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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30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1 来源:互联网

读后感 (3000字)。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为了充分回味作品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 (3000字)”,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最近,我们班轰轰烈烈开展了多读书,读好书的活动。我也看了不少,不仅让我开阔了视野,还积累了丰富的课外知识,令我受益匪浅。《三国演义》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的小说,以描写战争为主,反映了蜀、魏、吴三个政治集团之间的政治和军事斗争。大概分为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国鼎立、三国归晋五大部分。在广阔的背景下,上演了一幕幕波澜起伏,气势磅礴的战争场面,成功刻画了近四百个人物形象,其中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周瑜、关羽、张飞等等人物形象脍炙人口,不以敌我叙述方式对待各方的历史描述,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编者罗贯中将兵法三十六计汇融于字里行间,既有情节,也有兵法韬略。在智谋人才方面,魏国有郭嘉、荀、贾诩、程昱、司马懿等人,蜀国有诸葛亮、庞统、法正,吴国有周瑜、鲁肃、陆逊,这些人都可以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他们之间的能力都是势均力敌,是当时杰出的人才。

武将方面,由于《三国演义》的描写,我们熟知了蜀国的关羽、张飞、赵云、马超、黄忠等五虎上将。实际上,魏国的武将也不逊于蜀国,夏侯渊、徐晃等将领也都是智勇双全,张辽在逍遥津之战中显示了超强的作战能力,张合也在对蜀国作战中屡立奇功。只不过《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以蜀国为正统,才着重刻画了关羽、张飞等蜀国人物。吴国方面,吕蒙、甘宁、太史慈等人也是一时的豪杰,还有吴国老将军黄盖,赤壁大战曾向周瑜献火攻之策,以苦肉计诈降,率船火烧曹操水军。

《三国演义》中主要人物被称为三绝的分别是:奸绝曹操,智绝诸葛亮,义绝关羽。

奸绝曹操。曹操有一句话十分耐人寻味,那便是: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由于这句话,曹操惹来了杀身之祸,若不是他运气好,早就命丧黄泉了。所以,曹操给我的启示是:做人不能太狡诈,否则会遭到报应的。

智绝诸葛亮。要说诸葛亮才智过人,非得数草船借箭和借东风这俩件事了。从这两件事足以看出他的雄才过人。

义绝关羽。关羽是《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最讲义气的人。他对刘备讲义气,他降汉不降曹、屯土山约三事、过五关,斩六将等等事例足证明。他对敌人也讲义气,华容道义释曹操、义释黄汉升、为曹操报恩斩颜良、诛文丑等等,可见他十分讲义气。

其中我最敬佩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为什么我最佩服他呢?因为他十分机智,就拿《草船借箭》那个故事来说吧

那个故事中,周瑜故意刁难诸葛亮,命他在十日之内造完十万支箭。面对这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孔明有信心的回答说不须十日,三日便可完成,并立下军令状。鲁肃十分担心。孔明却一点也不着急,他请鲁肃接二十条船给他。,每个船上都要三十个人,还要扎草人一千个,并排列在船的两侧。

两天过去了,到第三天四更时,诸葛亮突然派人来请周瑜了,说他一定要同去取箭,周瑜将信将疑地和诸葛亮一起出发了。

五更时分,船队接近曹军水寨。孔明令船只一字排开。军士擂鼓呐喊。曹军水军都督听到战鼓声和呐喊声,心想一定会有埋伏,便让万余名弓箭手在江边一字排开,向江中放箭。当稻草人上的箭插满时。诸葛亮立即吩咐士兵把船只调头迅速离开了。到了营寨,周瑜有点不相信。派人把草上的的箭数了数,的确有十万多只。从此以后,周瑜再也不为难诸葛亮了。

《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着之一,作者是唐代著名小说家罗贯中。《三国演义》塑造了近200个生动活泼的人物形象,其中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老奸巨猾的曹操、忠勇双全的关羽、宽厚仁义的刘备等人性格尤为突出。《三国演义》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战争小说和历史文化小说,它描写了大大小小的战事,构思宏伟,手法多样,读来使人惊心动魄、荡气回肠、感人肺腑,带来丰富的历史文化体验。

红脸大汉,相貌堂堂,威风凛凛,风度不凡,波有英雄气概。这句话描写的是忠勇双全的关羽。小说多处描写了他英勇无畏的英雄事迹,刮骨疗毒就是其中一则:

关羽率军向樊城进攻,不料被曹军毒箭射中右臂。关平拔出臂上的弩箭,发现毒性已经入骨,关羽的右臂很快变得青肿,不能正常活动了。但关羽决心攻下樊城,不肯退军,众人只好四处求医。忽然有一天,一个人从江东驾着小船,径直来到寨前,自报姓华,名佗,字元化,要求面见关羽,来给他医治。关平一听,大喜过望。来人竟是天下闻名的神医华佗!关羽请华佗坐下,命人献茶,然后问华佗怎么治?华佗说:我自有医治办法,只是担心君侯害怕。关羽大笑道:我视死如归,没什么好怕的。华佗说:立一根标柱,柱上钉一个大铁环。把手臂穿在铁环里,用绳子捆住右臂。我用刀子割开皮肉,刮去骨头上的箭毒,再敷上药缝合就没事了。关羽称不用标注铁环,饮了几杯酒,人在与马良下棋。华佗取出尖刀,叫人在下面接污血,割开皮肉,用刀刮骨,发出了细细碎碎的声音。关羽脸上也没有痛苦的表情。伤好后,关羽设宴答谢华佗。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内心被关羽的镇定和顽强深深地震撼了。大家假设一下,如果自己是关羽,也会在刮骨疗毒时饮酒吃肉、谈笑下棋吗?我想,所有的回答几乎都应该是不可能会。

记得几年前,我生病了,妈妈带我去医院检查。当我得知要做胃镜时,胆小害怕的我立刻放声大哭,死活不愿意,又哭又闹,妈妈连拖带拉才强行让我做完了检查。

所以,我们应该学习关羽不畏艰险、镇定自若、乐观直爽的精神与性格,那我们也会变得坚强起来:面对困难,毫不惧怕。我们还要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勿学曹操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的心理,只学刘备宽厚仁义、知人善仁的品质;勿学关羽的心高气傲,只学他的勇敢顽强、忠心耿耿作为21世纪这个崭新时代的人,社会竞争非常激烈,所以,我们要更加努力,学习英雄精神,做祖国的栋梁之才。

在中低年级,我看的是青少版的《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篇长篇历史小说,它不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历史知识,更让我记着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胆狭义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赤膊上阵的许褚、抬棺上战的庞德、阴险狡诈的曹操、软弱无能的刘禅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着《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空城计、妙锦斩魏延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可他也并非神仙,如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柳列城两个军事重镇,一出祁山失败,自己也被降职。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凡夫俗子。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苛求别人和自己不犯错误,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一点过失而横加指责,也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次考试的失利而灰心气馁,更不应该为自己取得的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人无完人,我们身上也一定存在着需要充实改进的地方。

而我喜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随着我的成长,每次研读《三国演义》都有不同感受,《三国演义》真是伴我成长的一本好书。

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各具其态,有长有短。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五年级:刘桂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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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读后感3000字


我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沈从文

俱为女子,我却原本并不喜欢翠翠。

十四、五岁时第一次读《边城》,就不喜欢这个与自己差不多同龄的女子。十五岁时的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触目皆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活脱脱就是一个自然之子,有着原始的善良和纯真的可爱,应惹来无数爱怜。

可那时的我却不喜欢,觉得这个女子的纯真过了份,这是她保护自己的盾牌,也是尖锐的武器,一次又一次地刺伤了那些深爱她的人。她的不谙世事,她的含蓄懵懂,全变成一条条致命的引线,引向最终的惨烈。记忆里永远挥之不去的只有最后的悲哀结局,如同改编的同名电影里在昏黄温暖的色调下,却隐隐透出烟水空蒙的凄寒。

这是我一直都不懂的故事,也是我一直都不懂的世界。作者笔下的茶峒山城,只是一个湘、川、黔三省交界的边境小城,在故事里却仿佛真正成了一个被时间遗忘的安静角落。在那个风云变幻、改朝换代的时代中,不管别处的人们如何不幸挣扎,生死存亡的恐慌感都似乎永远弥漫不到这里。热闹充满生气的小河街,妇人聚集的吊脚楼,负责摆渡的老船夫,在难却盛情的收下过客的一枚铜板后会转送一大把的烟草叶。在那里就连世俗最为不齿的妓女,也永远那么浑厚。她们可以为了生计接待四川商人,也可以把所有的眼泪快乐牢牢地系在归期不定的水手身上,有着古代女子拼将一生休,尽君一日欢的勇气和无悔,较之讲道德和廉耻的城市中绅士还更可信任。这样的水土和民风养育出的翠翠,有我想象中的淳朴,却没有意料内的勇敢。一如她的那段伤痛初恋,在那时的我看来不过是一个简约和克制导致的悲剧。对于这样一个简单的三角故事,作者舍弃了传统的情节要素,没有门第之见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反倒多了民主和放手。可那个女子还是没有把握住自己的幸福,只能回望那一川碧溪,带走自己的爱与希望。

那时的自己,并不理解这样的含蓄,也不喜欢翠翠的纯真善良毫无机心,当这些品质成为一个人性格的全部时,反倒失去了最基本的一点可爱。于是,我离开这个故事,忘记翠翠,忘记湘西清亮的白河,继续经历自己的青春岁月。

时隔两年,因缘际会下我再次翻开《边城》,只因为怀念起湘西瓦蓝的云天。故事里的翠翠在成长,已经走到了自己命运中最为重要的转折点。她最终还是选择了固执地等待,等着那个年轻人回来一同去采最喜欢的虎耳草。故事外的我也在长大,走过豆蔻年华,面临着少年人走向成熟的蜕变。而当我怀着这样的心境再次去读这个早已熟悉的故事、读到最后的那一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时,心底的那份惨然和惋惜尚在,却多了几许释然,并不再过多地执着于因那些巧合误会所导致的有情人未成眷属的收场。若说两年前这个故事让我感到的是温暖中透出凄寒,那么两年后我不仅感受到全篇无处不在的寂寞孤独,也更执著于其中几许温暖的色调,依旧昏黄,却足以照亮我的心房。

而两年后的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俱为女子,翠翠却真是特别的。她不应仅仅只是爷爷疼爱的对象、男子梦中的理想,也是女孩子心中永难消逝的情结。再读时,我不再指责她的懦弱隐忍,而是喜欢她的活泼率真,也爱她的含蓄。因为这才是每个这样年纪的女孩子心中最纯真的一面,也是最真实的一面。

再品与翠翠有关的章节,我看到了两条线索推动着人物的塑造和情节的发展。最明显的一条自然是三年的端午节,这也是贯穿全文的线索。第一年的端午节由翠翠的回忆带入,与茶峒山城一样,他与傩送的初遇仿佛也是静止于时光中的美好。黄永玉曾以此为题材作过木版画,画中的翠翠只一低首,回眸间却有不胜凉风的娇羞。这样的画面即使只是最简单的白色,也足以在人的心上幻化出万紫千红。即使后来有漫天花雨,在翠翠的印象里也没有那个端午所经历的事甜而美。第二年的端午节,翠翠和爷爷在顺顺吊脚楼上避雨,那个场景在电影中拍得十分温馨祥和。天保一家送的大白鸭和尖角粽子,船总与爷爷间关于翠翠婚事若有若无的谈论,不仅再次体现了地方人情之美,也为下文情节发展提供了一个小小的契机。而到了第三年的端午,所有事纷踵而来,然后走向最后的终局。这三年的端午节对于翠翠的意义不言而遇,也是她感情最明显的体现地。

不过不同于两年前一直认为的爱情,再读时我却对那两个男子的感情产生了小小的质疑。也许是着墨不多的缘故,天保和傩送的感情仅体现在一次又一次的求婚上。翠翠的纯真美丽,是区别于其他女子的特别,也正是这份特别吸引了他们。可从始至终我都觉得他们只是把翠翠当成一件最美好的东西那样小心翼翼地去追求,可以兄弟相争,可以唱一夜的山歌,可心底其实想要的在这一块纯澈的水晶之外,还是一个节俭持家的女子。但愿这只是我对男子的偏狭。

可是翠翠,在这时却真的初尝到爱情的甜蜜,焕发出少女的光彩。她会在骂人后听到对方名号时心里又吃惊又害羞,沉默一个晚上,也会在爷爷提到嫁给天保时又羞又气地掐断话头。而在面对爷爷正式讲起求婚时的心念更是如电般瞬间即是百转千回,她的心会轻轻地跳动,会即使不知所措也装作从容地等待爷爷的决定。而当心上的事落空时,此刻的心理描写犹为精彩:翠翠弄明白了,人来做媒的是大老!不曾把头抬起,心忡忡的跳着,脸烧得厉害,仍然剥她的豌豆,且随手把空豆荚抛到水中去,望着它们在流水中从从容容的流去,自己也俨然从容了许多。她的惊愕和极度失望,以及妄图掩饰的心理过程,在看似随意的动作中暴露无遗。其后面对爷爷的泪水,她的心中又烦又乱,想哭又觉得没有理由哭。就是在这一刻我仿佛明白了过去一直都不理解的事,翠翠并非不愿去大胆争取大胆说出自己的爱情,只是自身少女含蓄的性格,以及对爷爷的顾及使她不知所措,只能以不回应的方式来回应。看似不合情理,却恰恰是人之常情。

而这种人之常情,却恰恰是当年的自己所不懂的。所以很多路必须亲自走过,才能知道坎坷波折,很多故事只有一读再读,才能体会个中情味。当读到另一条暗线时,才蓦地惊觉,翠翠走过的路,难道不就是自己曾感知过的一切。印象中全篇有四次将翠翠与新娘二字联系在一起,有年少无知时扮做新娘的懵懂,也有情窦初开后追看花轿的好奇。她会欢喜会红脸,会爱听取茶峒歌声的缠绵,也会为一片云一颗星而孤独凝眸。看到这里,现在的我会抬头微笑,无论上天赋予了女子多少种不同的性格,在此刻的心绪纵横旖旎情思当皆如是。所以当全篇最后一次在爷爷的葬礼上出现新嫁娘这三个字时,才会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哀凉。梦起之处,梦终之时,翠翠就这样以痴痴站立的方式无声地回应了自己年少梦想的如此终结。面对至亲的离去,至爱的离开,此刻的翠翠有前所未有的真实感。若说前面的娇羞含蓄引人怜惜,那么这时她的默然更贴近我的灵魂。

是谁说过,不哭过长夜,不能语人生。我想没有经历过青春的甜酸凉薄,大概也不能懂《边城》。就好像当年老师在课堂上一遍又一遍的强调边城的民风淳朴,边城的珍贵难寻,当时的自己却只是不以为然。作者的语言的确很美,平淡如水却自有芬芳,景物描写引人入胜,但是否就真的是独一无二?现在的我已经不会怀疑。面对尘世间铺天盖地的灰土,面对无处不在的窒息感,不再被小心翼翼保护着的自己,越发怀念起茶峒清澈见底的流水,桃杏花里耀眼的紫花布,温柔的黄昏带着薄薄的凄凉。那样的世界,在素淡中自有明澈的光辉,质朴中自有蕴藉隽永之致,只能存在于过往,存在于梦中,存在于记忆,一去就永不再得。所以怎能忘记那山,那人,那只黄狗,那个和我一样大的女孩,她的身上有我最想抓住的洁净和自由,她的故乡是我穷尽一生也到达不了的远方。面对似乎再找不回的美好,心如何不念,如何不消瘦?

同样面对找不回的过往,作者选择用笔将其记录下来。而对于那些猜测的目光,他曾说过:很多人看我的书近似买椟还珠,你们欣赏我故事的清新,作品背后的热情却忽略了;你们欣赏我文字的朴实,那背后蕴藏的悲痛也忽视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也是一个买椟还珠的人,对于《边城》这样一个故事我只愿单纯地随心而读,不愿加之以所谓深刻的挖掘的目光。我读到了背后的热情和悲痛,却还是想许给自己一个希望。只是语序的不同,但又未尝不可以是作者留下的慈悲,那个在月下唱歌,把灵魂轻轻浮起来的年轻人,也许明天回来!。

每个人心里也许都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作者如是,翠翠如是,我也应如是。然后,我们都将余下的岁月留在了等待里,孤寂地等待。但即使等得眼已垂落、耳已闭锁又如何,毕竟似水的流年还在记忆里,曾经的梦想还在心里,闭上双眼往昔的温暖还一息尚存。

既然一切都还在,来过就未曾离开,那么即使心已渐渐消瘦,也没有什么是不可释怀的!

边城读后感3000字


从小就背着陶渊明诗长大的我却一度理解不了《桃园源记》与陶渊明,觉得那是消极避世的表现。可是在岁月的洗礼下,我渐渐地隐隐约约品味到了几许:所谓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都只是寻找故乡的一种方式。

发现桃花源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忽逢桃花林

我曾询问过老师:老师,您说《桃花源记》为什么要用这个源?老师对我说:因为这个源字,代表着桃花源是我们生命的本源,是我们人类欲望的源头,我们所追求的最终。

而我,却突然想起了《边城》。想起了在一个昏黄的午后,一个在这个小小世界里的一个叫做茶峒的小小地方,想起了一个叫做翠翠的姑娘,想起了白塔下的一个许愿,想起了在乡村混杂着雨水的泥土里,外婆家的老式 煤炉上歪歪斜斜的飘着的烟,和那一声半是无奈半是疼爱的语嫣。

走进桃花源

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

拿起沈从文的《边城》,是意外也不是意外,仿佛我这一生迟早会读一次,读一下沈从文,走一下茶峒。仿佛茶峒与生命有什么弥补可分的关系。

我曾记得,沈从文说,《边城》不是为多数人写的,它的存在是为了那些:本身已离开了学校,认识中国字,关心这个民族在空间与时间下所有好坏的人读的。我想,沈从文的文字,是一缕山泉,它从远方飘渺的山 上流下,包容一切,洗涤一切。你只能感叹这是一幅多么动人和完美的山水丹青!没有可以供人评头论足的地方,没有可以让人吵吵嚷嚷说出教育意义的地方。因为在这片空灵的山水间,不管怎么精细的涂抹,对它而言 都是一种玷污;因为《边城》只是单纯的展现了作者的一种朴素真切的生活态度。

我们只见十五岁的翠翠爱上了二老,于是她在田野上飞奔的梦中,多了一把虎耳草;我们只听见遥远的山岗上传来的忽起忽落的歌声,惊扰了少女的梦;我们只发现边城用翠翠爱情为主线,讲述了一个叫做茶峒的地方的 人们的生活故事。但是,我们发现,若你细细的读完作者的爱与悲凉,你便总觉得翠翠和茶峒像在你心间挠了一下痒,恍若隔世。

做客桃花源

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

如果我曾像这个渔人一样有幸的在茶峒里做客的话,我想我第一个遇见的人会是翠翠。我一直一直诧异这个叫做翠翠的人,这个用执着修饰爱,用透明装饰爱的人。

而在山边扎着两个牛角辫的翠翠让我看见了有着如婴儿般纯净心灵的作者。我曾读过许许多多的讲述了爱情的书,《包法利夫人》也好,《飘》,也好。无论是畸形的爱情观还是火烈的灵魂,都太沉重了。就像包法利夫 人最后的结局一般,是会让人心生恐惧的,即使作者很成功的用这种方式,披露了一种世态的丑陋让人警醒。《飘》也很成功的用一种火烈的方式,让人对爱充满幻想。可是, 我们应该明白,这些爱情都是烟花啊!

而那透明的爱情,而那透明的灵魂,却是茶峒里的山泉水,也只有生在茶峒长在茶峒的人才知道,才明白,似水的爱情才具有最大的能量,可以扫平人生路上所有会使其玷污的东西,一直一直单纯而无暇下去。

但是,在现实世界里,我们身边充满了王子与公主的童话。在电视剧的诱引下,我们都憧憬着不现实的粉色的爱情。看到翠翠,我开始审视我们这一代人,我们这一些对生命,对世界,对爱情的认识。我们是爱着爱情这 个词还是单纯的喜欢这种有人关注,有人呵护的感觉呢?

而我遇见的第二个人,一点会是翠翠的爷爷一个一生的老船夫。

船将拢岸时,管理这渡船的,一面口中嚷着慢点慢点,自己霍的跃上了岸,拉着铁环,于是人货牛马全上了岸,翻过小山不见了。

我看见的老船夫有一脸因为风吹而产生的皱纹,又细又深的皱纹成了这位老人最光辉的印记。我看见他在日晒的洗礼下,褐色的肤色有一种快乐的色彩。我看见他乐呵呵的来到这个世界,乐呵呵的离开。我看见他在死亡 的面前,他展现了这位老人作为山村里最普通的一隅折射的最耀眼的光芒。

摆了一辈子渡的老船夫啊!没有铜臭味,没有防备。他的简单热情让他在骄阳下缝补渔衣的身影成了永恒;他的平平淡淡让我们思索生命的意义。

什么叫生活?你可以如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般哄哄烈烈,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自己的追求用尽生命的力量。但是,也可以就这样存在。你可以挥霍去所有的金钱,可是挥霍不去快乐,你可以就这样

单纯的走一次人间。

离开桃花源

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

我没有品味出这位渔人在离开这个地方时的感觉,或许他已经没有了感觉。但是,当我慢慢地盖上了这本书素色的封面时,心,沉甸甸的。

我看着窗外的风景,一座座高楼大厦支撑起来我们这个城市的脉搏。滴答滴答,血液流动的声音那么响亮。窗外分明是车水马龙,但是我却感觉到了深入骨子里的寂寞。我突然那么像去桃花源,可是,在钢铁森林里出生 的我们,到底有没有机会去看一下,梦中的家乡?

我突然想到了沈从文的另外一篇文章《凤凰》,我看见湘西的凤凰蜿蜒在各处而坚守堡垒还在,可是却没有守住最后的凤凰。我看见在暑假,游人如织代替了当时的洗衣捣衣的声音,我看见因为旅游业的发展,这个地方 的美在逐渐被人所知的过程中只留下了那端庄华丽的外壳。我们只能在山坡的最上方,畅想那神秘的蛊蛊,让人脆弱的落洞和那个时候人们的善良。

陶渊明用了一种多么矛盾的手法去写桃花源!因为他知道桃花源不是真的。但是,沈从文他在湘西这个神秘的地方长大,他看见他的故乡离桃花源越来越远,他感受到了他的理想世界不再是他的故乡,而是一座幻城。

而我们,原本就已经没有桃花源,可是冰冷的世界却要我们抹杀掉那最后的对桃花源的畅想。

每一个都忙忙碌碌,每一个人都相互猜忌。孩子们从小开始竞争,要求赢在起跑线上,大人们为了自己的孩子赢在起跑线上用尽力量。官吏贪污,世界各处战火纷飞。

我们在想,我们是不是正在离开纯净美好,正在离开桃花源,或者说,我们正在离开我们的故乡?

落日黄昏时节,站在那个巍然独在万山环绕的孤城高处,依稀可见当时角鼓火炬传警告急的光景,而如今的我们,只能够对着月色畅想着山涧里的蛙声了。

重访桃花源

遂迷,不复得路。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

桃花源记的结尾是个悲剧,但是这并不代表着我们的生活,我们的愿望得是个悲剧。

我想茶峒这个地方,兴许是真,也兴许是假。它可能只是作者借以发泄喜怒哀乐的地方。因为34年,国内内战已经打了七年之痒。在血色与战争的干扰下,人民丧失了纯朴。但是这里人的美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所以 更显的茶峒的宝贵。

但是,我们的生活中没有茶峒吗?某一时刻你想起的外婆家的柴油酒香,某一时刻你走在你走过的林荫道路上时的悠闲,某一时刻你思念他人时的透明洁净,某一时刻你在乡间重拾的童年乐趣。

他们都是茶峒,我们藏在心里的茶峒。生命力哪里都是茶峒的影子,因为他只是一个愿望,一个人们在喧嚣的世界里畅想宁静美好的地方。而刘子骥他走不去桃花源,仅仅是因为,去这里的路,我们只有自己可以知道。 问心,当它慢慢跳,当生活慢慢走时,你便发现,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我想,这座山城,兴许在如今,也只成了一座只有外表的城楼,兴许他还在,他只是一个幻城就像我们不会一本《边城》而去寻找这个不知名的地方。

后记:我只想谢谢一个叫做茶峒的力量

我最喜欢沈从文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一个士兵要不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我想,我们的故乡一直在我们的心里。那最最单纯最最透明的地方,便是我们在每一个昏黄的午后,在炊烟袅袅中听到的呼唤。便是我们的茶 峒。当金戈铁马战袍被鲜血染红的时候,我希望我不要迷茫,我要铭记我的生命里还有一个清明的地方要守护,要用尽一切去爱。边城,他只是一种力量!

总觉得自己有很多的感受,却因为文字的苍白无法尽情地表达,惟有多加努力在文字上多下功夫了。

虽然现在电脑已是进入千家万户,但是我一直还是喜欢看书,喜欢手捧厚厚的书斜靠床头或是沙发上阅读,任由自己的心随着书中人物的命运起起伏伏,那样一种感觉总觉得换到电脑上是不知要减少多少倍的。书在手上让我感觉踏实和快乐,最好的是雨夜或是雪夜,窗外下着细雨或是鹅毛大雪,在家中看书无疑于我是一种极大的精神享受。因为爱看书所以很爱买书,我记得上学的时候在大庆的四年断断续续买了不少,毕业的时候可是费了些劲才背回来,现在还安好地在我床头的书架上。结婚的时候就和丈夫说一定要买书架,其他的倒是可以省的。这么多年来也是攒了不少的书,都是我最爱的,喜欢的读过很多遍也不会厌烦。我常想自己也攒不下多少身家留给孩子,不管孩子是否喜欢就把我这些多年积攒的书籍留给她吧。是不是想的太多了?

《地火》读后感3000字


刘欣的父亲作为一名煤矿工人,长期的井下工作让他患上了在煤矿工人中及其常见的尘肺病,并且因此去世。不要下井是父亲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二十年后,当博士毕业的刘欣秉承着父亲的遗志再次来到煤矿的时候,他带来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想法点燃煤层,让煤层在可控范围内燃烧,直接在地下生成一氧化碳,为人类提供能源。

作为一个山西人,当我在《地火》中看到这个情节时确实被震撼到了。在《地火》创作的90年代后期,煤矿效益低下,矿井工作环境恶劣,爆破等非机械化开采在各大矿井广泛存在,死亡率也一直居高不下。 而且煤炭的直接燃烧会带来严重的环境问题,如生成二氧化硫、一氧化氮等有害气体,大量的有害气体在高空聚集会导致酸雨形成,严重危害建筑物、农作物及人类的身体健康。用直接燃烧的方法不可能充分利用煤炭资源,炉烟带走了大量的热,炉渣中仍含有没有燃烧充分的炭。人们一直在试图寻找着更为安全可靠的煤炭开采方式和更为清洁的煤炭利用形式。将煤炭转化为洁净的气体或液体燃料再加以利用就是人们摸索出的煤炭利用新形式。

煤炭的气化是以煤炭为原料,在特定的设备(如气化炉)内,在高温高压下使煤炭中的有机物质和气化剂发生一系列的化学反应,使固体的煤炭转化成可燃性气体的生产过程。通常以氧气、蒸汽或氢气为气化剂,生成的可燃性气体以一氧化碳、氢气及甲烷为主要成分。煤炭气化包括高温使煤炭干燥脱水,加热使挥发物析出,挥发物与剩余的煤炭进行气化反应。

煤炭液化是把固态状态的煤炭通过化学加工,使其转化为液体产品(液态烃类燃料,如汽油、柴油等产品或化工原料)的技术。煤炭通过液化可将硫等有害元素以及灰分脱除,得到洁净的二次能源,对优化终端能源结构、解决石油短缺、减少环境污染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主要分为煤的直接液化和煤的间接液化两大类。(1)煤直接液化煤在氢气和催化剂作用下,通过加氢裂化转变为液体燃料的过程称为煤炭直接液化。裂化是一种使烃类分子分裂为几个较小分子的反应过程。因煤直接液化过程主要采用加氢手段,故又称煤的加氢液化法。(2)煤间接液化间接液化是以煤为原料,先气化制成合成气,然后,通过催化剂作用将合成气转化成烃类燃料、醇类燃料和化学品的过程。

无论是煤炭的气化和液化都需要用到大量的催化剂,尤其是煤炭的地下气化,所使用的催化剂的价格远远大于其所能产生的煤气的价值,以至于煤的地下气化仍是一个梦,一个人类做了近一个世纪的梦。可是林欣却不走寻常路。

您听着,我不用催化剂也可以做到煤的地下气化!

怎么个做法呢?局长终于推开了眼前的图纸,似乎很专心地听刘欣说下去,这给了他一个很大的鼓舞。

把地下的煤点着!

一阵长时间的沉默,局长直直地看着刘欣,同时点上一支烟,兴奋地示意他说下去。但刘欣的热度一下跌了下来,他已经看出了局长热情和兴奋的实质。在他这日日夜夜艰难而枯燥的工作中,他终于找到了一个短暂的放松消遣的机会:一个可笑的傻瓜来免费表演了。刘欣只好硬着头皮说下去。

开采是通过在地面向煤层的一系列钻孔实现的,钻孔用现有的油田钻机就可实现,这些钻孔有以下用途:一,向煤层中布放大量的传感器;二,点燃地下煤层;三,向煤层中注水或水蒸气;四,向煤层中通入助燃空气;五,导出气化煤。

地下煤层被点燃并同水蒸气接触后,将发生以下反应:碳同水生成一氧化碳和氢气,碳同水生成二氧化碳和氢气,然后碳同二氧化碳生成一氧化碳,一氧化碳同水又生成二氧化碳和氢气。最后的结果将产生一种类似于水煤气的可燃气体,其中的可燃成分是百分之五十的氢气和百分之三十的一氧化碳,这就是我们得到的气化煤。

就这样,刘欣点燃了煤层,前四天,如同刘欣设想的一样,煤层一直处于稳定出气的阶段,产量也达到了上百台煤气发生炉的水平。但到了第五天,灾难来临了,原本选做实验的孤立小煤层竟然通过一条裂缝与大煤层连在了一起,并由此引发了大煤层的起火,在历经1年的灭火努力之下,大煤层火势依然无法遏止,刘欣怀着对父亲的愧疚走进了不断喷出热浪的矿坑。

大刘在地火灾难这几章的描写是非常生动与形象的,无论是喷发上百米的过热蒸汽,还是地火热浪上涌之后对地表的破坏,让人感受到刘欣此次实验造成的巨大破坏和由此而给人们带来的绝望。

一年以后

刘欣仿佛行走在地狱中。整个天空都是黑色的烟云,太阳是一个刚刚能看见的暗红色圆盘。由于尘粒摩擦产生的静电,烟云中不时出现幽幽闪电,每次闪电出现时,地火之上的矿山就在青光中凸现出来,那图景一次次像用烙铁烙在他的脑海中。

烟尘是从矿山的一个个井口中冒出的,每个井口都吐出一根烟柱,那烟柱的底部映着地火狰狞的暗红光,向上渐变成黑色,如天地间一条条扭动的怪蛇。

公路是滚烫的,沥青路面熔化了,每走一步几乎要撕下刘欣的鞋底。路上挤满了逃难的人流和车辆,闷热的空气充满了硫磺味,还不时有雪花状的灰末从空中落下,每个人都戴着呼吸面罩,身上落满了白灰。道路拥挤不堪,全副武装的士兵在维持秩序,一架直升机穿行在烟云中,在空中用高音喇叭劝告人们不要惊慌疏散移民在冬天就开始了,本计划在一年时间完成,但现在地火势头突然变猛,只得紧急加快进程。一切都乱了,法院对刘欣的庭审一再推迟,以至于今天早上他所在的候审间一时没人看管了,他迷迷糊糊地走了出来。

公路以外的地面干燥开裂,裂纹又被厚厚的灰尘填满,脚踏上去扬起团团尘雾。

一个小池塘,冒出滚滚蒸气,黑色的水面上浮满了鱼和青蛙的尸体。现在是盛夏,可见不到一点绿色,地面上的草全部枯黄了,埋在灰尘中,树也都是死的,有些还冒出青烟,已变成木炭的枝桠像怪手一样伸向昏暗的天空。所有的建筑都已人去楼空,有些从窗子中冒出浓烟,刘欣看到了老鼠,它们被地火的热力从穴中赶出,数量惊人,大群大群地拥过路面随着刘欣向矿山深处走去,越来越感受到地火的热力,这热力从他的脚踝沿身体升腾上来。空气更加闷热污浊,即使戴上面罩也难以呼吸。地火的热量在地面上并不均匀,刘欣本能地避开灼热的地面,能走的路越来越少了。地火热力突出的区域,建筑燃起了大火,一片火海中不时响起建筑物倒塌的巨响刘欣已走到了井区,他走过一个竖井,那竖井已变成了地火的烟道,高大的井架被烧得通红,热流冲击井架发出让人头皮发炸的尖啸声,滚滚热浪让他不得不远远绕行。选煤楼被浓烟吞没了,后面的煤山已燃烧多日,成了发出红光和火苗的一块巨大的火炭

这里已看不到一个人了,刘欣的脚已烫起了泡,身上的的汗几乎流干,艰难的呼吸使他到了休克的边缘,但他的意识是清楚的,他用生命最后的能量向最后的目标走去。那个井口喷出的地火的红色光芒在召唤着他,他到了,他笑了。

无论是题材还是给读者带来的思考,《地火》都无疑是一篇绝佳的读物,在读完之后我甚至还设想过是否可以以一种纯物理方式对煤炭进行地下液化,将其变没煤浆之后输出地面,以避免矿工的下井。

但在结束之时,大刘却笔锋一转,透过120年后一个学生的日记给我们带来一丝安慰,甚至是一种欣喜。那是以地火形式来气化煤炭的技术已相当成熟,甚至使人类避免了一场争夺石油的战争。

今天我国在煤炭化工领域已取得长足进步,山西煤层气开采也全面展开,相信我们以后会在清洁利用煤炭资源的道路上取得更大突破。

飘读后感3000字


【篇一:飘读后感】

努力,不仅是一种心态,更是一种绝佳的姿态。慢慢长大,慢慢变得迷茫,慢慢觉得活得空虚,后来开始寻找一种状态来让自己填补空虚,百转千回,后来发现,只有努力。《飘》主要讲述的是美国南北战争前后,南方种植园的代表塔拉庄园的故事。

她,思嘉。华丽的出身,高傲的心态,一如既往的认为自己无所不能,任何东西只要想就可以无所不得,从来没有被告知,生活还可以以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样子呈现在自己面前,它甚至可以那样的悲怆,那样的艰难,她也从来不曾理解什么叫做绝境,什么叫做绝处逢生,不知道还有一种境地,在那里,只能靠自己,别无选择,不知道那一望无边际的红土地,甚至于塔拉庄园的每一捧红土,对她有何蕴意。经历过苦难方知只有家园是永恒不变的,也只有家园,在她孤立无援的时候,可以无条件的收留她,然后毫无保留的让她汲取力量。家,是一个多么温暖的字眼,那里有她最爱的母亲艾伦;有她拥有爱尔兰血统的豪爽的父亲,那个永远爱她,并深深以她为荣的血性男子;有为她倾注心血的嬷嬷,那个肥胖黝黑的仆人;有两个骄傲的如花的妹妹;有上百的黑奴;成堆成堆的棉花但在南北战争之前,至少在十二橡树村的野宴之前,她是意识不到这一点的,在她的心目中,只有艾希礼,那个给她梦幻光环,并给她留有一丝希望的美男子。思嘉没有办法不去想他,即使在最艰难的时刻饿肚子的片暇也是一样。在她心目中,他就像诗一样美好,越是捉摸不透,便越是有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就像她曾经妄图吸引十二橡树村所有的青年英俊男子一样,一样一如既往的坚持自己。

她一直都在努力,即使结果不尽人意,但没有任何一个读者拥有批判她的权利,更何况多数人还是喜欢她的,我喜欢她,喜欢她一直在坚持自己,一直敢想敢做,一直不低头的执着,更喜欢那绝佳的努力。

一次鲁莽,未被压抑的冲动砰然爆发,因为艾希礼的拒绝,她陷入前所未有的耻辱,瑞德的出现,更让她觉得以往的骄傲全都破碎了,一句你不是一个上等人,奠定了二人情感的基调,也促成了她,奥哈拉小姐与查尔斯荒唐的令人发笑的婚姻,战争迫在眉睫,而让她与媚兰生活在一起,也成了最大的折磨。她,媚兰,艾希礼的妻子,思嘉想念的人竟是眼前这个时刻把她想象成善良女子的人的丈夫。瑞德对媚兰的经典评价:高尚的女人靠的不是美貌,伟大的女人靠的也不是衣着,在瑞德心中,媚兰是自己见过的近乎完美的人。

后来的思嘉,迫于生计,可以把一切都抛掷脑后,守寡如何,穿丧服又怎样,任何流言的侵扰都挡不住她心中对跳舞强烈的渴望,而瑞德正好投其所好,两个人就这样在亚特兰大引起轩然大波,与战时的大环境多么的格格不入。

我不会结婚,除非在我没有其他办法征服一个女人的情况下。如此的狂妄。他,瑞德,以一个投资商的姿态,把人们心目中无比崇高的爱国一类的伟大品格,贬的一文不值,即使在别人夸赞他偷渡封锁线运进人们所需商品的功劳时,也会直率坦言自己只是为了利益:在一个城市崛起和毁灭的同时,总有大笔的钱可捞,他活得,始终真实。习惯性的恭敬地弯腰表示对人们无比的尊重,然而他越是这样,便更加显示出他的不屑,他对所有的人以及他们拥护的主义,统统表示出的不屑。于是有了爱盟人士对他猛烈的抨击,仿佛越是这样,他活得越是快活。

是战争就会寓意苦难,它会让一个刚强不摧的人,霎时被击打得遍体鳞伤,经由权利和金钱所拥有的一切,被毁灭得彻彻底底,不见踪迹。北方的军队打到了亚特兰大城,人们纷纷涌向城外,无援的思嘉,因为曾经对艾希礼有过承诺,而这承诺,让媚兰成了她逃命的牵绊,在这极端危险的时刻,瑞德的笑脸和思嘉的慌乱,又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他没有任何牵绊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亲人是欢迎他的。调侃,戏弄,勇敢,认真,专注赢利,经营以自己的思维维系的生存规则,这便是他,而这也是思嘉百思不得其解的,这是怎样一个人,竟然以这样一种姿态在道德的底线边缘骄傲地活着,自得地活着。只有在面对他最尊敬的媚兰时,他才没有以往令人讨厌的表情。思嘉本以为在逃命的路上还有一个瑞德,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她却忽略了瑞德一贯的令人捉摸不透的作风,面对长长的逃命旅途,他选择离开思嘉,让她们自己赶往塔拉,说出的理由让思嘉震惊,他要去参军,去挽救那个所谓的自己并不拥护的主义,明知会败,依然前行。

思嘉一行在塔拉的遭遇,使她第一次学会了承担,学会了为了生计而不择手段。同样是为了生计,思嘉在第二次结婚后,带着对艾希礼的念念不忘,有了第三次婚姻。

婚后的瑞德和思嘉,没有了往日嬉笑挑逗的兴趣,他感到自己错了,之前一度夸大的婚姻的作用,婚后令自己无限度的失望,他将爱转移到女儿身上,倾注了近乎所有。邦妮任性,挑逗,爱爸爸胜过爱妈妈,为了她,瑞德做出了之前想都不会想的事,不知道多少次向以前自己得罪过的人低头。

女儿的死,彻底颠覆了瑞德的希望,媚兰的死,彻底摧毁了艾希礼,当思嘉面对茫然的艾希礼时,她终于明白,自己一直爱的不过是艾希礼头上梦幻的光环罢了,她带着无比清醒的头脑狂奔回家,面对精疲力竭的瑞德,她道出了自己之前一直都不清楚的爱,然而她得到的是冷漠。他害怕,经历过太多的谎言太多的欺骗,他已经没有力气和精力再一次面对被欺骗的风险,于是离开,于是只剩下思嘉自己,独自梳理一直以来凌乱错落的思绪。

乱世佳人,并非乱世成就佳人,而是佳人经过乱世的历练,展现出了更加凄美的故事。故事太长,于是我们往往忽略了理性的判断,只是任由思绪飘荡,一味感性地评价人物。

虽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但美好的塔拉庄园里的生活,若能持续,或许思嘉也会过得很好。我觉得我们应该拥有一个精致的人生,你可以不很在意衣着,也可以偶尔马马虎虎,但我们在面对时过境迁时,面对迎面而来的苦难时,一定要有足够迅速撤退的动作,我们不能保证自己时时刻刻处在一个足够安全的环境,但我们可以选择修炼一个怎样的自己,面对伤害,面对不理解,没有必要死缠烂打,把自己的弄得遍体鳞伤,要知道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不会挽回什么,这世界不会因为一些人对你苦大仇深表现出的同情而对你更加温柔,要想别人善待你,你首先应该学会如何善待自己。也没有必要把自己弄得多么悲壮,没有人会看这些,所有的能通过你的悲壮得到的东西,除了同情不会有其它,每个人都应该是一个礼物,如果我们无法让自己成为别人的礼物,那就不要轻易走进别人的生活,不要让自己活得很累,同时连累了他人。

作为那个动荡时代的商人,他在战争中始终屹立不倒,他头脑冷静、机敏,能清醒的认识到北方的资本主义工业经济必将代替南方的奴隶主种植园经济的趋势。但这样清醒的认知并没有让他悲伤怀旧抑或消极颓废,而是极富冒险精神的在战争的危机中寻找商机。他看准一切时机,夹缝中求生存,大发战争财。

或许,在这个日新月异、飞速发展的社会,我们所需求的,正是白瑞德这种危机中寻机遇,夹缝中也能求生的精神。

2014年,可以说是整个酒店业的寒冬年。在整体市场一片萧条的危机中,旅业公司自主管理的老牌五星级酒店京瑞大厦没有因循守旧,更没有一蹶不振,而是借助危机对固有的经营模式进行改革,在危机中寻找新的经营出路。京瑞人紧追时代步伐,改变传统的经营理念,迎合新兴消费形式,尝试以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为平台进行产品推广和销售。全新的经营模式吸引了大批依赖网络媒体的新客源,开创了京瑞新的经营方向,开拓出全新的销售市场。另一方面,京瑞人分析市场环境,大胆改变多年的营销侧重方向,严格控制低价旅游团队的占有量,将营销重心向商业散客和会议市场转移。基本形成了以网络、商业散客、会议市场为核心,以旅游团队为补充的客源结构。使得京瑞大厦的市场占有率等各项竞争指数稳居区域内前列。京瑞大厦正是靠着这种在危机中不消极、不放弃,不断开拓创新寻找机遇的精神才能在行业寒冬中逆势增长。

曾经像也一直像思嘉一样,我在心中都会默默藏一个带有光环的影子,疲劳的时候,那个影子可以给我力量,有了那个影子,我就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只要我愿意。随着成长,影子在不断变换,一个破灭之后又有另一个,总之,心里的那个位置一直不曾空虚,也许终有一天我会让那个位置彻底消失,也许那样会更好,但何苦现在要强迫自己呢,顺其自然吧,顺其自然地成长,活得越来越像真实的自己,才是自己。

思嘉始终以一个努力的姿态存在书中,也存在在我的心目中,看到过很多书中的人物,最喜欢的却始终是她,一个始终向上的努力的姿态,是永远都不会失去色彩的。

【篇二:飘读后感】

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

题记

我是高二才接触米切尔的《飘》,读完后我的心好痛,以致我看它的改篇电影《乱世佳人》都带有回避的眼光。小说《飘》是美国著名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唯一一部小说,小说1936年问世以来一直畅销不衰,不仅在美国,而且在全世界都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现已公认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小说的经典之作。

这几天,趁着暑假,我读完了一本名著,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读后要说的太多,接下来便逐一写下。

女主人公斯嘉丽。

对于她我很矛盾,很讨厌却又很喜欢,纠结了很久。她是一个大庄园的小姐,白白嫩嫩的双手上从未沾上一点泥土。她长的十分美丽动人,博得了全镇大部分男孩的追求。但是,她并不满足。天生自私的她为了追求阿希礼不择手段,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幸福。

看到后来,我对她的看法渐渐改变。

那是南北战争打响的时候。北边的人打赢了,黑奴全跑光了。斯嘉丽昔日的大庄园繁荣的情景早已不复存在。怎么办?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可是,没钱。没钱怎么办?借!自己干!总之不论怎样都要把自己的土地夺回来!

斯嘉丽的骨子里就有一中永不服输的精神,可以休息,但是绝对不能放弃。于是,斯嘉丽用自己小姐的双手在烈日下摘棉花。曾经白白嫩嫩的双手早已经又红又紫。把棉花摘完,要上税,没税她的塔拉就要给别人。可是没钱。她不服输,她不愿看着自己的家乡白白送给人家。

于是,她为了自己的家乡。竟然抢了自己妹妹的男朋友,为了纳税。虽然不喜欢这种行为,但是,她又做出惊人的举动。她为了多赚钱。干起了男人干的活儿,每天去办木厂,不顾自己身体的安危,也不因自己是一个女人而不去干这个。

并且,她是那么的活泼可爱。对生活有着激情。爱跳舞,爱一切活泼上进的东西。后来,她和瑞特结了婚,尽情享受着她的钱财。是的。斯嘉丽热爱钱,也热爱生活,永远不放弃!

末了,我不得不说。斯嘉丽真的是一个敢爱敢恨,爱耍心计,活泼可爱,勇敢坚强,永不服输的女人。我对她爱也不是恨也不是。但是,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她对生活的信念。

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

这句话是这本书的结尾。也是我自认为最经典的一句话。是的,你可以休息,但是却不可以放弃。我相信,只用永不言败,永不服输才能追求到自己的梦想。

《飘》开始的时候是美国南方奴隶制最好的时候,女主角斯嘉丽美丽、高贵、自信、勇敢。年轻就是一群年轻男女的玩乐,是一段错综复杂的爱情。然而战争打响了,在南北战争的残酷下,斯嘉丽成为了寡妇,不仅如此,她还得面对自己出生以为从来没有担忧过的问题饥饿、贫困,还伴随着奴隶主地位的衰落。她果然是一个勇敢的女人,面对时代的变迁,她果断改变自己一贯娇滴滴的形象,凭着强悍的作风,当然还有白瑞德对她的深情在战后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再次过上了富贵的生活。故事当然还没结束,斯嘉丽的爱情始终是悲剧,当她可以和一直喜欢的阿希礼一起的时候发现自己早已爱上了一直深爱自己的白瑞德,但白瑞德已经在绝望之余悄然离去了。

一直以来我都被瑞德与斯佳丽错过的幸福深深的刺痛着。瑞德十二年不舍的追求斯佳丽,可是到了最后关头:幸福的来临,他却做了一个逃兵。斯佳丽因为自己的固执,自私错过了真挚的爱情。坚强,勇敢为她求得了生存,却让她错过了生活。爱情里面没有对错!他们的失去也许只是时代的要求,生活所迫。我们不能指责他们的生活,而只能从他们的生活中警惕自己,挽救自己的生活。

读此书我有一个很困惑的地方:玫兰妮。这个人物让人太读不懂了,她一直那么爱斯佳丽,好像斯佳丽是这世界上最好的女人。书中由头到尾没写到她对斯佳丽和艾利斯之间的关系知道或不知道。很多人到看到斯佳丽与艾利斯勾此不清的关系,她却没半点反映。说玫兰妮笨所以看不到。是说不过去的,她对瑞德爱着斯佳丽就看得清清楚楚,可见,她是非常的聪明。作为艾利斯的妻子,她怎么可以不在意两斯之间的关系。即使在现代这样一个开明的社会,我相信妻子仍然非常在乎自己丈夫与其他女人暧昧不清的关系,除非她不爱;但玫兰妮爱艾利斯。玫兰妮实在让我搞不懂,我甚至怀疑她是同性恋,爱上了斯佳丽。如果谁懂,告诉我。

我的网名叫scolete。chan就是来自斯佳丽。因为我觉得自己和她很像,像到让我终日惶惶不安。一样的自私,一样孤傲,是很坚强,更可怕的是我也迷上了我的艾利斯。眼光只知盲目追求沙漠中的海市蜃楼,确忽视了从身边而过的绿洲。我的眼中只有瞬间,我爱他,这是我唯一知道的。面对一份不知是真是假的爱,我失去了自己。在瞬间面前,我永远都是无力的。就如在感性的爱情面前,理性毫无力量可言。三年前,我失败了,我决定放弃,放弃一切,从此就是行尸。也许无欲的生活可以让我的心少痛一点。但我的心仍然不平静,我过了三年地狱般的生活。我想这三年会是我生命中最痛苦的日子。

读完《飘》,斯嘉丽给我的一种很震撼的感觉。她有很多很多缺点,但同时又拥有让人敬佩的优点。她是一个很精彩很有美丽的女子,难怪见识多广的瑞特对她痴迷。我也深深的佩服这个真实的女子。

毫无疑问,斯嘉丽是虚荣的。她认为自己是郡里的最漂亮的,最有魅力的女子。所以,她希望郡里所有的男子都爱慕她,众星捧月地围着她。当艾希礼并没有为她的美貌而向她献殷勤时,征服感作祟,让她误以为她爱上了艾希礼。她的虚荣心让她错过了很多。

还有,她是自私的。在事情发生时,她想到得往往都是自己。比如,瑞特冒着生命危险将她从被攻陷的地方救出来,打算让她自己回到安全的地方,自己投身到部队参与战斗。斯嘉丽并没有担忧瑞特的安全,也没有为他的勇敢感动。反而谴责瑞特没有绅士风度,不护送她到安全的地方。

但是这些并不能斯嘉丽的魅力抹杀。她是一个发光体,吸引着人们的视线。

这么一个自私的女子,竟能够答应艾希礼的请求,好好照顾梅兰妮。当时,她还认为自己深爱着艾希礼。她是在怎样的心情下答应艾希礼的?在动乱发生后,我以为她会抛下梅兰妮独自离开。没想到她竟然不顾自身安危选择留下来照顾梅兰妮。我惊呆了!这个是我印象中那个自私的女子吗?为何她没有抛下梅兰妮呢?我无法弄懂她的想法,但是她的这种矛盾的做法让我对她更感兴趣,更加佩服。

最令我折服的是她的坚强。当她回到父母的身边后,发现家中已是一贫如洗,连吃饭都顾不乐了。但是我想,她应该会崩溃吧!她从小就生活在富裕的家庭,没有吃过苦,怎能受得了这种苦日子呢?但是我再次猜错了。她仅仅哭了一下就振作起来,担当了一家之主。我实在无法想象,曾经如此娇生惯养的她竟能下地干活,打水。最令我震惊的是,为了保护家里人,她竟然亲手开枪杀了人。她只是一个手无寸铁的女子,竟然能够如此坚强的守护亲人,不被生活环境的恶劣与艰辛打垮。她的信念tomorrowisanotherday更加表现了她的坚强还有乐观。

斯嘉丽就是这么一个形象丰满的人。她的缺点令我觉得她很真实,她的优点又让我折服。在生活中,我们也要仔细观察一个人,切不能只是嫌弃他人的缺点,要善于发现别人的闪光点。

无论我怎样努力,怎样奔跑,此终逃不出200多年前的宿命,我的心好痛好痛,谁来帮我止血

无可否认,在看完《飘》之后我对女主角斯嘉丽的坚毅、果敢、永不放弃充满的敬佩之情,或许现代的许多的女生都有这种性格,但是前提是:在那个时候战时、战后,那个年代80年代,那个身份千金小姐,她做到了,也许正是这样多种因素的综合才能令她成为这样一个独一无二的、充满魅力的女性,她的命运牵动了所有读者的心。

同时,《飘》是以斯嘉丽的命运为主线讲述了南北战争后南方奴隶主的地位衰落。斯嘉丽是一个典型的奴隶主形象,即使是爱情,她的爱情充斥着现实、虚荣。这样的爱情不浪漫,却更贴近生活,使读者们更容易体会其中的感情。看过《飘》之后,我还记住了斯嘉丽的一句名言:明天又是崭新的一天。这句话从此深深地影响着我,真的,态度决定人生。不要把悲伤、失败留着太久,再困难的时候都会过去的。从此之后,我始终抱着积极的态度去面对生活。即使在很辛苦、很伤心、很孤单的时候,我也在心里面默念着这句话,挺过来了。人生总会这样的啊,有伤心,才会在幸福的时候倍感满足,用心珍惜。所以现在,我真心觉得我们生在这样一个繁荣富强和平的时候真的很应该珍惜。虽然家里不是豪门,但是很温馨很幸福。

最后,想说的是,《飘》真是一部好作品,很值得我们都去看一看,然后想一想。

【篇三:飘读后感作文】

一位作家,一生也许会有许多部作品,也许在当时他生活那个时期会引起极大的轰动。但是,江山代有才人出,随着时代的变迁,那些以作品数量取胜的作家终将淹没于历史的洪流中。与此相对的是另外一种作家,他们也许没有许多作品流传于世,但是,也许那仅有的几部巨著会在璀璨的文学星河中散发着永不褪去的光芒。

玛格丽特米切尔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女作家。她的一生太过短暂,并未留下许多作品,但只一部《飘》足以奠定她在世界文学史中不可动摇的地位。而《飘》也成为20世纪文学的经典作品,至今仍有着深刻的影响。

小说是在南北战争这一背景下展开的,以斯嘉丽奥哈拉为主线,反映了南北战争前后美国南方社会的风貌,在描述战争带来冲击的同时,也着重描写了斯嘉丽对艾希礼自欺欺人的爱情及白瑞德对斯嘉丽的怜爱。

这部小说的成就之所以如此之大,我觉得有如下三个原因。

首先是作者在南北战争的背景下,用曲折的故事情节表现出丰满的人物形象。作品刻画最成功的是斯嘉丽。斯嘉丽缺乏许多女性的美德事实上,可以说是几乎缺乏所有的美德,除了拥有足够的勇气之外。斯嘉丽生命力旺盛、全身每一寸细胞都活蹦乱跳、自私自利、没有原则、无情无义、贪婪成性、颐指气使,骨子里却是灵活轻巧、弹性良好的钢铁。她父亲是爱尔兰移民,以性格和个人魅力打入南方庄园的有钱阶级,还娶了名门闺秀。斯嘉丽务实一如爱尔兰人,几乎没有母亲的婉约气质,是个不折不扣的叛逆分子,完全无视社会的标准及禁忌。米切尔对斯嘉丽倾注了大量的感情,从小说最后,斯嘉丽在面对所有人的离去之后,她还能说出家,我要回家。我要想办法让他回来,不管怎样,明天又会是全新的一天。就可以看出来,小说成功的塑造了一个在经历了战争、爱情的打击后,最终成为集纯真与野性、自由与自私、痴情与无情、浪漫与现实于一身的乱世佳人。此外,小说的另一个主人公白瑞德几乎和斯嘉丽一样充满生命力。他是查尔斯顿一个家族中的不成材儿子,愤世嫉俗而实际,他一开始就看出南方的势不可为,大胆偷越封锁线,发了笔战争财。米切尔刻画他最成功之处,在于她取材通俗剧及罗曼史的刻板人物,甚至连两撇黑色小胡子、锐利眼神和让女人无法抗拒的魅力等都借来用,却能让他生动有说服力。

其次,小说的故事情节生动曲折,语言真挚感人,故事的进展几乎完全按照时间顺序展开,随着斯嘉丽的生活而发展,但是,对心理活动的细腻描写以及情节、人物的冲突非但不会让人觉得冗长反而体现出了作者驾驭语言的能力。除此之外,在人物关系的设计上,四个主要人物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但又可以看出作者的精心设计。斯嘉丽与艾希礼看似朋友,实际上却是一对没有结果的情人;斯嘉丽与梅兰妮表面上是和谐的姑嫂关系,实际上斯嘉丽却视梅兰妮为情敌;斯嘉丽与白瑞德表面上互相利用,内在的却是白瑞德深爱着斯嘉丽,而斯嘉丽却又为艾希礼不顾一切。这样矛盾的人物关系相互作用,让四个主要人物的性格对比更加鲜明:斯嘉丽的叛逆自私和梅兰妮的宽容温和,白瑞德的勇敢直率与艾希礼的胆怯虚伪形成强烈的对比,让小说不显平淡,反倒扑朔迷离,更吸引人阅读。

最后,一部文学作品之所以能打动人,就在于它能激起读者的共鸣。爱情是个永恒的话题,无论是谁,都会有说不完的话。而这部旷世之作对爱情的描绘更是细腻。爱总是在无意中到来,16岁的斯嘉丽始终不明白,自幼与她朝夕相处的艾希礼,为什么在两年前才开始令自己百般牵挂?那时的艾希礼刚刚从欧洲归国,前来她的家里探望;当时斯嘉丽正站在屋外的走廊上,看见他骑在高高的马上,由长长的林荫道那边迎面向自己走来。阳光下,他那一头金发和抖擞的装束、灿烂的笑容,让她一下子就爱上了他,仿佛没有任何理由。从此,她便再也不仅仅属于她自己了。虽然艾希礼从未对她流露过任何爱慕之情,她也并不真正了解他的内心。生就好胜的个性,使斯嘉丽在所有的事情上,都倾向于把自己的意志当成别人的意志。她的爱因而常常显得过分自私,这样的爱永远不会鼓励她首先去设想对方的感受,而总是先顾及自己的迫切需要。所以,当得知艾希礼要和媚兰结婚的消息时,她便不得不把自己的爱变成一场战斗了。无论如何,她要将艾希礼从媚兰身边夺回来。为了爱,她不怕让任何人受到伤害。她的爱情逻辑很简单,因为爱他,所以就应该得到他。在艾希礼家举行的那次聚会上,斯嘉丽几乎征服了所有想在情场上大显身手的男子,唯独艾希礼一直无动于衷。恼火的斯嘉丽连少女的矜持也不要了,索性当面告诉了他自己爱他。她以为这样会给对方一些勇气,让对方承认对她的爱。可惜事情并没有如她所愿。她得到的只是艾希礼不能爱她的理由。在爱情面前,斯嘉丽表现得比艾希礼富有勇气。不过这勇气里搀杂着更多的虚荣和自私。因此,在自己的爱遭到拒绝时,她的自尊比爱欲承受更大的伤害。她给艾希礼的那记响亮的耳光,保护的就是她最为看重的自尊。

爱从来不会因为被拒绝而使一个人气急败坏,只会让人伤心。当艾希礼从战场回来后,斯嘉丽看到心上人一身褴褛,手持斧头在果园里干着苦力,她的心都快碎了,她想要和他一走了之。而艾希礼也在她的逼迫下,说出了爱她,但在行动上却没有背叛自己的妻子,自己的爱。他明白他需要的是什么,也明白她需要的是什么。他们的需要根本就是两码事。可斯嘉丽却始终不能明白这一点。但她也意识到,走进他心灵的努力又一次失败了,这次她终于也感觉到了爱的倦意。不管怎样,坚强的斯嘉丽还得负担起生活的重担,包括赡养艾希礼一家人。为了守住家园,她夺走了妹妹的未婚夫,尽管这个男人又老又丑,但斯嘉丽统统不在乎了。守住家园是她眼下的一切,因为那里储存着她与艾希礼共同美好的回忆。斯嘉丽借助婚姻保住了家园。能够让艾希礼停留在她的视线里,对于她就是一个莫大的安慰。她还让他负责管理自己的木材加工厂,为的只是能时常见到他,哪怕他让经济亏损。

可命运的捉弄让斯嘉丽再次做了寡妇,白瑞德趁虚而入。她没有多想就答应了。他说的似乎没错,他们彼此不爱,但他们却属于同一类人,为了目的不择手段。嫁给白瑞德,但她念念不忘的仍是艾希礼。她不时提醒自己,她是属于艾希礼;她还试图与丈夫分床,以保持自己在身体上对他的忠实。可是梅兰妮的死却让她从大梦中骤然醒来。她发现艾希礼因为妻子的死亡突然就垮掉了,原来妻子才是他的全部。斯嘉丽觉得一切都搞错了,艾希礼根本就没有爱过她。她同时也在顷刻间怀疑自己对他的爱。那一切不过是源于她14岁那年的一场幻觉而已:他骑在高高的骏马上,在阳光下微笑着向自己走来但实际上,她爱的仅仅是那一刻的美丽图画。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在用自己无尽的浪漫想象丰富和美化着这幅画,但却对画中的那个人一无所知。走进这幅画,亲近这个人这种无法实现的冲动,无时无刻不都在加深着她的爱情。原来,她爱上的只是自己的想象而已!多年的爱情转瞬间就消逝了,这个结果对斯嘉丽来说,实在是过于残酷。好在她也总算醒悟了:明白了艾希礼对自己的不爱,也明白了白瑞德给予自己的那份深邃的爱,以及她对他的那份迟到的爱。只是可惜,斯嘉丽醒悟的有点晚。当她想对白瑞德说明这一切时,他却决定要离开她了。爱女的夭折,他对她的爱也消散了。当斯嘉丽终于明白了爱的时候,她却同时失去了两个男人:一个她曾经以为自己爱的人,一个她曾经以为自己不爱的男人。她那么爱艾希礼,是因为她得不到他的爱;白瑞德口口声声说不爱她,是因为他知道她从不珍惜容易得到的爱。但是斯嘉丽并没有就此变得一无所有,她还因为找到了自己真正的爱而富有着,问题只是如何将这种富有变得更有价值了。如果说她当年是因为勇敢而爱的话,那么此刻,她需要因为爱而勇敢了。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匪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篇四:飘读后感】

我之所以会读《飘》这本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之前看过由它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由此对其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虽然《乱世佳人》我只完整的看过一遍,但费雯丽演绎的猫一样的思嘉、克拉克盖博表现出的瑞德船长的复杂精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忍不住想从原著中进一步探求他们的真容。

我所阅读的这个版本分为上下两册。封面是一张油画,画面上是思嘉和白瑞德船长坐在马车上,背景是象征着战争的兵荒马乱,整体带给人一种压抑感,逝去的历史化作马蹄后腾起的尘埃,然而未来并不明朗;封底则是《飘》所赢得的各种赞誉。封面和封底设计较为精细雅致。翻开书籍,在出版说明和译者序之前,有一部分内容是用铜版纸印刷的(上下册均有),这一部分是有关《飘》的周边情况:例如作者照片、电影海报、不同版本的《飘》的封面及插图等等,以图片为主,文字为辅。我个人认为这部分的设计很新颖,有效地引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书页的纸张质量比较好,光泽温和不刺眼,而且印刷非常清晰,错讹之处极少。

《飘》的故事情节比较复杂,时间跨度也很大,通过对思嘉、白瑞德、媚兰、艾希礼为主展开的形形色色的人物进行刻画,生动完整地为我们展现了一幅横跨南北战争的历史画卷。其中既包括开战之前南方庄园悠然自得的生活,如烤肉宴、舞会等等;也包含了战争中伤员缺医少药、肢体残缺,亚特兰大居民丧失亲友的悲惨;甚至对于战争结束后南方重建的艰难,也通过思嘉本人的奋斗展现了出来。由于作者是以周围的人物及事件作为原型进行描写的,具有很强大的艺术感染力。特别是思嘉在逃离亚特兰大、回到塔拉庄园,面对着被洗劫一空的庄园和支离破碎的家庭,倔强勇敢的挑起了重建的责任,站在红土地上宣告:凭上帝见证,我以后绝不会挨饿,绝不!每次读到,都会被人物身上爆发出来的精神深深感染。

《飘》的故事情节大多为人们所熟知。女主人公思嘉,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庄园主的女儿,思嘉漂亮而富有个性,赢得了当地许多青年的爱慕。但她却盲目的爱慕着艾希礼,一个长相英俊,性格却很懦弱的南方世家子弟。1861年的4月,战争的阴云已经笼罩在佐治亚州上空,然而16岁的思嘉心思全部在艾希礼身上,艾希礼优雅的绅士风度使她芳心暗许,然而她却在烤肉宴的前一天得知了一个使她心碎的消息:艾希礼即将娶他的表妹媚兰!第二天的烤肉野宴,思嘉试图说服艾希礼和她一起私奔,但没有成功,自尊心受到伤害的思嘉扇了艾希礼一个耳光,还砸碎了一个花瓶。但出乎意料的是,这一切都被一个叫白瑞德的船长看在眼里,白瑞德船长的名声很坏,而且他似乎并不认为南方能够在这场战争中轻易获胜。为了赌气和报复,思嘉嫁给了媚兰的哥哥查尔斯,然而她很快就后悔了。由于战争,查尔斯和艾希礼等没过多久就离开了家乡。还未等开战,查尔斯就染病离世,同时,思嘉怀孕并顺利生下了儿子韦德。

思嘉沉浸在对艾希礼的思念中,而且对寡妇的繁文缛节非常不耐,心情抑郁。于是思嘉的母亲埃伦将她送到了亚特兰大同媚兰和皮特姑妈一同居住。虽然环境改变了,但南方的传统却使得她的生活毫无乐趣。在亚特兰大的募捐会上,思嘉再次见到了白瑞德船长,甚至罔顾社会风俗同他跳了一支舞。随着战争局势的恶化,社会上的清规戒律渐渐不再是约束思嘉的囹圄,她又开始同青年谈情说爱,尽管她认为自己对艾希礼的感情忠贞不渝。葛底斯堡战役严重打击了南方,圣诞节后艾希礼回家,思嘉再次向他表露了爱意,但仍然遭到了艾希礼的拒绝。第二年年初,思嘉几乎是同时得知了两个让她难以置信的消息:艾希礼受伤被俘、媚兰怀孕了。于是为了照看怀孕的媚兰,思嘉被迫留在了亚特兰大。南方军队节节败退,眼看首府亚特兰大就要失守,偏偏在八月底,媚兰的儿子小博降生,亚特兰大一片混乱。无奈思嘉只得求助于白瑞德,希望能够回到塔拉,白瑞德却在半路上去投军,思嘉只得自己带着媚兰母子和韦德回家。回到塔拉庄园后,思嘉发现家里已经面目全非:埃伦病死、杰拉尔德精神不正常、两个妹妹身患伤寒卧床不起、大部分的黑奴也都跑了。在近乎绝境的情况下,19岁的寡妇思嘉负担起了全家的生计,媚兰一直给予思嘉许多帮助。就在一家人的情况好转时,传来了要对塔拉庄园征收高额税收的消息。为了保住塔拉,思嘉再次求助于白瑞德,却发现白瑞德已经由于挪用南方军队物资而锒铛入狱,就在一切看来毫无希望的时候,思嘉的妹妹苏埃伦的未婚夫弗兰克出现了。弗兰克由于经营小生意,家里有一定积蓄,为了得到钱去拯救塔拉,思嘉采取欺骗的手段使弗兰克娶了自己,塔拉终于得救了。思嘉渐渐发现弗兰克很无能、生意经营不善,于是她产生了自己经商的念头。她向白瑞德借了一笔款子,买下了木材加工厂,然而种种举动使得亚特兰大的传统社会对她极为不满。思嘉再次怀孕并生下了一个女孩子,起名埃拉。重建在进行,亚特兰大的局势变得很不稳定,在一次去木材厂的路上,思嘉遭到了袭击。3K党为了给思嘉复仇,扫荡了贫民窟却被军队发现,弗兰克死亡,艾希礼受伤。思嘉因为弗兰克的去世十分不安,葬礼之后她独自在家里借酒消愁,此时白瑞德出现,他居然向思嘉求婚了。婚后思嘉过上了自己期待的富裕生活,并且生下了美丽可爱的邦尼。白瑞德十分宠爱邦尼,为了使邦尼在亚特兰大能保住贵族地位,他不惜加入了民主党的阵营。思嘉与艾希礼在木材厂见面,回忆起过去生活,思嘉忍不住靠在了艾希礼的怀里,这一幕却被艾希礼的妹妹看见,思嘉百口莫辩。然而媚兰却保护思嘉,不允许别人对思嘉进行攻击。白瑞德带着邦尼暂时离开了家,思嘉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又惊又喜,同时格外想念白瑞德。但白瑞德回家时却对思嘉冷嘲热讽,思嘉大怒摔下楼梯,摔断了肋骨并且流产,白瑞德找到媚兰,深深忏悔。邦尼喜欢骑马,但在一次跳跃栏杆的过程中不幸遇难。随着邦尼的去世,白瑞德对思嘉的爱也全部破碎,思嘉此刻却发现自己深深爱着、依赖着白瑞德。媚兰再次怀孕,但因流产而去世,思嘉后悔自己一直没有意识到媚兰是自己重要的精神支柱。白瑞德离开了思嘉,但思嘉坚信自己能够回到他身边。

《飘》中最着重刻画的人物无疑是思嘉。作为一个南方庄园主的女儿,思嘉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她任性、固执而自负,她虚荣、自私,但同时她倔强不服输、勇于改变自己、适应环境。在一个动荡变革的时代、在一个传统美德崩溃瓦解的时代、在南方资本出现萌芽的时代,思嘉正是凭借着自己的现实主义和贪婪,才保全了自己的家庭、保护了自己周围的人,她不甘于体面地饿死,她要活下去并且要高质量的生活。同时,思嘉具有高度的家庭责任感,一个19岁的小姑娘,没有任何的谋生技能,却要承担起家庭的重担,但她并没有因此而退缩。思嘉对于爱情的追求虽然盲目,却是热烈的,她为了艾希礼的一句话,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在亚特兰大为媚兰接生。在战后,倘若不是思嘉,崇尚传统生活的艾希礼一家只能去喝西北风了。正是思嘉在困难面前所表现出的惊人勇气,深深吸引了白瑞德,也深深吸引了读者。贪婪、自私、现实主义、固执如果用这些词去描述一个女人,我们一定会认为她招人厌恶,但是用在思嘉身上,这一切却闪烁出了光芒,使我们不由得惊叹这是一个伟大的女人。

但从另一个角度上讲,思嘉却是很可悲的。她的三次婚姻都以失败而告终,第一次是为了赌气嫁给一个孩子;第二次为了塔拉嫁给了老头;第三次因为自己没有认清白瑞德和艾希礼在自己心中的地位也失败了。白瑞德在故事的最后告诉她:思嘉,我从来没耐心把破碎的东西捡起来粘合好,再对我自己说,补过的东西跟新的一样好。破的总是破的我宁可记住它的最好的地方也不愿把它补好,然后一辈子看着那裂痕。假如我真的还年轻一点,那也许可是我年纪太大了,不再相信什么消除前隙那一套多愁善感的东西,不再相信从头开始那一套了。我年纪已太大,我无法承受经常的谎话和生活在文雅的幻灭之中。我不能和你生活在一起,靠跟你说假话过日子。我当然不能跟自己说假话。即使现在我也不会跟你说假话。我但愿能关心你做些什么,到什么地方去,然而现在我办不到。

思嘉对于媚兰的轻视和厌恶,更表现出了她性格之中幼稚的一点。对于媚兰给予她的无私帮助,她始终认为是愚蠢的,直到媚兰去世之前,她才发现媚兰也是她的精神支柱之一,是她的剑。正如文中所写思嘉的思绪回到多年以前,在塔拉的那一个酷热、寂静的中午。当时一个穿蓝军装的尸体倒在地板上,一缕灰色的烟雾在他的上方盘旋,媚兰手持查尔斯的军刀,站在楼梯顶上。她记得当时她心里想的是:媚兰真蠢!她连把刀也提不动,跑出来干什么?可是现在她才明白,在紧急关头如果一旦需要,她会毫不迟疑的冲下楼梯,杀掉那北佬或者自己被杀掉。是的,媚兰那天手握军刀,是做好准备为她战斗的。现在思嘉,回过头来重温往事,才伤心地看明白,媚兰无时无刻不手持军刀在她身边,跟她形影不离,以盲目热爱的忠诚,为她战斗,为她跟北佬、大火、饥饿、贫穷、舆论,以至她心爱的亲人而斗争。思嘉已经明白那军刀一直在她和这世界之间会晤着,而那军刀从此将永远藏入刀鞘,她的勇气与信心慢慢消失了。书中多次描写思嘉的梦境,在一片迷雾中茫然的奔跑,是的,思嘉始终就像一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试图抓住她能抓到的所有东西,但一旦得到了就不珍惜,因此错过了身边许多美好的事物。思嘉的生命形式是一列轰隆隆的列车,一刻不停的向前狂奔着,热烈而盲目,习惯了高速度的奔跑,永不止息。她生命力量的源泉来自于如此高速的奔跑,然而在这样狂野的奔腾之中,思嘉同时也把那些文雅的、温和的美好搅得粉碎,最终只剩下一辆空旷的列车,仍然在原野上一刻不停的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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