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小学生读后感 初中读后感 高中读后感 四大名著读后感 中外名著读后感 读后感600字 读后感800字 读后感1000字
你的位置: 读后感 > 中外名著读后感 > 糖栗子和他的同学们读后感 > 地图 > 糖栗子和他的同学们读后感

糖栗子和他的同学们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12 来源:互联网

《顾颉刚和他的弟子们》读后感4000字。

孟子曾说过:“饱食、暖衣而无书教,则近于禽兽。”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中外经典名著,每次阅读完中外经典名著后,都会体会到书中人物那终身百折不挠的精神。为了避免忘记读这本书时所感触到的思想,我们最好写一篇读后感。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顾颉刚和他的弟子们》读后感4000字,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关于这本书,我的老师檀作文先生曾经写过一篇文章,收录在《二毛集》中。按理说,珠玉在前,本不该献丑,而且我也是在看了老师这篇文章后,才对这本书产生兴趣的。但是我读过之后,也有一些和老师不太一样的感受,故而还是想写一写。

(一)

一说到顾颉刚,一般人最先想到的,恐怕都是他那惊世骇俗的言论大禹是条虫。然而对于顾颉刚先生,却有一些特殊的感情。可以说,他是我上大学之后所接触的第一位真正的学者。

记得刚上大一的头几天,我的一位历史系的好朋友就跟我吐槽:我最近被这位姓顾的老先生弄得挺烦。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中国古代史的第一课,老师就给他们发了一篇阅读材料:顾颉刚的《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就在这篇文章中,顾颉刚提出了他著名的层累说。何谓层累说?简单说来就是,时代越往后,传说中的历史越长、越详细。顾颉刚举的例子是:周代人心目中最古的人是禹,到孔子时有尧舜,到战国时有黄帝神农,到秦有三皇,到汉以后有盘古等。换句话说,许多关于上古时期的记载,可能都是后人杜撰、附会的。

像我们这种文史爱好者,中学的时候多多少少都读过一些《史记》,而我们对于中国古代史,尤其是上古史的认知,在此之前也基本上是来自于《史记》所建立的古史系统。而顾颉刚的这篇文章,几乎是摧毁了这个系统。由此还引出了很多其他的问题,比如夏朝是否存在之类的。

总而言之,但是读了这篇文章,我也受到了不小的冲击。

不过,虽然造成了一段时间内的心灵创伤,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收获。在那之后,我开始突破传统史学的思维定式,学着以现代史学的眼光审视各种历史记载。所以,某种程度上说,顾颉刚先生是我步入历史研究领域的引路人。

正因为与顾颉刚先生有这样的奇缘,我才会对这本书的内容感兴趣。

(二)

这本书的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对顾颉刚生平及学术的介绍,另一方面是对他的弟子及其学术的介绍,而这两部分是经常是交叉推进的。

我读一个人,往往喜欢先关注他的性格,尤其是做学问的人。表面上看,做学问的人好像只会埋在纸堆里,而对待事物永远是客观冷静的,甚至有些迂腐。其实不然,每一个都有自己独特的性格,学者也不例外。只不过,有些学者的个性不是很鲜明,而另一些学者个性十分鲜明,甚至能够把他的个性融入到他的学问当中,这种学者,也是我最喜欢的。顾颉刚就是这样一位学者。

在我看来,顾颉刚是一位情感充沛的学者。在他的文字中,即使是学术文字,也能够清晰地感受到他那种喷涌而出的热情。这一点,在书中大量引用的《顾颉刚日记》中,更是有充分的体现。

我认为,正是顾颉刚的这种性格,造就了他独特的学术风格。书中曾多次提到,顾颉刚做学问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爱做计划,而且做的计划基本都完成不了;二是有了一点新的想法,就要马上发表出来。

关于第一个特点,我是极其感同身受的。我是处女座,特别喜欢定计划,而且极其反感别人打乱我的计划。(不过我查了一下,顾颉刚先生并不是处女座。)不过,我平时定的一般都是小计划,至多计划一下一两年之内要读的书。顾颉刚先生则不然,动不动就是几十年甚至一辈子的计划。例如书中有这样一段:

1924年,在古史论战暂告一段落时,顾颌刚写了篇《我的研究古史的计划》,准备把自己的一生分为六个学程:①自1925年到1930年,读魏晋以前史书,将汉人的经注、经说和其他著作统读一过,指出他们的作伪和传说的种种事实,并把今古文的黑幕一齐揭破,划绝汉学捣鬼的根芽;②自1931年至1933年,作春秋战国秦汉经籍考,把古书的时代与地域统考一过;③1933年,依据考定的经籍的时代和地域,抽出古史料,排比起来,以见一时代或一地域对于古史的观念;④自1935到1937年,研究古器物学,把传世的古器的时代釐正一过,使得他们与经籍相印证时,可以减少许多错误;⑤自1938年至1940年,研究民俗学。把汉以后民众心中的古史钩稽出来,直到现在家家悬挂的神轴为止,看出他们继续发展的次序。这个研究如能得到一个结果,古史在古代的地位更可确定了;⑥最后一个学程自1941年至1945年,把以前十六年中所得的古史材料重新整理,著成专书。(p49)

当时我读到这一段时,简直要笑出声哪有人一下子把自己一辈子要读的书都计划出来的?难怪傅斯年调侃他说:你老是规划终身的大计划,我觉得你定一件也做不成的!

关于顾颉刚的第二个特点,可以说是他的缺点,但我觉得也是他的可爱之处。

书中讲到,顾颉刚把学者划分成两类:一种是有了观点立刻发表的,另一种要经过了详细论证在发表的,而他自己显然属于前一种。他的这一特点,也常常为他招来麻烦,最著名的例子就是他关于大禹是条虫的论断。其实这个观点,最初只是顾颉刚在与钱玄同讨论问题时的猜测,而且顾颉刚很快就放弃了这个观点。但是由于他的文章发表太快,这个观点又太夺人眼球,使得这句话成为了人们集中批评、讽刺他的靶子。对此,其实顾颉刚自己也很苦恼,他在《古史辨》第二册的《自序》中说:最令我惆怅的,是有许多人只记得我的禹为动物,出于九鼎的话,称赞我的就用这句话来称赞我,讥笑我的也就用这句话来讥笑我:似乎我辨古史只提出了这一个问题,而这个问题是已经给我这样地解决了的。其实,这个假设,我早已自己放弃了(见第一册227页)。就使不放弃,也是我的辨论的枝叶,而不是本干;这一说的成立与否和我的辨论本的本干是没有多大关系的。(p4)

说实话,很多人只是揪着这一个点不妨,确实不够客观,但换个角度想,如果顾颉刚能够把他的观点稍微沉淀一下、考证一番再发表,也不会引来这么多的批评。说到底,还是他的性格所致。

虽然这种性格容易造成学术上的不严谨,但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顾颉刚为人、为学的魅力所在。

总有人认为,做学问是靠的是苦功夫、笨功夫,甚至认为,要成为好的学者,这些因素是最重要的。但我不这么看。笨功夫固然必不可少,但只有笨功夫,到头来也只是一个平庸的学者。要成为顶尖学者,最重要的是独到的洞察力和创造力。因此我在阅读学术著作时,最关注的就是一个学者的奇思妙想,而这,在很大程度上靠的是天赋。顾颉刚就是一个在这方面很有天赋的学者,所以他才能提出像层累说这样划时代的学术观点。

我想,正是因为顾颉刚的这种旺盛的创造力,才使得他总是急于发表自己的观点。试想一下,如果强行让他经过一番严密的考据再发表观点,那还能成就我们现在看到顾颉刚先生吗?

(三)

关于顾颉刚先生的学术,可说的点实在太多了。顾颉刚本身就是一位广博的学者,涉猎的领域非常多,创见也非常多。但要说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还得说是他关于上古史的层累说。这个学说从我上大一的时候就知道,但是在上个学期,我又获得了一个新的角度来审视它。

在上学期的课上,赵老师跟我们讲,古史辨学派与新文化运动有密切的关系。新文化运动的宗旨就是摧毁旧有的文化传统,说得具体一点,就是摧毁儒家的文化传统。我们以前总以为,儒家的文化传统只在四书五经当中,但其实,历史观也是儒家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

儒家的历史观,主要内容就是宋代以来形成的道统说。何谓道统说?简单来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三代之隆,二是圣圣相传。传统儒家认为,上古的夏、商、周三代,是最好的时代,因为三代的君主和贤臣们继承了尧、舜以来的道统。所以,传统儒家所建立的种种学说,很大程度上是依托于上古历史的。一个显著的例子就是,儒家所塑造的道德楷模,即圣人,很多都是上古时期的君主。

试想一下,在上世纪初那个旧秩序濒临崩溃的时代,如果有人站出来说,尧、舜、禹这些所谓的圣贤都是虚构的,那岂不是从根本上给了儒家文化重重一击?顾颉刚的古史辨学说,所做的就是这个工作。

关于这个问题,顾颉刚是有很强的自觉意识的。书中提到,顾颉刚曾在读书笔记中写过这样一段话:《古史辨》是地主社会和官僚社会压迫下所创造出来的知识总汇发展的结果,其成也不是我的功,其败也不是我的罪。(p6)顾颉刚还在日记中写有这样一段话:我的学术,别人不了解我,以为是和现实脱节的,其实则是根本摧毁旧社会的,在现实上十分需要。(p304)

对于这个问题的新认知,让我再次体会到,学术这个东西,看似纯粹,实则总是社会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四)

在我阅读的过程中,书中写弟子的部分,最吸引我的是顾颉刚与他那些优秀的学生们之间的性格差异,以及由此引发的爱恨纠葛。顾颉刚先生自己一位很有个性的学者,同时又非常注重培养后辈。而书中所介绍的这些顾门弟子,每一位都有自己显明的性格。因此,师生之间难免会产生一些纠葛。

本书介绍的第一个顾门弟子,也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何定生。在我看来,何定生和顾颉刚一样,是一个情感丰富又易于冲动的人。这样的两个人做师生,既是幸事,也是不幸。顾颉刚原本非常赏识何定生,曾经在重重压力之下为何定生的论文力争奖学金。然而,两人最终却是有缘无分。

根据书中所说,顾颉刚对何定生的失望,首先是从何定生的英雄气短,儿女情长开始的。根据顾颉刚的说法,何定生自从在杭州遇到一位美丽的女子之后,就开始不务正业。而且这个女子还是个渣女,何定生的一腔痴情却没有换来好的结果,还因此在精神和身体上都受到了严重的打击。顾颉刚对此十分担忧,还曾特地写信给何定生的姐姐讨论此事。后来又因为种种原因,何定生越来越难以专心学术,最终导致顾颉刚对他完全失望。

顾颉刚与何定生决裂的导火索,是《关于胡适之与顾颉刚》一书的出版。这本书的出版,顾颉刚原本是不知情的。但在这本书中,何定生在有意无意之间采取了推崇顾颉刚、批评胡适的态度。这使得原本比较单纯的学术讨论,因涉及到人与人之间微妙的关系,在学术圈引起了轩然大波。顾颉刚看过此书后,更是又惊又气。他在给何定生的信中这样说:现在我觉得我们之间只有两条路走:1.我给你盘费,请你回去。从此以后,你如何捧我或如何骂我,我都不管。2.你在北平,生计由你自己设法,不要来问我。我和你维持极简单的友谊,彼此不要相批评。(p101)

换做以前,我可能不太理解,顾颉刚为何会对这样一件小事有如此大的反应。不过现在,经历了一些事情以后,我觉得自己非常能理解顾颉刚当时的心情。看似单纯的学术圈子,实际上到处都是明枪暗箭,即使你无心树敌,一个不留神,就会成为众矢之的。兹摘抄顾颉刚给何定生的书信中的一段内容:

你是自认傻的,只凭了你的直觉说话,但社会上一班人原不能知道你的心,只看见一班人的挑拨长技,自然也用了挑拨的眼光来看你,自然也用了结党的眼光来看我。我倘使对于自己的学问已满足,而要结成一个党派,则鲁迅们的攻击和你的捧场,都用得到;甚而至于对于适之先生的分裂的局面也须有意造成。但我深感自己学识的浅薄,也无意做领袖,我只愿低着头在研究室中做工作,为什么要有这一大堆无聊的毁誉堆在我的面前?别人妒我忌我,随时随处寻求攻击之点,使得我到处不得宁居以专心学问,而你却随时随处把我的名字抬出,更替我造成许多和别人冲突的机会,好使别人认清这一目标,像枪靶子一样,天天给人打靶。(p104)

我觉得,何定生之所以会做出这样的事,与他的性格有很大关系。何定生才气大,情感充沛,由此形成的急于发表自己观点的学术作风,简直与顾颉刚如出一辙。我猜想,顾颉刚最初也是因此而赏识他的。岂知世事无常,最终也是由于这种性格,让他们的师生关系走到了尽头。

HDh765.com更多中外名著读后感编辑推荐

《浮士德》读后感4000字


比较中西文化精神的差异,总觉得对浅薄如我者来说,无疑是老虎咬天无处下嘴。人说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英雄,然而一来这不是螃蟹;二来它不是没开垦的处女地;三来这不是简单的形而下的吃螃蟹式的英雄。那么,剩下来的人便有尝试,如履薄冰。
浮士德精神最大众化的理解无疑是对现实永不满足的精神;永远追求、永远实践、永远开拓、永远前进的精神及追求一种永恒,与宇宙极限抗衡的精神。这种追求包括从知识到爱情,从爱情到政治,从政治到艺术,从艺术到事业等各个领域。而且每一个领域的追求都不是浅尝辄止,而是一种极致的追求,这便决定了悲剧色彩的必然性,因为绝对完美的境界是人所不能及的(随便提一下,关于浮士德捕捉海伦时发生爆炸,有人认为这象征现实与美的永恒距离不可能一下子消失,我的意思是,更确切的象征应该是对于终极的东西,人只能无限的接近,而无法实现零距离,似乎这才跟全剧的旨意一致)。正因为如此,西方人笃信:上帝是真善美的化身,在永恒的上帝面前,人类是无知的,不够理性、不够完美的,上帝时刻高举着鞭子在抽打着人类。浮士德在追求知识时,充满着理论与实践的矛盾;在追求爱情时,面临着爱与被爱的抉择;在从事政治时,陷入了主宰与被主宰的无奈;在膜拜艺术时,承受瞬间与永恒的痛苦;在创造事业时,直视着文明与野蛮的冲突。
在理解浮士德的无限追求时,或许,我们会走入两个误区:第一个误区是浮士德与糜非斯特契约的虚假履行,容易让我们误认为假如铁锹声不是小鬼为浮士德掘墓的声音,而是填海造田的声音,似乎浮士德的永恒追求就实现了。我觉得即使那声音真是填海造田的声音,也并不意味着浮士德无限追求的实现,因为一来浮士德无限追求的本性必然促使他产生新的追求;二来人本身是多元的,这就决定了人的追求必定是多元化的,这点全剧中浮士德追求实践不满足的无限循环的三部曲即为佐证。事业不过是多元中的一元。因此,当他喊出你真美啊,请停留一下!时,并不表明这就是他终极追求的全部内容,也因此糜非斯特不可能赢得最终的胜利,而且这大概也是作者写浮士德从天堂通过人间再到地狱,而描写的却是天堂的情景的原因所在。第二个误区是灵魂在旧情人玛甘泪的灵魂的引导下不断飞升时,容易误认为在天界的会合是全剧情节的结束,其实剧情是在两者不断继续飞升中结束的(此点参考余匡复的《浮士德歌德的精神自传》),这样的结局才和全剧及浮士德无限追求的本性相吻合,浮士德不仅现实中追求无限而且灵魂上也永不停息。
与浮士德无限追求、不断向外发散与扩张的精神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人向往的是一种相对稳定、平和与节制的东西,代表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意识明确主张知足者长乐,这与浮士德永不知足的精神相比,简直是东有启明,西有长庚式不统一,二者似乎永远找不着共同话题。我比较同意辜鸿铭的观点。中国人过的是一种心灵生活,中国人的精神是一种心灵、一种灵魂趋向,它是一种心境,或用诗的语言来说,一种恬静、如沐天恩的心境。这种能使我们洞悉物象内在生命的安详恬静、如沐天恩的心境,更是富于想象力的理性,便是中国人的精神(参考黄兴涛的《文坛怪杰辜鸿铭》及辜鸿铭的《中国人的精神》)。正因为如此,有人说西方文明是一种肉质文明,东方文明是一种灵质文明(比如方克力)。曾经有一个这样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有个人半夜心血来潮,突然吩咐家奴备船雪夜探访一位他景仰已久的高人,到了那里时,已是凌晨,主人还在睡梦之中,于是他又立刻让家奴荡舟回家,家奴觉得可惜,问道既然已经来了,为什么不敲门或者干脆再等几个小时呢? 他说我要的是想来这里,现在我目的已经达到了,至于见与不见,又有什么关系呢? 故事简洁明了,但恰恰反映了中国人追求的是一种心灵生活。下面我将从中西与自然的关系的角度尝试对此作浅薄的分析,因为灵的来源我觉得有且只有两个:一是自然;二是心。
中国人崇尚自然,更多的是让灵魂融入自然,用自然的灵来抚慰心的灵,达到二者的和谐与共鸣。西方走入自然不是满足心灵上的需要,而是为了从自然中实现追求,在自然中获得物质上的成功,对她们来说自然是与书屋相对的(即理论与实践的对抗)。说好听一点西方人接触自然是为了顺从现实的需要,不好听点是为了贪婪地从自然中攫取。浮士德的海滨开发区,就是为了在自然中实现自己的价值。菲列蒙、鲍栖丝夫妇、无辜旅客、教堂及菩提树的悲惨命运,又证明西方人在实现自己的价值时不但对自然贪婪,而且对社会、对人民也是无情的。
即使在单纯地面对人与自然时,中国人也显然是更彻底地把人融入自然,把人与自然化为一体。老子有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他把一切都归到自然的囊括之中,而中国文化的要基很大程度上源于此。稍稍注意中西绘画的对比,就可以发现中国国画里面,山水花鸟为主体,人物画不多,而且在人与自然的画中,人只是是画中象征性的一个小黑点,画家已经彻底地把人融入自然之中,人在中国人的精神里不过是万物中的一个灵长而已。而西方的绘画与雕塑却恰恰相反,非常突出人,且更是干脆地直接原原本本的拷贝人,像罗素的雕塑作品《施洗者约翰》、《吻》、《巴尔扎克》、《老妓女》及众所周知的《思想者》等无不是现实的一种原本记录,虽然罗素也主张作品要有灵性,但他的作品是建立在形的基础上,他非常注意追求作品与实物的比例百分之百的一致性与精确性(参考罗丹的《罗丹艺术论》,沈琪泽译,1978年版)。再说说音乐,中国人好天籁之音,何谓天籁? 即大自然的声音。《高山流水》、《平沙落雁》、《梅花三弄》、《寒江残雪》、《琅琊神韵》、《枫桥夜泊》哪一首古曲不是在窥探大自然的灵气? 中国的乐器更是体现了与大自然的和谐,拿中国竹笛来说,大自然恩赐的一根纯天然的竹子,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西洋长笛,它是用人造的铜管加上繁琐的、机械的键。在演奏上,中国竹笛的非全音是由人的手指控制的,大自然的发声频率往往并不那么恰巧就是个半音,而西洋长笛加键后,半音就是半音,全音就是全音,典型的标准化、机械化生产,谈何自然?
如果说上面形而下的分析带有个人情绪化的普遍特征,而且没有理论的高度的话。那么,下面我将不得不故弄玄虚地从中国文化的角度,借鉴别人的论证进行简单的探讨。既然如此,下面的文字可能会像《老妓女》般干涩,但得出的结论还是一样,这是毫无疑问的。
邵建明先生在《中国文化精神》中讲到,西方文化虽然认为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看到了与自然的统一性,但西方文化认为人类出现后,人与自然分为两极,因此主要从人与自然对抗的立场来观照人与自然的关系,把人看成主体,把自然界看成客体,在思维上属于主客二分式。而中国文化精神中的自然意识引申为以下两个层面。
一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在《诗经》中处处蕴涵着这样一理念:劳动让人感受到自然的流转生机的性情与自然的性情相交融合、和谐统一;生活就是人与大地万物的相互依托;辛苦的劳作之后的舒畅心情犹如雨后天晴。大家熟悉的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孟子梁惠王上》)。让我们看到了顺物自然;管子告诉我们山泽虽广,草木毋禁;壤地虽肥,桑麻毋数,在这里我们懂得了对大自然的切制;荀子曰:上不失天时,下不失地利,中得人和,则万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长,群生皆得其命,在这里我们知道了与大自然的和谐。
二是人与自然的本质同元。庄子明确指出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而且庄子自己身体力行地贯彻了这一理念,《庄子至乐》中说庄子妻死,庄子并不悲观,反而鼓盆而歌,以为人死是回归自然,像四时运转一样,何必悲伤呢? 《庄子列御寇》中记载:庄子将死,弟子欲厚葬之。庄子曰:吾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赍送,吾葬具岂不备邪?《淮南子原道训》里论述道:是故大丈夫恬然无思,澹然无虑。以天为盖,以地为舆,四时为马,阴阳为御。故以天为盖,则无不覆也。以地为舆,则无不载也。四时为马,则无不使也。阴阳为御,则无不备也。 。先人运用形象的比喻,把天地四时,阴阳造化比作一套齐备的车辆,苍穹在上,大地居下,遨游宇宙,出入六合。《易传系辞》认为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这样的话语简直是一语破天机,把人的本源阐释得一览无余。中国传统文化精神里处处承载着这样一个理念天人合一。尽齐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陆九渊先生认为这也许是从道德的意义上对天人合一的最早表达,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
其实,到后来中国文化里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已经由天人合一发展到天地人合体。在汉代文学里多处展示着一幅天地人合体的画面。班固《西都赋》:其宫室也,体象乎天地,经纬乎阴阳,据坤灵之正位,放太紫之圆方。(《文选》卷一)坤灵指地神。太紫,指星宿的太微宫和紫微宫,古人想象天帝的居住之所。刘向《七略》:明堂之制,内有太室,象紫宫;南出明堂,象太微。这是说宫室建筑取法乎天地之象,顺应阴阳之理,依据地神的正位,模仿天宫的形制。宫殿的形制与天地之象是同构关系,人活动于宫殿之中,于是便形成了天地人合体的境界。在蔡邕眼里,中国的毛笔体现了乾上坤下的自然序位;体现了一年四季的新陈代谢;体现了人间方圆规矩的中和之德。总之,凡举天上地下人间最基本的秩序规则与结构形式,都蕴涵在小小的毛笔里。体积微小的一支笔,竟然把宇宙的模式包容,是天地人合体的微缩景观。
以上简单零散的分析似乎跟中国人灵性的精神无多少直接联系,但从自然的角度切入,我想还是行得通的。理由前面已经讲过,灵的来源有两个:自然与心。既然如此,心代表的是人,当中国人在崇尚自然的灵性,从而为了使自然的灵性与人身心的灵性结合产生和声效果时,还能说中国人的精神不是一种心灵状态、一种灵魂趋向、一种心境,或用一种诗的语句来说,一种恬静如沐天恩的心境吗?
东拉西扯,不知所云。成此一文,却不成体统。掩纸细思,发现浮士德不经意间不知被我浮到哪里去了。至于精神,压根没说到点子上,大概唱歌跑调惯了。

《美的沉思》读后感4000字


可以说我是一个对艺术毫无造诣的人,对艺术的欣赏也只是停留在很浅显的层面,在上一个春节,我去到了最著名的故宫博物院,顺着人流排着长队,走进天安门,目之所至,红墙琉璃瓦,重檐庑殿顶,从前只在书本里影视画面里见过的紫禁城便真实的切入眼帘,榫卯严丝缝合筑成的建筑,细细观赏其屋檐下翠蓝的和玺彩画,门窗上三交六椀的菱花格纹,屋顶上的浑金蟠龙藻井,无一不是美,我对美的庄严敬重之情也油然而生。

我惊叹于古人对建筑的设计,也敬佩古代工匠的精雕细刻,是他们创造了美,我欣赏这美,但却很少去思考,这种美是怎么形成的?那时候的人何以会想象出这种美才能把它创作出来?而又是为什么几百年之后的我们会欣赏这美?

这些我不曾思考的问题,在读了蒋勋《美的沉思》后,我才顿觉,其实这世界上并不缺少美,也不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缺少的是对美的思考,正如之前有的人自我调侃,读书与不读书的区别,读过书的人赞叹美丽的景色,大概是秋水共长天一色,落霞与孤鹜齐飞,不读书的人则只会卧槽,好美啊,也太美了吧,而我对于艺术的鉴赏就如后者,觉得美,却说不个所以然来,蒋勋老师大概也明白多数人在对美的欣赏上有这种困顿,才会写出这样的一本书罢,从洪荒之初万物初生,从岩石与泥土,从美的最初形态讲起,最初的美,或许只是用石块砸伤一只野兽,用双手掬起一捧水,那无意间的一个行为使原始的人开始琢磨起物质的特性,并利用这种特性来创造工具,最初只是生存所需,美就此生根,渐渐的,人对工具产生了情感,人类向新的物质过渡时,不再具有实际作用的工具便被供奉起来,作为一种纪念,一种情感的寄托,这便是的美的发芽。

《美的沉思》一书将洪流的往前推移、地理自然政治环境的特性和变化、人的五感意识及对事物认知的成熟糅合起来,从岩石泥土推演美的发展,实在是太过高明,我能想象到几千年的古人从游荡游牧的生活里安定下来,在水源充足的土地上定居,建房子,造锅台,四季更替,他们春种秋收,生老病死,他们喜怒哀乐,稳定规律的生活使他们有闲暇可以体察万物,美便有更大的空间,或许他们欣赏云的飘逸洒脱,欣赏河流的蜿蜒连绵,于是捕捉下来印成陶器的纹饰,美的形成便有了更多的参照,他们对大自然有崇拜敬畏之心,所以才有了那些神秘怖厉的图案,他们卜辞尚鬼,所以才有了巫文化,有了祭祀,族群的扩大到王权的集中,青铜鼎便是作为祭祀的器物和王权的象征,在中国的文物史上画下浓重的一笔。商鼎浪漫,正如《商颂》有虔秉钺,如火烈烈,那些厚重华丽的饕餮纹饰,彰显着巫文化的迷狂暴烈,而周鼎古典,摒弃了那些繁缛的纹饰,端庄素朴,给人均衡安定的理性之感,从巫的美,到理性的文明,从精神的激情,到知性的平衡,从这两种风格里,我们大概也能看到一个王朝到下一个王朝的文明发展的轨迹,看鼎不是鼎,看的是一个时代的缩影,看鼎又是鼎,那匠心技艺深深的令人折服。

而我们对艺术的欣赏,若是不能代入当时的人文政治环境来看,便只是停留在表面的欣赏,不能透过艺术品去深究其背后的美学意义,我们于这美便是牛嚼牡丹。随着历史的推移,周王权的崩溃之后迎来的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人们从周的保守规矩中解放出来,工艺上的巧思妙构也得到了很大的突破,人从最开始的生活所需到将情感注入到器物里,又走到了将实用性从情感里剥离出来的这一步,正如鼎加上了盖,鼎丧失了其作为国之重器价值,其实用性的增强。而在艺术图案纹饰这一方面,这个时期扬弃了兽的图腾,人像逐渐成为新的纹饰。这正是人认识到了自己的能力、生活的尊严、脱离了对自然的神秘的恐惧,完成了西周以来便努力建立的理性的人文精神。但中国最早的人像艺术又与古希腊古埃及古印度的人像艺术不一样,这正是艺术是基于一个民族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共同缩影,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共同记忆和情感,而在这种记忆和情感上衍生出来的造型和艺术,便是这个民族的文化符号。

要论在中华大地上绵延上千年的文化符号,文字必是其一,那从甲骨文象形字演变而来的符号,到了汉代,篆意脱尽,有了波磔,自此两千年来,隶书以及由隶书演变而来的其他书法便在中国书法史上占了极为重要的一角;建筑也必是其一,从最原始的岩穴山洞到汉代的重檐反宇,从平铺的草盖到飞张的歇山顶,这种建筑上独特的审美意愿与古罗马古希腊的全然不同,这正是中华民族所独有的民族情感。人从岩石和泥土中找到其物质特性并加以利用,或许只是一个偶然,但经历过商周,经历过春秋战国,中华九州统一、打散、糅合,到了汉代,民族统一,经学体系问世,便已经不能再用偶然来解释造型的创造了。汉镜造型的天圆地方彰显着儒家的人间秩序和道家的天命宇宙,汉镜内缘的铭文蕴含着汉人对生活的美好愿望,这个时代的人,已经学会了用观念来指导器物的造型,而汉代的艺术的重心也倾向于庶民生活,那些出土的汉代犬、羊、陶屋、陶井、陶水田造型,朴实又有些可爱,从这些造型里我们可以看到汉人对生活的热爱,对社会秩序的肯定。或许,也正是因为汉代不以生活中的特殊来做歌咏的对象,而是以广大普遍的庶民作为文明的主人,汉代的文明才能延续至今吧。

若说起汉代,人们的印象无非是儒家秩序,端庄朴厚之类,但说起魏晋,一定要加上风流二字才行,魏晋的风流正如那宽衣博带般的飘恣纵意,与汉代的中规中矩格格不入,让人不禁好奇魏晋怎么就突然风流了起来。我之前对魏晋风流的认知一直都是停留在魏晋人轻裘缓带,不鞋而屐以及魏晋名士简约云澹,超然绝俗的浅显层面上,如今读《美的沉思》,才认识到魏晋的风流不是轻薄的佯狂,而是从生命底层呼叫出的痛贯心肝的哀嚎,在那个政治动荡、连年战乱、道德虚伪的人世唱出不屑、激愤的高亢之音,魏晋的名士怀抱着对人世的大虚无大创痛,在艺术的世界里找到了可以相信、倚恃的价值,且由于政治王权的崩塌,艺术的各种媒体声音、色彩、线条、文字,都从意义的桎梏中解放了出来,有如王羲之的《丧乱帖》、《频有哀祸贴》,一反汉隶的水平工整波磔,若铁画银钩,洒脱灵逸,却又隐隐有悲怆之感。也许是愤怒,也许是恣意,或许又是什么别的情绪,魏晋名士衣袂飘飘笔走龙蛇间,书法的线条得到了大开发,也为中国的绘画打好了基础。

大概是由于战乱,人们的内心祈求一个安定所在,也大概是因为战乱,五胡乱华使许多外来的部族踏入中原大地,佛教在中国兴起。从此,新的观念,新的美术风格,也附庸在宗教的后面发展了起来,佛像、雕塑、壁画成为一时的艺术主流。艺术是相互影响的应当没错,魏晋时期书法线条的高度自由,也给了雕塑和壁画逸动线条的想象,石材的坚硬和沉重被淡化,那一座座面带微笑线条柔和的佛像石雕是那个时代的人内心深处的柔和安宁之所,在那几百年历史的黑河里,人们于黑暗渣秽中升起了澄明如泪的对生命的发愿,对苦难中生灵的安慰与鼓舞。北魏的佛教壁画是一种犷悍悲烈与静定之美的矛盾组合,社会动荡的悲苦,外来文化的侵袭,使人不再只是放在人的世界里讨论,割肉救鸽投身饲虎,这些壁画所哀鸣的人生,不再只是儒家人情之常的人生,而是与虎、鹰等动物并列的众生。而这种静定之美到了西魏又流动起来,怀抱月琴、箜篌的伎乐天,游荡飞翔于石窟壁上,这种变化,正是中国对外来美术吸收、融合,消化,创新的结果。

到了唐朝,中国在外来文化上融合吸收的结果已十分成熟,敦煌的彩塑,脱离了早期佛教宗教性的影响,往世俗化过渡,若说北朝时期的菩萨佛祖是从上往下俯瞰般的普渡众生,到了唐朝,佛祖菩萨则变得圆融无碍,伫立于芸芸众生之中,菩萨的表情或沉思默想或内省或喜悦,这或许就是大唐人的风貌吧。三百多年来南北分裂的文明,在大唐得以合流,北方的辽阔粗犷、狂放激情,南方的纤细精致、缛丽情思,融合在一起,便形成了一个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大唐世界。诗歌、书法、舞蹈、绘画的耳目一新,唐三彩的色彩迸放,都无一不彰显着政治社会环境的安定宽容。

若把艺术的节点卡在唐朝,再倒回去看历史里的艺术创造者,没有人知道青铜器的铸造者是谁,也没人知道陶瓷、雕塑、壁画的创作者姓甚名谁,若非要说出一个名字,我们只能说是工匠,只魏晋的风流名士,还算是有名有姓,却也只是文人艺术的惊鸿一瞥,即便是如此,那也只是与门阀世族的结合。再就是到唐朝,文人艺术苏醒,此后的中国文明,便与文人脱不开身了,最强烈的表现大概就是诗歌、书法与绘画。唐朝以前,绘画的主题从最早的神秘图腾符号到庶民生活,再到宗教风格,唐朝时人物画则成为主流,但由唐入宋,中国的绘画主题从人物画过渡到山水画,此后一千年来,山水画便如一棵青松,稳稳的屹立在中国绘画的这座大山上,这神奇的转折,蒋勋老师用阎立本做奉御画家时的辱莫大焉给予解释,正是艺术工作者的自我意识觉醒所致,我想也应当与门阀世族的落没、科举制度的兴起、庶族地位的提高也有莫大的关系。唐以后的绘画,看起来倒像是被当作一门艺术在经营,写实的、形象模拟的绘画渐渐转变为抽象的、观念的绘画,色彩从唐的缛丽鲜艳到黑白水墨,强调返璞归真,讲究笔墨与诗意,甚至升高成一门哲学,仁者乐山,智者乐水,若不是从个绘画史有古至今看下来,又怎能理解唐以后色即是空的绘画哲学高度,或许只是鲁莽的叹一句那个时代颜料这门生意没人做了吧。

由宋到清,中国处于一个人文艺术高度发达的时期,山水画的笔墨处理方法、与书法及意境和谐处理,构图的留白、画轴的形式等等,日趋向着成熟发达的方向行进,受新兴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城市风俗画也应运而生,除此之外,也出现了新的艺术形式,元曲戏剧画本小说,全书读到此处,也自然明白艺术的产生具有偶然性,也有必然性,艺术的美是情感的共鸣,是民族精神的凝聚,历史会淘汰掉那些没有纪念价值的实物,但美即使消亡,也永久的烙印在民族的血液里,当你走进美,即使你对这美不太明白,血液的烙印也会告诉你,这是美,毫无疑问。若是我们能懂得思考这种美,去探寻这美的究竟,这美便会一直延续更新下去,哪怕千千万万年之后,沧海变桑田,这美仍有迹可循,哪怕是超现代文明的疯狂颠覆,我们仍能顺着历史的长河向上逆流而去,去会一会当初那个在河边用双手掬起一捧水的人。因为懂得思考这美,当我现在用键盘敲下这每一个字时,对这每一个字都有深深的感概,我敲下的不是字,是文明,是美,瞬间觉得这每一个字都敲出了一字千金的感觉,当然,五千年历史里萃取出来的汉字结构和字意本就是瑰宝,我现在大概知道为什么前阵子网传《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修订稿)》要将一骑(ji)红尘妃子笑的ji要改成qi时,我那愤怒是从何而来了。

莫言《蛙》读后感4000字


莫言《蛙》读后感4000字:

昨天听闻姑家妹妹添丁大喜,兴冲冲地带妙妙去看宝宝,一进产房,迎面撞上姑姑复杂的眼神,糅合着母女平安的释然、没生个小子的遗憾还有忙活了一天的疲惫,哎,咱家里祖传的阴盛阳衰…,是个闺女,为了缓解现场略显低沉的气氛,我一改往日沉默谨慎的做派,开始夸夸其谈,姑,到年底,三胎放开生了,计生这个词是越来越淡化了,聪聪妹妹这才是一胎,再生上俩儿子,你可不许嫌多。姑姑脸上舒展开来,忽又激动起来,嗨,你说这个政策说变就变,想当年,一听计划生育组要来检查,你妈挺着六个月的孕肚跑到柳家亲戚家躲了起来,你奶奶被叫去问话,计生主任一声呵斥,你奶奶吓得尿了裤子……哎,也不能光怪政策,咱祖辈上就封建思想就重,不是自己非生不行也就没有那么多事了,在妹妹大喜的日子里,还是轻描淡写地截断了姑姑的话头,不然她就这些个事能唠叨上半宿,还有一个原因对于不太好的过去,人总是倾向于选择性地遗忘。

晚上回去一口气读完莫言的《蛙》,这是莫言的诺贝尔奖之作,大体记得颁奖词是因为《蛙》的写法荒诞奇妙,在国外看似荒诞,但在一个与东北乡共享胶莱河的昌邑人眼中,在一个被计划生育影响了三十多年的人来说,看到的都是熟悉的影像,地道的方言俚语,就像乡里乡亲一样。看完《蛙》,被我的姑姑整天念叨的那些影像又浮上心头。

“藏”是贯穿一个“超生游击队”家庭的关键词。没生之前要藏,母亲作为一个新媳妇,开启了生儿子之路后,几乎就不在人前露脸了,反应了、显怀了都怕别人看出来,只要不太热,她都裹着厚厚的长袍大褂;生孩子要藏,万一邻居听到动静,被举报了就坏了,就像《蛙》里面说的,只要没出“锅门”的,被举报了一律刮宫流产,但只要出了“锅门”,好歹是一条生命,就等着罚款好了。除了大姐是在家堂堂正正地出生之外,我和妹妹弟弟都是躲躲藏藏出生的。说的这里,想起了之前一个同事的对象叫王小丁,他上面有两个姐姐,也是超生的,躲在一个姓丁的亲戚家出生的,直接取名小丁。生出来的孩子更是要藏,怎么藏,我家老屋设计地就像抗日时期游击队住过的似的,炕东头常年贴着一张年画,一有外人来家,年画一掀里面还有一个炕头,刚出生的孩子就躲进里面。妹妹四岁之前就没出过大门,更没有见过除了爸爸妈妈姐姐奶奶姑姑之外的人,偶然出门都是沿着墙根走,都不敢走路中间。这个事情直接导致现在的我对“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教育理念的嗤之以鼻,妹妹四岁都没有和人正常沟通过,最后也还是考上了上海第二军医大的研究生,发展的也还不错,不用太焦虑孩子的起跑线嘛。对啊,我呢,我藏在哪里?我藏在姥姥家,出生六个月,我就躲在一个纸箱子里面由姑姑载着去了姥姥家,开启了漫长的寄养生活。姑姑引以为豪的是,穿过大街小巷时,我一点也没有哭,没有引起乡亲们的丁点注意。期间,我一次差点被送给舅母作女儿(她只有一个儿子),只是我三四岁了已经有些自我意识了,对于舅母的盛情表现的非常抗拒只能作罢,又一次是五年级时,在东北的一个不能生育的亲戚回来探亲,想带走我,那时正是做着各种瑰丽五彩梦渴望外边的世界的年纪,我同意了,姥姥同意了,沉默寡言的姥爷竟然反对,又作罢。我=妹妹的命运也是如此,刚出生时,父亲已经有三个儿子的单位领导就兴冲冲地来领养她,小车开到了家门口,像愤怒的狮子一样的爷爷拿着叉子要和父亲拼命,怒斥到,逆子,你要生儿子,我们不反对,往外拾孩子,这个不能行,这是作孽,祖上咱也是读书的人家,这样做岂不让乡里乡亲戳脊梁骨。留下妹妹后,爷爷去九干上开了一块荒,回来和奶奶说,放心了,孩子是黑户没地,我自己开了二分地的荒,够孩子吃饭的了。在我之前还有一个姐姐,被拾了出去,到现在也没有联系上。母亲作为一个旧式思想的妇女,没有对此表示出丁点抗议,随着父亲,一次次地想把这些多余的女儿拾出去,一次次期待着生下的是男孩,都有些魔怔了,怀妹妹的时候,在生儿子意念的强化下,这个可怜的妇人一直坚信肚子里怀的肯定是男孩,胎动和之前的三个女儿都不一样,结果还是一个女孩,听大姐说,为此,失望的父亲还给了母亲一鞋底,夜深了,这个脑子已经走火入魔的妇人竟然怀疑自己看错了性别,一次次掀开妹妹的小被子,念叨着不会是看错了吧,明明应该是个儿子啊。中间还流产一次之后,曲曲折折终于生了儿子。这次母亲总算是扬眉吐气了,记得有张照片,还在坐月子的母亲抱着弟弟开心地笑着,那笑容真地是从心底溢出来的呵,这年她已经36岁了,这些年她一直奋斗在生儿子的路上。她36岁之前,每次父亲喝醉了酒吵架的由头就是没有儿子,和别人不一样,心里难受。生育机器,这是我长大后对母亲的评价,母亲可不这么认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给一个对生儿子有执念的男人,自然得生生生。

儿子有了,但是拉警报一样的躲计划生育生涯也正式开始了,计划生育检查常常有,每次听到村里大喇叭广播“做好迎接计划生育检查”时,爷爷带着妹妹弟弟到九干的荒坡里边劳作边躲避检查,后来,爷爷锄完一趟回到地头发现,两个娃都被晒坏了躺着长长的鼻血后,躲避的地点又转移到看果园的小屋里,小屋里放着秫秸,掰开秫秸钻到里面躲起来,爷爷肚子里有的是故事,一个一个讲下来,有时候都能躲上一天。惊险的时候也有,妹妹在家睡觉,计划生育检查突袭,姑姑着急地来到我家,把门一关,抱着妹妹躲在炕底下,计划生育组把窗户都推开了,往里瞅了瞅没啥异样就走了,往常唧唧歪歪的妹妹竟然一声不吭,姑姑一个劲夸她有眼力界。1997年香港回归普天同庆,人口普查后我们这几个黑孩子有了户口,一家人欣喜若狂。除了躲在姥姥姥爷的我之外,她们似乎都活得正大光明了,只有我还是找不到存在的理由。在姥姥家我是个外户子,偶尔偷偷摸摸回趟自己家,恨不能路上一个人也没有,偏偏碰到没事总坐在胡同口上的妇人们,总问,这是谁家的孩子,姥姥总是机智的说,这是儿子家孩子,来走姑姑家。我到底是谁,自己也不知道了,狡兔三窟,我是有好多身份,我的母亲一会是我姑姑,一会又是我的母亲。在家吃着饭,大门一响,我条件反射般地放下饭碗,跑到姐姐的卧室里面躲起来,一次,我一个人在家,竟然来人了,跑已经来不及了,只能强作镇定的迎上去,心里已经编好了台词,我是来姑姑家做客的,姑姑姑父都不在家。来人走到跟前,原来是我的亲姑姑,编好的台词用不上了。一个周末,我奉姥姥之命带着十几斤猪头肉骑着自行车气喘嘘嘘的回到家,正等着母亲夸赞我呢,母亲却冷着脸慌慌张张地问,谁让你回来的,各小组长都在道上开会量地呢,看到你万一问起来咋办,听罢,我扔下猪头肉连家门也没进,掉头又往姥姥家骑去,边走边流泪,失落到极点。有一次,我正色和母亲谈起此事说,既然这么多余,真地希望当时没有生我,那段时间或许有点抑郁,总觉得被迫活着,如果能自己选择的话,真希望从来没有来过这世界。母亲却是大宽心的人,孩子,你得感谢我们把你带到世界上,如果不是有重男轻女的思想,一个劲的想生儿子,哪有你,那时候还号召只生一个好,就大姐自己了呢。咯咯咯。这些在心大的母亲眼里都不是个事,却是我的纠结。从小跟着姥姥姥爷长大,直到上大学,我才知道,我属于最早的一批留守儿童,留守的症状我一个也不少。在姥姥村的学校读书,其余小孩都清一色的姓李,就我一个人姓郑,为了不突显出去,我默默地在作业本上写了几年李亚飞,后来老师发现了问题,硬是给纠正了过来。家长会别家的小孩都是清一色的爸妈,我的是姥爷去开,卫生永远讲不好,脖子底下一圈黑,鼻子似乎总也流不完,作业不做,总能把姥姥姥爷蒙骗了。隔壁家的怪爷爷对我热情的不得了,不知道为什么傻里傻气的我突然变地敏感起来,坚决的明白这个总给我糖块吃的怪爷爷别有意图,于是再也不单独去他家,见了他绕着走,姥姥很奇怪我突然变地这么没有礼貌。我还悄悄地准备了一把小刀藏在身上用于防身,幸好直到我考上高中离开这里也没有用上过,却养成了外面阳光灿烂内心狐疑度极高的性格。现在成为母亲的我坚信,只有父母才是孩子最好的庇护者。

又啰嗦了好多。当时我们村里还有好多这样计划生育户,我姑姑也是当村的,因为抢生,家里被搬走了电视机,疼钱的婆婆主动带着姑姑去计生站流掉了七个月的儿子,谁知接下来接连生了两个女儿,生小妹妹时,我奶奶和姑姑抱头痛哭,难道要成为绝户了。在农村,绝户是一个很毒的词,被骂绝户简直是直戳痛点。这也成为姑姑的心病,直到聪聪妹妹结婚怀孕,她又转移到了盼望女儿生儿子上,结果女儿生的还是女儿,姑姑有些伤心。

我的同学晓青,她有一个姐姐晓玲和妹妹晓晓,也是超生户,她英勇的母亲的壮举至今在村里流传着,怀着晓晓的她母亲坚信自己怀的是儿子,一次计划生育组突击检查,她母亲挣脱了计生主任的手,爬上后窗,跳入了后邻居厕所,臭气熏天,计生检查的实在无法靠前,趁这个空挡,她跑了。结果,生出来,还是个闺女,失望之极不再拼四胎了。还有一个和亚妮同学的名叫老五的小曼子,上面有四个姐姐,除了老大和老二,后面都没有取名字,直接叫三儿、四儿、老五。计生执行政策有时候时候粗暴无理,可是面对群众不管几胎非生儿子不可的畸形心态又有什么好法子呢?现在我在基层工作也深切体会到了做群众工作的难处,是真地难。对于父亲非生儿子不可的心态我也推测过,估计无非是怕被人骂绝户,好面子,有男丁家里不受欺负,还有父亲是长子长孙,受到了爷爷父亲的偏爱,是既得利益者,既得利益者肯定要坚定这种“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或许都有之吧。

小时候,我和姥姥说,长大后如果有了女儿,肯定不和我父母一样,搞着我觉得自己好像出生都是个错误,我要珍贵她,以她为荣。姥姥听了颇为震惊,你自己还没脱孩子皮呢,说什么生孩子的傻话。2014年,我生了女儿心里却惶恐了,担心父亲会不会不开心,会不会冷脸对之,婆婆会怎么想,慢慢长大的女儿用一张一小甜嘴哄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团团转,成为家里的开心果。去年,叔叔得知我又买了一处房子,估计怕我手紧关心的问:“你就一个女儿,又买房子,以后女儿嫁了你留给谁?”打一个哈哈过去后,我心里明白,我没有把女儿当作一个好似活着的目标就是为了嫁人的妇人,她首先是一个人,一个丰富的人,其次再是女人,她有全部的权利和义务,无关性别。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4000字


小说,竟然还可以这样写,大量细腻精微的心理描写,而且以非常准确的语言表达出来,间或夹杂着作者自己的观点和议论,非常哲学,非常犀利,非常透彻,让人欲罢不能,爱不释手。虎头虎脑从中间一章看完,丈二摸不着头脑之际,再从头开始看,看完之后,又在晕晕乎乎之际,再翻出之前购买并翻阅过的哈佛名著导读,才算有点眉目,然后还日思夜想,想理出个头绪出来,一个多礼拜折腾下来,直到今天才开始写这个读后感,好不烧脑。实际上,这就是一本很烧脑的小说,一开始,我确实低估了这本小说的深度和难度,看完,才发现,与其说他是一本小说,还不如说他是一本哲学书。他探讨的还是一个生命的终极问题。

这个终极问题就是,人如何去承受生命之轻,书名其实就点重了最重要的重点-生命之轻,也是本书最根本的哲学问题生命是很轻很轻的,生而为人,生之前无,死之后无,从无到无这段过程的有我们的人生,如此之轻,到底该如何承受?既然终点是无,无论无何都不能承受,但是我们又不得不去承受,对于如何承受这个问题,西域哲人根据自己的生活和思想实践,产生了两种观点,一种是巴门尼德接受生命之轻的轻,并视为一种解脱,另一种是尼采的永恒轮回,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责任重担,生命是一种最沉重的负担。这也就形成了人们对待生命的两种态度,是轻处理(巴门尼德的),还是重处理(尼采的),然后,作者基于这个哲学分歧,也就是对待生命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虚构出了一系列的人物,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轻的人物的命运会如何发展,重的人物命运会如何发展,又轻又重的人物命运会如何发展,在有比较清晰的轻重界定的这个基础之上,虽然这些人物是作者虚构的假想的,但是人物的命运发展都是合乎逻辑的也合情合理的(就像数学推理题),各个独立性格的人物在各自独立的命运发展的过程中,与其它性格特点的人物如何产生交集,以及如何影响对方的命运,编织成了一张网,小说的情节也就由此展开并发展,可谓错综复杂,精彩绝伦,而且中间还夹杂着作者自己的哲学思考,读完以后,几乎都能让读者陷入对自己人生轻重问题的思考之中,久久回味且意味深长,这也是为什么这部经典小时之所以成为经典的原因所在。

所以,这小说的重点肯定是持各种不同轻重人生态度的人,人,人,TA的命运,TA的一生,以及TA是如何痛苦着的,如何幸福着的。

首先从最轻的人物开始,小说中的一个主要人物萨宾娜,代表着生命的极端之轻。她从轻处理的方法,就是背叛,背叛自己的祖先,背叛自己的艺术学校,背叛她爱的人(其实她不懂爱人,也不会爱人)和爱她的人,背叛她的艺术,一次一次的背叛,一切一切值得背叛的背叛,心灵况且如此轻之对待,身体则更轻,可以随便奉献出自己的身体,跟任何人做爱(书中虽然只提及她跟两个人的性关系,但是不排除她跟其它人性爱的可能),这是一个身体和心灵都极轻的人,太轻了,他就渴望一点点重,所以她喜欢特丽萨和法兰兹(小说中的重人物),但是在跟法兰兹的爱情纠缠中,她还是承受不了那种最轻微的重(法兰兹对她的爱和仰慕),她还是逃脱了,逃到了无处可逃,只能到处放逐自己,到最后,轻得她连看到墓地上的大石头都觉得沉重得无法呼吸,唯一的归宿和慰籍是艺术。太轻,轻得只有艺术勉强把她留在人间。

其次轻的人物,是托马斯,相比萨宾娜,他重一点,在心灵上重一点,重在对特丽萨的爱上,仅此一点,其它都很轻(当然还有社会责任感方面很重,后面会提及),他认为性和爱是两个分离而不想干的事物,他可以与许多陌生女人发生性关系,只是为了探索女性之我的好奇,但是他只爱一个人(特丽萨),他还懂得爱人,还懂得承担爱情关系中的一点责任,也因为爱特丽萨,甘愿跟特丽萨归隐到农村,过简单的生活。虽然这限制住了她继续寻花问柳,但是他并未丧失与众多不知名的异性发生关系的渴望,也从未改变其性欲无罪的观念,所以,他对待自己的身体是很轻的,心灵也很轻,为了自己的身心自由,不愿意承担工作和社会施加给他的任何一点点重,所以他跟极轻人物萨宾娜是关系非常和谐的性伙伴,但是因为太轻了,他爱上的却是重型人物特丽萨,在不断的徘徊犹豫之中,还是愿意跟重的人物在一起,并与之相守一生。他其实是个轻中带重的人物。

轻的反面,就是重,小说中,重的人物比轻的人物多得多,而且重还分各种层次,首先,就是托马斯的爱人,特丽萨,这是一个在身体和心灵上都看的很重的人(对自我重的层次),其母亲对待身体和生命都相当之轻的,她一直都生活在对母亲的逃避之中,最终因为跟托马斯的6个巧遇(而这些对托马斯来说都是偶然事件,甚至把她比喻成了放在篮子里顺流而下的孩子,并因为这个比喻,这个危险的比喻,托马斯发现自己爱上了特丽萨),觉着这是生命之注定,毅然决然跟托马斯在一起。这一重一轻的组合,肯定是痛苦的,矛盾也是不断的,不过,面对托马斯的不忠,她倒没有斥责,相反,她用自己的弱小来逃避,但是正是因为她自认为的弱小,却成了她最重的重,而这样的重,其实是她的聪慧和深情,让浪子托马斯一次一次地回头,回到她的身边,同时,托马斯的轻对她也有所吸引,甚至她想去通过一夜情(跟一个酒吧里认识的工程师),去体会托马斯,但是她发现,她做不到跟托马斯那样的性和爱分开,身体性了,心灵也就跟着爱了,她也绝对不会让自己同时爱上两个人,然后她从工程师家里逃脱了,所以她是一个对自己的身体和心灵都很重的人,正如萨宾娜对自己轻的怀疑,到最后,她也怀疑,自省,是自己所表现的弱小(其实是她对爱情的看重),把托马斯,这个放荡不羁的浪子拴在了身边,并对托马斯表示深深的歉意,最弱的反而是最强的,结局是,两个人在车祸中一起丧生,也算是不错的结局,毕竟在互相的迁就中,爱中,还有些许的安慰和快乐。下面要介绍的几位重型人物,相比这三位,就让人唏嘘很多。

法兰兹,萨宾娜的情人,是一个类似特丽萨的重人物,也是另一个层次的重人物(重在对某一个人的付出和崇拜,但是更看中的是自我的标榜和展示,以及妥协),他高大英俊,强壮有力,还是个大学教授,还有爱他的妻子和女儿,而且还喜欢参加游行,伸张正义(介入政治),这也是我们当今社会上最常见的一种人,甚至为了爱情,他放弃了自己的力量(爱就是放弃力量),在床上,就是扭动着自己强壮的身体,却不敢对萨宾娜有强势的暴力的占有的欲望和动作,这导致萨宾娜非常得失望并离开法兰兹,其实这是法兰兹对她的爱,这点爱萨宾娜都承受不了(也就是我前面提及的她受不了最最轻微的重)。萨宾娜形容他是顶着巨大脑袋的婴儿,对跟法兰兹做爱,甚至感到恶心,她并不需要法兰兹讨好她,结果法兰兹却在一辈子都在讨好她,包括法兰兹死前的那一刻,遭遇歹徒的袭击时候的自卫反抗,他也认为是萨宾娜希望他那样做的,无辜牺牲,白白枉死,而且,他的很多行为都是媚俗的(媚俗这个概念需要读者自己去体会),其实,他所谓的重,就是讨好,丧失了自己人格的讨好,紧跟社会潮流的随大众,没有自己的思考和力量,包括他去参加伟大的进军,都是一种极度自媚的表现,而且对于这么一次重要的行动,在他心里,也只是表演给萨宾娜一个人看的。这种重,与其说重,不如说是一种轻,轻得太轻,比鸿毛还轻。虽然看起来是社会精英,但是一点份量和力量都没有。重把握得不好,只会更轻。

这样的人物还有一个就是他的妻子-玛丽.克劳德,丈夫是重在自我的自媚,妻子则是重在家庭和所谓的爱情的自媚(这是一种家庭层次的重,小范围的重),面对丈夫的撒谎和背叛,玛丽不是愤慨,而是选择抗争-为了爱情(好可笑),其它他们之间哪有爱情可言,只有丈夫对她的嫌弃,以及她自己死要面子的死撑,有的只是美好家庭和忠贞爱情的假象,面子支撑下的内里是空的,什么都没有的,一直死撑着,不肯跟他离婚,直到法兰兹死去,她还认为是浪子回头,他哪里是回头,哪里会回头,只是玛丽心中的一个假想和一个自欺欺人的愿望,而已。这一家子的重,重在表象,重在面子,重在对自我和自家的自媚,是很可怜的,也很可笑,而且还很可悲。

除了对自己的所谓重和对家庭和爱情这种小范围的重,还有一种更大的更重的重-对社会的重,也就是对社会的责任和担当,托马斯是不愿意背负这种重的,不过他的不愿意背负,却成了对这个社会最大的责任和担当,从社会责任这一点上,托马斯还是属于重型人物(前面提及的托马斯的重的另一方面),相反,有另一帮人,比如法兰兹,西蒙,主治外科医生,大下巴的编辑,他们加入党派,参与政治,示威游行,虽然声势浩大,煞有介事,但是昆德拉把这些统归为媚俗,既然是媚俗的,就没有任何一点意义,是做作,是虚伪,是表演,看起来的重,同样轻得不能再轻。

以上这些人物的描写刻画,都放在社会的大背景之下完成,这就是昆德拉的慧眼,昆德拉的思考,昆德拉的洞见,在这部小说里,表现得淋漓尽致,亦可以想见,多数读者,读完以后,对轻和重问题的思索,会在自己的生命中一直持续着,对自己生命意义的思考也会一直持续着。

所以,综上分析,与其说这是一本小说经典,不如说这是一部哲学经典,既然是哲学的,哲学的很多课题,轻与重,有与无,真与假,善与恶,对与错,等等,都是很干枯无味的,都是太大太玄的课题,而且没有答案,最终让人陷入的是恍惚和沉思,以及无限的对答案找寻的迷茫之中,即便找到一个答案,也是个自欺欺人的暂时的借口,接触和思考哲学问题,就是这样的无聊且无趣。所以,这本书读下来,而且消化了这么久以后,我倒变得兴趣索然了,甚至觉得,我与其再去看这一类书,还不如来一句,TMD,这来得更有诗意,情感也更浓厚更饱满,所以,读哲学书还不如读诗歌(个人观点)。当然,这本书也不是那么的枯燥无味,难啃,至少,心理描写是相当生动准确并且非常到位的,仿佛看到的是一个真正的人在思考,在生活里经受折磨,在思想的苦海里翻滚,也在自省,既然是心理的,也就是思想的,思想的也就是哲学的,借用书上引用的一句很有名的话结束本文,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确实,只能这么写这本书。

再加一句,如果生命确实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请先忠于自己,这也是我阅读完这本烧脑的书之后唯一提炼出来的对自己生活有用的一点收获(读书总得落实到自己的生活)。无论特丽萨的重也好,托马斯的轻也好,即便是萨宾娜的极轻,不同于其它几个人,他们都还是忠于自己的灵魂的,还算是完完整整的一个人。

亲爱的读者,以上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顾颉刚和他的弟子们》读后感4000字”文章,也不知道您对这篇读后感满不满意,是否有收获,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信息,请关注糖栗子和他的同学们读后感栏目,我们时时为您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