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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张爱玲有感

发布时间:2019-10-24 来源:互联网

读《无所畏》有感。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读《无所畏》有感”,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读《无所畏》有感
有些朋友问我读的书都是哪来的,大部分是从我工作学校的图书馆借的。这里要感谢我校的图书馆,“读者荐购”是一项非常好的服务。好书是需要流动的,放在图书馆比放在我床头价值大多了。我买的书很少,家里的书不会超过三位数。一类是我特别喜欢且经常翻阅的:如《小王子》、《人类简史》、《极简宇宙史》,还有最近读的《秘密》等;还有一类是我极少翻阅的:如《地理学与生活》、《重病之王:癌症传》、《三螺旋创新模式》等,这两类书的数量差不多。一次在书店看到一本和我手掌一样宽的《古代汉语字典》,随便翻开一页——哇!一半的字不认识;又翻了一页——啊!全不认识。果断入手。回家后就再也没看过。我一直奇怪自己为什么会买今后不看的书,并曾为此苦恼。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一段金星的访谈才释然。

一次金星看上一款包,虽然她付的起,但价格足以让收入不菲的她心疼。于是她打电话征求丈夫的意见,她的丈夫说了一句话让她果断的买下此包,他说:“If you need it, do not buy it. If you want it, buy it.”

这句话让我对金星的老公路转粉,且不会再为生活中按意愿而非按需求购物的时刻纠结。这意愿可以是包、是鞋,也可以是书。只要不影响自己的生活,能愉悦心灵的购物还是必须的。就像冯唐在《如何避免成为一个油腻的中年猥亵男》里的说的:完全没了欲望,失去对美好事物的贪心,生命也就没有了乐趣。冯唐爱玉、爱串、爱盏、爱字、爱姑娘,活得生动而真实。他写的《无所畏》就是我荐购的一本书。看完后觉得还不错,是位时刻自省的人,此书该多流通而非收藏。于是又开始寻找下一本。

仅本周我荐购的书就有:卡门·西蒙的《被记住你才能赢》、王世民的《学习力:颠覆职场学习的高效方法》、吉姆·罗杰斯的《最富足的投资》、微安的《迭代:让情商和见识成为你最大的底气》、克丽丝特尔·潘恩的《会赚钱的妈妈》。

安安曾问我:“妈妈,你这儿这么多书读的过来吗?”
我诚实的回答:“读不过来。”
为什么还要读呢?用冯唐《毫无意义的一天》中的一句话回答再恰当不过:尽管我知道,在我死前,我想读的书已经读不完了,但是,我还是想尽量多读一点,谁知道下辈子还有没有或者变成什么,还能不能享受读书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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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唐随笔《无所畏》读后感2000字-无常是常,我不想无所畏


前天闲来无事参加了冯唐在北京国贸商城的新书《成事》的首发签售会,突然想起了4月份写的这篇无所畏的读后感。冯唐,他的文字更多的是在分享自己的经历、观念、悟道,有的人说他的文字有点自恋,但我觉得每个喜爱写字的人,都自恋,每个作家都是自恋的,在文字里建立起了跟自己对话的世界。

只不过作家比一般写字的人,更能把握文字的情绪,和传输价值。

言归正传,以下是《无所畏》的读后感。

活在世上,什么都不要怕,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儿,慢慢放下输赢和计算。

这句话是印在冯唐新书《无所畏》封面的一句。

在书店闲逛看到它的时候,可能是这前半句,正好如鸡汤一般,安慰了我当时无悲无喜的小心脏。无悲无喜听起来平和静好,但我一直不认为它是一个好词。

而我也知道,冯唐并不是一个写鸡汤的人。

于是,我买了它。

1、

书很容易懂,是一本随笔集。一如既往高大上的装酷(注:这是我对他的褒义评价),涵盖了作者在自我价值、事业、姑娘、生活、写作、禅道佛意、健康养生等方方面面的所思所想,写在他45岁之际。算得上一部中年男人袒露自我的真诚之作了。

读者跟作家的区别在于,读者很容易陷入作家创作的一些情境里去,并发出这特么的也是我想说的这个事我也曾经历过的感叹。所以,为什么要读《资治通鉴》,为什么小学一年级开始,老师最常说的成语是触类旁通举一反三,无论史料还是现实,太多事都是在反复上演。

尽管如此,每个人都有执念,不到自己活过那一刻,知道再多道理,依然想要倔牛一般撞一撞南墙,试试墙的厚度和自己能承受的限度。

但我,恐怕永远做不到什么都不要怕,也从来不想无所畏惧。

活着,有太多需要让人害怕的事了。我敬畏一切尽人事之后的万事万物,命运际遇。

因为,有怕有畏,才倍感珍惜。

2、

先是健康。

生活节奏很快,生存压力很大,年轻人也加入了患病患癌的高发群体。希望自己健康无忧,爱人身体无恙,这真的不是一句停留在嘴上简单的期盼,而是,即便不能自律到每天跑步,也要落实到日常少吃一点咸辣、少喝一杯咖啡可乐、少熬一次夜,少放纵一次大酒

没有过爱人患病而自己无能为力的人,不会对失去的恐惧感同身受,何况,这个世上你不得不承认从基因上,众生从来都不是平等的,有些人就是会别比人容易得某种癌症。

所以,要敬畏着珍惜,为人为己,负责任的、健康的活着。

3、

再是工作。

相较于健康和生命,工作给我带来的需要害怕的东西没有那么多,也许跟我事业心不强、更惜命有干系。

尔虞我诈,竞争者众,经济不景气之下,最有用的敬畏之心是让自己不要被淘汰,有事干、有钱赚。但做多少事,做多大的事,赚多少钱算多,那确应是本文开篇提到的后半句做认为对的事儿,慢慢放下输赢和计算所诠释的。

对事业的执念,是压力致病的根源。这就又回到了保持健康、敬畏生命的第一条上。关于压力,关于成功,《无所畏》指出人要知限

从心底认识到,一个人能控制的范围是有限的,你控制不了的永远大于你能控制的,无常是常。

4、

然后是父母。

最害怕的是子欲养而亲不在,害怕年迈的父母对我有太多的放不下。不论是健康、事业财富、还是父母陪伴,承认害怕,其实是在承认自己的弱。很多事,需要有怕,才能懂取舍,让遗憾少一点。

很多人说,人要为自己而活,不是为父母而活,这话非常对,可是,明明可以未雨绸缪心怀敬畏,扪心自问,你真的尽人事了吗?

疾病和衰老,我们无法抗衡无法预判,只能努力珍惜该珍惜的,守护该守护的。至于钱,赚多少才是多?而时间,只有那么多。

5、

最后是情感。

无论爱情还是友情,人来人往,想把每段故事都留下,那是贪。尽管如此,还是执念于即便是路人,也好好告别,因为人生充满了再也不见。

然而很多时候,事实确是,我们跟路人还能好好的说一句再见,却跟那些有过很多交集的人,冷淡收场,默默无声,甚至不欢而散。

我敬畏分别,珍惜每一次能解开误会的沟通,合则聚,不合则散,体面而真诚。

我不害怕孤独一人和望而不得,却因深知每个人都将会是孤独的来孤独的去,而倍感珍惜每一次缘分,即使不爱,也两不耽误。我相信,这世间,真的会有这样的人,他\她值得被爱也懂得爱,但他\她最终一个人死去,没有陪伴没有爱人。但我不希望成为那样的人。

有爱的人,就需要跟有爱的人在一起,相伴白头,才是圆满。

我不害怕真相,但我对亲密关系里的任何谎言敬而远之。有问有答,事事有回应是最高级的信任基石。所谓善意的谎言,是要对对方有利才叫善意,而人们往往把善意和逃避面对混为一谈,导致沟通成本无比高。

6、

无常是常,最近几年我经常拿敬畏、珍惜、豁达这六个字做座右铭,这是一个递进的层次关系。人真的只有多经历、多从身边人事去体会,才会更通透,对这个世界、对自己认知的更全面。

自己不留心悟道,别人怎么劝也无济于事,你总是会拿听说过很多道理,依然过不好这一生来自我麻痹。

当然,多看些书也能悟道。冯唐《无所畏》里九字成功箴言也很有道:不着急,不害怕,不要脸。

书跟世界一样,奇妙无穷,总能找到生活里各种困惑的答案,同样的,也可能会发现某个作家竟然有着跟你一样的傻乎乎的好奇、困惑和惊叹,比如冯唐的这两段:

看文学书,看史书,看到人性无尽的恶、无尽的不悔改、无尽的无奈,觉得人类真是无可救药。看自然科学书,看窗外被人类改变了很多的世界,又觉得人类真是神奇,真是能干,能造出某些方面比自己强太多的机器。

做了这么多次飞机,每次再坐,我还是惊诧于一个这么大的铁家伙能快速移动于这么稀薄的空气。见惯了这么多高楼,每次到了五十层以上,我还是惊诧于人类怎么做到让这么高的家伙在风雨地震中不塌。用过至少二十部手机,每次开完电话会,我还是惊诧于这些声音在虚空中是如何传递的没多久之前,人类还是靠信鸽和骑马的信使传递一个个远距离的讯息。

《无所畏》里的这些好奇和惊诧,我也经常有。人类智慧是无穷的,而个体有时候很渺小,在时间和空间里,在命运际遇无常里,只想更敬畏、更珍惜、更豁达。

《无所畏》读后感_1000字


《无所畏》读后感1000字

冯唐易老,奇葩难寻
冯唐年轻时候写的小说、文字我都没看下去。唯读《三十六大》让我认识了一个新冯唐,从此一枝N多年才有的奇葩入了我眼帘。
冯唐本姓张,1971年生于北京,典型的斜杠青年,老天爷赏饭吃,做一行成一行,与众不同,是个后天成就的天才。学医的后来改行为作家的很多,比如鲁迅、毛姆、冯唐、渡边纯一等,可能对人体结构较常人掌握得更为透彻,其文字更为犀利、毒舌甚至毫无遮掩的生理欲望表达。冯唐常常毫不犹豫地赞美自己、贬损自己,亦毫不吝惜赞美他人、贬损他人。
他在写给六十六岁自己的一信中写道:“第一,绝不在无聊的人和事上浪费时间,哪怕一天。第二,继续用各种可能的方式推进医疗的进步,缓解人类肉身的苦。第三,呼吸不止,写作不止。老老实实地放开写,能写多少算多少,看看还能写出多少人性的黑暗与光明,缓解自己和他人内心的苦。第四,少见些人,多读些书。见人太耗精神,做幕前工作,我蠢笨如猪,在书里和写作里,我游得像一条鱼。”
估计他以三十六计为启发,想了个三十六大。大欲、大男写外甥,大年、大路写兄弟,大行写师弟,大雄给梁思成,大钱给小陶朱公子,大偶是司马迁,大包是公文包,大佬有杜月笙、黄金荣、张啸林,大写文艺男女,大画石涛,大城上海,大波马拉多纳,大乘指王锋,大酒写古龙,大器写自己,大录写新买的B5本子,大好是丹丹,大眼夜郎侯,大寿四十岁,大志金圣叹,大奔范陶朱公蠡,大喜苏东坡、金圣叹、梁实秋并林语堂,大势是月刊,大医希波拉底,大定玄奘,大闲李渔,大鬼指自己身体,大国英国,大同2084年,大戏是下一本书,大老是大哥,大作李银河,大是韩寒,大线“金线”,上天入地,古今中外,人神交流,思维活跃,才气纵横,令人仰视。
他调侃自己的父亲,是天生的奇葩,禀赋差的很难在后天模仿。而且他没有被困扰过,没有经历艰苦的心路历程就开出花来,所以没有渡人的能力,只会自己灿烂地开放着。读来令人喜悦,但在其新书《无所畏》里《我爸认识所有的鱼》和《没有父亲的父亲节》两文却让我差点泪奔。他在《三十六大》里承认是一个俗人,离佛千万里。大通达小拧巴事儿逼地过余生,就是大志。到了《无所畏》他在《一只玉鸟的悟空》悟出:失而复得的玉鸟直接摔碎就能立地成佛。
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奇葩难寻。渐老的冯唐在人生的下半段仍会肆无忌惮地表达,其文字应更为好看。

读《荆人畏鬼》有感200字


今天我读了《荆人畏鬼》这一则寓言,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一则寓言讲述的是:从前楚国有一个非常怕鬼的人。他听到枯树叶唰唰的声音,或老鼠和蛇窸窸窣窣爬行的声音,都会以为有鬼。

有个小偷知道了这个人的弱点,就在傍晚爬上他家的墙头,弄出各种声音,这个楚国人吓得连正眼都不敢瞄一下。

别人哄骗楚国人说:“你家的财务被鬼拿走了。”他虽然心里有点怀疑,但还是认为是真的。

过了不久,他家里丢失的财物在小偷家里找出来了。但楚国人始终相信是鬼偷了财物送给小偷的,并不相信是那个小偷干的。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一个人一旦被迷信冲昏了头脑,就会失去正常的思维判断能力,从而被人欺骗和利用。 

无所畏惧的留恋——读《青春祭》有感


在写这篇文字之前,我有很长时间拒绝写文字了。不是因为太忙碌,也不是因为思维停滞。而是无从下手。

我们,一大群人,面对着轰然而去的所谓青葱茏岁月时,呆望着,惊愕着,挫败着,无力着,疼痛着。那是不想就此相别的遗憾,还是不可言明的怀念?

一直发生,一直回忆。这是人生的循环。这是一个劫。

也曾想着,不可控制地想着。我要去寻找,在我认真的宣泄时,在我热烈的无知时,它们究竟去了哪里?我尝试每一个角落找寻它们的身影。哪怕是残留,哪怕是痕迹,哪怕是斑驳,哪怕是虚妄。

有人说,当你身边的人都以各种理由离你而去之后,你会发现,世界什么都没少,仅是少了你自己。世界上的人,一个走了,可能会有两个三个来替补。少了的是你自己,心肝都被挖了去,而且永远不会走出来。

它们到底溜走了,是冯虚御风而去?是羽化登仙而飞?唯独留下了我们,失去了曾经的我们,在若大的世间,从此遗世而独立。

是这样的吗?是永远都不再找个机会回来看我们了吗?

不是这样子的,一定不是的,我觉得它们肯定在哪个地方,似我们看待过去那样看待着我们的未来。我们又何常不是为了它们而活?

妈妈也有说过,像文人那样说过,眼泪都是往下流的,当你倒着的时侯,眼泪就流不出来了。

而我要说,要是所有的岁月都倒回来的话,我就不流眼泪了。

在这种困惑中,有人告诉你,你可以再看看它们,你一定会高兴的不得了,温暖地不得了。就仿佛跑过去拥抱你久违的亲人那样,恨不得抱起来转几圈,再前后左右摸摸。仿佛真得一切就如从前。

那天,九州华夏给了我这样地惊喜。他说他写了一部散文式小说。我没有激动,也不沉静。是一种带着默契的期盼和祝福。谢谢你,九州。让我有机会和它们重逢。九州的小说在很早之前就开始写了。我知道,我们是一样的人。他在用心地把日子写进文字里去,我在用心地从文字里读出日子来。就这样,就可以活好久。

写一篇文字,尤其是一部漫长的小说,我深知它需要耗费多少心血,甚至是自我封闭的孤独和难以隐忍的不安。

现在,完成了。是欣喜的吧,是挥汗如雨的畅快吧。

于我,是欣慰,是扶助,是回顾,亦是感动。

当他邀我为这部小说写些什么的时侯,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我本已准备为它写点什么了。其实,这又何尝不是为我,为大家的年轻做辑告别呢?

小说里的人物就是生活了的,天生的明媚青春,理想,追求天生的思想让我们感受到一种久违的冲击,他是充满感情的又是理性的,天生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亲切和真实,那又何尝不是曾经的我们。你可以在任何一个人的那里找到。是千千万万的每一个我和你。看它们,像看黑白照片般,退去了当初的色彩和陷入,却更加真实生动。像看一次盛大的日落,你会带着一些温热,进入接下来的黑夜,不远处的黎明,以后一天一天的生活。

从这个角度,回忆是幸福的。那么,就让我们再一次甘愿善待它们,再一次真诚看重它们。

如果你也像我一样,喜欢读小说,请继续往下看吧,所有的年轻故事,你逝去的从前,都在里面,里面等你,等你相见!

《无所畏惧的王子》读后感500字


这几天我正在读《格林童话》这本书,我读了《无所畏惧的王子》这个故事,我非常喜欢。这个故事讲了一个什么也不怕的王子,一天,他遇到了一个巨人,巨人说如果王子什么都不怕,那就帮他去把生命树上的一个苹果摘下来给他,王子答应了他。

王子翻山越岭,跨谷穿林,终于来到了有生命树的花园。花园的四周围满了狮子,但是狮子都在睡觉,王子只好跨过狮子,来到了生命树底下。他爬上了树,把手伸进了一个环里,拿到了一个苹果,但是,那个环套在了他的胳膊上。他跳下树,准备走的时候,门口的狮子醒了,看到了他胳膊上的环,就把王子当成主人,跟着他走。

王子把苹果交给巨人,可是巨人还要圆环,王子不同意,两人厮打起来,但是巨人打不过王子。后来,巨人想了一个诡计,要和王子去洗澡,王子把圆环拿下来巨人就拿起圆环跑,追着把圆环抢了回来。巨人的诡计落空了,没有拿到圆环。巨人又藏到树底下,把王子的眼睛给挖掉了,拿走了圆环。狮子又把圆环抢了回来。巨人很生气,直接把王子岭上悬崖狮子推了巨人一把,巨人坠下了悬崖。狮子把王子领到清澈的湖水中。把水溅在了王子的眼眶里,王子又能看见了。

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你做什么事都不要去怕,我喜欢王子他很勇敢的优点。不能担心害怕,畏首畏尾,那样什么也做不成。我们以后一定要去做一个勇敢的人。

贪婪者,一无所有 (1200字)


前几天,我学习了《渔夫和金鱼的故事》这篇课文。不管是善良的金鱼,没有主见的渔夫,还是永不满足的老太婆,都清晰的闪现在我的脑海里。我想,老太婆的贪婪导致最后一无所有,是对我们最好的警戒。

故事讲述了一位老渔夫打到了一条不平常的金鱼,金鱼苦苦哀求老头儿把她放回大海,并许诺要用贵重的报酬酬谢老人。老太婆知道了这件事,就像金鱼提出要新木盆、要木房子、要当一位世袭的贵妇人的要求,金鱼都一一答应。谁知老太婆仍不满足,还想当海上的女霸王,让金鱼侍奉自己。这激怒了金鱼,收回了给她的一切,老太婆最后变得一无所有。

故事中,老太婆贪得无厌,永不满足,最后失去了所有。这正应证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句话。同时我想到了一个故事。一个乞丐身背一个破旧的褡裢带,挨家挨户乞讨。突然,命运女神出现在乞丐面前,和蔼进言:其实我早就想帮助你,我搜集了一大堆金币。请你把袋子打开,我要用金币把它装满。不过有一个条件:落入袋子的将全是金币,如果金币从袋子里掉在地上,那就会立刻化成尘埃。请当心,我已经警告了你,我要严格遵守这个条件。你的袋子已经破旧不堪,可别装得太多,以免被撑破。乞丐听罢,高兴得几乎无法呼吸,他觉得自己似乎飘了起来,一时间竟有些忘乎所以!他连忙把袋子奋力撑开,于是闪闪发光的金子,就像黄金雨似的流进褡裢袋,袋子越来越沉。够了吗?不够。可不要把袋子撑破!无需顾虑。瞧,你现在已经十分有钱,要成为大财主了。请再给一点,哪怕是一小攒金币!喂,满了!看,袋子要破了!再给一点点吧!袋子突然被撑破,金币全部撒在地上,变成了一堆破烂货。命运女神不见了,眼前只剩下褡裢袋,乞丐一贫如洗,一如往昔,只好继续沿街乞讨。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远离贪心这座深渊,学会知足。千万别掉进贪的深渊,别让贪婪为自己的心戴上枷锁,懂得知足,你会常常喜乐幸福。

记得那是暑假的一天上午,爸爸给了我20元钱买书,谁知营业员在忙乱中多找了5元钱给我,我刚想把钱还回去,可转念一想:做好事又没人知道,不要白不要,这钱就归我了。于是我又将钱塞进口袋里,得意地扬长而去。花钱本是心安理得,可谁知这钱我却怎么也用不出去。我的心中像是闯进了一只兔子,咚咚的跳个不停,刚伸出的手又缩了回来。我要是没有贪婪的心就不会发生这样的问题,一心只想着不劳而获。哎,现在想后悔也没用了。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我决定把钱还回去。我来到那家书店,走进书店时我脸红得像苹果一样,最终我把这钱的来龙去脉告诉了营业员,把钱还了回去,营业员表扬了我。我觉得心里舒畅多了,浑身像松了绑似的,一下子轻松了许多。

俗话说:人心不足蛇吞象。一个贪字就是一座无底的深渊,不管是谁只要掉进贪这个深渊,既害人又害己。人们为了那贪婪的欲望,会不择手段达到目的。可是,他们最后的结局会一无所有。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我们要靠自己的努力去创造美好的生活。

六年级:朱钰洁

观影片《电子人也无所谓》800字


因为我爱你,所以电子人也无所谓。

影片的开头遗呈了导演一贯的血腥风格。以为自己是电子人的女主角英君穿着殷红的大摆裙,鬼魅的笑着切断了自己的动脉插入电线充电(这个场景令七格毛骨悚然+手腕隐隐作痛N天)。家人将其急忙送入了精神病医院。

前半段让人压抑得沉闷极了,充斥着空想与幻想得精神病院有着各式各样的精神病患者,他们在自己的精神世界夹缝丛生,他们狰狞着放大的瞳孔,鬼魅的微笑,嘀咕的自言自语,萎缩的动作,令人悚然。影片用精神病院为背景疑超现实得表现形式拍摄,给人以精神上得狱练。

接着剧情开始慢慢缓和下来。英君觉得自己是个电子人每天只以舔电池为生,她会一个人在晚上带着外婆的假牙套与医院的电器聊天,对它们倾诉对外婆的思念。她恨为什么那些穿白衣服的人不让外婆带牙套,呜呜,可怜的外婆就不能吃萝卜了。英君始终有一股天然单纯的生命力,她的天真想法或许更接近生命的本质---不知道是人太糊涂,还是精神病人太清醒。

高高的日顺爱上了特别的英君,用尽他的全力开始狠狠的爱着。他觉得自己是个什么都能偷的人,他傻傻的要把英君的心偷过来,替她伤心。英君太久不吃饭终于撑不住了,被送入隔离的特别病房,日顺在门外任医生撕撤着哭喊:她不想吃就别逼她啊!绞尽脑汁的把病友们的宝贝送给英君让她开心。还有认真傻傻的帮电子人的她在身体内做饭粒转换器,即使知道是假的,也一项一项仔仔细细的准备妥当,还把视为生命的妈妈的照片盒做转换器的载体,也真诚的做了张日顺终生包修电子人卡给英君,只为让心爱的她吃饭可以活下去。站在河对岸观望的我们也开始呜呜呼呼的哽咽了,精神病人也可以温温暖暖的爱着一个人啊!

影片有个能让我微笑着睡着的结局。

在这个光怪陆离的精神病院里,所有的纯真都是那么顺其自然,那些简单美好的想法是我们这些所谓的正常人所渴望的,那些幸福的情绪就这样如花香般缓缓的释放出来。

日顺带着面具用力的掰着英君的肩膀说:因为我爱你,你爱我,所以电子人也无所谓。

这回轮到我们被狠狠地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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