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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后感800字

发布时间:2019-11-06 来源:互联网

围城读后感1300字欣赏。

和书一样,观看电影或者视频也可促进人的成长,有很多想法在看中不断涌现,不能消失,写作品的观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观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观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围城读后感1300字欣赏》,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围者,城也。钱钟书先生的《围城》表面看上去写的只是尘世间的儿女情长,其实是对婚姻的顿悟。方鸿渐,这个出生于中产阶级家庭的大公子,从情窦初开,到坠入爱河,再到破城而入,最后想逃脱围城。整本书都围绕着方鸿渐的感情变化逐渐展开,《围城》一书由钱钟书所著,是一本长篇小说,是一本讽刺小说,讲述了在抗战初期时,知识分子丑恶的嘴脸,为了自己的发展和前途,牺牲身边的人,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读过这本书?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围城读后感1300字欣赏。

揭露了爱情和婚姻对一个人的无穷引力和无尽魔力。

情窦初开。从法国留学归来途中,方在轮船上邂逅了妖娆的鲍小姐,从此打开了人生的另一个世界。在鲍小姐的挑逗下,一步一步沦陷。他第一次感受到爱情的美好,他以为爱情就是如此的纯真。可是,鲍小姐却给了他一个残酷的教训,她只是把他当作一个可有可无的旅途伙伴,从没想过要与他发展成对象,说实在点,他只是鲍小姐眼中的一个情感玩物,只是用来打发旅途空虚寂寞的时光,满足一下情感需求。一个只是玩笑,一个却当真了。其实他压根都没整明白什么是爱情,只是出于一种生理直觉,想尝尝禁果的味道。

坠入爱河。不巧的是,他在轮船上还结识了富家小姐苏文纨,一个高傲却又无法逃脱尘世禁锢的女子。在与苏的交往中,他似乎又找到了精神寄托,又萌生了对爱情的向往。苏毕竟不是仙女,还是有七情六欲的。在富家公子赵辛楣与方鸿渐之间,她更垂青于方,也不知是出于对赵的排斥,还是对方的欣赏。她对有两个男子争着追求她十分满足,以为自己有着无穷的魅力,能够让异性如此倾倒,她沉醉在自己美好的假想之中,却不知道方对她并没有那么上心。也许,方曾经对苏动过心,但唐晓芙的出现,却打破了这种状态,唐让苏在方心中的地位开始下坠,渐渐的,方心中只剩下唐。他的脑子里,心里,想的都是唐。他觉得自己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爱河,他想永远在这条纯净的河里享受与唐的美好爱情。可现实却再次跟他开了一个玩笑,唐苏同时将他淘汰出局。那一刻,方尝到了失恋的味道,他心情十分难过,感觉失去了全世界,看什么都是一种悲观的态度,感觉他失去了一切,也被全世界抛弃了。

破城而入。带着无尽的伤痛和他家庭的糟糕经,他离开了上海这个伤心地。原本是情敌的赵此时却与他成了好朋友,并决定一起去三闾大学工作。旅途中,方似乎对爱情已经失去了希望,好像看透了凡尘俗世。但孙柔嘉的出现,慢慢的又让他燃起了希望。原本,方已心灰意冷,想逃避爱情这张魔网,可是事与愿违。随着与孙的渐渐熟悉,他又被围城困住。在各种机缘巧合的作用下,他们成婚了。他第一次感觉到了幸福的滋味。虽感情路上磕磕绊绊,但这样的结果他还是非常满意的,因为他这时候也成熟了,不再是懵懂无知,冲动的小年轻。他觉得能好好过日子,便足矣。

逃脱围城。可是,他把婚姻想的实在太简单了。因为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当他回到家,才发现自己家里弟媳与父母的关系有多糟。而自己家人对柔嘉也颇有成见,他们不满意柔嘉的家世,认为他们不般配。然后,柔嘉却也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安慰,帮他维持好一家人和谐的关系。孙觉得自己受了委屈,认为方只顾他的父母,而不顾她。所以她也忍受不了,斗嘴,吵架,已是司空见惯。方感到婚姻给人带来的痛苦实在难以忍受,他疲于在父母与妻子之间周旋,他感到自己是多么无助,又是多么无能,还夹杂着些许无奈。最终,他们的爱情终成幻影,人去楼空,只剩方一人无奈的屈服于婚姻的围城里。

这本书里也揭示了很多人性的残缺。比如方伪造学历,自命清高,方的父母的传统思想,三闾大学同僚之间的勾心斗角,苏的心机和小姐气等等。这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太任性,要无愧于心。方的感情经历告诉了我们爱情的魔力与残酷,它可以重塑一个人,也可以摧毁一个人。所以面对爱情,我们应该时刻保持理性的态度,既要勇于去追求,但也不能盲目追求。

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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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1300字欣赏


《红与黑》一书由法国作家司汤达所著,讲述了主人公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但是凭着自己的智慧与才智过上了上层人士的生活,但是因为内心的贪欲而酿成错事,自毁前程。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红与黑读后感1300字欣赏。

美源自于我们对生活的不断认知,她何时成形、何以成形,我们无从得知,只知道她是潜移默化的,并在某一时刻蓦然出现在脑海中成为一种近似神圣的标杆,颇有一种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味。

少时我们可能憧憬着一位少女或少年,并将其放在自己内心期待的美的框架中,然后在人群中寻找某一个闪光点,再将其放大到极致掩盖其他形形色色的污点,最后美感带来恋爱的芬芳留下无限回忆。

壮时我们可能期待着富有的生活、响亮的名号与美满的家庭,在最艰苦的环境中忍耐、掩藏伤痕、走向美好的风景。

老来我们则可能享受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宁静淡泊的田园生活,像苏仙一样,放荡自我、沉浸江海之间。

美随着我们的成长,或是升华,也有泯灭。

由于出生低劣,于达厌恶碌碌无为的生活,他野心勃勃想做拿破仑一样的男人。于连首先把社会和他人作为自己的标准。见到龙骑兵的威风,他就想成为军人。见到本堂神甫的权势,他就像成为教士。我们可以看到他对飞黄腾达的渴望,但这个愿望时刻在改变,是不坚定的。只能说于连此时对美并没有清晰的概念。他是盲目的。

我们经历平凡、苦痛、麻木,等待心目中美的救赎,在一丝曙光之中,拼尽一切。

但美本身也拥有惊人的力量,她在记忆的烈火中涅槃,然后用自己的火焰烧透灵魂,只不过这个过程可能漫长、可能短暂、可能永远不会完成。

当于连在瑞纳夫人面前把野心望穿的时候,斯丹达尔指出从未爱过也从未被爱过的于连觉得做个真诚的人是那么甜蜜愉快也就是说此时于连对美的感受发生了潜在的改变,在那么一段时间内,他隐隐感觉到什么是美好的。但在法国迂腐黑暗的资本主义的统治下,于连走入错路。他远征巴黎,远离瑞纳夫人,征服玛特儿并在精神上产生强烈而真诚的钦佩和喜爱,进而暂时获得了异变的美。而司汤达显然不愿意美被黑暗泯灭,瑞纳夫人的的一封信成为于达落狱的导火索,然而于达入狱后居然冷静下来,并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可谓巧合,亦是奇迹。当时于连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向他所仇视的那个阶级和他所抱定决心加以反抗的社会屈膝投降,乞求和接受它的恩赦。这样他在肉体上虽然能够得生,但在精神上却将宣告死亡。另外,就是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的至美,把对人生的挑战坚持到底,回到最初的美好。这里我们明显可以看出司汤达对美的追逐选择瑞达夫人,挺身赴死。

美不是被动的,她在无形间净化宿主,试图把误入歧途的游子拉回正轨。人生在美的感染下前行。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美往往是我们生命的极端,我们都已拥有美有时又何必称为美呢?人可真是复杂又可悲的生物,在拒绝中同流合污,在错过后空剩感慨。然而天性中我们又有美的灵气,在自然脉动中诞生,在宇宙的星空下成长,这是幸运。因为美,迷茫之人也有走出迷雾的小径,堕落之人也有爬出深渊的台阶,一切姗姗来迟而又恰到好处。当美达到生命的极点,死亡也只是过客。

也许我们无法言说什么是美,但我们知道何为丑陋,排斥与之交杂的一切,然后一切自然就获得了美感。卢梭认为资本挤兑是丑恶的于是他选择了瓦尔登湖,苏轼以为朝堂内斗是难堪的于是他选择了西湖。于连的生命像蜉蝣一样短暂,但却像掠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灿烂。他生命中的高潮是两次非同寻常的悲剧性爱情。于连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的内心世界深刻而复杂,他既卑怯又勇敢,既狡猾又真诚,既老练又天真,既复杂又单纯,所有这些水火不容的对立比较,其实恰恰把美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人生最可悲的恰恰是多年以后成了当年自己最厌恶的人。这一点上于连是成功的。

围城读后感范文欣赏


钱钟书的《围城》是我们很多在学生时代就被建议去读的一本书,当时读完的时候感慨万千,网友们对这本书的感受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吧!

我第一次读钱钟书 刚好这是我一直想看的书 但我从前太年轻 无法参透字句的真实奥秘 在我读完杨绛先生的《洗澡》后 我选择了这本书

钱先生和杨绛先生都有一个共同点 就是将自己置身于事外 安安静静的充当一个说书人的角色 尤其是钱先生 我敬佩他的语言 浑然天成的机灵劲儿 完全不像其他人那样抖机灵的炫技 他的语言有一种天赋异禀的自然感 是我所钟情的

《围城》给我的印象就好像是在置身其中去聆听身边人的故事

先说说男主方鸿渐 我个人并不十分喜欢 因为他其实十分真实 怎么个真实法 倒像是曾经听过的 看过的 遇到的一些男人的集合 有虚荣心 但心并不坏 对待感情就是我们现代社会的直男

各个人的生活 各自围城 不论是职业还是婚姻 大都是人心不知足 得陇又望蜀 罢了罢了 做着这个工作觉得束缚过多 想着换一个 换了又处理不了复杂的人际关系 想尽办法千方百计又要再换一个 从银行到大学 从大学到报馆 方鸿渐()总是不知足 工作一变再变 感情一再变动 挥之不去的只有他和爱尔兰人那张关于假文凭的 改变命运的交易

苏小姐 苏文纨 孤傲但却因为没有爱情的滋润 所以并不是十分主动的人 她同方鸿渐完全是因为得不到的总想要 赵辛楣只不过是被她利用其实就是不爱罢了 最容易得到的往往都不会去珍惜

唐晓芙 我个人对他俩的感情无感 我个人认为 那种情愫的产生 是离不开想摆脱苏文纨的那种心理 莫名其妙的看对眼儿了

方鸿渐和孙柔嘉小姐 婚后生活 无比真实 吵嘴的理由甚至是千古不变的话题 婆婆妈妈鸡毛蒜皮的小事情 一个直男癌 一个又是匆匆忙忙的婚嫁 双方都不尽如人意

总之 我是很喜欢钱先生的作品 也难得给打了五颗星 看完以后有些难过 因为随着年龄越来越大 我认识到了自己的围城是什么 我也曾陷入过抉择 也曾做过错的决定 可是没有回头路 也没有什么如果怎么怎么样。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初读围城,细细品味,确实如此。

故事从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开始,方鸿渐、苏小姐、鲍小姐一行人坐船回国。方鸿渐,衣锦还乡,却是一个无用之人,一路博鲍小姐欢心。那鲍小姐,却是一个有未婚夫之人。船上玩弄鸿渐,快要下船,态度180度转弯,后随未婚夫离去。苏小姐看在眼里。可笑的是,下船后,本来互相陌生的方苏二人,却开始异常亲密起来!他人则诧异、佩服、又瞧不起!

回国之后,方鸿渐和苏小姐开始紧密联系起来,方鸿渐也由此认识了唐晓芙,一见倾心。苏小姐以为方鸿渐爱的是他,方鸿渐却试图和与苏小姐界限分明,开始和唐晓芙频繁书信来往。中间也出现了赵辛楣等角色。

方鸿渐与苏文纨坦白,苏文纨在唐晓芙面前揭露方鸿渐可鄙可贱的过去,添油加醋捣鬼!唐晓芙误会方鸿渐,唐晓芙想听他解释,他却不肯。后阴差阳错,两人最终分开。

读完围城,感觉人物刻画很真实。但方唐这段故事却很荒谬,好像作者刻意把自己最喜欢的人物唐晓芙和方鸿渐拆散,不想让她陷入围城。

方鸿渐经赵辛楣介绍,同去三闾大学教书,还有孙柔嘉,一个普通大学毕业生。路上一波三折,方鸿渐体贴照顾孙小姐,孙小姐暗生情愫。来到大学,慢慢的方鸿渐对孙小姐感情似乎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有人搬弄是非,孙小姐和陆子潇通信来往,孙小姐和方鸿渐正谈此事,被他人看见打断情话,阴差阳错,或许方鸿渐藏在心底感情释放,两个人就在数人面前一瞬间订婚了,后方鸿渐被爆思想有问题,不得不返乡,带着未婚妻。

订婚一个月后,两人开始争吵,互相展现不为对方所知的一面。有人说孙嘉柔煞费苦心嫁给方鸿渐,婚后两人更是争吵不断。嘉柔任性、心思多,但懂得退让。鸿渐暴脾气、不近人情、顽固、无用之人。

其实我很喜欢钱钟书先生描写的两人婚后生活,真实,有趣,虽争吵不断,却会让人感觉到可爱幸福。

故事最后两人大吵一架,一人离家去,一人梦中睡。

五个钟头前,鸿渐走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来吃饭,想帮他解决困难。

重读《围城》,是因为偶然得到一本比较老的版本,心里特别喜欢。

《围城》是本可以反复读的书。这本书前半部分我读的开心不已,钱老简直就是活脱脱的一个段子手,总是用不经意间的信手拈来,让人捧腹大笑,到现在还忘不了那句诗人吟诗和临死呓语都用的是乡音,我若是某个诗人必须揍钱某人一顿。而后半部分却是让人唏嘘不已,忽然发现书中人物都成了自己身边人的缩影,而自己也在书中找到了自己的影子,大笑之后又让人深思,就像一场喜剧散场之后的落寞。

《围城》里,钱老肆意地挥洒着自己的才华,他像个调皮的孩子,恶作剧般的戏谑着每一个人,把每个人羞于示人的东西全抖搂出来,玩弄一番后又扔还给你,让你一时不知所措。我们就生活在他笔下的那座围城里,围城中也有你和我的故事:有苦心钻营、有惊慌失措、有道貌岸然、有茫然若失,细想之下我们的生活还真就是如此、也不过如此。这就是这本书打动我的地方,围城里的生活就像现实生活的集中体,有些无奈、有些煎熬、有些美好、它总是反反复复,一切的一切却又是那样真实,让人不免无限叹息。

书海浩瀚,写圣贤帝王的书无数,而这本书写平常生活、家长里短的书,被无数人推崇,甚至有人将它作为一门学问来研究。可见读书的人还多是我这样的普通小民,估计也是在拍案叫绝之后又被惊出一身冷汗,隐约看到自己的影子,所以忍不住多读几遍。

故事全篇若要真真仔细探讨,亦可用围城二字概括。表面上是写方鸿渐一人从国外回国后的生活,但内核里通过他来揭露出当时社会的风气与人文交流。由小及大,反映的,讽刺的,统统都如方遯翁所送的每点钟走慢七分的祖传老钟一样荒唐。

年轻人都被赶着去外国留学,留学后自身却仍保留着中国文化里腐朽的部分,像是闭关锁国后主张的洋务运动,只学其形不学其魂,出了中国这一围城,又入名为国外的围城;知识分子的学问只有半桶水,到真正需要显山露水之际,就连这半桶水也化为虚无,只会用课本里背诵过的东西来搪塞。围了自己,逃了知识。

连婚姻,也只是逃离了自己的城,被围进了另一个人的城∶苏文纨设法让方鸿渐和赵辛楣为她一人而转,以此来获得虚荣感,最后也只是委身嫁与他人,学了发国难财的本领,不加掩饰地轻视他人,变得不像自己。

能说是当时的环境造就的人吗?不仅仅于此,还是人的本性作祟。

人的本性,虚伪,贪婪,自私。你越想逃离其一,便越往其一而入。钱钟书对于人之本性的嘲讽,流露于对李梅亭的描写中。

可文中谁又能逃的过呢?是围城,是人生,早已混淆不清,想分离,也分离不了。

哪怕是善于心计的孙柔嘉,也只是乖乖的躲在姑母的围城里,劝诱着方鸿渐一起入内。

是以,人人固有一座围城,围住自己,妄图困住他人。可这有心甘情愿,亦有被迫。

方鸿渐想逃出苏文纨的围城,可他懦弱无能,空无本事,只在受迷惑的最后一刻平白生出些勇气来,拒绝了苏文纨。他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也因误会与害怕,硬生生与唐晓芙错过。他本无意进入孙柔嘉的围城,却在孙柔嘉的策划下一步步被迫进入。

方鸿渐从国外到国内,妄图逃出所有束缚自己的围城,却只能逃出一个,进入一个,一直都困在围城中。

围城不像迷宫,可以凭自己的本事进去离开。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无论人生,婚姻,事业,通通都是围城,围了逃,逃了围,可我们仍努力地逃出,只希望进入自己喜欢的围城。

虽此时仍不能领悟太多围城的真谛,但也愿时时警醒,愿刻刻铭记,方鸿渐,李梅亭,都不要学到他们半成的本事。

白夜行读后感1300字欣赏


《白夜行》一书由东野圭吾所著,这本书围绕一对有着不同寻常的情愫小学生展开,被害人之子与嫌疑人之女之间的情感能得到善终吗?这是很大的疑问,大家读这本书有什么感悟?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白夜行读后感1300字欣赏。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雪穗

当作家在写作时,不是在写,而是他在讲,顺着书里的关系将故事娓娓道来,最终的结局不是作者或者读者决定的,而是主角自己选择的,作者没有权利更改,读者更没有,这就是一部伟大的作品。这就是《白夜行》的魅力所在。

读书时脊柱一直发凉,我是个非常讨厌剧透的人,但看到今枝的情节时忍不住问冯义这个人的结局,难耐那种即将揭开面纱讨得真相但眼前却又全是迷雾的那种感觉,如果今枝继续调查下去,那么一定是可以发现这些事情的,因为他是在小说中第一个将18年前的唐泽雪穗与现在的她联系起来的人,信息连成了一条线,自然指向了那个结果。不过带着揪心的期盼终究是落空了。

提前想到了这个结果,因为到今枝的情节的时候,书还剩五分之一没读完,那么今枝只能是一个被牺牲的剧情推动者,由他的死引出了调查了案件18年的警察笹垣润三,让这位警察揭开了最终的真相。今枝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抱怨着车位满了,嘟囔吐槽着开宝马车的年轻人,期盼着和年轻女子一同打高尔夫,骨子里却是个非常认真而且聪明的人,追求成就感。伟大的作者自然有其伟大之处,哪怕只是个剧情衔接的角色,其形象也在字里行间逐渐刻画的鲜明。

最喜欢的角色被杀死时,突然意识到在这本书里我们所习惯的正义与规则是不存在的,无论被塑造的多么鲜明,他的死仅仅需要几行文字,因为这本书反派才是主角。那么就认真的写这一对主角吧。

男主桐原亮司像一匹藏在阴影里的狼,随时准备择人而噬,搭配着他的是黑夜的昏沉、啤酒、粗俗、性、以及暴戾。而唐泽雪穗出现时永远搭配着相对的场景,机灵的女孩、有教养的学生,善解人意的家庭主妇、以及和善且事业有成的奢侈品店长,优雅且高贵。是的,作者把所有能看到的美好的东西都给了唐泽雪穗,把两个人的阴暗都交给了桐原。一白一黑(突然让我想起了知白守黑这个词)。看到桐原出现时便害怕,知道又会有不幸要发生,而看到唐泽雪穗出现时是恶心。我一直期盼着结局的到来,揭露真相,但当读到结局时,却没有了恶有恶报水落石出的快感。他们都是不幸的,幼年时便被留下了触目惊心的伤痕,哪儿还敢再去坦然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他们只敢互相依偎取暖,只能互相依偎取暖。

看的东野圭吾的第二本书,依旧是一个偏执的男主,桐原为什么会甘愿承担所有的黑?里面是有爱情的,我猜也是有愧疚的,爱情中掺杂着愧疚的守护才能让桐原跳下去时那么的坚决以及义无反顾。那么做个对等,雪穗喜欢桐原吗?我想了很久没想明白,几次猜想都被推翻,直到再次看到雪穗在书中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自白,也就是开头的那一段话,自我代入进去。

请问:你的生命中有太阳吗?

当然有啊,没有太阳哪儿来的这个世界。

再问:你会爱上太阳吗?

应该不会吧,即便太阳给了我们一切,但感谢或者感恩不代表爱。(或者说不代表完全的爱)

第三问:如果没有太阳,你的人生会变成什么样啊?

我想象不出来,以后的人生没人能依偎取暖只能独自前行,唐泽雪穗的后半生会变成什么样子啊。她虽然还活着,但看着这个在绝望中给了她希望又让她绝望的世界,剩余的人生会如此的黑暗啊?

想至此时,自然就没有了真相揭露恶人伏法后酣畅淋漓的快感。最后留下的是一丝庆幸,雪穗终于不像是《嫌疑人X的献身》中那个虚荣白痴去自首的女主,不管有没有太阳,努力的活下去吧,桐原代你承担了所有的恶,那么就继续带着两份美好活下去吧。

走在人生边上读后感1300字欣赏


《走在人生边上》一书由杨绛女士所著,这是作者96岁高龄之时所写,表达了自己对于命运、人生、生死等问题的看法,并用随笔加以佐证,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读过这本书?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走在人生边上读后感1300字欣赏。

《走到人生边上》是杨绛先生在九十六岁时候写的,写了两年。

我惊叹于先生在九十六岁的高龄思维还如此清晰敏捷,书中的引经据典想必是阅读了很多的书籍,查阅了很多资料。

想来或许学习、阅读和思考是保持大脑活力的良方。

读过杨先生的《我们仨》,知道了学者之家的一些趣事,不禁感叹经历过人生大风大浪的学者也有着平常人家的家庭琐事和乐趣。

在我看来,杨先生也是乐观之人,虽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遇到没有太多生活常识的钱钟书,也能挽起袖子做羹汤,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娇小的身躯散发着强大的力量为他们的小家遮风挡雨。

《写到人生边上》是杨先生对生死、鬼神、人的本性以及灵与肉的思考,杨先生找来很多的资料来回答自己的问题,虽然没有给出非常明确的答案,但是却可以引起读者的很多思考。

在书中杨先生说到灵性良心不能压倒血肉之躯,只能适度让步。灵性良心完全占上风的不多。肉体之躯吞没灵性良心的倒也不少。而最常见的,是不同程度的妥协。

有些人虽然有各种欲望,但是为人却能坚守自己的底线,活得很坦然。但也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昧着良心去坑害别人,这就是肉体之躯吞没灵性良心。

杨先生也相信人性本善,所谓修养就是凭借灵性良心来克制自己。这是一种功力,在修炼中逐渐增强,逐渐坚定。在日常生活中,是有很多的机会来修炼自己的,尤其在如今经济飞速发展,充满金钱诱惑的社会。克制蓬勃的欲望,真是非常需要定力,这种定力也会根据自己的不断努力而变得更加的坚定。

但是杨先生也说灵性良心完全消灭肉欲,可说办不到,这也就是人们常常说的人性。

杨先生在书中写到我们思考问题,不能轻心大意地肯定,也不能逢到疑惑就轻心大意的否定。这样,我们就失去思考的能力,走入迷宫,在迷茫中怀疑、失望而绝望了。我们可以迷惑不解,但是可以设想其中或有缘故。因为上天的神明,岂是人人都能理解的呢。

这给我一个很好的提示,真的遇到思考不通的问题,我们其实可以放一放,人生如此安排自有道理,只是人之愚昧岂能参透生命的真谛。

如此看来,所有的疑惑倒也可以如实的去面对,往后走一走再回头看或许也能找到答案。

修身锻炼自身,是做人最根本的要求。天生万物的目的,该是堪称万物之灵的人。但是天生的人,善恶杂糅,还需锻炼出纯正的品色来,才有价值。这个苦恼的人世,恰好是锻炼人的处所,好比炼钢的工厂,或教练运动员的操场,或教育学生的教室。这也说明,人生实苦确是有缘故的。我特别喜欢这句话,这就是先生的大智慧。

先生一辈子经历很多的苦难,面对很多生离死别,却如此通透的看待人生,这是如何的豁达。读书也好,思考也好,都是为了能获得智慧,让自己在面对任何阻碍和困难的时候都能像先生那般从容的面对。

即使过程非常的难受,结果或许也不尽人意,但是把它当成自己锻炼灵性良心的道具,这就是另一种境界。如先生所说受锻炼的是肉体,由肉体的媒介,锻炼出来的是精神。

这本书最后的注释,讲了几个平常的故事,都挺有意思的。我特别喜欢劳神父的故事,当我看完这本书还把劳神父的故事讲给七岁的儿子听,对于他将来是否能记住我不做期待,我只是想通过讲出来而让自己更记住这个寓意深长的故事。

杨先生九岁那年,劳神父送给她一盒用十八层废纸包裹住的精美糖盒的寓意,虽然杨先生说她到九十岁才明白劳神父的心意,但是她到九十六岁仍然能记住劳神父给他讲的故事,并对九十年前的过往记忆如此深刻,说明这件事本身在她的人生中已经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走到人生边上》是一位智慧老人在晚年的思考,虽然对于中年的我们来说人生还很长,但是从先生这些自问自答中我们能获得一些认知,让自己对生命和自然充满敬畏。

摆渡人读后感1300字欣赏


摆渡人这是一本温暖的书籍,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在去寻找父亲的车上发生车祸事故,整个车厢的人都去世了,()唯有她活下来了,她发现有一个男孩子在等着她,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读过这本书?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摆渡人读后感1300字欣赏。

《摆渡人》是英国作家克莱儿?麦克福尔最著名的作品,一举摘得五项世界文学大奖,版权销售33个国家,是令千万读者灵魂震颤的心灵治愈小说。我选择这本书是因为其宣传,很久之前边听过,甚至曾看过有关电视剧和电影。总得来说,小说的脑洞故事情节远远不如中国的网络小说,但是却有着独到的启发性。

这本书的女主迪伦是一个15岁的单亲女孩,她与妈妈生活在一起,她讨厌母亲的喋喋不休,讨厌学校里的老师同学,她没见过父亲,却渴望与父亲见面。为了逃避生活的不满意,也为了见到自己的父亲,她踏上了去见父亲的列车。作者克莱儿十分擅长心理描述,把女主的孩子心理描述的淋漓尽致。她担忧早饭的好坏,恐惧同学的嘲笑,在考虑是否带泰迪熊上火车的时候犹豫不决,她还是个孩子,她的心中是一片荒原。她怀着忐忑的心踏上旅途,不曾想这场旅途却将她彻底改变。在旅途中,火车出了事故,她成为了唯一的遇难者。也就在那时她遇到了崔斯坦。崔斯坦一个灵魂摆渡人,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从事这份工作,他引领了成千上万的灵魂。他一直认为:这是命,他没得选择。最初,他工作热情投入,后来经历了很多灵魂的自私,贪婪,工作渐渐成了例行公事。故事的开篇,他疲惫的坐在那儿,冷漠的应对。他的心,又何尝不是一片荒原呢?直到与迪伦的相遇打破崔斯坦世界里的规则。崔斯理变成了迪伦想要的样子,一个16岁的翩翩少年。两颗荒芜的心在数次的遇险中靠近了彼此。他们两个在这段旅途中,相识、相知、相爱,然而他们本不属于同一世界。迪伦走入了新的世界,而崔斯坦需要继续工作,去引导下一个灵魂。彼此相爱,却无法相守。故事的最后,不甘放弃的迪伦重新走入荒原,寻找崔斯坦,并与村斯坦一起回到了现实世界。

每一个镌刻着爱与善意的灵魂,都会成为我们生命中的摆渡人。这是《摆渡人2:重返荒原》书的封面上的话,处于对第一部的喜爱,我买了一本,并在读书活动期间看完。在《摆渡人2:重返荒原》中,爱与善仍然是故事的主题,女孩迪伦和灵魂摆渡人崔斯坦在经历了异常惊心动魄的抉择之后,终于打破生死界限,来到了现实世界中,两人一起面对种种困难。与此同时,一位名叫苏珊娜的摆渡人因为窥探到他们逃离了荒原,也心生向往,渴望来到现实世界里生活,为此她欺骗了一个由她引渡的灵魂,并引发了一场巨变崔斯坦和苏珊娜同为摆渡人,同样穿越生死之间的帷幕来到人间,却有着截然不同的结局。崔斯坦和迪伦在人间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而苏珊娜却不得不重新回到荒原。

这本书有很多美好的语句:

1.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的灵魂摆渡人?

2.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3.每一个灵魂都是独特的,都有各自的美德和过错。

4.嗨。她也轻声回了一句,嘴唇颤抖着露出了微笑,原来你在这里。我在这里。

5.有些时候,你觉得一个人所说的话都对,其实并非如此,只是你选择相信那是对的。

6.你之所以相信一个人说的话,是因为他说了你想听的话。

读完书很长时间我都在思考:谁因谁而存在?谁是谁的摆渡人?生命若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又能成为谁灵魂的摆渡者?所有的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只有自己。你在成功摆渡别人的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一种救赎。我们生活在社会上,本是孤独的彼此,在茫茫人海中遇到对的那个人,可能在这之前我们都是孤独的存在,但是当那个人出现,结合在一起,就成了彼此的依靠和温暖,也成为彼此生命的向导,两个人携手面对所有的困难和险境。当两个人同心,成为彼此的牵引,所有的一切困难终将克服,而这也终将迎来美好的明天。人生路上,只有那些心怀善念,坚强、勇敢、勇于承担的人才能得到爱的字样,才能获取前进的动力,才能真正左右自己的命运,做自己灵魂的摆渡人。

悉达多读后感1300字欣赏


《悉达多》一书由赫尔曼黑塞所著,讲述了贵族青年悉达多英俊多慧,受很多人羡慕,他在繁华的城市结交了名妓,并成为一名富翁,心灵与肉体达到了巅峰,然后开始厌弃自己。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悉达多读后感1300字欣赏。

我在《箱庭疗法》一书中读到了自性化这个心理学名词,刚好手头上黑塞的《悉达多》一书也读近尾声。在我看来,黑塞书中描写的主人公悉达多,他就是在追求和实践着他的自性化。

我在网络上查询自性化的解释,如下:一个人最终成为他自己,成为一种整合性的,不可分割的,但又不同于他人的发展过程。主人公悉达多正是如此,年少离家、追随过佛陀、沉浸过人世,后来在摆渡人的指引下思索追寻,最后也成为了一个摆渡人,成为了他自己。书中这样描述他与佛陀的相遇和相离:这位佛陀夺走了我的一些东西,悉达多想,他是剥夺了我什么,可赐予我的更多他夺走了我的朋友,这个朋友原来听我的,现在却信奉了他。然而他把悉达多送给了我,把我自己送给了我,在我看来,悉达多的这番悟道十分精妙,他不是一个盲目追随他人的人,他听从着自己内心,即使与自己一同修行的朋友信奉了佛陀,即使千万人跋山涉水来求教于佛陀,悉达多也没有因此被敬仰蒙上双眼。他说道我无权对别人的生活做出评判!我只需要为我,对我自己一个人做出判断,做出选择,做出舍弃。

悉达多是坚定的,从离开家庭走上苦行僧式的生活开始,他没有动摇过自己的心,虽然不曾清晰地呐喊出我要什么,但是在修行的过程,他清楚我不要什么。反观自身,我是一个内在修行路漫漫其修远兮的人。大学时,我才开始懵懂地去认识自我。我在心理被试的经历中漫想,在友谊、爱情、亲情的建立和破碎中探求,在初入社会、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中思考,和悉达多一样,我离开家庭后,才开始了自己的修行。但我的修行却很飘忽,很容易跟随,很容易放弃,有点像悉达多对商人迦玛斯瓦弥的评价他和我一样聪明,可他心里没有归宿。是的,我缺乏自己的思想体系,记得曾经在朋友圈转发过一句话,核心意思就是一定读书,否则自己的思想只能来自于亲戚朋友了。原句很犀利,直戳心脏。那时候是四年前的冬天,我刚签完工作,意气风发,但直面内心也会意识到思想水平不高的残酷现实。

从我开始真正生活的时候,我就像一个搭积木的小孩,曾经和父母一起搭好的那个城堡被推翻了,或者是我的建造材料出现了改变,我要以不同以往的方式自己搭建了。但是在搭建的过程中,我原有的思维方式和新接触的观点产生了碰撞,我频频回头寻求父母亲人的指导,也慌张地追随人生的新鲜感。读完悉达多的故事,我感觉他好像就是完全脱离了以往一样,循着自己的光,一路前行不曾回头他是如何做到的呢?但同时,这场修行,他也迷惘过,在与拉玛和商人的生活阶段里,他自如地享受着世间一切,但到了那么一天他幡然醒悟,又像当初离开家庭一样,再一次地离开。我的路还会把我引向何处哟?这条路愚蠢痴傻,弯来弯去,也许是一直在兜圈子呗。随它爱怎么着怎么着,我愿意顺着他走下去,多么洒脱,就像我敬仰的东坡先生。行文至此,我内心豁然开朗,我也要像悉达多、像苏轼一样接纳我的生活,我纠结着、焦虑着、不安着,这是我看到了未来,但没看好现在的原因吧!现在的我,你不必,你已经是我的骄傲了!

我前年夏天阅读过《自卑与超越》一书的部分章节,其中提到真正的生命意义在于个人与他人的交互作用中,生命的意义在于懂得关注他人、与他人合作;在遇到困难时,能不用损害他人利益的方式解决。在书中,悉达多与家人、与朋友、与佛陀、与拉玛、与摆渡人、与儿子等等人物交往,这都促进了他自我认识的深化。这对我也是启发和要求,在与人合作这方面,()我很欠缺,但是目前我还没有掌握到合适的改进方法。日后,我一定要多阅读一些合作的书籍,以期进步!书写有益,思考尤佳,明达有益,忍耐尤佳。

以上,就是我初读《悉达多》的感悟,我还会再读,相信会有新的见解。

局外人读后感1300字欣赏


《局外人》一书由法国加缪所著,是一本关于存在主义的文学作品,世界和我们之间的关系是如何,这是我们需要思考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读过这本书?读完有什么感悟?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局外人读后感1300字欣赏。

昨天深夜里花了几个小时比较粗略地看完了加缪的《局外人》。()

当我读完后呼了口气抬头看了看钟表,时针已指向了数字一,我知道新的一天已悄然从我的书篇中流逝了,此刻已然是凌晨了。我望了望窗外,今夜并无夜色,对面楼房仍有灯亮着,但这一切与我无关。好似我就是一个局外人蜷缩在椅子上并沉浸在书里的默尔索。

可以说这本小说始终是充满着压抑与悲哀的气氛。从小说一开篇就是:今天,妈妈死了。看似这样的开头似乎与小说想要表达的主旨毫无关联,实则这不仅仅是小说富有转折的开始,更是由这一事件曲折地将主人翁看似荒唐的经历真实地推上了高潮。读完后我觉得此书饶有特色的就是故事的跌宕起伏再到一切蒙上冤屈的尘埃落定。

故事梗概大概是这样的:一个老实本分,内心善良,诚实勇敢,待人诚恳,不善言辞,性格孤僻的普通公司职员在一天得知母亲在养老院去世的消息,然后请假奔赴母亲的葬礼,可是在葬礼上他超乎常人的平静却让所有人心怀鄙弃。好似他就是一个看客,一个与葬礼毫无干系的局外人。经历那之后,他并不觉得自己有何等悲伤,因为他内心认为母亲在世的时候他已经尽了义务。所以他会在第二天和心爱的女人一起游泳,一起拥吻,一起看喜剧电影甚至是在床上做爱。随着故事的不断深入,默尔索的朋友与邻居纷纷出场

可是一切在一个炽热的午后变了,默尔索不小心开枪杀死了一个阿拉伯人,很快他就被捕入狱了。故事也步入高潮。他失去了自由,失去了香烟以及女人在监狱里恍如度日如年,他经历不停的审讯与轻蔑。作为一个无神论者的默尔索在被强迫信仰上帝时,他始终坚定着自己的信念,就好似一个局外人。他被他人唾弃,说他的灵魂多么丑陋,说他在之前母亲的葬礼上甚至没有流过一滴泪审判进行的顺理成章一一他被宣告死刑。不过在他看来他解脱了。没有任何异议,他就如同一个局外人等待着对默尔索的行刑。

故事最后,他开始思考起母亲为何在老年选择〝重新开始〞,他也思考了更深层次的人生意义,并且他期待着死亡的那天有着对他丑恶的叫喊

我很难说清楚作品想要表达的意思,由于年龄与认知水平的关系,我所能理解的不过是冰山一角,至少我能轻易知道的是我们这个社会要是不在母亲的葬礼哭不出一滴泪,是会被判死刑的。而其他的我则认为无论处于何种境地,不能臣服于苟且而违背自己的信仰与意念。虽然我们很少能做到,就如我们无法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看待自己和周遭。但是至少我们得为此做出力所能及的尝试。生而为人,我们不都如此吗?何必对待一切都吹毛求疵和嫉恶如仇。我们压根也不需要成功学里虚张声势的种种。我们只需要做好自己并且一直坚定地走下去,不为各种利益与诱惑蒙蔽双眼,成为我们路上的绊脚石。

总而言之,长篇大论是毫无意义的。但是作为人而言,我们总得干一些事情,不至于像默尔索一样被囚禁在监狱里只能不断的回忆,作为自由人而言,我们应该不停奋进并且始终如默尔索一样常怀爱心与冷静。等到了老年至少不觉得白活一场。虽然扯得是很远,但是我所敲下的每一句话是发自肺腑,并没有华丽的辞藻,有的不过是真实的感情与我稚嫩的文笔。

最后,我希望这本书给我的启迪并不局限在以上,我希望它会融进我的血夜与灵魂令我终身受益。当然,这针对我看过的每一本书。我会因此记住默尔索,学习他那种不仅仅是善良等等优异的品质,我更应学会以一种局外人的眼光审视这一切,执着而冷静。我也希望我所爱的人同样如此。若是你感兴趣的话,就读读这本书,欢迎您前来与我探讨这充满奇趣的生活。

小王子读后感1300字欣赏


《小王子》一书由法国作家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所著,是一本儿童短篇文学,讲述了一个来自外星小王()子来到我们这个地球的所见所闻,讽刺当时的社会,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这本书?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小王子读后感1300字欣赏。

只有用心去看才能看得真切----题记

那是一个小小的身影,黄色丝巾随风飘扬。他转过身来,那是一张童真的脸

我靠在沙发上,一会儿笑,一会儿落泪。

这个影片讲了一个小女孩在城市生活,整天为了考上好学校学习,后来她和邻居一起体验生活。但有一天,老人病了,女孩踏上飞机,在城市寻找小王子。最终,她找到了小王子,让母亲也回归童真。

在影片中,大人们整天工作,只知道工作,学生把一整天的时间都排起来学习,有些都不知道想象是什么?

原来小女孩的未来也很可能是这样。但她看到了邻居----一位写《小王子》的老人。老人教她体会大自然,教她放风筝,教她爬树,教她用心感受生活。

我最喜欢狐狸。

狐狸在人们眼中,永远是狡猾的,可在这部电影中,它一步步地教了小王子许多。

它教给了小王子驯养。

《小王子》电影中说,如果你要驯养一个人就要冒着掉眼泪的危险。一旦你驯养了什么,就要对她负责,永远的负责。

驯养,就是建立关心,是对一个人一生的负责,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存在。小王子驯养了狐狸,彼此之间才更有了生命的意义,否则在小王子眼里,这只狐狸和世上其他千千万万只狐狸一样;在狐狸眼里,小王子也会和其他小王子一样了,没有特别。

爱情或友谊的精髓是自由选择的,无论是友谊还是爱情,狐狸并没有期待小王子能给她什么,她只是想要驯养的这种意义而已。

也许小王子离去,对狐狸只是一场梦,但狐狸发现的意义却永远留下了。它是想拥有那份世界对它的美妙意义。

其实我们也曾被许多生物驯养,就像小王子被他的玫瑰驯养了,我也被我妹妹驯养了,看到她开心我也开心。

我总是一心想护着妹妹:平常吃饭她和我抢鱼眼睛,我一次次地想着把鱼眼睛都吃完,不要给她留,可我又一次次情不自禁地给她留一两个,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下不了手,每次筷子都戳进去了,停在半空一会儿,又收回去了;她总是来打扰我,我想躲着她,又不由自主地接近她,不管她怎么踢我甚至咬我,我都举起手让她给我抱抱;每次她不好好吃饭,大人批评她时,我总想保护她,我总像及时雨般给她用汤拌饭,用勺子一口一口喂她吃;在她霸道地拿走我的东西时,我虽然生气,却舍不得打她,只是捏捏她的小脸.

就像小王了和他的玫瑰,玫瑰刚来时,小王子悉心照顾她,当她长成后,她说自己是这世界上唯一一朵玫瑰,小王子便更加呵护她,她后来变得得寸进尺,得了罩子要屏风,得了屏风要看日落小王子不禁逃走,但一路上小王子还是一直在想念自己那朵玫瑰,在路过玫瑰园时,小王子便停下脚步哭泣。狐狸告诉过小王子,她不是一般的玫瑰,她是你特属的玫瑰;我想我妹也一样,她不是普通的小姑娘,她是我最亲爱的妹妹。

在影片中,人们都废寝忘食地工作着,他们不懂得童心是什么?作者说过:所有大人曾经都是小孩,虽然只有少数人记得。

现在,大人们都为了功名追逐着,他们都忘记了许多,都忘记了孩子们所需要的童年,只想着怎样把孩子养成有用的人。大人们要知道,孩子之所以叫孩子,是因为他们有一颗童心,大人们教孩子做各种学习,实际上不是有利于他们,而是害了一个孩子的童年。

在我们班有一个不玩耍的人,她整天学习,周末就是学习班,有时间就是复习,她早已成了一个书呆子,只会读书的书呆子是不好的,因为她成了书呆子,没有怎么感受童年,更没有用心感受生活。

读了小王子,我认为每个人都要用心感受生活,找到生活的意义,要好好感受清风的滋味,感受运动的乐趣,感受玩耍的乐趣,恶作剧的窃喜。我们要用心去看一些事物,因为真正美好的东西是我们用肉眼看不见的。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1300字欣赏


《撒哈拉的故事》一书由三毛所著,这本书讲述了三毛在沙漠生活的经历,以及她和荷西的爱情故事,这是令我们大家感动的,也让我们看到了她的勇气,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读过这本书?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1300字欣赏。

几年前听过一段采访三毛的录音,听她活泼地讲起和荷西历经六年再次相遇,再到婚后第六年荷西的意外离世带给她的极度失落。三毛的声音很低柔,语气和孩子一般真诚,完全不像我意识里那种作家的作风。很好奇她起起伏伏的人生,是什么支撑一个柔弱的女孩到处流浪。

《撒哈拉的故事》是大概半年前看的,也是看的第一本三毛的书。书里很多东西记不得了,想写的只是一些印象深刻的细节。2016年的最后一天我是在西属撒哈拉沙漠度过的,和三毛生活过的算是同一片区域的沙漠了,所以对书里写的很多情景有些感触。在沙漠里度过的一夜被我列入奇妙经历的榜首。

乘小车在盘山公路驰骋了一个白天,赶在落日前到大沙漠的边缘,可惜来不及看到落日把沙漠染红的全过程,骑上骆驼,一个当地人拄着杖领着骆驼队往沙漠深处走去。在我心里,骆驼是沙漠里最完美的交通工具,从前去迪拜的沙漠坐的是小轿车,很没有入乡随俗的体验。骆驼很高大,坐在两个驼峰之间给人安全感。

过不多时,天就已经黑的只有点微光了,起风了,朦胧中看到飞起来的沙子,骆驼慢悠悠、摇晃着上沙丘又下沙丘,半小时过去我还是没有看见大本营的灯光,一直害怕是不是天黑了领队分不清方向。三毛写过和荷西去沙漠里探险,结果荷西误入淤泥潭里,三毛去找帮手回来时却因为沙丘被风吹乱了方向而迷路,又是恐惧又是焦虑。感同身受,人在广袤的沙漠里,生命渺小的像不存在了,似乎一阵风刮来就随时会迷失在毫无章法的沙丘群里,不知所踪。所幸三毛最后找到了路,救出了快被冻死的荷西。撒哈拉沙漠夜里的冷实在难忍,我们在大本营吃过晚饭就出去看星星,躺下来,地上的冷气直接穿透我的大棉服和好几层衣服触到我的脊背,要是在这里睡着可能就冻死了。这里没有灯光,海拔也高,漫天繁星格外清晰,偶尔还能看到流星划过,不过短促的来不及许愿。我把单反插在沙子里,为了能稳定的拍出星空的样子,机身全是沙子也不在乎。在撒哈拉仰望星空真的让人内心澄澈,毫无杂念,只想静静躺在沙上面对真实的自己,也难怪三毛在撒哈拉居住的时候能写出那么打动人的作品来,是大自然给人的灵气啊。

三毛的邻居、邮局的人、办事处的人都和她极为友好,也许是因为生活环境的恶劣,人类才会有这么极致简单朴实的感情吧。我们在大本营里也很冷,大家却都不愿回到自己厚实帐篷里,而是围着一堆篝火,虽然素不相识,相视而笑却一点也不尴尬,各国的语言各自的交流着,却似乎大家都是能听懂一样。一堆篝火快要熄灭,一群人又合力生起另一堆火,看着小火苗蹿着蹿着变成大的火焰,大家不约而同欢呼起来,像原始人生起第一次火一般吃惊又兴奋。

食物在沙漠里非常匮乏,三毛用家里寄去的食材在家里开起了中国饭店,收到一致好评。我印象很深,离开沙漠的那个清晨我们去往一个小旅馆吃早饭,我人生第一次觉得有点热的葱油饼那么美味,吃了十几块也总感觉不够。说实话,很佩服三毛能在那么艰苦的地方白手起家,自己做家具,大老远的扛水回家,也会看书养花,做雕刻,把生活过的活色生香。我想,只要对生活满怀热爱,就总能变简陋为简约,给平凡加上装饰品,我总相信对生活少点抱怨,总会找到乐子。

如今的沙漠里,手机依旧没有信号,不过接有水龙头,已经是很大进步。三毛在沙漠里结婚,白手起家,荷西成为她生命里不能失去的一部分。我的有生之年,一定要和我爱的人,再去一次撒哈拉沙漠。我觉得那里有神秘古典又不可阻挡的力量在吸引我,会有撇开世俗的纯真美好。

原本想写一篇读后感,好似写成了自己的旅行经历和憧憬了。这几天在读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又是一本写到我心坎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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