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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下尘读后感2000字

发布时间:2019-10-24 来源:互联网

《尘爱,越青春》读后感。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尘爱,越青春》读后感》,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读《尘爱,越青春》有感

青春期,一个人生中最美的时期,也是最迷茫的时期,就像一个十字路口,正确的道路只有一条,可罪恶的道路却让我们彷徨。《尘爱,越青春》为我们指明了方向。
当我翻开淡黄色的书壳,穿过扉页,看着一个又一个青涩的青春问题,看着一个又一个精美绝伦的回答,我仿佛看见了青春的缩影。青春期我们充满了疑问,面对人心,面对社会,我们有太多的问号得不到解答。还好,我们有一个知心的姐姐,帮助我们解答困惑。书中有一段对青春的解读让我印象非常深刻:“我们的青春不应该是用来讨厌谁的,因为这会花去我们大量的时间。时间多宝贵啊,我们要用它来成长。”说的对呀,一生那么长,青春却那么短,这段时间如果我们拿去挥霍,去做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用鲁迅的话来说,这就是慢性自杀。去讨论别人,去评论别人,有意义吗?这样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只会中伤别人,伤害同窗情谊。青春那么短,与其讨厌来,讨厌去,不如利用这些时间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情,这样当我们不再年轻,不再张扬时,我们回想青春,也不会觉得遗憾。
青春,在很多人眼中是叛逆的。事实也是这样。这个年纪的我们总是想证明自己长大了,可以不需要约束,可以拥有自己的一片天空。可事实呢?在生活上,在经济上,我们离不开父母;在学业上,在心灵上,我们离不开老师。我们眼中所谓的自由、所谓的理想,只不过是海市蜃楼,看起来很近却又很远、青春期的我们与其每天吊儿郎当的去闲逛,三五成群的去high,还不如去学习,去运动,去阅读,这样我们才可以离我们所谓的自由和理想更进一步,我们的未来才能更美好。
青春,可以疯狂,可以张扬,但也要记住,青春只有一次,别停下自己前进的脚步,因为错过,就不再来!

读《尘爱,越青春》有感:握住青春的柔夷



人生的航班车停在青春这一站,有的乘客遗憾,错过有的乘客匆忙路过,有的乘客徘徊彷徨,有的乘客淡然下车,我随波逐流迷失在青春里。——题记
然,人生处处充满着惊喜。我惊喜,我遇到了尘衣姐姐,更惊喜于执卷《尘爱,越青春》。
《尘爱,越青春》是由尘衣编著的。他这里解读青少年关于身心问题的秘密,更以朋友、知心姐姐的身份,耐心的面对每一位“心结”尘解的“小信客”。“谭星信箱”A股这本书异于常书的一大特色,夺人眼球。
“每一丝空气里都有朋友的味道,每一个角落里都能见到朋友的影子——这是你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这是尘衣姐姐在书中为我们深化的“友情”二字的重要性。我喜欢这句话表达的意境,也渴望拥有这样一场友谊。但现实令我不得不低头。我发现,随着我渐入及笄,友情也变得越来越不堪一击。可能是因为一句玩笑话,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甚至可能是一记眼神,从最初对友情的满心期待,到后来一次又一次的失望,我已经不敢相信友情这种普通但又奢侈的感情。我害怕失望,更害怕受伤。正当我准备将“友情”“朋友”革除我的生命时,我看到了这样几句话。“如果终究无缘,那就相信安排”,“不必把太多人请进生命里”,“给友谊一个发酵期”。这几句话是“谭星信箱“”这一栏目中尘衣姐姐和几个“信客”的关于青春期友情的问答的标题,里面尘衣的回答就像一盏明灯,瞬间照亮了我通往友情的那条路,也燃起了我对友情的星星之火。现在我满怀信心,将这星星之火燎原。
《尘爱,越青春》中讲述的不只友情,还有关于学习。仍清晰地记得这样一句话:“那颗糖果虽然是我最初的压力,但我将他扛起它变成为我奋斗一生的动力。”这句话出自这本书中“一颗糖果”的故事。进入初三的我们,中考既是半路出现的拦路虎,又是压在我们心中的大山,压力山大呀!但是尘衣在书中告诉我们,我们应该直面它,感谢它,承担起它,改变它,将它转化为驱使我们前进的动力。这样我们的一生,才不算虚度。
合上书本,我思绪万千,心渐渐清明。青春,我很幸运,我遇到了尘衣和她的《尘爱》。
合上这本《尘爱》,我想我有足够的勇气“下车”,执青春的柔夷,美丽人生青春期!——尾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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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大全:读《越努力越幸运》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越努力越幸运》这本书告诉我许多道理,这本书让我对命运的认识,让我如何从厄运困顿中学会坚强,让我对自己的认识。有些人觉得人生不公平,有的人出身富贵,而有的人出于贫困;有的人天资聪明,而有的人中庸;他们的差距真的很大,只要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一切都会变好。在人生的道路最难的就是接受自己,承认自己不愿承认不愿面对的事情,而去埋怨老天为什么自己怎么失败,怎么笨。我可能最不愿接受的接受自己的胖,他们说胖的人不好看,没人喜欢。

我现在比较后悔管不住自己的嘴,现在长得胖胖的,因为这样好多同学都不愿跟我玩,我以前是个瘦瘦又可爱的女孩,因为在家乡时天天差不多走路或者跑去上学,而且都是吃些素菜后来妈妈把我接到这里后,天天不是吃肉就是吃零食不到一年我竟然长了20多公斤,到五年级后朋友就变得比较少,有时同学在我背后说我坏话,说我是小胖猪之类的话,那时我都快崩溃了,我不愿接受现在的自己,看了这本书后,我慢慢地试着接受自己,我对自己说,不管别人说什么,我不要活在别人的话中,我只要做好自己,用实际行动告诉他们,我胖怎么了,做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只要自己快乐就好如何让自己变快乐。在生活中要自信去面对,自信是一种动力,足以让人变得更好;自信会让我们无所顾虑地奔向自己的未来,创造美好的自己,拥有自信,才能让自己拥有自己想要的东西。

《越孤独越自由》读后感


以前听人说,孤独是一种病,对此我并不赞同。孤独于我而言,是耐得住寂寞守得住繁华后的柳暗花明又一村。

人的一生不过是一场短暂的独行,孤独是一种常态,成长的本质大抵如此。

小的时候我们有很多要好的朋友,两小无猜,无话不说,尽情分享着心底的小秘密。随着时间的流逝,跨越到某一个人生阶段的时候,忽而发现,曾经以为能陪伴一生的人却与我们渐行渐远,有的还会偶尔联络,而有的则成了我们人生轨迹的平行线,再无交集。

工作之后,漂泊在陌生的城市,偶尔一刻,看着车水马龙,听着喧闹繁华,鼻子会猛的一酸,眼泪止不住的流下来,委屈、孤独、想念。可我知道,我必须穿越生活的所有,包括孤独。

曾经一个人在静谧的夜晚挑灯夜读,一个人落魄的赶凌晨晚点的火车,一个人处理棘手的工作,一个人揉着酸痛的肩校对熬夜写出来的稿子,分手后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想念……这些能让人迅速成长的事,都是孤独的。走过深不见底的孤独,方知自由的美好:自由是不必勉强自己迎合别人,做自己想做的事,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人。

花开花落,自由自在,孤芳自赏,这是难得的一种人生境界。杨丽萍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世外桃源,一人一世界,她孤独的很是让人羡慕。我有个朋友,长得很漂亮,重要的是她明白自己内心追寻的东西——自由,读书、旅行、交友、写作、喝酒、失恋,样样都透露着洒脱,她也孤独,但内心的孤独不能够被生活的琐事填满,所以她更坚定的寻找自由,一路走来,看着她迅速地成长,我明白:一个人,越是能享受得了孤独,就越能明心见性,越能得到自由。

正如我们现在所经历的工作、生活,都是人生的一个阶段,我们所遇到的人都不可能一路陪伴我们。一个人需适应孤独,披荆斩棘一路前行,沿途享受孤独带来的自由,偶尔会发现:一个人也挺好。

珍惜这份难得可贵的孤独,找到属于自己的自由,看清自己的内心,便也无谓大千世界,纷纷扰扰。

尘曲读后感


【篇一:尘曲读后感】

读七堇年的《尘曲游记》时,看到她的母亲对她如何关怀,如何爱她。被感动。并在某一动情的时候把她的母亲当作我的母亲。

她,就像是在爱我一般。

那只是一瞬的错觉。

随后,再向下读,便在内心一次次重复那不是我母亲,那不是。她不是她。

不愿接受他们对我的好。

承受一筷向我碗中加入的菜,太艰难。接过一件披在身上的马甲,太沉重。

因为无以为报,所以放弃接受。

仰望天底下那道七色虹,绚丽而短暂,亦如她的笑颜。一去不返。

【篇二:尘曲读后感】

看《尘曲》之前,对七堇年没一丝了解,甚至其是男是女,都不知道。一直比较喜欢成名作家的经典小说,因为看起来保险系数大。80后的小说,我一直看得少之又少,只看了小四,那一次,明明觉得文字很浅还被煸动得泪汪汪,有点不好解释。然《尘曲》这书名,倒底吸引到我,于是买下它,做为枕边书慢慢地看下来。

本书分为三个部分:游记、散文、小说。此书前半部分均为游记,看起来尚有其独到之处。因游走的地方甚多,跟着作者移步换景,喜闻乐见一些别样的风景,但景之后的那个我,若隐若现,时不时显示出非常自我的一面,刻意的低调。其于《再见敦克尔克,再见》中有着对现实的诘问:何年开始,我们沦落至于这般的自私而不信,即便给予,也要在千般地确认能够不被辜负过后。爱着他人,只是为了使别人能够更爱自己。《如果天空不死》中对未来的揣度,却有些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或者叫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也许到了三十多岁的时候,我们的确会开一辆更好的车,可是却一样会在红灯前停下的短暂时间里,忍不住侧头望着车窗外面骑着自行车笑容灿烂的少年恋人怀念得心酸不已。《沉默如谜的呼吸》的反问倒难得地透露点向上的情绪:非要有朝一日,我们失去而今的年轻和健康,失去衣食无忧,肩上无所责任和负担的日子,才能恍觉自己当年没有理由不快乐,不珍惜生命吗?有过,行文中肆意大段大段甚至完整引用别人的歌曲和文字,借用得有些过头;书中大量黑白照片,包括随书所赠的一张明信片,皆因纸质低廉而降低了格调,视觉难形成冲击。

至书的后半部,才是完整版小说尘曲,看完不仅有些失望。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形式描述了悲剧家庭中各个不同的角色:整个人生都是悲剧的母亲叶微青、后母陈悦、因为爱而卑微无奈的父亲余生、有着同性恋情节的哥哥余年、再加一个与富二代生活有着交集的妹妹余悦。作者以第一人称的写法,分别写到父亲与哥哥与妹妹,皆是女性的笔触,行文中全是女性的心思,各个角色都没能跳出自我,更别不说身为80后的她对于父辈六七十代的生活描述着实不给力,仿佛只是看了些描写那个时代生活内容的书,东拼西凑而成。

在描写哥哥余年与同学的同性情爱故事,行文中明显受到《断臂山》影响,有感情的挣扎、有左右为难的起伏,但和《断臂山》相较,却尴尬地起到了东施效颦的效果。《断臂山》的背景是在那茺凉山野,两个孤独的灵魂碰撞,激荡出缠绵一生的感情,情感和欲望纠结水到渠成;而《尘曲》的背景,不过是两名性格迥异的同学因性格互补,由好友放纵为恋人,放着好好的书不读,却于大学生活中,完全地风花雪月,过起了同居的生活。大环境差之千里,给人的感觉也是完全不同,前一个让人震撼,而这一个却让人感觉矫情与肤浅。而在结尾暗示余悦将与富二代结缘的,则不折不扣落入了俗套。就此,各个人物自述完成,没有旁白没有总结,小说嘎然而止,有些虎头蛇尾的感觉。

或许,作者本身有着往事的阴影遗留下的褶皱(郭珊语),所以在文中所能体现的,多的也只是自己的小情绪,而难有大气候。但是作者言:就这样写下去吧,哪怕现在很糟糕,一直写下去,总有一天会越来越好。这句话还是带给人感动,以此自勉。

【篇三:尘曲读后感作文】

这篇也不是什么严格意义上的读后感,更不是读书笔记,只不过是因书而起的一些自我思考而已,思想未必与本书保持一致。且当它是一篇杂谈吧。

以前痴迷于所谓的青春文学,日积月累写下长篇累牍的伤春悲秋的文字,不过是无知少年对于溃烂发腐的青春的长吁短叹,无病呻吟。那夹杂泪水与伤痛的少女情怀,于一次又一次模拟考试压迫之下渐生渐强的窒息感,对所谓青春实质的探索,如今回忆起来,不知是该觉得可笑,还是该伤怀叹息。

说到这里,在进入正题之前,我忽然想提及一个困扰了我许多年的疑惑:明明在物质上虽不丰裕,却也生活无忧,一直以来的求学生涯中也绝不缺乏老师同学的关注,甚至也有过光环加身的荣耀时期,可偏生自卑怯弱得紧,与我的成长经历完全不符,倒像是与生俱来的劣势。到底缘何如此,不知可有看官可略解一二?也罢,这困扰终是无解,只当发牢骚罢。

《尘曲》一书,我于2011年7月31日购于益友书店。这是我所买的唯一一本七堇年所写的书,尽管多年以前就因《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为其细腻的文笔和伤感却不消沉的意境所折服。七的作品,有别于通俗平庸的青春文学写手空洞的流于形式的精神语言的贫瘠。我觉得,她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在精神觉悟上,是要超前于一些同龄人的,是跳出了为写伤而写青春之伤这一大众框框而有所醒悟,有所追逐,有所探索的。

现在网络普及,平台宽广,写小说的人何止千万,小说作品更不计其数,然而其中,总有一大部分是要被斥责为情节俗套、内涵肤浅的。写小说,尤其是中长篇,难的是如何结构缜密首尾呼应,难的是如何标新立异令人耳目一新,难的是如何在诠释过程中引人入胜令读者产生共鸣。而写游记,写散文,压力就小很多,你只须写你自己。这反而最是质朴、本真。

我刚买这书的时候,只匆匆看了一遍,并没有细细品味,如今,在这极有可能成为我人生的最后一个寒假的短短几十天里,我决定重读自己曾经喜欢一些书籍,包括七堇年的,包括闫红的,等等。

先从郭珊给《尘曲》写的序开始吧。

只有年轻时才能这样不计得失、稀里糊涂地去爱,凭借生命最初的直觉,而不是尘世历练的心术去爱爱一朵云,一片海,一个人。最害怕的不是时间,或是世情,怕的是一句抱歉不值得,怕的是这一秒过去,下一次不知要等到何时,怕的是从今往后,再不会爱得那么彻底,那么无私。这最后一句,像平地一声惊雷,在我以铁为壁的心室炸了开来,回声巨大,振聋发聩。我也怕。我也怕从今往后,从内心到生活外在,静如一滩死水,再也没人能搅乱,渐渐地成了冰,怕再也没有人能让我像当初一样近乎不顾一切地去爱。诸位,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们,我真的很自私?所以至今我都难以确信,这样小心肠的我,竟会在当初那般的为他人而非先为自己。所以,我真的很怕,怕再没有第二次。对于爱情,我仍然是期待的,我仍然需要一个寄托,仍然需要一个交心之人。而这人,早些或晚一些出现,都无所谓,顺其自然就是最好的状态。

早晚,我们都会从不懂柴米油盐的毛孩子,变成人情世故的老掌柜。时间与人世逼迫我们成长,逼迫我们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逼迫我们以社会的方式拥抱这个社会,我们身在其中,丢盔弃甲,放低姿态,丢弃一些原有的坚持和原则,想必也只是早晚的事。我现在厌恶着这样的社会,讨厌惺惺作态与逢场作戏,拒绝戴上各色的面具穿梭于各种场合,虚与委蛇,圆滑人事,但不代表我能一直这样拒绝融入其中。总有一天,我会没有选择,否则便无路可走。我欣赏无畏于表现真实的人,哪怕这种真实是对我的愤怒和不满,也胜过分明内心诸般不快却一味地粉饰太平。

序里提及《哈姆雷特》里那句即便困在坚果壳中,我依然相信自己是无限空间的国王。她还说,野心这东西,当你拥有它时,以为它不过是日后自嘲的把柄,但只有失去它时才知道衰老已经降临。野心?自信?梦想?勇气?已经无法追溯从何时起我便已全然失去了这些东西。曾经的雄心勃勃热血澎湃,对未来有无限憧憬,而今,只想安然平静地度过漫长的余生,顺其自然,不再试图把生命的轨迹扭转到自己所希冀的方向,一路滑升。我已经经不起闯荡了,尽管从未开始任何真正意义上的闯荡。这颗过早苍老的心,经不起跌宕起伏的颠簸了。你们都说,我还年轻,我也知道,二十来岁,确实还很年轻,但年轻人过剩的活力在我身上,已然无迹可寻。几乎要对一切都失去兴趣了。本该年轻鲜活的不羁的心,早被时间轻易地驯服。所谓相由心生,心老了,我每天早上起床照着镜子的时候,总觉得,我的面相也跟着心一起疾速衰老了。现在的我,动辄就说,听天由命,一切随缘。看命吧,听命吧。我都快无心无力去主宰自己的命运了,恐怕再差一步,就要投入老天爷的怀抱了。

如果你们要问我现在最属意的职业是什么,我会说,活于舞台,做一个倾心演绎的表演者,一个纯粹的表演者。如有可能,我只想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而毋须理会俗世纷扰。但我也深知,这于我,永世无望。工作中,尽心尽力,也要尽兴,工作之外,小资,文艺,闲适这是我最理想的生活状态。但实际上,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工作与休闲,难以两全。我们很有可能一辈子都处于生存之上,生活以下的尴尬状态。我想,我要学会知足,所以,我正走在与为追逐梦想而奔波闯荡背道而驰的路上,渐行渐远。

《西天》《尘曲》中,七的第一篇游记。七说,在那么多印象深深浅浅的地名中,她最想回去的地方,是新疆。七对新疆有着难以名状的眷恋,是由于父亲的缘故。而我呢?我从小体质就不是太好,极易晕车,所以对于旅行一事,我并不热衷。我受不了路上的颠簸,讨厌汽车火车这些交通工具给我带来的晕眩恶心反胃的不适感,哪怕目的地的风景再好,哪怕想外出散心见识的愿望再强烈,我仍是不太喜欢旅行的。(暂时插入一些别的内容,我忽然忆起,当初高考填志愿的时候,我拼命地往尽可能远的地方填,最后才填了一个本省的保底。当时是那么急切地想要挣脱来自家庭,来自地域的桎梏,想要远飞,而现在,在考研报名选择报考学校的时候,我却退缩了,不再舍近求远了。我开始眷恋家乡的这片土地。这不是老了,又是什么呢?话不能扯远了,还是回到旅行这个问题上。)今年1月,我一个人前往长沙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一个人在陌生的长街街道上漫步,走着走着,恍惚间就觉得走出了人生的一条路来。当然,那只是一个恍惚。我没能真正悟出人生路的走向,但在远足一事上却豁然开朗。我忽然觉得,一个人去新疆,去西藏,去内蒙古,感受沙漠的极致荒芜,高山的极致伟岸,草原的极致宽广,似乎就能寻到生之为人的某一层意义,那该是何等的幸事,又是何等的豪气万千。余光中于老曾说,当我们遇到极致的美景时,感动就变成了唯一的情绪。我的心,在这样的憧憬中瞬间活了过来。

【篇四:《尘曲》读后感】

许久不曾读及堇年了,那个女子,迷一般的眉藏起来的山山水水缱绻在她的笔下,于多数喜欢的文字的青年她的文字大概就是青春。我亦如是。

此时此刻,夕阳缀着橙红色的光虚弱地爬向地平线,镶嵌在空气里弱不禁风的余晖安然地躺在我放在阳台的《尘曲》上,闭上眼,感受隐匿在它身后的黑暗不安地涌动着。任何东西,时间一长,都会变得很残忍。忘事浓淡相宜,我却思之惊心,青春如是,记忆亦如是。

青春是漫漫长夜里,顶着凛冽无家可归的惶惑。堇年的成长,如她的文字,残缺却也骄傲得不可替代,母亲的百般呵护还是会念着模糊成勉强称为记忆的父亲,以为自己内心足够强大,可以抚平诸多伤隙,薄情而冷寡地活下去,直到多年后坐着长长的火车温着绵绵的月光到了漫漫沙尘的新疆,才刮开了记忆的暗码。才明白,青春终是温着记忆的酒,隐匿在过去与未来之间,变质,发酵,却终是得一饮而尽微笑颔首。你好。

同是行走在文字的世界里,这两年,行色匆匆,多数时候已忘记了自己与文字的恩怨纠葛,与之形影相吊若即若离,偶尔恩宠携着海子的太阳去海边吹吹风,置身于卷着生活百般滋味的绿皮火车,然后被撕开云朵的黑夜推入空洞的黯然,然而堇年却揣着它走遍了欧洲几处温暖浓稠的国度,用文字铭刻下一段段文字的历史,所谓永垂不朽,不是青春,不是记忆,是存在。

不记得是谁说过,文字的海是藏不住的,我们在文字的海里漂浮着大小形状迥异的浮木,或深或浅。近来,日子愈发功利,用三点一线的生活垒着梦想的基石,每当月下佳人相约,抱着厚朴的课本迟疑不定,周而复始,文字便与青春般发酵变质,痛心疾首却无可奈何,偶尔放空便思念那些读米兰昆德拉的日子来,日日夜夜,夕阳与茶,咖啡因子游离的黑夜,倦了便背着生活踏着海子的步子在梭罗的云彩下走向一个夕阳最后隐匿的城市,奈于思绪堕落之时,失落感充斥着胸腔,多次之后便开始管控自己剩余不多的情感,纵然极度心殇还会顾虑着沉默或大声渲染会惹来同学的非议。

青春啊青春,你的康宇,你们的故事终是回不去了。犹如我的故事与旅行一样。

余年从小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在monkey还是毛头小子的时候也笃定每个人的成长是源于本性,肥沃的土地如何诱奸,花草终是会长成它们原本的样子。后来,因为爱的人的缘故,我开始走进了弗洛伊德先生的心理世界。才日渐明晰,是否有个和谐美好有正确价值观的家庭或童年,是性取向选择的导师,我并不认为余年爱上康宇是一个错误的选择,青春里的相爱本是一场苦行,在刚好的时间里相遇相知相伴,那种类似与与灵魂夜夜厮守的爱恋如何要抵制?又为何要抵制?他们之间感情的执着,余年的执念,是堇年心里与现实抗击的武器,康宇最后选择了遁入世俗,这又是堇年漫漫长夜思考的抉择,毕竟陈规世俗的洪流酷似生命与生活做爱的床,死也许真的不如苟活着。也因为,文字的血液日益在堇年身体里流淌,诚然发现了平凡生活的美好。

她就是这样一个女子,风起云涌后终是能泰然。

夕阳终于被黑夜拖入了深邃的空洞,空气失落地流动着,又是一场夕阳沦落成过去,又是一次回忆风干成风景。可堇年,她的文字,不应该只是过去而已。

【篇五:《尘曲》读后感】

就让我们继续与生命的慷慨与繁华相爱,即使岁月以刻薄与荒芜相欺。七堇年

年少时我们总渴望变得强大,总渴望成为1个坚强的人,更是渴望自己能够与整个世界对抗。当我翻开,七堇年的这本书《尘曲》,我才发现,我也一直跟着她的足迹,去游荡了,却很久,很久没有在书里行走。

当我看到这篇序,《迟到十年的回信》,我知道,我将会在1个很久远的故事里,去寻找,追求1种情愫。序里这样说道:《尘曲》是一本孤独者得告白。也许真的是这样,1个孤独者,在1个漫长的路上漂泊着。

爸爸于你我心里都是慈爱的眉目和背影。你总变换方式来体现你对爸爸的热爱。每次看到那个背影里的孤独,你像是怀旧的人那样满目苍夷的想要看到他的脸,想要得到他的拥抱,哪怕只是1个没有深情的关怀。不,我想爸爸于你总是深情的,即便他抛下你与妈妈的誓言,那回转的门声啪啪作响,却总是藏着他离开家时对你的那一深情凝望。亲爱的新疆,我想看到那个童年的梦,和爸爸的凸起的额。

而妈妈,于稻城中的那孤独的羽毛般的树,外表坚强内心却脆弱。于路上遇到的那场大雨,外表磅礴内心却细腻。我知道,年少多情的我而言,不知让妈妈重复了多少的旧时光,她寄予我的只是心里的小小心愿。而我却不懂得博爱。后经历几多追逐恋慕,浅尝过人与人之间的交际。才深知妈妈于我,是如此的无私。想来也就心生荒凉,像稻城那些羽毛般的树,在宽阔的时空里抵御着风的来袭。而人生也如此,须在荒凉中感知,须在荒凉中走出繁华的风景来。作为行旅人,便足矣。

我多想在采光不太好的屋子里再与老人闲谈几语,与朋友再一起踏过那段泥泞的路途,我想这一次,绝对不会再踩进稀泥里。想与朋友看看泸沽湖的蓝色风情。突然觉得,旅行又是如此的难忘,想到十九岁走过的脚步,与朋友恋恋不舍的笑。我不知有多远,只是一味的向前走。像生命最光华的地方去。就像伊斯坦布尔秋天,捷克布拉格的广场冬晨,奥地利的沿途大雪,维也纳的中央公墓,传奇的香港,国境之南台湾。旅行者定了一条路,从来不问那条路有多远。而这,于我在路上,所谓旅行的意义。

坐在台灯下,执笔写字。沉默如谜的呼吸声,渐渐充斥着整个屋子的安静。写给最后一天的20岁的自己。你写青春,写死亡,写梦想,写人生。你说,既然是喜欢梦想的人,那就梦下去,不要醒。我深知这是为自己的人生找寻最后的希望而产生的想法。我也知现实与希望总是背道而驰,而这对于你,只是梦断人生,望穿岁月的回忆吧。你像是1个尘世熟稔命途洞穿前世后路的人,与街道中行人檫肩而过的一瞬间,便猜测完她的人生。你说这样的人生轨迹,苍白无力,空洞无味,切记自己懂事以来不要沦落与这样的人生,可是却过了二十年。我突然有些难过。何尝不是与你一样,这样苍白无力的过了二十年。如此渺茫与空洞。是啊,再怎样疯狂,再怎样不可一世,玩世不恭的态度终将被现实吞噬,那些年少无知的回忆,那些单车校园的岁月,足以抹平我们今后回忆的痛处,在成长中渐渐沉默,渐渐成熟,于你于我,都是1种怅然。

而今眷恋生世,朝朝夕夕孑然又繁华,有几滴好酒般的故人之谊,有几曲骊歌般的殷切思恋,来人照我笑靥,去者不引我悲痛,复有何求。

诸那句话:在经历了那些公路,火车旅行,约会,和年华之后,你将以死比生更加值得而告终。

故事里,你是作者又是导演。为我展现了一场深情的人来人往。倘若是爱情,无关与年龄,长相,甚至是性别。也就这般爱情,是最伤心和最真实的人来人往吧。我想这两代人的爱情观,除了和世代有关,再有就是内心世界吧。人本就属于个体。1个人的内心世界有多大,只有自知。所以我哀婉叶微青的人生。也懂得世事无常,而她也无法逃避。我更怜惜余生的年少。如此荒唐般结束了自己的年少时光。而上一代人的处事为人,直接影响了下一代的孩子。所以余年生得一脸俊美,也是应该。而他的性格以及性取向的不一,也无外乎。康宇这个少年,我也不知道他的性取向。因他做的事情,在与苏予的恋爱的前提下,你可以对他做的事情归结为少年对性的好奇,或者只是对余年深情的友谊。可是当岁月渐渐成为历史,曾经的少年也慢慢成熟起来,而康宇的性取向也开始渐渐浮出水面。这2个少年的人生,没有丝毫的意外,就这样开始了。可是面容却如此慌张,好像还没准备好,还没来得及问问自己可不可以。

和你这么多年,想自己左手握着右手那样熟悉,但一刀砍下去,还是会痛。少年之间的恋爱就是这般的直接,热烈。想想也是,这世界,这人生,不是这么过,就是那么过,终归灰烬,迟早而已。所以我对他们有些同情。而余?则患暴食症,像是上了瘾。龙颐则是赌瘾,他们的人生,就是一场不大不小,也不好戒掉的瘾。

你用不同的人称写了一家三口人的3个不同的故事。每1个故事都独立又衔接得当。回想一下我的人生,像余生那样,好多事情好多人,都淡入了光阴,我不复记忆,亦没了牵挂。谢谢你,堇年。给我讲述了这么1个美好又悲伤的故事。就如你说,人世万物,因缘和合,诸行无常,你奈它何。

与生命的慷慨与繁华相爱,即使岁月以刻薄与荒芜相欺。

【篇六:《尘曲》读后感】

作为一个向来以万里家国血泪中为题材读书并且立志为祖国特设社会主义道路的建设牺牲贡献的好骚年,不得不可耻地承认,我再次读了七堇年。主要是高中时读了她的《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之后,产生的错误崇拜心理,致使我在当当上看到她的带有强烈炒作词的新作时,毫不犹豫的下了单。读完之后我忽然明白,人生就是不同时刻对自己竖不同的手指而已,只可惜这次我竖的是中指。

有时候我们回忆过去,发现可耻的不只是年少时的幼稚,还有年少时崇拜的对象。就像高中的韩寒说:在这个世界上活着的中文作家里,李敖第一,我是第二。可就在前不久回应方舟子质疑《三重门》的博文里面说,他年轻时说过很多狂妄的话,最让他害羞的是曾经竟然崇拜李敖。就像我现在忽然可耻的觉得我高中时竟然让七堇年的作品感动的椎胸顿足。

书的封皮上写着立志脱离华而不实的矫情,即便文艺也须文艺的脚踏实地,这倒是一句符合此书的实话,文艺的很脚踏实地!

她应该只写游记的,小说和散文实在让我不忍卒读,且说我层次低,情趣低吧,对于这种形不散而神散的散文和很小说的小说我实在难以理解,我太传统不是很懂BL和拉拉。就像你给我一个显微镜让我去做单缝衍射的实验一样,我实在不知道如何把数据抄在化学实验报告纸上。

我向来不喜欢过多断章取义的揪取一小撮内容来大肆渲染,毁之誉之。不过她把没考上北大作为旅游的原因,就让我有点很不爽了。就像你在享受着公交的便利时,一个高富帅在跟你抱怨他爸没给他买限量版的兰博基尼。

不过男生看看文艺一点的书还是不错的,至少能学着猜猜女孩子的心思,尤其是文艺女孩。虽然真正文艺的女孩子也成濒危物种,不过大部分男生心中还是抱着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的。如果现实太残酷,那就多看点这种脚踏实地的文艺,至少能精神交流一下,然后把这个印象YY到暗恋的女孩子身上,短暂的快感还是有的。

【篇七:尘曲读后感】

一本未看完的书,一如我未走完的路。人生总会经历无数突然其来的惊喜与荒凉,才会变得更成熟。于是,于万千繁星细钻的书海中,我遇见了你。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之所以选择这本书,一是因为作者的名气,二是《尘曲》这个名字。一个充满隐喻的名字,但无论是对我还是对你,都无法给出一个客观的解释。

儿时的我也曾与她一样,对文字抱有极大的梦想。童年的梦想现在想来对我们来说或许的妄想,但有人可以把妄想过渡成梦想,再由梦想走成现实而今我们都还年轻,此时年华豆蔻。也曾经躺在摇椅上仰望过星辰,觉得星星躺在无限远的银河深处,可望不可即。又觉得仿佛近在咫尺,一伸手便能斗转乾坤,尽收锦囊。是乎梦想。

整本书令我最心动的还是第一部分。七堇年是个旧时光深处的拾荒者,她的文字清冽不失成熟,像一盏茶,苦涩中略带淡淡清甜。一个旅人,把她路过赏过的风景用文字定格。泸沽湖的船,香港的楼,欧洲的桥一切的一切,在意象中。风景再美,即使打动人心。只是喜欢,并非爱。因为,这里不是我们的家。

我是极其羡慕的,作为一个旅人,她可以在自由自在去天涯海角游荡。路过翠湖,穿过山林,跃过雪原,翻过峭壁走过人生的春夏秋冬,偶尔回头捡起路上的枫叶,想起一段不经意的往事。人生如同一条射线,从同一个顶点出发,然后沿着各自不同的方向发射,你永远不会知道终点在哪里。纵使遇上阻碍,原本平直的路线生生被逼仄出一个突兀,也继续按原来的方向走。往事回忆起来却如斯扎眼与难忘,像一幢古老的楼厦,伫立在瞬息万变的时间之中

不懂人情事故的少年,没事喜欢伤春悲秋。他们把屈原、海明威死亡的无奈歌颂成圣德,只有死神与你擦肩而过的时候你才惜命吗?生命如井,现在你所看见的,不过是难辨真假的水中月。有句话叫生如夏花之绚烂没有真正活过,凭什么学人家去朝生暮死!七在散文中说她曾经遇上一次车祸,当时她觉得自己真的快死了。可是上帝是仁慈的,如同这赋予神隐的名字赋得永久的献世。生命有时比你我想象中的要脆弱。

一本书的结局是多元性的,你的悲哀我的欣喜。还是留给自己吧。

窗外淋淋沥沥地下着小雨,哗哗的包裹着整个世界。抬眼望去,依旧是无际的天角。

井下是你水中月,身后是已垂死的暮色,你是选择念念不忘,还是纵身一跃?

【篇八:《尘曲》读后感】

这是一本游记,更准确说是对人生每一步的一个反思与成长。小七的文字总是这样,清冽不失成熟,像一盏茶,苦涩中略带恬淡香甜,正如郭珊在序中所说,这更像一个孤独者的告白。我很羡慕她把她路过的风景都用文字定格,稻域亚丁、国境之南、安纳托利亚高原、云南泸沽湖、捷克布拉格。

有人说过,活着便是一世的行走。前面的风景或许并没有想象中的美好,但是人的一生所追求的不就是多看这个缭乱寂寥的世界几眼,只为几次纯粹的不掺杂任何的感动。等到老了之后回想,顿时欣慰很多,自己的一生也还不算虚度此行。

她的文字有着对生存、死亡、价值、人生的追寻。这些文字似乎都显得过于沉重,但小七的文字带给我们更多的是一份思考,一份最真挚的动容。

在小七身上,我能看到很多与自己相同的地方,似乎是我们这个年纪所共有的特质。动不动就伤春悲秋,觉得自己脆弱得要死,不懂得人情世故,亦懒得去解释。这世间复杂的人际关系,懒得去解释,只觉得问心无愧就好。可仔细想来,这其中似乎又夹杂了太多的个人情绪,过于极端和偏激。相处之道是需要我们不断去学习、不断去领悟的,又何必过分纠结,顺其自然就好!

人生如路,须在荒凉中走出繁华的风景来。这是这本书中我很喜欢的一句。人注定是孤独的,很多路需要自己走;很多事情需要自己去完成;很多泪需要自己去流;很多痛需要自己去慢慢承受?然而孤独并不是你人生的主旋律,荒凉之后的美好可能远比你想象中的好。如果只是因为对人群兴味索然,又厌倦徒劳的语言而选择独自未免太过于残酷。

回想现在的自己,除了有大把的青春外一无所有。因为太年轻,很多东西看不清;因为太年轻,很多事情不确定;因为太年轻,总是自以为是;因为太年轻,总是会怀疑、不自信;因为太年轻,总觉得没人懂你?我们一直在人生的路上痛苦的针扎却又不得不前行。但我们必须清楚,很多东西不会因为你而改变它固有的轨迹,我们唯一能改变的只有我们自己。

生活中充满了太多不值得那么快乐的快乐,和不值得那么悲伤的悲伤,书中这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不管快乐也好,悲伤也罢,我们不可否认,这就是生活。生活就是酸甜苦辣色香味俱全的,总觉得我们不应该活在过去的悲伤中,而应该活在当前的快乐中。这个世界不带伤的人又有几个,要相信,时间是可以使伤疤愈合的。很多年后,你或许会发现,你曾经费尽心思想要忘记的痛就这么被我们遗忘了,慢慢成为一种回忆。

这本书的文字美到不行,它可以使我远离喧嚣,在内心找到一片净土,静静的去思考去感悟。它也使我懂得,活在当下,珍惜现在,未尝不是一件很好的事!

《越努力越幸运》(精选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越努力越幸运》这本书告诉我许多道理,这本书让我对命运的认识,让我如何从厄运困顿中学会坚强,让我对自己的认识。有些人觉得人生不公平,有的人出身富贵,而有的人出于贫困;有的人天资聪明,而有的人中庸;他们的差距真的很大,只要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一切都会变好。在人生的道路最难的就是接受自己,承认自己不愿承认不愿面对的事情,而去埋怨老天为什么自己怎么失败,怎么笨。我可能最不愿接受的接受自己的胖,他们说胖的人不好看,没人喜欢。我现在比较后悔管不住自己的嘴,现在长得胖胖的,因为这样好多同学都不愿跟我玩,我以前是个瘦瘦又可爱的女孩,因为在家乡时天天差不多走路或者跑去上学,而且都是吃些素菜后来妈妈把我接到这里后,天天不是吃肉就是吃零食不到一年我竟然长了20多公斤,到五年级后朋友就变得比较少,有时同学在我背后说我坏话,说我是小胖猪之类的话,那时我都快崩溃了,我不愿接受现在的自己,看了这本书后,我慢慢地试着接受自己,我对自己说,不管别人说什么,我不要活在别人的话中,我只要做好自己,用实际行动告诉他们,我胖怎么了,做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只要自己快乐就好如何让自己变快乐。在生活中要自信去面对,自信是一种动力,足以让人变得更好;自信会让我们无所顾虑地奔向自己的未来,创造美好的自己,拥有自信,才能让自己拥有自己想要的东西。

越玩越聪明读后感心得


我是一个科普迷,书架上摆满了科普类的书。我生日那天,姐姐送给我了一本科普游戏书《越玩越聪明》。

这本书里有400个科学游戏。这些游戏蕴含着丰富的科学知识。极具趣味性,有很好的益智效果。同时,这些游戏所需设备及工具简单、安全、易操作。全书共8篇,分为观察力、思考力、想象力、创造力、动手力、探索力、逻辑力、感知力。喜欢科学的青少年读者在体验做这些游戏乐趣的同时,可以潜移默化地训练自身注意力、锻炼大脑思维力、提高动手能力、丰富课外知识、更全面地增强自我学习的能力。

这些游戏不同于其他游戏,它不但需要你动脑筋思考,还需要你动手操作,这样才能以小见大,理解游戏中蕴藏的科学知识,充分开发你的大脑潜能,让你变成个真正聪明的人。

记得有一次我一个人在家,想要吃黄桃罐头,可是我力气小,没法打开罐头,这时,我突然想到了《越玩越聪明》中讲到的热胀冷缩的游戏,于是,我在盆中倒入沸水,把罐头的瓶盖部分放入沸水中浸泡30秒,然后戴上隔热手套,不费吹灰之力,瓶盖就被拧开了。

那些简单易行、妙趣横生,的游戏让我在开心的玩乐中懂得许多科学道理,体会动脑动手的乐趣,开拓我的视野,开发了我的大脑潜力,带给我非凡的智慧,培养了我在今后的生活中以科学的眼睛去发现、探索自然的规律,让我更加清楚、透彻地认识世界。这真是一本有趣的科普书啊!

爱与青春——《致青春》观后感


可惜全篇电影看下来,我没有发现泪点,甚至极少产生共鸣。然而与我不同,岳女神说《致青春》让她哭了两次,第一次是当郑微说我愿意跟着你一起吃苦但是陈孝正说可是我不愿意;第二次是陈孝正以要向郑微求婚为由说服水族馆工作人员让郑微摸了摸海豚。

也许是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的缘故吧,关于这两个情节我的解读是:出国分手情节体现了陈孝正爱得卑微爱得低下,不敢直面惨淡的人生不说,还以此为由抛弃自己的女人,行为可憎;而水族馆情节中,如果后来陈孝正求婚了也就好了,但是没求婚,那么这样的举动就是把感情当做欺骗的筹码,可耻。

关于第二个情节,我特别有话想说,用来说明类似的行为倘若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是多么地不值得为之感动。我大学的时候,带着一个认识不久的女孩出去玩,公交车很挤,我们都站着,于是我走到后排,向坐在坐位上的大哥说了句什么,然后他就起身,示意跟我一起的女孩子坐过去。那位女孩子问我,你跟这位大哥说了些什么?我说,这是一个秘密。后来的一天,那女孩再次向我问同样的问题,我回答她,当时,我跟那位大哥讲,你怀孕了结果那女孩差点气得上次不接下气,一拍桌子,我真是对你无语!然后走了。

我就不懂,陈孝正的和我运用同样的手法,为什么得到了截然相反的效果。看完电影居然还有人被陈孝正的行为感动?!我想,也许是因为他比较文雅,我比较粗俗罢了,但动机可是一样的啊!一样的欺骗,一样的不值得感动!

我就搞不懂女生,为什么宁可在甜蜜的谎言中腻死,也不愿意听听真话?女生,你知道吗,正是你们的这个属性,逼迫着男生在感情中耍手段。没手段的男生就像是一位木讷的销售人员,他非常想把手里的东西卖给客人,可惜不懂怎么卖,只会说请买我的东西吧,我真的想把它卖给你这样话肯定会换得客人的鄙视,附带一句神经病;同样的,一位男生即便非常非常喜欢某位女生,但是不懂得怎么表达怎么爱,最终憋出一句请做我的女朋友吧,我真的很爱你,此时有素质的女生并不会说你神经病,但肯定会说莫名其妙。经过这样的失败,你就会明白真心在感情中到底有多廉价。就像一位作家讲的,同样是想找女人睡觉,阿Q说我想和你困觉;而徐志摩却是说我想和你一起起床。比较阿Q、徐志摩,动机是一样的,但是手段不同,至于结果孰优孰劣恐怕在读者心中早有分晓。

综上所述手段固然重要,然而感情这东西毕竟不是仅仅依靠手段的,它是一个人综合实力的考证,还需要些许硬实力。硬实力就是高富帅、白富美,但是在这六字箴言中富便是基础。如果你比你的情敌长得高长得帅,但是情敌可以天天带着女神去吃西餐、打高尔夫,过个生日送块浪琴手表,上下班也有奔驰相接。虽然目前目测女神是真心爱你的,看到你不爽,她也诚心会安慰你,这位富二代只是普通朋友,你别想太多!但是时间一久,你敢保证女神不变心,你还真以为爱情已强大的不需要理由?所以面对这种情况,很多男生会选择自卑,选择分手,陈孝正就是其中之一。

哎如果说女人在感情斗争中最容易产生妒忌的话,那么男人在感情斗争最容易产生的便是自卑。《致青春》片中的郑微是爱陈孝正的,陈孝正也知道郑微爱得是他,但是当郑微过生日时,看到情敌许开阳送了郑微名牌手表,此时,我不是鄙视陈孝正,在这种情况下,恐怕是个男人都不好意思把口袋里事先准备的小恐龙拿出来相送。陈孝正领悟了郑微的迁就,他在感情上慢慢积累起来的自卑终于在分手的一刻爆发了,我愿意和你一起吃苦。可是我不愿意!,因为陈孝正hold不住郑微。

也许这就是青春,也许这就是爱,需要耍点小手段,也要有点硬实力。然而不同的是,在感情斗争中,男生更依仗硬实力,女生更依仗小手段。比如片中的副校长女儿曾毅,正宗的白富美;而生卒不详的郑微,女小人物一坨。可是当他们成为情敌的时候,郑微撬起墙角可是顺风顺水。单论感情的话,男生需要的是开心,是需要一个可以给自己带来快乐的女生,是需要一个值得自己保护的女生,这样的女生可以是女神,但必须是走下神坛的女神。但曾毅就是一个没有走下神坛的女神,高高在上,她让陈孝正日日抬头瞻仰着她,抬头太久了也需要弯弯脖子,正巧这时,郑微踏进了他俩的世界,撬倒了墙角。也因为同样的理由,在其他影片中周芷若败给了赵敏,杨幂输给了余春娇

也许这就是青春,也许这就是爱,需要耍点小手段,也要有点硬实力。很多人的小手段和硬实力交织成了我们的青春岁月,生活在其中我们目的只有一个找寻真爱。我想爱情便是青春的舞曲,如果不懂得去爱一位非亲异性,那么怎么谈得上开始了青春?林夕写到青春仿佛因我爱你开始,却令我看破爱这个字。我们就是在这样一份萌动的爱里开始了青春,去尝试爱别人,去尝试接受别人的爱。在爱里我们欢笑过,我们哭泣过,直到一天我们看破爱,男生找了一位适合做饭过日子的女孩,女生则傍到了一位懂得照顾自己的大款,从此我们都过上了人人羡慕的生活,此时,我们也已经烧完了整个青春。

在以后漫长的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中,我们不时也会回忆起我们曾经有过的青春,我们也会偶尔向我们已经逝去的青春致敬!如果终将要失去,那么何不在失去之前好好珍惜,好让我们的青春永垂不朽!

读《越努力,越幸运》有感600字


今年,我们村大力提倡开展读书活动,并且在村活动室增添了“书籍一角”。全村老少都常来这里,一个个的翻阅着自己手中的书。我因为这些周边的影响也常去那里。

各种各样的书籍摆在了我的面前,可我唯独对这本书情有独钟。那便是──《越努力,越幸运》。

首先我被它的封面上的一行字所吸引:“每一个幸运的现在,都有一个努力的曾经。”没确,试问有哪个成功人士是一生都不需要努力,就轻而易举就能得到自己梦想的东西?不用想也知道,那是万万不可能的。所以,我很认同这一观点。从这本书上我学到了很多很多道理,也给了我很多很多安慰,也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

每当我疲惫的回到家,即使身上仿佛没有多余的力气了,我却依旧对这本书有着无法抵抗有吸引力,仿佛这是一种精神需求。

当我不开心时,看到它有这么一句话:一个带有微笑面对生活的人,自然会被生活所厚待。因此,我还有什么值得去悲伤呢?

当我害怕面对失败时,书中的几句话点醒了我:我们要做个不惧怕失败的成功者,将失败当作是成功路上的一盘珍馐。成功在于失败后仍能坚持,你可以被打倒,但绝不可以被打败。

当我觉得自己不是个幸运儿的时候,想想尼克·胡哲,他才是被上帝所遗忘的不幸儿,而我的不如意不过他的万分之一罢了。

这本书便是我的一个无话不说的朋友,如同我肚子里的蛔虫一般,甚至比我自己还了解我。越努力,越幸运,所以我一直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盼望自己能成为被上帝所厚待的幸运儿。而生活最重要的是看现在,而不是去担忧远方模糊的事情。所以应该好好把握住现在,且行且珍惜。 

睡尘湖读后感400字


如果世上真的有红醉绿醉,真的有睡尘湖,真的有陶陶山,真的有那两个石人,真的有洗尘仙人,那多好呀。

读了这本书,我真正懂了"友谊天长地久"这句话的意思,对呀,真正的友谊,是要像绿醉和蓝朵朵一样,不管对方对你怎么样,你都要真心对待她/他。倾尽全力在所不惜,只为了能让红醉见到她的亲爱的爸爸妈妈、倾尽全力,去挽回她的好朋友:蓝朵朵。谁说友谊经不起考验?像绿醉和蓝朵朵的友谊,不也是经历了千难万苦,风吹日晒,听到自己最喜欢的的朋友说不喜欢自己绿醉有放弃吗?努力终究有回报,不对吗?为了朋友,不顾自己的颜面,遭人白眼,嫌弃,也只是为了救出一个不喜欢自己的朋友,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有付出便会有回报,上帝是不会不公平地对待每一个人的,对吗?绿醉喜欢这个朋友,蓝朵朵,付出了比天还大的努力,最终得到了平等的回报,不是吗?

这让我想起了刻骨铭心的事。

是在幼儿园的时候吧,我好像不小心摔了一下,同学们知道了,便涌去了办公室,我的几个好朋友去报告了老师,就扶我去了办公室,我被巨大的幸福包围了。心里暖暖的。突然,铃声响了,几个朋友飞一般地扔下我,去教室了,只有一个人还在扶着我,名字,也记不清楚了,这时,老师来了,她叫同学回教室,同学不肯,非要扶着我,当时,心里一震,好像被幸福砸晕了一样,我很开心,与她拉钩,真的很开心。

真的,我想,我是不是跟这本书里的几个角色有点像?不过,有那个朋友,我,很开心。

《越读者》读后感


越界之举亦可如此美丽

——《越读者》读后感

其实之前便早已听说这本《越读者》的作者郝明义先生的大名了,鼎鼎大名的《如何阅读一本书》便是由郝先生翻译,而越读者这本书中所提到的将书的种类用食物来类比也是略有耳闻。不过不知为何,这本书在当当和亚马逊上一直是无货状态,去图书馆找了一下也没有找到,索性在淘宝上买了本繁体版,开始会担心繁体字看起来会有障碍,但是拿到书读起来后发现繁体字自有其美妙之处,而且对阅读速度的影响也是可以忽略不计。

四个收获

1.关于书的分类

作者将书籍用美食来进行分类,分为主食、美食、甜食、蔬果是一种很有创意的想法。之前我一直不理解这样分类的意义何在,但后来一想倒也觉得这种方式很巧妙。就像饮食需要均衡,阅读也是同理。第一种,是主食阅读。主食就是像米饭、面之类的可以帮助我们填饱肚子的东西。很实用,可以解决一些现实的问题。就像那些职场、生活、心理、生理等方面的书籍。好像一个个医生,把一把脉,开出一剂药方,便能药到病除。在工作或生活中遇到问题时,便可以从书中去寻找答案。第二种,是美食阅读。平时的饭桌上,米饭和面都可以让我们有饱腹感,但是如果光吃这些,除了营养方面做不到均衡,恐怕我们的味蕾也会不答应吧!咱们作为饮食男女,难免需要点美食来犒劳一下自己的胃,同时补充我们生存下去所必须的蛋白质。而有时候如果有幸吃到了既有营养,味道又鲜美的食物,整个人心情都会好很多。就像之前网上一路"吃货"们都在说的,唯美食与××不可辜负么。可见美食对于点缀我们的人生,实在是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美食阅读指的便是那些可能从一个看起来间接,但是却从一个非常根本的方向,来帮助我们思考问题的现象或本质是什么的书。第三种,蔬果阅读。蔬菜和水果,都是可以帮助我们消化和吸收纤维素的东西。蔬果类书籍便是指像字典这一类工具类的书。第四种,甜食阅读。甜食本身对人实在是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舀一勺如丝般顺滑的提拉米苏入口,让甜甜的感觉慢慢地透过味蕾,滑入喉头;或是嚼上一块甜甜的巧克力,光是想想都会让人上瘾的感觉。而甜食阅读便这样一种休闲、放松式的阅读。如小说、杂志应该都可以归为此类。

2.对小说的解读

这里作者对小说的解说让我非常认同:小说就是三十万字写三十字。有时候短短的一个道理,用三十字,花上三分钟便可以说清楚讲明白。而小说的作者却用了洋洋几十万字来通过一个故事去讲述。然而事实上,往往通过这种方式所讲述出来的道理,大家才会记得更加深刻。

3.主题阅读的方法

作为《如何阅读一本书》中提到的最高层次的阅读:主题阅读。正是由我们对于某个领域强烈的好奇心所激发,搜寻相关领域的不同作者所写的书,通过精读、观其大略、读某一部分等不同的方法,进而掌握我所想要了解的领域的全貌。另外,作者还形象地将我们找出自己专门的阅读兴趣的过程比喻为挖到第一桶金。并且用非常细致的说明向我们介绍了挖到第一桶金的经验:

1.选择一个感兴趣的阅读题目,不要选取像心理学、哲学之类的太大太宽泛的题目,而是选择尽量小一点的分支,例如咖啡、飞机等。

2.设法从三十到五十本书里挑出一到三本入门书。用熟读精思的方法仔细阅读。

3.在这个领域找到你的Mentor,就是可以给你引路的人。

4.设定时间表搜集这个领域的主食、美食、甜食、蔬果类书籍约四五十本。

5.除了书之外,从网络上收集资料。

6.将所有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吸收。

7.寻找这个领域最新最前沿的书籍或文章,看是否能看懂。或者看自己能否超过这个领域的大牛。

4.建立个人的知识架构

知识碎片化的时代,网络上海量的信息扑面而来,那些挖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的人,网络对他们来说是把钥匙。而其他还在知识的树林中摸索着的人,网络则会让人迷路和无所适从。因此每个人都需要建立自己个人的知识架构,这样才不会被这些如今的碎片化的知识所冲击,最后晕头转向,仿佛什么都会,什么都知道,但事实上什么都不会。而如果建立了自己的个人的知识架构,那么在看到网络上的文章或其他碎片化的知识后,便可以像采撷花草一样将它们挂上自己的知识框架,最后让自己的知识树逐渐丰满,形成自己的知识架构。而大学的硕博研究,正是训练你独立研究的能力,导师便是你的领路人,不会手把手教你,却会在关键时刻指点迷津。书中提到一位过世的卡内基梅隆大学的电脑科学教授,整理出以下博士研究的方向:

开展新的研究领域

提供统合的研究框架

解决长久存在的问题

彻底探索一个知识领域

对现存的知识提出反驳

通过实验性的尝试为理论提供验证

创造一个宏大的知识系统

提供经验式的数据或资料

发展出新的方法论

发展出一个新的研究工具

提出一个否定性的结论

三个感悟

1.我的阅读结构的不合理性

之前我一直不理解这种把书籍分为几个种类的意义所在,后来在自己实践的过程中,似乎有点明白,管理的基础是分类,就像中图法的分类,有助于我们走进图书馆时可以更快地找到图书,用这种方式可以检验我们阅读营养的均衡性。而对比这几种分类,联系自己现在的阅读,发现自己有点偏食的倾向。目前读书偏功利性,更多地是关注于解决目前所存在的问题的阅读,比如经管类,阅读方法类,思维逻辑类等可以立刻在我的生活中见效的主食类阅读,美食类阅读目前也只是每周倾听一下肖杰老师的论语分享,至于其他"美食"像哲学之类的书,也许是自我设限吧,至今没有勇气去打开,但是就像书上所说,美食才是真正能够提高我们从根本上去认识事物的可能性。工具类书目前已被网络搜索引擎所取代。而甜食类阅读,即纯粹娱乐类的阅读则是几乎没有,也许是受教育的毒害吧,一直以为读些休闲娱乐类的书是浪费时间,然而其实现在想来,这些书可以打开我们理解世界的大门,让我们看到更加丰富的可能性。不过说到没有甜食阅读的根本原因,我想应该是还没有找到自己真正的兴趣所在吧。

2.读书应是有目的的还是无目的的?

无目的的阅读就像一直在森林中迷路的蚂蚁一样,没有前进的方向。而有目的的阅读又会害怕让自己的阅读过于细化和窄化,失去了生命的其他可能性。这也是我一直纠结的问题。当然,更多的时候我是前者,漫无目的地阅读,没有方向。作者提到首先应建立自己的知识架构,开辟出自己的一条道路,就像一个T字型吧,首先应建立起自己相对其他人来说比较专业的领域,其次才能横向发展,广泛地涉猎其他领域的知识。这样既能避免迷路,又能避免知识的狭窄。

3.读博真的没用吗?

之前一段时间,很多人都在鼓吹硕士、博士无用论,企业招聘时,招得最多的是本科生。甚至网上有句戏言:不孝有三,读博为大。整个社会的功利化倾向越来越严重,仿佛读书便是为了找工作和赚钱,而不是为了追求自我的完善和提升,追求整个世界的知识体系的完善。而我也陷入了这样的陷阱,对博士存在偏见,认为他们必定是逃避工作才去深造的,当然不排除确实存在这样的人,但是我们不能否认这些高等教育给人带来的思考能力以及在某一个独立研究的能力。当然,前提应该是你对这个领域充满探索和创造的好奇心,不然读书的过程必然会很痛苦。

两个改变

1.我对小说、电影的偏见

之前一直没有想明白读小说和看电影的意义,虽然在看的过程中也是很享受,但是就是心里存在一个疙瘩一样。这里作者解决了我很大的一个疑惑。小说便是用三十万字来说明三十个字。电影似乎正好相反,用浓缩的一两个小时来概括某些人的一生。走进这些小说和电影,仿佛便走进了一个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扩大了我的想象力的边界,体验我永远也不可能亲身去体验的人生。看活着,让我感受到文革那个年代的荒谬;看盗梦空间,让我佩服导演的想象力;看肖申克,让我看到希望……之前韩寒的电影里很火的一句话:听过很多道理,却依然过不好这一生。也许过不好这一生的原因是一、没有去实践这些道理。二、道理太多,听过便忘了。而通过故事、影像所传达出的道理,却会让人印象深刻,同时脑海中还会出现具体得影像,想忘都忘不了吧。

2.主题阅读

主题阅读一直是我想要尝试却不敢尝试的。因为一直认为它作为最高层次的阅读,一定是一种高难度的阅读,而我连第三个层次分析阅读都没有很好地掌握,怎么敢自不量力呢。可是这里作者提到层次的提升可以使循序渐进的,也可以是突破的。从小到大的语文教育让我每读一本书,一篇文章便下意识地想要逐字逐句地去精读,没有批判性地思考。可是这样做效率太低,而且就像练功一样,对不同作者的说法全部吸收,容易让自己走火入魔。对于有的书也完全没有必要去花费这个时间。而主题阅读可以帮助我建立阅读的框架,同不同的作者交流,取长补短,最终建立自己在某个领域的框架。

一个行动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只读书不行动,那么别人的东西永远也不可能转化为自己的。

下一步我要做的便是选择某一个领域,参考作者的方法、《如何阅读一本书》以及彭小六的主题阅读这种小事-第1节-国王的召见,进行主题阅读的实践,同时在博客上进行不断的输出,与正在看博客的你共勉!

《名人传》读后感800字:越磨练,越光芒


一本书,三个伟人,三种不同职业,同一种悲惨的命运。

——题记

《名人传》一部近代文学着作,一曲伟人的赞歌,一首拼搏的小诗,一幅历史的画卷。钢铁般坚强的失聪音乐家贝多芬;有着对工作狂热认真态度的米开朗琪罗;和那眉宇之间透着真诚的列夫托尔斯泰。

在罗曼·罗兰的笔下,历史仿佛回到一百多年前。贝多芬正历尽世间风雨,米开朗琪罗正在不停地雕刻,列夫·托尔斯泰正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下定摆脱贵族生活。

是他们,让我懂得:在人生的轨道上,可能有凹凸不平的小路,也可能会有笔直平坦的大路,而如果想成为真正的伟人,只有选择弯弯曲曲的小路,虽然这里充满了荆棘和险峻,但是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只有走过种种磨难才可以看见天原来这么蓝,海原来这么宽,成功原来这么好。

越磨练,越光芒。

人生因为有了挫折而变得更加坚强,而如果将坚强,勇敢,努力合为一身,那么真正的伟人便会出现,只有经历挫折与失败的伟人才是真正的伟人。

越磨练,越光芒。

挫折,是五彩生活中难堪的灰色。当你遇到挫折时不妨做一个“色盲”把灰色看成胜利的红色,挫折如同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是摆在眼前的苦难,而另一方面则是让人上进的皮鞭,随时不断的鞭打你,使自己前进,前进,再前进,只有达到胜利的顶峰,才能超越自己,放飞自我,天下无敌!

越磨练,越光芒。

马克思曾说过“人要学会走路,先得学会摔跤,这样他才能学会走路。”而我说“真英雄往往诞生于挫折。”

越磨练,越光芒。

《愿风裁尘》读后感


《愿风裁尘》读后感(一)

我不得不说,我在书店第一眼看到《愿风裁尘》封面上的短句时就被戳中了心脏,好像那些上课躲着老师偷偷看小说的日子又回来了一样,还是那样的时光,黑板上还是那样的倒计时,但是那样的小心思处心积虑的计算着与心上人的座位距离几排几行。

我始终记得第一次看幻城的时候,我把喜欢的对白和短句用朝圣般的心情一笔一划的抄誊在初中二年级下学期的语文书的封皮上,当时懵懵懂懂却也沉沦在幻城磅礴大气的构架和小四一字2020一句中无法自拔。那是一次启蒙。

小四的小说看得多散文倒是看得少,在45角与非主流划上等号的那几年,小四的《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在姐姐家的书柜中大致翻看过,也许是姐姐那个年代比较老的版本,封面看上去很旧被翻了很多次磨了页脚,不怎么讨喜,至今也就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没有打算重拾回来。

直到最近小时代的电影出来,他被各种非议诽谤,物质、世俗、商人、名利 听得多了,我也淡定的一笑置之,谁说的嫉妒批评又不是一种表扬?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大抵也是这个道理。

曾经的那些心动的、刺痛的、明艳的、深刻的情感以及匆匆忙忙的少女时代都一直是被小四一路领着跑过来的,回想起来都感动得无以复加。

直到在前些天和朋友在书店里看书时被高一的小学妹喊着姐姐。年少当及时,嗟跎日就老,我貌似也只能用这样的心态想当年。那些我可以肆无忌惮的喊别人姐姐的日子好像近在眼前一样。

愿衣襟带花

愿岁月风平

祝你好。


《愿风裁尘》读后感(二)

这几天看的第一本书便是《愿风裁尘》,看后感触良多。

首先,品一品书名,愿风裁尘,这个名字2020起得多么好哇,反正我很喜欢,它优雅细腻又灵巧生动,而且一看见这个书名,我总能感受到一种淡淡的青涩与忧伤。忧伤,这是小四的书的代名词。又或许不是,悲伤可能更贴切一些。小四的文风就是这样的,即使开始看时你会笑到肚子疼,然而最后你还是会哭的。郭敬明自己也曾说过,我写的书,欢乐的角色到最后也会变得悲伤,悲伤的角色到最后不是疯了就是死了。大作家就是大作家,他的一句话抵我啰哩啰嗦半天。他的这句话很贴切,真的很贴切,《梦里花落知多少》中那么乐观活泼的林岚最后忧伤而落寞,《悲伤逆流成河》中自卑沉默的简白最后跳楼自杀。

好像扯远了,我们再扯回来。《愿风裁尘》是散文,他不同于《梦里花落知多少》和《悲伤逆流成河》有那么浓烈的绝望与悲伤。《愿风裁尘》中的忧伤是淡淡的。小四的散文就是这个性质的,它不会让人有很大的情绪起伏,它只是淡淡地笼罩而来,随着你一点一点的慢慢看下去,像一只手缓缓地攥紧你的心脏,让人想哭。小四的散文像阴天,或许应该再配一点小雨。不知我这种感觉是不是由于我在梅雨季节看完了小四的《爱与痛的边缘》。《爱与痛的边缘》与《愿风裁尘》是一个类型的书。唯一不同的就是前者中的我是一个为高考而烦恼的高中生,而后者中的我是一个历经繁华的青年。或许你认为历经繁华与青年不搭,但是这没办法,小四的书看多了,我也喜欢乱搭配了。这不需要理由,就像郭敬明在《明媚冬日》中写到:这两个词不搭,但是我就是喜欢明媚冬日这个词。

很喜欢小四的文笔,很简单的一节事情,经他一写,好像突然生动起来。在《愿风裁尘》中有这么一段那些粉嫩的芽实在是太好看了,透明的粉红,粉黄,粉绿,透着一股子柔弱,仿佛一碰就碎掉的感觉,我本身是讨厌写景的文字2020的,但他这样一写,我却有很感兴趣。小四最美的文笔,还是在写人写景上。在《爱与痛的边缘》中有这么一句话:我看见他眼里明明灭灭的忧伤,看到这句话,我仿佛看见了一个挺拔而忧伤的少年,他静静的看着远方,默默地平复着心中翻滚着的迷茫与难过。看《爱与痛的边缘》时我还在上初中,由于很喜欢这句话,我将它运用与作文中,很不幸,明明灭灭这个词被着重划出,老师让我换用清清楚楚,我很无奈,我想只有我这种看懂了小四的书的人,才会有对他的文字2020如此的理解与热爱。

高中语文老师跟我说少看郭敬明的书,说他的书太悲观。他的书的确透着一股悲伤劲儿,初二时看的《爱与痛的边缘》让我对高中生活产生了强烈的恐惧,然而当我度过了惴惴不安的初三进入高中后,才发现高中也不是如十八层地狱那么恐怖。很不幸,《愿风裁尘》讲的就是一个步入社会后的成年人的无奈与痛苦。然而我看了一些后,竟然发现我并没有产生那么多的对未来的恐惧。很奇怪,我在想,这是为什么呢?是小四的文笔变差了还是我的心性不再了?后者吧,我想。我已经过了那么容易忧伤那么容易敏感的时期,我已经长大了啊。小四在《十七岁的单车》中写道:我看见一位匿名者留言说以前年少不懂事才会去看这些毫无价值的书,我想问他,你就是这么看不起青葱岁月的你自己吗?那么毫不犹豫丢弃自己曾经的最爱。我珍视那时候的自己,依然推崇那时候的选择,即使它现在已经不能打动我。

《愿风裁尘》这本书我还没看完,我的确没有了看下去的兴趣,然而我依然喜欢它,依然能为它写出一篇文章。


《愿风裁尘》读后感(三)

愿风裁去每一粒微尘,愿灵魂抵达记忆的尽头《愿风裁尘》是郭敬明十年心路投影的散文集。在这本书中可以看到郭敬明对亲情、友情最直观的感受。在这本书中真实的刻画了郭敬明的成长足迹,渐渐长大后,对人生和社会的美好寄予。

书中说;要经历梦想才能看清现实,要经过痛苦才能尝到幸福。是啊!跌倒再次坚强的爬起!人生的道路中免不了受到挫折,但是在一次次挫折中一次次爬起,这才能更加深沉的感悟人生,感悟幸福。让内心被坚强包裹!在书中让我印象作深刻的是,郭敬明的作文水平是班里最优秀的,但是作文报上一次都没有登过他的作文。他因此自暴自弃,把自己的内心封闭,把外表装的很强大。这些时也曾经发生在我的身上,我选择的同样是逃避,封闭自己的内心,伪装自己的表面。但是越是这样越是孤独、无助。直到最终勇敢的面对自己、面对生活、面对社会,交出自己的内心之后,才明白什么叫越挫越勇。

这本书在蕴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的同时,也揭露了每一个正处在青春时代的人的内心:那是一个想把时间欺骗、狡诈扼住,想把失落、绝望掺合,没有自如哭颜伪装,没有丰满羽翼翱翔,没有势利和庸俗,没有愤怒和挥霍的内心。一个单纯、脆弱的内心,一个需要呵护的内心。

这些年来我们曾经在嘲讽中走过,在掌声中奚落。也曾经在巅峰之处被羡慕、被赞美在这透着高贵和华丽的一段段优柔文字2020中,让我明白了很多人生的道理,身边的美好。愿衣锦带花,愿岁月风平。是这本书让我舔平自己的伤痕,重新站在寒冷的高原,是这本书叫我去感受身边的幸福和永恒的存在,让我的人生充满了美好的寄予,让社会再我心中充满了温馨,让那些爱在我生命中永恒的存在

砂粒与星尘读后感


暑假时我读了《砂料与星尘》这本书,它是著名作家薛涛所作。

这本书主要叙述了少年砂粒八年前驾鹰从乌粮出发,走向草原深处,砂粒从此绝迹,鹰独自归来。八年后,砂粒的父亲砂爷救下与观星团走散的少年星尘。

此时,狼群也在窥伺着乌粮。砂爷和星尘惺惺相惜,与孤傲的鹰、渴望飞翔的公鹅组成“护羊战队”,保护羸弱的羊群的故事。

最让我难忘的一个件事是星尘在追砂爷路途中,不小心“引狼入室”,把狼群带到自己地盘,羊、鹅惊慌失措,个个都狂吼乱叫。狼群分散开来包围砂爷的堡垒,左边狼孤傲自负,认为狼王的安排大题小做,右边狼要理智些,遵守狼王的安排。

砂爷镇定自若安排起来,自己抄起了一支标枪,做好投掷准备,鹰利用自己的优势,在空中与狼周旋,砂粒在屋顶洞察四周,公鹅也不干示弱,它要让这只狼见识一下鹅的脾气,左边狼被公鹅用嘴狠狠叨了一下,右侧腿陷进松软的沙地里,紧接着整个身体便跌倒了,狼群开始乱成一锅粥,最终砂爷他们胜利了。

他们与狼搏斗时,在砂爷的领导下,个个都发挥自己的优势,团结一心,齐心协力,最终战胜了强大的敌人。我被“护羊战队”不屈不挠的毅力、顽强的决心、团结一致的精神所打动,久久不能平静。无论一个人多么强大抑或如何弱小,在一个团体中都能发挥不可或缺的力量。

在现实生活中,团体的力量无处不在。一场精彩的球赛,离不开每一个运动员的同心协力与永不放弃;一首美妙的音乐,离不开每一个音符的奏响;一罐好蜂蜜,离不开每一只蜜蜂的辛勤劳动……可见,哪怕是再微小的力量,一旦凝结在一起,就能汇成巨大的能量!(童嘉琪)

艽野尘梦读后感


艽野尘梦读后感(一)

任伟

夕阳尚未散去余热,隔窗遥望这个城市沉浸在一片暖黄之中,严冬的清冷陈阵掠过心头。闲暇时仰卧在窗边,读完了陈渠珍百年前的入藏笔记——《艽野尘梦》。跟随着他出生入死、辗转万里的军旅画卷不断浮现在眼前。

掩卷良久,思绪翻滚。1909年,英军侵藏,年近27岁的陈渠珍随川军入藏平乱。到达昌都,侦察敌情被捕后靠智勇脱险。巧遇勇敢善良的藏族姑娘西原并结成姻缘。参加工布江达、波密战役,行军旅途,涉尽奇险。1911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进藏川军暴乱,身为同盟会员的陈渠珍迫于形势,策动手下115名湘黔籍官兵,取道藏北羌塘草原,翻越唐古拉山入青海返回西安。孰料苍天不遂人愿,一行误入歧途,迷困荒漠,断粮挨饿,茹毛饮血,绝地辗转7个多月,直至1912年6月,历尽千辛万苦到达西宁,仅7人得以生还。感人肺腑的女主角西原也向人世投下最后眷恋,埋骨在了西安大雁塔。至此,哀痛涟涟的泪水浸漫了阅读者心绪。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莫等闲,这是对远征的豪迈概括。中国历史上不乏远征,大禹治水、黄巢起义、太平天军北伐,在华夏大地上一一写下了壮观。陈渠珍他们在一百年前,不为人知的远征,捍卫了祖国领土的尊严,是清王朝治藏的最后夕照。西藏的大多地方,至今艰苦卓绝。那时候,清军物资贫乏,全靠畜力脚力行军,竟能长驱数万里,历尽前人未曾有过的艰辛。

西藏远征的"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是一笔宝贵财富。回归故土,陈渠珍9年后"湘西王"的成就自不待言,历经清、民国和新中国三世沉浮,毛泽东也对这个老乡另眼相看。其中有一个重要细节,用其秘书沈从文的话描述:"在军中自律甚严,年近40也不讨姨太太,每天天不亮即起床,平时极好读书。以曾国藩、王守仁自许,看书与治事时间几乎各占一半,往往读书至深夜还不睡觉。"这在那个军阀割据、战火纷飞的年代的确难能可贵,难怪沈从文受他影响走上了文化之路。藏地淬火般的经历,必然给了他旁人不可能有的心路远征和生命体悟,让他的心房如此纯粹而强大。临去世前,他才有"审时度势,如雄守雌"的遗言。

西藏这片高天厚土惹人喜欢,再藏读起这段历史,感受尤为强烈。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先人们的精神是伟大不朽的,向这些守卫边陲、开疆拓土的先人致敬。

艽野尘梦读后感(二)

一代硬汉陈渠珍的柔软爱情

史鹏钊

知道陈渠珍,是因为沈从文。读《从文自传》时,沈从文称其为"人格和精神产生了终身影响的一个人".便买来其著《艽野尘梦》一口气读完,爱不释手,掩卷而思,无不被其与藏族女子西原的忠贞爱情所感染。

1909年7月,陈渠珍所属部队奉命援藏。他因素有胆略,被任命为援藏军一标三营管带(相当于营长),参加恩达、江达、工布等平叛战役,后又远征波密叛匪,屡建大功。驻藏期间,他同当地藏民、官员和喇嘛来往密切,还与藏族少女西原结婚。1911年10月,武昌起义的消息传到西藏,进藏川军中的哥老会组织积极响应,并杀死统帅罗长裿。乱军欲拥戴陈渠珍为首领,而他出于多方面的考虑,决定弃职东归。他偕湖南同乡士兵及亲信共115人,取道青海回中原,途中误入羌塘大草原,路途辗转,断粮数月,茹毛饮雪,仅剩7人生还于兰州。他遣散部众,与藏女西原达西安,其时家书未至,穷困不堪,仅靠救济度日。不久,西原不幸染天花病逝。24年后,陈渠珍回首往事,历历在目,尤其是自己20多年前援藏时与藏族少女西原结为情侣,同在青海、西藏出生入死,备尝险阻的经历萦绕心头,不禁感慨系之,用文言文将这段惊心动魄的入藏经历和感天动地的爱情悲剧,写成了这本传世的自传体回忆录《艽野尘梦》。

在书中,作者记述了其途中误入羌塘大草原,路途辗转,断粮数月,一次拿出仅剩的一小块干肉要分一半给西原,她却坚不肯食,陈渠珍逼着她吃,西原哭着说:"我能耐饥,可数日不食。君不可一日不食。且万里从君,可无我,不可无君。"藏族少女西原对我外公这样一位汉族军官如此直教人生死相许的情义令人唏嘘,感天动地。就这样,一路上幸得有高原生存经验的西原以命相护和鼎力照应,陈渠珍才克服困难,走到了兰州。

陈渠珍与西原两人,经彬县再赴西安,一边借居于一座空宅之内,一边写信给家里要寄钱,以便南归。此时两人已身无分文,只得变卖随身物品拮据度日。一日,他出门办事回来稍迟,见西原满面绯红,头痛难忍,卧床不起,急忙请来医生,刚吃了一剂药,西原就出了天花,至夜天花突然现出了黑色,陈渠珍心知已不能救,只能暗中啜泣。至四更天,自知不久于人世的西原躺在夫君怀中含泪泣别说:"西原千里从君,只望与君白头到老,不料病入膏肓,不得不与君中道而别。愿君南归途中,一路珍重,恕西原不能随行了。"话音刚落,西原长吁一声,溘然而逝,年仅19岁。陈渠珍抚尸痛哭,几乎气绝,清醒过后清点行囊,只剩1500文钱,连给西原殓葬都不够。幸得一位客居西安的湘西人董禹麓,将族弟寄存在他那里的三十多两银子慷慨解囊,并帮忙料理后事,将西原装殓后,下葬于西安的大雁塔周边。安葬西原后,陈渠珍独自一人含泪回到与西原的住所,恍然已不见其身影,只觉满室清冷,帏帘飘飞,不禁仰天长哭,泪尽声嘶。而全书至此,嘎然而止,因作者"述至此,肝肠寸断,余书亦从此辍笔矣".其悲戚之情,难于言表。

1921年冬,陈渠珍在西安蒙难时的恩人董禹麓护送西原遗骸回到湘西。他为西原举行了隆重的安葬仪式,墓址选择在风凰县城边大坡脑。墓前竖有"亡姬西原之墓"的石碑,碑上有陈渠珍亲撰的《亡姬西原墓志铭》,短短五百余字,情真意切,无不让人"肝肠碎断".

《艽野尘梦》写成后,曾在报刊连载后汇编成册,流传甚广,堪称传世之作。著名藏学家任乃强先生读后评价道:"余一夜读之竟,寝已鸡鸣,不觉其晏,但觉其人奇、事奇、文奇,既奇且实,实而娓娓动人,一切为康藏诸游记最。比之《鲁滨逊漂流记》则真切无虚,较之张骞、班超等传则翔实有致。"

1952年12月10日,把持湘西军政20余年,致力于保境安民和湘西地方自治的"湘西王"陈渠珍,走完了自己人生的71年。同为湘西籍的著名画家黄永玉,后来在为陈渠珍亲撰的《寥天一庐祭》最后一段中这样写到:"先生青年时代远戍西藏,参加驱逐英帝的战斗,立功累累。其中结识藏女西原,二人深情度过无数生死经历。我们塑造西原的铜像,挨在先生身旁,陪伴先生俯览日新月异的故乡,祝愿世人的爱情地久天长。"在这篇墓志铭的结尾,黄永玉老先生饱含深情画龙点睛,用一个画家的奇思妙想,为一代硬汉与藏族少女西原的千古情缘和旷世之恋就此画上了完美的句点。藏汉一家亲,唐时的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是历史的见证,而近代的陈渠珍和西原更是让人应该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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