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小学生读后感 初中读后感 高中读后感 四大名著读后感 中外名著读后感 读后感600字 读后感800字 读后感1000字
你的位置: 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纸条上的流年读后感 > 地图 > 纸条上的流年读后感

纸条上的流年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1-16 来源:互联网

刀锋上的圣人:范蠡的算盘读后感(3)篇。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刀锋上的圣人:范蠡的算盘读后感(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刀锋上的圣人:范蠡的算盘读后感 第(1)篇

最早知道范蠡应该是高中,第一印象是这个人拥有大智慧,能够功成名就而急流勇退。毕竟金杯共汝饮,白刃不相饶的典故已是不胜枚举。能够当机立断的拒绝眼前巨大诱惑也是鲜有几人。狡兔死走狗烹,过河拆桥是巩固帝业的惯用手法,也是帝王权术常用伎俩。但是在那样的年代能够明白的人多,能够拒绝的人少。这就好像你说的我都懂,但是臣妾做不到啊。直到后来读书多了,才对范蠡多一分了解顺带被圈粉了,甚至连网名也改成了他[呲牙]n在春秋时代,士农工商等级歧视严重,商人位列末端,能够大开大合的由仕入贾,需要的不仅仅是魄力还要拥有超脱的眼光,曾有人评价古代人物更像从现代穿越去的角色,鬼谷子,王莽,在我看来范蠡绝对是不可忽视的一个,作为由仕入贾千古第一人,又能够行商至圣更是我等难以企及的境界。放在如今世界也是拨动风云的巨擘之手。作者说范蠡逐渐被大众所认可,其实在我看来是因为商人的社会地位骤然提高,人们以财富实力论英雄造成的,而且作为商界三圣,南阳五圣之一,曾拥四大美人之一在怀,官至权倾朝野,富至足可敌国。拥有无上智谋,又胸怀天下。这样的人不火能行吗?[色]我绝对是范蠡的死忠粉哈哈n接下来评价一下此书,其一,他不是严谨的史书,甚至可以说不是一本专业的人物传记。如果想通过此书学习历史知识怕是收获不多,不论是历史年份,人物名字,事情梗概,都略显模糊,甚至部分章节存在着关公战秦琼。其二,作者的文笔和描写手法都不全是大家之作,也许一些“高水准”的读者会吹毛求疵,一脸嫌弃的模样。其三,是作者之神秘,度娘竟然没有记录,本人有一个习惯读完书后总想查查作者其他作品。结果over。好了,实在贬低不下去了[偷笑],主要我非常喜欢作者的写作风格,也非常喜欢范蠡这个历史人物,尽管在大多数人看来此书不是上乘之作,但是作者在里面写出了自己的想法,还大量加入了心理的描写,时而写法灵动,时而语句诙谐,颇有几分当年明月老师的风采,读起来轻松惬意非常适合闲暇时阅读。因为想读此书多次放弃了追剧的念头,不得不说作者的文字深得我心。最令我惊喜的就是作者有意无意的向读者推送的思想,这些带走哲学意味的箴言,每一句我都深表认同。当读到最后时,我尽然觉得我会和读者成为朋友,所以不论我看了多少其他读者的负面评论,咒骂。我依然认为这本书真的是值得读下去。他述说的道理,简单而又复杂,深入浅出。像是友人娓娓道来,又像是自言自语的体己话。大赞五星好评n

刀锋上的圣人:范蠡的算盘读后感 第(2)篇

越来越喜欢读历史人物的传记,以前喜欢看评论,看对他们的褒贬定义,现在更多是愿意将他们放在时代和特定的环境中去审视,这样才能理解他们的所作所为,所谓的以史为鉴不是从评论中强行灌输好与坏,对与错,而是形成自己对着世界,社会的理解,那有什么绝对的成败对错。范蠡就是一例,他是助勾践雪耻的军事家,政治家,他是抱得美人归的潇洒才子,他亦是玩转经济的鸱夷子皮,陶朱公,中原首富。他成就了勾践和自己的霸业,结交了文种这样的生死之至交,拜得了计然这样博学而潇洒的良师,赢得了西施这样美人的一世追随,是他用自己的智慧和人生哲学活出了独一无二的精彩,这一份拿捏得当的胸怀是我们应当称赞的。作者喜爱范蠡,相信了解过他故事的读者也会像我一样喜爱范蠡吧,不是因为他的雄图霸业和丰功伟绩,而是那一份无人可及的坦荡与潇洒。都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人就是江湖,谁人可以独活于室外,然而拿捏得当,随心所欲的驾驭自己的生活确是可以逐渐学习和修炼的智慧。

刀锋上的圣人:范蠡的算盘读后感 第(3)篇

范蠡,一个以自我价值实现为中心的超级谋略家。在他的价值观里,君臣之礼不是羁绊,知音之命不是牵挂,那是因为我对你的好,你无法全部领会。勾践不能容我,我心知肚明,我走;文种不听我劝,我无能为力,我悲;范尚不遵我策,我无力回天,我伤。但我该做的,我能做的,我的担子,我的胸怀我都一一承受,决不食言。世间最寂寞,莫过于无敌;比无敌更寂寞,则是无法满足自己。他这一生,经历了疯疯癫癫、韬光养晦、一战成名、兵败如山、惹辱负重、卷土重来、名满天下、急流勇退、白手起家、富甲天下、孤寂而终。他的谋略,注重攻心,治国理政,领兵杀敌,失人心者失天下,得人心者得天下;经商济世,富甲天下,知人心者财聚,贪钱财者人心散。一切都是血淋淋的历史,每一个事件上都带着血,走错一步就万劫不复,而范蠡却尽己所能,待天定变数,用他的话说:运气还在。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小编推荐

卑鄙的圣人曹操读后感


篇一:卑鄙的圣人曹操读后感

卑鄙的圣人曹操读后感

卑鄙的圣人曹操读后感(一)

古人尤注重名节,常流行说这样一句话,功过自有后人评说。后人观点虽不尽然相同,但是多在有案可稽的基础上尊重和还原了部分的历史事实。百家讲坛无疑在通俗的普及历史方面提供了一个好的平台,同时,来自民间的各博学草根作家也用其戏谑的手法和独到的见解来剖析历史和在历史舞台上粉墨登场的人物,比如有《明代那些事儿》以及《卑鄙的圣人曹操》等等…

历史上对曹操的评价向来褒贬不一,同时代的许劭曾评价曹操是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卑鄙的圣人曹操》一书主要从以下两点剖析青年时期曹操如何成长为后来的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

一、家世

曹操是个不折不扣的官二代。其父是大宦官曹腾的养子,二叔曹炽官拜长水营司马,四叔曹鼎后因宋后的姻亲关系荣升郎中,兼任尚书。曹操虽非名门之后,但作为官宦世家,从小耳濡目染父亲以及族叔在官场中行事办法,自然政治见解早熟,异于坊间的草莽英雄。

同样,家世条件为曹操提供了良好的教育。不说博古通今,最起码四书五经、孙子兵法等的研读,为幼年时期的曹操奠定了厚实的文化素养和军事教育基础。曹操的才情,由《登高赋》可见一斑。

自古都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更何况曹操生在这样一个权贵的官宦世家呢,在其父亲曹嵩的引荐打点之下,曹操获得了他仕途上的第一个职位:洛阳北部尉。这种便利的入仕途径是一般人难以企及的。

背靠大树好乘凉,入仕后的曹操虽然最初当的是洛阳北部尉这样一个小职务,但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一身正义凛然,却因打死权贵闯下大祸,幸亏父亲曹嵩买通朝廷上下才瞒天过海。后曹操屡教不改,又上表圣上,弹劾大宦官曹节的亲信,其诏书被曹节私自扣留,若是其他小官,必定遭曹节报复,死无全尸。又是曹父上下打点,才保曹操一命,仅做将曹操逐出洛阳放任外官的处理,所以曹操那时如高呼一声我爸是李刚是绝对不为过的。处入仕途刚正不阿的曹操,因为这样的家庭背景,并没有因为其与汉末昏聩的官场习气不相容而吃太大的亏。相反,通过这样的历练,曹操更深刻的洞悉了官场的周旋之道。

二、三人行,必有我师

曹操不是生来能文能武能征善战的,在他成长的路上遇到了很多对他有重要帮助的人,其中有能助他成就霸业的能臣,也有最终分崩离析的挚友。

袁绍、袁术是曹操最初结识的名门之后。通过袁绍又认识了许攸、楼圭、王儁三人。这三人均是汉代功勋显著的元老桥玄的闭门弟子。桥玄出现的意义不仅是对天资聪颖的曹操政治启蒙的作用,而且在曹家因为宋后案受牵连,曹操被罢官在家的时候,一份奏折向圣上推荐了曹操,这才给了曹操机会镇压黄巾起义,因功荣升济南相。同时,桥玄也向曹操引荐了鲍信、蔡邕等人…

在家乡谯县,曹操除了有曹仁等堂兄弟外,更结识了夏侯淳、夏侯渊等夏家兄弟。在曹操因为卞氏姐弟失手杀死恒家管家后,又恰逢举孝廉之际,夏侯淳主动让其弟夏侯渊代替曹操投案自首坐牢。

从这些幼年时的玩伴,成年后的挚友身上,曹操学到了很多他不曾涉足过的事情,在他的头脑里未必能形体系规模的治世之道,但是他已经依稀看到了自己将要走的道路的雏形。

曹操自小天资聪颖,为人大胆,思虑周全,做事谨慎,更继承了其父的练达机敏和坚忍。环境孕育性格,性格决定命运。曹操最终成为一代枭雄,有时代大背景条件下的必然性,但就其成长过程中的影响因素来说,家世和朋友这两个重要因素,就像左臂右膀一样保护和支持着他,如果没有官二代的背景,没有朋友的相助,曹操或许也能苟活于乱世,却未必有机会和能力成为后来之乱世枭雄和治世能臣!

《卑鄙的圣人曹操》一书通俗易懂的阐述了曹操幼年和青年时期发生的事情、自身的际遇、家庭的变故、政权的动荡和民生的维艰,以及曹操作为一个衣食无忧的官二代能够最终切身感受到民间疾苦的这样一个过程。尽信书不如无书,这类野史未必真契合了历史人物的真实面貌,不过也能帮助从一定程度上了解曹操其人其事,可惜的是《卑鄙的圣人曹操》只写到曹操二次出仕之前,留有一个未完待续的尾巴!

卑鄙的圣人曹操读后感(二):有些事会改变人生

说起曹操,无疑让人一提到他就想到了奸诈狡猾四个字。他真的是这样的卑鄙小人吗?但是《卑鄙的圣人——曹操》这本书却做出了不同的解释。作者认为曹操更是个心怀天下的圣人。曹操到底是怎样的人呢?我有了新发现。

我觉得,曹操本应是个好人,就如《三字经》里所说的:人之初、性本善。少年时的曹操,是个机灵、善良的孩子。他尤其擅长兵法,把对《孙子兵法》中的一些理解写的头头是道。对兵者,诡道也这句话理解的通透无比。连前朝元老桥玄老人家都连声称妙。他的出生是宦官世家,从小看着自己的亲戚干尽坏事,遭人唾弃,父亲曹嵩,可以为了权利,花上一亿元买官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司空,声名狼藉。但是曹操个性耿直,小小年纪不怕自己受牵连帮助太学的何颙逃过兵将们的追捕。

青年时的曹操,有了自己的理想与愿望。他广交朋友,与鲍氏兄弟、袁绍等人谈天说地,无话不聊,像兄弟一样。他想造福一方黎明百姓,不受贪官污吏的压榨,执法严格刚上任没多久就棒打朝廷高管的亲戚,结果被罢了官。也使用了一些小小的计策,得来了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评价。

中年被罢官的曹操,心灰意冷,看尽世间冷暖。一气之下回了乡下,决心永不从政。但是皇帝的一句话却让他的心死灰复燃。皇帝点名要他当典军校尉。却在那时候,他的野心膨胀了,他不想当治世之能臣了,他在乡下住的那几年里,广纳贤士,招揽人才,组织军队。斗倒了董卓,这下,所有人都对曹操俯首称臣了,人人都臣服于曹操的脚下。曹操稳问鼎三公,当上了权倾朝野的司空。但曹操的志向并不只是这样,他要称霸天下!扫平了袁家,荡平了青海,统一了北方。就在那时,曹操勾心斗角借刀杀了孔家子孙——孔融;斩了比他聪明的一代名士杨修;毒死了死心踏地跟着他的荀彧……当他做完这些见不得人的事时,却发现刘备、孙权在他不经意之间,实力突飞猛进,掌握了江山版图的半边天,成了他的心头大患。我认为曹操就是在这时候变成了倍遭骂名的奸诈之辈,成为了人人皆知的卑鄙小人。

晚年的曹操自封丞相,除了在赤壁大战时狼狈得差点死掉,其他时候都过足了皇帝瘾,锦衣玉食,政治上有了大群谋士为他出谋划策,接班的是文武双全的孩子——曹丕,过得好逍遥自在,倒也死的明明白白,开开心心。

人生在世,本就会有许多变数,有些事会改变人生。受到各种方面的影响,人总是在成长并不断变化着。就像曹操,他从一个光明磊落的少年变成了一个遭千万人唾弃的无耻之徒,经历了风风雨雨。我想人总是会变的,但我们不能像曹操那样往坏的方向变化,要时时刻刻审视自己,纠正自己的错误,这样才会成为一个成功的人。也许作者就是在暗示着这个道理吧!

这本书让我看清了曹操的面目,他真不愧为卑鄙的圣人啊!

卑鄙的圣人曹操读后感(三)

时间往往是最容易改变人的东西,曾经看见书内的汉字就象一群蚂蚁似的枯燥乏味,很难吸引我的注意力,随着时间的改变,人生阅历的增加,我慢慢的爱上了书籍,而它现在也成了我精神上富有的财富之一,的确小时候的知识来自于学校老师的教导及父母的培育,而当你长大成人时,你想获取更多的知识,想让自己变得有丰富的内涵,书却成了你不可缺少的朋友.我们别忽视这些朋友它能成为我们步入成功的向导,而更重要的是,这些财富是无人可以盗取,更也无存在保质期的现象。

一代乱世,出一群枭雄。有人为乱世而生存,也有人为生的乱世而痛不欲生,有人认为命是人为而定,也有人认为命是上天注定,不管你觉得命是如何,一切是有关自己的看待,世事一切皆有可能。

从暑假我就开始购买了《卑鄙的圣人——曹操》这本书,主要描写了曹操的一生事迹,此书直到寒假为止也只出了八册,几乎已写到了曹操的晚年阶段。 曹操——政治家,文学家,军事家等,在《三国》里我钦佩的人物。也许在众人眼力,他属于一个坏人,但要雄霸天下的人,就得需要这样的霸气与魄力,正如云人要先有上进心,再有下贱心这是成大器之人所需的手腕。不要只看他对人的坏与好,但他却是个喜欢忠仪人士,他爱人才,如果一个不能善用人才的人又如何来雄霸天下!一个人可以坏,但不要虚伪,即使一个坏也要坏的磊落。

鲁迅曾就关于曹操的记载而说因为曹魏运短,歌功颂德的少了,而作史的又大半是后朝之人,口诛笔伐的多了,所以我们看到的戏台上那面目可憎的曹操并不是真正的曹操。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短歌行》中的这句诗可以说,是曹操对人才观最重要的体现。曹操身为一个领导者,对人才更是极端的渴望。首先,曹操是爱才的,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成大事的人才。惟才是举,是曹操既出于他爱才的天性,更出于三分天下形势所逼,三分天下,得人才者居之。其次,曹操尊重人才,不苟求,不求全责备,这是他吸引人才、使用人才的一种气度和自信。如果没有这种思想,曹操怎么能从一个逃难京官,从手下不过几个亲随,足下不曾有寸土,臼手起家做到扫灭群雄拥有北方天下?而他手下的谋臣猛将大多是敌人营中的人,或因某种机遇集合到曹操麾下,如程昱、许褚;或冲着他雄才大略,能治乱定天下的名声而来,如郭嘉、荀彧;或神往他轰轰烈烈,言必行战必克的实绩而来,如满宠、董昭;或被曹操击破营垒俘虏而来,如张辽、张郃;或从行伍之中提拨上来,如于禁、乐进。试想曹操如果没有足够的人格魁力和博大的胸襟气度,怎么能够做到?因为爱才,才会不顾众人的反对,放走了关羽;因为爱才,又不顾杀子之仇,重用张绣,而愧对丁氏;又因为爱才,面对病魔缠身的郭嘉,能自贬身份,亲自照顾着他。

无论世人对他的评价如何,但他依然是我所欣赏的人士之一,人无完美存在,我们从出生,来到这个世界就朝着完美的方向去寻觅,尽自己的有身之年能把自己变的更完美些。而时间也给我证实了一些,一个人活着,始终要有不断学习的精神存在。只有在学习中我们才能不断的去开拓新的事物,而书是我们学习的最基础条件之一,也是最有实力挖掘知识潜能的源泉。

世间的每一种付出并不一定就有收获,而每一个努力的人也并不一定就能成功,有些东西是需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的,但我们一定还怀着一颗积极而又平和的心灵,虽然不能成为强者,但也决不去担当愚者的角色。人生的成长总是用容颜去换取你的阅历。 受了伤害能磨练我的心志,受了欺骗能增长我的见识,教会了我自立的本领,受了批评能助长我的智慧。不要害怕,要学会去拥有,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将使我的生活更具活力;拥有一个清醒的头脑将使我的人生更具理智;拥有一群朋友将使我的生活更具快乐;拥有一颗爱心将使我的生活更具和谐。 太阳——那是颗灼热的恒星,正因为它的热能给予了地球生机,给予了人类生命的阳光,.月亮——它有阴晴圆缺,这让人类有了期盼,总向往着能团团圆圆。太阳、月亮它们是个体,但因为它们的付出给予了人类阳光与期盼,同样我们人类生活在这世界上,别只顾于别人的给予而不懂得付出,人类最大的优点就在于他会懂得感恩、宽容、豁达……让我们一起来灼热自己的人生吧,每个人的人生都是独一无二的,但只要充满阳光、充满色彩就是漂亮的人生了。

其实不论处在哪里的你,只要你活出自己的精彩;活出自己的价值;活出自己的幸福;活出自己的开朗。有这样一个你的存在,相信无论你在哪里都会给周围的人群带来阳光,而我也坚信有这样一位阳光的老师,他的身边围绕着也将会是一群阳光可爱的小天使们。

篇二:《卑鄙的圣人曹操》读后感

《卑鄙的圣人曹操》读后感

古人尤注重名节,常流行说这样一句话,功过自有后人评说。后人观点虽不尽然相同,但是多在有案可稽的基础上尊重和还原了部分的历史事实。百家讲坛无疑在通俗的普及历史方面提供了一个好的平台,同时,来自民间的各博学草根作家也用其戏谑的手法和独到的见解来剖析历史和在历史舞台上粉墨登场的人物,比如有《明代那些事儿》以及《卑鄙的圣人曹操》等等…

历史上对曹操的评价向来褒贬不一,同时代的许劭曾评价曹操是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卑鄙的圣人曹操》一书主要从以下两点剖析青年时期曹操如何成长为后来的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

一、家世

曹操是个不折不扣的官二代。其父是大宦官曹腾的养子,二叔曹炽官拜长水营司马,四叔曹鼎后因宋后的姻亲关系荣升郎中,兼任尚书。曹操虽非名门之后,但作为官宦世家,从小耳濡目染父亲以及族叔在官场中行事办法,自然政治见解早熟,异于坊间的草莽英雄。

同样,家世条件为曹操提供了良好的教育。不说博古通今,最起码四书五经、孙子兵法等的研读,为幼年时期的曹操奠定了厚实的文化素养和军事教育基础。曹操的才情,由《登高赋》可见一斑。

自古都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更何况曹操生在这样一个权贵的官宦世家呢,在其父亲曹嵩的引荐打点之下,曹操获得了他仕途上的第一个职位:洛阳北部尉。这种便利的入仕途径是一般人难以企及的。

背靠大树好乘凉,入仕后的曹操虽然最初当的是洛阳北部尉这样一个小职务,但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一身正义凛然,却因打死权贵闯下大祸,幸亏父亲曹嵩买通朝廷上下才瞒天过海。后曹操屡教不改,又上表圣上,弹劾大宦官曹节的亲信,其诏书被曹节私自扣留,若是其他小官,必定遭曹节报复,死无全尸。又是曹父上下打点,才保曹操一命,仅做将曹操逐出洛阳放任外官的处理,所以曹操那时如高呼一声我爸是李刚是绝对不为过的。处入仕途刚正不阿的曹操,因为这样的家庭背景,并没有因为其与汉末昏聩的官场习气不相容而吃太大的亏。相反,通过这样的历练,曹操更深刻的洞悉了官场的周旋之道。

二、三人行,必有我师

曹操不是生来能文能武能征善战的,在他成长的路上遇到了很多对他有重要帮助的人,其中有能助他成就霸业的能臣,也有最终分崩离析的挚友。

袁绍、袁术是曹操最初结识的名门之后。通过袁绍又认识了许攸、楼圭、王儁三人。这三人均是汉代功勋显著的元老桥玄的闭门弟子。桥玄出现的意义不仅是对天资聪颖的曹操政治启蒙的作用,而且在曹家因为宋后案受牵连,曹操被罢官在家的时候,一份奏折向圣上推荐了曹操,这才给了曹操机会镇压黄巾起义,因功荣升济南相。同时,桥玄也向曹操引荐了鲍信、蔡邕等人…

在家乡谯县,曹操除了有曹仁等堂兄弟外,更结识了夏侯淳、夏侯渊等夏家兄弟。在曹操因为卞氏姐弟失手杀死恒家管家后,又恰逢举孝廉之际,夏侯淳主动让其弟夏侯渊代替曹操投案自首坐牢。

从这些幼年时的玩伴,成年后的挚友身上,曹操学到了很多他不曾涉足过的事情,在他的头脑里未必能形体系规模的治世之道,但是他已经依稀看到了自己将要走的道路的雏形。

曹操自小天资聪颖,为人大胆,思虑周全,做事谨慎,更继承了其父的练达机敏和坚忍。环境孕育性格,性格决定命运。曹操最终成为一代枭雄,有时代大背景条件下的必然性,但就其成长过程中的影响因素来说,家世和朋友这两个重要因素,就像左臂右膀一样保护和支持着他,如果没有官二代的背景,没有朋友的相助,曹操或许也能苟活于乱世,却未必有机会和能力成为后来之乱世枭雄和治世能臣!

篇三:卑鄙的圣人曹操读后感

卑鄙的圣人曹操读后感(一) 古人尤注重名节,常流行说这样一句话,功过自有后人评说。后人观点虽不尽然相同,但是多在有案可稽的基础上尊重和还原了部分的历史事实。百家讲坛无疑在通俗的普及历史方面提供了一个好的平台,同时,来自民间的各博学草根作家也用其戏谑的手法和独到的见解来剖析历史和在历史舞台上粉墨登场的人物,比如有《明代那些事儿》以及《卑鄙的圣人曹操》等等… 历史上对曹操的评价向来褒贬不一,同时代的许劭曾评价曹操是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卑鄙的圣人曹操》一书主要从以下两点剖析青年时期曹操如何成长为后来的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 一、家世 曹操是个不折不扣的官二代。其父是大宦官曹腾的养子,二叔曹炽官拜长水营司马,四叔曹鼎后因宋后的姻亲关系荣升郎中,兼任尚书。曹操虽非名门之后,但作为官宦世家,从小耳濡目染父亲以及族叔在官场中行事办法,自然政治见解早熟,异于坊间的草莽英雄。 同样,家世条件为曹操提供了良好的教育。不说博古通今,最起码四书五经、孙子兵法等的研读,为幼年时期的曹操奠定了厚实的文化素养和军事教育基础。曹操的才情,由《登高赋》可见一斑。 自古都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更何况曹操生在这样一个权贵的官宦世家呢,在其父亲曹嵩的引荐打点之下,曹操获得了他仕途上的第一个职位:洛阳北部尉。这种便利的入仕途径是一般人难以企及的。 背靠大树好乘凉,入仕后的曹操虽然最初当的是洛阳北部尉这样一个小职务,但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一身正义凛然,却因打死权贵闯下大祸,幸亏父亲曹嵩买通朝廷上下才瞒天过海。后曹操屡教不改,又上表圣上,弹劾大宦官曹节的亲信,其诏书被曹节私自扣留,若是其他小官,必定遭曹节报复,死无全尸。又是曹父上下打点,才保曹操一命,仅做将曹操逐出洛阳放任外官的处理,所以曹操那时如高呼一声我爸是李刚是绝对不为过的。处入仕途刚正不阿的曹操,因为这样的家庭背景,并没有因为其与汉末昏聩的官场习气不相容而吃太大的亏。相反,通过这样的历练,曹操更深刻的洞悉了官场的周旋之道。 二、三人行,必有我师 曹操不是生来能文能武能征善战的,在他成长的路上遇到了很多对他有重要帮助的人,其中有能助他成就霸业的能臣,也有最终分崩离析的挚友。 袁绍、袁术是曹操最初结识的名门之后。通过袁绍又认识了许攸、楼圭、王儁三人。这三人均是汉代功勋显著的元老桥玄的闭门弟子。桥玄出现的意义不仅是对天资聪颖的曹操政治启蒙的作用,而且在曹家因为宋后案受牵连,曹操被罢官在家的时候,一份奏折向圣上推荐了曹操,这才给了曹操机会镇压黄巾起义,因功荣升济南相。同时,桥玄也向曹操引荐了鲍信、蔡邕等人… 在家乡谯县,曹操除了有曹仁等堂兄弟外,更结识了夏侯淳、夏侯渊等夏家兄弟。在曹操因为卞氏姐弟失手杀死

恒家管家后,又恰逢举孝廉之际,夏侯淳主动让其弟夏侯渊代替曹操投案自首坐牢。 从这些幼年时的玩伴,成年后的挚友身上,曹操学到了很多他不曾涉足过的事情,在他的头

脑里未必能形体系规模的治世之道,但是他已经依稀看到了自己将要走的道路的雏形。 曹操自小天资聪颖,为人大胆,思虑周全,做事谨慎,更继承了其父的练达机敏和坚忍。环境孕育性格,性格决定命运。曹操最终成为一代枭雄,有时代大背景条件下的必然性,但就其成长过程中的影响因素来说,家世和朋友这两个重要因素,就像左臂右膀一样保护和支持着他,如果没有官二代的背景,没有朋友的相助,曹操或许也能苟活于乱世,却未必有机会和能力成为后来之乱世枭雄和治世能臣! 《卑鄙的圣人曹操》一书通俗易懂的阐述了曹操幼年和青年时期发生的事情、自身的际遇、家庭的变故、政权的动荡和民生的维艰,以及曹操作为一个衣食无忧的官二代能够最终切身感受到民间疾苦的这样一个过程。尽信书不如无书,这类野史未必真契合了历史人物的真实面貌,不过也能帮助从一定程度上了解曹操其人其事,可惜的是《卑鄙的圣人曹操》只写到曹操二次出仕之前,留有一个未完待续的尾巴! 卑鄙的圣人曹操读后感(二):有些事会改变人生 说起曹操,无疑让

人一提到他就想到了奸诈狡猾四个字。他真的是这样的卑鄙小人吗?但是《卑鄙的圣人——曹操》这本书却做出了不同的解释。作者认为曹操更是个心怀天下的圣人。曹操到底是怎样的人呢?我有了新发现。 我觉得,曹操本应是个好人,就如《三字经》里所说的:人之初、性本善。少年时的曹操,是个机灵、善良的孩子。他尤其擅长兵法,把对《孙子兵法》中的一些理解写的头头是道。对兵者,诡道也这句话理解的通透无比。连前朝元老桥玄老人家都连声称妙。他的出生是宦官世家,从小看着自己的亲戚干尽坏事,遭人唾弃,父亲曹嵩,可以为了权利,花上一亿元买官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司空,声名狼藉。但是曹操个性耿直,小小年纪不怕自己受牵连帮助太学的何颙逃过兵将们的追捕。 青年时的曹操,有了自己的理想与愿望。他广交朋友,与鲍氏兄弟、袁绍等人谈天说地,无话不聊,像兄弟一样。他想造福一方黎明百姓,不受贪官污吏的压榨,执法严格刚上任没多久就棒打朝廷高管的亲戚,结果被罢了官。也使用了一些小小的计策,得来了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评价。 中年被罢官的曹操,心灰意冷,看尽世间冷暖。一气之下回了乡下,决心永不从政。但是皇帝的一句话却让他的心死灰复燃。皇帝点名要他当典军校尉。却在那时候,他的野心膨胀了,他不想当治世之能臣了,他在乡下住的那几年里,广纳贤士,招揽人才,组织军队。斗倒了董卓,这下,所有人都对曹操俯首称臣了,人人都臣服于曹操的脚下。曹操稳问鼎三公,当上了权倾朝野的司空。但曹操的志向并不只是这样,他要称霸天下!扫平了袁家,荡平了青海,统一了北方。就在那时,()曹操勾心斗角借刀杀了孔家子孙——孔融;斩了比他聪明的一代名士杨修;毒死了死心踏地跟着他的荀彧……当他做完这些见不得人的事时,却发现刘备、孙权在他不经意之间,实力突飞猛进,掌握了江山版图的半边天,成了他的心头大患。我认为曹操就是在这时候变成了倍遭骂名的奸诈之辈,成为了人人皆知的卑鄙小人。 晚年的曹操自封丞相,除了在赤壁大战时狼狈得差点死掉,其他时候都过足了皇帝瘾,锦衣玉食,政治上有了大群谋士为他出谋划策,接班的是文武双全的孩子——曹丕,过得好逍遥自在,倒也死的明明白白,开开心心。 人生在世,本就会有许多变数,有些事会改变人生。受到各种方面的影响,人总是在成长并不断变化着。就像曹操,他从一个光明磊落的少年变成了一个遭千万人唾弃的无耻之徒,经历了风风雨雨。我想人总是会变的,但我们不能像曹操那样往坏的方向变化,要时时刻刻审视自己,纠正自己的错误,这样才会成为一个成功的人。也许作者就是在暗示着这个道理吧! 这本书让

我看清了曹操的面目,他真不愧为卑鄙的圣人啊! 卑鄙的圣人曹操读后感(三) 时间往往是最容易改变人的东西,曾经看见书内的汉字就象一群蚂蚁似的枯燥乏味,很难吸引我的注意力,随着时间的改变,人生阅历的增加,我慢慢的爱上了书籍,而它现在也成了我精神上富有的财富之一,的确小时候的知识来自于学校老师的教导及父母的培育,而当你长大成人时,你想获取更多的知识,想让自己变得有丰富的内涵,书却成了你不可缺少的朋友.我们别忽视这些朋友它能成为我们步入成功的向导,而更重要的是,这些财富是无人可以盗取,更也无存在保质期的现象。 一代乱世,出一群枭雄。有人为乱世而生存,也有人为生的乱世而痛不欲生,有人认为命是人为而定,也有人认为命是上天注定,不管你觉得命是如何,一切是有关自己的看待,世事一切皆有可能。 从暑假我就开始购买了《卑鄙的圣人——曹操》这本书,主要描写了曹操的一生事迹,此书直到寒假为止也只出了八册,几乎已写到了曹操的晚年阶段。 曹操——政治家,文学家,军事家等,在《三国》里我钦佩的人物。也许在众人眼力,他属于一个坏人,但要雄霸天下的人,就得需要这样的霸气与魄力,正如云人要先有上进心,再有下贱心这是成大器之人所需的手腕。不要只看他对人的坏与好,但他却是个喜欢忠仪人士,他爱人才,如果一个不能善用人才的人又如何来雄霸天下!一个人可以坏,但不要虚伪,即使一个坏也要坏的磊落。 鲁迅曾就关于曹操的记载而说因为曹魏运短,歌功颂德的少了,而作史的又大半是后朝之人,口诛笔伐的多了,所以我们看到的戏台上那面目可憎的曹操并不是真正的曹操。 青青子衿,悠

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短歌行》中的这句诗可以说,是曹操对人才观最重要的体现。曹操身为一个领导者,对人才更是极端的渴望。首先,曹操是爱才的,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成大事的人才。惟才是举,是曹操既出于他爱才的天性,更出于三分天下形势所逼,三分天下,得人才者居之。其次,曹操尊重人才,不苟求,不求全责备,这是他吸引人才、使用人才的一种气度和自信。如果没有这种思想,曹操怎么能从一个逃难京官,从手下不过几个亲随,足下不曾有寸土,臼手起家做到扫灭群雄拥有北方天下?而他手下的谋臣猛将大多是敌人营中的人,或因某种机遇集合到曹操麾下,如程昱、许褚;或冲着他雄才大略,能治乱定天下的名声而来,如郭嘉、荀彧;或神往他轰轰烈烈,言必行战必克的实绩而来,如满宠、董昭;或被曹操击破营垒俘虏而来,如张辽、张郃;或从行伍之中提拨上来,如于禁、乐进。试想曹操如果没有足够的人格魁力和博大的胸襟气度,怎么能够做到?因为爱才,才会不顾众人的反对,放走了关羽;因为爱才,又不顾杀子之仇,重用张绣,而愧对丁氏;又因为爱才,面对病魔缠身的郭嘉,能自贬身份,亲自照顾着他。 无论世人对他的评价如何,但他依然是我所欣赏的人士之一,人无完美存在,我们从出生,来到这个世界就朝着完美的方向去寻觅,尽自己的有身之年能把自己变的更完美些。而时间也给我证实了一些,一个人活着,始终要有不断学习的精神存在。只有在学习中我们才能不断的去开拓新的事物,而书是我们学习的最基础条件之一,也是最有实力挖掘知识潜能的源泉。 世间的每一种付出并不一定就有收获,而每一个努力的人也并不一定就能成功,有些东西是需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的,但我们一定还怀着一颗积极而又平和的心灵,虽然不能成为强者,但也决不去担当愚者的角色。人生的成长总是用容颜去换取你的阅历。 受了伤害能磨练我的心志,受了欺骗能增长我的见识,教会了我自立的本领,受了批评能助长我的智慧。不要害怕,要学会去拥有,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将使我的生活更具活力;拥有一个清醒的头脑将使我的人生更具理智;拥有一群朋友将使我的生活更具快乐;拥有一颗爱心将使我的生活更具和谐。 太阳——那是颗灼热的恒星,正因为它的热能给予了地球生机,给予了人类生命的阳光,.月亮——它有阴晴圆缺,这让人类有了期盼,总向往着能团团圆圆。太阳、月亮它们是个体,但因为它们的付出给予了人类阳光与期盼,同样我们人类生活在这世界上,别只顾于别人的给予而不懂得付出,人类最大的优点就在于他会懂得感恩、宽容、豁达……让我们一起来灼热自己的人生吧,每个人的人生都是独一无二的,但只要充满阳光、充满色彩就是漂亮的人生了。 其实不论处在哪里的你,只要你活出自己的精彩;活出自己的价值;活出自己的幸福;活出自己的开朗。有这样一个你的存在,相信无论你在哪里都会给周围的人群带来阳光,而我也坚信有这样一位阳光的老师,他的身边围绕着也将会是一群阳光可爱的小天使们。

圣人无名


万物尽然,而以相蕴。

在中国古代的文学史上,有一类书可以称之为奇书。这类书既是思想深邃的哲理之书,有闪耀着文采精华;既充满诗意的感性文字,有包蕴着深邃的哲学思辩,超凡脱俗。在这类奇书中,最有趣,最有灵性的作品莫过于《庄子》了。

在中国历史上有无数的仁人贤士,可谓是百花尽放,各有千秋。但在这百花之中,我最看好庄子。

庄子是继老子道家学派的又一大思想家,是一个让人猜解不透、与众不同的人。他懂的一切,却没有割舍一切,他知道人类有着无穷的缺陷和疾病,但他自己却没有隐居山林,过孤独而清净的生活。他做的事是唱着歌悠游于人间。

庄子追求绝对的思想自由。《逍遥游》便是代表之一。充满奇特的想象和浪漫的色彩,追求人生的最高境界。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没有任何限制的绝对自由。

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抛弃了个体的思想,身心的束缚,而获得宇宙天地的大智慧,与万物永恒同在。不必苦心追求事物的究竟、是非的标准,远离那些不值一顾的烦恼,一切自然就好。

对于庄子,最让我赞叹的是他的一些议论。相视而笑,莫逆于心,遂相为友。我对庄子,正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一语惊醒梦中人。

凡人之心险与山川。一句道破,怪不的在中国人都没兴趣去探索自然山川,原来都去探索人心了。

不乐寿,不哀天,不荣通,不丑穷。随遇而安,知天乐命,逍遥自在,多好。太追求功名利禄,反而一事无成。倒不如早些收手,也落个知足常乐,自然一切都好。

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诅。看看这句话,现在中国人中许多人都被平均化、标准化、中庸化了,鲜少有像庄子这样特立独行的人。

古人说:战国之文深于比兴,即深与取象也。这对与庄子来说,尤其恰当。《庄子》一书,寓言十九。庄子的散文,汪洋四溢,机趣横生,在古典散文中是罕有伦比,更是因为如此,才构造了一个瑰丽的艺术境界。

我读庄子,读他:彷徨乎尘垢之外,逍遥乎无事之业。我读庄子,读他: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我读庄子,读他:谨守而无失,是谓反其真。

读庄子,亦如流水行云,细看来,是楼外青山,山外白云,斜水绕孤村。

至人无已,神人无功,圣人无名。

庄子,圣人无名。

《卑鄙的圣人曹操》读后感800字


  不管是从京剧还是电视剧,电影还是话剧。曹操无疑都是一个奸诈类的人物。“白面曹操“、”奸佞小人“都在他身上徘徊,今天我读了《卑鄙的圣人曹操》之后,对曹操有了更深的见解。例如:

  当年,关云长关羽过五关斩六将,杀了汉朝四位州郡太守,以及曹操赠予他的战袍置之于地。大骂奸臣的作为,而他统统不计较,反而敬重他,让使者放行,这充分的体现了曹操敬重忠义之士的大度与仗义,奸佞小人会这样做吗?肯定不会,他们早把关羽剁成肉酱了。

  曹操杀黄祖,令其部下陈琳不满,上缴文讨曹,击鼓骂其为奸佞小人,曹操礼贤下士,询问他原因,原来陈琳的故友被曹操奸杀,曹操见他如此重义气,不但没有怪罪他,反而尊他为上卿。曹操的大度与胸襟是如此的宽广。

  曹操这个人,他的计谋。奸诈程度往往突破道德底线,但他却是一个心怀天下、体恤众生的圣人,而且他还是一个天才横溢、柔情万丈、敏感、孤独、自卑的诗人,他的作品有龟虽寿。观沧海。短歌行等。

  虽然曹操的计谋,奸诈程度有屡屡突破道德底线的时候,但他也有大丈夫正人君子的一面,父亲曾经让他以钱换官,他拒绝了,最终凭自己的实力考取了官名,并成为了的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

  通过这本书让我了解到曹操的双面性格,使我认识到在成长的过程中要回避对他人的不信任,更不能骄傲自狂,并且做人要有像曹操圣人般的情怀,更要有胸怀大略的远大抱负。

  不管是从京剧还是电视剧,电影还是话剧。曹操无疑都是一个奸诈类的人物。“白面曹操“、”奸佞小人“都在他身上徘徊,今天我读了《卑鄙的圣人曹操》之后,对曹操有了更深的见解。例如:

  当年,关云长关羽过五关斩六将,杀了汉朝四位州郡太守,以及曹操赠予他的战袍置之于地。大骂奸臣的作为,而他统统不计较,反而敬重他,让使者放行,这充分的体现了曹操敬重忠义之士的大度与仗义,奸佞小人会这样做吗?肯定不会,他们早把关羽剁成肉酱了。

  曹操杀黄祖,令其部下陈琳不满,上缴文讨曹,击鼓骂其为奸佞小人,曹操礼贤下士,询问他原因,原来陈琳的故友被曹操奸杀,曹操见他如此重义气,不但没有怪罪他,反而尊他为上卿。曹操的大度与胸襟是如此的宽广。

  曹操这个人,他的计谋。奸诈程度往往突破道德底线,但他却是一个心怀天下、体恤众生的圣人,而且他还是一个天才横溢、柔情万丈、敏感、孤独、自卑的诗人,他的作品有龟虽寿。观沧海。短歌行等。

云朵上的学校读后感3篇


云朵上的学校读后感(一)

假期里,我读了《云朵上的学校》。读完这本书以后我的感受很深刻。因为这一本书似乎不像是一本普通的书,而是一个打开童心与幻想之路的大门。

这本书里,讲了一些因为学习不好而做噩梦的孩子,跟一位仙女来到了云朵上的学校。在那个学校里,孩子们在快乐的生活中找回了自己的快乐。

下面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的内容吧。一小白的主人是一位仙女,每天晚上她都会提着一个粉红色或是黑色的袋子,飞到孩子们的房间里,收集他们做的梦。她会用粉红色的袋子装好梦,用黑色的袋子装噩梦。她会把经常作噩梦的孩子带到云朵上的学校里,因为那些孩子都是不快乐的。仙女在大自然里给他们上课。每天晚上,孩子们便会做甜美的梦。这位仙女把大自然作为孩子们的课堂,让这些不快乐的孩子也可以开心地游戏。在仙女的指导下,孩子们还写了两本书,一本介绍太阳的书《我的太阳》,另一本书,书名叫《水的故事》。

又过了很长时间,孩子们在云朵上的学校里经历了许多美好的事情。他们遇到了吃鲜花的“花脸兽”,还玩了许多开心的游戏。直到孩子们想家了,那位仙女让他们闭上眼睛,并用魔法把他们送回了自己的家。

那位心地善良的仙女名叫蜜儿,每天晚上她都会撑着一把美丽的油纸伞,穿着白色的蕾丝纱裙,飞向漆黑的夜空……

云朵上的学校读后感(二)

元旦假期第三天,爸爸给我买了《云朵上的学校》,这本书是笑猫系列中,我唯一没有看的,所以我期待已久。书刚到手,我就迫不及待地看起来,整个过程我是看的如痴如醉,时而眉头紧锁,时而咯咯地笑,时而惊呆不已,终于费了一个上午,把这本书从头到尾的看了一遍,书中大概意思基本领会,下午,闲暇之余,就写下了这篇读后感。

这本书,主要讲了初夏时节,球球老鼠的一个子孙,给笑猫一家,带来了一个令人惊讶不已的消息:在西山山脉的最高峰,有一所云朵上的学校 ,而小白和它的女主人----蜜儿就在这所学校里。而蜜儿老师的身份也是一个密,为了解开这个秘密,笑猫和球球老鼠秘密跟踪,在充满艰辛和怪异的过程中,最终解开了关于蜜儿的谜团。

原来,蜜儿是一个穿越时空的美丽女子,每当深夜,蜜儿就会拿着一个粉红色的口袋和一个黑色的口袋,来收集好梦和噩梦。那些曾经在学习压力下变得噩梦连连的孩子,现在都可以在这大自然课堂里变得快乐无比。书中还详细描绘了那些孩子们到底怎么到云朵中的学校?怎么快乐的学习,以及那些古代穿越到现代的花脸兽和长生不老的仙鹤们,怎么帮助孩子,带孩子快乐的学习,快乐的生活……

这是一本介绍一所建造在云朵上的学校里一位叫蜜儿的老师和一群孩子的故事,读完这本书以后,我特别羡慕那些在蜜儿老师带领下的孩子,他们可以在美丽无比的大自然中快乐的学到很多平时课堂里根本学不到的知识,我好羡慕他们,我也想到哪里去上课!我想这也是每个小朋友们的梦想吧

云朵上的学校读后感(三)

前几天,我看了《笑猫日记--云朵上的学校》。这本书是杨红樱阿姨新出的书,好看极了。

它主要讲了初夏,球球老老鼠的一个子孙,为我们带来了一 个令大家惊讶不已的消息:在西山山脉的最高峰,有 一所云朵上的学校,小白和他的女主人--蜜儿,就 在这所学校里。

这是一所充满了魔力的学校。那些曾经在学习的 压力下噩梦连连的孩子,在这里都变得快乐无比。可是,孩子们究竟是怎么来到云朵上的学校的呢?从古代穿越而来的花脸兽和长生不老的仙鹤们最终又把 孩子们带到哪里去?

随着我和球球老老鼠的进一步探究,一个又一个 更加惊人的秘密渐渐浮出水面…… 一次离奇的经历,让笑猫和球球老老鼠在高耸入云的山巅意外地发现了一所神奇的学校--云朵上的学校。这所学校里的孩子能跟着小鸟和青蛙学习飞翔和游泳,由拥有魔力的蜜儿老师和从远古穿越而来的花脸兽陪伴着去探寻河流的源头……这些原本在学习压力下噩梦连连的孩子在主动的探索与发现中不断收获知识、自信与快乐。这些孩子究竟是怎么来到云朵上的学校的呢?随着笑猫和球球老老鼠的进一步探究,一个更加惊人的秘密渐渐浮出水面……

在那里面的大人,只会让孩子们无休止境的读书,让孩子们讨厌读书、厌倦读书。而这座云朵上的学校,让孩子们在欢乐中学习知识,使他们喜欢上读书。所以,我希望那些大人可以让孩子在欢乐中学习,让他们喜欢上读书。

《笑猫日记--云朵上的学校》是一本非常好的书,看了之后保证你们会有很多的收获。

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3篇


在个人阅读了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之后,写好读后感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应该如何写好读后感的内容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3篇,喜欢的过来一起分享吧。

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1

最近,我读了美国作家劳拉写的《草原上的小木屋》。文中有温柔体贴的妈妈,有勤劳、智慧的爸爸,有坚强勇敢的劳拉,活泼开朗的琳琳,还有忠心的狗——杰克和热心的爱德华先生。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劳拉和爸妈、玛利、小宝宝琳琳挥别了威斯康星大森林,坐上篷车,往西部前进。一路上,他们跋山涉水,度过了险恶的密密西比河。度河时,他爸爸和马匹差点被河水冲走,劳拉最心爱的狗——杰克差点淹死,经历了重重困难,他们来到大草原。在草原上,他们遇到过印第安人,并遭受狼狗包围,草原大火以及热病的威胁,但最后,他们还是住进了他爸爸亲手盖的小木屋中,在草原上过了一段以打猎为生的甜美时光。

看完这本书,一段段生动的情节历历在目:在一次烟囱着火时,小宝宝琳琳正在妈妈的怀抱里睡觉,突然,从“壁炉”里传来了“啪啦”一声,一根着火的木炭倒了下来,就倒在玛利的裙子下面,吓得玛利动也不敢动,劳拉看见了,想也没想,迅速拿起木棒就往火炉里扔,接着把摇椅往后拉。看到这里,我被劳拉的行动深深打动了,这是一个多么坚强勇敢的少女啊!她使我想到了生活中的自己,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屋子里看书,突然,一只蟑螂爬了出来,我吓得哇哇直叫。比起劳拉,我真是羞愧啊!

还有那只忠心的狗也常让我深受感动。每当爸爸到镇上去时,杰克就整天整夜地守着门,保护着小主人,躺也不躺,睡也不睡,竖着耳朵,四处张望,不让任何人进来,直到主人从镇上回来。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在生活中,我们应该不怕困难,要敢于奋斗!

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2

在《草原上的小木屋》这套书中,罗兰以她细腻、诚恳的笔法,将一个女孩的成长写得生动感人,更将父母手足间的亲情,她和阿曼乐含蓄隽永的夫妻之情,以及拓荒时代人们的勤奋,勇敢,对大自然的虔敬等,表现得淋漓尽致。

在开拓新生活的期望鼓舞下,父母亲带着不满7岁的罗兰和姐姐妹妹,驾着大篷车离开了威斯康星洲的大森林。他们经过明尼舒达州、艾奥瓦州和密苏里州,驶过结冰的湖面、度过激流、攀登悬崖,惊险万分地渡过涨水的河流,达到堪萨斯州大草原。建起了小木屋,在独立镇附近定居下来。爸爸开垦荒地、打猎,一家人抵抗过狼群的袭击,躲过草原大火,挨过热病的生死关头,在草原上度过了一段靠打猎维生的甜美时光。

《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不但内容丰富,而且让我感触很深。这本书叙述了西部草原的拓荒故事,劳拉一家艰辛的生活,长途跋涉的劳累他们不怕,重建小木屋的辛苦他们不怕,被狼群包围的威胁他们也不怕……他们用智慧和行动勇敢地克服了种种困难。他们那坚持不懈的精神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书中还把各个人物写得非常生动:有百折不挠、关心家人的查尔斯爸爸;有勤劳、勇敢的卡罗琳妈妈;有幽默友好的爱德华先生;有文静、懂事的姐姐玛丽;有惹人喜爱的小宝宝嘉利;还有忠诚、听话的狗狗杰克……活灵活现的人物让我久久沉浸在故事里感受这坚强而幸福的一家人,从他们身上,让我知道了坚持就有希望、有胜利,当一个人遇到困难时,不应该去害怕,而是勇敢去面对,去解决,这样人就会有进步,社会才会发展。他们的日子过得虽然艰辛,而那简陋的小木屋却充满了爱,装满了幸福。他们感到无比温馨。

幸福是一个甜蜜的字眼,它不在他方,就在我们身边,幸福来之不易,因此需要我们珍惜,珍惜幸福相当于珍惜生命,无论你的生活是多么的艰难,只要怀着一颗珍惜幸福的心就会倍感幸福。

它的作者是罗兰·英格斯·怀德。罗兰根据自己的成长经历,费了十年的心血完成了《草原上的小木屋》系列小说。这套书记录了在美国西部拓荒热潮中,罗兰从两岁开始,就跟着爸爸妈妈四处迁移,艰苦开拓;直至拥有幸福生活的人生经历。

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3

幸福的生活是什么?有高大宽敞的房子吗?有豪华的轿车吗?有肯德基麦当劳吗?有……都不是,我认为幸福的生活就是一家人开开心心地生活在一起。

读了《草原上的小木屋》就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这一点。

故事讲述了罗拉一家离开大森林,驾着马车去西部草原闯荡。在这个印第安人生活的草原上,他们遭遇了狼群包围、全家人染病、草原大火突袭等危险,但罗拉一家并没有屈服,他们白手起家,盖起一栋小木屋,打造了新的家具,开垦了大片荒地种植庄稼。小提琴奏着动听的旋律,草原上飘出咖啡的香味,罗拉一家即将过上安逸的生活,可是驻守的军队要来赶走他们移居的人,所以罗拉的爸爸决定离开草原,去开拓一片属于他们的地方。

一个个小故事,优美而顽强,生动而光彩。我喜欢书中的人物:有一双巧手、爱唱歌谣的爸爸查尔斯,活泼可爱、喜欢梦想的罗拉,赤裸骑马的印第安小孩。也喜欢书中关于风景的描写:散发原始气息的大草原,宿营地繁星点点的天空。它给我的启迪比任何一本书都多。

书中的一家人哪怕在恶劣和寂寞的环境里,也生活得幸福快乐,从不受环境的影响,而且,他们能从大自然中获得无穷的乐趣。爸爸是那么地吃苦耐劳,妈妈是那么地慈爱,孩子们也是那么地勤劳勇敢,这一切都让我感动着。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罗兰一家人坚强的意志与毅力。他们经历的是常人不能经历的,他们在途中受到过伤害,可他们没有哭泣,也没有放弃,他们选择了坚强。他们的日子过得虽然艰辛,而那简陋的小木屋里却充满了爱,装满幸福。

这告诉我们,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心中一定要有爱,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坚持到底的决心,相信自己能做好这件事,你就一定能成功。

可是我们现在又是怎样做的呢?我们从小有爷爷奶奶的照顾,爸爸妈妈的呵护。父母为我们创造了优越的条件,住在宽敞明亮的房子里,营养的饭菜,美丽的衣裳,还有随时可以吃的零食。我们也看了不少书,学了钢琴,舞蹈。但是每当遇到困难,就容易放弃,我们少了一种信念,少了一种坚定,少了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

我遇到一些难的数学题,偶尔做不出来时就会气馁,不愿深入思考。读外语,遇到长一点的课文也因为怕困难而不能坚持。我缺乏的就是书中罗兰一家那种勇敢向前、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学习他们那种精神,一定能克服学习中的困难,一定能战胜“懒惰”的我,成为“勤劳”的我。“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人要像珍珠贝一样,把“困难”磨成最大最美的珍珠。

《卑鄙的圣人:曹操(全集)》读后感_1000字


《卑鄙的圣人:曹操(全集)》读后感1000字

小时候听袁阔成老先生的评书,就对《三国演义》着了迷,以后看到三国人物或故事的书从心里就觉得亲切,真是奇妙的感觉。那时候最崇拜的人就是诸葛亮,后读到鲁迅先生的评价,说三国演义状诸葛近乎妖,深以为然。

这本书讲的是曹操的一生,作者有意无意地对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形象进行了修正。

曹操被定义为卑鄙的圣人,这是一个矛盾的评价,既然卑鄙何谓圣人,既为圣人怎能卑鄙,可见曹操就是一个矛盾体,一个多面体,正如那句他本人连蒙带骗得来的风谣“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集狡猾,奸诈,暴虐和匡扶正义,不畏豪强,爱惜人才为一体,千百年来争争吵吵,有人看到他的崇高,有人看到他的阴暗。

奇装异服的刘备,书中给刘备褪去了刘皇叔的光环,一出场就以奇装异服抢眼。战场上,刘备打仗无能,逃命有术,无数次死里逃生,却得一帮能人志士相助。刘备是最大的野心家,因为他是纯粹的草根啊——织席卖履出身,却能成一方霸主,没有野心和超乎常人的意志是不可能实现的。

加了花边新闻的关羽,关二爷一如既往地威风,忠诚,傲娇,和他伟岸形象不相符的是,他对貂蝉的喜欢,并向曹操言明希望打胜仗后能把貂蝉赐给他,貂蝉在书中是杜氏,结果曹操却占为己有。

漂亮的张飞,这也是亮瞎三国演义迷们的又一颗炸弹,那个豹头环眼,动不动就哇哇乱叫的张翼德原来长的很漂亮,连曹操都嫉妒怎么漂亮的人都到了刘备那儿去了。

默默无闻诸葛亮,作者可能是看武侯在三国演义中风头太过,书中一句台词都没给,还把诸葛亮的羽扇纶巾,抚琴,小童,这些全套装备都给了周瑜,周瑜终于摆脱了三国演义中气量狭窄的形象,不再感慨既生瑜何生亮。

曹操的谋士们,戏志才、荀彧、郭嘉、毛玠、董昭、贾诩个个精彩。戏志才时不时地摇头晃脑,吕览有云……;荀彧相当于曹操的内阁首辅,毛玠是组织部长,董昭是铁杆粉丝,为曹操能登上帝位操碎了心,最终还是天不随人愿;贾诩以低调和善于自保而被人称颂,只因为背负着祸国之罪和害死曹操长子之忧,时时刻刻谨言慎行;郭嘉年纪轻轻很得曹操青睐,简直是曹操的开心果,很善于揣摩曹操的心思,而且能投其所好,整天嘻嘻哈哈,除了为曹操出谋划策,还帮曹操处理一些杂务,那位杜氏就是郭嘉送到曹操营帐中去的。

还有很多很多人物给人印象深刻。

这部鸿篇巨制读了97个小时,可是意犹未尽,精彩的篇章还想再读。

读《寻找圣人》有感


《寻找圣人》这一篇短文让我记忆深刻。美孚石油公司董事长贝里奇看到一位黑人员工在感谢一位圣人,他让黑人去大温特胡克山顶找圣人指点迷津,但黑人在山顶除了自己什么也没看到。后来,黑人成了总经理,他说:你发现自己的那一天,就是你遇到圣人的时候。

读了这篇故事,我非常敬佩贝里奇,他能明白这个道理并且指点那位黑人。但我更喜欢那位黑人,因为他能够坚持爬到山顶去寻找圣人,明白了发现自己的时候就能遇到圣人的道理。

发现自己的那一天,就是遇到圣人的时候,这句话,让我想起我小时候爬山的事情,爬到半山腰就哭着喊累,拖着妈妈要下山,妈妈好不容易把我劝好了,快到山顶时,我又走不动了。妈妈没办法,只好带着我回家。

今天,读了这个故事后,我知道了要努力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朝着好的方向去奋斗,做事要懂得坚持,不能半途而废。我以后会改掉这个坏毛病,向那位黑人学习。

读《范蠡和文仲》有感


读《范蠡和文种》有感
说到范蠡和文种,还得从越王那时开始说起。越国经历22年报仇雪恨攻灭了吴国,正要加官晋爵时,范蠡却不见了,据说他已带着西施远走他国了,居安思危从来就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尤其是正当一个人春风得意的时候。而范蠡就很聪明,他看出了越王勾践可与同患,难与处安的性格,毅然带着美女西施远走他乡,我很敬佩范蠡激流勇退的勇气,在这种加官封爵的时候走,文种就做不到,结果越王勾践赏赐给文种一口当年伍子胥自刎的剑让他结束了生命,在这时候大概很多人都会愤怒勾践吧?人家文种可是帮你立过功,攻过吴的功臣呀!但在这个做法上,我还是比较能接受的,无毒不丈夫,多行不义必自弊,越王勾践这样做是为了斩除后患,也许真如范蠡所评价的勾践可与同患,难与处安,我认为这不仅是勾践天生的性格,也是卧薪尝胆的后果。在这一点上,我认为诸葛亮、刘备就不如越王勾践了,他们为什么统一不了中原?志向不够?不是。能力不够?不是。凭诸葛亮的神机妙算和鞠躬尽瘁,灭魏绝对不是大问题,可就是他们太心慈手软,斩马谡都得挥泪,无毒不丈夫,在哪个血雨腥风的时代就不能太柔、太善。我们再看曹操,杀人不眨眼,在他成就大业之前,一个与他的好友四代交往的老爷爷家盛情款待,在夜里去买猪肉,吩咐家眷们磨刀,而多疑的曹操以为老人要杀他,便杀了老人全家,在逃亡路上碰上了买来猪肉的老人,这回他怕老人得知真相后报官,便杀了老人,真是一代奸雄呀,可就是这种为了自己可以不惜一切代价的人最终他的国家统一了天下,成就了自己的霸业,尽管曹操已去世很多年了。曹操和勾践用行动告诉我们历史需要的就是心狠手辣的人。
并不是我们这个蓬勃发展的21世纪就和那个血雨腥风的年代不同了,我们正在激烈的进行着智慧的较量,而且一定会比他们的战斗更激烈,更精彩,因为,22世纪将人才辈出,我们比的是谁更有水平,更有内涵,更有知识。


《刀锋》读后感通用


读后感大全栏目精选:“《刀锋》读后感”,欢迎阅读。

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读完作品之后,我们可以把这些感受写下来。经常写读后感可以提高我们的文字表达能力。你是否在寻找关于写作品读后感的优秀模板呢?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刀锋》读后感,感谢您的参阅。

《刀锋》读后感(篇1)

“相信人生最大的满足在于精神生活。”对于拉里来讲,用这句话形容他最恰当不过。经受过战火的考验,经历过战友拿命相护的震撼,他看似迷茫,实则顿悟,物质的繁华,安稳的现状难敌内心的空虚,于是他选择“闲晃”,深入书海,走南闯北,做他人不屑一顾的劳力,以身体的疲惫换取精神的舒展。甚至最后散尽积蓄,亦在所不惜,不管是他的人还是他的心始终都在路上,似乎无论落脚何处都能心安,又似乎哪里都不足以让自己真正的完全的歇落。

相比拉里,伊莎贝尔恰巧和他相反,丰富的物质生活才能带给她满足与快乐。优雅的仪态,优渥的生活,对自己千依百顺的丈夫,一对乖巧懂事的孩子。但凡是一个女子该有的她都有了。按说,她该知足,可她却一边逢人炫耀着自己的恩爱幸福,一边还想得到自己昔日恋人拉里的爱,这焉能说不是她精神空虚的另一种写照?

最是同情那个一生热衷于上流社会的艾略特,他生命的遵旨似乎就为那一个接一个的豪华派对,似乎只有日夜穿行在灯红酒绿,推杯换盏中才能找到自我存在感。想起他临死前还不忘那一场已被出局的宴会,总会莫名的感到心酸。多少风光无限时的前呼后拥也未必能换来耄耋之年时的嘘寒问暖…

关于苏菲最后的结局,也许不能说是最好的归宿,但那也算是一种解脱吧。本应满满的幸福在一夕之间分崩离析,原来从天堂到地狱之间也不过一步之遥。痛失所有,生无可恋之处,选择游戏余生也许不可取,可也轮不到像伊莎贝尔那样的人去指手画脚。(就算她也经历过不幸,丈夫格雷受到经济大萧条的冲击,遭遇破产,而她的不离不弃一样让人动容。但和苏菲的遭遇相比,根本无法相提并论。)伤口不在你的身上,你又如何知道那究竟有多疼?好不容易苏菲有了从良的一线生机,终究也毁在伊莎贝尔的一己私欲上。本来可以救她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不成想却做了压死骆驼的那根稻草。果真是优雅迷人的皮囊下依旧藏着人性深处的恶。

你看,毛姆的书总能这样不动声色的力透纸背,让你在随着书中人物命运的起起落落的同时,不由自主的`去陷入某种思考,关于人性,关于生活,关于良善,关于选择……你未必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你至少会渐渐明白自己不想要什么。这个世上,每个人都在奔忙,无论是像特立独行的拉里一样潇洒的只为丰盈的精神而活(其实,大多人做不到如他这般),还是乐此不疲如伊莎贝尔那样一心追求丰厚的物质生活(大多人都在这个行列),原本都没有错,每个人都有自己活法,只是不拘哪样,都别轻易去考验人性,别轻易丢弃自己内心的良善……

《刀锋》读后感(篇2)

这本书的书名叫《刀锋》(the Razor’s Edge),作者是英国人,毛姆。Razor是剃须刀的意思。

书的封面上写着这样一段话:“我要走遍世上每一条路,度过深沉的悲伤,莫名的哀愁,无尽的喜悦,只求放手一博体验人生,追求灵魂中的星辰。”如果你对刀锋这本书名不是太熟悉的话,那么你对《月亮和六个便士》这本书一定了解,对,是同一个作者——毛姆。毛姆是英国著名作家,一生著作颇丰。上网百度了毛姆的生平简介,从小父母双亡,寄养在童年不幸的经历对他后来的影响很大。

《刀锋》这部作品描写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一位飞行员。这个好友非常勇敢,置生死于度外。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复员后,被当作英雄,有漂亮的未婚妻伊沙贝尔,有亲友为他提供的远大前程的工作,美好生活正在敞开怀抱等待他,但拉里并不快乐,他选择逃避这“美好生活”,他的“游手好闲”令周围所有人不解。朋友之死使他受到强烈的震撼,死亡使拉里对生命有了独特体验,他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他开始追问生命的意义,人存在的意义,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最终在印度领悟人生的真谛,因此,这本书带有东方文化的背景。这得益于作者——毛姆一生喜欢游历,足迹踏遍世界各地,深谙东西方文化。他以哲人的睿智洞察到西方社会中现代人的精神危机可以在东方文明中找到治愈良方: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工具理性走向极端化,追求高效率使手段成为目的,而人则异化为达到目的手段;西方文明所崇尚的主流价值观成为窒息人生命和个性的枷锁;而东方文化和宗教中通过求诸内心提升人的精神境界,追求自我完善等思想所关注的是人本身存在的价值,强调人是目的而非手段,人是人的最高本质。

艾略特是小说中的另一中心人物。如果说拉里是经东方文化启迪而开化的明白人,艾略特则是终身执迷不悟的可怜虫。毛姆无时无刻不把这两人进行对比,其目的是将东西方文化的优劣短长进行观照,其叙述语调也有本质的区别:对拉里是由衷的褒奖,对艾略特则是辛辣、尖刻的讽刺。艾略特极其聪明,他削尖脑袋钻入上流社会,靠权谋、手腕讨得上流社会体面人士欢心而站稳脚跟,他从不放过任何商业机会,他不动声色地向上流社会附庸风雅的达官显贵推销形迹可疑的古董名画,并因此而暴发起来。艾略特是当今商业社会一个典型的功利主义者,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一切信奉交易原则,而这一切不过是过眼烟云。艾略特的人生悲喜剧说明靠名利等身外之物来证明人生价值的想法是极其愚蠢的。

这本书还要细细品读,才能更深刻地体会书中的诸多哲学精神。

《刀锋》读后感(篇3)

就如昨天的一场雪,是惊喜的相逢。

这本书断断续续的读了有一两个月,终于收尾。可是想说些什么却是些没有逻辑没有言语能形容的复杂。收获很多,因为是在这个于我很特别的时期,迷茫,还没有看过世界,对人生的思考也没有那么深刻的一个时期,毛姆无疑是给了我一个新的世界观。

我喜欢书里的每一个角色,都在彰显着每一种人生态度。于我的角度,他们都是利己主义者,拉里对自我的追求,放弃婚约,又自以为能救赎苏菲而要娶她;伊莎贝尔对拉里狭义的爱不过在物质面前是无关重要可以抚去的尘埃,后来的对苏菲的嫉妒而设计杀了她;格雷对需要钱财地位来证明自己;艾略特势利虚荣精明,利益至上。说利己主义,并非贬义,人打从在这个世上,无不是为了实现自己所需的而所作所为,各人有各人的追求,无需苛责或比较。或是放于现代的各人身上,也不能不苟同。

毛姆的书里,从来都可以直观清晰的看见人性。是善与恶,冷漠与怜悯,自私与宽容,总之人性里所有对立面的词都可以全部融为一体的加注在一个人身上。所以拉里在探寻中最开始想要知道的恶的先天与后天,始终与存在的问题,我觉得人性如此复杂,是因为恶与善总是一体的,是相互制约又相互依存,你所看到的一个人的一面是在特定的时间,条件,社会环境下所呈现出来的,所以善恶被社会环境影响,也可以说取决于社会环境,这是不可控的一部分,然后被心智所接纳与否,换句话说你是纵容善或恶还是制约,这便是为人可控的。(仅为一些个人的观点)

在书里的后部分明显进入了一个对拉里追寻的东西的探讨,关于绝对,信仰和轮回等。这里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经历太少,很难去接受和应承这种深度的思考,我是典型的唯物主义,是就于我现在的认知中,我承认自己现在的年纪目光是短浅的,但不是不可一成不变的。希望等自己有更深的认识后能再来读一遍。

拉里最后仍在追寻中,他是年轻的,他最终找没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的这个结果不重要了,而是他自己说的,知道自己至少在路上。是他自己选择并热爱的生活方式,其实是很好的结局了。

自己何曾不像前期的拉里一样,想要读大量的书,然后在路上,至少在这样的一段时间里是可以思考,明白一些东西的。但是不同于拉里的是,我想要的在路上,是为了最后能停下。

拉里,人生导师[强]

《刀锋》读后感(篇4)

这本书虽然看了十个小时左右,但我对故事的细节已经没有那么清楚,可有几处还是很清晰。

首先出席的是艾略特,每次看毛姆的小说,开头处都很难让我入戏,甚至以为他的主角是这个卑鄙刻薄的小人。可事实上艾略特拥有人性复杂的一面,他虚荣又真诚,即使生命弥留之际依旧执着于社交是否收到请柬,让人觉得可笑又觉得悲凉。

伊莎贝尔实在不是一个我喜欢的角色,她在本质上和《月亮与六便士》思特里克兰德的妻子有异曲同工之妙。

关于拉里,即使小说中他已经三四十岁,我还是忘不了他那双清澈的眼睛。

拉里逃学参军,战后归来,有一半的美国女人都想嫁给他。记得他在破旧不堪的公寓里对伊莎贝尔说,希望她嫁给他。

伊莎贝尔说,我不想坐二等舱出游,不想住在三流旅馆,也不想在廉价的小饭馆吃饭。如果拉里身无分文却找了工作,她会毫不犹豫嫁给他,她不会在意自己穿什么衣服过什么样的生活,因为她知道他总有一天会发迹。可是他现在只想去游荡,追求他所谓的自己也说不清的理想。

我想起一个段子,苦一阵子可以,苦一辈子免谈。

拉里的人生太纯粹了,他想伊莎贝尔明白精神生活的充沛,可是她认为拉里在要求她做一件她无法适应、不感兴趣也不想感兴趣的事情。

他和伊莎贝尔的障碍在于精神层次的交流。

十年后,毛姆问拉里,“我只是很想知道,如果你跟其他人一样结婚生子,会不会过上更为完美的生活。”

他说,“现在已经来不及这么做了。我只遇到过一个我想娶的女人,那就是可怜的苏菲。”

看到这里挺想哭的,“我只遇到过一个我想娶的女人。”

毛姆毫不留情的自言自语,“他从未提及伊莎贝尔。”

我一直随大流以为拉里是自我奉献同情苏菲才会有娶她的决定。可直到拉里说,“她拥有可爱的灵魂,为人热诚,有理想,康概大方。她的理想很伟大,就算是她寻求毁灭的方式,也具有悲剧性的崇高意味。”他有爱情吗?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对感情的追求也在寻求精神的共鸣:苏菲的理想很伟大,她作的诗歌即使蹩脚,也是在为广大劳苦的工人阶级呐喊。她最后嗜酒如命成为瘾君子直至丧命,也无非是爱到无法自拔。

二十多岁的时候我可能会寻找雷格,生活体面衣食无忧,可年近三十,几乎每天都在追问人为什么要活着,第一次我在角色带入的时候羡慕伊莎贝尔,如果我遇上这样一个拉里,我会选择和他游荡。

“我最后会去纽约定居,最重要的原因是那里有个很棒的图书馆。我只需要很少的钱就能过活,我不介意睡在什么地方,一天只吃一顿饭就足矣。等我看过美国我想看的所有地方,我就会存钱买辆出租车,做个出租车司机。”

当然了,拉里只是小说的角色,我们也都生活在现实世界。拉里的精神层次我甚至没有完全了解,我注定写不好这篇书评,却又想证明我对拉里的崇拜。

剃刀锋利,越之不易;智者有云,得渡人稀。

《刀锋》读后感(篇5)

很值得一读。

本书用对照的手法,写了两种人,入世者,出世者。

入世者以老谈伯顿作为代表,一生都献给了名利场。垂死病中还要为了一纸请帖颠倒悲欢。作者一边反讽,一边同情。还尽力满足他最后的愿望,让他自以为志得意满的去见上帝。伊莎贝尔深得舅舅真传,品味,价值观,生活方式,一样浸泡在名利场中。浮华,无情,势利却圆融,优雅,修炼成精。作者以大慈悲的情怀,同样给她求仁得仁的快乐生活。

出世者以拉里为代表。换一句更像西方哲学的术语,叫做自我实现。他徒步丈量过欧洲的大片田野,最后在印度的瑜伽行者那里找到了灵魂的归处。但他不是弃绝世界的隐士,他是当求到了灵魂安宁之后,又回到原来的世界里,继续生活,越来越纯粹的生活下去。

从自我实现这个意义来说,苏菲是失败的实现,苏珊是成功的实现。而苏菲更近于拉里,苏珊更近于伊莎贝尔。格雷不过是个从来没有自己的空皮囊。

刀锋如果有主题,主题就是自我实现之路吧。

或许拉里纯粹高尚,有自觉,能自省。而伊莎贝尔通透精明,自私,也自律。他们都是世间难得的人尖儿。

《刀锋》读后感(篇6)

人生存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有多少人真正问过自己?真正思考过这个问题?大部分人都是随波逐流地活了一辈子,到头来也只是活在别人的眼光里、世俗的事物里……本书的主人公拉里因为从一个高度(在二战时期担任侦察机飞行员)俯瞰过这个世界(在几千米高空上让他如上帝般俯瞰世间),从一个深度窥视了别人的内心(亲眼看到身边的战友为了救他毫不犹豫地舍弃自己的生命),这些让他突然间醒悟到一个严肃的问题:人生存的意义是什么?为此,他放弃了唾手可及的优越工作、生活,离开了彼此深爱的爱人(因为对方无法接受跟着他过这种颠沛流离的生活),义无返顾地遵循着自己内心,实践着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行……故事还以拉里身边的亲人、友人在世俗生活中的一系列际遇为对比,他们那些曾经的辉煌人生可以突然间化为乌有,反衬出历经了各种底层人民生活、随心随性生活的拉里的内心充足、自得,这种种的经历让他比同龄人更显年轻、活力、安静、满足,虽然最后的结局,拉里仍在向着未知行进,但是只要身、心都在一起,他就能够寻找到人生存的意义。

《刀锋》读后感(篇7)

寻求真知的道路总是充满层层险阻的,通过寻求真知来解救自我的人,就像是艰难地行走在锐利的刀锋上,因此,智者才会说:“救赎之路难行。”

但对于真理的信徒来讲,纵然身心的折磨无法逃脱。在“刀锋”这一条得救之道上不停前行,仍是他们命中注定的选择,解救自我的必由之路。

《刀锋》的主人公拉里,正是这样一位坚毅而虔诚的信徒。

悟道之途艰辛困难,如同跨越锋利的剃刀。若救赎之路必经刀山,找到答案的代价为何?

《刀锋》正是毛姆对此给出的答案。

这个名字的答案,叫做拉里。

主人公拉里·达雷尔是一位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

在军队的生活中,拉里结识了同为飞行员的爱尔兰好友。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好友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

好友的意外去世让拉里陷入了迷惘与困惑,既然世间有善,为何恶亦相生?对战后生活的不理解使得他更加深入地去追求探寻解答自己内心的疑惑。

为此他抛下了自己青梅竹马的未婚妻,以至于后来未婚妻改嫁他人。他放弃了自己能放弃的一切,包括本可以优渥的上层人生活,以修行的方式去寻找人生的意义。

毛姆的笔下的故事总是这样带着不合时宜的理想主义色彩,从《人性枷锁》到《月亮与六便士》,再到《刀锋》,他笔下的主角都是特立独行的修道者,是捍卫信念的战士,是理想的狂热信徒。

而现实中的大众又何尝没有过对生活的困惑与迷惘呢?只不过绝大多数的人选择了沉默,这很容易让人联想起爱丽丝·门罗在《逃离》中所描述的一次又一次闪念,就像二度选择逃离的卡拉最后还是回到了原地,轻轻叹上一声,“日子总是要这样一天天的过下去的。”

而拉里从未被物质的生活驯服过,他是自由的。拉里抛却了一切投入哲学,终于在印度领悟到了人生真谛。拉里给我们看到了一种普通人的希望:即使是没有鸿鹄之志的普通人,身上也能折射出一种属于芸芸众生的,隐秘的伟大。

我很喜欢那个把人的生命喻为鸿毛的比方,或许我们每个人本身就是灵魂的飞鸟擦过天际时落下的一片羽毛,轻柔地躺在身下的这片土地上,土地踏实存在,但曾为飞鸟的痕迹还在,那未曾忘却的天空同样难以割舍。

天空与土地的距离,是梦想与现实的遥远,也是自我救赎的“刀锋之路”。

我想用Priest写过的一句话来结尾,是期望,也是祝愿:

“愿你在冷铁卷刃前,得以窥见天光。”

《刀锋》读后感(篇8)

下午无事,携一本旧书《刀锋》去看。以前也买过《刀锋》,是周煦良翻译的,字太小,于是又买了这本旧书。翻译者姊佩,听上去好像是个女性的名字,其实不是。这名字听着很有味道,无端地觉得好像出自《楚辞》。

用牛皮纸细心包了,写了书名。觉得还好,阿万的包书手艺学了个七八成。泡好茶,却看不进去。因为办公室实在太闹,快期末了,大家新课都快结束了,不免有些解脱的轻松。没有闹中取静的本领,只好自己寻一个安静的角落。五楼的楼梯转角很是僻静,寻常不见人来。就坐在小窗下看书。

行云流水的翻译不逊于周的译文。很快就看进去了。毛姆真是了不起的作家,你明明知道结局,还是被他吸引。两年前看这书觉得石破天惊,现在依然。威廉。詹姆斯曾经说过:人的难题不在于他想采取何种行动,而在于他想成为何种人。第一次读时就觉得很是惭愧,有生以来却从来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思考过这个问题。我想成为怎样的一个人?在这个问题面前我很茫然。一直以来,我们都循着家人和社会的要求,做一个有用的人,一个有出息的人,一个有责任感的人,无形之中受着儒家思想的要求。就像伊莎贝尔及其家人要求莱雷(周译为拉里)一样。但是回顾几年来的经历,却不得不有莱雷一样的困惑,突然发现自己多么的无知,有那么多的书没有看过,有那么多的东西不懂,而年华渐去,记忆力也慢慢衰退,一天就陷于无穷无尽的琐事之中,想要拥有一个宁静的天地来学习而不可得,你说是不是人生的悲哀。也许许多人无法理解莱雷的人生选择,远离名与利,寻求心灵的宁静。但随着岁月的流逝,我越来越觉得他的睿智。人生白驹过隙耳,富贵于我如浮云,何不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现实和理想永远不能完全合拍,但理想就像远在天边的星辰一样吸引着我,虽然无法像《月亮和六便士》中的思特里克兰德那样决绝,为了自己的理想抛家弃子,但我想现实和理想之间还是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角落吧。

《刀锋》读后感(篇9)

毛姆真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的每本书都让我拿起来就放不下,其实并不是故事有多特别,见解有多不凡,才那么吸引我,而是他讲故事的方式,他就那么平静地讲着一段段经历,在空间、时间中慢慢地自如地穿梭回合,时有意外惊哑,牵引着读者不停地思索,总想看看究竟。故事中人物的性格,无论是天才、不凡者,普通人,无不在他对人类的种种微妙情感的了解掌握中,在东方西方、不同国家、城市乡村的游历变动中充分地全方位地展露出来。尤其对我这样一个旅行爱好者,有着致命吸引力,仿佛跟着作者的脚步也游历了很多地方,熟悉了解很多地方。时间空间跨度很大,却能结构清晰连贯,故事发展新奇,却不感觉突兀,作者的掌控力真得很强啊。

刀锋是毛姆四部曲里最后一部,感觉也是他的巅峰之作,我幸运地也是最后读到。对于毛姆在本书中想要表达的他对人生感悟,我的理解是,现实生活有如一把把锋利的刀锋,使每个人过得都不容易,要想越过刀锋,最终获得平静幸福的生活,人们都需要不断地在每个经历中修炼品行,淡泊名利,节制欲望,才是正道。是吗,毛姆先生。

《刀锋》读后感(篇10)

人应该怎么活?与其说是一个哲学问题,倒不如说是人们所面临的共同问题。这个问题见仁见智,答案纷繁多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回答和行动。《刀锋》通过展现几个经历和追求各不相同的人物的生活,试图引导读者思考自己的人生应该怎么过,从而找到自己的答案,过好自己的生活。

先说说作者——毛姆,毛姆的大名早已耳闻,读他的著作,《刀锋》是第一本,也就是这本书,让我对毛姆颇有好感,这本书内容平实,毫无晦涩之处,没有长篇大论,没有盖棺定论,毛姆只是讲了一个关于身边的几个朋友的故事,娓娓道来,而我就是那个听故事的人,津津有味的听他一直讲了下去,给我的感觉就像同龄人在聊天一样,而他的故事不是讲完就没了,意味悠长,能够让听者从中学到东西。总之,他是一个非常会讲故事的人,他的故事讲得特别好。就冲这点,我喜欢看他的著作,以后再买书,他的书是首选,可以说,他是头一个我通过读著作对作者有好感的人。

再说说《刀锋》一书,我非常好奇的是这本书为何叫“刀锋”,有什么寓意?单单看中文名字不好理解,查了一下,《刀锋》的英文名字叫“The Razors Edge”,剃刀的边缘,这样的话就比较好理解了,书中的每个人都是历尽坎坷,在刀尖上跳舞,而他们生存了下来并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无论是哪一种理想,庸俗或高尚,虚荣或伟大,安逸或自由,总之是得偿所愿。这“刀锋”就是我们历尽坎坷后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刀锋》一书富含哲理,讨论了理想和现实,精神和物质,到底两者哪个重要,应该选择哪个?且看书中的几个人物:拉里——追求精神世界,渴求内心的安宁,上下求索真理;伊莎贝尔——追求物质享受,却迷恋跟她志不同道不合追求精神世界的拉里;艾略特——八面玲珑,左右逢源,追求物质享受和地位;格雷——踏实,勤恳,追求物质,努力工作。拉里、伊莎贝尔、格雷,都是童年的玩伴,却走上不同的道路,跟经历有关。拉里的迷惘、彷徨,我能感同身受,因为那是青春,刚开始拉里跟你我都一样,也是一个凡夫俗子,可自在战场亲眼见到年轻的战友牺牲后边开始了迷惘,开始不断反思生命的意义是什么?

人生应该怎么度过。等到后来,“我”与拉里再次相见时,“我”发现拉里多了一份从前没有的安宁,拉里解决了一道人生的难题,寻找到了心灵的安宁,也就是说拉里在那个时候已经走过了迷惘、彷徨时期,找到了答案,即追求精神世界,上下求索。伊莎贝尔生活在注重物质生活的家庭环境中,自小熏陶,所以伊莎贝尔对物质世界非常在意,也终究因为与拉里人生观、世界观不同,追求的不同,导致分道扬镳,伊莎贝尔转而嫁给了拉里,可是心里还一直惦记着拉里这个跟她完全不是一路的人,他们追求不同,注定了他们不会在一起,在一起除非能够彼此包容和支持,否则会成为彼此的羁绊。格雷又不一样了,自小接受商业气息,他的父亲是经纪公司老板,家庭环境的原因也注定了他要子承父业,从事商业活动,追求物质,但难能可贵的是,格雷身上商人奸诈、唯利是图的不良习性,反而格雷为人义气,虽然喜欢伊莎贝尔,但因为好哥们拉里,将自己对伊莎贝尔的感情藏在心里,为人也踏实,等等。

如果说让我从上面四个人中选一个喜欢的人,我选格雷艾略特太老奸巨猾,拉里太过于仙,伊莎贝尔过于做作,倒是格雷非常接地气,能让我感受到凡夫俗子的气息。格雷努力工作,富有家庭责任感,为人本分,跟另外三个人比,格雷是最简单的一个人,一心对妻子、一心对工作。艾略特时常在伪装自己,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攀炎附势;伊莎贝尔吃着碗里看着锅里,使用手段拆散索菲和拉里,间接杀死了索菲;拉里的追求也有其不负责任所做代价的……

关于物质和精神,现实和理想哪个重要?作为凡夫俗子的我,给出的答案也会比较俗,做法也应该比较大众吧。我觉得精神世界和理想是重要的,有理想了精神世界才会丰富,才能够知道以后的路怎么走,所以把理想放在首位(不得不承认的是我自己现在就缺少理想,这个是后话了,我自己现在也在反思),人是世俗界的.一份子,人是活在当下的,当下就是现实,认清现实才能实际,有了物质才能走的更远。总之,套用一下智者的话,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最后,想摘抄一下书中的几段话于此,算是与本文开头相呼应吧,也是收尾。“拉里如其所愿,融入了喧嚣激荡的人海中——这茫茫的人海为错综复杂的利益和矛盾所纠缠,迷失于风雨飘摇的大世界,他们渴望美好的生活,外表笃定而内心彷徨,有善者也有恶者,有守财奴也有仗义疏财者。这,就是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我虽无写‘成功’之意,但此书却的确是一部关于‘成功’的小说。书中跟我有关的主人公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在一个生机勃勃、文化氛围浓郁的社区占有稳固的一席之地;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造成九点上班,下午六点下班;苏珊娜·鲁维埃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索菲以死亡解脱;拉里寻觅到了幸福的归宿”。

毛姆《刀锋》读后感1500字2024


毛姆《刀锋》读后感1500字2024

读毛姆的小说开头总是很难,一旦开了头就愈发不可收拾了,这本小说我光开头又是开了好几次,大量的时间用在前面的进入状态,可是一旦上路后读起来就倍受吸引,后面的不知不觉就读完了,貌似这本书罗里罗嗦地就围绕着那几个人十几年的生活,结局也不像一个正儿八经的结局,不过细细想来,正如毛姆所说:这是一部以成功为题材的小说,因为书中和我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儿在一个活跃而有文化的社会里取得巩固地位,并且有一笔财产做靠山;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可以每天从早上九点到下午六点上班;苏珊.鲁维埃得到生活保险;索菲获得死;拉里找到了安身立命之道。所以,不管那些自命风雅的人多么挑剔,一般公众从心眼里还是喜欢一部如愿以偿的小说的;所以,也许我的故事结局毕竟并不是怎样不如人意呢。

毛姆的书也读了几本了,相较来说,无论从阅读性、探索人生意义、寻找生活真谛和哲理性方面来看,这都是一本上乘之作,拉里面临的很多问题也是我一直想探究的,只不过拉里于二十岁出头这样年轻的年纪只因一场战争就让他一下子去直面这些问题,而我是经过了许多年的阅历和经历之后才慢慢开始思考的,我想拉里所处的那个时代跟中国现在所在的时代差不多,都是一个社会飞速发展,每个人都在忙忙碌碌、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工作着,社会还处于原始积累的大发展阶段,人们不可能有闲钱、闲暇、闲工夫去胡思乱想,因为所有的人都忙于赚钱,社会的评价标准就是谁赚钱多谁就是成功的,所以拉里很难在这样的社会里实现自己晃膀子的理想。所幸他还有一些钱可以满足他不工作、晃膀子,他用了十几年的时间去探索、去追寻自己疑惑的东西,游历了许多地方(欧洲、印度等),而他这种理想和行为我想在如今的中国只会被大家认为是好逸恶劳的蛀虫生活,我们现在提倡的是奋斗、努力、上进,人们无法以平和的心态面对这种好逸恶劳以及来自家庭、社会的压力,拉里终于实现了自己的理想,找到了自己的答案,然后散尽财产重新开始生活,在中国我想很少有人有这样的勇气和魅力!

昨天某公司保险经纪人力邀我加入他们公司,然后以她现在的年薪是100万相诱惑,我无法免俗,我不能不说我不羡慕她,但仔细想来也没什么好羡慕的。首先我不一定有她那样的能力、耐力、辛苦和专注投入到卖保险的事业当中;其次她的事业起步于十几年前,机会比较好,而且毕竟积累的时间长,而我如果从现在积累十几年的话,我无法想象十几年后的自己会是怎样的,我是否愿意投入那样的时间和精力,我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再其次想如果保险真这么好做,真这么赚钱,那不是人人都去做了吗?我不怀疑她现在的收入,但我很怀疑如我这般的人能够做到她那样的收入。加上,我之前的事业轨迹与之完全不同,那可能已经说明了就是现在的生活就是适合我的生活。

我知道能多赚钱固然是件好事,但目前我的心思已经不在赚钱上了,我现在只想拥有更多的时间和自由,可以尽情的做我想做的事情,虽然我无法修炼成拉里那个样子,但我真得很向往、很羡慕他的生活,可以置物质以外的东西完全于不顾,只置身于自己的精神世界,阅读大量的书籍、游历不同的地方,寻找到心灵的平静。其实,想想人生需要的真得不多,如果只是吃饭、睡觉、穿朴素的衣服、吃简单的食物、慢慢游历感受不同的文化,这些都不需要花太多的钱,只是人类的欲望是永无止境的,所以我们被现实的欲望绑架得无法脱身,成为了金钱的奴隶,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刀锋》读后感范文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让我看到,另一个人也有过我所面临的困惑。

在天上,飞得高高的,觉得自己成了某种伟大而美丽的东西的一部分。一直以来,我以为自己读书的目的就是为了追求最终的智慧,那种让我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智慧,但现在想来,这种智慧我可能永远一辈子也不会获得。但在读书的过程中,那种偶然获得的“恍然大悟”,就像黑夜中逐次点亮的一盏盏灯,使我感到欣喜,嗯,我喜欢这种感觉。

我想,如果我某位Y姓朋友看到这句话一定会说,重要的是做,不能用到实处的知识都是无用的。我当然不会反驳,但我很欣赏毛姆的《刀锋》中有一段类似的话:

“有些人对知识有种无所为而为的欲望。这不是什么下流的欲望。”“如果你不预备派知识的用场,知识又有什么好处。”“也许他就是如此。也许单单有了知识就是满足,正如艺术家能创造一件艺术品就认为满足一样。也可能知识是为了进一步追求什么的准备。”

《刀锋》讲的是一个一战归来的美国青年,不合时宜地寻找人生意义,以致被众人视为怪人,被女友舍弃,但最后终于在印度的吠陀经哲学中寻找到宁静的故事。大战前,他英俊,谦逊,讨人喜欢。大战之后,他依然英俊,谦逊,讨人喜欢。但让人诧异的是,他不想工作(当然他可以靠一笔固定收入,勉强过活),在旁人看来,他一点都不正常,他简直是社会的累赘。

“他该懂得目前世界上,”布太太插嘴道,“一个人总得做事。他现在已经强壮得和好人一样。我们都知道,南北战争之后,有人回来从不做事。他们是家庭的累赘,而且对社会毫无益处。”

布太太,也就是拉里未婚妻的母亲,一个抱有典型的美国价值观的女性。她让伊莎贝儿给向拉里摊牌,问他究竟是要她还是继续无所事事下去。她女儿跟她抱着同样的价值观。

于是她摊牌了。

她问他要做什么。他说:晃膀子。因为,他心里有些模糊的、不连贯的、纷乱的想法,他想把这些问题想清楚。她建议他可以先找一个工作,这样说不定慢慢就想清楚了。他却觉得不行。

“除非我对一些事情有了一定看法,我将永远得不到平静。”他又迟疑一下。“这很难用语言表达,你才想说出来,就感到尴尬。你跟自己说:‘我算是老几,要在这个、那个和别的事情上动脑筋?也许这只是因为我是狂妄之徒。按照老一套行事,随遇而安,会不会好些呢?’接着(m.simayi.net)你就想到一个在一小时以前还是个有说有笑、充满生气的人,直挺挺躺在那里;就是这样残酷,这样没有意义。你没法子不问自己,人生究竟是为了什么,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还仅仅是盲目命运造成的一出糊里糊涂的悲剧。”

当一个人的价值观与整个社会的价值不一致时,这个人会大概率的痛苦。拉里也一样。

“你竭力想要不理会社会*,可是,这不容易。当社会*对你是敌对时,你心里也变得敌对起来,这样你就得不到平静。”

这个时候的伊莎贝儿大概认为,拉里总有一天会回心转意,于是建议他出去走走,她愿意等他两年。

两年之期来到之前,依莎贝儿来到了拉里所在的巴黎。她第二次摊牌。他对未来的设想是靠他三千块一年的收入,两个人省吃俭用,并偶尔去他国度假。但她却觉得三千块一年完全无法过活,她对未来的设想是像样的汽车、房子、衣服,以及像样的朋友。

“你难道把钱一点不放在眼里吗?”

“是的,”他笑道。

“你觉得自己在这些事情上还要搞多久呢?”

“我也说不了。五年。十年。”

“这以后呢?你预备把这些智慧派什么用处呢?”

“我如果有了智慧,我想我当不难懂得怎样派它的用处。”

她觉得他错了,作为美国人,他应该回到美国去分秒必争,应该去奋斗,而不是在这里虚耗光阴。她也觉得他伤害了她。

“你假如爱我,就不应当使我这样不快乐。”

“我的确爱你。不幸的是,一个人想做认为对的事情,却免不了要使别人不快乐。”

于是他们真的分手了。她嫁给一位追了她很多年的富二代。

最后,说两点感受:1,大彻大悟也是一件很无趣的事,生活从此就波澜不惊,有点太冷清,所以佛学之类的书看看就好,可以扫去心中的尘埃,但不可沉迷于此;2,拉里跟伊莎贝儿的感情有点很像《乱世佳人》里的斯嘉丽跟艾希礼,一开始都以为彼此是对方的真爱,但最后发现不是。伊莎贝儿是否真的爱拉里我不太确定,但拉里应该不是。在得知索菲的死讯后,他觉得自己错过了最后结婚的机会。面对吸毒、与人*最后被人割喉的索菲,他想到的是当初那个瘦小身躯里所隐藏的美好灵魂。有意思的一点是,上述两对人究竟是因为他们没有在一起所以发现彼此不是真爱,还是因为本身就不是,只是最后才发现呢?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让我看到,另一个人也有过我所面临的困惑。

不要在最好的位置上睡觉读后感3篇


导语:俗话说,不要在最好的位置上睡觉。不要在最好的位置上睡觉,不要浪费了工作所赋予给你的价值。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不要在最好的位置上睡觉》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不要在最好的位置上睡觉读后感【1】

有一对穷人家的小兄弟愿意干一整天,换 一张最前排的票。于是,他们开始了辛苦 的工作。从太阳升起到落下,他们一刻不 停地干活,中间只分吃了一个馒头。

到下午的时候,兄弟俩都十分疲惫,但是 看马戏的信念支撑着他们还是最前排最 中间的位置。

到了晚上,兄弟俩终于在艰辛的劳动后迎 来了演出。他们筋疲力尽地坐在第一排, 满身尘土,还有手上豆子一样大的水泡。 主持人出场的时候,大家都热烈地鼓掌, 而这两个可怜的孩子,却在这掌声里,沉 沉地睡去。

故事挺让人心酸。可是,仔细想想,这不 就是很多人的人生写照吗?

这个世界很精彩,就像马戏团的演出一 样。而我们每个人,都渴望有一天能坐在 最前排的最中间的位置看这场演出。我们 其实也一直接受着这样的鞭策演出很精 彩,一定要努力努力再努力,争取坐在第 一排最好的位置看演出。然后我们就拼命 干活,赶到身体崩溃,终于得到那张美好 的票了。

可是,到了这一刻,你已经老了,耳聋眼 花,疾病缠身,虽然拿到了那张梦寐以求 的入场券,却再没有精力和心思去欣赏这 场演出了。

回头看看,你是愿意付出适当的努力,然 后高高兴兴地在内场看演出,还是愿意在 第一排最中间的位置沉沉睡去呢?要知 道,人生的目的,不是坐在一个多么好的 位置,而是尽情地欣赏一场精彩的演出。

如果有一天你感觉累了,感觉不堪重负 了,那么就停下来好好衡量一下,给人生 一个更准确的定位吧。记住,来这个世 界,我们是为了看一场精彩的演出,而不 是坐在最好的位置上睡觉。

不要在最好的位置上睡觉读后感【2】

用世俗的眼光看,许多公职岗位遍布泥与土,一点也不风光。大到发展特色产业的长久大计、小到家长里短的生活小事,都得费心惦念、劳心劳力。那些耗在办公室里的行政工作也深藏汗与泪,一点也不轻松。常常面对堆积如山的文字材料,整天忙于应对各类报表、数据,忙于处理公文、整理档案,辛苦是多的,好处是少的,这样的不等式,该如何求解,才能得出正确答案?

正如不是伞不漂亮,而是太久没有温习她的美丽。从伞外来观照,站在群众的立场重新审视平凡的工作,则又是另一种风景。包片下村虽然辛苦,但现场解决了问题,让群众愁眉展笑颜;在窗口办理业务虽然繁杂,但让群众及时办理手续,缓解急难;报表、统计数据虽然枯燥,却能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是因为一个个平凡岗位上的坚守和负责,社会才能有序运转,群众才能安居乐业。

每一滴汗水都不会白流,每分每秒都不会虚度,从群众眼里看过去,哪个岗位不重要?哪份工作没有意义?沈浩挂职到小岗村,一干就是六年,小岗村群众先后数次按手印挽留;来自耶鲁大学的高材生秦玥飞,主动扎根农村当村官,修水渠、建公路、规划养老中心,一桩桩为民实事,赢得群众的赞誉。许多时候,不是岗位太平凡,也不是没有承载梦想的舞台,而是那颗躁动不安的心、那些汲汲功利的念想,成为勇毅笃行的拦路虎。锐锋产乎钝石,明火炽乎暗木,舍得拿出一片冰心在玉壶的真诚,舍得拿出千磨万击还坚劲的韧力,成就一番事业、赢得一方认可,其实并不遥远。

曾听到这样的劝诫:不要在最好的位置上睡觉。生活总是向前,认清自我、把握现在是关键。常从伞外看伞内,发现自己也是一道风景。对党员干部来说,撑起一把务实为民的雨伞,就能书写一片经久不衰的美丽,而这也会让伞下的人更美丽。这是人生的哲理,更是庄重的责任。 许多时候,因为太过熟悉,反而把身边的美好忽视了。

眼下,一些公务员也患上了这种审美疲劳。有的在岗不在状态,认为守着这儿干不出大事业;有的这山望着那山高,总觉得外面的世界更精彩;还有抱怨工作一点不实惠,萌生了挪挪地方、换个活法的念头。生活是博大的,也是充满选择的。毋庸置疑,每个人都有自主选择的自由,合理充分的人才流动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然而,如果评价工作、衡量岗位,都是出于利益考虑、世俗计算,守着个人利益的一亩三分地迈不开腿,那就大谬不然。说来说去,我们需要一把正确的尺子,才能丈量出脚下的道路,测准人生的价值。

不要在最好的位置上睡觉读后感【3】

听诊器、方向盘、人事干部、营业员是我小的时候几种吃香职业,七十年代以前的人记忆最深,那个时候你要是一个医生,是相当受人尊敬的,因为那个时候的医疗还不是很发达,当然现在也不是很发达,有个头疼脑热的需要几粒药或者在屁股上打一针,医生少、医院少,就连村上的赤脚医生都是让大家羡慕的,而且很神圣,我现在都记得我们村子里的三个赤脚医生,年轻的时候受人尊敬,现在老了乡俗都很好,更是受到大家的尊敬。

方向盘当然是指的是司机了,当时几乎没有车,谁家有个小吉普,不亚于现在谁家有架飞机,公路上几乎车很少,小时候我们小伙伴在公路上玩,公路两旁都是粗壮的杨树,绿荫成行,我们用杨树枝条编成帽子,你追我赶,要是碰见一辆部队上的大卡车过去,一路狂追,直到追不上而罢休。

人事干部更吃香,能推荐你上大学、当兵、招工、安排一个正式工、调动等等,那都是老百姓想也不敢想的事情,人事干部就能做到,我的母亲现在90多了,还会念叨当年谁把谁从哪里调回来,感恩不荆

营业员就是现在的售货员,在计划经济时候,物质贫乏,在农村和城市,买肉、红糖、吃饭、自行车等,都是需要票的,现在有的人手中还有粮票、油票、肉票等,现在都成了文物。

还有当时在粮站工作,谁买面都需要在粮站有个熟人,相当方便,刚上班的时候在粮站隔壁,慢慢人都很熟悉,成了朋友,同样的粮本,自己一个月就能买一袋面,而其他同事只能买半袋,现在粮站的许多职工都被买断工龄下岗了。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这些职业都很平凡,尤其是方向盘和营业员,几乎人人都是,玩电商的还在家里,潇洒的做起了高级营业员。所以说哪一种职业最好,都不好说,哪一个职业都有高潮和低谷的时候,所以我们相信,每一个职业都是最好的,尤其是在当下,我们公务员这个职业,还是令人羡慕和优先选择的职业。

工作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我们每一个岗位都是最好的岗位,基层干部总是抱怨工作压力大,工作任务多,动不动还会撞了红线,受到党纪处分。因此上,许多人选择了不干或者少干,认为不出错就行了。实际上这是大错特错的,之所以能形成这种观点,是没有站在对面想问题,办过事,一天到晚不干事,碌碌无为,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什么意思呢?

《神奇圣人王阳明》读后感


《神奇圣人王阳明》读后感(一)

前段时间我因为看《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后迷上了明朝的历史,最近我又买了一本关于明朝重要人物---王守仁的书《神奇的圣人王阳明》。

王守仁是明朝最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和哲学家,也是中国历史上仅有的两个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的圣人之一,他可以与孔子相提并论。

故事从大元末年刘伯温平海盗不成开始,再到王纲被迫出山,他的儿子王彦达生了王与准,王与准后面是王杰,接着王伦,王华每个人都是非凡了得,到了王守仁,这个最最杰出的人出生了。

王守仁有和他的祖辈一样有着天生的文学基因,到了他这一辈这一优势已经是发展的相当成熟了。从小他就会用聪明的猫头鹰占卜术从后妈那里夺回权益,之后竟然打通三大终极问题从而进入圣贤思维。阳明先生可将百年之后的运筹学述廉运用,也可以把别人需要两个月干完的工程5天完成。

大刘瑾时代,他曾被迫跳江,这个跳江也没能淹死他,他发现自己居然具备游泳运动员的潜质。当大刘瑾时代瓦解之时,他被食人族抓去,但因为他会解梦,从而脱险。后来他被王琼发现他的聪明才智,让他去抚顺去平贼。打得大土贼满头是包,抱头鼠窜。他越战越勇,仅花了14天平息了宁王的叛乱。他是地地道道的文武双全,样样精通

现在再来看王阳明的知行合一,你会发现与苏格拉底的致良知是样的道理,只是说法不同。可见,阳明先生在那个时代的理念是多么的高深和现代。所以后来历史上的各路名人,明朝的张居正,清朝的曾国藩,现代的孙中山,蔡元培,再到蒋经国,毛泽东,梁启超等都视他为偶像。因为他的理论和处事观点不会因为时间的变迁而过时。甚至在浮躁的现代社会中,他也是最后的一剂心灵解药。


《神奇圣人王阳明》读后感(二)

讲述了王阳明是明朝最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和哲学家,也是中国历史上极为罕见的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的伟人。王阳明的一生都是传奇,他曾是叛逆少年行事乖张,后来怎样潜心向学,终成大器?走上仕途,官场险恶,王阳明如何化险为夷,举重若轻?身为一介书生,王阳明为什么能料敌制胜,用兵如神,只用十四天平定宁王叛乱?目睹政治黑暗,民生疾苦,王阳明如何集儒释道三家之大成,创立阳明心学?在五百年后的今天,神州大地为何掀起王阳明热,将阳明心学视为最后的一剂心灵解药?雾满拦江

运用最新史料,以幽默有趣的笔调为你解密王阳明的传奇一生,从中理清阳明心学的脉络,解读成大事业者必备的终极智慧。

雾满拦江这本书,适合作为普及性书籍,故事讲的很有趣,不少分析也有独特见解,比如为什么新婚之夜去找道士、蔡篷子等。脉络也很清晰。旁征博引不少,苏格拉底、柏拉图不一而足。不足之处在于,一些故事没有写明出处,比如唐伯虎和王阳明相遇这段,要是把相关的书籍都在书后列一下,就更方便大家学习了。

这本书从王阳明的先祖王纲说起,从王纲开始到第六代是状元父亲王华,第七代就是王阳明了,这是一个书香世家的,而且遗传基因还是不错的,王家人大都很聪明,都身怀绝学。王阳明生平基本写得很清楚,一些心学门人所大书特书的经典如守仁格竹、

喝断禅机心、龙场悟道都写得很详细,能对阳明先生一生有个大概了解,他娶了六个老婆这在当年明月的书中是没有看到的。有几个片断印象深刻。

其一就是康海救李梦阳那一段。书中写道,一代名士风范,救人于危难之际,却不幸跌入了奸党的泥坑中。这种事听起来可笑,感觉有些不可思议,但却勾勒出了人类社会的相处之难,勾勒出了人性的微妙与变幻。如果你做一个坏人,杀十人而饶过一人,那么残存的人就会对你感恩戴德,千恩万谢。如果你做一个好人,救一个人却没有能力救十个人,那么你救得这个人就嫌你没有尽心尽力,救人救到底。康海就是陷入了这个人性险恶的泥潭之中。人心惟危,道心惟微。

其二就是王阳明逃脱虎口一节。作者说,人与老虎之间能够达成如此默契的合作,这表明了老虎是有人性的,同时也表明了人是有兽性的。而王守仁显然是知道人之所以成为人,正是因为兽性未脱。正因为人性的黑恶一面,比之于兽性更不堪,所以人类社会才会有如此之多的苦难,同样的,正因为人性中的光明一面,已经接近了佛家的圣灵,所以人类才演绎出了绚丽无比的文明。

其三就是失落的智慧那一节。作者认为智慧与思想是无法承传的,甚至连对身边的人熏陶的功能都不存在。阳明先生的妻子以及后人就是例子。思想与智慧也无法传承。我认同,所以我自己总结在学习中思考,要有自己的思想,总结如下:

王阳明厉害之处:

立德,谓创制垂法,博施济众;

立功,谓拯厄除难,功济于时;

立言,谓言得其要,理足可传。

1)学术:精通儒/道/释,创立心学,致良知,让自己名垂青史;

2)事功:赣南剿匪,平定宁王叛乱,断藤峡剿匪;用兵如神。

3)为人:身在官场,最后能全身而退;

为什么王阳明这么厉害?

1)坚定的信念:圣人可学而至也;

2)不懈的追求,16岁,只身出关,骑马练箭;17岁,洞房之夜消失,铁柱宫论道;格竹七日;

3)生死考验,激发潜能:反对刘瑾被追杀,假装跳江;山神庙遇虎,

机智逃脱;贵州龙场,蛮荒之地;

4)深厚积淀:书香世家,家学渊源深厚,父亲更是状元郎。

论语读后感700字2024 我心目中的“神仙”——孔“圣人”


论语读后感700字2024 我心目中的神仙孔圣人

以前在课堂上我经常听老师讲孔子的故事,在课外书中我也曾读到过他被人们尊称为圣人。我常常不解地想:孔子不就是比我们早出生几千年的一个古人嘛!怎么会是神仙呢?(我一直以为圣人就是类似神仙一样的人)。直到今年寒假,我在妈妈的指导下阅读了《论语》中的部分篇章后,才觉得自己似乎找到了答案。

作为一名学生,我最先选择阅读的就是《论语》中的《学而篇》。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段论述学习方法和为人处事原则的话,我深有体悟。我想起我这些年的学习历程:考试前认真复习,我收获了好的成绩;运用课外阅读的知识,回答课堂提问时我获得了老师的肯定还有我不再觉得自己好孤单,也不再为别人不了解自己而生气,如今的我充分感受到学习生活的快乐,所以我读着这段话很佩服孔子老先生怎么说得这么深入我心啊!

我选择阅读的第二条是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这条语录告诉我一个人如果品性端正,有孝心、爱心、责任心,那么才可以去学习文化知识。确实现代社会,我们越来越多地看到、听到许多学习成绩优秀的大学生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比如用硫酸泼狗熊来检测狗熊是不是真的笨的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还有只为个人之间的一点私怨就连杀四名同学的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这些人都曾是天之骄子,成绩出类拔萃,可是他们缺失了品德的修养,缺失了仁义之心,缺失了对他人、动物的爱心,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可悲!可叹!如果他们也能多读读孔子老先生的话,每日三省吾身,那么也许他们就不会走上犯罪的道路。我很庆幸我现在就懂得了孔老先生的教诲!

妈妈说,《论语》是部博大精深的思想著作,不可能靠读这么几则语录就能读懂孔子的思想。而我自己也认为我的阅读很粗浅,但是孔子能在几千年前就告诉我们这么多道理,到现在还有许多人在研究《论语》,学习他的思想,用他的准则来为人处事,我认为孔子在我的心目中不仅仅是圣人,真的跟神仙没两样!

亲爱的读者,以上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刀锋上的圣人:范蠡的算盘读后感(3)篇”文章,也不知道您对这篇文章满不满意,是否有收获,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信息,请关注纸条上的流年读后感栏目,我们时时为您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