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牛虻读后感800字
发布时间:2019-10-14 来源:互联网
《牛虻》读后感作文1500字初二读书心得。
《牛虻》成书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它于1897年在英国出版,本国文学界一直默默无闻。但半个世纪后被译成中文时,深受中国广大青年的喜爱,先后发行一百多万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牛虻》读后感作文1500字初二读书心得,欢迎大家阅读!

《牛虻》读后感作文1500字初二读书心得
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母亲是两个孩子的继母,而他的亲生父亲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也就是说亚瑟是个私生子。然而他的母亲在他17岁得冬天里去世,他也开始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琼玛是他儿时的玩伴,他对她的爱纯洁得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同时琼也是组织里的一员。在一次对话中,亚瑟对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革命组织的事,神甫为此开始感到了不安。后来,蒙泰尼里赴罗马任主教之职,而卡尔狄神甫接任神学院院长一职,当亚瑟向卡尔狄神甫忏悔时受骗说出秘密革命组织的名称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卡尔狄神甫随即告密,亚瑟和一党同志被捕。
亚瑟出狱后,告知琼是他将组织的秘密说出去时,受到了琼的鄙弃,深受打击,恰在此时,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在双重打击之下,亚瑟精神崩溃,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条伪称自尽,然后潜出海关,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这一年他才19岁。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到处漂泊流浪,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在他21岁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残废,伤愈后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当年的恋人琼和他的亲生父亲面对他竟然也没认出他来。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牛虻读后感
关于牛虻
从未忘却过他,一直记得,多么希望他便是那样一直快乐的、无忧的活着,做那象牙塔里优雅的小猫。不要有那么多痛苦的经历,不要有那么多的煎熬,可是自从他说帮助意大利,帮着把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救出来,并且驱逐奥地利人,使她成为一个共和国,没有国王,只有基督。这句话之后,他便真正地将自己陷入了**的漩涡之中。他的padre是那样的痛心,那样的无助,他怕失去他亲爱的亚瑟,但是,他却没有做出任何有实质性意义的事情,反而在这个时候离开了最需要他的圣子。
他参加了**,遇到了他喜爱的女孩儿琼玛,他想爱他的padre一样爱她。然而,背叛,让他身处牢笼,养尊处优的他第一次遭遇了非人的折磨;怀疑,让本以为迎接他的会是阳光的他,却被逼向死亡的深渊;欺骗,他最爱的padre的欺骗,直接将愤怒的他推向死亡的地狱。因为绝望,他选择了逃离,他认为这是最好的选择,可是,对于一个没有真正经历生活,认识生活的贵公子,这条路,无疑是最艰难的。
那之后,他的生命便没有了欢乐。很难想象他是怎样度过那十三年的时间,只知道,再次见到她,是十三年后,此时以为三十的他,成为一名记者的界的新星,一只刺人的牛虻,一个教士们想到就感到害怕的魔而又无能为力的魔鬼。
后来一个机会,读到了艾丽。伏尼挈中顿了友谊,这本书讲到了在这中断十三年中,他经历另外怎样的经历,看得我很是痛心,再加上《牛虻》中后面提到的他的经历更是痛心,不敢相信她经历那么残忍的经历。
当他一脚踏进了南美,他便进入了炼狱。残酷的生活,让他骄傲、他的自尊、他的健康、他的信仰全部支离破碎,仅存一息苟且活于人间这个炼狱。他浑浑噩噩的过着奴隶还要低贱的日子,他用了多大的勇气才忍住没有自杀,还是他连自杀的资格都已丧失。就算是当被人丢垃圾、被人嘲笑侮辱、被人殴打的小丑,他依然活着,也许他的肉体可以承受这种痛苦,可是他的精神呢,那种比炼狱还要痛苦的煎熬。不知幸运还是不幸运,在他受了人间煎熬之后,遇到了杜普雷兹探险队,虽然他以自身行动赢得了队友们的认同,但是却对列尼表现出的友情避如蛇蝎,他不再相信任何人(不过这或者也是一种保护朋友的做法吧)。
十三年后的他,已是一秘密的组织红带会的重要成员。作为一个新闻界著名记者,他的犀利的文笔如同他的外号牛虻刺痛着教会的神经。他以这种方式报复着、追逐着那个欺骗他的男人。然而,但它将对这红衣主教的枪落下时,应该会觉得这个是会很讽刺吧。他不想接受来自教会的帮助,他一直在努力,但是,他依然输了,输给了那个绑在十字架上的加利利人。他一直在和教会作斗争,想要赢得padre心中的绝对位置
牛虻是我心中的最爱,也许,他有很多缺点,傲慢,无理,放荡不羁但把这些缺点说成优点,也未尝不可。
如果不是生活在那样一个年代,所有人多会过得很好,可惜,世上没有如果,牛虻注定和他的父亲成为彼此的敌人,因而伤害自己,也伤害着自己最爱的人,最终消逝在那个烟火纷飞的年代。
牛虻读后感1200字
《牛虻》成书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它于1897年在英国出版,本国文学界一直默默无闻。但半个世纪后被译成中文时,深受中国广大青年的喜爱,先后发行一百多万册。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或者是因为当时中国青年所持的文学观念和思想倾向使得他们乐于阅读革命志士传奇式的故事,学习并且仿效那些临危不惧、宁死不屈、为人民而战斗的英雄形象,《牛虻》教育和影响了整整一代中国人,在当时甚至被当成了政治教书。
虽然时代不同了,但是毋庸置疑,这部小说仍有可取之处。因此,在老师与同学们的强烈推荐下,我怀着一种敬畏之情,观看了《牛虻》这本书。
《牛虻》一书是作者伏尼契受到当时身边革命者的献身精神的激励写成的。它生动地反映了19世纪30年代意大利革命者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成功地塑造了革命党人牛虻的形象。
小说主人公亚瑟的成长是通过各种矛盾冲突来表现的。这种矛盾冲突主要包括父子关系、宗教信仰两个方面,集中体现在亚瑟同神甫蒙太尼里的关系上。开始时,亚瑟并不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父亲,而只是把他当作慈爱可亲、堪予信任的神甫。当时的亚瑟受到了争取民族解放独立思想的影响,在跟神甫的讨论中坚持认为:做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与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两者在当时的意大利是水火不相容的。神甫对这种天真的想法十分担心,他寄希望于将来能偷偷打消会导致亚瑟反教会统治的危险思想。然而亚瑟对神甫因父子私情而产生的宽容却作了错误的理解,认为宗教与革命是可以统一的,并且不恰当地把神甫看作是教会统治的代表。由于这一错觉,当新神甫到来时,他立即遭受惩罚:他和所有的革命党人遭到逮捕。直到他儿时女友琼玛给他一记耳光,人家告诉他新神甫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父亲时,他那天真的幻觉才痛苦地消散。他开始认识到民族独立与教会统治是势不两立的。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因此,亚瑟自杀这一情节安排有良好的艺术效果,是小说的精华所在。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悠悠天地,任何以立于其间?是精神。人活一口气,说树活一张皮。没有精神,人就不成其为人,人就成了行尸走肉。在写给琼玛的信中,牛虻说第二日日出时候,他就会被枪决。但是他却无所畏惧,他说:至于我嘛,我将走进院子,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面对死亡,牛虻豪情不减,昂首走完人生最后的路程。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
不管我活着,
还是我死掉,
我都是一只。
快乐的飞虻!
精神是人的支柱,精神鼓舞人活在这个世上,敢于面对生活,甚至忍受生活的各种艰难困苦。精神是意志的体现,它鼓励牛虻坦然面对死亡,迎接生活的最大考验。
精神的伟大在于它会超越死亡。生命是短暂的,只是刹那的瞬间,但是精神却象日月星辰一样永恒。精神不会随肉体的消亡而消亡。有了一种支撑我们信念的精神,我们才会坚强起来,我们才会矢志不渝地追求我们的目标,不管是什么都无法挡住我们。正式感受到了精神的力量,高尔基才会大声喊出: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牛虻读后感700字
意大利青年亚瑟伯尔顿,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亚瑟在忏悔时不小心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亚瑟还痛苦地发现自己竟是无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连串的打击粉碎了亚瑟的心,他一锤子杂碎了心爱的耶稣神像,在书桌上放了一条伪装自杀的纸条,毅然离去,来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13年,他受尽屈辱,历尽艰辛。他化名为牛虻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坚定、冷酷、老练的人了。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积极准备起义。但最后本能逃生的牛虻却因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犹豫没有开枪而被捕。生父的劝降没能打动牛虻,牛虻也没能说动蒙泰里尼加入他们的组织。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儿子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上了字,牛虻从容就义,倒在枪下。
蒙泰里尼是一个对基督教徒们来说算得上仁慈的红衣主教,他对亚瑟的感情也有着浓浓的父爱。13年后,他们再次相遇,可是父子两人都有着自己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作出抉择。对他来说,上帝是创造一切美好事物的神灵,是上帝让亚瑟没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13年的孩子还给了他他无法舍弃他心中的上帝,又无法将他的爱分出一半来给儿子。蒙泰里尼最后目睹了儿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随儿子而去。
当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与儿子之间作出了选择时,他觉得以血赎罪的事应该在儿子身上实现;当儿子再也醒不过来的时候,他又后悔自己作出的选择,因思念儿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来,他一时间作出的选择是对的,可等心爱的儿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边时,他又无比悲伤,他在当时没有认识到儿子对他的重要性,虽然当时他也爱着儿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悲剧是因为当时作出了错误的选择就上演了。
有人曾说:选择就意味着失去。因为任何一种选择,必须以放弃和推动某种事物为前提,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选择。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这说的不也是这么一种道理吗?选择是多么的重要,它关系着未来事物的发展。我们无法后悔自己的选择,更无法改变当初的选择。面对着一道道人生中数不尽的选择题,如果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误了大事,酿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该何去何从呢?
所以要学会选择,学会放弃。宠辱不惊,闲看亭前花开花落; 去留随意,漫随天际云卷云舒。这才是人生的彻悟境界。
读《牛虻》有感范文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题记
我是含着热泪读完《牛虻》的。
小说的主人公亚瑟出生在一个富商家庭中,由于经常受到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但他却把神父蒙太尼里看成是自己的良师慈父,而且他认为一个虔诚的教徒和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献身的人是不独立的。当遭遇最亲爱的神父那痛彻心扉的欺骗与背叛时,当受到最心爱的琼玛那沉重的误解后,当周围的所有都将他孤立时,亚瑟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从此,亚瑟死了,他的灵魂漂泊到南美洲十三年,成为了一只牛虻。
在这十三年里,痛苦和艰辛如地狱里的魔鬼一直在折磨着他,令他遍体鳞伤。谁能想象,一个流浪到南美洲的孤独无依的人会怎么样?在寂寞的世界里,或许只有劳累才能让他忘记心中的痛。但是或许生命又给他开了一个玩笑,白热病席卷了美洲大陆,此时的他已经是被死神拽着脚了,但苦痛并没有带给他软弱,带给他的反而是坚强!十三年过去了,此时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个饱经风霜,意志坚强,机智勇敢的牛虻。他回到了意大利,重回了这个曾经让他无比伤心的地方,在此积极投身于自由民主运动,但结果还是让人心碎,为了营救那些为人民自由而战的人,他和政府的人展开了枪战,救了战友们,自己却因为没有子弹而被捕。
牛虻是个多么值得我们尊敬、敬仰的人啊,他刚毅的性格,坚强的品质,给我们带来的是他那钢铁般的信念。是刚毅,让他从虚幻世界中解脱出来,浴火重生;是坚强,使他的斗志始终昂扬,不畏苦难;更是信仰,让他放弃年轻灿烂的生命。有太多太多如牛虻般刚毅、为了信仰的人了:司马迁,遭受宫刑,完成被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林则徐,面对人生的大起大落,淡然处之,高吟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只有坚持着我们的信仰,才能在所有苦难的都集中到身上时,勇往直前。在我们有限的生命中,能够激发灵魂的高贵与伟大的,只有虔诚的信仰。在最危险的情形下,最虔诚的信仰支撑着我们;在最严重的困难面前,也是虔诚的信仰帮助我们获得胜利。亚瑟有自己的信仰,他能在经受无数艰难险阻后,仍然笑对未来。我们又何尝不能做到呢?我们应该学学亚瑟。无论有什么困难时,总会有信仰支撑着他,让他毫不退缩。
身为一名医学生,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医学生誓言仍然响彻耳边。选择了医学,选择了成为一名医学生,就已经选择了和其他人走一条不一样的道路!大一时的懵懂已过,我们正在经历着大二的成长。但我明白当我穿上白大褂的那一刻,一份圣洁在心里,而一份责任已悄然落在肩头!只因为选择医学,只因为我们是医学生。曾经在我们手里死去了多少只青蛙,多少只兔子,多少只小白鼠,曾经的我们摸着油油的尸体,挑着微小却致命的病毒但那些为以后临床做准备的一切都过去了!现在的我也在慢慢寻找方向,寻找未来的路,也许还在迷惑着,但我会坚信自己内心的声音,坚信自己的信仰!在很多人看来我们是勤奋的,只因为我们面对的是活生生的人,面对的是独一无二的生命,面对信任和依赖,我们别无选择!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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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牛虻》有感_初二读后感600字
说起读后感,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有《牛虻》这本书。它是我在初二上学期读到的。

记得那时,我正读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名著。然而主人公保尔在全身病痛的情况下,回答别人的却是:你可以读《牛虻》这本书就这样,这本书勾起了我无法抑制的好奇心。最后,我终于如愿以偿地读到了《牛虻》,被它那引人入胜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
主人公亚瑟甚是让我钦佩。十八岁的亚瑟自小缺乏父母的关爱,与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彻底颠覆了他平凡的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共产党人的一个败类,所诬蔑,又因神父的调职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处游荡,磨炼自己顽强不屈的意志,满身的伤疾成为了他经历的见证,唯独他那双眼睛所绽放出的光芒,在他陨落时都不曾暗淡!
亚瑟,他身上顽强不屈的精神;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气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岁的他,一个阳光,开朗的少年,经历了非人般的困难,但他都一个一个克服了,他改名为里瓦雷士成为了一名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左臂扭曲,伤痛都没使他放弃倒下,反而愈战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现在的我,我红了脸,自愧不如。主人公亚瑟经历那些挫折,都没使他放弃。而我,一个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弃的想法,我为何不学学他那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呢?为何不学学他那顽强不屈的精神呢?自己为何会考试失利,那还不是和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有直接关系吗?一定奥改掉这臭毛病!
这又让我想起那句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
初二学生读书心得9篇
初二学生读书心得精选9篇

读书偶得
夜深了,灯还亮着。我合上书,望着封面上那个渐行渐远的背影,陷入了沉思。
在《目送》这本书中,龙应台站在路的一头,看着她的家人一个个的朝着反方向远去,她想上前追上去,却突然看到他们挥了挥手,不必追。
她写父亲的猝然长逝,母亲的衰老失智,儿子的冷落疏离,自己的怅然若失。不知怎的,每当看到动情处,我也跟着惆怅起来,眼泪也跟着掉了下来,仿佛附到了作者身上,与作者心贴着心,体味着她的喜怒哀乐。
她说她的母亲是买不到返程票的乘客。我想我的母亲,我那个为了这个家日夜操劳的母亲,是否也买不到返程票了呢?
她写她的父亲,写那个于夜晚逝去的父亲。我想我的父亲,那个一手扛着事业,一手护着家庭,好像永远不知疲倦的父亲,有一天,真的也会离开我吗?
她写她异国的两个儿子,他们中间隔着东西文化,隔着个三十年。我想和我相差九岁的弟弟,那个整天用软软糯糯的声音叫姐姐的小孩儿,有一天是否也会对我冷眼相待?
她的文字像是一把利剑,直击我的心扉。
如果哪天,我也像龙应台一样目送着家人的背影渐行渐远,自己会怎样?是哭得撕心裂肺?还是当然接受?
不知道呢。
十四岁的我面对这样一个问题,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十四岁的我,在这个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有一个淡淡的担心:关心我的母亲,一个爱我却不会用言语表达的父亲,一个喜欢跟在我屁股后面,粘着我的弟弟,还有老师、同学还有许许多多爱我和我爱的人,会不会都似蒲公英一般离我而去呢?
我不知道,也不愿意知道,我只希望能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的团聚!
有一种爱叫目送
读《目送》有感
合上书,闭上眼睛,细细感受。
书中的第一篇散文《目送》,写的是龙应台的儿子渐渐长大,用时间飞逝来抵挡母亲的靠近。当龙应台目送着他离开,用满怀爱意和期盼的眼神目送着他的背影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我好像在书中读到了自己的影子。
每天早晨,母亲的唠叨总是会伴随着我直到我踏进校园。扯的也无非就是那么几句,什么上课认真听讲、作业按时完成、与同学好好相处,短短的十几分钟的路程,就能听到两三遍。对于这些,我唯一能感受到的只有像深渊一般无穷无尽的厌烦。母亲口中吐出来的一个字,就像是一颗子弹,那一连串的话语,仿佛是一把机关枪不断地向我扫射。而我只有加快自己的脚步走进校门,直到耳边不再环绕着母亲的话,整个人才如同松了口气一般放松下来。
而在周末,是父亲送我去到学习民族乐器的地方。父亲不善言辞,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即使偶尔说几句话,也是我不爱听的,换来的往往是我的回击,父女关系一触即发。我讨厌沉默的气氛,也讨厌针锋相对的关系,所以我想的从来都是怎样快速离开,怎样躲避对视和不必要的对话。
龙应台在书中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是否母亲也以爱的目光目送着我的背影走远?是否父亲也以关切而又朴实的双眼企盼我的回眸?而我却用背影相告:回吧,回吧。
所以,当父母不断地目送你的背影远走的时候,别忘了回头,别忘了回应那个名为目送的爱。
打开一本书
英子是林海音的著作《城南旧事》里一个被大家所熟知的人物,我就是带着对她的这份好奇,打开这本书的。
全书总共分三章,主人公皆是小女孩英子它以一个孩子的视角记叙了另外的一些人和事。它运用了独特的切入点,用童年的那种单纯和懵懂的视角,把大人们所以为的恐惧与不安消弭在一种淡淡的相思与愁绪之中。
读完整本书,我不禁有些疑惑,书中的主人公最终全都离我而去,像秀贞母子惨烈的死亡、小偷被捕后的命、宋妈悲惨的人生、还有父亲最后永远的离开......作者想通过这些主人公的别离来告诉我们什么呢?我思索了很久。我想大概每个人的成长都永远伴随着离别,而离别又何尝不是另一种出发和长大呢!我们永远都需要承担离别的悲伤,但当一个人已经不再惧怕身旁的人的离开,就说明他完成了成长的蜕变,告别了童年的生活,成为了一个成年人。
这就是成长与离别的潜在主题,就像作者在代序中说的一样读者有没有注意到,每一段故事的结尾,里边的主角都是离我而去,一直到最后一篇《爸爸的花儿落了》亲爱的爸爸也去了,我的童年也结束了。
十三岁的孩子,父亲去世,永远离开了她。于是她开始承担了不应是小孩子所该负的责任。人生的泪与痛,在这里都化作淡淡的哀伤渗到《城南旧事》的回忆中。
我还发现主人公英子结识的人中并非都属于同一类人,在童心的世界中,所有的生命也许都是平等的。无论是那慢悠悠的骆驼、西厢房里的小油鸡、秀贞的金鱼,还有秀贞、妞儿、宋妈及草丛里的那个人等。而那些被成人世界打上的标签,如疯子卖唱的孤女贼她并不在意,英子的眼中是没有高低贵贱的。她只是喜欢她自己认为美的、有趣的,同情她所同情的。
孩子不会像成人一般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待别的人和事。她只会用一颗纯净的,清澈的心去关注着生灵万物,用爱亲近这个世界!
读了《城南旧事》我不由感慨:好书就是这样,它会让一读再读,一品再品。有空闲的时候,打开一本书吧!读完之后你会发现,你眼中的世界,比你想像的要精彩得多!你悟出的道理,比你认为的,要多得多!
读《天蓝色的彼岸》有感
人去世后,感到的不是愤怒与悲伤,而是后悔与惋惜。后悔的,是自己对至亲之人的所作所为;惋惜的,是自己还有许多事没有做,连生活,也没来得及好好享受其实,有些东西,只有失去后,才懂得珍惜。
在读完《天蓝色的彼岸》后,我便对死亡这个词,或者说这件事,有了更深的理解。
《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是以一个男孩的死亡开始拉开序幕,本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写出的却是一本治愈伤感的书。因为它在人死后,展开了一个新的世界,一个灵魂的世界。这世界是让死去的灵魂在人间最后待上一段时间,来完成自己的遗愿,然后忘却灵魂,走向轮回。而主人公哈里因与自己姐姐吵架后出了车祸,因见姐姐悲痛欲绝,而感到特别对不起她,想跟他道歉,在经历各种遭遇后,用念力在纸上写话,而后和解。最后,毫无遗憾地走向天蓝色彼岸,忘却记忆,化为一个新生命。
在整本书中,还穿插了许多感人的事迹,这都是那些灵魂在人间徘徊的原因,或是因想见未谋面的亲生母亲,或是因寻找已逝去的老朋友,还有的是因留恋人间生活。这些人和事,大都是因各种原因而困扰,在人间的所作所为,他们都后悔过,惋惜过。看到此,我已禁不住泪目。在现实中,我们,不也是如此吗?小时候,与父母的争执;长大后,因工作的压力不能休息,深感疲劳的同时脾气暴躁,与朋友交恶,与父母冷淡,人的成长,本就是伴随着错误与遗憾,待父母逝世,才深感悲痛,才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好好陪陪他们;待朋友逝世,才回忆彼此的友谊;待自己逝世,才感到自己还有那么多梦想,那么多遗憾
我们所要做的,便是将我们的错误与遗憾减少,将人生过的如意,将每一天,都作为最后一天去过,珍惜每一个所要珍惜的人,爱着我们自己,也爱着身边的一切。
天蓝色的彼岸,所代表的不仅仅是轮回那么简单,它代表的是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后完成所有遗愿,达成完美的终极目标。可是,这世上真的有天蓝色的彼岸吗?真的有可以让死去的人完成最后的愿望,毫无遗憾的地方吗?那只是人们所想象,所向往的罢了。有些东西,失去了,就不会再有了,所以,我们才更应该珍惜啊!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梦里花落知多少》中讲述了三毛从和挚爱的丈夫死别后的低沉失落,痛苦不堪,到一步步走悲情再次笑对生活。虽然这本书看上去很平凡,甚至还有些荒唐。笔风也算是平淡淡。正是因此,他才有了那种一字一句都出自心底的真切质感。
荷西和三毛结婚后日子紧凑而幸福,喜欢荷西,可以为三毛去沙漠旅行的梦而放弃爱好,为她搭一间不大却温暖的小屋,他们可以仰望星空,鸟瞰细纱。这样的生活是独一无二的,也是所有人包括三毛向往的。
但再美的故事都有结束的时候,只是谁都没有想到幸福破得那样突然。痛失所爱之人在此书中甚至想到用死亡结束一切,但一人离去会有多少人心痛不已。三毛还有五湖四海的朋友,他的父母和许多的作者。有人请她出游放松心情。可三毛知道她现在更应该一个人静静,或许她只爱那个小岛曾经有波光粼粼,满地贝壳,有荷西为她搭起的小屋,还有她丈夫的气息与她爱的生活。或许对于14岁的我而言,爱真的很深奥,抽象,但我知道爱绝不是豪车戒指玫瑰花的虚假和短暂。而更应该是自然,刻骨铭心和永恒。简单明了的去爱就好了,不用太多的甜言蜜语,最纯真的爱,大概莫过于此生相依,闲茶淡粥。
三毛不可能放下她的丈夫,但同样也割舍不了她爱的人们。何况还有读者们的关心和问候,和那么多的工作。三毛还是坚强的,她可以一次次的鼓励自己,面对新生活。用她独有的个性和勇气,连上荷西的那一份回忆。对天空大喊,明天,会更好。而不是再悲苦中一蹶不振。《梦里花落知多少》中的爱,也足以体现现实中人们所缺少的。人们往往忙于买珍珠手链,捧着玉镯子发下山盟海誓,却忘了精神上的丰满。爱,从来不虚更多的物质设想相衬,再美的物质也终会消逝,没有珠光宝气,朴实的骆驼头骨也可以诉说一番真情。
三毛就是一只自由可爱的小鸟,它本身就有世上最细腻的情感。在宁静无际的天空,无拘无束的飞翔。我们应该做的,就是侧耳倾听,听她的随性,她的浪漫,我虽目前不能了解她的情感,但借她之眼,我了解了一另一个世界。我也在尝试思考自己是个怎样的人,我的内心是怎样的。这样的感觉很好,似乎让我在不经意间成长,独立,学会与人相处。
这就是为什么此书平淡朴素,就让我牵挂的原因吧。
读《简爱》有感
瘦削的身材,苍白的面容,平凡的五官,这就是对简爱外貌的评价。
但她却有着纯洁的灵魂。她出生后不久父母双亡,唯一的叔叔里德先生还去世了。在盖茨黑德,她受到了非人的待遇,无故的打骂,还将她关进了闹鬼的红房子里。在去往贫民的寄宿学校后,她也被人贴上说谎者的标签。但她交到了真诚的朋友海伦彭斯,使她学会了原谅,原谅里德一家。到了罗切斯特先生家,她用纯真的心灵与高尚的精神感动了他,使罗切斯特先生爱上了她。但当简爱得知罗切斯特先生已有妻子时,她毫不犹豫地离开了她爱的人。可当她知道罗切斯特新生为了在大火中救他妻子而失明后,又回到了他身边,甘愿一直照顾双目失明的罗切斯特先生。
简爱终于在历经各种困难后得到了灵魂的升华。
寻访简爱,或者夏洛蒂勃朗特的过程十分漫长却美好。
英格兰的夏季时而飘些细雨,窄小的巷子而保留着一百多年前的样子。终于找到你了,夏洛蒂的故居。在这个秀气小巷的一端,若不是人山人海,我一定会错过这石板台阶,这就是简爱出生的地方。
夏洛蒂本人与简爱十分相似。也是有着高洁心灵却平凡的女士。我参观了她的房间,那纤细的碎花直筒裙与手套都十分较小。
还可以想象夏洛蒂撑着简爱从不离手的素面花伞,独自在小巷上徘徊。也许在傍晚,她会手提油灯,来到镇边,等待着她,或是简爱的王子从马上摔下来,或是听着鸽鸣,对每一位路过的人微笑,就像简爱认为人人平等的一样。
我时常把夏洛蒂和简爱弄错。当我对乡村警察用不利落的英语照着手机上读:请告诉我简爱的家在哪儿?时,他笑呵呵地把我带到这里。当导游介绍时,她也习惯性地说:简爱在这里教过书。本来,他们是一个人,一样的可爱、伟大,却又普通。
在书中寻找简爱自然更容易。当然不只是阅读,还要与她对话和思考。向简爱提问不容易,她总能平静地把用一切告诉我。我认同她的观点时,仿佛可以看见一个小个子妇女对我微笑。
合上书本,我才有了新的思考。我想我一定会和简爱一样尊重别人和自己,就像夏洛蒂,或简爱说:我们是平等的,起码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
似乎还能看见她冲我点头,夏洛蒂和简爱一起,像阳光一样。温暖别人,尊重别人,真好!
读《窗边的小豆豆》有感
俯瞰人世间,人们每天行色匆匆,大人们赶着工作,孩子们赶着上学,同时,各类补习班横空出世,使孩子们叫苦不迭,就是这些号称能培养天才的补习班,使孩子们都失去了一个美好的童年。
黑柳彻子的《窗边的小豆豆》仿佛是黑暗里的一丝光明,主人公小豆豆无疑是幸福的,同时她也是幸运的,在面临被退学的窘境时,她遇到了她一生难以忘怀的小林宗作先生,以及陪伴了她整个童年的巴学园。小豆豆由于想象力太丰富等原因被赤松小学退学了,这样的事放到现在,小豆豆一定会面临大人们无情的指责,但真的很幸运,她有一位善解人意的母亲,这位妈妈不但没有责怪她,还给予她鼓励,甚至向她隐瞒这件事,这都是为了给小豆豆一个快乐的童年,就这样,她来到了巴学园,这是一个神奇的学园,孩子们在这里可以释放天性,他们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科目学习,可以在大自然中学习,可以参与社会实践,巴学园中的学生不会嘲笑身体有缺陷的同学,待人都很礼貌,这样的生活,才是孩子们想要的。
再反观现在,应试教育像一座大山压得孩子们喘不过气,昔日充满欢声笑语的校园里,如今却变得死气沉沉,如果老师们都像小林宗作先生一样,保持童心、乐观向上的话;如果家长们都像小豆豆爸妈一样,尊重孩子,富有耐心的话;如果所有学校都像巴学园一样,自由明主,鼓励学生的话,我相信,孩子们的童年定会和小豆豆一样无忧无虑,美妙幸福。
书中的小豆豆,其实就是黑柳彻子本人,她写这本书是为了感谢指引她一生的小林宗作先生,同时也是呼吁广大民众还给孩子们一个美丽的童年。
请《默读》
我心里有一簇迎着烈日而生的花,比一切美酒都要芬芳。滚烫的馨香淹没过稻草人的胸膛,草扎的精神,从此万寿无疆!题记
他像是一个独自幽居地底的困兽,带着对光明的渴望拼命向光源奔跑,一路上的荆棘划伤了他,一路上的苦难折磨着他,受伤了又愈合,跌倒了又爬起,但追光的脚步一刻不停。他不想,费渡不想变成一个像他父亲一样活在阴晦里的怪物。
那天的天气并不好,还在上中学的费渡回到了家,发现了母亲的尸体。报完警的他一个人坐在台阶上,和还是小警察的骆闻舟和陶然第一次见面。很多年后费渡想: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阴郁而光明的日子。一晃七年,从最开始小城区的命案到最后抓出朗读者,多年的相濡以沫,费渡在长久的独自追逐中终于被骆闻舟从光源口岸拉住,让他脱离了那个灰暗的地底,面朝朝阳,春暖花开。
费渡打小活在一个负能量慢慢的氛围中:抑郁自杀的母亲,利益熏心的父亲,周围旁人的不怀好意,以及幼时那一段非人的经历费渡的内心是扭曲的,这些理由足够让他成为一个反社会分子,去自暴自弃,仇视社会,报复社会。可他没有,他服药,看心理医生,甚至不惜用电击来控制自己内心的阴鸷,拼尽全力也要拔去父亲深刻在他心底的暴虐。可是似乎那一抹光明离自己还是很远。可是他也会累,即使这些年摔得多了早已习惯,可是摔了还是会疼。在他疲惫的快要崩溃时,在他伤痕累累坚持不住时,他就想如果有人能接住他该有多好。而骆闻舟义无反顾的接住了他,带着他一步步靠近他所希翼的地方,带着他逃出阴霾,活在了阳光之下。骆闻舟这时对费渡来说,不在只是简简单单的师兄,而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救命恩人 从此眼中再无促狭刻薄的漫不经心,全被温暖的笑意所代替。
这是一个矛盾的故事,它既向你无情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人心的丑陋;却又无时无刻不在告诉你这人间自有温情在。到处都是欢声笑语,就再也看不到在笑声掩盖下世人看不到的任何眼泪了。每一场错误后面都有为人不知的原因,也许无奈晦涩,包含心酸;也许只不过是利益使然。成长经历,家庭背景,社会创伤它们的存在不是为了给罪行开脱的理由,也不是你放任自己的借口,也不是为了设身处地的同情甚至原谅。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人生坎坷谁都会经历,会让你觉得这人间黑暗充满恶意。但是世界依旧是美好的,不要轻易的就放弃了,也许再坚持一下就会有人拉你一把,也许再坚持一下就会脱离苦海,到达光明的港口。而我们在自强不息的同时,也请你慷慨的向他人伸出援手,去帮助那些有需要的人。不要说什么对不起,我害怕。也许不用你空手夺白刃,也不用你舍身救人光荣伟大。只是在公车上为一个被恶意抢座的老人说句公道话;只是在得知实情时为被无辜冤枉的人申诉一句;只是在为街上无意撞见的哭泣的人一张纸巾,一句安慰也许对你来说微不足道,但也许对他们来说便是莫大的帮助。
这个世界也许并不是一尘不染的美好,陷进沼泽里的依旧大有人在。我们不应该冷眼旁观,而是在他们努力挣脱时伸出援手,这世间的美好便会愈加增多。只愿请你《默读》,何为身在无间,心在桃。
读书偶得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让人心情愉悦。读书,可以消磨闲暇的时光,沉浸于书界,忘掉一切不开心与烦恼。
我曾深深沉迷于丁立梅的书无法自拔,有时三天就可以读完一本。她的书记录了生活中各种各样的人和事,让我受益匪浅。
那本《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和《每一棵草都会开花》令我回味无穷,书中讲述了作者生活中遇到的人和事:有会刻萝卜花的炒饭摊主,有和丈夫吵过架后又重新和好的闺蜜,有等了几十年梳妆台的小兰,有疼爱作者的母亲,有从这些人身上,可以看到不同经历的人的不同性格,可以让我了解更多不同的人。
简简单单的一个个小故事,让我看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和事,让我在增长知识的同时看到了生活的乐趣,也让我学会了如何孝敬父母,懂得了乐于助人。
我还读过一本《民国国文课》,这是一个不太引人注意的书名,但书中有很多名家写的文章节选,结合了各种文学界的文学作品,以一抵十。其中的一篇选自曹文轩的《稻草人》深深地吸引了我,文中巧妙地运用了拟人的手法,把没有生命的稻草人写得活灵活现,好似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在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它的高尚有时甚至感染到你,让你也变得高尚起来,让我们一起在书海中遨游,做个高尚的人。
读《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有感
一个人的存在,到底对谁重要?这世上,总有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题记
岁月流逝,流出一缕清泉,流出一阵芳香。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拜读了丁立梅的文章,便喜欢上了她,爱上了她的文字。
这个星期,我读了丁立梅所写的《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
一个人的存在,到底对谁重要?这世上,总有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这一段,是我最爱的。
手捧《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追随着丁立梅的文字,我不仅欣赏了《虞美人》,观看了《蔷薇几度花》,细察了《槐花深一寸》,还向往了《满架秋分扁豆花》每一朵花,每一篇文章,都引出了一缕缕芳馨的暗香,一段段静美的回忆,一次次哲理的思考。读着她的文字,我似乎闻到了各种花的香,如她的学生,认识了榆叶梅,金钟花,结香彻悟出生命的高贵与卑微,本就是相对的。纵使不幸卑微成一株杂草,通过自己的努力,也可以让命运改道,活出另一番精彩。的道理。
还曾记起在一节政治课上,我看到了一则新闻:青岛一对青年夫妇,多次捐款,且金额较大,次数很多。但当红十字会成员问起他们的名字时,他们总是一笑而过,只留下了微尘的化名。而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捐款时也留下了甚至小微尘老微尘的化名。微尘不仅是捐款人的化名,现在更是青岛人们心中的精神。
在这世上,我们不求每个人都记住我们,但总有一些人,会因为我们所给予的帮助,而记得我们。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有人会记得我们的存在。我相信丁立梅所说:这世上,总有人会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
读《姥姥语录》有感作文1500字_初二读后感
文字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情话,它可以永恒的留在你的心里;文字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美的语言,它可以让你说出不敢说的话;文字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记录者,它可以无声的陪你度过生活中的喜怒哀乐。而读一本好书,不仅可以获取知识,也能收获受用一辈子的道理。
以前对于倪萍没有过多的了解,唯一看过的节目是《等你回家》,每次看节目都被感动的泪流满面。也常常会看到,倪萍老师看到家人团聚圆满的时刻,坐在旁边而偷偷掉眼泪,我想唯有真情才能打动人心,而倪萍的眼泪是源于内心的感动和幸福。于是,很想探究倪萍老师的故事,而《姥姥语录》在好奇和感动中读完了。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倪老师她是一个朴实温暖,坚强好胜,温暖善良的人。她通过家族中大大小小事件,讲姥姥刻画的玲离尽致,感人肺腑。让我感悟最深的一段话是:“孩子你记住,人说话,一半儿是用嘴说,一半儿是用心说。用嘴说的话你倒着听就行了,用心说的话才是真的。”面对如今这个现实的社会,有多少人说话是从心底说,大多都是表面敷衍,越来越少有人能真诚以待。而这句话给我很大的激励,面对任何事任何人,我们都要用心去感知,用心去感受,对的起自己说出去的话,不仅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别人负责。其中,我们也要学会明辨是非,有些嘴上说的话,听听便是不可当真。
“太爱一个人、太依赖一个人,就一定最怕这个人离你而去”读完这句话我早已泪流满面,这是倪萍在描述姥姥病危时的一个片段。看着她与姥姥之间的故事,我又想起了我的姥姥,眼泪就像掉了线的珠子,一颗接着一颗。我无法想象我的姥姥有一天躺在病房里,再也醒不过来的场景,我无法接受她可能会离开我的那个事实,我无法想象没有姥姥,我该怎么活下去。太爱一个人你会越发舍不得她离开,舍不得她受伤,舍不得她生病,因为她一走连记忆都会被削弱。我哭着给姥姥打了电话,说了好多好多,姥姥在电话边乐呵呵的笑了,听着姥姥的笑我心里暖暖的。原来幸福就这么简单,那么为何不好好珍惜呢。以后的日子里,我要用更多的时间来陪伴外婆,给她买没吃过的零食,给她买舒服的鞋,最重要的事我要多拍些照片,留下她的一颦一笑。亲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所以希望看到此文的人,都能够好好爱自己的家人,有爱就就勇敢的去表达,因为有些事一旦错过了,你会后悔一辈子。
姥姥的话时刻激励着倪萍,也使的她在人生的路上走了许多弯路。姥姥对于她来说不仅是亲人,也是人生的导师,为她排忧解难,保驾护航。她从中写道姥姥一生都没有穿过裙子,由于旧社会有裹脚的习俗,于是姥姥也没有幸免,一个像极三角形的小脚,头后面总是扎个发髻。看着倪萍对于姥姥赤诚的怀念,字字戳动着我的心。时间仿佛又回到爷爷走的那一刻,那会的我才初二,从未经历过亲人生死的我,一直觉的人不会老去,爷爷可能永远会像个战士一样守卫和保护着我。后来长大我才明白,人其实在某一天终会老去,我们自己也有一天会老,可是人总是舍不得放不下。爷爷是在我回家的第二天离开的,那会的他记忆已经开始衰减,就连他自己的儿女都分不清,唯独真切的叫出我的名字,我还记得我喂他吃饭,帮他盖被子,还说明早我要来讨红包。然而就在过年的前一天,他伴随着那场鹅毛般的大雪,悄然离开了我们。我是被爸爸的哭声惊醒的,走进门边,爷爷已经安然的睡着了,大家都在哭,我想在喊一声爷爷,可是声音怎么也出不来,任凭泪水往下掉,至始至终我都没敢靠近,只是远远的看着。爷爷走后的日子里,我大概有一年的时间都在思念他,看到路上的老人会想起他,看见公交车上的老人会想他……那两年间,我从不敢写他,一想他我的眼泪总会控制不住的流。现在的我也想他,看到有爷爷奶奶的同学,我心里时常羡慕,只是我把对他的爱放在了心底。爷爷走后的日子,我极少回老家,一回家就会更想他。因为失去过,所以更加懂的珍惜。
倪萍在文中写道姥姥走了,而她却怎么也没有勇气去送别。其实,那一刻的她早已是痛不欲生了,一个陪伴了自己几十年的人,从此以后便阴阳相隔,那种痛是撕心裂肺的。不敢送别是因为舍不得,不相信,这一切都源于太爱那个人。姥姥虽然走了,到姥姥的一言一行却始终影响着,不断前行的倪萍,她做公益不让人知道。姥姥曾说过,你对别人赋予善良别人才会给予你,既然你有能力,就应该去帮助更多的人,帮助是从心里真诚的做事,而不是为了一纸虚名,倪萍一直践行着姥姥的话。这一点让我想到了我自己,生活中的我也是如此,用自己的善良温暖着身别的人,最好的例子,是我身边的一个男孩朋友,我会经常嘱咐他多穿衣,按时吃饭,偶尔也会买一些小礼物给他。生活也有许多朋友不理解,有人总会觉的这个女孩是和他搞暧昧呢,其实一点也不,我只是单纯的对他好,因为他没有妈妈,对于他来说已经失去了一份珍贵的爱,他的内心肯定很痛很孤独吧。我只是想给予他一份关爱,给他一个微笑。曾经我也徘徊过,要不要将这种善良给予别人,最后心战胜了脑海里的那个声音。给予别人善良,也是为自己给予财富不是吗?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看完姥姥语录,收获颇多,也更加坚定自己内心的那份善良。“爱越分越多,爱是个银行,不怕花钱,就怕不存钱”。未来你取的时候就会有源源不断的人生财富。
不要吝啬你的爱,更要学会善良。好好爱自己的家人。珍惜身边对你好的人,有些人错过就是一辈子,不忘初心才能方得始终,愿我们共勉。
读《不悟》有感作文1500字_初二读后感
爱一个人,执迷不悟,一朝入梦,至死不悟。
故事开始是年少之时,那时林思泽只是一位不受宠的皇子,而顾虹见也只是浣衣局的一位小宫女。因夫子的一句“你可想所有人都不能再欺辱你,不能再决定你的生死,相反都得唯你是从,生死由你掌握?”便将二人的命运紧紧地连在了一起。多年相守,顾虹见早已芳心暗许,却抵不过幼时一碗香汤。
可能人总是会对第一个对自己伸出手的人一见钟情,却忘记了那并不是爱情。就如林思泽以为那碗汤是左宁嫣送的,便以为自己深深的喜爱了她多年,却孰不知那只是感激,孰不知送汤的另有其人,孰不知多年以来,其实自己内心深处眷恋着顾虹见。
风雨多年,他成了一朝天子,顾虹见也成了朝堂上唯一的女人。两人不是没有好好的在一起过,只是因为执念太深,隔阂太多,两人终是将裂缝越变越大。就如同尘世中的我们有多少的误会,将那些真挚的感情越走越远。以至于林思泽派顾虹见去了战场,顾虹见战死沙场。也许是他们都太过执迷不悟了吧,在感情里都没人游刃有余,抽身而去,兜兜转转,顾虹见还是回到了林思泽旁边,以一缕幽魂注视着他的喜怒哀乐。看着林思泽回忆他们之间的点点滴滴,冷宫生活竟成了他们最美的回忆。在感情里其实没有谁对谁错,对感情的太过深沉,导致爱人不悟,不悟又怎样才能悟?
人有通病,只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当顾虹见战死沙场消息传来时,林思泽仿佛遭受了一场大病,当场就昏了过去。这是当年他得知,他以为左宁嫣去世时也没有的反应。其实心早已为他填好了答案,爱的不悟,只是神经上迟疑的选择罢了,顾虹见也没曾想过自己的死会给他带来这么大的冲击,她以一缕幽魂的形式存于林思泽旁边已有二月久,她原以为看到林思泽吃惊的样子她会很开心,谁知看到林思泽心痛的样子,她只会感到她自己的心痛。多少我们以为的所谓报复,我们会得来快乐,其实受伤的还是我们自己。
多年相守,一朝不在,林思泽本就处于崩溃边缘,这时夫子还找到了顾虹见的一句话,“浮生所欠唯一死”更是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一切都是多么的可笑,当左宁嫣告诉他那碗汤其实是顾虹见送的时,他只觉得脑子里一片空白。自己那些以为全都幻灭了,那个他想守护的人,却亲手被他送去了地府。顾虹见望着这一切,尤其是林思泽失控的样子,心里被堵上了棉花,低吟着“我们都是傻子啊”。生死两隔,方知情重。如人世里的我们,所以请你珍惜那些出现在你生命里的每一个人。
上天待他们不薄,顾虹见死而复生。可当她跌跌撞撞来林思泽旁时,她早已元气大伤。为了瞒过林思泽她对前来挽留的夫子说她这一生以为天下在一人眼里,如今她也想体验这大好河山,还说若以风筝作比,那她以前大概就是个飞不起来的风筝,一直想让人牵着自己,可那个人不肯牵,久而久之,她想她也该试着乘风而起。她寻了个僻静的山谷,每年给林思泽寄来一封信。最后她病入膏肓还在坚持,一晃林思泽去世了,当别人埋怨顾虹见不肯来看林思泽一眼时,却得知顾虹见早已经死去的消息。才知为何林思泽第四年收到信时,他会仰天大笑道“你跟我跟夫子说的那么潇潇洒洒,我当真以为你看破了红尘,谁知你只是骗人骗己。”给了林思泽一个理由,他就必须活下去。没错,他们都是傻孩子,他们这一生也许,缺的是一点爱人天分,也许缺的是一点缘分。
人与人的缘分浅薄,一生之漫,我们都不知道会活成什么样子。也许这一生我们活不成自己最想要的样子,但在生活的过程中,沿途的风景是美的,身边的人也是美的得,我们不断地起航,出发,相聚很短的时间,又再次离别,也许我们会走的越来越远,但只要知道在彼此的青春留下了记忆就好,时间的脚步越来越快,我希望我能珍惜每一个在我生命中出现过的人,无论他是伤害了我还是我不小心伤害了他,我始终坚信着当我们想起彼此时留下的都是动容与感恩。
时间漫漫但愿我们都能在爱里不断成长,在《不悟》里寻找爱的真谛,在生活中珍惜每个爱你的人。
读《如果爱》有感作文1500字_初二读后感
还记得当时《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红遍了大江南北,而剧中的男主角则如“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依稀记得当时上小学的我,为了追剧而天天熬夜呢。当时看着剧中的男主每次使用暴力殴打妻子时,都有种想要把电视砸坏的冲动。
读完冯远征与他妻子梁丹妮的《如果爱》,再回忆当时看电视剧的场景,逐渐明白之所以对那个角色恨之入骨,是因为演员的演技好,他将那个人物的一静一动,表现的淋漓尽致,才能深入人心。以前总以为闪亮的明星背后,都是一蹴而就的成功,事实并非如此。他们的成功也是通过一步一步的努力,才取的如今的成就。“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在面对读大学与进国家队参加比赛的抉择时,他毅然选择了自己喜爱的跳伞运动,放弃了唯一上大学的机会。然而准备了一年之久的运动,由于各种原因被落选。于是,他沦落为无业游民,不知何去何从,街头徘徊。为了使自己能够生存,他最终通过亲戚的介绍成为了工人,偶然的一次机会让他喜欢上了表演。于是,为了学习表演,他省吃俭用,报各种表演学习班,去跑各种龙套。
人生有时候经历过太多的曲折,总会有峰回路转,柳暗花明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好老师,耐心的指导他学习表演,终究努力没有白费,他正式踏上了演员的道路。书中还记录了一段他去法国留学的生活,之所以选择离开,是为了忘记一段带给他苦痛的爱情,他觉的自己的生活里没有可阳光。也许,人在逆境中总能学会成长,就像沙漠里的仙人掌,越是干涸它越是想要努力活着。法国在在漂泊的生活,让他看明白所谓西方的艺术也是来源于东方,进而将它更加本土化而已。既然艺术是想通的,又何必留在法国,何不将这种开放的文化,带回给自己的国家,于是他毅然的选择回国。
一部剧让他结识了梁丹妮,通过长期的接触,他喜欢上那个漂亮温柔的姑娘,这一喜欢便是一辈子。用冯远征的原话来说:“年轻的时候,关于爱情,我相信缘分,也不相信缘分。相信是因为年轻人总有一种浪漫的情怀,不相信,是因为担心感性的冲动影响了理性的思考。但是到了今天我才发现,无论愿意不愿意,相信不相信,一切终归还是缘分。”假如没有那部戏,他不会认识梁丹妮,假如他没有得水痘,也不会看到梁丹妮无怨无悔的付出。也许从那一刻,他们便认定了彼此。现在的年轻人总觉的,拥有一场豪华的婚礼才证明对方有多爱你,拥有一座诺大的别墅就是对方爱你的表现。有时候我们往往被现实的物质所打败,一个人喜欢你不在于给予你多少物质财富,而是他愿意站在你的角度为你去思考。冯远征和梁丹妮39元钱的婚礼却幸福的过了一生,她们都愿意站在彼此的角度上去思考,而冯远征也愿意为丹妮去做一切她喜欢的事。梁丹妮有写道一段故事,冯远征给了她足够的安全感,从不过多和异性接触,不抽烟不喝酒,就算有异性约他,他都会一一婉拒。其实,女生要的无非就是一个爱他的你而已,做人何时都应当有原则,而你的原则便是你的爱情保鲜剂。羡慕他们柴米油盐的生活,羡慕他们执子之手的幸福,羡慕他们相敬如宾的态度。
敬佩他们勇敢的决定。对于他们那个年代来说,“丁克”是有违常理的,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当他们做出这个决定是要冒着多大的勇气,也是需要做多少次的思考。对于一个女生来说,失去做母亲的资格又会是多么痛心,也许爱大概就是,我支持着你的决定。人到中年,总会不由的感伤,于是看见身边的孩子,不由的会后悔当初那个决绝的决定。于是为了弥补心中的缺憾,他们认了干女儿,把他们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去疼爱。爱没有高低贵贱,只有真情实意。
也许,当你谈起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时,你还会恨透那个男演员,恨透那个将妻子暴力毒打的男人。但你要看个这本书,你会觉的这是一个有担当,有智慧且又有责任的大男生。
愿他们的爱情一直甜蜜,也愿看了此书的朋友,能够珍惜身边那个愿意温暖你的人。也许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许多磕磕绊绊,但是只要你们共同面对,相信对方给予对方爱,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学会感恩,学会长大。
读后感1500字《牛虻》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影响了我的一生。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 尼里(神父主教)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受挫 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 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 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 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 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 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 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 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 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 斗的革命者。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 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 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 业。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牛虻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在罗 马,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牛虻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 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牛 虻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 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 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 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 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 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 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 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 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 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 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 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 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啊。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 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 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 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 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 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 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牛虻读后感1500字
【第1篇】

我是在读初中时接触到《牛虻》这本书的,一不小心的相遇让我爱不释手。《牛虻》描写的是19世纪意大利爱国者为祖国的统一和独立而进行的英勇斗争。牛虻在黑暗、污浊、欺骗、虚伪的现实教育下,背叛了他所笃信的上帝和阶级,抽向了革命,卷入了火热的斗争,锻炼成了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战斗的革命者。他的光辉形象使许多革命青年受到很大的鼓舞。
牛虻,真实的名字是亚瑟·伯顿。让我们重新回到小说中。
小说的开篇,幽幽的景象描写,人物语言,心理描写,先向读者给出亚瑟以及神父蒙泰尼里的初步印象,但对于揭示人物错综复杂的关系,大作家伏尼契不惜笔墨。每一处景色的描写,衬托的却是人物复杂的内心世界。亚瑟原先是个虔诚的基督教徒,后来加入了青年意大利党。在一次忏悔中,他受到伪装成神父的密探的蒙蔽并泄露了党的机密。自己被捕,也造成其他同志被捕,更加打击他的是,自己最钟爱的姑娘在给了他一记耳光之后也远离了他。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自己深爱着的神父蒙泰尼里和已经去世的母亲竟然也欺骗了他,他竟然是他们的私生子!这个打击无疑是致命的。死,他想到了自杀.在经受残酷打击,在受尽了常人无法忍受的屈辱之后,他看清了一切——教会的虚伪和反动。拿起锤子,他向着曾经崇拜的神像砸去,狠狠地砸碎。自由成为他的理想,国家的自由,更成为他一生的奋斗目标。
当牛虻再次回来,此时的他已由一个热血的爱国青年成长为一位成熟、稳重的革命领袖。他以锐利的笔锋向教皇开战。为起义运送武器。
到此,我才理解,为什么起牛虻这个名字,因为牛虻是这样一种昆虫,口器适于刺蛰和吸收,连动物很厚的皮毛都可以穿透。
牛虻就是这样一只深深刺入敌人虚伪外壳的牛虻,这样一只让敌人恨之入骨却又无可奈何的牛虻,因为当他们的丑陋尾巴去扫荡被刺蛰的痛处时,牛虻早已飞去,并伺机发起新的攻击,直到把敌人,这头雄霸意大利母亲的猛兽吸干血液,打倒在地!
然而,就像文章所描叙:从一只幼虫蜕变成一只凶猛的成虫,期间如此艰难,如此辛酸,这是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和艰难的过程,痛苦的五年,这五年,他经受了太多太多的磨难。任何的同情、怜悯、感叹都显得苍白无力,微不足道。我只能任凭自己的心随着他断断续续的回忆,如同一只小舟在浩瀚无际、波澜壮阔的大海中一样,起伏震荡。
这五年,是他苟延残喘的五年,是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五年,是连狗都不如的五年。在肮脏的妓院里洗盘子,替比他们的畜生还要凶狠的农场主当马童,在走江湖的杂耍班里当小丑,在斗牛场里为斗牛士干这干那……他曾屈从于任何愿意凌辱他的混蛋,曾忍饥挨饿,被人吐过唾沫,踩在脚下;曾乞讨发霉的残羹剩饭却被人拒绝,……他的心灵没有一处未烙上受人轻视的印记,没有一处未落下受人嘲笑的痕迹。
就是在这样的五年里,他也从没有放弃过自己的信念。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都不足以将他打败。他一直坚守着忍受着这一切,因为他知道他要怀着那些理想和信念回来战斗。他,不能死!
他活下来了,屈辱却又光荣,低贱却又高贵的活下来了。他活下来就再不会死去,他的精神,他的毅力,他的信念,使他获得永生。
他成长为一只真正的牛虻!无所畏惧的战士!起义失败后,牛虻被捕入狱。小小的牢房怎能关得住一只牛虻?肉体上的酷刑怎能奈何得了不死的灵魂?在狱中,牛虻仍进行着不屈不挠的斗争,他在哪里,哪里便是战场。敌人的哨兵冒生命危险帮助他,医生会为他求情,士兵们也为他流泪。这样的人物,这样的气概,立于天地之间,万物都为他折服。敌人怕了。他们不顾一切要杀了他。是的,他们怕了。
牛虻死了,死的很英勇。他微笑着叮嘱爱戴着他的士兵瞄准,那一幕让任何人为之动容。我们谁能与他相比,这就是英雄!
牛虻“死”了,为着他的理想,为着他的信念。他放弃了生命,因而永生。
行刑的前一天晚上,他留下了一封写给他一直深爱着的琼玛的信,信中的口气是轻松而愉快的,却让人心情沉重的掉下眼泪。可以想象得出,那个夜晚,牛虻伏在简陋的床上,借着从铁窗空隙投下来的月光疾速地挥动手中的笔,嘴角还浮现出一丝笑意,脸上的刀疤却显得更加深刻有力。正如他所说,他非常快乐,非常满足,再不能奢求命运做出更好的安排,他鼓励琼玛和他的伙伴们团结起来,为不远的伟业之实现进行斗争。至于他自己,他写道,“我将走进院子,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我的这一份任务,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
小说里有关于革命者大无畏精神的歌颂,有对于爱情的赞美。为了革命事业,革命者将自己的爱深深藏在心底,这样的爱最美,最动人!
信的末尾是那首著名的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这首诗打动着一代又一代读者。
牛虻的一生充满了矛盾,他从未停止过斗争。我为他的遭遇悲叹,为他的精神赞叹,正是读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
牛虻虽然已经牺牲,但我坚信,一定有千千万万像牛虻一样的人为了理想,为了解放,努力着并继续斗争着,哪里有压迫,哪里有磨难,哪里就有牛虻。我也坚信,一定有千千万万的人受到牛虻的鼓舞而成为牛虻一样的革命者。
牛虻代表的是一种精神。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摧毁,但是他不能被打败。因为,精神,永生!
【第2篇】
我更愿意说他首先是一个诗人,其次才是一个战士;或者说他首先具备了诗人的气质,其次才拥有了战士的风采。———从最初的亚瑟到后来的牛虻,至始至终,都没有改变。
用着那一身诗人的气质(当然,我们允许他是不自知的,因为这是一种天生的,自然而然的气质),所以他纯粹,勇敢,无所畏惧,热爱着向往着真正的自由和民主,并矢志为之———那个他心中最终的意大利,那个理想的王国———战斗,加入意大利青年党,将自己武装成共和国的战士。
作为主人公,他在全书中的出场分为 两个阶段。前一个阶段是小说第一部,从他作为一个稚气未脱的青年形象出场到最后离家偷渡出走戛然而止,向我们展示了他的青年时期;后一个阶段,占据了整个小说的最后两部,小说的作者完整而成功地忽略了他在离家出走到重新浮现在公众视野之下期间的生活历程(当然,这些历程都在后边作为他的回忆插叙一一呈现给读者了),当他重新出现的时候,时间已经无情地流淌过了十三个年头,或许已经有好多人不再能记得他,除了至亲至爱他的人时不时地隐痛于心。这个时候的他,当然已经完全有别于十三年前的那个青年,已是一个经风历浪之后成长成熟起来人了,冷峻,果敢,出色,是一个真真正正的战士了!
当他还是亚瑟的时候,由于年轻和年轻人所特有的一腔沸腾血气,他是不知畏惧勇于为理想而斗争的,但也无法摆脱困惑,抗争,迷惘,也犯下错误。
当他被捕之后,他是坚定和坚强的,是不知道投降和示弱的,心里回想的也只有斗争,斗争,再斗争。在惩戒室暗无天日的受难中,他始终没有屈服,虽然那里肮脏,阴潮,甚至不能不让他怒火中烧,但他无疑是不败的;然而,也由于年轻,少不更事,终于在无意之中被人利用,泄露了组织的秘密,出卖了同志,虽然他在浑浑不知所以的情况下获得了释放,但愤怒的女友琼玛却不再原谅他;更在无意中他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一向敬重的神父蒙泰尼里的伟岸形象一下子粉碎,种种遭际也让他对自己的信仰产生了深深的怀疑。一切的一切都似乎在一步一步,一丝一点地逼迫着他,使他最终心灰意冷,终于离家出走。
他离家出走前最后的举止在我看来颇具意味:狂笑之后,他举起锤子,以近乎疯狂却极显理智地将耶稣的圣像捣为粉碎,请看“他扔下锤子。‘轻而易举!’说罢转过身去,‘我简直是一个白痴。’”从一个虔诚的每个礼拜都要去向神父忏悔的基督徒到一个亲手砸碎耶稣圣像而成为无神论者的转变,是作者的一次批判,也是亚瑟的一次成长(就事论事,我本身却是一个有神论者)!之后,他将要完全地依靠自己的力量去生活和战斗,而不是寄希望于一尊虚无的圣神。
经过了十三年的南美流亡生涯———可以说是出生入死,九死一生的生涯了,再次回到意大利,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挺身而战的真真正正的战士,也意味着他的余生注定再无安宁。
当然,再次回来,他已是牛虻,而非亚瑟,十三年的漂泊生长,从外形上已无人能够确切地认出他,甚至他亲爱的琼玛和他曾敬重的原神父现在的主教蒙泰尼里,他也没有打算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而是以牛虻作为战士而战斗着。
我也愿意把现在的他———都是牛虻———看做是一个疯子,而且是十足的真正的疯子,因为不如此,不能呈现他诗人的特质(请原谅我对他一再使用诗人的称呼,就算是我对诗人称谓的偏好吧),以及作为一个战士的纯粹!
此时的他,如前所述,是冷峻,果敢,出色的,对于自己的使命,他总是不负众望,巧妙又成功地完成;当然,另外,不可否认,他又是深刻的。
牛虻也有深深的痛苦,这些痛苦,来自于他对琼玛的爱和对蒙泰尼里的爱和恨的交织,也自于流浪生涯中所遭遇的种种身心的折磨而留下的难以磨灭的阴影。虽然在平日,这一切都深深地隐藏在了他的嬉笑嗔骂之中,但是有意无意地,那些痛苦总是能被悄悄打开。
看到琼玛时的那片欲诉还休的矛盾情感,内疚?也许是无助;站在蒙泰尼里面前的那种自相冲突的情怀,是恨着更是爱着;看到杂耍班子,听到那些嘈杂刺耳的声音时,勾起的对曾经受过的种种折磨,都仍在炼狱着这个人,我们勇敢无畏的战士———疯子诗人牛虻。
这一切都是煎熬,时时煎熬着一个饱经风霜却也是血肉的心灵。但是,他又是清醒的,理智的,甚至只有了理想,只有了所负的使命,也注定他要将自己的一切,包括爱情,亲情甚至是生命,交托给理想和使命,含笑走向刑场。
因而结局是易知的,也是预料中理所当然的悲剧式的,英雄在完成他的使命的过程中不幸而被捕,在受尽了种种非人的折磨酷刑的痛苦之后,终于走完了自己的人生历程,用本应喂向敌人的子弹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但我始终不愿否认,那是他最大的胜利和荣光。
也不要看作是一种结束罢,因为牛虻的生命,虽然结束了,但他们(我想,牛虻所代表的已经不是他的个体的存在,而是一个群体)的理想却传承了下来,并且后来者也将在他们的胜利和荣光下不断前行。
看完这本书,我总觉得它不仅仅是对战士的祭奠,也可以看成是一声呐喊,是一种批判。
牛虻以自己生命的消亡所做的大音希声的呐喊,那将是真正的振聋发聩式的呐喊(必须的!),也必将有更多人的良知被唤醒,并肩加入到牛虻们的战斗中来;另外说到批判,我觉得作者从主教蒙泰尼里的话语做了最大的批判。或者说蒙泰尼里在小说的最后确乎是疯了,以至恢复了诗人的本性,才会说出让那些所谓对圣子圣父的血的救赎而感恩戴德的人们惊恐万状的话,虽然这些话还一时只能让他们恐慌,却还难以真正地震醒一些麻木的心灵。但这也就足够了!虽然他们暂时还不明白牛虻的血是因为谁而流的,但某一日,他们就会明白,和我一样愿意说:那才是真正地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