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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吃猫的老鼠有感

发布时间:2019-09-23 来源:互联网

读《王羲之吃墨汁》有感。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人类的进步,都是与读书相伴而行的。我们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读《王羲之吃墨汁》有感”,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晋代书法家王羲之有一次练书法时,错把妻子送来的馒头蘸在了墨汁上,还不停地夸赞它好吃。通读全文,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相同的结论:要出成果只有专心的第致志——这也是我们的第一点感想。

王羲之是著名的书法家,这人人都知道,可他是怎样努力钻研书法这门艺术的呢?这篇文章就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片断。王羲之不光练字,还琢磨字的支架结构,而且专心致志。试想,如果五羲之不是专心致志地研究间架结构,而一会儿写两个字,一会儿翻一翻字帖,一会儿站起来走一走,他会把馒头蘸在墨汁上吃吗?他会成一代名家吗?正因为他有了专心致志这种可贵的品质,他才能成功!看一看其他著名科学家,哪个不是如此?所以,要获得成功,就得有这种精神。

第二,王羲之之所以能专心致志,是跟他对这门艺术爱好和兴趣分不开的,也就是说,做什么事都要身心地投入,要乐在其中,从中得到极大的快乐,这样才能在某一颔域内获得成功。假如王羲之根本就不喜欢书法,一写字就头痛,他恐怕也只是个普通人了。因为他太爱好书法,才入了迷,连妻子送来的东看都不愿意看一眼,这充分体现 了王羲之对书法的热爱。

在最后,我还要提一点,就是在研究学问的同时,还要注意自己的身体。毕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嘛”!自己的身体不好,终日只能躺在病床上,以怎能为祖国,为人民做贡献?王羲之的精神是值得学习的,但这种做法却不值得提倡。该工作时就工作,该睡觉时就睡觉,该干啥就干啥。不然,照那样下去,对身体是极为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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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美德故事《王羲之练字》有感


读美德故事《王羲之练字》有感

无锡市花园实验小学 六(1)班 何辰烨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中华传统美德故事,其中《王羲之练字》这一篇让我深有感触。

王羲之是我国晋朝的一位大书法家,被人们誉为“书圣”。王羲之7岁练习书法,勤奋好学。17岁时他把父亲秘藏的前代书法论著偷来阅读,看熟了就练着写,他每天坐在池子边练字,送走黄昏,迎来黎明,写完了许许多多的墨水,写烂了不计其数的笔头,每天练完字就在池水里洗笔,天长日久竟将一池水都洗成了墨色。王羲之练字专心致志,达到废寝忘食的地步。他吃饭走路也在揣摩字的结构,不断地用手在身上划字默写,久而久之,衣襟也磨破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有一次,他为人写一块匾在木板上写了几个字样,送去叫人雕刻。刻工发现字的墨渍竟渗入木板里面约有三分深。“入木三分”的成语也由此而来。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深感惭愧。因为只要一说起我的字,爸爸妈妈,老师同学没有一个不摇头叹息:“你都六年级了,写的什么鬼字……”唉,我和王羲之是天壤之别。

记得有一次,妈妈看着我的语文试卷,语重心长地说:“烨烨,你看这成绩还行,但按书写排名,倒数第一的‘桂冠’非你莫属呀!”听着妈妈苦口婆心的唠叨,我的脸“熟”了,头低着,恨不得找条缝钻进去。瞧瞧我的试卷仿佛变成了“T”字舞台,一个个歪歪扭扭的字在上面又蹦又跳……听了妈妈的话,我决心好好写字,可没几个月,就又重蹈覆辙,写的字就如同大海里的波浪,高高低低,胖胖瘦瘦,深深浅浅。它们仿佛在嘲笑我:“何辰烨,老毛病又犯了吧!”后来,妈妈买了一个“神奇练字板” ,让我练字。开始我还有点儿新鲜感,可没过多久,我对它不再感兴趣,不再每天都练,即使练也草草了事,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三心二意一事无成”啊!

是啊,与王羲之比起来,我缺少的是持之以恒的毅力!因为作业书写太差,一再地被老师、家长批评,但我却不以为然,我行我素,不把它当回事,从一年级到六年级都没有多大进步,连这么一个小小的缺点都没有改正,真是无地自容。我想:王羲之刻苦练字,成为伟大的书法家,他是我学习的榜样。“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只要努力,肯下决心,狠下功夫,难道还有改正不了的缺点吗?我在心里暗暗给自己定下规定:认真完成各科作业,把每一次作业都当作在练字,锻炼自己的写字能力。平时一有空就描红练字,因为现代社会,虽然电脑已经普及,电脑打字代替了手的书写,但会写漂亮的字,还是引以为傲的一项技能,是每个人良好素质的体现,我要努力,努力,再努力!

同学们,有志者事竟成,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努力做一个像王羲之一样刻苦学习、坚持不懈的人吧!

读《德育》的“王羲之练字”有感



每当我打开一本新书,阅读一篇好文章,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的世界。《德育》里的王羲之练字就是这样,它给我启迪,给我力量,催我奋发上进。古时候,有个大书法家,叫王羲之,他成为书法家可不简单哩,他呀,七岁就开始练字啦!他十二岁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爸爸的枕头,感觉里面好像有个方方的东西,他觉得很奇怪,就伸手去把那个方方的东西从那个枕头里掏了出来,却掏出了一本书,是讲古代练字的,于是他叫爸爸教他练字,爸爸说长大了再教,他说再不学就晚了,爸爸被他这句话感动了,就开始教他练字,他的字就一天比一天写得好。他有个书法老师卫夫人,卫夫人叫他把这几天练的字交给她看,卫夫人一看,大吃一惊说:字写得太棒了。于是就拿给大官王策,告诉他王羲之的字要超过她了,将来名声肯定比她高。后来,王羲之到处游历名山,看到了古代大书法家刻在碑上的字,他就用手在衣服上模仿着写,衣服都被他写得破烂不堪,手也被磨得出血。经过长期的苦练,王羲之终于成为了我国历史上的一位大书法家。练字是一件小事,但是不刻苦的话,永远练不好。就拿我自己来说吧,总是不专心做事,叫学什么都不想学。读完王羲之练字这篇文章以后,让我知道了一句话:学知识,早学比晚学好;做事要一心一意,不能三心二意。我要学习王羲之刻苦练字的精神,认真做好每一件事,也相信一定能够成功!

读王羲之《兰亭集序》有感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当我再读起《兰亭集序》这熟悉而深邃的诗篇,不禁浮想联翩。名序一篇,流传千载。

有的人思绪随文穿梭千载,看到了名流荟萃,与会诸者;有的人情节随风凝结万点,看到了流觞所至,即席赋诗。可是,我却看到了在曲水流觞的背后,作者那一颗孤寂的心;可是,我却听到了在瑰玮之文背后作者那透人肺腑的诉说。

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诗人的第二种眼光一针见血,它不同于前人只看到了生命的长度,简单的一致,他还看到了生命的宽度是不同的。不论以怎样的方式活着,生命都在不知不觉中逝去,而寿命的长短只能听凭造化,最终归于结束。生就是生,活着能享受乐趣,死就是死,死后一切皆无。活作文着和死去是人生大事,二者不可等量齐观。有生之年应当做些实事,不宜空谈玄理。

生命是一场单向的旅程,路上少不了质疑和嘲笑,这些就好比是你漫漫人生路上的杂草和磐石。如果你一味的退让,只是仰天长叹一死生,齐彭觞,那你的一生只能是狭窄地走过。痛苦不能只剩下痛苦,那是非常恐怖的,没有什么不可能。如果你能去清除它们,就相当于拓宽了你生命的宽度,你将走得更加顺畅,这就是奋斗的奥义。

回到现实,想要学业有成,事业有成,也只有多些认真,多些专注;少些浮躁,少些抱怨,才能成功。

所以,我们还是少一些空谈,多做一些实事,毕竟走在一条宽敞的路上比走在一条狭窄的路上给人的感觉是不同的吧!

读《吃露水》有感150字


《吃露水》说的是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头蠢驴听见蟋蟀的歌声很动听,就去问它每天吃什么。蟋蟀告诉驴它每天只吃露水,歌才唱得这么好听。驴就跟它学,每天不喝水、不吃草,只顾舔草上的露水,最后歌没唱好,反而饿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遇事要动脑筋,不能生搬硬套,适合别人的东西,不一定适合你。

读《雅舍谈吃》有感


读《雅舍谈吃》有感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古往今来,又有多少人能抗拒美食的诱惑,历代的文人墨客拜倒在美食的裙摆下,更是多的数不胜数。梁实秋先生大概就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了。他虽不是像美食家对于美食如数家珍,但他多的是一份文人对于生活的感悟。

我是那种“唯美食和信仰不可辜负”的那一类人。我喜欢美食,喜欢亲手制作美食和回味的过程。读了梁实秋先生的《雅舍谈吃》,我仿佛找到了知己,找到了一个和我有着相同观念的朋友。

书中提到了一个观点,君子不一定要远庖厨。这个观点和我是相同的。因为烹饪不只是以填饱肚子为目的的一种浪费时间的方式,而是非常让人享受的一种过程。从小我就非常羡慕那些餐厅里的大厨,羡慕他们可以做出那么多好吃的。烹饪的技巧可以传授,但真正独得之秘也不是尽人而能的。当厨子从学徒做起,从剥葱剥蒜起以至于掌勺,在厨房里耳濡目染若干年,若不是因为热爱和一份传承,如同戏剧的名角,一旦凋谢,其作品便成《广陵散》矣。

书中不仅有平常人家餐桌上的家常菜式,也有茶楼酒肆的招牌美味,更多的是记忆中家乡里走街串巷的小贩叫卖的小吃。每一道菜肴都经过细致的描述,描述味道,也是在临摹记忆。每道菜品都大不相同,相同的是渗透在字里行间对乡味的怀念。

读着“芙蓉鸡片”,我就会被饭馆跑堂的剥蒜、剥葱、剥虾仁的麻溜劲给吸引住,读到说山东腔的堂倌说:“二爷!甭起虾夷儿了,虾夷儿不香”,堂倌与食客的画面感给吸引住。然后开始挽起袖子也想试试炸得片片薄脆的芙蓉鸡片。一口下去,是不是也会吃得满面油光,酣畅淋漓。

读着“核桃酪”,你我就会被作者那一副翘首以盼的样子和心中的期盼之意所吸引,读到母亲在张罗着做核桃酪时,你我就会被母亲眼花缭乱的动作所吸引。然后拿起勺子也想试试才出了锅的,热腾腾的核桃酪,是不是也会吃得兴高采烈呢?

《雅舍谈吃》更多的是对日常美食的惦念。有些过处尽管不精细,难得的是一位老人对故土的浓浓情意。写的是味道,品的是人生。不停地追忆,不停地烘焙,带着记忆和乡愁的香,是吃的精华。

北京的寻常巷陌,前尘往事,混在食物的馨香和茶酒的清冽中犹有风味。他也曾自嘲一生未能忘情于诗酒,文字飘逸洒脱岂不是诗性使然?

是啊,正如所言,初心不改,便能在尘世烟火中找到属于自己的闲适人生。

读《吃书的狐狸》有感


曾有一只狐狸有一个特别的爱好,访问演出是读完一本书后还要撒上盐和胡椒面,将那本书吃下去,你一定不会相信我,就让我们走进这个神奇的故事《吃书的狐狸》吧!狐狸先生喜欢看书,也喜欢吃书,但他家积累的钱没几星期就花光了。他变买了所有的家产,又得以维持几个月,不过又花光了。正当他苦恼着正散步时,突然一阵书香飘入他的鼻子。一眼看去是图书馆,狐狸先生一想:这可是个拿书不付钱的地方。于是他走进去拿了几本书兴高采烈地回家了。日久天长,管理员发现了,并将狐狸先生走出门外。于是他便抢劫,最后被抓入牢房。但他写了一本书,成了一个大富翁。

高尔基曾说过:读一本好书等于在和一个品格高尚的人在说话。的确,书是我们的老师朋友,它教给我一个个大道理,小道理。狐狸先生就是如此,正如高尔基所说:我扑在书上,如同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书中包含了天地中所有的智慧,它就像一艘扬帆起航的小船,带领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

其实我也是个小小书虫,读书的最高记录是一天读完一本486页的书。下课看,作业后看。在以前,我写作很差,但由于我的勤奋读书,一点点地提升。有时我在房中一坐就是几小时,原因就是看书,我从书中明白了,学会了。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就让我们畅游在欢乐的海洋中吧!

读吃狼奶的羊有感


读吃狼奶的羊有感(一)

摘录:

乌云飞已整整三天没吃到东西了,饿得心里发慌,饿得肚皮贴到脊梁骨。狼当然不像人类那么娇嫩,人类必须一日三餐,少吃一顿也不行,几天不吃东西就会饿死,狼耐饿的本领比人类强多了,三五天不吃东西也不会饿死。但乌云飞情况特殊,它正处在哺乳期,食物短缺,让它的奶水变得稀少寡淡,小家伙饿得哇哇叫,原本胖嘟嘟、圆滚滚、小猪似的狼崽,只只都瘦得像猴了。

感想:

这段中写得是乌云飞它们没有食物吃之后的样子,让人觉得非常的可怜,也非常的凄惨,让人有一种同情,特别是“乌云飞已整整三天没吃到东西了,饿得心里发慌,饿得肚皮贴到脊梁骨”这一句写得非常细致,也说明乌云飞已经非常饿了,再加上还要给小狼崽喂奶,就更加的雪上加霜,火上浇油了,如果我就在它旁边,肯定会拿一大块好吃的肉类给它吃,让它不会挨饿,继续为小狼崽喂奶。“小家伙饿得哇哇叫,原本胖嘟嘟、圆滚滚、小猪似的狼崽,只只都瘦得像猴了”这一句还表现出了小狼崽也已经很多天没有喝奶了,肯定和乌云飞一样一直挨饿,哎!我如果能帮到它们就好了,这样就可以拯救五个正在挨饿的生命。

读吃狼奶的羊有感(二)

读书摘抄:

1、狼生性贪婪,一年到头,食物匮乏的时节长,食物丰裕的时节短,饿肚皮的机会多,吃饱饭的机会少,狼都饿怕了,所以一旦获得食物,个个都会像饿鬼投胎似的将食物拼命往自己肚子里塞。乌云飞更是如此。两天前,一场突如其来的山体滑坡夺走了它的四只小狼崽,它悲痛欲绝,恶狠狠地往自己肚子里填塞食物,用暴饮暴食来抑制或转移心中的悲伤。这是一种奇特的心理现象,在心理学上被称为分散疗法,即当一个生命因某种变故而陷入忧伤绝望之中无力自拔时,往往会过度饮食,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麻痹自己的心灵,减轻内心的痛苦。乌云飞正是这样的心理,所以肚子吃得圆滚滚的,连路都快走不动了。

2、如果正好处在饥饿状态,乌云飞会毫不犹豫地扑到小羊羔身上,咬断羊脖,吮吸羊血,啃食羊肉。刚出生的小羊羔皮薄肉嫩,是一道难道的精美的点心。乌云飞是狼,狼天生就是茹毛饮血的食肉兽,绝不会因为猎物刚刚出生而产生半点怜悯之心。事实上,它曾经幸运地找过一只正在产崽的雌马鹿,小鹿崽上半个身体已滑出产道,下半个身子还在妈妈肚子里,就在这节骨眼上,不幸的雌马鹿被乌云飞撞上了。乌云飞毫不迟疑地扑上去,可怜的雌马鹿,夹着刚分娩一半的鹿崽,跑也跑不动,躲也躲不过,乌云飞一口咬掉了鹿崽的半张脸。倒霉的小鹿崽,从妈妈肚子里生出来,就直接掉进狼嘴里去了。狼是不可能立地成佛的。面对可口的食物,狼丝毫不会心慈手软。但此时此刻,乌云飞肚子里塞得慢慢的,完全没有食欲,当然也没有屠宰的兴趣。

心得:当我看完了《吃狼奶的羊》(2)我不禁怔住了,因为我开了一只小羊竟然不怕那只狼崽被活埋的母狼,对她不理不睬,把头躲在石头缝中,母狼对她哄叫可他依然不理不睬装作没有看到,当母狼想吃了它的时候,他也依然不动,母狼没有吃它,可是狼生性贪婪, 为什么不吃呢?我知道了母狼吃饱了,不能再吃了。

过后,母狼还在说了几句话:“喂喂,别装睡哦了好吗?睁开你的羊眼看看,狼来了,狼来了啊!”这里用了拟人的手法,把狼刚才的神态都表现出来了,让我眼前有了画面感,很不错,我要学习用这种。

读吃狼奶的羊有感(三)

读书摘录:

1、雨下得太久,坚硬的山土被泡酥了,小山坡被跑松了,发生了山体滑坡。在梅里雪山一带,塌方和山体滑坡这类地质灾害经常发生,不足为奇。

2、乌云飞意识到了什么,惊叫一声飞奔过去,来到土洞的位置,一面拼命用狼爪刨挖坍塌下来的泥土,一面“嗷嗷”发出撕心裂肺的呼叫。

3、金卡黑和其他四只成年狼也赶了过来,一起刨挖土丘,一起嗷嗷直叫。

4、坍塌的土层太厚了,早已将小小的土洞掩埋得严严实实,任凭狼们怎么叫,也听不到小狼崽的回应了。

5、巨大的土丘,少说也有数百斤重,别说区区几只狼了,就算来一群大象,用象牙和象鼻来挖,也是无法挖得开的。

6、四只可怜的小狼崽,出生才几天,就被可怕的山体滑坡给活活埋葬了。

7、乌云飞又跳到坟堆似的巨大土丘上,发疯般的奋力刨挖,四只狼爪中有三只狼爪的指甲断裂了,血肉模糊,它仍咬着牙刨挖,碰到大块的石头刨挖不动,便用尖利的狼爪去咬,咔嚓咔嚓,咬得碎石迸裂,咬得狼牙崩裂,满嘴是红,分不清是红土还是狼血。

心得:我觉得这个母亲他悲惨了因为这四只刚出身的小狼崽还没有睁开眼睛就死了而它们的母亲也没有了孩子,头狼和他的同伙也出去找吃的了到下雨天才找到食物正当头狼吐食物的时候山崩塌了四只小狼崽埋在了洞里面。它的母亲正在拼命的刨土可是它的手指都烂了也正在刨土它的内心很痛苦。

读吃狼奶的羊有感(四)

摘抄:

1、流火云屁股上霎时间股起几条蚯蚓似的血痕,火烧火燎般疼,它跳了起来,扭过头去,箭一样蹿了出去,在风雪弥漫的荒野上飞奔而去。

2、金卡黑狂嗥一声,拔腿追击。到口的羊肉,岂容逃走?但母狼乌云飞早有准备,朝着金卡黑迎面扑窜阻拦,咚的一声,狼头撞在狼头上,彼此都撞得脑袋嗡嗡响,差点就撞出脑震荡来了。其他的狼也都想追捕逃亡的流火云,但乌云飞左顶右撞,前扑后跳,阻挡狼群去追赶流火云。

3、特殊的地形帮了乌云飞大忙。狼群是在山峰下一个隐秘的旮旯里躲避暴风雪,这个旮旯形状就像一只葫芦,出口狭窄,仅有一米多宽,可说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一狼当道,十狼难行。

4、混战中,小山羊流火云已经逃出山谷,头也不回地逃向尕玛尔草原。

5、按理说,狼群共有八九只狼,且大多是成年狼,这么多狼共同对付乌云飞,乌云飞再英勇善战,再占据有利地形,也是无法与数只狼抗衡的。但头狼金卡黑喜欢乌云飞,心里藏着一份柔情,撕咬扑打舍不得下手太重,其他几只狼里也知道乌云飞是金卡黑最宠爱的母狼,地位相当于狼群中的王妃,投鼠忌器,也有顾虑,不敢放肆扑咬。

6、就这样,乌云飞成功阻挡住狼群追捕流火云,为流火云的逃亡争取到了宝贵时间。

7、就这样,乌云飞成功阻挡住狼群追捕流火云,为流火云的逃亡争取到了宝贵时间。

8、流火云越逃越远,融入密密的雪花中,快要看不见了。

9、金卡黑急红了眼。羊若脱逃,便意味着狼群崩溃。乌云飞一再阻拦,已超过它的忍耐极限。它低嗥一声,动真格的了,一跃而起,以泰山压顶之势,扑到乌云飞身上,把乌云飞扑倒在地,张开嘴,在乌云飞脖子上咬了一口。金卡黑咬得并不重,只是在乌云飞后颈处咬出几个浅浅的血印,几乎没流什么血。它是舍不得往死里咬,它只想给乌云飞一个教训,只想让乌云飞识大体顾大局,别再阻挡狼群去猎杀那只小山羊。

10、时不我待,必须分秒必争现在去追赶逃逸的流火云,还来得及,要是再耽搁下去,恐怕小山羊就会逃之夭夭啊。

11、相比身强力壮的金卡黑,乌云飞力气显然要小得多,被压在底下动弹不得,哀号求饶。金卡黑便松开嘴,从乌云飞身体上跨过的一瞬间,乌云飞突然蹦跳起来,一口咬住了金卡黑的腿。

12、金卡黑勃然大怒,转过身,一口咬住乌云飞的肩胛。这一次,金卡黑咬得很重。“一而再再而三地阻拦狼群去追捕小山羊,你这是存心和整个狼群过不去啊!是可忍,孰不可忍。如此不明事理,必须严惩。”

其他几只狼,都急欲穿过狭窄的口子去追捕逃逸的流火云,但金卡黑和乌云飞的激烈扭打,把狭窄的口子堵得严严实实,他们狂嚎乱叫,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13、但乌云飞死死咬住金卡黑的腿不放,因为流火云还没逃远,所以它绝不会松口,哪怕粉身碎骨,他也要阻止狼群去追捕流火云。金卡黑重重咬了下去。他是头狼,它的信条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为了拯救整个狼群,它只能痛下杀手了。

14、“咔!”乌云飞的肩胛被咬破了,皮开肉绽。“刺!”无运费的肩胛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鲜血喷溅。所有的狼早已饿得眼睛发绿,狼闻到血腥味,就好比酒鬼闻到了酒香,有一种执迷不悟已成了狼群狩猎途中的畔脚石。狼们争相撕食乌云飞的尸体,没有谁再有心思冲进茫茫暴风雪中去追逐逃逸的流火云了。对这些饿极的狼来说,饿着肚子,冰天雪地,冒着凛冽的寒风,去追赶一只已经逃得不见踪影的小山羊,是一件十分冒险的事,极有可能小山羊没追上,自己却被饥饿与寒冷击倒,变成茫茫雪野的一具尸体。

心得:在这一段中,作者加入的词句有很多,其他作者在写这些惊心动魄的细节时,从不会加入一些另外的解释的句子,而是像饿狼一样,一心扑在细节描写紧张环节的时刻,但是,往往却使我们看不明白,在这位作者的精心描写下,我们看完了以后,不是像别的作者,写完了以后,仅仅会给我们营造一个紧张的环节,但是,这位作者写完了后,却给我留下了一个深深的母爱,使我深深感动,这两位不是同类而是天敌的母子,乌云飞妈妈居然冒着生命的危险,让流火云逃跑,一连串的细节描写,给我呈现了一个危险而又感动的场面。在作者描写乌云飞和金卡黑混战的时刻,还加入了其他狼的具体动作,这么一个衬托的地方,也使我觉得乌云飞的伟大。作者在文章中,还加入了一些很明确的古训,渲染文章的主体,还举例子来介绍一个事物,生怕我们看不懂,就是因为作者的细心写作,才使文章变得有趣、有滋味。

读:吃狼奶的羊有感


读:吃狼奶的羊有感(一)

《吃狼奶的羊》是我在这个暑假里阅读的第一本故事书,一开始是它奇怪的名字吸引了我,吃狼奶的羊?狼和羊是天生的天敌呀,怎么会有羊吃狼的奶呢?狼为什不吃掉羊?还给羊喂奶??、、、、、、带着一大推的好奇,我走进了这个“奇怪”的故事。

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的著作,讲述了一只吃狼奶长大的羊流火云的故事,故事中一只母狼乌云飞在刚刚失去四只狼宝宝后偶然发现一只小羊,一开始是准备吃掉的,后来因为母爱泛滥,不但没吃它,还把这只小羊当成了自己的宝宝,起名‘’流火云‘’,并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它。可是不久后来被狼群发现了,母狼乌云飞在帮助流火云逃跑时,被狼群残忍的吃掉了。逃出来后的流火云结拜了小伙伴‘’小黑角‘’,与小黑角共度难关,历尽了千辛万苦加入了羊群。流火云在羊群里表现出狼的强悍和羊的善良,干了好多传奇的好事,好多其他的羊想都不敢想的事,它打败了来偷袭的金钱豹、黑熊和大狗熊,它成功驱赶猎豹,在羊群里成了一直伟大的英雄羊,可是最后被羊群中一只嫉妒心强、又恶毒的羊麻花角陷害致死。

这个故事写的很精彩,虽然最后结尾很悲惨,但是它的故事情节让我很感动,尤其是乌云飞为了救流火云被狼群残忍的吃掉,展现了母爱是多么伟大和无私;还有流火云纯洁善良、勇敢无畏,为保护同族,和比自己强悍的敌人斗智斗勇,它们勇敢无私的精神都是我学习的榜样!

读:吃狼奶的羊有感(二)

《吃狼的羊》吓了我一跳,羊不是吃素的吗,怎么吃起狼来了?而且,今天可以吃狼;明天就可以吃老虎;后天还可以吃人呢!再仔细一看,哦,书名原来是《吃狼奶的羊》啊。

可是,狼的奶,怎么可以让羊喝呢!不知道喂自己的小狼崽子啊?有这么傻的母狼吗?在好奇心的驱逐下,我把这本《吃狼奶的羊》买回了家。虽然它很贵,22元,可我有我的“秘密武器”—贵宾卡!打六折优惠哦!只要十几块钱。

这本书写了一只名叫流火云的羊,刚出生就成了孤儿,三天没有吃奶了,很饿。而这时,狼群王后乌云飞的4只小狼崽被突然发生的泥石流淹没了,乌云飞在丧幼子的悲痛下,“领养”了小羊流火云。乌云飞给小羊喂奶,以解丧幼子的疼痛。那么,流火云,一只吃狼奶又在狼群中生活的小羊,身体里有一半羊的基因,有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而从小受到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中有狼的影子,既有羊温婉的品性,又有狼强悍的气质,是一只英雄羊。

英雄羊纯洁善良,向往和平,不屈淫威,追求公平。它以自己的善良正直赢得了其它羊的尊重、信赖和友谊,但也曾遭受到过强敌的迫害,遭受到过同类的误解和憎恨。最终英雄羊以悲剧的方式结束了性命,但是,它追求正义和公平的精神犹如生命中的一束礼花,划破宁静的黑夜,闪耀璀璨的光华,让芸芸众生看到了新的希望。

读《吃的真相》有感500字


矿泉水致癌是传说还是事实?豆浆和鸡蛋同吃会导致可怕的后果吗?全天然的食品添加剂能否让我们不再担心安全问题?大家热捧的大豆蛋白有没有传说中的保健功效? 燕窝、阿胶之类,是营养丰富的美容圣品,还是毫无用处的低质蛋白质? 一个“在实验室里研究做饭”的食品工程博士,以融科学入生活的态度,运用科研结论和权威机构的报告,对食品的营养、功效、安全等诸多问题做出解答;对有问题的食品和企业毫不留情穷追猛打;对广泛流传的错误观念、饮食偏见以及别有用心的虚假宣传进行纠正。作者并不像很多“权威”那样提出“能吃”或“不能吃”,而是告诉大众怎样了解食品——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吃的真相》。大家都应该注意到了,最近,网上、电视、报纸等频频爆出有关食品安全的问题,难道我们连吃也不能放心了吗?自从读了《吃的真相》这本书,我放心多了,可以大胆的吃了,原来,什么矿泉水致癌、食品添加剂危险------都是炒作,这些东西没那么可怕。

这是一本让我大长见识的书。我知道了纯天然产品不一定好;鸡肉比鸡汤有营养;瘦肉精没那么可怕------我觉得书中说“老祖宗流传下来的传统也不一定对,很早就有的养生产品也不一定好。”是对的,这时那件事又浮现在我的眼前。

那是一个秋日,老是觉得头晕的妈妈得到了一份很好的礼物——阿胶礼盒。她欢天喜地地对我说:“婷婷呀,这下妈妈的病要好了!”我也挺高兴。忍着苦吃了几天阿胶汤后,妈妈告诉我:“阿胶苦是苦,但是对我的身体有好处呢!”看着喜不自胜的妈妈,我纳闷了:没见妈妈好多少呀,她不是还在喊头疼吗?也许是量不够。于是,我打算天天给妈妈泡阿胶。我从此跟着奶奶学泡阿胶。终于学会了,我迫不及待的泡了一杯,还把妈妈杯子里的茶倒掉,换上阿胶汤。随后几天,我天天在妈妈不在的时候用阿胶汤换茶,而妈妈因为忙,急忙喝几口,连阿胶的苦也没尝出来。好几个星期后,我自认为大功一件,便骄傲的对妈妈说:“妈妈,这几天你身体好了很多吧。”“哪有,这几天我太忙,没吃阿胶呀!”妈妈说。“不是吧!我天天在泡阿胶汤给你喝呀,你怎么会没感觉?”我失望地说,“难道是你的阿胶有问题?”

那次的事我一直没弄懂,直到在《吃的真相》中读到“阿胶的主要成分是一种品质很差的蛋白质,世界其他地方都不认为它有什么营养价值,在食品工业上主要是作为助剂使用”后我明白了:妈妈是心理作用。

看了这本书,我有很多想法。都说瘦肉精、木瓜蛋白酶之类的食品添加剂对人有害,但是你有把握不吃吗?不可能。这曾经令我很害怕,还闹过笑话。但读了这本书,我改变了想法:虽然不可避免,但只要吃得少,那点毒素完全可以忽略。你看,零食里都是食品添加剂,可有哪个人吃了会死呢?

看过这本书,你会得到一种对食品、工业化生产、健康原理等的科学认识,并学习和得到一种判断营养和安全的理性。而真相是需要科学依据来证明的,这一点美食家做不到、鼓吹食品保健功能的企业做不到、崇尚经验的理论家们更做不到,只有科学家在实验室里反复实验和科学分析才能得到。让我们正确的对待食物吧,不要提心吊胆,放心的吃吧。我们要学习作者,以科学为根据,不要盲目的认为一切都是对的。这真是一本好书,美食作家阿米语说:“不妨将它与食谱一起放进厨房。”

读《吃狼奶的羊》有感


这本书中描述的这头羊,是吃着狼奶长大的,它身体中有一半狼的基因和一半羊的基因,但血管里流的还是羊血。它从小跟着狼群生活,被狼的文化熏陶。

它是一只英雄羊,非常向往和平;它心地善良,不屈淫威,无论是在狼群还是在羊群,都非常热爱帮助它人,所以它获得了友宜和信赖。但还是有某只羊会误解或嫉恨它,它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尽全力帮助羊群,不让它们受各种食肉动物的伤害。正因为这样,羊群才能快乐地生活着。

有一次当大部分羊群们都到山底喝水时,突然一只大熊跑了出来,羊群们因受惊吓飞快地跑着,直奔山顶。但一只小羊却一不小心没站稳,羊蹄打滑掉到离黑熊最近的岩石上,小羊不安地叫着,向母羊求救,英雄羊流火云见状,急忙跳下去同黑熊来了场搏斗,经过了很久…终于起得胜利,羊群们都非常地开心。

虽然它最后以最悲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但它追求正议与和平的精神犹如生命中的一道彩虹,照亮了宁静的黑夜,闪耀的光华让芸芸众生看到了新的希望。

书中英雄羊的忘我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去学习,我从书中不仅学到很多知识,而且还懂得了很多道理…,这本书让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同学们你们也去看看吧!

四年级:付敏臻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读《王羲之吃墨汁》有感》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读吃猫的老鼠有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