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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读后感15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5 来源:互联网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1500字。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请阅读由小编为你编辑的《流血的仕途》读后感1500字,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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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流血的仕途》有感


《流血的仕途》讲述了李斯从一个蔡国小吏,通过丞相吕不韦这棵大树,当上了秦国的小吏。在此同时,李斯利用吕不韦与太后之间的瑕疵,引进了一个新人——嫪毐,将吕不韦的权力削弱不少,形成了三人鼎立——秦王嬴政、吕不韦、嫪毐。在职位上,他冒着生命危险,向嬴政讲述了一场大梦,这场大梦的名称叫“天下”。因此,他成为了嬴政“死党”。后来,秦王亲政,在李斯的帮助下,吕不韦、嫪毐相继被除掉。后来,李斯又在与宗室的对抗中获得胜利,取得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职位——丞相。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秦王临终前,李斯因为自己的私欲,和赵高合谋,立公子胡亥为“秦二世”。胡亥治国无方,加上赵高狼子野心,丞相由李斯变为了赵高,故李斯最后惨死,而秦王嬴政辛辛苦苦创建的秦帝国也消失于历史的车轮里。

李斯凭着自己“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游说技术,以及国人的胆识与智慧,一路飙升,成为了秦帝国的丞相。然而,李斯最终的失败还是源于他的自以为是:

他错误地认为长子扶苏的外调是自己造成的,即位后对他不利,这是第一个自以为是。其实,长子扶苏是个仁慈的好人,怎么会如此斤斤计较呢?

他错误地估计了两个人的实力——高估了胡亥,低估了赵高,这是第二个自以为是。他认为胡亥是个合格的君王,只因为生不逢时,不是长子;他认为赵高不就是个太监,只会一味的吹捧,拍马屁。事实上,胡亥是个花花公子,治国无方,天天花天酒地;而赵高则是个富有心机,心狠手辣的敌人。

他完全辜负了嬴政一生对他的提拔与信任,在最后时机篡改遗言,没有遵守一个大臣应有的忠诚,这是第三个自以为是。因此,他只能做一个能臣,但不能做一个忠臣。最后惨遭杀害,真是可悲可叹,可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一代政治家就这样驾鹤西去。

同样的时代,在欧洲的著名数学家毕达哥拉斯也犯了同样的错误。当时,毕达哥拉斯也是身处高位,门下学生不计可数,还首次提出了“勾股定理”。然而,在晚年他仍然犯了“自以为是”的错。他先是擅自命名数字,什么5是结婚数等等;然后,他更进一步,凭着自己的意愿说“万物皆数”,什么东西都能找到分数的存在。后来,他的学生发现在等腰直角三角形内,若直角边为1,则斜边就不是一个分数,而是根号2。因此,毕达哥拉斯的“万物皆数”被推倒了。毕达哥拉斯同样惨死,一代数学家就是这样的下场。

所以,无论什么时候,都要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特别是身居高位,不能自以为是,想当然地得出某个结论,这样的人下场往往总是非常悲惨。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分享


图书好比一位耐心的导师,不断地向我们传授知识。在读书的过程中,许多读者都会产生自己的见解。你是否看过“流血的仕途读后感”的读后感作文呢?栏目小编为大家呈现了有关这本书的相关内容。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1

向来不太喜欢看历史书籍,觉得历史书籍都很无趣,也有部分历史书籍妙趣横生。《明朝那些事》语言诙谐易懂;《万历十五年》叙述角度奇特。《流血的仕途》关注的是秦朝宰相李斯的故事,对于李斯的还原度较高,读者能更加全面的了解李斯。

李斯从一介布衣成为秦朝的宰相,他懂得如何一步步经营。李斯知道当前斗争的中心在哪里,投靠恰当的靠山。李斯的野心让他不满足于乡野的地方小官,先是在荀子处求学,认识同窗挚友韩非;学成进入秦国,寻找当时的宰相吕不韦;期间得到郑国帮助,顺利见到宰相吕不韦,成为吕不韦门下的门客。李斯时刻观察时局,替吕不韦解决难题。他发现嫪毐,让吕不韦送嫪毐入宫。李斯冒着生命危险求见秦始皇,一同谈论天下大势。

李斯得到秦始皇重用之后,周旋于吕不韦,嫪毐之间,帮助秦始皇一统天下。李斯得到重用,升到宰相之位,两个儿子当上了高官。不解的是李斯为何要与赵高一起,篡改秦始皇的遗诏,另立胡亥为太子,利益的考量没有秦始皇生前的信任与重托重要吗?由于赵高陷害,李斯的结局十分悲惨。

书中有很多借鉴名人名言,天文商业理论的地方,整体读起来有趣。整本书看下来都不认可李斯最后的做法,他的悲惨下场只觉得是当初的选择导致的结果。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2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但几个月前,我读的一本历史小说——《流血的仕途》——给我的`印象犹为深刻,也是我比较喜欢的书之一。因为它不仅文笔优美,还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志存高远,勇敢追梦。

《流血的仕途》主要写楚国上蔡的小吏李斯因思考老鼠所处环境对它的影响,从而立下远大的志向,先拜荀子为师,与韩非结成同门;后来孤身来到秦国,一步步靠智慧,更靠一股勇敢的“冲劲”,辅佐秦始皇一统天下,被誉为“千古一相”……

在李斯准备背井离乡时,他面对的是孩子的恐惧,妻子的惊惶,乡亲的猜疑和自己的犹豫。但他勇敢地克服了一切悲观情绪,说:“我一定要去试一试,即使不能证明我可以,那也要证明我不可以。”一旦选择,绝无退路!这是何等豪迈的气概和勇敢的激情!后来,李斯独闯相国府,孤身见嬴政……可以说,哪怕是稍有不当就会失去性命的时候,李斯也会“试一试”。这种无畏的精神,就是他成功路上必不可少的基石。

两千年过去了,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却更应该秉承并发扬这种精神。学习的路上不免会遇到挫折,但我们要敢想、敢做、敢问、敢学才能真正收获新知识、取得进步。畏惧固难,甚至畏惧面对困难、解决困难,就永远无法见到那个比较优秀的自己。

如果李斯没有无畏的精神,那么这个人在历史的长河中只不过是过眼云烟,一统天下的也绝不会是嬴政;如果我们不定下宏大的理想,不勇敢地追梦,也不可能摘下当今社会的荣耀皇冠上比较璀璨的宝石。志存高远,勇敢追梦,说不定你也能名留青史、百世流芳……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3

《流血的仕途》讲述了李斯从一个蔡国小吏,通过丞相吕不韦这棵大树,当上了秦国的小吏。在此同时,李斯利用吕不韦与太后之间的瑕疵,引进了一个新人——嫪毐,将吕不韦的权力削弱不少,形成了三人鼎立——秦王嬴政、吕不韦、嫪毐。在职位上,他冒着生命危险,向嬴政讲述了一场大梦,这场大梦的名称叫“天下”。因此,他成为了嬴政“死党”。后来,秦王亲政,在李斯的帮助下,吕不韦、嫪毐相继被除掉。后来,李斯又在与宗室的对抗中获得胜利,取得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职位——丞相。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秦王临终前,李斯因为自己的私欲,和赵高合谋,立公子胡亥为“秦二世”。胡亥治国无方,加上赵高狼子野心,丞相由李斯变为了赵高,故李斯最后惨死,而秦王嬴政辛辛苦苦创建的秦帝国也消失于历史的车轮里。

李斯凭着自己“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游说技术,以及国人的胆识与智慧,一路飙升,成为了秦帝国的丞相。然而,李斯最终的失败还是源于他的自以为是:

他错误地认为长子扶苏的外调是自己造成的,即位后对他不利,这是第一个自以为是。其实,长子扶苏是个仁慈的好人,怎么会如此斤斤计较呢?

他错误地估计了两个人的实力——高估了胡亥,低估了赵高,这是第二个自以为是。他认为胡亥是个合格的君王,只因为生不逢时,不是长子;他认为赵高不就是个太监,只会一味的吹捧,拍马屁。事实上,胡亥是个花花公子,治国无方,天天花天酒地;而赵高则是个富有心机,心狠手辣的敌人。

他完全辜负了嬴政一生对他的提拔与信任,在最后时机篡改遗言,没有遵守一个大臣应有的忠诚,这是第三个自以为是。因此,他只能做一个能臣,但不能做一个忠臣。最后惨遭杀害,真是可悲可叹,可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一代政治家就这样驾鹤西去。

同样的时代,在欧洲的著名数学家毕达哥拉斯也犯了同样的错误。当时,毕达哥拉斯也是身处高位,门下学生不计可数,还首次提出了“勾股定理”。然而,在晚年他仍然犯了“自以为是”的错。他先是擅自命名数字,什么5是结婚数等等;然后,他更进一步,凭着自己的意愿说“万物皆数”,什么东西都能找到分数的存在。后来,他的学生发现在等腰直角三角形内,若直角边为1,则斜边就不是一个分数,而是根号2。因此,毕达哥拉斯的“万物皆数”被推倒了。毕达哥拉斯同样惨死,一代数学家就是这样的下场。

所以,无论什么时候,都要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特别是身居高位,不能自以为是,想当然地得出某个结论,这样的人下场往往总是非常悲惨。(恒烨)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4

李斯传——《流血的仕途》读后感2000字:

01、原来李斯这么学霸。他的老师和同班同学确定就是诸子百家中的如雷贯耳的荀子,韩非子吗?他要是不从政也许可以叫李子。

02、今天学习了李斯的政治布局能力,结论是这个人智商是真高。有一个问题,那个献给太后的男宠的名字怎么念?

03、赵姬,没读此书前,头脑里的标签是美艳多欲的妖后,和男宠秽乱宫闱,历史反面人物。读了几章,却有了新的感受。赵姬当年是爱吕不韦的,青春美人爱成功雅士,估计是她的初恋,不然不会在嫁给异人时嚎啕痛哭。但这两男人都没有给她完整的爱,心里必存有太多抛弃和离别之痛。而这个嫪毐,她一定是喜欢的,低调,单纯,老实,俊秀,年轻的他对太后光环下的赵姬充满了崇拜和敬畏,赵姬深宫寂寞,嫪毐年少纯情,除了生理需求外,嫪毐和赵姬还能生下几个孩子,感情必定不浅。人非草木,历史人物也是人,合书感慨,遥想那个久远的年代,猜测当年依稀的爱恨痕迹。

04、知道古文功底不行了,好多字不认识。秦王的弟弟,叫成什么,那个字好像娇字。嫪毐认识了,多认一个字也是收获。

05、李斯与儿子李由的对话:汝谏秦王而成,试问汝能持胜不衰乎?名满天下,谤满天下,汝能从容处之否?秦王授汝以高官显爵,位居百官之上,汝能不骄不躁否?宗室之妒,老臣之怨,六国之间,奸人之谗,汝能一一应对否?以古通今,同理,小伙伴们,如果你们有一天有人突然出青烟踩屎运,高位加身,能一直呈步步高升之势吗?自古显赫是非多,你能有范冰冰小姐名言之万箭穿心习惯就好的从容和气魄吗?当官位久了,就觉得自己越来越聪明正确众人皆低的膨胀感,你能不骄不躁吗?熟悉你的人嫉妒你,比你资格老的怨恨你,竞争对手政敌给你出阴绊,上级身边好打小报告的说你坏话,你们能一一应对吗?平庸有罪?成功只是升官进爵更高更快更多一条标准?

06、嬴政,李斯,吕不韦,嫪毐,韩非,荀子,赵姬……这些教科书的名字在读书中活过来,不是简单的教科书印象了,是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有爱有恨,有高尚和苟且,有荣耀和沦陷,通过读书会,知识得以拓展,思想得以交流,情感得以互通,幸之喜之。

07、读书,特别是读历史,读传记,给我们一次做上帝的机会,我们高高的俯瞰着历史,看里面的人物变迁命运沉浮。而不用用肉身进入那个历史中,亲历其中的悲喜,如同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的饮食男女,书读久了,看事情看自己就潜移默化的变化了,每个人的气质里藏着你读过的书,加油吧小伙伴们。

还有,春秋战国时期的人,还没有经过儒家思想的完全浸透,反而觉得那时候的人的思想更活泼自由,百家争鸣,热热闹闹,人性释放得很开。

08、自已官场平庸,主要原因之一是无李斯之才。李斯,国内知名文化大腕的得意弟子,得老师关门绝学。写得一手好字,小篆天下无双,文采好的不行,领导贴身笔杆子。能吃苦,有谋略,业务素质一流。对领导忠心耿耿。情商超好,在各大势力里周旋,别人怎么斗对他却不赖。真是厉害,搞政治就得

这样,虽然我不想学,也学不会。

09、自从有了史教授,读古文再也不用辛苦啦!

10、公子韩非,身高八尺,面色沉静,高冠长剑,衣袂飞扬。连嬴政也蔚然长叹‘人如韩非者,天下不可无一,不可无二。’能从此书中一睹当年韩非子风采,也算圆了千年之梦。

11、赵姬太后得嫪毐,偶然看史记原文,用词很有意思:太后‘绝爱之‘’’,绝对百分之一万爱之才能称为绝爱之,太后死的时候50多岁,得嫪毐时三十来岁,还没有任恬扬大呢

12、观赏无数命运的焰火晚会。读历史书,小时候教科书里的历史名字都活了过来,仿佛看到他们鲜活的肉身,肉身生出的欲望,欲望引发的情绪,情绪触动的行动,行动形成的事件,事件确定的命运。秦王,李斯,赵姬,嫪毐,韩非,荀子,荆轲,赵高,扶苏,胡亥……千年后,灯下读书的我们,犹如欣赏历史夜幕下的命运焰火,各自滋味长

13、一名仕途蚁族之感:今日人如蝼蚁,营营役役,幸好前几日把书挤着读完了,不然读后感无法交差,无法支撑现在的忙碌

14、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公子扶苏,从小受儒家思想教育,仁爱子民。这么一个好太子居然没当上皇上,收到假诏书就奉命自杀,太遗憾

15、李斯传一书里,太多的权谋和杀伐的描写,围绕权力展开你死我活的斗争,整体格局不高,闲暇读物,不足以流传。只有书中尉寮子,荀子,韩非子的描写,感到些许仙气

16、看老龚的读后感,也觉得郑国渠那一段的描写是非常好看的,郑国这辈子踏踏实实做成这么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意义强过仕途的虚名

17、李斯,韩非都属法家,嬴政明弃韩非,暗用其术。有术无心,苛法暴政,秦帝国两世而亡。所以任何的技巧和手段,只能长于一时,善导人心才能长久立世。

18、李斯传看完。书中有很多地方我很爱看。先秦时期诸国的之间的各种关系,诸子百家里的荀子,韩非子,尉缭子的风采,后宫的情情爱爱,秦王嬴政的近距离刻画,欣赏了李斯,吕不韦等人生的抛物线,暗暗学习了一些权谋之术防身……最喜欢的书是《追风筝的人》,能悟到一些以前没意识到的,有能进一步打开自己的感觉。三本书下来。首先感谢小蜜蜂一样勤劳的群主。选书买书分发,恪尽职守落实群规,督促会员写总结交罚款。群主的读后感角度很特别,每每读之都会然一笑而赞叹。灵魂人物部长大人,发挥着关键性凝聚作用,无论是出世的高度,入世的深度,思考的角度,挖坑的速度,发红包的力度都堪称人杰。但恶习是发红包总是自己先抢最大的包回去。最具奉献精神的史立业同志,用甘做春泥碾做屎的大无畏精神,真实的做自己,不迷信权威,多次为大家跳坑里,读后感文风质朴乡野味道浓郁……读书会的每个人,每个人,都自带光芒,也照耀着彼此,我会在以后的日子慢慢表达这份感激……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5

公元前2xx,小时候缺钙长大后缺爱而且长期超负荷高强度工作后宫太多耕耘难度太大外加吃了多年的巨资炼成的有毒的“仙丹”,正值盛年的50岁的嬴政离开了他一手创立的闪耀着荣耀与辉煌的大秦帝国,他这一去,天塌了!

当时嬴政正在第五次巡游的途中,在沙丘行宫—当年烜赫一时的赵武灵王修建的行宫—之中,他驾崩了。此时秦始皇的长子公子扶苏(也是他临终前一刻指定的帝国继承人)和秦国名将蒙恬已在北疆守卫多年,巡游队伍中秦始皇带着自己喜欢的小儿子胡亥,还有丞相李斯,他和扶苏向来政见不合,而且扶苏被发配边疆远离政治中心权力被大大削弱李斯是逃不了干系的,还有中书令太监赵高,他是秦始皇晚年的宠臣,负责皇帝衣食起居,是胡亥的老师,和蒙氏一家水火不容势不两立,于是一个惊天的阴谋横空出世了,这个阴谋,葬送了李斯,最后葬送了整个刚建立起来的大秦帝国。

嬴政驾崩,这个李斯发誓效忠一生的至高无上的神一般的王,在他的眼前去世了,死得与常人无异,而且尸体很快散发出了阵阵恶臭,年老的李斯多年的信仰坍塌了,为了防止扶苏继位威胁到自己和整个家族的荣耀和生命,在赵高的怂恿之下,在彻夜难眠之后,李斯在最后一刻选择背叛了嬴政,写下了他一生中让他痛悔不已的最大的不可消除的人生污点:矫诏立胡亥为二世皇帝,以始皇之名处死扶苏和蒙恬。不怪别的,只能怪嬴政死得太早,留下他李斯必死无疑。此后两年,在奸险异常指鹿为马毫无道德底线做事不考虑任何后果的大太监赵高的各种阴险毒辣的手段下(太监很容易在失去男人最重要的东西以后接着失去做人的道德底线,由此不难理解电视里面这么多大大的坏太监),自恃强大目空一切鄙视阉人的丞相李斯终于在人生的尾端遭遇了自己的克星,最后被诬陷谋反,夷灭三族,“千古一帝”的最重要的助手“千古一相”终于走完了他流血的仕途。在此期间,整个帝国各地的起义波澜壮阔风起云涌,李斯的长子李由战死于保卫帝国的战斗中,抛洒的鲜血宣告了他父亲对帝国的赤胆忠心!

历史的镜头推向最后一幕,公元前2xx初冬,咸阳市,刑场……

李斯惨笑,他知道,一切都已经无可改变。他看向跪在身边的儿子李瞻,强笑着说出了他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的最后一句台词:“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言毕,却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眼泪,父子二人相拥痛哭。

死亡是一杆秤,用以衡量那些逝去的光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浮现在李斯脑海的,居然不是他一生中所做出的那些丰功伟绩,而是年轻时那些简单而纯粹的快乐。那时候,他总是和两个儿子一起,牵着一只黄狗,出上蔡东门,在野外追逐狡兔。那时候,他还以为自己将在家乡上蔡终老一生,作一个安分守己的普通人。倘若就那样平凡地了却一生,难道就真的比他现在所过的一生要不幸许多吗?这个问题,李斯无法回答。

李斯最终离开了上蔡,走上了一条流血的仕途,达到了个人价值的巅峰,成为了天下第二人——帝国的丞相。然而那又如何,今天他的结局,正应验着杜甫的那一句诗:官高何足论,不得收骨肉。如果让李斯重新选择一次,他会不会仍然选择从故乡出走?这个问题,没人能够回答。

刽子手好不容易才将李斯父子分开。李斯面色平静,不再说话,他从来都是一个务实的人,他将坦然接受自己的失败。腰斩就腰斩吧,一死而已,犯不着像别的死刑犯那样,临死前非得喊上那么一嗓子,“过了二十年又是一条好汉!”用以换取围观人丛中如豺狼嗥叫似的喝彩叫好。他是李斯,他没那必要。

刽子手剥去李斯的衣衫,但见他背上青紫相间,伤痕纵横交错,无有一块好肉。刽子手也是心中一酸,李斯这么大把年纪,真不知这些酷刑他是怎么熬过来的。好在,不用再熬了,一切的功与罪,一切的苦与乐,都将一刀两断,归于虚无。

李斯闭目不语,初冬的风,罕见的滚烫,吹拂在他苍老的脸庞。

刽子手拍了拍李斯的肩,道,“请老丞相放心,不会痛的。”说着,他的助手将一盆凉水猛地泼在李斯的身上。李斯猝不及防,浑身一激灵,正当此时,刽子手的大刀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带着反射的阳光,砍入李斯的腰间,其势不衰,竟穿越而出,将一个完整的李斯斩成两段。

李斯的上半身颓然倒地,却仍有残存的知觉。他在地上睁开眼来,果然不痛,只觉得热乎乎的,再定睛一看,原来是因为血的温暖。血正在从他的身体里往外汩汩地涌,而他,浸没在自己的血泊之中。

随着李斯的倒下,刑场立即变为屠场,十把刀此起彼落,李氏一门,老的老,小的小,皆在刀下鲜血横飞,变成一段又一段的尸体。李斯最疼爱的孙儿,只有五岁,同样被砍下头颅,而他的鲜血,飞溅到了李斯的唇边。李斯伸出舌头,舔向那血,是咸是甜,他却已无法分辨。

与此同时,胡亥正在咸阳宫内,喜滋滋地望着他新近搜罗来的一位绝色美人。美人也深谙卖弄风情之道,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赵高则在他的郎中令府中,提前试穿起丞相的朝服,并告诉他的裁缝,袖子还需要再加长半尺,腰带也需要再加宽三寸。而在千里之外的彭城,楚怀王正与其麾下诸将盟誓相约:谁能先攻破咸阳,谁便可以道孤称王。

李斯感到自己的血渐渐冷却,而他的意识,也和他的那些亲人一样,逐渐离他远去。

在三天之后,赵高代替李斯,进位为丞相,总揽朝纲。十个月后,赵高弑君,杀死了二世皇帝胡亥。十一个月后,子婴继位为秦王,车裂赵高。十二个月后,刘邦攻入咸阳,子婴投降,秦国灭亡。十四个月后,项羽抵达咸阳,杀子婴,烧宫室,屠咸阳。六十二个月之后,项羽垓下兵败,自刎而死。六十四个月之后,刘邦称帝,天下再次统一。

然而,这些都已和李斯无关。李斯只是望着满地滚动的头颅,目光慢慢涣散。他最后叹了一口气,闭上双眼,永远地停止了呼吸。是的,他曾经缔造了不朽而又速朽的秦帝国,而在他身后,中国的历史虽然千变万化,却始终未能逃脱他和嬴政制定的格局。可是现在,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他也不想再去关心,他将永远沉睡于幽冥的地下,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绝大多数地方是凭着记忆而写,不免有错误疏漏之处。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6

写在之前,“这个发表出去,也许有些人会拿《万历十五年》、《明朝那些事儿》来对比,其实我觉得《流血的仕途》更像是这两本书的过度。这本书继承了《万历十五年》的历史切入角度,同时也影响了后来《明朝那些事儿》的叙事方式。”

曹三的作品其实不懂。记得四年前,《百家讲坛》还在播王立群讲秦始里.那时我眼中的李斯,也迎合着大家的普遍认识——不过一名厚黑而幸运的权术者而已。可也正是那个时候我对李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历史从来不乏精彩,可苦于身边关于李四题材的作品却忌都是按照上述的模板塑造的他,我是真不感冒。那天无意中去书店,看到《流血的仕途》,一开始也兴趣不大,也只是觉得是个网络小说吧,可是随便翻了几页觉得还是挺有意思,而且也挺符合对当时的事实的。

上下两部一口气看完,一直忘了我前面还在看的书了,归结原因史实充实人物饱满外,还完不乏了现代词汇及西方文学的融类旁通,但最让人难得的是直观的历史脉终和笔者倾向于人心的立场角度。

“三天之后,赵高代替李斯,进位为丞相,总揽朝纲。十个月后,赵高弑君,杀死了二世胡亥。十一个月后,子婴继位为秦王,车裂赵高。十二个月后,刘邦攻入咸阳,子婴投降,秦国天亡。十四个月后,项羽抵达咸阳,杀子婴,烧宫室,属咸阳。六十二个月之后,项的垓下兵败,自刎而死。六十四个月后,刘邦称帝,天下再次一统。”

对于我们小白来说,历史类作品最重要的就是清晰的时间与空间脉络,而这恰恰也在通篇中对时穿插,在保持当下历史故事中,作文又不失站在新的高度去看待当下。可见曹三不仅满足于强大历史、文学基础,更想让我们了解历史脉络,让更多的人对功史感兴趣。“19世纪英国首相帕斯麦顿曾经说过:‘大英帝国没有永远的朋友,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这都什么论调?化外之民,犬戎蛮夷。有奶便是娘,动物即如此,号称万物之类的人类,难道就不能有更高的精神境界?”

解读历史不是为了强调“唯利是图”的谋权之术,而更重要的总结前人的经验教训。从另一方面讲,曹三既不是厚古薄今的历史崇拜者,也不是时下社会的唯物批判者,他更想要表达的是历史中的人文情节。

历史由每个人组成,而每个人的心理活动才是造就历史如此精彩绝伦的真正原由。无论嬴政、吕不韦、缪毒、成嬉、赵姬、韩非……都不能用史实来反过来评判个人的好坏,纵然真有好坏,我们也要去切身去了解每个人的一步步心理的蜕变。这样我们才能让历史变得生动,才能让历史变得难忘。

全书最后,作者还意淫了一下李斯诛灭满门的心理活动。他相信李斯是和他一样,想念的是当初在上蔡倍伴妻儿的时光,也许他宁愿不来这风云笑测的舞台上走一遭。人生最后怀念的原来不是最快乐的时光,而足最无忧的日子。

一念回首,只奢无忧。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7

逛图书馆突然看到一本熟悉的书《流血的仕途》,为什么熟悉呢因为看过,之前看是电子版的,都说看书要温故知新,书是需要反复读的,我就从图书馆借阅了这册图书,书不厚但是是上下2册,说真的我不太喜欢看书分好几册那样的,本来没多少内容非要分个几册几十册太累,像图书馆那样的地方,你看个1册2册在等3册不知道让谁借去了,下面我就说说这本书的作者和内容

曹升,年近30,杭州人士。文章连载一年多来,一直雄居天涯煮酒论史人气第一,成为与当年明月齐名的历史红人。读者称其为曹三公子。15岁入浙江大学,19岁毕业。研究历史十载。因《流血的仕途》一文,一举成为当下最炙手可热的历史写作明星人物。后期有出了一本《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这本书我也借阅到了,下个月的观后感有的写了。

《流血的仕途》站在主人公李斯的角度,已正史记载为主,正史无法准确记载的地方,用合理的推理和揣摩,接续空白,贯穿前后,对李斯这一历史人物进行还原,李斯被历史评为最有名的宰相之一,华夏五千年有多少人从这个世间走过,又有多少人能在历史上留名,李斯帮秦始皇统一6国,虽然秦朝很短暂,而且李斯的下场并不好,但是并不影响李斯在历史中的精彩表现,说到作者也是个厉害人,大家看电视剧都是讲三国,汉,唐,清这些朝代的,没有拍过秦朝或者以前的,因为历史资料太少,可供参考的太少,可作者却用李斯的语气,思想写了这本书,而且销量还不小。说明作者的功底还是很厚的。虚构与史实都让人信服。这本书用现代文笔写出来,有时候还有网络语,停有意思,作者是学历史的,古文上也比较扎实,大家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最好古文方面需要有一些基础,要不看着有点累。

通过读书了解了世界,丰富了自己的生活也丰富了内心,多读书,读好书。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8

我很喜欢秦始皇。因为他骨子里的野性,霸气,和广识人才的胸襟。当然,他在更多时候是为人称为的暴君。

因为儿时邂逅一部叫做《秦始皇与阿房女》的故事而喜欢这样一个人,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是一种盲从或者偏见,直到长大后略懂一些秦朝的历史和嬴政本人。而这本《流血的仕途》无不让我对当年的历史更加有了熟悉的了解和认识。

历史已尽,人消亡。

从中寻找自己喜欢的情节或者不是很多,但这个浩荡帝国的建立,其过程,永远值得人细细捉摸。而李斯,吕不韦等不无是指引这片土地走向统一的关键性人物。我想,在某种程度上,嬴政更加感激李斯。毕竟,他适时地唤醒嬴政,能得其发展。

关于历史,我只了解太少,而深谙此书,也非我能用一遍浅尝而作评判。于是书继续慢慢读来,历史慢慢品来。

以此记初读《流血的仕途》前半部。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9

话说吕不韦,本来是个很有本事的商人,当年己腰缠万贯,幸福美满,但还不满足,总想获得无穷大利益,竞做起了政治投机这个风险生意来。这笔生意就是,他要把当时还在赵国做人质的、不被人看好的当时秦王孙嬴异人扶上皇位。为了做成这笔生意,他不怕风险,花巨资、献爱妾。生意终于做成了,将赢异人父子先后扶上秦王位,他自已登上了丞相、仲父这个能够傲然于世、俯视众生的权位。他曾独揽秦国大权,真心实意、勤勤恳恳地为秦王国立了不世奇功,好不威风!从当时来说,他的这笔生意确实是获得了无穷大的利益。然而待嬴政长大执政后,还是被迫下台、遭驱逐、自杀身亡。

再说李斯,本来是个家乡的小官员,家庭幸福美满,可他不满足现状,辞官继续求学,最后去了秦国,希望通过他的实力来体现他人生的最大价值,实现他助秦王统一六国的梦想。凭着他的智慧和才能,最终得到了嬴政的信任和重用。他帮助嬴政铲除了成蟜、缪毐、吕不韦及其他皇室成员对嬴政王位的威胁,彻底巩固了这位小王子的地位。还处心积虑、出谋化策,努力帮助嬴政消灭了六国,完成了统一业绩,他的人生梦想实现了,坐上了秦帝国丞相的位置,权倾一世。他的梦想实现了。可就在嬴政皇逝去的当口,由于他的私心,倔服了宦臣赵高的逼迫,违心地杀掉皇太子扶苏,改立胡亥为秦二世皇帝。从此秦帝国和他本人的命运都日落西山,最终被听信赵高谗言的昏君胡亥帝下令腰斩、珠连三族。他在人间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在刑场上对他的小儿子李瞻说的:“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免,岂可得乎!”

呜呼,李斯、吕不韦们流血的仕途真让人可叹可惜!他们尽心尽力地为秦王朝操劳一生,最终还是被秦皇无辜杀掉。如果不是李斯存有私心而杀扶苏立胡亥;如果不是吕不韦太贪财权,想获得最大利益,费尽心思钱财将嬴异人父子扶上皇位,自己当丞相、仲父,独揽大权;如果不是秦王朝的帝王太昏,忠奸不分。能有这些流血的任途故事发生吗?

另外,本人认为,作者在讲述秦朝故事的时候,总喜欢不留痕迹地穿插些后世才有的话语,比如德国二战纳粹、张艺谋、姚明…不太好,会混淆部份读者对历史的了解。文中多次出现大段英语描述是否有点作秀,这是中国作者的作品,是中文版,不是外国人写的,也不是翻译作品。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700字


《流血的仕途》是一部以历史为题材的新颖小说,最近我刚读完,初看标题,还以为我以后不太可能会从政,故没有抱一个很渴望的心态去阅读。不过我错了,这篇文章是我读过的最有特色,而且让人有种忍不住一口气就看完的无比欲望。

作者曹 是一位奇才,也许这只能代表我个人的心声,全篇文章,记录了战国末期秦国统一六国的时期,主人公李斯从一个卑微低下的客家人,迁居秦国,却一步步稳稳的坐上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当然,其中有许许多多的引起奇诧,无比激动的故事发生,就让我慢慢为大家一一讲解,我读了这本书的读后感吧。

李斯作为一介布衣为何能够成为秦国的二号人物,并且能获得嬴政的 我读完后总结了四个字不要放弃。即使再苦再难,总会有解决的办法,而且谁又能果断的说山穷水尽之后,一定不是柳暗花明!

李斯的晚年,是他的真实感动了我,嬴政的死对他来说就像失去了自己的左右手,寸步难行。然而在这危难时刻,也许是李斯一辈子作出的一个最大的错误,他轻信了赵高,低估了这大宦官的实力,立胡亥为帝。当一切都已成定局,李斯入狱,年旬七十的老人怎能经得起这般折磨,严刑拷打他,受不了了,屈服了。面临的是难以置信的腰斩,也许在他看来是值得庆幸的,因为他保住了他家人的性命,这对于他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最后,细细品味曹 的这篇佳作,是如此的 。通过这本书,我读懂了李斯,更领悟了一个道理,正如书前言所述:读文章一遍参透历史,细读文章两遍醒悟人生。这就是我读此文的心得小感,人生路远,选择须谨慎,找好方向目标,拼。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读书心得


向来不太喜欢看历史书籍,觉得历史书籍都很无趣,也有部分历史书籍妙趣横生。《明朝那些事》语言诙谐易懂;《万历十五年》叙述角度奇特。《流血的仕途》关注的是秦朝宰相李斯的故事,对于李斯的还原度较高,读者能更加全面的了解李斯。

李斯从一介布衣成为秦朝的宰相,他懂得如何一步步经营。李斯知道当前政治斗争的中心在哪里,投靠恰当的靠山。李斯的野心让他不满足于乡野的地方小官,先是在荀子处求学,认识同窗挚友韩非;学成进入秦国,寻找当时的宰相吕不韦;期间得到郑国帮助,顺利见到宰相吕不韦,成为吕不韦门下的门客。李斯时刻观察时局,替吕不韦解决难题。他发现嫪毐,让吕不韦送嫪毐入宫。李斯冒着生命危险求见秦始皇,一同谈论天下大势。

李斯得到秦始皇重用之后,周旋于吕不韦,嫪毐之间,帮助秦始皇一统天下。李斯得到重用,升到宰相之位,两个儿子当上了高官。不解的是李斯为何要与赵高一起,篡改秦始皇的遗诏,另立胡亥为太子,利益的考量没有秦始皇生前的信任与重托重要吗?由于赵高陷害,李斯的结局十分悲惨。

书中有很多借鉴名人名言,天文商业理论的地方,整体读起来有趣。整本书看下来都不认可李斯最后的做法,他的悲惨下场只觉得是当初的选择导致的结果。

《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全集)》读后感_1200字


《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全集)》读后感1200字

三两叶,一落秋。

秋天的季节,有时候也会暴雨如注。下过一场雨,叶子大概会落得更多一些。

最早对李斯留下印象,还是读他的《谏逐客令》,行文流畅,道理清晰,现在还依稀的记得其中的三句

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

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

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

符合胃口的东西读起来,或多或少会有那么些印象。再到读完这本书,对于这位李斯同学的一生又多了一些大概。《流血的仕途》-光从书名来看,已有几分悲凉。

或者说,在那花团锦簇,太平盛世下;谁又能说没有几分侯门深似海,功成万古枯的怜悯呢?

继周礼崩坏,这片土地便没有统一的思想标准,更没有什么报效国家的道德要求(那个时候说起爱国,我还能记起的大概只有屈原了)。有才干的人寻找的是展示才华的舞台,李斯这样一个楚国人,来到了秦国。他不像孔子那样,心中是理想国,要求你去做什么,实施可能基本为零。也不像苏秦那样,追求的只是荣华,合与纵却只是解决问题的权益之计。而像商鞅,韩非,更多地是立足人与事的发展规律,所谓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用现在的话说,大概就是立足于基本国情。

读完这本书,回顾李斯同学的一生,从情感上来说是复杂的。有同情,有不忍,有叹息。从一个无名小辈到万人之上再到族灭,就像今天南京的天气,阴雨-晴-暴雨这般,有些戏剧性,自然万物的规律终归还是有些相同之处。有三个人倒想说一说,甘罗,李斯应该很清楚当自己把这个年轻人推荐给吕不韦的时候,基本等于判了他的死刑。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不知道他的内心是不是有过一丝不忍?一个是韩非,这个曾经的同窗好友,也可能是自己这一辈子交到的真正的朋友,想起曾经一起求学的日子,李斯在一些深夜里会默默流泪吧。第三个是扶苏,一个被矫诏杀害的太子,在篡改诏书的时候会不会想到那位躺在灵柩上给了自己一生荣华的老伙计?或许赵高在想起韩非之死的时候,就已经知道李斯内心是一个怎样的人。而这一点私心,只要自己抓住,他李斯就跑不掉。

风渐紧,夜渐寒。

在断头台的那一刻,不知道他会不会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像他这么聪明的人,难道想不通赵高既然敢杀太子,总有一天敢杀自己么?无非是被利益迷惑了心智。牺牲了朋友,出卖了搭档。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那一刻,那些和嬴政一起指点江山,牧马天下的记忆是不是不断闪现?曾经的欢声笑语,曾经的意气风发。又是否会想到,打下的这天下,终有一天因为自己改写的几个字,又将被彻底颠覆。

终究是,还少了一份坚毅与忠贞。

这苍茫的大地,又开始了一场流血。

雷鸣之下,窗外暴雨依旧。

所有的故事,怎么可以没有另一半?光有流血就显得太冷了些。伊人在旁,这样方才更加温暖和细腻。毕竟:

因为有你,我们才变得热泪盈眶。

因为有你,我们才变得更加深情。

因为有你,我们才变得充满意义。

两三落,一叶秋。

竹林《流血的太阳》读后感


正巧,这两天刚刚从国外回来,便得到上海作家竹林送我的一部描写淞沪抗战题材的儿童长篇小说《流血的太阳》,怀着对“传统题材”作品的传统观念,出于对朋友的尊重,我懒懒地在临睡前当作催眠曲翻阅起来。不料,读着读着,我的精神振奋了,心中的欣喜不由自主,于是,就趁一下子不能入眠的机会写下心中的一点感触:

这部小说冲破了以往描写传统题材作品的窠臼,用儿童们纯洁、善良而又爱憎分明的目光和情绪观照那个战争年代的生活——这种生活虽然充满血与火,但阿毛、阿雪这群孩子们的童年依然丰富多彩;虽然被日本鬼子的入侵蒙上了苦难的阴影,但苦难中既有战斗,也充满了人情、友情和爱。你看,孩子们秘密喂养了一头十九路军留下的小马驹,大家视它如珍宝,但为了要从鬼子手中救出阿雪姐姐,孩子们只好忍痛割爱舍弃了它的生命。阿狗的爸爸是汉奸,大家对他恨之入骨;但当阿狗失去了爸爸以后,孩子们却对他充满了怜悯、同情与爱……尤其是小说的结尾,向人们指出了应当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历史、如何理解人类的大爱精神——“历史仿佛是一个多棱的水晶体,它总是从不同的角度展示给人们不同的面貌和不同的真理。”将爱提到了“人类之爱”的哲学和理性的高度,能给读者以全新的感悟和启迪。

竹林《流血的太阳》读后感范文800字


为纪念抗战胜利60周年,今年出版的关于抗日战争题材的文学作品不少。大多数是正面描写我抗日军民与日本侵略者英勇战斗的故事,这对激励人民增强民族自信心,培养爱国主义情操,显然是十分必要和有意义的。但是,作为与时俱进的文学作品(小说或其他艺术样式),我总觉得它们在思想的延展和艺术的开拓方面,还缺了点什么。

正巧,这两天刚刚从国外回来,便得到上海作家竹林送我的一部描写淞沪抗战题材的儿童长篇小说《流血的太阳》,怀着对“传统题材”作品的传统观念,出于对朋友的尊重,我懒懒地在临睡前当作催眠曲翻阅起来。不料,读着读着,我的精神振奋了,心中的欣喜不由自主,于是,就趁一下子不能入眠的机会写下心中的一点感触:

这部小说冲破了以往描写传统题材作品的窠臼,用儿童们纯洁、善良而又爱憎分明的目光和情绪观照那个战争年代的生活——这种生活虽然充满血与火,但阿毛、阿雪这群孩子们的童年依然丰富多彩;虽然被日本鬼子的入侵蒙上了苦难的阴影,但苦难中既有战斗,也充满了人情、友情和爱。你看,孩子们秘密喂养了一头十九路军留下的小马驹,大家视它如珍宝,但为了要从鬼子手中救出阿雪姐姐,孩子们只好忍痛割爱舍弃了它的生命。阿狗的爸爸是汉奸,大家对他恨之入骨;但当阿狗失去了爸爸以后,孩子们却对他充满了怜悯、同情与爱……尤其是小说的结尾,向人们指出了应当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历史、如何理解人类的大爱精神——“历史仿佛是一个多棱的水晶体,它总是从不同的角度展示给人们不同的面貌和不同的真理。”将爱提到了“人类之爱”的哲学和理性的高度,能给读者以全新的感悟和启迪。

其实,就我所知,竹林是从写儿童文学起开始走上创作道路的。她前后写过许多儿童文学作品,如长篇小说《夜明珠》《晨露》、儿童散文集《阁楼上的天空》《老水牛的眼镜》等等,都以她独特的人性的视角,从人类之爱出发,以优美细腻的文字展示了儿童们纯洁无邪的心灵和丰富多彩的生活。可以说,她的儿童文学是独树一帜的真正的童心文学、人性文学。因此,《流血的太阳》有这样的特色,也就丝毫不奇怪了。

1500字的读后感


1500字的读后感范文一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钢铁是怎样练成的》是一本值得读的好书。所谓闻名不如见面,前不久,我就读了这本好书。

关于革命一类的书籍看得不是很多,但也涉猎过一些,但是这本书对我影响是最大的。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保尔 柯察金的青年。在他十二,三岁时,母亲把他送进了学堂。保尔的家庭很贫困,母亲在给别人做佣人,哥哥是一个电工,而父亲很早就死了。所以,进学堂对于保尔的家庭来说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但是,因为保尔对于教书先生的不公平,对于教书先生对他的百般刁难感到十分愤恨,因而做出一系列的报复行为。很快,他被学堂开除了。由于生活的无奈,母亲把他送到一个饭馆做伙计。在那里,他工作了一年多,也是在那里,他看到了这个社会的黑暗,这个社会的最低层。那儿简直就是人间的地狱。然后,在哥哥的帮助下,他被调到了发电厂做了一个电工。在那儿,他认识了一个名叫朱赫来的水兵。在他那儿,保尔接触到了一连串的新鲜事物,关于团组织,党组织以及革命。一些日子以后,保尔偶然得到了一把手枪,也因为杀了一个敌人,为了逃难离开了母亲哥哥以及生长的家乡。那个时候开始,他就参加了革命。以后的八年,他都热衷于革命事业。虽然只是八年,对于生命来说,太微不足道了。但是,与某些人的生命比起来,这八年比别人活了三辈子还要珍贵。一次又一次的病魔缠绕着他,他也一次又一次的克服着。后来,由于神经遭受破害,导致自己下肢瘫痪,双目失明。但他还是用他仅有的一点点儿生命写成了一部中篇小说《暴风雨所诞生的》。对于保尔来说,能写成这本书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因为他只读过三年书。以前写文章,总有几十处修辞有问题,但经过几年的大量阅读书籍,完成了一个对于他来说的奇迹。当这一本书发表以后,他的生命又重新燃烧起来了。

当然,这本书对于我们现在很多人来说,是有点儿看不懂的,这并不难明白。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但是,这样的精神还是可以延续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呢?就像保尔一样,为了革命的事业坚持到底,无论多大的困难,多大的挫折都不屈服。这就是所谓的百折不挠。当然,现在我们这儿没有战争,但是生活中一样的会出现很多的困难,虽然不大,但我们仍旧需要用我们的精神去克服他们,我很喜欢书中的一段话: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时,他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感到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人应当赶紧地,充分地生活,因为意外的疾病或悲惨的事故随时都可以突然结束他的生命。

不要惧怕生活。它就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

1500字的读后感范文二

元旦期间,一个偶然的机会,我阅读了莫言的长篇小说《酒国》。

提起作家莫言,很多人早有耳闻,或许亲自读过他的作品。他,1955年出生的年轻作家,1980年开始创作,著有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丰乳肥臀》《檀香刑》等作品。1986年夏天,莫言与陈老师雨、朱伟合作将《红高粱》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

《酒国》是一篇意识流体裁的长篇小说,其中包括《酒精》等九篇围绕酒文化的短篇,可以独成章节,并以十八篇与学生李一斗的通信原件贯穿全篇。

《酒国》小说所描写的酒国文化,以几个典型人物为线索,写出了奇妙的液体与人类生活的关系,其中各阶层对酒的需求和应对截然不同。作者以丰富的生活根基为依据,写出比赛酒量的宴席场面和酒醉之后难受的滋味,是非常真实的,令人感叹的!

使我联想到自己前半生坎坷的生活阅历,很有同感。小说中的一些场面我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和感受。我曾经喝醉过数次,每次都吐得不省人事,丑态百出。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莫言的文字给出了答案。

我与许多小官吏是朋友,也跟着他们喝了许多不花钱的酒,这也是腐败行为。我知道,我深深的体会到,赴这种比赛酒量的宴席绝不是一件乐事,只要你还讲信义,好冲动,必定要被放倒。只有那些冷面冷心冷静的人,才能不被灌醉。而喝醉后的难受滋味,比感冒了难熬许多。我醉酒一次,脑筋要麻木起码一个星期。但一上酒席,三杯下肚,便忘了先前的痛苦,总是像英雄一样豪饮,像狗熊一样醉倒。其实也想回家与家人一起吃饭,但身不由已啊。一方面他们因用公费吃喝,酒海肉山地挥霍浪费而被百姓诅咒,一方面他们又深受酒宴之苦,这大概是中国的一个独特矛盾。

《酒国》小说所描写的《采燕》一节,使我受益匪浅。采燕一节细致地描写了采集燕窝这一古老而又濒临灭绝的行业,充满了神秘与传奇色彩,是一篇很好看的东西。

燕窝自古以来被称为大补之佳品。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中记载生肺病的林黛玉,动不动就喝燕窝汤。在一个世纪前,有钱人家吃饭,燕窝还是酒宴上必备的珍品。但具体燕窝为何物?燕窝何人所采?燕窝怎样采摘?一般人包括我在内是不了解的。小说以大量的文字详细地讲述了采燕的历史,采燕的过程,采燕的艰辛与代价,赞颂了采燕人灵巧的体质,高超的技术,聪明的才智和丰硕的成果。据说现在在中国,燕窝以近绝种。为了满足人们的需要,只得从东南亚各国进口,导致燕价暴涨。现在香港市场上,每千克燕窝已值2500美元,而且还有继续上涨的趋势。这种昂贵的东西,今天的工薪阶层应该是没有操心的必要了!

《酒国》小说所讲述的主要内容:省检察院侦察员丁钩儿,接受了调查红烧婴儿真相的任务,从而引发了一系列曲折而离奇的故事。小说分别以《肉孩》《神童》《烹饪课》等章节分别描述了肉孩的养育买卖宰杀烹制的全过程。读完令人反胃、呕吐,不寒而栗!

小说反复强调从事上述活动的人们遵守的宗旨是:红烧婴儿是一种特殊的食品,这个婴孩已经不是人,是根据严格的两厢情愿的合同,为满足发展经济、繁荣酒国的特殊需要而生产出来的人型兽,他们同待宰的其他食用兽是一样的,因此不能滥用感情。

联想到现代的人们已经发展到无所不吃的地步,这种论调似乎是有一定道理的。

但是,人必定是最高等的生物,从法制社会的道德观念来看,这已经超出了法律和道德准绳的规范,是一种可耻的不可饶恕的罪恶行径!

虽然这是一篇小说,不是报告文学,小说中的情景是作者杜撰出来的,但愿无所不吃的人们不要发展到食用红烧婴儿的地步!而且人类健康长寿的秘诀与胡吃海塞是没有任何联系的。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流血的仕途》读后感1500字》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童年的读后感1500字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