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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余华读后感言

发布时间:2019-10-24 来源:互联网

余华《兄弟》读书札记。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余华《兄弟》读书札记》,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余华《兄弟》读书札记
蒋文玲


“李光头的眼睛透过落地窗玻璃,看着亮晶晶深远的夜空,满脸浪漫的情怀,他说要把宋钢的骨灰盒放在太空的轨道上,放在每天可以看见十六次日出和十六次日落的太空轨道上,宋钢就会永远遨游在月亮和星星之间了。”
这是整本书结尾的最后一段,两个从小相依为命的俩兄弟,却性情迥异,一个粗犷,一个老实,他们的命运也截然不同。

《兄弟》的作者是为大家所熟悉的余华。《兄弟》全书分上下两部,主要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的人生。小说上部的故事发生在文革时期,那个水深火热的荒唐而惨烈的时代。李光头生而丧父,父亲是流氓,死得不光彩,他们一家成为全街人鄙夷的对象。这时宋钢父亲宋凡平挺身而出,帮助了李光头孤寡无依的母亲——李兰。在妻子过世后,宋凡平便与李兰相依为命,重新组合家庭。没有血缘关系的宋钢和李光头自然成为了兄弟,他们相处得也很融洽。但好景不长,宋凡平遭批斗被活活打死了,惨剧发生后,李兰痛不欲生。上部的故事随着这个家庭的破碎而结束。

下部的故事背景则比较贴近现在,情节中出现了一位重要的女主人公——林红。宋钢和李光头都喜欢上了林红,在爱情的撕扯下,两兄弟的感情出现了裂痕,最后,宋钢抱得美人归,两兄弟就此分道扬镳。可是不久宋钢失业了,后来又因为各种复杂的原因,他的生命被压垮了,他选择了自杀。李光头得知后,悲痛欲绝。虽然与宋钢已有嫌隙,但他他平日里只是嘴巴硬,其实他的心里却比谁都要关心他的兄弟……

《兄弟》将文革和现在这有着天壤之别的两个时代连接在一起。这四十几年的变化相当于欧洲的四百年的变迁。所有的惨剧,都是那个时代的不足为奇的荒诞现象。在那个年代下,或许人们的真、善、美都早已被这个乌烟瘴气的社会环境给蒙蔽了。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依然可以冲破层层雾霭,引人寻回日出的方向,或许这就是人性善的光辉吧。
同样的社会下,兄弟俩的命运却截然不同。虽然他们走向了不同的人生方向,可是每当他们眺望心里那最温暖的角落,他们一定会看见彼此。因为——“我们是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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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兄弟读后感


余华兄弟读后感(一)

感觉《兄弟》就文字2020的表述上来说,和易中天还是有很大差距。

从表现人物来说,很多时候还是给人很突兀的感觉,就是有时候,他突然交待的人物的特性让人觉得和之前的阅读很不符合。

不过余华要通过这本书灌输了他的什么样的人生感悟,这个肯定是很有深度的。

李光头这人不是个简单的小流氓,不简单,有非常坚强的神经,所有后来才成为亿万富翁。你能不能达到这点你就问问自己,你能不能做到,满街人都指着你议论,指点说你是个大流氓,你还自我感觉很好?

也正是因为这样,李光头雷厉风行,他就是奉行着自己非常简单的逻辑,用坚强的神经去做了,很多次之后就成功了:他想看女人屁股,就去厕所偷看了;他喜欢林红,就死缠硬缠

我非常欣赏宋凡平这个人,心里也为他竖起了拇指。他最让我钦佩的是: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微笑。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对爱人的态度,真的近乎完美!(在文革被批斗的时候,还说去看海,说要不然这么好的天气,不去看海岂不是浪费了;朋友,你能在遭遇不幸之后仍然对着湛蓝的天空感叹:哇,真美么?),虽然这个是小说中的形象,是任你去相像的真空中的完美形象,但是那灵魂,越出纸面,深深感染着我。

宋刚,是个不折不扣的知识分子,如果说李光头是个神经坚强的人,那他简直就是庸人自扰。林红的爱情就在面前,他就那么活活地给糟蹋了不过我感觉我很像他,太在乎别人的想法,于是自己把自己的想法不断推翻,却不能坚持某个哪怕是暂时看来是错误的做法我没有看完,不知道他是不是后来改变了,但是我想,我会去尝试在这点上改善自己:我绝对会明确追求自己明确知道自己很喜欢的东西,不管遇到多大的阻力!

小说构建了非常完美的人物,浪漫的故事情节,还真的让人陶醉

我看完下部了,感觉有些上边说过的话我是要收回:

显然,纵然李光头暴富,余华还是对之不屑等一切浮华褪去的时候,剩下的还是真情。

纵然宋刚一生胆小拘谨,但她们小两口恩恩爱爱十余年可歌可泣!

下部整个为我们呈现了现在整个社会的缩影,个人感觉,就其写法,也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特征,非常毛躁,不如上部好。

上部和下部,宋凡平和李兰,宋刚和林红,这两对恋人,都被拆散了。不同的是,宋凡平和李兰在誓死不渝的爱情中挥别;后者在背叛中一刀两断。

追求正义的人先走了,但是铮铮铁骨;向世俗屈身的人富起来了,这人要是有钱了,就什么都有了,最重要的,他便有了爱心。

很多的勇士,都将默默倒下,为他们书写丰碑的,只有小说家。

余华兄弟读后感(二)

第一次看《活着》的时候,我躺在床上,流着眼泪,把那本书从头到尾的读完。很长时间以来,我认为我最喜欢的作家就是余华,这个并不像周国平,余秋雨一样招摇的中年男人。

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文革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文革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2020。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余华兄弟读后感(三)

不瞒大家说,被称为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余华是我的偶像。记得当时我读他的《活着》感动地要死,读《许三观卖血记》更是攒了我不少眼泪。这几年文坛上很少有关于他的消息,听说他跑美国潇洒去了。熟不知一回来就出了一本五十多万字2020的长篇,定价三十五元,销量特别好,红得跟超女不相上下。我省吃俭用宁愿早上吃几个馒头挤出了三十五块钱,跑遍了吉安市区的书店终于买到一本盗版的《兄弟》,兴奋地几天睡不着觉。

偶像的佳作当然是怀着虔诚的态度拜读的,但我看了几章感觉就不对劲,翻开《兄弟》,屁股几乎是一个随处能看见的词语。写的是一个小镇上,一位十四岁的小孩李光头将头探到几乎触到粪便的臭不可闻处去看公厕隔壁女人们的屁股被当场抓住。李光头那次一口气看到了屁股有五个:一个是小屁股、一个是胖屁股、两个是瘦屁股、一个是不胖不瘦的屁股,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一位作家和一位诗人白痴一样,(.org)自称李白杜甫又比曹雪芹再喻鲁迅郭沫若,押着这孩子洋洋得意地镇上绕了个圈。一位被这孩子看过屁股的女人当着满街的人对他丈夫大叫:我的屁股被他看到了,我的屁股从来只让你一个人看,现在让这小流氓看了了。李光头因看到了五个屁股而出名:整个小镇的男性都不惜自掏腰包为这孩子买一碗三鲜面,想从这小孩嘴里打听那几个屁股,尤其是美女林红的不胖不瘦圆得翘起来的屁股。

上部基本就是围绕屁股展开的,读屁股简直是审美观念受到侮辱,还没有读完我就想把《兄弟》丢到垃圾筒里,但为了写这篇文章也就硬着头皮咬着牙关读了下去,《兄弟》下部就更恶心了,余华花了大量的笔墨写性。八岁的李光头竟然一次次地将生殖器对着长板凳对着电线杆磨擦,一边磨擦一边没完没了地大声嚷嚷:我有性欲了、我性欲上来了。宋凡平和李兰结婚的大喜日晚上叽嘎叽嘎的床响声。李光头和林红一对狗男女在床上翻来覆去进入高潮时宋钢正在卧轨自杀。处美女大赛,不是处女的姑娘也来参加,跟评委睡了几觉,真***就得奖了。

读完《兄弟》我简直要骂人,我想把这本书丢掉烧掉,让它从此在世界消失。但考虑本文的真实性,万一哪天你们向我借《兄弟》我也好有个交代,所以也就留着。

虽然说我是余华的粉丝,但出于对偶像的负责,我还是得说他几句,情绪控制不住的时候还可能破口大骂。

说真的,《兄弟》伤害了我的感情,它是一部庸俗的裤带下的文学,简直是一堆文字2020垃圾。余华声称《兄弟》写文革,我看他呀!文革的边缘都没有摸到,只摸到了女人的屁股、男人的光头。

余华口口声声地说,《兄弟》是在现实下诞生的一部荒诞性的喜剧。看到他在媒体红光满面的样子,我就不爽(当然其中有嫉妒的情绪)。我就知道他因为《兄弟》的畅销而使自己的腰包鼓地不能再鼓,明年又可以带老婆孩子游欧洲了。真让我大失所望。我这人最讨厌就是美女作家了,看来我要把我的偶像归为率男作家了。你说《兄弟》跟卫慧的《上海宝贝》、春树的《北京娃娃》有啥俩样。都是地摊文学。谁叫他写那么空洞,那么庸俗,那么粗鄙的作品。

余华他还没有没职业道德,读他的《活着》我感觉他对人的生与死进行了深刻的诠释,《许三观卖血记》更是底层劳动人们的呻吟。以前,我压根儿就感觉这男人不错。但《兄弟》一出他的印象在我的脑海就一落千丈。

我承认现在的社会物欲横流、荒诞地一塌糊涂;我也知道我们的生活庸俗琐屑粗鄙;我更理解读者喜欢读庸俗下流的色情文学。但我们的文学不能这样呀!否则,文学就没有了必要。我都知道文学要把丑陋化作美好,沉沦的化作希望。再说,他是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我的前辈,不给我们后辈带个好头,要不然以后大家都写这样垃圾文章中国的文学怎么办呀!所以这明显是违背了文学的初哀。

当然,话有说回来。我知道我的偶像余华骨子里还是一个有良心、有责任心的好作家。年纪轻轻能写出《活着》这样的好作品也不容易。我希望《兄弟》只是他的一次写作的尝试,这种创新精神我支持,人人也提倡。只是我偶像太年轻有些是不太懂。希望以后他能写出对得起他粉丝我、他自己还有文学界都满意的作品。

【读书札记】春


《春》这篇课文是朱自清写的,读了这篇课文,我仿佛真正看到了春的美。

课文中有许多优美词句,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这一句连续用了两个盼望着,写出了人们盼望春天早日到来的心情。后面把春天比作人,把时间临近写成脚步近了,把感受实质化,写出了人们在期待中的焦灼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期望。还有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这一句里的偷偷钻出来两个词把句子写活了,作者拟人手法用得恰当好处,嫩字写出了初春的季节特点,表现出作者的观察细致和对大自然的热爱。

这篇课文使我想到: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我爱春姑娘!

《活着》读书札记


《活着》读书札记
周嘉骏

这本书主要讲了福贵玩物丧志,贪图享乐导致家业凋零,父亲惨死,母亲去逝。中年时的福贵黑发人送走白发人,他是家里唯一的男人,家人的离去或许是对他的一次解脱,就连他自己也在想自己的身后事,活着便是也一同和自己同名的黄牛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不得不说这样的结果与社会有很大的联系,主人公福贵的一生也反应了那一代人的坎坷一生土地改革使农民得到了缓歇,紧接着的人民公社化大运动、全民炼钢和文化大运动让人民喘不过气来,福贵的亲人也因此离去……

那为啥福贵还笑得那么坦荡,那么的真诚,却又没有骆驼祥子的颓废,麻木,更像是一种超脱世俗的平静。现实世界中的痛苦远比想象的多,活着不一定如意,甚至生不如死,但这是苍天给我们的考验,我们要忍受,当到了最后不要想你这一生经历了多少磨难和挫折,不要去遗憾;而是要回想一生中的到了什么,是幸福?还是感激?我们没有理由去抛弃任何人,更不要去埋怨!
活着,真好!我曾出生并在这里经历过一生真好……

读余华作品《兄弟》有感


读余华作品《兄弟》有感

李秋杰

死亡不是失去生命,而是走出了时间。——余华

前段时间有幸重新拾起了余华的作品《兄弟》,余华的作品我一向都不会只看一遍,《活着》我看了三遍,哭了三回,看了电视剧《富贵》,看了电影《活着》都不止一遍,我对父母时代的那段岁月十分痴迷,我特别想知道父母甚至是爷爷奶奶是怎么度过那段艰难的岁月的,我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知道那个时代的机会;《许三观卖血记》看了纸质版的书,看了电子版,也看了韩国的电影《许三观卖血记》前段时间也一同看了《在细雨中呼喊》。余华的作品就是这么写实,让人仿佛就是置身那个激流涌荡的时代,跳入那场让人余生都会留下烙痕的文化大革命中去。

《兄弟》就是横跨那段时期的伟大作品,余华将自己的写实功底发挥的淋漓尽致,犹如看了一场时长特别长的纪录片,喜怒谩骂,人生的起起落落,文化大革命中每个人的嘴脸,面对自己的利益时每个人的心理拿捏得十分传神,这些都是读完之后的感觉,就像很舒服的大醉了一场,醒来虽然一切依旧,但是每一个细节还都记得那么清晰。

我在大学时期曾经两次在图书馆打开了这本书,但是我翻了几页之后我就在想,怎么还有这样的书啊?太恶心了吧?过了一年之后,再次在图书馆看到这本书,同样的场景,比之前多看了几页,觉得还是不能接受,我当时想的是,再伟大的作家也会有那么几部书是庸俗不堪的吧?直到毕业后半年,因为工作的原因,每天早上要坐20分钟下午20分钟的班车,我觉得这段时间不利用起来实在是可惜,就重新拜读了余华大师的这部让我像被人泼了一盆冷水那样的著作。

好了,交代完前面的背景,下面直接说重点,故事的梗概就是以李光头和不同父不同母的兄弟宋刚的传奇一生,李光头的爸爸臭名昭著,年轻时因为在厕所偷看女人而掉进去淹死,所以就跟母亲李兰相依为命,宋刚的母亲因为得病去世,就跟爸爸宋凡平一起生活,命运的安排,两家组合在了一起,于是,就开始了兄弟俩的幸福而又悲惨的一生。

为什么之前一直看不下去呢?因为开篇就是李光头在厕所偷看女人被人抓了,余华大师描述之详尽,令当时充满理想主义的我阵阵作呕,怎么会有人把五六十年年代的露天厕所描述的那么仔细?我实在看不下去,就这样错过了这部好书,错过了李光头的调皮搞笑,脑洞大开,错过了宋刚的温文尔雅和胆小善良,错过了好爸爸,好丈夫,好男人宋凡平。不过,好书什么时候看都不晚,我再次在脑海里完善了文化大革命时的细节,知道了"红卫兵"们的"壮举",知道了好人不一定活的很好,知道了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悲哀,每个时代都是最好的时代。

《兄弟》这部小说是分上部和下部,上部主要讲的是兄弟俩小时候的一些故事,包括李光头的一些小流氓行为,宋刚经常会被欺负,再到文化大革命时期人们的一些疯狂的举动,母亲李兰病了又病,父亲宋凡平耐心地爱着这个来之不易的小家,到最后父亲被红卫兵活活打死,母亲李兰去世,爷爷去世,就剩兄弟两人在这世间相依为命。下部主要讲的是改革开放时期人们的浮躁,物欲横流,宋刚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李光头捡起了破烂,在政府门前,后来创业成功,摇身一变成为了大老板,宋刚成为了这个超快节奏时代的淘汰品,连续做了很多工作依然养不起自己最爱的女人,之后毅然外出打工,靠卖保健品挣钱,一出就是好几年,李光头成为富豪之后,重新追求起了兄弟宋刚的老婆,并成功到手,宋刚回到家后得知此事,卧轨自杀,至此全书完。我用了半个月的闲碎时间看了这部书,有笑有泪,当然是哭的多,文化大革命的时候简直是我都想冲过去打那些所谓的红卫兵们,看到父亲宋凡平惨死车站,我哭了好久…

怎么说呢?我觉得那个年代的人们应该是印象更深刻吧?我虽然90后,但对那段时光着实着迷,我太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每个经历过的人都怎么想,这也许就是情结吧,就像冯小刚导演拍的思想类的电影一样,都是有情结在里面的,就像9月30上映的《芳华》,我一定会去看的,我相信冯导的这部电影不会差的。

《兄弟》这部作品我就不赘述了,我只能说,喜欢的话可以看看,上部刻画的人物形象还是十分饱满的,到了下部可能李光头的形象有点稍微神化,但是,瑕不掩瑜,大背景是不变的,我不敢妄加评论,只是个人的读后感而已,给大家算是一个分享吧。

余华《兄弟》有感:你是我兄弟


余华在后记里写道:写作就是这样奇妙,从狭窄往往写出宽广,从宽广开始反而写出狭窄。这和人生一模一样,从一条宽广大路出发的人常常走投无路,从一条羊肠小道出发的人却能够走到遥远的天边。

高中时,语文老师介绍余华:因父母从医,打小在太平间玩耍,见过太多生离死别,对生命和人性有自己鞭辟的感悟。后弃医从文,用文章传递他的独特感召。

那时,只是停留在听的层面,尚未理解。

余华系列,几年前就到手。躺在书柜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捧读。性格所致,在自己没有准备好之前,不愿意轻易尝试悲剧。忌惮沉吟其中,无法抽身。因支教期间娱乐活动贫乏,囫囵将《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在细雨中呐喊》看完。穷山恶水的环境加上穷山恶水的心境,积重难返。以致于对这三本书有了阴影,不想二次翻阅。至今,只记得大体内容,以及零星的片段。除了悲,好像再无其他隽永的印象。所购的四本,《兄弟》行文最长。一是受先入为主的情绪影响,二是自己确实很久没有尝试厚书。束之高阁,每每余光扫到书柜一隅,不自禁抽出来,又放进去。

雪灾,蜷在火盆前看《兄弟》,实在不是明智之举。而后一发不可收拾,通宵看完。甚至搜集了该书书评。余华系列,看了四本,有话可说的,只有《兄弟》。

《兄弟》成书历时两年,小说从*前后开始,时间跨度长达四十年,直至全球化的今天。故事荒诞不羁,充斥着矛盾、*、狡黠、混乱和放纵的欲望……滑稽但不是喜剧,讽刺成一出戏剧。

书里李光头和他父亲一样好色粗鄙,和重组家庭的兄弟宋纲相依为命,却有截然不同的人生轨迹。一个是天生的奸商,借着改革开放和全球化的狂热,利用机会主义和儿时就出现苗头的经商头脑,获得金钱地位和美色;一个温文尔雅书生气十足,连自杀都要带口罩害怕肺病传染给收尸的人,却和残酷的世界格格不入。从事机械枯燥的工作,被生活的重担和不堪现实折磨的体无完肤。回家连家门都进不了,卧轨暴尸。兄弟俩命运的铁轨相撞之处在于,李光头和他的朱砂痣白月光——宋纲的太太林红一起背叛了他在世上的亲人,永远失去了他的兄弟。两个命运浮沉,故事画上句号。

故事能一句话概括完,但写了近700页。如果是单纯的苦情剧,如祥林嫂逢人就哭的戏码,也就没有很强的可读性了。这本书的惊艳之处在于:

一、矛盾。

从20世纪跨越到21世纪,从新中国最为动荡的年代写到经济坐上高速火车的时代,杂糅了跨时代的许多不可忽视的因素。客观的社会环境、主观的意志——病态的人性,畸形的社会结构、固化的阶级观念,崇洋媚外的思想、日常生意经的演进……全都掰开捏碎一锅炖。

余华很有野心,因为处理得当,野心并没有成为整本书的短板。招招打点兼顾得当。为何杂而不乱?余华巧妙的抓住矛盾这条主线——社会环境和经济发展不在同一条轨道上。精神和物质不匹配。当十年*的专政走向结束时,暴力和狂热以另一种方式被完全释放出来。

两兄弟连接了矛盾。《纽约时报书评周刊》评论说:李光头象征着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宋纲则代表了被新时代抛在后面的一切。

单拎出来的各色人物,也有矛盾。苏妈在内的刘镇村民对入伙李光头随风倒的态度、林红眼看李光头发达后纠结的心理……

故事不是平铺直述,于无声处听惊雷,矛盾驱动一波三折。

二、血性尿性——灰色地带

书里的人物,不是个体,是社会的群像。这本小说如何做到写实?在于,余华笔下的人物,并不是单面。有血性有尿性。

恶心的李光头,是个彻头彻尾的坏人吗?不然。李光头对宋纲的兄弟情不掺假。儿时分糖时,李光头让宋纲吃四颗,给自己留一颗;拿到工资给舍不得花钱快瞎了的兄弟配近视眼镜;在兄弟和林红之间,果断选择兄弟;自己潦倒林红不让宋纲接近自己时,他对宋纲说就是天翻地覆慨尔慷了,还是兄弟;陶青有恩于他,撒丫子的李光头尊敬陶县长而不把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放在眼里;李光头事业蒸蒸日上时想着拉曾经落井下石的势利眼——五个合伙人一把;顾及旧情任命张裁缝当副厂长;对福利厂的十四个残疾人跟对自己的亲人一样;不计前嫌维护宋纲自尊心偷偷塞钱给宋纲看病,自己发达后想着给兄弟安排闲职;宋纲自杀后他声嘶力竭的咒骂自己声嘶力竭的哭泣不掺假,就连思念成疾颓废入骨,上班的动力也是替兄弟好生安顿林红。大开豆腐宴,宴请八方来客,悼念他可怜的大兄弟。甚至觉得,他荒诞的太空梦,只是为了带兄弟的骨灰到不被打扰的地方了却凡尘……

李光头好色,但这辈子只爱过林红。为林红断了根基,看林红被欺负替其报仇……

次要人物陶县长,也不只有一面。起初,他是书中的一抹温存,和偷偷给两兄弟肉汤的人民饭店厨师一样,是乱世中的一束光。随着剧情的发展,陶青也落了权色的窠臼。

就连可怜人宋纲,能说他一直是好人吗?还不是给周游出浑主意卖假货。

"人性不是非黑即白,它还存在很多灰色地带。"

柴静在《看见》里说:电视节目习惯把一个人塑造为好人,另外一个是坏人。实际上这个世界上没有好人和坏人,只有做了好事的人,和做了坏事的人。

我们总喜欢因为一件事给别人定性判死刑,什么事都是相对的。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好人,也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坏人。所谓好人也会抵抗不住诱惑失足做坏事,同样我们口诛笔伐的坏人也有可能于卑劣的灵魂深处良心发现做好事。只能说好事做的多趋近于好人,坏事做的多趋近于坏人。如电影"烈日灼心"里邓超、郭涛、管虎饰演的三个罪人,他们劣迹斑斑的灵魂也是有闪光之处的——三人的兄弟情让人泪目,三人为了让小女孩有个干净的童年而不明不白的赴死。就像潮湿的一隅长出一朵蘑菇,肮脏的土壤开出一朵小花。蘑菇可能有毒,小花可能无香甚至短命,但谁也不能否认他们存在过且装点过这个世界。

又要引用老生常谈的一句话了:善良是天性,但善意是选择。

三、从狭窄写宽

余华在后记里写道:写作就是这样奇妙,从狭窄往往写出宽广,从宽广开始反而写出狭窄。这和人生一模一样,从一条宽广大路出发的人常常走投无路,从一条羊肠小道出发的人却能够走到遥远的天边。

一部社会的史诗,余华没有在恢宏壮阔的历史背景上重点着墨,而是以小见大,叙述变得个性化。小路选择的人少,自然不拥挤。所谓的大事件,不就是一件件老百姓的小事堆积而成吗?

不必明说,一层一层扒掉遮羞布,读者从窄处窥到专属时代的光景。

四、戏剧性

林红和宋纲的结合,倒是因为粗鄙的李光头死缠烂打,让怀揣少女情怀的林红注意到一滩污泥旁边的书生宋纲;而后林红却和她厌恶甚至憎恨的李光头混在一起,沉浸在欲望和短暂的愧疚中;江湖骗子周游因为自己偶然留情意外得到的小生命竟让他收心,周游摇身一变为周不游,算是乱世中一抹慰藉;受李兰(李光头之母)所托帮持李光头的民政局局长陶青竟因李光头扶摇直上当上县长;漂泊在外的小关剪刀,竟然在他乡遇到同样境遇的宋纲,"命里只有八斗米,走遍天下不满升"的难兄难弟惺惺相惜;以及两兄弟本不应该有的结局……

《兄弟》一书的戏剧性在于,像是戏剧,又像是冥冥之中命中注定。说不清楚是意料之外还是意料之中。本来就是个荒诞的社会,发生什么都不足为奇。

五、命运的延续

李光头和他未见面的父亲*山一样浑;宋纲和他的教师父亲宋凡平一样儒雅善良,就连死相都如出一辙;早点铺的苏妈好不容易把自己的女儿拉扯大,女儿苏妹却延续了她的命运。村邻不知道她男朋友是谁,就像不知道她的父亲是谁一样……

这也是一种戏剧性,又不完全属于戏剧性。说不上是余华巧妙安排,还是命册早已写好,亦或是时代悲剧。

高中语文老师说,辛亥革命前的变革,是自发而不是自觉,革掉皇帝的脑袋自己坐上龙椅锦衣玉食,而没有怀疑这个制度本身。书里的人物不是吗?没有从父辈母辈的老路中反思,自己应该是什么样。时代所致,很难有自我觉醒。

故事落笔时,没有交代李光头的企业走向个人发展……算是留白吗?可能不必挑明。李光头注定下半生在思念、内疚、以及带兄弟的骨灰飞往外太空的美梦中度过,自食恶果。林红,声色犬马了以残生。

读罢,冷静下来,无法将宋纲的惨死完全归咎于李光头和林红的不伦。宋纲骨子里,是个纠结懦弱的人。甚至说服了自己,林红是个十恶不赦的人吗?不是,是命运的错。就像电影"当幸福来敲门"男主的太太,在他最窘迫的时候,没有选择和丈夫统一战线。可是有错吗?一个女人,看不到生活的未来,芳华已逝,凭什么命运分给她的粥比别人的稀一些?

余华说:上半部是*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一个中国人只需要四十年就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了四十年之中。

*,试图相互调和又相互分离。是好事还是坏事?是好事也是坏事。四十年,创造了中国奇迹,从手推车到高速火车。然而,时代准备好了,时代里的人没有准备好。

一好友热爱文字,文笔娴熟。我好奇:为什么不读文学?她说:文学本是主观的,要剥茧抽丝构建一庞杂的系统,理性分析出所以然,对她而言,失去了喜爱文学的那份纯粹。理论是灰色的。我不置可否,若有所思。余华不是学文学出生,对他而言反而铸就了他不恭的文风。爱他的人,爱死他的不羁不入流;不习惯的人,批驳他的怪诞、形式粗糙。一千个人看余华的作品,有一千种感受。相信亲历过动荡的四十年的读者,比我有话说。

初读《兄弟》,皱眉头,口味实在太重,更甚于前三本的总和。我从嗤之以鼻到鼻尖泛酸。余华说叙述统治了他的写作,而他的写作统治了我。我的情绪被故事走向牵引着,我的毛孔随着人物命运舒张。很怀念的一种感觉。

余华是个有讽刺激情的人,十年*,随着改革开放、全球化浪潮而飞速发展的看似风平浪静中国社会下的实则暗流涌动……不该遗忘,不应遮羞。

从小处讲,这本书对我的意义除了上述,更在于固化我对亲情的认知,李光头和宋纲的兄弟情,无关血缘,更关风月;也因写实,让我理解了和我不在同一时代的人的志不同道不谋。书里小关剪刀抱着"孩儿立志出乡关"的年轻意气,漂泊数年,回意已绝。他劝宋纲:你才出来一年多,你还能回去,再过几年你回去的心都死了。蓦地,竟有些理解漂泊在外迟迟不归的亲人。书中人物的生活习惯、思维方式很是熟悉。家中长辈,是那个时代的人,每天都在上演书中的一些桥段。我是出生在盛世的人,应当理解他们带有时代残余的"自由意志".

故事很荒诞,追根溯源,确有孕育故事的土壤,好似真实发生过,藏在历史的某个角落里,藏在某些人心里。

"李光头,你以前对我说过:就是天翻地覆慨尔慷了,我们还是兄弟;现在我要对你说:就是生离死别了,我们还是兄弟。"

【读书札记】再见了,亲人


星期三,我们才上完了《再见了,亲人》这篇课文。读完以后,我心里很难过。因为文中的大娘、小金花、大嫂等人物、把我感动了。为什么被感动了呢?因为这些朝鲜人民为了帮助志愿军宁愿牺牲。对志愿军像亲人一样亲,不,不比亲人还亲。先说大娘吧。大娘为了给志愿军补衣服,已经几天几夜没合眼了,大娘还为志愿军送打糕。因为敌机封锁,所以志愿军三天三夜没吃东西了。是大娘带着全村妇女给志愿军送打糕。更让人感动的事还有,有一个志愿军伤员在大娘家休养,敌机来了,大娘丢下自己的小孙孙,把伤员背进防空洞,当大娘在回来抢救小孙孙的时候,房子已经炸平了。大娘为志愿军失去了唯一的亲人。小金花,为了和妈妈救出老王,失去了妈妈。妈妈去和哨兵争吵,小金花趁机就出了老王,回到村里等妈妈。第二天传来了噩耗,妈妈拉响手榴弹和敌人同归于尽了。还有大嫂呢?志愿军缺少粮食的时候,大嫂到后山挖野菜,后山挖光了,大嫂跑到前沿阵地去挖,不料,一颗炮弹在您身旁爆炸,大嫂倒在血泊中你看,这样的事情能不使我感动吗?

读完了这篇课文,我看清了美国帝国主义的真实面貌和我对美国人怀恨在心的心情。

读书札记-斑羚飞渡


猎人们去打猎,将一群斑羚围堵在一段山崖上,山崖与对面山崖之间有约米的山涧,而这是斑羚无法跳过的,一只斑羚一般只能跳到米左右。前进是几十米的深渊和汹涌的江水,后退是咆哮的猎狗和无情的子弹,这群斑羚无论如何也逃脱不了族群灭亡的命运了。看到这里,我几乎不想再看下去,虽然在那样的环境里,人类为了改善生存条件必须要猎杀各类生物,但是灭绝这样可爱温顺的一个族群,还是让人于心不忍。然而再继续看下去,我迷惑了,惊讶了,感动了。在斑羚头领的带领下,斑羚们自觉地分成年轻和年老组,组的数目相近,年轻的先向对面山崖跳去,年老的随后,当年轻的将要坠落时,年老的恰好赶到它的脚下,成为它的续跳踏板,年轻的斑羚跳上了山崖,年老的斑羚坠入了山涧。

用族群中一半年老同伴的鲜活生命做踏板,延续了另一半年轻同伴的生命,毫无疑问,在当时的情况下,这是极具智慧的做法。但是我无法理解,斑羚头领是怎样在它的偶蹄类动物的头脑中产生了这样一个主意;其它斑羚尤其是年老斑羚怎么会服从这个决定,主动牺牲;斑羚们是怎样明确地知晓自己该在哪个组,没有退缩;斑羚头领怎么明白组数目的不均,带领几头成年斑羚放弃生的机会,踏入老年一组贪生,怕死,是所有动物的本能,而在《斑羚飞渡》中表现的,则完全颠覆了我们的这种观念。在这里,它们是智者,是绅士,是视死如归的英雄。它们在几乎不可能的情况下,用我们人类也想不出的方法,成功拯救了自己的族群,保全了一半的有生力量。在这场角逐中,斑羚是真正的胜利者。

看过许多在沉船事故、火灾、地震等灾难中发生的报道,有很多人把生的机会让给别人,让妇女儿童先走让人禁不住落泪;也有的人只顾自己,还振振有词我也有生的权利这些都是复杂人性的表现,在生与死的面前,作为高等社会动物的人类,尚且如此,那么《斑羚飞渡》中斑羚们的做法就更加让我们无法解释。身处绝境而能冷静思考对策,服从安排,勇于牺牲自我,团结协作以拯救同伴,所有这些,即使是人类,也未必能做到。也许它们其实是山林的精灵,是和我们人类一样的智慧动物,只是它们更善良更爱好和平,不象人类,把自己当成地球的统治者,随心所欲地伤害其他生物。在这里,它们的做法令人感动,它们的表现比人类还要高尚。

合上书,我闭目想象那片丛林,想象斑羚飞渡山崖的壮烈景象,想象那些成功逃脱的斑羚们日后的命运。它们还会在山林中游荡,觅食,嬉戏,繁衍后代,遭遇狼豺虎豹和猎人,但是,我希望,它们在自己的家园里,自由地生活,自由地生老病死,飞渡山崖的那一幕,永远不要再发生。

余华兄弟读后感600字


在几年前的一个暑假,我天天泡在书店,偶然发现了一本厚重的黑色硬壳封皮的书,出于无聊和好奇,我把它买回了家。

从那天起,我读了它很多遍,直到现在我仍然深陷在它的魔力下。《兄弟》是余华时隔七年再次发表的又一部长篇小说,很多人会认为小说描写的太露骨、粗糙,甚至还有些庸俗,与作者的前期作品《活着》相差甚远。但我觉得,这本书是值得细细品味的,正如余华先生自己在后记写的,小说写的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万象众生的时代,从中可以窥见万生众相。

《兄弟》上部基调完全不同于下部基调,上部幼年的兄弟用他们孩童的眼睛和还未长大的身躯探看着和经历着最痛苦的日子,所有美好都是下一秒悲痛的铺垫,其实整个上部也是下部的铺垫。在上部里宋刚和李光头之间纯洁的孩童亲情仿佛坚不可摧,他们一起经历了短暂的美好时光,父亲的悲惨事故,母亲的含辛茹苦,刚成年的两人相互扶持。就连这种亲情也只是大一点的铺垫而已。

后一部就是现在的故事,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万象众生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在这个故事中,李光头凭借自己天生的商业头脑当上了福利厂的厂长,创业失败后又在破烂里闯出一番新天地。卖了垃圾西装,赚了钱又开始投资房地产,商场,洗浴中心,成了百万富翁。而宋刚为了给妻子林红更好的生活,跟着江湖骗子周游到各地推销小产品,在这期间宋刚忍受着莫大的耻辱和身体的病痛,可当他再回到刘镇时,没有日夜思念的妻子,只有乡里邻居的议论声和行人同情的眼神,知道了自己最爱的女人和自己最好的兄弟发生的事,最后选择了卧轨自杀。

欧洲四百年经历的时代,中国只用了四十年。宋刚和李光头就是连接这两个时代的纽带,他们的生活在裂变中裂变,他们的悲喜在爆发中爆发,他们的命运和这两个一样天翻地覆,最终自食其果。几年过去了,这部享有国际盛誉的小说,仍然值得大家深思。(王颖)

【读书札记】春 (250字)


《春》这篇课文是朱自清写的,读了这篇课文,我仿佛真正看到了春的美。

课文中有许多优美词句,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这一句连续用了两个盼望着,写出了人们盼望春天早日到来的心情。后面把春天比作人,把时间临近写成脚步近了,把感受实质化,写出了人们在期待中的焦灼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期望。还有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这一句里的偷偷钻出来两个词把句子写活了,作者拟人手法用得恰当好处,嫩字写出了初春的季节特点,表现出作者的观察细致和对大自然的热爱。

这篇课文使我想到: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我爱春姑娘!

五年级:胡涛

《呼啸山庄》读书札记


《呼啸山庄》读书札记
王欣

在看完《简·爱》后的又一本国外名著,《呼啸山庄》是艾米莉唯一的一部小说,它被誉为一部伟大的作品,一部“最奇特的小说”,一部没有被时间的尘土遮没了光辉的杰出作品。
刚开始读这本书时,真的感到很奇特,没有任何的背景介绍,直接进入情节,让我摸不着头脑,重复看了不止三遍,当看到第一卷的第四章才知道前三章的“我—洛克伍德先生只不过是整本书故事的一个“聆听者”。
看完这本书总结出来是围绕着两个山庄—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还有本书的主角—希思利克夫先生和他身边的人的从他小时候到死去的故事。这个故事关于爱与仇恨。希思克利夫是在利物浦街头被先前的老爷捡回呼啸山庄的孩子,这个山庄中的人都肆无忌惮的欺负他,但唯独一人—凯茜照顾他,关心他。到后来他们也是互相深爱的一对情人。他们一起对抗欺压他们的欣德利,原以为经过磨难后的这对情人能走到一起,可是现实总是更残酷和磨人。凯茜因为自己的虚荣心,她在选择终身大事时选择了林顿,就是因为林顿英俊并且富有,她虽然爱着希思克利夫,但她不愿意放低自己的身位,所以选择了和自己完全不爱,不了解的埃德加·林顿结婚了。而希思克利夫正是因为爱人的离去让自己伤心欲绝,他只好选择了出走,在他出走的这时间里,每天都在思念自己情人的痛苦之中,感觉度日如年。

也正是因为这种痛苦,压在他心中的怒火和仇恨一下子燃烧了起来,并且一发不可收拾,他回到山庄与凯茜重逢后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这个时候的希西克利夫不再是当年的他了,他先是将林顿的妹妹一起带走又归来与凯茜永别,而没多久凯茜的女儿出生,但凯茜从此离开了人世,希思克利夫本来就在忍受没和爱人在一起的痛苦,而这一次后,他连自己的爱人都没法见到了,丧失自己最爱的人的心痛和悲伤正慢慢将希思克利夫变为一个魔鬼。在欣德利去世后,他吞没了他的财产并带走他的孩子哈顿,并且将自己对欣德利的仇恨转到了这个孩子身上,后来他又带走了自己刚去世的妻子—伊莎贝拉也就是林顿的妹妹的孩子,虽然是自己的孩子,但是对他来说也就是累赘,没有任何的情感。仇心越来越大的希思克利夫早已被大家公认为恶魔,他逼死了自己爱人的丈夫,用各种极端的手段来获取两个山庄的财产,这也是他最后报仇的目的,这个时候时间才回到本书的开篇“我”访问呼啸山庄,而这一切是迪恩太太——一个保姆和“我”讲的。

故事的最后,他的仇报完了,而这世上也没有一人关心他,他在曾经与爱人凯茜一起被关的屋子里,在狂风暴雨的一个夜里悄然离去了。
山坡上有三座坟墓,凯茜在中间,两边分别是希思克利夫与埃德加·林顿。有村民甚至见到了希思克利夫与凯茜的灵魂在荒原徜徉,我想这就是故事最好的结局。
而这揭示的就是一个人从正常变为魔鬼的故事。到这里我是真正领会到了作者的传奇之处。这一爱情故事在艾米莉的笔下展现出的是一段悲惨却满足的童年,一段充满仇恨的逃离,一段不择手段的复仇故事。故事主人公为了爱而无尽止的恨,因为恨而去不顾一切地报仇,没有人能原谅他的罪过。在看这本书时会被故事情节而所深深吸引,作者的文字就像磁铁一般能吸住你的双目,并让你深陷其中。作者还善于用环境描写,让整篇故事都有着神秘,阴森,紧张,荒缪,触目惊心的氛围。

艾米莉同时也通过这部作品来展现出了当时的社会,一个金钱至上的社会。人们因为自己的利益,变得不再有人性,都成恶魔一般吞噬着不管属不属于自己的一切。书中操控希思克利夫去追求这一切财富的正是他深爱的凯茜,他最后在房中安然死去也是淋漓尽致地表现出他对凯茜的爱,一生都坚持的爱,这一让人惊叹的爱。但或许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爱,不是因为失去爱人一直暗淡,失望至死的低落,而是一段激烈的斗争。
《呼啸山庄》流传至今,仍然闪耀着当时的光芒,让我感叹这真的是一本没有被时间的尘土遮没了光辉的杰出作品!

《儒林外史》读书札记


绪论:

在中国的古典小说里,《儒林外史》是一部专门反映科举制度下士人生活百态的作品,以其尖锐的社会批判性和对制度造成的人性畸变的精准刻画而成为中国流传千古的古典文学名著之一。

科举制度,打破了官僚阶层的世袭状况,使得广大平民的向上流动成为可能。不仅如此,它的有效推行使得中国的官员完全由知识分子构成,大大提高了官僚阶层的知识能力和整体素质。从隋唐到明清,中国历史上最优秀的官员,几乎都是科举出身。然而应该看到,由于科举考试名额的有限和内容的局限性,它不仅使得中国的官员知识结构上存在严重缺陷,也使得中国读书人在争取好的名次时出现工具理性优先于价值理性的状况,为其成为官员后的实用主义道德观,甚至大肆贪腐,埋下了隐患。从明代开始,理学和八股文形式在科举中的广泛应用,更使得这一制度成为国家推行统治阶层意识形态,钳制读书人思想的一种有效工具。正是基于这些弊端,运行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才会在晚清新政如火如荼之时,被大清统治者废除。

《儒林外史》与作者吴敬梓生平:

百度百科查出的吴敬梓生平如下:吴敬梓(17011754),字敏轩,一字文木,号粒民,清朝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汉族,安徽省全椒人。因家有文木山房,所以晚年自称文木老人,又因自家乡安徽全椒移至江苏南京秦淮河畔,故又称秦淮寓客。幼即颖异,善记诵。稍长,补官学弟子员。尤精《文选》,赋援笔立成。不善治生,性豪迈,不数年,旧产挥霍俱尽,时或至于绝粮。

雍正十三年(一七三五年),巡抚赵国辚举以应博学鸿词,不赴(参加了学院,抚院及督院三级地方考试,因病未延试)。移家金陵,为文坛盟主。又集同志建先贤祠于雨花山麓,祀泰伯以下二百三十人。资不足,售所居屋以成之,家因益贫。晚年,自号文木老人,客扬州,尤落拓纵酒。后卒于客中。

由此可以看出,《儒林外史》当中的杜少卿,应该就是作者吴敬梓的化身与写照。吴敬梓出身地方世族,家声科第从来美,一时名公巨卿多出其门。这让早年的吴敬梓既能接受到良好的文化教育,又能拥有傲视官场、不为科举所驱使的资本。而这样的出身也使得吴敬梓对于科举制度和皇权的态度具有明显的双重性:一方面,他大肆嘲弄那些死读书、为区区功名利禄而奔忙的庸俗士人;另一方面,他又对具备真正儒家精神风范的士人,包括这种精神背后的皇权,具有一种美好的期望与想象。《儒林外史》之所以会采取前三十回讽刺,后三十回励志这种先抑后扬的写作方式,显然跟吴敬梓的家庭出身有着密切联系。吴敬梓反对的,仅仅八股取士这种僵化、机械化的选拔方式,而并非反对科举制度本身,更是无意质疑皇权和整个中国传统的统治秩序。

《儒林外史》的成书背景:

十八世纪初,封建皇权统治和科举制度均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处在衰落和崩溃的前夜;

儒家道德伦理的双元对立状态越发严重,一方面是纸面上恪守道德伦理、追求内心修养的程朱理学,一方面是为了目的不择手段、言行不一的唯目的论。

《儒林外史》中的士商合流:

《儒林外史》成书于清代中期,而书中所描写的时代则是明代中后期。相信只要对明清之际中国社会文化变迁有一点了解的书友,都会对这本书里所描写的士商两大阶层频繁互动与交流的现象印象深刻。

在前三十回里,大量以名士自居、附庸风雅的人士,其实只是江南一带的小生意人。不管是胡屠户这样的底层小贩,还是类似鲍文卿、杜少卿这样拥有比较雄厚家业的人士,都很看重与真正的士人和官员之间的交往。而另一方面,周进、范进这样长期科举不顺的底层文人,在获得功名之前,也不得不依托于当地地主和商人而生活。这种士商合流的现象,从明代中后期开始,在江南一带就显得特别普遍。按照余英时先生的研究,也正是从这一时期开始,文人士大夫给商人大贾撰写墓志铭的现象开始日渐普遍。这在义理与功利严重对立、士商分野清晰的两宋乃至更早的历史时期,是很难想象的事情。

当然,在士商出现合流趋势的同时,这两大阶层在明清之际仍然能保持各自相对独立。一方面,文人在进入仕途之后,其较高的社会地位和相对丰厚的各方面收入,使得他足以不再需要依赖商人阶层而生活;另一方面,商品经济的发达和消费主义的盛行,也使得一部分商人之后,满足于自己丰裕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从而不再追求仕途发展。这种相对独立带来的就是两大阶层相对明确的主体意识。文人士大夫看不起商人的满口财利,商人也看不起文人士大夫的成天之乎者也,呆头呆脑。

这种士商两大阶层之间的合流与相对独立,在《儒林外史》当中都有形象生动的描述,有心者自可以对照书中内容仔细品味。

《儒林外史》里的人物:

负面人物:

梅玖从对周进的出言不逊,目中无人到谎称是周进的门生,前倨后恭,无耻之尤;

范进几十年人生的唯一希望全系于科举,一旦中举,忘乎所以,丑态尽显;

严监生死之前竖起的两个指头,竟是为了灯盏里的两茎灯草太过费油,可见其人吝啬之出奇;

严贡生横行乡里,四处敛财;

王惠将前任蘧太守的吟诗声、下棋声和唱曲声转变成戥子声、算盘声、板子声,如此酷吏,居然被称为江西第一能员;

蘧公孙,虽然有做诗的才华却不大会做文章,气得妻子哭闹,岳丈早逝,后来妻子把全部希望又寄托于儿子身上,才四岁大,便天天拘了他在房间读书,盼着儿子高中,将来自己来能封个诰命夫人;

匡超人替考,换来二百两银子,后又隐瞒婚情,重新结婚,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马二先生靠为书店编选科举考试真题和点评优秀文章出书,赚点银子过活,是八股取士的牺牲品,思想僵化,迂腐可笑,虽然编书点评文章,却一直考不中,一把年纪了,腹中半点文才也没有,游览西湖美景,半天只说出一句套话;

侠客张铁臂,用一颗猪头骗走娄公子五百两银子;

当下牛布衣吟诗,张铁臂击剑,陈和甫打哄说笑,伴着两公子的雍容尔雅,蘧公孙的俊俏风流,杨执中古貌古心,权勿用怪模怪样,如此群魔乱舞,辱杀竹林七贤。

正面人物:

虞博士复兴古礼。祭祀场景,用整整一回全程记录。初献,亚献,终献,奏至德之章,舞至德之容,古乐铿然,佾舞皇皇。那些陌生的乐器和程式,是一群读书人对古代礼乐的招魂。君子以果行育德;

鲍文卿的厚道本分;

沈琼枝的追求个人自由和幸福;

庄征君的傲视功名,畅游玄武湖中。

《儒林外史》中描绘的南京:

既是复兴礼乐的圣地,又是诗意的家园,与政治中心北京对峙;

三牌楼、北门桥、秦淮河、浮桥、太平巷这些沿用至今的地名读来让南京读者亲切无比;

秦淮河边杜少卿的新居,这时三月初旬,河房渐好,也有箫管之声;

秦淮之夜那新月已从河底下斜挂一钩,渐渐照过桥来;

南京城里不论你走到哪一个僻巷里面,总有一个地方悬着灯笼卖茶,插着时鲜花朵,烹着上好的雨水;

雨花台的落照,杜慎卿真乃菜佣酒保都有六朝烟水气;

第五十五回,四位市井奇人,象征着自己喜爱的琴棋书画,暗示作者礼失而求诸野的向往。

《苏菲的世界》读书札记


《苏菲的世界》读书札记
郭芷彤

我是谁?我为何存在?在《苏菲的世界》里,我从存放于潜意识中过往的古老信箱里翻找出许久未解决的问题:本源。

一封封神秘的来信,一串串亘古至现今的哲学问题与掌故垫起了14岁的苏菲的脚步,她在怀疑论者导师艾伯特的指引下实现了灵魂的蜕变。鸡与蛋何者先有?人的灵魂是否不朽?诸多的思辨,诸多的反问,为我掀开了哲学的冰山一角。而令我我倍感好奇并深入追究的是——人与世界的联系。

我们宛若星尘。不过是个见得着的理型躯体,却能靠着还未知从何而来的灵魂驱使意识,使我们在自然法则的束缚中凭借上帝赋予的感官获取自以为的“自由”。即便上帝也只是来自我们积累经验后从虚无中用印象的碎片剪贴成的理性完美主义。倏地想起了“天人合一”的庄子。在美学与感性中以思想搏求最大限度的自由。但这在哲学家祁克果认为的生命三种形式中却是处于最低等的美感阶段?如果诉至黑格尔的“正”“反”“合”三段论,却也未必——万事的评价不存在绝对的吧?

透过艾伯特与苏菲讨论的超自然、达尔文系统,那些意料之外的奇异巧合也使急流在我心中撞激出朵朵白花,屏息,正赶上了!

在遨游《苏菲的世界》的几天里,也“难得有空闲”翻看了林清玄的《从容的底气》,其中“不受第二支箭”的第一个譬喻讲的是佛陀门下是爱哲学思考的弟子摩逻迦有一天跑到佛陀面前,说若佛陀不回答哲学问题他就还俗。令人感喟的是佛陀的回答:“纵使问题找到了答案,还是解决不了苦闷的人生。”“而古往今来的大哲学家在这些问题上用了毕生精力,却从没有人有肯定的回答。”林清玄道。虽存疑惑但也不禁认同。

回到《苏菲的世界》,我竟适值佛陀!又再次遇到这篇毒箭的故事:被毒箭射伤的人不会对箭、毒以及箭从何而来感兴趣,只会希望有人能拔箭,医他伤。原谅我的见异思迁,这也是超自然吗?再说,可曾想到世界那端的不可知论者休谟的理论在两千五百年前就业已被这边的佛陀提出?他们皆认为研究形而上的问题无必要,皆认为人处于一种不断改变的状态......

又下雨了,断断续续,在这个仲夏习以为常。在苏菲的世界与现实的罅隙来回穿越多天,仿佛每时每刻时间的流逝都与苏菲的作息不断重重叠叠,幻想的烟雾黯然缥缈。他们的一周还不及我的短短几小时,一个世纪的哲学家的故事还不及我的一日。雨与情节藕断丝连,故事引人入胜,时而忍俊不禁,时而引得心情也随风席卷,跌宕起伏。

紧接着最精彩至极的部分出现了,那也是我曾多次遐想的画面,因而对这位来自挪威的次书作者乔斯坦·贾德的赞许敬佩之感油然而生。我看着《苏菲的世界》里的席德,书中的席德看着父亲艾勃特笔下的苏菲与导师艾伯特。艾伯特和苏菲企图逃离少校艾勃特想象力的控制,他们是艾勃特送给席德十五岁的生日里礼物——一本讲义中的主人公。可他们的一言一行不都是艾勃特反讽的手法吗?看到艾伯特说:“ 苏菲,我们就是这个活的星球。地球就是航行在宇宙中燃烧的太阳四周的一艘大船,而我们每一个人这是满载基因航行过生命的一条小船。当我们安全地把船上的货物运到下一个港口时,我们就没有白活了。”


这是艾伯特的人生哲学?不,这是少校艾勃特写的,更确切地说,这是作者乔斯坦·贾德想说的,是现在我所看到的......剪不断的周而复始。
窗棂外,朝阳东升而起又西落成夕阳,朝朝暮暮,苏菲的母亲在苏菲十五岁生日时将她交给了长者艾伯特,只微微低头,落寞笑笑:“他们消失在空气中了。”这一刻仿佛滞留。苏菲和艾伯特逃到了永恒之乡,遇上了白雪公主、小飞侠、懒杰克......席德为苏菲等人报了仇,但许是“对位法”,如今苏菲看着席德却无法现身于她眼前......直到最后一页,已是深夜九点。

轻合上书,除自己外空无一人的房间在寂静黑夜的长河里亮着灯。我是谁?我真的存在吗?心脏为何会跳动?为何会使我触碰到这个世界?大愚若智,大智若愚,隐隐约约,恍恍惚惚......

我们能出现在这个世界已是人生赢家,但是,我们又是谁的故事?谁的风景?我看着你,你看着我?充满魔力的古铜镜中,一个女孩对我眨了眨眼睛。

我们也是星尘。

《东陵盗宝案传奇》读书札记


《东陵盗宝案传奇》读书札记

曾经也是非常热爱看书的,那个时候,没有电脑,没有手机,上课时除了看看课外书籍真没别的事情可以做了。每当看课外书籍时,我都会把时令书本打开立在桌子上,遮住课外读本,眼睛平视,老师一直认为我是在看着黑板认真听讲,偶尔也会颔首给我赞许的目光。直到有一天我看得太投入,老师走到身边都不知道。被欺骗已久愤怒之极的老师一把抓过我的小人书扔到空中,几乎破顶而出,然后又自由落体砸到我的同桌,以至于同桌迁怒于我,用毛笔将课桌一分为二,直到毕业都不曾跟我说话,后来得知同桌成了别人的媳妇,我也是偶然翻相片想起同桌的她的。

从此课外书本除了老师指定的知识问卷外,一律不准带进学校,否则,焚书坑儒绝无赦!我也曾想效仿毛爷爷用征服世界来报复臭老九,但没有毛爷爷高富帅的资本,我只是一个矮矬穷啊,只好忍辱负重对老师言听计从,暗暗发誓绝不再看课外读物了。

除了之前已经粗知滥翻看过的中国四大名著外,几十年来,真的再没看过什么小说。即便四大名著也是如老师所说,那么厚,其实爱看的也就那么几页。具体是哪几页现在也不记得了。

文友评论我的文风洒脱,信马由缰,通俗易懂,但距离雅俗共赏还差强人意。力劝我不要一直生活在过去的阴影里,再看几本书,提升一下自身的文学修养,对此我也深以为然。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我终于从杂物间里翻出了一个尘封已久的木箱。经历过几次搬家,扔掉过不少笨重的家具,唯独这个木箱是我一直视为生命一样重要,无论如何,都要带到我居住的地方,虽然没有束之高阁,毕竟也算藏在深闺。原本是当做电脑桌使用的,因为内人觊觎已久,多次想尽办法要打开看里面存放的是什么。因为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不希望有人再次抖出来,就用各种理由推脱不让开启。以至于内人误会我藏着的是某个初恋情人的情书大发陈醋,耿耿于怀直到今天,夫妻关系也一度紧张,几成路人。

开箱后,拿出用《沙市日报》重重包裹的一件藏品,我洗手擦干,点燃一盘蚊香,这才一层一层小心翼翼揭开。这是一本当年被老师高抛触及房梁的书,当年是我和我的小伙伴们的课余精神食粮。就在那一天我暗暗发誓,再也不看书了!

睹物思人,往事就像电影一样重现,我的女同桌被从天而降的书砸中脑袋时的愤怒眼神赫然在目!俱往矣,斯人何处?喟叹一声,继续看书。

《东陵盗宝案传奇》一书描述的是,1928年,垂涎国宝的军阀孙殿英率部开进东陵,盗取了慈禧太后墓穴中的大量珍宝。具有爱国思想的副军长那辛庭担心国宝流失,一方面积极保护,一方面秘密通知了平津卫戍司令部。不想这个消息却引起了参谋长朱绶光的私欲,他也加入到抢夺国宝的战斗中来,这使保护国宝的行动变得更加复杂和困难。

社会各界对盗宝反映强烈,一些外国文物贩子也大肆窥探,蒋介石和阎锡山也参与了进来。正当孙殿英与外国骗子达成协议之时,那辛庭利用智谋夺得国宝,双方展开激战。此时出现一伙蒙面人,把国宝和那辛庭一起截走。那辛庭发现这些顶着强盗之名的道士实际上才是真正关心国宝,保护国宝的爱国义士重新夺回了国宝,蒋介石也下令成立委员会保护国宝,似乎一切都已经过去。令人不解的是,虽然珍宝箱锁钥未开,封条未动,但打开所有珍宝箱,全都变成一堆破砖烂瓦,那辛庭惊呆了。至此,一气成疯的那辛庭被推上军事法庭的被告席,而真正的祸首却逍遥法外,留下一个世人难解之谜。

当年如饥似渴看书学习的我,志向就是想通过书中的一些蛛丝马迹,努力解开这一世人难解之谜,但老师燕雀之流安知我鸿鹄之志哉!生生扼杀了我的远大抱负,正是因为这一不可原谅的错误,以至于后来发生了许许多多寻找失踪国宝的诈骗案,一些大字不识一个的农民纷纷以国民党将领或知情人后裔的身份跳出来,骗人联合寻宝,诈骗金额达几十个亿,受骗人数近百万人!

历史固然可悲,但造成历史悲哀的不是后来当今的骗子,而是扼杀了我们青葱梦想的老师们啊,你造么!

优秀读后感:读书札记


以前你问我是乔布斯有本事还是比尔盖茨有本事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比尔盖茨比乔布斯有钱,当然是比尔盖茨比乔布斯有本事啦。实际上那是我不太了解乔布斯的事迹,在我看了《乔布斯传》后,了解了乔布斯的事迹后,才觉得乔布斯是多么的了不起啊!是跟比尔盖茨一样伟大的人物。

在计算机世界当中,乔布斯属于右脑模式,是个偏重创新打破常规的创造者和硬件大师,依照心中的梦想来创造新的计算机。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人偏重创新,我身边就有许多,比如说幼儿园我和同学玩变形金刚,我一会儿把它变成汽车,一会儿又把它变成机器人,一会儿又把它变成战神,变来变去只能变成这三种样子,我玩的都有些无聊了,这时候一个同学提议说:你把它的轮子取下来放在它的手上不就成了《创战纪》里的身份盘了吗?说不定变形金刚会更加有趣。我想了想听了他的意见,果然,变形金刚又让我找回了新的乐趣。

我觉得乔布斯说过一句最经典的话是:每天早晨,我都会在镜子中看自己,并且问自己如果今天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会不会完成我今天想要做的事情呢?当答案连续很多次是No的时候,我知道我需要改变某些事情了。乔布斯不断地创新与天才的头脑,创造出美轮美奂的计算机和移动电话。乔布斯去世后,人们在悼恋他时安慰:是不是上帝想更换自己的计算机和手机了?

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乔布斯80亿的财富,不是他的苹果产品,而是乔布斯的创新精神,正是因为创新精神这个好的向导才造就了他辉煌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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