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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19 来源:互联网

巩乃斯的马读后感。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巩乃斯的马读后感"这样的内容,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巩乃斯的马读后感(一)

周涛的散文《巩乃斯的马》借助对马的形象的描绘,表达了一种对不受羁绊的生命力与进取精神的向往与渴求。

文章以诗一般的语言赞美了马的优美形象、崇高品性,揭示了马作为人类朋友的特殊品格:奔放雄健而不凶暴,优美柔顺而不懦弱,它是进取精神和崇高感情的象征,是力与美的美妙结合,并揭示了马与人类的艺术和历史生活的密切关联,认为骑兵和马车虽被淘汰,马却不会被取代,它有它的价值,而历代名马的筋骨、血脉、气韵、精神,那种龙马精神,也会永远传下去不会消失。

作者是在文革期间政治气候极端险恶时,在伊犁巩乃斯大草原的农场里,体验到巩乃斯马的品格的。马给作者以勇气和幻想,从马的世界里作者找到了奔驰的诗韵,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通过对马的观照,表现了作者对人类美好精神的向往、追求。

正文前的小序还表达了这样的意思:名马需要辽阔的草地才能驰骋,创作也要摆脱各种束缚限制,需要广阔自由的环境。


巩乃斯的马读后感(二)

在绿色的草原上,我看见一匹匹威武、高大的马儿在飞奔,在驰骋。尽管在下雨,但这丝毫没有影响马儿的速度,迅疾猛烈的雨丝反而把这场面衬托得更加壮观。读完作者对马儿奔腾的描述后,我脑海里浮现出了这样一个场面。谁不会在看了之后而惊叹?谁又不会因这场面而为之倾倒?是的,这就是马,在下雨中的大草原里驰骋的马。读完了整篇文章后,我还沉浸在那壮观场面之中。我仿佛听见嘚嘚的马蹄声,我仿佛听见它们那悲怆的嘶鸣。那惊心动魄的瞬间,已经深深的定格在了我的脑子里。

每匹马都是一个生命的音符,在一起将会是一场宏大的交响乐。相信,那生命的交响乐和那伟大的画面将使我刻骨铭心,永生难忘。


巩乃斯的马读后感(三)

读了《巩乃斯的马》这篇文章以后,它仿佛把我牵进了一个新的境界里。本来,这是描写一次自然现象,但是文章把几种动态给揉和在了一起,用暴雨、雷电和群马引导出了壮观的一幕。通过群体的抗争,战胜了暴雨,使一个群体,又接受了一次大自然的洗礼。

经过这次洗礼,幼马也好像长大了许多,牧马人也在这次洗礼中得到了一次提升,对于马群来说能用这种团队的精神与大自然进行抗争,并最后取得胜利,他一定会感到,动物都能靠群体力量去共同战胜暴风雨,何况我们人类呢?其实生物界本来就有着向大自然抗争的本能,每经过一次大自然的洗礼,都使它们得到一次提升、进化,这就是进化论的根本,也就是达尔文论证生物进化的根据。生物论一直到现在都在指导着我们对生物的研究,就是一切生物都是从初级开始,通过与大自然的碰撞、淘汰,得到一次进化。越是经过严酷的考验,进化的跨度也就越大。生物群就是这样一波三折的进化着,有谁还能想象到我们大自然界现在所存的生物,虫、鸟、鱼、兽、憨态可掬的熊猫以及我们自然界现在所存的高级动物--人类的初始都起源于一个单细胞呢?

通读《巩乃斯的马》这篇文章,我知道了马可以抱成一团,共同抵御个体所不能抗拒的天灾,并取得成功。这对我们是个多大的启示啊!所以也就有了人类在抗拒大自然灾难时的共同协作精神,大地震、大海啸,也同样给人类带来灾难,同样可以通过团队精神,同舟共济,使灾难降到最低,让我们每个地球村的公民都发扬人道主义,有力出力,有钱出钱,共同度过灾难,走向美好的明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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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乃大道》读后感——漫谈语言的欧化


《翻译乃大道》读后感——漫谈语言的欧化

李刘勇

01

适时出现的书,就像有的人就在那里,你绕来绕去总会找到他。我们这一代很快成为不熟悉中国传统而又目光挑剔的读者,把目光本能的转向西方世界,饱读文化的舶来品而得偿所愿。甚至,有人宣称宁做西方缪斯的再传弟子,也好过在故纸堆里淘取仅有的滋养。漫长的中国古代史向来注重因袭传统而勿多变革,绝想不到近人大做生活转向。徒劳的几经变迁,却发现自己的根基已遥不可见了,此乃小儿无罪,稚子无谋?

以语言为例,自1922年胡适做《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国语的欧化正式为我们注意。语言是我们的共同语境,语法则是为了组织世界,我们的表达方式同时也是生活一种,文如其人便出于此理。原滋原味的中国语言读来朗朗上口,这不是我们出自同一源泉的绝妙证明吗?古代留下的只言片语大多澄明,随着文字的推广我们的文字却越来越平庸,古人俯首案前书就的传统现在在哪里呢?我们还有多少文章千古事,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决心?如今我们写起文字来,就像KTV里彻夜不眠的人们,虽也我以我口抒我心,却大不如前,这不过是看着屏幕翻唱,这就是现代不创造主义的休闲娱乐。不妨试想,现在KTV里器乐齐全,人们坐在里面要像巴赫贝多芬那样弹奏音乐——每一刻都是更高精神世界的回响。简直不可想象!真正的精神高贵的确是秘传的精灵歌语,只有虔诚的人获得感召前往聆听。布洛克对小说的评论同样适用于文字,“现代文字英勇地与媚俗的潮流抗争,最终被淹没了。”生活是一次不可阻止的浪潮,我们越来越像自然酝酿许久的洪水猛浪,疯狂的漫延到一切角落。之后,将留下什么呢?

02

回到我们的生活吧,信息破碎的时代充满了什么样的文字?网络文、新闻体、翻译文……不可不谓势如洪水。近日看到一个十几岁小伙,大喝一声,看我法宝,接着从裤兜里有模有样地掏出一个溜溜球,真是哭笑不得。与此相对,我们提笔忘字已不是个例,还能写写通顺的文章已是万幸。随处可见,公式化的句型,不假思索的“的的”不休,单调的语言缺乏创新,缺乏学习。据统计,中国文字有十七万之多,现在常用字不到三千。算上各类词组,我们记得的远不如忘记的多,我们说历史就是不停的遗忘。

在这简单的背景之上,我们就能体会余光中先生写作《翻译乃大道》实乃英雄之举。现在谁还会告诉我们“跳跃和弹性的中文”?余老从文几十年,下笔思绪万千侃侃而谈。我们也看到中文句式的优美灵活,部分都可省略,包括主谓。 名词不标单复数,动词不带时态省却多少麻烦。我们素有诗歌传统,中文似乎天生就有模棱的意境之美。余老以史记为例,“广出猎,见草中石,以为虎而射之,中石,没镞,视之,石也,因复更射之,终不能复入石矣。”整段文字简洁有力,尽善尽美。接着谈到英译的不足,并举出另一位感叹英文江河日下的小说家欧威尔,证说欧化语言的不精确。当然,以己荣光直指他人之溃茧,确非君子所为,何不找出两者精到的文本做自由搏击?大概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反对自然无从说起了。余老照例也举出英文意向陈腐的例句——法西斯的八脚章鱼已自唱天鹅之歌——却说“天鹅”是高雅之形象,文本却是以“天鹅之声”做临终的意象,已是断章取义,合乎己意。这是英雄气短,但也声声不绝于耳,我深知先生所言发自肺腑。

余老没有举例古文的佶屈聱牙自是笔下留情,五四时期稚嫩的白话文嗷嗷待哺,当时文字改革已是势在必行,只是不知如何着手,全盘西化只是少数人的一己之愿。关乎全体之福祉,却由少数人决定本是弊端。最后虽幸免于全盘西化,但也落得个中西不化。余老已举出很多例证,勿多赘言。

03

素闻朝闻道夕可死也,我们怎可纠结于语言?西化最根本的问题在于思维方式的转变。举个例子,老子的道德经言简意赅,开篇“道可道非常道”向来为人乐道,统观全篇后,我们不是也抵达最后的意境之美?虽然直到现在我们谁也不说不清楚道是什么。这是逻辑使然。根据同一律(A是A),表达越简洁,同时也表达的最少。我们怎么回答这里的A是什么呢?它是什么样的?你必须自行体会。中文本身素来颇具意象美,大概出于此。相反,叔本华的代表作开宗明义,“世界是我的表象”,此后洋洋数十万言都是对此命题的展开引申,经由形而上学、认识论以及伦理学,叔本华的笔伸向世界的各个角落,最后我们看到的是无比庞大的世界体系。西方哲学家大多野心勃勃,像尼采那样要求“重估一切价值”的哲学传统绵延数千年而不衰。余老说西方文化的核心是希腊神话,基督教和近代科学也是真知灼见。我们的神话散见于各典籍,西方古老的《神谱》却将神话人物进行谱系化,当充满人性的诸神在谈情说爱时,不正是我们自己吗?后来发展为宗教的神人谱系,上帝开始独揽大权。直至近代科学始终是以人为核心的世界观。西方传统里,人一直属于一个伟大整体,同时直觉般关注人的主体。反映在文字中,我们的句子可以去主语,在西方凡事必须有我。西方语言强调主谓,甚至他们发展出来的世界观就是我以及我在做什么。我们的动词没有时态变化,西方语言却要求时态的精确,同时讲究细节和逻辑语序也势必多代词和介词。西方语言擅长复合句,在一句之中说出一切,我们的语言则注重简洁明了铿锵有力。简洁未必最好,繁琐也着实头疼。

在文学中,西方文学始终表现出一种综合的趋势,而不仅仅是一种尝试的开始。西方经典的史诗传统是在整体命运中的个人,我们文学经典如史记更多的只是人物列传。另外,我们在哪里可以看到像歌德那样经历其多,把所能触及的一切都包容在自身之内,最后达至真正伟大庄严的风格?或者是像卡夫卡和佩索阿那样专注的自我综合?西方传统的作家往往能在一个伟大的传统里找到自己的位置,编织自己献给世人的花朵。现在,我们在经历过普鲁斯特的精神世界,或者看过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一篇小说之后,回到我们自己的小说世界会有怎样的失落感?曹禺说得好,他们曾给我们端来纯金的盘子,上面摆放了一切。我们接过后,悄悄换上了铜质的果盘,摆上新鲜的水果就算完事。当然,我们的文学自有传统,更多伟大的作品还需要更多加倍的耐心,尤其是现在我们的一切看起来都像未完成品。

想象世界缺少一样东西,有什么能比得上语言的缺失引发的精神危机?或者我们还能像兰波一样展望一种新的真正包容并蓄的世界语吗?它将表达我们所有的生存体验,我至今还在怀念印第安语“路在脚下走”的逻辑语感。我们的语言将真正抵达我们,甚至是兰波在通灵时刻所展望到的世界,语言被要求更直接的表达感官体验,我们的语言将拥有嗅觉和一切色彩……

04

现在还有一种真正的语法吗,佩索阿给了我真正的启示——“在这个午后的自我分析中,我发现我的风格体系基于两个准则,在承袭了最优秀的古典作家的风格后,我直接将其中的两个准则当作一切写作风格的一般基础:首先,所言必须要准确地表达所感——如果事情清楚,就把事情说清楚;如果事情模糊,就把事情说模糊;如果事情混乱,就把事情说混乱。其次,明白语法是工具而非准则。假如眼前是一个举止男性化的姑娘。一个普通人会说:“这个姑娘的举止像个小伙子。”另一个注重说话的表达性的普通人会说:“这个姑娘是个小伙子。”而另一个同样注重言辞要达意、但出于简洁用词偏好(这是一种思想上的感觉愉悦)的普通人会说:“那个小伙子。”而我会说:“她是个小伙子。”我的说法已违背了基本语法规则的其中一条——人称代词和它指代的名词在性和数上要一致。我会把它说得更准确,更绝对,更直观,超越常规、共识和平庸,我不是在说话,而是在讲述。

按照既定的用法,语法将句子分成有效和无效两种。例如,它将动词分成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然而,一个知道如何去表达的人,偶尔也必须将及物动词当作不及物动词来使用,以便更清楚地表达他的感觉,而不是像大多数人一样含糊其辞。如果我想说我存在,我会说:“我是我。”如果我想说我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而存在,我会说:“我是我自己。”但如果我想说我作为自我演说、自我作用的个体而存在,行使自我创造的神圣功能,我会把存在变成及物动词。如果要达到宏伟壮丽、超越语法的至高境界,我会说:“存在我。”我在这仅有的三个字里阐释了一种哲理。这难道不比那些滔滔不绝的空话更可取么?从哲学和措辞里,我们还能有什么更多的索求呢?让语法来约束那些不知道如何思考所感的人。让语法来为那些在表达自己时能够主导自己的人服务。《不安之书》第83条”

当然,语法以及一切研究只是提供了便利,时间在追赶我们,必须永远前进……历史在前进吗?它不是一直在重复吗?一切都是一种回归。尼采道出了真理,世界是同一物的重复,只需前进一步,我们就发现更高的真理,同一事的重复。多么美妙,一切居然是一样的……

作者: 余光中

出版社: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读后感阅读:失败乃兵家常事,乃成功之母——读“漫画”有


今天,我看到一则漫画,写两个小朋友考试,第一次,考100分的被妈妈吻了一下,考55分不及格的被扇了一巴掌;第二次,100分的退步成了98,不及格的进步得了61分,这下两人就正好反了过来。这则简单的漫画却发人深省。

胜败乃兵家常事,人生总是颠颠倒倒,潮水也有涨有退。所以我们应当重视失败,不过这重视并不是家长的打骂,而应该是适当的鼓励与大量的总结经验。历史上众多名人,不正是从失败中总结再前进的吗?

炸药之父——诺贝尔不正是这样吗?为了方便人们劈山筑路,诺贝尔先后做了上百次实验,一次又一次的引爆,代表着诺贝尔一次又一次的被炸伤,甚至还牺牲了自己的哥哥!可他在失败之时并没有要立即收手,而是总结经验,继续下一次的实验,又过了近百次失败,最终才取得成功的。

失败加经验,这还不够,成功所需的,还有他人的支持和鼓励,其中家人的鼓励再重要不过了,不信听我讲完下一个故事。

在法国,有一位高级空中将领名叫罗曼.加里,作为一个军人,他为法国征战立下了汗马功劳,获表彰无数。而在他小时候,曾也像那个考61分的孩子一样,数学甚至得了零分。可尽管这样,他的母亲对他寄予的希望却丝毫未减,她说有一天学校会后悔的,他会成为达农佐尔;成为维克多.雨果,成为法国大使,成为第二个盖纳梅,他的名字将用金字刻在学校的墙上。但是目前还需要忍耐。在罗曼进入空军部队时,母亲也时不时去探访他,给予他鼓励。就算在母亲死后,各种各样的信封也不停邮寄到罗曼手中,伴着他打下胜仗。不论何时何处,鼓励总是最重要的,有了鼓励与支持,人才有了自信。

胜败乃兵家常事,失败乃成功之母,无论何时何处,会总结经验,得到鼓励的人一定不会失败!家长们,多给孩子一点鼓励,多让孩子总结一些经验,相信总有一天,孩子会成功的!

《写给儿子乃纲的信》读后感400字


今天,我读了一封名叫《写给儿子乃纲的信》的家书,我从文字中感受到了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爱和对儿子的要求。

信上作者对儿子说:自己穷,买不到书,连吃饭都愁。希望乃纲好好读书,并且告诫他“知识并不局限于书本之上,凡事都有其道理,要向眼前的事情去学,随时随地随事都是书本,都有值得学的道理,要善于思考,善于观察”。

平实、简单的文字蕴含着父亲对儿子的爱和要求。作者常年离家,都不忘嘱咐儿子好好读书,而且要善于从身边学起。他告诉儿子,不必一定要在书本上学知识,每件事都有它的道理,每件事都有令人深思之处,每件事都会给我们带来启发,让我们受益。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爸爸对我的教育,他也经常给我讲做人的道理。小时候,有一次一个同学抢了我的东西并且不肯还我。回到家后,爸爸告诉我,对这种事情不能忍让,要据理力争拿回来,表明你的态度,直接和同学交涉,同时也可以求助于老师和其他同学。他说,做人要善良正直,尽可能地去关心帮助人,有人真诚地帮助你,那也真诚地对待他。但也要学会以直报怨,如受到欺负时,要分清是非,以耿直的态度去对待和回应。

这封家书,文字上是在教育孩子,字里行间同时体现着一种家风的传承。在我们家里,父母爱着孩子,严格地教育我们,告诉我们一些人生道理,并且自己身体力行,形成了我们的家风,我们就这样在父母的关爱下、在良好的家风中成长。

勇敢、坚强乃快乐之本——《女儿的故事》读后感


每个人都想快快乐乐地过每一天,无忧无虑,没有烦恼。今年暑假,我读了梅子涵写的《女儿的故事》这本书,我从中获得了许许多多的快乐。

《女儿的故事》主要记叙了梅子涵的女儿梅思繁童年的趣事,有她与同学之间的友情,与家人之间的亲情,还有她亲近大自然的快乐感受。书的内容丰富多彩,故事情节生动有趣,语言幽默活泼,读来让人忍俊不禁。特别是看到梅思繁的一些糗事,我就哈哈大笑;看着她挨骂,我忍不住陪着她伤心;看着她参加钢琴比赛得冠军,我又是羡慕极了。

读着读着,我觉得自己仿佛也成了梅思繁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她弹钢琴的故事。梅思繁三岁开始学钢琴,有一次她参加音乐幼儿园的钢琴考试,谁知她刚按起琴键,一阵风吹来把琴谱卷走了。她找不到曲谱,于是灵机一动,竟凭默背把曲子准确、流利地弹了下来,通过了钢琴考试。要是别人,没了琴谱,早就慌了神,手足无措了。像这样的小小的弹琴手,长大了非成钢琴家不可。

读着读着,我的眼睛湿润了我是从五岁开始学钢琴,初学时,我多么喜欢那些琴键呀!你看它们黑白相间着,在上面轻轻一弹,就会有美妙的琴声传来,像雨滴欢跳在水面上,像珍珠撒落在玉盘上,我喜欢极了!于是我弹啊弹,学呀学,学得虽然有点吃力,却很开心。

可是,好景不长。琴谱越来越复杂,看得我眼花缭乱,弹得作文我手指头生疼。更郁闷的是,老师和妈妈对我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不管我有没有兴趣弹,非要我一天至少弹足一个小时,甚至两三个小时。特别是碰到要考级的时候,更是非逼着我整天坐在钢琴前埋头苦练,我几乎要走火入魔了!

渐渐地,我不再那么喜欢钢琴了,有时候看着那架黑乎乎的大家伙,竟然开始躲着它,偷偷拿眼睛瞪它,甚至讨厌起它来。自从上了高年级,我就拿各种借口避着它。慢慢地,我们家的钢琴也睡着了现在想起来真是惭愧呀!

读完这本书,我掩卷沉思。梅思繁是个女生,我也是女生,我们有许多相同的生活经历,面临许多相同的难题和困惑。但是梅思繁总是以一颗坚强的心,乐观地面对生活,勇敢地战胜困难。弹钢琴如此,学习如此,生活也是如此,即使是被爸爸妈妈生气地赶出家门,她依然自己跑到一棵大树底下玩耍起来,因为她相信爸爸妈妈一定不会丢下她,她不能因此而丢失了快乐。

暑假就要过去了,马上就开学了。我重新整理好书包,准备好新学期的挑战。我坐到钢琴前面,抚摸着曾经熟悉的琴键,不知不觉地一首美妙的曲子从我的指尖流淌出来。我的钢琴又醒了。原来,快乐一直在我们的身边,只要我们保持一颗勇敢、坚强的心,谁也不能把它从我们身边夺走!

《女儿的故事》让我回味无穷,帮我找到许多快乐。你们也一起读一读吧,你一定会喜欢的!

《写给儿子乃纲的信》读后感500字


世事洞明皆学问

——读《写给儿子乃纲的信》有感

都说“书本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那么,是不是知识就只能从书本上获得呢?这样的疑问,直到我读了阮啸仙前辈《写给儿子乃纲的信》之后才恍悟,其实知识并不局限于书本,还存在于身边的各种小事中,关键是,我们是否能做一个时刻思考问题、积累知识的“有心人”,正应了那句老话,“世事洞明皆学问”。

阮前辈在信里面写到“譬如弄饭煮菜等事”,“见惯不怪,以为无稀奇被人忽略过去”,但其实“事无大小,都有它的道理的”,“随时随地随事都是书本,都有够学的道理在”。虽然这些文字是阮前辈给儿子在讲学习知识的道理,但这其中没有深奥的道理、没有宏大的目标,只有拉家常般的朴实,而正是通过这种“贴地气”的交流,阮前辈希望儿子明白知识不是书中才有的“黄金屋”,不是脱离现实生活的做学问标签,知识的更大源泉来源于平凡的日常生活中。只要养成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和习惯,虚心好学,对一切事物保持求真的好奇心和不断求学问的思考,生活这个“大书本”一样可以随时提供知识的养分。读完这封信,我想起伟大的科学家牛顿。当一个苹果从树上掉下来,绝大部分的人都见惯不怪了,只有牛顿会从这样一件小事开始思考,产生了“苹果为什么会掉下来?为什么不会往天上?”之类的疑惑,然后通过努力,发现了经典的万有引力定律。这是书本上原本没有的知识,而牛顿从身边的小事,加以思考悟出来了,这也是他平时就养成思考习惯的结果。

读完《写给儿子乃纲的信》,我明白到,学习知识不要局限在书本上,乐读书,会读书,有了书本的基础,再从书中走出去,留意身边的“世事”,通过思考达到“洞明”,终将蔓延出知识无限的空间……

优秀读后感:失败乃成功之母


失败乃成功之母

我最喜欢的格言是失败乃成功之母。这句话让我明白了失败的真正意义:激发我们的意志,使我们登上世界的巅峰和自己人生的极点!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勇于挑战自己,走向成功。

不管是谁都有失败的时候。例如:爱因斯坦在发明电灯泡的时候试验了成千上万次,但他没有放弃,这才取得了惊天的巨大的成就。这都离不开失败,是失败成就了他。霍金,在他患上肌萎缩侧索硬化症的时候他依然坚持为科学事业奋斗,在这途中他不仅仅失败过,他更痛苦过,他忍受着常人无法抗拒的痛苦与折磨,他却依然坚持着自己的梦想。他们都在用自己的生命告诉我们失败不可怕。只有放弃才是无法挽回的。

每个人都不是天生的人才,我也一样。我也失败过。从前的我不会打羽毛球,但我非常喜欢这项运动。我每天晚上都吵着父母陪我打羽毛球,即使风再大,也要试试看,我不停的对父母甜言蜜语求他们陪我一起陪我打。我每天都坚持着,但错误却频频出现,这是我想起了失败乃成功之母这句名言。然后我不急不躁也不气馁,我只坚持自己的,即使失败了我也毫不妥协。我的努力终于得到了成果。在一次我跟同学的切磋中,我成功的击败了他们,他们很羡慕我,便向我讨教,我对他们说只有失败后才能取得更大的成就。

失败乃成功之母这句话给了我巨大的力量。它教会了我学会了很多东西。

《我是刘乃萍》读后感500字


胖,又怎样

——读《我是刘乃萍》有感

清晨的阳光透过厚实的玻璃,洒在灰褐色的地板上。随着它,我抬头,望见那鲜绿的枝叶在温柔的凉风中翩翩起舞。宁静纯美,悠闲洒脱。我惬意地摆动摇椅,继续沉浸在我新买的《我是刘乃萍》这本书中。

女主角刘乃萍是一位十二岁的女生,原本是瘦唧唧的早产儿,却长成了胖嘟嘟的“牛奶瓶”。她跟每个女孩一样,渴望漂亮,希望有人爱。可是偏偏,大家都喜欢拿她的体重开玩笑,但是她从不管别人对她的议论。她还是那样的阳光,那样的快乐。就跟那个喜剧明星的贾玲一样,“会笑的女孩,运气不会差!”她常常这样对自己说。减肥失败了没关系,再努力。别人排挤了没关系,再继续……她总是那样的自信。也正是因为她的这份执着的心,在自己的努力下她慢慢成长,成为了一名网络作家,拥有了超高的人气。

为什么读这本书?因为,我也是个小胖妹,书中主人公的经历,我也都有过——也有过被人嘲笑的滋味,也有过爬上四楼教室气喘吁吁的窘态。记得有次在超市,捧着大把零食结账时,我无意中看到后面有两个女孩窃窃私语还指指点点。我不理会,却迷迷糊糊听见后面传来:“都长这么胖了,还买这么多?”我伤心极了,强忍着快速付钱,飞一样跑了。

为此,我还忍馋减肥了半个月,可根本不见效果。妈妈说我是那种喝水都长肉的主儿。也带我去看医生,除了节食运动也提不出什么好的意见。不过我身体倒都很健康。妈妈也就不把我的胖当回事儿了。

看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其实,胖,也没什么!刘乃萍因为自己的体重受到嘲笑,她总能微笑面对,并用自己的实力,赢得了所有人的喝彩。我不能总是逃避,不能总是埋汰自己的身材,我要学习书中的刘乃萍,微笑面对一切,享受每一天温暖的阳光和清新的空气,活出自己的精彩。因为——胖,又怎样!

读《天才小子历险记之斯里马雷达之星》有感


读《天才小子历险记之斯里马雷达之星》有感

王小浩宇

《天才小子历险记之斯里马雷达之星》是我今年暑假读的第一本书,时隔一个月后,再想起它波荡曲折的故事情节还是让我兴奋和激动。这是一本少儿科幻小说,它主要讲述的是:"月球神童"比尔独自潜入因严重污染而被人们放弃的彩丽湖畔空城,结识了三个愿意留下来寻求刺激的男孩——鲍尔森、琼斯和托米,在比尔的倡导下他们组成了一支探险队深入毒沼寻找秘密,后来他们遇到了神秘的幽灵怪物,并且被它一度地控制着,最后,小探险家们与"幽灵"斗志斗勇,展开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故事。

书中的彩丽湖前后几年的变化让我大吃一惊:彩丽湖因紧傍彩丽城而得名,是远近闻名的疗养胜地。原来教科书中的彩丽湖整个被森林环抱,天鹅和仙鹤是这儿的常客;天是蔚蓝色的,从湖滨朝哪一个方向望都看不见沙漠;森林里生机勃勃,鸟兽见了人也不会躲避,湖里是梦中才能看到的清澈湖水和丰富的水生动植物,山林四季常青,花草长年不败……但后来由于斯里马雷达市长一系列的错误建设:对湖底无止境地开发,以及随之兴起的冶炼和化学工业等政策实施,使沿湖畔数百公里的山林被砍伐殆尽,仅仅二三十年的时间,彩丽湖就被因厂矿排污、生产废渣和与日俱增的城市生活垃圾所窒息,日益干涸,最后变成了一池垃圾烂泥。随后种种奇异症状开始在城区居民中流行:碎骨症、白血病、皮肤癌以及连医学家都难以确诊的怪病也从湖滨向城市中心漫延;加上大漠从三方入浸,彩丽城在几年内被迫实施了几次大规模的迁徙。前两次迁徙走了傍湖而居的数十万居民。到最后,彩丽湖变成一片毒沼,还生存了一些被称为杀人蜂的虫子,全城居民被迫全部迁徙。这些都是那么触目惊心,仿佛活生生的现实一般,跳跃眼前,让我对保护环境,珍惜资源又有了新的认识和触动。

此外,我最欣赏由比尔等四人组成的这支探险队了,他们不仅足智多谋而且聪明伶俐。特别是比尔不愧为"月球神童",总有一些奇思妙想,动手能力还超强:有一次他的叔叔受不了比尔的"顽皮",把一些过期的化学物品连同一项不可能的任务交给了他----让他制作膨化剂。谁知,比尔在屋子里仅忙碌了两天,在第三天一早就把叔叔要的膨化剂做了出来,并且说可以用于一切有机物,叔叔以为是假的没有理比尔,于是比尔就拿了一个刷子,在墙了乱刷一气,结果那些东西真的膨化起来,把叔叔书桌上的一大堆的东西都挤乱了,让他的叔叔大吃一惊,也让我捧腹不止。

同时,我也非常敬佩他们临危不惧,勇于探险的精神。即使他们面对疯狂的杀人蜂,黑暗阴森的城市,以及面对死亡毒沼的考验之时,他们也是那么的一往无前,无所畏惧……

读了这本书之后不仅让我大开眼界而且受益匪浅,我时常在想:如果我是他们,遇到了那么多紧急、可怕的事情后,我还会那么冷静吗?答案肯定会让我失望,可能我只会着急地乱跑、手足无措的乱转……可是书中的比尔教会了我坚持、勇敢、机智、冷静,同时也让我明白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以后我还要读更多的书、读好书,这样才会让我更加的智慧。

《马和马》读后感300字


暑假里我读了曹文轩的《童年》,其中有一篇《马和马》让我印象深刻。

故事是围绕两匹马展开的。一匹黑马和一匹白马同时降生在一户农家,它们一起吃草,一起玩耍,在阳光下,在风雨里,快乐地长大。战争爆发了,两匹马命运却发生了不同的转变。白马走上前线,成为一匹战功赫赫的马,一匹真正的军马,十分威武,它成了全村人的光荣。黑马昼夜劳作,虽然疲惫,但是心中为白马感到高兴。在前线的战火中,白马受了重伤,不能站立起来,被抬回村子。主人很快就感到厌烦了。只有黑马与它朝夕相伴,把最好的食料与它分享。黑马细心地照料者,鼓励着白马,在黑马全心照顾下,白马终于站立起来。时光流逝,它们又回到了从前的快乐时光。

黑马和白马这对好兄弟,我更欣赏黑马,他善良、真诚、耐心、勤劳。它能做到为了白马荣耀而高兴,是发自内心地祝贺。当白马受伤时,黑马对它不离不弃,把主人给自己最好的草料与它分享。黑马为了让白马站起来,一边示范着跑动,一边大声呐喊并鼓励着。我想人与人之间,如果能做到黑马这样,当别人荣耀时,为别人真诚地祝福。当别人有困难时,主动地用心帮助别人,我相信我们的大中国会越来越好,我们的中国梦一定会早日实现。

《马桥风采》读后感--谱写马桥文化的赞歌


《马桥风采》读后感--谱写马桥文化的赞歌

这几日,认真读了由马桥政府编着的《马桥风采》,受益无穷,不仅让我学到了许多从书本上学不到知识,也从此让我更加热爱马桥这片热土。

马桥风采诠释了马桥文化,生动记载了马桥领导干部和人民一起奋斗的历史,主题积极向上,艺术水准极高!

一个民族若没有它独特的文化,它将一定会被时代所弃。

我国是文明古国,五千年的灿烂文化早已深深植根于华夏大地优秀文化的良田沃土,成为中华民族爱国主义历史长河中奔腾不息绵延不绝的壮丽浪花。但是,在多元化文化风起云涌,特别是西方各种文化思潮肆意涌入,企图蚕食、占据社会主义文化阵营的今天,如何寻求突围之策,如何践行“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主流文化观,是摆在一切有良知的中国人面前一个不容回避也无法回避并亟待破解与回答的一个重大课题。

令人欣喜的是,马桥风采传承了地方文化的窗口。在一度呈“水漫金山”、来势汹汹、“西化”意图明显的资产阶级文化思潮不断入侵与沉渣泛起的文化作品充斥荧屏、泛滥成灾、大行其道的当下文化大观园内,《马桥风采》的成功与所收到的热烈反响,有力地回击了在极少数人中流散传播的“报纸无市场”的荒谬论调——《马桥风采》所进行的文化实践也再次雄辩地证明:“弘扬正气,活跃文化”永远是当代艺术不断繁荣发展、发扬光大,生生不息、清涓长流的活水源泉!

《马桥风采》旨在服务马桥人民,向大家展现了党委政府的思路决策、挖掘了马桥文化底蕴、传播了国家政策法规、讴歌了全镇典型人物,给一大批文学、文化爱好者提供了交流平台,给全镇干部、群众提供了信息、政策参考平台。就像诗里所说:从心里流出的,最终要由心去收获;从心灵出发的,最终还要回归心灵;由心弦弹拨的,最终还是由心灵来共鸣。

《马桥风采》不仅是马桥人民探索、求真、奋斗的平台。这份报纸风华正茂,呈现出越来越成熟的气质,它用朴素的语言讲述着对马桥有价值取向的认同以及报纸伴随马桥壮大的故事,而这些故事就发生在社会、家庭、课堂、企业及田间地头。对此,《马桥风采》忠实地记录着一个发展时代,记录着一个乡镇文化的历史,还有一份成熟报纸的使命和责任。

信息时代,传统纸媒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希望《马桥风采》面向读者、依靠读者,竭力为马桥喝彩。

最后,感谢《马桥风采》编辑们给我们带来了这份文化大餐。

《懒马的下场》读后感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懒马的下场》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懒马的下场》读后感(一)

农夫养了两匹马,一匹勤快、一匹懒。

一天,农夫要把粮食运到粮店去卖,用那两匹马拉,懒马走一会就停下来,农夫以为懒马没力气,就把粮食搬到勤劳的马车上,懒马说:“你看你,使那那么大的力气,你越努力,他越折磨你,看我多舒服。”勤劳的马没理他。农夫把勤劳的马拴在家里,懒马很高兴,以为主人带他出去,他没想到主人带他去屠宰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幸运只偏爱那些踏踏实实、勤勤恳恳的人,只有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才能工作和学习中干出成绩。如果懒懒散散,一味地投机取巧,始终吃亏的也只会是自己。

《懒马的下场》读后感(二)

农夫养着两匹马,其中一匹马很勤快,另一匹却干什么都偷懒。

一天,农夫要把粮食运到镇上的粮店去卖,便分别用两匹马各拉一辆大车。勤快的马拉着前面的一辆车,虽然大车很沉重,但它还是奋力地向前。而后面的马总是走一会就停下来不动了。农夫以为后面的马没力气,就把后面大车上的粮食搬了些到前面的车上。

这时候,后面的马迈着轻松的步子对前面的马说:“你看你,很辛苦不是!使那么大劲干吗?你要是越努力,人家越是折磨你。你看我现在多舒服呀!”懒马说完哼起了小曲。前面的马没理它,依然很用力地拉着大车。

懒马越来越懒。过了一段时间,农夫把勤快的马拴在家里。只把它牵了出来,懒马心里还喜滋滋地以为主人带它去遛弯,它没想到主人是带它去屠宰场。

回来时,主人腰里多了一包银子。

人生哲理:只有勤恳塌实地工作才能做出成效,才会的到上司的肯定。懒懒散散,一味地投机取巧,那是在亲手为自己挖掘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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