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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简史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09 来源:互联网

美国简史读后感。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有些作品让人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美国简史读后感,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美国简史读后感范文一

在暑假的大把闲暇时光里,我读了一本颇感兴趣的《美国简史》。

从书中我了解到了,当公元1492年,正处于明朝时期的我国,在经济、军事、农业等很多方面都处于世界领先水平。而在那一年,意大利人哥伦布才刚刚踏上美洲的土地,他打破了那里的土着人快乐安宁的生活。虽然我很同情那些遭到打击和歧视的印第安人,但我更敬佩哥伦布勇于冒险的精神,他不畏重重困难和艰险,也要努力实现自己的目标。

在现在的超级大国美国的发展中,以华盛顿为代表的第一批美国领袖发表的《独立宣言》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这个过程无比艰辛,我深刻地感受到他们追求独立和自由的崇高理想。

还有我们熟知的大发明家爱迪生,他发明了电灯,让人们从此告别了黑暗;亨利?福特发明了第一辆汽车我想,这些发明家勇于创新的精神正是促使美国飞速发展的动力啊!

我一直以为美国是一个非常乐于助人的国家。因为,他们这么多年来不断出现一些杰出的人物!可是现在,我又常想,美国人为什么这么喜欢向别的国家挑衅呢?肯定和他们的强大很有关系,强大使他们自认为有实力去挑衅别人!不过,从这本《美国简史》里,我认识到,正因为他们敢于思考、想像和开拓才使得他们有现在的强大,所以他们的优点值得我们学习,他们国家里杰出的人物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美国简史》读后感范文二

《美国种族简史》这本书看了好久,一直断断续续的看,可能是由于趣味性不是很强加上之前对这类书没啥兴趣,完全是因为老罗推荐才入手这本书,然后看看的,说是能解决对民族和种族所有的困惑,之前没涉及这方面,自己也没有深入的了解,没有思考也就没有啥困惑。

这本书讲了九个种族在美国的发展的奋斗史和文化史,在我原有的概念中只分黑人和白人,可实际上在美国不仅仅的是黑白之分,只不过黑白之分是最激烈的,美国是世界文化的大熔炉,它本身没有历史和文化,不过各式各样的人移民到美国过形成了一种美国文化和精神,各个种族来到美国后都收到过歧视,而一些第一批到美国落根的新美国人也对后来移民到美国的同族人抱着些不满,觉得会影响到自己的地位。

有些种族天生就重视教育,例如犹太人,一般我们都认为犹太人很聪明很会做生意,可实际上在第一次大战时,犹太人在智力测试中得分是很低的,而到了20世纪20年代,犹太人的智慧得分已经超过全美平均数。这不得不说和犹太人长期的一个生活环境有关,犹太人在欧洲曾经受过太多的磨难和不公,因为犹太人是欧洲大陆唯一不信奉基督教的民族,所以被各个种族所嫌弃,一直流离失所,而到了美国可以安稳的生活,不用担心被迫害。欧洲犹太文化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对知识的尊重和景仰,而且一直保留在现在,大多数东欧的犹太人到美国时一个字也不认识,但是他们却是一个千百年来一直对学问表示景仰的民族,这也是后来犹太人被人们认为很聪明的一个原因,由于犹太人以前在欧洲经常被驱赶,所以大多数犹太人都不会从事农业,是个以商业为主要生计的民族,这也是为什么犹太人在商业上很杰出的一个原因,从这本书我也对《生活大爆炸》中对于霍尔德的很多笑点有了了解,比如东欧的犹太人都很矮小,还有犹太人的妈妈对孩子保护的很过分,因为在欧洲的时候犹太人的孩子一出门可能就再也看不到了,所以霍尔德没结婚前一直和他妈妈生活在一起,那些笑点探明原因后很悲情的。

在美国最被人关注是对于黑人的歧视,众多来到美国的种族中只有黑人是被迫来到美国的,是以奴隶的身份来到美国的,经历很多抗争后才被解放,而美国黑人是一个属于新世界文化和人种的产物,它不同于别的种族有着自己的历史和文化,两个多世纪的奴役中,他们许多固有的文化和语言都消失了,而现在黑人在美国各个领域中都曾出现过杰出的人。

我们生活在一个多民族但是同种皮肤的国家有时候无法理解这种种族歧视,可实际上我们都常有种族歧视,只是自己不自知,远的不说就之前云南的那个事件,网上面出现了多少关于西藏的言论。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大民族和多个小民族之中,还有很多民族从外貌上已经无法区别出来,所以很多问题就不会像美国那样尖锐,可并不是就不存在,我们很多都是隐性种族歧视者,我就很反感划地区,说哪个地方的人不好或是看不起哪边的人之类的,这都是狭隘的思想,和白人歧视黑人没多大不同。

言归正传,黄种人在美国曾经比大多数其他种族都要受过更为严重的歧视,华侨的存在是一种世界现象,中国人常被称为亚洲的犹太人,也和犹太人一样在欧洲遭到很多政治迫害和暴力骚扰,在印尼和墨西哥都曾发生过对华人的大屠杀,中国人开始外流从明朝统治的最后一个世纪开始,小时候对清朝也没感觉,可现在异常反感看清剧,因为那是中国历史上的一种倒退,一种先进文明被落后文明所征服,这个就不提了,美国人对中国移民的态度是很苛刻的,因为华人既不是白种人也不是基督教徒,因为从文化上和生理上,都不能被看成能够被同化的种族,所以美国人视其为竞争对手,华人在美国只有最重、最脏和最底下的工作才给他们做,华人经常被武力威胁,全部被迫离开,美国也曾出过《排华法案》,禁止在美华人归化为美国公民,从某种程度上说华人初期在美国的地位处于最低端,面临着无处不在的歧视,日本人在美国遭受的冷眼和隔阂也堪称最甚,包括二战时被投进了拘留所,但在众多移民到美国的种族中,很少像日本人那样坚定而执着的争取当模范公民的,但是,日本人比其他种族很出色的战胜了所以困难,在经济、社会及政治上都取得了巨大的胜利,中国人和日本人在一般美国人眼里都视为东方人或是黄祸,尽管在事实上一直都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种族群体,对于日本还有一个很奇怪的地方,在移民的初期,日本向美国输送移民最多的专区之一是广岛,偷袭发生后,广岛就被炸了,在美的日本人很多都被运进拘留营,后来被拘留的日本年轻人能够参军,为了证明对美国的忠诚,有30多万日籍美国人参加了二战,被派到二战中打了最惨烈的战场上拼搏,日裔组成的442团是二战中获得荣誉最多的一支劲旅,二战后日本人开始在美国站稳脚。

其实这本书中还有很多内容,有被称为不爱教育懒惰的无能的爱尔兰人,以整洁、安静、友善、勤劳的德国人,而现在风靡全球的圣诞树原来是德国圣诞节传统饰物,在教育上很功利的意大利人等等。

总的来说这本书可以一读,很多问题都追其本源和历史原因,说了很透的一本书,对美国可以有一些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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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简史读后感1500字


篇一

《美国种族简史》这本书看了好久,一直断断续续的看,可能是由于趣味性不是很强加上之前对这类书没啥兴趣,完全是因为老罗推荐才入手这本书,然后看看的,说是能解决对民族和种族所有的困惑,之前没涉及这方面,自己也没有深入的了解,没有思考也就没有啥困惑。

这本书讲了九个种族在美国的发展的奋斗史和文化史,在我原有的概念中只分黑人和白人,可实际上在美国不仅仅的是黑白之分,只不过黑白之分是最激烈的,美国是世界文化的大熔炉,它本身没有历史和文化,不过各式各样的人移民到美国过形成了一种美国文化和精神,各个种族来到美国后都收到过歧视,而一些第一批到美国落根的新美国人也对后来移民到美国的同族人抱着些不满,觉得会影响到自己的地位。

有些种族天生就重视教育,例如犹太人,一般我们都认为犹太人很聪明很会做生意,可实际上在第一次大战时,犹太人在智力测试中得分是很低的,而到了 20世纪20年代,犹太人的智慧得分已经超过全美平均数。这不得不说和犹太人长期的一个生活环境有关,犹太人在欧洲曾经受过太多的磨难和不公,因为犹太人是欧洲大陆唯一不信奉基督教的民族,所以被各个种族所嫌弃,一直流离失所,而到了美国可以安稳的生活,不用担心被迫害。欧洲犹太文化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对知识的尊重和景仰,而且一直保留在现在,大多数东欧的犹太人到美国时一个字也不认识,但是他们却是一个千百年来一直对学问表示景仰的民族,这也是后来犹太人被人们认为很聪明的一个原因,由于犹太人以前在欧洲经常被驱赶,所以大多数犹太人都不会从事农业,是个以商业为主要生计的民族,这也是为什么犹太人在商业上很杰出的一个原因,从这本书我也对《生活大爆炸》中对于霍尔德的很多笑点有了了解,比如东欧的犹太人都很矮小,还有犹太人的妈妈对孩子保护的很过分,因为在欧洲的时候犹太人的孩子一出门可能就再也看不到了,所以霍尔德没结婚前一直和他妈妈生活在一起,那些笑点探明原因后很悲情的。

在美国最被人关注是对于黑人的歧视,众多来到美国的种族中只有黑人是被迫来到美国的,是以奴隶的身份来到美国的,经历很多抗争后才被解放,而美国黑人是一个属于新世界文化和人种的产物,它不同于别的种族有着自己的历史和文化,两个多世纪的奴役中,他们许多固有的文化和语言都消失了,而现在黑人在美国各个领域中都曾出现过杰出的人。

我们生活在一个多民族但是同种皮肤的国家有时候无法理解这种种族歧视,可实际上我们都常有种族歧视,只是自己不自知,远的不说就之前云南的那个事件,网上面出现了多少关于西藏的言论。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大民族和多个小民族之中,还有很多民族从外貌上已经无法区别出来,所以很多问题就不会像美国那样尖锐,可并不是就不存在,我们很多都是隐性种族歧视者,我就很反感划地区,说哪个地方的人不好或是看不起哪边的人之类的,这都是狭隘的思想,和白人歧视黑人没多大不同。

言归正传,黄种人在美国曾经比大多数其他种族都要受过更为严重的歧视,华侨的存在是一种世界现象,中国人常被称为亚洲的犹太人,也和犹太人一样在欧洲遭到很多政治迫害和暴力骚扰,在印尼和墨西哥都曾发生过对华人的大屠杀,中国人开始外流从明朝统治的最后一个世纪开始,小时候对清朝也没感觉,可现在异常反感看清剧,因为那是中国历史上的一种倒退,一种先进文明被落后文明所征服,这个就不提了,美国人对中国移民的态度是很苛刻的,因为华人既不是白种人也不是基督教徒,因为从文化上和生理上,都不能被看成能够被同化的种族,所以美国人视其为竞争对手,华人在美国只有最重、最脏和最底下的工作才给他们做,华人经常被武力威胁,全部被迫离开,美国也曾出过《排华法案》,禁止在美华人归化为美国公民,从某种程度上说华人初期在美国的地位处于最低端,面临着无处不在的歧视,日本人在美国遭受的冷眼和隔阂也堪称最甚,包括二战时被投进了拘留所,但在众多移民到美国的种族中,很少像日本人那样坚定而执着的争取当模范公民的,但是,日本人比其他种族很出色的战胜了所以困难,在经济、社会及政治上都取得了巨大的胜利,中国人和日本人在一般美国人眼里都视为东方人 或是黄祸,尽管在事实上一直都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种族群体,对于日本还有一个很奇怪的地方,在移民的初期,日本向美国输送移民最多的专区之一是广岛,偷袭发生后,广岛就被炸了,在美的日本人很多都被运进拘留营,后来被拘留的日本年轻人能够参军,为了证明对美国的忠诚,有30多万日籍美国人参加了二战,被派到二战中打了最惨烈的战场上拼搏,日裔组成的442团是二战中获得荣誉最多的一支劲旅,二战后日本人开始在美国站稳脚。

其实这本书中还有很多内容,有被称为不爱教育懒惰的无能的爱尔兰人,以整洁、安静、友善、勤劳的德国人,而现在风靡全球的圣诞树原来是德国圣诞节传统饰物,在教育上很功利的意大利人等等。

总的来说这本书可以一读,很多问题都追其本源和历史原因,说了很透的一本书,对美国可以有一些了解。

篇二

在暑假的大把闲暇时光里,我读了一本颇感兴趣的《美国简史》。

从书中我了解到了,当公元1492年,正处于明朝时期的我国,在经济、军事、农业等很多方面都处于世界领先水平。而在那一年,意大利人哥伦布才刚刚踏上美洲的土地,他打破了那里的土着人快乐安宁的生活。虽然我很同情那些遭到打击和歧视的印第安人,但我更敬佩哥伦布勇于冒险的精神,他不畏重重困难和艰险,也要努力实现自己的目标。

在现在的超级大国美国的发展中,以华盛顿为代表的第一批美国领袖发表的《独立宣言》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这个过程无比艰辛,我深刻地感受到他们追求独立和自由的崇高理想。

还有我们熟知的大发明家爱迪生,他发明了电灯,让人们从此告别了黑暗;亨利?福特发明了第一辆汽车我想,这些发明家勇于创新的精神正是促使美国飞速发展的动力啊!

我一直以为美国是一个非常乐于助人的国家。因为,他们这么多年来不断出现一些杰出的人物!可是现在,我又常想,美国人为什么这么喜欢向别的国家挑衅呢?肯定和他们的强大很有关系,强大使他们自认为有实力去挑衅别人!不过,从这本《美国简史》里,我认识到,正因为他们敢于思考、想像和开拓才使得他们有现在的强大,所以他们的优点值得我们学习,他们国家里杰出的人物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读《美国种族简史》有感


读《美国种族简史》有感

读史可以使人明智,英国哲学家培根的这句话至今意义不减。《美国种族简史》正是这样一本不可或缺的书,作者用详实的数据、细腻的描写,带领我们穿越时空,了解在美国这片土地上所发生的种族问题。中国历来被称为多民族国家,同属黄种人,经历了多次融合形成了包容共生的文化,所以种族主义在大多数中国人眼里并不是很突出。而美国建国不过二百多年,人口集中迁入也是近代以来的事情,在这个“大熔炉”里,种族问题尤为显现。

起源

在美国各种族之间,收入、职业和失业率的差别相当大,犯罪率、生育率和经营企业的比例也是如此。纵然身处国内依然可以了解到:美国黑人在运动与歌唱方面出类拔萃,同样也有很多黑人生活处于贫困线以下;犹太人凭借聪明才智在政治与科学界大放光彩;意大利人有强烈的家庭观念和严格的行事准则。。。这些显著地差别又是怎么形成的呢?肤色是一种原因,深究各种族在美国的发展史能发现更多的影响因素。

数千年的生存环境造就了一个种族,而这种生活习惯、文化特质并不是到达美国就能立刻消失的。正如爱尔兰人长期生活在英国统治者的控制下,上升的通道被堵死,个人的积极性被摧毁。这样的消极状态在他们移民美国后继续发挥影响。文化并无优劣,只有当它适应特定的环境时才显出好坏。不同的种族到达美国的时间、方式的不同,同样深刻影响该种族在美国的发展。广袤的土地、不均衡的发展水平,决定了他们的收入受到地区差别的影响。德国人在17世纪就开始了向美国移民的漫长道路,受限于当时的交通工具大部分德国人定居在河谷两岸,今天通过一些地名可以清晰发现德国先民在此开拓的历史。早期移民者的职业选择同样会影响一个种族在美国的发展。日本从明治维新开始选派青壮年向美国移民,由于缺乏技术和经验,第一代日本移民选择从事熟悉的农业和园艺,凭借勤劳和值得信赖的品质,现代日本人在这两方面取得了垄断的地位。

教育

清教徒移民后代、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有句关于教育的名言“我必须研究政治和战争,因此我的儿子们能够学习数学和哲学。我的儿子们应该学习数学、哲学、地理、博物、造船、航海、商业和农业使得他们的孩子们可以学习绘画、诗歌、音乐、建筑、雕塑、织物和瓷器。”第一代移民往往因为贫困而不得不背井离乡,这就决定了他们本身不具备较高的受教育程度。收入较高的行业通常要求从业者具备两个条件,要么受教育的时间长,要么有长期的经验。早期的移民者或凭借自身积累的经验和手艺,或依靠体力劳动在美国落地生根。

通过一代甚至几代人的努力,各种族才能实现自身的原始积累。分析犹太人、华人和日本人在美国的发展史,会发现并不是教育“包治百病”,他们都是通过体力劳动和商业意识发家,只是有钱后才将子女送进高校。这不仅仅是“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这三个种族对待知识有崇高的敬意,认同教育的价值。也正是通过教育,实现了这些种族在美国的腾飞。要想跨越阶级向上流动,只有不断地拓展新的领域,在高端行业中就业,而教育就是实现这一目的的一味良药。

生育

生育率是分析各种族人口结构构成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各种族发展水平的明显参照。在整个社会中,最贫困的阶层拥有最高的生育率,即所谓的“富人发财,穷人养孩”。各种族的生育率在到达美国后都经历一段波动,从早期的高生育率实现下降。但是不同的下降幅度,也影响了种族间的地位。因为高生育率,意味着固定收入的稀释,直接降低一个种族的生活水准。但是生育率同时又影响到一个种族的繁衍与财富的延续,低生育率会带来种族平均年龄的上升,同时较为富有的人去世没有足够子女,明显会将起积累的财富、经验、人际关系网及其他优势带走,不利于一个种族的传承。

你能看到多远的过去,就能看到多远的未来。

结语

当我们探讨一个种族时,是否注意到他所背负的历史的枷锁?通读《美国种族简史》不过是对那个梦想国度的惊鸿一瞥,才发现纵然是“移民者的天堂”,也充满奋斗与羁绊。认识一个种族,认识他人,我们还差的很远。不断地回眸、不断地总结,才能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意识,才能让历史照进现实,让我们走的更远。

本文来源:阜阳分公司 付震供稿

美国刀读后感


美国刀读后感(一)

《美国刀》讲述的是作者的父亲在朝鲜战争带回了一件战利品一把美国刀,很是坚利,左邻右舍有硬骨头都去他家砍,镇上的刀王不服气,精小打造的硬刀一点都敌不过美国刀。时间过去了很多,家里的姐姐去美国留学,一次姐姐打电话给父亲,说她不回来了,要做一个美国人,美国比中国好,就连四十年前造的刀都那么好。但父亲的一句话让我印象很深:在朝鲜,没有好刀的中国人,把有好刀的美国人打败了。对谁说兵器好,就一定能胜?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只要中国人团结一心,那力量就如万里长城永远不倒!!这又让我想起了《阿凡达》里的一个镜头:冷酷无情的人类意外的探测到生活在潘多拉星球上的土着人阿凡达人的圣树周围,有许多宝藏,于是借助高科技的操作系统残忍的摧毁了他们精神家园一棵巨大的家园树,阿凡达人的心在流泪,由于两个是由人类化身为阿凡达人,本来是仅为了完成任务,去劝阿凡达人转移领土,但时间久了,对他们产生感情,于是帮助阿凡达人抵御人类进攻,杰克顺利的与那里最强大的兽产生了心灵沟通,无数个骑着自己的坐骑阿凡达人,面对枪林弹雨,不怕牺牲,以智慧来掉了坚利无比的好几架战机,扞卫了自己的家园,是什么迫使他们成功?就是对民族家园浓浓的爱,浓浓的情,以自己的血肉扞卫了自己的土地,这种精神难道不和中国人的精神一样吗?

也许自己的国家并不强大,并不发达,但民族强则国强,只要心中有着保卫家园的信念,只要对国家有着浓浓的情,再强大的敌人也必能战胜!

这篇文章中的姐姐听了父亲的话后,很受感触,回到了自己的祖国,终究是祖国母亲啊


美国刀读后感(二)

这位父亲曾经是一位军人,他曾经为了我们的祖国不顾一切的去抗争,这是一位爱国的人名,他是我们的榜样,我们们应该向这位爱过人民学习

我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到映象最深刻的就是这位父亲说的话:你听着,在朝鲜,没有好到的中国人,把有好刀的美国人到打败了。是啊!我知道,我明白我们以前的中国人多么落后,但我们有无数的爱国者正在保卫我们的祖国,我们爱国者为了我们牺牲了!

想起自己有一次问妈妈:妈妈,长大后可不可以做美国人?妈妈问我为什么,我说:因为美国人的教育比我们好,科技也比我们好!妈妈没有责怪我,只是脸上没有了喜悦!

今天读了这篇文章,才明白,做为一个中国人,不但要热爱自己的祖国,还要相信我们的祖国,应为我们是中国人!

我们要向这位父亲学习,学习他的爱国精神,应为我们是中国人。


美国刀读后感(三)

暑假中我认真阅读了《美国刀》这个故事,这篇文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个故事主要写父亲是一位军人,跟随彭德怀参加朝鲜战争。美国人的子弹打中了父亲的耳郭,如果子弹往里偏两厘米,父亲早就没命了。可能是奶奶烧香揍了效,父亲回到乡下,带回了一大美国刀,非常锋利,砍什么一刀下去都断,邻居要砍什么也问我们家借,有一个刀王不服,打了一把非常锋利得刀,跟我们家的美国刀比,那个刀王的刀砍了一个大口,姐姐长大以后,去了美国生产美国刀的地方,姐姐打了一个电话回来说:我在美国不回来了,我要学做美国刀。父亲说:美国有什么好,美国刀有什么好。说着,父亲把电话挂了,过了两个月,姐姐从美国回到了家,抚摸着父亲的白头发说:我从你身上,看到了比刀更可贵的东西。说着父亲留下了两行眼泪。

这篇文章给我很大的启发,不是别人的东西是最好的,还有别人的东西更好更可贵的东西。

《美国之梦》读后感


Novel describe and buy to sell through perfect art form Gatsby loved the symbols of the youth, money and status deeply as, Regard U.S.A. as by means to pursue rich material life Dream of. For pursue Gatsby Daisy exhaust oan . He has misunderstood the boring society on the surface dissipated and luxurious and holloposes a chilly and disappointed sad melody with the multicoloured note, leave somebody limitless thinking.

美国陷阱读后感


为了帮助通用收购法国阿尔斯通,美国司法部以腐败为名起诉阿尔斯通高管在印尼竞标找中间人花了60万美元,并在羁押了四年后判处监禁12个月。通用电气之所以要对阿尔斯通的电力业务发起强制收购,一来是因为零八年金融危机后通用决心回归制造业,将阿尔斯通视为最佳收购对象;二来是因为美国自从奥巴马执政以来确定的“再工业化”战略。通用的商业目标和国家目标存在一致性,这使得美国司法部予以积极配合并赋予通用更大的底气。美国司法部能够通过逮捕公司高管,对阿尔斯通施加压力,是基于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和“长臂管辖权”。《反海外腐败法》的管辖主体包括外国企业,同时“长臂管辖权”又允许美国司法部管辖外国企业在海外的所谓行贿行为。在这桩收购案的收尾阶段,司法部仍扮演了重要角色。面对西门子公司的介入,其以巨额罚款威胁迫使西门子临阵退缩。为确保收购的顺利完成,司法部甚至暂缓了阿尔斯通缴纳罚款的期限,完成了与通用的默契配合。

通过全书可以窥见真实世界黑暗的冰山一角,所谓法律、自由,不过是政治角力的武器。而美国的科技、法律、美元结算体系通通为长臂管辖有了力量的保证。现在看看正在发生的中兴、华为以及一系列更小的企业上发生的事情,这不仅仅针对的是企业,这是真正的权利的游戏。世界经济舞台上的玩家可不是只有企业,还有国家。世界大国拥有的实力,不是任何一家企业可以匹敌的。更何况,国家还拥有暴力手段,这更是企业不可能具备的优势。有时,某些国家会直接动用国家暴力,为本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鸣锣开道。(李师圆)

简史读后感


简史读后感范文一

《时间简史》的作者是被人称为宇宙之王的史蒂芬˙威廉˙霍金。他是一个残疾人,他不可以说话,而且头只能朝右边倾斜,肩膀也是左底右高,双手紧紧并在当中,两制脚则朝内扭曲,而且霍金他还被长期禁锢在轮椅上,这样的残疾人居然能写出一本在全世界都拥有无数读者的科学着作。就这一点,我就很佩服他。

霍金小时候很聪明,他竟然发现了八种进入房间的方法;又有一次,霍金和小朋友们找到了一些碎零件,霍金利用这些碎零件组成了一台简易电脑,电脑在当时可是个稀罕玩物,霍金也因此出了名。这也是我敬佩他的原因。

在《时间简史》里面,我最喜欢的是《宇宙是什么图像》,我开始认为宇宙就是个大圆球,现在发现我错了,宇宙年很大,大得不可估计。宇宙里有恒星及八大行星,太阳系,还有黑洞。我最害怕的就是黑洞,霍金说黑洞只是四维空间中的一种气流,这种气流受到压迫后,形成了一种旋涡,这种旋涡能吸走任何东西,由于它又黑又像洞,所以叫黑洞。如果黑洞吸多了,就会爆炸,里面的东西就会喷出来,就会有一次世界灾难。我真害怕,黑洞把我也吸进去。

当我看到《时间简史》的内容时,还有些不懂,我才明白:要好好学习,才能懂得这深奥的知识,才能认识这个神奇的世界。

简史读后感范文二

课余时间,我饶有兴趣的简读了一本畅销全世界的科学着作-《时间简史》,其作者是当代着名的宇宙学家、理论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这本科学着作可以说的上是将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结合的最完美的一本书,出这点之外,此书还详细的阐述了黑洞效应和大爆炸及宇宙奇点问题。

倘若这本书以数学公式、证明过程和科学术语为主,那么我认为它不可能这么畅销全世界。这本书正是以它通俗的语言文字、幽默的插图、强有力的论证过程和独特的思维方式将读者带入广漠无垠的宇宙,去体会黑洞边缘的神秘,去感受大爆炸的壮阔,发人思考,引人入胜。

《时间简史》的重点就是概述黑洞和宇宙奇点大爆炸理论,它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开始一步一步的探讨,补充了广义相对论中的一些不足。作者认为宇宙是从一个密度、时空曲率无限大的奇点通过大爆炸而开始的,在大爆炸中,物质的温度非常高。在随后过去的一秒钟中,宇宙的温度急剧下降,下降到大约100亿摄氏度,于此同时也在不断地膨胀,就使得正电子和反电子(带正电荷的电子)互相碰撞以此湮灭,并释放出大量光粒子,来维护宇宙的平衡。到了后来,得以有强力的作用从而使物质不断聚拢,聚拢,这就形成了古老的星球和星际物质。我们的地球,也是通过这样的物质聚拢才形成的。

而书中的另一伟大成就是对黑洞的研究,黑洞最开始是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一书中作出的一个预测,他假设如果存在一空间的曲率非常大,物体的逃逸速度非常快,快到连光也不能逃离这样的空间。那么这样的空间可以称之为黑洞.但他认为既然连光也不能逃离黑洞,那么我们也无法观测到它,它名副其实是一个非常黑的洞。但霍金结合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量子理论后提出:黑洞其实不黑,它可以放射出正反粒子,而且它还有这很高的温度。正因为它放射出的正反粒子互相湮灭了,所以我们很难观测到它。黑洞以极高的速度放射能量,当能量耗尽时则会向宇宙大爆炸那样从一个奇点发生强烈的爆炸,并在宇宙中消亡。

从这本书中我不仅独到的是宇宙物理知识,我还读到了一种敢于同命运抗争,顽强不屈和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众所周知,霍金出这本书时已是全身瘫痪,可以活动的仅是3只手指。在这样的条件下他凭着那充满智慧与知识的大脑,毅然对宇宙发出思索,对真理发出挑战。最后他成功了,出版了这傲然屹立于科学文献之林的伟大着作。读完此书我受益匪浅,我学到的东西远远不止那些,而更多的精华还有待于我更深一步的阅读,更深一步的探索。最后我引用牛顿的一句话来结尾:我不知道世人怎样看待我。我只觉得自己好像是在海边玩水的小孩,偶尔是到美丽的贝壳,就高兴不已。但面对真理的浩瀚大海,我仍茫然不知

美国宪政历程读后感


篇一:读《美国宪政历程》有感

读《美国宪政历程》有感

《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以下简称《美国宪政历程》),由三位非法学专业人士所著。主笔者任东来博士系历史学家,陈伟系在美国工作的一位数据库高级技术主管,白雪峰是位历史学博士。搬出作者的“出身”是为了说明,三位“非法”作者所著并非像传统的法学家著作那般因循于法律思维,就法律谈法律。而是用生动的笔触,翔实的史料,将二十五个司法大案背后所村子的社会境况、各种利益的博弈尽相展现出来,以政治的、历史的、多维度的方向描述法治在美国社会的各个方面从生根到开花的历程。

联邦最高法院的二十五个故事所揭示的,是一以贯之而不断发展的一种观念,一种精神。美国宪政的酸甜苦辣尽在其中,让读者去细细品味。正如作者所企望的那样“此书能溶学术著作的准确性和通俗读物的可读性于一体”。

读罢此书,掩卷遐思。《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只有短短七条,且历经二百年之沧桑,各种政治力量、团体利益间的博弈争斗,却也只通过了二十七条修正案。正是在这一极其简单(Brief)的宪法,却让美国成为当今世界民主、法治的典范,而反观当下之中国,虽制定了一百三十多条的“鸿篇巨制”般的宪法,却无不辛酸地被嘲讽为“有宪法无宪政”,宪政的理想,何其远忽?

由此,不得不让人生发出更大的疑问:美国宪法究竟有何特质,是一个国家如此良好地运行?

“三权分立”为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所创,其渊源则可溯至于洛克的“分权”学说。在《论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鸠指出:“如果司法权不与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将司法权与立法权合而为一,则将对公民施行专断的权利,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将司法权与行政权合而为一,法官便具有压迫者的力量。”概言之,三权分立即立法、司法、行政三种权力相互分离,而且要相互制约。

这一伟大的学说在1789年的制宪会议中被写入了宪法,其制度构建十分精妙:国会有权弹劾总统;总统有权批准国会所通过的议案;最高法院的法官上任须由总统任命,经参议院批准。但最高法院用以制约国会、总统的具体措施又是什么呢?

事实上,宪法虽然规定了三权分立与制衡的格局,但却并未明文赋予其一锤定音的最终权威,并未赋予其向最高行政当局和国家立法机构指手画脚、发号施令的具体权利。因此,诚如制宪先贤汉密尔顿所评论的那般: “司法部门既无军权,又无财权,不能支配社会力量与财富,不能采取任何主动行动,是分立的三权种最弱的一个。”

但这一事实却在马歇尔,这位被称为“最能干的大法官”入住最高法院后所逐渐改变,缘由就是被奉为宪政史上经典判例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使最高法院获得了制衡立法权、行政权的利器——司法审查制度。

限于篇幅,案例不在此赘述,宪政史上的光辉判例想必也是众人皆知了。但需要说明的,最高法院这一至高无上的权利不是宪法赋予

的,却是最高法院通过判决主动为自己赋予的。这一颇具司法能动主义色彩的行为至今在某些方面也被人质疑(如,马歇尔本人是此案缘起的当事人之一,理应回避,但他却没有这样做)。

当时的总统杰斐逊闻听此案结果,不禁大为光火,他不曾料想到最高法院会如此强硬,他认为:“宪法欲使政府各协作部门之间相互制衡。但是,如果授权法官决定法律是否违反宪法,使法官不仅在司法部门的地盘自行其是,而且还在立法和执政部门的行动范围独断专行,那将使司法部门成为一个专制暴虐的机构。”虽然此刻带有政党之争的双方看起来剑拔弩张,但政治的奥秘在于妥协,双方均表现出大局为重和超越党派分歧的精神,司法审查制度也就由此确立,恩泽绵远。

由此看来,宪政的实施决非一蹴而就,宪政就是“活的宪法”,它不是对宪法的固执遵守,刻板解释。美国宪法条文极其简单,但正因为它的简单却赋予它一种张力,宪政建设者就拥有足够大的空间用一个个的经典判例来充实、鲜活美国宪法。正如詹姆斯·加菲尔德评价道:“马歇尔找出宪法文件,使它成为一种权力;他找到一幅骨架,赋予它血和肉。”

说到美国的“宪政之友”,还有一股力量是不得不提的,那就是在美国社会中被称为独立于总统、国会和最高法院之外的“第四权”,被誉为“无冕之王”的新闻媒体。

由于有美国宪法第一条修正案的保驾护航,它不仅不是政府的喉

舌,反而是监督政府的重要力量。可是由于种种主客观因素的局限,新闻媒体对政府的舆论监督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准确无误。这样,新闻媒体报道一旦有误,常常会引发涉及巨额罚款的诽谤大案。1964年《纽约时报》公司诉萨利文一案,就是因政府官员控告《纽约时报》而引发的一个重大诉讼案。

案件的原委大概就是《纽约时报》于1960年3月29日,时值南方黑人民权运动风起云涌之时,刊登了题为《请倾听他们的呐喊》的政治宣传广告,猛烈地抨击了南方各级政府镇压民权示威的行径。萨利文作为南方一地方政府的警方首脑,自感其名誉被损,愤而起诉。

此案的关键即在于舆论自由与公民权利的价值选择。最高法院最终以9票对0票一致否决了地方法院的判决,即判定《纽约时报》胜诉。他们认为:“美国上下普遍认同的一项原则是,对于公众事务的辩论,语调尖刻,有时甚至令人不愉快的尖锐抨击。”他们指出,“本案涉及的政治广告,就是对当今一个重大的公共问题表示不满和抗议,它显然有权得到宪法保护。”

这一判决向人们昭示着宪法修正案第一条所规定的言论自由神圣不可侵犯。政府官员一挨骂动辄就以诽谤的名义予以起诉,进行打压,那么新闻媒体舆论尖兵,监督喉舌的作用何在?“第四种权利”对于政府的监督、限制岂不消失殆尽?

《纽约时报》案是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判决,它实际上是为新闻媒体批评政府官员的各类新闻报道打开绿灯,为新闻媒体“敢把总统拉下马”式的新闻调查和报道自由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法律保

障。越战期间,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电视新闻主播沃尔特对约翰逊总统越战政策的无情抨击和谴责,是美国国内反战运动日益高涨和约翰逊总统被迫放弃总统连任机会的一个重要原因。约翰逊总统悲哀地承认,即使参加竞选,他也不会有任何机会取胜,因为“如果我已经失去沃尔特,意味着我已经失去了普通美国民众的支持”。1972年至1974年,《华盛顿邮报》记者卡尔·伯恩斯坦和鲍勃·伍德沃德对水门丑闻的调查和揭露,在美国国内引起轩然大波,最终导致尼克松总统的辞职。

可以说正是新闻媒体的这一特殊力量的存在,使美国的政治力量不再是三权分立的简单态势。北大贺卫方教授认为:“一国确立了宪政体制的主要标志是国家权力是否受到来自国民的有效制约以及是否存在真正的分权。”从这个意义上讲,新闻媒体算是为美国的宪政建设填上了生动的注脚。

读罢此书,思绪良多。“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谨以此文为中国的宪政建设作一些有意义的思考。

法学院2008级1班

王焕宇

学号:2008020135

篇二:《美国宪政历程读后感》

读《美国宪政历程》看法治的信仰

“我们不是因为没有错误而成为终极权威,我们只是因为终极权威而没有错误。”

-----杰克逊 Robert H.Jackson 大法官

两百多年来,美国人已习惯将重大争议交给最高法院处理。尽管大法官们的表现并非总令人满意,但他们宪法守护者的地位和最终裁判者角色,却从未遭遇质疑。而且,经历过2000年“布什诉戈尔案”,人民已经接受由大法官们“选”出的总统,或许已默认了非民主的权威,即法治的威严。

不过,美国毕竟是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平等、分立的政体,最高法院既没有“钱袋子”,也不掌握“枪杆子”,又不是人民群众用选票确定的人选,凭什么享有对一切重大争议纠纷说了算的权力?而且,如果总统、国会,甚至广大民众不打算服从判决,又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最高法院如何一步步争取到广大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呢?2010年,现任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出版了《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一书,开篇就抛出了这些疑问。

其实,上述问题的答案完全可以在《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一书中找到。该书由任东来教授及其研究团队编撰。此前,国内公共阅读领域,除了贺卫方、

刘星、梁治平等法学学者发表在大小报刊上的文章,几乎还没有系统介绍美国宪政历程与最高法院制度的著作。而这本书用一系列判例证明,美国人民对最高法院的判决的接受,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如今,老百姓哪怕内心极不认同,也能遵循最高法院的宪法解释。用布雷耶大法官的话说:“尊重最高法院的判决,已经和日常呼吸一样,成为美国人的习惯和常态。”

令人深感敬佩的是,《美国宪政历程》一书的作者,虽然多是历史学、政治学学者,但解读法学与法律问题,逻辑清晰,资料翔实,将美国历史上最有影响力的25个大案记叙得生动、有趣,读来毫无晦涩、枯燥之感。书中大量资料都来自原版专著、传记或新闻报道,即使今天来看,这些材料仍非常新颖,足以傲视国内同类题材的其他著作。这或许也是这本书能畅销至今、并不断再版的主要原因。

此书以时间为线,撷取最高法院历史上若干重要节点,回顾了法院在不同时期化解困境或危机的过程。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最高法院判定,在这个新生的国家里,宪法和法律的含义,必须由法院说了算;1857年的“斯科特诉桑福德案”,大法官们的选择,间接导致南北战争的发生;1954年的“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最高法院敢为天下先,吹响了结束种族隔离制度的号角;1974年的“美国诉尼克松案”之后,尼克松不得不黯然下台;2000年的“布什

诉戈尔案”,则是最高法院将小布什送进了白宫。

从25个判例可以看出,两百多年来,大法官们不断通过判例完善着美国的法律,界定着公民的宪法权利。他们有时也会犯错,甚至落后于时代发展,但总体来看,正是基于他们的努力,多数人才没有机会通过立法侵害少数人利益,重大宪政危机才得以避免。最高法院或许并非民意的引领者,但它已用自身作为,赢得了美国人民的信任。正如2009年退休的戴维〃苏特大法官所言:“无论最高法院如何判决,绝大多数人都会接受判决结果。这种信任,建立在过去几百位大法官孜孜努力的基础之上。

事实上,我们因为承继了前人的信誉、正直与良知才受到信赖。没有人民的信任,最高法院就没有权威。法治的信仰需从个人做起,而个人又需从尊重法律及司法做起。

篇三:读《美国宪政历程》有感

读《美国宪政历程》有感

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上,老师推荐了不少的相关书籍,利用国庆长假的时间,对其中的一本书进行了阅读,即《美国的宪政历程》。对美国的法律、法规,与法制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不得不呈现发自内心的感叹。

众所周知,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两大法系,英美法系相对于我国采用的大陆法系“成文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判例法”。《美国宪政历程》是一本写给中国普通读者的英美法系法律专业书,让我接触到与我国迥异的另一种法律体系。这本书的主体部分由三篇精彩的宪法论文与25个司法大案组成。引人深思的法理分析,令人回味无穷;一波三折,跌宕起伏的案情,让人读起来欲罢不能。25个判例故事所揭示的,是一以贯之而又不断发展的一种精神。美国人所谓的“法治精神”同我们常说的“依法而治”虽只有一个介词之差,但区别却非同小可,“法治精神”的主语是法,宪法是至高无上,毫不妥协的,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虽然美国历史也充满了腐败、剥削、压榨、垄断、童工、奴隶制、种族歧视,但法治精神造就的一个良好的可伸缩的制度框架加上历代法律精英的努力,最终引领和促进了美国的社会进步。

《美国宪政历程》由三位非法学专业人士所著。主笔者任东来博士系历史学家,陈伟系在美国工作的一位数据库高级技术主管,白雪峰是位历史学博士。搬出作者的“出身”是为了说明,三位“非法”作者所著并非像传统的法学家著作那般因循于法律思维,就法律谈法律。而是用生动的笔触,翔实的史料,将二十五个司法大案背后所村子的社会境况、各种利益的博弈尽相展现出来,以政治的、历史的、多维度的方向描述法治在美国社会的各个方面从生根到开花的历程。

联邦最高法院的二十五个故事所揭示的,是一以贯之而不断发展的一种观念,一种精神。美国宪政的酸甜苦辣尽在其中,让读者去细细品味。正如作者所企望的那样“此书能溶学术著作的准确性和通俗读物的可读性于一体”。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只有短短七条,且历经二百年之沧桑,各种政治力量、团体利益间的博弈争斗,却也只通过了二十七条修正案。正是在这一极其简单的宪法,却让美国成为当今世界民主、法治的典范,而反观当下之中国,虽

制定了一百三十多条的“鸿篇巨制”般的宪法,却无不辛酸地被嘲讽为“有宪法无宪政”,宪政的理想,何其远忽?

由此,不得不让人生发出更大的疑问:美国宪法究竟有何特质,是一个国家如此良好地运行?

“三权分立”为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所创,其渊源则可溯至于洛克的“分权”学说。在《论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鸠指出:“如果司法权不与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将司法权与立法权合而为一,则将对公民施行专断的权利,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将司法权与行政权合而为一,法官便具有压迫者的力量。”概言之,三权分立即立法、司法、行政三种权力相互分离,而且要相互制约。

这一伟大的学说在1789年的制宪会议中被写入了宪法,其制度构建十分精妙:国会有权弹劾总统;总统有权批准国会所通过的议案;最高法院的法官上任须由总统任命,经参议院批准。但最高法院用以制约国会、总统的具体措施又是什么呢?

事实上,宪法虽然规定了三权分立与制衡的格局,但却并未明文赋予其一锤定音的最终权威,并未赋予其向最高行政当局和国家立法机构指手画脚、发号施令的具体权利。因此,诚如制宪先贤汉密尔顿所评论的那般: “司法部门既无军权,又无财权,不能支配社会力量与财富,不能采取任何主动行动,是分立的三权种最弱的一个。”

但这一事实却在马歇尔,这位被称为“最能干的大法官”入住最高法院后所逐渐改变,缘由就是被奉为宪政史上经典判例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使最高法院获得了制衡立法权、行政权的利器——司法审查制度。

但需要说明的,最高法院这一至高无上的权利不是宪法赋予的,却是最高法院通过判决主动为自己赋予的。这一颇具司法能动主义色彩的行为至今在某些方面也被人质疑当事人之一,理应回避,但他却

当时的总统杰斐逊闻听此案结果,不禁大为光火,他不曾料想到最高法院会如此强硬,他认为:“宪法欲使政府各协作部门之间相互制衡。但是,如果授权法官决定法律是否违反宪法,使法官不仅在司法部门的地盘自行其是,而且还在立法和执政部门的行动范围独断专行,那将使司法部门成为一个专制暴虐的机

构。”虽然此刻带有政党之争的双方看起来剑拔弩张,但政治的奥秘在于妥协,双方均表现出大局为重和超越党派分歧的精神,司法审查制度也就由此确立,恩泽绵远。

由此看来,宪政的实施决非一蹴而就,宪政就是“活的宪法”,它不是对宪法的固执遵守,刻板解释。美国宪法条文极其简单,但正因为它的简单却赋予它一种张力,宪政建设者就拥有足够大的空间用一个个的经典判例来充实、鲜活美国宪法。正如詹姆斯·加菲尔德评价道:“马歇尔找出宪法文件,使它成为一种权力;他找到一幅骨架,赋予它血和肉。”

说到美国的“宪政之友”,还有一股力量是不得不提的,那就是在美国社会中被称为独立于总统、国会和最高法院之外的“第四权”,被誉为“无冕之王”的新闻媒体。

由于有美国宪法第一条修正案的保驾护航,它不仅不是政府的喉舌,反而是监督政府的重要力量。可是由于种种主客观因素的局限,新闻媒体对政府的舆论监督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准确无误。这样,新闻媒体报道一旦有误,常常会引发涉及巨额罚款的诽谤大案。1964年《纽约时报》公司诉萨利文一案,就是因政府官员控告《纽约时报》而引发的一个重大诉讼案。

案件的原委大概就是《纽约时报》于1960年3月29日,时值南方黑人民权运动风起云涌之时,刊登了题为《请倾听他们的呐喊》的政治宣传广告,猛烈地抨击了南方各级政府镇压民权示威的行径。萨利文作为南方一地方政府的警方首脑,自感其名誉被损,愤而起诉。

此案的关键即在于舆论自由与公民权利的价值选择。最高法院最终以9票对0票一致否决了地方法院的判决,即判定《纽约时报》胜诉。他们认为:“美国上下普遍认同的一项原则是,对于公众事务的辩论,语调尖刻,有时甚至令人不愉快的尖锐抨击。”他们指出,“本案涉及的政治广告,就是对当今一个重大的公共问题表示不满和抗议,它显然有权得到宪法保护。”

这一判决向人们昭示着宪法修正案第一条所规定的言论自由神圣不可侵犯。政府官员一挨骂动辄就以诽谤的名义予以起诉,进行打压,那么新闻媒体舆论尖兵,监督喉舌的作用何在?“第四种权利”对于政府的监督、限制岂不消失殆尽?

《纽约时报》案是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判决,它实际上是为新闻媒体

批评政府官员的各类新闻报道打开绿灯,为新闻媒体“敢把总统拉下马”式的新闻调查和报道自由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法律保障。越战期间,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电视新闻主播沃尔特对约翰逊总统越战政策的无情抨击和谴责,是美国国内反战运动日益高涨和约翰逊总统被迫放弃总统连任机会的一个重要原因。约翰逊总统悲哀地承认,即使参加竞选,他也不会有任何机会取胜,因为“如果我已经失去沃尔特,意味着我已经失去了普通美国民众的支持”。1972年至1974年,《华盛顿邮报》记者卡尔·伯恩斯坦和鲍勃·伍德沃德对水门丑闻的调查和揭露,在美国国内引起轩然大波,最终导致尼克松总统的辞职。

可以说正是新闻媒体的这一特殊力量的存在,使美国的政治力量不再是三权分立的简单态势。北大贺卫方教授认为:“一国确立了宪政体制的主要标志是国家权力是否受到来自国民的有效制约以及是否存在真正的分权。”从这个意义上讲,新闻媒体算是为美国的宪政建设填上了生动的注脚。

可以说,美国宪法从一开始,就是一部旨在限制政府权力与行为的宪法。既然政府是“必要之恶”,那就把利维坦关在笼子里,以免伤人。具体方法则是在政府部门之间横向平衡,中央与各州之间纵向平衡,并且以宪法形式保护公民个人的权利与自由。既不能寄望于英明的领导者,也不能依赖人性的善良,一切都得遵从宪法所体现和宣扬的契约精神与程序正义。这便是美国国父们的初衷。

美国房东读后感


美国房东读后感(一)

读了《美国房东》这篇文章,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就因该以勤俭为本。

一位中国青年在美国住了一间房子,在这位青年看来,他的房东是一位十分有钱的人,他们一家肯定享受着奢华无度的生活,然而,从一件小事,使他对房东家改变了看法。一次,房东的孩子吃饭剩下几片生菜叶,房东竟然毫不犹豫地将剩菜吃掉,中国青年对此颇为不解,房东便告诉他,在美国,每个人包括百万富翁都会这么做,浪费是一件不文明的行为。

人们常常把吃不掉的食物扔掉,和美国那些人们的生活方式相比,中国人的这种情况实在令人甚忧!有一首诗说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一名学生去美国一所学校的高中就读,和一位收入颇丰的房东一起生活了四个月,房东一家节俭的生活作风让这名学生感触很深:吃饭时,房东会把他儿子盘子里剩下的食物吃个精光;秋天,房东会亲自上屋顶去打扫落叶。冬天,门口的路上全是积雪,房东就会和家人一起铲雪。

从中我感受到这位美国房东虽然收入较高,但他很节俭,一点也不浪费粮食,而且简单的事情都是自己动手干。想想我自己,有时碗里还有饭,可因为不想吃了,就把它随意地倒掉。下雪时,因为天气有点冷,我也不到外面去扫雪,在家里睡大觉。相比美国这位房东,我真是自叹不如。

虽然我们每个人都知道要节俭,可是又有几个人真正做到了呢?我们还小,要从现在做起,一点一滴地改正,把节俭的美德牢记在心。

这篇文章让我们明白了好几个道理,希望大家能以勤俭为本,做一个珍惜食物的人。


美国房东读后感(二)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美国房东》,令我感慨万分。文中讲的是一位青年在美国读书,他住在一位很有钱的人家,按理说,这个房东肯定会过着富裕、奢华无度的生活。然而美国房东过的却很俭朴,有一次房东的儿子吃面条时只剩下几根面,按理说房东会把它倒掉,可房东却把剩下的面条吃得一干二净,连汤汁也没留下。作者十分不解,当问起原因时,房东严肃地回答:在美国,每个人包括百万富翁都会这么做,浪费是没文化的人才会做的事,世界上还有多少人过着饥饿痛苦的生活。

身为第一强国的美国都这么节约粮食,那并不富裕的中国为什么不节约粮食呢?中国古代节约粮食的名言数不胜数,但现在的人记得么?随着时间的消逝,过着富裕的生活,节约在中国成了奢望,各种快餐店、饭店、肯德基等成了人们吃饭的场所,还没吃完的食物被人像废品一样丢掉。可他们殊不知在中国的另一方,山区的人,贫苦的人正在忍受饥饿的痛苦,人们吃饭的场所对他们那么陌生,甚至不知道,和美国比起来中国还是并不富裕。

说中国永远比不上美国,并不是嘲笑,更不是打击,而是事实,中国如果在这样奢侈、浪费地过上几百年,到时候,中国资源耗尽了,可美国一定依然强大,因为我们没有美国节约,到时候中国人对美好的生活只能告别。

中国人,你还敢浪费吗?


美国房东读后感(三)

今天,我看了一篇文章叫《美国房东》。文中讲到一位学生来到了美国波士顿城读书,并和一家美国人住在了一起。在平常的交谈中得知,男女主人的收入都很高,可是当学生第一次参观他们家时,却发现他们家很简朴,很干净,一尘不染。吃饭时,小儿子没有把面条吃完,男主人就将碗里的面条吃完,然后拿起一块面包把里面的汤一点一点地蘸干净吃了。学生很不解,男主人严肃地告诉他:这在每个美国人的眼里都很正常,即使是百万富翁也一样会这样做,只有那些没文化的人才会浪费有价值的东西,更何况,还有许多人在忍受着饥饿的痛苦啊!

我觉得这位男主人讲得很对,要节约粮食,不能浪费粮食,因为浪费是可耻的。现在很多小朋友经常把饭菜吃到一半就倒掉了,然后下午饿了,又用钱去买吃的东西。那么,为什么中午不吃饱呢?吃饱了就不会用钱去买那些东西了,那样的话,既不浪费粮食,也不浪费钱了!

那个男主人从不花钱雇人做一些事情,什么事情都是一家四口共同来完成。秋天来了,有很多的落叶飘到屋顶上,男主人就一直站在屋顶上扫落叶,直到把落叶扫完。冬天的时候,地面上有一层厚厚的雪,一家四口就和学生一起用铁锹铲雪。

我觉得这位男主人做得也很对,从不花钱雇人做事,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现在很多小孩子做什么事都很依赖父母,叫父母干一些事情,好像是理所当然的,而自己却不干!

在此,我呼吁大家;让我们一起勤俭节约,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吧!行动起来!

《人类简史》和《未来简史》读后感3000字


《人类简史》和《未来简史》读后感3000字:尤瓦尔·赫拉利的《人类简史》和《未来简史》我看完了。

两本书都很厚,大略读一遍花了我五天时间,分两次写太耗精力,所以我会以两本书为一个整体讨论,可能会写得散漫无边。

好在今天还是周末,你就当做是和我面对面闲聊吧。

通常我们认为的历史,大多说的是人类社会的变迁。以我们的历史教科书为例,都是凭借三条主线索讲述历史:政治、经济、文化,最多加上掌权者的花边新闻。我们已经习惯过去学习历史所用的方法,所以看到尤瓦尔·赫拉利讲述历史的方式,会觉得很有趣,甚至他的文字让你感觉不像历史。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尤瓦尔·赫拉利讨论的核心不是国家、文明,而是人。没有讨论权力更迭、不同文明的冲突、政治思想进步,而是自始而终在讨论人的变化。人类怎样在地球上崛起,又是怎样建立起人类文明,人类自己怎么看待地球霸主地位。初看之下,特别惊诧,但仔细想想,他这么做是有道理的。

历史毕竟是人类的历史。所有的历史事件,都是人类思考后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所以我很赞同尤瓦尔·赫拉利,人类才是历史的主体,我们的关注点不应该放太多在政治、经济、文化。

我们发展到今天越来越注意到这点,原因是人类的文明太发达了,困扰人类数十世纪的饥荒、战争和瘟疫已经成为过去。世界上依然有贫困人口,但大规模饥荒已经极为罕见,而且人类不再认为饥荒是神降下的惩罚,而是归结为人类自己的错误;距离上一次世界大战已经过去70多年,大国之间因为各自拥有可以毁灭世界的核武器,反而达成了长久的和平,叙利亚不算大国间的战争,只能归为大国间的博弈;黑死病那种席卷全球的瘟疫不再发生,非典虽然爆发,但也在短期内得到控制,造成的死亡人数还不到黑死病的零头。

人类为了这三个问题用了数十个世纪的时间,到了今天成功解决。然后呢?为了解决这三个问题,人类累积了空前的科学能力,储备了数量惊人的人才。然后呢?他们会在国家的领导下继续攻克癌症,甚至是令人胆寒的艾滋病,这些看起来都是时间问题。再然后呢?按照尤瓦尔·赫拉利的猜想,接下来就是研究永生的问题了。这不仅仅是个想法,一系列科技巨头已经在永生领域投入重金,圈走了大批一线科技人才,而且赌新一代人才们能够带来新一轮科技爆发,就像工业革命一样,永生问题很有可能在我们这代人得到解决。

永生是人类无法抵抗的诱惑,一旦实现了,人就成了神。同时,人类的黄昏正式开始。

谈到永生,肯定绕不开永生的形态,肉体衰老很难逆转,那人类要怎么把灵魂从肉体移植出来?然后放到哪里去?是终结者那样的液态生存?还是让一个人的意识转移到另一个人的肉体里?永生与其说解决了人的寿命问题,倒不如说产生了新一轮问题:谁有权永生?将灵魂寄宿在新的肉体算不算谋杀?人是什么?灵魂又是什么?意识又是什么?

这些问题看起来要么无解,要么讨论过后还是无解。但是,当人类在外部世界改造上取得巨大的成功,迟早会研究人类自身,许多问题已经有了眉目。比如说,人类之所以是人,是因为有“自由意志”。有了自由意志,人才能够做选择。这个选择不是被命运操控,也不是神的旨意,更不是国家的命令,而是人自己所选。但是,最新的科学研究指出人类其实没有“自由意志”。在实验中,当人做选择的时候,仪器观测到大脑里生物电回路早就做了决定,而它做的决定并不需要人的意志控制。

类似这样的人类对自身认知越多,对人类的看法越发怪异,这不是第一次发生。在过去的历史里,人类最早认为人类自身是万物之灵,是造物主的宠儿。进化论随之出现,指出我们的进化是适者生存后的结果。人类最早认为人类是世界的中心,日心说打破了这种自我感觉良好。最后太空望远镜证明了太阳系并不在宇宙的中心,太阳系只是银河系里的一个小星系。

这一次在分子结构上研究人类,会发现人的情感和感觉是可以通过刺激大脑皮层制造出来。所谓的自由意志,在肉体里完全找不到实体,而且完全可以通过人工干预加以控制。在另一方面,人类引以为豪的人工智能,已经取得很大的发展。完全无意识而智能的机器,做得可以比人类更好。AlphaGo可以轻松战胜人类职业棋手,但它并不会因此产生任何骄傲和喜悦,这意味着它一直能够稳定且高效解决问题。

于是,我们可以很自然推导:科技可以改变一部分人,优化他们的DNA,从一开始就抹去患重大疾病的可能。通过刺激大脑皮层,让他们比正常出生的婴儿更聪明,动手能力更强。同时,让他们能够感受更强烈的喜悦,远离负面情绪。最后加上科技赋予他们永生,他们和机器形成新的联盟。那么,他们毫无疑问是地球上的神,而且他们和机器会永久性统治没能得到科技改变的低等人类。

当人类对自身的研究达到这种地步,人类就通过一系列科技变化得到新的理解:人类即使自身力量不如其余生物,但仍然能统治地球,靠的是惊人的运算能力。人类作为地球上的一种生物,最早利用语言、文字实现种群内沟通协作。在远古时期对抗大自身数十倍的野生动物,在古代兴建起金字塔和长城,在现代能够探索外太空建空间站。人类就像一堆计算机,彼此联网,释放了群体的计算能力,最终取得了这颗星球的统治权。

那么,和计算机相比,人类的计算能力可就显得有些弱了。而且,计算机没有人的情感和感觉,它永远不会出错,它的智力稳定性超越所有人类。这就暗示着一件事:计算机替人做出的选择更合理,能够实现利益最大化。奥巴马八年做的事还没川普一年做的事让人惊叹,但是四年任期结束的时候,他还是能凭借出色的演讲能力成功连任。原因是人类作为生物,没法给奥巴马任期内的表现打出客观的平均分,然后根据最后的分数决定是否让他当选。人们总会受到最近的情绪的影响,把情绪最高点作为平均值应用。

于是民主制消失了。你的计算机比你更懂你自己,更懂得你到底需要什么,还不受任何外界的影响。我们今天打开手机,每个人能看到的朋友圈广告不一样,每个人能看到的热门微博也不一样,每个人能听到的每日推荐音乐也不一样,但你还是会觉得这些App真合口味。所以,计算机做出比人类更好的决定,有一天它肯定会替人类做决定。起先,计算机替你做加减乘除,你就放弃了复查账本的习惯。然后计算机替你开车,避开所有交通事故。最后计算机接管你的生活,计算机并不能理解“统治”,它只是服从设计者最初输入的命令:让人更舒服活在地球上,计算机最终会取得这颗星球的统治权。

回顾人类的崛起,无非是微弱的计算能力凑在一起,形成一股更大的力量。本质上来讲,人类所有的活动,选择的进化方向,都是为了让信息传播更迅速,这才有了今天的微信、Facebook。等到计算机的计算能力超越人类,人类本身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机器能做得比人类更好,而且机器不会为了发展毁灭这颗星球,发展最后得以永续。如果把宇宙作为一个整体来看,人类在未来甚至很难找到容身之地。

这就是人类的黄昏,这就是《未来简史》告诉我们的未来。

看完以后想了下,尤瓦尔·赫拉利这两本书还是《人类简史》更好。《未来简史》太像一本为硅谷定制的书,指向了金字塔顶尖们内心中最大的欲望:用科技手段得到永生。

如果要重读的话,我会毫不犹豫选择《人类简史》,那本书有一种对问题的真正兴趣,所以也给出了一些很有趣的答案。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有阅读障碍。障碍不是说我没办法读一本几十万字的书,而是我对这个世界的期待改变了。当我习惯了阅读是瞟一眼,是不超过140字的段子,是一张直白的图片,是一个不超过五分钟的短视频,任何超出限度的东西都会让我焦虑。

好在读完这两本书以后,我把这障碍处理妥当了,请把掌声送给阿腿,书是她安利给我的。

为什么肥宁写的东西都是密密麻麻的文字?为什么不是一段一行?为什么没有很多表情或者图片?

我想此刻可以回答你:在我看来,这个世界若只有形形色色斩钉截铁的结论,那可太奇怪了。结论根本不重要,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有可能是错的,重要的是思考的过程。组织一篇文字的同时,也就是在整理自己的思绪。在许多时候你心乱如麻,如果可以把你面临的困境写下来,写清楚齐纳因后果,写清楚一二三四。等你写完的时候,多半也就思考清楚了。

而如果换成在朋友圈短句刷屏,那除了释放情绪,还真的毫无效果。

不过你能看到这,证明你肯定没有阅读障碍,满打满算整整三千字呢。作者:肥宁

《富甲美国》读后感


抛掉那些挑逗气氛的段子,满片儿都是低价高质、顾客利益、减少浪费、许之以利、拼命干活、团结一体,简直就是互联网思维的典范(所以说互联网思维也不是什么新鲜的观念)。

我们来看他总结的谦虚经营的六个要素和成功经营的十条法则。

一次只考虑一家店;沟通;听取最基层的声音;下发责权;集思广益;保持精简,反对官僚。我理解为:从小事着手进行改善,去现场干实事,让一线人员有权处理自己的事务,从员工的反馈和做法中提取好主意,给予奖励,在一个点实现后推广,不要漂亮的外表而将钱花在刀刃上。

可见,别搞那些运动、整风之类的无效(甚至是副作用)活动,做不好就去学或者离开。经营企业是为了挣钱,让每个付出的人能够获利短期薪酬的增长和长期利益的积累,其他都是耍流氓。想想某些类型企业,不从制度、利益层面解决问题而只是提高觉悟,是不是南辕北辙?

献身事业;与所有员工分享利润,将他们视为合伙人(利益捆绑);激励你的同事(新点子,互动,丰厚);与同事尽可能多地交流每件事情(信任);感激同事为公司做的每一件事情(交心);成功了便尽情庆祝(放松,打成一片);倾听公司里每个人的意见(让听得见炮声的人指挥);超越顾客的期望(包您满意,下次再来);比竞争对手更好地控制成本(减少一切浪费,精兵简政);激流勇进、独辟蹊径、藐视常规(冷静的拥抱变化)。

把你要做的事情当成你毕生唯一事业而不要想退路,然后在顾客堆里倾听,站在他们的角度看待需求,然后干的比别人都好,无论是自己做还是借助其他人的力量。

这本书完成于1992年,但是其理念就如现在这些铄铄发光的流行理论一样崭新,可见阳光下面无新事。电商也好、020也罢,手段的更新,无损商业基础法则。把握住根本,做好本分,然后,打破一切规则!

美国的悲剧读后感


【篇一:《美国的悲剧》读后感】

处于底层的年轻人努力往上爬,成少败多,这样一个主题同爱情主题一样,是文学界的永恒。1925年,那个时候中国正在军阀混战,民不聊生,极度贫弱,而美国却是一派繁荣景象、一片凯歌声,正在此时,美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德莱塞的小说《美国的悲剧》一书出版,石破天惊,震动了整个美国。小说的主人公是出身贫寒的青年克莱德,他追求金钱和地位,逐渐蜕变,最终堕落成杀人犯,在23岁时被送上电椅。这是他个人的悲剧,也是美国的悲剧。作者在惋惜克莱德自我毁灭的同时,以锐利的锋芒揭露了美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官场政治的腐败,揭示了虚假繁荣所掩饰的深刻危机。克莱德本身并非天生是个恶人,他从追求物质享受到追求女性,玩弄女性;从渴望得到伯父的提拨到企图走进上流社会;从自私自利到走上杀人道路。造成悲剧的不光是犯罪本身,主要应该归咎于美国社会。因为当时美国社会崇尚那种接纳少数人的荒谬绝伦的价值观念,并对两性关系怀有病态的恐惧心理。冷酷的现实造就了克莱德的自私和卑鄙,社会的悲剧酿成了个人悲剧,谋杀把他的悲剧推倒了顶峰。克莱塞是美国之梦的一个受害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美国的悲剧》是美国梦的寓言,那些出生低微,家境贫寒的人们,无不梦想在社会上能出人头地,或一夜之间突然成为百万富翁,或痴心妄想,有朝一日能高攀上富家女,享受荣华富贵。而寓言却使他反其道而行之,将大团圆结局颠倒过来。显而易见,能园这美国梦的是绝无仅有的,大多数人只能遗憾终生,甚至丧命。正如德莱塞小说中说写:社会活动的范围毕竟划得泾渭分明,谁要是越出一步,就注定要灭亡。

当前中国进入改革开放年代,同当年的克莱德所在的美国有不少相似之处,代际传递的壁垒森严,富二代官二代的地位稳固,底层的年轻人往上爬的门槛很高,很难爬啊!早在1981年,中国作家路遥发表的中篇小说《人生》就描写了两个性格与命运相似的青年人所精心营造但终于破灭的人生之梦,这对我们青年不无启发和教益,而对领导干部和政治家们来说,如何为底层青年消除壁垒,提供机会,则是一个促进社会进步的重大政治课题。

【篇二:《美国的悲剧》读后感】

长篇小说《美国的悲剧》是美国作家西奥多德莱塞一部具有超高影响力的小说,代表了他文学创作的最高成就。这部作品使他获得了世界声誉。

这本书的主人公克莱德是一个穷牧师的儿子,他的父母笃信上帝,常带着他们的孩子上街宣传上帝的旨意,高唱《赞美歌》。但人们不仅不把他们当回事,反而讽刺挖苦他们。也因此,他们的孩子从小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却一次次受到心灵的伤害。克莱德一家从为崇拜耶稣而得到幸福,反而弄的衣食不饱。

为了那种出门有轿车、进门有别墅、花钱如流水的幸福生活,克莱德毅然离家出走。这个天真幼稚、生性贪慕虚荣,一心想出人头地的少年,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在格林大饭店找到了一份工作,结交了一帮好友,和一个水性花扬的女友:霍旦斯。她无数次的调戏克莱德,但因为一场车祸,让克莱德大彻大悟。后来,克莱德在自己的伯父那里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并热恋工厂的一名女职工:罗伯特,并与海誓山盟。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遇见了大厂长的女儿桑德拉,桑德拉生性好玩、贪图享受,十分虚荣,见克莱德张的一表人才,加上他万般讨其欢心,两人很快陷入爱河。克莱德为了他那所谓的幸福生活,抛弃了寒酸的罗伯特,并狠毒的害死了她。最终,被推上了电椅。

这本小说除了讲述克莱德的人生经历以外,还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种种弊端,和美国共和党与民主党

及其司法机关如何利用杀人案大做文章、弄虚作假勾心斗角的丑恶行径。像克莱德这样的人生悲剧,是所谓的美国的文明造就出来的,美国的社会制度是造就克莱德是人物的温床。

希望大家有时间也读读这本《美国的悲剧》。

【篇三:《美国的悲剧》读后感作文】

当时的美国正处在高速发展阶段,社会中充满了利欲、金钱、人心的泯灭。人们被这种利欲冲昏了头脑。在小说中,主人公克莱德的叛逆、懦弱、不仁不义,令我感到痛恨、遗憾。小说的主人公是出身贫寒的青年克莱德,他追求金钱和地位,逐渐蜕变,最终堕落成杀人犯。这是他个人的悲剧,也是美国的悲剧。

作者在惋惜克莱德自我毁灭的同时,以锐利的锋芒揭露了美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官场政治的腐败。揭示了虚假繁荣所掩饰的深刻危机。克莱德并非天生是个恶人,他从追求物质享受到追求女性、玩弄女性,从渴望得到伯父的提拨到企图走进上流社会,从自私自利到走上杀人道路。造成悲剧的不光是犯罪本身,主要应该归咎于美国社会。冷酷的现实造就了克莱德的自私和卑鄙,社会的悲剧酿成了个人悲剧,谋杀把他的悲剧推倒了顶峰。克莱塞是美国之梦的一个受害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美国的悲剧》是美国梦的寓言。那些出生低微,家境贫寒的人们,无不梦想在社会上能出人头地,或一夜之间突然成为百万富翁,或痴心妄想有朝一日能高攀上富家女,享受荣华富贵。而寓言却使他反其道而行之,将圆满结局颠倒过来。显而易见,能圆这美国梦的是绝无仅有的,大多数人只能遗憾终生,甚至丧命。

主人公克莱德生活在一个穷牧师家庭,但家里并没有因为信仰而获得幸福,相反却过得十分糟糕。为了追求幸福,克莱德离家独自闯荡世界。贪慕虚荣的他虽然凭着聪明机灵在伯父的工厂里找到了稳定的工作,还遇着了爱恋自己的美丽女孩,但他并不满足,为了追求富家女,他竟然狠心的把自己已经怀孕的女友害死。最终,没有实现自己的淘金梦,克莱德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小说通过对几个主人公境遇的描写,突出了美国梦以及它所带来的危害。有人认为罗伯塔是克莱德自私和野心的牺牲品,但其实克莱得也是美国原教义主义的牺牲品。他的父母是传教士,但他认为父母的传教毫无真理可言。它抵触父母的父母带给他的宗教影响。而父母每天沿街布道让他觉得羞辱,这也使他无比向往上流社会,这就注定了他追求利欲所带来的悲剧。他还是审判制度和社会的牺牲品。年轻的律师只关心自己的前途,对于澄清事实毫无兴趣,而法官也认为这个案子的圆满结束可以成为他向上爬的政治资本,所以没有人真的去关心导致犯罪的最终原因。在克莱德接触过上流社会,就无法自拔,沉迷于奢华的生活。他认为金钱就是上帝,无法抵制物质上的巨大诱惑。这所有的一切最终大致了悲剧的发生。

《美国的悲剧》不仅反映了美国社会的黑暗,也详细的描述了劳苦大众的痛苦挣扎。这人工的故事真实的反映了当时美国的现状,作者也借此讽刺了美国梦的虚无。主人公的遭遇不仅是他个人的悲剧,更重要的是它反映了整个美国的悲剧。

【篇四:《美国的悲剧》读后感】

今天,我怀着沉重的心情读了世界名著中的《美国的悲剧》这本书。《美国的悲剧》的主人公莱德原是一个穷牧师的儿子,他的母亲、罗伯父亲笃信上帝,但他们一家却并没有因为崇拜耶稣而得到幸福,相反却弄得衣食不保。为了追求幸福生活,克莱德毅然离家出走,独自闯荡世界,他凭着自己聪明机灵找到了一份工作,在那里,他拼命追求穷女工罗伯塔。后来他遇到了大富人家的女儿桑德拉。两人一见钟情,很快坠入爱河。克莱得为了能得到美丽的桑德拉,并通过她过上有钱人的生活。他终于下定决心用阴险的杀人计划害死了怀有身孕的罗伯塔,最终被判处死刑,推上了电椅。

想到这,我的心不由地变得沉重起来。这本小说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种种弊端。富人们极尽享乐之能事,而穷人们却是为了活命而劳累奔波,干的是牛马活,住得是破旧房,吃得是粗茶淡饭。我愉快的心情变得愤怒。在这个世界上,当富人们在吃喝享乐的时候,穷人们却捧着没有吃饱的肚子,扛着沉重的锄头,迈着已经没有力气的步伐去种田、去劳作。记得有一年,我去乡下,看到一个小姐姐坐在地上哭,我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去问她。小姐姐说她考上了一个重点中学,但是家里太穷,交不起贵重的学费,她不得不放弃远大而美好的前程,消失在以前她最熟悉的课堂上,我听了,心进而突然有一种冲动的感觉,这难道不是穷人和富人的区别吗?也许一个富人他可以轻轻松松通过开后门进一中、长郡、雅礼,而穷人却不行,他有这个能力,却没有这个条件。

为什么富人们能吃喝享乐,而穷人们却必须干一些社会上低贱的工作,难道穷人不是人吗?现在,我想说:穷人和富人是没有区别的。

【篇五:《美国的悲剧》读后感】

《美国的悲剧》通过克莱德的腐化堕落、犯罪以至最后毁灭的过程,深刻地揭示了美国文明的实质,戳穿了美国民主的神话的罪恶。正如作者自己在《答记者问》中所说:这本书整个讲来是对(美国)社会的一个控诉。小说之所以得到成功。并非因为它是悲剧,而是因为它是美国的悲剧。

之所以说它是美国的悲剧,是因为克莱德的极端利己主义,完全是美国生活方式的必然结果。小说告诉我们,克莱德并非天生的恶人,惯做坏事的青年,他从追求物质享受到追求女性、玩弄女性;从渴望伯父提携到削尖脑袋企图钻人上流社会;从自私自利到走上杀人的道路,社会对他起了很大的作用。冷酷的现实造就了克莱德的自私和卑鄙,社会的悲剧酿成了个人的悲剧,于是谋杀把他的悲剧推到了顶峰。可见,作者所谓美国的悲剧,就是美国社会阶级鸿沟所造成的悲剧。然而,个人的悲剧更是社会的不幸。克莱德悲剧既成事实之后,法官和律师、民主党和共和党又利用了他的犯罪演出了一出追逐私欲或一党之私的好戏。这样一来,社会不只是悲剧的承受体,而是悲剧的主体,社会虚伪的反映,加深了克莱德悲剧的意义,克莱德的悲剧又引起更深范围的社会性悲剧的暴露。

《美国的悲剧》的悲剧意义还在于它摆脱了古典悲剧的崇高风格,由平凡性代替了非凡性,在美国重建了悲剧美学的范畴。与前辈作家亨利詹姆斯和豪威尔斯等人的斯文的现实主义不同,它打破了那种裁剪得整齐的世界图景,写了向来不登大雅之堂的丑事和惨事。主人公克莱德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小人物,他出身卑微,生长在一个受庇护于教会的街头家庭唱诗班,过着贫困与乞丐无异的生活。他没有天赋,没有文凭,也没有技术,没有进取心,也没有品格修养的追求,有的只是一般人的那种对金钱美色的渴望和对社会地位的追求。他性格软弱,遇事迟疑不决。普通二字决定了他对命运选择的道路。不甘普通而又挣脱不了普通人的悲剧,决定了他命运选择的失败。这种选择和失败不是个人气质上的缺陷作怪,而是综合因素,特别是普通人的命运所决定的,是社会所决定的。这样就使克莱德的悲剧带上了普遍意义。《美国的悲剧》这种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的悲剧给我们带来了一种由压抑感折射后的崇高、庄严的哲理趣味。这又使小说的悲剧意义的内涵得到了扩展。这种悲剧意义的多重性使小说产生了令人叹服的力度。

评论家们经常用力量这个词来概括德莱塞的这部代表作品,德莱塞超过其他美国现实主义作家以及他自己的其他作品的,就是这部作品所具有的来自生活实感的力量,就是真实再现了美国悲剧的力量。

【篇六:美国的悲剧读后感】

20世纪20年代,第一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美国作为一战中的战胜国经济发展很快。经济的发展,物质财富的增加,使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美国的资产阶级陶醉于繁荣美梦之中。胡佛在竞选总统演说中夸口保证将使美国人家家锅里有鸡,家家车库有汽车。但是,繁荣掩盖不住社会矛盾和不公穷人们的生计举步维艰,富人们的生活穷奢极侈;年轻的一代不是寻欢作乐就是纸醉金迷,人们找不到了自己的人生信仰。这正是当时美国的悲剧所在。

1925年,正在资本主义世界一派繁荣景象、一片凯歌声中,美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德莱塞《美国的悲剧》一书出版,这本书震动了整个美国。小说的主人公是出身贫寒的青年克莱德,他追求金钱和地位,逐渐蜕变,最终堕落成杀人犯,在23岁时被送上电椅。这是他个人的悲剧,也是美国的悲剧。作者在惋惜克莱德自我毁灭的同时,以锐利的锋芒揭露了美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官场政治的腐败,揭示了虚假繁荣所掩饰的深刻危机。

20年代的美国证券市场兴起了一投机狂潮,谁想发财,就买股票成为一句口头禅,人们像着了魔似地买卖股票,梦想着一夜之间成为百万富翁。疯狂的股票投机终于引发一场经济大灾难。1929年10月24日,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雪崩似地跌落,人们歇斯底里甩卖股票,整个交易所大厅里回荡着绝望的叫喊声。这一天成为可怕的黑色星期四,然而,这仅仅是灾难的开始。29日,交易所再现股票价狂泻,一天之内1600多万股股票被抛售,50种主要股票的平均价格下跌了近40%。这一天,纽约股票市场崩溃,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大危机由此开始。

这场危机由美国开始席卷了整个资本主义世界,从19291933年,持续时间之长是历史上罕见的。在这场空前的危机中,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工业生产下降40%,各国的工业产量倒退到19世纪末的水平,资本主义世界失业工人达到3000多万,几百万小农破产,无业人口颠沛流离。

后记:重读德莱塞《美国的悲剧》,联想到今日中国股市的暴涨和股民的狂热,不禁产生一丝担忧,如今这繁荣的表象背后到底有多少虚假的成分呢?我不敢说美国的悲剧即是中国的悲剧,因为我没有政治家敏锐的目光,只是隐隐约约有一些不祥的感觉,这或许是杞人忧天吧!

【篇七:《美国的悲剧》读后感】

看这本书的前一天,父亲就提醒过我,重点是要看美国为什么会有悲剧。

我一直不怎么在意,美国的悲剧事情,我所做的事情,不过只是要看完这本书而已。但是一看到这本书的作者的时候,我不得不重新开始审视这本小说,这本小说的作者的名字叫做西奥多多莱塞。

这本小说,我记忆犹新的只有最后一句话了,我希望自己可以将它完整的复述出来:他知道,一切都结束了,他所爱的一切,都被关在门外了

也许这并不是原着的结尾,因为它并不是原话。但是在这一句话里,可以看出对人生的最后的忏悔和绝望。

终于因为杀人而被推上了电椅的克莱德,现在是否在忏悔。

其实,一切的一切都不能怨他,只能怨美国当时的时局,终于铸成了这条卑贱的生命。也许,是因为穷怕了,苦怕了,被欺辱够了,所以不想再回去。也许是因为上流社会,所以才成为了堕落的发源地。

时局是不允许公平存在的,以前也是,现在也是,永远都不可能,只因为有了三六九等这条无理取闹的等级制度。富人花天酒地,肆意挥霍着钱财,那些有钱人后代的小傻瓜每天举办着宴会,醉生梦死。穷人,奔波了一辈子,都没有可以避寒的冬衣。

克莱德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生在了一个信仰耶稣的家庭里。可是上帝又给他们带来了什么,正如克莱德在结尾的时候在心中问自己:真的有上帝吗?

他撒着谎,怕母亲跟自己要钱,每天只知道上街说教的父母,根本就不给他们学习,甚至没有想起来。他好不容易找到了养活自己的工作,并有了稳定的收入,而私奔被抛弃而回来的姐姐因为有孩子,又不得不花钱。

他喜欢编造谎言,在撞死了一个小孩之后,在被女人耍弄之后,他逃到了叔父所在的城市,并且通过叔父,在叔父的工厂里找到了工作,又因为叔父的提拔,成了打印间的负责人。从这里起,终于成了一切灾祸的源头,因为他在这里见到了罗伯塔。

他因为了吉尔伯特长得一模一样,又因为比吉尔伯特优秀出众,很快得到了桑德拉的垂青,并在她的帮助下,进入了有钱的青年人的社交圈,并且赢得了大家的尊重。而罗伯塔怀孕,成了他最大的绊脚石,因为他已经准备和桑德拉结婚并且靠其进入上流社会过真正有钱人的生活,可是罗伯塔成了他的包袱,而就在此时,他为了摆脱罗伯塔,在和她旅行的途中,将她推下了水,淹死了她。

可是事情败露了。其实最令人恼火的,不是别的,正是法官梅森的态度,不管证据够不够,为了通此事升官,竟不管你证据充分不充分,直接将其推入了死囚牢。

在此时,美国悲剧的原因昭然若揭。美国政府的不辨黑白以及冷血无情,毕竟都是为利益而存在的人,都是一样的。还有时局,穷富差距非常大,用杜甫的一句诗概括: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这是美国的悲剧,也是以为那贪婪的欲望,如果,人性,那还是人之初,性本恶。

因为悲剧是导演,所以谁在导演谁的悲剧。在当时的美国,这种事情的发生率之高,竟让人膛目结舌。

西奥多只是选择最普遍的事情,来叙述了美国悲剧的根本原因所在,这就是美国悲剧,就像塞壬的歌声引诱一样,带来翻船触暗礁的悲剧。

【篇八:美国的悲剧读后感】

假期,我阅读了德国作家狄奥多德莱塞的著名小说《美国的悲剧》。

这部小说的核心内容是1906年的一件谋杀案葛瑞丝布朗被人淹死在摩士河中。因此,这部小说也含有记录片的性质。这部历经三年的巨作于1923年出版,且立即被推为一部杰作。

读此书后,我的思想感情如被狂风肆虐的波浪,在黑暗中不知去处的慌乱逃窜。主人公克莱德格里菲斯的叛逆,懦弱,不仁不义,令我感到痛恨,遗憾;他的第一个女朋友荷丹丝布里格斯的外实内空令我联系到《红楼梦》中的贾宝玉纵然生得好皮囊,腹中原来草莽;他那细心体贴的第二个女朋友罗白黛奥尔登对迂腐的克莱德的深信不疑令我伤感;同样,克莱德对几近完美的第三个女朋友珊杜拉费契莱的盲目而带有目的的追求和维护更是让我感到利用感情的可耻。

故事大意是如此的。15岁漂亮而英俊的克莱德是一家旅馆的侍者,他赚到的薪水和小费让他初偿富人的滋味。他天天和那些狐朋狗友花天酒地。在这样混乱的日子里,他爱上了徒有外表的淘金店女店员荷丹丝,开始对这位女郎大送礼物。后因一场朋友引起的车祸,为躲避事后的追究,克莱德让荷丹丝自求多福后,溜之大吉。他一路到了芝加哥,求自己的叔叔丹尼尔帮忙。在叔叔的豪华府第之中,他初识漂亮的贵族小姐珊杜拉。后来,他到了衣领工厂,管理那里的女工。其间,他虽一直思念着美丽的珊杜拉,却还是对标志温柔的穷苦农夫的女儿罗白黛有了好感。但是,罗白黛一旦到手,他便对她失去了兴趣。在他看来,她只不过是个女工而已,怎配当他克莱德的太太后来,一个意外,珊杜拉爱上了克莱德,在他看来世界的中心就是珊杜拉。就在此时,罗白黛对克莱德说自己怀孕了,并声称克莱德唯有娶她为妻了。克莱德的脑海中只有这样硬邦邦的想法:罗白黛对他而言,一无所有。而珊杜拉,则应有尽有。于是,他暗下狠心,决定解决掉碍事的罗白黛。虽然,这场谋杀后变成了意外,在法律上克莱德没有罪过,但也许是因为在道义上败坏的缘故,他还是被判了死刑,并最终被送到了电椅上去

全篇小说,《诱骗谋杀》一章让我印象最为深刻:克莱德为了能够跟珊杜拉小姐结婚,以便进入上流社会,决心谋杀已怀孕的女友罗白黛。面对克莱德的自私自利,我已无话可言;而对他的毫无人性,我则早已深恶痛绝!当我进一步读到,罗白黛同意和克莱德在大碧潭那家小旅社过夜时,真是恨不得将这残酷的谋杀一章彻底撕碎。想到书的前半段克莱德被标致而温柔的罗白黛吸引,而热情追求时的场面,我真是感到这是对感情的最大侮辱,本该为温馨粉红色的爱情基调被残忍的踏上了一个重重的黑印记,这印记清楚的写有自私无情这四个字。

自认为自己是个不大容易为这些半虚幻的故事而动情的人,但当我将自己的感情投入进这部小说的时候,我居然也会对罗白黛的悲惨充满无限的怜惜,为克莱德的重利轻情而感到和他同为人的羞辱。对恶魔般的克莱德而言,他的脑海中似乎就不存在责任二字,他不懂得对荷丹丝的青春负责;不懂得对罗白黛的纯洁负责;也不懂得对珊杜拉的信任负责。

在他眼里不顾一切的除掉罗白黛就是他在为了自己的人生和爱情奋斗。其实,用这种魔鬼手段,就是自己对人生和爱情不可原谅的被判!他天理不容般的夺去了曾经爱人的生命,也残酷的亲手剥夺了自己骨肉的生存权利。在他丑陋的心中,两条命的重量远不及他眼中那完美的珊杜拉,更确切的说,是那上层社会对他散发的鸦片一般的罪恶吸引!他为了自己所憧憬的所谓的圆满,而轻易的赎了自己的良心,出卖了自身的灵魂。

在结识罗白黛前,克莱德就早已迷上了漂亮而高贵的珊杜拉小姐。如果,他所最终追求的是与珊杜拉的爱情,就绝不会再去和罗白黛扯上爱情关系。如果不能忍耐一时的寂寞,怎配去爱?!如果不能守住基本的专一,怎能去爱?!如果不能抛开无畏的背景,怎可称爱?!

克莱德对荷丹丝的所谓的爱是年少轻狂的一场游戏;对罗白黛的假意的爱是因寂寞而映射出的荒谬幻象;对珊杜拉看似不顾一切的爱也只不过是为自己铺路而不得不走的一步棋!

克莱德太过过火的现实,使他将自己一步步推上残酷的电椅。

爱情如圣洁的水晶,容不得一丁点瑕疵。而克莱德对荷丹丝的爱情似易碎的玻璃,经不起一丝打击;对罗白黛的爱情,如满是伤痕的破旧水罐,装不得一毫信任;对珊杜拉的爱情,则像是被地位这胶水粘紧了的水晶,没有丝毫的真诚所言。

生命就这么短短几十年,爱情本该是多么的轰轰烈烈。

爱是投入生命全部力量的一种人人皆有的伟大事业,玩弄爱情便是在玩弄一生中最最灿烂的部分。

把握短暂人生的这一永恒烟火,让它一直发出最耀眼的火光。人性的光辉是维持它的动力!

美国十讲读后感


篇一:美国十讲读后感

篇二:《美国十讲》读后感

篇三:读《美国十讲》有感

美国刀读后感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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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刀读后感 篇1

暑假中我认真阅读了《美国刀》这个故事,这篇文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个故事主要写父亲是一位军人,跟随彭德怀参加朝鲜战争。美国人的子弹打中了父亲的耳郭,如果子弹往里偏两厘米,父亲早就没命了。可能是奶奶烧香揍了效,父亲回到乡下,带回了一大美国刀,非常锋利,砍什么一刀下去都断,邻居要砍什么也问我们家借,有一个刀王不服,打了一把非常锋利得刀,跟我们家的美国刀比,那个刀王的刀砍了一个大口,姐姐长大以后,去了美国生产美国刀的地方,姐姐打了一个电话回来说:我在美国不回来了,我要学做美国刀。父亲说:美国有什么好,美国刀有什么好。说着,父亲把电话挂了,过了两个月,姐姐从美国回到了家,抚摸着父亲的白头发说:我从你身上,看到了比刀更可贵的东西。说着父亲留下了两行眼泪。

这篇文章给我很大的启发,不是别人的东西是最好的,还有别人的东西更好更可贵的东西。

美国刀读后感 篇2

这位父亲曾经是一位军人,他曾经为了我们的祖国不顾一切的去抗争,这是一位爱国的人名,他是我们的榜样,我们们应该向这位爱过人民学习

我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到映象最深刻的就是这位父亲说的话:你听着,在朝鲜,没有好到的中国人,把有好刀的美国人到打败了。是啊!我知道,我明白我们以前的中国人多么落后,但我们有无数的爱国者正在保卫我们的祖国,我们爱国者为了我们牺牲了!

想起自己有一次问妈妈:妈妈,长大后可不可以做美国人?妈妈问我为什么,我说:因为美国人的教育比我们好,科技也比我们好!妈妈没有责怪我,只是脸上没有了喜悦!

今天读了这篇文章,才明白,做为一个中国人,不但要热爱自己的祖国,还要相信我们的祖国,应为我们是中国人!

我们要向这位父亲学习,学习他的爱国精神,应为我们是中国人。

美国刀读后感 篇3

当黎明到来,当五星红旗冉冉升起,我就会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激动,回想起过去,多少人为了祖国的和谐安定做出了牺牲,才使祖国终于迎来了光芒四射的黎明!

《美国刀》讲述的是作者的父亲在朝鲜战争带回了一件战利品——一把美国刀,很是坚利,左邻右舍有硬骨头都去他家砍,镇上的“刀王”不服气,精小打造的硬刀一点都敌不过美国刀。时间过去了很多,家里的姐姐去美国留学,一次姐姐打电话给父亲,说她不回来了,要做一个美国人,美国比中国好,就连四十年前造的刀都那么好。但父亲的一句话让我印象很深:“在朝鲜,没有好刀的中国人,把有好刀的美国人打败了。”对谁说兵器好,就一定能胜?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只要中国人团结一心,那力量就如万里长城永远不倒!!

这又让我想起了《阿凡达》里的一个镜头:冷酷无情的人类意外的探测到生活在潘多拉星球上的土着人——阿凡达人的圣树周围,有许多宝藏,于是借助高科技的操作系统残忍的摧毁了他们精神家园——一棵巨大的家园树,阿凡达人的心在流泪,由于两个是由人类化身为阿凡达人,本来是仅为了完成任务,去劝阿凡达人转移领土,但时间久了,对他们产生感情,于是帮助阿凡达人抵御人类进攻,杰克顺利的与那里最强大的兽产生了心灵沟通,无数个骑着自己的坐骑阿凡达人,面对枪林弹雨,不怕牺牲,以智慧来掉了坚利无比的好几架战机,扞卫了自己的家园,是什么迫使他们成功?就是对民族家园浓浓的爱,浓浓的情,以自己的血肉扞卫了自己的土地,这种精神难道不和中国人的精神一样吗?

也许自己的国家并不强大,并不发达,但民族强则国强,只要心中有着保卫家园的信念,只要对国家有着浓浓的情,再强大的敌人也必能战胜!

这篇文章中的姐姐听了父亲的话后,很受感触,回到了自己的祖国,也许是她对祖国还有着一丝牵挂,作为祖国的儿女,谁能不留一点牵挂?

从灾难深重的旧中国,到百废待兴的新中国,再到经济快速发展的改革开放新时期,不知多少人,为祖国的每一步成长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和生命,看到今天的祖国,我想,即使那些危难面前不怕牺牲不流泪的勇士们,也定会留下欣慰的眼泪啊,看到五星红旗在朝阳下飘扬的红色,也有着自己的血,那又是何等的激动!!

孩子热爱母亲,是因为母亲奉献了伟大的母爱,我们热爱祖国,则是因为祖国给了我们母亲般的呵护,没有祖国,没有我们的安栖之所;没有祖国,就没有我们做人的尊严;没有祖国,就没有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美国刀读后感 篇4

《美国刀》讲述的是作者的父亲在朝鲜战争带回了一件战利品一把美国刀,很是坚利,左邻右舍有硬骨头都去他家砍,镇上的刀王不服气,精小打造的硬刀一点都敌不过美国刀。时间过去了很多,家里的姐姐去美国留学,一次姐姐打电话给父亲,说她不回来了,要做一个美国人,美国比中国好,就连四十年前造的刀都那么好。但父亲的一句话让我印象很深:在朝鲜,没有好刀的中国人,把有好刀的美国人打败了。对谁说兵器好,就一定能胜?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只要中国人团结一心,那力量就如万里长城永远不倒!!这又让我想起了《阿凡达》里的一个镜头:冷酷无情的人类意外的探测到生活在潘多拉星球上的土着人阿凡达人的圣树周围,有许多宝藏,于是借助高科技的操作系统残忍的摧毁了他们精神家园一棵巨大的家园树,阿凡达人的心在流泪,由于两个是由人类化身为阿凡达人,本来是仅为了完成任务,去劝阿凡达人转移领土,但时间久了,对他们产生感情,于是帮助阿凡达人抵御人类进攻,杰克顺利的与那里最强大的兽产生了心灵沟通,无数个骑着自己的坐骑阿凡达人,面对枪林弹雨,不怕牺牲,以智慧来掉了坚利无比的好几架战机,扞卫了自己的家园,是什么迫使他们成功?就是对民族家园浓浓的爱,浓浓的情,以自己的血肉扞卫了自己的土地,这种精神难道不和中国人的精神一样吗?

也许自己的国家并不强大,并不发达,但民族强则国强,只要心中有着保卫家园的信念,只要对国家有着浓浓的情,再强大的敌人也必能战胜!

这篇文章中的姐姐听了父亲的话后,很受感触,回到了自己的祖国,终究是祖国母亲啊

美国刀读后感 篇5

《美国刀》讲述的是作者的父亲在朝鲜战争带回了一件战利品——一把美国刀,很是坚利,左邻右舍有硬骨头都去他家砍。当黎明到来,当五星红旗冉冉升起,我就会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激动,回想起过去,多少人为了祖国的和谐安定做出了牺牲,才使祖国终于迎来了光芒四射的黎明!

时间过去了很多,家里的姐姐去美国留学,一次姐姐打电话给父亲,说她不回来了,要做一个美国人,美国比中国好,就连四十年前造的刀都那么好。但父亲的一句话让我印象很深:“在朝鲜,没有好刀的中国人,把有好刀的美国人打败了。”

也许自己的国家并不强大,并不发达,但民族强则国强,只要心中有着保卫家园的信念,只要对国家有着浓浓的情,再强大的敌人也必能战胜!

这篇文章中的姐姐听了父亲的话后,很受感触,回到了自己的祖国,也许是她对祖国还有着一丝牵挂,作为祖国的儿女,谁能不留一点牵挂?

孩子热爱母亲,是因为母亲奉献了伟大的母爱,我们热爱祖国,则是因为祖国给了我们母亲般的呵护,没有祖国,没有我们的安栖之所;没有祖国,就没有我们做人的尊严;没有祖国,就没有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从灾难深重的旧中国,到百废待兴的新中国,再到经济快速发展的改革开放新时期,不知多少人,为祖国的每一步成长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和生命,看到今天的祖国,我想,即使那些危难面前不怕牺牲不流泪的勇士们,也定会留下欣慰的眼泪啊,看到五星红旗在朝阳下飘扬,鲜艳的红色,有着自己的血,那又是何等的激动!!

美国陷阱读后感通用


相信你应该喜欢栏目小编整理的美国陷阱读后感,当细细品完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此时写成一篇读后感,可以防止遗忘对该作品的想法与心得,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是怎么写的?欢迎本文为大家提供参考!

美国陷阱读后感(篇1)

对于任何事情的判断,我们唯一能做到的就是尽可能近距离的去了解事实真相。皮耶鲁齐勇敢的用他真实的经历给我们展示出了一个真实的美国司法体制民主和人权状况,美国的经济发展,当然有他通过俘获全球知识精英所搭建起的经济大厦。但是从美国的发展历史我们就清楚的看到他的主要手段就是靠掠夺!二百多年前,那艘五月花的英国流放船到底有世界释放出了一堆什么样的妖魔鬼怪,我觉得这才是我们真正认识美国发展的开始!一群流放犯,能带来世界的会是什么样的灾难,我们已经通过美国的发展历史看得一清二楚了!早期的奴隶制,这在当时其他文明的大陆早已经废除了近千年的体制在这里却生根发芽了!疯狂的掠夺印第安原住民和疯狂抢掠墨西哥土地,现在的美国南部及大部加州都是人家墨西哥的,可这些抢劫犯却还厚颜无耻的要建什么边境墙!真是见过不要脸的,没有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对印第安后裔提出什么原住民保护,我去过那里,看到了那些可怜的人,那些保护是什么呀,可以赌博毒品酗酒,这就是保护吗?这是为了让这个种族加快消亡!通过此书,我们又看到了这个超级大国是如何对待他所谓的盟友的!真是那句话,美国永远都在消灭世界老二,从美国的亲爸爸英国开始,再到德国,然后是前苏联,接着是战后疯起的日本,再后就是突然团结起来的欧盟,现在就是靠自己努力奋斗起来的中国!为什么,因为美国就不可能允许有任何开始发展壮大的对手,他们的心里只有要不就是美国的要不就是为美国服务的国家!所以我们现在应该清醒的认识到谁才是我们地球最终的毁灭者。如何去制止这可怕的行为,就是重新规范世界秩序,前提就是先团结起来告诉全世界我们不是为美国提供服务的奴役!填平这个美国陷阱,一起和谐共处的去发展属于全人类的幸福!

美国陷阱读后感(篇2)

最近因为接触合规工作,找了一下相关的书籍,在微信读书里发现《美国陷阱》这本书不错,里面描述了一位法国阿尔斯通高管的真实经历,既体现了合规的重要,又能了解到在国际商业竞争领域的内幕。边看边写点读后感,作为人生记录吧。

首先,最为深刻的一点感受就是,如果作为跨国集团的高管,一定要对法律管辖权有清楚的认识,比如美国的反腐败法的管辖范围就是全世界,而该高管被抓后才了解到这个法律,还不明白为什么美国的法律能管辖到法国的公司。

其次,管理不能靠常识,别人这么干,我也这么干就没有风险,比如该高管在印尼搞业务,通过中间人贿赂当地官员中标,其他跨国公司也是这么干的,包括美国通用公司,但一旦追究起责任来,就可能先抓你,不要觉得不公平,因为通用是美国公司,而你不是。

最后,选择公司要擦亮眼睛,那种不为员工利益考虑,不保护自己员工的公司千万不能去。比如文中主人公被抓,阿尔斯通高层最后连律师费都不出了,不管不问,怕引火上身。

以上就是今天的三点小体会,明天继续。

美国陷阱读后感(篇3)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美国陷阱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为了帮助通用收购法国阿尔斯通,美国司法部以腐败为名起诉阿尔斯通高管在印尼竞标找中间人花了60万美元,并在羁押了四年后判处监禁12个月。通用电气之所以要对阿尔斯通的电力业务发起强制收购,一来是因为零八年金融危机后通用决心回归制造业,将阿尔斯通视为最佳收购对象;二来是因为美国自从奥吧马执政以来确定的“再工业化”战略。通用的商业目标和国家目标存在一致性,这使得美国司法部予以积极配合并赋予通用更大的`底气。美国司法部能够通过逮捕公司高管,对阿尔斯通施加压力,是基于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和“长臂管辖权”。

《反海外腐败法》的管辖主体包括外国企业,同时“长臂管辖权”又允许美国司法部管辖外国企业在海外的所谓行贿行为。在这桩收购案的收尾阶段,司法部仍扮演了重要角色。面对西门子公司的介入,其以巨额罚款威胁迫使西门子临阵退缩。为确保收购的顺利完成,司法部甚至暂缓了阿尔斯通缴纳罚款的期限,完成了与通用的默契配合。

通过全书可以窥见真实世界黑暗的冰山一角,所谓法律、自由,不过是政治角力的武器。而美国的科技、法律、美元结算体系通通为长臂管辖有了力量的保证。现在看看正在发生的中兴、华为以及一系列更小的企业上发生的事情,这不仅仅针对的是企业,这是真正的权利的游戏。世界经济舞台上的玩家可不是只有企业,还有国家。世界大国拥有的实力,不是任何一家企业可以匹敌的。更何况,国家还拥有暴力手段,这更是企业不可能具备的优势。有时,某些国家会直接动用国家暴力,为本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鸣锣开道。(李师圆)

美国陷阱读后感(篇4)

至始至终,作者无愧于公司,所做的一切都是完全遵照公司的内部规则,并得到上层的肯定。看守所中,作者耐心的等待,对他为之奋斗二十多年的公司满怀期待,相信他的“公司伙伴们”会来解救他。然而,作者不仅没有等来公司任何人哪怕一次的探视,反而收到的是人力以他“长期矿工,扰乱公司安排“的名义将他解雇的邮件。

即便十年前印尼的项目中,作者并不是主要责任人,并且所涉金额在阿尔斯通被指控的全部行贿案件中只占很小的比例,按照美国的司法计算,作者要受到125年的监禁。然而,公司主要责任人CEO柏珂龙,不仅没受到任何刑罚,反而得到400万欧元的谈判奖励,谈判的结果便是将阿尔斯通的能源业务卖给通用电气。

公司肢解,国家受损,柏珂龙谋得私利,而作者皮耶鲁齐,只是谈判过程中被利用的牺牲品。

最后,不论是个人,还是企业,还是国家,面对挑战,唯有强大。

美国陷阱读后感(篇5)

读《美国陷阱》有感2000字:

从去年12月1日华为老总任任正非的女儿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捕之后,华为公司一直处于风口浪尖。任正非这个低调的掌门人以前很少接受媒体采访,就如同华为公司从不上市一样,有些与众不同。几个月来,美国对华为的动作不断,当大家还有一些恐慌和不知所措的时候,华为默默经营多年的“备胎计划”转正,不得不让全国人民肃然起敬。在这个大背景下,任总破天荒地接受了媒体采访。

出乎意料的是在任总采访过程中,放在他办公桌的一本书意外入镜,并且大热起来。这就是《美国陷阱》。作品出自当年法国通信巨头“阿尔斯通”的一位高管——皮耶鲁齐,作者用第一人称自述的形式,记录了自己从2013年4月14日在美国纽约肯尼迪国际机场被捕,到2018年9月25日重获自由这段时间的生活。着重描述了“美国司法部诉皮耶鲁奇案”的整个细节过程,读起来有点像小说,再结合当今的局势发展,是很有带入感的。皮耶鲁齐就是法国版的“孟晚舟”,孟晚舟就是中国版的“皮耶鲁齐”。

在作者详细描述的一系列跌宕起伏如电影般奇妙的过程中,我们读到了美国的步步为营,步步紧逼;也读到了皮耶鲁齐作为一名世界知名企业高管应有的职业素养,很多时候他都还是顾全大局的;也读到了阿尔斯通在美国司法部长臂管辖原则下的无奈选择。

第一次抓捕和皮耶鲁齐的谈话就是希望发展他做卧底。而在被调查企业内部发展卧底,搜集更多证据,是司法部常用的做法。可惜,皮耶鲁齐当时对阿尔斯通还充满希望,对被捕事件的严重性根本不了解。如果,假如有如果,他当时能预料到阿尔斯通对他的态度,如果他当时知道可能会被判终生监禁,他会如何选择?

当皮耶鲁齐选择不合作,寄希望于律师的辩护之后,美国司法法采用第二招,用海量的文件来拖垮当事人。在美国,查阅卷宗、对案件进行复核鉴定、寻找有利于被告的证词,这些步骤的费用都必须由被告人支付。因此,司法部就此案件早就有备而来,短短时间内一下子提出几百万份文件,让皮耶鲁齐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在海量文件中寻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也没有办法为此付出昂贵的律师费。

紧接着,他同时被起诉多次洗钱、腐败同谋等10项罪名,最高可被判处125年监禁。辩护律师开始动员皮耶鲁齐认下轻罪,而避免被判罚重罪的可能,同时还举例说明没有认轻罪的人被重判的下场。最终,皮耶鲁齐虽然并不认为自己犯罪——他只是阿尔斯通隐秘雇佣中间人流程中的一环,而按照欧洲人的理解,如果企业高管只是按章办事,没有中饱私囊,如果企业被判触犯海外反垄断法,不应该由个人来承担责任——仍然不得不选择认轻罪。最终,作者在监狱里待了400多天之后,缴纳了高额的保释金和房产担保之后,才重获自由。而此时,他的公司已经提出了解雇申请,并在他认罪之后就停止了支付律师费。“有哪个公司会以招认自己的罪过和承担刑事责任的自我牺牲方式,去营救一个管理人员?”此时,作者才停止了最开始无限的期待和幻想。美国司法部根据《反海外腐败法》通过指控皮耶鲁齐涉嫌商业贿赂,并对阿尔斯通处以7.72亿美元罚款。同时,阿尔斯通的电力业务,最终被行业内的主要竞争对手——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收购。阿尔斯通这家曾经横跨全球电力能源与轨道交通行业的商业巨头,因此被美国人“瓦解”。

什么是《反海外腐败法》?我极速地寻求答案,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法律,可以成为美国本土的巨无霸企业,在全球打击竞争手。根据属地管辖原则,美国国民之外的任何自然人,或者根据外国的法律组织成立的任何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协会、股份制公司、商业托拉斯、非社会性团体、独资经营者以及这些主体的高级职员、董事、普通职员、代理人或者代表该主体行事的股东,在美国领土之内,利用美国的邮政系统或者任何跨州的商业方法和手段,实施上述所禁止的行为的,也可以构成《反海外腐败法》规定的犯罪。据此,无论是否具有美国国籍,只要在美国境内实施了贿赂行为就受FCPA的管辖。也就是说,无论是否具有美国国籍,只要在美国境内实施了贿赂行为就受《反海外腐败法》的管辖。最为“不可思议”的是,任何外国人或外国公司的雇员,只要是通过美国的邮件系统进行了通信,或使用隶属于美国的国际商业工具进行了腐败支付,不论是电话、邮件还是银行转账,只要和美国发生了联系,美国都具有管辖权。《反海外腐败法》其实就是美国贯彻“长臂管辖权”的典型表现。

阿尔斯通案,这就是美国利用《反海外腐败法》打击美国企业竞争对手活生生的案例,《美国陷阱》一书通过作者的亲身经历,揭露了美国司法如何直接和间接地为美国企业在全世界扩张的内幕和真相。

这与当下的华为公司的境地是如何的相像!皮耶鲁齐的《美国陷阱》,为我们普通人开启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来理解“华为事件”。很明显华为在未来的征途上已经做到了知己知彼,其路途必然坎坷。备胎转正事件更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大战略家”的所思所为:极限生存,居安思危。而任总在采访中对于教育的重视和有力的呐喊也敲打着这个时代的每一个人。

在关系国计民生以及国家安全的战略行业,商业竞争从来都不是单纯的自由市场行为。企业背后的国家,才是博弈的主体。《美国陷阱》一书更重要的意义是提醒全球化的中国企业,必须要直面全球化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一方面中国跨国企业需要进一步认清美国的“霸权主义”可能给企业以及企业的高管带来的新风险;另一方面,中国的跨国公司也非常有必要进行“普法”教育,因为在短期内美国司法体系的“长臂管辖原则”不会改变,才能对企业和企业的高管真正给予有效的保护。

美国陷阱读后感(篇6)

读《美国陷阱》读后感800字:

法国人怀疑,美国的通用电气是指使美国司法部“咬”阿尔斯通的幕后黑手。通用电气抓住阿尔斯通CEO柏克龙的把柄,再借司法部施压,迫使阿尔斯通将能源业务版块出售给通用电气。

这种把戏通用电气已是轻车熟路。一方面,通用电气给大量转行困难的检察官提供合规部的工作岗位,利用这些“老将”对司法系统的影响力。另一方面,通用电气善于围猎被腐败案缠身的公司高管,再以帮助其与美国司法部谈判为诱饵,唆使这些高管里应外合,借“内奸”之力收购公司。在瞄准阿尔斯通之前,通用电气已经用这种手段收购了四家公司。

美国人用来对付阿尔斯通的武器是《反海外腐败法》。“这项法律颁布于1977年著名的水门事件之后。在调查尼克松下台的政治丑闻的过程中,美国司法机关揭露了一个暗地资助和贿赂外国公职人员的庞大体系,涉及400家美国公司。调查报告透露,美国大型军火公司洛克希德为了向他国出售战斗机,已经支付了数千万美元的贿款给意大利、联邦德国、荷兰、日本和沙特的政界人士与企业高管。此外,洛克希德还承认向荷兰贝恩哈德亲王支付了超过100万美元的贿款,以便销售他们与法国幻影5竞争的F-104战斗机。这一家丑外扬之后,作为应对,卡特总统通过立法规定,立即禁止美国公司向“外国公职人员”支付佣金。这项法律由两个机构负责执行:在刑事上,由美国司法部控告违犯这项法律的公司和个人;在民事上,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起诉涉嫌篡改账本来掩饰行贿的公司。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原则上只会干预在美国证券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

“然而,《反海外腐败法》自从20世纪70年代末生效以来,就一直受到美国主要行业巨擘的质疑。他们认为这项法律可能会使他们在出口市场处于不利的地位。其他经济大国,特别是欧洲国家尚未通过类似的法律。相反,这些国家的公司在许多腐败猖獗的国家继续求助于中间人服务。美国政府没有打压自己企业的倾向,也不想惩罚美国的出口产业,并没有大力实施《反海外腐败法》。1977—2001年,美国司法部只惩罚了21家公司,而且通常都是二线企业。

“然而,美国雇主协会并不希望这项法律“进入睡眠状态”。美国的行业巨头很清楚他们能从这项法律中获得多少利益。为了达到目的,只需让他们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对手卷入同一麻烦。1998年,他们终于如愿以偿:美国国会修改了法律,使其具有域外效力。此后,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同样适用于外国公司。美国政府自认为有权追诉任何一家公司,只要它用美元计价签订合同,或者仅仅通过设在美国的服务器收发、存储邮件。这项修正案就是美国人的一个把戏,他们把一项可能削弱自身企业的法律转变为干涉他国企业、发动经济战的神奇工具。美国司法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从2000年中期开始不断地试探这种域外法权的底线。”

美国还借助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推广这一经济战工具,敦促成员国加强反腐立法。“一旦某个国家加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经合组织反贿赂公约》,它实际上就授权美国可以起诉该国的企业,而它却没办法使用法律手段报复美国企业。”

美国陷阱读后感(篇7)

那么美国这部法律的域外管辖权应当如何理解呢?  《美国陷阱》一书尽管记述了大量富有意义的法律分析,但无可避免的洋溢着一种“受害者控诉”及法国民族主义味道。这种情绪反应是完全正当的,因为美国的司法过程造成了对法律的明显滥用以及对被告人权利与尊严的不公正对待。但是美国《反海外腐办法》体现的全球治理中的一般性问题与结构性矛盾更加值得认真对待:  其一,美国法观念中的自我中心主义导致了国内法代替和僭越国际法的趋势,《反海外腐败法》就是显着例证;  其二,《反海外腐败法》所指向的国际贸易与商业实践中的贿赂行为尤其是“中间人贿赂”是普遍存在的,不仅法国企业有,美国企业也有,因而这是全球商业治理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其三,国际层面针对普遍的商业贿赂缺乏有效的国际法规制尤其是强有力的制裁机制,依赖各国自行规定又会遭遇“自己做自己案件法官”的法治困境;  其四,美国国内立法试图提供一种在国际法有效机制存在薄弱甚至空白的条件下强制规制的法律模式,是美国自我认定的全球公共服务与公共品供给的一种替代方案,由此造成的长臂管辖权问题;其五,美国无论具体动机如何,其长臂管辖权陷入了其他各国的“司法主权抗争以及美国自身选择性执法的双重困境之中,既不合法,也不公正。从国际法理而言,这种长臂管辖权是一种本质上的“帝国霸权,是未经被治理者同意的暴政和僭政。美国民主不能为长臀管辖权提供正当的政治基础,因为美国民主只能为纯粹的美国国内法律提供权威来源。所以,这部法律的域外效力存在结构性的民主正当性赤字”,是介乎美国国内法与真正国际法之间的“帝国管制法”。在奉行主权平等与民主法治的全球化时代,这种法律仿佛中世纪或殖民时代早期的遗迹,有待全球治理领域的制衡,批判和清理。

毕竞,美国司法部无法摆脱国内巨型企业的政治游说和压力,无法摆脱美国国家利益的限定和塑造。美国司法部是美国”的司法部,不是“联合国”的司法部;  美国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这是长臂管辖权的不正义性的法理要害所在,如果美国司法部果真能够做到公正执法,美国的司法独立果真能够做到摆脱国内企业利益及国家利益,这种对全球治理“警察权”的强制获取与僭越也许不会激起太大争议,在全球治理体系成熟之前这种做法甚至具有“自愿奉献者”的道德正当性。但《美国陷阱》以法国人的实证经验证伪了该法的正当性动机和基础,用大量细节披露美国通用电气“收购”阿尔斯通的复杂过程与自身案件进程的微妙扣合关系。这起收购案惊动了法国社会,甚至引发法国内部政治斗争,也造成皮耶鲁齐对法国政治的某种不信任。

皮耶鲁齐正确看到了二战后欧美关系的不平等性,这种关系根源于美国对欧洲的“重建”及由此造成的“准殖民地化”的制度后果。同样在本书“尾声”中,皮耶鲁齐特别提到: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欧洲各国逐渐默认服从美国法管辖。而直到如今,它们仍然无力设置类似的机制用以自卫或者进行反击。”  实际上,欧洲对美国法的服从要早得多,从“马歇尔计划”及联合国体制创制以来就已成为现实,欧洲的反击也是从零星状态到集体行动,起初是“戴高乐式”的法国反击,后来是欧盟作为整体的讨价还价,但未能形成针对美国的“去殖民化”框架。欧洲显然不是美国的“领土殖民地,但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美国的“制度殖民地”。正是在《美国陷阱》中颇受皮耶鲁齐质疑“亲美”倾向的马克龙,在总统任上多次表达了“法国自主权”的立场和改革倡议,也试图推动欧盟的自主性改革,以便平衡制约美国过强的支配权,甚至包括平衡制约中国“一带一路”的渗透与影响力。皮耶鲁齐跳出了自己的悲情个案,提出了一项政策性呼吁:  欧盟层面建立欧洲反腐败办公室,与美国司法部对等制衡,保护欧洲企业及整体利益。(待续)

美国陷阱读后感(篇8)

谈忍耐与希望——《美国陷阱》读后感600字:

从华为“出事”,我有意识地开始关注与美国帝国主义逻辑有关的信息,这本书从作者的亲身经历为角度,描述了一个商业巨头如何被美国以非经济手段瓦解,世界处于美国“韧实力”的控制之下,美国靠着军事实力、司法武器和信息技术所编制的一张大网,让其他国家没有反抗的余地,藏着自由贸易下的“黑暗”。

读完这本书的小伙伴应该会有一个共识:对作者的遭遇感到同情,对美国的司法感到愤怒,对于华为中兴事件也会有更多的一些理解。但这里,我想谈谈妥协与希望。

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国家,在本身还不够强大的时候,一定会或多或少的受到欺负甚至凌辱,那我们应当如何去应对呢?从作者身上我们能看到一些力量。

虽然不合理虽然完全颠覆价值观的操作,但作者身陷囹圄孤立无援,在一个巨大的“阴谋”下,如果不学会妥协,将面临125年的监禁。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太渺小了,如果坚持抵抗,正义并不能得到伸张,事实也并不能让世人知晓,正像《长安十二时辰》说到的“活着才能有机会”。所以当我们并不强大的时候一定程度上一定时机中的妥协是需要的,学会忍耐学会闷声也是一种能力。

在妥协这种能力之外,我们还要看到另一种力量,它是希望。监狱中的生存环境,未来的不可知,案件进展一次又一次让人失望直至绝望,是极具摧毁人的意志力的,如何坚持下去?真的很佩服作者,他以前一定是一个积极乐观的人,一个心生希望的人,才能等到自由的那一天。更了不起的是,作者重获自由后创办了公司,将自己的经历转变为知识和能力,输出给别的企业,推动国家立法的完善,让自己遭受的苦难没有白费。

落后就要挨打,这就是达尔文的世界。逆境中学会忍耐,顺境中低调发展,不虚度光阴,不失去希望,终将遇见美好,也希望华为不会是下一个阿尔斯通。

美国的本质读后感


【篇一:读《美国的本质》有感】

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想美国那样,基督教对人的心灵保持如此巨大的影响,此外,也没有那个国家能像美国那样,能证明基督的效用和符合人性,这个国家,是世界上最开明和最自由的国度。托克维尔题记

初读《美国的本质》,感觉这本书像是严肃的社会科学论文,大张旗鼓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观察,坚贞不渝且有条不紊地论证它,指向一点,不及其余。在这个过程中很少出现对自己观点本身迟疑的时候。但是它的观点和所进行的观察,确实有开人耳目之效。如果说前半部分人们的注意力停留在它抛出的诸如新政教国家、世俗化国家等划分,那么全书的重心其实就是在人们心头拓上一个词:意识形态。它促使人们重新开始思考这个我们曾经用感情色彩诠释过的概念。

书的序论就是作者对美国本质的定义:美国人所热衷推行和维护的自由、人权、民主的价值观和制度,看起来是世俗的价值观和社会制度,但实际上起源于基督教的价值观和宗教改革,体现着基督新教的信念。这些价值观与新教教义一起,构成了延续200年的美国式的价值观和社会体系,构成了美国的国家和社会的本质。

读完后我的感觉是:美国其实远比你想象的要简单的多,甚至可以说极为单纯,是我们把他想的太复杂了,是我们自己的思维方式太复杂了。我们复杂到无法理解一个单纯的国家为什么如此单纯。

这本书在一开始就提出两个概念的辨伪,一个是世俗化国家,一个是政教国家。而且,有趣的是作者把我国这么一个多年以来具有是有明确信仰的国家也划定在世俗化国家。这真叫我们那些现在仍然在困倦于形式上的国家信仰和主义信仰的人们感到愤怒。什么是世俗化国家?按照作者的解释就是其外交政策完全以本国经济和其他利益为出发点,也即其所有国家行为和言论都是以本国能否适时地获取利益来考虑,并不会坚持某一倾向,也不会是别人永远的盟友。就好像一个人惯于见风使舵一般。相对应的,书中所谓的政教国家,也不是指纯粹的宗教把持国家,而是指在宗教信仰自由的前提之下,国民倾向和国家行为言论以宗教内核精神和宪法精神来参与国际事务,同别国相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追求精神上的东西更多一点,而不是完全以经济利益和所谓国家利益考虑。

这本书是讲美国,那么在作者看来,美国在上面两类国家中是哪一种呢?他说是后者。而且明确归纳,引用足够材料来说明,起决定作用的该宗教就是基督新教。老实说,我感觉作者的这种观察不可谓不深刻。

平心而论,作者抛出的简单例子看起来有些说服力,比如他说美国近年来频频以人权纪录来对别国施加压力,而不是明确的地区利益和资源追求;而且还坚决地履行他的要求,如果他认为该国确实在人权问题上灾难重重,他就会祭起经济制裁的大纛。我们都知道,在经济全球一体化的世界格局之下,经济制裁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来说都是两败俱伤。那么为什么明知而为呢?作者说,在考虑了国家政治中各种复杂的利益之后,这是不是可以看作是宗教精神在起超越利益的主导作用?

作者还从美国历任总统的教徒身份来说明问题。他列举了历任美国总统的归依情况和各种对基督新教及其他如天主教等宗教精神的亲近态度,还有在大选之中其宗教身份获得民众支持的决定性作用来举例。我们都知道,在一个相对民主的国家里,他的行政领导人是否顺利被选择出来,除了经济支持,更依赖于社会中有基础性阶层和民众的认可,美国人选总统,民众中大多数的宗教信仰起决定作用,进而,宗教精神方面的倾向对这个国家行政的影响,由是观之。

基于我有限的观察和掌握的材料,上面这两个方面,说得是比较确实的。不能说绝对主导,起码也应该是决定因素之一,有参考的意义。读者可以看到,我在这里比较害怕说绝对,对作者的递进说理也保持一定的警惕。这是我国人谈论美国时一贯的思想困境。即希望不要永远妖魔化美国,又怕接受了间接材料而对美国产生鸡犬升天般的夸张印象和观点。更何况还有所谓立场问题,吾国人不办事,不学习,只爱谈道德和畸形民族主义,而且把这两柄大棒随时向人乱挥,实在是缠足布般无聊。

今天,向美国学习,说这句话,已然无罪,也不十分可耻了。而且,是不是有学习和讨论的热潮?这是我的感觉。这里有一个问题和一个结果需要先搞清楚:就是为什么要向美国学习,以及向美国学习的结果。在我看来,为什么要向美国学习,因为美国的历史和现代一直在向外界输出有益的价值观,这个国家的体制和社会也能向外界输出有益的价值观。所谓能输出,也即别人能接受,能认同,也就是有普世价值。向美国学习的结果,不是最后移民美国或者西方,而是把他们对政体、对社会文明、对历史的设计和理解变成我们自己的东西。令人郁闷的是,现在有很多这样的例子,鼓吹美国的知识分子他们有时用毕生的精力来做上述这样的努力,也获得一定的影响,但结果是社会向何处去这种问题没有解答,而是他们个人被迫流亡海外。流亡海外之后,他们的启蒙思想再无法在这块故土传扬,无疾而终,然后这样的情况一代代一再重复。这其中的过程,那种种加诸于个人身上的压力,当然也可以想见。故土难离,世事难言。

普通人,没有那么高的思想层面和道德情操,不敢走出这一步,不能也不愿移民海外,于是只能选择过一种心理流亡的日子。王小波所谓沉默的大多数的情形,我们现在都很熟悉且认可了,如果同别人以宗教信仰就能影响国家行政的那个大多数比一下,不知人们会作何感。其实,想要了解美国,终极问题事实上还是美国之所以强大,靠的是什么?《美国的本质》在历史的脉络上理性地找出了问题的所在,至于如何理解,自然不是一朝一夕,更不是一本书说得尽的。重要的是,中国没有停下了解世界。一如唐宋,一切文明都可接受。美国不是标杆,只是参考。

这本书也解答了我许多年来的疑惑,比如为什么美国不是社会主义国家,为什么美国喜欢拿人权说事。同时,我对美国这个国家有了更深的理解之外也被澄清了一些观念,其中西方思想开放实则家庭观念要比东方还保守这一点给我印象最深。总而言之,通读此书,感觉越读越通畅,每每遇到令我醍醐灌顶之处,我总要放下书来细细思索,那感觉恰似夏日悠然中的一丝茶香,醒人耳目;又想是冬日严寒中的一抹暖阳,沁人心脾。

而此书大概就是那丝茶香,那抹暖阳吧!

【篇二:《美国的本质》读后感作文】

刚看了《美国的本质》,现在又翻了几页的《西点精神》,加上自己所信仰主耶稣,就忍不住要浮想联翩了,只是恨自己表达能力的溃乏,也不怕被人见笑了。

《美国的本质》作者是中国人,既非基督徒,也非美国问题的专家,所以,不信基督教的人大可相信此书的客观性。透过一战、二战、中东战争等等凡有美国参与的军事行动,作者看到的并不是美国霸权的野心,而是作为一个以基督教立国的国家的福音使命,美国的历任总统也都是基督徒,他们在当选前的演说中,都提到信仰的问题,在书后面里根总统的演讲,更是可以完全说明美国这个基督信仰的本质。小布什的传记《活出使命布什总统的信仰》把他的信仰和他的当选总统紧密地联系了起来,是神的呼召,把他带到了总统这个职位上来,为的是去做一些特别的事。9、11事件带来了美国全民信仰的回归,这应当与布什总统坚定的信仰也有一定的关系的。书中对布什总统性格的刻划也很真实,是一本值得一看的书。

有点扯远了,回到《西点精神》来。西点名将麦克阿瑟、巴顿、艾森豪威尔,书中着重的当然是对于他们个性的描写,这与西点所弘扬的精神,没有任何借口,别为失败找理由是吻合的,西点培育出来的军官都是以行动说话的勇士,但我所想到的却是前两天刚看的《圣经。撒母耳记下》中对大卫一生经历的总结,扫罗和他的儿子约拿单也都是勇士,不知在他们的身边有没有勇士出现,圣经没有记载,但跟从大卫的勇士圣经都记录下来了,有三人是军长的统领,另外还有三十位勇士,一共是三十三位,应该是不少了,圣经对他们的勇力也都有描述,堪与这些西点的名将相比(《撒母耳记下二十三章》)大卫首先是一位勇士,但圣经强调的是神与他同在,使他的王位稳固,后来大卫犯罪了,神居然兴起了他的儿子来篡位,虽然最终没有成功,这是因为大卫在神面前真心悔改,并且大卫为人是一个极其谦卑的人,所以神依然保守他,与他同在。那三十三位勇士,我看圣经时,很自然地就想到的是神赐给他们勇力为大卫预备,当然大卫的信仰与为人,不会不对他们没有影响的,他们也是信靠神的?可以这样猜测,我认为一点也没有问题。好了,回到这几位西点名将来,既然美国的本质是基督教的本质,这几位将军,他们的信仰如何?我虽还未考证,但他们必定也是深受基督信仰影响的,并且神既拣选了美国,就祝福它,为它预备一些勇士达成祂自己的旨意,也是没有问题的,无论他们信仰的状况如何。这是我的观点。

所以,对西点精神的诠释,我认为它的本质也当与基督信仰挂勾起来,信仰会带给人信心,这信心是确实的,相信很多的信徒都有切实的感受,正是这种信心,让我们敢于去做,加上神能力的同在,事就这样成了!那些在战场上叱咤风云的将领们,他们或许也曾经祷告过神,在《圣经》中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岂是少吗?他们若曾经看过《圣经》,这些历史事件必定给他们在战场上加添了莫大的力量。神与他们同在!赞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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