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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少年读史记有感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读《血色浪漫》有感。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作品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一篇优秀作品读后感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血色浪漫》有感 ”,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在好友的推荐下,我看了电视剧《血色浪漫》,后来又细读了都梁的原著《血色浪漫》。虽然电视剧与原著相比,改变了些情节,也引起许多原著读者的不满,但我觉得电视剧还是能体现作者想表达的中心思想,语言方面也基本上符合原著。下面我谈一下看完原著后的感想。
《血色浪漫》描写的是从六十年代起,以钟跃民为代表的一代年轻人的生活。在作者诙谐风趣的语言下,我被深深吸引了。作者并没有在卖弄文字,而是通过文学艺术的形式,写出了自己那代人的想法。而钟跃民正是都梁想表现的魂。我觉得可以用小说中周晓白一句话来概括钟跃民,这个家伙身上有种很特殊的气质,既浪漫又现实,甚至还有几分无赖,几分玩世不恭,几分游戏人生的生活态度,这家伙简直是个奇妙的混合物,和他相处,你会感到很快乐。他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找到好玩的事,而且马上就兴致勃勃地玩起来,还玩得一本正经,玩得很像那么回事儿。这句话绝对能体现钟跃民的个性特点和为人处世。钟跃民是自己生命的主人,他把生命视做一种过程,无时不忘去体验人生。相比之下我的生活太苍白了,没有太多的社会经历。
作者通过这么长篇幅的描写,其实是想传达给人们一个讯息:人为什么活,人要怎么活?通过钟跃民的口,批评了目前一般人的人生观,出生读书上大学工作结婚,换个角度就是生存、追求发展,求权求利求地位求财富。全民都是这个目标,一样的人生目标。又通过钟跃民的经历表达了多元的人生目标。不在乎白领蓝领、只在乎生活阅历;不在乎辛苦享受,只在乎过程。一种平和的人生观,将会带给一个人快乐的生活。乐观勇敢地面对生活,在不同的经历中品味生活的滋味。人为活着而活着。人既然活着,就该活得有自己的想法。因为那是你的生活,仅此一家,别无分号。
我是个出身在八十年代的人,对文革期间事除了历史教科书之外知之甚少,父辈们提到时也是一句话带过。通过《血色浪漫》使我对五六十年代的人有了更为具体的印象。也明白了我们这代人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更要为之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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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浪漫读后感


血色浪漫读后感(一)

最近刚刚读完《血色浪漫》,书中的钟跃民,老爱贫嘴,总是让人忍俊不住,在轻松的感觉中我读完了都梁的这本着作。下面简介一下本书内容:

小说中反映一种精神在路上。在青春年华,他们都是在路上的行者,为了一个个不一样的精彩人生,他们在各自的轨道上奋斗着。袁军从军做了军官,最后终于用执着打动了周小白;张海洋当上了警察,保家卫国,也实现了他的人生理想;郑桐虽然插队下乡,但坚持努力,考研回城主人公钟跃民更是如此,他常说他是走在路上的人,路是没有尽头的,只有等到什么时候觉得走累了才会停止脚步。钟跃民也一直都在为他的人生而奋斗着,他的人生经历了几次低谷:下乡插队、摆摊摊煎饼,但是最后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还是换回了属于他的精彩人生。

他们的执着与坚持,他们的勇敢与义气,使他们的青春时光涂满了血色的风采,也令今天的我们为之向往,这是那个时代独具的浪漫色彩。钟跃民这个拿着菜刀的诗人,不仅赢得了读者的喜欢,而且不可避免地极具女人缘,他的一生中经历过三个极品女人,但是最终与他共度人生的是高玥,这与钟跃民的性格以及他所追求的人生有着重要的关系。

周晓白是钟跃民的初恋,是当年钟跃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追回来的姑娘,但是最终他们却没有走到一起,不能说是钟跃民背叛了周晓白,但是实际上钟跃民确实是离周晓白越来越远了。周晓白像是一个白雪公主般的人物,她有着良好的家庭和不一般的出生,大家闺秀的涵养和性情女子的执着集于她一生,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姑娘。对于爱情,她坚贞执着,一心一意爱着钟跃民很多年,即使钟跃民另有所爱,她依然不能释怀,一定要看看自己输给了怎样的一个女人。她的一生是被按着父辈的安排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过来的,她也曾经轰轰烈烈的爱上了那个背着菜刀的诗人钟跃民,而且悲哀的在近50岁的时候才明白了原来应该爱的是当了自己30年丈夫的袁军而不是钟跃民这个混蛋。钟跃民说周晓白轴、怕她讹上他,不如说周晓白对感情太认真反而吓走了他。看来男人真的就像一个风筝,不能紧紧地捆住他,要给他自由,让他高飞。太过热烈认真的爱,会让男人累,他们也会承受不起。

秦岭是一个会让所有男人为之着迷的女人,她不拘常规,走了一条不一样的路。她同周晓白一样,同样敢爱敢恨,不同的是,她的爱,完全没有任何条件或者说是期望值。秦岭是一个在路上的女人,她的一生与另一个同样在路上却不在同一条路上的钟跃民一共有两次交集,一次是西北的黄土沟里高亢嘹亮的信天游的歌声中,他们初试爱情,秦岭一是个现实的女人。虽然她早知道钟跃民会离开陕北,离开她但她还是去爱了,在钟跃民要离开陕北去部队当兵的那天她哭了,哭的那样的无助眼泪就像她歌里唱的那样流个不停,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鼻子有些酸酸的有种想哭的冲动,后来钟跃民还是走了,到了部队拼命的给她写信可她一封都没有回,让时间来冲淡这段感情是她唯一的做法。后来钟跃民还委托郑铜去找过她 当时她说的那句台词最为经典:我承认我喜欢他,可是我们两个人都不会有结果的,我们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谁也帮不了谁,我们出生在不同的家庭这种差别从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另一次就是在北京的找寻与重逢,这时候,浪子钟跃民想把两条路并为一条路,他向秦岭求婚了,然而眼前的秦岭早已不是当年的秦岭,可是秦岭选择踏上了一条50万的美国小船,忽悠悠的改走水路了。她爱钟跃民,但是她更清楚,她和钟跃民这样的感情是不会开花结果的,为了钟跃民,她能下嫁他人,但是她自己从来也不把这当成是一种牺牲,在她看来,两个人都能幸福的生活,这是他们最好的结局。爱一个人,并不一定意味着两个人要在一起。

如果说周晓白是一个纯洁美丽的公主,那秦岭就像是一个风情万种的王后。可是钟跃民最后的选择却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就是这个女人,让在路上的钟跃民心甘情愿过柴米油盐过俗世的日子。高玥是个聪明的女人,她懂得钟跃民的心也就知道留不住钟跃民的心,所以她选择了放任和跟随,她跟着他放任反而意味着他们在一起,同时他们飞翔的翅膀也就有个相同的煽动频率,高玥正是钟跃民最想要的那种女人,他去要饭,她就跟着他一起高高兴兴的去要饭,他要去可可西里探险,她也兴致勃勃的想着去发现湮没的古城堡所以他们可以在一起,而且总是笑并快乐着。也许爱情就是这样,不刻意为之,不总是想着为爱去改变,爱一个人,就是让他真实地开心和不开心。

对于我来说,我喜欢钟跃民身上的优点,也喜欢他贫嘴总能给人带来快乐,但我不希望和这样的人生活一辈子,我觉得人不能总是在路上,应该有一种归属感,毕竟,累了的时候要有一个温馨的港湾。

我也不喜欢书中的秦岭的生活态度和方式,我觉得一个女人,对待感情只是一种在路上的感觉,没有一种长久的执着,就是不真实的。

我比较喜欢周晓白的执着和认真,喜欢高玥的放任和追随,她懂得给男人一片自由的天空。

今天我看完了血色浪漫的原着了,看完以后思绪万千

因为以前断断续续看过几集,对里面的人物有了初步的印象,对于我看这本厚厚的原着就很有帮助。

应该说,这个电视剧拍的非常忠实于原着,演员也已经把人物诠释的非常好。

这群高干和部队高级将领的儿女,在那个完全是红色背景的年代,形成了那个时代的人生观、价值观 ,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周杰伦。

周晓白,她对爱情的忠实和执着真让我感动。她和钟跃民漫步在颐和园的西堤,那一天他们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细节,都一辈子印刻在她的心里,再也没有消失过。

钟跃民,那个时代的顽主,玩世不恭的语气和神态,贫的很。拍婆子、打架、撬门跳窗

鲜血、浪漫集于一身,他是背着菜刀的诗人,他是那个时代的血色浪漫。

他下乡到陕北农村,在那里要过饭,即使是要饭,也可以那么开心,也可以被推选为丐帮帮主。他饶有兴致的学习信天游,并在那里爱上了让他真正心动的女人秦岭。

他到部队,享受那种侦查兵生涯。

退伍后,没有找正式的工作,却干起了煎饼摊儿。

他就是这样一个不安分的人。他好像对什么也没有认真过,但是又比别人更加投入地体验每一种生活方式。

他曾经对周晓白说过,我将来的爱人,一定是和我一样的人。即使是去要饭,她也会和我一起高高兴兴地去要饭。然后我们在阳光下找一草窠儿,互相抓虱子玩。如果我这样生活过腻了,想要去神农架逮野人什么的,她也会高高兴兴的和我去。这就是我想要的妻子。(这段话是我凭记忆写出来的,非原着原话)

我看到这里,非常伤感。其实我是非常希望晓白可以和他共度一生的,但是我也明白晓白并不适合他。他太怕安安稳稳的过正常人的生活了,他渴望变化。

晓白,一直到婚后很多年,仍然忘不了跃民。那种她想摆脱也摆脱不了的爱

晓白是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

秦岭,一个非常理性的特别的女人。她比钟跃民还要超脱,正是这种特质让这个不想被爱情束缚的男人爱上了她,并让他多年以后还念念不忘

也正是秦岭对跃民本性的足够了解,使她没有选择跃民做丈夫,而是选择做情人。

还有部队里的吴满囤,他对跃民和海洋第一次说出了他的家庭,那种贫困、那种对摆脱贫困、养家糊口的渴望,让我禁不住泪流满面

这个双休日,不愿外出和上网,躲在书房里,品着茗茶,随手拿起都梁先生的《血色浪漫》。慢慢地品尝着,却一点点被感染,差不多一口气地读完这本书,一种 在路上 的追求与感觉充斥自己的神经与梦想。书中 春天享受着青春的浪漫 , 夏天品尝的爱情的美酒 , 秋天有了成熟的思想 , 冬天坐在火炉边回顾一生 , 仔细品味这一生的快乐和痛苦 , 友谊和爱情 , 这种温馨的回忆伴你走向生命的尽头 ,令人由然而起的是内心静谧畅快。人生有不同坎坷,四季有类似变换;学会理解不同的振荡,接受一样的起伏;人生的春夏秋冬,造成心态不一和理解的不同。春天太短,而且无知贪玩,还没意识到自身的结累,春天却过去了;夏天来了,夏天太热,热得疲于奔命,热得烦燥难安,热得处理大堆大堆人生时而务焦头烂额;终于秋天来了,为了一生的希望和播种,为了一生幸福和完美,却不知任何收割?冬天来时,大地寒冷,万物冬眠,已无收获可言,只能怡弄着孙儿,品味着无尽的回忆,静静地望着大海、望着天空,让思绪飞翔飞翔、飞过那春夏秋冬

血色浪漫读后感(精选)


周晓白深深地看了钟跃民一眼:“血色浪漫?说得好,很像咱们所处的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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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浪漫》中,周晓白和钟跃民品味纯音乐《六月·船歌》时的一段描写。关于时代,有很多的人,下过很多的定论,在这个年纪,我被这个定论震撼。

他们说,他们所处的时代是血色的,也是浪漫的。其实看完全文,我发现只有钟跃民才是浪漫的,其他人,并不存在浪漫,包括女主。钟跃民他可以任性,这种任性是所有人都向往的,当所有人都在血色中摸爬滚打,起起落落,只有钟跃民仿佛超脱物外,他一直做着自己,他一直用着自己的智慧,用他的魅力,用他的不顾一切,贯彻着成年人的浪漫。

我看很多小说,看着看着都会把自己代入到主角上,只有钟跃民我一直是以旁观者来看的,为什么呢,因为我代入不了啊,“有贼心没贼胆”啊,那是一种渴望不可及的洒脱,文中那种“血色”环境,能让你有身处其中的感觉,但身处其中之后,你可能成为李援朝,你永远不可能成为钟跃民,因为当你以一种所谓“成熟”的世界观去看待那个社会的时候,你是根本无法做到这么浪漫的,毕竟那个时候的环境,比现在还要压抑,你在现在没有胆量做到的事,在那个时候,你想都不敢想。

这是我第二遍看这个小说,当我再次审视这种“血色”的时候,我发现任何一个时代都是“血色”的,世界上也没几个人是真正浪漫的。李白被神话,不是诗多么棒,而是他精神中的那种洒脱,是中国人自古以来就被压抑的精神,在他的身上得到寄托。钟跃民也是如此。

这书越看我越觉得朴树《白桦林》里:天空依然阴霾,依然有鸽子在飞翔,谁来证明那些,没有墓碑的爱情和生命。这几句歌词,唱的就是那个时代,唱的也是人们内心的任何一个时代,所以这首歌震撼灵魂,因为人们内心都渴望冲破时代的阴霾,也就是人们都渴望想钟跃民一样生活,人们都渴望这种浪漫,可是谁又能做到呢,谁还不是用这辛劳又卑微的一生,去刻一块墓碑呢。想着,竟然有一种凄凉悲壮感

大家现实生活中的理想,都是活成李援朝,内心都渴望活成钟跃民,可是谁又有勇气活成那样的自己呢。

之所以浪漫,也许正是因为虚无缥缈、遥不可及吧,正如开头所提到的《六月·船歌》,没有歌词,只有旋律,可有些人,就是听出了“血色浪漫”。

讲真的,这部长篇小说给我的震撼蛮大的。这里面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看得出作者是一个生活阅历丰富,视野开阔,经常独立自考的人。我不敢说这部小说有多伟大,但我可以说的确值得阅读。电视剧就算了,电视剧根本没拍出小说里的精髓,可以翻拍试试。书里有很多独立思想,我只是写了其中几部分,篇幅有限,就先写这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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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常想,一个人的一生究竟怎样才像一棵庄稼苗那样风调雨顺,要风时就有风,要雨时就有雨,要运气和机遇时,老天就给运气和机遇。似乎不仅植物需要一个良好的生存空间和生长环境,人也需要一个良好的生存空间和生长环境。事实上,不是每个人如此幸运有这么良好的生长发育条件。我们每个人无时无刻都在经历磕磕绊绊,生死考验。

工作的时候,人最苦逼的就是工作。当我写作以后,我发现最苦的还是活着。这个活着并不是简单的活着,而是有滋有味的活着,身体和心灵一起成长品味人生百般滋味。这时我才明白母亲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活着怎么就这么难,就数做人最难还不如一头撞死了算。母亲发完牢骚,跟着太阳东升西落依旧忙碌,睁开眼忙着给孩子丈夫做饭,忙着给孩子丈夫洗衣服,忙着给孩子丈夫缝缝补补。说实话,我感觉家里最忙的就是我的母亲。就算这样,母亲照样和我们一起下地干活,而且还能干好几个人的农活。

母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家庭妇女,她有着农村劳动妇女身上所有优点,勤俭持家,孝顺父母,把所有的爱无私奉献给家里每个人,从未想过自己。她还有最典型的缺点,那就是爱唠叨,唠叨起来没完没了。她身上具备传统优良品德,关爱孩子,对丈夫忠诚,一心一意帮助丈夫,干什么都想着这个家。

我不知道怎么就写到我母亲身上了,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想起母亲了。我只想说我从母亲身上看出生活艰辛,生活艰辛到母亲一边抱怨一边前行。抱怨归抱怨,人只要活着睁开两眼就是吃喝拉撒。

当时,我并未体会到在地里干农活艰辛,只是当父母开口求人办事时的那种放低姿态,让我心里难过很长一段时间。我暗自发誓,将来自己一定要有本事,不能降低自己尊严求人办事。谁知道在城市工作总是遇到各种恶心事恶心恶人,活儿不累糟心的事不少。说实在的,我之前的梦想就是当一个农民,我喜欢在地里晒太阳,更喜欢在地里顶着日头大汗淋漓的感觉。这种感觉距离我太遥远了,仔细一算,我已经有二十多年不在地里顶着日头薅草锄地。我想起这种感觉时总是一种模糊,好像是上辈子发生的事,又像是做梦。当时我是个孩子,过早体会生活不易,越是这样越激发出我对未来无限憧憬,整天盼望自己长大,赶快长大,长大以后挣钱养家,替父母分担家庭重担,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当时我不懂父母深陷水深火热的状态和其中各种滋味。只是当时我除了寄托于未来,对未来充满憧憬和希望,实在不知道怎么做心里才能好受一点。我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好好上学读书,这个想法成了我的希望,让我心怀美好。

生活,是一份重量,这份重量像一座又一座大山压着我们喘不过气,就算我们喘不过气,我们也要硬要挺起脊梁站起来像个人一样。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当孩子时懂父母不易,说实话,这种不易并没有刻在骨子里,也就无法做到和父母感同身受。

人都说,孩子不知父母恩,只有自己当父母以后才懂父母不易,当大人不易。长大以后发现,我们正在悄悄走父母的老路,沿着他们往前走,像是前后车轮。到了中年,上有老下有小,我们像我们的父母一样咬着牙硬抗,忍受各种煎熬,像中草药在火炉上慢火煨着,无止境,看不到尽头。

这段人生之路最难走,最艰苦,最有味道,五味杂陈,说不上好,说不上不好,我们眼前看到的感受到的都有一份说不出道不尽的苦楚。这种苦楚让我们成长,真正长大,真正变成一个大人,像个大人一样站起来,面对人生各种苦难,考验,纷争。

我们生活中会遇到很多问题,大问题有小问题不断,就像一个人大病少小病小灾没停过。这也和工作一样,每天都有烦恼,各种各样的烦恼。这些烦恼让我们想要逃离,甚至让我们退缩不前。我们开始抱怨,抱怨别人,抱怨环境,很少抱怨自己,很少自己审视自己。我们觉得自己已经够不幸,从小到大好像没有一件顺心如意的事,甚至自己可怜起自己,自怨自艾,感觉没一个人同情自己,没一个人理解自己,甚至觉得自己活的特没意思,特别没劲。所有的这些负面情绪,都在不断给我们提示——问题出在我们自己身上。我们想要改变别人,第一个就要改变自己,改变自己来适应这个环境,弥补自己的缺陷和不足,让自己变的更好,更优秀,更受欢迎。也许我们缺乏灵活变通,也许我们缺乏倔强坚持,也许我们还有很多未发现的缺点。不管如何,我们都要明白一件事——找到自己。找到自己,也就意味着自己认识自己,深刻剖析自己。这时我们的大脑起了关键性作用。我们不能做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我们不仅四肢发达,还要懂脑子还要学会灵活,更要灵活应用,不能生搬硬套解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不管学习还是生活,我们都要学会举一反三。不管到什么时候,多动脑子对我们都是有益无害。脑袋不用,日子久了会生锈,会木纳,会不运转。

如何找到自己,深刻剖析自己还不算,还要深刻反省自己哪儿做的不对,哪儿做的对,老话说一日三省吾身,这句话流传千年,说明已经经得住时间检验,但凡经得住时间检验的都是真理。在反省过程中,我们发现自身不足,发现天生擅长的地方,做到扬长避短,找到自己的兴趣点。不要说我对什么都感兴趣,相当于我对什么都不感兴趣。是否真正感兴趣也需要时间检验,在此我想说世上一切检验标准都是时间,我们不用任何评判标准,只需时间来说真话。我们真正感兴趣的点并非一天两天,三月五月,更不是三年五载,也许你认为我夸张,我说的一点也不夸张,凡是真正热爱的东西都是热爱一生一世,一生一世热爱,它不是时间长短评判,而是只要你活着你就爱它,哪怕你死的时候依然爱它,想着它,心里依然放不下它。

这就像我们发自内心的爱一个人,就像母亲爱一个孩子,不计任何代价,更不计任何回报。这种爱是不讲回报报酬,甚至不讲任何条条框框。这是发自内心的一种热爱,这种热爱是一种原始驱动力,是最原始的最简单的动力,让你付出的同时内心依然很快乐很充实很有成就感,这种原始动力支持着我们走过风风雨雨,经受各种风浪考验,不管小风小浪还是大风大浪。这份热爱足以让一个人对抗整个世界。没办法,这就是热爱,这就是热爱无法抵抗的魅力,这才是真正的内心热爱,这种热爱发自内心,这种热爱给我们能量,动力,没油了自动蓄油,没热血了就自动满血复活。

如果你没有这种热爱带来的深刻感受,那我很遗憾地告诉你,你没有找到自己心中所爱,你不懂什么是真正的热爱。

如果你有这种深刻的感受,我想就算我不恭喜你,你也会觉得内心热血沸腾,激情四射,脸上不自觉地洋溢着神采飞扬,毫无疑问,你会忍受各种不能忍受的,经历各种别人不能经历的,这时候你就赢了,真的赢了,是一个真正的赢家。

我们不难发现,人只要活着就是赢家,那句话说谁笑到最后谁就才是真正的笑,同样适用于谁活到最后谁就是真正的赢家。这点想必不用我说了,当然人各有志,当人心中无牵无挂的时候,也许就是走到时间的尽头。哪怕阎王老子再多给十年活头,估计那个人也不愿意继续活着。活着,心中得有份牵挂,得为一份爱活着,也得为自己活着。

小说里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老生常谈的题目:穷,人明明知道自己穷却走不出穷的怪圈。小说里有一个笑话,钟跃民问放羊娃长大以后想干什么,放羊娃说攒钱娶媳妇,钟跃民又问娶媳妇干什么,放羊娃说生孩子,钟跃民又问生孩子干什么,放羊娃说攒钱娶媳妇,仿佛陷入一个恶性循环。放羊娃却没想过走出这个贫困落后的地方,更没想过如何走出去。如果放羊娃说自己攒钱读书,说不定会引人反思。虽然钟跃民针对这个穷的怪圈独立思考,但他并没有完全想明白如何逃出宿命,钟跃民当兵走了以后,那些知青只有郑桐一边看书一边反思,在独立思考的过程中寻找新的出路。郑桐想来想去,要想走出这个鸟不拉屎的黄土高原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读书,不停学习知识,准备好自己随时抓住机遇,通过知识改变命运。当时郑桐要求村支书推荐他参加县里考试时,村支书不屑一顾地说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不是照样来他们这个穷地方当知青。

这本书也提到了社会阶层,间接描写了社会每个阶层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时代正在悄无声息的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也在不断往前发展,不断改进和完善社会存在的漏洞,尤其在法律制度方面不断健全。任何时代都有人打法律擦边球,但是任何时代都在不断推动向前发展,谁都不知道在这个过程中自己往哪个方向发展才算正确,譬如下海经商还是继续干自己的老本行。时代像是一把看不见的操盘手,推动着每个人前进,谁原地不动谁就会落后挨打,谁就会被时代淘汰。

每个人都知道想要打破社会早已固定阶层是一件极其不容易的事情。几乎每个人都是子承父业,不管是处在社会上层还是底层的人物,谁都逃不过命运的安排。最为明显的就是那些出身名门世家的孩子还未出生家里早已安排好出路,哪怕孩子不按父母安排好的路线走,他们也比普通人拥有更多选择权,他们用不着为生活发愁。普通人就不一样,普通人想要往上走,每走一步都要经历千锤百炼,都要历经层层选拔,严格要求和考验,稍有不慎就会被打回原形。

小说里最为明显的例子,周晓白的父亲是将军,毫无意外周晓白家里的人都和当兵有关,周晓白的哥哥姐姐都是将军,虽然她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将来也是将军。从他们一出生,他们就能参军入伍一步一步往上走,最后建功立业。这要是换成平民百姓家,怎么可能,对于当时来说不是谁都想当兵谁就能当兵,需要走后门托关系送礼。就拿宁伟来说,宁伟天生的将才,他比他们军队里任何一个人都适合在军队发展,天生是个军人,对他来说想要战功赫赫简直易如反掌,偏偏命运就爱和人开玩笑,他没有任何家庭背景,没有强硬的后台,没有送礼,最后被赶出部队走上犯罪道路。李奎勇的父亲拉板车,到了李奎勇成了出租车司机。

所以,人的出身注定未来人生道路。但是人可以改变命运,人要改变命运,就得让自己优秀,就得让自己不断学习,不断看书,不断思考,严格高标准要求自己,丰富自己的心,修护自己的心,不断完善自己,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走出来。走这条艰难道路之前,我们应该事先做好心理准备,做最坏的打算,不要期望过高,这不是打击自己自信心,而是告诫自己不要一味盲目乐观,更不要一味求快,欲速则不达。既然想做成一件事,就要磨砺自己,在最艰苦的环境下造就自己。毕竟从无到有,需要付出常人十倍的心血努力,需要吃别人吃不了的苦,受别人受不了的罪。自己对自己狠,才能在人群中脱颖而出。

我觉得历史上最励志的创业不是刘邦,也不是朱元璋,而是秦朝。秦始皇为了统一天下经历几代人呕心沥血,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为了实现统一天下这个宏伟目标,传了一代又一代,每一代都付出不少心血,在此期间也历经内部不少权力斗争。我想表达的是一个宏伟的目标,不能只看眼前,还要看以后,甚至还有看以后的以后,这就需要一个人有开创未来的决心毅力,还要有长远的目光。既要脚踏实地,又要放眼未来。

既然我们有了这个糟糕的心理准备,就要敞开怀抱接纳这种考验,不抱怨,敢于正视自身不足,修炼自己,丰富自己,不断完善自己,这样才能石头缝里开花,吸取天地日月精华。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发现人活着,不是和别人斗,也不是和天斗,而是和自己斗。那句话说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只有挑战自己成功了,才算真正的成功。我看风景时,经常注意到这样的场景,越是不能生存的环境,发现植物生长的越是旺盛,看起来越精神,甚至还能开出娇艳的花儿。这让我为之钦佩,这份顽强拼搏的精神和毅力,需要我们每个人看见并学习,反思自己。

不管我们所处的环境有多恶劣,我们都要和自己斗争,活下来,一定要活下来,无论如何都要活下来,不仅要活下来,还要活出精彩,开出好看的花儿让人瞧瞧。我们需要这样一种精神,更需要这样一份坚定信念和力量。谁都不可以把我们打败,唯有我们自己打败自己。

说到这点,我不得不说,小说中让我为之震撼的就是钟跃民身上苦中作乐的精神。那么艰苦的生活条件,他却给所有人带来笑容。我们不仅看到生活艰辛,更要看到生活另一面,哪怕再苦,也要苦中做乐。这份苦中做乐是一种生活态度,需要我们学习和借鉴,并想尽一切办法改善生活环境。我想如果我们生活或工作中有钟跃民这样的人作伴,那太有趣了,太有意思了。不仅我这样想,书里的那些知青也这样想。其中有个知青说钟跃民离开以后,把他们知青的灵气也带走了。不夸张地说,钟跃民这个人物形象是那些知青的灵气,魂魄,精神,甚至是希望。钟跃民在的时候,他们那些知青并未意识到钟跃民的重要性。钟跃民离开以后,他们发现了钟跃民身上的闪光点。确实是,我们能遇到钟跃民这样的朋友是我们的幸运。钟跃民身上有一种天生的乐观主义,准确地说,天生有一种浪漫主义。他总能给人制造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惊喜,虽然有时惊喜变成惊吓。

不管工作还是生活,我们活着总要给别人带来点什么,哪怕物质上没办法帮助别人,我们也可以在精神上鼓励别人,让人振作精神,鼓足勇气好好生活,努力向上看,努力向前看,努力做最好的自己。

钟跃民一直崇尚在路上,我不知道自己理解的对不对,他说的在路上说白了就是不希望生活一潭死水,不希望按部就班的生活工作。他不按套路出牌,喜欢那种在路上的感觉,也许是激情,也许是热血,也是体验,也许是浪漫。他总能把生活不好的一面变成好的一面。他有这个能力,也有这个魔力。

这本书的名字起的特别好——血色浪漫。我们每个人都喜欢浪漫的生活,毕竟浪漫给人带来愉悦的身心感受,我们的生活又不允许我们完全生活在浪漫之中。毕竟我们都是人,而且都是一个大俗人。从我们出生那天起,生活早已磨刀霍霍向牛羊,我们就是生活早就想被宰的那头牛羊。如果我们不振奋精神和生活对抗,我们就会被生活吃的骨头渣儿不剩。

这时,我们的生活到处刀光剑影。我们被生活捉弄,戏谑,剥削,压榨,到处是我们洒下的热血。这种热血像残阳如血。那天,我和妹妹从老家回北京时正好见到西边的落日残阳如血,火红火红的,红的让人感动震撼,仿佛那是一颗火红的心脏。

生活让我们绝望,同时又让我们生出新希望。也许到了任何时刻,人都不能自我放弃,不能自暴自弃。不管怎样,天无绝人之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书中写道钟跃民在古轮城见到如血残阳,我想虽然我们不是一个时代,不是一个空间,但我却觉得钟跃面见过的残阳如血应该和我见过的残阳如血是同一个画面。尽管是日落,仍然能给人无限遐想,像是淹没在历史长河中的车轮,看不到头,也看不到尾。

我们活着就要自己给自己希望,自己给自己活下去的力量和动力。如果一个人没了希望,等同于混吃等死,浪费资源不说,还荒废时间,更荒废生命,就别提给身边的人带来正能量。

尽管我们生活一地鸡毛,还是要有浪漫,没有浪漫自己制造浪漫,没有美好,自己创造美好。如果有手就用手创造美好,如果有脑子就用智慧创造美好。说来说去,我们没脑子就出力气,我们没力气就用脑子,无论如何我们都要做一个创造者。我们创造的一切根源动力都来自我们的大脑和双手,而不是坐享其成。

小说中钟跃民也在思考如何产生创造力,也是因为钟跃民不断产生创造力,才有那么多人喜欢他,真心帮助他,心甘情愿和他成了莫逆之交。

这让我不断反思自己,如何才能做一个具有创造力的人,而创造力需要具备哪些素质。也许做一个创造力的人,才会成为一个备受瞩目,备受欢迎的人。我们不是一个创造力的人,我们就该好好思考。有时候思考改变不了什么,也许想明白了会让人醍醐灌顶,受益匪浅。有些事情真的需要我们停下静下心好好思考,如何让自己不断完善,如何让自己一步接一步进步,像芝麻开花那样一节比一节高。

我们不是一块天然美玉,但我们可以做自己的雕刻师,雕刻刀在我们自己手里,我们想把自己雕刻成什么样就雕刻成什么样,最终我们雕刻成的成品考验我们一生修炼功底如何。

这时,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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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浪漫》读书笔记800字


1968年是个闹哄哄的年头,钟跃民记忆中的背景是红色的,当时北京的大街小巷都用红油漆覆盖起来,上面写满了毛主席语录,映入眼帘的是红旗、红色的语录本、红袖章总之,红色成了当时的主色调,连每个人的内心里都充满了红色的希望

在这样一个年代,对法制、人民造成比战争还要严重的伤害时,竟能出现一批红色时代的英雄,他们出门要随身携带菜刀,放入书包的不是纸笔,而是菜刀。这已经让人不得不佩服那个年代造就的人了。

但是他们又是那样的一群热血男女,誓死保卫自己的领土,不怕流血、牺牲,却怕丢份。那个时代,看似处处充斥火药味道,其实不过是一场没有硝烟的红色战争!人类的个性受到前所未有的造就。生来就是为革命斗争的男女,要上山下乡的知青,但是我又敢说,那样的一群男女,红色与浪漫结合的时代,绝无仅有的一次社会变革,谁能不说那些人得经历弥足珍贵呢?

他们在这个新时代个个是傻子,又个个是前辈英雄,他们身上散发的那种血色精神,那种不会再有的义气友谊,真的值得我们叫他们前辈。

暂且不说***带来的伤害苦恼,因为我觉得这决不会是这本书所要揭示的东西,他要告诉我们的是个让人不敢又不得相信的时代,是一群来自好汉山上的人。

我想在这本书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他们的人生。天上人间都走过,地狱天堂都经历过,这样的人生令人纳罕,又着实叫人惊羡。或许对于人来说,这才叫人生?

拿一个人来说,宁伟本是和很多人命运相同,一次变故让他要在狱中度过15年,其实他完全可以选择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下半生,可他是谁呢?红色时代的不寻常的人物,他选择了往悬崖走的一条路,坎坷泥泞、荆棘遍布,他后悔了吗?没有!这就是那个时代特有的人种。

当然我并不是推崇那个时代,怎么说它都是一场类似噩梦的东西,对于很多人来说,那个时代就是让人厌恶。我只是牵强地觉得看问题应该一分为二,要辨证看待,所以血色与浪漫才能结合,血色人群才能在今天也不被人蔑视。

《血色浪漫》读后感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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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良药,可以医治我们的"顽疾",作品是作者写的,相信您已经对其中的情节有所思考了,相信大家对读后感这种文体并不陌生。您掌握了正确写作品读后感的技巧吗?以下是由栏目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血色浪漫读后感”,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1】

血色浪漫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最开始看《血色浪漫》是听见电视剧里的信天游,杜老汉纯天然的歌喉,钟跃民和秦岭的对唱,一下子吸引了我的心,震撼,动容,有想哭的冲动。听完信天游,我记住了《血色浪漫》,记住了陕北,记住了刘烨,却没记住钟跃民和秦岭。。。搁置很长一段时间,重新开始看《血色浪漫》的电视剧,爱上并且感触。认识了钟跃民,也理解他的生活方式,认识秦岭,认识周晓白,认识张海洋,认识郑桐,认识宁伟,还认识……虽然钟跃民才是主角,但个个都极有代表性,他们各有各的生活方式,在那个特别的年代,却谁也左右不了谁,钟跃民过着他特有的“在路上”的生活,他拥有阳光般的性格,不管是开着轿车还是当叫花子要饭,都活的那么逍遥自在,那么快活。用曹阳的话说,不管什么样的生活现状,有他在的地方就有快乐;用郑桐的话说,他拥有阳光般的性格,他喜欢他。一个人,不论贫穷富贵,不论善良与邪恶,都可以自由自在的活着,可以无限度地追求快乐,也给周围人带来无穷的快乐,这样的人生不是一直绽放着异样的光彩吗?喜欢信天游,喜欢钟跃民阳光般的性格,在路上的生活方式,喜欢他不断前进,不断追求的精神,喜欢他的怀旧,喜欢他的仗义。他的思维方式一般人不懂,不理解,所以周晓白恨他,蒋碧云会说这样的人惹不得,何眉会操心他为什么不理她了,高玥也是低到尘埃里为他做好一切,前面那些漂亮的女孩为他付出的爱,他不要,“掰一个棒子又扔一个”,其实他本无心对“棒子”留情,可是“棒子”对他有意,谁叫他是“带着菜刀的诗人”。秦岭理解他的生活方式,所以他爱她,胜过其他一切人,可是秦岭用哲人的思想征服哲人之后,自己做了物质的俘虏,秦岭变现实了,可是钟跃民还在他的路上走着,所以他们最终也没能走到一起。只有高玥,她不理解他,但也不约束他,因为她知道,他不可能因为一个女人而停止对这个世界的追求,所以他最终把高玥当做避风港,这是他心灵的一个停靠点。如果有来世,钟跃民肯定还是爱秦岭,但是他要提……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2】

周晓白深深地看了钟跃民一眼:“血色浪漫?说得好,很像咱们所处的这个时代。

《血色浪漫》中,周晓白和钟跃民品味纯音乐《六月·船歌》时的一段描写。关于时代,有很多的人,下过很多的定论,在这个年纪,我被这个定论震撼。

他们说,他们所处的时代是血色的,也是浪漫的。其实看完全文,我发现只有钟跃民才是浪漫的,其他人,并不存在浪漫,包括女主。钟跃民他可以任性,这种任性是所有人都向往的,当所有人都在血色中摸爬滚打,起起落落,只有钟跃民仿佛超脱物外,他一直做着自己,他一直用着自己的智慧,用他的魅力,用他的不顾一切,贯彻着成年人的浪漫。

我看很多小说,看着看着都会把自己代入到主角上,只有钟跃民我一直是以旁观者来看的,为什么呢,因为我代入不了啊,“有贼心没贼胆”啊,那是一种渴望不可及的洒脱,文中那种“血色”环境,能让你有身处其中的感觉,但身处其中之后,你可能成为李援朝,你永远不可能成为钟跃民,因为当你以一种所谓“成熟”的世界观去看待那个社会的时候,你是根本无法做到这么浪漫的,毕竟那个时候的环境,比现在还要压抑,你在现在没有胆量做到的事,在那个时候,你想都不敢想。

这是我第二遍看这个小说,当我再次审视这种“血色”的时候,我发现任何一个时代都是“血色”的,世界上也没几个人是真正浪漫的。李白被神话,不是诗多么棒,而是他精神中的那种洒脱,是中国人自古以来就被压抑的精神,在他的身上得到寄托。钟跃民也是如此。

这书越看我越觉得朴树《白桦林》里:天空依然阴霾,依然有鸽子在飞翔,谁来证明那些,没有墓碑的爱情和生命。这几句歌词,唱的就是那个时代,唱的也是人们内心的任何一个时代,所以这首歌震撼灵魂,因为人们内心都渴望冲破时代的阴霾,也就是人们都渴望想钟跃民一样生活,人们都渴望这种浪漫,可是谁又能做到呢,谁还不是用这辛劳又卑微的一生,去刻一块墓碑呢。想着,竟然有一种凄凉悲壮感

大家现实生活中的理想,都是活成李援朝,内心都渴望活成钟跃民,可是谁又有勇气活成那样的自己呢。

之所以浪漫,也许正是因为虚无缥缈、遥不可及吧,正如开头所提到的《六月·船歌》,没有歌词,只有旋律,可有些人,就是听出了“血色浪漫”。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3】

《血色浪漫》读后感心得体会600字:

轻微的熬了几个小夜,看完后在走廊吹了会过境的台风,昨天的放肆还没来得及清理完现场,这会的山竹却已经像一个少女一样娇柔了,我跟钟跃明谈了两天的恋爱,在今天我两的缘分走到头了。

最近我的情绪超乎寻常的稳定,在各个通讯平台新闻报道微信朋友圈的渲染下一只张开大嘴准备吃掉广东广西香港澳门的小可爱以每秒几百千米的速度步步逼近时,我竟有点期待,这两天所有的豁然开朗都是这只可爱的洪水猛兽带给我的,昨天早上好朋友惊恐的给我打电话说上班路上遇到车祸现场,一个活生生的人就在眼前变得血肉模糊,愚蠢的问题来了,一个殡仪专业的学生在出社会后竟然问我,人为什么会死?我没有回答。

《血色浪漫》整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钟跃民等人或者说是作者表现出来的生活态度,无论是父母被捕、家被抄、下乡插队、参军转业、下海经商、国企的经理或煎饼果子摊的老板无论何种职业何种状态都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而被爷爷带大的憨娃、全家使出浑身解数才当上兵的吴满囤、在部队各项表现全优而后时运不济的宁伟等人的命运,又反面表现出生活也不是热爱就足够了,还要有所期盼。

憨娃八岁时在一团漆黑的旷野里钟跃民的背上死于急性阑尾炎,他的所有期盼就是吃一顿酸汤饺子却未能如愿。憨厚老实的农村孩子吴满囤,害怕自己因为在战场上被俘毁掉全家人的一生而牺牲了自己。最适合当兵的宁伟因为见义勇为了一对正在打架的夫妻,而被迫从部队复员,之后又被人骗走用信誉借来的五十万而背上人命的债从此成了亡命天涯的杀人犯。

当一个人的希望全部破灭时,再活着就显得多余了

人为什么会死一点都不重要,也不管怎么死的,总之活着的事情都想不明白,就不要给自己增添思想包袱了。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4】

今天我看完了血色浪漫的原着了,看完以后思绪万千

因为以前断断续续看过几集,对里面的人物有了初步的印象,对于我看这本厚厚的原着就很有帮助。

应该说,这个电视剧拍的非常忠实于原着,演员也已经把人物诠释的非常好。

这群高干和部队高级将领的儿女,在那个完全是红色背景的年代,形成了那个时代的人生观、价值观 ,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周杰伦。

周晓白,她对爱情的忠实和执着真让我感动。她和钟跃民漫步在颐和园的西堤,那一天他们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细节,都一辈子印刻在她的心里,再也没有消失过。

钟跃民,那个时代的顽主,玩世不恭的语气和神态,贫的很。拍婆子、打架、撬门跳窗

鲜血、浪漫集于一身,他是背着菜刀的诗人,他是那个时代的血色浪漫。

他下乡到陕北农村,在那里要过饭,即使是要饭,也可以那么开心,也可以被推选为丐帮帮主。他饶有兴致的学习信天游,并在那里爱上了让他真正心动的女人秦岭。

他到部队,享受那种侦查兵生涯。

退伍后,没有找正式的工作,却干起了煎饼摊儿。

他就是这样一个不安分的人。他好像对什么也没有认真过,但是又比别人更加投入地体验每一种生活方式。

他曾经对周晓白说过,我将来的爱人,一定是和我一样的人。即使是去要饭,她也会和我一起高高兴兴地去要饭。然后我们在阳光下找一草窠儿,互相抓虱子玩。如果我这样生活过腻了,想要去神农架逮野人什么的,她也会高高兴兴的和我去。这就是我想要的妻子。(这段话是我凭记忆写出来的,非原着原话)

我看到这里,非常伤感。其实我是非常希望晓白可以和他共度一生的,但是我也明白晓白并不适合他。他太怕安安稳稳的过正常人的生活了,他渴望变化。

晓白,一直到婚后很多年,仍然忘不了跃民。那种她想摆脱也摆脱不了的爱

晓白是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

秦岭,一个非常理性的特别的女人。她比钟跃民还要超脱,正是这种特质让这个不想被爱情束缚的男人爱上了她,并让他多年以后还念念不忘

也正是秦岭对跃民本性的足够了解,使她没有选择跃民做丈夫,而是选择做情人。

还有部队里的吴满囤,他对跃民和海洋第一次说出了他的家庭,那种贫困、那种对摆脱贫困、养家糊口的渴望,让我禁不住泪流满面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5】

这个双休日,不愿外出和上网,躲在书房里,品着茗茶,随手拿起都梁先生的《血色浪漫》。慢慢地品尝着,却一点点被感染,差不多一口气地读完这本书,一种 在路上 的追求与感觉充斥自己的神经与梦想。书中 春天享受着青春的浪漫 , 夏天品尝的爱情的美酒 , 秋天有了成熟的思想 , 冬天坐在火炉边回顾一生 , 仔细品味这一生的快乐和痛苦 , 友谊和爱情 , 这种温馨的回忆伴你走向生命的尽头 ,令人由然而起的是内心静谧畅快。人生有不同坎坷,四季有类似变换;学会理解不同的振荡,接受一样的起伏;人生的春夏秋冬,造成心态不一和理解的不同。春天太短,而且无知贪玩,还没意识到自身的结累,春天却过去了;夏天来了,夏天太热,热得疲于奔命,热得烦燥难安,热得处理大堆大堆人生时而务焦头烂额;终于秋天来了,为了一生的希望和播种,为了一生幸福和完美,却不知任何收割?冬天来时,大地寒冷,万物冬眠,已无收获可言,只能怡弄着孙儿,品味着无尽的回忆,静静地望着大海、望着天空,让思绪飞翔飞翔、飞过那春夏秋冬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6】

最近刚刚读完《血色浪漫》,书中的钟跃民,老爱贫嘴,总是让人忍俊不住,在轻松的感觉中我读完了都梁的这本着作。下面简介一下本书内容:

小说中反映一种精神在路上。在青春年华,他们都是在路上的行者,为了一个个不一样的精彩人生,他们在各自的轨道上奋斗着。袁军从军做了军官,最后终于用执着打动了周小白;张海洋当上了警察,保家卫国,也实现了他的人生理想;郑桐虽然插队下乡,但坚持努力,考研回城主人公钟跃民更是如此,他常说他是走在路上的人,路是没有尽头的,只有等到什么时候觉得走累了才会停止脚步。钟跃民也一直都在为他的人生而奋斗着,他的人生经历了几次低谷:下乡插队、摆摊摊煎饼,但是最后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还是换回了属于他的精彩人生。

他们的执着与坚持,他们的勇敢与义气,使他们的青春时光涂满了血色的风采,也令今天的我们为之向往,这是那个时代独具的浪漫色彩。钟跃民这个拿着菜刀的诗人,不仅赢得了读者的喜欢,而且不可避免地极具女人缘,他的一生中经历过三个极品女人,但是最终与他共度人生的是高玥,这与钟跃民的性格以及他所追求的人生有着重要的关系。

周晓白是钟跃民的初恋,是当年钟跃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追回来的姑娘,但是最终他们却没有走到一起,不能说是钟跃民背叛了周晓白,但是实际上钟跃民确实是离周晓白越来越远了。周晓白像是一个白雪公主般的人物,她有着良好的家庭和不一般的出生,大家闺秀的涵养和性情女子的执着集于她一生,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姑娘。对于爱情,她坚贞执着,一心一意爱着钟跃民很多年,即使钟跃民另有所爱,她依然不能释怀,一定要看看自己输给了怎样的一个女人。她的一生是被按着父辈的安排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过来的,她也曾经轰轰烈烈的爱上了那个背着菜刀的诗人钟跃民,而且悲哀的在近50岁的时候才明白了原来应该爱的是当了自己30年丈夫的袁军而不是钟跃民这个混蛋。钟跃民说周晓白轴、怕她讹上他,不如说周晓白对感情太认真反而吓走了他。看来男人真的就像一个风筝,不能紧紧地捆住他,要给他自由,让他高飞。太过热烈认真的爱,会让男人累,他们也会承受不起。

秦岭是一个会让所有男人为之着迷的女人,她不拘常规,走了一条不一样的路。她同周晓白一样,同样敢爱敢恨,不同的是,她的爱,完全没有任何条件或者说是期望值。秦岭是一个在路上的女人,她的一生与另一个同样在路上却不在同一条路上的钟跃民一共有两次交集,一次是西北的黄土沟里高亢嘹亮的信天游的歌声中,他们初试爱情,秦岭一是个现实的女人。虽然她早知道钟跃民会离开陕北,离开她但她还是去爱了,在钟跃民要离开陕北去部队当兵的那天她哭了,哭的那样的无助眼泪就像她歌里唱的那样流个不停,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鼻子有些酸酸的有种想哭的冲动,后来钟跃民还是走了,到了部队拼命的给她写信可她一封都没有回,让时间来冲淡这段感情是她唯一的做法。后来钟跃民还委托郑铜去找过她 当时她说的那句台词最为经典:我承认我喜欢他,可是我们两个人都不会有结果的,我们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谁也帮不了谁,我们出生在不同的家庭这种差别从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另一次就是在北京的找寻与重逢,这时候,浪子钟跃民想把两条路并为一条路,他向秦岭求婚了,然而眼前的秦岭早已不是当年的秦岭,可是秦岭选择踏上了一条50万的美国小船,忽悠悠的改走水路了。她爱钟跃民,但是她更清楚,她和钟跃民这样的感情是不会开花结果的,为了钟跃民,她能下嫁他人,但是她自己从来也不把这当成是一种牺牲,在她看来,两个人都能幸福的生活,这是他们最好的结局。爱一个人,并不一定意味着两个人要在一起。

如果说周晓白是一个纯洁美丽的公主,那秦岭就像是一个风情万种的王后。可是钟跃民最后的选择却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就是这个女人,让在路上的钟跃民心甘情愿过柴米油盐过俗世的日子。高玥是个聪明的女人,她懂得钟跃民的心也就知道留不住钟跃民的心,所以她选择了放任和跟随,她跟着他放任反而意味着他们在一起,同时他们飞翔的翅膀也就有个相同的煽动频率,高玥正是钟跃民最想要的那种女人,他去要饭,她就跟着他一起高高兴兴的去要饭,他要去可可西里探险,她也兴致勃勃的想着去发现湮没的古城堡所以他们可以在一起,而且总是笑并快乐着。也许爱情就是这样,不刻意为之,不总是想着为爱去改变,爱一个人,就是让他真实地开心和不开心。

对于我来说,我喜欢钟跃民身上的优点,也喜欢他贫嘴总能给人带来快乐,但我不希望和这样的人生活一辈子,我觉得人不能总是在路上,应该有一种归属感,毕竟,累了的时候要有一个温馨的港湾。

我也不喜欢书中的秦岭的生活态度和方式,我觉得一个女人,对待感情只是一种在路上的感觉,没有一种长久的执着,就是不真实的。

我比较喜欢周晓白的执着和认真,喜欢高玥的放任和追随,她懂得给男人一片自由的天空。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7】

近期有了一些时间阅读了一本书《血色浪漫》,书中讲述了一个有趣的故事,迷茫,理性,冷静,随着钟跃民从学生时代到上山下乡,入伍当兵,退伍转业,特殊时期的批条商业,最后成了一家餐厅的老板,结局时他在可可西里和盗猎分子展开了战斗,一个电话打到了高钥那里,随着她的眼泪而落幕。

从跃民的身上能看到自己的影子,看书和看电视剧有两种不同的时空感,这种时空感的交错,让我也产生了一种从那个年代走来的心路历程。这本书第一次读,电视剧却被我翻来覆去的看了很多次,每一次对人生的感悟都有不一样的感受,小说可能比电视剧带来了更强烈的感觉。对于钟跃民而言,他的爱很纯粹,不要以爱的名义让对方失去原有的个性,因为这样的爱是毁灭性的。它会毁灭人的个性,会让人的灵魂失去原有光彩,而使得人生黯淡。

一个现代的诗人,在纷乱的世界里高歌自己的信仰,沿着自己的路正步前行,这种在路上的感觉,让我感受到的是一种澎湃的心绪,这种影子在我自己的身上也有很浓厚的画笔。我很怀念九十年代,做为生活在三线建设的城市里,随着祖父辈们一起经历了这种很特别很特别的年代,父辈们只是踏踏实实的工作,感觉这就是人生的一辈子,但是我们和他们的人生观念有了极大的不同,这种阅读体验让我能回忆,回忆起小时候的不同的人们。

只是很遗憾家庭的纠纷不知道为什么就如同历史一般,定格在了我们的日常生活里,我很讨厌这种感受,因为很糟糕,如同钟跃民的选择一样,他在陕北那么苦难的日子都能从乐观主义的生活中找到继续的希望,我也如此。乐观主义总是能从生活中找寻到某些意义,这种意义是支撑他继续生活的基石。

生活总是一把火,烤着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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