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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心致志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19 来源:互联网

纪念志摩读后感。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纪念志摩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纪念志摩读后感(一)

徐志摩的同窗郁达夫在古诗词创作上的成就超过了小说,徐志摩则在新诗的创作上声名卓着。他的第一部诗集《志摩的诗》,是继郭沫若的《女神》之后的又一座丰碑。郭沫若的诗雄浑浩大、豪迈壮丽,徐志摩的诗飘逸潇洒、明丽柔美。这是由于人生经历和思想情感的差异,也由于郭沫若注重主题的宏阔和力的展现,徐志摩倾心于形式的整饬和音调的协调。

梁实秋认为徐志摩的诗歌创作源于对英诗的研究,认为徐志摩是用中文来创造外国诗的格律装进外国诗的诗意。徐志摩的诗中的确有一些英国诗人华兹华斯、济慈、拜伦、雪莱和哈代的影子,同时法国的波德莱尔、美国的惠特曼、印度的泰戈尔也是徐志摩的洋教授。这些人让徐志摩开阔了眼界,学会了抒情,也让徐志摩把外国诗歌形式的花朵移植到了中国。

字2020母文字2020和中国文字2020大相径庭,欧美诗歌的音乐美体现在音步和韵脚上,和中国古诗的平仄和格律大不相同。在押韵方面,徐志摩把外国诗的随韵、交韵、抱韵进行了大胆的尝试,此外还有三随式的韵、双交韵、骈句韵、章韵、四句一韵、六句一韵、奇偶韵都被他搬回国内,在徐志摩之前恐怕没有人进行过这么多形式的试验。所以朱自清先生赞扬他:徐先生试验各种外国诗体,他的才气足以驾驭这些形式,所以成绩斐然。

徐志摩曾说过:我们觉悟了诗是艺术。作为最高艺术的诗歌也不得不吸取音乐的音调和节奏。徐志摩所理解的音节是在诗感和诗意的基础上寻求吻合的音节,以期获得节奏的变化和感情起伏的完美和谐。

诗歌的旋律是另一种音乐美,请看徐志摩在陪同泰戈尔访日期间写的《沙扬娜拉赠日本女郎》: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道一声珍重 道一声珍重

那一声珍重里有甜蜜的忧愁


纪念志摩读后感(二)

春日溶溶时,我总喜欢用行囊装着《诗》来到明澈的小河边,或绿意盎然的草坪上,呼吸新鲜清晰的花粉气味。坐着或躺着,小心翼翼拿出《诗》,就像小心拿出贵重的水晶品。翻开书页,《诗》中全是文学巨人徐志摩的点点情怀:夜幕冥冥,思悠悠,何处是我的多情友;风扬扬,柳飘飘,榆钱斗牛,是长相忆的歌喉。那细腻的文笔,真挚的感情,使我忘却人世的虚伪,丑恶,顿时幻化成天空中的一片云或是在半空中潇洒的雪花,在幻想的似有若无的空间里插上翅膀翱翔。

我的哀思焉能电花似的飞驰,感动你天日遥远的灵魂;我泪洒向长风遥送,问何时能戡破生死之门?《志摩的诗》犹如志摩的一生,实在太丰富。

每当万籁俱寂,星斗纵横,我总喜欢抱着《志摩的诗》,在月华一泻千里下,在繁星点缀的庭院的灯光下,翻开《诗》,便是志摩在康桥写的《再别康桥》: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月儿,休学新娘羞,把云遮住你的光艳首;我焉能不为他的才学而佩服,这时传来晓风的音讯《志摩的诗》便成了慈爱的安琪儿,他安祥的望着我,挈着我的手,引领我在星云间穿梭,我可以与志摩的诗,噢!不,我可以与追求自由美丽的安琪儿乘风远去,访天堂之美丽。

志摩的诗意韵很深,常把我带到另外的世界,但也催促我不能忘记世间的险恶,只剩下一片焦黄的花蕊,这年头活着不易,这年头活着不易!志摩就是用他的笔,像鲁迅的敏锐,又带着李白的几分酒醉,把人间疾苦谱成诗篇。

《志摩的诗》一直伴我成长,它教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豁达,鼓励我走出思想的千山万水:这里是古英雄的乡国,白云里投出不朽的灵光何必这无端的凄清、怆惶?

我喜欢《志摩的诗》,等同喜欢志摩的情怀!我在茫茫人海中还要撑一支橹,驶向有灯塔的地方:我与《志摩的诗》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


纪念志摩读后感(三)

徐志摩的诗既没有郭沫若的奔放,亦没有闻一多的深沉,有的是飘逸、空灵,如潺潺溪水,如清风明月。他的大部分诗作没有愤怒,没有呐喊,没有慷慨高歌,甚至也没有希望和恐惧,有的只是迷惘的微笑、沉沉的静视和对自然的依恋。他追求的就是一种宁静、和谐、无冲突的美的境界,表达的就是经过理性筛选、过滤了的情感。他总是将那种浓得化不开的情感给以稀释,以防其杀了诗的美感。如《再别康桥》,诗人将那种浓郁的离愁点化得淡雅、缥缈,将离别时那种沉重的心绪藏于心底,使全诗显得飘逸而空灵。再别本包容着十分丰富复杂的思想感情,但这种复杂的情感化为诗时,则从头至尾表现出对自我的压抑,对情感的克制。如轻轻的一连用了三个,含蓄委婉地将诗人心头的沉重、依恋曲折地表达出来。在整个诗中,没有因难以割舍的别情而潸然泪下,更没因理想的破灭而号啕痛哭,弥漫全诗的只是淡淡的忧伤,悠悠的惜别,内含不尽之意。这正是情感经过理性的洗礼后所能达到的一种诗歌境界,所以有着永久的生命力。

徐志摩的诗歌比较含蓄,但不流于晦涩。从总体上看,尽管徐志摩在诗歌中反复吟唱其单纯的信仰:爱、自由与美,但他并非对此进行赤裸裸的、粗暴的呐喊,而是将之寄托于对雪花、康河、婴儿等美好形象的礼赞中。《黄鹂》中第二节:等候它唱,我们静着望,/怕惊了它。但它一展翅,冲破浓密,化一朵彩云;它飞了,不见了,没了,像是春光,火焰,像是热情。实写黄鹂,虚写诗人的感觉:感叹春光、火焰,热情,一闪即逝。把展翅飞走的黄鹂与春光、火焰、热情联系起来,显得含蓄而又深沉。《山中》写我在庭中月下思念山中的恋人,但诗人却不直接去抒写对恋人的思念,而从对山中光景的关心写起;不直写我想去见恋人,而是化一阵清风,将针叶青松吹落在情人的窗前,轻轻地不扰乱她的睡眠。这种构思含蓄地将对恋人无微不至的体贴、甜蜜的思恋全都表现出来了。

《再别康桥》中,诗人不直言自己对康桥的无限深情和依恋,而只是恣意渲染康河的美景,只说自己甘心在康河的柔波里,做一条水草。真可谓:不着一字2020,尽得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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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摩读后感1000字通用


常言道:“传屐朝寻药,分灯夜读书。”有人热爱读书如同热爱生命,在我们读完一本书后通常会有一个写作文的任务,这样可以避免忘记读这本书时所感触到的思想,你知道读后感可以从哪些方面来写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志摩读后感1000字通用,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志摩读后感 篇1

品读志摩的爱情诗,能够一起品味志摩那丰富而细腻的感情。在他的爱情诗中,我们的感情随着他时而的激情澎湃,时而的婉转流长。也是在读了他的爱情诗后,我的感情观脱离了高中的幼稚,才能更好的理解爱情的意义。

读志摩的忧国诗,我能明白那时的中国,明白那时的世界的情形。他没有直接把祖国写出了,但他用暗喻的方法,写出了当权者的黑暗,写出了百姓的流离心酸。对祖国的爱,对家乡的恋,志摩没有用最通俗的文字表达,而在那些看似没有关联的词语中,却有着他浓烈的情节。

而读志摩的生活哲思诗,我们又能看出一个对生活观察细腻,对生活充满希望和矛盾的诗人。从他的诗中,我们能看到一棵小草的悲喜,能看到一条小河的清纯。是他的诗,让我更加注意生活中的细节,让我用一颗更成熟的心去生活。

诗,许多的人不喜欢,更有许多的人不理解。我不敢说我很懂诗,但我很喜欢诗。无论古诗还是现代诗,我喜欢诗中简洁而优美的语言,喜欢他处出透出的哲理。诗,能改变一个人的性格,能陶冶一个人的情操。如果可以,我希望有更多的人和我一样,看诗,品诗,从诗中学会生活,从诗中学会为人,甚至,从诗中学会爱国。

志摩读后感 篇2

春日溶溶时,我总喜欢用行囊装着《诗》来到明澈的小河边,或绿意盎然的草坪上,呼吸新鲜清晰的花粉气味。坐着或躺着,小心翼翼拿出《诗》,就像小心拿出贵重的水晶品。翻开书页,《诗》中全是文学巨人徐志摩的点点情怀:夜幕冥冥,思悠悠,何处是我的多情友;风扬扬,柳飘飘,榆钱斗牛,是长相忆的歌喉。那细腻的文笔,真挚的感情,使我忘却人世的虚伪,丑恶,顿时幻化成天空中的一片云或是在半空中潇洒的雪花,在幻想的似有若无的空间里插上翅膀翱翔。

我的哀思焉能电花似的飞驰,感动你天日遥远的灵魂;我泪洒向长风遥送,问何时能戡破生死之门?《志摩的诗》犹如志摩的一生,实在太丰富。

每当万籁俱寂,星斗纵横,我总喜欢抱着《志摩的诗》,在月华一泻千里下,在繁星点缀的庭院的灯光下,翻开《诗》,便是志摩在康桥写的《再别康桥》: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月儿,休学新娘羞,把云遮住你的光艳首;我焉能不为他的才学而佩服,这时传来晓风的音讯《志摩的诗》便成了慈爱的安琪儿,他安祥的望着我,挈着我的手,引领我在星云间穿梭,我可以与志摩的诗,噢!不,我可以与追求自由美丽的安琪儿乘风远去,访天堂之美丽。

志摩的诗意韵很深,常把我带到另外的世界,但也催促我不能忘记世间的险恶,只剩下一片焦黄的花蕊,这年头活着不易,这年头活着不易!志摩就是用他的笔,像鲁迅的敏锐,又带着李白的几分酒醉,把人间疾苦谱成诗篇。

《志摩的诗》一直伴我成长,它教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豁达,鼓励我走出思想的千山万水:这里是古英雄的乡国,白云里投出不朽的灵光何必这无端的凄清、怆惶?

我喜欢《志摩的诗》,等同喜欢志摩的情怀!我在茫茫人海中还要撑一支橹,驶向有灯塔的地方:我与《志摩的诗》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

志摩读后感 篇3

徐志摩的同窗郁达夫在古诗词创作上的成就超过了小说,徐志摩则在新诗的创作上声名卓着。他的第一部诗集《志摩的诗》,是继郭沫若的《女神》之后的又一座丰碑。郭沫若的诗雄浑浩大、豪迈壮丽,徐志摩的诗飘逸潇洒、明丽柔美。这是由于人生经历和思想情感的差异,也由于郭沫若注重主题的宏阔和力的展现,徐志摩倾心于形式的整饬和音调的协调。

梁实秋认为徐志摩的诗歌创作源于对英诗的研究,认为徐志摩是用中文来创造外国诗的格律装进外国诗的诗意。徐志摩的诗中的确有一些英国诗人华兹华斯、济慈、拜伦、雪莱和哈代的影子,同时法国的波德莱尔、美国的惠特曼、印度的泰戈尔也是徐志摩的洋教授。这些人让徐志摩开阔了眼界,学会了抒情,也让徐志摩把外国诗歌形式的花朵移植到了中国。

字母文字和中国文字大相径庭,欧美诗歌的音乐美体现在音步和韵脚上,和中国古诗的平仄和格律大不相同。在押韵方面,徐志摩把外国诗的随韵、交韵、抱韵进行了大胆的尝试,此外还有三随式的韵、双交韵、骈句韵、章韵、四句一韵、六句一韵、奇偶韵都被他搬回国内,在徐志摩之前恐怕没有人进行过这么多形式的试验。所以朱自清先生赞扬他:徐先生试验各种外国诗体,他的才气足以驾驭这些形式,所以成绩斐然。

徐志摩曾说过:我们觉悟了诗是艺术。作为最高艺术的诗歌也不得不吸取音乐的音调和节奏。徐志摩所理解的音节是在诗感和诗意的基础上寻求吻合的音节,以期获得节奏的变化和感情起伏的完美和谐。

诗歌的旋律是另一种音乐美,请看徐志摩在陪同泰戈尔访日期间写的《沙扬娜拉赠日本女郎》: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道一声珍重 道一声珍重

那一声珍重里有甜蜜的忧愁

志摩读后感 篇4

喜欢徐志摩,不是因为他的诗,也不是因为他浪漫的所谓爱情。喜欢徐志摩是因为他的散文,因为他的文章中处处流露的真挚。读徐志摩的散文,就像面对着一个好朋友,听他将所见所闻所想娓娓道来。没有故作高深,没有居高临下的态度,每一句都好像他临时想了起来,然后就脱口而出一般,他实在是不能和很多同时代的学者相提并论的,他的文章在无序的状态中。然而,唯其如此,却刚好见证了他的真。

徐志摩身后诸多的非议,甚至是全盘否定,我没有这么大的学问和本事来求证是对还是错,我只能以一个普通的文学爱好者的粗浅的眼光和思想来认知他和他的作品。争论与辩驳不是我写这篇小文的目的,我只是想问,我们在怀疑什么?

怀疑作为一种人类的精神活动,其实实在应该与喜怒哀乐相提并论的。我们可以想想,每一天我们有没有过怀疑?比如出门怀疑一下天气,看报纸怀疑一下新闻,买菜怀疑一下菜是否新鲜每一次的判断都伴随着一次怀疑的过程。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更常见怀疑,比如办公室人际系,生意上竞争的对手,邻里之间的矛盾等等。由此可见,怀疑实在是极其常见,没什么大不了的。关键就在于我们怎样来怀疑,要怀疑什么。

人们是善于怀疑的。女人穿了件新衣服,在同事面前炫耀一番,一般来说,大家自不免要夸奖一通,要是有哪位刚好没空,忙得面无表情,被怀疑为不屑一顾也是正常的。走在街上,倘若你是个美女,当然就有很多目光落在你身上,然而要是有些目光停留久了,自不免会被怀疑为色狼,其实那不过是一个满怀心事的人在呆望着前方而已。回来网上,文学网站上一篇文章被编辑推荐为好文章,我们看回贴经常可看到怀疑是否编辑与作者是熟人或朋友的的论调。我们欣赏一篇文章,写下一些读后感想,若是用词热情了些,就算你跟作者八杆子打不到一块的,也总是会有人认为是人情贴,吹捧等等。反之要是批评了,你跟人家有仇?呵呵,诸如此种现象,大

家也常见到了。回到社会上,有更可怖的的现象。比如坐长途汽车,晚上坐的时候,是有点让人害怕的,尤其是你单身一个人。要是半途上来一个长相比如李逵这样的,大家自不免侧目而视。要是他拿着刀什么的,说不定就有人想报警了。其实那不过是一把阳江的十八子刀,人家买来送人的礼品。一男一女走在街上,若是年纪相差较远,那男的一脸福相,很可能就人想:切,不就是那回事吗?至于官员,嘿嘿,没办法,百姓是要想一想,你是不是贪官的。那当然也动不了你分毫,倘若你是贪官,想必你也已练到泰山崩于眼前也不会心跳的了。要不是的话,你只能吃哑吧亏,被人怀疑一下,谁让你做官?

这些或许都无伤大雅,只是有种怀疑实在让人难于接受。比如前几年,有人借批判而出名的。那篇二十世纪某某悼词云云的,出来几年了,我才读到了,人家现在已是某某出版社的红作家。那回在且听凭栏读到南巴先生的批判文章,他文中提到某教授有篇某某悼词的文章,我才在网上搜了来读,气得半夜三更在凭栏里写回贴,实在气愤不过。呵呵,最郁闷的是第二天我的回贴还被删掉了:)。将怀疑(我不将之称为含血喷人,是因为还是从最大气量处出发了)的罪名强加在我们的先烈,我们的文化脊梁的身上,然后让自己声名鹊起,这样的逻辑我实在难于接受。让人难于接受的怀疑一般来说莫过于捕风捉影了,比如狗仔队的勾当。倘若两位名人在同一地点出没,比如明星,又恰好是一男一女的,第二天的报纸上就不免有大幅的海报般的照片,关键的是要有模棱两可的标题,只要引导读者朝着诸如幽会这方面去想就可以了。这些怀疑莫不是对被怀疑的人有莫大的伤害的。而持怀疑者,或更准确一点来说是制造怀疑者来说通常是有收获的,有利益关系在内。

以写文章而言,我们作为读者,从小到大读过的文章,读过的作家应该是很多的,而我们最终会记住的都会是文笔动人,文章思想内涵深遂的。像找噱头来达到爆炸般出位的人,你会相信他真会写出好作品吗?你会追着去看他下一部的作品吗?古语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明知那些不能确定的或根本就莫须有的坏疑会对别人造成巨大的伤害的,却还要去做,只是为了对自己有利。这种人不称为小人还能称为什么?

还有种怀疑,我却是认同甚至要参于的。像人们质疑宝马案的司法审判,刘涌的审决等等。当然这同时是一种悲哀,很多有识之士认为对法律的独立性而言是种打击。只是我们也要想到,是谁造成了这种局面?是愤怒的百性?他们做错了?还是新闻媒介的炒作?当然这是另一个主题了。我们要承认,老百姓的怀疑与新闻媒介的怀疑还是有所不同的。从好的方面想,新闻媒介是为了客观公正的报导。而老百姓是要申张正义。对老百姓而言,宝马案不管怎么判,他们能得到一个子儿么?能出名?还是可以因关注的积极性而得到上司或老板的赏识?不会吧?!当然以长远的关系来看,一个公正公平的社会环境对每个人都有好处的,要是认为没好处的,我只能斜着眼睛看你,当你是贪官。

由此我想,不必怀疑怀疑存在的价值和它客观上的存在,我们只要正确的对待怀疑。损人利己的怀疑显然是要不得的,为公义的怀疑,却是要深思来判断,来参于。至于生活中一些芝绿豆的怀疑,不管是持怀疑者还是被怀疑者都不妨一笑了之。

《牧牛小马斯摩奇》读后感


《牧牛小马斯摩奇》读后感(一)

这个星期,我读了《牧牛小马斯摩奇》这本书,书中故事写得引人入胜,吸引着我一口气就读完了。

《牧牛小马斯摩奇》主要写的是小马斯摩奇坎坷的一生,它是一匹野马,出生在广阔的大草原上。自从它第一次睁开双眼,便贪婪地对世上的一切进行认识和学习。这个故事明确的记录了它的第一声嘶鸣、第一次站立和第一次遇险。这匹小马非常漂亮、健康,在原野上是出类拔萃的。当它三岁的时候,就有了和它妈妈一样的烟灰色的皮毛了,而且跑起来像一阵烟似的。它享受着原野上自由自在的生活。直到有一天,它被人类看中,进入了人类的生活。它被一位叫作克林特的牛仔捕获,它刚开始又惊又怕,克林特每天都给斯摩奇吃最鲜嫩多汁的野草,并且每天都带斯摩奇去散步,渐渐地,斯摩奇和克林特相互信任和依存,斯摩奇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它过得非常幸福。它成了一匹出色的牧牛马,很快就在当地名噪一时,这也引来了众人对它的觊觎。

有一天,它被偷马贼偷走了,被训练成一匹竞技马,没有人关心它,只让它比赛为他挣钱,不给它吃饱饭,它变得又老又瘦了,最后被马场赶了出来,斯摩奇非常伤心,并非常想念克林特。斯摩奇后来被人赶到菜市场拉菜,每天工作很长时间,也不让休息,并且也不能吃饱饭,斯摩奇非常绝望。直到有一天,它在菜市场巧遇了克林特,克林特成功的将斯摩奇解救了出来,斯摩奇又重新回到了克林特的家里,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又重新回归了大森林,过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深深懂得了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它们也有喜怒哀乐,人类要像对待朋友一样对待它们,人类要和动物和平共处,不要虐待它们,要让它们和人类一起幸福的生活在地球上。

现在社会上有许多流浪狗和流浪猫,没有温暖的家,它们的心里肯定是非常悲伤和痛苦的,所以我经常关心它们,它们也是这个地球上的一份子,要让它们和人类共同幸福和谐的生活在这个地球上。


《牧牛小马斯摩奇》读后感(二)

小说《牧牛小马斯摩奇》讲述了一匹名为斯摩奇的马从出生到年迈的传奇一生。

斯摩奇本是一匹野马,出生在荒原上,一年四季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后来被一位名叫壳林特的牛仔所训服,成了一匹出色的牧牛马。斯摩奇生性聪颖,很快就在当地名噪一时,这也使众人都想得到它。终于有一天,被偷马贼盗走。随着主人的几经更换,它的经历也是一波三折。

如果你想倾听骏马内心的声音,就赶快看这本书吧。


《牧牛小马斯摩奇》读后感(三)

真正的人生,只有在经过艰难卓绝的斗争之后才能实现。每当我读到赛涅卡这句名言时,就情不自禁地联想到《牧牛小马斯摩奇》中那匹小马的艰辛曲折的经历。

这部小说仿佛是一曲衷心歌唱马儿的赞歌,仿佛是一曲跌宕起伏的华丽乐章,一会轻松欢快,一会激越昂扬,一会舒缓悠扬,一会低沉衷伤书中讲的是的是一匹叫斯摩奇的骏马从出生到年迈的传奇一生。斯摩奇,本来是一匹野马,出生在荒原上,过着快乐而自由的生活。后来,被一个叫克林特的牛仔所驯服,成为了一匹出色的牧牛马。斯摩奇生性聪颖,它很快就在当地家喻户晓,但这也引起了别人的觊觎。终于有一天,它不幸被偷马贼偷走了。随着主人的几经更换,它的经历也是一波三折,危机四伏,历经坎坷和艰辛,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其实,牧牛小马斯摩奇成长的经历就是我们人类成长的一个缩影。我们从出生到成长,并不都是平平坦坦,一帆风顺。在成长的过程中,每个人都要经历许许多多的挫折和风风雨雨。在这个过程中,父母和老师就像书中牛仔克林特那样精心培养我们。但是,我们也会遇到许多难以避免的坏因素的干扰。这些坏因素就像书中的偷马贼一样把我们的成长道路弄的坑坑洼洼。这时,我们的父母和老师又像牛仔克林特那样甘愿做我们成长道路上的铺路石,引导我们回归正途,为我们的健康成长呕心沥血,甘愿奉献一生。书读完了,但我却仍然沉浸在斯摩奇那惊心动魄的经历中。脑海里思绪万千,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是呀,在我们人生的旅途中,也不会一帆风顺的。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未经挫折坎坷,怎能磨练成功?只有在逆境中磨练我们的意志,增强斗志,永不向困难低头,才能到达胜利的彼岸。

牧牛小马斯摩奇读后感400字


【第1篇】

刚接触这本书,我把它读着“牧牛、马斯摩奇”。读下去,才明白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匹名叫“斯摩奇”的牧牛马。好奇心促使我一定要明白:在马身上究 竟 发生了什么。

斯摩奇原是荒原上的一匹野马,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从第一次睁开眼,他就开始认识和学习世界上的一切。记录了他第一次嘶鸣,站立,遇险。斯摩奇很漂亮,是一匹出类拔萃的马。他被克林特捕获,被训练成一匹牧牛马。斯摩奇很聪明,但引来了居心叵测之人的注意。后来,他被偷走了,在主人的苦苦寻找后,历经磨难的他被找回来了,和主人团聚了。

【第2篇】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牧牛马斯摩奇》从这本书中,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令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斯摩奇本事一匹出生在草原上的野马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从第一次睁开双眼他便贪婪的学习并认知这世上得一切。故事记录了他第一次嘶鸣、第一次站立、第一次遇险。。。这匹小马非常强健漂亮,是原野上一批出类拔萃的马。

后来,斯摩奇被一个叫做科特林的牛仔捕获,被训练成一个牧牛马。斯摩奇生性聪慧,很快就成为一批远近闻名的牧牛马,这也引来了居心叵测之徒的觊觎终于有一天,他被人偷走了。随着主人的几经变换,斯摩奇也经历了种种磨难……

我从这个故事中感受到了斯摩奇队对主人无比的忠诚,主人让他干什么,斯摩奇就干什么。

现在的社会领导将一些很重要的文件交给下属,有的下属好好的保存,而有的,却利用这些文件将领导的钱财卷走,转到自己的账户上,然后逃走,消失得无影无踪。

如果每个人都对自己的妻子、朋友、领导、下属……等等自己身边的人忠诚一点,社会就会多一份美好,人与人之间会多一份和谐,心灵与心灵之间会多一份平等。

【第3篇】

今天我读了一本美国著名作家维尔詹姆斯写的作品《牧牛小马斯摩奇》。这本书令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名为斯摩奇的牧牛小马从出生到年迈的传奇一生。斯摩奇本是一匹野马,出生在荒原上,后来被一位克林特的牛仔所捕获,成了一匹出色的牧牛马,斯摩奇生性聪颖,很快就在当地名噪一时,这也引来了众人对它的觊觎。终于有一天,它被人偷走了。随着主人,几经更换,斯摩奇也经历了种种境遇。

其实,牧牛小马斯摩奇成长的经历是我们人成长经历的一个缩影。我们从出生到长大,并不是平平坦坦的,一帆风顺的,在成长的额过程中,都要经历许许多多的挫折和风风雨雨。在这个过程中父母和老师们像书中的牛仔克林特那样精心的培养我们,在这过程中我们也会遇到一些必不可少外界的坏的因素的干扰。这些坏的因素就想书中的偷马贼把我们的成长道理弄的坑坑洼洼,这是我们就要坚立正确的人生观,分清事情的好坏,像牧牛小马斯摩奇那样用于和坏势力作斗争,而这时我们的爸爸妈妈和老师又向牛仔克林特那样甘愿做我们成长道路上的铺路石,让我们回归正途,继续健康成长。

夏摩山谷读后感1000字(3)篇


第一次对类似西藏、不丹这样神秘的地方着迷是多年前看到的一首深情的诗:

那一月 我摇动所有的转经筒 不为超度 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 我磕长头匍匐在山路 不为觐见 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 我转山转水转佛塔啊 不为修来生 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看过了《尘埃落定》和《红河谷》之后,更觉得西藏是一个谜一样的地方。

经幡、转经筒、玛尼堆、六字真言、披着哈达的藏羚羊头骨、朝圣路上磕长头的民众,这些形成了人们对藏传佛教文化的最初印象。你可以不信佛,但是,如果置身于这样的环境中,周围都是虔诚的信徒的时候,或许你也会开始信了。

初识安妮宝贝是在高中,女同学流行看安妮宝贝的书,而我那时不喜欢读书,因而学生时代的我没有看过安妮宝贝的作品。

直到大学毕业后几年,突然想看安妮宝贝的书,于是买了一本《素年锦时》。这是安妮宝贝更名“庆山”前,我看过的唯一一部她写的作品。即便是唯一一部,我也搁置书架上几年后才重新读过一遍。

光怪陆离、都市、颓废、性、饮食男女,这是安妮宝贝的书给我的第一印象。如同电影中一闪而过的场景;如同雨夜车窗上的朦胧而扭曲的光圈;如同午夜坐在烧烤摊旁喝酒吃羊肉串时城市高楼闪烁的霓虹灯背景。

如今读《夏摩山谷》,安妮宝贝即便改了笔名,作品中依然透着这些最初的东西,不过多了一些宗教、宿命和轮回这些比较玄乎的因子。

想要真正了解某地习俗,仅仅到此一游是不够的,必须得在那里住上一段时间,去那里的集市逛一逛,与那里的人交谈,尝一尝那里的食物。《夏摩山谷》做到了这一点。

记得有一次回安徽过年,我们没有买到直达阜阳的火车票,因而坐动车到南京转车。在南京停留的一天时间里,我们决定逛逛南京这个六朝古都。

参观完阅江楼,我们搭乘出租车前往朝天宫。司机与我们搭讪,问我们是来旅游的吗,我说不是,只是路过南京顺便逛逛。司机说你们挺会挑时间的,别人都赶路回家过年,你们这个时间挑得好,忙里偷闲,旅游景点的人正少,不过你们带着孩子,为什么不去动物园或者海洋世界呢?我说,动物园和海洋世界在深圳也有,既然到了南京,就应该去看看南京特有的东西,六朝古都的古建筑在深圳可是没有的。

如果去旅游,不去看与你生活的地方不同的风景,不亲口尝尝当地特色的食物,你为什么要去旅游呢?

言归正传。庆山的小说《夏摩山谷》地域跨度比较大—西藏、不丹、泰国、印度、尼泊尔。但是无论怎样跨,始终不离一种印记,那就是宗教信仰。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无法体会宗教信仰对于人的生活的渗透之深,比如,我。

某天在药店里买药,碰到小区拉面馆的老板娘在跟药店药剂师咨询胃药。她问药剂师有没有适合经期吃的胃药,她说她饿得肚子疼,还不能吃饭。

我们都很好奇她饿了为什么不吃饭。她说她们伊斯兰教这个月是斋月,每天从太阳升起到太阳落山以前都不能吃东西,也不能喝水,孩子除外。

我们问她,难道月经期的女人也必须斋戒吗?她回答是的。我们感到不可思议,宗教信仰有点不近人情。普通人,就拿我来说,如果两个小时不喝水我就已经受不了。剖腹产后六个小时不吃不喝已经是我的极限。我清楚地记得六个小时后我喝到的那碗大米粥是我吃过的最香甜的大米粥,没有之一。

我们不是信徒,无法理解斋戒的意义。但是喝过了那碗粥以后,我想,每天斋戒结束后的人们一定会感谢安拉赐予他们如此美味的食物。如同基督教徒每天饭前祷告并感谢上帝一样,虔诚而真挚。宗教,或许正是通过这样或者那样的仪式来聚拢人心,然后渗透到他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最终融进他们的血液里,成为他们的血,成为他们的肉。

这样一想,你就能明白为什么会有人花几个月的时间风餐露宿,转山、转水、磕长头去拉萨;也能理解为什么每个伊斯兰教徒都渴望去一次圣城麦加朝圣;你也就能明白为什么会有人跑到一个山洞里修行。

大城市的人们每天匆匆忙忙,忙着挣钱,忙着上学,忙着见客户。而那些与世无争的人们却不慌不忙,磨破了一双又一双手套,只为看一看布达拉宫,为它献上自己最虔诚的信念。于他们而言,其他的,都是虚妄。

纯粹、宁静。

然而庆山的小说《夏摩山谷》里如真的故事似乎与这些基调不搭,如同一幅精美的唐卡被小刀划了一道很长的豁口。

无论怎样,《夏摩山谷》为你展开了一幅幅异域画面。

写在前面[爱心]n读的纸质书,读完一遍没太读透,会再读。如果你不是安妮的真爱粉,可能读不下去,如果你一直关注她的文字,也需要时间慢慢领悟。这应该是有争议的故事。喜欢的人会很喜欢,不喜欢的也许会给一星。这本书写了三个女人的故事,三段为爱漂泊的人生。希望你和我都在这段寻爱之旅中得到自己的答案。最好的结果,就像如真在夏摩山谷许下的愿望:“祈愿所有渴望得到爱、懂得爱的女子们,都能得到真正的爱人。能够从爱的苦痛中得到净化,尝到甘美,并以爱得到解脱。”n[咖啡][咖啡][咖啡]n这本《夏摩山谷》真是喜欢,装帧实在是太精美了,烫银工艺,丝绒质感,手感超好。翻开内页用纸也特别讲究,光滑细腻,肌理天然,简直爱不释手。再望一眼封底,印着庆山的所有作品,这个曾经叫做“安妮宝贝”的女子,她的书陪伴了我整个青春,认真对照了一下,所有她的书竟然无一遗漏,从始至今,一见如故。在这个过程中,她也从青涩懵懂的少女转变成了从容淡定的成熟女子,并且,随着我的年纪和经历的变化,对于她的文字并没有从前那么痴迷,但最初喜欢的感觉一直在,曾经有一段时间,就是《莲花》出版之前的日子,感觉与庆山有一种淡淡地疏离,可能就是一种生活与现实的不相融的体现,后来再读《莲花》、《春宴》、《得未曾有》到《月童度河》、《镜湖》,如今,现在这本长篇小说《夏摩山谷》,仿佛又是一种心心相印,是一种回归,见证她走向了另一条朝圣与禅修的路途,而这也恰好与我的人生选择有某些方面的契合,于是,持续关注,直到现在。漫长的旅途中,慈悲与觉知,在下一个路口,在夏摩山谷,我和庆山,一直有新的遇见,遇见彼此,遇见最好的自己。花了四五天读完此书,有点舍不得读完,还会再重新品读。读完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内心很平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净化。无论之前的安妮宝贝,还是现在的庆山,她笔下的人物一直是比较边缘的人,小众的生活,与社会的主流有一定的距离。她们是林南生、林和平、小至、苏恩和、宋暖熙、七月、安生、薇安、重光、乔、内河、善生、沈信得……也是《夏摩山谷》里的远音、如真、净湖、仁美、慈诚、雀缇、春泽。是她们,是他们,也是我们。这些人的共同特质,就是在不断追寻自己的内心,以及不断地学会如何爱。《夏摩山谷》是一本充满光亮的“爱之书”,也是对各种主流观念提出疑义的“叛逆之书”。小说设置了很多人物关系:净湖与远音突破常规与世俗的情感,如真和不同身份的男人的正面与负面的关系,雀缇与无量的感情……但情欲世界的泥泞幻境不再是主角。小说里时间和空间被打碎并重置,在时空以及真幻的不断流转变迁中,他们探讨“爱”的本质。小说里充满着自我剖析,各种隐秘的记忆、包裹的潜意识、直觉、情绪与理性,对关系、死亡、灵魂伴侣、信念、真我、爱……这些永久的问题的思考和讨论。《夏摩山谷》里少了很多故事性的描写,从深度上庆山笔下的每一个人物都是热烈的,而这本书里,他们仿佛怀揣宁静,娓娓道来自己的曾经。前世今生,山谷一梦。不止脚下,更有深妙。他们去山谷、去幻海、去不丹、去犀地……于是有了这样一个古老而幽静的地方。在无限开放的时空,“夏摩山谷”更像是个乌托邦,令人心驰神往,在无尽的梦境中,也如醍醐灌顶,让人恍然大悟至心灵安宁。就像庆山在书中所说:“痛苦是你生命的一部分,你到哪里,它们跟在哪里,所有发生过的事情都要接受。你要承认感受过的伤痛,这样才会平息。”“人无法猜度死亡,不知生命何时会突然中止,觉得还没有做好完全准备,还没有活得完整……究竟应该做好什么样的准备,怎么才是完整,也许是认真而全力的生活过,爱过,也被爱。”而这爱的内核,则是敏感而深切的体会,也是我们本身的能量之源。当你某一天,回顾自己的生活,觉知到自己的内心,却又无法一一道明,那么,你可以再来读读这本书,也许,成长的不止是庆山,还有我们自己,在夏摩山谷,再遇灵魂深处的自己![太阳][玫瑰]n

在南京图书馆偶遇过庆山的《得未曾有》随手翻了几页,早已没有了印象,书名却印象深刻,因为一直不解其意。

也算是首次读庆山的作品,略艰涩,风格偏向散文,文字绝美,前半段描述内心深处丰富而暗涌的潜意识,伤痕、暗喻、情感、爱欲、挣脱、烈焰锐利深刻,后半段的的文字透亮、温润、清冷皎洁,如涓涓细流一遍遍的涤荡心神,前半段有多愤怒愤怒、烦躁,后半段就有多平和、寂静,充满智慧。

虽然故事的连贯性不清晰,至今未明白人物之间的脉络,但是通篇带有哲思的言论,读来甚是通透。

关于佛教信仰,知之甚少,但本书确不适合作为领悟佛学智慧的参考,佛学不应该是逃避世俗的避难场所,而应该是引领人们更好的入世,更好的带着觉知去生活。作者把修行者和俗世的理解,都矫枉过正了。

《释迦摩尼佛传》读后感


《释迦摩尼佛传》读后感(一)

在我阅读《释迦摩尼佛传》时,边读边产生了很多的感想,有整体的也有琐碎的,由于当时在学校准备期末考试以及处理手头一些事情,所以阅读时间各种零散,除了更好地了解了佛教以及佛陀的历程,了解了最基本的佛教常识,现整理部分心得如下。

一、关于佛陀出家

首先是佛陀出生后,净饭王为防止佛陀出家,助其荣登转轮圣王,想尽各种办法。极好的衣食住行,各项优秀的学习资源条件,等等。但释迦摩尼佛并未贪恋于此,反而心怀众生,追寻内心深处更为神圣持久的,感悟生老病死,求得根本的解脱之道。

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是累世的修行,但从另一方面看,就那世的因缘来讲,佛陀立志出家之前,见到生老病死受那么大的触动,有一定的原因是与宫中生活的巨大反差;歌姬舞女晚上的恶臭污秽之感和白日光鲜亮丽的对比,所造成的心理触动,有原因来自于太子对纯洁纯净的追寻与向往;同时,小时候的绝佳成长环境以及悉心培养也加强了太子博爱众生的能力;遍享繁华后,看透万象,看清欲望,决然放下,悟道之后内心更是明澈,魔王使尽五欲阻碍王子成佛不得成功也是必然。同时我也清楚这只是作为一个凡夫俗子个人的愚见,但不妨写下来,待日后修行提高后再来看,自嘲一下未尝不可。

但确实是被佛陀出家的巨大决心以及毅力所震撼。对大道的追寻,为了解决人生的生、老、病、死等人生烦恼的束缚问题,而求得解脱,巧妙得克服了出家的障碍,总能感化因缘助他出家,天地为之动容。

二、关于佛陀参访与悟道成佛

佛陀通过实证意识到,修行要持中道,不执着追求两个极端,即既不放纵,也不自虐。让我对佛学院的理念有了更好的理解和体悟,也解决了内心曾经对此的困惑。但同时,对十大弟子不同修行方式成就的了解,也很好地避免了日后修行走向偏执,辩证看问题。

一些戒律的来源与初心,方便更好地理解佛陀的本意。而不执着于戒律,狭隘了自己的思维与智慧。

连佛陀最后成就的时候,都会遇到魔王想方设法的阻碍,阿难也曾被魔王所困扰,更让我意识到修行不易,不仅是个人天赋与精进的问题,还会有很多外界的阻碍,要有直面阻碍的勇气,随时做好准备,严格要求自己。

三、关于佛教理论的传播与发展

随着僧团人数的增加,也产生过各种各样的问题,发生过很多事情,也随之产生了很多戒律,这些事情让我想到了现代的寺庙僧团,以及之前在一所寺庙结识的出家师父给我讲的寺庙里的现象以及烦心事。让我对出家人现状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并且意识到,这些问题是古往今来一直存在的,不稀奇也不必太过担忧,寺庙也并不是绝佳的清净之地,也会有很多纷争,因为出家人的并不是因为出家了习气就断了,就连十大弟子也各有特点,甚至在一些问题的看法上产生相互矛盾的地方,更何况我们凡俗之人呢。

古时出家修法因缘各异,也并不都是曾经想象得都是那么神圣的,更别提末法时代的当今了,这也算给我天真的一面一点警示吧。也正因如此,加上僧团人数如此巨大,这就涉及到管理问题,随时问题的产生,戒律也逐渐出现,有利于更好地约束僧众,克服习气。同时,经典的传承也利于佛教更加规范化地长久发展。用现代管理的角度来说,明文规定的制度约束对大多数人是很必要的,并不是有很多人像我们想象的那样,不论是从发心上还是行为上,同时理解的偏差会导致理念传承出现很大的偏差。所以,作为一个团队的领导人,一定要注意制度化、规范化与人性化的结合,必要的地方更要讲明初心,方便其他人对某项内容的理解,最大程度地保证团队的团结一致,并且发挥好带头人的作用,做好表率作用。当僧团出现问题的时候,佛陀的十大弟子可以顺利解决,可是遇到根本性问题的时候,还是要看佛陀的智慧。同时,佛陀的十大弟子各异,各有出身也各有所长,在用人的时候更要尊重大家的特色与差异性,同时在人格上提倡平等。

以上是我此次阅读《释迦摩尼佛传》的部分个人感悟,很多是针对个人目前发展所想的,兴许看起来幼稚或者狂妄些,但还是坚持客观记录下来,我相信在过些时日重读此书的时候会有不一样的感悟,再看此文的时候也会有不一样的感想吧。


《释迦摩尼佛传》读后感(二)

这段时间看了《释迦摩尼佛传》,每一位人生经历不同,从里读懂的内容不同,只要我们领悟到的东西是真正有益于我们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远大目标的,都是好的。

在当今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里面,到处都充满这诱惑,到处都出卖欲望。打开电视有上百个频道,想看什么有什么。可以24小时不停的播。尤其是网络时代打开电脑想看什么有什么。走在步行街到处有诱人的广告。还有人不停地向你手中发广告出卖诱惑。店铺的喇叭里传出诱人的广告词,电视里面充满了美容护肤强体的广告。是想那些护肤强体的产品真的可以让人不老吗人的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有谁可以逃出这个规律这个世界饭店24小时开着,只要你有钱半夜想吃什么就有什么。想想我们小的时候能吃一块糖都非常高兴的。流行歌曲永远唱都是着人类永恒的主题爱情。年前人就被这样的世界所引导着,什么模特大赛歌手大赛。看看这个世界吧,电视倡导什么年前人就追随什么。这样环境成长的孩子哪里还有一个自我。被这欲望包围着的还找的到自我吗假如有一个星期离开这些电视、网络、或者各种欲望包围。想想我们是不是会感到失落,是不是甚至要骂娘。因为我们已经习惯被欲望牵引了。没有了这些牵引反而找不到自己了。我们的本师释迦牟尼佛告诉我们要找回自己,不要让欲望包围自己,左右自己。要作自己的主人。不要心随境转。要我们的心转境。如何能做到心转境那,那就是不向外攀缘,要向内觉照自己找回自己的本来面目。这就是寂默。佛家在修习禅定方面,四禅八定(即使是欲界定)可以帮助我们心不向外执持。向内觉照找回自己的本来面目。

自我本来面目是我们生就应该具备认知的,但是因为被欲望的牵引我们找不到自我了。寂默是可以帮助我们找回自我的,寂默不是孤独。寂默是圣者的大智慧。寂默可以让我们清楚的看到这个充满被欲望牵引的世界。寂默可以使我们更好的慈悲度众生能仁。


《释迦摩尼佛传》读后感(三)

《释迦摩尼佛传》让我更深入了解佛陀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每一位人物和故事都让我认识到佛陀是如何教育弟子的,从中领悟到什么是真正的佛法,不由自禁的想起我的恩师宽宏法师曾经对弟子的尊尊教诲。

释迦摩尼佛49年弘法,他用无限的慈悲与智慧教育世人。当他曾经是悉达多太子的时候,首先看到了生、老、病、死、苦的轮回,知道了通过修行放弃私欲,可以帮助众人脱离苦海,便以此为愿,后来通过苦修证悟了应该中道修行,知道过度修行和过度的奢侈是一样的,只不过会损害身心,无法悟道。后来这位悉达多太子在菩提树下悟道成佛,并说出大地众生,皆具如来智慧德相,但因妄想执着,而不能证得,只要恢复了自己本有的清净自性,一切众生皆可成佛!

天神曾请教释迦摩尼佛,佛陀便告知所有众生都是平等无异,皆有佛相,都可以成佛,现在我们有妄想执着,真心被根本烦恼,贪、嗔、痴三毒遮蔽了,做出来的事都是颠倒的,所以沉沦苦海在六道轮回。

后来佛陀便找到曾经与他一起修行的人说:一个真正的修行佛法者,烦恼应该越来越少,性格越来越柔顺,而内心充满喜悦,这行为日趋正常,这才是修行应有的功德;如果情绪越来越低落,性格越来越偏激,烦恼越来越沉重,那么这可不是一个修行者应有的结果。 佛陀教导应放弃心中只担心自我的念头,只要不抛弃那个欲望,我们的痛苦与烦恼就不会消除。要抛弃欲望,必须正确观察事物,正确思考,保持正确的心,清净的活下去,为了人们的幸福而生存,心就会自然而然清澄,真正的幸福就是以美丽的心活下去。

有一天世尊在传法途中需借宿遇到一条毒龙,这个故事让我学会了为人处事,所有的生物都是佛子,只要抛弃憎恨、一味利己的欲望,就能成为朋友了。在这个社会中同事之间发生的不愉快等等就如毒龙这个故事一样。时间的一切本来就是苦、空、无常的,没有一样东西可以永久保持不坏。

在世尊弟子中大迦叶喝米汤的故事告诉我们要有帮助别人之心的人,在精神上是富足的人,有羞耻之心,敢于反省自己的人,就已经是一个求道的人了。要有慈悲心、忏悔心、布施心。

缘起性空,果从心生,要想得到快乐就要心灵清净,无欲无求,方自在乐活!欲望因心而起,烦恼自生,要离苦得乐就要脱离贪、嗔、痴。同时我们还要学会不要因为惊慌浮现而生起粗暴凶残之心,忘记了本来具有温柔之本性。

如果我们能依教奉行,亦如佛陀永久住世,我们要坚定信仰,皈依法,依法而行,不皈依其他,我们要精进修学圣道,解脱烦恼,住心不乱,才是佛陀真正的弟子。天地万物有生就有死,合会必然有别离,这是无常真理的定律。要以戒为师,以四念处安住,以默摈之调伏恶人,在一切经首安立[如是我闻]令人起信,要常常思慕佛陀的生处,悟出,说法处,涅盘处,最要紧的是要身常行慈,口常行慈,意常行慈。

以上是我看《释迦摩尼佛传》所学到的,这些都在《阿含经》中出现过,通过佛陀和宽宏法师的教诲,希望我们都能成为一名优秀合格的弟子。某位居士曾说:以寂灭为体,以离相为宗,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希望我们都能悟道成佛。

《与罗摩相会》读后感1000字


这是一部另类科幻巨作。我们看过很多外星来客为题材的小说以及电影,往往给人类带来种种灾难,令人惶恐。而此本书,却是另一番滋味。在2130年,人类已经在太阳系殖民,甚至水星都有人类居住。某一天雷达侦测到一颗疑似小行星的物体朝太阳系奔来。人类炸开了锅:将它命名为罗摩,纷纷开始猜测它是否会带来灾难或者即将开启新纪元。

最后在“奋进号”船长诺顿的带领下,“我们”顺利接近罗摩并成功登陆。罗摩其实是一个巨大的圆柱体飞船(体型巨大,比拟卫星,据说有十几亿吨重),它的内部有六条沟渠铺设六条巨型灯管,或者叫罗摩的太阳,有三条修长的爬梯,爬梯直线往下延伸到平原,再下方有一片海,海对岸达几百米高,隐约有三条尖角突出。好奇驱使诺顿派出吉米驾驶“蜻蜓号”越过海洋降到对岸,在这里发现了类似城市的楼房,惊奇的是楼房没有入口,最后在一片寂静的类似田地的地方发现了一朵花!

这一笔几乎就是神来之笔!试想一个人踏上外星的土地,不安着,焦躁着,周围一片静寂,毫无生机,而这时突然发现在那角落里盛开了一朵小花,多么美妙!遗憾的是全文中从头至尾没有1个罗摩人出现,转机是最后出现了类似动物或者机械的物体:螃蟹和蚊子。螃蟹就是清道夫,专职清理垃圾,而蚊子有三条腿,类似圆规,移动速度极快,二者都没有侵略性。

终于人类在罗摩内部考察一番,略有满足时,故事达到高潮:罗摩即将逼近太阳近日点,探险组不得不撤离的时候得知暴躁的水星人朝罗摩发射了一枚导弹,他们认为罗摩的目的就是入侵太阳系,人类要奋起反击。终于到了抉择的时候,诺顿船长让罗德里格骑上太空摩托面对导弹,上演惊险拆弹。读后感·最后我们所知道的是罗摩加速朝太阳飞去,在近日点突然改变轨道,急速提速,往银河深处驰去,难以想象罗摩竟然将太阳充当能源补给站,丝毫没有留意太阳系内的人类。

我要说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极大的想象力,作者凭空想象出了一个外星飞船的内部,逼真的描写,让人身临其境。而且试想多少年以后,若是太空旅行成为现实,两处极远的地方要怎样运送数量庞大的人群?建造一个类似城市的巨型宇宙飞船,人类在其内部正常生活,这确实是一种构想。同时也提醒我们,宇宙是神秘的,人类是卑微的,在探索宇宙的过程中永远要心怀敬畏,就如从未露过脸的罗摩人,在他们的科技面前我们一筹莫展。

《牧牛小马斯摩奇》(读后感参考)


《牧牛小马斯摩奇》读后感曾听人说,读一部童话,就是对心灵的一次洗涤,为了给女儿讲过是,选了这部有深意的故事《牧牛小马斯摩奇》斯摩奇这样一匹值得关注与疼爱的小马送到读者身边,是本书作者维尔·詹姆斯的愿望。这部书于1927年获得了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这是一匹马一生的传奇。它出生在广袤的原野上,自它第一次睁开双眼,便贪婪地对世上的一切进行认知和学习。故事记录了它的第一声嘶鸣、第一次站立、第一回遇险。这匹小马驹非常漂亮、健康,在原野上是出类拔萃的。在它稍稍长大一些后,它有了一身烟灰色的皮毛,跑起来也快得像一阵烟。它享受着原野上自由自在的生活,直到有一天,它被人类看中,进入了人类的生活…中…故事相当细腻地展现了马儿的生活场景,充满了美国西部的风情,刻画了牛仔克林特与斯摩奇之间深厚的友情,并且反思了人类与动物之间的互相冲突又互相依存的关系。读这本书,你能感受到美国西部的四季变化,而且是站在斯摩奇的立场上感受到的。这是相当奇妙的感觉。你会期盼春天的来临,因为那是万物生长的季节原野上的青草发芽了,它们鲜嫩多汁,远远要比冬雪覆盖下的枯黄的草茎可口;你会期盼夏天到来,那时,微风吹过树荫,给马儿们带来一股清凉;你也会期盼秋天,因为那时,农场的牛仔们会进行热热闹闹的秋季围猎,这正是斯摩奇大展身手的时候,在宁静的夜晚,它还能听到牛仔们围着篝火吹口琴、唱歌的声音;你唯一不喜欢的季节是冬天,雪太厚,会将干草全部掩埋,斯摩奇会感受到饥饿与寒冷,更可怕的是,大雪会覆盖偷马贼的脚印,让他们更易得手。就这样,日月轮换、四季更迭,你在阅读的时候,和斯摩奇一起成长着,一起接受关怀,也一起经受磨难。你会和斯摩奇一样喜欢牛仔克林特,也会和斯摩奇一样憎恨偷马贼。当斯摩奇漂亮地截住母牛,成为最杰出、身价最高的牧牛马时,你会为它激动叫好。当斯摩奇落入偷马贼的圈套而受到虐待时,你又为它忐忑不安。当斯摩奇成功地杀死偷马贼,成为人人望而生畏的诨号“美洲狮”的竞技马时,你在为它骄傲的同时,也为它悲伤。因为它如此寂寞,如此不快乐。当它沦落为一匹再庸常不过的供游客骑乘的马儿时,你的心深感痛惜,同时又觉得安定。当它老迈不堪,成为一匹行将就木的拉货车的马儿时,你的心沉落到了谷底.然而,转机最终出现,就像跳圆舞曲一样,从哪里出发,最终就回到哪里一斯摩奇重遇克林特。克林特将它认了出来,为它治好了伤病,让它重返原野。那时,你的心就像被人重新捞上来了一样,重又开始怦怦跳动。我们都会祈求我们的孩子能够快乐地成长,在成长的道路上,势必会有风风雨雨,只有勇敢的不断前行,才会成长为一匹斯摩奇。

《牧牛小马斯摩奇》读后感500字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读《牧牛小马斯摩奇》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获得美国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的维尔·詹姆斯写的《牧牛小马斯摩奇》。刚看完这本书的第一章,我就被深深吸引了。一个个谜团在我心里久久不散:斯摩奇后来生活的好吗?它有没有看到过人类?它和它的妈妈会分开吗……?这些问题催使我读下去,让我舍不得放下这本书。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爱不释手吧!

斯摩奇是一匹小野马,它和它的妈妈生活在广阔无垠的荒原上,后来被驯马师克林特捕获,失去了原有的自在和自由。但斯摩奇天生聪颖,很快克林特就把它训练成了一匹出色的牧牛马。不幸的是,这也招来了许多人不怀好意的窥视。终于有一天,斯摩奇被偷走了,由于人们的恶劣对待,它成了一匹暴躁的恶马,人称“美洲狮”。克林特几经周折,无意中找到了它。斯摩奇的心灵被主人重新激活,找回了原有的快乐。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也让我们知道了不经历挫折,就不会有美好、灿烂的明天。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被称为“交响乐之王”的德国音乐家贝多芬,命运坎坷,最大的打击莫过于失聪。但他说:“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它绝不能使我完全屈服。”创作了第五《命运交响曲》、第九《合唱交响曲》等众多优秀的作品。

就是被很多人称为“小屁孩”的我们,不也经历了牙牙学语时的着急无助、蹒跚学步时的磕磕跘跘、初次上学时的惊慌失措、初学英语时的懵懵懂懂(用汉字给英语注音)……如今想来,这些也是我们人生的一个个小坎,是我们人生的必经之路。所以,以后不管人生经历多少风风雨雨,我们都要保持一颗不畏惧、不屈服的心。

经历了风雨,才能见彩虹。人生何尝不是呢?惟愿经历风雨挫折后,英勇和无畏始终如一。

炸裂志读后感


炸裂志读后感(一)

刚读这本小说时,以为会是一个美好结局的小说,但是,看完之后,才知道事实并非如此。《炸裂志》带给我很大的震撼,要颠覆我的世界观。

故事以孔东德的一个梦开始,让四个儿子都出去,朝东西南北四个方向走,遇到什么就捡起来,就是他们一辈子的命运。老大孔明光捡到一些断断续续的粉笔头,老二孔明亮遇到了村长的女儿朱颖,还捡到一块四方四证的长状公章。老三孔明耀看到军车拖着枪炮从村里开过去,老四孔明辉遇到一只猫,捡到一张。这与他们的命运息息相关。老大成了教书匠,一辈子只想当老师,即使二弟以后提拔他当校长,还是决定当老师。老二与朱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中间的爱恨情仇难以言明。老三孔明耀决定去当兵,即使退伍了还是做着军人梦。老四孔明辉高考落榜之后,当了局长,后来就辞职回家侍奉父母。

《炸裂志》以炸裂村从村升乡,从乡升县,从县升市,从市升为大都市为主线,讲述炸裂村民在这一系列的变革中发生的变化。我刚开始以为这是一群朴实敦厚的村民靠着自己的辛勤与汗水,发家致富的故事。可是我想错了。在炸裂一升再升的过程中,人们的道德、坚守、节操一步步消失殆尽。孔明亮与朱颖是小说的主人公,给我的震撼最大。

孔明亮这个人,有着强烈的权力欲望,当村长、当镇长、当县长、当市长,之后开始任人唯亲,让大哥当校长,让四弟当局长,让程菁当秘书长。当年还是村民时,一辆装满煤的火车经过炸裂村,缓慢如老牛,老二孔明亮为了当村里的万元户,就起了歹心,从火车上拔扒下煤炭,拿到集市上去卖,他终于做到了。凭着老乡长的提拔,取代了老村长—朱庆方(朱颖的父亲)。事情到这里还没有结束,为了孔明亮手中金钱的诱惑,大家纷纷往朱庆方身上吐痰,活活把老村长淹死。至此,孔明亮领导炸裂村民开始了卸货的勾当,从此炸裂村民富裕了。可是,好景不常在,火车忽然提速了,越来越多的人在卸货时丧了性命。孔明亮陷入一片茫然。朱颖回来了,带着对孔家无限的恨回来了,衣着光鲜亮丽地回来了。家财万贯,她要与孔明亮竞选村长。民主选举,自然需要拉票。孔明亮带领炸裂村的村民富起来,朱颖带领刘家沟、张家岭的村民富起来,二人不相上下。孔明亮把当兵的弟弟叫回来,用枪间接地使村民选举哥哥,用一些特产贿赂村民;朱颖则是直接穿上钱衣,吸引众人目光,以退为进,推诿自己省城生意需要有人管,不能胜任村长,拉拢人心。朱颖820张票,孔明亮410张票。为了当上村长,孔明亮不惜去找朱颖,下跪恳求朱颖,退出竞选,答应朱颖要求,同意二人结婚。

在从乡升县时,自己的亲爹去世,不回家奔丧,还守在市长办公大楼附近,时刻待命;为了取得县长的信任,让自己的父亲成为炸裂镇第一个火化的人。父亲明明是死在女人身上,却美化成助人为乐,不幸丧命。母亲去世时,孔明亮没有回家奔丧,只是忙着汇报工作,申请炸裂成为超级大都市!他就是这样一个不忠不孝、满嘴谎言之人!当美国故意撞中国飞机,在中国领域登陆后,不顾弟弟孔明耀的强烈反对,孔明亮还是坚守经济是第一要义,与美国人签订协议,发展炸裂的经济。在当上市长之后,孔明亮有一个密室,不让任何人靠近。在四弟孔明辉找他回家看望临死的母亲时,不小心窥到二哥的秘密。原来这里面是孔明亮当县长、市长之后,顺手牵羊的一些牙签、餐巾纸。可笑!孔明亮当年在炸裂村带领村民偷偷摸摸、发家致富;当镇长时,带领人暴打那些改不掉恶习的炸裂人,可他自己依然小偷小摸;当市长后,不在明处偷抢,顺手牵羊的习惯依然没有改掉。这就是孔明亮!

朱颖与孔家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可是还是选择嫁给孔明亮,可能会让人不思其解。但是,朱颖是有自己的打算的。除了四弟孔明辉之外,其他一些人各个击破,褪化腐朽,甚至断送前程、命丧黄泉。朱颖给孔家找来一个小保姆—小翠,看起来老实肯干。三个月之后,老大孔明光要与结发之妻离婚,与小翠结婚。小翠看起来柔弱不堪,实则是个很有心计的女人:一方面色诱老大,向镇长弟弟孔明亮要离婚证书,等老大欣喜若狂回来之后,消失得无影无踪;一方面与孔东德纠缠,暧昧不清,临走之前,约孔东德在偏僻小树林见面,看自己的裸体,对自己日思夜想。朱颖此举一箭双雕,让老大家破人忙,让公公对小翠想念不止,最后去"天外天"俱乐部,陷入女人的温柔乡之中,死在小姐身上。好狠的心!朱颖还对三地孔明耀下手:让自己手下的姑娘葛粉香色诱三弟,放着大好的前程不要,退伍。孔明耀果然上当了,退伍之后,四处找寻粉香,可是都无果而终。后来只能培养各种各样的兵,自己当司令,坐着当将军的梦。

朱颖的手段不止于此。后来,在炸裂村从市升为大都市时,朱颖开创了特殊女子技校,培养魅力无穷的姑娘。本来孔明亮快要胜利了,但是朱颖培养的这1000多名姑娘或与评审专家有直接关系,或与评审专家们的司机、秘书和厨师有染,在第一轮评审时,炸裂村以410:820票输给南方一个城市。孔明亮不想自己这么久的努力付之东流,就开车来到朱颖家(他已经长达10年没踏过这家门),恳求朱颖投炸裂的赞成票,无论什么条件都答应。最后,朱颖看在儿子的面子上投炸裂村的票,让孔明亮如愿以偿。

不过《炸裂志》还是有一些人始终坚守自己的原则,孔明辉就是这样一个人。曾经被二哥提拔,当局长,但是后来辞职回家照顾老母亲,找到老黄历,按照上面的暗示,挽救危在旦夕的孔家:把大嫂接回家,与大家破镜重圆;尝试当二哥二嫂之间的和事老,可是无果;独自抚养二哥二嫂的遗孤—孔胜利等等。

看完《炸裂志》,我还沉浸于此:为什么在逐渐致富时,炸裂村民就逐渐丧失自己的操守呢?因为美望、欲望、恶望。宦海浮沉中,没有人希望自己一直贫穷,为了致富,男人不惜小偷小摸,女人出卖自己的肉体,为家乡炸裂带来经济的繁荣。可是在这繁荣背后,隐藏着多少炸裂人的心酸与血泪,有多少人能够言明?这值得我们思考。

炸裂志读后感(二)

一部人性堕落史

——评阎连科长篇小说《炸裂志》

文/宸之韬

一部真正优秀的文学作品,应该是能真实反映时代的发展变迁,客观描述人性的善恶美丑,准确透视社会的沧海桑田。我刚刚读到的阎连科最新长篇小说《炸裂志》无疑正是这样一部优秀的长篇小说。

耙耧山脉一个穷乡僻壤的小村庄炸裂村,搭上经济大发展的疯狂列车而变身成为炸裂镇、由镇而变为县、由县而变为市、由市而成为一座超级大都市,又迅即轰然倒塌,《炸裂志》就是一部炸裂村炸裂镇炸裂市的地方志史,就是这段荒诞历史的夸张记录。

以荒诞的语言描述了炸裂村的发展史。"炸裂"这个穷乡僻壤的数百人之村,在孔明亮的带领下,靠扒火车卖赃货起家,由村变镇,由镇变县,由县变市,由市变超级大都市,孔明亮也由村长变镇长,由镇长变县长,由县长变市长,由市长变超级大都市市长,神话一般发达,火箭一般提升,真正有点现代神话样。

是啊,炸裂村的发展,荒诞得不能再荒诞了:脱贫致富靠的是扒火车;改村建镇凭的是当妓女;率众偷盗而能被升官;带头做婊子却能立牌坊于村头。升官之后,孔明亮的任命批文都能让死树返青,能让铁树开花;孔明亮的签字纸都能让上天下雪,能让孔明光的岳父复活;孔明亮的一句话,能让石榴树开苹果花、桃树开海棠花开茶花,能让柿子树上结梨子结核桃,能让正在开花的花草枯萎。孔明耀把千百根假断指、假腿骨埋在地里,然后开动军队放枪、突刺、踏正步,一座航站楼就拔地而起了,七天之内就建好机场,开通了地铁,让孔明亮升格为大都市的计划能顺利实施。为让炸裂市跻身超级大都市,孔明亮带领他的左膀右臂献美女、献贿金、拉拢高官无处不用其极,无所不用其极;为了让炸裂市跻身超级大都市,孔明亮的妻子、仇人朱颖也能冰释前嫌把她精心培养出来的八百保姆送入京城去染拿那些能投票决定炸裂市命运的专家、教授。最后,炸裂市升级为超级大都市成功了,孔明耀却杀了哥哥孔明亮,带着炸裂市的青壮市民浩浩荡荡地出发了,去"纠正美国和欧洲"的"傲慢",去解决世界问题去了,"一个城市的繁华就此结束了","一段辉煌的历史告一段落了".

以夸张的手法再现了炸裂人的堕落史。经济要发展,社会要前进,这是历史规律是没有错的。但是,我们的发展不能以丧失伦理道德为代价,不能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不能以侵蚀公民利益为代价。

孔明亮为了让炸裂村发展,让年轻人去扒火车不惜丢了性命,鼓励年轻女子前去卖淫,将改革开放以来所有为非作歹的坏事都干尽了,其寡廉鲜耻,恶贯满盈,简直是登峰造极。

孔朱两大家族有着不可调和的世仇:"文革"中朱颖的父亲时任村长的朱庆方将孔明亮的父亲孔东德送进了监狱坐了十二年监牢,孔东德一直怀恨在心;改革开放后,孔明亮凭着爬火车偷物质成了第一个万元户,也当上了新村长,上任第一件事就是让全村人朝朱庆方吐痰,朱庆方就这样被痰液呛死了。可是,在民选村长失利时,孔明亮跪在了朱颖面前,结果是孔明亮当上了村长朱颖如愿嫁给了孔明亮。他们成了"利益"的夫妻,过着同床异梦的生活:孔明亮可以几年都不回家,朱颖忍气吞声为的是有朝一日能为父亲报仇。当申报超级大都市的行动被朱颖搅黄了时,孔明亮又一次跪在了朱颖的面前……

你看看:为了发财为了升官没有任何底线,可以昧绝良心,可以丧失人性,每一个人人性中的贪婪、自私、冷漠无情、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原始属性无限放大了,炸裂人已经堕落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可以说,炸裂村的畸形发展史就是炸裂人的人性堕落史。

以幽默的笔触反省了现代人的文明史。炸裂村曾经有过优良的传统和习俗,"炸裂村人口大壮,五百有余,以孔姓、朱姓为主,多称孔朱圣人之后代","人去人回,炸裂再又草屋烟火,村庄再旺,生生不息,人口重兴。据当时嵩伊县志载,炸裂人口数百,因水近道畅,又成耙耧山脉一村落集市,风尚勤俭,民生良好。"还有着哭坟的传统,"每年清明后的一个月,各户人家在祭祖之后的某一天,都再到坟上哭一场,和祖先默说默说心里话,一年间就会心畅事顺了。"为什么后来发展成了这样呢?经济发展,共同富裕了,但是兄弟相残,夫妻反目,道德沦丧,人性堕落,环境生态尽毁。全怪"文化大革命"吗?全怪改革开放吗?好像是,又好像不全是。其实,真正让人沉沦的是人的欲望。因为欲望,让人偷蒙拐骗、权钱交易,寡廉鲜耻,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的男盗女娼。

所幸的是,在超级大城市轰然倒塌之时,在"一个城市的繁华就此结束了"之后,炸裂人终于醒悟,又想起了"哭坟"的习俗,"到了月亮真正升起时,先是从谁家坟地传回来了断断续续的哭诉声,接着就哭声连连,一片一片,整个空寂死去的炸裂的老城和新城,东区和西区,都呜咽泱泱,连天扯地,一个世界都是诉说苦难的眼泪了。留下来的炸裂人,也就都从家里走出门,跪着哭着朝自家祖先的坟地挪过去,边哭边诉着他们的悲苦和命运,呼唤着他们逝去的亲人的大名和昵称。"这又给了我们一丝丝的希望,带来了一丝丝暖意。

与其说,《炸裂志》是中国三十年城镇化发展的一个缩微,是对金钱至上的一种批判,不如说,是对所谓"城镇化"的深刻反思,是对优良传统文化的积极称颂。

《炸裂志》,这部"神实主义"的力作,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荒诞、夸张、魔幻,更是一种隐喻、象征、警醒。

(《炸裂志》,阎连科著,上海文艺出版社,2013年9月版)

2014年7月23日

鹰志读后感


鹰志读后感(一)

文/于心然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对鹰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以往,我认为鹰都是残忍的:他们捕杀别的动物,有开膛破肚。但读了文章后,我觉得鹰是坚强的。它们的一生都充满了危险,一不小心,就会丧失性命。但是,丧失性命的,都是鹰中的劣种,不用说,留下来的,就都是称霸天空的王者了。

这篇故事讲的是鹰从出生到衰老,要经历的各种优胜劣汰的事情。刚出生没几天,就要饿着肚子,这道它们发出一声愤怒的死命后,母鹰才一跃而起,去给它们找吃的;刚会飞行的小鹰就要被母鹰打断大部分的骨骼,然后从窝里推下去,让他们自己挣扎着飞起来;生命到了夕阳了,它们要经过一次痛苦的过程,让生命获得新生

鹰,不是在蜜罐中泡大的,它们是在苦水中一步一步地长大的。如果在蜜罐中泡大,估计个个都是在低空飞翔,捕食麻雀的草鹰了。人也是一样的,如果在蜜罐里泡大,那什么精英都成不了。

现在的孩子基本上都是在蜜罐里泡大的,孩子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几乎一点儿活都不会干,不知道他们的父母要陪伴他们多久。在上学的路上,我经常看见有许多家长,背着子女的书包,跟在孩子后面。看看那些父母,都是心甘情愿的。有一次,我听到了我们班上一个同学在自言自语:唉,这是的,我妈昨晚怎么给我收拾书包的啊?牛奶都不知道放哪了,害得我找半天。那时候是五年级。我听完后就觉得很别扭,五年级了,还要父母给她受书包,难道他自己不会收吗?总是这样娇惯,以后可怎么办呢?

我觉得我们这一代要向鹰学习,学习那种坚强的精神。

鹰志读后感(二)

今天,我读了《鹰志》这篇文章。讲的是:小鹰刚出生没多久大鹰就要把它推下悬崖,让小鹰自己学会飞翔,并学会捕食,学会自力更生。

读完这篇文章,我终于知道,鹰的精神是从苦难中被激发出来的!

有些人什么都要靠别人,小鹰刚出生就要自己学会独立,人为什么就不能呢?

通过这篇文章,我知道了,面对困难不能退缩,要勇敢面对,(.org)有的人会认为鹰妈妈很残酷,其实在鹰妈妈看似残酷的行为下,却包含着一种母亲的爱。如果大鹰不把小鹰推下悬崖训练,小鹰就会成为别人的美餐。

我要做一个自立的好孩子。

鹰志读后感(三)

听完《鹰志》这篇文章后,我被鹰的那种顽强、勇于拼搏的精神所打动。一个小鹰要经过多少困难后才能成为展翅飞翔的雄鹰,它们在刚出生几天后,就要面对生与死的抉择,强者会生存下来,而弱者会掉下悬崖摔死。它们一生都在面对生与死的抉择。它们忍着剧痛重获新生,这一切都令我敬佩。

鹰和我们真是天壤之别,当我们正在妈妈怀里嗷嗷待哺时,它们早已学会了飞翔;当我们还在抱怨家长的自己要求太高时,是否想想鹰的妈妈,它们在小鹰刚出生时,就让小鹰学会飞翔,让它们互相残杀,使它们成为强者;当我们受到一点皮肉伤时,就心疼不已,可是鹰在重获新生时,忍受了多么大的痛苦,可它们还是选择新生,因为它们渴望在天空中飞翔。

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惊叹,一只小鹰,却有如此大,如此高远的理想,它们每天都在为这个理想奋斗。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以后要做一个像鹰一样,顽强、坚强、有恒心、有毅力、不怕苦、不怕累,朝着自己梦想努力的人。

我要做一个展翅飞翔在高空中飞雄鹰。

《奥勃洛摩夫》读后感100字


《奥勃洛摩夫》读后感100字
这是我看过的众多文学作品中,第一部对坏人怀有怜悯,同情和爱心,可见作者心怀之宽大,认识之深刻,而这是一本将近两百年前的作者描写俄国地主的小说
奥勃洛摩夫精神:纯洁到没有任何邪恶可以污染到他;善良到没有任何事物使他憎恨;懒惰到没有任何动力使他呼吸;最终,他必须面对的,只有死亡,令人惋惜的死亡
用爱去看待每一个人,因为我们跟所有坏人一样,同属于人类这个称呼,憎恨他们的同时,也是对自己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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