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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大全

发布时间:2021-09-20 来源:互联网

读书模板:2000字的读书大全。

读书就像一根强心剂,注入我们的体内,带给我们巨大的力量,在读书中授予我们做人的道理,教会我们处事的原则,传授我们无尽的知识。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00字的读书笔记大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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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字的读书笔记大全1

懦夫连幸福都会害怕,碰到棉花都会受伤。

终于开始提笔写这篇最不想写的文章了。不喜欢的原因就是这种“丧气”文字的感染力,会在思考中像是手术刀一样的切入血脉。而这就像是太宰治文字带来的侵蚀力……

翻阅查询了作者太宰治的介绍。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莫过于自杀与写作。五次自杀带了的文字《斜阳》《维庸之妻》,以及最后的遗作,最为被人知晓的《人间失格》。太宰治生活在的时代就是日本封建制度变革的时代,那时候的日本分为四个阶级(皇、华、士、平民),另我没有想到的就是太宰治就属于“华族”就是受封的诸侯、贵族。可是在二战后日本取消了“华族”重新分配了土地,于是像是太宰治这样本应享受荣华富贵的阶级,即丧失了社会地位,也失去了经济的来源。这种时代背景下的巨大力量打磨也促使了太宰治的性格吧。

说到性格很想说一说与《人间失格》一起看完的《高敏感是种天赋》这本书,我觉得太宰治就是属于“高敏感”感知力的一种人格。作者构架出来的人物不一定是作者的本身,但一定也是作者的代言了。就像是《人间失格》里面的叶藏,就是那种敏感性的性格让他接收到了太多别人无法理解与不会理解的“信息”与“情绪”。让我想起科幻、恐怖电影里人物能够听见、看见别人无法知晓的东西一样。本质上我们的都是生活在这个区域的人类,但是视角的不同就带来,太多不同的内心状态与思考,这些都是属于比常人多出来的思维因子。这种因子可能就可以转换成天赋秉承的材料,也可能变成折磨自己的杂波。就像天才与疯子只是一纸之隔一样。而叶藏,或者说太宰治就是两种可能的合二为一了。他用他自己的“自杀”的经历折磨出来了的思维因子,来体悟生命存在的意义。他把生命与作品中的角色进行了融合,两者不可分割。他39岁就结束了生命,把此生活成了艺术。

回到文章的主题内容:《人间失格》的名字其实就是丧失了作为人的权利的一种“无赖”,日本文学中的“无赖”就是代表着一种绝望之中的无能为力。而主人公叶藏表面上是一个彬彬有礼、非常听话、善于搞笑,经常做一些让人捧腹的故事,画一下搞笑的漫画和写一些有趣的文章。非常讨人喜欢。但怎么就会像前面说的那样阴暗和敏感的内心呢,当你阅读文章的时候就会发现作者太宰治直接将叶藏的内心世界表达给我们看。这些搞笑之下就是掩盖着的痛苦内心:

别人的苦恼的性质和程度,都是我捉摸不透的谜。实用性的苦恼,仅仅依靠吃饭就一笔勾销的苦恼,或许这才是烈的痛苦,是惨烈得使我所列举的十大灾难显得无足轻重的阿鼻地狱。但我对此却一无所知。尽管如此,他们能够不思自杀,免于疯狂,纵谈政治,竟不绝望,不屈不挠,继续与生活搏斗。他们不是并不痛苦吗?他们使自己成为彻底的利己主义者,并虔信那一切理所当然,曾几何时怀疑过自己呢?这样一来,不是很轻松惬意吗?然而,所谓的人并不全部如此,并引以满足吗?

这些人与人之间的规则、观念、关系。而他都不理解,也觉得自己永远没有办法融入这个人类社会是带来的丧气和恐惧。其实我们的青春期都经历过这些,出入社会的思考、从校园到社会的变形带来的镇痛。只是叶藏的敏感感知力过早的体会到了这些之后带来的m.simayi.net绝望与孤独。他觉得自己与众不同,觉得自己是没法融入社会的异类,他对这些规则的真心实意的融入觉得无能为力。于是,他只有搞笑,又用搞笑与别人产生纽带关系。

他努力的去迎合别人,他不知道怎么去要求别人,连笑父亲要礼物这件事都做不好,父亲说有一种孩子们很喜爱的面具,问他要不要的时候,他也无法做出决定。弄的父亲不开心。叶藏在这种没能讨父亲开心的行为中焦躁不安的同时半夜的悄悄的在父亲的记事本上写下了面具。第二天父亲一个劲的笑着说这事叶藏的恶作剧。读到这时,似乎就能一下子的感悟到了,叶藏那种理解不了他人,也无法被理解的“无奈”之心。

这种不是出于自己本心的搞笑行为,就成为了他自认为的“人格”的最后屏障和与“人类”接入的接口。这种脆弱的,当被故事中、现实中的“人事物”打破击碎的同时,也就带来了生命最后的自我审判。

又或者说,我们曾经何时不也曾为了迎合别人而做出一种不符合自我意识又或者更严重到自我厌恶的无能为力呢?而这种无能为力的背后带来的思考是不是就是“生而为人,真是对不起。”而太宰治把握住了那个时代里的这些痛苦的本质与根源。而我们这个时代的问题:就业压力里、生存压力、人与人之间的纽带压力其实都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苦闷。又或者太宰治有微博的话:“搞笑,是我对人类最后的求爱。”或许他就成不了太宰治了。

话说我是喜欢太宰治写的那篇《大力士》的,里面的女性角色多了一点俏皮可爱。那一刻我觉得仿佛看到了太宰治写作的俏皮微笑,只是不知真假罢了。

读完《人间失格》回归到自我本质的养分里,其实就是要去明白:我们所有的痛苦、丧气、失落里都不曾孤单。同样也感谢互联网的时代能够让我们在群体中因为某种共同的认知感,结成集体获得认同感。同时也一样需正经、可爱的面对可能会遇见的那些问题。你是谁?你从哪来?你要去哪?

这就是这篇文章带来的思维因子与价值养料。

2000字的读书笔记大全2

《黄雀记》讲述的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发生的故事,通过三个不同的当事人的视角组成三段体结构——保润的春天、柳生的秋天、白小姐的夏天,写出他们后来的成长与不停碰撞或说是三个受侮辱与被损害的人的命运,是以悲剧贯穿,展现出人性的卑劣与善良,反映了这个社会的变迁,主题涉及罪与罚、自我救赎、绝望与希望。“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在绝望与希望中挣扎,却总也摆脱不了命运的捉弄,也许这就是书名的隐喻所在吧。丢魂是故事的主线,是作恶的借口,也是对人性恶的一种解释。保润把魂丢给了爱情,仙女把魂丢给了花花世界,柳生把魂丢给了对美的幻想,祖父把魂丢给了过去。丢魂,既是对人性的批判,也是人性的丧失。

文章源于祖父的丢魂,正是祖父的丢魂使保润、柳生、小仙女三人之间有联系,有了情感纠葛,而这一切又源于井亭医院的水塔,同时这个水塔既是他们之间一方面的结束,又是另一方面的开始或说是延续。

保润一家因祖父的所作所为而对其感到厌弃,儿媳的恶毒,儿子怕儿媳而不能善待祖父,甚至有时选择逃避,保润则显得有些冷淡,也无所谓关心与不关心,最后祖父被送到井亭医院。后来,父亲丢魂中风离世,母亲远走改嫁,保润照顾祖父,为不让祖父挖树而采用__的方法,后将__“玩”成了一种乐趣,心里扭曲无疑。后来保润喜欢上仙女,却因仙女的种种作为,而使他感到无颜,保润便向她要回自己的八十块钱,最终是将刁蛮的仙女绑在水塔之上,却被柳生__,而柳生一家人用金钱收买了仙女一家,一起将保润送进监狱。保润坐牢十年既冤枉也不算冤枉。这里的仙女是蝉,保润是螳螂,柳生是黄雀。

保润出狱后,祖父不认得保润,保润却说“毕竟是世上的亲人”,体现了保润内心柔软的一面;后来又将自己家的房子租给了怀孕的小仙女,也体现了他善良的一面。保润和小仙女的恩怨在水塔那一天结束,他们之间源于小拉,也结束于小拉。

仙女,她高傲冷漠的看待这个世界。她的出生是一个悲剧的开始,父母遗弃,幸运的是被井亭医院的花匠收养,并宠爱着。她的童年、青春是孤单的,只有动物陪伴,这时的她是善良的,只是对世界有些冷漠,这时她应该也是快乐的,直到在水塔被保润__,柳生__,她的一切都开始破碎了,也转变着。百家笔记网(m.simayi.net)保润进监狱后,柳生在外夹着尾巴做人,仙女也远走他乡,开始漂泊,摇身一变成为在井亭医院照顾富家公子的白小姐,并对柳生颐指气使,这里保润是蝉,柳生是螳螂,仙女是黄雀。而这一切转来转去又回到了最开始的地方,也透露出仙女的命运,她的悲剧性生活,但她依旧孤傲地面对这一切,她小心翼翼地保护自己,是对自己的一种善待,也是为了能继续“歌舞”生活,但依旧没能幸免,最后还是怀孕了。怀孕的仙女又回到了她出生的地方——香椿树街,并被柳生安排在保润屋檐下,直到诞下红脸婴儿。

红脸婴儿既是新一代,也是上一代的遗传因子。红脸婴儿是耻婴,也是怒婴。他湛蓝的眼睛很纯洁,又象征着一点希望。白小姐说等她回来再看婴儿的脸,也许是婴儿反映了她的内心,怒是对未来的愤怒、无望;耻是对现实的羞愧。后来仙女再次回到了开始的地方——水塔,她遗弃了孩子,消失了。命运的轮回总是如此相似,仙女的沦落让人感到惋惜,也让人心痛,她的生活态度过于消极,也成为沦落的原因之一。仙女的丢魂是为自己所作所为寻找的一个借口,同时,她也是一个可怜人。

柳生有些虚伪,但又有真诚。虚伪:帮保润追仙女,却虚化保润的家庭;他喜欢仙女,却又对保润说不喜欢。真诚:对待怀孕的仙女;在井亭医院再见仙女后的举动。

柳生在水塔下犯的错误,却让自己称兄道弟的保润去承担,体现了他人性的卑劣。保润出狱后二人竟又称兄道弟,仿佛之间的恩怨并非存在,然而却是真实的存在,只是选择了逃避,让事情就这样过去,直到柳生结婚那天才发现这些帐必须清算,而这一次的清算就让柳生丧了性命,保润用刀桶死了柳生,失踪了,仙女被疑为幕后凶手被邻居赶下水。这里柳生是蝉,仙女是螳螂,保润是黄雀。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有些债,不能让他人去承担,只能由自己来清算,否则必定损失惨重,柳生的丢魂是对他懦弱的一面,虚伪的一面寻找的借口。

祖父,四大皆空,没有记忆,成为生命长存的人,不肯死去,他见证着这一切。他的生命长存,却又被束缚,被自己丢魂的痛苦束缚,被想寻回忆,却寻不得束缚。他的生活成为一潭死水,活于束缚的痛苦之中。文中那句“对不起你们都将消失,只有我长寿无疆”是对祖父的描述。最讽刺的是他们谁都不是胜利者,祖父被子女当成疯子送到井亭医院,儿子死了,儿媳走了,孙子屡犯重法,柳生被刀捅死,小仙女消失,只剩祖父守着发臭的身体活着,他抱着红脸婴儿安静地坐在水塔旁,一老一少轮回至此完成,而这一切并非预示着结束,我想应该是另一种新的开始,也可以说是对未来保留的一点希望。

祖父从一开始的蝉变成最后的黄雀,走到最后,或许他一直是蝉,禅……

2000字的读书笔记大全3

大概上中学时就听说过世界名著《悲惨世界》,可是许多年来一直都没读过,主要原因是我不喜欢读外国小说,里面的描写、叙述和议论太啰嗦,让人生厌,简直不像小说。

而这次促使我看这部名著的,是三十多年来耳闻目睹的许多人和事。

这部名著向我们比较全面地展示了100多年前法国底层人民悲惨的生活画卷,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主人公冉阿让是一个勤劳而穷苦的老实人,因不忍外甥和外甥女挨饿偷了一块面包,居然被判5年刑;狱中因担心寡姐一家生活无着而多次越狱,被加刑至19年。长期的牢狱迫害使他产生了报复社会的思想。出狱后就偷了好心留他宿的米里哀主教的银器,还强占了一个小孩子的钱。而主教不仅没告发他,反而又送他一对银烛台,还劝他以德报怨,广济厚施。

在主教的教诲下,冉阿让被残害多年的善心萌发,脱胎换骨。流浪到一个城市后,由于他对一项技术的革新,发了大财,建了工厂。发财后,一心一意周济穷人,受到广泛好评,被提拔为市长。一个可怜的小女孩珂赛特的母亲芳汀,因为失去工作,养不起孩子,被迫做了__女,也受到了冉阿让无私的救助。然而好景不长,他偷盗主教银器和强占小孩子钱的事终于案发,又一次被捕入狱。当然结果就是,被他周济的穷人又开始过起了悲惨的日子。

本书的作者雨果认为,这是可恶的法律造成的。

他在本书的序言里说:“只要因法律和习俗所造成的社会压迫还存在一天……”雨果认为,造成社会悲惨的原因是法律和习俗的压迫,即使是正义的法律和正义的执法者,也是造成社会悲惨的原因。雨果在书中试图告诉我们:如果不因一点盗窃行为逮捕大慈善家冉阿让市长,这个社会就是另一个样子——正义的法律在维护少数人利益的同时,却制造了更大的悲惨。这样的认识我们不能不说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们也不能不说,这是作者在认识上的局限。

雨果是一个追求自由,赞美革命的人,他还认为,没有自由平等也是造成社会悲惨的原因。他有点浪漫主义的幻想,他乐观地认为,如果社会给人以自由平等,再加上慈善,那么这个社会就将非常美好,不再悲惨。我们还得说,这也是作者的局限。

实际上,造成社会悲惨的不是法律,不是坏习俗,不是没有自由平等,而是经济制度,根源是经济制度,与政治关系不大。

悲惨不悲惨是经济上的事,经济上的事就应该从经济制度上找原因,不要从政治上找原因。张三有病,不要治到李四身上。

经济制度分为私有制和公有制两种,私有制是私有制社会的根本制度,公有制是公有制社会的根本制度。

私有制恰恰是造成私有制社会悲惨的根本原因,只要这个制度存在的地方,社会就是个悲惨的社会,世界就是个悲惨的世界,无论发生不发生民主革命;只要这个根本原因不除,世界就会永远悲惨下去,不管人民是不是自由平等。2000年前的专制社会,私有制是存在的,所以2000年前是个悲惨的世界,并不是只有100多年前的法国是悲惨的世界;100多年前的丹麦,私有制是存在的,所以有“卖火柴的小女孩”,并不是只有100多年前法国的珂赛特是个可怜的小女孩;今天……一千年后,如果私有制仍然存在,这个世界仍然是悲惨的,一模一样的事情仍然会发生,与有没有民主,有没有自由平等无关。

雨果在本书的序言里还说:“贫穷使男子潦倒,饥饿使妇女堕落,黑暗使儿童羸弱。”这句话正确吗?当然正确。

如果年青的冉阿让不因贫穷就不会去偷面包。然而,雨果并没对这句话深究下去。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贫穷、饥饿和黑暗?怎样消灭贫穷、饥饿和黑暗?他没深究。或者他深究下去了,但是得出了一个错误的答案——他认为自由平等和慈善可以消除贫穷、饥饿和黑暗。

他不知道,造成贫穷、饥饿和黑暗的是私有制,不消灭私有制,贫穷、饥饿和黑暗就会永远存在下去,悲惨的故事就会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演。

私有制里,固然也可以提出自由平等的口号,自由平等固然也可以被做得有模有样,但是没有公有制为基础的自由平等是无本之木,是空中楼阁,是虚空的。

私有制里,在民主革命之后,专制等级虽然被废除了,虽然没有法律规定的等级和各种限制了,但是自由平等是受金钱限制的,有一分钱就有一分钱的自由平等,有两分钱就有两分钱的自由平等。五酒店,穷人可以进吗?虽然法律允许,但是穷人仍然不能进。尽管在等级制度下,法律是不允许下等人进的,这个制度很可恶,可是民主革命后废除了等级制度,穷人仍然不能进,这样的自由平等难道不是虚空的,口号式的?私有制里的民主革命,固然能废除不合理的法律,但是废除不了富人的金钱。

慈善能改变悲惨的世界?雨果在书中说道:“社会上层的博爱总敌不过下层的贫穷”,这就是说,来自政府的慈善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的。那么来自民间的慈善呢?雨果比较推崇冉阿让的慈善行为,看来他认为这是可以的,可能他认为如果所有资本家都能像冉阿让那样慈善,那么这个社会就美好了。实际能不能这样呢?

不要说所有的资本家并不是都有善心的,即使都有善心,也是做不到的。

几千年以来的私有制,在财富的分配上,一直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潜规则,这个潜规则就是:不允许劳动者富裕。为什么?因为有识之士认为,如果劳动者报酬高了,一年的工钱两年都花不完,一辈子挣的够两辈子花的,那么劳动者就会失去劳动的动力,他们可能要去旅游,要修养等等,这样就没有人创造财富了,资本家也招不到工人了,这是很可怕的。

所以只能给劳动者极低的报酬,让他们仅够养家糊口的,花完还得挣,只能不断地劳动。大家都知道放鱼鹰的,放鱼鹰的人,是不给鱼鹰饱食吃的,鱼鹰吃饱就不捉鱼了。而鱼鹰也是这么认为的吗?当然,放鱼鹰的人绝对不可能站在鱼鹰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所以,一些人干脆就明目张胆地高喊:“贫富分化利于社会发展”“橄榄型的社会结构是最美好的”。

因此,私有制社会是不允许大家都富裕的,是不允许人民在经济地位上平等的,或者说,一部分人的贫穷和悲惨,是有识之士或私有制这个社会,早就规划好了的,是必须存在的。开头本文就说过,冉阿让是一个勤劳而穷苦的人,为什么说他勤劳而穷苦?30多年来我们一直受到的教育都是勤劳致富,按理来说勤劳是不能和穷苦挂上钩的,应该只有吃喝__赌、游手好闲和穷苦才能挂上钩。可是,我们看到的事实是,广大勤劳的工人和农民都是穷苦的,为什么?就是鱼鹰原理。这样,我们还能指望私有制消除悲惨吗?它抹粉似地救助的悲惨没有它制造的多。

今天来看,这部名著虽然有一些局限,但是进步意义还是很大的。它用现实主义手法给我们描绘了底层人民的悲惨生活,并积极探索解决办法。仅仅它的现实主义,仅仅它对底层人民悲惨生活的描写这一点,就足够许多作者学习的了。我们都读过很多小说,也看过许多戏剧、电影,但是以底层人民为主题的,反映底层人民悲惨生活的,我们很少见过,我知道我,只在30多年前看过几本。四大名著是不是?不是。尤其是现在,言情的、玄幻的、搞怪的、搞笑的、打斗的,汗牛充栋,可是就没有这方面的。作者都没有社会责任感,都只想赚钱发财了,总是迎合低级趣味。底层人民占大多数,为什么就没有写他们的现实的书?请作者们多些现实,少些浪漫,有点社会责任感。当然,出版不了也可能是一个原因。

2000字的读书笔记大全4

“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贡多是一个有二十户人家的村落,用泥巴和芦苇盖的房屋就排列在一条河边……”但凡文艺青年或是想装装文艺青年的家伙想必都很熟悉这段话。在那个盗版书铺天盖地的年代,手捧盗版书的人们倒也多多少少受了些文艺熏陶——只是版本不一。结果马尔克斯老爷子一怒之下,索性死后150年都不给中国自己的作品授权——当然那是过去时,不提也罢。

坦率地说读完一遍后我自己也无从下笔。可以说是作品本身太难懂,也可以说是读后我整个脑子到处散落灵机一动的感想,理出来也不容易。作者想要表达的到底是什么?是一个家族循环往复无可挽回的命运,还是在叹息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感?好吧我承认,以我的阅历与智慧弄懂这些真的还有点难。一定要说些什么,也就是散乱的杂感,而且欲说还休不知所云。嗯,从哪里开始说起好呢?

被海水包围的马贡多,孤独中存活了百年之久的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代,悲欢离合断断续续如同梅雨一般纠缠百年。

很有趣啊,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没有人会被绑在树上直到生命终结……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村落里面。现实生活中也不会有家庭反反复复给孩子命同样的两个姓名,死者不会因为太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之中。故事是荒诞不经的,仿佛透过一层教堂彩绘玻璃窥视着一个家庭的是是非非。然而读完后又感到它是无比的真实——真实到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亲眼目睹的一幕幕悲剧。

故事的叙述有些混乱,那都是些循环往复的回忆,考验着记忆力浮浮沉沉的混沌回忆。孤独的回忆中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第一个何塞阿卡蒂奥,在孤独中泯灭了自我。丽贝卡,则在同孤独的对抗中连失败的机会都没有,出师未捷身先死。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迟暮之年看得比谁都清楚可为时已晚。阿玛兰塔,深知自己的痛苦却无法逃离。乌尔苏拉,明明人生一直浸泡在一碗痛苦孤寂的汤中却毫不自知,守着一个慈母的美满面具悲怆地活着,那家就是她的坟墓。

这就是他们的人生,世世代代传下的名字联通家族遗传的记忆,他们的命运变成了莫比乌斯环中爬行的蚂蚁,不断循环往复却找不到出口,不断寻找却不知其实根本不用找。看书的时候我老记不住他们的名字:太相似,也太长了。不过想想他们都是家族中那只可悲打转的蚂蚁,不妨将他们当做阿卡蒂奥跟奥雷良诺好了,同名同姓,拥有一脉相承记忆的人本来就是同一个人吧,我想。至于那两个换了名字的人物,或许搞错坟墓也是他们的归宿。

“若干年之后,当他在病榻上奄奄一息的时候,奥雷良诺第二一定会记得六月份一个__雨连绵的下午,他踏进房去看他头生儿子时的情景。”你看,只是回忆,真的仅仅是回忆而已。

有人说布恩蒂亚家族如同傀儡之家一般运作着,没有感情也没有实体。我想,孤独的心中也未必装不下真正的在乎,毕竟那种东西,是爱因斯坦和薛定谔都没办法的事情。这个家族在黑暗中百年的孤独与百年的等待,一定有些什么东西在维系着——绝对不是费尔南达家乡那样的昏色地带。

整本书想要表达的也许只是一个词:循环。联系到当时拉丁美洲历史循环往复停滞不前的怪圈,再怎么迟钝的人也多少会往这方面想想——毕竟文学作品源于生活。

至于孤独,那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命运与罪恶,想跑也跑不掉。

其实人这一辈子从可以看到不同开始,就想尝试着去理解人和事。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那些微妙而关键的感性差异,使我们每个人都变成了说独立语言的生物。

也许沟通和交流能在岛与岛之间建造桥梁,但桥梁的存在也终究拉近不了实际距离啊。

很多事情,一旦发生了,就再也抹不掉了,那些事情会改变一个人,也许会成为一个人无法逾越的鸿沟。

我们自己是不是也……?

一般来说,人类定义“回忆”的方式由于是一种美化所以一向自我中心——与自己无关的事情记住了也只是故事,就算本来与自己有关、不过出于种种原因想起来就后悔,情愿和自己没关系,情愿没发生过的事情也会被自顾自从名为“回忆”的盒子里捡出去不加修饰地扔在意识角落假装看不见。

直到有一天出现毫无预兆的契机,像看陌生人那样惊奇地重新发现躺在角落里的那个未加工半成品,以及为了它花过各种各样力气的,几乎不认识的自己。

像是雨刷刷过玻璃,一下子一切都明朗了。

最后谁摆脱了布恩蒂亚家族的宿命呢?活着的人死了,死去的人依然沉睡着。但在那一刻,如同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一般,他们又在一起了。

想到这些时候看到这样的结局就好了。要是还能微笑,就好得不能再好了。

搞不清马尔克斯老爷子怎么想的,眼下我们可以正大光明地在书店买到正版《百年孤独》装文艺青年了。

马尔克斯老爷子说,这样的家庭不会再在地球上出现。

但愿如此。

2000字的读书笔记大全5

读罢《狼图腾》这本书,给我最深的感触便是,在那个充满血腥的年代为什么成吉思汗及其子孙,竟然仅用区区十几万骑兵就能横扫欧亚?创造了人类有史以来世界上版图的帝国呢?答案就是千万年来,游牧的草原人和草原狼,在腾格里这方神气的热土上时魂归时,怎样来到的草原,去时草原还是怎样。能摧毁几十个国家巨大城墙城堡和城市的草原勇士的生命,在草原上却轻于鸿毛。最后完全回归于大自然的。他们彼此缺一不可,当肉体的生命消失后,终于与草原完全融为一体。

几乎在每一个汉族人心中,狼都是狡猾、贪婪、残忍、丑陋的化身,老虎也猎杀动物,也吃过人,大家却说那是王者风范,威风凛凛,高大威猛,五彩斑斓……多少美丽的形容词都给了其他猛兽,这对狼也是一种歧视!原因很简单:狼对汉族的威胁超过任何一种猛兽,比猛虎、狮子、熊、豹都来得凶猛,来得气势汹汹,具有人类才有的攻城掠地的实力。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国人对待对手的态度,对于最有威胁的对手没有给予应有的尊重,而是对其诋毁和谩骂,以致长久以后,当狼民族衰退以后,历史的真相被湮没在滚滚黄沙之中。但狼对人类的教导却是永远无法被湮没的。

狼做的事情之所以会十拿九稳,是因为他们做每件事情前都会先想好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分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

狼的智慧也是非常惊人的,几乎可与人媲美。在生活中,他们会运用各种各样的本领与智慧来克服生活中遇到的种种困难。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人不是狼,狼的各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这就是狼的智慧源泉。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狼之所以可怕是因为他们是野兽中最有集群优势和团队意识的动物,一条狼是一个优秀的单兵,而一群狼就成了一支牢不可摧的特种部队,在《狼图腾》里,作者亲眼见到的狼识天文懂地理能看云知道天气,组织打围,在战略战术上都是无懈可击,再加上坚忍的意志,实在是太完美了。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騒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危险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孙子兵法“云倍则敌之,十则围之”,可就是这几十条狼就敢围猎几千条黄羊,充分利用了天时地利人和。名动历史的长平之战,秦将白起空前绝后的等而围之已经是军事史的绝唱,而狼却更胜一筹。秦人本是游牧民族,长期和狼征战,也许这正是狼教给秦人的兵法吧。

这个世界始终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即便厮杀的工具不再是尖牙利齿,不再是刀剑枪戟,但是本质是不会变的。有能力的人就能用他的能力用他的新的厮杀利器来赢取的利益。难道不是么,考试升级如斯杀,商场勾斗如斯杀,官场暗涌也是如斯杀,向往人道主义乐土的人士也不妨扣心自问一下,自己是不是这种厮杀格斗后的胜利者?是不是能给失败者真正的怜悯和体恤呢。自古就有自然的成败法则,狼坚持不懈地贯彻这一法则,我们应当敬佩,甚至以狼为师才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诠释“适者生存,弱者淘汰”的自然法则。

狼的坚韧是最值得佩服的,一个民族如果有这样坚韧的性格,那么它一定会强大。的例子莫过于毛主席领导时期的中国,生活环境恶劣,物资匮乏,国内征战,国外封堵,以气候论不亚于蒙古高原的酷冷寒冬。正是有那一份狼的坚韧,才有了现在的国际尊重。我要学习狼,就要学习他的坚韧,对命运的挑战残忍,也敢对自己残忍,残酷的锻炼才有了蒙古战狼非同一般的犀利。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狼图腾》是对我的一次洗礼,闪烁智慧狡猾的光芒,我喜欢向往着狼的坚韧,狼的团结,狼的狡黠,狼的意志力和狼的生命力。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才能适应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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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一:《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2000字

许多人都喜欢用平凡这个词来描述自己,用它的反义词伟大来形容他人。的确,在茫茫的人海中,我们每个人只是海中的一朵小浪花,看似渺小,但并不代表不重要。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正是通过一群平凡的小人物,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以孙少平等人位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在复杂的矛盾纠葛里所展现人物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当我费力的打开第一页的时候,就被一个雨雪描写的场面给吸引住了:系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玲玲的飘洒着我喜欢景物描写,给人美的享受,这可能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受,春天到夏天,夏天到秋天,秋天到冬天,冬天又到春天,过度的非常自然,跨越了近XX年的季节变化,相同的季节不同的手法描写,让我大览宏图。

最让我赏识的是,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和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赣台,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许多人都喜欢用平凡这个词来描述自己,用它的反义词伟大来形容他人。的确,在茫茫的人海中,我们每个人只是海中的一朵小浪花,看似渺小,但并不代表不重要。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正是通过一群平凡的小人物,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以孙少平等人位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在复杂的矛盾纠葛里所展现人物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当我费力的打开第一页的时候,就被一个雨雪描写的场面给吸引住了:系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玲玲的飘洒着我喜欢景物描写,给人美的享受,这可能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受,春天到夏天,夏天到秋天,秋天到冬天,冬天又到春天,过度的非常自然,跨越了近XX年的季节变化,相同的季节不同的手法描写,让我大览宏图。

最让我赏识的是,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和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赣台,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读书笔记二:《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范文2000字

我们都知道 :伟大的小说不仅仅在于它情节的曲折惊险刺激;更在于它塑造的人物,它揭露的事实,它反映出的人性,给人的巨大震撼。 巴黎圣母院做到了这一点。 这本小说其实很复杂。看过了那么多遍,我貌似始终只能停留在简单的情节和人物行动上面。但我似乎隐隐约约看到人物内心斗争的激烈。 有种莫名的震撼。

这是一部写人的小说。没有神,也没有神性。没有人是完美的,所有人都带着缺陷。没有人是完全理智的,都带着或多或少人类本身的疯狂。这是一场正义和邪恶,美丽和丑陋,纯洁和肮脏的较量,是一幅光怪陆离又鲜血淋淋的爱情悲剧画卷,又是一部上至法王路易十一下至乞丐贱民的史书。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年***的爆发。 高耸威严的巴黎圣母院。路易王朝的暴动和流血。丑八怪和吉普赛女郎。卑微而悲惨的爱情。翻开《巴黎圣母院》,我仿佛走进了一个梦幻般宏伟的时代,这里圣洁的教堂和龌龊的乞丐街并存,位高权重的主教和招摇过街的丑八怪之王并存,惊人的美丽和恐怖的丑陋并存。法国大文豪雨果的笔下源源不断流出的,不仅是一个摇摇欲坠的王朝,不仅是一位坚强而多难的女子,不仅是爱与恨的交织,更是人性中,美与丑不朽的碰撞。 1482年,法王路易十一统治下的巴黎城沉浸在愚人节的狂欢的气氛中。

巴黎圣母院前面的广场上,来自埃及的吉卜赛少女爱斯梅拉达以动人的美貌和婀娜的舞姿博得了人们热烈的喝彩。她把人们给她的赏钱,分给穷苦的孩子们,并对他们说:把这些钱全部拿去,你们去过节吧!孩子们问她:那你怎么办?她说:别管我,我天天都在过节。 是的,这就是她爱斯梅拉达。但是,命运之神却在这个时候把一切都定格了。在众多的观众中,一个面色苍白的中年人,穿着黑色的教袍,躲在玻璃窗后面,也在偷看爱斯梅拉达翩翩起舞。他就是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炼金术士弗罗洛。当他看到色艺双全的吉卜赛女郎边唱边跳,她那轻快的舞步,绝妙的舞姿,把他埋藏在心底十多年的欲念突然唤醒了。他无法自控,无法把俘虏了他的灵魂的魔鬼赶走。为了排遣心中的烦闷,他到广场上驱赶正在叫卖的摊贩,声言不准在教堂前面胡闹。而这一切只为了他那无私的心理........这些小贩哪里把他放在眼里,群起而攻之。

正在这时,从教堂内冲出来一个相貌奇丑、身材高大、力大无比的男子,他推开众人,救回了神甫。他就是卡西莫多。原来他是一个被父母遗弃在巴黎圣母院门前的畸形儿,弗罗洛出于怜悯把他抚养成人,因终日敲钟而震聋了耳朵。为了(奉献),这不是他的错. 欢乐的人们正在物色愚人教皇,爱斯梅拉达一眼看中了又聋又丑的钟楼怪人卡西莫多。人们给他戴上王冠,披上袍子,还给了他一支口哨,让他坐在高高的轿子上沿街游行。卡西莫多正高兴地吹着哨子,忽然看见脸色阴沉的弗罗洛站在轿前。神甫打掉他的王冠,把他拉回圣母院。为什么?也许只为了那无法忍受的卑微吧! 她长得那么美,难道是我的过错?她舞跳得那么好,难道是我的过错?她能够使人发疯,难道是我的过错?他实在无法自制,去!然而这一声的命令却改变了她的命运.....卡西莫多,去把她抓来!钟楼怪人快步跑向爱斯梅拉达,把她抱起来就向圣母院跑去......无法摆脱的宿命...... 一声救命,让她流浪于奇迹王朝。而当时在那奇迹王朝统治下的黑话王国里,乞丐王克劳班正在审理不懂切口而误入奇迹宫的穷诗人甘果瓦。而按照王朝的规矩,他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跟绞索配对,要么跟王国中的女人攀亲。可是几个老女人都嫌他过于单薄,没一个人肯要他。这样,甘果瓦只能被吊死。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爱斯梅拉达挺身而出,高喊我要他。这样,两人当场举行婚礼。善良的少女同意与他结为夫妻,只是为了救他一命,把他带回家中,供以食宿,但不与他同房。此时,如果是我们,试问有多少人肯愿意这样做? 试问又有多少人有这样的勇气和胆量? 而当我们看到犯了强抢民女罪的卡西莫多,在被草草审理后,被带到广场上当众鞭笞。跪在烈日下代人受过的钟楼怪人口渴难熬,他向士兵和围观的人群高喊要水,回答他的却是一片戏弄和辱骂。这时,美丽的爱斯梅拉达拨开众人,把水送到卡西莫多的嘴边。心中充满感激之情的卡西莫多饱含热泪,不住地说:美美美 ,而在这一刻他许下了终身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应该是喜还是悲? 广场上,穷诗人甘果瓦帮助爱斯梅拉达上演山羊认字的节目。山羊在一堆拉丁字母中,叼出了太阳神弗比斯的名字。这时弗比斯正在广场旁边的王宫中向王后和她的女儿献媚取宠。公主百合花让弗比斯到广场上,赶走爱斯梅拉达,以证实他对她的爱情。弗比斯骑马来到广场,大声轰赶着正在演出的艺人,小声和姑娘订下了今晚在老地方见面的幽会。 然而这一次的幽会,谁又知道带给她的是无尽的黑暗....... 心神不宁的弗罗洛听说甘果瓦和姑娘已结为夫妇,怒火中烧十分生气,当得知他们只是名义夫妻,又转忧为喜。他在街上遇见喝得烂醉的侍卫队长弗比斯,听他说要去和姑娘幽会,立即正言劝阻,声言姑娘已是有夫之妇,但弗比斯反驳说:你何必把爱情和婚姻混为一谈。谁又该劝谁?自私难道真的是人类的灵魂?邪恶?黑暗?齿轮仍在悄悄的转动着.........不料弗比斯被人刺伤,她也被当作女巫捉了起来。 为了什么?卡西莫多把姑娘藏在自己的住房里,像守护神一样睡在房门口?而当突然醒来的爱斯梅拉达看到加西莫多的脸时,她被吓坏了。卡西莫多急忙逃走,跑到钟楼上用自己的头拼命地撞击着大钟,低沉的钟鸣如泣如诉。爱斯梅拉达来到他身边,卡西莫多用手蒙住脸,喃喃地说:我的脸很丑,总让人害怕。

为了安慰他,姑娘为他跳起了节奏欢快的舞蹈。兴奋异常的卡西莫多,像打秋千一样,用身体的重量为姑娘敲响了圣母院的大钟。他爽朗的笑声充满整个钟楼。卡西莫多在钟楼上牵着绳子飞来飞去,为爱斯梅拉达采摘盛开的鲜花。爱在冰封的季节。 突然姑娘发现了在广场上的卫队长,她叫他的名字,但他头也不抬看她一眼。她让卡西莫多去找他,可是他为了得到公主丰厚的陪嫁和位于圣保罗的领地,对姑娘的请求不屑一听,策马而去。善良的卡西莫多发觉自己辱没了姑娘的使命。而深深的自责........ 两个永远不会诞生的人物弗罗洛和卡西莫多,和爱斯梅拉达间,畸形的爱。 弗罗洛是不幸的。他是个可怜的,可鄙的,无知的,副主教。他善,因为教会的禁欲主义,因此收养了人人唾弃的卡西莫多。然而,他不是神,是人,拥有人性,需要情爱。人性越是压抑越是反弹的厉害。没有享受过世俗之情的弗罗洛在艾斯梅拉达婀娜多姿的舞姿刺激下勃然爆发。可怜的是他完全不懂得怎么去爱。压抑的人性折磨着这个可怜的,被教会扭曲的灵魂,终于变成了畸形,终于撕破了脸皮,无耻地说:在我和它间选择一个。他是时代的产物,只有当时那个畸形的社会才会造就这样畸形的人确切地说,时代造就不了如此极端的人,但是也说明,人性永远不该如此压抑。然而哪怕现在,学生的人性得到足够的尊重了么?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复。可是你不能,因为如果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先要将代表着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 卡西莫多也是不幸的。自卑,把他的爱造就成只会奉献不会索取的爱这种爱,完全享受不到爱的快乐,是痛苦的爱。爱斯梅拉达的水壶,滴水之恩,卡西莫多干枯了的心灵便刹那间绿芽遍生。然而他是个......是个,除了心灵,其它都不属于人的人。极度畸形,形状,就像魔兽争霸中低多边形造型的人物般粗糙。因此他自卑,只能说:如果你愿意我从那儿掉下去,你甚至不须讲一个字,只要一眨眼就够了。他的丑陋畸形的外表,始终是横贯在他和爱斯美拉达之间永远无法跨越的鸿沟。最后只能通过死亡的方式跨越了这条鸿沟,有人说这是一对最美的情侣,我想那可能就是唯一的方法了。

感动于这一幕,不禁想到巴金家中投湖殉情的丫头鸣凤,难到爱情的终极奥义是为爱殉情?这两个主人公有着纠结在一起的不幸身世,外貌上的巨大反差无法掩盖他们共有的纯真善良的天性,在他们这种至善至美的天性的照耀下,小说中的其他人物皆露出了卑劣的本质。 然而也有两个真实的人物,甘果瓦和弗比斯,对爱斯梅拉达没有爱的两个人。 甘果瓦完全是个普通人。既不代表着善,也不代表恶,只是一类,盲目的,无知的,麻木的,看客般的,普通人。一个为了生存可以抛弃爱情、尊严、责任的家伙,既谈不上冷酷也谈不上热情。他的一切行动,都是例行公事,或者是执行任务。这样的人,很多。 然而弗比斯是个混蛋。多亏雨果把他描写成一个典型的花花公子模样年轻、英俊、漂亮,定了婚还在外面找女人,多么具有讽刺意味。他和爱斯梅拉达幽会,完全不是因为爱上了爱斯梅拉达,而是为了,泡,爱斯梅拉达。一个玩弄女人的老手在此可窥一斑。爱斯美拉达是一位能歌善舞的十六岁美女,由于从小被吉普塞人从家中偷走,在流浪艺人中长大,所以不被当时等级森严的上流社会所认同和接受。

当她在深夜被人打劫时,被英俊潇洒的皇家卫队队长弗比斯英雄救美,便一见钟情地陷入爱河,而他也被她的美貌所俘虏。 爱斯美拉达像所有琼瑶小说中的女主角一样,只要遇到了自己所爱的人,便不顾一切地无怨无悔地爱上了对方。不管这种爱情是否有结果,不管对方是否真的爱自己,甚至明明知道这种爱情不可能有结果,甚至明明知道对方并不真心爱自己,也依然一往情深地爱着对方,依然对这样虚幻的爱情忠贞不渝。 爱斯梅拉达落难,善良单纯的她以为弗比斯见她一面,会帮助她脱离困境,但她永远想不到她在弗比斯眼中仅仅是个尤物而已,可有可无最后还是弗比斯搜捕的她。 弗比斯,不是法律所能约束的因为法律不能对人的感情进行约束。唯有道德的力量。然而,弗比斯,哪怕完全没有道德,又能把他怎么样呢他毕竟的确只是例行公事,执行任务而已。戴了这么一顶帽子,弗比斯逍遥到今天。 雨果用他辛辣又浑厚的笔,表达了对在教会压榨下苦苦挣扎的圣母院副主教弗罗洛的悲天悯人,对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弗比斯队长的嘲讽,对苟且偷生的潦倒诗人甘果瓦的鄙夷,对虚伪狡猾又残酷的路易十一的憎恶,和对卡西莫多和爱斯美拉达,这一对外表有天壤之别,内心却如一善良纯洁的悲剧人物的褒扬与惋惜,把美与丑的对比推倒了及至。

让我们重新审视究竟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美丽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心。所以,人不必为了自己先天的不足而自暴自弃,更不要过分地追求外表美,拥有一颗善待他人、无私奉献、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充满责任的心灵才是每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同时,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精彩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

读书笔记三:《中国近代史》读书笔记2000字

读完这本书,我大概了解了: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百余年时间里,在中国的土地上,经历了侵略和反侵略、奴役和反奴役、压迫和反压迫的历史事件,它们如实地记载了外国列强和本国封建统治者对中国人民犯下的滔天罪行;如实地记载了革命和进步力量与反动势力的殊死较量;如实地记载了中国共产党人领导全国人民进行民族民主革命并取得最终胜利的辉煌历史。

1840年,成为头号资本主义强国的英国发动了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清政府被迫签订了中国近代史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从此,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历史也以鸦片战争为标志进入近代史,这是中华民族一段屈辱的历史,也是中华民族不屈不挠抗争的历史,是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寻求富民强国之路的探索史。

这是一部灾难深重的屈辱史。

中国近代史是灾难深重的历史,是中华民族的屈辱的历史,中国人民饱尝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欺凌。在中国近代史上,大大小小的帝国主义国家争相侵略我们,中国被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有几百个,中国人民在西方的侵略战争中一次又一次被打败。这些条约给中国人带来了野蛮和屈辱。

一系列的侵华战争和大批的不平等条约,把中国推向灾难屈辱的深渊,造成了近代中国的贫穷和落后,加重了人民的负担,严重的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完整和领土完整,因此我们要牢记中国近代屈辱的历史,铭记落后就要挨打的历史教训。勿忘过去,面向未来!用我们的勤勉与奋斗去开创一个全新的未来!

这是一部不屈不挠的抗争史。

在西方列强野蛮侵略中国的同时,伟大的中华民族和不屈的华夏子孙,进行了一系列的抗争,有来自社会底层,也有来自清政府内部,有的是有组织的,有的是群众自发的。

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尽管有一些民族败类,但是清政府和广大爱国官兵也进行了一些英勇的战斗,涌现出像林则徐、邓廷桢、裕谦、海龄、关天培、陈化成等大批爱国将领;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也出现了前仆后继抗争的壮烈场面;在中法战争中,冯子材无所畏惧,领导取得了镇南关大捷,刘永福领导黑旗军威镇敌胆,爱国海军在马尾海战中表现出了临危不惧、英勇战斗的精神;在中日甲午战争中,左宝贵、邓士昌、林永升、刘丁汝昌等人以身殉职,上演了可歌可泣的英勇事迹,各地民众自发抗日,都体现出了中华民族顽强不屈的爱国抗争精神。

除了清政府及爱国官兵的抗争外,广大人民群众从未放弃斗争,帝国主义侵略到那里,就在那里受到抵抗。尤其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广州三元里民众的自发的抗英斗争,显示了中国人民的反抗精神;在19世纪六七十年代,还出现了大量的反洋教斗争。

在中国近代史上,还有两次大规模农民运动给帝国主义主义势力以沉重打击。第一次是太平天国运动:这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次规模巨大的反封建反侵略的农民革命运动,在打击中国封建统治的同时,还承担起反对外来侵略的任务,给外国侵略者以沉重打击,打破了西方侵略者迅速把中国殖民化的企图。第二次是义和团运动:1900年爆发的震惊中外的义和团运动,是一次以农民为主体的人民群众为捍卫民族独立而展开的反帝爱国运动。虽然它失败了,但表现出的中华民族的不畏强暴、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使帝国主义认识到中华民族的不可征服性。

最后,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为维护国家主权,1919年爆发了五四爱国运动,波及全国,工人阶级登上了政治舞台。五四运动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次彻底的反帝反封建运动,促进了马克思主义的传播,为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创造了条件。

这是中国人民的一部探索史。

在近代中国的特殊时期,中国的根本任务是维护民族独立和主权完整,促进经济发展,实现政治进步。在为了完成这些任务的过程中,在伴随中国艰难的近代化历程中,先进的中国人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既有政府运动,又有新生阶级代表,既有地方大员,又有思想精英。

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先进的中国人初步认识到西方的现代化,以林则徐、魏源等人以经世务实的态度,提出了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口号,承认落后和不足,注目世界,探索新知,寻求强国御辱之道,产生了向西方学习的新思想。

清政府作为中国的合法政府,在历经浩劫后,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改革。在19世纪五六十年代镇压太平天国运动的过程中,一批务实且有政治经验的权力重臣,开始了一场师夷长技以自强的洋务运动,在坚持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前提下,倡导富国强兵运动,创办军事、民用工业,筹划海军,设立新式学堂,派遣留学生。尽管甲午战争的失败宣告了洋务运动的破产,但是洋务运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加剧了中国近代化进程。

甲午战争后又兴起了戊戌变法运动,可最终还是失败了。戊戌变法的失败证明: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改良主义道路不能救中国。此后,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登上了历史的舞台,经过一系列的武装起义和革命斗争,终于在1911年取得了辛亥革命的胜利,使中国走向民主共和道路,打击了帝国主义在华势力,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政府。但是辛亥革命并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任务,中国的社会性质没有改变,1919年中华民族又爆发了爱国的五四运动,以后随着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中国革命的面目焕然一新,中国人民找到了探索的正确方向,终于在1949年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了民族独立和领土、主权完整,并不断开创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局面。

历史已经证明也永远昭示,中华民族是伟大的民族,中国人民是勇于探索和进取的人民,中国必将屹立在世界强国之林。

勿忘过去,面向未来!我们要继承并发扬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使中国永屹立在世界强国之林!

读书笔记四:《西厢记》读书笔记2000字

人们谈起文学中的经典爱情,就不得不说梁祝、罗密欧与茱莉亚、牡丹亭和西厢记了。而《西厢记》作为反封建礼教的代表,更是被人们津津乐道。

谈起古人的爱情观,今人会不由自主的联想到古板门当户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诚然,封建传统中礼教的力量之大是不容反抗的,我国古代多少痴男怨女的爱情为封建礼教所扼杀,只得饮恨终生含恨而终。但《西厢记》让我们耳目一新,精神一震。张生与崔莺莺相遇,相会,相恋,相爱,一波三折,最终越过那堵封建礼教之墙,步入婚姻的殿堂,有情人终成眷属,让我们现代所谓的小人物看到了癞蛤蟆迟到天鹅肉的熹微之光,不得不说《西厢记》是一部很好的励志书籍。

先来说说张生与崔莺莺的相遇。张生本是西洛人,是礼部尚书之子,父母双亡,家境贫寒。他只身一人赴京城赶考,路过此地,忽然想起他的八拜之交杜确就在蒲关,于是住了下来。听状元店里的小二哥说,这里有座普救寺,是则天皇后香火院,景致很美,三教九流,过者无不瞻仰。一日,小姐与红娘到殿外玩耍,碰巧遇到书生张生。一段美丽的爱情就从游玩开始了。好的爱情都有一个好的开始,悲剧的爱情是猜中了开头没有猜中结尾,张生很幸运,猜中了结尾。当然那傻小子的傻气很令今日我辈的羡慕,现在你敢跟街头一不认识的美女要电话号我不奇怪,你要是敢一直跟着人家不被当做变态那我就要拜你为师了。

再来说说相会到相恋的过程。一天,崔老夫人为亡夫做道场,崔老夫妻人治家很严,道场内外没有一个男子出入,张生傻气又犯了,硬着头皮溜了进去。这时斋供道场都完备好了,夫人和小姐准备进香了。张生想:小姐是一女子,尚有报父母之心;小生湖海飘零数年,自父母下世之后,并不曾有一陌纸钱相报。

张生从和尚那知道莺莺小姐每夜都到花园内烧香。夜深人静,月朗风清,僧众都睡着了,张生来到后花园内,偷看小姐烧香。随即吟诗一首:月色溶溶夜,花阴寂寂春;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莺莺也随即和了一首: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张生夜夜苦读,感动了小姐崔莺莺,她对张生即生爱慕之情。

不得不说古代的女孩太好骗了,一首小诗,夜夜苦读就能让她倾心。当然,这也是由于青年男女间天然的吸引,也是自然的奇妙之处。产生爱慕之后,他们就开始欲拒还迎、羞羞答答的勾搭了。这中间红娘是不二功臣,指望那只有傻劲儿没有计划的张生跟那想越界又过不了自己内心礼教那关的莺莺小姐,我看悬。红娘的敢爱敢恨、直爽率真颇有江湖儿女的风范,这种气质就算是现在的女性也并不是都有。

再然后就是孙新虎想要抢莺莺,张生找自己哥们救了莺莺,老夫人却反悔自己说出去的话。依我的看法,老妇人反悔的很合情理。老夫人说不管是什么人,只要能杀退贼军,扫荡妖氛,就将小姐许配给他这句话的时候是有一个前提的崔莺莺想自杀,老夫人说出这句话是在心理上打消崔莺莺自杀的冲动,事后反悔也不是大错。况且,一个趁火打劫的人跟孙新虎本质上也没多大区别吧。老夫人一反悔,张生就受不了了,大嘴的肉掉了,煮熟的鸭子飞了,这想不通嘛。最难过的是丈母娘那关啊。

这一得一失间,张生就病了。至于病的多重,从他翻墙的姿势来看,估计不轻,莺莺怪他翻墙下流,可见动作不怎么潇洒。不过这个病很值得,张生成功的用憔悴的形容激起了莺莺的同情,翻墙成功了!最后连未来的丈母娘也妥协了,只要张生能考个功名,就皆大欢喜了。

张生跟崔莺莺恋爱成功可以说是占得了天时地利人和,天时碰巧遇到崔莺莺在普救寺上香,地利寺庙的墙很矮,曲径通幽实在是幽会圣地,人和红娘牵红线、绑红线的功夫都是一流啊,其中的一点点小插曲都成了张生的垫脚石,孙新虎成全了张生英雄救美,老夫人的阻拦让叛逆期的崔莺莺逆流而上。

现代人总是认为古代人迂腐,都是男女授受不亲、父母之命不可违,男子都是诗书仁义,女子都是深藏闺阁、裹小脚绣鸳鸯。可是我从《西厢记》里却看到了古人对爱的真实渴求,他们认同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纵有门第之见,父母之命,可仍然去勇敢的跨越过去。其实,残害女子的封建礼教大多是明清时期产生的,我国古风淳朴,不矫揉造作,顺应自然之道,生生不息。孔子曰:诗无邪。那才是我们中华民族最本质的美。

说古人注重门第之见,现在的人又何尝不是?没有房子车子票子谈什么爱情,情比金坚?过时了吧。人们物质的欲望越来越重,爱情反而成了物质的附属品,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很悲哀的事。

读西厢,我们赞美张生莺莺翻过封建礼教的束缚,那么,我们是不是该减轻对物质金钱的欲望,还爱情本来的淳朴,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的纯真。

这是我读《西厢记》的一些感想,浅浅的谈一些自己对爱情的看法,如有偏激,实在是无心之过。文章最后祝有情人忠臣眷属。

读书笔记五:《金锁记》读书笔记2000字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可以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写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的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在两下人的口中,道出了七巧的出身;然后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劣地位,因为她是平民出身,而且直言直语,大家都瞧不起她。在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终于出场,一开始就写她因为替二小姐云泽作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通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交代得相当清楚。短短四五千字,完全是侧面描写,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关系、人物形象交代得非常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让我赞叹。

其实这种侧面交代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得很广。最妙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印象是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情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奇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的,可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一直推上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张爱玲在小说不断的提到月亮,月亮是苍凉的寂寞的象征,而不同的人不同的时期去看月亮,皆有不同感受,月亮是人物内心变迁的见证,如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象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的时代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象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亮;彰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象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眼中的月亮;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象是黑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儿媳眼里的太阳。月圆月缺,正是人物命运的象征。

七巧的悲剧命运是通过一系列矛盾展开的,小说正是通过一系列的戏剧冲突牢牢抓住读者的心。一开始,一个出身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族,本身就是最大的矛盾,也是人物不幸的命运的开始。然后再通过七巧和妯娌间的矛盾、七巧和三爷季泽的矛盾、七巧和儿女们的矛盾,一环扣一环,结构严谨,故事,就在一幕幕矛盾中开展来。

七巧表面泼辣强悍,对人性极端不信任,但是,骨子里还是向往着幸福,她在寂寞的时候时常想起昔日和自己打情骂俏的猪肉贩,甚至,她大胆追求着三爷季泽。但是,想象终究是想象,而三爷也因着她的狼籍名声而不敢沾染。在幸福丧失之后,她唯一等待的就是独立出去。

晚年的七巧不断的和自己儿女斗争,其实正是她一生不幸的反映。她故意气死儿媳,因为在他们身上找到她自己青春的影子,她妒忌他们的性生活,因此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这正是因为她没有得过幸福的性生活;她拆散女儿的婚事,因为她对男人已经是一律敌视的态度,因为她就是被自己所爱的男人欺骗,这几近心理变态了整篇小说,从表入里,从正到侧,手法如此奇妙,七巧在张爱玲笔下,已然不是纸上人物了,而是写得活了,这样的功力,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是很少人能比得上的。

通篇读完,也许大多读者和我一样,非但不会对七巧种种变态行经感到厌恶,而是会感到一种直彻心骨的苍凉的悲哀和同情。七巧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子,年轻的时候,她也会和街上的走贩眉来眼去,享受着生活的快乐;同时她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子,你看她,尽管大哥把她带到火坑了,她后来再见大哥,哭闹过后,一样塞了许多贵重礼物送给大哥带回,这时她仍然有温情的;她的情人季泽被她骂走后,她不也会躲在窗户背后看着爱人仓皇而去的背影吗?那时她心中还有爱情,就是到晚年,她在某一瞬间也仍然怀念年轻时候的温柔。这样,这个人物也活了,我们也对她丝毫没有世故的眼光,她是可爱的,也是不幸的。

张爱玲,确实是个奇女子。不但是她的经历,还奇在她的文章。愿一读再读,细细把玩,趣味无穷。

读书笔记2000字大全


1、围城读书笔记2000字

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 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 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这岂不悲哉?

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方就绝对没有。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甚至最后娶了孙柔嘉了,还要计较计较她的姨妈给他工作,使他失尊严

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一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躁,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一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躁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一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一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一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似乎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孰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读书模板:追风筝的人读书2000字


《追风筝的人》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了阿米尔的故事。阿米尔生于1963年喀布尔的一个富人社区中的一个富裕家庭。其父亲是一个正直的普什图人,一名法官的儿子和成功的地毯商人。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20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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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2000字1

一直以来对阿富汗这个神秘而又多灾多难,饱经战火的国家充满了向往。当我从报纸上的书评上看到《追风筝的人》这本书的时候,便迫不及待的买来一睹为快。

小说其实是男主人公阿米尔寻找心灵救赎的回忆录。

阿米尔从小生活在阿富汗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

在阿富汗,一直都有冬天赛风筝的传统,并且按照惯例,那些被击落的风筝可以被看作是胜利者的奖赏,哈桑聪明机灵,是个追风筝的能手。某年冬天的赛风筝会却让阿米尔和哈桑友情彻底的决裂。那次的比赛,阿米尔成了冠军,哈桑为小主人去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

习惯了哈桑的一诺千金,阿米尔知道他肯定能顺利完成任务,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哈桑为自己带来战利品,可哈桑迟迟没有回来,阿米尔只好出去寻找。可却在找到哈桑的那一刻惊呆了。原来,追到风筝的小哈桑遇到了麻烦:正被几个曾经找过阿米尔麻烦的坏孩子胁持,对方逼迫他拿出风筝,而哈桑不愿意,于是,势单力薄的他因此遭受了自己人生的耻辱——被这几个坏孩子强暴了!而即使在这样,他死命地保护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残酷的一切,站在巷口的阿米尔全部看在了眼里,可是,他却没有勇气上前制止!

那次事件之后,阿米尔内心就开始被羞愧与痛苦所折磨,他知道自己很对不起朋友,自己懦弱,虚伪愧对朋友的忠诚。这样的感觉一直把他压不过气来,终于,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

几年之后,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先前优越的生活没有了,在美国的日子,他们过的很窘迫,可父亲还是一贯地有担当,靠着父亲卖力的打苦工,阿米尔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开始工作,恋爱,结婚,直到父亲去世。对他而言,平淡的生活正好是他用来淡忘过去回忆的良方。

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跟哈桑的儿子谈到他父亲追风筝的时候,阿米尔充满了钦佩和尊敬。他带着哈桑的小儿子一起去放风筝。

很多人把目光聚焦在阿米尔的自我救赎之上。其实每个人的生活很平淡,可能没有那样的事情让你来面对与阿米尔类似的困境:犯一个禁锢着自己一生的错误,为此感到遗憾,难堪,让我们总是为此耿耿于怀。也没有人太多的人回象小说里的阿米尔那样,在自己犯了错的多年以后,还能有重新赎罪的机会。这种太过巧合的事在小说中读来自然流畅,但现实中并没有太多机会去体会,也不会有太多的人愿意有这种机会来体会。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你也许会像阿米尔童年的时候那样,有一个亲如弟兄的人,可能你们身份不同,职业不同,甚至是国籍不同。当他们全心全意对你的时候,你是怎么想的,你是觉得这是必然的呢,还是这是你应得的,你有没有好好想过自己应该如何珍惜这样的一个人。而不是在自己犯错之后找个借口与这个人断绝关系呢?

也许很多人会说:我也一样对他的阿,我也一样为他着想,也一样愿意尽我的一切力量去完成他的愿望。但是真正当一件足以影响你们一生的事情发生时,你是否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放弃你那个最亲的人。

人们往往会忽视那个永远躲在角落,但是却是永远对你最亲的人。觉得他们都跟我那么亲了,根本用不着费力来维持这种关系,而是随随便便,马马虎虎的对待他们,比如说我们的父母。曾经有人当面对我说过:“为什么所有人的意见你都能耐心听取,唯独你父母的意见你却一点也听不进取。”想想以前,无数次为了一点小事跟父母摆臭脸,难道我这样做的资本就仅仅是父母总是无条件的支持你,在我最不开心的时候,本想来开导的却最后总是成为我的出气筒,事后又总是来嘘寒问暖,我们却为了自己那一点小小的自尊而不理不睬。我们就是这样对待那些对自己全心全意而又别无他求的人的吗?虽然长大后象阿米尔一样尽量找机会弥补,而父母也像阿哈桑一样仁就毫无怨言的和我们生活在一起,但是当初为什么要为了自己那个小小的风筝,那个现在想来毫无价值的自尊心而忽视自己身边的人。

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他想要追逐的风筝,有的人追到了,有的人没有追到,有的人凭借自己的力量追到了自己心中的风筝,有的人凭借他人的力量追到了那个风筝。但是,请记住,在你追逐你心中的风筝的时候,不要忽视了自己身边的人,忽视那些往往躲在角落里,毫不起眼但却是最最关心你的人,给他们一点关爱,哪怕就一点。不要认为他们对你的付出是理所应当的,更不要为了自己的那只风筝而让那些人作出了痛苦的牺牲,最后才哭往往比笑到最后更令人印象深刻。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2000字2

就在这样一个毫无预料的早晨,我读完了这本书,这本在我手机里放了很久很久的书,两个月了吧,从我刚开始找到这本书开始,我也许是被它奇怪的名字吸引了,也许是被它的作者吸引了,一名阿富汗的作家,或者我是被它的内容,两个男孩在阿富汗的成长故事,那样简单的概括,在我看来实在是不能作为这本小说的简介,简单的字里行间无法透露出故事中始终隐隐存在的那巨大的悲伤,像是一片灰暗的天空,压得人永远透不过气。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来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

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成为胜利,同样,你必须把你走位的风筝都打败,你才会成为万种瞩目和赞叹的焦点,那样会有无限的荣誉和光亮集聚你一身,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通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

再来说说追,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__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直就觉得故事中隐藏着让人透不过气的难过,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纠结在书中的罪恶,善良,人性,兽性……盘缠纠结成一段故事,在这故事中,谎言和信任并流,憎恶和喜爱共存,熟悉和疏离同在。

这是一个赎罪的轮回,奉安拉之名,皈依内心善良的冲动,洗刷先前的罪恶,在拯救他人的过程拯救自我。

读这本书的时候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一如当时读《一千零一夜》,这个国度创造了这么奇特的这么绚烂的文化,而它的子民却仍匍匐在不可见的安拉脚下得不到解放。我想安拉的旨意不应该是创造一个阶级社会,并奴化底层人民,使其愚昧,任人使唤而毫无怨言吧。

当然这只是我一个凡夫对安拉的妄想罢了,求安拉恕罪。

然而当哈桑卑躬屈膝地叫阿米尔少爷时,疏离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了。种族血统只是借口,文化程度只是借口,甚至人的品行也是借口,对优越感的渴望并不能笼统地说是人性的恶,可恰恰是这种渴望驱使了阿米尔犯下一个又一个“罪过”。

那可以是阿米尔爸爸说的“偷窃”,也可以称为“自私”。

如果说偷窃是种罪,人的一生,要偷窃多少次呢。人究其一生,是否可以洗清这种罪过。与别人的竞争,甚至正当竞争,或许不能称为偷窃,或许应该称为明抢。那么明抢,是否是一种罪呢。这自然是后话了。

到美国后的阿米尔,体会到优越感的缺失,有了别样的感受。谦卑的心才成了他前往阿富汗寻找索拉博的力量之源。这一次,新的优越感出现,所幸的是这种优越感具有不可撼动性。阿米尔是美国人,在那个自由开放的国度有稳定的居所和生活,帮助索拉博是他力所能及的事。而他和哈桑的往事所谓的愧疚以及血缘的情分,则成为他想要帮助索拉博的理由。

阿富汗受难的孩子成千上万,可索拉博只有一个。阿米尔能否得到宽恕和原谅,没人可以决定,正如没人决定是否可以宽恕当年阿米尔的父亲对他的欺骗。这是一种主观的心理感觉,你愿意宽恕愿意原谅了,任何理由都可以找得到的。Theeyeseesonly、what、the、mind、is、prepared、to、comprehend。

阿米尔说得对:“但我认为,我不在乎别人的过去,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我自己也有过去。我全都知道,但悔恨莫及。”

没有人能够站在纯粹道德的角度去评价别人,因为人也有其卑贱的一面。因此“我凭什么指责别人的过去”。所以作者才会借拉辛汗说“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

我们只能这样,一旦人性的“恶”犯下了罪过,人应该只有去行善才能救赎。这样的救赎其实还是为了自己的解脱。而为了自身的解脱,这,算是“自私”吗。“自私”,是否也是一种“恶”呢。

如此说来,“罪”是否皆是可原谅可饶恕的呢。安拉的惩罚,奉安拉之名的人的惩罚,又有何存在逻辑呢。倘若一个人故意犯“罪”,再来行善,是否也可得到原谅呢。罪和善的度,是有衡量标准的吗?罪和善的区别,是谁定的价值准则呢。

旁置这样的问题,我所着眼的,还有社会的善和恶。不予人以自由,不予人以公平,尽管这自由和公平的具体定义仍需商榷,这社会不会是一个善的社会。哪怕阿米尔是一个无比善良的人,当他心安理得地接受别人“少爷”的称呼时,那也是一种恶。一个纵容等级存在的社会,一个宣扬优越感的社会,它的恶,不是多少人的善可以洗刷的。

或许说,在这样的语境里,善恶有了小大之别,然而这不是大小的问题,当一个社会都在行一种恶,有知觉地或无知觉地,其中的个人的善,只能是逆流激起的浪花。璀璨夺目感人却也无力改变现状。

作者赋予了哈桑和索拉博以超高的弹弓技巧,其实只是予以弱者以丝毫的力量,偶尔这种力量还能在博弈中起制衡作用。使得弱者不至于太弱,强者不至于太强。作者也赋予了阿米尔前往阿富汗一路的“好运”,虽过程艰难曲折却也了却一番心愿。然而这只是小说,无数的不会弹弓的索拉博没有人去拯救他们,无数的去“拯救”索拉博的阿米尔们倒在了通往“成为好人的路”。

强者恒强,弱者恒弱,不只是贫富差距这么简单的经济术语就可表达的了。欺凌的合理化和合法化,救赎的程序化和格式化也日渐为人接受。最简单的例子,一个__商做慈善,饶恕之?严惩之?或是所谓的科学对待之?

当善成为恶人为了减轻人们对其恶的量刑的工具时,善的存在无疑是受到了亵渎,此时的善只是成为或多活少扯下围观的看客们的愤怒的嘴角的挂钩罢了。容忍恶的存在,其实也是一种恶,不是么。

阿富汗太远,塔利班也太远,可是我们的身边。所谓的“转型期”的中国,草菅人命恃强凌弱并不少见,少见的只是如阿塞夫那般用石头扔人的粗鲁罢了。更“合法”地杀人,更“合理”地杀人,用制度杀人,用生活压力杀人,用__杀人……而看客们冷漠地围观,愤怒者喷点口水,同情者讲点好话,卑鄙者推波助澜……难道,这不是一种整个社会都在行的恶么。

至少阿米尔的父亲是令人肃然可敬的,他用行动踏碎一地的空话。他明知自身也有恶,于是他不信安拉,因为安拉给不了善。于是他去行善,某种程度上他也成了安拉的使者,反思自己的恶,阻止自己作恶,努力行善。

但他逃不了那时那地的藩篱,他处在社会的上层,他用优越感去帮人,他默认了不平等及其他的存在。

事实上,当我们谈论起一些抽象的事物时,比如善恶,它们的定义永远值得商榷。于是我们总是有种无力感,这种无力感驱使人们放弃思考。但人们心里的困惑依然需要解答,于是转而投向了某种肤浅的甚至似是而非的理念的怀抱。

有时候,人们可以忘记社会,讨厌“大我”(乃至完全反对宏大叙事),活在一套扭曲奇怪的社会逻辑里,只在乎自己的一切,行不知所谓的救赎。受此书感动的读者或者会选择更加珍惜自己的朋友,然而他们是否会把素昧平生的人也视为朋友呢。

是否只有当他们的生命中出现了“索拉博”,他们才会去到“阿富汗”。

追求人类解放并不是一张口头支票,追求普世价值和追求人类解放并不相悖,甚至有一致之处。总是着眼于自己的人们永远追不到人类幸福的风筝,而他们自己也犹如一如可怜的风筝,被许多的力量操控,以猎杀别人求生存为存在的目的。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可以感人,也可以骗人。而在有的人心中,这个“你”,并不完全是指人,它更是为推动整个社会行善,追求人类的进步,保障人的基本权益所付出的努力以及向社会的一切黑暗宣战的骨气的代称。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2000字3

故事把我带向神秘的阿富汗,以前我对这个国家的了解仅限于塔利班、美国的轰炸,但所有的这些都离我们的生活相差十万八千里,政治制度、社会环境、风俗习惯等等的不同都令我对这个陌生的国度充满了好奇。

喀布尔、坎大哈、赫拉特、马扎里沙里夫在这些陌生而拗口的城市名字背后,一个关于亲情、友情、忠诚、背叛、人性的弱点与自我救赎的故事正在这片土地上发生着。

我,作品中的主人公,阿米尔少爷。

哈桑,阿米尔儿时最忠诚的玩伴,是仆人阿里的儿子。他们从小都没有母亲,却又吃同一个人的奶水长大,"喝过同样的乳汁长大的人就是兄弟,这种亲情连时间也无法拆散";他们在一起玩耍,摘桑葚,一起爬山,拿镜子把太阳光反射进邻居家里;他们坐在高高的枝桠上,没穿鞋的脚丫晃来晃去;在山坡上阿米尔会给哈桑讲述在学校里的事请,给哈桑念课本里的故事。那个时候有着兔唇残疾的哈桑仿佛永远微笑着。哈桑坚强勇敢,对阿米尔忠心耿耿,在阿米尔受到阿塞夫欺负的时候,哈桑挺身而出为阿米尔解了围。他们在树上刻着"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在那段纯净的童年时光,他们就是那片乐土的主人。

刚会说话的时候阿米尔说的第一句话是"爸爸",哈桑说的第一句话是"阿米尔".阿米尔的父亲的确是一个成功的人,有着成功的生意、优雅的举止,并且乐于助人,他有着自己的判断,从不盲从于他人。阿米尔特别崇拜他的父亲,并且希望能从父亲那里得到额外的关爱,能够得到父亲的认可。

风筝大赛是阿富汗每年冬季都要举行的比赛。谁的风筝能在天上坚持最长的时间,并且能拿到这只最后坠落的风筝,那就算是赢得了比赛,而哈桑却是追风筝的好手。为了能让父亲对自己另眼相看,阿米尔特别希望能够赢得风筝比赛。在最终的比赛中,经过精心准备的阿米尔终于如愿以偿得到冠军,追风筝的任务便落到了哈桑的身上。"为你千千万万遍",对阿米尔说完这句话,哈桑便跑开追风筝去了。

但悲剧也就此发生,阿塞夫他们几个人把哈桑挤到了一个死胡同,为了保全阿米尔心爱的风筝,哈桑遭受了阿塞夫的侮辱。但此时阿米尔在一旁看到了一切,虽然有千万种冲动要去解救哈桑,但生性懦弱的阿米尔最终并没有挺身而出,而是看着这一切发生。想着哈桑对自己忠诚,自己却背叛了他,阿米尔充满了负罪感。事后,阿米尔多么希望哈桑能责骂他,甚至能够打他一顿,而哈桑并没有这样做,还是像以前那样忠诚。越是这样阿米尔越觉得负罪感深重,为了减轻良心的折磨,他便疏远哈桑,最终设计陷害了哈桑,导致阿里不得不带着哈桑离开了阿米尔的家,从此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父亲在知道哈桑离开后嚎啕大哭,阿米尔一直不能理解这是为什么。

后来,俄国侵占了阿富汗,战争使这个国家满目疮痍,不得已父亲带着阿米尔四处避难,最终到了美国,在那里阿米尔开始了新的生活,成了家,父亲因为癌症的折磨永远的离开了他们。

就在这之后不久,一个从阿富汗打来的电话,扰乱了阿米尔的原本平静的生活。父亲以前的合伙人,阿米尔幼年时的一个成年朋友,拉辛汗从阿富汗打来电话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希望能再见阿米尔一面。

阿米尔又回到了阿富汗,在拉辛汗病榻前,拉辛汗说出了一个隐藏多年的秘密。哈桑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一直崇拜的父亲睡了哈桑的母亲。还有哈桑已经被塔利班分子枪杀,想要对他弥补自己的过错已经不可能。对于这两个事实阿米尔一时难以接受。在谈话中,拉辛汗显然已经知道当年阿米尔背叛并陷害哈桑的事情,也知道阿米尔因此而遭受的良心的煎熬。"你父亲知道做错了事,他通过做善事来弥补自己的过失","当罪恶导致善行,那就是的救赎","这里,有你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对阿米尔说。后来阿米尔得知哈桑还有一个可怜的孩子,于是一场自我救赎的行动便展开了。

为了解救哈桑的儿子索拉博,阿米尔不得不再次面对已成为塔利班分子的阿塞夫,这次面对杀人不眨眼的阿塞夫,虽然也有恐惧,但是阿米尔终于勇敢地站了出来,像当年哈桑保护他那样,保护索拉博。这迟到二十六年的挺身而出导致阿米尔被打的受了重伤,但他没有感到疼痛,反而是痛快。身体上的伤害弥补了内心深处的内疚与自责,换来了内心的安宁。最终索拉博用弹弓打瞎了阿塞夫的左眼,他们两个逃了出来,并通过努力把索拉博带到了美国与自己一起生活。故事的最后,阿米尔再次放起了风筝。

故事的前半部分让我沉浸于友谊与忠诚的感动中,读的时候让我想起了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还有《少年闰土》,孩童时期的游戏以及那份纯真的感情都是如此相似,也许这些美好的东西是不分国界的吧。故事的后半部分我读到的是人性中的懦弱、自私,以及对自我内心的救赎。有些东西我们要勇敢地面对。逃避只能让自己背上更重的心理包袱。也许,勇敢的人不是打不倒的人,而是在每次打到后都能重新站立起来的人。知错一定要及时改,不要用新的错误来掩盖旧的错误。

这部书同时也让我对阿富汗的风俗习惯,社会环境,政治变动,以及阿富汗儿童的苦难与生存现状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与了解。不仅看到了兄弟情谊,还看到了普什图人对哈扎拉人的种族歧视,以及什叶派穆斯林与逊尼派穆斯林的纷争。

早先是苏联入侵阿富汗,阿君主立宪制宣告结束,于是美国支持塔利班对抗前苏联。9.11事件后,美国便在阿驻军__塔利班政权。虽然塔利班政权已经垮台,然而直至现在,这个多难的国家一直处在内忧外患之中。书中也描述了战乱中以及塔利班统治下的阿富汗的惨状,以及那种环境下人们对和平与安宁的向往。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2000字4

《追风筝的人》,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总能在脑海里浮现这样的画面:在广袤的旷野上,放飞风筝的孩子杰里奔跑着,头上的风筝猎猎作响,耳畔不时传来真挚的:"为你,千千万万遍!"

作者卡勒德·胡赛尼(KhaledHosseini),1965年生于喀布尔,后随父亲逃往美国。《追风筝的人》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因书中角色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出版后大获好评,获得各项新人奖,并跃居全美各大畅销排行榜。胡赛尼本人更因小说的巨大影响力,于26年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促进难民救援工作。

小说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阿富汗安静祥和的日子里,主人公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形影不离的时光被一次风筝大赛后的"劫难"所打碎,难能可贵的友谊与真情在一些谎言与怯懦中渐渐逝去。命运带走了阿米尔的友情,亲情,只给他留下了一片遗憾,生命竟是如此无奈。

成年后的阿米尔意外得知的惊天秘密使他便义无反顾地踏上了一条自我救赎的路,去寻找他的亲生兄弟——哈桑。其中发生的种种不禁令人费解和惋惜,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为了弥补心中的缺失,阿米尔费劲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并与当年侮辱哈桑的那伙流氓展开了激烈的斗争,花尽心思为心灵受到严重创伤的哈桑之子重新找回了生命的意义。生命的价值在阿米尔的赎罪之途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在与悍匪的激烈较量中,他找回了当年的勇气;在开导哈桑之子的同时,他也对生命有了一番新的认识。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所有的一切都在哈桑之子放飞的风筝中得到了原谅与补偿。

小说最令我感动的就是哈桑所说的那些话,"为你,千千万万遍",当哈桑还是一个12岁的兔唇小孩时,就有着为自己的朋友义无反顾付出生命和经历一切苦难侮辱的巨大勇气,真诚,纯洁。他身上那不可思议的承受力让人惊叹佩服,同时也为之心疼,感动,震撼。作为一个仆人的儿子,他没有自怨自艾,而是坦然忠诚于自己的身份。虽然他的地位低微,但是他的品质却是难能可贵的。

阿米尔和哈桑,一个风筝的的放飞者,一个是的风筝的追逐者,这不应该是最美的故事吗?但是,风筝的天职是飞翔。我不知道在天空中飞翔的风筝,是天使;而落了地的风筝,却是魔鬼;落地风筝就是那经过世俗浸染过以后的人性。

随着剧情的跌宕曲折,我的心也波潮起伏。这个故事枝节复杂而且厚重,但好似一切轮回又回到了起点,最后又重合为一点。风筝也是一样,故事起于它,止于它。风筝让哈桑失去了快乐,却让他的儿子索拉博找回了快乐。

读完书后,我觉得是依然是一个感人美好的故事。虽然书中满是阿米尔的懦弱,忏悔与自我救赎。但我觉得他是天使,他的爸爸是魔鬼,而哈桑则是试金石,拉辛汗是引路蜂。阿米尔一直在爸爸走也走不出的阴影下呼喊,面对父亲和别人指责自己是懦夫时,他的血液在说:"也许爸爸说的对。"他敢于承认,而且他善良的心把所有的错全归在自己头上,这是和他的爸爸永远不可能做到的事。

读完这本书就像品一杯茶,有一点点苦涩,但其中的甘甜让你回味良久。其实人生不正是一杯茶吗?故事的开头和结尾似乎产生了鲜明的对比,作者细腻的笔法勾勒出温和而又悲壮的画面。主人公阿米尔不知在多少个地方回忆起哈桑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他内疚、忏悔,他宁愿付出一切去赎罪,这让每一个读过这句话的人内心不禁波涛汹涌,那无尽的酸楚与惋惜之情油然而生,不得不让人感动。

书评人这样说:"这是一个关于命运轮回的故事。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叫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胡赛尼使我们看到一个在挣扎中成长的普通人,一个孤独而卑微的英雄形象,他的自私与懦弱,他受折磨的良心,他逐渐强大起来的内心和信仰的力量。"

这本书,我不能保证每个人都会喜欢,但我很确定这是一本值得每个人都认真读读的书,它可以唤起每个读者内心潜藏的自私,懦弱和自私的种子。使其在太阳的暴晒和大雨的浇灌下,发芽、开花,然后枝叶蔓延,长出宽容,大度和博爱的心灵果实,这需要一个过程,或许漫长,总之是美好的。

《华盛顿邮报》这样评价:"没有虚矫赘文,没有无病呻吟,只有精炼的篇章,细腻勾勒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作者对祖国的爱显然与对造成它今日沧桑的恨一样深。故事娓娓道来,轻笔淡描……"贴切且干脆利落,不得不与其产生共鸣,于此同时,也不得不静下来融入情境,反思自己。

当在黎明与黑暗的交替中醒来,你还会看到那个模糊的人影,是你,是我,是大时代里的每一个人,在追逐那只属于自己的风筝,无论你经历了什么,一切总要继续,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们无法推卸;应该克服的困难,我们无法逃避;应该面对的人生,我们无法选择。这就是生命,它要求我们在风风雨雨中勇往直前,敢于承担,在点点滴滴中细细回味过往的苦涩与甜蜜,慢慢体会生活的真情实感。每个人生命中都有一只风筝,我们在命运的安排下竭尽全力地追逐着,在幸福与痛苦的反复交替中渐渐地感悟着生命的真谛。

请从梦中快些醒来吧,带着你的风筝继续奔跑,继续上演长长风筝线背后的故事,学会承担,学会守护亲情,友情和爱情,一直记得远方的人对你的真心呼唤:"为你,千千万万遍!"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2000字5

阿米尔从小生活在阿富汗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

所有的曾经都是经过虚伪蹒跚过来的。花开,一个美丽却虚幻的词语。稚嫩的梦想守护着那脆弱的生命。我的花儿啊,在绚烂盛开中,结束了一生无声的命运。结局是……

花儿永远都是渴望着得到赞美,可是被淹没的花海里很难寻找到他们的身影。默默付出,用花香去渲染那奋斗的感慨,没想到等待他们的只是无情的雨水。甚至……那痛苦的背叛。摘下面具,他们都是天使的化身。

今天无意在茫茫书海中寻找到了一本书,这本书,正是我朝夕期盼的心声。或许,很少有人能够真正理解一个平凡人的痛楚。我会相信命运,我更相信自己可以改变命运。而这本书却告诉我了一个注定的命运。在冗杂世界里的纷繁,习惯了一切的美好,如今还要再次温习那些支离破碎的情感,想挽救,只因为愧疚……

这本书的名字是《追风筝的人》,可能因为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太坎坷,所以我无法用一颗平静的心,一颗享受的心去品味这本书真正的韵味,品茶或许不适合这本书真正的意境。而这本书真正带给我们的是那种境界。让自己融入进了那个纠结的故事。去用心评价每一个人物带给自己的种种思考。我想,这本书的地方在于它不做作,让读者真正的感受到来自异域的不公。我带着满心的沉重,静静的融入到了那一个世界里,那是一个被人遗忘,却容易受伤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富家公子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的故事。这两个人物也是这本书的主要人物。哈桑总是百依百顺的对待阿米尔。可是阿米尔为了博得父亲全部的爱,甚至不惜背叛哈桑。最后哈桑在阿米尔的背叛下,和他的父亲离开了服务了很多年的地方。他们的付出,没有得到任何的奖赏。留给他们的只是无尽的遗憾。或许吧,遗憾还没有结束。甚至是一辈子的事情,谁也无法知道他们的遭遇……在别人眼中,他们不仅是仆人,还是不同种族的人类,被别人歧视的种族。

数年以后,阿米尔的父亲带着阿米尔从喀什布到了美国。开始了他们新的生活。而阿里和他的儿子哈桑仍留在阿富汗。后来,阿米尔的父亲和阿里都相继到了另一个地方天国。阿米尔也有了他的家庭和事业。而哈桑也有了自己安逸的生活。或许是出于良心的不安,阿米尔又重新开始寻找哈桑。当寻找到哈桑的时候,没想到哈桑却意外丧生,留下的只有不满1岁的孩子。阿米尔十分愧疚,故事还没有结束,后来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让阿米尔原本愧疚的心变得无法原谅自己。或许吧,正是这个秘密让哈桑的孩子得到了好的照顾。

或许哈桑和阿米尔这种背叛与友爱纠缠的感情正是感动读者的线索吧!不想用自己的感觉过多的去发表自己的想法。毕竟我没有经历过,是无法体会作者写这篇文章时的感慨。读后的感觉真的很压抑,看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水,洒满了背叛与友情,告诉我们的是珍惜与信任。

我只想说,在背叛的世界里,不管友情还是亲情都是不堪一击的。雨过之后,没有人能记得在背叛的面具下是怎样一张流着泪的脸颊。花开的世界里,尔虞我诈让我们受过伤,流过泪,骄傲过,虚伪过,或许,没有一种良药能让我们默默无闻付出一辈子。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可以得到别人的肯定。可是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太多的是非让我们的身心过度疲惫。还是得放下包袱,平静的来面对一切的得与失。就算被谎言蒙在鼓励,我们也要坚强的面对生活,这是我们最初所追求的,不是吗?花开,还是会枯萎。太多的美好瞬间只是一两秒的时间,我们必须去珍惜。就像哈桑一样,一生不抱怨,守候那个最初的阿米尔,就算死了也不知道那个秘密。可是,我想他应该不曾后悔为阿米尔做的一切。我想,无声的世界也是有美丽的故事。他完美的诠释了一个平凡人的世界。我们应该知道我们的命运会比哈桑好很多,我们生活在和平的岁月里。在这段平静的岁月里,我们更应该用静心去为别人着想。我们无法达到哈桑的境界。可是哈桑的境界正是我们所追求的……

结局是阿米尔和哈桑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也是这本书的秘密,当知道这个秘密的时候,你是否和我一样感到……等候花开,却无声,静心的世界永远比喧闹的世界少一些虚伪……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2000字

读书模板:朝花夕拾读书大全


《朝花夕拾》里作者鲁迅用夹叙夹议的方法,以青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为线索,真实生动地叙写了自己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国内到国外的一组生活经历。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朝花夕拾读书笔记大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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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读书笔记大全1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所写,作者用了大量的对比手法。这本书是鲁迅先生回忆他儿时所经历的一切,是对滋养过他的生命的人和物的深情怀念。语言清新,朴实,情切感人,是现代回忆性散文的典范之作。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因为它充满着神秘与自由感。这章主要记叙百草园与三味书屋的生活。作者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现了自己儿时对自然的热爱,与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儿童天真幼稚和欢乐的心理。其中,长妈妈又给作者讲了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故事讲述了一个人在晚上听到有个美女在叫他的名字,但却被一个老先生识破了机关,及时解救了他,没有被美女蛇吃掉。作者还悟出了一个道理呢:如果听到有人叫你的名字,千万不要答应他。

作者有不得不从无忧无虑的“百草园生活”中到“三味书屋”中学习。因为作者上的是私塾,所以并没有太多的时间去玩耍。反衬写出了作者对“三味书屋”的不满与“三味书屋”的枯燥乏味。

童年就像一本日记本,如果忘了,也可以翻开来看一看,让大脑保持新鲜的记忆,就好似童年还没有过去。

童年就像一幅画,画上的内容是我们生活中的快乐回忆与点点滴滴。

童年就像一杯咖啡,尝一尝,有甜甜的味道,也有苦涩的味道。然而,每一个人的童年岁月都不一样,酸甜苦辣,灌满我们的童年生活。

鲁迅先生笔下的童年没有遮遮盖盖,直接地写出了他儿时的快乐生活。《朝花夕拾》这本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有时间就回味童年,也勾起了许多回忆。

这本著作写出了作者对儿时的快乐回忆的感慨与对时间逝去的速度之快而感到遗憾,同时又告诫我们要好好度过我们的快乐童年,不要让原本属于我们的快乐变成遗憾。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大全2

不了解为什么鲁迅把“旧事重提”改成了“朝花夕拾”,但不得不说,这夕拾的朝花,已不仅仅是旧事,反倒是新事、喜事、伤心事。

这篇文章可以分为酸、甜、苦、辣、咸五个味道。

酸。的确,看鲁迅的文本有点酸,什么酸?心酸。你看《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败的颓唐,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表面上是祥和安平,但心里却按捺不住,到篇尾,衍太太唆使作者大叫父亲,却遗留给作者的“的错处”。感人肺腑,又不乏暗中对衍太太这个自私多言使坏形象的嘲讽。

甜。不说阿长与鲁迅过年时行礼的温馨,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活热闹,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的童趣,一切心里感受的天真浪漫,一切体味的亲切柔情,又似乎搭上了独特的鲁氏桥,进了甜美的童年故乡。

苦。成了“名人”“正人君子”的仇敌是苦,阿长、父亲的逝世是苦,永别的藤野先生是苦,跳进旧国内的“大染缸”而不得解脱,更是苦。革命苦,百姓苦,苦了鲁迅,也苦出了这本在暴虐、阴暗、乌烟瘴气中趟过的《朝花夕拾》。

辣。鲁迅的本色。辛辣的笔风,自然会有其笔尖直指的人群。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凛然1个顶天大汉的形象,对反对、守旧势力的抨击与嘲讽是毫不留情。譬如对陈、徐两人犀利、刻薄的讽刺,入口微辣,入肚却穿肠荡胃,甚是寻味。

咸。泪水的味道。朴实感人的散文,就足以催人泪下。旧事的点滴,是《朝花夕拾》可歌可泣的盐分,染咸的是回忆,溅起的是读者深思的心灵。

看过的回忆录,大也是风花月残、捕风捉影的闲情逸致,倒没见过这夕拾的朝花也别有风味,也是,百味不离其宗,朝花夕拾一样艳。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大全3

每个人都有自已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已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但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他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鲁迅把自已的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他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他做的每一件事都得不到长辈们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长辈们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把童年和青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一些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并不是题目吸引了我,也不是内容吸引了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故事。鲁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这说明了鲁迅在童年里的无知和单纯,也写出他在童年与一只的猫的博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到在他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了美好的回忆。

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辛酸的,也是快乐的,我们的童年也像鲁迅的一样,无论过得好坏,它都会给我们留下美好的回忆。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大全4

之前在语文课本上,陆陆续续读过一些《朝花夕拾》里的一些文章,这些文章读起来特别有味道,往往读过之后就很难忘记。这次,我翻开《朝花夕拾》这本散文集,细细地读着,里面的每篇文章都特别精彩,读后令我有感而发。

童年是美好的,鲁迅的童年却特别精彩,每读里面的一片文章,就读出了真实的感情,犹如亲身经历着鲁迅童年里发生的每一件事。而且,我将鲁迅的同年和我的童年相对比,发现我们的童年有一些相似之处。

鲁迅童年的时候,家道已经衰落,大人们必须为生活奔波。鲁迅由于做错事情,经常被长辈责备,这些都让他感到难过。

我出生在平凡的家庭,爸爸妈妈必须为柴米油盐、衣食住行而辛勤工作,根本没时间陪我,在我做错事后,他们会大声责备我。鲁迅,在文中流露出渴望得到家长的理解,我也希望家长理解我。

这坌书中,最吸引我的一篇是《狗、猫、鼠》,鲁迅没有朋友,只有小狗、小猫、小老鼠陪他玩。文中写道,鲁迅和一只猫结仇,其实,和鲁迅忧愁的不是猫,而是他生活的那个家庭环境。

读了这本书,我读懂了鲁迅的童年生活,也思考着自己的童年生活。

这是一本值得一度的好书。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大全5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份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的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不过,这正是儿童特有的。

我读的名著是《朝花夕拾》,作者鲁迅,我不觉得这像是一本名著,反倒像一个朋友与你闲聊家常。这本书主要是记述了鲁迅从幼年时期到青年时期的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的描绘了清末明初的生活风俗画面。《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真挚的情怀,无奈的忧伤,这一切都是能感受到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藤野先生,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让人鄙夷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这让鲁迅极为厌恶,于是他去了仙台,在那里认识了藤野先生。藤野先生虽衣着模糊,但对科学严谨求实,对学生的作业一丝不苟,在鲁迅的作业上用红笔圈出来。而且他平等公正,毫无民族偏见,有着高尚的人格。

印象最深的情节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阿长与山海经》,细读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这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三味书屋后面还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的工作是抓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的。描述了儿时在家中百草园玩耍的无限乐趣。而《阿长与山海经》说的是儿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比如她睡相不好,“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给我讲“长毛的故事”,谋害了我的“隐鼠”,给我买来了《山海经》等。刻画了一位可敬可爱的封建女性的形象,她有着中国劳动妇女的传统美德,她不仅质朴,而且善良,关爱别人。作者由原来的讨厌她,变成敬她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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