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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读后感2000字

发布时间:2019-10-29 来源:互联网

读书之《记忆传授人》读后感2000字。

古语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而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会有新的想法,这时候,我们可以去写下一篇读书笔记来记录自己的感悟,如何才能将读书笔记写的清晰而有条理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读书之《记忆传授人》读后感2000字,欢迎你的品鉴!

读书之《记忆传授人》读后感2000字:

我们最近学习并阅读了一本科幻小说《记忆传授人》。

我之前在没有学习,自己阅读的时候,觉得这本小说非常的好看,是那种很精彩的,也没有去想它有什么含义。但后来在学习与思考中发现它与信仰有极大的关联,也开始有了自己的想法和思考。

故事发生在一个乌托邦世界里,那里一切的事情都在“长老们”的掌控之中,人们安居乐业,衣食无忧,也没有战争或痛苦的感觉,大家要做的事情一开始就被确定好,没有选择也没有改变的可能。12岁的乔纳斯成为新任的记忆传承人后,他通过记忆的体会发现,支撑这个完美社区的,不过是谎言,于是他决定改变一切…(注:乌托邦本意是“没有的地方”或者“好地方”。也可以理解为“乌”是有,“托”是寄托,“邦”是国家,“乌托邦”三个字合起来的意思即为“空想的国家”。原提出者是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

这个社区里没有的事物很多。比如说没有动物啊,无感情,无分辨力和选择权…最高的单位是长老会,负责决定与安排社区的各样事物,而社区里的居民所做的,只是需要遵守社区的规则。激情出现的时候要吃药,还要为大家决定人生的伴侣,一生的工作,为每个家庭分配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一般的妇女不用生育,由职业“孕母”代理,他们的生活方式便是从按部就班的出生迈向死亡。

什么对他们意味着死亡呢?就是解放,到了后面可以发现,所谓解放就是安乐死。为了让社区保持稳定,成长迟缓的婴儿,年纪过大的老人,第三次犯错的犯人,都要被解放到别处,我觉得他们的人生就是如此:幸福平安快乐的度过,然后无痛苦的死亡,但是,这很残酷。

更重要的是,他们没有记忆。没有雪、阳光、颜色、杀害、战争、饥饿、家庭、爱、关系、情绪,欢乐的感觉和死亡的概念。他们很可怜,就像传授人所说的“他们什么也不懂”。确实,他们没有关于这些的记忆,他们当然什么也不知道。乔纳斯在体会这些痛苦时,他很扎心。因为不仅仅是痛苦本身所带来的伤害,还是和他一起生活了那么久的家人,他们从不知道什么是痛苦。

后来,乔纳斯在记忆传授人那里接受了爱的记忆,足以战胜他所感到的痛苦。乔纳斯问过父母一个问题你们爱我吗?他的父母竟然认为“爱”这个字眼很笼统,没有意义。圣经告诉我们爱是从神而来的,我们无法从世人得到爱,除非神借着他来爱你。耶稣为我们钉十字架,这就是他最大的爱,为我们付了生命的代价,来成就了我们的生命,所有痛苦就根本不算什么了。

就像传授人所说的“在控制了许多事物的同时,也放弃了很多事物”。在建立同化社区的时候,为了将自己的生活变成最完美的,所以他们废除了很多事物。比如说,雪会妨碍农作物的生长,所以有关雪的记忆就被拒绝了。但是这都是人们自己的选择。就像亚当和夏娃选择违背神一样。

当然,所有的事情都会有好的一面与坏的一面,就像社区里的生活,没有不公,没有痛苦,多么令人向往呀!但他再好也只是暂时性的,他们没有指望,不像基督的生命是永恒性的。这也表明社区里的人的世界观——唯物主义。以为拥有了一切好的事物,便拥有了全世界。同时也影响了他们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乔纳思在未接收记忆以前以为只有现在,世界上就只有他们,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就好像我们世界上的人以为就只要好好把握现在,过上幸福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不了解未来的事(神的国)也不了解过去(圣经),思想只停留在当下。

社区的生活其实并不真实,就像世界也不真实一样。就好像这个时代告诉你:我了解什么是最好的,也可以给你最好的。多人跟随了潮流,读书笔记m.i1766也不需要选择了。我们习惯了世界,世界也会接受你。但是,乔纳斯接收的记忆使他从此的生活不再平常,也无法恢复平常了。如同,我们人人都是罪人,而我们却蒙了神的救恩。就很像乔纳思的处境,譬如接收记忆的乔纳斯,和我们蒙恩的罪人一样,就是接受了信仰,接受了福音。

因为接受了记忆,乔纳斯与过去的小伙伴们格格不入。乔纳斯与他最好的朋友亚瑟和费欧娜,也开始没有了共同语言,他们不知道也不了解记忆。我们也会如此与世人分别出来,可能你多年的好友也会与你有很深的隔阂,这也是无法避免的。

乔纳斯曾尝试过很多次,将记忆传送给身边的人,有他的妹妹,他的爸爸,还有亚瑟(乔纳斯的好友)但是他们都没有接受到,反而对他所作所为感到不解。若我是社区里的人,我可能也会不理解。这便如传福音要经历的一般,不可能不遭遇不理解你的人。这经历却是好的,有些人会相信了,就蒙了拣选。当乔纳斯将记忆传送给加波时,加波则接受了。

书的最后部分。乔纳斯与传授人共同讨论并做了一个决定——逃离社区。因为,这样意味着记忆可以回到人们的身上。乔纳斯冒着生命危险,带着因为睡眠不稳定而面临解放的加波逃离了养育了他13年的社区。他们可能面临饥饿、苦难、寒冷,甚至一切未知的苦难。乔纳斯毕竟在社区里生活了这么多年,离别,可能会有些不舍。但他为了改变现状,为了使社区的人获得记忆,他知道他必须要走上这样一条路…

乔纳斯最后到达了那个向往已久的地方,他看到了家庭团聚的温馨景象。而且仿佛在遥远的另一边(他所逃离的社区)也听见了音乐的回音…作者:马爱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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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传授人读书笔记(精选10篇)


读后感大全精选专题推荐:“记忆传授读书笔记”。

记忆传授人读书笔记 篇1

歌德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在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的确,一本好书可以让一个人受益一生。今年暑假,我校开展了“暑假读一本好书”活动。在琳琅满目的推荐书目中,一本叫《记忆传授人》的书,深深吸引了我。

这本书描写的故事发生在一个乌托邦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一切事情都在控制之中,人们安居乐业,衣食无忧,也没有战争或痛苦的感觉。大家所要做的事情早在一开始就被确定好,没有改变的可能。孩子们都在规定好的统一模式里长大。当12岁的乔纳斯成为新任的“记忆传授人”之后,他却陡然发现支撑这个社会的不过是谎言。于是他决定要改变一切……

读了这一本书,我发现其实算世界并不是没有痛苦才叫完美。在乌托邦这个理想之城里,没有痛苦,但是他们有快乐吗?答案是:没有。但在我们的现实世界,虽然有了痛苦,我们的生老病死,但是我们有快乐和幸福。因为有了不快乐的感觉,我们才知道快乐是多么美好的事。在这本书所描述的乌托邦世界里,人们都没有爱,他们不懂什么是爱情,不用生小孩,他们的伴侣都是长老依据他们的性格、兴趣分配好的,连孩子也有孕母替他们生。在这里你看不到难产、看不到不孝之子,因为他们把一切的老人都安排好,不会带给他们日常生活麻烦。在这里,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心如意。但是,没有爱的世界,会是个怎么样的世界。没有快乐,没有悲伤……

在乌托邦世界,没有颜色,因为颜色会让人产生区别,这样就会有不一样,不一样就会让人与人变衍生出很多问题,所以他们都分不清颜色。我可以想象得到色盲已幸自己的世界是五彩缤纷的,虽然有时候颜色得不一样,就像是肤色,经是很痛苦的事,那分不清颜色,世界就只剩下黑与白,还有灰。这让我非常庆瞳孔的颜色,还有头发的颜色,至少我们还活在有颜色的世界。还有,在那里也没有音乐,没有旋律。他们想象不到旋律在耳边“翩翩起舞”,是多么美妙的感觉,多么动听的声音。

四季在这个理想之城也是不存在的。在这里没有骄阳似火,没有雪花飘零,没有红似火焰的枫叶,也没有大雨倾盆。虽然他们在这个世界不用忍饥挨饿,不用因生活而苦恼,烦恼,但是如果这是条件,我宁可不要,因为这样生活,这样的世界像一杯白开水一样,无滋无味。我们这个世界虽然不完美,但是我们依然看得见五彩缤纷颜色,看得见洁白亮丽雪花,看得见骄阳似火太阳,听得见美妙动人的旋律。就算世界有战争,但是我们依然有爱。虽然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的不幸,但是我们有希望,有惊喜,有奇迹……

《记忆传授人》让我学会了珍惜、感恩。懂得了因为有不美好,所以才会有美好;因为有了背叛,才懂得真心的可贵;因为有了失败,才有了成功的骄傲……这真是一本值得永远珍藏的书!

记忆传授人读书笔记 篇2

暑假到了,身为“小书虫”的我怎么能放过这么好的看书时间呢?这不,我一口气看完了“N”本书。其中,《记忆传授人》让我感触颇深。

《记忆传授人》叙述了在许多年后的一个同化社区里,一切事情都在掌控之中,人们安居乐业、衣食无忧,没有战争,也没有痛苦的感觉;大家所要做的事情早在一开始就被确定好,没有选择,也没有改变的可能……在这个世界里,只有一位被称为“记忆传授人”的最至高无上的长老才知道那些事。而十二岁的乔纳森就被指派跟“记忆传授人”学习知识。渐渐的,乔纳森发现,支撑这个完美社会的,只是谎言。于是,他开始了逃亡……

有许多人,很向往一个完美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人们不会饥饿,不会难过,没有金钱,也不用为生计奔波……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这个梦想真的实现了,我们要付出多少代价?我们将失去自主能力,没有自己的想法,没有自己的追求,只能像木偶一样被人操控。在这个世界里,只有谎言,每天的生活都是固定的,人们没有自己的时间去干自己喜欢的事。就连自己的生存时间,进养老院的时间都不能自己掌控。而乔纳森在接受了传承人的知识后,明白了这个完美世界的真实面目,于是,他逃离了这个世界。如果是我们得知了这个世界的真实面目,我们能接受吗?现在,你还期待那个世界吗?那个人们只会说谎言,勉强支撑的世界?

所以,请珍惜现在的这个世界,不要等到到了那个“完美世界”再来后悔,那就来不及了!

记忆传授人读书笔记 篇3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套写自于洛伊丝·劳里的《记忆传授人》。这套书由四本组成,它们分别是:《记忆传授人》、《历史刺绣人》、《森林送信人》和《儿子》。前三本书都分别围绕一个人写。而最后一本将前三本中的人物全部串在了一起,所有人一起对抗邪恶的“交易大师”。

先从第一本开始说起,这本书的主角名叫乔纳思,他生活在一个叫做同化社区的地方,顾名思义就是所有东西只要对人们不利的就会消失,就会被同化。所以在这个社区生活的人都十分可悲。在这里,没有真正的爱情,工作也是只能被长老会指派,没有自己的自由,甚至连颜色都看不见,这一切,统统被同化掉了。乔纳思本只是一个正常即将参加十二岁典礼,等待分配工作的小男孩,但是在典礼那一天,对于乔纳思而言,一切都改变了。

在这个社区中,有一个特殊的存在:记忆传承人,它是整个社区中十分特殊的存在,他拥有以前的记忆,能看见颜色,不受同化的束缚。而乔纳思,就被选上当下一位记忆传承人。当乔纳思接收了大部分记忆后,对于这个社区愈发的失望。于是,他带着他的弟弟,在与老记忆传承人商量过后,离开了这个社区,逃往了另一个社区,最后在他们弹尽粮绝之时成功抵达了目的地。

第二本书讲述了一个叫做琦拉的11岁女孩,在她的妈妈死后被长老会邀请去修补传唱人的礼服。这给了她一个机会,让她衣食无忧,还认识了同样有一些特殊天赋的木刻家汤玛以及还小的歌手乔。他们都在大楼中为传唱《大灭亡之歌》做准备。但是,等到真正开始的时候,琦拉发现传唱人却被戴上了脚镣,他被锁住了!琦拉细思极恐,原来长老会是要将他们的天赋据为己有,使得长老们可以控制他们,多么可怕的一个事实!

在琦拉猜测时,小麦,这个调皮的小男孩来了,他带给了琦拉一个惊喜——琦拉的爸爸。但是当她与爸爸聊天时,发现琦拉有好感的杰米森长老就是差点杀死她爸爸的凶手!书中说道“这样他们三人的才华才能为他们所用”。得知这一切后,琦拉不再那么热情了,但是她坚持要将这件礼服缝制完毕才肯跟随爸爸离去。

第三本《森林送信人》又把视角转向了麦迪(小麦),在他现在生活的这个村子里,有一位领袖,是第一本书里出现过的乔纳思,作文有一位先知,是第二本书里出现的琦拉爸爸。先知想要让麦迪去将琦拉接过来,但是这一路上需要穿过一个茂密的大森林。在麦迪和琦拉回去的路上,森林变得更可怕了。于是麦迪以身为引,使用了他的天赋,治愈了大地,并获得称号:大地灵疗人。

最后一本书名字叫做儿子,光看书名就能发现这本书与前三本不一样。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与在第三本中出现过的邪恶的交易大师作斗争的事。从克莱尔,乔纳斯弟弟的母亲的视角来叙述的。她与交易大师进行了交易,用爱情和青春交换她所渴慕的亲情。

在最后,加波成功战胜了“恶”的代言人交易大师,将所有交易完全取消,当然,他的妈妈克莱尔也重新变得年轻,重现焕发青春的光彩。

我从这套书中感悟到了不少:首先就是在第一本书中的社区,同化过后的社区是减少了不必要的麻烦,却也让生活变得没有色彩;其次是在第二本书中杰米森长老,他脸上笑眯眯的,给琦拉一种安全感,却在暗地里意图杀害琦拉的父亲,母亲,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我从中学到了不能从外表来判断一个人,需要真正从内心去评定一个人的好坏善恶;最后是在第四本《儿子》中的克莱尔,为了见儿子一面,她宁可舍去自己的青春年华,舍去自己的甜美爱情,这,是什么力量在推动她前行?是母爱,是这个世界上最崇高的情感,你要知道,为了你,母亲是可以放弃一切的。所以要懂得感恩,不要等到母亲不在世的时候再后悔。感恩,要在当下。

懂得感恩吧!

记忆传授人读书笔记 篇4

《记忆传授人》是一部科幻小说。里面说着一个乌托邦的社区,在那里生活的人每天都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在那里,没有危险,没有与众不同,没有烦恼,没有快乐,也没有悲伤,没有阳光,没有四季乌托邦是希腊语,意思就是理想国。

这本书描写的故事发生在一个乌托邦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一切事情都在控制之中,人们安居乐业,衣食无忧,也没有战争或痛苦的感觉。大家所要做的事情早在一开始就被确定好,没有改变的可能。孩子们都在规定好的统一模式里长大。当12岁的乔纳斯成为新任的记忆传授人之后,他却陡然发现支撑这个社会的不过是谎言。于是他决定要改变一切

读了这一本书,我发现其实算世界并不是没有痛苦才叫完美。在乌托邦里,没有痛苦,但是他们也没有快乐。在我们的现实世界,虽然有了痛苦,我们的生老病死,造就了我们快乐和幸福。因为有了不快乐的感觉,我们才知道快乐是多么美好的事。在这本书所描述的乌托邦世界里,人们都没有爱,他们不懂什么是爱情,不用生小孩,他们的伴侣都是长老依据他们的性格、兴趣分配好的,连孩子也有孕母替他们生。在这里你看不到难产、看不到不肖子,因为他们把一切的老人都安排好,不会带给他们日常生活麻烦。在这里,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心如意。但是,没有爱的世界,会是个怎么样的世界。没有快乐,没有悲伤

在乌托邦世界,没有颜色,因为颜色会让人产生区别,这样就会有不一样,不一样就会衍生出很多问题,所以他们都分不清颜色。我可以想象得到色盲已经是很痛苦的事,那分不清颜色,世界就只剩下黑与白,还有灰。这让我非常庆幸自己的世界是五彩缤纷的,虽然有时候颜色让人与人变得不一样,就像是肤色,瞳孔的颜色,还有头发的颜色,至少我们还活在有颜色的世界。还有,在那里也没有音乐,没有旋律。他们想象不到旋律在耳边响起,是多么美妙的感觉,多么美丽的声音。

四季在这个世界也是不存在的。在这里没有太阳,没有雪花,没有红色的枫叶,也没有雨天。虽然他们在这个世界不用挨饿,不用因为生活烦恼,但是如果这是条件,我宁可不要。我们这个世界虽然不完美,但是我们依然看得见颜色,看得见雪花,看得见太阳,听得见音乐。就算世界有战争,但是我们依然有爱。虽然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的不幸,但是我们有希望,有惊喜,有奇迹

《记忆传授人》让我学会了珍惜、感恩。懂得了因为有不美好,所以才会有美好;因为有了背叛,才懂得真心的可贵;因为有了失败,才有了成功的骄傲这真是一本值得永远珍藏的书!

记忆传授人读书笔记 篇5

《记忆传授人》读后感800字:

这学期我们一起学习了《记忆传授人》,这是一本反乌托邦的小说,主人公名叫乔纳斯,他生活在一个人们的出生、名字、玩具、工作,一切都已经被社区的长老们所规定,包括他们的配偶,孩子和生命!

社区中的人们一直认为这样的生活还挺好的,直到乔纳斯被分配到一项特殊的工作,那就是他将要成为记忆传承人。这项工作为什么特殊呢?那是因为他将要承载整个世界的记忆,由记忆传授人传承给他。

在每一次记忆传送的过程中,他都能更加了解到在以前的那个世界里,人们能看到颜色,一个五彩斑斓的世界,可是当他再回到现实的他也曾经想传给他的妹妹,同样,也失败了。老传授人边安慰他,边想出了一个做出改变的方法,但乔纳斯需要做出牺牲,离开社区,这样他身上的记忆才可以回到人们的身上。虽然在逃跑路上,他很有可能就会饿死,或者冻死,但是他为了拯救整个社区,还是甘愿冒此风险到达那个被称为他在最后带领整个社区回到以前的光景,就好像我们被主救赎的人以后都要回到那永恒、美好的新天新地。但无论是乔纳斯或老传授人都无法像上帝一样爱我们,因为: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记忆传授人读书笔记 篇6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女孩。所以今年寒假,我就看了一本著名的《记忆传授人》这本书,它是由美国作家洛伊丝·劳里所著。

它主要讲的是文章主人公乔纳斯,在一个乌托邦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一切事情都在控制之中,人们安居乐业,衣食无忧,没有战争,也没有痛苦的感觉。所有人的命运一开始都被确定好了,没有选择,也没有改变的可能,。只有记忆传授人。和乔纳斯。才懂得喜怒哀乐。乔纳斯逐渐发现,支撑。这个完美社会只不过是谎言,所以他要逃离,他要做出改变。

我觉得,听了这些的你们,可能很喜欢这种乌托邦世界,过着没有忧愁的生活。但是你们知道吗?在生活中,如果我们遇到了挫折,遇到了困难,我们就必须在哪跌倒就在哪站起来,因为面对了它你就会战胜一切。而在乌托邦社会,你什么也感受不到。你会感觉自己像木偶一样,一直被别人操控着,没有自己的感情色彩,没有自己的生活变化,。甚至连生存时间,工作职位都是固定的。所以我很欣赏乔纳斯的做法,他逃跑是为帮助了所有人,。也让他们感受到,喜怒哀乐不再受控制的那种幸福感。

所以,伙伴们,让我们一起加油,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吧。

记忆传授人读书笔记 篇7

这个寒假,昆明下雪了。当时我正在看《记忆传授人》这本书。当我看到雪花一片一片飘落下来时,我笑了。因为我知道没有雪的世界是多么的糟糕。

一开始看到书名,我以为这是一本关于魔法的书,万万没想到这是一本科幻小说。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镇里面没有阳光,没有风雪雨露,连颜色都没有……那些会给人们带来负面因素的东西都没有。就比如说阳光吧,人们通常会怕被阳光晒伤,所以阳光从这个小镇剔除了;雪会使交通堵塞,会把人冻伤,所以雪也从这个小镇剔除了。唯一了解这些被剔除东西的人,就只有叫做记忆传授人的职业人。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叫乔纳斯的男孩,书里描述了一个老记忆传授人教新一任记忆传授人——乔纳斯的事情。然而,这个小镇只是表面上的平静。实际上,有一些不为人知的东西……乔纳斯发现了,便舍弃了记忆传授人这份工作,逃离了这座小镇。

这本书让我看到:事物总是有两面性,像双刃剑,你可以拥有这些东西,但是你要把它们用好。书中的小镇就是太极端了,就算雪会使人冻伤,他也会有有清凉的快感。这些东西如果被剔除了,那岂不是太平淡无味了。就像被锁在笼子里,出也出不来,失去了自由。现在大人们总是像故事中那样,担心孩子会受伤(不是我)。是的,这样的生活一帆风顺,没有风没有雨,这样的小镇不会有什么危险,但这样一个小镇缺少了很多我们现实中的东西。没有磨难使自己变得更加坚强;没有家人之间的亲情,没有人生中的爱。

“乔纳斯起身走过去,轻轻拍打家波的背。有时候,这样就可以哄她再睡。但这会儿他依然烦躁的扭着身子。乔纳斯继续有节奏的拍打着,同时想起记忆传授人不久前送给他的快乐航行记忆……家波渐渐安静下来。乔纳斯大吃一惊,赶紧运用意志力把残存的记忆拉回来。他将手从小宝宝的背上移开,静静的矗立在小床边。”

这是书里我印象深刻的一个片段,我特别喜欢这个叫家波的小孩,每天晚上经常吵闹,所以比别的孩子长得慢。然而,乔纳斯运用记忆传授人给他的记忆,把他哄睡了。这也证明,那些在这个小镇里没有的东西,并不是无用的。连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孩童都想要,谁又能说那些被剔除的东西是不好的呢?

怕孩子被火烧的,就不让孩子做饭(不是我),这样孩子就失去了生存的能力,大人们难道希望这样吗?大人们只需要教会孩子如何善用,如何巧用。没错,笼子是很安全,可是你难道不向往外面的世界吗?乔纳斯最终舍弃了记忆传授人这份伟大的职业,奔向了自由。

有的东西,你看是非常糟糕的,但它也有美好的一面。就像生活里妈妈的唠叨。在我看来,那都是妈妈对我暖暖的爱。凡事都要看得长远,如果我妈不在这个时候唠叨,我可能就会忘记复习功课,不会太专注地学习。

窗外雪已停。疫情当前,我们无法出去游泳聚餐,打雪仗,堆雪人。但此刻我们欣赏到了,昆明不常见的雪景;此刻家人围坐,灯光可亲,这不挺好吗?

记忆传授人读书笔记 篇8

这本书描写的故事发生在一个乌托邦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一切事情都在控制之中,人们安居乐业,衣食无忧,也没有战争或痛苦的感觉。大家所要做的事情早在一开始就被确定好,没有改变的可能。孩子们都在规定好的统一模式里长大。当12岁的乔纳斯成为新任的记忆传授人之后,他却陡然发现支撑这个社会的不过是谎言。于是他决定要改变一切

读了这一本书,我发现其实算世界并不是没有痛苦才叫完美。在乌托邦里,没有痛苦,但是他们也没有快乐。在我们的现实世界,虽然有了痛苦,我们的生老病死,造就了我们快乐和幸福。因为有了不快乐的感觉,我们才知道快乐是多么美好的事。在这本书所描述的乌托邦世界里,人们都没有爱,他们不懂什么是爱情,不用生小孩,他们的伴侣都是长老依据他们的性格、兴趣分配好的,连孩子也有孕母替他们生。在这里你看不到难产、看不到不肖子,因为他们把一切的老人都安排好,不会带给他们日常生活麻烦。在这里,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心如意。但是,没有爱的世界,会是个怎么样的世界。没有快乐,没有悲伤

在乌托邦世界,没有颜色,因为颜色会让人产生区别,这样就会有不一样,不一样就会衍生出很多问题,所以他们都分不清颜色。我可以想象得到色盲已经是很痛苦的事,那分不清颜色,世界就只剩下黑与白,还有灰。这让我非常庆幸自己的世界是五彩缤纷的,虽然有时候颜色让人与人变得不一样,就像是肤色,瞳孔的颜色,还有头发的颜色,至少我们还活在有颜色的世界。还有,在那里也没有音乐,没有旋律。他们想象不到旋律在耳边响起,是多么美妙的感觉,多么美丽的声音。

四季在这个世界也是不存在的。在这里没有太阳,没有雪花,没有红色的枫叶,也没有雨天。虽然他们在这个世界不用挨饿,不用因为生活烦恼,但是如果这是条件,我宁可不要。我们这个世界虽然不完美,但是我们依然看得见颜色,看得见雪花,看得见太阳,听得见音乐。就算世界有战争,但是我们依然有爱。虽然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的不幸,但是我们有希望,有惊喜,有奇迹

《记忆传授人》让我学会了珍惜、感恩。懂得了因为有不美好,所以才会有美好;因为有了背叛,才懂得真心的可贵;因为有了失败,才有了成功的骄傲这真是一本值得永远珍藏的书!

记忆传授人读书笔记 篇9

在童话社区里,只有特定的一个人能感受到换了、爱恋、饥饿、痛苦……如果可以选择,你会选择独自承受还是共同承担?

《记忆传授人》是一部科幻小说,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乌托邦世界,一切都在控制之中,人们安居乐业,衣食无忧,没有痛苦、战争。大家要做的事情一开始就被确定好,没有选择和改变的可能。

书中情节很吸引人,因为它称得上是个完美的社会,每天没有令我们感到烦恼的事情,这是多令人向往啊!没有忧虑、悲伤的日子谁不想过?

主角乔纳思是一个小男孩。在这个世界里,只有一个人能有丰富的情绪,看得见颜色,听得到音乐,这位长老,现在就要吧这项职业传给新的记忆传承人—乔纳思。

但是,越往后,我和乔纳思却都开始疑惑。可是这样真的好吗?这样的生活真的是人们想要的吗?这真的是人们所追求的幸福吗?大家真的感到快乐吗?

“如果我从记忆的长河中学到了什么,那就是我们不能生活在一个墙围起来的世界,生活在那种我们全都一样,全感觉一样的只有我们,只有现在的世界中。果真如此,那我们牺牲的就太多了。”这是本书作者伊丝获奖的感言。

是啊,一个充实的生活里不能没有苦干,正是眼泪丰富了我们的生活,没有痛苦也是感觉不到快乐的。我们该做的,并非是抱怨,而是在挫折中学会成长,迎难而上!

记忆传授人读书笔记 篇10

我这学期在书店买了一本获得1994年纽伯瑞金奖的作品、美国洛伊丝劳里的着作:《记忆传授人》早已跟大家讲过了,但是我想讲的是我的不同的感受!

这本书这真是来之不易!我为了找这本书逛了好几家书店才找到的!它已经濒临灭绝了!世界上仅剩几万本了!

这本书是一部科幻小说,描写的故事发生在一个乌托邦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一切事情都在操控之中,人们安居乐业,衣食无忧,也没有战争或痛苦的感觉,大家所要做的事情都在一开始就被限定好了,没有改变的可能。孩子们都在规定的统一模式里长大。当12岁的乔纳思成为新的记忆传授人之后,他却陡然发现支撑这个社会不过是谎言,于是他决定改变一切,把改变的社会搞的井井有条,在这个社会上没有人能说谎,只有一个人能说谎,那就是记忆传授人,他就是这个国家的管理者、他是一个国家的领导人!

。他的工作是为将来的孩子分配工作,他能将世界上所有的感觉传授给别人。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一个学习成绩非常好的、懂事的同时还是一个非常幸运人!因为上一界的记忆传授人老了,他正好赶上了这个机会,所以我才怎么说。这篇小说,他把主人公的人物特点刻画的非常细腻,还有几个家人反衬出他的善良、诚实。同时在他改变这个世界时,也反应出他勇敢、聪明的特征。

我读了以后,知道了人的一生要过的有意思!活就要活的神采飞扬、有兹有有味!就像主人公一样,他把整个社会都改变了!每个成功的人都必须先确定目标,然后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永不放弃、坚持到底的去追求!

摆渡人读书笔记2000字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选择的故事,也是一个15岁小女孩的成长与救赎之路。

单亲女孩迪伦,15岁的世界一片狼藉,与母亲总是无话可说,在学校里经常受到同学的捉弄,唯一谈得来的好友也因为转学离开了,这一切都让迪伦感到无比痛苦。她决定去看望久未谋面的父亲,然而,路上突发交通事故。等她拼命爬出火车残骸之后,却惊恐地发现,自己是唯一的幸存者,而眼前,竟是一片荒原。此时,她在荒原中,遇见了崔斯坦,他在一路上拼命地保护她,迪伦渐渐地喜欢上崔斯坦了,在他的引导下来到天堂的彼岸。然而走过分界线后她便再也见不到崔斯坦,对崔斯坦的思念让迪伦痛苦,逐渐坚强起来的迪伦知道自己真正追寻的是什么,她决定逆着危险重重的荒原回到起点,和崔斯坦在一起。命运,从他们相遇的那刻开始,发生了无法预料的转变。故事里的人物仅仅有迪伦和崔斯坦,这一段长达十几天的荒原之路上也只有他们两人相伴。书里说,每个人都有自己心像所投射出来的荒原,或风景清丽,或障烟重重,有悬崖峭壁的起伏,有深不可测的黑水,最最不忍放下书本的是,你永远不知道自己所投射的荒原下,还隐藏着什么,哪怕是你心底里最深的期冀,你都不一定会明了,那到底是什么。

上帝为了帮助孤苦无依的灵魂找到回家的路,便为每个灵魂安排了一个摆渡人,陪伴他们一起走过这段艰难的路途。每个行走在荒原中的人们,都将天堂视为自己灵魂的终点站,他们拼尽全力地向着自己的理想与幸福奔跑,却常常忽略了沿途的风景。但是迪伦和崔斯坦却是个例外,在荒原中,迪伦遇见了男孩崔斯坦,她的灵魂摆渡人。他的笑容令人内心宁静,他的孤傲又有些神秘莫测。最重要的是,他让迪伦年轻的生命中第一次有了渴望许久的安全感:无论发生什么,他都会陪伴在她的身边,不离不弃。他们一起躲避恶魔的利爪,艰难地携手走过泥泞的沼泽地,渡过危险的湖区,在安全屋里烤火休息。她的灵魂不同于所有他曾经保护过的灵魂,即使自己身处险境,依然对世界和他人充满好奇,富有同情心,还有只属于少女的娇羞与悸动。两人在荒原中相伴行走的故事是整本书中最温暖的一段:他们从彼此陌生走向相知相恋,像一对儿真正的小情侣一样聊天,心动,争吵,拥抱……这一切在危险的荒原之中显得那样弥足珍贵,仿若时光静止,所有的情愫都凝固在美好的瞬间。再远的旅程,终需有一别。两株刚刚萌发的爱情幼苗,被一块看不见的帷幕隔在了冰冷的两个世界。

迪伦终于来到了天堂,传说中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然而对她来说,失去了爱人的陪伴,天堂不过是座散发虚幻光芒的荒凉城堡。她注定要为爱寻找,以前是父亲,现在是崔斯坦。她想念他的陪伴,为了找到他,她愿意付出生命与灵魂的双重代价,即使等待着她的,是跌入黑暗的炼狱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初走荒原,崔斯坦是她的摆渡人,而再次返回时,没有了摆渡人,迪伦靠的是自己,是自己强大的信心和信念!每一次黑夜的降临都意味着死神恶魔的呼唤,迪伦说,她不再害怕看到恶魔了,那是因为,心里有了坚定的爱,就有了无畏一切的胆量。终于再次见到崔斯坦,他们的角色打了个颠倒,迪伦成了崔斯坦的“摆渡人”,“我们一定要回去!”15岁的迪伦再没有了是不是带小熊的犹豫不决,再没有了面对不符合心愿的生活环境而在心底产生的怨怼,她有的只有对爱的向往和坚守!果然,爱带来了奇迹!“她看着他出现在自己的世界里,如痴如醉。”紧张的我怎么都不肯放下手里的书,一直在读到这句话时,才放心的合上书,抬了眼,看一看窗外的绿树,深深的吸入一口满含桂花香的空气,来平复一下自己紧张的思绪,终于一起回到这个世界里,心才可以放下,为迪伦和崔斯坦而放下。

其实,这个神秘的灵魂摆渡人可以说是自我投射的,每个人都希望有一个明了自己的摆渡人来引领自己,在将要溺水时获救,在深陷淤泥时被扯出来,在不知道方向时被指引。所以,与其说两人相伴,还不如直接说,每个人的荒原最终只有自己陪伴着自己,孤独而坚定的走过。摆渡人引领的是人的灵魂,而指引摆渡人来引领的,却是自己。其实,摆渡人,就是你自己!给了我们希望的摆渡人,其实,就是自己给了自己希望!自己给予了自己的救赎!所以,当我们遇到困难,不能说急于去寻求帮助,急于去依赖于别人,万一别人也是无能为力,那我们该怎么办?怨恨别人?还是说嚎啕大哭?都不是,我们要知道真正可以让我们度过难关的人只有自己,真正的灵魂摆渡人只有自己,只有自己的勇气,信念和毅力,才可以得到让自己真正的救赎。当我们必须直面生存和死亡、灵魂的毁灭与爱情的永生之艰难选择时,自己应该怎么走才能不让自己后悔?

读到这里,我似乎从书中找到了答案,面临艰难的选择,禁锢我们的从来都不是有形的枷锁或隔门,而是来自我们心底的怯懦、对未知世界的恐惧与担忧,你的信念决定自己的人生,只有无所畏惧的自由灵魂,才能抵达甚至改变美好的彼岸,真正的救赎,是来自心灵的自我成长与非凡勇气,没错,只有遵从自己内心所想走出来的路,才能不让自己后悔,要知道,所谓每个人生命中的那个灵魂摆渡人,不是别人,而是自己。

《温人之周》读书笔记


这个小故事很有趣,值得深思。
魏国的人要入境东周,东周的人不让,并问他是否是东周的客人,魏人竟然说是主人。搞的周君和官吏一头雾水。短短的一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让周君无言以对。
是啊,这是个多么尴尬的事啊。曾经的天子率六师,领九州是何等的豪迈。如今的周天子却无奈的偏安一隅,连这么严肃的一句话成了一个偷渡客的挡箭牌。战国时候,王道没落,这样才促成了百家争鸣。也许周君这时迷梦了一下自己祖先的光辉,又或者无奈的放走偷渡客后自己黯然神伤。最后必然纠结成一种不甘。是啊,祖宗基业,托垂万世本身就是个自欺欺人的童话。每个历史阶段都具备应有的特征和潮流。朴素的唯物主义,月盈则亏,水满则溢,顶点之后必然失落。人只能规避风险却不能逃离本身属于自己的命运。历史走到某点,某点的人们只能闪转腾挪,尽力维护自己理想处的那块土地,但不管怎么样闪转腾挪,那块土地都会变化,区别在于是不是更理想还是不理想。天子如此,庶民亦如此。也许此时的周君能够拂泪不甘相对于日后宗庙隳,家国灭的周君也是种幸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永远都没有错。但是别忘了,王不会永远是王,臣不会永远是臣。王臣之间不过是可以互相转化的一组矛盾。只是那转化的条件相对于其他一般事物略显复杂而已。
何为天子?兵强马壮者为之耳

《大地之灯》读书笔记2000字


《大地之灯》是七堇年19岁时创作的一部现实主义作品,讲述不同时代、不同背景下出生的两个少年非同于常人的成长历程:卡桑,在雪域高原深处长大的孤儿,父母在一次朝圣的途中因车祸双双遇难;简生,父母为北大荒的插队知青,出生不久被急于返城的父母遗弃,直到十岁时被接回大城市,母亲却因为受贿案件自杀。年幼的简生遇到美术老师淮,让他的人生走进一段新的岔口。简生长大后又偶遇卡桑,并将其带回城市,作为养女。两个有欠缺的少年,不同的时间,在不同人的庇佑下长大,并完成自我内心的救赎。

这本书的作者属于80后人群,很多不明就里的人看到这个数字就会很自然的想到滥俗的言情小说。但七堇年用自己的坚持和尽心证明了她对于文学的决心。

没有华而不实的辞藻,没有堕落的非主流,没有虚伪的美学,更侧重不同年代和环境对个人成长的巨大影响。在书的开头,她用西藏风情这样一个大多数人好奇却也陌生的地方引出故事,冰寒的天地,虔诚的藏民,忠猛的藏獒,羊群,天葬的风俗,寂冷的黑夜高原。后来,又陆续引出尼泊尔,中国东部,引出不同人物的命运纠葛。

或许这本书不只是严肃,而是悲剧。

简生,从小被父母抛弃,十岁的时候被亲生母亲接走,然后度过了苦闷的青少年,在他眼里,那段时间每天陪伴他的只有痛苦。淮的出现是他尚且幼稚的心灵窥见光明的天使,他把淮当作自己的老师,而后是母亲,后来随着青春期的到来,他幻想淮成为他的妻子。但事实毕竟不是童话,后来他辗转认识了了辛和,并与他结婚。但他一直固执的相信,他爱的是淮,他的心理只有淮,甚至于他娶辛和也是因为他看到了淮了影子。再后来,为了弥补生命的缺憾,他收养了卡桑。在故事的最后,他固执地离开辛和,坚决去照顾淮。那样的痛楚和坚毅的决心是可以震彻我们的内心的。完成这一切,他给辛和打电话说,我想回家。辛和说,我一直在等你回来。

辛和,努力维持着与简生之间的平静以及和睦,她始终进入不了简生的内心,她也始终是活在表面的配角。她爱着简生,她看着简生痛苦而又无能为力。面对简生的离开,她也只能无奈的接受。一个渐入中年的女子,丈夫因为另一个女人而离开自己,长达一年。这样的苦痛也绝非一般,他对简生的爱是疼痛式的,因为疼痛而持久,并且一直迁就。

卡桑的人生满是分离,阿爸阿妈、爷爷、晋美、叶蓝相继离去,后来与简生和辛和解除了养子关系,逃离与迦南的婚姻年幼时被强暴,后来遇到好心的简生夫妇而有了新的人生。她为新的生活而努力,并且取得学业的进步。但她毕竟也还是长大了,她遇到了迦南。做爱之后成为迦南的另一任妻子,辗转到了尼泊尔却没有名分。这样的婚姻不要也罢,她靠叶蓝逃回北京,依旧孑然一身。她的人生艰难而又痛苦,尽管在青少年时看似光鲜,但在内心深处她有自己无法抹平的伤疤,在暗夜里独自舔舐亲人死去的伤口。

淮,她有自己的故事,有自己的人生,并且不会跟简生交错。在简生还是孩子的时候,她那样善良地去接受简生并且照顾他,没有任何血缘和物质的关系。她认真扮演一个老师的角色,同时还有母亲的角色,引导少年简生长大成人。简生长大,她也结了婚,但最后这婚姻没有完美。在她生命的末尾,只有年迈的母亲陪在她身边,躺在昏暗房间的床上,无奈等待死亡。那时,简生来了。在她命途的冬天,简生用宽阔的肩膀挑起她生命的重量,后来她的身体越来越糟,视力模糊,活动障碍,无法自主呼吸,被迫裸露,浑身插满仪器。直到最后,瞳孔放大,心跳和呼吸全部停止。她安静下来,如同是安睡。这样一个善良安静的女子以这样的方式告别叙述,留下沉重。

在书的末尾,七堇年写道:现在完成的这本书,仅仅是这样一个开端。写的过程当中,我用了全部心思与精力去构架。其中有不可避免的无力和缺憾。但我依旧觉得这对自己的努力是一次比较尽心的交代。尽管知道困难但我仍旧希望它能够成为一个告别。一如刚才这样一句话:如果我们能真正举重若轻起来,至少在表达上,该是多么好。

合上七堇年的《大地之灯》,在心中的感触还没有降温的时候,在那些岁月的痕迹还没有结上霜雪的时候,心中是这样的安静,就像是行走之后的旅途中,翻看一组组照片。这是一本沉重的书,在序言中,安波舜说,她的写作姿态和对语言的膜拜,预示着我们的严肃文学在隔代复苏。书的质感和油墨的香气,拿在手里的真实感,以及内容的厚重感,使它成为不拘泥于青春文学的里程碑式的著作。事实也的确如此。

封面上的巨大莲花依旧静美。

群山之巅读书笔记2000字


这是一部宁静柔婉、细腻婉转的中篇小说,描述了雪域北疆三个家庭的悲欢离合,17个故事章节的设置,既弹拨着大珠小珠落玉盘清脆的响声,又洋溢着无声胜有声的浓郁的农民式的善良力量。迟子建笔下的人物是日常的:有做屠夫的,当劳工的,刻石碑的,干理容师……每个人物都朴素简洁有感染力,又饱含故事。自然以辛开溜为最,作为书中首位出现的“角儿”,有相当惊艳的亮相:辛七杂用凸透镜调取太阳火,点燃了他的烟……书中各式人物就在桦树皮的烟熏火燎的气息就此弥漫开来。

迟子建如同一位柔情诗意的插花匠,来描绘三代人的恩怨情仇。每个人物如同一朵小花,用心培育,笔端出落的花朵,带着人间的晨露和人性的微光。她喜欢通过富有质感的生动细节来营造人物的特写,以小人物的悲欢哀乐,来透视出最深沉的东西。比如她写王秀满,相当生动细腻:“这姑娘又高又瘦,梳两条麻花辫,长瓜脸,眉毛疏淡,眼角下垂,大鼻孔,肥厚的紫嘴唇,尘灰满面,只有眼睛是清澈的,身上散发着一股咸腥气。”她写烟婆,也是如此着墨:“这女子是矿工的遗孀,个子矮矮的,脸黑黑的,言语不多,跟辛七杂一样,喜欢叼杆烟袋,牙齿焦黄,整个人就像一截黑烟囱,媒婆叫她烟婆。”每个人物,看似起笔落墨,无关悲情。作者用极淡的笔墨来描写出场的第一位女性——王秀满,一个家境贫寒,长相丑陋的大姑娘,为了坚决不生养的丈夫做了结扎手术,恪守本分,维护家庭,但最终却被她尤为娇惯的养子身首异处了。烟婆,略自私,有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之势,长相虽如“茅坑的石头”,却是“三好”(身材好,厨艺好,家务好)妻子,且疼丈夫。

重新观照这些卑微的人物,怀揣着各自不同的伤残的心,却要努力活出人的样子,多么不易。这些小细节的描写,展现出迟子建沉静细腻、一点也不“生猛”的文风,就像一阵风拂过脸颊,很舒服,很惬意。其他人物也悉数登场,每个人的人性都在特定的体制内,身上都有着传统文化的精魂和劣根,努力寻找出路。柔软的心里,裹着的是凄苦的人生。用小人物堆砌群山之巅,又将巍峨镶嵌于小人物身上。高明而有效。

其实提起东北,首先想到的是21世纪以萧军、萧红、端木蕻良等自发创作的最具代表的东北作家群,“九一八事变”中那些铁蹄下不屈的东北人民、游击健儿,以及那浓郁的爱国情怀。同样来自东北籍的迟子建,在《群山之巅》中始终保持对社会现状的关注和省察,小说中不乏对当下社会的批判和反思,将底层人物的心理活动映射在自己的心里,这种“同时代”精神有种不可估量的价值,恰恰表现了作家的社会责任感。现代与传统,道德与法律,孰轻孰重?以平凡人为例,展开笔墨,小说中有当下关心的腐败、环保问题、伤筋动骨的革新问题以及大学生投毒事件,从土葬到火葬的变迁,从枪决到安乐死的转变。

作为龙盏镇镇长的唐汉成,觉得迟子建是偏爱他的,他是她的宠儿,对他寄予了自己对故乡黑土地的热爱。文中写到:他是热爱大自然的,看见清澈的溪流,呼吸到新鲜的空气,他的血液就畅通了,一路的风尘也被洗去了,甚至影响龙盏镇环境的的产业,他总找借口搪塞。甚至在斗羊节上,他买通镇民,只为了赶走前来探测矿源的工程师,怕它被开采和发展。因为他喜欢这里的自然环境,不愿它有任何的开发。近期看,恶意开发、破坏环境的行为微乎其微,长远看,这些是危及人类生存的。不难看出,作者提倡的生态文化与余秋雨先生的“生态文化”不谋而合:发现一切文化的终极基准,人间是非的最后衡定,还是要看山河文化。这里的山河文化准确指,山河文化所能给予的生存许诺。

迟子建在文中似乎也向读者表达了人类最终要依靠于平静而低调的生态,也是中华文化的“生存底线”,更是人类绵延生存的唯一底线,只有维护了生态平衡,人类才能“与狼共舞”。或许迟子建和余秋雨先生一样,在摸到了山河文化乃至中华文化,窥得了生存底线后,二者的文笔与思绪略有相通之处:紧贴山河大地的苍原苍生,在文学写作上一次次“返乡”,将自己丰沛的情感倾洒在自己可爱的家乡。这样,人类才不至于一次次经历了无奈迁徙、生态战争、荒野开拓、炊烟新起。否则,又一次体会到毁坏大自然的隔绝体制。因此,人类必须仰赖于大地的力量,不能违逆。也印证了余秋雨先生说的:“人太渺小,怎么强的过天地。”

重新整理这些记忆碎片,才会明白作者的良苦用心。文中的每个人物透着朴素善良的一面,即使裹夹着温情与无奈,你也能感受得到每个人都在认真、虔诚地活着,每个人都是生活中勇敢的战士,风雨中不曾低头。就像泰戈尔说的:你微小,但你并不渺小。每个人始终保持生命的明亮,是那样的善良勇敢。

小人物也有巍峨。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2000字


乌合之众是法国心理学家古斯塔夫的巨著,前一段时间家里没装网络,闲来无事就买来翻了翻,因为自身水平有限,读完后感觉明白些道理却又无从说起,今天看了杨涛大哥的读后感,真是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第六条尤为重要),这里转来给自己做个记录顺便给想看这本书的朋友们也分享一下。

1、什么是群体。具有共同意识活动的人们,构成群体。所谓群体,是指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有相同的意识活动。当他们的意识活动不同时,就不再是群体。群体有主动型和被动型两种。主动型群体是指人们主动、自愿加入的群体,如政党、团体等。被动型群体是他们未必认识到自己已经成为群体的一员,如电影院里看电影的一群人,一旦遇到影院失火,慌乱之中,有了共同的意识。又如持有股票的群体,在面对股市突然暴跌时,他们也有了共同的意识。

2、群体形成的根源与逻辑。群体之所以会形成,是因为他们具有了共同的意识。那么,他们为什么要有相同的意识呢?其根源在于人生存的欲望与本能。生存是人的第一本能,繁衍是人的第二本能。其它一切行为及行为产生的意识,都根植于生存和繁衍的本能。为了生存,活不下去的一群人会成为一个群体,这是起义者和革命者之所以聚成团的原因。为了生存下去,人们需要占有资源,为了占有资源而形成了形形色色的利益团体,在这些团体中,人们的意识都是相同的或者相似的。有一种群体看似不为生存,如人体炸弹的执行者群体。他们牺牲自己的生命,用自己的肉体作为炸弹,表面看是反人性的,违反人的本能的。这与先天本能与后天教育有关。人的本能是维护自我个体的生存和繁衍,但也有维护种族生存繁衍的潜意识。这样的潜意识与后天教育结合,人们会形成一种自己认可的意识,即便这种意识是牺牲自己的生命。

3、群体的特征。群体之所以成为群体,是因为群体中的个体意识被抑制了,以至于群体意识取代了个体意识。因此,在群体中,意识变得简单、单纯,所以,群体的表现有时候看似很荒谬,实则有其本源。群体特征之一是行动的统一性。由于意识单纯,群体很容易被激发,从而做出冲动的行为来。如影院失火后,有人大喊一声,“这里有出口”,此时,不管这个出口是通向生还是死,群体往往会一窝蜂涌过去,甚至会因此而造成一些人被踩踏致死也在所不惜。群体特征之二是思维的低智能性。由于群体意识相同,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偏离群体意识的想法和做法都是被排除的。也正因为如此,群体中的思维逻辑往往是简单的,缺乏发散性和开放性,这就注定其智能水平比较低。如今我们回想,文化大革命中的造反派,那些年轻人,经常做出一些在今天看来很荒谬不经的行为,比如虐待其他人,毁坏文物。甚至一些当事人自己事后也觉得不可思议。但当时一切都是正常的,不这样,反而不正常。这正是当时他们处于一个群体之中的表现而已。

4、群体中的领袖。群体中的领袖诞生,有很大的偶然性。由于群体意识的单纯,要获得群体的认同,则必须有与大众相似而又不同的行为。这就注定那些高智商、超水平的人往往不会成为群体的领袖。相反,群体中的领袖更多时候是平庸的,是与大众相似的。他看起来的与众不同,往往是成为领袖之后刻意包装的。比如,在一次会议上,如果要确定张三还是李四为某项任务的负责人时,决定因素往往不是张三和李四的能力,而是最先提议者选的是谁。最先发言的人如果提出了张三,其他人往往很容易就放弃了李四。再如,在影院失火的时候,大喊出口在哪里的人,也许事先并无意识,只是一种逃生的本能,但出口如果真的错了,陷入的是死路,大家都死在了那里,也没有人说三道四。但如果侥幸出口果然是生路,那么,大喊一声的人就可能因此成为英雄,成为群体中的领袖。在群体中,认同领袖,往往不需要更高智能,而更需要偶然的机会。所以,群体中的领袖,并非多么了不起的人物,而更多的是平庸者。我们看看美国建国200多年来选出的总统,真正优异而为后人传唱的,又有几人呢?同样道理,人家民选总统都平庸的居多,我们世袭的皇帝制又怎么可能选出最优秀的人做皇帝呢?领袖乃是普通人,英雄乃是偶然。这是群体中的基本特点。

5、如何激发群体的行动力。群体既然意识行为单纯,那么,激发群体行动力,就要使用简捷的语言,并且要用通俗易懂的传播方式反复宣讲。也就是勒庞所提出的:断言、重复。在此基础上,群体会自然地互相传染。断言,就是不给你第二条路,只有这一条路可走。杜绝了思维的多样性,才容易激发群体的行动力。战场上,首领一声吼“跟我上”,胜过千言万语。其他随从者当然就不会耐下性子仔细想一想这句话对不对,应该不应该遵从,而会一跃而上。重复,就是把断言的东西翻来覆去地说。最简捷有效的方式,就是以前的大字报、标语。比如,“只生一个好”,就是一条很好的标语,各地到处都是,渐渐的,大家也就不再去思考为什么,只会顺嘴就说出只生一个好,并把政策贯彻到自己的骨子里。“谎言重复一万遍也会变成真理”,人性懒惰,思维更懒惰,是不愿意多想为什么的,所以,一句谎话如果翻来覆去地重复,大家就会以此为真,真话反而没有人信了。

6、群体中的个人如何超越群体低智能。我们学习群体理论,目的在于理解群体特征,从而掌握群体动向,自己则能顺利地超越群体。但群体中的个体,要想超越群体,是很难的。首先,个体既然成为群体的一员,就意味着个体有着与群体共同的意识,要想超越,就要先否定自己原来的意识。而人性中的以我为主,又注定了人不会轻易否定自己,所以,群体中的个体要超越群体的低智能,几乎就是不可能的。所以,个体要想超越群体低智能,首先就必须认识自己,然后否定自己,将自己从群体的圈子里拔出来。然后再来研究群体的特征,并由此思考超越之法。但这个过程往往是痛苦的,因为群体中没有人会支持,你还必须假装与他们一样。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考验面前,人们往往会放弃自己脱离群体的努力。比如说,股市中的投资家,与其他所有在股市中投资的人都有共同的意识,要想赚钱。也正因为如此,他与其他股民一道,都是一个群体中的人,智能水平是低下的。他要想超越大家,就得经常与大众思想不一致,像涨得好的时候卖出,跌得惨时买进,横盘时还要忍受。他需要有自己的独特见解,却又时常要遭受市场的惩罚以至于不得不怀疑自己是错的。要想从中脱离出来,其实很难,很难。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2000字


书海茫茫,总有那么几本书,成为你的心头好。第一次听到乌合之众这个词,是在崔勇老师的思想政治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上,说到这本书,现已成为社会心理学领域的经典著作,至今已被翻译成近20种语言出版。在书中,勒庞以十分简约的方式,考察了群体的特殊心理与思维方式,尤其对个人与群体的迥异心理进行了精辟分析。经典之为经典,就在于其永远不会过时。为什么博学鸿儒在群体中却只会鹦鹉学舌?为什么谦谦君子在群体的支持下会变得粗野不堪、肆无忌惮?为什么打动群体的观念总是经不起严密的推理?作者百年前在书中讨论的这些问题,今天依然困扰着许多人。二战中日本普通民众如何变成丧尽天良的战争机器,“文革”中的单纯学生又为何会作出那许多丧心病狂的举动?个人到群体的变化总是叫人难以理解、难以置信。通过这本书,或许可知一二。

从作者入手,勒庞。我们都知道,有“群体社会的马基雅维里”之称。一百多年前,这个保守派社会精英,他反对传统的国家主义,反对新兴的集体主义,推崇英美式的自由主义。他生活在法国革命不断的年代里,经历过巴黎公社和法兰西第二帝国等历史时期,亲眼目睹了法国民众在传统的信仰与权威崩塌后,在近乎宗教般的革命激情中,退化成一群野蛮、善变、极端的原始人,在少数人的怂恿下,民众会毫不犹豫地做出骇人听闻的暴行,事后却要求爱国主义的荣誉勋章。于是,勒庞在他的传世名作《乌合之众》中总结道:民众缺乏理性,依赖于信仰与权威的引导,用想象来判断,模仿他人行为,简而言之,民众是盲从的。

很不幸,我们也是“乌合之众”,我们也会盲从。全球化信息化的年代里,多元化的价值体系与全球化的信息爆炸使我们愈发感觉到自己的渺小,而开始追求信仰的庇护和权威的支持,两者共同的结果,就是解释古典人生哲学的于丹教授的走红。其实从于丹的走红我们不难看出,这是一个缺乏精神寄托的时代。是的,你可以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寄托,但是对于更多已经不满足于最为基础的精神寄托的人来说,也许融古汇今是更好的选择。

《地球是平的》一书预见了一个全球化与信息化的未来。我以为,在互联网的冲击下,政府将失去左右舆论的能力,民众将拥有更多的话语权,民主会成为必然的趋势;同时,国际间竞争使政府必须拥有更高的效率,民众必须赋予政府更多权力,集中也会成为必然的趋势。因此,中国未来的政治体制将是一种中国特色的权威民主双向加强的模式,即民众选出强力领袖,由他来行使巨大的权力。这一切,正如勒庞所言。

勒庞曾预言社会主义理想的实践必将是艰苦的过程,也曾预言中国在辛亥革命后必将迎来更加极权的专制。他的“乌合之众”心理学认为:民众为了追求幸福,会愿意牺牲自由,追随强力领袖,赋予他绝对权力,并为他所宣扬的理想牺牲一切。令人不安的是,这个片面的观点得到了历史的有力映证——二战、文革——民众哪一次不盲从?哪一次不为疯狂的理想而疯狂地杀人?

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心理学,了解是什么让我们盲从,如何克服盲从,从而确保一个稳定发展的幸福未来。

那么我们需要知道的一点是人都有模仿他人的倾向,心理学上称之为“同步”。由于人天生都是自恋的,所以爱屋及乌,会喜欢与自己相似的人,即“认同”。为了让其他人喜欢自己,以便搞好关系实现合作,人会模仿其他人,即“求同”。“认同”与“求同”合并在一起,就是一种“同步”,它仿佛是人类在进化的过程写入自己DNA里的基础核心程序,是一种不是本能的本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古代律法正是对这一本能的总结。别人馈赠我,我就回赠他;别人攻击我,我就回击他。商家就很懂得利用“同步”赚钱,超市里那些免费品尝的甜点,在“同步”作用的帮助下,总是能让消费者乖乖地买下自己本不必买的东西。此外,销售人员千方百计地与消费者套近乎,也正是为了博取一种“同步”。

乌合之众的盲从,正是“催眠”与“同步”共同作用的结果,催眠使我们变成了盲目之辈,而极端强化了“同步”效应,使得我们不受理性与道德的约束,做出不可理解的事情来。“自信”是抑制“催眠”的良方,“谨慎”是把握“同步”分寸的要领。希望大家能在生活中经常提醒自己,不盲从,不随波逐流,做一个有独立人格的民众。要坚持正确的价值判断,树立正确的价值倾向,为实现更好的更强大的祖国而努力!

摆渡人读书笔记之我的感受


摆渡人读书笔记之我的感受:

我想说,在我们的生命里,不会一直谁是谁的摆渡人,我们都有机会选择成为自己或者成为别人的摆渡人。

迪伦在N天以前,一直依靠着摆渡人的支持和鼓励,坚持走完了跨越荒野的艰难旅程。幸运的是,他对摆渡人全然信赖,摆渡人也对她不离不弃

N天以后,强大的爱的力量,让迪伦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勇气。她义无反顾返回荒原,她穿越了之前看来不可能穿越的荒原一段路程,她坚定的在安全屋等待,毫不畏惧。她勇敢的带领崔斯坦选择一条与众不同的尝试,为了在天地间可以找到他们的爱情可以立足的一方天地。

所以,崔斯坦是迪伦的摆渡人,她也是崔斯坦的摆渡人。

这不仅仅是一个爱情小说,我觉得她讲述了让灵魂震颤的法则,爱情也好,其他美好的值得追求的东西也好,决定你能否最后得到的,不仅仅最终的电光火石间的一见钟情,而是独立人格的养成,是要靠坚定的意志和勇气,以及跨越一个个障碍的身体力行的行动,最后到达终点的水到渠成

我看豆瓣上,很多有识之士,都对这本书评价不是很高,不管是他们想在网络上显示自己的特立独行或者见解独到也好,作为一个字一个字通篇读过的我,可以说,从此岸到彼岸,我看到了女主人公的成长和担当,绝不是简单的小女生所谓的情愫。写读书笔记,并不想推荐给大家,希望这本书大卖,这和我毫无关系,我只是希望我们心灵有所成长。世界在每个人的眼里也是不一样的,有人也会认为世界荒芜,也有人认为这世界生机无限,其实,我们何尝不是在穿越着通往终极世界的征程上呢?有摆渡人,我们可以依靠,但是也只能陪你走完一段路,没有摆渡人,我们是不是就一定会被恶魔吞噬呢?答案是未必,我们还有一线生机,但前提是你足够勇敢。

我有一种大胆的假设,故事里的女主人公,如果这辈子注定不能再次遇见崔斯坦,虽然作者很贴心的为我们设计了一个大团圆的结局

即便迪伦不能和崔斯坦重逢,以再次主动选择回到荒原的她来看,我觉得很大程度上,她在湖边的安全屋等待足够多的日子后,她会一再的往回穿越,直到最后她穿越回去自己出事的现场,因为她被激发出来的行动力和无往不利的勇气,不会放任她再次自暴自弃。

所以,我宁愿相信这不仅仅是一个爱情小说,因为如果仅仅是靠爱情维系的话,那么如果没有了爱情,或者他俩穿越到人类社会,爱情消失,那才是真正的悲剧

我更愿意相信,这是一本讲述人格成长的书籍。

我希望看过的小伙伴,可以和我分享心得

没有看过此书的孩子们,你们可以选择看任何一本书,只要你确定,你的心灵和人格可以得到同步成长,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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