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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全集

发布时间:2021-09-20 来源:互联网

读书模板:读书全集2000字。

古语言:一月不读书,耳目失清爽。读书有助于我们成长,而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而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会有新的想法,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书笔记,你现在正在想写一篇读书笔记吗?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读书模板:读书全集2000字,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生活不能等待别人来安排,要自己去争取和奋斗,而不论其结果是喜是悲,但可以慰藉的是,你总不枉在这世界上活了一场。(路遥《平凡的世界》)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读书笔记全集20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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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全集2000字1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在初中时已经接触过了。只是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几年之后,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班纳特家有5个女儿均未出嫁,而班纳特太太是一个神经质虚荣心十足的女人,将每个女儿嫁出去是她这一生的大事却从不费心管教女儿的举止,而班纳特先生是个顾家的老绅士,却放任妻子和女儿的不得体行为,宁愿躲进图书室寻求平静。简·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容貌美丽、性情温柔、沉静;伊莉沙白·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三女儿玛丽容貌不若其它姊妹出色,因此便在品德及知识上用功,但也造成她的自大态度;排行第四的凯蒂个性浮华,与么妹丽迪雅最热忠跳舞,举止常失礼而不自知;么女儿爱慕虚荣、注重享乐、跳舞和与军官斗闹取乐是她生活的目的。有一天他们家附近的搬来了一个有钱的单身男子彬格莱·查尔斯,他是一个个性温和、做人真诚不拘泥小节的富家青年,在一个宴会彬格莱却恋上了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与简·班纳特相互爱慕;而彬格莱的好朋友达西·费茨威廉个性拘谨严肃,不善言词常给人自大傲慢的印象,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莉沙白,但是因为班纳特一家本身并不是得体的家族令这两段恋情受到障碍,伊莉沙白一开始就对傲慢的达西存有偏见,主要就是描述他们这段关系的转变过程。

书中的时代背景会造就许多不同的爱情观:“彬格莱先生仪表堂堂,大有绅士风度,而且和颜悦色,没有拘泥做作的气习。达西立刻引起全场的注意,因为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贵,于是他进场不到五分钟,大家都纷纷传说他每年有一万磅的收入。男宾们都称赞他的一表人才,女宾们都说他比彬格莱先生漂亮得多。”人们就是以财富来衡量一个人的。在达西与伊莉沙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与平民的上的障碍;相较于现代这样的情形就会比较少发生。在我看法里我认为爱情是很美好的,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青春和爱情,都是天底下最容易消逝的东西;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够被一个男人深深爱过,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呢?或者说,一个女人在一生中错过一个深深爱她的男人,是一种怎样的遗憾?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

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伊莉沙白和达西也只是一个代表而已。而出身、财产、地位、教养、一旦沾上上流的边,就容易染上傲慢的毛病,对贫穷、低下、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而地位低、财产少的人,出于人类的一种自尊心,则以偏见对抗骄傲的优越者,这自然是另一种被扭曲的傲慢。不过《傲慢与偏见》与另一部《爱玛》中都以婚姻为其中心议题。就书中的人物而言,婚姻并非意味着男女间无法控制的热情而是双方与社会间的契约产物。小说人物全然融入其社会现实,依循社会规则,谱出故事情节。由于明白婚姻关系可提供阶级提升与经济改善的机会,财力与社会地位为决定结婚对象的相关条件。本文以社会女性主义观点切入,检视奥斯汀的社会背景,探索社会环境如何影响女性在面临婚姻时,内心的焦虑与挣扎。就社会女性主义者而言,物质环境为塑造女性婚姻意识的决定因素。

事实上,婚姻,就小说人物而言,为一个阶级交换与经济交流的市场。为了达成结婚的目的,女性人物擅于把自己转化成商品,展示其外貌与才艺,吸引男性目光。此一时期女性受到社会价值的鼓励,利用其女性特质来赢得婚姻伴侣。然而,奥斯汀的女性人物在面临婚姻伴侣的抉择时往往呈现对婚姻无意识的不安。爱情是一条主线,然而婚姻与爱情还是有差别的,其中一点诚实,男女主人公就太缺少了。正因为如此才使得女主角不安。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再加上骗子韦翰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使得伊丽莎白完全相信了韦翰的花言巧语,可能于伊丽莎白的年纪有很大的关联,即使她是家中最居理智的女儿,毕竟年轻,对于一个人是好是坏,还只是看浅表的。最主要的可能是丽萃太过于在乎她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她非常不希望在别人眼里看来她是一个无知而虚荣,又没有教养的女人,可她也只是一个处在那种时代的而不甘于做一个配件的女人而已,她希望的伴侣能在心灵上与之共鸣,对于这个人的品格的要求超过了财富的要求,这一点是值得赞赏的,毕竟是在有一个爱钱的母亲的教育下长大的。不过对于这样一个母亲,她还是感到了自卑,才会在面对韦翰的谎言时,盲目的相信那个“高高在上”的达西是个卑鄙的人,从而使自己在他面前时的自卑心得到解脱。不过幸运的是伊丽莎白没有被这些真正的蒙住双眼。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爱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爱情不要勉强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

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必须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磨去他,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美好、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发挥出自己的专长去替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服务,毕竟我门是万物之长,如果人们不再用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不再去付出自己的一臂之力,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拚吧!

读书笔记全集2000字2

活着&00字3

读完《格列佛游记》,我收获了很多:在飞岛国中,我明白了做君王要关心老百姓的疾苦,不要把精力都放在虚无缥缈的东西上;在慧骃国中,我明白了和平是所有善良人的理想;在巫人岛上,我见证了历史的误会和事实的扭曲;在拉格奈格国里,我明白了有时长生不老并不是一件好事……

格列佛来到小人国,他与利利普特人的比例为一比十二,他就像一座巨人山,因为性格比较温和并答应一些条件,国王同意恢复他的自由,格列佛为国家做了许多贡献,因得罪国王,要被国王杀死,他得知消息后逃走了。

格列佛来到大人国,那里的居民身高有如铁塔,。格列佛由“巨人山”变成了“侏儒”。他后来被王后买去,得以与大人国的国王相处。逐渐的,格列佛思乡之情日益浓烈,再一次国王巡视边境时佯称有病,去海边呼吸新鲜空气,又回到了英国。

格列佛又来到了飞鸟国,以勒皮(飞岛)游历为中心,兼及巴尔尼巴比、拉格奈格、格勒大锥和日本四个地方的游记。

格列佛在贤马国(慧骃国)遭到智慧而理性的慧骃的放逐,满心怅惘的回到那块生他养他如今却让他厌恶的故土,愤怒而又无可奈何地与一帮“野胡”在一起度过自己的余生。

我从字里行间,我始终能感觉到作者对君臣制的赞许和他骨子里的奴性。作者认为君王必须高高在上,而臣民们则必须事事赞赏、恭维、服从他。我认为最美好的社会应该是自由民主的社会,人人生来平等,言论 自由,尊重人权。世界上没有完美的社会,有修复性的社会才是最理想的社会,而我所向往的自由民主的社会则是最有修复性的。我认为君臣制的弊端在于它把人权放在了很次的位置。试想,一个把君权放在首位而忽视人权的社会,老百姓岂有尊严可言?不过都是些听人命令的士兵,都是些受人摆布的傀儡,都是些迷信盲从的奴隶,所以任何君臣制的社会都注定会被革命__,哪有人生来就是奴隶的?其次,我还发现,实行君臣制的国家都有闭关锁国的倾向。任何一个君王都推崇自己的社会,瞧不起别人的社会制度。

他们就像一群井底之蛙,在他们眼里,社会的平稳就等于发展,因为统治者最看重的是皇权,有了皇权就等于有了一切,而先进的文明会促进社会的变革,会侵犯皇权,所以君王便不肯轻易接受先进的文明。再开明的君王,也会施行愚民政策,因为这样他就可以把统治权牢牢地紧握在自己手中。造成的结果是社会在原地踏步,君王更加自负。世界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君臣制的国家会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最后被其他国家欺负,就像晚清,公然向世界宣战,却被打得一塌糊涂。所以我认为,君臣制的社会不如民主自由的社会好。

从《格列佛游记》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最欣赏的国家是慧骃国,因为当他从慧骃国回来时,整天和马说话,远离人类,可见,他已经爱慧骃国已无法自拔了。但是慧骃国真的如他所说的那么美好吗?首先,它的等级森严,仆人马永远是仆人,主人马永远是主人,而且他们之间不能相互通婚,这岂不是意味着仆人马家族和主人马家族永远不变?这不分明是种族歧视吗?种族歧视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存在过,比如美国,但这样的国家都会经历一场残酷的战争而使种族矛盾得到缓解,所以从时代的进步来看,这种制度是不可取的。最可怕的是这些马儿还没有意识到他们和主人们生来平等。慧骃国的马儿们还自诩为最有理性的动物,我一点都没看出来。第二,它们的性格中缺少欲望。每次作者提到它们,都说它们是爱好和平的种族,当然它们的品德高尚是不容置疑的,但它们却没有欲 望。欲 望相当于野心,有了欲望就有了目标和前进的动力,在现代社会中,它推动着社会前进,使社会充满活力。

慧骃国的马儿们具有善良的本性,它们的动力是信仰,信仰和欲 望一样,也可以催人奋进,但信仰对社会的推动是有局限性的,而欲望对社会的推动却没有止境。如果马儿们的信仰破灭了,那这个社会就死气沉沉了。而且信仰也有副作用,比如慧骃国也排斥先进文明,就是因为马儿们的信仰。第三,它们排斥异端分子。当作者出现时,它们便毫不犹豫地赶他走,这种排斥异端的做法,也是社会发展的大障碍。回顾历史,社会的进步往往就是因为异端分子的推动。一个不能接纳各种不同意见的社会,注定是一个没有活力、僵死的社会,也值得作者爱得不能自拔吗?

综上所述,我不认同《格列佛游记》中作者的诸多观点,它带给我很多关于人生和社会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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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圣母院》是法国19世纪作家雨果的代表作。小说描写了15世纪光怪陆离的巴黎生活,作者用对比的手法刻画了一群性格鲜明生动、极富艺术感染力的人物形象,以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纠葛和悲剧命运剖析了丰富复杂的人性世界。

首先一组人物形象是吉卜赛少女爱斯梅拉达和敲钟人卡西莫多。16岁的爱斯梅拉达美貌绝伦、纯真善良、能歌善舞,但在当时社会,这样一朵鲜花般的生命却在极端保守腐朽的教会势力的摧残下令人惋惜地陨灭。20岁的卡西莫多外貌奇丑无比,严重的残疾使他一来到世界上便遭到了先是亲人,继而是整个社会的遗弃。然而外貌丑陋的他却有着一颗美丽纯洁的心灵,他以纯真得不掺一丝杂质的爱情守护着爱斯梅拉达,试图使她远离一切伤害。可在强大的社会偏见和__势力面前,个人的力量实在微不足道,强悍的卡西莫多,最后也只有选择徇情这一悲剧结局。这两个主人公有着纠结在一起的不幸身世,外貌上的巨大反差无法掩盖他们共有的纯真善良的天性,在他们这种至善至美的天性的照耀下,小说中的其他人物皆露出了卑劣的本质。

圣母院副主教弗罗洛也爱上了美丽的爱斯梅拉达,但是他与卡西莫多的爱却有着天壤之别,弗罗洛披着神职人员的神圣光环,道貌岸然,内心却因冲突无法自拔,直至灵魂扭曲、充满了__的毁灭欲,最终毁灭了爱斯梅拉达,也毁灭了自己。雨果以悲天悯人的姿态深刻剖析了这个人物阴暗扭曲的灵魂。另两个特色人物,一个是徒有华丽外表、内心却一包烂瓤的弗比斯队长——一个粗野、浅薄的__,他以极其恶劣的手段玩弄了一片痴情的爱斯梅拉达;另一个人是落魄诗人格郎古沃,一个在夹缝中苟且偷生的家伙,为了生存可以抛弃爱情、抛弃尊严、抛弃责任,作者对这两个人物的描写同样充满了鄙夷和嘲讽。

这篇小说不仅从人道主义揭露了当时黑暗社会的本质,更告诉我们很多深刻的人生道理:首先,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决定一切。内心才扮演着比外表更重要的角色。人不能过分追逐外表美,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我们一生需要具备的。同样,衡量一个人也要从他的内在品质出发,不能以貌取人。因为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美丽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人心。这一点,小说中的人物已活活地做了例证。他们的结果,也是给我们的警示。其次,人活在世界上,要有积极的人生理想、奋斗目标,不能随波逐流、浪荡荒废,在任何时刻,都要有人格尊严,能明确自己的任务。不能因为放纵自己而被污浊了有责任的心灵。最后,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精彩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这些,故事中的人物都向我们展示了发人深思的反面悲惨后果。

最后,雨果对场景下笔的恢弘气势,对人物描写的细腻到位,精妙的比喻、精彩的描述、细节的捕捉,都给小说增色不少,另人读之后称快。这些手法,也可借鉴到我们平时的写作中来,使文章更精彩!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__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__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__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__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__年__的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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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

古都京华老字号玉器行"奇珍斋"的主人梁亦清,原是回族低层的琢玉艺人,他家有两个女儿,长女君壁长于心计,次女冰玉娇小任性。一天有位长者带名少年去麦加朝圣路过梁家,少年被精美玉器所吸引,决定留下当学徒,这就是本书主人公韩子奇。师徒两人正为一件订货劳作,这是专做洋人卖买的"汇远斋"定做的"郑和航海船"。郑和是回族的英雄,他们决心做好这件光耀民族精神的作品,三年的精雕细刻将在中秋佳节完成。不料梁亦清突然晕倒在转动着的玉坨上,宝船被毁,人也丧命。为了抵债,韩子奇到"汇远斋"当了学徒,苦熬三年终成行家。他回到奇珍斋娶了长女君壁,决心重振家业,十年之后名冠京华,又得贵子取名天星,幸福度日。

可是日寇侵华战争爆发,韩子奇担心玉器珍品被毁,随英商亨特来到伦敦。妻妹冰玉不顾姐姐反对,偷出家门执意随姐夫远行。在伦敦冰玉与亨特之子奥立佛相恋,可是奥立佛在伦敦大轰炸中却不幸丧生。韩子奇与梁冰玉在海外相依为命十年,旷男怨女终于结合并生下女儿新月。战后一同回国,姐姐收留新月为自己女儿,冰玉远走他乡。新月逐渐长大成人,以优异成绩考上北大西语系。上学后与班主任楚雁潮发生爱情,因楚系汉族,为梁家反对,他们的爱情却在阻挠中愈加炽热。可是红颜薄命,新月因严重心脏病不幸逝世,楚雁潮悲痛欲绝。

做完了引文,接着就是正文了!

在看这篇小说之前,我对“穆斯林”知之甚少。只知道穆斯林是对信仰伊斯兰教教徒的统称,甚至不知道他们还有另一个称呼――回回。

花很长的时间,很认真的读了这本小说,才知道回回们是那样的信仰着他们的真主安拉。“啊,安拉!宽恕我们这些人,活着的和死了的,出席的和缺席的,少年和成人,男人和女人。啊,安拉!在我们当中,你让谁生存,就让他活在伊斯兰之中,你让谁死去,就让他死于信仰之中。”打开《穆斯林的葬礼》,你就会看到写在扉页上的这段穆斯林葬礼上的祷辞。这是一种信仰,一种超越贫富,超越生死的信仰,在有着信仰危机的今天,谁又能忽视这种信仰的力量。

回族女作家霍达巧妙的将“玉”和“月”作为线索贯穿整部小说,讲述了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

玉,象征着财富,身份,地位。

月,象征着纯洁,善良,明净。

单数章节写玉,双数章节写月。这是一种奇怪的结构形式。“玉”写的是主人公韩子奇从易卜拉欣成为一代“玉王”的艰难历程,这是新月爸爸那一代的世界。“月”写的是新月和楚雁潮凄美动人的爱情,是新月这一代的世界。两个世界被一道无形的大门所分割,却又不得不重逢,重逢在那死亡的结界。看这篇文章,你会发现,刚刚在这个世界读到动情处,这一章节却完了,轮到另一章中的另一个世界。调整好自己的心情,深深的吸一口气,重新投入另一个世界,也带着上一章的感情去读。因此,两个世界是紧密相连,分不开的。若是以前,我会把两个世界分开来理解或者把两个世界的感情分开来感受,但读《穆斯林的葬礼》,我却不忍心破坏这种悬念美。

除了文章的的结构奇特,文中所表现的两代人感情故事更是深深的触动了我的心。特别是新月和楚老师之间的爱情,不知曾让多少女孩子落泪。我不忍落泪,不是我不为之感动,不是我不为之悲泣,只是因为我是男子汉,所谓男儿流血不流泪是也。可是,不知多少次我的眼角也闪烁着泪花,只是这类化不曾落下。泪花闪烁,为的是新月与楚老师爱情的真诚,为的是他们的感动,更为他们爱情的的凄美。读完这篇小数,我甚至抱怨作者为何如此残忍,要赋予妙龄少女如此苦难并短暂的一生,要拆散一对真正相爱的人,让他们明明相爱却又无法逾越这阴阳两地的隔阂。

韩新月和楚雁潮找到了属于他们的爱情了吗?好像找到了,又好像没有。读过他们,令人有一种由衷的钦羡,又有一种揪心的疼痛。新月是幸运的,又是不幸的。幸运的是在茫茫人海中她找到了那个深爱着她,也是她爱的人。不幸的是那痛苦并短暂的一生。

另一个世界有着另一份感情。

新月爸爸那一代的世界,主角非新月的父亲韩子奇莫属。对于这位主人公韩子奇先生的评价曾经一味的变化。当最初的易卜拉欣成为梁亦清的徒弟市我看到的是勤劳,刻苦,积极向上的韩子奇。当他背弃奇珍斋而投奔汇远斋时我甚至愤怒,后来才知道那是忍辱负重,那是卧薪尝胆。当他扔下孤儿寡母为了玉而漂洋过海去往英国时,我只有茫然和无奈。因为我了解那些玉在韩子奇心中的分量,那就是他的命。可是一想到我那被弃下的孤儿寡母时,我又心如乱麻。这一切的一切只能说明韩子奇是个血肉丰满的人物。他的一生,为玉而生为玉而亡,为他的玉事业执着的奋斗着,他是当之无愧的“玉王”。

可事情的问题就发生在韩子奇流亡英国的十年。他与另一位主人公梁冰玉——他的师妹,他的妻妹。他们抗拒不住,产生了爱情,于是有了韩新月,有了新月那痛苦并短暂的一生。

这是一幕悲剧,无论是对韩子奇,梁君璧,还是韩新月来说这都是一处彻彻底底的悲剧。韩子奇必须回到旧中国的上海,必须面对孤儿寡母,而韩新月,这部书中最美也最苦的人也必须离开她的生身母亲,认自己的大姨为母亲,而一直享受不到那份温暖的母爱,更悲的是这一切的一切她毫不知情。而另一个悲情人物梁冰玉,那个曾经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个性的女孩,最终却成了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孤单的独自漂泊他乡。

在新月离去多年之后,做了一辈子无根飘萍,夜夜沉醉梦中的梁冰玉回来了。这个不被人承认的妻子和母亲,为了寻找遗失的亲情,为了寻找日思夜想的女儿,踏着自己的痛苦急切的回来了。然而一切都是物是人非事事休,博雅宅仍在,可她渴望见到的和不愿见到的却都已被岁月带走。这是一种痛苦,一种撕心裂肺的痛苦,是我们这些未曾体验过生离死别的后辈们无法描摹的。

这是发生在两个不同时代,有着相关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爱情是这篇小说的主题,也是文学小说的永恒主题之一。可是除了这个,我还从《穆斯林的葬礼》中看到了坚毅,看到了自强不息,看到了对热血生命的追寻。而这些都是从韩新月这一形象中散发出来的。

首先,韩新月是一个悲剧人物。她必须叫原本是大姨的梁君璧为母亲,这就决定了她得不到普通孩子那种普通却不平凡的母爱。这是她命运的悲剧,也是上一代的悲剧,而她无法改变。这就造成了她痛苦的一生。这才不够,老天还要让这位原本应该快快乐乐生活的妙龄少女得了个先天性心脏病。原来,上天也是孤单的,她嫉妒地上那些美丽的人儿,希望能让他们早早的陪伴在自己的左右,让自己不再寂寞。这就造成了她短暂的一生。可是我们的主人公没有倒下,她用微弱的心力顶起了自己喜欢的翻译事业,用自己怯弱的臂膀扛起了那份凄美的爱情!

新月对生命的渴望和对不公命运的抗争更是时时鞭策着我:一个重病缠身的柔弱女子在看不到康复的希望之后仍旧积极的奋斗着,作为一名拥有健康体魄的同龄人还有什么理由去抱怨和忧虑呢??

分分合合,生生死死,一个穆斯林家庭六十年间,三代人的爱恨情仇在人生的舞台上演绎,让我们思索。这的确是一场葬礼,庄重而令人痛心。一个个逝去的人物自不必说,它其实也是显赫的奇珍斋的葬礼,是韩家和谐美满家庭的葬礼,是梁冰玉美好人生的葬礼,更是韩新月和楚雁潮凄楚爱情的葬礼。

读书笔记全集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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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模板:《追风筝的人》读书全集


拉辛汗:“亲爱的阿米尔,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追风筝的人》全书围绕风筝与阿富汗的两个少年之间展开,一个富家少年与家中仆人关于风筝的故事,关于人性的背叛与救赎。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全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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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全集1

作为阿米尔的好友兼忠实的仆人,哈桑清楚地知道阿米尔的愿望,深知这个风筝对阿米尔的意义。因此,在风筝比赛的当天早上,看着阿米尔紧张而手足无措的样子,大字不识一个的哈桑反倒给阿米尔讲了一个关于游泳与鬼怪的故事,并通过这个故事安慰过度紧张的阿米尔,这次的比赛没有鬼怪拦路,我们依然会像往常那样一路过关斩将,赢得最后的胜利。

正是有了哈桑的鼓励和协作,紧张的阿米尔终于能够放松心情、心无旁骛地投入比赛,直至将空中最后一个对手——那个漂亮的蓝色风筝斩于麾下。面对欣喜若狂的阿米尔和围观的人群,哈桑不忘自己的使命,开始追寻那个蓝色的风筝,阿米尔今天的战利品。本以为以哈桑的追逐本领,他一定可以顺利拿到这个战利品,然后双手虔诚的交给他的主人和好友,让阿米尔在人前一展雄风,在父亲面前扬眉吐气。

可是,正如文中所说:“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哈桑在成功追到风筝的途中,遇到了他俩的死对头,一个有着反社会主义倾向最终走向塔利班政权的邪恶少年阿塞夫。

面对阿塞夫的要挟和恫吓,哈桑为了捍卫阿米尔的战果,拼死护住了这个风筝,代价却是被阿塞夫性侵,牺牲了自己的尊严与清白。不幸的是,这一幕恰被前来寻找哈桑的阿米尔亲眼目睹,可是生性懦弱的阿米尔为了自保,没胆量站出来阻止阿塞夫的暴行,也不情愿跳出来让哈桑把那个蓝风筝让给阿塞夫。虽然赢得了比赛,获得了父亲的重视与疼爱,可是内心愧疚、自责不已的阿米尔却像被一道无形的枷锁紧紧束缚。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全集2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用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地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地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的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全集3

对于专业书籍的过多复习,偶尔想看看别致的其他书籍。随意翻姐姐的书,一本封面像火焰一样的书夺取了我的眼球——《追风筝的人》。

它讲述的是12岁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

这部小说是以1970年代的阿富汗战乱之后的美国为背景,小说高潮残忍却夹杂着美丽,令人不忍揭露。

作者胡塞尼在书中这样阐述当时的阿富汗战乱:在喀布尔,你再不能相信任何人——为了获得悬赏或者因为受到威胁,人们彼此告密,邻居告发邻居,儿童揭发父母,兄弟陷害兄弟,仆人背叛主人,朋友出卖朋友。喀布尔人分成两派,告密的和没有告密的。最麻烦的是,没有人知道谁属于哪一派。裁缝给你量身时,你几句无心快语可能会让你身处波勒卡其区的黑牢——教师里面也有这样的人,他们教小孩监视父母,该监听些什么,该向谁告发。战乱带给人的不信任、恐惧、阴影,战乱摧毁的那些美丽,书中读的到作者对于战争的厌恶、和平的美好向往。

末尾作者用“我追”来结束全文、升华全文、诠释全文。作者追的是当年那个蓝色的风筝,还是追寻当年幸福的童年,亦或是在追寻和平的故乡……不尽的遐想。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全集4

一直以来对阿富汗这个神秘而又多灾多难,饱经战火的国家充满了向往。当我从报纸上的书评上看到《追风筝的人》这本书的时候,便迫不及待的买来一睹为快。

小说其实是男主人公阿米尔寻找心灵救赎的回忆录。

阿米尔从小生活在阿富汗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

在阿富汗,一直都有冬天赛风筝的传统,并且按照惯例,那些被击落的风筝可以被看作是胜利者的奖赏,哈桑聪明机灵,是个追风筝的能手。某年冬天的赛风筝会却让阿米尔和哈桑友情彻底的决裂。那次的比赛,阿米尔成了冠军,哈桑为小主人去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

习惯了哈桑的一诺千金,阿米尔知道他肯定能顺利完成任务,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哈桑为自己带来战利品,可哈桑迟迟没有回来,阿米尔只好出去寻找。可却在找到哈桑的那一刻惊呆了。原来,追到风筝的小哈桑遇到了麻烦:正被几个曾经找过阿米尔麻烦的坏孩子胁持,对方逼迫他拿出风筝,而哈桑不愿意,于是,势单力薄的他因此遭受了自己人生的耻辱——被这几个坏孩子欺负了!而即使在这样,他死命地保护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残酷的一切,站在巷口的阿米尔全部看在了眼里,可是,他却没有勇气上前制止!

那次事件之后,阿米尔内心就开始被羞愧与痛苦所折磨,他知道自己很对不起朋友,自己懦弱,虚伪愧对朋友的忠诚。这样的感觉一直把他压不过气来,终于,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

几年之后,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先前优越的生活没有了,在美国的日子,他们过的很窘迫,可父亲还是一贯地有担当,靠着父亲卖力的打苦工,阿米尔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开始工作,恋爱,结婚,直到父亲去世。对他而言,平淡的生活正好是他用来淡忘过去回忆的良方。

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跟哈桑的儿子谈到他父亲追风筝的时候,阿米尔充满了钦佩和尊敬。他带着哈桑的小儿子一起去放风筝。

很多人把目光聚焦在阿米尔的自我救赎之上。其实每个人的生活很平淡,可能没有那样的事情让你来面对与阿米尔类似的困境:犯一个禁锢着自己一生的错误,为此感到遗憾,难堪,让我们总是为此耿耿于怀。也没有人太多的人回象小说里的阿米尔那样,在自己犯了错的多年以后,还能有重新赎罪的机会。这种太过巧合的事在小说中读来自然流畅,但现实中并没有太多机会去体会,也不会有太多的人愿意有这种机会来体会。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你也许会像阿米尔童年的时候那样,有一个亲如弟兄的人,可能你们身份不同,职业不同,甚至是国籍不同。当他们全心全意对你的时候,你是怎么想的,你是觉得这是必然的呢,还是这是你应得的,你有没有好好想过自己应该如何珍惜这样的一个人。而不是在自己犯错之后找个借口与这个人断绝关系呢?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全集5

放假的日子真爽,我可以一口气读完《追风筝的人》。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仆人哈桑十分忠诚,他可以替阿米尔承担一切,他总是说:为你,千千万万遍。一次风筝比赛,哈桑不仅为阿米尔赢得了比赛,而且还为他追回了荣誉的象征——蓝风筝,使得阿米尔在父亲面前扬眉吐气。然而,在哈桑追赶蓝风筝的过程中,受到了别人的侮辱,虽然阿米尔目睹全过程,但他始终没有挺身而出。这件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与痛苦,他觉得自己无法面对哈桑。在“庆功会”后,阿米尔又把礼物手表及一部分悄悄地放在哈桑的床垫下,制造了哈桑偷窃的假象。但在父亲责问哈桑的时候,哈桑却承认是自己拿的……至使哈桑的父亲带着他走了。为了阿米尔,哈桑可以牺牲一切,付出一切,为你,千千万万遍!

因为战争,父亲带着他也逃到了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哈桑受侮辱情景无时无刻都出现在他的脑海里,折磨着他的心灵,成为他的心魔。为了赎罪,阿米尔在父亲去世后,再度踏上了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尽力,以解救他的心魔。在这一过程中,他却发觉一个惊天谎言——原来哈桑是他的同父异母的弟弟,自己生活在阳光里,可弟弟一直得不到大家的承认(父亲与仆人妻子的私生子)。当他来到久别的故乡,哈桑已经死去,只留下一个儿子,名叫索拉博,他费尽千辛万苦,在差点失去生命的情况下,把索拉博从塔利班武装手中解救出来,并带回了美国。

小说结尾又出现了放风筝追风筝的场面。为你,千千万万遍。这一次,是阿米尔为索拉博,无懈可击地使出哈桑的绝技,割断了最后一只风筝,终于看到了索拉博嘴角微微翘起-----微笑。斜斜的。几乎看不见。但就在那儿。虽然仅仅是一个微笑,没有别的了,它也没有让所有的事情恢复正常,但阿米尔会迎接它,张开双臂。他知道每逢春天到来,它总是每次融化一片雪花。他刚刚看到的,正是第一片雪花的融化。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王阳明全集》读书札记2000字


梁日孚问:“居敬、穷理是两事,先生以为一事,何如?”

先生曰:“天地间只此一事,安有两事?若论万殊,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又何止两?公且道居敬是如何?穷理是如何?”曰:“居敬是存养工夫,穷理是穷事物之理。”曰:“存养个甚?”曰:“是存养此心之天理。”曰:“如此,亦只是穷理矣。”曰:“且道如何穷事物之理?”曰:“如事亲便要穷孝之理,事君便要穷忠之理。”曰:“忠与孝之理在君、亲身上,在自己心上?若在自己心上,亦只是穷此心之理矣。且道如何是敬?”曰:“只是主一。“如何是主一?”曰:“如读书便一心在读书上,接事便一心在接事上。”曰:“如此,则饮酒便一心在饮酒上,好色便一心在好色上,却是逐物,成甚居敬功夫?”

日孚请问。曰:“一者,天理。主一是一心在天理上。若只知主一,不知一即是理,有事时便是逐物,无事时便是着空。惟其有事无事,一心皆在天理上用功,所以居敬亦即是穷理。就穷理专一处说,便谓之居敬,就居敬精密处说,便谓之穷理。却不是居敬了,别有个心穷理,穷理时别有个心居敬。名虽不同,功夫只是一事。就如《易》言‘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即是无事时义,义即是有事时敬,两句合说一件。如孔子言‘修己以敬’,即不须言义。孟子言‘集义’,即不须言敬。会得时,横说竖说,工夫总是一般。若泥文逐句,不识本领,即支离决裂,工夫都无下落。”

问:“穷理何以即是尽性?”

曰:“心之体,性也,性即理也。穷仁之理,真要仁极仁;穷义之理,真要义极义。仁、义只是吾性,故穷理即是尽性。如孟子说‘充其恻隐之心,至仁不可胜用’,这便是穷理工夫。”

日孚曰:“先儒谓‘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不可不察’,何如?”

先生曰:“夫我则不暇。公且先去理会自己性情,须能尽人之性,然后能尽物之性。”

日孚悚然有悟。

解读:本篇是反映阳明先生和宋代理学不同观点的重要一章。梁日孚提到的观点是典型的程颐和朱熹的观点。

理学主要讨论的问题,按照钱穆先生的说法,是两个:一个是本体论,主张万物一体;另一个是修养论,主张变化气质。简单讲理学主张万物之理是相同的,人们通过“穷理”可以体悟到,而“变化气质”是人们通过修养功夫实现“穷理”的方式。

首先,梁日孚提到了“居敬”和“穷理”的问题,程颐是主张居敬和穷理的,而且是当作两件事来说,“居敬是存养工夫,穷理是穷事物之理”。阳明先生则主张是一件事,存养所存的也是心中的天理,也就是穷理了。朱熹是主张“格物”的,也就是说万物中都有一个相同的理,通过一件事、一个事物都能领悟到理的真谛。所以这里阳明先生设了个陷阱,问“如何穷事物之理”,梁日孚回答,孝敬父母就要努力领悟孝的理,侍奉君主就要努力领悟忠的理。那么,这个穷理的心在哪里呢?自己身上还是别人身上?很明显在于自身。如果在于自身,那就只是穷自己心中之理了,居敬在哪里呢?梁日孚最后辩解一下说,居敬就是为了坚持在一件事上。那什么事坚持在一件事上呢?他只能回答,读书就专心于读书,做一件事就专心于做一件事。阳明先生立刻指出,你这不过是心随物转,这哪里有修养的功夫?

梁日孚于是向先生请教“居敬”和“穷理”应当是怎么样的。阳明先生从他刚才的观点讲起,主张二者其实是一件事。“主一”是好的,但如果只知道乱下功夫,不知道一就是理,后果会很糟,坚持“一”的时候心随物转,没有“一”的时候又变成了“空”。[m.i1766]那应该怎么办呢?无论有没有事,都要在天理上下功夫。穷理在具体事情上的专一坚持就是居敬,居敬功夫到了精密之处就是穷理,二者本来是一件事,并不是居敬有个居敬的心,穷理又有一个穷理的心。孔子、孟子在提到这些时只是说一点,是因为他们知道这是一件事。

梁日孚对于阳明先生主张中的穷理就是尽性,也就是领悟理就是领悟人们的本性,还有疑问。先生主张,理存在于人的本性中(与宋儒主张的万物一理相同),仁义存在于人的本性中,“穷”到仁义的理,也就是探究到了人们的本性。还举了孟子所说的恻隐之心的例子。孟子举例说,如果看到一个小孩子快掉到水井里了,任何人都会有怜悯担忧,这就是人人相同的恻隐之心。以此为出发点,发展到极点就是仁。这种努力和发展就是穷理。

其次,梁日孚最后提出的观点是典型的朱熹格物主张。“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也就是说万物都有理在,我们不能不注意。朱熹是主张格物的,也就是通过在外物上下功夫领悟“理”。阳明先生则主张理在自心内,应当从自身出发探究“理”。所以,他回答,这种事我没时间理会,你能领悟到人心中的理,万物的理也就能领悟到了,何必外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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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字的读书笔记大全1

懦夫连幸福都会害怕,碰到棉花都会受伤。

终于开始提笔写这篇最不想写的文章了。不喜欢的原因就是这种“丧气”文字的感染力,会在思考中像是手术刀一样的切入血脉。而这就像是太宰治文字带来的侵蚀力……

翻阅查询了作者太宰治的介绍。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莫过于自杀与写作。五次自杀带了的文字《斜阳》《维庸之妻》,以及最后的遗作,最为被人知晓的《人间失格》。太宰治生活在的时代就是日本封建制度变革的时代,那时候的日本分为四个阶级(皇、华、士、平民),另我没有想到的就是太宰治就属于“华族”就是受封的诸侯、贵族。可是在二战后日本取消了“华族”重新分配了土地,于是像是太宰治这样本应享受荣华富贵的阶级,即丧失了社会地位,也失去了经济的来源。这种时代背景下的巨大力量打磨也促使了太宰治的性格吧。

说到性格很想说一说与《人间失格》一起看完的《高敏感是种天赋》这本书,我觉得太宰治就是属于“高敏感”感知力的一种人格。作者构架出来的人物不一定是作者的本身,但一定也是作者的代言了。就像是《人间失格》里面的叶藏,就是那种敏感性的性格让他接收到了太多别人无法理解与不会理解的“信息”与“情绪”。让我想起科幻、恐怖电影里人物能够听见、看见别人无法知晓的东西一样。本质上我们的都是生活在这个区域的人类,但是视角的不同就带来,太多不同的内心状态与思考,这些都是属于比常人多出来的思维因子。这种因子可能就可以转换成天赋秉承的材料,也可能变成折磨自己的杂波。就像天才与疯子只是一纸之隔一样。而叶藏,或者说太宰治就是两种可能的合二为一了。他用他自己的“自杀”的经历折磨出来了的思维因子,来体悟生命存在的意义。他把生命与作品中的角色进行了融合,两者不可分割。他39岁就结束了生命,把此生活成了艺术。

回到文章的主题内容:《人间失格》的名字其实就是丧失了作为人的权利的一种“无赖”,日本文学中的“无赖”就是代表着一种绝望之中的无能为力。而主人公叶藏表面上是一个彬彬有礼、非常听话、善于搞笑,经常做一些让人捧腹的故事,画一下搞笑的漫画和写一些有趣的文章。非常讨人喜欢。但怎么就会像前面说的那样阴暗和敏感的内心呢,当你阅读文章的时候就会发现作者太宰治直接将叶藏的内心世界表达给我们看。这些搞笑之下就是掩盖着的痛苦内心:

别人的苦恼的性质和程度,都是我捉摸不透的谜。实用性的苦恼,仅仅依靠吃饭就一笔勾销的苦恼,或许这才是烈的痛苦,是惨烈得使我所列举的十大灾难显得无足轻重的阿鼻地狱。但我对此却一无所知。尽管如此,他们能够不思自杀,免于疯狂,纵谈政治,竟不绝望,不屈不挠,继续与生活搏斗。他们不是并不痛苦吗?他们使自己成为彻底的利己主义者,并虔信那一切理所当然,曾几何时怀疑过自己呢?这样一来,不是很轻松惬意吗?然而,所谓的人并不全部如此,并引以满足吗?

这些人与人之间的规则、观念、关系。而他都不理解,也觉得自己永远没有办法融入这个人类社会是带来的丧气和恐惧。其实我们的青春期都经历过这些,出入社会的思考、从校园到社会的变形带来的镇痛。只是叶藏的敏感感知力过早的体会到了这些之后带来的m.simayi.net绝望与孤独。他觉得自己与众不同,觉得自己是没法融入社会的异类,他对这些规则的真心实意的融入觉得无能为力。于是,他只有搞笑,又用搞笑与别人产生纽带关系。

他努力的去迎合别人,他不知道怎么去要求别人,连笑父亲要礼物这件事都做不好,父亲说有一种孩子们很喜爱的面具,问他要不要的时候,他也无法做出决定。弄的父亲不开心。叶藏在这种没能讨父亲开心的行为中焦躁不安的同时半夜的悄悄的在父亲的记事本上写下了面具。第二天父亲一个劲的笑着说这事叶藏的恶作剧。读到这时,似乎就能一下子的感悟到了,叶藏那种理解不了他人,也无法被理解的“无奈”之心。

这种不是出于自己本心的搞笑行为,就成为了他自认为的“人格”的最后屏障和与“人类”接入的接口。这种脆弱的,当被故事中、现实中的“人事物”打破击碎的同时,也就带来了生命最后的自我审判。

又或者说,我们曾经何时不也曾为了迎合别人而做出一种不符合自我意识又或者更严重到自我厌恶的无能为力呢?而这种无能为力的背后带来的思考是不是就是“生而为人,真是对不起。”而太宰治把握住了那个时代里的这些痛苦的本质与根源。而我们这个时代的问题:就业压力里、生存压力、人与人之间的纽带压力其实都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苦闷。又或者太宰治有微博的话:“搞笑,是我对人类最后的求爱。”或许他就成不了太宰治了。

话说我是喜欢太宰治写的那篇《大力士》的,里面的女性角色多了一点俏皮可爱。那一刻我觉得仿佛看到了太宰治写作的俏皮微笑,只是不知真假罢了。

读完《人间失格》回归到自我本质的养分里,其实就是要去明白:我们所有的痛苦、丧气、失落里都不曾孤单。同样也感谢互联网的时代能够让我们在群体中因为某种共同的认知感,结成集体获得认同感。同时也一样需正经、可爱的面对可能会遇见的那些问题。你是谁?你从哪来?你要去哪?

这就是这篇文章带来的思维因子与价值养料。

2000字的读书笔记大全2

《黄雀记》讲述的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发生的故事,通过三个不同的当事人的视角组成三段体结构——保润的春天、柳生的秋天、白小姐的夏天,写出他们后来的成长与不停碰撞或说是三个受侮辱与被损害的人的命运,是以悲剧贯穿,展现出人性的卑劣与善良,反映了这个社会的变迁,主题涉及罪与罚、自我救赎、绝望与希望。“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在绝望与希望中挣扎,却总也摆脱不了命运的捉弄,也许这就是书名的隐喻所在吧。丢魂是故事的主线,是作恶的借口,也是对人性恶的一种解释。保润把魂丢给了爱情,仙女把魂丢给了花花世界,柳生把魂丢给了对美的幻想,祖父把魂丢给了过去。丢魂,既是对人性的批判,也是人性的丧失。

文章源于祖父的丢魂,正是祖父的丢魂使保润、柳生、小仙女三人之间有联系,有了情感纠葛,而这一切又源于井亭医院的水塔,同时这个水塔既是他们之间一方面的结束,又是另一方面的开始或说是延续。

保润一家因祖父的所作所为而对其感到厌弃,儿媳的恶毒,儿子怕儿媳而不能善待祖父,甚至有时选择逃避,保润则显得有些冷淡,也无所谓关心与不关心,最后祖父被送到井亭医院。后来,父亲丢魂中风离世,母亲远走改嫁,保润照顾祖父,为不让祖父挖树而采用__的方法,后将__“玩”成了一种乐趣,心里扭曲无疑。后来保润喜欢上仙女,却因仙女的种种作为,而使他感到无颜,保润便向她要回自己的八十块钱,最终是将刁蛮的仙女绑在水塔之上,却被柳生__,而柳生一家人用金钱收买了仙女一家,一起将保润送进监狱。保润坐牢十年既冤枉也不算冤枉。这里的仙女是蝉,保润是螳螂,柳生是黄雀。

保润出狱后,祖父不认得保润,保润却说“毕竟是世上的亲人”,体现了保润内心柔软的一面;后来又将自己家的房子租给了怀孕的小仙女,也体现了他善良的一面。保润和小仙女的恩怨在水塔那一天结束,他们之间源于小拉,也结束于小拉。

仙女,她高傲冷漠的看待这个世界。她的出生是一个悲剧的开始,父母遗弃,幸运的是被井亭医院的花匠收养,并宠爱着。她的童年、青春是孤单的,只有动物陪伴,这时的她是善良的,只是对世界有些冷漠,这时她应该也是快乐的,直到在水塔被保润__,柳生__,她的一切都开始破碎了,也转变着。百家笔记网(m.simayi.net)保润进监狱后,柳生在外夹着尾巴做人,仙女也远走他乡,开始漂泊,摇身一变成为在井亭医院照顾富家公子的白小姐,并对柳生颐指气使,这里保润是蝉,柳生是螳螂,仙女是黄雀。而这一切转来转去又回到了最开始的地方,也透露出仙女的命运,她的悲剧性生活,但她依旧孤傲地面对这一切,她小心翼翼地保护自己,是对自己的一种善待,也是为了能继续“歌舞”生活,但依旧没能幸免,最后还是怀孕了。怀孕的仙女又回到了她出生的地方——香椿树街,并被柳生安排在保润屋檐下,直到诞下红脸婴儿。

红脸婴儿既是新一代,也是上一代的遗传因子。红脸婴儿是耻婴,也是怒婴。他湛蓝的眼睛很纯洁,又象征着一点希望。白小姐说等她回来再看婴儿的脸,也许是婴儿反映了她的内心,怒是对未来的愤怒、无望;耻是对现实的羞愧。后来仙女再次回到了开始的地方——水塔,她遗弃了孩子,消失了。命运的轮回总是如此相似,仙女的沦落让人感到惋惜,也让人心痛,她的生活态度过于消极,也成为沦落的原因之一。仙女的丢魂是为自己所作所为寻找的一个借口,同时,她也是一个可怜人。

柳生有些虚伪,但又有真诚。虚伪:帮保润追仙女,却虚化保润的家庭;他喜欢仙女,却又对保润说不喜欢。真诚:对待怀孕的仙女;在井亭医院再见仙女后的举动。

柳生在水塔下犯的错误,却让自己称兄道弟的保润去承担,体现了他人性的卑劣。保润出狱后二人竟又称兄道弟,仿佛之间的恩怨并非存在,然而却是真实的存在,只是选择了逃避,让事情就这样过去,直到柳生结婚那天才发现这些帐必须清算,而这一次的清算就让柳生丧了性命,保润用刀桶死了柳生,失踪了,仙女被疑为幕后凶手被邻居赶下水。这里柳生是蝉,仙女是螳螂,保润是黄雀。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有些债,不能让他人去承担,只能由自己来清算,否则必定损失惨重,柳生的丢魂是对他懦弱的一面,虚伪的一面寻找的借口。

祖父,四大皆空,没有记忆,成为生命长存的人,不肯死去,他见证着这一切。他的生命长存,却又被束缚,被自己丢魂的痛苦束缚,被想寻回忆,却寻不得束缚。他的生活成为一潭死水,活于束缚的痛苦之中。文中那句“对不起你们都将消失,只有我长寿无疆”是对祖父的描述。最讽刺的是他们谁都不是胜利者,祖父被子女当成疯子送到井亭医院,儿子死了,儿媳走了,孙子屡犯重法,柳生被刀捅死,小仙女消失,只剩祖父守着发臭的身体活着,他抱着红脸婴儿安静地坐在水塔旁,一老一少轮回至此完成,而这一切并非预示着结束,我想应该是另一种新的开始,也可以说是对未来保留的一点希望。

祖父从一开始的蝉变成最后的黄雀,走到最后,或许他一直是蝉,禅……

2000字的读书笔记大全3

大概上中学时就听说过世界名著《悲惨世界》,可是许多年来一直都没读过,主要原因是我不喜欢读外国小说,里面的描写、叙述和议论太啰嗦,让人生厌,简直不像小说。

而这次促使我看这部名著的,是三十多年来耳闻目睹的许多人和事。

这部名著向我们比较全面地展示了100多年前法国底层人民悲惨的生活画卷,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主人公冉阿让是一个勤劳而穷苦的老实人,因不忍外甥和外甥女挨饿偷了一块面包,居然被判5年刑;狱中因担心寡姐一家生活无着而多次越狱,被加刑至19年。长期的牢狱迫害使他产生了报复社会的思想。出狱后就偷了好心留他宿的米里哀主教的银器,还强占了一个小孩子的钱。而主教不仅没告发他,反而又送他一对银烛台,还劝他以德报怨,广济厚施。

在主教的教诲下,冉阿让被残害多年的善心萌发,脱胎换骨。流浪到一个城市后,由于他对一项技术的革新,发了大财,建了工厂。发财后,一心一意周济穷人,受到广泛好评,被提拔为市长。一个可怜的小女孩珂赛特的母亲芳汀,因为失去工作,养不起孩子,被迫做了__女,也受到了冉阿让无私的救助。然而好景不长,他偷盗主教银器和强占小孩子钱的事终于案发,又一次被捕入狱。当然结果就是,被他周济的穷人又开始过起了悲惨的日子。

本书的作者雨果认为,这是可恶的法律造成的。

他在本书的序言里说:“只要因法律和习俗所造成的社会压迫还存在一天……”雨果认为,造成社会悲惨的原因是法律和习俗的压迫,即使是正义的法律和正义的执法者,也是造成社会悲惨的原因。雨果在书中试图告诉我们:如果不因一点盗窃行为逮捕大慈善家冉阿让市长,这个社会就是另一个样子——正义的法律在维护少数人利益的同时,却制造了更大的悲惨。这样的认识我们不能不说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们也不能不说,这是作者在认识上的局限。

雨果是一个追求自由,赞美革命的人,他还认为,没有自由平等也是造成社会悲惨的原因。他有点浪漫主义的幻想,他乐观地认为,如果社会给人以自由平等,再加上慈善,那么这个社会就将非常美好,不再悲惨。我们还得说,这也是作者的局限。

实际上,造成社会悲惨的不是法律,不是坏习俗,不是没有自由平等,而是经济制度,根源是经济制度,与政治关系不大。

悲惨不悲惨是经济上的事,经济上的事就应该从经济制度上找原因,不要从政治上找原因。张三有病,不要治到李四身上。

经济制度分为私有制和公有制两种,私有制是私有制社会的根本制度,公有制是公有制社会的根本制度。

私有制恰恰是造成私有制社会悲惨的根本原因,只要这个制度存在的地方,社会就是个悲惨的社会,世界就是个悲惨的世界,无论发生不发生民主革命;只要这个根本原因不除,世界就会永远悲惨下去,不管人民是不是自由平等。2000年前的专制社会,私有制是存在的,所以2000年前是个悲惨的世界,并不是只有100多年前的法国是悲惨的世界;100多年前的丹麦,私有制是存在的,所以有“卖火柴的小女孩”,并不是只有100多年前法国的珂赛特是个可怜的小女孩;今天……一千年后,如果私有制仍然存在,这个世界仍然是悲惨的,一模一样的事情仍然会发生,与有没有民主,有没有自由平等无关。

雨果在本书的序言里还说:“贫穷使男子潦倒,饥饿使妇女堕落,黑暗使儿童羸弱。”这句话正确吗?当然正确。

如果年青的冉阿让不因贫穷就不会去偷面包。然而,雨果并没对这句话深究下去。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贫穷、饥饿和黑暗?怎样消灭贫穷、饥饿和黑暗?他没深究。或者他深究下去了,但是得出了一个错误的答案——他认为自由平等和慈善可以消除贫穷、饥饿和黑暗。

他不知道,造成贫穷、饥饿和黑暗的是私有制,不消灭私有制,贫穷、饥饿和黑暗就会永远存在下去,悲惨的故事就会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演。

私有制里,固然也可以提出自由平等的口号,自由平等固然也可以被做得有模有样,但是没有公有制为基础的自由平等是无本之木,是空中楼阁,是虚空的。

私有制里,在民主革命之后,专制等级虽然被废除了,虽然没有法律规定的等级和各种限制了,但是自由平等是受金钱限制的,有一分钱就有一分钱的自由平等,有两分钱就有两分钱的自由平等。五酒店,穷人可以进吗?虽然法律允许,但是穷人仍然不能进。尽管在等级制度下,法律是不允许下等人进的,这个制度很可恶,可是民主革命后废除了等级制度,穷人仍然不能进,这样的自由平等难道不是虚空的,口号式的?私有制里的民主革命,固然能废除不合理的法律,但是废除不了富人的金钱。

慈善能改变悲惨的世界?雨果在书中说道:“社会上层的博爱总敌不过下层的贫穷”,这就是说,来自政府的慈善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的。那么来自民间的慈善呢?雨果比较推崇冉阿让的慈善行为,看来他认为这是可以的,可能他认为如果所有资本家都能像冉阿让那样慈善,那么这个社会就美好了。实际能不能这样呢?

不要说所有的资本家并不是都有善心的,即使都有善心,也是做不到的。

几千年以来的私有制,在财富的分配上,一直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潜规则,这个潜规则就是:不允许劳动者富裕。为什么?因为有识之士认为,如果劳动者报酬高了,一年的工钱两年都花不完,一辈子挣的够两辈子花的,那么劳动者就会失去劳动的动力,他们可能要去旅游,要修养等等,这样就没有人创造财富了,资本家也招不到工人了,这是很可怕的。

所以只能给劳动者极低的报酬,让他们仅够养家糊口的,花完还得挣,只能不断地劳动。大家都知道放鱼鹰的,放鱼鹰的人,是不给鱼鹰饱食吃的,鱼鹰吃饱就不捉鱼了。而鱼鹰也是这么认为的吗?当然,放鱼鹰的人绝对不可能站在鱼鹰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所以,一些人干脆就明目张胆地高喊:“贫富分化利于社会发展”“橄榄型的社会结构是最美好的”。

因此,私有制社会是不允许大家都富裕的,是不允许人民在经济地位上平等的,或者说,一部分人的贫穷和悲惨,是有识之士或私有制这个社会,早就规划好了的,是必须存在的。开头本文就说过,冉阿让是一个勤劳而穷苦的人,为什么说他勤劳而穷苦?30多年来我们一直受到的教育都是勤劳致富,按理来说勤劳是不能和穷苦挂上钩的,应该只有吃喝__赌、游手好闲和穷苦才能挂上钩。可是,我们看到的事实是,广大勤劳的工人和农民都是穷苦的,为什么?就是鱼鹰原理。这样,我们还能指望私有制消除悲惨吗?它抹粉似地救助的悲惨没有它制造的多。

今天来看,这部名著虽然有一些局限,但是进步意义还是很大的。它用现实主义手法给我们描绘了底层人民的悲惨生活,并积极探索解决办法。仅仅它的现实主义,仅仅它对底层人民悲惨生活的描写这一点,就足够许多作者学习的了。我们都读过很多小说,也看过许多戏剧、电影,但是以底层人民为主题的,反映底层人民悲惨生活的,我们很少见过,我知道我,只在30多年前看过几本。四大名著是不是?不是。尤其是现在,言情的、玄幻的、搞怪的、搞笑的、打斗的,汗牛充栋,可是就没有这方面的。作者都没有社会责任感,都只想赚钱发财了,总是迎合低级趣味。底层人民占大多数,为什么就没有写他们的现实的书?请作者们多些现实,少些浪漫,有点社会责任感。当然,出版不了也可能是一个原因。

2000字的读书笔记大全4

“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贡多是一个有二十户人家的村落,用泥巴和芦苇盖的房屋就排列在一条河边……”但凡文艺青年或是想装装文艺青年的家伙想必都很熟悉这段话。在那个盗版书铺天盖地的年代,手捧盗版书的人们倒也多多少少受了些文艺熏陶——只是版本不一。结果马尔克斯老爷子一怒之下,索性死后150年都不给中国自己的作品授权——当然那是过去时,不提也罢。

坦率地说读完一遍后我自己也无从下笔。可以说是作品本身太难懂,也可以说是读后我整个脑子到处散落灵机一动的感想,理出来也不容易。作者想要表达的到底是什么?是一个家族循环往复无可挽回的命运,还是在叹息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感?好吧我承认,以我的阅历与智慧弄懂这些真的还有点难。一定要说些什么,也就是散乱的杂感,而且欲说还休不知所云。嗯,从哪里开始说起好呢?

被海水包围的马贡多,孤独中存活了百年之久的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代,悲欢离合断断续续如同梅雨一般纠缠百年。

很有趣啊,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没有人会被绑在树上直到生命终结……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村落里面。现实生活中也不会有家庭反反复复给孩子命同样的两个姓名,死者不会因为太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之中。故事是荒诞不经的,仿佛透过一层教堂彩绘玻璃窥视着一个家庭的是是非非。然而读完后又感到它是无比的真实——真实到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亲眼目睹的一幕幕悲剧。

故事的叙述有些混乱,那都是些循环往复的回忆,考验着记忆力浮浮沉沉的混沌回忆。孤独的回忆中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第一个何塞阿卡蒂奥,在孤独中泯灭了自我。丽贝卡,则在同孤独的对抗中连失败的机会都没有,出师未捷身先死。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迟暮之年看得比谁都清楚可为时已晚。阿玛兰塔,深知自己的痛苦却无法逃离。乌尔苏拉,明明人生一直浸泡在一碗痛苦孤寂的汤中却毫不自知,守着一个慈母的美满面具悲怆地活着,那家就是她的坟墓。

这就是他们的人生,世世代代传下的名字联通家族遗传的记忆,他们的命运变成了莫比乌斯环中爬行的蚂蚁,不断循环往复却找不到出口,不断寻找却不知其实根本不用找。看书的时候我老记不住他们的名字:太相似,也太长了。不过想想他们都是家族中那只可悲打转的蚂蚁,不妨将他们当做阿卡蒂奥跟奥雷良诺好了,同名同姓,拥有一脉相承记忆的人本来就是同一个人吧,我想。至于那两个换了名字的人物,或许搞错坟墓也是他们的归宿。

“若干年之后,当他在病榻上奄奄一息的时候,奥雷良诺第二一定会记得六月份一个__雨连绵的下午,他踏进房去看他头生儿子时的情景。”你看,只是回忆,真的仅仅是回忆而已。

有人说布恩蒂亚家族如同傀儡之家一般运作着,没有感情也没有实体。我想,孤独的心中也未必装不下真正的在乎,毕竟那种东西,是爱因斯坦和薛定谔都没办法的事情。这个家族在黑暗中百年的孤独与百年的等待,一定有些什么东西在维系着——绝对不是费尔南达家乡那样的昏色地带。

整本书想要表达的也许只是一个词:循环。联系到当时拉丁美洲历史循环往复停滞不前的怪圈,再怎么迟钝的人也多少会往这方面想想——毕竟文学作品源于生活。

至于孤独,那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命运与罪恶,想跑也跑不掉。

其实人这一辈子从可以看到不同开始,就想尝试着去理解人和事。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那些微妙而关键的感性差异,使我们每个人都变成了说独立语言的生物。

也许沟通和交流能在岛与岛之间建造桥梁,但桥梁的存在也终究拉近不了实际距离啊。

很多事情,一旦发生了,就再也抹不掉了,那些事情会改变一个人,也许会成为一个人无法逾越的鸿沟。

我们自己是不是也……?

一般来说,人类定义“回忆”的方式由于是一种美化所以一向自我中心——与自己无关的事情记住了也只是故事,就算本来与自己有关、不过出于种种原因想起来就后悔,情愿和自己没关系,情愿没发生过的事情也会被自顾自从名为“回忆”的盒子里捡出去不加修饰地扔在意识角落假装看不见。

直到有一天出现毫无预兆的契机,像看陌生人那样惊奇地重新发现躺在角落里的那个未加工半成品,以及为了它花过各种各样力气的,几乎不认识的自己。

像是雨刷刷过玻璃,一下子一切都明朗了。

最后谁摆脱了布恩蒂亚家族的宿命呢?活着的人死了,死去的人依然沉睡着。但在那一刻,如同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一般,他们又在一起了。

想到这些时候看到这样的结局就好了。要是还能微笑,就好得不能再好了。

搞不清马尔克斯老爷子怎么想的,眼下我们可以正大光明地在书店买到正版《百年孤独》装文艺青年了。

马尔克斯老爷子说,这样的家庭不会再在地球上出现。

但愿如此。

2000字的读书笔记大全5

读罢《狼图腾》这本书,给我最深的感触便是,在那个充满血腥的年代为什么成吉思汗及其子孙,竟然仅用区区十几万骑兵就能横扫欧亚?创造了人类有史以来世界上版图的帝国呢?答案就是千万年来,游牧的草原人和草原狼,在腾格里这方神气的热土上时魂归时,怎样来到的草原,去时草原还是怎样。能摧毁几十个国家巨大城墙城堡和城市的草原勇士的生命,在草原上却轻于鸿毛。最后完全回归于大自然的。他们彼此缺一不可,当肉体的生命消失后,终于与草原完全融为一体。

几乎在每一个汉族人心中,狼都是狡猾、贪婪、残忍、丑陋的化身,老虎也猎杀动物,也吃过人,大家却说那是王者风范,威风凛凛,高大威猛,五彩斑斓……多少美丽的形容词都给了其他猛兽,这对狼也是一种歧视!原因很简单:狼对汉族的威胁超过任何一种猛兽,比猛虎、狮子、熊、豹都来得凶猛,来得气势汹汹,具有人类才有的攻城掠地的实力。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国人对待对手的态度,对于最有威胁的对手没有给予应有的尊重,而是对其诋毁和谩骂,以致长久以后,当狼民族衰退以后,历史的真相被湮没在滚滚黄沙之中。但狼对人类的教导却是永远无法被湮没的。

狼做的事情之所以会十拿九稳,是因为他们做每件事情前都会先想好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分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

狼的智慧也是非常惊人的,几乎可与人媲美。在生活中,他们会运用各种各样的本领与智慧来克服生活中遇到的种种困难。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人不是狼,狼的各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这就是狼的智慧源泉。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狼之所以可怕是因为他们是野兽中最有集群优势和团队意识的动物,一条狼是一个优秀的单兵,而一群狼就成了一支牢不可摧的特种部队,在《狼图腾》里,作者亲眼见到的狼识天文懂地理能看云知道天气,组织打围,在战略战术上都是无懈可击,再加上坚忍的意志,实在是太完美了。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騒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危险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孙子兵法“云倍则敌之,十则围之”,可就是这几十条狼就敢围猎几千条黄羊,充分利用了天时地利人和。名动历史的长平之战,秦将白起空前绝后的等而围之已经是军事史的绝唱,而狼却更胜一筹。秦人本是游牧民族,长期和狼征战,也许这正是狼教给秦人的兵法吧。

这个世界始终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即便厮杀的工具不再是尖牙利齿,不再是刀剑枪戟,但是本质是不会变的。有能力的人就能用他的能力用他的新的厮杀利器来赢取的利益。难道不是么,考试升级如斯杀,商场勾斗如斯杀,官场暗涌也是如斯杀,向往人道主义乐土的人士也不妨扣心自问一下,自己是不是这种厮杀格斗后的胜利者?是不是能给失败者真正的怜悯和体恤呢。自古就有自然的成败法则,狼坚持不懈地贯彻这一法则,我们应当敬佩,甚至以狼为师才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诠释“适者生存,弱者淘汰”的自然法则。

狼的坚韧是最值得佩服的,一个民族如果有这样坚韧的性格,那么它一定会强大。的例子莫过于毛主席领导时期的中国,生活环境恶劣,物资匮乏,国内征战,国外封堵,以气候论不亚于蒙古高原的酷冷寒冬。正是有那一份狼的坚韧,才有了现在的国际尊重。我要学习狼,就要学习他的坚韧,对命运的挑战残忍,也敢对自己残忍,残酷的锻炼才有了蒙古战狼非同一般的犀利。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狼图腾》是对我的一次洗礼,闪烁智慧狡猾的光芒,我喜欢向往着狼的坚韧,狼的团结,狼的狡黠,狼的意志力和狼的生命力。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才能适应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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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全集读书笔记(模板7篇)


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精心为你整理的“鲁迅全集读书笔记”,本文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读书是一辈子的事,作品这本书当中的故事情节已经让很多人感动了。当我们对一个好的作品产生认可时,往往可以通过读后感的方式书写下来。

鲁迅全集读书笔记(篇1)

读着先生的文章如同感受着先生平日里的言行以及为人处事,然后先生的博学自是不必多说的,许多杂文散文中的典故和句摘都足以看出先生学识之渊博和涉猎之广泛。

“在文艺上,他博通古今中外,但是这些学问并没把他吓祝他写古文古诗写得极好,可并不尊唐或崇汉,把自己放在某派某宗里去,以自尊自限古体的东西他能作,新的文艺无论在理论上与实验上,他又都站在最前面;他不以对旧物的探索而阻碍对新物的创造。

他对什么都有研究的趣味,而永远不被任何东西迷住心。他随时研究,随时决定。他的决定力使他无论对旧学问或新知识都敢说话。他的话,不是学究的掉书袋,而是准确的指示给人们以继续研讨的道路。”老舍先生的这段话恰如其分的概括了鲁迅先生的渊博和精深。

先生敏锐的眼光和深刻的思维,作为一个笔者,无疑是独树一帜,然后风格迥立的。但是鲁迅先生最不一样于其他学者和作家之处不仅仅仅在于他多读几本书,多知道几个独辟蹊径的典据。

而是在于善于把他所知道的典据,极其精确无误的用在自己文章中思想的表述中。但是这些表述又都不脱离表达自己的思想,丝毫不会被古人以及圣人的几段词句做了自己思想的佐证,而是精巧生动的用几处典故作为比较,从而加深读者对笔者所要阐述的思想和论据清晰明朗,鲜活简单。

这和我以往看过的一些通篇引经据典的“抄抄写写”是完全不一样的。

上述这些都只是说明了先生在文艺上的卓越。

但是,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我感悟最深的却实在是他闪亮的人格魅力。读着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剑,锋利的`解剖出当时国民的奴性和愚性,勇敢无畏的把自己至于众矢之的,不畏官吏的强权,不畏民众的愚昧,不畏所谓“文人”的人声攻击,然后一路用剑刃的锋芒披荆斩棘,置生命于度外。

先生用他伟大的人格和敏锐的洞察力,篆写下许多警世醒世的杂文来激励和讨伐人性的懦弱和肮脏,先生用一生的时刻投入到追求光明和扞卫真理的斗争之中,一刻也不曾退缩和懈怠过,不屈不挠,对自己永不满足,永不自馁。

正像老舍先生所评论鲁迅先生一样:“一个人的精力与天才永远不能完全与他的志愿与计划相配合,人生最大的苦痛啊!只有明知这苦痛是越来越深,而杀上前去,以身殉志的,才是英雄。”

先生是一个时代、一个世纪的英雄,他勇于直视自己,用自己的人格化做一面镜子,照射出人世间的美丑。是啊,一个只有战胜了自己的人才配真正算是英雄,鲁迅先生做到了。

读着鲁迅先生的文字:善者忧思,恶者羞惭。细看一看先生的肖像,发现先生的容貌虽然严肃冷峻,可先生的眼神却是盛满了慈祥。

这也正是应了先生的座右铭“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高格人生理念吧。

先生冷静尖锐的看着这世界,然后胸膛里装着的却是一颗悲悯慈爱的博大之心。

我想:像鲁迅先生这样的文人英雄也许几百年也出不得一个吧。

鲁迅全集读书笔记(篇2)

我喜欢各种风格的散文,喜欢徐志摩的诗情画意,喜欢莫泊桑的耐人寻味,喜欢巴金的自然真挚,最喜欢的是鲁迅的深沉冷峻。鲁迅先生的作品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弃医从文的他用文字让在封建制度下的中国人民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威武!

身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在培养正确人生价值观的时期,用鲁迅的优秀作品可以正确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理想,感受艺术的独特,培养优良的品质。

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八个字深深用包含着对那个时期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他之所以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了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灵魂来”阿Q由于受到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死。这也是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也折射出当时中国的严峻国情,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后,《呐喊》却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鲁迅先生也陪我一起,搭上童年的时光机,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感受大自然的美妙。读着充满童趣的文字,享受着不时从文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卷。趁大人不注意,钻进百草园,他与昆虫作伴,又采摘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想起百草园的美女蛇,也会害怕的瑟瑟发抖;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热情,在那个黑暗的社会背景下,看见先生对和平和自由生活的向往。

研读了《拿来主义》这篇文章之后,我感触颇多。周作人毫不留情地批判了中国地“闭关主义”和“送去主义”。中外的文化遗产在中国可谓是历经坎坷。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拿来”。鲁迅先生所提倡的“拿来”就是批判地继承文化遗产,我们应该汲取外来文化中有益的东西,用于改造我们自己的文化,使中国文化不断丰富和发展。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英语成为必修课,圣诞节和情人节成为了青年男女的重要节日。在中外文化中吸取精华,才不会在现代化,信息化的时代中被淘汰!

是的,只要先生的书在,就一定有人读,先生的思想和精神就会绵延不断的传下去。我眼中的先生是在漫长的暗夜里的一位孤独而执着的行者,他在最深刻的孤独里产生了最伟大的思想。欧阳修说过“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书是知识的宝库,是他,开阔了我的视野,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可谓是受益匪浅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精神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被人们忘记,而是散到每个中华儿女的心里,激励着我们直血现实,勇于反省自我,不断前行。

鲁迅全集读书笔记(篇3)

内容简介:选收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创作,选自《呐喊》、《彷徨》和《故事新编》。相信读者在学习和咀嚼原著的同时,欣赏和玩味这些艺术佳构,会得到难以逆料的体会、联想和审美享受。充分显示了鲁迅先生的文学功底及丰富的人生阅历,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作者的思想感情及创作风格,非常值得一读。

鲁迅小说全集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念书时候老师上课说鲁迅,中国骨头嘴硬的作家,是毛主席的夸奖,我觉得是夸奖,因为毕竟有争论,有声音才是进步,至少鲁迅喊醒了一批中国青年。然而中国的鲁迅,在现在没有,鲁迅之后就没有了。历史记录着人生,人生叙述着故事。难得、、哦!故事翻阅着当代社会,柔美的篇副真让人心旷神愉、感慨万千啊、朋友们多读读有好处的......

鲁迅小说全集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鲁迅的小说不多,而且都是短篇幅的,可以说篇篇是精品。其小说不光在思想性还是艺术性上都达到了非常高的成就。我很推荐《在酒楼上》。这篇小说写出了现当代知识分子的宿命。更推荐《伤逝》。这篇小说是鲁迅先生唯一一部爱情小说,写得深情、哀婉,很值得一读。......

鲁迅全集读书笔记(篇4)

鲁迅的文章其实在小学的时候早就学过了,但真正喜爱上鲁迅的文章还是高中之后。开始并不是很喜欢鲁迅的文章,大概是不能体会文章的美妙吧,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阅历的增加,看的书籍的积累,越来越感到还是鲁迅的文章写的最好。喜欢读《朝花夕拾》,闲暇时看看,真的很享受,里面有童年的趣事,有鲁迅思想成熟的过程,为什么鲁迅要弃医从文,还有鲁迅的感情世界……

我很小时候就经常听妈妈讲鲁迅的故事,零零星星地一些知道他的故事,只知道他是一位着名文学家。这次读了《鲁迅全集》,我对他敬佩得五体投地,他用他的笔墨诉说了阿Q的可笑,祥林嫂的悲哀,奇叔的大胆等,他是一位战斗作者,他用笔在与不平的社会战斗着,为穷人打抱不平,打击恶官僚,贪官污吏。

《鲁迅全集》告诉我,鲁迅年幼时家境尚好,家有一个二千余亩的百草园,相传里园里长满了野草,但却是鲁迅儿时的乐园,他在泥墙根上蹿下跳地捉蚱蜢,挖类人形的何首乌(相传吃它会长生不老),还不停地在井口上与小朋友跳上跳下。正是因为这一点,家人认为他不乖,就把他送入三味书屋学习。等鲁迅稍大一些时,家境开始渐渐地贫寒,有一次,鲁迅为了给父亲抓药而误了上课,而被老师用戒尺打了掌心,于是鲁迅在桌子上刻了一个“早”字,来提醒自己要早到。他在三味书屋读五年书,深受老师喜欢。

鲁迅对日本人深恶痛绝。他敢打,用笔墨通达日本人的“走狗”;他也敢骂,用文章来痛骂那些贪财爱荣的官僚,和狗仗人势的大恶人。因为他的弟弟娶了个日本女人,而且生活非常地奢侈,鲁迅大发雷霆,并与周作人断绝兄弟关系。

读了《鲁迅全集》,留给我的是对鲁迅无限的敬佩和怀念,他不仅是个文学家,更是一个伟大地思想家和革命家。我的耳边时常会响起鲁迅先生的话“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混乱的思绪终于用活跃的文字表达出来,虽不一定是最完整的心灵写照,但却是让我心境平浮的东西,在此,我对鲁迅先生---这位中国文坛的金斗士,致以崇高的敬礼!

鲁迅全集读书笔记(篇5)

今天,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文章介绍了鲁迅先生童年时爱看书,爱买书,爱护书这三件事。鲁迅真不愧是一位大文学家,对书也特别爱惜。

鲁迅先生小时候很爱看书,对想得到的书总是念念不忘,梦寐以求。得到后就如饥似渴的阅读。相比之下,我就没有鲁迅先生这么爱看书了。对着书柜,我常常只找哪些漫画看,那些上百上千页的科学文库、名著大辞典和成语故事从来只是作为摆设罢了。课余看书的时间也是少之又少,大部分的时间不是在电视机旁度过,就是对着游戏机,根本没有时间和书在一起。还有,当爸爸送的礼物是什么百科全书、作文辅导而不是我想要的汽车模型时,我就会几天几夜不去理会爸爸。看来我还没真正意识到读书的重要性,还没和书交上朋友朋友,这点我应当向鲁迅先生学习。

说到爱护书籍,我更是惭愧之极。不说别的,看看我的那些课本就可以知道了。刚发的新课本,没过几天,书脚全折了,封面几乎脱开了。这可就让妈妈又多了些工作,到了学期末,几乎所有书本都换了封面。而鲁迅先生就不同了,他总是仔细地检查刚买的书是否有毛病,好尽快把有毛病的书拿到书店调换。他更要为买来的书包上封面,重新装订,好让这些书能保存得更久。还有他从来都是“脏桌子是不放书的,脏手指是不翻书的”。这更体现了鲁迅先生是很爱书本的。

鲁迅先生从小就养成了爱书如宝的好习惯。我也要和他一样,多和书籍交朋友,从书中获取更多的精神粮食,做知识丰富、精神富足的人。

鲁迅全集读书笔记(篇6)

从“三味书屋”的好学,到弃医从文的决心,从“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战斗誓言,再到“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阶级立场,先生那耿直的性格,赤热的爱国精神,无不教育着我。每读先生的文章,总使我联想到先生面对的旧中国,山河破碎,国弱民穷,可先生并未消沉,他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学习上。先生的文章像匕首直刺敌人的胸膛,像炸弹掷中敌人的营垒,他的一篇篇战斗檄文都是在废寝忘食中写成。先生曾说,文学是战斗的。先生要战斗,要“怒向刀丛觅小诗”。

课本中的几篇文章已无法满足我的需求,我几经周折,终于拥有了梦寐以求的《鲁迅全集》。置身于鲁迅先生的文章中,我对中华民族在苦难中呻吟的岁月了解的更深刻了。众所周知,鲁迅先生生活的时代是中华民族遭受外夷入侵,而统治者无能,整个社会一片喑哑沉寂的时代。我想起一段话:“如果问中国自新文学运动以来,谁最伟大?谁最能代表这个时代?我将毫不踌躇他回答:鲁迅。鲁迅的小说,比之中国几千年来所有的杰作,更高一筹,至于他的随笔杂感,更提供了前不见古人,而后人又绝不能追随的风格。首先其特色为观察之深刻,谈锋之犀利,文笔之简洁,比喻之巧妙。又因其飘溢几分幽默的气氛,就难怪读者会感到一种即使喝毒酒亦不怕死似的凄厉风味,当我们见到局部时,他见到的却是全面;当我们热衷去掌握现实时,他已把握了古今与未来。要全面了解中国的民族精神,除了读《鲁迅全集》,别无捷径。

是的,读《鲁迅全集》分明读到先生对旧社会和旧势力进行坚决持久的不断斗争,决不中途妥协投降,对革命前途坚定并一直奋斗到底的精神!永远直面惨淡的人生,做不屈服于任何邪恶势力的勇士。先生那深远的忧患意识,用自己的愤怒鞭挞旧中国,揭露黑暗社会的腐朽,用自己的心血浇灌血红的黎明,唤醒愚昧的民众。鲁迅先生就像暴风雨中的青松,风吹更见其韧,雨淋愈显其坚。先生,您那严正的人生态度,令我敬佩折服,您用您的坚毅书写了您的伟岸,我用您的思想铺就了我生命的底色。

面对未知的远方,或许前面会碰到许多挫折与失败,或许前面有等待我的坎坷与困难,每当我徘徊在时间的小道上,便想起先生的教导:什么是路,就是从没有路的地方践踏出来的,从只有荆棘的地方开辟出来的。于是,我坚定了,追求再拔高一节,充满自信,勇敢地走向前,相信一步步跋涉后,会有更广阔的天地。

鲁迅全集读书笔记(篇7)

一本好书——一个朋友,带来慰藉。

一本好书——一个亲人,给予温馨。

一本好书——一盏明灯,令人璀璨。

——题记

今夜,抑郁的我徘徊在窗口,拉开抽屉,一碟书本整齐的摆着。我最爱不释手的却是那本最不养眼的泛黄的破旧的《鲁迅全集》我静静的坐下来,打开书本。

读鲁迅的散文,一种家的温馨,相互做乐的甜蜜油然而生。眼前浮现出对童稚的向往和迷恋对未来的憧憬与仰望。鲁迅的唯一一部回忆性散文集《朝花夕拾》,生动的呈现了一幅幅温馨,甚至催人泪下的画面。唯一一部散文诗集《野草》同样能使人感受到那种激情,蓬勃。《阿长与山海经》便用了欲扬先抑的手法,后仅一句“我似乎与找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便将对岸唱的敬爱,刻骨铭心的敬意体现得淋漓尽致。“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她的魂灵。”则表现了对啊常的思念之情。可以说阿长是鲁迅一生值得尊敬,感激的人。鲁迅数篇文章中皆有提到长妈妈。可见作者对阿长情谊之深,思念之切。

读鲁迅的文章反差极大,讽刺小说更是脍炙人口,让人忍不住跳出一词“痛快”。

与上相比《五猖会》则略胜一筹写出了作者对五猖会的喜爱,同时“我至今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那是叫我背书”我反复阅读,体会其深刻含义,这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与隔膜含蓄的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故乡》前后对比的写法,写出了20年前、后故乡人的变化之大。深刻地表现了封建思想麻木人们的神经。也集中体现了作者为改变新中国命运的决心。以《孔乙己》为例鲁迅用精妙的手笔,展现出主人公善良、淳朴,却又固守读书人的架子,将自己禁锢在封建思想中。最终被岁月摧残死去。我想:路是自己走出来的。人生需要自己把握。倘若他能冲破封建的牢笼,选择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他也许不会走上封建社会为弱者铺设的道路。

总之,许多文人墨客对鲁迅的作品赞不绝口,我也对它爱不释手的原因应该是他用自己的笔战斗到最后。用朴实的文字一次次抨击着古代封建社会和时刻为中华的情义拨动着每个读者的心弦。

听着闹钟的滴答声,不觉已十一点了。我合上了那本泛金光的弥足珍贵的书。就如做了一场梦。醒后我发觉我的心突地亮了起来。

读书模板:追风筝的人读书2000字


《追风筝的人》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了阿米尔的故事。阿米尔生于1963年喀布尔的一个富人社区中的一个富裕家庭。其父亲是一个正直的普什图人,一名法官的儿子和成功的地毯商人。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20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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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2000字1

一直以来对阿富汗这个神秘而又多灾多难,饱经战火的国家充满了向往。当我从报纸上的书评上看到《追风筝的人》这本书的时候,便迫不及待的买来一睹为快。

小说其实是男主人公阿米尔寻找心灵救赎的回忆录。

阿米尔从小生活在阿富汗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

在阿富汗,一直都有冬天赛风筝的传统,并且按照惯例,那些被击落的风筝可以被看作是胜利者的奖赏,哈桑聪明机灵,是个追风筝的能手。某年冬天的赛风筝会却让阿米尔和哈桑友情彻底的决裂。那次的比赛,阿米尔成了冠军,哈桑为小主人去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

习惯了哈桑的一诺千金,阿米尔知道他肯定能顺利完成任务,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哈桑为自己带来战利品,可哈桑迟迟没有回来,阿米尔只好出去寻找。可却在找到哈桑的那一刻惊呆了。原来,追到风筝的小哈桑遇到了麻烦:正被几个曾经找过阿米尔麻烦的坏孩子胁持,对方逼迫他拿出风筝,而哈桑不愿意,于是,势单力薄的他因此遭受了自己人生的耻辱——被这几个坏孩子强暴了!而即使在这样,他死命地保护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残酷的一切,站在巷口的阿米尔全部看在了眼里,可是,他却没有勇气上前制止!

那次事件之后,阿米尔内心就开始被羞愧与痛苦所折磨,他知道自己很对不起朋友,自己懦弱,虚伪愧对朋友的忠诚。这样的感觉一直把他压不过气来,终于,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

几年之后,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先前优越的生活没有了,在美国的日子,他们过的很窘迫,可父亲还是一贯地有担当,靠着父亲卖力的打苦工,阿米尔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开始工作,恋爱,结婚,直到父亲去世。对他而言,平淡的生活正好是他用来淡忘过去回忆的良方。

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跟哈桑的儿子谈到他父亲追风筝的时候,阿米尔充满了钦佩和尊敬。他带着哈桑的小儿子一起去放风筝。

很多人把目光聚焦在阿米尔的自我救赎之上。其实每个人的生活很平淡,可能没有那样的事情让你来面对与阿米尔类似的困境:犯一个禁锢着自己一生的错误,为此感到遗憾,难堪,让我们总是为此耿耿于怀。也没有人太多的人回象小说里的阿米尔那样,在自己犯了错的多年以后,还能有重新赎罪的机会。这种太过巧合的事在小说中读来自然流畅,但现实中并没有太多机会去体会,也不会有太多的人愿意有这种机会来体会。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你也许会像阿米尔童年的时候那样,有一个亲如弟兄的人,可能你们身份不同,职业不同,甚至是国籍不同。当他们全心全意对你的时候,你是怎么想的,你是觉得这是必然的呢,还是这是你应得的,你有没有好好想过自己应该如何珍惜这样的一个人。而不是在自己犯错之后找个借口与这个人断绝关系呢?

也许很多人会说:我也一样对他的阿,我也一样为他着想,也一样愿意尽我的一切力量去完成他的愿望。但是真正当一件足以影响你们一生的事情发生时,你是否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放弃你那个最亲的人。

人们往往会忽视那个永远躲在角落,但是却是永远对你最亲的人。觉得他们都跟我那么亲了,根本用不着费力来维持这种关系,而是随随便便,马马虎虎的对待他们,比如说我们的父母。曾经有人当面对我说过:“为什么所有人的意见你都能耐心听取,唯独你父母的意见你却一点也听不进取。”想想以前,无数次为了一点小事跟父母摆臭脸,难道我这样做的资本就仅仅是父母总是无条件的支持你,在我最不开心的时候,本想来开导的却最后总是成为我的出气筒,事后又总是来嘘寒问暖,我们却为了自己那一点小小的自尊而不理不睬。我们就是这样对待那些对自己全心全意而又别无他求的人的吗?虽然长大后象阿米尔一样尽量找机会弥补,而父母也像阿哈桑一样仁就毫无怨言的和我们生活在一起,但是当初为什么要为了自己那个小小的风筝,那个现在想来毫无价值的自尊心而忽视自己身边的人。

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他想要追逐的风筝,有的人追到了,有的人没有追到,有的人凭借自己的力量追到了自己心中的风筝,有的人凭借他人的力量追到了那个风筝。但是,请记住,在你追逐你心中的风筝的时候,不要忽视了自己身边的人,忽视那些往往躲在角落里,毫不起眼但却是最最关心你的人,给他们一点关爱,哪怕就一点。不要认为他们对你的付出是理所应当的,更不要为了自己的那只风筝而让那些人作出了痛苦的牺牲,最后才哭往往比笑到最后更令人印象深刻。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2000字2

就在这样一个毫无预料的早晨,我读完了这本书,这本在我手机里放了很久很久的书,两个月了吧,从我刚开始找到这本书开始,我也许是被它奇怪的名字吸引了,也许是被它的作者吸引了,一名阿富汗的作家,或者我是被它的内容,两个男孩在阿富汗的成长故事,那样简单的概括,在我看来实在是不能作为这本小说的简介,简单的字里行间无法透露出故事中始终隐隐存在的那巨大的悲伤,像是一片灰暗的天空,压得人永远透不过气。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来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

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成为胜利,同样,你必须把你走位的风筝都打败,你才会成为万种瞩目和赞叹的焦点,那样会有无限的荣誉和光亮集聚你一身,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通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

再来说说追,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__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直就觉得故事中隐藏着让人透不过气的难过,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纠结在书中的罪恶,善良,人性,兽性……盘缠纠结成一段故事,在这故事中,谎言和信任并流,憎恶和喜爱共存,熟悉和疏离同在。

这是一个赎罪的轮回,奉安拉之名,皈依内心善良的冲动,洗刷先前的罪恶,在拯救他人的过程拯救自我。

读这本书的时候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一如当时读《一千零一夜》,这个国度创造了这么奇特的这么绚烂的文化,而它的子民却仍匍匐在不可见的安拉脚下得不到解放。我想安拉的旨意不应该是创造一个阶级社会,并奴化底层人民,使其愚昧,任人使唤而毫无怨言吧。

当然这只是我一个凡夫对安拉的妄想罢了,求安拉恕罪。

然而当哈桑卑躬屈膝地叫阿米尔少爷时,疏离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了。种族血统只是借口,文化程度只是借口,甚至人的品行也是借口,对优越感的渴望并不能笼统地说是人性的恶,可恰恰是这种渴望驱使了阿米尔犯下一个又一个“罪过”。

那可以是阿米尔爸爸说的“偷窃”,也可以称为“自私”。

如果说偷窃是种罪,人的一生,要偷窃多少次呢。人究其一生,是否可以洗清这种罪过。与别人的竞争,甚至正当竞争,或许不能称为偷窃,或许应该称为明抢。那么明抢,是否是一种罪呢。这自然是后话了。

到美国后的阿米尔,体会到优越感的缺失,有了别样的感受。谦卑的心才成了他前往阿富汗寻找索拉博的力量之源。这一次,新的优越感出现,所幸的是这种优越感具有不可撼动性。阿米尔是美国人,在那个自由开放的国度有稳定的居所和生活,帮助索拉博是他力所能及的事。而他和哈桑的往事所谓的愧疚以及血缘的情分,则成为他想要帮助索拉博的理由。

阿富汗受难的孩子成千上万,可索拉博只有一个。阿米尔能否得到宽恕和原谅,没人可以决定,正如没人决定是否可以宽恕当年阿米尔的父亲对他的欺骗。这是一种主观的心理感觉,你愿意宽恕愿意原谅了,任何理由都可以找得到的。Theeyeseesonly、what、the、mind、is、prepared、to、comprehend。

阿米尔说得对:“但我认为,我不在乎别人的过去,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我自己也有过去。我全都知道,但悔恨莫及。”

没有人能够站在纯粹道德的角度去评价别人,因为人也有其卑贱的一面。因此“我凭什么指责别人的过去”。所以作者才会借拉辛汗说“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

我们只能这样,一旦人性的“恶”犯下了罪过,人应该只有去行善才能救赎。这样的救赎其实还是为了自己的解脱。而为了自身的解脱,这,算是“自私”吗。“自私”,是否也是一种“恶”呢。

如此说来,“罪”是否皆是可原谅可饶恕的呢。安拉的惩罚,奉安拉之名的人的惩罚,又有何存在逻辑呢。倘若一个人故意犯“罪”,再来行善,是否也可得到原谅呢。罪和善的度,是有衡量标准的吗?罪和善的区别,是谁定的价值准则呢。

旁置这样的问题,我所着眼的,还有社会的善和恶。不予人以自由,不予人以公平,尽管这自由和公平的具体定义仍需商榷,这社会不会是一个善的社会。哪怕阿米尔是一个无比善良的人,当他心安理得地接受别人“少爷”的称呼时,那也是一种恶。一个纵容等级存在的社会,一个宣扬优越感的社会,它的恶,不是多少人的善可以洗刷的。

或许说,在这样的语境里,善恶有了小大之别,然而这不是大小的问题,当一个社会都在行一种恶,有知觉地或无知觉地,其中的个人的善,只能是逆流激起的浪花。璀璨夺目感人却也无力改变现状。

作者赋予了哈桑和索拉博以超高的弹弓技巧,其实只是予以弱者以丝毫的力量,偶尔这种力量还能在博弈中起制衡作用。使得弱者不至于太弱,强者不至于太强。作者也赋予了阿米尔前往阿富汗一路的“好运”,虽过程艰难曲折却也了却一番心愿。然而这只是小说,无数的不会弹弓的索拉博没有人去拯救他们,无数的去“拯救”索拉博的阿米尔们倒在了通往“成为好人的路”。

强者恒强,弱者恒弱,不只是贫富差距这么简单的经济术语就可表达的了。欺凌的合理化和合法化,救赎的程序化和格式化也日渐为人接受。最简单的例子,一个__商做慈善,饶恕之?严惩之?或是所谓的科学对待之?

当善成为恶人为了减轻人们对其恶的量刑的工具时,善的存在无疑是受到了亵渎,此时的善只是成为或多活少扯下围观的看客们的愤怒的嘴角的挂钩罢了。容忍恶的存在,其实也是一种恶,不是么。

阿富汗太远,塔利班也太远,可是我们的身边。所谓的“转型期”的中国,草菅人命恃强凌弱并不少见,少见的只是如阿塞夫那般用石头扔人的粗鲁罢了。更“合法”地杀人,更“合理”地杀人,用制度杀人,用生活压力杀人,用__杀人……而看客们冷漠地围观,愤怒者喷点口水,同情者讲点好话,卑鄙者推波助澜……难道,这不是一种整个社会都在行的恶么。

至少阿米尔的父亲是令人肃然可敬的,他用行动踏碎一地的空话。他明知自身也有恶,于是他不信安拉,因为安拉给不了善。于是他去行善,某种程度上他也成了安拉的使者,反思自己的恶,阻止自己作恶,努力行善。

但他逃不了那时那地的藩篱,他处在社会的上层,他用优越感去帮人,他默认了不平等及其他的存在。

事实上,当我们谈论起一些抽象的事物时,比如善恶,它们的定义永远值得商榷。于是我们总是有种无力感,这种无力感驱使人们放弃思考。但人们心里的困惑依然需要解答,于是转而投向了某种肤浅的甚至似是而非的理念的怀抱。

有时候,人们可以忘记社会,讨厌“大我”(乃至完全反对宏大叙事),活在一套扭曲奇怪的社会逻辑里,只在乎自己的一切,行不知所谓的救赎。受此书感动的读者或者会选择更加珍惜自己的朋友,然而他们是否会把素昧平生的人也视为朋友呢。

是否只有当他们的生命中出现了“索拉博”,他们才会去到“阿富汗”。

追求人类解放并不是一张口头支票,追求普世价值和追求人类解放并不相悖,甚至有一致之处。总是着眼于自己的人们永远追不到人类幸福的风筝,而他们自己也犹如一如可怜的风筝,被许多的力量操控,以猎杀别人求生存为存在的目的。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可以感人,也可以骗人。而在有的人心中,这个“你”,并不完全是指人,它更是为推动整个社会行善,追求人类的进步,保障人的基本权益所付出的努力以及向社会的一切黑暗宣战的骨气的代称。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2000字3

故事把我带向神秘的阿富汗,以前我对这个国家的了解仅限于塔利班、美国的轰炸,但所有的这些都离我们的生活相差十万八千里,政治制度、社会环境、风俗习惯等等的不同都令我对这个陌生的国度充满了好奇。

喀布尔、坎大哈、赫拉特、马扎里沙里夫在这些陌生而拗口的城市名字背后,一个关于亲情、友情、忠诚、背叛、人性的弱点与自我救赎的故事正在这片土地上发生着。

我,作品中的主人公,阿米尔少爷。

哈桑,阿米尔儿时最忠诚的玩伴,是仆人阿里的儿子。他们从小都没有母亲,却又吃同一个人的奶水长大,"喝过同样的乳汁长大的人就是兄弟,这种亲情连时间也无法拆散";他们在一起玩耍,摘桑葚,一起爬山,拿镜子把太阳光反射进邻居家里;他们坐在高高的枝桠上,没穿鞋的脚丫晃来晃去;在山坡上阿米尔会给哈桑讲述在学校里的事请,给哈桑念课本里的故事。那个时候有着兔唇残疾的哈桑仿佛永远微笑着。哈桑坚强勇敢,对阿米尔忠心耿耿,在阿米尔受到阿塞夫欺负的时候,哈桑挺身而出为阿米尔解了围。他们在树上刻着"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在那段纯净的童年时光,他们就是那片乐土的主人。

刚会说话的时候阿米尔说的第一句话是"爸爸",哈桑说的第一句话是"阿米尔".阿米尔的父亲的确是一个成功的人,有着成功的生意、优雅的举止,并且乐于助人,他有着自己的判断,从不盲从于他人。阿米尔特别崇拜他的父亲,并且希望能从父亲那里得到额外的关爱,能够得到父亲的认可。

风筝大赛是阿富汗每年冬季都要举行的比赛。谁的风筝能在天上坚持最长的时间,并且能拿到这只最后坠落的风筝,那就算是赢得了比赛,而哈桑却是追风筝的好手。为了能让父亲对自己另眼相看,阿米尔特别希望能够赢得风筝比赛。在最终的比赛中,经过精心准备的阿米尔终于如愿以偿得到冠军,追风筝的任务便落到了哈桑的身上。"为你千千万万遍",对阿米尔说完这句话,哈桑便跑开追风筝去了。

但悲剧也就此发生,阿塞夫他们几个人把哈桑挤到了一个死胡同,为了保全阿米尔心爱的风筝,哈桑遭受了阿塞夫的侮辱。但此时阿米尔在一旁看到了一切,虽然有千万种冲动要去解救哈桑,但生性懦弱的阿米尔最终并没有挺身而出,而是看着这一切发生。想着哈桑对自己忠诚,自己却背叛了他,阿米尔充满了负罪感。事后,阿米尔多么希望哈桑能责骂他,甚至能够打他一顿,而哈桑并没有这样做,还是像以前那样忠诚。越是这样阿米尔越觉得负罪感深重,为了减轻良心的折磨,他便疏远哈桑,最终设计陷害了哈桑,导致阿里不得不带着哈桑离开了阿米尔的家,从此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父亲在知道哈桑离开后嚎啕大哭,阿米尔一直不能理解这是为什么。

后来,俄国侵占了阿富汗,战争使这个国家满目疮痍,不得已父亲带着阿米尔四处避难,最终到了美国,在那里阿米尔开始了新的生活,成了家,父亲因为癌症的折磨永远的离开了他们。

就在这之后不久,一个从阿富汗打来的电话,扰乱了阿米尔的原本平静的生活。父亲以前的合伙人,阿米尔幼年时的一个成年朋友,拉辛汗从阿富汗打来电话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希望能再见阿米尔一面。

阿米尔又回到了阿富汗,在拉辛汗病榻前,拉辛汗说出了一个隐藏多年的秘密。哈桑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一直崇拜的父亲睡了哈桑的母亲。还有哈桑已经被塔利班分子枪杀,想要对他弥补自己的过错已经不可能。对于这两个事实阿米尔一时难以接受。在谈话中,拉辛汗显然已经知道当年阿米尔背叛并陷害哈桑的事情,也知道阿米尔因此而遭受的良心的煎熬。"你父亲知道做错了事,他通过做善事来弥补自己的过失","当罪恶导致善行,那就是的救赎","这里,有你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对阿米尔说。后来阿米尔得知哈桑还有一个可怜的孩子,于是一场自我救赎的行动便展开了。

为了解救哈桑的儿子索拉博,阿米尔不得不再次面对已成为塔利班分子的阿塞夫,这次面对杀人不眨眼的阿塞夫,虽然也有恐惧,但是阿米尔终于勇敢地站了出来,像当年哈桑保护他那样,保护索拉博。这迟到二十六年的挺身而出导致阿米尔被打的受了重伤,但他没有感到疼痛,反而是痛快。身体上的伤害弥补了内心深处的内疚与自责,换来了内心的安宁。最终索拉博用弹弓打瞎了阿塞夫的左眼,他们两个逃了出来,并通过努力把索拉博带到了美国与自己一起生活。故事的最后,阿米尔再次放起了风筝。

故事的前半部分让我沉浸于友谊与忠诚的感动中,读的时候让我想起了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还有《少年闰土》,孩童时期的游戏以及那份纯真的感情都是如此相似,也许这些美好的东西是不分国界的吧。故事的后半部分我读到的是人性中的懦弱、自私,以及对自我内心的救赎。有些东西我们要勇敢地面对。逃避只能让自己背上更重的心理包袱。也许,勇敢的人不是打不倒的人,而是在每次打到后都能重新站立起来的人。知错一定要及时改,不要用新的错误来掩盖旧的错误。

这部书同时也让我对阿富汗的风俗习惯,社会环境,政治变动,以及阿富汗儿童的苦难与生存现状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与了解。不仅看到了兄弟情谊,还看到了普什图人对哈扎拉人的种族歧视,以及什叶派穆斯林与逊尼派穆斯林的纷争。

早先是苏联入侵阿富汗,阿君主立宪制宣告结束,于是美国支持塔利班对抗前苏联。9.11事件后,美国便在阿驻军__塔利班政权。虽然塔利班政权已经垮台,然而直至现在,这个多难的国家一直处在内忧外患之中。书中也描述了战乱中以及塔利班统治下的阿富汗的惨状,以及那种环境下人们对和平与安宁的向往。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2000字4

《追风筝的人》,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总能在脑海里浮现这样的画面:在广袤的旷野上,放飞风筝的孩子杰里奔跑着,头上的风筝猎猎作响,耳畔不时传来真挚的:"为你,千千万万遍!"

作者卡勒德·胡赛尼(KhaledHosseini),1965年生于喀布尔,后随父亲逃往美国。《追风筝的人》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因书中角色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出版后大获好评,获得各项新人奖,并跃居全美各大畅销排行榜。胡赛尼本人更因小说的巨大影响力,于26年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促进难民救援工作。

小说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阿富汗安静祥和的日子里,主人公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形影不离的时光被一次风筝大赛后的"劫难"所打碎,难能可贵的友谊与真情在一些谎言与怯懦中渐渐逝去。命运带走了阿米尔的友情,亲情,只给他留下了一片遗憾,生命竟是如此无奈。

成年后的阿米尔意外得知的惊天秘密使他便义无反顾地踏上了一条自我救赎的路,去寻找他的亲生兄弟——哈桑。其中发生的种种不禁令人费解和惋惜,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为了弥补心中的缺失,阿米尔费劲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并与当年侮辱哈桑的那伙流氓展开了激烈的斗争,花尽心思为心灵受到严重创伤的哈桑之子重新找回了生命的意义。生命的价值在阿米尔的赎罪之途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在与悍匪的激烈较量中,他找回了当年的勇气;在开导哈桑之子的同时,他也对生命有了一番新的认识。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所有的一切都在哈桑之子放飞的风筝中得到了原谅与补偿。

小说最令我感动的就是哈桑所说的那些话,"为你,千千万万遍",当哈桑还是一个12岁的兔唇小孩时,就有着为自己的朋友义无反顾付出生命和经历一切苦难侮辱的巨大勇气,真诚,纯洁。他身上那不可思议的承受力让人惊叹佩服,同时也为之心疼,感动,震撼。作为一个仆人的儿子,他没有自怨自艾,而是坦然忠诚于自己的身份。虽然他的地位低微,但是他的品质却是难能可贵的。

阿米尔和哈桑,一个风筝的的放飞者,一个是的风筝的追逐者,这不应该是最美的故事吗?但是,风筝的天职是飞翔。我不知道在天空中飞翔的风筝,是天使;而落了地的风筝,却是魔鬼;落地风筝就是那经过世俗浸染过以后的人性。

随着剧情的跌宕曲折,我的心也波潮起伏。这个故事枝节复杂而且厚重,但好似一切轮回又回到了起点,最后又重合为一点。风筝也是一样,故事起于它,止于它。风筝让哈桑失去了快乐,却让他的儿子索拉博找回了快乐。

读完书后,我觉得是依然是一个感人美好的故事。虽然书中满是阿米尔的懦弱,忏悔与自我救赎。但我觉得他是天使,他的爸爸是魔鬼,而哈桑则是试金石,拉辛汗是引路蜂。阿米尔一直在爸爸走也走不出的阴影下呼喊,面对父亲和别人指责自己是懦夫时,他的血液在说:"也许爸爸说的对。"他敢于承认,而且他善良的心把所有的错全归在自己头上,这是和他的爸爸永远不可能做到的事。

读完这本书就像品一杯茶,有一点点苦涩,但其中的甘甜让你回味良久。其实人生不正是一杯茶吗?故事的开头和结尾似乎产生了鲜明的对比,作者细腻的笔法勾勒出温和而又悲壮的画面。主人公阿米尔不知在多少个地方回忆起哈桑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他内疚、忏悔,他宁愿付出一切去赎罪,这让每一个读过这句话的人内心不禁波涛汹涌,那无尽的酸楚与惋惜之情油然而生,不得不让人感动。

书评人这样说:"这是一个关于命运轮回的故事。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叫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胡赛尼使我们看到一个在挣扎中成长的普通人,一个孤独而卑微的英雄形象,他的自私与懦弱,他受折磨的良心,他逐渐强大起来的内心和信仰的力量。"

这本书,我不能保证每个人都会喜欢,但我很确定这是一本值得每个人都认真读读的书,它可以唤起每个读者内心潜藏的自私,懦弱和自私的种子。使其在太阳的暴晒和大雨的浇灌下,发芽、开花,然后枝叶蔓延,长出宽容,大度和博爱的心灵果实,这需要一个过程,或许漫长,总之是美好的。

《华盛顿邮报》这样评价:"没有虚矫赘文,没有无病呻吟,只有精炼的篇章,细腻勾勒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作者对祖国的爱显然与对造成它今日沧桑的恨一样深。故事娓娓道来,轻笔淡描……"贴切且干脆利落,不得不与其产生共鸣,于此同时,也不得不静下来融入情境,反思自己。

当在黎明与黑暗的交替中醒来,你还会看到那个模糊的人影,是你,是我,是大时代里的每一个人,在追逐那只属于自己的风筝,无论你经历了什么,一切总要继续,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们无法推卸;应该克服的困难,我们无法逃避;应该面对的人生,我们无法选择。这就是生命,它要求我们在风风雨雨中勇往直前,敢于承担,在点点滴滴中细细回味过往的苦涩与甜蜜,慢慢体会生活的真情实感。每个人生命中都有一只风筝,我们在命运的安排下竭尽全力地追逐着,在幸福与痛苦的反复交替中渐渐地感悟着生命的真谛。

请从梦中快些醒来吧,带着你的风筝继续奔跑,继续上演长长风筝线背后的故事,学会承担,学会守护亲情,友情和爱情,一直记得远方的人对你的真心呼唤:"为你,千千万万遍!"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2000字5

阿米尔从小生活在阿富汗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

所有的曾经都是经过虚伪蹒跚过来的。花开,一个美丽却虚幻的词语。稚嫩的梦想守护着那脆弱的生命。我的花儿啊,在绚烂盛开中,结束了一生无声的命运。结局是……

花儿永远都是渴望着得到赞美,可是被淹没的花海里很难寻找到他们的身影。默默付出,用花香去渲染那奋斗的感慨,没想到等待他们的只是无情的雨水。甚至……那痛苦的背叛。摘下面具,他们都是天使的化身。

今天无意在茫茫书海中寻找到了一本书,这本书,正是我朝夕期盼的心声。或许,很少有人能够真正理解一个平凡人的痛楚。我会相信命运,我更相信自己可以改变命运。而这本书却告诉我了一个注定的命运。在冗杂世界里的纷繁,习惯了一切的美好,如今还要再次温习那些支离破碎的情感,想挽救,只因为愧疚……

这本书的名字是《追风筝的人》,可能因为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太坎坷,所以我无法用一颗平静的心,一颗享受的心去品味这本书真正的韵味,品茶或许不适合这本书真正的意境。而这本书真正带给我们的是那种境界。让自己融入进了那个纠结的故事。去用心评价每一个人物带给自己的种种思考。我想,这本书的地方在于它不做作,让读者真正的感受到来自异域的不公。我带着满心的沉重,静静的融入到了那一个世界里,那是一个被人遗忘,却容易受伤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富家公子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的故事。这两个人物也是这本书的主要人物。哈桑总是百依百顺的对待阿米尔。可是阿米尔为了博得父亲全部的爱,甚至不惜背叛哈桑。最后哈桑在阿米尔的背叛下,和他的父亲离开了服务了很多年的地方。他们的付出,没有得到任何的奖赏。留给他们的只是无尽的遗憾。或许吧,遗憾还没有结束。甚至是一辈子的事情,谁也无法知道他们的遭遇……在别人眼中,他们不仅是仆人,还是不同种族的人类,被别人歧视的种族。

数年以后,阿米尔的父亲带着阿米尔从喀什布到了美国。开始了他们新的生活。而阿里和他的儿子哈桑仍留在阿富汗。后来,阿米尔的父亲和阿里都相继到了另一个地方天国。阿米尔也有了他的家庭和事业。而哈桑也有了自己安逸的生活。或许是出于良心的不安,阿米尔又重新开始寻找哈桑。当寻找到哈桑的时候,没想到哈桑却意外丧生,留下的只有不满1岁的孩子。阿米尔十分愧疚,故事还没有结束,后来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让阿米尔原本愧疚的心变得无法原谅自己。或许吧,正是这个秘密让哈桑的孩子得到了好的照顾。

或许哈桑和阿米尔这种背叛与友爱纠缠的感情正是感动读者的线索吧!不想用自己的感觉过多的去发表自己的想法。毕竟我没有经历过,是无法体会作者写这篇文章时的感慨。读后的感觉真的很压抑,看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水,洒满了背叛与友情,告诉我们的是珍惜与信任。

我只想说,在背叛的世界里,不管友情还是亲情都是不堪一击的。雨过之后,没有人能记得在背叛的面具下是怎样一张流着泪的脸颊。花开的世界里,尔虞我诈让我们受过伤,流过泪,骄傲过,虚伪过,或许,没有一种良药能让我们默默无闻付出一辈子。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可以得到别人的肯定。可是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太多的是非让我们的身心过度疲惫。还是得放下包袱,平静的来面对一切的得与失。就算被谎言蒙在鼓励,我们也要坚强的面对生活,这是我们最初所追求的,不是吗?花开,还是会枯萎。太多的美好瞬间只是一两秒的时间,我们必须去珍惜。就像哈桑一样,一生不抱怨,守候那个最初的阿米尔,就算死了也不知道那个秘密。可是,我想他应该不曾后悔为阿米尔做的一切。我想,无声的世界也是有美丽的故事。他完美的诠释了一个平凡人的世界。我们应该知道我们的命运会比哈桑好很多,我们生活在和平的岁月里。在这段平静的岁月里,我们更应该用静心去为别人着想。我们无法达到哈桑的境界。可是哈桑的境界正是我们所追求的……

结局是阿米尔和哈桑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也是这本书的秘密,当知道这个秘密的时候,你是否和我一样感到……等候花开,却无声,静心的世界永远比喧闹的世界少一些虚伪……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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