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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8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5 来源:互联网

盗墓笔记好看吗?看看我写的读后感。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有些作品让人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盗墓笔记好看吗?看看我写的读后感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说实话,我不是那种喜欢把所有的行为都归结为古人智慧的人,但是,想了半天又半天,还是只有这句话最合适――应该说,在每一个行业,每一种专业,每一个群体里面都是这样。
比如说在我们从小玩儿的这帮哥们里,有一个学化学专业的,平时聚在一起的时候,我发现他总喜欢拿着手机看一部叫斗罗大陆的小说,我从他那第一次知道了网络小说,从那以后我才知道,原来在网络上也存在可以称为小说的东西,而且看的人竟然有那么多。
虽然我的专业是中文,但是据我所知,在我的专业里面,对网络小说的介绍非常少,我的同学们大都跟我一样,所了解小说的范围仅限于教科书上的分类,看的小说也仅限于教科书上所分类之内的书。反而是其他专业的朋友,特别是理科的朋友对网络小说情有独钟。就我而言,从小看惯了中外名着,名家大作,一来是不了解其他的小说种类,另一方面,也压根不认为这种无名小辈写在网络这个浮躁的媒介上的这种东西竟然也能称为小说。
而事实证明,文科生们反复考证的那些中外名着各种代表作的影响力其实完全比不上理科生喜欢的网络小说的万一,而网络小说的质量――这个文科生最看重的其实在很长时间完全不真正了解的东西――也确实不低。
在书店工作久了,书店里的畅销书,十有八九都是网络上流行起来的,这种形势彻底打破了我的迂腐。我开始看网络小说了。因为朋友口碑的原因,我看的第一部网络小说就是:盗墓笔记。
盗墓笔记讲的就是盗墓的故事,这个故事理应充满了民间味,乡村味,传统味,历史味,看了以后我发现还有侦探味,鬼味,政治味。
盗墓笔记以章为基本单位,数十章为一个故事,两个故事为一本书,一共八部九本书。
主要人物人吴邪,胖子,闷油瓶,阿宁,三叔,解连环,陈文锦,潘子等。每个人都各有特点:吴邪是一个普通人,胖子是乐观派,也是我的偶像;闷油瓶是典型的武侠小说中的高人形象;阿宁是一个类似于赵敏的女子,调皮可爱;三叔是神秘人,有点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感觉,小说的悬念几乎全跟他有关;陈文锦是老一辈的美女偶像,正派而吸引人;解连环跟三叔一样是枭雄人物,两人组合,颇有点无敌和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潘子是三叔的兄弟,凶猛而不失心细,忠诚而持久。
一部小说好不好,很大的一个标准是是否能让看小说的人了解足够多的知识,这部小说做到了,藉由盗墓的历史,原始社会,春秋战国,明清现代的各种名人故事像一幅美丽精彩的时代画卷一样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历史知识,让我们这些中华儿女着实受益匪浅,又惭愧不敢当,就我而言,一直以来都以为原始和奴隶社会在各方面都是落后简单的,就像历史书上的介绍一样只有破碗破罐,高手几个笨蛋一筐。
而对封建社会的中后期的了解就要多得多,特别是受电视电影武侠小说的影响,对明清唐宋这几代的了解有点畸形地突出。
而盗墓的特殊性让我看到了中国原始和奴隶社会以及封建社会早期的高度文明,人民群众的智慧。着实了给我不少震动:我们太小看祖先了,我们太小看历史了。要知道那段我所小看的历史的岁月长达两千余年啊!
看来我要重新认识一下这段历史了。
一部小说好不好,还有一个标准是是否有吸引人的情节,这部小说有,而且大大地有。最大的一个就是三叔,这个人物身上自始至终有着无比大的悬念,从刚开始的铜鱼,到后来的身份,再到后来的老九门大计谋,我就是被三叔这个人牵着鼻子走,吸引得不行不行的。还有一个就是铁面生,汪藏海,万奴王,西王母,样式雷所引起的山东瓜子庙,西沙海底墓,云顶天宫,蛇沼鬼城,张家古楼这些古代的盗墓线索。如果说以上两个都是带有严肃的侦探因素的话,还有一个是幽默因素的吴邪胖子闷油瓶的盗墓探索情节,还有吴邪与阿宁的暧昧,闷油瓶的身份。相信不少人是由这两个因素作为身临整个盗墓活动的载体,阿宁死了以后,不知道有多少人都不想看了
一部小说的影响深不深远,在于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了一个人的世界观,这一部小说就改变了我的世界观。今年没看几本书,这一直是我的遗憾,不过好在在年底前看了盗墓笔记,让我得尝所愿。这部小说改变了我的是:一直以来,我都以为教科书上讲的历史是最终的原貌,但是看了这本小说以后我发现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历史是多姿多彩的,不仅仅是朝代更失失迭名人将相那点事,每一个人都有故事。而且根据个人的观察角度不同,每个人的故事长度也不同;再一个就是书中在每次侦探遇到死角的时候都会出现一次重新认知,最终发现问题出在先入为主,就是人带着一个思维去做事,碰到问题的时候用之前不确定的想法作为指导,结果往往步入死胡同,这时就要求我们以一个空白的大脑,不带偏见地去认识问题,这个教训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都是很好帮助的,对于我们真正成为一个成熟的人更是大大地有好处;还有一个就是历史的类似,我最近才发现这个问题,就是不管历史怎样发展,人性都是差不多的,并没有多大发展,所以历史上的人们干过的事,十有八九现在的人也在做,而且基本上毫无新意,这也是很无奈的一件事,一直以来人们用所谓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以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现代的必然要比古代的新高妙,但是就人们做种种事,做种种人来看,现代和古代的差别相当之小,人们一旦做了一件事,就像王小波所说的最经典的一句话一样:一切都不可避免地走向庸俗―――什么都跟历史上的一样。这可以说是人的悲哀,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不至于那么悲观,因为既然不可避免,也就随他去吧。
总体上讲,这部小说的侦探元素是最终吸引我看下去的,最后的网络上出了一个最终解密版的文章,非常好,把小说里所明的事和人都联起来了,几乎毫无破绽,谢谢那位高人。虽然我对这个行业,对于这个行业涉及的传统知识和历史知识不太了解,但我还是有一些最简单最直接的疑问,但那都是我不想提出来的,;因为一部小说写到这种程度,已经不简单是一个人能完成的了,这已经是广大网友的智慧了。我不能对群众的智慧用劣质的问题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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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地坛》读后感800字-来看看我心中的史铁生


关于地坛我所有的回忆都在这了,连同我的朝暮 连同那双过早被剥夺的双腿

我常于阴沉处出现,也偶然间于晴朗处打坐

我常年隐匿在这茂密的树丛 以便 将多余的我连同我的躯体,灵魂一同隐匿

于是我没再去理会顾盼的母亲

没理会四十九岁的母亲怀息着怎样的沉痛担忧

他来到这园内,于我的车轮间寻觅

是怎样的倔强 怎样的骄傲 拥护着我 去以小小的沉默,折磨我那智慧而坚强 的母亲

至今我坐在那棵旧树下,闭目凝神,仍捧着一颗悔恨的心

我于离开地坛和去往地坛的路上,琢磨上帝高超的编剧

我常常看到一对情侣,亲昵的 古朴的 从这园子的四季走过。涂抹了园子的暮色后,便急匆匆的离开 直到晚年而归 那份昨日的亲昵仍斜跨在男人的肩膀

我们没有相识,见或不见,都是这旧园的过往

我常常看到一位练歌的年轻人,我们相识于别离

大概是他已被美好的运气接纳,掺杂着曼妙音色的歌声和我的笔一同来,如今他走了,我 独自遗留在这。

命数如此,美好的运气终将不至。

我常常见到弱智的美丽少女和他的哥哥 我常常见到一位优雅的女工程师

他们于彼时 短暂穿过这古园的悠长岁月

成为我生命剪影的一部分 剩下的 全由地坛独独占去

我于任何时候都能来到地坛

阴天伴着阴沉而来,晴朗时抑不明快

大雨滂沱我携尘而来 带着悠悠的怨气 带着落魄衰败

当我于张狂的年纪失去张狂的姿态 地坛 宽容的接纳了我残缺的心

我常于此处发出诘问,我为何而生,何时去死

我或许是苦难病痛的收容所 可我笔耕不断 以此填补步履到不了的彼岸

我或许是上帝苦设的局 或许是芸芸众生不可标记的点

我 终归是我 我 向死而生 我 涤荡巨变

我把全部都托于地坛 将心路历程与我的车轮印一同留于地坛 把我青年的倒影留在这里 把啧叹怒吼狂骂 缝补在我坐过的树下 把一个青年所不堪承受的痛苦 寄给地坛的云雨 再把以后的彻悟 读给土地

地坛 只需让我的双脚踏进这片土地

便给予了一个苦难的人 全部的福泽恩赐

再见时

八千里云与路

唯有文字担此重任,证明生命曾经在场

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一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

[荐]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精选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作品这本书当中的细节感动了很多人。写好读后感的重点是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学习实际,或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写自己的感受,使感想落到实处。那么应该怎么写作品读后感呢?编辑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篇1)

《盗墓笔记》读后感1500字:

这周的关键词对于我来说就是《盗墓笔记》,我已经深深地沉迷并且无法自拔了。经常熬夜看,基本上是每天半本书的节奏,还剩大结局(上)与大结局(下)就看完啦。对我来说这是进步,已经很久没这么的沉醉在书中了。

早在三四年前我就看过盗墓笔记的一部分,那时被它的情节深深的吸引着,却没有坚持看完。本来决定看完在写这篇推送的,无奈我好久没有露面了,我哥哥今天突然发一个信息给我问我怎么样了,有什么事跟他说。看样子是怕我情绪不好,自己一个人闷着。实际上我心情很好,看《盗墓笔记》不亦乐乎。

看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做笔记,看小说其实不做笔记会更痛快。一般看小说的人都有这样的体验。从接触的第一本小说开始,我就喜欢重口味,什么悬疑、恐怖、推理、侦探我通通爱看,唯一没接触过的是武侠与言情。在《盗墓笔记》之后,金庸的武侠小说可能是我的下一本小说。

不知在哪里看到这么一句话,生活在别处。学习之外,这大概能占掉我的大部分空余时间吧。这种生活,我喜欢。《盗墓笔记》还是那么有画面感,还是能看着到深夜然后把我吓得不敢起床去厕所,当然并不妨碍我深深入睡以及早起。

《盗墓笔记》的主人公是吴邪,书中是以“我”的视角写的,所以很有画面感,能引人入胜。喜欢盗墓笔记,不仅仅因为他的情节,我还喜欢作者对人物心理的刻画。喜欢他分析人性,察言观色,江湖交往。在这之前,看到知乎上很多人批判南派三叔后来借《盗墓笔记》蹭热度以及与之相关的负面文章。

无论别人怎样批评他的文章,抑或《盗墓笔记》如何有漏洞,我觉得他写的这本《盗墓笔记》是优点大于缺点的。他的书里涉及建筑、考古、医学、地理知识。想来作者要写这样一本书花费了多少心里。而且在章节与章节之间总是会设悬,吸引读者忍不住往下读。闷油瓶的冷、胖子的贪财现实、潘子的忠心、三叔的高深莫测却无比关怀身为侄子的吴邪....无疑,作者在人物塑造方面是成功的。

书的前半部分把寻找三叔作为线索,为了找到三叔,吴邪不得不下墓。直到在塔木陀事件,三叔的身份被质疑,随之铺面而来是对这一件件的盗墓事件之间联系以及背后的真相的探索。于是后半部分追寻真相成为了线索。

《盗墓笔记》越读到后来我对作者越崇拜。

1、不会通篇讲大道理,却总是在紧要关头,来两句很简单粗暴的大道理,看似无意的话语,却很有深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在紧要关头,“我”无法帮上忙,只好到一旁发呆,胖子最烦我这个样子,他说我就是个林黛玉,整天不知道琢磨什么,这人世间的东西哪有这么多好琢磨的,没心没肺地活着也是蹬腿死,你机关算尽也是蹬腿死,反正结局都一样。刚开始看到这句话我就笑了,后来仔细琢磨,还真是这样。

2、很喜欢这样的闷油瓶(张起灵),盗墓时是个中高手,简直无敌。生活里却是白痴。有人说闷油瓶就是冷的,作者不应该这样如此设置人物,他就是从头到尾不应该说太多的话。我觉得这样未免太苛刻,一个正常的人就有很多面,更何况闷油瓶有温情的一面。

3、吴邪这个人物设置很巧妙,无论在哪次盗墓活动里不是有这个高手护着就是三叔护着。江湖人称“小三爷”。我反而觉得他每一次的侥幸渡过难关与他的人物心理与后续情节发展都息息相关。简单来说就是我每一次不是拖后腿就是带来麻烦,但我还是活下来了,他们如此救我。所以就算面前处境多么危险,前面多么恐怖,我一定要救他们。而这也是情节能发展下去的原因。

4、人性是个黑箱。在书里如是道:能共患难的朋友不一定能一起享受幸福,但是曾出卖过你的人也不一定不能成为朋友。(原文我翻不到了,但大意如此,记得这是吴邪的奶奶写在吴邪的爷爷的盗墓笔记上的话)

最后分享一首节奏很棒的歌。朴树的《达尼亚旅馆》请欣赏。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篇2)

内容简介:神秘莫测的上古神墓、海底船墓、天宫雪墓。传说中的血尸、粽子、海猴子现身千年古墓。盗墓世家传人与摸金校尉诡异奇骇的大斗法。南北各派盗墓术语秘技大揭密。首度展现深入海底神秘船葬古墓的盗墓小说。当前盗墓小说狂潮的始作俑者之一。五十年前,一群长沙土夫子(盗墓贼)挖到一部战国帛书,残篇中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五十年后,其中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在先人笔记中发现了这个秘密,他纠集了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但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古墓中竟然有着这么多诡异的事物:七星疑棺、青眼狐尸、九头蛇柏……这神秘的墓主人到底是谁,他们到底能不能找到真正的棺椁?为什么墓中还有那么多谜团无法破解?后来发现的海底诡异船墓、秦岭上的万年神木以及崇山峻岭中的天宫雪墓与这座古墓又有着怎样的关系?它们背后究竟隐藏着哪些千古之谜? 够胆量就看《盗墓笔记》。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来自读书族的网友:精彩绝伦,要说《鬼吹灯》是盗墓小说的开山鼻祖的话,《盗墓笔记》就是后起之秀,而且更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感觉,《盗墓笔记1》里面的场景恢弘、情节紧扣、神秘,人物角色性格刻画深刻,引人入胜,一看就让人不能自拔,而且作者对各种的盗墓术语非常精准,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好小说。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这几日,《盗墓笔记》一直是我的睡前故事书。我大大地找到了很想当年看福尔摩斯时的感觉,就是那种放不下书的情愫——本想看完这点就睡,然后往往在这点完了之后发现故事情节太跌宕连绵啊,不看完估计会影响睡眠质量(比如某天就睡魇了),于是就又多了一些点,以至于好几次都是直到那部完了,或者当时手机里存的所有都看完才放下,然后准备开始......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篇3)

【刚写了半天竟然就这么没了…没了…了…】

从去年开始断断续续地读这本书,最初只是用课上不想听课的零碎时间看,因为前期,甚至直到中期的故事都不能深深地吸引我,因为我没有找到它们之间的联系。直到后来,忘了从哪个故事开始,我迫切地想知道后续发展,想知道背后这个隐藏的巨大的秘密,像吴邪一样迫切,于是我开始废寝忘食,吃饭看,不睡觉地看,昨晚看到了凌晨四点也不愿放下手机,因为我知道真相马上就要浮出水面了。可随着页数一点点减少以及在看这本书前在网上或多或少地对它的了解,我开始觉得失望,因为还有好多谜团并没有解开。

虽说可以吸引读者的故事一定是本好书,但我不得不在某些方面否定这本吸引着我的书。例如语言有时混乱,例如对细节处理得不够认真。看完后记之后我猜测,很有可能是因为随着故事中事态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信息需要作者去处理,所以无暇顾及太多的细节。

当初看时我觉得“恩…这一定是个重要线索”的地方,很多都被忽略不计了,以至于书虽看完了,疑惑却没有减少:

①吴邪的血为什么有时能驱退虫子?是否和当初在七星鲁王宫咽下的鳞片有关?如果不是的话为什么要在他回家后做检查时特意提一定是吃了什么东西使得这种情况发生;如果是又为什么小花说“你的名字果然不是随便起的”,这么说的话吴邪的血是自出生就带有这种功能的,可是这不是张家独有吗?

②秦岭神树这个小故事在整个大故事中到底起什么作用?后记中说是为了引出那棵巨大的青铜树,可这棵树后续又完全没有提到。在这个故事中还有一点不得不说,吴邪此时有了一种“梦想成真”的特异功能,虽说会随时间而逐渐消失,但也不能绝口不提啊,后来到底怎样了?有没有对他的生活造成影响?

③这几个故事,在我看来并没有什么特别大的联系。从七星鲁王宫到沙海,从沙海到秦岭神树,从秦岭神树到云顶天宫,再从云顶天宫到蛇沼鬼城,期间所谓的证据、所谓的线索,我丝毫没有感觉到有多重要,甚至觉得联系地有些牵强。从蛇沼鬼城到阴山古楼或许是最直接的原因吧——寻找闷油瓶的身世,然后发现了古楼(只有我决定他们发现的太凑巧了吗),再接着不知为什么吴邪和小花去了四川悬崖上的机关处,完全没有交代霍老太是如何知道两处是相互关联解锁的。

④格尔木疗养院中和吴邪相似的人到底是谁?

⑤小哥和文锦在“迷海归巢”中的陨石里到底经历了什么?文锦最终去了哪里?还有陨石最后出现的脸究竟是什么?

⑥盘马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又或许他本身就是一个普通的张家人,只是有纹身,只是身手比一般人要好而已,不然为什么会轻易地被吓疯,又为什么轻易地死在了古墓中?

⑦故事结尾那个疑似真正吴三省的人答应给吴邪的答案,最后被一个和他很相似的人拿走了,拿到哪去了?吴邪说这是他在很久后才知道的,所以下一部会说明白的吧?

⑧还有那个更大的关于吴邪的秘密是什么?是其实真正要去守门的人是吴邪吗?

⑨故事完了,回过头仔细想想,好像并不知道这趟漫长而艰难的旅行队伍吴邪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它存在的意义究竟是什么?难道是如小哥说的“意义本就没有意义”?

这样梳理了一遍,欣慰地发现自己对这九本书掌握得还不错,至少80%都记住了。明天就开始看《沙海》和《藏海花》吧,希望在这两本书中我所有的疑惑可以解开。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篇4)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想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他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他们有着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都放弃了各自的目的;是亲人吗?我觉得也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

所有的一切,好像都是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这就是铁三角。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篇5)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

据说主人公爷爷是解放前长沙一带的盗墓者,作者根据爷爷的笔记撰写了这部小说。目前为止,小说一共六篇,《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分别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六次盗墓经历,六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还有很多的探险知识,特别是现代盗墓者运用先进仪器,穿越时空,与古人的智慧斗智斗勇,这让我惊叹祖先的高智商,也对他们的精湛技艺震惊,即使在神舟六号穿越太空的今天,我仍坚信,现代人很难创造出古的奇迹,可能我们太浮燥了,已经失去了用一生的时光,沉淀出一门精湛技艺的精神境界。

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古董这种东西,在古今中外都是历久不衰的。不管是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还是投资价值。

而我看书所关心的是古代人的创造能力和我们现代人的进步发展。书中所描写的是一些盗墓人在古墓中所遭遇的事情,那些荒诞离奇,匪夷所思的事情的的确确的吸引了我一把,而后来则变成讨论研究古人的创造能力方面。能够把死人的后事做到让人难以想像的地步是多么伟大的创造力啊。可叹古人的文化精神的独到之处。但是,一连出了好多有关盗墓的书,也让我有点怀疑是这些倒斗的与时俱进了,现在集体改行出书了?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篇6)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难登大雅之堂,但他在我心目中却占据了不可替代的位置。

整个故事的开端源于五十年前的血尸墓,随着故事的发展,一连串的谜团显现出来。老九门巨大的圈套,是一场无声的硝烟,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人心的贪欲。贪欲让人什么事都干的出来,如梦游者一般敏感快速地做出各种反应,近乎疯狂地做出丧尽天良的事。阴谋,伎俩,交织在人与人的交往之间。主人公吴邪的爷爷在他的笔记里写道: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吴邪,他有着各种各样的缺点,他不像另外一位主人公张起灵一样,如神明一般。他普通得和我们没什么两样,起初我对他是有厌恶之感的,讨厌他的敏感,讨厌他的犹豫,讨厌他的怯弱,但随着阅读的进展,我渐渐发现,正是这种种的缺点,使得他这个角色更真实。当风雨来临时,他的毅力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尽管他之后被环境所迫,不得不戴上不属于他的面具,不得不卷入一场阴险的角逐,但他仍然保持着他的良知,面具之下,仍然是那个“天真无邪”。

有人欺骗他,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而有人欺骗他,则是为了保护他。巨大的谜团对吴邪的吸引力很大,也正是他的这种好奇心,使得他一步一步地走进这个深渊。吴邪的三叔——吴三省,深知这水太深,不是吴邪能淌的,为了让他远离这团黑雾,只能编出一个个故事,虽然最后还是让吴邪识破了,但也让人感慨:谎言背后,不一定全是阴险,也有可能是善意。

在这种环境之下,很多人一路行走一路怀疑,吴邪比书中的很多其他人物幸运就幸运在他找到了值得信任的人。吴邪,张起灵,王胖子——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世背景,不同的目标,不同的灵魂色彩,却成了铁三角,他们肯为朋友而放弃自己的.追求,他们互相猜疑着,揣摩着,但当朋友遇险时却能义无反顾地挡在其身前。铁三角是什么?是张起灵屡次在吴邪和胖子命悬一线的时候将他们解救出来,是吴邪千里规劝张起灵,是胖子不惜金钱帮吴邪涉险。

真正的友情是无所求的,它能使人们解读到自己存在的意义,张起灵也曾说过自己是一个没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但他却从吴邪那里找到了和世界唯一的联系。故事以张起灵替吴邪走进了青铜门结尾,十年之约,我相信吴邪不会忘记,只因为,他们是朋友。

故事的最后,仍然保留着很多谜团,我们很想推开青铜门,去看看“终极”是何物,解开这些谜团。交错的时间和事件,被迷雾隔着的真相,几股力量的博弈,无一让人读得直呼过瘾;人心险恶,世态炎凉,与人性的真善美交织在一起,又让人陷入沉思。

在我看来,人情冷暖和人之本性,是本书的经典之处,值得我们去好好品味。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篇7)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着,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关于《盗墓笔记》_《盗墓笔记》读后感1000字


从我决定写这个题目开始,这就注定是个漫长的故事。《盗墓笔记》,没有多好的文笔,或许,这只是一种网络小说。但又或许,就是因为你没看过,所以你才不知道有个团队,他们的故事超越友情超越亲情,最后的结局,又令人心痛。

那个说着带我回家的张起灵;那个说着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最后却丢失天真的吴邪;那个说着胖爷我一身神膘走天下的王胖子。还有那个台上花开花落又仿佛看破红尘的谢雨辰,与那个笑看一切,玩世不恭的黑瞎子。他们走在这个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的世界里,从最初的各怀目的,到后来愿为对方涉险,而那个打着天真无邪名号的小三爷,从开始的走进别人精心布置的迷局到后来自己精心布下命局,从小三爷变成小佛爷。这十几年一路走下来,看着他们一点点脱变,看着他摘下了脸上的面具却戴在了心上。

解家雨臣,立也无痕,玲珑水袖,一纸戏文。 王家胖子,嬉笑怒骂,痛彻心扉,长伴故人。 张家起灵,麒麟缠身,悠悠长白,岁月无痕。 吴家无邪,翘首回问,凝眸远视,天真已逝。齐家黑瞎,笑得轻佻,风雨陌路,恍然一生我们只是听书者,奈何早已入戏。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这句贯穿全书的话,吴邪明白,我们也明白;有些面具戴上就摘不下来了,吴邪也明白。我们所有人都是天生的演员,剧本就是不断改变的命运,导演就是不断雕刻我们的光阴。人心的险恶我们都会在剧本中一点点了解,唯一不同的是,光阴和命运不允许我们罢演。尔虞我诈,人心莫测,一个人的心隔着肚皮,两个人的心隔着两个肚皮。莫测莫测,不要去猜测。有句话说得好女人心,海底针,其实人心都这样,不论男女。

一个网友说的话我现在还记得:遇到鬼神的概率与遇到真爱的概率是一样的,遇到非善人的概率与吃肉塞牙缝的概率差不多。虽说有点夸张,但的确如此。国内鬼片看过吧?里面哪个鬼不是人作孽出来的?世上最可怕的恶魔做出的事,终究是人自己想出来的,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对吧?而人能做出的最恐怖的事,永远超出你的想象,因为人在不断突破自我。如果这世上真的有鬼神,它们又怎么会去伤害哪些在它们眼里如同蝼蚁一般的人类?反而是人,说不定在我写这篇作文时,就有好几个被害死的人。因为利益而见血封喉的人很常见,因为利益而结交的人的更常见。

人心入戏,半真半假;人生如戏,戏说人生。

如果说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现实,那么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就比较虚幻飘渺了。毕竟没有人是永生的。许多人也许会想永生为什么不好?永远活着不好么?那样或许就没有什么生前无法完成的遗憾了。但你想过吗,当你做完想做的所有事时,你又可以去干吗呢?当你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离你而去,你不孤独吗?人活着不过是解决完自己一个有一个的烦恼后,为自己找下一个烦恼。永生是疲惫的。

人生莫测,测不透;戏说永生,说不清。看不透的不要看,想不明的不要想,如果非要知道答案,就要做好你承受不了的准备。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一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在盗墓过程总所发生的光怪陆离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譬如潘子对三叔的忠诚,天真、小哥和胖子之间的铁三角关系,还有天真和小哥之间深深浅浅的羁绊我相信,这是任何一部小说都比不上的。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二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说实话,我不是那种喜欢把所有的行为都归结为古人智慧的人,但是,想了半天又半天,还是只有这句话最合适―――应该说,在每一个行业,每一种专业,每一个群体里面都是这样。

比如说在我们从小玩儿的这帮哥们里,有一个学化学专业的,平时聚在一起的时候,我发现他总喜欢拿着手机看一部叫斗罗大陆的小说,我从他那第一次知道了网络小说,从那以后我才知道,原来在网络上也存在可以称为小说的东西,而且看的人竟然有那么多。

虽然我的专业是中文,但是据我所知,在我的专业里面,对网络小说的介绍非常少,我的同学们大都跟我一样,所了解小说的范围仅限于教科书上的分类,看的小说也仅限于教科书上所分类之内的书。反而是其他专业的朋友,特别是理科的朋友对网络小说情有独钟。就我而言,从小看惯了中外名着,名家大作,一来是不了解其他的小说种类,另一方面,也压根不认为这种无名小辈写在网络这个浮躁的媒介上的这种东西竟然也能称为小说。

而事实证明,文科生们反复考证的那些中外名着各种代表作的影响力其实完全比不上理科生喜欢的网络小说的万一,而网络小说的质量――这个文科生最看重的其实在很长时间完全不真正了解的东西――也确实不低。

在书店工作久了,书店里的畅销书,十有八九都是网络上流行起来的,这种形势彻底打破了我的迂腐。我开始看网络小说了。因为朋友口碑的原因,我看的第一部网络小说就是:盗墓笔记。

盗墓笔记讲的就是盗墓的故事,这个故事理应充满了民间味,乡村味,传统味,历史味,看了以后我发现还有侦探味,鬼味,政治味。

盗墓笔记以章为基本单位,数十章为一个故事,两个故事为一本书,一共八部九本书。

主要人物人吴邪,胖子,闷油瓶,阿宁,三叔,解连环,陈文锦,潘子等。每个人都各有特点:吴邪是一个普通人,胖子是乐观派,也是我的偶像;闷油瓶是典型的武侠小说中的高人形象;阿宁是一个类似于赵敏的女子,调皮可爱;三叔是神秘人,有点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感觉,小说的悬念几乎全跟他有关;陈文锦是老一辈的美女偶像,正派而吸引人;解连环跟三叔一样是枭雄人物,两人组合,颇有点无敌和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潘子是三叔的兄弟,凶猛而不失心细,忠诚而持久。

一部小说好不好,很大的一个标准是是否能让看小说的人了解足够多的知识,这部小说做到了,藉由盗墓的历史,原始社会,春秋战国,明清现代的各种名人故事像一幅美丽精彩的时代画卷一样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历史知识,让我们这些中华儿女着实受益匪浅,又惭愧不敢当,就我而言,一直以来都以为原始和奴隶社会在各方面都是落后简单的,就像历史书上的介绍一样只有破碗破罐,高手几个笨蛋一筐。

而对封建社会的中后期的了解就要多得多,特别是受电视电影武侠小说的影响,对明清唐宋这几代的了解有点畸形地突出。

而盗墓的特殊性让我看到了中国原始和奴隶社会以及封建社会早期的高度文明,人民群众的智慧。着实了给我不少震动:我们太小看祖先了,我们太小看历史了。要知道那段我所小看的历史的岁月长达两千余年啊!

看来我要重新认识一下这段历史了。

一部小说好不好,还有一个标准是是否有吸引人的情节,这部小说有,而且大大地有。最大的一个就是三叔,这个人物身上自始至终有着无比大的悬念,从刚开始的铜鱼,到后来的身份,再到后来的老九门大计谋,我就是被三叔这个人牵着鼻子走,吸引得不行不行的。还有一个就是铁面生,汪藏海,万奴王,西王母,样式雷所引起的山东瓜子庙,西沙海底墓,云顶天宫,蛇沼鬼城,张家古楼这些古代的盗墓线索。如果说以上两个都是带有严肃的侦探因素的话,还有一个是幽默因素的吴邪胖子闷油瓶的盗墓探索情节,还有吴邪与阿宁的暧昧,闷油瓶的身份。相信不少人是由这两个因素作为身临整个盗墓活动的载体,阿宁死了以后,不知道有多少人都不想看了

一部小说的影响深不深远,在于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了一个人的世界观,这一部小说就改变了我的世界观。今年没看几本书,这一直是我的遗憾,不过好在在年底前看了盗墓笔记,让我得尝所愿。这部小说改变了我的是:一直以来,我都以为教科书上讲的历史是最终的原貌,但是看了这本小说以后我发现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历史是多姿多彩的,不仅仅是朝代更失失迭名人将相那点事,每一个人都有故事。而且根据个人的观察角度不同,每个人的故事长度也不同;再一个就是书中在每次侦探遇到死角的时候都会出现一次重新认知,最终发现问题出在先入为主,就是人带着一个思维去做事,碰到问题的时候用之前不确定的想法作为指导,结果往往步入死胡同,这时就要求我们以一个空白的大脑,不带偏见地去认识问题,这个教训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都是很好帮助的,对于我们真正成为一个成熟的人更是大大地有好处;还有一个就是历史的类似,我最近才发现这个问题,就是不管历史怎样发展,人性都是差不多的,并没有多大发展,所以历史上的人们干过的事,十有八九现在的人也在做,而且基本上毫无新意,这也是很无奈的一件事,一直以来人们用所谓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以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现代的必然要比古代的新高妙,但是就人们做种种事,做种种人来看,现代和古代的差别相当之小,人们一旦做了一件事,就像王小波所说的最经典的一句话一样:一切都不可避免地走向庸俗―――什么都跟历史上的一样。这可以说是人的悲哀,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不至于那么悲观,因为既然不可避免,也就随他去吧。

总体上讲,这部小说的侦探元素是最终吸引我看下去的,最后的网络上出了一个最终解密版的文章,非常好,把小说里所明的事和人都联起来了,几乎毫无破绽,谢谢那位高人。虽然我对这个行业,对于这个行业涉及的传统知识和历史知识不太了解,但我还是有一些最简单最直接的疑问,但那都是我不想提出来的,;因为一部小说写到这种程度,已经不简单是一个人能完成的了,这已经是广大网友的智慧了。我不能对群众的智慧用劣质的问题质疑。

所以我对这部小说打上99分。

2024推荐:《新参者》好看吗五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书籍的读后感。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一些决心和理想。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2024推荐:《新参者》好看吗五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新参者》好看吗【篇一】

喜欢这样的叙事风格。加贺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深入案发地附近各个店铺,了解群众生活,体会每个人的心理以及心情。

通过对不同店铺、不同群众的描写,也为我们展示了普通人的家长里短。有婆媳矛盾,也有父亲对女婿不满而致女儿离家出走,更有朋友间的感情被突如其来幸福的爱情绊了一跤。当然,每个小故事最后都归结到人类的性本善,每个人都被他人关爱着,不论ta表面上对你怎样。感觉这些都是人生必须经历的。既然你有机会成为这个角色,你就注定要经历这些。很温馨也很动人,在经历者本人眼中一定也会品尝到更甜蜜的滋味。

但好像读完整本书也没完全对新参者这个标题有一个完整的理解。只是记得在文章中多次提到加贺自称新参者,也就是新参与、加入某事的人。但他其实只是对于这个街道来说是新参者,探案寻找线索拼接碎片这些方面他早已是老手。不过这应该也是能够成书的原因。正因为他是新参者,他才能够如此细致入微地去深入了解每一样罪案现场的物品,以及它存在的原因。当然,觉得他这份工作很有趣,因为还可以借着办案之由了解到很多小秘密。人心海底针,无论什么时候人类对自己对他人内心的探索都是有无限好奇与热情的。

对于结尾的杀人动机不是很满意,也可以说是不过瘾吧,觉得不刺激

总之还是一本很好的书。经典东野圭吾式的温暖,令人佩服的逻辑,神探加贺,一切都完美。

有空整理出一份人物关系图以及人形町附近地图什么的。

《新参者》好看吗【篇二】

这部小说的构思在长篇推理小说里还蛮独一无二的,其他长篇推理小说大多是围绕主线、越来越接近真相,而这部小说主线只是糖葫芦中间那根无关紧要的棍儿,串起来的是一个个其实与案情关系不大的温情小故事。

不过独一无二不等于“赞”。反正我是不喜欢这样的推理小说。若要看温情小故事,我还不如就去看温情短篇故事集,或者,我宁可看乙一的《七个房间》,至少那种变态背景下的温情更有冲击力却又很奇妙的更真实。

对,我想“不够真实”应该是我不喜欢这些温情小故事的内在原因。

--一个保险业务员没有必要因为帮人掩饰病情而让自己有杀人嫌疑。毕竟,病人的儿子帮他作证就行了,不伤害任何人。硬守着承诺,很蠢。而病人的儿子也应该主动帮他作证,而非等着加贺明察秋毫。那样才将将算温情吧?

--老公有情妇,老婆还心疼他傻傻的,这故事我无力吐槽。我只觉得他俩都三观不正。

--婆媳关系不好。婆婆总气鼓鼓,媳妇总擦眼泪。俩人不说话,锅都各用各的,丈夫在中间受气。其实呢,婆媳互相在关心,也有自己的沟通方式。这个故事你们不觉得矫情吗?事实上,闹到面子上都过不去,更可能的是对对方原本有的耐心和宽容也都耗尽了,生气、委屈还来不及呢。其实感情是要靠正反馈的。婆媳能尽早化干戈为玉帛,冰释前嫌,不让丈夫在中间受气,这是正常温暖的家庭氛围吧。

--爸爸迂腐,女儿只能和相爱的人私奔,其实爸爸在帮怀孕的女儿祈福。呵呵,如果爸爸不那么迂腐自私,他女儿会更幸福。还有这章末尾关于三面钟不同面却同轴的感叹,都让我想起来小时候看的寓言故事了。这么点题够老派、够刻意的。

--儿子听到妈妈后悔太早生自己,大学没毕业就离家出走,两年都不和家人联系。任现在怎么后悔,也让人觉得他当初匪夷所思啊。

--妈妈终于离了婚有了自己事业,但是因为带自己翻译的好友要嫁到外国、不能再带自己了了,就不开心了。我看傻眼。正常的做法不是应该第一时间就祝福对方吗?自己的人生当然不能依靠别人的帮助,否则也太自私也太不对自己负责了。

--私生女的故事,她妈妈宁可自己辛苦拉扯她,也不答应她爸爸的求婚、不相信他可以成熟起来。我同样傻眼。

--更别提杀人的会计师了。因为自己的儿子、媳妇大手大脚,自己就亏空九千万公款还杀人!三观大不正。

不好意思,忍不住就吐了很多槽,也剧透了很多。我想要补充的一点是:我并不排斥童话。甚至《金色梦乡》这样的童话我也看得入迷、甚至又哭又笑。只是《新参者》讲的这些小故事,没有打动我。我承认《新参者》在结构上也有精彩之处,前后呼应处也有很多。甚至加贺穿的衣服、送的礼物也有玄机,可以让你回想起这是案发后哪一天。不过基本上,它还是几个互不相干的小故事,于是那种长篇小说会有的参与感,我没感受到。

当然,这本书里的温情小故事也都有少少推理的元素。所以,这部书也是对加贺的赞歌。是他的明察秋毫和人情味才发现了这么多温情,也让这些温情更为当事人知晓。但是用这种方式来歌颂一个人,我只觉得作者有点太用力了。我理解作者的立场。事实上,破案的时候需要处理的信息、需要解决的众多疑点、失去的一个个线索、不经意间影响的人和物,……让大家想想这些问题是很有意思的。但是,还是要看作者如何去讲这个故事。也许东野这样的安排你会喜欢(所以这本书评价还很不错呢),但是很遗憾我不喜欢。

这是某位的书评,我觉得很有道理,我也觉得书中作者的安排有些不合逻辑,但我依然很喜欢作者刻画人物的手法,伏笔的手法,推理的手法,还有温情(虽然这温情来得太过牵强)。。。

《新参者》好看吗【篇三】

如果冲着推理来看这本书的,可能会很失望,甚至对这种过于琐碎的叙事感到不耐烦,只是一旦读进去了,就会被这本书打动。

其实,这个案子并不复杂,在杀人动机,杀人手法上东野甚至可以说一笔带过,但加贺刑警从凶杀案发生到找出凶手的全部过程却令人定容,因为它太日常了。

慢慢的随着加贺的视角,走进这一条街,你好像认识了这些小商店的老板和店员,婆媳矛盾,夫妻之间的小秘密,奶奶爸爸孙女三代人的爱…他们点缀着整个破案过程,让读者渐入佳境,进入了这条街,成为一个和加贺一样的新参者。然后,被害人峰子终于在我们面前展现出来了。

她是一个完美的家庭主妇,但从未放下过自己的翻译工作希望能够有自己的事业,却被儿子误会认为儿子阻碍了自己的翻译事业后,和儿子断掉了联系,而且丈夫也不理解自己的诉求,最后峰子决定离婚从新开始,只是拿到了自己该有的财产后,搬到了离自己儿子和未来儿媳妇很近的地方,开始翻译工作。

她在被杀之前,一直处于一个非常幸福,满是憧憬的状态中,甚至给自己认为的怀孕的儿媳妇买了礼物,天天去神像为自己即将出世的孙子或孙女祈福,但这一切憧憬却戛然而止。峰子被杀的缘由不是多么纠结的恩怨情仇,只是因为一笔钱,因为一次临时起意,因为一个家庭贪了不属于自己的财富和奢侈。

真的很遗憾阿,峰子的儿子和他女朋友后来对峰子的追思本该是三代人齐聚的幸福。

是加贺,把这场凶杀案的背后揭晓给我们看,他严谨而又充满人情味。受害人不仅仅是死者一人,还有那些被这场谋杀影响的人,他们也需要得到安慰。

看这本书,不用去思考各种线索,推理不是这本书的目的,你只需要安静的跟着东野的节奏去倾听这个故事就好。大师就是大师呀,看着很舒服的一本书,翻译者功力也很好,行文风格很平淡又日常,合乎汉语的语境,这本书适合悠闲时刻随时捡起来看。

《新参者》好看吗【篇四】

这本书从仙贝店的故事讲起,说出入那里的保险推销员有犯罪嫌疑,却出于某一原因不如实道出不在场证明。他是为了一个善意的谎言,儿子跟孙女对奶奶的爱。然后是料亭,打工仔的守口如瓶,老板娘的中年危机,这与三井峰子房间里的芥末人形烧有关。又说起三井峰子常去的陶瓷器店,知道了婆媳之间的关系明争暗斗,但都为了对方,认识被害者的钟表店老板,女儿的私奔与怀孕都牵动着固执的老爸,她的翻译家朋友前往英国对她的关心与照顾等。每一件事都和案件本身没有直接关系,但读了却不由得心生感叹:一个警察可以查出那么多东西,而且还想出了解决的办法。这个辖区的刑警加贺执着于那些谁也不在意的细节,即便和案件无关也决不放过,试图弄清每件事的真相。一个母亲为了儿子争取离婚财产分配,一个父亲为了儿子私自挪用公款甚至动起杀心,一个警察溺爱儿子到最后的丧子之痛。每一个爱背后都承担着一份责任,好好爱自己的父母,让他们真正觉得我们长大了,成熟了

《新参者》好看吗【篇五】

好温暖的故事啊,像是春日阳光那样和煦又充满力量。

那些信守的承诺,那些沉默的关爱,那些梦想的坚持,那些“循循然善诱人”的道理,孩子的长大、成人的改变、老人的释怀,从人们的生活方式到街道的社会风情,千姿百态,仿佛真实存在于世界的那一隅,等我们哪一天不经意踏入。

加贺在这本书里,是一个完全成熟的警察,坚持正义、注重细节、满怀温情。“当然在调查啊,但刑警的工作不止这些。有人会因案件而留下心灵创伤,他们也是受害者。刑警的职责就是寻找能够拯救受害者的线索。”这段话太动人,他对于自己职位的理解,是一个内心有大爱的人才会作的啊。

这条街道,是温馨的家长里短,那些细节,是严密的前后呼应,整个故事,是治愈与成长。东野大叔太棒了,可以写出这么细腻的故事。这是我看的加贺系列最后一本,也是最感动我的一本[爱心]

《盗墓笔记》读后感


《盗墓笔记》读后感(一)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着相提并论。但,这次写读后感,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故事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


《盗墓笔记》读后感(二)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在盗墓过程总所发生的光怪陆离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譬如潘子对三叔的忠诚,天真、小哥和胖子之间的铁三角关系,还有天真和小哥之间深深浅浅的羁绊我相信,这是任何一部小说都比不上的。


《盗墓笔记》读后感(三)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15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2020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着,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盗墓笔记读后感


【篇一:盗墓笔记读后感】

阅罢《盗墓笔记》心思还沉浸在吴邪的痛苦、惆怅、无奈、空洞之中难以自拔,心中回响着那句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闭眼回想,那血尸,密洛陀的恐怖形象在脑中闪过,但似乎已经变得不是那么令人心颤,但书中的伪装与阴谋却令我开始怀疑周围的一切,而人心的丑恶与虚伪,也始终令我胆寒。

鬼神之说,与中华文明相伴相随,是人类文明的极重要的组成部分。对魑魅魍魉,人们心中满怀恐惧,而诸天神祗,人们心里更多的是敬畏。事实上,妖鬼可怕么?不可怕,大不了就是一死罢了,生活惨淡难以如意,即使是死了又有何妨呢?神祗可敬么?不可敬,信仰只是人心的自我安慰,天平盛世,不见有诸神赐福,战火纷飞,不见有神灵降世。既然如此,鬼神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鬼神并不可怕,可怕之处在于致命的鬼神隐藏在人们未知的角落,人对鬼神的恐惧实际上就是对未知的恐惧:人们习惯了生,不知道死亡的感觉,他们畏惧未知的死亡的感觉。人们拥有生命,他们害怕失去生命,他们畏惧失去生命会遭遇无穷未知的变化。人们习惯于生活在自己已知的世界里,人们害怕他们所未知的事物,因为这是他们无法控制的,人本能地躲避未知,人本能地恐惧未知。因而鬼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未知的恐惧。

然而在我看来,对未知的恐惧实则不足为惧,因为未知的东西会渐渐地被我们认知,人生不也正是把未知变为已知的过程吗?对未知的恐惧,实际上是一种本能,克服了本能,那也就没有了恐惧。

比对未知的恐惧更可怕的,是人心。

人之难知,江海不足以喻其深,山谷不足以配其险,浮云不足以比其变。未知的事物是不会刻意地欺骗的,因此当我们探求到未知的事物的真理的时候,它就不再令人恐惧了。而人心不同,嬉皮笑脸,谄媚奉承的面具后面往往正勾勒着阴险歹毒的计划,默念着恶毒伤人的诅咒,所以我们一不小心就成了最愚蠢的小丑,掏心掏肺地喂食着白眼狼。人与人之间隔着利益的假面,自以为是地揣摩着对方的念头,自作聪明地定义着他人,轻蔑地认知着这个世界。

这世上,最脏的是人,最丑陋的是人心。虚伪与丑恶,标识着人心的可怕,鬼神之可怖,不足其万一。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篇二:盗墓笔记读后感】

《盗墓笔记》是一套网络小说,不像《意林》那样可以陶冶情操,也不像《三国演义》一样可以了解历史,它就是一个精彩的悬疑剧,却令我感慨万千。

《盗墓笔记》讲了主人公吴邪经过一次一次的古墓探险从一个天真的小老板变成一个坚强的盗墓贼的故事。2003年,吴邪的铺子里来了一个人,吴邪发现他带来的战国帛书居然是一张古墓的地图!因为兴趣,吴邪跟自己的三叔一个老盗墓贼一起,前往了这个凶险万分的七星鲁王宫。在这个墓里面,吴邪首次认识了日后将与他组成铁三角阵容的王胖子和张起灵(闷油瓶)。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从这个墓死里逃生后,他却深深地陷入了这个谜题中,从此有了日后一系列的盗墓探险。

其中我最欣赏也最喜欢的人物是王胖子。说道胖子,我就想起他刚和吴邪一行人见面时,是在吴邪等人高度紧张的情况下,头戴大瓦罐闪亮登场,那时大家还想掐死他呢。后来相处多了,他的性格也像刚开始那样,嘻嘻哈哈,但是时常能给人惊喜。他心思慎密,遇到各种困难都能临危不乱,沉着冷静的分析事情的始末,用枚举法推断出事情所有的可能性,救吴邪与困境。他幽默搞笑,在大家最紧张时就会嘀咕几句脏话,开开玩笑,缓解大家紧张的心情。他能看透一切,当他拍着吴邪的肩膀,叫出一句天真无邪时,他就看透了吴邪的本质;当他与张起灵默契的左右包抄密骆坨,他也理解着小哥心中的一片空白。他是铁三角中,唯一能化解痛苦,坦然面对一切的人。就算自己深爱的云彩死于非命,他也不会被挫折打到,只会大哭一场发泄一下情感,而后就渐渐变回那个有趣可爱的胖子。这种坚强不屈的性格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么?

或许他不是最厉害的。但他的许多性格真的非常值得我学习。我自己,许多事情失败了,总会当做没发生过,或者努力认为自己本来就不行;要是胖子的话,他肯定会大吼:胖爷我就不信这个邪了!然后努力的去取得成功。我自己,遇到一些事情,内心总会高度紧张,以至于准备好的东西在一秒之内完全忘光,不知道该干些什么;要是胖子紧张了,他肯定会笑着说:胖爷我今天有点紧张,莫怪啊。说完后就会很快冷静下来。我自己,被别人善意的指示干一些事情,甚至会因为心情不好等原因不理解他们,不遵循他们的指示,不听他们的解释,甚至破口大骂;要是胖子遇到这种事,他会默默点头,会去理解对方的意图,随即照做。我要学习胖子的优点,完善自己的不足。

【篇三:盗墓笔记读后感作文】

很久没动笔了,估计生疏了许多。

断断续续,花了将近两周的时间看完了盗墓笔记,一开始感觉的是惊险、刺激,超级有画面感的描述方式,让我久久沉浸于其中。再往后,越看越有一种淡淡的伤萦绕在情节中。

主人公吴邪是那种烂好人的性格,天性纯良,然而一次次的盗墓,一次次谜底的揭穿,个中情节的曲折和相关人物的决绝狠戾让他一直挣扎、痛苦,每一次他的决定都会带来死亡,而他最不愿意看到的是因为自己导致别人的死亡。从来他都不是为自己而活,活在别人的世界,揭露别人的真相,他拼了命的帮小哥寻找身世,了解小哥的故事、家族,即使这些和自己没有关系或关系不大,但他做得义无反顾,仿佛失忆的是自己,要找回的也是自己。

闷油瓶,对这个人物,估计每个人都会嗟吁不已,身怀绝技而又涉世未深,仿佛从天而降,从未体验过活着的乐趣,一生都只为自己身上肩负的使命。一次次的失忆,一次次的找寻,不知道人生的意义,却最能勘破生死。我想他应该唤起了很多人内心柔弱的地方,对这样一个人,不知道如何去描述,心疼、同情,亦或是其它。

我想,吴邪最后的那股子倔强,跟着他从南到北,踏雪山、进缝隙,应该是实在也不知道拿他怎么办了,打不赢、说不过,任何手段都无法改变他的心意,只能一路陪伴,到最后被弄晕,不甘的离去。

胖子,就像作者说的,或许是铁三角里活得最真实的,经历任何大风大浪,很多事情看得最透彻。这样的人,应该是最让人羡慕的,活得自由自在。如果没有他,吴邪和闷油瓶会少了很多乐趣,整天大眼瞪小眼,估计沟通都成问题了。他是一股润滑剂,有时候对吴邪的思维开导,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说他是吴邪的师傅我都不觉得过分。可惜,最后云彩的死亡,也给他带来了巨大的打击,不过,凭着他的能力,相信不久就能从伤心难过的阴影中走出来了。

其他还有很多人,如潘子、三叔、文锦、阿宁等人,不过在我印象中都不是那么真切,人物的刻画相对还是模糊一些。不过就像很多小伙伴的点评一样,本书的摊子确实是铺得相当大,而且埋下的伏笔(也叫坑)简直多得填不完,如果不是当一本小说去消遣而是认真研究的话,相信书里面很多情节都值得推敲,有的可能过于牵强了。

不过纵观后面章节的描述,很明显三叔还有后续,且静心等待吧。

【篇四:盗墓笔记读后感】

张起灵与吴邪定下十年之约,替代吴邪进了青铜古门。他不过是为了保护吴邪,宁愿自己去也不让吴邪受伤,他在新日饭店的混战中这样说道:你们谁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将会把他害死,不管他跑到哪里,我都能把他找到,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可见,他虽然有冷酷的外表,内心却关注着这个铁三角。

我看到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桌子,忍着骨裂的痛,愤怒地对人们说着,这是我的朋友,你们谁敢对他们无礼,我将对你不客气,犹如此案!,心里很感动;我看到胖子说道:现在只有两个人能拉胖爷我出去,一是你天真,二是小哥,胖爷我今天就是死在这儿也值了,咱们来世还做朋友。我仍然很感动,因为这就是友谊啊!真正的友谊不就是不让对方受伤害,宁可自己受害吗?这是最可贵的。我又想到了小哥在长白山告诉吴邪,他代替吴邪进了青铜古门,然后没等他反应过来就把吴邪掐晕,扬长而去。这样的举动看似很奇怪,却是在保护吴邪。

这套小说语言简单朴素,却情感真实。虽然只是本故事书,内容浅显,但里面包含了许多令人深思的东西,字里行间都饱含哲理。南派三叔把自己所认为好的或有价值的东西都写进了书里,例如:书中写道:变化的不是我本身,而是别人看我的眼光。还有:如果你摘下了十个苹果,有九个坏了,你就不应该为那九个伤心,而是为那一个完好的高兴。或是:世界上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这些的例子很多,这里就不能一一枚举。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人们常说网络小说不好,最好不读,可我认为网络小说也并非都不好。想要做到真正有文化的人,就应该博览群书,抱着一种开放的心态去读书,并从里面找出作者真正想传达的精华或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包容它、接纳它,这才是对待文化的正确态度。

【篇五:盗墓笔记读后感】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15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篇六:盗墓笔记读后感】

历时半年,在我读完《盗墓笔记》的那一刻,我心中充满了感慨,既不完全是开心,也不完全是悲伤。这套书对我意义重大,在某些层面上改变了我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我很感谢这套书带给我的一切。

小说情节引人入胜。故事的主人公吴邪一个普通人,却因为一部战国帛书被牵连进了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局。他跟随他的三叔吴三省一行人去盗墓,从而认识了小哥、胖子和潘子。后来三叔不见了,吴邪和其他人一起不断破解谜团,发现一支许多年前的考古队,发现著名的老九门都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更可怕的是发现三叔并不是真正的三叔,而是一个叫谢连环的人所假扮。一切显得那么不可思议,却又环环相套。

在故事中,吴邪、小哥与胖子形成一个铁三角,三人一起破解谜团,成为关系紧密的伙伴。胖子是一个胖而灵活的人,他善于言辞,喜欢和人开玩笑,十分有趣幽默。他能化解一切痛苦:面对一切痛苦要么开个玩笑一笑了之;要么用直白不拐弯的思维方式来分析,给出一个令人苦笑不得的解释,却有时候切中要害。

如果说胖子能一个能够化解痛苦的人,那么小哥就是无视痛苦的人。他很少说话,不善于与人交流,但身手矫健,极受其他人信赖。小哥是张家人的族长,张家的所有族长都有一个统一的名字张起灵,当然张起灵这个名号,也不是白给的,他极端聪明,好似能看穿一切,本领高超,一旦有人惹怒了他,对方将必死无疑。经常失忆,找不到与这个世界的联系,所以他一直都在寻找一个解释。

三叔曾经这么评价他:他的内心十分强大,是一个强大的如神佛一样的男人。张起灵不是一般的人,他的身世十分离奇,作者后来专门写作《藏海花》,让吴邪在书里一直寻找着他的身世。

【篇七:盗墓笔记读后感】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股市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

【篇八:盗墓笔记读后感】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是一本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小说。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屏住呼吸,追逐情节,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我叹为观止。

我想感激天真吴邪,他让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友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他为救出被困的挚友,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他那执著、永不言败、誓死捍卫在朋友左右的阿Q精神让我震撼;

感谢闷油瓶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再大再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湛蓝的天;

想感谢胖子王盟,他告诉了我们,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值得令人潸然泪下的情感。

看到这三个人的友谊,我又不禁想起了我的那些挚友,她们同我一样,也在青春期的十字路口停滞不前。我们一起笑过、一起哭过、一起疯过、一起被老师批评过,往事历历在目,不管天气是晴是阴,我们牵在一起的手自始至终从没有松开过,就犹如当初我们的那一句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盗墓笔记》不单单只是一本盗墓小说,它更是人与人之间友谊的见证!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1000字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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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书"写人生,一本书道尽一个人的一生,作品是作者写的,相信您已经对其中的情节有所思考了,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抓住重点。对于书写读后感,你知道可以从哪些角度出发吗?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 篇1

追了南派三叔的书,追的好辛苦,当时我还是个快乐单身汉,三叔的书从《盗墓笔记》系列,到后来的《怒江之战》《大漠苍狼》《沙海》等无结尾的书,大多都被拍成了电影或者连续剧。如今已经不堪回首了。三叔自从掀起了“盗墓热”的大浪,后面就是小浪花了。

三叔经常是一本书出版多个SKU,眼花缭乱,但是他的代表人物是永远的吴邪。现如今《盗墓笔记·十年》这本书,不乏炒冷饭的嫌疑。但是作为一路追随的读者,我是心甘情愿被割韭菜的。这十年,关于历险和盗墓的题材不断的搬上荧幕,读者想得到的想不到的场景,都给你还原一下,没有一部电影能带给我看书时候的乐趣,那种书虽厚,但是不禁读的郁闷,一晚上就看完一本新书。啧啧称奇三叔的想象力。

但是这本书绝没有这样的感觉了。也许读者也从一开始的猎奇到后来的麻木,想再从新对盗墓题材热血变得艰难,就算有吴邪和闷油瓶也不行。不过书的纸张和可是真的不赖,京东上23元买的。老粉们,啥也别说了,这么多年的银子都给了三叔,还差这一本吗,凑齐它,就算给自己的交代吧,尽管你会发现没交代啥。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 篇2

第一次花这么长的时间去看一本小说,零零散散看了一个多月,看到最后,总觉得结尾有点突然了。还有很多谜团没有解开。

书中,无邪是一个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一个无视痛苦的人,胖子是一个化解痛苦的人。作为主人公,无邪并不是无所不能的,在整个计划中,他一直处于被动,被救,被利用,被放过。说实话,我并不喜欢他。他简直就是麻烦制造机,还觉得自己很有思考力。习惯了无所不能的大主角,现在遇到象征着平凡的大多数的主人公,却让人一时无法接受。

最喜欢的人小哥,他每次的出现都让人感到莫名的心安,多次不顾自身安危救助无邪和胖子,面对各种情况,他连多余的表情都没有,冷静的像一个机器人,也许是因为他背负的实在是太多了。最终小哥选择了独自离开,他告诉无邪,这个世界上他也想不到自己和谁再有联系了,专程向无邪告别,最终走进了青铜门。在所有人都背弃了守护之后,他作为最后一个张起灵孤独的承担起了自己的责任。

三叔说,胖子是一个神佛一样的人,他乐观的解决着所有的问题,无利不起早的他为了无邪也多次的让自己深陷险境,作者对他是残忍的,他唯一喜欢的云彩在成了计划的弃子之后被杀死,他对无邪说,他是认真的,认真的喜欢着云彩。

作者说,他写这本书战线拉了五年,对于一个业余作者来说,太累了。终于他让这群人在另一个世界里走完了他们该走的路。

可是,作为一个较真的读者,这样的结尾未免心中的失落。从刚开始十分精彩的章节,我感受着人物的恐惧,身临着他们的处境,感慨着他们的情谊,就连晚上的梦里都是禁婆,血尸,西王母的鸡冠蛇……晚上躺在床上一边害怕一边看。

慢慢的,一切的叙述都是渐渐归于平淡。结局也来的突然,总感觉还有很多东西都还模糊就突然结束了,最喜欢的小哥选择了平静的离开,他依旧是那么孤独。

也许是作为一个较真的意义怪固有的思维怪圈。也许是作者前期铺垫的太好,读完内心多有不舍。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 篇3

【刚写了半天竟然就这么没了…没了…了…】

从去年开始断断续续地读这本书,最初只是用课上不想听课的零碎时间看,因为前期,甚至直到中期的故事都不能深深地吸引我,因为我没有找到它们之间的联系。直到后来,忘了从哪个故事开始,我迫切地想知道后续发展,想知道背后这个隐藏的巨大的秘密,像吴邪一样迫切,于是我开始废寝忘食,吃饭看,不睡觉地看,昨晚看到了凌晨四点也不愿放下手机,因为我知道真相马上就要浮出水面了。可随着页数一点点减少以及在看这本书前在网上或多或少地对它的了解,我开始觉得失望,因为还有好多谜团并没有解开。

虽说可以吸引读者的故事一定是本好书,但我不得不在某些方面否定这本吸引着我的书。例如语言有时混乱,例如对细节处理得不够认真。看完后记之后我猜测,很有可能是因为随着故事中事态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信息需要作者去处理,所以无暇顾及太多的细节。

当初看时我觉得“恩…这一定是个重要线索”的地方,很多都被忽略不计了,以至于书虽看完了,疑惑却没有减少:

①吴邪的血为什么有时能驱退虫子?是否和当初在七星鲁王宫咽下的鳞片有关?如果不是的话为什么要在他回家后做检查时特意提一定是吃了什么东西使得这种情况发生;如果是又为什么小花说“你的名字果然不是随便起的”,这么说的话吴邪的血是自出生就带有这种功能的,可是这不是张家独有吗?

②秦岭神树这个小故事在整个大故事中到底起什么作用?后记中说是为了引出那棵巨大的青铜树,可这棵树后续又完全没有提到。在这个故事中还有一点不得不说,吴邪此时有了一种“梦想成真”的特异功能,虽说会随时间而逐渐消失,但也不能绝口不提啊,后来到底怎样了?有没有对他的生活造成影响?

③这几个故事,在我看来并没有什么特别大的联系。从七星鲁王宫到沙海,从沙海到秦岭神树,从秦岭神树到云顶天宫,再从云顶天宫到蛇沼鬼城,期间所谓的证据、所谓的线索,我丝毫没有感觉到有多重要,甚至觉得联系地有些牵强。从蛇沼鬼城到阴山古楼或许是最直接的原因吧——寻找闷油瓶的身世,然后发现了古楼(只有我决定他们发现的太凑巧了吗),再接着不知为什么吴邪和小花去了四川悬崖上的机关处,完全没有交代霍老太是如何知道两处是相互关联解锁的。

④格尔木疗养院中和吴邪相似的人到底是谁?

⑤小哥和文锦在“迷海归巢”中的陨石里到底经历了什么?文锦最终去了哪里?还有陨石最后出现的脸究竟是什么?

⑥盘马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又或许他本身就是一个普通的张家人,只是有纹身,只是身手比一般人要好而已,不然为什么会轻易地被吓疯,又为什么轻易地死在了古墓中?

⑦故事结尾那个疑似真正吴三省的人答应给吴邪的答案,最后被一个和他很相似的人拿走了,拿到哪去了?吴邪说这是他在很久后才知道的,所以下一部会说明白的吧?

⑧还有那个更大的关于吴邪的秘密是什么?是其实真正要去守门的人是吴邪吗?

⑨故事完了,回过头仔细想想,好像并不知道这趟漫长而艰难的旅行队伍吴邪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它存在的意义究竟是什么?难道是如小哥说的“意义本就没有意义”?

这样梳理了一遍,欣慰地发现自己对这九本书掌握得还不错,至少80%都记住了。明天就开始看《沙海》和《藏海花》吧,希望在这两本书中我所有的疑惑可以解开。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 篇4

近来,读了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以后,对说鬼的故事倒真的有了兴趣,就又一口气买了天下霸唱的“鬼系列”,越读越觉得盗墓虽然惊险了一点,但也蛮刺激。

作者能把一个稀奇古怪的故事写得在网络上流行起来,也足见作者的功力。让人唯一感觉美中不足的是,我当年其实最有盗墓的条件,却没有盗墓的潜质。凡是研究古玩的人大多知道,陕西秦地的重要性,可以说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也就无非是那几个朝代,如周秦汉唐者,这些朝代无一例外都是国力比较强盛的,而这几个朝代都在陕西建都。

人言:“南方的才子北方的将,陕西自古埋皇上。”在西安街头出售的各种旅游地图中,有一种是专门标识陕西境内所有古人陵墓的。放眼望去,在这个秦俑形的省份里,遍布着迄炎黄、穿商周、越秦汉、跨隋唐的大大小小几百座古代名人的墓葬。其中仅帝陵就有七十余座——这还不包括那些已湮没在茫茫历史深处连名字都不曾留下的远古帝王们。

大学毕业的那几年,一直在北方工作,后来来到广州以后,经常去北京路步行街,看那里挖出了宋代的一个城门,还都做玻璃罩护住当成文物景点,如此类似的,西安该有多少的文物需要保护。一个朋友在南粤王博物馆工作,一次给电话,说有免费的票赠送,要不要去看。看了以后很后悔,其实没有多少文物。大胆的对那朋友讲了,这里的都比不上我当年破坏的。

我当年盗墓了没有?当然没有,不是没有胆识,而是那个时候还没有认识。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怎么会有盗墓的认识呢?我还上小学的时候,离我家不远的地方出现了墓群,那个时候村北的土岭上到处都是人,拿着原始的铁锨铁锹到处挖,本来应该是很厚的土层由于年代的风化,兼之周边村庄的人挖土盖房子烧窑,土层越来越薄,慢慢以前深埋在地底下的古墓就露了出来,用铁锨简单的翻一下,就有很多的“明器”出来。

很多的人都挖出来了东西,都是我亲眼所见,有大小盆子罐子,有青铜器古剑等等。

记得应该是我同学的一个哥哥吧,他挖了一把古剑,但鞘和剑身绣在了一起,他不懂,就用力气甩,把玉石的剑柄一下子就折坏了。还出土了很多淡淡色彩的陶瓷人和马,只是当时人们迷信,觉得墓中出土的东西不能带回家,然后就把那些摔在路上,我们一大群孩子就过去用脚踩。

很多年过去了,偶然一次在北京历史博物馆参观,看那些作了标注国家一级文物,长安出土的唐三彩,怎么看都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

在记忆里,有一段时间墓群旁边几个村子的人整天都在挖,而且都是大白天公开挖,政府也没有出面管。记得,还有一些挖出的大盆中有很多宝贝,铜钱啊法器啊等等,围了一圈的人,大家就“哄”的上去笑着抢。听人说,流落在我们村子人手里的还有很多好东东,只是自己一直在外边,很少知道一些详细的情况。

墓群地址我还记得很清楚,只是自己都很少回村子了,隐约还听到熟人说,村子里谁把铜镜卖了几十块钱,又有谁把古印让二道贩子便宜收去了。也的确,虽然出土文物不少,但是村里靠贩卖文物发家了的还没有。

如果拿生命的轮回来说,古墓也是一些人的家。虽然人家家里有一些值钱的东东,但随随便便就把人家家给拆了,把人家的财产拿来换钱买酒喝,总也不是什么好的事情。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 篇5

铁三角――读《盗墓笔记》有感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神鬼,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吴邪,其实是一个很普通的普通人。可是令我感到欢喜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人生的拐弯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戴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小奸诈却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天真”吴邪。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像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地关心着吴邪和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人那么多的安全感。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在所有人都选择沉默的时候,只有胖子忍受住一波波的痛苦强装笑脸送给身旁两个人。一个真正理解痛苦并且将它们一一化解而且还笑迎伙伴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了。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穿一切的佛。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的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到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永远长眠在了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死去而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打击它们的力量一个个粉碎。

“我愿用我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张起灵的一句话,足以使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神鬼,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 篇6

其实很久之前就接触到了这书,第一本书第一册,第二本是第六册,总之就是乱序的那种,因为是在书店站着看的,也没有钱买(觉得老妈不太愿意给我买这种小说),书店有全套的但是有的拆封了有的还是没有拆封的,所以只能哪本拆封看哪本,看得乱七八糟的。最寒假回家心血来潮在这里搜索,于是便开始重新阅览,痴迷多天。很精彩,不过有些谜团还是没有解开,我喜欢小哥,喜欢胖子,喜欢天真,喜欢铁三角。闷油瓶,这个酷冷的小哥,颜值在线,安全感担当,我脑海里一直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形象,就好像嘿嘿小哥是男朋友的那种感觉嘿嘿嘿哈哈哈哈哈(我知道会有很多情敌哈哈哈),然后最搞笑的是胖子,简直是宇宙无敌第一可爱有趣的胖子啦,这家伙是欢乐源泉,尤其是和天真在一起的时候。而吴邪,就是我们大多数人中的一个,很真实,很相像。我不知道我说这些是在干嘛,但是我很想念他们后来,想看看十年之后,我还是怀念小哥(喜欢他啊),怀念胖子和天真,我的铁三角啊啊啊。另外从另一个角度讲,三叔写的很不错呀。有很多话,有很多的意蕴。后续可能会再看其他相关的几本书,不过最近追这个实在是拖了很多单词没背,生物钟也全乱了,极不规律,极度放纵。明天重新开始,认真生活。再见。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 篇7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难登大雅之堂,但他在我心目中却占据了不可替代的位置。

整个故事的开端源于五十年前的血尸墓,随着故事的发展,一连串的谜团显现出来。老九门巨大的圈套,是一场无声的硝烟,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人心的贪欲。贪欲让人什么事都干的出来,如梦游者一般敏感快速地做出各种反应,近乎疯狂地做出丧尽天良的事。阴谋,伎俩,交织在人与人的交往之间。主人公吴邪的爷爷在他的笔记里写道: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吴邪,他有着各种各样的缺点,他不像另外一位主人公张起灵一样,如神明一般。他普通得和我们没什么两样,起初我对他是有厌恶之感的,讨厌他的敏感,讨厌他的犹豫,讨厌他的怯弱,但随着阅读的进展,我渐渐发现,正是这种种的缺点,使得他这个角色更真实。当风雨来临时,他的毅力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尽管他之后被环境所迫,不得不戴上不属于他的面具,不得不卷入一场阴险的角逐,但他仍然保持着他的良知,面具之下,仍然是那个“天真无邪”。

有人欺骗他,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而有人欺骗他,则是为了保护他。巨大的谜团对吴邪的吸引力很大,也正是他的这种好奇心,使得他一步一步地走进这个深渊。吴邪的三叔——吴三省,深知这水太深,不是吴邪能淌的,为了让他远离这团黑雾,只能编出一个个故事,虽然最后还是让吴邪识破了,但也让人感慨:谎言背后,不一定全是阴险,也有可能是善意。

在这种环境之下,很多人一路行走一路怀疑,吴邪比书中的很多其他人物幸运就幸运在他找到了值得信任的人。吴邪,张起灵,王胖子——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世背景,不同的目标,不同的灵魂色彩,却成了铁三角,他们肯为朋友而放弃自己的.追求,他们互相猜疑着,揣摩着,但当朋友遇险时却能义无反顾地挡在其身前。铁三角是什么?是张起灵屡次在吴邪和胖子命悬一线的时候将他们解救出来,是吴邪千里规劝张起灵,是胖子不惜金钱帮吴邪涉险。

真正的友情是无所求的,它能使人们解读到自己存在的意义,张起灵也曾说过自己是一个没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但他却从吴邪那里找到了和世界唯一的联系。故事以张起灵替吴邪走进了青铜门结尾,十年之约,我相信吴邪不会忘记,只因为,他们是朋友。

故事的最后,仍然保留着很多谜团,我们很想推开青铜门,去看看“终极”是何物,解开这些谜团。交错的时间和事件,被迷雾隔着的真相,几股力量的博弈,无一让人读得直呼过瘾;人心险恶,世态炎凉,与人性的真善美交织在一起,又让人陷入沉思。

在我看来,人情冷暖和人之本性,是本书的经典之处,值得我们去好好品味。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 篇8

当你把盗墓笔记五部从头看到尾,然后再追寻着三叔不断的更新,就会发现,这本书吸引人的是悬疑,而留给你的是感动。

盗墓笔记,对我而言,应该是一部感人的小说。

每个角色都异常的饱满鲜活而真实,每一次下斗盗墓每一次生死关头都会有关乎人心的较量,也会在黑暗而阴冷的墓穴中闪烁着人性的善美。

胖子是跑偏,爱扯淡的,见钱便两眼闪光的,典型的堂而皇之下斗捞钱的盗墓贼,但一个人毕竟都会有多面性的,他看似五大三粗外表下的胆大心细,多次在吴邪一行人快要走投无路时为他们指出了一些门道甚至是一线生机,他见钱眼开的财迷性格,却没有抹去他的善良和义气,生死关头这个财迷也是会变身做次天神的。

吴邪,有生意人的心细却没有生意人的心机,有年轻人的爽朗坦率却没有年轻人的莽撞冲动,有盗墓贼的机灵敏捷却没有盗墓贼的贪生怕死。吴邪,一如其名,天真无邪。在很多事上他表现的很天真,几经历险,这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对待一次次突如其来的死亡威胁时他的表现比那些精于盗墓的土夫子都来的坦然许多,他也会害怕,但害怕也就止于害怕,却绝不会因为害怕而冲破他的道德底线拿人垫背以求自保,害怕是负面情绪,他的天真让他把别人动歪脑筋的心思拿来一秀他的勇敢和智慧。在一些时候他也表现的很固执,固执背后的动机却很天真,他要把同伴一个不落的带回去。天真无邪同志,用他的天真无邪倒映出一个失去过去看不到未来的谜般人物的真实存在,那个孤寂而拒人千里的张起灵,似乎只有他的天真无邪能倒映张起灵出无人说破的心,倒映出他的真真切切的生命,告诉那个闷油瓶子“如果你消失了,至少我会发现。”

张起灵,他的命运注定了是一场悲剧。没有过去,找不到存在过的痕迹,连怎么去笑都已忘记了,好不容易有个吴邪闯进他的生命唤醒他笑的本能,给了他一份生命面对生命的郑重承诺,让他找到了一个生命的见证人,如此的欣慰,波澜不惊的眸子下会有几分动容吧,可就是这么短暂的慰藉也被毫不留情的剥夺了,再次的失忆,再次的遗忘,他失却了记忆,记忆也抛弃了他,但是惟独那个天真无邪的商人没有抛弃他,依然是他的同伴。可是当神秘的老头对他们两人下了命运的预言“你们两个在一起,迟早有一天有一个会被另一个害死”,他们该如何选择,难道真的要为了保全另一个他而就此形同陌路?希望不要。不管他人怎么预言他们的结局,都希望他们能够一路走下去,一个太孤独,一个太善良,他和他都需要彼此的扶持。张起灵和吴邪这两人的名字起的多好,邪灵退散。

三叔,不管他的真名是解连环还是他本身就是个二十年经营着的骗局,他在吴邪心中将永远是他的三叔,永远是个称职而尽责的三叔,亲如父兄的三叔,即便他是害死他真正三叔吴三省的凶手。吴邪一声发自肺腑的“三叔”,二十年前的血债早已一笔勾销,最初的记忆涌回现实,他的离去应是带着几分从容,他终于对得起三叔这个名字。

或许盗墓只是一场闯进他们生命的巧合,巧合过后是圆满的收场还是回归各自生活的分离,还或者是生死相别,这在那时都已显得不太重要了。就算是所有的经历所有的血泪都是建筑在记忆尽头的谎言,人心的背叛,无奈的欺瞒之上,但他们谁也不会后悔彼此信任一路走来,就像我们亦会珍惜盗墓笔记留给我们的那些细碎而闪光的心情,还有一份真实的感动。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 篇9

关于盗墓笔记大结局(读后感)250字

首先借用三叔的一段话话,5年啦,笔记走了5年得时光,我终于看完了,我很难形容这个时候的心情,不算好,不算差,不算淡定,也不算激动。

真的很难形容,其实我在很久以前就一直在想,如果走到这一刻我的心情会是怎样的。我想过各种可能性,唯独没有想过这样的。

当我看到那封信出现的时候,我以为事情就这样完结,是不是有点失望,还好后面还有,导致了我的心情和三叔一样,如果是我想的那样,那封信一出来,谜底也接着出来,那之前我发那些解释给兄弟姐妹们看不是跑题了,我不是丢很大脸?还好接下来三叔还给我们一个安慰,就是关于小哥的结局。

对于小哥,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是倾向比较喜欢他的,也只有这种结果才对得起小哥,毕竟小哥在我们心里走的是闷.骚.型路线,一闷就闷到底,一.骚,就无比风..骚。(只是一个比喻)哈哈,所以相对来说比较多人喜欢他,包括我自己,总是感觉小哥背负着恨大的使命,所以最后小哥的去处很和我的胃口。

这些都不是重点,对我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在结局没有出来的很早以前,空间里出现的那些解释(2009年发表的),其实我也拿不准三叔结尾的时候会不会写出来这些。我很欣慰的是(三叔和解连环)这个情节,还有(考古队)都出现和我空间里面的解释吻合,最起码假假真真还是没有辜负大家,呵呵好了不唠叨了

我最遗憾的是臧海花没有写完。很遗憾真的很遗憾。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最怎么写 篇10

我最感动的或许不是铁三角真挚的友谊,不是潘子对三叔至死不渝的忠诚,不是胖子愿放弃一切留守孤村只为他心中的云彩,也不是花儿爷和吴小佛爷必须担负家族责任背后的孤独;于我而言,感触最深的,是小哥自我的追寻。

我还记得胖子说的那句话:“如果你身边的亲人有一个去世了,其他人都健在,你会觉得这一次的去世,是一次巨大的浩劫。而如果你身边的亲人,在一年内一个接一个地去世了,你会慢慢地麻木。而小哥离开时的眼神,似乎就是后者。”

“在很长的岁月里,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以各种方式死去,你发现任何人都无法在你身边留下来,这个时候,对于死亡,你就会有另一种看法。比麻木更深的一层,就是淡然,对于死亡的淡然。”

小哥对死亡的态度从麻木变成淡然,当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离开,而他却挽留不住什么。只因为,他姓张,是起灵人。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去享受朋友和爱人,你人生中的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只因为他是张家族长,张家唯一的起灵,所以宿命剥夺了他沿途看风景的权利,他要承担一个家族的责任,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没有意义。正如闷油瓶所说:“意义这个词,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

世人皆说张家族长强大如神佛,淡漠如冬夜,却不曾想到;西藏墨脱那哭泣的石雕,却不曾想到,那三日静寂里,他无法挽回的悲痛和内心的脆弱。人们说他高傲冷淡,我却不尽然。

张起灵说:“如果你一心想死,我是不会阻拦的”,他只救求生的人,所以他从来没有让他队里的人有过牺牲。小哥的魅力不是高冷的人设和酷炫的身手,而是对于生命的尊重和对众生平等的爱,是慈悲!闷油瓶对所有生灵都给予尊重,却唯独忘了自己。

张起灵,我从不求你君临天下,只愿你此生安稳,能被世界温柔相待,也好好爱自己。

令我心疼的还有失去天真的吴邪和一生戏台如梦的解雨臣。他们都是老九门的后代,肩负着自己的家族。于吴邪,经历了太多的匪夷所思,他已经学了戴上面具伪装自己;但正如三叔所说:“这个面具戴的太久,就摘不下来了”。吴邪在风口浪尖中已然褪去天真,再也找不回曾经的单纯。如今他是道上叱咤风云的吴小佛爷,只等待十年后他的归来,还他无邪。

于花儿爷,从小学戏,台上的他好似梦中仙,那一出《霸王别姬》唱尽霓裳笙调;台下的他是解家当家,有着逃不开的与生俱来的责任。甚至不是他可以选择接不接受的,要么成为花爷,要么就是死,他比谁都清楚。

这是我了解的解语花,孤傲而执拗,冷酷而强硬。内心的柔软从未被现实堙没,正如哪怕吴邪已不再天真,但他骨子里的东西还在。午夜梦回,从噩梦中陡然惊醒的时候,卸下所有的伪装与防备,独自面对血淋淋的伤口和现实时,解雨臣只是个从未长大的孩子,将自己抱紧,再紧一点,抵挡那些伤害。解雨臣不是吴邪,他只是披上了一个解语花的假面,便自以为成熟了不再受伤了,却依旧是伤痕累累。

责任,束缚了他们,也成就了他们。或许这是他们人生的一个重要阶段吧;或许年少轻狂的他们需要时间的磨砺来锻炼自己;或许这些危险重重的考验能让他们得到真正的朋友。

尽管闷油瓶依然带着鬼玺进入了青铜门代替吴邪赴十年之约,尽管吴邪活着从长白山下来失了天真成为手段狠辣的吴小佛爷,尽管胖子承受不住云彩的死从而巴乃村平凡生活,但铁三角的友谊永远都在。

它不会因为解连环的欺骗、汪藏海的计谋破碎;它不会因为齐羽的挑拨离间、吴三省的质疑冲淡;它不会因为潘子的去世、陈皮阿四的执念改变。这就是铁三角,这种友谊,无懈可击!

关于盗墓笔记读后感


看完所有《盗墓笔记》(包括后记),窗外已经摸漆码黑得了。
屋里只开了一个小台灯(就在我手边),我坐在床上,抱着电脑发了一阵呆。我伸了个懒腰,才意识到自己嗓子干的发疼,胸口憋得也有些难受了。我起身去厕所洗了把脸,打开冰箱拿了个西红柿,一边被冰凉的汁水刺激着感官,一边在体会天真最后的感受和整个故事。这整个故事,我一边看,一边上网查资料,一边过活着我的生活。我断断续续地终于看完了,心里没有那种看完一篇小说后的畅快,有一丝惆怅,一丝好奇,一丝安定,一丝期待,总之就是各种情感交织在一起。
我从整套书学到了很多东西。无论是专业的盗墓粽子类术语或知识,还是世俗人心。对于总体结构,我觉得南派三叔构造的挺严密的。看到一半的时候,看着南派三叔用大量的言语去描述整个关系网里的各个家族之间,伙计们还有三叔这个人。我开始起疑,这书最后不会告诉我,人心可畏,家族秘密之类的吧。当时觉得和盗墓有些跑偏了的感觉,可又连着,于是我就看了下去。南派三叔终是没亏了这个题目,整个大故事下来,没离盗墓主题,还含带了那么多贴实的东西。给读者一种很真实的感觉。南派三叔的文笔和写法结合的恰到好处,还很诙谐。再未来的故事,更是笔刃有余啊。至于有很多人说结局很不给力或者埋怨作者很多事情都没交代清楚,我觉得若是仔细看完整本书,再连贯起来,其实疑问并没有那么多。或许是因为一开始连载的缘故,所以有些地方扑朔迷离,解释不清。每看后记之前,我确实是想对南派三叔说一句,后来呢?紧接着看了后记之后,我就觉得南派三叔肯定在某个角落偷笑,一种自豪和骄傲的感觉顿时倾出。
整条龙脉以及那个它等,南派三叔安排的有条有理,要我单纯地说最喜欢的盗墓地点或者情节还真是有点难。鲁王宫和秦岭那些实在的底下墓穴,让我开了眼界。我脚踩着地面,有种可能会有粽子的手从地理抓住自己的脚踝的感觉。尸变和各种奇特虫子,还有关于鲁王的秘密和传说让我有点晕头转向的。关于麒麟血,我想是在天真那个狐狸青尸上方,他抽出宝剑时,误食了那块甲片。甲片后来融到了他的血里,导致了他有了类似于蚊香的血。南派三叔细致的描写,让我如身临其境般的。海底古墓或者河底古墓勾起了我很大的好奇心,我想在那座古墓里还能呼吸着地面上的空气,不用潜水一切的设备,这该是多么神奇的事情啊。人们是怎么利用技术来开凿出来的呢。还有鸿伟的工程和深不可见底的智慧与技术活儿,各种机关,各种楼型或墓型,这都是人才啊。暂且不说汪藏海这人有多坏,就说这个脑壳里有多少智慧的成分啊,这是人才啊。我一次又一次地感叹着古人的智慧与技巧。或许是时代的局限性,他们的思维方式让我感到我现在所认知的这个世界是远远赶及不上的。长白山上,雪积连绵,却没想到雪下的另一番天地。想来,这些雪也是不会的寂寞的,有尸胎,陨石,各种断崖,阴兵,粽子等等的陪伴,还有那铜门后面的小哥守护的秘密。最后陈文棉的后来,还有天真在陨石里见到的那张脸,以及小哥的失忆症是怎么回子事情也算是个谜。根据逻辑推断,陨石的性质以及这些人身后背负的责任,或许也能猜得个一两分。关于陈文锦和小哥的体质也是个谜,一直年轻是因为经过了什么地方还是因为误食了什么丹药呢。每每把两个人连到一起,我就想起了霍老婆子当时见了小哥之后立马跪下时的情景,按照天真和小哥的推断,她是骗人的,她的沉默是在找理由掩盖真相。后面也提到了他们这些老九门的不守信,想必霍老婆子八成是心虚。可我总是会想多问一句,那,小哥的真实身份,抛开一切责任秘密后的他是谁,只是单纯为了那个秘密而来到这个世上的吗,那岂不是太凄凉了。再说那洛尔木还有巴乃村里的故事,更是各种古墓的结合体。我一直在构想蛇的样子们,落萨陀(忘了是不是这个名字了),真实的样式雷张家楼是什么样子的,还有最外面那层保护厚皮又是什么样子的呢。搜索了很多资料,还是有点难以在脑海里勾勒出。关于蛇后,我想会不会就是阿宁,可这又有点不太符合情理。于是我想,阿宁或许只是个引子,那蛇的食物罢了。两种想法各占一半。所以说,疑问是还有的,可是都是一些可有可无的信息了。最重要的不还是那些秘密,那些责任,那些时代里那些人留下的那些事情嘛。最后小哥去肩负起,也算是个圆满的结束了。
下面我想说下人物们和人物关系,这是南派三叔也着重的一部分,我感触颇深啊啊:
吴邪:做为一号男主角,读者们以吴邪(天真)这个主人公的第一人称去经历这些事情,像南派三叔说的,的确很废材啊!!!严格说起来,他比不上小花的身手,闷油瓶的敏捷思维,三叔的果断以及胖子的莽撞诙谐(有点不太好形容胖爷),百无一用是书生啊,天真深刻地在前面的情节印证了这一点。有时候我都想拍着大腿替天真做了些事情,可还是想想就罢了,毕竟不是真正的局中人,最能让我这读者受折磨的就是那份好奇心。天真的好奇心和我的好奇心,对后面的事情的探索,还有那个秘密。慢慢地体会天真的细腻心思和逻辑思维,他的懦弱,他的犹豫,他的不忍和隐忍,他的舍不得,他的感性和理性,他的顽强,他的执着,他那满满的盗墓基础知识。作为读者,我真的有点难去评价他。这书没了他,也少了很多。通过他这个人物,反衬了那些伙计们的墙头草性质,以及人心和人性的险恶。他像个工具,被那些前辈利用了;却又像个男子汉,坚强完整地走了下来,以及后来帮三叔把场子镇住。唯一很想提的就是他很重感情,看到后来他追随闷油瓶那坚持不懈的精神,我很想拍他几下说,够仗义啊!虽然他们被很多腐女YY了咳咳,但是,但是这建立起来革命的感情已经很坚固了。至于那份责任,更像是把他们联系起来的一个枢纽。
张起灵(我其实更倾向于叫小哥,闷油瓶):他对天真说过,我是个不知道过去,没有未来的人,在这世上,可有可无的,即使我死了,也对这世界没有丝毫的影响,仿佛我从未出现过一样。这种感觉真的好心酸,我看到这时,真想把小哥好好抱住说,才不会,忘了以前,我们以后在一起吧!(咳咳,纯属YY。其实对天真也动过这个念头的。害羞ing)他的出现就是整个故事的伏笔,而他的离开也是整个故事的结尾了。他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他最后还是守住了这个秘密,承担起了这个责任。我想了很多次,这样子的一个人,怕是只有责任相伴,其他的人和情什么的都是风景里微不足道的灰尘吧。天真和胖子是在他两次失忆时出现的人,也带他最后走回了这个秘密或责任。他的出生和成长环境影响着他,他冷静理智的出乎常人,不过他还是有感情的。我想他必然也是有感情的,对天真和胖子。我真的很想作者给小哥一个有血肉的背景,而不是那冰冷冷的血腥的家族责任。很心疼小哥,也很佩服小哥执着的信念。
王胖爷:想起来,胖子一开始大喊着说,我要是怎样怎样,我王字就倒着写,就反着念,可是无论怎样,它还是个王字啊。南派三叔说过,如果说无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是唯一可以化解痛苦的那种人。仅仅为此也要叫好色闯祸仗义幽默的胖子一声胖爷。胖子机灵的脑子和身手是很多危境中的一个转折点。(他比天真那废材其实有用多了。嘘)到后来,云彩的死,胖子的变化。我心里揪了一下。很难过。这么乐观的一个人,却始终也逃不过命运的捉弄。想起他第一次见到天真,那时候他就已经感觉到了这孩子的天真无邪,还一直拿这四个字当称号打趣吴邪。他说过很多很经典骂人的话,还有被人姑娘甩耳光的经历。我只能说,佩服啊。从脑子到嘴到身形,都是不输一个瘦子的!
潘子:跟随三叔,忠肝义胆,上得刀山,下得火海,令人敬佩。看到第一次潘子受伤,我就想这人承受能力真强啊。后来潘子多次重点出境,没有一次是体肤完整的。可他竟然都坚持了下来,受伤,复原,继续受伤,继续不完全复原,如此循环,如此坚强。他的世界后来是为了三叔而活。三叔在,他守护;三叔不在,他生活也没了多大意义。天真对他说去找姑娘就成家,他摇头说要等三叔。南派三叔描写到潘子住的地方时,我又一次心酸啊。跟三叔闯荡了半辈子,最后落得这么个下场。是三叔没给他后路,还是那些市侩伙计们的人心可畏啊。最后他死的时候对天真说,小三爷,你大胆地往前走,我在后面看着。你不要辜负了三爷,也不要辜负了我。去吧,大胆地走吧。我想天真最后出去之后,怕是心里什么滋味都有了。真的太难过了。可潘子也别无选择。
袭德考这些鬼佬们:我一直都很想吐槽,你们一群黄毛蓝眼怪物们往我们中华国土里钻什么钻啊,骗子就算了,还跟个穿山甲似的,真以为你有什么超能力啊。给你们面子,让你们进了国土就算给你面子,还一个劲钻啊动啊,有钱了不起啊,有钱就回家老实呆着去。骂之后,又觉得自己太愤青了。其实这些外国人利用当时国内没用的先进技术,来分析那些资料,获得一些后来很帮助天真的资料,这些都是一些铺垫和积淀啊。只是想着自己国家的东西被别人动着,终归是不舒服的,可又不能怎样,国没强大到那种地步,这些鬼佬就当是帮忙了,也没什么大碍。不过袭德考骗吴老狗那事可真是不厚道啊不厚道。最后死掉了,他到底知道多少,参与了多少,他这种自私的人估计只有自己知道吧。阿宁的去向到底和天真的梦有没有关系也不知了,不过关键的是最后天真他们逃脱了呼呼。
二叔和三叔都很像那种大神,值得膜拜啊。在范儿上,二叔做的更好。两个人,冷酷,手段各种,心狠,计谋多等。
解连环,尽了一个三叔该尽的所有责任,也算个豪杰。可惜最后到底是死了还是隐匿了,其实还说不打准,死了的可能更大些或许。可后来在故事结尾的时候,告诉天真所有秘密的时候那个人,我在质疑中
伙计们和王二邱等人,人心隔肚皮啊。天真说,其实那些粽子还不如这些人来得更可怕。人情世故,三叔在的时候一个样子,三叔不在又是一个样子。我一想到潘子挨的那几刀,我就觉得十分不服气,很想跳进去故事里去找雷子们把这些人全丢到监狱里去折磨一番。
那些老九门家族的后辈解花儿,霍秀秀:至今为止,我也不知道这个花儿到底是能不能够完全信任。像胖子说的,我谁都不信,这些人也不能够信任。皮包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唉,还是那句话人心啊险恶的江湖啊啊。看到霍秀秀的出现,我还以为一切秘密都要有了个蓝图了。可谁知道,这孩子也就打了打酱油,露了下脸就没啥再可表现的了。
老痒的故事吓人啊,我有点不太愿意回忆他的那段故事。一是有点晕,二是太诡异了。他那技术估计能帮克隆生物事业很大的忙。他怎么生活的啊,什么感受啊,奇了葩了真是。
太多感受了,不是分分类什么的,一时半会儿就能讲清楚。只感觉,这书写的真是他娘的好啊,什么样子的情感都融合在里面了(套用胖子的语句模式)。
不知道南派三叔有没有继续打算写十年之后的故事。或者说这故事到了这里就是很圆满的结局了。无论怎样,我想这故事就在这里,结局是不会有的,因为时间是没有结束的。所以,作为读者,我只能弱弱地问句,后来呢?

范文系列之《冒险小虎队》好看吗范例(8篇)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悉心准备的“范文系列之《冒险小虎队》好看吗范例(8篇)”,敬请阅读,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冒险小虎队》好看吗(篇1)

这本书能让你勇气十足,能让你变成破案能手,能带你走进一个神秘、诡异的奇妙世界。这本书里的内容是小虎队去威尼斯旅游,后来在一个寂静的地方迷路了,突然他们听到脚步声,他们就跑去看,原来是一艘贡多拉,贡多拉是威尼斯传统平底小路,船上的船夫非常的古怪,他身披乌黑的长斗篷,斗篷随风翻飞,露出了腥红色的衬里,他的脸上带着面具。这位面具怪客经常阻止小虎队,有一次还抓走了小虎队中的碧吉,让他们拿苏菲亚放在他们那里的钻石来换人,还有一次故意弄出一副人的模样,然后再逼她交出钻石。后来小虎队才知道,那个面具怪客是一个好人,苏菲亚是个小偷,抢走了他们公司的钻石,算命的人说,戴着猫面具的人是她的克星,所以他戴着猫的面具,还用高昂的歌声来吓苏菲亚,后来小虎队又钻进这件事情里面来了,所以他怕自己的计划失败了,才会抓走碧吉的。

我觉得这本书带给人神秘莫测的感觉,一下子吧面具怪客说的像一个大坏蛋一样,在结尾的时候又把他变成了一个大侦探。

《冒险小虎队》好看吗(篇2)

一天,我在书店里买了一本书《女生冒险小虎队之惊魂午夜12点》,晚上回到家,我打开台灯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当我看到让人无法相信的事情:“要是没看到这眼该多好”和“老师长着一双蜥蜴腿”,我已经吓的心惊胆寒了。因为瓦奈沙连续两次发现蒂塔老师是个怪人,第一次是她弯腰捡东西的时候发现蒂塔老师有着一双蜥蜴腿,第二次是她在门外的.钥匙孔中发现蒂塔老师有一个绿色怪人,瓦奈沙以为他就是蒂塔老师,吓的她慌忙而逃。几天过后,学校组织参观博物馆,当瓦奈沙和另外女同学找厕所时,发现一个路标指向地下室,她们就走了下去,却惊奇地发现什么也没有,只有一面墙壁,墙壁上出现了淡紫色的门,这时传出一个声音说:请进。如果你们逃避的话,我会把你们的头发全部变没有,再让你们脸上长满小豆豆,还让你们变成吸血鬼。她们三个只好顺从走了进去,正在这时,蹦出一只青蛙说:“有一个外星人附在你们一个老师身上,你们要把他找出来,不过要快,否则每3年要换一次附身的人。”说着拿起一个手电筒:“用它可以捕到外星人。”她们带上这个使命最后历经万难抓到了外星人,完成了使命……

我读了2个多小时,一口气把它读完了。我觉的这本书,很值得大家一看,这是一部惊心动魄的书,怪异离奇的情节很吸引人,并且里面夹有一张多功能解码卡,文中的一些小秘密小知识,只能通过解码卡才能获悉,它增添了这本书的神秘感,很有趣味。

《冒险小虎队》好看吗(篇3)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书是人类的长生果,书是人类的老师,书是人类知识的来源,可以说没有书就没有科学,读冒险小虎队有感。我也是个书呆子。在我一生最好看的书就是《冒险小虎队》。

这本书有很大的特别,看这本书仿佛穿梭时空,来到这本书的世界,这本书是冒险破案的书。也可以说找茬,考的是你的观察能力和反应能力。全世界有一万多本书。里面讲的是3个年轻少年去冒险,去考古。有时,我会睡在沙发上,津津有味的看着它,如果一个时空穿梭器,我着了迷,进入了冒险世界。里面有许多的好词好句,这本书如同是我的朋友,读后感《读冒险小虎队有感》。有一次,我叫妈妈去,妈妈说:“我没时间,。下个星期买吧。”我听了妈妈的话。很不服,就哇哇大哭起琮。妈妈摇摇头说:“真拿你没办法。”我又笑了起来。

《冒险小虎队》好看吗(篇4)

《冒险小虎队》是一套侦探小说,作者以丰富的想象力写出了以碧吉、路克、帕特里克三人组成的小虎队所发生的诡异的事情。小虎队以他们的智慧和毅力破获了许许多多的案件。

今天我读的是其中的一本——《高山雪怪》:在雪山上,小虎队意外发现雪怪留下的脚印,随后雪怪又现身,帕特里克被下药,碧吉遭到威胁,小虎队通过细心地观察和思考,终于破获了案子。

读完了冒险小虎队《高山雪怪》后,我被三只小虎的行为所感动,他们在灾难面前不屈服,面对面目狰狞的大雪怪,他们毫无惧色,可真称的上是勇敢。对于重重困难,小虎队没有退缩。却知难而进;他们也很善于思考、观察发现问题,再去分析解决问题。这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地方。

读了三只小虎的事迹,我也联想到了自己。在我的生活中,虽然没有那些稀奇的事情,但也经常有一些小困难,比如数学题,我正面地思考想不出来,我就很容易丧气,我应该学习小虎队那样细心观察题中条件,从多方面去思考,这样再难的事情也会告破。

通过读冒险小虎队,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勇气,也学习到了遇到问题不能轻易放弃,这样只会失败,只有不断地努力,从各个方面解决问题,才会达到想得到的结果。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我一定以小虎队的精神来鼓舞自己对待所有事情。

《冒险小虎队》好看吗(篇5)

“冒险”对我来说,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所以在以前我总害怕去冒险,怕在冒险中有什么闪失。寒假里我在新华书店买到了一本跟冒险有关的书一一《冒险小虎队》,看过后,我对冒险有了新的认识。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三个孩子走上了冒险的路程,在冒险中,他们依靠机智聪明,XX了一个又一个谜案,又多次从坏人手中逃出来。掩卷沉思,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冒险原来可以让人变得聪明勇敢,更可以让人变得自信。想到这里,我不仅为自己过去对于冒险的错误看法感到羞愧,那种看法真是幼稚可笑呀!

为什么不同的人对冒险会有不同的看法呢?关键是我们做一个什么样的人,一生怎样过才有意义。

我非常感谢这本书的作者,因为他使我变得成熟多了。他不仅使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冒险,还使我变得更加自信勇敢,不再像以前那样我立志,长大后成为一个真正的冒险家。

《冒险小虎队》好看吗(篇6)

因为我喜欢看侦探书,所以在寒假里看了一本《冒险小虎队》的书。小虎队的成员分别叫:路克、碧吉和帕特里克,他们要解开一个个神奇的谜团。可是谜团到底如何解开呢?这就是我想告诉你们的一个秘密,功能解密卡,每本书里都有这样的一张卡片,它有三种功能:一是超级解密卡,只要你把它放在书上的灰色区域内,你就会发现原本光秃秃的地方竟然显现出神奇的文字;二是密信解读卡,可以用来解读密信,只要把卡上的箭头对准密信上的箭头就能读懂了;三是搜索格子卡,可以用来搜索你要找的东西,把搜索格子卡置在插图上,使左下方和右上方的小孔对准插图上作记号用的两个小黑点,你会很快发现要寻找的目标出现在哪个区域里。

其中我最爱看《寻找秘密入口》,讲的是三只小虎发现了一幅蝴蝶图,上面画了三样东西,分别是方向指标、桥和大螺钉。他们看到方向指标是往西南方向去的,于是他们就往西南方向走去。走到尽头的时候有一座桥,他们就走过去,想到蝴蝶图上有一个大螺钉,看到地上有一个大螺钉捡起来。发现里面有东西,想把它拿出来,可是拧不开。这时路克拿出一把小刀在螺钉头上刮,掉出了一根小小的金属棒。

这本书让我知道,我们做事要勇敢不能碰到哪一件困难的事就放弃,做事要认真果断,婆婆妈妈的话必然会要吃亏的呢!

《冒险小虎队》好看吗(篇7)

寒假中我发现了一种故事书,是一种侦探书,那就是《冒险小虎队》,这天我和大家交流的冒险小虎队就是了不起的囚犯,让我带大家走入这个紧张刺激的冒险队吧!

在平静的田野里,忽然传来了一声巨响,一个不明物体降落了!碧吉和帕克里克还有路克要走过去看看是什么东西,“你们看!”碧吉忽然怒气冲冲的指着前方的田野,“又是垃圾,不明白是哪个混蛋随手乱丢了一个生锈的大铁罐。”

三人跑近一看,才发现那根本不是什么生锈的大铁罐,而是一顶生锈的骑士头盔,“造型好诡异啊!”路克拾起头盔,仔细端详好一会儿,“看起来好像一颗骷髅头。”大家从背包里拿出一个放大镜,才发现了秘密,头盔上写着“救命”二字。并且这写字使用小孔写出来的,小孔还没生锈,所以这是刚写上的!

忽然下雨了,远处的古堡闪出了闪光信号,可是古堡传说里面有黑色幽灵,没人赶紧去,那古堡叫做胡帕克城堡,可是笔记认为必须有人在里面住,因为那里有卫星接收器……有许多处和原先的古堡不一样,并且还有一些此刻才有的东西。

这时,还听说有“不明飞行物”降临,竟然是热气球,三人找到了密道,这时,古堡的窗户里飘出一张白床单,顶上写着“救救我”!所以说,古堡以必须有人需要被救,大家来到了密道中,忽然发现密道中都是陷阱你也能够投稿,还遇到了一个陌生男子伪装画家,于是他们放下了走密道,忽然他们又得知村里的井口能够通向密道,于是要试一试,结果他们真的进入了古堡,发现了求救信号的人,那就是法兰兹博士,那几个人捉博士就是为了得到博士研制的小虫,最终,小虎队们顺利把博士解救了出来。

下次还有故事我再和大家交流。

《冒险小虎队》好看吗(篇8)

《冒险小虎队》的主人公是小学生帕特里克、碧吉、路克。主要是写他们参与破案的惊险历程。

这本书破案故事多,一次次的离奇案件是在他们一次次的度假中发生的。如《喷火面具》、《魔爪》、《死亡海岸》等。这些过程给他们带来一个又一个磨难,可是他们不怕,他们用自己的机智、勇敢、努力思考、沉着冷静解决一个一个的困难。他们也具有福尔摩斯的优点——观察仔细,不放过每一个地方、每一个细节,记住每一个坏人的特点,不被伪装了的坏人所迷惑。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做事不能轻言放弃、要勤动脑、多思考、善于观察才行。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500字


读《盗墓笔记》有感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
题记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
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
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
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
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
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
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
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
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
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
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
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
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
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
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15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
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
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
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
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
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10篇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认真的读完一本著作之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都产生了许多感想,读后感能很好的记录下这些感受。您一定也在为写好读后感而发愁吧!考虑到你的需要,我们特地编辑了“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1】

昨天晚上,我和我的好朋友们一起看了一部奇幻类的电影,这部电影的名字叫作《盗墓笔记》。

这部电影主要讲述的是一个盗墓家族。这个盗墓家族是个很大庞的家族,这个家族里的人都要盗墓。但这个家族有个规矩,盗墓家族只有就代,分上三代,中间三代和后三代,知直到下一代也就是第十代,就不再盗墓了。因此得名:九门。

终于,新生命又诞生了,大家纷纷说:“多么干净的一个孩子呀!”于是,就取名叫无邪。意思是说:这个孩子纯洁,没有任何邪恶。

无邪长大后,他的三叔多次告诫他不要去盗墓,甚至不要到坟墓里去。可是越是这样说,他越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越想去探索,哪怕只是看一看。

在那一次无邪进了一个坟墓里时,他偶然发现了另一个墓的钥匙,和一个只剩下八天倒计时的秒表。他们在一本盗墓笔记里找到了一些相关记录,便出发到另一个墓里去盗墓。他们在那里受尽了苦头。因为,那个墓很大很大,而且还机关重重。但是,他们因为金钱的诱惑,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去克服困难。而且,在那个墓地里还有在那里待了几千年的活人(准确点应该是怪物)那些人个个都很强大,无邪他们根本不是那些人的对手。看得我们都毛骨悚然!

这部电影虽然很多处都让人心惊胆战,但是,它告诉了我们,不要被金钱所诱惑,不要贪图不属于自己的财物,更不要贪小便宜,因为很多时候都先是天小便宜而进去的,甚至有人为贪便宜搭上了性命。贪小便宜吃大亏吗!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2】

今天上午,我和宇婧姐姐去看了场电影,电影的名字是《盗墓笔记》。

我们在取票机前取了票,买了一小桶爆米花,两瓶可乐和两根烤肠就大步走向收票口(因为我们来迟啦,所以得快一点),把票给收票员阿姨就走向了五号厅,我们刚坐下去,电影就开始了。

这部电影主要讲了:出身老九门世家的吴邪,因身为考古学家的父母在某次保护国家文物行动时被国外盗墓团伙杀害,吴家为保护吴邪安全将他送去德国读书,因而吴邪对考古事业有着与生俱来的兴趣,在一次护宝过程中他偶然获得一张记载着古墓秘密的战国帛书,为赶在不明势力之前解开帛书秘密,保护古墓中文物不受侵害,按照帛书的指引吴邪跟随三叔吴三省、潘子以及神秘小哥张起灵来到鲁殇王墓探究七星鲁王宫的秘密。在古墓中,吴邪结识了前来探秘的王胖子并救下身份不明的阿宁,经过一系列惊险刺激匪夷所思的事件之后,众人又发现了更多未解的谜团。吴邪等人在和不明势力斗智斗勇的同时又踏上了新的探秘之旅。

看完了这部电影,我的感触很深:无论做什么都不要轻易放弃,哪怕再苦再难,也要坚持下去。有句老话说得好:人心齐,泰山移!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3】

在昨天,妈妈下午带我去看了场电影,电影的名字叫做《盗墓笔记》,这部电影是由鹿晗、井柏然、马思纯主演的科幻电影。

我和妈妈买好票,就走进一个厅里找好了最后一排第十五、十六的位置坐下,因为离播放影片的时间还有一、两分钟所以看电影前会有一些广告。马上影片开始了,里面讲述了:一个作家为了写作素材,拜访到一个叫做无邪的古董铺子老板而他也正好准备离开这座城市,无邪和他讲述了关于自己奇怪的盗墓家族事件,并说出了自己和家人们探索和经历的事件。有一次他们寻找到了被淹没在中国西北盆地中的西王母古国中的青铜器和永不老死的秘诀,一批盗贼前往古城探险,进入位于古城地下的西王母陵中,在地下的西王母陵中有着重重机关还有着各种各样有毒的虫子和蛇,在探险的路上不免有些人会死亡或是受伤,但是都没有改变它们的决心。但是后来只有三个人没有死。

这场电影告诉了我一件很重要的事,无论做什么都不要轻易放弃。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4】

其实很久之前就接触到了这书,第一本书第一册,第二本是第六册,总之就是乱序的那种,因为是在书店站着看的,也没有钱买(觉得老妈不太愿意给我买这种小说),书店有全套的但是有的拆封了有的还是没有拆封的,所以只能哪本拆封看哪本,看得乱七八糟的。最寒假回家心血来潮在这里搜索,于是便开始重新阅览,痴迷多天。很精彩,不过有些谜团还是没有解开,我喜欢小哥,喜欢胖子,喜欢天真,喜欢铁三角。闷油瓶,这个酷冷的小哥,颜值在线,安全感担当,我脑海里一直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形象,就好像嘿嘿小哥是男朋友的那种感觉嘿嘿嘿哈哈哈哈哈(我知道会有很多情敌哈哈哈),然后最搞笑的是胖子,简直是宇宙无敌第一可爱有趣的胖子啦,这家伙是欢乐源泉,尤其是和天真在一起的时候。而吴邪,就是我们大多数人中的一个,很真实,很相像。我不知道我说这些是在干嘛,但是我很想念他们后来,想看看十年之后,我还是怀念小哥(喜欢他啊),怀念胖子和天真,我的铁三角啊啊啊。另外从另一个角度讲,三叔写的很不错呀。有很多话,有很多的意蕴。后续可能会再看其他相关的几本书,不过最近追这个实在是拖了很多单词没背,生物钟也全乱了,极不规律,极度放纵。明天重新开始,认真生活。再见。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5】

最近几天,我迷上了一本由南派三叔写的盗墓冒险小说《盗墓笔记》,其在畅销排名榜上名列前茅,是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

这套书讲述了一群盗墓高手在盗墓的时候发生的许多诡异的事,阴森的光线,恐怖的古尸,离奇的失踪现在想起来还让人感到后怕,古墓里面机关重重,稍有不慎性命难保,可越迷惑越想看,我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不可自拔。同时也被作者渊博的知识所折服,从文物鉴赏到历史事迹再到医学知识,作者无不信手拈来,可以想像作者肯定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积累构思素材,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完成了这部畅销小说。

这其中还发生了一件让人毛骨悚然的小故事,一天晚上,我看到妈妈已经入睡了,于是我就在被窝里偷偷的打开手电筒翻起书津津有味的“品尝”起来,“水底古墓里发现了一缕头发,而且还能动,一般人马上想到有鬼,幸亏中间隔着一块石块,它也冲不过来”突然,门打开了,吓得我猛得一合书,“奇奇,天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觉呀?”妈妈的话一下子把我拉回了现实中,害得我出了一身冷汗,还真是虚惊一场!

在看这套书的过程中,就连五岁的小表弟也来凑热闹,拿起一本书也学我的样子读了起来,“宝宝,你大字不识几个,能看懂吗?”舅妈风趣的说。“这不是龙是屎”表弟嘟着小嘴喃喃的念到,大家顿时哄堂大笑,原来他把“这不是龙虱,是尸蹩”读成上面这样笑料百出的句子。

盗墓笔记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更增添了生活的乐趣,它真是我的“开心果”呀!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6】

《盗墓笔记》读后感1500字:

这周的关键词对于我来说就是《盗墓笔记》,我已经深深地沉迷并且无法自拔了。经常熬夜看,基本上是每天半本书的节奏,还剩大结局(上)与大结局(下)就看完啦。对我来说这是进步,已经很久没这么的沉醉在书中了。

早在三四年前我就看过盗墓笔记的一部分,那时被它的情节深深的吸引着,却没有坚持看完。本来决定看完在写这篇推送的,无奈我好久没有露面了,我哥哥今天突然发一个信息给我问我怎么样了,有什么事跟他说。看样子是怕我情绪不好,自己一个人闷着。实际上我心情很好,看《盗墓笔记》不亦乐乎。

看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做笔记,看小说其实不做笔记会更痛快。一般看小说的人都有这样的体验。从接触的第一本小说开始,我就喜欢重口味,什么悬疑、恐怖、推理、侦探我通通爱看,唯一没接触过的是武侠与言情。在《盗墓笔记》之后,金庸的武侠小说可能是我的下一本小说。

不知在哪里看到这么一句话,生活在别处。学习之外,这大概能占掉我的大部分空余时间吧。这种生活,我喜欢。《盗墓笔记》还是那么有画面感,还是能看着到深夜然后把我吓得不敢起床去厕所,当然并不妨碍我深深入睡以及早起。

《盗墓笔记》的主人公是吴邪,书中是以“我”的视角写的,所以很有画面感,能引人入胜。喜欢盗墓笔记,不仅仅因为他的情节,我还喜欢作者对人物心理的刻画。喜欢他分析人性,察言观色,江湖交往。在这之前,看到知乎上很多人批判南派三叔后来借《盗墓笔记》蹭热度以及与之相关的负面文章。

无论别人怎样批评他的文章,抑或《盗墓笔记》如何有漏洞,我觉得他写的这本《盗墓笔记》是优点大于缺点的。他的书里涉及建筑、考古、医学、地理知识。想来作者要写这样一本书花费了多少心里。而且在章节与章节之间总是会设悬,吸引读者忍不住往下读。闷油瓶的冷、胖子的贪财现实、潘子的忠心、三叔的高深莫测却无比关怀身为侄子的吴邪....无疑,作者在人物塑造方面是成功的。

书的前半部分把寻找三叔作为线索,为了找到三叔,吴邪不得不下墓。直到在塔木陀事件,三叔的身份被质疑,随之铺面而来是对这一件件的盗墓事件之间联系以及背后的真相的探索。于是后半部分追寻真相成为了线索。

《盗墓笔记》越读到后来我对作者越崇拜。

1、不会通篇讲大道理,却总是在紧要关头,来两句很简单粗暴的大道理,看似无意的话语,却很有深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在紧要关头,“我”无法帮上忙,只好到一旁发呆,胖子最烦我这个样子,他说我就是个林黛玉,整天不知道琢磨什么,这人世间的东西哪有这么多好琢磨的,没心没肺地活着也是蹬腿死,你机关算尽也是蹬腿死,反正结局都一样。刚开始看到这句话我就笑了,后来仔细琢磨,还真是这样。

2、很喜欢这样的闷油瓶(张起灵),盗墓时是个中高手,简直无敌。生活里却是白痴。有人说闷油瓶就是冷的,作者不应该这样如此设置人物,他就是从头到尾不应该说太多的话。我觉得这样未免太苛刻,一个正常的人就有很多面,更何况闷油瓶有温情的一面。

3、吴邪这个人物设置很巧妙,无论在哪次盗墓活动里不是有这个高手护着就是三叔护着。江湖人称“小三爷”。我反而觉得他每一次的侥幸渡过难关与他的人物心理与后续情节发展都息息相关。简单来说就是我每一次不是拖后腿就是带来麻烦,但我还是活下来了,他们如此救我。所以就算面前处境多么危险,前面多么恐怖,我一定要救他们。而这也是情节能发展下去的原因。

4、人性是个黑箱。在书里如是道:能共患难的朋友不一定能一起享受幸福,但是曾出卖过你的人也不一定不能成为朋友。(原文我翻不到了,但大意如此,记得这是吴邪的奶奶写在吴邪的爷爷的盗墓笔记上的话)

最后分享一首节奏很棒的歌。朴树的《达尼亚旅馆》请欣赏。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7】

1977.3.5,你诞生于世,吴邪,生日快乐!

愿麒麟从此年年常在,吴邪无忧岁岁平安。

心中有这么一个人,曾经天真无邪,笑意明灭,后来刚强得像是另一个人,冷静,果断,甚至是决绝。他逐渐成长为另一副模样,去赴他的十年之约,而你只希望他能一直好好的,希望自己能给他一个结实的拥抱,告诉他,生日快乐,你是吴邪。哪怕是隔着书页,自语着。

吴邪,你知道吗?

我喜欢你。喜欢你狡诈小商人谈生意的样子,喜欢你做撒手掌柜欺负王盟的样子,喜欢你无比害怕却依然迎难而上的样子,喜欢你沿着蛛丝马迹认真推理的样子。我心疼你。心疼你戴上面具扮演三爷的样子,心疼你生离死别泪水滂沱的样子,心疼你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样子我爱你,爱你的所有。

吴邪,你知道吗?

我从不觉得你是不存在的人,唯心主义也好,唯物主义也罢,我一直认为只要我肯相信,你就存在这个世界上真实且温热地存在着,与身边的人与我平行时间里,或喜或悲地认真活着。而如今哪怕只见吴邪不见天真,你也是温暖的存在。

吴邪,你知道吗?

我总会想着你站在西湖边上笑起来的样子,就像三叔说的你是人间绝色。我有多喜欢你,描述不出来,我要喜欢你很久很久,三十八岁的你,能不能照顾好自己?

吴邪,你知道吗?

看着你从柔弱的水变成坚硬的冰,从七星鲁王走到长白天雪茫茫,从峻岭西藏走到沙海杀机暗藏,我看着你身上的伤痕慢慢越积越多,你不再天真,但亦无邪。你说变化的不是自己,是别人的眼光;可知书外人只恨无法护你,篇外徒留痴惘。十年生死这一场,可叹你仍是那温暖不炽的光。愿时间终抚平创伤,荆棘中依旧坚定方向;来年月斜江上,仍期与君共忆这年岁漫长!

吴邪,你知道吗?

最遗憾的,是没能亲眼见证悠悠风雪长白之颠;没能陪你走过婉转情长西湖之畔;没能帮你分担跌宕前路世间冷暖;没能寻你身影百转千回踏遍河川;没能相伴度险人心难测苍海桑田。世间千般万种遗憾,只怪我听书入戏太深。不求有缘来生一日相见,只愿君天真仍在一世长安!

有人曾对我说对别人善良就是对自己残忍。无论走过多少墓葬,经历过多少生死,猜度过多少人心,受到过多少伤害,从鲁王宫到青铜门,从墨脱到沙海,遇见和错过,我知道你心中还是最初那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吴邪。

8.17,我们陪你一起跨越千山万水,去到他的身边。

我想,未来的故事,一定是用我一生,还你昔日天真无邪。38岁生日快乐呐,小三爷!

延安育才红军小学六年级刘雨轩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8】

看完所有《盗墓笔记》(包括后记),窗外已经摸漆码黑得了。

屋里只开了一个小台灯(就在我手边),我坐在床上,抱着电脑发了一阵呆。我伸了个懒腰,才意识到自己嗓子干的发疼,胸口憋得也有些难受了。我起身去厕所洗了把脸,打开冰箱拿了个西红柿,一边被冰凉的汁水刺激着感官,一边在体会天真最后的感受和整个故事。这整个故事,我一边看,一边上网查资料,一边过活着我的生活。我断断续续地终于看完了,心里没有那种看完一篇小说后的畅快,有一丝惆怅,一丝好奇,一丝安定,一丝期待,总之就是各种情感交织在一起。

我从整套书学到了很多东西。无论是专业的盗墓粽子类术语或知识,还是世俗人心。对于总体结构,我觉得南派三叔构造的挺严密的。看到一半的时候,看着南派三叔用大量的言语去描述整个关系网里的各个家族之间,伙计们还有三叔这个人。我开始起疑,这书最后不会告诉我,人心可畏,家族秘密之类的吧。当时觉得和盗墓有些跑偏了的感觉,可又连着,于是我就看了下去。南派三叔终是没亏了这个题目,整个大故事下来,没离盗墓主题,还含带了那么多贴实的东西。给读者一种很真实的感觉。南派三叔的文笔和写法结合的恰到好处,还很诙谐。再未来的故事,更是笔刃有余啊。至于有很多人说结局很不给力或者埋怨作者很多事情都没交代清楚,我觉得若是仔细看完整本书,再连贯起来,其实疑问并没有那么多。或许是因为一开始连载的缘故,所以有些地方扑朔迷离,解释不清。每看后记之前,我确实是想对南派三叔说一句,后来呢?紧接着看了后记之后,我就觉得南派三叔肯定在某个角落偷笑,一种自豪和骄傲的感觉顿时倾出。

整条龙脉以及那个它等,南派三叔安排的有条有理,要我单纯地说最喜欢的盗墓地点或者情节还真是有点难。鲁王宫和秦岭那些实在的底下墓穴,让我开了眼界。我脚踩着地面,有种可能会有粽子的手从地理抓住自己的脚踝的感觉。尸变和各种奇特虫子,还有关于鲁王的秘密和传说让我有点晕头转向的。关于麒麟血,我想是在天真那个狐狸青尸上方,他抽出宝剑时,误食了那块甲片。甲片后来融到了他的血里,导致了他有了类似于蚊香的血。南派三叔细致的描写,让我如身临其境般的。海底古墓或者河底古墓勾起了我很大的好奇心,我想在那座古墓里还能呼吸着地面上的空气,不用潜水一切的设备,这该是多么神奇的事情啊。人们是怎么利用技术来开凿出来的呢。还有鸿伟的工程和深不可见底的智慧与技术活儿,各种机关,各种楼型或墓型,这都是人才啊。暂且不说汪藏海这人有多坏,就说这个脑壳里有多少智慧的成分啊,这是人才啊。我一次又一次地感叹着古人的智慧与技巧。或许是时代的局限性,他们的思维方式让我感到我现在所认知的这个世界是远远赶及不上的。长白山上,雪积连绵,却没想到雪下的另一番天地。想来,这些雪也是不会的寂寞的,有尸胎,陨石,各种断崖,阴兵,粽子等等的陪伴,还有那铜门后面的小哥守护的秘密。最后陈文棉的后来,还有天真在陨石里见到的那张脸,以及小哥的失忆症是怎么回子事情也算是个谜。根据逻辑推断,陨石的性质以及这些人身后背负的责任,或许也能猜得个一两分。关于陈文锦和小哥的体质也是个谜,一直年轻是因为经过了什么地方还是因为误食了什么丹药呢。每每把两个人连到一起,我就想起了霍老婆子当时见了小哥之后立马跪下时的情景,按照天真和小哥的推断,她是骗人的,她的沉默是在找理由掩盖真相。后面也提到了他们这些老九门的不守信,想必霍老婆子八成是心虚。可我总是会想多问一句,那,小哥的真实身份,抛开一切责任秘密后的他是谁,只是单纯为了那个秘密而来到这个世上的吗,那岂不是太凄凉了。再说那洛尔木还有巴乃村里的故事,更是各种古墓的结合体。我一直在构想蛇的样子们,落萨陀(忘了是不是这个名字了),真实的样式雷张家楼是什么样子的,还有最外面那层保护厚皮又是什么样子的呢。搜索了很多资料,还是有点难以在脑海里勾勒出。关于蛇后,我想会不会就是阿宁,可这又有点不太符合情理。于是我想,阿宁或许只是个引子,那蛇的食物罢了。两种想法各占一半。所以说,疑问是还有的,可是都是一些可有可无的信息了。最重要的不还是那些秘密,那些责任,那些时代里那些人留下的那些事情嘛。最后小哥去肩负起,也算是个圆满的结束了。

下面我想说下人物们和人物关系,这是南派三叔也着重的一部分,我感触颇深啊啊:

吴邪:做为一号男主角,读者们以吴邪(天真)这个主人公的第一人称去经历这些事情,像南派三叔说的,的确很废材啊!!!严格说起来,他比不上小花的身手,闷油瓶的敏捷思维,三叔的果断以及胖子的莽撞诙谐(有点不太好形容胖爷),百无一用是书生啊,天真深刻地在前面的情节印证了这一点。有时候我都想拍着大腿替天真做了些事情,可还是想想就罢了,毕竟不是真正的局中人,最能让我这读者受折磨的就是那份好奇心。天真的好奇心和我的好奇心,对后面的事情的探索,还有那个秘密。慢慢地体会天真的细腻心思和逻辑思维,他的懦弱,他的犹豫,他的不忍和隐忍,他的舍不得,他的感性和理性,他的顽强,他的执着,他那满满的盗墓基础知识。作为读者,我真的有点难去评价他。这书没了他,也少了很多。通过他这个人物,反衬了那些伙计们的墙头草性质,以及人心和人性的险恶。他像个工具,被那些前辈利用了;却又像个男子汉,坚强完整地走了下来,以及后来帮三叔把场子镇住。唯一很想提的就是他很重感情,看到后来他追随闷油瓶那坚持不懈的精神,我很想拍他几下说,够仗义啊!虽然他们被很多腐女YY了咳咳,但是,但是这建立起来革命的感情已经很坚固了。至于那份责任,更像是把他们联系起来的一个枢纽。

张起灵(我其实更倾向于叫小哥,闷油瓶):他对天真说过,我是个不知道过去,没有未来的人,在这世上,可有可无的,即使我死了,也对这世界没有丝毫的影响,仿佛我从未出现过一样。这种感觉真的好心酸,我看到这时,真想把小哥好好抱住说,才不会,忘了以前,我们以后在一起吧!(咳咳,纯属YY。其实对天真也动过这个念头的。害羞ing)他的出现就是整个故事的伏笔,而他的离开也是整个故事的结尾了。他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他最后还是守住了这个秘密,承担起了这个责任。我想了很多次,这样子的一个人,怕是只有责任相伴,其他的人和情什么的都是风景里微不足道的灰尘吧。天真和胖子是在他两次失忆时出现的人,也带他最后走回了这个秘密或责任。他的出生和成长环境影响着他,他冷静理智的出乎常人,不过他还是有感情的。我想他必然也是有感情的,对天真和胖子。我真的很想作者给小哥一个有血肉的背景,而不是那冰冷冷的血腥的家族责任。很心疼小哥,也很佩服小哥执着的信念。

王胖爷:想起来,胖子一开始大喊着说,我要是怎样怎样,我王字就倒着写,就反着念,可是无论怎样,它还是个王字啊。南派三叔说过,如果说无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是唯一可以化解痛苦的那种人。仅仅为此也要叫好色闯祸仗义幽默的胖子一声胖爷。胖子机灵的脑子和身手是很多危境中的一个转折点。(他比天真那废材其实有用多了。嘘)到后来,云彩的死,胖子的变化。我心里揪了一下。很难过。这么乐观的一个人,却始终也逃不过命运的捉弄。想起他第一次见到天真,那时候他就已经感觉到了这孩子的天真无邪,还一直拿这四个字当称号打趣吴邪。他说过很多很经典骂人的话,还有被人姑娘甩耳光的经历。我只能说,佩服啊。从脑子到嘴到身形,都是不输一个瘦子的!

潘子:跟随三叔,忠肝义胆,上得刀山,下得火海,令人敬佩。看到第一次潘子受伤,我就想这人承受能力真强啊。后来潘子多次重点出境,没有一次是体肤完整的。可他竟然都坚持了下来,受伤,复原,继续受伤,继续不完全复原,如此循环,如此坚强。他的世界后来是为了三叔而活。三叔在,他守护;三叔不在,他生活也没了多大意义。天真对他说去找姑娘就成家,他摇头说要等三叔。南派三叔描写到潘子住的地方时,我又一次心酸啊。跟三叔闯荡了半辈子,最后落得这么个下场。是三叔没给他后路,还是那些市侩伙计们的人心可畏啊。最后他死的时候对天真说,小三爷,你大胆地往前走,我在后面看着。你不要辜负了三爷,也不要辜负了我。去吧,大胆地走吧。我想天真最后出去之后,怕是心里什么滋味都有了。真的太难过了。可潘子也别无选择。

袭德考这些鬼佬们:我一直都很想吐槽,你们一群黄毛蓝眼怪物们往我们中华国土里钻什么钻啊,骗子就算了,还跟个穿山甲似的,真以为你有什么超能力啊。给你们面子,让你们进了国土就算给你面子,还一个劲钻啊动啊,有钱了不起啊,有钱就回家老实呆着去。骂之后,又觉得自己太愤青了。其实这些外国人利用当时国内没用的先进技术,来分析那些资料,获得一些后来很帮助天真的资料,这些都是一些铺垫和积淀啊。只是想着自己国家的东西被别人动着,终归是不舒服的,可又不能怎样,国没强大到那种地步,这些鬼佬就当是帮忙了,也没什么大碍。不过袭德考骗吴老狗那事可真是不厚道啊不厚道。最后死掉了,他到底知道多少,参与了多少,他这种自私的人估计只有自己知道吧。阿宁的去向到底和天真的梦有没有关系也不知了,不过关键的是最后天真他们逃脱了呼呼。

二叔和三叔都很像那种大神,值得膜拜啊。在范儿上,二叔做的更好。两个人,冷酷,手段各种,心狠,计谋多等。

解连环,尽了一个三叔该尽的所有责任,也算个豪杰。可惜最后到底是死了还是隐匿了,其实还说不打准,死了的可能更大些或许。可后来在故事结尾的时候,告诉天真所有秘密的时候那个人,我在质疑中

伙计们和王二邱等人,人心隔肚皮啊。天真说,其实那些粽子还不如这些人来得更可怕。人情世故,三叔在的时候一个样子,三叔不在又是一个样子。我一想到潘子挨的那几刀,我就觉得十分不服气,很想跳进去故事里去找雷子们把这些人全丢到监狱里去折磨一番。

那些老九门家族的后辈解花儿,霍秀秀:至今为止,我也不知道这个花儿到底是能不能够完全信任。像胖子说的,我谁都不信,这些人也不能够信任。皮包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唉,还是那句话人心啊险恶的江湖啊啊。看到霍秀秀的出现,我还以为一切秘密都要有了个蓝图了。可谁知道,这孩子也就打了打酱油,露了下脸就没啥再可表现的了。

老痒的故事吓人啊,我有点不太愿意回忆他的那段故事。一是有点晕,二是太诡异了。他那技术估计能帮克隆生物事业很大的忙。他怎么生活的啊,什么感受啊,奇了葩了真是。

太多感受了,不是分分类什么的,一时半会儿就能讲清楚。只感觉,这书写的真是他娘的好啊,什么样子的情感都融合在里面了(套用胖子的语句模式)。

不知道南派三叔有没有继续打算写十年之后的故事。或者说这故事到了这里就是很圆满的结局了。无论怎样,我想这故事就在这里,结局是不会有的,因为时间是没有结束的。所以,作为读者,我只能弱弱地问句,后来呢?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9】

当我看到第九本时,已经是《盗墓笔记》的完结篇了。心中有万分的不舍。在看这部小说,真的让我由衷的敬佩南派三叔的写作风格,写作的很简洁明了,看起来非常的舒服。包括里面的搞笑语言。

三叔花费五年,写出了这九本书。五年的拉力赛,在这其中有过许多对三叔的喝彩。激起了三叔的写作得到了许多的慰藉。写这本书,三叔最初是快乐的,和钱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将人物写得淋漓尽致,从写作者成为一个旁观者。

吴邪,是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位普通人,经历了这一切,才让人那么的佩服,刚开始会因他的软弱而讨厌他,故事的不断推进你会越来越喜欢他,他很单纯,有一些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生命,他铭感,害怕伤害身边的人。

闷油瓶是一个给人安全感的男人,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就能让人安心,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会悲痛,尽管如此他关心着你,也给你许多的安全感。这样神一般的男人似乎与这世界没有任何的关联,孤立的存在这个世界中。

胖子看似是一个鲁莽的人,其实我认为他是最细腻的人,他给人印象嘻嘻哈哈,总是闯祸,也有自己的臭毛病,但是他总是能在气氛沉闷时站出来调节气氛,对于这样的人,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就是喜欢,没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相处。

吴邪,闷油瓶。胖子这三人的铁三角的关系,最让人羡慕,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的危急时刻,但都联手走了出来,铁三角的关系最坚固。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10】

这不是读后感,这是读后感动我的那三段话,以及关于未来的憧憬。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收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他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关于盗八。”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form张起灵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form吴邪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我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form王胖子

潘子死了,云彩死了,小哥进了青铜门,定下那个十年之约······

看正文我没哭,看后记我是忍住没哭,希望在少年篇的小哥和天真能有幸福的结局

读《盗墓笔记》有感_盗墓笔记读书笔记1600字


放假两三天,觉得自己很不务正业,一大摞卷子没动,上去就看起了《盗墓笔记》,说起这本书,以前我同学推荐给我,我却没敢看,以为是恐怖小说,我就是那种胆小要死,以至于看一点鬼故事就几天过不来,以至于从来不看恐怖电影和恐怖小说,于是乎,练就了一身天王老子都不怕的气概,想当年那个雷雨夜,加上停电加上我自己在家,我神经地两手插兜在屋里无聊地逛来逛去,现在想来,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

好吧不要扯远了,为什么我脑子出问题突然要看此书呢?皆源于我们许高那位神一级的高三学姐一篇文章!

徵木这笔名可能知道的不多,就算一高的同学也很少耳闻。我偶然在我们静涟文学社的杂志上看到她的文章,激动得热泪盈眶~~~这就是神一级的文章啊!!于是我奋不顾身的跑到一号楼,又摸到文重去找这位才女,说起来还有一段故事:

敲开1313班的窗户,我对靠窗户的女同学说:帮忙喊一下你们班xxx(我们高三届社长)此人指了指她身后的位置:喏,在这儿坐呢。社长出来后,我又打听知不知道这班谁叫徵木,我们的社长楞了楞:嗯?就给你开窗户那个,在我前面坐的那个啊

好吧,貌似又扯远了,高三学姐太忙,在手的稿又太少,虽没有看到一些神级作品,但知道了我读到的那篇就是写的《盗墓笔记》,从那时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看!

本打算自己写读后感呢,没想到扯了这么远。至于我的感言,可能比起徵木的文章就相形见绌了。二话不说,先把徵木的神文发上来几句吧,这位学姐总共就发表过两篇文章,一篇获得全国创新作文大赛的一等奖(仰望之),另一篇就是此文了,名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塔木陀凌厉跋扈的飞沙都沉寂,那人目光中辗转千回的善良,不是他要的成全。要说什么呢,回去吧,去看宋城的天灯,将身心融回熙攘人群,从这场屠杀中剥离。亦或是,你该是拿着相机定格这万里锦绣河山的旅人,而不是走南闯北出入绝境的死士。该怎样回答呢,西子湖畔平实安逸的十年不过是一滩死水,冉冉天灯又怎比得上大漠的狼烟,阳关的三弦。如果这场威大的幻觉通往的不是你的国,我仍会拒绝诵读河界石碑上虔诚的铭文。

昏黄的矿灯蓦地亮起,如记忆里流水人家入夜暖光如豆飘渺而来。这是,一条窄路,独独留给了他。

那人说,还好,我没有害死你。

声线略带颤抖,包含完满的安心。像是在说,晚安。

这该是最清彻的颓然与最绝望的愉悦,教人每每念及都要哀哀恸哭,久不成语。

故事尚未终结,却好像是亲身经历的一场劫难。漫天迷雾,仍有不曾沉惘的追随。不问候鸟迁徙,不问未卜前路。谜底抽丝剥茧,年轻的孤勇啊,烧掉了黄沙锈蚀的笔记,注定多年后沦为沉疴。而青炉香屑洒满的年岁被重阅,也有热泪盈眶。

中间省去了很多文字,如果连贯全文来读,就有种各种感情绵绵无尽的感觉,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好吧我词穷了)

再来扯两句自己的:

之前一直喜欢听河图的归墟终极,调有点像星月神话,一直不知道歌词。某日一搜歌词,天哪:目光瞬相接如隔世鬼眼随门开启不见第一次见河图唱这歌还是吓了一跳,平时他的歌词都古韵绵绵的,这调跟这词不搭啊我还迷茫了半天,后来亲自看了《盗墓笔记》,铜鱼,鬼玺,都和这首歌词吻合,这才明白原来在唱《盗墓笔记》。这本书本来只打算扫一眼,太恐怖了我还是不会看的,哪知语言竟不同于一般流行小说的高度,流行小说中罕见的动作心理描写,语言幽默,贴近他们身份,有种深入底层的感觉,内容并不恐怖,一切纠葛诡谲都由依有据,既非偶然,又使人惊心动魄,况真是一场人心博弈,西泠印社的小老板,出口之话竟不像他年龄所应该说的,那么老道圆滑

这书有些雅俗的完满揉和,说它俗吧,作者的文学功底可见一斑,况复牵涉了诸多历史建筑知识,让我大开眼界;说它雅吧,却叙述着一些不可思议的倒斗之事,非文坛所涉足,我这才叫欲近不得,欲舍不能。

不过我终究还是胆小,看着时没一点心悸感,看后却有些后怕,于是不得不把书放下了。看看那一摞卷子,想起了我和老爸的对话:

你什么时候能把作业写完?

高三毕业!

喜欢《盗墓笔记好看吗?看看我写的读后感》一文吗?“好读后”希望带您更加了解书籍读后感相关的文章,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盗墓笔记读后感800字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