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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读后感1500字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25 来源:互联网

读后感1500字《棋魂》。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请阅读由小编为你编辑的读后感1500字《棋魂》,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要说我最喜欢的动漫人物,一定有一个佐为。穿越千年的执着于自己喜爱的围棋的灵魂。

有一个灵魂,寂寞地在世上徘徊千年,挟一点怨念,灵智不灭,口口声声不是复仇,而是再单纯不过的执念我想下棋。

于是我们也都以为那就是他存在的原因,漂泊在世上,寻找可以看到他的人,然后,再一次下棋。

从秀策,到小光。

我们看着那个一点都不恐怖的怨灵跳着闹着要下棋,为一点小事吵嘴,小孩子一样天真执着,看着小光从围棋的毫无兴趣到渐渐入迷,看着佐为的独角戏变成两个人你来我往的热闹,看着那外行的拈棋手势变成干脆利落的落子那时的佐为不觉得死了有什么不好,我们也不觉得他与活着的人有什么不同。

然而到底是不一样的。

活在现实世界的光,要用自己的脚去走,踏踏实实一步一步。佐为当然是很重要很重要,但是比起一直在身后的幽灵,跑在前面的同伴来自现实的对手,似乎更加重要。

佐为的时间多的是,不用和我抢吧?回家后我再陪你下。

带着现代孩子特有的自我中心,与不体贴,小光直径向前,不回头,没有看到那个一直一直紧跟在他身后的身影第一次停住脚步,茫然而立。

小光,你,不打算让我和其他的人下棋了吗?

外面的世界那么大,但是能看到我、听到我、证明我存在的,却只有你啊如果连你都无视我,那我真的还存在吗?

不过没有关系,已经存在了一千年的灵魂当然会继续存在下去,因为他是不可能觉得下棋下够的啊,所以应该没有关系的吧?于是佐为仍然抬脚追了上去,一如既往地反复确定着:回家一定要和我下棋啊。

生与死,拉开的界限那样大,进藤光一直向前,塔矢亮一直向前,个子长高声音低沉棋艺成熟,只有佐为的时光,静止在千年前的那个瞬间。那一刻,他才明白,自己与生者的差别。

不过,既然还能下棋,还能和高手对弈,那么就无所谓吧?

直到小光在尘埃落定的佐为VS名人战后,石破天惊地敲下回天的一子,黑暗中光从天而降,停止的时光沙漏再一次开始流逝,那个停驻世间千年的灵魂恍然大悟:原来千年的漂泊,只是神想看这一手棋吧?在神之一手的剧本上,秀策的存在是为了佐为,佐为的存在却是为了进藤光。

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小光当然重视佐为,他引他走入围棋世界,他给他惹出各种麻烦,亦父亦兄亦师亦友,不论什么时候回头,他都在身后淡定的微笑。自从在阁楼上第一次触摸那染血的棋盘,就再也没有感受过什么是寂寞。

把整个暑假花在上网下棋,毫不胆怯地和大人冲突,让出作为职业棋手重要的初战,冒着被怀疑被斥责的危险说服塔矢名人进行网络战,他可以为他做很多事。但是他只是个孩子,不知道世间有无法用语言述说的苦痛与别离。于是忽略了佐为一次次反常与欲言又止。

越来越任性地着急想下棋,棋盘上淡化得接近于消失的血迹,过于郑重地微笑着说谢谢因为以为那个人一直都会在,所以半睡半醒地睁开眼,空荡荡的屋子才那样惊心动魄。

看的人明白,那个幽雅的身影是不会再回来了,但是失去的人却不会知道或者不愿意相信,棋苑、阁楼、秀策墓,小光茫然的寻找,直到看着秀策棋谱在雨中流泪:因为秀策知道佐为是多么伟大的棋手,所以心甘情愿地让他下,只有我这个自以为是的笨蛋才会和他抢再也不下棋了,只要自己不下棋的话,早晚有一天佐为会回来的!

一个月,两个月,半年他顽固地回避着围棋的一切,一点点心死若灰,那个灵魂,连梦都不入。到头来,唯一能追寻他、唯一能回忆他的地方,竟还是只有那个黑与白的世界。

有人说人生最大的痛苦是失去,而那么多失去中,最痛苦的又是失去本来以为永远不会失去的东西,背着不会消失的伤痕,那个孩子还要一步一步向前走,抱着那么微乎其微的期望,在又幸福又痛苦的围棋世界。也许当走到那个世界顶峰的时候,那个身影又会突然出现在身后,微微笑着说一句:小光,来下棋啊。

而在那之前,思念的时候,就下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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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500字


读后感1500字范文一

「三国演义」是由明朝文学大家罗贯中根据当时所流行的话本收集而成的,主要是介绍东汉末年,群雄四起,争霸天下的野心为背景,故事是由魏、蜀、吴这三国交织而成,其中,以蜀汉为主体,所以,作者对蜀汉中的主角包括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等人则是赞赏有加,对魏中的主要角色,「曹操」,则是以贬居多。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奇书之一(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亦是章回小说之一,所以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有很重的地位,也得到了很多的评价,其中,有许多故事都使很多人拍案叫好,包括:三顾茅庐、草船借箭、死孔明吓退活仲达等,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有。

一、「过五关斩六将」:当时关羽因为要保护二位嫂嫂及侄儿的情况下,不得已只好屈服于曹军之下,但关羽虽处在曹营下,却无时无刻地挂念的大哥,时时打听大哥的下落,直到有一天关羽终于知道大哥现处在河北袁绍那里,他赶快提刀跨马护送着两位嫂嫂及随行的女眷们乘车,到了东岭关口,因偏将孔秀执意要请示曹丞相之后,此时,关羽已怒火上升,就把孔秀劈成两半,消息传到洛阳 ,虽洛阳守将韩福和孟垣商量对策,但哪里是关羽的对手,两人都被关羽所劈死,像这样,关羽一连闯过五个关口,杀了六员守将, 才渡过黄河,他虽然感到有些愧对曹操,但此时的他只想赶快和大哥碰面,杀了这么多人,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二、「的芦救主」:此时,刘备虽然对刘表的召请,心里感到疑惧,但又不得不去,所以,刘备便带着赵云,跨着的卢,向襄阳出发,蔡瑁装得非常恭谨,到了第二天早上,荆襄九郡四十二州县的文武官吏,开始参加刘备代替刘表主持的「丰年大宴」,赵云非常小心的跟在刘备身旁,于是,蔡瑁又设下计策,把赵云支开,等到酒过三巡之后,伊藉执着酒杯,个人总结走近刘备席前,悄悄地向他说过:「蔡瑁想要杀你,你赶快从西门逃走吧!」于是,刘备立即跨上的卢向西门逃出去,但没想到走不到几里路,前面有一条又深又急的河,此时,刘备只好向急流中跨下去,这时,刘备嘴里喃喃地念道:的卢,你要救我!的卢好像是听懂他话似的,奋力窜起来,使刘备脱离了险境。

这二则故事使我受到了启发,(一)是让我感受到关公的重义气,即使大哥在天涯海角,只要有消息,也要把两位嫂嫂平安的送到大哥手上,把自己的生死置之身外,一切以两位嫂嫂的安全为重; (二)是让我感受到人不可只注重外表,认为它是坏的而舍弃它,就像是的卢一样,纵使它是会克主的,但刘备却不在意它,可能是刘备的仁心感动了的卢马,所以,在主人最危急之时,它无克主反而是救了主人一命。

看完三国演义,才感觉到中国文学的博大精深,也感受到作者的写作能力,罗贯中把所有人物都描述的栩栩如生,如:关羽的义、张飞的直、诸葛亮的忠及曹操的奸等,让读者都与故事的剧情融合为一体,随着故事剧情的高潮而起伏,「三国演义」因为属于章回小说,故事具有连续性,让人有一直想看下去的心理,而且不会觉得枯燥乏味,故事编排得宜,紧张刺激,使人有一种深陷其中,好像自己也处在东汉末年,群雄割据的乱世之中,「三国演义」不仅是在当时有一种象征的功用,也是令一种体制的创新,更是研究明清小说的典范之一,所以,「三国演义」真是一本值得在再看的好书,每阅读一次,就感觉多了一次不同的体验,文学素养也提升了许多。

读后感1500字范文二

据说,夏洛蒂 勃朗特的《简爱》与西蒙 波伏娃的《第二性》是现代女性的必读物。在学生时期,我曾读过其汉语版译文,看过英文版电影,简。爱――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些天来,我捧起《简爱》的英文小说,通过夏洛蒂 勃朗特质朴而犀利的语言,书中具体的内容,出色的片段,使我再次走入简爱简单的人世生活,重新熟悉她的心灵历程。

书中的许多人物以及故事,尖酸刻薄的舅母里德太太,人间地狱般的洛伍德学校,漂亮却不幸的小海伦,然后是布满神秘和阴森气氛的桑菲尔德庄园,还有天生傲慢的罗切斯特,然后由于不能接受罗切斯特的欺瞒愤然出走,历经非人之磨难而后重逢,这些都在头脑里一一闪过。

我可以感觉到夏洛蒂。勃朗特撰写这本书时的心情。那是十分阴郁低沉,布满心酸和惧怕的,既有与生活愤然抗争的勇气,又夹杂着对变幻莫测的复杂世界的敬畏。简爱和这个世界的大部分人一样,走的是一条曲折而艰辛的路,这条路没有任何人引导,谈不上多少光明,而是在黑暗中缓慢摸索,这样的道路只有经过许多碰壁,幻灭甚至流血之后才能够依稀辨认出来。

这本书的情节已为大众所熟悉,许多人都曾经为之感叹过,我是众多感动过的人群中的一员。许多时间以来,我觉得没有另外一部作品比这本书更加完整,更加真实地诠释了一个女性的心理状态,一个令男性惊奇的勇敢的灵魂。

我非常喜爱这句震耳发聩的话: 假如上帝赐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一定会使你难于离开我,就像现在我难于离开你。上帝没有这样,但我们的精神是同等的!我的灵魂和你一样,我的心和你完全一样,我现在和你说话,并不通过习俗,惯例,我是用我的精神和你说话,就像两个都经过了坟墓,我们站在上帝面前是平等的,由于我们是平等的。

很少有简爱这样坚强,绝不与不合理的现实相妥协的灵魂。这是《简爱》的真正价值之所在,是不可亵渎的灵魂之美。贪恋富足,虚荣无知,是许多现代女性之通病,而简爱代表了一种高尚的情操,代表了善之极限。

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情就如《红楼梦》中宝玉与黛玉的爱情一样,它是那么的唯美,那么的空灵,是屏弃了任何外衣的心灵的爱情。个性极强的她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由于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由于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由于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形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

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火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内容包括工作体会、读书体会、学习心得、读后感等心得体会文章

简并不是一个盲目的爱者,她的爱是追求心灵相合的,正如简所想的虽然社会财富将我们远远地隔开,可是在我的脑子里和心目中,在我的血液里和神经里,有一种能与他在心灵上沟通的东西.简爱平凡的外表下面隐藏着不朽的灵魂,在这个平庸的世界上显得异常珍贵,灼然夺目。

她的不屈不挠,勇于抗争的精神赫然指明了一条女性的道路,告诉天下所有的女性:切勿在沉默中沉沦.简爱是一位自重,自尊,自强,自立的女性。她身处苦海,却并没有迷失自我纯真的本性。她不漂亮,但善良,朴实,纯洁,高尚,没有丝毫的矫揉造作和伪善之辞。

读后感 (1500字)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如痴如醉,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是它带我遨游了昆虫的王国

心情略微激动地开始阅读一本书《昆虫记》,它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着作。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曰常生活习性、特征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本书的问世被看作动物心理学的诞生。《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着,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法布尔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他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了现代文明。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写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就是这样一个奇迹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

而且,这本书有很强的可读性。它的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啊!难怪鲁迅先生将《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昆虫记》也很有真实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真的使人身临其境。被我因为厌恶而忽视太久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昆虫记》,让我重新喜欢上了这些小生灵,发现它们并不讨厌,相反,还有很多可爱之处;是《昆虫记》,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同与小说,它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独自的,安静的,是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和艰辛。

《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DD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这样一个奇迹,在人类即将迈进新世纪大门、地球即将迎来生态学时代的紧要关头,也许会为我们提供更珍贵的启示。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昆虫记真好看!

五年级:怜悯何必

读后感1500字《佐贺的超级阿嬷》读后感1500字


阿嫲很乐观的说我们家世世代代都是穷人,但是穷有两种,穷得消沉和穷得开朗。做有钱人真的很辛苦,要吃好的东西,要去旅行,忙死了,穿着高贵的衣服走在路上还得害怕摔跤,穷人习惯了穿着脏衣服,淋了雨,坐在地上,摔跤也无所谓,啊,贫穷真好

阿嫲的这番话,或许在现代人的眼中只不过是在自欺欺人,没钱当然只能说没钱的好处,但,事实上的阿嫲不是这样,阿嫲年轻的时候基本是没吃过苦,是嫁给了外公之后从知道了贫困的味道,正是品尝过富裕和贫苦味道的阿嫲,才真正的悟出人生的真谛。

大家都说,现在的世道很不景气,钱不够,不能去大饭店吃饭,不能出国旅游,买不起名牌的衣服。。。。因为这些原因,人们觉得不幸福,于是,挖空心思去追求所谓的幸福,甚至于不顾念亲情,在这些人眼中,钱就是万能呢,他们用自己的奸法去夺取原本不属于他们的一切,然后,再表面装得很高尚的来慰问你,这其实就是给了你一巴掌后再假心假意的来问你疼不疼。在我看来,这些人其实就是吐暴发户,就算你再有钱,也不显得你的人格有多高尚,反之,总有一天你会被你的良心整得无法生存,于是,这个时候你就只能多拜菩萨以祈求菩萨的原谅。当然,自私现实的还不止这些人,还有一些不顾正义的跟在这些吐暴发户身边阿谀奉承的小人,她们也是被金钱迷了眼,昧着良心说谎话。但是我始终相信,人在做,天在

看,善恶总有报。所以,我并不提倡当遭到人背叛时去报复,因为这样只会使自己的人品变得跟这些人一样低贱,所以,还是交给上天去惩罚吧。咱还是做个高尚的人好点。妈妈常常教导我们说,做事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好,就算被外人再怎么委屈,咱也能够抬头挺胸的走。

也有人把自己某些低劣的行径归跟于世道,说什么都是被世道所逼的,其实,这只不过是堂而皇之的借口,改变的不是世道,真正改变的,只是人自己。我一直不信钱能使得鬼推磨,因为我相信,世上还是有真理正义存在,世上还是好人居多,并不是有钱就幸福。幸福是什么?我的幸福观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和和气气的相处,在我看来,这远远一家人为钱撕破脸来得幸福多,就好比在单车上笑比在宝马里哭来得更快乐。当然,不止家人,朋友之间的相处也很重要,或许,就在你最落魄潦倒的时候,

是真正的朋友扶了你一把,这种你帮我,我帮你的温馨感觉不也很好吗?

阿嫲常说,人,本来就是赤裸裸的生下来的。没错,人生下来的时候一丝不挂,什么也没有带来,这么看来,无论是事业失败,还是失去房子,只不过是回到原来的处境。并没有什么大不了,只要生命还在,一切就能从头来过。所以,幸福并不是金钱所能决定的,完全取决于个人的心态。

还有一点,人生活在这世上,不可能做到每个人都喜欢你,也不可能每个人都讨厌你,所以,更不必为了讨好人而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按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活着,不是很好吗。

最后,套用阿嫲的经典名言:只要能说声再会就是幸福,如果能说改天见就更加幸福,要是能说好久不见就更加,更加幸福了。

其实,幸福就是这么的简单不是吗?人生苦短。何必为了那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钱而伤脑筋呢?钱不必太多,够花就好,笑着过完每一天比什么都来得有意义。人生除死无大事,阿嫲说的,穷也要穷得开朗。

《战马》读后感1500字


一战前的英国德文郡,一匹漂亮的小马驹降生了。他是一匹枣红马。在他的额头上有个白色的十字架。它很快的吸引了一个名叫艾伯特的小男孩的全部注意力。他只要一有空就在田野上看着这匹小马驹寻找食物。恰好,在一次拍卖会上,这匹小马驹被一个醉醺醺的中年人买走了这个人就是艾伯特的父亲。他给这匹小马驹取名叫乔伊。就这样,乔伊被带到了艾伯特的身边。艾伯特很喜欢乔伊,他教乔伊吃马料,识别主人的声音,还教它跨栏,跟它玩儿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艾伯特的父亲急于筹钱交田租,不得不把乔伊卖给了正在买马的尼科尔上尉。尼科尔上尉带着乔伊去了训练场。在那里,乔伊认识、结交了一个朋友黑珍珠托普桑。没过多久,乔伊和黑珍珠跟随着骑兵们参加了对德国军队的突袭行动。没想到德国人早有防备,英国骑兵损失惨重。尼科尔上尉也因此阵亡。乔伊和黑珍珠也当了俘虏,被带到了德军的领地。因为德国的伤员特别多,所以他们就让带回来的马去帮忙拉伤员,把伤员拉去医院治疗。那里的人都对乔伊和黑珍珠不怎么样,不过有一个名叫艾米莉的小女孩和她的爷爷却十分关心它们、给它们吃新鲜的燕麦。但是因为某些原因,它们又被带去拉又大又沉重的大炮。这份活儿非常辛苦,一匹又一匹马因为过度劳累,最终挣扎不起来而被带队的军官打死。乔伊看到黑珍珠累得不行,曾主动代替黑珍珠去承担拉大炮到山上,导致自己也累坏了。但是,残酷的战争似乎要摧毁人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乔伊的努力并不能改变黑珍珠的命运。在日复一日的过度劳累中,黑珍珠不幸心脏病突发,悲惨地死在了行军的路上。乔伊伤心欲绝,它在战场上疯狂地奔跑着,似乎要用奔跑来释放自己所有的悲伤。这时候,英国人的坦克冲了过来,乔伊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怪物。慌乱之中它闯入了两军对垒的无人区,被复杂的铁丝网缠住了,受了重伤。他被铁丝网困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才被英、德双方的士兵发现了。令人吃惊的事发生了,刚才还在拔枪对峙的英德双方士兵,此刻却暂时放下了仇恨和战斗,而是携手共同努力,把乔伊成功地救了出来。但现在又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双方的士兵都想得到它,于是双方用抛硬币来决定乔伊的归属。不用说大家也能猜到,最后乔伊给获胜的英国人带回了自己的阵地。

故事并没有到此结束。这时候,艾伯特已经长大了,他也去参了军,更巧的是他刚好就在前线军队里,并且因为在战斗中受了德军毒气弹的攻击,双眼暂时失明,被迫住进了战地医院。此时,被救回英军阵地的乔伊也被送到了战地医院,战士们希望军医能够想想办法挽救奄奄一息的乔伊。战地医院的伤员非常多,医护人员和药品都不够,军医官看到乔伊伤势严重,而且又只是一匹马,犯不着为了一匹马而浪费宝贵的医疗资源,于是命令警卫打死乔伊,解除乔伊的痛苦。当警卫正准备开枪时,艾伯特出现了。虽然此时艾伯特看不到任何东西,但他凭本能认定这匹马就是乔伊。艾伯特用只有自己和乔伊才明白的口哨声,和自己对乔伊外貌的准确描述,终于让大家相信,这匹奄奄一息的马就是艾伯特寻找了很久的伙伴。所有人都被艾伯特与乔伊的友谊感动了,军医官也破例命令医护人员参照英军士兵的条件去尽可能地治好乔伊。经过一段时间的的治疗,乔伊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漫长而血腥的战争终于结束了。艾伯特以为自己可以带着乔伊返回家乡了。可是,官僚主义的军官却要把军营中剩下的马都拍卖掉,因为没有战争就再也不需要它们了,乔伊也在被拍卖之列。愤愤不平的士兵们纷纷捐出了自己的钱给艾伯特,为的是让他买回乔伊。但是在拍卖场上,艾米莉的爷爷却花了更多的钱把乔伊买了下来,只为了告慰已经在战争中死去的孙女艾米莉。心碎的艾伯特只好放弃,谁知艾米莉的爷爷听完艾伯特和乔伊的故事后,却成人之美,慷慨地把乔伊还给了艾伯特。故事的大结局是艾伯特骑着乔伊返回了自己在英国德文郡的乡间农场。

《战马》这本书深深地感动了我,我从中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宝贵的友谊。在残酷的战争当中,总有一些美的东西在闪烁。记得为了找回乔伊,艾伯特勇敢地参军了;记得在拉大炮的时候,乔伊看见黑珍珠特别累了,就更加用力的拉,就是为了能让黑珍珠轻松一点;记得在战地医院里,当艾伯特认出乔伊时,他激动不已《战马》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友谊是多么的可贵,即使是在残酷的战争中,也能创造出惊人的奇迹!同时,《战马》这本书也让我感受到了战争的残酷,和平的珍贵。我们现在生活在和平的国度,一定要懂得珍惜!

童年读后感1500字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会是我最宝贵的收藏,就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小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生活环境是让人心酸的,他三岁上父亲生病去世了,便跟着妈妈来到外婆家。外公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两个舅舅也同样是粗暴、自私的人,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是这样。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虐-待:外公经常痛打外婆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常在这样黑暗的的环境下,谁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

我读了之后心情非常压抑。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都是丑陋不堪的,他的身边还有外祖母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着,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其中,外祖母就是他的太阳。外婆总是用她的温存用她的宽容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

外婆用她的爱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所以高尔基又感慨地说:她(外祖母)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的。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埃。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受颇深。首先,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较之下,我深切地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幸福的!在家里,父母宠爱着,关心着,保护着。在学校,有老师的教导和同学们的陪伴,真正可以说是无忧无虑。而高尔基呢?与我们恰恰相反。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在如此邪-恶和污秽的社会中,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动摇,没有被污染,反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坚强勇敢、正直自信。

《哈姆雷特》读后感1500字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有这样的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白鲸读后感1500字


这本书说的是一个缺了一条腿的老船长,带领一群勇士,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与白鲸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殊死搏斗的故事。书中,变幻莫测的大海令人神往;水手们团结协作、勇敢顽强的精神让人感动;水手们与白鲸殊死较量的场景使人兴奋、激动;玩有那身体残缺、意志坚强、沉稳老练、不畏艰难、勇于挑战的老船长的形象,使我深深地震憾。

老船长不怕危险、不怕牺牲、敢于挑战令我震憾。

他在上一次出海时,不幸被一条白鲸咬断了一条腿,但老船长没有丝毫害怕。回家疗养了一段时间后,老船长重整旗鼓,再度出海。在老船长的船上的甲板上,你会惊奇地发现:每隔正好一步,说会有一个洞。这是给老船长安放那只木棍做的假腿的。每一天,老船长都要上甲板巡视一趟。在海风中,他那只假腿的裤筒“啪嗒啪嗒”地随风飘摆,显得十分单薄。再看他的背影,却是那么高大、威武。每当遇到恶劣天气或困难时,他总是从容不迫、身先士卒,带领水手们共渡难关。老船长不因身体的残缺而退缩,不因困难而低头,勇于应对困难,向困难而挑战的精神,真令人佩服!

由此,我想到了在即将举行的残奥会中的运动员,他们不也具有这样的精神吗?他们不要仅要战胜身体残缺的种种困难,勇敢应对现实,而且还要用他们坚强的毅力在残奥会上勇夺奖牌。他们应对困难,勇于挑战的精神向世人证明:他们的身体能够被病痛折磨,但他们的精神是任何力量都摧不垮、压不倒的!白鲸是那么地不一样寻常,体积足足有普通白鲸的两倍多!远远望去,好像一座巨大的冰山。有些水手胆怯了,退缩了,有些甚至跑到老船长身边劝他回头。而老船长却没有丝毫畏惧,还亲自登上瞭望台,指挥船员向白鲸逼进。

在与白鲸的第一次较量中,船员们还没有反应过来,一艘巨大的“双桅帆船”就直直地向他们撞了过来。原先,是白鲸用尾巴给他们来了个下马威。船工上的水手们个个东倒西歪,惊慌失措,只有船长镇定自若,他大喊到:“扯起帆蓬,朝白鲸挺进!”

在水手们与白鲸的第二次较量中,水手们的鱼叉“嗖嗖嗖——”都投了出去,“噗噗噗——”也都扎中了白鲸的身子。白鲸疼痛极了,奋力地挣扎,把绳索缠在了一齐,看样貌,是要把大船掀入海底。这时,老船长果断、镇定地命令水手们把绳索割断,这才摆脱了白鲸的牵制。

在接下来的生死决斗中,白鲸在大海上下翻滚,巨浪铺天盖地地向大船扑去。此时,大船上的小艇已经早被白鲸撞得粉身碎骨,水手们有甲板上东奔西撞,一片混乱,绝望的叫声此起彼伏,海鸟凄厉的叫声也不绝于耳。老船长仍然在与白鲸英勇顽强、毫不松懈地搏斗着……

由此,我联想到:有许多科学家和成功人士也具有这样的精神。如诺贝尔研制烈性炸药,凭着他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反复实验才取得成功的。他先在家做实验,由于实验中的爆炸声将玻璃震碎,他就搬入地下室。在地下室的实验仍会时不时发生爆炸,爆炸声使邻居害怕。诺贝尔不但没被爆炸所吓,反而将实验搬到郊外进行。在郊外的实验中,诺贝尔的弟弟及一些研究人员被无情的爆炸夺去了年轻的生命,他的父亲也在这次事故中受了重伤。这些都没能阻止诺贝尔的继续研究。他再次将实验室搬到了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岛上经历了数百次的反复实验,最后研制出来了。

老船长这种坚定、执着让我感动。

在故事中,老船长拿定主意就付出全部精力,全部力量去做。不论中途发生什么样的变化,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他都全力以赴地去做。这种一往无前的劲头是一般人无法做到的。他需要具有超乎常人的执着、信心和勇气。

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也具有这样的精神。爱迪生在研究哪种材料能够当灯丝时,试用了上万种材料的灯丝,经历了几千次艰苦试验,都失败了,可他仍不放下。最后,由于他的坚持、他的努力、他的执着,他最后找到了最适宜的灯丝——钨丝。给人类带来了光明。

读完了《白鲸》这本书,书里面的老船长应对困难,迎难而上,不退缩,坚定执着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以后,在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中,肯定会遇到很多困难。我想,我会用老船长的这种精神来鼓励自我,做一个像老船长那样的坚定、坚强、执着、勇敢的男子汉。

《飘》读后感1500字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的《飘》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飘》读后感范文(一)

人真是怪。十几年前读《飘》的时候,我是喜欢郝思嘉的。可最近,无意中拿起旧书重读,却深深地被媚兰吸引住了。难道是年龄的缘故,人的思想真的会改变的吗?

哪个年轻女孩看了《飘》不喜欢郝思嘉呢?漂亮不说,又聪明倔强,周围总有男人围绕着。特别是有瑞德这样有魅力的男子始终追随,宠着,太过瘾啦!还有,她十分有个性,当在众多男孩子中间鹤立鸡群的艾希礼,最终婉言拒绝了她的爱,一怒之下,顺手扔出一只花瓶!这不是旧贵族的淑女风范,却很符合当今潮流,“野蛮女友”的典型呀!她在募捐舞会上,因为寡妇身份无法跳舞,而急得团团转的样子,真是可爱!而在亚特兰大沦陷时,赶着马车,带媚兰逃往塔拉。还有,北方逃兵闯进塔拉,举起枪干掉他那一幕,又表现得顽强坚定。她穿着母亲窗帘做的新衣服,瞪着据瑞德说在一尺之外的枪对面看到的绿眼珠,靠撒谎把自己嫁给了弗兰克,努力撑着木材厂,多么的狡猾!最后,当知道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这时瑞德已经对她深深的失望,决定要离开她的时候,她依旧平静地把下巴高高地翘起。这个时候,是多么地喜欢这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郝思嘉啊!

可是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我注意到,在庄园聚会上,媚兰安静地坐在一旁,她瘦小的身体一点也不显眼。募捐舞会上,她痛苦而毅然地摘掉手上的结婚戒指,捐给了部队。在亚特兰大沦陷的那天,因为临产,她虚弱的身体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可她不动声色,我能想象到一个虚弱的产妇,临产之后躺在颠簸的马车上行进数十公里时是怎样苍白的脸。可从没有对郝思嘉说过她的痛苦,而因为在这场逃难与郝思嘉逐渐建立起来的感情,使得媚兰从始自终默默站在郝思嘉的身后,时时刻刻保护着她,维护着她。北方逃兵来的时候,她拖着虚弱的身体,拿着沉重的大刀,准备随时帮助郝思嘉。冷静地出主意帮助郝思嘉那北方逃兵埋起来.当亚特兰大所有的人都拒绝与郝思嘉交往,是媚兰坚持立挺着她。甚至在艾希礼与郝思嘉的隐情被人发觉,传遍亚特兰大时,她仍毅然决然地站在郝思嘉的一边。而她是对他们之间的事情,一直知晓的。最后,她死时,米德大夫愤恨地对郝思嘉说不要对她忏悔!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吧!不要去伤害这个善良的女人!可媚兰仅仅是善良的吗?不,应该是伟大的,代表了一种传统性格的女性形象。坚韧,内敛,勇敢,贤良。如果说郝思嘉是一位有冲劲,敢做敢为的新女性,那么,媚兰是旧阶级贵族中最值得尊重的典型妇女。

即使是到了现在,几百年后的今天,媚兰的身上仍有我们值得欣赏的光辉。我们承认,《飘》一书,把媚兰过于美化了。可能是作者太宠爱她的缘故。把她描绘得过于完美,几乎找不到缺点。如果有缺点,就是不算美丽,和郝思嘉正好是个对比。我一直在想:媚兰真的没有私心吗?在这点上,作者描写得很模糊。尤其不能接受,临死时表露出实际上一直以来都是知道郝思嘉与艾希礼多年来的暧昧关系的。她真那么大度的吗?而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她聪明的缘故。她什么都看得清楚。其实,艾希礼与郝思嘉根本没有什么,也不可能有什么。她放任他们,是最明智的举动。

相比较,郝思嘉真是一个糊涂虫。爱了艾希礼多年,到最后,媚兰去了,才发现根本就不爱他。瑞德才是最爱。而瑞德呢,已经被她伤害得退缩,失望。象瑞德说的,她要艾希礼。不过是小女孩想要洋娃娃似的,可她要来有什么用呢?她嫁过三个男人,其实从来不懂男人。她那套把戏,不过糊弄一下小男孩而已。或者弗兰克这样老实的老家伙。

翻开手里的《飘》,纸张已经发黄,发脆。若不小心,手指会把纸张碰破。这样的书,拿在手里非常有岁月感。觉得自己就象这手里的书一样,终究有一天容易碰破,易碎。而书籍本身的内容是不会碎的,书中人物的精神也不会碎。如果有灵魂,我也不会碎的。

《飘》读后感范文(二)

一个憧憬并执着追求爱情的女人,却不得不在生活的压力面前一次次的被叛自己的内心。

一个固执的、简直是执拗的女人,也正因此而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爱情。

一个被物质的困乏吓坏的女人,在追求物质,却无可指责,因为这样的一个女人也是处心积虑的想要帮助自己爱的人,却一直在小心翼翼的维护着这个男人的尊严。

可悲的是当自己真正爱的人在一次次被伤害后离去。

幸运的是这个在困难面前从不放弃的女人总是给自己希望。

“Mylife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中庸读后感1500字


和-谐是现代社会的主题,我们中国要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自古就有以和为贵的优良传统,北京奥运会上,一个和字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文化精髓,向世人传递了中国的处事态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每个人要理性对待问题,以中庸的态度处理问题。

在《中庸》中,我体会到了知识的重要性,知识真的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子曰: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学习可以改变人的思想境界和文化层次。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这是学习的五个层次,正所谓量变才能达到质变,在我们积累量的时候,一定要以中庸的态度来面对事情,以平和的心态处理事情。

学习的过程也就是修身的过程,通过书本获得知识,通过知识传递思想,,进而达到书中要求的道德水平。通过阅读,我学会了: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千万不要强加给别人。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险以侥幸,要学会以君子看事物的角度去观察事物,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近几年来,爆炸性新闻比较多,比如说我爸叫李刚等,这些新闻从侧面反映出中国的人民生活水平差距很大,其中,肯定有很多人在抱怨为什么自己没有那么富有,觉得生活不公平。其实,我觉得,生活是最公平的,只要你付出了努力,生活就会给你一份回报,别人用一份努力就能做到的,我们可以用一百分的努力去做;别人用十分的努力做到的,我们可以用一千分的努力做到。如果这样子的话,即使我们再贫穷,再愚笨,也一定会靠自己的能力将生活水平提高,一定会变的刚强起来!

在当今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压力充满了人们的生活,人们开始抱怨社会的不公,而不是反思自己。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能力强的人就会生存下来,没有能力的人就会被社会淘汰,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因此,我们要平和的看待这个问题,不要将其极端化,在认识问题的基础上,不断充实自己,是自己变的强大,同时要保持一颗谦虚谨慎的心,不要骄傲自大,任何事情,事先有预备就会成功,没有预备就会失败,不要盲目自信,要做到胸有成竹。

人要活到老,学到老。唯有博大和宽容,才能兼容并包,使为学具有世界眼光和开放胸襟,真正做到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进而泛爱众,而亲仁。我们要逐步的进行学习的五个层次,最终使自己适应社会,实现自己的梦想。

冲动是魔鬼,在面对困难的时候,一定保持一种平和的态度,不要心急,慢慢的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克服困难,最终到达胜利的彼岸。一切率性而为,不要强求,只要属于自己的东西,就永远跑不了。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鲁滨逊读后感1500字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合上这位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在59岁高龄写的著作——《鲁滨逊漂流记》。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后,我满眶的热泪情不自禁地夺眶而出。书中的主人公在荒芜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8年!28年,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啊!可见他是何等的勇敢。

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鲁滨逊?克罗索所乘坐的船在途中不幸遇到风暴触礁,船上水手、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幸存。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他只身漂流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孤岛上。

为了生存,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定居下来。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滨逊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我会尽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

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付出了无数汗水、克服了许多困难才换来的。这样的生活对于那时的鲁滨逊来说,可以算得上豪华了。相比那些遇到问题便退缩的人来说,鲁滨逊是多么的坚强啊!

其实,现在的很多人都是那些遇到问题便退缩,不敢勇敢面对困难。不仅如此,现在很多人都是独生子女,很多家长视子女为掌上明珠,不要说冒险了,连小小的家务也不让小孩子做,天天总是说:“我的小宝贝啊,你读好书就行了,其他的就等爸爸妈妈做就是了。”读书固然重要,但生活的小事也不能忽略。

想一想,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如果你连家务都不会做,你能生存到吗?读完这部著作后,我不禁反问自己:“如果我像书中的鲁滨逊那样在大海遭到风暴,我能向他那样与风暴搏斗,最后逃离荒岛获救吗?恐怕我早已被那大海所淹没,被鱼虾所吞食;如果我漂流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我会劈柴吗?会打猎做饭吗?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呢!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创造奇迹,取得最后的胜利。

《鲁宾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笛福的著作,它讲述了英国人鲁宾逊在孤岛生存的恶劣艰苦的环境。这个故事让我读到生存的道理。

《鲁宾逊漂流记》一开始他与同伴们一起出航去南美洲探险时,遇上狂风暴雨,船沉没了,他只是孤身一人被冲上了无人小岛,一个人在这座荒无人烟、远离大陆的孤岛上,孤独的生活了二十多年,最后获救终于步入到文明社会的祖国——英国!在这种恶劣而又艰苦的生存环境下,能够坚持这样漫长的时间,我们想象一下,鲁宾逊要克服多大的困难,要有多大的生存勇气、意志力与毅力呀!没有房子,鲁宾逊走遍这座荒岛,最终在山坡上寻觅一块适合他的生存空间,有水源、有遮蔽强烈阳光的树荫、还考虑了放野兽的区域,用木头和剩下的破船帆搭建了一座简陋的帐篷;想到粮食问题,没有吃的东西。

他就冥思苦想,想到去打猎,于是,他拿着枪,到森林里打猎,到海边打渔,把捕到的山羊养起来,后来在他的喂养下有了一批山羊,他可以吃到羊肉,喝到新鲜的羊奶;鲁宾逊还把留在破船上的剩余粮食留下的麦子,撒在自己的围墙里,他用这点麦种反复种收,不断循环利用,到了第四年,终于吃上自己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不仅如此,他还想尽手段对付这帮高大威猛的野人,鲁宾逊以自己的知识,采取了多种自救的方法,结果使自己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存下来,这是多么巨大的勇气与智慧,让人敬佩呀!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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