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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另起一行有感作文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高一作文:读《从军行》。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有些作品让人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高一作文:读《从军行》》,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我自小就极其喜爱古诗一类,总觉得其中蕴含着无数意思,让我非常向往。

最近读到王昌龄的《从军行》,不禁感叹一声。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仅仅几句,我读完却有种豪气冲天的感觉。第一二句写出其起千里广阔的地域,青海湖上连绵不断的雪山,而在尽头却是荒漠中的一座孤城,与孤城遥遥相对的便是玉门关。看着西北边塞的荒芜,免不了心生悲凉。

第三四句也是名句,写出了战士在边疆守卫的艰苦,边地的荒凉,满是黄沙,而战事还频繁又漫长。金甲磨破要经历多少次战斗啊!最后一句则是战士内心的誓言,一定要保卫国家,铿锵有力。

读至此,不免对战士产生敬佩之情。如今我们边防军不也是这样吗?日日夜夜辛苦地守护着祖国的安宁。一切的平安快乐总有人在背后默默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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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木兰从军》有感


前几天,妈妈给我讲了一个故事《木兰从军》,听完故事后,我真正地体会到了这位女孩的孝顺和坚强不屈的精神。

这个故事内容讲述的是,一位名叫木兰的女英雄,她为了不让年老多病的父亲去打仗,于是她就女扮男装,替父从军了。最后木兰立下赫赫战功胜利返回家乡之后,她的战友们才发现昔日骁勇善战的木兰原来是一位文静秀美的漂亮姑娘。
听完故事后,我认识到了自己的任性、娇气。我一定要改掉这些坏毛病,花木兰是一位孝顺、坚强、勇往直前的女孩子,我一定要向花木兰学习。为了爸爸妈妈,也为了自己。我下定决心,等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的有用之人。可是妈妈对我说:“仅仅有想法和决心是不够的,还需要我付诸于行动才行。”是呀,我现在还小,需要自身补充能量,不断地吸允各种各样的知识,为将来回馈社会,报答母亲打好坚实而有力的基础。
俗话说的好“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我要学习木兰为达到自己的目标,不怕困难“披战袍、跨骏马、渡黄河、过燕山”我要把木兰的这种精神用在学习上,已达到激励和鞭策我,好好学习、端正态度。

读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在暑期,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读了《周瑜得了失忆症》这本书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它独树一帜的写作方法,拍案叫绝的奇思妙想,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情节,发人深思的为人处世道理,让我至今还记忆犹新。尤其是第二章:暴疯突击队,让我真正明白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道理。

话说自负才高的周瑜本喜欢工作安静,可忽有一天,被一爱指挥别人的所谓聪明的高个子打扰,刚让士兵把这个疯子请走,一自称我是你爸爸的矮个子疯子又来骚扰。接着,又来一个要劈人的疯胖子,情急之下,周瑜决定让他们三人组成暴疯突击队祸害死敌诸葛亮。本以为诸葛亮会由此苦不堪言,等着看笑话。可没想到,苦等无果前去蜀国探情况时,还差点被当成疯子关进疯人院,结果被诸葛亮解救出来时,才发现,他的暴疯突击队不仅没有给蜀国制造麻烦,反而被诸葛亮培养成了劳动模范。读到这儿,我禁不住发出感叹:周瑜,你道高一尺;但,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却是魔高一丈。诸葛亮不仅心胸宽广,而且在用人时,懂得扬长避短,这很值得我学习。

历史上最有名的《田忌赛马》的故事,相信大家都不陌生。齐国大将田忌喜欢赛马,但每次和齐威王比赛,几乎十有九输,垂头丧气之时,好朋友孙膑说:我一匹马也不换,能让你赢了齐威王。将信将疑的田忌,只好死马当活马医。屡战屡胜的齐威王根本没把又要和他比赛的田忌放眼里。当看到田忌用自己的下等马对自己上等马时,禁不住耻笑孙膑。但是,当孙膑用田忌的上等马对他的中等马时,齐威王有点慌了;最后,孙膑又用田忌的中等马对齐威王的下等马,导致田忌三局二胜,齐威王只好傻眼了。同样的马匹,不一样出场的顺序,导致不一样的结果,不得不说,孙膑真是魔高一丈哟。如果我们用人时,能扬长避短,做事时,能多角度全方位看问题,会节省很多时间,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呵呵,这只是《周瑜得了失忆症》中一个小片段我悟到的道理,在其他章节里,蕴含的人生哲理还有很多。如果你也想成为一个有智慧的人,请跟我一起重温《周瑜得了失忆症》这本书的内容吧,相信你会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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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作文:读《渴望生活 梵高传》后感


花了将近一周的时间读完了《渴望生活 梵高传》,我惊呆了!原来人生还可以这么过,在我有限的认知里,我从未见过更别说体会过梵高的这样的人生经历。我有很多的疑问,虽然永远无从得知真相,但我还是抑制不住的想,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得到平复。

这样的梵高拥有这样的人生,虽然不算传奇,但是也是极少人所能体验得到的,他的坚持不懈,一颗热爱生活的、热爱绘画的心,犹如他的画作,永远值得人敬佩。在他屡次遭受到周围打击后,他没有放弃生活、放弃自己,他选择了作为一个当时最不受欢迎的冷门传道士,专为穷人传播福音的传道士。梵高是个好心肠的人,是设身处地想要帮助穷苦人民的人,所以当他开始决心作画的时候,决大多数时间里,他的模特都是那些辛勤劳作的人民,以及在后来选妻的时候,他的脑海里总会第一时间想到妻子和他一起帮助穷人的场景,而非其他。

然而一个人的力量是很有限的,当他决定留下帮助那些“黑下巴”(当时的煤矿工人被称为黑下巴),他自己却被“上帝”抛弃了,无论他怎么努力最后还是发现无法从根本上帮助那些穷人改变现有的生活状况,最后在兄弟的劝说下,被带回家,并且在兄弟的精神鼓励以及经济支持下开始了一心创作,然而在创作的道路中所受到的挫折真的是数不胜数……如果,没有他兄弟的坚定支持和他自己不放弃的精神,那么,就没有然后了。我看到这里时候我就在想,自古伟人多磨难!但是他的磨难是不是太多了,多的有些过分了。在爱情上,他从未称心过,虽然最后娶妻了,但的是为了帮助那名女子脱离生活困境,并帮助抚养了不是自己亲生的小孩,从未有过怨言;在家里,因为职业的关系而不被父母理解;在绘画中,总是被嘲笑、打击及质疑,从未卖出去过一幅画,这是个多么不幸的人!我在想,如果这么多的不幸加在我身上,我该有多奔溃,肯定不会再坚持下去了,然而梵高没有放弃!这是我最敬佩他的地方,即便是在后来精神出了问题,生病的时候也没有放弃画画,他在病房里,透过病房的窗户观看外面夜晚的星空,做了很多关于星空的画作,每一幅作品里都充满里丰富情感及很多很多想说不能说的话语,见者心动闻者悲伤(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梵高的伟大不是他的作品天价,而是他坚持创作的过程,梵高令人敬佩的地方不是他越来越好的作品,而是在那种环境下,他还能保持一颗炽热的心,画出充满柔情的画,他的代表作《向日葵》众所周知,此书中并没有提到他在创作这幅画的背景,但是我猜想是他最后离开伦敦后所画。我唯一想不明白的是,他到底为什么割了自己的耳朵,单单是因为跟好友吵了一架?我觉得不是,我猜想是他已经到了奔溃的边缘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他需要发泄……

我惊叹梵高的人生经历,我敬佩梵高的毅力,可我更心疼梵高所经受的苦难,但同时也是这样的苦难造就了他的宏伟巨作,如果梵高还在,如果人生可以选择,我想问问梵高,还会选择这样的人生吗?

高一作文:读《天国的邮递员》有感


落叶在冷风中抖瑟,从枝头飘下,在水面上旋浮几圈,融入沉重的夜色。天空显得格外漆黑,城市的灯火如此明亮。没有星星,游荡的鸟儿能否找到回家的路?

望着天空出神,我想起了那个故事。

在俊是一个车祸过后植物人,从他昏睡的那一天起,他的灵魂就已经离开了躯体,乘坐一辆破旧的公交车,来到一片有一个红色邮筒的田野上。在俊没有了那个躯壳携带的记忆,他什么都不记得,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是别人告诉他的。就这样迷糊地,答应了那位开公交车的大叔,当一个天国邮递员。只有思念死去的人,才能够看见在俊。

荷娜是一个被人们误以为患有精神病的女人。她有一个死去的男朋友,她十分思念这个男人,甚至梦到过一个能寄信去天国的红色邮筒,于是她就开始了寻邮筒之旅。巧合之下,她乘坐上一辆破旧的公交车,来到那片有红色邮筒的田野。

荷娜与在俊在这片田野上相识相恋,荷娜带在俊走出对世间的困惑,在俊带荷娜走进人们的内心。他们一起帮助人们解开活人与死人的之间困惑,寻找活人与死人之间的迷题答案。没有一年,在俊的邮递员任务就要结束了,这也意味着他的躯壳将要苏醒了。而他作为灵魂游荡在世间的这些回忆,都会变成他昏迷时候做的梦。可对于荷娜来说,这是又一次失去爱人的痛苦。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陷入思考。想起曾经做的梦,遇到那些人的原因会是因为我的灵魂与他们见面了吗?想起路上也曾遇到过自言自语的人,他们是否真的在自言自语,或许是因为我没有思念的人,才看不到那个与他对话的灵魂。

“万物有灵”书中如是说道。一个人的行为,我们并不能只凭借自己的经验去看待,或许他看到我们无法看到的东西,在我们眼里,他会是荒唐的,在他眼里,我们或是可笑的。他在做他认为对的事情,并不需要我们认同,也不需要向我们解释太多,更不需要想着在别人看来自己会是怎样的形象,活得自在不是最重要的吗?我们太过相信自己的双眼,太过同意自己的观点,可他是怎么样的,又与我们有什么关系呢?

万物有灵,要用心去看。死去的人可以活着,活着的人也可能并没有活着,赋予他生命,他便会出现,出现在梦里。

高一读后感作文


高一读后感作文(一)

读了这篇小说,我并没有想要嘲笑那对小夫妻的念头,反而被他们双方的爱深深地打动了,就是那样一个平淡的故事,让我再次体会到了爱的力量。

文中的两个主人公吉姆和黛拉,为了在圣诞夜送给对方珍贵的礼物,做出了没有丝毫犹豫的看似不理智的举动:黛拉卖掉了自己引以为豪的宛如倾泻的褐色瀑布般壮美的秀发,用换来的钱为丈夫买了一条白金表链,那是她跑了许多家店才找到的她认为配得上丈夫的金表的搭配;吉姆卖掉了自家祖传的或许连所罗门国王都会艳羡的金表,用换来的钱为妻子买了一套昂贵而精致的发梳,那是妻子心中一直渴望得到而未曾想过拥有的饰品。

二人所买的都是与双方珍物匹配的东西,而相应的代价却不是各自想要对方付出的谁都没有想到对方会做出如此大的牺牲。这样的阴差阳错,确实令人感到惋惜。可是,换个角度来想,他们却是幸福的。能为自己爱的人付出自己最宝贵的东西来让对方感受到自己深挚爱意的人,本身就在品尝着幸福的滋味。而两个相爱的人同时感受到对方的爱的那一瞬,将会是多么感人的一幕!虽然失去了珍爱之物,但产生的效果却丝毫未减,就是希望对方知道,他(她)是爱她(他)的。文中说,麦琪是绝顶聪明的人,他们把礼物带给出生的耶稣,他们发明了送圣诞礼物这个小玩意儿。吉姆夫妇的故事表面上看是个反面例子,他们远远不如麦琪聪明,可是作者却说,无论在什么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人;他们就是麦琪。我想,他会这么说,定是他一直坚信:爱是无价的;为爱付出一切的人是值得赞美的;爱就是世上最美好的礼物。

我承认,爱,也是一种感恩的方式,但我更愿意不把爱与感恩硬绑在一起,爱,是心甘情愿、不求回报的,而感恩,似乎有几许回馈的意味。

都说真爱难寻,也许你并不相信这个世上有真爱(不限于爱情)的存在,可是,我想,既然有人能写出这样的故事,那么它定然是生活的一个折射,在世界的某些角落,定然有人在演绎着动人的爱的故事。或许不热烈,或许不起眼,但都是纯粹的爱的结晶,是无价的精神财富。

再延伸一点。由爱生恨的事例也真实地发生过,就算是此时,我想这样的事仍在滋生着。我认为这才是不明智的。爱是美好的,爱带给人快乐,既然这样,为什么要使它扭曲,变成令人郁郁不快的恨呢?难道他让你伤心、不堪等等,你就再也不爱他了吗?如果他的错有挽回的余地,就请原谅他吧。即使是罪无可恕,我也希望你能清醒,恨是痛苦的,就让它随风而逝吧。你更应该去快乐地创造爱,理性地维系爱,而不是让晴空多窜出几朵恼人的乌云。你们说,对吗?

爱是世上最宝贵的礼物,一定要懂得珍惜它,我想,这就是《麦琪的礼物》想要告诉我们的道理。珍惜生命中那一份份爱,让爱的感恩化作一股力量,推动你去主动地付出爱,不渴求对方向你付出同样的爱,只为了看到他洋溢着幸福的笑颜。有真爱的人,就是麦琪。


高一读后感作文(二)

从小,我就有一颗极强的好奇心,所以,从小,我就喜欢看《发现之旅》。

记得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非常流行收集《发现之旅》单页装的月刊,我每期都会按时收集,从不断开,我已经收集了两册,它是一本集所有百科为一体的,书里面的知识包罗万象,从天到地,从地到海,图文并茂。让我受益非浅,一有时间我都会去仔细地阅读,不懂的就向它请教,它是我无声的好老师,一直陪伴我成长。直到现在我也会经常翻阅它。

这天我做完作业,突然又想起了它,我想向月刊了解一些关于太空方面的知识,于时迫不及待地去打开书,在知识的海洋中寻找我要的那部分,太空使者火箭就是它了,我如获知似宝地聚精全神地钻研起来,里面有些知识让我迷惑,不解,正在这时,一个熟悉地声音对我说:怎么啦?看不懂吗?我一边怀疑地点点头一边回头看是谁?,老爸!心想:老爸,你也不例外,你懂吗

爸爸走过来,和我一起看起来,呀,这不是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吗?据说在2010年秋季这一系列的飞机全部退出航天舞台呢!

我不解地问:为什么?,因为啊!目前只有俄罗斯和美国拥有制造航天飞机的能力,但俄罗斯资金短缺,所以只有美国有条件制造航天飞机,而美国目前正在研制一种全新的太空飞机,新型的飞机要比像哥伦比亚号这样的航天飞机更节约成本,节约养护费、使用寿命更长久!听完爸爸地讲解,我不由地改变了先前的想法,哇!我老爸可真厉害,这方面也懂呀,我立刻又问了老爸一些专业的问题,爸爸也对答如流,就这样,我和爸爸一起谈论着,一起阅读着,互相提问,互相解答。

爸爸和我又继续往后读,我们了解到了欧洲太空署设计制造的阿丽亚娜运载火箭(三级助推火箭)的分离过程图片和标注;阿波罗11号搭载的指挥官阿姆斯特朗登陆月球的故事等等,通过我自己地阅读再加上爸爸的细致地、充分地补充说明,使我在火箭方面的知识更略知一二了,就这样一个下午地时间转眼间过去了,直到妈妈喊我们吃晚饭,才念念不舍地合起书,我们想约好了下次有时间再继续看。

和爸爸一起阅读,我懂得了什么叫三人行必有我师也!

看来,我们小孩子的知识还是有限地,爸爸、妈妈们知识和阅历都比我们多,我们必须谦虚地请教他们,和他们一起看书,会有不一样的收获,让我们觉得生活是多么地美好,在享受天伦之时也会有一种和谐地氛围,让人温馨!

到了现在,《发现之旅》已近带我解开了许许多多的谜团,去了许多美丽神奇的地方。我觉得《发现之旅》真是神奇的书。


高一读后感作文(三)

《毕淑敏散文集》读后感

毕淑敏在她的散文集中说忧郁是一只近在咫尺的洋葱,散发着独特而辛辣的味道,剥开它紧密粘连的鳞片时,我们会泪流满面。

看了《毕淑敏散文集》中的一篇文章,让我了解了怎么去对待忧郁。

文章讲的是,一位在联合国工作的朋友告诉毕淑敏,她到过战火中的难民营,抱起一个小小的孩子。她紧紧地搂着这幼小的身躯,亲吻她枯燥的脸颊。朋友是一位博爱的母亲,很喜爱儿童,温暖的怀抱曾揽过无数的孩子。但这一次,她大大地惊骇了。那个婴孩就像被火烤过的葱管,萎弱而空虚。完全不知道贴近抚爱她的人,没有任何欢喜的回应,只是被动地僵直地向后反张着肢体,好似一块就要从墙上脱落的白瓷砖。

朋友很着急,找来难民营的负责人,询问这孩子是不是有病或者饥寒交迫,为什么表现得如此冷漠。那个负责人回答说,因为联合国的经费救助,孩子的吃和穿都没问题,也没有病。她是一个孤儿,父母双亡。孩子缺少的是爱,从小到大,从没有人抱过她。因为她不知道抱为何物,所以不会反应。

朋友谈起往事,感慨地说,不知这孩子长大之后,将如何走过人生。

没有人回答,但一点可以预见的,她的性格中必藏着深深的忧郁。

我们都认识忧郁。每一个人,在一生的某个时刻,都曾和忧郁狭路相逢。

我还小,今年才14岁,没有经历过什么生离死别,在我的人生中似乎一直都是很幸福的。

我也不懂什么是忧郁,但在我那颗小小的心里,也藏着一些小小的忧郁。

我的体育一直都很不好,可能是天生有哮喘的缘故,我的体育成绩也一直都是班里倒数的,我对自己很没有信心。一想到体育成绩,就很难过,感觉自己的心在不住的往下沉。我整天唉声叹气,叹气自己的体育怎么怎么的不好,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怎么改善,只能沉浸在忧郁中。

就如毕淑敏所说的,忧郁如同一只老狗,忠实而疲倦地追着人们的脚后跟,挥之不去。

可那一次,我却挑战了自己,摆脱了那只老狗。每次在学校里要跑800米时,我总是找各种各样的借口来逃避,就算跑了,也会半途而废。可那次要800米测试,我再也逃不掉了。让我去面临困难,这需要多大的勇气。踏在那朱红色的跑道上,汗水浸湿了我白色的T恤,自己的脚仿佛有千斤重,每抬起一步都要费好大的力气。我一次次的想放弃,但都咬紧牙关坚持了下来。最后我成功了,我冲过了终点,虽然成绩仍是倒数,但是那一次让我明白了,原来我是可以的,我是可以坚持下来的。努力坚持了,我自己的体育成绩也是可以提高的。

从此以后,我每天早晨都会起来跑步,让自己的体育一点点提高。我再也不唉声叹气。每当忧郁跟随而来,我坚持着不停步向前、向前,我知道只要我一直跑在它前面,不让它超过我,我就能甩掉它。我相信总有一天,我的体育成绩会变好

而那篇文章的结局也是出人意料的。那个孩子长大了,就如同所有人所预见的那样,她是忧郁的,但她却没有被忧郁吓到,她在一点点试着摆脱它,最后她成功了,她不仅摆脱了童年的阴影,还成了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板,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我们总是去逃避那些令我们感到困难的事。面对挫折时,我们总是沉浸在忧郁里,渐渐的,变得越来越自卑,经不起任何挫折。

不要嘲笑忧郁,忧郁是一种面对失落的正常情绪。不要否认我们的忧郁,忧郁会使我们成长。不要长久地被忧郁围困,忧郁会使我们萎缩。不要被忧郁吓倒,摆脱了忧郁的我们,会更加柔韧且刚强。

如果忧郁是一颗洋葱,那么我们就去把它切开,去正视它,不要被它吓到,泪水过后的我们会变得更坚韧,拥有更美丽的一片天空。

高一军训感受的作文


我一直都会认为军训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但是经过这次的军训我才发现,原来它一点都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不敢面对,越是觉得他可怕,就越感到恐惧。这次的军训让我受益非浅,也会在往后的学习中,生活中成为我的动力。

初到学校,我既觉得兴奋,又觉得可怕,我到底能不能坚持下去,能不能出色的完成好这次的军训,总之有一大堆的疑问出现。让高兴唯一感到高兴的是,这里还好有初中同学,要是没有他们,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毕竟自己非常的内内向。

在这里,我欢笑过,痛苦过,在欢笑中学会欣赏,在痛苦中学会思考。我们换好迷彩服,大家站在一起,显得分外精神,整齐的衣服,仁慈的教官,充满欢声笑语的同学,让我的害怕都烟消云散。站好队后,越发显得像一个连队呢!

我们也有编号呢!“新兵五连”教官说到。每次答“到”的时候我们都会答的震耳欲聋,那声音如雷贯耳,听起来就让人振奋。我们“安顿”好后,教官告知我们可以休息下,下午还有训练,别提我们有多高兴了,终于可以休息下了,我想到。虽说只有短短的半个小时的休息时间,但我很高兴,来到这里,我有一种回到家的感觉,真的,我好像很适应这里的生活,有规律的生活,让我有一种想继续呆在那里的感觉呢!!!

令人期待的下午到了,让我感到幸运的是我们的教官好仁慈,不像别的班级的教官,一大早起来,训练到很晚。我们的“朋友”是这样解释的,只要大家用心,去学习,我相信你花10分钟做的事情等于不用心学习花1个小时做的事情。我们想想,的确如此,很有道理呢!!!!但也有让我们的“朋友“不高兴的时候,我们在站军姿,敬礼,礼毕,自由转体,起立与蹲下,这几个环节做的都非常好呢。唯独就是正步走,让我们的教官大发雷霆,我们学了2天,还是走的像没学一样,经常被教官批评说我们连初一的学生都不如。是我们笨吗?显然不是,是我们不够用心。我们的教官几天下来声音也嘶哑了,我们都觉得有点对不起我们教官,教官对我们的关心,教导,我们回报他的确是稀烂的正步走。还好大家都是这么想的,才在汇演的时候得到的教官的认可。正所谓用心万事做成啊。那是一种付出自己的努力,与汗水,得到认可的甜美的滋味啊。那是除了用付出什么都换不来的感受。

军训期间,也是大家相互认识的最好时期,因为本人很内向哈,当然也只认识了2位同学。不过还很高兴呢!!!一位是对电脑硬件的热爱者,另一位就和我差不多,热爱信息技术。不知是上帝的馈赠,还是我真的与信息技术接下终身之缘......不过我都会认真做好自己该做的本分。

其中在军训期间,让我“上瘾”的是军歌,那15个动作,真的很有韵味呢!

还有就是手语感恩的心,虽说自己对歌词很不熟悉,那是相当的不熟悉。但自己努力过,也不会为自己做的不好而不高兴。有那么3句话我会刻骨铭心:

“感谢父母,养育之恩;感谢老师,育我成才;感谢同学,真情关怀。”

这三句话,道出了,我们的心声。我相信,这次军训,很成功,因为它的目地不是累垮我们,而是让我们知道,我们大家是一个集体,一个家,我们团结一心,克服困难,学会感恩,学会欣赏,学会关心。这也许是这次军训的意义所在吧。

我定会在往后的3年里,倍加努力,完成我的心中之梦。

高一作文:《雷雨》读后感


《雷雨》描述的是二十世纪的旧中国,一个资本主义家庭和一个处于社会底层的家庭发生的一段纠葛。文章通过周、鲁两个家庭,八个人物,前后三十年的纠葛,表现了旧社会的罪恶。

故事以封建大家庭的家长周朴园为核心,展开了错综复杂的矛盾。他为了发黑心财,故意使承包的江桥出险,淹死两千多工人。他和侍女侍萍生了两个孩子,又抛弃了她。后来又结过两次婚,和第二个妻子繁漪生了儿子周冲。侍萍留下的儿子周萍和后母繁漪产生变态的恋情并发生乱伦关系,又和弟弟周冲都爱着来周家做侍女的、侍萍再嫁后生的女儿四风。怀上了周萍孩子的四风得知自己和周萍是同母兄妹后冲入雷雨中,不幸触电身亡,周平也拔枪自杀。

文中的周朴园可以说是一个资产阶级和封建阶级的“混血儿”,它既有资产阶级的自私、伪善、金钱至上的特征,又有封建阶级所有的专制蛮横。他时常怀恋着三十年前年轻漂亮的侍女侍萍,甚至仍保留着与侍萍一起生活时的旧家具,绣着梅花的绸衬衣以及侍萍生病要关窗户的习惯;但是,当三十年后,他再次与侍萍相遇时,他表现出的不是重逢的喜悦,而是冷淡、愤怒‘面对年老色衰的侍萍,他想到的不是这些年来她过得怎么样,而是她为什么要来这里,是不是要用他们的往事威胁他以及被她带走的儿子在哪里。他企图用金钱摆脱一切,为的只是自己的名利。

从周朴园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腐朽不堪的旧社会中那些带着伪善面具的资产阶级的丑恶嘴脸,以及底层劳动人民所受的剥削、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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