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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全集

发布时间:2021-09-20 来源:互联网

读书模板:读书全集2000字。

生活不能等待别人来安排,要自己去争取和奋斗,而不论其结果是喜是悲,但可以慰藉的是,你总不枉在这世界上活了一场。(路遥《平凡的世界》)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读书笔记全集20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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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在初中时已经接触过了。只是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几年之后,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班纳特家有5个女儿均未出嫁,而班纳特太太是一个神经质虚荣心十足的女人,将每个女儿嫁出去是她这一生的大事却从不费心管教女儿的举止,而班纳特先生是个顾家的老绅士,却放任妻子和女儿的不得体行为,宁愿躲进图书室寻求平静。简·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容貌美丽、性情温柔、沉静;伊莉沙白·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三女儿玛丽容貌不若其它姊妹出色,因此便在品德及知识上用功,但也造成她的自大态度;排行第四的凯蒂个性浮华,与么妹丽迪雅最热忠跳舞,举止常失礼而不自知;么女儿爱慕虚荣、注重享乐、跳舞和与军官斗闹取乐是她生活的目的。有一天他们家附近的搬来了一个有钱的单身男子彬格莱·查尔斯,他是一个个性温和、做人真诚不拘泥小节的富家青年,在一个宴会彬格莱却恋上了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与简·班纳特相互爱慕;而彬格莱的好朋友达西·费茨威廉个性拘谨严肃,不善言词常给人自大傲慢的印象,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莉沙白,但是因为班纳特一家本身并不是得体的家族令这两段恋情受到障碍,伊莉沙白一开始就对傲慢的达西存有偏见,主要就是描述他们这段关系的转变过程。

书中的时代背景会造就许多不同的爱情观:“彬格莱先生仪表堂堂,大有绅士风度,而且和颜悦色,没有拘泥做作的气习。达西立刻引起全场的注意,因为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贵,于是他进场不到五分钟,大家都纷纷传说他每年有一万磅的收入。男宾们都称赞他的一表人才,女宾们都说他比彬格莱先生漂亮得多。”人们就是以财富来衡量一个人的。在达西与伊莉沙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与平民的上的障碍;相较于现代这样的情形就会比较少发生。在我看法里我认为爱情是很美好的,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青春和爱情,都是天底下最容易消逝的东西;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够被一个男人深深爱过,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呢?或者说,一个女人在一生中错过一个深深爱她的男人,是一种怎样的遗憾?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

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伊莉沙白和达西也只是一个代表而已。而出身、财产、地位、教养、一旦沾上上流的边,就容易染上傲慢的毛病,对贫穷、低下、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而地位低、财产少的人,出于人类的一种自尊心,则以偏见对抗骄傲的优越者,这自然是另一种被扭曲的傲慢。不过《傲慢与偏见》与另一部《爱玛》中都以婚姻为其中心议题。就书中的人物而言,婚姻并非意味着男女间无法控制的热情而是双方与社会间的契约产物。小说人物全然融入其社会现实,依循社会规则,谱出故事情节。由于明白婚姻关系可提供阶级提升与经济改善的机会,财力与社会地位为决定结婚对象的相关条件。本文以社会女性主义观点切入,检视奥斯汀的社会背景,探索社会环境如何影响女性在面临婚姻时,内心的焦虑与挣扎。就社会女性主义者而言,物质环境为塑造女性婚姻意识的决定因素。

事实上,婚姻,就小说人物而言,为一个阶级交换与经济交流的市场。为了达成结婚的目的,女性人物擅于把自己转化成商品,展示其外貌与才艺,吸引男性目光。此一时期女性受到社会价值的鼓励,利用其女性特质来赢得婚姻伴侣。然而,奥斯汀的女性人物在面临婚姻伴侣的抉择时往往呈现对婚姻无意识的不安。爱情是一条主线,然而婚姻与爱情还是有差别的,其中一点诚实,男女主人公就太缺少了。正因为如此才使得女主角不安。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再加上骗子韦翰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使得伊丽莎白完全相信了韦翰的花言巧语,可能于伊丽莎白的年纪有很大的关联,即使她是家中最居理智的女儿,毕竟年轻,对于一个人是好是坏,还只是看浅表的。最主要的可能是丽萃太过于在乎她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她非常不希望在别人眼里看来她是一个无知而虚荣,又没有教养的女人,可她也只是一个处在那种时代的而不甘于做一个配件的女人而已,她希望的伴侣能在心灵上与之共鸣,对于这个人的品格的要求超过了财富的要求,这一点是值得赞赏的,毕竟是在有一个爱钱的母亲的教育下长大的。不过对于这样一个母亲,她还是感到了自卑,才会在面对韦翰的谎言时,盲目的相信那个“高高在上”的达西是个卑鄙的人,从而使自己在他面前时的自卑心得到解脱。不过幸运的是伊丽莎白没有被这些真正的蒙住双眼。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爱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爱情不要勉强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

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必须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磨去他,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美好、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发挥出自己的专长去替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服务,毕竟我门是万物之长,如果人们不再用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不再去付出自己的一臂之力,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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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00字3

读完《格列佛游记》,我收获了很多:在飞岛国中,我明白了做君王要关心老百姓的疾苦,不要把精力都放在虚无缥缈的东西上;在慧骃国中,我明白了和平是所有善良人的理想;在巫人岛上,我见证了历史的误会和事实的扭曲;在拉格奈格国里,我明白了有时长生不老并不是一件好事……

格列佛来到小人国,他与利利普特人的比例为一比十二,他就像一座巨人山,因为性格比较温和并答应一些条件,国王同意恢复他的自由,格列佛为国家做了许多贡献,因得罪国王,要被国王杀死,他得知消息后逃走了。

格列佛来到大人国,那里的居民身高有如铁塔,。格列佛由“巨人山”变成了“侏儒”。他后来被王后买去,得以与大人国的国王相处。逐渐的,格列佛思乡之情日益浓烈,再一次国王巡视边境时佯称有病,去海边呼吸新鲜空气,又回到了英国。

格列佛又来到了飞鸟国,以勒皮(飞岛)游历为中心,兼及巴尔尼巴比、拉格奈格、格勒大锥和日本四个地方的游记。

格列佛在贤马国(慧骃国)遭到智慧而理性的慧骃的放逐,满心怅惘的回到那块生他养他如今却让他厌恶的故土,愤怒而又无可奈何地与一帮“野胡”在一起度过自己的余生。

我从字里行间,我始终能感觉到作者对君臣制的赞许和他骨子里的奴性。作者认为君王必须高高在上,而臣民们则必须事事赞赏、恭维、服从他。我认为最美好的社会应该是自由民主的社会,人人生来平等,言论 自由,尊重人权。世界上没有完美的社会,有修复性的社会才是最理想的社会,而我所向往的自由民主的社会则是最有修复性的。我认为君臣制的弊端在于它把人权放在了很次的位置。试想,一个把君权放在首位而忽视人权的社会,老百姓岂有尊严可言?不过都是些听人命令的士兵,都是些受人摆布的傀儡,都是些迷信盲从的奴隶,所以任何君臣制的社会都注定会被革命__,哪有人生来就是奴隶的?其次,我还发现,实行君臣制的国家都有闭关锁国的倾向。任何一个君王都推崇自己的社会,瞧不起别人的社会制度。

他们就像一群井底之蛙,在他们眼里,社会的平稳就等于发展,因为统治者最看重的是皇权,有了皇权就等于有了一切,而先进的文明会促进社会的变革,会侵犯皇权,所以君王便不肯轻易接受先进的文明。再开明的君王,也会施行愚民政策,因为这样他就可以把统治权牢牢地紧握在自己手中。造成的结果是社会在原地踏步,君王更加自负。世界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君臣制的国家会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最后被其他国家欺负,就像晚清,公然向世界宣战,却被打得一塌糊涂。所以我认为,君臣制的社会不如民主自由的社会好。

从《格列佛游记》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最欣赏的国家是慧骃国,因为当他从慧骃国回来时,整天和马说话,远离人类,可见,他已经爱慧骃国已无法自拔了。但是慧骃国真的如他所说的那么美好吗?首先,它的等级森严,仆人马永远是仆人,主人马永远是主人,而且他们之间不能相互通婚,这岂不是意味着仆人马家族和主人马家族永远不变?这不分明是种族歧视吗?种族歧视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存在过,比如美国,但这样的国家都会经历一场残酷的战争而使种族矛盾得到缓解,所以从时代的进步来看,这种制度是不可取的。最可怕的是这些马儿还没有意识到他们和主人们生来平等。慧骃国的马儿们还自诩为最有理性的动物,我一点都没看出来。第二,它们的性格中缺少欲望。每次作者提到它们,都说它们是爱好和平的种族,当然它们的品德高尚是不容置疑的,但它们却没有欲 望。欲 望相当于野心,有了欲望就有了目标和前进的动力,在现代社会中,它推动着社会前进,使社会充满活力。

慧骃国的马儿们具有善良的本性,它们的动力是信仰,信仰和欲 望一样,也可以催人奋进,但信仰对社会的推动是有局限性的,而欲望对社会的推动却没有止境。如果马儿们的信仰破灭了,那这个社会就死气沉沉了。而且信仰也有副作用,比如慧骃国也排斥先进文明,就是因为马儿们的信仰。第三,它们排斥异端分子。当作者出现时,它们便毫不犹豫地赶他走,这种排斥异端的做法,也是社会发展的大障碍。回顾历史,社会的进步往往就是因为异端分子的推动。一个不能接纳各种不同意见的社会,注定是一个没有活力、僵死的社会,也值得作者爱得不能自拔吗?

综上所述,我不认同《格列佛游记》中作者的诸多观点,它带给我很多关于人生和社会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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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圣母院》是法国19世纪作家雨果的代表作。小说描写了15世纪光怪陆离的巴黎生活,作者用对比的手法刻画了一群性格鲜明生动、极富艺术感染力的人物形象,以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纠葛和悲剧命运剖析了丰富复杂的人性世界。

首先一组人物形象是吉卜赛少女爱斯梅拉达和敲钟人卡西莫多。16岁的爱斯梅拉达美貌绝伦、纯真善良、能歌善舞,但在当时社会,这样一朵鲜花般的生命却在极端保守腐朽的教会势力的摧残下令人惋惜地陨灭。20岁的卡西莫多外貌奇丑无比,严重的残疾使他一来到世界上便遭到了先是亲人,继而是整个社会的遗弃。然而外貌丑陋的他却有着一颗美丽纯洁的心灵,他以纯真得不掺一丝杂质的爱情守护着爱斯梅拉达,试图使她远离一切伤害。可在强大的社会偏见和__势力面前,个人的力量实在微不足道,强悍的卡西莫多,最后也只有选择徇情这一悲剧结局。这两个主人公有着纠结在一起的不幸身世,外貌上的巨大反差无法掩盖他们共有的纯真善良的天性,在他们这种至善至美的天性的照耀下,小说中的其他人物皆露出了卑劣的本质。

圣母院副主教弗罗洛也爱上了美丽的爱斯梅拉达,但是他与卡西莫多的爱却有着天壤之别,弗罗洛披着神职人员的神圣光环,道貌岸然,内心却因冲突无法自拔,直至灵魂扭曲、充满了__的毁灭欲,最终毁灭了爱斯梅拉达,也毁灭了自己。雨果以悲天悯人的姿态深刻剖析了这个人物阴暗扭曲的灵魂。另两个特色人物,一个是徒有华丽外表、内心却一包烂瓤的弗比斯队长——一个粗野、浅薄的__,他以极其恶劣的手段玩弄了一片痴情的爱斯梅拉达;另一个人是落魄诗人格郎古沃,一个在夹缝中苟且偷生的家伙,为了生存可以抛弃爱情、抛弃尊严、抛弃责任,作者对这两个人物的描写同样充满了鄙夷和嘲讽。

这篇小说不仅从人道主义揭露了当时黑暗社会的本质,更告诉我们很多深刻的人生道理:首先,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决定一切。内心才扮演着比外表更重要的角色。人不能过分追逐外表美,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我们一生需要具备的。同样,衡量一个人也要从他的内在品质出发,不能以貌取人。因为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美丽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人心。这一点,小说中的人物已活活地做了例证。他们的结果,也是给我们的警示。其次,人活在世界上,要有积极的人生理想、奋斗目标,不能随波逐流、浪荡荒废,在任何时刻,都要有人格尊严,能明确自己的任务。不能因为放纵自己而被污浊了有责任的心灵。最后,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精彩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这些,故事中的人物都向我们展示了发人深思的反面悲惨后果。

最后,雨果对场景下笔的恢弘气势,对人物描写的细腻到位,精妙的比喻、精彩的描述、细节的捕捉,都给小说增色不少,另人读之后称快。这些手法,也可借鉴到我们平时的写作中来,使文章更精彩!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__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__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__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__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__年__的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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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

古都京华老字号玉器行"奇珍斋"的主人梁亦清,原是回族低层的琢玉艺人,他家有两个女儿,长女君壁长于心计,次女冰玉娇小任性。一天有位长者带名少年去麦加朝圣路过梁家,少年被精美玉器所吸引,决定留下当学徒,这就是本书主人公韩子奇。师徒两人正为一件订货劳作,这是专做洋人卖买的"汇远斋"定做的"郑和航海船"。郑和是回族的英雄,他们决心做好这件光耀民族精神的作品,三年的精雕细刻将在中秋佳节完成。不料梁亦清突然晕倒在转动着的玉坨上,宝船被毁,人也丧命。为了抵债,韩子奇到"汇远斋"当了学徒,苦熬三年终成行家。他回到奇珍斋娶了长女君壁,决心重振家业,十年之后名冠京华,又得贵子取名天星,幸福度日。

可是日寇侵华战争爆发,韩子奇担心玉器珍品被毁,随英商亨特来到伦敦。妻妹冰玉不顾姐姐反对,偷出家门执意随姐夫远行。在伦敦冰玉与亨特之子奥立佛相恋,可是奥立佛在伦敦大轰炸中却不幸丧生。韩子奇与梁冰玉在海外相依为命十年,旷男怨女终于结合并生下女儿新月。战后一同回国,姐姐收留新月为自己女儿,冰玉远走他乡。新月逐渐长大成人,以优异成绩考上北大西语系。上学后与班主任楚雁潮发生爱情,因楚系汉族,为梁家反对,他们的爱情却在阻挠中愈加炽热。可是红颜薄命,新月因严重心脏病不幸逝世,楚雁潮悲痛欲绝。

做完了引文,接着就是正文了!

在看这篇小说之前,我对“穆斯林”知之甚少。只知道穆斯林是对信仰伊斯兰教教徒的统称,甚至不知道他们还有另一个称呼――回回。

花很长的时间,很认真的读了这本小说,才知道回回们是那样的信仰着他们的真主安拉。“啊,安拉!宽恕我们这些人,活着的和死了的,出席的和缺席的,少年和成人,男人和女人。啊,安拉!在我们当中,你让谁生存,就让他活在伊斯兰之中,你让谁死去,就让他死于信仰之中。”打开《穆斯林的葬礼》,你就会看到写在扉页上的这段穆斯林葬礼上的祷辞。这是一种信仰,一种超越贫富,超越生死的信仰,在有着信仰危机的今天,谁又能忽视这种信仰的力量。

回族女作家霍达巧妙的将“玉”和“月”作为线索贯穿整部小说,讲述了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

玉,象征着财富,身份,地位。

月,象征着纯洁,善良,明净。

单数章节写玉,双数章节写月。这是一种奇怪的结构形式。“玉”写的是主人公韩子奇从易卜拉欣成为一代“玉王”的艰难历程,这是新月爸爸那一代的世界。“月”写的是新月和楚雁潮凄美动人的爱情,是新月这一代的世界。两个世界被一道无形的大门所分割,却又不得不重逢,重逢在那死亡的结界。看这篇文章,你会发现,刚刚在这个世界读到动情处,这一章节却完了,轮到另一章中的另一个世界。调整好自己的心情,深深的吸一口气,重新投入另一个世界,也带着上一章的感情去读。因此,两个世界是紧密相连,分不开的。若是以前,我会把两个世界分开来理解或者把两个世界的感情分开来感受,但读《穆斯林的葬礼》,我却不忍心破坏这种悬念美。

除了文章的的结构奇特,文中所表现的两代人感情故事更是深深的触动了我的心。特别是新月和楚老师之间的爱情,不知曾让多少女孩子落泪。我不忍落泪,不是我不为之感动,不是我不为之悲泣,只是因为我是男子汉,所谓男儿流血不流泪是也。可是,不知多少次我的眼角也闪烁着泪花,只是这类化不曾落下。泪花闪烁,为的是新月与楚老师爱情的真诚,为的是他们的感动,更为他们爱情的的凄美。读完这篇小数,我甚至抱怨作者为何如此残忍,要赋予妙龄少女如此苦难并短暂的一生,要拆散一对真正相爱的人,让他们明明相爱却又无法逾越这阴阳两地的隔阂。

韩新月和楚雁潮找到了属于他们的爱情了吗?好像找到了,又好像没有。读过他们,令人有一种由衷的钦羡,又有一种揪心的疼痛。新月是幸运的,又是不幸的。幸运的是在茫茫人海中她找到了那个深爱着她,也是她爱的人。不幸的是那痛苦并短暂的一生。

另一个世界有着另一份感情。

新月爸爸那一代的世界,主角非新月的父亲韩子奇莫属。对于这位主人公韩子奇先生的评价曾经一味的变化。当最初的易卜拉欣成为梁亦清的徒弟市我看到的是勤劳,刻苦,积极向上的韩子奇。当他背弃奇珍斋而投奔汇远斋时我甚至愤怒,后来才知道那是忍辱负重,那是卧薪尝胆。当他扔下孤儿寡母为了玉而漂洋过海去往英国时,我只有茫然和无奈。因为我了解那些玉在韩子奇心中的分量,那就是他的命。可是一想到我那被弃下的孤儿寡母时,我又心如乱麻。这一切的一切只能说明韩子奇是个血肉丰满的人物。他的一生,为玉而生为玉而亡,为他的玉事业执着的奋斗着,他是当之无愧的“玉王”。

可事情的问题就发生在韩子奇流亡英国的十年。他与另一位主人公梁冰玉——他的师妹,他的妻妹。他们抗拒不住,产生了爱情,于是有了韩新月,有了新月那痛苦并短暂的一生。

这是一幕悲剧,无论是对韩子奇,梁君璧,还是韩新月来说这都是一处彻彻底底的悲剧。韩子奇必须回到旧中国的上海,必须面对孤儿寡母,而韩新月,这部书中最美也最苦的人也必须离开她的生身母亲,认自己的大姨为母亲,而一直享受不到那份温暖的母爱,更悲的是这一切的一切她毫不知情。而另一个悲情人物梁冰玉,那个曾经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个性的女孩,最终却成了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孤单的独自漂泊他乡。

在新月离去多年之后,做了一辈子无根飘萍,夜夜沉醉梦中的梁冰玉回来了。这个不被人承认的妻子和母亲,为了寻找遗失的亲情,为了寻找日思夜想的女儿,踏着自己的痛苦急切的回来了。然而一切都是物是人非事事休,博雅宅仍在,可她渴望见到的和不愿见到的却都已被岁月带走。这是一种痛苦,一种撕心裂肺的痛苦,是我们这些未曾体验过生离死别的后辈们无法描摹的。

这是发生在两个不同时代,有着相关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爱情是这篇小说的主题,也是文学小说的永恒主题之一。可是除了这个,我还从《穆斯林的葬礼》中看到了坚毅,看到了自强不息,看到了对热血生命的追寻。而这些都是从韩新月这一形象中散发出来的。

首先,韩新月是一个悲剧人物。她必须叫原本是大姨的梁君璧为母亲,这就决定了她得不到普通孩子那种普通却不平凡的母爱。这是她命运的悲剧,也是上一代的悲剧,而她无法改变。这就造成了她痛苦的一生。这才不够,老天还要让这位原本应该快快乐乐生活的妙龄少女得了个先天性心脏病。原来,上天也是孤单的,她嫉妒地上那些美丽的人儿,希望能让他们早早的陪伴在自己的左右,让自己不再寂寞。这就造成了她短暂的一生。可是我们的主人公没有倒下,她用微弱的心力顶起了自己喜欢的翻译事业,用自己怯弱的臂膀扛起了那份凄美的爱情!

新月对生命的渴望和对不公命运的抗争更是时时鞭策着我:一个重病缠身的柔弱女子在看不到康复的希望之后仍旧积极的奋斗着,作为一名拥有健康体魄的同龄人还有什么理由去抱怨和忧虑呢??

分分合合,生生死死,一个穆斯林家庭六十年间,三代人的爱恨情仇在人生的舞台上演绎,让我们思索。这的确是一场葬礼,庄重而令人痛心。一个个逝去的人物自不必说,它其实也是显赫的奇珍斋的葬礼,是韩家和谐美满家庭的葬礼,是梁冰玉美好人生的葬礼,更是韩新月和楚雁潮凄楚爱情的葬礼。

读书笔记全集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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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模板:《追风筝的人》读书全集


拉辛汗:“亲爱的阿米尔,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追风筝的人》全书围绕风筝与阿富汗的两个少年之间展开,一个富家少年与家中仆人关于风筝的故事,关于人性的背叛与救赎。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全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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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全集1

作为阿米尔的好友兼忠实的仆人,哈桑清楚地知道阿米尔的愿望,深知这个风筝对阿米尔的意义。因此,在风筝比赛的当天早上,看着阿米尔紧张而手足无措的样子,大字不识一个的哈桑反倒给阿米尔讲了一个关于游泳与鬼怪的故事,并通过这个故事安慰过度紧张的阿米尔,这次的比赛没有鬼怪拦路,我们依然会像往常那样一路过关斩将,赢得最后的胜利。

正是有了哈桑的鼓励和协作,紧张的阿米尔终于能够放松心情、心无旁骛地投入比赛,直至将空中最后一个对手——那个漂亮的蓝色风筝斩于麾下。面对欣喜若狂的阿米尔和围观的人群,哈桑不忘自己的使命,开始追寻那个蓝色的风筝,阿米尔今天的战利品。本以为以哈桑的追逐本领,他一定可以顺利拿到这个战利品,然后双手虔诚的交给他的主人和好友,让阿米尔在人前一展雄风,在父亲面前扬眉吐气。

可是,正如文中所说:“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哈桑在成功追到风筝的途中,遇到了他俩的死对头,一个有着反社会主义倾向最终走向塔利班政权的邪恶少年阿塞夫。

面对阿塞夫的要挟和恫吓,哈桑为了捍卫阿米尔的战果,拼死护住了这个风筝,代价却是被阿塞夫性侵,牺牲了自己的尊严与清白。不幸的是,这一幕恰被前来寻找哈桑的阿米尔亲眼目睹,可是生性懦弱的阿米尔为了自保,没胆量站出来阻止阿塞夫的暴行,也不情愿跳出来让哈桑把那个蓝风筝让给阿塞夫。虽然赢得了比赛,获得了父亲的重视与疼爱,可是内心愧疚、自责不已的阿米尔却像被一道无形的枷锁紧紧束缚。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全集2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用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地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地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的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全集3

对于专业书籍的过多复习,偶尔想看看别致的其他书籍。随意翻姐姐的书,一本封面像火焰一样的书夺取了我的眼球——《追风筝的人》。

它讲述的是12岁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

这部小说是以1970年代的阿富汗战乱之后的美国为背景,小说高潮残忍却夹杂着美丽,令人不忍揭露。

作者胡塞尼在书中这样阐述当时的阿富汗战乱:在喀布尔,你再不能相信任何人——为了获得悬赏或者因为受到威胁,人们彼此告密,邻居告发邻居,儿童揭发父母,兄弟陷害兄弟,仆人背叛主人,朋友出卖朋友。喀布尔人分成两派,告密的和没有告密的。最麻烦的是,没有人知道谁属于哪一派。裁缝给你量身时,你几句无心快语可能会让你身处波勒卡其区的黑牢——教师里面也有这样的人,他们教小孩监视父母,该监听些什么,该向谁告发。战乱带给人的不信任、恐惧、阴影,战乱摧毁的那些美丽,书中读的到作者对于战争的厌恶、和平的美好向往。

末尾作者用“我追”来结束全文、升华全文、诠释全文。作者追的是当年那个蓝色的风筝,还是追寻当年幸福的童年,亦或是在追寻和平的故乡……不尽的遐想。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全集4

一直以来对阿富汗这个神秘而又多灾多难,饱经战火的国家充满了向往。当我从报纸上的书评上看到《追风筝的人》这本书的时候,便迫不及待的买来一睹为快。

小说其实是男主人公阿米尔寻找心灵救赎的回忆录。

阿米尔从小生活在阿富汗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

在阿富汗,一直都有冬天赛风筝的传统,并且按照惯例,那些被击落的风筝可以被看作是胜利者的奖赏,哈桑聪明机灵,是个追风筝的能手。某年冬天的赛风筝会却让阿米尔和哈桑友情彻底的决裂。那次的比赛,阿米尔成了冠军,哈桑为小主人去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

习惯了哈桑的一诺千金,阿米尔知道他肯定能顺利完成任务,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哈桑为自己带来战利品,可哈桑迟迟没有回来,阿米尔只好出去寻找。可却在找到哈桑的那一刻惊呆了。原来,追到风筝的小哈桑遇到了麻烦:正被几个曾经找过阿米尔麻烦的坏孩子胁持,对方逼迫他拿出风筝,而哈桑不愿意,于是,势单力薄的他因此遭受了自己人生的耻辱——被这几个坏孩子欺负了!而即使在这样,他死命地保护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残酷的一切,站在巷口的阿米尔全部看在了眼里,可是,他却没有勇气上前制止!

那次事件之后,阿米尔内心就开始被羞愧与痛苦所折磨,他知道自己很对不起朋友,自己懦弱,虚伪愧对朋友的忠诚。这样的感觉一直把他压不过气来,终于,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

几年之后,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先前优越的生活没有了,在美国的日子,他们过的很窘迫,可父亲还是一贯地有担当,靠着父亲卖力的打苦工,阿米尔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开始工作,恋爱,结婚,直到父亲去世。对他而言,平淡的生活正好是他用来淡忘过去回忆的良方。

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跟哈桑的儿子谈到他父亲追风筝的时候,阿米尔充满了钦佩和尊敬。他带着哈桑的小儿子一起去放风筝。

很多人把目光聚焦在阿米尔的自我救赎之上。其实每个人的生活很平淡,可能没有那样的事情让你来面对与阿米尔类似的困境:犯一个禁锢着自己一生的错误,为此感到遗憾,难堪,让我们总是为此耿耿于怀。也没有人太多的人回象小说里的阿米尔那样,在自己犯了错的多年以后,还能有重新赎罪的机会。这种太过巧合的事在小说中读来自然流畅,但现实中并没有太多机会去体会,也不会有太多的人愿意有这种机会来体会。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你也许会像阿米尔童年的时候那样,有一个亲如弟兄的人,可能你们身份不同,职业不同,甚至是国籍不同。当他们全心全意对你的时候,你是怎么想的,你是觉得这是必然的呢,还是这是你应得的,你有没有好好想过自己应该如何珍惜这样的一个人。而不是在自己犯错之后找个借口与这个人断绝关系呢?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全集5

放假的日子真爽,我可以一口气读完《追风筝的人》。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仆人哈桑十分忠诚,他可以替阿米尔承担一切,他总是说:为你,千千万万遍。一次风筝比赛,哈桑不仅为阿米尔赢得了比赛,而且还为他追回了荣誉的象征——蓝风筝,使得阿米尔在父亲面前扬眉吐气。然而,在哈桑追赶蓝风筝的过程中,受到了别人的侮辱,虽然阿米尔目睹全过程,但他始终没有挺身而出。这件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与痛苦,他觉得自己无法面对哈桑。在“庆功会”后,阿米尔又把礼物手表及一部分悄悄地放在哈桑的床垫下,制造了哈桑偷窃的假象。但在父亲责问哈桑的时候,哈桑却承认是自己拿的……至使哈桑的父亲带着他走了。为了阿米尔,哈桑可以牺牲一切,付出一切,为你,千千万万遍!

因为战争,父亲带着他也逃到了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哈桑受侮辱情景无时无刻都出现在他的脑海里,折磨着他的心灵,成为他的心魔。为了赎罪,阿米尔在父亲去世后,再度踏上了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尽力,以解救他的心魔。在这一过程中,他却发觉一个惊天谎言——原来哈桑是他的同父异母的弟弟,自己生活在阳光里,可弟弟一直得不到大家的承认(父亲与仆人妻子的私生子)。当他来到久别的故乡,哈桑已经死去,只留下一个儿子,名叫索拉博,他费尽千辛万苦,在差点失去生命的情况下,把索拉博从塔利班武装手中解救出来,并带回了美国。

小说结尾又出现了放风筝追风筝的场面。为你,千千万万遍。这一次,是阿米尔为索拉博,无懈可击地使出哈桑的绝技,割断了最后一只风筝,终于看到了索拉博嘴角微微翘起-----微笑。斜斜的。几乎看不见。但就在那儿。虽然仅仅是一个微笑,没有别的了,它也没有让所有的事情恢复正常,但阿米尔会迎接它,张开双臂。他知道每逢春天到来,它总是每次融化一片雪花。他刚刚看到的,正是第一片雪花的融化。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王阳明全集》读书札记2000字


梁日孚问:“居敬、穷理是两事,先生以为一事,何如?”

先生曰:“天地间只此一事,安有两事?若论万殊,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又何止两?公且道居敬是如何?穷理是如何?”曰:“居敬是存养工夫,穷理是穷事物之理。”曰:“存养个甚?”曰:“是存养此心之天理。”曰:“如此,亦只是穷理矣。”曰:“且道如何穷事物之理?”曰:“如事亲便要穷孝之理,事君便要穷忠之理。”曰:“忠与孝之理在君、亲身上,在自己心上?若在自己心上,亦只是穷此心之理矣。且道如何是敬?”曰:“只是主一。“如何是主一?”曰:“如读书便一心在读书上,接事便一心在接事上。”曰:“如此,则饮酒便一心在饮酒上,好色便一心在好色上,却是逐物,成甚居敬功夫?”

日孚请问。曰:“一者,天理。主一是一心在天理上。若只知主一,不知一即是理,有事时便是逐物,无事时便是着空。惟其有事无事,一心皆在天理上用功,所以居敬亦即是穷理。就穷理专一处说,便谓之居敬,就居敬精密处说,便谓之穷理。却不是居敬了,别有个心穷理,穷理时别有个心居敬。名虽不同,功夫只是一事。就如《易》言‘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即是无事时义,义即是有事时敬,两句合说一件。如孔子言‘修己以敬’,即不须言义。孟子言‘集义’,即不须言敬。会得时,横说竖说,工夫总是一般。若泥文逐句,不识本领,即支离决裂,工夫都无下落。”

问:“穷理何以即是尽性?”

曰:“心之体,性也,性即理也。穷仁之理,真要仁极仁;穷义之理,真要义极义。仁、义只是吾性,故穷理即是尽性。如孟子说‘充其恻隐之心,至仁不可胜用’,这便是穷理工夫。”

日孚曰:“先儒谓‘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不可不察’,何如?”

先生曰:“夫我则不暇。公且先去理会自己性情,须能尽人之性,然后能尽物之性。”

日孚悚然有悟。

解读:本篇是反映阳明先生和宋代理学不同观点的重要一章。梁日孚提到的观点是典型的程颐和朱熹的观点。

理学主要讨论的问题,按照钱穆先生的说法,是两个:一个是本体论,主张万物一体;另一个是修养论,主张变化气质。简单讲理学主张万物之理是相同的,人们通过“穷理”可以体悟到,而“变化气质”是人们通过修养功夫实现“穷理”的方式。

首先,梁日孚提到了“居敬”和“穷理”的问题,程颐是主张居敬和穷理的,而且是当作两件事来说,“居敬是存养工夫,穷理是穷事物之理”。阳明先生则主张是一件事,存养所存的也是心中的天理,也就是穷理了。朱熹是主张“格物”的,也就是说万物中都有一个相同的理,通过一件事、一个事物都能领悟到理的真谛。所以这里阳明先生设了个陷阱,问“如何穷事物之理”,梁日孚回答,孝敬父母就要努力领悟孝的理,侍奉君主就要努力领悟忠的理。那么,这个穷理的心在哪里呢?自己身上还是别人身上?很明显在于自身。如果在于自身,那就只是穷自己心中之理了,居敬在哪里呢?梁日孚最后辩解一下说,居敬就是为了坚持在一件事上。那什么事坚持在一件事上呢?他只能回答,读书就专心于读书,做一件事就专心于做一件事。阳明先生立刻指出,你这不过是心随物转,这哪里有修养的功夫?

梁日孚于是向先生请教“居敬”和“穷理”应当是怎么样的。阳明先生从他刚才的观点讲起,主张二者其实是一件事。“主一”是好的,但如果只知道乱下功夫,不知道一就是理,后果会很糟,坚持“一”的时候心随物转,没有“一”的时候又变成了“空”。[m.i1766]那应该怎么办呢?无论有没有事,都要在天理上下功夫。穷理在具体事情上的专一坚持就是居敬,居敬功夫到了精密之处就是穷理,二者本来是一件事,并不是居敬有个居敬的心,穷理又有一个穷理的心。孔子、孟子在提到这些时只是说一点,是因为他们知道这是一件事。

梁日孚对于阳明先生主张中的穷理就是尽性,也就是领悟理就是领悟人们的本性,还有疑问。先生主张,理存在于人的本性中(与宋儒主张的万物一理相同),仁义存在于人的本性中,“穷”到仁义的理,也就是探究到了人们的本性。还举了孟子所说的恻隐之心的例子。孟子举例说,如果看到一个小孩子快掉到水井里了,任何人都会有怜悯担忧,这就是人人相同的恻隐之心。以此为出发点,发展到极点就是仁。这种努力和发展就是穷理。

其次,梁日孚最后提出的观点是典型的朱熹格物主张。“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也就是说万物都有理在,我们不能不注意。朱熹是主张格物的,也就是通过在外物上下功夫领悟“理”。阳明先生则主张理在自心内,应当从自身出发探究“理”。所以,他回答,这种事我没时间理会,你能领悟到人心中的理,万物的理也就能领悟到了,何必外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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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字的读书笔记大全1

懦夫连幸福都会害怕,碰到棉花都会受伤。

终于开始提笔写这篇最不想写的文章了。不喜欢的原因就是这种“丧气”文字的感染力,会在思考中像是手术刀一样的切入血脉。而这就像是太宰治文字带来的侵蚀力……

翻阅查询了作者太宰治的介绍。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莫过于自杀与写作。五次自杀带了的文字《斜阳》《维庸之妻》,以及最后的遗作,最为被人知晓的《人间失格》。太宰治生活在的时代就是日本封建制度变革的时代,那时候的日本分为四个阶级(皇、华、士、平民),另我没有想到的就是太宰治就属于“华族”就是受封的诸侯、贵族。可是在二战后日本取消了“华族”重新分配了土地,于是像是太宰治这样本应享受荣华富贵的阶级,即丧失了社会地位,也失去了经济的来源。这种时代背景下的巨大力量打磨也促使了太宰治的性格吧。

说到性格很想说一说与《人间失格》一起看完的《高敏感是种天赋》这本书,我觉得太宰治就是属于“高敏感”感知力的一种人格。作者构架出来的人物不一定是作者的本身,但一定也是作者的代言了。就像是《人间失格》里面的叶藏,就是那种敏感性的性格让他接收到了太多别人无法理解与不会理解的“信息”与“情绪”。让我想起科幻、恐怖电影里人物能够听见、看见别人无法知晓的东西一样。本质上我们的都是生活在这个区域的人类,但是视角的不同就带来,太多不同的内心状态与思考,这些都是属于比常人多出来的思维因子。这种因子可能就可以转换成天赋秉承的材料,也可能变成折磨自己的杂波。就像天才与疯子只是一纸之隔一样。而叶藏,或者说太宰治就是两种可能的合二为一了。他用他自己的“自杀”的经历折磨出来了的思维因子,来体悟生命存在的意义。他把生命与作品中的角色进行了融合,两者不可分割。他39岁就结束了生命,把此生活成了艺术。

回到文章的主题内容:《人间失格》的名字其实就是丧失了作为人的权利的一种“无赖”,日本文学中的“无赖”就是代表着一种绝望之中的无能为力。而主人公叶藏表面上是一个彬彬有礼、非常听话、善于搞笑,经常做一些让人捧腹的故事,画一下搞笑的漫画和写一些有趣的文章。非常讨人喜欢。但怎么就会像前面说的那样阴暗和敏感的内心呢,当你阅读文章的时候就会发现作者太宰治直接将叶藏的内心世界表达给我们看。这些搞笑之下就是掩盖着的痛苦内心:

别人的苦恼的性质和程度,都是我捉摸不透的谜。实用性的苦恼,仅仅依靠吃饭就一笔勾销的苦恼,或许这才是烈的痛苦,是惨烈得使我所列举的十大灾难显得无足轻重的阿鼻地狱。但我对此却一无所知。尽管如此,他们能够不思自杀,免于疯狂,纵谈政治,竟不绝望,不屈不挠,继续与生活搏斗。他们不是并不痛苦吗?他们使自己成为彻底的利己主义者,并虔信那一切理所当然,曾几何时怀疑过自己呢?这样一来,不是很轻松惬意吗?然而,所谓的人并不全部如此,并引以满足吗?

这些人与人之间的规则、观念、关系。而他都不理解,也觉得自己永远没有办法融入这个人类社会是带来的丧气和恐惧。其实我们的青春期都经历过这些,出入社会的思考、从校园到社会的变形带来的镇痛。只是叶藏的敏感感知力过早的体会到了这些之后带来的m.simayi.net绝望与孤独。他觉得自己与众不同,觉得自己是没法融入社会的异类,他对这些规则的真心实意的融入觉得无能为力。于是,他只有搞笑,又用搞笑与别人产生纽带关系。

他努力的去迎合别人,他不知道怎么去要求别人,连笑父亲要礼物这件事都做不好,父亲说有一种孩子们很喜爱的面具,问他要不要的时候,他也无法做出决定。弄的父亲不开心。叶藏在这种没能讨父亲开心的行为中焦躁不安的同时半夜的悄悄的在父亲的记事本上写下了面具。第二天父亲一个劲的笑着说这事叶藏的恶作剧。读到这时,似乎就能一下子的感悟到了,叶藏那种理解不了他人,也无法被理解的“无奈”之心。

这种不是出于自己本心的搞笑行为,就成为了他自认为的“人格”的最后屏障和与“人类”接入的接口。这种脆弱的,当被故事中、现实中的“人事物”打破击碎的同时,也就带来了生命最后的自我审判。

又或者说,我们曾经何时不也曾为了迎合别人而做出一种不符合自我意识又或者更严重到自我厌恶的无能为力呢?而这种无能为力的背后带来的思考是不是就是“生而为人,真是对不起。”而太宰治把握住了那个时代里的这些痛苦的本质与根源。而我们这个时代的问题:就业压力里、生存压力、人与人之间的纽带压力其实都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苦闷。又或者太宰治有微博的话:“搞笑,是我对人类最后的求爱。”或许他就成不了太宰治了。

话说我是喜欢太宰治写的那篇《大力士》的,里面的女性角色多了一点俏皮可爱。那一刻我觉得仿佛看到了太宰治写作的俏皮微笑,只是不知真假罢了。

读完《人间失格》回归到自我本质的养分里,其实就是要去明白:我们所有的痛苦、丧气、失落里都不曾孤单。同样也感谢互联网的时代能够让我们在群体中因为某种共同的认知感,结成集体获得认同感。同时也一样需正经、可爱的面对可能会遇见的那些问题。你是谁?你从哪来?你要去哪?

这就是这篇文章带来的思维因子与价值养料。

2000字的读书笔记大全2

《黄雀记》讲述的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发生的故事,通过三个不同的当事人的视角组成三段体结构——保润的春天、柳生的秋天、白小姐的夏天,写出他们后来的成长与不停碰撞或说是三个受侮辱与被损害的人的命运,是以悲剧贯穿,展现出人性的卑劣与善良,反映了这个社会的变迁,主题涉及罪与罚、自我救赎、绝望与希望。“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在绝望与希望中挣扎,却总也摆脱不了命运的捉弄,也许这就是书名的隐喻所在吧。丢魂是故事的主线,是作恶的借口,也是对人性恶的一种解释。保润把魂丢给了爱情,仙女把魂丢给了花花世界,柳生把魂丢给了对美的幻想,祖父把魂丢给了过去。丢魂,既是对人性的批判,也是人性的丧失。

文章源于祖父的丢魂,正是祖父的丢魂使保润、柳生、小仙女三人之间有联系,有了情感纠葛,而这一切又源于井亭医院的水塔,同时这个水塔既是他们之间一方面的结束,又是另一方面的开始或说是延续。

保润一家因祖父的所作所为而对其感到厌弃,儿媳的恶毒,儿子怕儿媳而不能善待祖父,甚至有时选择逃避,保润则显得有些冷淡,也无所谓关心与不关心,最后祖父被送到井亭医院。后来,父亲丢魂中风离世,母亲远走改嫁,保润照顾祖父,为不让祖父挖树而采用__的方法,后将__“玩”成了一种乐趣,心里扭曲无疑。后来保润喜欢上仙女,却因仙女的种种作为,而使他感到无颜,保润便向她要回自己的八十块钱,最终是将刁蛮的仙女绑在水塔之上,却被柳生__,而柳生一家人用金钱收买了仙女一家,一起将保润送进监狱。保润坐牢十年既冤枉也不算冤枉。这里的仙女是蝉,保润是螳螂,柳生是黄雀。

保润出狱后,祖父不认得保润,保润却说“毕竟是世上的亲人”,体现了保润内心柔软的一面;后来又将自己家的房子租给了怀孕的小仙女,也体现了他善良的一面。保润和小仙女的恩怨在水塔那一天结束,他们之间源于小拉,也结束于小拉。

仙女,她高傲冷漠的看待这个世界。她的出生是一个悲剧的开始,父母遗弃,幸运的是被井亭医院的花匠收养,并宠爱着。她的童年、青春是孤单的,只有动物陪伴,这时的她是善良的,只是对世界有些冷漠,这时她应该也是快乐的,直到在水塔被保润__,柳生__,她的一切都开始破碎了,也转变着。百家笔记网(m.simayi.net)保润进监狱后,柳生在外夹着尾巴做人,仙女也远走他乡,开始漂泊,摇身一变成为在井亭医院照顾富家公子的白小姐,并对柳生颐指气使,这里保润是蝉,柳生是螳螂,仙女是黄雀。而这一切转来转去又回到了最开始的地方,也透露出仙女的命运,她的悲剧性生活,但她依旧孤傲地面对这一切,她小心翼翼地保护自己,是对自己的一种善待,也是为了能继续“歌舞”生活,但依旧没能幸免,最后还是怀孕了。怀孕的仙女又回到了她出生的地方——香椿树街,并被柳生安排在保润屋檐下,直到诞下红脸婴儿。

红脸婴儿既是新一代,也是上一代的遗传因子。红脸婴儿是耻婴,也是怒婴。他湛蓝的眼睛很纯洁,又象征着一点希望。白小姐说等她回来再看婴儿的脸,也许是婴儿反映了她的内心,怒是对未来的愤怒、无望;耻是对现实的羞愧。后来仙女再次回到了开始的地方——水塔,她遗弃了孩子,消失了。命运的轮回总是如此相似,仙女的沦落让人感到惋惜,也让人心痛,她的生活态度过于消极,也成为沦落的原因之一。仙女的丢魂是为自己所作所为寻找的一个借口,同时,她也是一个可怜人。

柳生有些虚伪,但又有真诚。虚伪:帮保润追仙女,却虚化保润的家庭;他喜欢仙女,却又对保润说不喜欢。真诚:对待怀孕的仙女;在井亭医院再见仙女后的举动。

柳生在水塔下犯的错误,却让自己称兄道弟的保润去承担,体现了他人性的卑劣。保润出狱后二人竟又称兄道弟,仿佛之间的恩怨并非存在,然而却是真实的存在,只是选择了逃避,让事情就这样过去,直到柳生结婚那天才发现这些帐必须清算,而这一次的清算就让柳生丧了性命,保润用刀桶死了柳生,失踪了,仙女被疑为幕后凶手被邻居赶下水。这里柳生是蝉,仙女是螳螂,保润是黄雀。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有些债,不能让他人去承担,只能由自己来清算,否则必定损失惨重,柳生的丢魂是对他懦弱的一面,虚伪的一面寻找的借口。

祖父,四大皆空,没有记忆,成为生命长存的人,不肯死去,他见证着这一切。他的生命长存,却又被束缚,被自己丢魂的痛苦束缚,被想寻回忆,却寻不得束缚。他的生活成为一潭死水,活于束缚的痛苦之中。文中那句“对不起你们都将消失,只有我长寿无疆”是对祖父的描述。最讽刺的是他们谁都不是胜利者,祖父被子女当成疯子送到井亭医院,儿子死了,儿媳走了,孙子屡犯重法,柳生被刀捅死,小仙女消失,只剩祖父守着发臭的身体活着,他抱着红脸婴儿安静地坐在水塔旁,一老一少轮回至此完成,而这一切并非预示着结束,我想应该是另一种新的开始,也可以说是对未来保留的一点希望。

祖父从一开始的蝉变成最后的黄雀,走到最后,或许他一直是蝉,禅……

2000字的读书笔记大全3

大概上中学时就听说过世界名著《悲惨世界》,可是许多年来一直都没读过,主要原因是我不喜欢读外国小说,里面的描写、叙述和议论太啰嗦,让人生厌,简直不像小说。

而这次促使我看这部名著的,是三十多年来耳闻目睹的许多人和事。

这部名著向我们比较全面地展示了100多年前法国底层人民悲惨的生活画卷,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主人公冉阿让是一个勤劳而穷苦的老实人,因不忍外甥和外甥女挨饿偷了一块面包,居然被判5年刑;狱中因担心寡姐一家生活无着而多次越狱,被加刑至19年。长期的牢狱迫害使他产生了报复社会的思想。出狱后就偷了好心留他宿的米里哀主教的银器,还强占了一个小孩子的钱。而主教不仅没告发他,反而又送他一对银烛台,还劝他以德报怨,广济厚施。

在主教的教诲下,冉阿让被残害多年的善心萌发,脱胎换骨。流浪到一个城市后,由于他对一项技术的革新,发了大财,建了工厂。发财后,一心一意周济穷人,受到广泛好评,被提拔为市长。一个可怜的小女孩珂赛特的母亲芳汀,因为失去工作,养不起孩子,被迫做了__女,也受到了冉阿让无私的救助。然而好景不长,他偷盗主教银器和强占小孩子钱的事终于案发,又一次被捕入狱。当然结果就是,被他周济的穷人又开始过起了悲惨的日子。

本书的作者雨果认为,这是可恶的法律造成的。

他在本书的序言里说:“只要因法律和习俗所造成的社会压迫还存在一天……”雨果认为,造成社会悲惨的原因是法律和习俗的压迫,即使是正义的法律和正义的执法者,也是造成社会悲惨的原因。雨果在书中试图告诉我们:如果不因一点盗窃行为逮捕大慈善家冉阿让市长,这个社会就是另一个样子——正义的法律在维护少数人利益的同时,却制造了更大的悲惨。这样的认识我们不能不说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们也不能不说,这是作者在认识上的局限。

雨果是一个追求自由,赞美革命的人,他还认为,没有自由平等也是造成社会悲惨的原因。他有点浪漫主义的幻想,他乐观地认为,如果社会给人以自由平等,再加上慈善,那么这个社会就将非常美好,不再悲惨。我们还得说,这也是作者的局限。

实际上,造成社会悲惨的不是法律,不是坏习俗,不是没有自由平等,而是经济制度,根源是经济制度,与政治关系不大。

悲惨不悲惨是经济上的事,经济上的事就应该从经济制度上找原因,不要从政治上找原因。张三有病,不要治到李四身上。

经济制度分为私有制和公有制两种,私有制是私有制社会的根本制度,公有制是公有制社会的根本制度。

私有制恰恰是造成私有制社会悲惨的根本原因,只要这个制度存在的地方,社会就是个悲惨的社会,世界就是个悲惨的世界,无论发生不发生民主革命;只要这个根本原因不除,世界就会永远悲惨下去,不管人民是不是自由平等。2000年前的专制社会,私有制是存在的,所以2000年前是个悲惨的世界,并不是只有100多年前的法国是悲惨的世界;100多年前的丹麦,私有制是存在的,所以有“卖火柴的小女孩”,并不是只有100多年前法国的珂赛特是个可怜的小女孩;今天……一千年后,如果私有制仍然存在,这个世界仍然是悲惨的,一模一样的事情仍然会发生,与有没有民主,有没有自由平等无关。

雨果在本书的序言里还说:“贫穷使男子潦倒,饥饿使妇女堕落,黑暗使儿童羸弱。”这句话正确吗?当然正确。

如果年青的冉阿让不因贫穷就不会去偷面包。然而,雨果并没对这句话深究下去。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贫穷、饥饿和黑暗?怎样消灭贫穷、饥饿和黑暗?他没深究。或者他深究下去了,但是得出了一个错误的答案——他认为自由平等和慈善可以消除贫穷、饥饿和黑暗。

他不知道,造成贫穷、饥饿和黑暗的是私有制,不消灭私有制,贫穷、饥饿和黑暗就会永远存在下去,悲惨的故事就会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演。

私有制里,固然也可以提出自由平等的口号,自由平等固然也可以被做得有模有样,但是没有公有制为基础的自由平等是无本之木,是空中楼阁,是虚空的。

私有制里,在民主革命之后,专制等级虽然被废除了,虽然没有法律规定的等级和各种限制了,但是自由平等是受金钱限制的,有一分钱就有一分钱的自由平等,有两分钱就有两分钱的自由平等。五酒店,穷人可以进吗?虽然法律允许,但是穷人仍然不能进。尽管在等级制度下,法律是不允许下等人进的,这个制度很可恶,可是民主革命后废除了等级制度,穷人仍然不能进,这样的自由平等难道不是虚空的,口号式的?私有制里的民主革命,固然能废除不合理的法律,但是废除不了富人的金钱。

慈善能改变悲惨的世界?雨果在书中说道:“社会上层的博爱总敌不过下层的贫穷”,这就是说,来自政府的慈善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的。那么来自民间的慈善呢?雨果比较推崇冉阿让的慈善行为,看来他认为这是可以的,可能他认为如果所有资本家都能像冉阿让那样慈善,那么这个社会就美好了。实际能不能这样呢?

不要说所有的资本家并不是都有善心的,即使都有善心,也是做不到的。

几千年以来的私有制,在财富的分配上,一直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潜规则,这个潜规则就是:不允许劳动者富裕。为什么?因为有识之士认为,如果劳动者报酬高了,一年的工钱两年都花不完,一辈子挣的够两辈子花的,那么劳动者就会失去劳动的动力,他们可能要去旅游,要修养等等,这样就没有人创造财富了,资本家也招不到工人了,这是很可怕的。

所以只能给劳动者极低的报酬,让他们仅够养家糊口的,花完还得挣,只能不断地劳动。大家都知道放鱼鹰的,放鱼鹰的人,是不给鱼鹰饱食吃的,鱼鹰吃饱就不捉鱼了。而鱼鹰也是这么认为的吗?当然,放鱼鹰的人绝对不可能站在鱼鹰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所以,一些人干脆就明目张胆地高喊:“贫富分化利于社会发展”“橄榄型的社会结构是最美好的”。

因此,私有制社会是不允许大家都富裕的,是不允许人民在经济地位上平等的,或者说,一部分人的贫穷和悲惨,是有识之士或私有制这个社会,早就规划好了的,是必须存在的。开头本文就说过,冉阿让是一个勤劳而穷苦的人,为什么说他勤劳而穷苦?30多年来我们一直受到的教育都是勤劳致富,按理来说勤劳是不能和穷苦挂上钩的,应该只有吃喝__赌、游手好闲和穷苦才能挂上钩。可是,我们看到的事实是,广大勤劳的工人和农民都是穷苦的,为什么?就是鱼鹰原理。这样,我们还能指望私有制消除悲惨吗?它抹粉似地救助的悲惨没有它制造的多。

今天来看,这部名著虽然有一些局限,但是进步意义还是很大的。它用现实主义手法给我们描绘了底层人民的悲惨生活,并积极探索解决办法。仅仅它的现实主义,仅仅它对底层人民悲惨生活的描写这一点,就足够许多作者学习的了。我们都读过很多小说,也看过许多戏剧、电影,但是以底层人民为主题的,反映底层人民悲惨生活的,我们很少见过,我知道我,只在30多年前看过几本。四大名著是不是?不是。尤其是现在,言情的、玄幻的、搞怪的、搞笑的、打斗的,汗牛充栋,可是就没有这方面的。作者都没有社会责任感,都只想赚钱发财了,总是迎合低级趣味。底层人民占大多数,为什么就没有写他们的现实的书?请作者们多些现实,少些浪漫,有点社会责任感。当然,出版不了也可能是一个原因。

2000字的读书笔记大全4

“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贡多是一个有二十户人家的村落,用泥巴和芦苇盖的房屋就排列在一条河边……”但凡文艺青年或是想装装文艺青年的家伙想必都很熟悉这段话。在那个盗版书铺天盖地的年代,手捧盗版书的人们倒也多多少少受了些文艺熏陶——只是版本不一。结果马尔克斯老爷子一怒之下,索性死后150年都不给中国自己的作品授权——当然那是过去时,不提也罢。

坦率地说读完一遍后我自己也无从下笔。可以说是作品本身太难懂,也可以说是读后我整个脑子到处散落灵机一动的感想,理出来也不容易。作者想要表达的到底是什么?是一个家族循环往复无可挽回的命运,还是在叹息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感?好吧我承认,以我的阅历与智慧弄懂这些真的还有点难。一定要说些什么,也就是散乱的杂感,而且欲说还休不知所云。嗯,从哪里开始说起好呢?

被海水包围的马贡多,孤独中存活了百年之久的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代,悲欢离合断断续续如同梅雨一般纠缠百年。

很有趣啊,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没有人会被绑在树上直到生命终结……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村落里面。现实生活中也不会有家庭反反复复给孩子命同样的两个姓名,死者不会因为太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之中。故事是荒诞不经的,仿佛透过一层教堂彩绘玻璃窥视着一个家庭的是是非非。然而读完后又感到它是无比的真实——真实到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亲眼目睹的一幕幕悲剧。

故事的叙述有些混乱,那都是些循环往复的回忆,考验着记忆力浮浮沉沉的混沌回忆。孤独的回忆中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第一个何塞阿卡蒂奥,在孤独中泯灭了自我。丽贝卡,则在同孤独的对抗中连失败的机会都没有,出师未捷身先死。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迟暮之年看得比谁都清楚可为时已晚。阿玛兰塔,深知自己的痛苦却无法逃离。乌尔苏拉,明明人生一直浸泡在一碗痛苦孤寂的汤中却毫不自知,守着一个慈母的美满面具悲怆地活着,那家就是她的坟墓。

这就是他们的人生,世世代代传下的名字联通家族遗传的记忆,他们的命运变成了莫比乌斯环中爬行的蚂蚁,不断循环往复却找不到出口,不断寻找却不知其实根本不用找。看书的时候我老记不住他们的名字:太相似,也太长了。不过想想他们都是家族中那只可悲打转的蚂蚁,不妨将他们当做阿卡蒂奥跟奥雷良诺好了,同名同姓,拥有一脉相承记忆的人本来就是同一个人吧,我想。至于那两个换了名字的人物,或许搞错坟墓也是他们的归宿。

“若干年之后,当他在病榻上奄奄一息的时候,奥雷良诺第二一定会记得六月份一个__雨连绵的下午,他踏进房去看他头生儿子时的情景。”你看,只是回忆,真的仅仅是回忆而已。

有人说布恩蒂亚家族如同傀儡之家一般运作着,没有感情也没有实体。我想,孤独的心中也未必装不下真正的在乎,毕竟那种东西,是爱因斯坦和薛定谔都没办法的事情。这个家族在黑暗中百年的孤独与百年的等待,一定有些什么东西在维系着——绝对不是费尔南达家乡那样的昏色地带。

整本书想要表达的也许只是一个词:循环。联系到当时拉丁美洲历史循环往复停滞不前的怪圈,再怎么迟钝的人也多少会往这方面想想——毕竟文学作品源于生活。

至于孤独,那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命运与罪恶,想跑也跑不掉。

其实人这一辈子从可以看到不同开始,就想尝试着去理解人和事。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那些微妙而关键的感性差异,使我们每个人都变成了说独立语言的生物。

也许沟通和交流能在岛与岛之间建造桥梁,但桥梁的存在也终究拉近不了实际距离啊。

很多事情,一旦发生了,就再也抹不掉了,那些事情会改变一个人,也许会成为一个人无法逾越的鸿沟。

我们自己是不是也……?

一般来说,人类定义“回忆”的方式由于是一种美化所以一向自我中心——与自己无关的事情记住了也只是故事,就算本来与自己有关、不过出于种种原因想起来就后悔,情愿和自己没关系,情愿没发生过的事情也会被自顾自从名为“回忆”的盒子里捡出去不加修饰地扔在意识角落假装看不见。

直到有一天出现毫无预兆的契机,像看陌生人那样惊奇地重新发现躺在角落里的那个未加工半成品,以及为了它花过各种各样力气的,几乎不认识的自己。

像是雨刷刷过玻璃,一下子一切都明朗了。

最后谁摆脱了布恩蒂亚家族的宿命呢?活着的人死了,死去的人依然沉睡着。但在那一刻,如同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一般,他们又在一起了。

想到这些时候看到这样的结局就好了。要是还能微笑,就好得不能再好了。

搞不清马尔克斯老爷子怎么想的,眼下我们可以正大光明地在书店买到正版《百年孤独》装文艺青年了。

马尔克斯老爷子说,这样的家庭不会再在地球上出现。

但愿如此。

2000字的读书笔记大全5

读罢《狼图腾》这本书,给我最深的感触便是,在那个充满血腥的年代为什么成吉思汗及其子孙,竟然仅用区区十几万骑兵就能横扫欧亚?创造了人类有史以来世界上版图的帝国呢?答案就是千万年来,游牧的草原人和草原狼,在腾格里这方神气的热土上时魂归时,怎样来到的草原,去时草原还是怎样。能摧毁几十个国家巨大城墙城堡和城市的草原勇士的生命,在草原上却轻于鸿毛。最后完全回归于大自然的。他们彼此缺一不可,当肉体的生命消失后,终于与草原完全融为一体。

几乎在每一个汉族人心中,狼都是狡猾、贪婪、残忍、丑陋的化身,老虎也猎杀动物,也吃过人,大家却说那是王者风范,威风凛凛,高大威猛,五彩斑斓……多少美丽的形容词都给了其他猛兽,这对狼也是一种歧视!原因很简单:狼对汉族的威胁超过任何一种猛兽,比猛虎、狮子、熊、豹都来得凶猛,来得气势汹汹,具有人类才有的攻城掠地的实力。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国人对待对手的态度,对于最有威胁的对手没有给予应有的尊重,而是对其诋毁和谩骂,以致长久以后,当狼民族衰退以后,历史的真相被湮没在滚滚黄沙之中。但狼对人类的教导却是永远无法被湮没的。

狼做的事情之所以会十拿九稳,是因为他们做每件事情前都会先想好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分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

狼的智慧也是非常惊人的,几乎可与人媲美。在生活中,他们会运用各种各样的本领与智慧来克服生活中遇到的种种困难。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人不是狼,狼的各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这就是狼的智慧源泉。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狼之所以可怕是因为他们是野兽中最有集群优势和团队意识的动物,一条狼是一个优秀的单兵,而一群狼就成了一支牢不可摧的特种部队,在《狼图腾》里,作者亲眼见到的狼识天文懂地理能看云知道天气,组织打围,在战略战术上都是无懈可击,再加上坚忍的意志,实在是太完美了。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騒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危险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孙子兵法“云倍则敌之,十则围之”,可就是这几十条狼就敢围猎几千条黄羊,充分利用了天时地利人和。名动历史的长平之战,秦将白起空前绝后的等而围之已经是军事史的绝唱,而狼却更胜一筹。秦人本是游牧民族,长期和狼征战,也许这正是狼教给秦人的兵法吧。

这个世界始终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即便厮杀的工具不再是尖牙利齿,不再是刀剑枪戟,但是本质是不会变的。有能力的人就能用他的能力用他的新的厮杀利器来赢取的利益。难道不是么,考试升级如斯杀,商场勾斗如斯杀,官场暗涌也是如斯杀,向往人道主义乐土的人士也不妨扣心自问一下,自己是不是这种厮杀格斗后的胜利者?是不是能给失败者真正的怜悯和体恤呢。自古就有自然的成败法则,狼坚持不懈地贯彻这一法则,我们应当敬佩,甚至以狼为师才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诠释“适者生存,弱者淘汰”的自然法则。

狼的坚韧是最值得佩服的,一个民族如果有这样坚韧的性格,那么它一定会强大。的例子莫过于毛主席领导时期的中国,生活环境恶劣,物资匮乏,国内征战,国外封堵,以气候论不亚于蒙古高原的酷冷寒冬。正是有那一份狼的坚韧,才有了现在的国际尊重。我要学习狼,就要学习他的坚韧,对命运的挑战残忍,也敢对自己残忍,残酷的锻炼才有了蒙古战狼非同一般的犀利。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狼图腾》是对我的一次洗礼,闪烁智慧狡猾的光芒,我喜欢向往着狼的坚韧,狼的团结,狼的狡黠,狼的意志力和狼的生命力。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才能适应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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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全集读书笔记(模板7篇)


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精心为你整理的“鲁迅全集读书笔记”,本文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读书是一辈子的事,作品这本书当中的故事情节已经让很多人感动了。当我们对一个好的作品产生认可时,往往可以通过读后感的方式书写下来。

鲁迅全集读书笔记(篇1)

读着先生的文章如同感受着先生平日里的言行以及为人处事,然后先生的博学自是不必多说的,许多杂文散文中的典故和句摘都足以看出先生学识之渊博和涉猎之广泛。

“在文艺上,他博通古今中外,但是这些学问并没把他吓祝他写古文古诗写得极好,可并不尊唐或崇汉,把自己放在某派某宗里去,以自尊自限古体的东西他能作,新的文艺无论在理论上与实验上,他又都站在最前面;他不以对旧物的探索而阻碍对新物的创造。

他对什么都有研究的趣味,而永远不被任何东西迷住心。他随时研究,随时决定。他的决定力使他无论对旧学问或新知识都敢说话。他的话,不是学究的掉书袋,而是准确的指示给人们以继续研讨的道路。”老舍先生的这段话恰如其分的概括了鲁迅先生的渊博和精深。

先生敏锐的眼光和深刻的思维,作为一个笔者,无疑是独树一帜,然后风格迥立的。但是鲁迅先生最不一样于其他学者和作家之处不仅仅仅在于他多读几本书,多知道几个独辟蹊径的典据。

而是在于善于把他所知道的典据,极其精确无误的用在自己文章中思想的表述中。但是这些表述又都不脱离表达自己的思想,丝毫不会被古人以及圣人的几段词句做了自己思想的佐证,而是精巧生动的用几处典故作为比较,从而加深读者对笔者所要阐述的思想和论据清晰明朗,鲜活简单。

这和我以往看过的一些通篇引经据典的“抄抄写写”是完全不一样的。

上述这些都只是说明了先生在文艺上的卓越。

但是,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我感悟最深的却实在是他闪亮的人格魅力。读着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剑,锋利的`解剖出当时国民的奴性和愚性,勇敢无畏的把自己至于众矢之的,不畏官吏的强权,不畏民众的愚昧,不畏所谓“文人”的人声攻击,然后一路用剑刃的锋芒披荆斩棘,置生命于度外。

先生用他伟大的人格和敏锐的洞察力,篆写下许多警世醒世的杂文来激励和讨伐人性的懦弱和肮脏,先生用一生的时刻投入到追求光明和扞卫真理的斗争之中,一刻也不曾退缩和懈怠过,不屈不挠,对自己永不满足,永不自馁。

正像老舍先生所评论鲁迅先生一样:“一个人的精力与天才永远不能完全与他的志愿与计划相配合,人生最大的苦痛啊!只有明知这苦痛是越来越深,而杀上前去,以身殉志的,才是英雄。”

先生是一个时代、一个世纪的英雄,他勇于直视自己,用自己的人格化做一面镜子,照射出人世间的美丑。是啊,一个只有战胜了自己的人才配真正算是英雄,鲁迅先生做到了。

读着鲁迅先生的文字:善者忧思,恶者羞惭。细看一看先生的肖像,发现先生的容貌虽然严肃冷峻,可先生的眼神却是盛满了慈祥。

这也正是应了先生的座右铭“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高格人生理念吧。

先生冷静尖锐的看着这世界,然后胸膛里装着的却是一颗悲悯慈爱的博大之心。

我想:像鲁迅先生这样的文人英雄也许几百年也出不得一个吧。

鲁迅全集读书笔记(篇2)

我喜欢各种风格的散文,喜欢徐志摩的诗情画意,喜欢莫泊桑的耐人寻味,喜欢巴金的自然真挚,最喜欢的是鲁迅的深沉冷峻。鲁迅先生的作品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弃医从文的他用文字让在封建制度下的中国人民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威武!

身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在培养正确人生价值观的时期,用鲁迅的优秀作品可以正确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理想,感受艺术的独特,培养优良的品质。

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八个字深深用包含着对那个时期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他之所以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了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灵魂来”阿Q由于受到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死。这也是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也折射出当时中国的严峻国情,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后,《呐喊》却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鲁迅先生也陪我一起,搭上童年的时光机,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感受大自然的美妙。读着充满童趣的文字,享受着不时从文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卷。趁大人不注意,钻进百草园,他与昆虫作伴,又采摘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想起百草园的美女蛇,也会害怕的瑟瑟发抖;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热情,在那个黑暗的社会背景下,看见先生对和平和自由生活的向往。

研读了《拿来主义》这篇文章之后,我感触颇多。周作人毫不留情地批判了中国地“闭关主义”和“送去主义”。中外的文化遗产在中国可谓是历经坎坷。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拿来”。鲁迅先生所提倡的“拿来”就是批判地继承文化遗产,我们应该汲取外来文化中有益的东西,用于改造我们自己的文化,使中国文化不断丰富和发展。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英语成为必修课,圣诞节和情人节成为了青年男女的重要节日。在中外文化中吸取精华,才不会在现代化,信息化的时代中被淘汰!

是的,只要先生的书在,就一定有人读,先生的思想和精神就会绵延不断的传下去。我眼中的先生是在漫长的暗夜里的一位孤独而执着的行者,他在最深刻的孤独里产生了最伟大的思想。欧阳修说过“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书是知识的宝库,是他,开阔了我的视野,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可谓是受益匪浅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精神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被人们忘记,而是散到每个中华儿女的心里,激励着我们直血现实,勇于反省自我,不断前行。

鲁迅全集读书笔记(篇3)

内容简介:选收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创作,选自《呐喊》、《彷徨》和《故事新编》。相信读者在学习和咀嚼原著的同时,欣赏和玩味这些艺术佳构,会得到难以逆料的体会、联想和审美享受。充分显示了鲁迅先生的文学功底及丰富的人生阅历,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作者的思想感情及创作风格,非常值得一读。

鲁迅小说全集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念书时候老师上课说鲁迅,中国骨头嘴硬的作家,是毛主席的夸奖,我觉得是夸奖,因为毕竟有争论,有声音才是进步,至少鲁迅喊醒了一批中国青年。然而中国的鲁迅,在现在没有,鲁迅之后就没有了。历史记录着人生,人生叙述着故事。难得、、哦!故事翻阅着当代社会,柔美的篇副真让人心旷神愉、感慨万千啊、朋友们多读读有好处的......

鲁迅小说全集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鲁迅的小说不多,而且都是短篇幅的,可以说篇篇是精品。其小说不光在思想性还是艺术性上都达到了非常高的成就。我很推荐《在酒楼上》。这篇小说写出了现当代知识分子的宿命。更推荐《伤逝》。这篇小说是鲁迅先生唯一一部爱情小说,写得深情、哀婉,很值得一读。......

鲁迅全集读书笔记(篇4)

鲁迅的文章其实在小学的时候早就学过了,但真正喜爱上鲁迅的文章还是高中之后。开始并不是很喜欢鲁迅的文章,大概是不能体会文章的美妙吧,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阅历的增加,看的书籍的积累,越来越感到还是鲁迅的文章写的最好。喜欢读《朝花夕拾》,闲暇时看看,真的很享受,里面有童年的趣事,有鲁迅思想成熟的过程,为什么鲁迅要弃医从文,还有鲁迅的感情世界……

我很小时候就经常听妈妈讲鲁迅的故事,零零星星地一些知道他的故事,只知道他是一位着名文学家。这次读了《鲁迅全集》,我对他敬佩得五体投地,他用他的笔墨诉说了阿Q的可笑,祥林嫂的悲哀,奇叔的大胆等,他是一位战斗作者,他用笔在与不平的社会战斗着,为穷人打抱不平,打击恶官僚,贪官污吏。

《鲁迅全集》告诉我,鲁迅年幼时家境尚好,家有一个二千余亩的百草园,相传里园里长满了野草,但却是鲁迅儿时的乐园,他在泥墙根上蹿下跳地捉蚱蜢,挖类人形的何首乌(相传吃它会长生不老),还不停地在井口上与小朋友跳上跳下。正是因为这一点,家人认为他不乖,就把他送入三味书屋学习。等鲁迅稍大一些时,家境开始渐渐地贫寒,有一次,鲁迅为了给父亲抓药而误了上课,而被老师用戒尺打了掌心,于是鲁迅在桌子上刻了一个“早”字,来提醒自己要早到。他在三味书屋读五年书,深受老师喜欢。

鲁迅对日本人深恶痛绝。他敢打,用笔墨通达日本人的“走狗”;他也敢骂,用文章来痛骂那些贪财爱荣的官僚,和狗仗人势的大恶人。因为他的弟弟娶了个日本女人,而且生活非常地奢侈,鲁迅大发雷霆,并与周作人断绝兄弟关系。

读了《鲁迅全集》,留给我的是对鲁迅无限的敬佩和怀念,他不仅是个文学家,更是一个伟大地思想家和革命家。我的耳边时常会响起鲁迅先生的话“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混乱的思绪终于用活跃的文字表达出来,虽不一定是最完整的心灵写照,但却是让我心境平浮的东西,在此,我对鲁迅先生---这位中国文坛的金斗士,致以崇高的敬礼!

鲁迅全集读书笔记(篇5)

今天,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文章介绍了鲁迅先生童年时爱看书,爱买书,爱护书这三件事。鲁迅真不愧是一位大文学家,对书也特别爱惜。

鲁迅先生小时候很爱看书,对想得到的书总是念念不忘,梦寐以求。得到后就如饥似渴的阅读。相比之下,我就没有鲁迅先生这么爱看书了。对着书柜,我常常只找哪些漫画看,那些上百上千页的科学文库、名著大辞典和成语故事从来只是作为摆设罢了。课余看书的时间也是少之又少,大部分的时间不是在电视机旁度过,就是对着游戏机,根本没有时间和书在一起。还有,当爸爸送的礼物是什么百科全书、作文辅导而不是我想要的汽车模型时,我就会几天几夜不去理会爸爸。看来我还没真正意识到读书的重要性,还没和书交上朋友朋友,这点我应当向鲁迅先生学习。

说到爱护书籍,我更是惭愧之极。不说别的,看看我的那些课本就可以知道了。刚发的新课本,没过几天,书脚全折了,封面几乎脱开了。这可就让妈妈又多了些工作,到了学期末,几乎所有书本都换了封面。而鲁迅先生就不同了,他总是仔细地检查刚买的书是否有毛病,好尽快把有毛病的书拿到书店调换。他更要为买来的书包上封面,重新装订,好让这些书能保存得更久。还有他从来都是“脏桌子是不放书的,脏手指是不翻书的”。这更体现了鲁迅先生是很爱书本的。

鲁迅先生从小就养成了爱书如宝的好习惯。我也要和他一样,多和书籍交朋友,从书中获取更多的精神粮食,做知识丰富、精神富足的人。

鲁迅全集读书笔记(篇6)

从“三味书屋”的好学,到弃医从文的决心,从“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战斗誓言,再到“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阶级立场,先生那耿直的性格,赤热的爱国精神,无不教育着我。每读先生的文章,总使我联想到先生面对的旧中国,山河破碎,国弱民穷,可先生并未消沉,他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学习上。先生的文章像匕首直刺敌人的胸膛,像炸弹掷中敌人的营垒,他的一篇篇战斗檄文都是在废寝忘食中写成。先生曾说,文学是战斗的。先生要战斗,要“怒向刀丛觅小诗”。

课本中的几篇文章已无法满足我的需求,我几经周折,终于拥有了梦寐以求的《鲁迅全集》。置身于鲁迅先生的文章中,我对中华民族在苦难中呻吟的岁月了解的更深刻了。众所周知,鲁迅先生生活的时代是中华民族遭受外夷入侵,而统治者无能,整个社会一片喑哑沉寂的时代。我想起一段话:“如果问中国自新文学运动以来,谁最伟大?谁最能代表这个时代?我将毫不踌躇他回答:鲁迅。鲁迅的小说,比之中国几千年来所有的杰作,更高一筹,至于他的随笔杂感,更提供了前不见古人,而后人又绝不能追随的风格。首先其特色为观察之深刻,谈锋之犀利,文笔之简洁,比喻之巧妙。又因其飘溢几分幽默的气氛,就难怪读者会感到一种即使喝毒酒亦不怕死似的凄厉风味,当我们见到局部时,他见到的却是全面;当我们热衷去掌握现实时,他已把握了古今与未来。要全面了解中国的民族精神,除了读《鲁迅全集》,别无捷径。

是的,读《鲁迅全集》分明读到先生对旧社会和旧势力进行坚决持久的不断斗争,决不中途妥协投降,对革命前途坚定并一直奋斗到底的精神!永远直面惨淡的人生,做不屈服于任何邪恶势力的勇士。先生那深远的忧患意识,用自己的愤怒鞭挞旧中国,揭露黑暗社会的腐朽,用自己的心血浇灌血红的黎明,唤醒愚昧的民众。鲁迅先生就像暴风雨中的青松,风吹更见其韧,雨淋愈显其坚。先生,您那严正的人生态度,令我敬佩折服,您用您的坚毅书写了您的伟岸,我用您的思想铺就了我生命的底色。

面对未知的远方,或许前面会碰到许多挫折与失败,或许前面有等待我的坎坷与困难,每当我徘徊在时间的小道上,便想起先生的教导:什么是路,就是从没有路的地方践踏出来的,从只有荆棘的地方开辟出来的。于是,我坚定了,追求再拔高一节,充满自信,勇敢地走向前,相信一步步跋涉后,会有更广阔的天地。

鲁迅全集读书笔记(篇7)

一本好书——一个朋友,带来慰藉。

一本好书——一个亲人,给予温馨。

一本好书——一盏明灯,令人璀璨。

——题记

今夜,抑郁的我徘徊在窗口,拉开抽屉,一碟书本整齐的摆着。我最爱不释手的却是那本最不养眼的泛黄的破旧的《鲁迅全集》我静静的坐下来,打开书本。

读鲁迅的散文,一种家的温馨,相互做乐的甜蜜油然而生。眼前浮现出对童稚的向往和迷恋对未来的憧憬与仰望。鲁迅的唯一一部回忆性散文集《朝花夕拾》,生动的呈现了一幅幅温馨,甚至催人泪下的画面。唯一一部散文诗集《野草》同样能使人感受到那种激情,蓬勃。《阿长与山海经》便用了欲扬先抑的手法,后仅一句“我似乎与找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便将对岸唱的敬爱,刻骨铭心的敬意体现得淋漓尽致。“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她的魂灵。”则表现了对啊常的思念之情。可以说阿长是鲁迅一生值得尊敬,感激的人。鲁迅数篇文章中皆有提到长妈妈。可见作者对阿长情谊之深,思念之切。

读鲁迅的文章反差极大,讽刺小说更是脍炙人口,让人忍不住跳出一词“痛快”。

与上相比《五猖会》则略胜一筹写出了作者对五猖会的喜爱,同时“我至今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那是叫我背书”我反复阅读,体会其深刻含义,这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与隔膜含蓄的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故乡》前后对比的写法,写出了20年前、后故乡人的变化之大。深刻地表现了封建思想麻木人们的神经。也集中体现了作者为改变新中国命运的决心。以《孔乙己》为例鲁迅用精妙的手笔,展现出主人公善良、淳朴,却又固守读书人的架子,将自己禁锢在封建思想中。最终被岁月摧残死去。我想:路是自己走出来的。人生需要自己把握。倘若他能冲破封建的牢笼,选择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他也许不会走上封建社会为弱者铺设的道路。

总之,许多文人墨客对鲁迅的作品赞不绝口,我也对它爱不释手的原因应该是他用自己的笔战斗到最后。用朴实的文字一次次抨击着古代封建社会和时刻为中华的情义拨动着每个读者的心弦。

听着闹钟的滴答声,不觉已十一点了。我合上了那本泛金光的弥足珍贵的书。就如做了一场梦。醒后我发觉我的心突地亮了起来。

读书模板:追风筝的人读书2000字


《追风筝的人》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了阿米尔的故事。阿米尔生于1963年喀布尔的一个富人社区中的一个富裕家庭。其父亲是一个正直的普什图人,一名法官的儿子和成功的地毯商人。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20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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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2000字1

一直以来对阿富汗这个神秘而又多灾多难,饱经战火的国家充满了向往。当我从报纸上的书评上看到《追风筝的人》这本书的时候,便迫不及待的买来一睹为快。

小说其实是男主人公阿米尔寻找心灵救赎的回忆录。

阿米尔从小生活在阿富汗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

在阿富汗,一直都有冬天赛风筝的传统,并且按照惯例,那些被击落的风筝可以被看作是胜利者的奖赏,哈桑聪明机灵,是个追风筝的能手。某年冬天的赛风筝会却让阿米尔和哈桑友情彻底的决裂。那次的比赛,阿米尔成了冠军,哈桑为小主人去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

习惯了哈桑的一诺千金,阿米尔知道他肯定能顺利完成任务,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哈桑为自己带来战利品,可哈桑迟迟没有回来,阿米尔只好出去寻找。可却在找到哈桑的那一刻惊呆了。原来,追到风筝的小哈桑遇到了麻烦:正被几个曾经找过阿米尔麻烦的坏孩子胁持,对方逼迫他拿出风筝,而哈桑不愿意,于是,势单力薄的他因此遭受了自己人生的耻辱——被这几个坏孩子强暴了!而即使在这样,他死命地保护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残酷的一切,站在巷口的阿米尔全部看在了眼里,可是,他却没有勇气上前制止!

那次事件之后,阿米尔内心就开始被羞愧与痛苦所折磨,他知道自己很对不起朋友,自己懦弱,虚伪愧对朋友的忠诚。这样的感觉一直把他压不过气来,终于,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

几年之后,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先前优越的生活没有了,在美国的日子,他们过的很窘迫,可父亲还是一贯地有担当,靠着父亲卖力的打苦工,阿米尔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开始工作,恋爱,结婚,直到父亲去世。对他而言,平淡的生活正好是他用来淡忘过去回忆的良方。

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跟哈桑的儿子谈到他父亲追风筝的时候,阿米尔充满了钦佩和尊敬。他带着哈桑的小儿子一起去放风筝。

很多人把目光聚焦在阿米尔的自我救赎之上。其实每个人的生活很平淡,可能没有那样的事情让你来面对与阿米尔类似的困境:犯一个禁锢着自己一生的错误,为此感到遗憾,难堪,让我们总是为此耿耿于怀。也没有人太多的人回象小说里的阿米尔那样,在自己犯了错的多年以后,还能有重新赎罪的机会。这种太过巧合的事在小说中读来自然流畅,但现实中并没有太多机会去体会,也不会有太多的人愿意有这种机会来体会。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你也许会像阿米尔童年的时候那样,有一个亲如弟兄的人,可能你们身份不同,职业不同,甚至是国籍不同。当他们全心全意对你的时候,你是怎么想的,你是觉得这是必然的呢,还是这是你应得的,你有没有好好想过自己应该如何珍惜这样的一个人。而不是在自己犯错之后找个借口与这个人断绝关系呢?

也许很多人会说:我也一样对他的阿,我也一样为他着想,也一样愿意尽我的一切力量去完成他的愿望。但是真正当一件足以影响你们一生的事情发生时,你是否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放弃你那个最亲的人。

人们往往会忽视那个永远躲在角落,但是却是永远对你最亲的人。觉得他们都跟我那么亲了,根本用不着费力来维持这种关系,而是随随便便,马马虎虎的对待他们,比如说我们的父母。曾经有人当面对我说过:“为什么所有人的意见你都能耐心听取,唯独你父母的意见你却一点也听不进取。”想想以前,无数次为了一点小事跟父母摆臭脸,难道我这样做的资本就仅仅是父母总是无条件的支持你,在我最不开心的时候,本想来开导的却最后总是成为我的出气筒,事后又总是来嘘寒问暖,我们却为了自己那一点小小的自尊而不理不睬。我们就是这样对待那些对自己全心全意而又别无他求的人的吗?虽然长大后象阿米尔一样尽量找机会弥补,而父母也像阿哈桑一样仁就毫无怨言的和我们生活在一起,但是当初为什么要为了自己那个小小的风筝,那个现在想来毫无价值的自尊心而忽视自己身边的人。

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他想要追逐的风筝,有的人追到了,有的人没有追到,有的人凭借自己的力量追到了自己心中的风筝,有的人凭借他人的力量追到了那个风筝。但是,请记住,在你追逐你心中的风筝的时候,不要忽视了自己身边的人,忽视那些往往躲在角落里,毫不起眼但却是最最关心你的人,给他们一点关爱,哪怕就一点。不要认为他们对你的付出是理所应当的,更不要为了自己的那只风筝而让那些人作出了痛苦的牺牲,最后才哭往往比笑到最后更令人印象深刻。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2000字2

就在这样一个毫无预料的早晨,我读完了这本书,这本在我手机里放了很久很久的书,两个月了吧,从我刚开始找到这本书开始,我也许是被它奇怪的名字吸引了,也许是被它的作者吸引了,一名阿富汗的作家,或者我是被它的内容,两个男孩在阿富汗的成长故事,那样简单的概括,在我看来实在是不能作为这本小说的简介,简单的字里行间无法透露出故事中始终隐隐存在的那巨大的悲伤,像是一片灰暗的天空,压得人永远透不过气。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来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

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成为胜利,同样,你必须把你走位的风筝都打败,你才会成为万种瞩目和赞叹的焦点,那样会有无限的荣誉和光亮集聚你一身,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通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

再来说说追,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__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直就觉得故事中隐藏着让人透不过气的难过,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纠结在书中的罪恶,善良,人性,兽性……盘缠纠结成一段故事,在这故事中,谎言和信任并流,憎恶和喜爱共存,熟悉和疏离同在。

这是一个赎罪的轮回,奉安拉之名,皈依内心善良的冲动,洗刷先前的罪恶,在拯救他人的过程拯救自我。

读这本书的时候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一如当时读《一千零一夜》,这个国度创造了这么奇特的这么绚烂的文化,而它的子民却仍匍匐在不可见的安拉脚下得不到解放。我想安拉的旨意不应该是创造一个阶级社会,并奴化底层人民,使其愚昧,任人使唤而毫无怨言吧。

当然这只是我一个凡夫对安拉的妄想罢了,求安拉恕罪。

然而当哈桑卑躬屈膝地叫阿米尔少爷时,疏离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了。种族血统只是借口,文化程度只是借口,甚至人的品行也是借口,对优越感的渴望并不能笼统地说是人性的恶,可恰恰是这种渴望驱使了阿米尔犯下一个又一个“罪过”。

那可以是阿米尔爸爸说的“偷窃”,也可以称为“自私”。

如果说偷窃是种罪,人的一生,要偷窃多少次呢。人究其一生,是否可以洗清这种罪过。与别人的竞争,甚至正当竞争,或许不能称为偷窃,或许应该称为明抢。那么明抢,是否是一种罪呢。这自然是后话了。

到美国后的阿米尔,体会到优越感的缺失,有了别样的感受。谦卑的心才成了他前往阿富汗寻找索拉博的力量之源。这一次,新的优越感出现,所幸的是这种优越感具有不可撼动性。阿米尔是美国人,在那个自由开放的国度有稳定的居所和生活,帮助索拉博是他力所能及的事。而他和哈桑的往事所谓的愧疚以及血缘的情分,则成为他想要帮助索拉博的理由。

阿富汗受难的孩子成千上万,可索拉博只有一个。阿米尔能否得到宽恕和原谅,没人可以决定,正如没人决定是否可以宽恕当年阿米尔的父亲对他的欺骗。这是一种主观的心理感觉,你愿意宽恕愿意原谅了,任何理由都可以找得到的。Theeyeseesonly、what、the、mind、is、prepared、to、comprehend。

阿米尔说得对:“但我认为,我不在乎别人的过去,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我自己也有过去。我全都知道,但悔恨莫及。”

没有人能够站在纯粹道德的角度去评价别人,因为人也有其卑贱的一面。因此“我凭什么指责别人的过去”。所以作者才会借拉辛汗说“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

我们只能这样,一旦人性的“恶”犯下了罪过,人应该只有去行善才能救赎。这样的救赎其实还是为了自己的解脱。而为了自身的解脱,这,算是“自私”吗。“自私”,是否也是一种“恶”呢。

如此说来,“罪”是否皆是可原谅可饶恕的呢。安拉的惩罚,奉安拉之名的人的惩罚,又有何存在逻辑呢。倘若一个人故意犯“罪”,再来行善,是否也可得到原谅呢。罪和善的度,是有衡量标准的吗?罪和善的区别,是谁定的价值准则呢。

旁置这样的问题,我所着眼的,还有社会的善和恶。不予人以自由,不予人以公平,尽管这自由和公平的具体定义仍需商榷,这社会不会是一个善的社会。哪怕阿米尔是一个无比善良的人,当他心安理得地接受别人“少爷”的称呼时,那也是一种恶。一个纵容等级存在的社会,一个宣扬优越感的社会,它的恶,不是多少人的善可以洗刷的。

或许说,在这样的语境里,善恶有了小大之别,然而这不是大小的问题,当一个社会都在行一种恶,有知觉地或无知觉地,其中的个人的善,只能是逆流激起的浪花。璀璨夺目感人却也无力改变现状。

作者赋予了哈桑和索拉博以超高的弹弓技巧,其实只是予以弱者以丝毫的力量,偶尔这种力量还能在博弈中起制衡作用。使得弱者不至于太弱,强者不至于太强。作者也赋予了阿米尔前往阿富汗一路的“好运”,虽过程艰难曲折却也了却一番心愿。然而这只是小说,无数的不会弹弓的索拉博没有人去拯救他们,无数的去“拯救”索拉博的阿米尔们倒在了通往“成为好人的路”。

强者恒强,弱者恒弱,不只是贫富差距这么简单的经济术语就可表达的了。欺凌的合理化和合法化,救赎的程序化和格式化也日渐为人接受。最简单的例子,一个__商做慈善,饶恕之?严惩之?或是所谓的科学对待之?

当善成为恶人为了减轻人们对其恶的量刑的工具时,善的存在无疑是受到了亵渎,此时的善只是成为或多活少扯下围观的看客们的愤怒的嘴角的挂钩罢了。容忍恶的存在,其实也是一种恶,不是么。

阿富汗太远,塔利班也太远,可是我们的身边。所谓的“转型期”的中国,草菅人命恃强凌弱并不少见,少见的只是如阿塞夫那般用石头扔人的粗鲁罢了。更“合法”地杀人,更“合理”地杀人,用制度杀人,用生活压力杀人,用__杀人……而看客们冷漠地围观,愤怒者喷点口水,同情者讲点好话,卑鄙者推波助澜……难道,这不是一种整个社会都在行的恶么。

至少阿米尔的父亲是令人肃然可敬的,他用行动踏碎一地的空话。他明知自身也有恶,于是他不信安拉,因为安拉给不了善。于是他去行善,某种程度上他也成了安拉的使者,反思自己的恶,阻止自己作恶,努力行善。

但他逃不了那时那地的藩篱,他处在社会的上层,他用优越感去帮人,他默认了不平等及其他的存在。

事实上,当我们谈论起一些抽象的事物时,比如善恶,它们的定义永远值得商榷。于是我们总是有种无力感,这种无力感驱使人们放弃思考。但人们心里的困惑依然需要解答,于是转而投向了某种肤浅的甚至似是而非的理念的怀抱。

有时候,人们可以忘记社会,讨厌“大我”(乃至完全反对宏大叙事),活在一套扭曲奇怪的社会逻辑里,只在乎自己的一切,行不知所谓的救赎。受此书感动的读者或者会选择更加珍惜自己的朋友,然而他们是否会把素昧平生的人也视为朋友呢。

是否只有当他们的生命中出现了“索拉博”,他们才会去到“阿富汗”。

追求人类解放并不是一张口头支票,追求普世价值和追求人类解放并不相悖,甚至有一致之处。总是着眼于自己的人们永远追不到人类幸福的风筝,而他们自己也犹如一如可怜的风筝,被许多的力量操控,以猎杀别人求生存为存在的目的。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可以感人,也可以骗人。而在有的人心中,这个“你”,并不完全是指人,它更是为推动整个社会行善,追求人类的进步,保障人的基本权益所付出的努力以及向社会的一切黑暗宣战的骨气的代称。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2000字3

故事把我带向神秘的阿富汗,以前我对这个国家的了解仅限于塔利班、美国的轰炸,但所有的这些都离我们的生活相差十万八千里,政治制度、社会环境、风俗习惯等等的不同都令我对这个陌生的国度充满了好奇。

喀布尔、坎大哈、赫拉特、马扎里沙里夫在这些陌生而拗口的城市名字背后,一个关于亲情、友情、忠诚、背叛、人性的弱点与自我救赎的故事正在这片土地上发生着。

我,作品中的主人公,阿米尔少爷。

哈桑,阿米尔儿时最忠诚的玩伴,是仆人阿里的儿子。他们从小都没有母亲,却又吃同一个人的奶水长大,"喝过同样的乳汁长大的人就是兄弟,这种亲情连时间也无法拆散";他们在一起玩耍,摘桑葚,一起爬山,拿镜子把太阳光反射进邻居家里;他们坐在高高的枝桠上,没穿鞋的脚丫晃来晃去;在山坡上阿米尔会给哈桑讲述在学校里的事请,给哈桑念课本里的故事。那个时候有着兔唇残疾的哈桑仿佛永远微笑着。哈桑坚强勇敢,对阿米尔忠心耿耿,在阿米尔受到阿塞夫欺负的时候,哈桑挺身而出为阿米尔解了围。他们在树上刻着"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在那段纯净的童年时光,他们就是那片乐土的主人。

刚会说话的时候阿米尔说的第一句话是"爸爸",哈桑说的第一句话是"阿米尔".阿米尔的父亲的确是一个成功的人,有着成功的生意、优雅的举止,并且乐于助人,他有着自己的判断,从不盲从于他人。阿米尔特别崇拜他的父亲,并且希望能从父亲那里得到额外的关爱,能够得到父亲的认可。

风筝大赛是阿富汗每年冬季都要举行的比赛。谁的风筝能在天上坚持最长的时间,并且能拿到这只最后坠落的风筝,那就算是赢得了比赛,而哈桑却是追风筝的好手。为了能让父亲对自己另眼相看,阿米尔特别希望能够赢得风筝比赛。在最终的比赛中,经过精心准备的阿米尔终于如愿以偿得到冠军,追风筝的任务便落到了哈桑的身上。"为你千千万万遍",对阿米尔说完这句话,哈桑便跑开追风筝去了。

但悲剧也就此发生,阿塞夫他们几个人把哈桑挤到了一个死胡同,为了保全阿米尔心爱的风筝,哈桑遭受了阿塞夫的侮辱。但此时阿米尔在一旁看到了一切,虽然有千万种冲动要去解救哈桑,但生性懦弱的阿米尔最终并没有挺身而出,而是看着这一切发生。想着哈桑对自己忠诚,自己却背叛了他,阿米尔充满了负罪感。事后,阿米尔多么希望哈桑能责骂他,甚至能够打他一顿,而哈桑并没有这样做,还是像以前那样忠诚。越是这样阿米尔越觉得负罪感深重,为了减轻良心的折磨,他便疏远哈桑,最终设计陷害了哈桑,导致阿里不得不带着哈桑离开了阿米尔的家,从此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父亲在知道哈桑离开后嚎啕大哭,阿米尔一直不能理解这是为什么。

后来,俄国侵占了阿富汗,战争使这个国家满目疮痍,不得已父亲带着阿米尔四处避难,最终到了美国,在那里阿米尔开始了新的生活,成了家,父亲因为癌症的折磨永远的离开了他们。

就在这之后不久,一个从阿富汗打来的电话,扰乱了阿米尔的原本平静的生活。父亲以前的合伙人,阿米尔幼年时的一个成年朋友,拉辛汗从阿富汗打来电话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希望能再见阿米尔一面。

阿米尔又回到了阿富汗,在拉辛汗病榻前,拉辛汗说出了一个隐藏多年的秘密。哈桑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一直崇拜的父亲睡了哈桑的母亲。还有哈桑已经被塔利班分子枪杀,想要对他弥补自己的过错已经不可能。对于这两个事实阿米尔一时难以接受。在谈话中,拉辛汗显然已经知道当年阿米尔背叛并陷害哈桑的事情,也知道阿米尔因此而遭受的良心的煎熬。"你父亲知道做错了事,他通过做善事来弥补自己的过失","当罪恶导致善行,那就是的救赎","这里,有你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对阿米尔说。后来阿米尔得知哈桑还有一个可怜的孩子,于是一场自我救赎的行动便展开了。

为了解救哈桑的儿子索拉博,阿米尔不得不再次面对已成为塔利班分子的阿塞夫,这次面对杀人不眨眼的阿塞夫,虽然也有恐惧,但是阿米尔终于勇敢地站了出来,像当年哈桑保护他那样,保护索拉博。这迟到二十六年的挺身而出导致阿米尔被打的受了重伤,但他没有感到疼痛,反而是痛快。身体上的伤害弥补了内心深处的内疚与自责,换来了内心的安宁。最终索拉博用弹弓打瞎了阿塞夫的左眼,他们两个逃了出来,并通过努力把索拉博带到了美国与自己一起生活。故事的最后,阿米尔再次放起了风筝。

故事的前半部分让我沉浸于友谊与忠诚的感动中,读的时候让我想起了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还有《少年闰土》,孩童时期的游戏以及那份纯真的感情都是如此相似,也许这些美好的东西是不分国界的吧。故事的后半部分我读到的是人性中的懦弱、自私,以及对自我内心的救赎。有些东西我们要勇敢地面对。逃避只能让自己背上更重的心理包袱。也许,勇敢的人不是打不倒的人,而是在每次打到后都能重新站立起来的人。知错一定要及时改,不要用新的错误来掩盖旧的错误。

这部书同时也让我对阿富汗的风俗习惯,社会环境,政治变动,以及阿富汗儿童的苦难与生存现状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与了解。不仅看到了兄弟情谊,还看到了普什图人对哈扎拉人的种族歧视,以及什叶派穆斯林与逊尼派穆斯林的纷争。

早先是苏联入侵阿富汗,阿君主立宪制宣告结束,于是美国支持塔利班对抗前苏联。9.11事件后,美国便在阿驻军__塔利班政权。虽然塔利班政权已经垮台,然而直至现在,这个多难的国家一直处在内忧外患之中。书中也描述了战乱中以及塔利班统治下的阿富汗的惨状,以及那种环境下人们对和平与安宁的向往。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2000字4

《追风筝的人》,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总能在脑海里浮现这样的画面:在广袤的旷野上,放飞风筝的孩子杰里奔跑着,头上的风筝猎猎作响,耳畔不时传来真挚的:"为你,千千万万遍!"

作者卡勒德·胡赛尼(KhaledHosseini),1965年生于喀布尔,后随父亲逃往美国。《追风筝的人》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因书中角色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出版后大获好评,获得各项新人奖,并跃居全美各大畅销排行榜。胡赛尼本人更因小说的巨大影响力,于26年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促进难民救援工作。

小说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阿富汗安静祥和的日子里,主人公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形影不离的时光被一次风筝大赛后的"劫难"所打碎,难能可贵的友谊与真情在一些谎言与怯懦中渐渐逝去。命运带走了阿米尔的友情,亲情,只给他留下了一片遗憾,生命竟是如此无奈。

成年后的阿米尔意外得知的惊天秘密使他便义无反顾地踏上了一条自我救赎的路,去寻找他的亲生兄弟——哈桑。其中发生的种种不禁令人费解和惋惜,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为了弥补心中的缺失,阿米尔费劲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并与当年侮辱哈桑的那伙流氓展开了激烈的斗争,花尽心思为心灵受到严重创伤的哈桑之子重新找回了生命的意义。生命的价值在阿米尔的赎罪之途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在与悍匪的激烈较量中,他找回了当年的勇气;在开导哈桑之子的同时,他也对生命有了一番新的认识。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所有的一切都在哈桑之子放飞的风筝中得到了原谅与补偿。

小说最令我感动的就是哈桑所说的那些话,"为你,千千万万遍",当哈桑还是一个12岁的兔唇小孩时,就有着为自己的朋友义无反顾付出生命和经历一切苦难侮辱的巨大勇气,真诚,纯洁。他身上那不可思议的承受力让人惊叹佩服,同时也为之心疼,感动,震撼。作为一个仆人的儿子,他没有自怨自艾,而是坦然忠诚于自己的身份。虽然他的地位低微,但是他的品质却是难能可贵的。

阿米尔和哈桑,一个风筝的的放飞者,一个是的风筝的追逐者,这不应该是最美的故事吗?但是,风筝的天职是飞翔。我不知道在天空中飞翔的风筝,是天使;而落了地的风筝,却是魔鬼;落地风筝就是那经过世俗浸染过以后的人性。

随着剧情的跌宕曲折,我的心也波潮起伏。这个故事枝节复杂而且厚重,但好似一切轮回又回到了起点,最后又重合为一点。风筝也是一样,故事起于它,止于它。风筝让哈桑失去了快乐,却让他的儿子索拉博找回了快乐。

读完书后,我觉得是依然是一个感人美好的故事。虽然书中满是阿米尔的懦弱,忏悔与自我救赎。但我觉得他是天使,他的爸爸是魔鬼,而哈桑则是试金石,拉辛汗是引路蜂。阿米尔一直在爸爸走也走不出的阴影下呼喊,面对父亲和别人指责自己是懦夫时,他的血液在说:"也许爸爸说的对。"他敢于承认,而且他善良的心把所有的错全归在自己头上,这是和他的爸爸永远不可能做到的事。

读完这本书就像品一杯茶,有一点点苦涩,但其中的甘甜让你回味良久。其实人生不正是一杯茶吗?故事的开头和结尾似乎产生了鲜明的对比,作者细腻的笔法勾勒出温和而又悲壮的画面。主人公阿米尔不知在多少个地方回忆起哈桑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他内疚、忏悔,他宁愿付出一切去赎罪,这让每一个读过这句话的人内心不禁波涛汹涌,那无尽的酸楚与惋惜之情油然而生,不得不让人感动。

书评人这样说:"这是一个关于命运轮回的故事。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叫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胡赛尼使我们看到一个在挣扎中成长的普通人,一个孤独而卑微的英雄形象,他的自私与懦弱,他受折磨的良心,他逐渐强大起来的内心和信仰的力量。"

这本书,我不能保证每个人都会喜欢,但我很确定这是一本值得每个人都认真读读的书,它可以唤起每个读者内心潜藏的自私,懦弱和自私的种子。使其在太阳的暴晒和大雨的浇灌下,发芽、开花,然后枝叶蔓延,长出宽容,大度和博爱的心灵果实,这需要一个过程,或许漫长,总之是美好的。

《华盛顿邮报》这样评价:"没有虚矫赘文,没有无病呻吟,只有精炼的篇章,细腻勾勒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作者对祖国的爱显然与对造成它今日沧桑的恨一样深。故事娓娓道来,轻笔淡描……"贴切且干脆利落,不得不与其产生共鸣,于此同时,也不得不静下来融入情境,反思自己。

当在黎明与黑暗的交替中醒来,你还会看到那个模糊的人影,是你,是我,是大时代里的每一个人,在追逐那只属于自己的风筝,无论你经历了什么,一切总要继续,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们无法推卸;应该克服的困难,我们无法逃避;应该面对的人生,我们无法选择。这就是生命,它要求我们在风风雨雨中勇往直前,敢于承担,在点点滴滴中细细回味过往的苦涩与甜蜜,慢慢体会生活的真情实感。每个人生命中都有一只风筝,我们在命运的安排下竭尽全力地追逐着,在幸福与痛苦的反复交替中渐渐地感悟着生命的真谛。

请从梦中快些醒来吧,带着你的风筝继续奔跑,继续上演长长风筝线背后的故事,学会承担,学会守护亲情,友情和爱情,一直记得远方的人对你的真心呼唤:"为你,千千万万遍!"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2000字5

阿米尔从小生活在阿富汗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

所有的曾经都是经过虚伪蹒跚过来的。花开,一个美丽却虚幻的词语。稚嫩的梦想守护着那脆弱的生命。我的花儿啊,在绚烂盛开中,结束了一生无声的命运。结局是……

花儿永远都是渴望着得到赞美,可是被淹没的花海里很难寻找到他们的身影。默默付出,用花香去渲染那奋斗的感慨,没想到等待他们的只是无情的雨水。甚至……那痛苦的背叛。摘下面具,他们都是天使的化身。

今天无意在茫茫书海中寻找到了一本书,这本书,正是我朝夕期盼的心声。或许,很少有人能够真正理解一个平凡人的痛楚。我会相信命运,我更相信自己可以改变命运。而这本书却告诉我了一个注定的命运。在冗杂世界里的纷繁,习惯了一切的美好,如今还要再次温习那些支离破碎的情感,想挽救,只因为愧疚……

这本书的名字是《追风筝的人》,可能因为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太坎坷,所以我无法用一颗平静的心,一颗享受的心去品味这本书真正的韵味,品茶或许不适合这本书真正的意境。而这本书真正带给我们的是那种境界。让自己融入进了那个纠结的故事。去用心评价每一个人物带给自己的种种思考。我想,这本书的地方在于它不做作,让读者真正的感受到来自异域的不公。我带着满心的沉重,静静的融入到了那一个世界里,那是一个被人遗忘,却容易受伤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富家公子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的故事。这两个人物也是这本书的主要人物。哈桑总是百依百顺的对待阿米尔。可是阿米尔为了博得父亲全部的爱,甚至不惜背叛哈桑。最后哈桑在阿米尔的背叛下,和他的父亲离开了服务了很多年的地方。他们的付出,没有得到任何的奖赏。留给他们的只是无尽的遗憾。或许吧,遗憾还没有结束。甚至是一辈子的事情,谁也无法知道他们的遭遇……在别人眼中,他们不仅是仆人,还是不同种族的人类,被别人歧视的种族。

数年以后,阿米尔的父亲带着阿米尔从喀什布到了美国。开始了他们新的生活。而阿里和他的儿子哈桑仍留在阿富汗。后来,阿米尔的父亲和阿里都相继到了另一个地方天国。阿米尔也有了他的家庭和事业。而哈桑也有了自己安逸的生活。或许是出于良心的不安,阿米尔又重新开始寻找哈桑。当寻找到哈桑的时候,没想到哈桑却意外丧生,留下的只有不满1岁的孩子。阿米尔十分愧疚,故事还没有结束,后来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让阿米尔原本愧疚的心变得无法原谅自己。或许吧,正是这个秘密让哈桑的孩子得到了好的照顾。

或许哈桑和阿米尔这种背叛与友爱纠缠的感情正是感动读者的线索吧!不想用自己的感觉过多的去发表自己的想法。毕竟我没有经历过,是无法体会作者写这篇文章时的感慨。读后的感觉真的很压抑,看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水,洒满了背叛与友情,告诉我们的是珍惜与信任。

我只想说,在背叛的世界里,不管友情还是亲情都是不堪一击的。雨过之后,没有人能记得在背叛的面具下是怎样一张流着泪的脸颊。花开的世界里,尔虞我诈让我们受过伤,流过泪,骄傲过,虚伪过,或许,没有一种良药能让我们默默无闻付出一辈子。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可以得到别人的肯定。可是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太多的是非让我们的身心过度疲惫。还是得放下包袱,平静的来面对一切的得与失。就算被谎言蒙在鼓励,我们也要坚强的面对生活,这是我们最初所追求的,不是吗?花开,还是会枯萎。太多的美好瞬间只是一两秒的时间,我们必须去珍惜。就像哈桑一样,一生不抱怨,守候那个最初的阿米尔,就算死了也不知道那个秘密。可是,我想他应该不曾后悔为阿米尔做的一切。我想,无声的世界也是有美丽的故事。他完美的诠释了一个平凡人的世界。我们应该知道我们的命运会比哈桑好很多,我们生活在和平的岁月里。在这段平静的岁月里,我们更应该用静心去为别人着想。我们无法达到哈桑的境界。可是哈桑的境界正是我们所追求的……

结局是阿米尔和哈桑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也是这本书的秘密,当知道这个秘密的时候,你是否和我一样感到……等候花开,却无声,静心的世界永远比喧闹的世界少一些虚伪……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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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高中生读书笔记2000字1

决定执笔写《追风筝的人》读后感前,我在豆瓣网上读了大量书评,看到了大多数书评都在赞誉哈桑的单纯、忠诚、纯良和正直。

或许,许多人会感动于小说第一页的一句话——"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

听上去,这是多么忠诚的爱。

然而,当我读到这句话时,却痛苦起来,我讨厌这个句子,以及这个句子中对哈桑这种情感的赞誉。

因为,这让我想起最近常在我脑海盘旋的一个词汇——爱的炮灰。有时,我们会甘愿做一个人的炮灰,觉得那样才有爱一个人的感觉;有时,我们会要求别人做自己的炮灰,以此来证明这个人的确爱自己。

当阿米尔,抑或作者在怀念"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时,其实就是在渴望哈桑做自己的炮灰。

阿米尔少年时的确有这样的渴望,他和哈桑有过以下一段对话:

"我(哈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

"真的吗?你会那样做?"

"做什么?"

"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

"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不过我怀疑,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

哈桑的反问令阿米尔尴尬,他宁愿自己没有质疑哈桑的忠诚。然而,哈桑不久后还是做了炮灰。

那是阿米尔12岁哈桑11岁时,他们参加喀布尔的风筝大赛,这个大赛比的不是谁的风筝飞得更高更漂亮,而是比谁的风筝能摧毁别人的风筝,最后的幸存者便是胜利者,但这不是的荣耀,的荣耀是要追到最后一个被割断的风筝。

这一次,阿米尔的风筝是最后的幸存者,而哈桑也追到了最后一个被割断的蓝风筝。阿米尔无比渴望得到这个风筝,因为他的愿望是得到父亲的爱,他认为这个蓝风筝是他打开父亲心扉的一把钥匙。

哈桑知道阿米尔的愿望,为了捍卫这个蓝风筝,他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被也想得到这个蓝风筝的坏小子阿塞夫和他的党羽侮辱,这是阿富汗男人的羞辱。这时,阿米尔就躲在旁边观看,孱弱的他没胆量阻止阿塞夫的暴行,也不情愿跳出来让哈桑把那个蓝风筝让给阿塞夫。

于是,哈桑就沦为了阿米尔的炮灰,他付出了鲜血、创伤和荣誉,而换取的只是阿米尔与爸爸亲近的愿望得以实现。

阿米尔明白自己的心理,他知道胆量是一个问题,但更大的问题是,他的确在想: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

哈桑知道,阿米尔看到了他被凌 辱而未伸出援手,但他还是选择一如既往对阿米尔奉献他自己。

所以,当阿米尔栽赃哈桑,造成哈桑偷了他的财物的假象时,他捍卫了阿米尔的荣誉,对阿米尔的爸爸说,这是他干的。

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仍是在做阿米尔的炮灰。当时,他被拉辛汗叫回来一起照料阿米尔的豪宅,但塔利班官员看中了这栋豪宅,并要哈桑搬出去,哈桑极力反对,结果他和妻子被塔利班枪杀。

做阿米尔的炮灰,这主要还是哈桑自己的选择。

对此,我的理解是,我们爱一个人,多是爱自己在这个人身上的付出。如果自己在这个人身上的付出越多,我们对这个人就越在乎,最终会达到这样一个境界——"我甘愿为他去死".

或许,喜爱《追风筝的人》的一些读者会对我这种分析感到愤怒,觉得我并不理解这样一种伟大的情感,但通过哈桑的儿子索拉博的言语,我们会看到,导致这种奉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深深的恐惧。

哈桑为什么甘愿去做炮灰?

当知道了哈桑是自己的弟弟后,阿米尔去了喀布尔,从已成为塔利班官员的阿塞夫的手中将索拉博带回了巴基斯坦,而代价是险些被阿塞夫打死,如若不是索拉博用弹弓将阿塞夫打成独眼龙的话。

在巴基斯坦,阿米尔求索拉博跟他一起去美国。索拉博一开始没答应,并说出了他的担忧:"要是你厌倦我怎么办?要是你妻子不喜欢我怎么办?"除了阿米尔,幼小的索拉博已没有其他亲人,这时,他作为一个孩子产生这样的担忧不难理解。

不过,在我看来,这更像是索拉博在替父亲说出他的心声。原来,哈桑之所以做炮灰,为了阿米尔的一个蓝风筝而被凌辱,为了阿米尔的豪宅而和妻子一起被枪杀,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他担心阿米尔会厌倦自己,会不喜欢自己。

这就很像一些家庭,那些最不受宠的孩子,反而常是最"孝顺"的孩子,他们在成年后为了得到父母的欢心会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以至于严重忽略自己的配偶和孩子的幸福。

绝大多数孩子学会说的第一个词汇是"妈妈",而哈桑说出的第一个词汇却是"阿米尔".这个细节的直观理解是,哈桑将阿米尔视为最亲近的人,象征性的理解则是,阿米尔是哈桑的"心理妈妈".

所有的孩子都渴望获得"心理妈妈"的爱,为了达到这一点,他们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哈桑不例外,阿米尔也不例外。阿米尔说出的第一个词汇是"爸爸",那么爸爸就是他的"心理妈妈",为了获得他的爱,阿米尔可以付出一切代价,并最终不惜将哈桑牺牲。

阿米尔渴望哈桑做他的炮灰,哈桑则主动愿意做阿米尔的炮灰。

然而,任何一个人都不值得另一个人做炮灰。

因为,奉献者的生命重量会压得接受奉献者喘不过气来,后者会发现,除非他给以同等分量或更多的回报,否则他心中总会有歉疚。

或许,亏欠感是我们最不愿意有的一种心理,而如何处理亏欠感便成了左右我们人生道路的一个关键。

哈桑是阿米尔的爸爸和仆人阿里——其实她和阿米尔的爸爸也是自幼一起长大,也是情同手足的妻子偷情而来的私生子,他无法公开承认哈桑是自己的儿子,这令他心怀歉疚。为了弥补这种歉疚,他的办法是用他的财富和力量慷慨补偿所有需要帮助的人。

对此,拉辛汗形容说:"当恶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

这是少数人处理歉疚的办法,尽管这不是的办法,但这仍然称得上是勇者的道路,而更多人的办法是阿米尔的道路——贬低或逃避自己亏欠的人。

当躲着看哈桑被阿塞夫凌辱时,阿米尔一时成了"种族主义者",他先是觉得为了用蓝风筝赢取父亲的爱,牺牲哈桑是必须的,接下来,当心中出现一刹那的犹豫时,他对自己说"他只是个哈扎拉人(阿米尔是普什图族人,很多普什图族人对哈扎拉族人有歧视)",这就是贬低。通过贬低奉献者的生命价值,接受奉献者的愧疚感降低了。

这种贬低心理是很常见的,我们既可以在文艺作品中,也可以在自己生活中发现这样的故事——那些只付出不索取的人,他们很少会得到接受他们帮助的人的尊敬,甚至一些人对恩人的仇恨胜于对其他所有人的仇恨。

有些人的愧疚感会彻底丧失,于是一切人均被他们贬低为炮灰。阿塞夫便是这样的人,他没有底线地凌辱一切弱者,因为他的世界中只有他一个人是人,其他人都不存在。

阿米尔知道,自己身上有阿塞夫的影子,所以他梦见阿塞夫对他说:你和哈桑吃一个人的奶长大,但你和我是兄弟。

不过,阿米尔毕竟不是阿塞夫,他无法逃脱愧疚感的折磨,这种愧疚感显示他仍然是一个有良心的人。

2025高中生读书笔记2000字2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书,它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令人费解。但当我们读完它,却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思想及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小说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作者的想象力在驰骋翱翔:荒诞不经的传说,具体的村镇生活,比拟与影射,细腻的景物描写,都像新闻报导一样准确地再现出来。使读者也随之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孤独是人性中最瑰丽的色彩,星索是夜空中永恒的诗;《百年孤独》的成功之处在于,他艺术而有力地展现了贯穿于整个人类心灵史的深刻而瑰丽的孤独感。

作者是通过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

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小说所展示的,是一个建立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重复循环的象征框架中的现代神话。时间的轮回重复,使小说隐含了无数大大小小的循环怪圈,所有的人与事都镶嵌于这些怪圈中,小说也就成了一个魔幻的世界。

一提到魔幻境界,即使所谈及的是一部现代小说,人们也会很自然地联想到精灵、月光和光滑的山脉。除了矮人和仙女外,人们还会联想到神奇的业绩等,但不会联想到太多的幽默,几乎绝不会联想到性。这种观念看来似乎是要完全忘却世俗生活。至少,这就是关于魔幻境界的一个设想。马尔克斯显然持不同的看法。在《百年孤独》中,他创造了一个无所不包的魔幻世界。这个世界充满了谎言与说谎者,然而同时又非常现实。在这部小说中,恋人们可以将彼此理想化为脱离肉体的灵魂,可以在吊床里愉快地嚎叫,或者,浑身涂满了梨酱,赤luo着滚到前廊上去。主人公可以穿越丛林,作堂吉诃德式的历险,尽管他永远也无法达到他的目标,然而描绘其惊险经历的语言却充满了辛辣的讽刺:“远征的人们脑海里充满了对于原罪以前的潮湿而寂静的天堂的最古老的回忆。他们的靴子陷进沼泽,他们用大刀砍烂血色的百合和金色的蝾螈。”“一周过去了,他们几乎没讲一句话,像梦游人似地穿过一个悲哀的世界,只能见到发光的昆虫微弱的光亮,他们的肺里充满了令人窒息的血腥的味道。”

这就是一个了解世俗生活的诗人的语言,他不认为尘世生活是幻想家的敌人,他对它毫无畏惧。

马尔克斯创造了一个连续统一体,一张相互关联的关系网。不管一些细节如何奇特与怪诞,小说更为重要的效果是表现热烈的兴致、健康的幽默感,乃至理性与同情。然而,小说的一切悲惨结局皆源于马孔多居民的落后、愚昧。他们不是面向过去,追怀昔日的宁静与淡薄,就是关在小屋里,沉湎于毫无意义的“制小金鱼”、“织裹尸布”“修破门窗”“洗澡”等等。因此,他们只能等待着“猪尾巴”的重现。所以,人呢,应不断的去“文明”自己!

在人类走向深渊的那一天,我们最后的子孙在最后一刻会明白:

一切会随风而逝,无影无踪,而我们只是“没有意义”的代名词。也许有人看不懂这本书,因为这不仅需要文学素养,还需要对拉丁美洲历史的了解。看似荒诞的一个家族其实正折射出了拉丁美洲的历史。这一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也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病苦与血泪。当你真正了解那一段历史,你会发现《百年孤独》是一本透过哈哈镜的折射的南美洲史诗,他所揭出的不是单纯的生活,而是表层下面一些更深刻的东西,不被理解的人,无法联合的力量。这种孤僻贯穿了这本书。正如书中最后所说,“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出现第二次了。”这正是作者对自己的出生地的希望或应说是绝望。

这也是一部极具现实批判意义的小说。我不知道作者描写布恩地亚家族的时候有没有一丝同情。我看这一切的时候只替他们感到可悲。他们七代人没有一个人懂得爱,最后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爱的结晶,却是整个家族的毁灭。这些带有真实性的夸张,读来不免让人陷入深思。也就觉得作品充满了无限的凄凉。

读完全书,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无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心口像压了块石头,好像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声恶梦。虽然走出去了,却分不清是上午不是下午,但仍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以恶梦中惊醒,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动后余生的喜悦。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微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险,冲动,勇敢和不屈,深吸一口气,拍拍胸脯为自己的庆幸感到喜悦,百年孤独注定一辈子的孤单,虽然现实生活有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但我们还是坦然面对,想想伟大的哲学家,想想那些功成名就的人,或想想身边比我们更艰难的人,我们那些小孤独就随时即逝吧!

一部《百年孤独》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人类从清澈透明的原始状态,在可见的最表层得到进化和发展,但是,在心灵的深处,人们永远处于苦难状态。这正如马贡多的历史一样,无论他们从多么原始的透明或者多么神秘的鸿荒,经过无数的战乱争纷,步履沉重地推动历史的车轮不断前进,但是,马贡多的面纱依然神秘,布雷地亚家族也依然孤独。

当天空静下来的时候,星索才是空中一篇美丽的诗,有时间多去旅旅游,去外面走走,顺便谈谈感情,好让自己忙起来,这样我们就可以摆脱所谓的孤独带来的伤害,一个人胡思乱想是没有多少意义的,面向尘世也好,面向个人的编织华丽的草棚也好,只不过我们都是想办法让自己和身边的人过得更好些,如果你不能让身边的大多数事物喜欢你,那你的独特的人格也是没有意义的,我本着朴素的心,想着怎么描绘朴素的事物,还是很开心!

孤独,从有人类开始有一直存在,人是群居动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一个人拒绝与他人交流,一味地闭关自守,那他所要面对的将是永远的孤独,蒙昧的误解……也有人说,要学会享受孤独,在孤独中寻找自己,了解自己。可是,在空虚、黑暗而闭塞的世界里又怎么能真正的看清自己呢!有的也许只是胡思乱想与昏眩的错位和莫名的猜忌……

交流,使我们可以融入到社会,沟通使我们与身边的朋友、同事融洽、快乐的生活工作在一起。家人亲缘之间交流与沟通更为重要,血脉在交流和沟通中才越发地浓厚。随着现代生活方式的不同和“代沟”一词的不断夸大,可交流的人际越来越小,交流和沟通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是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相处,不仅是思想与意见的交换,更是生活与情感的交流。对我们事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当然在交流中也许会因为生活成长环境的迵异,对待事物的角度,对事物的理解,人生阅历的不同而难以达成共识,但这正是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合作共进、不断提高之际。最低限度,我们不奢求他人接受与否,但至少可以互相理解,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除却隔阂,社会才会更和谐,事业才能腾飞!

有了孤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守着孤独不肯放手,一直孤独也就真的成了百年孤独。坦然的面对生活中的一切,一切总会过去,相信自己,阳光总在风雨后!

2025高中生读书笔记2000字3

阅读前几章,以为本书的主角就是苏菲和她的哲学老师艾伯特,而越往下,越觉得诡异,到苏菲十五岁生日的那场哲学宴会上,我才渐渐意识到,本书真正的主角是席德和她的少校父亲,而苏菲和艾伯特只是本书作者笔下的人物席德之父少校笔下塑造的人物,少校创造出这两个人以及他们的经历,写成一本书,作为给女儿席德的生日礼物。而奇怪的是,在少校的笔下,苏菲和艾伯特也渐渐感受到了这个创造者的存在,知道了自己的命运都掌握在他手中,于是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最终脱离了少校的控制,获得了成功。这种被创造者逃离被安排的命运的构思,让我感觉很微妙,甚至感到思维有些被小小的扭曲了。

知名作家南方朔是这样评价本书的:“《苏菲的世界》的小说部分,苏菲的主体自觉过程颇像侦探故事加上现代版的爱丽丝梦游仙境,哲学加侦探,加幻想,再加上宇宙观,它让人心胸开阔,这不正是哲学爱智最古典的定义吗?”它唤醒了我对世界的好奇心和对人生终极意义的思考!

这是一本关于哲学的书,带领我们走过了几千年来的哲学的发展史。从最初的自然派哲学家,到理性主义,到古典派哲学家,到繁荣蓬勃的希腊文化,印欧文化、闪族文化,黑暗的中世纪时期文化,再到豁然开朗的文艺复兴时期,巴洛克时期,以及现代的笛卡尔,经验主义,浪漫主义,唯物主义,存在主义……丰富的内容带我们走过沧桑,让我们得到一种哲学的洗礼与升华。毕竟,从古至今如此多的哲人有着如此多的理论,而随着历史的发展他们对于世界、生命本质的认识也在不断地进步与创新着。而受过现代教育的我们看着哲学的发展历程,看着古代哲学家们一些关于世界的荒谬的解释,或者看着一些哲学家们的全新的认识世界的角度,看着这些突如其来、迎面涌来的思想,自己原有的一些观念的确是受到了很大的冲击,自己也对这个世界开始了一些全新的思考。

在我的理解里,哲学就是关心、探索我们这个世界。这其实是我们每个活在这世上的人都应该去思考的。而我们逐渐建立自己的人生观、生命观的过程,也可以是看做对于哲学的思考。比如在书的开头作者就提出了两个哲学性的问题: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这类问题也反映了哲学家们的任务,也就是去思考、去探索关于生命、世界等本质的问题的答案。从古至今,已经有许许多多的哲学家提出了各自的看法,然而还没有出现能够说服全人类的一种理论,因此也需要无数的后继者给出自己的答案。而相反于观念里的高深莫测,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去研究哲学。也许我们并不能人人都成为哲学家,但是我们都可以成为哲学的思考者,去寻找自己的生存的意义。

其实每一位、每一种在各个时代叱诧风云的哲学思想和哲学家都是由“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世上是否有上帝和灵魂?”等等看似无法解答的问题展开的。如何解答这些问题呢?,书中提供了一些线索:“只需用自己的常识”“要站在兔毛的顶端”“用儿童的眼光来探究世界,也就是不要被世事所麻痹,仔细地观察周边的世界,有勇气发表自己的思想。那我们如何不能结合自己在书中所学与生活中所见所闻来创造“自己的哲学呢”?

虽然人们对历各种哲学流派褒贬不一,但那些哲学家确实应当受人尊敬,他们是如此勇敢而执着地探寻着真理与实践的奥秘。哲学的世界亦梦亦幻,它像一个个不可思议的神话却又源于我们身边一切普通的事物。

然而我们现在可以清楚地知道风霜雨雪的成因,我们还知道苹果为什么会落到地上,火箭为什么能飞上月球。这一切,都要感谢那些没有丢弃好奇心、或再次点燃好奇心的人。这些人仿佛不认识这个世界,不相信这个世界,不承认这个世界。他们怀疑,他们思考,他们改造。于是有了孔孟的仁义,老庄的逍遥;于是有了柏拉图的理想国,哥白尼的日心说;于是有了浪漫主义的反讽,于是有了经验主义的体验;于是有了笛卡尔的二元论,于是有了马克思的资本论。自古以来多少先人尝试了无数方法想爬到兔毛顶端,又有多少今人依然作着不懈努力。而我们,这些习惯了安逸,习惯了一位接受事实的人们,难道不该为自己的麻木和怠惰感到羞愧吗?难道不该幡然醒悟,奋起直追吗?

知识可以积累,技艺可以传承,但人生的经历,理性的感悟却只能从零开始慢慢体会。上地对待古今的哲学家是公平的,都给了他们一生的时间去独立思考。这也许就是哲学发展了几千年却依然连最初的问题也没有答案的原因吧。所以我们不必怀着对哲学敬而远之的态度,只要好奇,只要思考,就离真理更近了一步。哲学家们知道的并不比我们多,但他们好奇的东西比我们多,他们思考的东西比我们多,所以他们看穿了事物的表面而抓住了其内在联系。这好奇的能力,这思考的能力,上帝也曾给了我们啊。

“也许我们也是星尘”结尾时的比喻一位没有带着隐隐的神秘感,我们在这宇宙间只是昙花一现般的一瞬星光而宇宙仍在不停的运转着,轮回着。它会如何呢?这我们我从知晓,世界如此之大,还有无数个秘团我不曾揭开,还有无数个空间我不曾体验。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要不停地探索着。放飞哲思,倾听它们振翅翱翔的声音……

2025高中生读书笔记2000字4

一。作者介绍

高燕定,美国教育与职业规划专家,1986年旅美,在美国大学任职21年,从事独立升学顾问20年,是大规模的中国本科留__的启蒙者和开拓者。他深入了解美国教育,熟知美国大学录取要求和申请技巧。20年来,以其丰富的经验,指导与协助大量居住在中国、加拿大及其他国家的学生赴美留学并考取美国大学,同时指导他们在美国成功发展。曾因成功地指导其女儿考入哈佛大学,而被亲切的称为"哈佛爸爸".著有《人生设计在童年》《人生设计线路图》《美国大学》等多本畅销书。

二。内容介绍

本书用生动的笔触、详实的资料,讲述一个普通女孩在父亲的引导下,从小树立人生理想和职业目标,在预期的人生轨迹上奋力追梦,一步步达到理想目标的故事,辅以其他丰富的、有说服力的案例,向读者传递一个理念:在规范化的社会里,人生是可以设计的,而且应该从童年开始;有了科学、理性的人生规划,人们完全可以不凭机遇、不靠伯乐,按部就班地、可预见性地获得自我认识意义上的、必然的成功。作者以在美国大学20年的工作经历、对教育的深入研究和思考,向读者展示了精英人才的培养之道,倡导"超前"的童年人生设计和职业规划思想,阐述职业发展教育中"自我认识、教育与职业的关系、职业计划"三大环节的合理性、科学性和重要性,为学生及家长描绘出顺利实现人生价值和到达理想彼岸的蓝图。

三。精彩分享

1、"素质教育"提早到了"零岁",职业意识到18岁竟还没有形成!这是一个多么荒唐的现实!更可悲的是,多少年来这种现状一直被认为很正常,甚至被冠以"人性化"的招牌!.这种现象如果出现在兵荒马乱,社会动荡情况下尚情有可原,但若是存在于一个开始不断规范化的社会,一个正在高速发展并投入国际化社会怀抱的国家中,就是一个奇怪的,值得深思的问题

2、美国人都不管孩子?美国人都让孩子"自由发展"?这是一种"医学专用剂",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掌握财富和地位的美国上层阶级是绝对不让孩子自由发展的!头脑清醒的不满足于现状的中产阶级上层也绝对不让孩子自由发展!在充满竞争的世界中,他们不但没有满足感,相反的,却充满他们保持着清醒的头脑,想方设法培养孩子从小拥有成功危机感。他们保持着清醒的头脑,想方设法培养孩子从小拥有成功者所必须具备的素质。

3、明知让孩子成人以后才开始学习与生存密切相关的知识、技能,才开始训练本该长期才能培养起来的与职业有关的素质,难免会使孩子在越来越残酷的竞争中落败,使孩子屡屡遭受精神创伤,这才是很不人性化的!同时,让孩子不明不白,身不由己地一辈子做他们不喜欢的工作,显然是更不人性化的!在孩子尚小的时候,不妨引导他们设定一个或几个专业方向和职业目标,在促进孩子具有广泛的爱好和知识面的同时,逐步培养其对某些特定专业的关注和兴趣,让他们从小与未来的职业目标"青梅竹马"地培养一段感情。

4、早期的人生设计、职业规划并不是专横独断地把家长的愿望强加在孩子的身上,而是家长、学生、教育者和整个社会应该一起合作的共同课题。以父母和孩子相结合为主,加强学生的自我认识;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育者和学生一起,进行学生的知识教育,协助学生把书本知识与职业技能相互融合,让孩子、家长和教师一起探讨知识与职业、教育与职业的关系,共同制定人生规划:家长、教育者和全社会一起,为学生提供就业准备的资源,解决职业规划问题。

5、人生总该有个梦,不妨给孩子一个梦想、一个目标,好让他们有自己的追求。在孩子的心中点燃一把火,让它燃烧,成为自己努力奋斗的内动力一一这是人生设计最重要的第一步。

6、家长能教什么:成年人的知识老化和衰退,以及现代社会的高节奏和细分工,使家长们对孩子的教育难以胜任,其实,家长只要能给小孩子提出好的问题就行了,应该让孩于自己寻找答案,培养孩于独这思考和解答问题的能力。

7、优秀的教育,"最特别的不是掌握了多少知识点,而是在于他们思考问题的方式,在于他们能把很多东西结合在一起的方式,在于他们能够看到人们从前看不到的模式"(哈佛大学校长劳伦斯·萨默斯语)。这才是造就在未来社会既有发展潜力和竞争力,又认真、严谨,而且富有创造性的思考能力的人才的根基。

四。读后反思

有着为人母、为人师双重身份的我,关注孩子学习成绩的同时也关注孩子可持续的学习、发展。但随着孩子的成长、很多教育问题让我困惑又迷茫。记得十余年前,在一次教师培训上,一位资深的教育教学专家坦言自己担心教育不好孩子,所以结婚多年却没勇气生孩子。当时只当是戏言,而现在回想起来却感同身受:教育好孩子真的没那么简单!于是课堂之外,我开始关注有关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方面的书籍,越看越觉得自己需要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

最近,我时常在想怎样的教育才是有意义的?看着身边的孩子在家长的要求下或主动或被动的学这学那,异常忙碌。我总在想,教育的目的是培养适应社会的人才,那哪些学习是有必要的?偶然从书柜中翻出的这本《人生设计在童年》令我豁然开朗。

提起给孩子提前设计人生,大家下意识地就会理解为父母先构想蓝图,然后"要求"子女跟着走,那真是把"设计"想得太过简单了。这里所谓的人生设计,是对未来所需人才能力的提前评估,然后培养孩子各个方面的能力——而这个"设计"的另一端不是大学而是工作。从小对孩子进行职业意识的引导,让孩子从小有职业目标并为之做一些针对的学习和了解。表面上看,都是父母希望孩子优秀,似乎也很功利,但因为着眼点不一样,方式方法就完全不一样。但如何设计、如何引导,如何张弛有度逐步实施,这些都还需要我们家长、我们老师进一步思考、探索,书中提到很多方法值得我们借鉴、学习,但不能照搬。

"从小开始人生规划,设立人生目标,家长和孩子可以及时找出差距,调整学习内容,培养相应的能力,有意识的为孩子的未来做准备;可以在教育资源有限、生存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上保有立足之地,拥有美好的人生。"

2025高中生读书笔记2000字5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2025高中生读书笔记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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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高中生读书心得2000字1

决定执笔写《追风筝的人》读后感前,我在网上读了大量书评,看到了大多数书评都在赞誉哈桑的单纯、忠诚、纯良和正直。

或许,许多人会感动于小说第一页的一句话——"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

听上去,这是多么忠诚的爱。

然而,当我读到这句话时,却痛苦起来,我讨厌这个句子,以及这个句子中对哈桑这种情感的赞誉。

因为,这让我想起最近常在我脑海盘旋的一个词汇——爱的炮灰。有时,我们会甘愿做一个人的炮灰,觉得那样才有爱一个人的感觉;有时,我们会要求别人做自己的炮灰,以此来证明这个人的确爱自己。

当阿米尔,抑或作者在怀念"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时,其实就是在渴望哈桑做自己的炮灰。

阿米尔少年时的确有这样的渴望,他和哈桑有过以下一段对话:

"我(哈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

"真的吗?你会那样做?"

"做什么?"

"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

"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不过我怀疑,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

哈桑的反问令阿米尔尴尬,他宁愿自己没有质疑哈桑的忠诚。然而,哈桑不久后还是做了炮灰。

那是阿米尔12岁哈桑11岁时,他们参加喀布尔的风筝大赛,这个大赛比的不是谁的风筝飞得更高更漂亮,而是比谁的风筝能摧毁别人的风筝,最后的幸存者便是胜利者,但这不是的荣耀,的荣耀是要追到最后一个被割断的风筝。

这一次,阿米尔的风筝是最后的幸存者,而哈桑也追到了最后一个被割断的蓝风筝。阿米尔无比渴望得到这个风筝,因为他的愿望是得到父亲的爱,他认为这个蓝风筝是他打开父亲心扉的一把钥匙。

哈桑知道阿米尔的愿望,为了捍卫这个蓝风筝,他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被也想得到这个蓝风筝的坏小子阿塞夫和他的党羽侮辱,这是阿富汗男人的羞辱。这时,阿米尔就躲在旁边观看,孱弱的他没胆量阻止阿塞夫的暴行,也不情愿跳出来让哈桑把那个蓝风筝让给阿塞夫。

于是,哈桑就沦为了阿米尔的炮灰,他付出了鲜血、创伤和荣誉,而换取的只是阿米尔与爸爸亲近的愿望得以实现。

阿米尔明白自己的心理,他知道胆量是一个问题,但更大的问题是,他的确在想: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

哈桑知道,阿米尔看到了他被凌 辱而未伸出援手,但他还是选择一如既往对阿米尔奉献他自己。

所以,当阿米尔栽赃哈桑,造成哈桑偷了他的财物的假象时,他捍卫了阿米尔的荣誉,对阿米尔的爸爸说,这是他干的。

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仍是在做阿米尔的炮灰。当时,他被拉辛汗叫回来一起照料阿米尔的豪宅,但塔利班官员看中了这栋豪宅,并要哈桑搬出去,哈桑极力反对,结果他和妻子被塔利班枪杀。

做阿米尔的炮灰,这主要还是哈桑自己的选择。

对此,我的理解是,我们爱一个人,多是爱自己在这个人身上的付出。如果自己在这个人身上的付出越多,我们对这个人就越在乎,最终会达到这样一个境界——"我甘愿为他去死".

或许,喜爱《追风筝的人》的一些读者会对我这种分析感到愤怒,觉得我并不理解这样一种伟大的情感,但通过哈桑的儿子索拉博的言语,我们会看到,导致这种奉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深深的恐惧。

哈桑为什么甘愿去做炮灰?

当知道了哈桑是自己的弟弟后,阿米尔去了喀布尔,从已成为塔利班官员的阿塞夫的手中将索拉博带回了巴基斯坦,而代价是险些被阿塞夫打死,如若不是索拉博用弹弓将阿塞夫打成独眼龙的话。

在巴基斯坦,阿米尔求索拉博跟他一起去美国。索拉博一开始没答应,并说出了他的担忧:"要是你厌倦我怎么办?要是你妻子不喜欢我怎么办?"除了阿米尔,幼小的索拉博已没有其他亲人,这时,他作为一个孩子产生这样的担忧不难理解。

不过,在我看来,这更像是索拉博在替父亲说出他的心声。原来,哈桑之所以做炮灰,为了阿米尔的一个蓝风筝而被凌辱,为了阿米尔的豪宅而和妻子一起被枪杀,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他担心阿米尔会厌倦自己,会不喜欢自己。

这就很像一些家庭,那些最不受宠的孩子,反而常是最"孝顺"的孩子,他们在成年后为了得到父母的欢心会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以至于严重忽略自己的配偶和孩子的幸福。

绝大多数孩子学会说的第一个词汇是"妈妈",而哈桑说出的第一个词汇却是"阿米尔".这个细节的直观理解是,哈桑将阿米尔视为最亲近的人,象征性的理解则是,阿米尔是哈桑的"心理妈妈".

所有的孩子都渴望获得"心理妈妈"的爱,为了达到这一点,他们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哈桑不例外,阿米尔也不例外。阿米尔说出的第一个词汇是"爸爸",那么爸爸就是他的"心理妈妈",为了获得他的爱,阿米尔可以付出一切代价,并最终不惜将哈桑牺牲。

阿米尔渴望哈桑做他的炮灰,哈桑则主动愿意做阿米尔的炮灰。

然而,任何一个人都不值得另一个人做炮灰。

因为,奉献者的生命重量会压得接受奉献者喘不过气来,后者会发现,除非他给以同等分量或更多的回报,否则他心中总会有歉疚。

或许,亏欠感是我们最不愿意有的一种心理,而如何处理亏欠感便成了左右我们人生道路的一个关键。

哈桑是阿米尔的爸爸和仆人阿里——其实她和阿米尔的爸爸也是自幼一起长大,也是情同手足的妻子偷情而来的私生子,他无法公开承认哈桑是自己的儿子,这令他心怀歉疚。为了弥补这种歉疚,他的办法是用他的财富和力量慷慨补偿所有需要帮助的人。

对此,拉辛汗形容说:"当恶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

这是少数人处理歉疚的办法,尽管这不是的办法,但这仍然称得上是勇者的道路,而更多人的办法是阿米尔的道路——贬低或逃避自己亏欠的人。

当躲着看哈桑被阿塞夫凌辱时,阿米尔一时成了"种族主义者",他先是觉得为了用蓝风筝赢取父亲的爱,牺牲哈桑是必须的,接下来,当心中出现一刹那的犹豫时,他对自己说"他只是个哈扎拉人(阿米尔是普什图族人,很多普什图族人对哈扎拉族人有歧视)",这就是贬低。通过贬低奉献者的生命价值,接受奉献者的愧疚感降低了。

这种贬低心理是很常见的,我们既可以在文艺作品中,也可以在自己生活中发现这样的故事——那些只付出不索取的人,他们很少会得到接受他们帮助的人的尊敬,甚至一些人对恩人的仇恨胜于对其他所有人的仇恨。

有些人的愧疚感会彻底丧失,于是一切人均被他们贬低为炮灰。阿塞夫便是这样的人,他没有底线地凌辱一切弱者,因为他的世界中只有他一个人是人,其他人都不存在。

阿米尔知道,自己身上有阿塞夫的影子,所以他梦见阿塞夫对他说:你和哈桑吃一个人的奶长大,但你和我是兄弟。

不过,阿米尔毕竟不是阿塞夫,他无法逃脱愧疚感的折磨,这种愧疚感显示他仍然是一个有良心的人。

2025高中生读书心得2000字2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书,它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令人费解。但当我们读完它,却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思想及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小说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作者的想象力在驰骋翱翔:荒诞不经的传说,具体的村镇生活,比拟与影射,细腻的景物描写,都像新闻报导一样准确地再现出来。使读者也随之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孤独是人性中最瑰丽的色彩,星索是夜空中永恒的诗;《百年孤独》的成功之处在于,他艺术而有力地展现了贯穿于整个人类心灵史的深刻而瑰丽的孤独感。

作者是通过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

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小说所展示的,是一个建立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重复循环的象征框架中的现代神话。时间的轮回重复,使小说隐含了无数大大小小的循环怪圈,所有的人与事都镶嵌于这些怪圈中,小说也就成了一个魔幻的世界。

一提到魔幻境界,即使所谈及的是一部现代小说,人们也会很自然地联想到精灵、月光和光滑的山脉。除了矮人和仙女外,人们还会联想到神奇的业绩等,但不会联想到太多的幽默,几乎绝不会联想到性。这种观念看来似乎是要完全忘却世俗生活。至少,这就是关于魔幻境界的一个设想。马尔克斯显然持不同的看法。在《百年孤独》中,他创造了一个无所不包的魔幻世界。这个世界充满了谎言与说谎者,然而同时又非常现实。在这部小说中,恋人们可以将彼此理想化为脱离肉体的灵魂,可以在吊床里愉快地嚎叫,或者,浑身涂满了梨酱,赤luo着滚到前廊上去。主人公可以穿越丛林,作堂吉诃德式的历险,尽管他永远也无法达到他的目标,然而描绘其惊险经历的语言却充满了辛辣的讽刺:“远征的人们脑海里充满了对于原罪以前的潮湿而寂静的天堂的最古老的回忆。他们的靴子陷进沼泽,他们用大刀砍烂血色的百合和金色的蝾螈。”“一周过去了,他们几乎没讲一句话,像梦游人似地穿过一个悲哀的世界,只能见到发光的昆虫微弱的光亮,他们的肺里充满了令人窒息的血腥的味道。”

这就是一个了解世俗生活的诗人的语言,他不认为尘世生活是幻想家的敌人,他对它毫无畏惧。

马尔克斯创造了一个连续统一体,一张相互关联的关系网。不管一些细节如何奇特与怪诞,小说更为重要的效果是表现热烈的兴致、健康的幽默感,乃至理性与同情。然而,小说的一切悲惨结局皆源于马孔多居民的落后、愚昧。他们不是面向过去,追怀昔日的宁静与淡薄,就是关在小屋里,沉湎于毫无意义的“制小金鱼”、“织裹尸布”“修破门窗”“洗澡”等等。因此,他们只能等待着“猪尾巴”的重现。所以,人呢,应不断的去“文明”自己!

在人类走向深渊的那一天,我们最后的子孙在最后一刻会明白:

一切会随风而逝,无影无踪,而我们只是“没有意义”的代名词。也许有人看不懂这本书,因为这不仅需要文学素养,还需要对拉丁美洲历史的了解。看似荒诞的一个家族其实正折射出了拉丁美洲的历史。这一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也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病苦与血泪。当你真正了解那一段历史,你会发现《百年孤独》是一本透过哈哈镜的折射的南美洲史诗,他所揭出的不是单纯的生活,而是表层下面一些更深刻的东西,不被理解的人,无法联合的力量。这种孤僻贯穿了这本书。正如书中最后所说,“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出现第二次了。”这正是作者对自己的出生地的希望或应说是绝望。

这也是一部极具现实批判意义的小说。我不知道作者描写布恩地亚家族的时候有没有一丝同情。我看这一切的时候只替他们感到可悲。他们七代人没有一个人懂得爱,最后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爱的结晶,却是整个家族的毁灭。这些带有真实性的夸张,读来不免让人陷入深思。也就觉得作品充满了无限的凄凉。

读完全书,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无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心口像压了块石头,好像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声恶梦。虽然走出去了,却分不清是上午不是下午,但仍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以恶梦中惊醒,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动后余生的喜悦。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微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险,冲动,勇敢和不屈,深吸一口气,拍拍胸脯为自己的庆幸感到喜悦,百年孤独注定一辈子的孤单,虽然现实生活有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但我们还是坦然面对,想想伟大的哲学家,想想那些功成名就的人,或想想身边比我们更艰难的人,我们那些小孤独就随时即逝吧!

一部《百年孤独》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人类从清澈透明的原始状态,在可见的最表层得到进化和发展,但是,在心灵的深处,人们永远处于苦难状态。这正如马贡多的历史一样,无论他们从多么原始的透明或者多么神秘的鸿荒,经过无数的战乱争纷,步履沉重地推动历史的车轮不断前进,但是,马贡多的面纱依然神秘,布雷地亚家族也依然孤独。

当天空静下来的时候,星索才是空中一篇美丽的诗,有时间多去旅旅游,去外面走走,顺便谈谈感情,好让自己忙起来,这样我们就可以摆脱所谓的孤独带来的伤害,一个人胡思乱想是没有多少意义的,面向尘世也好,面向个人的编织华丽的草棚也好,只不过我们都是想办法让自己和身边的人过得更好些,如果你不能让身边的大多数事物喜欢你,那你的独特的人格也是没有意义的,我本着朴素的心,想着怎么描绘朴素的事物,还是很开心!

孤独,从有人类开始有一直存在,人是群居动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一个人拒绝与他人交流,一味地闭关自守,那他所要面对的将是永远的孤独,蒙昧的误解……也有人说,要学会享受孤独,在孤独中寻找自己,了解自己。可是,在空虚、黑暗而闭塞的世界里又怎么能真正的看清自己呢!有的也许只是胡思乱想与昏眩的错位和莫名的猜忌……

交流,使我们可以融入到社会,沟通使我们与身边的朋友、同事融洽、快乐的生活工作在一起。家人亲缘之间交流与沟通更为重要,血脉在交流和沟通中才越发地浓厚。随着现代生活方式的不同和“代沟”一词的不断夸大,可交流的人际越来越小,交流和沟通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是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相处,不仅是思想与意见的交换,更是生活与情感的交流。对我们事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当然在交流中也许会因为生活成长环境的迵异,对待事物的角度,对事物的理解,人生阅历的不同而难以达成共识,但这正是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合作共进、不断提高之际。最低限度,我们不奢求他人接受与否,但至少可以互相理解,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除却隔阂,社会才会更和谐,事业才能腾飞!

有了孤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守着孤独不肯放手,一直孤独也就真的成了百年孤独。坦然的面对生活中的一切,一切总会过去,相信自己,阳光总在风雨后!

2025高中生读书心得2000字3

阅读前几章,以为本书的主角就是苏菲和她的哲学老师艾伯特,而越往下,越觉得诡异,到苏菲十五岁生日的那场哲学宴会上,我才渐渐意识到,本书真正的主角是席德和她的少校父亲,而苏菲和艾伯特只是本书作者笔下的人物席德之父少校笔下塑造的人物,少校创造出这两个人以及他们的经历,写成一本书,作为给女儿席德的生日礼物。而奇怪的是,在少校的笔下,苏菲和艾伯特也渐渐感受到了这个创造者的存在,知道了自己的命运都掌握在他手中,于是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最终脱离了少校的控制,获得了成功。这种被创造者逃离被安排的命运的构思,让我感觉很微妙,甚至感到思维有些被小小的扭曲了。

知名作家南方朔是这样评价本书的:“《苏菲的世界》的小说部分,苏菲的主体自觉过程颇像侦探故事加上现代版的爱丽丝梦游仙境,哲学加侦探,加幻想,再加上宇宙观,它让人心胸开阔,这不正是哲学爱智最古典的定义吗?”它唤醒了我对世界的好奇心和对人生终极意义的思考!

这是一本关于哲学的书,带领我们走过了几千年来的哲学的发展史。从最初的自然派哲学家,到理性主义,到古典派哲学家,到繁荣蓬勃的希腊文化,印欧文化、闪族文化,黑暗的中世纪时期文化,再到豁然开朗的文艺复兴时期,巴洛克时期,以及现代的笛卡尔,经验主义,浪漫主义,唯物主义,存在主义……丰富的内容带我们走过沧桑,让我们得到一种哲学的洗礼与升华。毕竟,从古至今如此多的哲人有着如此多的理论,而随着历史的发展他们对于世界、生命本质的认识也在不断地进步与创新着。而受过现代教育的我们看着哲学的发展历程,看着古代哲学家们一些关于世界的荒谬的解释,或者看着一些哲学家们的全新的认识世界的角度,看着这些突如其来、迎面涌来的思想,自己原有的一些观念的确是受到了很大的冲击,自己也对这个世界开始了一些全新的思考。

在我的理解里,哲学就是关心、探索我们这个世界。这其实是我们每个活在这世上的人都应该去思考的。而我们逐渐建立自己的人生观、生命观的过程,也可以是看做对于哲学的思考。比如在书的开头作者就提出了两个哲学性的问题: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这类问题也反映了哲学家们的任务,也就是去思考、去探索关于生命、世界等本质的问题的答案。从古至今,已经有许许多多的哲学家提出了各自的看法,然而还没有出现能够说服全人类的一种理论,因此也需要无数的后继者给出自己的答案。而相反于观念里的高深莫测,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去研究哲学。也许我们并不能人人都成为哲学家,但是我们都可以成为哲学的思考者,去寻找自己的生存的意义。

其实每一位、每一种在各个时代叱诧风云的哲学思想和哲学家都是由“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世上是否有上帝和灵魂?”等等看似无法解答的问题展开的。如何解答这些问题呢?,书中提供了一些线索:“只需用自己的常识”“要站在兔毛的顶端”“用儿童的眼光来探究世界,也就是不要被世事所麻痹,仔细地观察周边的世界,有勇气发表自己的思想。那我们如何不能结合自己在书中所学与生活中所见所闻来创造“自己的哲学呢”?

虽然人们对历各种哲学流派褒贬不一,但那些哲学家确实应当受人尊敬,他们是如此勇敢而执着地探寻着真理与实践的奥秘。哲学的世界亦梦亦幻,它像一个个不可思议的神话却又源于我们身边一切普通的事物。

然而我们现在可以清楚地知道风霜雨雪的成因,我们还知道苹果为什么会落到地上,火箭为什么能飞上月球。这一切,都要感谢那些没有丢弃好奇心、或再次点燃好奇心的人。这些人仿佛不认识这个世界,不相信这个世界,不承认这个世界。他们怀疑,他们思考,他们改造。于是有了孔孟的仁义,老庄的逍遥;于是有了柏拉图的理想国,哥白尼的日心说;于是有了浪漫主义的反讽,于是有了经验主义的体验;于是有了笛卡尔的二元论,于是有了马克思的资本论。自古以来多少先人尝试了无数方法想爬到兔毛顶端,又有多少今人依然作着不懈努力。而我们,这些习惯了安逸,习惯了一位接受事实的人们,难道不该为自己的麻木和怠惰感到羞愧吗?难道不该幡然醒悟,奋起直追吗?

知识可以积累,技艺可以传承,但人生的经历,理性的感悟却只能从零开始慢慢体会。上地对待古今的哲学家是公平的,都给了他们一生的时间去独立思考。这也许就是哲学发展了几千年却依然连最初的问题也没有答案的原因吧。所以我们不必怀着对哲学敬而远之的态度,只要好奇,只要思考,就离真理更近了一步。哲学家们知道的并不比我们多,但他们好奇的东西比我们多,他们思考的东西比我们多,所以他们看穿了事物的表面而抓住了其内在联系。这好奇的能力,这思考的能力,上帝也曾给了我们啊。

“也许我们也是星尘”结尾时的比喻一位没有带着隐隐的神秘感,我们在这宇宙间只是昙花一现般的一瞬星光而宇宙仍在不停的运转着,轮回着。它会如何呢?这我们我从知晓,世界如此之大,还有无数个秘团我不曾揭开,还有无数个空间我不曾体验。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要不停地探索着。放飞哲思,倾听它们振翅翱翔的声音……

2025高中生读书心得2000字4

一。作者介绍

高燕定,美国教育与职业规划专家,1986年旅美,在美国大学任职21年,从事独立升学顾问20年,是大规模的中国本科留__的启蒙者和开拓者。他深入了解美国教育,熟知美国大学录取要求和申请技巧。20年来,以其丰富的经验,指导与协助大量居住在中国、加拿大及其他国家的学生赴美留学并考取美国大学,同时指导他们在美国成功发展。曾因成功地指导其女儿考入哈佛大学,而被亲切的称为"哈佛爸爸".著有《人生设计在童年》《人生设计线路图》《美国大学》等多本畅销书。

二。内容介绍

本书用生动的笔触、详实的资料,讲述一个普通女孩在父亲的引导下,从小树立人生理想和职业目标,在预期的人生轨迹上奋力追梦,一步步达到理想目标的故事,辅以其他丰富的、有说服力的案例,向读者传递一个理念:在规范化的社会里,人生是可以设计的,而且应该从童年开始;有了科学、理性的人生规划,人们完全可以不凭机遇、不靠伯乐,按部就班地、可预见性地获得自我认识意义上的、必然的成功。作者以在美国大学20年的工作经历、对教育的深入研究和思考,向读者展示了精英人才的培养之道,倡导"超前"的童年人生设计和职业规划思想,阐述职业发展教育中"自我认识、教育与职业的关系、职业计划"三大环节的合理性、科学性和重要性,为学生及家长描绘出顺利实现人生价值和到达理想彼岸的蓝图。

三。精彩分享

1、"素质教育"提早到了"零岁",职业意识到18岁竟还没有形成!这是一个多么荒唐的现实!更可悲的是,多少年来这种现状一直被认为很正常,甚至被冠以"人性化"的招牌!.这种现象如果出现在兵荒马乱,社会动荡情况下尚情有可原,但若是存在于一个开始不断规范化的社会,一个正在高速发展并投入国际化社会怀抱的国家中,就是一个奇怪的,值得深思的问题

2、美国人都不管孩子?美国人都让孩子"自由发展"?这是一种"医学专用剂",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掌握财富和地位的美国上层阶级是绝对不让孩子自由发展的!头脑清醒的不满足于现状的中产阶级上层也绝对不让孩子自由发展!在充满竞争的世界中,他们不但没有满足感,相反的,却充满他们保持着清醒的头脑,想方设法培养孩子从小拥有成功危机感。他们保持着清醒的头脑,想方设法培养孩子从小拥有成功者所必须具备的素质。

3、明知让孩子成人以后才开始学习与生存密切相关的知识、技能,才开始训练本该长期才能培养起来的与职业有关的素质,难免会使孩子在越来越残酷的竞争中落败,使孩子屡屡遭受精神创伤,这才是很不人性化的!同时,让孩子不明不白,身不由己地一辈子做他们不喜欢的工作,显然是更不人性化的!在孩子尚小的时候,不妨引导他们设定一个或几个专业方向和职业目标,在促进孩子具有广泛的爱好和知识面的同时,逐步培养其对某些特定专业的关注和兴趣,让他们从小与未来的职业目标"青梅竹马"地培养一段感情。

4、早期的人生设计、职业规划并不是专横独断地把家长的愿望强加在孩子的身上,而是家长、学生、教育者和整个社会应该一起合作的共同课题。以父母和孩子相结合为主,加强学生的自我认识;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育者和学生一起,进行学生的知识教育,协助学生把书本知识与职业技能相互融合,让孩子、家长和教师一起探讨知识与职业、教育与职业的关系,共同制定人生规划:家长、教育者和全社会一起,为学生提供就业准备的资源,解决职业规划问题。

5、人生总该有个梦,不妨给孩子一个梦想、一个目标,好让他们有自己的追求。在孩子的心中点燃一把火,让它燃烧,成为自己努力奋斗的内动力一一这是人生设计最重要的第一步。

6、家长能教什么:成年人的知识老化和衰退,以及现代社会的高节奏和细分工,使家长们对孩子的教育难以胜任,其实,家长只要能给小孩子提出好的问题就行了,应该让孩于自己寻找答案,培养孩于独这思考和解答问题的能力。

7、优秀的教育,"最特别的不是掌握了多少知识点,而是在于他们思考问题的方式,在于他们能把很多东西结合在一起的方式,在于他们能够看到人们从前看不到的模式"(哈佛大学校长劳伦斯·萨默斯语)。这才是造就在未来社会既有发展潜力和竞争力,又认真、严谨,而且富有创造性的思考能力的人才的根基。

四。读后反思

有着为人母、为人师双重身份的我,关注孩子学习成绩的同时也关注孩子可持续的学习、发展。但随着孩子的成长、很多教育问题让我困惑又迷茫。记得十余年前,在一次教师培训上,一位资深的教育教学专家坦言自己担心教育不好孩子,所以结婚多年却没勇气生孩子。当时只当是戏言,而现在回想起来却感同身受:教育好孩子真的没那么简单!于是课堂之外,我开始关注有关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方面的书籍,越看越觉得自己需要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

最近,我时常在想怎样的教育才是有意义的?看着身边的孩子在家长的要求下或主动或被动的学这学那,异常忙碌。我总在想,教育的目的是培养适应社会的人才,那哪些学习是有必要的?偶然从书柜中翻出的这本《人生设计在童年》令我豁然开朗。

提起给孩子提前设计人生,大家下意识地就会理解为父母先构想蓝图,然后"要求"子女跟着走,那真是把"设计"想得太过简单了。这里所谓的人生设计,是对未来所需人才能力的提前评估,然后培养孩子各个方面的能力——而这个"设计"的另一端不是大学而是工作。从小对孩子进行职业意识的引导,让孩子从小有职业目标并为之做一些针对的学习和了解。表面上看,都是父母希望孩子优秀,似乎也很功利,但因为着眼点不一样,方式方法就完全不一样。但如何设计、如何引导,如何张弛有度逐步实施,这些都还需要我们家长、我们老师进一步思考、探索,书中提到很多方法值得我们借鉴、学习,但不能照搬。

"从小开始人生规划,设立人生目标,家长和孩子可以及时找出差距,调整学习内容,培养相应的能力,有意识的为孩子的未来做准备;可以在教育资源有限、生存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上保有立足之地,拥有美好的人生。"

2025高中生读书心得2000字5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2025高中生读书心得2000字

《鲁迅全集》读书笔记2500字


今天编辑整理了《鲁迅全集》读书笔记,读过了作者写的作品后,让我们学习到了很多,感悟到了很多。 读后感是对作品的回应和表达,可以让我们更深刻地体验作品的情感,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鲁迅全集》读书笔记【篇1】

鲁迅全集读后感

(一)基于自己一直以来就对鲁迅先生的喜爱,我这次的阅读书目是《鲁迅全集》,由于时间方面的关系,我就我阅读后喜欢的篇目谈谈我自己的感想。

读先生的文章如同感受着先生平日里的言行以及为人处事,先生的博学自是不必多说的,许多杂文散文中的典故和句摘都足以看出先生学识之渊博和涉猎之广泛。

“在文艺上,他博通古今中外,可是这些学问并没把他吓住。他写古文古诗写得极好,可并不尊唐或崇汉,把自己放在某派某宗里去,以自尊自限。古体的东西他能作,新的文艺无论在理论上与实验上,他又都站在最前面;他不以对旧物的探索而阻碍对新物的创造。他对什么都有研究的趣味,而永远不被任何东西迷住心。他随时研究,随时判断。他的判断力使他无论对旧学问或新知识都敢说话。他的话,不是学究的掉书袋,而是准确的指示给人们以继续研讨的道路。”老舍先生的这段话恰如其分的概括了鲁迅先生的渊博和精深。先生敏锐的眼光和深刻的思维,作为一个笔者,无疑是独树一帜,风格迥立的。可是鲁迅先生最不同于其他学者和作家之处不仅仅在于他多读几本书,多知道几个独辟蹊径的典据。而是在于善于把他所知道的典据,极其精确无误的用在自己文章中思想的表述中。可是这些表述又都不脱离表达自己的思想,丝毫不会被古人以及圣人的几段词句做了自己思想的佐证,而是精巧生动的用几处典故作为对比,从而加深读者对笔者所要阐述的思想和论据清晰明朗,鲜活简单。这和我以往看过的一些通篇引经据典的“抄抄写写”是完全不同的。

可是,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我感悟最深的却实在是他闪亮的人格魅力。读着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剑,锋利的解剖出当时国民的奴性和愚性,勇敢无畏的把自己至于众矢之的,不畏官吏的强权,不畏民众的愚昧,不畏所谓“文人”的人声攻击,一路用剑刃的锋芒披荆斩棘,置生命于度外。

胸怀大志、卓然不群的少年鲁迅,他怀揣着对黑暗现实的不满和追求新思想、新事物的理想,毅然决然地跨出封建宗法社会的门槛,离开家乡,到南京求学。他之所以选择上水师学堂、矿路学堂,一是因为这两所学校免交学费,解决了当时经济困难,二是这些是“新学”,有自强救国的希望。可为什么考入水师学堂后很快又改进矿路学堂呢? 这是由于少年鲁迅没钱求学,无奈选择了水师学堂,虽然水师学堂不要学费,但教员水平极差,根本学不到什么东西。直到鲁迅离开二十年后,江南水师学堂还有教员公然在课堂上断言:“地球有两个,一个自动,一个被动,一个叫东半球,一个叫西半球。”所以,为了求学,少年鲁迅又改进矿路学堂。

先生用他伟大的人格和敏锐的洞察力,篆写下许多警世醒世的杂文来激励和讨伐人性的懦弱和肮脏,先生用一生的时间投入到追求光明和捍卫真理的斗争之中,一刻也不曾退缩和懈怠过,不屈不挠,对自己永不满足,永不自馁。正像老舍先生所评论鲁迅先生一样:“一个人的精力与天才永远不能完全与他的志愿与计划相配合,人生最大的苦痛啊!只有明知这苦痛是越来越深,而杀上前去,以身殉志的,才是英雄。”先生是一个时代、一个世纪的英雄,他勇于直视自己,用自己的人格化做一面镜子,照射出人世间的美丑。是啊,一个只有战胜了自己的人才配真正算是英雄,鲁迅先生做到了。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到《孔乙己》到《阿Q正传》,这些文章无不在我的脑海里留下深刻的印象,不能说给我怎样的陶冶,至少我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不仅教会我怎样生活,更多的是怎么样乐观的生活,积极的生活。

鲁迅选择学医,是确知新的医学对于日本维新有很大助力,想通过学医,改变中国人“东亚病夫”的状况,来达到强国的目的。但后来通过“看电影事件”认识到体质弱并不是导致国弱受人欺凌的根本原因,愚昧、麻木才是病根,因此“弃医从文”,希望通过提倡新文艺,对国民进行思想启蒙,来达到富国强民,改变落后面貌。

如果说出国前鲁迅多次的人生选择多是被迫的、无奈的,那么留学日本后,鲁迅也经历了数次人生道路的选择,则完全把自己的学业和国家命运紧紧联系在了一起,是为民救国的赤子。如果说出国前的鲁迅更多的是为自己个人的前途和命运奔波的话,出国后接受了新思想的鲁迅,则成长为一位拥有救国救民理想、积极探索救国道路的志士,开始了他更富有传奇色彩的精彩人生。

工作以后,鲁迅从浙江杭州到绍兴,又从北京转到厦门、广州,最后定于上海。由普通中学教员到教务长、教育部员、大学教授,每一次波折都是一段精彩人生!都是因为宣传进步思想,揭露政府劣行和帝国主义列强罪行而受到排挤、迫害!而这些也正是他为人民奔波,同敌人作战的“我以我血荐轩辕”的写照。

鲁迅先生对自己的奔波表现得极为平淡,用 “走出”“又走出”“被拒绝”“到底被拒绝”,较详叙述的只是从北京到厦门的一次,这表明鲁迅先生对个人奔波毫不介意,而对反动政府的迫害则不屑置辩,不以为然。由此可见,在文章朴实平缓的语言之中,包含了先生对民族、国家的挚爱,也有对反动者的气愤与不耻。“到1926年,有几个学者到段祺瑞政府去告密,说我不好,要捕拿我……”,被政府通缉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情,但鲁迅先生却以轻描淡写的语气表达出来,将那种欲置自己于死地的告密行为说成“说我不好”,重话轻讲,充分体现了先生蔑视反动政府的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和与反动军警不两立的坚定立场。而将告密者尊称为“学者”,则不无调侃嘲弄之味。

先生很简单的介绍自己的作品,还提到“登过几篇不好的文章”。其实,先生是中国现代史上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其作品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和思想价值,为世人所推崇。他的这种写法,恰恰表现了他谦逊质朴的人品。

鲁迅先生的文章不仅是历史的一种有力的见证,更是人性的一种有力的说明,我一直都很崇拜鲁迅先生,的确是因为他的文章给我人生一种无比强劲的动力。我写的这篇读后感也是参照比较多的书目,也许摘抄的比较多点,但还是有很多想说的话,总之,我是很喜欢鲁迅先生的文章,以后我都会一直阅读的。

鲁迅全集读后感

(二)对于现代主义文学,我最敬重的欣赏的作家之一是周树人,或许对于他,接触的都只是局限于一文文的纸上篇章,但仅从一纸字迹便可闻名于世,其文采以及才能的高低便不言而喻了。

而我们了解其人也尽是从《鲁迅全集》开始并作为依据的。记得第一次读鲁迅的作品是在小学时代,翻看家中前辈的藏书时发现的一本泛黄色书皮的《阿Q正传》,字体还是六七十年代开始被渐渐习惯的白话文,当时,只要是认识些许字的人大都能看懂。而小学时代的我是一个很安静的孩子,无聊时我可以拿起一本喜欢的书在温和阳光下享受整个下午,那时候看书完全是因为好奇,至今依旧记得初初看啊Q时只是一昧的想了解一个陌生人的非同寻常的故事,而完全不懂其中的任何寓意。

我喜欢啊Q。这是最初的感觉。我不觉得阿Q有任何问题,反而更欣赏他的那份在我当时看来伟大的豁达以及天真的乐观。对于孩子来说,或者好奇是最大的动力,不管做什么。()我以为啊Q最终终会有属于他的一份与众不同的人生,我也好奇当时的结局,即使当时幼稚的头脑在文字中间早已嗅到不安的成分,但依旧憧憬和幻想有另一种落幕。

其实说真的,从当初的真实情景来说,在最后为阿Q拉上幕帘时我真的流泪了。好像只是一份同情和悲悯就能把我堕入苦海,那时的我无比脆弱。可是,当一个纯真的孩子的梦想在无比憧憬中破灭时,谁也不会怪孩子。所以我开始写作,我最初的意图也许真的是有这么一份弱小的执着在里面,我要用手中笔把啊Q救活,他那么可怜了为什么还要有如此的结果,我讨厌鲁迅,他太狠心。

而,就像我们的道路早已被设下了前进的轨道一般,即使讨厌鲁迅,在后几年也总是不断邂逅鲁迅的作品,在我们的不期而遇之间,我也开始从象牙塔走出,准备步入另一个未知的世界,思维在不断的变幻中似乎总是会在某刻发生不可思议的事,在教科书有意无意的安排下,在啊Q过去多年后,我又一次迷上鲁迅的作品——《孔乙己》。当然,在此时说完全失去了啊Q的影响那是不可能的,相反在过去几年,虽然一直抵触鲁迅,但在教科书的必修课文上自己被迫接受了更多的鲁迅思想和文学的同时啊Q亦渗入心里,而自己看来,啊Q或许走了,但似乎他的那种自我暗示和转移的方法与执着和傻傻的话语给了我一种另类的勇气,也许每个人都是如此吧,只是更多的人没有发现,更多的人却是在逃避,在自我欺骗。于是,在多年后,我在想,到底谁更可怜。

当然,不管如何我也可怜不了那么多人。因为在啊Q后我又看到了孔乙己,我不敢想象后面了,因为只是啊Q就让我留下如此多记忆,虽然鲁迅先生已逝去,但我知道后世总会有诸如鲁迅先生的能人才子存在,倘若他日某人直接从新闻报道,而非小说作品时我们又该如何,我们能如何。于是,生活在继续的同时,我也希望可以在不断前进的空暇能够看到更多的人在真正品读啊Q和孔乙己之后展现一丝释怀的笑靥和真挚的沉思,而不是一声声刺耳的嘲笑,或者一次次饭后闲谈的无聊话题。

你要知道,我们内心都有一个啊Q和孔乙己。

鲁迅全集读后感

(三)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源于自然,高于自然。

鲁迅先生的小说,亦正如此。

鲁迅先生的小说作品数量不多,意义却十分重大。鲁迅把目光集中到社会最底层,描写这些底层人民的日常生活状况和精神状况。同时他也一再地表示,他所强调的是“用自力克服一切困难,并非真劝人都到山里去”;他自己更是绝不愿意躲到“鹤唳一声,白云郁然而起”的田园诗中去,他要“活在人间”,即使是遭到人们的孤立,排挤,也仍然不离开“人海”,让生命的“沉钟”永远“深深地在人海的底里寂寞地鸣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鲁迅宣称,他“对于自然美,自恨并无敏感,所以即使恭逢良辰美景,也不甚感动”,却念念不忘记载着人间奋斗历史的“遗迹”。鲁迅本质上是一个社会感与历史感都极强的思想斗士,离开了社会人生的自然及自然美,对于他是没有意义电子书下载的。他赞赏自然和自然美,完全着眼于从中发现社会和发现自己。

从这样的审美观点出发,鲁迅喜爱的自然美是“人们和天然苦斗而成的景物”,即从中可以发现社会和人生斗争精神的深沉雄大、壮阔古拙的力的美。在里,鲁迅也曾描绘过江南明丽的风光,如,他所着重的依然是从“永是生动,永是展开”的“美的人和美的事”中去捕捉“飞动”的美,从而感到一种生命力的存在。但总的说来,他对秀丽的江南风景,“并无敏感”,他直截了当地表示:“我不爱江南。秀气是秀气的,但小气”。他批评杭州的风景“显得小家子气,气派不大”,以为“北方风景,是伟大的,倘不至于日见其荒凉,实较适于居住”。在里,“与滋润美艳之至”的“江南的雪”相比较,他显然更醉心于“朔方的雪花”——在纷飞之后,却永远如粉,如沙,他们决不粘连,撒在屋上,地上,枯草上,就是这样。屋上的雪是早已就有消化了的,因为屋里居人的火的温热。别的,在晴天之下,旋风忽来,便蓬勃地奋飞,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如包藏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电子书下载

鲁迅曾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祥林嫂、爱心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

诚然阅读鲁迅作品,总喜欢与“阶级斗争”挂钩。其实,细细品来却会有别一番风味。,我不能给它下个定义,在一开始读它时,我甚至摸不着头脑,我不清楚自己这是在看一篇什么样的文章,有点害怕,有点疑惑,那吓人的语句,吃人的历史,仿佛就发生在身边使我不禁联想自己所生活的生活,是该怎么样?也许他的“吃人”也可理解为当今社会中金钱为上,以利为友的没有亲情友情可言的只顾自身,榨人不眨眼的冷酷的竞争吧,没有钱就不能生活,就只能乞求,去要饭,这不是跟吃人一样吗?但生活中,我也是相信有那么些温暖可言的,毕竟每天的太阳是温暖的,在人类越来越文明之际又怎么可以发生人吃人的这种野蛮行为呢。很欣赏阿q的那种心满意足的自认为得胜的心态,称之为妙法不为过。但被人打了之后还有愉快心情,还能和别人调笑一通,回到土谷祠倒头就睡着了,这就是阿q精神吗?有点愚甚至有点蠢,但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调节心理的好办法,凡事换个角度想或许会有收获吧。

读书后,回望一下各部小说,凛然发现鲁迅先生其实是在博大的、运动着的“自然”中,发现与肯定了人。

《鲁迅全集》读书笔记【篇2】

读罢才知道先生竟陪我走过这么长的路。无论是小学、初中、高中语文,其文章一直穿插其中,但凡有点记忆的人都应该记得:

《藤野先生》、《雪》、《阿长与山海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纪念六珍君》; 《孔乙己》、《药》、《故乡》、《阿Q正传》、《社戏》、《祝福》; 《骂杀与捧杀》、《拿来主义》„„

从未想过我也会有这一天,又有再看这些文章的冲动,更没想到看完之后还觉得深有体会,必须写点什么东西聊表心意。看来对很多事物的理解总是需要时间。

记起以前和同学互相调侃:

又吃乌鸦炸酱面„„

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

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

中国的男人,本来大半都可以做圣贤,可惜全被女人毁掉了„„

都说中学生讨厌鲁迅的文章,其实也不尽然吧。不然为什么某些熟悉的句子大都挂在嘴边?

一直觉得作家是需要想象力和抵抗力。特别是写小说的作家。情节老套了又没人看,情节新颖了又看不懂;情节浅显了又没深意,情节复杂了又不耐烦;文字朴实一点了又没文采,文字华丽一点又浮夸„„这样想来先生创造了多少经典的人物形象:阿长、阿Q、孔乙己、祥林嫂„„

一直在想“经典”二字的定义是什么。用我不恰当的话来解释,就是你经常听别人谈论的一个人、一个熟悉的情节,你不知道它来自哪里,直到有一天,你翻开一本书,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么回事。

说说《狂人日记》吧。我所了解的文学常识告诉我,它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小说。没看过,但据说就是吃人。今日一看,果然名不虚传——还不就是吃人嘛。只是在可笑的基础上多了点什么东西。怪不得说读书——最智慧的行为。

《鲁迅全集》读书笔记【篇3】

去年出国前,接到好几家出版社约稿,都是叫我从旧文中“随便选选”,弄成一个本子,凑在某某“丛书”里。小子何德,竟蒙如此恩待,于是唯唯诺诺,马上动手。先立一个或几个主题,分若干小辑,这几篇给甲社,那几篇给乙社,五本“自选集”模样的东西顷刻告成,眼前就浮现了它们将同时推出的壮观场面,而且读者若干,稿费几何——这么一想,不免志得意满,虽然有一件似乎不太稳妥的事在脑子里一闪,也迅速掐灭了。

一年后拿到新书五本,略微一翻,才明白当初在脑子里一闪而过的是什么,丝毫高兴不起来了:不少文章选重复了。其实,即使为了凑字数,也无须那样猴急,抽掉几篇,厚薄也相宜了。总还是过于自爱,希望自己的大作让更多的人看到罢,但结果不仅对不起读者,也害了自己的大作。

有一位朋友,每天早上对着镜子自批脸颊四次(一边两次),这才“定定心心”开始一天的工作。我这篇文章,要谈鲁迅在1932年底编辑、次年3月由天马书店出版的《自选集》,却先说了一通自己的鸡毛蒜皮事情,倒并非受这位朋友影响,实在只是想借这机会,谈图书出版与现代文学史的一个现象。

中国现代高产作家,恐怕只有鲁迅一人自觉按照编年方式整理著作,由此避免小说、散文、杂文作品重出于不同的单行本。这是作者之福,读者之福。其他作家如周作人——更不要说当代的我辈——就很惨了,虽是“自编文集”,也缭乱不堪。笔者因为犯过这错误,所以悔愧至深。

不记得是竹内好还是木山英雄曾经说过,鲁迅一生都在撰写《鲁迅全集》,意识是说,逐年编辑自己的作品的习惯,预先确定了他写下的片言只语在未来的“全集”中的位置,而这也足以使《全集》之外任何自己或别人的选本,都无害其著作体系的完整性。

即使这样,鲁迅生前也只编了一本《自选集》,这就更要令当时和后来无数作者尤其是像我这样半吊子的鲁迅研究者惭愧得“汗不敢出”了。

讲究书的版本形式,乃一切爱书写书者的习性,但鲁迅这方面似乎特别严格。他曾经针对清修《四库全书》而反复致慨于满族统治者对汉人书籍精心的“谋杀”。对一些谋取暴利或达到别样目的的“聚珍本”、“校注本”,他不仅指出校对乃至断句上的错误,更不放过出版和编辑者随意变乱古人著作版式的漫不经心、甚或自以为高明的恶劣行为。新出版的图书天地过窄,他也极其不满,以至于上升到民族精神的高度加以深究。在《鲁迅全集》里,关于“书的还魂和再造”的现象的论述很多,但我们也注意到,鲁迅谈论版本形式往往意有他属,不同于那些喜欢炫耀见识高卓或收藏宏富的博雅之士。总的精神,无非“朴实”、“认真”四字。

《鲁迅自选集》选《野草》七篇、《呐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编》两篇,共二十二篇。因为鲁迅生前只有这本《自选集》,“编选意图”就特别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张铁荣先生在《中华读书报》(6月1日)上著文,对此多有论述。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

“他仅仅从《呐喊》中选取了自己最满意的5篇小说,作者自己并没有把这两篇‘听将令’的代表作《药》和《明天》选进去,这大概表明了他所说的‘听将令’是一种自谦和托词,也可以看出对这两篇作品不甚满意。如果没有《鲁迅自选集》的出版,我们就很难知道来自作者的这一心灵深处的.信息。其次,关于从彷徨选取的5篇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这里面删去了《兄弟》、《孤独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码说明此时的鲁迅已经从兄弟失和的阴影中脱出,在心绪上也和彷徨时代完全不同了。当然从《故事新编》中只选取了两篇就是《奔月》和《铸剑》,这是最符合鲁迅精神的作品,至于为何删去了《补天》——就很值得对1933年的鲁迅进行具体分析了。”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可以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鲁迅在《自选集》的“序言”里说得明白,他接受邀请,编这本《自选集》,主要是同意出版者的说法,“能够节省读者的耗费”,至于“以为由作者自选,该能比别人格外知道的清楚”,他就并不赞同、而且因此感到“很难”了:“因为我向来就没有格外出力或格外偷懒的作品,所以也没有自以为格外高妙,配得上特别提拔出来的作品。没有法,就将材料,写法,略有些不同,可供读者参考的东西,取出二十二篇来,凑成了一本,但将太给人一种‘重压之感’的文字,却特地竭力抽掉了。”

可见鲁迅对自己的作品并无特别的轩轾,“最满意”云云,恐怕要引起误导的。鲁迅判断自己的作品的标准,并非只有一个。何况,这毕竟只是应别人之请而编的方便一般读者的权宜的集子,让人家读了有兴趣,再去看他别的著作,就够了。这可不同于他编《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之类的选本,要承担一种文学史的使命。至于“就将材料,写法,略有些不同,可供读者参考的东西,取出二十二篇来,凑成了一本,但将太给人一种‘重压之感’的文字,却特地竭力抽掉了。”这个用心确是有的,但我看也没法因此就推测鲁迅具体的意图。

作家从自己的文字中挑选若干,勒为一集,可以叫“取出”。那些没有入选的,也就是没有入选而已,至多如鲁迅所说,“竭力抽掉”罢了,但这不过是避免让它们在篇幅有限的《自选集》里出现,并没有“不甚满意”的因素,更不能说“删去”。鲁迅对自己的作品的不满是有的,但那并不是在比较自己的作品之后,满意于此,而不满于彼。否则,一本《自选集》出来之后,没有入选的所有其他作品,岂不都要有可能被读者疑心是鲁迅自己“不甚满意”、并不“最符合鲁迅精神”,因而不得不大打折扣了吗?

《鲁迅自选集》没选杂文,他还说,“够得上勉强称为创作的,在我,至今就只有这五种”。其实,这里的“创作”一词,是鲁迅故意借用别人的概念,并非他自己的想法,因为在他看来,杂文也是或者更是一种“创作”。如果我们偏信了他的话,是否就可以认为,鲁迅在《自选集》里不选杂文,就是对杂文“不甚满意”,要“删去”了呢?断乎不可。

肯定“选本”的重要性,又明白一切“选本”的局限,这才比较平实,似乎也更加“符合鲁迅精神”吧。

据此,我们大概也可以明白,鲁迅一生为什么只有一个《自选集》了。

周作人说鲁迅有文字上的一种“洁癖”,这不仅是说他在创作的时候字斟句酌,决不含糊,马虎,还包括原文于报刊上发表之后,在收入集子里时,又趁机大加修改。但我们千万别误会,以为鲁迅的修改,是修改自己的观点。决不是的。他的修改,差不多——我没有详细通盘的研究——只限于具体的而且极细微的字句。不知道这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精神,还是心理上的问题的表现,专门研究作家的变态或病态心理的学者们,应该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以前读孙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的附录,介绍鲁迅怎样在编辑《野草》时细心修改那些在我看来似乎并无必要修改的小地方,就已经很纳罕了。这次再看鲁迅著作校勘专家刘运峰先生校注的《鲁迅自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新版),仅仅对照“序言”,就有极大的震动。一篇标点符号在内不到一千五百字的短文,鲁迅后来将它收入《南腔北调集》,竟然修改了四十处之多,而且全是细小的字句方面的修改。文章最后的“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楼”,也要改成“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居记”!

我以为,今天的读者看这本有详细校注的《鲁迅自选集》,最大的收获,恐怕还是看他怎样疯狂地改文章(手边要有别的版本进行对照)。那是在电脑发明之前、大多数人还用毛笔一笔一划写文章的时代。

《鲁迅全集》读书笔记【篇4】

鲁迅全集读书笔记

导语:鲁迅以思想家的冷静和深邃思考,以文学家的敏感和专注,观察、分析着所经历所思考的一切,感受着时代的脉搏,逐步认识自己所经历的革命、所处的社会和所接触的人们的精神状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提供的范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鲁迅全集读书笔记

读着先生的文章如同感受着先生平日里的言行以及为人处事,先生的博学自是不必多说的,许多杂文散文中的典故和句摘都足以看出先生学识之渊博和涉猎之广泛。

“在文艺上,他博通古今中外,可是这些学问并没把他吓祝他写古文古诗写得极好,可并不尊唐或崇汉,把自己放在某派某宗里去,以自尊自限古体的东西他能作,新的文艺无论在理论上与实验上,他又都站在最前面;他不以对旧物的探索而阻碍对新物的创造。

他对什么都有研究的趣味,而永远不被任何东西迷住心。他随时研究,随时判断。他的判断力使他无论对旧学问或新知识都敢说话。他的话,不是学究的掉书袋,而是准确的指示给人们以继续研讨的道路。”老舍先生的这段话恰如其分的概括了鲁迅先生的渊博和精深。

先生敏锐的眼光和深刻的思维,作为一个笔者,无疑是独树一帜,风格迥立的。可是鲁迅先生最不同于其他学者和作家之处不仅仅在于他多读几本书,多知道几个独辟蹊径的典据。

而是在于善于把他所知道的典据,极其精确无误的用在自己文章中思想的表述中。可是这些表述又都不脱离表达自己的思想,丝毫不会被古人以及圣人的几段词句做了自己思想的佐证,而是精巧生动的用几处典故作为对比,从而加深读者对笔者所要阐述的思想和论据清晰明朗,鲜活简单。

这和我以往看过的一些通篇引经据典的“抄抄写写”是完全不同的。

上述这些都只是说明了先生在文艺上的卓越。

可是,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我感悟最深的却实在是他闪亮的人格魅力。读着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剑,锋利的解剖出当时国民的奴性和愚性,勇敢无畏的把自己至于众矢之的,不畏官吏的强权,不畏民众的愚昧,不畏所谓“文人”的人声攻击,一路用剑刃的锋芒披荆斩棘,置生命于度外。

先生用他伟大的人格和敏锐的洞察力,篆写下许多警世醒世的杂文来激励和讨伐人性的懦弱和肮脏,先生用一生的时间投入到追求光明和扞卫真理的斗争之中,一刻也不曾退缩和懈怠过,不屈不挠,对自己永不满足,永不自馁。

正像老舍先生所评论鲁迅先生一样:“一个人的精力与天才永远不能完全与他的志愿与计划相配合,人生最大的苦痛啊!只有明知这苦痛是越来越深,而杀上前去,以身殉志的,才是英雄。”

先生是一个时代、一个世纪的英雄,他勇于直视自己,用自己的人格化做一面镜子,照射出人世间的美丑。是啊,一个只有战胜了自己的人才配真正算是英雄,鲁迅先生做到了。

读着鲁迅先生的文字:善者忧思,恶者羞惭。细看一看先生的肖像,发现先生的容貌虽然严肃冷峻,可先生的眼神却是盛满了慈祥。

这也正是应了先生的座右铭“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高格人生理念吧。

先生冷静尖锐的看着这世界,胸膛里装着的却是一颗悲悯慈爱的博大之心。

我想:像鲁迅先生这样的文人英雄也许几百年也出不得一个吧。

鲁迅全集读书笔记

鲁迅先生的笔是投枪,是匕首,鲁迅先生的骨头是最硬的,是最任性的。《鲁迅全集》融会了鲁迅先生的斗争思想,反映了近代中国生活、思想的方方面面。这本书里收录的鲁迅先生的散文集、小说集、杂文集等,其中最出名的有《呐喊》、《祝福》、《阿Q正传》、《药》等,这些文章都是极具讽刺意味的都是通过一些小事描写当时的中国人的生活,突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黑暗,人们的愚昧封建,国家的羸弱,侧面反映了中国的近代史。其中反映得最深刻的就是当中的《阿Q正传》。

阿Q所处的时代是鸦片战争之后,中国内忧外患,政治腐败,民众愚昧,中华民族面临灭亡的危险。而以孙中山为首的少数有志之士,披荆斩棘,浴血奋战,试图挽救危亡的中国。这就是近现代之交轰轰烈烈的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辛亥革命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但它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的伟大任务。资产阶级把有强烈革命要求的农民拒之门外,而与封建势力妥协,这就不可能解决中国人民尤其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问题。因此,广大农民在革命之后,仍处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残酷剥削和压迫之下,承受着政治上的压迫,经济上的剥削和精神上的奴役。他们仍然“想做奴隶而不得”。

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向来采取暴力镇压和精神奴役的政策。就后者说,是利用封建礼教、封建迷信和愚民政策。在阿Q身上,我们可以看出封建精神奴役的“业绩”和被奴役者严重的精神“内伤”。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的中国历史是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掠夺的屈辱史,封建统治阶级在这种特殊的历史下形成一种变态的心理,一方面对帝国主义者奴颜婢膝,表现出一副奴才相;另一方面对自己统治下的臣民又摆出主子的架子,进行疯狂的镇压,凶狠的盘剥。他们对帝国主义侵略本已到了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的地步,但偏要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已经到了死亡的边缘,却追求精神上的胜利。这一思想深深毒害着处于下层的劳动人民。从更远的思想根源来说,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思想陈陈相因,封建礼教、封建道德规范一代代从精神上麻醉和毒害劳动人民。这种麻醉和毒害造成了阿Q的愚昧落后和麻木不仁。

统治者的“精神胜利法”和对人民进行的封建麻醉教育,正是造成劳动人民不觉醒的精神状态的麻醉剂。这种麻醉剂只能使劳动人民忘却压迫和屈辱,无反抗,无斗志,永远处在被压迫、被剥削、受毒害的状态中,成为封建统治者的奴才和顺民

鲁迅以思想家的冷静和深邃思考,以文学家的敏感和专注,观察、分析着所经历所思考的一切,感受着时代的脉搏,逐步认识自己所经历的革命、所处的社会和所接触的人们的精神状态。从阿Q身上我们看到的是当时国人的愚昧,自欺欺人,国人悲惨的生活使得整个社会到处都充斥着这种阿Q精神,麻痹这整个中华大地。鲁迅先生就是希望通过这篇《阿Q》来进行呐喊,对这个社会呐喊,唤醒国人,唤醒整个中华民族。

其实除了《阿Q正传》之外。《药》、《祝福》、等作品也一样映射着当代中国的社会,每一篇几乎都是鲁迅先生在用尽全力再向国人呐喊,在呼唤国民的苏醒。鲁迅先生用那铿锵有力的笔头一直奋斗着。《鲁迅全集》是一本从社会底层去看近代中国的书,它反映着当时最真实的社会状况,是一本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的文学作品。

[鲁迅全集读书笔记]

读书:大学读书2000字以上


背一篇离骚,丘壑苍茫。诵一本诗经,唇齿留香。读一本杂志,周游世界。看一本历史,穿越古今。书籍丰富了我们的阅历,让我们不再贫乏。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读书笔记2000字以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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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读书笔记2000字以上1

王子与灰姑娘的故事情节又再度呈现,自己很喜欢这部小说,以至于看了书后又去找碟看。女主角伊丽莎白和男主角达西的爱恨情愁总能让我很清楚的想到本书的题目。达西的傲慢和伊丽莎白的偏见是小说的主线又是他们爱情发展的绊脚石,故事围绕他们的相知相识相恋一直发展下去。我就从他们的爱情方面来谈谈这部小说吧。

书的作者是英格兰的女作家简·奥斯丁(1775—1817),这位仅活了四十二个春秋的女子是个牧师的女儿,自幼和父母兄弟姐妹在一起。也可能受到这个原因影响,她作品的写作范围只是一个村镇上的三四家人,就像她自己生活的圈子一样,并多以女主人公为主要角色,也同她本人以及亲友当中的中产阶级淑女一样,总之她的文章总离不开她生活的影子。

《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和奥斯丁的其他小说,反映了她那个时代的世态人情,在英国小说开辟了写实的世态小说的先河。《傲慢与偏见》主要篇幅都是谈婚论嫁,带有一般世态小说通俗浅显的特点,但《傲慢与偏见》经过了两个世纪的阅读和批评,却能始终引起长盛不衰、雅俗共赏的兴趣,是有很多原因的,正如奥斯丁自己所说,《傲慢与偏见》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简单的故事情节给人一种淡淡的感觉,舒服而自然。王子与灰姑娘故事的又是那么的浪漫,加上作者细心的刻画幽默机智的描述更使得这部小说在至今都是值得人们一读的。

说了这么多我们先来谈谈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识吧。在朋友彬格莱·查尔斯的舞会上,达西和女主角伊莉沙白认识了,但整场舞会都不跳舞的达西给伊莉沙白留下了一个很是高傲的形象,不同于童话故事,他们并没有因为一见钟情而相爱。彬格莱恋上了伊莉沙白的姐姐简·班纳特,这样给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互了解到最后的相爱做了铺垫。姐姐在彬格莱家生病,伊莉沙白独自走着很远的路到彬格莱家看望姐姐。一种内在美由此散发出来,她和姐姐的这种姐妹清深正是她知性善良的一种表现。达西也正在这个时候看到了这位姑娘的美,纯洁而美好,由内而外的看到了伊丽莎白的美并深深的爱上了她。

但是彬格莱妹妹的挑拨、他们一家人的搬走、再到韦翰的谎言,无疑给他们的爱情发展划上了一条巨大的鸿沟。看到这是很气愤的,王子渐渐远离公主,留下的只有太多的误会与偏见。在他们渐行渐远的时候奥斯丁又巧妙的将他们联系到了一起。妹妹与韦翰出走和达西的真诚告白,越来越多的误会被打开,最后伊丽莎白打消对达西的偏见并也爱上了这位优秀的男子,在达西一如既往的爱慕下,王子与公主终于走到了一起。

圆满的结局却经历了太多的曲折,在不同阶层上,男主人公的傲慢与女主人公的偏见都带有明显的阶级冲突,他们在爱情上遭逢的种种挫折正是这种不同阶级地位造成的。一个平凡的女子最后找到了一个富有并深深爱着他的王子,那是因为她秀外慧中的一个素质,和她那充满理性的爱情观念和实际选择。她那种独立不羁、藐视权贵、敢作敢为的表现又体现了当时的先进思想。小说总是顺应着他们的爱情而发展下去的,小说高潮部分,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达到了顶峰,看到那些难解的误会我就义愤填膺,看到乌云慢慢飘开偏见打消,王子与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就会有种旁观幸福的开心。小说就是根据他们的爱情而发展下去的。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简。奥斯丁用“精心的语言”和“机智的幽默”将作品描绘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著作。

大学读书笔记2000字以上2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那到底该怎么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么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来,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么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路过的人一起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__,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大学读书笔记2000字以上3

昨天,我读了曹禺的名作《雷雨》。这是我第一次完整地读一个剧本。记得我原来看过《白毛女》的片断,那时我只是觉得剧本很难理解,看不懂。现在我才知道只要用心去读,剧本这种题材也是很吸引人的。

曹禺曾说:“我从小失去了自己的母亲,心灵上是十分孤单而寂寞的”。这句话让我知道他的一生并不是顺利的,平坦的。这也让我更加深信正是这些痛苦的经历,才使他产生了伟大的作品,诉说的渴望出自生活中所承受的苦难。

《雷雨》描写了一个大家庭的崩溃。周朴园是这个封建大家庭的统治者,也是一个资本家。其妻蘩漪感到被压抑的苦闷,与继子周萍发生了暧昧关系。受过一定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影响然而缺乏反抗勇气的周萍怯懦、自私,想摆脱与继母的这种不伦关系,又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婢女四凤,而蘩漪的儿子周冲也爱上了四凤。出于嫉妒,蘩漪通知四凤的母亲侍萍来领走四凤。侍萍正是30年前被周朴园引诱为他生了两个儿子,而后又被遗弃的侍女。她是周萍的生身母亲,而被她带走的第二个儿子鲁大海又正在周朴园的矿上做工,作为罢工工人的代表,他和周朴园面对面地展开斗争……这些矛盾酝酿、激化,终于在一个“天气更阴沉、更郁热,低沉潮湿的空气,使人异常烦躁”的下午趋向高潮,周萍和四凤终于知道他们原是同母兄妹,一场悲剧发生了:四凤触电而死,蘩漪的儿子周冲为救四凤不幸送命,周萍开枪自杀,善良的鲁妈痴呆了,绝望的蘩漪疯狂了,倔强的鲁大海出走了。罪恶的家庭崩溃了。

我曾经也大概地看过人艺的话剧《雷雨》。从那时到现在,我一直都惊叹于曹禺大师对戏剧的掌握。他巧妙地将一个大家庭几十年的恩怨情愁浓缩到一天来表现,浓缩到四幕,两个场景来表现。集中的地点和时间所表现的东西却并不单薄,有畸形的爱,突破束缚的勇气,人情的淡漠,世事的坚信和宿命的痛苦。围绕着八个人物,我看到的是整个社会。同时,我也生动地看到戏剧这种文学题材的特点。这部剧作为一个经典,的确是值得每一个文学爱好者阅读的。

曹禺曾说:“《雷雨》的主题不是以道德败坏和乱伦为主题的,也不是写因果报应,《雷雨》写的是一种情绪,是情绪的发酵,情绪的汹涌推动着我诽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雷雨》所显示的是我所觉得的宇宙间的残忍,相信种种宇宙斗争的背后有一个主宰。”我很能理解,作者在创作时候并没有一种明确的主题,而是处于本能地一种倾诉,跟着自己的感觉去表现一个世界。

无疑的,我看到了一个罪恶的社会,一个危机四伏的黑暗的社会。但是这也更多的是对世界的一种感觉,不仅仅存在于某个历史某个时期,这也正是我在这个时代去读的时候,还心存理解而不是同情的原因。他表现的那个家庭,那个社会给我一种无路可逃的感觉。周萍、四凤、周冲,还有蘩漪似乎一直都处于一种想要逃离这一切的状态里,他们想要离开,想要摆脱,想要征服。但是他们的痛苦却始终没有出路,反反复复地挣扎,甚至死成为了的解脱。是的,那个社会,那样的生活没有给他们自由,所有的希望像渺茫的迷雾般不能真实地抵达。探索真理的路上他们已经不能忍受,我想这也正是一种无奈的美。曹禺在1977年为自己作品集写后记的时候说:“今天看来,必然有很多缺点和谬误”,然后他谈到没有写一个无产阶级人物,没有指出革命的方向都是缺憾。我却不敢苟同,必定有些痛苦会跨越时代,跨越阶级。

从周鲁两家的冲突上,表现了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之间的冲突。侍萍和四风是旧中国两代劳动妇女的典型。但是同样她们有很强的局限性,以至于很多时候是她们的软弱造成了自己悲惨的命运。这也是一个时代赋予妇女的不幸,世界没有告诉她们:她们是可以反抗的。侍萍忍辱负重,遭遇那么多不幸,却只认为那是自己造的孽,甘心在心里承受所有痛苦。我想,或许她应该让自己心理负担的少一点,而不必把社会造成的悲剧由自己独自承担。

我想,这里面还是有一定的宿命论思想,很多东西归于命运。我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好,也没有影响作品的深刻性。我当然不会认为世界上存在什么天命的因果报应。但是社会和家庭给予一群人的悲哀,却正是这样才被展现地淋漓尽致。他们的确可以在黑夜里去寻找一个真正的光明,但是那对于他们已经太难了。

周朴园是一位既有资产阶级自由平等思想,又有封建专制思想的新兴资本家形象。他的性格特征,主要是通过他与侍萍、蘩漪两位女性形象以及他与鲁大海等人物的关系表现出来的。周朴园在年轻的时候也是受新思想影响的年轻人,也曾有过想挣脱封建家庭的束缚,要追求自由恋爱和婚姻的理想,因此,他对侍萍的爱是有过真情实感的,但他性格中也有懦弱的一面,不能与自己出身的阶级彻底决裂,最终又回到封建的阵营之中,背叛了侍萍,也背叛了自己的理想。

蘩漪是一个很有特色的人物。在一个受伤甚至近乎于变态的女人身上,我隐约看到了她同年青人一样纯真的爱。蘩漪与周朴园一样,也是一位新旧结合的人物。她既渴望自由的爱情,又无力摆脱家庭的牢笼,甘愿受周朴园的凌辱。蘩漪阴差阳错地爱上了丈夫前妻生的大少爷,在无人可爱中寻找自己的爱人;这是错误的爱,痛苦的爱,却也是深刻的爱。她是一个被爱折磨却没有出路的人。如果对于一个人来说,爱都成了奢侈的事情,那么她的幸福也就遭到了置疑。或许这也是她对丈夫、对自己不尊重的一种变态了的报复。

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人们的性格已经被扭曲。让我想起一句话:爱和怜悯都是罪。

大学读书笔记2000字以上4

我觉得中国诗词有两句诗有难以描摹的霸气,一句是李太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另一句是杜子美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巧合一样同是以“安”字开头“颜”字结尾,它们却各自代表了中国士人两种境界,出世则旷达不羁、入世则心怀天下。

李唐几百年以后,在清初,有位伟大的作家用他细腻独特的笔触为我们展现了他眼中的这两种士人,同时渲染出那个君主专 制达到鼎盛时期的大悲剧。

读尽红楼,只得一世伤。红颜伤逝的背后,便是中国古代士人们悲剧的写照。

黛玉在大观园中格格不入,可没有人否定她超凡脱俗的才华谈吐和细腻优雅的生活态度;宝钗在大观园中受到老少妯娌的喜爱赞美,她有男子都少有的治家能力,她温婉贤淑,她谦逊怜下,是那个时代女子的典范。如果说黛玉是小家碧玉柔娟风流,宝钗则是大家闺秀的冷艳风骨,一个细声“嫁与东风春不管”,一个韵出“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无论是出世的黛玉还是入世的宝钗,在这么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时代中,她们都无路可走,无处可逃。

黛玉隐寓着超凡脱俗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奔波辛劳的徐霞客,是医者仁心的李时珍,他们有不同于世俗之人的理想抱负,又或只为自己而活,不理睬世人的目光,甚至不能被世人所容,但活出了自己的味道,他们的成就也被后世人肯定,可是他们所生之年,必定不会被大众理解,必定有人笑他们痴傻,出世者,不被世所容,怎一个孤寂了得。

宝钗隐寓着兢兢业业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鞠躬尽瘁的张居正,是心忧天下的王安石,他们把社稷乾坤当成自己的归处,他们为了这个时代,为了这个天下而活,文死忠谏,武征沙场,赢得身前身后名,可是,树大招风,那些嫉妒怨恨他们的人又怎么会少呢,他们用一生之力守护的东西,最终也会破碎、消融在历史中。

红楼梦以一种毁灭的绚丽在中国文学写下了浓浓的一笔,悲剧不可怕,可怕的是,彻头彻尾而无法避免的悲剧。

林黛玉是天上的飞鸟,命运却把她牢牢锁在海底,要她眼睁睁地被海底的暗波汹涌吞没,生不逢时不自由,是千万孤高者的写照,他们明明比时代站得更高,却不得不接受这时代的潮流;薛宝钗是海底的游鱼,命运却在她有生之年,一点一点的把她生命中的水抽走,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是千万权谋者的悲哀,他们真挚的热爱自己的时代,他们为之努力过,却无力改变,只得消融。

有人说林黛玉尖酸刻薄,有人说薛宝钗圆滑世故,却忘了他们无法决定自己命运,却忘了只要是人都会有弱点,人们只记得孤高者不与时同,是怪人,只记得权谋者殚精竭虑,是奇人,却忘了他们也有弱点。

我们既不是怪人也不是奇人,我们只是常人,曹公用草蛇灰线温雅绚烂的文字却逼得我们一跳,红楼梦十年而作字字是血,似乎在提醒我们做一个早就该做的选择,人这一辈子,无论是出世还是入世,都该做一个非常人,做一个凤颜龙骨的人,哪怕泯灭,也不该浑浑噩噩过一辈子。

红楼梦中不仅隐含了士人们的抱负和追求,还凸显了在那个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士人们所追求的爱情。林黛玉之所以在花团锦簇环肥燕瘦的大观园中脱颖而出成为红楼梦的第一女主角,不是因为她小家碧玉姿态倾城,不是因为她才情天赋出口成章,甚至不是因为她境界高远令人敬悟,而是因为她拥有,红楼梦中真挚动人的爱情。而给她这份殊荣的,正是她的宝哥哥。因为爱,所以结合,是士人们真挚的所求。

千万人中读红楼梦,读出千万种心得体会,这才是红楼梦魅力所在。红楼梦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它折射的是整个时代的兴衰沉浮,你可以从红楼梦中读出人生百态,读出世态炎凉,但不可遗忘的是,红楼梦在本质上是一部唯美的爱情,所以,读这样的名作,必定要刻骨铭心深深沉思,但也未必不可以小儿女情态,默默泪流。

红楼的泪,不仅仅是红颜的泪,亦是士人的泪;红楼的血,不仅仅是红颜的血,亦是士人的血。大哉,红楼。

大学读书笔记2000字以上5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的先吃,另一种人把的留在最后吃。”这是我看钱钟书先生《围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话。

前段时间趁着无聊打发时间就把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粗略的拜读了一下。看的不是很认真,但是感受挺深的。这几天因为要准备读书交流会,所以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同的感受。特别是这次我感觉自己从书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书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可以知道一点。

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句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起初我还以为这只是被利欲占据心灵的表现,后来纵览全文之后,才知道,这句话是出自留洋学生,一个孤高清傲的女子,苏文纨口中说出:她是在感慨爱情与婚姻,同时也在领悟那个时代的人生意义……

小说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在和他有过关系的几个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对于鲍小姐,他失败于无力抵抗,对于苏小姐,他失败于优柔寡断,对于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于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判断力。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己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却不肯以假乱真,实际上就承认自己做了贼,做人还是强势一点好。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现如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同学朋友之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我们出生开始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能做的不是随遇而安,我们需要反抗,需要去拼搏,与命运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的这座围城才不至于是困扰我们,说不定可以变成我们的乌托邦呢!

的确,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都有“围城”,事业,爱情,家庭,学习,生活都与这座围城密切相关,看你自己如何取舍。人性本恶亦或是人性本善?这都交由我们自己去探究。

只有一点,我觉得我们是不能改变的,就是身处这样一个大世界,不管人心不管世道如何险恶,重要的是我们始终要保持一颗善良单纯的心。虽然很多事实证明,这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我坚信:只要我们自己想,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身处乱世,心亦不变”。我们现在还没有踏入社会,还没有真正尝到社会的滋味。在学校里我们也不能迷失自己,与人交往我们不能见人就掏心掏肺,但是至少要真诚相待。我自认为在这方面做的还是不错的。不管是谁,我觉得只要我真心真义对你,时间久了你也会一样对我。做人这样,做事情又何尝不是一样的道理呢?做事情我们绝对不能心存侥幸,一定要踏踏实实老老实实去做好,去尽全力完成上面分配的任务。

书中的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出身小富家庭,留过洋,没什么理想,不善交际,一介书生,也很单纯,这个故事到最后给我们呈现的无疑是个悲剧,起初,我以为方鸿渐和苏文纨会是一对,可惜现实很残酷,方鸿渐不喜欢苏文纨。这让我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好像外人看似很般配的一对往往走不到一起。最后方鸿渐和孙柔嘉成了一对,他们都是很单纯的,他们经常为很琐碎的小事争吵,这是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两人都不愿意认输,小气,斤斤计较,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大家都向对方展示好的一面,浪漫,收起自己的脾气,一旦在一起,柴米油盐,朝夕相处,矛盾自然爆发了,围城心理,是人性吧,这也是这部小说能引起广泛共鸣的原因。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现在80后结婚有多少是能如自己所愿的,很多都有来自亲友双方父母的因素,最后都不得而终。其实我不够资格在这里说到感情,毕竟自己少不更事,但是自己身边这样的例子也是很多的。所以我也有一定发言权,他们很多都是被房子和金钱弄得不能走到最后。

看完围城,我总有一种很压抑的心情,总觉得回味悠长。以后有时间一定再读一遍,看看是否会有更多不一样的感受。是否可以给我其他启发。我也推荐大家可以去看看这本书,说不定可以让正困于心的你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大学读书笔记2000字以上

读书:草房子读书2000字


《草房子》讲述了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初江南水乡一个动人动情的童年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拼搏的悲怆与优雅,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草房子读书笔记20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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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读书笔记2000字1

《草房子》的美,浸透全文。

秃鹤的光头,纸月的书包,细马的羊群,桑桑的鸽子,白雀的歌声,秦大奶奶的苦艾地,水道密布的油麻地,金色的草房子,浩淼无边的芦苇丛,浸月寺屋檐下寂寞的风铃声……

曹文轩曾经说过:“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而《草房子》的美,就像铺在房顶的茅草一样,经久不朽。

这里有大河上被驱赶的鸭群游泛起的涟漪、树林里被猎人追逐的慌张窜逃的野兔和五月的阳光下闪烁着金子般光芒的麦穗,有清冷高阔的秋冬夜空下孩子们单调而快乐的游戏,更有茅草盖成的冬暖夏凉的金色草房子校舍。人性和成长的美就这样在无华的叙述下展开,从容的就像油麻地的大河一样,平淡不惊,缓缓流淌校

草房子里的人性美

桑桑的世界有秃鹤,纸月,阿恕,细马,杜小康……当然,还有他的鸽群。

秃鹤,一个孤单而又倔犟的十足的小秃子。秃头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秃鹤为此做出了反常之举。他用不上学了逃避同学异样的眼光,用生姜擦头希望长出头发来,用戴帽子企图遮掩自己的秃头。然而当这些都使自己陷入更“糟糕的境地”时,他用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他人对他的轻慢与侮辱。但是,孩子的天性是纯真的。他希望得到大家的认可。在剧本《屠桥》里,他站出来担当起了别人不愿的角色,而且“把那个角色演绝了”。第一章的文末平淡而感人的叙述着:

秃鹤正坐在小镇的水码头的最低的石阶上,望着被月光照得波光粼粼的河水。

桑桑一直走到他跟前,在他身边蹲下:“我是来找你的,大家都在找你。”

桑桑听到了秃鹤的啜泣声。

油麻地小学的许多师生都找来了。他们沿着石阶走了下来,对秃鹤说:“我们回家吧。”

桑乔拍了拍他的肩:“走,回家了。”

秃鹤用嘴咬住指头,想不让自己哭出声来,但哭声还是克制不住地从喉咙里奔涌而出,几乎变成了号啕大哭。

纸月哭了,许多孩子也都哭了。

纯静的月光照着大河,照着油麻地小学的师生们,也照着世界上一个最英俊的少年……

陆鹤的秃头折射了孩子纯真的人性。此时他的光头是美的,是油麻地小学的一道好风景。

小说中的秦大奶奶是一个固执,又闪耀着善良慈爱的老人。从开始时为了地而与学校争斗,她令人哭笑不得的行为表现了她的固执。然而落水小女孩的一声奶奶又唤起了她慈爱的一面,她奋不顾身地去搭救小女孩,又在油麻地小学师生的爱戴与挽留下固执地放弃了那倾注自己和丈夫所有青春和心血的土地。秦大奶奶的苦艾“笔直地挺着,在从田野上吹来的风中摇响着叶子,终日散发着特有的香气”正像这位老人一样,执着地坚守,又默默地奉献。

草房子里的每一个人物都是饱满鲜活的,就算是戚小罐,白三,慧思和尚,纸月奶奶,无一不有着自己的性格与特点。白三的无赖与爱财,慧思和尚的高雅与脱俗,纸月奶奶的慈爱与细谨……他们仿佛就活在眼前。《草房子》的人性美就晕染在每一个人物的动作,语言中。小孩们夜空下的游戏,小学老师和村民、家长、学生之间的淳朴关系,小孩特有的“竞争”和“嫉妒”,在秦大奶奶、在细马、在邱二妈、在桑桑妈妈、在温幼菊身上的美好的真情让人温暖。而纸月和桑桑之间超乎友谊的关爱,蒋一轮老师和白雀互爱互慕的感情,和最后纸月的离去、白雀和蒋一轮的悲痛结局让人不禁心底一颤,甚至抽搐,但这是真实的,同时又是凄婉的。“把一切困扰和矛盾都化解在温和的人生的光芒之中”,这就是草房子里闪耀着的人性美。

草房子里的成长美

小说主人公桑桑,“不管做什么事情,总爱摆谱,总爱把事情做得很大方,很有规格。但也不考虑后果”。他会心生怜悯,决意改善鸽子们的住处,不顾后果地将家里用的碗柜改制成“鸽笼”,然后“觉得自己为鸽子们做了一件大好事,心里觉得很高尚,自己被自己感动了”。会把父母大床上的蚊帐改成渔网,撒到河里去捞鱼,他偷看白雀的信又为了销毁证据把信扔掉而间接地毁了白雀和蒋一轮,他为了自己拥有十几本笔记本把爸爸的获奖笔记本中印有红章的扉页全部撕毁,他和杜小康较劲,他的“失手”而引起一场大火却让别人顶缸,他会见了人家的鸽群,总要数一数,若发现人家的鸽群大于他的鸽群,他就有些小小的嫉妒,若发现人家的鸽群小于他的鸽群,他就有些小小的得意。这就是桑桑,然而这只是年幼的桑桑,他终究会成长的。成长的标志就是学会去思考。最后误以为他得了绝症,在生死考验中对生命领悟,为了弥补自己对妹妹柳柳的亏欠,发着高烧带妹妹进城,兑现自己的诺言,又拖着病体背妹妹上城墙。

“桑桑硬把柳柳拉到了背上。他吃力地背起柳柳,沿着台阶,一级一级地爬上去。过不一会,冷汗就大滴大滴地从他额上滚了下来。

那首无词歌的旋律在他脑海里盘旋着,嘴一张,就流了出来:

咿呀……,

咿呀……呀,

唯呀……哟……”

累瘫在城墙上的桑桑长大了。

《草房子》的故事就是成长的故事。秃鹤成长的故事,细马成长的故事,杜小康成长的故事。甚至桑桑的爸爸,桑乔也在成长。这些都是草房子里的美,成长之美。成长总伴随着感动。秃鹤一丝不苟地演活了杨大秃瓢,细马当家主似的卖树盖房,杜小康坦然的当小摊贩。点点的成长,点点的感动。作者平淡而感人的叙述了《草房子》里的成长,那离我们已远去的小学生活,看似平常却并不简单的生活,虽然我们的时代没有经历过,但无疑我们都能体悟得到成长,有时候我们会蓦然的觉得自己长大了。《草房子》里的成长美给人以心魄之动。

《草房子》是美的。她的美朴实而厚重,正像铺在房顶的茅草一样,是经久不朽的。

草房子读书笔记2000字2

在读《草房子》之前,一直觉得,应该就是一本描写有草房子地方的事情,但是在读了《草房子》之后,一种温暖的感觉藏在心里久久消不掉。“也许,我们谁也无法走出自己的童年……”翻开书本,看到的第一句话。是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我们的童年会留在我们的心里,并且影响着现在的我们,无法走出自己的童年。

《草房子》描写了油麻地的人们,特别是油麻地小学的孩子以及她们的家庭。她们的生活简单而平常,但却又能催人泪下,撼动人心。《草房子》中描写的有桑桑、秃鹤、纸月、白雀、秦大奶奶和杜小康、细马以及油麻地的人。

读了《草房子》之后,让我觉得很温暖,而且很真实。想想自己的童年也跟书中描述的一般肆无忌惮的玩耍,不管是他们的心理还是行为,都与之前的自己一般相同,在读到秦大奶奶因为一个南瓜而死掉时、细马自己回到油麻地时、桑桑生重病依然带柳柳去城里时,鼻子一酸,眼睑湿润。

桑桑,校长的儿子;桑乔校长,以前是打猎的。在整本书中,桑桑是贯穿其中的,他善良而调皮,脑子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稀奇古怪的想法,想到什么就去做什么。作者对桑桑的描写,真的淋漓尽致,把一个孩子的天性都写得很详细,让人读起来并不觉得他是坏孩子,而且一个具有玩的天性的孩子。桑桑给白雀和蒋一轮老师送信,觉得就是因为自己,才害得她们不能在一起,最后白雀将信送给桑桑,以后长大打开再看,自然能懂。作者是从一个孩子的视角写的她们的爱情故事,不写透,让读者有想象的空间。桑桑和他们都是很好的关系,每个人都喜欢桑桑,纸月、杜小康、细马等都是桑桑的朋友,大人们也都喜欢桑桑。

在书中的最后,读到桑桑生重病时,脑子里面一直在想,不会的,桑桑不会就这样走了的。又很害怕桑桑在最后真的死去了。幸好,桑桑和爸爸出省找到了高人,说得的是“鼠疮”,喝了药之后,真的好了。桑桑在生病期间,坚强起来了,长大而成熟了。我很喜欢这样的结局,曲折而美好。从桑桑这里,让我读懂了:每个人都应该心存善良,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不要怕。

杜小康因为父亲的船沉了,借钱看病,导致家里没有钱读书。和父亲一起去三百多公里之外的芦荡养鸭子。父子俩的孤独之感,可以从字里行间感受得到。本来看到鸭子下蛋了,觉得肯定会有一个好结局的。但却因为鸭子吃了几万尾鱼苗,船和鸭子被扣留了。杜小康回来之后,拿了双黄的鸭蛋给桑桑。桑桑在经历了养鸭过程之后,长大了。计划着自己一步一步的挣钱。学会了如何去面对生活。细马,是从江南过来的,因为听不懂油麻地的话,不去小学读书了。放羊,打架,油麻地的孩子都怕他,但他跟桑桑是好朋友。一场大水把邱二爷家泡完了,把细马送走,但细马自己跑回来了。一家人过着平常的生活。在邱二爷死后没多久,邱二妈出走了,细马找回了邱二妈,并开始他的养羊之路。并且真的做到了给邱二妈盖房子的事情。杜小康和细马经历了人生遇到的难事之后长大了,成熟了,可以撑起整个家。我想:这应该就是一个男孩的成长之路吧。

秦大奶奶,油麻地小学这片地都是她的。但是现在是学校的,她孤身一人,老伴走了。她恨油麻地小学的人,每天都让她的鸡、鸭、鹅去学校捣乱。看到这里时,我想到了自己小时候上学的时候,也是有好多的鸡鸭在教室里面乱跑。那个场景真的可以想象得出来。桑桑第一个叫秦大奶奶叫“奶奶”的。在把奶奶搬出去时,她自己跑回来睡在艾地里,桑桑发现的她。奶奶救乔乔差点死去,油麻地的人和桑校长就了她。因为许多的事情,秦大奶奶后来很喜欢孩子和学校,一直小心翼翼的维护学校,不让别人拿学校的东西,晚上去关好学校的窗。最后因为学校的瓜长到了水里,秦大奶奶去扯回来,掉在了水里,最后死去了。油麻地的人都来送行。每个人都不是一开始就是坏的,变坏可能是因为感受不到世间的温暖,如果有人给予她温暖,那么她就会放下以前的伪装,重新变回原来的样子。

纸月,一个优秀的女孩子。在书中说到慧思和尚时,就感觉得到,那就是纸月的父亲。在外婆去世后,慧思和尚和纸月去了江南,过上了平常的生活。临走之前,纸月送给了桑桑一个书包。是呀,小时候男女孩之间好感不就是这样子的吗?会因为一个人把自己收拾干净,会因为她而去打架,被别人打也不抱怨,就只想保护好她。朦胧的好感,写得淋漓尽致,谁的童年没有一个好感的人呢?

温幼菊老师,帮桑桑熬药,唱歌给桑桑听,使桑桑不害怕这个病,勇敢的面对它。“别怕”和歌声一直回荡在桑桑的耳中。

相信在我们生活中出现的每一个人都是必要的,她们的出现可能带给你很多的快乐和帮助,也有可能是对你不利的;我们要对帮助我们的人说声“谢谢”,更要谢谢对你不好的人。因为我始终相信,每个人在你身边出现,必有她的道理。

书中的故事是那么的感人而温暖,写得那么多平淡,却蕴含着其中的道理。他们经历了人生中该经历的事情,并且从这些事情中获得了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人生启蒙。这也许就是一个人长大的过程吧!

草房子读书笔记2000字3

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远不衰老的,那就是美。——曹文轩

一个偶然的机会,从同学那儿拿到这本《草房子》,在看了书的简介之后,我似乎已经猜到了书中的内容以及作者要表达的东西,但我还是认真读完了这本《草房子》。

这本书带给我的感动远远超过了我的想象。桑桑是本书的主人公,这是一个心地纯洁善良的孩子。作为校长的儿子,小桑桑没有丝毫的霸气与高傲,相反,他很坦诚,他有好多朋友,他和油麻地的孩子都玩得来。他和他的小伙伴秃鹤玩儿,给蒋一轮与白雀送信,在困难中帮助杜小康,帮纸月,和细马一起放羊……

桑桑是一个顽皮淘气的孩子,总是脏兮兮的。一个在乡村成长的孩子,处处透露着一种淳朴、可爱、顽皮却善良的形象,我想即使在今天的乡村,和桑桑一样大的孩子们中,也很难找到像桑桑这样单纯善良的孩子了。曹文轩教授没有刻意去叙述桑桑是如何一个人,但在写桑桑对亲人、伙伴、邻居和同学的帮助中,将一颗善良可爱的心毫无遮掩的展现在读者眼前,平实的文字中自然而然的流露出一个乡村小男孩儿的形象。

上帝对善良的人总是太过残酷,在身边的每一个人都经历磨难之后,终于,轮到我们的小桑桑了,就像文中说的那样,不治之症使小桑桑想到了一个同龄人一般不会想到的问题:明天醒来我就再也看不见太阳了。“在生命的最后一些日子里:想桑桑愿意为油麻地的任何一个孩子做任何一件事情,他甚至愿意为小鸡、小鸭、小鹅们做任何一件他能做的事”。这部分内容我读了好几遍,多可爱的孩子啊!但坐在教室里的我并没有将这一切表现出来。

从桑桑的灾难中,我还是相信,上帝对善良的人也是眷顾的——小桑桑的病居然在桑乔的千访百问中被人用一种偏方治好了。看到这儿时,我真的很为这个小孩子高兴,我也很感激曹教授没有让这个可爱的小孩在他的笔下死去。桑桑,一个刚好是我弟弟年龄的男孩儿,作为读者,不管曹教授笔下桑桑的形象是真实的还是虚构的,我都未他没有死去而感到欣慰。有时候我也在猜想,作为一个作家,桑桑是不是有可能就是曹教授小时候的一个影子呢?桑桑是一个爱哭的男孩儿,但他并不软弱,在病痛期间,他经受了精神上、肉体上最痛苦的折磨,但他还是坚持下来了。

我有个习惯,就是每读到一本好书时,就想把其中最深刻的部分全都摘抄下来。正如《草房子》中的主人公桑桑,我真想把他和关于他的那些伙伴、那些淳朴的乡亲们的细节全部抄写下来,但迫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我也只能把他概括为这样一些文字。

在《草房子》中,除了桑桑,我最想记录下的一个人就是杜小康。这个从富家子弟变为街头小卖摊主的男孩子给我留下了和桑桑一样深刻的影响。

以前在油麻地读书时,杜小康时优秀的,他不能和桑桑比,他成绩好,人也干净,一年四季都有可以更换的衣服,有白球鞋,住在全村唯一的砖瓦房里,有全村唯一的小卖部,后来他又有了一辆让油麻地的小孩可望而不可及的自行车。与桑桑相比之下,可以说他是一个孤傲的男孩,他与油麻地的孩子关系一般,但他并不孤单,他有他自己独特的空间,在他一个人的空间里他还是很快乐。然而,每个人都有无奈,即使是你家财万贯。父亲的贪心使杜小康一夜之间从阔少爷变成了一个身无分文的人,而且他还必须要辍学,必须借钱给父亲治病。也许杜小康的命运从那时候起就注定要发生变化。有时候我想,如果杜家没有发生那次变故,也许杜小康走的是与现在完全不同的两条路,然而,世事难料啊!父亲病好之后并没有让杜小康继续上学,而是把他带到了偏远的地方放鸭子——他想东山再起。在放鸭的那段时间里,杜小康受到的孤单、寒冷、饥饿、恐惧、无助,在他的人生中还是第一次。与这次相比,他在辍学之后坐在红门上受到的那点儿孤单算得了什么。种种磨难折磨着一颗正在成长的心,也正是在这段不寻常的日子里,杜小康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就像桑桑在生命的最后一些日子里的变化一样。回家后的杜小康成了小卖摊主儿,但他并不担心昔日的老师同学笑话他,作为一个昔日的阔少爷,这样的行为是让人惊讶的。也就是从这儿,我和油麻地的人们一样认为杜小康时日后油麻地的孩子中最有出息的一个。

在《草房子》中最先出厂的人物是秃鹤(陆鹏),由此让我想到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中最先出场的人物郝红梅与孙少平。在我读《草房子》时始终将这两本书联系在一起,我觉得曹文轩教授笔下的孩子们、乡亲们的感情比路遥笔下的更为感人。作为《草房子》的读者,衷心希望现实中像桑桑一样的孩子幸福快乐。

草房子读书笔记2000字4

《草房子》是一本很值得回味的书籍,曾经看似很厚的,无谓咀嚼的书,今天 我却爱不释手,更希望有续集的出版,因为我想看到更多精彩的故事;看似很不起眼的小故事,经作者的串联,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思绪——突然间觉得生活也跟着有节奏的开始了;回味生活中经历,居然暗自窃喜,原来生活中正是有那么多的小插曲,才回忆起来那么的甜美,真的要感谢与我生活的所有人,因为有你,才让世界,才让我变得精彩,觉得自己在不断的成长!

想书籍中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父子师生间脉脉的真爱,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如果说是经历过才让他埋下了“爱”的种子,那就是我读得还不够深入,应该说是更加有“爱心”了,因为我们都知道书籍中最认为顽固的老奶奶最早是被他所改化的,不是吗?

曾经在这片土地生活了几十个年头,在这几十年里,她与秦大没有白天与黑夜,没有阴天与晴天,没有炎热与寒冷,甚至没有穿衣、吃饭消解疲倦……的欲望。“用几十年的心血换来这片土地,这是我们爱的结晶啊!而如今,唯一的心爱——丈夫离开了,只剩下他留下的这片土地以及看到土地而勾起的那段美好的回忆,如果失去,不,绝对的不允许有人打这样的心思。”秦奶奶悲痛欲绝。

桑桑第一次见到秦奶奶,好象认识她似的叫了一声:“奶奶。”一直被人讨厌的“老太婆”,听到这样亲切的叫声,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但从她亲昵的行动中我们不难看出——她伸出手去抚摸了一下桑桑的脑袋。所有的孩子都远远的躲着她,桑桑却可以从奶奶的艾地里要来一大束的艾草,好令人佩服。当桑桑发现奶奶在艾地打滚时,她居然叫桑桑保守秘密。

看来她也并不是那样的不可接近,原来爱是相互的,桑桑和奶奶不就是都用自己的爱的诠释吗?

这一切似乎都在情理之中,让我不明白的是怎么就会因为一个南瓜而落水呢!难道你从前的坚持,从前的抱怨……都烟消云散了吗?

起先,你是自动的离开校园,寻找自己新的生活,快乐,自由,舒坦……接着,你是情不自禁——那震撼的救人举措;用拐杖哄赶进校园的鸭子,在菜园边上守着。今天,你终于奋不顾身,为学校的一个南瓜而永远的离开了……所有的人因为你的离开而伤心,而自责。

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另人落泪的真情。阅读着,品味着,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只希望真爱开满人间。

我记得曾经有一个类似的故事,那是一篇史铁生写的文章,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他的母亲想让他通过看花来散散心,并唤起他对生活、生命的热爱。可惜,当史铁生和母亲要出发之际,他的母亲就去世了,他也终于明白了母亲的一番苦心,决定要好好活下去。

这些故事给了我很大的启发,试想一下,假如你的一个朋友也失去了对生活的热爱,你会怎么做?我们是否也可以为别人点亮对生活的热爱呢?不需要花太多的精力,太多的财物,太多的时间,只要把自已的对生活、生命的热爱之光分给别人一点,我们的圈子就会越来越大,热爱生活与生命的人也会越来越多。有一天,你会突然发现,原来自己当初只在那个小小的黑暗世界里埋怨、悲伤、痛苦,却没有发现外面的这个大世界是多么美好!往往当我们失去对生活、生命的热爱的同时,我们会抱怨命运的不公平或是沉浸在自己漫无边际的悲伤与痛苦之中,却没有想过要为自己,为别人,为值得努力奋斗的目标活下去。正因为如此,像温幼菊老师那样的愿意把自己对生活和生命的热爱之光分给别人一点的热心的人出现了,他们在传递着“为别人点亮对生活的热爱”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加入到这个行列当中来,为身边的人燃起一颗炙热的爱心!如果有一天你的身边有了一个像桑桑、史铁生当初那样失望、绝望的人,你会怎么做?是当一个旁观者还是做一个温幼菊老师那样的人?现在还不知道,但我们会从心里默默地尊敬那些曾经给予别人光芒的人……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曾经身临其境过:温幼菊老师的小屋里总是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药草味,那该是多么的让人舒心,仿佛可以让人敞开心扉的相信这世界的一切,但也正是这股药草味,说明了这个小屋主人的不幸,小屋主人的身体总是让人担心的问题;我也曾悲伤过:看着秦奶奶的处境,看着学校里的人那样对待她,看着因为执念而不肯离去的秦奶奶,看着……我很难过,因为这个世界的不通人情;我也幻想过:高高的谷堆旁,听着远处传来小孩子的欢声笑语,伸出双手就能够触碰阳光……伤感、开心、无奈,这些都是读完这本书的感受,不过我想远远不止这些,我会再次阅读,感受它带给我的那份感动……

草房子读书笔记2000字5

今年暑假,我翻开了曹文轩的纯美小说之一——《草房子》,书中的一幕幕感人至极,主角们也不断的成长着。读完,让人受益匪浅。

失败中的坚持

杜小康是桑桑的同学,却因家里开的小店破产不得不辍学。但杜小康打心底却渴望着上学。为了还债,杜小康父子买了一批小鸭,划船去放鸭,到时卖鸭蛋赚钱。放鸭之路充满了艰辛。被水包围的孤独感,各种疾病包围了杜小康父子。然而,苦难还不止这些,他们父子俩与鸭群失散了。父子俩以顽强的毅力挺过了孤独与疾病,也找到了鸭群。鸭子渐渐长大了,开始下蛋。在这时,鸭群却因为闯进了别人的鱼塘,吃了鱼苗而被扣押了,父子俩只好返回,靠卖鸭蛋赚钱的计划失败了,再次欠下了一大笔债。

回来后的杜小康慢慢成长起来,越来越坚强。他没有一蹶不振,而是借了点小钱去买了一些文具在油麻地小学门口摆摊。起初,遇见了同学不太好意思,但后来,买的人越来越多了。

杜小康的遭遇一波三折,这让我想起我学骑自行车的经历。

七岁那年,我开始学骑两轮自行车。妈妈帮我扶着后坐,让我保持平衡。我正骑着,突然,妈妈松了手。车子不听我的控制,跳起了S舞,最后我连人带车直接摔倒了地上。第二次,第三次也还是如此。我起了打退堂鼓的心思,但看见和我一起学的黄同学已经学会了保持平衡,我再次骑上了自行车。三四十分钟后我终于慢慢有了些进步。这时第N次尝试了。我在妈妈的鼓励下,握住车把手,保持原来的状态。这次,自行车乖巧了许多,不再跳S舞,当我暗自高兴时,车再次倒在了地上。不过,有了这次的小成功,我在不断尝试和改进中学会了骑自行车。

孤独中的坚强

细马被顾大爷带到了油麻地。在油麻地小学,江南口音的细马听不太懂大家的语言,大家也听不懂细马的话。因此,细马被大家孤立了:上课时老师不请细马回答,同学们也不找细马聊天。顾大娘又不喜欢细马。细马听不懂老师讲课,学业也荒废了,他只好回顾大爷家放羊。整天,细马就和羊群待在一起。于是,细马一边放羊,一边自学油麻地人的语言。

但是,命运没有眷顾细马,顾大爷的家被洪水淹没了。洪水退去后,顾大爷忙着赚钱却生了病。不久,顾大爷就去世了。顾大娘受到了巨大的打击,精神受损,离家出走了。细马独自一人去找顾大娘。细马费劲千辛万苦终于找回了顾大娘。并卖掉了羊,用卖羊的钱带顾大娘上城里去看病,幸此之后,他负责起了照顾顾大娘的责任。读到这儿,我不禁联想到一只小小的蚂蚁。

有一天,我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了一群回巢穴的蚂蚁。科学老师说蚂蚁是靠信息素传递信息的,蚂蚁走过的路上也会留下信息素指引后面的蚂蚁,我突然想试验一下。于是,我用小木棍挡住了其中一只小蚂蚁,把前面蚂蚁走过的路用手搓了搓,干完后,拿掉了小木棍。那只小蚂蚁到了我切断信息素的地方,它忽然停了下来。它的两根触角微微摆动着,在我看来像瑟瑟发抖。它是感受到孤独和寂寞了吗?过了一会儿,小蚂蚁再次动了起来,只是爬的很慢,像在搜寻着每一片土地。我觉得小蚂蚁只是徒劳挣扎。不过,我好像错了,这只孤独的小蚂蚁在地毯式搜寻后成功找到了信息素,再次急速向大部队前进。

病痛中的顽强

桑桑是油麻地小学校长桑乔的儿子。有一次犯错挨揍时,桑乔发现桑桑的脖子上长了个肿块。桑乔带桑桑四处寻医却毫无办法。桑桑的病则越来越重了。

在病魔的折磨下,桑桑逐渐懂事了,不再和妹妹争抢。桑桑为了实现妹妹的梦想,计划了一次旅行。路上为了让妹妹高兴,他拿出了所有的零花钱给妹妹买东西,为了妹妹能看到城,他背着妹妹爬上了城墙。桑桑是幸运地,他找到了能医治他病的人,并在温幼菊的照料下好了起来。

逆境可以使人成长,苦难可以使人坚强。在遭遇失败时,我们应该坚持不懈。面对病魔,我们应该顽强抵抗。当苦难的朵朵乌云被驱散后,便可以看到灿烂的阳光。

草房子读书笔记2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