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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春有感3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读书札记】春。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作品中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札记】春,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春》这篇课文是朱自清写的,读了这篇课文,我仿佛真正看到了春的美。

课文中有许多优美词句,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这一句连续用了两个盼望着,写出了人们盼望春天早日到来的心情。后面把春天比作人,把时间临近写成脚步近了,把感受实质化,写出了人们在期待中的焦灼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期望。还有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这一句里的偷偷钻出来两个词把句子写活了,作者拟人手法用得恰当好处,嫩字写出了初春的季节特点,表现出作者的观察细致和对大自然的热爱。

这篇课文使我想到: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我爱春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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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书札记


《活着》读书札记
周嘉骏

这本书主要讲了福贵玩物丧志,贪图享乐导致家业凋零,父亲惨死,母亲去逝。中年时的福贵黑发人送走白发人,他是家里唯一的男人,家人的离去或许是对他的一次解脱,就连他自己也在想自己的身后事,活着便是也一同和自己同名的黄牛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不得不说这样的结果与社会有很大的联系,主人公福贵的一生也反应了那一代人的坎坷一生土地改革使农民得到了缓歇,紧接着的人民公社化大运动、全民炼钢和文化大运动让人民喘不过气来,福贵的亲人也因此离去……

那为啥福贵还笑得那么坦荡,那么的真诚,却又没有骆驼祥子的颓废,麻木,更像是一种超脱世俗的平静。现实世界中的痛苦远比想象的多,活着不一定如意,甚至生不如死,但这是苍天给我们的考验,我们要忍受,当到了最后不要想你这一生经历了多少磨难和挫折,不要去遗憾;而是要回想一生中的到了什么,是幸福?还是感激?我们没有理由去抛弃任何人,更不要去埋怨!
活着,真好!我曾出生并在这里经历过一生真好……

【读书札记】再见了,亲人


星期三,我们才上完了《再见了,亲人》这篇课文。读完以后,我心里很难过。因为文中的大娘、小金花、大嫂等人物、把我感动了。为什么被感动了呢?因为这些朝鲜人民为了帮助志愿军宁愿牺牲。对志愿军像亲人一样亲,不,不比亲人还亲。先说大娘吧。大娘为了给志愿军补衣服,已经几天几夜没合眼了,大娘还为志愿军送打糕。因为敌机封锁,所以志愿军三天三夜没吃东西了。是大娘带着全村妇女给志愿军送打糕。更让人感动的事还有,有一个志愿军伤员在大娘家休养,敌机来了,大娘丢下自己的小孙孙,把伤员背进防空洞,当大娘在回来抢救小孙孙的时候,房子已经炸平了。大娘为志愿军失去了唯一的亲人。小金花,为了和妈妈救出老王,失去了妈妈。妈妈去和哨兵争吵,小金花趁机就出了老王,回到村里等妈妈。第二天传来了噩耗,妈妈拉响手榴弹和敌人同归于尽了。还有大嫂呢?志愿军缺少粮食的时候,大嫂到后山挖野菜,后山挖光了,大嫂跑到前沿阵地去挖,不料,一颗炮弹在您身旁爆炸,大嫂倒在血泊中你看,这样的事情能不使我感动吗?

读完了这篇课文,我看清了美国帝国主义的真实面貌和我对美国人怀恨在心的心情。

余华《兄弟》读书札记


余华《兄弟》读书札记
蒋文玲


“李光头的眼睛透过落地窗玻璃,看着亮晶晶深远的夜空,满脸浪漫的情怀,他说要把宋钢的骨灰盒放在太空的轨道上,放在每天可以看见十六次日出和十六次日落的太空轨道上,宋钢就会永远遨游在月亮和星星之间了。”
这是整本书结尾的最后一段,两个从小相依为命的俩兄弟,却性情迥异,一个粗犷,一个老实,他们的命运也截然不同。

《兄弟》的作者是为大家所熟悉的余华。《兄弟》全书分上下两部,主要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的人生。小说上部的故事发生在文革时期,那个水深火热的荒唐而惨烈的时代。李光头生而丧父,父亲是流氓,死得不光彩,他们一家成为全街人鄙夷的对象。这时宋钢父亲宋凡平挺身而出,帮助了李光头孤寡无依的母亲——李兰。在妻子过世后,宋凡平便与李兰相依为命,重新组合家庭。没有血缘关系的宋钢和李光头自然成为了兄弟,他们相处得也很融洽。但好景不长,宋凡平遭批斗被活活打死了,惨剧发生后,李兰痛不欲生。上部的故事随着这个家庭的破碎而结束。

下部的故事背景则比较贴近现在,情节中出现了一位重要的女主人公——林红。宋钢和李光头都喜欢上了林红,在爱情的撕扯下,两兄弟的感情出现了裂痕,最后,宋钢抱得美人归,两兄弟就此分道扬镳。可是不久宋钢失业了,后来又因为各种复杂的原因,他的生命被压垮了,他选择了自杀。李光头得知后,悲痛欲绝。虽然与宋钢已有嫌隙,但他他平日里只是嘴巴硬,其实他的心里却比谁都要关心他的兄弟……

《兄弟》将文革和现在这有着天壤之别的两个时代连接在一起。这四十几年的变化相当于欧洲的四百年的变迁。所有的惨剧,都是那个时代的不足为奇的荒诞现象。在那个年代下,或许人们的真、善、美都早已被这个乌烟瘴气的社会环境给蒙蔽了。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依然可以冲破层层雾霭,引人寻回日出的方向,或许这就是人性善的光辉吧。
同样的社会下,兄弟俩的命运却截然不同。虽然他们走向了不同的人生方向,可是每当他们眺望心里那最温暖的角落,他们一定会看见彼此。因为——“我们是兄弟。”

读书札记-斑羚飞渡


猎人们去打猎,将一群斑羚围堵在一段山崖上,山崖与对面山崖之间有约米的山涧,而这是斑羚无法跳过的,一只斑羚一般只能跳到米左右。前进是几十米的深渊和汹涌的江水,后退是咆哮的猎狗和无情的子弹,这群斑羚无论如何也逃脱不了族群灭亡的命运了。看到这里,我几乎不想再看下去,虽然在那样的环境里,人类为了改善生存条件必须要猎杀各类生物,但是灭绝这样可爱温顺的一个族群,还是让人于心不忍。然而再继续看下去,我迷惑了,惊讶了,感动了。在斑羚头领的带领下,斑羚们自觉地分成年轻和年老组,组的数目相近,年轻的先向对面山崖跳去,年老的随后,当年轻的将要坠落时,年老的恰好赶到它的脚下,成为它的续跳踏板,年轻的斑羚跳上了山崖,年老的斑羚坠入了山涧。

用族群中一半年老同伴的鲜活生命做踏板,延续了另一半年轻同伴的生命,毫无疑问,在当时的情况下,这是极具智慧的做法。但是我无法理解,斑羚头领是怎样在它的偶蹄类动物的头脑中产生了这样一个主意;其它斑羚尤其是年老斑羚怎么会服从这个决定,主动牺牲;斑羚们是怎样明确地知晓自己该在哪个组,没有退缩;斑羚头领怎么明白组数目的不均,带领几头成年斑羚放弃生的机会,踏入老年一组贪生,怕死,是所有动物的本能,而在《斑羚飞渡》中表现的,则完全颠覆了我们的这种观念。在这里,它们是智者,是绅士,是视死如归的英雄。它们在几乎不可能的情况下,用我们人类也想不出的方法,成功拯救了自己的族群,保全了一半的有生力量。在这场角逐中,斑羚是真正的胜利者。

看过许多在沉船事故、火灾、地震等灾难中发生的报道,有很多人把生的机会让给别人,让妇女儿童先走让人禁不住落泪;也有的人只顾自己,还振振有词我也有生的权利这些都是复杂人性的表现,在生与死的面前,作为高等社会动物的人类,尚且如此,那么《斑羚飞渡》中斑羚们的做法就更加让我们无法解释。身处绝境而能冷静思考对策,服从安排,勇于牺牲自我,团结协作以拯救同伴,所有这些,即使是人类,也未必能做到。也许它们其实是山林的精灵,是和我们人类一样的智慧动物,只是它们更善良更爱好和平,不象人类,把自己当成地球的统治者,随心所欲地伤害其他生物。在这里,它们的做法令人感动,它们的表现比人类还要高尚。

合上书,我闭目想象那片丛林,想象斑羚飞渡山崖的壮烈景象,想象那些成功逃脱的斑羚们日后的命运。它们还会在山林中游荡,觅食,嬉戏,繁衍后代,遭遇狼豺虎豹和猎人,但是,我希望,它们在自己的家园里,自由地生活,自由地生老病死,飞渡山崖的那一幕,永远不要再发生。

《呼啸山庄》读书札记


《呼啸山庄》读书札记
王欣

在看完《简·爱》后的又一本国外名著,《呼啸山庄》是艾米莉唯一的一部小说,它被誉为一部伟大的作品,一部“最奇特的小说”,一部没有被时间的尘土遮没了光辉的杰出作品。
刚开始读这本书时,真的感到很奇特,没有任何的背景介绍,直接进入情节,让我摸不着头脑,重复看了不止三遍,当看到第一卷的第四章才知道前三章的“我—洛克伍德先生只不过是整本书故事的一个“聆听者”。
看完这本书总结出来是围绕着两个山庄—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还有本书的主角—希思利克夫先生和他身边的人的从他小时候到死去的故事。这个故事关于爱与仇恨。希思克利夫是在利物浦街头被先前的老爷捡回呼啸山庄的孩子,这个山庄中的人都肆无忌惮的欺负他,但唯独一人—凯茜照顾他,关心他。到后来他们也是互相深爱的一对情人。他们一起对抗欺压他们的欣德利,原以为经过磨难后的这对情人能走到一起,可是现实总是更残酷和磨人。凯茜因为自己的虚荣心,她在选择终身大事时选择了林顿,就是因为林顿英俊并且富有,她虽然爱着希思克利夫,但她不愿意放低自己的身位,所以选择了和自己完全不爱,不了解的埃德加·林顿结婚了。而希思克利夫正是因为爱人的离去让自己伤心欲绝,他只好选择了出走,在他出走的这时间里,每天都在思念自己情人的痛苦之中,感觉度日如年。

也正是因为这种痛苦,压在他心中的怒火和仇恨一下子燃烧了起来,并且一发不可收拾,他回到山庄与凯茜重逢后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这个时候的希西克利夫不再是当年的他了,他先是将林顿的妹妹一起带走又归来与凯茜永别,而没多久凯茜的女儿出生,但凯茜从此离开了人世,希思克利夫本来就在忍受没和爱人在一起的痛苦,而这一次后,他连自己的爱人都没法见到了,丧失自己最爱的人的心痛和悲伤正慢慢将希思克利夫变为一个魔鬼。在欣德利去世后,他吞没了他的财产并带走他的孩子哈顿,并且将自己对欣德利的仇恨转到了这个孩子身上,后来他又带走了自己刚去世的妻子—伊莎贝拉也就是林顿的妹妹的孩子,虽然是自己的孩子,但是对他来说也就是累赘,没有任何的情感。仇心越来越大的希思克利夫早已被大家公认为恶魔,他逼死了自己爱人的丈夫,用各种极端的手段来获取两个山庄的财产,这也是他最后报仇的目的,这个时候时间才回到本书的开篇“我”访问呼啸山庄,而这一切是迪恩太太——一个保姆和“我”讲的。

故事的最后,他的仇报完了,而这世上也没有一人关心他,他在曾经与爱人凯茜一起被关的屋子里,在狂风暴雨的一个夜里悄然离去了。
山坡上有三座坟墓,凯茜在中间,两边分别是希思克利夫与埃德加·林顿。有村民甚至见到了希思克利夫与凯茜的灵魂在荒原徜徉,我想这就是故事最好的结局。
而这揭示的就是一个人从正常变为魔鬼的故事。到这里我是真正领会到了作者的传奇之处。这一爱情故事在艾米莉的笔下展现出的是一段悲惨却满足的童年,一段充满仇恨的逃离,一段不择手段的复仇故事。故事主人公为了爱而无尽止的恨,因为恨而去不顾一切地报仇,没有人能原谅他的罪过。在看这本书时会被故事情节而所深深吸引,作者的文字就像磁铁一般能吸住你的双目,并让你深陷其中。作者还善于用环境描写,让整篇故事都有着神秘,阴森,紧张,荒缪,触目惊心的氛围。

艾米莉同时也通过这部作品来展现出了当时的社会,一个金钱至上的社会。人们因为自己的利益,变得不再有人性,都成恶魔一般吞噬着不管属不属于自己的一切。书中操控希思克利夫去追求这一切财富的正是他深爱的凯茜,他最后在房中安然死去也是淋漓尽致地表现出他对凯茜的爱,一生都坚持的爱,这一让人惊叹的爱。但或许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爱,不是因为失去爱人一直暗淡,失望至死的低落,而是一段激烈的斗争。
《呼啸山庄》流传至今,仍然闪耀着当时的光芒,让我感叹这真的是一本没有被时间的尘土遮没了光辉的杰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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