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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少年读史记有感

发布时间:2019-10-29 来源:互联网

读《为奴十二载》有感。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有些作品让人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读《为奴十二载》有感,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读《为奴十二载》有感

徐洋

这本书是由一个本是自由的黑人,后来被贩卖成奴隶的人--所罗门·诺瑟普所写。作者在父亲那一辈的时候,家族就是自由人了。什么是自由?就是他们可以完全属于自己,和白人一样正常生活,不是任何人的所有物。作者的童年是在人人生来平等的北方环境中长大的,黑人和白人是互相平等的,黑人不受奴役压迫。但是在南方,黑人只是可以工作,可以被榨取生产力的高级动物,是没有权利可言的,完全归奴隶主所有。因为南方需要奴隶,在那里,奴隶的唯一特征就是肤色是黑色的。所以就算你是个自由的黑人,只要你在南方,如果没有自由之身的证明,那么你就会被任何一个白人抓起来,充当为奴隶被贩卖。这就是为什么作者本来是自由的,但却被人作为奴隶奴役了十二年之久,甚至几次徘徊在死亡边缘,差一点就无法见到自己至亲至爱的家人。

那么到底什么是奴隶制,美国的奴隶制为什么如此盛行?奴隶制,产生于能产生剩余产品的社会经济条件下的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当时认为合法的拥有和控制的制度。在典型的奴隶社会中,法律确认奴隶为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奴隶主对其握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可随意奴役、买卖和杀害。奴隶没有独立的人格,没有任何自由和权利,奴隶的后代也世代为奴。奴隶一般来源于战俘、被占领地区原住民、负债者和罪犯,也有从非洲等地拐卖而来进入奴隶市场的人。这就解释了为什么“黑人”在北美洲作为奴隶的唯一特征。北美洲原为印第安人聚居地,而随着英法等国家在这里建立殖民地,大量印第安人作为战俘和被占领地区原住民,自然就成为了供人驱使、随意拥有的奴隶。美利坚合众国成立后,虽然制定了联邦宪法,但是宪法并没有废除奴隶制,反而维护了奴隶贸易。这也是当时的环境造成的。美利坚合众国是北部资产阶级和南方种植园主共同浴血奋战而创立的,独立后建立的是两个阶级的联合专政。南方和北方各沿着两条不同的道路发展。在北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地非常迅速,从而开始了工业革命。而南方实行的则是种植园黑人奴隶制度。美国南部的奴隶制种植园形成于殖民地时期,在南方的广大黑奴过着悲惨的生活。虽然美国的建国者们提出了自由的思想和人人平等,但是并没有将其应用于美国南方的黑奴。为了获得南方奴隶主阶级支持,美国的建国者们在建国时采取了默认奴隶制在南方存在的事实。这样就形成了北方自由制、南方奴隶制的“一国两制”美国特色。

正是由于北方和南方对黑人截然不同的“待遇”,使得本来在北方幸福自由生活着的作者,因为误信他人,被白人一步一步诱向黑暗的深渊,被卖到华盛顿以远的州市种植园,从此沦为了奴隶。在十二年的奴隶生活中,他亲身感受到奴隶的卑贱,奴隶主完全不把奴隶当人看,完全是另一种牲畜。奴隶主对奴隶有完全的拥有权,甚至包括奴隶的生命。在奴隶主眼里,奴隶的生命轻于鸿毛,死不足惜。对奴隶的惩罚不是因为客观的因素,比如偷懒,逃跑,做错事等,反而是因为奴隶主的心情和状态而执行的。不管奴隶有没有做错,只要奴隶主想打想骂,奴隶就得接受惩罚。在奴隶制的时代,奴隶们没有自我可言,有价值就可以活着,但有时活着比死更是一种折磨!作者在书上列举了其他的奴隶的命运,对于无法改变现状的奴隶来说,死亡也许是唯一的解脱。作者也有过几近于死亡的经历,也有意志消沉的时候。但大多数时,心里还有着生的希望,有着活着回家再看看老婆孩子的愿望。因此,他时时想着能够逃跑,时时计划如何逃跑,回到他朝思暮想、温暖自由的家中。

我在书中还发现了两个并不起眼的小孩。一个是埃普斯的儿子,一个是所罗门·诺瑟普的儿子阿伦佐。所罗门·诺瑟普的儿子阿伦佐给自己妈妈曾写信说道,等他攒够了钱就去把他爸爸赎回来。一个从未见过自己父亲的小孩,而且还是那样一个人心惶惶的年代,他不但没有抱怨由于自己的父亲不在身边而被别人欺负,反而把攒够钱将自己父亲回来作为他的人生目标。这是最简单、最纯粹、最温暖的爱!爱由心生。而埃普斯的儿子只有十岁,却懂得了用鞭子责问并抽打老亚伯拉罕。作为一个孩子,对待一个老人没有半点怜悯之情,让人感到可悲、可叹!当然,这不是孩子的错。是阶级“赋予”了他不需要尊敬他人,是父母“教导”他不需要爱护他人,是环境“造成”他不需要疼惜他人。所罗门·诺瑟普是悲惨的,也是幸福的。因为在遥远的故乡,有人牵挂着他,想念着他,盼望着他。也正是如此,所罗门·诺瑟普才能够几经转折返回家中。

这也让我不得不想到人的性格。人从出生那一刻起伴随着父母的基因,便已经带着一种性格。在成长中我们虽然随着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断在改变自己,但有一种性格似乎永远都不曾改变,而且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越发地坚定--这就是自己的本心。有一颗善良、友爱、包容的本心,就是自己得到的最大最好的礼物,也是回馈社会的最真最美的桥梁。

有人说:“不管我们的生命中有什么宏大的目标,每个人生命的根本目的都是一致的——体验美好与感动,享受爱与被爱,收获温暖与幸福。”我想,无论身处怎样的境地,我们都应保持本心,不忘初心,迎难而上,破茧而出,为了家庭幸福、身体安康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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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奴十二年》读后感_1200字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1200字

向光而生

用两天的零散时间看完了《为奴十二年》,相比之前看过的长篇《地下铁道》,故事没有后者的起伏跌宕,却以真实的叙述动人心魄。

故事以第一人称开始,讲述自己的人生,平静中透着唏嘘,理性中不乏痛苦。查了一下,这本书发表于南北战争结束后6年,对于当时是有着其特殊意义的。《汤姆叔叔的小屋》中很多情节取材于此。揭露了奴隶制度的大幕下掩盖的一段鲜血淋漓的历史。我想未曾经历过的人,永远都无法体会其中的痛苦,而唯有感同身受,我们才会懂得慈悲。哪怕对于诺萨普本人来说,在被贩卖之前,他也只能从父辈的口耳相传中体会奴隶制度带给他的同胞们何等恶劣的劳作条件,何等卑微下贱的社会地位。而他的生活虽然艰辛,但是也算平淡安宁和乐幸福。他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黑人,和他的妻子儿女们怀揣着最不起眼的梦想,用心去爱,去劳动,在熙熙攘攘的世界努力向前。直到两个陌生人的出现,将他的人生拖向了绝望和痛苦的深渊。

诺萨普被从自由的北方贩卖到了南方深处,远离家乡、亲人,饱受折磨。其中有一个片段让人印象深刻。他和其他被贩卖的黑人交谈,发现这些人从小就在南方长大,世世代代都是奴隶。对他们来说,世界的规则就是白人为天,黑人为泥。他们从来不知道自由是何物。因此,当诺萨普和亚瑟准备夺船时,是不敢叫上这些“同族”的。恐惧和无知,让这些人最终成为奴隶制的牺牲品。与之相对的,是同样受所处社会环境影响和蒙蔽的白人牧师。作为一个神职人员,他宽容、高尚而公正,拥有受人爱戴的品格和性情,但是“一个人可以占有另一个人,并将其视为私有财产”这种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观念却是根深蒂固的。他本人也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一点有任何的罪恶。尽管当今的我们看到这些片段会带有深深的谴责感,但那是由于我们站在后来者的高度上俯看过去。唯有时间才能真正证明一切。

当诺萨普最终被贩卖、被转手,在无耻之徒的折磨下奄奄一息时,他心中对家的渴望、对自由的向往、对生命的企盼却是前所未有的强烈。是这些渺茫的希望给了他在绝望中前行的动力。家、自由、生命,这些我们习以为常的东西原来是这样弥足珍贵。总是在失去后,才有人了解。

故事最后,仍然让我感到很压抑。已经重新成为自由人的诺萨普,仍然无法出庭指控夺了他的自由人证明,把他买到南方的伯奇。只因他是黑人。在纽约这个自由州,诺萨普这个自由人却不能自由的指控给予他12年努力生活的罪魁祸首。

想想,12年间,诺萨普有无数次面临死亡。而伯奇们,却在此期间贩卖了无数的黑奴,并享用着用他们的生命换来的钱财,从没有内心的不安。如诺萨普所言,埃普斯们和他们的儿子们从来,就将奴隶视为畜牲,他们受到的教育如此。那伯奇们呢?他们深知自由对于任何一个人的重要,相比之下,他们更加令人厌恶。

命运之于时代,总显得那么无助和卑微。而对于自由的渴望和人性的光辉,必将永在!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中所讲的故事发生在1841年的纽约,一位名叫所罗门.诺瑟普的自由黑人,被两个白人以很高的薪水为由,骗到了华盛顿,然后被绑架到奴隶市场贩卖。

他和许多奴隶一样被带上船前往各处,他和哈利、还有一个女人,被一个名叫福特的庄园主买下了。他过着一种前所未有的生活,每天都住在小屋里,他十分想念自己的家人。这时的他很幸运,它的主人把仆人们看着和自己平等的人,善意地引导着他们,让每个人觉得轻松。但不幸的是主人在经济方面有了麻烦,他不得不卖掉18个奴隶,他就是其中一个。

他被卖给了迪比兹,最后又被卖给了艾普斯。这个新主人是一个凶残无情的人,他每次一喝完酒,就会像一个疯子一样,对仆人抽打。

种棉花的季节到了,人们日夜的在地里劳作,不久后收棉花的日子到了,每个人都要求摘够200磅棉花,没达到数量就要挨打。而他一天才摘95磅,主人只好让他去干别的杂活,他不想让他浪费时间。

从早上到晚上,种植园里鞭子的抽打声,奴隶们的惨叫声从未停歇。后来,他准备逃跑,他先将主人家所有的狗驯服了,以免逃跑时它们追上来攻击自己。

他写了一封求救信,却被主人发现了,而他却聪明的骗过了主人。最终,他获救了,1853年,他12年的奴隶生活到此结束。他回到了家乡与亲人孩子们团聚,每个人心里都充满了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了奴隶们悲惨的一生,他们日夜辛苦地干活,却没有一点工资,而且祖祖辈辈都是奴隶,不得翻身。希望每一个奴隶,都能像所罗门一样,获得自由。让人庆幸的是,现在早已没有奴隶制。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1000字


乌云遮住了甜美的自由之光,一去好多年。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本来是自由人的黑人在被拐卖为奴十二年的故事。主人公就是作者本人。看了这本书以后,我又去找着看了同名的电影,看完之后感慨颇深。

故事发生的背景在南北分裂治理的美国,北方废除了奴隶制,黑人取得了合法的自由民的身份,而南方依然实施着奴隶制,黑人没有人身自由。主人公作为一个生活在北方的自由的黑人,他热爱生活,待人友好,对自己的白人朋友非常的信任和感激,他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有贤惠的妻子和几个可爱的孩子,呼吸着北方自由的空气,生活非常美好。然而幸福的生活却被打破了,他受到了两个白人的欺骗,以工作的名义被贩卖到了南方,成为一名奴隶,一直做了十二年。在这过程中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物。

在被拐卖之处,一位好心的水手约翰帮主人公送过一次求救的书信,但是由于信中对于自己所处的位置描述不清楚,最终延迟了营救。和他同船的同样是被拐卖的自由人的亚瑟被解救了,其他的奴隶被分别卖出,主人公不幸染上了天花,他本想就此死去,但最后还是活了下来,最终被福特先生买下,开始了他的奴隶生活。

故事的情节在此不多做描述,本书反映的是奴隶制度的罪恶与不公,以及奴隶制下黑人的悲惨命运。

在这本书里,我关注到了两点问题,第一就是主人公的第一人主人正直而又高尚的福特先生,他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对一切不公、一切悲惨的事物都充满了怜悯。但就是这样一位正直而高尚的绅士,却对于黑人的人身自由没有概念。正如书中所说,周围环境的影响使他看不到奴隶制度根基上的本质错误。在他的认知当中,黑人就是一种可支配的财产,作为主人,他会出于仁慈对他们和蔼,却并不重视他们的人身自由。南方普遍的社会氛围和祖祖辈辈传统的思想注定了这个正直的好人在黑人问题上带有种族歧视和等级的观念。

另一个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主人公恢复自由离开的时候。离开时,他用谦卑的语气和主人一家道别。很大程度上,这种行为与他黑人的身份有关。正如作者自己在文中写的那样,如果他是一个白人,他可以上去踹艾普斯一脚作为分别礼,但他只是一个黑鬼,虽然是自由人,但他深知自己与白人的地位差距。

我想,在南北战争以前,像《为奴十二年》这样的事情应该有很多。在南方,区分奴隶与公民的最大标准就是肤色,只要你是一个黑人,即使是北方的自由民,你也是低下的,也是可以被拐走,作为奴隶出售的,肤色成为最大的壁垒,拉开了黑人和白人的距离。即使是在北方有自由人权的黑人,他们的地位也是不如白人尊贵的,更何况黑人还有时常被拐卖的风险。

读完本书,在我看来,人的灵魂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不该由于肤色不同来划分人的高低贵贱,没有任何一个人有权利剥夺别人的合法自由。奴隶制下那些残暴的罪行不会被忘却,历史见证了一切,黑人所承受的苦难与创伤由历史见证并将由历史给予补偿。

自由可贵,人人平等,愿这个世界再无歧视与不公,每个人都可以享受自由之光的普照。

关于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精选


读书可以帮助我们不断的成长。在读作品时我们应该更加沉浸其中!将从书中的领悟和见解记录下来,写成文章,就是一篇读后感。写作品的读后感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编辑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为奴十二年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1】

这天花了两个多小时把这部奥斯卡看完了,一向都很喜欢奥斯卡电影,让人思考很多。

去年看过一部电影《奇异恩典》,讲的是为了废除奴隶制的一个年轻人奋斗一生的故事,今年则是从一个黑奴的角度去深刻的体会这个历史的伤痛点。

我很难过,为了以前那么多人被人毫无人性的虐待而死。这天马来西亚一架飞机坠毁,死了很多很多人,我就是很难过,我生活在南京这座城市,心里很沉重,这座城市经历过得伤痛太多了,南京大屠杀纪念馆,被屠杀的名字写了那么那么多,那么大那么大的万人坑。

我真的很难过,为了那么多生命没法好好生活好好珍惜自己的家人珍惜自己的朋友,就遭遇了历史的不测或者命运的不公,我真的不明白上帝看到这么多人死掉这么多家庭支离破碎会多么难过,既然如此为什么让那么多生命就此消失。

人类的宗教史也好,政治史也罢,礼貌经济发展史也好,都是血腥的满目疮痍,我懂得十分少,但是就我读过的几本历史书和几本宗教书,都是这个样貌,为什么不能和平的一齐生活?

法律就永远是正确的吗?奴隶制以前是合法的;国家领导人就永远是正确的吗?德国的希特勒残忍的杀害了那么多犹太人,但是他们到底做错了什么;跟社会持续节奏一致就必须是对的吗?马路上奄奄一息的人你拍个照片扭头走掉就是常态;我一向都是个很笨的人,从来都不懂得太多的人情世故,如果你是我的朋友,我会认真的关心你,不管其他的;很多时候,我的想法很单纯,但是我就是想问一句,到底怎样了?为什么对简单的真善美反而不屑一顾?

社会上会根据年龄划分层次;会根据工作性质划分;会根据国籍区别;那为什么没有一种度量衡能够根据爱心和善良、诚实、智慧来区分人?真的是因为这些是不可测度的吗?那工作性质和国籍也都是非数值型变量,那为什么还是能够用?如果国家能够颁布一部法律,给每个人建立诚信记录和档案,爱心记录和档案,根据这些记录能够增加积分,这些积分能够跟考大学申请学校排行、退休后的养老金制度、信用卡透支额度和工作申请诚信、爱心档案绑定起来,那社会风气是不是会好很多呢?

很庆幸的是故事主人公能够遇到一个肯帮他而不出卖他的人,很庆幸的是故事主人公有跟他分别十几年后仍然愿意来帮忙他来救他,换到此刻,谁又敢百分百保证的说自己有这样的好朋友呢?没有这些庆幸的黑奴慢慢的被折磨死,慢慢的被同化,终究是拼但是历史斗但是命运,在认命的自我安慰中过了一年又一年。

故事终究是故事,虽然这个故事的确是历史真事。但是你我只是众多的黑奴之一,纵使你自认为能够撼动大树,那怎样能忘了一句俗语:蚍蜉撼大树。同样的,处于大自然的环境中,处于整个社会中,处于泱泱十六亿国民中,你我又算得了什么?一个莫名其妙的飞机失误就能够顷刻间灰飞烟灭;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就能够让几千万人瞬间消失于你我的世界里;

人啊人,不管你有没有信仰,还是多一点敬畏心吧,因为你所有的那点东西也就那样,咱们算个什么东西?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2】

看《为奴十二年》时,有一个镜头让我特别震惊。当是所罗门被吊了起来,呼吸困难,奄奄一息,许多人从旁而过,却视而不见。在他已经快要死去的时候,一个女士出来,看见了他,但她只是冷漠、呆滞地望了几眼,竟又走了回去,那眼神,是怎样的轻蔑和不屑!人都快要死了,不但不来救,还在高台上欣赏,厌倦以后又走了回去。这人可以说简直是冷漠到了冷血的地步。

最后,福特先生慢悠悠地走来了,在欣赏了一阵后,他才带着满意的表情,放所罗门下来。他可以说勉强还有一点点善良之心,可惜却被冷漠的巨大冰山包围了。对一个快要死的人,竟然还能这个样子,可以说是禽兽不如。

《为奴十二年》是在美国南方奴隶制背景下展开的,控诉了奴隶制下人们的自私、麻木、冷漠与残忍。美国后来废除了奴隶制,今天已逐渐消灭冷漠。当今的中国没有奴隶制,可我却明显地觉得,一股冷漠之风,已在社会上盛行起来,许多人的善良之心,已渐渐被麻木和冷漠压制了。

就拿小悦悦事件来说,首先,那个肇事者就是冷漠的。如果是一个善良的人的话,发现撞到人了,肯定会马上送她去医院。可他不但没这么做,而且还又压了她几次,然后扬长而去!这样的人,除了丧心病狂,还有什么词好形容他呢?

其次,那些路人也是冷漠的。孩子已经被压得那么惨,那么明显了。他们竟然匆匆走过,装作不知道!这些人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在生活中或许是好丈夫,好妻子,好父亲,好母亲。但是,因为此刻的冷漠,他们是卑贱的人,是可恶的人,是无耻的人,我想不到人怎么会残忍到这个地步。他们和影片中那个对所罗门视而不见的女士,没有什么区别。

不止小悦悦事件,当今社会上已冷漠成风。小悦悦事件之后,冷漠之势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加强了。我曾不止一次在新闻上看到,一群人叉着手,面无表情地围观着。

一次又一次的冷漠,最终必然导致社会的病变。《为奴十二年》就是让我们反对冷漠。我们绝不能让冷漠之风继续盛行,让我们学学那位巴斯先生,树起善良与正义的旗帜。携起手来,奉献爱心,共创美好的明天!来吧,让我们群策努力,并肩迈进!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3】

《为奴十二年》观后感1

不扯任何与奥斯卡相关的东西,直面电影本身,《为奴十二年》有足够的理由让你发自内心的对它竖起大拇指。多多少少的会有人在观影过程中会感到必须程度的压抑,甚至会有一种可能从未经历过,但却又为之感到难受甚至恶心的感觉。这些感觉不会让你产生厌恶情绪,反而会让你更加富有深度的对其肃然起敬。

史蒂夫·麦奎因用近乎真实的手法再现了一个残酷时代下的悲情个体,并用一系列近似冷漠的“旁观式长镜头”来制造一种冷酷氛围,以致于让观影者在观看过程中能够分明的感受到一种压抑、难受甚至恶心。固定的机位,漫长的镜头,残酷的鞭打,毫不回避的表现伤痕,这是《为奴十二年》震撼人心的镜头之一。与之类似的镜头还出此刻所罗门被吊在树干上,双脚需要不断的点踩才能保障不被吊死的桥段。闷热的天气,无情的绳索,克制又不回避的长镜头,让发生在十九世纪美国南方的残酷一展无遗。尽管文化的差异和历史的不同,让我们很难真正的产生某种共鸣,但电影所营造的压迫式氛围还是能让我们感受得到失去自由的痛苦是多么令人难受。

《为奴十二年》没打算靠恶心别人来成全自己,而是透过直逼内心的拷问来引出对自由,对尊严,对生活的思考。没有刻意的夸张,没有顾虑的回避,基于真实的去表现,是这部电影令人肃然起敬的地方之一。

而这样一部在故事情节上并不那么跌宕起伏甚至自始至终平淡无奇的电影之所以能紧紧抓住观众的心,靠的也不仅仅仅是那些令人震撼的真实。而是由这股真实所延伸出来的关于自由与生活的思考好处。一个人在失去自由之后,所余下的期望往往就是对生活的渴望。正如影片主人公所罗门发自肺腑地呐喊所抒发的那样,在失去自由之后,所要的并不仅仅仅是生存,而是生活。如果说,个体的命运在时代背景下只能表现出一种对生存的基本条件孜孜不倦时,就已经说明这个年代的悲哀已到了某种恐怖的地步。当人们丧失了对自由的渴望、对生活的追求时,一种冷酷就已然构成。好在还有像所罗门、帕特茜、巴斯这样的人还保留着对自由和生活的渴求,并在追逐自由与生活的过程中具备着堪称伟大的勇气。十二年,对于一个以前享受着自由,拥抱着幸福生活的人而言,其所背负的失去自由所带来的痛苦以及远离生活所带来的绝望,是不可想象的。

正是影片所表现出来的失去自由的痛苦与远离生活的绝望是那么的真实,才凸显了追逐自由的勇气是多么可贵,追求生活的坚韧是多么可敬。失去才会懂得珍惜,影片也透过这样一种方式,来告诫人们,拥有自由与生活是多么珍贵。很多人看完电影之后会先长吁一口气,进而又有一股莫名的庆幸,是因为,没有自由与生活叫人压抑得难受,而拥有自由与生活又是那么的幸福。《为奴十二年》也正是用这样的方式带给了一种警示与思考,让人们得以有机会重新认识到自由与生活的珍贵。这是这部电影在影片结束之后还能熠熠生辉的地方,也是它足以叫人肃人起敬之处。

当我们在抱怨生活的各种人艰不拆时,我们其实也是部分人羡慕嫉妒恨的对象。要明白,那些被拐骗至黑砖窑的人,那些被迫每一天上街乞讨的人,以及其他被控制了自由的人,他们对自由与生活的渴求,是否也能坚持个十二年?这很难想象,因为太过残酷。我们能够做的,其实就是好好的珍惜掌控在自己手中的那份自由,好好的珍惜或咸或淡的生活,好好的,把握每一个新的一天。

《为奴十二年》观后感2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观看了影片《为奴十二年》,这是我第一次观看有关于黑奴的影片,看过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那个年代、那样的生活环境、影片中所呈现出来的黑奴所遭受的不平等待遇以及在澄清自己身份后没有人愿意去相信愿意去帮助主人公恢复自由等等这些都是我们生活在这个相对平等年代的年轻人所体会不到的心酸与痛楚。观看影片《为奴十二年》后我想了很多,虽说黑奴时代过去了,但是类似的不平等是否还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之中呢?

影片中主要讲述一个原本生活在纽约州萨拉托加斯普林斯的自由黑人所罗门,由于被骗上当继而被当做黑奴贩卖给各个庄园主,而他由于一直怀揣着对自由的向往以及不懈的努力,最终恢复自由人身份的故事。对影片如此简短的叙述似乎并不能完全展现影片中所蕴含的底蕴。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结合自己的.感触对影片进行介绍。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4】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600字:

这本书中所讲的故事发生在1841年的纽约,一位名叫所罗门.诺瑟普的自由黑人,被两个白人以很高的薪水为由,骗到了华盛顿,然后被绑架到奴隶市场贩卖。

他和许多奴隶一样被带上船前往各处,他和哈利、还有一个女人,被一个名叫福特的庄园主买下了。他过着一种前所未有的生活,每天都住在小屋里,他十分想念自己的家人。这时的他很幸运,它的主人把仆人们看着和自己平等的人,善意地引导着他们,让每个人觉得轻松。但不幸的是主人在经济方面有了麻烦,他不得不卖掉18个奴隶,他就是其中一个。

他被卖给了迪比兹,最后又被卖给了艾普斯。这个新主人是一个凶残无情的人,他每次一喝完酒,就会像一个疯子一样,对仆人抽打。

种棉花的季节到了,人们日夜的在地里劳作,不久后收棉花的日子到了,每个人都要求摘够200磅棉花,没达到数量就要挨打。而他一天才摘95磅,主人只好让他去干别的杂活,他不想让他浪费时间。

从早上到晚上,种植园里鞭子的抽打声,奴隶们的惨叫声从未停歇。后来,他准备逃跑,他先将主人家所有的狗驯服了,以免逃跑时它们追上来攻击自己。

他写了一封求救信,却被主人发现了,而他却聪明的骗过了主人。最终,他获救了,1853年,他12年的奴隶生活到此结束。他回到了家乡与亲人孩子们团聚,每个人心里都充满了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了奴隶们悲惨的一生,他们日夜辛苦地干活,却没有一点工资,而且祖祖辈辈都是奴隶,不得翻身。希望每一个奴隶,都能像所罗门一样,获得自由。让人庆幸的是,现在早已没有奴隶制。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5】

灵魂哪会分颜色?

                          ----《为奴十二年》

《为奴十二年》是奴隶制亲历者所罗门.诺萨普的一本自述。

关乎人权、种族、自由。

所罗门生活在纽约,在河道上做过运输大宗货物的工作,有时为贵族晚会演奏小提琴养家,妻子拥有一手好厨艺,并以此赚钱谋生,有两个可爱又聪明的孩子。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不幸的事情也随时到来,所罗门被卖奴贩子抗蒙拐骗到南方地区。就在几天前还和妻子孩子待在家里,此刻却身处异地。

被贩卖到南方种植园的所罗门,忍受着非人的虐待。在看这本书的时候,对所罗门所处的恶劣环境、被贩卖被殴打以及被贩卖到南方种植园的场景,所罗门所承受的感情,在脑海里总是模棱两可,不够清晰。于是又找到电影。所罗门在写这本书的时候,语言平铺直述、娓娓道来,不像是经历如何沉重的变故的被害者,轻飘飘的,又很有分量。他像一个冷静、伸张事实的旁观记录者,讲述为奴十二年里,忍受种种不堪的遭遇,被残忍的陷害,承受着奴隶主的虐待和谩骂,提心吊胆的度日,忍受着奴隶制的不公。

千言万语汇聚于脑海,想要控诉、申斥,此刻却不知从哪里说起。

死亡是尘世忧愁的终结,坟墓是倦体残躯的休憩之地。

沉重的情节,多次泪目。印象最深的是所罗门被言貌不一、靠贩卖黑奴为计的梅瑞.布朗和亚伯拉罕.汉密尔顿欺骗,被关在狭窄、潮湿黑暗的小黑屋里的情景。误入豺狼虎口,梦醒了,才发现一切都是预设好的阴谋,而梅锐和亚伯拉罕则是不折不扣、无耻的强盗。

扑面而来的讯息,那一刻,我的心也跟着所罗门的叙述,一块堕入黑暗之中。我们不如跟随笔者的叙述设身想象当时的场景。无所依无所靠,被心怀不轨、罪恶的白人堂而皇之的拘禁贩卖,在黑暗之中,该是面临怎样内心的挣扎与煎熬。像一颗飘荡的浮萍,突然被波涛汹涌的巨浪拍打在岩壁上,死死地扼住咽喉。承受着肉体的鞭笞,也承受着心理的撞击。

恐惧、绝望、无助、迷茫……不畏惧没有终点的路,只怕这路上没有被仰望的方向。

在被运往南方种植园的过程中,在一处码头上,与所罗门刚熟识不久的朋友被主人解救出来,逃离了虎口。但此刻的所罗门就没这么幸运了。歇斯底里的反抗、挣扎,渴望虎口脱线的同伴回以目光,想办法解救还身处水深火热的自己,将所处的环境告诉在纽约的朋友……他是这样想的,强烈的愿望,但他的同伴都未曾回头瞧一眼。我想,在同伴掏出码头的那一刻,早已忘记那些共同遭受折磨的同伴,此刻,自己才是最重要的。正如尼采所说“世界上不可直视的东西有两种,一个是太阳,一个是人心。”人性,永远都不要去检验。

值得欣慰的是,在书的最后,所罗门被朋友找到将要带走离开种植园的时候,他回头望去了帕茜。就是这个片段让我哭的像条狗,啊!十二年的奴隶生涯终于结束了!终于,又恢复了自由之身,我想念自己的妻子和两个孩子。但是和我共同遭受风雨、承受压榨与奴役的帕茜还在这里……所罗门苦尽甘来。心存善念,心生悲悯、同情、理解,一定会得到上帝的垂怜和眷顾。有时候,我也会害怕,我害怕自己的心变硬,怕这样暖的镜头、文字不再感动自己。

“如果你们和我一样被套上锁链、遭受鞭打,远离家乡和亲人,被迫踏上奴役之路,你们也会为了自由不顾一切。”

面对提贝茨的无理取闹、故意挑衅,所罗门再也忍不住不向提贝茨拳脚相加,他将对妻子孩子的思念不得终、所有的愤怒、人格的侮辱与践踏、精神承受的摧残和打压统统在提贝“茨身上发泄出来,大快人心。愤怒发泄完了,就该理智收手了,他的内心突然充满恐惧和迷茫,他把提贝茨打了,一个黑奴殴打奴隶主,即将面临不知是什么。发泄后痛苦和殴打的一时快意充满着内心,矛盾的心理充斥着、纠结着。这也是导致提贝茨多次对所罗门痛下杀手的原因。

值得一提的是,在书中“沼泽大逃亡”这一章,电影中却未给予多少镜头,有些失望。或许,正是因为在未被开发的原始森林里,浑浊泥淖的沼泽,随处可见的蝮蛇、鳄鱼,以及凶猛的野生动物。黑暗处隐藏太多的冷血杀手,演员也要顾及人身安全,可想而知,所罗门在暴打提贝茨以后逃忘深林沼泽的时候,又面临多少恐惧和担忧,前有提贝茨驯养专门对付黑奴的猎狗,后面在沼泽中与蝮蛇、鳄鱼擦肩周旋。让人一阵心惊胆战。

我需要的不仅是生存,还有生活

像人一样的活着,而不是似牲畜那样,有一顿饱饭、一口清水,毫无尊严与人格的活着。同样都是人类,为什么对黑人不公,难道黑人就要忍受白人的暴蔺和践踏,就要忍受他人的侮辱和不公的待遇吗?生而为人,难道灵魂还有颜色之分?

生平最见不得暴打和虐待,每次回想起帕茜被埃普斯用鞭子抽打就感到头皮发麻,那种血淋淋、皮开肉裂,能看到黢黑的皮肤的开裂、献血和皮肤开裂的空气中,血肉模糊……

即便在1862年《解放黑奴宣言》颁布后,虐待黑奴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被压抑的十二年

被奴役的十二年

被屈辱的十二年

被践踏的十二年

为奴十二年,错过了女儿的婚礼,错过了与妻子相守,错过的孙女的降临,人生哪有那么多的十二年可以等待!

Monica

20xx/02/28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6】

你能回来就好……在一片悲喜交集中,《为奴十二年》这部影片结束了。然而,它的好处和思想远未结束。它反映的善良与冷漠的较量,至今仍在进行着……

《为奴十二年》讲述了19世纪上半叶的一个黑人的故事。所罗门本是纽约的一个具有自由身份的黑人,靠拉琴为生,已经有了家庭。却被两个白人以为马戏团表演伴奏所骗,去了华盛顿,被绑架并卖为奴隶。他竭力逃脱,却没有成功,他被卖到了南方,过了十二年非人的奴隶生活,见到了许多黑人的杯具。最后,有一位善良的巴斯先生答应帮忙他,在一番周折之后,他最后重获自由,回到了家中。

看《为奴十二年》时,有一个镜头让我个性震惊。当是所罗门被吊了起来,呼吸困难,奄奄一息,许多人从旁而过,却视而不见。在他已经快要死去的时候,一个女士出来,看见了他,但她只是冷漠、呆滞地望了几眼,竟又走了回去,那眼神,是怎样的轻蔑和不屑!人都快要死了,不但不来救,还在高台上欣赏,厌倦以后又走了回去。这人能够说简直是冷漠到了冷血的地步。

最后,福特先生慢悠悠地走来了,在欣赏了一阵后,他才带着满意的表情,放所罗门下来。他能够说勉强还有一点点善良之心,可惜却被冷漠的巨大冰山包围了。对一个快要死的人,竟然还能这个样貌,能够说是禽兽不如。

《为奴十二年》是在美国南方奴隶制背景下展开的,控诉了奴隶制下人们的自私、麻木、冷漠与残忍。美国之后废除了奴隶制,这天已逐渐消灭冷漠。当今的中国没有奴隶制,可我却明显地觉得,一股冷漠之风,已在社会上盛行起来,许多人的善良之心,已渐渐被麻木和冷漠压制了。

就拿小悦悦事件来说,首先,那个肇事者就是冷漠的。如果是一个善良的人的话,发现撞到人了,肯定会立刻送她去医院。可他不但没这么做,而且还又压了她几次,然后扬长而去!这样的人,除了丧心病狂,还有什么词好形容他呢?

其次,那些路人也是冷漠的。孩子已经被压得那么惨,那么明显了。他们竟然匆匆走过,装作不明白!这些人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在生活中或许是好丈夫,好妻子,好父亲,好母亲。但是,因为此刻的冷漠,他们是卑贱的人,是可恶的人,是无耻的人,我想不到人怎样会残忍到这个地步。他们和影片中那个对所罗门视而不见的女士,没有什么区别。

不止小悦悦事件,当今社会上已冷漠成风。小悦悦事件之后,冷漠之势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加强了。我曾不止一次在新闻上看到,一群人叉着手,面无表情地围观着。

一次又一次的冷漠,最终必然导致社会的病变。《为奴十二年》就是让我们反对冷漠。我们绝不能让冷漠之风继续盛行,让我们学学那位巴斯先生,树起善良与正义的旗帜。携起手来,奉献爱心,共创完美的明天!来吧,让我们群策努力,并肩迈进!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7】

感谢所处的和平年代~感谢相对公平的社会~感谢相对平等的人权。我庆幸我的幸运,生活在一个安定的国家,虽然它有这样或那样的小毛病,但仍不影响我爱她。

我无法想象如果经历所罗门所经历的事情,是否能和他一样坚强的活下去,并且聪明、机灵、睿智的解决面临的问题,不放弃回家的希望。十二年,400页的书怎能承受这份厚重。读这本书只需要几个小时,但对所罗门来说,这就是12年,一分一秒也没有少,时间不会因为鞭子抽打在他身上而走快一分。我被他感动了,即使是在如此糟糕的环境中,他仍能挖掘人性的美好,对于友善的人感恩,对于身边的人友善。即使身处地狱,仍不会选择做恶魔。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没有买卖就没有拐卖”。当奴隶制走向终点时,拐卖却没有。仍有人去拐卖儿童、妇女、甚至是健康的人,然后当成“奴隶”一样对待。前段时间看到一则新闻“健康女孩被残忍致残后,街边卖唱”,在“奴隶制”社会,我还能理解奴隶主的残暴行为,但在21世纪的文明社会,怎么还会有人做这种残忍的事!难道说“人本性恶”吗?一直坚信人是善良的,生活是美好的我开始不那么坚定了。

或许物质经济该缓缓了,是时候注重心理问题。当心里扭曲的人群数量越来越多,社会就扭曲了,每次看微博评论,满满的负能量,恶言恶语和嘲讽。这是怎么了?这是为什么?

即使巴斯知道“奴隶制”是不对的,用他的力量去改变社会,很明显这份力量很有限。这足以看出一个社会大环境的重要性。但这个大环境又是由一个个个体组成的。我是觉得作为一个人,不要放任恶意,也不要低估善意,对他人友善就是对自己最大的善意。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8】

今天下午我在优热网看了一部美国大片《为奴十二载》,看完后,感觉非常震撼。

这样一部直面美国历史上最黑暗一页的优秀电影,却出自一位青年英国导演,史蒂夫?麦昆的手笔。根据真实事件和真人传记改编,《为奴十二载》讲述了1841年,住在纽约州萨拉托加的自由身份的黑人所罗门被欺诈绑架后卖到南方庄园,几易其主,最终重返自由的故事。

电影第一个镜头就是田地特写,然后直切一排毫无生气地等待主人训教的黑奴,然后就是重复的劳动,类似的镜头,又在影片中反复数次出现,时代的背景,奴隶人性的压抑、自由的剥削以及商品属性,就通过几个镜头暴露出来;夜晚与身边女性黑奴的互慰,又切到与妻子的同床温情,似曾相识却迥然不同的情境,触发男主对家庭和自由过往的回忆。

配合充满质感的画面,影片还有效的运用了穿插的歌谣来渲染彼时黑奴的境况和心中的苦楚,棉田里的劳动应和,以及在累死同伴葬礼上的吟唱,将疲惫认命的苍凉和无以附加的悲恸推向了高潮。而饰演监工的保罗?达诺在片中有段调侃污蔑逃跑黑奴的歌曲,在演唱时,穿插着黑奴们的各种劳作场景,即调节了节奏,又增加了多元的表现手法,还让观众感到两种对立的情绪正在以一种微妙的方式被催生着。

《为奴十二载》并非完美的电影,但它对一个如此熟悉的题材的把握方式不说是绝后,却几乎是空前的。它并没有提供一个新颖的视角,它只是凝视得特别用心,直到一切模糊之后却又重现,展开了一个新的格局。我不想只是生存,我想要活着。即使在遭遇不公的待遇时,主人公所罗门诺瑟普依旧有着这样的信念。正是这点让我认为这次奥斯卡的最佳影片,它是绝对的实至名归。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9】

我这个人只接受我喜欢的东西,不会太多关注喜欢之外的东西。如果不是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与这本书有缘。

有一次,二楼的同事上来聊天,谈到书本,他说他最近看到一本很好的书,荣获奥斯卡奖的。当时我正在看《偷影子的人》,只记得他说过是本好书,但是我并没有感兴趣,因为一听书名,不是我感兴趣的。

第二次,我这同事又上三楼了,这次他拿走了我的一本叫做《挪威的森林》的书,我很热情的说,拿去!《挪威的森林》和《白鹿原》去年11月份买的,《白鹿原》看到一半了,但是由于买的是盗版的,看的很不舒服,所以一直拖到现在都没有看,他拿去看的时候,我一点舍不得的感觉都没有,因为是盗版的,没有什么感情。他拿走的时候,承诺给我带他之前一直推荐的好书。我当时心里想,也可以。但是并没有抱多大希望。谁知道第二天他就给我带来了《为奴十二年》这本书,我都惊讶他的守承诺!我没有对这本书抱太多期望,因为书名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是既然他拿来了,我就得早点看完,好还给他。

于是上个星期到这个星期,我一有空闲时间就抓紧看这本书,但是周末看得最多。因为周末的时间很充裕。与其周末无效率的备课,还不如高效的看书。

有些事情,不接触的话,什么感情都没有。但是一旦认真对待了,就会投入感情。对于这本书也是这样的,我一看就完全沉浸在作者的故事中,随着的作者的讲述,此起彼伏的。

这本书是由一个本是自由的黑人后来被贩卖成奴隶的人所罗门诺瑟普所写。作者在父亲那一辈的时候,家族就是自由人了,何为自由就是不是任何白人的所有物,完全属于自己。和白人一样生活。作者的的童年是在人人生来平等的北方环境中长大的,黑人和白人是互相平等的,黑人不受压迫。但是在这个国家的南方,黑人是没有权利可言的,在南方,黑人只是更高级的动物,完全归奴隶主所有,因为南方需要奴隶,而奴隶的唯一特征就是肤色是黑色的。所以就算你是个自由的黑人,只要你在南方,如果没有自由之身的证明,那么你就会被任何一个白人抓起来,充当为黑人被贩卖。

作者本来在北方幸福的生活着,但是有一次因为一次生意的原因,相信了披着羊皮的白人狼的诱惑,被骗到了华盛顿,在华盛顿的时候被卖到更偏远的州市。从此沦为了奴隶,而这一晃眼就是十二年的奴隶生涯,在这十二年的奴隶生活中,作者亲身感受到奴隶的卑贱,奴隶主完全不把奴隶当人看,完全是另一种牲畜。奴隶主对奴隶有完全的拥有权,甚至包括奴隶的生命。在奴隶主眼里,奴隶的生命轻于鸿毛。不足吝惜。对奴隶的惩罚不是因为客观的因素,比如偷懒,逃跑,做错事等,反而是因为奴隶主的心情和状态而执行的。不管奴隶有没有做错,只要奴隶主想打想骂,奴隶就得接受惩罚。在奴隶制的时代,奴隶们没有自我可言。有时候对他们来说,活着比死更是一种折磨!有些惩罚让读者看得都胆战心惊,完全不把奴隶当人看。作者在书上列举了其他的奴隶的命运,对于所有无法改变现状的奴隶来说,死亡是唯一的解脱。死亡意味着另外一个没有压迫的地方。

守得云开见月明,在长达12年的奴隶生涯后,作者终于在一些德高望重和公平的白人的帮助下得以恢复自由之身,这是非常让人高兴的事,但是那些贩卖自由的黑人的白人却没有因此受到惩罚,这是非常令人愤怒的。一个国家的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不管是什么,都要本着人人平等的理念去发展一个国家,这样的国家才能昌盛,如果是在践踏同伴的躯体上往上爬,那将最终通往罪恶的深渊。

书上有句话说的很好,灵魂是没有肤色之分的,人人生来平等。有些残暴的罪行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被人遗忘,反而会在历史长河的公正中受人谴责。奴隶制就是一种惨无人道的制度!南京大屠杀就是一种灭绝人性的杀戮。历史中有太多这样赤裸裸的罪行,现在去指责已无任何作用,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以史为鉴,避免未来再发生残害同胞的行为,人活着就该善待他人!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1000字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1000字

篇一:为奴十二年读后感

我这个人只接受我喜欢的东西,不会太多关注喜欢之外的东西。如果不是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与这本书有缘。

有一次,二楼的同事上来聊天,谈到书本,他说他最近看到一本很好的书,荣获奥斯卡奖的。当时我正在看《偷影子的人》,只记得他说过是本好书,但是我并没有感兴趣,因为一听书名,不是我感兴趣的。

第二次,我这同事又上三楼了,这次他拿走了我的一本叫做《挪威的森林》的书,我很热情的说,拿去!《挪威的森林》和《白鹿原》去年11月份买的,《白鹿原》看到一半了,但是由于买的是盗版的,看的很不舒服,所以一直拖到现在都没有看,他拿去看的时候,我一点舍不得的感觉都没有,因为是盗版的,没有什么感情。他拿走的时候,承诺给我带他之前一直推荐的好书。我当时心里想,也可以。但是并没有抱多大希望。谁知道第二天他就给我带来了《为奴十二年》这本书,我都惊讶他的守承诺!我没有对这本书抱太多期望,因为书名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是既然他拿来了,我就得早点看完,好还给他。

于是上个星期到这个星期,我一有空闲时间就抓紧看这本书,但是周末看得最多。因为周末的时间很充裕。与其周末无效率的备课,还不如高效的看书。

有些事情,不接触的话,什么感情都没有。但是一旦认真对待了,就会投入感情。对于这本书也是这样的,我一看就完全沉浸在作者的故事中,随着的作者的讲述,此起彼伏的。

这本书是由一个本是自由的黑人后来被贩卖成奴隶的人——所罗门——诺瑟普所写。作者在父亲那一辈的时候,家族就是自由人了,何为自由——就是不是任何白人的所有物,完全属于自己。和白人一样生活。作者的的童年是在人人生来平等的北方环境中长大的,黑人和白人是互相平等的,黑人不受压迫。但是在这个国家的南方,黑人是没有权利可言的,在南方,黑人只是更高级的动物,完全归奴隶主所有,因为南方需要奴隶,而奴隶的唯一特征就是肤色是黑色的。所以就算你是个自由的黑人,只要你在南方,如果没有自由之身的证明,那么你就会被任何一个白人抓起来,充当为黑人被贩卖。

作者本来在北方幸福的生活着,但是有一次因为一次生意的原因,相信了披着羊皮的白人狼的诱惑,被骗到了华盛顿,在华盛顿的时候被卖到更偏远的州市。从此沦为了奴隶,而这一晃眼就是十二年的奴隶生涯,在这十二年的奴隶生活中,作者亲身感受到奴隶的卑贱,奴隶主完全不把奴隶当人看,完全是另一种牲畜。奴隶主对奴隶有完全的拥有权,甚至包括奴隶的生命。在奴隶主眼里,奴隶的生命轻于鸿毛。不足吝惜。对奴隶的惩罚不是因为客观的因素,比如偷懒,逃跑,做错事等,反而是因为奴隶主的心情和状态而执行的。不管奴隶有没有做错,只要奴隶主想打想骂,奴隶就得接受惩罚。在奴隶制的时代,奴隶们没有自我可言。有时候对他们来说,活着比死更是一种折磨!有些惩罚让读者看得都胆战心惊,完全不把奴隶当人看。作者在书上列举了其他的奴隶的命运,对于所有无法改变现状的奴隶来说,死亡是唯一的解脱。死亡意味着另外一个没有压迫的地方。

守得云开见月明,在长达12年的奴隶生涯后,作者终于在一些德高望重和公平的白人的帮助下得以恢复自由之身,这是非常让人高兴的事,但是那些贩卖自由的黑人的白人却没有因此受到惩罚,这是非常令人愤怒的。一个国家的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不管是什么,都要本着人人平等的理念去发展一个国家,这样的国家才能昌盛,如果是在践踏同伴的躯体上往上爬,那将最终通往罪恶的深渊。

书上有句话说的很好,灵魂是没有肤色之分的,人人生来平等。有些残暴的罪行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被人遗忘,反而会在历史长河的公正中受人谴责。奴隶制就是一种惨无人道的制度!南京大屠杀就是一种灭绝人性的杀戮。历史中有太多这样赤裸裸的罪行,现在去指责已无任何作用,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以史为鉴,避免未来再发生残害同胞的行为,人活着就该善待他人!

篇二:为奴十二年读后感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 卢梭。

那天夜里,本来想拜读尼采的《悲剧如何诞生的》,但看了两页过于枯燥就没再看下去,其实枯燥的不是书,而是我的内心。突然,我的眼神被《为奴十二年》所吸引,一读该书,就爱不释手,正适合当下的心情,我一口气把它读完。

《为奴十二年》,此书是作者根据切身亲历所写。书的基本故事内容:书中的主人公是个黑人,叫索罗门 . 诺瑟普,在那个黑人普遍是奴隶的时代,诺瑟普是少数生而自由的人,其主要从事木柴的筏运工作,偶尔利用闲散时间帮人拉小提琴赚取小费。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三个小孩,衣着得体,有一定的修养和知识。有一天,两位陌生的男子,诱骗诺瑟普说:他们是马戏团的魔术师,想去全美巡演,但缺乏小提琴手伴奏,如果诺瑟普愿意跟他们去巡演,那么每天的工资为 1 美金,在当时该工资是非常诱人的。诺瑟普就轻信了跟随这两位男子去巡演,刚开始一个月,好吃好喝的,而且工资据实结算。在一个月期满以后,诺瑟普喝了两位年轻人的一杯酒以后就黯然昏睡过去,等他醒来时已经被绑架贩卖给南方奴隶主。刚开始诺瑟普震惊、愤怒、抱怨,但换来了无休止的殴打,被迫沉默的同时却从没有放弃回家的努力和渴望。从被迫为奴的开始,诺瑟普就经历惨无人道的虐待、谩骂、殴打,在经历失去人生自由的同时,最主要的痛苦是失去与家人在一起共同成长。在此过程中,有几个同为黑奴的遭遇更令人痛彻心扉,其中一个女黑奴,其男主人喜欢她,并和她生了两个孩子,给她好吃、好喝、好穿、好住的,但好日子没多久,这位男奴隶主的前妻女儿在男奴隶主快要去世的时候,欺骗该女黑奴说是到镇上帮她帮自由证,其实最后将,欺骗该女黑奴说是到镇上帮她帮自由证,其实最后将三个人卖给其他奴隶主,最痛苦的是这女黑奴三个母子不是同时卖给同一个奴隶主,而是被分散卖个三个不同的奴隶主,这位女黑奴最终像祥林嫂那样不停在重复失去孩子的痛苦中而死去。其他奴隶的悲惨命运不一一述说。诺瑟普在为奴十二年过程中被多次贩卖给不同的奴隶主,最终在一位白人和律师帮助下脱离苦海,恢复自由身,重新回到日夜思盼的家里,只是当初的小女儿已经为人妻、为人母。

这本小说《为奴十二年》深深地震撼我,勾起我幼小的回忆,小的时候看过一个描写美国黑人的电视剧《根》,虽然故事的内容不一样,但黑人悲惨的命运都一样的。诺瑟普是幸运的,他的出生是自由的,为奴十二年以后还是恢复了自由,但许许多多的黑人从出生到死亡都是在不自由地被殴打过程中度过的,也许他们一辈子都不知道自由的可贵。正因为如此,结束黑人奴隶制度的林肯总统,为黑人权利而斗争的马丁路德金,永远被历史所铭记。

我渐渐明白为什么世界名著都是悲剧的,尼采所说的悲剧是如何产生的?当我们看了世界名著之后,让我们倍感珍惜现在的生活,原来我们的生活是如此幸福的,同时激励着我们与悲惨的命运抗争,诚如德国耶林所说:为权利而斗争是人的生命所在,这也是动物与人的最大区别。

篇三:为奴十二年读后感

我这个人只接受我喜欢的东西,不会太多关注喜欢之外的东西。如果不是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与这本书有缘。

有一次,二楼的同事上来聊天,谈到书本,他说他最近看到一本很好的书,荣获奥斯卡奖的。当时我正在看《偷影子的人》,只记得他说过是本好书,但是我并没有感兴趣,因为一听书名,不是我感兴趣的。

第二次,我这同事又上三楼了,这次他拿走了我的一本叫做《挪威的森林》的书,我很热情的说,拿去!《挪威的森林》和《白鹿原》去年11月份买的,《白鹿原》看到一半了,但是由于买的是盗版的,看的很不舒服,所以一直拖到现在都没有看,他拿去看的时候,我一点舍不得的感觉都没有,因为是盗版的,没有什么感情。他拿走的时候,承诺给我带他之前一直推荐的好书。我当时心里想,也可以。但是并没有抱多大希望。谁知道第二天他就给我带来了《为奴十二年》这本书,我都惊讶他的守承诺!我没有对这本书抱太多期望,因为书名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是既然他拿来了,我就得早点看完,好还给他。

于是上个星期到这个星期,我一有空闲时间就抓紧看这本书,但是周末看得最多。因为周末的时间很充裕。与其周末无效率的备课,还不如高效的看书。

有些事情,不接触的话,什么感情都没有。但是一旦认真对待了,就会投入感情。对于这本书也是这样的,我一看就完全沉浸在作者的故事中,随着的作者的讲述,此起彼伏的。

这本书是由一个本是自由的黑人后来被贩卖成奴隶的人——所罗门——诺瑟普所写。作者在父亲那一辈的时候,家族就是自由人了,何为自由——就是不是任何白人的所有物,完全属于自己。和白人一样生活。作者的的童年是在人人生来平等的北方环境中长大的,黑人和白人是互相平等的,黑人不受压迫。但是在这个国家的南方,黑人是没有权利可言的,在南方,黑人只是更高级的动物,完全归奴隶主所有,因为南方需要奴隶,而奴隶的唯一特征就是肤色是黑色的。所以就算你是个自由的黑人,只要你在南方,如果没有自由之身的证明,那么你就会被任何一个白人抓起来,充当为黑人被贩卖。

作者本来在北方幸福的生活着,但是有一次因为一次生意的原因,相信了披着羊皮的白人狼的诱惑,被骗到了华盛顿,在华盛顿的时候被卖到更偏远的州市。从此沦为了奴隶,而这一晃眼就是十二年的奴隶生涯,在这十二年的奴隶生活中,作者亲身感受到奴隶的卑贱,奴隶主完全不把奴隶当人看,完全是另一种牲畜。奴隶主对奴隶有完全的拥有权,甚至包括奴隶的生命。在奴隶主眼里,奴隶的生命轻于鸿毛。不足吝惜。对奴隶的惩罚不是因为客观的因素,比如偷懒,逃跑,做错事等,反而是因为奴隶主的心情和状态而执行的。不管奴隶有没有做错,只要奴隶主想打想骂,奴隶就得接受惩罚。在奴隶制的时代,奴隶们没有自我可言。有时候对他们来说,活着比死更是一种折磨!有些惩罚让读者看得都胆战心惊,完全不把奴隶当人看。作者在书上列举了其他的奴隶的命运,对于所有无法改变现状的奴隶来说,死亡是唯一的解脱。死亡意味着另外一个没有压迫的地方。

守得云开见月明,在长达12年的奴隶生涯后,作者终于在一些德高望重和公平的白人的帮助下得以恢复自由之身,这是非常让人高兴的事,但是那些贩卖自由的黑人的白人却没有因此受到惩罚,这是非常令人愤怒的。一个国家的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不管是什么,都要本着人人平等的理念去发展一个国家,这样的国家才能昌盛,如果是在践踏同伴的躯体上往上爬,那将最终通往罪恶的深渊。

书上有句话说的很好,灵魂是没有肤色之分的,人人生来平等。有些残暴的罪行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被人遗忘,反而会在历史长河的公正中受人谴责。奴隶制就是一种惨无人道的制度!南京大屠杀就是一种灭绝人性的杀戮。历史中有太多这样赤裸裸的罪行,现在去指责已无任何作用,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以史为鉴,避免未来再发生残害同胞的行为,人活着就该善待他人!

篇四:为奴十二年读后感

"周围一片死寂,什么声音也没有。我大声叫喊,却被自己的回声吓了一跳"生活在19世纪美国纽约黑人所罗门·诺萨普被黑奴贩子绑架,那时他三十岁,正值壮年,已拥有自己的家庭(妻子和三个孩子),对生活充满美好的向往与愿景,失去自由证明的他,沦为有血有肉却任人摆宰割的奴隶,他为了寻回爱与亲情,为回家而进行的抗争竟持续了十二年之久。

这是一个关于坚持、勇敢、自由、善良的爱的故事,展现了生命在极端环境下的生存状态。即便是现在,自由仍是弥足珍贵的,俗话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机智勇敢、坚定博爱的所罗门以他的信念为我们叙写了追逐自由的传奇,他鼓舞着全世界,警醒了所有时代。

奴隶主的血腥奴役与随意杀戮充斥着所罗门整整十二年(1841——1853)。这黑暗无边的日子里,他曾极力辩解,声明自己为一名自由黑人,换来的却是无情的棍棒。小提琴是他唯一的心灵寄托。他曾夺过抽打他的鞭子,痛扁过惨无人道的奴隶主;在黑暗的沼泽中长途奔袭,在残暴与酷刑之中挺身而出。伊莉莎和她的孩子们分离的悲惨命运,帕西被污辱、被摧残的心酸,威利逃跑后被抓回后的代价······无一不看在所罗门眼里,无一不反映着奴隶制的残酷。伯奇、提贝茨、埃普斯的狠毒与福特、查普林、巴斯的善良是人世间最大的反差。

犁地、播种、摘棉花、收玉米、伐树、砍甘蔗、喂猪、砍柴······一年四季总有干不完的活等着。(摘棉花的新手第一次下棉花地时,会结实地挨上一顿鞭子。这样以达到这个奴隶干活的最大限度,晚上称重之后就知道他摘棉花的能耐了。之后每天晚上他都必须摘够相同的重量。要是少于这个量,主人就认为他显然在偷懒,理应受到鞭子的惩罚,不管奴隶们多么疲惫,多么想睡觉,晚上抱着篮筐走进轧棉坊时只会感到害怕。要是不够重量,没有完成指定的任务,他们知道自己又要遭殃了。要是他超过规定量一、二十磅的话,那么第二天主人一定会按照新的标准来称量明天的重量。因此,不管是多了还是少了,他们总是心惊胆战。在整个采摘棉花的季节里,奴隶几乎没有哪天不挨鞭子(把茎秆上的枝杈碰断要挨鞭子,落后要挨鞭子,睡过头要挨鞭子,就连奴隶主心情不好喝酒回来也要莫名地挨鞭子)。种植园里总是能听见鞭子的响声和奴隶的惨叫声,从天亮一直持续到深夜入睡。白天害怕跟在身后的监工的不长眼的鞭子;晚上抱着棉花害怕走进轧棉坊;等到躺下,奴隶又怕早上睡过了头。这就是对采棉季节河岸奴隶一天生活的真实描述。看得连我也悬起了这颗小心脏。而玉米和熏肉是他们永远的食物,很多时候领到的一周三磅半的熏肉已经爬满了恶心的蛆虫。试问,过得连畜生都不如的他们,坚持下来是需要多大的勇气与决心!

让那些白人陪着奴隶在寂静的黑夜里守望,向他们吐露内心的秘密和对生活、自由、幸福的追求,他们才会发现百分之九十九的奴隶都清楚自己的处境,也都珍惜内心对自由的热爱,就像他们一样热切。同样是上帝的作品,同样是活生生的人类,也同样拥有思想和对美好事物的热爱,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他们却要遭受这样的凌辱?比白人略低一等甚至是比禽畜略低一等?

幸好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磨难磨炼了他,蒙受冤屈、饱经风霜的他在奴隶主面前不再卑躬屈膝,在奴隶制面前变得格外强大。终于等到自救的机会,永远地回到了家人的身边,回到了故土。在如此不公的遭遇下他却如此客观地评价:奴隶主的残忍并不是他们的过错,而是他们赖以生存的这个制度的弊端。允许这些冤屈和残暴存在的制度,是残忍野蛮、毫无公正可言的。劫后余生的他仅仅希望从今以后过上一种平凡但是积极向上的生活。

且不说奴隶制的腐败,生于太平之时,处于公正之间,如今的我们比当时所罗门等遭受压迫的奴隶们幸福百倍千倍,但是那份对生命的热爱与对美好事物追求的决心却丢失了,这不足以令我们沉思反省吗?

篇五:为奴十二年读后感

本来之前是要先看《飘》的,但由于没找到合适的版本,看到《为奴十二年》,很眼熟,(2014年奥斯卡获奖电影),所以就借来看了。

我没有看过电影,但看很多国内的影评都不太买账。说影片除了政治正确似乎没什么值得称道的,这一点我不予置评。但看过小说后,我想说,我们对于很多东西往往只是泛泛而谈,道听途说罢了,我们何曾真正地去了解一个事情,并给予其属于自己的公允的评价呢?

这小说情节并不复杂,可我却从中看到了它的控诉,苦难可以有多沉重。情节简单的说就是19世纪40年代在美国北方出生长大的非洲裔自由公民所罗门,被绑架到美国南部蓄奴州,做了十二年黑奴并终重返自由的故事。

小说给读者展示了丰富的美国种植园生活图景,当然,都是与黑奴有关的部分。也描写了一大批鲜明生动的形象。这些都是些老生常谈的废话,我主要想谈谈我对这本书的感受。

毫无疑问,书中一定描写了很多黑人生活境遇的悲惨。那么它是怎么实现对苦难的控诉的呢?使我这个一百五十年后的异国人眼中常含着泪水的呢?无它,唯一字,"真"而已。

那么这"真"到底是什么呢?是场景情节刻画的真实吗?不,是真情真性。

感动是外在的情感与内心的情感发生了共鸣。那么我们所表现的外在情感怎么与形形色色的人的内心情感共鸣呢?它们得以实现共鸣的基础是什么?是人性,普遍的人性。比如对自由、平等、博爱的追求。你问问你的内心,当年你被困于工作学习,有没有对自由的向往;当你一次又一次受人白眼,面对社会等级分化努力却无能为力,有没有对平等的向往;当你看到那些风雨中的为生活所迫的人们,这个世界发生的无数悲惨,有没有对博爱的向往?这些只是一些小的方面,但人性一定是普遍的。

小说描写的那些"黑鬼"们,与我们一样有悲有喜,有快乐,有泪水,有天真,有老成。借用小说中的一句话"皮肤有颜色之分,难道灵魂也有颜色之分吗?"

那么在同样的灵魂下,悲惨就更显得悲惨了。无端的毒打,终日的劳作,衣不附体,食不果腹。这不是一个黑窑矿,是半个大陆的黑窑矿;这不是一个包身工,是永生永世的包身工。你问我苦难可以有多沉重,被无边无际的黑暗包围,徘徊在生与死之间,可能就是这样永恒的苦难了吧。可悲惨与苦难不仅如此,蓄奴制的罪恶不仅在于施与黑人身上的苦难,还有那些施罪者的灵魂与良知的毁灭,它向你展示了人类的文明可以被摧毁到怎样的程度,人性又是多么的脆弱,我们只能被时代的洪流卷携而去。

但一部作品如果只是这样是不够的。小说中所罗门对自由的坚守,简直就是一部19世纪版《肖申克的救赎》,他当了十二年的黑奴,却从未忘了自己是个自由的公民。那些被奴役了一代又一代的黑奴们,尽管在种植园主们看来只是更会干活的动物,"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却从未在他们心中消失,自由是他们永恒的追求。

不管血和泪的苦难史有多么漫长,人类的意志终将穿透云层,看见善与美的星光。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_1500字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1500字

【文以情美】

不知道为什么打开了这本书,结果越看越被吸引,这真是一种奇妙的感觉!文字之所以动人,都源于它来自于真实的生活,用心了,动情了,文字也就活了,更何况是一个人亲口诉说这为奴十二年来的种种悲惨境遇呢?

当他是自由人时,他叫诺萨普;当他是奴隶时,他叫普拉特。从自由到奴隶,短短不到几天时间;从奴隶回归自由,却用了12年。本是家有娇妻三宝,却顷刻只剩下了孤独的自己,等待他的是无尽的鞭打和人性的黑暗,当然,还有或隐或现的光亮。不是没有像福特老爷那样好的奴隶主,只是这样的奴隶主太少了,又或许是呆在这样的奴隶主身边的时间是极其的短暂;也不是没有像巴斯这样的有智慧有胆识有情义的人,只是等到这个人普拉特花了近十二年。所幸,普拉特最终还是等到了这么一天,十二年的隐姓埋名,十二年的忍辱偷生,十二年的低声下气,十二年的流落异乡,十二年的分离,这一段苦难总算是揭过去了!

我觉得这里面除却个人的某些能力之外,命运之神是眷顾着他的,命运没有让他死于天花,死于沼泽地,死于粗暴的奴隶主手中,死于异乡,没有成为一桩黑人失踪之谜。就在他每次觉得自己快要死时,他就那么奇迹般地恢复,然后挺过去了!

但是,诺萨普不只是在说自己这段悲惨的经历,他更想说的是奴隶制度,种族问题,这增加了文章的思考意义。

文章有以下这么一段话,是关于他曾经被关押的一个地牢的描写:

与院子相连的房子有两层高,房子正面紧邻着华盛顿市的一条大街。从外面看,这里只不过是一处幽静的私宅。谁也不会料到它被用作罪恶之牢。这么说也许有些奇怪,但站在这栋房子里可以清晰地看到矗立的国会大楼。自称爱国主义者的议员们在那里吹嘘自由平等的时候,不远处的奴隶们却被束缚在铁链之中。国会大楼咫尺之近的地方竟然藏着这样一个奴隶监牢!

还有这么一段关于当时奴隶处境的描写:

我迅速爬起身来,拿着毯子跟上他。路上查普林告诉我,他料定提贝茨会在晚上回来杀我,他怕提贝茨来杀我时没人能作证。即使他在一百号奴隶面前把刀插进我的心脏,根据路易斯安那州的法律,没有一个奴隶能作证他杀了人。

就是这么可笑,但又真真切切的存在,触目惊心。包括后来诺萨普成功被解救后发现伯奇(当时贩卖他的人)还在逍遥,于是他上诉,结果却是伯奇却被无罪释放。“在那些相信贩奴者言辞的人眼里,奴隶贩子的辩解都比我的有分量。我是一个可怜的黑人——一个被蹂躏、贬低的种族。人类的法庭让他得以逃脱。”诺萨普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会多么痛心啊!

普拉特绝不是一个个例,我们从书中可以看到,我们从历史中可以看到。历史最终把这个难题落在了林肯肩上,林肯最终也成功地完成了,《宅地法》、《解放黑人奴隶宣言》的发表,奴隶制度的废除,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不知道奴隶制度在今天还有没有残余影响,因为林肯没过多长时间就被刺杀了,功成却没有身退,但我们却不会忘记他,黑人们更不会忘记他!不过美国上届总统奥巴马本身就是一个黑人,看起来这是一个好兆头。

最后呢,我想以马丁·路德·金《我有一个梦想》中的一段话作为结尾,这个梦想今天基本应该都实现了吧,马丁·路德·金要是知道了这件事,会不会很开心,愿地球人都能和谐相处!

我梦想有一天,这个国家会站立起来,真正实现其信条的真谛:“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

我梦想有一天,在佐治亚的红山上,昔日奴隶的儿子将能够和昔日奴隶主的儿子坐在一起,共叙兄弟情谊。

我梦想有一天,甚至连密西西比州这个正义匿迹,压迫成风,如同沙漠般的地方,也将变成自由和正义的绿洲。

―《我有一个梦想》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1000字通用


常言道:“一月不读书,耳目失精爽。”学生时代,我们看过许多书,多数老师会让我们记录下读完一本书后的感想,用来记录自己当时阅读后的一些体会和感触,读后感你知道怎么写更好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为奴十二年读后感1000字通用,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1】

周围一片死寂,什么声音也没有。我大声叫喊,却被自己的回声吓了一跳生活在19世纪美国纽约黑人所罗门诺萨普被黑奴贩子绑架,那时他三十岁,正值壮年,已拥有自己的家庭(妻子和三个孩子),对生活充满美好的向往与愿景,失去自由证明的他,沦为有血有肉却任人摆宰割的奴隶,他为了寻回爱与亲情,为回家而进行的抗争竟持续了十二年之久。

这是一个关于坚持、勇敢、自由、善良的爱的故事,展现了生命在极端环境下的生存状态。即便是现在,自由仍是弥足珍贵的,俗话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机智勇敢、坚定博爱的所罗门以他的信念为我们叙写了追逐自由的传奇,他鼓舞着全世界,警醒了所有时代。

奴隶主的血腥奴役与随意杀戮充斥着所罗门整整十二年(18411853)。这黑暗无边的日子里,他曾极力辩解,声明自己为一名自由黑人,换来的却是无情的棍棒。小提琴是他唯一的心灵寄托。他曾夺过抽打他的鞭子,痛扁过惨无人道的奴隶主;在黑暗的沼泽中长途奔袭,在残暴与酷刑之中挺身而出。伊莉莎和她的孩子们分离的悲惨命运,帕西被污辱、被摧残的心酸,威利逃跑后被抓回后的代价无一不看在所罗门眼里,无一不反映着奴隶制的残酷。伯奇、提贝茨、埃普斯的狠毒与福特、查普林、巴斯的善良是人世间最大的反差。

犁地、播种、摘棉花、收玉米、伐树、砍甘蔗、喂猪、砍柴一年四季总有干不完的活等着。(摘棉花的新手第一次下棉花地时,会结实地挨上一顿鞭子。这样以达到这个奴隶干活的最大限度,晚上称重之后就知道他摘棉花的能耐了。之后每天晚上他都必须摘够相同的重量。要是少于这个量,主人就认为他显然在偷懒,理应受到鞭子的惩罚,不管奴隶们多么疲惫,多么想睡觉,晚上抱着篮筐走进轧棉坊时只会感到害怕。要是不够重量,没有完成指定的任务,他们知道自己又要遭殃了。要是他超过规定量一、二十磅的话,那么第二天主人一定会按照新的标准来称量明天的重量。因此,不管是多了还是少了,他们总是心惊胆战。在整个采摘棉花的季节里,奴隶几乎没有哪天不挨鞭子(把茎秆上的枝杈碰断要挨鞭子,落后要挨鞭子,睡过头要挨鞭子,就连奴隶主心情不好喝酒回来也要莫名地挨鞭子)。种植园里总是能听见鞭子的响声和奴隶的惨叫声,从天亮一直持续到深夜入睡。白天害怕跟在身后的监工的不长眼的鞭子;晚上抱着棉花害怕走进轧棉坊;等到躺下,奴隶又怕早上睡过了头。这就是对采棉季节河岸奴隶一天生活的真实描述。看得连我也悬起了这颗小心脏。而玉米和熏肉是他们永远的食物,很多时候领到的一周三磅半的熏肉已经爬满了恶心的蛆虫。试问,过得连畜生都不如的他们,坚持下来是需要多大的勇气与决心!

让那些白人陪着奴隶在寂静的黑夜里守望,向他们吐露内心的秘密和对生活、自由、幸福的追求,他们才会发现百分之九十九的奴隶都清楚自己的处境,也都珍惜内心对自由的热爱,就像他们一样热切。同样是上帝的作品,同样是活生生的人类,也同样拥有思想和对美好事物的热爱,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他们却要遭受这样的凌辱?比白人略低一等甚至是比禽畜略低一等?

幸好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磨难磨炼了他,蒙受冤屈、饱经风霜的他在奴隶主面前不再卑躬屈膝,在奴隶制面前变得格外强大。终于等到自救的机会,永远地回到了家人的身边,回到了故土。在如此不公的遭遇下他却如此客观地评价:奴隶主的残忍并不是他们的过错,而是他们赖以生存的这个制度的弊端。允许这些冤屈和残暴存在的制度,是残忍野蛮、毫无公正可言的。劫后余生的他仅仅希望从今以后过上一种平凡但是积极向上的生活。

且不说奴隶制的腐败,生于太平之时,处于公正之间,如今的我们比当时所罗门等遭受压迫的奴隶们幸福百倍千倍,但是那份对生命的热爱与对美好事物追求的决心却丢失了,这不足以令我们沉思反省吗?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2】

我这个人只接受我喜欢的东西,不会太多关注喜欢之外的东西。如果不是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与这本书有缘。

有一次,二楼的同事上来聊天,谈到书本,他说他最近看到一本很好的书,荣获奥斯卡奖的。当时我正在看《偷影子的人》,只记得他说过是本好书,但是我并没有感兴趣,因为一听书名,不是我感兴趣的。

第二次,我这同事又上三楼了,这次他拿走了我的一本叫做《挪威的森林》的书,我很热情的说,拿去!《挪威的森林》和《白鹿原》去年11月份买的,《白鹿原》看到一半了,但是由于买的是盗版的,看的很不舒服,所以一直拖到现在都没有看,他拿去看的时候,我一点舍不得的感觉都没有,因为是盗版的,没有什么感情。他拿走的时候,承诺给我带他之前一直推荐的好书。我当时心里想,也可以。但是并没有抱多大希望。谁知道第二天他就给我带来了《为奴十二年》这本书,我都惊讶他的守承诺!我没有对这本书抱太多期望,因为书名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是既然他拿来了,我就得早点看完,好还给他。

于是上个星期到这个星期,我一有空闲时间就抓紧看这本书,但是周末看得最多。因为周末的时间很充裕。与其周末无效率的备课,还不如高效的看书。

有些事情,不接触的话,什么感情都没有。但是一旦认真对待了,就会投入感情。对于这本书也是这样的,我一看就完全沉浸在作者的故事中,随着的作者的讲述,此起彼伏的。

这本书是由一个本是自由的黑人后来被贩卖成奴隶的人所罗门诺瑟普所写。作者在父亲那一辈的时候,家族就是自由人了,何为自由就是不是任何白人的所有物,完全属于自己。和白人一样生活。作者的的童年是在人人生来平等的北方环境中长大的,黑人和白人是互相平等的,黑人不受压迫。但是在这个国家的南方,黑人是没有权利可言的,在南方,黑人只是更高级的动物,完全归奴隶主所有,因为南方需要奴隶,而奴隶的唯一特征就是肤色是黑色的。所以就算你是个自由的黑人,只要你在南方,如果没有自由之身的证明,那么你就会被任何一个白人抓起来,充当为黑人被贩卖。

作者本来在北方幸福的生活着,但是有一次因为一次生意的原因,相信了披着羊皮的白人狼的诱惑,被骗到了华盛顿,在华盛顿的时候被卖到更偏远的州市。从此沦为了奴隶,而这一晃眼就是十二年的奴隶生涯,在这十二年的奴隶生活中,作者亲身感受到奴隶的卑贱,奴隶主完全不把奴隶当人看,完全是另一种牲畜。奴隶主对奴隶有完全的拥有权,甚至包括奴隶的生命。在奴隶主眼里,奴隶的生命轻于鸿毛。不足吝惜。对奴隶的惩罚不是因为客观的因素,比如偷懒,逃跑,做错事等,反而是因为奴隶主的心情和状态而执行的。不管奴隶有没有做错,只要奴隶主想打想骂,奴隶就得接受惩罚。在奴隶制的时代,奴隶们没有自我可言。有时候对他们来说,活着比死更是一种折磨!有些惩罚让读者看得都胆战心惊,完全不把奴隶当人看。作者在书上列举了其他的奴隶的命运,对于所有无法改变现状的奴隶来说,死亡是唯一的解脱。死亡意味着另外一个没有压迫的地方。

守得云开见月明,在长达12年的奴隶生涯后,作者终于在一些德高望重和公平的白人的帮助下得以恢复自由之身,这是非常让人高兴的事,但是那些贩卖自由的黑人的白人却没有因此受到惩罚,这是非常令人愤怒的。一个国家的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不管是什么,都要本着人人平等的理念去发展一个国家,这样的国家才能昌盛,如果是在践踏同伴的躯体上往上爬,那将最终通往罪恶的深渊。

书上有句话说的很好,灵魂是没有肤色之分的,人人生来平等。有些残暴的罪行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被人遗忘,反而会在历史长河的公正中受人谴责。奴隶制就是一种惨无人道的制度!南京大屠杀就是一种灭绝人性的杀戮。历史中有太多这样赤裸裸的罪行,现在去指责已无任何作用,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以史为鉴,避免未来再发生残害同胞的行为,人活着就该善待他人!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3】

本来之前是要先看《飘》的,但由于没找到合适的版本,看到《为奴十二年》,很眼熟,(20xx年奥斯卡获奖电影),所以就借来看了。

我没有看过电影,但看很多国内的影评都不太买账。说影片除了政治正确似乎没什么值得称道的,这一点我不予置评。但看过小说后,我想说,我们对于很多东西往往只是泛泛而谈,道听途说罢了,我们何曾真正地去了解一个事情,并给予其属于自己的公允的评价呢?

这小说情节并不复杂,可我却从中看到了它的控诉,苦难可以有多沉重。情节简单的说就是19世纪40年代在美国北方出生长大的非洲裔自由公民所罗门,被绑架到美国南部蓄奴州,做了十二年黑奴并终重返自由的故事。

小说给读者展示了丰富的美国种植园生活图景,当然,都是与黑奴有关的部分。也描写了一大批鲜明生动的形象。这些都是些老生常谈的废话,我主要想谈谈我对这本书的感受。

毫无疑问,书中一定描写了很多黑人生活境遇的悲惨。那么它是怎么实现对苦难的控诉的呢?使我这个一百五十年后的异国人眼中常含着泪水的呢?无它,唯一字,真而已。

那么这真到底是什么呢?是场景情节刻画的真实吗?不,是真情真性。

感动是外在的情感与内心的情感发生了共鸣。那么我们所表现的外在情感怎么与形形色色的人的内心情感共鸣呢?它们得以实现共鸣的基础是什么?是人性,普遍的人性。比如对自由、平等、博爱的追求。你问问你的内心,当年你被困于工作学习,有没有对自由的向往;当你一次又一次受人白眼,面对社会等级分化努力却无能为力,有没有对平等的向往;当你看到那些风雨中的为生活所迫的人们,这个世界发生的无数悲惨,有没有对博爱的向往?这些只是一些小的方面,但人性一定是普遍的。

小说描写的那些黑鬼们,与我们一样有悲有喜,有快乐,有泪水,有天真,有老成。借用小说中的一句话皮肤有颜色之分,难道灵魂也有颜色之分吗?

那么在同样的灵魂下,悲惨就更显得悲惨了。无端的毒打,终日的劳作,衣不附体,食不果腹。这不是一个黑窑矿,是半个大陆的黑窑矿;这不是一个包身工,是永生永世的包身工。你问我苦难可以有多沉重,被无边无际的黑暗包围,徘徊在生与死之间,可能就是这样永恒的苦难了吧。可悲惨与苦难不仅如此,蓄奴制的罪恶不仅在于施与黑人身上的苦难,还有那些施罪者的灵魂与良知的毁灭,它向你展示了人类的文明可以被摧毁到怎样的程度,人性又是多么的脆弱,我们只能被时代的洪流卷携而去。

但一部作品如果只是这样是不够的。小说中所罗门对自由的坚守,简直就是一部19世纪版《肖申克的救赎》,他当了十二年的黑奴,却从未忘了自己是个自由的公民。那些被奴役了一代又一代的黑奴们,尽管在种植园主们看来只是更会干活的动物,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却从未在他们心中消失,自由是他们永恒的追求。

不管血和泪的苦难史有多么漫长,人类的意志终将穿透云层,看见善与美的星光。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4】

今天下午我在优热网看了一部美国大片《为奴十二载》,看完后,感觉非常震撼。

这样一部直面美国历史上最黑暗一页的优秀电影,却出自一位青年英国导演,史蒂夫?麦昆的手笔。根据真实事件和真人传记改编,《为奴十二载》讲述了1841年,住在纽约州萨拉托加的自由身份的黑人所罗门被欺诈绑架后卖到南方庄园,几易其主,最终重返自由的故事。

电影第一个镜头就是田地特写,然后直切一排毫无生气地等待主人训教的黑奴,然后就是重复的劳动,类似的镜头,又在影片中反复数次出现,时代的背景,奴隶人性的压抑、自由的剥削以及商品属性,就通过几个镜头暴露出来;夜晚与身边女性黑奴的互慰,又切到与妻子的同床温情,似曾相识却迥然不同的情境,触发男主对家庭和自由过往的回忆。

配合充满质感的画面,影片还有效的运用了穿插的歌谣来渲染彼时黑奴的境况和心中的苦楚,棉田里的劳动应和,以及在累死同伴葬礼上的吟唱,将疲惫认命的苍凉和无以附加的悲恸推向了高潮。而饰演监工的保罗?达诺在片中有段调侃污蔑逃跑黑奴的歌曲,在演唱时,穿插着黑奴们的各种劳作场景,即调节了节奏,又增加了多元的表现手法,还让观众感到两种对立的情绪正在以一种微妙的方式被催生着。

《为奴十二载》并非完美的电影,但它对一个如此熟悉的题材的把握方式不说是绝后,却几乎是空前的。它并没有提供一个新颖的视角,它只是凝视得特别用心,直到一切模糊之后却又重现,展开了一个新的格局。我不想只是生存,我想要活着。即使在遭遇不公的待遇时,主人公所罗门诺瑟普依旧有着这样的信念。正是这点让我认为这次奥斯卡的最佳影片,它是绝对的实至名归。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5】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卢梭。

那天夜里,本来想拜读尼采的《悲剧如何诞生的》,但看了两页过于枯燥就没再看下去,其实枯燥的不是书,而是我的内心。突然,我的眼神被《为奴十二年》所吸引,一读该书,就爱不释手,正适合当下的心情,我一口气把它读完。

《为奴十二年》,此书是作者根据切身亲历所写。书的基本故事内容:书中的主人公是个黑人,叫索罗门 。 诺瑟普,在那个黑人普遍是奴隶的时代,诺瑟普是少数生而自由的人,其主要从事木柴的筏运工作,偶尔利用闲散时间帮人拉小提琴赚取小费。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三个小孩,衣着得体,有一定的修养和知识。有一天,两位陌生的男子,诱骗诺瑟普说:他们是马戏团的魔术师,想去全美巡演,但缺乏小提琴手伴奏,如果诺瑟普愿意跟他们去巡演,那么每天的工资为 1 美金,在当时该工资是非常诱人的。诺瑟普就轻信了跟随这两位男子去巡演,刚开始一个月,好吃好喝的,而且工资据实结算。在一个月期满以后,诺瑟普喝了两位年轻人的一杯酒以后就黯然昏睡过去,等他醒来时已经被绑架贩卖给南方奴隶主。刚开始诺瑟普震惊、愤怒、抱怨,但换来了无休止的殴打,被迫沉默的同时却从没有放弃回家的努力和渴望。从被迫为奴的开始,诺瑟普就经历惨无人道的虐待、谩骂、殴打,在经历失去人生自由的同时,最主要的痛苦是失去与家人在一起共同成长。在此过程中,有几个同为黑奴的遭遇更令人痛彻心扉,其中一个女黑奴,其男主人喜欢她,并和她生了两个孩子,给她好吃、好喝、好穿、好住的,但好日子没多久,这位男奴隶主的前妻女儿在男奴隶主快要去世的时候,欺骗该女黑奴说是到镇上帮她帮自由证,其实最后将,欺骗该女黑奴说是到镇上帮她帮自由证,其实最后将三个人卖给其他奴隶主,最痛苦的是这女黑奴三个母子不是同时卖给同一个奴隶主,而是被分散卖个三个不同的奴隶主,这位女黑奴最终像祥林嫂那样不停在重复失去孩子的痛苦中而死去。其他奴隶的悲惨命运不一一述说。诺瑟普在为奴十二年过程中被多次贩卖给不同的奴隶主,最终在一位白人和律师帮助下脱离苦海,恢复自由身,重新回到日夜思盼的家里,只是当初的小女儿已经为人妻、为人母。

这本小说《为奴十二年》深深地震撼我,勾起我幼小的回忆,小的时候看过一个描写美国黑人的电视剧《根》,虽然故事的内容不一样,但黑人悲惨的命运都一样的。诺瑟普是幸运的,他的出生是自由的,为奴十二年以后还是恢复了自由,但许许多多的黑人从出生到死亡都是在不自由地被殴打过程中度过的,也许他们一辈子都不知道自由的可贵。正因为如此,结束黑人奴隶制度的林肯总统,为黑人权利而斗争的马丁路德金,永远被历史所铭记。

我渐渐明白为什么世界名著都是悲剧的,尼采所说的悲剧是如何产生的?当我们看了世界名著之后,让我们倍感珍惜现在的生活,原来我们的生活是如此幸福的,同时激励着我们与悲惨的命运抗争,诚如德国耶林所说:为权利而斗争是人的生命所在,这也是动物与人的最大区别。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6】

“你能回来就好……”在一片悲喜交集中,《为奴十二年》这部影片结束了。然而,它的意义和思想远未结束。它反映的善良与冷漠的较量,至今仍在进行着……

《为奴十二年》讲述了19世纪上半叶的一个黑人的故事。所罗门本是纽约的一个具有自由身份的黑人,靠拉琴为生,已经有了家庭。却被两个白人以为马戏团表演伴奏所骗,去了华盛顿,被绑架并卖为奴隶。他竭力逃脱,却没有成功,他被卖到了南方,过了十二年非人的奴隶生活,见到了许多黑人的悲剧。终于,有一位善良的巴斯先生答应帮助他,在一番周折之后,他终于重获自由,回到了家中。

看《为奴十二年》时,有一个镜头让我特别震惊。当是所罗门被吊了起来,呼吸困难,奄奄一息,许多人从旁而过,却视而不见。在他已经快要死去的时候,一个女士出来,看见了他,但她只是冷漠、呆滞地望了几眼,竟又走了回去,那眼神,是怎样的轻蔑和不屑!人都快要死了,不但不来救,还在高台上欣赏,厌倦以后又走了回去。这人可以说简直是冷漠到了冷血的'地步。

最后,福特先生慢悠悠地走来了,在欣赏了一阵后,他才带着满意的表情,放所罗门下来。他可以说勉强还有一点点善良之心,可惜却被冷漠的巨大冰山包围了。对一个快要死的人,竟然还能这个样子,可以说是禽兽不如。

《为奴十二年》是在美国南方奴隶制背景下展开的,控诉了奴隶制下人们的自私、麻木、冷漠与残忍。美国后来废除了奴隶制,今天已逐渐消灭冷漠。当今的中国没有奴隶制,可我却明显地觉得,一股冷漠之风,已在社会上盛行起来,许多人的善良之心,已渐渐被麻木和冷漠压制了。

就拿小悦悦事件来说,首先,那个肇事者就是冷漠的。如果是一个善良的人的话,发现撞到人了,肯定会马上送她去医院。可他不但没这么做,而且还又压了她几次,然后扬长而去!这样的人,除了丧心病狂,还有什么词好形容他呢?

其次,那些路人也是冷漠的。孩子已经被压得那么惨,那么明显了。他们竟然匆匆走过,装作不知道!这些人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在生活中或许是好丈夫,好妻子,好父亲,好母亲。但是,因为此刻的冷漠,他们是卑贱的人,是可恶的人,是无耻的人,我想不到人怎么会残忍到这个地步。他们和影片中那个对所罗门视而不见的女士,没有什么区别。

不止小悦悦事件,当今社会上已冷漠成风。小悦悦事件之后,冷漠之势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加强了。我曾不止一次在新闻上看到,一群人叉着手,面无表情地围观着。

一次又一次的冷漠,最终必然导致社会的病变。《为奴十二年》就是让我们反对冷漠。我们绝不能让冷漠之风继续盛行,让我们学学那位巴斯先生,树起善良与正义的旗帜。携起手来,奉献爱心,共创美好的明天!来吧,让我们群策努力,并肩迈进!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7】

看《为奴十二年》时,有一个镜头让我特别震惊。当是所罗门被吊了起来,呼吸困难,奄奄一息,许多人从旁而过,却视而不见。在他已经快要死去的时候,一个女士出来,看见了他,但她只是冷漠、呆滞地望了几眼,竟又走了回去,那眼神,是怎样的轻蔑和不屑!人都快要死了,不但不来救,还在高台上欣赏,厌倦以后又走了回去。这人可以说简直是冷漠到了冷血的地步。

最后,福特先生慢悠悠地走来了,在欣赏了一阵后,他才带着满意的表情,放所罗门下来。他可以说勉强还有一点点善良之心,可惜却被冷漠的巨大冰山包围了。对一个快要死的人,竟然还能这个样子,可以说是禽兽不如。

《为奴十二年》是在美国南方奴隶制背景下展开的,控诉了奴隶制下人们的自私、麻木、冷漠与残忍。美国后来废除了奴隶制,今天已逐渐消灭冷漠。当今的中国没有奴隶制,可我却明显地觉得,一股冷漠之风,已在社会上盛行起来,许多人的善良之心,已渐渐被麻木和冷漠压制了。

就拿小悦悦事件来说,首先,那个肇事者就是冷漠的。如果是一个善良的人的话,发现撞到人了,肯定会马上送她去医院。可他不但没这么做,而且还又压了她几次,然后扬长而去!这样的人,除了丧心病狂,还有什么词好形容他呢?

其次,那些路人也是冷漠的。孩子已经被压得那么惨,那么明显了。他们竟然匆匆走过,装作不知道!这些人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在生活中或许是好丈夫,好妻子,好父亲,好母亲。但是,因为此刻的冷漠,他们是卑贱的人,是可恶的人,是无耻的人,我想不到人怎么会残忍到这个地步。他们和影片中那个对所罗门视而不见的女士,没有什么区别。

不止小悦悦事件,当今社会上已冷漠成风。小悦悦事件之后,冷漠之势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加强了。我曾不止一次在新闻上看到,一群人叉着手,面无表情地围观着。

一次又一次的冷漠,最终必然导致社会的病变。《为奴十二年》就是让我们反对冷漠。我们绝不能让冷漠之风继续盛行,让我们学学那位巴斯先生,树起善良与正义的旗帜。携起手来,奉献爱心,共创美好的明天!来吧,让我们群策努力,并肩迈进!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8】

作者的真实故事,文字很平实,那被绑架为奴的12年经历就像是过尽千帆的人在回忆往事一样娓娓道来。作为读者来说反而是这么平实无华的文字更能激气内心的波澜。

文章一开始作者就说到:“我生来是一个自由人,在一个自由州享受了三十年的自由时光。”在那样一个大多数黑人沦为白人的奴隶时代背景下,在那些凶残的白人严重,黑人并不是由上帝创作并赋予一定天赋的人类,而只是作为“动产”的奴隶,不过在价值上比骡子和狗更高一些而已。作者是一个自由的黑人,以能成为自由人在自由洲自由的生活简作为天大的幸福。他非常珍惜自己的生活和家庭,极尽努力的工作给妻子孩子尽可能提供好的生活,也正是这个幸福的家庭成为他为奴十二年中能坚持下去的唯一动力。

作者描述出来的那种奴隶的生活真实程度真的比任何想象要残酷的多,在第三个主人那里做摘棉花的工作时,不管多晚,哪怕到了晚饭时间,只要工头不下达命令手工,他们就不敢停歇,更不敢回到住处。事实上,从早到晚,鞭子一直在奴隶的头顶上飞来飞去。即便是奴隶,被压迫到极限后,反抗的后果就是一顿鞭打,打多了,不管有什么想法也不敢去做了。这些奴隶们基本上每天都笼罩在一个“怕”字中,白天奴隶害怕落后挨鞭子;晚上奴隶抱着装满棉花的篮框害怕走进轧棉坊;等到躺下,奴隶又害怕早上睡过了头。基本上大多数努力碰到好的主人,都会更加拼命的努力工作来回报主人,但是很少有奴隶主知道“一点点的仁慈和善意要远比关押他们、使用致命武器有用得多,也能让他们变得顺从”这个道理,大多数的奴隶都是在虐待,鞭打,欺压中度日,不能逃跑,被抓住只会有一顿更大的鞭子,这种生活真的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绝望。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9】

这天花了两个多小时把这部奥斯卡看完了,一向都很喜欢奥斯卡电影,让人思考很多。

去年看过一部电影《奇异恩典》,讲的是为了废除奴隶制的一个年轻人奋斗一生的故事,今年则是从一个黑奴的角度去深刻的体会这个历史的伤痛点。

我很难过,为了以前那么多人被人毫无人性的虐待而死。这天马来西亚一架飞机坠毁,死了很多很多人,我就是很难过,我生活在南京这座城市,心里很沉重,这座城市经历过得伤痛太多了,南京大屠杀纪念馆,被屠杀的名字写了那么那么多,那么大那么大的万人坑。

我真的很难过,为了那么多生命没法好好生活好好珍惜自己的家人珍惜自己的朋友,就遭遇了历史的不测或者命运的不公,我真的不明白上帝看到这么多人死掉这么多家庭支离破碎会多么难过,既然如此为什么让那么多生命就此消失。

人类的宗教史也好,政治史也罢,礼貌经济发展史也好,都是血腥的满目疮痍,我懂得十分少,但是就我读过的几本历史书和几本宗教书,都是这个样貌,为什么不能和平的一齐生活?

法律就永远是正确的吗?奴隶制以前是合法的;国家领导人就永远是正确的吗?德国的希特勒残忍的杀害了那么多犹太人,但是他们到底做错了什么;跟社会持续节奏一致就必须是对的吗?马路上奄奄一息的人你拍个照片扭头走掉就是常态;我一向都是个很笨的人,从来都不懂得太多的人情世故,如果你是我的朋友,我会认真的关心你,不管其他的;很多时候,我的想法很单纯,但是我就是想问一句,到底怎样了?为什么对简单的真善美反而不屑一顾?

社会上会根据年龄划分层次;会根据工作性质划分;会根据国籍区别;那为什么没有一种度量衡能够根据爱心和善良、诚实、智慧来区分人?真的是因为这些是不可测度的吗?那工作性质和国籍也都是非数值型变量,那为什么还是能够用?如果国家能够颁布一部法律,给每个人建立诚信记录和档案,爱心记录和档案,根据这些记录能够增加积分,这些积分能够跟考大学申请学校排行、退休后的养老金制度、信用卡透支额度和工作申请诚信、爱心档案绑定起来,那社会风气是不是会好很多呢?

很庆幸的是故事主人公能够遇到一个肯帮他而不出卖他的人,很庆幸的是故事主人公有跟他分别十几年后仍然愿意来帮忙他来救他,换到此刻,谁又敢百分百保证的说自己有这样的好朋友呢?没有这些庆幸的黑奴慢慢的被折磨死,慢慢的被同化,终究是拼但是历史斗但是命运,在认命的自我安慰中过了一年又一年。

故事终究是故事,虽然这个故事的确是历史真事。但是你我只是众多的黑奴之一,纵使你自认为能够撼动大树,那怎样能忘了一句俗语:蚍蜉撼大树。同样的,处于大自然的环境中,处于整个社会中,处于泱泱十六亿国民中,你我又算得了什么?一个莫名其妙的飞机失误就能够顷刻间灰飞烟灭;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就能够让几千万人瞬间消失于你我的世界里;

人啊人,不管你有没有信仰,还是多一点敬畏心吧,因为你所有的那点东西也就那样,咱们算个什么东西?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10】

所罗门只是一个很普通的黑人,所读的书不多,也没有马丁路德金那样,为所有被奴隶制压迫的黑人请愿的伟大志向。从没想过,有一天他也会无尽的呼唤自由,虽然只是为自己一个人呼唤,也只能在心里呼唤。

《为奴十二年》开篇便详尽的描述了,自己小小的幸福意愿,一个快乐的小农民,偶尔为人演奏小提琴挣点外快,妻子做宴会的帮厨,也能挣一些。在当时黑人地位地下的背景下,他的小家庭虽不能说是大富大贵,也算是非常小康了。

一个懂得知足的小农民,有一天被骗了,失去了自由。起初的反抗是人之常情,突然转变的环境,所有人都会有所不适,有的人甚至终身无法适应。如果,所罗门最初就是一个奴隶,然后马丁路德金解放了他们,他从束缚走向自由,并不会太久,便会欢快的拥抱自由。可惜,并没有这种假设,如果有这种假设,也就不会有这本小说的诞生了。事实是,他在尽情体验自由的美妙时,被人绑住,失去了自由不说,还要时刻忍受鞭打。

所罗门的屈服是必然的,抛开人求生的本能不说,他不是什么伟人,因此他坚持对自由的追求,甚至牺牲是一种愚蠢的策略,因为他并不能带来什么影响,所以识时务者为俊杰。罗素曾说,人活在世上,主要做两件事:一是改变物体的位置和形状,二是支使别人这么干。王小波对此做过精辟的见解,以希特勒为例,从士兵,军官,思想家三个角度,体现了人不同的影响力。马丁路德金是伟大的,他先是一个身先士卒的军官,然后用他的力量渐渐成为一个思想家。所罗门则只能勉强称得上一个小士兵,严格来说,小士兵都算不上,因为长达十二年的无能为力与屈服,他拯救自己是如此艰难。

被贩卖的过程,经历过几个主人的事情,无非就是颠沛流离,主人有友好的,也有残暴的。在这个过程中,所罗门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努力的让自己在当时的境遇下生活的好一点。所罗门,在文中多次提到,自己在那一带是小有名气的。

为什么会如此呢?因为他曾经是一个自由人,即使他表面上屈服于奴隶主的鞭打,内心也不可能完全的屈服。提毕兹想杀他时,他会反抗。换了其他从小就是奴隶的人,则会忍受着奴隶主的鞭打,甚至失去性命,也不会有太大的反抗。他们根深蒂固于这种奴隶思想的统治下,没有见识过自由,无知让他们仅仅忍受肉体的苦痛,反而没有了所罗门精神上的痛苦。

所罗门也算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了,他在长达十二年的禁锢中,能暂时将自由抛开,看清当下的形势,虽然多次有逃跑的计划,但是并没有莽撞。即使,有时会感受到尊严被践踏的屈辱,但是他能忍受下来,直到自由来解放他。

我认为,文中某些情节有夸大的嫌疑。主要表现在,所罗门忍无可忍,殴打了奴隶主提毕兹,以及提毕兹想杀他时,他逃跑的事件,这两件事对于当时的很多奴隶,是想都不敢想的,尤其是第一件,在当时是足够判死罪的事情,可是后来由于其他两个奴隶主的帮助,所罗门得以安全,但是还是有不合理之处,即使厌恶于提毕兹的残暴,这么大的麻烦,在奴隶制影响中长久生存的人,会认同在当时看来是死罪的行为,帮助这样一个与自己没多大关系,反而招惹上提毕兹这样麻烦的人?

提毕兹有着不亚于博奇的残暴,所罗门能暂时屈服于博奇,却能时时以一种不以为然的态度对待提毕兹?不纠结这些让人怀疑的地方,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聪明,隐忍,勇敢,有思想的所罗门。他对自由的坚守没有辜负所罗门这个名字,虽然他的灵魂暂时屈服过,但是他的脊背从没有低垂过,投降过。

虽然小说结局,所罗门只顾欣喜自己的解放,无法顾及伙伴们的苦痛,但是也能理解。他毕竟不是天生的革命家,他一个小人物能救赎自己已是不易,即使是自己一个人的马丁路德金,这种思想的传播才是重要的。

现实中,所罗门积极投身于奴隶解放运动,后下落不明。如果没有这次经历,所罗门一生可能就固守着自己幸福的小家庭。

要说这本书读完有什么收获?学识上,更进一步了解了奴隶的悲惨生活,再次感叹于马丁路德金的伟大。于个人而言,心里则警戒自己,要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努力过每一天的生活,与那些正在战争,正在不公的对待中苦苦求生存的人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如此的幸福。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11】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600字:

这本书中所讲的故事发生在1841年的纽约,一位名叫所罗门.诺瑟普的自由黑人,被两个白人以很高的薪水为由,骗到了华盛顿,然后被绑架到奴隶市场贩卖。

他和许多奴隶一样被带上船前往各处,他和哈利、还有一个女人,被一个名叫福特的庄园主买下了。他过着一种前所未有的生活,每天都住在小屋里,他十分想念自己的家人。这时的他很幸运,它的主人把仆人们看着和自己平等的人,善意地引导着他们,让每个人觉得轻松。但不幸的是主人在经济方面有了麻烦,他不得不卖掉18个奴隶,他就是其中一个。

他被卖给了迪比兹,最后又被卖给了艾普斯。这个新主人是一个凶残无情的人,他每次一喝完酒,就会像一个疯子一样,对仆人抽打。

种棉花的季节到了,人们日夜的在地里劳作,不久后收棉花的日子到了,每个人都要求摘够200磅棉花,没达到数量就要挨打。而他一天才摘95磅,主人只好让他去干别的杂活,他不想让他浪费时间。

从早上到晚上,种植园里鞭子的抽打声,奴隶们的惨叫声从未停歇。后来,他准备逃跑,他先将主人家所有的狗驯服了,以免逃跑时它们追上来攻击自己。

他写了一封求救信,却被主人发现了,而他却聪明的骗过了主人。最终,他获救了,1853年,他12年的奴隶生活到此结束。他回到了家乡与亲人孩子们团聚,每个人心里都充满了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了奴隶们悲惨的一生,他们日夜辛苦地干活,却没有一点工资,而且祖祖辈辈都是奴隶,不得翻身。希望每一个奴隶,都能像所罗门一样,获得自由。让人庆幸的是,现在早已没有奴隶制。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12】

不扯任何与奥斯卡相关的东西,直面电影本身,《为奴十二年》有足够的理由让你发自内心的对它竖起大拇指。多多少少的会有人在观影过程中会感到必须程度的压抑,甚至会有一种可能从未经历过,但却又为之感到难受甚至恶心的感觉。这些感觉不会让你产生厌恶情绪,反而会让你更加富有深度的对其肃然起敬。

史蒂夫麦奎因用近乎真实的手法再现了一个残酷时代下的悲情个体,并用一系列近似冷漠的旁观式长镜头来制造一种冷酷氛围,以致于让观影者在观看过程中能够分明的感受到一种压抑、难受甚至恶心。固定的机位,漫长的镜头,残酷的鞭打,毫不回避的表现伤痕,这是《为奴十二年》震撼人心的镜头之一。与之类似的镜头还出此刻所罗门被吊在树干上,双脚需要不断的点踩才能保障不被吊死的桥段。闷热的天气,无情的绳索,克制又不回避的长镜头,让发生在十九世纪美国南方的残酷一展无遗。尽管文化的差异和历史的不同,让我们很难真正的产生某种共鸣,但电影所营造的压迫式氛围还是能让我们感受得到失去自由的痛苦是多么令人难受。

《为奴十二年》没打算靠恶心别人来成全自己,而是透过直逼内心的拷问来引出对自由,对尊严,对生活的思考。没有刻意的夸张,没有顾虑的回避,基于真实的去表现,是这部电影令人肃然起敬的地方之一。

而这样一部在故事情节上并不那么跌宕起伏甚至自始至终平淡无奇的电影之所以能紧紧抓住观众的心,靠的也不仅仅仅是那些令人震撼的真实。而是由这股真实所延伸出来的关于自由与生活的思考好处。一个人在失去自由之后,所余下的期望往往就是对生活的渴望。正如影片主人公所罗门发自肺腑地呐喊所抒发的那样,在失去自由之后,所要的并不仅仅仅是生存,而是生活。如果说,个体的命运在时代背景下只能表现出一种对生存的基本条件孜孜不倦时,就已经说明这个时代的悲哀已到了某种恐怖的地步。当人们丧失了对自由的渴望、对生活的追求时,一种冷酷就已然构成。好在还有像所罗门、帕特茜、巴斯这样的人还保留着对自由和生活的渴求,并在追逐自由与生活的过程中具备着堪称伟大的勇气。十二年,对于一个以前享受着自由,拥抱着幸福生活的人而言,其所背负的失去自由所带来的痛苦以及远离生活所带来的绝望,是不可想象的。

正是影片所表现出来的失去自由的痛苦与远离生活的绝望是那么的真实,才凸显了追逐自由的勇气是多么可贵,追求生活的坚韧是多么可敬。失去才会懂得珍惜,影片也透过这样一种方式,来告诫人们,拥有自由与生活是多么珍贵。很多人看完电影之后会先长吁一口气,进而又有一股莫名的庆幸,是因为,没有自由与生活叫人压抑得难受,而拥有自由与生活又是那么的幸福。《为奴十二年》也正是用这样的方式带给了一种警示与思考,让人们得以有机会重新认识到自由与生活的珍贵。这是这部电影在影片结束之后还能熠熠生辉的地方,也是它足以叫人肃人起敬之处。

当我们在抱怨生活的各种人艰不拆时,我们其实也是部分人羡慕嫉妒恨的对象。要明白,那些被拐骗至黑砖窑的人,那些被迫每一天上街乞讨的人,以及其他被控制了自由的人,他们对自由与生活的渴求,是否也能坚持个十二年?这很难想象,因为太过残酷。我们能够做的,其实就是好好的珍惜掌控在自己手中的那份自由,好好的珍惜或咸或淡的生活,好好的,把握每一个新的一天。

读《祝福》和《为奴电的母亲》有感


挣脱掉命运的枷锁,最后在鲁四老爷家祝福的爆竹声中悲惨地死去。

祥林嫂的命运,使我不由得想起柔石的小说《为奴隶的母亲》中的主人公春宝妈。和祥林嫂相比,春宝妈显得软弱可欺,逆来顺受.当她被自己的丈夫典卖给一个求子心切的老秀才后,只敢坐在角落里呜呜咽咽地低声哭泣,对予丈失的无情、老秀才和秀才娘子的身心摧残不敢有丝毫反抗。为老秀才家生了个儿子后,终于被赶出了家门。

两个性格截然不同的妇女,命运却一样,为什么呢?

春宝妈的悲剧似乎是由于她的情弱,但是如同其他劳动妇女一样,她也勤快、能干,她本可以做稳奴隶(警迅语)的。而祥林嫂呢?她敢于逃离婆家独身一人外出作工,敢于在自己被买卖时以死相拼,她同样勤劳肯干,也曾经做过安稳的奴隶,由此可见,她们的悲剧并非性格造成。

那么造成她们的悲剧究竟是什么呢?从作品刻画的代表封建势力的讲理学的老监生鲁四老爷和表面温良和善的老秀才身上就不难找到答案.当祥林嫂经历了人生最大打击丧夫亡子后,是鲁四老爷剥夺了她生存的权力;当春宝妈历尽折磨后,是老秀才把她遗弃了.在替四老爷和老秀才看来,妇女只不过是做工和生育的机器。他们才是样林嫂和春宝妈命运的主宰者,正是这些压在伯中国劳动妇女身上的封建社会夫权族权神权的化身制造了一幕幕象祥林嫂和春宝妈一样的人伺悲剧。

样林嫂和春宝妈只是旧中国千千万万被奴役、被压榨的劳动妇女的代表,她们的悲剧是历史悲剧和社会悲剧。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1)篇

这不是一本虚构的小说,是作者所罗门•诺萨普本人的一段亲身经历的再现,作者在书中反复强调这段经历的真实性。

      所罗门生活在纽约,受过良好教育,会拉小提琴,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然而命运在他30岁那年改写了,他轻信了两个陌生人,被拐卖到南方,成了黑奴,十二年来他几经转卖,凄惨的黑奴处境和往昔的幸福时光让所罗门从未放弃过恢复自由人身份的希望。十二年来所罗门逃跑----失败----逃跑-----失败,最终在废奴主义拥护者巴斯的帮助下通过法律手段恢复了自由人身份。

      在为奴的十二年里所罗门亲身体验了奴隶制的不公允,亲眼目睹了黑奴的无助和绝望。帕西受尽了主人的欺凌和虐待,乞求所罗门杀死自己时绝望的眼神;小艾米丽和母亲伊莉莎骨肉分离的凄厉的哭叫声;棉花种植园里监工每时每刻挥舞的皮鞭,这一切击打着所罗门的心。

       所罗门也遇到过心地善良的主人福特,在福特的意识里虐待黑奴不体面,善待奴隶,他们会有更高的劳动热情。黑奴生病了,给他们请医生,保护黑奴就是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毕竟一个能干的奴隶价值一千美金。所罗门清醒地认识到在不公平的制度下必然会形成残忍无情的品性,即使是那些被称赞为慷慨心善之人的心中也埋藏着这种品性。

      美国南方形成的的奴隶制不是出于对非洲黑人的仇视,而是因为贪婪,为了利润最大化的需要。带给黑人的不仅是肉体上的伤痛,更是精神上的禁锢。至今美国黑人多数仍属于社会底层,不是黑人天生愚笨,而是基于奴隶制这种不利于人公平发展的制度所导致的后果。

      描写黑奴的小说不少,因不同作者自身角度的不同,对奴隶制的看法也不同。本书是从一个自由人的视角理性地审视奴隶制,这是我喜欢本书的原因。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2)篇

奴隶制,没有经历过的人是不会明白的。我也是曾口口声声和父母大喊我要自由的人,可是看完这本书后,觉得我想要的自由和他们想要的自由相比,我的这种要求根本不叫自由,这是一种欲望,想要放纵,只是不想被父母管而已。

在这本书中看到了奴隶制下,奴隶主真的是很可怜,很可怜,他们向往自由,却对自由没有明确的概念。很难想象一个人的一生都被囚禁,被强迫干这干那,每天受到遭遇鞭刑。远离最最亲爱的家人十二年,有的甚至是骨肉分离,终生都没有互相的消息,像货物一样被运输,被买卖,做着最累最苦的活,还要担心自己的生命会随时被剥夺。很多很多事情真的无法想象,一个突发事件就让一个人失去了12年的青春,所以外出一定要小心,三思而后行,不要被任何东西诱惑,无论你身处那个年龄。

奴隶制下的奴隶主也是惨无人道的,处于那种制度之下无法不买劳动力也就罢了,但是他们无视生命,他们的基因中就没有同情、可怜和和善的存在,他们太自私 太残暴了,但也有极少数想福特先生那样的比较和善的人的存在。

读的时候,觉得很压抑,好几次读不下去,一是名字太长,太多,再就是觉得太无法想象了。只想说身处一个好时代,真的好好。没有奴隶制,没有压迫,有自由,可以接受教育,勤劳努力就可以过上一个好生活。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3)篇

种族歧视一直都是个无法解决的问题,甚至是一个无法说的清的问题。但是,大家仍然在努力着。

也许,终有一天,大家能笑着讨论种族的问题,就像,女人越来越被尊重是一样的。

社会一直在进步,当他们越来越多的人逃出来,我们将会知道问题的所在,才能有的放矢。

主人公让人钦佩,是他自己对自由的坚持,对家人的爱才让他坚持了那么长的时间,一直没有放弃重获自由的希望。

我们国家没有种族歧视,我们被尊重,我们不应该更加有希望的前行吗?

曾经看过一句话“当你觉得自己坚持不下来或者想放弃的时候,或者觉得自己不幸福的时候,那么就去医院里逛逛,去墓地看看吧”

“身在福中不知福”或许是我们的通病,当我们看到别人的苦难的时候,我们才会意识到,我们拥有的有多难得。

珍惜当下,去爱去感恩我们周围的人吧。

最新实用!为奴十二年读后感汇总7篇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面对这些问题,小编为大家收集了“最新实用!为奴十二年读后感汇总7篇”,欢迎阅读,希望这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 篇1

今天下午我在优热网看了一部美国大片《为奴十二载》,看完后,感觉非常震撼。

这样一部直面美国历史上最黑暗一页的优秀电影,却出自一位青年英国导演,史蒂夫?麦昆的手笔。根据真实事件和真人传记改编,《为奴十二载》讲述了1841年,住在纽约州萨拉托加的自由身份的黑人所罗门被欺诈绑架后卖到南方庄园,几易其主,最终重返自由的故事。

电影第一个镜头就是田地特写,然后直切一排毫无生气地等待主人训教的黑奴,然后就是重复的劳动,类似的镜头,又在影片中反复数次出现,时代的背景,奴隶人性的压抑、自由的剥削以及商品属性,就通过几个镜头暴露出来;夜晚与身边女性黑奴的互慰,又切到与妻子的同床温情,似曾相识却迥然不同的情境,触发男主对家庭和自由过往的回忆。

配合充满质感的画面,影片还有效的运用了穿插的歌谣来渲染彼时黑奴的境况和心中的苦楚,棉田里的劳动应和,以及在累死同伴葬礼上的吟唱,将疲惫认命的苍凉和无以附加的悲恸推向了高潮。而饰演监工的保罗?达诺在片中有段调侃污蔑逃跑黑奴的歌曲,在演唱时,穿插着黑奴们的各种劳作场景,即调节了节奏,又增加了多元的表现手法,还让观众感到两种对立的情绪正在以一种微妙的方式被催生着。

《为奴十二载》并非完美的电影,但它对一个如此熟悉的题材的把握方式不说是绝后,却几乎是空前的。它并没有提供一个新颖的视角,它只是凝视得特别用心,直到一切模糊之后却又重现,展开了一个新的格局。我不想只是生存,我想要活着。即使在遭遇不公的待遇时,主人公所罗门诺瑟普依旧有着这样的信念。正是这点让我认为这次奥斯卡的最佳影片,它是绝对的实至名归。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 篇2

作者的真实故事,文字很平实,那被绑架为奴的12年经历就像是过尽千帆的人在回忆往事一样娓娓道来。作为读者来说反而是这么平实无华的文字更能激气内心的波澜。

文章一开始作者就说到:“我生来是一个自由人,在一个自由州享受了三十年的自由时光。”在那样一个大多数黑人沦为白人的奴隶时代背景下,在那些凶残的白人严重,黑人并不是由上帝创作并赋予一定天赋的人类,而只是作为“动产”的奴隶,不过在价值上比骡子和狗更高一些而已。作者是一个自由的黑人,以能成为自由人在自由洲自由的生活简作为天大的幸福。他非常珍惜自己的生活和家庭,极尽努力的工作给妻子孩子尽可能提供好的生活,也正是这个幸福的家庭成为他为奴十二年中能坚持下去的唯一动力。

作者描述出来的那种奴隶的生活真实程度真的比任何想象要残酷的多,在第三个主人那里做摘棉花的工作时,不管多晚,哪怕到了晚饭时间,只要工头不下达命令手工,他们就不敢停歇,更不敢回到住处。事实上,从早到晚,鞭子一直在奴隶的头顶上飞来飞去。即便是奴隶,被压迫到极限后,反抗的后果就是一顿鞭打,打多了,不管有什么想法也不敢去做了。这些奴隶们基本上每天都笼罩在一个“怕”字中,白天奴隶害怕落后挨鞭子;晚上奴隶抱着装满棉花的篮框害怕走进轧棉坊;等到躺下,奴隶又害怕早上睡过了头。基本上大多数努力碰到好的主人,都会更加拼命的努力工作来回报主人,但是很少有奴隶主知道“一点点的仁慈和善意要远比关押他们、使用致命武器有用得多,也能让他们变得顺从”这个道理,大多数的奴隶都是在虐待,鞭打,欺压中度日,不能逃跑,被抓住只会有一顿更大的鞭子,这种生活真的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绝望。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 篇3

感谢所处的和平年代~感谢相对公平的社会~感谢相对平等的人权。我庆幸我的幸运,生活在一个安定的国家,虽然它有这样或那样的小毛病,但仍不影响我爱她。

我无法想象如果经历所罗门所经历的事情,是否能和他一样坚强的活下去,并且聪明、机灵、睿智的解决面临的问题,不放弃回家的希望。十二年,400页的书怎能承受这份厚重。读这本书只需要几个小时,但对所罗门来说,这就是12年,一分一秒也没有少,时间不会因为鞭子抽打在他身上而走快一分。我被他感动了,即使是在如此糟糕的环境中,他仍能挖掘人性的美好,对于友善的人感恩,对于身边的人友善。即使身处地狱,仍不会选择做恶魔。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没有买卖就没有拐卖”。当奴隶制走向终点时,拐卖却没有。仍有人去拐卖儿童、妇女、甚至是健康的人,然后当成“奴隶”一样对待。前段时间看到一则新闻“健康女孩被残忍致残后,街边卖唱”,在“奴隶制”社会,我还能理解奴隶主的残暴行为,但在21世纪的文明社会,怎么还会有人做这种残忍的事!难道说“人本性恶”吗?一直坚信人是善良的,生活是美好的我开始不那么坚定了。

或许物质经济该缓缓了,是时候注重心理问题。当心里扭曲的人群数量越来越多,社会就扭曲了,每次看微博评论,满满的负能量,恶言恶语和嘲讽。这是怎么了?这是为什么?

即使巴斯知道“奴隶制”是不对的,用他的力量去改变社会,很明显这份力量很有限。这足以看出一个社会大环境的重要性。但这个大环境又是由一个个个体组成的。我是觉得作为一个人,不要放任恶意,也不要低估善意,对他人友善就是对自己最大的善意。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 篇4

所罗门只是一个很普通的黑人,所读的书不多,也没有马丁路德金那样,为所有被奴隶制压迫的黑人请愿的伟大志向。从没想过,有一天他也会无尽的呼唤自由,虽然只是为自己一个人呼唤,也只能在心里呼唤。

《为奴十二年》开篇便详尽的描述了,自己小小的幸福意愿,一个快乐的小农民,偶尔为人演奏小提琴挣点外快,妻子做宴会的帮厨,也能挣一些。在当时黑人地位地下的背景下,他的小家庭虽不能说是大富大贵,也算是非常小康了。

一个懂得知足的小农民,有一天被骗了,失去了自由。起初的反抗是人之常情,突然转变的环境,所有人都会有所不适,有的人甚至终身无法适应。如果,所罗门最初就是一个奴隶,然后马丁路德金解放了他们,他从束缚走向自由,并不会太久,便会欢快的拥抱自由。可惜,并没有这种假设,如果有这种假设,也就不会有这本小说的诞生了。事实是,他在尽情体验自由的美妙时,被人绑住,失去了自由不说,还要时刻忍受鞭打。

所罗门的屈服是必然的,抛开人求生的本能不说,他不是什么伟人,因此他坚持对自由的追求,甚至牺牲是一种愚蠢的策略,因为他并不能带来什么影响,所以识时务者为俊杰。罗素曾说,人活在世上,主要做两件事:一是改变物体的位置和形状,二是支使别人这么干。王小波对此做过精辟的见解,以希特勒为例,从士兵,军官,思想家三个角度,体现了人不同的影响力。马丁路德金是伟大的,他先是一个身先士卒的军官,然后用他的力量渐渐成为一个思想家。所罗门则只能勉强称得上一个小士兵,严格来说,小士兵都算不上,因为长达十二年的无能为力与屈服,他拯救自己是如此艰难。

被贩卖的过程,经历过几个主人的事情,无非就是颠沛流离,主人有友好的,也有残暴的。在这个过程中,所罗门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努力的让自己在当时的境遇下生活的好一点。所罗门,在文中多次提到,自己在那一带是小有名气的。

为什么会如此呢?因为他曾经是一个自由人,即使他表面上屈服于奴隶主的鞭打,内心也不可能完全的屈服。提毕兹想杀他时,他会反抗。换了其他从小就是奴隶的人,则会忍受着奴隶主的鞭打,甚至失去性命,也不会有太大的反抗。他们根深蒂固于这种奴隶思想的统治下,没有见识过自由,无知让他们仅仅忍受肉体的苦痛,反而没有了所罗门精神上的痛苦。

所罗门也算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了,他在长达十二年的禁锢中,能暂时将自由抛开,看清当下的形势,虽然多次有逃跑的计划,但是并没有莽撞。即使,有时会感受到尊严被践踏的屈辱,但是他能忍受下来,直到自由来解放他。

我认为,文中某些情节有夸大的嫌疑。主要表现在,所罗门忍无可忍,殴打了奴隶主提毕兹,以及提毕兹想杀他时,他逃跑的事件,这两件事对于当时的很多奴隶,是想都不敢想的,尤其是第一件,在当时是足够判死罪的事情,可是后来由于其他两个奴隶主的帮助,所罗门得以安全,但是还是有不合理之处,即使厌恶于提毕兹的残暴,这么大的麻烦,在奴隶制影响中长久生存的人,会认同在当时看来是死罪的行为,帮助这样一个与自己没多大关系,反而招惹上提毕兹这样麻烦的人?

提毕兹有着不亚于博奇的残暴,所罗门能暂时屈服于博奇,却能时时以一种不以为然的态度对待提毕兹?不纠结这些让人怀疑的地方,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聪明,隐忍,勇敢,有思想的所罗门。他对自由的坚守没有辜负所罗门这个名字,虽然他的灵魂暂时屈服过,但是他的脊背从没有低垂过,投降过。

虽然小说结局,所罗门只顾欣喜自己的解放,无法顾及伙伴们的苦痛,但是也能理解。他毕竟不是天生的革命家,他一个小人物能救赎自己已是不易,即使是自己一个人的马丁路德金,这种思想的传播才是重要的。

现实中,所罗门积极投身于奴隶解放运动,后下落不明。如果没有这次经历,所罗门一生可能就固守着自己幸福的小家庭。

要说这本书读完有什么收获?学识上,更进一步了解了奴隶的悲惨生活,再次感叹于马丁路德金的伟大。于个人而言,心里则警戒自己,要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努力过每一天的生活,与那些正在战争,正在不公的对待中苦苦求生存的人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如此的幸福。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 篇5

平淡的文字,平淡的作品,不平凡的抗争故事。

读《为奴十二年》这本书用了3小时41分钟,阅读过程中有一些地方实在是读不下去,被我“快进”掉了,对我来说,这本书的价值远远达不到我的心理预期。

整本书的语言偏平实、质朴,描写方式像流水账一样平铺直叙,没有亮点。但它却不像其他同类书籍,没有大肆描写黑人奴隶受苦受难的悲惨场景,也没有铺天盖地的抹黑奴隶主白人,更没有把所有的黑人奴隶都写得愚昧不堪,丝毫不懂得自由的滋味。作者做到了他写作的初衷,真实的还原出自己在美国南部经历的奴隶生活,不夸大,也不掩饰,这是这本书的亮点。

短短的12万字,把所罗门·诺萨普被奴隶贩子诓骗绑架,并贩卖到美国南部,经历了12年努力生活,依然不放弃追寻自由的希望,最后成功被救回到家人身边的经历。

全书以作者所罗门的视角,讲述了那个年代美国的奴隶制度的罪恶,以及黑人所遭受到的不公正待遇。

奴隶是种植园主的私有财产,可以被随意的买卖交易、鞭打辱骂;奴隶被压到奴隶市场,奴隶主像挑选牲畜一样去挑选“强壮”的奴隶;奴隶每天只能蜷缩在一个地方休息,甚至不被允许休息;被侮辱被摧残,只能够忍气吞声,反抗就意味着死亡;甚至有许多奴隶,像文中提到的“伊莉莎”一样,把死亡当作是一种解放!

即使是有自由证明的黑人,也并不真正“自由”。毕竟没有哪个宣扬民主平等自由的国家,会让自己的公民,戴着镣铐,安安静静的走过国家首都的街道,不是吗?毕竟没有哪个宣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院,会在人证、物证具在的前提下,在国家宪法的规定下,依然能够判处一个奴隶贩子无罪释放,不是吗?

但是这样黑暗的社会现实,却没有压垮作者的信念,即使在品尝过自由的滋味后,骤然的失去;即使在几次的计划都无疾而终;即使身边的一切人和事都逼迫他接受现实,放弃抵抗时,他依然保佑着一份希望,不愿意放弃回到家人身边的机会。我认为这是很难得的。

首先,你得学会接受落差。举一个简单的俗语,“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个道理。从小到大浸泡在自由、平等蜜罐中长大的人,对于奴隶制是完全不能接受的,更不要说一朝醒来,变成了被人驱使的奴隶了,这里面的落差可以说是很大了。其次,你得学会不受外界的影响。对于美国南部种植园的人们来说,不管是奴隶主还是奴隶,奴隶制是正确的,黑人奴隶不是人这样的观念从小就被灌输进他们的脑子里,根深蒂固,无法改变,作者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了12年,却任然不忘初衷,不被外界环境所影响。最后,你得有个念想。作者之所以还能够回归自由身,是因为对于远方的妻儿念念不忘,总想着有朝一日,还能在抱抱自己的妻子和孩子,正所谓,“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吧。

《为奴十二年》文字作品虽然没有电影版的精彩,但是却给人更加真实的感受。所罗门·诺萨普,用平淡的文字,写出了一段不平凡的抗争经历。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 篇6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600字:

这本书中所讲的故事发生在1841年的纽约,一位名叫所罗门.诺瑟普的自由黑人,被两个白人以很高的薪水为由,骗到了华盛顿,然后被绑架到奴隶市场贩卖。

他和许多奴隶一样被带上船前往各处,他和哈利、还有一个女人,被一个名叫福特的庄园主买下了。他过着一种前所未有的生活,每天都住在小屋里,他十分想念自己的家人。这时的他很幸运,它的主人把仆人们看着和自己平等的人,善意地引导着他们,让每个人觉得轻松。但不幸的是主人在经济方面有了麻烦,他不得不卖掉18个奴隶,他就是其中一个。

他被卖给了迪比兹,最后又被卖给了艾普斯。这个新主人是一个凶残无情的人,他每次一喝完酒,就会像一个疯子一样,对仆人抽打。

种棉花的季节到了,人们日夜的在地里劳作,不久后收棉花的日子到了,每个人都要求摘够200磅棉花,没达到数量就要挨打。而他一天才摘95磅,主人只好让他去干别的杂活,他不想让他浪费时间。

从早上到晚上,种植园里鞭子的抽打声,奴隶们的惨叫声从未停歇。后来,他准备逃跑,他先将主人家所有的狗驯服了,以免逃跑时它们追上来攻击自己。

他写了一封求救信,却被主人发现了,而他却聪明的骗过了主人。最终,他获救了,1853年,他12年的奴隶生活到此结束。他回到了家乡与亲人孩子们团聚,每个人心里都充满了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了奴隶们悲惨的一生,他们日夜辛苦地干活,却没有一点工资,而且祖祖辈辈都是奴隶,不得翻身。希望每一个奴隶,都能像所罗门一样,获得自由。让人庆幸的是,现在早已没有奴隶制。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 篇7

本来之前是要先看《飘》的,但由于没找到合适的版本,看到《为奴十二年》,很眼熟,(20xx年奥斯卡获奖电影),所以就借来看了。

我没有看过电影,但看很多国内的影评都不太买账。说影片除了政治正确似乎没什么值得称道的,这一点我不予置评。但看过小说后,我想说,我们对于很多东西往往只是泛泛而谈,道听途说罢了,我们何曾真正地去了解一个事情,并给予其属于自己的公允的评价呢?

这小说情节并不复杂,可我却从中看到了它的控诉,苦难可以有多沉重。情节简单的说就是19世纪40年代在美国北方出生长大的非洲裔自由公民所罗门,被绑架到美国南部蓄奴州,做了十二年黑奴并终重返自由的故事。

小说给读者展示了丰富的美国种植园生活图景,当然,都是与黑奴有关的部分。也描写了一大批鲜明生动的形象。这些都是些老生常谈的废话,我主要想谈谈我对这本书的感受。

毫无疑问,书中一定描写了很多黑人生活境遇的悲惨。那么它是怎么实现对苦难的控诉的呢?使我这个一百五十年后的异国人眼中常含着泪水的呢?无它,唯一字,真而已。

那么这真到底是什么呢?是场景情节刻画的真实吗?不,是真情真性。

感动是外在的情感与内心的情感发生了共鸣。那么我们所表现的外在情感怎么与形形色色的人的内心情感共鸣呢?它们得以实现共鸣的基础是什么?是人性,普遍的人性。比如对自由、平等、博爱的追求。你问问你的内心,当年你被困于工作学习,有没有对自由的向往;当你一次又一次受人白眼,面对社会等级分化努力却无能为力,有没有对平等的向往;当你看到那些风雨中的为生活所迫的人们,这个世界发生的无数悲惨,有没有对博爱的向往?这些只是一些小的方面,但人性一定是普遍的。

小说描写的那些黑鬼们,与我们一样有悲有喜,有快乐,有泪水,有天真,有老成。借用小说中的一句话皮肤有颜色之分,难道灵魂也有颜色之分吗?

那么在同样的灵魂下,悲惨就更显得悲惨了。无端的毒打,终日的劳作,衣不附体,食不果腹。这不是一个黑窑矿,是半个大陆的黑窑矿;这不是一个包身工,是永生永世的包身工。你问我苦难可以有多沉重,被无边无际的黑暗包围,徘徊在生与死之间,可能就是这样永恒的苦难了吧。可悲惨与苦难不仅如此,蓄奴制的罪恶不仅在于施与黑人身上的苦难,还有那些施罪者的灵魂与良知的毁灭,它向你展示了人类的文明可以被摧毁到怎样的程度,人性又是多么的脆弱,我们只能被时代的洪流卷携而去。

但一部作品如果只是这样是不够的。小说中所罗门对自由的坚守,简直就是一部19世纪版《肖申克的救赎》,他当了十二年的黑奴,却从未忘了自己是个自由的公民。那些被奴役了一代又一代的黑奴们,尽管在种植园主们看来只是更会干活的动物,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却从未在他们心中消失,自由是他们永恒的追求。

不管血和泪的苦难史有多么漫长,人类的意志终将穿透云层,看见善与美的星光。

《为奴十二年》读书笔记与读后感心得体会


《为奴十二年》读书笔记与读后感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点评!

最近看了一本小说,《为奴十二年》。这恐怕是我看书的最快速度了,因为平时一般不看小说,啃历史啃社会学的书多了,突然拿一本小说看起来,无比的流畅,两三天就搞定。

但是小说并不一定会减弱它的深刻性,速度快也不代表这是快餐文化。内容其实并不复杂,说的是一个北方纽约州的一个自由黑人,被人诱骗拐卖至南方贝夫河当奴隶的悲惨故事。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当时的美国还存有奴隶制度,作者本来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妻子有孩子有房产,虽身为黑人,但却是一个自由人身份,他勤劳聪颖,靠自己的双手和头脑让小家庭的生活虽不至富裕但也有滋有味。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就是因为对财富对更好生活的渴望,他上了一条贼船从此好比一叶破败不堪的小舟,任人侮辱、蹂躏、摧残,甚至险些掀翻至海底。

被辗转倒卖,经历数个主人,作者仍抱有最大的善意。他反复说到,奴隶制度是万恶的,但是其下的白人并不都是恶的。比如他的第一任主人,那个“可敬的上帝的仆人”威廉福特,他温文尔雅和蔼可亲,从不曾随意羞辱和打骂奴隶,在安息日,福特主人甚至会把种植园里全部的奴隶集合起来,一起阅读并解释《圣经》。他向奴隶们传递善念和对上帝的信仰,教他们做正直虔诚的人。除了善良的福特之外,还有文末才提及的“天使般仁慈的”麦考伊小姐。

作者说贝夫河上所有的奴隶主并非都像埃普斯、提比茨或吉姆伯恩斯那样残暴不仁。运气好的话,也许数量很少,但偶尔也会遇到好人。

当然,虽然他们善良,他们如天使一般仁慈,但是他们并没有站起来反抗的觉悟,甚至也可以说他们是这十恶不赦的奴隶制度的帮凶,因为他们身在其中,参与其中。但是,制度会禁锢人,却禁锢不了人性。制度能摧残人,却摧残不了人性。良善的人们在如此残暴的制度下仍保留着人性的温度,他们不仅收获了奴隶们的尊重,也让奴隶们投以忠诚的回报。

作者自己也一样。他因为能干强壮又聪明被主人选做监工,监工手上都执有长长的鞭子,一旦发现有奴隶偷懒就要用力地挥过去。手下留情还不行,因为狡猾的主人还会不时地偷看地里的情况,一旦发现监工执行不力,监工自己也要遭受更为严厉的鞭笞。所以作者时间长了就总结出一套挥鞭的技巧来。比如每次远远地看过去好像鞭子打在了奴隶的耳朵上,背上或是手臂上,读书笔记但其实鞭子只是落在了离耳朵、背部和手臂仅有一寸之遥的地方,而奴隶们也早就心领神会地在鞭子落下的那一刻默契地扭动身体,发出大力的尖叫声来。

这让我想起二次世界大战欧洲战场上必须开枪射向犹太人的士兵,他接到指令不得不从,但是不忍的他在关键时刻让自己的子弹偏离了心脏。恶的制度有时候普通如我没有办法抗争,并且有些人可能压根就没有抗争的觉悟,好比小说中的这些南方种植园的园主们,他们生来就已经存有了这些制度,他们的经验世界告诉他们这一制度是天生的,是与生俱来的,就好像地里播撒了种子自然会长出庄稼一般自然,你可以说他们愚昧说他们无知,但是对于像福特先生和麦考伊小姐这样的人你无法说他们恶。

我们都知道好的制度使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让好人变坏。但是坏的制度不会让真正的好人变坏,只会让坏人变得更坏。比如声称要割断作者喉咙的埃普斯,连他那十来岁的儿子都有样学样地对奴隶呼来喝去以打骂取乐。

我今天在这里探讨这个主题可能意义并不大,恶的制度我们只要看到其坏的那一面足矣,对其所残存的人性去歌颂去抒写只会让大家对恶放松警惕。但是不管何时何地,我们都不应忘记人性的微光。正义战胜邪恶,良善战胜丑恶,如果没有一些人超拔的人性我们谁也无法走得更远。

读《三十六载海螺梦》有感


读《三十六载海螺梦》有感

文/蒋丽娟

《三十六载海螺梦》是一位海螺匠人在海螺金戈铁马36年生涯的浓缩精华,是他呕心沥血谱写出的人生历练、也是他倾情奉献出来宝贵的水泥行业经验,更是他峥嵘岁月,光辉一生的真实写照。

作为作者曾经的基层下属,却在工作中经常得到其亲自指点,深感荣幸。作者也是我人生中遇到的第一位颇具人格魅力的良师型领导,虽然现在我因为家庭原因已离开海螺,但仍是海螺家属,读完这本书,在海螺曾经的工作经历、作者崇高的身影再次在眼前浮现,勾起我对海螺职场的美好追忆,更激发我的很多思考和感想。

本文作者的先生文童,在印尼巴布亚省,国投海螺水泥公司时与当地小孩合影留念

情怀铸就梦想

情怀是刻入灵魂的精神特质,每个像作者一样的老海螺,对于海螺都有一种特别割舍不下的情怀,这情怀是工作上再苦再难依然坚持下来的不忘初心,是遇到再大诱惑选择毅然坚守底线的事业忠诚,是暴风雨来得越猛烈,我心日益弥坚的坚定信念,是组织需要我在哪,我就出现在哪无条件服从的。

我想,作者肯定也曾在异国他乡孤独苦闷,心生乡愁;肯定也曾对家庭深感愧疚,思念亲人

但,正是这样的情怀,支撑着他义无反顾背井离乡,征战于祖国大江南北,甚至在年岁已高的情形下仍勇往直前,远赴海外参与集团的国际化建设。

也正是这样的情怀,成就了一批批无坚不摧的海螺人,铸就了团结、创新、敬业、奉献海螺精神,才让海螺即使在水泥行业市场异常萧条的情形下依然屹立不倒,现在更是向着世界五百强的强势进军。这样的情怀终将铸就中国梦 海螺梦 我的梦,每一个海螺人的梦。

相知才能更好相爱

这一点是作为一名女性从婚恋与家庭的角度畅谈感想。我家先生文童曾作为早批海外人员奔赴海外,在印尼两个项目点参与海外建设五年之多,他也曾有幸作为下属与作者共事。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由于知道先生是跟随作者一起远赴海外,因此,我更加踏实、放心。

先生在印尼工作的五年多期间,我在国内经历了生育、抚养两个孩子的艰辛,这个过程中,遇到很多鲜为人知的艰辛和困难,我也曾有过怨言。

当读完这本书,充分了解了作者的职场经历,也就理解了作者太太在背后默默的付出,那份对家庭比我更为坚定的信念,以及平凡之中的伟大。

其实,很多海螺家属亦是如此,她们为了支持丈夫的事业,默默付出了很多。她们是海螺发展历程中的铿锵玫瑰,用自己的方式支持着海螺迅速发展。有部分已然不是出于生计,而是纯粹出于对另一半事业的尊重与支持。因为懂他,所以充分尊重他的选择,无条件支持他的梦想,把他的梦想亦当做自己的梦想,因为相知,所以更相爱。

家庭是一个人的铠甲,也是一个人的软肋,只有让他感觉到家庭无后顾之忧,他的事业才能更顺风顺水,梦想之帆才能远航。

人生不设限,精彩无极限

书中,作者在家人和周围旁人不解的目光中,放弃稳定安逸的电工,选择挑战完全陌生的水泥工艺操作工,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并不是所有人都具备这样的勇气和挑战精神。

温水煮死很多青蛙,很多人就是止步于不敢、不想、不愿、不做

反观作者的一生,驻足于不同地方,钻研于不同专业,成就于不同领域,水泥、摄影、写作等领域,各自相得益彰,散发光辉。这需要活到老,学到老的决心和魄力,更需要不甘现状,永葆一颗不为自己人生设限的赤子之心,空杯心态对于一个修炼到一定境界的成功人士来说尤为重要。

最美的芳华就应当如此,在人生中的每一个阶段,抬头有清晰可见的方向,低头有坚定向前的脚步,回头有一路精彩的故事,翻手耐得住繁华,反手忍得了苍凉,昂首能放飞梦想启航,俯首能承受泪水肆意徜徉。

坚守才是最深沉的热爱

海螺是作者的终身事业追求,一干就是36个春夏秋冬,36年对同一个企业,同一份事业的坚守,这份坚守折射出的是作者对海螺深沉、炽热、执著的热爱,以及至高的企业忠诚度。

人才是企业的宝贵资源,而至高忠诚度的人才更是无价之宝。员工有才不是很难,有才有德也不是太难,但德才兼备,还拥有对企业至高的忠诚度则是难上加难。

因此,作者已经将海螺的种子根植于内心,与海螺融为一体,为其鞠躬尽瘁。

无私奉献,成就他人

全书包含着作者在海螺36年的全部修为,其中涉及到的数据和案例真实可靠,可参考性与可读性都非常强,作者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积淀一生的宝贵经验和盘托出,希望传承给海螺下一代,甚至是所有水泥人。这需要放眼世界的眼界、心怀天下的格局,以及无私奉献的精神!

生命不仅只有长度,更要有宽度和深度,作者在退休后依然持续发光发热,继续为海螺人和水泥人默默做贡献,这种精神值得我们点个大写加粗的赞!

千载琵琶 ――读《昭君出塞》有感


千载琵琶

――读《昭君出塞》有感

翩翩之燕,远集西羌。高山峨峨,河水泱泱……两千年前的一个夜晚,星光灿烂,月色阑珊。宫廷中,一名女子手抚琵琶,低声吟唱。明天,宫内将有一人,远嫁塞外,大半生的孤寂、寒冷让大家望而却步。一缕轻愁,悄然入心。贝齿轻咬丹唇良久,然后松开,似是下定决心。第二天,女子穿上一身碧绿长衫,踏上远去长路。绿衫迎朔气,泪水迷双眼――从此,“一去紫台连溯漠,独留青冢向黄昏”,亲人天隔一方,故乡只在梦中……她,王昭君,四大美女中的王昭君,和亲匈奴的王昭君。

昭君远嫁,用自己的青春和生命诠释了“爱国”的内涵。“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为了故国的安宁、人民的安康,尽管有怨有恨,但昭君将怨和恨深埋曲中,深藏心底,用自己柔弱的肩膀,扛起整个国家的命运;用自己的美丽和智慧,推动干戈化玉帛,安宁归故土;用携刻于史书的历史背影,震撼着华夏儿女的灵魂。

在古往今来的历史长河中,昭君的生命是短暂的,但正是昭君一样的仁人志士,用自己的生命书写着轰轰烈烈的爱国篇章。爱国是什么?“父母且不顾,何言子与妻”,曹子建用朴实的语言记录了为国赴险的勇士情怀;“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林则徐用虎门销烟的历史壮举践行着自己的人生信念;“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用一身正气与生命碰撞,书写下悲壮的爱国答案……昭君不孤独,华夏辉煌的文明史中,有无数“捐躯赴国难”的志同道合者与她同行。

岁月如梭,历史的巨轮开到了二十一世纪,和平成为世界主流,中国经济总量达到世界第二,战争似乎远我们而去,中国人不再是“东亚病夫”,还需要像昭君一样爱国吗?需要!当前,无论是经济上的下行风险、军事上的洞朗对峙、网络上的反动言论……都表明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路还有坎坷,需要爱国志士像昭君一样永远胸怀祖国,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位卑未敢忘忧国,作为中学生,也有责任爱祖国!我不求像英雄一样生活轰轰烈烈,但求珍惜时间认真学习;不求必上战场为国捐躯,但求立足岗位为国多做奉献。

“消息深宫独晚闻,挺身而出见超群。”“塞南枉有兵千万,未抵琵琶一曲工。” 为民族大义挺身而出 远赴异域;为塞北漠南息兵休战手挥琵琶,独往匈奴。《昭君出塞》再次让我湿了双眼。

读《载不动的父爱》有感400字


我翻开2013年1月的《意林》,在当中“守望天使”专栏里,找到了一篇名叫《载不动父爱》的文章,我立刻被吸引住,很快就读完了。

《载不动父爱》这篇故事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也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它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我在学校里的成绩名列前茅,不过因为父亲没钱给我付学费,我只好自己选择退学外出打工。有一次我生病了,他们赶来看我,租了一辆车准备把我接回家,在路途中,为了避免坐不下,父亲躺在后备箱没了知觉,有人报了警,警察被我和父亲的故事感动了,亲自开着警车送父亲回了家。读完这篇文章,我哽咽了。父亲与孩子之间的亲情,是这样地难舍难分,孩子永远是父亲心中的宝。在这个故事里,我体会到了父亲对孩子的关爱和心疼。父亲的一句话令我十分感动:“是担心没钱供你上大学吧?爸这条命还在!”父亲给孩子的爱从来都是无私的,读了这些,怎么不会被感动?父爱如山啊!

忽然,我的脑海中出现了两个人——爸爸和妈妈,他们爱我,跟文中的父亲一样也为我付出了很多,为了我的成长他们呕心沥血。其实,天下所有的父母都是如此,让我们在获得爱的同时也学习着回报,让我们大声地告诉父母:“我爱你!”。

什么东西最珍贵?

那就是爱

世间只有三种爱——恋爱、亲情与真爱

在其中最珍贵的就是——亲情

母爱如水

父爱如山

读《天潢真人朱载堉》有感


读《天潢真人朱载堉》有感

——"学有所专,乐趣和贡献同在"

程轩然

2015年12月20日,范老师在微信"朋友圈"发帖说起了她中午受邀参加中国科学院自然科技史研究所研究员戴念祖老师发起的聚会一事。其中说到:"戴老师是《中国物理学史·声学史》的作者,在这本书中有对琴律做过专门的介绍,在戴老师的另一本著作《天潢真人朱载堉》中言出有据地对朱载堉的科学艺术成就做了详细的介绍。"朱载堉是《琴与诗书同行》明朝琴学史中琴乐律部分介绍的一位重点人物,是我们学习琴学理论的必学内容。看到老师推荐,当晚即网购了此书,准备读读,也就促成了写作本文的因缘。

我大概花了一天半的时间把这本书读完了,当然看不懂的部分草草的带过。戴老师写的这本传记,读起来特别有趣味:开篇由明史的社会背景与皇族的宗藩分封制说起,继而引出大环境下的小环境,即朱载堉的家庭;然后描述朱载堉的生长环境,受过的教育,一生的著作及成就;紧接着是详述"十二平均律"的理论创建过程和为验证其理论自制乐器以及音乐艺术方面的种种实践;最后的一个部分,着重介绍了他在其他领域的专业研究与成就,如舞蹈诗歌绘画、天文历法、数学计量等。此外,在总结的部分,戴老师介绍了朱载堉创建的"新法密率"在中国和西方音乐界的历史延续和影响。

书的结构已经引起了我极大的读欲和兴趣,因此我读起来也比较专注,几乎一口气读完。读后大感"好有感触,好有收获".主要体悟有以下几点,特来分享:

(一)礼治秩序"古往今来",由政治制度中的"礼"看琴事礼仪学习的乐趣

封建帝王为巩固自己的权力,削弱其子弟势力对自己的威胁,建立宗藩制。明成祖朱棣谋反成功后,为防止其他藩王效仿,便制定更为细密的宗藩管理条例,以便更好地监管和限制其他藩王的自由。制度由人制定,而服务于人。从大的宗藩条例到细致的王府管治、营建与乐制,无一不体现着"礼"的延续、完善和规范。从书中介绍的明史宗藩条例与分封部分来看,"礼制"到"礼治"的脉络清晰可见。制度一旦确立,管理职能部门便各司其职。由管理一个国家到管理一家公司,乃至管理一个家庭,"礼"不可或缺。"礼"是规范,同时也是特色,是无形的精神传承。

由此联想到我一直学习的琴事礼仪之事。从我学习古琴理论部分开始,在课本《琴与诗书同行》先秦琴学史中就有专门的一个纲目:"琴事礼仪".这贯穿了整个琴学史的各个历史时期。《礼记·曲礼下》说:"士无故不扯琴瑟";秦汉时期,蔡邕在《女训》说:"舅姑若命之鼓琴,必正坐操琴而奏曲……";南北朝时期,颜之推的《颜氏家训·杂艺》中提到:"省于梁初,衣冠子孙,不知琴者,号有所阙……";孔子也讲:"礼崩乐坏".我能切身感受到,"礼"的规范和应用的领域随社会发展已日渐式微,比如族谱、习俗、家规等。范老师偶尔也会聊几句她家的家规,如她小时候开始就耳濡目染和践行的自家的规范,比如"早餐要吃一个鸡蛋,晚餐不吃肉"等等。由此,我开始重新审视琴学礼仪的部分,并在阅读《周礼》、《礼记》时重新端正了态度,不单单当做冗繁好似"没有用"的史料来看,反而增添了很多乐趣,对"礼"增加了很多理解和敬意。

(二)内因外因"相得益彰",由朱载堉的人生历程看"为学"的态度

朱载堉自小聪慧,喜欢数学、音乐,七、八岁便能作诗,少年时代便熟读了《诗经》、《乐府》等名篇。优秀的人士往往天赋异禀。这在我学习琴史时,看到一些琴人中天资聪颖者居多便是例证。天资总要与后天自己的努力相结合,才能有所作为。除此朱载堉自小还有纪善、保母、父亲、岳父等长辈的教导。但此后在朱载堉15岁时其家庭因受政治牵连,家道中落。"筑室于王宫门外,居土屋,睡草茎,席藁独处17年",他依然"专心攻读,乐学、律学、算学亦为其研读".他的一生所学广泛、专注,成就显著。开创了多个世界第一:第一个给出了了十二平均律的严格数学表达;第一个创立"舞学"一词,并为此拟定"舞学十仪目录",绘画舞谱和制定人舞的"四纲八目";第一个测定水银密度;第一个用珠算开十二次方;第一个解答了已知等比数列的首末项和相数及如何求解的其他各项方法。他有着科学家的逻辑缜密和实证精神,又有着艺术家的才情和创造力,文理兼收。他用几何思维和绘画技能绘制"混元三教九流图",构思可爱。他为著作《律吕精义》和《律学新说》所绘制的插图古钟、铁斛,立体感十足。

看到朱载堉丰盛的一生,在不胜叹服的同时,也深深思索何谓"为学"的态度。学习——需要专注的一门深入,更需要有实证精神,才能尝到学问真正的价值和乐趣。我在学习琴乐律的部分深有体会:由自己学习时的不懂到懂一点点儿;由看到数学、物理基础好的师兄妹的"比我懂",到自己急躁,迫切的请教,想懂得更多;再到今天一点点的"懂的多了一些",慢慢的体会到了乐律的"重要和美".也就是在前几天的一个深夜,因为又感觉明了了一些,又开始重新翻看范老师撰写的同等重要微信公众平台的一篇文章《以秋风词为例验证乐律学的基础概念与基础规则》,加深了对"借调"内涵的理解。常常是好似有了新的体会,或是会了一点儿,就再回去重温一下课本或者老师和几位师兄妹发表的一些文章,也因此觉得乐趣和学习的信心更多了一些。这大概也是孔子所讲"温故而知新"的奥妙所在吧。

(三)"七疏让国"笔底生花,由戴老师著作的语言美看《琴与诗书同行》的学习

戴老师的写作从大笔墨的历史背景入手,一开始就引人入胜。所要介绍的内容完整,章节连贯,主次分明。在读到朱载堉因让国而呈写的奏折和为修订历法而屡次上疏的内容里,看到他为表达自己想说的内容而设计的语言思路。引经据典,层层递进,有中心思想,有段有句的次第衔接。忽然觉得一篇文章的写作,都应有文法的规范,不能想哪儿写哪儿,没有头绪。而这种文法的规范也应在各个需要文字表达的场合出现,比如各式演讲、比如只写一段文字也应有各种遣词造句之间的主次安排。而这大概就是语文的魅力、汉字的魅力吧。中国是汉字的创立者及使用者,在我学习琴学史的同时,诗歌、文字史也是必学的内容。古琴减字谱的创立也是受汉字造字法和书写结构的影响,从一个音的减字谱看,指法表达清晰,复合字结构鲜明,其延续使用至今未曾改变。

文字和大纲在书写文章时的实用性、必要性和美感在阅读这本书时,也是深有体会的。回想起《琴与诗书同行》各朝代的各章节,也是结构鲜明。虽然之前学习时也知道这样的编排,但如今对于结构的重视度也因理解的更多又加深了一层。我开始把这种结构的领会应用在平常的看书中,刚好最近一期的学习是唐五代史的述评。我先通读完述评的所有内容,然后开始分段整理,总结各大段的段落大意,再填进去具体的明细阐述内容。发现竟然能清晰的记忆主要内容,也能有主次的表达,即上课时的复述。我开始牢记并尝试应用这个虽从小学到大,但仍然后知后觉的知识点。这篇读后感,即是应用的范例。

结 语

有一次看一部纪录片《他们在岛屿写作》,里面介绍了一位诗人周梦蝶。他说起应诺给一位朋友写诗的一件事,虽然只有几句几个字,但却是花费他好多天"呕心沥血"的一篇写作。我尤其记住了"呕心沥血"几个字。以致在今天我若有所悟结构的意义时,而迟迟不敢下笔,却懂得了要更加慎重、严肃、认真的对待一篇文章。

最后,感谢戴老师的著作带给我的收获,感谢范老师点滴的教导。

学习,永远在路上!

同等重要古琴教室琴友程轩然于二○一六年一月七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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