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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读后感800字左右

发布时间:2019-10-14 来源:互联网

牛虻初中生读后感范文2000字左右。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阅读的过程,就是人不断成长升华的过程。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上牛虻初中生读后感范文2000字左右,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牛虻》描写的是19世纪意大利爱国者为祖国的统一和独立而进行的英勇斗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牛虻初中生读后感范文2000字左右,欢迎大家阅读!

牛虻初中生读后感范文2000字左右

我是在读初中时接触到《牛虻》这本书的,一不小心的相遇让我爱不释手。《牛虻》描写的是19世纪意大利爱国者为祖国的统一和独立而进行的英勇斗争。牛虻在黑暗、污浊、欺骗、虚伪的现实教育下,背叛了他所笃信的上帝和阶级,抽向了革命,卷入了火热的斗争,锻炼成了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战斗的革命者。他的光辉形象使许多革命青年受到很大的鼓舞。

牛虻,真实的名字是亚瑟?伯顿。让我们重新回到小说中。

小说的开篇,幽幽的景象描写,人物语言,心理描写,先向读者给出亚瑟以及神父蒙泰尼里的初步印象,但对于揭示人物错综复杂的关系,大作家伏尼契不惜笔墨。每一处景色的描写,衬托的却是人物复杂的内心世界。亚瑟原先是个虔诚的基督教徒,后来加入了青年意大利党。在一次忏悔中,他受到伪装成神父的密探的蒙蔽并泄露了党的机密。自己被捕,也造成其他同志被捕,更加打击他的是,自己最钟爱的姑娘在给了他一记耳光之后也远离了他。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自己深爱着的神父蒙泰尼里和已经去世的母亲竟然也欺骗了他,他竟然是他们的私生子!这个打击无疑是致命的。死,他想到了自杀.在经受残酷打击,在受尽了常人无法忍受的屈辱之后,他看清了一切――教会的虚伪和反动。拿起锤子,他向着曾经崇拜的神像砸去,狠狠地砸碎。自由成为他的理想,国家的自由,更成为他一生的奋斗目标。

当牛虻再次回来,此时的他已由一个热血的爱国青年成长为一位成熟、稳重的革命领袖。他以锐利的笔锋向教皇开战。为起义运送武器。

到此,我才理解,为什么起牛虻这个名字,因为牛虻是这样一种昆虫,口器适于刺蛰和吸收,连动物很厚的皮毛都可以穿透。

牛虻就是这样一只深深刺入敌人虚伪外壳的牛虻,这样一只让敌人恨之入骨却又无可奈何的牛虻,因为当他们的丑陋尾巴去扫荡被刺蛰的痛处时,牛虻早已飞去,并伺机发起新的攻击,直到把敌人,这头雄霸意大利母亲的猛兽吸干血液,打倒在地!

然而,就像文章所描叙:从一只幼虫蜕变成一只凶猛的成虫,期间如此艰难,如此辛酸,这是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和艰难的过程,痛苦的五年,这五年,他经受了太多太多的磨难。任何的同情、怜悯、感叹都显得苍白无力,微不足道。我只能任凭自己的心随着他断断续续的回忆,如同一只小舟在浩瀚无际、波澜壮阔的大海中一样,起伏震荡。

这五年,是他苟延残喘的五年,是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五年,是连狗都不如的五年。在肮脏的妓院里洗盘子,替比他们的畜生还要凶狠的农场主当马童,在走江湖的杂耍班里当小丑,在斗牛场里为斗牛士干这干那他曾屈从于任何愿意凌辱他的混蛋,曾忍饥挨饿,被人吐过唾沫,踩在脚下;曾乞讨发霉的残羹剩饭却被人拒绝,他的心灵没有一处未烙上受人轻视的印记,没有一处未落下受人嘲笑的痕迹。

就是在这样的五年里,他也从没有放弃过自己的信念。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都不足以将他打败。他一直坚守着忍受着这一切,因为他知道他要怀着那些理想和信念回来战斗。他,不能死!

他活下来了,屈辱却又光荣,低贱却又高贵的活下来了。他活下来就再不会死去,他的精神,他的毅力,他的信念,使他获得永生。

他成长为一只真正的牛虻!无所畏惧的战士!起义失败后,牛虻被捕入狱。小小的牢房怎能关得住一只牛虻?肉体上的酷刑怎能奈何得了不死的灵魂?在狱中,牛虻仍进行着不屈不挠的斗争,他在哪里,哪里便是战场。敌人的哨兵冒生命危险帮助他,医生会为他求情,士兵们也为他流泪。这样的人物,这样的气概,立于天地之间,万物都为他折服。敌人怕了。他们不顾一切要杀了他。是的,他们怕了。

牛虻死了,死的很英勇。他微笑着叮嘱爱戴着他的士兵瞄准,那一幕让任何人为之动容。我们谁能与他相比,这就是英雄!

牛虻死了,为着他的理想,为着他的信念。他放弃了生命,因而永生。

行刑的前一天晚上,他留下了一封写给他一直深爱着的琼玛的信,信中的口气是轻松而愉快的,却让人心情沉重的掉下眼泪。可以想象得出,那个夜晚,牛虻伏在简陋的床上,借着从铁窗空隙投下来的月光疾速地挥动手中的笔,嘴角还浮现出一丝笑意,脸上的刀疤却显得更加深刻有力。正如他所说,他非常快乐,非常满足,再不能奢求命运做出更好的安排,他鼓励琼玛和他的伙伴们团结起来,为不远的伟业之实现进行斗争。至于他自己,他写道,我将走进院子,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我的这一份任务,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

小说里有关于革命者大无畏精神的歌颂,有对于爱情的赞美。为了革命事业,革命者将自己的爱深深藏在心底,这样的爱最美,最动人!

信的末尾是那首著名的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这首诗打动着一代又一代读者。

牛虻的一生充满了矛盾,他从未停止过斗争。我为他的遭遇悲叹,为他的精神赞叹,正是读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

牛虻虽然已经牺牲,但我坚信,一定有千千万万像牛虻一样的人为了理想,为了解放,努力着并继续斗争着,哪里有压迫,哪里有磨难,哪里就有牛虻。我也坚信,一定有千千万万的人受到牛虻的鼓舞而成为牛虻一样的革命者。

牛虻代表的是一种精神。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摧毁,但是他不能被打败。因为,精神,永生!

有了一种精神,我们才会坚强起来,才会矢志不渝地追求我们的目标,我们才不会屈服,不会消沉。那么,无论我们活着,还是死去。我们都会像牛虻那样快乐的飞来飞去

牛虻初中生读后感范文

我更愿意说他首先是一个诗人,其次才是一个战士;或者说他首先具备了诗人的气质,其次才拥有了战士的风采。―――从最初的亚瑟到后来的牛虻,至始至终,都没有改变。

用着那一身诗人的气质(当然,我们允许他是不自知的,因为这是一种天生的,自然而然的气质),所以他纯粹,勇敢,无所畏惧,热爱着向往着真正的自由和民主,并矢志为之―――那个他心中最终的意大利,那个理想的王国―――战斗,加入意大利青年党,将自己武装成共和国的战士。

作为主人公,他在全书中的出场分为 两个阶段。前一个阶段是小说第一部,从他作为一个稚气未脱的青年形象出场到最后离家偷渡出走戛然而止,向我们展示了他的青年时期;后一个阶段,占据了整个小说的最后两部,小说的作者完整而成功地忽略了他在离家出走到重新浮现在公众视野之下期间的生活历程(当然,这些历程都在后边作为他的回忆插叙一一呈现给读者了),当他重新出现的时候,时间已经无情地流淌过了十三个年头,或许已经有好多人不再能记得他,除了至亲至爱他的人时不时地隐痛于心。这个时候的他,当然已经完全有别于十三年前的那个青年,已是一个经风历浪之后成长成熟起来人了,冷峻,果敢,出色,是一个真真正正的战士了!

当他还是亚瑟的时候,由于年轻和年轻人所特有的一腔沸腾血气,他是不知畏惧勇于为理想而斗争的,但也无法摆脱困惑,抗争,迷惘,也犯下错误。

当他被捕之后,他是坚定和坚强的,是不知道投降和示弱的,心里回想的也只有斗争,斗争,再斗争。在惩戒室暗无天日的受难中,他始终没有屈服,虽然那里肮脏,阴潮,甚至不能不让他怒火中烧,但他无疑是不败的;然而,也由于年轻,少不更事,终于在无意之中被人利用,泄露了组织的秘密,出卖了同志,虽然他在浑浑不知所以的情况下获得了释放,但愤怒的女友琼玛却不再原谅他;更在无意中他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一向敬重的神父蒙泰尼里的伟岸形象一下子粉碎,种种遭际也让他对自己的信仰产生了深深的怀疑。一切的一切都似乎在一步一步,一丝一点地逼迫着他,使他最终心灰意冷,终于离家出走。

他离家出走前最后的举止在我看来颇具意味:狂笑之后,他举起锤子,以近乎疯狂却极显理智地将耶稣的圣像捣为粉碎,请看他扔下锤子。轻而易举!说罢转过身去,我简直是一个白痴。从一个虔诚的每个礼拜都要去向神父忏悔的基督徒到一个亲手砸碎耶稣圣像而成为无神论者的转变,是作者的一次批判,也是亚瑟的一次成长(就事论事,我本身却是一个有神论者)!之后,他将要完全地依靠自己的力量去生活和战斗,而不是寄希望于一尊虚无的圣神。

经过了十三年的南美流亡生涯―――可以说是出生入死,九死一生的生涯了,再次回到意大利,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挺身而战的真真正正的战士,也意味着他的余生注定再无安宁。

当然,再次回来,他已是牛虻,而非亚瑟,十三年的漂泊生长,从外形上已无人能够确切地认出他,甚至他亲爱的琼玛和他曾敬重的原神父现在的主教蒙泰尼里,他也没有打算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而是以牛虻作为战士而战斗着。

我也愿意把现在的他―――都是牛虻―――看做是一个疯子,而且是十足的真正的疯子,因为不如此,不能呈现他诗人的特质(请原谅我对他一再使用诗人的称呼,就算是我对诗人称谓的偏好吧),以及作为一个战士的纯粹!

此时的他,如前所述,是冷峻,果敢,出色的,对于自己的使命,他总是不负众望,巧妙又成功地完成;当然,另外,不可否认,他又是深刻的。

牛虻也有深深的痛苦,这些痛苦,来自于他对琼玛的爱和对蒙泰尼里的爱和恨的交织,也自于流浪生涯中所遭遇的种种身心的折磨而留下的难以磨灭的阴影。虽然在平日,这一切都深深地隐藏在了他的嬉笑嗔骂之中,但是有意无意地,那些痛苦总是能被悄悄打开。

看到琼玛时的那片欲诉还休的矛盾情感,内疚?也许是无助;站在蒙泰尼里面前的那种自相冲突的情怀,是恨着更是爱着;看到杂耍班子,听到那些嘈杂刺耳的声音时,勾起的对曾经受过的种种折磨,都仍在炼狱着这个人,我们勇敢无畏的战士―――疯子诗人牛虻。

这一切都是煎熬,时时煎熬着一个饱经风霜却也是血肉的心灵。但是,他又是清醒的,理智的,甚至只有了理想,只有了所负的使命,也注定他要将自己的一切,包括爱情,亲情甚至是生命,交托给理想和使命,含笑走向刑场。

因而结局是易知的,也是预料中理所当然的悲剧式的,英雄在完成他的使命的过程中不幸而被捕,在受尽了种种非人的折磨酷刑的痛苦之后,终于走完了自己的人生历程,用本应喂向敌人的子弹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但我始终不愿否认,那是他最大的胜利和荣光。

也不要看作是一种结束罢,因为牛虻的生命,虽然结束了,但他们(我想,牛虻所代表的已经不是他的个体的存在,而是一个群体)的理想却传承了下来,并且后来者也将在他们的胜利和荣光下不断前行。

看完这本书,我总觉得它不仅仅是对战士的祭奠,也可以看成是一声呐喊,是一种批判。

牛虻以自己生命的消亡所做的大音希声的呐喊,那将是真正的振聋发聩式的呐喊(必须的!),也必将有更多人的良知被唤醒,并肩加入到牛虻们的战斗中来;另外说到批判,我觉得作者从主教蒙泰尼里的话语做了最大的批判。或者说蒙泰尼里在小说的最后确乎是疯了,以至恢复了诗人的本性,才会说出让那些所谓对圣子圣父的血的救赎而感恩戴德的人们惊恐万状的话,虽然这些话还一时只能让他们恐慌,却还难以真正地震醒一些麻木的心灵。但这也就足够了!虽然他们暂时还不明白牛虻的血是因为谁而流的,但某一日,他们就会明白,和我一样愿意说:那才是真正地救赎!

最后,让我向牛虻,这位诗人,疯子,战士,英雄致敬,因为他书写的那一首令人沸腾的巨诗!

牛虻读后感1200字

牛虻在刑场上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

不管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乐的牛虻!

伏尼契以牛虻作为新生亚瑟的名字,意味着他将是一个坚定的反教会统治的革命者。果然,当牛虻出现在读者面前时,人们看到的是一个饱经忧患、意志坚强、机智勇敢的革命者的形象。牛虻对革命的无限忠诚激起读者对他的崇敬之感。而作品结尾对牛虻慷慨就义的描写,则是特别精彩的一笔。由柳洪平创建。

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泰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

牛虻最后在遗书里写下的一段话,至今成为经典:我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重新动用审讯和处决的手段。我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将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

她,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13年后,当亚瑟化作牛虻归来,身心俱已大变。他记恨琼玛对他的伤害,即使在她面前内心再次强烈地翻滚着爱情,也不承认自己就是曾经的亚瑟,这种残酷的折磨让琼玛一直生活在悔恨和内疚中。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

她,吉达一个美丽的吉普赛女郎。她在对牛虻的疯狂爱情里找到了生存下去的理由。但牛虻并不把她放在眼里,她只是他在某些场合,某些需要时的陪衬。她怎么能甘心呢?她不仅要占有牛虻的肉体,还要争取他的灵魂。可是,牛虻的灵魂除了属于革命,属于自己的信仰,还属于暗恋的琼玛他的同志和战友。这就注定了无论做什么,怎样做,吉达都是和悲剧连为一体的。但吉达就是愿意以这样的方式燃烧自己,直至化为灰烬。

他,蒙坦里尼曾是他的榜样和偶像,他曾立志长大后要成为他那样的人。但他没想到他曾私通自己的母亲,而自己就是他的私生子。这种毁灭性的打击让亚瑟的信仰彻底崩溃。这一事件也直接决定了亚瑟时代的结束。他留给这位敬爱的神父一个投海自杀的假象,让这位父亲的内心多年来一直浸泡在灵魂的煎熬里。13年之后,他们再次相遇,但父子之情已经在各自信仰的极端冲突中痉挛与压抑。父亲最后目睹了儿子的死亡,但他的灵魂又怎可能得到安息,他很快也随儿子而去

牛虻是一个宁死不屈、为人民而战斗的英雄形象。

《牛虻》是作者伏尼契受到当时身边革命者的献身精神的激励写成的。它生动地反映了19世纪30年代意大利革命者反对奥地利统治者,成功地塑造了革命党人牛虻的形象。牛虻死了,可是他的精神还在,所有的人都为他的死感到遗憾,包括为他行刑的士兵,但是他最终还是死了,死得那么坚强,死得那么悲壮,也死得那么灿烂。

《牛虻》读后感

《牛虻》一书,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着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都认为他已死,但他不顾家人的反对,又重新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这惊心动魄的故事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牛虻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束缚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在一次次的困难中,牛虻都选择了勇敢地去面对,不曾退缩。在经历种种磨难后,他变得成熟,换言之,那叫成长。

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挫折中难免要流眼泪,但我们要擦干它,并站起来,这样才意味着我们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是值得所有人学习的楷模。

《牛虻》读后感500字

此书的亮点固然是有的,牛虻的讽刺话语令人印象十分深刻,蒙坦里尼主教和亚瑟之前的情感表达也十分感人,但是,情节似乎有些过于牵强了,主教并没有出卖亚瑟,亚瑟从一个虔诚的神学院学生转变为一个歇斯底里的反基督徒,他的本意其实是为了报复他的父亲--那个爱他但又担负社会责任的父亲,这不能不让人觉得这出发点有点孩子气,不是吗?那个父亲又犯了多么不可原谅的错误值得他那么的恨呢?爱恨交加是牛虻的精神支柱,为了心爱女人的一个耳光就自暴自弃,这是不是很有些维特式的冲动呢?我觉得作者在刻画牛虻的内心方面缺少笔墨,刻画的不够生动,骨有余而肉不足啊。

作者显然是反基督的,但是并没有给我们勾勒出教会的罪恶面,即便是那个把忏悔当作工具出卖亚瑟的神父也仅仅是一个特例而已,除此之外,这部作品再也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来抨击教会的罪恶了,这让人感觉似乎有些证据不足,更何况蒙坦里尼这个角色是极其善良的,他把绝大多数的薪水捐献给了穷人,把自己的住处也大部分当作了医院,作者这样描述他,然后又借用牛虻的话语猛烈的抨击教会,感觉有点自相矛盾了。如果作者把蒙坦里尼主教当作一个特例的话兴许说得过去,但是作者没有这样表达。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安排主教在公众面前公然攻击信众,这点也不是很恰当的,因为并不是人民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真正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正是他自己,而这出发点恰恰是为了人民,看似很巧妙,但是不尽然,他为了不背叛自己的信仰而牺牲了自己的儿子,但是最后的发言却起到了极其负面的效果,挑战的却是大众的信仰,这是很不恰当并不合情理的。更何况,作者安排枪毙牛虻的士兵故意打歪了子弹,这说明士兵是善的,但是蒙坦里尼最后却恶狠狠的鄙视那些虔诚的信徒,这是不是也有些不合情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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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读《水浒传》有感1000字左右


导语:《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全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108位好汉在梁山起义,以及聚义之后接受招安、四处征战的故事。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优秀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水浒传》读后感作文1000字:

《水浒传》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由元末明初的施耐庵编写的。这是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而且有很大成就的长篇小说。

全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梁山泊聚义,以及聚义之后接受招安、四处征战,最后被奸人杀害的故事。文中的情节,很精彩,不说力气勇气莫大无穷的花和尚鲁智深倒拔杨柳,还是忠义不屈于奸人的豹

子头林冲雪夜上梁山,还是性格谨慎青面兽杨志霸气卖刀,又有勇有谋的智多星吴用智取生辰纲,或武勇非凡的行者武松喝酒的气魄,还是打虎的勇气让人拍手叫绝。

书中的人物各有各的特点,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所说李逵的性子有些时候急了点,但他做到了忠孝两全。在宋江给他毒酒时,他知道是毒酒,而对于宋江和眼前

的死没有一点怨言,昂首咽下。李逵对老母也十分孝顺,老母被老虎吃了之后,他一生气就杀死了4只老虎,把老母好好安葬。遇见李鬼,李逵不但没有杀了他,反而给了他十两银子,让他回去孝敬父母。从这两件事就可以看

出李逵的孝心。李逵做过的一件事令我十分佩服,那就是在他以为宋江做了坏事之后,要惩罚宋江,甚至对他破口大骂,不管他宋江是不是他的首领。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李逵对忠义两字是把义字放在忠字的前

面的,不会因身份或私心儿玷污这两个字。

再说武勇非凡的武松,在过景阳冈前,在一家小店喝了十五大碗的酒,而店前明明打着三碗不过岗的招牌,店小二好心劝说让他住一宿再结伴过岗,因为岗上有大虫,被武松误认为店家想骗他的钱,编出来的。不管

店家怎样阻拦,昂首继续上路,还信誓旦旦说便有大虫,我也不怕,这里可以看出武松的豪迈,勇猛,坦白直爽、争强好胜、不拘一格的个性。在打虎过程中,可以看出武松顾及颜面甚于生命、颇识时务,不粗莽行事的

个性。在他杀了蒋门神、张都监和张团练十几口之后,甚至在墙上用血写下:杀人者,打虎武松也!这可以看出武松敢作敢当的性格。以及在后来追捕方腊的过程中,也是拼劲,拼命,在和方腊搏斗过程中,方腊把他的

手臂钉住了,他却忍痛割下手臂,最后单臂擒方腊。

武松具有强烈的正义感和斗争精神,并在现实的斗争中逐渐锻炼出坚强不屈的反抗精神,英雄气概。

再说宋江,作为梁山108的将领,我却不喜欢这个角色,仔细想想,他做过什么?他有军师吴用的智谋么?他有李逵的直率的牛劲么?他有行者武松的勇猛,豪迈么?他只是个站在众人搭起的台子上,指挥指挥,却不真枪

实弹的将领。最后,为什么结局那么悲剧?因为他接受招安,虽说也是大家一起决定的,不再当草寇,给自己个出路而投靠朝廷,最终跟随他的兄弟们被奸人所害,自己也无奈喝下毒酒。

终究,梁山,落草为寇,朝廷,招安,这一切,像一场梦。那108就是这梦中108个亮点。

《水浒传》读后感作文1000字:

《水浒传》这本书是一部经典的中国名著,是我国元末明初作家施耐庵,与《水浒传》相媲美的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著,《水浒传》的作者施耐庵是元末明初的小说家、戏

曲家,是我国章回小说的鼻祖,一生著作颇丰,主要作品有《赵太祖龙虎风云会》、《忠正孝子连环谏》、《三平章死哭蜚虎子》等一些剧本,而且还有小说的著作,有《隋唐两朝志传》、《残唐五代史演义》、《三遂平妖

传》、《粉妆楼》等。

《水浒传》是施耐庵的合著, 《水浒传》这本书是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写出了各路英雄好汉走上了反抗的道路。

在《水浒传》里是以一个义字写的,在《水浒传》一共有一百零八个英雄好汉为兄弟,都是为朋友赴汤蹈火,两助插刀, 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在《水浒传》里

写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写了每个英雄好汉被当时的朝廷的腐败和黑暗,被逼上梁山起义反抗,这本《水浒传》里写了一百二十

回,每一回都是十分地精彩,写出了每个英雄的起义的原因,其中第二十八回 武松威镇安平寨 施恩义夺快活林和第二十九回 施恩重霸孟州道 武松醉打蒋门神这两回最让我深刻,而且这本《水浒传》读了之后,令我懂得

了许许多多的道理与知道了在古代的英雄故事和那时的朝廷的管理十分腐败。

在那两回里是写了武松在张青的照顾下,管待了三天,最后武松再辞了要行,张青要和武松结拜为兄弟,送来十多银两,在出门前,武松只得洒泪别了,去路投孟州来。来到了城里,直至州衙,武松却被发本到处牢城,

公人带武松到单房里,武松自到单身房里,早有十多个一般的囚徒对他说道:好汉,你新到这里啊都是对他说怎样讨好那些官兵,如果不讨好那些官兵就会有怎样惩罚。但武松在那里却被款待了三天,武松被囚犯对他

说的话忍不住了,要见他们的首领,最后施恩接见了武松,对他说了对他款待的原因,是有事情要请求武松,所以十分热情地款待武松,让武松回复元气。接着武松和施恩就去天王堂,让武松证明自己的状态了,武松一个人

把三五百斤石头抱了起来。

接着武松就以一个义字去为施恩帮忙了,而且还显出打虎的威风,来打翻那厮盖世的英雄。啊!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知道了水浒英雄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败黑暗的一面,一个人在世上都是以

一个义字来为朋友帮忙,而且我们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关爱和一份及其重要的关怀, 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 《水浒传》里写出了一个义气和当时朝廷的腐败,在

《水浒传》里的英雄都是十分地勇敢,而且十分讲义气,只要说过帮忙就会尽心尽力地帮忙,不会像当时的朝廷一样要什么奖赏,令到当时的社会腐败,在我们社会中一定要互相帮助与互相关爱,才能让社会充满爱呀!

《水浒传》读后感作文1000字:

上个月镇江1套每晚7点半放映《新版水浒》,哪知我一看就迷上了这故事,也通过它,深入了解了关于《水浒传》的两三事。

谈及《水浒》,大家一定都会想到那一百单八将吧?要说起这一百单八将,重中之重就是梁山头领宋江。

看完全集,自然奇怪:宋江原本只是山东郓城的一个小吏,说不上文采出众,谈不及武功盖世,这样一个人怎么能当头领呢?他手下都是身怀绝技的英雄啊。根据我的认识,宋江身上有四个字:忠、义、仁、爱。

先说忠字。宋江可谓是忠于朝廷,忠于圣上。一百零八个兄弟聚义梁山之后,他就成天想着招安,虽然遭到部分兄弟甚至军事吴用的反对,但他依然固执己见,一心要报效朝廷。记得被招安后宋徽宗在御花园同宋江见面,徽宗称不放心宋江等人,怕他们再次造反,便赐宋江毒酒一杯。宋江面对宋徽宗及这杯毒酒,处之泰然,说: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说完便一饮而尽。可见他对朝廷的忠诚。

接下来便是这义字。宋江被称为孝义黑三郎,是他对家人的忠诚。他随不会文武,却义胆包天,以兄弟们的生死为重。他和晁盖结为兄弟,而后晁盖等人七星聚义,与白日鼠白胜配合智取生辰纲。朝廷要捉拿他们,宋江不顾自己的性命,飞马到石碣村告知晁盖,足可见他的义。

而后就是仁字。宋江聚集梁山好汉,竖起替天行道大旗。他们的宗旨便是除暴安良、劫富济贫。他们去攻打任何一个城镇,宋江都强调,不动老百姓一分一毫,他们是无辜的。可见他爱民如子,仁爱至极。

最后是爱字。这个爱就是爱才。宋江谦逊,他为了梁山大业,求贤若渴。当年手下大将捉拿双枪将董平时,董平被人绑到宋江面前,宋江竟呵斥手下将士:我让你们把董将军请来,你们怎么把他绑来了?说完亲自给董平松绑,让董平看到了宋江的谦恭与仁义。当然,还有特殊的爱。当宋江捉拿到没羽箭张清时,宋江竟对张清视而不见,让他顶替一个阵亡的小卒。这当然不是宋江不爱张清,相反,张清的飞石曾经打伤了宋江手下数员大将,这是一员虎将,宋江怎会不明白这个道理?他这样做是为了杀杀张清的锐气,好让他不再狂妄,这正是宋公明的用心良苦啊。

正是宋江的忠义仁爱,才服了众人,成为梁山头领。花了太多笔墨写宋江,下面就略写那些梁山头领吧。

这些兄弟可以说是身怀绝技,各自有各自的特点。譬如百步穿杨,百发百中的小李广花荣,飞石叩体的没羽箭张清,憨厚正直的黑旋风李逵,走如飞马的神行太保戴宗梁山好汉中还有不少女将,她们的本领也不可小觑。像一丈青扈三娘、母大虫顾大嫂、母夜叉孙二娘。他们的本事常令我啧啧赞叹。

看罢水浒,我觉得心里特别舒服,虽然结局很悲痛,但整个故事却扣人心弦,震撼人心。每一个人物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物种起源初中生读后感作文700字左右


《物种起源》一书要想真正读懂、读通、读透,那真要反复读,还要阅读更多的书籍来解释里面的内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物种起源初中生读后感作文700字左右,欢迎大家阅读!

物种起源初中生读后感作文700字左右

《物种起源》可谓一部影响人类科学发展进程的绝世经典,早就渴望拜读一番。终于盼到了寒假,使我得以有暇一睹科学巨人留给人类的这本百年巨著的风采。

在《物种起源》中,达尔文以丰富的研究资料,严谨的科学论述,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引人入胜的文笔,向全人类庄严宣告了物种发展的伟大理论进化论。在此之前,人类有关物种发展的认识一直笼罩在唯心主义宗教统治的阴霾中。人们认为人类以及地球上的各种生命都是至高无上的神明所创造的,神主导一切!各个物种都是孤立的,其间没有任何亲缘关系。达尔文本是一位基督教信徒,而他由于偶然的机会发现了宗教中许多违背现实的东西,于是开始怀疑《圣经》是不是真正的真理。达尔文是个极为认真的人,这也是他能抛弃神创论而研究进化论的重要条件。

在那个年代,违背教会之难,难于上青天。但乌云遮不住真理的光芒;黑暗无法阻拦人类追求真理的脚步。总有那么一批坚持真理的人,不畏教会等反对组织的压迫,坚持真理,经过几个世纪,几代人艰苦卓绝的奋斗,真理终于战胜谬误,人类终于见到了科学的曙光。达尔文就是这样一个为追求真理而不懈努力的人。

然而,科学与唯心的斗争是长期的。直到在刚刚过去的20世纪90年代,有的宗教人士才承认了进化论年,在生物进化论日趋深入人心的环境下,罗马教皇约翰保罗二世不得不改变了教会对达尔文主义的否定态度,教廷不得不抛弃了上帝创造世界和人类始祖的信条。

而事实上,如今仍有很多人(主要是一些宗教信徒)否定并驳斥进化论。我不久前还看到一篇文章,文中仍然以神创论否定进化论。

由此,可想而知,在一百多年前,达尔文要否定残酷的教会的理论是多么的困难。读此书,让我知道了对待科学一定要认真,对真理,就要百折不挠地坚持。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所体现的认真精神同样值得钦佩。当他谈论到一些问题时,由于版面的限制,无法进行再多的论述,虽然书中提到的事例已足以证实他的观点,但他仍告诉读者,他在其他的文章中已有或将有对此问题更深入的论证。我想,对这种问题,能够不敷衍,充分体现了达尔文对科学认真、严谨的态度。

物种起源读后感

在教会里探讨信仰问题的时候,经常会听到一些有关对进化论的争论,有些人把之当作不争的事实,而有些人则认为其一文不值,有时双方各执己见,争论得不可开交。但是,大多数参与这一争论的双方都没有读过进化论的经典著作-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最近我尝试着自己去读一读这本书,读完以后有一点点感受,特此与大家分享。

感受一:生命的起源是什么?

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该书中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但毕竟整本书也就是在探讨物种的问题,这是假设有了生命以后的事情。但不幸的是,有许多的人有意或者无意地把它当作生命起源的权威,实在是有点勉为其难。

达尔文相信所有的物种都是由简单的生命单位演变而来,但最初的生命是怎么来的呢?一个不常被人提及的事实是达尔文认为它们是被创造的。在阅读当中,我发现这样一个结论,大概意思就是,他在经过类比以后得出结论,所有在地球上的有机生物都是起源于一个共同的原始生命,而这个原始生命则是被吹了一口气而来的。这与圣经里创世记里讲到人是因上帝吹了一口气而得到生命的写法有点相似。

基于这一结论,我们可以知道,达尔文所倡导的是所谓的创造进化论,这也是为部分基督徒所接受的理论。其实,达尔文所观察到生物物种的出现是由简单到复杂,由水生到陆生,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

感受二:相信上帝是违背科学和理性吗?

达尔文得出了上帝是生命起源的结论,这是发自内心的信仰,还是一个不得已的结论,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常听说诸如相信上帝是不科学的或科学已经否定了上帝之类的话,但这些话本身不一定就是科学的,至少是值得我们进一步商酌的。正如达尔文一样,我们会思索、探讨最初的起源的问题,但如果不承认有上帝的话,将会遇到一个很大的难题,人们往往会不得不以很不科学的方法来解决。

在解释生命起源的时候,所有的理论都是要靠信心来接受的,也既是说,都是信仰。要接受不相信上帝的信仰,应该是需要更大的信心,需要克服更大的障碍,因为这些信仰里实在是包含了太多的未知因素。这也许是为什么许多现代科学的奠基人,诸如牛顿、伽利略、法拉第、爱因斯坦、及达尔文等等,都相信上帝的原因。

每个人都有不相信上帝的自由,但要用科学和理性来作为根据可能是有点说不过去。

物种起源读后感范文

《物种起源》一书要想真正读懂、读通、读透,那真要反复读,还要阅读更多的书籍来解释里面的内容。我也只是读了一遍,里面的好多内容我也是略知一二,甚至是浑水摸鱼,一窍不通。

有两段化石空白期:古猿与南方古猿之间空缺400万年,南方古猿与猿人之间空缺20万年1960年英国的人类学家阿利斯特哈代提出:化石空白期的人类祖先,不是生活在陆地上,而是生活在海洋里。

哈代指出:地质史表明,400万至800万年前,在非洲的东部和北部,曾有大片地区被海水淹没,迫使部分古猿下海求生,从而进化成了海猿。几百万年之后,海水退却,已经适应了水中生活的海猿又重返陆地。它们才是人类的真正祖先。这就是震世骇俗的海猿说。

​海猿说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但也有一些科学家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1.但当它们重返陆地后,为了适应陆地生活,也应该丢掉这些只适应于海洋生活而不适应于陆地生活的特征;重返陆地已经几百万年了,为什么这些特征还没有丢失?

2.对于400万年的化石缺环,海猿说也不能作出很好的解释。

3.分子人类学研究得出的结论表明,人和猿开始分化的时间是距今400万至500万年前。这一点,也不支持海猿说。

于是,有一些科学家另辟蹊径,提出了海陆双祖先复合说。即人类可能有两个祖先,一个是古猿,一个是海洋生物。

他们认为,对这段400万年化石空白的较合理的解释是,古猿与海洋生物发生了基因重组,在400万年前产生了南方古猿。因为重组产生新种所需的时间很短,也许只用了几代或者十几代人的时间,这对于地质年代来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此,过渡阶段的化石是没有的;即使有,也是很难发现的。

这一假说,既解答了化石空白的原因,也解答了人类为什么具有一些海洋生物特征的原因,至于参与重组的是哪一种海洋生物,却没有找到充分的证据。

物种起源读后感作文

在读了《物种起源》以后,给我感触最深的便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的,无论是在人类社会还是在自然界其他的动物、植物世界里,都在演绎着这一法则。例如:可口可乐公司与百事可乐公司这两个竞争对手在双方激烈的竞争中也正突出了这种效果。百事可乐与可口可乐都盯死了对方,只要对方一有新动作,另一方肯定也会有新花样。可口可乐早在20世纪20年代便在古巴用飞机在空中喷出烟雾,画出COCA-COLA字样,可惜因为缺少经验而失败,百事可乐在1940年更是一下租了8架飞机,飞了14。5万公里,在东西两海岸城市,以机尾喷雾,写下百事可乐的广告。可口可乐当然要及时反击,为强化国民第一饮料的形象,可口可乐赞助了1939年的纽约世界博览会,并请名人啜饮,将其照片刊在杂志封面。但相比之下,百事可乐的宣传广告方式更有创意。他们专门设计了一套卡通片,而且还创作了一首看似极普通却风靡全美的广告歌曲。两大巨头在竞争中可谓不遗余力,使出浑身解数来击败对手,但结果却是二者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可见,只有不断的竞争,才会有生机和活力,才能不断地克服困难,一直向前。

我们或者它们其实都在竞争,但是在想到竞争的时候我也在想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树有长短,人分高低,水有清浊,面分丑俊.忙碌在大千世界的芸芸众生,既离不开竞争,也离不开合作.在当今这个社会里,也许还有不少数人认为,竞争与合作是对冤家,根本无法相结合从而达到良好效果.我觉得此观点是错误的,应该说竞争与合作永远是紧密相连的一对联体兄弟,他们代表着两种不同的互动关系.竞争能使人激发动力,增强活力;而合作呢?则能使人友好相处,团结协作.马克思说过,协作能提高个人的生产力,并且是创造一种生产力,还能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神奇效果.只要既竞争有合作,我们才能突破孤军奋战的局限,实现双赢。

物种起源读后感700字

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该书中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但毕竟整本书也就是在探讨物种的问题,这是假设有了生命以后的事情。但不幸的是,有许多的人有意或者无意地把它当作生命起源的权威,实在是有点勉为其难。

达尔文相信所有的物种都是由简单的生命单位演变而来,但最初的生命是怎么来的呢?一个不常被人提及的事实是达尔文认为它们是被创造的。在阅读当中,我发现这样一个结论,大概意思就是,他在经过类比以后得出结论,所有在地球上的有机生物都是起源于一个共同的原始生命,而这个原始生命则是被吹了一口气而来的。这与圣经里创世记里讲到人是因上帝吹了一口气而得到生命的写法有点相似。

基于这一结论,我们可以知道,达尔文所倡导的是所谓的创造进化论,这也是为部分基督徒所接受的理论。其实,达尔文所观察到生物物种的出现是由简单到复杂,由水生到陆生,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

感受二:相信上帝是违背科学和理性吗?

达尔文得出了上帝是生命起源的结论,这是发自内心的信仰,还是一个不得已的结论,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常听说诸如相信上帝是不科学的或科学已经否定了上帝之类的话,但这些话本身不一定就是科学的,至少是值得我们进一步商酌的。正如达尔文一样,我们会思索、探讨最初的起源的问题,但如果不承认有上帝的话,将会遇到一个很大的难题,人们往往会不得不以很不科学的方法来解决。

在解释生命起源的时候,所有的理论都是要靠信心来接受的,也既是说,都是信仰。要接受不相信上帝的信仰,应该是需要更大的信心,需要克服更大的障碍,因为这些信仰里实在是包含了太多的未知因素。这也许是为什么许多现代科学的奠基人,诸如牛顿、伽利略、法拉第、爱因斯坦、及达尔文等等,都相信上帝的原因。

初中生读后感范文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

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初中生《童年》读后感范文


导语:《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一部,内容包括了高尔基幼年时期三岁至十岁这一段时间内的生活断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童年》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童年读后感作文3篇【1】

有时我观望着深蓝的夜空和天幕上偶尔出现的冷清烟火,觉得自己长大了那么多,觉得自己离开童年已经走了那么远。看高尔基的《童年》时,我读的是他的故事,震撼的是自己的心。

在高尔基那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那些吝啬、贪婪的人们利欲熏心勾心斗角。那些最黑暗的东西,他小小年纪却经历了那么多。低沉,痛苦,无穷尽。可就算是这样,这个世界上还有掩饰不过的光明和温暖。再黑的屋子里点上一盏灯,也能照亮一切,人的心里也一样。就像他的外祖母哪样博大的胸怀和真诚的笑容,带给一个懵懂的孩子的不是力量,而是勇气、这样的一部小说,能使人们从冷酷无情中看到善良的体现,能从粗暴专横中看到人性的光芒。

在苦难中长大,苦难磨去他的棱角,却意外地给了他勇敢和坚强的翅膀,给了他爱和阳光。

高尔基的童年,怎样一段单纯可是却近乎残酷的时光里,怎样一种抬头和低头的姿势里,轰轰烈烈又平平淡淡,他就以这样顽强不屈的姿态或者,像一株素面朝天不拘一格的向日葵,不曾被束缚过的向日葵。

我看见高尔基幼小时候的时光在我的掌心中翻涌、升腾,最后归于平静,留下无法抹去的痕迹和似水一般温润平和的年华。

那些明亮的眼神和温和的笑容都留在了他不断向后奔跑的记忆中,一切都成了他难以抚平的伤痕和无法忘却的几年。他的童年如这般的坎坷悲苦,课高尔基却在这样的环境中炼就了自己顽强的性格,在逆境中成长,我想这是我们一直以来都在学习的东西。

那段回不去的时间里有他的那些笑那些年少时光,那些痛那些伪装潇洒。那么小的年纪里他懂了那么多,那些悲苦的岁月中,那些善良向上的人们就是高尔基生命中不灭的灯光,他们源源不断发出的光芒照耀着高尔基义无反顾地向成长奔去,不会恐惧不曾恐惧。

这个世界给了我们太多东西当然注定会同时也夺走我们太多东西。我记得曾经有人说过,如果你为错过夕阳而哭泣,那么接下来你就要继续错过星星了。高尔基没有错过星星,他以如此向上积极的姿态奋斗不息,他最终创造出了自己的辉煌成就。

我惊异于高尔基竟然可以用那么淡然的语气讲述自己幼时的如此悲惨的遭遇,那笔调几乎是可以说是有些乐观的,带着一种让人向上的张力,带着一种让人不想放弃的希望。他写出的文字抽象为一幅色彩明丽的油画,直至人心底最纯粹的快乐和哀伤。

最是梦回在童年。

童年读后感作文3篇【2】

童年每个人都曾经历过,童年里有快乐,有幸福,童年时美妙的,童年是充满阳光的,值得回忆的很多很多而阿廖沙的童年却很悲惨。

阿廖沙3岁丧父,失去了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他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他,使他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但外祖父也有慈爱的一面,比如书上说道:外公那端正瘦小的身体轻贴我,他开始讲自己童年的生活,他的话语沉重,滔滔不绝。他讲着讲着,在我眼里形象高大起来,这个干瘦的老头忽然变成了童话里的大力士,他独自一人拖着一条巨大的灰船逆流而上。他一直讲到天黑,待他亲切的和我话完别之后,我才知道外公并不凶狠,也并不可怕。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他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他们丰衣足食 ,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 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 一个是地狱 ;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美好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童年读后感作文3篇【3】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一部,内容包括了高尔基幼年时期三岁至十岁这一段时间内的生活断面。文中的阿廖沙是一个尊重劳动和劳动者、渴求文化知识、憧憬美好未来,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敢于同恶势力抗争的人。而自幼丧父的阿廖沙,在外祖父家中体会到的艰苦,奠定了高尔基以后成为大文豪的基础,也给了高尔基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自信和力量。

文章语言细腻,运用了大量比喻,生动形象的描绘出了不同性格的人物,具有强烈的个性特征,并带有含蓄的批判意识,既精辟又意味深远,令人荡气回肠。

当我读到其中优美的片断时:在她没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接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她马上成为我终身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的,深深体会到了外祖母对阿廖沙的爱。

文章描绘了许多人物,除了带给我快乐,教我做人的外祖母外,还有善良、乐观、富有同情心的小茨冈,和献身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这些都是阿廖沙童年的朋友,都是他的良师益友。正是这些善良平凡的人哺育了阿廖沙,培养了他对生活的积极态度和反抗精神。

由此可见,阿廖沙从小生活在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里,使阿廖沙在黑暗中度过了自己的童年,但自己并没有被腐蚀灵魂的恶势力所压倒,反而培养了他坚强、勇敢、正直的人格,虽然高尔基只读过两年的书,但他最终成为举世闻名的大文豪,而幼年时期阿廖沙留给我们一片深思。

每个人都拥有一个神奇的童年,而我现在的童年不象阿廖沙,从小就体会到人间疾苦。我们现在能坐在明亮的教室里读书,这是阿廖沙最盼望的事,而现在的我们不正需要高尔基这种出淤泥而不染、愈挫愈勇的精神吗?这样最终才能成为社会栋梁之材。

《童年》的确是一本激人奋进、使人励志的书,令一代代新人走向成功。阿廖沙是俄国千百万劳动者走向革命,勇敢战胜挫折的一个典型形象,《童年》也象一个伟大的天使,批判着当时社会的黑暗和罪恶战争。

许多伟大的文学家都评价过高尔基的《童年》。丘科夫斯基曾说过:《童年》不仅是一部艺术珍品,而且是高尔基的传记,是他的全部创作的注解,对于我们来说是极为珍贵的。由此可见,《童年》是一本多么有凝聚力的创作作品。

《童年》一个又一个的片断至今留在我的脑海,每当想起,心情就无比的澎湃。这部令我回味无穷的伟大创作,使我明白了只有战胜挫折,翻越高山,才能登上顶峰,采得胜利的果实,真正成为一个勇敢、坚强、正直的人。

初中生论语读后感范文


导语:孔子曾带领部分弟子周游列国十四年,晚年修订了《六经》(《诗》《书》《礼》《乐》《易》《春秋》)。相传他有弟子三千,贤弟子七十二人。孔子去世后,其弟子及其再传弟子把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语录和思想记录下来,整理编成了儒家经典《论语》。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优秀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中生论语读后感【1】

孔子讲究孝道,孝成为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今天的人们却在褪色,对其讲孝是非常必要的,让他们明白孝是为人之本。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事父母能竭其力;等。即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这里讲了什么是孝,同事父母能竭其力有些不同。虽然事父母能竭其力,但在社会上做事,或是贪污或是抢劫,触犯法律,使父母担心、忧心,这也不能算是孝。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治学方面,孔子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知之为不知,不知为不知,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博学而笃志,切问近而思。不正是一种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治学态度吗?治学的方法他讲究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他觉得学而实习之不亦说乎。同时孔子认为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可见学习的重要性,治学是仁信的基础。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这是《论语》六则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两则。前一则是说几个人走在一起,那么其中必定有可以当老师的人;后一则告诉我们敏捷而努力地学习,不以向不如自己的人请教为耻。这两句话虽然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至今仍是至理名言,意义至大。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包含着一个广泛的道理:能者为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的人甚多,而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亦可成为我们良师益友。就说我们班上的吧。在这个近80人的班集体里,就有篮球上的猛将、绘画巧匠、书法好手、象棋大师。有的是上晓天文,有的是下通地理;有的是满脑子的数字;有的能歌善舞多向我们身边的这些平凡的人学习,就像置身于万绿丛中的小苗吸收着丰富的养分。高山,是那样地雄伟,绵延;大海是那样地壮丽无边,山之所以高,是因为它从不排斥每一块小石;海之所以阔,是因为它积极地聚集好一点一滴不起眼的水。若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的渊博,就必须善于从平凡的人身上汲取他们点滴之长--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一个几岁的小朋友当然不如四十开外的教育家;平民百姓同样没有史学家的见识广博但是正是这样的不耻下问而造就了许多伟人。

初中生论语读后感【2】

读了《论语》一书,我感触很深,不但学到了许多知识,而且还使我的精神世界得到了升华。

所谓《论语》,即孔子及其弟子编纂的关于孔子言行的记录,它是我国一部最早的语录体散文,其作者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他是春秋末期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也是我国古代最早的文艺理论批判家,还是我国第一个系统阐述教育思想的教育家,他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对中国的教育产生了巨大的深远影响。

《论语》一书是孔子学说的体现,孔子学说的核心是仁,即爱人这是孔子认为的最高的道德准则和品质。

其中几则令我印象颇深。

第一则当然就是开篇第一章的第一则: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意思是:学习知识以后,在一定的时候温习它,不也是很愉快的嘛!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从远处而来,不也是快乐的嘛!别人不理解我,我也不恼怒,不也是一位道德修养高的人嘛!

多么勤奋的人,多么乐观的人,多么大度的人,这样的人不为君子谁为君子?这值得我们学习。学后复习,不仅会加强对所学知识的印象,还会从旧的知识中领悟到新的东西,就是温故而知新,这样岂不是一举两得?有志同道合的人从远而来,大家在一起讨论共同的兴趣、共同的喜好,一起交流生活、交流学习,真的是很快乐。别人不理解自己,这是很正常的事,因为世界上有这么多人,每个人的思想、喜好都不相同,我们没有必要去为此恼恨、恼怒,应该用宽容大度的心去理解别人,去原谅别人,这样的人才可以被称得君子。

孔子不仅仅是勤奋、乐观、大度的人,还是一个谦虚的人,在述而第七中的第二则: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把所学的知识默默地记在心里,勤奋学习而不满足,教导别人而不倦怠,对我来说,做到了哪些呢?孔子真是太谦虚了,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所说所做有很多都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个如此重要的伟人,还说出如此自谦的话,的确值得我们学习。

孔子还认为苟志于仁矣,无恶也。即如果一心一意培养仁德,就可以消除恶。的确,品德在一个人的人生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决定着人的一生,不好的品德会使一个人丑陋、恶毒,甚至会让人走上犯罪的道路,而良好的品德会让一个人美丽、善良,受到很多人的喜爱,可见,培养仁德是很重要的。

《论语》真的是一部很富有哲理的书,不仅仅是现在,甚至是几百年、几千年、几万年后,它都会激励着人们不断的积极进取,在各个领域,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初中生论语读后感【3】

《论语》的交友观还有很多地方值得挖掘,但有一点好像没有涉及到--如何处理一个朋友群的关系。即,几个人彼此都是朋友,三五成群。这里面就不仅存在单纯的两两交往的问题,还包含更复杂的一对多,多对多的问题。

说了这么多《论语》中的交友观,由于《论语》主要记载的是孔子的思想,我倒对孔子的朋友产生了兴趣。我想孔子应该有很多朋友。单就《论语》来看,我却只找到两处。一处是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阙党童子将命。或问之曰:益者与?子曰:吾见其居于位也,见其与先生并行也,非求益者也,欲速成者也。另一处就是上面提到过的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后者不知从何考证,前者看来只是孔子所和之人,并非所同之人。孔子有没有纯乎价值认同的知己呢?仅看《论语》,似乎没有。子曰:莫我知也夫!子贡曰:何为其莫如知子也?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宪问)退而求其次,孔子的学生中有没有人能充当这一角色呢?有时,师生关系也可到达一种朋友关系。我不由自主地注意到了颜回和曾参。

从前,我之所以读一本书是因为它来到了我的手边,而书的主人又有耐心等待我一口气或分几天读完它。后来,知道了有公共图书馆这等读书的好地方,我也懒得去翻书目卡片,只是在开放阅览室书架上随手抓一本我能读得进去的书。再后来,通过网络,也约略知道近来新出的哪几本书是值得一读的,可我也往往只关注自己感兴趣的,偶尔在浏览的网页上碰到一两本好书也都是大概的翻翻很少有时间和心情静下心来看,相逢或相违全凭运气。所以,我读《论语》也只是因为选了《中西经典选读》这门课于是从图书馆借了这本书。

人们常挂在嘴边的话,我竟然不知出于《论语》。像父母在,不远游。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道不同,不相为谋,任重而道远,死而后已,朽木不可雕也。三十而立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学贯中西的学者们常把孔子和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相提并论。苏格拉底是被雅典民主政权处死的,据说是自由精神阻止他逃亡。但我更喜欢孔子的直言不讳:道不行,乖桴浮于海,这同样是一种自由精神。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中庸之道。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初中生读后感



读<<鲁滨孙漂流记>>有感
二十八年,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而他,鲁滨孙,就在海上漂泊了二十八年!
这是我看过这本书后最大的感触。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的鲁滨逊·克罗索。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 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城南旧事》初中生读后感范文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看《城南旧事》看到的不仅是单纯的离别,更体会到了离别给予人心的成长。

《城南旧事》,看似平凡的一本书,却讲述了一个悲惨且又意味深厚的故事。

这本书是着名女作家林海音以其7岁到13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小说集。它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睦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那双童稚的眼睛,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与单纯,却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纠纷。

作者并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天真的孩子眼中的老北京。《惠安馆》中,小英子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疯癫癫”而感到畏惧,还想尽办法让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体现出了英子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

《我们看海去》,蹲在草丛中的厚嘴唇小偷,一个美好的约定,展现了孩童眼里的世界是多么的平凡。

《兰姨娘》中,“狡猾”的小英子别有居心地做了一回月下老人,为漂亮爱笑的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一扫母女俩多日来的烦恼和隐痛。可见小英子是多么机智。

《驴打滚儿》中,宋妈的坚强、倔强与她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爸爸因肺病而从此离开了人世,小英子也从此告别了这段童年生活。

相比之下,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是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人情味……

不管是人、还是那里的一草一木,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伴随着童年的脚步声里去了、消失了。童年的回忆,就此破碎,散落了一地。所以,童年是人生当中最美好,最快乐,最重要,最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似孩子温馨的脸蛋和纯洁的心灵,充满了喜怒哀乐。童年又是一个打翻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这种种感觉都让你品味到了人生的开端。

童年不仅是人生的开端,也是回忆的开始,也是乐曲的前奏。它代表经历沧桑与坎坷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

林海音的童年已经永远地过去,《城南旧事》这本书表达出了她对家乡的思念与童年的怀念。

花儿谢了还会再开,曲终了还能从头再来,溪水流走了还有一汪新的明泉涌来,但是童年是一去不复返的。希望大家珍惜这宝贵的童年,珍惜这一分一秒的快乐时光,充分利用童年的每分每秒。不要等多年后回想时,满是遗憾……

也请大家记住自己的这段纯真的童年时光,记住儿时玩闹的伙伴;充满友情的小学校园;童年动听的歌声,童年的一切一切……

初中生必读《复活》读后感范文


《复活》这本读物是初中生必读的读物之一,书中告诉了我们人性向善的道理,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都需要进行反思,不要忘记初心,保持善良。你从书中读出了什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有关初中生必读《复活》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初中生必读《复活》读后感范文(一)

几乎是一气呵成看过了这一部巨著,似乎很深奥。又却读懂了什么。精神的复活,似乎比失去了的一切更感到有意义。

一个纯真美好,曾经对生活和生命充满了美好期盼的青年人。在混混沌沌的上流社会中堕落于花天酒地。一个美丽纯洁的姑娘,在长达八年的女生活中堕落。他们似乎是可以就这样生活下去的,他们也许可以满足生活中自己那种种简单的快乐。但当两人在审判玛斯洛娃的法庭上相遇时,涅赫留朵夫再也不能够心安理得地面对他曾经伤害过的玛斯洛娃直视他的眼神。似乎是灵魂的反省,两个人在重逢时,眼神中充满了疑惑。那个少年,成为了一个漂浮在上流社会中的“老爷”,那个姑娘,成了一个出处卖弄风情的“窑儿姐”。涅赫留朵夫此时感受到了他曾经给予他多么大的伤害,他的灵魂背负了沉重的罪恶感。在一次次探访监狱的过程中,他见证了太多的不公平。当他把自己的土地廉价分给了农民的时候,他收获的是农民怀疑的眼神,贵族们疑惑的言语;当他决定与玛斯洛娃结婚以洗清自己罪恶的时候,他的得到的是亲友们鄙夷的眼神,众人以为不可理喻的回应。他面对这一切困惑了,所有他的精神世界里认为正确的事务无一例外的遭到了鄙薄。然而贵族社会所推崇的却只是花天酒地与吃喝嫖赌。一百多个年轻力壮的青年人只因为把身份证弄错了就被关押到臭虫漫天,疾病四溢的牢中。

但涅赫留朵夫在茫然中也看到了希望,玛斯洛娃的改变。让他足以抛弃官场的地位与金钱的诱惑,他的精神复活了。玛斯洛娃也改变了,她为了不连累涅赫留朵夫,接受了政治犯西蒙林的求爱。

爱过,懊悔过,反思过,最终,他决定,他复活,他重生,他在纷杂的社会中找到了他道德的衡量准则。也许涅赫留朵夫追求的不仅仅是玛斯洛娃,在这条寻求重生,精神复活的道路上,他见到了,他做了,他去积极的改变了。那夜,涅赫留朵夫花了一整夜读福音书,那曾经是他看不懂的教训。经历了这一切,他这次突然看懂了圣经的教训,并且发现在其中有他必须的、重要的、且是喜悦的东西。

去追寻,也许受用的不知是追寻最终得到的。还有这一路上看到的。

初中生必读《复活》读后感范文(二)

《复活》是列夫托尔斯泰晚年花费大量心血写成的一部长篇著作,《复活》讲述的内容是托尔斯泰听到的一个故事:一次,法院审理一个妓女被控偷窃嫖客一百卢布并将嫖客杀死的案子,在陪审团中有一位男士,发现这个案子的被告竟是他多年以前在一个亲戚家做客时诱奸的养女。于是他良心发现,设法去营救,并表示愿意和她结婚。最后,这个女犯在牢狱中病死。而那个男士也不知去向。

读完这本书后,我有了许多的感触。书中的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在大学时期是一个善良,充满活力,有着崇高志愿的青年。但当他担任上官职后却完全改变了,整日沉寂在享乐之中,早已忘记自己的狂热理想,变得腐朽,落魄,成为了一个真正的花花公子。直到在法庭上见到玛丝洛娃,他回想起许多往事,从而使他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可恶,便对于自己以前过的生活产生怨恨。为了赎罪,他给一些无辜的犯人起诉伸冤,将自己名下的一部分土地分给了农民,他彻底的改变了自己的生活,将自己从以前的腐朽中拯救了出来。

这本书名叫《复活》,我想"复活"的就是聂赫留朵夫,是他自我精神的复活,而我从他的身上学到的最珍贵的一点就是他的自我改变,虽然他曾经也堕落过,但当他良心发现后,做了许多好事来弥补过错,这是任何人都值得拥有的。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论这个错误是大是小,最好的办法就是深刻的检讨自己,承担自己所犯的过错。在书中有一对梅尼绍夫母子,因被人冤枉纵火而被关押。最后在聂赫留朵夫的帮助得到清白释放,虽然最后被释放,但是既然无罪为什么当初要受到关押?只因真正纵火的人有财,便可以将祸栽赃到他人身上。

《复活》这本书还从方方面面体现出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人们的道德丧失。聂赫留朵夫本身对于这种生活十分厌恶,但是人因环境而变,所以当他身处在黑暗的环境中时,变得堕落这是自己无法掌控的。这让我懂得善与恶都是一念之差,只要受到影响便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只有仔细的把握好生命的小船,才不会迷失方向,永远保持真正的自我。

初中生必读《复活》读后感范文(三)

正如名字《复活》,这部小说描述的是聂赫留朵夫的和玛丝洛娃两个人复活的故事。尤其是主人公聂赫留朵夫的精神救赎,让我深有感触,看到了人性的光芒。

聂赫留朵夫曾经是一个意气风发,思想进步的青年。后来由于受着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开始颓废,虚度光阴。但是在一次做陪审员时,他遇见了年轻时曾经诱骗过的玛丝洛娃,生活从此开始发生了质的改变。未泯的良心,人性的凸显,聂赫留朵夫开始觉醒。他决定要不惜一切代价向玛丝洛娃赎罪。

最终聂赫留朵夫不仅拯救了玛丝洛娃,也拯救了自己。他的精神得到了救赎,人格得到了升华,同时开启了他崭新的人生,成功的完成了自我救赎。聂赫留朵夫复活了,其实也是人性的回归。

在现今社会,人们对周围发生的事情所表现出来的冷漠,对弱势群体表现出来的歧视,无不彰显着人性的缺失。更有甚者受着欲望的驱使,利益熏心,不择手段。道德的沦丧,人性的缺失,触目惊心。社会在进步,人类却在倒退。

从古自今,人类一直都对人性怀着美好的向往。社会的理想美好其实就在于人性的美好。人性本善。善与恶往往就在一念之间,好人与坏人就在这一瞬间也会发生转换。呼唤人性的回归,让我们的社会多一些善,少一些恶;多一些好人,少一些坏人;多一些热情,少一些冷漠;多一些尊重,少一些歧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初中生红岩读后感作文范文


任脚下响着沉重的铁镣,任你把皮鞭举得高高,我不需要什么自白,哪怕胸口对着带血的刺刀!人,不能低下高贵的头,只有怕死鬼才乞求自由;毒刑拷打算得了什么?死亡也无法叫我开口!对着死亡我放声大笑,魔鬼的宫殿在笑声中动摇;这就是我一个共产党员的自白,高唱凯歌埋葬蒋家王朝。这首出自罗广斌、杨益言小说《红岩》中的《我的自白书》一诗,是年轻的共产党员、革命烈士陈然(《红岩》中成岗的现实原型)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和死亡威胁在狱中留下的著名诗篇。1949年10月28日,陈然被国民党特务杀害,牺牲时年仅26岁,他以自己的生命履行了对党的庄严誓言: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为革命斗争到底!半个多世纪匆匆过去了,然而站在新世纪的开端,我们蓦然回首,诗歌孕育的那种激情澎湃的豪情依旧未变,它随着涛声拍打着岸边的礁石,荡起涟漪翩翩。

《红岩》的作者是杨益言和罗广斌。杨益言是1948年9月被捕的,关在重庆渣滓洞。他和关在这里的近300多名革命先烈,受尽了严刑拷打和非人的折磨。当时,年仅23岁的杨益言刚从上海同济大学毕业,胸怀救国之心回到故乡重庆,就被国民党特务盯住了。他是渣滓洞监狱中在1949年11月27日国民党特务大屠杀前被亲友多方营救出的幸存者之一。罗广斌是由江竹筠(江姐)介绍入党的,被捕以后被关押在白公馆。就在1949年11 月27日深夜军统特务先对渣滓洞进行大屠杀时,由于兵力不够,他们把白公馆的所有看守特务人员抽调到渣滓洞集中起来屠杀共产党人,在白公馆特务空虚的情况下,罗广斌等18 名革命同志趁机逃出了敌人的监禁。亲身经历了光明与黑暗的生死搏斗,并且作为幸存者和最直接的见证人,这两位作者在1959年写作了革命回忆录《在烈火中永生》,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搜集整理先烈们的斗争事迹,加以集中、提炼、进行艺术再创造,以3年的艰苦创作写出这部气势恢宏的长篇小说《红岩》。

小说《红岩》问世以后,不久就被搬上了舞台和屏幕,还被绘制成连环画,可见《红岩》的深入人心。邓颖超同志在1985年重回重庆时,激动地写道:红岩精神,永放光芒。1991年4月,江泽民总书记视察重庆时,特地参观了红岩村纪念馆,题下发扬红岩精神,沿着老一辈革命家开创的道路奋勇前进的词句。1996年的红岩图片展览,在全国引起空前轰动,参观者络绎不绝。人们无不为红岩精神所吸引,所感动,所激励,所振奋。

捧起《红岩》便爱不释手,我全部的身心都被它所深深吸引,即使将他读完,头脑中仍时时会浮现剧中的人物形象。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的英雄志士用鲜血换来的果实,血染红岩,才挣得今天的安居乐业。我要衷心的感谢《红岩》,不仅因为它为我树立了榜样,更由于它使我深入的体味到什么是光辉的历程,什么是血染的风采,什么是真正的幸福,什么是珍贵的青春,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与认识!

凶残的敌人最终失败了,我们的革命先烈用顽强的精神与不屈的气节谱写了一曲荡气回肠的胜利之歌!所有为了我们今天的和平而牺牲的先贤们,不管岁月如何改变,你们将永远是赤子心中恒不褪色的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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