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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全集

发布时间:2021-09-20 来源:互联网

读书:读书范文全集2000字。

古人说“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而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书笔记,你现在正在想写一篇读书笔记吗?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读书:读书范文全集2000字”,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生活不能等待别人来安排,要自己去争取和奋斗,而不论其结果是喜是悲,但可以慰藉的是,你总不枉在这世界上活了一场。(路遥《平凡的世界》)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读书笔记范文全集20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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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范文全集2000字1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在初中时已经接触过了。只是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几年之后,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班纳特家有5个女儿均未出嫁,而班纳特太太是一个神经质虚荣心十足的女人,将每个女儿嫁出去是她这一生的大事却从不费心管教女儿的举止,而班纳特先生是个顾家的老绅士,却放任妻子和女儿的不得体行为,宁愿躲进图书室寻求平静。简·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容貌美丽、性情温柔、沉静;伊莉沙白·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三女儿玛丽容貌不若其它姊妹出色,因此便在品德及知识上用功,但也造成她的自大态度;排行第四的凯蒂个性浮华,与么妹丽迪雅最热忠跳舞,举止常失礼而不自知;么女儿爱慕虚荣、注重享乐、跳舞和与军官斗闹取乐是她生活的目的。有一天他们家附近的搬来了一个有钱的单身男子彬格莱·查尔斯,他是一个个性温和、做人真诚不拘泥小节的富家青年,在一个宴会彬格莱却恋上了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与简·班纳特相互爱慕;而彬格莱的好朋友达西·费茨威廉个性拘谨严肃,不善言词常给人自大傲慢的印象,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莉沙白,但是因为班纳特一家本身并不是得体的家族令这两段恋情受到障碍,伊莉沙白一开始就对傲慢的达西存有偏见,主要就是描述他们这段关系的转变过程。

书中的时代背景会造就许多不同的爱情观:“彬格莱先生仪表堂堂,大有绅士风度,而且和颜悦色,没有拘泥做作的气习。达西立刻引起全场的注意,因为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贵,于是他进场不到五分钟,大家都纷纷传说他每年有一万磅的收入。男宾们都称赞他的一表人才,女宾们都说他比彬格莱先生漂亮得多。”人们就是以财富来衡量一个人的。在达西与伊莉沙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与平民的上的障碍;相较于现代这样的情形就会比较少发生。在我看法里我认为爱情是很美好的,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青春和爱情,都是天底下最容易消逝的东西;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够被一个男人深深爱过,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呢?或者说,一个女人在一生中错过一个深深爱她的男人,是一种怎样的遗憾?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

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伊莉沙白和达西也只是一个代表而已。而出身、财产、地位、教养、一旦沾上上流的边,就容易染上傲慢的毛病,对贫穷、低下、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而地位低、财产少的人,出于人类的一种自尊心,则以偏见对抗骄傲的优越者,这自然是另一种被扭曲的傲慢。不过《傲慢与偏见》与另一部《爱玛》中都以婚姻为其中心议题。就书中的人物而言,婚姻并非意味着男女间无法控制的热情而是双方与社会间的契约产物。小说人物全然融入其社会现实,依循社会规则,谱出故事情节。由于明白婚姻关系可提供阶级提升与经济改善的机会,财力与社会地位为决定结婚对象的相关条件。本文以社会女性主义观点切入,检视奥斯汀的社会背景,探索社会环境如何影响女性在面临婚姻时,内心的焦虑与挣扎。就社会女性主义者而言,物质环境为塑造女性婚姻意识的决定因素。

事实上,婚姻,就小说人物而言,为一个阶级交换与经济交流的市场。为了达成结婚的目的,女性人物擅于把自己转化成商品,展示其外貌与才艺,吸引男性目光。此一时期女性受到社会价值的鼓励,利用其女性特质来赢得婚姻伴侣。然而,奥斯汀的女性人物在面临婚姻伴侣的抉择时往往呈现对婚姻无意识的不安。爱情是一条主线,然而婚姻与爱情还是有差别的,其中一点诚实,男女主人公就太缺少了。正因为如此才使得女主角不安。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再加上骗子韦翰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使得伊丽莎白完全相信了韦翰的花言巧语,可能于伊丽莎白的年纪有很大的关联,即使她是家中最居理智的女儿,毕竟年轻,对于一个人是好是坏,还只是看浅表的。最主要的可能是丽萃太过于在乎她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她非常不希望在别人眼里看来她是一个无知而虚荣,又没有教养的女人,可她也只是一个处在那种时代的而不甘于做一个配件的女人而已,她希望的伴侣能在心灵上与之共鸣,对于这个人的品格的要求超过了财富的要求,这一点是值得赞赏的,毕竟是在有一个爱钱的母亲的教育下长大的。不过对于这样一个母亲,她还是感到了自卑,才会在面对韦翰的谎言时,盲目的相信那个“高高在上”的达西是个卑鄙的人,从而使自己在他面前时的自卑心得到解脱。不过幸运的是伊丽莎白没有被这些真正的蒙住双眼。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爱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爱情不要勉强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

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必须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磨去他,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美好、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发挥出自己的专长去替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服务,毕竟我门是万物之长,如果人们不再用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不再去付出自己的一臂之力,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拚吧!

读书笔记范文全集2000字2

活着&00字3

读完《格列佛游记》,我收获了很多:在飞岛国中,我明白了做君王要关心老百姓的疾苦,不要把精力都放在虚无缥缈的东西上;在慧骃国中,我明白了和平是所有善良人的理想;在巫人岛上,我见证了历史的误会和事实的扭曲;在拉格奈格国里,我明白了有时长生不老并不是一件好事……

格列佛来到小人国,他与利利普特人的比例为一比十二,他就像一座巨人山,因为性格比较温和并答应一些条件,国王同意恢复他的自由,格列佛为国家做了许多贡献,因得罪国王,要被国王杀死,他得知消息后逃走了。

格列佛来到大人国,那里的居民身高有如铁塔,。格列佛由“巨人山”变成了“侏儒”。他后来被王后买去,得以与大人国的国王相处。逐渐的,格列佛思乡之情日益浓烈,再一次国王巡视边境时佯称有病,去海边呼吸新鲜空气,又回到了英国。

格列佛又来到了飞鸟国,以勒皮(飞岛)游历为中心,兼及巴尔尼巴比、拉格奈格、格勒大锥和日本四个地方的游记。

格列佛在贤马国(慧骃国)遭到智慧而理性的慧骃的放逐,满心怅惘的回到那块生他养他如今却让他厌恶的故土,愤怒而又无可奈何地与一帮“野胡”在一起度过自己的余生。

我从字里行间,我始终能感觉到作者对君臣制的赞许和他骨子里的奴性。作者认为君王必须高高在上,而臣民们则必须事事赞赏、恭维、服从他。我认为最美好的社会应该是自由民主的社会,人人生来平等,言论 自由,尊重人权。世界上没有完美的社会,有修复性的社会才是最理想的社会,而我所向往的自由民主的社会则是最有修复性的。我认为君臣制的弊端在于它把人权放在了很次的位置。试想,一个把君权放在首位而忽视人权的社会,老百姓岂有尊严可言?不过都是些听人命令的士兵,都是些受人摆布的傀儡,都是些迷信盲从的奴隶,所以任何君臣制的社会都注定会被革命__,哪有人生来就是奴隶的?其次,我还发现,实行君臣制的国家都有闭关锁国的倾向。任何一个君王都推崇自己的社会,瞧不起别人的社会制度。

他们就像一群井底之蛙,在他们眼里,社会的平稳就等于发展,因为统治者最看重的是皇权,有了皇权就等于有了一切,而先进的文明会促进社会的变革,会侵犯皇权,所以君王便不肯轻易接受先进的文明。再开明的君王,也会施行愚民政策,因为这样他就可以把统治权牢牢地紧握在自己手中。造成的结果是社会在原地踏步,君王更加自负。世界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君臣制的国家会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最后被其他国家欺负,就像晚清,公然向世界宣战,却被打得一塌糊涂。所以我认为,君臣制的社会不如民主自由的社会好。

从《格列佛游记》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最欣赏的国家是慧骃国,因为当他从慧骃国回来时,整天和马说话,远离人类,可见,他已经爱慧骃国已无法自拔了。但是慧骃国真的如他所说的那么美好吗?首先,它的等级森严,仆人马永远是仆人,主人马永远是主人,而且他们之间不能相互通婚,这岂不是意味着仆人马家族和主人马家族永远不变?这不分明是种族歧视吗?种族歧视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存在过,比如美国,但这样的国家都会经历一场残酷的战争而使种族矛盾得到缓解,所以从时代的进步来看,这种制度是不可取的。最可怕的是这些马儿还没有意识到他们和主人们生来平等。慧骃国的马儿们还自诩为最有理性的动物,我一点都没看出来。第二,它们的性格中缺少欲望。每次作者提到它们,都说它们是爱好和平的种族,当然它们的品德高尚是不容置疑的,但它们却没有欲 望。欲 望相当于野心,有了欲望就有了目标和前进的动力,在现代社会中,它推动着社会前进,使社会充满活力。

慧骃国的马儿们具有善良的本性,它们的动力是信仰,信仰和欲 望一样,也可以催人奋进,但信仰对社会的推动是有局限性的,而欲望对社会的推动却没有止境。如果马儿们的信仰破灭了,那这个社会就死气沉沉了。而且信仰也有副作用,比如慧骃国也排斥先进文明,就是因为马儿们的信仰。第三,它们排斥异端分子。当作者出现时,它们便毫不犹豫地赶他走,这种排斥异端的做法,也是社会发展的大障碍。回顾历史,社会的进步往往就是因为异端分子的推动。一个不能接纳各种不同意见的社会,注定是一个没有活力、僵死的社会,也值得作者爱得不能自拔吗?

综上所述,我不认同《格列佛游记》中作者的诸多观点,它带给我很多关于人生和社会的思考。

读书笔记范文全集2000字4

《巴黎圣母院》是法国19世纪作家雨果的代表作。小说描写了15世纪光怪陆离的巴黎生活,作者用对比的手法刻画了一群性格鲜明生动、极富艺术感染力的人物形象,以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纠葛和悲剧命运剖析了丰富复杂的人性世界。

首先一组人物形象是吉卜赛少女爱斯梅拉达和敲钟人卡西莫多。16岁的爱斯梅拉达美貌绝伦、纯真善良、能歌善舞,但在当时社会,这样一朵鲜花般的生命却在极端保守腐朽的教会势力的摧残下令人惋惜地陨灭。20岁的卡西莫多外貌奇丑无比,严重的残疾使他一来到世界上便遭到了先是亲人,继而是整个社会的遗弃。然而外貌丑陋的他却有着一颗美丽纯洁的心灵,他以纯真得不掺一丝杂质的爱情守护着爱斯梅拉达,试图使她远离一切伤害。可在强大的社会偏见和__势力面前,个人的力量实在微不足道,强悍的卡西莫多,最后也只有选择徇情这一悲剧结局。这两个主人公有着纠结在一起的不幸身世,外貌上的巨大反差无法掩盖他们共有的纯真善良的天性,在他们这种至善至美的天性的照耀下,小说中的其他人物皆露出了卑劣的本质。

圣母院副主教弗罗洛也爱上了美丽的爱斯梅拉达,但是他与卡西莫多的爱却有着天壤之别,弗罗洛披着神职人员的神圣光环,道貌岸然,内心却因冲突无法自拔,直至灵魂扭曲、充满了__的毁灭欲,最终毁灭了爱斯梅拉达,也毁灭了自己。雨果以悲天悯人的姿态深刻剖析了这个人物阴暗扭曲的灵魂。另两个特色人物,一个是徒有华丽外表、内心却一包烂瓤的弗比斯队长——一个粗野、浅薄的__,他以极其恶劣的手段玩弄了一片痴情的爱斯梅拉达;另一个人是落魄诗人格郎古沃,一个在夹缝中苟且偷生的家伙,为了生存可以抛弃爱情、抛弃尊严、抛弃责任,作者对这两个人物的描写同样充满了鄙夷和嘲讽。

这篇小说不仅从人道主义揭露了当时黑暗社会的本质,更告诉我们很多深刻的人生道理:首先,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决定一切。内心才扮演着比外表更重要的角色。人不能过分追逐外表美,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我们一生需要具备的。同样,衡量一个人也要从他的内在品质出发,不能以貌取人。因为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美丽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人心。这一点,小说中的人物已活活地做了例证。他们的结果,也是给我们的警示。其次,人活在世界上,要有积极的人生理想、奋斗目标,不能随波逐流、浪荡荒废,在任何时刻,都要有人格尊严,能明确自己的任务。不能因为放纵自己而被污浊了有责任的心灵。最后,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精彩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这些,故事中的人物都向我们展示了发人深思的反面悲惨后果。

最后,雨果对场景下笔的恢弘气势,对人物描写的细腻到位,精妙的比喻、精彩的描述、细节的捕捉,都给小说增色不少,另人读之后称快。这些手法,也可借鉴到我们平时的写作中来,使文章更精彩!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__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__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__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__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__年__的爆发。

读书笔记范文全集2000字5

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

古都京华老字号玉器行"奇珍斋"的主人梁亦清,原是回族低层的琢玉艺人,他家有两个女儿,长女君壁长于心计,次女冰玉娇小任性。一天有位长者带名少年去麦加朝圣路过梁家,少年被精美玉器所吸引,决定留下当学徒,这就是本书主人公韩子奇。师徒两人正为一件订货劳作,这是专做洋人卖买的"汇远斋"定做的"郑和航海船"。郑和是回族的英雄,他们决心做好这件光耀民族精神的作品,三年的精雕细刻将在中秋佳节完成。不料梁亦清突然晕倒在转动着的玉坨上,宝船被毁,人也丧命。为了抵债,韩子奇到"汇远斋"当了学徒,苦熬三年终成行家。他回到奇珍斋娶了长女君壁,决心重振家业,十年之后名冠京华,又得贵子取名天星,幸福度日。

可是日寇侵华战争爆发,韩子奇担心玉器珍品被毁,随英商亨特来到伦敦。妻妹冰玉不顾姐姐反对,偷出家门执意随姐夫远行。在伦敦冰玉与亨特之子奥立佛相恋,可是奥立佛在伦敦大轰炸中却不幸丧生。韩子奇与梁冰玉在海外相依为命十年,旷男怨女终于结合并生下女儿新月。战后一同回国,姐姐收留新月为自己女儿,冰玉远走他乡。新月逐渐长大成人,以优异成绩考上北大西语系。上学后与班主任楚雁潮发生爱情,因楚系汉族,为梁家反对,他们的爱情却在阻挠中愈加炽热。可是红颜薄命,新月因严重心脏病不幸逝世,楚雁潮悲痛欲绝。

做完了引文,接着就是正文了!

在看这篇小说之前,我对“穆斯林”知之甚少。只知道穆斯林是对信仰伊斯兰教教徒的统称,甚至不知道他们还有另一个称呼――回回。

花很长的时间,很认真的读了这本小说,才知道回回们是那样的信仰着他们的真主安拉。“啊,安拉!宽恕我们这些人,活着的和死了的,出席的和缺席的,少年和成人,男人和女人。啊,安拉!在我们当中,你让谁生存,就让他活在伊斯兰之中,你让谁死去,就让他死于信仰之中。”打开《穆斯林的葬礼》,你就会看到写在扉页上的这段穆斯林葬礼上的祷辞。这是一种信仰,一种超越贫富,超越生死的信仰,在有着信仰危机的今天,谁又能忽视这种信仰的力量。

回族女作家霍达巧妙的将“玉”和“月”作为线索贯穿整部小说,讲述了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

玉,象征着财富,身份,地位。

月,象征着纯洁,善良,明净。

单数章节写玉,双数章节写月。这是一种奇怪的结构形式。“玉”写的是主人公韩子奇从易卜拉欣成为一代“玉王”的艰难历程,这是新月爸爸那一代的世界。“月”写的是新月和楚雁潮凄美动人的爱情,是新月这一代的世界。两个世界被一道无形的大门所分割,却又不得不重逢,重逢在那死亡的结界。看这篇文章,你会发现,刚刚在这个世界读到动情处,这一章节却完了,轮到另一章中的另一个世界。调整好自己的心情,深深的吸一口气,重新投入另一个世界,也带着上一章的感情去读。因此,两个世界是紧密相连,分不开的。若是以前,我会把两个世界分开来理解或者把两个世界的感情分开来感受,但读《穆斯林的葬礼》,我却不忍心破坏这种悬念美。

除了文章的的结构奇特,文中所表现的两代人感情故事更是深深的触动了我的心。特别是新月和楚老师之间的爱情,不知曾让多少女孩子落泪。我不忍落泪,不是我不为之感动,不是我不为之悲泣,只是因为我是男子汉,所谓男儿流血不流泪是也。可是,不知多少次我的眼角也闪烁着泪花,只是这类化不曾落下。泪花闪烁,为的是新月与楚老师爱情的真诚,为的是他们的感动,更为他们爱情的的凄美。读完这篇小数,我甚至抱怨作者为何如此残忍,要赋予妙龄少女如此苦难并短暂的一生,要拆散一对真正相爱的人,让他们明明相爱却又无法逾越这阴阳两地的隔阂。

韩新月和楚雁潮找到了属于他们的爱情了吗?好像找到了,又好像没有。读过他们,令人有一种由衷的钦羡,又有一种揪心的疼痛。新月是幸运的,又是不幸的。幸运的是在茫茫人海中她找到了那个深爱着她,也是她爱的人。不幸的是那痛苦并短暂的一生。

另一个世界有着另一份感情。

新月爸爸那一代的世界,主角非新月的父亲韩子奇莫属。对于这位主人公韩子奇先生的评价曾经一味的变化。当最初的易卜拉欣成为梁亦清的徒弟市我看到的是勤劳,刻苦,积极向上的韩子奇。当他背弃奇珍斋而投奔汇远斋时我甚至愤怒,后来才知道那是忍辱负重,那是卧薪尝胆。当他扔下孤儿寡母为了玉而漂洋过海去往英国时,我只有茫然和无奈。因为我了解那些玉在韩子奇心中的分量,那就是他的命。可是一想到我那被弃下的孤儿寡母时,我又心如乱麻。这一切的一切只能说明韩子奇是个血肉丰满的人物。他的一生,为玉而生为玉而亡,为他的玉事业执着的奋斗着,他是当之无愧的“玉王”。

可事情的问题就发生在韩子奇流亡英国的十年。他与另一位主人公梁冰玉——他的师妹,他的妻妹。他们抗拒不住,产生了爱情,于是有了韩新月,有了新月那痛苦并短暂的一生。

这是一幕悲剧,无论是对韩子奇,梁君璧,还是韩新月来说这都是一处彻彻底底的悲剧。韩子奇必须回到旧中国的上海,必须面对孤儿寡母,而韩新月,这部书中最美也最苦的人也必须离开她的生身母亲,认自己的大姨为母亲,而一直享受不到那份温暖的母爱,更悲的是这一切的一切她毫不知情。而另一个悲情人物梁冰玉,那个曾经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个性的女孩,最终却成了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孤单的独自漂泊他乡。

在新月离去多年之后,做了一辈子无根飘萍,夜夜沉醉梦中的梁冰玉回来了。这个不被人承认的妻子和母亲,为了寻找遗失的亲情,为了寻找日思夜想的女儿,踏着自己的痛苦急切的回来了。然而一切都是物是人非事事休,博雅宅仍在,可她渴望见到的和不愿见到的却都已被岁月带走。这是一种痛苦,一种撕心裂肺的痛苦,是我们这些未曾体验过生离死别的后辈们无法描摹的。

这是发生在两个不同时代,有着相关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爱情是这篇小说的主题,也是文学小说的永恒主题之一。可是除了这个,我还从《穆斯林的葬礼》中看到了坚毅,看到了自强不息,看到了对热血生命的追寻。而这些都是从韩新月这一形象中散发出来的。

首先,韩新月是一个悲剧人物。她必须叫原本是大姨的梁君璧为母亲,这就决定了她得不到普通孩子那种普通却不平凡的母爱。这是她命运的悲剧,也是上一代的悲剧,而她无法改变。这就造成了她痛苦的一生。这才不够,老天还要让这位原本应该快快乐乐生活的妙龄少女得了个先天性心脏病。原来,上天也是孤单的,她嫉妒地上那些美丽的人儿,希望能让他们早早的陪伴在自己的左右,让自己不再寂寞。这就造成了她短暂的一生。可是我们的主人公没有倒下,她用微弱的心力顶起了自己喜欢的翻译事业,用自己怯弱的臂膀扛起了那份凄美的爱情!

新月对生命的渴望和对不公命运的抗争更是时时鞭策着我:一个重病缠身的柔弱女子在看不到康复的希望之后仍旧积极的奋斗着,作为一名拥有健康体魄的同龄人还有什么理由去抱怨和忧虑呢??

分分合合,生生死死,一个穆斯林家庭六十年间,三代人的爱恨情仇在人生的舞台上演绎,让我们思索。这的确是一场葬礼,庄重而令人痛心。一个个逝去的人物自不必说,它其实也是显赫的奇珍斋的葬礼,是韩家和谐美满家庭的葬礼,是梁冰玉美好人生的葬礼,更是韩新月和楚雁潮凄楚爱情的葬礼。

读书笔记范文全集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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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全集》读书札记2000字


梁日孚问:“居敬、穷理是两事,先生以为一事,何如?”

先生曰:“天地间只此一事,安有两事?若论万殊,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又何止两?公且道居敬是如何?穷理是如何?”曰:“居敬是存养工夫,穷理是穷事物之理。”曰:“存养个甚?”曰:“是存养此心之天理。”曰:“如此,亦只是穷理矣。”曰:“且道如何穷事物之理?”曰:“如事亲便要穷孝之理,事君便要穷忠之理。”曰:“忠与孝之理在君、亲身上,在自己心上?若在自己心上,亦只是穷此心之理矣。且道如何是敬?”曰:“只是主一。“如何是主一?”曰:“如读书便一心在读书上,接事便一心在接事上。”曰:“如此,则饮酒便一心在饮酒上,好色便一心在好色上,却是逐物,成甚居敬功夫?”

日孚请问。曰:“一者,天理。主一是一心在天理上。若只知主一,不知一即是理,有事时便是逐物,无事时便是着空。惟其有事无事,一心皆在天理上用功,所以居敬亦即是穷理。就穷理专一处说,便谓之居敬,就居敬精密处说,便谓之穷理。却不是居敬了,别有个心穷理,穷理时别有个心居敬。名虽不同,功夫只是一事。就如《易》言‘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即是无事时义,义即是有事时敬,两句合说一件。如孔子言‘修己以敬’,即不须言义。孟子言‘集义’,即不须言敬。会得时,横说竖说,工夫总是一般。若泥文逐句,不识本领,即支离决裂,工夫都无下落。”

问:“穷理何以即是尽性?”

曰:“心之体,性也,性即理也。穷仁之理,真要仁极仁;穷义之理,真要义极义。仁、义只是吾性,故穷理即是尽性。如孟子说‘充其恻隐之心,至仁不可胜用’,这便是穷理工夫。”

日孚曰:“先儒谓‘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不可不察’,何如?”

先生曰:“夫我则不暇。公且先去理会自己性情,须能尽人之性,然后能尽物之性。”

日孚悚然有悟。

解读:本篇是反映阳明先生和宋代理学不同观点的重要一章。梁日孚提到的观点是典型的程颐和朱熹的观点。

理学主要讨论的问题,按照钱穆先生的说法,是两个:一个是本体论,主张万物一体;另一个是修养论,主张变化气质。简单讲理学主张万物之理是相同的,人们通过“穷理”可以体悟到,而“变化气质”是人们通过修养功夫实现“穷理”的方式。

首先,梁日孚提到了“居敬”和“穷理”的问题,程颐是主张居敬和穷理的,而且是当作两件事来说,“居敬是存养工夫,穷理是穷事物之理”。阳明先生则主张是一件事,存养所存的也是心中的天理,也就是穷理了。朱熹是主张“格物”的,也就是说万物中都有一个相同的理,通过一件事、一个事物都能领悟到理的真谛。所以这里阳明先生设了个陷阱,问“如何穷事物之理”,梁日孚回答,孝敬父母就要努力领悟孝的理,侍奉君主就要努力领悟忠的理。那么,这个穷理的心在哪里呢?自己身上还是别人身上?很明显在于自身。如果在于自身,那就只是穷自己心中之理了,居敬在哪里呢?梁日孚最后辩解一下说,居敬就是为了坚持在一件事上。那什么事坚持在一件事上呢?他只能回答,读书就专心于读书,做一件事就专心于做一件事。阳明先生立刻指出,你这不过是心随物转,这哪里有修养的功夫?

梁日孚于是向先生请教“居敬”和“穷理”应当是怎么样的。阳明先生从他刚才的观点讲起,主张二者其实是一件事。“主一”是好的,但如果只知道乱下功夫,不知道一就是理,后果会很糟,坚持“一”的时候心随物转,没有“一”的时候又变成了“空”。[m.i1766]那应该怎么办呢?无论有没有事,都要在天理上下功夫。穷理在具体事情上的专一坚持就是居敬,居敬功夫到了精密之处就是穷理,二者本来是一件事,并不是居敬有个居敬的心,穷理又有一个穷理的心。孔子、孟子在提到这些时只是说一点,是因为他们知道这是一件事。

梁日孚对于阳明先生主张中的穷理就是尽性,也就是领悟理就是领悟人们的本性,还有疑问。先生主张,理存在于人的本性中(与宋儒主张的万物一理相同),仁义存在于人的本性中,“穷”到仁义的理,也就是探究到了人们的本性。还举了孟子所说的恻隐之心的例子。孟子举例说,如果看到一个小孩子快掉到水井里了,任何人都会有怜悯担忧,这就是人人相同的恻隐之心。以此为出发点,发展到极点就是仁。这种努力和发展就是穷理。

其次,梁日孚最后提出的观点是典型的朱熹格物主张。“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也就是说万物都有理在,我们不能不注意。朱熹是主张格物的,也就是通过在外物上下功夫领悟“理”。阳明先生则主张理在自心内,应当从自身出发探究“理”。所以,他回答,这种事我没时间理会,你能领悟到人心中的理,万物的理也就能领悟到了,何必外求呢?

500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范文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500字

在这个暑假中,我看了不少各种各样的书,有《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纳尼亚传奇》;有《不可思议的人体》可是令我最喜欢和最记忆犹新的,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伦敦的作家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的著作。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其中的一个大案件吧!这个案件被命名为《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它讲的是一个叫詹姆士莫提默的一个医生来了一个消息;查理士巴斯克维尔爵士在3个月前突然死亡,大家都说是一个魔犬杀死他的。可事实并非那样,福尔摩斯他们一行人去了那个地方调查,而福尔摩斯却在半途中回了伦敦,因为他怀疑史丹普尔顿就是凶手,所以他去了别的地方监视着史丹普尔顿一家,史丹普尔顿放了猎犬,并在猎犬身上涂上了银光粉,把猎犬放击来咬死人。最后,福尔摩斯通过各种线索,巧妙地把他抓住了。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非常佩服福尔摩斯,是因为他有着过人的智慧和推理能力,他把每个人的内心世界和案发现场的每一个细节都看得十分清楚,然后一步一步地推理下去,直到找到犯人是谁。

我非常喜欢福尔摩斯系列的书,因为福尔摩斯过人的智慧和推理能力令我赞叹不已。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500字

你们曾可听说过柯南道尔这位作家呢?他塑造了一位前所未有的侦探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内容错综复杂,情节曲折坎坷。讲述了许多人的动人心弦的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破获了许多案件,不过有时也有些糊涂。他冷静,他沉默,他镇定,他诙谐在福尔摩斯探索案件的时候,他总是用他那双鹰一样的眼睛和猎犬一样的嗅觉搜索他真正的猎物。每次都专心致志,不受外界影响

正是因为福尔摩斯的这种观察态度,他才能轻松破案。所以,只有通过仔细的观察、认真的思考和实践的态度,我们才能从多方面解决问题。其实,探案和思考题目是差不多的,探案需要观察,思考题目需要读清问题当然,有一些十分简单的题目也不能想得太复杂,这也更探案类似。这是我领悟到的第一方面。

第二方面当然是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坚持不懈,锲而不舍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我们就可以化不可能为可能;有了这种精神,我们就可能实现自己的理想

我从这套书里领悟出的道理还不少吧!

读书模板:《追风筝的人》读书全集


拉辛汗:“亲爱的阿米尔,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追风筝的人》全书围绕风筝与阿富汗的两个少年之间展开,一个富家少年与家中仆人关于风筝的故事,关于人性的背叛与救赎。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全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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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全集1

作为阿米尔的好友兼忠实的仆人,哈桑清楚地知道阿米尔的愿望,深知这个风筝对阿米尔的意义。因此,在风筝比赛的当天早上,看着阿米尔紧张而手足无措的样子,大字不识一个的哈桑反倒给阿米尔讲了一个关于游泳与鬼怪的故事,并通过这个故事安慰过度紧张的阿米尔,这次的比赛没有鬼怪拦路,我们依然会像往常那样一路过关斩将,赢得最后的胜利。

正是有了哈桑的鼓励和协作,紧张的阿米尔终于能够放松心情、心无旁骛地投入比赛,直至将空中最后一个对手——那个漂亮的蓝色风筝斩于麾下。面对欣喜若狂的阿米尔和围观的人群,哈桑不忘自己的使命,开始追寻那个蓝色的风筝,阿米尔今天的战利品。本以为以哈桑的追逐本领,他一定可以顺利拿到这个战利品,然后双手虔诚的交给他的主人和好友,让阿米尔在人前一展雄风,在父亲面前扬眉吐气。

可是,正如文中所说:“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哈桑在成功追到风筝的途中,遇到了他俩的死对头,一个有着反社会主义倾向最终走向塔利班政权的邪恶少年阿塞夫。

面对阿塞夫的要挟和恫吓,哈桑为了捍卫阿米尔的战果,拼死护住了这个风筝,代价却是被阿塞夫性侵,牺牲了自己的尊严与清白。不幸的是,这一幕恰被前来寻找哈桑的阿米尔亲眼目睹,可是生性懦弱的阿米尔为了自保,没胆量站出来阻止阿塞夫的暴行,也不情愿跳出来让哈桑把那个蓝风筝让给阿塞夫。虽然赢得了比赛,获得了父亲的重视与疼爱,可是内心愧疚、自责不已的阿米尔却像被一道无形的枷锁紧紧束缚。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全集2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用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地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地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的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全集3

对于专业书籍的过多复习,偶尔想看看别致的其他书籍。随意翻姐姐的书,一本封面像火焰一样的书夺取了我的眼球——《追风筝的人》。

它讲述的是12岁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

这部小说是以1970年代的阿富汗战乱之后的美国为背景,小说高潮残忍却夹杂着美丽,令人不忍揭露。

作者胡塞尼在书中这样阐述当时的阿富汗战乱:在喀布尔,你再不能相信任何人——为了获得悬赏或者因为受到威胁,人们彼此告密,邻居告发邻居,儿童揭发父母,兄弟陷害兄弟,仆人背叛主人,朋友出卖朋友。喀布尔人分成两派,告密的和没有告密的。最麻烦的是,没有人知道谁属于哪一派。裁缝给你量身时,你几句无心快语可能会让你身处波勒卡其区的黑牢——教师里面也有这样的人,他们教小孩监视父母,该监听些什么,该向谁告发。战乱带给人的不信任、恐惧、阴影,战乱摧毁的那些美丽,书中读的到作者对于战争的厌恶、和平的美好向往。

末尾作者用“我追”来结束全文、升华全文、诠释全文。作者追的是当年那个蓝色的风筝,还是追寻当年幸福的童年,亦或是在追寻和平的故乡……不尽的遐想。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全集4

一直以来对阿富汗这个神秘而又多灾多难,饱经战火的国家充满了向往。当我从报纸上的书评上看到《追风筝的人》这本书的时候,便迫不及待的买来一睹为快。

小说其实是男主人公阿米尔寻找心灵救赎的回忆录。

阿米尔从小生活在阿富汗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

在阿富汗,一直都有冬天赛风筝的传统,并且按照惯例,那些被击落的风筝可以被看作是胜利者的奖赏,哈桑聪明机灵,是个追风筝的能手。某年冬天的赛风筝会却让阿米尔和哈桑友情彻底的决裂。那次的比赛,阿米尔成了冠军,哈桑为小主人去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

习惯了哈桑的一诺千金,阿米尔知道他肯定能顺利完成任务,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哈桑为自己带来战利品,可哈桑迟迟没有回来,阿米尔只好出去寻找。可却在找到哈桑的那一刻惊呆了。原来,追到风筝的小哈桑遇到了麻烦:正被几个曾经找过阿米尔麻烦的坏孩子胁持,对方逼迫他拿出风筝,而哈桑不愿意,于是,势单力薄的他因此遭受了自己人生的耻辱——被这几个坏孩子欺负了!而即使在这样,他死命地保护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残酷的一切,站在巷口的阿米尔全部看在了眼里,可是,他却没有勇气上前制止!

那次事件之后,阿米尔内心就开始被羞愧与痛苦所折磨,他知道自己很对不起朋友,自己懦弱,虚伪愧对朋友的忠诚。这样的感觉一直把他压不过气来,终于,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

几年之后,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先前优越的生活没有了,在美国的日子,他们过的很窘迫,可父亲还是一贯地有担当,靠着父亲卖力的打苦工,阿米尔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开始工作,恋爱,结婚,直到父亲去世。对他而言,平淡的生活正好是他用来淡忘过去回忆的良方。

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跟哈桑的儿子谈到他父亲追风筝的时候,阿米尔充满了钦佩和尊敬。他带着哈桑的小儿子一起去放风筝。

很多人把目光聚焦在阿米尔的自我救赎之上。其实每个人的生活很平淡,可能没有那样的事情让你来面对与阿米尔类似的困境:犯一个禁锢着自己一生的错误,为此感到遗憾,难堪,让我们总是为此耿耿于怀。也没有人太多的人回象小说里的阿米尔那样,在自己犯了错的多年以后,还能有重新赎罪的机会。这种太过巧合的事在小说中读来自然流畅,但现实中并没有太多机会去体会,也不会有太多的人愿意有这种机会来体会。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你也许会像阿米尔童年的时候那样,有一个亲如弟兄的人,可能你们身份不同,职业不同,甚至是国籍不同。当他们全心全意对你的时候,你是怎么想的,你是觉得这是必然的呢,还是这是你应得的,你有没有好好想过自己应该如何珍惜这样的一个人。而不是在自己犯错之后找个借口与这个人断绝关系呢?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全集5

放假的日子真爽,我可以一口气读完《追风筝的人》。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仆人哈桑十分忠诚,他可以替阿米尔承担一切,他总是说:为你,千千万万遍。一次风筝比赛,哈桑不仅为阿米尔赢得了比赛,而且还为他追回了荣誉的象征——蓝风筝,使得阿米尔在父亲面前扬眉吐气。然而,在哈桑追赶蓝风筝的过程中,受到了别人的侮辱,虽然阿米尔目睹全过程,但他始终没有挺身而出。这件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与痛苦,他觉得自己无法面对哈桑。在“庆功会”后,阿米尔又把礼物手表及一部分悄悄地放在哈桑的床垫下,制造了哈桑偷窃的假象。但在父亲责问哈桑的时候,哈桑却承认是自己拿的……至使哈桑的父亲带着他走了。为了阿米尔,哈桑可以牺牲一切,付出一切,为你,千千万万遍!

因为战争,父亲带着他也逃到了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哈桑受侮辱情景无时无刻都出现在他的脑海里,折磨着他的心灵,成为他的心魔。为了赎罪,阿米尔在父亲去世后,再度踏上了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尽力,以解救他的心魔。在这一过程中,他却发觉一个惊天谎言——原来哈桑是他的同父异母的弟弟,自己生活在阳光里,可弟弟一直得不到大家的承认(父亲与仆人妻子的私生子)。当他来到久别的故乡,哈桑已经死去,只留下一个儿子,名叫索拉博,他费尽千辛万苦,在差点失去生命的情况下,把索拉博从塔利班武装手中解救出来,并带回了美国。

小说结尾又出现了放风筝追风筝的场面。为你,千千万万遍。这一次,是阿米尔为索拉博,无懈可击地使出哈桑的绝技,割断了最后一只风筝,终于看到了索拉博嘴角微微翘起-----微笑。斜斜的。几乎看不见。但就在那儿。虽然仅仅是一个微笑,没有别的了,它也没有让所有的事情恢复正常,但阿米尔会迎接它,张开双臂。他知道每逢春天到来,它总是每次融化一片雪花。他刚刚看到的,正是第一片雪花的融化。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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