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牛虻有感1000字
发布时间:2019-10-14 来源:互联网
读《牛虻》有感初二作文1000字。
《牛虻》作于一位英国女作家伏尼契,讲述了意大利青年阿瑟,出身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读《牛虻》有感初二作文1000字,欢迎大家阅读!

读《牛虻》有感初二作文1000字
漫游在书架上,脑子里都是空白。面对满满的书籍,忽然间一种莫名的激动涌上心头,但自己始终下不了手,因为每一本书我都太喜欢了。
随手拿起一本书――《牛虻》,翻开它,也翻开了我对它的理解,它对我的影响。
《牛虻》作于一位英国女作家伏尼契,讲述了意大利青年阿瑟,出身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漏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琴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塔奈利神父的私生子。在严酷的现实教育下,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漂泊了13年,历经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
可以说他是富二代,但他也和大多数爱国人士一样投身于革命之中,不为身份,只为了自己心中的那一份信仰。即使失败过,痛苦过,挣扎过,也不曾后悔过。成长的道路需要付出代价,牛虻付出了太多太多,但其顽强的毅力造就了他成为了一个出色的革命者。面对威胁和诱惑,不妥协,不接受,遵守心中的那一个信念,从容就义。
他深深的震撼到了我,令我佩服,令我尊敬,更令我向之学习。国家危亡,民族衰落,人们懑懑不平,那时候的你毅然站了出来,给了国家希望,民族希望,人们希望。向国人做出了榜样,你是个伟大的人。学习你的爱国之情,学习你的大义之情,学习你那般毅然的精神,是作为当代中学生的我们所需要的文化粮食,我们要向你学习,吸收你的可贵。读着你的事迹,倾听着你的心声,让我想到了我们国家的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出身于破落封建家庭,青年时就懂得赴日学医,后来因为爱国主义精神,觉得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学医不如学文,于是毅然的弃医从文,走上了用文救国的道路。中途也受尽了苦难,但他也没有放弃,因为心中有信仰,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终于历尽千辛万苦,苦尽甘来,呼醒了一大批的爱国青年,人们的思想转变,迎来了救国路上的一片曙光。
牛虻和鲁迅的出生身份不同,但是他们的志向一样,他们都爱国。国家是我们生长的地方,因为有它,我们快乐着;因为有它,我们幸福着;因为有它,我们骄傲着。万一,哪一天它开始变小,逐渐变小,最后消失了,那我们应怎么办?我想,肯定是痛苦着,煎熬着,绝望着。因为我们是祖国的儿女,小小的翅膀里怀揣着大大的爱国梦想。所以,我们要热爱自己的国家,为祖国注入力量;热爱自己的民族,为民族增加生机;热爱我们选择的生活,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像我们的领袖毛主席一样,为国家,为民族、更为自己,勇于成为一名战士,保卫国家。像牛虻和鲁迅一样,热爱祖国,为自己的国家出一份力量。那样子,我们的祖国才更强大,才能不受别人欺负,我们的幸福生活永久持续。
牛虻读后感作文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牛虻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在罗马,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牛虻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牛虻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啊。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牛虻读后感1200字
《牛虻》一书是作者伏尼契受到当时身边革命者的献身精神的激励写成的。它生动地反映了19世纪30年代意大利革命者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成功地塑造了革命党人牛虻的形象。
主人公亚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又看到母亲受他们的折磨和侮辱,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亚瑟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亚瑟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蒙太尼里发现后想方设法加以劝阻,但亚瑟觉得作一个虔诚的教徒和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是不矛盾的。在一次秘密集会上,亚瑟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并爱上了她。
亚瑟在蒙太尼里的诱骗下透露了战友们的行动和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面对友人和爱人的误解和得知蒙太尼里是亲生父亲后,几乎要疯狂。从此他与教会决裂,只身流亡到南美洲。
在南美洲,他度过了13年艰苦的生活。当他回到意大利,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并加入了玛志尼党。他用辛辣的笔一针见血地揭露了教会的黑暗与腐败。在和战友们作战中不惜被捕,最后被教会判死刑。
牛虻愿为信仰赴死:牛虻最后在遗书里写下的一段话,至今成为经典:我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重新动用审讯和处决的手段。我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将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
牛虻终生只爱一个人:尽管在亚瑟时代被琼玛误解为故意泄露了组织秘密,在牛虻时代记恨琼玛对他的伤害,不承认自己就是曾经的亚瑟。但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承认了自己的身份: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
牛虻,另一场纠缠:吉达一个美丽的吉普赛女郎。她在对牛虻的疯狂爱情里找到了生存下去的理由。但牛虻并不爱她,她只是他在某些场合,某些需要时的陪衬。不管她再怎么努力,吉达都是和悲剧连为一体的。
牛虻,残酷的父爱:他,蒙坦里尼曾是他的榜样和偶像,他曾立志长大后要成为他那样的人。但他没想到他曾私通自己的母亲,而自己就是他的私生子。这种毁灭性的打击让亚瑟的信仰彻底崩溃。这一事件也直接决定了亚瑟时代的结束。他留给这位敬爱的神父一个投海自杀的假象,让这位父亲的内心多年来一直浸泡在灵魂的煎熬里。13年之后,他们再次相遇,但父子之情已经在各自信仰的极端冲突中痉挛与压抑。父亲最后目睹了儿子的死亡,但他的灵魂又怎可能得到安息,他很快也随儿子而去。
读《牛虻》有感800字
夜色逐渐笼罩了大地,我伸手打开了台灯,继续全神贯注地看着书。
这本书我很喜欢,它讲的是意大利青年亚瑟,出生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这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太尼里神父的私生子。在严酷的现实教育下,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漂泊十三年,历尽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
夜,更深了。虽然已经读完了《牛虻》这本书,但是我仍直愣愣地盯着那最后一个字,心里有些某名的惆怅,像牛虻这样如此完美的英雄人物,竟也会死得如此悲惨,我缓缓合上了书本。
这小说主人公亚瑟是在各种矛盾冲突的洗礼下一步一步地成长的。开始时,亚瑟并不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而只是把他当作慈爱可亲、堪予信任的神父。当时的亚瑟受到了争取民族解放独立思想的影响,在跟神父的讨论中坚持认为:做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与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两者在当时的意大利是水火不相容的。神父对这种天真的想法十分担心,他希望将来能打消亚瑟反教会统治的危险思想。然而亚瑟对神父因父子私情而产生的宽容却作了错误的理解,认为宗教与革命是可以统一的,并且不恰当地把神父看作是教会统治的代表。由于这一错觉,当新神父到来时,他立即遭受惩罚:他和所有的革命党人遭到逮捕。直到他儿时女友琼玛给他一记耳光,人家告诉他新神父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父亲时,他那天真的幻觉才痛苦地消散。他开始认识到民族独立与教会统治是势不两立的。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因此,在这残酷的现实教育下,亚瑟选择用自杀来逃脱这一切。而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那个饱经忧患,意志坚强,机智勇敢,喜爱嘲讽别人,看似十分冷酷且能让军方感到恐惧的牛虻。
我缓缓站起身,来到窗前,欣赏着窗外那些正在少且匆匆赶路的行人和车辆。我轻轻叹息一声,为这个令人尊敬的人物的牺牲,倍感痛心。
意志是每一个人的精神力量,是要创造或是破坏某种东西的自由的憧憬,是能从无中创造奇迹的创造力。莱蒙托夫的一句话或许可以成为牛虻或者说是亚瑟那坚强意志的真实写照。牛虻,这个如此坚强的革命者,在心灵受到严重的创伤之后,他依然能够凭借自己那坚强不屈的毅力进行成长,且在南美洲度过了如人间地狱般的十三年,整整十三年!这,便是牛虻坚强意志的伟大,也是我为何如此敬佩的原因。
你可以失去一切,但是你却不能让你的意志变得软弱,因为,如果你拥有了坚强的意志,那你便有能力去创造你想要的。而牛虻或者说是亚瑟,这位意志坚强的革命者才能在南美洲度过了这惨不忍睹的十三年。
这便是革命者!拥有坚强意志的革命者!令人崇敬的革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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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作文1500字初二读书心得
《牛虻》成书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它于1897年在英国出版,本国文学界一直默默无闻。但半个世纪后被译成中文时,深受中国广大青年的喜爱,先后发行一百多万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牛虻》读后感作文1500字初二读书心得,欢迎大家阅读!

《牛虻》读后感作文1500字初二读书心得
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母亲是两个孩子的继母,而他的亲生父亲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也就是说亚瑟是个私生子。然而他的母亲在他17岁得冬天里去世,他也开始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琼玛是他儿时的玩伴,他对她的爱纯洁得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同时琼也是组织里的一员。在一次对话中,亚瑟对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革命组织的事,神甫为此开始感到了不安。后来,蒙泰尼里赴罗马任主教之职,而卡尔狄神甫接任神学院院长一职,当亚瑟向卡尔狄神甫忏悔时受骗说出秘密革命组织的名称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卡尔狄神甫随即告密,亚瑟和一党同志被捕。
亚瑟出狱后,告知琼是他将组织的秘密说出去时,受到了琼的鄙弃,深受打击,恰在此时,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在双重打击之下,亚瑟精神崩溃,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条伪称自尽,然后潜出海关,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这一年他才19岁。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到处漂泊流浪,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在他21岁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残废,伤愈后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当年的恋人琼和他的亲生父亲面对他竟然也没认出他来。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牛虻读后感
关于牛虻
从未忘却过他,一直记得,多么希望他便是那样一直快乐的、无忧的活着,做那象牙塔里优雅的小猫。不要有那么多痛苦的经历,不要有那么多的煎熬,可是自从他说帮助意大利,帮着把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救出来,并且驱逐奥地利人,使她成为一个共和国,没有国王,只有基督。这句话之后,他便真正地将自己陷入了**的漩涡之中。他的padre是那样的痛心,那样的无助,他怕失去他亲爱的亚瑟,但是,他却没有做出任何有实质性意义的事情,反而在这个时候离开了最需要他的圣子。
他参加了**,遇到了他喜爱的女孩儿琼玛,他想爱他的padre一样爱她。然而,背叛,让他身处牢笼,养尊处优的他第一次遭遇了非人的折磨;怀疑,让本以为迎接他的会是阳光的他,却被逼向死亡的深渊;欺骗,他最爱的padre的欺骗,直接将愤怒的他推向死亡的地狱。因为绝望,他选择了逃离,他认为这是最好的选择,可是,对于一个没有真正经历生活,认识生活的贵公子,这条路,无疑是最艰难的。
那之后,他的生命便没有了欢乐。很难想象他是怎样度过那十三年的时间,只知道,再次见到她,是十三年后,此时以为三十的他,成为一名记者的界的新星,一只刺人的牛虻,一个教士们想到就感到害怕的魔而又无能为力的魔鬼。
后来一个机会,读到了艾丽。伏尼挈中顿了友谊,这本书讲到了在这中断十三年中,他经历另外怎样的经历,看得我很是痛心,再加上《牛虻》中后面提到的他的经历更是痛心,不敢相信她经历那么残忍的经历。
当他一脚踏进了南美,他便进入了炼狱。残酷的生活,让他骄傲、他的自尊、他的健康、他的信仰全部支离破碎,仅存一息苟且活于人间这个炼狱。他浑浑噩噩的过着奴隶还要低贱的日子,他用了多大的勇气才忍住没有自杀,还是他连自杀的资格都已丧失。就算是当被人丢垃圾、被人嘲笑侮辱、被人殴打的小丑,他依然活着,也许他的肉体可以承受这种痛苦,可是他的精神呢,那种比炼狱还要痛苦的煎熬。不知幸运还是不幸运,在他受了人间煎熬之后,遇到了杜普雷兹探险队,虽然他以自身行动赢得了队友们的认同,但是却对列尼表现出的友情避如蛇蝎,他不再相信任何人(不过这或者也是一种保护朋友的做法吧)。
十三年后的他,已是一秘密的组织红带会的重要成员。作为一个新闻界著名记者,他的犀利的文笔如同他的外号牛虻刺痛着教会的神经。他以这种方式报复着、追逐着那个欺骗他的男人。然而,但它将对这红衣主教的枪落下时,应该会觉得这个是会很讽刺吧。他不想接受来自教会的帮助,他一直在努力,但是,他依然输了,输给了那个绑在十字架上的加利利人。他一直在和教会作斗争,想要赢得padre心中的绝对位置
牛虻是我心中的最爱,也许,他有很多缺点,傲慢,无理,放荡不羁但把这些缺点说成优点,也未尝不可。
如果不是生活在那样一个年代,所有人多会过得很好,可惜,世上没有如果,牛虻注定和他的父亲成为彼此的敌人,因而伤害自己,也伤害着自己最爱的人,最终消逝在那个烟火纷飞的年代。
牛虻读后感1200字
《牛虻》成书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它于1897年在英国出版,本国文学界一直默默无闻。但半个世纪后被译成中文时,深受中国广大青年的喜爱,先后发行一百多万册。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或者是因为当时中国青年所持的文学观念和思想倾向使得他们乐于阅读革命志士传奇式的故事,学习并且仿效那些临危不惧、宁死不屈、为人民而战斗的英雄形象,《牛虻》教育和影响了整整一代中国人,在当时甚至被当成了政治教书。
虽然时代不同了,但是毋庸置疑,这部小说仍有可取之处。因此,在老师与同学们的强烈推荐下,我怀着一种敬畏之情,观看了《牛虻》这本书。
《牛虻》一书是作者伏尼契受到当时身边革命者的献身精神的激励写成的。它生动地反映了19世纪30年代意大利革命者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成功地塑造了革命党人牛虻的形象。
小说主人公亚瑟的成长是通过各种矛盾冲突来表现的。这种矛盾冲突主要包括父子关系、宗教信仰两个方面,集中体现在亚瑟同神甫蒙太尼里的关系上。开始时,亚瑟并不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父亲,而只是把他当作慈爱可亲、堪予信任的神甫。当时的亚瑟受到了争取民族解放独立思想的影响,在跟神甫的讨论中坚持认为:做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与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两者在当时的意大利是水火不相容的。神甫对这种天真的想法十分担心,他寄希望于将来能偷偷打消会导致亚瑟反教会统治的危险思想。然而亚瑟对神甫因父子私情而产生的宽容却作了错误的理解,认为宗教与革命是可以统一的,并且不恰当地把神甫看作是教会统治的代表。由于这一错觉,当新神甫到来时,他立即遭受惩罚:他和所有的革命党人遭到逮捕。直到他儿时女友琼玛给他一记耳光,人家告诉他新神甫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父亲时,他那天真的幻觉才痛苦地消散。他开始认识到民族独立与教会统治是势不两立的。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因此,亚瑟自杀这一情节安排有良好的艺术效果,是小说的精华所在。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悠悠天地,任何以立于其间?是精神。人活一口气,说树活一张皮。没有精神,人就不成其为人,人就成了行尸走肉。在写给琼玛的信中,牛虻说第二日日出时候,他就会被枪决。但是他却无所畏惧,他说:至于我嘛,我将走进院子,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面对死亡,牛虻豪情不减,昂首走完人生最后的路程。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
不管我活着,
还是我死掉,
我都是一只。
快乐的飞虻!
精神是人的支柱,精神鼓舞人活在这个世上,敢于面对生活,甚至忍受生活的各种艰难困苦。精神是意志的体现,它鼓励牛虻坦然面对死亡,迎接生活的最大考验。
精神的伟大在于它会超越死亡。生命是短暂的,只是刹那的瞬间,但是精神却象日月星辰一样永恒。精神不会随肉体的消亡而消亡。有了一种支撑我们信念的精神,我们才会坚强起来,我们才会矢志不渝地追求我们的目标,不管是什么都无法挡住我们。正式感受到了精神的力量,高尔基才会大声喊出: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牛虻读后感700字
意大利青年亚瑟伯尔顿,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亚瑟在忏悔时不小心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亚瑟还痛苦地发现自己竟是无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连串的打击粉碎了亚瑟的心,他一锤子杂碎了心爱的耶稣神像,在书桌上放了一条伪装自杀的纸条,毅然离去,来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13年,他受尽屈辱,历尽艰辛。他化名为牛虻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坚定、冷酷、老练的人了。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积极准备起义。但最后本能逃生的牛虻却因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犹豫没有开枪而被捕。生父的劝降没能打动牛虻,牛虻也没能说动蒙泰里尼加入他们的组织。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儿子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上了字,牛虻从容就义,倒在枪下。
蒙泰里尼是一个对基督教徒们来说算得上仁慈的红衣主教,他对亚瑟的感情也有着浓浓的父爱。13年后,他们再次相遇,可是父子两人都有着自己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作出抉择。对他来说,上帝是创造一切美好事物的神灵,是上帝让亚瑟没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13年的孩子还给了他他无法舍弃他心中的上帝,又无法将他的爱分出一半来给儿子。蒙泰里尼最后目睹了儿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随儿子而去。
当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与儿子之间作出了选择时,他觉得以血赎罪的事应该在儿子身上实现;当儿子再也醒不过来的时候,他又后悔自己作出的选择,因思念儿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来,他一时间作出的选择是对的,可等心爱的儿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边时,他又无比悲伤,他在当时没有认识到儿子对他的重要性,虽然当时他也爱着儿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悲剧是因为当时作出了错误的选择就上演了。
有人曾说:选择就意味着失去。因为任何一种选择,必须以放弃和推动某种事物为前提,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选择。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这说的不也是这么一种道理吗?选择是多么的重要,它关系着未来事物的发展。我们无法后悔自己的选择,更无法改变当初的选择。面对着一道道人生中数不尽的选择题,如果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误了大事,酿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该何去何从呢?
所以要学会选择,学会放弃。宠辱不惊,闲看亭前花开花落; 去留随意,漫随天际云卷云舒。这才是人生的彻悟境界。
读《牛虻》有感范文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题记
我是含着热泪读完《牛虻》的。
小说的主人公亚瑟出生在一个富商家庭中,由于经常受到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但他却把神父蒙太尼里看成是自己的良师慈父,而且他认为一个虔诚的教徒和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献身的人是不独立的。当遭遇最亲爱的神父那痛彻心扉的欺骗与背叛时,当受到最心爱的琼玛那沉重的误解后,当周围的所有都将他孤立时,亚瑟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从此,亚瑟死了,他的灵魂漂泊到南美洲十三年,成为了一只牛虻。
在这十三年里,痛苦和艰辛如地狱里的魔鬼一直在折磨着他,令他遍体鳞伤。谁能想象,一个流浪到南美洲的孤独无依的人会怎么样?在寂寞的世界里,或许只有劳累才能让他忘记心中的痛。但是或许生命又给他开了一个玩笑,白热病席卷了美洲大陆,此时的他已经是被死神拽着脚了,但苦痛并没有带给他软弱,带给他的反而是坚强!十三年过去了,此时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个饱经风霜,意志坚强,机智勇敢的牛虻。他回到了意大利,重回了这个曾经让他无比伤心的地方,在此积极投身于自由民主运动,但结果还是让人心碎,为了营救那些为人民自由而战的人,他和政府的人展开了枪战,救了战友们,自己却因为没有子弹而被捕。
牛虻是个多么值得我们尊敬、敬仰的人啊,他刚毅的性格,坚强的品质,给我们带来的是他那钢铁般的信念。是刚毅,让他从虚幻世界中解脱出来,浴火重生;是坚强,使他的斗志始终昂扬,不畏苦难;更是信仰,让他放弃年轻灿烂的生命。有太多太多如牛虻般刚毅、为了信仰的人了:司马迁,遭受宫刑,完成被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林则徐,面对人生的大起大落,淡然处之,高吟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只有坚持着我们的信仰,才能在所有苦难的都集中到身上时,勇往直前。在我们有限的生命中,能够激发灵魂的高贵与伟大的,只有虔诚的信仰。在最危险的情形下,最虔诚的信仰支撑着我们;在最严重的困难面前,也是虔诚的信仰帮助我们获得胜利。亚瑟有自己的信仰,他能在经受无数艰难险阻后,仍然笑对未来。我们又何尝不能做到呢?我们应该学学亚瑟。无论有什么困难时,总会有信仰支撑着他,让他毫不退缩。
身为一名医学生,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医学生誓言仍然响彻耳边。选择了医学,选择了成为一名医学生,就已经选择了和其他人走一条不一样的道路!大一时的懵懂已过,我们正在经历着大二的成长。但我明白当我穿上白大褂的那一刻,一份圣洁在心里,而一份责任已悄然落在肩头!只因为选择医学,只因为我们是医学生。曾经在我们手里死去了多少只青蛙,多少只兔子,多少只小白鼠,曾经的我们摸着油油的尸体,挑着微小却致命的病毒但那些为以后临床做准备的一切都过去了!现在的我也在慢慢寻找方向,寻找未来的路,也许还在迷惑着,但我会坚信自己内心的声音,坚信自己的信仰!在很多人看来我们是勤奋的,只因为我们面对的是活生生的人,面对的是独一无二的生命,面对信任和依赖,我们别无选择!未...
亲情----读牛虻有感作文1000字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 ;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所著的牛虻,蒙泰尼里把亲生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
牛虻叙述的是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一意大利的火热生活,从而引起了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 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猛太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安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而教父一反往日慈祥的神态,不容反驳他要打这个念头。这是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太尼里就是自己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欺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地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十三年后,亚瑟带这满是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的土地上又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十三年中无时不忍受这痛失爱子的煎熬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感地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手枪,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着手枪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那一刹那间,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就出他惟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 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牢中,一心只想保住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在牛虻的死亡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上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侯,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忠实的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读《牛虻》有感1000字
牛忙其实是主人公的名字。他的一生都很悲惨。在他十几岁的时候,他的母亲就去世了,而他的哥哥和嫂嫂都对他不好,在他19岁的时候又被人陷害进了牢,在他出狱后发现了他的亲生父亲就是他的教父蒙泰里尼。他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于是就伤心的离开了。13年后他又回来了,没有人认出他,因为这13年里他过的是非人的生活,导致了他的一只手和一只脚残废了,再加上他改了名字牛忙。之后他就和当地的几名党员一起共事,其中还有他的朋友琼玛。于是他们干了一系列会被枪决的事。终于,他们在干一件事的时候失败了,牛忙被枪决了,就在那个时候,他们知道牛忙是13年前的那个人了。

也许在很多人看来牛忙他活在这世上没有一天是快乐的,其实还是有的,就是在他不知道蒙泰里尼是他亲生父亲是,每次和他谈话都是快乐的,除此之外就是他还是年少是和琼玛在一块,那时的他同样是快乐的。看完整本书后,我觉得牛忙他是一位勇敢和坚持不懈的一个人。说他坚持是因为在他离乡背井的13年里,他在那不是人生活的饿条件下,硬生生的挨过了13年。说他勇敢则是和他所做的事情有关,因为他从事的是当时政府不让做的事革命。他啊为了革命,可以说是不顾一切了,在他最后做的那件事之前,他明知道很危险,却义不容辞的去做了,结果被抓了,而且还被枪决了。除了牛忙的性格突出,事迹也让人感动之外,那就是蒙泰里尼对他那深深的爱了,在牛忙年少是,做他的教父,引导他。不过最明显的还是当他知道被抓的那个人是他儿子的时候,他就利用他当时的地位和权力,想尽一切的办法去救他,去劝他,可是牛忙还是逃不过命运,在牛忙死后,蒙泰里尼也因伤心过度去世了。唉,天下的父母有哪个不疼自己的儿女呢?可惜牛忙他不去珍惜着份来之不易的父子情。
我相信,只要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为牛忙一生感到可怜的。虽说他可怜,但他也有一丝的幸福,那就是永远爱他的蒙泰里尼和琼玛。
读《牛虻》有感1000字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伤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当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丽伏尼契所着的《牛虻》后(蒙泰尼里把亲生的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统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统一意大利的火热斗争中,从而引起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蒙泰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的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抚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时,教父一反往日的慈祥神态,不容反驳的让他打消这个念头。这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泰尼里就是自己的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的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13年后,亚瑟带着满脸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养他的土地,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中。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13年中无时不忍受着痛失爱子的煎熬中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敢的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手枪,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起手枪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这一刹那,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深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救出他唯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忠于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狱中,一心想保卫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的蒙泰尼里,在牛虻的死亡判决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了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在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子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的忠实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亲生父亲送上刑场。
艾丽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留给了人们一笔可观的精神财富,告诉了我们亲情的意义。
读《牛虻》有感1000字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
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
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从此,牛虻开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初二作文:读《雪》有感
我喜欢雪,从小就喜欢他。看了鲁迅写的《雪》这篇文章。又使我加深了对雪的喜爱。
鲁迅笔下的“江南艳雪”,美艳、充满生机,用鲁迅写的句子来说“江南的雪,可是滋润美艳之至了;那时还在隐约着的青春的消息,是极壮健的处子的皮肤。”江南的雪并不冷,雪中有宝珠山茶,有单瓣梅花,有冷清的杂草,还有不辞辛劳的忙碌着的蜜蜂,使江南的雪日更加的热闹,更加充满着生机。
江南的雪不仅令人赏心,更让小孩子们欢心。小孩儿们在雪地中,不顾手冻得通红,硬是将雪堆了起来,白天消释皮肤,夜晚又结了冰。
朔方的雪如同沙粉,不粘,撒在朔方大地,大风旋吹,将雪吹到了无边广旷的田野,无人之际的荒田。
朔方的雪是孤独的,他不与任何人交谈,独自来到这个世界上又独自的离开。在他来到这个世界与离去的那段时间里,他不羁拘束,向着更广阔的地方飞去,去探索、去发现这个世界。不到太阳升起将他消释的那一刻,他永远都是自由的!
我爱雪,更爱鲁迅笔下的雪。
江南艳雪、朔北孤雪。
初二作文:读《草房子》有感
秋色的白云,温柔如絮,悠悠远去。枯黄的落叶,正在秋风中忽闪忽现地飘落。这,就是秋天的油麻地唯美的风景。在那里,生活着一群天真、可爱的孩子们。他们纯真、善良,不断地给我带来童年快乐的回忆。

主人公桑桑在油麻地小学生活了六年,亲眼见证了一幕又一幕动人的画面与故事,不断地冲刷着我的心灵。
桑桑,他曾经调皮过,用蚊帐当做渔网,倒是捕来了不少的鱼虾。他曾经取笑过人,譬如,他主使他人将秃鹤的帽子挂在了旗杆顶上。但是,他最终还是意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并且到了歉。他为了在纸月面前做得更好,曾把自己的衣物裤子,打扮的干干净净。他也做过“快递员”的工作,为了白雀与他的老师蒋一轮之间的纯情,传递了许许多多的书信。虽然,白雀与蒋一轮最终无缘在一起,但是他却明白了许多。
杜小康,原来出身在油麻地最富家庭之中的他。但是这六年来,他的经历并不平淡,反而是这油麻地的孩子们中最波折的。他家中为了将事业做大,可惜翻了大船,从此一落千丈。万般无奈之下,杜小康只得退了学。他的父亲带着他,带着几百只雏鸭子,准备将这几百只雏鸭子养大。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大暴雨使他们失去了大多数鸭子。最终,杜小康成长了,并且带回了实现的承诺——五颗双黄鸭蛋送给桑桑。他经历了如此之多,并没有放弃,还在校门口买起了文具,这,也许就是他美好的开始吧。、
从这作品之中,我仿佛回到了童年一般,成为了那是的桑桑。他有骄傲的心,我也拥有;他取笑过他人,我也做过;他喜欢比较,我也是。
我认为,我们在不同的年龄看这本书,可以得到不同的见解。小时候,也许会认为这是一篇故事;长大了,才发现童年是多么美好;老年了,这就是童年慢慢的回忆啊!
读完之后,可以引用一句:
也许,我们谁也无法走出自己的童年……
初二作文:读《朝花夕拾》有感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读《草房子》有感作文1000字_初二读后感
秋色的白云,温柔如絮,悠悠远去。枯黄的落叶,正在秋风中忽闪忽现地飘落。这,就是秋天的油麻地唯美的风景。在那里,生活着一群天真、可爱的孩子们。他们纯真、善良,不断地给我带来童年快乐的回忆。

主人公桑桑在油麻地小学生活了六年,亲眼见证了一幕又一幕动人的画面与故事,不断地冲刷着我的心灵。
桑桑,他曾经调皮过,用蚊帐当做渔网,倒是捕来了不少的鱼虾。他曾经取笑过人,譬如,他主使他人将秃鹤的帽子挂在了旗杆顶上。但是,他最终还是意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并且到了歉。他为了在纸月面前做得更好,曾把自己的衣物裤子,打扮的干干净净。他也做过“快递员”的工作,为了白雀与他的老师蒋一轮之间的纯情,传递了许许多多的书信。虽然,白雀与蒋一轮最终无缘在一起,但是他却明白了许多。
杜小康,原来出身在油麻地最富家庭之中的他。但是这六年来,他的经历并不平淡,反而是这油麻地的孩子们中最波折的。他家中为了将事业做大,可惜翻了大船,从此一落千丈。万般无奈之下,杜小康只得退了学。他的父亲带着他,带着几百只雏鸭子,准备将这几百只雏鸭子养大。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大暴雨使他们失去了大多数鸭子。最终,杜小康成长了,并且带回了实现的承诺——五颗双黄鸭蛋送给桑桑。他经历了如此之多,并没有放弃,还在校门口买起了文具,这,也许就是他美好的开始吧。、
从这作品之中,我仿佛回到了童年一般,成为了那是的桑桑。他有骄傲的心,我也拥有;他取笑过他人,我也做过;他喜欢比较,我也是。
我认为,我们在不同的年龄看这本书,可以得到不同的见解。小时候,也许会认为这是一篇故事;长大了,才发现童年是多么美好;老年了,这就是童年慢慢的回忆啊!
读完之后,可以引用一句:
也许,我们谁也无法走出自己的童年……
初二作文:读西游记有感
我想可能有些人一看到题目就会说:《西游记》有什么好看的呀,电视剧都不知道有几个版本了,不就是讲师徒四人去去西天取经嘛,小儿科的东西谁看呀!这些话可不是没有人说呀,但是如果你问他这本书共有多少回,我看没几个人能回答出这小儿科的东西,随着世界的发展,很少有人开始关心名着了,虽然有些被翻拍成了电视剧,却很少人去看。那就由我给大家大体的讲一下吧!《西游记》作者是吴承恩,江苏淮安人。这本书一共有一百回,可分为两大部分,第一至第十二回是全书的引子,第十三回至第一百回是故事的主题。书中的第一部分的前几回是讲孙悟空的出身和大闹天宫等故事。孙悟空为石猴,生性胆大顽皮,成为花果山大王,它和它的猴子后孙过的很快乐,我记得在初一的时候,我学过了一部分,其中有一首诗是:春采百花为饮食,夏寻诸果作生涯。秋收芋栗延时节,冬觅黄精度岁华。由此可见它过得还真是自由自在了。但好景不会长,由于孙悟空胆大妄为,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指山山下,五百年之久呀!第八回至第十二回则介绍另一个主人公唐僧,唐僧出现后,孙悟空被解救,成为他的大弟子,取名为孙悟空。书中最后一部分就是写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战胜了各路妖魔鬼怪,终于取得了真经,修成正果了。这就是本书的大体内容,有些人只会从表面去看待一件事或一本书,为什么不考虑作者为什么要写这本书呢?孙悟空是《西游记》里的头号人物他天不怕地不怕,大闹天宫就是他的一段光荣史。孙悟空一路斩妖除魔,很勇敢,在他的身上,我看见了他的乐观、顽皮、勇敢、灵活、热爱自由等精神。他是一个充满战斗力的人物,所以最后被封为斗战胜佛的光荣称号。哦,讲到这里,我又想起了毛主席的两句诗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这两句诗真是精辟的道出了他的本质特点呀!我个人认为孙悟空是一个充满积极浪漫主义精神的英雄。猪八戒给人的印象也比较深刻,尤其是他身上的缺点:好吃、懒惰、贪睡、爱占便宜、嫉妒心强,喜欢拨弄是非,一遇困难就退缩等。虽然他的小毛病比较多,但是他憨厚淳朴,没有害人之心,并且坚持到了最后,取得了胜利。和孙悟空、猪八戒两个比起来,沙和尚还是显得故事少、比较愚笨,但如果没他在,唐僧可就惨啰!经也不可能取成。《西游记》里还写了大批妖魔,作者写妖魔狡猾、是个坏家伙,但也是各有特色。《西游记》写孙悟空的较多,作者也是希望用它来让我们学习他的乐观、勇往直前的精神,也希望将来好人多一点,坏人少一点,乐观的人多一点,悲伤的人少一点,努力的人多一点,放弃的人少一点,从孙悟空的身上,让我知道了,对待生活要乐观,面对困难要
初二作文:彼岸花开?-读有感
我想我是喜欢安妮的。

一个绝代风华的女子,我不知道这个女子是幸福还是不幸,她带给我大片大片的孤独和内心流离失所的荒芜,手心疼痛的闪着寂寞,绝望像野花般疯狂滋长,然后告诉自己我还是一个骑着单车的14岁花季女孩,或许我应该无法拒绝安妮的忧郁尘世和风情万种。
我读着安妮的文字入睡是幸福的,当第一次读着她的文字入睡时,我感到一种释然。因为读,彼岸花的时候,几乎耗尽了一个冬天的眼泪,而我却茫然不知所措于我的眼泪为何而来,是为了执着,尖锐,敏感,凄凉的南生,还是英俊,颓废,腼腆,桀骜不驯的和平?或许是为了那个黑暗中写书的阴郁女子吧。
她说,我大概是一只鸟。充满了惊觉,不容易停留,所以一直在飞。在彼岸花中,我不知道应该去倾诉还是呼吁,或许是安妮的文字无时无刻不透露着一种绝望,但我仍然陷在她的文字里无法自拔,我爱她的文字,她的每一个字符我都那么深深的刻在心里,但我爱那些伤痕--凄美华丽的让我窒息。郭敬明把安妮比作水中的蓝色鸢尾,落拓而美丽。可我想安妮更像是满地的薰衣草,纯洁而动人的吸烟女子。
我总是执迷着她吸着烟嘴,静静地趴在窗台,仰望天空的姿势,然后尽情地享受黑夜的寂寞天空,理所当然的流泻下颓废而无助的文字。他永远是黑暗精灵,唱着冷艳的黑色挽歌拯救灵魂,然后隐隐作痛。
一直对文中的一句话情有独钟:一旦睁开眼睛看到的只是彼岸升起的一朵烟花。无法触摸,亦不可永恒。我的生活抑或不是如此,每个人都不甘于纯粹的生存,却总难以达到完美,然后颓废的放纵,没有理由的。
有些事情,是可以遗忘的;有些事情,是可以纪念的;有些事情,可以心甘情愿;有些事情,却无能为力。
安妮,乞求上帝,让寂寞、忧郁、悲伤、冷艳、疼痛、繁华、苍白。一切的一切远离你,很想看到你微笑的样子,应该是个美丽的女子,让人心疼。
或许彼岸没有花开花落,当我依然相信在安妮的内心,她是一个有爱的女子,我相信彼岸花开。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作文1000字_初二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是美国的著名小说,甚是震撼人心。小说讲述了阿富汗的两个孩子,阿米尔和哈桑的故事,诠释了我们每个人的一生当中必定会经历的主题:爱情、亲情、友情。可对于阿米尔来说,却多了,那便是——救赎。

哈桑与他的父亲阿里是阿米尔父亲雇佣来的仆人,仆人一家成为了阿米尔生活的一部分。阿米尔与哈桑是儿时最好的玩伴,阿米尔为人懦弱无能,而哈桑为人勇敢忠诚,每次阿米尔有危险哈桑都会挺身而出去帮助他逃离困境。文中一句话 “为你,千千万万遍。”震撼了我,我没想到会有一个人会这样爱着另一个人。哈桑对阿米尔的那种爱,深深感动了我,不知不觉成了我心中的“信仰”。
阿富汗一习俗:斗风筝与追风筝。在一次斗风筝的比赛上,阿米尔取得了胜利,哈桑此时正帮阿米尔追寻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阿米尔心里极度兴奋,因为他一直以为自己的胜利会赢得父亲的原谅,原谅阿米尔的出世使他妈妈的离世。
因为哈桑这一次追风筝的时间过了很长,还未回来,所以阿米尔去找他。不幸的事来了,哈桑在追风筝的过程中遇到了他所畏惧的人物——阿塞夫。阿塞夫为人狠毒,仗势欺人,连最小的儿孩都不放过。此刻,阿米尔心急了,找着找着,惨不忍睹的一面发生了:在一角落,哈桑被阿塞夫的脚狠狠地踩在地面上。阿米尔遇见了,目睹了这一切,却只是在暗处默默看着,直到泪流满面还无动于衷,不肯挺身而出救得哈桑。终于,他们的友情开始淡了。
读到这时,我对阿米尔有了极深的恨意,我恨他的懦弱与无能,恨他的无情与无义,枉费了哈桑对他的爱。
阿米尔不仅斗风筝厉害,而且会写故事。每次写完都会念给哈桑听,虽然哈桑没读书,不懂字,但也听得津津有味,而且听完还不忘鼓励与赞美。然而,阿米尔他仗着已有的成绩想获得自己的健全,得到父亲全部的爱,可这些所谓的成绩在父亲眼里一点儿也不重要,无论怎样,父亲对哈桑的爱总是远远超过对阿米尔的爱。至此开始,阿米尔对哈桑心生嫉妒,想方设法想把仆人一家赶出自己的家,这样他的爱才不会被哈桑剥夺。最后他成功赶出了仆人一家。
随着时间的变化,由于一场战争的降临,阿米尔一家被迫也出走美国,在父亲的生意伙伴拉辛汗口中得知哈桑竟是自己父亲的私生子,父亲的合伙人告诉阿米尔,不管如何,必须回到阿富汗找到哈桑进行赎罪。
中年的阿米尔回到了阿富汗这个伴随他长大的家乡,不幸得知哈桑的死讯,可怜哈桑从小到死还不知道阿米尔是他的亲兄弟。但赎罪未曾断绝,阿米尔从阿塞夫手中救出了哈桑的儿子,实现了救赎。
这本小说,作者用平淡无奇的文笔写了下来,但只要用心去读,你会读出文中的情与爱。从友好到背叛直到赎罪,一整套的连串铸就了悲剧,让人时而欢喜时而伤心。或许,这个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但是人生就这样,犯错了,错过了,就得用一生去挽回,即使挽回不了。
《牛虻》读后感作文400字 读《牛虻》有感
《牛虻》讲述了亚瑟因年轻不懂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挨了心爱的女友琴玛一记耳光而无比懊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牛虻》读后感作文400字 读《牛虻》有感,欢迎大家阅读!

《牛虻》读后感作文400字 读《牛虻》有感
不论我活着,或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这首小诗是亚瑟在临死前写给女友琼玛的一首诗。而亚瑟则是一部长篇小说《牛虻》中的主人公。这首诗虽然只有四句,短短的二十个字,却充分地体现出了牛虻坚强不屈,视死如归的精神。
牛虻是一位革命者,他一生经历了无数风霜雨雪:曾经在农场当过马车夫,在妓院里洗过碗碟,在马戏团里当过小丑??????接着又开始流浪,经过一次次斗争,他坚决加入了意大利革命青年组织。在革命工作中,他拿起笔写文章痛斥黑暗统治。狡猾的敌人把他抓进了监狱,但他毫不畏惧,仍旧从容不迫。他在寄给女友的信中这样写道: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我就要被处死了。他们为什么要杀我呢?我心里一阵酸楚。是啊,他说意大利的骄傲和自豪。
这使我想到了中国的牛虻。很多人物都为我们的国家奉献了一份力,他们都是我们不该忘记的人物。精忠报国的岳飞;收复台湾的郑成功;虎门硝烟的林则徐??????数不胜数。他们不都是中国的牛虻吗?如果没有他们我们还会有今天吗?
啊!牛虻,我赞叹你,又敬佩你。我愿做一只新的中国牛虻,为我们中华历史写下新的篇章。
读《牛虻》有感
我读了《牛虻》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作者要表达的情感,也让我懂得了更过。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牛虻原名亚瑟,在一个富有的家庭,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亚瑟长大后,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蒙泰尼里察觉了此事,对此不安,后来,亚瑟和一批同党被捕。亚瑟出狱后,受到了党内同志的鄙弃,之后他又得到了双重打击,精神失常,然后他偷渡去了南美洲,他漂泊流浪,受尽了折磨,做过了杂工,还被水手打成残疾。最后再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他最后被铺,过了一段时间,牛虻别判枪决,牛虻死后,蒙泰尼里也因心脏动脉瘤破裂而突然去世了。
最让我记忆忧心的是最后一章,牛虻在死的前一天给琼玛写了一封信,在信的末尾写着一首诗无论我活着,还是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这是一首牛虻和琼玛小时候一起写的诗,读到这里我也感到很难过,我仿佛也能体会到主人公情感。
我懂得了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不要贪图富贵,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也要懂得 不要逃避现实,要勇敢面对现实。
《牛虻》读后感1000字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影响了我的一生。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神父主教)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牛虻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在罗马,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牛虻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牛虻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牛虻》有感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影响一代又一代的人。
如今,牛虻己是英雄的化身,然而在作者笔下,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毫无瑕疵的英雄,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物。无法调和的仇与恨,感心肺腑的爱情,矢志不渝的追求,贯穿牛虻的一生,正因为如此,牛虻的形象才具有极大的感染力。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牛虻》读后感初中作文
《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而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特别的书,所以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但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但是牛虻却是笑着面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意义,因为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但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虽然只有这本书我只有读过三遍,或许对这本书的体会还不深,不能够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义,但是我从中学会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坚强,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相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牛虻能一直伴我前进,它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明灯,时刻引导着,让我不会害怕
读《牛虻》有感
只有经过地狱般的磨练,才能炼出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奏出世间的绝唱。泰戈尔
历经了十三年的炼狱,从成长到蜕变。从天真的青年阿瑟到坚强的圣斗士牛虻,从虔诚的信徒到决心摆脱害人虫而离家出走的他,亚瑟伯顿终于成功蜕变。
《牛虻》讲述了亚瑟因年轻不懂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挨了心爱的女友琴玛一记耳光而无比懊丧。接着,他又得知自己竟然是自己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因此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奋斗的斗士归来。这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后为了理想,牛虻割舍了爱情与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绮达,含笑走向刑场。
他的一生堪称坎坷离奇,他的精神令人佩服不已。
他坚强13年似流放的生活他熬过头了。他一度挣扎在死亡边缘,忍受了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
他脆弱他无法面对这个事实,自己是最景仰的神父的私生子。他开始痛恨这个世界。
他理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坚持不与自己心爱的女人相认。只因为一个还没有被解开的误会。
他感性在琴玛一次又一次的试探下,他终于在死亡前夜向琴玛坦白了自己的身份,不过为时已晚。
他终于成功蜕变,而我呢?
由于小学毕业考试的失利。我未能考上心目中的中学。在蛹期,我失去了第一次羽化的机会。自然而然我进入了新街中学。在这所熟知的中学里,我赋予了很大的希望。短短的两年,让我收获了很多。刚刚进入的初三,是紧张的一年,是艰苦的一年,也是充实的一年。在初三,即将面临中考一个关乎我人生命运的转折点。也许,我们因为它已失去了课间十分钟的休息;也许,我们因为它失去了双休日的放松;也许,我们经常会熬夜到很晚做作业,早上又早早地起床。我们努力学习,我们会叫苦、叫累。但我们是快乐的,因为学习充实着我们的生活,我坚信,在付出后终将会得到收获。所以,加油吧!继续努力,然后发挥出自己最好的水平,去考取一所理想的高中。
初三的生活对每个人来说都非同寻常,但我想只有适应了这样的环境,才不会被淘汰。初三是我们人生的一个重要的起点,它关系着我们每个人的一生,所以我们必须牢记:读书、读书、读书。虽然心里还有别样的天空,但毕竟我们还没有独闯天下的勇气,因此,我们要平静、坦然、勇敢地面对它,我相信,在这一间四四方方的教室中,我们将创造苦尽甘来,驶向成功的彼岸。
我认为,初三的莘莘学子都是这么想得吧!学习牛虻,学习牛虻精神,努力把自己蜕变成一只最美的蝴蝶吧!
“亲情”_《牛虻》有感1000字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丽伏尼契所著的《牛虻》,蒙泰尼里把亲生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一意大利的火热生活,从而引起了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猛太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安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而教父一反往日慈祥的神态,不容反驳他要打这个念头。这是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太尼里就是自己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欺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地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十三年后,亚瑟带这满是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的土地上又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十三年中无时不忍受这痛失爱子的煎熬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感地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手枪,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着手枪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那一刹那间,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就出他惟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牢中,一心只想保住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在牛虻的死亡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上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侯,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忠实的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得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父亲送上刑场。
艾`丽`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是留给人们的一笔可观的财富。
读《寒门贵子》有感_初二读书笔记1000字
在第二季《超级演说家》节目总决赛中,北大才女刘媛媛震撼人心的演讲《寒门贵子》让我泪流满面。她告诉我们你必须承认困难在生活中是无可避免的,人与人的差异是存在的,但是你不能任由命运来操控你,你是命运的掌舵人苦心人天不负!

她首先提到,网络上一篇帖子叫《寒门再难出贵子》意思是说在当下我们这个社会,寒门的孩子想要出人头地,想要成功比我们父辈的那一代更难了。她却认为:我们必须要承认这个世界是有一些不平等的,他们有很多优越的条件我们都没有,他们有很多的捷径我们也没有,但是我们不能抱怨每一个人的人生都不尽相同的,有些人出生就含着金钥匙,有些人出生连爸妈都没有,人生跟人生是没有可比性的,我们的人生是怎么样完全决定于自己的感受。然后她讲述了英国纪录片《人生七年》的故事,告诉大家:我们都要靠自己,命运给你一个比别人低的起点是想告诉你,让你用你的一生去奋斗出一个绝地反击的故事!
这篇演讲被评为心的正能量源泉,许多人看后都感触很深。确实,在现实社会中,总是有许许多多不平等的现象。就像有些人家里有钱任性,儿女也跟着挥霍,人人都去献殷勤;但是有些人,家庭生活拮据,衣服不多一件,却处处被别人歧视,说什么土OUT;那有些父母都没有的孤儿呢?现在就连许多学校里都会出现一种互相攀比的状况:班里拥有手机的,会打扮,穿着入时的同学会成为大家关注的中心,反倒是那些成绩优异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却并不被人羡慕,而一些敢于指出他人错误的,和老师提意见的同学竟会被说装B、内奸?!
家境真的能决定一切吗?富人的孩子还是富人,穷人的孩子就不能出人头地了吗?其实命运早就给出了答案:不是的。寒门孩子逆袭的事例数不胜数。许多名人就是例子,就比如说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影视巨星成龙,虽然从小家境贫寒,但仍坚持梦想,最终因为《笑拳怪招》一炮而红。
也许你会说,丘吉尔这样的英国首相,也是从普通人不能进的贵族学院出来的,跟那些家境贫寒的人怎么比得了?而现在在出国留学的大潮下,许多家里有条件的学生都纷纷涌出海外,但那些家里没条件的呢?其实,我们应该悦纳自己的家庭条件,毕竟人与人总是有差异的,抱怨从来解决不了问题。就好像如果你没条件去学刚琴,不是照样可以去了解,去欣赏吗?或者说如果你买不起太贵的颜料,画不了水粉画,那也可以学素描呀,铅笔总会有吧。
我们的未来并不是靠拼爹就能水到渠成地迎来好前途的,所以当我们遭遇到失败的时候,我们不能把所有的原因都归结到出生上去,更不能去抱怨自己的父母为什么不如别人的父母,因为家境不好并没有斩断一个人他成功的所有的可能。
黄河滔滔,历经九曲方能一泻入海。成功的道路一路坎坷,社会的进步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要明白困难和失败是不能避免的。所以,不要把家境当做失败的借口,在大大小小的困难面前停滞不前。自己的未来靠自己,我们要坚持自己的理想,并且带上它一路执着。因为有志者事竟成苦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可吞吴!
读牛虻有感作文1200字
牛虻死了,在敌人的刀枪下我们这位不同寻常的朋友永远的离我们远去了。来源:它被意大利的军事法庭给谋害了......不!是蒙太尼里,是蒙太尼里大人,是人们敬爱的以慈悲为怀的蒙泰太尼里大主教,是牛虻深深爱着的亲生父亲呀!是他害死了牛虻!是他使我们伟大的***先驱者永远的安睡于他为之奋斗过的土地."哈哈......"这一切的一切是多么可笑,多么富于滑稽色彩呀!"面对牛虻的亡灵,我鄙夷的一笑,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

难道不是吗?牛虻呀,你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平时你对着那些腐败污朽的军官,那些带着羊皮的传教士,肆意的辱骂,嘲笑,戏讽,气得他们白眼直翻,真是大快人心.可此时,由于你意念的一个差池,你不得不静静的躺在那,让他们对你指手划脚,狂妄大笑.要在平时,他们是绝对不敢这样当着你的面咒骂你的,你那比剑还要锋利的舌头每次都会驳得他们哑口无言;每次都会削掉他们身上的一层皮,每一次无不增加了他们对你的恐惧!但是现在,我说什么也没用,倘使我叫得天掉下眼泪,喊得地痛苦破裂,你也不会再回来了!这是因为什么?
爱!
是这个看似简单却复杂难解的字!是一个交织着无数故事,包容千万句话的一个微妙的字体!
五年的人间地狱般的生活,五年的丢失灵魂倘若行尸走肉的生活,五年的被尊严抛弃的生活,被毒打近乎于死亡,被病折磨得好似去了鬼门关。被杂耍班吞噬了心灵上的正常人可以拥有的一切,在这五年,他的生活状况令我一个局外人都不禁颤栗,更何况他本人?但是这一切都没折断他对蒙泰尼里的爱。
虽然蒙泰尼里欺骗过他,虽然他不得面对残酷的现实独自体验,但它仍是忠贞不渝地爱她的父亲,像青年意大利党的誓言:为了上帝和人民,忠贞不渝
就是这些,在他骑马逃走的那一瞬,为了保全父亲的性命,他的手软了,而前面等着他的却是死亡。
就是这些,使他两次失去了琼玛,使他不得不离去。她失去了做琼玛丈夫的权利,他甚至就只吻过深深爱着她的手一次。这种痛苦,是多么折磨人呀,这不是人们所能接受的,不是!
他是伟大的,牛虻这个名字,会让我铭记于心的,他的死很惨但并没减少他的英雄气概,面对一个个稚嫩的不得不服从于军令的行刑士兵,他竟是那样从容,来吧,孩子们,把枪往左些,抬高点,人站直了,就把我比作你们的统领来打我,勇敢些吧!瞧,这就是人民的战士,这就是英雄本色!虽然英雄倒下了,但它出色的指挥才能,干练的作战手法,犀利不饶人的文章,都让人无法忘记的,他的精神永远笼罩于我们的那片天空。
(初二)读《背影》有感800字
(初二) 读《背影》有感800字

宋卓伦(初二)
《背影》,是几代人共同的记忆。
我父亲上学时,就曾学过这篇文章;如今,我也开始学习这篇佳作,同样是是风华正茂的少年,同样的文字,那么,我们看出同样的东西了么?
这是一段时间,一个破碎的家,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爱。
时间,是什么?
千古才女李清照写到:“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那时,李清照国破家亡,流落无归,一切对她来说珍重的事物都随着时间消逝了。她,就是那个搭了时光机器却找不到回程车的旅人。我忽又想起晚明张岱:
“蜀人张岱,陶庵其号也。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劳碌半生,皆成梦幻。
年至五十,国破家亡,避迹山居。所存者,破床碎几,折鼎病琴,与残书数帙,缺砚一方而已。布衣疏食,常至断炊。回首二十年前,真如隔世。”
在他们眼里,时间是有破坏性的,能把生变成死,把鲜活变得腐烂,把年轻变为衰老,把一切美好的事物都变得毫无意义的可怕的存在。
随着时间败落的,有什么呢?
家。
作为被人呵护的儿女,父母在的地方就是家。放学回来,离门口老远就听见锅铲轻快的声音,饭菜香一阵一阵,这个温暖而安心的地方,叫家。
可这个家,会怎样?
儿女一个个离开,通常走得很远;没走的人,体态渐孱弱,步履渐蹒跚。这个原本喧哗的地方渐渐只剩下墙上挂钟滴答的声音。
两人做伴侣时,两人在的地方就是家。随着一个个新的城市,一段段新的经历,家,也一遍遍重新来过,这个刚好够两人暂时歇脚的地方,叫家。
可这个家,会怎样?
很多,很快就分道扬镳,因为人心会变,生活会变,家,也跟着变。
很多,很快就有了孩子,有孩子在的地方就是家。早上,天气不好,父母几乎哀求着孩子带伞;晚上,又悄悄的把温好的牛奶放到他跟前,直到亲眼看他喝下去才安心。这个虽劳累但温暖的地方,叫家。
可这个家,又会怎样?
不随时间败落的,又有什么呢?
爱。
你的母亲怀胎十月,在某日清晨或晚上忍着剧痛将你诞下,这是爱;你的父母和老师不辞辛劳,把你从牙牙学语教成满腹经纶,这是爱;你长大后叛逆,但逢年过节你回去探望父母时,父母却忘却你的不好,一直惦记着你,这是爱;你和爱你的人不管是长久不见,甚至于阴阳两隔,你都能在心里感受到那股温暖,这就是时间带不走的东西——爱。
朱自清的《背影》在我看来实际上是个问题,是世间的生死大问,而答案,古人早已给出——善哉阿难!汝等当知,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生死相续,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净明体,用诸妄想,此想不真,故有轮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