑敏写的一篇散文。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旷野与城市》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

篇1:《旷野与城市》读后感

读了这片文章后,我认为旷野是人类城市的祖先,没有旷野就没有城市。旷野是宁静的,城市是喧嚣不已的,为什么?

旷野是人迹罕至的世界,旷野是动物的世界,城市是人类的世界,城市在无限的扩大。据资料显示,地球上有29%的陆地,这其中就有1/3是沙漠,我们停止开发旷野,不如去开发沙漠。沙漠的面积在以每年6万千米的速度扩大,照这样下去,我们不停地开发旷野,沙漠就会不停的扩大,到时候没有了旷野,只有沙漠,那是我们该怎么办?我们一定会谴责那个提议开发旷野的人,是他把我们害成这样的。

大自然是地球的一部分,也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环境,为什么乡下的空气比城市的空气新鲜呢?那是因为城市里过于现代化,到处都是汽车尾气,如果没有绿化带,我们可能已经二氧化碳中毒了。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一个公益广告,一位老爷爷在锄地,本来有很大的一片田野,可是随着我们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立交桥、高速公路、高楼大厦越来越多,田野的面积不断地被减少着,最后只剩下一点点了。看过这个广告后,我感慨万分:如果没有了田野,没有了氧气制造机,我们有那么多的现代化设施有什么用呢?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没有了旷野,城市也会不复存在,让我们来保护这个世界吧!

篇2:《旷野与城市》读后感

如今的繁华都市,已再无旷野的美感。这里有的,是繁荣,是喧闹,失去的,是清幽,自然。许多人拼了命也要挤到城市里来,而我,则想要逃到旷野去。正如钱钟书先生所写的《围城》中那样: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

乍看,觉得这只是一篇在讲环保的文章罢了,可却引我无限深思。我想,人生的选择,是否正如旷野与城市的选择一般?截然相反的两个选项,将引领你走向完全不同的两个极端。

城市的生活方式是满足物质需要,是多数人选择的。苏轼曰:“我随众人”,而我不随苏轼。可我也不属于那种孤僻到坚决选择旷野的生存方式——即满足精神需求的人。我选择中庸之道。“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旷野与城市何尝不可兼得?无非是个心的境地罢了。心在野则人在野,心在市则人在市。所以,只要心在野而身在市,则即满足了精神需求又满足了物质需求。我认为这才是最可取的生存之道,因为物质令人或者,而若精神完全得不到满足,心死了,则如同行尸走肉。所以,二者兼得,才是完整的人。

篇3:《旷野与城市》读后感

我读了旷野和城市的这篇文章

旷野是一个心旷神怡的地方,而城市是一个气魄雄伟、高科技的地方。

旷野心旷神怡的原因是,绿色代表生命,那里有充足的新鲜空气和一望无际的草原。可是因为人类不停地砍伐树木,用科技斗争,导致森林变成沙漠,绿色世界渐渐离去。人类也将会渐渐灭绝。给后代留一个绿色世界不是很好吗?如果在这样下去,人类简直是在杀自己。

城市虽然雄伟,但是却有造影污染,没有新鲜空气,很少有绿色。但是两个世界各有各的优点,城市,拥有高科技,让外国人不敢入侵。而且让城市里的人过的快快乐乐。

人类一直以为自己是地球的主宰,其实人类往深处想,其实,自然才是世界的主宰,无论人类有多么强大,也强大不过世界上的动物和自然,人类用智慧,动物当然用智慧,人类有感情,动物当然也用感情。凡是人类会的,动物总有一天也会有。包括那看不见的微生物。那就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所用的生物永远都会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死了一个等于我们都死,因为,我们是在一个星球上生存的生物,我们应该互帮互助。

篇4:《旷野与城市》读后感

有些人可能会认为“旷野”是乡村,其实事实上并非如此。“旷野”,从表面上看,指的是荒无人烟的地方,但它指的却是大自然。

有时候我就在想,是谁想到要建城市的?远古时期的部落不好吗?现在村庄已经没有几个人,城市却没有几个空位了。可能转入也怪于“小康社会”的发展,绝大多数的乡下人跑到城里来打工挣钱。毕淑敏说:“要寻觅出于其乡亲享受的最佳间隙。”我想也就是保持城市与乡村,城市与自然的平衡吧。

我十分羡慕外国的生活方式,白天开车去城市上班,晚上回家吃饭睡觉,循环如此。如果将外国的生活模式稍作改变,我想也就找到了毕淑敏所说的平衡。比如人们生活在乡村,亲近大自然,门前有菜园,白天通过某种告诉交通工具快速进入城市,在城市里工作,每个单位楼下都有相对独立的生活保障设施。晚上城市所有电力设施全部关闭,这样人类的生活将不再需要汽车。

当然,这也只是一个幻想而已,这其中的某种交通工具可以使地铁等许多快速交通工具,人们生活在城市四面八方的旷野,不仅能避免交通压力,而且地毯环保。我想那时城市不复存在,可以将这个“办公区”设置得更加贴近自然一些。

“天人合一”一直以来是我们的梦想,但面对窗户,改变是困哪呢燃油几乎不可能的。人类永远都是大自然手心里的小东西,它可以随心所欲的改变我们,只是它目前位置比较和蔼一点而已。

《一只狗和它的城市》读后感500字


今年寒假,我读了常新港爷爷写的一本书,名字叫《一只狗和它的城市》。

《一只狗和它的城市》这本书非常有趣。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一只狗,它和它的家人一起生活在一个下水道里。有一天,家里的爷爷死了。爷爷死前说要看一个叫“天窗”的东西,小狗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从此,好好的家变得冷冷清清。然而,事发没过几天,小狗的二哥又不见了,家里就越发冷清。而小狗对“天窗”却越发好奇,想去找这个“天窗”,但是,家里的人不理它。有一次,小狗发现了一条粉红色的蚯蚓,带它去看了天窗,并与它谈了好多人类的事,小狗非常喜欢它。可是,粉红色的蚯蚓不久死了,小狗非常悲伤,一头撞在了石头上。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当小狗醒来的时候,它变成了一位英俊潇洒的少年。来到这个城市里,它不知道吃饭还要付钱,但它却能像天才一样飞奔;它不知道上学还要考试,但它却能像天才一样答卷……之后,它又遇到了漂亮的少女六月,让它没有想到的是,六月正是那条粉红色的蚯蚓。……

读完了这本书之后,我又查阅了作者简介,我知道了作者是一个有着不平凡经历的人,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就跟随父亲从海港城市来到天高地阔的北大荒,经历了真正的凛冽和寒冷。也只有这样不平凡经历的人,才能写出这样感人的书。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故事情节的曲折离奇,对一个个情节画面的细腻描写,这些都是非常地吸引人。还有就是语句也非常有趣,让人读了还想读,读完了回味无穷。这就很难得,而常新港爷爷做到了。要不然这本有近300页的书,我三天之内就一下子读完了呢!

所以,生活是写作的源泉,经历是写作的素材,我要向常新港爷爷学习,注重生活的积累,打好语言文字的基础,写出有自己特色的文字来。

读《书与城市》有感


读《书与城市》有感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觉得香港文人写的散文像当地街头美食一样,姿态很平民但是滋味真的很不错。也许也斯的书是激活这个味蕾点的其中一份子。对于生活和文化,香港作家总有着很杂食的精神消化。最近看了他的《书与城市》,很羡慕他的读书成长史:在旧书店淘来不明诗歌和小说、闹市中的书摊里发现中外人士散落的书籍、发现和订阅各种偏门杂志。当时简陋贫瘠的物质世界被他们这个时代长大的人拓宽了,他说,阅读是一种扩阔现实世界的追寻。书里头的书评是强烈的求知欲和意义追寻,是思想成形。

我想到,广州与书店,又有怎样的故事。

不知道对于极热爱阅读的人们来说,生活在广州会否感到幸福和满足。广州的书店风情,相比起香港、台北、厦门、杭州等城市,似乎不常让人颂道。也许,她的出现能带来改变。方所书店,在广州开张不久就蜚声羊城,让我无法不带着想象去接近她:座落在市中心最为奢华的购物中心内,以精致华丽的姿态深居一角。木质书柜及地板、古典长廊,从装潢到选书都散发着一股优雅的布尔乔亚气息。我坐在儿童书区中央的木质长椅上捧书而读,偶尔抬头留心周围,观察城市人被这种新的阅读生活点燃起的期待和兴奋。人们常说一间好书店会成为一座城市的文化地标。代表纽约的那间叫高谈书集,闪耀旧金山的是城市之光,引领台北风尚的叫诚品。方所仍需要运气,本地媒体名人陈扬对方所隔空传情你要等我来,叫务实的广州人读书买书,支撑起一片文艺乌托邦。

想必这是位常与书店结缘之人,有次在华乐路的唐宁书店还偶遇他的粤语分享会。记得当时在充满异国情调的建设马路一带寻找唐宁,转上几个街口,踏上斜坡,推门而进,咖啡芬芳扑面而来。这里宁静、雅致、温暖、安乐,作为制造本地人文氛围的生力军,唐宁常贴心地为会员读者举办类似爱情课或学粤语等等集会,以书和书店文化来滋养有着具体品味的城市安居梦。和唐宁相距不远,在宽阔马路边上的某栋居民楼二楼,benshop诠释一种大隐隐于市,这间生活杂货店卖书卖杂志卖概念,多跟美食、精吃相关。与闹市只有一墙之隔,这里守护着一种年轻人常说的HEA状态,广式的嬉。

遗世独立不尽是个性书店的代名词,置身于大都市里,书店还是紧挨繁华喧嚣边界的为多。如果你要在广州最为热闹的北京路与人相约,你不妨说:在哪等啊,联合书店吧。在这么喧哗的市井街道,出落着如此新潮简约而书种繁多的书店,对购书、逛街皆有好处。据说联合书店正是百年前中华书局的旧址,时光流转也不碍这缕都市文明和千年古道恒久相依。

华师后门的197路车,开出后会驶过广州城内过半高校老区,可以把你送到不同学府跟前,当然还有临近校园的各类书店。这些沾染了人文色彩的书店,成为众多学子学者心中一抹情怀。在中大西门附近的学而优书店,以提供数量不输大众畅销书的社科学术类图书,被誉为广州最具学术气质的书店。首层装潢大气质朴,头顶上一排排碗型金属罩日光吊灯仿佛要让空气中朦胧氤氲分子无所遁形。二楼更为简洁沉静,学术类图书多藏身于此。看到不少老者捧书静读,不禁让人在心头对这种窗明几净、岁月静好的温润包容生起欣慰。

从学而优出发,你可以寻路去附近的博尔赫斯书店,或者相反。万一在博尔赫斯吃到闭门羹,还有学而优为你解慰。有人说,但凡广州本地爱书人,一定带着膜拜的心情前往寻找博尔赫斯。博尔赫斯于这重商之城,可谓之奇葩。她藏身在绿藤丛掩处二层,有心人需按图索骥,走多几步少几步都会把她错过。虽大名鼎鼎但她只有一个冷清狭小的房间,提供的都是生僻的翻译文学和中文诗集,不取悦不轻浮,有内涵而不作为,就这样成就广州城内一个与人文理想站近、与商业城市疏远的空间。某些大城市流行起布尔乔亚波希米亚一词,我想,广州的博尔赫斯既是草根的也是布波的。

《猴子与狗》读后感


猴子是何等聪明的动物,它知道自己与狗在主人眼里的分量。他为了不让主人失望宁可让手脚受伤,也不放弃追赶。在此过程中是痛苦的。但是痛苦也磨砺了他的意志,让他练就了快跑的本领。狗为了不再挨饿不得不学会剥香蕉吃,在此期间也是有难言之隐的。虽然文中主人达到了他所要的目的,但是她却忽略了几点:一忽略了猴子和狗的感受(其实它们本身是不愿意改变的),二、主人忽视了它们原有的特点,猴子和狗在没有选择地被主人将他们一步步同化了。三、忽略了他们原有的优势。这种不负责的做法,导致了猴不像猴,狗不像狗。

看到快跑的猴子和吃香蕉的狗,我不禁联想起自己班里那几个接受能力差的后进学生。他们年纪虽小,却也懂得察言观色。为了换取父母的微笑、教师的赏识、长辈的赞赏,他们又何尝不是整天被功课赶得“体无完肤”(失去往日灿烂的笑容),他们从没叫过苦,从没喊过累。因为我们做教师和父母的坚信,终有一天他们也会向那只不肯服输的猴子和狗一样练出过硬的本领。可我们也忽略了他们的感受和个体特点。正在一步步抹杀他们的天性及个性特点。

我们可能每天只关注那些飞得快的黄鹂鸟,而忽略了慢慢爬行的蜗牛,其实他们何尝不想爬快些?对于那些非智力因素导致接受慢的学生,如果能将他们入学的年龄延长一年,将海岸线拉长些,时间再充裕些,相信他们也会很优秀。

我们的教育不是万能的。我们的鼓励、鞭策、赏识只能给他们幼小的心灵一丝慰藉。并不能取代他们所受的痛苦。我们没有权利扼杀一个人的天赋、向往与追求。

试想一下如果我们培养出来的都是科学家,而缺少了发现美的眼睛:美术家、艺术家、文学家……那么,世界将是多么的枯燥、乏味与不和谐。所以,当我们一味盯着学生学习成绩时请想一想那只可怜的猴子,当我们大声责怪学生时,请想一想那条悲哀的狗,我们不能因为自己一时的疏忽而将一颗颗艺术之星、美术之星、文学之星……扼杀于摇篮之中。

林清玄的散文虽然语言朴实,但总有一种哲学的意味在其中。初读自是清新异常,再品更是心开意解。每每读他的散文犹如一次次心灵的洗礼,总能给人深深的启迪。他的文字每每读后都会让我们的内心充满宁静与关爱。

读《一只狗和他的城市》有感 (1500字)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书名叫《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这本书里的内容十分有意义,让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我沉迷于书中,不知不觉,便读完了这本有趣的书,心中感慨万分!

这本书,表达的是一只住在下水道的狗的自述。它生活在一个家族里,有许多的家人,爸爸、妈妈、姐姐、大哥,都非常照顾它,只有二哥,经常拿弟弟当出气筒。

有一天,爷爷病倒了,它的遗愿是:再去一次窗口,爸爸无能为力,于是爷爷含恨而终了。窗口,这个新词第一次出现在这只天真的小狗的脑海里,于是它问:窗口是什么?,大家用惊恐、吃惊的眼神看着疑惑不解的它。爸爸对着它大声呵斥,姐姐赶紧制止了他们父子之间的对话,才没有让爸爸咬烂弟弟的屁股。

它感到很疑惑,为什么爸爸对窗口这个词这么敏感,要发这么大的脾气呢?这天晚上,小狗听着姐姐的摇篮曲渐渐入睡。

第二天,二哥找到了在家族范围内静静思考的弟弟,成天游手好闲的二哥想拿弟弟找找乐子,两条狗不一儿,便相互扭打在一起,幸好姐姐及时赶到,制止了他们,才没有使它们两败俱伤,这时它发现自己,已经长出了家族的标志:一颗刚刚萌发的大牙。

不知悔改的二哥又一次向弟弟发起了挑战,他并不知道弱小的弟弟已经长大了,长出了标志家族的大牙,这他并不知情,在相互撕咬时,弟弟反咬了一口,二哥懵了,它感到不可思议,连他唯一可以欺负的弟弟都长大了。

夜深了,大家都睡了,只有二哥翻来覆去,睡不着,大家都没在意,不一会儿便进入了梦乡。天渐渐的亮了,大家都在,却不见二哥的踪影,大家开始寻找,可是怎么着也找不到,没过多久,姐姐在墙角边发现了二哥的两颗大牙。爸爸说:他走了,永远的离开我们了,随他去吧!

小狗蹲在族人近而远之的窗口下,结识了一个小伙伴一条拥有着粉红色外套的蚯蚓,蚯蚓每天会和小狗一起在窗口下谈天,教它一些关于窗口的知识,这让小狗明白了:窗口上是人类生活的地方,而我们的家就是人类开凿的下水道!它认为它的家人一定不会相信粉红色蚯蚓说的话,除了最疼它的姐姐。果然,不出它所料,只有姐姐相信它说的话。爸爸教训他不要瞎想,还让大哥天天去窗口守着,不让弟弟靠近,只要它企图往窗口的方向去,一项严明的大哥就会赶走弟弟。

几天后,一只由蚯蚓组成的庞大的送葬队爬满了整面墙壁。它们伤心的哭泣着,有条蚯蚓伤心过度,还哭得晕了过去。弄清楚事实之后,才明白了蚯蚓们为什么这么哭得这么伤心,原来是它们家族里一条最聪明的蚯蚓死了,她就是国王的女儿粉红色蚯蚓,因为她有提前预知的能力,许多次帮助家族度过了即将来临的灾难,大家都非常尊敬她。

有一天,他脱离了下水道,变成了人类,他奔跑如风,甚至可以远远抛下开足马力的汽车!还何以在短短的时间内穿越一座城市!因为他吃馆子没付钱,所以被抓到了警察局,又因在人类世界没有亲人,所以被送到了妈妈家庭在哪里,他结识了三个玩伴分别是:调皮的胡生、乖巧的小小、萌萌的豆子,又给自己取名为大豆子,之后他为了见到那个神秘女孩六月,考上了博彩中学,被校长称为天才,六月给他改名为红眉阿坚。后来知道同班同学六月其实就是粉红色蚯蚓,她无所不知。它们有一个体育老师叫吴道,最后凭着血缘关系,和六月的口证,证明了吴道就是他的二哥!因为在人类世界的一天就相当于在下水道的一个月,所以二哥很快就老死了!之后六月又找到了红眉阿坚的姐姐,可是姐姐变成了一个哑巴,六月说姐姐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才来到了人类世界,不就姐姐也老死了。有一天六月带着红眉阿坚来到了超级市场,有一个摊子正在贩卖狗皮,六月对红眉阿坚说:只有有血缘关系才可以使竖起来的狗毛变得平整,红眉阿坚把手伸向一张灰黑色的皮毛,那毛果然变得平整了起来,这时他的心里异常痛苦,因为这正是爸爸的皮毛,因为被杀的时候很愤怒,所以他的毛才会竖起来。

最后,六月把自己的生命都献给了红眉阿坚。

一天夜里,他走出了在人类世界的家,去寻找把自己生命奉献出来的六月

一条普通的狗,对人世界充满了好奇心,幻想自己有一天能变成人类,我被他的这种勇气感动了,这种勇气是值得我们学习、敬佩的!在书中,有些地方使我感到很开心、很高心;有些地方使我感到伤心流泪;有的地方又使我感到担心惧怕;也有些地方使我感到心碎!

这本书用记其简单的语言表达了可贵的亲情和友情,使读者能够完全将自己融入这个故事中,好像亲生经历了这样不可思议的旅程。

六年级:赵操冉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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