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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田园读后感的作文

发布时间:2019-09-23 来源:互联网

《牛说话》读后感1500字-一曲乡村田园生活的暮歌。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假期时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小编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牛说话》读后感1500字-一曲乡村田园生活的暮歌,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2018年9月份,我在网上买了几本湖南儿童文学学会的作家写的儿童文学书,有三本属于红辣椒书系。邓湘子老师的《牛说话》是我早就听说过的。8月18日在亚洲儿童文学大会上看过图书的封面和目录,我就想买回来看看。

我之前读过邓湘子老师的《像风一样奔跑》,我非常喜欢邓湘子老师的语言风格,明快而富有诗意的语言,有一种沉静而神圣的美感。因为邓湘子老师写他熟悉的农村生活,是我小时候经历过的农村生活,也是我喜欢看的。我和邓湘子老师虽然认识,但是并不了解太多,我只是从他的书中了解到他的语言风格,了解到他的家乡,还有他对农村生活的眷恋之情。我前年读完《像风一样奔跑》之后,我从那本书里看到我童年时的生活场景,就很激动地写了一篇读后感。

我看到《牛说话》写的也是农村生活,看到封面也是很喜欢的,只是很奇怪牛到底会不会说话,会说什么话。不过,我想《牛说话》这本书既然是儿童文学,儿童文学中的动物都是和人一样,都是会说话的,这倒也不奇怪。我想,这本书大概是一个童话故事,我感兴趣的是,牛到底说了些什么呢?

我首先看了标题,八个章节的标题都是象声词,分别是哞哞哞喔喔喔 突突突哗哗哗 呼呼呼唧唧唧呱呱呱嗡嗡嗡,没读完书的时候,我真是无法想象这些象声词代表的是什么意思,只是觉得这些标题真是很有特色呢。

国庆第一天,我就打开了这本《牛说话》,准备马上看完,可是只看了第一章,就要去浏阳喝喜酒。我准备把书带去浏阳阅读,但是我没带,结果去了三天,确实也没有时间看书。一回来,我就抽时间看书,不过假期总是有各种事情,所以一直到今天早上才看完了这本不太厚的书。

在现在浮躁的社会里,家里也没有安静的书房,要读完一本书还真是不容易呢。我只有利用早上家人还没有起床的时间里安静读书了。今天早上,我就在家里人还没起床的时间里读完了《牛说话》。

因为我也是在乡村度过了童年生活,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脑海里总是浮现出乡村的景象。我能想象出那些水田、村庄和河流的样子,能感受到书中描绘的乡村生活场景。现在,乡村的人越来越少,空房子越来越多,很多土地荒芜,老牛对这一切不理解,而老农喜雨老汉出了车祸之后,还在用年老衰弱的身体坚持种地,老农对土地的热爱,也在故事中体现出来。

可是随着老牛和老农的衰老,乡村这种衰败的趋势是不可改变的。作者只是把希望寄托在喜雨老汉的孙子壮壮身上,壮壮似乎还有兴趣在农村喂牛,跟爷爷学犁田,还想跟老篾匠学织蔑活,但是毕竟壮壮还小,未来到底会不会留在农村,还很难说啊。

书中虽然没有特别写人的故事,但是从一个老牛的视角来看到乡村的变化,可以看到乡村的衰败,我感觉这本书是在唱着一曲乡村生活的暮歌,而不是那种充满赞美和希望的田园牧歌。我在读书的过程中,想起自己家乡的情形,我也有一种淡淡的忧伤。

我们这一代在农村长大的人,无论是通过考大学或者是出来打工,大多在城市里工作和生活,留在家里种田的人也很少了,只有少数老农民在家里种田。我的家乡也是很多土地荒芜,因此我每次回家,都在想,如果那些老农民去世了,这些田地真的就没人种了吗?

作者在《牛说话》中描写的乡村生活,充满了诗意情怀。乡村里那些特别的声音,如哞哞哞喔喔喔突突突哗哗哗 呼呼呼唧唧唧呱呱呱嗡嗡嗡,听到这些声音,我都能想象发出这种声音的那种场景。作者通过这种描述和声音,表达的那种对乡村生活的向往。这种向往,其实只是一种内心的向往吧,真正要我们这些在城里生活了很多年的人,重新回到农村生活,或许会不太习惯了吧。

我们很多在城里住习惯了的人向往田园生活,只是走马观花地去看一看,去体验一下,或许可以住一天两天,或者一个月两个月,但是要住一年两年,或者要去种田种地,只怕没有这样的体力和定力了吧?我承认,我是没有这样的体力和定力了的。

当我们在城市的快节奏生活中忙碌奔波时,我们总希望回到那种慢节奏的乡村生活中,来调节自己的生活节奏,让自己疲惫的身心得到休息。可是当我们长期在慢节奏的农村生活中,没有变化,没有希望,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也会让人感到厌倦。我们需要的是一种有希望有朝气的乡村生活。

《牛说话》这部作品虽然只是一首乡村田园生活的暮歌,作者表达了自己对田园荒芜的惋惜和叹息,但在结尾,作者还是看到了一些希望,希望就在孩子身上,我们希望壮壮能回学校读书,也希望壮壮能继承一些农村传统手艺,让乡村荒芜的现状有所改变。虽然这种希望有些渺茫,有希望总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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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交响曲读后感


田园交响曲读后感(一)

这是一首描写田园生活的交响乐,以乡村生活的回忆,写情多于写景而闻名,而这仅仅是由一个双耳失聪的音乐家谱写的。这就是贝多芬一首闻名于世的交响曲,这就是《田园交响曲》。

这首交响曲节奏多变,共分为五个乐章,每个乐章都有着自己的主题,让人听着心旷神怡:

不太快的快板,初到乡村时的愉快感受由双簧管呈现出明亮的心情,充满着浓郁而清新的乡间气氛,使我们感受到贝多芬投身到大自然后的喜悦。音乐在平静安宁的气氛中进行,形成恬静清新的自然美景,自然流动,表现出人们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得到的精神安宁。

接着,溪边小景展现在我的眼前。在形如小溪潺潺流水的第二小提琴、中提琴与大提琴的伴奏下,所呈现的主题显得悠扬而且明亮、清澈。有如清澈的溪流,舒缓平静,偶有微风吹拂,水面上荡起轻微的涟漪,扭动了倒映的白云树影。远处的树林好像在做着深呼吸,暗示着一种生命的韵律,音乐更加富于诗意。

乡村欢乐的集会在小溪旁举行,如牧笛风格的旋律,单纯活泼,欢笑的乡民来自四面八方,并跳起了快乐的舞蹈,活跃而喧闹,质朴而粗犷,像一幅色彩鲜明线条粗豪的民间风俗画。当欢乐的场面达到顶点的时候,出现了一些不安并很快变成远处的雷声,欢乐的集会被打断。

暴风雨即将到来。在这一乐章中,狂风呼啸,裹挟着雷电排山倒海般袭来,转瞬间便笼罩了一切。整个乐队都在急速飞旋,整个乐队的心情都同曲调的高低而变化,让人听着就像想把人带进地狱一般。但是,阳光总在风雨后,暴风雨慢慢的的平静了。

最后一个乐章,主题开阔而明朗,就像牧人在田野里自由的歌唱。大地恢复平静,草地发出清新的馨香,牧歌传达着对大自然的感激心情。整个交响曲在这种喜悦的气氛中结束。

田园交响曲读后感(二)

今天,我聆听了世界着名音乐家贝多芬的着作之一《田园交响曲》,在这其中,我的感受很多,也是我想像到了很多。

乐曲一开始,声音柔亮,使我的眼前一下出现了许多农民,仔细一看,啊!原来这是庄家啊!农民在这里耕地干活,各个充满精神。接着,乐曲进入了高潮,哈哈,今年又是一个大丰收,看那田园里的人们,小池里的鸭们,泥地里的蚯蚓,都发出快乐的笑声,庆祝这今年的丰收。就在他们洋洋得意之时,一场暴雨降临了,农民们边跑边不舍的看着田地,他们担心大雨会浇到他们的庄稼。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天机难测,谁知,一场大雨过后,庄家有涨高了一截,这次可以过个好年了!人们和动物们排成一排,向南鞠躬,哦,他们是要感谢老天爷呀!丰收的庄稼到处生机勃勃,就如人们一样。

乐曲在快乐的环境下结束了,使人感到依依不舍

田园交响曲读后感(三)

愈是虔诚的人,愈怕回头看自己。但比起那些一往直前从不回身反顾者,这种回头看自己的人,既可能多了一些掩饰自己的虚伪,也可能会同时获得几分自我审视的反思性。至少在《田园交响曲》的牧师这里,时时反顾内心,在道德良知和本能爱欲之间挣扎,并每每戴上道德假面自我辩解,为小说带来的是心理探究和人性解剖的深度。

盛澄华指出:

纪德作品中的人物差不多都作着一种不断的内心分析。这里个人显明地被分置在两个壁垒:一方面是动作着的我,而另一方面是在观察与判断的我,所以纪德的作品很多都用日记体写成,因为只有这体裁最适宜于内心生活的分析。

《田园交响曲》中也同样存在这样两个我,一个是在故事情节展开过程中行动的我,另一个即是那时时回头看自己的观察与判断的我。小说中更值得关注的正是在内心中自我纠结自我剖析自我崇高的我。而作品的人性解剖的心理深度正由这个观察与判断的我带来的。在某种意义上说,《田园交响曲》是一部心理小说,或者说是一部探究复杂人性的小说。(.org)这就是纪德选择了一个第一人称我做小说主人公的原因之一。他(纪德)之所以爱用第一人称写作,因为构成他小说材料的都是一些所谓内在的景致(paysagesintrieurs),一些在他内心中相互挣扎,相互冲突的思想,所以如用客观的手法,他无从把握他所创造的人物的错综性每一人物也就是他自己无数部分的化身,但小说中的人物虽以第一人称出现,而小说的作者对这无数的我却只采取一种旁观的态度,这也就是所以使纪德说这些都是他带有讽刺性,批评性的作品,而这也正是所以使纪德小说表面的坦直与单纯恰恰形成它们内部的曲折。纪德登上文坛之际,正是弗洛伊德所发明的关于人类的深蕴心理学精神分析学说大行其道的历史时期,对人类心理与人性的复杂性的关注,诱惑了当时众多的小说家,也催生了随后兴起的意识流小说流派。纪德笔下经常出现的两个我,即与纪德对人性构成因素的复杂理解有关。纪德以为每个人的生活当是由两种相反的力所构成。这两种力的相互排斥、挣扎,才形成一切生命的源泉。所以在艺术中我们有想象与现实的对立,在意识中有思想与行动的分歧,在社会中即形成个人与集团的抗衡,在恋爱中即形成情与欲的冲突。因此他的作品所表现的常是一大片战场,在那里上帝与恶魔作着永远不断的角逐。

这所谓的两种力,在《田园交响曲》中主要表现为道德与私心以及理智与爱欲的冲突。纪德之所以把这部小说也视为批评性的作品,并不是对牧师最后占了上风的自我与爱欲进行谴责,在某种意义上说,纪德视道德与自我的对峙以及理智与爱欲的冲突为人性中两种力必然抗衡的结果。纪德的批评真正针对的是牧师自我欺瞒所表现出的虚伪人格。当牧师声称我决不愿意去注意吉特吕德不可否认的美的时候,当牧师骨子里出于对大儿子雅克的嫉妒却冠冕堂皇地断言雅克很会说理,这么年轻的人的思想中已经有那么多僵硬的教条,叫我见了痛心,否则,我必然会欣赏他的论证的高超和逻辑的一致的时候,当读者终于意识到牧师妻子其实很善解人意忍辱负重不肯伤害丈夫和盲女,而牧师却总想让读者感觉到她的不近人情的时候,牧师的虚伪人格跃然纸上。而小说最高明的地方在于纪德含而不露地通过牧师自己的日记生动地传达出了读者可以辨识的这种虚伪性。

读《廉泉清风》有感:一曲廉泉唱清风


一曲廉泉唱清风

——读《廉泉清风》有感

邱劲松

在"两学一做"学习活动中,笔者挑灯夜读《廉泉清风》一书。《廉泉清风》翔实介绍了连州的历代清官廉洁从政的励志故事。伴着淡淡的墨香,一个个连州历代清官的形象眼前浮现,一股股廉洁清风扑面而来……

读《廉泉清风》,我读懂了"廉泉之源"深厚的廉洁文化内涵。

北宋理学家周敦颐写《爱莲说》一文而名扬天下,《爱莲说》通过对莲的形象和品质的描写,歌颂莲花坚贞的品格,表现作者洁身自爱的高洁人格和洒落的胸襟。周敦颐初为分宁主簿,南安司理参军,移桂阳令,知郴州,后为转运判官。一生清正为官,传为佳话。据记载,周敦颐在任广南通路转运判官期间,曾两次来连州巡视,见巾峰山下的荆楚古道边潺流不绝、清冽甘甜的泉水,联想自己的经历和连州的刘禹锡、刘瞻、石文德、黄匪躬等清官,睹物言志,感若泉涌,奋然写下"廉泉之源"四个大字,并请石匠凿刻于泉边的岩石上。千百年来,"廉泉之源"以其深厚的廉洁文化内涵,既昭古人,又示来者,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为官者修身励志,勤政为民。

读《廉泉清风》,我感怀刘禹锡"功利存乎人民"的炙热情怀。

刘禹锡(772年—842年),字梦得,河南洛阳人,唐朝文学家、哲学家。唐元和十年(公元815年),刘禹锡被贬为连州任刺史,当时心情极为复杂,一方面他对社稷百姓心怀厚爱,一方面又对当时朝廷腐败深恶痛绝,觉报国无门,心怀不悦。在连州,"剡中若问连州事,惟有千山画不如"(刘禹锡《送曹璩归越中旧隐》)的优美自然景色和"几度欲归去,回眸情更深"(刘禹锡《吏隐亭》)的淳朴民风感染了他,让他立下要在连州大做好事实事的雄心壮志。

刘禹锡任连州任刺史近五年之久,他在《连州刺史厅壁记》一文中写道:"既视事,得前二千石名姓於壁端,宰臣王晄、幸卿刘晃、儒官严士元、闻人韩泰佥拜焉。或久於其治,功利存乎人民;或不之厥官,翘禺载於歌谣……余不佞,从群公之後". 文中"功利存乎人民"是刘禹锡连州发出的为官宣言,刘禹锡托文言志,表明自己要以四位贤吏清官为榜样,要有所作为,做一代清官。刘禹锡在连州励精图治、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关心民间疾苦,使连州出现了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他教连州农民以机械吸水灌溉农田,使粮食产量大幅提高;他编辑医书《传信方》,救世济民。他躬身农耕,体恤民情,为加强了瑶、汉两民族的团结,他还经常深入连州瑶区,与瑶民们一齐劳作和娱乐,写下《莫徭歌》、《蛮子歌》、《插秧歌》等反映劳动生活的诗篇;他兴学重教,带动连州文化走向兴盛,他培养出连州第一个进士刘景,后来刘景的儿子刘瞻亦高中进士,官至宰相。在唐宋时期,广东进士共175人,连州就占55人,由此,史上有"连州科第甲通省"之美誉。

因着刘禹锡的名气和连州文风之大振,当时荆、楚,吴、越一带的儒生趋之若鹜,赴连州求学,湘南的儒生周鲁儒、吴越儒生曹璩都是刘禹锡的得意门生。刘禹锡开启了连州一代文风,清代学者杨楚枝高度评价说:"连州风物媲美中州,则禹锡振起之力居多。"另外,刘禹锡重修海阳湖和燕喜园,既为连州人民提供休憩的好去处,又为连州留下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而他"功利存乎人民"的为政观更为后人所传颂!

读《廉泉清风》,我为刘瞻"却四方之赂"的壮举喝彩!

刘瞻,字几之,连州人,唐大中年间登进士第,官至宰相。在宰相任上,刘瞻为拯救300多无辜性命而向皇帝冒死直谏,获罪被远贬荆南。刘瞻刚正不阿,不畏强暴,坚持正义的行为光照后人;刘瞻的清正廉洁,为世人所景仰。据《资治通鉴》记载,刘瞻正是因为"素有清名"才入阁为相的,翰林学士郑畂在他被罢免宰相的诏书上写道:"(刘瞻)安数亩之居,仍非己有,却四方之赂,惟畏人知。"堂堂宰相,连几亩宅地均不属己有,足见其之清廉。唐咸通年间,唐僖宗重新起用刘瞻为宰相,朝野上下对此一片欢欣。《资治通鉴》还有这样的记载:"瞻之贬也,人无贤愚,莫不痛惜。及其还也,长安两市人率钱雇百戏迎之。瞻闻之,改期,由他道而入……".刘瞻重被起用,百姓载歌载舞迎接,他却执意避开这份荣耀,足见他低调的为人。刘瞻故后,葬于巾峰山上,后人在燕喜园里修建"刘几之祠"以念之,一代贤相的的动人故事在其故乡代代传颂。

读《廉泉清风》,我为曹镐植竹筑建清风楼、黄匪躬"一挹清风"、徐常筑亭修德、石文德冒死上谏的故事击掌!

明弘志十年(公元1497年),连州知州曹镐在州衙侧边修建"清风楼",楼的周围只植种竹子,其它花草一概不种。竹是君子的化身,彰显气节,象征高雅、纯洁、虚心、有节、刚直的精神。曹镐植竹寄清廉,表心志。据记载,他在连州任职期间,勤勤恳恳,口碑极佳,"离任之日,州人攀辕涕泣者数百人".北宋元祐年间,连州知州徐常在燕喜园里建一亭子,徐常取《易·井》六卦辞"井收,勿幕"之义,将亭取名"勿幕亭"(后改名为流杯亭),并题写《勿幕亭记》,文中以井和泉的关系,比喻道和德的道理,赞美"德"和"清".徐常筑亭以修德,为后人所传颂。黄匪躬为连州鹅岗村人,五代十国后梁时期任江西幕奏记,楚王马殷慕其诗才,于黄匪躬奉命出使楚国时,欲以减免鹅岗村的赋税徭役作为见面礼,黄不受,马曰:"老夫尝恐不一挹清风,今幸得见之,唯恐不足以奉汤沐……"黄答道:"志大重忧国,恩深岂顾家",以抒发襟怀。黄匪躬去世后,后人在他家乡建"清风祠",在燕喜园建"慕黄堂"以念之。

石文德,连州沙坊村人,五代十国时期楚国水部员外郎。石文德见楚王马希范生性奢侈,铺张浪费,便上书劝谏:"夫农为民本,食为民天,今广取皮革,牛囤虚空,耕民逃窜,转为强盗……",楚王见石文德伤了自己的面子,将石文德贬为融州副使,不久石文德辞官归隐家乡,立"耕读传家"为家训,带动族人勤耕种,苦读书。他开垦良田数十亩,特设10亩为"祭祀纪念田"租赁出去,其收入供族中弟子求学所用。家训流传千百年,沙坊村积淀了厚重的耕读文化,成为振兴家族的精神内核,从此,石氏家族文运兴盛,人才辈出。

读《廉泉清风》,我还阅读了宋代连州知州何坦"惟俭足以养廉"、明代连州知州余勉学"凿井泽民"、明代连州太守徐美"勤政为民,官声载道"、明代连州籍官员曾象乾勇除奸臣以保廉等廉政故事。《廉泉清风》中一个个鲜活的正面人物形象让我想起焦裕禄、孔繁森等近代从政楷模,想起许许多多在平凡岗位上为社会、为人民默默奉献的人。

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当下,全国上下正掀起轰轰烈烈的"两学一做"热潮。"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党与人民风雨同舟、生死与共,始终保持血肉联系,是党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我们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勤政为民之风吹遍祖国的大江南北。作为公务员,我们一定要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开卷有益",读一本书,就是读一段历史,读一种文化。品读《廉泉清风》,让我沉思,催我奋进!

《尘埃落定》读后感:一曲尘埃落定的轮回


刘恒阳
在那样一个社会,在那样一个时代,一个人,一个家族的命运,恍若,早已尘埃落定。
第一次接触这本书的时候,记得还是在初中的一次读书推荐会上,在一段引人入胜的解说后,看着那位同学在黑板上画出长长的关系图时,我立刻被多元的藏族文化,错综复杂又略带讽刺的剧情,深深吸引。
带着对于有些陌生的藏文化和错综复杂的情节的好奇,掀开书页,渐渐走入这曲似乎早已尘埃落定的轮回……
似乎与初中所读过的童年和朝花夕拾有异曲同工之妙,阿来也通过了儿童视角来折射社会人生,文中的“我”是一个被大家公认的“傻子”,但却干出了许多“聪明人”也干不出的事来。“痴呆”的他带领族人取得了罂粟花战争的胜利;搭建了富庶的边境市场;用睿智的眼光在麦其家的土地上大种小麦,避免了饥荒;与周围的土司建立了友好关系,举办了浩大的“土司们最后的节日”,从而化干戈为玉帛。这个最不可能获取需要复杂的心智、算计、狠毒才能获取的土司宝座的傻子,却展现了超乎常人的能力,成为土司统辖领域风云一时的人物。他一步一步地赢得族人们的爱戴,娶到最美丽的土司之女为妻,并如同先知那样在麦其土司家势力达到极盛时预言土司制度十年后将土崩瓦解。
每一本著作的背后,都一定有一段艰辛的岁月。阿来写完《尘埃落定》后,历经周折,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屡屡被各出版社退稿,1998年3月才被人民文学出版社慧眼识中,孰料一出版立即获得巨大的反响。终于,《尘埃落定》在98年获得国内文坛最高奖项茅盾文学奖这一殊荣。阿来成功的背后,是他在曾经担任高中历史老师时对于土司文化执着的探寻的自然流露,是他自身出生在“四土”的阿坝藏区对于自己民族文化的喜爱与追求。可以说,《尘埃落定》是一部兼具艺术性和通俗性,在艺术上和商业上都获得了成功的作品,是当代文学史上的一朵奇芭。
小说的本身,似乎在那孩童般却似乎充满了讽刺的意味的眼光中呈现,在父亲麦其土司豪无厘头的杀死了曾经听命过并帮助过自己的多吉次仁后,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终于选择了复仇。他们的行事准则,颇有汉人江湖侠客的那般豪爽仗义:必须杀死一位在任的麦其土司若父亲和哥哥不是被他们亲手杀死的,就轮到了我,傻子弟弟。“我”一次次同大儿子酒店店主其周旋,甚至毫不避讳的谈论杀死自己的哥哥,父亲,最后竟不可思议的和店主成为了“朋友”。酒店店主的一个提问更引人深思:“为什么不直接杀死他和他弟弟?”也许这就是土司家族根深蒂固的矛盾的表现,也许这就和本书的题目那样,所有人的命运早已尘埃落定,似乎在这件事里大家都放下了机巧、猜忌和伪装,人性中的单纯都自然地流露出来。
同许多平常的小说不同的是,这篇小说也采用了悲剧式的结尾:
我重新回到屋子里,坐下不久,就响起了敲门声。
是我的命来敲门了。

血滴在地板上,是好大一汪,我在床上变冷时,血也慢慢地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40年代,是那个抗日战争接近尾声,内战刚刚打响的混乱年代,土司的时代在时代的巨轮下湮灭。红色汉人的炮火下,“我”的童年,“我”的朋友,“我”的父母,那个生“我”养“我”的麦其家的官寨,轰然倒塌,当麦其土司死于猛烈的的炮火后,“我”也死于了和“我”自称是“朋友”的酒店店主的复仇。死的时候,竟没有一点慌乱,是那样的从容。也许,当“我”唯一的精神家园崩塌时,当“我”的妻子一次次地背叛时,当我最忠诚的仆人为自己而亡时,“我”这个傻子,终于失去了生活所有的寄托与留恋,所以“我”在多年前早已就预言过土司制度的瓦解。也许,在对于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的纵容中,“我”也预言了自己的未来,所以,作者才会发出“是我的命来敲门了”这样的呼喊,一切,似乎都是早已尘埃落定。
愚者不愚,智者不智。
与愚公移山不谋而合,不仅别人叫“我”傻少爷,“我”很多时候也自称为“麦其家的傻儿子“,也许正是因为“我”只是计较的太少,对生活的要求只存在陶渊明般的享乐与自适,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我”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我”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我”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我”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
“我”那个早已将土司的位置视为囊中之物的聪明的哥哥最终也不幸的死在了仇人的复仇上。而我,这个傻弟弟,却在边疆靠自己的力量干出了一番功绩,成为了少土司。似乎这大智若愚这才是文章从把“我”定义为一个傻子的真正用心吧。
这本书不仅仅有十分深刻的思想内涵,同时也让我更加全面地认识了藏地文化。从前的藏文化,在我的眼中,是那种人人都虔诚地去朝圣的那种超然与圣洁,是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的;从前的藏地,是那种满地开满了格桑花的那种美丽与梦境。而《尘埃落定》就像是一扇窗,一扇藏地的窗,阿来小说里的藏地,在我的眼中是一个崭新的世界,土司们的势力纵横交错,为了利益与地界,发生了数不清的摩擦与交锋,为了小麦,拉雪巴土司和茸贡土司费劲口舌地讨要,对他们神态和心理的描绘不乏生动,幽默,在最后土司最后的节日时,那一个个曾经意气风发的土司们,早已老态,言语中,有一种英雄迟暮的惋惜与不舍。同中国古代史中皇家兄弟为争权,为夺势,而撕破脸皮一样,“我”,“我”哥哥,“我”父亲三个人在对于土司的争夺中渐行渐远,甚至当杀手被我发现对哥哥和父亲的意图后,竟不为所动,最终哥哥死于非命,一个人,在有了权与力后失去本心,似乎已是必然。生于那个铁马冰河入梦来的年代,土司制度的瓦解就如我所预言的那样,是时代进程的牺牲品,能改变的,不过是谁来终结,何时终结,而被阿来所怀恋的,叹息的过去的文明和人,如烟,如黑夜中的鲜血,一切,就如小说的题目那样,早已尘埃落定。
我很喜欢小说的名字:尘埃落定。世间一切的繁荣与浮华不过是千千万万尘埃组成的,借着风,在空中飞扬,舞蹈,可当风过,雨后,尘埃落定了,便什么都不存在了。我们每个人不都是天地间一粒飘忽不定的尘埃吗?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美女;不论你在历史的舞台上扮演着多重要的角色,英雄也有迟暮,你对于整个浩瀚的历史来说,终究也只是将来人们饭后的谈资,一粒尘埃而已。风轻轻一吹,便不留任何痕迹。所以,那些功与名,钱与权,食与色的追逐在大同社会中不过是沧海一粟,生死沉浮也终究不过梦一场,何况是那些如云烟的人生的起伏。一切都是浮云,一切不过尘埃。
阿来,用一篇小说,一段文字,折射了,一个家族,一个民族,一个时代,一段历史的悲欢离合。
掩卷深思,人生,难道早已尘埃落定?

《曹刿论战》读后感:君臣同心的一曲赞歌


君臣同心的一曲赞歌

--《曹刿论战》的读后感

张彪

《曹刿论战》是《左传》中的一段,题目是编者后加上去的。短短的二百余字,简洁地叙述齐鲁长勺之战的事件,通过对话和行动的描写,生动地刻画了曹刿的形象。

全文侧重在曹刿的“论战”。通过战前“曹刿请见”原因的表达--“肉食者鄙,未能远谋”开始,重点塑造曹刿“远谋”的形象。在战前“问战”的环节中,曹刿单刀直入问鲁庄公“何以战”,呼应前文战争背景的叙述--“公将战”,直接引出庄公“将战”的原因。第一,庄公着眼自己身边的近臣,于是有了“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这一点被曹刿直接否定,原因很简单,小的恩惠不能遍及所有人,百姓不会因为自己国家的君主总是小恩小惠自己身边的近臣,而为自己的君主打仗的。第二,庄公着眼自己对神明的敬畏,于是有了“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这一点也被曹刿否定,曹刿认为祭祀时对神明的祭品都是“小信”,不能使神明保佑,凭借神明的保佑来打仗,实在是不靠谱。第三,庄公着眼于自己对国家的治理方面,于是有了“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这一点才真是君主应该做的事情,于是得到了曹刿的肯定,“忠之属也,可以一战”。

曹刿的形象

从战前的论战中,我们可以感受到曹刿的“民本思想”,两国交战,是要依靠百姓来打仗的,不能依靠贵族,更不能依靠虚无的神明,只有百姓拥护自己的国君,才能真的拼命为国君而战,只有百姓支持,才能打仗。曹刿思考的方面很明确,也很直接,因此在战前准备的环节就明确表现出了曹刿对战争的认识,也表现出了曹刿不同于“肉食者”的“远谋”--政治远见。

曹刿并不是在战前品头论足,而是要亲赴疆场,与鲁庄公并肩作战。在战场上,曹刿展现出了出色的军事才能。文章在叙述时略写战争时的具体情况,通过两个“未可”,两个“可矣”,写出了当时战场上关键时刻曹刿的表现,同样通过对话,描写出曹刿的形象。

战场上的表现,在战后论战中有了具体的解释,这也是本文突出的写作特色--通过对话侧重“论战”。在战胜齐师后,庄公问取胜原因,曹刿具体解释了两个“未可”和两个“可矣”,于是有了“夫战,勇气也”的精彩论述,有了“一鼓作气”的战术思想,有了“辙乱旗靡”的追击时机的准确把握,这些文字紧密的呼应战场上关键时刻的决定,也展示出了曹刿的指挥才能。

整体来看,曹刿在这场战役中,有为国分忧的精神,深知“取信于民”的重要,有“当机立断”的才干,深知“战场虚实”,有指挥若定的才能,可谓是:

国难当头,智曹刿挺身而出退齐师

庄公的形象

对曹刿的评价可以说是一幅对联的下联,如果要为这幅对联对一个上联,恐怕就要重点关注文中的另一个形象鲁庄公了。

鲁庄公在文中经常容易被误认为是“不能远谋的肉食者”,因为庄公不懂“取信于民”,把作战的希望寄托在近臣、神明上;因为庄公不懂战术,不能在战场上把握时机,文中的两个“未可”和两个“可矣”可以看出;因为战争打胜了,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胜,在“既克”后,还“问其故”。基于以上三点,鲁庄公经常被冠以“鄙”的评价。

鲁庄公是真的“鄙”吗?

其实,对鲁庄公形象的分析,恰恰是本文最值得挖掘的教学价值。

昏君还是明君?

在具体的文章分析中,我们可以感受到鲁庄公并不是一个昏君,也不是一个“鄙”的君主。在“齐师伐我”之时,“公将战”,可见庄公作为小国君主(鲁国当时是小国,齐国是大国),并没有在大兵压境之时苟且退缩,而是坚决迎战,可见其决心。这种情形我们很容易就会联想到,《三国演义》中曹操大军兵临东吴的场景,东吴内部马上就分出两派,投降派和主战派,孙权在面对各方面的意见时一直“沉吟不语”。庄公面对这种情景时,非常果断地决定迎战,可见其决策的果断。

在“曹刿请见”时,庄公立刻接见曹刿,于是“乃入见”,可见庄公当时求贤若渴的状态,当曹刿“问何以战”之时,我们可以联想一下当时的画面:庄公很可能与一群大臣在作战地图前,一起商量如何打仗,如何埋伏等等策略,但却没有一点进展,因为齐国太强大了。在这个情况下,曹刿来了。于是曹刿单刀直入:“何以战?”先不说如何打仗,首先要说的是我们凭借什么来打仗,这是战争的根本。也许,当曹刿此语一出,大厅中的人一定是被曹刿都吸引过去了。如此紧急的情况下,大家可能都顾不上什么繁冗的君臣之礼了,于是,庄公认真回答,“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这句话也许是非常自然地对着周围一起商议计策的心腹大臣们说的,从庄公的角度来说,他首先就得考虑到直到现在,“大兵压境”之时,还能跟君子站在一起,共同御敌的大臣,这些人是鲁国的股肱之臣啊。但是曹刿对这个回答并不满意,因为从曹刿来看“肉食者鄙,未能远谋”,这些大臣能力不够;还因为“小惠未徧,民弗从也”,打仗是需要老百姓的,小的恩惠老百姓是感受不到的,所以老百姓不会卖命去打仗的。

然后庄公又说了第二条理由:“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把希望转向神明,于是又被曹刿否定了,因为“小信未孚,神弗福也”,祭祀的这些方面,在战争面前,真的属于小的信用,不值一提,因为神明不会帮助某一方来打赢一场战斗。

接着庄公说了第三条理由:“小大之狱,虽不能查,必以情”,终于指向了“民”。于是,曹刿高度肯定了这一条打仗的理由,认为是“忠之属也”,可以凭借这一点来打一仗。

庄公列举三条理由,从“近臣、贵族”到“神明”,再到“庶民、百姓”,即使前两条原因被曹刿直接否定,也并没有怒色,而是继续陈述理由。最关键的是,庄公对百姓的“忠之属”,是庄公一直在实施的,并不是曹刿启发庄公之后,才去做的。从庄公陈述的三条理由我们可以看出,庄公很重“分享”,很重“信用”,很重“公正公平”,无论是对近臣还是虚无的神明,抑或是平头百姓,可见鲁庄公还是很重视“取信于民”的政治基础的。

从曹刿的“入见”行动及“问战”的对话,恰恰可以看出,庄公广开言路的状态,虚心纳谏诚意,这样的君主一定是一个明君。

当曹刿肯定鲁庄公最后一条原因后,说“战则请从”时,庄公便携同曹刿一起参战了,并且“与之乘”,君主与曹刿同坐一辆战车,可见庄公对曹刿的信任与欣赏。在战场上,曹刿的两个“未可”和两个“可矣”,是在关键时刻对庄公下达军事命令的建议,庄公及时听从并执行,可见庄公并不是我们原来想象的那样“鄙”。

在战胜后,庄公没有沉浸在取胜后的狂欢中,而是“问其故”,让曹刿进一步解释战场上做出判断的原因。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庄公并不清楚当时为什么要如此决策,只是基于对曹刿的信任,才按曹刿建议进行的,这里突显了曹刿的军事才能,也同时突显了庄公具有知人善任的能力。

只有君臣同心,才能面对来犯之敌,取得战争的胜利。

曹刿的主动请见,在体现曹刿具有为国分忧的精神同时,也能显示出鲁庄公治国所施的德政,否则在关键时刻怎么会有人挺身而出?只有曹刿,没有庄公,绝不会有历史上著名的“长勺之战”。

于是,我们可以从容地写出上联:

大兵压境,明庄公知人善任纳贤士

读《城南旧事》有感450字——一曲童年的恋歌


一曲童年的恋歌读《城南旧事》有感

一首轻快的乐章能让人们感到舒爽,一本好书能触动人们的心灵。暑假,我漫游在书的海洋,读完了《城南旧事》。

这本书使我深深感受到了童年的难忘与美好。《城南旧事》讲述了在北京城南的一个胡同里,小英子认识了许多朋友,他们的一言一行给了小英子难忘的童年与深刻的道理,直到她的父亲去世,逐渐成长。

童年一去不返,但却是最难忘的。小英子热爱帮助别人,这也是我最感动的。六岁的林海音在城南街角的第一个朋友秀贞,别人看她是个疯子,但小英子不这么认为。之后小英子发现自己的伙伴妞儿非常像秀贞的女儿小桂子,于是就尽力让母女俩相认,而后秀贞与妞儿去寻找爸爸,结果却惨死在火车轮下,这让小英子万分伤心。才六岁的她是多么的善良,淳朴,重感情呀!

这本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骆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叫人感叹。透过小英子童稚的双眼,看见了自由,天真,充满趣味的孩子的世界,以孩子的视觉展现了人世复杂的情感。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沉沉的相思,让我泛起一阵无穷的回味。

看《城南旧事》,使我认识到童年的可贵,认识到小英子与我不一样的童年。而我的童年野别有一番趣味。记得我刚会点打火机那年,我与小伙伴们商量好,跑到一户人家门口,听见屋里面人的呼噜声,我们偷笑着,我抓起小烟火炮,点着后立马扔进铁水管,只听呯的一声,水管里冒出一缕灰烟,我们立刻脚底抹油,溜了,后面的老奶奶追着叫:哪家的小屁孩呀!我们都笑了,这恶作剧的一幕是我童年调皮的真实写照。

现在我要六年级了,即将告别小学的生活,《城南旧事》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让我明白。不要虚度光阴,花儿谢了还能重开,曲子没听够还能反复再听,但是时光是一去不复返的,正处童年的我们更要珍惜现在,珍惜童年生活。

《老人与海》读后感2000字-一曲“硬汉”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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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我读过《老人与海》,书中的大部分内容,基本没啥印象了,只有一个几个叠放的镜头,只要谈起《老人与海》,就会清晰执著地在脑海里闪现:一个伤痕累累,身心俱疲的老人,驾着一艘帆上补了补丁的旧船,在远海上移动。太阳升了又落了,落了又升起来,船边的那巨大的大马林鱼的鱼骨,与老人,与船,一同前行

多少年来,每当想到这个画面,我的内心是沮丧的:老渔夫桑提亚哥,之前84天的出海均一无所获,第85天出海终于,三天两夜的搏斗,终于捕到一条足有100多磅的大马林鱼,拼尽了全部力量得到的收获。然而在归航途中,一条条鲨鱼陆续围了上来,尽管老 奋力拼搏,但还是没能抵挡住凶猛鲨鱼进攻,等他回到海岸时,大马哈鱼只剩下残骸了。这样的结局,于桑提亚哥来说,是喜还是悲?若是说喜,就是他凭着自己的坚忍和经验以及智慧,战胜了大马林鱼,这是一生中捕到的最大的一条鱼。若说是悲,就是他付出了这么多,到头来,却是一无所获。

因了这样的认知,在读过这本书第一遍后,我再提不起读第二遍的兴趣,因为,我的内心里,悲观多于喜悦。有什么比做了那么多的奋争后依然一无所获更悲观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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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当我再次读完这本书,却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当然,桑提亚哥那坚忍与勇敢的精神仍在。这本书,不仅让我认识到一位在生活的重压下依然保持着优雅风度的老人,一个在精神上不可战胜的硬汉子,更能让人感受到深刻的人生体验和庄严的生命经历,以及一个人完美而崇高的人格和永不言弃的精神。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垮他。可以说,这句话道出了这部作品的主题。这句话,现已出现在人教版小学五年级语文教科书中,成为教育学生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优秀教材。

作品中,桑提亚哥的坚强多次出现,不仅在他的自言自语中,也出现在他多次与在马林鱼和鲨鱼的搏斗中,当然,这种搏斗,都包含着他多年出海的经验和他的智慧。

在他与大马林鱼僵持时,他说:你这样有骨气,倒是挺像我的,放心吧,我会一直陪着你的,陪你到底,哪怕是要了我的老命。

在他看到一只美洲莺飞上他的小船时,他说:休息够了就到别的地方去碰碰运气吧。不管是人、鸟、还是鱼。谁都是这样活着的,只有坚强起来才能更好的生活,你可要记着我说的话啊。他这句话在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世界上的任何生物为自己的生存而奋斗。

在大鱼拖着船走了四个小时后,老头儿也仍然挺直了脊梁,背上绷着钓丝,稳稳地坐着,丝毫没有示弱。

他觉得钓绳上那股力气和他一样顽强,一样沉着。看来这真是一条非常有耐力的鱼,它正同这有经验的老头儿拔河呢!

别瞧它大得吓人,看上去那么有力气,我也不是那么弱的。

他身上所遭受的一切痛苦,他剩下的最后一点儿力气,他失去了很久的自尊自信,不管什么,这回都要拿来对付大鱼临死前的用力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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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疑,老人与大鱼周旋僵持的过程,老人的耐心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这是一场持久的毅力之战,先放弃的人将变成输家,只有有毅力的人才会变成赢家。

老人的坚持里,掺杂着多少难言的困苦呀。

体力跟不上,他先是生吃沙丁鱼,后又吃难以下咽的旗鳅鱼。渴得难受时,每次只喝一口或半口水。一次又一次身上受伤,他都乐观地接受下来并打起精神迎接与大鱼的战斗。

或许,成功来得太容易,巨大的成功背后,总隐藏着巨大的危机

捕到大鱼本来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但麻烦也一起跟了过来:大鱼的血腥味引来了更恐怖的对手大鲨鱼,而且是一个又一个的鲨鱼,还不知什么是个头儿。但老人并没有放弃,面是想尽办法,一一对付。叉被鲨鱼带进了海里,把刀绑在一支桨上,刀断了,他又用舵把子、短木棒

他没有时间抱怨被鲨鱼吞掉的鱼肉和弄坏的武器,总是想在现有的条件下,想办法应对即将一来的鲨鱼。

办法总是有的,只要不放弃,这或许是最朴素的道理,也是给我们最直接的启迪。

还不到放弃的时候,得跟它们斗,它们这些不要脸的坏蛋,人咬着牙说,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就要和它们斗争到底,拼个你死我活。

大鱼的鲜血和鱼肉的气味引来的更多的鲨鱼,这些鲨鱼好像是我们在人生历程中遇到的种种艰难险阻,激流险滩。老人在这方面给我们做出了很好的榜样,他并没有被困难吓倒,被危险击败,而是与鲨鱼群进行了顽强的搏斗,最后成功地返回了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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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今天,当我重读《老人与海》,我没有了当年初读此书时的悲观,而是感受到了一股崛起的力量。这种股量,像那条大马林鱼的鱼一样,即使被鲨鱼撕扯得只剩下一副骨架,也傲然挺立着。

这种力量,就是桑提亚哥唱响的一曲硬汉之歌。

后记:

《老人与海》是美国著名小说家海明威的作品。

海明威当过军人,任过战地记者,又是作家,曾四处游猎,饱经沧桑。他参加过两次世界大战,经受了战争前前线的腥风血雨,对那个风云变幻的世界有着真切的感受,思想呈现出复杂和矛盾的状态。《老人与海》中那种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的硬汉精神,可以说是作者对自己矛盾复杂状态的一种对抗。

1954年,海明威因《老人与海》攻诺贝尔文学奖。作品中的桑提亚哥这个人物是有原型的,他叫格雷戈里奥富恩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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