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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读后感高三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高三作文:《品读帝王》读后感。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或许"高三作文:《品读帝王》读后感"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从一本书里了解到帝王在人民中的地位与权威,同时帝王的神秘出生也深深的吸引着我因为书中的帝王出生都是非常神秘的,充满着神话的色彩。所以我拜读这本书《品读帝王》。

这本书的作者叫刘登阁,1967年2月出生,山东人。中国人民大学博士毕业,研究方向为东西方文化比较,现为北京某著名军校任教、《神剑》编辑。被列为总装备“1153人才工”。主持或参与国家社会基金和国务院有关部委课题10多项。已出版《全球文化风暴》、《西学东渐与东学西渐》、中国的是非》等专著30部。

书的内容讲述了我们国家各个朝代的皇帝的生活习惯,揭示皇帝如何利用人们敬畏天的心理来神话自己,让自己变得神秘与高贵。所以这里面帝王的性格、爱好也是五花八门的光怪陆离的,有的喜欢做和尚,有的喜欢当木匠,有的喜欢吟诗作赋,有的喜欢书法绘画,有的喜欢微服私访等等。相信他们中许多人不是皇帝的话,可能会是一个很不错的艺术家,文学家,科学家,可惜了“皇帝”这个名号误他们的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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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作文读后感


为你千千万万遍!

看《追风筝的人》,被无数次的感动和震撼。她们有人说阿米尔没有人性,而我却觉得他是最有人性的一个人。如果没有人性,他就不会为自己对哈桑见死不救而后悔内疚一辈子。他曾经犯过的错误,一直折磨着他。我想,若是任何一个人,面对恶势力,尤其是寡不敌众时,面对比自己强多少倍的恶势力,也会有退缩之心的。大家为什么一直对他的一时错误耿耿于怀呢?

阿米尔时时想起哈桑,他说,我想起哈桑的梦,那个我们在湖里游泳的梦。那儿没有鬼怪,他说。只有湖水。但是他错了。湖里有鬼怪,它抓住哈桑的脚踝,将他拉进暗无天日的湖底。我就是那个鬼怪。

就算是错误,阿米尔已经用一生的时间去自责去忏悔。

另一方面,我觉得胡塞尼这个人特别伟大,他写出了这样一部小说,即使小说里面有一个事物我不能理解,查了地理课本依然无法解释,只能把它理解成是一处误译因为实在与阿富汗的地理气候条件讲不通。可是这无可厚非,无伤大雅。

高三作文:《活着》读后感


活着读后感

我的为余华的《活着》写一篇读后感。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歌》,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活着读后感

人终究要踏上死亡的道路,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题记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余华的《活着》,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先是把家产赌光沦为一无所有的穷人,父亲气恨而亡;接着他不幸被国民党捉去当壮丁历经死难而幸免于世,但母亲却因病去世;再接着儿子有庆被抽血至干而死,女儿凤霞产后的败血症而亡,妻子家珍得软骨病最终病死;继而女婿二喜工伤而亡,外孙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撑死了;最后,只剩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牛的故事。这个故事跨越了中国从国民党到毛泽东的时期。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完这个平凡的故事后,令我意味深长也让我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我喜欢与年迈的老者交谈,因为与他们交谈总能使我对人生多一份思考。已到暮年的他们,不是痛苦地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惶恐着死亡的到来,亦不是在生活的磨练中留下哀愁的容颜,抱怨着不公的昨天。我看到的是,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他们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非常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无价的,是用金钱也买不了的。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离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着一个又一个的背影,重重叠叠的留恋不舍载满了无尽的牵挂祝福。在生命与灵魂融汇的瞬间,凝聚着的是美好、幸福,这瞬间所迸发出的光华值得我们用一生守候,永世珍藏。

老者的心灵都如同流水经过的鹅卵石,晶莹透亮。年少的我们又怎能吸收全部的光芒?只因为,芸芸众生,不免沾点人间烟火,不经历时事沧桑的磨练又怎能得到真正的修炼,让淡然演绎一生呢?但是,这份淡然的人生态度却多多少少给予了我一份前行的从容。就像一位哲人说过,其实生活到头来不过是虚惊一场。暮然发觉,原来那么多随风而逝的过往都变成了岁月的逝水沉香,成长的苦痛似乎如风中的记忆,轻描淡写。我开始学着反转青春呓语背后的宁静,轻轻敲打着岁月的皱痕,只希望人生的光景中,我仍然可以选择做回那个积极乐观的自己,让心如镜,悠然前行。

生命本就是一场旖旎多姿的单程旅行,其魅力正在于它的单程,在于它的有去无回。既如此,我们就当心神清明,盛装华服地踏上这程生命的幸福之旅,享受生命的奢华。在似水年华中谱就生命的华美乐章。

生活的路还很长很长,生命还得一路高歌,一路向前。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真幸运。

高三作文:《百万英镑》读后感


《百万英镑》写于1893年,是英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中篇小说,作者用漫画笔法勾勒了不同人物在“百万英镑”面前的种种丑态,幽默滑稽,就如同一幅世态讽刺画;生动的表现了小市民的见闻,令人忍俊不禁。每看完一章总让人不禁浮想联翩,猜测主人公的命运。

故事主要讲述了两富豪兄弟打赌一个贫穷的人获得100万英镑,看他会有什么样的结果,而这位贫穷人叫亨利,是一个年轻人。他拥有100万英镑以后人们开始巴结他,给他吃免费的食物,免费给他制作最昂贵的衣服,邀请他去住最好的酒店等等。他在此期间遇见了他的美丽善良的妻子,而且他还获得了万众瞩目的公爵之位和拥有银行的三万利息,到最后他还拥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在作品过程中插入了英国穷人的悲哀。

我读完这本书以后觉得主人公亨利他是一个幸运的人同时他也是一个有善良有正义之心的人,可能也是因为他的这种品质才让他拥有平凡人所没有的东西,我们知道如果一个人不能更好的控制自己的欲望的话,那么你最后也会沦为欲望的奴隶。所以在当今的社会我们依然要保持我们最初的内心善良之心,这个有可能让你在以后的生活中结识到让你珍惜的朋友。在亨利拥有100万英磅期间他用自己的钱来帮助别人,当时的大使馆给他的一千美元他用来帮助别人。他的遭遇也是一部英国在20世纪时历史时代的结晶,因为他记载了那段英国的社会百态。

我看完以后还看出这部小说一个明显的主题——对当时英国社会的拜金主义一种批判。20世纪的英国已过去但它还是有我们学习的地方,我想到了我们当今的社会也存在着这种严重的拜金主义风气,例如结婚时所提出的要求、某些学校所提出的学费。所以对于现代的我们来说这部书应该引起我们的反思,反思我们所嘲笑的社会会不会在未来的某一天发生在我们身上,想到这个结果我们应该引起注意。我们作为这一代的我们应该以身作则杜绝拜金主义在我们年轻一代蔓延,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念与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所以马克·吐温告诉我们金钱不过是我们生命中的一部分,而剩下的大部分是我们对生命的追求与渴望。是的,我们的生命中还有很多需要我们要做的事,我们的梦想就是一部分,我们的未来生活所要承担的责任。最后,我感谢这本书的作者是他让我对于生命的理解又多了许多,与及对于生命的意义我又有更深的感悟。

高三《简爱》读后有感作文


高三《简爱》读后有感作文

龙里中学高三(12)班 蓬明连

纵使万劫不复,我也待你如初,爱你入骨。

——题记

(一)

我荒废半生,许只是换与你一次擦肩,却念念不忘,一眼万年。

先生与小姐的初遇,不似那些经典的电影桥段,但平淡间又那么惊艳,仿佛一切早已被命运死死确定。

无论是先生人前的辉煌还是人后的沧桑,在小姐眼里赴汤蹈火都想到达的彼岸,她渴望分享他的乐与苦,洞察他的虚与实。无奈阶级上的差异让小姐摇摆不定甚至对先生避而不见,亲手将爱情的幼苗掐死然后将自己锁进痛苦的牢笼里,溺死深海。

我常常想,爱是什么?是怕你喜欢又怕你不喜欢,盼你知道又不敢让你知道,想知道又想等自己足够完美后再拥抱,回头时却发现伊人远去,他君已老。爱是什么,好像所有人都知道,又好像每人知道。

(二)

我走过千山万水,越遍荒原阔眼,却始终不及你半点眉眼。

书中有一部分写小姐发现自己被欺骗后,带着仅存的一点自尊一路向西;即使饥寒难耐,疾病缠身,也要护住自己最后的半点骄傲,哪怕她一回头他都在原地等候。她一遍遍告诉自己:"我已忘掉过去,抛弃半生,希望罗切斯特先生也是这样。"往后那段光阴,小姐遇上了许多待她不薄的人,但终无半点匹及先生。

相爱的人啊!大抵都是这样的吧,守着那份忠贞,又总掺些孩子气,好像比谁都清楚,但绕在圈子里的总是自己。

浮生若梦,愿你兜转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三)

我与我周旋许久,拾起又放下,却发现褪不掉的,是对你从一而终的爱慕。

先生与小姐重聚,也是意料之中的,但从未想过的是,他们之间,早已沧海桑田。一场大火毁掉了他们的回忆,先生救火心切致双目失明,家财万贯变为以为所有,小姐从贫穷人变为上层富有人士,他们之间变了又变,但不变的,是相遇时炽热的拥抱与独白。他们啊!终于走到了一起。

我热泪盈眶。

像极了肆掠草原的野马,爱情汹涌而来。

像极了温润万物的春雨,缘分缓缓降临。

像极了寻找归巢的大雁,他们终于圆满。

就像喜欢是一阵风,而爱是细水长流,兜兜转转,终点仍是到你身边。

"罗切斯特与简在小屋里幸福地生活下去。"

——后记

——END——

高三作文:热爱生命读后感


“我不去想我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那个年代的诗,面向青春,引领潮流。像被心灵鸡汤感染一样,在你涉世未深,对美好情感充满热忱的年纪,汪国真用最浅显易懂的语言,描绘了一个个情感的乌托邦。

在那个时代,他的诗是整个时代的象征,虽然后来曾被常常诟病,但是喜欢过汪国真,喜欢过汪国真的诗并不丢人。文艺视野打开后,逐渐发现更有深度,更有韵味的文章,那个时候喜欢过汪国真诗的年轻人就会忘记了写在小本本上的诗歌。

多年以后,当你回忆起曾经喜欢诗歌时的激越与激情,青涩而美好,稚嫩又真纯,那就是青春的底色和原味吧。我们每个人的青春时光有许多部分组成,而我的青春时光,就是在这些诗歌中度过的。

即使当年的文学和诗歌都已成为昨日黄花,可是却也永远会留在我们的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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