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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书笔记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歪唇男人读书笔记_高中读书笔记1200字。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考虑到你的需求,小编特意整理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歪唇男人读书笔记_高中读书笔记1200字”,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暑假期间,我利用闲暇时间阅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福尔摩斯是一位智商超群的私家侦探,他擅长易容术,在歪唇男人这个故事中,有一位同样擅长用易容术来伪装自己的男人,但是他最终没有逃过福尔摩斯的法眼。

一天晚上一位名叫凯特惠特尼的女士来找华生和他的夫人求助,他那位爱吸鸦片的丈夫已经失踪四十八个小时了,他请求华生帮忙寻找,华生来到了他平常喜欢去的鸦片馆里,他果然在那里。随后华生在那里碰到了福尔摩斯,他也是来调查一位失踪的名叫内维尔圣克莱尔的绅士。礼拜一早上,圣克莱尔出门办事,他出门没多久后他的夫人就收到一份电报,让她去取包裹。她在路过上斯万达姆巷时突然在一栋楼房的三楼看到了他的丈夫,他正在向她挥手,面部表情十分惊恐,然后又突然消失了,好像有人从背后拉着他一般。待她带着几位巡警来到三楼后发现屋子里只有一位面目可憎的跛子,警察认为是圣克莱尔夫人看错了,就在这时,突然发现桌子上有她丈夫答应给儿子带的积木以及屋里圣克莱尔的衣服,所有迹象都表明她的丈夫遇害了,因此这位跛子就被逮捕了。

福尔摩斯接到这个案子后感到十分好奇,看似平平无奇的事情竟然让他无从下手,这也使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仔细想想这个案子漏洞百出,一个跛脚的乞丐是如何制服一个身体健康的壮年男子,而且屋内都是圣克莱尔先生的衣物,而且衣服上面没有任何暴力事件拉扯过的痕迹,那么他是没穿衣服离开的吗。或者说他是被跛子杀死然后被脱出扔出窗外的,但无法解释这堆衣物是怎么回事。而且悲剧发生的时候潮水涨到了最高点,圣克莱尔先生不大可能靠游泳逃生,因此我认为他大概已经死了,但是却没有找到他的尸体。这个案件疑点重重,在看书的过程中我停下来反复思考,仍然没有想到合理的解释。

福尔摩斯回到住处思考了整整一晚,第二天他提出想要见见这个跛脚乞丐,他来到巡捕房找到那位正在睡觉的乞丐,那乞丐简直脏到让人难以容忍,福尔摩斯拿出一块洗澡海绵来在他脸上一擦,这人的脸就像树皮一样脱落了,那道可怕的伤疤以及歪嘴都不见了,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巡官大吃一惊,这不正是失踪的圣克莱尔先生吗,这个案子就这样结束了。

圣克莱尔先生原先是一位记者,有一次为了写一篇关于乞丐的文章而扮演乞丐,起初只是为了体验生活,但后来他渐渐发现当乞丐所得到钱和他每天东奔西跑赚的辛苦钱是一样多的,因此他开始堕落起来,开始乔装打扮成另外一个模样,每天早上到城市的商业区乞讨,晚上又打扮的衣冠楚楚,就这样几年后他买了房子、还结了婚,但是没人知道他是什么职业,就连他的妻子也只知道他是在城市里做生意的。

当金钱和自尊同时摆在眼前时也许有些人会选择自尊,而另一些人会选择金钱,他们就像圣克莱尔先生一样,为了钱,一位俊秀的男子宁愿乔装打扮去扮演一位身体残疾的乞丐,作为一个正处于壮年时期的、身体健康的男人,难道不应该靠自己的双手、靠自己的努力去赚钱吗,美好的生活是靠我们每个人的努力争取而来的,一时的享乐和满足并不能真正改变我们的生活,也许当你意识到自己做错事想要挽回的时候会发现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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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400字


你们曾可听说过柯南道尔这位作家呢?他塑造了一位前所未有的侦探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内容错综复杂,情节曲折坎坷。讲述了许多人的动人心弦的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破获了许多案件,不过有时也有些糊涂。他冷静,他沉默,他镇定,他诙谐在福尔摩斯探索案件的时候,他总是用他那双鹰一样的眼睛和猎犬一样的嗅觉搜索他真正的猎物。每次都专心致志,不受外界影响

正是因为福尔摩斯的这种观察态度,他才能轻松破案。所以,只有通过仔细的观察、认真的思考和实践的态度,我们才能从多方面解决问题。其实,探案和思考题目是差不多的,探案需要观察,思考题目需要读清问题当然,有一些十分简单的题目也不能想得太复杂,这也更探案类似。这是我领悟到的第一方面。

第二方面当然是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坚持不懈,锲而不舍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我们就可以化不可能为可能;有了这种精神,我们就可能实现自己的理想

我从这套书里领悟出的道理还不少吧!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500字


在这个暑假中,我看了不少各种各样的书,有《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纳尼亚传奇》;有《不可思议的人体》可是令我最喜欢和最记忆犹新的,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伦敦的作家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的著作。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其中的一个大案件吧!这个案件被命名为《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它讲的是一个叫詹姆士莫提默的一个医生来了一个消息;查理士巴斯克维尔爵士在3个月前突然死亡,大家都说是一个魔犬杀死他的。可事实并非那样,福尔摩斯他们一行人去了那个地方调查,而福尔摩斯却在半途中回了伦敦,因为他怀疑史丹普尔顿就是凶手,所以他去了别的地方监视着史丹普尔顿一家,史丹普尔顿放了猎犬,并在猎犬身上涂上了银光粉,把猎犬放击来咬死人。最后,福尔摩斯通过各种线索,巧妙地把他抓住了。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非常佩服福尔摩斯,是因为他有着过人的智慧和推理能力,他把每个人的内心世界和案发现场的每一个细节都看得十分清楚,然后一步一步地推理下去,直到找到犯人是谁。

我非常喜欢福尔摩斯系列的书,因为福尔摩斯过人的智慧和推理能力令我赞叹不已。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波西米亚丑闻读书笔记_高中读书笔记900字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侦探小说中杰出的作品,作者柯南道尔缜密的思维和细腻的描写使它成为世界文坛上脍炙人口的佳作,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通过非凡地破案天赋向读者展示了一次又一次精彩的推理过程,然而新的故事波西米亚丑闻与以往的案件不同,它没有离奇的凶杀案,却让人有些不知所措。

故事从福尔摩斯收到一封信开始,信中的委托人自称是欧洲某王室成员,派了一位蒙面的神秘人与福尔摩斯见面。然而什么事情都逃不过福尔摩斯的一双慧眼,见面不过几分钟,福尔摩斯就通过这个神秘人的言谈举止认出他就是国王。接下来的一切变得非常简单了,原来,在国王还是一位王储的时候他结识了一位年轻的女士,两人非常相爱,但由于他后来成为国王,两人身份地位相差悬殊,国王只能与其他王室的贵族结婚,于是两人被迫分开。但是这位女士有一张两人之前的亲密合影,并且她用这张合影来威胁国王,合影一旦被泄露国王的婚事就泡汤了。国王尝试过许多办法:雇小偷、搜身等,但是都没有找到这张照片,于是国王来找福尔摩斯,拜托他无论如何都要拿回照片。

如此看来这张照片对于这位女士来说非常重要,如何快速找到一个女人最珍爱的东西?这个问题让国王及其他的手下都无能为力了,但是福尔摩斯却非常有把握地说:我会让她自己拿出来给我看。如果是别人说出这句话我一定会嘲笑他的大言不惭,但是这句话出自他的口中我反而很期待他的精彩表现。

福尔摩斯先找到了这位女士的住处观察了一天,清楚了她平时的时间安排后上演了一场意外事故。他先假扮成一位老人,雇了一群群众演员,人们在女士回家下马车时一拥而上,他也混入其中,然后借着一小块红颜料假装受伤倒地,仆人看他受了重伤,就先把他抬到房间里,于是他就顺理成章的被带入女士家中的起居室里,在这个时候华生在外面往屋里扔烟雾弹,并大喊着火了!当一个人意识到发生危险时,他本能的会抱紧自己最珍爱的东西,这是一种本能反应,在烟雾与叫喊声中即使她有钢铁般的意志也会动摇,最终福尔摩斯知道了照片的藏身之处。

这个案件仅仅用了不到三天的时间就解决了,我认为这一计划的精妙之处更在于福尔摩斯的易容术,用华生的话来说,福尔摩斯的化装术已经达到出神入化习以为常了,就连他见了都要再三观察以后才敢确认。一个案件的解决就是一次宝贵经验的累积,我很期待下一个精彩的故事。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博斯科姆峡谷谜案读书笔记_优秀读书笔记1200字


博斯科姆峡谷谜案是收录在《福尔摩斯冒险史》中的一个故事,这一次,福尔摩斯用他敏锐的洞察力和高超的推理能力帮助一位年轻人洗去冤屈,并找到了真正的杀人凶手。

一天,福尔摩斯接到了一桩看似平淡无奇的案件,这个案件已经被警察认定为儿子杀父的恶性事件。案件中的父亲名叫麦卡锡,据他的仆人回忆,当天麦卡锡在下午三点有个重要的约会,他必须独自赴约,然而从那以后就没有见过他。案件中有三位目击证人,他们都说当天看见麦卡锡在路上走着,几分钟后他的儿子腋下挟着一支枪也走在同一条路上,最后一位目击证人是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她说看见父子俩在博斯科姆湖旁边发生口角,然后有些害怕就赶紧跑回家了。然而不久后,他们就收到麦卡锡死亡的恶讯,种种证据都在指向同一个人,那就是麦卡锡的儿子,于是警察立刻逮捕了他。但是,福尔摩斯却从小麦卡锡的证词中发现蛛丝马迹:小麦卡锡解释自己拿枪是为了到对岸的养兔场去看看,当时并不知道父亲在那里,在回忆父亲临终前说的话时他只听清楚两个字拉特,以及脑海中模模糊糊地记得在他听到父亲从远处传来悲惨叫声后,他跑向父亲身边,当时他的左边不远处似乎有一件灰色外套,但是当他背对着外套在父亲前跪了几分钟后,再站起检查时,外套竟然不见了。当验尸官询问他与父亲争吵的原因时,他坚决不愿意回答。这些证词听上对小麦卡锡十分不利,甚至一度被怀疑它的真实性。福尔摩斯却认为从另一种角度看,这些证词恰恰是对小麦卡锡十分有利的,因为如果他十分缺乏想象力也许无法编出父亲临终前所说的奇怪的遗言拉特,以及外套凭空消失的怪事。但是如果这些都是他编造的,那么他为什么不再编造一段可以赢得陪审团同情的吵架原因呢。这样看来,福尔摩斯是暂且完全相信他说的话。

福尔摩斯与华生二人迅速来到了案发现场,并对现场进行了深入调查。福尔摩斯从未让人失望过,任何细节都逃不过他的法眼,他从死者的伤口位置看出凶手是个左撇子,从地上一双脚印深浅的不同发现凶手应该是右腿有残疾,以及从他鞋子的款式和大小判断出凶手的身高以及穿着特点,只要找到全部符合这些特征的人就可以破案了。

随着这个案件即将解决,它背后隐藏的十几年前的一桩黄金大劫案也浮出水面。麦卡锡生前有一位老友名叫约翰特纳,特纳年轻时曾在巴勒拉特与同伙们劫持了一车黄金,麦卡锡正是当时的车夫,他目睹了一切,但是约翰特纳没忍心杀死他,放了他一条生路。后来特纳回到英国,拥有了这批黄金成为了有钱人,但是当他再次遇到麦卡锡后却过上了胆战心惊的生活,麦卡锡用当年的事情来威胁他,并向他索取了土地、房屋、以及大量金钱等,如今他竟然想让特纳的女儿嫁给自己的儿子妄想继承财产,特纳再也无法忍受,于是把他约到湖边乘机杀死他。如今,特纳患上了很严重的糖尿病,所剩之日不长了,因此他并不想隐瞒什么,全部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福尔摩斯。

又是一桩为了继承财产而发生的凶杀案,贪婪会造成人性的扭曲,不过幸好有福尔摩斯,他用自己心中的那份正义感坚持查清楚事情的真相,挽救了一个无辜者的性命,犹如绞断了绑在他脖子上的枷锁,给了这个故事一个圆满的结局。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福尔摩斯,那么就会少很多冤假错案,让更多冤屈免遭牢狱之灾,也会使更多的真凶被绳之以法。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身份案读书笔记_暑假读书笔记1000字


这个暑假我利用课余时间阅读了英国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的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渐渐学会留心生活中的小细节。随着上一个案情的结束,这一回,福尔摩斯遇到一个与身份有关的案情又名《失踪的新郎》,这是福尔摩斯冒险史中最短的一个案件。

故事的内容大概是女主人公的未婚夫在婚礼当天神秘失踪,至今也没有他的讯息。女主人公是一位十分朴素且随和的富家千金,为什么这么说呢,据她介绍,她的父亲生前有一个相当大的企业,然而随着她母亲与一位名叫詹姆斯温迪班的年轻男子结婚,这笔遗产的所有权也归为她的继父所有。但是她的生活依然很富有,因为她的叔叔遗留下一大笔遗产给她。她的继父只比她大了五岁,在生活上却总是禁止她外出活动,不希望她与外人交朋友。一次,她的继父去法国出差,她与母亲参加了一场舞会,她与一位名叫霍斯默安吉尔的先生相遇,这便是她后来的未婚夫。据女主角回忆,她与这位先生第二次见面后就订了婚,他留有茂密的胡须,戴着一副茶色眼镜,由于女主角近视,所以对他的外貌印象并不十分清楚,只知道他说话总是轻声细语。等到女主角的继父回来后,两人不能再见面,只能靠书信交流。待她的继父再一次出差后,两人便决定秘密结婚,但是就在婚礼当天,新郎神秘失踪。

在新郎失踪后这位继父对于此事表现得满不在乎,还总是安慰女主角,希望她把这件事彻底放下,不要再继续调查了。对于这位继父的表现,我灵光一现,所谓的新郎会不会就是继父假扮的?而这只是我的猜测,并没有证据,于是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福尔摩斯的推理过程。

果然,事情被我猜中了,茂密的胡须是为了掩盖自己的长相,茶色眼镜是为了隐藏自己眼睛的特点,而细声细语地说话是为了不暴露自己的声音,最重要的一点两人从未同时出现过,新郎和继父是同一个人。福尔摩斯为了验证他的推测,他先找到了这位继父工作的地方,给他发了一封信约他见面,随后不出所料的收到了回信。福尔摩斯把这封回信与女主角之前带来的她的未婚夫的回信做了仔细的对比,他发现这几封信都是用打字机打的,那个时代的打字机与人的字迹一样,都有明显的个性,因为长时间的磨损,有些字母会有点模糊不清,而在这几封信中字母的磨损处都惊人的相似。福尔摩斯把自己的想法对詹姆斯温迪班先生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但是他却不承认,并且有些惊恐失措地逃走了。

借福尔摩斯的一句话说:从某些方面看,这案子并非一点意思也没有。是啊,年轻男子为了得到巨额遗产与老妇人结了婚,婚后竟然为了防止老妇人女儿的另一笔遗产流入他人的口袋而想出如此对策,真是冷血的恶棍,为了钱财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因此,当我们在生活中与他人交往时,无论男女,都要擦亮双眼,不要被恶棍所欺骗。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五颗柑橘籽读书笔记1000字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在早期侦探小说中比较家喻户晓的作品,文中的侦探福尔摩斯给我最深刻的影响就是他身上的责任感与正义感,他说过不希望在探案的过程中参杂任何个人情感,因为情感会影响一个人的判断,他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不会因为身份地位的好坏而区别对待,这也使他赢得了很多尊重。

新的案件开始于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福尔摩斯和华生和往常一样,一个在整理资料,另一个在阅读。忽然,有委托人上门,他名叫约翰奥彭肖,在他身边接二连三的发生着令人匪夷所思的凶杀案,他的伯父和父亲先后遇难,而在他们发生意外之前都收到过一个奇怪的信封,信封中有五颗干瘪的小柑橘籽,信封上面写着几个字K.K.K.以及把文件放在日晷仪上。他的伯父死在一个小水坑里,父亲死在一口很深的矿井里,没有任何谋杀的迹象、没有打斗的痕迹、甚至周围没有脚印,这被验尸官判断为意外死亡。前不久,他也收到了这样一个信封,但是警察却认为这是场恶作剧。福尔摩斯建议他根据信封上的指令立刻采取行动,并让他回去等候消息。

当天,福尔摩斯查到了K.K.K.应该是一个美国南部的白人秘密组织,他们以主张白人霸权为主,迫害黑人等少数民族,而这个组织在奥彭肖的伯父被杀害当天就已经解散了,那么信封中所说的文件一定是对于他们其中很多人不利的一个重要文件,以至于他们总是英魂不散地跟着奥彭肖和他的家人们。就在第二天福尔摩斯正在吃早饭时在报纸上得知了惊人的消息:奥彭肖意外死亡。这让福尔摩斯的自尊心严重受损,如今,就算是委托人已经不在了,他也要把这个案子彻查到底。他发现这三个信封上的寄信地址都是在船上,于是他查阅了案发时间附近的所有船只停靠港的记录,发现了一艘名叫孤星号的船十分可疑,于是他对此船展开调查,随后便锁定目标。就在他做了精细的准备等待着目标被逮捕,但是却迟迟没有消息,后来听说孤独号发生意外,有人看到水面上飘着它的残骸,这便是这些残忍暴徒最后的命运。

善恶到头终有报,那些人做梦都不会想到,他们的计划已经被别人知晓,他们更不会想有一个比他们更加狡猾、更加坚决的人即将逮捕他们。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位十分有责任感和正义感的大侦探,就算在委托人已经死亡的情况下,心中的那份责任也可以驱使着他抓住真凶,他绝对不是一位没有情感的木头人,而是正义的化身,在坏人面前他铁面无私,在受害人面前他化身救世主,他是一位值得我们尊敬的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读书笔记400字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有许多的小文章,如《血字的研究》,《冒险史》,《四签名》等。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里的小文章可以锻炼我们的推理能力,并且这本书充分的体现出了福尔摩斯的侦察和推理能力。其中我最喜欢《血字的研究》。

《血字的研究》中,作者与福尔摩斯初次见面,握手问好时,福尔摩斯一下就猜出了作者刚从阿富汗回来。对此,福尔摩斯是这样解释地: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的风度,又有军人的气概,显然他是一位军医。他脸色黝黑,而手腕部分黑白分明,那么,他肯定是刚刚从热带回来。他面容憔悴,弱不禁风说明他久病初愈,他左臂负过伤,活动起来不方便。一位这样的英国军医,还能到过哪呢?只有阿富汗了。这一段话充分表现了福尔摩斯的侦察能力和推理能力较强,一个人在一秒钟内观察到那么多,推理出那么多的东西,真是不可思议呀!要推理出那么多的东西,可见他的知识是多么丰富呀!

这本书想告诉我们的太多太多,如果你们跟兴趣的话,你们可以去购买这本书阅读。这本书是真的很好看。我建议大家去读者本书,它会带给你一种全新的感觉。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福尔摩斯探案集》描写了福尔摩斯先生破案的故事,这些故事真是曲折又精彩啊!

书里记录了这样几个案子:吸血鬼、铜山毛榉案、雷神桥奇案、三个同行人、狮鬃毛等,看完这些破案故事,我真是太敬佩福尔摩斯先生了!

福尔摩斯先生之所以可以侦破这些奇怪的案件,我觉得首先是因为他有渊博的知识,比如在吸血鬼那个案子里,福尔摩斯先生知道那些挂在墙上的南美洲土著狩猎工具是有毒的;其次是因为福尔摩斯先生有着细致的观察力,比如在雷神桥奇案中,福尔摩斯先生发现了石桥栏杆上那个小小的磕痕;最后是因为福尔摩斯先生具有灵活、严谨的思考和推理,在具备应有的知识和细致观察的基础上,福尔摩斯先生把哪怕最微小的细节和线索联系在一起,最终使案件真相大白。福尔摩斯先生还非常勇敢,在三个同姓人的案子里,他和美国杀手的较量真让人为他捏一把汗啊!

福尔摩斯先生的助手和朋友是华生,每次破案,当华生还摸不着头脑的时候,福尔摩斯先生已经胸有成竹了。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劳里斯顿花园谜案_高中读书笔记1500字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由英国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一部以夏洛克福尔摩斯为主人公的侦探小说,书中详细的记录了福尔摩斯是如何通过一点点细微的线索一步步推理最终抓获真凶的过程。

劳里斯顿花园谜案可以说是一个令许多调查过众多杀人案的警官、侦探都束手无策的案件。这个案件发生在一栋很久都无人居住的旧宅子中,当天晚上巡逻的警察由于看见屋内有亮光而走进去看个究竟,竟然发现地上有一具尸体。

随着尸体的发现故事也就此展开。首先,福尔摩斯凭借通往那栋住宅附近的道路看出,当天晚上只有一辆马车从此经过,而且轮胎压过的宽度要比出租轮胎宽(伦敦的马车一向如此),由此推理出这是私家马车。从路面上的脚印他看出当天晚上是两个人,一个身材比较高大,而另一穿着比较精致。我相信大部分人并不相信可以从脚印找到什么线索,我也是如此,因为走过那条路的人不止他们两个,还有后来查案的警察以及福尔摩斯和华生,但是对于福尔摩斯这位受过专业训练的侦探来说,在刑侦学中,没有一个分支会比足迹追踪更为重要,我相信除了后天的训练之外,这也是一种天赋。在福尔摩斯进入房间后,他发现死者的面部表情十分恐怖,由此他推断出也许在死之前死者已经知道自己必死无疑了,因为他看到过许多因为心脏病等突发疾病而死的人,面部不会出现如此惊恐的表情。然后,从死者口中他闻到一股酸味,由此推断出死者是服毒而死。由于死者的钱财都在,所以福尔摩斯推断这不是谋财害命,而从现场的痕迹看来,凶手杀过人后还在现场逗留,因此可以推断出凶手对死者有私人恩怨。随后警察在墙上发现了用德语写的血字复仇,但是复仇的原因是什么呢,福尔摩斯就此提出两点猜测:一、政治谋杀,二、情杀。而他更倾向于后者,在警察检查尸体时发现地上的戒指后他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猜测。随后,福尔摩斯对室内进行详细勘察,他发现现场没有打斗过的痕迹,但是地上却有血迹,不是死者留下的就只剩下凶手了,由此他推断出凶手是一个血气过旺的人。后来,福尔摩斯调查了死者生前的婚姻状况,知道了他有一个情敌。

我十分佩服福尔摩斯,他可以把无数琐碎的线索串起来,最终得到一个完整且无漏洞的故事,我常常想,这究竟是一个怎样高智商的人才拥有如此强的逻辑推理能力呢?福尔摩斯曾经说过:整个生活其实是一条环环相扣的链条,只要看到了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也就知道了。

关于劳里斯顿花园谜案的背景着实令我震惊。

在北美大陆的中部,有一片贫瘠、可怕的沙漠,这片沙漠上有一群无辜的难民正在逃亡。由于天气炎热、缺少水源,大部分人都在中途渴死了,只剩下一位沧桑的男子和一名小女孩,就在两人都精疲力尽、准备等待死亡的来临时,一群自称是摩门教徒的人发现了他们,而这些人救他们的前提是要求他们也信奉教义。在死亡面前任何事情都显得十分渺小,希望活下来的二人别无选择,只能无条件地答应。

男子把小女孩当做亲生女儿一样疼爱,由于他的聪明才智,使他能够很好的经营农场,渐渐的,男子成为了小镇上的富翁。随着小女孩一天天的长大,变得更加美丽动人,后来与小镇上的一名外来的年轻人相爱了,但是摩门教徒的首领却借着不允许教徒与摩门教以外的人通婚为由拒绝了,他们还准备逼她嫁给一位摩门教长老的儿子。据说这位长老的儿子已经有好几个老婆了,女孩当然不愿意。后来,三人借机逃跑,但是他们却穷追不舍,最后还是被抓了回来。他们杀了女孩的父亲,逼女孩嫁了人。其实,可恶的摩门教首领,只是为了女孩儿父亲的钱财,他们也常常借着教义的名义掠夺百姓,这已经扭曲了教义本身的意义,但是没有人敢去反抗,因为但凡被发现就是一顿毒打。

女孩婚后整天以泪洗面,没过多久就抑郁而终,但是当年的那个年轻人却没有忘记,他决定要复仇,仇恨像熊熊燃烧的大火一般在他的心里燃烧了二十年,没有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消去,就这样,在那样一个交通、通信如此不发达的年代,他一直在苦苦寻找着自己的仇人,渴望有朝一日能将他亲手解决,于是就有了这样一宗恐怖的杀人案。

我实在无法同情死者,因为这是为他曾经的所作所为付出应有的代价。我认为,在那样的一个年代,法律只是一种用来制约弱者的武器,因为一个人,无论他做过多少伤天害理的事情,只要他足够有钱、地位足够高,他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而在这种情况下那些受尽残害、受尽欺凌的弱者则只能选择用手中的武器为民除害。这让我想起福尔摩斯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_侦探小说读书笔记1200字


把不可能的东西剔除之后剩下的,即使难以令人相信,但那就是真理。题记姐姐,谁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侦探啊?一个略带稚气的声音从身边响起,让正在读书的我微微一顿,刚想回答,却瞥到了手中还未看完的书,便把书轻轻拿到弟弟面前,微笑着摸了摸他的小脑袋,说道:看完这本书,你就会知道了。弟弟似懂未懂地眨了眨眼,接过书后,认真地指着封面上的几个大字,一字一顿:福尔摩斯

对,就是他,我的偶像,最伟大的侦探六英尺的身高,一双灰色的眼睛,熠熠有神,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人敬佩,不让人向往呢?

《血字的研究》,非常短小的一个案子,却充分地表现出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正因为它短小,所以它更说明福尔摩斯推理能力的高超。另一个方面,这个案子也是华生认识福尔摩斯的开始,读者认识福尔摩斯的开始。他的推理能力无容置疑,除此之外,他更是一个活灵活现的人。他不是十全十美的,他有优点,也有缺点;他有精通的方面,也有一无所知的方面。虽然并不完美,但更接近了生活,让人感觉他就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员。他有鲜明的个性。他会为了一个单纯的目的在实验室钻研几天,他也会拉拉小提琴来打发无聊的时光。在遇到案子时,他会很亢奋;在无所事事时,他又会很沉默。他似乎是一个很理想化的人,从来不计较金钱,名利。他活得自由,活得精彩,他就是为了自己而活。

夏洛克福尔摩斯已经陪伴人们跨越了一个世纪,但他仍然留在亿万人的心中,这是为什么呢?从《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自己的叙述中,我找到了答案: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蒂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这就是他,这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虽然是一个虚构人物,但是他鼓舞了很多人。在阅读《福尔摩斯探案集》之际,一枚理想的种子在我的心中埋下做一个申张正义弘扬真理的人,愿世界少一份邪恶,对一份友善

夜空中,一颗耀眼的流星,划破长空,为人们带来光明,即使转瞬即逝,那一道绚烂的光芒也会永远地留在人们的心里。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500字


我利用课余时间读完了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读完这本书后,它使我受益匪浅。

记得德国大诗人歌德曾经说过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对话。《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小说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这本小说共分为四个部分,每一个部分都有着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一个个合乎逻辑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机智勇敢、沉着冷静的福尔摩斯形象。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看第二部的《四签名》,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景、扣人心玄的悬念吸引着我。故事情节主要讲述的是莫斯坦上校在一个夜晚神秘的失踪,他的女儿每年的这一天都会收到一个无名的邮包。今年,他受到的是一封信,约她在一个深夜见面,然而这次会面并没有揭开真相,反而给他们带来了更多的疑问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拼拼图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随着拼图的接口不断衔接上,我的心也不停地绷紧,吸引着我继续读下去,如同身临其境。

读完这本后,使我学到了许多知识,无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要做一个学会推理,遇事沉着冷静,善于思考、动脑的人。有助于我们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向福尔摩斯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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