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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窃读记有感初二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初二作文:读《雪》有感。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有些作品让人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初二作文:读《雪》有感”,感谢您的参阅。

我喜欢雪,从小就喜欢他。看了鲁迅写的《雪》这篇文章。又使我加深了对雪的喜爱。

鲁迅笔下的“江南艳雪”,美艳、充满生机,用鲁迅写的句子来说“江南的雪,可是滋润美艳之至了;那时还在隐约着的青春的消息,是极壮健的处子的皮肤。”江南的雪并不冷,雪中有宝珠山茶,有单瓣梅花,有冷清的杂草,还有不辞辛劳的忙碌着的蜜蜂,使江南的雪日更加的热闹,更加充满着生机。

江南的雪不仅令人赏心,更让小孩子们欢心。小孩儿们在雪地中,不顾手冻得通红,硬是将雪堆了起来,白天消释皮肤,夜晚又结了冰。

朔方的雪如同沙粉,不粘,撒在朔方大地,大风旋吹,将雪吹到了无边广旷的田野,无人之际的荒田。

朔方的雪是孤独的,他不与任何人交谈,独自来到这个世界上又独自的离开。在他来到这个世界与离去的那段时间里,他不羁拘束,向着更广阔的地方飞去,去探索、去发现这个世界。不到太阳升起将他消释的那一刻,他永远都是自由的!

我爱雪,更爱鲁迅笔下的雪。

江南艳雪、朔北孤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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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作文:读《草房子》有感


秋色的白云,温柔如絮,悠悠远去。枯黄的落叶,正在秋风中忽闪忽现地飘落。这,就是秋天的油麻地唯美的风景。在那里,生活着一群天真、可爱的孩子们。他们纯真、善良,不断地给我带来童年快乐的回忆。

主人公桑桑在油麻地小学生活了六年,亲眼见证了一幕又一幕动人的画面与故事,不断地冲刷着我的心灵。

桑桑,他曾经调皮过,用蚊帐当做渔网,倒是捕来了不少的鱼虾。他曾经取笑过人,譬如,他主使他人将秃鹤的帽子挂在了旗杆顶上。但是,他最终还是意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并且到了歉。他为了在纸月面前做得更好,曾把自己的衣物裤子,打扮的干干净净。他也做过“快递员”的工作,为了白雀与他的老师蒋一轮之间的纯情,传递了许许多多的书信。虽然,白雀与蒋一轮最终无缘在一起,但是他却明白了许多。

杜小康,原来出身在油麻地最富家庭之中的他。但是这六年来,他的经历并不平淡,反而是这油麻地的孩子们中最波折的。他家中为了将事业做大,可惜翻了大船,从此一落千丈。万般无奈之下,杜小康只得退了学。他的父亲带着他,带着几百只雏鸭子,准备将这几百只雏鸭子养大。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大暴雨使他们失去了大多数鸭子。最终,杜小康成长了,并且带回了实现的承诺——五颗双黄鸭蛋送给桑桑。他经历了如此之多,并没有放弃,还在校门口买起了文具,这,也许就是他美好的开始吧。、

从这作品之中,我仿佛回到了童年一般,成为了那是的桑桑。他有骄傲的心,我也拥有;他取笑过他人,我也做过;他喜欢比较,我也是。

我认为,我们在不同的年龄看这本书,可以得到不同的见解。小时候,也许会认为这是一篇故事;长大了,才发现童年是多么美好;老年了,这就是童年慢慢的回忆啊!

读完之后,可以引用一句:

也许,我们谁也无法走出自己的童年……

初二作文:读《朝花夕拾》有感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文雪——感慨作文500字_初二读后感


看着文雪的文章,明明已经看过一遍了,但是,还是认认真真地,看了第二遍。感慨,是否每个在热恋中的人,都是这样?

从文雪的文章,仿佛看到了和那位好友一模一样的影子。也就是说,热恋了几天的时间,然后马上就开始自责,自我责备,说怎么会卷入爱情中。是不是,每个热恋中的人都是这样?

已经把当初和那个人的信弄不见了,因此,没得回忆,但是,前几个月看到了和之前同桌写的信,是关于他的,说的是要同桌跟我说说那个他的坏处,好让自己不要再继续陷入爱中。、

是否每个人都是这样,是否每个学生党,每次要陷入恋爱的时候,总是得要考虑成绩,总是要考虑学业,所以,总是不会有长久的爱?

只是,自己却总是赞成现在恋爱,就像文雪说的,他没有资本可以养活自己,因此,没有理由可以谈恋爱,然而自己的看法却是相反的,我认为刚好在这个不需要用资金为前提的恋爱,正好是最单纯的,没有任何的资金,爱就是爱,不是爱上对方的什么利益,因为,那没有利益收获,因此,叫做真爱。或许这只是自己的认为吧!

只是,偶尔会想起!

呵,看到了那么一个很像很像他的人,眼睛那么像,对视了很久,后来的后来,就不敢再看那个和他像的男生了。他的眼睛,太像了,看着,让自己快要心碎!

初二作文:读西游记有感


我想可能有些人一看到题目就会说:《西游记》有什么好看的呀,电视剧都不知道有几个版本了,不就是讲师徒四人去去西天取经嘛,小儿科的东西谁看呀!这些话可不是没有人说呀,但是如果你问他这本书共有多少回,我看没几个人能回答出这小儿科的东西,随着世界的发展,很少有人开始关心名着了,虽然有些被翻拍成了电视剧,却很少人去看。那就由我给大家大体的讲一下吧!《西游记》作者是吴承恩,江苏淮安人。这本书一共有一百回,可分为两大部分,第一至第十二回是全书的引子,第十三回至第一百回是故事的主题。书中的第一部分的前几回是讲孙悟空的出身和大闹天宫等故事。孙悟空为石猴,生性胆大顽皮,成为花果山大王,它和它的猴子后孙过的很快乐,我记得在初一的时候,我学过了一部分,其中有一首诗是:春采百花为饮食,夏寻诸果作生涯。秋收芋栗延时节,冬觅黄精度岁华。由此可见它过得还真是自由自在了。但好景不会长,由于孙悟空胆大妄为,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指山山下,五百年之久呀!第八回至第十二回则介绍另一个主人公唐僧,唐僧出现后,孙悟空被解救,成为他的大弟子,取名为孙悟空。书中最后一部分就是写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战胜了各路妖魔鬼怪,终于取得了真经,修成正果了。这就是本书的大体内容,有些人只会从表面去看待一件事或一本书,为什么不考虑作者为什么要写这本书呢?孙悟空是《西游记》里的头号人物他天不怕地不怕,大闹天宫就是他的一段光荣史。孙悟空一路斩妖除魔,很勇敢,在他的身上,我看见了他的乐观、顽皮、勇敢、灵活、热爱自由等精神。他是一个充满战斗力的人物,所以最后被封为斗战胜佛的光荣称号。哦,讲到这里,我又想起了毛主席的两句诗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这两句诗真是精辟的道出了他的本质特点呀!我个人认为孙悟空是一个充满积极浪漫主义精神的英雄。猪八戒给人的印象也比较深刻,尤其是他身上的缺点:好吃、懒惰、贪睡、爱占便宜、嫉妒心强,喜欢拨弄是非,一遇困难就退缩等。虽然他的小毛病比较多,但是他憨厚淳朴,没有害人之心,并且坚持到了最后,取得了胜利。和孙悟空、猪八戒两个比起来,沙和尚还是显得故事少、比较愚笨,但如果没他在,唐僧可就惨啰!经也不可能取成。《西游记》里还写了大批妖魔,作者写妖魔狡猾、是个坏家伙,但也是各有特色。《西游记》写孙悟空的较多,作者也是希望用它来让我们学习他的乐观、勇往直前的精神,也希望将来好人多一点,坏人少一点,乐观的人多一点,悲伤的人少一点,努力的人多一点,放弃的人少一点,从孙悟空的身上,让我知道了,对待生活要乐观,面对困难要

读《牛虻》有感初二作文1000字


《牛虻》作于一位英国女作家伏尼契,讲述了意大利青年阿瑟,出身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读《牛虻》有感初二作文1000字,欢迎大家阅读!

读《牛虻》有感初二作文1000字

漫游在书架上,脑子里都是空白。面对满满的书籍,忽然间一种莫名的激动涌上心头,但自己始终下不了手,因为每一本书我都太喜欢了。

随手拿起一本书――《牛虻》,翻开它,也翻开了我对它的理解,它对我的影响。

《牛虻》作于一位英国女作家伏尼契,讲述了意大利青年阿瑟,出身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漏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琴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塔奈利神父的私生子。在严酷的现实教育下,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漂泊了13年,历经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

可以说他是富二代,但他也和大多数爱国人士一样投身于革命之中,不为身份,只为了自己心中的那一份信仰。即使失败过,痛苦过,挣扎过,也不曾后悔过。成长的道路需要付出代价,牛虻付出了太多太多,但其顽强的毅力造就了他成为了一个出色的革命者。面对威胁和诱惑,不妥协,不接受,遵守心中的那一个信念,从容就义。

他深深的震撼到了我,令我佩服,令我尊敬,更令我向之学习。国家危亡,民族衰落,人们懑懑不平,那时候的你毅然站了出来,给了国家希望,民族希望,人们希望。向国人做出了榜样,你是个伟大的人。学习你的爱国之情,学习你的大义之情,学习你那般毅然的精神,是作为当代中学生的我们所需要的文化粮食,我们要向你学习,吸收你的可贵。读着你的事迹,倾听着你的心声,让我想到了我们国家的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出身于破落封建家庭,青年时就懂得赴日学医,后来因为爱国主义精神,觉得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学医不如学文,于是毅然的弃医从文,走上了用文救国的道路。中途也受尽了苦难,但他也没有放弃,因为心中有信仰,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终于历尽千辛万苦,苦尽甘来,呼醒了一大批的爱国青年,人们的思想转变,迎来了救国路上的一片曙光。

牛虻和鲁迅的出生身份不同,但是他们的志向一样,他们都爱国。国家是我们生长的地方,因为有它,我们快乐着;因为有它,我们幸福着;因为有它,我们骄傲着。万一,哪一天它开始变小,逐渐变小,最后消失了,那我们应怎么办?我想,肯定是痛苦着,煎熬着,绝望着。因为我们是祖国的儿女,小小的翅膀里怀揣着大大的爱国梦想。所以,我们要热爱自己的国家,为祖国注入力量;热爱自己的民族,为民族增加生机;热爱我们选择的生活,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像我们的领袖毛主席一样,为国家,为民族、更为自己,勇于成为一名战士,保卫国家。像牛虻和鲁迅一样,热爱祖国,为自己的国家出一份力量。那样子,我们的祖国才更强大,才能不受别人欺负,我们的幸福生活永久持续。

牛虻读后感作文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牛虻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在罗马,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牛虻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牛虻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啊。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牛虻读后感1200字

《牛虻》一书是作者伏尼契受到当时身边革命者的献身精神的激励写成的。它生动地反映了19世纪30年代意大利革命者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成功地塑造了革命党人牛虻的形象。

主人公亚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又看到母亲受他们的折磨和侮辱,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亚瑟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亚瑟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蒙太尼里发现后想方设法加以劝阻,但亚瑟觉得作一个虔诚的教徒和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是不矛盾的。在一次秘密集会上,亚瑟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并爱上了她。

亚瑟在蒙太尼里的诱骗下透露了战友们的行动和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面对友人和爱人的误解和得知蒙太尼里是亲生父亲后,几乎要疯狂。从此他与教会决裂,只身流亡到南美洲。

在南美洲,他度过了13年艰苦的生活。当他回到意大利,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并加入了玛志尼党。他用辛辣的笔一针见血地揭露了教会的黑暗与腐败。在和战友们作战中不惜被捕,最后被教会判死刑。

牛虻愿为信仰赴死:牛虻最后在遗书里写下的一段话,至今成为经典:我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重新动用审讯和处决的手段。我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将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

牛虻终生只爱一个人:尽管在亚瑟时代被琼玛误解为故意泄露了组织秘密,在牛虻时代记恨琼玛对他的伤害,不承认自己就是曾经的亚瑟。但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承认了自己的身份: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

牛虻,另一场纠缠:吉达一个美丽的吉普赛女郎。她在对牛虻的疯狂爱情里找到了生存下去的理由。但牛虻并不爱她,她只是他在某些场合,某些需要时的陪衬。不管她再怎么努力,吉达都是和悲剧连为一体的。

牛虻,残酷的父爱:他,蒙坦里尼曾是他的榜样和偶像,他曾立志长大后要成为他那样的人。但他没想到他曾私通自己的母亲,而自己就是他的私生子。这种毁灭性的打击让亚瑟的信仰彻底崩溃。这一事件也直接决定了亚瑟时代的结束。他留给这位敬爱的神父一个投海自杀的假象,让这位父亲的内心多年来一直浸泡在灵魂的煎熬里。13年之后,他们再次相遇,但父子之情已经在各自信仰的极端冲突中痉挛与压抑。父亲最后目睹了儿子的死亡,但他的灵魂又怎可能得到安息,他很快也随儿子而去。

读《牛虻》有感800字

夜色逐渐笼罩了大地,我伸手打开了台灯,继续全神贯注地看着书。

这本书我很喜欢,它讲的是意大利青年亚瑟,出生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这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太尼里神父的私生子。在严酷的现实教育下,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漂泊十三年,历尽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

夜,更深了。虽然已经读完了《牛虻》这本书,但是我仍直愣愣地盯着那最后一个字,心里有些某名的惆怅,像牛虻这样如此完美的英雄人物,竟也会死得如此悲惨,我缓缓合上了书本。

这小说主人公亚瑟是在各种矛盾冲突的洗礼下一步一步地成长的。开始时,亚瑟并不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而只是把他当作慈爱可亲、堪予信任的神父。当时的亚瑟受到了争取民族解放独立思想的影响,在跟神父的讨论中坚持认为:做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与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两者在当时的意大利是水火不相容的。神父对这种天真的想法十分担心,他希望将来能打消亚瑟反教会统治的危险思想。然而亚瑟对神父因父子私情而产生的宽容却作了错误的理解,认为宗教与革命是可以统一的,并且不恰当地把神父看作是教会统治的代表。由于这一错觉,当新神父到来时,他立即遭受惩罚:他和所有的革命党人遭到逮捕。直到他儿时女友琼玛给他一记耳光,人家告诉他新神父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父亲时,他那天真的幻觉才痛苦地消散。他开始认识到民族独立与教会统治是势不两立的。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因此,在这残酷的现实教育下,亚瑟选择用自杀来逃脱这一切。而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那个饱经忧患,意志坚强,机智勇敢,喜爱嘲讽别人,看似十分冷酷且能让军方感到恐惧的牛虻。

我缓缓站起身,来到窗前,欣赏着窗外那些正在少且匆匆赶路的行人和车辆。我轻轻叹息一声,为这个令人尊敬的人物的牺牲,倍感痛心。

意志是每一个人的精神力量,是要创造或是破坏某种东西的自由的憧憬,是能从无中创造奇迹的创造力。莱蒙托夫的一句话或许可以成为牛虻或者说是亚瑟那坚强意志的真实写照。牛虻,这个如此坚强的革命者,在心灵受到严重的创伤之后,他依然能够凭借自己那坚强不屈的毅力进行成长,且在南美洲度过了如人间地狱般的十三年,整整十三年!这,便是牛虻坚强意志的伟大,也是我为何如此敬佩的原因。

你可以失去一切,但是你却不能让你的意志变得软弱,因为,如果你拥有了坚强的意志,那你便有能力去创造你想要的。而牛虻或者说是亚瑟,这位意志坚强的革命者才能在南美洲度过了这惨不忍睹的十三年。

这便是革命者!拥有坚强意志的革命者!令人崇敬的革命者!

初二作文:彼岸花开?-读有感


我想我是喜欢安妮的。

一个绝代风华的女子,我不知道这个女子是幸福还是不幸,她带给我大片大片的孤独和内心流离失所的荒芜,手心疼痛的闪着寂寞,绝望像野花般疯狂滋长,然后告诉自己我还是一个骑着单车的14岁花季女孩,或许我应该无法拒绝安妮的忧郁尘世和风情万种。

我读着安妮的文字入睡是幸福的,当第一次读着她的文字入睡时,我感到一种释然。因为读,彼岸花的时候,几乎耗尽了一个冬天的眼泪,而我却茫然不知所措于我的眼泪为何而来,是为了执着,尖锐,敏感,凄凉的南生,还是英俊,颓废,腼腆,桀骜不驯的和平?或许是为了那个黑暗中写书的阴郁女子吧。

她说,我大概是一只鸟。充满了惊觉,不容易停留,所以一直在飞。在彼岸花中,我不知道应该去倾诉还是呼吁,或许是安妮的文字无时无刻不透露着一种绝望,但我仍然陷在她的文字里无法自拔,我爱她的文字,她的每一个字符我都那么深深的刻在心里,但我爱那些伤痕--凄美华丽的让我窒息。郭敬明把安妮比作水中的蓝色鸢尾,落拓而美丽。可我想安妮更像是满地的薰衣草,纯洁而动人的吸烟女子。

我总是执迷着她吸着烟嘴,静静地趴在窗台,仰望天空的姿势,然后尽情地享受黑夜的寂寞天空,理所当然的流泻下颓废而无助的文字。他永远是黑暗精灵,唱着冷艳的黑色挽歌拯救灵魂,然后隐隐作痛。

一直对文中的一句话情有独钟:一旦睁开眼睛看到的只是彼岸升起的一朵烟花。无法触摸,亦不可永恒。我的生活抑或不是如此,每个人都不甘于纯粹的生存,却总难以达到完美,然后颓废的放纵,没有理由的。

有些事情,是可以遗忘的;有些事情,是可以纪念的;有些事情,可以心甘情愿;有些事情,却无能为力。

安妮,乞求上帝,让寂寞、忧郁、悲伤、冷艳、疼痛、繁华、苍白。一切的一切远离你,很想看到你微笑的样子,应该是个美丽的女子,让人心疼。

或许彼岸没有花开花落,当我依然相信在安妮的内心,她是一个有爱的女子,我相信彼岸花开。

初二作文: 读《东阳马生序》有感


宋濂,小时家中贫穷,喜读书学习,因贫穷而无书看,故向有藏书之人家中借书,白天看书,经常看得茶不思饭不想。而晚上,居然还抄书,每每抄到深更半夜,难以入眠。

宋濂这一心只想学习的劲头,我的确是有些佩服。

且不说他喜欢看书,但说他能从一天看到晚上,只知道学习,甚至不惜费时费力的自己去抄书看。这等坚韧好学的精神,且能耐住枯燥寂寞的心,试问当今,这些致始处在优越环境中读书的学生,有几个能像宋濂这样?

就算在天寒地冻之时,风雨呼啸之日,宋濂也依旧不畏艰难,不远百里地跑去远村向有才德贤能的人请教,问访。原因无他,宋濂就是想读书求学而已。

有时为了求学,冒着寒风白雪,行至深山幽谷,积雪深达几寸,只能一步一步缓慢的走,刺骨的冰寒冻裂了手和脚,四肢僵硬都仿佛没有知觉。可想而知宋濂的求学之路有多么艰苦?但宋濂却毫不在意,遇到学识渊博的先生便赶紧请教,或其态度有时苛刻责严也毫无怨言。我难以想象宋濂求学之心如何强烈,其心志何以坚韧,就说这一点,他便足以值得我们敬仰及学习。

而今当世,家国之安建繁荣,社会之和谐优良,于学生,在校读书环境是如此欣雅安好,古人是远远不能相比,却依旧有学生不懂珍惜,不能刻苦,不能耐劳,不能一心一意认真学习,总会受到社会各界不良因素干扰与诱惑,因而抵制不住从此使自身沉沦于网络游戏,色情暴力等不良网站,及青少年时期便学会偷盗,欺骗,抢劫,吸毒走上犯罪的道路。

学而不精是谓废,学而不良是为毒。一个家庭的未来寄托,一个国家的兴盛衰荣,哪个不是依靠我们这些未成年人来撑起民族的一片希望?

远的不谈,单说学好知识,为自己好,给自己的将来发展一个基本的保障,学历是找工作的门槛,品德是成才的关键。

学不学是你的选择,学的好不好是你的能力。学习这事永远激励着人,在学习中寻找快乐,在学习中收获成功,人生最大乐趣莫过于此了,至少我这么认为。

若决定要学,便请用心学习,半途而废注定失败,学而不良注定灭亡。

宋濂一生专注于学,最后成就文学名士,垂名青史,也觉不够,历来名人圣杰永远也学不完。学之道,永无止境,不分早晚,不论贫富,但求一心一意,耐苦耐劳。

故,一句话:学不学没人逼你,凭你自己。

初二作文:读《我与花仙子》有感


今天,偶然间读到了一篇五年级小女孩写的作文。作文打扫房间时,在一个柜子中找到的。本子的封面是天蓝的色的,上面写着她的名字和年纪。

怀着满满的欣喜翻看了第一页,字迹中的撇与捺总被写的很长,不是特别的秀气,却又那么一股飘逸的感觉,倒也还是挺不错的。我想,这应该是一个挺有个性的女孩吧!

我开始阅读她写的作文,看见了题目是:我与花仙子。忍不住会心一笑,似乎每一个女孩的小时候,都拥有那么一颗成为仙子、公主的梦儿。

接着读了下去,我才明白,哦原来她写的作文并不是她成为花仙子的故事,而是她买《花仙子》这本童话故事书的事情。

起初,她向她的妈妈提出想买这本书的请求的时候,妈妈没有同意,反而觉得她是不务正业。可是妈妈的话并没有打消她买书的念头,她是如此的喜爱这本书啊,以至于后来她决定实施曾听同学说过的可以卖空塑料瓶攒钱的计划,因为她注意到在每天放学回家的路上都有那么一些遗弃的塑料瓶。说干她就干了,在作文中她写到第一天她将捡到的瓶子去卖,只赚到了三元钱。相比对她来说的一笔大数目二十元,还差那么多,她也没因此而灰心丧气,仍然每天都坚持去捡塑料瓶,有时候是满载而归,可有时却又跑了好几个书店才买到。

读完了作文,我的脑海中已经浮现出她买到书的那一刻,望着手中的书,是多么的快乐多么的富有成就感的画面。

小女孩的文字很平凡、很朴实,却感染到了我,令我不由地对她产生了许多的敬意。小小的年纪就懂得了赚钱的不易,能为自己心爱的东西付出行动去拥有,而不是像自己一样,有些计划要做的事情,至今都没有去做,只是整天在空想而已。

从现在起,要像小女孩学习,为自己的目标、理想,坚持奋斗!.

(初二)读《背影》有感800字


(初二) 读《背影》有感800字

宋卓伦(初二)

《背影》,是几代人共同的记忆。

我父亲上学时,就曾学过这篇文章;如今,我也开始学习这篇佳作,同样是是风华正茂的少年,同样的文字,那么,我们看出同样的东西了么?

这是一段时间,一个破碎的家,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爱。

时间,是什么?

千古才女李清照写到:“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那时,李清照国破家亡,流落无归,一切对她来说珍重的事物都随着时间消逝了。她,就是那个搭了时光机器却找不到回程车的旅人。我忽又想起晚明张岱:

“蜀人张岱,陶庵其号也。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劳碌半生,皆成梦幻。

年至五十,国破家亡,避迹山居。所存者,破床碎几,折鼎病琴,与残书数帙,缺砚一方而已。布衣疏食,常至断炊。回首二十年前,真如隔世。”

在他们眼里,时间是有破坏性的,能把生变成死,把鲜活变得腐烂,把年轻变为衰老,把一切美好的事物都变得毫无意义的可怕的存在。

随着时间败落的,有什么呢?

家。

作为被人呵护的儿女,父母在的地方就是家。放学回来,离门口老远就听见锅铲轻快的声音,饭菜香一阵一阵,这个温暖而安心的地方,叫家。

可这个家,会怎样?

儿女一个个离开,通常走得很远;没走的人,体态渐孱弱,步履渐蹒跚。这个原本喧哗的地方渐渐只剩下墙上挂钟滴答的声音。

两人做伴侣时,两人在的地方就是家。随着一个个新的城市,一段段新的经历,家,也一遍遍重新来过,这个刚好够两人暂时歇脚的地方,叫家。

可这个家,会怎样?

很多,很快就分道扬镳,因为人心会变,生活会变,家,也跟着变。

很多,很快就有了孩子,有孩子在的地方就是家。早上,天气不好,父母几乎哀求着孩子带伞;晚上,又悄悄的把温好的牛奶放到他跟前,直到亲眼看他喝下去才安心。这个虽劳累但温暖的地方,叫家。

可这个家,又会怎样?

不随时间败落的,又有什么呢?

爱。

你的母亲怀胎十月,在某日清晨或晚上忍着剧痛将你诞下,这是爱;你的父母和老师不辞辛劳,把你从牙牙学语教成满腹经纶,这是爱;你长大后叛逆,但逢年过节你回去探望父母时,父母却忘却你的不好,一直惦记着你,这是爱;你和爱你的人不管是长久不见,甚至于阴阳两隔,你都能在心里感受到那股温暖,这就是时间带不走的东西——爱。

朱自清的《背影》在我看来实际上是个问题,是世间的生死大问,而答案,古人早已给出——善哉阿难!汝等当知,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生死相续,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净明体,用诸妄想,此想不真,故有轮转。

读《祝福》有感作文450字_初二读后感


《祝福》由“我”的口吻介绍了鲁四老爷家曾经的仆人祥林嫂的悲惨的一生。祥林嫂先后失去了两任丈夫,儿子被狼叼走,使得她精神出现了问题,手脚也不在麻利,变得迷信。一系列的行为使其被赶出了鲁家,以乞讨为生。最终,在一片祝福声中死去……

祥林嫂是可怜的。两任丈夫,儿子先后去世,有这样遭遇的人,她一定是可怜的,但同时她也是可恨的。她不应该把自己的遭遇一遍遍的讲述了别人,以求博得对方的一声叹息、一声安慰、或者是对方的一个可怜的眼神。是她自己一直在自讨没趣,用自己血淋淋的痛苦来作为别人的谈资,自己破灭了自己的希望,自己让自己变得廉价。她一直活在过去的世界中,沉浸在痛苦中,不懂得万事向前看,一直在痛苦中沦陷。

另外便是鲁四老爷、柳妈等人的冷漠。鲁四老爷的封建思想与冷漠无情,使其将祥林嫂赶走了,断了祥林嫂的物质来源。柳妈则是断了祥林嫂的精神支撑,给祥林嫂的死亡加上了最后一把火。失去了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吃撑,祥林嫂的死亡似乎也是必然的。

我觉得祥林嫂的死亡在在一定的意义上也是一种解脱,毕竟“地狱的事谁也说不清”,死了最起码不在受折磨!

读《师说》有感作文600字_初二读后感


《师说》是唐代著名文学家韩愈所写的一篇论说从师道理的文章,文章包含着作者教育思想的民主性精华。他明确地主张从师学习“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

生活中没有绝对的愚者和圣人,一个人总是存在着好的方面和不够完美的方面,只是这两方面所占的比例在各个人的身上有所不同而己。

古代的孔子被后人尊为圣人,他的思想观点是否就十全十美、白璧无瑕呢?我们是否就该趴在他的跟前唯唯诺诺,对他的思想观点照搬不误呢?如果真是如此的话,那我们就成了韩愈在文章中所反对的“官盛则近谀”了。我们都知道,这样做是过于绝对化的。我们对于圣人的思想和观点也要客观地加以思索而不能盲从。例如,孔子对从事耕作的劳动人民是很看不起的,我们就不该支持他的这种观点。对农人那种大地般淳朴、宽厚和善良,我们很有必要好好学习,不管它是不是圣人、官人。

小孩子也有些方面是我们所不及的。一次,六岁的小表妹指着河中因凸石而撞击出的水花说:“看,它们在跳舞,还唱着歌儿呢!”我为她能触发出如此生动活泼的语句而惊奇,早已被生活磨擦得庸俗的我对她的那份纯真放射出的亮丽真的望尘莫及。

通过《师说》我懂得了在生活中,只要是“道”,我们就应当学习,不管它来自什么人的身上。不管什么样的人,总会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我们既不能因为某个人好的方面很少,而放弃向他学习,也不能因为某个人好的方面很多,而对他不完美的一面毫无批判地奉迎接受。我想这就是《师说》所要告诉我们的吧。

读《赞美》有感作文400字_初二读后感


诗人穆旦的《赞美》,是一首长长的抒情诗,长长的语言里有着常常的忧虑,长长的赞美声中有着真实与深情。

有人说,这是一首“伴随着深沉的痛苦的带血的赞歌”。的确,诗人穆旦以沉重而深沉的口吻,缓缓地讲述着,似乎在铺开一幅生活的画卷。

走不尽的山峦的起伏,河流和草原,数不尽的密密的村庄,鸡鸣和狗吠。绵延在诗人笔下的,首先是无尽的土地,辽远却又荒芜。云是暗涌着的,低压着沉闷;森林是忧郁的,深藏着本该有的生气。仿若闷雷,这是故事的背景,这是艰苦卓绝的年代。

然后,主人公出场——一个农夫,身上压着重担的农夫,坚定地加入抗战。坚定地,他看着自己溶进死亡里,而这样的路是无限的悠长的,而他是不能够流泪的。作者饱含感情的笔调,再一次赞美,为了农夫的坚韧,为了农夫的勇敢,为了农夫的站起来的爱。

诗里行间,作者巧妙地运用了反复、排比等修辞手法,鲜明地展示出生活的环境,也着力地塑造了一个贫苦,爱国却又坚韧的农夫形象。全诗语言朴实却融入了强烈的感情,和深刻的认识。

《赞美》这首诗,带着扑面而来的泥土味和不解过后的无言的赞美……

读《红岩》有感作文550字_初二读后感


红岩,一个悲壮的词!它彰显着革命烈士的共产主义信念与革命精神;它激励着中华同胞,是我们革命精神的丰碑。

自从我读了《红岩》这本书之后,江姐、许云峰、华子良、小萝卜头……这些人物的名字,在我的心中复活。他们精神非常崇尚,值得我们学习,特别是小萝卜头,他虽然只是一个孩子,但已经具备别的孩子不具备的成熟。

《红岩》是以描写新中国成立前夕重庆残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狱中斗争的故事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作者罗广斌,林广言都是集中营中的幸存者。他们写这篇文章,是为了告诉后代,虽然反动派气势汹汹,疯狂镇压,但有了革命人士坚不可摧的毅力,在强大的势力都会被摧毁。

《红岩》,不仅是革命人士做斗争的地点,还是一种精神。哥,你这是在反动派的镇压下坚贞不屈,他们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臧克家曾说过:“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说的不正是这个道理吗?有的人活着只是行尸走肉,有的人虽然死了,但他的功绩名垂青史。

我们佩服他们的勇气,毅力,作为中华子孙,就应该像他们一样,强大自己的国家。

我们至少是今天的我们,要学习革命人士的精神,只有花朵看起来饱满,才会让大地更精彩。

读《撒野》有感作文800字_初二读后感


《撒野》是一部名气较高的小说,是巫哲大大的著作,在几天前我就看完了。这书一翻开便放不下了,看完后我觉得我能写个八百字小作文来强烈安利它。

蒋丞,一个不愿意烂在河底的超级学霸。他的人生就好像是一个玩笑,养了他多年虽然不怎么待见他的父母竟是养父母,在他高三时,他的生父从他们手上要回了蒋丞。而那个生父也不过是个到处欠债,赌博成瘾的人渣父亲。丞哥从下车的那一刻起,他就明白,自己与这是格格不入的,这种感觉让他很不安。因此他一直在努力再努力地学习,为的就是离开这片泥泞,他不服输,他想让那些人知道,不管把他扔在哪里,他都不会烂在那里,他会凭借着自己出人头地。正式这些顾飞也被他所吸引。

顾飞,一个身怀多技的学渣。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溺水而死,家里的一切都不得不由他扛起,一个不让省心的母亲,一个有心理疾病的妹妹。他从小在钢厂长大,他摸爬滚打的长成了现在的少年,他明明可以离开这片泥泞,却因为家人不得不埋没自己。即使这样,他还是散发着自己的光芒,他会摄影,他会音乐,他总是会让人一次又一次的惊讶。这让让蒋丞一眼就挑出了他。

这样两个人相遇,让原先的生活彻底改变了,蒋丞的努力有了目标,顾飞有了向前走的动力,一路上遇到了太多的坎坷,他们笑过,哭过,吼过,甚至大打出手,但他们依旧紧紧抓着对方,“愿你像我一样勇敢”。

蒋丞因为有了顾飞,便有了安全感;顾飞有了蒋丞,便有了勇气。

我想,抬头暖阳春草,你给我简单拥抱;我想,踩碎了迷茫走过时光,睁开眼你就会听到;我想,左肩有你,右肩微笑;我想,在你的眼里,撒野奔跑;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

他们这种用不服输,永不放弃,永不停歇的精神让我动容,他们的故事给了我勇气,每次遇到挫折,觉得生活没意思了,就会想到大飞罩你;我觉得学习太困难了,不想坚持了,就会想到丞哥保佑。

《撒野》感谢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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