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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2000字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09 来源:互联网

读后感范文2000字。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作品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后感范文20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后感范文2000字范文一

列夫托尔斯泰生于1828年,到1880年以后,他的世界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放弃了他的贵族阶级立场,站在俄国广大民众的一边。他的一生写过许多作品,其中最主要的一部,就是他在1889年至1899年间,共耗费10年,先后六易其稿的《复活》。

作品一开始,便展开了对沙皇俄国是非颠倒的司法制度的漠然的揭露。别告席上站着被侮辱别损害的卡秋莎玛丝洛娃,而当年诱奸她,使她最终沦为娼妓的贵族老年聂赫留朵夫,却端坐在陪审席上,有权决点她的刑期和命运。而负责起诉卡秋莎的检察官上了法庭采匆匆翻阅案卷,因为他头天夜晚就在卡秋莎玛丝洛娃坐牢前所在的那家妓院鬼混。尽管如此,在法庭上,他还是滔滔不绝地放大厥词,极力要给卡秋莎判一个重刑,因为由他控诉的案子判了重刑,便能表现出来他的才能,有利于他的功名利禄。

整个法庭审判是一场闹剧,陪审团们做出的是错误的决定,而法官明知如此,却不予纠正,因为他们都希望赶快结束审判。当作品描写转移关押犯人的监狱时,作家在对那群被无辜判刑的劳苦大众做了淋漓尽到的刻画。

《复活》对俄国政府的官僚机构的批判和揭露也是十分尖锐的。小说中描写了许许多多荒淫无耻的俄国官僚,我们可以顺手拈来,举两个例子。那一个举止文雅,相貌堂堂的大人物马斯连尼科夫虽然担任着在道德方面上最无耻的职务,却自以为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他一边在监狱里残酷的虐待犯人,一边极力的讨好他的上级,每当他得到上级的赏识的时候,他便花心怒放。另一个大人物查尔斯伯爵,他丰衣美食,养尊处优,而对他自己的所作所为对于俄罗斯帝国乃至全世界究竟会造成极大的好处还是极大的坏处,他是根本不放在心上的。正是这样的一群人物统治者一个庞大的国家,掌握着亿万俄国的命运。

整个《复活》的故事发展过程,就是对当时俄国社会的种种丑恶进行揭发的过程,聂赫留朵夫为了个卡秋莎伸冤,走遍了彼得堡,大大小小的衙门他做后得出的结论是:吃人的事情原来不是发生在森林中,而是发生在办公室里。那个无辜的关押在监牢中的老妇人从她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悟到一个道理在她的国家里,真理已经被猪吃了!

作品中所描写的女主角卡秋莎玛丝洛娃,从一个天真纯洁的姑娘到一个行尸走肉的妓女的堕落过程,就是对这个吃人的黑暗社会的机器有力的揭露。作品中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悲惨生活的揭露,结局有极大的批判力量。聂赫留朵夫在他的领地上看见的每一个农民,都是挣扎在死亡线上的。不如那个叫玛尔法的农妇,她的丈夫因为偷砍了两株小树被关进了监狱,他就只能去讨饭,还要养活一个生病的婆婆和三个孩子。他们过着如猪狗一般的肮脏生活,他们的住屋眼看就要坍塌,但是又有谁来为他们着想?

其实从《复活》的第一章第一段开始,便充满这揭露的气氛。作家那一段对春天的描写中,已经感觉到他对整个俄国社会和沙皇统治度的批判态度。

聂赫留朵夫本是一个十分纯洁的青年,他一心追求人生的完美,认为为道德要求所做的牺牲是最高的精神快乐。他身为贵族地主,却因为自己是一个用土地为手段剥削穷人的人而惭愧。初次和卡秋莎见面,他爱慕她的天真美丽,心中产生了青年健康而自然的感情,对她念念不忘。但是他的阶级地位为他所规定的社会坏境和教养使他逐渐堕落。三年以后,他再次来到姑母家,便怀着一个自己也不敢说出来的目的,那就是,想要在卡秋莎身上满足自己的兽欲。当他达到这个目的以后,他给了卡秋莎一百个卢布便心安理得地走掉,而且从此忘掉了卡秋莎的存在。

《 复活》中写得最美、最富有诗情画意的情节,是描写早年的卡秋莎的第一部第十二章。托尔斯泰给我们表现了一个从外表到灵魂都是无比纯洁美丽的少女形象,每一个在生活中追求真善美的人,都会像年轻的聂赫留朵夫一样,对她一见钟情。这正是的一个美妙的造物,被那个黑社会摧残到卖自为娼,并且坐牢流放的那个地步。《复活》中如果没有其它任何情节描写,仅仅是它所叙述的卡秋莎的经历和命运,就已经是对那个社会和制度的极其有利的揭露。

为了表现聂赫留朵夫这个人物的忏悔和转变过程,这些内容从文字的形象、心理、环境、社会态度等等不可缺少的成份。由于这些文字的交代才显得聂赫留朵夫的心理状态和思想改变真是可信

聂赫留朵夫是因为卡秋莎才找到自己的复活,而卡秋莎那种自我觉醒,宽恕别人,爱一切人的复活方式和意义,才是作家通过作品所要首先宣扬的思想。

读后感范文2000字范文二

《高老头》是巴尔扎克的代表作,《人间喜剧》的基本主题在此得到体现,其艺术风格最能代表巴尔扎克的特点。在这篇小说中,作者第一次使用他创造的人物再现法让一个人物不仅在一部作品中出现,而且在以后的作品中连续不断地出现,它不仅使我们看到人物性格形成的不同阶段,而且使一系列作品构成一个整体,成为《人间喜剧》的有机部分。在此,一些主要人物如拉斯蒂涅、鲍赛昂子爵夫人、伏特冷纷纷登场亮相,《人间喜剧》拉开了序幕。

主人公高利奥老头出身微寒,年轻时以贩卖挂面为业,后来当上供应军队粮食的承包商而发了大财。他疼爱他的两个女儿,让她们打扮得珠光宝气,花枝招展,最后以价值巨万的赔嫁把她们嫁给了贵族子弟,使面粉商的女儿成了伯爵夫人;然而两个女儿挥金如土,象吸血鬼似地榨取父亲的钱财,当老人一贫如洗时,再也不许父亲登门,使之穷困地死在一间破烂的小阁楼上,女儿们连葬礼都不参加。通过高老头的悲剧,作者批判了建筑在金钱基础上的父爱和亲情,对人欲横流、道德沦丧的社会给予了有力的抨击。

《高老头》还成功地塑造了青年野心家拉斯蒂涅和没落贵夫人鲍赛昂的形象。前者原为一个外省贵族青年,想来巴黎进大学重振家业,但目睹上流社会的挥金如土、灯红酒绿,他往上爬的欲望倍增,他在鲍赛昂子爵夫人和逃犯伏特冷的唆使下,日益丧失正直的良心,开始为金钱而出卖正直,特别见证了高老头的两个女儿对待父亲象榨干的柠檬一般以后,更坚定了向资产阶级的道路走去的决心。《高老头》中主要描写了他野心家性格形成的过程,在以后的一系列作品中他更一发不可收拾,靠出卖道德和良心竟当上了副国务秘书和贵族院议员,而一切的取得都依赖于极端利己主义原则。鲍赛昂子爵夫人是巴尔扎克为贵族阶级唱的一曲无尽的挽歌,她出身名门贵族,是巴黎社交界的皇后,只因缺乏金钱而被情人抛弃,被迫退出巴黎上流社会,高贵的门第再也敌不过金钱的势力,她在后来的小说中因为同样的原因又一次被金钱出卖。她的遭遇告诉人们,贵族阶级除了失败之外不可能有更好的命运,金钱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高老头》在艺术上很严谨,作者设置了典型环境,让典型人物活动于其中,使人与人的金钱关系与环境相契合,书中安排了四条情节线索,以拉斯蒂涅的堕落为主线,其它几条起辅助作用,纵横交错又脉胳分明;典型人物的刻划是巴尔扎克的最大特色,不论是外貌描写还是心理刻划,甚至一个细节,如高老头每吃一块面包都要放在鼻下嗅一嗅,都使人物更鲜明生动;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作者一大功力,贵族沙龙中的语言与逃犯的语言绝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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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雨》读后感2000字范文


我与《雷雨》相识,媒人是电视台播出的话剧。时值春节,一边在各屋跑来跑去感受节日气氛,一边随意地给正吸引着大部分家庭成员的电视屏幕送去几瞥的我,左耳充斥着鞭炮声,右耳不时地捕捉到这样的语句——“在这间屋子里……”。我从不知关于《雷雨》任何细节和信息,所以当时以为这只不过是一部有着无聊透顶的情节还稍稍充斥着一丝恐怖气氛的剧本。然而当我实在无所事事也坐下来观看这部由众明星出演的话剧时,我才发现自己错了,这也开启了“我‘读’《雷雨》”之路的大门。

其实仔细想来,在电视上主要用耳朵“读”的那遍是完全没有读懂。年少的我对于任何有关爱情的事物都不用家长提醒地有所排斥,而《雷雨》的第四幕,也就是最后一幕,更因此让我似懂非懂。我只依稀记得演员夸张的语气和动作,场景的单调和乏味,还有句中人物的痛苦生活,其他的内容是完全没有印象的。就这样,初“读”《雷雨》就这样谢幕了。

记不得是什么时候又为什么想到捧起《雷雨》的原作好好读上一遍了,只记得这一看就怎么也放不下。不过其实最初的只用眼睛“读”的那几遍还是没能让我明白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比如说我从没想过“闹鬼”这个情节是什么意思,还有我曾一度认为“大少爷”这个可怜的人物为什么不能得其所爱。虽然我还沾沾自喜地认为每读一次都有新的收获,但是我还是只把它当作一个故事,完全没有理解作者写此书的用意。相比之下,巴金的《家》理解起来就要容易得多,不知是不是由于读《家》时已经长大的缘故,仅读一次就大致明白作者的用意,而《雷雨》可让我费了不少“心血”。

闲话少说,这就进入了最后一段的路程——真正的用心去读。不是说之前没用心,而是即使用心读也因为缺乏背景知识而根本读不懂。而之后越看越顺到能背出其中不少句子的几次,我是真的对其有所感了。至此,我才想要将《雷雨》的大意以我自己的理解,用我自己的方式概括一下。其实情节很简单,不过是讲述了周家及其身边的两代人之间的故事。关于更多的细节,这个很难说。因为对于这样一部优秀的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感受,所以我之后的见解就只能算是个人的愚见了。

就先从主人公入手吧。这个问题其实很难说。初读雷雨时,我一直认为主人公是周萍,因为他有才华,又是纠缠了很久的感情戏的男主人公,还把他视作得不到幸福也得不到施展空间的大英雄。当然这种相反不免显得有些幼稚可笑,而我现在则认为每个人都是故事的主角。周萍是这样一个人,或许他和周朴园一样,爱上了本永远不可能属于他的仆人;或许他比父亲更甚地与自己的“后母”产生一些不必要的感情;或许他没有承担起家中完整的职责,没有做出榜样反而在家中时时显得无精打采,但他的本性从不是恶的。或者说,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的。周萍为何与繁漪产生感情?是因为他在缺失双亲的爱的情况下终于有了一个与自己年龄相差不多的“母亲”,当然两人的感情会日益加深。周萍为何爱四凤到如此地步?就是因为在这个家中,他既要充当孝顺的儿子,又要充当辜负感情的“前男友”,还要承担作为兄长的责任,而自己从没有过依靠,被压抑得太久。而这时,开朗活泼、勤劳大方的四凤就像他前行道路上的一盏明灯,能听他诉说自己的苦恼,能理解他渴望自由的心灵,能无所顾忌地抒发出自己内心的感情,于是二人自然而然走到一起。周萍又是为何精神萎靡?这是最容易解释的,每个人在压力面前都有想退缩的念头,而在重重压力之下无法脱身的他当然不例外。由此可见,周萍的种种做法,我们都能一一找出原因。

本剧真实的主人公是周朴园。或许他不是戏份最多的,或许他不是个性最鲜明的,整部戏的所有人员都和他有某种关联。由此,就涉及到了本剧的构思和主旨。作者是想通过写周朴园和他身边的人之间的一些事情,来影射到所有当时的有权有势的富商家族的领导者。周朴园或许不是一个平凡的父亲——他在商海乘风破浪、运筹帷幄,但他是个普通的父亲、普通的丈夫、普通的男人。他实际上有三个儿子,但每一个都是他的心病:周萍无法变得刚强起来,自己也只能为止提供经济的支持而非精神的沟通和鼓励,同时,还要眼看着他爱上四凤,重蹈自己当年的覆辙而无能为力;鲁大海属于从小就没再见过,终于相见却是以敌人的身份;周冲也是令人不放心的一个,思想太过单纯天真,而且无法很好地进行亲子间的交流——这就是一个普通的父亲。而说起他的丈夫职责,只能说他只有一个妻子,就是繁漪。或许因为商业或名誉上的原因,这两个十分不和的人成了一对,周朴园于是只有以忙碌和工作需要为借口,做一些看似“荒谬”的事情。一旦他拥有了以上两条烦恼,他怎不是个普通的在家里受双方面压力的男人?在外,他面临着更多的困扰:为了企业的利益,要狠下心来做任何事情,包括牺牲工人的生命;为了企业的声誉,要“敢于”采取任何手段,束缚任何人,包括妻子和儿女;为了所谓的“忠义”,甚至不得不放弃一些作为人最基本的感情,包括爱情。所以,作者从周朴园的方面,反映出当时社会的现状——每个人都生活在网中,看不清生活,看不清世界。

至于巴金所说自己在《家中》“没有给读者指出一条明确的路”就草草收尾,曹禺就很好地避免了这个问题。就他自己多次在多处提到,曹禺最喜欢的是繁漪这个人物,意在表明他欣赏这样敢于反抗的人,并且提倡这种特立独行不受压迫的精神,这已然是为读者指明的道路了。至于鲁大海,我原本也是很欣赏的,但后来才明白了他行事鲁莽的方式,对于那个时代也是很不适合的,而曹禺恰恰通过“逃跑”这样一个结局反映出:盲目的抗争其实没有什么效果,不会改变任何人和事,反倒是最终可能伤了自己。其实世上的事没有对错好坏之分,乱世的事更是这样。

我读《雷雨》,只是因为自己能与文学大师进行某种程度上的交谈而欣慰。我也看过很多当时那个年代的影视作品,也都明白它们想表达的又是什么,与其说是一种希冀,一种祈求,不如说是一种内心深处感情的触发罢了。

读后感2000字范文大全


读后感是我们对读的名著所记录的一些感悟,有助于我们对文章的理解和对人生哲理的领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2000字大全,希望喜欢!

《做最好的自己》读后感2000字

以前也读过一些励志的书,看过后总觉得书中说的都是一些空话,只是泛泛的进行了一些要如何做,如何计划等等的说教,没什么实质性的帮助。读了李开复《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后,感觉很不同,他不仅提出了易于理解的成功同心圆说,而且运用了发生在他身边的大量故事来阐释成功的秘诀。这些故事很值得我们学习和品味,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指导我们走向成功之路。

首先,李开复老师阐述了成功一词的真正含义,成功是多元化的,衡量成功的标准有很多种,但最根本的标准应该是:该行为是否对社会、对他人或对自己有益,是否能让一个人在自主选择的过程中,不断超越自己,并由此获得最大的快乐。我经常有这样的感觉,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成功,怎样才能得到成功,搞不清真正的人生价值是什么,如何实现。读了李老师的成功后,体会很深,人和人之间千差万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不能用同一个模式去衡量所有人的成功,无论是所处地位与名望的高低,拥有财富的多与少,只有发挥了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又对社会和他人有益,同时还体验到了无穷的快乐,这就是成功,做到了最好的自己就是成功。

其次,讲述了该如何做才能获得成功:首先要摆正心态,拥有正确的价值观,这是成功的基础。用正确的价值观指引,端正自己的人生态度,再将二者用到追寻理想、发现兴趣、有效执行、努力学习、人际交流、合作沟通等行为方式中,才有可能取得成功。

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断引导我们追寻自己的理想。在生活、工作中要诚信待人,不辜负别人对自己的期待和信任,努力做到言行如一、言出必行。每个人都希望得到他人的尊重和信赖,而他人对我们的期待,正是对个人道德修养的一种良性约束,是养成诚信习惯的重要力量。

人生态度包括勇气,自信,同理心,胸怀,自省,积极。态度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是决定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人的一生中难免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境域,这就要求每个人适时调整自己的心态,永保积极向上的态度。在顺境中,要善于自省,客观的评估自己,避免因盲目乐观而高估自己;在逆境中,要鼓足勇气,充分自信,用更加主动的态度来改变自己的境域;在处理事情时,要怀着同理心和容纳百川的胸襟,待人处世要将心比心,为他人留下空间和余地,主动反省自己,勇于承担责任。在人生态度上,我觉得自己在自信和勇气上还有些欠缺,在开会或其他场合总是不够自信,有想法但是没有勇气去表达,只是被动的等待被要求发言时才说。所以以后我一定会积极勇敢的去表达自己的看法。

行为手段是实现价值观的途径。具体体现在四种能力上,即学习力、有效执行力、合作沟通能力和人际交流能力。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升自身综合能力素养。现在一项工作的完成会涉及到多个部门,需要大量的人际交流,需要各个部门的通力合作,最终实现对工作任务的有效执行。同时发现兴趣和追求理想是行为手段的源动力,一个人只有拥有理想才能在人生目标的指引下果断的作出人生中的重大决定,沿着自己的成功之路稳步前行。

我觉得它最值得读的地方是李开复老师结合了中国和美国人思维的精华。而且给了正确的成功的概念和方法。我看过写不少助人成功和成材的办法,也许他们写的不错,给出的方法也能把人塑造得更好,可是却无法让人有模仿的冲动和理由。但是这本书的背后,有一个真正的成功人士的影子,沉稳、睿智,掌握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又开放、善于沟通,有着一个优秀的美国人所具备的素质。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而且知道如何去做。这种智慧,虽然听起来简单,但并不多见。这本书里面传统而又开放的思想,应该能与当代中国年轻人一贯的思维找到切合点。

一直觉得自己够聪明,够冷静,李开复老师说的这些道理我都懂,可是看了他举了的那些学生来信的例子:我的目标就是考清华的研,可我又担心自己考不上,很迷茫,不知道该怎么办?等等的各种言辞,我终于明白其实我也一样迷茫,一样没有看穿一些东西,没有领悟一些东西。

做最好的自己,这么傻的书名,却成为我读完全书时真正的信念!

不是每个人都足够坚定,不是每个人都能完整清楚地认识自己,不是每个人都足够优秀,不是每个人都成熟到可以和一个四十多岁冷静睿智,事业辉煌到如同神话一般的男人比。那么,为什么不读读这本书呢?让一双沉稳的眼睛帮助你打量你自己,看到你的与众不同,你独特的优秀和你从来不曾察觉的缺陷。

李开复是聪明的、努力的,也是足够幸运的。他幸运的是他有一个传统又开放的母亲,从小便被灌输了中华的传统美德,又被送到了美国接受了开放式的教育和熏陶。他幸运的是他有一个品德卓著,坚定地追求自己梦想的父亲,让他明白了什么是信仰,什么是热爱。他幸运的是他碰到了一个学问出色、品格甚高的老师,即使他的看法和研究方向与老师完全相悖依然不遗余力的支持他,最终使得他在自己的第一项研究上取得成功。他更幸运的是他遇到的这些人,这些事使得他逐渐形成并坚持自己的价值观,一步步坚定地实现自己的理想。

我终于理解,比尔盖茨为什么能成为世界首富了,因为他的目标并不是赚钱。我也能够理解李开复为什么能够取得那么多的成就了,因为他的目标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成功。寻找一份事业,而且乐在其中,做自己觉得有意义的事,而且用它来造福世界和人类。

最后,是让读者用智慧选择成功,智慧并不是指人的智商,而是主动发现并选择最完整,最均衡的状态,以此来获得成功。当你做出选择后,就要轻轻放下,不要过多的考虑,而是用实际行动去完成你的选择,那么这就是成功。

《做最好的自己》书中,通过缜密的逻辑和真实案例相结合的方法,阐述了人人都可以成功;我可以选择我的成功这一主题。这本书对于我们青年人选择未来的道路,在推动社会进步的过程中雕塑出来未来的自己有很大帮助。最后引用李博士的一句话:有勇气来改变可以改变的事情,有胸怀来接受不可改变的事情,有智慧来分辨两者的不同,做最好的自己,做快乐的自己,一步步向成功迈进。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2000字

许多人都喜欢用平凡这个词来描述自己,用它的反义词伟大来形容他人。的确,在茫茫的人海中,我们每个人只是海中的一朵小浪花,看似渺小,但并不代表不重要。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正是通过一群平凡的小人物,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以孙少平等人位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在复杂的矛盾纠葛里所展现人物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当我费力的打开第一页的时候,就被一个雨雪描写的场面给吸引住了:系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玲玲的飘洒着我喜欢景物描写,给人美的享受,这可能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受,春天到夏天,夏天到秋天,秋天到冬天,冬天又到春天,过度的非常自然,跨越了近XX年的季节变化,相同的季节不同的手法描写,让我大览宏图。

最让我赏识的是,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和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赣台,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其中穿插两个字交错复杂的爱情故事。孙少平是幸福的,因为有田晓霞的出现。即使他们最终不能到一起,他们都是幸福的。这也是孙少平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一点,他遇到了田晓霞。然而,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能找到自己的真爱呢?对于很多人来说,孙少平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少安是平凡世界里面写的最成功的人物,我是这么认为的。真的是把人物形象刻画到了极致。我甚至感觉少安就是身边的某一位人。他小时候因为无钱读书而退学,他与润叶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惋惜。是的,没有浪漫。少安,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对于家他没有一点点的自私。为了家里能够维持下去,他放弃了润叶。尽管书中说他对润叶是一种兄妹之情,但是我们不会忘记他接到润叶给他告白信时他的那种喜悦,甚至抓狂。润叶这么好的人,少安没有理由不喜欢。只是我们的少安责任心太强,他在潜意识李认为自己给不了爱人幸福,因此他不敢去谈爱情。他只有婚姻,没有爱情。他的老婆必须是能够与他一起撑起这个家的。再说到少安的事业,可以这么说,少安是一个很精明很勤劳并且思想很先进的人。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能够发家致富并不超出我们的意料,他的经历却是几经坎坷,几度起伏。多么的现实啊,付出才会收获。有得当然有失,事业上如日中天时他的妻子却病入膏肓。这又是平凡的世界一大绝笔。

《平凡的世界》对我的影响也许我现在还无法预测,有一点时肯定的,它给予我一种来自灵魂的震撼。它改变了青春时期的我。我的思想,我的行为,我的态度。真的事无法言语,只记得那段时间自己好像很麻木,就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内心充满着各种幻想。我开始变得多愁善感了,我感觉世界事多么的美好。

生活没有如果,他们的命运告诉了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制于这个时代。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着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做的是怎样让我们更幸福。有远大的理想很好,想平凡的生活也好,这只是我们追求幸福的一种途径。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2000字

看完《安娜卡列尼娜》,我不确定这到底算不算是一部女性主义的作品。但对于安娜的遭遇,我感到很熟悉,她和《红与黑》中的德雷纳夫人、《玩偶之家》中的娜拉似乎都有相似之处。

虽然这三位女性都有不同程度的不幸,但是应该说她们原本都是过着幸福、安逸的生活的。她们有丈夫,有孩子,有不错的社会地位,几乎没有什么烦恼的事。但是后来她们都觉醒了。她们发现原来她们的幸福只是表面的,不同的是安娜和德雷纳夫人是通过爱情,而娜拉则是通过一次危机。她们都发现自己的丈夫爱社会地位、名誉更甚于爱自己。因此,她们觉醒了,前面两位找到了自己的爱情,而后面那位则选择了离家出走。

安娜的命运中充满了矛盾,她一方面觉得生活很枯燥、乏味,不想在虚伪的上流社会,另一方面她想追求自己从未体验过的爱情。她在这样的感情冲突中把握不住方向。见到丈夫和儿子后,她都有了异样的感觉。在内心深处,作为妻子的她与作为独立女性的她为丈夫争辩起来:他毕竟是个好人,正直、善良,事业上有成就。可是他的耳朵怎么显得这样怪呀。在安娜和情人第一次互相拥有之后,她并没有特别幸福的感觉。相反,她感到罪孽深重,又害怕又恶心。起先她把脸藏起来,一句话也不说。后来脸上露出冷漠绝望的神情。她觉得无法用语言表达那种又羞愧又兴奋又恐惧的心情。这是她想要追求自己的爱情与道德伦理约束之间的矛盾。但最终她勇敢地选择了不顾一切地追求爱情,她不在乎世俗的眼光,毅然与渥伦斯基相爱,她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孩子。虽然德雷纳夫人也追求自己的爱情,但她一直处于犹豫不决的状态,她只要和于连偷情,总要受到良心的责备。起初安娜对于她的家庭、孩子也心存愧疚,安娜在难产快死的时候,说出过她真正的心里话。她的内心深处充满了对丈夫的愧疚,对往事的悔恨,叫丈夫饶恕她,而他丈夫,那个富有同情心男人,也确实原谅了她。她说:在我心里有个魔鬼,她随时会占据我,另外一个那不是我,我知道。可是后来,安娜为了爱情抛弃一切,她比起德雷纳夫人更加勇敢,她敢于向大众公开她与渥伦斯基的爱,公然挑战当时的社会制度,也敢于抛弃她原有的一切。这也使得最后当安娜被渥伦斯基抛弃时变得一无所有。

令我觉得奇怪的是,为什么处于封建社会的西方,一个丈夫能够容忍妻子背叛自己,拥有她的情人。这无论在我国古代、近代,乃至现代社会都是无法接受的吧。经过一番思考,我认为主要原因在于上流社会的人都非常在乎自己的名声,因此即便是有这样的事,丈夫也会为了维护自己的声誉而当作什么也不知道。对于我国自古以来只允许丈夫背叛妻子,不允许妻子背叛丈夫的观点而言,我认为西方的封建社会已经算比较尊重女性了,更别说绅士风度之类的。

其实在上流社会里,到处都充斥着妻子背叛丈夫,或是丈夫背叛妻子的事情。但是,安娜并没有像其他上流人士那样把自己的爱情变得龌龊,见不得人,她的爱情是纯洁的、健康的,因此她敢于把自己的爱情公诸于世。可是也正因为她这样的做法,违背了上流社会的潜规则,进而遭到了她所处环境的人们的唾弃。这正因如此,当安娜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孩子,失去了情人,并且受到社会的唾弃时,安娜只能走上一条不归路了。

我在思考,安娜这样的结局,这样的命运可以改变吗?如果安娜选择了安分守己,乖乖地在家相夫教子,做一个贵妇人,也许这样的生活很平静、安宁,但是她并不是真正的快乐。丈夫一开始就是安娜的姑妈介绍的,卡列宁比安娜大二十岁,难以避免肯定没有感情基础,而且年龄的关系也必会导致存在隔膜,而且卡列宁更重视的是他的工作,他的应酬。虽然这样安娜能够成为一个无论在外人眼中,抑或在家人眼中的好妻子、好母亲。读书笔记但是安娜的生活中只有无奈,没有幸福。然而如果安娜追求自己的爱情,与渥伦斯基私奔,安娜很快乐,但她对不起她的丈夫,她更对不起她的儿子,还要受到社会舆论的压力。安娜父母早逝,她并不爱她的丈夫,对她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她唯一的儿子,但她为了爱情却要失去她的儿子,当她的爱情也化为泡沫时,她的人生毫无寄托,只剩绝望。这两种对立的结果是很难化解的。

我转而又想,如果安娜不是女性,而是一名男性,那结局还会这样吗?如果安娜是男的,一开始他就可以追求自己的爱情,可以追求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就像列文那样。列文可以追求自己喜欢的基季,还可以研究劳动力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探讨人生的目的。即便他要同自己的妻子离婚也应该会比较容易些,孩子依然可以跟在自己身边。即便最后他受到了情人的抛弃,他还有自己的事业,自己的地位,他还不至于绝望。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当时的女性没有独立的意识,没有独立的经济基础,始终还是要依赖男性。

虽然安娜是新时代女性的代表之一,她的自我意识已经觉醒,但是托尔斯泰对安娜有的只是怜悯,他并不认同安娜抛弃家庭,他更认同传统的贤妻良母。我作为一名女性,我能够理解安娜的感情冲动与无奈,但是当自己已经有了家庭,还是要对家庭有一定的责任感,特别是对自己的孩子,这是更成熟的做法。安娜承受太大的压力,以至于不能很好地处理自己的情感与行为。只能说面对环境,个人的力量是相对薄弱的。

《简爱》读后感范文2000字


简·爱是个追求心灵自由和人格独立、具有反抗精神的知识妇女形象,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简爱》读后感,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简爱》读后感范文(一)

闭上双眼深深品味《简爱》的魅力所在,忽然间觉得罗切斯特和简爱的爱情是如此诗意般耐人寻味。

是的,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虽然两个人生活在同一社会,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勃朗特显得更加温柔,更加的清纯,更加的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

那个年代优秀女性的标准是贤惠、温顺、禁欲——“家里的天使”,不能像男孩那样自由、放纵。正是在这种严格、禁欲、“囚居”的气氛中,夏洛特形成了对自由的渴望、对不平等的反抗、对“秩序”的颠覆和对“合法性”的追求。

因为她的自尊,她更懂得什么是尊严,什么是真正的爱。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的追求着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简·爱出身于牧师家庭,并在幼年就成为孤儿,寄养在舅舅家。不久舅舅里德先生病死,简爱受尽表兄和表姐妹的欺侮。里德家是个男性中心的家庭。舅舅死后,里德是一家的中心,他歧视母亲和姐妹,虐待简·爱,冷酷无情,专横残暴。一次他与简发生冲突,舅妈便把她锁进红屋子。红屋子是作者着力描述的居所,它是里德家庭的中心标志,是禁闭之所的象征。就在这里,出现了她的另一个幻影,当她看到那镜中之像时,她回忆自己的命运,周围任务的丑恶,并决心从难以忍受的压迫中逃走。后来,舅妈里德太太把她送进洛伍德慈善学校。校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他用种种办法从精神上和肉体上摧残孤儿。简毕业后留校当了两年教师,但她受不了那里的寂寞、冷漠,于是登广告找到了一个家庭教师的工作,她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庄园主罗切斯特和他的养女阿黛尔·瓦朗。罗切斯特是个性格阴郁而又喜怒无常的人,但他敢作敢为,深奥神秘,桑菲尔德庄园也和它的主人一样奇怪神秘。有一天夜里,简被一阵奇怪的笑声惊醒,发现罗切斯特的房门开着,床上着了火,她叫醒罗切斯特并将火扑灭。罗切斯特告诉她三楼住着一个神经错乱的女仆,她时常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狂笑声,并要简对此事严守秘密。在罗切斯特举办的家庭聚会上,简意识到自己已爱上罗切斯特,不久她答应了罗切斯特的求婚。婚礼前夜,简从梦中惊醒,看到一个身材高大、面目可憎的女人正在戴她结婚用的面纱,然后把面纱撕成两半。婚礼如期举行,一位不速之客闯进了教堂,声称婚礼不能进行,他说罗切斯特年前娶了梅森先生的姐姐为妻。罗切斯特承认了。简悲痛欲绝地离开了庄园,饥饿劳累,最后晕倒在牧师恰巧也是自己表哥圣·约翰家门前并获救。圣·约翰准备去印度传教,临行前向简求婚。就在简要做出决定的时候,她仿佛听到旷野中罗切斯特的呼喊。于是她重新回到他的身边,同时还带来了一笔从叔叔那里继承的遗产。当简回到桑菲尔德庄园时,整个庄园已被疯女人贝莎放火烧成一片废墟。罗切斯特为了救她,烧瞎了双眼,孤独地生活在几英里外的一个农场里。简赶到农场,向他倾诉爱情,他们终于结婚。两年后,罗切斯特的一只眼睛被治好,他们的第一个孩子也降临人世。

不一样的环境,不一样的待遇,不一样的人生态度,造就了她这样一位有思想,敢于追求美好生活的人。她不屈于世俗的鄙夷,她不屑于自己的身份低微,在她心中完美的生活不只属于上流社会的人,同样属于追求完美的人。

她的生活追求是从一个家庭教师开始的。她作为罗切斯特女儿的家庭教师,从此开始了她的爱情长路。在这条似乎不那么平坦的道路上,她始终是坚持不懈的,始终都是不懈追求的。她在寻找自己的人生价值。她始终相信上帝会眷顾一个有追求的人,她同样相信每一个有追求的人都会有一段唯美的童话爱情。

在罗切斯特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的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花园里的每一次邂逅,映照在夕日余晖的斑驳光辉中,显得格外唯美,充满爱的点缀。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

简·爱是个追求心灵自由和人格独立、具有反抗精神的知识妇女形象。她出身低微,长得也不漂亮。小说中的简一如作家本人:一方面诚恳、善良、独立、渴望自由;另一方面要强、刻薄、占有欲、反叛性、颠覆性等破坏性格隐藏其下。内心世界极其丰富复杂,自我意识异常强烈。

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了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境界;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积极向上的追求;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无怨无悔的抉择。

谁说,除了罗切斯特,没人爱简·爱?

《简爱》读后感范文(二)

四天多的时间终于读完了《简爱》,我知道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写的词汇。应该要感谢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可以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可以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但是她赋予的爱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三天多的时间终于读完了《简爱》,我知道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写的词汇。应该要感谢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可以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可以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但是她赋予的爱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如果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化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可以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一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广博的多,毕竟中国的文化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的确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不管是人物丰富还是物致的描绘上,《红楼梦》都是更为杰出的。但是,《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欣赏的地方。比方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可以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仿佛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真诚的信仰,真很令人敬佩。现在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在读《简爱》时候,让我感受到在拥有宗教哺育下才可以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现在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现在国人却往往忽视了祖先的睿智。比如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美好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让我坚信,对于中国的儒家文化真的需要重新审视。

《简爱》读后感范文(三)

之所以再读,究竟不知道是有心还是无意。

但到底还是一样铭心地被感触,到底还是一样刻骨地被感动。

简的生命,注定仿佛梧桐萧瑟一般秋日的凄苦,但注定结局亦如冰雪融尽一般冬日的苦尽甘来。简是个孤女,出生在穷牧师家庭,父母不幸染病双双离世。

还记得我初次有幸阅读《简爱》,只觉得这是个苦命而又无依的孩子,甚是同情。要知道,缺少父母爱的孩子真的很可怜,她会被同龄的孩子笑话“没爹娘”,她会被不认识的恶霸欺负,也许会在某一个晚上独自蹲在街角,蜷缩着身子哭泣,埋怨命运的不公……

我想错了,终归是我想错了。

简一直是坚强的,在被送到盖茨·每德庄园的舅母里德太太家后,她的确是受尽折磨,舅母的嫌弃,表兄的毒打。面对这样无情的肉体上的虐待和精神上的歧视,简毕竟不是我想象的唯唯诺诺、惟命是从,她还是反抗了。当表兄再次选择用暴力对待她时,她回手了。最后却被关进舅舅死的那间红房子里。也是第一次翻阅《简爱》的时候,我老觉得简太鲁莽。如果她能学着乖巧懂事一点,哪怕就一点点,多学着讨好舅母,讨好兄长,结果或许比这个要好了多。

可如今,我反倒觉得我有之前的想法很可笑。照以前想的那样,我脑海里就立马浮现出一个殷勤无用,专爱奉承的市侩小人正在向一富人献殷勤,甚至俗套点可以这样说——拍马屁。不禁觉得恶心憎恶。

能够反抗暴力,大概这才是最真实的、最透明的简了。

之后简被里德太太送进了洛伍德学校,实则只是一个极为不堪的孤儿院。在那里,简认识了冷酷的伪君子院长,结识了同为孤儿的海伦,遇到了善良的教师潭泊尔小姐。在那里,简经历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被羞辱,海伦不幸死在伤寒中,她自己留校任教的种种情况。

她极力地忍受着她拼命想抗拒的孤寂,冷漠,但这些东西就宛如毒药,抽调简内心的温暖与快乐,就这样蚕食她生命中的美好。但是,我们依旧可以深切地感受到简强烈的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以及对更高精神的追求。那些东西,烙印在简的生命里,不曾泯灭,又不曾消逝。

所以,简离开了。她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她开始邂逅一场属于她的爱情。庄园主罗切斯特性格阴郁而又喜怒无常,但慢慢地,她与简为几个问题争论不休,他们一起灭火,一起跳舞,彼此逐渐在意,逐渐相爱。紧接着不久,,罗切斯特向简求婚,简欣然答应。正当他幸福地为婚礼准备时,却意外发现罗切斯特已有妻室。她的自尊与平等观念让她不得不悲痛欲绝地离开了庄园。

简这是何必呢?真正的爱情是不为所谓的教条规矩所约束的,人们应当学会努力地追求自己的幸福而冲破一切世俗的阻碍。这是我初次阅读《简。爱》时的看法。

现在,也不这么看了。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从来都没有所谓的尊卑之说。而简这么做,她这么毅然决然放弃自己的爱情,捍卫的不仅仅是她自己的尊严,更重要的是,她跟着自己的心走选择了平等,选择了独立,选择重新看待那些东西,有时候,那也许不是世俗,而是根深蒂固地长在人们心中的原则,而她坚持的,就是这原则所显现的自尊,新女性的自由平等和独立。紧接着,简又遇到了圣·约翰—一位牧师,实际是她的表兄。期间,简担任乡村教师,与圣·约翰分享舅舅的遗产,又拒绝了圣·约翰坦率的并不是因为爱情的求婚。

这大概就是简,很简单的简,因为爱,因为思念,因为心中还有罗切斯特,简终于回到了庄园。可一切的一切,都变了。庄园变成了一个废墟,罗切斯特双目失明,一条腿折断,而他的疯疯癫癫的妻子,跳楼了,才导致罗切斯特的现在。而此时的简,不顾一切的同罗切斯特结婚。两年之后,治好了罗切斯特的一只眼睛,他看到了简·爱为他生的第一个孩子。

故事已经落幕,可我不禁的又要疑问:“为何彼此好好的时候简会选择离开,而当罗切斯特不再依旧时简却痴心守护?”

我依然不解,那是怎样大的勇气让简放弃爱而又重拾爱?

这些全都是初次看《简·爱》的感受。

我想,再读,或许我能解答这些看似繁琐却又简单的透彻的问题。

原因只有:真正的爱情不是自私地看淡教条,放下尊严,而是在任何时候,都会守护一个人。而能够拥有守护的力量和勇气的,只有简。因为简身上所折射的自强,独立,平等以及对生活,对爱情永不磨灭的希望足以将所有灾难都不折不扣的打败!直到现在,我还是能够将简的人生格言一字不差的表述。

“难道就以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你想错了,我的心跟你的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充足的财富,我也会使你同我现在一样难分难舍,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的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个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的确,简说得没错。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是平等的,有同样沐浴阳光的权利,有同样自己靠奋斗的能力,更有同样追求平等独立的自由!而简,就是在那个时代的领军。她敢爱敢恨,热情地追求幸福,努力的奋斗,不曾卑微,不曾低头,坚守者自己一生恪守的原则。在物质横流的当代,金钱,权利,地位,哪一样不是人们煞费苦心、勾心斗角夺得的?为了这些所谓的得到了就一生幸福的东西,甚至出卖自己的良心,出卖自己的尊严……这一切,难道都是我们想要的吗?

学学简·爱吧!即使我们是乞丐,也不应该收下富人轻蔑地丢下的施舍,即使我们穷得一贫如洗,家徒四壁,也不应该依赖着为他人做违心的事情过活!即使我们落魄到山穷水尽,要记得:生火永远不会让我们无论可走,上帝会为我们关上一扇门的同时,悄悄地为我们打开一扇窗。这里的关键在于,你到底有没有对生活对幸福的向往来支持你找到那扇窗,前路还有许多未知,只要我们永远不放弃对美的追求,恪守原则,人生之路必将绚烂无比!

再读《简·爱》,我不再一遇难就哭泣,那是懦夫;

再读《简·爱》,我不在卑微的请求别人给我些什么,那是不如乞丐的索取者;

再读《简·爱》,我不再一味的依赖父母,朋友,那是寄生虫。

心还是被《简·爱》有心而无意地触动,她那恰似一杯淡茶的生命,微微透着苦涩,却干硬的苦个出奇,而香味却飘得很远,飘进了我的生命,一缕一缕淡抹奇韵的清香,这辈子都会在我生命徘徊,而最后,我却在苦涩中品出了一丝难得的甜,甜到永远。

围城读后感2000字范文


《围城》是一本值得人深思的书,小编为大家搜集了2篇围城读后感2000字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围城读后感2000字(一)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这是我看钱钟书先生《围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话。

前段时间趁着无聊打发时间就把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粗略的拜读了一下。看的不是很认真,但是感受挺深的。这几天因为要准备读书交流会,所以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同的感受。特别是这次我感觉自己从书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书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可以知道一点。

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句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起初我还以为这只是被利欲占据心灵的表现,后来纵览全文之后,才知道,这句话是出自留洋学生,一个孤高清傲的女子,苏文纨口中说出:她是在感慨爱情与婚姻,同时也在领悟那个时代的人生意义

小说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在和他有过关系的几个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对于鲍小姐,他失败于无力抵抗,对于苏小姐,他失败于优柔寡断,对于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于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判断力。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己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却不肯以假乱真,实际上就承认自己做了贼,做人还是强势一点好。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现如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同学朋友之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我们出生开始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能做的不是随遇而安,我们需要反抗,需要去拼搏,与命运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的这座围城才不至于是困扰我们,说不定可以变成我们的乌托邦呢!

的确,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都有围城,事业,爱情,家庭,学习,生活都与这座围城密切相关,看你自己如何取舍。人性本恶亦或是人性本善?这都交由我们自己去探究。

只有一点,我觉得我们是不能改变的,就是身处这样一个大世界,不管人心不管世道如何险恶,重要的是我们始终要保持一颗善良单纯的心。虽然很多事实证明,这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我坚信:只要我们自己想,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身处乱世,心亦不变。我们现在还没有踏入社会,还没有真正尝到社会的滋味。在学校里我们也不能迷失自己,与人交往我们不能见人就掏心掏肺,但是至少要真诚相待。我自认为在这方面做的还是不错的。不管是谁,我觉得只要我真心真义对你,时间久了你也会一样对我。做人这样,做事情又何尝不是一样的道理呢?做事情我们绝对不能心存侥幸,一定要踏踏实实老老实实去做好,去尽全力完成上面分配的任务。

书中的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出身小富家庭,留过洋,没什么理想,不善交际,一介书生,也很单纯,这个故事到最后给我们呈现的无疑是个悲剧,起初,我以为方鸿渐和苏文纨会是一对,可惜现实很残酷,方鸿渐不喜欢苏文纨。这让我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好像外人看似很般配的一对往往走不到一起。最后方鸿渐和孙柔嘉成了一对,他们都是很单纯的,他们经常为很琐碎的小事争吵,这是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两人都不愿意认输,小气,斤斤计较,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大家都向对方展示好的一面,浪漫,收起自己的脾气,一旦在一起,柴米油盐,朝夕相处,矛盾自然爆发了,围城心理,是人性吧,这也是这部小说能引起广泛共鸣的原因。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现在80后结婚有多少是能如自己所愿的,很多都有来自亲友双方父母的因素,最后都不得而终。其实我不够资格在这里说到感情,毕竟自己少不更事,但是自己身边这样的例子也是很多的。所以我也有一定发言权,他们很多都是被房子和金钱弄得不能走到最后。

看完围城,我总有一种很压抑的心情,总觉得回味悠长。以后有时间一定再读一遍,看看是否会有更多不一样的感受。是否可以给我其他启发。我也推荐大家可以去看看这本书,说不定可以让正困于心的你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围城读后感2000字(二)

《围城》这部小说在高中可以说就早有耳闻,一直很想去拜读一下,然而由于高中时间的原因,一直没空去读,进入大学以后,终于有幸将《围城》看了一遍,《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生活21世纪里,生活的围城依然存在,在这个竞争激烈,知识大爆炸的时代里,不管是来自学习、工作,还是生活的压力,都将人们置身在一堵又高又无边际的围城里,对名利的追逐,对金钱的渴望,将人们压得透不过气来,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被为外人羡慕为象牙塔般的生活,可是很多大学生也被关进这座无形的围城里面,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不在单纯,人际交往变得复杂,学会了钩心斗角,而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又面临找工作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是不是大学生就注定要在这座围城里出不来呢?我认为此言差矣,困在生活的围城,大多数是由于自己将心置身在围城里面了,所以给心安上一对翅膀,就能飞出这座围城,看到广阔的天地。

所谓给心安上一对翅膀就是,将心态放好,给心灵减负,生活需要正能量,需要积极向上,而不是抱怨,对于人际交往,我想只有对于别人推心置腹,以诚相待,别人也一定会对你以诚相待的,所以不要抱怨,不要消极,乐观向上才是年轻人该有的态度,而对于工作,我想毕业既失业是对于那些毫无准备的人说的,因为我坚信机会是有留给有准备的人,所以只要你在大学里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我相信你的前途将会是一片光明,围城再高,只要我们能给心安上一对翅膀,我们就一定能飞出围城,感受天地的磅薄大气,创造美好人生。将围城击化解与无形之中。

读后感范文2000字2020


读后感范文2000字2020(一)

《居里夫人传》读后感

在我隐隐约约的记忆中,有无数伟人的事迹与我做伴:在课堂中,从书本上总能接触到他们用勇气和毅力谱写的伟大的、里程碑式的璀璨篇章。其中,最令我难以忘怀的无异于那颗光芒四射、璀璨耀眼的巨星居里夫人。

每当提到这个响当当的名字2020,我的心灵都会为之震撼,理由很简单,她对全人类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偶然的机会,我得以翻开《居里夫人传》一书,得以更加细致的了解她那我自认为辉煌的一生。

但是,我可能错了。

居里夫人的一生充满了奇异的经历,但无论如何我不想把它形容成一种辉煌。

我忘不了她的童年生活:她自幼就有着过人的天资,加上适宜的家庭背景,塑造了一个具有令人羡慕优秀的她。可是,命运不愿成全这个小女孩:她的祖国被侵占,受着外族沙皇统治。她的童年充满了忧患,这也渐渐形成了他理想的初衷。她拼命教书攒钱帮助姐姐,为的是实现自己的愿望。终于有一天凑成了可以入学的几百法郎终于能自己去巴黎大学求学。

进入了巴黎大学,她一刻也不停歇的求学。她租了一间简陋的阁楼,那里几乎什么也没有!家具都成了奢侈品。这样一天天、一年年过去了,她为着探索那她热爱的科学,忘记了多年来的艰辛,忘记了多次倒在书桌前,忘记了她那日益憔悴的、苍白的面孔。

太多太多的无奈、太多太多的艰难,可她?用她那坚定固执的灰色双眼告诉了人们一切她从未屈服。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多少年背井离乡的生活,多少年艰苦生活的压迫,她从未屈服!

这就是她那艰苦的巴黎生活,是最令我感慨的那段艰苦卓绝的巴黎生活。

她邂逅了皮埃尔居里,她的生活从此变化了,变得更加充满激情!她的丈夫同样是位忠于科学研究的梦想家。他们有了共同语言,他们的结合是两颗高尚心灵的碰撞,这碰撞摩擦出耀眼的科学成就。

她发现了镭以后,更加有激情做科学研究,甚至获得了第一项诺贝尔奖!

可悲哀的是,她正被镭为人类带来的巨大用途捧成名人。

她不愿做名人,她对那些成天来骚扰的记者感到厌恶,这不是她要的生活!这不是她要的生活?这与当今的社会景象与人民思想有着极大地反差,更是一种对大红大紫、闲逸奢侈生活的讽刺啊。

她是个梦想家,是个永恒奉献的人,这一点是我最最看重与钦佩的。她一生淡泊名利,不接受财富,不接受名望,两袖清风。在她心中,总有一个使命叫她完成一项又一项科学研究,让他不断崭新科学的远景,那是不知从何而来的坚定信念,是一个梦想家的原则。

我记得那句即使人变成了没有灵魂的躯壳,也必须继续工作下去。这是皮埃尔的名言。居里夫人她做到了,她的一生,为工作付出的太多太多。八年屋棚下,她与丈夫搞放射学研究。皮埃尔死后,他又忍住哀恸,用这句话激励自己,努力工作,勇敢生活。她既挑起一个当母亲的责任,又不忘她的科学使命。晚年的她,比原来更加艰苦!亲人们一个个要么远在他乡,要么哀伤离去,她孤单地做着工作,终于又获得了诺贝尔化学奖。她依然淡定,她作为一个女性给了那些保守势力重重一击。此时又一阵轩然的荣誉大波向她袭来,她没有被打到,俨然像个风浪中归来的英雄。她以其雄厚的实力来完成自己看似不可能坚持下去的一生。

他甚至经历了世界大战的考验!但并没有倒下,真令人惊愕和叫绝!

但总有她倒下的时刻。直到她倒下时,她仍未忘记自己的使命。在这一刻之前,她已预兆到自己生命的终结,似乎可以想象她生前为科学事业做出的辉煌灿烂,她舍得抛弃这一切么?命运不给她疑迟的机会。

居里夫人走了,完成了她的使命,一个在全世界都刻有深刻印记科学事业,终结了。

她的一生很长很长,很是深奥,很是神秘,我无法一一叙述,但可以细细品味、感悟。我回想到了许许多多疮痍的画面:祖国波兰被沙俄痛苦蹂躏时的无奈、失去姐姐与母亲时的悲恸、六年过着家庭女教师生活的艰难、巴黎大学夜以继求学的劳累、夫妇二人四年屋棚下的简朴、母亲撑起女儿们教育事业的重任、对荣誉波澜的厌恶

我不禁想起,居里夫人的时代是在近两个世纪前的19世纪,而当今的21世纪与其大不相同,那时艰苦卓绝的名人事迹,载入了现在安逸生活中学生们的教材。我深有感触,居里夫人如何做到这一切?那真是一个神话!渐渐的想起现在的我,深感自惭形秽!早就没了居里夫人当年生活的艰苦,但为什么也没了为自己的信念而奋斗的精神呢?那种精神哪去了?迷失了么?时代的发展啊,社会的进步啊,人民的富有啊,都给我们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精神食粮短缺!

我不希望这社会这样下去。也可能我的感慨万千只是空乏议论与无病呻吟,但我还是作为一个中学生真诚的希望再有人能踏上居里夫人的路,用毅力劈荆斩棘,临摹这个世界楷模的辉煌,将科学的远景继续崭新下去!

我自己当然想这样,不隐瞒地说,我与之相差甚远。设定学习计划的激情,换来的仍是虎头蛇尾它退却的太快。我现在不敢求像伟大的居里夫人那样名声显赫,只求不违背自己的信念,做自己理想中的事情。每当觉得自己的好行为与居里夫人的信念有几分相似时,就会有几分自豪感。但现在,我只求从点滴做起,能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下力求完成创造与奉献。

《居里夫人传》一书,读后真是令我感慨万千,居里夫人的精神也令人难以忘怀。这伟人的一生,绝不白白浏览,她在书中记载的一切将是我生活中的楷模,助她重振精神的名言也是我的左右箴言。


读后感范文2000字2020(二)

《狼图腾》读后感

狼图腾,草原魂,草原民族刚毅之魂。

近日,拜读了2004年十大畅销书之一《狼图腾》,心灵被作者描写的蒙古草原及蒙古狼深深震撼了。作者姜戎,在内蒙额仑草原插队11年,用了30多年的时间完成了世界上迄今为止唯一一部描绘、研究蒙古草原狼的旷世奇书。这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史诗般的小说,给我们展示了在宽广、辽阔、深沉、静谧的蒙古大草原上,蒙古游牧民族对狼图腾的崇拜,演绎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价值,也从新的角度给我们探讨了狼性和羊性以至国民性的深刻哲理。

读过了《狼图腾》,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草原狼把我从平静的生活一下子带到了西部草原的深广与另类的生活感受,让我觉得我的血液在扩张、在膨胀、在向往----

在环环相扣的狼故事的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的忠义、浓厚的亲情历历在目,还有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蒙古草原的游牧文化也是文明悠长。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在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对着野性十足的小狼,我却油然而生敬意与怜爱之情。

难忘《狼图腾》中狼的自由强悍的进取精神,也更难忘狼为了胜利宁可玉碎不可瓦全的牺牲精神,在狼性中,我感悟到了人性生存的精神意义。下面,我就从三方面谈谈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感悟吧!

一、发扬团队精神

草原上,草原狼是最团结的群体。这种团结是在千百年实地作战的经验中得出的生存之道。因为在强者生存的大草原上,孤军奋战只能是自取灭亡。蒙古狼争夺食物的战场就是死亡的前线,群狼有组织、有纪律、有忍耐、有章法、有配合,在头狼的指挥下,从容作战,不抢功,也不贪利,个个凶猛强悍,杀气腾腾,这种气势就压倒了弱者。

在雷电和黑暗的掩护下,狼群以飞箭的速度直插马群中央,随即中心开花,然后急转掉头,又冲向四周的马群,把马群冲的七零八落,冲成了最有利于狼群各个击破的一盘散沙。

暂时后撤的狼群行动有条不紊,它门不急于去吞食已经倒毙的猎物而是趁马倌和儿马子重新整队的时候,分头追杀东南方的散兵游勇。

从书中的描写中可以看出,狼的集体作战攻势锐不可挡,对战果也是力求最大,也决不盲目贪多恋战,不乱阵脚。狼群在头狼的统一指挥下,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

为了集体的胜利,狼的牺牲精神更让人钦佩有嘉。当发现猎人时,为了保护大批的狼群,会有两只狼做诱饵把猎人引开,以牺牲自己来保全集体;还有丧子的母狼,可以用自杀式的攻击方式重重的悬挂在马的侧腹做最后的殊死的拚杀。这种不计较个人利益,把生死置之度外的高度集体主义精神真是可敬可佩。

人类社会,我们也是生活在集体的大家庭中,为了集体的荣誉,我们是不是也要学习狼的团队精神呢?我们也要以集体利益为重,放弃自己的小利益。在工作中对自己的职责尽心尽力,不逞英雄主义,不好大喜功,不脱离集体。在行动上,要中心明确,一切行动听指挥,发挥团队作战的最大优势。只有这样,才能在困难面前无坚不破。

二、危机意识

危机,是锻炼强者的摇篮。广阔的草原,危机四伏。草原狼在冬季漫长、冰天雪地的恶劣环境中学会了在冰窖雪窖中储存食物;在捕杀猎物中学会了气象与战术;在生存的危机中学会了选择生育地点的隐蔽与逃生;在精装减负中选择了残杀弱病伤员。狼,凶猛、强悍;狼,也更智慧与善战。在生与亡的死亡线上,强者存,弱者亡,这就是自然的生存法则。

所以,危机存在于每个事物中,也是我们人类的生存法则。国家要富强,企业要发展,也必须学会在危机中强盛。因为世界也选择强者。国家不强就要被列强瓜分;企业不发展就要濒临破产。而人呢?不进取,也就是自甘被淘汰。所以,改革,就是要把人变的更强。不要惧怕改革,我们要学习狼的不息、不淫、不移、不屈的狼的精神和狼图腾精神,以更坚韧的毅力对待改革,接受锻炼,在危机中成长,壮大。

三、生态平衡的意义

从蒙古草原的食物链上,我们看到了蒙古狼的自然价值。狼是捕杀大批黄羊、旱獭、老鼠的杀手,从而保护了草原上最珍贵的草资源。狼对动物的腐尸也是乐此不疲,既清洁了草原,也预防了病菌的传播。 草原有草,才能抵御风沙、大旱;草原有草,才有牛羊的食物,才有人的生存啊!

所以,在草原上,狼杀黄羊不杀绝,狼打旱獭专打大不打小。蒙古人打狼、打獭子更是不赶尽杀绝。这些草原的规矩,都是为了更好的生存。

连狼都知道保护的草原生态平衡,我们聪明的、高智商的人类不是更应该保护生态平衡,为我们后世的子孙留下美好的家园吗?

有树才能抵御风寒,有水才能净化空气,有草才能减少风沙,我们的地球,就是我们美丽的家园。生长在地球上,我们就有义务让这自然的生态平衡更趋于自然啊!

狼图腾,我学到了很多我应该具备的品格。

狼图腾精神,也是中华民族的坚韧向上的进取精神的一种。愿这种狼图腾的精神能永远在我们中华大地上扎根,永不衰竭! 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风?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读后感范文2000字2020(三)

读罢《狼图腾》这本书,给我最深的感触便是,在那个充满血腥的年代为什么成吉思汗及其子孙,竟然仅用区区十几万骑兵就能横扫欧亚?创造了人类有史以来世界上版图最大的帝国呢?答案就是千万年来,游牧的草原人和草原狼,在腾格里这方神气的热土上时魂归时,怎样来到的草原,去时草原还是怎样。能摧毁几十个国家巨大城墙城堡和城市的草原勇士的生命,在草原上却轻于鸿毛。最后完全回归于大自然的。他们彼此缺一不可,当肉体的生命消失后,终于与草原完全融为一体。

几乎在每一个汉族人心中,狼都是狡猾、贪婪、残忍、丑陋的化身,老虎也猎杀动物,也吃过人,大家却说那是王者风范,威风凛凛,高大威猛,五彩斑斓多少美丽的形容词都给了其他猛兽,这对狼也是一种歧视!原因很简单:狼对汉族的威胁超过任何一种猛兽,比猛虎、狮子、熊、豹都来得凶猛,来得气势汹汹,具有人类才有的攻城掠地的实力。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国人对待对手的态度,对于最有威胁的对手没有给予应有的尊重,而是对其诋毁和谩骂,以致长久以后,当狼民族衰退以后,历史的真相被湮没在滚滚黄沙之中。但狼对人类的教导却是永远无法被湮没的。

狼做的事情之所以会十拿九稳,是因为他们做每件事情前都会先想好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分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

狼的智慧也是非常惊人的,几乎可与人媲美。在生活中,他们会运用各种各样的本领与智慧来克服生活中遇到的种种困难。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人不是狼,狼的各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这就是狼的智慧源泉。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狼之所以可怕是因为他们是野兽中最有集群优势和团队意识的动物,一条狼是一个优秀的单兵,而一群狼就成了一支牢不可摧的特种部队,在《狼图腾》里,作者亲眼见到的狼识天文懂地理能看云知道天气,组织打围,在战略战术上都是无懈可击,再加上坚忍的意志,实在是太完美了。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危险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孙子兵法云倍则敌之,十则围之,可就是这几十条狼就敢围猎几千条黄羊,充分利用了天时地利人和。名动历史的长平之战,秦将白起空前绝后的等而围之已经是军事史的绝唱,而狼却更胜一筹。秦人本是游牧民族,长期和狼征战,也许这正是狼教给秦人的兵法吧。

这个世界始终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即便厮杀的工具不再是尖牙利齿,不再是刀剑枪戟,但是本质是不会变的。有能力的人就能用他的能力用他的新的厮杀利器来赢取最大的利益。难道不是么,考试升级如斯杀,商场勾斗如斯杀,官场暗涌也是如斯杀,向往人道主义乐土的人士也不妨扣心自问一下,自己是不是这种厮杀格斗后的胜利者?是不是能给失败者真正的怜悯和体恤呢。自古就有自然的成败法则,狼坚持不懈地贯彻这一法则,我们应当敬佩,甚至以狼为师才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诠释适者生存,弱者淘汰的自然法则。

狼的坚韧是最值得佩服的,一个民族如果有这样坚韧的性格,那么它一定会强大。最好的例子莫过于毛主席领导时期的中国,生活环境恶劣,物资匮乏,国内征战,国外封堵,以气候论不亚于蒙古高原的酷冷寒冬。正是有那一份狼的坚韧,才有了现在的国际尊重。我要学习狼,就要学习他的坚韧,对命运的挑战残忍,也敢对自己残忍,残酷的锻炼才有了蒙古战狼非同一般的犀利。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狼图腾》是对我的一次洗礼,闪烁智慧狡猾的光芒,我喜欢向往着狼的坚韧,狼的团结,狼的狡黠,狼的意志力和狼的生命力。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才能适应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

《飘》读后感范文2000字


凄婉动人,荡气回肠,玛格丽特·米切尔用诗一般的语言将气势磅礴的南北战争和一段凄婉动人的爱情展现在读者的眼前。波澜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单纯而又复杂的内心描写,让《飘》成为20世纪文坛上的一颗熣灿夺目的明珠。

记得我是初三的时候买的《飘》,当时买它是出于它的盛名。但是买了以后我就有点后悔了,看着它1000多页厚厚的一摞我就害怕,我就没信心有这个耐心能把这么多页看完。就这样直到大一的寒假,在家闲来没事,就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便不可收手,直到我一口气花了两个白天一个通宵把它看完为止。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飘》又名《乱世佳人》,全文的线索是围绕女主角思嘉莉的一生展开的。从她的少女时代—初为人妇—丧夫—再到再婚,原本天真幼稚的女主角思嘉莉在不断地成长、成熟。因此,在作者笔下的众多人物里,女主角思嘉莉的艺术形象无疑是塑造得最圆满、最真实、最成功的。对于思嘉莉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德,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德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少女时代的思嘉莉,是一个平凡的女子,她拥有许多少女的共同特征:热情、开朗、纯真、浪漫;但她又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子,生长在一个优越的家庭,拥有美丽的容貌和智慧,因此她又拥有一般贵族小姐的缺点:骄傲、自大、虚荣、任性。尽管如此,良好的家庭出身、倾城的美貌,让思嘉莉的身边总是不乏热烈的追求者。按理说,思嘉莉是幸运的,它受到上帝的眷顾,也是维纳斯的宠儿;但她又是不幸的,她深深地爱上了好友玫兰妮的未婚夫——阿希礼。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思嘉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思嘉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思嘉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思嘉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思嘉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思嘉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思嘉莉对待玫兰妮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莉经常生玫兰妮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莉看清了阿希礼,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十二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莉的爱。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我觉得思嘉莉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思嘉莉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德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思嘉莉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活着》读后感范文2000字


《活着》是一篇读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关于《活着》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

《活着》读后感范文(一)

这辈子想起来就这样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宗耀祖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这样的命。年轻的时候靠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差点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余华《活着》

《活着》是一篇读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翻开书页的不忍,那种合上书本后的隐隐不快,我很想知道一个人需要怎样的信念和意志力,才能支撑他在遭遇到一连串的打击后还能顽强的活下去。家道中落的悲哀,失去双亲的痛楚,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终于的落单与那头老牛,孤苦伶仃的日子里,回首曾经,他需要多大的勇气。“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是生者的赞誉或是悲哀,之于他我更多的是同情却又不得不为他的淡然而心生丝丝敬意——他用平静的面容掩饰着他内心的波涛汹涌。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平淡是福,活着真好。

是呀活着真好,更何况是活在幸福当中。一直以来我都是个平凡的女孩,平凡的家世,平凡的样貌,平凡的日子波澜不惊,也曾幻想过不平凡,也曾希望自己的日子能过的轰轰烈烈,然而父母告诉我,平凡点好,平凡了就会淡然,就会宠辱不惊学会独立学会坚强;老师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一心一意的读书,平凡了才能在一派浮躁中沉淀、成长;朋友亦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每天都开心得没心没肺。平凡好吗?我对着镜子问那满镜的平凡,镜子里的朦胧玻璃后的水银说,平凡好,平凡自己成就了别人是一种幸福。

于是某天,在那窄窄的阁楼,我在散发微微霉气的书架上寻觅的时候,那本薄薄的小书兀自闯入我的镜片,泛黄的书页,向我倾诉着它的不简单,那个叫做余华的人,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正常却也不正常的故事,福贵于是闯进了我的生活,情绪在那娓娓叙说的过程中起了涟漪,《活着》就是这样,用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的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纵使余华不是一个擅于煽情的作家,然而与平常之处的发掘,那漫不经心的笔触却直击读者的心灵。

人之处总是单纯得像杯白开水,那时候的自己不知道什么是平凡什么是轰烈,那时的自己做任何事情都没有强烈的目的,也许是一时的好奇也许是一时的氛围让自己有了瞬时的冲动。于是,那个时候的自己总与“半途而废”相伴,也总会为了搭几块积木而拒绝吃饭——这一切,全看兴趣的大小。在现在看来小时候的行为是那么的脆弱,因为背后支撑这一行为的唯有兴趣,全没有什么“崇高的信仰”抑或“理想”。然而那个时候的自己也从不会迷茫不会对自己的生命感慨万千,于是,那时的生命也是最有韧性的——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

很多时候,远离亲人远离朋友的日子里,感觉幸福一下子远行,孤独与寂寞,伤心与难过,许许多多的想法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袭来,有过快乐的忧伤,也有忧伤的绝望,扬起的嘴角,是那么的倔强,没有泪水没有过多的话语,只有心痛。一个人的坚强,那种超负荷的难捱只有自己才能体会。然而所有的悲观在遭遇到福贵时变得一文不值,所有的失落在遇上福贵时变成了有幸。我不是不快乐,而是还没有适应快乐。所以如果有幸我要自己承担安慰有时候捉襟见肘,自己不坚强也要打着坚强,还没有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我没有资格难过,我还可以把快乐写得源远流长。

好好享受每一天的点滴,好好活着,为了自己也为了关心自己的人,为了这更长更远的明天好好活着。

《活着》读后感范文(二)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那到底该怎么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么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来,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么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路过的人一起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活着》读后感范文(三)

我得为余华的《活着》写一篇读后感。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歌》,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政府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红与黑读后感范文2000字


红与黑读后感篇一

《红与黑》这部作品可以说是十九世纪法国社会的风俗画,全面地展现了当时法国从小城到省城至京城的贵族教会、资产阶级和贫民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状态。作者司汤达赋予了主人公于连十分丰富的性格,他是一个自尊、自爱、勇敢、真诚而又自卑、怯懦、虚伪的矛盾统一体,他既充满激情而又冷静,既要确立自主,有时又表现出屈从和依附。

他的性格,他所生活的时代,注定了他必将是一个悲剧。所谓悲剧,就是将美的事物打碎了给别人看。于连不是一个伟人,但确实那个时代一类人的代表,他善良、勇敢、真诚,他有着对生活的美好向往,努力跻身于上层社会,摆脱贫困。他奉拿破仑和卢梭为精神导师,以九死无悔的精神,不择手段地向法国上层社会迈进,希冀完成自己的宏伟志向。但这种超越是非历史的,势必被时存秩序扼杀,他的无可挽回的死也因而产生了深厚的审美意蕴。

他是一个不朽的艺术形象—王权贵族压制之下的小资产阶级反抗者的典型。他凭借不屈的意志,采用各种手段去实现自己的目标,表现出令人叹服的超越现实的精神。于连并不满足于基本的生存权利,而是要突破社会对人的束缚和限制,追求个体思想的真正实现,显现出对现实时代的超前性。他的行为方式是不择手段的,结局是可悲的,然而把这一形象升华到超越伦理道德、社会政治之外的美学范畴,他就不是一个平常的奋斗者、野心家,而是一个具有充分审美价值的对象,因为他有超出一般人之上的特殊品格和顽强的精神生命,所以,于连的悲剧具有深刻的审美价值。

当时的法国是一个倒退的时代,于连生活的维立叶尔小城在资本人侵的冲击下,充满了庸庸碌碌的浮躁与不安。他的家庭中有精于琢磨、善于钻营的父亲和两个行如巨人、只会发泄蛮力的哥哥。与之不同,造物主赐给于连的是聪慧的天资和动人的神彩。

压抑的环境,独特的外貌,形成了他独特的性格。沉郁、孤独、倔强压抑住了他的理性思想而使他耽于不现实的幻想和妄图实现这些幻想。于连以拿破仑和卢梭为偶像,希望自己摆脱困境,在法国的上流社会谋得一席之地,能够卓然不群、傲视天下。

于连以热烈的激情迎接挑战,同时又以孤芳自赏的傲态自居。激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对象的本质力量,孤傲是对外界侵扰的强烈自卫。强烈的激情和倔强的孤傲在于连身上完美地结合着,成为他与社会冲突的悲剧基奠。

为自由、平等和幸福而奋斗的力量是人的天资的一部分,这部分天资在于连同时代的许多人身上由于遭受挤压已经丧失。而在于连的生命体中,通过各种内外因素的综合作用得到了强化、冲突,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挥,成为他超越的核心动力。他希望从受屈辱的位置上升到神圣的受尊敬的地位,成为拿破仑第二或是主宰一方的大主教,但社会使他一直处于难堪、屈辱的境地。在他投人社会以后,对上层社会展开了激烈的复仇。他凭借聪慧的天赋、强烈的欲望进行反抗,使上层社会感到手足无措。尤其是他把擒获、占有德雷纳尔夫人和拉莫尔侯爵的女儿看作是平民对上层社会最有力的复仇,这种复仇给他们以沉重的打击,同时也满足了他个人的欲求。

但每次都在他即将达到胜利的彼岸时,统治者都无情地把他的希望之火熄灭。他按自己的意志去付诸行动,即使命运使他陷人苦难或毁灭的境地,他也敢于拼死抗争,表现出无怨无悔的品质。

于连,以一个社会底层的小市民,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跻身于贵族的上层社会,为达目的,他不择手段,利用女人的爱情想在法国的上流社会谋得一席之地,能够卓然不群、傲视天下,最终却被扼杀,以悲剧收尾。但是在于连身上所散发的那种积极向上、努力进取是值得我们称赞的。他的悲剧是由当时的环境所造成的,是当时哪一类人的代表,他曾善良、真诚、正直,但是社会扼杀了这一切。在最后入狱时,他悟出人生真理,拒绝辩护,因为他讨厌这个社会,他要离开,他以一丰富而短暂的生命,表达对但是贵族的不屑。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后来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己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dai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

司汤达曾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慧者眼中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事物的表象。”或许为了使作品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于连的入狱直到死亡便成了一个不可改变的定局。狱中的于连终于从社会角色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在短短一生中为自己规定了许多角色,为能演好这些角色,他不能不虚伪,装假,直至作出违心之举。而死亡的临近却给了他一次机会,让他卸去一切伪面具,露出一个真实的美好的自己。往日的野心、幻想、奋斗以及为此而设计的种种伪装统统失去了迷人的光彩。于连终于在死亡面前知道了自己追求的是什么。他对德雷纳尔夫人说的那番话是真诚的:“你要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当一个人知道他能为什么去死的时候,他便也知道自己应为什么去活。

因此,说于连是一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一个追求个人理想而不幸走上“歧途”的年轻人更准确。或许于连的悲剧乃是一切出类拔萃之辈的永恒悲剧,无论在专制社会,还是在共和社会和民主社会。这种悲剧或许称之为成长,或许称之为堕落,这个我们暂且不去理会,但它确实在我们每个人身上体现着,进而升华为一种社会规则。

这也就不能不引起了我们对现实更多的思索。我们这个年代的年轻人,对前途和命运充满渴望与希冀,也有飞黄腾达、出人头地的欲望。我们也许早就忘却了小时候第一篇关于理想的习作了。为了顺应时间的潮流,为了遵循利益的法则,我们不停地改变着,追随着更体面更充裕的物质生活,哪怕在纷繁的人流中难以呼吸,遍体鳞伤,仍要强忍着华丽外表下内心的焦虑和煎熬。

人流中一双双几近木讷的眼睛,也曾经闪闪发光,也曾经怀抱着自己最本真,最单纯的理想踏上自己人生的旅途,但在希望成为科学家、军人、老师的种种过程中渐渐变质,变得更能趋合别人的需要,变得只为肉体而存在,而代价却常常是诚实、无私与开朗。当我们一边成长,一边想方设法用种种面具遮蔽起我们纯真的本质时,我们便在重重复复地上演着于连的悲剧,而这时,谁又会想到自己孩提时,其实向往的是永远快乐。

一般论者都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因为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但人们常常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司汤达所进行的精神思考。作为一篇读书笔记,小作者从深刻古奥的故事中选择了一个独特的视角,将作品与感悟,虚拟与现实浑然天成地结合在一起,对人生进行了一定的哲学思考。本文构思新颖,用语精美,堪称佳作。

红与黑读后感篇二:

红与黑,两种色调相反、反差极强烈的色彩的并列,在1830年成为了司汤达一部小说的名字。自小说问世以来,书名一直是众多文学评论中必然提及的一笔,也不断地引领着读者反复玩味,乐此不疲,引发无尽的猜测和遐想。以两种色彩的对立作为小说标题似乎是司汤达的独特偏好,其另两部作品《红与绿》、《红与白》(原名《吕西安?娄凡》)莫不属于此类。书名乍一看觉其模糊晦涩,不可捉摸,然将全书反复咬嚼之后再细细体味,深觉这两种颜色确实浓缩了作品最精华的意义和价值。色彩的语言是无限丰富的,对美术有过专门研究并写出过《意大利绘画史》的司汤达想必深知这一点。

红与黑,其基本含义一般被认为分别代表了小说主人公于连的两条人生道路:投身于红色的军旅生涯在战场上建立光荣功勋和披上黑袍,去当教士。由这一基本喻义化出了诸多对假设:行伍与教士阶层,革命与反动,血与黑袍,激-情与死亡,可在红道和黑道上下注的轮盘赌,红黑相间的于连的勋章,……该如何解读这个书名?该如何去理解整部作品?又有否可能通过作品窥探到作者本人的种种? 读后感1000字ZpZLS.COM

红与黑,作为两种切实可感的色彩在整部小说中出现了多次,为思考这两种色彩的深层的象征意义和挖掘小说的主旨提供了基本信息。

红与黑,首先表现为军职和圣职的对立。于连生于拿破仑时代,呼吸过那个时代充满了刀光剑影和光荣功勋的空气,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英雄伟人的美梦,立志像拿破仑那样,凭借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及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然而,正当他即将进入英姿勃发的年龄,时代风云变幻,拿破仑惨败于滑铁卢,被大革命推翻了的波旁王朝实现复辟,平民青年通过个人才智而飞黄腾达的道路即被堵塞。于连是那一代人——今天被称作“世纪儿”们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梦想与追求,他们生不逢时的悲剧与幻灭失落,缪塞用诗意的语言作了精彩的概括和表述:

“忧愁的一代青年,当时就生活在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上,所有这些孩子都是那些以自己的热血洒遍大地的人们的骨肉,他们生于战火之中,而且也是为了战争而诞生,十五年中,他们梦想着莫斯科的皑皑白雪和金字塔那儿的阳光,他们头脑中装着整个世界,他们望着大地、天空、街道和大路,但如今全都空空如也,只有他们教区里教堂的钟声在远处回荡。人们则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当孩子们说到希望、爱情、权力、生活的时候,人们仍然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吧!’”

历史经历了一次翻天覆地的变革,对他们而言,时代与社会已是一片空虚,面前只有一条路可走:去当教士。当于连看到一个德高望重的老法官在一场无聊的纠纷中被一个小小的教士所击败,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神父就有三倍于拿破仑手下大将的收入,他聪明地觉察到,在他生活的时代必须改变策略才能实现飞黄腾达的伟大计划。他不再提起拿破仑的名字,而开始发奋攻读神学,希冀用《圣经》和《教皇论》作为自己向上攀登的垫脚石。他把对拿破仑的狂热崇拜和对帝国的缅怀、向往埋在心底,但时时于不经意间在言行举止的细枝末节上显露无遗。于连一出场就是在偷偷地阅读拿破仑的《圣赫勒拿岛回忆录》;他入世的第一步,到德?雷纳尔家任家庭教师时竟随身藏着拿破仑的头像。他不仅怀着在复辟王朝的统治下被视为忤逆的敌对的政治向往和异端的价值标准,还外化为自己的行为,在那个压抑他、扼杀他、挤兑他的社会里,一直神经紧绷,心理戒备,无时无刻不在准备进行战斗。而在这种战斗的心理准备中,他总是把拿破仑作为激励斗志的榜样,以拿破仑的回忆录作为汲取精神力量的源泉。

光荣与梦想和幻灭与死亡同样化身为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没有宗教信仰,没有对来世的恐惧,有的只是一腔的雄心壮志和满脑子的冒险精神,生活对于他是一场残酷的搏斗,要么为荣誉、地位、财富及一切现世幸福而生,要么希望破灭粉身碎骨而死。他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提供的一条平稳的发财道路,不想过一种安稳、自足而平庸、乏味的生活,他不能让岁月消磨掉博取荣光的激-情,宁愿冒九死一生的危险去探求一条飞黄腾达的捷径。他怀揣野心在尖角嶙峋的社会里孤军奋战,却得不到命运的眷顾,最终碰得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代价是失去生命。于连并不惧怕死亡,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死亡、生存与永恒在他眼中仍是个“对于头脑发达到足以领悟的人而言”的“十分简单的问题”。在他看来,生命的全部意义在于投入为谋求个人幸福而奋斗的伟大事业,庸碌地活着实与死亡无异。当所有幻想的不可实现性在他面前骤然呈现的时候,他选择了拒绝乞求赦免,因为即便能逃脱司法的惩处而苟延残喘,命运的判决也早已把他投入了万劫不复的地狱。最后在法庭上的那段发言是他生命的绝唱。个体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光荣与死亡的较量中,在红与黑的交缠中,从绚烂走向毁灭。

红与黑也表现为个人与社会的激烈冲突。于连属于大革命以后成长起来的中小资产阶级一代知识青年,受大革命种种新观念的熏陶,拿破仑丰功伟绩的鼓舞,早在心中粉碎了封建等级的权威,而将个人才智视为分配社会权力的唯一合理依据。他雄心勃勃,意志坚强,在智力与毅力上远优于在惰怠虚荣的环境中长大的贵族青年,只是由于出身低微,处处受人轻视。对自身地位的不满,使他对这个社会抱有一种天生的仇恨;对荣誉和财富的渴望,又引诱他投入上流社会的角斗常“由于受遭人歧视的想法的困扰,主人公就像一匹受惊的马,随时随地准备全力以赴投入战斗,击退那些有权讥笑和惩处的人。这是一个与整个社会抗争的不幸的人。”同时,追求财富的目标的第一步是离开韦里埃,“他在这儿的所见所闻,使得他的想象力都僵化了”,他要“拿起武器”,向上流社会进军。他代表着资产阶级个性中最有活力、最有进取心的一面,其对立面是腐朽落后的复辟势力。他以平民-意识对抗封建等级观念,以个人价值对抗高贵出身。于连的以个人为核心的、与封建观念相对立的思想体系,决定了他和那个行将灭亡的社会之间不可调和的冲突,也注定了他无可挽回的悲剧命运。他的才智受到某些人的赏识,却招来更多人的仇恨,人们千方百计给他的成功设置障碍,终于完全粉碎了他的幻想,最后在法庭上,他总结自己的一生为:“我是一个反抗自己的卑贱命运的农民”。

于连的不幸在于怀着炽热的观念走进一个感情日渐冷漠的世纪。作为拿破仑的热情拥护者,英雄业绩、伟大事业和自由的向往者,他从充溢的感情出发寻找一种比现实生活所允许的更高、更明智、更轻松的生存形态。而这个虚假、世故和冷冰冰的世界却满怀敌意地始终站在他的对立面。他曾经有意或无意向现实妥协,变得自私、虚伪、狡诈了,原来的理想主义观念被所谓“清醒”的理智的光焰渐渐燃荆然而他毕竟不属于那个统治阶级,当被那个阶级当作卑贱的敌人彻底地抛弃时,他才猛然从梦境中清醒过来,绝望地与那个阶级彻底决裂,在痛苦中回归自己真正的灵魂王国。但这时他的生命也行将结束,一个桀骜的灵魂在命运的坐标上简短而崎岖的轨迹终于不再延续。红色的鲜活的光点最终为周遭的浓黑所吞没。

司汤达不同于巴尔扎克,在他眼中艺术的重要任务不是描摹宏观世界,反映业已存在的现实,而是把个人的自我的微观世界扩展成大世界。他透过于连的心灵折射纷纭繁复的现实关系,通过个体人物展现时代、社会的本质特征。反过来,也不难发现,存在于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的矛盾、冲突与斗争也不可避免地内化为主人公自身的精神世界。于连自己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就是红与黑的化身。

简爱读后感2000字范文


简爱反映出当时那个年代的种种偏见与观念,述了女主人公简爱和男主人公罗切斯特之间发生的凄美的爱情故事,但令人欣慰的是在这个故事的最后是美好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简爱读后感2000字范文,希望喜欢!

简爱读后感2000字范文

第一次翻开《简爱》是在中学时代,那时候学校没有图书馆,想看点什么书,就只能找同学借,要么自己买,也就是那个时间买了不少书,大学后每次想看点什么就去图书馆,因为有时间限定,每次只能草草看过。自己买的就不一样了,可以有时间精读细读。《简爱》是我最早买的一本书,也是读的时间最长最用心的一本。从那里我看到了很多,关于男女平等,关于爱情。

而在这部小说中主要表现是男女在爱情上的平等地位。女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孤儿身世平凡无奇,而男主人公刚开始是个贵族,也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高富帅,就身份而言两人完全不是同一层级的,就像灰姑娘与王子,当王子与公主相爱,我们永远只会羡慕灰姑娘的幸运,看一个最下层的普通姑娘,被英俊、智慧、多金的王子看上是一件多么值得庆幸的事啊!就像中了巨额彩票一样,灰姑娘睡梦中也是笑着的吧。

也有人会鄙夷王子的眼光,明明有那么多和他身份、地位、容貌相匹配的女孩儿,为什么他却挑中了平凡的灰姑娘。那又有谁会说,其实王子才是那个应该感激上天赐予他幸福的人,幸好他遇到的是善良淳朴的灰姑娘,要是令他倾心的是灰姑娘的那两个外表美丽高贵却内心歹毒的姐姐,那么他就要向上天祈祷,他们的那些隐于表皮下的罪恶手段不会用到他的身上。

简爱和罗切斯特起初的相爱,就像世人所理解的灰姑娘似的完全不登对的恋爱模式。而简又岂是一般的灰姑娘,就如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所说的,简的外貌是矮小丑陋的,但她却能和别人塑造的任何一个漂亮的女郎相媲美。真的是这样,她虽然只是一个出生贫苦的孤儿和一个家庭女教师,但她却有着自己内心高尚的道德与追求。

就如她对爱情的态度,要求男女平等,坚决扞卫自己独立的人格和尊严。当她明白了对罗切斯特的感情是爱时,她大胆地爱上了他,并没有顾及什么身份与地位的差异,只是凭着内心的感觉走,爱了就爱了。但她的理智并没有被爱情冲昏头脑,当两人之间出现了不可逾越的阻隔时,她还是毅然地抽身,这就体现在当两人已经踏上了婚姻的殿堂时,得知罗切斯特已有妻子后,她断然的离开了。并且对罗切斯特说出了,这样一段经典且耐人寻味的话我的灵魂和你一样,我的心也和你完全一样!如果上帝赐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您难以离开我,就象此刻我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跟你说话,不是通过习俗,惯例,甚至不是通过凡人的肉体--而是我的灵魂同您的灵魂在对话,仿佛我们都经过了坟墓,站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是的,如此平等!

当简得知罗切斯特双目失明变残,失去妻子之时,她却回来,找到了他并主动向他表白了自己的爱情。因为这时的他们不仅在灵魂上平等了,身份地位上也相差无几。虽然,这不是简所期待的,但他们最后的在一起,既融合了世俗的眼光,也符合了他们内心的要求。

人们常说爱情是人类永恒的话题,缺失爱情的人生是永远也无法完美的,当然这无关乎爱情的圆满不圆满。不同的人关于爱情有着他们各自的看法,而我对于爱情的见解,基本来源于夏洛蒂的这部《简爱》。

大部分人都未经历过所谓的刻骨铭心似的爱情,就我看来,很多恋人都仅仅停留在对对方的喜欢或是好感,一时的心动,互诉衷肠,然后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但这不是真的爱情,因为这种种感觉绝大多数不会维持恒久。

各自的方方面面,会在时间的刷洗下逐步显露在对方面前,这些有优点,当然也有缺陷。人是追求美的生物,对美的事物,我们会欣赏,有能力时也会尽可能占有,而对于不足,往往是敬而远之。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包容你的缺点,只有这样的人,对你有所求,想要从你这得到些什么;还有就是无私爱你的人,这就是那些真心爱你的人,有父母或许还有真心爱你的人。

罗切斯特对简的爱开始有点自私,因为有些事对简没有坦白,比如他把自己已婚并拥有一个精神不正常的妻子的事掩盖了,如果不是他妻子的弟弟公布了这件事,简可能会被蒙蔽很久,然后就这样成了他的妻子。真正相爱的两人,会在对方面前勇敢地坦白对方理所应当知道的一切,然后是会在包容对方缺陷同时,弥补自身的不足。

两人相处,本就需要一个不断磨合的过程,有些情侣总会为了些小问题争吵不休,然后分分合合,虽然说没有问题的感情是不存在,但矛盾发生后,总是把分手长提嘴边的,这本身就是对这份感情的不负责,这绝对不是我们理想中的爱情。真爱,一个人一生能遇到几回,茫茫人海,谁才是你的另一半呢?就算你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真感情,那么最后又真的能毫无阻碍肯定确定的在一起吗?真的爱人能轻易说分手吗?

其实我也不太赞成简在知道罗切斯特有妻室后,过于坚决的态度,难道这之后就不能有一个更好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吗?简是潇洒的走了,内心即使有了苦痛,有不得不离开的理由,但又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呢,将这摊乱麻扔给了罗切斯特。

男女主人公最后是真的走到了一起,故事结局也是幸福的隐喻,那场火灾夺走的只是罗切斯特部分身体的健康,如果是他的整个生命呢?这样下去结局还会是圆满的吗?生命中充满了太多的不可知,可能前一秒还活生生在你身边的人,下一刻可能就去了另一个,你永远也无法知晓的世界。

我只想说,珍惜这一份难得的感情,更珍视那个给你这样感情的人,不要轻易说放弃,说分手,这么大的世界,独独让我们遇见并且相知,然后相爱,是多么的不容易,不管结局怎么,拥有时,就要学会拥有的态度。

我一直记得这样一句话,喜欢是一个人的事,爱才是两个人事。两人相爱,在某些方面一定得达到某种平衡,是两个灵魂的相互吸引,相互爱慕;而不是两人的家世,外表的相契合。爱需要摆在对等的位置,真正相爱的两人,双方付出的爱应该是相当的,就像天平的两边,一重一轻是永远也无法达到平衡的,爱情要正常发展,而不是畸形的对立,平衡的爱情天平才有可能维持恒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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