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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瑟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3-01 来源:互联网

锦瑟的读后感合集。

锦瑟的读后感是我们花时间整理的内容,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仿佛都吸收了其中浓缩了的智慧。我们可以尝试把新的想法和见解写进我们的读后感里,欢迎您阅读本网页的内容!

锦瑟的读后感(篇1)

一本《我是锦瑟,你为流年》被叠成一只信筏寄入内心深处,人生彼岸的阴晴冷暖镌刻于心。

她是一朵自由行走的花,一朵桀骜不新的曼珠沙华,一直放逐的凤凰,将万水千山行遍。撒哈拉沙漠上她倔强地绽放,波西米亚是她灵魂的故乡。

她这一生,不慕世间风物情长,不争凡尘冷暖朝夕,不惧人生悲喜消磨。她执着地选择远方,选择流浪,选择拾荒。她,就是三毛。

三毛的一生明明是那样曲折坎坷,可在她的字里行间,这一切却是那般微不足道,她对生活的热爱、对梦想的追求,和将凡尘荣辱置之度外。

都说人生不过弹指一挥间,生命那么短,不过三万多天,而我们又是那样的微如芥子,但是我们知道我们想要什么,于是我们拼了命地朝着那个目标去努力。芸芸众生中,我们便活出了最好的自己。

追梦途中,我们一直在寻找一个彼岸,哪儿可以容下我们的雄心壮志,安放我们无处安置的灵魂。我们把这一生都耗在寻找它上,有人说不值得。可是我觉得,无所谓输赢,亦无所谓成败,挣脱世俗藩篱去追求心中所爱,这才是人生最大的价值,不是吗?

很多事情,不必追问前因,不必得知结果,我们仅仅做了让我们不会后悔的事情——追梦。我们总是妄想美梦成真,即使心里都明白那不可能成功,但我们依旧不甘于平凡,用尽一生去探索,怀揣着那微茫的希望,忐忑地期待着成功的降临。有一天你会发现,结局真的无所谓了,我们已经享受了那样的过程,幸福的、竭尽全力的过程。正如“众里寻他千百度”,其实,不必回眸,灯火阑珊处也必然有美丽的身影。又或者像是我们坐在巴士上,去寻找某个乌托邦,等巴士真正驶到目的地时,相信你我都不会下车,一路驶来,车窗外的风景已让我们流连。毕竟,追梦最重要的不是结局,而是过程。与时光携手而行,一往无悔。

三毛的自杀让许多人揣测和猜疑,但我相信,无论三毛这一生爱过多少人,犯过多少错,她都活出了最好的自己。生命很重,重到无法承受,于是许多人选择放弃,生命亦很轻,轻到就握在我们的手心里,由我们掌控。

我们的人生,终需要一个梦想的支撑,终需要一段奋不顾身、可歌可泣的追梦旅程。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要强求。不必畏惧什么,只要心足够坚定,哪怕逆风,我们也能飞得又高又远。

我们仅仅是一些普通人,小小的心里却装载着大大的梦想。梦想的彼岸,冷暖自知,待到繁华落尽,微笑向暖,安之若素。梦想带给我们良辰美景、锦瑟流年。我们的人生,因为有梦,所以完整。

锦瑟的读后感(篇2)

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则广泛而深远。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或喜或悲,何以解忧?唯有读书,于一本好书中寻找自己的灵魂所在。

于是,我于该暑假阅读了许多书籍,若说哪本好,无可比较,每一本书都有其应有的价值与意义,亦都使人受益匪浅。但若谈到最爱,我的心中却十分明了。白落梅的文字清淡简朴,心似兰草,实有一份禅意。她的作品《你是锦瑟,我为流年》更是使我痴迷。该书诠释了三毛的万水千山,于它有灵性的文字中去寻找我的认知。

白落梅写道:烟花一样寂寞的女子,月光一样骄傲的女子,沙漠一样荒凉的女子。何尝不是如此啊。她打沙漠走来,洗去一身尘埃,走过万水千山,看过天地洪荒,已是世事洞明,波澜不惊。白落梅笔下的三毛是真实的,让人读来就被这个沙漠走来的女子,深深吸引。她自小受过金陵的熏陶,去过山城,于父母定居台湾。可是小小的台湾根本承载不了她的梦,于是她开始了远方之旅。人生的世界无可预测,有过太多的遗憾与错过。三毛的世界便是如此。她的世界里有过良辰美景,亦有过锦瑟流年。可最终却如流星,转瞬即逝。她于爱情,已是无望,饱受情感的创伤。她已经无力去爱,更不敢去爱,在苍凉的曲调里,越陷越深。她也曾在最好的年纪遇上最好的人。他愿为她笑傲风云,她愿将他当作此生所依,尽欢红颜。当然,也正是因为这段初恋,她选择流浪,流浪远方。

他叫荷西,她与荷西的故事,缘起与马德里。那时他十八岁,他对三毛彻彻底底地爱恋,从此做了三毛的信徒。在一风雪夜中,他对她告白,可奈何三毛委婉地拒绝了这个她眼中的大男孩,并说从此天涯陌路,莫要相见。他却告诉她:Echo,你等我。六年之后,我一完成学业就去找你,到那时,我娶你。六年之久,三毛无可确定。六年,足以让一个大男孩成长,亦足以让此刻正值风华的三毛苍老。Echo,念念不忘,必有回声。果真,六年后,她们走到一起,荷西随了三毛的心愿,去了撒哈拉,并步入婚姻的殿堂。可人世无情,一次出海工作,荷西意外身亡,三毛悲痛不已。命运弄人,让两个相爱之人,彼此分离人世。

三毛,这个传奇的女子,让人念念不忘。她说生命的滋味,不论是阳春白雪都得尝一尝。她真实地活出了自我,放飞了她的灵魂。亦于白落梅的笔下真实还原,三毛的人生传记,于《你是锦瑟,我为流年》之中得到生动诠释。是白落梅让这个风华女子更为人所知,通过这本书,我加深了对三毛的认知,更感受到了白落梅文字的魅力。

踏光阴而行,折一笠风,一袖月,追寻心中的风景,找寻触动心灵的书籍,将书中故事寄去天涯。正如我于白落梅的这本书中,追随她的文字,走进了三毛的万水千山。

锦瑟的读后感(篇3)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故乡是我们年少时想逃离的地方,老年时想回可能已经回不去的地方。年少轻狂,回首时却不知已满头雪白。直到这个时候才明白,开始便是最终的归宿,在家乡,你的心始终都是安定的。

我十岁时就从家乡来到了广东,弹指一挥间,六年过去了。而在这六年里,我无时无刻不念着故土,那让我快乐的源泉。其间,我也回去过几回,却每每错过了儿时的美景。拿过年来说,小时候在老家过年,还能打雪仗、堆雪人,可现在每次回去都碰不上下雪。那雪好像有灵性一样,要等我走了才肯落下。

每次回去的时候都下雨,因为黄土高原嘛,尘土满天飞,鞋上难免会沾有泥。可能是因为我太爱这片土地了,因此从不将泥刮下。我把它们带到广东来,怕母亲看到嫌脏给洗了,就将鞋子偷偷的放在床下面。每次看到它,就想起故乡的黄土。

面面土,贴膏药,伤口一抹就好了。这句话常常从老人的嘴里吐出来,意思是:身上有一些伤口什么的,不用看医生,就在地上抓一把黄土覆上去就好了。你还别不信,记得小时候和朋友在三轮上玩儿,下来的时候没注意到凳子上有个锋利的钉子,就跳了下去。结果就是脚被钉子给穿了个洞,奶奶知道了,不慌不忙地把钉子给拔出来,在地上抓一把黄土覆在脚上缠上纱布。没过多久竟然好了!而且还没有留疤!

在大多数人眼里,黄土高原的人就是很土,我觉得,得改改你的看法了。我的老家在农村,以前确实是尘土飞扬,可如今石子混泥土的路换成了水泥路,路灯装上了,交通便利了,就连农村的老人都开始用智能手机了,妇女也不再游手好闲了。在老家,每天都可以尝到生活的美好,时间一天天的溜走,日子一天天的变化,一切都焕然一新了。

石黑一雄说:我喜欢回忆,是因为回忆是审视自己生活的过滤器。记忆是时光的拓本,拓印着生活中发生的一切,以便我们在不停流淌的岁月中施施而行时,仍能不时回望那些锦瑟流年,以及过往时光中那个不完美的自我。

人生如品茶,在一次次回忆中学会淡忘苦涩,获得成长。锦瑟流年,是人想回,却再也回不去的岁月长河!

锦瑟的读后感(篇4)

《聊将锦瑟记流年》,可能是安意如迄今最好的书了!

写人物传记难,写诗人传记尤难,写古典诗人传记难上加难。更难的是:诗传。

首先,这天才诗人就不属庸常人类,不能用常人思维度之;其次,古典诗人的诗词于现代人理解起来,又隔了厚厚的一层意象与思维的障碍;第三,解读古典诗人及其诗词,不得不同时解读其身处的历史环境、身世及所遇之人与事。你看,够不够难?

但是,这当然难不倒安意如。不仅没难倒,反而激发得安意如提剑起舞,剑裹龙蛇,招招致命

第一,选诗精准。黄仲则存诗千余,存词二百余,安意如一网下去,打捞出来的差不多都是精品。特别是扉页上摘出来的诗句,句句堪当名句之选。

第二,评点深刻。无论是评人评诗,那都是青眼加巨眼,既钟爱得王八瞅绿豆,又分析得理性加客观。只是有时,我有点担心,个别理性和客观评析的段落,会不会伤了黄仲则?

安意如,对天才不妨悠着点,理解理解再理解,回护回护再回护,慎责戒苛。作为艺术家和诗人,他已经为中国文化和民族精神贡献巨巨多了,他应该是巨巨成功的人了!对他的理解和品评,绝不可低于其友其师其幕主呢。

第三,思语如诗。《聊将锦瑟记流年》,其对人对世对诗的思考,比之安意如的其它书,更深刻更精到更系统,并且一如既往的以散文诗般的文句,把那些思考组织编结起来,如织锦或刺绣,一幅幅流光溢彩,委实好看得紧。

第四,谈艺有识。这是艺术家和诗人之传记,最难着笔处。不符合艺术史和诗史的高评也妄,低评也怠,批评者的识见非常重要。

安意如基本上是遵从前人评赞来评章黄仲则的。比如,她与前人一样,认为黄生的豪情承继的是李白,集中体现在其古体诗中,尤以《太白楼醉中作歌》之七古歌行为最。我读了之后,也是深以为然。

又认为他的律风承继的是杜甫,其近体七律,有清以来,无人能及。安意如谨慎地提出一己之见:黄仲则的七律是杜甫之后的又一个高峰,此后再无高峰。此议,即是安意如独特的个人识见。当然,有待学界认同。我读黄生七律,只觉自然无凿,真难以企及。

黄生的那些名句,多出自其七律。

《聊将锦瑟记流年》,是书三部分,四十六节,加上序跋,共四十八节。这样的组织结构与数字表征,我想是经过安意如考虑后的安排。

而每一部分里都有写得相对更好的章节。如第一部分的锦瑟流年、武林旧事,第二部分的青衫落拓、清梦难寻、名噪一时,第三部分的倦眼繁华、流光欲转、不系之舟、空念绮怀、浮萍落花,等等,计十节。

我要感谢安意如,为我们感性又理性地推介了黄仲则。诗人、鉴赏家、读者,缺一不可,尤其是品鉴古典诗词,没有鉴赏来昭昭,多数读者只能昏昏。我猜,安意如用了黄仲则这个名字,而未用黄景仁这个大名,也经认真思索了的。黄景仁,俗了点。黄仲则,有味道,堪玩味。

当然,安意如不是古典文学的教授,她的解读带着强烈的你侬我侬的色彩。也正因为如此,这样子的解读与读者靠得更近,更容易走入读者的内心。

教授的解读和安意如的解读,是使读者深入古典的互为补充的两条路径。虽然,安意如的解读,很多是建筑于专家研究的基础上,但是,我个人认为,安意如努力以赴的路径,至少在诗性文采及可读性上,比一般专家的研究更为独特,更为辛苦,也更值得肯定。

君不见,有的所谓教授,对古典的解读,简直就是胡诌八扯,也居然长期占有话语权,长期地荼毒一般听众、读者想及此,我衷心地对安意如的审鉴品德,表示我个人的十分的敬意!

读安意如的过程中,忍不住想,这女子怎么这么让我们须眉汗颜呢!这样子的好文字,眼下有哪个男人写得出呢!有点像鉴赏界的李清照吔。气馁,真气馁。

锦瑟的读后感(篇5)

最羡慕的是荷西,六年的等待,终于置换来与三毛七年执子之手的时光。可他们注定没有与子偕老。

大多人都认为他们之间在一起的最美好的时光是在沙漠,维持生计不断奉献自己。而我却觉得六年等待前那怀揣最真挚的感情西班牙小伙为远方的姑娘献歌的时光,没有世事所烦扰,没有未来需考虑的日子真的如金沙,为什么这样说,这异常珍贵,他们是都想握紧,但却都要放弃,他们都知,握不住的沙,干脆扬了它。

如果荷西不是那样对三毛执迷,没有那六年的等待,之后的故事,便不会再让我落泪。

他们终究在一起了,荷西放弃了海洋,随三毛来到了沙漠。荷西说:你现在的沙漠,现在他在你怀里了。荷西视为生命的两个愿望:和三毛在一起。在接近害的地方。他选择了三毛。我问自己,荷西的海洋呢?荷西付出了太多太多。

他们经历过,才知珍惜。贫穷,劳累,疾病,名族决绝将他们困扰。他们知道这一切都很煎熬。但,因为有你,倍感珍惜。

岁月原本不会相欺,只是我们支付了太多美好。

那是不是意味着美好的时光不会长久,我们终要面对生死别离。荷西的死,让他们美如童话般的生活画上句号,更让许多沉迷于他们那神话的人无法接受,但,最大的受害者,必定是三毛。三毛是怎样的撕心裂肺,没有人能去完全体会。

他们已经分离,他们却还在一起。

三毛选择抵抗时间的凌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世间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时间可以忘记痛也可以抹平伤。

或许,分离,也是为了相遇。

这只是我的一点点感想。

我想,面对分离,可以多一些坦然。

我想,面对心爱的人,可以多一些付出。

我想,面对杂乱世事,可以多一些勇气。

锦瑟的读后感(篇6)

成往坏空,人生短长。并无别事。

安意如《美人何处》

流年锦瑟,似水浸指。动则水花曼妙,潺潺载梦;静则波澜不兴,盎然惬意。流年的美,如一杯陈年美酒,醇香四溢,酒不醉人人自醉;如一书美文,诗词罗列,低吟浅唱;如一袭美人,曼舞阑珊,捏花恋蝶,浅笑嫣然。

锦瑟流年,执笔红尘,细细听说,凝字为安。让我想起一个江南的女子,安意如。韩式编发,淡色旗袍,珍珠耳坠;恬静的外表,文雅的举止;目似秋水,嘴角抿起衔着淡淡笑容。一个才华横溢,笔调缠绵悱恻的才女。

安意如,她的一生就如她的名字一般,安能事事如意。初生患疾,至今依旧拄着拐杖生活。人生终归不是完美的,行动不便的她渴望自由,却偏偏又在红尘里翻浪。上天给予了她寂寞,可幸的是寂寞煎熬了她,也成就了她。20xx年凭借古典诗词评赏《人生只若如初见》声名鹊起,从一个默默无闻的网络写手转身成为畅销书当红作家。

踱步在文字里的安意如有着天然去雕饰的婉约和美丽。她向往黄仲则别后相思空一水,重来回首已三生般悱恻缠绵的感情。梦想自己可以是一位生活在古代有学识的大家闺秀。庭院深处,柳坞荷池,抚琴嗅香,翻书品茶。然而现实中的她,却是一个穿着旗袍拍桌子的女子。她喜欢旅行,向往拉萨和丽江。喜欢苏轼诗酒趁年华义无反顾般的洒脱;她喜欢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书,一个人旅行;她孤傲,却不矫情,不故作清高。安意如,就是这样一个人,行走在尘世中,却不食人间烟火。叹时光漫漫,又何妨扬眉谈笑,心境从容。

一份诗缘,一场邂逅。偶然的机会,安意如与元稹的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擦肩相逢,为之驻足停留。正是这句诗,触碰了她内心最柔软的部分,燃起了她对古诗词的热情,开始了一段温存的诗词之旅。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讵有青马缄别句?,聊将锦瑟记流年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那些诗,那阙词,使安意如沉浸在古诗词的美池中,沐浴着古诗词人的情浓之美,思深之美。无论是诗经中唯美的爱情,还是宋词中的旷世韵味;无论是纳兰凄清婉丽,蕴藉自然的词,还是黄仲则志托付给知己的诗,都在安意如的笔端轻松绽放,美如火树银花。

安意如是一个不易激动的女子,虽然采拾在古诗词境深情长的花田里,却不会沉陷在诗词的凄婉怨念之中。正如她所说情雅成诗,爱淡成词。凡心所向,皆是虚妄。从梦中的花畞走出时,我仍是我自己如此态度,又岂是常人能及?

安意如用心去品赏,在古诗词中,找到的不尽是美妙与哀愁,还有打动内心更美好,更真挚的东西。与其说安意如是才女,不如说她是个被古诗词熏染的水边伊人;与其说谈诗词,不如说是谈风月。

最美不过古诗词,携一缕暖阳,绽一抹微笑,安意如是个纤手细腻的采诗拾词人。

于现代来说,不是所有的女子都那么有才,不是所有的女子都那么淡雅,不是所有的女子都那么从容,不是所有的女子都那么坚强,不是所有的女子都那么安然,只有安意如做到了。

在流年中行走,不是过客,是归人。安意如,孑然抛却了现世中一切的繁华,恣肆地享受经年的美,啜饮岁月的好,在红尘中不羁。

锦瑟的读后感(篇7)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流浪远方流浪这首《橄榄树》曾经是一个时代无可替代的经典,它唱出了离家之人的心声亦寄托了三毛对故乡的缅怀。

三毛,终其一生寻找爱,得到过亦失去过,到最后伤的遍体鳞伤,却还未找到属于她的那份情那份爱。相逢瞬间,相离刹那,来去匆忙,红尘路上,谁能许谁一个永久不变的诺言,谁又能没有错过没有遇见。错过了花季,便不可再与青春擦肩,光阴飞逝她还在错过亦在失去,到最后勇气也成了奢望,爱情也成了一把利刃,刀口上不知道还有没有明天。年华似水,总是匆匆,离别之期,谁能无泪,异国他乡,谁不思乡,只是未来,从无归宿。或许是三毛本就无缘涉及,就算强求也是无果的,至于世间因果谁又看的懂,悟的透,我们不过是在红尘中苦苦挣扎罢了。来者自来,去者自去,所谓生死,不过看透或看不透,舍得或不舍得离开。幸福,是一缕飘渺的风,是一团迷离的雾,你靠的越近,就离的越远。曾经的她也认为她很幸福,到最后却发现自己是最不幸的那个,因为幸福的彼端即为不幸。命运弄人,人不自知,似乎一切都只是梦一场,我们只是在梦里品百态人生,醒来时一切只如初见时那般美好,然而现实却总是那般伤人。前行的路上充满了荆棘也有短暂的瞬间不失为美好这一称呼,迫于压力,想过放弃,临决策时,却开始彷徨,开始犹豫,到最后,有人选择放弃,也有人坚持,而三毛选择了放弃。浮生若梦,一梦千寻,过往皆似梦一般,一幕幕在脑海中浮现,想要改变,最后发现自己无力改变。轻生之意,从何而来?或是伤心欲绝时,或是执着于某件事或是如三毛孩提时一时受辱亦或者是如三毛般对生活没了期翼,没了值得她逗留的人或事。河山冷,岁月静,行走其间,每个人都只是尘世中的一个过客,从未有其他。她的死被后人看成了一个谜,其实不然,是我们的不舍,牵绊了她太多。或许她认为只有死才可以安枕修行,与岁月同眠,所以选择了死去。

她一生,行走与尘世之间,一路流浪,一路成长,在撒哈拉沙漠中与风沙作斗争,然而昨日沧海,已是昨日桑田,当初看不破的红尘到此刻终是了悟。她是一个谜,一个让人沉醉的谜,亦是一个常人无法看破的谜,关于她的寻常春秋,旁人都无从知晓。这一切,皆因为,她走的太急,未曾留下任何话语,来时匆匆,去时也匆匆。多希望是误会一场,待误会解决,生命还可再重来。可是,曾经终究只是过去,回不去的过去,到如今,感叹已成多余,这一切早已不可重来。或许,浮生本梦,梦里虚虚实实我们早已看不透,而我们在其中悲欢离合也只是梦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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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瑟》读后感500字


初读《锦瑟》,只觉得它美。这种美是神秘的。梁启超曾对李商隐的《锦瑟》进行评论,说它是凄美的,他是朦胧感情与常人的感情相通。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作者写自己思恋已逝的岁月,思恋美好的年华。这种感情往往是悲苦交加,然而句中无一悲字,苦字。五十弦,一弦一思念,可见思念苦之多,而且一发不可收拾。庄生晓梦迷蝴蝶,似水年华恍如梦,又像美丽的蝴蝶,却更苦于无奈的现实,于是望帝春心托杜鹃,望帝死后化成杜鹃悲啼,自己又该怎样面对现实,又将把一切托付何物呢?人们尽可能传诵。但谁也不会轻易说出这是句的悲,于是他迷惘了。

沧海明月珠有泪,蓝天日乱玉生烟想的多了,悲伤滚滚而来,自然有泪了。作者也许有点绕性心理,人太悲伤了,就需要一点安慰。想想将来,或许今天的泪水将成为明日的珍珠。美玉总伴随好运而来,运气好了,说不定蓝田的玉还没有想完,想象中的玉山却生烟渺茫,自己有一次跌入现实的苦闷中,此情可待成追忆,唉!李商隐叹息着流走的时间里,我惋惜!只是当时已惘然作者扪心自问,当时已惘然,那么现在就不能再惘然了,要做些有意义的事,不能就这样一直沉浸在悲哀之中。

整个篇幅的感情基调是深沉的,但给人的感觉却飘然脱俗,用传说来写感情,诗句的优雅更显露出柔和凄美。情悲而不失美,静而又波澜,有后悔更有勇气,无不表达作者最深切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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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阅读作品后,我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收藏]锦瑟的读后感,模板,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锦瑟的读后感, 篇1

那一夜,我饮了烈酒,听了雁鸣,在醉眼朦胧又读到此诗,一时竟然无语。

——题记

而今,我终要落笔,写这个晚唐年间朦胧隐晦的诗人,李义山。

是夜,万籁俱寂,天地之间仿佛唯我与此诗共存,看那风起花落,流水远逝。读毕,一切怅然入梦。

在这个寒冷空寂的夜晚,我能深刻感受到他的孤独,他的无奈,他的伤悲,他那悲天悯人的温柔。如风起于青萍,这与爱情无关,我想我能懂他的不易。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我在深夜想起了他的诗,有一番情意入怀,很想化作一缕清辉,一瓣落花,悄无声息的去看一看他,看他的眼睛是否依旧明亮坚毅,看他的鬓间是否有了星星白发……此时,我思及他,不知在彼时的月下,他思及何物?以他的心思深隐,我知,他会回眸相忘,怅然一笑,却断断不肯言明。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只一语隔世难忘,已胜却旧情留下的琐碎诗文无数,当时就已有的怅惘之情,如今,必定不堪回首了。他心里的苦是被人排挤,潦倒终身,还是为尘世难留,一身重担却天不假年?

渐成衰翁,行至暮年,回首一生,跌宕起伏,有繁华似锦,烈火烹油,也有其意萧条,山川寂寥。最好的年华,如一尾红鲤从手中倏然滑落。素笺上泛出微微的月华,似欣喜而悲伤的泪光,背负了太多的阴影,真的让他好累,也必将让他丧失现在和未来。

唐朝宜酒宜诗不宜诗人,从无题到锦瑟,从锦瑟再到晚晴,一生忧郁感伤的他,一条平平仄仄的命运之途,从世俗到灵魂,只隔着一层看不见的门。一柄寒气逼人的长剑,从诗歌的战场划过,一步一诗把内心的痛苦与盖世的才气,轰轰烈烈得走成一首首千古绝唱。

一个寒夜,一弯残月,一个傲骨的男人和一首绝望的诗,这样绝决的感情,譬如爱情,譬如死亡,只能追忆,无可挽回……而如今,玉瘦香浓,正襟危坐,夜何其?明天我又会在哪段文字中醒来?

锦瑟的读后感, 篇2

成往坏空,人生短长。并无别事。

安意如《美人何处》

流年锦瑟,似水浸指。动则水花曼妙,潺潺载梦;静则波澜不兴,盎然惬意。流年的美,如一杯陈年美酒,醇香四溢,酒不醉人人自醉;如一书美文,诗词罗列,低吟浅唱;如一袭美人,曼舞阑珊,捏花恋蝶,浅笑嫣然。

锦瑟流年,执笔红尘,细细听说,凝字为安。让我想起一个江南的女子,安意如。韩式编发,淡色旗袍,珍珠耳坠;恬静的外表,文雅的举止;目似秋水,嘴角抿起衔着淡淡笑容。一个才华横溢,笔调缠绵悱恻的才女。

安意如,她的一生就如她的名字一般,安能事事如意。初生患疾,至今依旧拄着拐杖生活。人生终归不是完美的,行动不便的她渴望自由,却偏偏又在红尘里翻浪。上天给予了她寂寞,可幸的是寂寞煎熬了她,也成就了她。20xx年凭借古典诗词评赏《人生只若如初见》声名鹊起,从一个默默无闻的网络写手转身成为畅销书当红作家。

踱步在文字里的安意如有着天然去雕饰的婉约和美丽。她向往黄仲则别后相思空一水,重来回首已三生般悱恻缠绵的感情。梦想自己可以是一位生活在古代有学识的大家闺秀。庭院深处,柳坞荷池,抚琴嗅香,翻书品茶。然而现实中的她,却是一个穿着旗袍拍桌子的女子。她喜欢旅行,向往拉萨和丽江。喜欢苏轼诗酒趁年华义无反顾般的洒脱;她喜欢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书,一个人旅行;她孤傲,却不矫情,不故作清高。安意如,就是这样一个人,行走在尘世中,却不食人间烟火。叹时光漫漫,又何妨扬眉谈笑,心境从容。

一份诗缘,一场邂逅。偶然的机会,安意如与元稹的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擦肩相逢,为之驻足停留。正是这句诗,触碰了她内心最柔软的部分,燃起了她对古诗词的热情,开始了一段温存的诗词之旅。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讵有青马缄别句?,聊将锦瑟记流年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那些诗,那阙词,使安意如沉浸在古诗词的美池中,沐浴着古诗词人的情浓之美,思深之美。无论是诗经中唯美的爱情,还是宋词中的旷世韵味;无论是纳兰凄清婉丽,蕴藉自然的词,还是黄仲则志托付给知己的诗,都在安意如的笔端轻松绽放,美如火树银花。

安意如是一个不易激动的女子,虽然采拾在古诗词境深情长的花田里,却不会沉陷在诗词的凄婉怨念之中。正如她所说情雅成诗,爱淡成词。凡心所向,皆是虚妄。从梦中的花畞走出时,我仍是我自己如此态度,又岂是常人能及?

安意如用心去品赏,在古诗词中,找到的不尽是美妙与哀愁,还有打动内心更美好,更真挚的东西。与其说安意如是才女,不如说她是个被古诗词熏染的水边伊人;与其说谈诗词,不如说是谈风月。

最美不过古诗词,携一缕暖阳,绽一抹微笑,安意如是个纤手细腻的采诗拾词人。

于现代来说,不是所有的女子都那么有才,不是所有的女子都那么淡雅,不是所有的女子都那么从容,不是所有的女子都那么坚强,不是所有的女子都那么安然,只有安意如做到了。

在流年中行走,不是过客,是归人。安意如,孑然抛却了现世中一切的繁华,恣肆地享受经年的美,啜饮岁月的好,在红尘中不羁。

锦瑟的读后感, 篇3

利用一周的业余时间,断断续续的阅读,终于将安意如的新书《聊将锦瑟记流年黄仲则诗传》(浙江文艺出版社20xx年2月版)阅毕,颇有收益。

此书为安意如蛰伏三年之着,能从文友处借得此书一阅,亦算是一种书缘。按一般的阅读经验,我读书的速度还是较快的,但也许是受到书中主人公的人生经历影响,边读边思,阅读之速度自然就慢了下来。作者对此位清代诗人赞赏有加(仲则诗,纳兰词,双璧生辉),对此,我并不完全赞同,但此书所书的有关文字仍能引起我诸多共鸣,现将读完此书后,有关经过自我消化的文字略陈如下,以飨同好,欢迎赐教。

1、郁达夫的小说《采石矶》虽以黄仲则为主人公,其实是夫子自道。

2、黄仲则是黄庭坚的后嗣,虽生活境况无法与先祖同题并列,但观其诗文成就,绝对无损于先祖之声名。

3. 十有九人堪白眼,百无一用是书生。两句诗合在一处看,方才得见黄仲则之心气高昂。与其先祖黄庭坚朱弦已为佳人绝,青眼聊因美酒横有异曲同工之妙。

4、 有心向学之人,遇到良师殊为不易,良师得遇慧根好的弟子亦属机缘。黄仲则与其恩师邵其焘即是典型一例。

5、所谓的盛世,在某种层面上,仍属虚妄之构想,社会及个人现状之差异决定了没有绝对的公平。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见张养浩《山坡羊 潼关怀古》)即使就当下之现状而言,亦大体不谬。

6. 佛门亦非真正之净土,有慈悲为怀、一心参禅的高僧方家,自然亦有虽批僧袍、尘心仍炽的俗流败类。当下的一些着名的寺庙可证,套用鲁迅《拿来主义》的话语,在此我不想举出实例。

7. 面对人世之艰辛,最好还是暗夜沉吟,不可细与人言。苦,自己品尝;乐,邀众共赏。知世故而不世故,方为一种难得的人生成熟境界。

8、王荆公曾云:白头富贵何所用,气力但为忧勤衰(见《凤凰山》一诗);清代学者毕沅曾云:高才无贵士;王国维曾云:社会上之习惯,杀许多之善人;文学上之习惯,杀许多之人才。此三人之说,均为沉痛之语,非有丰富之人生阅历者不能道也。

锦瑟的读后感, 篇4

流浪的精灵——《你是锦瑟,我为流年》读后感800字:

白落梅的文章这是第三次拜读,前两期是《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以及《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之于林徽因,之于张爱玲,因为个人喜欢偏散文诗的文段,而白落梅全文都是这种华丽优美又很有禅意哲理的语句,总是让我看的爱不释手、荡气回肠。前两年阅读的回忆还清晰记得,以及读完《你若安好,便是晴天》时候,正值大学室友失恋,我还用里面的文字为她疗伤,后来,她和我说,当时和她说的话,让她倍感宽慰。所以,我深感白落梅老师的伟大!

这次拿起《你是锦瑟、我为流年》,和以往不同之处在于,林徽因传记在大学便读过,再读是一份同是读者的重新释义,重新沟通;张爱玲是自己最喜欢的作家之一,因为的小说魅力,再读是对她一生重新的理解和认知;而三毛,我觉得是一种从空白到喜爱的提炼,是一种从无到有的思索。因为之于三毛,我之前对她了解实在太少。

三毛的一生,本身就是一个传奇,一个女子,敢于活出自己,活成自己期望的样子,用一生的时间去周游各地,深入,体验,思考,记录,读后感.她用一生去诠释生命,多么的宝贵,又是多么的不易。这种女子本身就是充满了磁场和吸引力,所以她一生爱与被爱,都是那么闪耀,那么刻骨铭心,那么轰轰烈烈,那么深入骨髓,又是那么寂寞孤独。

她是“烟花一样寂寞的女子,月光一样骄傲的女子,沙漠一样荒凉的女子”,她和荷西用了六年的时光等待,七年的时光相守,一生的时光缅怀。那么轰轰烈烈的爱过,那么荡气回肠的相依,此生,虽然不能白头,但是已经足矣!因为不是所有人都能嫁给爱情,也不是所有人都坚守誓言,相濡以沫,至死不渝!

读完这本书,耳边一直回荡着两首歌,一首是《橄榄树》,一首是《滚滚红尘》。他们是对三毛最好的诠释!除此之外,就是决定要去好好读一下三毛的作品啦,《撒哈拉的故事》、《万水千山走遍》、《梦里花落知多少》。

锦瑟的读后感, 篇5

前几天去书店,我被一本书深深吸引。那优美流畅的语言如涓涓细流,浸润心田;作者信手拈来的词语字字玑珠,让人耳目一新;文章行文如曲行的小蛇,婉转自如。一时间,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

这本书的名字叫《你是锦瑟,我为流年》,它的作者是白落梅。白落梅是当代畅销书作家,她的散文曾在央视频道播出三十余篇,其文被称为“落梅风骨,秋水文章”。

这本书之所以让我驻足流连,除了文字奇丽、情节扣人心扉之外,主要还因为它是一本介绍三毛的作品。无独有偶,三毛也是我喜欢的作家之一。

“如果有一天,你在红尘某个街巷,遇见这样一个女子,她身材高挑,散着长发,带着一种繁华落尽的沧桑,一种意兴阑珊的美丽。那么,请记得,她的名字叫三毛。”

文章开篇,三毛就这样落落大方地向我们走来。

三毛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她少年时经历坎坷,在学校被同学冷淡,被老师奚落。

她数学成绩一直不好,有一次她发奋努力,恶补数学,考试居然得了满分。在她满心欢喜地期待老师表扬的时候,没想到事与愿违地被老师误认为抄袭。

很显然,老师认为三毛不可能考出这么好的成绩,三毛很失落。老师质问她时,她向老师解释这确实是自己的真实成绩。没想到老师不但认为她抄袭,还认为她在撒谎。

为了惩罚她,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用毛笔在她的眼眶四周涂了两个大“鸭蛋”,嘲笑她数学成绩差,总是得零分。并让她在学校的操场绕行一周以“示众”,从而引来师生们的围观,她因此成为全校的笑柄。

这次羞辱事件对三毛打击很大,她从此得了自闭症。不敢上学,不敢与同学交往,也不敢告诉父母。她甚至常常跑到墓地去呆坐和冥想。她认为“世上再没有比跟死人作伴更安全的事了,他们都是很温柔的人”。只有在墓地,三毛才能获得安全感。她甚至对那些“不说话的温柔的人”有一种眷恋。

无奈之际,父母便为她请了家教,她改为在家中自学。从此,她和同学,和邻居,甚至和这个世界都有了一种疏离。

三毛喜欢阅读、绘画,她读了很多书,书籍成了她最好的朋友。她在浩瀚的书海里驻足、迷醉、欣喜、哭泣……她汲取着书中的营养,丰富着自己的文学底蕴。

后来三毛去大学读了她喜欢的哲学,所以她的文学作品中总是充满着哲理的思考,闪烁着灵性的光辉。

在最好的年华里,三毛寻梦撒哈拉,在那里邂逅了荷西,与他开启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之旅。三毛在西方游学,历经各种坎坷,她都从容面对。她骨子里渗透着执着和坚强,让我们心生敬佩。

三毛是个生性洒脱的人,我们喜欢三毛,是因为她带给我们很多美好的作品。《滚滚红尘》、《雨季不再来》、《梦里花落知多少》、《撒哈拉的故事》、《万水千山走遍》等优秀的文章。当然,还有那首耳熟能详的歌曲《橄榄树》。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这是三毛个人经历的写照。这首歌经过齐豫深情的演唱,让我们领略了人生的苍凉之美,它也因此影响了一代人。

《你是锦瑟,我为流年》为我们呈现一个诗意的三毛。白落梅说三毛是“烟花一样寂寞的女子,月光一样骄傲的女子,沙漠一样荒凉的女子。”

我们欣赏三毛的才华,同时也迷恋她崇尚自由的个性,知性忧郁的气质,淡然处事的方式。正如三毛说的那样:“我是一个像空气一样自由的人,妨碍我心灵自由的时候,绝不妥协。”

这样一位女子在撒哈拉沙漠踽踽独行,邂逅一幕幕预约的`风景……“问一声南飞的大雁,那些爱过的人,一去不回的时光,是否别来无恙。”

在这样多情的文字中解读我们喜欢的三毛,真是一种享受。

作者用饱蘸激情的笔墨,将作家三毛的一生,描绘成一幅高贵素雅的水墨画,在我们面前徐徐展开。她聪慧、浪漫、沧桑、如梦如幻,像凛凛冬日里烫好的一壶酒,品后回甘;又像用真情煮好的一壶茶,回味悠长。

三毛的作品于点滴生活中蕴涵着深沉绵远的思考,不断探求关于人生的永恒话题,极具感染力。阅读三毛的文章给我们的视觉和感知带来愉悦的同时,也使我们从迷途中看清了前行的方向。

后来,当我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我耳边常会想起三毛的那句话“我们不该把这份卫护自由的使命放在他人手里而忘了自己也是一份力量”,这是三毛的精神,它鼓舞着我,让我坚信我也是一份力量,是一个努力拼搏的上进的人。

我欣赏三毛那种化悲哀为动力,从不停止探索前行的精神。她走遍万水千山,感受人间冷暖;她投身撒哈拉,体会它的美丽广阔和博大深邃;她独具慧眼,用一支笔书写纷繁复杂的世界;她如春风拂面般娓娓道来,向我们倾吐着她对人生深刻的感悟。

而在我们漫长曲折的人生中,也是幸福与悲伤同在,苦难与幸运并存。当我们感到身心俱疲、生活失意、万念俱灰、甚至想要妥协放弃的时候,不妨想想有人比我们还要悲惨。但他们却没有逃避命运,而是勇敢地面对人生。他们负重前行,披荆斩棘,不畏世俗的目光,坚强又执着地向着心中的理想开拓进取。最终点燃了那束成功的火炬,照亮了无数人的心和前进的征程。

恰如三毛,她的经历告诉我们不向生活低头,心存梦想,自由洒脱地行走在人生的沧桑大道上。

愿我们万水千山走遍,也能找到我们心中的“撒哈拉”;愿我们今生无悔,不负韶华;愿明日的我们,胸中有丘壑,立马振山河;愿雨季不再来。

锦瑟的读后感, 篇6

锦瑟繁弦,追忆华年。

音繁绪逝,怅惘难言。

题记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往事千重,情肠九曲,繁复的琴弦勾起了盛年的思忆。雅瑟二十三弦,颂瑟二十五弦,却唯独着饰以宝玉,绘又如锦的锦瑟有五十弦。是琴弦上雕琢着草木春秋,世态凉炎吗?玉溪的感叹,召回了失散的华年。落花人独立,却把窗前小儿忆,又是那个时节,那个谁与度的时节。

玉溪的诗句,混杂了太多的柔情,他恨身无双飞之翼,希求神犀的点通,写下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的传世佳句。他对着夕阳发出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感叹。落花,凉思,他轻轻剪下西窗烛,梦里看时,略显孤独。

人生如戏,蝴蝶独绕,佳人锦瑟,一曲繁弦。蝶舞当空,迷失于花丛间。可是那庄周的化蝶?不严见了我的梦魇。庄生晓梦迷蝴蝶,分分合合,翩翩飞去。锦瑟回转,哀音怨曲,是二月子规的悲鸣,望帝春心托杜鹃,不知暮春啼苦的杜宇是否太累,有志难伸,抱恨终天,血溅满身,惊醒邻人。凄!凄!凄!

庄周无罪,他是追求,追求那一切乌托邦式的生活。也许不可实现,但栩栩而飞时,早已找清心的方向;望帝流泪,也许难言的冤愤会平息于破晓的天涯,也许落花流水,但为的只是残月的重生。梦一场,醉了,或感绝望;哭一场,累了,或感愤恨。醒来,是对的。

如何叫人不哀叹?

月夜宵静之时,轻快的海浪不断拍打着石岩,诉说着那些曾经光鲜照人的历史。月下的鲛人不断的哭泣,它为历史中的悲欢离合,阴晴圆缺而哭;它为眼前这昏暗梦浮,离群素居的生活而哭;它为天上一灯荧荧,一弧粲然而哭。于是,泪珠凝结成一颗颗光泽的珍珠。沧海月明珠有泪,清怨,窥探,绝境的幻灭。石蕴玉而山辉,水怀珠而川媚,似少女姿容的蓝田美玉,散发着宝气的美玉,蓝田日暖玉生烟,原来埋藏多深都会被小心翼翼的挖掘出来。蓝田生玉,岂虚也哉。

我读《锦瑟》,认为玉溪不曾失去过华年。也许当我们素面朝天,懵懵懂懂时,不曾珍惜过稚嫩的童年。现在我们执着,我们爱慕,哀思叹惋着逝去的华年,这种心凉,这种悲伤,恐是时间对我们的惩罚。其实心中的某一个角落,装得满满都是回忆。经历过就不用遗憾。如果当年的总角之欢是化蝶之梦,那么穿越经年的相思便是杜鹃之血,如果一切遭遇已化成了沧海遗珠,那么蓝田飘渺而梦幻的烟雾便是一场初见和重逢的轮回。我们不必黯然神伤。

或因为锦瑟的音韵太过悲美,音律太过繁复,高贵的不敢让人去接触。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那时的总角之交,言笑晏晏,一片伤心画不成。言当时一刻是真也,今日之恩如梦矣。许是悼亡,许是回忆。也许玉溪认为,时间与感情对任何人来说足够公平,那么逝去了的再想挽回也是不可能的。我想说,珍惜所拥有的,总比思忆所过去的好。玉溪的诗之所以被世人说成晦涩难懂,我想就是因为他如实地写出了自己的内心。

不曾,失过华年。

梦呓,还我刹那芳华。

锦瑟的读后感, 篇7

《聊将锦瑟记流年》,可能是安意如迄今最好的书了!

写人物传记难,写诗人传记尤难,写古典诗人传记难上加难。更难的是:诗传。

首先,这天才诗人就不属庸常人类,不能用常人思维度之;其次,古典诗人的诗词于现代人理解起来,又隔了厚厚的一层意象与思维的障碍;第三,解读古典诗人及其诗词,不得不同时解读其身处的历史环境、身世及所遇之人与事。你看,够不够难?

但是,这当然难不倒安意如。不仅没难倒,反而激发得安意如提剑起舞,剑裹龙蛇,招招致命

第一,选诗精准。黄仲则存诗千余,存词二百余,安意如一网下去,打捞出来的差不多都是精品。特别是扉页上摘出来的诗句,句句堪当名句之选。

第二,评点深刻。无论是评人评诗,那都是青眼加巨眼,既钟爱得王八瞅绿豆,又分析得理性加客观。只是有时,我有点担心,个别理性和客观评析的段落,会不会伤了黄仲则?

安意如,对天才不妨悠着点,理解理解再理解,回护回护再回护,慎责戒苛。作为艺术家和诗人,他已经为中国文化和民族精神贡献巨巨多了,他应该是巨巨成功的人了!对他的理解和品评,绝不可低于其友其师其幕主呢。

第三,思语如诗。《聊将锦瑟记流年》,其对人对世对诗的思考,比之安意如的其它书,更深刻更精到更系统,并且一如既往的以散文诗般的文句,把那些思考组织编结起来,如织锦或刺绣,一幅幅流光溢彩,委实好看得紧。

第四,谈艺有识。这是艺术家和诗人之传记,最难着笔处。不符合艺术史和诗史的高评也妄,低评也怠,批评者的识见非常重要。

安意如基本上是遵从前人评赞来评章黄仲则的。比如,她与前人一样,认为黄生的豪情承继的是李白,集中体现在其古体诗中,尤以《太白楼醉中作歌》之七古歌行为最。我读了之后,也是深以为然。

又认为他的律风承继的是杜甫,其近体七律,有清以来,无人能及。安意如谨慎地提出一己之见:黄仲则的七律是杜甫之后的又一个高峰,此后再无高峰。此议,即是安意如独特的个人识见。当然,有待学界认同。我读黄生七律,只觉自然无凿,真难以企及。

黄生的那些名句,多出自其七律。

《聊将锦瑟记流年》,是书三部分,四十六节,加上序跋,共四十八节。这样的组织结构与数字表征,我想是经过安意如考虑后的安排。

而每一部分里都有写得相对更好的章节。如第一部分的锦瑟流年、武林旧事,第二部分的青衫落拓、清梦难寻、名噪一时,第三部分的倦眼繁华、流光欲转、不系之舟、空念绮怀、浮萍落花,等等,计十节。

我要感谢安意如,为我们感性又理性地推介了黄仲则。诗人、鉴赏家、读者,缺一不可,尤其是品鉴古典诗词,没有鉴赏来昭昭,多数读者只能昏昏。我猜,安意如用了黄仲则这个名字,而未用黄景仁这个大名,也经认真思索了的。黄景仁,俗了点。黄仲则,有味道,堪玩味。

当然,安意如不是古典文学的教授,她的解读带着强烈的你侬我侬的色彩。也正因为如此,这样子的解读与读者靠得更近,更容易走入读者的内心。

教授的解读和安意如的解读,是使读者深入古典的互为补充的两条路径。虽然,安意如的解读,很多是建筑于专家研究的基础上,但是,我个人认为,安意如努力以赴的路径,至少在诗性文采及可读性上,比一般专家的研究更为独特,更为辛苦,也更值得肯定。

君不见,有的所谓教授,对古典的解读,简直就是胡诌八扯,也居然长期占有话语权,长期地荼毒一般听众、读者想及此,我衷心地对安意如的审鉴品德,表示我个人的十分的敬意!

读安意如的过程中,忍不住想,这女子怎么这么让我们须眉汗颜呢!这样子的好文字,眼下有哪个男人写得出呢!有点像鉴赏界的李清照吔。气馁,真气馁。

锦瑟的读后感,(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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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去正确的撰写有关作品的读后感呢?在阅读作者的作品后您心中就会有一些感动,在阅读完作品后,我们应该将感悟书写下来。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整理的“锦瑟的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锦瑟的读后感, 篇1

流浪的精灵——《你是锦瑟,我为流年》读后感800字:

白落梅的文章这是第三次拜读,前两期是《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以及《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之于林徽因,之于张爱玲,因为个人喜欢偏散文诗的文段,而白落梅全文都是这种华丽优美又很有禅意哲理的语句,总是让我看的爱不释手、荡气回肠。前两年阅读的回忆还清晰记得,以及读完《你若安好,便是晴天》时候,正值大学室友失恋,我还用里面的文字为她疗伤,后来,她和我说,当时和她说的话,让她倍感宽慰。所以,我深感白落梅老师的伟大!

这次拿起《你是锦瑟、我为流年》,和以往不同之处在于,林徽因传记在大学便读过,再读是一份同是读者的重新释义,重新沟通;张爱玲是自己最喜欢的作家之一,因为的小说魅力,再读是对她一生重新的理解和认知;而三毛,我觉得是一种从空白到喜爱的提炼,是一种从无到有的思索。因为之于三毛,我之前对她了解实在太少。

三毛的一生,本身就是一个传奇,一个女子,敢于活出自己,活成自己期望的样子,用一生的时间去周游各地,深入,体验,思考,记录,读后感.她用一生去诠释生命,多么的宝贵,又是多么的不易。这种女子本身就是充满了磁场和吸引力,所以她一生爱与被爱,都是那么闪耀,那么刻骨铭心,那么轰轰烈烈,那么深入骨髓,又是那么寂寞孤独。

她是“烟花一样寂寞的女子,月光一样骄傲的女子,沙漠一样荒凉的女子”,她和荷西用了六年的时光等待,七年的时光相守,一生的时光缅怀。那么轰轰烈烈的爱过,那么荡气回肠的相依,此生,虽然不能白头,但是已经足矣!因为不是所有人都能嫁给爱情,也不是所有人都坚守誓言,相濡以沫,至死不渝!

读完这本书,耳边一直回荡着两首歌,一首是《橄榄树》,一首是《滚滚红尘》。他们是对三毛最好的诠释!除此之外,就是决定要去好好读一下三毛的作品啦,《撒哈拉的故事》、《万水千山走遍》、《梦里花落知多少》。

锦瑟的读后感, 篇2

成往坏空,人生短长。并无别事。

安意如《美人何处》

流年锦瑟,似水浸指。动则水花曼妙,潺潺载梦;静则波澜不兴,盎然惬意。流年的美,如一杯陈年美酒,醇香四溢,酒不醉人人自醉;如一书美文,诗词罗列,低吟浅唱;如一袭美人,曼舞阑珊,捏花恋蝶,浅笑嫣然。

锦瑟流年,执笔红尘,细细听说,凝字为安。让我想起一个江南的女子,安意如。韩式编发,淡色旗袍,珍珠耳坠;恬静的外表,文雅的举止;目似秋水,嘴角抿起衔着淡淡笑容。一个才华横溢,笔调缠绵悱恻的才女。

安意如,她的一生就如她的名字一般,安能事事如意。初生患疾,至今依旧拄着拐杖生活。人生终归不是完美的,行动不便的她渴望自由,却偏偏又在红尘里翻浪。上天给予了她寂寞,可幸的是寂寞煎熬了她,也成就了她。20xx年凭借古典诗词评赏《人生只若如初见》声名鹊起,从一个默默无闻的网络写手转身成为畅销书当红作家。

踱步在文字里的安意如有着天然去雕饰的婉约和美丽。她向往黄仲则别后相思空一水,重来回首已三生般悱恻缠绵的感情。梦想自己可以是一位生活在古代有学识的大家闺秀。庭院深处,柳坞荷池,抚琴嗅香,翻书品茶。然而现实中的她,却是一个穿着旗袍拍桌子的女子。她喜欢旅行,向往拉萨和丽江。喜欢苏轼诗酒趁年华义无反顾般的洒脱;她喜欢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书,一个人旅行;她孤傲,却不矫情,不故作清高。安意如,就是这样一个人,行走在尘世中,却不食人间烟火。叹时光漫漫,又何妨扬眉谈笑,心境从容。

一份诗缘,一场邂逅。偶然的机会,安意如与元稹的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擦肩相逢,为之驻足停留。正是这句诗,触碰了她内心最柔软的部分,燃起了她对古诗词的热情,开始了一段温存的诗词之旅。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讵有青马缄别句?,聊将锦瑟记流年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那些诗,那阙词,使安意如沉浸在古诗词的美池中,沐浴着古诗词人的情浓之美,思深之美。无论是诗经中唯美的爱情,还是宋词中的旷世韵味;无论是纳兰凄清婉丽,蕴藉自然的词,还是黄仲则志托付给知己的诗,都在安意如的笔端轻松绽放,美如火树银花。

安意如是一个不易激动的女子,虽然采拾在古诗词境深情长的花田里,却不会沉陷在诗词的凄婉怨念之中。正如她所说情雅成诗,爱淡成词。凡心所向,皆是虚妄。从梦中的花畞走出时,我仍是我自己如此态度,又岂是常人能及?

安意如用心去品赏,在古诗词中,找到的不尽是美妙与哀愁,还有打动内心更美好,更真挚的东西。与其说安意如是才女,不如说她是个被古诗词熏染的水边伊人;与其说谈诗词,不如说是谈风月。

最美不过古诗词,携一缕暖阳,绽一抹微笑,安意如是个纤手细腻的采诗拾词人。

于现代来说,不是所有的女子都那么有才,不是所有的女子都那么淡雅,不是所有的女子都那么从容,不是所有的女子都那么坚强,不是所有的女子都那么安然,只有安意如做到了。

在流年中行走,不是过客,是归人。安意如,孑然抛却了现世中一切的繁华,恣肆地享受经年的美,啜饮岁月的好,在红尘中不羁。

锦瑟的读后感, 篇3

那一夜,我饮了烈酒,听了雁鸣,在醉眼朦胧又读到此诗,一时竟然无语。

——题记

而今,我终要落笔,写这个晚唐年间朦胧隐晦的诗人,李义山。

是夜,万籁俱寂,天地之间仿佛唯我与此诗共存,看那风起花落,流水远逝。读毕,一切怅然入梦。

在这个寒冷空寂的夜晚,我能深刻感受到他的孤独,他的无奈,他的伤悲,他那悲天悯人的温柔。如风起于青萍,这与爱情无关,我想我能懂他的不易。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我在深夜想起了他的诗,有一番情意入怀,很想化作一缕清辉,一瓣落花,悄无声息的去看一看他,看他的眼睛是否依旧明亮坚毅,看他的鬓间是否有了星星白发……此时,我思及他,不知在彼时的月下,他思及何物?以他的心思深隐,我知,他会回眸相忘,怅然一笑,却断断不肯言明。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只一语隔世难忘,已胜却旧情留下的琐碎诗文无数,当时就已有的怅惘之情,如今,必定不堪回首了。他心里的苦是被人排挤,潦倒终身,还是为尘世难留,一身重担却天不假年?

渐成衰翁,行至暮年,回首一生,跌宕起伏,有繁华似锦,烈火烹油,也有其意萧条,山川寂寥。最好的年华,如一尾红鲤从手中倏然滑落。素笺上泛出微微的月华,似欣喜而悲伤的泪光,背负了太多的阴影,真的让他好累,也必将让他丧失现在和未来。

唐朝宜酒宜诗不宜诗人,从无题到锦瑟,从锦瑟再到晚晴,一生忧郁感伤的他,一条平平仄仄的命运之途,从世俗到灵魂,只隔着一层看不见的门。一柄寒气逼人的长剑,从诗歌的战场划过,一步一诗把内心的痛苦与盖世的才气,轰轰烈烈得走成一首首千古绝唱。

一个寒夜,一弯残月,一个傲骨的男人和一首绝望的诗,这样绝决的感情,譬如爱情,譬如死亡,只能追忆,无可挽回……而如今,玉瘦香浓,正襟危坐,夜何其?明天我又会在哪段文字中醒来?

锦瑟的读后感, 篇4

锦瑟繁弦,追忆华年。

音繁绪逝,怅惘难言。

题记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往事千重,情肠九曲,繁复的琴弦勾起了盛年的思忆。雅瑟二十三弦,颂瑟二十五弦,却唯独着饰以宝玉,绘又如锦的锦瑟有五十弦。是琴弦上雕琢着草木春秋,世态凉炎吗?玉溪的感叹,召回了失散的华年。落花人独立,却把窗前小儿忆,又是那个时节,那个谁与度的时节。

玉溪的诗句,混杂了太多的柔情,他恨身无双飞之翼,希求神犀的点通,写下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的传世佳句。他对着夕阳发出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感叹。落花,凉思,他轻轻剪下西窗烛,梦里看时,略显孤独。

人生如戏,蝴蝶独绕,佳人锦瑟,一曲繁弦。蝶舞当空,迷失于花丛间。可是那庄周的化蝶?不严见了我的梦魇。庄生晓梦迷蝴蝶,分分合合,翩翩飞去。锦瑟回转,哀音怨曲,是二月子规的悲鸣,望帝春心托杜鹃,不知暮春啼苦的杜宇是否太累,有志难伸,抱恨终天,血溅满身,惊醒邻人。凄!凄!凄!

庄周无罪,他是追求,追求那一切乌托邦式的生活。也许不可实现,但栩栩而飞时,早已找清心的方向;望帝流泪,也许难言的冤愤会平息于破晓的天涯,也许落花流水,但为的只是残月的重生。梦一场,醉了,或感绝望;哭一场,累了,或感愤恨。醒来,是对的。

如何叫人不哀叹?

月夜宵静之时,轻快的海浪不断拍打着石岩,诉说着那些曾经光鲜照人的历史。月下的鲛人不断的哭泣,它为历史中的悲欢离合,阴晴圆缺而哭;它为眼前这昏暗梦浮,离群素居的生活而哭;它为天上一灯荧荧,一弧粲然而哭。于是,泪珠凝结成一颗颗光泽的珍珠。沧海月明珠有泪,清怨,窥探,绝境的幻灭。石蕴玉而山辉,水怀珠而川媚,似少女姿容的蓝田美玉,散发着宝气的美玉,蓝田日暖玉生烟,原来埋藏多深都会被小心翼翼的挖掘出来。蓝田生玉,岂虚也哉。

我读《锦瑟》,认为玉溪不曾失去过华年。也许当我们素面朝天,懵懵懂懂时,不曾珍惜过稚嫩的童年。现在我们执着,我们爱慕,哀思叹惋着逝去的华年,这种心凉,这种悲伤,恐是时间对我们的惩罚。其实心中的某一个角落,装得满满都是回忆。经历过就不用遗憾。如果当年的总角之欢是化蝶之梦,那么穿越经年的相思便是杜鹃之血,如果一切遭遇已化成了沧海遗珠,那么蓝田飘渺而梦幻的烟雾便是一场初见和重逢的轮回。我们不必黯然神伤。

或因为锦瑟的音韵太过悲美,音律太过繁复,高贵的不敢让人去接触。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那时的总角之交,言笑晏晏,一片伤心画不成。言当时一刻是真也,今日之恩如梦矣。许是悼亡,许是回忆。也许玉溪认为,时间与感情对任何人来说足够公平,那么逝去了的再想挽回也是不可能的。我想说,珍惜所拥有的,总比思忆所过去的好。玉溪的诗之所以被世人说成晦涩难懂,我想就是因为他如实地写出了自己的内心。

不曾,失过华年。

梦呓,还我刹那芳华。

锦瑟的读后感, 篇5

《聊将锦瑟记流年》,可能是安意如迄今最好的书了!

写人物传记难,写诗人传记尤难,写古典诗人传记难上加难。更难的是:诗传。

首先,这天才诗人就不属庸常人类,不能用常人思维度之;其次,古典诗人的诗词于现代人理解起来,又隔了厚厚的一层意象与思维的障碍;第三,解读古典诗人及其诗词,不得不同时解读其身处的历史环境、身世及所遇之人与事。你看,够不够难?

但是,这当然难不倒安意如。不仅没难倒,反而激发得安意如提剑起舞,剑裹龙蛇,招招致命

第一,选诗精准。黄仲则存诗千余,存词二百余,安意如一网下去,打捞出来的差不多都是精品。特别是扉页上摘出来的诗句,句句堪当名句之选。

第二,评点深刻。无论是评人评诗,那都是青眼加巨眼,既钟爱得王八瞅绿豆,又分析得理性加客观。只是有时,我有点担心,个别理性和客观评析的段落,会不会伤了黄仲则?

安意如,对天才不妨悠着点,理解理解再理解,回护回护再回护,慎责戒苛。作为艺术家和诗人,他已经为中国文化和民族精神贡献巨巨多了,他应该是巨巨成功的人了!对他的理解和品评,绝不可低于其友其师其幕主呢。

第三,思语如诗。《聊将锦瑟记流年》,其对人对世对诗的思考,比之安意如的其它书,更深刻更精到更系统,并且一如既往的以散文诗般的文句,把那些思考组织编结起来,如织锦或刺绣,一幅幅流光溢彩,委实好看得紧。

第四,谈艺有识。这是艺术家和诗人之传记,最难着笔处。不符合艺术史和诗史的高评也妄,低评也怠,批评者的识见非常重要。

安意如基本上是遵从前人评赞来评章黄仲则的。比如,她与前人一样,认为黄生的豪情承继的是李白,集中体现在其古体诗中,尤以《太白楼醉中作歌》之七古歌行为最。我读了之后,也是深以为然。

又认为他的律风承继的是杜甫,其近体七律,有清以来,无人能及。安意如谨慎地提出一己之见:黄仲则的七律是杜甫之后的又一个高峰,此后再无高峰。此议,即是安意如独特的个人识见。当然,有待学界认同。我读黄生七律,只觉自然无凿,真难以企及。

黄生的那些名句,多出自其七律。

《聊将锦瑟记流年》,是书三部分,四十六节,加上序跋,共四十八节。这样的组织结构与数字表征,我想是经过安意如考虑后的安排。

而每一部分里都有写得相对更好的章节。如第一部分的锦瑟流年、武林旧事,第二部分的青衫落拓、清梦难寻、名噪一时,第三部分的倦眼繁华、流光欲转、不系之舟、空念绮怀、浮萍落花,等等,计十节。

我要感谢安意如,为我们感性又理性地推介了黄仲则。诗人、鉴赏家、读者,缺一不可,尤其是品鉴古典诗词,没有鉴赏来昭昭,多数读者只能昏昏。我猜,安意如用了黄仲则这个名字,而未用黄景仁这个大名,也经认真思索了的。黄景仁,俗了点。黄仲则,有味道,堪玩味。

当然,安意如不是古典文学的教授,她的解读带着强烈的你侬我侬的色彩。也正因为如此,这样子的解读与读者靠得更近,更容易走入读者的内心。

教授的解读和安意如的解读,是使读者深入古典的互为补充的两条路径。虽然,安意如的解读,很多是建筑于专家研究的基础上,但是,我个人认为,安意如努力以赴的路径,至少在诗性文采及可读性上,比一般专家的研究更为独特,更为辛苦,也更值得肯定。

君不见,有的所谓教授,对古典的解读,简直就是胡诌八扯,也居然长期占有话语权,长期地荼毒一般听众、读者想及此,我衷心地对安意如的审鉴品德,表示我个人的十分的敬意!

读安意如的过程中,忍不住想,这女子怎么这么让我们须眉汗颜呢!这样子的好文字,眼下有哪个男人写得出呢!有点像鉴赏界的李清照吔。气馁,真气馁。

锦瑟的读后感, 篇6

利用一周的业余时间,断断续续的阅读,终于将安意如的新书《聊将锦瑟记流年黄仲则诗传》(浙江文艺出版社20xx年2月版)阅毕,颇有收益。

此书为安意如蛰伏三年之着,能从文友处借得此书一阅,亦算是一种书缘。按一般的阅读经验,我读书的速度还是较快的,但也许是受到书中主人公的人生经历影响,边读边思,阅读之速度自然就慢了下来。作者对此位清代诗人赞赏有加(仲则诗,纳兰词,双璧生辉),对此,我并不完全赞同,但此书所书的有关文字仍能引起我诸多共鸣,现将读完此书后,有关经过自我消化的文字略陈如下,以飨同好,欢迎赐教。

1、郁达夫的小说《采石矶》虽以黄仲则为主人公,其实是夫子自道。

2、黄仲则是黄庭坚的后嗣,虽生活境况无法与先祖同题并列,但观其诗文成就,绝对无损于先祖之声名。

3. 十有九人堪白眼,百无一用是书生。两句诗合在一处看,方才得见黄仲则之心气高昂。与其先祖黄庭坚朱弦已为佳人绝,青眼聊因美酒横有异曲同工之妙。

4、 有心向学之人,遇到良师殊为不易,良师得遇慧根好的弟子亦属机缘。黄仲则与其恩师邵其焘即是典型一例。

5、所谓的盛世,在某种层面上,仍属虚妄之构想,社会及个人现状之差异决定了没有绝对的公平。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见张养浩《山坡羊 潼关怀古》)即使就当下之现状而言,亦大体不谬。

6. 佛门亦非真正之净土,有慈悲为怀、一心参禅的高僧方家,自然亦有虽批僧袍、尘心仍炽的俗流败类。当下的一些着名的寺庙可证,套用鲁迅《拿来主义》的话语,在此我不想举出实例。

7. 面对人世之艰辛,最好还是暗夜沉吟,不可细与人言。苦,自己品尝;乐,邀众共赏。知世故而不世故,方为一种难得的人生成熟境界。

8、王荆公曾云:白头富贵何所用,气力但为忧勤衰(见《凤凰山》一诗);清代学者毕沅曾云:高才无贵士;王国维曾云:社会上之习惯,杀许多之善人;文学上之习惯,杀许多之人才。此三人之说,均为沉痛之语,非有丰富之人生阅历者不能道也。

锦瑟的读后感精选5篇


锦瑟的读后感是由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您整理和分享的内容,作品是一本被大家公认的好书。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希望您分享本页内容与您朋友!

锦瑟的读后感 篇1

利用一周的业余时间,断断续续的阅读,终于将安意如的新书《聊将锦瑟记流年黄仲则诗传》(浙江文艺出版社20xx年2月版)阅毕,颇有收益。

此书为安意如蛰伏三年之着,能从文友处借得此书一阅,亦算是一种书缘。按一般的阅读经验,我读书的速度还是较快的,但也许是受到书中主人公的人生经历影响,边读边思,阅读之速度自然就慢了下来。作者对此位清代诗人赞赏有加(仲则诗,纳兰词,双璧生辉),对此,我并不完全赞同,但此书所书的有关文字仍能引起我诸多共鸣,现将读完此书后,有关经过自我消化的文字略陈如下,以飨同好,欢迎赐教。

1、郁达夫的小说《采石矶》虽以黄仲则为主人公,其实是夫子自道。

2、黄仲则是黄庭坚的后嗣,虽生活境况无法与先祖同题并列,但观其诗文成就,绝对无损于先祖之声名。

3. 十有九人堪白眼,百无一用是书生。两句诗合在一处看,方才得见黄仲则之心气高昂。与其先祖黄庭坚朱弦已为佳人绝,青眼聊因美酒横有异曲同工之妙。

4、 有心向学之人,遇到良师殊为不易,良师得遇慧根好的弟子亦属机缘。黄仲则与其恩师邵其焘即是典型一例。

5、所谓的盛世,在某种层面上,仍属虚妄之构想,社会及个人现状之差异决定了没有绝对的公平。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见张养浩《山坡羊 潼关怀古》)即使就当下之现状而言,亦大体不谬。

6. 佛门亦非真正之净土,有慈悲为怀、一心参禅的高僧方家,自然亦有虽批僧袍、尘心仍炽的俗流败类。当下的一些着名的寺庙可证,套用鲁迅《拿来主义》的话语,在此我不想举出实例。

7. 面对人世之艰辛,最好还是暗夜沉吟,不可细与人言。苦,自己品尝;乐,邀众共赏。知世故而不世故,方为一种难得的人生成熟境界。

8、王荆公曾云:白头富贵何所用,气力但为忧勤衰(见《凤凰山》一诗);清代学者毕沅曾云:高才无贵士;王国维曾云:社会上之习惯,杀许多之善人;文学上之习惯,杀许多之人才。此三人之说,均为沉痛之语,非有丰富之人生阅历者不能道也。

锦瑟的读后感 篇2

那一夜,我饮了烈酒,听了雁鸣,在醉眼朦胧又读到此诗,一时竟然无语。

——题记

而今,我终要落笔,写这个晚唐年间朦胧隐晦的诗人,李义山。

是夜,万籁俱寂,天地之间仿佛唯我与此诗共存,看那风起花落,流水远逝。读毕,一切怅然入梦。

在这个寒冷空寂的夜晚,我能深刻感受到他的孤独,他的无奈,他的伤悲,他那悲天悯人的温柔。如风起于青萍,这与爱情无关,我想我能懂他的不易。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我在深夜想起了他的诗,有一番情意入怀,很想化作一缕清辉,一瓣落花,悄无声息的去看一看他,看他的眼睛是否依旧明亮坚毅,看他的鬓间是否有了星星白发……此时,我思及他,不知在彼时的月下,他思及何物?以他的心思深隐,我知,他会回眸相忘,怅然一笑,却断断不肯言明。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只一语隔世难忘,已胜却旧情留下的琐碎诗文无数,当时就已有的怅惘之情,如今,必定不堪回首了。他心里的苦是被人排挤,潦倒终身,还是为尘世难留,一身重担却天不假年?

渐成衰翁,行至暮年,回首一生,跌宕起伏,有繁华似锦,烈火烹油,也有其意萧条,山川寂寥。最好的年华,如一尾红鲤从手中倏然滑落。素笺上泛出微微的月华,似欣喜而悲伤的泪光,背负了太多的阴影,真的让他好累,也必将让他丧失现在和未来。

唐朝宜酒宜诗不宜诗人,从无题到锦瑟,从锦瑟再到晚晴,一生忧郁感伤的他,一条平平仄仄的命运之途,从世俗到灵魂,只隔着一层看不见的门。一柄寒气逼人的长剑,从诗歌的战场划过,一步一诗把内心的痛苦与盖世的才气,轰轰烈烈得走成一首首千古绝唱。

一个寒夜,一弯残月,一个傲骨的男人和一首绝望的诗,这样绝决的感情,譬如爱情,譬如死亡,只能追忆,无可挽回……而如今,玉瘦香浓,正襟危坐,夜何其?明天我又会在哪段文字中醒来?

锦瑟的读后感 篇3

一本《我是锦瑟,你为流年》被叠成一只信筏寄入内心深处,人生彼岸的阴晴冷暖镌刻于心。

她是一朵自由行走的花,一朵桀骜不新的曼珠沙华,一直放逐的凤凰,将万水千山行遍。撒哈拉沙漠上她倔强地绽放,波西米亚是她灵魂的故乡。

她这一生,不慕世间风物情长,不争凡尘冷暖朝夕,不惧人生悲喜消磨。她执着地选择远方,选择流浪,选择拾荒。她,就是三毛。

三毛的一生明明是那样曲折坎坷,可在她的字里行间,这一切却是那般微不足道,她对生活的热爱、对梦想的追求,和将凡尘荣辱置之度外。

都说人生不过弹指一挥间,生命那么短,不过三万多天,而我们又是那样的微如芥子,但是我们知道我们想要什么,于是我们拼了命地朝着那个目标去努力。芸芸众生中,我们便活出了最好的自己。

追梦途中,我们一直在寻找一个彼岸,哪儿可以容下我们的雄心壮志,安放我们无处安置的灵魂。我们把这一生都耗在寻找它上,有人说不值得。可是我觉得,无所谓输赢,亦无所谓成败,挣脱世俗藩篱去追求心中所爱,这才是人生最大的价值,不是吗?

很多事情,不必追问前因,不必得知结果,我们仅仅做了让我们不会后悔的事情——追梦。我们总是妄想美梦成真,即使心里都明白那不可能成功,但我们依旧不甘于平凡,用尽一生去探索,怀揣着那微茫的希望,忐忑地期待着成功的降临。有一天你会发现,结局真的无所谓了,我们已经享受了那样的过程,幸福的、竭尽全力的过程。正如“众里寻他千百度”,其实,不必回眸,灯火阑珊处也必然有美丽的身影。又或者像是我们坐在巴士上,去寻找某个乌托邦,等巴士真正驶到目的地时,相信你我都不会下车,一路驶来,车窗外的风景已让我们流连。毕竟,追梦最重要的不是结局,而是过程。与时光携手而行,一往无悔。

三毛的自杀让许多人揣测和猜疑,但我相信,无论三毛这一生爱过多少人,犯过多少错,她都活出了最好的自己。生命很重,重到无法承受,于是许多人选择放弃,生命亦很轻,轻到就握在我们的手心里,由我们掌控。

我们的人生,终需要一个梦想的支撑,终需要一段奋不顾身、可歌可泣的追梦旅程。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要强求。不必畏惧什么,只要心足够坚定,哪怕逆风,我们也能飞得又高又远。

我们仅仅是一些普通人,小小的心里却装载着大大的梦想。梦想的彼岸,冷暖自知,待到繁华落尽,微笑向暖,安之若素。梦想带给我们良辰美景、锦瑟流年。我们的人生,因为有梦,所以完整。

锦瑟的读后感 篇4

流浪的精灵——《你是锦瑟,我为流年》读后感800字:

白落梅的文章这是第三次拜读,前两期是《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以及《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之于林徽因,之于张爱玲,因为个人喜欢偏散文诗的文段,而白落梅全文都是这种华丽优美又很有禅意哲理的语句,总是让我看的爱不释手、荡气回肠。前两年阅读的回忆还清晰记得,以及读完《你若安好,便是晴天》时候,正值大学室友失恋,我还用里面的文字为她疗伤,后来,她和我说,当时和她说的话,让她倍感宽慰。所以,我深感白落梅老师的伟大!

这次拿起《你是锦瑟、我为流年》,和以往不同之处在于,林徽因传记在大学便读过,再读是一份同是读者的重新释义,重新沟通;张爱玲是自己最喜欢的作家之一,因为的小说魅力,再读是对她一生重新的理解和认知;而三毛,我觉得是一种从空白到喜爱的提炼,是一种从无到有的思索。因为之于三毛,我之前对她了解实在太少。

三毛的一生,本身就是一个传奇,一个女子,敢于活出自己,活成自己期望的样子,用一生的时间去周游各地,深入,体验,思考,记录,读后感.她用一生去诠释生命,多么的宝贵,又是多么的不易。这种女子本身就是充满了磁场和吸引力,所以她一生爱与被爱,都是那么闪耀,那么刻骨铭心,那么轰轰烈烈,那么深入骨髓,又是那么寂寞孤独。

她是“烟花一样寂寞的女子,月光一样骄傲的女子,沙漠一样荒凉的女子”,她和荷西用了六年的时光等待,七年的时光相守,一生的时光缅怀。那么轰轰烈烈的爱过,那么荡气回肠的相依,此生,虽然不能白头,但是已经足矣!因为不是所有人都能嫁给爱情,也不是所有人都坚守誓言,相濡以沫,至死不渝!

读完这本书,耳边一直回荡着两首歌,一首是《橄榄树》,一首是《滚滚红尘》。他们是对三毛最好的诠释!除此之外,就是决定要去好好读一下三毛的作品啦,《撒哈拉的故事》、《万水千山走遍》、《梦里花落知多少》。

锦瑟的读后感 篇5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故乡是我们年少时想逃离的地方,老年时想回可能已经回不去的地方。年少轻狂,回首时却不知已满头雪白。直到这个时候才明白,开始便是最终的归宿,在家乡,你的心始终都是安定的。

我十岁时就从家乡来到了广东,弹指一挥间,六年过去了。而在这六年里,我无时无刻不念着故土,那让我快乐的源泉。其间,我也回去过几回,却每每错过了儿时的美景。拿过年来说,小时候在老家过年,还能打雪仗、堆雪人,可现在每次回去都碰不上下雪。那雪好像有灵性一样,要等我走了才肯落下。

每次回去的时候都下雨,因为黄土高原嘛,尘土满天飞,鞋上难免会沾有泥。可能是因为我太爱这片土地了,因此从不将泥刮下。我把它们带到广东来,怕母亲看到嫌脏给洗了,就将鞋子偷偷的放在床下面。每次看到它,就想起故乡的黄土。

面面土,贴膏药,伤口一抹就好了。这句话常常从老人的嘴里吐出来,意思是:身上有一些伤口什么的,不用看医生,就在地上抓一把黄土覆上去就好了。你还别不信,记得小时候和朋友在三轮上玩儿,下来的时候没注意到凳子上有个锋利的钉子,就跳了下去。结果就是脚被钉子给穿了个洞,奶奶知道了,不慌不忙地把钉子给拔出来,在地上抓一把黄土覆在脚上缠上纱布。没过多久竟然好了!而且还没有留疤!

在大多数人眼里,黄土高原的人就是很土,我觉得,得改改你的看法了。我的老家在农村,以前确实是尘土飞扬,可如今石子混泥土的路换成了水泥路,路灯装上了,交通便利了,就连农村的老人都开始用智能手机了,妇女也不再游手好闲了。在老家,每天都可以尝到生活的美好,时间一天天的溜走,日子一天天的变化,一切都焕然一新了。

石黑一雄说:我喜欢回忆,是因为回忆是审视自己生活的过滤器。记忆是时光的拓本,拓印着生活中发生的一切,以便我们在不停流淌的岁月中施施而行时,仍能不时回望那些锦瑟流年,以及过往时光中那个不完美的自我。

人生如品茶,在一次次回忆中学会淡忘苦涩,获得成长。锦瑟流年,是人想回,却再也回不去的岁月长河!

《聊将锦瑟记流年》读后感


《聊将锦瑟记流年》读后感(一)

成往坏空,人生短长。并无别事。

安意如《美人何处》

流年锦瑟,似水浸指。动则水花曼妙,潺潺载梦;静则波澜不兴,盎然惬意。流年的美,如一杯陈年美酒,醇香四溢,酒不醉人人自醉;如一书美文,诗词罗列,低吟浅唱;如一袭美人,曼舞阑珊,捏花恋蝶,浅笑嫣然。

锦瑟流年,执笔红尘,细细听说,凝字2020为安。让我想起一个江南的女子,安意如。韩式编发,淡色旗袍,珍珠耳坠;恬静的外表,文雅的举止;目似秋水,嘴角抿起衔着淡淡笑容。一个才华横溢,笔调缠绵悱恻的才女。

安意如,她的一生就如她的名字2020一般,安能事事如意。初生患疾,至今依旧拄着拐杖生活。人生终归不是完美的,行动不便的她渴望自由,却偏偏又在红尘里翻浪。上天给予了她寂寞,可幸的是寂寞煎熬了她,也成就了她。2006年凭借古典诗词评赏《人生只若如初见》声名鹊起,从一个默默无闻的网络写手转身成为畅销书当红作家。

踱步在文字2020里的安意如有着天然去雕饰的婉约和美丽。她向往黄仲则别后相思空一水,重来回首已三生般悱恻缠绵的感情。梦想自己可以是一位生活在古代有学识的大家闺秀。庭院深处,柳坞荷池,抚琴嗅香,翻书品茶。然而现实中的她,却是一个穿着旗袍拍桌子的女子。她喜欢旅行,向往拉萨和丽江。喜欢苏轼诗酒趁年华义无反顾般的洒脱;她喜欢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书,一个人旅行;她孤傲,却不矫情,不故作清高。安意如,就是这样一个人,行走在尘世中,却不食人间烟火。叹时光漫漫,又何妨扬眉谈笑,心境从容。

一份诗缘,一场邂逅。偶然的机会,安意如与元稹的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擦肩相逢,为之驻足停留。正是这句诗,触碰了她内心最柔软的部分,燃起了她对古诗词的热情,开始了一段温存的诗词之旅。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讵有青马缄别句?,聊将锦瑟记流年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那些诗,那阙词,使安意如沉浸在古诗词的美池中,沐浴着古诗词人的情浓之美,思深之美。无论是诗经中唯美的爱情,还是宋词中的旷世韵味;无论是纳兰凄清婉丽,蕴藉自然的词,还是黄仲则志托付给知己的诗,都在安意如的笔端轻松绽放,美如火树银花。

安意如是一个不易激动的女子,虽然采拾在古诗词境深情长的花田里,却不会沉陷在诗词的凄婉怨念之中。正如她所说情雅成诗,爱淡成词。凡心所向,皆是虚妄。从梦中的花畞走出时,我仍是我自己如此态度,又岂是常人能及?

安意如用心去品赏,在古诗词中,找到的不尽是美妙与哀愁,还有打动内心更美好,更真挚的东西。与其说安意如是才女,不如说她是个被古诗词熏染的水边伊人;与其说谈诗词,不如说是谈风月。

最美不过古诗词,携一缕暖阳,绽一抹微笑,安意如是个纤手细腻的采诗拾词人。

于现代来说,不是所有的女子都那么有才,不是所有的女子都那么淡雅,不是所有的女子都那么从容,不是所有的女子都那么坚强,不是所有的女子都那么安然,只有安意如做到了。

在流年中行走,不是过客,是归人。安意如,孑然抛却了现世中一切的繁华,恣肆地享受经年的美,啜饮岁月的好,在红尘中不羁。


《聊将锦瑟记流年》读后感(二)

《聊将锦瑟记流年》,可能是安意如迄今最好的书了!

写人物传记难,写诗人传记尤难,写古典诗人传记难上加难。更难的是:诗传。

首先,这天才诗人就不属庸常人类,不能用常人思维度之;其次,古典诗人的诗词于现代人理解起来,又隔了厚厚的一层意象与思维的障碍;第三,解读古典诗人及其诗词,不得不同时解读其身处的历史环境、身世及所遇之人与事。你看,够不够难?

但是,这当然难不倒安意如。不仅没难倒,反而激发得安意如提剑起舞,剑裹龙蛇,招招致命

第一,选诗精准。黄仲则存诗千余,存词二百余,安意如一网下去,打捞出来的差不多都是精品。特别是扉页上摘出来的诗句,句句堪当名句之选。

第二,评点深刻。无论是评人评诗,那都是青眼加巨眼,既钟爱得王八瞅绿豆,又分析得理性加客观。只是有时,我有点担心,个别理性和客观评析的段落,会不会伤了黄仲则?

安意如,对天才不妨悠着点,理解理解再理解,回护回护再回护,慎责戒苛。作为艺术家和诗人,他已经为中国文化和民族精神贡献巨巨多了,他应该是巨巨成功的人了!对他的理解和品评,绝不可低于其友其师其幕主呢。

第三,思语如诗。《聊将锦瑟记流年》,其对人对世对诗的思考,比之安意如的其它书,更深刻更精到更系统,并且一如既往的以散文诗般的文句,把那些思考组织编结起来,如织锦或刺绣,一幅幅流光溢彩,委实好看得紧。

第四,谈艺有识。这是艺术家和诗人之传记,最难着笔处。不符合艺术史和诗史的高评也妄,低评也怠,批评者的识见非常重要。

安意如基本上是遵从前人评赞来评章黄仲则的。比如,她与前人一样,认为黄生的豪情承继的是李白,集中体现在其古体诗中,尤以《太白楼醉中作歌》之七古歌行为最。我读了之后,也是深以为然。

又认为他的律风承继的是杜甫,其近体七律,有清以来,无人能及。安意如谨慎地提出一己之见:黄仲则的七律是杜甫之后的又一个高峰,此后再无高峰。此议,即是安意如独特的个人识见。当然,有待学界认同。我读黄生七律,只觉自然无凿,真难以企及。

黄生的那些名句,多出自其七律。

《聊将锦瑟记流年》,是书三部分,四十六节,加上序跋,共四十八节。这样的组织结构与数字2020表征,我想是经过安意如考虑后的安排。

而每一部分里都有写得相对更好的章节。如第一部分的锦瑟流年、武林旧事,第二部分的青衫落拓、清梦难寻、名噪一时,第三部分的倦眼繁华、流光欲转、不系之舟、空念绮怀、浮萍落花,等等,计十节。

我要感谢安意如,为我们感性又理性地推介了黄仲则。诗人、鉴赏家、读者,缺一不可,尤其是品鉴古典诗词,没有鉴赏来昭昭,多数读者只能昏昏。我猜,安意如用了黄仲则这个名字2020,而未用黄景仁这个大名,也经认真思索了的。黄景仁,俗了点。黄仲则,有味道,堪玩味。

当然,安意如不是古典文学的教授,她的解读带着强烈的你侬我侬的色彩。也正因为如此,这样子的解读与读者靠得更近,更容易走入读者的内心。

教授的解读和安意如的解读,是使读者深入古典的互为补充的两条路径。虽然,安意如的解读,很多是建筑于专家研究的基础上,但是,我个人认为,安意如努力以赴的路径,至少在诗性文采及可读性上,比一般专家的研究更为独特,更为辛苦,也更值得肯定。

君不见,有的所谓教授,对古典的解读,简直就是胡诌八扯,也居然长期占有话语权,长期地荼毒一般听众、读者想及此,我衷心地对安意如的审鉴品德,表示我个人的十分的敬意!

读安意如的过程中,忍不住想,这女子怎么这么让我们须眉汗颜呢!这样子的好文字2020,眼下有哪个男人写得出呢!有点像鉴赏界的李清照吔。气馁,真气馁。


《聊将锦瑟记流年》读后感(三)

利用一周的业余时间,断断续续的阅读,终于将安意如的新书《聊将锦瑟记流年黄仲则诗传》(浙江文艺出版社2020年2月版)阅毕,颇有收益。

此书为安意如蛰伏三年之着,能从文友处借得此书一阅,亦算是一种书缘。按一般的阅读经验,我读书的速度还是较快的,但也许是受到书中主人公的人生经历影响,边读边思,阅读之速度自然就慢了下来。作者对此位清代诗人赞赏有加(仲则诗,纳兰词,双璧生辉),对此,我并不完全赞同,但此书所书的有关文字2020仍能引起我诸多共鸣,现将读完此书后,有关经过自我消化的文字2020略陈如下,以飨同好,欢迎赐教。

1、郁达夫的小说《采石矶》虽以黄仲则为主人公,其实是夫子自道。

2、黄仲则是黄庭坚的后嗣,虽生活境况无法与先祖同题并列,但观其诗文成就,绝对无损于先祖之声名。

3. 十有九人堪白眼,百无一用是书生。两句诗合在一处看,方才得见黄仲则之心气高昂。与其先祖黄庭坚朱弦已为佳人绝,青眼聊因美酒横有异曲同工之妙。

4、 有心向学之人,遇到良师殊为不易,良师得遇慧根好的弟子亦属机缘。黄仲则与其恩师邵其焘即是典型一例。

5、所谓的盛世,在某种层面上,仍属虚妄之构想,社会及个人现状之差异决定了没有绝对的公平。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见张养浩《山坡羊 潼关怀古》)即使就当下之现状而言,亦大体不谬。

6. 佛门亦非真正之净土,有慈悲为怀、一心参禅的高僧方家,自然亦有虽批僧袍、尘心仍炽的俗流败类。当下的一些着名的寺庙可证,套用鲁迅《拿来主义》的话语,在此我不想举出实例。

7. 面对人世之艰辛,最好还是暗夜沉吟,不可细与人言。苦,自己品尝;乐,邀众共赏。知世故而不世故,方为一种难得的人生成熟境界。

8、王荆公曾云:白头富贵何所用,气力但为忧勤衰(见《凤凰山》一诗);清代学者毕沅曾云:高才无贵士;王国维曾云:社会上之习惯,杀许多之善人;文学上之习惯,杀许多之人才。此三人之说,均为沉痛之语,非有丰富之人生阅历者不能道也。

读小说《你是锦瑟我为流年》有感


没有倾城的容颜,没有婉转的歌喉,亦没有婀娜的身姿,她的一生似乎只为潇洒的在世间走一回,即使沧海桑田,岁月的无情刀使她秋水苍颜,她瞳孔中闪动的仍然是坚定!或许她的一生注定跌宕起伏,别于他人,从幼时起,骨子里透出的冷傲,聪慧,敏锐,让她长大后,不愿做一个普通女人,坐在一个长满青苔的院落里,相夫教子,在她人生中最灿烂的年华中,毅然决然的选择了流浪,大西北的沙漠,山川都留有她的足迹,就这样,在对的时间,她遇见了自己生命中的梁山伯,她被他俊秀的外貌,满腹的学识,志同道合的理想吸引,折服,然后,他们就相爱了,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了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他们也曾山盟海誓,也曾雪月风花,却终究敌不过突如其来的命运,第一个让她心跳悸动的男人死了,她的世界崩塌,眼泪流干,心碎过后,他背上了背包,踏上了他们曾经相约的未来!对那么超凡脱俗她来说,注定的相遇,哪怕破碎,也要珍惜,不是吗?于是她尘封感情,只是一个人的旅途走久了,也会忘记自己从哪来?要去往何处?她觉得自己的人生不会再有感情,失去挚爱的她已是心如止水。就当她以为自己以后会是既来之则安之,她却对比自己年长三十的艺术家王洛宾产生情愫,或许这份感情里掺杂着仰慕,敬佩,但她爱了,她把王洛宾视为自己生命里的拐杖,不顾父母亲朋的反对,就算世间的其他人一致的认为,这份爱情不过是她用来忘记执手相看的昨日的工具,她也不在乎,这份爱在鸿雁书信中萌芽生长,却在三个月后结束,在每一个夜幕降临,她眺望大海,心底一遍遍呼喊着他的名字,直到泪流满面,直到黎明升起。在她的一生里,扑朔迷离,现在,却只有纸墨相伴!,她想化作一缕风,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她好累,哀莫大于死亡,现在,她却是心力交瘁,不知何时,秋天变成了离别季,抬头望着明月,她想,自己或许该停下来,世间的冷暖自己都已尝遍,唯有爱情是她心中永难愈合的伤口,也是生命的遗憾,在一千次的轮回里,我一定会找到你,她好想扑捉爱的气息。次日,她自杀死亡的消息轰动整个台湾,父母的痛彻心扉却再也唤不回女儿的灵魂,潇洒小姐的一生,终于到了尽头。

我也是女孩,总有一天也会成为一个女人,正值青春年华的我,却活的公式化,一天天的生活,不过也是一昧的今日抄袭昨日,毫无新意可言,我的生活,既没有“安能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自由自在,也没有“庄生晓梦迷蝴蝶”的柔情浪漫,人生之华,人生之王的青春,我却只能埋头于试题中,三毛的人生却让我清醒了,一万年太久,我只争朝夕,珍惜现在,为自己的人生制造一些粉红回忆,从三毛的身上我听到了生命的交响曲,那是宏伟轻跃的,看见了生命之花的绽放,那是绚烂美丽的。生命的价值不在于长短,而在于是否真正的痛快走一回,三毛的人生,就像正午火热的太阳,炙热的烧灼着每一个渴望改变,拥有她的人,于是过路的人们只会去仰望她,她永远不会活在别人的生活里,因为她正在演绎自己的传奇故事,有时候,我也会羡慕三毛,能够遇见荷西,能够彼此相濡以沫,我在幻想,长大后的我,是否也会像三毛一样,一样幸运,能够有一个人,彼此之间不需要太多的言语,而是会把关怀放在心里,把关注盛在眼底。会不会也和三毛一样去浪迹天涯,翱翔天空,答案是:不会!因为我怕,怕在黑夜一个人度过,怕风沙的袭击,大概这就是我与三毛的不同吧,又或许人生本就是一次迷藏,而三毛在这场游戏中扮演了主动者!有些人死了,他却活着,有些人活着,却死了,三毛则是前者!

经过岁月的轮回,依然有人记得,曾经有个叫三毛的女子,用她柔嫩的双手,打开了时代的大门,走进了她传奇的一生!

读后感大全:读《你是锦瑟,我为流年》有感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流浪远方流浪这首《橄榄树》曾经是一个时代无可替代的经典,它唱出了离家之人的心声亦寄托了三毛对故乡的缅怀。

三毛,终其一生寻找爱,得到过亦失去过,到最后伤的遍体鳞伤,却还未找到属于她的那份情那份爱。相逢瞬间,相离刹那,来去匆忙,红尘路上,谁能许谁一个永久不变的诺言,谁又能没有错过没有遇见。错过了花季,便不可再与青春擦肩,光阴飞逝她还在错过亦在失去,到最后勇气也成了奢望,爱情也成了一把利刃,刀口上不知道还有没有明天。年华似水,总是匆匆,离别之期,谁能无泪,异国他乡,谁不思乡,只是未来,从无归宿。或许是三毛本就无缘涉及,就算强求也是无果的,至于世间因果谁又看的懂,悟的透,我们不过是在红尘中苦苦挣扎罢了。来者自来,去者自去,所谓生死,不过看透或看不透,舍得或不舍得离开。幸福,是一缕飘渺的风,是一团迷离的雾,你靠的越近,就离的越远。曾经的她也认为她很幸福,到最后却发现自己是最不幸的那个,因为幸福的彼端即为不幸。命运弄人,人不自知,似乎一切都只是梦一场,我们只是在梦里品百态人生,醒来时一切只如初见时那般美好,然而现实却总是那般伤人。前行的路上充满了荆棘也有短暂的瞬间不失为美好这一称呼,迫于压力,想过放弃,临决策时,却开始彷徨,开始犹豫,到最后,有人选择放弃,也有人坚持,而三毛选择了放弃。浮生若梦,一梦千寻,过往皆似梦一般,一幕幕在脑海中浮现,想要改变,最后发现自己无力改变。轻生之意,从何而来?或是伤心欲绝时,或是执着于某件事或是如三毛孩提时一时受辱亦或者是如三毛般对生活没了期翼,没了值得她逗留的人或事。河山冷,岁月静,行走其间,每个人都只是尘世中的一个过客,从未有其他。她的死被后人看成了一个谜,其实不然,是我们的不舍,牵绊了她太多。或许她认为只有死才可以安枕修行,与岁月同眠,所以选择了死去。

她一生,行走与尘世之间,一路流浪,一路成长,在撒哈拉沙漠中与风沙作斗争,然而昨日沧海,已是昨日桑田,当初看不破的红尘到此刻终是了悟。她是一个谜,一个让人沉醉的谜,亦是一个常人无法看破的谜,关于她的寻常春秋,旁人都无从知晓。这一切,皆因为,她走的太急,未曾留下任何话语,来时匆匆,去时也匆匆。多希望是误会一场,待误会解决,生命还可再重来。可是,曾经终究只是过去,回不去的过去,到如今,感叹已成多余,这一切早已不可重来。或许,浮生本梦,梦里虚虚实实我们早已看不透,而我们在其中悲欢离合也只是梦一场。

读《你是锦瑟我为流年:三毛的万水千山》有感


一直很喜欢白落梅的文字,在《你是锦瑟我为流年:三一毛一的万水千山》中,白落梅再以绝美的文字,书写三一毛一且行且一爱一的一生。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一浪一,流一浪一远方。流一浪一……”这便是三一毛一,因一爱一而流一浪一,因流一浪一而一爱一。但她终究逃不过,宿命的情劫。

三一毛一,一生都在流一浪一。她的生命似那海上的一浪一花,扬着坚定的信念找寻着她的信仰与梦想,若寻不到,便化作泡沫,在那灼眼的眼光下破灭,是那样的决绝心狠。又似一道无法愈合的伤口,叫人无法释怀。可沧海之上,永远也钓不会逝去的昨天。突如其来的自一杀,教人不解,惋惜。

她是个潇洒的人,“我是一个像空气一样自一由的人,妨碍我心灵自一由的时候,决不妥协。”这向往空气般自一由,灵魂同样自一由的女子,她率一性一而坚定,朝着她心中的方向不断前行,将一生一交一付给远方,沙漠。她的一生活得真实又生动,她相信,那里有着别样的风采在等待着她。

幸福,如书中所写的那般飘渺,像被风托起的刚离树的叶——伸出手心,欲接,它却打个旋,翩然离去。徒留下那满怀的失望与落寞,教人如何不心伤?而三一毛一,这一生都在追逐风沙,追逐梦想,追逐幸福的人儿,在真正的沧桑,还 没有尝历之前,她要做那枚背叛安静的绿叶,和春风一起放飞。用文字果腹,光一陰一下酒,在湛湛日光下,抒写一段盛世年华。

古人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书中的理解是这样的:人只有彻底清醒了悟,才能放下执念,抛散名利,从而遇见真实的自己。这个过程,如同蝶的蜕变,花的开合,梦的醒转。但总有一些人,愿和草木同修持,与流云做知己,和砂砾共生死。他们的一生,与名利无多少关系,甚至忽略了情一爱一,但活得真,活得值。白落梅的文字,总是这样的优美,又悄悄地走进你的心。也正如书中所说,三一毛一的一生行走在红尘之中,最后孤独遗世。她对一爱一情的执念,无人理解;她因一爱一情受的伤,无人察觉。在一爱一情里,她由一个懵懂羞涩的少女如蝶般蜕变,潇洒走一生,无关名利,无关风月……

“世上再没有比死人做伴更安全的事了,他们都是很一温一柔的人。”这是在老师误解并羞辱时,三一毛一所说的话。死人不会说话,三一毛一觉得一温一柔;和死人相处,三一毛一觉得心安。这真真是让人心酸亦心痛。

我不知道她对顾福生的感情是如何,但无论是什么,她选择将这感情深深地埋在心底,只因骄傲如她暗暗的自卑——像丑小鸭般渴望逃离,逃离渴望。同样,也教她感动。大概三一毛一自己也不知晓,这感动竟敲开她通往艺术的大门,与之结缘。当然,这都是后话了。正如三一毛一初次登刊的喜悦,“我写的,变成铅字了,你们看,我的名字在上面……”这发自灵魂的喜悦在她心里开辟了一条名为文学的路。

“漂流过的人,在行为上应该有些长进,没想到又遇感情重创,一次是一陰一沟翻船,败得又要寻死。那几个月的日子,不是父母强拉着,总是不会回头了,现在回想起来,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没有遗恨,只幸当时还 是父母张开手臂,替一我挡住狂风暴雨。”三一毛一的父母,用平凡的一爱一,来理解三一毛一,纵容三一毛一。少年时足不出户,长大了背井离乡,最后满身风尘从沙漠归来,他们从不曾责备,唯有心疼。

拉芭玛岛,似乎与世隔绝得教人心慌。这不安而又强烈的预感,似乎是上苍暗暗透露出的死亡讯息。同样也隐隐透出些对安全感的缺失与渴望,这一直相信灵异鬼神和命运征兆的女子。而后不久,荷西竟真的因潜水失误离她而去,这一切让这个敏一感脆弱的人儿猝不及防。上天一次次地给予她一爱一的希望,又一次次残忍地收回。这满腹才情的女子,终是为一爱一所累,在强忍的压抑中选择自一杀。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一浪一,流一浪一远方。流一浪一……”

其实三一毛一一直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作者细腻的感情,辅以如梦似幻般的文字,给读者解析了一个不一样的三一毛一,但毕竟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终究会有人不同意她的观点吧。

莎士比亚《奥瑟罗》读后感


莎士比亚《奥瑟罗》读后感

我们知道,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的《奥瑟罗》,并不好读。读者在初次领略这篇戏剧风采之时,有以下几个地方,可能需要深究。

作为四大悲剧之一的《奥瑟罗》,其悲剧色彩隐藏的较深,这是我们第一个需要注意的地方。其二,剧中人物对戏剧冲突的张力所选择的行动与下意识行动,是我们第二个需要注意的地方。第三,在几个错综复杂的配角人物的语言行动中,隐藏着的人性矛盾纠葛,是我们剖析、理解悲剧成因以及引导读者阅读倾向与观感的推敲点。

但是,在此之前,我们不能置若罔闻的,是剧中的两大主题,爱与嫉妒。而这两者之间如影随形的纠缠与彼此转换,从何时由此幻化成彼,颠倒铸错成彼,我们可以从文本分析中获得的剧中人背景管窥一二。

表面上看,这是一个由于嫉妒、种族差异、奸计造成的悲剧。但是,留意一下即可发现,《奥瑟罗》悲剧的成因,其祸端的始发,从人类历史上来看,始终跟随着人类历史如影随形没有消停过,其罪恶的天性与善良的初端,从有文明开始,便纠缠人类至今,甚至在高度文明的现在,仍将继续下去。这是《奥瑟罗》悲剧引人警醒并悲剧至深的极大意义所在。那么,我们在开篇第一幕,就看到了这一隐藏至深的人性深处的毒蛇。这是不肖明说的伊阿古唤醒元老勃拉班修时的市井语言和方式,分析摩尔人以及他的副将凯西奥时透露出他自己虚伪狡诈一面的评价,以及罗德利哥附和伊阿古时混沌未开的本性里的贪婪与蒙昧。但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元老勃拉班修对奥瑟罗的态度。勃拉班修在处理女儿与奥瑟罗的情感问题时,先是带着亲人去捉拿奥瑟罗,接着是在众元老面前声泪俱下的控诉他并要求惩罚其人,最后又要求自己的女儿指认是受了奥瑟罗的蛊惑,这一系列的举动没有太多超出常理之处,看起来,任何一个悲痛欲绝的父亲在受了欺瞒之后都会采取以上过激举动,但接下来,剧情的发展似乎出乎意料地顺利,胜利的天平很快倾向摩尔人奥瑟罗,因为苔丝狄蒙娜是因为爱情,而这爱情的产生方式,恰恰是在元老对奥瑟罗很看重的基础上,在元老的府中,奥瑟罗讲述英勇杀敌的故事和经历中。另人诧异的是,元老很快就放弃了惩罚奥瑟罗的想法,并拒绝原谅他们。这一果断的放弃,是基于众元老要启用奥瑟罗和他深爱女儿的基础上,但是,从以上的条理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元老是从内心深处看不起奥瑟罗的。更不难看出,戏剧中的威尼斯社会现状,相对自由、人文主义启蒙的社会背景,年轻人哪怕是异族人也能受到当局的委以重任,社会风气开明甚至具备浪漫的思潮。但隐藏在这之下的,是根深蒂固的等级观念。而在戏剧的后续篇章中,元老勃拉班修的离世,似乎更强有力地应证了这一点。

爱情本应该是如花美眷、似水流年。这幸福稍纵即逝,与其说是奸人诡计、命运捉弄,还不如说,从一开始,两人的关系就是不对等的。在奥瑟罗被嫉妒冲昏头脑之时,他起意要扼死自己的娇妻,就在这里,有一个地方值得疑虑,苔丝狄蒙娜央求奥瑟罗明天在杀死自己,接着又说,给我半点钟的时间,又央求道,让我做完祷告吧。这个篇章的语言描写直接表达出一个观点,苔丝狄蒙娜仍抱有一丝希望相信她的丈夫是伟岸的英雄只是受了蒙蔽一时怒上心头。这是苔丝狄蒙娜初为人妇时,便无法面对和处理事务的现实延续写照。

这一点从很多细节处可以悉数挖掘。作为威尼斯的贵族之女,苔丝狄蒙娜要为奥瑟罗的副将凯西奥说情;信手丢下了自己的贴身信物手帕;奥瑟罗让她的侍女爱米莉亚看守门庭,和她在室内起争执;在被丈夫怀疑后,苔丝狄蒙娜唱起一支古老的歌曲;任由侍女的粗俗劝慰之词说教;

苔丝狄蒙娜是情感的,没有物欲化的。是理想的,没有世俗化的。是纯真的,没有接受一切自然造物改造的。她是热烈的,以为自己的示爱得到了允诺,可以不顾长辈的洗礼。她是阳光的,没有被世间的阴谋诡计沾染丝毫,自然也不明白,私奔意味着什么。她完全地信任着自己的丈夫。

但恰恰是苔丝狄蒙娜的大胆之举,成为一根刺横在奥瑟罗的内心深处,一经伊阿古的挑拔,直接喷涌而出。既然她能背叛自己的父亲,可见她是惯会背叛的。

劝人向善的智者常常会劝诫世人,远离一些恶徒。在奥瑟罗和伊阿古的数次对话中,满目只有两个字,诱恶。

数次的胜利,如花美眷的娇妻,不战而胜的命运,都不能及时填满这个伟岸男子的心胸,欲望一层层跌宕。既然是治军极严的将军,为何轻信了伊阿古的话,既然是英雄伟岸的丈夫,为何会任由卑劣的情绪控制自己。伊阿古的话掌握着诱恶的层层陷阱。我们知道,诱恶,并不能证明什么,既不能证明自己的伟大,也不能证明诱恶成功有何价值。而诱恶的心理,真是因为伊阿古所说的这个摩尔人和自己的妻子有暧昧吗?

这是一条埋着的主线之一,它引着读者去探究爱米莉亚其人,甚至诱着读者去思考,爱米莉亚是帮凶?还是又一个无辜的妇人?如果真的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那么果然爱米莉亚是与奥瑟罗有私情的?最起码是爱慕着他的。

但是我们细看文本。爱米莉亚将手帕交给丈夫时对他的追问,面对奥瑟罗的严厉诘问时极力否认苔丝狄蒙娜的不白,劝慰苔丝狄蒙娜时流露出的微弱女权思想以及对丈夫的反抗念头,都不一而足地直接推翻了这一论点。

反观奥瑟罗对爱米莉亚的评价,说见惯了拉皮条的。

这些描写的细节之处,实实在在地对得起戏剧奥瑟罗扮演者的评价,伊阿古,一个奸徒,奥瑟罗,一个黑鬼。两人相伴相随,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可怕?

也许我们需要更多的起因去分析,也许我们需要更多的论证去证明,这场悲剧,不过就是一个失控男子和一个被构陷女子的私事。可是,我们不能欺骗自己的内心。那深藏在阳光下的黑暗,那喷薄而出的深层欲望,那隐藏在一层层人群中间的幽暗眼神,那深深叠构在社会内部结构的等级制度,那从一开始就背负在人类命运之上纯真与诱恶的对抗,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如果这一切不能构成人类命运的大悲剧,如果仅仅只是一对夫妇动情的死难,如果仅仅只是战争,如果仅仅只是抵抗,如果仅仅只是善与恶的简单剖白,那我们为何要坐在这里,听一场伟大盛筵后惊心动魄的恸哭。我们为何要把这手中的卷释来回地翻阅,却依然止不住内心的愤懑和悲恸。我们何必还要文明,何必还要未来,何必还谈什么爱情。

也许,诚如这个时代所说,聪明是一种天赋,善良,却是一种选择。

吃的读后感锦集


你若是对高质量文章有兴趣,不妨收藏“吃的读后感”,这样下次再想阅读便早有准备。随着时代的发展,图书种类之多令人瞩目。在欣赏完一位作者的作品后,我才真正领略了阅读的乐趣。我们对于书中感受的记录,即使所谓的读后感。

吃的读后感 篇1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吃狼奶的羊》。它讲的是有一只吃狼奶长大的羊,因为狼妈妈“乌云飞”,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她非常伤心,就自己一个人来到了黄土凹,想独自待一会。但她看见了一只失去妈妈的小羊羔。于是他就让小羊羔吃自己的奶长大啦!还给小羊羔起了个名子叫“流火云”。不过有一次狼群想吃了流火云,但是流火云是吃乌云飞到奶水长大的,乌云飞早就已经把流火云当成自己亲生孩子啦!于是乌云飞救流火云被狼群给吃了。流火云真可怜呀!生下来还没有吃一口奶水,羊妈妈就死啦。幸好流火云碰到了乌云飞,流火云才又感受到了母爱。乌云飞真伟大呀!竟然为了一只羊牺牲了自己。

流火云从狼群逃到了神羊峰。救了一只叫小黑角的小山羊,他们俩个成了好朋友。而且他们俩个一起度过了一个漫长寒冷的冬天,还在一起互相帮助,一起打败敌人。他们俩个还一起共同合作打败了麻花角。我们也要团结,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成功。

自从他们俩个来到神羊峰后,就得到了母羊的喜爱。因为他们俩个勇敢、善良还善于帮助别人。比如:他们俩个保护小羊羔曲曲宝,保护母羊苏丹紫去生小羊羔香绣球的一路,流火云还帮助香绣球和母羊苏丹紫打败了狗熊。所以得到了母羊的喜爱。可是到了最后流火云被狼群给吃啦。

我感受到了,这个故事是一个令人伤心悲伤的故事,因为流火云是多么的勇敢,多么的善良,还多么的善于助人啊!可是到了最后还是被狼给吃啦,就剩下了一堆白骨啦。所以我感受到非常的伤心非常的悲惨。

吃的读后感 篇2

暑假里我读了《吃狼奶的羊》这本书。书里讲了一只母狼深受丧子之痛,而用自己的乳汁哺乳了一只小羊,千辛万苦的把它抚养大,而它自己却惨遭同胞唾弃,并被残忍的饿狼吃的只剩下一堆白骨。此时,小羊已长成一只高大帅气的公羊,它多次赶走了狼豺虎豹,给羊群解难,却遭来头羊麻花角的嫉妒,而招来杀身之祸......

当看到一群野山羊被一只狼追得疲于奔命的时,我便有一种困惑:几十头雄壮的野山羊难道还对付不了一只体型相对瘦小的狼吗?我想,假如野山羊们团结起来,亮出头顶长长的犄角围攻这只狼的话,狼肯定会被打得落花流水屁滚尿流。遗憾的是,这样精彩的画面始终没能看见。结局与我期待的刚好相反,恶狼追上并扑倒了一只野山羊,传来羊被宰割时凄凉、无助、绝望的咩叫。

看到这,我问爸爸妈妈:“羊在体力和数量都占上风的情况下为啥不反抗?”

爸爸说:“狼天生就是吃羊的,羊天生就是被狼吃的,这是无法改变的自然规律。”

妈妈说:“羊天生胆小,一看到狼的影子就害怕了,所以就不顾一切地撒腿奔逃。”

我不知道谁的答案更真实,可我从那以后就抱有一种幻想:要真有一只敢于与狼搏斗的羊就好了,让狼也尝尝羊角的厉害。

我大小身体就差,性格也弱,遭到欺负后,惟一的应对办法就是哭泣逃跑。想到这常常有这样的感觉:我是可怜的羊,他们是凶悍的狼。但是我不仅仅是一头羊,我是头有思想的羊,睡梦中我无数次梦到如何一掌把欺负我的同伴击倒在地。可惜,这些画面只是停留在梦境中。

读《吃狼奶的羊》,让我的强壮有力只是出现在梦中……

吃的读后感 篇3

大狼黑宝和蓓蓓产下了他们的宝宝黑球,可是蓓蓓因为失血过多死掉了,为了养活黑球,大狼黑宝将红崖羊茜露儿抓去给他的孩子黑球喂奶。茜露儿在黑宝的看管下,很不甘愿给黑球喂奶,就这样,黑球渐渐长大了,长得胖乎乎的。有一天,一个猎人带这他的猎狗出来打猎,通过葫芦洞,黑宝为了保住黑球的性命,用自己的死换黑球的生。黑宝身后,茜露儿为了把黑球培养成羊费了很多心思和精力。茜露儿想把黑球教育成不吃羊的狼,可是,狼的天分是不能改动的,在通过屡次尽力后依然失败了。

在黑球长大后,茜露儿回到了羊群,并且很快有了自己的孩子。茜露儿尽力想把自己的孩子沦嘎培养成不怕狼的羊,可是在一次放哨的时分,遇到了黑球配偶,为了活命,沦嘎竟然将自己的母亲撞倒后自己逃命。黑球认出茜露儿,在母狼攻击的时分,克服了狼吃羊的天分,及时阻止住了母狼,饿着肚子走了。

这个故事告知我们黑球虽然是狼,可是他也知道要感恩,要酬谢茜露儿的养育之恩。动物姑且如此,我们也要有感恩的心,感谢给过我们协助的人。

吃的读后感 篇4

天,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书,书名叫斑羚飞渡。看完第一篇文章红奶羊,我有了很多的感触。故事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

大狼黑宝的狼妻蓓蓓前不久产下一黄一黑两只小狼崽,可不幸的是蓓蓓因产后流血不止断气了。黑宝心急如焚,因为它没有奶喂狼崽。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找只也在哺乳期的母狼代替蓓蓓哺乳,但狼的社会没有奶妈这个角色,脾气暴躁的母狼会毫不怜悯地把别“人”的宝贝吞吃掉的。今早,那只黄毛狼崽已经饿死了,如果再没有奶,那只黑毛狼崽不久后也会饿死的。没办法,黑宝只好去喀纳斯红崖羊群捉了一只母羊做小狼崽的“奶羊”,这头母羊名叫茜露儿。前不久生下一只小羊羔,只可惜是死胎。当它被迫给小狼崽哺乳时,对小狼崽的厌恶和第一次哺乳的快感混杂在一起。时间久了,它竟与小狼崽有了感情。小狼崽在它充足的奶水的哺乳下长得胖嘟嘟的,像只肉球。于是它给小狼崽取名“黑球”。当黑球即将断奶时,不幸的事发生了。一个猎人和一条猎狗来到了他们的洞口。黑宝为了让黑球活下去,义无反顾地冲出了洞口把猎人引开了。黑球活了下来,黑宝却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

看来不只是人类社会有父爱,动物世界也有很深的父爱啊!伟大的父爱!

黑宝死了,茜露儿一看逃跑的机会来了,高兴得忘乎所以。可是就在茜露儿准备逃跑时,黑球挡在它的面前,它的心软了,它决定带黑球一起走。转眼间,两个月过去了。黑球已长成一匹半大幼狼了。茜露儿决心把黑球培养成一只羊,它努力磨灭黑球身上狼的本性;甚至让黑球学它“咩咩”叫。但黑球无论如何也不愿吃草。这也没什么,只要它不吃肉就行了。又过了两个月,秋天来了。食物贫乏,茜露儿产奶量明显下降,直到流不出一滴奶。黑球饿极了,居然吃了一只小绵羊!茜露儿沮丧极了,它明白自己的辛苦白费了。正如一句俗话所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纵使茜露儿付出了再多的心血,但黑球毕竟是一匹狼啊!狼有狼的天性啊!茜露儿决定趁黑球熟睡时将它推下悬崖。正在它准备行动时,又来了一只豺,豺也是羊的天敌。黑球惊醒了,为了保护它的奶羊,黑球不顾自己幼小的身躯向强壮的豺冲了过去把豺打死了,但它身上也负了很多伤,肩膀上还被咬下了一块肉。

黑球真是一匹懂得感激的狼,在生死关头它忘不了茜露儿对他的“母爱”,奋不顾身地与比自己强大的敌人勇敢地搏斗,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保护自己的“奶妈”,回报“奶妈”的哺育之恩。

吃的读后感 篇5

我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乌云飞的3个狼崽被活埋了。

她收养了1只羊,每天都要给他去喂奶,带着他躲避其它狼群的追捕,一只吃狼奶长大的羊,身体有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里有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婉品*,又有狼的强悍气质,是一只英雄羊。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主人公则是一只身体健壮,肌肉饱满的羊——流火云。它从小就是喝着狼的奶长大的,因为自己刚出生,妈妈就不在了。而乌云飞本来是想吃流火云的,可没想到竟然当了羊的妈妈,真是奇怪。不过后来我才知道,乌云飞为了流火云可以付出一切。从此以后,流火云就在狼群中生活了下来,其实;狼群里的狼都不愿意,但是乌云飞是王妃,谁也不敢冒犯她,就勉强把流火云留了下来。好景不长,乌云飞为了保护流火云惨死在狼的脚下。流火云逃出狼群,在羊群中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是最终却以悲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还是以前说的那句话,母爱很伟大。大家都知道狼和羊天生就是天敌,是不能生活在一起的。而乌云飞失去了四只刚出生的小狼崽,出于母爱,决定照顾流火云。其实,在狼群要吃流火云的时候,乌云飞完全可以不理睬,可它并没有这样做,宁愿自己死也要让流火云逃出去,这位母亲多伟大呀!

这本书讲的是,母狼乌云飞不幸失子,养育了一只偶然发现的小羊,起名叫“流火云‘’。但被狼群发现,在帮助流火云逃跑时,被狼群吃掉。流火云结交了伙伴‘’小黑角”与小黑角共渡难关,历经了千*万苦,加入羊群,流火云成为了群中的英雄羊。在流火云抗击羊群的过程中,由于头羊“麻花角”妒忌心理,把流火云推下了蛤蟆岩,流火云的头永远挂在了神女峰上。

由羊,我想到了人。这不正和人一样吗?我们也要做一个纯洁善良,向往和平的人。虽然是和平年代,但是我们也不能任由*格软弱该需要公平和正义的时候还要和邪恶势力对抗。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相信我们也都会遇到各种挫折·*,误解,嫉妒。但是我们应该用正义的力量来赢得尊重,信赖和友谊。

吃的读后感 篇6

《吃狼奶的羊》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主人公则是一只身体健壮,肌肉饱满的羊——流火云。它从小就是喝着狼的奶长大的,因为自己刚出生,妈妈就不在了。而乌云飞本来是想吃流火云的,可没想到竟然当了羊的妈妈,真是奇怪。不过后来我才知道,乌云飞为了流火云可以付出一切。从此以后,流火云就在狼群中生活了下来,其实;狼群里的狼都不愿意,但是乌云飞是王妃,谁也不敢冒犯她,就勉强把流火云留了下来。好景不长,乌云飞为了保护流火云惨死在狼的脚下。流火云逃出狼群,在羊群中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是最终却以悲剧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第一,还是以前说的那句话,母爱很伟大。大家都知道狼和羊天生就是天敌,是不能生活在一起的。而乌云飞失去了四只刚出生的小狼崽,出于母爱,决定照顾流火云。其实,在狼群要吃流火云的时候,乌云飞完全可以不理睬,可它并没有这样做,宁愿自己死也要让流火云逃出去,这位母亲多伟大呀!

第二,流火云追求正义,公平公正,善良,勇敢的精神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流火云它打破了羊群中那些传统的规矩,比如说母羊生产是不能有任何一只羊陪着,遇到危险时赶紧逃命,不要管其他的羊……凡是只要是它能干的,流火云都会做的,它为羊族创造下了一个个奇迹:打败银背豺,驱赶猎豹,打败大狗熊,这些是那些羊们完成不了的。最后要不是麻花角心存恶意,也不会至流火云于死地。

虽然流火云这只英雄羊结束了生命,但是,大家却将它永远铭记在了心中。所以,在生活中,我们要向流火云学习,面对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公平公正,这样才能做让大家尊敬的人。

吃的读后感 篇7

我看过很多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书还是一本叫做《吃狼奶长大的羊》。

这本书是由沈石溪写的,内容扣人心弦,情节起伏。是写一种动物的。

看完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虽然动物没有那么聪明,但却有灵性,懂得了什么叫知恩图报。

故事中的母狼乌云飞在一次雪崩中自己的失去丈夫和一对自己的双儿女,却把一只叫流火云的羊崽收养了。狼和羊本来是天敌,狼注定吃羊,羊也是一出生就做好被狼吃的命运。可是母狼不仅不顾众狼的反对吧羊崽安全的抚养长大,最后还以性命去保护羊崽,这有哪里比不上那些整天不务正业、自甘堕落、危害社会的人呢?

流火云崽狼群中生存不下去后,离开狼群,拯救下了小黑羊,与它同甘共苦,继而走向羊群。

以为它身上一般是狼的基因,从小生活在狼群,受到狼的影响,所以了解了狼的攻击战术和性格,才不怕狼;它身上一半是羊的天性,因为它是从一只温顺的羊羊胎中出来的,知道怎么和羊生存,就是它这不怕狼、不会在危难的时候抛下自己的同伴,自己逃难;会与羊们同甘共苦,所以也使流火云成为所有羊中拥戴的羊。

可是天公不作美,好景不长年。它们忘了还有一只头羊,头羊看见自己的羊民们这样拥戴流火云,却不听它的指令,让他的威严何在!被嫉妒冲昏头脑的它,做出了尖丧心病狂的事:它吧流火云送进了狼群,只剩下了一颗头颅……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流火云非常勇敢,它拥有一切美好的品质;母狼重情重义,这一切的有点难道还比不上有些人吗?不,比得上!因为个别动物的品质比一些人好,所以动物也是“人”,不要以为这是侮辱了人类,在远古时代,人类也是动物,现在也还是站在生物链顶端的动物,只是比我们口中的动物地位高那么一点点……

吃的读后感 篇8

《吃狼奶的羊》讲了在狼族的头狼金卡黑的妻子乌云飞在一场大山崩里,她失去了四个可爱的小狼,由于食物过多了,乌云飞刚刚生下狼崽没多少天,正处在哺乳期,乳汁分泌非常旺盛,小狼崽死了,但乳汁分泌的生理机制却没有停止,大量新鲜的野猪肉和羊肉塞进肚子里,高蛋白高脂肪高热量高营养,腹部八只乳房腹胀鼓鼓的,因为乳房胀得生疼,乌云飞去抓小山羊的时候被小山羊吸到了狼奶,她的乳房就不那么的疼了。

后来,他把小羊带回来了狼群里并用狼奶把那只小山羊养大,保护他不被其他的食肉动物吃了,后来乌云飞为了保护那只山羊流火云而被一群快要饿死的狼所吃掉,流火云逃到了野山羊的故乡神羊峰,因为羊群里有规定不让半只大的山羊在羊群里为的是不让他们与头羊相争头羊的地位,流火云还从一只老豺手里救了一只与他相同年龄的山羊小黑,他俩一起过了他生命里的第一个冬天,因为流火云知道狼还有一些食肉动物的捕捉手段,他们俩还一起打败了麻花角这只山羊群里的头羊并成为了羊群里的成员,他们还保护了整个羊群,打败了黑熊和白银豺,成了羊群里的英雄羊,在一次与狼群战斗中,原本已经把狼群弄下山时被那只头羊麻花角撞到了狼群中被狼吃掉了可是,羊头却没有动那只头羊成了头羊要找母羊可是一只母羊都不理他。

吃的读后感 篇9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一本让我感受深刻的动物小说。这本书名为《吃狼奶的羊》。这本书的内容与众不同,生动形象地描写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狼文化和羊文化培育出来的英雄羊的传奇故事。

书中最让我喜欢的角色是母狼乌云飞。它意外发现了小羊羔,给小羊羔取名流火云,做了羊妈妈。在狼王发现它喂奶给羊喝时,乌云飞死也要护住小羊羔。那一刻,我流下了眼泪。在乌云飞的坚持下,小羊羔进了狼群。在狼群饥寒交迫之时,饿狼们想吃掉它。在危急之时,乌云飞为了阻挡狼群追捕流火云,被狼群活活撕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那一刻,我再次流下了眼泪。乌云飞对流火云深深的母爱深深地打动了我,它是多么伟大呀!在生活中,每一位母亲都全身心地照顾自己的孩子,含辛茹苦,没有一声抱怨,但是有些孩子却不懂报恩。孟郊曾经说“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没有父母的.付出,哪会有我们的幸福。我们要做点什么来回报复父母。帮父母做家务,给父母捶捶背,跟父母聊聊天……同学们,“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啊,让我们尊重父母、孝顺父母吧!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一幕是流火云在老豺手下救出小黑角的时候。眼看老豺就要吃掉小黑角时,流火云挺身而出,与老豺展开生死搏斗。在搏斗中,流火云勇敢机智,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努力,都失败了。可是,它仍坚持不懈地努力,最后,与小黑角同心协力打败了老豺。同学们,请想想,如果把老豺换成我们要克服的困难,把两只小羊换成自己和朋友。那么,你会怎样面对困难你?是直接逃避,还是在朋友的帮助下,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努力,克服困难,成为真正的赢家呢?如果是我,我会选第二种。因为,逃避永远没有用,必须战胜自我,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在克服困难的过程中,你也许会失去,但你得到的东西比失去的更加珍贵。因为你得到了一次锻炼,一次进步,一份友谊,难道不是吗?

最后,虽然流火云为了羊群而悲惨地死,但是它那向往和平,追求公平,不屈xx的精神永远留在每一个人的心中。

吃的读后感 篇10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吃狼奶的羊》。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生了四只小狼的母狼乌云飞,在一次大雨中失去了它自已的四只小狼,很伤心。在暴饮暴食的发懈后,乌云飞去散心,走到了一个荒芜的地方,在一片草丛中发现了一只小羊羔,但乌云飞不饿,没有吃了这只小羊羔,而是在草丛中睡了一个晚上。当乌云飞想吃掉它的时候,它却吃到了乌云飞的奶,使乌云飞不知怎么,不想吃它了。乌云飞还天天去喂它奶,并且为自己的行为找到了借口,还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做流火云。但是有一天,乌云飞喂流火云的'事情被发现了,头狼金卡黑要让狼群把流火云吃了,但乌云飞是金卡黑的爱妃,它死也是不同意,于是流火云就留在了狼群中。

但是乌云飞还是留心着呢,它怕其它狼会趁着它不注意把流火云吃了。到了冬天,狼群没有吃的,便要吃了流火云。但是在乌云飞的保护下,它逃跑了,乌云飞也因此而死了。在逃跑后,流火云救了一只名叫小黑角的羊,度过了第一个冬天。春天的时候,它们两个去观看爱情擂台,却被麻花角挑战,流火云在快打败了它的时候放了它。从此,流火云和小黑角也有了团体。流火云还多次救了羊群的命,赶走了豹子,打走了大黑熊。

最后一次在和狼群对质的时候,被麻花角撞到了狼群中,让狼群吃了。我觉得麻花角太悲卑鄙了,居然为了头羊的位子,把救了羊群多次的流火害死,幸好后来麻花角得到了报应。而流火云在麻花角挑战时,不应该放了它,以引来杀身之祸。

吃的读后感 篇11

引导语:大家都知道在自然界中,狼和羊是一对冤家,可是你听说吃狼奶长大的羊吗?我带着这个疑问,读完这本书。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一)

这本《吃狼奶的羊》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所著,记述了一只吃狼奶的英雄羊"流火云"的传奇故事。

一只吃狼奶长大的羊,身体中有一半是羊的基因,有一半是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从小受狼文化熏陶,精神世界有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是只英雄羊。

英雄羊纯洁善良,向往和平,不屈淫威,追求公平。它以自己的善良正直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也受到强敌的迫害,同伴的误解和嫉恨。

最终英雄羊流火云虽然以悲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但它追求正义与公平的精神却犹如生命中的一束礼花,划破了寂静的夜空,闪耀着璀璨的光华,让芸芸众生看到新的希望。

读完这本书,不禁让人感到淡淡的悲伤,悲伤流火云为了羊群,被狼杀害,悲伤狼王之妻乌云飞为了流火云能够逃脱狼群而被众狼所食。也会感到可恨,可恨头羊麻花角为了不失去王位和母羊,竟把流火云推下山崖。更会让人感动,感动流火云为了羊群不惜一切引开恶狼。

在这本书中,还有很多关于动物界的知识。比如,狼在捕获大型猎物后,会将肉拼命塞满肚子,带回狼窝后,再把肉块吐出来,与家人一起享用,这的确是一个安全实用的好办法。

《吃狼奶的羊》真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一读。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二)

这个暑假,我读了沈石溪作品--吃狼奶的羊,看过之后有很多感想,下面我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下这本书和想法。

这本书讲的是,母狼乌云飞不幸失子,养育了一只偶然发现的小羊,起名叫"流火云".但被狼群发现,在帮助流火云逃跑时,被狼群吃掉。流火云结交了伙伴"小黑角",与小黑角共度难关,历经千辛万苦加入了羊群,流火云成为了群中的英雄羊。在流火云抗击狼群的过程中,由于头羊"麻花角"度嫉妒心理,把流火云推下了蛤蟆岩,流火云的头永远挂在了神羊峰上。

一只吃狼奶长大的羊,身体中有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有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是一只英雄羊。

这只英雄羊纯洁善良,向往和平,不屈淫威,追求公平。它以自己的善良正义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也遭到过强敌的迫害,受到过同类的误解和嫉恨。

最终英雄羊虽然以悲剧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但它追求正义和公平的精神犹如生命中的一束礼花,划破宁静的黑夜,闪耀璀璨的光华,让芸芸众生看到了新的希望。

由羊,我想到了人。这不正和人一样吗?我们也要做一个纯洁善良,向往和平的人。虽然是和平年代,但是我们也不能任由性格软弱,该需要正义公平的时候还是要和邪恶势力对矿。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相信我们也都会遇到各种挫折,迫害、误解、嫉妒。但是我们应该用正义的力量来赢得尊重,信赖和友谊。

虽然结局比较悲壮,流火云以悲剧的形式结束了生命。但是我们的人生不一样,我们要用有限的生命去做不让自己后悔的有意义的事情。如果大家都可以做到,世界会多么美好。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三)

这个暑假,我在家认真的品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吃狼奶的羊》。

这本书大概说的是:一只叫流火云的小羊,从小时候起几乎就都生活在狼群里,它是狼群里的王妃乌云飞带回来的。一开始,狼群里的其他狼个个都想吓它、吃它,直到后来,它长大了,才在王妃的带领下逃离了狼群。它离开之后,变成了一只流浪羊,在流浪的过程中,它交了一个朋友,一只叫小黑角的年轻公羊,后来它们加入了一个羊群。在羊群中,它做了好多好事,都是在母羊快生产的时候,它打败了来偷袭的金钱豹、黑熊等野兽,但是它还是被狼给吃了,但它死的很光荣。直到后来不知是谁,把它的头放在了神羊峰上,很多母羊都经常来此祭拜。

读完这本书,我感触颇深,觉得现实社会中要多有像这本书中的主人公的人就好了,它不顾安危,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别人的安全。但现在也不迟啊,让我们每个人从现在起都有颗善良的心,不要有坏的思想,那我们的这个社会大家庭就真是一个和谐而稳定的大家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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