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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红尘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29 来源:互联网

红尘滚滚——再读《智慧心语》有感。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红尘滚滚——再读《智慧心语》有感。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红尘滚滚——再读《智慧心语》有感

唐丽荣

人世就像是浪一般,不断地有滚滚而来的浪花,那样才能不断地前行,此消彼长之势。以终为始的力量不是人人都有,但在红尘中修炼能不能人人都有呢?相识万麻麻在春意的三月,相遇便是在美丽的四月,一场演讲打开的视角。那时候万麻麻是带着半马的精神来的,那个顶受住暴雨一位50岁的长辈来了,还依旧穿着高跟鞋,笑着有激情的为我们带来的“礼仪”。

近来,我也坚持每天早上早起跑步,我仅仅只跑5圈400米的操场,一天就2000米,我觉得都会让我累得喘息,但是万麻麻呢?她可是每天都会跑上10公里,我无法想象,因为听听只觉得好厉害好厉害,就没有别的任何感言。一般人常常只会丢下说:我是做不到。很随意的就远开了,但真的去实践的时候,就真的能够知道是多么的不容易。我正青春,而万麻麻却依然青春热情。

在观音成道日那天晚上,万麻麻说的话,让我听到又在成长,更加热爱的万麻麻,想想我们身边的有多少人已经忘记成长,不愿改变,TA们接受不了现实,只能猥琐在自己臆想的保温盒里。万麻麻谦逊的用“汇报”二字,为我们上课,这个人生课堂,需要用一生去经营,万麻麻现在在用爱去践行。

《智慧心语》这本书也是在四月份余锋老师赠予我的,很是珍惜。让我感动的是,万麻麻对人(你、我、他、所有人)的关爱、发展、培育,对社会自然的责任感。发现自我的可能性,探索生命的意义,尊重万物的谦逊,热爱世界的勇气,感恩尘世的相遇。

我们想要去爱人,想要爱更多的人,那么就先自己要成为一个“人”,万麻麻的人生礼仪课,不仅是教导我们在什么情况做到更好,而是在人生路途中你的每一步都要展示你的人品,你想要变得优秀那么请学会管理自己,从养成一个好习惯开始,培养更多的习惯。从早起开始“当你在起身之前就已经知道起来之后的目标,你就会很顺利地把自己从床上拉起来去做事”这是万麻麻给所有听到闹钟后还赖床的人的一个很好的起床钟。

然后培养自己的“心”,“心,要向内看,才会充实,有安全感。学会以内在的平静应对外在的纷扰,外在的一切都只是形式,只有内在的和谐才是我们真正要努力的方向。”我们要与“和”之人交往,也要变为“和、善”之人。我们普通的内心要懂得“钝感”,外界的所有人事物都是我们要朝夕为伴的,那么我们与其事事敏感,最后让自己疲惫于应付,倒不如让自己多一些顿感——用平常心去面对去赞美与批评,优雅地与他人相处,摒除浮躁与不安,这样生活岂不是更舒坦?

我们要学会热爱,对于学生,我们要热爱自己的学业,用一种职业的心态去面对,学业不是生存,但可作为生存的基础,还能成为生活的资本。我们以职业心态去主动积极地追求,虽以“苦学”为勤奋上进,但那是形式,我们追求的是内在精神,我们获得新知,打开格局的满足,所以我们要快乐的学,主动去创造。对于工作,无论是做着体力劳动,日晒雨淋的繁重,还是脑力劳动,各种大数据的风暴。我们不都要主动去追求着,我们所需要的和谐。

“你有什么样的追求目标,你就会有什么样的行动;有什么样的行为,就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有什么样的结果,就有什么样的人生。”会有很多人相信宿命,但请相信你自己,你可以用行动创造你自己。不管做什么工作,但只要你在那里有追求,能够满足自己,还能创造价值,自己能承得住,还能发现自己更多的可能性,对自己的生活方式有所期待,那么你的人生就一直在美满。

懂得感恩,我相信每次的相遇,都是缘分,学会感恩的生活方式。“Life is live”,人生就是现场直播。有了感恩的心,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都会变得亲切、和谐,生命也将得到滋润和蓬勃发展。

感恩万麻麻,感恩遇见的每一个人,感恩你们教导我的。感恩有你感恩万粉荟的每一个人。

现在的我还仍是有限,《智慧心语》这本书需要慢慢的体味,每个阶段的感悟,每个时期的都会有新的收获。请记住“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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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红尘》读后感3000字


小说《滚滚红尘》的时代背景始于抗日战争,历经解放战争、***,结束于八十年代末,时间跨度长达几十年,讲述了一个发生在动荡年代里的爱恨情愁。细细品味三毛对那些小表情的细微描写,莫名其妙地就被缚在故事之中了。她以其怅惘和那个时代的强烈时代感,一点一滴地把生死与爱情织补得井井有条。

三毛说在《滚滚红尘》中,韶华是内向的自己,是内在灵魂的自我;月凤是外向的自己。她把自己分为两个女人,借此,在两个女人的个性里面,偷渡了自己的灵魂。 在凉意的深夜,窝在床上,褪去往日的浮躁,看完这本书。 在民国动荡的时代背景下,三毛以其细腻丰润的笔触,写下了沈韶华与章能才之间的点滴爱情。

那是一个乱世,人们过着过了今天不知道还有没有明天的生活。1943年,日本占领下的东北,女学生韶华因父亲不准她与恋人小健结婚,被锁于家中,自杀未遂。父亲死后,韶华离家出走,独租一间小屋,以写小说为生。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小屋来了一个不速之客章能才,章仰慕她的才气与人品特来相识。 对于章经常性的伤感神情,韶很不能理解。出版社的朋友警告韶,章可能是一个汉奸。周围的人也都如此猜测。后来二人惺惺相惜,就此相爱起来,不久,只重感情、不问政治的韶华与为日本人做事的文化官员章能才相恋,而章不得已在两人私定终身的夜晚离开了。抗战胜利后,章能才销声匿迹,不知去向。韶华几经周折, 在农村找到章,却见他与一寡妇同居,章表示自己已经担当不起韶的爱情了。韶抛弃一切来寻找章,但她悲痛欲绝地发现章竟是个不忠于爱情的男人。。

我始终觉得韶华对能才的爱是远远多于能才对她的。韶华曾问月风,是不是女人的身体都跟着心走,那时,韶华已经深深的爱上了能才。但是在韶华献出自己的初夜,在无视能才汉奸的身份与他结为夫妻,把八字命书交给他时,能才始终没有对韶华说一句我爱你。也许解释为能才是深沉的,对韶华是爱她在心口难开。但是,韶华追随避难的能才到乡下,看到他显然是与所谓的房东太太过起了生活。韶华说,你知道我到这里来是为了什么吗?是为了爱你。我不知道此时的能才把韶华置于何地,他爱着韶华吗?若爱着,怎会把韶华抱在怀里时说的话竟也对别的女人讲?能才指着自己的心口,在这里,她不能跟你比。那么即使爱着,他的心和身体也是分开的,心在韶华,身在那个女人。对两个女人来说,都不公平。于是倔强的韶华离开了能才。

韶华于绝望中回到女友月凤处生活。不久,月凤亦因与热心学生运动的男友小勇一起参加反政府集会而双双遇难。也许,爱情是这个世界里永远都不会消失的主题,更是人类不可或缺的感情要素。但是,爱情总是来的那么突然,而带给我们的永远都只能是无尽的遗憾与回味。没有真正爱过的人是可悲的。通过爱情,可以让人真切的感觉到自己曾经也真正的活过,即使出于当下的我们依然浑浑噩噩,无所事事,但是毕竟有值得珍惜的感情存在过,也就不枉此生了。正如月凤死后韶华来到学校为她收尸时与她的一番对话一样,在外人眼里,月凤纯粹是可以避免这场灾祸的,但是,她还是去了,因为他是她的男人,即使死在了一起也是值得的。有的人生来就是为了爱情而活的。月凤说过,当一个爱上心爱的人的时候,那就是她最痛苦的时候。的确。一个人会为了爱情放弃一切,包括生命,韶华从小姑娘起就有了这种悲剧性格,直到随着剧情的发展,她的爱情陷入了危机。韶华是那种为了爱可以放弃一切的悲剧的女性形象。

后来韶华偶遇穷困潦倒、 四处躲藏的章能才,恰逢为报杀夫之仇的老邻居小妻子向国民党纠察诬告章能才为共产党,韶华为救章能才,逃跑中被汽车撞伤。几年的后一个夜晚,能才与韶华再次相见。正逢国民党排查行人,能才以为有人捉他,情急之下对韶华说出了我实在是爱你。我想作者的内心也是希望让痴痴等爱的韶华如愿的,那可是女人穷尽一生对爱情的追求。

解放前夕,商人余老板用金条换来两张乘末班船赴台的通行证,欲携韶华离开大陆,而结尾却是人潮拥挤的码头,韶华把珍贵的船票交给了能才,同时交出的还有她未知的命运。但韶华是敢于承担将来的,时局动荡而独自面对。因为她爱他,胜过自己。能才发现韶华并未上船,拼命往船下挤,也要跳船,但是迟了。 而悲剧的是人逃不过大时代的命运摆弄,滚滚红尘中,无论情爱多深,如何九死一生,注定悲剧。四十年后 ,章能才返大陆寻找爱人,历经千辛万苦回来所找寻的人已变为一部薄薄的人事档案,能够躲过战乱,最后却死于一场文化浩劫。只留下一部小说《白玉兰》。红尘中的缘来缘去、缘聚缘散,终抵不过匆匆数十载的世事变迁。

但是,我觉得韶华也是幸运的,有个一直爱慕韶华的商人,为了韶华他可以放弃逃离大陆的唯一机会,表现出一种赴汤蹈火的坚毅精神,只是通过他的外表很难发现他具有这种刚韧的性格。通过他,让我再次认识到一个人为了爱情真的可以连生命都可以放弃。

不知谁说过,一个人理性的活着将会是个喜剧,感性的或者将会是个悲剧。我认为此话相当有理。当一个人回过头去看那个曾经承诺海枯石烂也要在一起的自我是那么的陌生,那么的不可理喻,时间会将一切都冲淡,冲淡,直到像韶华一样遇见那个曾几何时可以为他去死的人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只是觉得很平淡。

人的一生很短暂,在年轻的时候把一年两年当做一生来过,觉得那么的漫长,对女人充满了好奇和探索精神;稍微年长点后,发觉十年二十年也是很快的事情,突然之间发觉人生真的比想象中的还要不堪,还要乏味枯燥的多,年轻时候是那么热血沸腾,那么的冲动。去为一些迟早会来到的事担了那么多多余的心,而没有把时间好好用在将来的事业上,没有抓住机会好好奋斗一番,发现当下做什么都来不及了,做什么都有点力不从心了;等到年纪再大点,连孙子都大了的时候,发觉时不我待,来不及享受生活了,并且开始埋怨年轻点的我为什么没有能好好享受生活的每一天,没有抓经时间去充实人生,到头来才发现自己的一生都虚度了。都在幻想中,不切实际的行动中浪费了自己的一生。然后,郁郁而终。

我很喜欢里面人物的性格,因为真挚、坚持,尽管有太多的无奈 ,人面对战争就太渺小了,任何人都不能左右,只有适应或者死亡。在现在这样的现实社会中,很难再有里面那样的感情了吧,里面那样的韶华了吧。三段感情,却都支离破碎,里面的章能才没什么出彩的地方,那样的男人到处都是,以前、现在、以后,于老板最开始不喜欢他,觉得真的是有点懒蛤蟆吃天鹅肉的感觉,但后来被他的行为感动,为他不值。

里面的爱情太浓烈了,尤其是韶华,她的爱带有一种毁灭性 ,一个以爱为生的女子,其实也没有谁对不起谁,爱情这个东西本来就是说不清的,能相守一生,是何等幸运的事,可又有多少人能有这样的福气呢。

记得张爱玲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很喜欢,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人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你也在这里。

滚滚红尘,非云却又飘忽不定,非烟缺又欲迷人眼。说不尽红尘滚滚,道不尽儿女情长,听不完旧闻逸事,看不完离合悲欢。豪杰千年往事,尽成渔樵山歌,故人儿女情长,赚得几多惆怅?

读三毛的《滚滚红尘》有感


三毛写的仅是一本剧本,但我们却是可以通过现象看到本质。战争,夺走了无数人的幸福,威胁着无数人的安全,扼杀了无数人的生命。所以我们要屏弃战争,拥护和平这面伟大的旗帜。

说起来,我也算是三毛的粉丝了,虽然没有像那些追星的脑残粉那么狂热。

我喜欢三毛是从看了《雨季不再来》开始的。或者,与其说我喜欢三毛,倒不如说喜欢她的作品。三毛的作品,很有味道,因为它们源于生活,很真实。一直以来,我都以为三毛的书都是写她的生活经历的,直到朋友送了滚滚红尘的我——一本剧本。我也喜欢看剧本,相比莎士比亚的剧本来说,三毛的就显得通俗易懂多了。

剧本的背景是围绕抗战、内战、新中国成立展开的,可以说,描述是一个战争时期的爱情故事。

男女主角章能才和沈韵华因为灵魂的共鸣走到了一起。双方所在乎的都是彼此的那颗心,而不是什么外在的身份地位之类的。我为他们这种不为物质左右的爱情称赞,也希望他们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但是,在战争时期一个“汉奸”和一个被赶出家门的大小姐的爱情又怎么可能呢,一切皆是奢望罢了。不管战争结束与否,“汉奸”这个词对中国人来说都是很敏感的,尽管男主角也是迫不得已。就我而言,不管你是不是自愿去当“汉奸”的,出卖中国的人都不再是中国人,尽管你身上流着炎黄子孙的血脉,也是不可原谅的。当然,这只是我的主观观点罢了。

对于做过“汉奸”的人,人们是不可能善罢甘休的。所以,抗战结束后,章能才就过起了东躲西藏的生活,沈韵华因章能才的关系也没能幸免。对于章能才来说,拥有一份真挚的爱情已经是难能可贵了,即使没有长长久久,但是却刻骨铭心。“本应属于你的心,它依然护紧我胸口,为只为那尘世转变的面孔后的翻云覆雨手。”这是罗大佑作曲的《滚滚红尘》中的其中一句歌词。

我想,这世间没有战争就好了。没有战争,章能才就不会有“汉奸”这个身份,就能和沈晕华白头到老;没有战争,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莫名其妙就被杀害,人们也不用每天担惊受怕的活着,也不用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没有战争,人们会生活得更美。我很庆幸,我是生活在这个时代,没有战争的中国的时代,可以平平安安的生活。同时,我也很同情那些正在战争或准备战争的国家。战争是残忍的,我衷心地希望并且期待着一个没有战争、和谐的“地球村”。

三毛写的仅是一本剧本,但我们却是可以通过现象看到本质。战争,夺走了无数人的幸福,威胁着无数人的安全,扼杀了无数人的生命。所以我们要屏弃战争,拥护和平这面伟大的旗帜。

我们现在的和平,是无数人用生命拼来的,不知融合了多少的血泪,我们要倍加珍惜,并且永远高举和平旗帜,让它飘扬到世界各个角落。

和平,万岁!

和平,我们永恒的追求。

《滚滚红尘》读书笔记650字


那一季,她的第一部中文电影原著剧本出版。

那一季,她撰写了凄怆无止的爱情故事。

那一季,她不经意流露出的是自身灵魂的告白。

那一季的她 三毛 ,那一季的故事《滚滚红尘》。

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世的我他们的爱情发生在那些个战乱的年头。

始知晓开始便注定蒙在时代的阴影中,然而,为了爱他,沈韶华义无反顾。在战争的背景下,任何誓言都太过浮华。那个年代如何承载的起两人一生的许诺。韶华拥有的不过一句哑语我,爱,你,电影中的林青霞看着秦汉的嘴型,一脸释然。也罢,还可再奢求什么,只要爱便足够了。能才并非懦弱,而是理智。他能给韶华的便只有这么多。一场命定经历生离死别的爱情,太多的承诺不过是带来更多的不幸与痛苦。

整部影片中,小编感触最深的是韶华与月凤魂魄问答式对话的那一幕。

叫你们别多管闲事,现在回不去了,值得吗?

回不去不要紧,我们永远留在这里。

你们还那么年轻。

是我们自愿的,他把他的心,交给他的梦,我把我的心交给了他。

每个人都拥有一个梦,那是心灵的一个寄托。小勇追逐着他的救国之梦,而月凤的梦只是追随着小勇,帮他完成他的梦,而自己欢喜于和他在一起的小幸福,无所谓生与死,只要彼此一起不分离。纵然不能同生,同死也是只属于他们的甜蜜,外人无法涉足。月凤认为的幸福着实让人不知所措,祝福抑或怜悯都称不上她的一汪深情。

这样的对白亦让小编不禁想起了简桢的一句话深情即是一桩悲剧,必得以死来句读,月凤的爱情就是一幕戏剧,她用心用力地演绎,然而,全力付出也终究无法改变悲剧收场。

一抹红尘,滚滚而逝,留给我们的只是缅怀与回忆。

《滚滚红尘》读后感800字


《滚滚红尘》读后感1000字


《滚滚红尘》的歌曲为许多人所熟知,而同名电影本身却并不特别出名。至于剧本,也许只有耐心读完的人才能品味出其中的味道。

女主人公韶华因与小健恋爱,被其父禁足。他在房中闭关写书,连载后获得了男主角章能才的注意,章能才拜访了韶华后,两人相恋。后来,韶华、章能才与月风三人出门,遇日军搜查,章能才的汉奸身份被发现。抗战胜利,韶华因与章能才的纠葛被邻人殴打。月风投身革命运动被杀。解放南京后,章能才试图带韶华去台,韶华却在登船前拒绝了,一向倾慕她的余老板也放弃船票,留在大陆。最终,韶华死于文革。

有人说,此剧的原型是张爱玲与胡兰成的爱情故事。但最值得深思的,是在那个动乱年代,知识分子的迷惘,以及个人抉择与历史洪流间没有悬念的斗争。

论迷惘,章能才最具代表性。他受过良好教育,温文尔雅,细腻周到。然而他身为汪伪文化部长,实在是众矢之的、民族罪人。但他自己对韶华的告白却发人深思:“我只是个要口饭吃的人。”作为一个有相当地位和良好知识水平的人,他不可能不知道“民族大义”、“民族气节”,但他同样明白日军的威力和手段。他无论选择什么,都将带来灾难——无非是来自何方、何时发生的问题。他选择了失节,不然就得没命。众人咒骂他的行为,但人们并不知道一个高级知识分子与官员所受到的来自日军压力不是普通人可比的。但失节事大,章能才自始至终从良心上都未给自己找到开脱理由。表面上投诚了,实际上,那七年,他始终浑浑噩噩,他之所以热爱韶华,一定程度上是服一剂安定,让自己远离政治的丑恶与自己的虚伪。

韶华的情感是迷惘的。也许第一个小健只是她年少气盛时的情人,那么章能才便是在精神与肉体上都为她所热爱的足以终身相随的人。但她无法调和汉奸与情人的关系,她因此陷入彷徨。余老板终究与她不在一个频道上,灵魂之间的火花终究只属于章能才。

而这一切迷惘,根本来自于个人抉择与历史选择的冲突。章能才选择活命——无可厚非啊,不然四万万同胞都得自尽吗?韶华选择精神充实——只有章能才可以满足她。月风选择跟随“先进”,余老板跟随内心。这一系列在和平年代听来不算太坏的决定,终于在那个动乱的故事里让他们付出了惨痛代价。因为历史的洪流缺乏怜悯,转动的历史齿轮由每一个人构成,但它却会碾碎许多无辜的个体。而个人无法在知道结果前,保证抉择正确。红尘万丈,人的悲剧性在于,在某些特殊历史时期,跟随公理、常理走,依然会成为历史的祭品,并且永远湮没于岁月之中。

剧本《滚滚红尘》的读后感2000字


  盛衰开谢,悲欢离合是轮回之道。你共我,怎么躲得过?

  在一切混沌未明的时刻,时光如卵,一切故事还没有破壳而出,来不及发展,还来不及悲伤。初见,被他温暖的双眼魅惑,看不见世事的峥嵘,投向他,如从断崖纵身扑入大海,义无反顾。情深不寿,天妒红颜,心存侥幸,可是仍旧没能逃得过。

  不经意间在一个店子里,随意溜达,店面不大,所以倒显得安静,店子里放着老歌,带着岁月沧桑的音乐,歌名叫做《滚滚红尘》。

  起初不经意的你

  和少年不经世的我

  红尘中的情缘

  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想是人世间的错

  或前世流传的因果

  终生的所有

  也不惜获取刹那阴阳的交流

  来易来去难去

  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聚难聚

  本应属于你的心

  它依然护紧我胸口

  为只为那尘世转变的面孔后的翻云覆雨手

  来易来去难去

  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聚难聚

  爱与恨的千古愁

  于是不愿走的你

  要告别已不见的我

  至今世间仍有隐约的耳语

  滚滚红尘里有隐约的耳语

  跟随我俩的传说……

  从来没有一本书可以让我数度情难自禁,泪流满面,重重地扼住思绪却不能自主,只觉得掏心掏肺狠狠的哭泣才能表达。可是《滚滚红尘》做到了。或许能才就是韶华生命中业障,她始终是无法消除,最后毁灭的就只有她自己了。不是不爱,而是不能爱。不是不够爱而是爱得成了伤害,而是即便是拼了一条命去爱,也翻不出尘世后的那只的翻云覆雨手。

  他总是抛却她离开,无论有意或是无意间的抉择,却始终是无法在一起。鸡皮鹤发的他回来了,得知的只是她早已消失在了文革中消息。文的最后不禁会想是否会见到她的遗照,那个失去了爱便枯萎的女人。还是不要见到的好吧!就让那滚滚红尘里的旧事,兜上心头,演化出苦涩、甜蜜、岁月悲喜、情感蹉跎、刻骨铭心、以及一生不变的真情。

  人说,中国的女性大多只是爱上了爱情本身。韶华或许便是其中的一位,无论那人多么自私为己,多么的伤爱毁情,多么的无法的贴合彼此的灵魂。她还是依然爱他,爱的痴缠无比,也可以说是爱他给的爱情,无法自拔,不可自已。

  觉得滚滚红尘中最理性的是月凤,她在整剧中气质出众 个性鲜明,形像丰富饱满。如果说韶华那义无反顾,飞蛾扑火般热烈纯粹的爱让人震憾的话,那么爱憎分明,自由洒脱的月凤的出现,就像浑身散发着灵秀光华的精灵,使让观众眼前为之一亮,在整个故事中是最为鲜亮的一笔。月凤说,男人,是随时可以换的,可是你啊,放在这里(从衣领里掏出一只小项链,打开来,那是韶华的照片) 月凤要去看好友的爱人,特地打扮了一翻,韶华问她,看我的男人,你打扮什么,她说爱屋及乌。

  有两幕看得我泪流满面,心疼不已。一是:当韶华被才能所伤, 觉得生命中的一切仿佛都失去了,人生到了绝境的时候。月凤在床头敲着怀表呼唤韶华回来。二是: 韶华躺在满地积水的小屋里奄奄一息,月凤小心推开门,淌水而入,拥住绍华,用嘴咬开一个栗子,欲要喂到韶华口里,韶华却反喂给月凤,轻声说了句:“心被狗吃了。”然后俩人相拥而笑,继而痛哭。

  这种情谊继而转化成能穿越生死,抵挡生命中的严寒的力量。让再绝望悲伤的心,会有了生的希望和勇气。我想韶华的体会是最深的,原本生命中一切黑暗孤寂和绝望都只能与月凤分担,失去月凤,她心中的巨痛是如魂灵剥离肉体般锥心刺骨的。

  韶华终于再见章能才。她只是放声痛哭,你知道我是怎么走过来的吗?月凤死了。是我,替她清洗干净,是我,将她身上的弹孔填上棉花,是我,亲手替她掘好坟墓——那时候,你在哪里,你在哪里?是啊!他不在,他始终不在。他总是缺席韶华最需要他爱的时候,那会是怎样的悲凉、无奈、埋怨又无从说起。虽然月凤死了,作为读者的我,并不为她悲伤,因为,她的爱,是真正值得无怨无悔的,这和韶华有本质的区别(我不相信韶华没有过后悔)。她对小勇的爱,并非韶华对才能一样的盲目,虽然她曾认为小勇对信仰和梦想的追求,超过了对她的爱,但是,她明白小勇的救国梦是对的,从心底她不但爱了这个人,还爱了他的灵魂和梦想。他们要去参加反政府会议时,韶华担心她有危险,要她别去。月凤说,“一个女人,找到她心爱的男人的时候,就是最危险的时候。”她去了,结果和小勇再也没有回来。韶华问:“现在回不去了,值得吗?”

  月凤说:“他把他的心,交给了他的梦。我把我的心,交给了他。”

  这是怎样的一个女人,怎样的一种爱,这种爱的勇气才是值得佩服和推崇的------爱,要爱得值得,爱要爱得义无反顾,无怨无悔,爱要爱得把整个灵魂都赋予给了他。

  我们赞美爱情亦享受友人之间的情谊,浮生若梦,以一首小诗来结束我的期期艾艾。

  爱情的喷泉,永生的喷泉!

  我为你送来两朵玫瑰。

  我爱你连绵不断的絮语,

  盛衰开谢,悲欢离合是轮回之道。你共我,怎么躲得过?

  在一切混沌未明的时刻,时光如卵,一切故事还没有破壳而出,来不及发展,还来不及悲伤。初见,被他温暖的双眼魅惑,看不见世事的峥嵘,投向他,如从断崖纵身扑入大海,义无反顾。情深不寿,天妒红颜,心存侥幸,可是仍旧没能逃得过。

  不经意间在一个店子里,随意溜达,店面不大,所以倒显得安静,店子里放着老歌,带着岁月沧桑的音乐,歌名叫做《滚滚红尘》。

  起初不经意的你

  和少年不经世的我

  红尘中的情缘

  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想是人世间的错

  或前世流传的因果

  终生的所有

  也不惜获取刹那阴阳的交流

  来易来去难去

  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聚难聚

  本应属于你的心

  它依然护紧我胸口

  为只为那尘世转变的面孔后的翻云覆雨手

  来易来去难去

  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聚难聚

  爱与恨的千古愁

  于是不愿走的你

  要告别已不见的我

  至今世间仍有隐约的耳语

  滚滚红尘里有隐约的耳语

  跟随我俩的传说……

三毛著作《滚滚红尘》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


三毛著作《滚滚红尘》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

昨天和前天用了两天的上下班时间看完三毛的《滚滚红尘》,刚翻开书吓了一跳,怎么是剧本哇,每一场的场景地点人物交代的清清楚楚,这可看得清楚故事脉络不?看了几场便释然了,刚才的担心都是多余,便以为是三毛故意为之,写着玩罢了。

今天为了写这篇读后感,百度了一下《滚滚红尘》,居然发现这本书真的是同名电影的剧本哇,而且演员阵容相当给力:

“电影《滚滚红尘》由严浩导演,三毛编剧,林青霞、秦汉、张曼玉和吴耀汉主演,1990年公映。影片内容影射民国时期女作家张爱玲与胡兰成的感情纠葛以及张爱玲与炎樱的姐妹情感。影片荣获第27届台湾电影金马奖八项大奖,剧本是作家三毛的遗作。

对于度娘说的“影射民国时期女作家张爱玲与胡兰成的感情纠葛以及张爱玲与炎樱的姐妹情感”我之前是真的不知道。只觉得韶华对于能才的爱是真挚又不卑微,如同月凤所说“她和韶华都是爱情动物”。同时又深感“大时代背景”对每个人的影响如同上帝般,个人的力量真是微弱如尘埃。

本以为这篇文章能写的很少,都打算多写点对三毛的看法,看来我错了,我现在只想回去看这部电影,看看导演塑造的场景与我脑中的画面相差多少。作者:梭梭

再读《孔乙己》有感


再读《孔乙己》有感

泽宇

对于鲁迅,我想大多数人可能和我一样,对于这位伟大的战士的印象仅仅停留于中学时期的课堂。那个时候,从百草堂到三味书屋,少年闰土,狂人日记,孔乙己,伤逝等等都是耳熟能详的篇目。然而,对于其文章的深刻内涵我的认识并不深刻。只是在人云亦云的说着什么“吃人的社会”,“愚昧的人民”等等。或许是因为我成长的这个应试年代,亦或许是严重不符合阅读年龄的我,呵,懵懂的少年哪里能读的懂鲁迅。

近日,离开校园初入社会的我刚刚稳定下来。也逐渐想起了从小母上大人对于我的国学教导,间断的读了一些“孔子”,对中国古代儒家思想这一影响了“知识分子”——士数千年的学说有了些许认识,忽然想起了鲁迅笔下这位穿长衫的丑角,恰逢图书促销,便买回了《呐喊》来看。

再读孔乙己,“唯一穿长衫而站着吃酒”,“读书人的事,怎么能叫偷呢”,“茴字有四种写法”这些熟悉的语句仍然是那么的讽刺,然而我心中确逐渐的产生了巨大的悲凉。毫无疑问,长衫最为知识分子的象征,也表明着孔乙己的身份。这位穷酸的书生,能说得出之乎者也,能讲得出茴字的四种写法,能信口拈来“君子固穷”、“多乎哉,不多也”等儒家经典名句,确沦为了整个社会的笑柄。

孔乙己,你真的识得字吗?那怎么没考个秀才?孔乙己本来欲做辩驳,确瞬间无话可说,如瘪了的气球一般。然,只有中了秀才才能说明识得字吗?自古以来,士总是少数,其理想抱负多不被人所理解,但大多仍受人尊重。什么时候开始,知识分子需要用世俗的虚名来证明自己的学识了呢?孔乙己是悲哀的,悲在他自己忘却了士的志气。他说得出“君子固穷”,确并没有真正的理解。知识分子的富足是其他阶层无可像想的,无论何时,外在的官职、财富等等从来没有也永远不会影响知识分子的志气,因为他们,或者说我们,有着我们自己引以为傲的支撑,有着富足的精神追求。

我们再来说说,孔乙己的窃。从始至终,他的偷窃行为只是道听途说,并配以他自身的伤残,让人更加的信以为真。如果他真的没有偷呢?这些无聊的看客所见未必是真,而丁举人在当时的社会如何成为了举人,又对同为穿长衫的孔乙己大打出手更是有违“士”的精神。这些人,又作如何评判呢?孔乙己是肮脏的,是有污点的,又何尝不是被这样一个扭曲的社会所逼迫。我们再来想想,是什么样的一个社会,让本本分分的读书人连最基本的温饱都无法保证,去为了生计而抛弃了君子的气节,这与其说是个人的失足,更不如说事社会的悲哀。

说到这里,其实也是想到了现在。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我国在经济上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进步,然对于知识分子的地位和态度,并无显著进展。虽然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口号喊了多年,虽然科技兴国的战略执行了多日。社会的导向并不是一句呼吁或者一两项行政政策能改变的。高考生报志愿以经济等专业为大热门,整个社会以经济利益为导向。博士硕士成为了工作的敲门砖,大量教授论文造假,甚至院士评选也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内幕。不禁要问,当今的社会,又比一百年前好了多少呢?当今的知识分子又何尝不是处于孔乙己的窘境?

孔乙己在那个悲哀的社会无声的死去了,现代知识分子,在现在的社会当中,又会何去何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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