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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英语阅读欣赏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1-06 来源:互联网

实用性阅读指南读后感范文欣赏。

一个人难以忘记的,往往是他/她观看过的一些影片,观赏作品的同时也是与作品在一定程度上产生共鸣,在认真品味的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写观后感也是一种提升作文水平的途径。该如何才能将一篇观后感写好呢?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实用性阅读指南读后感范文欣赏,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实用性阅读指南》是一部由日本的大岩俊之著作的书籍,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呢?在这本书中,作者通过对自身经验的总结,讲述了如何将书中的知识运用到现实的方法。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今天读了这本书《实用性阅读指南》。作者的一些观点让我耳目一新。

首先,1.读书要去买书,在实体店里选书的过程中,首先吸引我们的是书名,书的封面题字,封底。引子,后记我们都会看一看这是否是我们要选择的书。这样选中的书买回来读完的概率才大。买回来的书放在手边,我们想读的时候,可以随时拿来读,可以在上面做各种笔记。

2.要带着目的去读书,漫无目的的读书,我们很难记住其中的内容。带着目的,带着批判的眼光去看书。

3.学以致用,在看的过程中,要想着要把这本书的内容讲述给别人听。要去写分享笔记。

4.时间限定。在有限时时间里提高效率就明显些,作者讲了自己为了去参加高尔夫培训,在工作日不得不按时下班,为了按时下班就必须要提高效率的事情。只读一个小时,只读20分钟,让我们可以充分有效的调动身体的感觉,可以提高知识的没收率。

5.看书,步骤,先是书名,引子,目录,后记,基本上一本书的大内容就清楚了。一本书重要的内容只占20%。看了引子我们会知道作者为什么要写这本书,写书的背景,作者的经历,适合什么样的人看。其中还会讲到书重点讲了哪些内容。我们对于书内容的把握就很精准了。书的目录就是书的大纲,看完对数的结构安排就很清楚了,可以找最感兴趣的部分先看,这样就能吸收书中内容。

6.输出,给书的内容做思维导图,或干活分享。这样对这本书的吸收就更加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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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读书笔记《当代教学实用指南》读后感2500字


《当代教学实用指南》一书由杰夫佩蒂所著,是一部教教师如何贯通理论与实践的著作,对于现在教学很有借鉴意义。下面小编带来的是教师读书笔记《当代教学实用指南》读后感2500字。

近些年新课改一词,屡屡被提,新课改是为了适应社会进步和教育的发展而实施的新课程改革,是课程本身及教材理念的根本性变革。也有一些声音说到:西方教育很先进,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那么东西方的差异表现在很多地方,我们并不能断定孰是孰非,东西方教育亦是如此,那它们究竟有多大差异呢?我带着这个疑问拜读了英国教育学家杰夫?佩蒂的《当代教学实用指南》,译者姜学清说:其实西方教育的困惑也许正是中国教育的迷惘,中国教育的法宝也许正是西方教育的精粹。

我首先选读了第十一章《教师讲授》,因为怎样讲授是我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看似一节课的时间我把课程内容按要求讲完,可是我发现在当天的作业里,学生并没有掌握我所讲的内容,第二天对知识的回顾进行提问,更有同学答不上来。为此,我很困惑,一时想不出问题出在哪里。在《教师讲授》这一章里提到:教师讲授,是指教师站在全班学生面前用语言来上课。R.F.马杰曾说:如果讲述就是教学,我们全都聪明绝顶了。可见,只讲话是远远不够的,教师讲授也是一门艺术。

读完本章,我感受颇深,我将从教师的课堂语言、新课改中的备教材、教()师提问的技巧、独立性学习四个方面阐述我对此文的理解:

第一、教师在课堂上的语言。

教师在课堂上要用恰当的语言、适当的时机去引导学生。我认为教师语言应从四个方面着手。

1. 由重复性语言到扩展性语言。

在《大青树下的小学》一课中,课后题这样要求:在文中画出有新鲜感的词句和同学交流。

生:早晨,从山坡上,从平坝里,从一条条开着绒球花和太阳花的小路上

师:很好,找的真好,真棒。

生:古老的铜钟,挂在大青树粗壮的枝干上。

师:真棒,值得表扬。

通过上述对话,我找到了我上课时的影子,讲课时往往只会用好真棒真聪明来评价学生,但是这些词语并不能激励学生再去深入的思考,其他学生更不能明白怎样的答案算是好的,难道随便找个句子就是正确的吗?

教师的评价用语应该是设计好的,并且能直指学生答案的可行之处,如:我认为你找的这个句子一定有它的特别之处,老师想请你从修辞手法上再和同学们分享分享。这就促使全班同学一起思考,学到课文中好句的精彩之处。

2. 预设性与应变性相结合。课堂是有目的有计划的教学,什么阶段完成什么样的教学、达到怎样的效果,都需要精心设计。但是学生是课堂的主要变量,教师的教学策略要随着学生的变化而变化,做到张弛有度、转换自如。我们每次备课需要的不仅是备教材,还要备学生,更是要关注一些很容易有的突发状况。比如每次上课前,我会先查看课程表,假如语文课前是一些综合课或体育课,那么学生的情绪自然还没从上节课走出来,我会先预留五分钟和孩子们进行交流,把他们的小脑袋慢慢从上节课拉回来。再如关注天气,预想到假如上课时会刮风下雨学生会突然转移注意力,那么我该怎么设置环节把学生的注意力转到课文中,要不然就因势利导,去改变课堂内容。

3. 贯彻以学定教,顺学而导的教学理念。教师在课堂上要做到因文而异、因需而设。这就要求老师要充分地分析学生,根据每班学生的接受程度不同,在达到课程标准的前提下该不该再去拓展知识。

4.教师的肢体语言与口头语言相结合。对于低阶段的学生,教学一定要有趣味性,所以枯燥的语言是很难集中学生注意力的,如果教师运用表情、手势来突出教学的重难点,加之以抑扬顿挫的声调,将会使学生的注意力较长时间集中在课堂上。通过我听老教师的课也发现了这一点,他们在给学生讲课时,音调和音量的变化往往比平常至少高三倍。如果发现有学生说话,他们就会一边走近制止一边继续讲授。他们讲课好像不假思索,每讲一个新章节,都会变换姿势。相比较而言,作为新教师的我往往缺乏自信,表情不自然,语言也单调乏味。

新课改中要求教师不仅要备学生、备教法,还要对教材有一个非常清晰的了解。我认为教师备教材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要根据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学习水平,对教材进行大胆的删减,不可全部照搬。还如《花的学校》一课,文中写了很多优美的句子:湿润的东风走过荒野,在竹林中吹着口笛。你没有看见他们怎样地急着要到那儿去吗?你不知道他们为什么那样急急忙忙吗?由于我所教的班级程度中等,我便没有过多的讲解,只是告诉学生该怎样运用拟人手法和对AABB型的词语进行扩展。

其次要采用适合当前学生阶段的教师语言,不可采用枯涩难懂的书面语言。讲课不能只出现课本上的措辞,反复去强调,适当的加些生活化用语,并且走下讲台接近学生,始终保持目光接触。例如《花的学校》一课,文中写到树枝在林中互相碰触着,绿叶在狂风里簌簌地响,雷云拍着大手。这本是拟人手法,但对于三年级的孩子,还不能完全理解碰触、簌簌,那么在讲解中,我便用轻挨着哗啦啦对这句再次阅读,使学生能完全明白这句的含义。

最后要分清教材的重难点,讲解时要详略得当,重点分明!

教师提问的问题分为展示型问题和参考性问题,展示型问题较简单且有固定答案,参考性问题无确定答案,教师对于初级阶段的学生,可采用参考性问题,激发学生的想象力。在提问时针对学生的水平提出难度适宜的问题,并且要考虑到学生的人格特征。对于班级里不爱讲话、性格孤僻的孩子,我会说出一个答案,让他进行模仿,或我说出答案的上半句让他回答下半句,再用上鼓励称赞的评价。慢慢的,他们也会胆怯而主动地举起小手来。

独立学习属于高级教学方法了,教师需要先指定作业去让学生练习,然后学生才能得心应手。例如猜猜我是谁的写作训练中,先让学生按照写作的一般顺序去练习,接着让他们改变写作模式,力求新颖,最后的写作效果出乎我的意料。独立性学习后,学生更加关注教师的评价,在课堂中我们便可尽可能多的运用激励话语去评价,也可在讲授中把课堂模式变为伙伴式或团队式,在学生体验团队精神的同时,也达到了集体教育和个人教育的结合。

以上是我对这章内容的读后见解,希望在以后的教学中,我能贯彻新课改的教育理念,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终身学习。

礼物读后感范文欣赏


《礼物》是一部由斯宾塞约翰逊博士著作的书籍,不知道各位小伙伴们有没有看过呢?该书主要描写了年轻人追求最好的礼物的故事,讲述了年轻()人的成长历程。网友们对这本书的评价也是褒贬不一,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他们具体是怎么说的吧!

礼物这本书在N年前我就批发式的买了好多本送人,但是我自己没有认真的看过。

有时候人很奇怪的,当你拥有的时候你就不在意,觉得他就在那里不管看不看他都不会走。而且我总是喜欢买书,买了书就在家看我,我就是不看他们。好像买了就是看了一样的感觉。直到老师要求要看9本书,我才开始耐心的看书!

这个书让我感受最深的三个点- 1.投入的活在当下!2.面对过去发生的事情(麻烦/顺利之事)要从中积累分析得失,好的地方继续发扬不好的地方再下一次遇到类似事情就要换一种方式处理,规避之前出出现的问题。3.对于未来要有规划有愿景目标!

关于这一点我很有体会,每天早上的早会我们都会跳舞,很多同事各种原因扭捏的跳着,不论是表情还是动作都没有放开过,我知道他们心里担心所以干脆就随便跳跳,但是也总会有2个人不论会不会跳都非常投入,头都会随着身体摆动起来。每一次跳完舞,很投入的两个人面颊红扑扑的,而且很开心,身边的人都可以感受到他们的热情和激情。而那些不投入的就没有任何感觉,就是符合人家,人家笑她就跟着笑。其实跳舞跳得好不好不是重点,重点是我们享受当下这个舞蹈的时刻,让自己和音乐融在一起去绽放自己。大家会被影响被感染会关注到的是当下投入的状态,反而那个随随便便跳舞的人就很容易让人觉得她们要面子!这个过程中我收获到认真的快乐,投入的快乐,更着可以影响身边的人让他们和我们一起快乐!(因为我就是那个摇头跳舞的人之一)所以投入在当下做的事情,会发现自己的心是定的,不漂浮。而且事情很容易就达成。也容易满足。

其实这个就是老师跟我们说的,同样的一件事情不要用同一种方法去解决,因为不会有第二种结果。这个点我想到了婚姻,很多人觉得自己婚姻不幸福,想着要离婚,难道离婚了就幸福了吗?离婚了你身上的问题还在那里,问题并不会随着离婚而消失,如果你不总结,不思考更正,就是再婚了。遇到类似问题还会是老样子!婚姻也好工作生活也罢都是一个意思。不要怕遇到问题,遇到问题就是给人修正毛病的时候。所以人善于思考善于总结。并且一个问题能想到三种以上的解决方法才是有选择的!

助教问过我一个问题,你对于你和你家庭的未来你有什么想法吗?我大概的说了一下,他说我说的不够清晰,还是模糊的,就像以前老师让我们画了一个地图,上面用各种图画剪纸拼出来我们未来的生活工作伴侣,越详细越好。之后我明白越详细越好是为了让自己更清晰更有方向去生活工作,不在浑浑噩噩!所以说做规划是非常有必要的。就像我如果一天不把自己的日计划写出来就会忘记!一天都容易忘记何况未来3-5-10年呢!

越看书越能明白老师让我们看书的目的,你说学多少东西把每个人的领悟能力是不一样的,我感受到老师希望我们有一颗静下来的心,去想我们自己,去想我们的人生。所以看书看纸质的书是一件很好的事情,让时间慢下来!静下来!

同时因为胡巍的分享,我把这本书买了三本分别给了我们的团队的三个人。让他们读完写读后分享并把读后感和书继续分享给另外三个人。在书的第一页写上传递者的姓名和读书日期。希望把这份神奇的礼物送给更多的人!

墙读后感范文欣赏


《墙》是一部由作家黄复彩著作的书籍,不知道有没有小伙伴们看过呢?故事根据一位老人的爱十年人生经历改编,剧情丰富,扣人心弦,耐人寻味,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的读后感,一起来看看他们是怎么说的吧!

《墙》是作家黄复彩根据老家和悦洲一位老人,七十年人生经历写成的长篇小说,讲述主人翁韩七枝,在特定的年代,跌宕起伏的人生经历,同时也反映当时一代人的命运。

本书跨年度很长,从抗日战争到二十一世纪,跨地域广泛,虽说发生在和悦洲澜溪街,在过去动荡年代,文中人物奔赴不同地域。如和悦洲码头、上海、苏州、白湖农场、美国等地。

本书以继子沈知柏的口气,通过他父亲的讲述,描写养母一生的经历。

年少的韩七枝,从小有很好的教养,骨子里有一种大家闺秀的沉稳和持重,对婚姻有自己的主见。

从小订下娃娃亲,小丈夫江家毛头幼年去世,韩七枝依旧嫁到江家。和毛头父亲江义芳日久生情,结为夫妻。

生下残疾儿子,经历解放战争,江义芳失踪,韩七枝一直坚守妇道,其间生活千辛万苦,有很多男人爱她并想娶她,她依旧守着这份残缺的爱情。

直到老年,收到从美国寄来的江义芳全家福照片,她心中爱情的希望破灭,精神瞬间崩溃。韩七枝失忆,得了阿尔茨海默病。

书中韩七枝对婚姻的坚守,值得现代人学习,在那动荡年代,男人失踪,她用柔弱的肩膀扛起一个家。

新时代的男人和女人,稍有不合,离婚成了家常便饭。我们当代青年人,可以学习韩七枝的坚守和忍辱负重的品质,给这个社会和家庭多一份安定!

本书写了十四章,内容摄及很多方面,除老家和悦洲描写之外,有各种人物描写,如老师、非非寺担当和尚、医生、怡和药业老板、手艺人、生意人等等。还有地方戏傩戏、黄梅戏,这些人物形象有作家的人生阅历和作家平时细心观察揉和在一起。

通过看黄老师以前的书,在这里有必要简单介绍黄老师简历,黄老师与共和国同龄,文化大革命时初中毕业,之后下放农村当知青。

1978年毕业于池州师范中文系,并开始发表文章,曾经学习过一段医学,当过老师,八十年代中期任《安庆曰报》编辑,安徽省禅宗文化研究会理事,九华山佛学院客座教授。这些丰富的人生阅历,附于书中人物形象,为这本小说增加厚重感。

书中细节描写生动感人,各行各业描述自然妥贴,韩七枝为生话所迫,在盐场当搬运工,在扫盲班当老师,在招待所当清洁工,让读者身临其境每一种工作场所。

描写主人翁生活的同时,穿插这些时代中发生的各种历史事件,澜溪街遭受日本人轰炸,国民党部队进入澜溪街,地方土匪横行霸道,文革运动标语墙,改革开放等等。

看完这本书,感到黄老师不仅是作家,更是生活中的大杂家,他用敏锐的观察力结合手中的笔为我们呈现了一幅立体的生活画卷,从上世纪三十年代到二十一世纪初。

高级的写作是家国情怀,一个人在写作上的成就最终取决于自己的思想觉悟和对文学的态度。

孟子读后感范文欣赏


《孟子》是一部儒家经典著作,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呢?该书《大学》、《中庸》和《论语》共同被列为四书,书中主要记录了孟子和他的弟子们的正直、教育和哲学等方面的思想理论。小编这里整理了一篇网友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最近几天有些浮躁,感觉心神不宁。或许是过年前巨大的能量场感染了我,或许是自己太过于敏感,身体的疲惫不觉涌上来。今天发现,工作了要保持每天的阅读,身体锻炼,整理,这三件小事,都是不容易的。

人会有惰性,会有情绪,会喜欢吃喝玩乐一切不动脑的东西,这也是天性使然。

阅读《孟子》,这段时间是看不下去的,归结原因是心绪不宁,工作了的我特别容易受到周围能量场的影响,这两天一直都在购置年货,也是受大环境的影响。

现在发现,读《孟子》实际上是在吸收来自国学文化的高频能量,《孟子》,久石让的音乐,优人神鼓的《托钵僧》,这些都是很纯粹的能量,每天站桩,每天听音乐,每天阅读,每天做这一件件小事来改善自己生命的状态,这些都是养人的宝物。每天下班后留出一段时间和他们相处,去感受他们一点一滴。今天站桩的时候对他有了更深层次的链接,我感觉到腹部的气在一点点往下沉,优人神鼓的音乐不断进入我的身体,我通过身体不断抖动将身体的负能量和情绪排泄出去,完成了整个能量的循环。

阅读《孟子》,我感受到孟子对世人的仁爱和精神境界。一个人的言语是他思想最直接的体现,我感受到这位智慧的老人对世间的仁爱。

阅读《孟子》,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在人世间为自己的内心建立起一个屏障,让那些浊气远离在外,之前我一直不太懂得保护自己,也是自己傻傻地全然接受很多东西,这也让我受了很多伤害。

现在我渐渐地为自己的内心构筑一个帐篷,好好保护自己的赤字之心,而立之年,立身后齐家。

书籍读后感范文欣赏


很多朋友都喜欢在有空的时候读一些书,有的人喜欢科幻的,有的人喜欢散文的,有的人喜欢诗歌的,不知道你喜欢哪一类呢?很多书籍都会让我们有或多或少的收获,大家看完这些书都有怎样的感受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过去的一个月,断断续续读了四本书,《无所畏》《梦里花落知多少》《金刚经》《遥远的救世主》。

荷西去世了,三毛努力的活着。到纽约学习新的语言,遇到一个寓爱于教的老师,一群性情各异的同学,总是第一眼就知道能不能做朋友,傲慢无礼的躲着,物质市刽的也躲,急功近利的更要躲。剩下的,无论国籍美丑男女老少富贵贫穷,热热闹闹的在一起。故地重游,故地重游,独自故地重游。遇到一个有好感的人,逃了。看望双方父母,卖房子,借房子,买房子,读书写字做家务可她还是撑不下去,跟着走了。

都说三毛洒脱,若是看淡钱财不求名利崇尚自然就算洒脱的话,她是佼佼者。可她却深陷情网,最终追随而去,又是哪门子洒脱?

恩恩爱爱一双人,是命运的宠儿。你懂他,他懂你。无需多言,沉默是灿烂。

所以,心安。也所以,不能独活。

《金刚经》,南怀瑾老师的讲课稿。还没有看完,每一小节都会在心里萦绕一段日子,似乎懂一些的时候才会继续看下去。其实,佛是自然。自然无形无相,又包罗万象。佛教我们不着相,类似于西方谚语: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时间彼岸若无真理,那么非人力可及的:如山川挺拔河流汹涌日落西沉,如三毛随荷西而去,如世间凡夫不可自拔,该如何面对?

是谓:当生则生,当死则死,自性而为。

道法自然

孔乙己读后感范文欣赏


相信不少小伙伴们都在学生时代的课本中学过《孔乙己》这篇文章,作者是鲁迅,小说中主要描写了主人公孔乙己在封建腐朽制度的毒害下,最终被地址阶级吞噬的悲惨形象。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每一次读鲁迅先生的文章,都会有一种头皮发麻的感觉,《孔乙己》犹甚。

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第一次读到这段文字,我几乎是倒吸了一口凉气。太真实了,实在是太真实了,不是孔乙己,而是这群孩子。像是杨二嫂似是而非的鄙夷,相信大多数人在生活中都是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分明是一开始带着好意的大方,但是引来了太多的贪得无厌的人窥伺,于是便不得已将这份好意终止。于是,这个人就变成了伪君子,装模作样,甚至是道德败坏。那些人似乎忘记了一开始的馈赠就是免费的,他们只记得他不再愿意给了。于是在心理拉扯出一种不知何来的快感和高贵感:吓,他也不过如此,装装样子罢了,这下可叫他现了形。然后,便咂摸着这么些不知所云的满足陷入泥潭,不再挣扎。

不知谁说过,孩子们大多数都有着天真的残忍,我一直觉得这个形容极为精妙,但一直似懂非懂,知道看到了这一段。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笑声里,谁的笑声,又是多少人的笑声?如果说只是孩子在笑,他们又在笑着什么?是仅仅笑着孔乙己的之乎者也,还是早早地嘲笑起了孔乙己的装模作样,他们会在心里想着:讨饭一样的人,也配在我面前摆阔?还是会记得这个尚且自己过得不算好的,只点得起茴香豆的孔乙己对他们一次次地展现善意。若是整个酒店的人都在笑,是否有着孩子的父亲在里面,他又会不会在回家之后对自己的孩子说:干得好,又给我们找了个乐子。孩子们的残忍最为残忍(),因为他们的残忍如此的直白而露骨,没有了大人们特有的冠冕堂皇,像是一把直愣愣的刀。他们的残忍又是那么的理直气壮,他们不需要考虑孔乙己刚刚给了他们茴香豆吃,他们只需要知道自己亲爱的父亲母亲总是说孔乙己是个乞丐,是个贼,是个笑话。

孔乙己是这一片雾蒙蒙里唯一的亮色,亮得让人鼻酸,甚至有种想要流泪的冲动。有几回,到底是多少回?到底是多少回他因为对孩子的喜爱与善意,将自己最称得上奢侈的茴香豆送了出去,又因为生活的桎梏伸开五指。又多少次听着周围一圈圈地笑声,却在下一次伸出手。他是否想过下一次再不送,抑或者是等自己发达了,买上许许多多的茴香豆随便发。可他没有,他还是在小心地努力地挣扎了,却因为姿势太过于可笑又一次沦为笑柄了。太傻了,太傻了!你可是孔乙己唉,你怎么可以善良呢,只要活着不就好了吗?可他也是人,他是一个人啊,难道不应该善良吗?作为一个人,连善良都不配被允许,那他算什么呢?

我看见了,看见一圈圈灰蒙蒙的眼睛发出刺耳的嘲笑,有人在难看地挣扎,没有光。

围城读后感范文欣赏


钱钟书的《围城》是我们很多在学生时代就被建议去读的一本书,当时读完的时候感慨万千,网友们对这本书的感受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吧!

我第一次读钱钟书 刚好这是我一直想看的书 但我从前太年轻 无法参透字句的真实奥秘 在我读完杨绛先生的《洗澡》后 我选择了这本书

钱先生和杨绛先生都有一个共同点 就是将自己置身于事外 安安静静的充当一个说书人的角色 尤其是钱先生 我敬佩他的语言 浑然天成的机灵劲儿 完全不像其他人那样抖机灵的炫技 他的语言有一种天赋异禀的自然感 是我所钟情的

《围城》给我的印象就好像是在置身其中去聆听身边人的故事

先说说男主方鸿渐 我个人并不十分喜欢 因为他其实十分真实 怎么个真实法 倒像是曾经听过的 看过的 遇到的一些男人的集合 有虚荣心 但心并不坏 对待感情就是我们现代社会的直男

各个人的生活 各自围城 不论是职业还是婚姻 大都是人心不知足 得陇又望蜀 罢了罢了 做着这个工作觉得束缚过多 想着换一个 换了又处理不了复杂的人际关系 想尽办法千方百计又要再换一个 从银行到大学 从大学到报馆 方鸿渐()总是不知足 工作一变再变 感情一再变动 挥之不去的只有他和爱尔兰人那张关于假文凭的 改变命运的交易

苏小姐 苏文纨 孤傲但却因为没有爱情的滋润 所以并不是十分主动的人 她同方鸿渐完全是因为得不到的总想要 赵辛楣只不过是被她利用其实就是不爱罢了 最容易得到的往往都不会去珍惜

唐晓芙 我个人对他俩的感情无感 我个人认为 那种情愫的产生 是离不开想摆脱苏文纨的那种心理 莫名其妙的看对眼儿了

方鸿渐和孙柔嘉小姐 婚后生活 无比真实 吵嘴的理由甚至是千古不变的话题 婆婆妈妈鸡毛蒜皮的小事情 一个直男癌 一个又是匆匆忙忙的婚嫁 双方都不尽如人意

总之 我是很喜欢钱先生的作品 也难得给打了五颗星 看完以后有些难过 因为随着年龄越来越大 我认识到了自己的围城是什么 我也曾陷入过抉择 也曾做过错的决定 可是没有回头路 也没有什么如果怎么怎么样。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初读围城,细细品味,确实如此。

故事从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开始,方鸿渐、苏小姐、鲍小姐一行人坐船回国。方鸿渐,衣锦还乡,却是一个无用之人,一路博鲍小姐欢心。那鲍小姐,却是一个有未婚夫之人。船上玩弄鸿渐,快要下船,态度180度转弯,后随未婚夫离去。苏小姐看在眼里。可笑的是,下船后,本来互相陌生的方苏二人,却开始异常亲密起来!他人则诧异、佩服、又瞧不起!

回国之后,方鸿渐和苏小姐开始紧密联系起来,方鸿渐也由此认识了唐晓芙,一见倾心。苏小姐以为方鸿渐爱的是他,方鸿渐却试图和与苏小姐界限分明,开始和唐晓芙频繁书信来往。中间也出现了赵辛楣等角色。

方鸿渐与苏文纨坦白,苏文纨在唐晓芙面前揭露方鸿渐可鄙可贱的过去,添油加醋捣鬼!唐晓芙误会方鸿渐,唐晓芙想听他解释,他却不肯。后阴差阳错,两人最终分开。

读完围城,感觉人物刻画很真实。但方唐这段故事却很荒谬,好像作者刻意把自己最喜欢的人物唐晓芙和方鸿渐拆散,不想让她陷入围城。

方鸿渐经赵辛楣介绍,同去三闾大学教书,还有孙柔嘉,一个普通大学毕业生。路上一波三折,方鸿渐体贴照顾孙小姐,孙小姐暗生情愫。来到大学,慢慢的方鸿渐对孙小姐感情似乎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有人搬弄是非,孙小姐和陆子潇通信来往,孙小姐和方鸿渐正谈此事,被他人看见打断情话,阴差阳错,或许方鸿渐藏在心底感情释放,两个人就在数人面前一瞬间订婚了,后方鸿渐被爆思想有问题,不得不返乡,带着未婚妻。

订婚一个月后,两人开始争吵,互相展现不为对方所知的一面。有人说孙嘉柔煞费苦心嫁给方鸿渐,婚后两人更是争吵不断。嘉柔任性、心思多,但懂得退让。鸿渐暴脾气、不近人情、顽固、无用之人。

其实我很喜欢钱钟书先生描写的两人婚后生活,真实,有趣,虽争吵不断,却会让人感觉到可爱幸福。

故事最后两人大吵一架,一人离家去,一人梦中睡。

五个钟头前,鸿渐走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来吃饭,想帮他解决困难。

重读《围城》,是因为偶然得到一本比较老的版本,心里特别喜欢。

《围城》是本可以反复读的书。这本书前半部分我读的开心不已,钱老简直就是活脱脱的一个段子手,总是用不经意间的信手拈来,让人捧腹大笑,到现在还忘不了那句诗人吟诗和临死呓语都用的是乡音,我若是某个诗人必须揍钱某人一顿。而后半部分却是让人唏嘘不已,忽然发现书中人物都成了自己身边人的缩影,而自己也在书中找到了自己的影子,大笑之后又让人深思,就像一场喜剧散场之后的落寞。

《围城》里,钱老肆意地挥洒着自己的才华,他像个调皮的孩子,恶作剧般的戏谑着每一个人,把每个人羞于示人的东西全抖搂出来,玩弄一番后又扔还给你,让你一时不知所措。我们就生活在他笔下的那座围城里,围城中也有你和我的故事:有苦心钻营、有惊慌失措、有道貌岸然、有茫然若失,细想之下我们的生活还真就是如此、也不过如此。这就是这本书打动我的地方,围城里的生活就像现实生活的集中体,有些无奈、有些煎熬、有些美好、它总是反反复复,一切的一切却又是那样真实,让人不免无限叹息。

书海浩瀚,写圣贤帝王的书无数,而这本书写平常生活、家长里短的书,被无数人推崇,甚至有人将它作为一门学问来研究。可见读书的人还多是我这样的普通小民,估计也是在拍案叫绝之后又被惊出一身冷汗,隐约看到自己的影子,所以忍不住多读几遍。

故事全篇若要真真仔细探讨,亦可用围城二字概括。表面上是写方鸿渐一人从国外回国后的生活,但内核里通过他来揭露出当时社会的风气与人文交流。由小及大,反映的,讽刺的,统统都如方遯翁所送的每点钟走慢七分的祖传老钟一样荒唐。

年轻人都被赶着去外国留学,留学后自身却仍保留着中国文化里腐朽的部分,像是闭关锁国后主张的洋务运动,只学其形不学其魂,出了中国这一围城,又入名为国外的围城;知识分子的学问只有半桶水,到真正需要显山露水之际,就连这半桶水也化为虚无,只会用课本里背诵过的东西来搪塞。围了自己,逃了知识。

连婚姻,也只是逃离了自己的城,被围进了另一个人的城∶苏文纨设法让方鸿渐和赵辛楣为她一人而转,以此来获得虚荣感,最后也只是委身嫁与他人,学了发国难财的本领,不加掩饰地轻视他人,变得不像自己。

能说是当时的环境造就的人吗?不仅仅于此,还是人的本性作祟。

人的本性,虚伪,贪婪,自私。你越想逃离其一,便越往其一而入。钱钟书对于人之本性的嘲讽,流露于对李梅亭的描写中。

可文中谁又能逃的过呢?是围城,是人生,早已混淆不清,想分离,也分离不了。

哪怕是善于心计的孙柔嘉,也只是乖乖的躲在姑母的围城里,劝诱着方鸿渐一起入内。

是以,人人固有一座围城,围住自己,妄图困住他人。可这有心甘情愿,亦有被迫。

方鸿渐想逃出苏文纨的围城,可他懦弱无能,空无本事,只在受迷惑的最后一刻平白生出些勇气来,拒绝了苏文纨。他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也因误会与害怕,硬生生与唐晓芙错过。他本无意进入孙柔嘉的围城,却在孙柔嘉的策划下一步步被迫进入。

方鸿渐从国外到国内,妄图逃出所有束缚自己的围城,却只能逃出一个,进入一个,一直都困在围城中。

围城不像迷宫,可以凭自己的本事进去离开。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无论人生,婚姻,事业,通通都是围城,围了逃,逃了围,可我们仍努力地逃出,只希望进入自己喜欢的围城。

虽此时仍不能领悟太多围城的真谛,但也愿时时警醒,愿刻刻铭记,方鸿渐,李梅亭,都不要学到他们半成的本事。

红与黑读后感范文欣赏


《红与黑》是一部由法国作家司汤达著作的小说,剧情精彩,扣人心弦,网友们是如何评价这本书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本书的作者司汤达是十九世纪法国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原名叫马里-亨利贝尔,司汤达是他的笔名。1783年生于法国格勒诺布尔,1842年在巴黎逝世,享年59岁。虽然他著作时间比较短,却给人类留下了巨大的精神遗产。他的代表著作有《阿尔芒斯》、《红与黑》、《巴马修道院》。其中《红与黑》这部小说,是根据当时一个死刑案件而改写的。

书中男主于连是锯木厂老索尔的儿子,因为身体不够强壮,又一门心思看书,在锯木厂不好好工作,经常偷懒看书,被父亲逮到就是一顿打骂。于连还有两个哥哥,对他想打就打想骂就骂,完全不顾及他的感受。因为拉丁语说得好,并且可以熟练背诵《圣经》,被市长看中,请到家里当家庭教师,从此脱离了父亲,过上了舒适的生活。可他在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时,却与市长夫人,一个古怪的美人,日久生情,背着市长在一起了,没过多久这件事情就被告发到市长那里,并且大家开始风言风语,两人经过商量,于连到神学院去躲躲。在神学院于连表现的很优异,却不讨好,大家都不愿跟他做伴,还好被神学院院长皮拉尔神父看中,皮拉尔神父像父亲一样,既喜欢他得聪明,又对他很严肃,关心教育指导于连,还把他举荐到巴黎。给拉莫尔侯爵当秘书,在工作的期间,于连表现的相当出色,不但受到侯爵的重用,还得到侯爵女儿的爱慕,就他在飞黄腾达,步入上流社会,处于野心蓬勃的时候。市长夫人被诱骗写了一封,揭发他的信,这封信让侯爵拒绝把女儿嫁给他,并且要他放弃眼前的一切。于连看着曾经心爱人的笔迹,非常生气,当下买了手枪,在教会给了市长夫人两枪。虽然只是胳膊受伤,生命没有危险,再加上于连一心求死,很快判决书就下达了。

不过最后于连应该是幸福的,因为在最后的光景,他几乎每天都和市长夫人一起度过。不论曾经于连是没有半点地位的平民百姓,还是后来发达以后的伪贵族,到被判死刑,市长夫人对于连的爱是不变的,于连也是一样,他们的爱超乎了金钱,地位,甚至道德。虽然他们的爱不应被歌颂,毕竟婚外恋不在伦理道德,但他们偏偏就看对眼了,也注定了悲剧。

这本书看着是写主人公的爱情故事,实际上作者写得是当时的正直,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

经典之所以称为经典不是因为难再现,因为他不可能再现。它是一种楷模,一种能都体现人类精神的东西。司汤达最擅长的就是刻画人物丰富的内心世界,通过对人物的内心描写揭示想要阐述的主题和意义。每个时代的英雄故事在谈论他的丰功伟绩的同时,总也会有一段爱情故事,或者佳话或者备受诟病,世界的复杂性与个体之间的矛盾也体现于此。

十八世纪末法国大革命爆发,处死了法国国王路易十六以及他的王后玛丽,波旁王朝覆灭。一个王朝覆灭,贵族阶级的权利、地位、财富便变得岌岌可危,随之,各个阶级为了生存,为了利益,纷争不断。此后属于下层阶级的拿破仑掌权、创立法兰西第一帝国,影响整个欧洲。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时代具有荒谬性,同时也包含着伟大的自然法则。拿破仑的野心造就了他,同时也迫使他最终被囚禁在圣赫勒拿孤岛,死去。波旁王朝复辟。重新掌权的贵族阶级厌恶、排斥、惧怕着下层阶级受过高等教育的孩子。置千百生灵于一处,把坏东西剔除,笼子里就不那么扑腾了。

书上说,司汤达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黑则意指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

在我看来,放在一个小个体身上,红是于连性格中善良真诚的一面,黑则是其伪善愤恨的一部分。于连的形象最大的魅力在于他的矛盾性,他仇视着上层阶级,却也渴望成为那个阶层的人,于是他不得不遵循着物欲横流社会之下的种种虚伪而唯心生活着,这是一种时代的惯性。他极端鄙视周围的人,同时也为周围的人所憎恶。他心里总不服:一帮怪物!或一群蠢货!有趣的是,尽管他自视甚高,但对他们所讲的事,却常常茫然不解。

书中于连人生的三个阶段,两段爱情故事。我更喜欢于连与市长夫人瑞那之间的爱情的你来我往,他像是一个孩童般眷恋着母亲温存一样天真而纯洁。于连与瑞那夫人的感情正如弗洛依德所提到的俄狄浦斯情结那样,是潜意识中被压抑的一种本能倾向。但在那个强烈腐蚀他的年代,瑞那夫人是他心里的真,便也只想得到她的理解尊重,受不了她任何的诅骂。

瑞那夫人毫无人生经验,爱的幸福,微妙难传,对她就是新奇的。没什么愁郁的事来扫她的兴,更不要说未来的威胁了。至于道德观念,誓忠丈夫等,当她真正沉浸在爱情里想起也是枉然。在瑞那夫人想象中,所有的男人,都跟他丈夫一个样,对一切麻木不仁;凡与自己相左的看法,就不分青红皂白,盲目仇视。男人的天性,在瑞那夫人看来就是如此。就像穿长靴带毡帽一样天经地义。而于连的出现,让她像是看到了一种新的生活的可能性:感受一新,殊觉甜蜜。于连的稚拙无知被看做可爱之处;举止粗野,就更有劳她去纠正。她发觉,于连的谈天尽管讲的都是寻常事儿但都值得一听,瑞那夫()人在美好的心灵中激起的全部同情,甚至钦佩,她全倾注给了于连一人。

于连对瑞娜夫人的感情,最初就像一场战争,带着拿破仑式的野心。是一种占有的快乐: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是的,我打了一场胜仗,但应当乘胜追击。趁这妄自尊大的贵族向后撤退之际,得把他的傲气彻底打垮,这才是地道的拿破仑作风。但是生性多疑,又自负不浅的于连,在面对伟大且分明,没有半点儿虚伪和矫饰,时刻做出牺牲的爱时,他连带着又产生的知名怀疑坠入了爱的疯狂。于连对瑞那夫人的感情在其小儿子斯丹尼生病的那场严重的精神危机里变了质。不再是仅仅对美貌的倾倒,不再是对拥有娇姿艳质的的得意娱情悦意,充满疯狂,带有犯罪的色彩。

至于为什么瑞那夫人会写信去揭发于连,于连又为何开枪射杀瑞那夫人?

爱,使你眼明心亮,同时又盲动胡来。

音乐剧《红与黑》里我最喜欢的一首歌唱的是于连和玛蒂尔德。

凭借高人一等出身和外貌,玛蒂尔德几乎从没正眼看过哪个人,但她碰上了于连这个才华与抱负远超过许多贵族,还几乎明目张胆地蔑视他们的下层阶级。两个无比高傲的人同住一个屋檐下,不得不通过互相伤害来证明对方对彼此的重要性。每个人都想看看究竟谁能成为征服者,谁又能从这征服中获得比对方更多的快感。

这是爱情对人的自尊心发起的一场屠杀,而于连和玛蒂尔德无一幸免。没有什么比这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更让人又激动又心碎的了。在轮番的试探,妥协与崩溃之后,在互相抛洒血和眼泪之后,他们终于拥抱起来。

在这种互相伤害中,我好像瞥见了爱情一个伟大的侧面。

对于年轻人来说,好像没有放下的自尊心更能证明爱情的存在的东西了。

玛蒂尔德像雷纳尔夫人一样都被于连这与众不同的过分的自尊心吸引,也都为此被折磨的苦不堪言。于连的自尊心是一只充满攻击性的野兽,雷纳尔夫人为了爱情,要通过时间和耐心来驯服它;而玛蒂尔德猛然抓过这野兽来,将其一顿痛打。

她不止一次的成功地摧毁了于连。她不断地把他打碎又重塑,直到于连在她热情与冷漠的交织往复中终于找到了规律:在他显得不那么爱她时,玛蒂尔德才能爱上他。那时候他诅咒玛蒂尔德的性格,又珍爱她像珍爱一位王后。

毕竟玛蒂尔德看起来的确像是最能与于连相配的那一个。这样惊心动魄的势均力敌、你来我往、互不相让,不免令雷纳尔夫人对于连一味的奉献和包容显得有些索然无味。或者是在看倦了于连一味的自私行为和被害妄想之后,我想看到他彻底败在某个人脚下。

于连很高傲。他的高傲源自他以往的经历,是一种为了保护自己因为出身而格外容易受辱的自尊心而自我产生的武装。

玛蒂尔德也很高傲,因为她一出生就得到了一切。这也让她最大的特点不再是高傲,而是厌倦。高傲这种对于连是赖以生存的必需品的东西,充其量只能算她的一顶皇冠而已。没有高傲,玛蒂尔德不会死,她至多会在她的那个圈子里变得不那么特别。

所以第一次被伤害的感觉让玛蒂尔德感觉新奇,而被一个平民伤害让她感到不可思议。在于连极力融入进贵族的社会时,玛蒂尔德正想方设法地在这个圈子里显得不同。她看见了于连,她宽阔而沉默的生命上面唯一一个可疑而危险的礁石,于是连忙抓住了他。她从和于连的爱情上看到了一点希望。

玛蒂尔德打算让于连成为自己幻想中的英雄,和她一起为她的家族再添上一段历史。她生怕于连配不上她那因为姓氏而注定要变得伟大的爱情和牺牲,所以不得不时刻询问自己是否应该动心。带着这份自视的骨子里的高人一等,她被自己最终做出的牺牲深深感动了,这种牺牲感动她自己的程度远远大于感动于连的。

而于连真正需要的,是在自小就受尽的伤害之后雷纳尔夫人式的牺牲,而那是玛蒂尔德是断然无法接受的事情。玛蒂尔德无法忍受悄无声息。

于连很久之后才发现这一点,那时候他已经在狱中。然而不可思议的是,直到我看见生活的尽头离着我这么近的时候,我才学会了怎样享受生活。 他和玛蒂尔德不是同类。他们只是自己那批人中最大的异类,一个向上,一个往下,把偶然的相遇当成是和对方那一星半点的相似之处的命中注定的原因。

大概在年轻的时候,所有人都是玛蒂尔德,非要用波澜壮阔来证明爱情的存在及其必要性。

在于连和这两个女人所有的不对等里,雷纳尔夫人看到了年龄,年龄的差异让她把自己看得很低;玛蒂尔德看到了社会地位,这让她以为这是一次美丽的冒险。

雷纳尔夫人最终随于连而去,因为于连的存在本来就是她对这世界最大的依恋;玛蒂尔德也曾有类似的想法,那一刻心里想的还是这死亡一定能永远成为巴黎社交界经久不衰的话题。

玛蒂尔德更像是于连对其所向往生活的一个缩影。于连在来到巴黎并遇见她之后,一边像以前一样诅咒着自己所鄙视的人,一边向他们靠近,朝着他的理想人生大步迈去,期待着自己从狼的影子变为一只真正的狼。

所以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像发现自己原来根本不向往那种生活一样,明白了自己不爱玛蒂尔德。比起一个可以陪他一起轰动巴黎的女人,他更心疼自己的孩子没能有个温柔无私的母亲。他不想再和这只不能让他坦然相爱的猛兽共同生活,假装惺惺相惜,手里却不得不时刻握着一把上膛的手枪。

于连的心重又回到了雷纳尔夫人身边,像个渴望冒险出走的孩子,在路上摔得遍体鳞伤之后发现还是更喜欢家中那盏暖色的灯。

玛蒂尔德不像于连,她几乎生在了于连此生可以达到的终点,所以她的野心和于连不同。她也要求一种英雄主义,但比于连希望的那种要更高更远。她也没有像于连一样体会到被死神拿着镰刀和沙漏在窗外凝视的那种感觉。

她站在她的起点等于连赶上来,还想要快马加鞭,但此时于连已经累了,因为他比她跑了太久太远的路。

最终,玛蒂尔德如愿以偿地像她所崇拜的祖先一样亲手埋葬了情人的头颅,一切符合她关于浪漫的设想,除了在最后一刻发现这情人并不爱她以外。

于连预言几年后她对自己的爱情就会随着她性格中对浪漫的过度渴望一同消失殆尽,不过她会在继续寻求浩大生命的路上走多远,本书不再探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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