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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8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3 来源:互联网

《飘》读后感4000字。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该如何才能将一篇作品读后感写好呢?小编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飘》读后感4000字,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在二十世纪30年代,曾经有一部风靡全球的伟大作品,它就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作品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展示了在这一场战争中的芸芸众生相。该作品后来拍成了电影《乱世佳人》。片名中的乱世即指南北战争,佳人则指以斯嘉丽为代表的女人群体。

作品内容虽然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但并没有描写血腥的战争场面(除了亚特兰大火车站惊心动魄的伤员场面而外)。而是更多的表现这一场战争给社会带来的方方面面的影响,比如南方城市经济的凋敝,农村大量土地的荒芜,人口的急剧减少,(后来甚至连十五岁以下、六十岁以上的老人都参与了战争);北方众多白人纷纷破产,成为白人穷鬼,其悲壮、血腥的程度,令人发指。

作者在文中描写了以斯嘉丽为代表的众多女性形象,在她们的身上,作者赋予了美好的愿望,展现了她们流畅的人性美;另一方面,作者又以悲悯的情怀,对她们的爱情遭遇,寄寓了种种无奈的同情,读之,细细想来,令人久久不能释怀。

斯嘉丽是作者塑造的人性美的典型代表,她集美丽、坚强、能干、有责任心于一身。亚特兰大沦陷,她在逃难途中磨砺出惊人的坚强,赶着老马拉着的破车,带着刚生完孩子的媚兰、婴儿以及一个小黑奴普里西,日夜兼程,沿途见识了无数战争的痕迹,躲过饱受战争伤害的饥寒交迫的南方人和北方佬,终于抵达自己的家,她在暗夜中模糊的辨认曾经住过的房子,心里暗舒一口气:房子还在!

房子还在!但是家已经不再!她从小视为与圣母玛利亚同在的母亲埃伦已经在她到家的前一天去世,父亲郝嘉乐成了痴呆,两个妹妹患上了伤寒,奄奄一息......

面对这一切,斯嘉已经耗干了太多的力气,见到了太多的不幸,她没有太多的精力去痛苦,她要安排眼下该做的事情。她站在被北方佬践踏过的红土地上,饥饿的她拔出一根萝卜胡乱地啃了起来,她跪在地上,举起右手的拳头发誓他们休想打败我,我决不忍受饥饿,包括我的亲人,我为此将不惜去偷、去抢、去欺骗、去杀人!坚强的声音仿佛穿过血红的天际,高举的右手、凌乱的头发、沧桑的脸庞,都在诉说着她的不屈与抗争。

回到了塔拉,回到了思嘉曾经的身体和灵魂的栖息地,思嘉成了家里的主人,但是一切都已不再。经历战争的塔拉,被北方佬洗礼过的塔拉,几乎像清洁工扫除过的街道,为了解决一家人最基本的维持生命存在的食物,思嘉心力交瘁。一个北方佬的抢劫让她心生怒气,掏枪打死了北方佬,用媚兰的睡衣处理了尸体。

为了保住塔拉,为了让痴呆的父亲和生病的妹妹有栖身之地,一贫如洗的斯嘉用母亲的窗帘做了一件裙子穿着去找白瑞德借钱,未能如愿,在路上巧遇妹妹的男朋友弗兰克,为了得到给塔拉交税的300美元,她不惜将自己嫁给了不爱的弗兰克。

参加过战争的弗兰克成为了一个小商人,由于生性善良、随和,加之战后人们的普遍贫穷,弗兰克的生意起色不大,思嘉利用自己的聪明能干改进了生意上的一些弊端,买下了木材厂,在经营木材厂的过程中,她有过于唯利是图的地方,但是毕竟有较好的利润,可以源源不断的接济塔拉和另外一些需要接济的亲戚,如韩白蝶小姐等。

文中除了思嘉以外,作者还通过思嘉的母亲埃伦、韩媚兰等来表现人性美。埃伦是思嘉心里的神,她出身名门,温柔、沉静,举手投足都具有大家闺秀的风范,又有一家之主的勤快与能干。韩媚兰的外在与内心形成鲜明的对照,她身体不好,孩子的出生让她付出了失去健康的代价,来到塔拉以后辛苦的农活更是让她元气大伤,小小的骨架好像随时都会穿透她的皮肤露出来,她的脸太瘦太苍白,眼睛大得反而不漂亮,但是眼里的神情恬美而平静,战争的痛苦和艰辛的劳作,都侵袭不到这种内心的平静。媚兰身上最耀眼的美,是她力排众议、声泪俱下的表述一定要为北方佬上坟,那是一种超越南方与北方界限的宽阔胸襟,那是包容一切生命载体的伟大情怀。

在书中,我们不仅读到作者对人性的礼赞,也看到了作者以一颗温柔的心,一支悲悯的笔,来书写一个个苦苦挣扎于爱情之中的灵魂。

情窦初开的斯嘉,出生于农场主家庭,年方二八,美丽性感,闪着绿色的富有挑逗性的眼波,远远近近的小伙子都在追求她,在每一个公开场合,都有人在对她献殷勤,生活在她的面前似乎是一条铺满鲜花的路。她从两年前开始爱慕十二棵橡树的卫希礼,卫希礼却在野餐会上宣布和表妹媚兰订婚,这就意味着思嘉要嫁给希礼的愿望成为了不可能。于是她赌气嫁给媚兰的哥哥、小男孩查理,后来查理参战,几个月后死于伤寒,思嘉怀着查理的遗腹子,成了年轻的寡妇。由于心系希礼,思嘉身穿沉重的丧服,心怀十七岁女孩渴望爱情的梦想,在舞会上心痒难耐。

思嘉的第二段婚姻缘于塔拉交税的需要,为了保住塔拉,她与小老头商人弗兰克结婚,弗兰克生性老实,对思嘉的种种唯利是图的生意经毫无办法,思嘉为了木材厂的生意不顾安危,遭到穷鬼白人的袭击,弗兰克为了惩治白人穷鬼而死,思嘉第二次成为寡妇。

思嘉的第三任丈夫是白瑞德,这应该是一桩恰当的婚姻,正如白瑞德对思嘉求婚时说的你第一次嫁给一个孩子,第二次嫁给一个无趣的老头,那么,你为什么不嫁给一个和你相似的,有趣的,有钱的人呢?如果思嘉能领悟这些话的含义,能珍惜白瑞德的爱情,那么故事的结局应该是另一个样子。但事实是此时的思嘉,心里仍然还爱着希礼,当年思嘉在十二棵橡树向希礼求爱未果时,白瑞德就爱上了思嘉,并且一直处心积虑的经营着自己的爱情,看着思嘉因为赌气而嫁给查理,查理死了,但是此时白瑞德因为拒不上缴个人私藏的黄金而被关进监狱,思嘉因为塔拉交税被迫无奈嫁给弗兰克,弗兰克死于非命, 潇洒富有的白瑞德成为了思嘉的第三任丈夫。婚后的思嘉,过着富有奢侈的生活,但是她仍然经营木材厂,并且让希礼担任木材厂的经理,思嘉本人经常寻找借口与希礼见面,白瑞德对此心知肚明却毫无办法,只好把自己的感情倾注到女儿身上。但是不久孩子死于骑马跳栏,媚兰临死把孩子和希礼托付给思嘉照顾,瑞德却误解了媚兰对思嘉的临终重托,此时的瑞德,已是万念俱灰,别无所恋。

作品中彰显的人性美,应该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品质,再加上生存经历的影响与生活环境的熏陶,有爱尔兰血统的父亲郝嘉乐用他的勤劳、能干、开朗,和出身名门的母亲埃伦共同铸就了思嘉的坚强、能干、执着,而又不失美丽与善良。种植园主家庭出生的韩媚兰秉承了家族文静、平和的性格,又由于这个家族总是近亲结婚,导致代代体弱多病,外表柔弱的媚兰,内心有极大的格局:宽阔、平和、善良,而不失勇敢与冷静。被思嘉神话了的埃伦,嫁给了比自己大28岁的郝嘉乐,生下了六个孩子,三个儿子全部夭折,这种情况下的埃伦,任劳任怨,心境平和,不仅是关爱家人,连黑人奴隶都得到她无微不至的照顾,作品中的她,几乎具有圣母玛利亚一般的普照天下的光辉。

阅读作品,我们仿佛看见作者拿着一支彩色的画笔,用各种颜色描摹了一个个美的化身:思嘉、媚兰、埃伦、老方丹医生、小方丹医生、塔尔顿家的四个儿子、黑人嬷嬷、黑人波克、彼得大叔、迪尔希等等,甚至妓女沃琳,他们鲜明而流畅。同时,作者又用一支灰色的笔,用一颗悲悯的心,勾勒了书中人物无奈的爱情。思嘉的母亲埃伦,年轻时爱上英俊潇洒、眼珠乌黑的表哥菲利普.罗比亚尔,遭到家人反对,表哥远走他乡,埃伦带着一副温柔的躯壳嫁给了郝嘉乐,后来表哥死在外地,埃伦从此心无杂念,尽着妻子的责任、尽着母亲的责任、尽着塔拉女主人的责任、尽着宗教的责任,最后静静的回归天国。

媚兰与希礼是表兄妹结婚,他们应该是彼此的最爱,但是当希礼与思嘉有染的闲话传来时,她尽最大努力表示相信思嘉的清白,然而那双坚定的眼里,毕竟闪过了一丝怨恨。此外,文章最为曲折的是对思嘉爱情婚姻的叙述。

思嘉生性开朗,美丽风骚,在她的身边,从来不缺男朋友,在她成长的过程中,希礼对她似乎从来没有产生过吸引力,可是两年前的一天,希礼从欧洲旅游观光回来,到塔拉作礼节性的拜访,她便爱上了他。希礼在野餐会上宣布订婚的消息,让思嘉第一次有了挫败感,她本着要报复希礼的心理,赌气嫁给了幼稚的韩查理(媚兰的哥哥)。后来嫁给弗兰克,是为了弄钱为塔拉交税。买了木材厂后耍了手段把希礼栓在身边替她经管,方便她不时见面。至于后来和白瑞德结婚的动机,很大程度上缘于白瑞德的财富,当然也有点她自己都说不清楚的模糊的爱情,在这期间,瑞德多次努力想拉开思嘉与希礼的距离,无奈思嘉心心念念的只有希礼,直到媚兰去世,思嘉才想清楚这么多年来她爱着的希礼,竟然如此的渺茫而虚幻,而高达、英俊、富有、多情的瑞德在她的心里渐渐清晰,她如梦初醒般的朝家的方向奔去,她要回家去告诉瑞德她爱的人不是希礼,而是他。可是等到思嘉回家的时候,瑞德去意已定。两个人就像高速路上行驶的车,无法掉头,只能越走越远

此时的思嘉在思考,如果当初她了解希礼,就不会这样痴迷的爱他,但是恰恰没有如果,所以希礼成了她命中的劫。瑞德在想,如果当初知道他对思嘉的爱,还没有强大到让她忘记希礼的地步,那么当年在十二棵橡树的初遇,就只不过是一次云淡风清。同理,还是没有如果,思嘉成了他命中的劫。冥冥之中,似乎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命中的劫,就像张爱玲笔下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那么,谁是你没有娶而变成的床前明月光?谁又是你娶了而变成的蚊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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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书笔记_大学读书笔记4000字


小说《飘》是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

小说以亚特兰大以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场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作品刻画了那个时代的许多南方人的形象,占中心位置的人物郝思嘉、白瑞德、卫希礼、韩媚兰等人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习俗礼仪、言行举止、精神观念、政治态度,以至于衣着打扮等等,在小说里都叙述得十分详尽。可以说小说地再现了那个时代美国南方这个地区的社会生活后来看了多次之后,不由得对思嘉敬佩起来,原本是一个弱女子,任性而年青,第一次结婚是一时的冲动报复,嫁给了不爱的男孩,让自己成为了年轻的寡妇。第二次结婚是为了一家人的生存,抢走了妹妹的心上人,弗兰克肯尼迪。肯尼迪虽然是一个半老头子,却不是思嘉的对手,面对她的冷酷和无情,他束手无策。最终为了思嘉差点遭受的侮辱去报复穷白人而被人击毙,不幸枉死,却从未享受过思嘉的一点爱。于是思嘉再次成为寡妇,而且还是个有钱的寡妇。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为了答应过艾希礼照顾媚兰的一句承诺,在北军就要攻占亚特兰大的时候,思嘉又果断地替媚兰接生,并找到瑞德冲破重重阻碍和关卡,回到了乡下老家塔拉庄园。在又饥又饿之时,她又遭受了母亲病亡、父亲痴呆、家里被劫,一穷二白的多重打击,她不屈不挠,带头种田干活,喝令妹妹下床摘棉花,并照顾媚兰和小博,支撑一家人的生计,那时她顶多也不过是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本应是个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小姑娘。可是面对如此巨大的困难,她没有选择逃避,而是勇敢挑起家里的重担,以常人难以企及的毅力抗争命运,每每看到思嘉举着萝卜向天盟誓,决不愿让家人再受苦挨饿时,我总是觉得拍片导演对光线和背景的运用是那么巧妙和艺术,它那么生动地刻划了思嘉渴望安定、渴望生存、渴望富裕的强烈而真实的内心情感。我觉得那时的她,已完成了最艰难的嬗变,由一只丑陋的毛毛虫破茧而出变成了美丽的蝶,自由而高贵,那时的思嘉就像一个女神渴望富有、并为此能不择手段的欲望女神。

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是郝思嘉的个性以及她的爱情故事。她的爱情不是充满诗意和浪漫情调的那一种,而是现实的和功利的。为了达到目的,她甚至不惜使用为人所不齿的狡诈伎俩。那么她的爱情故事为什么还那么引人入胜呢?原因很简单,这就是真实。是小说所设置的情景下完全可能发生的真实情况。真实的东西可能并不崇高,但更接近人们的生活,因而也更受读者喜爱。郝思嘉最初爱上的是卫希礼,却在他人口中听到卫希礼要订婚的消息。自信而聪明的郝思嘉决定在婚礼之前向卫希礼告白,却被卫希礼温柔而委婉的拒绝了。在郝思嘉最为沮丧的时候却发现她和卫希礼的对话被一个男人(白瑞德)无意之中听到了

思嘉(又译斯佳丽)是一个猫一样的女人。有着猫一样的目光,猫一样的微笑,猫一样的步伐和猫一样的敏捷。那么,这个猫一样的女人提供给我们是怎样的一些对待生活、对待爱情、对待困难和挫折的态度和经验呢?

第一她在困难的时候敢于承担责任,虽然也有动摇,但最后仍然承担责任,比如她救了媚兰,她重振塔拉庄园,后来长期扶助艾希礼一家等等。

第二她敢于去爱、无怨无悔,她的整个青春都在爱着艾希礼,没有回报但她仍没有放弃努力,直到能力的极限为止。

第三知错能改,当她最后明白她之前所为是错误时,她马上向瑞德道歉,请求原谅。

在《飘》这本书中,作者赋予她的性格特点有1:刚强、坚韧特点2:虚荣特点3:贪婪特点4:残忍与自私特点5:美丽思嘉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对待爱情的态度。她美丽,但她只是适当地运用她的美丽来得到她所喜爱的东西,从来不用自己的美貌来玩弄爱情,无论是自己的还是他人的爱情。思嘉是美丽的,但美丽不是拥有爱情的必备条件你可以没有思嘉那样美丽动人,但你也有权利去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

综上所述,我们得出了这样的一个结论:

思嘉,猫一样的女人,刚强的、坚韧的、虚荣的、贪婪的、残忍的、自私的女人。

总的来说,思嘉堪称巾帼不让须眉的奇女子,人中龙凤,难怪瑞德这样的牛人也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一直很喜欢瑞德离开前的那一段话,思嘉,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的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粘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破碎了的地方。也许,假使我还年轻一点可是我已经这么大年纪了,不能相信那种纯属感情的说法,说是一切都可以从头开始。我这么大年纪了,不能终生背着谎言的负担,在貌似体面地幻灭中过日子。我不能跟你生活在一起同时又对你说谎,而且我决不能欺骗自己。就是现在,我也不能对你说谎话啊!我是很想关心你今后的情况的,可是我不能那样做。

如果没有瑞德,思嘉是不完整的,哪么《飘》也就不能被称为名著了。思嘉,自私,虚荣,贪婪,刚强,坚韧。如果说这些形容词用在别人身上,只怕全部都是贬义的,但是对思嘉而言,我倒觉得有点像是褒义词。其实,就像瑞德说的,我们都是流氓,我们都是无赖。他对于自己与思嘉的分析是很透彻的,也正因为他的这些分析,《飘》才会被无数人所拜读,思嘉也才完整。

就像她自己意识到的的,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哪一个都不理解,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掉了。现在她才恍惚认识到,如果她当初了解艾希礼,她是决不会爱他的;而如果她了解了瑞德,它就无论如何都不会失掉他了。

她一直不明白战后的人们为什么会去追忆战前,直到邦妮死后,她才明白了原因,但是,哪些可以与她追忆过往的人,已经由于她自己的疏远,排斥已经越来越远,而她的那些新朋友却也无法使思嘉高兴起来。

当然,思嘉眯着那双像猫那样的绿眼,迷人而妖媚,同样也让人倾倒。她是个让女人都能为之神魂颠倒的女人,她自私、冷酷、无情、聪明、不择手段、坚强,却不乏善良、美丽、脆弱;她是一个高不可攀的女神,让许多女人都梦想着能像她那样,集财富、美貌、能干、坚强于一身,让瑞德那样的男人能够为她而倾倒。至少我曾经就那样想过。但我认为,瑞特给我们这些女性观众带来的却更多是对爱情和婚姻的甜美幻想,他是那么潇洒倜傥,那么玩世不恭,那么自信过人,富有并充满了成熟男人的魅力,该是多少女性心目中的偶像啊。

在这里,简单回闪思嘉和瑞德相遇、相识、相爱的几个片段,就能让人对瑞德爱我所爱,坚持自儿,富有个性的男性魅力印象深刻:

片段一:瑞德第一次见到思嘉是在十二像树园的烧烤会上。思嘉向所有的男士卖弄风情,却发现瑞德正注意她,思嘉向身边的女伴凯瑟琳抱怨说:他看我的样子,就像我没穿衣服可见瑞德给人的感觉不是温文尔雅,富有绅士风度,对世事的有种别人所不具备的强大洞察力和影响力,表明了他与一般的南方男人不同点:现实、大胆而富有进攻性,当他躲在书房里偷听思嘉大胆地向艾希礼表露爱慕,但因遭到婉拒,她气急败坏地搧了艾希礼一个耳光,并砸碎了一个小花瓶时,他吹了一个口哨,于是他被思嘉指责为不是一个绅士,而他同时也反唇相讥思嘉不是一个真正的淑女,让思嘉气极。俩人第一次相见就是一次爱情的交锋。

片段二:思嘉因查尔斯病亡到亚特兰大散心,正在服丧的她,十分渴望能再度飞旋于舞池中,表现了她在内心里对无拘无束、自由生活的向往和憧憬。是瑞德看出了她的心思,并出重金替她撬开了那个压抑而沉闷的社会道德囚笼,使她走上了和别的南方女人最不相同的命运之路。这正是思嘉反叛旧的社会道德标准迈出的关键性一步,而这一步,如果没有瑞德暗中巧妙的支持和安排,思嘉是决不会踏出的。如果没了这关键一步,那么日后那个能干、要强、并独当一面的乱世佳人---思嘉就决不会存在了!

片段三:瑞德为了帮助思嘉重返故里,拼死弄了一匹身负重伤的老马,并帮助她把媚兰抱到马车上,同时一路历经辛苦,并在即将要到达的时候,瑞德看到许多南方兵前仆后继,视死如归,深感震撼,并决定上战场,为保卫家园尽一份力。这时可以看出,为了心爱的女人,他能出生入死;同样,面临家园被毁之境,他也是一个热血之人,导演在这里才向我们描绘了一个深藏在平日玩世不恭外表下,也具有一颗为荣誉甘洒热血之心的典型南方男性的形象。在这里我们看到,虽然瑞特平日里非常精明、现实,但他骨子里其实还是一个南方人。

片段四:瑞德在经历了丧女之痛和思嘉在精神上的背叛后,面对媚兰的之死,对一切都灰心失望至极,回家收拾行李,返回自己的故乡,查尔斯顿。当执迷不悟的思嘉最后发现自己已深爱瑞德时,才发现已最终失去了自己最心爱的人。瑞德最后走得十分干脆,让思嘉深感懊悔。直到这里,我们才听到那颗曾经为爱而柔软的心破碎的声音,同时也因为破碎而对思嘉变得冷酷无情,这里的瑞德才让我们感觉到,这个男人敢爱敢恨,处理事情十分干脆利落,极富男性魅力。

瑞德这个人敢爱敢恨,就如上文所说,他不愿拾起破碎的感情,所以才会在最后变得那么冷酷无情。这个人物很富有男性魅力,就像思嘉所拥有的女性魅力,同样使人沉醉。

他们两个的结合,确实就像瑞德所说,珠联璧合。但是,在瑞德的现实与思嘉的幻想中,瑞德失败了,他的感情也因此真正的破碎了。

再说说艾希礼和媚兰,他们是相似的,具备南方的一切美德,有知识,有文化,有思想,有修养。

媚兰基本上是完美的,她善良,仁慈又不乏勇气,思嘉摘棉花时,她想帮忙,思嘉杀人时她也帮忙,除了瑞德,她是思嘉的另一个支持者。我做过小范围的调查,先看书的基本都喜欢思嘉,而先看电影的则喜欢媚兰。媚兰太善良了,她具有一切美好的品质,完美得不真实,而思嘉是有血有肉的,是真实的,有缺点也有优点。

艾希礼是真实的,他是个活在过去的人,时世变迁,他不想面对,他是缺乏勇气的。他不爱思嘉,又不说不爱她。思嘉走投无路找他时他只给了她庄园的红土,后来知道思嘉牺牲了自己,他说他该去抢劫,这一点,他确实不如拖着军刀想帮思嘉对付逃兵的媚兰。

《飘》里的人物都极具理想色彩,如果没有媚兰的淑女风范,怎能体现出思嘉的桀骜不逊。没有艾希礼的懦弱,怎能体现出瑞德的风范呢?

飘读后感500字_飘读后感


飘读后感500字

而她得不到的永远只是艾希礼。艾希礼是一个绅士,温文尔雅,文质彬彬,一身书生气息,他善良,这些都深深地吸引了斯嘉丽。被众多男子环绕的斯嘉丽也自信地以为艾希礼是爱她的,是属于她的。所以当她得知艾希礼马上要和梅兰妮结婚时,当她得知艾希礼不属于自己时,她前所未有的焦虑与不安。得不到的艾希礼不停地骚动着斯嘉丽的心。她一边宽慰自己艾希礼是喜欢自己的,并会为了自己悔婚,一边又盛装打扮舞会以吸引男子的眼球。而最后艾希礼并未如艾斯嘉所想般与她私奔,斯嘉丽也为了气他闪电结婚与梅兰妮哥哥查尔斯。

婚后的斯嘉丽并没有放下艾希礼,但随着南北战争的发生以及生活的动荡。斯嘉丽渐渐发觉自己对艾希礼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喜欢。当艾希礼从战场上活着回来,他衣衫褴褛、形容憔悴,原有的高贵气质已消失殆尽;当塔拉庄园受难,艾希礼却软弱无能;当艾希礼受斯嘉丽之托管理一个木材厂,但经营得很糟糕。斯嘉丽才不能不承认那么多年来。其实爱的只是自己所想的那个完美的艾希礼,那么多年的执着只因当初的得不到。

有时候我们都是为了得不到的东西而苦苦挣扎与执着,而忽略了这件东西是不是心中多想、心中所得。如同斯嘉丽到最后才明白自己真正爱的是瑞德,之前的执着与沉迷,只是因为得不到。生活中总会有很多得不到的时候,不时不妨放下而远观之,兴许有新的境遇。有时候,得不到,就不要,多多关注身边的人与事,擦亮自己的心灵,会有别样的发现。

飘读后感500字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陈奕迅的这首《红玫瑰》,唱出了多少人的心声。又有多少人在这首歌中看到了自己抑或别人的影子。而我仿佛看到了那位乱世中的佳人惨淡的一笑。

她那对沉甸甸的耳坠子吊在长长的金链上,从整整齐齐网着的鬈发中垂下来,在褐色眼睛近旁摆荡着,这对眼睛像冬天树叶中波光皎洁的湖水,两片褐色的叶子从宁静的湖水中闪映出来,她就是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作为一个南方庄园主的女儿,她无忧无虑、活泼开朗,父亲的溺爱,让她养成了高傲、叛逆、倔强和贪慕虚荣的性格。她就是《飘》中的女主斯嘉丽。她美丽,但她更擅于利用自己的美丽,使用一些小伎俩,因此身边不乏追求者。那时的她只热衷于舞会,穿引人注目的漂亮衣服,穿梭于众男子之间,成为各舞会的中心,看着那些男人在她的美丽下沉沦,她心中满是自得。她随意地游走、欲拒还迎,看着那些股掌之间的男人为他争斗、为他拜倒,她也只是有恃无恐。

飘读后感500字

有这样一个时代背景,才成就了斯嘉丽这位乱世佳人。一直觉得电影的名字取得很好,凸显了斯嘉丽这位爱尔兰农庄主的小姐的变化,从娇弱温室玫瑰突然成了坚强美丽的野蔷薇。如果斯嘉丽没有遇见白瑞德,那么斯嘉丽会不会在故事结局时坚强的对明天发出挑战呢?若是没有遇到白瑞德,斯嘉丽一定一辈子都会认为阿什希是自己的最爱吧。当白瑞德离开之时,斯嘉丽才意识到她需要的不是阿什希,而是白瑞德。当她了解白瑞德的爱时,已经太迟了。爱总是让人捉摸不透,总是喜欢突然离开。

也许失去爱的那一刻,很多人都会伤心欲绝。这时候,斯嘉丽没有,斯嘉丽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Tomorrowisanotherday。

飘读后感500字

第一次读《飘》时,看的很快,一些在当时认为不够吸引人的段落都一一带过,记得的只是斯嘉丽的坚强和她那一句:Tomorrowisanotherday。

一开始读《飘》,不了解斯嘉丽,认为她是一个讨人厌的十足千金大小姐,只是拥有倾国倾城的容貌,就骄傲得不可一世。读到后面,越发的觉得当时我对斯嘉丽的讨厌,也许只是因为妒忌。妒忌她的倾城容貌,妒忌她的讨人喜欢,同时也妒忌她的出身优越。那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究竟是一个多么平凡的小市民,心胸究竟是多么的狭隘,究竟是多么的让自己羞愧。只看到了斯嘉丽的光鲜,却没有注意斯嘉丽在南北战争时候表现出来的坚强与勇敢,没有注意到斯嘉丽当年只有十七岁。十七岁那年,我们在干什么呢?斯嘉丽又在干什么呢?

全书最让我感动得一幕,就是看到斯嘉丽为梅拉尼找米德大夫这一段,看到斯嘉丽快速的读那一页死亡名单那段,看到威尔克斯老先生参加战争走远后斯佳丽在胸口划十字那段,擦了大把的纸巾。那一刻才明白,斯嘉丽并非我所想的那样只是个花瓶,她是我最喜爱的坚强勇敢的女性。

那场南北战争呵,闭上眼就觉得自己处在亚特兰大,和成群结队的人聚在车道旁等死亡人员的名单,塔尔顿家四兄弟都完了,汤姆和那对孪生兄弟完了,威尔克斯,阿什礼的父亲,头发发白的老人也被炮弹打中,米德太太的大儿子死了,小儿子不到十六岁在战场上重伤,这是场扣人心弦的战争,成百上千的伤员,飞舞的苍蝇、肮脏的绷带,血腥、汗渍南方败了,北佬来了

飘读后感500字

无论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思嘉深深地感染了我。她让我知道,真正的乐观并不是表现为相信生活是一帆风顺的,而是明确知道生活中有许多挫折与阻碍时,仍然可以直视它,并且竭尽全力走出困境甚至爬出困境。思嘉也会像很多人一样抱怨、感伤,但不同的是,大多数人会从此一蹶不振,而思嘉会重新振作起来,更加坚强地面对一切。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更加要发扬这种乐观主义精神,我们有拨开风尘的眼睛,我们有看透岁月篇章的瞳孔,无论我们在追逐梦想的过程中会遇到迷途的惆怅还是失败的痛苦,但我们仍然应坚信未来会给我们肯定。曾经我在追梦时也有过彷徨与挣扎,但当我回首时,却会意外地莞尔一笑,那些曾经看起来很痛苦的经历,在时光的氧化下,都会变成我们的故事,它们未尝不是岁月布施给我们的小惊喜呢?我们都喜欢阳光微风、静水清涟,但不妨偶尔也带着镣铐在雨中狂跑,相信那时云卷云舒、花开花落在你的心中自会有一番新的构建。

我相信开怀大笑是燃烧卡路里最棒的方式。我相信身处逆境时,更要坚强。我相信快乐的女孩就是最美的女孩。我相信明天会是全新的开始,而奇迹终会发生。也许你不一定有能做自己的自由,但你必须要有敢做自己的勇气。希望我们都是有故事的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明天。

飘读后感500字

已经反反复复看过好几遍《飘》了,而今天想将我从跳动而有血裹着的心底下累积起的各种情感,奔迸到笔尖上,变成驰骋的文字。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不太喜欢甚至有点反感女主人公思嘉,若要征服命运,只要有漂亮的衣服和洁白的皮肤作为武器就够了,虽然思嘉的外表十分美丽动人,但她的思想与见识却很肤浅。然而后来,我对她的认识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的坚忍,她的勇敢,在乱世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原来那个十六岁的姑娘只会担心穿哪条裙子显得更妩媚,现在却带着一群毫无力量的人穿过几英里的战地;开枪杀死一个北佬士兵并且心安理得地搜他的口袋、背包找钱财与食物;披着母亲的丝绒窗帘,配着公鸡的尾羽,试图去征服白瑞德以挽救塔拉;为了锯木厂夺走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以二十块钱安慰自己的良心雇用犯事黑奴;表面上与北佬交往甚欢

是的,他和白瑞德一样贪得无厌、无所顾忌、不在乎所谓的名誉与信仰。但更让人惋惜且敬佩的是,没有谁真正理解思嘉,并且能够驾驭思嘉,包括白瑞德。思嘉是我曾经唯一的梦想,然而在现实面前谁都不能享有。不敢用苍凉的手势定义思嘉的年华,她是不屑于别人对她的同情的。相较于青春、成长这样单薄明媚的字眼,我觉得用史诗来形容她的经历更为贴切。

飘读后感500字

他的心里是矛盾的,但他是一个高尚的人,他知道当国家需要他的时候,他必须放弃自己对平静生活的向往,他也深深地知道,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斯图特兄弟以及其他的狂热的青年充满了年轻人的热血和报国热情,他们拳拳赤子之心是值得赞扬的,当然这里面不乏想利用战争建功立业,成为英雄般的人物的人。巴特勒做出的决定与他们迥然有异。他走南闯北,见多识广,又是西点军校的准高材生。他对当前这场战争有清醒的认识。他没有其他青年没有理由的傲慢,他知道南方很有可能成为这场战争的失败者,而他可不想成为这场战争的炮灰。

他意识到国家在受到破坏和初建的时候有高额利润可赚。于是他选择了走私货物,大发一笔。亚特兰大的太太们也热心地加入到了这场战争中,这些高尚的女士们虽然不免为了自己的威望等争风吃醋,但是却积极的为战争的伤员服务,并乐此不疲。

每个人的命运也是大不一样,巴特勒因靠走私赚的盆满钵满;斯图特兄弟马革裹尸;阿希礼幸运的回到了塔拉庄园,却一无所有。太太们的付出换来的却是更多伤病员,更多的年轻人成为伤病员,甚至很多老人都没有幸免于难。当然这并不能因此就说巴特勒的选择就是对的,其他人的选择就是错的。毫无疑问,对于很多北方的年轻人来说,在战场上冲锋陷阵无疑是很光宗耀祖的事,并很可能去从此不在平庸,就像格兰特将军那样。

《浮士德》读后感4000字


比较中西文化精神的差异,总觉得对浅薄如我者来说,无疑是老虎咬天无处下嘴。人说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英雄,然而一来这不是螃蟹;二来它不是没开垦的处女地;三来这不是简单的形而下的吃螃蟹式的英雄。那么,剩下来的人便有尝试,如履薄冰。
浮士德精神最大众化的理解无疑是对现实永不满足的精神;永远追求、永远实践、永远开拓、永远前进的精神及追求一种永恒,与宇宙极限抗衡的精神。这种追求包括从知识到爱情,从爱情到政治,从政治到艺术,从艺术到事业等各个领域。而且每一个领域的追求都不是浅尝辄止,而是一种极致的追求,这便决定了悲剧色彩的必然性,因为绝对完美的境界是人所不能及的(随便提一下,关于浮士德捕捉海伦时发生爆炸,有人认为这象征现实与美的永恒距离不可能一下子消失,我的意思是,更确切的象征应该是对于终极的东西,人只能无限的接近,而无法实现零距离,似乎这才跟全剧的旨意一致)。正因为如此,西方人笃信:上帝是真善美的化身,在永恒的上帝面前,人类是无知的,不够理性、不够完美的,上帝时刻高举着鞭子在抽打着人类。浮士德在追求知识时,充满着理论与实践的矛盾;在追求爱情时,面临着爱与被爱的抉择;在从事政治时,陷入了主宰与被主宰的无奈;在膜拜艺术时,承受瞬间与永恒的痛苦;在创造事业时,直视着文明与野蛮的冲突。
在理解浮士德的无限追求时,或许,我们会走入两个误区:第一个误区是浮士德与糜非斯特契约的虚假履行,容易让我们误认为假如铁锹声不是小鬼为浮士德掘墓的声音,而是填海造田的声音,似乎浮士德的永恒追求就实现了。我觉得即使那声音真是填海造田的声音,也并不意味着浮士德无限追求的实现,因为一来浮士德无限追求的本性必然促使他产生新的追求;二来人本身是多元的,这就决定了人的追求必定是多元化的,这点全剧中浮士德追求实践不满足的无限循环的三部曲即为佐证。事业不过是多元中的一元。因此,当他喊出你真美啊,请停留一下!时,并不表明这就是他终极追求的全部内容,也因此糜非斯特不可能赢得最终的胜利,而且这大概也是作者写浮士德从天堂通过人间再到地狱,而描写的却是天堂的情景的原因所在。第二个误区是灵魂在旧情人玛甘泪的灵魂的引导下不断飞升时,容易误认为在天界的会合是全剧情节的结束,其实剧情是在两者不断继续飞升中结束的(此点参考余匡复的《浮士德歌德的精神自传》),这样的结局才和全剧及浮士德无限追求的本性相吻合,浮士德不仅现实中追求无限而且灵魂上也永不停息。
与浮士德无限追求、不断向外发散与扩张的精神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人向往的是一种相对稳定、平和与节制的东西,代表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意识明确主张知足者长乐,这与浮士德永不知足的精神相比,简直是东有启明,西有长庚式不统一,二者似乎永远找不着共同话题。我比较同意辜鸿铭的观点。中国人过的是一种心灵生活,中国人的精神是一种心灵、一种灵魂趋向,它是一种心境,或用诗的语言来说,一种恬静、如沐天恩的心境。这种能使我们洞悉物象内在生命的安详恬静、如沐天恩的心境,更是富于想象力的理性,便是中国人的精神(参考黄兴涛的《文坛怪杰辜鸿铭》及辜鸿铭的《中国人的精神》)。正因为如此,有人说西方文明是一种肉质文明,东方文明是一种灵质文明(比如方克力)。曾经有一个这样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有个人半夜心血来潮,突然吩咐家奴备船雪夜探访一位他景仰已久的高人,到了那里时,已是凌晨,主人还在睡梦之中,于是他又立刻让家奴荡舟回家,家奴觉得可惜,问道既然已经来了,为什么不敲门或者干脆再等几个小时呢? 他说我要的是想来这里,现在我目的已经达到了,至于见与不见,又有什么关系呢? 故事简洁明了,但恰恰反映了中国人追求的是一种心灵生活。下面我将从中西与自然的关系的角度尝试对此作浅薄的分析,因为灵的来源我觉得有且只有两个:一是自然;二是心。
中国人崇尚自然,更多的是让灵魂融入自然,用自然的灵来抚慰心的灵,达到二者的和谐与共鸣。西方走入自然不是满足心灵上的需要,而是为了从自然中实现追求,在自然中获得物质上的成功,对她们来说自然是与书屋相对的(即理论与实践的对抗)。说好听一点西方人接触自然是为了顺从现实的需要,不好听点是为了贪婪地从自然中攫取。浮士德的海滨开发区,就是为了在自然中实现自己的价值。菲列蒙、鲍栖丝夫妇、无辜旅客、教堂及菩提树的悲惨命运,又证明西方人在实现自己的价值时不但对自然贪婪,而且对社会、对人民也是无情的。
即使在单纯地面对人与自然时,中国人也显然是更彻底地把人融入自然,把人与自然化为一体。老子有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他把一切都归到自然的囊括之中,而中国文化的要基很大程度上源于此。稍稍注意中西绘画的对比,就可以发现中国国画里面,山水花鸟为主体,人物画不多,而且在人与自然的画中,人只是是画中象征性的一个小黑点,画家已经彻底地把人融入自然之中,人在中国人的精神里不过是万物中的一个灵长而已。而西方的绘画与雕塑却恰恰相反,非常突出人,且更是干脆地直接原原本本的拷贝人,像罗素的雕塑作品《施洗者约翰》、《吻》、《巴尔扎克》、《老妓女》及众所周知的《思想者》等无不是现实的一种原本记录,虽然罗素也主张作品要有灵性,但他的作品是建立在形的基础上,他非常注意追求作品与实物的比例百分之百的一致性与精确性(参考罗丹的《罗丹艺术论》,沈琪泽译,1978年版)。再说说音乐,中国人好天籁之音,何谓天籁? 即大自然的声音。《高山流水》、《平沙落雁》、《梅花三弄》、《寒江残雪》、《琅琊神韵》、《枫桥夜泊》哪一首古曲不是在窥探大自然的灵气? 中国的乐器更是体现了与大自然的和谐,拿中国竹笛来说,大自然恩赐的一根纯天然的竹子,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西洋长笛,它是用人造的铜管加上繁琐的、机械的键。在演奏上,中国竹笛的非全音是由人的手指控制的,大自然的发声频率往往并不那么恰巧就是个半音,而西洋长笛加键后,半音就是半音,全音就是全音,典型的标准化、机械化生产,谈何自然?
如果说上面形而下的分析带有个人情绪化的普遍特征,而且没有理论的高度的话。那么,下面我将不得不故弄玄虚地从中国文化的角度,借鉴别人的论证进行简单的探讨。既然如此,下面的文字可能会像《老妓女》般干涩,但得出的结论还是一样,这是毫无疑问的。
邵建明先生在《中国文化精神》中讲到,西方文化虽然认为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看到了与自然的统一性,但西方文化认为人类出现后,人与自然分为两极,因此主要从人与自然对抗的立场来观照人与自然的关系,把人看成主体,把自然界看成客体,在思维上属于主客二分式。而中国文化精神中的自然意识引申为以下两个层面。
一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在《诗经》中处处蕴涵着这样一理念:劳动让人感受到自然的流转生机的性情与自然的性情相交融合、和谐统一;生活就是人与大地万物的相互依托;辛苦的劳作之后的舒畅心情犹如雨后天晴。大家熟悉的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孟子梁惠王上》)。让我们看到了顺物自然;管子告诉我们山泽虽广,草木毋禁;壤地虽肥,桑麻毋数,在这里我们懂得了对大自然的切制;荀子曰:上不失天时,下不失地利,中得人和,则万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长,群生皆得其命,在这里我们知道了与大自然的和谐。
二是人与自然的本质同元。庄子明确指出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而且庄子自己身体力行地贯彻了这一理念,《庄子至乐》中说庄子妻死,庄子并不悲观,反而鼓盆而歌,以为人死是回归自然,像四时运转一样,何必悲伤呢? 《庄子列御寇》中记载:庄子将死,弟子欲厚葬之。庄子曰:吾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赍送,吾葬具岂不备邪?《淮南子原道训》里论述道:是故大丈夫恬然无思,澹然无虑。以天为盖,以地为舆,四时为马,阴阳为御。故以天为盖,则无不覆也。以地为舆,则无不载也。四时为马,则无不使也。阴阳为御,则无不备也。 。先人运用形象的比喻,把天地四时,阴阳造化比作一套齐备的车辆,苍穹在上,大地居下,遨游宇宙,出入六合。《易传系辞》认为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这样的话语简直是一语破天机,把人的本源阐释得一览无余。中国传统文化精神里处处承载着这样一个理念天人合一。尽齐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陆九渊先生认为这也许是从道德的意义上对天人合一的最早表达,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
其实,到后来中国文化里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已经由天人合一发展到天地人合体。在汉代文学里多处展示着一幅天地人合体的画面。班固《西都赋》:其宫室也,体象乎天地,经纬乎阴阳,据坤灵之正位,放太紫之圆方。(《文选》卷一)坤灵指地神。太紫,指星宿的太微宫和紫微宫,古人想象天帝的居住之所。刘向《七略》:明堂之制,内有太室,象紫宫;南出明堂,象太微。这是说宫室建筑取法乎天地之象,顺应阴阳之理,依据地神的正位,模仿天宫的形制。宫殿的形制与天地之象是同构关系,人活动于宫殿之中,于是便形成了天地人合体的境界。在蔡邕眼里,中国的毛笔体现了乾上坤下的自然序位;体现了一年四季的新陈代谢;体现了人间方圆规矩的中和之德。总之,凡举天上地下人间最基本的秩序规则与结构形式,都蕴涵在小小的毛笔里。体积微小的一支笔,竟然把宇宙的模式包容,是天地人合体的微缩景观。
以上简单零散的分析似乎跟中国人灵性的精神无多少直接联系,但从自然的角度切入,我想还是行得通的。理由前面已经讲过,灵的来源有两个:自然与心。既然如此,心代表的是人,当中国人在崇尚自然的灵性,从而为了使自然的灵性与人身心的灵性结合产生和声效果时,还能说中国人的精神不是一种心灵状态、一种灵魂趋向、一种心境,或用一种诗的语句来说,一种恬静如沐天恩的心境吗?
东拉西扯,不知所云。成此一文,却不成体统。掩纸细思,发现浮士德不经意间不知被我浮到哪里去了。至于精神,压根没说到点子上,大概唱歌跑调惯了。

《秦腔》读后感_4000字


《秦腔》读后感4000字

健叔荐书丨《秦腔》:生活不仅有远方的功名利禄,还有眼前的脚踏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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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属于慢热型的,恰好跟我的性格很搭,所以读了再读,想了再想,欲罢又不能,待读到大约三分之一处,才略略读出点意思。贾平凹先生以清风街夏家一族的故事为线,展现了改革派与守旧派、传统文化与新兴思潮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要读懂这本书,先要读懂几个有意思的隐喻。

01.一个是是而非的疯子。

《秦腔》里引生这个角色很有意思,初期看不懂,可能跟本书全由他做第一人称的描述有很大关系,打架斗殴、思想天马行空,一会变成老鼠,一会变成蚊子,用清风街人的说法,引生“真是个疯子”。事实上,从所谓的“正常人”眼里,引生确实是个疯子,在第一章,作者就给他安排了一场啼笑皆非的“武戏”,之后他跟三踅、君亭、丁霸槽等一系列人都有肢体的冲突,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后来他因为偷白雪衣服事情败露而羞愧,竟然挥刀自宫,真真是一个疯子。从读者的角度讲,或许引生所做的这一切都有些“不值得”,因为付出了却得不到相应的回报,但“疯子”是不会成本收益分析的,在任何情况下,引生都会爱白雪。

但是,引生真的疯了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前几日,看到一篇文章里,提了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眼睛是个凸透镜,在视网膜上的成像应该是倒立的,所以其实本来我们看到的世界是颠倒的,但为什么我们的视觉没有这种感觉?有人回答说:是因为被视网膜上的神经在向大脑传输的时候,做了纠正。

蛮有意思的一个解释,但到底是做了纠正?还是纠歪?这么说来,其实眼见为实这句话值得好好地商榷。所以,大家眼里的疯子引生,在我看来比谁都明白,虽比不上屈公的“众人皆醉我独醒”,但若说他是一个纯粹的人,可是真正的合适,怒了就敢打架,伤心了就坐地上哭,做错了就立刻改正,喜欢就永远不放弃,认同就一直追随,我想或许贾先生一开始就把引生隐喻成农村的化身,那个时候的农村就处于一种“半疯癫”的状态,不过虽然疯癫,但也纯粹、真诚、质朴,也傻的可爱。

02.两个最不该结合的人。

如果你读过这本书的话,你会选择哪一对作为最不该在一起的人?庆玉和黑娥?或许吧,但如果我选的话,我一定会选夏风和白雪。白雪是《秦腔》里唯一没有瑕疵的人,文章的第一句就写:“要我说,我最喜欢的女人还是白雪。”或许她唯一的黑点就是嫁给了夏风,如同其在第101章里说的:“我知道我文化低,户口又在县上,我也明白你当时追求我是因为我长得漂亮,我不该答应了你,可我是晕头了。或许是我虚荣,我不该去攀高枝,鸡就是鸡,鸡不是住梧桐树的。”

而夏风呢?他思想开放,名声在外,被认为是清风街最有出息的人,但同时他也冷漠、无情,对传统文化漠不关心,从两件事上可以看出来他的性格特点,一是对秦腔演员王老师想整理录音出个碟盘的看法,用白雪的话讲“再不抢救这些资料,过几年……”,但夏风不愿意帮忙,还和白雪吵了一架,说白雪“谁让你爱管这些闲事”,另一是他三伯夏天礼的葬礼上,夏风的注意力一直集中在观察丧事的整个过程,但并不是因为伤心或者怕出了纰漏,而是“文人有文人的想法,他是为他的写作积累素材哩”,或许在他心里,他的文学创作才是传统文化,而秦腔之流不过是糟粕罢了。

一直觉得,白雪就像传统文化,美丽、善良,又柔弱不堪,而夏风则像现代思想,活泛、易懂,却又狭隘偏激,两个人的结合本来就有问题,必然会产生冲突和矛盾。或许有人觉得他俩在一起是理所当然的事,是郎才女貌的最佳搭配,但世上的事情,本就没有那么多“应该”,就像有很多人,自以为是地将传统文化与新潮思维搅在一起,名其名曰:与世界接轨,但我觉得每一种文化和传统都有自己的生命周期,像宇宙运行的道理一样,古人云:天行健,古人也说:道法自然,传统文化自然有自己的进化和成长的路径,还是尘归尘、土归土,传统的归传统、新潮的归新潮,强行把两者捏合在一起,就会像夏风和白雪一样,诞生一个畸形的下一代。

03.三个人的斗争。

之前看过一个笑话,是关于《铁甲钢拳》这部电影的,有人问:为什么我们中国的机器人需要三个人操作。有人抖了个机灵:因为一个党领导小组至少需要三个人。笑话归笑话,但对于我们来说,“三”这个数字,确实有着非一般的魔力,可能是因为三是最稳定的结构吧,比如三角形,或许稳定可以换一个词:牵制。

秦腔这本书里,推动整个情节发展的除了引生对白雪无来由的喜欢外,还有最重要的一个矛盾就是君亭、秦安和夏天义之间的斗争,开始是君亭和秦安在意见上的分歧,最终君耍了些手段将秦安搞掉,后来是君亭和夏天义之间的对抗,君亭一直没有赢,夏天义也一直没有输,直到有一天,夏天义连同他於地的愿望,被他心爱的土地一起埋葬了。

严格地讲,君亭不是一个坏人,我们传统的思想中,君权天授的概念深入骨髓,权力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像春药,尤其是对在位者,愈发欲罢不能。其实在读到君亭这个人时,我或多或少地想到了《沧浪之水》里的池大为,尽量两个人天差地别,南辕北辙,但两个人的在追求理想时的手段是一样的,池大为为了实现他的抱负,一步步走向权力的巅峰,最终他实现了,但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当初的理想,书里没有说。而君亭为了实现自己的发展理念,借助非正常的手段,最终他的理想有没有实现,书里也没有说。如果目的是好的,那手段是恶劣的是不是重要呢?我不知道,也不太好说。

纵观全书,君亭像极了积极的改革派,脑子里总能冒出市场经济的许多点子,夏天义和秦安更像是传统的保守派,一辈子愿意守着自己的土地,这两种思想哪个更好?哪个会走到最后?在书里,君亭的小市场不断没落,门可罗雀,夏天义则最终被泥石流淹没,从贾平凹先生的描述看,或许他也没想明白,我更想不明白。

04.四人相加捏成一个农民。

其实最有意思的还是夏家的这仁义礼智四兄弟,四个人各有特色,夏天仁孝顺,其母病重,每晚夜深在院中设香案祈祷:愿减自身寿命十年,以增母寿,后母亲转危为安,但天仁五十五岁就死了。夏天义义气,干事嘎嘣脆,热爱土地,也能紧守作为农民的本分。夏天礼贪小便宜,爱贩卖些银元,赚点小钱,但最终也死在这上面。夏天智热爱秦腔,热爱传统,最后得以跟自己的马勺秦腔脸谱葬在一起,长埋地下。

其实,细细想来,这四个人的合体就是一个我们典型的农民,孝顺、讲道义、热爱传统,但又有点小农思想,爱占点小便宜。这四人最后都死了,其实作者是害怕了,就像作者在后记里写的一样,有一天“我站在街巷的石磙子碾盘前,想,难道棣花街上我的亲人、熟人就这么快地要消失吗?这条街很快就要消失吗?土地也从此要消失吗?真的是在城市化,而农村能真正地消失吗?如果消失不了,那又该怎么办呢?”我非常能体会到作者当时的迷茫,对传统文化流失的害怕,对质朴的农民渐渐要消失的害怕,文人的笔就是他的刀剑,所以,贾平凹先生用这本书向他所担心的事情宣战。

05.尾声。

看完整本书,可能大家的共同的疑问会是:引生是否跟白雪在一起了?贾平凹先生不写爱情小说,所以,这对于他来说,并没有那么重要。

而我这个俗气的读者不妨可以想象一下,或许在一起了,就像我所认为的隐喻一样,纯粹无暇的白雪需要纯粹、又有点傻气的引生呵护,太精明的不行,太精的人多半不会喜欢慢半拍的传统文化。也或许没在一起,这就意味着,时代在进步,即使再珍贵的传统文化也总有消亡的一天。至于贾先生的态度是什么?我猜不来,也不想猜,我们不妨留个念想,留个想象。

这篇评论的题目反用了高晓松的一句名言,他说:生活不只眼前的苟且,还是诗和远方,这我同意,高晓松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点,就如同他在《如丧》里写的,有一天,他放弃了优渥的生活,为了他的诗和远方出走,只身出去流浪,在厦大还经历了浪漫的邂逅,颇有点仗剑走天下的意味,还顺便流露出些“检书烧烛短,看剑引杯长”的无奈惆怅,这与他粗犷的外表确实有点违和,但这杯毒鸡汤真毒,万里挑一的高晓松饮的下,我们普通人却饮不下,在合上这本书的一霎那,脑子里突然闪过这句话:生活首先得是苟且,才能有诗和远方,就像引生忍受了好久,才等来跟白雪在一起的机会,就像有了上一辈的踏实,才有了夏风无所顾忌地出去,对于现在的社会讲,引生的忍让是苟且,夏天义的固执是苟且,但我是一个悲观主义者,没有那么洒脱,对于我来讲,苟且的意思可能更接近于踏实,况且就像书里所描绘的,越来越多的人走出去,到最后连个抬棺材的人都没有了,而且远行也不是为了诗和远方,都是在寻那孔方兄和那顶戴之翎,隐藏在这些乱象的背后是经济发展和精神发展不平衡带来的信仰的缺失。

其实,我宁愿社会改革的步伐慢一些,等一等我们已经累积了几千年的文化和信仰,等一等我们这些慢热人的灵魂,就像我爹说的,老抬着头仰望星空,容易掉进沟里。

引生在偷衣服的时候,遇到一只猫,猫说声:不妙喔。嗯,在我看来,确实,现在这个世界其实一点也不妙。

--2017年9月16日

《活着》读后感4000字


有的时候,活下去,可能是一个人最大的勇气 。

这个假期,读了余华的活着,他用无声的文字,讲述了一个人一生中所承载的巨大痛苦,

它讲述了一个名字叫福贵的人,家财万贯。他却游手好闲,吃喝嫖赌,却被龙二算计,将家产都败光了。他的身份,从使唤别人,变成别人使唤自己,他才真正的意识到,自己曾经做过的事, 是多么荒谬,多么可笑 。

但是生活的窘迫,仍没有磨尽他的锐气,一次他与别人家的仆人打仗。却被国民党的军官看中,被抓去拉大炮,一直送到前线。他们刚到两天,就发现被共产党包围了。在爆发战争后,他与同行的人的生活更是苦不堪言。他们每天只能躺在死人堆里以保全自己。为了维持生命,不惜冒死去找吃的。有时能找到一块饼,都要谢天谢地。后来他们被共产党召集起来,说如果有想回家的,拿点儿钱,干粮,回家去吧。

等他终于能回家的时候,他却发现,他的女儿哑了。他的儿子不认识他绝望与痛苦将他紧紧的裹住,他终于承认了现实的残酷。

往后的日子,他也只能与家人不断干着困苦的活儿,勉强维持这个家。然而,命运再次捉弄了他。为了能把儿子供上学,他只能选择将自己的女儿忍痛送出去。然而,凤霞却在第二天回到了家,他再次把凤霞送回去。临走前,他摸了摸凤霞的脸,凤霞没有哭,反而摸了摸他的脸,凤霞一摸,他心里就难受,心一横,就带风霞回去了。

后来一段时间,讲究共产主义。所有人家的牛、羊都要送到饲养场,而他的儿子有庆却舍不得自己的两只小羊,害怕自己的羊被宰掉。天天去饲养员那儿问。后来,牛羊都宰掉了,只剩他的了,他的那两只小羊也逃不过被宰掉的命运。他难受了好长时间,但生活也必须步入正轨。后来,食堂没有饭,只能自己重新去买锅回家做饭。当时,福贵的妻子痪上了软骨病,却为了这个家,仍然坚持下田干活。

有庆在学校,成了跑步健将,五年级的他,能把中学生一落就落他们好几圈儿。他的体育老师甚至告诉他,他完全可以当一个运动员,福贵听到后心里自然是骄傲的很。

而随之的悲剧,又让他再次身处一个崩溃的环境。医院为了找到匹配到镇长夫人的血型,有庆的学校,同时组织了献血。同学一听说这个事,激动的不得了,有庆第一个跑到排队口。却被说不遵守纪律,排在了最后一个。最后把前面的人血都验完后,然而都不匹配。到了他,他问老师可以到他了吗,老师点点头。结果偏偏他的血型正好匹配,可这负责抽血的,一抽就没完了。有庆抽着抽着,觉得有些头晕,就问护士为什么会头晕,结果护士只是随便应付两句道抽血都头晕,他也没在意。后来他被抽的直接晕倒在地,这是负责抽血的护士才感到出事了,叫来医生。医生只是说,心跳没了。只是骂了护士两句,真是胡闹!便赶去救治县长夫人。

接到消息的福贵,发了疯一般抓住一个医生的领子就问我儿子在哪,医生说,你儿子是谁我又不知道,他说是那个快死的孩子,医生指着一个房间,他立马冲过去,

而接下来医生所说的话,更是让他接近崩溃的边缘。你怎么不多生几个儿子?在一瞬间,他顿时明白了,医生所说的意思。哪怕他明白,仍然不死心的问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的儿子,是否还活着。其实他明白,不论他问不问,答案都是一样的。

他无法想象,中午还活蹦乱跳的有庆,已经成了一具毫无生气的尸体。他就静静的躺着,像不会动的娃娃。福贵抱了抱有庆的尸体,他是自己的儿子。福贵的心每次看他一眼心就如被刀绞一般滴血。福贵宁愿想象他是沉睡在此,也不愿意承认他死去了。他太难受了,以至于没有看见有庆的体育老师也赶来了。想不到啊,想不到。福贵摸了摸有庆的脸体育老师也摸了摸,他们两个都觉得十分痛苦。坐在一起流泪。哭了一会儿,福贵突然意识到。自己还不知道有庆是怎么死的,等他知道自己的儿子是抽血死掉的时候,立马冲出房间,揪住一个医生就打。体育老师一把抱住了福贵,你不要乱来!一个穿着中山服的男人问他,你是徐有庆的父亲吗?他没理那男人,却听人喊那人是县长,再朝着那个男人肚子就是一脚。结果却发现,那人是春生。春生是曾经与他出生共死过的朋友,他怎能不记得?两种情绪交织的他的心里,终于只是对春生说了一句,你走吧,别再来见我。

他将有庆埋在村西,与他的父母埋在一起。他尽力将此事隐瞒了起来。与此同时,他妻子的软骨病越来越加重,在他妻子知道自己的时间不长的时候,请求他背自己去一趟村西。他怔住了,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此事,他妻子说,自从她听到福贵每天晚上去村西的脚步声时,她就知道了。福贵同意了妻子的请求,带他的妻子去了村西。

一次,家珍的气息很微弱,问凤霞是否还睡着?福贵回答是,当时福贵还真就以为他的妻子命不久矣,可就在第二天,他的妻子居然自己坐了起来,让福贵帮她煮点儿粥,人一能吃进东西,病自然就好了,可这家珍一好,福贵立马就在地里晕倒了,他也得了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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