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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09 来源:互联网

汪曾祺选集读后感。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在阅读了作品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汪曾祺选集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汪曾祺选集读后感范文一

这一两个月来,很多很多我仰慕已久却绝不能得见的老人会偶然出现在我的梦里,好奇特,以至于让我觉得如果没有几句话记下我的梦会让我遗恨。

读《汪曾祺文集》后,我梦见那位可爱的汪曾祺。之所以用可爱来形容汪曾祺,是因为他的笔触里没有华丽、没有异想不到,即便在生活贫困的年月他也能保持那种特有的风度,用一种几近调侃的调调述说他在抗日战征时期的西南联大读书生涯,每次读及他大学时代的那些小故事,你会产生错觉,会误以为抗日战争时期是昆明城在演习娃娃过家家,不是吗?你看汪曾祺的那些同学,人家忙里偷着乐呢许多许多的男生在跑警报的时候会手拿着女生喜欢的花生、瓜子,在女生的宿舍门口等候,所以跑警报的时期也是他们谈恋爱的绝佳时候,所谓的患难见真情,于是在这千百次的警报中,有些女生发现只有一个是真情的,有的女生则发生多个真情实意的男生,当然他们也会在防空洞里写对联、写诗,好玩吧!但也有不怕死的不跑警报的个例,如一个女生总是趁别人跑警报的时候洗澡,等那些人从防空洞里出来,人人排队洗澡时,她却好逍遥。还有另一个男生,警报响了他也跑,可他不进防空洞,他来回在路上看,看有没有跑得急跑掉的财物或手饰,当然也偶有所得。当然,汪曾祺书中不仅仅是那些跑警报的人没有怨言,连十年文革的劳动改造也让他在文字中淡化了哀伤,不信你可以看看他是怎样写老舍在一个寒冷的清晨,一个冬日如何被逼无耐投太平湖自尽的。

其实在大学里就老听爱好文学的舍友提起汪曾祺,在她的眼睛里,汪曾祺的书是通俗易懂的,没有我们所读的哲学书籍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架势,汪曾祺的人是可爱的,尽管著书立学,可是没有学者的讲究,但是那个时候的我一付除了课本其余都不读的懒散作风,让我与汪曾祺擦肩而过。时至今日翻阅两遍《汪曾祺文集》后,才有了相见恨晚的感觉。想想,如若早在十年前我有幸拜读,会不会让我人生更积极、更乐观、更阳光些?是呀,日子就是这样的,愁是一天,乐也是一天,为什么不像他一样,每天整装待发时放下生活的重负,淡化郁闷与忧伤,快乐的、轻松的生活呢?

其实我很爱汪曾祺的文章,还有另一重意思,我是一个爱臭美的小女子,不但爱美衫、美裙还酷爱美食,但凡我有机会外出,必会想方设法到当地的菜市逛逛,然后带回一堆的特色调味品或干货,比如从成都带回鹃城豆瓣、花椒、核桃花、虫草花,从重庆带回秦妈火锅料和桥头火锅料,从武夷山带回岩耳和红菇,从龙胜带回煲汤的三七根和油茶果子等,把这些个宝贝收集回来,细细研究煮法,用一道道小菜赢得品尝者的赞许和期待,即是我游玩回家对旅途的另一种回忆。因此,对一个文章中也会提及美食的作者,我便如同面见了知己一般,汪曾祺,您说的家乡出产的高邮双黄咸鸭蛋,西湖糖醋鱼现在还是那时的味道吗?

汪曾祺选集读后感范文二

汪曾祺何许人也?似有耳闻。语文老师推荐的。理由?文风质朴,文笔清淡,值得好作空话、大话的我品味。

借来汪曾祺的散文集,略翻了翻。文章的确富有生活气息,只是,味道似乎不浓。

我只道把汪的文章搁置了下来。只是那夜,心情焦躁,疲乏不堪,我信手拿来汪的散文集,随意翻至了《西山客话》。读着读着,眉头不再紧锁,嘴里也不再抱怨了。完全被朴实文字里所描绘的迷人景致吸引住了山前有一片杏树,约有干株。一千棵杏树,都开了花,那可是很壮观了。远望一片浅红的海,如云蒸霞蔚,使人目眩神移。弄楼一侧有一棵玉兰。八大处只此一棵,据说是明代所植,高与楼齐,开花时瓣如玉片,蕊似黄鹅,一树光明。

原来质朴如是的文字可以描绘出如此绚烂的画面,原来用我们的双眼可以发现如此光彩的美景。

看!汪老这样写西山多隐士,绝世遗名,只求执守真我。在八大处山庄怡居或小憩,做一个闲人,晨起拾级登山,暮看夕鸟投林,春花秋月,兴衰荣辱,存乎一心,然则清冷之状与目谋,营营之声与身谋,悠然而虚者与神谋,渊然而静者与心谋,淡泊宁静,心止如泓,非但抛却都市繁嚣陆离,更能忘象见性,俨然小隐于野。

这就是汪老的人生哲学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

我恍然大悟,沉静的心也似那寂静的夜一般清澈悠远。

自那以后,我开始乐于读汪老的散文。与老人家一起品味生活,品味心情。

汪老定是个吃客,我暗想,坏笑。你看他那不滞于形的文字竟能让人垂涎欲滴。且看《豆腐》一文中 香椿拌豆腐是拌豆腐里的上上品。嫩香椿头,芽叶未舒,颜色紫赤,嗅之香气扑鼻,入开水稍烫,梗叶转为碧绿,捞出,揉以细盐,候冷,切为碎末,与豆腐同拌(以南豆腐为佳),下香油数滴。一箸入口,三春不忘。

家常菜,家常文章,家常情调。

汪老用无华的文字回忆着一位位故人,却又那么形象而生动地呈现出富有个性的人物。看他在《赵树理同志二三事》中有这么一段赵树理同志担任《说说唱唱》的副主编,不是挂一个名,他每期都亲自看稿,改稿。常常到了快该发稿的日期,还没有合用的稿子,他就把经过初、二审的稿子抱到屋里去,一篇一篇地看,差一点的,就丢在一边,弄得满室狼藉。忽然发现一篇好稿,就欣喜若狂,即交编辑部发出。他把这种编辑方法叫做绝处逢生法。

人物形象,贵在形似又神似。就在这样的文字中,我除了喜欢赵树理先生,也就更喜欢汪曾祺先生了。

汪老的散文大多如此风格,以平淡致远见长。

我想,汪老散文中的味道,浓起来了。

有人会说,家常文章,不值玩味。但我想,汪老的散文值得我们学习的恰是以下两点:其一,文字不求矫揉造作,文风平易近人,一扫靡艳之风。其二,无论作文,还是做人,都要常葆乐观从容之心态,能懂得以包容之心话家常人生。

这,就是我眼中的汪曾祺与他的家常文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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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汪曾祺经典作品选集有感作文600字通用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在阅读了作品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经过搜索和整理,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呈现“读汪曾祺经典作品选集有感作文600字”,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读汪曾祺经典作品选集有感作文600字(篇一)

汪曾祺何许人也?似有耳闻。语文老师推荐的。理由?文风质朴,文笔平淡,值得好作废话、大话的“我”品味。

借来汪曾祺的披发文集,略翻了翻。文章的确富有糊口气味,只是,味道好像不浓。

……

我只道把汪的文章搁置了下来。只是那夜,心情焦躁,疲乏不堪,我信手拿来汪的披发文集,随意翻至了《西山客话》。读着读着,眉头不再紧锁,嘴里也不再诉苦了。完全被朴实文字里所描绘的迷人景致吸引住了——“山前有一片杏树,约有干株。一千棵杏树,都开了花,那可是很壮观了。眺望一片浅红的海,如云蒸霞蔚,使人眼花神移。”“弄楼一侧有一棵玉兰。八大处只此一棵,据说是明代所植,高与楼齐,开花时瓣如玉片,蕊似黄鹅,一树光明。”……

原来质朴如是的文字可以描绘出如斯绚烂的画面,原来用我们的双眼可以发现如斯色泽的美景。

看!汪老这样写——“西山多山人,绝世遗名,只求执守真我。在八大处山庄怡居或小憩,做一个闲人,晨起拾级登山,暮看夕鸟投林,月下花前,兴衰荣辱,存乎同心专心,然则‘清冷之状与目谋,营营之声与身谋,悠然而虚者与神谋,渊然而静者与心谋’,恬澹宁静,心止如泓,非但放弃都市繁嚣陆离,更能忘象见性,俨然小隐于野。”

这就是汪老的人生哲学——恬澹以明志,宁静以致远!

我恍然大悟,沉静的心也似那寂静的夜一般清澈悠远。

自那以后,我开始乐于读汪老的披发文。与白叟家一起品味糊口,品味心情。

汪老定是个吃客,我暗想,坏笑。你看他那不滞于形的文字竟能让人垂涎欲滴。且看《豆腐》一文中——“香椿拌豆腐是拌豆腐里的上上品。嫩香椿头,芽叶未舒,颜色紫赤,嗅之香气扑鼻,入开水稍烫,梗叶转为碧绿,捞出,揉以细盐,候冷,切为碎末,与豆腐同拌,下香油数滴。一箸进口,三春不忘。”

家常菜,家常文章,家常情调。

汪老用无华的文字回忆着一位位故人,却又那么形象而生动地呈现出富有个性的人物。看他在《赵树理同道二三事》中有这么一段——“赵树理同道担任《说说唱唱》的副主编,不是挂一个名,他每期都亲身看稿,改稿。经常到了快该发稿的日期,还没有适用的稿子,他就把经由初、二审的稿子抱到屋里去,一篇一篇地看,差一点的,就丢在一边,弄得满室散乱。突然发现一篇好稿,就欣喜若狂,即交编纂部发出。他把这种编纂方法叫做‘绝处逢生法’。”

人物形象,贵在形似又神似。就在这样的文字中,我除了喜欢赵树理先生,也就更喜欢汪曾祺先生了。

……

汪老的披发文大多如斯风格,以清淡致远见长。

我想,汪老披发文中的味道,浓起来了。

有人会说,家常文章,不值玩味。但我想,汪老的披发文值得我们学习的正是以下两点:其一,文字不求矫揉做作,文风平易近人,一扫靡艳之风。其二,无论作文,仍是做人,都要常葆乐观从收留之心态,能懂得以包收留之心话“家凡人生”。

这,就是我眼中的汪曾祺与他的“家常文章”啊。

读汪曾祺经典作品选集有感作文600字(篇二)

汪曾祺先生的作品,最打动人的是他的语言文风。他的文字质朴简练,却不会让人觉得枯燥乏味,反而让人感到一种亲切、一种情调,含蓄隽永,极简却有洒脱诗意。他写人的时候,你能感觉到每一个普通人的可爱;他写景的时候,你能感觉到他对每一寸山河的热爱;他写美食的时候,你仿佛也能感觉到那舌尖上的快乐。

他所写的都是他所熟悉的生活——旧时代的高邮小城、西南边城昆明、文化里的故旧师友、西南联大的师生等,他所描写的都是日常生活中平凡的事物——山丹丹、枸杞、槐花、栗子、马铃薯等。可就是这些普通的事物,在他的笔下,也都变得活波、可爱、生动起来。

《我的家乡》中有一段描写:“这些大船常有一个舵楼,住着船老板的家眷。船老板娘子大都很年轻,一边扳舵,一边敞开怀奶孩子,态度悠然。舵楼大都伸出一枝竹竿,晾晒着衣裤,风吹着啪啪作响。”看似平铺直叙的白描,却构成了一幅极富动感的风景、风情和风俗画面,栩栩如生。

正如汪曾祺所说:他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质朴的语言,如话家常,读来让人十分放松。在这喧嚣的城市里,沉浸在他所描绘的悠然闲适的场景中,就像阳光明媚的午后,品一茗新茶,听一位老朋友缓缓叙旧般,让人放松。忙碌高压的生活中,我们需要这样一种安慰,一种来自文化层次的休息。偶尔停下来,欣赏这个世界的细微之美。

读汪曾祺经典作品选集有感作文600字(篇三)

汪曾祺何许人也?似有耳闻。语文老师推荐的。理由?文风质朴,文笔清淡,值得好作空话、大话的“我”品味。

借来汪曾祺的散文集,略翻了翻。文章的确富有生活气息,只是,味道似乎不浓。

我只道把汪的文章搁置了下来。只是那夜,心情焦躁,疲乏不堪,我信手拿来汪的散文集,随意翻至了《西山客话》。读着读着,眉头不再紧锁,嘴里也不再抱怨了。完全被朴实文字里所描绘的迷人景致吸引住了——“山前有一片杏树,约有干株。一千棵杏树,都开了花,那可是很壮观了。远望一片浅红的海,如云蒸霞蔚,使人目眩神移。”“弄楼一侧有一棵玉兰。八大处只此一棵,据说是明代所植,高与楼齐,开花时瓣如玉片,蕊似黄鹅,一树光明。”

原来质朴如是的文字可以描绘出如此绚烂的画面,原来用我们的双眼可以发现如此光彩的美景。

看!汪老这样写——“西山多隐士,绝世遗名,只求执守真我。在八大处山庄怡居或小憩,做一个闲人,晨起拾级登山,暮看夕鸟投林,春花秋月,兴衰荣辱,存乎一心,然则‘清冷之状与目谋,营营之声与身谋,悠然而虚者与神谋,渊然而静者与心谋’,淡泊宁静,心止如泓,非但抛却都市繁嚣陆离,更能忘象见性,俨然小隐于野。”

这就是汪老的人生哲学——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

我恍然大悟,沉静的心也似那寂静的夜一般清澈悠远。

自那以后,我开始乐于读汪老的散文。与老人家一起品味生活,品味心情。

汪老定是个吃客,我暗想,坏笑。你看他那不滞于形的文字竟能让人垂涎欲滴。且看《豆腐》一文中——“香椿拌豆腐是拌豆腐里的上上品。嫩香椿头,芽叶未舒,颜色紫赤,嗅之香气扑鼻,入开水稍烫,梗叶转为碧绿,捞出,揉以细盐,候冷,切为碎末,与豆腐同拌(以南豆腐为佳),下香油数滴。一箸入口,三春不忘。”

家常菜,家常文章,家常情调。

汪老用无华的文字回忆着一位位故人,却又那么形象而生动地呈现出富有个性的人物。看他在《赵树理同志二三事》中有这么一段——“赵树理同志担任《说说唱唱》的副主编,不是挂一个名,他每期都亲自看稿,改稿。常常到了快该发稿的日期,还没有合用的稿子,他就把经过初、二审的稿子抱到屋里去,一篇一篇地看,差一点的,就丢在一边,弄得满室狼藉。忽然发现一篇好稿,就欣喜若狂,即交编辑部发出。他把这种编辑方法叫做‘绝处逢生法’。”

人物形象,贵在形似又神似。就在这样的文字中,我除了喜欢赵树理先生,也就更喜欢汪曾祺先生了。

汪老的散文大多如此风格,以平淡致远见长。

我想,汪老散文中的味道,浓起来了。

有人会说,家常文章,不值玩味。但我想,汪老的散文值得我们学习的恰是以下两点:其一,文字不求矫揉造作,文风平易近人,一扫靡艳之风。其二,无论作文,还是做人,都要常葆乐观从容之心态,能懂得以包容之心话“家常人生”。

这,就是我眼中的汪曾祺与他的“家常文章”啊。

读汪曾祺经典作品选集有感作文600字(篇四)

书中的散文最让我感动的是《我的母亲》,汪曾祺描写了三位母亲。一位是她的生母,一位是他第一任的继母,还有一位是他第二任继母。文中集中笔墨刻画了第一任继母的形象,因为她陪伴汪曾祺成长,不是生母更似生母。汪曾祺的母亲在他三岁那年便不幸得了肺病过世了,因为年纪小的缘故他对生母并没有多少的映像,只是通过母亲的画像和母亲养病时所住的“小房”里面母亲所留下的遗物来回忆过世的母亲。汪曾祺是幸运的,他和他第一任继母很投缘,继母很喜欢他,对他如视己出,每次归宁回家都会抱着他和他同乘一辆黄包车回家;当汪曾祺忍不住大便,弄在了裤子里,继母帮他洗裤子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这份感情恐怕连很多亲妈都是望尘莫及的。文章中汪曾祺并没有多提自己对于继母的感情,他只说“我可怜她,也爱她。”这是需要多少的付出才会让一个孩子心里明白自己的爱。很不幸,他的继母也死于肺病。第二任继母嫁给汪父的时候,汪曾祺已经十七岁了,所以感情并没有之前的一位来得深厚。但是他依旧很敬重她,因为在汪父最困苦的时候陪伴在他身边的就是她。我想他们之间的亲情过多是一种客气。

汪曾祺是个细腻的人,他善于观察生活中的一些微小的细节,他把自己对于故乡高邮的爱幻化为笔下的文字,用质朴的语言为读者描绘了他记忆中的高邮,他所热爱的高邮。他记得高邮的过去同时也喜欢高邮的现在。

也许正是因为高邮质朴的民风影响了汪曾祺的笔风,让他的作品“接地气”,充满了生活的气息,而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文艺吧。

读汪曾祺经典作品选集有感作文600字(篇五)

汪曾祺先生是我国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汪曾祺先生的作品半白话、半古文,风趣而幽默;他才华横溢,曾是沈从文等知名作家的学生;他的文字朴实而无华,组合在一起却使人回味无穷。在他的笔下,生活中的一切都是那么有趣。在他的散文中,有关于吃的不在少数,而几乎每一篇都会引起人的食欲,恨不得做起来吃一吃。今天我就要谈一谈汪曾祺在吃上的造诣。

要说关于吃的文章,这本散文集中的《宋朝人的吃喝》这一篇,我印象最深。在这篇文章中,汪曾祺分析得可谓有理有据。他先从发明了东坡肉的苏轼开始,分析了东坡肉的特点,而又从《韩熙载夜宴图》中寻找线索,甚至运用放大镜来观察食物。他更是从《东京梦华录》、《会仙楼》、《水浒传》……等前人的作品中总结。在不同的书籍中对比之后,他得出了结论:宋朝人的吃喝较为清淡,种类也不多,大多是分开各自吃,而基本不吃海味。

当我在看完这些文字后,我颇为感触。以前我偶而会想到一些好奇的事情,却没有去查证。现在想想,如果当时我能学习汪曾祺先生,应该会有不小的收获。汪曾祺先生在他感兴趣的事情上,总会花大功夫去研究、去了解。在他的文字中总会让人感觉到生活的悠闲,给人们带来轻松。他的文字总有一种无形的魅力,或许这也就是“纯粹的文人”的原因吧。我们也更应该学习汪曾祺先生跳脱的人生态度,在遇到困难时也要跳脱出来,自己去寻找问题的答案。

读汪曾祺经典作品选集有感作文600字(篇六)

也许很多人不知汪曾祺,也许侑很多人认为中国现代难见散文大家。這是一种误读,更是一种谬论。

《汪曾祺散文》是我01年时偶在市集中买的,记得还是盗版书。当时对汪先生所知甚少(应式教育的后果),只知汪先生就应算得尙是一茖著名作家。

闲暇之余,开始是以一种慵懒的情绪看《汪曾祺散文》的。哪知,一读之下竟不能放下。关于诚信的名言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是听一位经历抗战、解放战争的历史老人在向我们娓娓动听地述说生活小事,而在倾听之中,這种生活小事似乎更是一种无形中的人文和历史教育。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看了以前的西南联大教授们的风采,我们读了当时人们对于政治、文化的评判,我们如同读一位历史老人的故事。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读了中国文人不屈的傲骨,看了中国学者在艰苦的环境中对思想与学术的孜孜追求。

汪老以一种充满人文色彩的笔调,向我们讲述着以前的往事,向我们传來种种可供学习的精神与思想。下雨天的心情说说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在读历史,更如同在向众多先贤和在世的思想老人学习为人处世!

读了汪老的书,坚信大家都能明白,其实中国不缺乏文化大家和散文大家,我们只是缺乏学习和认知的机会。读了此书再说中国无散文大家,也许会是一种笑话!

汪曾祺之书,不读后悔,读了不遗憾!

读汪曾祺经典作品选集有感作文600字(篇七)

五大本,共20xx多页的电子书《汪曾祺全集》,我零零散散地读完,共花了大概3个月左右。

汪曾祺的作品以散文及小小说居多,主要描述的都是他生活中的经历以及所遇到的人,当然,还有很大篇幅是描写“天下美食”的,由此观之,汪曾祺必是吃货一枚。汪曾祺的文字平实易懂,几乎与“华丽”二字没有交集,但却有一种让人能静心读下去的吸引力,有点“大智若愚,大巧若拙”的味道。文章要达到这种水平,作者心态和写作功底都必须达到“双馨”才可。

我喜欢书中关于他自身人物的一些小小说及他谈到的一些关于写作的文章。虽说我现在脑中一片空白,并不能讲出书中他具体写了哪些人、哪些事、哪些理,但我知道我是有收获的,最起码心态是变得平和了些。要说到具体得到了什么,一时还真是无法言说。

很遗憾,汪曾祺并未发表过长篇小说(不知是否写过)。或许是因为他的文字太过随意,不习惯做去精巧的设计吧。总而言之,汪曾祺的散文作品是值得一读。

这是我读完之后目前所能想到的一些东西。对于没有的东西,我就不强拉硬扯了,这一点也是受汪曾祺的影响吧——平实真诚,不刻意卖巧。

受戒汪曾祺读后感


受戒汪曾祺读后感(一)

近来读书颇多,主要以散文为主,也兼读些小说。因其中汪曾祺先生的《受戒》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受戒》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如同品了一杯淡淡的清茶,口有余香。总体来说,无论文笔还是故事都写得很美,有点沈从文小说《边城》的感觉。小说里世界仿佛梦里桃源,只是里面人并非为了避世,而是本来就生长在那里,俗世中人有的他们都有,甚至比俗世中人更自由,更快活。

文章采用的是回忆式开头: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这与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开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颇为神似。不知道汪曾祺先生创作此篇时是否受到了这位法国文豪的启发。如果是,那么此作可以说既有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中的诗情画意,又有西方意识流的不拘一格,堪称是一篇中西合璧的文学佳作。

在《受戒》中,明海的家乡管出家叫当和尚,感觉就像我们今天去当老师、当记者、当编辑似的。只是一种可以赚钱的职业,并没有太多神圣的味道。而且明海出家是早就计划好了的,因为他家田少,老大、老二、老三就足够种的了,他是老四。于是在他七岁那年,家里人便决定让他当和尚。当和尚也是靠他舅舅的关系。文中说道:当和尚有很多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哪个庙里都是管饭的。二是可以攒钱,只要学会了放瑜伽焰口,可以按例分到辛苦钱。积攒起来,将来还俗娶亲也可以;不想还俗,买几亩田也可以。换做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包吃包住,收入不菲,工作不累。这样好的工作,就连明海自己也觉得在情在理。这是小说的第一部分,也可以说是受戒的缘起。

到了小说的第二部分,女主角登场了,文章写道:到了一个河边,有一只船在等着他们。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明子和舅舅坐到船里,船就开了。这个女孩子就是小说中的女主角,这一段描写确实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边城》中那只渡船上的老爷爷与翠翠。也许这篇小说起初就是汪曾祺向其恩师沈从文的敬礼之作吧。

在船上,女孩问明海是要去当和尚吗?明海点头。女孩问明海当和尚要烧戒疤,怕不怕?明海含糊地摇了摇头。女孩又问,你叫什么?明海。在家呢?明子。小明子,我叫小英子!我们是邻居。我家挨着菩提庵。给你!小英子就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小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这就是小明子与小英子的第一次邂逅。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小女孩的懵懂爱情就此泛起了涟漪。


受戒汪曾祺读后感(二)

我与我周旋,宁做我,我与我比我第一。这是汪曾祺晚年时说过的一句话。

汪老先生是我十分喜欢的一个老人,喜欢汪老文字中流露出来的一派天真,喜欢他对世间寻常万物的怜惜珍爱之情。他的文字很淡,所写的小说不大有跌宕曲折的情节,但有的是意境之美,如青橄榄,如芦花荡,十分耐嚼,回味甘甜绵长。读他的文字,时常会激起我对平凡世俗烟火生活的感激欣赏之心,是一遍一遍重读亦不觉厌倦的好文字。

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汪老先生《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

小说的标题叫《受戒》,开头的第一句话是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读者一开始就会以为这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它也确实描述的是出家人的故事。只是读着读着,你会渐渐觉得小说中的人与事虽然未离佛门,但读者感受到的并非佛寺的森严和佛徒生活的单调与清冷,而是与之相反的浓郁的世俗生活的情致与意趣。

人们实在看不出作为小说主人公的明海在这里到底受了什么戒,反倒是他和他的老小伙伴们在这里尽情享受着日常世俗日子的温馨与快乐。与其他职业相比,当和尚的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二是可以攒钱。因此,明海之所以去当和尚并且还有望当一个好和尚,就是非常好理解的事情了。他不仅嗓子好,而且记性好、相貌也好。更值得提及的是,他出家以后连名字也不用改,还叫明海。出家了的明海被大家喜欢着,但似乎从来不因为他当和尚的本职工作做得好,而是因为会画画、会唱歌、帮人干农活。念经,一要板眼准,二要合工尺。说的都是不关内容的形式方面的要求,因此小明海念经又怎么会去关心经文本身的涵义?值得注意的,倒是他看见小英子的脚印,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觉得心里痒痒的。那每天本来就出于应付而不得不敷衍的经文恐怕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小说的最后,作者是把这种日常生活的诗情和温馨渲染到了极致,那就是明海和小英子的恋情在回家途中的瓜熟蒂落,那一段优美的文字令所有的读者读后无不悠然神往。本来,明海刚刚受了戒,等于在出家人的人生中完成了一个重要仪式,沙弥头、沙弥尾的前景开始在他的眼前浮现。殊不料小英子对所谓的沙弥头、沙弥尾毫无兴趣,她所想的,是给明海当老婆,而且要他马上回答要不要。明海头上的戒疤余痛未消,此刻却要马上回答这样的问题。但明海似乎很快就被小英子给俘虏了,回答了要以后,两人的小船就划进了既充满诗意、又引起人不尽联想的芦荡,小和尚这会儿头上的戒疤恐怕是什么感觉也没有了吧。

作者在小说结尾说,这是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可见从那时起,汪曾祺对于人生的理想和憧憬就已显现这样的特征。在许多曾经大红大紫的应景之作被人渐渐遗忘的今天,汪曾祺的小说却以它特有的个性和魅力依然受到读者的青睐,我们现在这样饶有兴趣地欣赏和品味《受戒》不就是一个证明吗?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一)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述,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十分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能够自给自足,靠着自我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能够偶尔吃肉,甚至能够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就应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感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之后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向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高潮。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二)

汪曾祺老先生的作品我读得不多,记得在2003年吧,我在自学中山大学的汉语言文学课程中,第一次读到《受戒》一文,一口气我接连读了三遍,感觉只有两个字2020:纯美!

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和尚明海和一个和尚庙荸荠庵的零碎琐事,信手拈来,不事雕琢,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事件;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清新隽永、悠远绵长!

和尚出家不是因为贫穷、走投无路才遁入空门,当和尚也要有关系、要有必须的门槛:当和尚也不容易,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还要认得字2020读过书,当和尚还能够赚钱,经营产业、娶老婆。说白了当和尚其实就是一种职业,而且是好职业!

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能够收租、放债,能够赌钱、能够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乍一看来有点离经叛道,有违清规,却是世俗人情,人间烟火,饮食男女。和尚们过的是一种慵懒闲适的生活,与世无争,率性随意,自给自足,不是世俗人家,胜似世俗人家!

捆猪的时候,猪也是没命地叫。跟在家人不一样的,是多一道仪式,要给即将升天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令人忍俊不禁之余笑话和尚的迂腐!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活脱脱的村野俗夫!这是真的吗?我想就应是真的,起码是存在这种生活方式的!和尚也是人啊。

小和尚明子英俊聪明,好学多才,又纯朴老实。得了半套《芥子园》,照着描,画得跟活的一样。而小英子则是一个美丽、伶俐、敢爱敢恨的农村小姑娘,一天叽叽喳喳地不停,像个喜鹊。不像情感小说中的男女主角,从头到尾爱得死去活来。故事中男女主角,对世事懵懂,却不无知!明子与小英子谈不上是恋人,最多是青梅竹马的邻居,孩童的纯真、两小无猜的玩伴,又蕴含着丝丝青春萌动的情愫,写小英子喜欢明子,小英子爱采荸荠,拉了明子一齐去,老是故意用自我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而明子呢,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一种朴素纯真、如诗如画的情感跃然纸上,令人有种似曾相识的感叹!对于明子的受戒,善因寺要选他当沙弥尾,小英子怕失去心上人,毅然决然的要明子不要当方丈,也不要当沙弥尾,勇敢地表白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故事在真情流露中到达了文章的高潮。

我不明白这种情状是不是汪老心目中的世外桃源,小说中没有如诗如画的情景描绘,没有千回百转的情感纠葛,更多的是人物细腻的语言、动作描述,但是我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同时又充满温馨宁静、乐天安命的生活境界。文章的末尾汪老写道一九八〇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更感受到作者在那种战争动荡时代对完美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对人性真善美的深刻感触。正如作者自我是这样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噢!原先文字2020是能够这样纯美的!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三)

近来读书颇多,主要以散文为主,也兼读些小说。因为工作和家庭各方面的压力渐长,即使小说也只看了些篇幅不长的。其中汪曾祺先生的《受戒》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受戒》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如同品了一杯淡淡的清茶,口有余香。总体来说,无论文笔还是故事都写得很美,有点沈从文小说《边城》的感觉。小说里世界仿佛梦里桃源,只是里面人并非为了避世,而是本来就生长在那里,俗世中人有的他们都有,甚至比俗世中人更自由,更快活。

文章采用的是回忆式开头: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这与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开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颇为神似。不知道汪曾祺先生创作此篇时是否受到了这位法国文豪的启发。如果是,那么此作可以说既有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中的诗情画意,又有西方意识流的不拘一格,堪称是一篇中西合璧的文学佳作。

在《受戒》中,明海的家乡管出家叫当和尚,感觉就像我们今天去当老师、当记者、当编辑似的。只是一种可以赚钱的职业,并没有太多神圣的味道。而且明海出家是早就计划好了的,因为他家田少,老大、老二、老三就足够种的了,他是老四。于是在他七岁那年,家里人便决定让他当和尚。当和尚也是靠他舅舅的关系。文中说道:当和尚有很多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哪个庙里都是管饭的。二是可以攒钱,只要学会了放瑜伽焰口,可以按例分到辛苦钱。积攒起来,将来还俗娶亲也可以;不想还俗,买几亩田也可以。换做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包吃包住,收入不菲,工作不累。这样好的工作,就连明海自己也觉得在情在理。这是小说的第一部分,也可以说是受戒的缘起。

到了小说的第二部分,女主角登场了,文章写道:到了一个河边,有一只船在等着他们。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明子和舅舅坐到船里,船就开了。这个女孩子就是小说中的女主角,这一段描写确实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边城》中那只渡船上的老爷爷与翠翠。也许这篇小说起初就是汪曾祺向其恩师沈从文的敬礼之作吧。

在船上,女孩问明海是要去当和尚吗?明海点头。女孩问明海当和尚要烧戒疤,怕不怕?明海含糊地摇了摇头。女孩又问,你叫什么?明海。在家呢?明子。小明子,我叫小英子!我们是邻居。我家挨着菩提庵。给你!小英子就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小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这就是小明子与小英子的第一次邂逅。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小女孩的懵懂爱情就此泛起了涟漪。

汪曾祺后来在关于《受戒》的感言中写道:因为我的老师沈从文要编他的小说集,我又一次比较集中,比较系统的读了他的小说。我认为,他的小说,他的小说里的人物,特别是他笔下的那些农村少女,三三、夭夭、翠翠。是推动我产生小英子这样一个形象的一种很潜在的因素。这一点,是我后来才意识到的。在写作过程中,一点也没有察觉。大概是有关系的。我是沈先生的学生,我曾问过自己:这篇小说像什么?我觉得,有点像《边城》。

但是我觉得,《受戒》虽然脱胎于《边城》,但却比《边城》更贴近现实的生活,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边城》里的世界几乎完全是如诗如画的,是脱离了现实世界的另外一个世界,里面无论人物还是景物都是那么唯美。而《受戒》里的人即使入了佛门,也根本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打纸牌、吃水烟,吃肉不瞒人,年下还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只是杀猪时多了一道仪式,要给即将升天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这是当和尚吗?拿着善男信女的钱,却做着吃喝玩乐的事。难道是作者在小说中孕育着莫大的讽刺吗?我不敢想,又不能不想,经历不同则感受不同,也许每个读过这篇小说的读者心中都会有自己的一番认识吧。

小说的第三部分,明子要去受戒了,英子问他:你真的要去烧戒疤呀?真的受了戒有啥好处?受了戒就可以到处云游,逢寺挂搭。什么叫挂搭?就是在庙里住。有斋就吃。不把钱?不把钱。有法事,还得先尽外来的师父还要有一份戒牒。闹半天,受戒就是领一张和尚的合格文凭呀!当和尚也要文凭,有了这文凭,不仅在本寺,到外面寺庙混饭更容易,明子当然要去搏一搏,同时也为了完成家里人的期望。

小说的最后,小明子受戒归来,小英子划船去接他,这一段写得极美:他们一人一把桨。小英子在中舱,明子扳艄,在船尾划了一气,小英子说:你不要当方丈!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又划了一气,看见那一片芦苇荡子了。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你说话呀!明子说:嗯。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明子大声地说:要!你喊什么!明子小小声说:要!快点划!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噜噜飞远了

小说的结尾,作者这样写道:一九八零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原来这都是作者的一个梦啊,怪不得写得那么美,只是这梦后来怎样了,明子会为了娶英子,刚受了戒又马上去破戒吗?抑或这个结尾还蕴含着更深远的寓意?作者没有再写下去,对比《边城》的结尾: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都给读者留下了无尽的思索空间。

汪曾祺,复仇读后感


篇一:汪曾祺作品读后感

汪曾祺文集读后感

最早开始读汪曾祺的作品,是在高中时学校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本汪曾祺的作品选《梦故乡》,作为课外阅读的内容,语文老师还专门开辟了课程给我们讲析其中的一些经典作品。我依然记得语文老师在上面讲课,下面的我渐渐被汪老书中描写的世界吸引,几节赏析课下来,这本书已经被全部读完。

我是一个高邮人,是汪曾祺正宗的同乡。他在许多作品里以高邮为原型所描写的南方小镇,和我所见到的这些年来的高邮有些一样、又不太一样。这些年来的高邮和别的所有地方的县城一样,竖起了高楼大厦,建起了宽阔的广场,从前小巷前后的住家都变成了整齐统一的住宅小区;但是如果在运河堤上向下望去,就能看到有着密密麻麻老房子的街区和最初记忆里的高邮并无二致,要是再深入老城,走进那些幽深安静的小巷子,看到房前屋后的花花草草和古旧的窗棱门板,就会觉得时光仿佛在此刻倒流,依稀能看见一些汪老作品中小镇的影子。

汪曾祺的作品给人最大的感觉就是如话家常般平淡质朴。无论要讲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他首先一定会不紧不慢地叙说故事发生的地理和人文环境。这样的叙述就像是潺潺流过的河水,不喧闹、不沉闷、不因人事而变。《晚饭花》里开始的一段对于李家巷的叙述就令人印象深刻:

这是一条南北向的巷子,相当宽,可以并排走两辆黄包车。但是不长,巷子里只有几户人家。西边的北口一家姓陈。这家好

像特别的潮湿,门口总飘出一股湿布的气味,人的身上也带着这种气味。他家有好几棵大石榴,比房檐还高,开花的时候,一院子都是红通通的。结的石榴很大,垂在树枝上,一直到过年下雪时才剪下来。陈家往南,直到巷子的南口,都是李家的房子。

往往寥寥数百字,一个恬淡的小巷景象就跃入眼帘。读汪老的文章,就好像聆听一位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话语平常,但饶有滋味。正如他自己曾经说过:“??我是希望把散文写得平淡一点,自然一点,家常一点的。”故事的情节或欢快、或悲伤、或挣扎、或无奈,但这些风景在他的笔下仿佛跃然而生,永远不会改变。

汪曾祺的作品中还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很难遇见大悲大喜的描写。尽管他自己走过的人生岁月充满了艰难坎坷,但是藉由乐观的个性和率真的文笔,他的文字里很难看到那段荒唐岁月留下的痕迹,一张张面孔都仿佛游离在时间之外,有着自己的世外桃源,生活简单快乐,连仅有的不快也被一笔带过。人物心中那些欢乐或苦涩的瞬间,他并不会去刻意放大,而是以最平铺直叙的语言让这些情绪融入到周围的环境里。《受戒》的最后,小英子和明海的一段对话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你说话呀!”

明子说:“嗯。”

“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明子大声地说:“要!”

“你喊什么!”

明子小小声说:“要——!”

“快点划!”

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这段对话简简单单,没有任何刻意的心理描写,但是我们却能分明从明子的表情、声音和小英子的动作中充分感受到一种少男少女初恋情愫萌芽的喜悦。最后一段对于芦花荡的描写,单独看来平淡无奇,放在这里,却充满了生机盎然的活力和希望。而这份毫无修饰的纯真情感,无关名利,却很难让人不为之动容。再如《大淖记事》里巧云失身后的一小段描写:

这种事在大淖不是第一次发生。巧云的残废爹当时就知道了。他拿着这十块钱,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邻居们知道了,姑娘、媳妇并未多议论,只骂了一句:“这个该死的!”

巧云破了身子,她没有淌眼泪,更没有想到跳到淖里淹死。

人生在世,总有这么一遭!只是为什么是这个人?真不该是这个人!怎么办?拿把菜刀杀了他?放火烧了炼阳观?不行!她还有个残废爹。她怔怔地坐在床上,心里乱糟糟的。她想起该起来烧早饭了。她还得结网,织席,还得上街。她想起小时候上人家看新娘子,新娘子穿了一双粉红的缎子花鞋。……

巧云和十一子本已情投意合约定终身,却在这时候失了身,这本应是个悲愤交加的故事,换作现在的电视剧里,巧云恐怕是要哭哭啼啼地要死要活,痛苦一生。但是在汪老的文章里却看不到这份沉重。一番轻描淡写中,我们能够看清巧云和周围人的悲与愤,但更能看到大淖人民生命中的韧性和顽强,另一种更重要的情感在这里占据着主导地位,那就是敬重生命。这是一种对生命最朴素的致敬。

汪曾祺的文章中,人物的描写最为传神,尤其是一些民间的小人物,他们普普通通,却又因为正直、诚实或是“大隐隐于市”的绝技让人敬佩。这些小人物是汪曾祺笔下亦真亦幻的南方小镇中不可或缺的点睛之笔,或者说他文章里那些看似冗长无目的的环境描写,因为这些人物的存在而互相印证着“一方水土一方人”的道理:这些人物就应该生活在这样的世界中,这样的世界就应该培养出这样的人物,没有为什么,就是这样浑然天成。《鉴赏家》讲述了一个卖果子的小人物和一个大画家之间的故事,其中对于小人物叶三的描写是这样的:

到了一定的日子,他就来了。里面听到他敲门的声音,就知道:是叶三。挎着一个金丝蔑篮,篮子上插一把小秤,他走进堂

屋,扬声称呼主人。主人有时走出来跟他见见面,有时就隔着房门说话。“给您称——?”——“五斤”。什么果子,是看也不用看的,因为到了什么节令送什么果子都是一定的。叶三卖果子从不说价。买果子的人家也总不会亏待他。有的人家当时就给钱,大多数是到节下(端午、中秋、新年)再说。叶三把果子称好,放在八仙桌上,道一声“得罪”,就走了。他的果子不用挑,个个都是好的。

短短的一段描写,将卖果人叶三的正直、细致的个性和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平等、信任的情感描写得淋漓尽致。但叶三的秉性只是一个基调,小人物们往往有着不同于别人的长处,叶三的长处就是爱画、懂画。他的“懂”不艰深晦涩,不附庸风雅,往往是出于对生活最简单最朴实的观察,而季匋民却偏偏欣赏他的率真,正是基于这样的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叶三本身具备的特质,卖果人和大画家这两个有着很大阶层差距的人之间才会衍生出一种珍贵的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情感。在汪老日常讲叙式的笔下,这种情感显得格外悠远、坚贞,令人感动。

汪曾祺曾在一篇访谈中说道:“我希望我的作品能有益于世道人心,让人觉得生活是美好的,人,是美的,有诗意的。”汪曾祺的一生都在用笔挖掘寻常百姓身上的诗意和人性,以温情抚慰人间苦难,以善意反观世间百态,仿佛用温柔的声音告诉每一个人“这世间的苦难终究都会过去,希望一直都在”。阅读汪曾祺,需要一些耐心,需要一些幽默,更需要一些善意和爱。

篇二:汪曾祺小说读后感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

汪曾祺的小说就像一杯淡淡的茶,需要静下心来慢慢的品味。在质朴自然、清淡委婉中表现自己的独特乐趣。他力求淡泊,脱离外界的干扰,精心营构自己的艺术世界,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

在他的笔下有住在庵里的和尚、串村走户的女挑夫、手艺了得的锡匠、掏粪工、赶牛人,也有西南联大的文嫂、金昌焕等各式各样的人物,他们都不是什么达官显贵,都只是普通的老百姓,有的只有平平淡淡的不同的人生。他笔下的人物形象写的很真实,并不是好人全好,坏人全坏,写十一被打后,老锡匠去找人算账,打十一的那人也会害怕,村里的干部也对施暴的人进行了惩罚,《胡里杂记》中的那些富人小姐们去庙里的时候也会施舍给叫花子们一些钱。不过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些人物身上所体现出来的讽刺意味。如:明海和尚虽然是当家和尚,可是他距离那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的标准还差的很远,甚至可以说是一个都不具备,可是他还当得好好的。在《七里茶坊》中的赶牛人们在大雪天还要坚持把牛赶下山去,其中有段话是这样说的“头两年,大跃进,大炼钢铁,夜战,把牛牵到地里,杀了,在地头架起了大锅,大块大块煮烂,大伙儿,吃!那会吃了个痛快,这会儿,想吧!”这其中就是对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讽刺,还有《胡里杂记》中的李三,本来他应该管理市井中的叫花子的,可是对于有一批人他不管,而是在他们“收获”后去管他们要钱,讽刺味十足。 他的小说语言是一种散文化的语言,他常用细致的语言描写周围的环境、人物形象等。他曾在《大淖记事》中这样描写“淖,是一片大水,说是湖泊,似还不够,比一个池塘可要大的多,春夏水盛时,是颇为浩淼的,这是两水道的河源??”后面还有相当细致的描写,在写到小英子的外貌时“小英子这天穿了一件白夏布上衣,下边是白纱布的裤子,赤脚穿了一双龙须草的细草鞋,头上一边插着一朵栀子花,一边插着一朵石榴花。”汪曾祺经常用一些细致的外貌描写和语言描写来塑造一个人物形象。这些语言给人以散文美的感受,可以说是“散”和“淡”的完美结合,但就是这样一种散文化的平淡语言给他的小说平添了一份特殊的韵味。虽然是散文化的语言来写小说,有“形散”的嫌疑,但是从他的小说中其实不难看出他的情节安排其实是很紧凑的,如《受戒》中明子随舅舅去出家的时候就遇见了小英子,后来又相继遇见了几次,而且文中也说过和尚是可以娶亲的,这样发展到最后小英子问明子愿不愿意让她做他媳妇这里,一切都是水到渠成的。他的有些故事情节安排的很巧妙,如《陈小手》中先是描写陈小手的手是如何的小,他接生是如何的厉害,接着写那个军官的夫人难产了,接生婆们都束手无策,这时就有人提议要陈小手来,然后描写陈小手是如何费劲力气成功接生的,接着是军官的感谢,到这里似乎都没什么出彩的地方,直到后来出现的那一声枪响,这时读者才如梦初醒般回过神来,也就是这一个结局让全文的境界提升了。让人唏嘘军官的无耻以及陈小手的悲哀。《鸡毛》也同样是这样,小说中主要描写了文嫂这样一个人,她是一个守本分的寡妇,生活在一群“不正常”的西南联大的学子之中,独自抚养着自己的女儿,好不容易女儿大了,出嫁了,她的日子也慢慢变好了,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天她发现她不见了三只鸡,找了好久也没找到,后来女儿回来了,告诉他女婿出车祸了,要去收尸,这时又适逢西南联大学子毕业,文嫂去收拾宿舍,在金昌焕的宿舍里发现了鸡毛,金昌焕一直以来都是这西南联大中最正常的人,文嫂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金昌焕会用她的瓮罐煮鸡肉吃,这时的文嫂再也忍不住了,一直悲泣“我的鸡,我的鸡??”似乎

要将她一辈子的委屈全说出来,这样的结局不禁让人在想何谓“正常”何谓“不正常”,这个故事看似没有什么波澜,实际上一切都已经埋下了伏笔,小说中特意交代说西南联大除了金昌焕没有一个人是“正常的”,他还经常借文嫂的翁罐煮肉吃,这实际上都埋下了伏笔,这似乎和欧亨利式结局有异曲同工之妙,汪曾祺式的这种结局方式值得品味。

篇三:汪曾祺读后感

法国雕塑大师罗丹曾说过:“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汪曾祺先生就是这样一位智者,他擅于将生活中的琐碎杂乱串联成一幅幅生动别致的画卷。汪老的笔调平淡质朴,贴近生活细节,不追求华丽辞藻的刻意堆砌,不注重观念思想的有意灌输,在他的文章中,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样自然纯朴,却又意味深长。古云文如其人,汪老一生处事淡泊、不计名利,即使身处逆境,也心境释然,人格魅力令人景仰。在被打为右派下放张家口劳作的日子里,他奉命画出了一套马铃薯图谱。他认为在马铃薯研究站画图谱是“神仙过的日子”,画完一个整薯,还要切开来画一个剖面,画完了,“薯块就再无用处,我于是随手埋进牛粪火里,烤烤,吃掉。我敢说,像我一样吃过那么多品种的马铃薯,全国盖无二人。”汪先生的品行心境决定了他散文创作的独特风格,读汪老的散文,犹如在和一位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拉家常,虽然话语平实,但饶有风趣,令人回味无穷。

(一)汪老散文之贴近生活

拜读过汪先生的诸多散文之后会发现,他所写散文的主题大都是生活中的凡人小事,都是我们平常生活中遇见却未细心留意的人或物。如《夏天》中对夏天景色的细微描写,《泡茶馆》对茶馆里的闲人趣事的生动刻画。汪老从细小的视角嵌入,写凡人小事,记乡情民俗,谈花鸟虫鱼,考辞章典故,善于捕捉生活中的平凡之美,并于平凡事物中发现不平凡的趣味。

现代社会下的都市人生活节奏加快、生存压力剧增,他们沉浸于工作和学习中,闲情逸致都抛之脑后,对于身边平凡的人或物他们无暇顾及。除了工作学习,他们无法体会到生活的其他乐趣,他们的世界被物欲所包围着,周围一切平凡美好的事物都与他们划清界线,他们将自己局限在自我的小世界里,然而社会生活的喧嚣与紧张唯有透过心灵的恬淡与灵静才能得到调剂与释放。许多读者喜爱汪老也正是被他对凡人小事的审视与关注所吸引,在汪老的散文中可以感受到心灵的愉悦和净化,进而对周围环境有了重新的注目。

(二)汪老散文之平淡质朴

汪曾祺先生曾说过:“我觉得伤感主义是散文的大敌。挺大的人,说些姑娘似的话…… 我是希望把散文写得平淡一点,自然一点,家常一点的。”正如汪老所言,他的散文中至始至终弥漫着平实主义风味,散文语言简单易懂,曾有评论家评价汪老的语言十分特别,拆开来看,每一句都很平淡,但放在

一起,就别有一番味道。个人比较喜欢汪先生的《多年父子成兄弟》,文章笔调朴实,如拉家常,但却字里行间中折射出父子之间无需言语表达的亲情。

(三)汪老散文之以小见大

汪先生的散文并不是一味描写生活琐事,他对事物往往有其独到的见解感悟和奇妙的审美发现,擅于以小见大,透过事物的现象看到本质。如汪老在其散文《吃食和文学》中谈到苦瓜到底是不是瓜时,最后从苦瓜想到文学创作,他说作家应该口味杂一点,不能对自己没有看惯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汪先生这种生活中的敏思与睿智,是值得我们所提倡与奉行的。“我思故我在”,不断的思考才能迸发生命的灵感。

(四)汪老散文之乐观豁达

先生的散文格调向我们展示的永远是乐观向上的精神与内涵,这与他一生淡泊名利、追求恬然自得的生活方式有关。现在的很多艺术过于浮躁,无病呻吟,汪曾祺先生则是要从内容到形式上建立一种原汁原味的“本色艺术”或“绿色艺术”,创造真境界,传达真感情,引领人们到达精神世界的净土。从汪老散文中散发出来的豁达精神对于我们的人生是一种鼓舞,不管经历多大挫折与磨难,坚信曙光的到来,保持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态,享受人间的悲欢离合、酸甜苦辣。当我们真正以乐观胸怀视之,我们会发现任何的困难都只是成功道路上的基石。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一:读《汪曾祺散文》有感

读《汪曾祺散文》有感

暑假,我买了一本《汪曾祺的散文》。本想在闲暇之余读这本书消磨时光,那知道却对其手不释卷。

《汪曾祺散文》描绘了各个地区风情,人物特色,民风习俗,以及地方特产,这一切,都使人耳目一新

人物传记,上到文学家,下至普通平民,一切都是汪曾祺先生所接触的人。我印象最深的是《吴大和尚和七拳半》这个故事。书中描写了两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含辛茹苦的吴大和尚和矮的出奇的七拳半。他们都是旧社会的普通平民,他们都有烧饼店,却拥有不同的故事,吴大和尚开烧饼饺面店,有妻小,本来是个幸福的家庭,结果他的妻子跑了,留下了他孤单一人看家;七拳半是个体户,他也有个烧饼店,而且生意兴隆,作者对其充满了期望。他们的故事真切再现了旧社会的平民风貌,仿佛再现了那时的乡村生活,其乐融融的家庭,街头孩子们的欢声笑语,农民在田里辛勤的劳动.这一切有苦有甜。妈妈读了这本书后,津津乐道:“我好像回到了童年!”虽然我是没有体验过乡村生活,但在汪曾祺的散文中,仿佛能感到乡村生活的酸甜苦辣。相信汪曾祺先生也是很怀念吧!

汪曾祺先生写的小说,我感到的是一种亲切,一种情调。他在写人的时候,总是对别人表达一种尊敬;写景物的时候,总是显现对江山大河的热爱;写美味的食物的时候,是一种向往。字里行间都是

很实在的,不像别的一些文章,描绘的龙飞凤舞,其实文章只是空荡荡的。汪曾祺先生的文章更是纯真的,美好的。我们应该像他一样,对人他友好,对事物认真。书中也描绘了他的老师为人处事,待客之道,也应该值得的我们学习。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是听一位经历抗战、解放战争的历史老人在向我们娓娓动听地述说生活小事。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看到了曾经的西南联大教授们的风采。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读到了中国文人不屈的傲骨。

篇二:汪曾祺 读后感

“夏天的早晨真舒服。空气很凉爽,草上还挂着露水(蜘蛛网上也挂着露水),写大字一张,读古文一篇。夏天的早晨真舒服。”《夏天》

如此平淡质朴,如话家常的文笔有几人写得如此惬意?惟恐只有汪曾祺能做到了。品读汪曾祺的散文,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如《葡萄月令》 “然后,请葡萄上架。把在土里趴了一冬的老藤扛起来,得费一点劲。大的,得四五个人一起来。“起!——起!”哎,它起来了。把它放在葡萄架上,把枝条向三面伸开,像五个指头一样的伸开,扇面似的伸开。然后,用马筋在小棍上固定住。葡萄藤舒舒展展、凉凉快快地在上面呆着。

读到这里,我不由得笑了,绘声绘色的描述让我似乎看到了葡萄藤老爷般呆在架子上。 这便是汪曾祺的散文所带来的感觉享受。读汪曾祺的散文处处可见这样的文笔,行文中透着淡泊宁静,即使人生的酸甜苦辣也能被他写出不同的韵味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是听一位经历抗战、解放战争的历史老人在向我们娓娓动听地述说生活小事,而在倾听之中,这种生活小事似乎更是一种无形中的人文和历史教育。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看到了曾经的西南联大教授们的风采,我们读到了当时人们对于政治、文化的评判,我们如同读一位历史老人的故事。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读到了中国文人不屈的傲骨,看到了中国学者在艰苦的环境中对思想与学术的孜孜追求.......

《多年父子成兄弟》,其中:“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该由他们自己来设计。一个想用自己理想的模式塑造自己的孩子的父亲是愚蠢的,而且,可恶!另外作为一个父亲,应该尽量保持一点童心。”这话让我深受触动,父子之间能做到这样少见。

微尘见世界,我只能这样说。

篇三: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心灵的净土

《读汪曾祺散文有感》

这是我第一次碰触汪老先生的文字。之所以用“碰触”是因为我无法在匮乏的词库里找出一个更贴切的词来形容这种久违的辛劳,笃实,清甜微苦的细珠润语。汪老是经过那场革命考验过的人,却在字里行间有着不同于老舍的超俗;不同于冰心的细润;不同于秋沅的诙谐。这点在于我是难能可贵的。

品着品着,伴着午后微暖的阳光,透过窗拍打在我的身上。我恍惚间有种若即若离,童真,无奈,幽默,心酸之矛盾感;恍惚间有种赤足漫步于沙滩边,捡拾水花清润的触感,那种幸福的温度,是无法言喻的。试想着,有个足够明亮的花园,生长着巴根草,芝麻,虎耳草,紫苏;栖息着土蜂,蝉,天牛,螳螂,斑鸠如此种种生灵的乐土,我的童年可以畅快淋漓,无畏的度过,那必是一个优美的意境;试想着,有个足够多水的地方,那里有河堤,墙垛子,竹蒿,大船,也有贴水飞的野鸭子,撑蒿人,船老板的家眷,和四面扑打的鱼鹰,我必可以在那里——水乡高邮。肆意的赤足奔跑,任凭将那冷冷的笑声与烦恼都改写成那午后的每一抹暖入心扉的阳光。嗬,心都醉了。 我于是便摸索着,这苍劲的笔锋必是经历了岁月的沉淀,风吹过,雨淋过,宛如幽谷里一朵安心的幽兰;霜欺过,雪压过。宛如月光里默默沉思的绿荷。另一方面,我始终无法理解这乐观幽默的语言为何书在那个特殊的时期——文化大革命,就像在冬日黝黑却坚韧的树枝,在寒冬映衬下宛若水墨画的树枝,突兀的生长着一朵极艳丽饱满的

花。那花是毫不忌讳的长着,如此骇俗又如此平实。使人在惊叹其美丽的同时又无疑对它的遭遇感到惋惜;在惋惜之余又为它产生敬佩和畏意了。

再准备从窗前的躺椅上起身时,却再也离不了那种纯净,真实朴实的语言。它虽没有如我最爱的秋沅的文字那般如散发暖暖光芒的珍珠,打磨着我柔软的心,却也有闪烁着正义和尊严,友谊和爱,继而成为引领我走向成功智慧的那一方净土。

汪曾祺文集读后感


汪曾祺文集读后感范文一

这一两个月来,很多很多我仰慕已久却绝不能得见的老人会偶然出现在我的梦里,好奇特,以至于让我觉得如果没有几句话记下我的梦会让我遗恨。

读《汪曾祺文集》后,我梦见那位可爱的汪曾祺。之所以用可爱来形容汪曾祺,是因为他的笔触里没有华丽、没有异想不到,即便在生活贫困的年月他也能保持那种特有的风度,用一种几近调侃的调调述说他在抗日战征时期的西南联大读书生涯,每次读及他大学时代的那些小故事,你会产生错觉,会误以为抗日战争时期是昆明城在演习娃娃过家家,不是吗?你看汪曾祺的那些同学,人家忙里偷着乐呢许多许多的男生在跑警报的时候会手拿着女生喜欢的花生、瓜子,在女生的宿舍门口等候,所以跑警报的时期也是他们谈恋爱的绝佳时候,所谓的患难见真情,于是在这千百次的警报中,有些女生发现只有一个是真情的,有的女生则发生多个真情实意的男生,当然他们也会在防空洞里写对联、写诗,好玩吧!但也有不怕死的不跑警报的个例,如一个女生总是趁别人跑警报的时候洗澡,等那些人从防空洞里出来,人人排队洗澡时,她却好逍遥。还有另一个男生,警报响了他也跑,可他不进防空洞,他来回在路上看,看有没有跑得急跑掉的财物或手饰,当然也偶有所得。当然,汪曾祺书中不仅仅是那些跑警报的人没有怨言,连十年文革的劳动改造也让他在文字中淡化了哀伤,不信你可以看看他是怎样写老舍在一个寒冷的清晨,一个冬日如何被逼无耐投太平湖自尽的。

其实在大学里就老听爱好文学的舍友提起汪曾祺,在她的眼睛里,汪曾祺的书是通俗易懂的,没有我们所读的哲学书籍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架势,汪曾祺的人是可爱的,尽管着书立学,可是没有学者的讲究,但是那个时候的我一付除了课本其余都不读的懒散作风,让我与汪曾祺擦肩而过。时至今日翻阅两遍《汪曾祺文集》后,才有了相见恨晚的感觉。想想,如若早在十年前我有幸拜读,会不会让我人生更积极、更乐观、更阳光些?是呀,日子就是这样的,愁是一天,乐也是一天,为什么不像他一样,每天整装待发时放下生活的重负,淡化郁闷与忧伤,快乐的、轻松的生活呢?

其实我很爱汪曾祺的文章,还有另一重意思,我是一个爱臭美的小女子,不但爱美衫、美裙还酷爱美食,但凡我有机会外出,必会想方设法到当地的菜市逛逛,然后带回一堆的特色调味品或干货,比如从成都带回鹃城豆瓣、花椒、核桃花、虫草花,从重庆带回秦妈火锅料和桥头火锅料,从武夷山带回岩耳和红菇,从龙胜带回煲汤的三七根和油茶果子等,把这些个宝贝收集回来,细细研究煮法,用一道道小菜赢得品尝者的赞许和期待,即是我游玩回家对旅途的另一种回忆。因此,对一个文章中也会提及美食的作者,我便如同面见了知己一般,汪曾祺,您说的家乡出产的高邮双黄咸鸭蛋,西湖糖醋鱼现在还是那时的味道吗?

汪曾祺文集读后感范文二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子弟,所以文字多有受其影响。《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内容。《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小说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此外他的书并不是特别流行的那种。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此外,可以看得出汪氏的做人处世之淡泊态度,很有才华但是缺非常地内敛谦恭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秦少游的同乡,我也可以攀上老乡的江南之地。水乡之地的人文历史故事,不比高原北方的粗放豪爽,但是却很耐人寻味。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汪后来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写和回忆。所以有人也称他的文章为乡土文学,但是他却并不认同。我以为汪最看重的文学品质是平淡自然,他的文章里也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平淡自然,也是他的文章最主要的特征。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一直就在南方或是北方,我可能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对于我的父母来说,他们是读大学的时候才从南方到了北方,后来就再没有能回去,他们不也是一直在流浪吗?人类命运有一定的重复性,没有根的人,这样才可以四处漂泊,并不觉得有什么难过,或者说是一种自然的选择。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直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现代许多人,不再有那么多故土的观念,是因为生活的质量决定一切其他,故乡的观念必须淡化。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只有在离开了故乡的时候,故乡才有它极其不可抗拒的魅力。就像汪曾祺,沈从文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没有失去的人是不知道其宝贵的地方和意义的。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所以,故乡的人应该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汪的书所表达的对故乡的怀念,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普遍情怀,对于我来说,是勾起我的思乡之心,引无限共鸣之意的好书。

汪曾祺作品选读后感1000字:汪曾祺作品选读后感


读《汪曾祺文集》后,我梦见那位可爱的汪曾祺。之所以用可爱来形容汪曾祺,是因为他的笔触里没有华丽、没有异想不到,即便在生活贫困的年月他也能持续那种特有的风度,用一种几近调侃的调调述说他在抗日战征时期的西南联大读书生涯,每次读及他大学时代的那些小故事,你会产生错觉,会误以为抗日战争时期是昆明城在演习娃娃过家家,不是吗,你看汪曾祺的那些同学,人家忙里偷着乐呢许多许多的男生在跑警报的时候会手拿着女生喜欢的花生、瓜子,在女生的宿舍门口等候,所以跑警报的时期也是他们谈恋爱的绝佳时候,所谓的患难见真情,于是在这千百次的警报中,有些女生发现只有一个是真情的,有的女生则发生多个真情实意的男生,当然他们也会在防空洞里写对联、写诗,好玩吧!但也有不怕死的不跑警报的个例,如一个女生总是趁别人跑警报的时候洗澡,等那些人从防空洞里出来,人人排队洗澡时,她却好逍遥。

还有另一个男生,警报响了他也跑,可他不进防空洞,他来回在路上看,看有没有跑得急跑掉的财物或手饰,当然也偶有所得。当然,汪曾祺书中不仅仅仅是那些跑警报的人没有怨言,连十年文革的劳动改造也让他在文字中淡化了哀伤,不信你能够看看他是怎样写老舍在一个寒冷的清晨,一个冬日如何被逼无耐投太平湖自尽的。

其实在大学里就老听爱好文学的舍友提起汪曾祺,在她的眼睛里,汪曾祺的书是通俗易懂的,没有我们所读的哲学书籍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架势,汪曾祺的人是可爱的,尽管着书立学,但是没有学者的讲究,但是那个时候的我一付除了课本其余都不读的懒散作风,让我与汪曾祺擦肩而过。

时至今日翻阅两遍《汪曾祺文集》后,才有了相见恨晚的感觉。想想,如若早在十年前我有幸拜读,会不会让我人生更用心、更乐观、更阳光些是呀,日子就是这样的,愁是一天,乐也是一天,为什么不像他一样,每一天整装待发时放下生活的重负,淡化郁闷与忧伤,快乐的、简单的生活呢。

其实我很爱汪曾祺的文章,还有另一重意思,我是一个爱臭美的小女子,不但爱美衫、美裙还酷爱美食,但凡我有机会外出,必会想方设法到当地的菜市逛逛,然后带回一堆的特色调味品或干货,比如从成都带回鹃城豆瓣、花椒、核桃花、虫草花,从重庆带回秦妈火锅料和桥头火锅料,从武夷山带回岩耳和红菇,从龙胜带回煲汤的三七根和油茶果子等,把这些个宝贝收集回来,细细研究煮法,用一道道小菜赢得品尝者的赞许和期盼,即是我游玩回家对旅途的另一种回忆。

因此,对一个文章中也会提及美食的作者,我便如同面见了知己一般,汪曾祺,您说的家乡出产的高邮双黄咸鸭蛋,西湖糖醋鱼此刻还是那时的味道吗。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精选


说起作文大家应该都不陌生,作文常常能启迪智慧、滋润心灵。若作文有写作上困难,是可以参考一些别人的文章。小编花时间整理了《汪曾祺散文》读后感,如果您喜欢本文可以分享给身边朋友喔!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1

无论从哪个角度说,汪曾祺的都称得上是一篇奇文!

一篇优秀的散文,必然深深打上作者的烙印。我们能从字里行间看到作者的人生经历、爱憎好恶、气质秉性、品格风骨。总之,我从作品里,看到了作者自己。

汪曾祺是西南联大的高才生,沈从文的得意弟子,比较典型的学院派作家。我们从《跑警报》的选材里,依然可以发现这样独特的人生经历的影响。

初读文章,我们会发现文章中涉及的内容很多,表面看似乎信手拈来、随口道来、没有什么章法和匠心,如果我们细读下去,我们会发现这一个个故事之间是有着很强的内在关联的,它们被一个灵魂统摄着,那就是汪曾祺的独特的人生经历、独特的人生态度、独特的审美趣味。

文章开头,作者借一个发生在联大师生之间的故事来说明“昆明警报之多”——教授问学生上节课讲到哪里了,一女生回答讲到‘现在已经有空气警报,我们下课’,教授是渊博而率性的,女学生是认真到了有些迂腐的程度但仍然不乏可爱天真的。这就是身为联大才子的汪曾祺的趣味,汪曾祺的记忆。

这样的例子文中俯拾即是。夹着一卷温飞卿或李商隐的诗慢慢走向郊外马姓同学;坐在教室里上课,居然能感觉到五华山挂了三个红球的侯姓同学;在躲避空袭时忙里偷闲用碎石子拼出的对联“人生几何,恋爱三角;见机而作,入土为安”的联大师生;把逻辑推理用到了捡金子上居然成功的哲学系研究生;跑警报时必带研究印视若性命的情书的研究印度哲学的金先生;别人跑警报时痛快洗头的罗姓女同学和在炸弹乒乒乓乓声中神色不动搅和冰糖莲子的郑同学。

汪曾祺笔下的,都是奇人,异人!他们才华横溢,极具个性,有点固执,有点迂腐,有点天真,有点浪漫,率性而为,颇有魏晋文人的风骨和气度。

文中有几处描写,看起来似乎是闲笔,但我以为恰恰是能表现汪曾祺独特的文人趣味和风度的。

一处是对西门驿道的描写。驮着货物的马帮,赶马的马锅头侧身坐在木鞍上唱着呈贡的调子,特别是作者注意到了马锅头的特殊装束,马锅头吹口哨没有撮唇而吹的,鞋帮上都绣着花。斜阳古道上的这种情景,在作者眼中很有一点浪漫主义的味道,会引起远客的游子的一种淡淡的哀愁。

另一处是关于坟头的描写,作者注意到了坟多有碑,碑上除了刻下坟主的名讳,还刻出“×山×向”,并开出坟茔的“四至”。作者说:“这大概也是一种古风。”

第三处是关于马尾松和关东糖的描写。

“有一片碧绿的马尾松,树下一层厚厚的干了的松毛,很软和,空气好,——马尾松挥发出很重的松脂气味,晒着从松枝间漏下的阳光,或仰面看松树上面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都极舒适……”

“厚厚的干了的松毛”“很重的松脂气味”“晒着从松枝间漏下的阳光”“仰面看松树上面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如果不看全文,一定以为这是一个细腻、多情的读书人于富足悠闲的生活中发出的惬意的感叹。但是,放在敌机轰炸、性命攸关的“跑警报”的大背景下,就着实令人惊叹和欣羡了!

《跑警报》是以残酷的日本侵华战争为背景的,但是在文中我们看不到硝烟弥漫,看不到人仰马翻,看不到生离死别,看不到惊慌失措。并不是作者有意美化战争的惨烈,有意淡化战争给人的伤害,与其说作者是在描写客观的侵略和避难场面,不如说作者是在续写内心的感受——无论情势多么紧急,他的内心永远

是平静而从容、强大而美好的。所以,留在他记忆里的首先不是敌机的疯狂残暴,而是斜阳古道上唱着呈贡调子的马锅头,是马锅头鞋帮上的绣花,是“一击铁片,丁的一声,一块糖就震裂下来了”的“丁丁糖”,是“个大皮薄仁饱”的松子,是有着古风的碑文,是“松树上面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

这让我想到了孔子。“孔子穷乎陈蔡之间,藜羹不斟,七日不尝粒。”“不得行,绝粮。从者病,莫能兴。孔子讲诵弦歌不衰。”孔子处于绝境仍能“讲诵弦歌不衰”,汪曾祺承袭了这种儒人的气度和风骨,难怪被后人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

汪曾祺是一个多才、浪漫、敏感的旧式文人,同时又是在俗世生活中活得投入而有滋有味的人。所以他才会选择这样一些旁人不会理会、不会入文的材料去写,显示出它独特的审美趣味和境界。这在汪曾祺的很多文章中都有体现。

就像他在《花园》里写的那样:“园里什么花开了,常常是我第一个发现的。”“我不爱逛商店,爱逛菜市。看看那些碧绿生青、新鲜水灵的瓜菜,令人感到生之喜悦。”

谈到他被打成右派下放劳动以后的生活,他在《随遇而安》里说,“我当了一回右派,真是三生有幸。要不然我这一生就更加平淡了。”他写“自己成了喷波尔多液的能手”;他用戏剧油彩给工人化妆,“这比粉妆要漂亮得多”;还完成了一部“巨著”——《中国马铃薯图谱》;他给北京的朋友写了一首诗,其中有“坐对一丛花,眸子炯如虎”,并感叹“:“白天画图谱,夜晚灯下读书,如此右派,当得!”

再来体会《跑警报》最后一段话:

他们不知道中国人的心理是有很大的弹性的,不那么容易被吓得魂不附体。我们这个民族,长期以来,生于忧患,已经很“皮实”了,对于任何猝然而来的灾难,都用一种“儒道互补”的精神对待之。这种“儒道互补”的真髓,即“不在乎”。这种“不在乎”精神,是永远征不服的。

正是这种对突然而来的变故、灾难“不在乎“的精神,这种在俗世生活中自得其乐的入世态度,造就了一代奇人和他的奇文。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2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子弟,所以文字多有受其影响。《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内容。《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小说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此外他的书并不是特别流行的那种。

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此外,可以看得出汪氏的做人处世之淡泊态度,很有才华但是缺非常地内敛谦恭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秦少游的同乡,我也可以攀上老乡的江南之地。水乡之地的人文历史故事,不比高原北方的粗放豪爽,但是却很耐人寻味。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汪后来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写和回忆。所以有人也称他的文章为乡土文学,但是他却并不认同。我以为汪最看重的文学品质是平淡自然,他的文章里也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平淡自然,也是他的'文章最主要的特征。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一直就在南方或是北方,我可能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对于我的父母来说,他们是读大学的时候才从南方到了北方,后来就再没有能回去,他们不也是一直在流浪吗?人类命运有一定的重复性,没有根的人,这样才可以四处漂泊,并不觉得有什么难过,或者说是一种自然的选择。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直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现代许多人,不再有那么多故土的观念,是因为生活的质量决定一切其他,故乡的观念必须淡化。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只有在离开了故乡的时候,故乡才有它极其不可抗拒的魅力。就像汪曾祺,沈从文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没有失去的人是不知道其宝贵的地方和意义的。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所以,故乡的人应该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汪的书所表达的对故乡的怀念,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普遍情怀,对于我来说,是勾起我的思乡之心,引无限共鸣之意的好书。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3

最早开始读汪曾祺的作品,是在高中时学校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本汪曾祺的作品选《梦故乡》,作为课外阅读的内容,语文老师还专门开辟了课程给我们讲析其中的一些经典作品。我依然记得语文老师在上面讲课,下面的我渐渐被汪老书中描写的世界吸引,几节赏析课下来,这本书已经被全部读完。

我是一个高邮人,是汪曾祺正宗的同乡。他在许多作品里以高邮为原型所描写的南方小镇,和我所见到的这些年来的高邮有些一样、又不太一样。这些年来的高邮和别的所有地方的县城一样,竖起了高楼大厦,建起了宽阔的广场,从前小巷前后的住家都变成了整齐统一的住宅小区;但是如果在运河堤上向下望去,就能看到有着密密麻麻老房子的街区和最初记忆里的高邮并无二致,要是再深入老城,走进那些幽深安静的小巷子,看到房前屋后的花花草草和古旧的窗棱门板,就会觉得时光仿佛在此刻倒流,依稀能看见一些汪老作品中小镇的影子。

汪曾祺的作品给人最大的感觉就是如话家常般平淡质朴。无论要讲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他首先一定会不紧不慢地叙说故事发生的地理和人文环境。这样的叙述就像是潺潺流过的河水,不喧闹、不沉闷、不因人事而变。《晚饭花》里开始的一段对于李家巷的叙述就令人印象深刻:

这是一条南北向的巷子,相当宽,可以并排走两辆黄包车。但是不长,巷子里只有几户人家。西边的北口一家姓陈。这家好

像特别的潮湿,门口总飘出一股湿布的气味,人的身上也带着这种气味。他家有好几棵大石榴,比房檐还高,开花的时候,一院子都是红通通的。结的石榴很大,垂在树枝上,一直到过年下雪时才剪下来。陈家往南,直到巷子的南口,都是李家的房子。

往往寥寥数百字,一个恬淡的小巷景象就跃入眼帘。读汪老的文章,就好像聆听一位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话语平常,但饶有滋味。正如他自己曾经说过:“??我是希望把散文写得平淡一点,自然一点,家常一点的。”故事的情节或欢快、或悲伤、或挣扎、或无奈,但这些风景在他的笔下仿佛跃然而生,永远不会改变。

汪曾祺的作品中还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很难遇见大悲大喜的描写。尽管他自己走过的人生岁月充满了艰难坎坷,但是藉由乐观的个性和率真的文笔,他的文字里很难看到那段荒唐岁月留下的痕迹,一张张面孔都仿佛游离在时间之外,有着自己的世外桃源,生活简单快乐,连仅有的不快也被一笔带过。人物心中那些欢乐或苦涩的瞬间,他并不会去刻意放大,而是以最平铺直叙的语言让这些情绪融入到周围的环境里。《受戒》的最后,小英子和明海的一段对话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你说话呀!”

明子说:“嗯。”

“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明子大声地说:“要!”

“你喊什么!”

明子小小声说:“要——!”

“快点划!”汪曾祺散文选读后感6篇汪曾祺散文选读后感6篇

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这段对话简简单单,没有任何刻意的心理描写,但是我们却能分明从明子的表情、声音和小英子的动作中充分感受到一种少男少女初恋情愫萌芽的喜悦。最后一段对于芦花荡的描写,单独看来平淡无奇,放在这里,却充满了生机盎然的活力和希望。而这份毫无修饰的纯真情感,无关名利,却很难让人不为之动容。再如《大淖记事》里巧云失身后的一小段描写:

这种事在大淖不是第一次发生。巧云的残废爹当时就知道了。他拿着这十块钱,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邻居们知道了,姑娘、媳妇并未多议论,只骂了一句:“这个该死的!”

巧云破了身子,她没有淌眼泪,更没有想到跳到淖里淹死。

人生在世,总有这么一遭!只是为什么是这个人?真不该是这个人!怎么办?拿把菜刀杀了他?放火烧了炼阳观?不行!她还有个残废爹。她怔怔地坐在床上,心里乱糟糟的。她想起该起来烧早饭了。她还得结网,织席,还得上街。她想起小时候上人家看新娘子,新娘子穿了一双粉红的缎子花鞋。……

巧云和十一子本已情投意合约定终身,却在这时候失了身,这本应是个悲愤交加的故事,换作现在的电视剧里,巧云恐怕是要哭哭啼啼地要死要活,痛苦一生。但是在汪老的文章里却看不到这份沉重。一番轻描淡写中,我们能够看清巧云和周围人的悲与愤,但更能看到大淖人民生命中的韧性和顽强,另一种更重要的情感在这里占据着主导地位,那就是敬重生命。这是一种对生命最朴素的致敬。

汪曾祺的文章中,人物的描写最为传神,尤其是一些民间的小人物,他们普普通通,却又因为正直、诚实或是“大隐隐于市”的绝技让人敬佩。这些小人物是汪曾祺笔下亦真亦幻的南方小镇中不可或缺的点睛之笔,或者说他文章里那些看似冗长无目的的环境描写,因为这些人物的存在而互相印证着“一方水土一方人”的道理:这些人物就应该生活在这样的世界中,这样的世界就应该培养出这样的人物,没有为什么,就是这样浑然天成。《鉴赏家》讲述了一个卖果子的小人物和一个大画家之间的故事,其中对于小人物叶三的描写是这样的:

到了一定的日子,他就来了。里面听到他敲门的声音,就知道:是叶三。挎着一个金丝蔑篮,篮子上插一把小秤,他走进堂屋,扬声称呼主人。主人有时走出来跟他见见面,有时就隔着房门说话。“给您称——?”——“五斤”。什么果子,是看也不用看的,因为到了什么节令送什么果子都是一定的。叶三卖果子从不说价。买果子的人家也总不会亏待他。有的人家当时就给钱,大多数是到节下(端午、中秋、新年)再说。叶三把果子称好,放在八仙桌上,道一声“得罪”,就走了。他的果子不用挑,个个都是好的。

短短的一段描写,将卖果人叶三的正直、细致的个性和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平等、信任的情感描写得淋漓尽致。但叶三的秉性只是一个基调,小人物们往往有着不同于别人的长处,叶三的长处就是爱画、懂画。他的“懂”不艰深晦涩,不附庸风雅,往往是出于对生活最简单最朴实的观察,而季匋民却偏偏欣赏他的率真,正是基于这样的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叶三本身具备的特质,卖果人和大画家这两个有着很大阶层差距的人之间才会衍生出一种珍贵的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情感。在汪老日常讲叙式的笔下,这种情感显得格外悠远、坚贞,令人感动。

汪曾祺曾在一篇访谈中说道:“我希望我的作品能有益于世道人心,让人觉得生活是美好的,人,是美的,有诗意的。”汪曾祺的一生都在用笔挖掘寻常百姓身上的诗意和人性,以温情抚慰人间苦难,以善意反观世间百态,仿佛用温柔的声音告诉每一个人“这世间的苦难终究都会过去,希望一直都在”。阅读汪曾祺,需要一些耐心,需要一些幽默,更需要一些善意和爱。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4

我想,就以这样的一个场景作为故事的开始吧。

那时候正值盛夏,窗外树影婆娑,夕阳血红。蝉鸣、京戏咿呀声、奶奶的切菜声汇成一首欢快的交响乐。爷爷坐着,打着扇子,看着电视。我问:"我可以看猪猪侠了吗?"爷爷答:"不行,等我看完。"我问:"这个又不好看,为什么要看呀?"爷爷笑了笑,并没有回答我。我又指着电视机追问:"这个叫什么呀?"爷爷答:"这是京剧,沙家浜。"奶奶唤我两三遍,我才极不服气的跳下沙发去吃饭。年幼的我不懂很多,比如京剧、比如我爷爷、比如汪老的作品。那勉强算是我第一次接触汪老的作品。尽管我的童年被沙家浜充斥着,但很遗憾,我不是个天赋异禀、情感丰富的小孩,对戏、对故事始终起不了太大兴趣。如今再回忆戏的情节已是十分困难,但我却很好的记住了汪曾祺这个名字。

目光再移至七岁的我。

我要搬去和父母生活,并准备上小学了。奶奶把玩具和衣服整理到小提包里,爷爷塞了几本书放进其中。爷爷奶奶很不舍。我走的时候没哭没闹,在离开后也不如小说里写的"思念泛滥成灾",这么一想我似乎是个极冷血的人。

念小学时常翻开爷爷送的书,我最爱的一本就是《受戒》。因为它是精装版,每个故事都附了很多彩图来自。那时候读故事,不过是走马观花。而且大部分时候都是通过插画了解故事的。现在想想,那画颇有丰子恺的味道。读完《受戒》只花了几天,将文章粗略地看过后,让我又震惊又觉得好玩的是,文中居然可以含骂人的话,如此直白而不加掩饰。并且语言通俗易懂。我十分欣赏这种"有话直说"的写作风格。他的故事也是那么有趣,让人心驰神往!那时候的我还闹出过很多笑话,就简单举一例。读《受戒》,幻想着有小英子家那样"像宝岛,三面都是河,西面有一条小路通向荸荠庵。岛上有六棵大桑树,夏天都结大桑葚。一个菜园子,瓜豆蔬菜,四时不缺"的居住环境。我还记得当时读完后便开始热衷于在花盆里种东西。那时小区里多樟树,我揣着樟树子便到家中花盆里种了起来。我也想在家种棵大树。把父母乐坏了。

上初中时学到《端午的鸭蛋》,总觉得趣味横生,恨不得将这一课上个好几百遍。那时候我是很"讨厌"鲁迅的,他的文章晦涩难懂,说话似乎有自己一套独特的风格。考试凡是出他的文章就令我抓狂。相比之下,在爱吃爱写的汪老的文集里,没有文人的考究和深刻思考的压抑,有的只是鸭蛋、马铃薯、腊肉、黄豆等吃食……他一样一样如数家珍。读来很快乐,酣畅淋漓。在那时会开始很情愿地去接触汪老的文字,但思想还是很幼稚的。再读《受戒》,则会为小英子和明海懵懵懂懂、简单可爱的爱情而会心一笑。注意到作者附注在文章末尾的"记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心里会有一些小小的撼动。读《迟开的玫瑰或胡闹》,看到唱戏的邱韵龙说:"今天不死,今天还吃"忍俊不禁,再结合他六十多岁重新恋爱的桥段,认为他就是一个滑稽而不老实的老头。汪老给我们展现的,是有烟火气的生活,不冷淡也不压抑。那时候,我认为这是一本有趣的书——有趣的作者塑造了一个又一个有趣的人和故事。

不久,我在家中收到了爷爷去世的消息,父母将奶奶接到家中来住。我没有去葬礼。那时候的我一连哭了好几天,《受戒》被我扔进了阁楼。我不知道,自己是在何谁赌气。我的童年好像被锁在了这本书里。很久很久,我都不愿也不敢打开。

临近中考时,我慢慢调整好心态,将爷爷的事放下了许多。碰巧一次在做研究作家语言风格的作业,我才想起,好久没有看《受戒》了,不如就拿它来完成作业。我再翻开此书,带着一点感怀,一点目的,细细地阅读起来。书中描写一位大娘的女儿:"白眼珠鸭蛋青,黑眼珠棋子黑,定神时如清水,闪动时像星星。浑身上下,头是头,脚是脚。头发滑滴滴的,衣服格挣挣的。"这段描写,让人看着心中顿生爽朗喜悦之情。就好像一件裁剪合体的布衣服,浆洗的干净,没一点褶皱灰尘。很久没看到这么明媚简单的语言了。讲到巧云和小锡匠暗生情愫时,他写道:"两人的情就好像天上的云,飘来飘去,下不成雨。"汪老的笔触是如此柔软动情,一如既往。

而之后的四读《受戒》,是在去年的寒假。偶然在书架发现它,没想到再打开它已是时隔多年。用了一个寒假去反复品味,这一遍下来的感觉可以说是大不一样。这一次吸引我的不再是图画、有趣淳朴的民风故事或干净纯粹的语言,而是岁月、人情的温度气息。《露水》中,一对唱戏男女相逢并搭伙卖艺为生,颇有"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他们互相照料,男人还教会女人新曲,为她伴奏。不久男人离世,女人烧了他的琴,又一个人唱回老戏。一切又在清晨的露水中归于平静。这段感情在露水中萌发,又在露水中安眠。他们又算什么呢?读到结尾,好像能隐约听到女人嘶哑的嗓音,一遍又一遍执着地唱着"你把那冤枉事对我来讲……"我不禁湿了眼眶,泪中有痛苦、不甘心,而后又在静谧之中化为一滩柔情和淡淡的悲伤。再读《迟开的玫瑰或胡闹》,邱韵龙已经不再是个让人取笑的老头,我对他多了好几分敬畏之情。他是一位在学戏时深受浪漫主义影响的可爱老头,他充满冒险精神,不忘初心,做自己想做的事。不仅引起我对生活追求的反思。如果是我,我真的能拿出如此大的勇气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吗?相比之下,我们似乎都是些俗人了。不过这篇文章真是狠狠地鼓励了我,给我很多启发。

汪老用他的笔塑造了许多人物:有天真可爱的明海和小英子、有苦命鸳鸯巧云和小锡匠、有唱戏的老不正经邱韵龙、有善良有主见的农村妇女小芳、有相依为命的盲人父亲和女儿……这些人物在我的脑海中是鲜活的存在,他们是不同的普通人,也是相同的不凡人——他们纯粹善良、淳朴乐观、简单美好。不论我读哪一篇,心头都会被这种未被压抑的人性美牵动着。大味至简,大味至简,说的就是如此吧。苏轼曾评价柳宗元的诗文,说它:"外枯而中膏,似淡而实美","发纤浓于简古,寄至味于淡泊"。如今我极想引来一用,来形容我对汪老这部作品的感觉。

在《邂逅》一文中,有这么一句话:"活在世上,你好像随时都在期待着,期待着有什么可以看一看的事。有时你疲疲困困,你的生命匍匐着像一条假寐的狗,而一有什么事来了,你醒豁过来,白日里闪来了清晨。"这好像我们现代人内心世界的缩影。上了高中,日子愈加忙碌起来,为了不可知的未来而奔波着。憧憬着美好未来和宁静生活,而又迫于各种压力繁忙不已,心里时常会有疲惫烦躁之感。但每每翻开他这本散文集,心总会悄然沉淀下来。

多年之后的我才明白这些东西于爷爷的意义。这份离家的礼物握在手中的分量重了许多。书中是爷爷想带我领略的人间草木,是他想带我感受的人间真情,是他想让我学会的平和心境。

有人说:"读《受戒》像是听汪老聊大天。"我会,也愿时常抽空跟这位老爷爷聊上几句。这算是生活的一种安慰。

江西省南昌市洪都中学

黄雯翌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5

微光,纱帘,素笺。

一米阳光探进窗扉,似轻纱自空中柔缓飘舞,闪烁着橙黄的,樱红的,温暖的光。一缕微风挟裹着草木的清新拂进窗内,衬着阳光下浮动的微尘,撩开扉页,送来蔓草自然的清香。

他,自书香门第走来,淡雅绝俗的言语是他的生活方式;生动鲜明的描写是他的至理名言;双瞳剪水,是他对峥嵘岁月的淡淡回忆;酒入豪肠,是他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沧桑矍铄的面容于眼前渐渐浮现,温厚哲理的话语于耳畔轻轻回响——"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更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走过战火纷飞的抗战时期,在兵荒马乱的繁尘俗世中,他依然保留着一颗宁静淡泊之心,用心体味,用笔记录下战乱年代一点一滴的小幸福。在文《跑警报》中,汪老如是言:"跑警报是谈恋爱的时候……跑警报可算同生死,共患难".在动荡不安的时局中,人人自危,又能有几人会注意到这细微的现象和人们忙而不慌的心理感受呢?唯有汪老,以一双擅于观察的睿智之眼,一颗素雅如兰的淡泊之心,以温暖的笔触,静静地勾勒出一幅繁忙却不失幸福的生活画卷,亦鲜活地描摹出自己内心深处感性而细腻的伊甸园。身处乱世思桃源,素心如兰淡雅香。汪老静静地教导我,善于捕捉细节的慧眼与知性细腻的善思之心最为可贵。

跨入坚韧沉稳的中老年时代,汪老将年轻时一颗焦躁不安的心轻轻安抚,把青葱岁月中的点滴回忆慢慢沉淀,于岁月长河、广阔文坛中交织、升华,终酿成一坛醇香浓郁的玉液琼浆。三分啸成文采,七分酿成情愫,绣口一吐便是绝世风采。正如文《豆腐》中所记:"砂锅豆腐须有好汤,骨头汤,小火炖……汤清而味浓……".汪老的一生正如这锅好汤,以聪慧才智为底,以人生阅历为料,以生活中的挫折和历练为文火,慢慢炖,静静熬,待汤内翻白,浓香四溢,方揭盖起锅。哇!一锅好汤,乳白中透着奶黄,这不正是汪老乐观诗意人生的缩影吗?袖舞斜阳四暮合,浓情诗意青莲馥。汪老轻轻的告诉我,怀着一颗淡泊朴素之心,带着一份热爱生活之情,并将之汇聚于文海中,融合于生命长河中,才是永恒的真谛。我想,这也正是汪老在茫茫文海中沉沉浮浮,虽历经岁月沧桑,却依然能历久弥香,于世间芳华处绽放的原因吧!

人间草木已纷菲,心间芳华始绽放。我相信,铭刻在我们心中的,不仅只是汪老的音容笑貌和散文随笔,他那在沉浮世俗中依然宁静豁达、淡泊致远的高贵品质,他那在滚滚红尘中依然能独守初心、执着前行的坚定信念,他那在峥嵘岁月中甘于默默沉淀、厚积薄发、始绽芳华的质朴而伟大的精神,更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6

他是一位乐观,爱好生活的美食家,作家——汪曾祺。他将自己对生活的观察,对美食的经验全都倾注在了笔尖上,写在了我读过的这本书上。

在他的家乡,高邮,承载了他对美食的最初看法。在我读完“端午的鸭蛋”的那段后,想着那蛋壳泛着淡青色;入口如嚼石灰;蛋白柔嫩,蛋黄如朱砂般的鸭蛋,我拿着书就让我妈妈买一些高邮的鸭蛋。当我尝了几口后,果真如此!后来几天,我学着汪曾祺去探索美食的世界。慢慢的,我便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在吃完小龙虾后要把指头上的油嗦掉,或者是吃大棒骨的时候一定要把骨髓吸出来。就算看似可笑,但我也深深地体会到了美食的趣味。

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篇章还是“跑报警”,这一段写的是他在上学时躲避日军轰炸的场景。文中说到,跑报警的时候,人们都是往水渠里跑,但是汪曾祺却每次都往松林里跑,因为那里有买松子的。虽然面临着日军残忍的轰炸,但是汪曾祺却能闲逸地磕着松子,去乐观的面对。虽说幽默,但这绝对是常人少有的。

汪曾祺时常在文章中把美食与家乡连接到一起。在《咸菜慈姑汤》中,从小时候厌恶慈姑,到因为久违了家乡的感觉而开始对慈姑有了感情,这些事情其实都说出了汪曾祺思乡的心情。

这位幽默,乐观的老作家用朴实无华的语句去征服了我们的心,但那些句子又仿佛充满了色彩,流光四溢。这些色彩,便是他对生活的看法。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7

汪先生的散文好在哪里呢?掩卷思考,说不清楚好在哪里,反正感觉好像就是在一个静静的冬夜,坐在火炉旁,手捧着一杯热茶;又好像在风和日丽的早晨,行走在小桥流水的江南;更多的时候,就是回到了童年,在体味童趣时,既感到温暖又感到淡淡的忧伤,“逝者如斯”啊。

就我的阅读水平,我想这篇散文之所以有如此的魅力,就在于作者用浑朴自然的文字,从小的视角楔入写凡人小事之美,于看似不经心、不刻意之中设传神妙笔,写出了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

通篇并没有多少景物的描写,而是用儿童的眼睛扫描花园。你看,花园的背景是灰青色、褐色、黑色的老宅,里面充满了影子——伸拔到无穷高的大柱子(儿童的眼里当然是“无穷高”),神堂屋里挂着的鸟笼和“永远眯着眼睛假寐的鸟(儿童的心理!)”。写园子里的草,并不写草如何青如何绿,而写“巴根草”的儿歌、“我”躺在草地上拉草根的声音、草根的甜味和似有若无的水红色、写“我”与草的“游戏”,写被草磨得发光的鞋底、写难闻的“臭芝麻”,一笔带过的虎耳草的腥味和紫苏的红色。写虫,写天牛、蟋蟀、鼻涕虫、蝉、蜻蜓、土蜂,都不是描写虫如何如何,而是写“我”与虫们的故事。写鸟,写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的鸟,写吃偷吃米粉,灶饭,碗儿糕的鸟,写自己养的鸟被猫吃了的“哭”。写花,也并不写花如何美,而是写供花,写掐花,写穿花,甚至写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以及它们是主人小姑姑,还有花匠、花房、含羞草、荷花……。通篇文章都是儿童纯净的眼睛看到的东西,都是儿童纯真的心灵里感受到的美。特别是土蜂的那段描写:

“好些年看不到土蜂了。这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我觉得它也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的,有点不配,因此常常愚弄它。土蜂是在泥地上掘洞当作窠的。看它从洞里把个有绒毛的小脑袋钻出来(那神气像个东张西望的近视眼),嗡,飞出去了,我便用一点点湿泥把那个洞封好,在原来的旁边给它重掘一个,等着,一会儿,它拖着肚子回来了,找呀找,找到我掘的那个洞,钻进去,看看,不对,于是在四近大找一气。我会看着它那副急样笑个半天。或者,干脆看它进了洞,用一根树枝塞起来,看它从别处开了洞再出来。好容易,可重见天日了,它老先生于是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神情中似乎是生了一点气,因为到这时已一声不响了。

在汪先生的笔下,蠢头蠢脑的土蜂,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那对东张西望的“近视眼”,拖着的肚子,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的神情,酣态可掬的小动物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了。而那个可爱的小男孩,觉得土蜂在花朵上撅来撅去有点不配而对土蜂的愚弄,则体现了童趣和对花朵、动物、花园、大自然的热爱。

独到的审美,也是这篇散文特点之一。美在身边,美在本分,真正具有可体验的美的特征的,恰好是真实的个体生存中的无时无刻不在的“小文化”“小话语”“小叙事”。《花园》让我感受到的艺术神韵,就在浑朴自然的文字中,在流淌在字里行间的文人的雅趣和爱好中,在小事的叙述和刻画中。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8

汪曾祺,中国最后一位士大夫,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当代文坛巨匠,抒情的人道主义者,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沈从文先生的入室弟子,最浪漫的散文集,最值得品味的浪漫作品,最值得回忆的艺术与生活的代表作。能与这本书相遇,更是小女子的荣幸。

古往今来,描写吃的文章倒是不少见,像老舍的《骆驼祥子》啊,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啊,许多许多,更是将美食描写的淋漓尽致,而汪曾祺先生的吃却更别具一格。虽平淡,像菜谱一般,却处处流露出人间真情,引来无限遐想。

我原本就爱好美食,以至于入神般去品味这篇文章,更是受益匪浅啊!内容呢,都是生活中的食物,而汪先生却写的行云流水,妙笔生花。例如在《故乡的食物》一文中,开头引用郑板桥的话:"天寒冰冻时,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听着这句话,有种特亲切的感觉,炒米比较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一般吃泡炒米,是要抓上白糖的,这便是郑板桥话中的含义。

还有种食物,叫"焦屑",就是用糊锅巴磨成碎末。它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无论是炒米还是焦屑,除了方便,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应急。当时,县境内开了仗,我们用这种食物度过的。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民,用一碗炒米,焦屑温暖着彼此的心灵。令我感到敬佩地是,作者在如此乱境之中,依然淡定从容,乐观安静,像文中说的:"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很好玩。"真是乐观啊!也是如此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啊!

在作者的吃的部分中,用简单的话语,写出了各种美味佳肴,可以称他为美食家了。

在这本书中,内容有叙事的,有抒情的,有释理的,这些散文文笔细腻,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中又渗透着作者丰富的社会生活和复杂的内心世界,真可谓一部让我受益匪浅的好书!

汪曾祺小说选读后感


汪曾祺小说选读后感范文一

汪曾祺是个很特殊的作家,他的文章很浅显,乍一看他的意思会容易明白,但是他文章的深层次的意境需要读者一品再品。

汪曾祺的故乡在江苏的高邮,高邮以它的咸鸭蛋着名,按汪曾祺自己的说法他的老家实在徽州。他的家境很是殷实。

《我的高邮》是汪曾祺回忆性的散文,书中为我们展现了高邮的风土人情,平实易懂的文字为我们勾勒出一幅幅生动的生活画面,同时画面中所带有的情感也是最真挚最动人。

书中的散文最让我感动的是《我的母亲》,汪曾祺描写了三位母亲。一位是她的生母,一位是他第一任的继母,还有一位是他第二任继母。文中集中笔墨刻画了第一任继母的形象,因为她陪伴汪曾祺成长,不是生母更似生母。汪曾祺的母亲在他三岁那年便不幸得了肺病过世了,因为年纪小的缘故他对生母并没有多少的映像,只是通过母亲的画像和母亲养病时所住的小房里面母亲所留下的遗物来回忆过世的母亲。汪曾祺是幸运的,他和他第一任继母很投缘,继母很喜欢他,对他如视己出,每次归宁回家都会抱着他和他同乘一辆黄包车回家;当汪曾祺忍不住大便,弄在了裤子里,继母帮他洗裤子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这份感情恐怕连很多亲妈都是望尘莫及的。文章中汪曾祺并没有多提自己对于继母的感情,他只说我可怜她,也爱她。这是需要多少的付出才会让一个孩子心里明白自己的爱。很不幸,他的继母也死于肺病。第二任继母嫁给汪父的时候,汪曾祺已经十七岁了,所以感情并没有之前的一位来得深厚。但是他依旧很敬重她,因为在汪父最困苦的时候陪伴在他身边的就是她。我想他们之间的亲情过多是一种客气。

汪曾祺是个细腻的人,他善于观察生活中的一些微小的细节,他把自己对于故乡高邮的爱幻化为笔下的文字,用质朴的语言为读者描绘了他记忆中的高邮,他所热爱的高邮。他记得高邮的过去同时也喜欢高邮的现在。

也许正是因为高邮质朴的民风影响了汪曾祺的笔风,让他的作品接地气,充满了生活的气息,而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文艺吧。

汪曾祺小说选读后感范文二

散:大略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恣态横生。

汪曾祺先生的作品自述都是不期而遇,行云流水的记录也注定了他的作品中不可磨灭的散文影子。一切景语皆情语。初读汪曾淇先生的作品不管是《复仇》、《老鲁》,还是其他的作品总有一股淡淡的韵味萦绕在心头。一切语句中都有着气氛,人性的气氛。不直接描写人物,只凭着这些气氛使读者体会出人物的性格、心理、活动,在字里行间都浸透了人物,这便是散文的精髓,也是汪曾祺先生一向所贯彻的。

我认为散不是追求或故意为之而能做到的。故意便破坏了散的自然与纯洁,散的意便会化散开去,这便失去了散的根。汪曾祺先生在序中说:我的另一个特点是:散。这倒是有意而为之。散并不是刻意便可描摹得出的,没有一种深邃的体会,不对自己所创作的作品怀有一种强烈感情的人,是吐不出几句金玉良言的。汪先生此处是没有意识到丰富的人生阅历,复杂的心路历程,百态的人性面目对他的创作产生怎样深远的影响,这些使他散得更加深刻。文章形的散,也是汪曾祺所追求的。布局严紧的小说,在他眼中就像是被铁箍捆绑住的南瓜,最终只能面临爆炸。信马由缰,为文无法,这才是汪先生的心向往之。

《诗大序》: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之志,发言为诗。诗是一种最普遍的艺术,如阳光一般散落在人类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诗的最本质特征是抒情美。无论是小说、散文、戏剧、最优美之处,无不闪现出诗的光环来。因而诗是文学中的文学。在艺术领域中,诗无处不在。诗美是艺术美中普遍因素的最高体现。诗的美也不时出现在非文学艺术的领域中,科学着作中的精美片段,甚至是人的生活状态、工作状态中也散发出智慧光彩都有诗的踪影。诗并不只是在诗里,而且抒情美是一切文学样式和艺术类型的共同质素。所以,诗是一种普遍的艺术。汪曾祺先生的文章细品其中饱含诗的韵味美与节奏感。文章中无不洋溢着对未来生活的期待与向往,正是诗人的典型特点:无论如何坚持也要冲破黑暗。即使是汪先生最低谷的日子被划为右派,他也仍然坚守着这份信念。美妙的文章如诗,这正是对这本小说选的最佳诠释。

好的作品缺少不了对于人性的解释即对于真善美的诠释,作者个人的感情的宣泄、表达也就自然包括其中。这都融入一个情字,这既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善恶观、是非观,又从某种角度中体现了作者对社会底层百姓的描写。情于民间,要反映人的最悲最苦无疑是老百姓最有情可表,有话可说,有事可叙。汪先生的《老鲁》、《鸡鸭名家》、《大淖记事》正是这样反映民间事的佳作。

散、诗、情,只留下了《鸡鸭名家》里的余老五和陈长庚,《故乡三陈》里的三陈,《徙》里的一辈子也未得徙于南海的高先生,《八千岁》里总是穿蓝布二马裾吃草炉烧饼的八千岁,以及《大淖记事》里的老锡匠、年轻的十一子与巧云。

季羡林选集读后感


季羡林选集读后感(一)

人们几乎都喜欢笑,因为有时候用语言表达不出来时,一笑,说不定就能表达一切。我们应该经常多笑笑。季羡林《爽朗的笑声》正给我留下了此感受。

我认识一位参加革命几十年的老干部。虽然他资格老,然而从来不摆架子。我一直对老干部有着敬佩之情。因此,我有空时就与老干部谈话。在与他谈话时,他的笑声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那不是会心的微笑,而是发自肺腑的爽朗的笑声。这笑声悠扬而清脆,温和而热情。使人听了永生难忘。

笑是一种很平常见的表情。但是有些人常常笑,有些人却很不喜欢笑。一个人如果失掉了笑,那就意味着同时失掉了希望,失掉了生趣,失掉了一切。有时候一笑,就会给人留下很好的印象;有时候一笑,就会表达了一切你想说的话;有时候一笑,就会给别人一些安慰。多笑一笑吧,会有很多好处的。

时常把笑挂在嘴边吧!但愿人常笑,千里共婵娟。


季羡林选集读后感(二)

《季羡林作品集》中最令我难忘的是哪几篇文章?我想非《听雨》和《清塘荷韵》莫属,这两篇季先生后期的代表作品,饱含了他对于人生的思考。

听雨这个题材,古今中外写的人不计其数,但是季老先生的文章却因为其深刻的立意卓尔不群。听雨是抽象的,是很难在文章里重现的,但季老却用诗一般的语言将它描绘了出来有时如金声玉振,有时如黄钟大吕,有时如大珠小珠落玉盘,有时如红珊白瑚沉海里,有时如弹素琴,有时如舞霹雳,有时如百鸟争鸣,有时如兔落骸起。短短的一百字2020左右的描写,打通了我全身感官,让我身临其境。还有文章那深刻的立意,一位身处城中居室,潜心研究学术的人当他听到雨声叮咚,竟能神驰千里,为田地里的农民而喜悦,那种心系天下的胸襟不正是大师独有的吗?

若说《听雨》彰显了季老广博的胸襟,那么《清塘荷韵》就表现了季老的精神魅力。

《清塘荷韵》一篇可与朱自清《荷塘月色》相媲美的不可多得的散文佳作是在季老86岁高龄时完成的。作者讲述了几颗洪湖莲子是如何由几片绿叶繁茂成成片荷花池的故事。作者在文中写有这样一句话天地萌生万物,对包括人在内的动植物等有生命的东西,总是赋予一种极其惊人的求生存的力量和极其惊人的扩展蔓延的力量,这种力量大到无法抗御。可见作者不只是在写莲了,而是再咏叹万物的生命,再联想季老的人生遭遇,可见莲不就是季老人生的一个写照吗?莲用了四年从渺小的莲子长成满池的莲花是张扬生命的强者,而老季用了九十几个春秋使自己成为了彻悟生命的智者,莲与季老可以说是知己了。结尾作者将残荷之事一笔带过,说残荷正做着春天的梦,并引用了冬天如果来了,春天还会远吗?可见季老是悟出了人生真谛的,那种乐观与豁达正是季老如今仍笔耕不辍的原因。

读季老的散文,你不仅能感受到他胸襟博大,达观睿智,还能学到谦虚这弥足珍贵的品质。记得《听雨》中季老时不时称自己为俗人,一个学贯中西的东方学大师称自己为俗人其谦逊由此可见。这不免令我想起感动中国颁发给季老奖项时,他反复念叨着不敢当,那种季老独有的谦虚令我感动不已。

季羡林的书就像一面镜子,当你面对它时,总会发现自己情操上的不足,但当你虚心求教时,镜的那一头季老也总会循循善诱地向你传授人生之道。


季羡林选集读后感(三)

季羡林先生散文《黄昏》,写于1934年1月4日。拜读过后,本人以为,在季羡林先生笔下,黄昏真美呵。至少,季羡林先生从以下四个方面描述、描摹、描绘了黄昏之美。

一是黄昏的恬静之美。黄昏是安静、恬适、谧淡的。季羡林先生写道:仿佛一点也不多,一点也不少,优美的轻适的阒静软软地黏黏地浓浓地压在人们的心头,灰的天空像一张薄暮;树木,房屋,烟纹,云缕,都像一张张的剪影,静静地贴在这幕上。这里,那里,点缀着晚霞的紫曛和小星的冷光。

二是黄昏的凄清之美。黄昏是凄爽、凄亮、凄秀的。季羡林先生写道:黄昏真像一首诗,一支歌,一篇童话;像一片月明楼上传来的悠扬的笛声,一声缭绕在长空里亮唳的鹤鸣;像陈了几十年的绍酒;像一切美到说不出来的东西。说不出来,只能去看;看之不足,只能意会;意会之不足,只能赞叹。

三是黄昏的动感之美。黄昏是流动、游动、走动的。季羡林先生写道:黄昏从哪里来的呢?从北方遥远的地方蜕化出来么?蜕化出来了,却又扩散开去。漫过了大平原,大草原,留下了一层阴影;漫过了大森林,留下了一片阴郁的黑暗;漫过了小溪,把深灰的暮色溶入铮枞的水声里,水面在阒静里透着微明;漫过了山顶,留给它们星光和月的光;漫过了小村,留下了苍茫的暮烟给每个墙角扯下了一片,给每个蜘蛛网网住了一把。

四是黄昏的神秘之美。黄昏是神妙、神奇、神韵的。季羡林先生写道:黄昏是神秘的。只要人们能多活下去一天,在这一天的末尾,他们便有个黄昏。这黄昏,像一个春宵的轻梦,不知在什么时候漫了来,在他们心上一掠,又不知在什么时候走了。黄昏走到哪里去了呢?到非洲森林里去了。再到,再到哪里,谁知道呢?

李商隐先生在《乐游原》诗里说: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拜读季羡林先生散文《黄昏》,我感到:夕阳无限好,黄昏更美丽!

莎士比亚选集读后感


篇一:《莎士比亚选集》读后感

莎士比亚是位伟大的作家,在他的作品中悲喜剧皆有,可以说他的戏剧包含一着十分深刻的含义。正如文艺复兴时期其他杰出的作家、艺术家一样,他的创作中充满了对人一性一的关怀,如诗人一样满怀激一情的对白、如哲人一样深邃的思想,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正是其中的代表。

悲剧具有其独特的魅力,古希腊时代的剧作家,如索福克勒斯、埃斯库罗斯都是以悲剧扬名希腊。一部不朽的《俄底甫斯王》被后人研究了几千年也不能穷尽其中的奥妙,哲学、心理学、宗教学、文学都从这部剧作中得到了启发。莎士比亚的悲剧又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高一峰,他完全可以和古希腊多产的作家相媲美。这些作品就像甘泉一样不可干涸,总能让我们思考生命乃至宇宙的意义。

我认为悲剧应该具备以下四个元素,无论是哪出悲剧,或多或少都可以找到这四种基本的元素。第一,理想和现实的冲突。第二,人一性一的缺点所造成的不可避免的悲剧。第三,对所谓命运的无可奈何。第四,悲剧人物理想人格的彻底破灭,通常以悲剧人物的死亡而告终。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具感染力的悲剧之一。读过后觉得其中悲剧产生的主要根源就在于理想和现实的强烈冲突。

哈姆雷特王子是个一浪一漫的理想主义……

篇二:《莎士比亚选集》读后感

我认为悲剧应该具备以下四个元素,无论是哪出悲剧,或多或少都可以找到这四种基本的元素。第一,理想和现实的冲突。第二,人一性一的缺点所造成的不可避免的悲剧。第三,对所谓命运的无可奈何。第四,悲剧人物理想人格的彻底破灭,通常以悲剧人物的死亡而告终。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具感染力的悲剧之一。读过后觉得其中悲剧产生的主要根源就在于理想和现实的强烈冲突。

哈姆雷特王子是个一浪一漫的理想主义者。在外求学多年,他坚信自己理想中的世界,人都应该是正直的、光明磊落的,回国后却发现自己的至亲却与自己理想中的人格相去甚远,父亲去世不到两个月母亲就嫁给了叔父,而自己的叔父在得到王位并与自己的嫂子结婚后却

处之泰然。当哈姆雷特得知父亲真正的死因,这种冲突变的更加强烈,可以想象哈姆雷特所在的大学校园是很纯洁的地方,可是当他回到自己的国家他无可避免地卷入了一场宫廷一陰一谋中,他必须为死去的父亲复仇。如果是老道的政治家那他一定会不露声色地、有计划地夺回自己的王位,当自己的仇人死后他才会长出一口气,并向天下昭示仇人的罪行,自己也绝对能被马基亚维利当作经典案例来分析。

篇三:莎士比亚选集读后感

《莎士比亚选集》读后感莎士比亚是位伟大的作家,在他的作品中悲喜剧皆有,可以说他的戏剧包含一着十分深刻的含义。正如文艺复兴时期其他杰出的作家、艺术家一样,他的创作中充满了对人一性一的关怀,如诗人一样满怀激一情的对白、如哲人一样深邃的思想,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正是其中的代表。悲剧具有其独特的魅力,古希腊时代的剧作家,如索福克勒斯、埃斯库罗斯都是以悲剧扬名希腊。一部不朽的《俄底甫斯王》被后人研究了几千年也不能穷尽其中的奥妙,哲学、心理学、宗教学、文学都从这部剧作中得到了启发。莎士比亚的悲剧又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高一峰,他完全可以和古希腊多产的作家相媲美。这些作品就像甘泉一样不可干涸,总能让我们思考生命乃至宇宙的意义。我认为悲剧应该具备以下四个元素,无论是哪出悲剧,或多或少都可以找到这四种基本的元素。第一,理想和现实的冲突。第二,人一性一的缺点所造成的不可避免的悲剧。第三,对所谓命运的无可奈何。第四,悲剧人物理想人格的彻底破灭,通常以悲剧人物的死亡而告终。《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具感染力的悲剧之一。读过后觉得其中悲剧产生的主要根源就在于理想和现实的强烈冲突。

处之泰然。当哈姆雷特得知父亲真正的死因,这种冲突变的更加强烈,可以想象哈姆雷特所在的大学校园是很纯洁的地方,可是当他回到自己的国家他无可避免地卷入了一场宫廷一陰一谋中,他必须为死去的父亲复仇。如果是老道的政治家那他一定会不露声色地、有计划地夺回自己的王位,当自己的仇人死后他才会长出一口气,并向天下昭示仇人的罪行,自己也绝对能被马基亚维利当作经典案例来分析。哈姆雷特的做法却不是这样,因为他是一个人文主义者,注定他的一爱一情甚至是复仇都是一种理想化的,剧中没有过多描写他和莪菲利亚的一爱一情。哈姆雷特的悲剧就是一个极端理想主义者跌入了一个极端现实的世界,其实人类最大的悲剧莫过于此。哈姆雷特一面赞颂着人类是“宇宙的一精一华,万物的灵长!”一面感叹“要做到高贵,究竟该忍气吞声容受命运狂一暴的矢石交攻,还是挺身反抗无边的苦恼,扫他个干净。”有人认为哈姆雷特的一性一格过于软弱,他的状态似乎飘忽不定,其实可以理解,

汪曾祺作品读后感


汪曾祺作品读后感范文一

汪曾祺老先生的作品我读得不多,记得在2003年吧,我在自学中山大学的汉语言文学课程中,第一次读到《受戒》一文,一口气我接连读了三遍,感觉只有两个字:纯美!

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和尚--明海和一个和尚庙--荸荠庵的零碎琐事,信手拈来,不事雕琢,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事件;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清新隽永、悠远绵长!

和尚出家不是因为贫穷、走投无路才遁入空门,当和尚也要有关系、要有一定的门槛:当和尚也不容易,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还要认得字读过书,当和尚还可以赚钱,经营产业、娶老婆,甚至包小妾******。说白了当和尚其实就是一种职业,而且是好职业!

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可以收租、放债,可以赌钱、可以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乍一看来有点离经叛道,有违清规,却是世俗人情,人间烟火,饮食男女。和尚们过的是一种慵懒闲适的生活,与世无争,率性随意,自给自足,不是世俗人家,胜似世俗人家!

捆猪的时候,猪也是没命地叫。跟在家人不同的,是多一道仪式,要给即将升天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令人忍俊不禁之余笑话和尚的迂腐!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活脱脱的村野俗夫!这是真的吗?我想应该是真的,起码是存在这种生活方式的!和尚也是人啊。

小和尚明子英俊聪明,好学多才,又纯朴老实。得了半套《芥子园》,照着描,画得跟活的一样。而小英子则是一个美丽、伶俐、敢爱敢恨的农村小姑娘,一天叽叽喳喳地不停,像个喜鹊。不像情感小说中的男女主角,从头到尾爱得死去活来。故事中男女主角,对世事懵懂,却不无知!明子与小英子谈不上是恋人,最多是青梅竹马的邻居,孩童的纯真、两小无猜的玩伴,又蕴含着丝丝青春萌动的情愫,写小英子喜欢明子,小英子爱采荸荠,拉了明子一起去,老是故意用自己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而明子呢,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一种朴素纯真、如诗如画的情感跃然纸上,令人有种似曾相识的感叹!对于明子的受戒,善因寺要选他当沙弥尾,小英子怕失去心上人,毅然决然的要明子不要当方丈,也不要当沙弥尾,勇敢地表白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故事在真情流露中达到了文章的高潮。

我不知道这种情状是不是汪老心目中的世外桃源,小说中没有如诗如画的情景描绘,没有千回百转的情感纠葛,更多的是人物细腻的语言、动作描述,但是我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同时又充满温馨宁静、乐天安命的生活境界。文章的末尾汪老写道一九八〇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更感受到作者在那种战争动荡时代对美好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对人性真善美的深刻感触。正如作者自己是这样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噢!原来文字是可以这样纯美的!

汪曾祺作品读后感范文二

小说开始以极平淡,极平静的语言、语调、语气开头,整篇小说都平静地叙说着有关陈小手的故事,在叙说的过程中,作者通过正面的与老娘相比,反面的与男性医生相比,以及侧面的呻吟的产妇听到陈小手到来的反应,以及陈小手的坐骑白马的所隐含的寓意等等,有意地集众多美好品格于陈小手一身。正是这个美好的人物,最后却只有可悲的下场。这个下场出乎读者的意料,因此,读者先是于作品内强烈地谴责孙传芳联军的团长,谴责之余,跳出作品,思考陈小手为什么会是这样的下场?他的结局是不是注定要这样?而汪曾祺为什么这样安排?

陈小手是被团长打死的,按团长的话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你小子太欺负人了!团长觉得很委屈,因为自己的女人被别的男人陈小手摸了。大家都会觉得着团长太不讲道理,因为:第一,陈小手是被叫来接生的,而且是老娘们束手无策后,团长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的情况下为了保住两条人命而被叫来的。第二,接生,哪有不摸产妇的道理,而且,就算是摸了产妇,也是在接到许可才摸的,说是许可,其实是命令,而且是威胁的、威吓的命令。你团长说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如果保不住大人孩子的话,陈小手必是难逃一劫,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本来有极强的男女授受不亲的封建观念,认为男医生坚决不能摸产妇的人也不敢违抗命令,不去摸团长的太太。第三,这个团长不仅不感激陈小手保住了大人孩子的性命,反而恩将仇报,倒打一耙,打死了陈小手!这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是极卑鄙的、不为人所耻的行为。大家将所有的怒火撒向团长,或者团长所代表的军阀,或者那个黑暗的流氓时代。

那么,这些怒火是否熊熊燃向了正确的罪恶对象?

笔者认为,一切人类文明的研究不外乎关于人的研究,关于人性的研究,一切我们现在所涉及的,以及将来有意于关注的都将是围绕着人的、以人为中心的行动。

陈小手不是一个人,是作者有意塑造的集众多美好品质于一身的人物符号,他为人正义、坦荡、率真、谦虚、有礼、敬业、与人和睦。陈小手就像他的坐骑白马一样浑身雪白,没有一点杂质,是作者塑造的理想的人性。

团长也不是一个人,是陈小手理想的人性的对立面。整篇小说只是略微的交代了团长的背景,以及他的寥寥数语,而正是他的寥寥数语逼真、完整地展现了他的流氓痞性,也就是人类的邪恶的野蛮的人性。

笔者认为,汪曾祺在这篇小说里就是为我们展现了人性的斗争,而且,最后是以悲哀的结局收场,这可能是作者想要借此讽刺类似团长这样的人,也有可能是看到了社会里人性的残酷,并由此引发的想要敲醒睡在黑屋子里的人的冲动。

笔者认为,读者阅读这样的文章,更多的应该是内省,不是作为个人内省,而是作为人类内省,思考人性。

读后感鲁迅选集系列


以下的“读后感鲁迅选集”主题相关内容,是编辑特意整理的,品味完作者写的作品,大家都会有各自的感受。为了更好地记录自己的想法,我们不妨写一写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后感鲁迅选集 篇1

前不久网上掀起一股遗忘鲁迅的热潮,我看后,不禁哑然失笑。

想起先生在《且介亭杂文》中道:“健忘是中国国民性的一大顽症。先驱者为民众所做的牺牲,改革者为社会所立的功勋很少能在民众记忆中占据永久位置。”

是了,不知从何时起,我们已经习惯遗忘。

我们忘记过去的耻辱和苦难,忘记这一路走来的艰辛与不易,忘记在生命初始时的倔强与赤诚。

我想,此之谓:失之本心。

忘了是第几次,在挑战与退缩之间选择了后者,生活都是压迫,我们躺在时间的河流里,气喘吁吁,感受到身后的世界一片冰冰凉。被生活招安后的我们大抵已忘记年少的梦,忘记自己在年少的梦中如何热泪盈眶,永远年轻。所以我想,每个人在自己青年的梦中也许都梦见过李白,梦见他的扁舟散发、仗剑走天涯,也应爱他纸笔走天下的勇敢,爱他一壶浊酒问青天的气势与豪肠。生活艰难,爱恨稀少且可贵,我们还能在黄昏的颓然里点燃理想的灰烬吗?我们还能有先生“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文人风骨吗?

大多受众,他们既无知又嚣张的心安理得,盲目跟风,无所谓对错。更有甚者大放厥词诸如和平的年代已然来临,批判国人的鲁迅已不被人所需。富强的中国如红日般冉冉升起,可这就是忘记的理由吗?物质的充盈竟造成了人们精神的荒芜?

我看见长沙被害男孩父母无助又愤怒的哭泣,看见章莹颖的母亲泣不成声的带女儿回家,看见为给孩子筹学费凌晨三点送外卖的父亲被割喉;我也看见旁观者是如何窃窃私语却不上前阻止,看见施暴者是如何假借精神疾病逍遥在外,看见人们拿起手机冷漠地按下快门。

明明都是努力生活的人,凭什么要这么被对待?

《阿Q正传》里讲“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提着”,百年之后,我仿佛跨越时空,清晰感受到先生那悲凉而又愤懑的心境。列宁有言:“忘记过去就是背叛。”不错的,忘记过去就是背叛过去,背叛曾经历的伤痛,更是背叛了能成为更好自己的未来。

太多的人已经忘记该如何反思过往,又该如何更好的砥砺前行。正可谓灵魂的迷失大于任何形式的摧毁。

儿时游圆明园,残垣破壁一片荒凉,烟沙弥漫间还能嗅到昨日荒凉,在战争中留下的圆明园是失败的姿态,是耻辱的过去,但却是不可忘记的过去。人生如书,一页页被翻过,但后辈的我们也应回头翻翻,翻到曾经的破碎或是辉煌,都应铭记。

所幸,今天的我仍有勇气去和这个世界讨个说法。

是了,前进并不意味着忘却。而是在认清自我后的灵魂升华,正如莎翁所说:凡是过去,皆为序章。过去的种种才成就了一个今天的自己,也许不美好却是完整不可替代的。试想,当我们垂垂老矣,再次想起年少的自己,那些或是悲伤或是幸福,都是我们。

苏洵在《六国论》道:“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矣。”

朋友们,不忘过去,哀之且鉴之。(张墨)

读后感鲁迅选集 篇2

今天去书店买了一本书,叫做《鲁迅精选集》,在回来的路上翻开了几页纸,也只是随意的瞟了几眼,哪知这几眼就一发不可收拾。我似乎是穿越到了鲁迅所处的那个封建社会年代,看到他正在用那只被敌人喻为沾着毒汁的笔在黑暗里伏在桌子上抨击那些活着却死了的人。

在《呐喊》的自序中,鲁迅先生道出了他当年弃医从文的缘由: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出麻木的神情、据解说,则绑着的是替俄国做了军事上的侦探,正要被日军砍下头颅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鉴赏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也就是说鲁迅先生认为比起治愈国民的身体,更重要的是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则是提倡文艺运动。

在积极和消极之间,鲁迅给人的印象是复杂的。其实对他这样的人,本不能用积极和消极的概念来描述。因为他一方面入世,但又一绝望的目光打量一切,最后又选择了对绝望的挣扎,所以他的世界处处呈现了一种悖论。当人们走出营垒向着黑暗进发的时候,他却躲在了树后,因为他相信前行的人大都会倒下去,可是一旦与敌手短兵相接,他又会不依不饶,痛打着人。

鲁迅的文本,有着同样的魅力,而且在以一种幽灵的哲学史的笔触,将古老的汉文学,与现代人的精神空间拉近了。我相信,鲁夫子与我的精神世界也正在慢慢接近。

读后感鲁迅选集 篇3

最近,我捧着《鲁迅选集》如痴如醉地看着,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我看得津津有味。

我对大文豪鲁迅先生的文学功夫佩服得五体投地,对他老人家的敬仰之情亦如长江之水滔滔不绝。我爱不释手地翻看着从第一篇《呐喊》到第二篇《彷徨》,清淡的墨香钻进我的鼻孔里极为舒服。我真想一口气把所有的知识全部吞下去。课余时间,我就掩上自己的房间美滋滋地阅读《鲁迅选集》。一次次被鲁迅先生的睿智卓识深深折服。看着看着,一行醒目的文字映入我的眼帘:一个人在物质上固然没什么大不了,怕就怕精神上贫穷,我很开心,因为我做到了人生唯一的目标。鲁迅先生的文字遒劲潇洒,刚劲有力,我由衷敬佩。

书籍是炎夏的阴凉,是严冬的炭火,是治狂医骄的良药,是灵魂的伊甸园。

我从鲁迅先生的作品中,汲取了向上的力量,我要将这种力量化作一种学习的动力,为了祖国的富强,为了明天更加美好,我将更加努力,奋发图强。

但愿天下无尽书,化作生生世世伴。

读后感鲁迅选集 篇4

去年出国前,接到好几家出版社约稿,都是叫我从旧文中“随便选选”,弄成一个本子,凑在某某“丛书”里。小子何德,竟蒙如此恩待,于是唯唯诺诺,马上动手。先立一个或几个主题,分若干小辑,这几篇给甲社,那几篇给乙社,五本“自选集”模样的东西顷刻告成,眼前就浮现了它们将同时推出的壮观场面,而且读者若干,稿费几何——这么一想,不免志得意满,虽然有一件似乎不太稳妥的事在脑子里一闪,也迅速掐灭了。

一年后拿到新书五本,略微一翻,才明白当初在脑子里一闪而过的是什么,丝毫高兴不起来了:不少文章选重复了。其实,即使为了凑字数,也无须那样猴急,抽掉几篇,厚薄也相宜了。总还是过于自爱,希望自己的大作让更多的人看到罢,但结果不仅对不起读者,也害了自己的大作。

有一位朋友,每天早上对着镜子自批脸颊四次(一边两次),这才“定定心心”开始一天的工作。我这篇文章,要谈鲁迅在1932年底编辑、次年3月由天马书店出版的《自选集》,却先说了一通自己的鸡毛蒜皮事情,倒并非受这位朋友影响,实在只是想借这机会,谈图书出版与现代文学史的一个现象。

中国现代高产作家,恐怕只有鲁迅一人自觉按照编年方式整理著作,由此避免小说、散文、杂文作品重出于不同的单行本。这是作者之福,读者之福。其他作家如周作人——更不要说当代的我辈——就很惨了,虽是“自编文集”,也缭乱不堪。笔者因为犯过这错误,所以悔愧至深。

不记得是竹内好还是木山英雄曾经说过,鲁迅一生都在撰写《鲁迅全集》,意识是说,逐年编辑自己的作品的习惯,预先确定了他写下的片言只语在未来的“全集”中的位置,而这也足以使《全集》之外任何自己或别人的选本,都无害其著作体系的完整性。

即使这样,鲁迅生前也只编了一本《自选集》,这就更要令当时和后来无数作者尤其是像我这样半吊子的鲁迅研究者惭愧得“汗不敢出”了。

讲究书的版本形式,乃一切爱书写书者的习性,但鲁迅这方面似乎特别严格。他曾经针对清修《四库全书》而反复致慨于满族统治者对汉人书籍精心的“谋杀”。对一些谋取暴利或达到别样目的的“聚珍本”、“校注本”,他不仅指出校对乃至断句上的错误,更不放过出版和编辑者随意变乱古人著作版式的漫不经心、甚或自以为高明的恶劣行为。新出版的图书天地过窄,他也极其不满,以至于上升到民族精神的高度加以深究。在《鲁迅全集》里,关于“书的还魂和再造”的现象的论述很多,但我们也注意到,鲁迅谈论版本形式往往意有他属,不同于那些喜欢炫耀见识高卓或收藏宏富的博雅之士。总的精神,无非“朴实”、“认真”四字。

《鲁迅自选集》选《野草》七篇、《呐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编》两篇,共二十二篇。因为鲁迅生前只有这本《自选集》,“编选意图”就特别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张铁荣先生在《中华读书报》(xx年6月1日)上著文,对此多有论述。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

“他仅仅从《呐喊》中选取了自己最满意的5篇小说,作者自己并没有把这两篇‘听将令’的代表作《药》和《明天》选进去,这大概表明了他所说的‘听将令’是一种自谦和托词,也可以看出对这两篇作品不甚满意。如果没有《鲁迅自选集》的出版,我们就很难知道来自作者的这一心灵深处的信息。其次,关于从彷徨选取的5篇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这里面删去了《兄弟》、《孤独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码说明此时的鲁迅已经从兄弟失和的阴影中脱出,在心绪上也和彷徨时代完全不同了。当然从《故事新编》中只选取了两篇就是《奔月》和《铸剑》,这是最符合鲁迅精神的作品,至于为何删去了《补天》——就很值得对1933年的鲁迅进行具体分析了。”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可以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鲁迅在《自选集》的“序言”里说得明白,他接受邀请,编这本《自选集》,主要是同意出版者的说法,“能够节省读者的耗费”,至于“以为由作者自选,该能比别人格外知道的清楚”,他就并不赞同、而且因此感到“很难”了:“因为我向来就没有格外出力或格外偷懒的作品,所以也没有自以为格外高妙,配得上特别提拔出来的作品。没有法,就将材料,写法,略有些不同,可供读者参考的东西,取出二十二篇来,凑成了一本,但将太给人一种‘重压之感’的文字,却特地竭力抽掉了。”共2页,当前第1页1

读后感鲁迅选集 篇5

一本将鲁迅所有优秀作品都集合装订的一本书。所以这本书表达的思想很多,也很杂。有的或许是糟糠,但是大部分都是精华。现代人看鲁迅,就像鲁迅评说当年民众对孔夫子的态度一般——“恭敬而不亲密”。倘有人问我最喜欢哪位作家,我会答“鲁迅”。因为鲁迅的作品有两个特色——一是不跑题,二是别开生面。鲁迅的写作水平是非常高的,其表达的思想也是非常深刻的。比如《孔乙己》中的“排”字。?老孔说有时读鲁迅“很沮丧”,“这老头子太坏太精明了,说着过去竟然看得到今天”,这充分表明了鲁迅思想的前瞻性。鲁迅思想的深邃性是在孤独与痛苦中酝酿的,我们现在的作家有几个是真正经历过风雨的呢?有几个“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一遇到困难就发牢骚,鲁迅可不这样。我深知道,这世间不可能再有第二个鲁迅,因为我们现在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谁还会少年丧父“在侮辱里接了钱”?谁还会以救国为己任?——现在的人们多是为一己私利奔波着,有的孩子竟立志将来做贪官 。谁还会在冰冷的铁屋中发出热血澎湃的呐喊?谁还会在革命低潮时孤苦伶仃地彷徨呢??鲁迅作品给我非常多的启发,让我明白做人做事,应该是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

鲁迅素来被灌以启蒙者和大师的名号,但是他为后人所推崇和真正留存下来的,只是他对自己同胞的憎恨,为什么呢?应为他能看到别人所看不到的当时中国人的本质,当时中国人的劣根性!任何人不能否认鲁迅作品对我们民族性中糟糕的一面犀利的揭露,说明的鲁迅的文章是实事求是的。所以我明白了做人做是要求真,不能弄虚作假,不然早晚会被人们所不耻的。

鲁迅很多文章都对我启发很大。教会了我做人做事的道理。

读后感鲁迅选集 篇6

读《鲁迅选集》有感

“中学生有三怕:奥数、英文、周树人”这句话,不知何时已经成为学校的流行语。而对我来说,我却不怕鲁迅先生。

读先生的书很不轻松,但却又很想去读懂。我想,这也许就是鲁迅先生及其作品的魅力。

鲁迅先生是一个笔锋尖锐的文学家,他的小说被翻译成多个国家的文字。法国文学家罗曼罗兰曾赞道:“其文学技巧之高超与思想之深刻,在于读到第二遍时仍然令人感觉其魅力诱人。”在现代的文学作品中,能让我们深刻感受到“痛心疾首”言论的作品,莫过于先生的作品。

他在《记念刘和珍君》中写到: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这是一篇必学的课文,让我感受到先生刚正的性格和嫉恶如仇的精神,也让我学习到先生的责任感和勇敢精神。

他也在《华盖集忽然想到》中写到:历史上都写着中国的灵魂,指示着将来的命运,只因为涂饰太厚,废话太多,所以很不容易察出底细来。正如通过密叶折射在仙台上的月光,只看见点点碎影。先生认为,中国人陋习不少,也认为这是个要不得习惯。我能感受到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思想,也能感受到他所流露出来的民族感情。正是因为爱之深恨之切,他用笔尖深深刺着中国人民的愚昧之处,想要把中国人民从水深火热中拉出来。也许也是因为这样的诚挚感情才使文章动人。

其实,读懂先生的文字不难,但要读透,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先生的目光超过了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使得他成为了先锋者,也使他担负起了唤醒国人的重担。先生行文深邃,文笔辛辣,可谓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他用直面现实百折不屈的精神,他用批判错误舍身赴死的气概,来唤醒一批又一批人,希望他们拿起手里的武器,敢于反抗,决心斗争,也希望他们能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

先生弃医从文,一生致力于创作。在他的那个战乱的年代,黑暗的年代,他一笔为弓,以文字为箭,带领者一群热血青年,将敌人击杀,开创一片留下他印记的天地。“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先生一生的真实写照,他最好诠释了什么叫作热爱民族、热爱祖国。

毛泽东曾说:“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宝贵的性格。”这是对先生最确切的评价。

鲁迅精神是不会过时的,我们的社会需要鲁迅精神,鲁迅精神永远是中华“民族魂”。先生是一名以笔做武器的战士,他精神的核心是批判精神。而在这个社会,还远远没到不需批判的地步。我们应该向鲁迅先生学习,学习他的精神和品格,不应惧怕有浩然正气的鲁迅先生,让我们带着先生的精神一步一步地走向成功,使祖国越来越繁荣。

读后感鲁迅选集 篇7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而迈进,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为共产主义而奋斗!同学们,让我们站起来,为我们的美好明天而奋斗吧!

读后感鲁迅选集 篇8

鲁迅先生,从小学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已经进入了我的意识当中,曾经有一段时间还特别喜欢鲁迅先生写的文章,那个时候还试着背过几个小段,感觉挺有韵味的。

高中的时候,看过鲁迅先生的《祝福》,故事情节与人物性格给震撼到了,细微的描述与引人入胜的讽刺,让我们对那个时代有了情绪,我不愿相信旧时代的黑暗与欺压,可是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塑造的那一个个鲜明角色,让我不得不承认了现实,之后陆陆续续就开始更加关注他的作品了,鲁迅的选集故事很多,题材很多,人物很多,原本我以为我会将他们混淆,可是我记住了他们。鲁迅曾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祥林嫂、爱心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敢于正视惨淡的人生”,我认为鲁迅先生作品最具价值之处,就在于其改造“民族灵魂”和中国社会的思想。鲁迅先生为现代文学刻划了一系列不朽的典型:既疯狂又格外清醒的“狂人”;作为国民弱点象征的“精神胜利法”的体现者阿Q;带着滴血的灵魂走向地狱的祥林嫂;还有闰土、华老栓等等。他不但写出人物的“血肉来”,而且表现出人物“灵魂的深”。

在这其中,我最感到震撼的还有《狂人日记》,它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读者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在狂人的眼中看到的是他人对他的“迫害行为”,在《狂人日记》中我们大多数人都可以很轻易地透过病例的假象,看到鲁迅以象征的形式对封建传统所进行的批判在这里。在作品中,也用狂人的自白清楚地昭示出来: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狂人的思维和语言常常是离经叛道的,但他的观察和结论却是丰富和深刻的。作品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其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这是鲁迅对封建道德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跟着吃人。狂人为此而困惑,作者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在狂人或作者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虽然这呼声十分微弱,但却令人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最后曙光。

汪曾祺散文集读后感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这是陆放翁的诗,与他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就如汪曾祺先生的散文。

汪老是喜爱这首诗的,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情,这种心情是具有生活气息的,他想展现给我们的就是他的带着心情的生活。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

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

平平淡淡才是真,平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大多数人为了摆脱平庸而奋斗,但是那些成功的人在经历了暴风雨也见过了彩虹后,往往不再好高骛远,而是理解平淡、用这种平淡的心境热爱着平淡甚至 平庸的日常生活。

其实从他的文章里得以体现的闲适之美正是他经历了人事浮沉后所潜心追求的,大美之美固然可畏,但是他给我们看到的是那种能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

可惜现在人们大多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关注这些看似琐碎的美,他们大多脚步匆匆,厚重的镜片竟把人们的心与社会、与自然隔离,太多的金属制品竟把人们的心层层包裹,作者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真美。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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