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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鼠德佩罗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19 来源:互联网

血色浪漫读后感。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人在阅读的过程中,知识与能力在同步增长。阅读作品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或许你需要"血色浪漫读后感"这样的内容,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血色浪漫读后感(一)

最近刚刚读完《血色浪漫》,书中的钟跃民,老爱贫嘴,总是让人忍俊不住,在轻松的感觉中我读完了都梁的这本着作。下面简介一下本书内容:

小说中反映一种精神在路上。在青春年华,他们都是在路上的行者,为了一个个不一样的精彩人生,他们在各自的轨道上奋斗着。袁军从军做了军官,最后终于用执着打动了周小白;张海洋当上了警察,保家卫国,也实现了他的人生理想;郑桐虽然插队下乡,但坚持努力,考研回城主人公钟跃民更是如此,他常说他是走在路上的人,路是没有尽头的,只有等到什么时候觉得走累了才会停止脚步。钟跃民也一直都在为他的人生而奋斗着,他的人生经历了几次低谷:下乡插队、摆摊摊煎饼,但是最后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还是换回了属于他的精彩人生。

他们的执着与坚持,他们的勇敢与义气,使他们的青春时光涂满了血色的风采,也令今天的我们为之向往,这是那个时代独具的浪漫色彩。钟跃民这个拿着菜刀的诗人,不仅赢得了读者的喜欢,而且不可避免地极具女人缘,他的一生中经历过三个极品女人,但是最终与他共度人生的是高玥,这与钟跃民的性格以及他所追求的人生有着重要的关系。

周晓白是钟跃民的初恋,是当年钟跃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追回来的姑娘,但是最终他们却没有走到一起,不能说是钟跃民背叛了周晓白,但是实际上钟跃民确实是离周晓白越来越远了。周晓白像是一个白雪公主般的人物,她有着良好的家庭和不一般的出生,大家闺秀的涵养和性情女子的执着集于她一生,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姑娘。对于爱情,她坚贞执着,一心一意爱着钟跃民很多年,即使钟跃民另有所爱,她依然不能释怀,一定要看看自己输给了怎样的一个女人。她的一生是被按着父辈的安排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过来的,她也曾经轰轰烈烈的爱上了那个背着菜刀的诗人钟跃民,而且悲哀的在近50岁的时候才明白了原来应该爱的是当了自己30年丈夫的袁军而不是钟跃民这个混蛋。钟跃民说周晓白轴、怕她讹上他,不如说周晓白对感情太认真反而吓走了他。看来男人真的就像一个风筝,不能紧紧地捆住他,要给他自由,让他高飞。太过热烈认真的爱,会让男人累,他们也会承受不起。

秦岭是一个会让所有男人为之着迷的女人,她不拘常规,走了一条不一样的路。她同周晓白一样,同样敢爱敢恨,不同的是,她的爱,完全没有任何条件或者说是期望值。秦岭是一个在路上的女人,她的一生与另一个同样在路上却不在同一条路上的钟跃民一共有两次交集,一次是西北的黄土沟里高亢嘹亮的信天游的歌声中,他们初试爱情,秦岭一是个现实的女人。虽然她早知道钟跃民会离开陕北,离开她但她还是去爱了,在钟跃民要离开陕北去部队当兵的那天她哭了,哭的那样的无助眼泪就像她歌里唱的那样流个不停,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鼻子有些酸酸的有种想哭的冲动,后来钟跃民还是走了,到了部队拼命的给她写信可她一封都没有回,让时间来冲淡这段感情是她唯一的做法。后来钟跃民还委托郑铜去找过她 当时她说的那句台词最为经典:我承认我喜欢他,可是我们两个人都不会有结果的,我们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谁也帮不了谁,我们出生在不同的家庭这种差别从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另一次就是在北京的找寻与重逢,这时候,浪子钟跃民想把两条路并为一条路,他向秦岭求婚了,然而眼前的秦岭早已不是当年的秦岭,可是秦岭选择踏上了一条50万的美国小船,忽悠悠的改走水路了。她爱钟跃民,但是她更清楚,她和钟跃民这样的感情是不会开花结果的,为了钟跃民,她能下嫁他人,但是她自己从来也不把这当成是一种牺牲,在她看来,两个人都能幸福的生活,这是他们最好的结局。爱一个人,并不一定意味着两个人要在一起。

如果说周晓白是一个纯洁美丽的公主,那秦岭就像是一个风情万种的王后。可是钟跃民最后的选择却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就是这个女人,让在路上的钟跃民心甘情愿过柴米油盐过俗世的日子。高玥是个聪明的女人,她懂得钟跃民的心也就知道留不住钟跃民的心,所以她选择了放任和跟随,她跟着他放任反而意味着他们在一起,同时他们飞翔的翅膀也就有个相同的煽动频率,高玥正是钟跃民最想要的那种女人,他去要饭,她就跟着他一起高高兴兴的去要饭,他要去可可西里探险,她也兴致勃勃的想着去发现湮没的古城堡所以他们可以在一起,而且总是笑并快乐着。也许爱情就是这样,不刻意为之,不总是想着为爱去改变,爱一个人,就是让他真实地开心和不开心。

对于我来说,我喜欢钟跃民身上的优点,也喜欢他贫嘴总能给人带来快乐,但我不希望和这样的人生活一辈子,我觉得人不能总是在路上,应该有一种归属感,毕竟,累了的时候要有一个温馨的港湾。

我也不喜欢书中的秦岭的生活态度和方式,我觉得一个女人,对待感情只是一种在路上的感觉,没有一种长久的执着,就是不真实的。

我比较喜欢周晓白的执着和认真,喜欢高玥的放任和追随,她懂得给男人一片自由的天空。

今天我看完了血色浪漫的原着了,看完以后思绪万千

因为以前断断续续看过几集,对里面的人物有了初步的印象,对于我看这本厚厚的原着就很有帮助。

应该说,这个电视剧拍的非常忠实于原着,演员也已经把人物诠释的非常好。

这群高干和部队高级将领的儿女,在那个完全是红色背景的年代,形成了那个时代的人生观、价值观 ,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周杰伦。

周晓白,她对爱情的忠实和执着真让我感动。她和钟跃民漫步在颐和园的西堤,那一天他们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细节,都一辈子印刻在她的心里,再也没有消失过。

钟跃民,那个时代的顽主,玩世不恭的语气和神态,贫的很。拍婆子、打架、撬门跳窗

鲜血、浪漫集于一身,他是背着菜刀的诗人,他是那个时代的血色浪漫。

他下乡到陕北农村,在那里要过饭,即使是要饭,也可以那么开心,也可以被推选为丐帮帮主。他饶有兴致的学习信天游,并在那里爱上了让他真正心动的女人秦岭。

他到部队,享受那种侦查兵生涯。

退伍后,没有找正式的工作,却干起了煎饼摊儿。

他就是这样一个不安分的人。他好像对什么也没有认真过,但是又比别人更加投入地体验每一种生活方式。

他曾经对周晓白说过,我将来的爱人,一定是和我一样的人。即使是去要饭,她也会和我一起高高兴兴地去要饭。然后我们在阳光下找一草窠儿,互相抓虱子玩。如果我这样生活过腻了,想要去神农架逮野人什么的,她也会高高兴兴的和我去。这就是我想要的妻子。(这段话是我凭记忆写出来的,非原着原话)

我看到这里,非常伤感。其实我是非常希望晓白可以和他共度一生的,但是我也明白晓白并不适合他。他太怕安安稳稳的过正常人的生活了,他渴望变化。

晓白,一直到婚后很多年,仍然忘不了跃民。那种她想摆脱也摆脱不了的爱

晓白是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

秦岭,一个非常理性的特别的女人。她比钟跃民还要超脱,正是这种特质让这个不想被爱情束缚的男人爱上了她,并让他多年以后还念念不忘

也正是秦岭对跃民本性的足够了解,使她没有选择跃民做丈夫,而是选择做情人。

还有部队里的吴满囤,他对跃民和海洋第一次说出了他的家庭,那种贫困、那种对摆脱贫困、养家糊口的渴望,让我禁不住泪流满面

这个双休日,不愿外出和上网,躲在书房里,品着茗茶,随手拿起都梁先生的《血色浪漫》。慢慢地品尝着,却一点点被感染,差不多一口气地读完这本书,一种 在路上 的追求与感觉充斥自己的神经与梦想。书中 春天享受着青春的浪漫 , 夏天品尝的爱情的美酒 , 秋天有了成熟的思想 , 冬天坐在火炉边回顾一生 , 仔细品味这一生的快乐和痛苦 , 友谊和爱情 , 这种温馨的回忆伴你走向生命的尽头 ,令人由然而起的是内心静谧畅快。人生有不同坎坷,四季有类似变换;学会理解不同的振荡,接受一样的起伏;人生的春夏秋冬,造成心态不一和理解的不同。春天太短,而且无知贪玩,还没意识到自身的结累,春天却过去了;夏天来了,夏天太热,热得疲于奔命,热得烦燥难安,热得处理大堆大堆人生时而务焦头烂额;终于秋天来了,为了一生的希望和播种,为了一生幸福和完美,却不知任何收割?冬天来时,大地寒冷,万物冬眠,已无收获可言,只能怡弄着孙儿,品味着无尽的回忆,静静地望着大海、望着天空,让思绪飞翔飞翔、飞过那春夏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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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血色浪漫》有感


在好友的推荐下,我看了电视剧《血色浪漫》,后来又细读了都梁的原著《血色浪漫》。虽然电视剧与原著相比,改变了些情节,也引起许多原著读者的不满,但我觉得电视剧还是能体现作者想表达的中心思想,语言方面也基本上符合原著。下面我谈一下看完原著后的感想。
《血色浪漫》描写的是从六十年代起,以钟跃民为代表的一代年轻人的生活。在作者诙谐风趣的语言下,我被深深吸引了。作者并没有在卖弄文字,而是通过文学艺术的形式,写出了自己那代人的想法。而钟跃民正是都梁想表现的魂。我觉得可以用小说中周晓白一句话来概括钟跃民,这个家伙身上有种很特殊的气质,既浪漫又现实,甚至还有几分无赖,几分玩世不恭,几分游戏人生的生活态度,这家伙简直是个奇妙的混合物,和他相处,你会感到很快乐。他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找到好玩的事,而且马上就兴致勃勃地玩起来,还玩得一本正经,玩得很像那么回事儿。这句话绝对能体现钟跃民的个性特点和为人处世。钟跃民是自己生命的主人,他把生命视做一种过程,无时不忘去体验人生。相比之下我的生活太苍白了,没有太多的社会经历。
作者通过这么长篇幅的描写,其实是想传达给人们一个讯息:人为什么活,人要怎么活?通过钟跃民的口,批评了目前一般人的人生观,出生读书上大学工作结婚,换个角度就是生存、追求发展,求权求利求地位求财富。全民都是这个目标,一样的人生目标。又通过钟跃民的经历表达了多元的人生目标。不在乎白领蓝领、只在乎生活阅历;不在乎辛苦享受,只在乎过程。一种平和的人生观,将会带给一个人快乐的生活。乐观勇敢地面对生活,在不同的经历中品味生活的滋味。人为活着而活着。人既然活着,就该活得有自己的想法。因为那是你的生活,仅此一家,别无分号。
我是个出身在八十年代的人,对文革期间事除了历史教科书之外知之甚少,父辈们提到时也是一句话带过。通过《血色浪漫》使我对五六十年代的人有了更为具体的印象。也明白了我们这代人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更要为之好好珍惜!


《血色浪漫》读后感800字


读《血色浪漫》有感100字


读《血色浪漫》有感100字:

任何人任何事,从一开始,好像就可以看到结局。我们心里都住着一个“钟跃民”,向往着说走就走,不束缚,不顾忌,不悔恨的人生。

大家总像周晓白一样喜欢着那个挣脱现实的影子,不能自拔,但终归是无法追上它的脚步,他走得太自在,而我们做不到!

那就平静吧,做个俗人,闻闻花香,晒晒太阳,感受微风拂面,坐看春去冬又至,有何不可!

《血色浪漫》书籍

血色浪漫读后感1000字模板


书籍是良药,可以医治我们的"顽疾",作品是作者写的,相信您已经对其中的情节有所思考了,相信大家对读后感这种文体并不陌生。您掌握了正确写作品读后感的技巧吗?以下是由栏目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血色浪漫读后感”,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1】

血色浪漫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最开始看《血色浪漫》是听见电视剧里的信天游,杜老汉纯天然的歌喉,钟跃民和秦岭的对唱,一下子吸引了我的心,震撼,动容,有想哭的冲动。听完信天游,我记住了《血色浪漫》,记住了陕北,记住了刘烨,却没记住钟跃民和秦岭。。。搁置很长一段时间,重新开始看《血色浪漫》的电视剧,爱上并且感触。认识了钟跃民,也理解他的生活方式,认识秦岭,认识周晓白,认识张海洋,认识郑桐,认识宁伟,还认识……虽然钟跃民才是主角,但个个都极有代表性,他们各有各的生活方式,在那个特别的年代,却谁也左右不了谁,钟跃民过着他特有的“在路上”的生活,他拥有阳光般的性格,不管是开着轿车还是当叫花子要饭,都活的那么逍遥自在,那么快活。用曹阳的话说,不管什么样的生活现状,有他在的地方就有快乐;用郑桐的话说,他拥有阳光般的性格,他喜欢他。一个人,不论贫穷富贵,不论善良与邪恶,都可以自由自在的活着,可以无限度地追求快乐,也给周围人带来无穷的快乐,这样的人生不是一直绽放着异样的光彩吗?喜欢信天游,喜欢钟跃民阳光般的性格,在路上的生活方式,喜欢他不断前进,不断追求的精神,喜欢他的怀旧,喜欢他的仗义。他的思维方式一般人不懂,不理解,所以周晓白恨他,蒋碧云会说这样的人惹不得,何眉会操心他为什么不理她了,高玥也是低到尘埃里为他做好一切,前面那些漂亮的女孩为他付出的爱,他不要,“掰一个棒子又扔一个”,其实他本无心对“棒子”留情,可是“棒子”对他有意,谁叫他是“带着菜刀的诗人”。秦岭理解他的生活方式,所以他爱她,胜过其他一切人,可是秦岭用哲人的思想征服哲人之后,自己做了物质的俘虏,秦岭变现实了,可是钟跃民还在他的路上走着,所以他们最终也没能走到一起。只有高玥,她不理解他,但也不约束他,因为她知道,他不可能因为一个女人而停止对这个世界的追求,所以他最终把高玥当做避风港,这是他心灵的一个停靠点。如果有来世,钟跃民肯定还是爱秦岭,但是他要提……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2】

周晓白深深地看了钟跃民一眼:“血色浪漫?说得好,很像咱们所处的这个时代。

《血色浪漫》中,周晓白和钟跃民品味纯音乐《六月·船歌》时的一段描写。关于时代,有很多的人,下过很多的定论,在这个年纪,我被这个定论震撼。

他们说,他们所处的时代是血色的,也是浪漫的。其实看完全文,我发现只有钟跃民才是浪漫的,其他人,并不存在浪漫,包括女主。钟跃民他可以任性,这种任性是所有人都向往的,当所有人都在血色中摸爬滚打,起起落落,只有钟跃民仿佛超脱物外,他一直做着自己,他一直用着自己的智慧,用他的魅力,用他的不顾一切,贯彻着成年人的浪漫。

我看很多小说,看着看着都会把自己代入到主角上,只有钟跃民我一直是以旁观者来看的,为什么呢,因为我代入不了啊,“有贼心没贼胆”啊,那是一种渴望不可及的洒脱,文中那种“血色”环境,能让你有身处其中的感觉,但身处其中之后,你可能成为李援朝,你永远不可能成为钟跃民,因为当你以一种所谓“成熟”的世界观去看待那个社会的时候,你是根本无法做到这么浪漫的,毕竟那个时候的环境,比现在还要压抑,你在现在没有胆量做到的事,在那个时候,你想都不敢想。

这是我第二遍看这个小说,当我再次审视这种“血色”的时候,我发现任何一个时代都是“血色”的,世界上也没几个人是真正浪漫的。李白被神话,不是诗多么棒,而是他精神中的那种洒脱,是中国人自古以来就被压抑的精神,在他的身上得到寄托。钟跃民也是如此。

这书越看我越觉得朴树《白桦林》里:天空依然阴霾,依然有鸽子在飞翔,谁来证明那些,没有墓碑的爱情和生命。这几句歌词,唱的就是那个时代,唱的也是人们内心的任何一个时代,所以这首歌震撼灵魂,因为人们内心都渴望冲破时代的阴霾,也就是人们都渴望想钟跃民一样生活,人们都渴望这种浪漫,可是谁又能做到呢,谁还不是用这辛劳又卑微的一生,去刻一块墓碑呢。想着,竟然有一种凄凉悲壮感

大家现实生活中的理想,都是活成李援朝,内心都渴望活成钟跃民,可是谁又有勇气活成那样的自己呢。

之所以浪漫,也许正是因为虚无缥缈、遥不可及吧,正如开头所提到的《六月·船歌》,没有歌词,只有旋律,可有些人,就是听出了“血色浪漫”。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3】

《血色浪漫》读后感心得体会600字:

轻微的熬了几个小夜,看完后在走廊吹了会过境的台风,昨天的放肆还没来得及清理完现场,这会的山竹却已经像一个少女一样娇柔了,我跟钟跃明谈了两天的恋爱,在今天我两的缘分走到头了。

最近我的情绪超乎寻常的稳定,在各个通讯平台新闻报道微信朋友圈的渲染下一只张开大嘴准备吃掉广东广西香港澳门的小可爱以每秒几百千米的速度步步逼近时,我竟有点期待,这两天所有的豁然开朗都是这只可爱的洪水猛兽带给我的,昨天早上好朋友惊恐的给我打电话说上班路上遇到车祸现场,一个活生生的人就在眼前变得血肉模糊,愚蠢的问题来了,一个殡仪专业的学生在出社会后竟然问我,人为什么会死?我没有回答。

《血色浪漫》整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钟跃民等人或者说是作者表现出来的生活态度,无论是父母被捕、家被抄、下乡插队、参军转业、下海经商、国企的经理或煎饼果子摊的老板无论何种职业何种状态都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而被爷爷带大的憨娃、全家使出浑身解数才当上兵的吴满囤、在部队各项表现全优而后时运不济的宁伟等人的命运,又反面表现出生活也不是热爱就足够了,还要有所期盼。

憨娃八岁时在一团漆黑的旷野里钟跃民的背上死于急性阑尾炎,他的所有期盼就是吃一顿酸汤饺子却未能如愿。憨厚老实的农村孩子吴满囤,害怕自己因为在战场上被俘毁掉全家人的一生而牺牲了自己。最适合当兵的宁伟因为见义勇为了一对正在打架的夫妻,而被迫从部队复员,之后又被人骗走用信誉借来的五十万而背上人命的债从此成了亡命天涯的杀人犯。

当一个人的希望全部破灭时,再活着就显得多余了

人为什么会死一点都不重要,也不管怎么死的,总之活着的事情都想不明白,就不要给自己增添思想包袱了。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4】

今天我看完了血色浪漫的原着了,看完以后思绪万千

因为以前断断续续看过几集,对里面的人物有了初步的印象,对于我看这本厚厚的原着就很有帮助。

应该说,这个电视剧拍的非常忠实于原着,演员也已经把人物诠释的非常好。

这群高干和部队高级将领的儿女,在那个完全是红色背景的年代,形成了那个时代的人生观、价值观 ,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周杰伦。

周晓白,她对爱情的忠实和执着真让我感动。她和钟跃民漫步在颐和园的西堤,那一天他们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细节,都一辈子印刻在她的心里,再也没有消失过。

钟跃民,那个时代的顽主,玩世不恭的语气和神态,贫的很。拍婆子、打架、撬门跳窗

鲜血、浪漫集于一身,他是背着菜刀的诗人,他是那个时代的血色浪漫。

他下乡到陕北农村,在那里要过饭,即使是要饭,也可以那么开心,也可以被推选为丐帮帮主。他饶有兴致的学习信天游,并在那里爱上了让他真正心动的女人秦岭。

他到部队,享受那种侦查兵生涯。

退伍后,没有找正式的工作,却干起了煎饼摊儿。

他就是这样一个不安分的人。他好像对什么也没有认真过,但是又比别人更加投入地体验每一种生活方式。

他曾经对周晓白说过,我将来的爱人,一定是和我一样的人。即使是去要饭,她也会和我一起高高兴兴地去要饭。然后我们在阳光下找一草窠儿,互相抓虱子玩。如果我这样生活过腻了,想要去神农架逮野人什么的,她也会高高兴兴的和我去。这就是我想要的妻子。(这段话是我凭记忆写出来的,非原着原话)

我看到这里,非常伤感。其实我是非常希望晓白可以和他共度一生的,但是我也明白晓白并不适合他。他太怕安安稳稳的过正常人的生活了,他渴望变化。

晓白,一直到婚后很多年,仍然忘不了跃民。那种她想摆脱也摆脱不了的爱

晓白是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

秦岭,一个非常理性的特别的女人。她比钟跃民还要超脱,正是这种特质让这个不想被爱情束缚的男人爱上了她,并让他多年以后还念念不忘

也正是秦岭对跃民本性的足够了解,使她没有选择跃民做丈夫,而是选择做情人。

还有部队里的吴满囤,他对跃民和海洋第一次说出了他的家庭,那种贫困、那种对摆脱贫困、养家糊口的渴望,让我禁不住泪流满面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5】

这个双休日,不愿外出和上网,躲在书房里,品着茗茶,随手拿起都梁先生的《血色浪漫》。慢慢地品尝着,却一点点被感染,差不多一口气地读完这本书,一种 在路上 的追求与感觉充斥自己的神经与梦想。书中 春天享受着青春的浪漫 , 夏天品尝的爱情的美酒 , 秋天有了成熟的思想 , 冬天坐在火炉边回顾一生 , 仔细品味这一生的快乐和痛苦 , 友谊和爱情 , 这种温馨的回忆伴你走向生命的尽头 ,令人由然而起的是内心静谧畅快。人生有不同坎坷,四季有类似变换;学会理解不同的振荡,接受一样的起伏;人生的春夏秋冬,造成心态不一和理解的不同。春天太短,而且无知贪玩,还没意识到自身的结累,春天却过去了;夏天来了,夏天太热,热得疲于奔命,热得烦燥难安,热得处理大堆大堆人生时而务焦头烂额;终于秋天来了,为了一生的希望和播种,为了一生幸福和完美,却不知任何收割?冬天来时,大地寒冷,万物冬眠,已无收获可言,只能怡弄着孙儿,品味着无尽的回忆,静静地望着大海、望着天空,让思绪飞翔飞翔、飞过那春夏秋冬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6】

最近刚刚读完《血色浪漫》,书中的钟跃民,老爱贫嘴,总是让人忍俊不住,在轻松的感觉中我读完了都梁的这本着作。下面简介一下本书内容:

小说中反映一种精神在路上。在青春年华,他们都是在路上的行者,为了一个个不一样的精彩人生,他们在各自的轨道上奋斗着。袁军从军做了军官,最后终于用执着打动了周小白;张海洋当上了警察,保家卫国,也实现了他的人生理想;郑桐虽然插队下乡,但坚持努力,考研回城主人公钟跃民更是如此,他常说他是走在路上的人,路是没有尽头的,只有等到什么时候觉得走累了才会停止脚步。钟跃民也一直都在为他的人生而奋斗着,他的人生经历了几次低谷:下乡插队、摆摊摊煎饼,但是最后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还是换回了属于他的精彩人生。

他们的执着与坚持,他们的勇敢与义气,使他们的青春时光涂满了血色的风采,也令今天的我们为之向往,这是那个时代独具的浪漫色彩。钟跃民这个拿着菜刀的诗人,不仅赢得了读者的喜欢,而且不可避免地极具女人缘,他的一生中经历过三个极品女人,但是最终与他共度人生的是高玥,这与钟跃民的性格以及他所追求的人生有着重要的关系。

周晓白是钟跃民的初恋,是当年钟跃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追回来的姑娘,但是最终他们却没有走到一起,不能说是钟跃民背叛了周晓白,但是实际上钟跃民确实是离周晓白越来越远了。周晓白像是一个白雪公主般的人物,她有着良好的家庭和不一般的出生,大家闺秀的涵养和性情女子的执着集于她一生,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姑娘。对于爱情,她坚贞执着,一心一意爱着钟跃民很多年,即使钟跃民另有所爱,她依然不能释怀,一定要看看自己输给了怎样的一个女人。她的一生是被按着父辈的安排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过来的,她也曾经轰轰烈烈的爱上了那个背着菜刀的诗人钟跃民,而且悲哀的在近50岁的时候才明白了原来应该爱的是当了自己30年丈夫的袁军而不是钟跃民这个混蛋。钟跃民说周晓白轴、怕她讹上他,不如说周晓白对感情太认真反而吓走了他。看来男人真的就像一个风筝,不能紧紧地捆住他,要给他自由,让他高飞。太过热烈认真的爱,会让男人累,他们也会承受不起。

秦岭是一个会让所有男人为之着迷的女人,她不拘常规,走了一条不一样的路。她同周晓白一样,同样敢爱敢恨,不同的是,她的爱,完全没有任何条件或者说是期望值。秦岭是一个在路上的女人,她的一生与另一个同样在路上却不在同一条路上的钟跃民一共有两次交集,一次是西北的黄土沟里高亢嘹亮的信天游的歌声中,他们初试爱情,秦岭一是个现实的女人。虽然她早知道钟跃民会离开陕北,离开她但她还是去爱了,在钟跃民要离开陕北去部队当兵的那天她哭了,哭的那样的无助眼泪就像她歌里唱的那样流个不停,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鼻子有些酸酸的有种想哭的冲动,后来钟跃民还是走了,到了部队拼命的给她写信可她一封都没有回,让时间来冲淡这段感情是她唯一的做法。后来钟跃民还委托郑铜去找过她 当时她说的那句台词最为经典:我承认我喜欢他,可是我们两个人都不会有结果的,我们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谁也帮不了谁,我们出生在不同的家庭这种差别从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另一次就是在北京的找寻与重逢,这时候,浪子钟跃民想把两条路并为一条路,他向秦岭求婚了,然而眼前的秦岭早已不是当年的秦岭,可是秦岭选择踏上了一条50万的美国小船,忽悠悠的改走水路了。她爱钟跃民,但是她更清楚,她和钟跃民这样的感情是不会开花结果的,为了钟跃民,她能下嫁他人,但是她自己从来也不把这当成是一种牺牲,在她看来,两个人都能幸福的生活,这是他们最好的结局。爱一个人,并不一定意味着两个人要在一起。

如果说周晓白是一个纯洁美丽的公主,那秦岭就像是一个风情万种的王后。可是钟跃民最后的选择却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就是这个女人,让在路上的钟跃民心甘情愿过柴米油盐过俗世的日子。高玥是个聪明的女人,她懂得钟跃民的心也就知道留不住钟跃民的心,所以她选择了放任和跟随,她跟着他放任反而意味着他们在一起,同时他们飞翔的翅膀也就有个相同的煽动频率,高玥正是钟跃民最想要的那种女人,他去要饭,她就跟着他一起高高兴兴的去要饭,他要去可可西里探险,她也兴致勃勃的想着去发现湮没的古城堡所以他们可以在一起,而且总是笑并快乐着。也许爱情就是这样,不刻意为之,不总是想着为爱去改变,爱一个人,就是让他真实地开心和不开心。

对于我来说,我喜欢钟跃民身上的优点,也喜欢他贫嘴总能给人带来快乐,但我不希望和这样的人生活一辈子,我觉得人不能总是在路上,应该有一种归属感,毕竟,累了的时候要有一个温馨的港湾。

我也不喜欢书中的秦岭的生活态度和方式,我觉得一个女人,对待感情只是一种在路上的感觉,没有一种长久的执着,就是不真实的。

我比较喜欢周晓白的执着和认真,喜欢高玥的放任和追随,她懂得给男人一片自由的天空。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7】

近期有了一些时间阅读了一本书《血色浪漫》,书中讲述了一个有趣的故事,迷茫,理性,冷静,随着钟跃民从学生时代到上山下乡,入伍当兵,退伍转业,特殊时期的批条商业,最后成了一家餐厅的老板,结局时他在可可西里和盗猎分子展开了战斗,一个电话打到了高钥那里,随着她的眼泪而落幕。

从跃民的身上能看到自己的影子,看书和看电视剧有两种不同的时空感,这种时空感的交错,让我也产生了一种从那个年代走来的心路历程。这本书第一次读,电视剧却被我翻来覆去的看了很多次,每一次对人生的感悟都有不一样的感受,小说可能比电视剧带来了更强烈的感觉。对于钟跃民而言,他的爱很纯粹,不要以爱的名义让对方失去原有的个性,因为这样的爱是毁灭性的。它会毁灭人的个性,会让人的灵魂失去原有光彩,而使得人生黯淡。

一个现代的诗人,在纷乱的世界里高歌自己的信仰,沿着自己的路正步前行,这种在路上的感觉,让我感受到的是一种澎湃的心绪,这种影子在我自己的身上也有很浓厚的画笔。我很怀念九十年代,做为生活在三线建设的城市里,随着祖父辈们一起经历了这种很特别很特别的年代,父辈们只是踏踏实实的工作,感觉这就是人生的一辈子,但是我们和他们的人生观念有了极大的不同,这种阅读体验让我能回忆,回忆起小时候的不同的人们。

只是很遗憾家庭的纠纷不知道为什么就如同历史一般,定格在了我们的日常生活里,我很讨厌这种感受,因为很糟糕,如同钟跃民的选择一样,他在陕北那么苦难的日子都能从乐观主义的生活中找到继续的希望,我也如此。乐观主义总是能从生活中找寻到某些意义,这种意义是支撑他继续生活的基石。

生活总是一把火,烤着你我。

《血色浪漫》读书笔记800字


1968年是个闹哄哄的年头,钟跃民记忆中的背景是红色的,当时北京的大街小巷都用红油漆覆盖起来,上面写满了毛主席语录,映入眼帘的是红旗、红色的语录本、红袖章总之,红色成了当时的主色调,连每个人的内心里都充满了红色的希望

在这样一个年代,对法制、人民造成比战争还要严重的伤害时,竟能出现一批红色时代的英雄,他们出门要随身携带菜刀,放入书包的不是纸笔,而是菜刀。这已经让人不得不佩服那个年代造就的人了。

但是他们又是那样的一群热血男女,誓死保卫自己的领土,不怕流血、牺牲,却怕丢份。那个时代,看似处处充斥火药味道,其实不过是一场没有硝烟的红色战争!人类的个性受到前所未有的造就。生来就是为革命斗争的男女,要上山下乡的知青,但是我又敢说,那样的一群男女,红色与浪漫结合的时代,绝无仅有的一次社会变革,谁能不说那些人得经历弥足珍贵呢?

他们在这个新时代个个是傻子,又个个是前辈英雄,他们身上散发的那种血色精神,那种不会再有的义气友谊,真的值得我们叫他们前辈。

暂且不说***带来的伤害苦恼,因为我觉得这决不会是这本书所要揭示的东西,他要告诉我们的是个让人不敢又不得相信的时代,是一群来自好汉山上的人。

我想在这本书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他们的人生。天上人间都走过,地狱天堂都经历过,这样的人生令人纳罕,又着实叫人惊羡。或许对于人来说,这才叫人生?

拿一个人来说,宁伟本是和很多人命运相同,一次变故让他要在狱中度过15年,其实他完全可以选择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下半生,可他是谁呢?红色时代的不寻常的人物,他选择了往悬崖走的一条路,坎坷泥泞、荆棘遍布,他后悔了吗?没有!这就是那个时代特有的人种。

当然我并不是推崇那个时代,怎么说它都是一场类似噩梦的东西,对于很多人来说,那个时代就是让人厌恶。我只是牵强地觉得看问题应该一分为二,要辨证看待,所以血色与浪漫才能结合,血色人群才能在今天也不被人蔑视。

《血色浪漫》读后感1500字_观后感


 如果你喜欢都梁的《亮剑》,那《血色浪漫》你绝对不能错过,不管出于文学欣赏还是个人爱好,这个故事,这个人,触动了我多年平静的心,希望推荐给大家一本学习人生的好书。

 

  “那是一个没有炮火的年代,一代人的青春挥洒在武斗和呐喊声,这是他们阳光灿烂的日子,他们的浪漫在血色昏黄中弥漫成昨天的记忆,我们在他们的故事中心随波逐动,却发现,青春不过是一场绽放到极致却结束的太过仓促的事”这是都梁对整个故事的简介。他讲述的是一个有关“命运”的故事,可我却从中读出了90后的味道。也许我只偏重于主角,也许因为我正值青春,所以我的感觉停留在绽放到极致,而不是短暂和无法抗衡的“命运”。

 

 

  世界上就有这么一种人,天生就不喜欢过正常人的日子,而是愿意接受挑战,喜欢冒险,就像《在路上》的狄恩,《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霍尔顿,及本主人公钟跃民,他们有个新的名字叫“行走在路上的人”。

 

 

  如果你曾经和我一样,永远在教室的某个角落,生活的某个角落,做着人人都夸赞的乖乖女,沿着既定的轨道,安静而平凡的活着,在其他人的故事中描绘着自己五彩的人生。也许之前我会觉得没什么很正常,但现在我想带着你一起苏醒,因为即使我们用尽所有颜色绘制出缤纷多彩的蓝图,它也仅仅是一张纸,不是我们青春的本色,在人生的画卷中它仍然是灰色的,《致青春》演绎的不是我们的青春,我们不用去怀念,相反90后的青春正在热播,没有剧本,没有彩排,也没有NG,每一天都是现场直播,曲折离奇的故事要由我们来演绎,即使有遗憾,那也是我们生活最美的场景。像风一样自由飞翔,用飞翔轨迹煅写后辈的前车之鉴。

 如果你喜欢都梁的《亮剑》,那《血色浪漫》你绝对不能错过,不管出于文学欣赏还是个人爱好,这个故事,这个人,触动了我多年平静的心,希望推荐给大家一本学习人生的好书。

 

  “那是一个没有炮火的年代,一代人的青春挥洒在武斗和呐喊声,这是他们阳光灿烂的日子,他们的浪漫在血色昏黄中弥漫成昨天的记忆,我们在他们的故事中心随波逐动,却发现,青春不过是一场绽放到极致却结束的太过仓促的事”这是都梁对整个故事的简介。他讲述的是一个有关“命运”的故事,可我却从中读出了90后的味道。也许我只偏重于主角,也许因为我正值青春,所以我的感觉停留在绽放到极致,而不是短暂和无法抗衡的“命运”。

 

血色黄昏读后感


血色黄昏读后感(一)

我看这本书,其实是在很多年以前,那时候我在上初中,看到我的一个同学家里有这么一本书,就借来看。没想到这一看就是魂牵梦绕,这本书超乎我想像的精彩。我用了一夜的时间看,并且一度痛哭流涕。其实这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在那个年纪,我的同龄人还在看金庸和琼瑶的时候,我就开始看这种所谓伤痕文学的作品。这种经历,让我的青春变得索然无味。

这本书的名字2020就叫作《血色黄昏》,她的作者是老鬼,他是杨沫先生的儿子。后来去了美国,很多年以前我看到过一个报道,好像他在美国一个城市里面开垃圾车。报道作者的口气是一个感慨,因为一个有点名气的中国作家竟然只能在美国开垃圾车。但是,我想如果他看过这本书的话,他一定不这么想。这个叫作老鬼的作家,这个叫作马波的男人,这个杨沫的儿子。在他的青春岁月面对了那么多的痛苦,垃圾车又算得了什么?可是,即使是这样,我们也很难给这个作品定位,于是我只能说他是一个伤痕文学。但是他文学吗?难道我们就要把一代人的青春的损耗归于文学的范畴,然后再去细细品味吗?我想,不尽然。

老鬼的这本书国内已经很少,我还是出国后发现了一个英文的版本。但是我的英文水平又不足以了解它,于是我就下载了电子书。我不爱电子书,因为它没有书籍的一种外在形式,可是,我有时候又不得不依靠他,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悲哀。老鬼的这个新版本加入了一些新的内容,比如说他人生第一次的性经历,这点让我很感兴趣。但是还有一些内容被删除了,其中就好像有他们当年在工棚里睡觉,啃羊骨头,然后手淫的情节,说实话,我深感失望。你不知道,我在 14 岁的时候对这些情节有多么感兴趣。

老鬼的这本书讲的一个背景的中学生,为了响应文化大革命上山下乡的号召,毅然的和几个伙伴去内蒙插队的故事。其实,这并不是一个故事,这是作者真正的生活经历。那种血色的黄昏,略带残酷的青春,有时候让我们不寒而栗。他被批斗,就是因为说了几句不合时宜的话;他写血书,就是因为要得到一支枪,想和敌人拼命;他们去救火,然后为了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荒山, 69 个青年人被活活烧死。他们的死亡毫无意义,所以他们注定会被遗忘。这个世界的历史,注定是英雄史,小人物哪怕去死,也毫无声息。然后他想过逃亡,想过坦白,想过背叛,想过爱情。最后,他只能看着他心爱的姑娘远去,然后拿起一把她吐出的瓜子皮塞到自己嘴里。这是我见过的最独特的生活和最不堪的爱情。

每次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总会想起一句话:青春若此,可以一死。我想,如果是我的话,我会在自己的脑袋上开一枪,然后倒在草丛里,慢慢的变得干枯。可是老鬼活下来了,而且给我们带来了这样一部作品,我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

在这本书里,你看不到任何关于幸福的东西,这可能就是它的意义所在。


血色黄昏读后感(二)

读几遍《血色黄昏》也感受不到。这是我读小说《血色黄昏》后的第一感受。

第二、书中脏话太多。

第三、在那个特殊的火红年代里,出身不好,就应该逆来顺受。退一步讲,即使出身好根红苗正,但说错话了、办错事了、站错队了,也要挨整受批判。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夹着尾巴做人,好象出门在外的人,见人矮三辈,见谁都要叫爷。可老鬼偏偏不认头、不服软,又是抗争又是出逃上访,又是写清白材料又是不服管教。最后他迎来了改革开放,等到了拨乱反正,走到了胜利的一天,得到了平反,恢复了名誉。而有多少人在抗争中、在出逃上访中、在写清白材料中、在不服管教中想不开自杀。自杀了也就自杀了,小命呜呼,那年代人命能值几个钱。又有多少人虽然没有想不开自杀,但在整日冤枉委屈中病死了,小命丢了也就丢了。

到什么山唱什么歌,这点道理应该懂。在那个大形势大环境下,委屈的事多了、委屈的人也多了。你说你的事委屈,比你的事更委屈的多了;你说你委屈,比你更委屈的人多了。

往前看,有坚定的信仰,相信我们的党,再难再苦再受罪,算个啥。

往后看,好死不如赖活着。此话自古有之。

《血色母爱》读后感


《血色母爱》讲述的是一位叫做罗莎琳的小女孩因为妈妈地位低下而十分嫌弃她。在一次滑雪中,为了让因饥寒交迫而生命垂危的罗莎琳得救,妈妈献出了自己生命的事。读了《血色母爱》这篇故事后,我联想到一件发生在国内令人震撼的事:一对夫妻带着仅仅几个月大的婴儿去坐缆车,结果缆车发生故障,突然坠落。夫妻二人为了保住婴儿,把它高高举起。虽然最终夫妻俩都摔死了,但是婴儿却安然无恙,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这两个故事让我觉得,正如莎士比亚所言:母爱胜万爱。母亲是最无私的,她认为没有什么能比自己的孩子更重要,为了孩子,她甚至愿付出生命的代价!这就是伟大的母爱!母爱是海湾的避风港,母爱是沙漠中的一泓清泉,母爱更是我们坚固的后盾!母爱的神奇之处就在于:你常常忽略它的存在,但它无时无刻不在你的身边。在需要的时候,它会变得非常强大,强大到可以创造出奇迹!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为了我们的前途着想,千方百计把我们送入最好的学校;每天早上,父母会给我们准备营养丰富的早餐,下午回到家,餐桌上又会摆上香气四溢的晚饭;我们生病的时候,他们还会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们世界上比海更宽的是天,比天更广的是父母对我们的爱!因为它是无私的,是无限的,是高尚的。可是有一些同学是怎么对待父母的?随随便便朝父母发脾气;和父母打冷战,很长时间不理他们;到处捣蛋,让父母操碎了心等等。难道父母为我们付出这么多,得到的回报就只是这些吗?同学们现在都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可是如果没有父母辛勤的工作,我们怎么会有如此幸福的生活呢?
我不禁想到一件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有一次,我突然想学习小提琴,妈妈见我对小提琴有着浓厚的兴趣,就花钱让我去一位老师家学习。刚开始我还挺好奇的,可不久就三分钟热度,觉得十分乏味。学习了几个月就没有兴趣再学了,于是浪费了妈妈很多钱。但是妈妈知道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所以没有怎么责怪我,对我只有理解和宽容。这让愧疚的我更加深刻地感受到母亲的伟大。
同学们,像父母爱我们一样去爱我们的父母吧,即使只是递上一杯水,捶一次背,甚至是一声亲切的问候,都可以让他们疲惫的心灵得到慰劳。

血色母爱读后感


血色母爱读后感

母亲爱孩子,孩子爱母亲。正为因为这样,所以人世间充满了爱。我就看过那么一篇感人肺腑的文章,她的题目是《血色母爱》。

文中写了一个这样的女孩,她的父亲早已去逝,母亲在清洁公司工作。母女二人全靠做妈妈的微薄工资来贴补家用。因为母亲在清洁公司上班,所以让女儿感到处处很自卑,她从不向同学介绍妈妈的工作,也不敢带同学到家里来玩,甚至放学路上遇到妈妈,还对同学说:那个人不是我妈妈,是家里雇的佣人。

渐渐地,渐渐地,那份自卑慢慢地变成嫌弃,甚至转化为鄙视。这对一个母亲来说,无疑是个晴天霹雳。

有一次,母亲的公司放了一天的假,她准备带孩子去雪山玩。母女两人高兴了好一阵子。为了营造一种气氛,两人特意为了来到滑雪的地方穿了一身的白。教练再三警告,不要超过红线,否则,可能会遇上雪崩。但她们两人早被喜悦冲昏了头脑,把教练的话抛到脑后。不一会儿,她们俩就在这迷茫的雪山中迷了路,最倒霉的是遇上雪崩。救援飞机从上面飞过,没有发现她们,因为她们全身都是白色的,连内衣也是白色的。渐渐地,她们耗尽了体力。女儿晕过去了,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医生告诉她,她的母亲用石锋割开血脉,爬了很久。救援飞机看到有一道明显的血路,知道下面有人,才救了她。而她的母亲却永远地走了。女孩万万没有想到,她的母亲一个清洁工,用爱的力量创造了奇迹。

爱,神圣无比;爱,洁白无瑕;爱,高尚美丽!世界上只有爱的力量,才会让世人震憾。

冷浪漫读后感


冷浪漫读后感(一)

《冷浪漫》是一本关于科学的书。这一本书主要分成色、爱、和、美、宅、酒说、新生、艺术8部分,今天我主要说色这一部分。

色主要讲了植物、人类对颜色的感觉,色彩的表情和味道,以及全色盲。

颜色就在我们面前,餐巾纸是白色的,花生是棕色的,天空是蓝色的还有许多东西的颜色是无法确定的,如书、笔等,不过那些都是人所制造的,而苹果、叶子这些才是大自然的力量所制造的。

某些颜色也有一些含义,就从我们身边的苹果说起,它有两种颜色一种红,一种绿,红色的仿佛在说:我已经成熟了,快把我摘走吧!而绿的有好像再说:我还没熟,千万别把我摘下来哦!

如此美妙的世界啊!可对那一些全色盲来说真是天大的遗憾。什么是全色盲呢?全色盲是色盲的一种,不过比色盲更严重,更稀少可全色盲的夜视能力比一般人要好。

真可惜啊!他们只能在夜里欣赏世间美丽的风景了。

其实在我们的脑子里对蓝、绿、黄、橙色最为敏感,不同的细胞感应着不同的颜色。

世界上应为有不同的颜色而变得十分美妙。不同的颜色有着不同的表情。红色让人觉得十分热闹过新年红红火火嘛!有时候红色也是冷酷的老师批作业时那冷酷的红大叉和大红圈,总觉得有点无情。

而黑色,总让人感觉邪恶、黑暗,也让人有一种不好的印象,什么背黑锅、黑名单都有个黑字2020。若你们不信,可以试试。


冷浪漫读后感(二)

这本书精选科学松鼠会多位作者的作品,包括爱、和、美、艺术等8个主题。在每一章中,各位松鼠们从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音乐等不同的学科视角出发,用专业化的知识、通俗化的语言对主题展开了别开生面的诠释,从颜色的味道到基因与爱情的关系,从护肤品、保健品中隐藏的秘密到寒武纪生命大爆发

这本书通过温暖浅显文艺幽默的语言讲硬邦邦的科学道理,的确让人眼前一亮,一篇篇的科普文章读来仿佛一篇篇浪漫散文!理科书透着浓浓的文艺范儿,而且书中的文章不是出自一人之手,是众人之力。科学松鼠会那些充满文艺情怀的理工博士们,用八个关键词写就了一本作业,呈现了一个既有理性之冷酷又有感性之浪漫的世界。


冷浪漫读后感(三)

《冷浪漫》是一本关于科学的书。这一本书主要分成色、爱、和、美、宅、酒说、新生、艺术8部分,今天我主要说色这一部分。

色主要讲了植物、人类对颜色的感觉,色彩的表情和味道,以及全色盲。

颜色就在我们面前,餐巾纸是白色的,花生是棕色的,天空是蓝色的还有许多东西的颜色是无法确定的,如书、笔等,不过那些都是人所制造的,而苹果、叶子这些才是大自然的力量所制造的。

某些颜色也有一些含义,就从我们身边的苹果说起,它有两种颜色一种红,一种绿,红色的仿佛在说:我已经成熟了,快把我摘走吧!而绿的有好像再说:我还没熟,千万别把我摘下来哦!

如此美妙的世界啊!可对那一些全色盲来说真是天大的遗憾。什么是全色盲呢?全色盲是色盲的一种,不过比色盲更严重,更稀少可全色盲的夜视能力比一般人要好。

真可惜啊!他们只能在夜里欣赏世间美丽的风景了。

其实在我们的脑子里对蓝、绿、黄、橙色最为敏感,不同的细胞感应着不同的颜色。

世界上应为有不同的颜色而变得十分美妙。不同的颜色有着不同的表情。红色让人觉得十分热闹过新年红红火火嘛!有时候红色也是冷酷的老师批作业时那冷酷的红大叉和大红圈,总觉得有点无情。

而黑色,总让人感觉邪恶、黑暗,也让人有一种不好的印象,什么背黑锅、黑名单都有个黑字2020。若你们不信,可以试试。

血色母爱读后感500字


“索菲娅用岩石割断了自己的动脉,然后在血迹中爬了十几米的距离,目的是想让救援直升机在空中发现她们的位置,而救援人员正是因为看见了雪地上那道长长的血迹才意识到下面有人……”这是王帛写的《血色母爱》中的一段。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罗莎琳是个十三岁的少女,幼年丧父,家境贫困,常受到外人歧视,胆小怯懦。母亲索菲娅决定想办法让女儿快乐起来。于是她利用放假时间带女儿来到阿尔卑斯山滑雪。由于技术不好,她们偏离了滑道,迷路了。紧接着又遇上了该死的雪崩。但她们意志坚定,终于从厚厚的雪堆中逃离出来。此时她们饥寒交迫,已在野外走了近三十个小时。最可悲的是她们穿的是银灰色滑雪服,任她们挥手、叫喊,营救人员并没有发现她们。极度疲劳的罗莎琳已经睡着了。体力不支的索菲娅摔倒了,头碰破了而染红了身边的一小片雪,她看着那片雪若有所思。结果便发生了开头的一幕。当罗莎琳在医院醒来时,医生沉痛地告诉她真正救她的是她的母亲。

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灵受到了强大的震撼,泪水悄悄地从脸上滑落,这真是一个可歌可泣的感人故事,感情真实、催人泪下。何等伟大的母爱呀,她用生命谱写了一曲千古绝唱。她让我对母爱有了更深一层意义的理解。在动物界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有很多动物用生命来哺育自己的孩子,日本的红螯蛛就是杰出的代表。小螯蛛出世后,就爬到雌蛛的身上,开始啮咬自己的妈妈。令人惊讶的是雌红螯蛛并不反抗,也不逃跑,默默地忍受自己孩子的撕咬,直到生命的结束。这是何等的伟大呀!其实,正是这份付出与牺牲,才真正体现了做母亲的责任,更体现了她的伟大。

母爱是世界上最圣洁、最无私的感情,母爱没有固定的表达方式,也许是游子即将远行、彻夜赶制的缝补;也许是向同事请教学会一种编织技巧给孩子编织的一件花毛衣;也许是一桌香喷喷的饭菜;也许是雨天在学校门口那一把把伞下焦急等待的面孔;也许是几件洗的干干净净的衣服整齐地叠放在那里……母爱的表达方式实在太多了,她们为了子女的幸福和安全,有时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想想现在有些孩子,对自己的母亲常因熟悉而没有在意,常因习惯而不去珍惜。其实我们时刻都沐浴在母爱之中,享受着母爱的温暖,她如清清的泉水,滋润着我们的心田;她如轻轻的炊烟,勾起了游子回家的心愿;她如温馨的家园,让无依无靠的心灵找到栖息的场所。让我们好好的珍惜母爱吧,她会让我们回味一生、享用一生的!

小编感想:珍惜母爱,珍惜和家人相处的每一天。

《血色母爱》读后感600字


以前我看过一本名为《成长胜经Ⅱ》的书,其中有一篇叫做《血色母爱》的故事使我感动得热泪盈眶。至今仍然记忆犹新。

《血色母爱》讲述的是一位叫做罗莎琳的小女孩因为妈妈地位低下而十分嫌弃她。在一次滑雪中,为了让因饥寒交迫而生命垂危的罗莎琳得救,妈妈献出了自己生命的事。

读了《血色母爱》这篇故事后,我联想到一件发生在国内令人震撼的事:一对夫妻带着仅仅几个月大的婴儿去坐缆车,结果缆车发生故障,突然坠落。夫妻二人为了保住婴儿,把它高高举起。虽然最终夫妻俩都摔死了,但是婴儿却安然无恙,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这两个故事让我觉得,正如莎士比亚所言:“母爱胜万爱”。母亲是最无私的,她认为没有什么能比自己的孩子更重要,为了孩子,她甚至愿付出生命的代价!这就是伟大的母爱!母爱是海湾的避风港,母爱是沙漠中的一泓清泉,母爱更是我们坚固的后盾!母爱的神奇之处就在于:你常常忽略它的存在,但它无时无刻不在你的身边。在需要的时候,它会变得非常强大,强大到可以创造出奇迹!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为了我们的前途着想,千方百计把我们送入最好的学校;每天早上,父母会给我们准备营养丰富的早餐,下午回到家,餐桌上又会摆上香气四溢的晚饭;我们生病的时候,他们还会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们……世界上比海更宽的是天,比天更广的是父母对我们的爱!因为它是无私的,是无限的,是高尚的。可是有一些同学是怎么对待父母的?随随便便朝父母发脾气;和父母打“冷战”,很长时间不理他们;到处捣蛋,让父母操碎了心等等。难道父母为我们付出这么多,得到的回报就只是这些吗?同学们现在都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可是如果没有父母辛勤的工作,我们怎么会有如此幸福的生活呢?

我不禁想到一件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有一次,我突然想学习小提琴,妈妈见我对小提琴有着浓厚的兴趣,就花钱让我去一位老师家学习。刚开始我还挺好奇的,可不久就“三分钟热度”,觉得十分乏味。学习了几个月就没有兴趣再学了,于是浪费了妈妈很多钱。但是妈妈知道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所以没有怎么责怪我,对我只有理解和宽容。这让愧疚的我更加深刻地感受到母亲的伟大。

同学们,像父母爱我们一样去爱我们的父母吧,即使只是递上一杯水,捶一次背,甚至是一声亲切的问候,都可以让他们疲惫的心灵得到慰劳。

血色母爱读后感550字


血色母爱读后感550字

什么样的爱才算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呢?是师生之间的爱,是朋友之间的爱,还是亲子之间的爱。当你读了这篇《血色母爱》就会明白爱的真谛。

文章讲述的是这样的一个故事:一对母女去阿尔卑斯山滑雪,但因为她们太高兴了,所以不知不觉地偏离了插满了彩色小旗的安全雪道,当她们发觉的时候,已迷失了方向,母女两顿时不知所措,而因为她们穿着和雪的颜色差不多的银灰色的羽绒服,救援的直升飞机很难发现她们。后来母亲为了救女儿,用锋利的石片割断了自己的动脉,用鲜血染红了雪,使女儿获救了。后来女儿终于明白,母亲原来如此伟大,在生死关头,用自己动脉里流淌的鲜血为她指引了生命的方向,她原来一直拥有着一份人间最珍贵的财富,那就是比血更浓的母爱。

我想,读了这个催人泪下的故事,人人都会被感动,故事中的母亲为了救女儿竟然用自己的生命作为与死神交换女儿生命的代价,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一位母亲,她虽然没有割自己的动脉,却为了儿子献出了自己的骨髓。

事情是这样的:在黄土高原上的一个山村里,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患上了骨癌,需要换骨髓迫在眉睫,然而医生却始终没有找到和这个学生相同的骨髓,眼看着儿子即将离开这个世界,他的母亲毅然做出决定,把她的骨髓给了儿子,儿子终于站了起来,愉快的生活着,而母亲却永远的躺在了床上。

读到这里,你应该明白什么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了吧!那就是母爱,我们每一个人都拥有的母爱。

冷浪漫读后感汇总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冷浪漫读后感汇总”,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冷浪漫读后感 篇1

《冷浪漫》是一本关于科学的书。这一本书主要分成色、爱、和、美、宅、酒说、新生、艺术8部分,今天我主要说色这一部分。

色主要讲了植物、人类对颜色的感觉,色彩的表情和味道,以及全色盲。

颜色就在我们面前,餐巾纸是白色的,花生是棕色的,天空是蓝色的还有许多东西的颜色是无法确定的,如书、笔等,不过那些都是人所制造的,而苹果、叶子这些才是大自然的力量所制造的。

某些颜色也有一些含义,就从我们身边的苹果说起,它有两种颜色一种红,一种绿,红色的仿佛在说:我已经成熟了,快把我摘走吧!而绿的有好像再说:我还没熟,千万别把我摘下来哦!

如此美妙的世界啊!可对那一些全色盲来说真是天大的遗憾。什么是全色盲呢?全色盲是色盲的一种,不过比色盲更严重,更稀少可全色盲的夜视能力比一般人要好。

真可惜啊!他们只能在夜里欣赏世间美丽的风景了。

其实在我们的脑子里对蓝、绿、黄、橙色最为敏感,不同的细胞感应着不同的颜色。

世界上应为有不同的颜色而变得十分美妙。不同的颜色有着不同的表情。红色让人觉得十分热闹过新年红红火火嘛!有时候红色也是冷酷的老师批作业时那冷酷的红大叉和大红圈,总觉得有点无情。

而黑色,总让人感觉邪恶、黑暗,也让人有一种不好的印象,什么背黑锅、黑名单都有个黑字。若你们不信,可以试试。

冷浪漫读后感 篇2

在这个浮躁的时代,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在追逐速度的同时,我们可能会忽略了一些美好的事物。而《冷浪漫》这本小说,正是让我重新认识并感受到了生活中那些被人们忽略的美好之处。

这本小说描述了一个几乎无人烟的小镇,里面的居民都有着自己的故事,他们有着常人不具备的独特魅力。这个小镇被一群追求冷浪漫的人们发现,他们在这里建立了一个独特的社区。

小镇里的居民非常热情,而且都热衷于冷浪漫的生活方式。他们喜欢在冷冷的下雨天里躺在床上看书、听音乐,享受单独的时间;他们喜欢和朋友在安静的书吧里一起谈论人生哲理,享受着这份从容与安逸;他们喜欢在冷冷的天气里散步,感受着那份别样的清新和宁静。

这些冷浪漫的生活方式在我看来非常美好。当我们疲惫的时候,找一本书来静静的倾听,也许会让我们恢复平静;当我们困惑的时候,和朋友聊聊天,也许会让我们找到答案;当我们生活焦虑的时候,紧握手中的第一杯热茶,也许会让我们平静下来。这些小小的生活细节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让我们看到了一种不一样的、更加缓慢、更加有质感的生活形式。

这本小说让我想起了因追求快节奏而失去的东西,那些那些好像微不足道的生活小细节。我们总是在追求更好、更快、更有效率的同时,忽略了生活中那些珍贵而美好的瞬间,如亲人的温暖、朋友的牵挂以及自己的闲暇时光。而本书则向我们提供了一种生活方式,让我们在奔波劳碌的生活中,也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几个小小的快乐。

在这个充满焦虑与紧张的时代,我们需要一些温暖、慢节奏的生活方式,在生活的累赘中找到生活自由的趣味。这正如《冷浪漫》所阐述的,我们需要停一停脚步,享受生活的意境、品味生活的美好,这样才能更好地面对未来的挑战,才能在烦恼和矛盾中生活得更坚韧和自信。

总之,这本小说教会我们如何拥有一份生活的品质,如何欣赏平淡的时光,如何用慢节奏打造幸福生活,如何在冰冷的世界中寻找温暖与美好。这是一个值得我们认真品读的好书,值得我们从中获取启发,去创造我们属于自己的冷浪漫的生活方式。

冷浪漫读后感 篇3

内容简介:本书精选了科学松鼠会作者的作品,包括色、爱、和、美、宅、酒说、新生、艺术8个主题。松鼠们从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音乐等不同学科视角出发,用专业化的知识、通俗化的语言对主题展开了别开生面的诠释,从颜色的味道到基因与爱情的关系,从护肤品、保健品中隐藏的秘密到寒武纪“生命大爆发”……人文气息与科学理想完美契合,呈现在你面前的是一个异彩纷呈的浪漫科学世界。

冷浪漫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将那些严谨明晰的道理以轻松有趣的语言讲给他人听,这些与我们日常体验平行的认识像轻风吹拂田野般地梳理着可视的繁杂现实。只知道眼前大概是怎么回事显然不够,还需要维护好已知的和未知的部分,我们会发现,关于认知的主体我们知道的很少,通过看清其中的一两块拼图,试图想象整个图面的格局怎样、景致如何,这是我放不下这本书每一篇文章的理由,每个人都窥视,每次都有所发现。

冷浪漫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其实我曾在不止一个场合下表示过自己小时候的理想是长大后要做一个科学家的!白头发白胡子白大褂,疯疯癫癫地在一堆仪器里窜上跳下,不时被我弄得蒸汽四下里喷发。这理想一直保持到二年级的时候一次数学考试,我撞到了一道应用题,是关于一个水池的,小明要放水,小红要注水,然后问多少时间放完(也许是注满)。这吃饱了饭瞎折腾的水池啊。我不停咬着铅笔,耳边听着同学们像蚕宝宝吃桑叶那样刷刷的书写解答着,我却一笔也答不出来。我觉得自己的脸越来越热,汗滴落在试卷上,偷偷抬眼看老师,他倒是忙着在擤鼻涕,可我绝望得快要哭了。这之后我断了当科学家的念想,甚至都没了什么劳什子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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